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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圖記叢髓録 (No. 1887B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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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順云耳
  古記云。至相釋經中在於一地普攝一切
諸地之文云。就行相次第終至窮實自體
以論要略有四。一以於始故能生。於後終
竟滿足故言攝也。二雖是初始。然能行於
諸地。所行諸法無殊故言攝也。而所成之
行但在自分中。上下優劣但以明昧爲異
耳。三但是初始即攝一切諸地功徳故名
攝也。四非謂以初後故名攝。但是初始即
正是終故名攝也已上。解云。一云。初二始
終教後二一乘。一乘二中初縁起分後果
分。一云。初中門後即門也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二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下之一
文云。三釋文下意文。有七言三十句。此中大
分有三。初十八句約自利行。次四句明利他
行。次八句辨行者修行方便及得利益。就初
門中有二。初四句現示證分。二次十四句現
縁起分。此中初二句指縁起體。二次二句約
陀羅尼理用。以辨攝法分齊。三次二句即事
法。明攝法分齊。四次四句約世時示攝法分
齊。五次二句約位。以彰攝法分齊。六次二句
總論上意。雖六門不同。而唯現縁起陀羅尼
法。初云縁起體者。即是一乘陀羅尼法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無障礙法界法也。今且約一
門現縁起義。所謂縁起者。大聖攝生欲令契
理捨事。凡夫見事即迷於理。聖人得理既無
於事。故今擧實理以會迷情。令諸有情知事
即無。即事會理故。興此教。故地論云。自相
者有三種。一者報相。名色共阿梨耶識生。如
經於三界地復有芽生。所謂名色共生故。名
色共生者名色共彼生故。二者彼因相者是
名色不離。彼依彼共生故。知經不離故。三者
彼果次第相從六入。乃至於有如經此名色
増長已成六入聚。乃至有因縁故有生老病
死憂悲苦惱。如是衆生生長苦聚。是中離我
我所。無如無覺如草木也。此中離我我所者
此二示空。無知無覺者。自體無我故。如草木
者。示非衆生數故。當知十二因縁等。即自體
性空。依彼阿頼耶識生。梨耶微細。自體無我。
生十二因縁。十二因縁亦皆無我故。縁生等
無有別法。佛擧縁起觀門。以會諸法一切無
分別即成實性。故地論云。隨順觀世諦即入
第一義諦。是其事也。此義在三乘。亦通一
乘。何以故。一乘所目故。若約別教一乘。略
説十門。所謂因縁有分次第故。一心所攝故。
自業成故。不相捨離故。三道不斷故。觀先後
際故。三苦集故。因縁生故。因縁生滅縛故。隨
順有盡觀故。如是十番十二因縁一乘義攝。
何故十數説。欲現無量故。問。十番因縁。爲當
前後。爲當一時耶。答。即前後即無前後。所以
得知。門不同故。即前後六相成故。即無前後。
其義云何。十番雖別。而同成無我。故纓絡經
十番因縁三乘義攝。何以故。准教差別不同。
廣義如地論説。如十二因縁説。餘縁生諸法。
准例可解。二陀羅尼法者如下説。三即事攝
法者。現因陀羅尼及微細故。廣義如經。四約
世時者。所謂九世者。過去過去過去現在過
去未來現在過去現在現在現在未來未來過
去未來現在未來未來世。三世相即及與相
入成。其一念總別合明故。爲十世一念者。約
事念説也。五約位者。以六相方便隨義消息
可解也。六相者亦如上説問於縁起一言中
諸法無二即現了手。何須多門。答。體解即是
不須遠。求。是故經云。婬怒癡性即是菩提。如
是等迷之極遠。是故佛教七種苦諦。以外別
有菩提。三無數劫。如説修行乃可得度。爲迷
之者。須多門説。問。若如是者。法門無數。何
故唯六門説耶。答。以六門説諸法。准例應可
解。故略如是説。其實如言。六冥然無分別者。
縁起法法如是故。準上可思。二就利他行中
海印者。約喩得名。何者大海極深明淨徹底。
天帝共阿修羅鬥諍時。一切兵衆一切兵具。
於中現現了了分明。如印文字故名海印。能
人三昧亦復如是。窮證法性無有源底。究竟
清淨湛然明白。三種世間於中現現。名曰海
印。繁者熾盛義故。出者涌出無盡故。如意者
從喩得名。如意寶王無心而雨寶。益生隨縁
無窮。釋迦如來善巧方便亦復如是。一音所
暢應衆生界。滅惡生善利益衆生。隨何用處
無不如意。故名如意。三約修行方便者。此中
有三。明修行方便。二辯得利益。初門行者者。
謂見聞一乘普法已去未滿圓證普法已還。即
是此約別教一乘説也。若約方便一乘説。五
乘總是入一乘攝。何以故。以一乘所流。一乘所
目。一乘方便故。若約此義總攝五乘一乘。修
行者亦得。所流所目者。約縁起道理。語方便
者約智語。何以故。進趣不住名曰不迴心者。
不名方便。故亦可約聖者意説。何以故。以善
巧方便引接衆生故。如五乘説。人法因果解
行理事教義等。一切諸法准例如是。問。所謂
五乘等法。爲是能詮教法耶。爲是所詮之義
耶。答。能詮所詮一切諸法皆在言中。其義如
何。所詮之法言相皆絶。諸佛世尊。以大慈悲
本願力故。諸佛家法法如是故。施設言教爲
衆生説。以是義故教綱所攝一切諸法。皆悉
在言。是故經云。一切諸法但有名字。即其義
也。問證令之法言相不及。言教之法在於事
中者。證教兩法常在二邊過。答。若約情説。證
教兩法常在二邊。若約理云。證教兩法舊來
中道一無分別。所以得知。遍計無相。依他無
生。眞實無性。三種自性常在中道。三法以外
更無證教。是故當知。一無分別。是故至人得
此理故。名相不及。爲衆生説故。言在事中。故
經偈云。一切諸如來。無有説佛法。隨其所應
化。而爲演説法。即其義也。是故聖者。隨遍計
故建立三性。且安窮心。漸漸已後現三無性。
覺悟夢人。此即聖者大善巧也。問。如攝論云。
遍計所執凡夫境界。依他眞實聖智境界。何
故聖者隨遍計耶。答。遍計諸法顛倒故有。是
故論云。凡夫境界畢竟空故。無所可對。是故
論中非聖境界。非謂知空非聖境界。是故聖
者慈悲方便。隨眼病故。言説空花。有何防。難
意在於此。依他起相從因縁生。無有自性。離
二邊過。與無我同圓成實性。平等法性圓融。
彼此不可分別。舊來一味。以此義故分別不
及。是故論云。聖智境界別意如是。若約實説。
三種自性皆是凡夫境界。何以故。隨情説事
安立三故。三種自性即是聖智境界。何以故。
隨智現理非安立故。是故經中。亦有處三性。
以外別立三無性。所以者何。隨情安立。約解
門故。別立三無性隨智現理。約行門故。三性
以外不立三無性。尚二性以外無有眞實。何
況三性以外別有三無性。所以得知。無相等
智現前。究竟無法可對。唯在中道故。是故須
解立教所由。問。如上所言。證分之法及縁起
分法。有何差別。答。別不別。其義云何。證分之
法約實相説。唯證所知縁起分法。爲衆生説
與縁相應。是故全別縁起之法。從衆縁生。無
有自性。與本不異。是故不別。問。若如是者。
以自所證爲衆生。與末不異。尋常差別耶。答。
亦得其義。若爲所證在言。與末不異。言説在
證。與本不異。與本不異故。用而常寂。説而
不説。與末不異故。寂而常用。不説而説。不
説而説故。不説即非不説。説而不説故。説即
非説。説即非説故。説即不可得。不説即非不
説故。不説即非不説。二倶不可得故。二倶不
相防。以此義故。説與不説等無差別。生與不
生等無差別。動與不動等無差別。一切差別
相對法門。准例如是。是故經云。有爲無爲一
切諸法有佛無佛性相常住。無有變異。是其
義也。亦可。正説法中。言説以外更無別義。以
言爲義。正義法中。正義以外更無別言。以義
爲言。以義爲言故。言無非義。以言爲義故。義
無非言。義無非言故。義即非義言。無非義故。
言即非言。言即非言。義即非義故。二倶不可
得。是故一切法本來在中道。中道者通言非
言。何以故。諸法實相不在言中。離名性故。言
説之法不在眞性。在機益故。在機益故。名無
眞性離名性故。名而無名。名而無名故。以名。
求實實不可得。名無眞性故。名而無我同。名
而無我同故。名性不可得。以此義故。二倶不
可得。唯證所知非餘境界。是故經云。一切諸
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問。前後兩義有何差
別。答。前義以本末相即相融。現中道義。後義
以名義互爲客。現無我義。所現道理不異。能
詮方便別。此則本末相資。名義互客開導衆
生。令致自體無名眞源。能化所化宗要在此。
問。此義當頓教宗。何故此間説。答。如上説。
説與不説等無差別。何以故。總是實徳故。無
有妨難。且護分別故順三乘説。蓋是智者勝
妙能也。如上證分及縁起分義。當論中義大
教大也。背反分別得無分別。名曰無縁。順理
不住故。名善巧。如説修行得聖者意故。名爲
提。如意如前。歸家者證本性故。家者何義陰
覆義。住處義故。所謂法性眞空覺者所住故。
名曰爲宅。大悲善巧。陰覆衆生。名曰爲舍。此
義在三乘。一乘方究竟。何以故。應法界故。所
謂法界陀羅尼家。及因陀羅尼家。微細家等。
此是聖者所依住故。名曰爲家。隨分者。未滿
義故。資糧者助菩提分故。如下經。離世間品
中。二千答等是也
初云。縁起體准例可解。大記云。初云縁起
體者即是一乘陀羅尼等者。縁起之體通十
普法。然云眞性唯約有情門者。以下文云。今
且約一門現縁起義。而約十二支解釋故也。
問。前以行實滿義配證分者云何。答。若有行
者。唯依證分而修。唯依教分而修。則非實行
也。和尚之意。則雙踐證教而修。爲實行故爾
也。以證滿義配縁起分者云何。如示總相所
具法時。開其別相。如是欲現證分之中滿足
法故。辨眞性故爾也
法記云。且約一門現縁起義者。指眞性也。問。
何故不釋法性眞辨眞性耶。答。以彼證分不
可指示故也。大聖攝生等者。比如醉人見庭
中杌。謂爲實鬼。如是衆生迷其十二有支。即
是甚深眞性之體。計爲生死之法。是故大聖
起大悲慈。令其得知十二有支。即是甚深眞
性之體故。云令諸有情知事即無。即事會理
也。大聖通見杌與鬼耶。答爾也。以下文云。聖
人隨病眼故。言説空花。有何防難。故知通見
也。論云。自相等者。自相者指自身也。報相
者唯是色時。非是報也。唯是心時亦非是報。
約此心之抱不淨色時。爲報相也。名色者。非
色四陰無相溟漠。非名莫現故。云名也。色相
麁故。當體云色也。又釋唯是心時不可立名。
唯是色時亦不立名。但約此心把不淨色之
初刹那。目爲人身。目爲馬身故。云名色也。共
阿梨耶識生者。求生中有將種子藏梨耶識
生。猶如有人袋中盛物。將去水中將去火中。
隨意往也。本識如田。無明反行如下種子。所
下種子是生五果之種也。愛取二支如土與
水。其有支則是能生。生老死之業也。其生老
死則是所生果也。問。五果是種耶。答五果非
種。但能生五種之種也。問。五果之種是何。答
梨耶識中三性種也。此種在於第三識支位
中。是故此種合爲識也。於三界地復有芽生
者。此是諸聖最起甚深大悲憂之處也。復者
往而復來。往而復來故云復也。彼因相者。彼
因者&MT01791;耶識也。相者名色也。彼果次第相者。
於中有六支也。此二示空等者。約色而推色
無病苦。約心而推心無病苦。如是無知無覺
故。自體無我也。非衆生數者。色與心合方得
處處受生。若色心離。而但是色時。不得受生
故。云非衆生數也。即成實性者。一塵無自性。
以一切法爲自性故。無有一法非一塵性。是
故云成實性也。此塵即是海印之體故云實
性也。隨順觀世諦等者。猶如水中攝入諸像。
是自利故。爲眞諦。水還現像。是利他故。爲俗
諦也。是故若順世俗。即得入眞也。以第一義
諦向外之義爲俗諦。十二因縁故隨順觀世
諦。即入第一義諦也
  探玄云。第二具足諸苦中有三。初現十二
縁相。二如是下結成苦聚。三是中下明縁
體空彰有是倒。論中。於前初段内。前之三
支合爲一分。二於三界下辨後九支。於中
論主分爲三相。一自相。二同相。三顛倒相。
釋有二門。一約分位。二約隨義。前中自相
者。謂明現在因縁體状故。二同相者。謂未
來因縁同現在故。理實現在亦有生老等。
未來亦有識名色等。今約分位分相故立
二相。三顛倒者。現縁體實空現執有是倒。
二約隨義者。一約從因生微細行相。是縁
起自相。二約果相。現彰縁起過患。遍通果
位故。云同相三縁實無我妄取爲倒。問。同
相中二支。一向是果一向現行。自相七支
爲現果爲因種。設爾何失。倶有過故。若取
因種。則不應言三界地生芽。若取現果。即
彼前四不異生等。後三復非所生果攝。答。
此等並是現生果位。却談因。名以現自相。
就自相七支内論分爲三。一報相。名色共
&T023085;耶識生者。謂名色支中。有義通攝一
切名言種子。阿頼耶即識支通有三義。一
依雜集論第四。以業種爲識支故。屬能引
識種入名支攝。是故此文前三支一處釋
者。以倶是能引故。二以本識種爲識支。是
故此中識種及名色等種。爲惑業引潤力
故。起此種子。令生苦果。三現行第八亦是
識支。是故此中因相。云名色不離本識故。
謂此共識所生名色生已。依於現行第八。
爲彼執持故名因相。理實此中識等五種。
由前熏發同特而生。但依當來現起分位。
有次第故。説爲前後。是故名爲彼果次第
相也。愛取有三。雖非所生。然正生時具有
此。故唯識論説。生引同時是此義也云云
此明本識與能依和合。名爲報相。二現能
依無體於於所依故。説此識名爲因相。三
能依相盡唯所依。轉轉入彼位名果。亦以
本識轉爲此果。是故漸略餘相。皆盡唯有
識在。此上約始教。若約終教。則此本識是
如來藏。初則與染和合。次則染法依眞。後
乃染不異眞。故唯眞轉也。如是因縁下。結
苦聚也。是中無我下。現顛倒相。並如論

觀師十二因縁觀云。十二因縁者乃是生
死大樹。亦名生死大河。何故名樹如世間
樹。有根莖枝葉花果相續而生。十二因縁
亦復如是。過去有二因。名之爲根。二因者。
一無明支。二行支。現在有五果。五果者。
一識支。二名色支。三六入支。四觸支。五受
支。現在有三因。三因者。一愛支。二取支。
三有支。未來有二報。二報一生支二老死
支。過去二因中一無明支者。謂過去一切
煩惱名無明支。又云。於縁不了名無明。二
行支者。謂一切身口意善惡等業悉皆名
行。以無明故發生於行。無明與行二種是
過去二因也。行者生死業也。此二能感現
在五果故。名之爲根。現在五果中。一識支
者。以有過去行業發起現在識神。初受生
時。入胎一念心。名之爲識。二名色支者。以
有受生識故。發起名色。名色者五蘊也。謂
第二念已去心也。與父母赤白精血和合。
乃至百日諸包未開。但是肉團。未成眼耳
鼻舌相。但有色心故名名色。三六入支者。
由名色故發生六入。六入者。六根通住識
道故爲六入。此謂在胎内百日已外也。肉
團之内。起業生風吹肉團開敷。變作諸根
相名爲六入支。四觸支者。由六入故發生
根塵識等。三事和合觸對名觸。此謂出胎
已去兩歳也。未分別餘塵。但能覺飢渇熱
寒犯火觸毒。則啼哭之名爲觸支。五受支
者。由觸境故發生於受。領納名爲受。此謂
兩歳已去。心漸分別諸塵。五六歳已來。名
爲受支。此五支酬過去二因。名爲現在五
果。如世間樹。既有樹身。須有枝柯花果。愛
取有三因。復感未來生老病死二報。現在
三因中。一愛支者。由領納故發生於愛。於
縁起染名爲愛也。此謂七歳已去十五已
來。愛花貪果。心欲追求。名之爲愛。二取
支者。由染愛故發生於取。於縁染入有所
執故。名之爲取。三有支者。由取著故發起
於有。身口意造作。能招未來有。以未來果
目爲現在。三因故名有也。此謂隨其所取
財色殺盜邪婬。取得入手稱遂本心。憶思
成業。能有當來果。名爲有支。如花結果。
此花能生後果。復名爲因。既有其因。能感
未來兩報。兩報者。一生支。由現在發起。令
有未來受生。於法始起。名爲生也。二老死
支者。由有生故起於老死。生是老死之縁
故。生縁。老死此二支是後生果。果復爲因。
因果相生猶如大樹。一切衆生皆爲十二
因縁。漂沒流轉。隨逐生死往來三界。牢獄
之中受苦無窮。如世間河漂沒相似。凡
夫不覺故。智者了達則不從流。修道斷除
即得出離。夫十二因縁者。生死繋縛之因
縁也。必須滅此因縁。乃得兌於生死。是
故經云。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
滅。滅此因縁要須修道。問。云何修道。答。推
求十二因縁根本乃是無明。因無明故起
煩惱業。因業故起果報。有果報故有苦。皆
因無明爲根本。流轉生死分離三世如樹
如河。智者了知。欲伐其根及斷其源。猶如
伐樹。先伐其根。亦如斷水。先斷其源。今欲
伐斷十二因縁樹河。先斷無明。問。無明何
者是。答不覺心是。以不覺故妄起分別。心
外見境。謂有謂無。謂是謂非。謂得謂失。諸
果報法身心等苦。皆是無明之力。我今欲
斷無明。先須自覺心源。隨心所起一切妄
想。皆從不覺心生。今須知自心之本性。無
生無滅無來無往。何得知。一切妄念忽然
妄起。覺則不生。云何名覺。如貪嗔癡起
時。還以自心觀察思量推求。此貪嗔癡有
何形状。爲青爲黄。爲過去爲未來爲現在。
爲在内外中間。推。求貪嗔癡都無形状。若
貪嗔癡本來是有。今日覺時亦應可見。今
覺即無。故知。由不覺故忽然妄起。覺則不
生故。覺是無明對治。此覺現在無明不得
在心。以無無明故。一切妄想煩惱不生。煩
惱不生故。業不生。業不生故。無過去二因。
無二因故。現在五果不生。五果不生故。愛
取有三因不生。三因不生故。未來二報不
生。名斷十二因縁大樹。涸十二因縁大河。
此十二因縁無處。名爲涅槃。此自覺聖智。
名爲菩提
眞記云。大聖攝生欲令契理捨事等者。此約
同教義云也。一報相者。如來藏與染和合成
名色報。如大海水因風成波也。二彼因相者。
所起名色。即是如來藏眞識。如所起波即是
水也。三彼果次第相者。彼所起果無有餘物。
唯一眞心之所迴轉。如差別波。波唯一海水
所迴轉也。此中離我我所者。唯一眞心之體
無有餘物。何者是我。何是我所乎。非衆生數
者。猶如流水恒流不絶無厭捨時。由無念故
也。衆生亦爾。流轉生死無斷絶者。只由自體
無我故爾。是故云非衆生數也。黎耶微細者。
黎耶即如來藏故也。即成實性者。約三乘云
如來藏實性也。約一乘云甚深眞性也。下云。
此義在三乘。亦通一乘故也
  古記云。林徳入唐。得逢融順和尚。問云。一
乘中言黎耶者何耶。順曰。一切諸法皆以
黎耶爲本。廣則無量。略則有五。謂一白淨
無記識。持三性種。二阿摩羅識。持恒沙徳。
三性起識。持十普法。四法界安立識。持三
種世間法。五法界因陀羅識。持無盡因陀
羅尼法。全法界之有爲。全法界之無爲故
云黎耶。共善等三性及無爲集起
法記云。所謂因縁有分次第者。因縁者。生十
二支因縁也。有者三有也。分者十二支別也。
次第者。初無明支乃至最後老死支也。一心
所攝者。一心是能攝也。所攝是十二因縁也。
自業成者。簡他邪因。不簡自佛法中疏縁義
也。前門中云十二因縁是一心所作。恐有疑。
云唯一心作不待縁耶。故明要由業故。作十
二因縁也。不相捨離者。前支不離後支。後支
不離前支故也。前門現自因生中。増上縁之
成十二縁義。此觀現自因生中因縁之成十
二縁義三道不斷者。欲現不斷三道故。十
二支不相離也。觀先後際者。明前門中不斷
三道者。以過去無明生現在五果。以現在三
因生未來老死故也。三苦集者。現其以三際。
因得此具足三苦之身。此觀取因所得果以
立也。不取能生因也。因縁生者。因縁是俗諦
所依也。生是所生果法也。破因縁親疏偏力。
現全力生果義也。因縁生滅縛者。牒俗諦所
依也生者所生果法也。滅者即離因縁生果
之力義也。縛者順縛也。謂生則順縛於滅。滅
則順縛於生故。和尚云。生是無側之生。此生
即無生也。滅是無側之滅。此滅即無滅也。此
二無二。是滿足生滅也。以滅縛生時。生雖非
滅亦不離滅。猶如以繩縛置二人。雖不相離。
亦非合爲一身。此則分喩。非是滿喩也。此中
生滅則今曰所用之法。現前爲生。以本不生
爲滅也。是故以滅縛生。滅是能縛。生是所
縛。以生縛滅亦如是也。此觀破前全力生果
之義。以現資於無力。無生之縁生果法義也。
又云。心惑者。世出世間心煩惱也。迷世間法。
名爲世間心煩惱也。迷出世法。名出世間心
煩惱也。如是増執於所執法。迷其理事。名
爲人法二我執也。此二我執。前第八觀治之
能迷之心。於此觀中治也。隨順有盡觀者。問。
何故此性起門中。以前縁起門。無力無生之
縁生空果之義。爲所治耶。答。性起門中。空有
並現故。能治於前門偏空之執也。十番雖別
而同成無我者。一乘中以海印體爲無我也。
如十二因説餘縁生諸法准例可解者。上來
直現法性。而機難得證故。改云眞性指縁起
體。將欲令習。且約衆生十二支。以十番觀而
指示之。故餘一切法亦爾觀也。如是教誨故。
云准例可解也
眞記云。若約別教一乘略説十門者。前引論
云。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義諦者是同教也。
今直辨十番意故。云若約別教一乘等也。若
以十番觀一無明支。則具三世間成一無明
支體故。不動過患即是性在中道之法也。如
一無明乃至老死等皆亦爾也。問。所觀如是
能觀云何。答。能觀亦爾。初一因縁有分中。具
攝餘九。餘九亦爾也。然雖各攝餘九。而初則
觀有分次第。二則觀十種性起心。乃至八因
縁九縁起十性起。如是爲門別也。問。瓔珞經
十番與花嚴經十番何別耶。答。瓔珞經十番。
畫於一法界體。此經十番。則畫於無盡法界
故。云准教差別不同也
大記云。眞定徳。於十番中以三生滅釋也。謂
前七遍計生滅。第八因縁生滅。後二道理生
滅也。林徳以四生滅釋也。謂前因縁生滅。第
九縁起生滅。第十性起生滅。越情見處無住
生滅也。訓徳以五生滅釋也。謂中間五觀。則
遍計生滅。第八因縁生滅。第九縁起生滅。第
十性起生滅。初二觀無住生滅也。今依訓徳
之意釋。則無住生滅中。第二觀後半。是無住
體。初觀及第二觀初半。是無住位也。以其十
二縁相等爲無住。別教中二十二位故也
  清涼第六地疏云。今經文内。略現十重窮
究性相。以現無盡非唯寄位同。於二乘言
十重者。一有支相續。二攝歸一心。三自業
助成四不相捨離。五三道不斷。六三際輪
迴。七三苦集成。八因縁生滅。九生滅繋縛。
十隨順無所有盡。各有逆順。即成二十故。
下經云。如是逆順觀察。逆則縁滅。順則縁
云云。於縁起論。三觀者一相諦差別觀。
二大悲隨順觀。三一切相智觀。初但觀二
諦。有爲無有我故。即大悲爲首觀也。二悲
隨物増。即大悲増上觀。三即委悉窮究因
縁性相諸門觀故。即大悲滿足觀。初一下
同二乘一切智也。次一自現菩薩道相智。
後即上同諸佛一切種智。故涅槃云。十二
因縁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中智觀故。得
縁覺菩提。上智觀故。得菩薩菩提。上上智
觀故。得佛菩提。初二菩提。即初觀意。餘
二各一可知。前約爲物三皆稱悲。今約觀
心三皆智觀。是知。三句各有悲智相導融。
此三觀唯在一心。甚深般若於是而現。探
玄云。何者十觀一因縁分次第云云。十隨
順無所有盡。於中各有順觀逆觀故。有二
十門也。謂順觀大悲不住涅槃。逆觀大智
不住生死故。名不住道云云。一因縁分次第
中。正現有支無我。於中有二。初明倒執有
我妄起縁分。二明迷諸諦理起縁次第。初
中有三。一辨定無我。二迷成縁起。三云云
初中二句。初言世間受身皆由著我者。反
擧惑情明我非理。若我理有著我。順理應
得出世。既生世間明我非理。二若離著我
即無生者。順擧解心明理非我。若理有我
離我。違理應生世間。既得出世。明理無
我。二明迷此無我起彼有支。於中先順觀
縁起。後逆觀無我云云。二一心所攝中。言
三界虚妄唯一心作。此之一文。諸論同引
證成唯識。今此所説。是何等心。云何名作。
今釋此義。依諸聖教説有多門。一相見倶
存故説唯識。二攝相歸見故説唯識。三攝
數歸王云云。四以末歸本。五攝相歸性。六
轉眞成事。七理事倶融。八融事相入。九全
事相即。十帝網無礙。於中初三。約初教説。
次四約終頓説。後三約圓教中別教説。總
具十門。約同教説云云。三自業助成中。此
十二支皆有二義。一明自行相。二助成後
用。謂縁中癡惑是無明。自相與行作因。是
助成業。四不相捨離中。前能起後。離後無
前。後依前起。離前無後。不相離故。各無自
性。無性縁起如幻現前。五三道不斷中。如
淨意菩薩十二縁。論云。煩惱初八九業二
及與十餘七説爲苦。三攝十二盡。從三故
生二。從二故生七。從七復生三。是故如輪
轉。一切世間法唯因果無人。但從於空法
還生於空法。解云。此辨三道相生現。二無
我。六分別先後際中。此十二支初二是能
引。次五是所引。次三是能生。後二是所生
云云。一依此經開能所引分。先際中際合
能所生。總爲後際。以引遠故開之。生近故
合也。七三苦分別中有二門。一理實遍通
云云。二隨相増現門。如此經説。謂初五
支遷流相現故稱行苦。觸受二種觸對生
苦故云苦苦。餘爲壞苦者。但壞樂名壞苦。
老死支既無樂可壞。何故名壞苦耶。釋有
二。一樂壞爲苦。望所壞説。二以壞是苦故
云壞苦。此老死支能壞生故。屬壞苦也。八
因縁生中。理實無明望行無因縁義。而言
因縁生行者有二義。一自種爲因。無明爲
縁。合説故云因縁。然隱彼親種現此勝縁
故。云無明因縁也。二但彼増上縁望自増
上果還是親因故説無明爲行因縁。餘亦
如是。欲明果不自起。要從因縁。因縁形
奪。復各無性。是故言因縁生乃現無生。此
猶順觀逆觀一泯非生不生。可知云云。此
深觀中攝後三門合成四句。一不自生。二
不他生。三不共生。四不無因生。釋此四
句諸論不同。略有五説。一約破外道釋。謂
諸法不從冥諦。自性生故。云不自生。二不
從梵天自在天等生故。云不他生。三亦非
微塵大種和合生故。云不共生。四亦非無
因自然而起故。云不無因生。二約破二乘。
一謂諸法不定。從自同類因生故。云不自
生。二不定從異熟因生故。云不他生。三又
亦非彼倶有因生故云不共生。四小乘中。
許無明支前不正思惟托虚而起。似若無
因。今亦不爾故。離無因三。約法現空。一果
不自起名不自生。二自既不立。對誰辨他。
又他亦各自皆不成。自云何他生。故云不
他生。三自他因果既各不成故。云不共生。
四離因縁外無別果法故。云不無因生。此
上三重。如般若燈論及中論等説。四約因
縁形奪。對法論云。自種有故不從他。待
衆縁故非自作。無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
故非無因。凡諸縁起雙土二句已爲甚深。
況總土四句。是故縁起最極甚深。五約縁
起無礙門。但因縁生果。因縁相望各有二
義。一全有力二全無力。謂因望於果有全
不生。縁必全生故。云因不生縁生故。二縁
望於果。亦全不生因必生故。云縁不生自
因生故。三二力不倶故不共生。四二無力
亦不倶故。不無因生。此門有二義。一據力
具有不有義故令相入。謂因有力時。縁必
無力。是故由因有力故能攝他。由縁無力
故能入他。會彼縁力總歸因力。名不他生。
雖言不他反現自生。因力歸縁不自亦爾。
反前思之。以二力二無力各不倶故。無彼
不相入。一力一無力相歸故恒時相入。以
不相障礙。増上縁寛故。一切諸法無不相
入。十忽品云。菩薩善觀縁起法。於一法中
解衆多法。衆多法中解了一法。良由此門
故也。二據體有空不空義故有相。即謂非
直因力歸縁明其相入。亦乃因體由縁現。
因性空攝同於縁。何者。謂若無縁即無因
故。以生果名因。無縁果不生。是時不名因。
明知。此因會歸彼縁。爲不自生。是故縁是
有義無不能攝。因是空義無不受攝。因受
攝故癈已同縁。縁能攝故攝因同。已餘因
攝縁受等。並准思知。由此義故。諸法相即
無所障礙。上文云。知一即多多即一等。皆
此義也。是故無盡大縁起法無礙自在。皆
從此門而開現矣。九因縁縛説中。因縁生
縛者。謂此縁起互相縛住不得。是生以是
縛故。復非是滅。以一縛字。印此法體離
諸分別。然是縁起縛相亦離故。寄言以現
故云縛説。爲明此縛。但在説中。此門現縁
起法事相。向盡理性將現極微妙處故論
云。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義諦。是此門也。
十無所有盡中。明此有支虚相既盡。隨順
無所有。徹到第一義此現不壞俗。而恒眞
也。故云無明因縁諸行生是隨順無所有。
問。無明生行。是順所有。何故乃言順無所
有。答。乘前諸門次第。至此現彼無明。正生
行時。即順無生入理故也云云。何故經中
順無。論名順有。釋經意。以縁歸理説。論意
以性從相説。各現別意故作是説云云。一
有支行列。二攝歸一心。三力用相生。四前
後相屬。五三道輪環。六三際因果。七三苦
過失。八從因無性。九似有若無。十泯同平
等。配結前十文現可見
搜玄云。初因縁分次第觀治我見執云云
二依止一心觀治彼外境自性執云云。三自
因觀治異計因縁執。四不捨離觀治因果
異時計。五三道觀治因縁癈事計理執。六
三際觀治無因執。七三苦觀治樂淨執。八
因縁觀治單因有力生果云云。因縁生理。
因有決定用。縁有發果。能方得法生。若但
因力無縁發果能者。其因六義不現在前
云云。又依小乘六因四縁。若依三乘。即十
因二十因等。若依一乘即隨法辨因爲二。
因縁理事各別與法界等。今六因義唯一
乘能窮。此約別教説也。九因縁生滅縛觀。
此下二觀但治心惑。通義可知。謂因縁共
力能感果執云云。前因縁生果。生義是増
空義。是微爲因縁。法順生迷増故。今縁縛
法空義。是増生力義。微爲縁起法。順生
無分別智故。故下經云。縁起之法離有無
也。此雖無生力。以空義成故。離自性生。經
云。無住爲本故。十無所有盡觀。所治局心
惑。亦可通諸使。俗諦通攝故。爲執因縁。
但有應俗相。自體空義。不現在前故。是障
云云。諸縁生法不起則已。起則雙現。如
彼渇鹿見陽炎。水乾濕並彰。又如鏡像染
淨雙現。此是正理。問。其所現空。爲是眞
諦。爲是俗諦。又此觀法與前縁生。及以生
縛云何取別。答。因縁及縛唯成順有。今第
十觀空有倶順。又此空有並是俗諦。汎明
眞俗此有多義。一體相相對。二空有相對。
如此分眞俗。其義非一。若空有分眞俗。有
則爲俗。空則爲眞。即證智所知。若體相相
對。空有可以相論故。若約此義。俗諦通
空。有。此空是自體空。非事空也。故論云。
是心眞如相。能示摩訶衍體。故知雖是眞
如得名俗相。不是體也。此則空有同爲一
相。以縁順性理事。爲此觀體故。上文云。
十二縁生是無爲也。十觀亦有相生次第。
爲知諸虚妄過故。故有第一。既識妄已未
知妄法。依何得生。故有第二識。知所依未
知有何理。故有第三。已知生理。未知依何
時。故有第四識。知時已未知約何義。故明
第五。知其義已有何本末。故有第六。知本
末已未知有何過。故有第七。知其過已云
何對事成。故有第八。知成已未知有何相。
故有第九。知相已疑謂乖理故有第十。依
經十番訖
錐穴記第十觀云。此即因縁盡於自如也。
此即俗諦離分別之際。自此去所即是初
最麁愚癡顛倒即此甚深法。隨擧一盡攝
一切。無盡自在縁起法。正十數所現普法
縁起道理也
縁起一言無分別者。大記云。縁起一言乃
至何須多門等者。起此問意。初標眞性。示縁
起體。即無分別理已現了手。何煩更説中即
等多門耶。如是問也。答。具縱奪文現可知。
問。何不釋六門而問答耶。答。第六門者總結
上意故。釋五門其義已盡故也。了手者事畢
之言也。法記云。婬怒癡性即是菩提者。古人
云。只知用水令淨於物。不知令淨濁水也。此
意云何。謂如欲淨於水。若取於石水不得淨。
不動土石水方自淨。淨自心者亦復如是。若
欲斷除三毒煩惱。則心不得淨。三毒不動。心
自清淨。是故凡詣勝熱婆羅門善知識所受
癡法門。即得安住照明。遇滿足王知識受嗔
法門。即得安樂。三昧。遇婆須密知識受貪法
門。即得離欲實際也
  探玄。方便命知識。疏云。如是反道上下文
中。總有三類。一此位同邪見。二滿足王同
嗔恚。三婆須密同貪愛。是故三毒相並有
正法。然有四義。一當相即空故諸法無行。
經云。貪欲即是道。恚癡亦復然。於此三事
中。有無量佛法。解云。此約即空是佛法。非
事即是佛法。二約巧攝生説爲佛法。非
謂即是如淨名云。先以欲拘牽後令入佛
智等。三留惑潤生長。菩薩道説有佛法。非
謂即是如淨名云。一切煩惱爲如來種。四
當相即是。不同前三
法記云。七種苦諦者。七種生死也。謂分段有
三。變易有四。分段三者是三界也。變易四者。
一方便生死。二因縁生死。三有有生死。四無
有生死
  法常公攝論疏云。一方便生死。即以無明
爲縁感生死。非是親因故。稱方便。二因縁
生死。即以無漏業爲因感生死。由是親因
故名因縁。三有有。則由前因縁感生有果。
有此果故。名有有。四無有則老死支謝。其
報盡後。更無有有果故。曰無有云云
清涼演義云。無上依經云。阿羅漢・辟支佛・
大地菩薩。爲四種障。不得如來法身四徳。
一者生縁感。二者生因惑。三者有有。四者
無有。何者生縁惑。即是無明住地生一切
行。如無明生業。何者是生因惑。是無明住
地所生諸行。比如無明所生諸業。何者有
有。縁無明住地因。無明住地所起無漏行。
起三種意生身。比如四取爲縁。三有漏業
爲因。起三種有。何者無有縁。三種意生身
不可覺知。微細墮滅。比如縁三有中。生念
念老死云云。於三界中有四種難。一者煩惱
難。二者業難。三者生報難。四者過失難。無
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内煩惱難。
無明住地所起因縁生死。如三界内業難。
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内生報
難。無明住地所起無有生死。如三界内過
失難
法記云。無分別者者。問。各各不相即等四句。
合取云耶。答爾也。謂前三句即門故。是體門
也。不相即句是中門故。位不動門也。位不動
故方得相入。能成一致。是故合取。不相即義。
云冥然無分別也
約喩得名無不如意。大記云。海印者約喩
得名者。以修羅帝釋相戰之時。諸兵具等。現
於明淨海中之義。喩其三毒當相不動。即是
内證海印究竟法體故也
  古記云。雲華尊者云。唯花嚴經所説之法。
依海印定起也。時有智積國統難云。大集
經云。如閻浮提一切衆生身及外色。如是
色相海中皆有印相。是故名大海爲印。菩
薩亦爾。得大海印三昧。見一切衆生心行
云云。則下四教法亦依海印定起。何故云不
爾耶。雲華答曰。海印有五。一者三大阿僧
祇劫歴修之帝釋。昇法空須彌山頂與所
知障阿修羅鬥戰之時。三科百法像。現於
大圓鏡智海中之海印也。二者不可數劫
歴修之帝釋。升本覺須彌頂。與根本無明
阿修羅相戰之時。恒沙性徳像。現於一心
眞如海之海印也。三者一念不生之帝釋。升
一行三昧須彌頂。與妄想阿修羅相戰之時。
無相無分別像。現於不二實相海之海印
也。四者二佛刹微塵數劫歴修之帝釋。升
總相須彌頂。與遍計阿修羅相戰之時。十
種普法像。現於世界海之海印也。五者十
佛之帝釋。升法性須彌頂。與無住實相阿
修羅相戰之時。三種世間像。現於國土海
之海印也已上。此五之中。前三如次始終頓
也。後二如次外化内證也。於此加論約因
海印。應有六種。謂普賢之帝釋。升解行須
彌頂。與百障阿修羅相戰之時。無盡普法
像。現於錠光玻璃鏡之海印也。若約前三
重意。則三乘隨分亦論海印也。而言三乘
皆是海印定外所説者。約一乘海印云耳
清涼釋海印云。以十義釋之。表無盡之用。
一無心能現義。二現無所現義。三能現與
所現非一義。四非異義。五無去來義。六廣
大義。七普現義。八頓現義。九常現義。十非
現現義
大記云。如意者。從喩得名。乃至無不如意等
者。猶如如意珠王。無福徳人得之。則變爲毒
蛇。反害其人。若有福徳之人得。則隨其意樂。
雨無盡寶廣施貧人。一乘普法義理亦爾。若
無圓信下劣之機聞之。則執己情見生疑起
謗。反墮惡道受無盡苦。若有大心正信之人
聞之。則纔聞即信。即得一乘稱性之益。廣利
自他。無不如意也
見聞一乘如五乘説。大記云。行者者。謂見
一乘乘普法已去。未滿圓證普法等者。若約
無住別教。則見聞即是圓證。今約寄位故。云
見聞一乘乃至云未滿圓證普法等也
  古記云。三生有多重。一約報則過去見聞。
現在解行。未來證入。二約界則界内見聞。
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又界内通見聞解
行。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三約自分勝進。
則十信已前見聞。十信解行。十信滿心勝
進證入。四約信解増長門。則十信見聞。三
賢解行。十地證入。五約比證。則地前見聞。
從初地至七地解行。八地以上證入。六約
一乘三乘。則四地見聞。五六七地解行。八
地證入。七約五乘配門一乘義。則八地見
聞。九地解行。第十地證入。八約知識。則文
殊爲見聞。徳雲以去能行。彌勒告云。當來
見我爲證入。又普賢知識爲證果海也
智通記云。問見聞等三位普法正位耶。答。
不也。但從三乘作是説耳。若普法正法即
無位無不位。一切六道三界法界法門。無
不普法正位。又一位一切位。一切位一位。
如位法門。一切行教義等法門。亦爾。可思。
問若爾普法中以何爲始。答。得一法門以
爲始。此則與終無別也
大宗地玄文論云。無超次第漸轉位者。偈
云。五十一位中。如次無超轉。一中具一
切。名爲漸轉位。論釋曰。唯一行者。五十一
種別相位中。如其次第。無超過法也。無餘
究竟總持位者。偈曰。五十一位中。隨其先
得入。攝一切一切。各無餘究竟。論釋曰。五
十一位別相中。或有行者。以信趣入。或有
行者。以眞如地趣入。或有行者。以大極地
趣入云云等。隨先得入盡攝一切。一切位
地究竟無餘。亦無移轉亦無出入。一一白
白也。周遍圓滿廣大位者。偈曰。五十一種
位。無前後一時。倶轉倶行故。名周遍圓滿。
論釋曰。五十一位無有前後。一時倶轉倶
行。無有所餘。亦五十一別相位中。所有無
量無邊諸位。無有前後。一時倶轉一時倶
行。横轉無向道人也。一切諸法倶非位者。
偈曰。諸無量無邊。一切種種位。皆悉非建
立。名倶非位地論釋曰。非因非果等云云
以其非義立爲位故也。一切諸法倶是位
者。偈曰。一切種種法。無非金剛身。以一身
義故。名爲倶是門。論釋曰。是名無病道人
也。一身金剛寶輪山王。其相云何。偈曰。
漸是盡非滿。一時及前後。與倶并倶非。一
異時處轉
大記云。五乘總是入一乘攝以一乘所流一
乘所目一乘方便故者。言所流者。猶如百川。
無不從彼大海而流。三乘五乘等一切諸法。
無不從本一乘而流成也。所目者。約三乘則
爲眼目之義也。約一乘則爲名目之義也。言
三乘中爲眼目者。其所熏習一切諸法。全是
一乘普法故。以此即爲入花嚴普法之眼目
也。一乘中爲名目者。若約無生佛法。則不可
名目。然爲機縁。以諸名字題目而示也。方便
者。猶如欲登高堂。勇疾之人一躍便登。如其
末者教令退。行三四歩許。從却歩時。已得升
堂之力。如是上根之人。一聞普法直入一乘。
中下之根未能直入一乘普法。佛以大悲施
設三乘。爲入一乘之方便也。所流所目約縁
起道理語者。非謂大縁起道理也。一乘之法。
於機縁中起故也。方便者約智語者。約下教
機。知自三乘是假施設。迴入一乘之智云也。
亦可約聖者意者。能化大聖。以善方便。於一
乘中分説三乘。引中下根入本一乘之意也。
是故云約聖者意説。何以故。以善巧方便接
引衆生故
  十句章記云。所目者是此經所流。方便等
者是下四教也。問。於機縁中起者。約何機
縁耶。答。下教機縁也。問。若爾。所目亦是
下教耶。答。花嚴經中。所目之法向外而流。
於下教機縁中起也。爲欲現此縁中所起
下教之法。本是花嚴經中所目故。所以并
論所目耳
大記云。如五乘説人法因果乃至准例如是
等者。五乘則三乘・小乘・人天乘也。准例如
是等者。隨機縁而五乘雖別。其五乘法與一
乘不異也。謂前約隨機。所分五乘論行者已。
此中約其法。則准例可知也。一云。非約一乘
十種普法言准例也。約五乘中。所有人法等
云耳。謂如攝五乘入一乘中。其五乘所有人
法等。亦得總攝入一乘故也
所謂五乘勝妙能也。大記云。問。所謂五乘
等法。爲是能詮教法耶。爲是所詮之義耶。等
者此下有七重問答。此初問答中問意。欲現
五乘教外。別有離言絶相之旨故也。又欲現
彼五乘教法。即是離名相之所詮故問也。答
意則古徳云。此是將彼黄葉即正眞金。如是
指誨之處也。古辭云。曉師遇相和尚決疑有
三。謂一始覺同本覺。爲凡爲聖之義。二濕過
海種種心之義。三此能詮所詮皆在言中之
處也。曉師之意。則謂下教中實有法體。及見
此文乃知。能詮所詮皆在言中。無實法體也。
問。此能詮所詮皆在言中者。立在何處云耶。
答。普賢爲所流所目之機。於無生無名處。以
種種名題目。於此時中能詮所詮成差別故。
約此處云皆在言中也。又進此而云。佛乃向
外爲山王機常説遍説故。於此時十玄十法
具足自在。然亦望上十佛内證。則猶是與教
相應故。約此處亦得。可云皆在言中也。以大
慈悲本願力故。乃至施設言教等者。諸佛世
尊。從性海分發大悲願。以自證法外向機心。
起二言説。謂法界門中。説世界海成敗清淨
智等。不思議般若門中。説佛國土不可思議
也。此二言説雖普賢文殊出定以去。然依至
相果地。五海十智之義。則奮迅定中。起此言
説也。是故佛土不思議之言稱於内證土海。
而起普賢文殊等。稱此言説而證故。云親證
證分。故此門中。佛與菩薩一相續也。是故云
向内則十佛。向外則普賢也。問。普賢内證之
淨藏三昧。是佛外向也。何故向内則十佛。向
外則普賢故。是一相續也耶。答。佛外向際並
普賢圓因。此圓因向内則是十佛故。云一相
續也
法記云。本願力者。佛修因時。即發誓。念我
當成佛。爲三乘機。施設教已。不令住迹。要必
迴入一乘實體。如是起願也。法如是者。三世
諸佛成正覺時。法爾如是起此願也
大記云。第二問答。問中證教兩法常在二邊
過者。前云。所詮之法言相不及。又云。一切諸
法皆悉在言故。牒其二言起此問也。答中先
擧二義正答。所以得知者重問。遍計無相下。
重答也
法記云。證教兩法舊來中。道一無分別者。猶
如水中現。現諸像在水邊。人但見其水與像
別異。只由不以其水爲眼故也。如是若不以
海印爲眼則不見三世間法即是海印。若以
海印爲眼目。則得見諸法即海印體。海印所
現三世間是教分也。攝三世間之海印。即是
證分也。是故云證教二法一無分別也。遍計
無相依他無生。眞實無性三種自性。常在中
道等者。三性是教。三無性是證。是故具證教
也。若約情云遍計無相。是實執之無。非似有
之無。依他無生是似有之無。非自體空。圓成
無性是自體空。非縁之無性。是故遣三性現
三無性也。若約理云。只是一眞即是無相。即
是無性等故即不可分。此是遣遍計之無相。
此是遣依他之無生等。故三無性即一際也。
但依一眞所分三故。三性亦一際也。是故云
三種自性常在中道也。若約樹林論。則是詮
旨三性故初教也。若約析金爲三。論三性則
有詮旨三性義。又有熟教中義。若約以酥分
三。論三性別當熟教宗。若約分虚空爲三而
論三性。則當同教一乘也。就第二義中。以金
分於三處處別者。是三性。隨其處別金像亦
別者。是三無性。此則有重故。是詮旨三性也。
若約金體。則三處之金唯一種者。是三無性
也。三處金像是一金所成是三性也。此義當
熟教也。就第三義中。分酥爲三者是三性。
三器之酥體徳齊一者。三無性也。若約理實。
則三性者。初教之中。隨分而論熟教之初。究
竟而論熟教之終不用也。同教一乘中。欲引
三乘習三性之人。依其所習三性之軌。且分
大空以爲三畫。故擧一全收不可分也
眞記云。遍計無相依他無生。乃至三法以外
更無證教者。直辨一乘證教最難故。寄彼熟
教所論三性示此義也。就一遍計無相中。有
解門行門也。解門者。離遍計情有。入依他似
有等也。行門者。情有即是眞位也。故康藏云。
縁無別縁以體盡縁。是故差別縁起即是甚
深土海也
大記云。第三問答中問意。則因前聖者隨遍
計之言。引論而難也。答中從初至別義如是
者。正答言現之。問若約實説下。兼答意具之
問也。言説空花者。如淨眼人不見空花。隨其
病眼説其空花。聖者亦爾。已達遍計之空。隨
遍計人建立三性也。一云。此空花喩通於五
教。謂小乘中説人空之空花。乃至頓教中説
一念不生之空花。一乘之中不動空花遍計。
即是普賢無住別教究竟法也
法記云。三種自性皆是凡夫境界者。依他圓
成非凡夫境。然爲説示此是遍計。此是依圓
故。凡夫得入無性故也。約解門故別立三無
性者。問。解門中三無性云何。答。理無不及似
有。無性不及隨縁。謂熟教中三界唯是無明
所作。又云。眞妄和合所作。又云。唯一眞心所
作。遣此三重所作。以現滅理故。遍計之理無
不及眞妄之似有。此似有之無性不及眞如
之隨縁故也。約行門故。三性以外不立三無
性者。問。行門中若不別立三無性者。約何爲
三無性耶。答。只由無故得云三無性耳。若是
有者云何無性耶。問。若爾何故六地疏云。遣
實境滅時。即得一分無相性。無相現故。唯識
想境並即不生。名得無性性。此是行門唯識
觀耶。答。只由遣故。方知無耳
  道身章云。一乘中。若非依他無遍計。則遍
計是果。依他爲因。若非遍計無依他。則依
他是果。遍計爲因。如是之義。即是縁起耳。
問。遍計爲縁起者。杌中有實鬼耶。答。杌中
由有爲似鬼及實鬼之義故。計爲鬼也。若
杌中無爲實鬼之義。應無杌中計爲實鬼
云云。又云。遣三性辨三無性。兩宗不同。
始教但遣遍計。又但以所執爲遍計。能執
之心屬依他攝。若爾遣三性現三無性者。
何但遣遍計中三性耳。所謂計青色等謂
實。爲遍計遍計。計能執心爲實。爲依他中
遍計。若計圓成爲實。爲圓成中遍計。此宗
當解門。終教三性皆遣。亦能計心合爲遍
計。此當行門。又云。合三性一際者。約三性
即三無非三之行門。三性示現三性圓融。
此是方便所趣。爲現一乘無盡性耳
大記云。尚二性以外無有眞實等者。以無相
智。遣遍計所執分別境時。能取依他並即
不生。無相現故。此外無別圓成實也。無相
等智現前者。無相智現。依他心境皆無故。
云無相等智現也。無法可對者。依他無生
眞理現時。更無圓成眞實故也
法記云。須解立教所由者。前雖已現證教中
道。及三性外無三無性之道理。若不解其立
教所由。則不得知此。是熟教三性三無性之
中道。此是一乘之中。道故也。又熟教中雖云
遣三性現三無性。但融其相令歸眞性耳。一
乘方云體融眞故。即此在前露柱名相。正是
海印究竟法體故。云證教兩法常在中道。是
故凡於所聞。愼勿如言取義。須解所由也
  道身章云。一乘縁起法非情所及。雖非情
及。而不遠求。反情即是。問。反情方便云
何。答。方便無量。而其要者。隨所見處不
著心。爲是隨所聞法不取。如文即能解其
所由。又解法實相。問此言何耶。答。凡聖言
起皆機縁之所由。謂教是良藥。能治生病。
若以生可治則以生。若以不生可治。則以
不生。若法定是生不生者。以生爲是不生。
即非不生爲是生。則非是其法不在於生
不生故。能以生不生。治病無障
十句章釋第二句云。二隨文取義有五種
過者云云。若聞凡名非聖等者。即有五過。一
不正信。二退勇猛。三詐他。四謗佛。五輕
法也
大記云。第四問答中。通據約情約理問。故以
別不別如次答也。一云。前約三性三無性之
詮現證教中道。今約本末相資等義。現中道
故問也。答中別不別義。並約理門也。一云。前
約證教。明一無分別之義故。若爾證教云何
別耶。如是問也。訓徳之意。則此第四問答以
下。有四段義。謂從問如上所言。至是故不別
者標也。問若如是。至二倶不相防者釋也。説
與不説等者結也。是故經云下引證也。標中
初標證教相對。以明別義。後標本末相對。以
明不別。二釋中有五。一問若如是。至與本不
異者。釋本末相對。二與本不異。至不説而説
者。是寂用無礙釋義説相對。三不説而説。至
説則非説者。釋上證分亦是可説。教分亦是
不可説義。四説即非説至不説即不可得者。
釋證教兩法性。在中道一味之義也。五二倶
不可得者。現種種不礙一味故。具説不説也。
此上五段釋句。准於五重海印也。三結中説
與不説義説二大生與不生願善決定。六決
定處動與不動者。根本入九入等也
大記云。第五問答中。問意則前問答中。但明
縁起。無性與本不異不現。其本與末不異。故
欲現此義起此問也。答中先總答其義。若爲
者牒問。所證在言下廣答。此廣答中。并現前
中別不別之義。於中有二。先明教證中道。後
亦可正説下。現正義正説無二中道。此正義
正説者。一云。正義内證正説外化也。然正義
則一乘。正説則三乘也。諸法實相不在言中
者。問以言爲義。則言是中道。何云實相不在
言耶。答。言義究竟之處。言正是義。即是中
道故。云不在言也。在機益故。名無眞性者。
非是牒上不在眞性爲無眞性。約無自性之
實故。云無眞性也。離名性故。名而無名下。牒
現諸法實相。不在言中之義名無眞性故下。
牒現言説之法不在眞性之義也
法記云。中道者通言非言。何以故。諸法實相
不在言中等者。問。中道與實相何別。答。中道
則既云通言非言。故通於證教實相。則既不
在言。故唯是證也。謂以義爲教。教外無義。
教無側故。教是中道。義亦如是故。是證中道

大記云。第六問答中。前後兩義者。約亦可正
説法中。以上爲前義。以下爲後義也。本末相
即等者。本則佛也一乘也。末則衆生也。小乘
三乘也。此等總是法性家内眞實徳用故也。
名義互爲客者。一切諸法不出名義也。爲定
執名義自性之人現其互相爲客。無有自性
之道理也。自體無名眞源者。正是證分。兼是
縁起無住別教也。問。眞源則本末相資之所
現故深也。相資之本。雖云是證。而猶淺耶。
答。且順三乘作是説耳。若約實則同是一處
也。以此中道化衆生者。究竟正是一乘故。云
能化所化宗要在此也
法記云。本末相即者。熟教中。泯依本所起之
末。還歸於本方現一心。寄彼以現一乘證教
二法性在中道也。名義互爲客者。初教中。以
名義互憑客。現名及義無我道理。寄彼以現
一乘證教二法無自性義也。所現道理不異
能詮方便別者。初教熟教所立義別。而寄彼
所現無我及中道之義。以現一乘證教無二
之義故也
第七問答中問意。則泯差別歸中道。終教之
中得論此義。然約最極故。云此義當頓教宗
也。答。意則維摩拂文殊之言。默於一寂。八會
佛默不動言説之默故別也。謂泯其説與不
説名義本末令歸中道者。且順三乘之説。若
約一乘實意。則不動名義本末。即是法性家
内眞實徳故。不當頓教宗也
法記云。且護分別故。順三乘説等者。直令三
乘之人。捨其所習入於一乘。恐難信受故。以
方便寄順其執護分別也。一云。雖下四教總
是實徳。若言小乘及初教等即是一乘。則稱
其所習増分別故。寄彼三乘差別病。盡頓教
義説故。云且護分別。故順三乘説。蓋是智者
勝妙能也
如説修行名曰爲家。大記云。如説修行得
聖者意者。修行趣證方得。諸佛欲令群迷畢
竟終至法性家故。施設言教之大意也。法性
眞空者。約究竟則證分法性家也。然此中意
不分證教。總明行者修行方便。故通證教也。
法界陀羅尼者證分。因陀羅尼家等者教分。
無住別教也
融記云。宅者證分。舍者縁起分也。法界陀羅
尼家者理也。因陀羅尼及微細等者事也。謂
約一法全攝法界無側無遺者。法界陀羅尼
也。一一法法重重相攝無盡無盡者。因陀羅
尼也。於一法中一切諸法。齊頭並現者微細
也。聖者所依住故。名曰爲家者。十玄門也。
問。此十玄門爲是教分亦證分耶。答。若約自
證則證分。爲他施設則教分也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下之一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下之二
文云。二得益。謂陀羅尼者。總持故。如下數
十錢法中説。實際者窮法性故。中道者融二
邊故。坐坐者攝一切故。安坐法界十種涅槃
廣大寶床。攝一切故。名曰坐床。寶者可貴故。
床者攝持義故。十種涅槃者。如下經離世間
品説。舊來不動者舊來成佛義故。所謂十佛
如花嚴經説。一無著佛。安住世間成正覺故。
二願佛出生故。三業報佛信故。四持佛隨順
故。五涅槃佛永度故。六法界佛無處不至故。
七心佛安住故。八三昧佛無量無著故。九性
佛決定故。十如意佛普覆故。何故十數説欲
現多佛故。此義諸法之眞源究竟之玄宗。甚
深難解且可深思。問具縛有情未斷煩惱未
成福智。以何義故舊來成佛耶。答煩惱未斷
不名成佛。煩惱斷盡福智成竟。自此已去名
爲舊來成佛。問斷惑云何。答如地論説。非初
非中後前中後取故。云何斷。如虚空。如是斷
故未斷已還不名爲斷。既斷已去名爲舊來
斷也。猶如覺夢睡悟不同。故建立成不成斷
不斷等。其實道理諸法實相。不増不減本來
不動。是故經云。煩惱法中不見一法減。清淨
法中不見一法増。是其事也。有人説云。如是
等經文。約即理説非即事説。若約三乘方便
教門合有此義。若依一乘如實教門不盡其
理。理事冥然一無分別。體用圓融常在中道。
自事以外何處得理。問三乘教中亦有寂而
常用。用而常寂。如是等義。何故上云遍即理
門。不即事中不自在耶。答理事相即故有如
是義。非謂事事相即。何以故。三乘教中欲治
分別病。會事入理爲宗故。若依別教一乘。理
理相即。亦得事事相即。亦得理事相即。亦得
各各不相即。亦得何以故。中即不同故。亦有
具足理因陀羅及事因陀等法門故。十佛普
賢法界宅中。有如是等無障礙法界法門。極
自在故。其餘逆順主伴相成等法門。准例相
攝隨義消息。若欲觀縁起實相陀羅尼法者。
先應學數十錢法。所謂一錢乃至十錢。所以
説十者欲現無量故。此中有二。一者一中十
十中一。二者一即十十即一。初門中有二。一
者向上來。二者向下去。言向上來中有十門
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縁成故。即是本數。乃至
十者一中十。何以故。若無一十即不成。仍十
非一餘門亦如是。准例可知。言向下去中亦
有十門。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乃至十者十
中一。何以故。若無十一即不成。仍一非十故
餘亦如是。如是往反勘當即知。一一錢中具
足十門。如本末兩錢中具足十門。餘八錢
中准例可解。問既言一者。何得一中名爲十
耶。答大縁起陀羅尼法若無一。一切即不成。
故定知如是其相。如何所言一者。非自性一
縁成故一。乃至十者。非自性十。縁成故十。一
切縁生法無有一法定有自性。無自性故即
不自在。不自在者即生不生不生生。不生生
者即是不住義。不住義者即是中道義。中道
義者即通生不生。故龍樹云。因縁所生法。我
説即是空。亦説是假名。復是中道義。即其義
也。中道者是無分別義。無分別法不守自性
故。隨縁無盡亦是不住。是故當知。一中十十
中一。相容無礙。仍不相是。既一門中具足十
門。故明知。一門中有無盡義如一門。餘亦如
是。問一門中攝十盡不盡。答盡不盡所以者
何。須盡即盡須不盡即不盡故。其義云何。以
一事辨一多故即盡。以異事辨一多故即不
盡。又一事中一多義不相是。即是多一事故
即。是一四句護過去非。現徳准之可解。異事
亦准同。問須者何義。答須者縁成義。何以
故。因縁法一不差失。別別諸事門中准例如
是。縁起妙理應如是知故。第一門訖。第二門
此中二門。一者向上去。二者向下來。初門中
十門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縁成故。乃至十
者一即十。何以故。若無一十即不成故。縁成
故。第二門中亦有十門。一者十。何以故。縁
成故。乃至十者十即一。若無十一即不成故。
餘者准例。以此義故當知。一一錢中具足十
門。問如上多門一時倶圓耶。前後不同耶。答
即圓即前後不同。何故如是。須圓即圓。須前
後即前後。何以故。法性家内徳用自在無障
礙故。由縁成故。皆得如是。問如上所説來去
義。其相云何。答自位不動而恒來去。何以故。
來去者隨縁義。即是因縁義。不動者向本義。
即是縁起義。間因縁焉縁起何別。答亦別亦
同。所謂別義者。因縁者隨俗差別。即是因縁
相望。現無自性義。正俗諦體也。縁起者順性
無分別。即是相即相融。現平等義。正順第一
義體也。俗諦無自性故順第一義。是故經云。
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義諦。即其義也。別義
如是。同義如前龍樹釋。就一一錢中。依同
時具足等十門。以迴轉者准之可解。十門如
下説。如錢中第一乃至第十不同。而相即相
入無礙相。成雖因果理事人法解行教義主
伴等衆多門別。而隨托一門盡攝一切。餘義
准之。上來數錢法者。且依遍計事錢。現示依
他因縁縁起錢也。亦可依指示縁生一切諸
法終不可得。執遍計物迷縁起法。現法逗留
全別。經云。初發心菩薩一念功徳不可盡者。
如第一錢。何以故。約一門現無盡故。何況無
量無邊諸地功徳者。如第二錢已去。何以故。
約異門説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者。如一錢
即十故。何以故。約行體説故。問初發心菩薩
者。信地菩薩。即是弟子位。成正覺者佛地。即
是大師位。高下不同位地全別。何故同處並
頭脚耶。答三乘方便法焉。圓教一乘法。法用
逗留各別不得雜用。其義云何。三乘法者頭
脚各別。阿耶兒子年月不同。何故如是。約相
説故。生信心故。圓教一乘法者頭脚總一。阿
耶兒子年月皆同。何以故。由縁成故。約道理
説故。問一者何義。答一者一無分別義。又問。
同者何義。答同者不住義。無分別不住故。始
終同處師弟並頭。問同處並頭者何義。答同
處並頭者不相知義。何以故。無分別故。又
問。無分別者何義。答無分別者縁生義。即是
始終等是無二無別。何故如是。一切縁生法
無有作者。無有成者。無有知者。寂用一相高
下一味。猶如虚空。諸法法爾舊來如是。是故
經云。觀一切法不生不滅。因縁而有。如是
等文是其義也。問所以得知信位菩薩。乃至
佛同處並頭。如下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亦如地論釋。信地菩薩乃至佛六相成故。明
知有如是義。六相如上。此語欲入法性家要
門。開陀羅尼藏。好鑰匙故。上來所明者。唯
現示一乘陀羅尼大縁起法。亦可論一乘無
礙。辯才體非三乘分齊。問初教已去。一切諸
法即空即如一無分別。何故上言頭脚各別
耶。答非無此義未圓故。從下爲言。問所以得
知自三乘以外。別有圓教一乘分齊。如下經
云。一切世界群生類。尟有欲求聲聞道。求縁
覺者轉復少。求大乘者甚又布有。求大乘
者猶爲易。能信是法甚爲難。若衆生下劣其
心厭沒者。示以聲聞道。令出於衆苦。若復
有衆生。諸根小明利樂於因縁法。爲説辟支
佛。若人根明利有大慈悲心。饒益於衆生。爲
説菩薩道。若有無上心。決定樂大事。爲示
於佛身。説無盡佛法。聖言如掌明珠。不須驚
怪。問一乘三乘分齊別義。因何得知。答且依
十門即知也。一同具足相應門。於中有十門。
所謂人法理事教義解行因果。此等十門相
應無有前後。二因陀羅網境界門。此中具前
十門。但義從喩異耳。餘可准之。三祕密隱現
倶成門。此亦具前十門。但義從縁異耳。四微
細相容安立門。此亦具前十門。但義從相異
耳。五十世隔法異成門。此亦具前十門。但義
從世異耳。六諸藏純雜具徳門。此亦具前十
門。但義從門異耳。七一多相容不同門。此亦
具前十門。但義從理異耳。八諸法相即自在
門。此亦具前十門。但義從用異耳。亦可依
性。九唯心迴轉善成門。此亦具前十門。但義
從心異耳。十托事現法生解門。此亦具前十
門。但義從智異耳。餘可准之。上十門玄並皆
別異。若教義分齊焉此相應者。即是一乘圓
教及頓教攝。若諸教義分齊與此相應而不
具足者。即是三乘漸教攝。如是知也。如是十
門具足圓者如花嚴經説。餘廣義者。如經論
疏抄孔目問答等分別也
一乘法界圖合詩一印。依花嚴經及十地論。
表圓教宗要。總章元年七月十五日記。問何
故不著集者名字。答表縁生諸法無有主者
故。又問。何故存年月名。答示一切法依縁生
故。又問。縁從何處來。答從顛倒心中來。顛
倒心從何處來。從無始無明來。無始無明從
何處來。從如如來。如如在何處。如如在自法
性。自法性以何爲相。以無分別爲相。是故一
切法尋常在中道。無非無分別以此義故。文
首詩言。法性圓融無二相乃至舊來不動名
爲佛。意在於此。所以依詩即虚現實。故誓願。
見聞修集一乘普法名字及義。以斯善根迴
施一切衆生。普熏普修盡衆生界。一時成佛
所謂十佛至甚深難解。大記云。所謂十佛者。
若以佛字印印之則證分。十佛若以普字印
印之則是教分十佛也
法記云。一無著佛。安住世間成正覺故者。無
著即著著而無著也。安住世間者。三乘中出
世成佛故。非安住一乘中以三世間爲自身
心。故云安住世間也。以證心看只是心耳。無
所對境是爲著也。非如分別意識取著別境
也。無著即著者。雖心不見境。而一切境無非
我心也。著而無著者。一切無非我心之日。凡
所趣向約約無側也。成正覺者。猶如眼識。以
眼根塵爲體。而不爲膿血皮膚。不淨所染成
淨眼識。若針耳孔許除膿血。則淨眼不成。智
正覺者亦復如是。以三世間爲自身心。而不
爲衆生。業煩惱所染得成正覺。然大縁起中
隨去一法。一切諸法擧體不立。故於衆生業
惑煩惱。若云一物不成正覺也。二願佛出生
故者。海印中出生三世間一切諸法。又三世
間一一之法。出生法界諸法於念念中。新新
無盡。無盡故約此義云出生也。如是法法若
修不修。一切衆生身心之中常然常然。所以
如來現見此法者只由願。故能出生如是法
也。衆生不見者只由不能願。故約此出生義
云願佛也。三業報佛信故者。世間六道之因。
出世聲聞縁覺菩薩因等爲業。第九地業行
稠林文可見。報者六道之果。聲聞縁覺諸佛
等果爲報。此乃海印圓明之法。故云業報佛
也。一切衆生所以不知自眞佛之在其身心
者。只由不信。唯於信心得成業報佛。故云信
也。四持佛隨順故者。若擧一塵側無遺起。故
無側而盡之。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無不隨順
一坐故。若不隨順則此一坐那得盡一切法
乎。餘諸法中如是准思。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主伴具足無盡自在之道理皆此義也。約如
是隨擧攝持之義名爲持佛也。五涅槃佛永
度故者。三乘中要捨生死方證涅槃。由是還
沒生死之中。故非永度也。謂有二故衆生無
二。故即佛是。故若於生死涅槃之中見有二
者。何得不沒生死中哉。一乘中且約吾身別
報。一眼瞳子即徹海印究竟之際。於此以上
更無轉處。故云永度。餘一切法約約皆然。約
如是義爲佛名也。六法界佛無處不至故者。
若執此舍上棟之西末。求西分齊盡。西方虚
空而不得分齊盡。東方虚空求此西末。無處
不至。其西分齊終不可得。所以者何。法界西
末故。西方即東方故。餘方皆然。如此一棟一
切諸法皆亦如是。一一法法擧擧約約無處
不至。是法界佛也。七心佛安住故者。若心言
時一切諸法無不是心。此義非。謂遍於識中
故忘也。非謂眞心之所成故。亦非妄心之所
作故。但心見時只是心耳。故云。心佛謂一法
界性起心。稠林心等也。三乘中心是縁慮色。
是質礙一乘中心。是種種義也。色是無質礙
義也。既心是種種義。故以心見時無物不心。
既色是無質礙義。故若色云時無物不色。若
約濕過海義。明之過中實而名心。一切諸法
自位不動。正即是心故云安住。約如是義名
爲心佛也。八三昧佛無量無著故者。賢首品
中。十種大三昧。及諸會會諸大三昧。皆爲三
昧佛也。隨一三昧一切諸法無不滿足。故云
無量。就無量中。毎一一法隨擧無側。故云無
著。依於三昧見法如是。故名三昧佛也。九性
佛決定故者。性謂無住法性也。一切法法皆
是決定無住之理。有佛無佛性相常住。約如
是義而爲佛名也。十如意佛普覆故者。娑竭
羅龍王宮殿之中。有如意寶王。名出生無盡。
此寶珠王能生海陸一切珍寶及大海水。大海
之中一切生類此水爲家。此水爲食。皆得生
長。因於大海得有大地。若河若川及諸池井。
潤益生長一切草木及諸殺果。養育衆生。如
其無此無盡寶王。則海水乾渇穀果焦枯。水
陸衆生由何能得長養利也。此如意王唯因
諸佛。長養衆生本願所生也。若無諸佛本願
力。則無此寶王。故知。一切衆生所以能得長
養利益者。皆如意佛之蔭焉養焉之徳也。如
是等義唯吾身心眞佛之所有道理。以十種
名説示之耳。此義諸法之眞源者。問此處尚
有十名耶。答無也。謂縁起分有十名耳。證分
之中無十名也。問然則此十佛名證分外耶。
答證分之中有實名也。問十種淨土章云。欲
知分量准其十佛即可知之。其義云何。答無
著也願也等者。但説名耳。佛則不可説。如是
種種名等但説詮相耳。土海則不可説故云。
准可知也
大記云。諸法之眞源者。縁起分究竟之玄宗
者。證分也。此義證教二分。通有十佛故也。
若唯證分之中有十佛。則證分是教分之源。
故云眞源也。又秀業之意則眞源。則智玄宗
則境也。眞智所見之境方得云玄耳。故云。甚
深難解也
  古記云。相和尚住大伯山大蘆房時。爲眞
定智通等。説行人欲見十佛者。應先作眼
目通等。問云何是眼目耶。和尚曰。以花嚴
經爲自眼目。所謂文文句句皆是十佛。自
此以外求觀佛者。生生劫劫終不見也。和
尚曰。所謂無著佛安住世間成正覺故者。
今日吾五尺之身名爲世間。此身遍滿虚
空法界。無處不至。故曰正覺。安住世間故。
離涅槃之著成正覺故。離生死之著。若約
實而言。三種世間圓明自在。故曰無著佛
也。願佛出生故者。百四十願。十迴向願。初
地願。及性起願等。皆願佛也。此佛以無住
爲身故。無有一物非佛身者。所謂隨擧一
法盡攝。一切稱周法界名爲願佛也。業報
佛信故者。二十二位之法。本來不動圓明
照矚。若諸行人能如是信。即云信也。若擧
實道理而説。上自妙覺下至地獄。皆是佛
事。是以若人敬信此事。可道業報佛也。持
佛隨順故者。法界森羅諸法雖云無盡。若
以海印印定。則唯一海印定法。彼持我我
持彼。故云隨順。是故以世界持佛以佛持
世界。是名持佛也。涅槃佛永度故者。證見
生死涅槃本來平等。故云永度。所謂生死
非喧動。涅槃非寂靜。是此義也。法界佛無
處不至故者。一塵法界。松木法界。栗木法
界。乃至十方三際虚空法界。總是佛身。所
謂眞如前際不滅。後際不生。現在不動。如
來亦爾。過去無滅。未來無生。現今無動。無
形無相如虚空界。不可量故。百千萬劫已
説。今説當説。終不可盡。無有邊際故。曰法
界佛也。心佛安住故者。息心即佛起心非
佛。如人以水淨器。不知能淨濁水也。水淨
影明。水濁影昏。心法亦爾。息心法界圓明。
起心法界差別。是故心安住則法界。諸法
現於吾五尺身也。三昧佛無量無著故者。
海印三昧之法擧擧約約無住著故。曰無
量無著三昧佛也。性佛決定故者。法性有
二。所謂大性及與小性。何者若一法起竟。
三世際無内無外。故曰大性。一法之位遍
一切中方得成者。是名小性。所謂一柱盡
法界際。但是柱者名爲大性。此一柱中椽
栿瓦等諸位現者。名爲小性也。如意佛普
覆故者。如大龍王有大寶王。若無此寶一
切衆生無所衣食故。五穀九穀千種萬種
並成熟者。唯此室王之徳也。如意佛恩亦
如是也
貞元經吉祥雲知識疏云。問法門無量。何
以初友便教念佛。答略有十義。一念佛三
昧衆行先故。二依佛方能成勝行故。三功
高易就以將寸物故。四觀通深淺能遍攝
故。五消滅重障爲勝縁故。六雙兼人法易
加護故。七十地菩薩皆念佛故。八三寶吉
祥經初説故。初此念佛海雲説法。妙住依
僧爲次第故。九即心即佛易一境故。十爲
表初住縁佛發心樂供養故云云。略爲三門。
一明所念差別。二會釋經文。三以能念收
束。今初謂。十身三身爲觀不同。略爲十種
云云。言十種者。一若作是觀佛以法爲身。清
淨如虚空。無念念者即念眞如。是念法身。
二花藏世界海法界無差別。依眞而住不依
國土。是念性土。三十蓮花藏塵數相。此等
皆是念報身相。四有無盡徳。一一難思念
報内徳。故上經云。一切威儀中常念佛功
徳。晝夜無暫斷。如是業應作。五觀花藏刹
無量寶嚴量周法界。是念報土。六或觀佛
相具三十二。若總若別若逆若順。丈六千
尺。此等皆是念化身相。七十力無畏十八
不共。此等皆是念化身相。八餘方淨土水
鳥樹林。此等皆是念化身依。九前二是性。
後六是相。相外無性性外無相。交徹眞佛
眞土。是念第九性相無礙。十以性融相相
隨性融。令前九門合爲一揆。故徳徳無盡
相相無窮。塵塵刹滿猶如帝網是第十念。
重重融攝得後二門。前皆眞實經。雖別説
義必該融云云。第三能念收束。略有五種。一
縁境正觀念佛門。若眞若應若依若正。皆
是境故稱名屬口。非眞念故略而不言。二
攝境唯心念佛門。是心是佛是心作佛。諸
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況心佛衆生三無
差別。三心境倶泯念佛門。心即是佛心即
非心。佛即是心佛亦非佛。非心非佛遠離
一切故。無所念方爲眞念。四心境無礙念
佛門。雙照事理存亡無礙等。眞門之寂寂
何佛何心。鑒事理之明。明常心常佛。雙亡
正入寂照雙流。五重重無盡念佛門。理既。
無盡以理融事。事亦無盡。故隨一門攝一
切門融。斯五門以爲一致。即是此中能念
之心。與前十佛境合。非合非散渉入重重
難思境也。念佛一門諸教攸讃。理致深遠
世多共行。故復略敍無厭繁説云云。普賢知
識疏云。第一禮敬諸佛文三段者。第一牒
名由心恭敬。運於身口而遍禮故。除我慢
障起敬信。善勒那三藏説七種禮。今加爲
十。謂一我慢禮。如碓上下無恭敬心。二唱
和禮。高聲喧雜辭句渾亂。此二非儀。三恭
敬禮。五輪著地捧足殷重。四無相禮。深入
法性離能所相。五起用禮。雖無能所普運
身心。如影普遍禮不可禮。六内觀禮。但禮
身内法身眞佛。不向外求。七實相禮。若内
若外同一實相。八大悲禮。隨一一禮普代
衆生。九總攝禮。攝前六門以爲一。觀十無
盡禮入帝網境。若佛若禮重重無盡
錐穴問答云。問自未來佛還化自現在者。
以何文知乎。答纓絡經第八地菩薩云。自
見己身。當果諸佛摩頂説法故。則聖説炳
然可知。又既諸經云。三世諸佛拜敬故。諸
罪業滅未來諸佛者何乎。問此他已成佛
拜義。何爲自未成佛乎。答拜他佛之義非
無而遠疏。所以者。凡諸佛爲衆生説佛徳。
意爲欲衆生自亦得彼果。故令修行。是故
衆生望自當來所得之果徳。爲欲得彼不
惜身命修行。不爲得他佛果故修行。是故
正令吾發心修行。佛但吾當果已成佛。非
他佛也。此義不疑怪也。又他已成佛。即是
自當果佛。所以者何。他成佛時即得三世
佛平等果。又吾當果佛即是他今成佛。所
以者何。吾得當果佛時。即得三世佛平等
法。故如是轉展更互平等。平等無差別果
徳。又此吾佛。於一切法界有情無情中。全
全即作在。無一物非吾體佛故。若能拜自
體佛者。無物不所拜。此甚大要常可思之」
自體佛觀論云。問何自性界。何自體佛耶。
答無住自性界。實相自體佛。問此自體佛
何觀耶。以偈答曰。諸縁根本我。一切法源
心。語言大要宗。眞實善知識。問此義云何。
答一切法源心。是自體佛。大要宗。是自體
圓因。眞實善知識。是自體滿果。具三義故
我也。此即自體佛也。問此佛果有修耶。不
修耶。答不簡修不修。不擇情非情。三世間
不動故。問此佛化度衆生耶。答大虚之内
諸法無不大虚。是故如虚空化虚空。是名
自體佛化也一本云自體佛内無不自體
佛者。是名自體佛化耳
。問不知
云何語言乎。答如汝不知語言。此言甚大
也。問此言云何。答如縁起際言也。問何縁
起際耶。答我心是動。大虚不動。離動不動
爲縁起際也。問約縁起際其法常然。初修
之人何遊其心耶。答約法論離修不修也。
試明初趣一本云
初起
我心及我身令相語言也。
謂將心而尋身。將身而尋心。心遍於身。身
遍於心。然名爲語言也。問相遍故更無所
語。何曰語言耶。答心言時言以外無所語。
身言時言以外無所語。是故無言言無聞
聞也。問此但我心我身。何云一切法源耶。
答求我心邊際盡法界際。我身四大亦復
如是。問若如是者唯我身心。何云眞實善
知識耶。答法界諸法無不我身心。皆順名
爲善知識也。問若爾則無迷悟。別何名佛
耶。答有二故衆生無二。故即自體佛。如是
觀者爲正觀也。大法界縁起者。諸縁根本
我佛寶。一切法源心僧寶。語言大要宗法
寶。眞實善知識。此大法界縁起義。心得人
雖往六道四生決定不疑畏。此云自體三
寶。謂身業佛寶。口業法寶。意業僧寶。佛
者謂縁合成故。法者一切法湧出故。僧者
一切法中無障礙故。此佛仕人三業袈裟
著。身業五條口業七條意業九條。如是三
袈裟著一切處。此佛仕人不久窮。實法界
法見也。復見見處處三種世間具得也。故
三種世間無不是也
具縛有情隨義消息。大記云。具縛有情未
斷煩惱未成福智。以何義故。舊來成佛耶者。
起此問意。若約十佛。則法界諸法無非是佛。
然此今日我等盲冥凡夫何能。即是十佛耶。
如是難也。答意則超情之法。反情即是。若反
情見法界圓明。一切衆生煩惱斷盡。福智成
竟。豈非佛耶。如是答也。凡如是問答意者。寄
彼三乘斷障成佛之義。欲現一乘舊來成佛
也。問爲是本來斷煩惱耶。爲知本來煩惱不
動耶。答知本來斷耳。以覺者不見夢人。所見
五尺鬼故。問然則違於所引經中。煩惱法中
不見一法減之義耶。答本來無故云何見減。
眞記云。非初非中後者。分三刹那求所斷障。
如初刹那擧智求障。無非智體不可得斷。中
後亦爾故也。前中後取故者。不斷而斷故也。
如虚空。如是斷者。若寄位云則虚空者。無物
義故無能所斷。爲如虚空斷也。約一乘則虚
空者。無側義故智與障體互無側也。以無側
義爲如虚空。如是斷耳
法記云。猶如覺夢睡悟不同者。如有二人共
在一床。一人初初不睡。故三時求夢。初時不
得。中後亦爾。其一人則竟夜睡。故三時恒夢。
如是約一乘斷障成佛。則全他爲自而恒覺。
故初初不睡。全自爲他而恒夢。故常常不悟。
是故三乘斷障者。不及斷於未斷之處。一乘
及斷未斷之處。三乘之佛不及斷者。自相續
外衆生之障。一乘之佛及斷之處。是自所證
衆生海之障也。一切衆生今日發心斷障修
證。即是諸佛不盡門徳也。其實道理諸法實
相不増不減者生佛既共一法性床。雖云衆
生無所缺剩。雖云諸佛無所添除故也。理理
相即等者。前三句即門。後一句中門也。問理
理相即者二空並耶。答不並也。問若爾不相
即耶。答相即故不並也
大記云。十佛普賢法界宅者。即上法性家。及
法界陀羅尼家等。正約外化而通内證也。其
餘逆順主伴相成等者。逆則五熱衆鞞。順則
十度正行等也。以此爲首。通取一切無盡之
法故云准例。相攝隨義消息欲觀縁起逗留
全別。大記云。若欲觀縁起乃至數十錢者。開
宗云。數十錢法治執。著病之第一藥成無礙
徳之最勝門也。解云。若得體達此數錢之法
者。於諸境界日用之中。隨所聞見不取不著。
一一毛孔一一塵中。見一切佛聞一切法。起
心動念擧足下足。凡所施爲無非究竟滿足
佛事。故云治病之第一藥成徳之最勝門也」
  古記云。雲華尊者曰。有一樓觀。内莊一乘
外嚴三乘。此中有門。名曰覺門。向菩提樹。
而諸衆生妄想纒縛以障此門。由如是故
不見一乘珍寶莊嚴。是故天親菩薩。以六
相鑰匙示開此門。而天竺人未解六相。故
以其所習悉曇章總持之法而誨示也已上
東土之人又不解其悉曇章總持之法。是
故雲華尊者。以其所習教錢之法而指示
也。問此悉曇章及數錢之喩。於聖教中有
耶無耶。答有之也。謂悉曇之喩十地品中
説之數法之喩。第四會精進林菩薩頌曰。
比如算數法増一至無量數。法無體性智
惠故差別。問此錢之中。何是遍計。何是因
縁耶。答如是十錢第一第二乃至第十皆
有自性故。取一則無一取二則無二等者。
是遍計錢也。因縁錢者。此一錢位具中即。
故若無餘九即此一錢亦不得成。是故此
一錢即是無盡之一也。問以此十錢之喩
初導童蒙方便云何。答和尚告童蒙曰。汝
先竪列十錢。其人應命竪列。和尚曰。此十
錢爲是自性十耶。爲是縁起無性十耶。其
人白云。此錢實是自性十也。和尚曰。莫作
是説。此十乃是縁成十。故一一具十耳。然
其迷人未會此意。和尚告曰。若此十錢悉
是自性十箇錢者。汝當數之。迷人應命數
其錢云。一二乃至十也。爾時和尚去却第
一一錢。問有幾耶。白云只有九耳。和尚
曰。汝可更數。其人數云。一二乃至九。和
尚曰。汝前既云。此十定是自性之十。何故
汝令以前第二爲第一。乃至前十爲九耶。
白云。由和尚去却一錢故爾。於是和尚還
置一錢。問有幾何。答有十也。和尚曰。汝應
復數。彼人承命復數之云。一二乃至十白
云。和尚去却一錢時。以第二爲第一等。和
尚還置一錢。亦得復以第一爲第二等。然
則非自性十應。是由一有十由十有一。是
故一一縁起無性耳
法融云。一者向上來者。一云。此門初錢但有
去義無來義。第十錢中但有來義無去義。一
云。反此也。謂初錢有力將十錢來故云來。第
十錢有力將十錢云故云去也。本數者。問本
一與本數何別。答位不授時呼一則十皆應
云。吾亦一。吾亦一故授第一乃至第十等位
時。以第一之一本是一。故授第一位。故云本
數一也。又以數十之初一故云本一也
大記云。一者一乃至即是本數者。問何知初
一受本法名耶。答佛自證法離一二詮。而不
守自性隨縁成時。若呼一則全法界是一也。
既授位云。一也二也乃至十也。故云。初一得
受稱本法名也。問既横列十錢。隨我所擧爲
初而數。故十皆本數耶。答既隨所擧爲初而
數。方爲本數。由隨所擧次第受二三等名。故
是末數也。問若此和尚以一爲本。則經中比
如數法。十皆悉是本數之文如何通耶。答是
一之十故擧十耳。是故一之十。故十皆是一。
故云皆悉是本數也。問若爾應是十皆本數
何不爾耶。答授其位時。既云二三等。故唯初
一是本數也。然而其十是一之十。故皆是本
數也。法融云。即生不生等者。即生者無明因
縁行果生。故即生也。生縛説者不生也。不生
生者無明滅故。行滅則不生也。滅縛説者生
也。不住義者。且約一塵不住於自位。盡於法
界約約皆然故也。中道義者隨擧無側故也」
大記云。不自在者自已空義也。即生不生不
生生者含有二意。一生不生者無生佛法之
證分也。不生生者縁起分也。二就縁起分不
生者。縁起觀無力無生故。生者因縁觀有力
有生故。龍樹云。因縁所生法等者有二釋。一
云。初三句同教。後一句別教也。一云。即是空
者縁起觀。是假名者因縁觀。中道義者性起
觀也。法融云。無分別者。此十錢中毎一一錢
隨擧。無側不可標指故也。不守自性者。二不
守性三四及十亦不守自成一之體。故云隨
縁。故云不住也。以一事辨一多者。由一有十。
故若取其一則二三乃至十皆不成。故呼一
之時十皆口許。吾亦一吾亦一也。以一之多
故云辨一多。故即盡也。以異事辨一多等者。
呼二之時十皆口許。我是二等。故云。以異事
辨一多故不盡也。謂以二盡十以三盡十。乃
至以十盡十。皆初一錢之不盡徳也。問以二
事辨二多者。是第二錢之盡也。此第二之不
盡何耶。答以一事辨一多。以三事辨三多等。
皆是第二之不盡也。問藏師所云。一中十故
盡之一。與十中一故不盡之一何別。答同也。
問若爾何故十中一則不盡耶。答一中具十。
故云一中十故盡也。具十之一但爲第一之
一而盡十。不爲第二第三乃至第十而盡十。
故云十中一故不盡也。謂一中十之一者。具
二具三乃至具十之一也。十中一之一者。不
能爲二攝十。不能爲三攝十。乃至不能爲十
攝十之一也
大記云。問以一事辨一多者通十錢耶。答爾
也。謂約錢體故又隨位云。以二事辨二之多
等。亦得餘門例爾。謂約錢位故。此中約錢體
云也。此中以異事等者。令遍計人習因縁。故
約列位之離垢等異事。若令因縁人習縁起。
則以一一具十。故約其歡喜所具。十中離垢
等爲異事耳。不約列位之離垢等也。故下又
釋中約一門辨盡不盡。是故約初義則不能
盡。故不盡也。約後義則以無盡故不盡也。問
何知以異事者。但是歡喜所具離垢等耳。非
列位之離垢耶。答藏師云。爲但攝自一門無
盡耶。爲亦攝餘異門無盡耶。答或倶攝或但
攝自一門無盡。何以故。若無自一門無盡。餘
一切門中無盡皆悉不成。是故初門同體。即
攝同異二門中無盡。無盡窮其圓極法界。無
不攝盡已上。古徳云。餘異門者。上云一門中
既有十。然此十復自相即入。重重成無盡也。
是故約自所攝爲餘異門。故知。非是列位之
離垢也
法記云。又一事中義不相是即是多等者。有
云。此是此中盡不盡義也。然重釋初盡句中
一多之義耳。四句護過等者。問若執爲一有
何過耶。答斷常過也。謂有十方有一無十。謂
一是斷也。無十而執一故是常也。去非者。問
一耶。答不也。一即十故。問十耶。答不也。十
即一故。亦一亦十耶。不也。離相違故。非一非
十耶。不也。離戲論故。現徳者一耶。是也。十
即一故。十耶。是也。一即十故。亦一亦十耶。
是也。雙存無礙故。非一非十耶。是也。絶待離
相故異事亦准同者。如第一錢論盡不盡。及
以四句護過等。第二錢等亦爾准知也。須者
縁成義者。或處云。縁者須義。須者無他義。
或處云。須者縁義。縁者無他義也。一者向上
去。二者向下來者。唯初一錢擧體爲二。乃至
爲十。故云向去耳。非約將去云去也。從十向
一擧體而來。故云來耳。非約將來云來也。謂
此即門。是形奪門。故約其自體去來之義云
去來耳。前中門是相順義故約將來。將去之
義云來去也。自位不動而恒來去者。問前中
門則是力門。故可云不動。此即門者是體門。
故位動門也。何云自位不動耶。答雖云一即
二。一即三乃至一即十。而不捨一名至第十
錢。故云。自位不動而來去也
大記云。來去者隨縁義。即是因縁義。不動者
向本義。即是縁起義者。藏師云。去來不動即
一物故已上。各現一義故亦互許也。平等不起
故名縁起。故云向本義即是縁起義也
法融記云。因縁相望等者。因縁錢者。一一相
資有力。能生之全力而成十錢。縁起錢者資
無力。無生之空力而有十錢。若不資無力。無
生之空力則不立。故縁散即無縁。集即有性。
起錢者自體空。故縁集縁散不増減也。六記
云。且依遍計事錢。現示依他因縁縁起錢也。
亦可依指示縁生等者。初節則依遍計錢。現
示因縁縁起錢。故不以錢爲喩也。謂如三性
次第。依遍計事現依他法。約依他法現因縁
縁起等也。後節意則以錢爲詮也。一云。初復
次從淺現深。如文可知。亦可依下。所以明此
數法者。欲解迷愚故重釋云。直指示縁生之
法無有自性。離名相故終不可得。是故且依
執遍計物迷。縁起法者之所解十錢。以現數
法與上所明。離相之法逗留全別。謂且此世
俗所知數錢之法尚能如是。甚深玄妙況彼
聖智所證。離言絶相之法乎。如是現也。但依
字在前。故文相稍似隱耳。逗留者事由也
  南岳觀公記云。錢有七重。謂遍計。依他。
因縁。縁起。性起。無住。實相也。一遍計錢
有二。凡夫二乘所見也。凡夫但見此錢方
圓之相。不見四大四塵之所合成。亦但見
一非二非三等差別相。終不見錢無自性。
二乘漸見假集空相。此亦猶爲遍計錢耳。
以二乘雖見四相。而未得解法空理。故此
上並名遍計錢也。三乘之人方解此錢。依
他因縁而起。起時無生故名依他。而未解
因縁親疏無二。就一乘中明此因縁。無親
疏故名因縁錢。然從前病治。其病故名因
縁耳。三乘分説無親疏義。然今直明一乘
親疏無二之義。然猶此門但明縁起現前
有力生果義耳。次現縁起無性空平等義。
故名縁起錢。是故經云。平等不起故名縁
起。次明空有不二混爲一體。自體空義故
名性起觀。此等多約十二縁生十番觀立。
是故或云順三乘義。問於上三門有何勝
處。復説無住實相等耶。答更亦有勝。謂論
無住時語空即足。不加有語。語有亦爾。語
其一尺即滿足法。不加餘語。據據即足。性
性並圓不改本位。以令滿不轉前。名而使
圓不布侠。而令寛不崇。卑而令高。故古人
云。無住者不動之異名也。實相者初入無
名眞源之門。終消縁起究竟之際。解終入
行行成入證也
菩薩一念無礙辯才。大記云。初發心菩薩
一念功徳。乃至約一門等者。初門同體也。無
量無邊諸地功徳。乃至約異門者。第二門以
去同體也。初發心時乃至約行體者。是異體
門也。然雖有是義。今釋之義。無問同異體約
一門現無盡等者。是第一錢現無盡也。無問
同異體約異門説者。是第二錢以去義。如一
錢即十約行體説故者。上來雖明一門現無
盡。又云。約異門説也。而不明其所具之無盡
重重。故今指一門及異門内所具。故云。如一
錢即十故也。約行體説者。一云。以初發心即
萬行體故。又信滿成佛是行佛故也。阿耶兒
子年月皆同者。一念即九世故兒年非小。九
世即一念故父歳非多。故古辭云。一歳女妊
五十年産。得五十歳大丈夫也。謂初發心菩
薩攝五十位。即成妙覺位也。一者無分別義
者。諸法體一故。同者不住義者。此不自在故
同於彼。彼不自在故同於此也。同處並頭者。
不相知義者。擧頭則頭外無足。擧足亦爾。無
可對故。即不相知也。無有作者無作用義。無
有成者無體性義。無有知者體用倶無義。此
是縁起觀。由無體用方成空果故也。法性家
者證分也。陀羅尼藏者縁起分也。謂無住別
教門中約法道理明六相者。是入證分家之
要門也。同教門中説方便六相者。是開無住
別教藏之好鑰匙也。問入家之要門開藏之
鑰匙。則六相以外別有所入所開等耶。答一
云。所入乃是證分。六相正是縁起分故別也。
一云。六相即是法性家及陀羅尼藏。故更無
所入所開也。然云。六相方便者。是約法體巧
相集成方便也。無礙辯才體非三乘分齊者。
雖是無住別教。而以六相方便爲言説故也。
謂別教中雖義即是言。言即是義。而言義不
雜也
同時具足如華嚴經。大記云。同時具足相
應者有多義釋。或依大疏同異圓備中謂。前
九門總合爲一。大縁起法令多種義門。同時
具足之文而云。唯總非別也。或依綱目謂。此
一塵攝上十對。同時具足亦攝後之九門。玄
義之文而云。初節別同時義。後節總同時義
也。今云。二義皆然不可局執。言同時者有
云。海印圓明之時也。有云。於世染分十二
時中隨何云耳。又此二説亦皆有理。言於中
有十門。所謂人法理事等者。依普法章唯束
五對十法不同。大疏等十對二十法也。但開
合耳。義無加減也。言十門者何故十法而云
門耶。謂以智之所入義同故耳。言相應無有
前後者。一云。時法相應也。一云。十普法中海
一一法不相知義也。因陀羅網境界者。如帝
釋殿五色珠網玄相。瀉影重重無極。縁起法
法法爾。相攝所攝復爲能攝。重重相攝無盡
無盡故。向内尋心入入猶外。向外尋邊出出
猶内也。故古人云。比如王宮有多重門。從外
入内之時。謂入此門即爲内也。而其門内復
有異門。故前所入還是外也。又謂。入此即爲
内也。而其門内又有異門。故前所入還是外
也。如是重重故入入猶外也。從内出外之時。
謂出此門即是外也。而其門外又有異門。故
前所出還是内也。如是重重故出出猶内也。
言境界者簡餘門。豈非證智境界。何故此門
偏得此言耶。答地論云。帝網差別者眞實義
相。眞實義相證者境界。故從此論文立此門
名耳。非謂餘門。非智境界也。此中具前十門
者。爲是一種十普法耶。爲是隨門各別立耶。
答二義皆得。謂門門皆云。具前十故一種亦
得。然而隨門不雜。乃至百門千門各有所具。
故各別亦得。從喩異者約法。應云。從重重無
盡異耳。問何故初門無此簡辭。答既是初門
餘不濫故。若對後之諸門簡者可云。從無前
後異耳。餘可准知者。前門十法並具足。具足
故准此。應云。人法因陀羅乃至因果因陀羅
等餘門例爾。是故第十門末亦有此言也。祕
密隱現倶成者。有文云。於一微塵入正受。一
毛端頭三昧起。如是自在彼隱此現。正受起
定同時祕密成矣。有文云。隱則祕密。現則現
著。名爲祕密隱現倶成門也。初意云。隱與現
一時倶成故祕密也。後意云。祕密隱與現倶
成也。從縁異者是機縁也。故十玄章云。隨縁
所見故有増減也。又云所須縁也。謂十普法
中須人則人現餘隱。須餘亦如是故也。微細
相容安立者。微細目能含相容目。所含安立
通能所也。或反此云。微細則所含相容。則能
含安則能安立。則所立也。下一多相容門。具
一容多。多容一等二義。此微細門約一容多
之義。故古人云。如琉璃瓶盛多芥子也。又云。
微細者難知之義。謂塵不轉大而能容刹。刹
不轉小而能入塵。如是道理甚深難知故也。
相容者一能容多故。又一一皆皆亦如是故
也。安立者一多不壞故也。又云。若是神通變
化所作非。謂安立直是縁起實徳法爾。相容
故云安立也。從相異者此就相説。謂小相大
相一相多相等也。十世隔法異成者。問應云
九世隔法。何故并取總一念云隔法耶。答以
總別時隔總別法。亦無難也。從世異者。一一
世中各具十法。此是世門所具故也。諸藏純
雜具徳者。依十無盡藏品立也。從門異者一
行長修。則云。純門萬行齊終。則云雜門也。一
多相容不同者。古人云。微細相容一多相容。
二門何別耶。相容雖同而義別也。謂何者相
容。故有一多相容門。相容之貎如何。故有微
細相容門也。從理異者非。謂眞如之理是因
果道理也。謂因能具果。一能具多等故也。諸
法相即自在者。因縁當體。即因即果能成因。
外無別所成果法也。從用異者徳用自在故
也。謂擧體相即之用也。亦可依性者。無住法
性也。問餘門何不依無住法性耶。答雖皆依
性。非無遠近之殊。謂中門者但約力用而論。
此中明無住本性所成之法。當體即空。全體
相即與性切近故也。唯心迴轉善成者。十一
稠林心及十種性起心等也。從心異者。唯心
迴轉而不動故也。托事現法生解者。所托事
相正即所現無盡法體。非是托此別有所表
也。從智異者者。約生解云也
  花嚴略策云。十表無盡一一造玄。隨擧一
法即具十。謂一同時具足相應門。如海一
滴具百川味。二廣侠自在無礙門。如徑尺
鏡見千里影。三一多相容不同門。一室千
燈光光渉入。四諸法相即自在門。如金金
色二不相離。五祕密隱現倶成門。澄空片
月晦明相映。六微細相容安立門。如琉璃
瓶盛多芥子。七因陀羅網境界門。兩鏡玄
照傳輝相瀉遆出無窮。八托事現法生解
門。立像竪臂觸目皆道。九十世隔法異成
門。一夕之夢&T037173;翔百年。十主伴圓明具徳
門。北辰居所衆星拱之
圓通首座記云。且約吾身論十對。十門
者。一吾五尺身表令生解爲教。即是所
詮爲義。二吾五尺身即同法性爲理。經
云。衆生即法身法身即衆生。故五體四
大歴然差別爲事。三吾五尺身從頭至足。
空寂無礙爲所觀境。如是觀者是吾心。智
爲能觀智。四吾之所造善惡無記等行爲
行。由此行故得凡夫位等爲位。五吾所
造業爲因。由此業故所感之報爲果。六
吾五尺身八萬戸虫所依處。故又諸佛遍
吾毛孔説法。又經云。衆生形世界故爲
依。而是有情故爲正。七吾本覺性本來。常
住不還不動爲體。宛然現現爲用。八吾五
尺身爲人。以縁起法之所攝故爲法。九吾
所造作不善之法。逆於眞故爲逆。所造相
似善行爲順。十吾當果佛内熏我身。無暫
捨頃。我若作善助令増長。我若作惡依厭
令脱爲應。是我迷心之所得故爲感。如是
吾五尺身本自滿足。若圓若分即具教等
十對。爲同時具足相應門。不動五尺周遍
十方三際。爲廣狹自在無礙門等。是故行
者。若修此觀不動凡身。即是自體毘盧無
盡法海總相普賢。即是内證國土。亦是花
藏世界。亦可謂之大方廣佛花嚴經也。圭
峰禪師行願品抄中釋。剥皮爲紙。刺血爲
黒。折骨爲筆。書寫經典等。文云。二約觀
智釋。謂觀察此身若皮若骨都無定實。擧
體全空無我我所。雖然目觀似有身相。其
猶聚沫泡焔芭蕉。既無自體元同法界。如
是推窮三諦具足。成空假中微妙。三觀詮
於此義生。得此解契合心機。即是寫經以
經。是詮表生解義。故若不觀察心迷取相。
即無經也
。亦當此義花嚴學人胡不勉旃
南岳觀公記云。問十門甚深難可得見。請
且施設門相。答有十種縁起道理。謂一同
時具足者。法界相應道理。二因陀羅網者。
法界無盡道理。三祕密隱現者。法界相成
道理。四微細相容者。法界齊現道理。五十
世隔法者。法界流轉道理。六諸藏純雜者。
法界具徳道理。七一多相容者。法界因果
道理。八諸法相即者。法界徳用道理。九
唯心迴轉者。法界集起道理。十托事現法
者。法界現前道理深思之矣。問十玄縁起
觀法如何可成。若隨十門而成十觀。進心
曠蕩不成一觀。何以故。隨十門別遊其心
故。若捨十門觀行。局促不應無盡即同三
乘。答此義實難。然有二義。生解成行。若
約生解具説十門不爾。不得生無盡之解
故也。若約成行具説十門。謂縁起一言諸
法無二即現了。手何須多門。然言一不違
多言。多不違一故。經云。若見縁起法即見
盧舍那。此之謂也。若成一縁起觀。則十門
相應也。問其性海果分不論。因陀羅等心
智路絶。唯觀性海足矣。何須成十門觀耶。
答但觀性海其觀有偏。彼三乘菩薩尚雙
照二諦。倶遊空有名爲無住。況乎一乘不
起則已起。則離始終故。起與不起合爲一
際方。爲無住縁起中道觀也。問一乘行者。
至於何位有十門無礙用耶。答至解行位
方有大用。若見聞生纔成金剛種耳。又見
聞中即起無礙大用。問廣狹門中四句六
句云何見耶。答或廣無際。或分限歴然。或
廣狹倶存。或廣狹倶泯。或具前四。是解境
故。或絶前五。是行境故。此中前三句是縁
起現前義。次一句是縁起無生義。問何故
具前四句。是解境耶。答起解之人以別知
諸法普。別性相方起正解。若不別知即滯
邪見。是故前二句是普別相對。後二句是
性相相對。故流轉章云。問一門無念便足。
何須如上廣分別耶。答若不如前深思。彼
義則見不伏生。若不別知解行別者。即妄
以解爲行情。謂不破設總無知。但強伏心
而作諸觀。並謂。中作非是眞行究竟。増
惡見入於魔網不能成益故。經云。百千噁
羊僧無惠修靜慮。設於百千劫無一得涅
槃。聰敏智惠人能聽法説法欲念。須臾頃
能速至涅槃。問何故或絶前五是行境耶。
答唯是總觀法是一身。故無五句差別也。
是故雲華云。莫須多道。只言一故。又經云。
於諸法中不生二解。問總觀法是一身不
作廣等四句者。不爲廣狹攝耶。答雖具一
觀而是無住。故隨須無礙。如雲華所云。無
分別不住故。能成衆事。問解中四句豈非
無分別耶。又行境中雖是一觀不防四句
者。解行差別云何可見。答二並各通。然有
偏増。謂欲成解則以一之多義其解不偏。
若欲成行便是多之一。觀其行不亂。問何
故但以倶絶爲行耶。應云。普賢行中具足
諸句無礙用耶。答雲華云。眞俗二諦非分
別知。但對情見故分二相。唯越情見逆順
相應。以此故知絶其五者。唯是令越情見
耳。問絶前五句成其一觀者何耶。答若言
廣不須餘語言狹亦爾。然越情見廣狹相
應也。又故人云。行歩是解。不行歩是行。此
言有在也。林徳云。有離別總相。是諸法究
竟之體也。以絶廣等四句。方爲廣等究竟。
故知都絶別相諸縁。正是究竟總相也。又
有云。解者是進修者解也。境者廣狹等法
也。初修之人以縁起分無礙之法。爲所解
故。行者是縁起分普賢之行。境是十佛性
海謂縁起分行人。以彼性海爲行境故。如
古人言。一乘行者唯修國土海。正在茲乎」
大記云。如花嚴經者。古人云。大經題名中。
大方則器界。廣佛則佛界。花則是因。上從等
覺下至六趣。即是生界。嚴則此三縁起互相
融。即圓明自在。經則於前境界。以六相觀智。
是解是行。貫持不失故也。若觀智有間。不得
相續貫持。則非經矣。總則七字題名。別則無
盡。品會同則品會皆同。異則品會各異。成
則縁起集成。壞則品會各住
  花嚴錦冠鈔云。第一釋經題目云云。大等七
字略以七門分別云云。第四展演無窮者。從
微至著。略有八重。廣則十重。初於最清
淨法界強分理智二門。即菩提涅槃之異。
二於理開體相用爲大方廣。於智開因果
爲佛花嚴。嚴通因果故連合成詮。乃名爲
經。即題中七字上二展法。下皆展處。三展
七字以成初會。初會總故彼有十海十智。
十海之中有體相用。即大方廣十智之中
有因有果。即佛花嚴詮釋。於此即名爲經。
餘皆例此。四展初會以成後八會。八會之
中有四重因果。其所觀所證。即大方廣。能
觀能證。皆佛花嚴。五展遍於法界。同類
刹中皆有九會。六遍同類刹塵。七遍法界
異類刹中。八遍法界異類刹塵。若同若異
各兼主伴。即成十重。或以遍虚空塵道帝
網刹土以爲十重。斯則法界之内無有一
塵一刹不説此經也。故大經云。毘盧遮那
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
又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復然。佛
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見。第五卷
攝相盡者。謂異類刹塵所説不殊異類刹
中所説。異類刹中所説不殊同類刹塵所
説。同類刹塵所説不殊同類刹中所説。同
類刹中所説不殊普光八會所説。八會所
説不殊初會所説。初會所説不出題中七
字。題中七字不出理智。理智不出清淨法
界。只此清淨法界之名。亦是安立體不可
得。斯則泯蹤絶迹言思所不及也。故大經
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
不可得思量。又云。若實若不實若妄若不
妄。世間出世間但有假言説。第六展卷無
云云。展卷一時無有障礙。廣即是略略即
是廣。皆無障礙故。第七攝歸觀心者。上來
約教詮義。有是多門。若不攝歸一心則於
我何預。今則令知有行。發意修行。所言
大者。即是心體。心體無邊故名爲大。方是
心相心具徳相之法。故名爲方。廣是心用
心有稱體之用故。名爲廣。佛是心果心解
脱處。名之爲佛。花是心因心所行行。喩之
以花。嚴是心之功用心能善巧嚴飾。目之
爲嚴。經是心教心起名言詮現於此。故名
爲經。斯則大等七字並不離心。然心之一
字非體非用。非因非果非義非教。雖非一
切能爲一切。何以故。以一法界心是絶待
法故。問所言觀行者行相如何。答云云
事事無礙法界即成。事事無礙觀故。相即
相入廣狹隱現主伴交參。重重無盡等亦
以法本如此。依法而觀故名爲觀。依觀起
行。行亦如之
四大常轉法輪觀云。欲得此經意合有三
段。一説大方廣佛等七字。二釋三十九品
大意。三現道理依觀廣釋。初説題目者。大
方廣者所觀之境。佛花嚴者能觀之心。經
者通於境智。所謂大者四大。方者四大之
塵。廣者一一塵相法界虚空界。九世十世
中無所不周。佛者解此理心。花者此心清
淨湛然離染。嚴者離染心中具逆順徳。經
者能所無二。二釋品大意説有總別。總者
三毒。即三智一一智中具十徳。故是爲三
十。又一智中具三世。具見聞解行證。具三
世間故。是爲九品。別者云云三現道理依觀
廣釋者。先融心相解此經意。云何融心相。
一念無生正念觀心。與實相理相應時中
離諸心相。爾時具得三種利益。一者超過
十種外道所爲作事。二者獲得十種利。三
者自身心中具見諸法。如執明鏡自見面
像。十種利益者。一者自身心中具戒定惠。
一切法如經云。制心一處無事不辨。繋心
在一處能開智惠門。守一不移精神不散。
萬靈扶衞。初學不思議三昧繋心一縁。若
久習者觀心成就更無心相。恒與定倶。一
切心相即。非心故。是名不思議定云云。經
有五種。一一切經。二心經。三自體經。四
無住經。五實相經。謂於一法界以一心印
印諸縁體。一切諸縁無不印文。故一切經
也。此一切經唯一心量。故一心經也。心之
諸法有體。故自體經也。自體無我於一切
中無著。故無住經也。此無住經湛然無相。
故實相經也。初文字經。次則義經。次則觀
經。次則定經。後一法經也
心輪鈔云。始成正覺。佛入海印三昧。所證
法門。略有六重經。一者離内外經。二者向
内經。三者向外經。四者内外相應經。五者
内中略説經。六者爲機將説經。所謂前三
經是果分自利故。果分別教。後三經是因
分自利故。因分別教
圓通首座記云。花嚴經首。如是我聞四
字釋有三義。對此則下始成正覺亦有三
義也。第一離言玄寂之處。謂絶相不可目
法性。玄微超出意外之處也。不可目之法
性者。法界法之名位不動處也。若今我五
尺身者。唯五尺是耳。此五尺上不許更目
佛名法名故。云不可目之法性也。此五尺
名正即法體。而謂此名是法上所立。如是
計者所不及處故。云超出意外。又云。絶
相也。問唯五尺是耳者。縁起之際可許此
義。何云性海耶。答於此五尺名之縁中立
五尺法者。縁起因分也。此名以外更無一
法可立者。性海果分也。是故藏師云。縁無
別縁以體盡縁。是故差別縁起。即是甚深
土海。又相和尚云。言説在證與本不異也。
然則教分之中言是能詮詮所詮義。今此
之中言即證體故。無能所詮之異也。問吾
五尺上不可更許佛之。與法名目之義。以
何爲證而得知耶。答如是所發我言爲證。
然覓兼證者。光明覺品云。多中無一性。一
亦無有多。至相引此爲即門之證也。然而
所言多者只是多耳。多中更無成一之性。
所言一者只是一耳。一中更無成多之性。
是故唯吾五尺是耳。此上不得佛法名目
也。以此義釋此文者。如者如也。即是法本
如者如均也。是故正即是我聞也。此意者
唯我聞耳。我聞以上更不加餘語也。既約
我論故但我耳。上不更加。佛與菩薩名位
等也。聞者局於我也。問既絶名離相。何故
擧五尺名耶。答此證分中五尺之名即實
法體。此名以外更無法體故也。縁起分中
名之與義二位不同。故令相即。今此證分
之中即不如是。第二離修離證圓極至道
也。不簡處之與人隨約。是佛不別主之與
器觸事如是。是故光明覺品云。國土及衆
生一異不可得。如是善觀察名知佛法義。
處人不簡。主器不分。器與衆生本非異也。
以一佛體故。又亦非一。以各各不動自名
位故。由是得知。離三世間是一佛體。而非
融三方爲一也。雖一佛體即三世間。而非
分一以作三也。然則三世間之名位不動。
是即佛也。以此義釋此文者。如者我與聞
爲一之時即是佛也。約此上二重之義言
之。則如是我聞四字。正即究竟法體故。無
以此爲首。料簡下文所目之義也。第三正
覺智日出於道樹。謂約佛論佛則法界諸
法無非是佛也。然而隨衆生縁示有成佛
示有説法。故於道樹始成正覺。約此義釋
者。七處八會之法是佛所説。而結集人言
如是我聞也。是故章主依此義云。料簡下
文所目之義也。就上三中。第一佛所證。第
二佛能證也。具此二佛是海印定。與此定
倶能證之智名爲大空。此大虚空隨機所
須成種種名也。所成之法塵算難窮。要略
而言不出十種也。三乘所明三科百法。從
異熟識之所生故。不論主伴相成之義。今
此十法本於證智。大虚空中全全所目故。
云主伴成宗也。又三佛中。初二佛則始成
正覺之證分也。第三佛則始成正覺之教
分也。就證分中初義則所證也。第二義則
能證圓智也。教分者即此圓智。與縁相應
之義也。問若以初釋見者。如是即我聞也。
始成正覺則如何釋耶。答並以此例釋也。
謂一時者亦即滿足法性。更無所加處亦
爾也。始成正覺者。亦非古迷今覺。應稱法
界竟三世際。即是滿足究竟法體。乃至六
十卷經末。衆生心微塵等偈亦如是也。若
以第二釋見者。如者是我與聞爲一之時。
即是佛也。我是能聞。聞是所聞。能聞之我
與所聞法。二而不二。唯是一體者。即是如
佛體也。處者菩提場是佛體也。約圓現而
見也。始成正覺者第三佛也。以此義等釋
一部。始終方爲妙也
古記云。大經略有十重解釋。謂第一瓔珞
經三賢十地三乘。此經所辨三賢十地一
乘。若約此義釋此經文。則如是我聞一時
佛始成正覺。於第一寂滅場中。説花藏世
界。第二普光堂中説十信。乃至第八舍衞
國中説入法界。第二就此經中行布次第
者。三乘六相圓融者一乘。約此義釋。如
是我聞。乃至寂滅場中。説花藏世界。第
二寂滅場内普光堂中説十信。乃至第八
寂滅場内舍衞國中説入法界。第三前二
是表相。故三乘内則一乘。約此義釋。則如
是我聞。乃至第一舍衞國中説花藏世界
第二普光堂中説十信。第三他化天宮説
十住。第四兜率天宮説十行。乃至第八寂
滅場中説入法界。此義者是普賢二十二
位。即位脱位故無勝劣。如明難記所明。第
四前之内表並是三乘。普賢無盡法數現
者是一乘也。約此義釋。如是我聞。乃至寂
滅場中。説花藏世界。第二寂滅場説十信。
乃至第八寂滅場説入法界。第五前並紙
墨所載故是三乘。無文字之虚空是一乘
也。第六無文字之虚空是三乘。有文字之
虚空是一乘也。第七前並教分。是普賢因
門。故是三乘。佛外向是一乘也。第八佛外
向是三乘。佛内向是一乘也。第九佛内向
是三乘。離向背是一乘也。第十離向背是
三乘。法性是一乘也。此是梵體徳。所傳潤
玄徳所受也。梵體徳云。昔質應徳在世。達
藪講起信論時。云。若不得知花嚴經中十
重解。釋者。終不能得花嚴文義。又若不
知起信論中八重解釋。則亦不能得此論
文義也
賢首大師花嚴三昧觀門中。問云。衆生修
行爲要受持聖教耶。爲須捨教耶。答有十
類。一者自有衆生。無識懸捨聖言師。自愚
心復隨邪友。違教修行巧僞誑惑。此爲惡
人也。三有衆生。亦背聖教以質直心。謂爲
出要勤苦修行。竟無所益。此二人倶捨聖
教不依義理。三者唯誦聖言不解義意。依
傍聖教求名求利。違自所誦。亦爲惡人。四
者唯逐文句不知義理。但以直心讀誦。雖
無巧僞亦無所益。此上二人倶不捨教。不
得義理。此上四門皆不可依。五者讀誦聖
教。分知解行多讀文句。少有修行。六者廣
尋聖教遍知解行。漸略聖言取意專修。七
者受持得意。唯在修行不復尋言。八者尋
教得旨。知一切法無不稱性。是故於教亦
不持捨。即此言教稱性約教修行。九者常
持稱性之言不捨不著。恒觀絶言之理不棄
不滯。此上五門猶未究竟。十尋教得實理。
理教無礙。常觀理而不礙持教。常持教而
不礙觀空。此則教理倶融合爲一觀。方名
究竟。此上十門前四全不可依。次五從淺
轉深隨根悟入。然革凡成聖之方便。猶未
究竟。唯第十門方爲究竟也。又賢首大師
明受持大乘經。須知五法。一明其文有五。
謂善知分段起盡前後相續次第連合詮義
圓滿無増無減。二解其事亦五。謂説處説
主徒衆請儀及知圓音所説。三達其義亦
五。謂略標綱要廣釋除疑譬喩令解引事
證成擧益勸學。四得其意亦五。令發大心
觀眞理伏煩惱慈悲救物勤修萬行。五修
其行自有五種。一於所聞法行。在身心未
曾暫息。二歴前四門次起勝心。於前文教
起難遭想。於前事相起尊重心。嘆佛難逢
傷己薄祐。於前義理起愛樂心。於前意旨
悲喜交集。三受持正法。謂於文教繕寫流
通圖盡事相。表佛法會攝略義趣曲示行
人。四自行増長爲親。善友繋念思惟。五成
無礙行。謂得旨忘詮故不可守。志詮由教
故不可捨。是故於教生無守無捨行。今此
雖開爲十法行。但是衆縁資成正助相兼。
總曰受持修習全依此者。可謂。圓因勤修
不退皆證滿果。自教至唐古今有依法修
學。通感靈瑞其類實繁。具如花嚴傳及纂
靈記所説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下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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