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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聖圓融觀門 (No. 1882_ 澄觀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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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882

三聖圓融觀門
 沙門澄觀述 
夫上聖觀人設教。言不虚陳。按指發揮。觸事
皆通。因有妙徳。叩示以二聖表法之二義。
遂著三聖圓融觀。一毛之智觀難以度成。粗
依教理。略示綱要。惟冀遠識虚己而求之焉。
三聖者。本師毘盧遮那如來。普賢文殊二大
菩薩是也。大覺應世輔翼塵沙。而華嚴經中。
獨標二聖爲上首者。託以表法。不徒然也。今
略顯二門。一相對明表。二相融顯圓。且初門
中。三聖之内二聖爲因。如來爲果。果起言想。
且説二因。若悟二因之玄微。則知果海之深
妙。然二聖法門略爲三對。一以能信所信相
對。謂普賢表所信之法界。即在纒如來藏。故
理趣般若云。一切衆生皆如來藏。普賢菩薩
自體遍故。初會即入如來藏身三昧者。意在
此也。文殊表能信之心。佛名經云。一切諸佛
皆因文殊而發心者。表依信發故。善財始見
發大心者。當信位故。經云。文殊菩薩出生一
切菩薩。無休息故。然信但有信而未能見。及
所信所證無二理故。無初普賢。信可始生。理
唯極見故。文殊居初。普賢居後。二以解行相
對。普賢表所起萬行。上下諸經皆言普賢行
故。文殊表能起之解。通解事理窮方便故。慈
氏云。汝先得見諸善知識。聞菩薩行。入解脱
門。皆是文殊威神力故。又云。文殊常爲一切
菩薩師故。又云。文殊師利心念力故。三以理
智相對。普賢表所證法界。即出纒如來藏。善
財童子入其身故。又云。得究竟三世平等身
故。一毛廣大即無邊者。稱法性故。普賢身相
如虚空故。又見普賢即得智波羅蜜者。明依
於理而發智故。文殊表能證大智。本所事佛
名不動智故。慈氏云。文殊師利常爲無量百
千億那由他諸佛母故。文殊於諸經中。所説
法門多顯般若旨故。又云。從文殊師利智慧
大海所出生故。見後文殊。方見普賢。顯其有
智方證理故。是以古徳銘後文殊。爲智照無
二相。不視身相者。表極智甚深心境兩
信解雙絶故。又理開體用。智分權實故。以文
殊二智。證普賢體用。此之一門。古徳親問三
藏。言有經説。未傳此方。又此一門亦表定慧。
理本寂故。智即慧故。亦表體用。普賢理寂以
爲心體。文殊智照爲大用故。第二相融顯圓
者。亦二。先明二聖法門各自圓融。謂文殊必
因於信。方能成解。有解無信。増邪見故。有信
無解。長無明故。信解眞正。方了本原。成其極
智。極智反照。不異初心故。初發心時。便成正
覺。又前方便之智不離智體故。後文殊名智
照無二相。照信不殊於智故。從無身相而展
右手。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隱隱。次普賢三事
自相融者。理若無行。理終不顯。依體起行。行
必稱體。由行證理。理無行外之理。由理顯行。
無理外之行故。隨所證理。無不具一證一切
證故。見普賢一毛所得法門過前不可説倍。
又是即體之用故。毛孔法門縁起無盡。由是
普賢三事渉入重重。二者二聖法門互相融
者。謂要因於信方知法界。信不信理。信即爲
邪。故能所不二。不信自心有如來藏。非菩薩
故。次要藉於解。方能起行稱解。起行行不異
解。則解行不二。次以智是理用。體理成智。還
照於理。智與理冥。方曰眞智。則理智無二。
故經云。無有如外智能證於如。亦無智外如
爲智所入。又法界寂照名正。寂而常照名觀。
觀窮數極妙符乎寂。即定慧不二。又即體之
用曰智。即用之體曰理。即體用無二。是以文
殊三事融通隱隱。即是普賢三事渉入重重。
此二不異。名普賢帝網之行。故普賢行品反
上下諸經廣顯理事圓融。爲普賢行。非獨事
行。名普賢行。既二聖相融而不名文殊行者。
攝智屬理。唯一心法界故。擧一全收。二聖法
門既相融者。則普賢因滿。離相絶言。沒因果
海。是名毘盧遮那。光明遍照唯證相應故。法
界品中。普賢之後便偈讃佛徳者。顯果相也。
品初如來自入三昧。現相無言。表所證絶言。
而普賢開顯放光令悟。表能證絶言。而文殊
開顯者。即斯意也。若合三聖法門。以爲經目
者。普賢是大所證理體。無不包故。文殊是方
廣理上之智爲業用故。又通是普賢理含體
用。通爲所證故。文殊普賢二倶華嚴萬行披
敷信智解行皆是因。華用嚴本寂體故。舍那
即佛通圓諸因證上體用。故説即爲經。因言
顯故。既包題目無遺。則攝大經義盡。亦一代
時教。不離於此理智等。然上理智等。竝不離
心。心佛衆生無差別故。若於心能了。則念念
因圓。念念果滿。出現品云。菩薩應知。自心念
念常有佛成正覺故。而即一之異。不礙外觀。
勿滯言説。若與此觀相應則觸目對境。常見
三聖及十方諸菩薩。一即一切故。心境無二
故。依此修行一生不剋。三聖必圓矣
三聖圓融觀門

  貞享二年乙丑仲秋念一蓂於南都邸舍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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