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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内章門等雜孔目章 (No. 1870_ 智儼集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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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法。是一乘佛境界。又佛境界有其因果。
若小乘義。得因非得果。得果則捨因。三乘之
義。初教得果已捨因。而果不離因。亦復不
則。因非斷亦非常。何以故。因果則空故。若
終教時則是眞如。無有差別。若據頓教。擧
心皆當理。若據一乘。一*則一切一切*則一。
乃至教義皆應因陀羅及微細等也
華嚴經内章門等雜孔目卷第一



華嚴經内章門等雜孔目卷第二
 終南太一山至相寺沙門釋智儼集 
  淨行品初明凡聖行法分齊不同義章
十力章     六波羅蜜章
十八不共法章 四無畏章
賢首品初立發菩提心章
三種佛性章   八種梵音聲章
第三會十住品内本分首種性章
十住章     梵行品初明通觀章
常乞食等四依章 十二頭陀章
受善律儀戒業章 五濁章
發心功徳品五戒章 八戒章
四果章     六十二見章
五蓋章     十纒義章
十欲章
明法品初立五停心觀章 損益章
二種莊嚴章   三寶義章
六和敬義章
第四會華聚品初立十波羅蜜章
十藏品内立一乘三乘小乘教藏章
六無爲章    三界章
四辯章     道品章
十二部經章
第五會明十迴向章 法數章
七財章     第五迴向悔過除罪章
第六迴向四輪除八難章
九十六種外道章  七士夫趣章
祕密翻依行檀起行作業同異章
第八迴向眞如同異差別章
第九迴向初普別始終差別理事諸觀義章
第九迴向未明住地始終寛狹相攝分齊微
細差別義章
一乘法海章
第十迴向生成佛徳差別章
淨行品初明凡聖行法分齊不同義章
凡聖所修行法。皆由三業。成就迴向。並皆不
同。且如行施一門。佛教云。破戒破見破威儀
者。教令行施。何以故。欲令且離地獄故。此施
雖不親順菩提分解脱分善。佛爲救苦。仍許
令行。準此人天善根戒施修等。教令行施。雖
非究竟。爲離畜生餓鬼。許行不疑。若修解脱
分善。爲離人天故。佛許行。聲聞縁覺即是其
事。若修菩薩道。爲迴聲聞。初教許行。爲引初
教。終教許行。爲引漸教。頓教許行。爲引頓
教。圓教許行。故信位滿心賢首歎徳。廣辨行
施。興供養事。順一乘善。不棄一法。據佛別
意。唯一乘可行。餘不可行。何以故。非究竟依
故。如是取捨各別。皆同一施。何以故悉由智
慧故有差別。如施一門。萬行皆爾。準以知

  十力章
十力者。是處非處智力。自業智力。禪解脱三
昧正受智力。諸根利鈍智力。種種解智力。種
種性智力。至處道智力。宿命智力。生死智力。
漏盡智力。並不可屈伏。故名爲力。無邊智能
故名爲力。此三乘義名與小乘同。義隨二宗
高下不等。小乘如所謂實。初教即空。終教即
如。頓教不可説。一乘之義。如不思議法品那
羅延幢等力可知
  六波羅蜜章
六波羅蜜者。陀那・尸羅・羼提・毘梨那・持訶
那般羅若。波羅蜜。陀那者・此名布施。運心
周普名布。惙己惠人名施。尸羅者。此云清涼。
三業炎氣事等如熱。戒能防息。故曰清涼。羼
提者。此名忍辱。他人加惱名辱。於辱情安名
忍。毘梨耶者。此名精進練心於法名精。精心
瞀達名進。持訶那者。此名智生。依定生智
故名智生。般羅若者。此名爲慧。於縁決定明
了名慧。波羅蜜者。波羅名彼岸。蜜言到。即到
彼岸也。此義是三乘小乘名亦同。若望其義。
即到彼岸不到彼岸不同。若三乘初教。六
度各有十義。如地持論説。又義離三輪相。修
其六度。即是空眞如。若依終教。知法性無貪。
修其檀度。即順眞如徳。若依頓教如。則不可
説。若約一乘。六波羅蜜皆有十門。如下經離
世間品説
  十八不共法章
不共法者。謂身無失。口無失。念無失。無異
想。無不定心。無不知已捨。欲無減。精進無
減。念無減。慧無減。解説無減。解脱知見無
減。一切身業隨智慧行。一切口業隨智慧行。
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智慧知過去世無礙。智
慧知未來世無礙。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此之
十八。不與因同故名不共。又此十八。別名小
乘不解依。如雜心用十力四無畏大悲三念
處。爲十八不共法。問依攝論。百四十不共法。
與小乘同。因何十八別名小乘不解。答此意
欲顯一百四十不共法名數與小同。仍欲顯
彼小乘文義不同大乘故。於文中作差別説。
若一乘義。即如下經不思議法品不共義中

  四無畏章
四無畏者。初一切智無畏。二漏盡無畏。三障
道無畏。四盡苦道無畏。答難不怯故名無畏。
此三乘義。與小乘共。但義深淺不同。一乘無
畏之義。具其十種。即無盡法。如下不思議法
品説
  賢首品初立發菩提心章
菩提心者。菩提梵語。此翻名果道。果徳圓通
故曰菩提。於大菩提。起意趣求。名發菩提心。
然此發心。經亦名願。要大菩提。令來屬己故
名爲願。體性者。隨義不同。略有三種。一相
發。二息相發。三眞發。言相發者。深見生死之
過涅槃福利。棄捨生死。趣向涅槃。隨相厭求
名相發心。言息相發者。深悟平等。知其生死
本性寂滅涅槃亦然。生死寂故。無相可厭。涅
槃如故。無相可求。返背前相。歸正如道。故名
爲發。良以取相背眞故。令捨相爲發。亦可離
相平等之心始起名發。故經説言。滅諸發不
發。是發菩提心。言滅發者。滅諸相。言滅不發
者。不起相發。是發心者。無相相應名爲發矣。
三眞發者。菩提眞性。由來己體。妄想覆故在
而不覺。名爲生死。後息妄心。契窮自實。由來
己體。知菩提性是己體故。捨彼異求。實相現
前。故名發心。亦可眞證智起名曰發心。發心
六門。一信發心。所謂十信滿心。二位發心。謂
十解心。三行發心。謂十行心。四方便發心。謂
十迴向心。五證發心。謂初地已上心。六究竟
菩提發心。所謂佛心。此之分齊。是三乘義。小
乘分有。一乘究竟。有十種發心。如離世間品
説。顯無盡故。其發心徳。有二百一十八句經。
如下彌勒善知識中説
  三種佛性章
佛性者。諸佛所師。所謂法也。其性平等。猶如
虚空。於諸凡聖。無所限礙。名爲佛性。既無限
礙。何故偏云佛性。佛性者。據覺時語。所以知
者。爲隨其流處成種種味。法身流轉五道。名
曰衆生。據此因縁。不名佛性。今對聲聞淳熟
人。説有其佛性。爲聲聞人先向無餘不求作
佛。今迴聲聞並堪作佛故説佛性。教興如此。
略説佛性有三種。一自性住佛性。二引出佛
性。三至得果佛性。自性住佛性。即是本性。引
出佛性。即修得性。至得果性。修因滿足名至
得果。又自性住性。即是本性。引出佛性。本性
引出至得果性。本性至果名至得果。又佛性
有十種。如問答中辨。問如來藏性亦説本性。
何故如來藏性。不約位説差別之相。佛性義
門。即約地位論其明闇答如來藏差別。爲直
進菩薩説故。不約位論。其差別佛性之義。爲
根熟聲聞説。聲聞見増。今順彼見故説差別。
佛性義者。當三乘義。具辨差別。廣在抄中。若
爲一乘。所目即入一乘圓教所攝。餘義可

  八種梵音聲章
梵音聲者。有其二種。一約教義明其音聲。二
約佛徳以辨音聲。約教義者。如十住經説。如
來有八種音聲。一謂見苦。二謂向苦。三謂見
習。四謂向習。五謂見盡。六謂向盡。七謂見
道。八謂向道。此約教解名曰聲也。二約佛徳
辨音聲義。音者響也。聲者對根辨質故。二不
同音者。有其八種。如十住經説。所謂梵音。一
不男音。二不女音。三不強音。四不軟音。五不
清音。六不濁音。七不雄音。八不雌音。復有八
音。如疏中釋。此之八音。當三乘義。小乘名
同。而義不同。謂空有別。小乘則有。初教即
空。一乘音聲。與法界等。不可數量。與因陀
羅微細界等。何以故。隨諸衆生所應調伏。作
如是説故
  第三會十住品内本分首種性章
次當十信心後成一乘佛義種性義者。謂性
種性。習種性。性種性者。約本性説。習種者。
約修習説。亦有解者。性種性者。是本有性。習
種性者。是修生性。此非佛法所樂。何以故。夫
論種性者。順因縁門説。豈容不對因縁而説
種性。故今性種性。不得爲本有。又習種性。不
得修生。何以故。若法性外有修生者。縁起可
増。是故不得説修生。故今種性義者。是其佛
因。其義廣大。非偏在解。非偏在行。非偏在
位。非偏在比。非偏在證。非偏因果。非偏本有
修生故。今立性習二種者。約總説之。性種性。
約本性説。位在種子。習種性者。約修生説。義
即廣大。此依地持文。若依瓔珞經。有六種性。
一習種性。二性種性。三道種性。四聖種性。五
等覺性。六妙覺性。此約位説。義即是通。若欲
出體。即用本有修生縁起福慧定慧等門爲
體。此順三乘。若一乘別教義者。謂六決定及
住十相。即順普賢願行。如發心功徳品偈廣

  十住章
十住義者。十者數。住者不退。即成住之位。亦
云十解。一發心住。二持地住。三修行住。四生
貴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
童眞住。九法王子住。十潅頂住。不動故名住。
體者無量方便三昧爲體。此順三乘終教説。
本即是一乘。初教則無定。愚法小乘。及初迴
心。即不説十住。宜可準知
  梵行品初明通觀章
通觀者。通伏諸惑。通滅惑種。通修諸行。通觀
諸理。故名通觀。即是一無分別智定也。此觀
據成離言説相。不可説其體相言義不同。但
是一行三昧。據其所剋。亦得與頓教義同。若
據方便。即順尋思。及以如實唯識意言等。此
順三乘。若爲一乘所目。即屬一乘。若迴向一
乘。知是一乘方便。亦入一乘。初教亦有此門。
但作即空説。宜可準知。今爲通觀義。略出諸
家説。理不同一。有説。實性順無分別。息相應
寂。即爲正義住。不復進。將謂是佛。二如上所
説。其心正順久習。則佛乃至無量劫。三論其
法性。一切皆如。以本成一切法。非智相所縁。
而得法性。如其法性。無二無別一切皆空。是
其本性。無明煩惱等。即如所成。無明是何義。
是眞如義。何以故。眞如成無明故。若無眞如。
即無無明。故起信論。從無明等。一切諸法。皆
是摩訶衍衆生之心。眞如體中生滅相用也。
若可此義。即得隨順入眞如門。一乘所目。亦
入一乘。對前正觀。擧其相似。以明其正。依寶
性論。新發意菩薩。修行心中遂成空亂意。略
有三種。一離空如來藏。以失變壞物修行。名
爲空解脱門。起如是心。實有物斷滅。後得涅
槃。是第一亂意。二者又復有人。以空爲有。物
義應得空。是第二亂意。三者又生是心。離色
等法。別更有空。我修行爲得彼空。是第三亂
意修觀行者。應比決擇
  常乞食等四依章
四依者。一樹下坐。二常乞食。三糞掃衣。四陳
棄藥。陳棄者。一用糞爲陳棄。二用陳宿所棄
之藥爲陳棄也。問此依與頭陀法何別。答所
用各異。頭陀據離煩惱。四依依成其行。有此
不同此順三乘及愚法小乘。如上來行。即順
其教。心縁飾好。即是相似非眞實行。大乘初
教直進行者。惡内之善他人所棄。今修食之。
又知即空。相別之惡義不在言。初迴心人。依
前四依事相。知法即空。是名四依。終教四依
者。行相即如。無所可得。是其所依。非謂有物
而可依也。是名四依。一乘義者。用前諸義以
爲方便。又是一乘教之所目。即是一乘
  十二頭陀章
頭陀者。抖竦煩惱也。一作阿蘭若。二常乞食。
三納衣。四一坐食。五節量食。六中後不飮漿。
七塚間住。八樹下住。九露地坐。十常坐不臥。
十一次第乞食。十二但三衣。此頭陀法。不名
爲戒行。即戒莊嚴氣力。不及不行無犯。頭陀
分齊。從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
五日。至十月十五日。二時中行所須頭陀之
具。具頭陀章。邪正相似。及順三乘一乘義。如
上四依法
  受善律儀戒業章
毘尼大藏要分有二。一逆順種類不同。二隨
受縁別。初種類不同者。謂十十不同。如華嚴
經説。二隨受縁別者有三。一制俗人戒謂五
戒八戒。二制出家人。謂五衆所持戒。上二同
小乘。三通道俗戒。謂三聚戒等。何以故同與
菩提爲方便故。又通五乘。不通五乘。菩薩戒。
不通五乘。應可準之。其出家五衆所持戒者。
以作無作善業爲其體也。亦云表無表。作有
二種。一受作二隨作。此二作中。皆有三種。一
自作。二教人作。三見聞作隨善。皆通三業。無
作有三種。一是作倶無作。二形倶無作。三隨
用無作。即隨縁持時。所發無作。此有二義。一
自隨作以發無作。二動他三業成自無作。即
教他作他作發無作屬己者。是身口作。以不
可見有對色爲體。意地作以心爲體。身口無
作。以不可見無對色爲體。意地無作。以非色
非心爲體。何以知之。涅槃經云。無作以非色
非心爲體故。此據別解脱戒爲言。若據定道
無作。身口無作。還用不可見無對色爲體。此
作無作。並據現行。何以故。可作法捨故業行
即空故。終教即如故。一乘教應因陀羅微細
行故。小乘無意地持戒。若爾何故問汝何心。
答此據相應心。非不相應心。又迴向菩提名
爲持戒。不迴向菩提名不持戒。迴向聲聞名
爲破戒。分別無分別等例然。餘皆準此。相應
心具縁多少等。廣如別章
  五濁章
五濁者。一者命濁。二者衆生濁。三者煩惱濁。
四者見濁。五者劫濁。濁者不清之義。百歳已
下是命濁。不識尊卑。不敬上接下者名衆生
濁。増非法貪。刀劒器仗諍訟鬪亂諂誑妄語。
攝受邪法等名煩惱濁。漸起邪見。破滅佛法。
邪法轉増。是名見濁。飢饉劫起疾病刀兵。是
名劫濁。依經論文。若於衆生。起一念如實慈
心。施一揣食及一丸藥。即得不生。五濁劫中。
此濁在小乘。初教即空。終教即如。一乘即法
界。宜可準之
  發心功徳品初五戒章
五戒者。一不殺戒。二不盜戒。三不邪婬戒。四
不妄語戒。五不飮酒戒。其戒亦得分受。是盡
形戒四戒是性戒。不飮酒是遮戒。優婆塞戒
經云。食肉得殺生罪。何以故。爲愛肉味。見他
殺生。生其忍可故。其戒是三乘。亦通於小乘
及人天等。經云。若欲生天。受持五戒。兼持十
善。見壁上彩畫女人。不生女想者。其人生天。
爲天子身。受其化生。亦通一乘義。爲一乘所
目故。迴向一乘爲方便故。問何以故偏用酒
爲遮戒。答爲酒過大故。約酒偏制。故大論云。
酒有三十五失。引佛語提迦優婆塞酒有三
十五失。一者現世財物虚竭。二者衆病之門。
三者鬪諍之本。四者裸露無恥。五者醜名惡
聲人所不敬。六者覆沒智慧。七者應所得物
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者伏匿之事盡
向人説。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辨。十者醉爲
愁本。十一者身力轉少。十二者身色壞。十三
者不知敬父。十四者不知敬母。十五者不敬
沙門。十六者不敬婆羅門。十七者不敬伯叔
尊長。十八者不尊敬佛。十九者不敬法。二十
者不敬僧。二十一者朋黨惡人。二十二者疎
遠賢善。二十三者作破戒人。二十四者無慚
無愧。二十五者不守六情。二十六者縱色放
逸。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二十八者
所貴知識親屬共檳棄之。二十九者行不善
法。三十者棄捨善法。三十一者智人所不信
用。三十二者遠離涅槃。三十三者種狂癡因
縁。三十四者身壞命終隨惡道中。三十五者
若生人道。常當狂驗。爲此偏制
  八戒章
八戒者。白衣所受日夜戒也。一不殺生。二不
盜。三不婬。四不妄語。五不飮酒。六不坐高廣
大床。七不著華香瓔珞。不香塗身。及不香薫
衣。八不作伎樂。不往觀聽。及不過中食。此八
戒中。前四是戒分。次一是不放逸分。後三順
修分。此義在三乘及小乘人天等。亦通於一
乘。由是一乘所目及迴向一乘成方便故。餘
義如別章
  四果章
一預流果。亦云須陀洹。二一來果。亦云斯陀
含。三不還果。亦云阿那含。四阿羅漢果。此義
出觀制四果。愚法小乘四人共制。大乘初教
亦通上義。亦有不通。何以故。依地位制果故。
一人即成。若在終教唯一人成。何以故。約其
法門成四果義故。若對一乘上成四果。皆入
一乘。何以故。爲彼一乘所目故。廣大故。因陀
羅界微細成故
  六十二見章
六十二見者。不知色陰起十二見。謂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有邊無邊。亦有邊
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如來滅後。如去不如
去。亦如去亦不如去。非如去非不如去。麁我
與陰一。陰滅我亦滅。是無常義。細我與陰異。
陰滅我不滅。是常義。餘義準之。麁我與陰一。
隨陰滅故。不如來時去細。我與陰異。陰滅時
還如來時去。一陰有十二。五陰成六十。加根
本斷常。成六十二若據小乘。即是煩惱使。若
據初教。見義即空。若據終教。即如即實。何以
故。無所可滅故。若據一乘。不説自體。但論其
用所迷義衆多。能迷用亦大。又攝前三乘小
義即是於一乘。何以故。爲一乘教所目故
  五蓋章
蓋義者覆障行心。名之爲蓋。蓋有五種。一名
貪欲。二名瞋恚。三名睡眠。四名掉悔。五爲
疑。蓋有四義。一是障義。能障七覺華故。二是
破壞義。能破世及出世道故。三名隨義。四名
臥義。長寢生死故。初二正蓋義。後三助釋。
又現在五蓋亦蓋亦覆。去來五蓋是蓋非覆。
妨道名蓋。不障現起故不名覆。問諸煩惱法
菩薩用衆生煩惱。作自煩惱。自煩惱作衆生
煩惱。此義云何。答若小乘及初教。則不得迴
轉。若終教始終。雖理是正。用理自在。仍於教
事不得自在。由教事不具故。依圓教宗中。即
得互轉。由得理事自在具足故。餘可準知
  十纒義章
十纒者。謂無慚無愧睡悔慳嫉掉昏忿覆。此
十種義。多習成過。如絲縛馬。多故成過。名之
爲纒。若依小乘。纒義成過義。若依大乘初教。
纒義即空。故維摩經云。五受陰洞達空無所
起。是苦義等。纒義準之。若約終教。即是眞
如。何以故。一切法皆如也。若約一乘。纒義不
約自體。唯約用義。所障義大纒過亦重。由法
自在故。與法界義同。餘義如別章
  十欲章
十欲者。有上欲。無上欲。有餘欲。無餘欲。等
欲。不等欲。有所依欲。無所依欲共欲。不共
欲。有邊欲。無邊欲善欲。不善欲。世間欲。出
世間欲。大智欲。淨欲。無礙智欲。無礙智佛解
脱欲清淨欲。不清淨欲廣欲。狹欲。細欲麁
欲。如是等欲。入十種欲。所謂因苦生欲・方便
欲・悕望欲・著味欲・隨因生欲・隨縁生欲・盡
欲・一切欲・初發心菩薩欲・摩訶薩欲・問此欲
可斷耶。答欲有二種。一虚妄欲。此即有斷。二
非虚妄欲。此即不斷。今此十欲等。與普賢行
合。則無有斷。乃至十性十根等。例準相似。若
三乘義中。訶其妄欲。則不許欲。一乘義門。若
無勝欲。則不應一切徳。故成欲網。網者網羅
之義。無盡教義。由欲網羅得有建立。又欲無
盡。應因陀羅故。擧網相以況之耳
  明法品初立五停心觀章
五觀者。一不淨觀。二慈心觀。三縁起觀。四安
般念觀。五界分別觀。多貪者修不淨觀。多瞋
者修慈心觀。多癡者修縁起觀。多覺觀者修
安般念觀。我見多者修界分別方便觀。此觀
名共小乘義。與大乘別。依大乘初教。有二種
用。此觀門。若煩惱現行増重。即依小乘觀行。
伏貪欲等。若惑現行中下。即依五法。成即空
觀。何以故。大乘初教。據益爲義故。量益臨時
成用。不定一觀相也。更有異觀。對其別機。如
經下釋。若約終教。一切皆如。若約一乘。如上
所説。是圓教所目。及向一乘。即是一乘方便。
屬一乘攝
  明法品内通依五乘定其解行損益分齊

夫如來教興意在爲物。由機有淺深。遂成教
兩種。一別相教門。二同異教門。別相教者謂
善惡相別。令初機者入正解不謬故。如十善
十惡等。即是其事。相準可知。二同異教者。
經中亦名祕密之教。所以興者。爲有情衆生
煩惱深厚邪智巧滑計量無邊。爲遮此病。遂
致教興。其損益相者。且如五乘大持戒門。從
人天已上。未得爲損。得即爲益。進即爲益。住
即爲損。乃至諸乘。皆並準此。一行如此。一切
解行亦然。又爲名成行。爲世間名即損。爲出
世間名即益。乃至一切解行。亦準知之。又爲
利故成行。爲世間利即損。爲出世間利即益。
乃至一切解行。亦準知之。又爲自是故成行。
爲世間自是故即損。爲出世間自是故即益。
乃至一切解行。並準知之。非他亦然。又爲樂
世有故成行。爲衆生在有即益。爲自身在有
即損。乃至一切解行。並準知之。又不求名利
自是非他樂三界有。亦有損益。不求佛名即
損。不求世間名即益。乃至不求利樂世有等。
並有損益。宜準知之。又初教已上無分別即
益。有分別即損。乃至一乘教義。亦準知之。如
大持戒一門。具如是損益。大精進大懺悔大
無是非大不自是輕他大習誦大解行等。並皆
準此。又諸乘解行理事等所有損益。並爲世
間未出世者成損益門。非爲出世者故。梁攝
論云。若世間法即可毀。若出世間法即不可
毀。問損益之法道理歴然。云何今者説毀不
毀。答損益相別理不相雜。今爲決彼前疑有
其二種。一爲邪智者爲覆相答。二爲正智者
顯相答。今爲覆相。決彼前疑故。通説言毀。又
約佛出世時及末代時。定其解行。善惡兩相
此亦不定。若説佛世善多。末代惡多。此亦可
然。又約上下二機定教邪正此亦不定若約
及與不及。此即可然。及者成益。不及者成損。
乃至隨下皆可準之。如善中損益同異。惡及
無記。皆可準之。翻准即是。上來所明。約三乘
同教説。若約一乘別教。損益無窮。何以故。爲
一乘義各別隨縁。不准通説故無盡。又損益
之義。爲善惡兩含。善中有善。善中有不善。善
中善者。如前益門是。善中不善者。如前損門
是。惡中惡者。如前翻對違理不善者是。惡中
善者。方便迴惡資成善根者是。其善惡二義。
損益平等。又善惡損益二門。微細甚深。何以
故。爲有情衆生染淨機欲無窮盡故。今略言
之。但論知不知避不避。若知而不避。避而不
知者難也
  二種莊嚴章
莊嚴者。行徳資人名爲莊嚴。不同有二。一名
福徳二名智慧。資潤名福。資潤之功。名爲福
徳照理名智。觀達名慧。嚴義有四。一行能資
人名爲莊嚴。二能資心名爲莊嚴。三能資果
名爲莊嚴。四諸行平相莊嚴。亦名律儀。亦名
菩提具。亦名助道行。此義在三乘。小乘不具
足。唯説智門。亦有助滿福。教中不讃。三乘教
内爲利衆生故。具讃二嚴。一乘教中有十莊
嚴。如下經離世間品説。餘義如別章
  三寶義章
三寶義者。三是數。寶是可貴義。能昇行者
遠離生死得勝菩提。可貴名寶。謂佛法僧三
寶之義。略有三種。一同相三寶。二別相三寶。
三住持三寶。同相三寶者。謂同一法性眞如
有三義不同。謂覺義軌法義和合義故説三
寶。二別相者。謂在縁中尊義是佛。謂同世間
身二身一身二身三身四身十身等。如問答
中辨。法謂理教行果及無盡教義等。僧謂有
漏無漏住持羯磨聲聞菩薩摩訶薩等。三住
持三寶有二種。一相住持。所謂素畫彫檀等
佛。二謂紙素言聲等法。三謂有漏無漏剃頭
袈裟等僧。二理住持。謂法性眞如。與凡聖爲
依。一生依二境界依。資持建立名理住持。三
寶通五教。一在世間。二聲聞縁覺。三漸教菩
薩所學。四頓教菩薩所學。五一乘普賢解行
見聞等所學。其義準以可知。一乘三寶相者。
如下經言。略有十門。一菩薩摩訶薩。教化衆
生。發菩提心。是故能令佛寶不斷。二開示甚
深諸妙法藏。是故能令法寶不斷。三具足受
持威儀教法。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四復次悉
能讃歎一切大願。是故能令佛寶不斷。五分
別解説十二縁起。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六行
六和敬。是故能令僧寶不斷。七復次下佛種
子於衆生田。生正覺芽。是故能令佛寶不斷。
八不惜身命。護持三寶。是故能令法寶不斷。
九善御大衆心無憂惱。是故能令僧寶不斷。
十去來今佛所説正法。不違其教。是故能令
三寶不斷。此十三寶一乘教攝。何以故。十三
寶相。在修行心證。比教智處無不顯現。即是
住持。成其大益。所以説十者。欲顯無量故。此
通因陀羅及微細處。二乘小乘。即無此相。餘
義如別章
  六和敬章
六和敬者。謂身業口業意業同戒同見同學。
同亦名同利。戒見利既同。身口業復悉同。無
有乖諍故名和敬。此義通小乘三乘一乘。若
愚法小乘。據事忍慈。若三乘初教。依即空忍
慈。若依終教知自他平等一如故起忍慈。
依一乘教。上三乘等法。是方便故。是所目故。
故屬一乘。餘義如別章
  第四會華聚品初立十波羅蜜章
十波羅蜜者。即十行法也。一檀波羅蜜。二戒
波羅蜜。三忍波羅蜜。四精進波羅蜜。五禪波
羅蜜。六般若波羅蜜。七方便波羅蜜。八願波
羅蜜。九力波羅蜜。十智波羅蜜即是。十行者。
但施成自他喜故。一名歡喜行。戒成自他利
故。二名饒益行。忍成自他無瞋恨故。三名無
恚恨行。精進成勝徳故。四名無盡行。禪波羅
蜜寂靜故。五名離癡亂行。般若證智縁起現
前故。六名善現行。方便善巧成自他事故。七
名無著行。願事自在隨意能成故。八名尊重
行。勝力自在成就衆生故。九名善法行。三業
利他作事不虚。如説能行。如行能説故。十名
眞實行。起作故是行義。此義在三乘。不通小
乘教。初教即空。終教即如。一乘教所目及是
方便。復數是十。以顯無量。即一乘攝。問三乘
亦十數與一乘何別。答三乘十數。隨方化儀。
無別準法。依一乘教。有別準法。復即在三昧
中。當知。分齊全別。宜知之。餘義在別章
  十藏品内立一乘三乘小乘教藏章
依愚法小乘。三藏義有二種。一者三藏。謂修
多羅藏。亦名修妬路。亦名素怛纜。二阿毘達
磨藏。三毘尼藏。二者二藏。謂聲聞藏縁覺藏。
此名與三乘同。但義有別。小乘三藏體苦諦
攝。三乘三藏體眞實性攝。此三乘藏有五種。
一者一藏。謂摩徳勒伽藏。二者二藏。謂聲聞
藏菩薩藏。三者三藏。謂修多羅阿毘達磨毘
那耶。四者四藏。謂加雜藏。五者五藏。謂加陀
羅尼呪藏。一乘教義。竝皆不同。所謂十藏。一
信藏・二戒藏・三慚藏・四愧藏・五聞藏・六施
藏・七慧藏・八正念藏・九持藏・十辯藏・問三藏
之義根本據教。十藏之義通其教義。云何將
十藏對三藏説。答三乘小乘據事分齊説。教
即非義。一乘之義。以教爲教。復以義爲教。三
乘義中。已有此義。何況一乘。此義如別章
  六無爲章
六無爲者。一虚空・二涅槃・三數縁滅・四非數
縁滅・五十二縁起・六法界。問何故一乘無爲
乃同三乘數説。答此義甚深。同下數説。令人
易信。廣在疏中。小乘及初教終教及圓教所
説。無爲空無相無願寂靜離念滅不可説。如
是等義。皆悉不同。諸乘相望。亦深淺闊狹不
等。如六無爲三無爲三空八空乃至十八空
等。一切法空。即是名數不同據故。亦不可會
一。唯在頓教一門。一切有無皆同一相。所謂
無相。餘義如別章
  三界章
三界者。衆生果報分段依處。分齊有三。從阿
鼻獄至他化天男女參居。多諸染欲。故曰欲
界。從初禪梵天至阿迦膩吒天。竝無女形。亦
無欲染。宮殿高大。是色化生。故名色界。從無
邊空處至非想非非想天。但有四心無色形
質。故名無色界。於此三界。凡聖麁細出沒不
同。有其四種。一者繋業分段三界。二者不繋
業分段三界。三者餘習變易三界。四者不捨
世間變易三界。問變易及不捨世間同無流
法。因何在三界。答變易等身。爲慈悲故在於
世間。如涅槃經説。常樂我淨。能以大悲還入
世間故在三界。此三界中。大分天位有二十
八。欲界六。色界十八。離廣果天。出無想天。
成十八。無色有四。此中義相名數麁細。竝皆
不同。當知。一乘三乘小乘等義。竝皆差別。如
華嚴經。四天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陀
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梵天。梵身天。梵輔
天。梵眷屬天。大梵天。光天。少光天。無量光
天。光音天。淨天。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
密身天。少密身天。無量密身天。密果天。此中
不開無想天。不煩天。不熱天。善現天。善見
天。色究竟天。空處天。識處天。無所有處天。
非想非非想天。加其四天。總三十二天。又正
法念經云。從阿鼻獄至非想天。於中麁細衆
生。次第相疊間無空處。據此因縁。一類衆生。
即不可説其分齊。法華經云。此土常安穩。當
知。三界内有麁細衆生。麁者見劫壞。細者常
安穩。佛所以不同説。欲顯衆生界無盡。乃至
因陀羅微細等義。竝皆不同。小乘三界唯一
同壞。初教三界其義即空。終教三界即如無
分別。一乘三界所謂無盡無分別。餘義如別

  四辯章
無礙辯者。謂法無礙・義無礙・辭無礙・樂説無
礙知名字智名法無礙。知義之智名義無礙。
言音辯略名辭無礙。令他樂説無礙。通達無
滯故名無礙。以後得智爲體。若約小乘。四
無礙辯。是其實慧。大乘初教其慧即空。若
至終教其慧即如。若至圓教即四十無礙。如
下經第九地中説。四無礙智。依十種差別。一
依自相。二依同相。三依行相。四依説相。五依
智相。六依無我慢相。七依小乘大乘相。八依
菩薩地相。九依如來地相。十依作住持相。後
五是淨相。此據教辨。若據實徳。即普賢門中
無盡辯也。餘義如別章
  道品章
道品有三。一小乘道品。迴心亦同。二直進道
品。謂但六波羅蜜。三一乘道品。謂無盡道品。
小乘道品名。與迴心初教同。何以故。二處見
修不別故。名雖不異。義即全別。小乘道品。唯
在觀中。大乘道品。通其觀外。理智復別。小乘
道品。爲人無我智。迴心道品。爲法無我智。問
何故直進菩薩道品不與迴心同。答迴心道
品。爲引愚法小乘故。名同小乘。直進菩薩。若
同小乘分別更増。於理不便故省之耳。道品
者。初四念處。謂身受心法。四正懃者。謂未生
之惡。方便令不生。已生之惡。方便令斷。未生
之善。方便令生。已生之善。方便令増長。四如
意者。謂欲定・精進定・念定・慧定。五根者。謂
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者。謂信
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七覺者。擇法覺
支・精進覺支・喜覺支・猗覺支・捨覺支・念覺
支・定覺支。八正道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
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體歸於十。謂
淨信精進念智慧及喜猗覺品相應捨思戒三
摩提。信分爲二。謂信根信力。精進分八。謂四
正勤爲四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
進。念分爲四。謂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智慧
分八。四念處爲四。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
喜爲喜覺支。猗爲猗覺支。捨爲捨覺支。思是
覺數。謂正思惟。戒分爲三。謂正語正業正命。
三摩提是定。定分爲八。謂如意爲四。定根定
力定覺支正定。盡無生智是菩提。隨順彼法。
勢用勝故名助道。亦可。大乘助道當法而成。
不以十義相攝。何以故。縁起各別故。直進菩
薩。用六波羅蜜以爲道品。六行至果名波羅
密。六行助果名爲道品。直進與迴心。倶異於
聲聞。何以故。道品即空故。終教即如。一乘道
品。如經下文離世間品二千答者是。所以知
之。由離世間重問行法。復經文中義。義皆有
勸進之辭。既普賢願行。廣大無邊。道品亦不
得少。義歸於此。廣如別章
  十二部經章
一修多羅者。此方名線。亦名契經。亦名涌泉。
祇夜經者。此云重頌經。伽陀者。此云不重頌
經。和伽羅那者。此云受記經。憂陀那者。此云
無問自説經。尼陀那者。此云因縁經。阿波陀
那者。此云譬喩經。伊帝日多伽。此云本事
經。闍陀伽者。此云本生經毘佛略者。此云方
廣經。亦名方等經。阿浮陀達摩者。此云未曾
有經。憂婆提舍者。此云論義經。經以五法爲
體。謂音聲名味句偈。問云。造者爲偈體。偈用
句爲造者。只有四法。何故今云五法爲體。答
若據小乘。即無別偈。以造者爲體。只有四法。
今據大乘。隨異縁別理亦非一故。得隨事以
五法爲體。若愚法小乘。即據教實入苦諦攝。
何以故。貴無我理故。毀其事教。大乘初教。即
是空義。是眞實性。何以故。會事入理故。與理
善爲因縁故。若終教義。一切是眞如。若一乘
無盡教。即無盡也。非謂十二。餘義如別章
  第五會明十迴向章
十迴向者。一救護一切衆生離衆生相迴向。
二不壞迴向。三等一切佛迴向。四至一切處
迴向。五無盡功徳藏迴向。六隨順平等善根
迴向。七隨順等觀一切衆生迴向。八如相迴
向。九無縛無著解脱迴向。十法界無量迴向。
迴向者。是何義。無迴向是迴向。迴向有三義。
一迴向實際。二迴向無上菩提。三迴向衆生。
此三義中。識舊法故迴向。非今迴與故迴向。
何以故。實際有二義。一菩薩所修行法。從眞
如流。先是如法。二菩薩所修爲顯本性。即是
本性道具如。既本有具亦非新迴向。菩提亦
有二種。一菩薩所行從果徳智流。所有人法
即從果徳。二能成果具即入助道。復從果徳。
三迴向衆生亦有二義。一菩薩成就所有人
法。竝衆生所與。何以故。若無衆生即不成故。
故即是衆生物。二菩薩成就人法。行徳與衆
生爲道具。即屬衆生故非新迴向。迴向者智
也。此義通三乘。初教即空。終教即如。一乘教
所目。及是一乘趣向方便。又十數者。即顯無
量故。入一乘攝。餘義如別章
  第五會依其五教明順善法數義
雲集説偈品初法數處釋。夫法數者。自性故
名法。軌則故名法。亦對意故名法。數者法數
也。所有理事。對縁發起。在俗數中故名數也。
欲知分齊。略有五重。即是五乘人所軌教也。
其初分齊者。如維摩經云。有厭欣二門。初厭
門者。是身無常無疆無力無堅速朽之法。不
可信也。爲苦爲惱。衆病所集。諸仁者如此身。
明智者所不怗。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
如泡不得久立。是身如焔從渇愛生。是身如
芭蕉中無有堅。是身如幻從顛倒起。是身如
夢爲虚妄見。是身如影從業縁現。是身如響
屬諸因縁。是身如浮雲須臾變滅。是身如電
念念不住。是身無主爲如地。是身無我爲如
火。是身無壽爲如風。是身無人爲如水。是身
不實四大爲家。是身爲空離我我所。是身無
知如草木瓦礫。是身無作風力所轉。是身不
淨穢惡充滿。是身爲虚僞。雖假以澡浴衣食。
必歸磨滅。是身爲災百一病惱。是身如丘井。
爲老所逼。是身無定。爲要當死。是身如毒蛇
如怨賊如空聚。陰界諸入所共合成。諸仁者
此可患厭。二欣門者。當樂佛身。所以者何。佛
身者即法身也。從無量功徳智慧生。從戒定
慧解脱解脱知見生。從慈悲喜捨生。從布施
持戒忍辱柔和懃行精進禪定解脱三昧多聞
智慧諸波羅蜜生。從方便生。從六通生。從三
明生。從三十七道品生。從止觀生。從十力四
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生。從斷一切不善法集
一切善法生。從眞實生。從不放逸生。從如是
等無量清淨法。生如來身。諸仁者。欲得佛身
斷一切衆生病者。當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此教義當人天厭欣二境。乃至梵世亦
入此教。若約分齊。義當趣向聲聞方便及初
教之初等。其義分齊。當一切法空唯有名。名
有二種。一分別名。二思惟名。由二種名。建立
一切法。當知。陰入界等一切法。依初教初。如
是建立。人天邪善根不入此教。又依愚法小
乘。聲聞縁覺。依分別遍計性。立其法數。所有
世間出世間名數分齊。竝如毘曇婆沙所定
評正義者即是。正法數諸部執。所顯法相分
齊者。即入從小乘。由同分別遍計故。不入大
乘攝。但是名數竝是諸境。仍與正小乘。作迴
心向大乘方便。宜可准知。此即當五乘之中
聲聞縁覺二乘法數分齊也。又第四大乘教
者。依維摩經。法無衆生。離衆生垢故。法無有
我。離我垢故。法無壽命。離生死故。法無有
人。前後際斷故。法常寂然。滅諸相故。法離於
相。無所縁故。法無名字。言語斷故。法無有
説。離覺觀故。法無形相。如虚空故。法無戲
論。畢竟空故。法無我所。離我所故。法無分
別。離諸識故。法無有比。無相待故。法不屬
因。不在縁故。法同法性。入諸法故。法隨於
如。無所隨故。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法無
動搖。不依六塵故。法無去來。常不住故。法順
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醜。法無生滅。法無
所歸。法過眼耳鼻舌身心。法無高下。法常住
不動。法離一切諸所觀行。準蘊一門界入一
切諸法。竝皆如此。其相即空。若無如實空。即
一切法不成。何以故。由即空故。其義分齊。當
初教終。欲説法時。亦有儀式。夫説法者。如説
色門。色以礙爲義。礙義即空。何以故。礙義即
遍計分別故。又因縁礙義。即無分別故。故説
法時。無説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譬如幻
士爲幻人説法。當建是意而爲説法。當了衆
生根有利鈍。善於知見無所罣礙。以大悲心
讃于大乘。念報佛恩不斷三寶。然後説法。説
者即空説是不斷三寶。餘皆準此。又維摩經
云。彌勒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
所以者何。菩提者。不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
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不觀是菩提。離諸縁
故。不行是菩提。無憶念故。斷是菩提。捨諸見
故。離是菩提。離諸妄想故。障是菩提。障諸願
故。不入是菩提。無貪著故。順是菩提。順於如
故。住是菩提。住法性故。至是菩提。至實際
故。不二是菩提。離意法故。等是菩提。等虚空
故。無爲是菩提。無生住滅故。智是菩提。了衆
生心行故。不會是菩提。諸入不會故。不合是
菩提。離煩惱習故。無處是菩提。無形色故。假
名是菩提。名字空故。如化是菩提。無取捨故。
無亂是菩提。常自靜故。善寂是菩提。性清淨
故。無取是菩提。離攀縁故。無異是菩提。諸法
平等故。無比是菩提。無可喩故。微妙是菩提。
諸法難知故。何以故。爲一切法皆如也。故據
此分齊。義當終教。所有陰入界等一切法數。
依此而知。若無不空眞如。即一切法不成。由
無住本立一切法故。又維摩經云。時維摩詰
默然無言。文殊師利難曰。是眞入不二法門。
義當頓教。默絶萬法。陰入界等染淨諸法。竝
皆同此。若無維摩默不二理。即一切法不成。
所以知之故。對法論云。不待名言及餘根境。
是名實有。一切皆是實有。即顯待名言根境。
是假有也。又依無盡圓通教門。即華嚴經第
八迴向百句如相。義當略教。普賢性起當是
廣義。即無盡圓通究竟宗也。所有無盡法數
及餘乘數。皆一乘所目。即是一乘。由同在海
印定中成故。不在定説。同教者。入一乘遠方
便攝。又安立非安立門者。即三乘義。頓教漸
教相望説也。漸由依教。是安立門。亦名依法
住智説。頓教名爲非安立門。又亦五教門中。
當自宗説。不藉名言根境。是非安立門。藉名
言根境。是安立門。宜可準知之
  七財章
七財者。謂信施戒聞慧慚愧。資用成佛是財
義。此是三乘義。若爲一乘目。即入一乘教。若
據別教門。財義即無盡。故下經文。道場神指
其寶藏。任善財取。證會上地顯資財義。餘如
別章
  第五迴向悔過除罪章
悔過者善悔也。傷在生死迷淪久遠三世過
罪違理之甚。若勘經論。大分有二。一違理成
過。二違教成罪。如佛法外人。無法呴制。信
縁造罪。是違理罪。若佛法四衆。受佛教制。順
其修法。違教成過。名違教罪。二罪挍量。違教
罪重。違理罪輕。何以故。由教境恩徳大故。又
以罪數不同。若違理造罪。但有一罪。違教造
罪。即具二罪。違理及違教。若懺除滅義亦不
同。若違理罪滅即不定。或方等行道誦呪爲
福。或作理事二觀。竝得通除。若違教罪。據其
現身取淨。還須依教。不得通滅。若據未來
身淨。亦得通滅。今依此經四義悔法。懺三世
罪。得三世淨。何以故。由此悔門順廣大故。與
普賢門合。所以知之。此懺三世罪等。其心無
限發福處。大小乘及初教則無此事。悔法有
四。一懺三世罪。二勸請。三隨喜。四迴向。此
四互相成。互作主伴。問依此懺法。無理觀懺。
何得是寛。答竝得通成。所以知之。如隨喜勸
請門中即具一切。又依三乘懺法有其二門。
一還淨二出離。初還淨者。由善心不由治罰。
善心者。如本受持對治。二出離者有七事。一
各各發露遮相續。二受與學罰。三先制後開。
先已制戒。後由別意故開。四更捨。若大衆聚
集同意如本。更捨先犯罪人是時還淨。五轉
依比丘比丘尼。轉男女二根。若不共罪。六如
實觀。由四種法。欝陀那觀察諸法。又如對治
法相。恒觀察自罪。七法爾得。若見四諦。小隨
小罪不更故犯。由法爾所得。餘可準之。廣如
別章
  第六迴向四輪除八難章
四輪者。一住善處輪。亦云淨國輪。二依善人
輪。三自發願輪。四宿殖善根輪。住善處者。謂
住中國離於五難。三塗爲三。長壽天欝單越
爲五。依善人者。生在佛世。離佛前佛後一難。
自發正願者。即離世智辨聰一難。宿殖善根
者。離生盲生聾等一難。謂天人等。依其人法
四義。得増善法。離惡成善。具徳名輪。即是入
道遠方便之要路也。此義通三乘及小乘。一
乘方究竟。若小乘成人空無漏縁。若人天成
正善縁。若菩薩成菩提縁。若一乘教成普賢
解行縁。若依別教正國土即國土海正士即
十佛等平等願即普賢願本功徳即性起功徳
難障唯離之。餘義如別章
  九十六種外道章
外道者。在佛法外故云外道。就九十六中。前
四別件爲一門。何以故。以此四道兩共相知。
於諸世間作非法事。後有九十二。各別自領
徒衆眷屬。若鬼若神。衆數不同。其數非一。各
起異見錯亂佛法。廣如九十六種外道經説。
此九十六種外道皆言。是道九十五種是邪
佛一種是眞佛。邪佛惑人。似而不眞。眞佛無
僞。正而不邪。如地持論説。那大迦栴延。共一
客比丘同房宿。迦栴延爲看客故。入三昧時。
客比丘復入三昧。客比丘依三昧定力。看迦
栴延心。不知依何禪。後出定問曰。大徳依何
禪。曰我依空三昧。今此九十六種異道。皆有
神鬼映附者。由在小乘。三乘初方便中。應言
教憶想之處。還有如此相似。映附小乘。若剋
契諦理心及三乘正無想。即無如上神鬼映
附。若一乘義。爲見聞中有普眞普正。諸神鬼
等。亦不得便。今言九十五是邪一種是正者。
非謂獨一是正。皆綺互相望。一種當其佛法
初入方便故言一也
  七士夫趣章
七士夫者。亦名七大夫。亦名七聖人。一隨信
行。二隨法行。三信解脱。四見到。五身證。六
慧解脱。七倶解脱。信他得度名爲信行。不從
他信名爲法行。鈍根三果。是隨信行所得信
果。離縛名信解脱。利根三果。是隨法行所至
故名見到。滅盡正受法。似涅槃與身合故。名
爲身證障有二種。一煩惱障二解脱障。但離
煩惱障名慧解脱。二障並除名倶解脱。此義
即與大乘三乘七地義相同。七地者。如地持
論説。一者種性地。即十解已前。二者解行地。
即十行十迴向。三者淨心地。即初地。四者行
跡地。即二地至七地。五者決定地。即八地。六
者決定行地。即九地。七者畢竟地。即十地。如
來地。以因果倶究竟。合名畢竟地。所依堅故
名地。所歸故名趣。趣者所向也。士夫與地相
望是同。餘義如別章
  祕蜜翻依行檀起行作業同異章
此翻依義名祕蜜教。何以故。擬伏異學生信
證道故興斯教。翻依者。依別文義。顯異文義
名曰翻依。即用智爲體。翻依之義。正在三乘。
與論道同。其論義法。大分有七。謂義決擇。釋
決擇。分別顯示決擇。等論決擇。攝決擇。論軌
決擇。祕蜜決擇。論雖有此七門。若對聖教約
初分有二。一對三乘二乘。三乘即爲顯示。不
成祕蜜。小乘對大乘。則名祕蜜。何以故。因縁
方便覆相。不顯眞實理故。由聲聞機淺。方便
成信。漸入佛法故不頓説。爲小機不勝名祕
蜜教。二爲伏異學令成正信。佛擧論道翻依
等義當大乘宗。伏彼外人。令信入佛法故興
此教。問興其論道理應定一。何故小因明等
立其論道。但立宗因喩等不用結論。何故不
同。答凡興其論。正欲顯義。若未結時得了義
者。則不須結。若須至結方了義者。即須安結。
有此二義故不同也。又興論道有始終別。若
初教中。則有論與不論。倶名爲論。何以故。二
義取要顯佛法故。若至終教。即不論爲論。何
以故。息相歸眞成證顯義。餘不順理故。以不
論爲論。若小乘中。但有諍論爲小乘宗。不得
法空故。不盡法原故。教不滿故。若至初教。即
須言論爲正。初教中不盡法理。以言剋申故。
若至終教。不論爲正。由窮法理。不假言申故。
論其分齊。於大小乘。唯論道方便即其分齊。
其文不可具述。如對法論後論道決擇處説。
亦如攝論定學後分中説。梁本論云。論曰如
經言。云何菩薩不損一物不施一人。若菩薩
善能行施無量無數。於十方世界修布施行。
相續生起。釋曰。菩薩捨自愛。攝一切衆生爲
自體。一切行道一切財物。悉屬衆生故。財非
己有。用者非他。彼物彼用。豈關於我。若能如
此運心。則是善能行施。復次菩薩捨自愛。攝
一切衆生爲自體。一切衆生行施。即菩薩行
施故。菩薩起隨喜心。得無量施福。亦是不損
一物。不施一人。名善能行施。論曰。云何菩薩
樂行布施。若菩薩不樂行一切施。釋曰。若菩
薩不樂行。隨至等八施義至。但樂行菩薩淨
心施。復次若菩薩不樂。世間著三輪施。樂行
不著三輪施。復次著名爲樂。若菩薩著施因。
或著施果。名樂行施。若菩薩不著行施。名不
樂行施。論曰。云何菩薩行信施心。若菩薩不
行諸佛如來信心。釋曰。由菩薩自證施故行
施。不由信他故行施。前信有根故成信。後信
無根故不成信。論曰。云何菩薩發行布施。若
菩薩於布施中不策自身。釋曰。菩薩自性能
行施。無有貪悋嫉妬等障。非策自身方能行
施。論曰。云何菩薩恒遊戲布施。若菩薩無布
施時。釋曰。菩薩非時時施不隨一物施。論曰。
云何菩薩大能行施。若菩薩於施離娑羅想。
釋曰。娑羅名目二義。一目貞實。二目散亂。貞
實是直語。散亂是密語。若取直語離貞實。則
與大施相違。若取密語離散亂。則與大施相
符。若離欲三界後行施時。名爲大施。何以故。
離欲菩薩行施。具縛凡夫行施。百千萬倍所
不能及。若施定互相妨。不名大施。由不相妨
故得大名。論曰。云何菩薩於施清淨。若菩薩
欝波提貪悋。釋曰。欝波提名目二義。一目生
起。二目拔根棄背。生起是直語。拔根棄背是
密語。若取直語生起貪悋。則與清淨施相違。
若取密語拔根棄貪背悋。則與清淨施相符。
拔根是除身見。身見是貪悋。根本棄背。是除
貪悋體。由菩薩能斷身見滅貪悋故。於施清
淨。論曰。云何菩薩能住於施。若菩薩不住究
竟後際。釋曰。究竟後際有二義。一施有初中
後。以最後爲究竟後際。若依此義不住施。最
後分豈得言能住於施。此則相違。二若有餘
涅槃名究竟。無餘涅槃名究竟後際。若聲聞
住無餘涅槃。不更起心。無利益衆生事。則不
能住施。菩薩依大悲。不同聲聞住無餘涅槃
故。恒起六度無有窮盡。若依此義。則與能住
施相符。論曰。云何菩薩於施自在。若菩薩於
施不得自在。釋曰。若菩薩不得施障自在。菩
薩於施則得自在。昔在凡夫地中見修二惑。
無道對治。欲起便起故得自在。今入聖位。爲
道對治故。菩薩於惑不得自在。於施能得自
在。論曰。云何菩薩於施無盡。若菩薩不住無
盡中。釋曰。無餘涅槃。名爲無盡。菩薩不同聲
聞入無盡中無利益他事。是故菩薩。於施無
盡。論曰。如施經。於戒乃至般若。如理應知。
釋曰。如施經説。施有不了義語説餘度。亦有
不了義語。皆須如理分判。又依淨土盆經。一
僧得施。二現前施。三戒徳施。四安居施。五齊
限施。六指示施。七給得施。八三世常住僧施。
此是三乘正施。又依毘曇八非法施。一悕望
施。二怖畏施。三反報施。四期報施。五家法
施。六生天施。七求名施。八不求生死樂施。又
有一乘十種施。如十無盡藏品廣説。餘義如
別章
  第八迴向眞如章
眞如有二門。一者一乘眞如。二者三乘眞如。
一乘眞如者。有二種門。一別教門。二同教門。
別教門者。謂圓通理事統含無盡因陀羅及
微細等。廣如下經第八迴向百句如中説。同
教門者。即與三乘義同。但由智迴向故。入一
乘攝。二者三乘眞如。復有二門。一頓教門。二
漸教門。頓教門者。如維摩經不二法門品。維
摩直默以顯玄意者是。此如絶於教義相想
不及。廣如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説。漸教門
者。略有三門。一終教門。二始教門。三世間所
知門。終教門者。復有二種。一始二終。言始門
者。即維摩經中不二法門品。三十二菩薩顯
不二法門者是。言終門者。即不二法門品。文
殊所顯不二者是。其終始兩門。並具無分別
教義空有二門。始教門者。復有二種。一始二
終。言始門者。如百法明門論六種無爲屬一
切法攝。人法二空。方入空攝得知。眞如不及
二空。二空爲上。此門亦通分別無分別教義。
言終門者。如維摩經弟子品内。爲迦栴延説
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等。又金剛般若經。微塵
即非微塵等。又依對法論。開六無爲成八無
爲。三種眞如。即屬無爲攝得知。眞如成無爲。
上此初教始終。並通分別無分別教義。無分
別義者。謂證眞如。無分別教者。謂比觀意言
無分別境。悟大乘言教故。分別教義者。謂教
義即空故。今初教門中眞如。但是空義。不同
終教。言世間所知門者。復有二種。一始二終。
言始門者。即人天正善根。及愚法聲聞縁覺
等。入眞實性攝。故中邊分別論云。世間所知
眞實。入眞實性攝。準此論文。世間唯除虚誑
妄語等。餘竝入眞實。由許是菩提遠方便故。
言終門者。故論釋云。謂一切法但有名。謂分
別名思惟名。得知不同遠方便法。此義唯局
二種十名中。爲是大乘近方便故。言眞如者。
自體堅固。不可破壞。觸物皆順不相違故。亦
無相可取。由眞如故。乃至流在十名理不可
壞故。同是眞如。餘義準可知
  第九迴向初普別始終差別理事諸觀義

所以於此釋諸觀門。爲第九迴向。初作始終
義。説普賢法故。於此明但初發心入道之法。
隨根差別。設觀不同。所謂眞如觀。通觀。唯識
觀空觀。無相觀。佛性觀。如來藏觀。壁觀。盲
觀。苦無常觀。無我觀。數息觀。不淨觀。骨觀。
一切處觀。八勝處觀。八解脱觀。一切入觀等。
竝於修道初門。隨病施設。據病而言。不得一
定。何以故。爲病不定故。此等觀法。在於三乘
小乘。分有一乘見聞。略説分齊。餘可準知
  第九迴向未明住地始終寛狹相攝分齊
微細差別義章
住及地義。或同或別。同者同是一住。謂佛因
位。別者將住寄初位。謂十解位。將地寄終位。
謂證位。若據寛狹。十地即寛。十住即狹。何以
故。十地寄法多。若據相攝。十地攝十住。何以
故。是證體故。若據微細。十地成微細。十住非
微細。問義若如此。微細依普賢法。信位終心
即剋。何以故。十解猶不成微細。答若據總別
義。信位終心。即剋普賢法。若據始終。證位
方得故。有如此差別。不同因陀羅等。準此可

  一乘法海章
經曰。悉得三世一切諸佛所説法海釋曰。法者
可軌也。此
通教主
義也
於一一生法釋曰。謂出生
立義宗法也
一一方便法
曰。
謂引證喩合
法等方便也
一一語言法釋曰。謂隨方
言音教法也
一一施設
釋曰。謂施
名於義法也
一一教法釋曰。謂
成教則也
一一説法釋曰。
謂授
與他人言
説則也
一一法門釋曰。謂諸
宗法門也
一一入法釋曰。謂
諸解行能
入智
一一決定法釋曰。謂教義相
應。廣釋決擇也
一一住法釋曰。
謂究竟
義宗成説
安立也
又有十種佛法句。復有十種説法。復有十種
説。三世復有十種説。普賢心復有十種説。普
賢願行法。竝是別教。一乘門如離世間品廣
説。復有三乘名字法。如攝論説。法人及法義
性略及廣名不淨淨究竟十名差別境。釋曰。
名有十種是菩薩境界何等爲十。一法名。謂
色受等眼耳等。二人名。謂信行法行等。三法
名。謂修多羅祇夜等。四義名。謂十二部經所
顯諸義名。五性名。謂無義文字。六略名。謂衆
生等通名。七廣名。謂衆生各有別名。八不淨
名。謂凡夫等。九淨名。謂聖人等。十究竟名。
謂通一切法眞如實際等。論曰。十名差別境。
釋曰。此十種差別名。悉是菩薩境界。菩薩所
住。唯在第十。通一切法名中。復次略説名有
十種。是菩薩境界。法名謂眼等。人名謂我衆
生等。法名謂十二部正教。義名謂十二部正
教義。性名謂阿阿爲初。訶爲最後。音字合三
十七。略名謂有爲無爲。廣名謂色受等及空
等。不淨名謂凡夫等。淨名謂須陀洹等。究竟
名謂縁極通境出世智。及出世後智所縁一
切法眞如境。復次名者謂至究竟名。通一切
法。於一切法。無有差別。此名即是法界。此法
界以通一切法。不分別一切義爲相。或説名
無分別境。菩薩唯於此法中住。餘義如別

  第十迴向生成佛徳差別義章
佛起布徳垂化攝生。諸宗分齊不同。若依小
乘。實佛報身。生在王宮。臨菩提樹成佛。攝生
化用及徳。皆在其中。若依三乘。法身無方充
遍法性。報身成就在色究竟處。化身示現在
菩提樹。化用及徳皆悉不離。此之三位。若一
乘義。所有功徳。皆不離二種十佛。一行境十
佛。謂無著佛等。如離世間品説。二解境十佛。
謂第八地三世間中佛身衆生身等。具如彼
説。仍現王宮生及菩提樹其法。乃在十迴向
終心。問從因修道十地後證理。應在十地後
際便示現菩提樹佛。因何却在十迴向中。答
若三乘義容有此相。今一乘義順彼六相。總
別之法諸位即無前後。所以十迴向現者。迴
向是善巧智明佛大善巧相故。偏在十迴向
現。所以知之。菩提樹神在第十迴向故。餘義
可知
華嚴經内章門等雜孔目卷第二



華嚴經内章門等雜孔目卷第三
 終南太一山至相寺沙門釋智儼集 
  第六會十地品初明十地章
本分中六決定章
加分中意加内明四法章
六正見章 請分中轉依章
請分未證教二大章
説分初料簡諸宗義章
安住地分初五怖畏章
校量勝分初十願章 三種菩提章
行校量中信等十行章
行校量慈悲内縁起章
彼果分中調柔等四果章
第二地初三聚戒章 十惡業道章
七種邪見章 十善業道章
攝生戒中明四倒章
第三地厭分中四靜慮八禪章
三苦八苦章 四無量章
六神通章 第四地三十二相章
八十種好章 第五地中七淨章
十諦章 第六地縁生章
三空門章亦言三
三昧
 重空三昧章
人法二空章 第七地中四家義章
第八地四種無生忍章 三世間章
十自在章 十怖畏章
第九地十稠林義章 八萬四千法門章
煩惱行使行稠林章 根行稠林章
生行稠林章 習氣稠林章
三聚行稠林成就章 二十種法師章
四十無礙辯才章 第十地受職章
阿耨達池義
  初明十地品十地章
十地者。一歡喜地。二離垢地。三明焔地。四燒
然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
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生成佛智住持故
名地。地者位也。今十地者。攝佛因位一乘三
乘聲聞人天等。竝在其中。爲五乘人所觀。普
賢證位。佛果攝用。無礙自在。一切皆盡。何以
故。十地之法。攝衆生中最初門故。地法甚深
最難了別。略約五乘分別分齊。言五乘者。人
天等爲一。謂人天乘。聲聞縁覺共爲一。謂爲
小乘。漸教所爲爲一。謂漸悟乘。頓教所爲爲
一。謂頓悟乘。一乘爲一。謂究竟乘。就初人
天。有三種成佛。一佛爲救三惡道。現身異彼。
三惡道外。即成佛身。如佛現黒象脚等。二爲
引人趣。現在佛身。如佛爲提謂長者現樹神
身等。三爲引人天。爲現其聖身。如人天等知
佛是聖。而興供養成世間福者是。二就二乘
中有其七義。一約地。謂三界九地十地十一
地等外。即成其佛。二約位。見修已外。即成其
佛。三者約行。離學已外無學身中。即現成佛。
四約菩薩行。三十三心外。即成其佛。五者約
時。小乘六十劫成三僧祇外。即成其佛。六者
約生死。最後分段身上。即成其佛。七者依小
乘十二住。第十二最上阿羅漢住則同是佛。
三者約初迴心教門。有其八義。一約地位。謂
乾慧地等十地。第十地中即成佛。所以同十
地成佛者。爲佛下同因位故作此説。二約三
界九地。十一地等已外即成其佛。三約位。見
修已外即成其佛。四約行。學位已外同無學
羅漢位。即成其佛。五約時。依大乘三僧祇外
即成其佛。六約菩薩行。三十三心外即成其
佛。七約無分別。空理一念即成其佛。八約生
死。最後分段身上即成其佛。此約化身。若約
報。分段身後即成其佛。又約初教直進位。有
其七門。一約位。從十信位等。乃至從歡喜地
等滿足十地已外。即成其佛。此由佛境界分
段身。非同菩薩地分段身故。二復約位。從歡
喜地盡第九地。於第十地。即不退成其佛。此
亦爲對聲聞下位。於下身中成佛故。故作此
説。三約理。謂眞如無分別空一念即成其佛。
四約十地後一念證果即成其佛。五約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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