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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法苑義林章 (No. 1861_ 窺基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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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861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基撰 
  總料簡章
第一總辨諸教・業・宗・體・名。於中略以
分別。一教益有殊。二時利差別。三詮
各異。四體性不同。五得名懸隔
第一教益有殊。復分爲二。初明輪益。後辨
義益。明輪益中。復分爲二。先明異計。後
大乘。明異計者。其多聞部・薩婆多部・雪
轉部・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
山部・化地部・經量部十部同説。非諸佛語皆
利益。要逗物機。務心入道名利益故。
唯八聖道是正法輪。轂・輞・輻圓摧破煩惱
名爲輪故。故世友説。非如來語皆爲轉法
。世尊所言亦有不如義。詮教八道
境故。亦名法輪。所餘功徳及所餘教。雖
聖教。不法輪。如慶喜天雨不耶。問
比丘汝等乞食易得不。氣力安不。此何利
益。轉何法輪。故諸經中雖佛語。有
而非法輪。如害於父母。此教所
言何必如義。故佛亦有不如義言。此等十部
總説。諸經有不如義而説虚言。有法輪
而無利益。其大衆部・一説部・説出世部・雞胤
部・説假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
法藏部・飮光部十部同説。佛一切語皆爲
。如來所言無不如義。非唯八聖道是正
法輪。一切功徳能摧諸惑。並名法輪。故一
切教法輪因境。皆名法輪。宗輪論説。諸如
來語皆爲轉法輪。摧伏轉動説名輪故。佛語
轉動。在他身已摧伏他身無知惑等。故號
輪。如慶喜天雨不耶。爲阿難審
故。佛無知尚問天雨。況未圓智而不
審耶。亦除餘人増上慢故。佛知尚問。況不
知者。於餘未了而不審諦。由是多義
天雨。佛顯慈悲令他入道。問比丘等乞
食易耶。令喜心踴躍修道。彼賀悲問
加懃修學。亦令未來習於此事順世俗
然以愛爲母。以業爲父。有取識爲王。戒
見二取爲二多聞。内六處爲國人。外六境
隨行畜生。能誅斷此名爲清淨。以世惡
轉顯勝義。非生母等。何必不如言。故
佛所説一切三藏。皆轉法輪咸爲利益。悉皆
如義無虚言。此則是初明異計也。明
大乘者。雖正文説佛所語皆如其義。咸
轉法輪。然正法輪唯八聖道。餘雖正是助
法輪。無垢稱經三轉法輪於大千等。法花
又云。即趣波羅奈四諦法輪。又瑜伽論
九十五説。佛轉三周十二行相甚深法輪。見・
修・無學三位之中。如其次第示相・勸修・作
證。觀於四聖諦境聖慧眼。各於去・來・今
。如次生眼智明覺無漏眞智。能斷
永斷煩惱。故八聖道是正法輪。無垢稱經
第五卷説。佛告阿難陀。以要言之。諸佛
有威儀・進止・受用・施爲。皆令所化有情
調伏。是故一切皆名佛事。説轂・輞・輻有
故。其正法輪唯八聖道諸餘功徳是助
法輪。摧伏動轉是輪義故。涅槃經中第十四
説。復次善男子諸佛世尊凡有所説。皆悉
名爲轉法輪也。善男子譬如聖王所有輪
寶。未降伏者能令降伏。已降伏者能令
。諸佛世尊凡所説法亦復如是。無量煩惱。
調伏者能令調伏。已調伏者令善根
乃至廣説。故佛身・語。凡所運動皆爲利益
故知佛語皆名法輪。以要言之。法輪有五。
一法輪體。謂八聖道。二法輪境。謂四諦理等。
三法輪眷屬。謂餘五蘊功徳等。四法輪因。
謂教及三慧等。五法輪果。謂菩提涅槃。如
法輪章自當廣説。一切佛語皆爲利益。令
他有情或近或遠能生眞智。摧伏怨敵所有
二障。故佛所語皆名法輪。摧伏移動是輪義
故。以佛所説稱可道理難。離
故。一無非處。二無非時。三無非器。四
非法。處謂處所。應利益處。能化所化在
此可益。必於此中利益故。時謂時分。
利益時節。此生此處此時應益。應時而説必
失故。器謂機器。所逗之機。應機而説無
錯謬故。法謂教法。戒・定・慧等應利益法。此
法可益必以機無疎亂故。由此道理
知。佛語皆爲有情或近或遠生無漏智。是
故一切三藏教法。或曲・或直皆名法輪。悉
皆如義。咸爲利益。無虚言。問天雨
前所説皆利益故。麁言・細語歸勝義故。
上來總是初明輪益 辨義益者。於中又
二。先辨異計。後辨大乘。辨異計者。薩婆多
等十部同説。佛所説經非皆了義。佛自説
不了義經。如契經説。不信・不知恩。斷
容處。恒食人所吐。是最上丈夫。此即名
不了義也。故一切經有不了義。大衆部
等十部同説。佛所説經皆是了義。契當道
。皆法輪故。其密語經有何了義。自證
他言。能知圓寂恩故名
知恩。永棄後業名爲斷密。當果不生是無
容處。雖資具猶如吐。能如是者名
上丈夫。既契正理寧非了義。所餘經義准
此應知。既爾如何四依中。説諸弟子
了義。謂勸彼依世尊所説了義言教。不
弟子依外道説不了義經。非是佛經有
不了義。此即是先辨異計 辨大乘者。
涅槃經中第六卷説。聲聞乘法猶如初種未
果實。是故不聲聞乘。如是名爲
不了義也。大乘之法即應依止。是名了義
若依此理諸大乘經皆名了義。聲聞乘等
不了義。然瑜伽論四十五説。云何菩薩修
正四依。謂諸菩薩於如來所。深植正信。深
清淨。一向澄清。唯依如來了義經典。非
不了義。了義經典爲所依故。於佛所説法
毘奈耶。不引奪。廣如彼説。故大乘中。應
佛説三藏教法有不了義。以
義經故。既爾如何涅槃經。説大乘經典名
了義。此理不然。豈諸大乘皆爲了義。如
契經説。婬欲即是道。覺不堅堅。又説
法皆無生無滅密義趣經。又瑜伽説。不了義
教者謂契經・應頌・記別等經。豈大乘經中無
契經等。又説菩薩殟波陀慳具戎尼等。故大
乘經非皆了義。由是理。雖正文。今以
義釋。了不了義略有四重。一法印非印門。
二詮常非常門。三顯了隱密門。四言略語
廣門。法印非印門者。法印有三。一諸行無
常。二涅槃寂靜。三諸法無我。或説四鄔拕
有漏皆苦。若一切教爲此三種理印
印等名爲了義。違三法印等非了義經
此道理。三藏・二乘・十二分教無了義
能捨煩惱業及苦故。諸外道教非了義經
永捨惑・業・苦故。故瑜伽論六十四説。
歸依有幾。何縁但有爾所歸依。歸依有三。
謂佛法僧。四縁故有爾所歸依。一由如來性
調善故。乃至廣説。由佛如是。其佛所説法
毘奈耶。亦可歸依。涅槃又云。一切外道所
言説悉皆妄語。故唯佛教是了義經。順
三法印等歸依故。諸外道教非了義言
三法印等歸故。設有聖教唯説
教爲了義言。外道所説名非了義。以此門
通非佛教中唯了義故。詮常非常門者。如
涅槃經第六卷説。又聲聞乘名不了義。無上
大乘乃名了義。若言如來無常變易。名
了義。若言如來常住不變。是名了義。此經
意言。若經中説佛是法身常住不變。名爲
。與此相違名不了義。解深密經・瑜伽決
擇七十六説。世尊往昔。唯爲趣聲聞乘
。以四諦相正法輪。雖是希奇。然是有
上是未了義。即顯大乘是了義經。聲聞乘教
非了義。此中一往依乘所明名爲了義
非諸大乘無不了義。聲聞乘經都無了義。如
次當是證文。故依涅槃眞常佛
名爲了義。詮非常佛非了義。顯了顯密
門者。瑜伽論中四十五説。又諸菩薩於如來
。深植正信。深植清淨。一向澄清。唯依
來了義經典不了義。了義經典爲所依
故。於佛所説法毘奈耶引奪。以佛所
説不了義經。依種種門本性義猶未
。尚生疑惑了義故。即依此文
乘中顯了言教名爲了義。隱密言教非了義
。解深密經・及決擇分亦作是説。世尊在昔
第二時中。唯爲發趣修大乘。依一切法
皆無自性無生無滅。以隱密相正法輪
更希奇而亦有上。猶未了義。即説一切
性皆是空。三無性教名非了義。成唯識論第
九卷説。故佛密意説一切法皆無自性。非
性全無。説密意言了義。故大乘經説
諸法相。言非顯了所詮不究竟不了義
言若顯了所詮究竟理名了義經。此據能詮
顯了無異名了義故。言略語廣門者。瑜伽
決擇六十四説。不了義經者。謂契經・應頌・
記別等教世尊略説。其義未了應更當釋。了
義教者與此相違。應其相此中意説。雖
是大乘明顯之教。初但略説談理未盡。所
明未周名爲不了。不是所詮非究竟理
不了。由此即顯諸聲聞乘亦有了義。除
契經等餘自説等。語具廣故名了義經。大
乘之中明顯之教契經等中説法。言略語未
廣。故亦有不了。此依義言有廣略
了不了。非所詮理是究竟非是究竟
了不了。此中第一爲有情捨邪歸
了不了。一切佛經皆名了義。外道所説名
不了。第二爲小歸大名了不了。一
切大乘皆名了義。諸小乘教名爲不了。第
三爲隱歸顯名了不了。一切大乘顯
了言教皆名爲了。雖是大乘法隱密名
不了。第四爲法廣略了不了。諸
重頌經言略不盡皆名不了。非重頌經言廣
盡故説名爲了。以此四門了不了義。釋
切教了不了言。故大乘經雖皆名了。而於
其中復應取捨。勸諸弟子依了義者。隨
所應廣思擇。隨講教應配之。上
來總是教益有
第二時利差別。復分爲二。初叙古説。後述
今文。叙古説中。復分爲二。初叙古説。後
其非。叙古説者。後魏有菩提流支法師
此名覺愛。唯立一時教。佛得自在。都不
心有説不説。但衆生有感。於一切時。謂
一切法。譬如天樂隨衆生念出種種聲。亦
末尼隨意所求種種寶。花嚴經云。如
來一語中。演出無邊契經海。維摩經云。佛
一音説法。衆生隨類各得解。或有
怖或歡喜。或生厭離或斷疑。故無一教定
頓定漸。又無量義經言。我得道來四十餘年。
常説諸法不生・不滅・不去・不來・無此・無
彼・無得・無失・一相・無相。但由衆生悟解
不同諸果異。法花亦言。一雨普潤。三草
二木生長不同。優婆塞經言。三獸渡河淺深
別。故知諸教但總一時無二三等。又古來
大徳立頓漸二教。爲諸菩薩大根大莖
花嚴・楞伽・大雲・法鼓・勝鬘等經。一會之
中説二諦理盡名之爲頓。大不小起
名爲頓。始從佛樹終至雙林。從淺至深漸
次説法。因果・三歸・五戒・十善等法。三乘有
教阿含等經。維摩・思益・大品空教。法花一
乘・涅槃等説常住佛性。皆是漸教會通三
。大由小起名爲漸也。又菩提流支法師。
亦立二時教。楞伽經説。漸頓者莫聲聞
菩薩。皆漸次修行從淺至深。名爲漸也。頓
者如來能一時頓説一切法。名之爲頓。又
二教。一者半教。二者滿教。涅槃經言云。
何解滿字及與半字義。又云爲聲聞乘而説
半字。爲菩薩乘而説滿字。又勝鬘經言。有
作四聖諦・無作四聖諦。聲聞知有作。佛知
無作。瑜伽等説。安立諦・非安立諦。唯説
名爲半教。通説非安立名爲滿教。又有
二教。一生空教。二法空教。二十唯識論云。
此教能入數取趣無我。所執法無我復
餘教入。此以二空二以明半滿
二教。一勝義諦。二世俗諦。晋時有隱士劉
五時教。或有説云。眞諦三藏立五時
。然菩提流支法師。別作文疏之。眞諦
梁。流支在魏。故知不是眞諦等作。第一
時者。佛初成道爲提謂波利等五百賈人。但
三歸・五戒・十善世間因果教。即提謂等五
戒本行經是。未出世善根器故。第二時
者。佛成道竟三七日外十二年中。唯説三乘
有行之教爲説空。即阿含等小乘經是。
第三時者。佛成道竟三十年中。説彼三乘
同行空教。即維摩・思益・大品等經是。第四時
者。佛成道竟四十年中。説一乘。猶未
明演説佛性常住實有。尚説無常佛。顯
乘佛果以爲眞實。即法花經是。以前未
一乘義故。此中猶未分明演説常住佛性
故。第五時者。謂雙林中。説諸衆生悉有
常住佛教。即涅槃經・大悲經等是。此雖
爾。既無經論誠文説之。未依信。前
來總是叙古説也。叙其非者。只如第一菩
提流支法師唯立一時教者。若廢事談理。
及在一會大小機。可所説。若唯被
勝鬘經。或但被小如遺教經。或初有
小。如花嚴經至入法界品方有聲聞。初
小無大。雖文理必應爾。如斯等
教義類甚多。或有諸經全分多分大小教異
唯一時深爲猛浪。豈無一會頓發三乘
之心。及無漸入大乘也。第二古徳説
頓漸。理雖然。定判諸經頓・漸者。義
即難解。只如花嚴經中入法界品。五百聲聞
于會坐名歎徳。又舍利弗將六千弟
自房出。文殊師利爲説十法。即發
上正等覺心。楞伽經中亦列聲聞于會
。法鼓經中説窮子喩法花經信解品
同。勝鬘經説三種意生身一乘之義。攝大乘
云。引攝一類不定性故。非頓教。花嚴等
經未必從首至末皆是爲大根行説。竝
名爲頓。定説五時所説之經漸教者。後
非。第三又菩提流支法師。依楞伽經
頓・漸二教者。此亦不然。彼經以佛能頓
法以説爲頓。以三乘人漸次修學
漸。以行爲漸。非教時。亦不取。又
第四依涅槃經等半滿教者。彼皆據
明理有盡不盡。以明半滿。不定依機直
往迂會以明半滿。第五劉虯立五時者。今
者且依菩提流支法師斥破。是義不然。提謂
經説。五百價人將五戒。先懺悔彼五逆
十惡謗法等罪。得四大本淨・五陰本淨・六塵
本淨・吾我本淨。時提謂等得不起法忍。三百
價人得柔順忍。二百價人得須陀洹果。四天
王等得柔順忍三百龍王得信忍。自餘天等
無上道意。十億天人皆行菩薩十善。提謂
長者滅三界苦不起法忍。即是初地。或
第八地。又普曜經第二七日。提謂等五百價人
佛糗蜜。佛與授記汝於來世作佛
名曰齊成。云何但言第一時中世間教也。
此破義亦難知。既有賈人得預流等
何不此日名轉法輪。至五比丘法輪方轉。
分明説三乘者同所觀諦故。未
法輪。次第二時十二年中唯説有教者。覺愛
破云。是亦不爾。成道五年説大般若正明
實相。又第七年爲八菩薩般舟三昧經。正
衆生五蘊本空。又第九年説抰掘摩羅經
第十年中説如來藏經。皆明涅槃佛性深理
又提謂・普曜等經皆明菩薩行。又與價人
記成佛。明初成道已説大乘。又摩訶般若
大品經中説。佛在鹿野四諦輪。無量衆生
聲聞心。無量衆生發獨覺心。無量衆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行六波羅蜜
無量菩薩得無生法忍。住於初地・二地・三
地・乃至十地。無量一生補處菩薩一時成佛。
又成道竟第二七日説十地經。云何乃言
二年内唯説有教大乘。只如法花經
。於三七日中常思惟是事。即成道竟三
七日中不説法也。彌沙塞律云。初成道竟三
昧七日。十地經云。七日不法。顯示自受
法樂故。爲衆生於如來所愛敬故。
然律・及薩婆多傳云。過六七日梵天來請。
方乃説法始度五人。即四十二日方説
也。十二由經云。成道竟一年不法經
二年方度五人。智度論云。初成道竟五十
七日佛不法。有人解云。即五十个七日。
十二由經一年不法同也。如此經傳
佛道法日已各不同。何得
已胸臆之心十二年唯説有教。又若前後
唯度一機所説。機器千品。何得
。今依古説略破初二。自餘三時廣如
提流支法師別傳所破。此即別破教不
。然此所立雖理可然。既無教文
依據。竝違解深密經所説時也。上來總是
其非也。并前竝爲古説 述
中又分爲二。初述今文。後略示教。述
者。如解深密經第一卷・瑜伽決擇第七
十六。世尊廣爲勝義生菩薩。依遍計所執體
相無故。説相無自性性。依依他起上無
計所執自然生故。説生無自性性。及即依
此説遍計所執一分勝義無自性性。依
圓成實上無遍計所執故。又説一分勝義無
自性性。説三種無性皆依遍計所執性已。
勝義生菩薩深生領解。廣説世間毘濕縛
藥・雜采畫地・熟蘇・虚空諸譬喩已。世尊讃
歎善解所説。勝義生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初
一時。在婆羅泥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
趣聲聞乘。以四諦相正法輪
是甚奇甚爲希有。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
能如法轉。而於彼時轉法輪。
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爲發趣修大乘
一切法皆無自性生無滅本來寂靜
自性涅槃。以隱密相正法輪。雖更甚奇
甚爲希有。而於彼時轉法輪。亦是有
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爲趣一切乘
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
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正法輪
第一甚奇最爲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
上無容是眞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爾
時世尊告勝義生菩薩曰。勝義生。若善男子
或善女人。於諸不了義經聞已。信解・書寫・
護持・供養・流布・受誦・温習・如理思惟。以
修相起加行。比所説了義言教聞已信
解。乃至廣説。以其修相起加行集功
。百分不一。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
一。此所生福難喩知。吾今略説。如
上土比大地土。或如牛跡中水比四大海
。百分不一。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
一。説此經時。六百千衆生發菩提心。三百
千聲聞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一百五十千聲
聞。永盡諸漏心得解脱。七十五千菩薩。得
無生法忍。金光明經亦説三時。謂轉・照・持・
涅槃經説。初令皆服乳。次教總斷乳。後教
服有服者。與解深密所説。義
同。瑜伽釋中此三時少異。義意無別。由
誠證。若以偏・圓機宜漸次。教但三時。非
五。上來總是述今文 略示教者。四
阿笈摩等是初時教。諸説空經是第二時教。
隱密言總説諸法無自性。故花嚴・深密・
唯識教等第三時也。以顯了言三無性非
空非有中道教故。由諸異生起自無始
執有我不我無。沈沒愛河迴癡海
故佛初説四諦法輪。令我空唯有其法
憍陳那等最初得道。彼聞法有我皆空
便執諸法眞實有。封著小果
。佛爲方便復説法空除有執故。次時
中説般若等。言一切法本性皆無。須菩提等
迴心趣大。彼聞法空隱密言教。便撥諸法
性相都無。何所造修。何所斷捨。佛爲
復説唯識三性等教。勝義生等信解修學。遍
計所執無。知法我倶遣。依他圓成有。照
俗雙存。無無無所以言無。有有有所
以言有。言有而有亦可無。遍計所執眞
俗無故。言無而無亦可有。當情我法二
種現故。令所執我法成無。離執寄
眞俗稱有。妄詮我法非無非無。當
有。據體無故。妄詮眞俗非有非有。
妄情。體非無故。我法無故倶是執皆
遣。眞俗有故諸離執皆存。由此應言。迷
情四句四句皆非。悟情四句四句皆是。説
我法空初執有。説心眞俗有次執空
諸偏見者初聞有。便即快心於空起謗。
後聞空亦復協意便謗於有。今言非空
非有中道教者第三時也。約理及機漸入
大由小起。乃有三時諸教前後。解深
密經説唯識是也。若非漸次而入道者大
小。即無三時諸教前後。約其多分
即初成道花嚴等中説唯心是。多分頓漸無
別教門。隨一會中益故。花嚴説
聞在會。深密亦有聲聞發心。勝鬘經中亦
一乘意生身等。攝大乘説。爲不定人
一乘故。法花經中分別功徳品言。佛説如來
壽量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衆生菩提
。如是等文上下非一。故知法花亦被
。花嚴亦有漸悟之人。若依覺愛定唯一
時無漸次者。即違深密説三時。若依
虯定有五時前後次第。復無文説。然違
。今總不依。若據衆生機器及理。可
漸之教。然不於古説。若不機・
定判一經頓爲漸。時増減者頓漸不成。
故唯識云唯我於凡愚開演。非不定
及定性故。此依證果。若謂人天即有
。其二乘者方便學法。是彼初學故略不説。
今依師授略叙古今時利差別。其諸有智
情取捨
第三詮宗各異。夫論宗者。崇・尊・主義。聖教
崇・所尊・所主。名爲宗故。且如外道・内
道・小乘・大乘崇・尊・主法。各各有異。説爲
。然古大徳。總立四宗。一立性宗。雜心等
是。二破性宗。成實等是。三破相宗。中百等
是。四顯實宗。涅槃等是。今即不爾。於中分
二。初陳異宗。後列自主。陳異宗中。復分
二。初陳外道。後陳小乘。陳外道者。外
道雖九十五種。大意莫十六異論。廣
瑜伽第六・七卷・顯揚第九・第十卷説。彼
論皆云。執因中有果。顯了・有去來。我・常・宿
作因。自在等・害法。邊無邊・憍亂。見無因・斷・
空。計勝・淨・吉祥。名十六異論。一因中有果
宗。謂雨衆外道執。諸法因中常有果性。如
禾以穀爲因。欲禾時唯種於穀。禾定從
穀生。不麥生。故知穀因中先已有禾性
爾應一切從一切法。二從縁顯了宗。
謂即僧佉・及聲論者。僧佉師計。一切法體自
性本有。從衆縁顯非縁所生。若非縁顯
先是有。復從因生不道理。聲論者言。聲
體是常而相本有。無生無滅。然由數數宣
顯了。三去來實有宗。謂勝論外道・及計時
外道等。亦作此計。有去來世。猶如現在
有非假。雖小乘今取外道。四計我實有
宗。謂獸主等一切外道。皆作此計。有我。有
薩埵。有命者・生者等。由五覺
也。謂見色時。薩埵覺等。五諸法皆常宗。謂
伊師迦計。我及世間皆是常住。即計全常・
一分常等。計極微常。亦是此攝。六諸因宿
作宗。謂離繋親子。亦云無慚外道。謂現所
受苦。皆宿作爲因。若現精進便吐舊業。由
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漏。七
自在等因宗。謂不平等因者計。隨其所事。即
以爲名。如莫醯伊濕伐羅等。或執諸法大自
在天變化。或丈夫變化。或大梵變化。或時方・
空・我等爲因。八害爲正法宗。謂諍・競劫起。
諸波羅門。爲肉妄起此計。若爲祀祠
呪術爲先害諸生命。能祀所害若助伴者。皆
天。九邊無邊等宗。謂得世間靜慮
無邊外道。住有無邊想者。計彼世間有邊・
無邊・倶・不倶等。十不死矯亂宗。謂不死無亂
外道。十一諸法無因宗。謂無因外道計。我及
世間無因而起。十二七事斷滅宗。謂斷滅外
道計。七事斷滅。十三因果皆空宗。諸邪見外
道計愛養等。見善者返生惡趣。見
惡者返生善趣。便謂爲空。或總誹撥一切
皆空。十四妄計最勝宗。謂鬪諍劫。諸婆羅
門計。婆羅門是最勝種。梵王之子。腹口所
生。餘種是劣非梵王子。十五妄計清淨宗。
謂現法涅槃外道・及水等清淨外道。謂於
天微妙五欲堅著受用。是即名現法涅
。乃至廣説。持牛狗戒亦復如是。十六妄
計吉祥宗。謂暦算外道。若日月薄蝕星宿失
度等。若隨日月所欲皆成。應勤供養日月
星等。乃至廣如彼論所説。上來第一陳
也。陳小乘者。小乘雖二十部計。總束
宗莫十一。古來相傳十八部者。深爲
錯失。依古眞諦法師所翻部成十九。大衆
出七本有八。大衆并本應九部
遂脱西山住部。上坐部分十一。并本上坐
亦在其中。文殊問經下卷中説二十部
然少不同。彼經偈言。摩訶僧祇部。分別出有
七。體毘履十一。是謂二十部。十八及本二。
皆從大乘出。無是亦無非。我説未來起
二十稍同宗輪。而所分出増減有
異。宗輪論説。大衆部中分出八部。并本有
九。一大衆・二一説・三説出世・四鷄胤・五多
聞・六説假・七制多山・八西山住・九北山住
部。上坐部中分出十部。并本十一。一説一
切有・二雪轉亦名上坐三犢子・四法上・五
賢胄・六正量・七密林山・八化地・九法藏・十
飮光・十一經量部。是故合成二十部。然文殊
問經大衆部中并本有八。上坐并本乃有
十二。故知皆是翻譯家誤。今依新翻宗輪論
説。總束二十。爲十一類。一者大衆部・一説
部・説出世部・鷄胤部四部宗説。一切如來無
有漏法。佛身壽量悉無邊際。眼等五識身有
染・有離染。色・無色界具六識身。五種色根
肉團爲體。無爲有九。去來世無。一刹那心
一切法。道與煩惱倶現前。大義如是。
二多聞部宗説。佛五音是出世教。餘即世間。
一無常・二苦・三空・四無我・五涅槃寂靜。餘
義多同説一切有部。三説假部宗説。苦非
蘊。十二處非眞實。由福故得聖道。道不
修。餘義多同大衆部計。四制多山部・西山
住部・北山住部三部宗説。一切菩薩不
。供養塔廟大果。餘義多同大衆部
。五説一切有部宗。謂一切有二。一法有。
二時有。謂心・心所・色・不相應・及三無爲。是
法一切。去來今三。是時一切。諸是有者皆
二所攝。一名・二色。六雪山部宗説。謂諸菩薩
猶是異生。菩薩入胎不貪愛。無外道得
五通。無天中住梵行。七犢子部・法上部・賢
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合五部宗説。補特伽
羅非即蘊離蘊。五識無染。亦非離染。入
性離生十二心頃説名行向。第十三心名爲
住果。八化地部宗説。去・來世無。現在・無爲
有。四聖諦一時觀。定無中有。亦有齊首補
特伽羅。有世間正見。無世間信根。無出世
靜慮。無無漏尋。善非有因。預流有退。無爲
九。九法藏部宗説。佛在僧攝。佛與二乘
解脱雖一而聖道異。無外道得五通。阿羅
漢身皆是無漏。餘義多同大衆部計。十飮
光部宗説。若法已斷・已遍知即無。未斷・未
遍知即有。業果已熟即無。未熟即有。諸有
學法有異熟果。餘義多同法藏部説。十一經
量部宗説。有勝義補特伽羅。異生位中亦有
聖法。有根邊蘊。有一味蘊。一味蘊者。即細
意識等。餘所執多同説一切有部。此中所
略標宗要。廣陳宗者如宗輪論。上來總是
異宗 列自主中復分爲二。初列
。後列中主。列邊主者。謂清辨等朋
龍猛。般若經意説諸法空。雖一切法皆不可
。由性空無。故不説爲空爲有。乃至有
爲・無爲二法。約勝義諦體雖是空。世俗可
有。故説頌言。眞性有爲空。如幻縁生故。
無爲無實。不起。似空花。乃至不
三性唯識。此由所説勝義諦中皆唯空故。
名爲邊主中主者。謂天親等輔從慈氏
深密等經。依眞俗諦一切法有空不空
世俗諦理遍計所執情有理無。有爲無爲理有
情無。勝義諦中雖一切法體或有或無。由
及非空非有。非體空不可説。成
唯識説。勝義諦中心言絶故。非空非有。寄
言詮者故引慈氏所説頌言。虚妄分別有。
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故
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即
中道。此即建立三性唯識。我法境空。眞
俗識有。非空非有中道義立。即以明説
一切法非空非有中道之義。以爲宗也。如
別章説。此中略叙朋諍所宗。其以諸教自部
所明別別法相以爲宗者。隨其所應
處解
第四體性不同。復分爲二。初彰異計。後顯
大乘。彰異計中。復分爲二。初彰外道。後
小乘。彰外道者。大類外道別有六計。一
數論・二勝論・三明論・四聲顯論・五聲生論・
六順世論。數論。教體説二種。依本教法
體即自性三徳爲體。依末教法。五唯量中聲
教體。本唯是常。末是無常。然是轉變非
爲滅壞。滅壞之時即歸本故。其勝論師。以
諸徳中聲教體。無常無礙。其明論者。婆
羅門等執吠陀論聲唯是常。不聲性。非
能詮故。其能詮聲詮於明論所詮之義。此教
是常所詮定故。餘一切教皆無常聲以爲
。不聲論別有名等。以名等即是聲
故。聲顯論者。聲體本有。待縁顯之。體性常
住。此計有二。一者隨一一物各各有一能
詮常聲。猶如非擇滅。以尋伺等所發音顯。
音是無常。今用衆多常聲體。二者一切
法上但共有一能詮常聲。猶如眞如。以
伺等所發音顯。此音無常。今者唯取一常
體。其音響等但是顯縁。非能詮體。此
二之中。各有二種。一計全分。内外諸聲皆
是常住。二計一分。内聲是常。外聲無常。非
能詮故。猶如音響。故聲顯論總束爲四。計
一計多各通内外。其聲生論計。聲本無待
縁生之。生已常住。由音響等發生故。
此計有二。一計體多。猶如非擇滅。二計
。猶若眞如。音響生縁體無常法。今取
生常聲體。以能詮故。響非能詮。此各有
二。一計全分。二計一分。准前應知。還束
四。計一計多。各通内外。聲顯・聲生各
四種。順世外道。一切皆四大故。以常四
體。合勝・數論・并明論聲。總有十二外
道教體。彰小乘者。大類小乘教體有六。一
大衆部等。二一説部。三多聞部。四説假部。
五説一切有部。六經量部。其大乘部・説出
世部・鷄胤部三部同説。佛一切法皆是無漏。
皆是出世。佛所出言無不如義。佛一切語皆
轉法輪。佛一切時不名等。常在定故。然
諸有情謂名等。即是無思成自事義。以
其無漏體是實有聲・名・句等其教體。其
一説部。説一切法體非實有唯有假名。今
無漏假聲名等以爲教體。多聞部説。如
來五音是出世教。一無常・二苦・三空・四無
我・五涅槃寂靜。以此五種決定能引出離
故。如來餘音是世間教。與五倶起亦是出
世。設引出離道。不五相應。不決定故。
出世教。論説言音。音即音聲。故但取聲。
名等。故佛諸教通以有漏無漏之聲
而爲其體。以佛五音是無漏故。其説假部。
聲名句等。若在處等體非實有。以依・縁
積聚故。若在蘊等聲等便實。雖
依・縁。以蘊故。聲・名・句等既通
蘊等。故通有漏無漏假實以爲教體。説一
切有部説。教體者。有説。唯以名・句・文三
教體。有詮表故。有説但以善聲體。
三無數劫所勤求故。名等無記故不之。
評家評取唯有漏善聲以爲教體。勤求起
故。其經量部説。名等假聲體實有。雖彼不
不相應行。仍不聲。無詮表故。取
漏聲上假屈曲能詮以爲體性。然聲處收。前
於後展轉聚集無過未故。如是合説小
乘有六。總是第一彰異計 顯大乘中。
復分爲二。初顯邊體。後顯中道。顯邊體
者。龍猛・清辨咸作是言。勝義諦中一切無相
諸法皆空。何教何爲體。世俗諦中可亦説
有。句・言・章・論聲爲教體。梵云鉢陀此翻
跡。當古之句。句有二種。一集法滿足句。
二顯義周圓句。如不生亦不滅。不來亦不
去。不一亦不異。不常亦不斷。此一一句義雖
未圓。亦名爲句。法滿足故。此當中道所説
也。梵云
。此云言也。此當中道所
説句也。義周圓故。梵云鉢剌迦羅。此云
也。章即章段。一章一段以明諸義。此無
當。梵云奢薩咀羅。此翻爲論。總周一部
論名。此四能詮聲爲教體。此准般若燈
論所説。更應彼智度論文 顯中道者。
瑜伽論攝決擇分八十一卷説。經體有二。
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即能依。由能詮文
義得顯故。能詮文中復分爲二。一者龍軍論
師・無性菩薩・及佛地論一師所説。且無性云。
此中即是隨墮八時。聞者識上直非直説。聚
集顯現以爲體性。此意即取世俗説日夜
八時。説花嚴經八會之時。詮辨諸法八轉
聲時。聞法者識所變聲等直非直説。以爲
。佛地論云。謂佛慈悲本願縁力。其可聞者
自意識上。文義相生似如來説。此意即是由
佛本願爲増上縁。令聞者識有文義相。此
文義相。雖自親依善根力。而就本縁
佛説。佛實無言。故無性云。若爾云何菩
薩能説。彼増上生故作是説。譬如天等増上
力故令夢中論呪等。若離識者佛云
何説。此就本縁佛不説法。乃無文義。唯有
無漏大定・智・悲。若依聞者自識所變。有漏
心現。即似無漏聲名句文以爲教體。無漏心
現。即眞無漏文義爲體。此即如來實不
。故大波若第四百二十五卷・文殊問經・涅
槃經等。皆作是言。我成道來不一字。汝
亦不聞・十地亦言三界唯識。故知教體唯心
所變文義爲性。善順契經。不唯識。問何
故佛寶即有本佛。今説法寶即唯心變。答教
法戲論唯説自心。餘非戲論故取本質。理・
行・果法同佛寶故。無垢稱經言。法非見聞
覺知。若行見聞覺知。即是見聞覺知。非
法也。故唯心變。問若取佛説義即可然。若
聞者心所變爲教。子細研究。於理實難。過
去・未來既非實有。非有爲法生已便住。如
何識上聚集解生。答無性解云。隨墮八時
者識上。直非直説聚集顯現。以爲體性。謂八
時中聞者識上。有直非直二種言説。聚集顯
現故。瑜伽説心略有五種。一率爾・二尋求・
三決定・四染淨・五等流。如五心章自當
。如聖教説諸行無常。有起盡。如
諸字率爾心已。必起尋求初心起。雖
刹那行解唯一。總名尋求。未決定知諸所
故。如瑜伽論第三卷説。又一刹那五識
生已。從此無間必意生故。復言行時由
熏習連帶解生有三心現。謂率爾亦尋求及
後決定。決定知諸目一切行。故瑜伽説。尋
求無間若不散亂決定心生。若散亂時生即
不定。雖自性然未義。爲了知
無字。於此時中先三心。於無字上
但有其二。謂率爾・尋求。未決定知無所
故。即從決定後却起尋求。論但定説率爾・
尋求定無間生。尋求已後許散亂故。復言
常時五心竝具。其義可解。由前字力展轉
熏習連後字生。於最後時始能解義。染淨
等心方乃得轉。故雖過・未。而教體亦成。
若新新解竝有率爾。四字之上皆定有二心
謂率爾・尋求。即於末後十二心一時聚
集。第一有二。第二有三。第三有二。第四有
五。故成十二。既於初字率爾・尋求。於
第二字新生決定。并前爲三。第三字中却
尋求。并前爲四。第四字時但新決定・染
淨・等流三心而起。合有七心一時聚集。如
是方名五心具足。故唯識教其體理成。勘
對法第一疏具廣之。二者護法・勝子・親
光等説。凡論出體總有四重。一攝相歸性
體。即一切法皆性眞如。故大波若經理趣分
説。一切有情皆如來藏。勝鬘經説。夫生死者
是如來藏。無垢稱言。一切衆生皆如也。一切
法亦如也。衆賢聖亦如也。至於彌勒亦如
也。諸經論説如是非一。一切有爲諸無爲等
別體法是如之相。譬如海水隨風等縁
撃成波相。此波之體豈異水乎。一切諸法
四縁會成其體相。然不如。有漏種子
性皆本識亦復如是。故皆無記。二攝境從識
體。即一切法皆是唯識。花嚴等説三界唯心
心所從王名唯識等。如是等文誠證非一。
三攝假隨實體。即諸假法隨何所依實法爲
體。如瓶等四塵爲體。諸不相應色心分
位。即以所依分位體。對法論説不相應
行色心等中是假立。故是説不害等即無瞋
。此類非一。四性用別論體。色心假實各別
處故。瑜伽等説。色蘊攝彼十處界等。此類衆
多。又有四重。一眞如。二無相。三唯識。四因
縁。此二四體攝法義周。隨其所應一切
。今隨義便略叙明之。庶後學徒詳而易
入。護法等説。諸教體者。謂宜聞者本願縁
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實能所詮文義爲體。
此師意説。衆生本願願佛説。如來識上
文義相生。聽者識心即聞佛説。亦有
似文義相。故升攝波葉喩經説。佛取樹葉
阿難。比其林葉所有多少。復告慶喜。我
説乃有爾所。故諸經首佛皆教
是我聞。二十唯識天親説云。展轉増上力。二
識成決定。謂餘相續識差別故。令餘相續差
別識生。展轉互爲増上縁故。是故世尊實亦
説法。言不説者是密意説。於眞如性
故。實無諸事。故波若云。音聲尋我不
如來。推功歸本。仍言應化非説法者。計所
執中無説法故。於依他起譬如幻人爲
説。唯有假説能説者。都無實説。聽者
心識文義之相。理有無疑。故諸教體取本無
漏世尊所説文義體。若取能詮。唯聲名
等而爲體性。十地論説。説者聽者倶以
而得究竟。一者聲。二者善字。又解深密
經・及瑜伽論七十八説。於第九地二種
。一於無量所説法。無量名句字。陀羅尼自
愚。成唯識論第九卷言。無量名句字者。謂
法無礙解。所説法者所詮義也。名句字者
能詮文也。對法等云。成所引聲者。謂諸聖
所説聲。成唯識論第二復言。由此法・詞二無
礙解。境有差別。法縁名等。詞縁於聲。金剛
波若天親論説。又言無記者。此義不然。何
以故。汝法是無記。而我法是記。是故一法寶
無量珍寶。是故當知。詮表教體唯聲名等
體唯無漏。亦唯是善。此通依他及圓成實
衆縁起名曰依他。體是無漏可成實
佛地論説。依隨轉門及二乘者。説十五界唯
是有漏名・句・文身唯是無記。今依大乘。若
唯如來後得説法聲・名・句・文。眞善無漏。如
前所解諸教中説。故佛地論・成唯識。説
八界皆通有漏及無漏。若十地菩薩二乘説
法聲・名・句・文。唯是有漏。若聽者識所變文
義。或通有漏及與無漏。一切異生・二乘・菩
薩七地已前有漏後得。能聽法者皆唯有漏。
若一切二乘・七地已前無漏後得・八地已去。
識上所變聲・名・句・文。皆唯無漏。隨其所應
之爲教。然同所敬既取本質無漏三寶
故。今教體亦取本質佛等所説任運而現。非
有漏戲論聲等體。攝大乘云。如末尼天
鼓無思成自事。聲等爲體。於能説者識上
現故不唯識。若聞者識所變爲教。教唯
有漏三性爲體。同識性故。依前所説四出
體中。今出教體亦・應四。依前第一攝相
歸性。教即眞如。般若論説。應化非眞佛。亦
説法者。説法不二取。無説離言相。故知
教體性即眞如。無垢稱語大善現言。文字性
離無文字。是即解脱。解脱相者即諸法
也。又云一切法亦如也。又云法非見聞覺知
若行見聞覺知。是即見聞覺知。非法也。
故知教體性即眞如。依前第二攝境從識。若
根本能説法者識心爲體。若取於末。能
聞法者識心爲體。故天親云。展轉増上力。
二識成決定。依前第三攝假隨實。一切内教
體唯是聲。由名句文體是假有隨實説故。
對法論説。成所引聲不名等成所引
前第四相用別論。唯取根本能説法者識
上所現聲名句文以爲教體。假之與實義用
殊故。十地論云。一者聲。二善字。如前教理
此體訖。此中四體約義用分。不眞俗
法相理故。雖一體義不三。即一一法
各各有此四種體。故説諸法體。准此應知。
教體義有多途。而未釋唯識教性
如何説者識上聚集。令聽法者聚集解生
顯揚論中第十二説。有字非名謂一字。有
名非句。謂一字名。句必有名字。名亦必有
字。字不必有名。名不必有句。既大乘中
聲屈曲義説名等。故説名等。非小乘義
今准此義。釋説法者及聽法者識心之上聚
集顯現。如聖教説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
行。善調伏自心。是諸佛聖教。説諸字時。餘
惡等字並在未來。唯有一字及依一字
成之名心上現。此即一字成名之義。亦
一字不名者。非此所明。復言惡時。
餘者等字並在未來。其前諸字雖過去
現無本質。由熏習力唯識變力。仍於此念
惡字時心上顯現。即有二个一字。一个
字身。兩个一字所成名。一个一字所成名・名
身。一个二字所成名。又言者時有三个一
字。兩个字身 一謂諸惡。二謂惡者。以二合
説。下應准知。不隔越合。故無諸者合名
字身一个三字多字身。三个一字所成名。
二个一字所成名名身 如前字身二二合
 一个一字所成名多名身 論雖二説
今取三字名名多名身。不四字者下准
應知 兩个二字所成名 亦二二合説
一个二字所成名名身。一个三字所成名
復言莫時有四个一字。三个字身 亦二二
合説。準前應 兩个三字多字身 三三
合説。更互除初後一字 一个四字多字身。
四个一字所成名。三个一字所成名・名身
謂二二合説 二个一字所成名三名多名身
謂三三合。説更互除初後一字 一个一字
所成名四名多名身。三个二字所成名 謂
二二合説 二个二字所成名名身。一个二
字所成名多名身・二个三字所成名 更互
初後一字前准説 一个三字所成名
名身。一个四字所成名。又言作時有五个一
字。四个字身 謂二二合説 三个三字多
字身。二个四字多字身。一个五字多字身
此總合字及字身并多字身一十五
五个一字所成名。四个一字所成名名身
謂二二合説 三个一字所成名三名多名身
謂三三合説 二个一字所成名四名多名身
更互除初後一字 一个一字所成名五名
多名身。四个二字所成名謂二二。合説三个
二字所成名名身。二个二字所成名三名多
名身。一个二字所成名四名多名身。三个三
字所成名 謂三三合説 二个三字所成名
名身・一个三字所成名多名身。二个四字所
成名 更互除初後一字 一个四字所成
名名身。一个五字所成名 至此總合名及
名身并多名身三十 合有一句。義
究竟故。梵云阿耨瑟多掣陀。即八字成句。
長不短。以圓滿故。此中皆取無間相合
方成名等。不隔越合成名等。所隔之字
即無用故。此中且依倍倍増長而作其法
合有五刹那所依之聲。於心上現。不
難。此依一句事究竟説。字・名・句・聲。都合
尚有五十聚集。若約一頌・一段・一卷・一部
聚集字名句等。理即無邊。若薩婆多等説
等字時。諸等字已滅。無聚集故。次第而生。
倶時故。無熏習故。不後。前已所
説字。於後心上。故彼教義決定不成。亦
前字等勢力。末後字等能生顯名。過
去無體。又無熏習。由何勢力。末後之字能
生顯名等。故我今時。其説法者若在因位
及諸聽者亦在因中。由初諸字等熏本識
。連帶縁後惡者等字。識上解生。乃至末後
作字之時。先皆聚集。由前熏習後識之上聚
集顯現。詮所詮義差別圓滿。名爲説法。説
聞教。若是佛説。雖熏習亦聚集生。故
過未唯識教成立。説者・聽者義皆圓
滿。倶以聲・字二種。究竟於自心上聚集顯
。爲教體故。於此四種出體之中。隨其所
。以圓成等及相名等三性五法各別出
之。唯大乘義。大乘義中。雖蘊處・界等三
科之法。體性易故復濫小教。故不之。三
性體性略而言之。遍計所執體唯我法。性相
都無。依他・圓成各有二體。一者有漏無漏
門。諸無漏法皆名圓成。故攝論説。若説
清淨是即圓成實。諸有漏法皆依他起。二者
常無常門。諸常住者名圓成實即唯眞如圓
成實攝。瑜伽論説。五法之中唯説眞如是圓
。故一切有爲皆依他起。依他衆縁而得
起故。其前教體攝相歸性唯圓成實。自餘三
體可二説。無漏有爲通二性故。五法體
性如五法章。義准應悉。餘一切章由此門
。已略顯示更不別顯。准義知之此中所
説義理研尋。皆是大師別加訓授。傳者實
文拙。而此義或可觀。冀諸有智委爲
。其間引證純用大乘。白日光暉不
星之助故也。如有謬錯。希爲箴規。上來合
是體性不同。自餘義門如餘章説
第五得名懸隔。於中有二。初談古説。後論
今釋。談古説者。古師解釋諸法名義。但隨
己情各爲一解。既無依據准憑。義與
體乖遂成疎謬。或云當體以彰名。或云就
義以爲目。或云從能依以受稱。或云從
以立名。或云從數就義爲名。或從相應
増強爲號。或兩體相違。如是種種解釋不
同。竝率己情典據。所以諸師紛亂互
異端。令後學徒無從受。皆由翻譯之
主不方言。語設將融玄旨猶隔。師既墮
矣。資亦負焉 論今釋者。西域相傳。解
名義皆依別論。謂六合釋。梵云殺三磨娑
此云六合。殺者六也。三磨娑者合也。諸法但
二義以上而爲名者。即當此釋。唯一義
名即非此釋。一義爲名理目自體。不
而立自名。二義爲名理有相濫。故六合
釋無一義名。初但別釋二義差別。後乃合
之。如佛陀名爲覺者。者是主義。通
五蘊。覺是察義。唯屬於智。此別解已。有
之者名爲覺者。此即合之故名爲合。釋
此合名其六種。名六合釋。雖菩提
其二字。二字但目一覺之義。義既是一理
一體。既無相濫。何用六合。六合之釋。解
諸名中相濫。可疑諸難者故。此六合釋以
義釋之。亦可名爲六離合釋。初各別釋名
之爲離。後總合解名之爲合。此六者何。一
持業釋。二依主釋。三有財釋。四相違釋。五隣
近釋。六帶數釋。初持業釋。亦名同依。持謂
任持。業者業用。作用之義。體能持用名
業釋。名同依者。依謂所依。二義同依一所
依體。名同依釋。如大乘。無性釋云。亦乘
亦大。大者具七義。形小教名。乘者運載
義。濟行者目。若乘若大同依一體。名
依釋。其體大法。能有運功。故名持業。諸論
之中多名持業。少名同依。攝大乘論亦復如
是。許能攝教即是論故。故無性云。是故説
此名攝大乘。盡其所有大乘綱要。無別説
故。此以本經大乘。末論名爲攝。非
本經攝大乘品。名攝大乘也。又如唯識・成
唯識論。識體即唯。能成之教亦即是論。故皆
持業。於識名中名爲藏識。藏體即識。持業
亦爾。如是種類名義非一。不煩述。宜應
准知。依主釋者。亦名依士。依謂能依。主謂
法體。依他主法以立自名。名依主釋。或主
是君主。一切法體名爲主者。從喩爲名。如
臣依王王之臣故名曰王臣。士謂士夫。二釋
亦爾。於論名中。攝大乘論。以本經中攝大
乘品攝大乘。此論解彼名攝大乘論。義
應言攝大乘之論。依攝大乘品而爲
故。以立論名。故依主釋。若許論亦名攝。攝
於理。論者是教。攝大乘之論。類亦應知。
唯識之成名成唯識。以理爲成。論者是教。
成唯識之論。亦是依主。於識名中
眼識。依眼之識。類此應知。有財釋者。亦名
多財。不有財。財謂財物。自從他財而立
己稱。名爲有財。如世有財。亦是從喩而爲
名也。如論名中大乘阿毘達磨集者大乘阿
毘達磨。此乃根本佛經之名。集通能所。能
集即論。所集即經。今以彼大乘對法爲集。
大乘對法集。故有財釋。此論以唯識
所成。名成唯識論。亦有財釋。以阿毘達磨
藏。名對法藏。有財亦爾。如是一切義皆
類然。相違釋者。名既有二義。所目自體各
殊。兩體互乖而總立稱。是相違義。如攝
決擇分初立地名。云五識身相應地意地
者。此非五識身地即是意地。亦非五識身地
之意地。亦非五識身地意地。兩地各
殊。共立一稱。體各別故。名曰相違。今以
准理有及言。應五識身地及意地。但論
之。諸教之中與・并・及言。皆是隔法令
差別。竝相違釋。如因明説能立與能破。此
能立義非能破。故説與言二差別
餘一切法類此應知。隣近釋者。倶時之法義
用増勝。自體從彼而立其名。名隣近釋。如
有尋及有伺等。諸相應法皆是此體。但尋
伺増名有尋等。亦如念住體唯是慧。但念
用増名爲念住。意業亦爾。餘一切法類此應
知。帶數釋者。數謂一・十・百・千等數。帶謂挾
帶。法體挾帶數法名名帶數釋。如
十唯識論。言唯識者所明之法。其二十者是
頌數名。挾數爲名。名帶數釋。廣百論等准
此應知。此中六釋且依共傳略示體義。其
廣辨相如餘處説。謂此六中初持業釋。於
八轉聲何聲中釋。乃至帶數爲問亦爾。皆
別處。更有名。如宗輪疏。恐繁多
且指綱要。前總聊簡義通諸教。所餘有
宜應之。若講別部此文義。於一一門
。應歸自義。不爾便是太爲疎略。此
中所有義理徴釋。皆於大師親加決了。但
之疎謬非承禀也。諸有智者幸留

  五心章
率爾等五心。略以十二門分別。一列名。二
辨相。三八識有無。四刹那多少。五亂不亂生。
六諸心對辨。七初後廣略。八諸位闕具。九三
性所收。十縁生總別。十一何量所攝。十二問
答聊簡
第一列名者。一率爾心・二尋求心・三決定心・
四染淨心・五等流心。瑜伽第一卷五識身地
云。由眼識生三心可得。如其次第。謂率爾
心・尋求心・決定心。初是眼識。二是意識。決
定心後方有染淨。此後乃有等流眼識。善
不善轉。如眼識生乃至身識亦爾。由初三
心性類同故。但説三言實兼後二
第二辨相者。且如眼識。初墮於境。名率爾
墮心。同時意識先未此。今初同起亦名
率爾。故瑜伽論第三卷云。意識任運散亂。縁
串習時。無欲等生。爾時意識名率爾
墮心。有欲等生尋求等攝故。又解深密經・
又決擇七十六説。五識同時必定有一分別
意識倶時而轉。故眼倶意名率爾心。初率墮
境故。此既初縁。未何境爲善爲惡。爲
了知故次起尋求。與欲倶轉希望境故。既
尋求已識知先境。次起決定。印解境故。決
定已識境界差別。取正因等相。於怨住惡。
親住善。於中住捨。染淨心生。由此染淨
意識爲先。引生眼識同性善染。順前而起。
等流心。如眼識生耳等識亦爾
第三八識有無者。瑜伽第一但説六識有
五心。不七八。又間斷識方具此五。非
續識。然第七識未轉依位。縁境恒定任運微
細。唯有後三。一刹那中可具故。第八
爾。界初生位有率爾心。有色無色境寛狹
故。決定・染淨・等流三心境有新舊。或前後
相望可具足故。唯無尋求。無欲倶故。因第
七識界雖初生。境恒一類。故無率爾・尋求
二心。初轉依位可率爾。即是決定・染淨
之心。第二念後。即是等流。二念義合説
四心。或第二時更起淨識。初念即是此之四
心。是前所起心等流故。今創墮境有率爾
故。此中且依論説六識。七・八道理所具諸
心。理而言之第六具五。前之五識。因果合
説可五心。因但有四。尋求見聞未了之
間。五隨意轉亦是尋求。有希望故。不爾此
心應五攝。率爾一念。決定未生。若非
便爲大失。決定意識既許多時。染淨未
生。五隨意轉。若非決定復是何心。因中五
第四染淨。因無勢力可自引生故。果即
具有勢力勝故。有義。八地以上五識自在。前
後相引亦成染淨。許七八識前能引後爲
染淨心。五何不爾。故知五識因亦具五。總
之者。前六具五心。七八各四。此中有義。
五識唯二。但有率爾・及等流心。尋求等中五
隨生者。即等流心許亂生故。今此且依
勝法説。餘皆准知。瑜伽論言初三心中初是
五識。二是意識。又言染淨是意識。等流方五
者。且依一中容雜易識境説。何
因不尋求不了數數尋求。成唯識云。得
自在位任運決定不尋求。時五識身理必
相續。故知五識具有五心。不瑜伽。於
亦勝
第四刹那多少者。五識率爾唯一刹那。瑜伽
第三云。又非五識身有二刹那相隨倶生
又一刹那五識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故
五識率爾唯一刹那。尋求未了復起五識。此
之五識但是尋求。故五識身無多率爾。説
識身有尋伺者。有廣尋求。無尋伺者與
倶故。亦有尋求。諸處所説五識無決定・
尋求。無深廣行相之爲無。非微細
。若獨生意。若五倶意。率爾心位亦一刹那。
瑜伽第一説前三心。初是五識。二是意識。第
三亦説意有率爾。雖復相違次二心必
是意故。初一念中略不意亦有率爾。既
唯字理亦不遮。有説意識既許相續。説
率爾心通多念亦無過失。前解爲善。初
境故。後非率爾。決定多刹那。尋求
知未染淨心故。又定中聞聲爲尋求
知。便出定故許多刹那。已得自在任運決
定。故決定心亦多念起。染淨之心亦復如是。
多念相續。以生故。此依五識等流心
若意等流。染淨唯一念。次第二念即等流故。
唯等流心略有二説。意識等流相續無妨。一
云五識唯一念生。説等流心亦不相續。如
前引説。二云五識許相續生。一刹那者説
率爾故。決擇亦説六識相望成等無間。故
等流心許相續起。唯識亦言。如熱地獄戯忘
天等理必相續。故今正義。率爾多唯一念。餘
四多相續。或竝通多念
第五亂不亂生者。先明不亂。後明亂生。不
亂生中復有三門。一自他倶不亂二他亂自
不亂。三自亂心不亂。自他倶不亂者。瑜伽
第三云。又一刹那五識生已。從此無間必
意識生。從此無間若不散亂。必定意識中第
二決定心生。由此尋求・決定二識分別境
及爲因故。染淨法生。此所引故從此無
間。眼等識中染淨法生。然此不自分別
。無分別故唯由引生。故得染淨。他亂自
不亂者。謂有他識中間間生自識五心仍前
後起。如眼觀色起率爾心。必有尋求
起。故瑜伽説。又一刹那五識生已。從
無間必意識生故。瑜伽又云。定中聞聲。若
希望後時方出。希望即是尋求心故。故五
率爾後定起尋求心。有人説言率爾
尋求者。不然。違教理故。瑜伽又云。
尋求無間。或時散亂。或餘五識隨一識生。故
尋求後或入餘心。或起決定。雖餘心
間隔亂他境非上勝。不脱他識
生故。復却入眼識決定。決定起時。或還
尋求引。或即起決定。決定爲因。若無
。自染淨起。有他識奪。自染淨不生。他識
既滅。自心方能入染淨位。染淨位起。或還
決定引或即起染淨。下皆準知。更不
。許多念故。染淨心後若無他縁自等流
起。他縁識起。自染淨後等流不生。他識既滅
自等流起。眼・意二識乃至未所餘境界
爾所時恒相續轉。是名他亂自不亂。三
自亂心不亂者。如眼先觀一大衆色。率爾・
尋求定相續已未決定。有一上好像色現
前。眼識遂於餘色而轉。復起率爾・及尋求
心・或并決定・或染淨心等。見像色已却觀
衆色。先已見故不率爾。或却起尋求
生決定。以尋求多刹那故或即起決定
下皆準知。或從初心決定已復見火色
火色之上起率爾等。隨多少心既見火已。
却觀衆色始起染淨。染淨心後或觀雲色
其多少率爾等已。却觀衆色而起
流。皆準前説。是名自亂心不亂 上來明
不亂。自下後明亂者。於中有二。一他亂自
亦亂。二自亂心亦亂。他亂自亦亂者。如眼
識生縁一像色率爾・尋求已。別有聲至
復起率爾尋求等心。像遂放光。像光既新。
前尋求。後復起率爾・尋求・決定。復別有
香正現前嗅復起率爾等。像光變色。決定
心後。復起率爾染淨心。復値上味正現
前甞。遂起舌識多少心已。却觀像光。光或
大小。從染淨心後。復起率爾・尋求・決定。如
是乃至復觸妙觸。起率爾等已。却觀像光
光即離質變現異。復起率爾等。或二・或
三・或至四心。名之爲亂。若連次起至等流
。即名不亂。餘心例然。自亂心亦亂者。準
他亂説。如眼識生縁一像色。至尋求已像
色現前。却起率爾。像或放光。却起率爾・尋
求等心。如是乃至不等流。唯以自他境
界差別。與前亂異。餘作法同
第六諸心對辨者。如眼識率爾心。亦得
識率爾心。乃至等流亦復如是。瑜伽等
説。八識一時得倶起故。亦有眼識率爾得
耳識尋求等四。倶眼識尋求。得耳識
決定等三。染淨等二。乃至等流一心倶起。亦
眼識率爾。耳識尋求。鼻識決定。舌識染
淨。身識等流一念倶起。理無遮故。如眼識
。乃至身識等類此可知。有説不得。既非
正義。故不
第七初後廣略者。或有率爾尋求心多・等流
心少。初多境現有。後少境現故。或有率爾尋
求心少・等流心多。由前前染淨勢力引生
故。率爾等境別別遇故。中間三心多説意識
不辨多少。若在果位所有心皆得
起。隨應無失。既許因位五識有五心。隨
五心皆得竝有。多少不定
第八諸位闕具者。此説五心。唯依因位新
一境次第別生。有知故。若遇舊境。但
決定・染淨・等流。或唯染淨・等流二心。或
唯等流。或唯染淨。或唯決定一念不續故。
唯尋求不率爾。若可尋求必先不
故。定有率爾。五識之中無唯率爾無尋求
。瑜伽説故。非所餘識故。成唯識説。八地
以去乃至成佛。任運決定不尋求。故但
四。三乘通論。無漏具五。有尋求故。即諸
刹那義別説有。非前後起。初轉依等如
已説
第九三性所收者。瑜伽論説。初三心是無記。
第四五通三性。此依因位中容無亂境。五
識中一與第六識連續生説。若在因位。境
界強勝。諸識雜生竝生五心。皆通三性所
攝若無漏位及得自在。一切多善
第十縁生總別者。既許一識得六識爲
無間。亦許多識能引一識無間。故
多率爾引生一識尋求心起。乃至廣説。一
染淨心引生多識等流心生。其義決定。許
一識一心得多識引心一念生故。由斯義
準。諸識一念得五心。境有新舊識引生
別。此理微細。智者應
第十一何量所攝者。因中五識或四・或二・或
五心。皆唯現量縁現世境。果中五識所有
四心。亦唯現量。縁三世境。有義亦縁非世
之境。第七因位許三心皆非量攝。本質
境及影像唯現在。行相非世境轉。果位有
皆唯現量。通縁三世及非世境。第八因
果倶唯現量。在因縁現在。果縁三世及非
世境。第六意識定位。五心皆唯現量。通縁
世及非世境。若在散位獨頭五心通比非
。通縁三世及非世境。行相亦作世非世
。瑜伽論説。意識散亂率爾墮心縁過去
者。約五後意多分縁故。與五倶意所有五
心。有義唯現量作證解故。陳那菩薩集量
論。説五識倶意是現量故。設五倶時縁
八界亦現量攝。隨五現塵明了取故。有義不
定性尚不同。何況現量。集量不五倶之意
唯是現量。何得定判。堅執・比度既許五倶
定唯現量於理未可。故五倶意義通現比及
非量攝通縁三世及非世境。若縁一境
五一倶率爾・等流。定唯現量。中間三心不
五倶通比・非量。刹那論之。縁過去境
瑜伽論言。五識無間所生意識尋求・決定。唯
現在境者。此依分位事緒究竟
現在。瑜伽自言若此即縁彼境故。染
淨亦爾。三心性同。故論偏説
第十二問答聊簡者。何故立五心増非
減。答據極多分決定有五。極小有一非
滿故。問此五心通無漏不。答五皆通。聞
定心通無漏故。因無漏心有希望故。或説
尋伺通無漏故。設不無漏欲倶故。此
尋求心亦通無漏。問通三界耶。答通。無
故。一一心中亦縁三界。三界諸心別
者。隨應可倶。問何故須是五心
答爲知心之分位。入法無我唯識相
故。問此説五心聞縁教時幾字即具。答且
此方一字成名亦能詮表。但聞一字
五心。如佛言。二字具者如菩薩。三
字具者如慈氏佛。四字具者如能寂
如來。五字具者如聞諸惡者莫作。如是等
類乃至無量。聞縁解了即具五心。不
幾字時五心方具。若説理事究竟
來五心不具。若聞了訖方具五心。即隨所説
字之多少若名若句竟。但意解圓滿即説
五心。隨爾所時意識所引五識隨生。隨
彼意識彼心所攝。亦不理。故六具五。七
八唯四。深爲允當
  ◎唯識義林第三
唯識義章。略以十門辨釋。一出體。二辨名。
三離合會釋。四何識爲觀。五顯類差別。六
修・證位次。七觀法何性。八諸地・依起。九斷
諸障染。十歸攝二空
第一出體者。此有二種。一所觀體。二能觀
體。所觀唯識。以一切法而爲自體。通觀
唯識故。略有五重。一遣虚存實識。觀
遍計所執唯虚妄起都無體用。應正遣空。
情有理無故觀依他圓成諸法體實。二智境
。應正存有。理有情無故。無著頌云。名事
互爲客。其性應尋思。於二亦當推唯量及
唯假。實智觀義唯有分別三。彼無故此
無。是即入三性。成唯識言。識言總顯一切
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
別・及彼空理所顯眞如。識自相故。識相應
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
法皆不識。總立識名。唯言但遮愚夫所
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如是等文誠證非
一。由無始來執我法有。撥事理空。
故此觀中。遣者空觀。對破有執。存者有觀。
遣空執。今觀空有而遣有空。有空若無。
亦無空有。以彼空有相待觀成。純有純空
誰之空有。故欲入離言法性。皆須
方便而入。非有空皆即決定。證眞觀
有非空。法無分別性離言故。説要觀
方證眞者。謂要觀彼遍計所執空門故
於眞性。眞體非空。此唯識言既遮所執
若執實有諸識可唯。既是所執亦應除遣
此最初門所觀唯識。於一切位思量修證。二
捨濫留純識。雖事理皆不識。然此
内識有境・有心。心起必託内境生故。但識
唯不唯境。成唯識言。識唯内有。境亦
外。恐外故但言唯識。又諸愚夫迷
於境。起煩惱業生死沈淪。不心懃
出離。哀愍彼故説唯識言。令自觀心解
生死。非内境如外都無。由境有濫捨不
唯。心體既純留説唯識。厚嚴經云。心意
識所縁皆非自性。故我説一切唯有
餘。花嚴等説。三界唯心。遺教經言。是故
汝等當好制心。制之一處事不辨等。皆
此門攝。三攝末歸本識。心内所取境界顯然。
内能取心作用亦爾。此見・相分倶依識有。
識自體本。末法必無故。三十頌言。由
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
唯三。成唯識説。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倶
自體起故。解深密説。諸識所縁唯識所
現。攝相見末識本故。所説理事眞俗觀
等。皆此門攝。四隱劣顯勝識。心及心所倶能
變現。但説唯心唯心所。心王體殊勝。心
所劣依勝生。隱劣不彰唯顯勝法。故慈尊
説。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或似於信
。無別染善法。雖心自體能變似彼見・相
現。而貪信等體亦各能變似自見・相
心勝故説心似二。心所劣故隱而不説。
似。無垢稱言。心垢故有情垢。心淨
故有情淨等。皆此門攝。五遣相證性識。識
言所表具有理事。事爲相用遣而不取。理
性體作證。勝鬘經説自性清淨心
攝論頌言。於繩起蛇覺。見繩了義無。證
彼分時。知蛇智。此中所説起繩覺
於蛇覺。喩依他所執覺。見繩衆
於繩覺。喩圓成遣依他覺。此意即
顯。所遣二覺皆依他起。斷此染故。所執實
蛇實繩我法。不復當情。非依他以
遣故皆互除遣。蛇由妄起體用倶無。繩藉
麻生非假用。麻譬眞理。繩喩依他。知
繩・麻之體・用。蛇情自滅。蛇情滅故蛇不
情。名所執。非依他須聖道。故
漸入眞達蛇空而悟繩分。證眞觀位。照
眞理而俗事彰理事既彰我法便息。此即一
重所觀體也。能觀唯識以別境慧而爲
。攝大乘第六説。爲何義故入唯識性。由
總法出世止觀智故。無性解云。由三摩
呬多無顛倒智故。或有解言。能觀唯識通以
止觀而爲自性。此亦不然。若取相應四蘊
體。若兼眷屬即通五蘊。今且依名觀體
唯慧。無性又云。唯識現觀智故。又云由三摩
呬多無顛倒智。但擧定中所起之智以爲
觀體。作尋思等勝唯識觀必居定故。不
即以止爲觀體。攝論又云。由四尋思・四如
實智。如是皆同不可得故。以諸菩薩如
實。爲入唯識修加行。即於似文似
義意言。推求文名唯是意言。乃至廣説。瑜
伽・對法等。尋思如實智皆慧爲體尋思唯有
漏。如實智通無漏。攝大乘云。入所知相者。謂
多聞熏習所依非阿頼耶識所攝者。此文唯
無漏種子在彼位。名爲聞熏稱
。非諸能觀皆唯無漏。不爾四尋思應
加行智。此雖總説。若別顯者。略有二位。一
因。二果。因通三慧。唯有漏故。以聞思修所
成之慧而爲觀體。此唯明利簡擇之性。非
生得善。故攝論云。似法似義意言。大乘法
相等所生起。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等。成唯識
云。此中唯識。資糧位中。聽聞思惟能深信解。
加行位。起尋思等發眞見。果唯無漏。
修所成慧而爲觀體。通以正智・後所得智
自體故。攝大乘等云。如理通達故。治
切障故。離一切障故。見・修・無學道。如
次第。證眞理識唯正體智。證俗事識唯後
得智。文多義顯。不教成。上來雖復辨
所觀。總義説者。若總言唯識能所觀。言
唯識觀唯能非所。通有無漏。通散及定
聞・思・修。加行・根本・後得三智而爲
。若言唯識三摩地。通有無漏。唯定非散。
唯修慧非聞・思。通三智。若言正證唯識。唯
無漏非有漏。唯定非散。唯修慧非聞思。唯
正智・後得。非加行。此非義説。不爾三摩地
等亦通聞思。十地論説故。至下當知。然總
遍詳諸教所説一切唯識。不過五種。一境
唯識。阿毘達磨經云。鬼・傍生・人・天。各隨
所應。等事心異故。許義非眞實。如是等文
但説唯識所觀境者。皆境唯識。二教唯識。
由自心執著等頌。花嚴・深密等説唯識
者。皆教唯識。三理唯識。三十頌言是諸識轉
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是成立唯識道理皆理唯識。四行唯識。
菩薩於定位等頌。四種尋思如實智等。皆行
唯識。五果唯識。佛地經言。大圓鏡智。諸處・
境・識皆於中現。又如來功徳莊嚴經言。如來
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障。圓鏡智
相應。唯識亦言。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
樂解脱身。大牟尼名法。如是諸説唯識得
。皆果唯識。此中所説五種唯識。總攝一切
唯識皆盡。然諸教中就義隨機。於境唯識
種種異説。或依所執以辨唯識。楞伽經説。
自心執著。心似外境現。以彼境非有。是
故説唯心。但依執心虚妄現故。或依有漏
以明唯識。花嚴經説三界唯心。就於世間
唯識故。或依所執及隨有爲以辨
。三十頌言。由假説我法。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依識自體見相分。二執
生故。或依有情以辨唯識。無垢稱經云。心
清淨故有情清淨。心雜染故有情雜染。或依
一切有無諸法以辨唯識。解深密説諸識所
縁唯識所現。或隨指事以辨唯識。阿毘達磨
契經頌言。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隨指
一事唯識故。如是等輩無量教門。擧
六門攝諸教。理義盡者唯第五教。總説
一切唯識故。或束爲三。謂境・行・果。如
心經賛具廣分別
第二辨名者。梵云毘若底。此翻爲識。識者
了別義。識自相・識相應・識所變・識分位・識
實性。五法事理皆不識故名唯識。不
眞如應唯識。亦非唯一心更無餘物。攝
餘歸識總立識名。非歸眞如也。
梵云摩咀刺多。此翻爲唯。唯有三義。一
簡持義。簡去遍計所執生法二我。持取依
他・圓成識相識性。成唯識云。唯言爲
識我法。非識心・心所等。二決定義。故
舊中邊頌云。此中定有空。於彼亦有此。謂
俗事中定有眞理。眞理中定有俗事。識表
之中此二決定。顯二取。三顯勝義。瞿波
論師二十唯識釋云。此説唯識但擧主勝
心所。如王來臣佐。今此多取
簡持解唯。識者心也。由心集起。綵畫爲
之根本故經曰唯心。分別了達之根本故。
論稱唯識。或經義通因果總言唯心。論説
唯在因但稱唯識。識了別義。在因位中
用強故。説識爲唯。其義無二。二十論云。心・
意・識・了。名之差別。識即是唯。持業釋也。或
順世外道・及清辨等。成立境唯。爲於彼
識之唯。依主無失。爲識而依
唯識言。若能觀中智強識劣。若以爲
境皆不心。今爲所觀故名唯識。又不
主稱爲唯識。決斷從能故可智。又從
欣爲目經唯名皆般若。從厭爲號論標竝
唯毘若底。攝法歸無爲之主故。言一切法
皆如也。攝法歸有爲之主故。言諸法皆唯
。攝法歸簡擇之主故。言一切皆般若。是
第二辨名號
第三離合會釋者。離者別也。合者同也。謂諸
經論各各別説諸觀等名。今合解之。但是唯
識之差別義。非體異也。一名有三十一類
花嚴等中。遮境離識名爲唯心。辨中邊論。
邊執路名爲中道。般若經中。明簡擇性
名爲般若波羅蜜多。法花經中。明究竟運
名曰一乘。此之四名通能所觀眞・俗境觀。
正智唯眞。加行・後得竝通眞・俗。若言證者
後得唯俗。法花有説唯依果智。但説三車
門外故。宅中出者名衣裓・机案・及門。不
乘名。理亦不然。聲聞・縁覺・不退菩薩。
此寶車直至道場故通因位。勝鬘經中。
六法既爲大乘故説。故通加行。至乘章中
具顯示。勝鬘經中。遮餘虚妄一實諦
法根本亦名一依。由空爲證。又是空性
亦名爲空。彰出纒。顯佛徳佛從
。名如來藏。明體不染眞實法性。名自性
清淨心。功徳自體亦名法身。無垢稱經。遮
理有差別。名不二法門。大慧經中。表
起・盡亦名不生不滅。涅槃經中。彰法身因
多名佛性。楞伽經中。表離言説不思議
瑜伽等中。顯施設非安立。攝大乘
等。顯此遍常等圓成實。對法論等。明
妄倒名曰眞如。此十三類名。唯所觀理唯眞
智境。恐文繁廣略擧爾所。非更無也。謂法
界。法性。不虚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
性。法定。法住。法位。眞際。虚空界。無我。勝義。
不思議界等十四名。如大般若廣釋。合前三
十一單名。二名有四。瑜伽論中。施設・非施
設。淺深異故。名爲安立・非安立諦。即勝鬘
經。有作四聖諦。無作四聖諦。涅槃經中。亦
勝義・世俗二諦。顯揚論中。能詮所詮名
名事二法。此之三名通能所觀。亦眞・亦俗。
初・中・後智。攝大乘等。顯所執無生法二
無我。亦通能所觀。唯眞非俗。通初・中・後
。三名有四。解深密等。顯一切法有無事理
種類差別。名爲三性。顯三倶無遍計所執
亦名三無性。此二唯所觀。亦通三智眞俗二
。若言三性等觀者。唯能觀非所觀。通
智及眞俗。瑜伽等中。明離繋之方便亦名
三解脱門。表深理三無生忍。唯能
觀非所觀。唯本・後二智通眞及俗。四名有
四。菩薩地中明義總集。名四嗢拕南。諸行
無常。有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大智
度論。顯宗差別四悉檀。一世界悉檀。
二第一義諦悉檀。三對治悉檀。四各各爲
人悉檀。此上二門通能所觀眞俗三智。諸
論以初觀麁亦名四尋思。唯能觀非所觀
唯加行智非中・後智。通眞俗二。諸論以
觀細。亦名四如實智。亦唯能觀非所觀。通
三智眞俗所攝。五名有一。仁王經中。位別
印可亦名五忍。一伏忍。在地前伏印故。二
信忍。在初・二・三地。創得不壞信。相同世間
故。三順忍。在四・五・六地。順爲出世行
故。四無生忍。在七・八・九地。長時任運觀
相理故。五寂滅忍。在十地佛地因果位中
圓滿寂故。唯能觀非所觀。初唯加行智。後可
餘智。皆通眞俗。或名六現觀・七覺支・八
聖道・九奢摩佗・十無學法・四念住・四正斷・
四如意足・五根・五力等。非菩薩正觀故不
別説。如是一切雖異名説。皆是此中唯識境
智差別名也
第四何識爲觀者。大衆部等説。六識有染。
皆能離染。犢子部等説。五識非染。亦非
。第六倶有。薩婆多等。六識有染。離染唯第
六。於大乘中。古徳或説七識修道八識修道
皆非正義依據。若能觀識因唯第六。
瑜伽第一云。能離欲是第六意識不共業故。
眞俗三智。餘不行總縁觀理趣
故。瑜伽又云。審慮所縁唯意識故。第七
他引亦爲此觀。通中・後智。佛果通
能爲唯識觀。三智通眞俗理事二門。成
事非眞唯觀俗識。此解依論理或有眞。但
眞如識定非能觀。若論所觀八識皆通
果二位。眞識亦爾
第五顯類差別者。其圓成眞性識。若加行。
後得觀。是共相非別相。以總縁遍法故。根
本智觀是別相非共相。諸法別知故。然體非
共相。萬法不此。理一無二故。亦可
。諸經論云共相作意能斷惑者。依此道理
及前加行并能詮説。然諸法上各自有理。内
各別證不共。其幻性依他識。或説。因
果體倶一識。作用成多。一類菩薩義。或因果
倶説二。決擇分中有心地説。謂本識及轉識。
或唯因説三。辨中邊云。識生變似義・有情・
我・及了。三十唯識云。謂異熟・思量・及了別
境識。多異熟性。故偏説之。阿陀那名理通
果有。或因果倶説三。謂心意識。或唯果説
四。佛地經等説四智品。或因果倶説六。勝
鬘經中説六識。或因果倶説七。諸教説
心界。或因果倶説八。謂八識。或因果合説
九。楞伽第九頌云。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
。依無相論・同性經中。若取眞如第九
者。眞俗合説故。今取淨位第八本識以爲
第九。染淨本識各別説故。如來功徳莊嚴
經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脱一
切障。圓鏡智相應。此中既言無垢識與
鏡智。第九復名阿末羅識。故知第八識染
淨別説以爲九也。或因八果三識。佛地等云。
前十五界唯有漏故。或因八果七識。安慧
論師云末那唯染故。或因果倶八識。如
法等正義所説。依他識中或説唯一自證分。
謂安慧師。或説唯二見・相分。難陀師。或説
三。自證・見・相分。陳那師。或説四分。加
證自證分。護法師。如是所説諸識差別一往
而論。依成唯識云八識自性不定異
因果性故。無定性故。如水波故。亦非
。行相・所依・縁・相應異故。起滅異故。熏習
異故。楞伽經云。心意識八種。俗故相有別。
眞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如是一切識類
差別名爲唯識。此幻性識。若加行觀唯共
自。若後得觀通自相觀。一一依他各各證

第六修證位次者。攝大乘説。何處能入。謂即
彼有見似法似義意言。大乘法相等所
生起。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於
切法唯有識性。隨聞勝解故。如理通達故。
一切障故。離一切障故。無性解云。在
解地一切法唯有識性。但隨聽聞
勝解故。在見道中理通達此意言故。
修道中此修習治煩惱所知障故。
究竟道中最極清淨離諸障故。成唯識説。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謂諸菩薩於識性相
資糧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
取・能取發眞見。在通達位實通達。
修習位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伏斷餘障
究竟位障圓明。能盡未來有情類
復令入唯識相性。五十九説。云何能斷
煩惱。齊何當已斷煩惱。謂善法資糧已
積集故。已得入方便地故。證得見地故。
集修地故。能斷煩惱究竟地。當
已斷一切煩惱。正同唯識。攝大乘中。以
糧道聞思位長。大劫修滿方起加行。等持
位中作唯識觀。從多爲論但説四位。以
觀時少略隱不説。唯識等中據實爲論。別
修行相。見道前位亦有伏除。攝論・唯識等。
各言煖等中作尋思等觀故伏除。直往・迂
迴地前皆同。迂迴之人雖無漏。遊觀心中
亦不伏除。未證眞識終不如幻
故。上來明位下當修。辨修有三。一
證修。二相修。三地修。證修者。此見道前雖
作眞俗二唯識觀。似而非眞。入見道中。眞・
相見道倶了眞識。後得俗智方了俗識。四地
以前眞俗別觀。第五地中眞俗方合。然極用
功始能少起。至第六地無相雖多未
。於第七地方得長時。猶有加行亦未
。八地以上無勉勵修。任運空中起有勝
。眞俗二識恒倶合縁。至佛位已。三智倶
能縁眞俗識。第六不定。隨意樂故。成事唯
俗。行縁淺故。或亦通眞。自在滿故。相修者。
云何名爲唯識觀。謂令有漏無漏觀心種
子現行。展轉増勝生長圓滿。初修習位。隨
所聞法境思惟。令此觀心純熟自在。後
所取・能取二執。觀心轉明勝。境相像漸
微。忽心境乃冥。觀轉成無漏。如是展轉下
轉成中。中轉成上。究竟圓滿名之爲修。於
初二位。有漏三慧皆現・種修。種修無漏。用漸
増故。通達位中唯有修慧純是無漏。通現・
種修。種修有漏・在修習位。七地以前有漏無
漏皆具三慧。通現・種修。八地以上無漏三
慧通現・種修。種修有漏。於究竟位有漏皆
捨。無漏滿故。而更不修。然具現・種眞俗二
門無漏之觀。地修者。有得修・習修。對法九
云。又道生時能安立自習氣是名得修。從
此種類展轉増盛相續生故。又即此道現前
修習是名習修。由即此道現前行故。習謂現
行。得謂種子。有依下地起下地心。習修唯
下。得修通上。得上境勢増長。下體用
倶増。上唯用増故。成唯識云。前三無色有
者。有勝見道傍修得故。有依下地
地心。習修唯上。得修通下地。有依上地
上地心。習修唯上。得修亦通下。有依上地
下地心。習修唯下。得修通上。諸上修
及自地修通一切品。下修上者必是曾得自
在者修。非餘品類。對法論云下地不能修
於上者。以諸初業及漸隣近習修者説。未
自在未上定上修。近未
故。非勝者可
第七觀法何性者。此有二種。一能觀。二所
觀。能觀定非遍計所執。彼無體故。此據
。有漏觀者定屬依他。無漏觀者二性所
攝。常無常門屬依他起。有無漏門攝屬圓
。決定無唯屬圓成者。非眞理故。即顯
地前唯是有漏依他能觀。七地已前有漏無
漏二性能觀。八地以上唯以無漏二性能觀
所觀性者。攝大乘云。如是菩薩悟入意言似
義相故。悟入遍計所執性。悟入唯識故。悟
入依他起性。若已滅除意言聞法熏習種類
唯識之相。乃至。爾時菩薩平等平等無分
別智已得生起。悟入圓成實性。又云。名事
互爲客。其性應尋思。於二亦當唯量及
唯假。實智觀無義。唯有分別三。彼無故此
無。是即入三性。初半頌悟入遍計所執。次
半頌悟入依他起性。後一頌悟入圓成實性
成唯識云。非眞如。而能了諸行皆如
幻事等。雖有而非眞。如是上下三處不同。
攝論初文煖・頂二位悟入所執。忍・第一法悟
入依他。初地初心入圓成實。攝論第二文煖
頂尋思悟入二性。四如實智悟入圓成。成唯
識文要入初地方悟三性。雖三文義理
唯二。一者實證。二者相似。成唯識中據實親
。由無漏二智眞俗。前後方可得後二
。故證二性時不二取。即名彼計所
執無。無法體無。智何所證。心所變無依他起
攝。眞如理無圓成實攝。故計所執不
。但於二性二取。可名悟入遍計
所執。然正體智達無證理。多説此智證
所執。雖見道前亦已不見。未親得二不
無。故於初地方名證得。攝論初文。悟
圓成者據實證得。與唯識同。悟前二性據
相似悟。長時多分意解思惟前二性故。短
時少分雖亦相似悟入圓成。非長時多分
亦非親證。故據實説。攝論次文悟入三性
總據相似意趣而説。創觀名事不相屬
入所執。次觀唯有識量及假名等諸
。雖實名依他。如實智位雖實有
相。而未眞。二取倶亡。與眞智觀相似
趣入。意解亦謂即是眞如。故實智位名
圓成。實未悟入。攝論據相似意解三性。別
悟入。唯識據眞實別證二性通證
。雖文有異而不相違。餘所有文皆準

第八諸地依起者。此中有二。初辨依身。後
地起。依身者。若頓悟者。初起依於欲界
得。創發勝心唯欲界故。顯揚等説。極戚
惡趣。極欣非上二。唯欲界人天佛出世現
觀。初地以前三界依身一切容得。許毘鉢舍
那菩薩。生無色界。以無色心一切故。非
此何人得是事。七地以前得欲・色二
界身。菩薩不無色界故。八地以上唯
定依於色界身起。託勝所依菩提故。
其漸悟者。初二果人初起。必依欲界身得。
不經生者・七地以前。亦通色界依身而起。
地亦不無色。悲願自在隨受
故。亦不修許生故。不頓悟。見道
已前自已得無漏。彼業力多故。或亦許生。
三界業縛彼猶有故。非此生上厭下染故。
若經生者必不上生。發心及後唯欲界故。
第三果人不經生者。欲界發心後通色界依
而起。不無色利益故。若經生者・
及第四果。欲界發心。初後唯依欲界身起。
色界發心。亦唯依於色界身起。初證頓悟必
欲界身。由生執慧厭深故。漸證初依亦
色界。顯揚等説唯欲界中入現觀者。據
各初入漸悟故。唯斷法執深厭故。上
依身。下明地起。欲界自地觀通聞思。唯
散非定。亦非無漏。此依正義。不傍説
色界觀中通聞修慧。無色界觀唯修無餘。色
界無思慧。無色又無聞。諸教同故。此唯加
行善。故非生得攝。然依瑜伽六十五説。若
定若生。毘鉢舍那菩薩未自在。及得
聲聞若諸有學・若阿羅漢。以無色界心
三界法及無漏法。故知無色亦有此觀。菩
薩即是見道以前四十心位。地上不生處處
説故。廣慧聲聞者。隨應説之。不於法
故。除此二外。不餘人亦得無色心通縁
於一切。菩薩見道・及金剛定唯第四定。後通
諸地。色六・無色四・十地隨應依起此觀。斷
惑九。遊觀十。隨應別説。無漏聞思隨依無
爽。上七未至唯有欣厭。行相猶局故不

第九斷諸障染者。障有二種。一倶生。二分
別。此復有二。一煩惱障。二所知障。成唯識
論第十卷云。分別煩惱障現行。資糧道中漸
伏。加行道中能頓伏盡。種・習倶初地斷。倶生
煩惱障現行。地前漸伏。初地以上能頓伏盡。
然故意力有時猶起而不失。八地以上永
現行。習地地除。種金剛斷。其身見等及此
倶生。四地永伏。法執無故。此所生起五地不
行。以害伴故。所知障中分別現行。亦資糧
道中漸伏。加行道中能頓伏盡。種・習初地
斷。倶生現行地前漸伏。乃至十地方永伏
盡。若別説者。前之六識八地伏盡。種・習
皆地地斷。七識現行金剛喩定加行道伏。金
剛喩定起時種・習倶斷。菩薩地説。煩惱・所
知障皆有三住所斷。一極喜住。一切惡趣諸
煩惱品。及所知障在皮麁重。皆悉永斷。能
一切中上煩惱皆不現行。最初證得二空
眞智。二無功用無相住。一切能障無生法
諸煩惱品。及所知障在膚麁重。皆悉永
斷。一切煩惱皆不現前最初任運得無生
。三最上成滿菩薩住。一切煩惱習氣隨
眠。及所知障在骨麁重。皆悉永斷。入如來
。解深密經説。有三隨眠。一害伴隨眠。謂
前五地諸不倶生煩惱。是倶生煩惱現行助
伴。彼於爾時永無復有。此意説言。第六識
倶身見等攝説名倶生。所餘煩惱名非倶生
然體稍麁因彼而起。由彼斷故此亦隨無。
故名害伴。二羸劣隨眠。謂第六七地微細
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非倶生身見斷
此亦隨滅。稍難斷故。不楞伽倶生身見
斷故貪即不生。彼約二乘斷煩惱説。不
菩薩所知障無故煩惱不生説。或依二隨眠
究竟斷位。彼經・此論亦不相違。三微細隨
眠。謂於第八地已上。從此已去一切煩惱
復現行。唯有所知障依止故。然由
地已斷皮麁重故。方可得初二隨眠位
復由第八地在膚麁重斷故。顯微細隨眠
。若在骨麁重斷者。我説永離一切隨眠
在佛地。實性論中或説四障。一闡提不信
障。二外道著我障。三聲聞畏苦障。四縁覺
捨心障。十信第六心。伏初障信不退故。十
住第四住。伏第二障分別我見麁不生故。
此二種子入初地斷。第三所知障五地斷。
於下乘涅槃之障五地斷故。縁覺捨心所
知障七地方斷。六地猶觀十二縁故。或初二
煩惱種見道斷。後二煩惱種金剛斷。勝鬘經
五住地煩惱。謂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
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見一處住地初
地斷。次三金剛斷・無明住地見・修二道如
次第頓漸而斷。若初四習隨同所知障。見・
修道中頓漸而斷。或説六煩惱。或説七隨
眠・八纒・九結・十煩惱・十散動・十分別等。如
斷障章廣説。此説唯識觀斷。不餘所

第十歸攝二空者。諸論説二空。一生空。二
法空。其唯識觀通二空觀。尋思實智通生・
法空。爲生所依。但説法。意求種智。觀
法空故。爲二空正解故。然且法觀必
生空。論誠説故。何故翻悟説迷。生執必
法執。返迷説悟。生空不法空。若以
解有淺深。悟生未必悟法。亦應迷有
。迷用不於體。今釋未體而迷
用。所以生執必帶法執。悟淺不深。生空
必帶法。二十唯識云。所執法無我。復依
餘教入。此唯識教入於法空。此説法空必
唯識。非唯識觀唯是法空。獨作生空亦唯
識故。但是法空觀必定是唯識。生空不定。二
乘生空非唯識觀。故唯識觀寛通生法觀。法
觀義局唯是唯識。生觀義寛通唯識非唯識
。唯識觀局有生空非。由此唯識觀望
空觀。順前句分別。無唯識觀非生空。但法
空觀必帶生故。有生空觀非唯識。謂二乘
生空觀。法空對唯識。亦復如是。有唯識非
法空。謂唯生空唯識觀。無是法觀非唯識
此二作句其義可知。總相而言。唯識通
空觀。論但説法觀唯識觀者。據決定
故。復説諸空互相攝者。如空章説
  諸乘義林第四
乘義略以五門分別。一明増減。二辨體性
三釋名字。四彰廢立。五問答料簡
第一明増減者。或説一乘。法花經云。十方
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勝鬘經云。摩訶衍者
生一切聲聞・縁覺世間・出世間善法。乃至
又云。聲聞・縁覺乘皆入大乘。大乘者即是佛
乘。是故三乘即是一乘。又言。若如來隨彼所
而方便説即是大乘無二乘。二乘者
於一乘。一乘者即第一義乘等。辨中邊論
第三卷無上乘品廣説一乘差別三。一正
行無上。二所縁無上。三修證無上。如彼廣
。顯揚第二十。以六因故佛説一乘。不
攝論所説十因。攝論第十以十因義佛説
。如下當解。或説二乘。世親攝論初云。上
乘下乘有差別故。涅槃又云。爲聲聞乘
半字。爲菩薩乘而説滿字。又云。一者大
乘。二聲聞乘。唯識・攝論。成立大乘眞佛語
中皆有此文。亦名大乘小乘。或説三乘。涅
槃經云。譬如病人有其三種。一若遇良醫
及與遇。決定可差。二者若遇即差。不
差。三者遇與遇。決定不差。即以
。爲初。二乘爲次。無性爲第三。又有
乘。一菩薩乘。二獨覺乘。三聲聞乘。故契經
言。爲菩薩。説應六波羅蜜法。乃至爲
聲聞。説應四諦法。此三乘文處處非
一。或説四乘。勝鬘經言。攝受正法善男子・
善女人。荷四重任。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
衆生。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求聲聞者授
聲聞乘。求縁覺者授縁覺乘。求大乘者授
大乘。大般若經第十六會。善勇猛請言。
唯願世尊哀愍我等。爲具宣説如來鏡智
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
速能證得自無漏地。於獨覺乘性決定者。
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於無上乘
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若有情類雖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
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
唯願世尊爲答所問。或説五乘前三如前。
第四人乘。第五天乘。善戒經等云。無種姓人
種姓故。唯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又稱
讃大乘功徳經・十卷楞伽第八卷説五乘。三
乘如前。第四即是種種姓乘。第五方是人天
之乘
第二辨體性者。總而言之。教・理・行・果總名
乘。教一乘者。謂詮順大乘三藏教法。故
攝論言。阿毘達磨大乘經等。此正本教大乘。
又法花云。我此九部法入大乘本。又勝
鬘經言。正法住・正法滅・波羅提木叉・毘尼・
出家・受具足。爲大乘故説此六處。此方便
教大乘。故知詮順大乘所有言教。若方便。
若根本。皆教大乘
理大乘者。謂眞如理六度等行乘此眞如理
能有所往名爲大乘。故無性言。或乘大性
故名大乘。此唯擧根本。勝鬘經言。聖諦者。
聲聞獨覺諦。亦非聲聞獨覺功徳。法花
論云。念觀者。聲聞觀人無我。菩薩觀眞如
二無我等。涅槃亦言。聲聞有苦有諦。而無
實。菩薩具有。故大乘方便四諦理等皆理
大乘。行大乘者。謂六度等。故無性云。亦乘亦
大故名大乘。又勝鬘云。正法住等。既是行法
名曰大乘。法花論言。方便者聲聞觀蘊・界・
苦離苦。菩薩修六度・四攝・二利。即順
大乘。若根本行。若方便行。皆名行大乘。果
大乘者。謂佛菩提・涅槃果法。法花經言。説
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實。餘二
則非眞。又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
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説。又勝鬘云。二乘者即
是一乘。法花又言。息處故説二。又壽量品
成道已久報佛也。安樂行品説
於三界是法身。即菩提・涅槃皆是果
大乘。勝鬘又云。二乘涅槃名涅槃界。四
智究竟得蘇息處。是佛有餘不了義説。故根
本果若隨順果。皆名大乘。有爲法中通現及
種并諸隨順有漏善法。即善法欲已去聞思
等行。并無爲法皆爲乘體。二乘體者。大乘如
前。聲聞乘體。即合二乘所有三歸已去。隨
順出世有漏五蘊。及隨所應教理行果。以
體性。故瑜伽論六十四説。聲聞乘證得
者。謂先受歸依等以爲因故有五證得。一
地證得。謂見・及修・究竟三地。二智證得。謂
九智即法類四諦。此後所得世俗智・盡智・無
生智。三淨證得。謂四證淨。四果證得。謂四沙
門果。五功徳證得。謂無量・勝處。乃至神通
等。故知教・理・行・果竝是乘體。此論證得。略
見道前。據實歸依已後竝是乘體。此唯根本
方便乘。最下乘故。設有不定性。稱退故
因。瑜伽復説獨覺證得。謂略有三。一先
順決擇分善證得。二先已得證得證得。
三先未證得證得。前二證得名爲獨勝
最後證得名麟角喩。故此根本及方便法。教・
理・行・果竝爲乘體。以獨覺・聲聞總爲
聲聞乘故出二體。法花經中果爲三乘。一
乘因稱門。唯有一門復狹小故。二乘因稱
衣裓机案。從舍出之隨宜而出。非門故。
三乘體性。若別説者。四諦教・理・行・果竝聲
聞乘。十二縁起教・理・行・果竝獨覺乘。大乘
前。故成差別。然有説爲菩薩乘。能自運
及運他故。法華但説爲佛乘。三乘相望。佛
自乘此。唯廣運他故。若名大乘即包因果
若四乘者。勝鬘四乘。以人天善根福分有漏
聞思修現種・三歸・五戒・八戒・十善等。教・理・
行・果。以爲體性。由果是彼因眷屬故。若運
載義其果即非。餘三如前説。若般若四乘種。
具多少有異。教等無差。唯根本爲三乘
方便第四。楞伽等五乘。合人天
一。開不定三乘外爲一。通別異故。種有
故。乘體無別。合人天者。同有漏法根種齊
故。又一種五乘。以通從別。合不定性
趣異故。開人天二。乘體無
第三釋名字中。一乘者帶數釋。大乘者如
下釋。無上乘者乘即無上。持業釋。二乘中下
乘・上乘。依主・持業二釋皆得。以機以法竝
上下故。又名大乘・及聲聞乘。聲聞之乘依主
釋也。又法華經云。終不小乘法濟
於衆生。此翻譯家説爲小乘。梵本名
。或亦依彼可小。即攝餘二
形爲名。亦通二釋。如大乘名佛菩薩
亦大亦乘竝持業釋。或乘大性亦有財釋。
或依主釋。如次當知。三乘名中。有説爲
。有説爲菩薩乘。自運運他能往所到
菩薩乘。運他非自。已到所到體用弘廣。
故名佛乘。欲二乘趣極果故以此爲
名。二皆依主。若名大乘即兼因果。法花經
中多約佛果以名大乘。化二極果佛位
故。勝鬘經等皆名大乘。初二皆依主。聲聞・
獨覺之乘故。大乘通持業及依士。亦乘亦大。
於大性是大之乘。無性説故。或不
。以大非運故。或以大爲所乘。亦有財釋。
然前解勝。大非能運故。勝鬘經中説四乘
者。初名人天乘。人天之乘。亦依士釋。大般
若中。第四種種姓乘者。種種姓之乘。亦依士
釋。二經餘三乘名同前也。大乘若名無上
者。乘即無上。持業釋也
第四彰廢立者。何故立一。有決定性
故。有無種姓五乘故。此有十義。如
攝大乘第十卷云。爲攝一類。及任持所
。由不定種姓。諸佛説一乘。法・無我解脱
等故。姓不同。得二意樂。化。究竟説一乘。此
中十因。一爲攝一類不定種姓。令
乘般涅槃故。二爲持所餘不定種姓菩
。恐大乘精進。且壞退依聲聞般涅槃
故。法花經云。新發意菩薩聞是法已疑網
皆除。此中唯説第六住前。位可退故。三法
等故。乘雖異。所趣眞如無差別故。法花
論解亦與此同。四無我等故。若有實補特伽
。可乘別。我既無異。故説一乘。五解脱
等故。三乘竝於煩惱障中而得解脱。解脱
差別故。六姓不同故。聲聞之中不定種
姓有差別故。此聲聞身具有聲聞及佛種
。由此姓故説一乘。第七・第八得二意
故。一者諸佛於諸有情。得自體意樂
我即彼。彼即是我。此既成佛彼亦成佛
二者世尊法華會上。與諸聲聞。授佛記別
得如是意樂。我等與佛平等無二。
又此會上有諸菩薩。與彼名同得記別
故佛一言含二種益。謂諸聲聞得佛自
意樂。及諸菩薩得記別。九化故。如
尊言。汝等苾芻。我憶往昔無量百返依
聞乘而般涅槃。云何已成佛。復依聲聞
般涅槃。即爲調伏所化聲聞。佛菩薩等自
其身。爲彼同類般涅槃。經百千劫
寂滅酒。方從彼起現授佛記。令諸不定
種姓聲聞盡作是心。往昔耆尊入涅槃者。
今皆復起現授佛記。況於我等。不希作
而入涅槃。亦爲伏彼。我亦得汝之涅槃
故。十究竟故。由此外無別勝乘。依理究
最爲勝故。法花論中。四種聲聞但爲
定及應化者而授記別。不定種姓。即是十中
第一第二及第八小分。應化即第九。餘之六
種・小分。別義説於一乘。非皆不定及應化
。亦非無性作佛名一。顯揚二十六義解
釋。在十義中別説。然法花經開方便
眞實相。以二乘方便。一乘爲
。依勝鬘經。若如來隨彼意欲。而方便説
唯有一乘二乘。此意即顯二乘
大。説一乘者。隨他意語。彼宜聞故亦
是方便説一乘。非眞實。決定種姓不
記別。非唯一故。無姓有情不成佛故。
法花一會對不定機。以二爲方便。一乘爲
眞實。勝鬘經中。以道理周備機有不定。四
乘爲實。故説一乘是方便説隨他意語。亦
相違。又法花一乘唯依攝入。體用狹故爲
方便説。勝鬘一乘。出生・攝入。二皆周備。故
是眞實。又法花一乘唯談有性爲依。故是方
便。勝鬘一乘亦談無姓爲依。故是眞實。又
法花唯談不定性故是方便。勝鬘亦談決定
種姓故是眞實。一會之中可聞故。法花
分明以智慧一乘。隱説眞如。雖化城
亦非眞滅。説大涅槃倶爲寶所。而未分明
眞涅槃。由二乘者所得涅槃倶名爲化。
菩提全不得故。顯以智慧一乘。令彼欣
。勝鬘乃以眞理一乘。不智慧故。
攝入・出生二種倶盡。雖佛果涅槃・菩提倶是
一乘。勝鬘了義師子吼説。法花隱密説於一
。總聲聞四種。法華初時有
聲聞唯除趣寂。其増上慢後起已去方爲
記。由是理一乘餘教。説
中不獨覺。但説上下。如十力中。根上
下力。不二故。以機以教皆二類故。又聲
聞・獨覺皆有決定及不定者。此初發心皆依
聲故究竟成果。亦有小分依於聲故。不定
姓者以佛道聲一切聞。竝可聲聞故。
又彼獨覺無多別教類名下乘及聲聞乘
別説。又名大小二乘者。合彼二乘種類
同故。何因三中定不定姓合爲三也。不定姓
中具二具三。種姓差別究竟得果不三故。
人天淺近非究竟運故亦不説勝鬘四中不
不定。究竟亦唯三乘攝盡故略不説。合
人天者。倶無性類同淺近故。般若經中不
無姓。非究竟運故。開不定者。聞經勝徳
修方便異。顯示究竟得涅槃故。何故楞伽
稱讃別説五乘。定不定姓有四別故。人天
同一淺近類故。餘處復説人天五者。受
果有差趣類別故。合不定姓三故。
有姓四。無姓爲二以爲六者。諸
教但説五種姓別。類唯五故。設立六者理
亦無違。然無文證。不七等。類更無

第五問答分別者。此中一乘理。應唯一無餘
二三。法花經言。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説法
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涅槃亦言。凡有
心者。悉皆當無上菩提。何故乃言
不定。乃至五乘一切有情皆有佛性。究竟皆
大乘極果。何故究竟有人天乘不
。答攝大乘論以十因故佛説一乘。顯揚
二十以六因故佛説一乘。如前已辨。今釋
意者。據實而言五乘各異。如前所引教理
成立。爲一類故説一乘。非乘唯一無
三等。法花論言。聲聞有四。一趣寂。二退菩
提心。亦名迴向菩提心。三應化。四増上慢。
經但爲退菩提心及應化故。世尊授記非
餘二種。應化聲聞者。即經所説耽三昧酒。經
劫不覺。後從彼起方發大心。佛菩薩等作
此化形。作聲聞類。先聖入滅經劫久時。今
尚發心。況於我等。故爲應化。而説一乘受
記作佛。攝論十因第九化故。即是此也。舍利
弗等先發大心。因眼故退求小果。今爲
彼説一乘受記。故説亦爲退菩提心
。不爾便違楞伽・莊嚴五種種姓。又涅
槃言。我於一時。説一乘一道一行一縁。説
須陀洹・乃至阿羅漢等皆得佛道。我諸弟子
我意。於大衆中是言。如來説
須陀洹・乃至阿羅漢皆得佛道。若皆作佛即
佛意。何故稱爲佛意。故知但應
此中説。問經自説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
。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説。即是破二破
三而明一乘。何故乃言三五乘別。答依
説經頌應第二第三。數三乘中獨
覺爲第二。聲聞爲第三。爲不定持所
故。方便言第二第三。非眞破也。法花
自言。唯此一事實。餘二即非眞。終不
。濟度於衆生。若破三者。何故乃言餘二
眞不小濟。亦應大乘濟度
經既但言餘二非眞不小濟。明知大乘
所破也。彼經又言。尚無二乘何況有
三。二謂第二。三謂第三。非二乘三乘
二三。勝鬘經云。聲聞・辟支佛乘者。即
大乘。又言大乘即是一乘。故但會二不定姓
。亦非彼定性二乘。何況大乘。又無
即一故。非大乘唯有一乘。斯理
何爽。若會破三者。三中之大。即火宅内所
許牛車。出門等給皆亦牛乘。若破前牛
別與牛。二牛何別。又三中之大即是頓悟。會
一。豈令頓悟成漸悟耶。又大乘一乘
解行何別。而言三而趣於一。新發意菩
薩疑網除者。即十義中任持所餘。未
。恐精進且壞起疑將退。今聞一乘
其疑意。此乃捨下位而趣上階。非
而入於一。不爾十地捨下趣上。皆應
破三歸一。又亦應餘三非眞。何獨言
二。勝鬘又言。若如來隨彼意欲。而方便説
即是大乘無二乘。故會二乘於一者。
是方便説。非眞實理。經雖説言方便門
眞實相。故説不定姓二乘者。是方便
門。遠令眞故。今説一乘極果
眞實。非都無二唯有一名眞。故法花
密遣二人眇目矬陋。不三人。又言。息
處故説二不三故。若言迂會入於大位
名爲大乘。若直往者所入大位名爲一乘
論一乘實爲不定。今此所釋典據。未
差別。故知方便隱無二乘而説一乘。化
中所聞故。有説執佛三劫滿已猶是凡
夫。三十四念成菩提位。今破此執故説
亦是破三者。不然。此乃佛滅已後小乘
曲見。豈是佛在有此佛執以爲眞。而
今説破故但破二。問何故立一乘・五乘。不
一藏・五藏。説六藏六乘。阿闍
世王經等所説二藏三藏。與二乘三乘同。
答乘是運載義。約機行以明乘。藏是含容
義。教對理而爲藏。一・五之與六種所以不
同。經中所説二・三藏二・三乘。以機行而彰
運。對機理而辨教。所以可同。未即令
皆同皆異。隨宜且分乘・藏。有此異同相對
總有同相於理未爽。然未文。又準
菩薩藏第一卷説。十度・十弊相治數齊。四輪・
八難相治數別。不齊責。問乘是運度義。
菩薩可乘。如來既已度。應佛乘
答自他皆可乘。菩薩具二度。度他非自度
何妨佛乘。問何故有處説佛乘。亦名
薩乘。但名聲聞乘。不獨覺乘。答以果相
對但説佛乘。二運可修説菩薩乘。行等廣
故名爲大乘。遮餘二故亦名一乘。獨覺無
別教門。初業亦由聲起。故名聲聞乘
獨覺乘。二乘通論總名小乘。由機行等同狹
故。不相違也。問既以果對名爲佛乘。亦
果對名爲佛藏。何故但名菩薩藏不
佛藏。聲聞・獨覺倶得藏名。如藏章中自當
廣釋。問教・理・行・果倶爲一乘體。爲同爲
異。答一雨普潤教同機異。三獸渡河理同證
異。六處大因行同修異 三車誘引果同設異。
或異或同。未勞定準勝鬘會因會果。法花
乃會教・行・果三。一雨教也。九部行也。三車
果也。顯唯教・行・果。密實有四。如涅槃經
同異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福園院 
  寛文十二
年無神月日令修補了
 法印權大僧都清兼六十七歳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基撰 
  諸藏章
諸藏。略以十門分別。一結集縁起。二名數
増減。三辨廢立。四出體性。五釋名義。六顯
差別。七彰佛自説總別部類。八師資建立。
九次第分別。十釋通疑難
第一結集縁起者。一切經中別有一卷。名
集三藏傳。并付法藏傳・大智度論第二卷・眞
諦三藏部執疏第二卷・大唐西域記第九卷・
并四分律等。今竝詳審合集而説。欲別具録
文繁廣學者難知。西域記云。摩掲陀國正
中。古先君王所都之處。出勝上吉祥茅草
之上茅城。即矩奢掲羅補羅城也。崇山
四周以爲外墎。西通峽徑。北闢山門。東
西長南北狹。周一百五十餘里 内城餘趾
周三十餘里。山城北門行一里許。至迦蘭
陀竹園。竹園西南行五六里南山之陰。大
竹林中有大石室。大迦葉波結集之處。未
生怨王。爲結集者諸堂宇。即山城北
門外西南山之陰。眞諦云王舍城七葉巖
集藏傳云僧伽尸城北。三説同也。大智度
論云耆闍崛山結集者非也。此山在王宮
城之正北十四五里。接北山之陽。結集在
大城北門外。記跡現存。故知非也。三文名
別。處所不異。大智度論第十一卷説。佛
入滅時。地六種振動。諸河返流。暴風黒雲
雷電雹雨。星流處處。師子惡獸哮吼呼喚。
天人號咷。諸天人等皆發此言。佛取涅槃
一何速疾。此時災變無量無邊。諸大聖人皆
寂滅。西域記云。時大迦葉。宴坐山林
光明。又覩地震曰是何祥。若此之異以
天眼見佛世尊於雙林間般涅槃。智
度論云。六欲諸天乃至遍淨諸天子等。見
諸羅漢皆般涅槃。心自念言。佛日既滅。諸
弟子等亦隨隱沒。乃至廣説。象王既逝象子
亦隨。法商既去從誰求法寶。爾時諸天禮
迦葉足而説偈言。耆年欲恚慢已除。其形譬
紫金柱。上下端嚴妙無比。眼目清淨如
蓮華。白迦葉言。仁者知不。法船破。法城頽。
法海竭。法幢倒。法燈欲滅。法人欲去。行道
人少。惡人轉盛。當大慈立佛法。時大
迦葉。心如大海澄靜不動。良久而答。實如
汝言默受其請。諸天禮足已忽然不現。眞
諦三藏部執論疏第二卷云。佛般涅槃已後
七日。迦葉命屬徒衆。欲拘尸那城。路
外道優婆柯。此云近性。迦葉問言。汝
何至。外道答曰。我從世尊涅槃處來。佛
般涅槃已經七日。無量天人燒香散花設
諸供養。我於佛所而拾得此曼陀羅花。以
迦葉。迦葉往至未生怨所。語彼王言。我
八槽。願王令取。王依教勅。又索王醫。王
亦依命。問醫諸藥。何藥治風。何藥療瘡。復
王索。王皆隨與。磨藥爲屑。煮以爲膏。
八槽中。即於是日阿闍世言。佛般涅
槃已經七日。王聞此語悶絶而死。迦葉以
王遍安槽裏。至第八槽王乃得活。以藥勝
王得甦。如是三告王聞即死。次第安
槽如前還活。迦葉爲説。一切有爲皆歸
。悉是無常。如來亦同。王勿憂惱。宜
以報佛恩。應眷屬佛所。王與
眷屬倶。并大迦葉。屈申臂頃至拘尸城。王
既見佛悶絶而死。迦葉又以置藥槽中。乃至
第八王便得活。佛於衣外其雙足。受
葉禮。四部弟子見佛涅槃。迦葉未至來。皆
寂滅。迦葉既至更無待。無量聖人
亦般涅槃。涅槃既衆無聖住持。住持既無恐
正法盡。迦葉便語滅者言。諸聖者未
滅。我等應佛法恩。撰集如來
所説三藏以利衆生。若不我言突吉
羅罪。如此歴語少入滅。西域記云。時大
迦葉語其徒曰。慧日淪照世界暗暝。善導
遐棄衆生顛墜。懈怠比丘更相賀曰。如來寂
滅我曹安樂。若有所犯誰能訶制。迦葉聞已
深更悲傷。思法藏法治犯。眞諦云。迦
葉有二弟子。一名難陀。二名優婆難陀。見
佛涅槃大歡喜。時四部衆以告迦葉。迦
葉訶嘖驅令衆。極思結集。集藏傳云。四
部人天分佛舍利以爲八分。燒佛灰炭及
佛床。起十塔已。大智度論・西域記云。摩
訶迦葉在須彌頂銅揵槌。説此偈言。
佛諸弟子。若念佛當佛恩。莫
。是揵槌聲傳迦葉語。遍三千界皆悉聞
知。諸大弟子得神通者。皆來集會至迦葉
。迦葉告言。佛法欲滅。諸大弟子中。知
法。亦逐滅度。未來衆生甚可怜愍。結集
既竟隨應滅度。諸來大衆皆隨教住。得
百九十九人。唯除阿難。眞諦云。得四百九
十九人。唯除慶喜。集藏傳云。得八十千
是無漏。此傳。通説有學無學。四分律云。先
五百。後富縷那至更有五百。前後別也。
眞諦云。夏四月十五日在安居中。阿闍世
王爲大檀越。如來在世諸弟子等。於朝及
拜如來。今夏安居。朝・暮・及中分爲
拜供養舍利。智度論云。以洴沙得道
八萬四千眷屬亦隨得道。洴沙教勅宮中
飮食養千人。故阿闍世未此法。聖
者雖衆唯留一千以令結集。若多留者於
外乞食。恐外道論議妨癈法事。時大迦葉
一千人結集所。語阿闍世
。是時夏安居三月初十五日説戒時。西域
記云。夏安居初十五日集。智度論云。迦葉入
定觀於大衆誰未漏。唯見阿難猶居
。從禪定起牽阿難出。汝結未盡不
住此。阿難恥泣而自念言。我二十五年。隨
侍佛後給左右。未曾是苦。白迦葉言。我
能有力久可得道。但諸佛法。阿羅漢者不
供給。左右使給故留殘結。大迦葉言。汝
更有罪。一者佛意不女人出家。汝遂慇
懃請佛開許。以是正法衰五百歳。汝今應
突吉羅懺阿難答言。我愍瞿曇彌。又一切佛
法皆有四部衆。豈今我佛唯獨無有四分律
雜揵度末云。大愛道尼。於佛有恩。佛小失
母彼收養之。故可度。二者迦葉復言。佛
涅槃時近倶夷那竭城。背痛。四疊欝多
羅僧敷臥。言我須水。汝不供給。阿難答言。
時五百車截流而度。令水渾濁。由是不取。
迦葉復言。正使水濁。佛有神力。能令大海濁
水還清。汝何不取。是汝之罪。應突吉羅
。四分律云。天神亦能令水清也。三者迦
葉復言。佛問汝云。若有能修四神足者。住
壽一劫若減一劫。我即好修。而汝不答。如
是三問而汝默然。由汝令佛早入涅槃。應
突吉羅懺。阿難答言。魔蔽故爾。非我惡
。四者迦葉復言。汝疊佛衣。如何以足蹈
僧伽梨。應突吉羅懺。阿難答言。時大風
起無人相助。便吹墮落落於足下。非
故蹈佛衣。四分律云。與佛縫衣蹈佛衣
。五者迦葉又言。佛陰藏相。般涅槃後以示
女人。是佛可恥。汝應突吉羅懺。阿難答
言。時我思惟。若諸女人見佛陰藏相。便自
恥女形醜陋欲男身行佛相
善根。故我示之。非恥而故破戒。四分
律中無此一種。更有微細戒一。佛
侍者。阿難不肯爲一。女人汚佛足
一。故合成八。集藏傳中但説四。度女・
衣・索水不與・及不。智度論云。大迦
葉言。汝此六罪宜應懺悔。阿難言諾。長跪懺
悔。雖六。文但列其五。文既似
四分律云。阿難答言。然我不是罪。信
座語故懺悔。懺悔訖牽出語阿難言。汝得
漏盡然後入來。迦葉語竟便自閉門。大衆論
議結集毘尼。阿那律言。舍利弗弟子憍梵波
提。能知毘尼。今在天上尸利沙樹園中住。
使請來。迦葉遣使喚憍梵波提云。閻浮
提僧有大法事。今速來喚。汝可疾來。使者
即禮僧足。禮僧既訖。如鳥飛空到尸利沙
。依言請問。彼問使言。將無鬪諍來喚
耶。無破僧者不。使答言無。佛日滅耶。使
答言爾佛已滅度。彼言佛滅一何疾哉。我和
上舍利弗今在何處。使答。和上亦已涅槃。大
目乾連爲問亦爾。答言已滅。彼言佛法欲散。
大人過去。衆生可怜。阿難・羅睺今在何處
使答言。阿難見佛涅槃憂愁啼哭不
。其羅睺羅得阿羅漢但觀無常。彼言我
離欲大師。和上亦滅。住亦何益。即起
便入涅槃。身化出水。四道流下至迦葉
。水中有聲而説偈言。憍梵鉢提稽首。禮
妙智第一大徳僧。聞佛滅度我隨去。如大象
去象子隨。爾時使者持彼衣鉢而還於僧
集藏傳云。時阿那律白迦葉言。憍梵比丘
忉利天羅漢無漏今不來會。迦葉命召而
肯來。世尊涅槃。世間空。何所求。智度論
云。是時阿難希求漏盡。慇懃疲極息臥就枕。
廓然得道如日破闇。三明六通無皆具
夜到僧堂門而喚。迦葉令戸鑰而入
禮拜僧衆。集藏傳云。阿難爾時坐一樹下
結漏盡。無數諸天圍繞阿難。來詣大會
師子無畏。迦葉遥見八萬餘衆叉手立
。迦葉擧手善來阿難。便坐高座理衆
。迦葉擧聲大命衆生。欲世者皆來
。如佛所説種種諸法除衆生苦。阿難當
説。十方當聞。天龍鬼神四部弟子。四果聖
人。諸王兵衆。聞聲皆至。大衆次坐。方十二
由延。阿難在中如月滿明。帝釋在右。梵天
左。侍於阿難。如佛在時。時釋天帝説
讃歎。一切天子皆悉欣悦。如法輪
佛時。阿難無畏。容像魏魏如日光明。既初
結盡儀似山頂項有圓光於大會。衆覩
咸歎。魔聞名聲并將妻子及臣兵衆亦來
此。波旬心念。一佛滅度更有三出。阿難
結出。迦葉頂光。那律徹視觀於大千。瞿曇涅
槃謂言得脱。此三所徳其處甚大。然法已衰
怨仇對。當方宜此殘法・四部弟子・
及諸國王。魔便出教勅師子將。速令四兵
滅此法。即起化兵四種將主。圍遶大會
可畏聲。收捕道人清信男女。誅殺諸王
裂道場。衆會驚愕。四輩心念。此何從出。
諸王聞聲皆懷驚疑。各自嚴仗。阿難思
誰來相嬈。觀此兵衆乃知魔爲。阿難便咲
王頓駕。此亂兵者我自降之。爾時阿難
智慧力。摩訶迦葉以精進力。申手執魔。
三屍繋咽。第一人屍。第二狗屍。第三蛇屍。
膖脹難近。魔便首伏請迦葉見放。羅漢應
於人耶。迦葉我前極撹撓佛世尊。未
曾見困如今。迦葉答曰。佛哀愍故終不
害。我等集法欲久興。汝何爲來
我衆。魔即叉手啓阿難曰。且但放我不
人。阿難・迦葉倶誓彼言。若復亂衆屍還
頚。三屍化去。波旬得免別立一面。諸天
勝善。迦葉勅衆皆當靜聽。諸王普起叉
手侍之。阿難長歎。師子振欠四顧衆生。説
聞如是及一時已。地爲振動。一億天人盡得
法眼。結集諸經以爲一藏。律爲二藏。大法
三藏。録諸異法集衆雜復爲一藏
雜藏。聞是法已。天神及人三千比丘皆
漏盡。不還八千。一來十千。無數天人得
道跡。集法已竟天人各還。四輩弟子皆
本所。驗此集四藏即大衆部義。四藏倶
是阿難結集。智度論云。屍繋咽。乃至已後
鄔波毱多。智度論云。迦葉以手摩阿難頂
法藏。阿難合掌向佛涅槃方。而説
曰。佛初説法時。爾時我不見。如是展轉聞。
佛在波羅奈。爲五比丘衆。轉四諦法輪。轉
法輪經亦有此偈。是千阿羅漢聞是語已。
昇虚空七多羅樹。無常力大。如我眼見
佛自説法。今者乃言我聞如是。無滅迦葉聖
者皆亦説偈。説無常力大。阿難如是集
阿含。謂増一・中・長・雜相應名修妬路。令
婆離集毘尼藏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
舍離等。乃至廣説。復令阿難集阿毘曇藏
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衞城。佛告諸比
。有五怖畏・五罪・五怨。不除不滅。是因縁
故。於此生中無量苦。後墮惡道乃至廣
説。結集法竟。諸天龍神等種種供養。雨
花香。以一切物而爲供養。説此偈言。怜
愍世間故。結集三法竟。十九一切智。説
無明燈。又云。彌勒・文殊。將阿難於鐵圍山
間。集大乘三藏菩薩藏。西域記云。夏安
居初十五日。大迦葉波。説偈言曰。善哉諦
聽。阿難聞持。如來稱讃集素咀纜藏。我迦葉
波集阿毘達磨藏。優波離持律明究。衆所
。集毘奈耶藏。雨三月盡集三藏訖。大乘
三藏西域相傳亦於此山同處結集。即是阿
難・妙吉祥等。諸大菩薩。集大乘三藏。部執
疏云。迦葉令阿難頌五阿含集爲經藏
富婁那誦阿毘曇對法藏。令優波離
毘奈耶名爲律藏。此時乃有無量比丘
來欲法。迦葉不許令住界外。各自如
出三藏。有阿羅漢。念佛法恩衆生苦
自恒垂涙故名婆師婆。爲大衆主授諸
。一由羯磨訖後來入衆。恐
磨得偸蘭遮罪。二由衆雜。唯五百人
大迦葉能相領解。餘則不爾故不
衆。雖二處各自結集。情見未分猶同
。夏時既畢法事又同。阿闍世王營辦衣
以儭聖衆。界外之衆其數既多。故時皆
號爲多衆也。界内之衆迦葉上首。世尊自
迦葉上座。佛滅之後爲弟子依故。時
皆號爲上座也。其年十二月未生怨死。摩訶
迦葉入狼跡山。大衆便散。依西域記
足山狼跡也。四分律説。於王舍城結
三藏別説處。初但有五百大阿羅漢。阿
難集二藏。優波離集毘奈耶藏。富樓那後。
五百大阿羅漢來至。請迦葉重結集。還
是阿難集於二藏。五百初集雖眞諦師
。後一千。同西域記及智度論。其集藏
傳云。大衆部義既用界外之衆。所以不
二處結集。四分律法藏部義。眞諦師説薩婆
多部義。西域記中大乘正説。不智度論
何部所説。集處既別。人復不同。異部説殊
和會。諸有學者如理應知。總是第一
結集縁起
第二名數増減者。經量部師唯立二藏。一素
呾纜藏。二毘奈耶藏。彼部師説。經律二藏有
別部類。佛及弟子倶無別部説對法藏。但諸
經中詮於慧處名爲對法。弟子等論但釋
經。疏。非是藏攝。如順正理第一卷説。然大
乘中亦依機行於教門以分二藏。一菩
薩藏。二聲聞藏。瑜伽論第二十五・三十八・八
十一・八十五卷・對法第十一・顯揚第六・及第
二十・世親攝論第一卷中廣自建立。由彼獨
覺教・理・行・果少於聲聞教。從多爲藏但名
聲聞藏。即依半・滿以分二藏。故獨覺者唯
生空唯斷人執入聲聞。又初發心亦
聲故。從彼入故亦名聲聞。如法花經・涅
槃等説。然大乘中・及薩婆多等諸部同説
三藏。一素呾纜。二毘奈耶。三阿毘達摩。薩婆
多義如毘婆沙。大乘教者如前所引。普曜
經・及阿闍世王經亦説三藏。一菩薩。二
獨覺。三聲聞。由機不同教亦有異。前以
等多無異故攝入聲聞。今據機果行有
故別開也。或説四藏僧祇律・分別功
徳經。同大衆部素呾纜等三藏之外別立
。謂但詮定名素呾纜。若但詮戒名毘奈
。若但詮慧名爲對法。若合二詮或合
詮名爲雜藏。分別功徳經中廣解四別。集藏
傳説。一經。二律。三者大法。四者雜藏。迦栴
延造竟持用呈佛。佛言上法故名大法。於
中破癡益於世間。此衆經明故名大法。如
是更有二復次解。不煩引。佛説宿縁。羅
漢亦説。天魔外道。故名雜藏。中多偈頌
十二縁。此各異入是名雜藏。今觀此傳。初
釋之意。唯佛世尊自説宿縁呾纜。羅
漢亦説名爲雜藏第二釋意。若唯詮定名
咀纜。兼詮慧等名爲雜藏。問十二縁此各
異入詮於慧故。今此初解即當彼傳第二。復
次犢子部中亦説四藏。一經。二律。三對法。
四明咒。此藏之中集諸咒故。其三世・無爲・
不可説等五種法藏。彼説所詮此能詮
法藏部中説五藏。即於此四菩薩藏
諸菩薩本所行事。成實論中説五藏
三藏已復説雜藏及菩薩藏。然大乘中亦
六藏。瑜伽・顯揚・對法・攝論天親釋言。菩
薩・聲聞各有三藏。法花經言。不近小
乘三藏。故知大乘亦有三藏。故分成六。獨
覺教少。又復更無別戒律等。故無三藏可
分成九。義可七。小乘説四。大乘説三。
故義成七。然無別文。又胎藏經及大衆部
又説八藏。菩薩・聲聞各有四故。或可九。
普耀等經既説三。此各成三故義立九。
或爲八萬四千法藏。如是増減略爲七異
謂二・三・四・五・六・七・八。若別説有八萬四
。乘此廣説有八倶胝四十洛叉。如宗輪
疏具廣分別。總是第二名數増減
第三辨廢立者。小乘異説非宗所明。於
乘中唯立二藏・二種三藏・及與六藏・八萬
四千等。天親菩薩攝論釋云。如是三藏下乘
上乘有差別故分成二藏。此意説云。但由
獨覺教・理・行・果少於聲聞。攝入下乘中。合
聲聞藏。又如力中。根上下力雖中力
上下相形唯有二品。或上或下。不中力
今以上下一往相形。獨覺之教入聲聞藏
根劣業淺。所斷・所修・所證・所益。皆不遍盡
廣大故。唯説二藏。普曜等經立菩薩・獨
覺・聲聞三藏者。隨機不同乘行有別。以立
三藏増不減。又立素呾纜等三藏
者。天親菩薩有其四釋。初三復次與
同。第一義云。一切過失略爲三種。一者
疑惑。二者二邊行。三者自見取。初不
。次修顛倒。後解非眞。爲
次第三藏經中爲彼決定説義故令
其趣入。律中開許一百一具故令處中行
論中顯照諸法相故令眞智。此中即是
未入・已入・作證所由。第二又約初斷諸惑
説。此三皆是見道斷故。二邊行因即戒取
故。第三又依入道諸惑業説故。一切煩
惱但有二類。一者猶預。疑即爲先。二者決
定。見取爲首。擧此二種攝諸煩惱。雖
入道行諸妙行。著苦樂邊正證。謂在
家類受欲樂邊。諸外道輩自苦行邊。爲
現在此惑業故唯説三藏。第四又諸學品
三種。謂戒・定・慧。一一増上宗説
各各不同。故唯三藏不増不減。第五又
惡律儀者・多散亂者・多煩惱者。次第立
三。毘奈耶・素呾纜阿毘達磨。第六又爲
業多・愛多・見多者次第立三。第七又爲
多・貪多・及癡多者次第立三。第八又爲
惡趣欲界三界次第立三。第九
三事大般涅槃。由論得般若律得
解説經得法身故。第十爲二身
三藏。由律得法身性解脱故。由論得
。智爲自體故。由經得化身。依定發
故。如是差別。由此三藏不増不減故。即以
此義上下乘以成六藏。更無別義。八萬
四千隨所治惑増不減。乘此復成八百
萬億諸法藏也。如對法論第十一説。然佛隨
宜所説不定。或依邪歸正門唯一藏
謂正法教藏。對所詮義藏門唯説一藏。所
謂字藏。或説二乃至八萬四千。如涅槃經
佛唯説一因縁。謂一切有爲。或乃至説
聞故。此藏亦爾。所立隨宜不
難。此即第三辨廢立
第四出體者。三藏體性義類不殊。總聊簡中
已顯四體。且如護法四種體中相用別論
此即總以能説法者心上所顯。假實殊途聲・
名句文而爲體性。隨其所應三性五法蘊
處界收所引教理廣如前説
第五釋名義者。於中分二。初釋總名。後
別名。釋總名者。天親論云。何縁名藏。
能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此義意言。
能詮教能攝一切所應知義失故
立以藏名。又有釋言。攝持義是藏義。所應知
法皆此所攝。持所攝法其不失。名之爲
藏。此別不同有二三等。二三六等是其數
法。於六釋中帶數釋也。古者釋言。藏是記
義。聖者言教能刊記諸法。名之爲 釋
別名者。且二藏中。一菩薩藏。二聲聞藏。言
者。梵語應菩提薩埵。此語略故但名
菩薩。無性釋云。菩提薩埵爲所縁境故名
。依弘誓語菩薩聲。此意説言。有諸行
大誓願。求大菩提。度有情類。以此二
種爲所縁境菩薩名。此有財釋。以彼二
種爲所縁境菩薩故。或相違釋。亦菩亦
薩。智・悲別故。又云或即彼心爲菩提。有
志・有能故名菩薩。此意説言。菩提所求果
也。薩埵勇健義。行者之心爲無上正等
故。有大志意堪能。具此勝徳
菩薩。此依主釋。求大菩提之薩埵故。或
薩埵者此言有情。求大菩提之有情也。依
士如前。瑜伽釋中。文雖小別義亦同此。
十一面經言。菩提即般若。薩埵謂方便。如
是二法利益安樂一切有情。菩提之薩埵。亦
依主釋。言聲聞者。聲謂音聲。即佛説法所
有音聲。聞謂聽聞。若修行者聞佛説法。信受
精進而出三界。名曰聲聞。故法花經第二卷
初説。若有衆生内有智性。從佛世尊
信受。慇懃精進。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
是名聲聞乘。此依初入聲聞乘。多分依
教而入道故。後證果時未必一切要依
故。瑜伽釋言。諸佛聖教聲爲上首。從師友
此教聲。展轉修證永出世間。故名
。以聲爲聞亦有財釋。又此但依自乘
解。唯自利行以立其名。若不定性理即不然。
故法花經第二卷末説。以佛道聲一切聞
故名聲聞。即依迴心住於佛乘他行説。
聲令他聞故名聲聞。即有財釋。若聲之
聞故名曰聲聞。即依主釋。獨覺初入自乘
位。亦多分依佛音聲故。又教小故從多爲
藏。又所修證。及與所斷得。非廣大合名
。隨其所應此二機。此二所知所有法義
皆此所攝。即名菩薩聲聞之藏。二藏倶是依
士釋也。三藏別名中。初普曜經中所説三藏
二名如前。獨覺藏者。法花經説。若有衆生
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求自然慧
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縁。是名辟支佛乘
瑜伽論言。常樂寂靜雜居。修加行
滿。無師友教自然獨悟。永出世間故名
。獨證者覺名爲獨覺。依主釋也。或觀
而悟聖果。亦名縁覺。待縁而覺。亦依主
釋。獨覺者藏依主釋如前。素呾纜等三藏者。
成實論云。修多羅者直説語言。雜心論云。經
五義。謂出生・涌泉・顯示・繩墨・結鬘五義。
今大乘解。梵言素呾纜此名契經。故瑜伽二
十五。及顯揚第六云。云何素呾纜。由二十四
略攝一切契經。契者契當至合之義。所
言經者天親論解云。謂能貫穿依故。相故。
法故。義故。名素呾纜。謂於是處此爲
而有所説。名之爲依。眞俗諦相。名之爲
相。十善巧法等。名之爲法。義者謂隨
意等以説諸法。名之爲義。以四種義。釋
素呾纜。瑜伽論第二十五・顯揚第二十説。謂
佛世尊。於彼方所彼有情。依彼所化諸
行差別。宣説無量蘊相應語。乃至廣説。結
集法者。攝聚聖語法久住美妙言
第結集。貫穿縫綴能引義利。能行梵行。眞
善妙義是。名契經。前來雖貫穿之義
契經。以教貫義。以教攝生。名之爲經。
綖貫花如經持緯。西域呼汲索縫衣綖
席經聖教等皆名素呾纜。衆生由教攝。不
流惡趣。義理由教貫。不散失隱沒。是故
聖教名爲契經。四分律説。如種種花散置
案上。風吹零落無綖貫故。十二年前。堪
略教根性如案。種種出家在家異見。令
法滅速疾如風。一切經義名之爲花。若有
經教貫於正理。人無異見法即不滅。故佛
地論第一卷云。能貫能攝故名爲經。以
聖教穿攝持所應説義及所化生
經。契理之經名爲契經。依主釋也。若但
經即非此釋。然素呾纜體即是藏。名
咀纜藏。持業釋也。以經及藏倶屬教故。毘
奈耶者。此云調伏。八十五云。四種有情。
數習邪解脱見集成界。佛以種種勝解
智力及界智力。尋求彼先所有勝解及彼後
。如其所應調伏故。多分爲四種法
毘奈耶。故毘奈耶名爲調伏。天親釋
云。犯罪故。等起故。還淨故。出離故。名毘奈
。廣説如彼攝論第一。調者和御。伏者制
滅。調和控御身・語等業。制伏滅除諸惡行
故。亦調亦伏。持業釋也。此是行名。調伏之
藏。名毘奈耶藏。藏是教故。亦依主釋。阿毘達
摩達摩云法。阿毘四義此云對法。亦云
法・伏法・通法。天親解云。言對義者。此法對
向無住涅槃。能説諸諦菩提分等諸妙行故。
若依此解。能對名對。體即是教。能説妙行
涅槃故。對即是法名爲對法。對法即藏
對法藏。皆持業釋。亦名數法。於一一法
數數宣説訓釋言詞自相等故。此以理爲
法。以教爲數。法之數故名爲數法。是依主
釋。數法即藏名數法藏。是持業釋。亦名
。由此具足論處所等。能勝他邪異論
故。伏體是理。詮伏之法名爲伏法。即依主
釋。或教法即伏。由此教法具論處等能勝
伏他邪異論故。即持業釋。伏法即藏。亦持業
釋。亦名通法。此能釋通契經義故。經義稱
法。此能通彼。名爲通法。法之通故。依主釋
也。通法即藏。亦持業釋。更有別解。如對法
。分別功徳經有二解。一者名無比法。二
大法。結集傳中亦名大法。無性釋云。擇法
因故。或共了故。雜心二解。婆沙第一十二大
論師二十四復次解。順正理云。或諸契經名
達磨。論能決了名爲對法。以教對教也。
倶舍有二解。或教・理・行・果倶名對法。隨
其所應其名義。合四十一解如對法釋
煩述。此藏亦名鄔波題鑠。即古優婆
題舍此云論議。亦名摩怛理迦。即舊所
摩徳勒伽藏也。此云本母。八十一等云。即此
鄔波題鑠。亦名摩怛理迦。亦名阿毘達摩
八十五云。爲擇如來所説所稱・讃・美
先聖契經。譬如本母字義不明了。如
本母所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
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説名摩怛理迦。摩怛理
迦此屬於義。藏者是教。本母之藏。亦依主
釋。若此論教爲彼義母名爲本母。本母即
藏。即持業釋。六藏名義不二三。故不
別釋。上來所釋且隨一義。諸有智人任情取
捨。合是第五釋名義
第六辨差別者。辨二藏別・及獨覺等三藏
者。如釋名中雖略已釋。於乘章中亦廣
顯示。素呾纜等三藏別者。從一法性。大定。
正智。後得大悲流出故。皆無差別。然以
義理所詮各異故成差別。又以三學
素呾纜。故毘奈耶・阿毘達磨皆即素咀纜。
既詮戒定毘奈耶。故於調伏亦有契經
而無對法。對法之中既詮於慧。故有契經
唯無調伏。如是應説契經具三。調伏・對法
唯各有二。然對法論第十一説。除疑隨惑
是素呾纜。除二邊行是毘奈耶。除自見取
是阿毘達磨。復次開示三學素呾纜。開
示戒・定毘奈耶。開示慧學是阿毘達磨。
此依別部三藏異義即可殊。若依所詮
説爲差別。由素呾纜具有餘二。調伏・對法
各有二種。差別義類如前已説。若依所詮
増上別。義即有殊。復次開正法義文義
了是素呾纜。爲法義安足處
奈耶。爲智者受用法樂是對法義。天
親釋云。略有九縁立三藏。此三復次
各有三義。故分成九。顯揚論中第二十説。
諸佛世尊唯依攝事了諸法是素咀纜
藏。言攝事者謂四事・九事・二十九事。爲
聲聞及諸菩薩。説別解脱及別解脱相應之
毘奈耶藏。有七種相略攝菩薩諸別
解脱。謂初受持軌則。廣説乃至。第七捨律儀
事。以十一相顯了分別開示諸法。是磨怛
理迦藏。八十五説。解二十四處名爲素呾
等。廣如彼説煩引。毘婆沙中。有説
別。從一智海一覺池流出故。十
力・無畏所攝受故。同一大悲所等起故。有
説有別。於中有八復次不同。亦廣如彼。
六藏別二乘六所詮各別。隨其所應
皆當准知。是名第六辨差別
第七彰佛自説總別部類者。且二藏中總而
之。或有別部類。或無別部類。所以者何。
一會之中唯被聲聞。不菩薩。如阿含等
是名別部聲聞藏也。其一會中唯被菩薩
聲聞。如十地等。是名別部菩薩藏
也。若一會中倶被二機。教益二種名
別部。如深密。三乘衆生各有無邊
故。佛爲勝義生菩薩三無性法時。
六百千衆生發菩提心。三百千聲聞遠塵離
垢得法眼淨。一百五十千聲聞永盡諸漏
解脱。七十五千菩薩得無生法忍。故知二
藏亦有別部。亦無別部。此説二藏總別部
。素呾纜等三總別者。經部師説。契經・調伏
別部類。阿毘達磨無別部説。薩婆多師
二師説。有言世尊亦有別部説對法藏
即發智是。名攝歸彼故名迦多衍尼子造
有説世尊無別部類説對法藏。豈佛自造
頌品等。若作此解便與經部所説殊。既
正理師廣爲鬪諍。明佛世尊別説對法。由
此義理故毘婆沙存於二解。今大乘中亦
二説。西域相傳其義如是。一師説云。世
尊亦有別部類説者花嚴・般若如是等經是
素呾纜藏。阿毘達磨・深密等經是阿毘達磨
藏。毘奈耶・瞿沙經是毘奈耶藏。此藏梵本。
即今西國施無厭寺猶有小分。大徒隱沒。
舊人傳云。清淨毘尼經是毘尼藏。第二師云。
於所詮以分三藏別部類。解深密經
多詮慧學。文殊問經等多詮戒學。首楞嚴經
多詮定學。隨多所詮以分三藏。如涅槃經
始從如是終至奉行倶是修多羅。阿毘達
磨經中具足亦有直非直説。故彼定非是別
對法。故多分以立藏也。三學倶多唯素
咀纜。戒定多者唯毘奈耶。唯慧多者對法藏
攝。此約佛説。若弟子説亦有別部。唯對法
藏。其普曜經・未生怨經所説三藏。唯獨覺藏
別部類。以小故合聲聞説。唯有
。以機行果及所詮少有差別故分
。定無別部。其六藏中准前所説。初師既
大乘別有毘奈耶・瞿沙經毘奈耶藏
別部説有六藏不同。斯亦無失。第二師意
別部但隨所詮。若師資合論。別部類
説亦可六。若唯佛説無別六也。隨其所
別有多少。隨詮成六。此即第七彰佛自
説總別部類
第八師資建立者。此諸藏教。幾唯佛説。幾通
弟子。如瑜伽論第八十一中解論議經云。論
議經者。謂諸經典循環研覈磨呾理迦。一切
了義經皆名磨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
別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
諦迹。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
名爲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由此文
傳受釋云。許佛滅後十二分中論議一分。
三藏之内對法一藏通弟子説。不餘之
十一分教。并餘二藏通弟子説。所以者何。
唯此對法及論議教。弟子所造義理與佛意
異。若應頌等必與佛説殊。改佛本
故。逗機説經待犯説戒。非佛自説
信故。由此設令佛滅度後。有諸弟子
偈頌等。皆名論議及名對法。如縁起
仍名對法藏。及名論議經。以極推尋諸妙
故。意欲辨諸法相故。若弟子造非
藏攝。教藏便攝聖教盡。故佛滅度後弟
子所造。皆是對法論議所攝。若佛在時對
説。佛所許可。説於三藏十二分教。一切
遮。如諸經中此義非一。由是義。佛
滅度後。聲聞・菩薩二藏皆通弟子所造。普曜
經中所説三藏。皆通弟子之所説也。三藏
之内。唯對法藏通弟子説。六藏之中。二對法
藏亦弟子説。若佛自説及對佛前諸弟子等
二三六。一切無遮。然此經中且論弟子
見諦者説其勝者。顯諸失所證
故。若實而論。通取聖諦者造。亦是彼

第九次第分別者。勘撿諸處。説此次第。略
二種。一淺深次第。天親攝論説聲聞藏
初。菩薩藏爲後。第二餘處亦説勝劣次
。以菩薩初。聲聞藏爲後。准三乘
獨覺等三藏次第亦爾。復有三種次第前後
一種次第者。初素咀纜・次毘奈耶・後對法藏。
此有五義此次第。一依説次第。普曜經
説。佛成道訖第六七日。在波羅奈國仙人鹿
。爲陳如等四諦法。即素呾纜。次於
衞國迦蘭陀子。制非梵行次説毘奈耶
後於毘邪離獼猴池側普集講堂。佛見跋渠
耆舊比丘等本末因縁。説五怖畏後説
對法。二結集次第。初命阿難素呾纜。次
波離毘奈耶。後大迦葉自集對法。然
普曜經乃説阿難後集彼對法。眞諦云。滿
慈子集對法。三所化次第。爲初入法説
素咀纜。爲已入法説毘奈耶。爲斷證
對法藏。四本末次第。契經爲本。戒從
生。慧方得起。五寛狹次第。契經詮三學
調伏詮二學。對法唯詮慧。故經爲初對
法爲後。第二次第者。依修行説。戒麁易修。
次定。後慧最難成。從淺至深修行法
爾。故。初毘奈耶。次素呾纜。後阿毘達磨。第
三次第者。依勝劣説。對法詮慧種智之
根本。定能澄淨心慧令法。持戒離
諸惡調伏身・語・意。故初對法。次素呾纜。後
毘奈耶。又無次第宜説故。然諸經典多
第一一種次第以辨三藏。六藏次第准
義應
第十釋通疑難者。第一結集縁起。雖
。諸部不同未難。第二名數増減中。
問既大乘中無別雜藏。何故分別功徳經説
雜藏。瑜伽論等云雜事説。答分別
功徳經是大衆部義。非宗所許。設同瑜伽
雜事者。如法蘊足論薩婆多部説
雜事品。本是經文隨彼所詮即屬
。唯詮行雜即毘奈耶。唯詮事雜即素呾
纜。唯詮理雜即對法藏。若三倶雜即素呾
纜。若行・事雜即毘奈耶及素咀纜。若行・理雜
即通調伏及對法攝。若事・理雜即通契經
及對法攝。然非大乘別立雜藏。此依所詮
以分三藏。若部袠別。從多攝屬彼藏收。
胎藏經八藏亦大衆部。非大乘義。第三辨
中。問約機運濟乘。即立一乘・五乘
亦許機攝持藏。許一藏・五藏。答
文説義即可然。乘・藏倶許機。理
一藏・五藏。勝鬘經云。毘尼者即大乘學。
既攝小教名爲大學。故同於乘唯立一藏
亦應説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藏法。無
二・第三。除佛方便説此准知。義應一・
。約機論藏諸教既小。故略不一藏・五
理應有也。又乘依機行。藏約教門。意趣
殊。不一准十度十蔽相治數齊。四
輪八難其數不等。故乘有一・五而教不
也第四門中出其體性所有妨難。總聊簡中
前已具述。第五釋總別名中。問何故二藏中。
小乘依人立藏名聲聞藏。不獨覺藏。大
乘依人立藏名菩薩藏。不如來藏。答獨
覺之教*小於聲聞。又初入法亦依聲教故。
小乘藏依人立名名聲聞藏。不獨覺藏
若名如來藏願行名字不弘。欲願行名
字深大弘遠。但名菩薩藏如來藏。又
菩薩徳行世易成。如來徳行世難成。
有情此教成立。但名
薩藏如來藏。又小乘之中聲聞爲
獨覺爲果。從小爲名非獨覺藏。大乘
之中菩薩爲因如來爲果。從小爲稱非
如來藏。問何故菩薩藏以誓願所求爲名。
境縁號而名無師藏。其聲聞藏以
境縁稱。不誓願所求名而名
槃薩埵藏。答夫立名者且約一徳。菩薩願
求倶廣利益既大。欲悲深智廣。但名
薩藏。不無師藏。聲聞依縁成徳爲勝。
願・求倶淺故。從境縁名。不*涅槃
薩埵藏。由此獨覺亦依縁立名。不
號。問三藏中若以貫穿生理名素咀
。餘之二藏亦應契經。調伏・對法爲
亦爾。答據實而論。三藏倶可呾纜
素呾纜是貫穿義故。然從根本以得
其名。餘即不得。如色・法處餘不名。
調伏・對法其義亦爾。又貫穿理生勝。一得
其名餘。調伏三業勝。一得名非餘。
向無住涅槃勝。一得名非餘。契經・調
伏・對法。如次各一得名。問六藏之中若
行果機理少別。普曜經等立獨覺等
三藏。亦應彼行等小別於九藏
何故唯六。答有別部類但可六。以獨覺
教無別部類。不分成九。又機性全別。可
三藏。教法小別。不分成九。第六辨差別中。
問依淨尸羅無悔等。漸次得定生詮戒・
倶名毘奈耶。依定發慧生詮定・慧
倶名對法。答戒・定倶福類。詮生竝調伏。定
慧福智殊。生詮異藏攝。問定慧類殊別藏所
攝。散定差別定非調伏。答定散雖殊倶是
福。不惑倶調伏。福智兩殊專擇異。斷
惑有差別藏攝。第七彰佛自説總別部類。略
聊簡自門説。第八師資建立者。問設
三藏十二分教。佛滅度後弟子皆得分別
演説。有何過失。答若爾便成師資無別・淺
法・深法・比法・證法・聖法・凡法・一切智法・一
切種智法都無差別。又許造者。藏教便殊。
故佛不佛滅度後弟子等。造十二分教及
三藏等。問如是諸藏三界・五趣何處具有被
何衆生。答仁王經中列變化衆無色界衆
又無色界天。佛邊側立聽阿含經。陀羅尼經
地獄衆。故知契經被三界・五趣眞化之
。盧舍那佛經。説十八梵天諸神王等。倶
能解悟皆悉受持菩薩戒法。故知調伏亦被
二界・五趣之身。此依實身。無色界中無
耳識教故。故知但被二界・五趣有情
實身。以經威力地獄衆生得法故。諸
大菩薩於地獄中教化受戒種種事故。然
戒者義即差別。有此教者亦唯二界。五
地無遮。尋伺上地可下故。發教化
理亦無失。阿毘達磨可二界。不
五趣・四生即無遮。然中陰經説
中有化無色界衆生者非大乘宗。大
乘宗者。此是化衆生定非眞身。無業果故。
爾便違瑜伽等説
  十二分章
第六。十二分教。略以七門辨釋。一列名。二
辨相。三釋總別名。四通別。五廢立。六諸藏
相攝。七問答分別
第一列名者。一契經。二應頌。三記別。四諷
誦。五自説。六縁起。七譬喩。八本事。九本生。
十方廣。十一希法。十二論議
第二辨相中。契經相者。對法第十一説。謂
長行緝略説所應説義。即諸經中長
行。略説所應説法。名爲契經。八十一説與
對法同。謂貫穿義長行直説多分攝受意
趣・體性。瑜伽第二十五・顯揚第六不
。但總相云。佛於彼彼方所。爲彼彼有情
彼彼行。宣説無量蘊相應語・乃至・證淨
相應語。結集法者攝聚聖語正法得
久住故。以妙名等次第安布乃至廣説。眞
善妙義名爲契經。與涅槃經所説同也。涅
槃經中第十五説。從如是我聞乃至歡喜
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羅。然修多羅有
別。總者即攝十二部盡。涅槃等説。是
別者唯攝長行略説所應説義。與所餘分
同故。名之爲別。各據一義亦不相違
應頌相者。對法等諸論同説。即諸經中或中
或後以頌重頌。即後更頌前長行義。又云。
不了義經應更頌釋。長行雖説義猶未盡。
後更頌之。即以二義名爲應頌。一者爲
利根後來。二者爲前不了義聽法者
解明淨故。涅槃但有初之一義。成實論中第
二卷言。或佛自説。或弟子説。欲義理堅
固不散。如綖貫花次第堅固。又嚴詞令
憙樂故。又義入偈中即令要略易解故。
記別相者。對法等云。謂於是處聖弟子等。
往過去別得失生處差別。此依世尊
諸弟子未來生事。記因果也。又諸論云。
又了義經説名記別。記別開示深密意故。
記者明也。別謂分別。明記分別深密之義
名爲記別。餘處所言不了義經名記別者。
謂以少言略記別故名不了義。不分明
深義也。涅槃經云。如來爲諸大人授記
也。汝阿逸多未來有王名曰懷佉。當
是世而得成佛名曰彌勒。是記別經。准
教言總以三義名爲記別。一記弟子死生
因果。二分明記深密之義。三記菩薩當成佛
。諷誦相者。顯揚等云。謂諸經中非長行
重説。然以句結成。或以二句・三句・四句・
五句・六句等説竝爲諷頌。涅槃經云。除
多羅及諸戒律。其餘有四句之偈。諸惡
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是名
伽陀經。此意説言。非長行直説。及非因縁
他以偈四句爲首。説諸法者名爲伽陀
此涅槃亦有別相修多羅。不爾此中云何
之。唯有通相修多羅故。*小句至二多句
無量。一切皆是。涅槃且擧一頌指教。諸論
難。不滿頌者。故但至六。若唯一句即不
頌。此與長行難可別故。擧一頌半
六句。五七皆得。*小故不説。自説相者。瑜
伽等云。謂於是中顯請者。爲當來正
法久住正教久住。不請而説是名自説。對法
論云。如伽陀曰。若於是法。發勇猛精進
靜慮諦思惟。爾時名梵志。此佛爲正法
久住。正法久住是行住也。涅槃經説。如佛晡
時入於禪定。乃至明旦從禪定起。無
問。以他心智即自説法。乃至廣説。如是諸
經無問自説。是名優陀那。指事雖殊義理
同也。問曰。何故請者無言不請説。如來
默然即許答。答曰請有二種。一心念。二
口宣。口宣動業爲慇重故。所以成請。但心
念輕。所以經中不名爲請。答亦有二。一默。
二語。但令解即名爲答。不輕重故不
問也。又諸經中佛知其念。即爲説法。故
言亦名爲請。要彰語重其請名。無
言非請。又問。既有無問自説經。何不
問無答經。答曰十二分中説法方成經。無
答得經。無説不經。有問無答不
經。然理而言。諸置答者亦名爲經。又香
積佛國二種倶無。香爲佛事。無説成經。此
土如來聲爲佛事。是故無答不經。十
二分經不問方名爲經。故有無問自
説經也。縁起相者。八十一説。謂依請而
諸法。如經説言。世尊一時依黒鹿子。爲
諸比丘説法要。又依別解脱因起之道
毘奈耶攝所有言説。又於是處是言
世尊依是如是因縁。依是如是事
是如是語。此具三義名爲因縁。一因
請而説。二因犯制戒。三因事説法。如
知。對法等論唯有初二。涅槃經中唯有
後一。對法等云。因縁者謂因請而説。又有
因縁立學處。涅槃經云。如諸經偈所因
根本。如舍衞國有一丈夫羅網捕鳥得已還
放。世尊知其本末因縁而説偈言。莫
以爲殃。水渧雖微漸盈大器。是名
陀那經。此唯因事説法。故皆非具足。唯八
十一義理周圓。譬喩相者。涅槃經云。如
戒律中所説譬喩。是名阿波陀那經。對法等
云。謂諸經中有比況説。爲本義得明淨
故。二十五言。謂於是中譬喩説。對法唯
經中譬喩。涅槃但説律中譬喩。瑜伽總
經・律・論譬喩。竝此所攝。本事相者。八十
一云。謂除本生。宣説前際諸所有事。除
本生。説餘一切前際之事。名爲本事。對法
論云。所謂宣説聖弟子等。前世相應事。涅槃
經言。如佛所説比丘當知。我出世時所
説者名曰契經。鳩留秦佛説爲甘露鼓。呴
那含牟尼佛説爲法鏡。迦葉佛説名分別空
是名伊帝曰多伽。對法但説往弟子事。以
本生是菩薩故。唯説人事。涅槃但説
昔法事。瑜伽通説往昔一切若人若法若凡
若聖。皆名本事。本生相者。瑜伽二十五・顯
揚第六説謂於是中説世尊在過去世
彼彼方分若生若死。行菩薩行難行行
是名本生。謂説世尊往世於某方所
生身。所行菩薩行。所有難行行。竝名本生
對法・及八十一云。所謂宣説諸菩薩行本相
應事。涅槃經言。如佛世尊本爲菩薩。作鹿・
羆。作獐・作兔・乃至廣作金翅鳥等。所
受身是名闍陀伽經。對法但説諸菩薩
。涅槃唯説往菩薩身。瑜伽通説往昔菩薩
若身・若行皆名本生。方廣相者。八十一云。
謂説菩薩道。如七地四菩薩行及百四十
不共佛法。又復此法廣故・多故・極高大故・時
長遠故。此義意言。説菩薩道不共。佛法二空
理。正包福慧滿。名爲方廣。唯在大乘
小乘。涅槃名爲毘佛略經。對法説言。亦
廣破。亦名無比。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所依
處故。宣説廣大甚深法故名爲方廣。能破
諸障名爲廣破。無法比類名爲無比。唯依
大乘名爲方廣。瑜伽第二十一。聲聞具
自列方廣。又涅槃經第三卷言大乘有
九。不小乘有其十二。故小乘中亦有
。此中正法名之爲方。亦可。因果理正名
之爲方。説四諦理極眞正故。廣陳包含名
之爲廣。故小乘有。法花・瑜伽等但説大乘
涅槃通説。文最爲正。希法相者。顯揚第六
云。謂諸經中宣説諸佛及諸弟子八衆。所有
共不共徳。及餘最勝殊特驚異甚深之法。是
希有。此意説言。但説功徳及希奇事
希法。涅槃經言。菩薩初生即行七歩。放
大光明照十方。獼猴獻蜜。白項狗聽法。
魔變爲青牛瓦鉢間。令相棠觸
。如佛初生入天廟時。令彼天像起下禮
。名未曾有。此説佛等殊特之事。名爲
希法。不功徳及弟子事。對法論云。若説
聲聞諸大菩薩・及如來等最極希有甚奇特
。但説聖者奇特之法所餘。不相違
也。論議相者。八十一云。謂諸經典循環研覈
摩咀理迦。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咀理迦。謂
是處世尊自廣分別法相。又聖弟子已
諦跡。依自所證亦無倒分別諸法體性
此亦名爲摩咀理迦。摩咀理迦亦名阿毘達
。涅槃經説。如佛世尊所説諸經。若依
分別廣説辨其相貌。是名優婆提舍經
顯揚第六・瑜伽二十五・對法皆言。云何論議。
所謂一切摩咀理迦阿毘達磨。研究甚深素
咀纜義。宣暢一切契經宗要是名論議。涅
槃但説唯佛世尊所説論議。顯揚論等中。但
弟子所説論議經。各擧一種。然瑜伽論
八十一中具包二種。以弟子作對法藏
論議經故。如是總説十二分教相状同異
諸廣學者幸無悶焉。別釋此相。如瑜伽第
二十五・第八十一・顯揚第六・對法十一・涅
槃第十五。餘處皆略。所有違返竝隨會

第三釋總別名者。先釋總名。後釋別名。釋
總名者。先徳翻爲十二部經。但以部言義
二種。一謂部袠。二謂部類。世人謂
二部袠。經名亦濫。總別難明。今者翻爲
二分教。分者類義・支義・段義・教義。如前教
十二義類支條分段異故。即帶數釋。釋
別名者。應重述頌。可諷之頌。自陳之説。待
縁而起。希有之法。方理之廣。此之六名
竝依主釋。論體即議此之一名。唯持業釋。
若言理之經是依主釋。能契即經是持
業釋。記其因果差別。差別之記是依主釋。
若言記識分別名爲記別。記即是別是持
業釋。若云譬者況也。喩者曉也曉喩之譬
是依主釋。若言譬者類也。喩者況也譬體
即喩。是持業釋。若言本世之事・本世之生
本事本生。是依主釋。若本體即事・本體即
生。是持業釋。此之五名竝通二釋。然此十二
竝加教字。謂契經教乃至廣説論議教者。竝
持業釋
第四通別者。此中諸教一往爲論。據實皆
通別之相。所以者何。且契經中涅槃經説。
始從如是終至奉行。即十二分皆名契經
是通相也。瑜伽等説。謂以長行緝略
所應説義。名爲契經。是別相也。別中具
唯除二頌。此一行門以一對餘。其已對説
者下更不別説。一切應知。應頌之中亦有
記別。雖文許然有教證。如法花説。舍利
弗來世成佛普智尊。號名曰花光。當
量衆。如是等文處處非一。故應頌中亦有
。爲此重頌前長行義。故記別有三。一記
弟子死生因果。二記深義。三記成佛。此即
應頌。亦有別成佛也。餘二記別隨
有無。應頌之中定無諷誦。諷誦非前長行直
。但以二句等所應説。故應頌之中亦
自説。如授記等。無請者故。應頌之中理
縁起。縁起有三。一因請而説。二因犯制
戒。三因事説法。如法花經第一卷中説
。因舍利弗慇懃三請。世尊長行已爲説
訖。更重説故。餘二縁起隨應有無。應頌之中
理有譬喩。火宅窮子。化城喩等。皆重説故。
應頌之中理有本事。序品中説。妙吉祥言。彼
佛滅度後懈怠者汝是。妙光法師者今即我
身是。既説弟子彌勒・文殊本世之事。故應
頌中亦有本事。又化城喩品中佛自頌言。爾
時聞法者各在諸佛所。其有聲聞。漸教
佛道。我在十六數。曾亦爲汝説。故應頌
中定有本事。説聲聞等本生事 應頌之
中理有本生常不輕品重頌偈云。彼時不輕
即我身。是時四部衆著法之者。聞不輕言
汝當作佛。以是因縁無數佛。既説不輕
佛本生事。故應頌中亦有本生。十六王子類
此應知。應頌之中理有方廣。方便品云。十
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
方便説。一乘既是方廣深經故。應頌中亦有
方廣。又解深密云。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
而説偈言。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
等。即是應頌中有方廣也。應頌之中理
希法。化城喩品云。大通智勝佛。十劫坐
道場。佛法不現前。不佛道。又云。東方
諸世界。五百萬億國。梵宮殿光耀。昔所
曾有。説佛十劫坐於道場成佛。及佛
神通令其十方各各五百萬億國土光明晃
耀。是佛世尊希奇之事故。應頌中亦有
。應頌之中理有論議。如解深密經
三無性已。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
言。相・生・勝義無自性。如是我皆已顯示。若
佛此密意。失壞正道往。故於
其中一乘。非有情姓無差別。此既研
三無性法説爲密意。又重頌前所説諸義
故應頌中亦有論議。由此雖正文誠證
應頌中有通有別。然以理證。如前所引
義可成立。故應頌中其通相者。具十一分
自説故。此約通相脩多羅説。別相者無
若對於後唯有其九。除前契經後諷誦故。
其別相者。如諸教説。上來廣引一法例。
餘但略指不煩引。學者宜應子細研究
其記別中亦有通別。通相之中有説有五。
謂自説・因縁・方廣・希法・論議經也。不
別・諷誦説故。亦無喩而授記故。本事・本
生皆説過去。記別記於未來生事。故不
有。此依記死生成佛名爲授記。有説不
爾。若分明記別諸了義經記別者。記別
亦有諷誦・譬喩・本事・本生。有後九分。諷誦
之中通有後八。自説通相具有後七。因縁通
相具有後六。方廣等教亦有請因事説
故。譬喩通相但有後五。有義但有後之三種
本事・本生。不喩説此二種故。本事通
相有後三分。唯無本生。師資別故。本生亦
後之三種。方廣通相具有後二。希法通相
具有後一。記別以下其別相者。隨其所應
多有*小。文不定故。或有釋言。餘所
攝名爲別相。亦隨義釋。然稍難知。如是總
諸通相者。契經・記別・自説・因縁・譬喩・方
廣・希法・論議。此之八部具攝餘十一。可
其中具有十二。故涅槃中從十二部
多羅。脩多羅中流出方廣。方廣之中具攝
也。所餘一切准此應知。應頌・諷頌・本事・
本生此之四部各有餘十。應頌・諷誦定各互
無。本事・本生互無亦爾。唯可中有十一
故此中有者或可具有。非決定有。且如
記之處即不之。乃至論議非是研
覈追尋之處。即亦不攝。隨應或有。義可
。非定有
第五廢立者。何故但立十二分教。不増不
減。涅槃經云。能聽法者所聞故。三乘通
説。以法輪三周總説有十二行。能詮
教類分十二。又以十二支十二處。所
以説法。亦分十二。此總廢立。別廢立者。如
是聖教。長行・偈頌相對爲門。乃有直説及
非直説。重頌單頌相對爲門。説有應頌及於
諷誦。無問有問相對爲門。説無問及於
。因縁經有別請者。名請而説。即是
問也。佛事非佛事相對爲門。陳其宿世
本事及有本生。如是亦應記非記相對。
法喩相對。廣略相對。曾未曾相對。論不論
相對爲門。又亦應本末相對。謂即所説
本事・本生。亦應立末事末生。此不爾。
十力中立處・非處。上根・下根。所有智力
更不立自業・非業。乃至不漏盡・不盡
有智力。經中亦爾。且立直説及非直説
。不有記非記等。以信樂者應
故。又別解者。勝事可記。令其厭惡而欣
故立記別經。不記者欣厭義微。故無
非記。諸有智者以喩得解。擧喩成法。理有
大益。故有喩經。非喩之經無別勝用。但總
之爲契經等。故無非喩。如是乃至論・不
論經。理解亦爾。廣勝於略。曾劣未曾。論
非論。竝非齊故略之不立。此依聲聞
廣教故。既有本經今立末者。授記經
中已是末故。又現在等法其事可見。未來果
法微細難知。故更不別立名末事末生。現
果法彰。但可其宿生因事現果
欣厭義成。故但立彼本事本生。不別立
末事末生。或記別經亦名末事末生等經

第六諸藏相攝寛狹者。初以諸藏十二
通相相攝。後以諸藏十二分別相相
攝。初以諸藏十二分通相相攝者。於
三。初二藏對。次三藏對。後六藏對。二藏
對者。二藏之中皆有十二。瑜伽第二十一。
佛爲聲聞十二分。一一具列。又涅槃經
中第三卷説。護大乘者受持九部。彼自説
九。謂除因縁・譬喩・論議。不聲聞無
九部。故知聲聞具有十二。不説言
餘三名爲聲聞。聲聞藏中亦有契經・應頌
。故瑜伽二十五説。聲聞藏中無方廣者。
能得無上果故。説之爲無。理實通
有。法花經中第一卷説小乘有九。我此九部
法隨順衆生。説入大乘本。以故説是經
彼自説九。謂除記別・自説・方廣。大大乘
具有十二。故知二藏取互不遮。由此應
四句分別。一大全非小。如法花經。二小全
大。如涅槃經。三二倶不全。合二小分
四二倶全。合二全分。故二藏中皆具十二。
三藏對者。既許契經・縁起・論議通相。皆有
十二分教故竝相攝。如前所引教理廣成。
三藏中一一具有十二分故。記別之義
既具有三。隨其所應毘奈耶攝。菩薩戒等
既名方廣。毘奈耶攝理亦不違。因請因
諸深理。故因縁經通對法藏。既從如是
終至奉行。皆脩多羅。故知三藏皆有十二
六藏對者。既言通相十二互通。故六藏中皆
十二。正法廣陳名爲方廣。故通聲聞藏
諸弟子死生之事。通聲聞中毘奈耶
已上總説通相相攝。後以諸藏十二分
別相相攝者。於中亦三。初以二對。次以
對。後以六對。以二對者。涅槃第三説。大乘
九。唯無因縁・譬喩・論議。小乘具十二。經
文不遮故言具有。瑜伽二十一言具有
。法花經説小乘有九。謂除記別・自説・方
。大乘有十二。瑜伽論中第三十八説。方廣
分唯菩薩藏。所餘諸分有聲聞藏。此説大乘
具有十二。小乘有十一。唯除方廣。又瑜伽
論八十五説。十二分中除方廣分。餘名聲聞
乘相應契經。即方廣分獨名大乘相應契經
此説小乘有十一。大乘唯方廣。四文不
各有別意。此中皆依別相門故。且涅槃經
中。依犯制戒説爲因縁。諸大菩薩本來
犯。不制戒因縁。非請因
事説法因縁經也。夫説喩況中下根。諸
大菩薩多分利根不譬瑜。聞法便解。説
譬喩理非無也。諸大乘經現見。大有
喩者故。又大菩薩性皆利根擧宗便解。不
徴詰方生慧心論議。理實非無。
解深密經・瑜伽論等是大乘故。明論議經通
大乘。有問既説菩薩由利根故不論議
應頌重説故。答爲後來
重頌。非前菩薩假重頌言。涅槃一往依
此別義。説大乘中無此三分。其實具有。又
法者誦三藏中。多分唯誦素咀纜藏
餘二。故但説九略無餘三。餘三即是二
藏攝故。理實大乘非十二。諸聖教中皆
大乘有此三故。又法花經中。依弟子
成佛名爲記別。説聲聞無彼不
於大菩提故。猶如寶示其愚人愚人便
。聲聞聞記亦復如是。故説爲無。記諸弟
子死生事等理實亦有。又聲聞人多聞淺法
若不請憍慢便生。説自説其實亦有。
又聲聞法但證小果。不無上正等菩提
理非至極行不包弘方廣。其實亦有。
正法廣陳云方廣也。又法花一會宗説
。爲一切不定聲聞佛果故。彼類已
前未彼得於佛。今迴心已方乃得
聞。故説聲聞略無記別。初方便品顯法深
。欲聲聞起尊重意。無問不説三請方
説。故説聲聞略無自説。恐聲聞等於先所
聞四諦等法生無上意。今顯彼非無上大
。無上大法唯大乘是故説聲聞略無方廣
法花一往化不定人。依一義中聲聞人
唯有其九。實可具有。瑜伽論第三十八中。
法花經。亦依小乘理教非勝不菩提
方廣十一部。小乘經中亦記弟子
死生之事。分明顯示諸法密意亦有記別
小乘經中亦顯佛慈悲所有法相。不
而便自説。如初轉法輪故有自説。不
法華略無此二。説大乘中有十二者。大乘
經中亦有請因事説法。故有因縁。又勝
鬘經云。毘尼者即大乘學。故有因縁。顯
深難亦有況説。故有譬喩。法相幽邃往復方
明。故有論議。故説大乘具有十二。又瑜伽
論八十五文同三十八。然以十一分既爲
聲聞藏。對此但説方廣一分菩薩藏。其
實菩薩具十二分。又八十五所説方廣。通相
方廣攝十二故。更不餘十一分名
薩藏。聲聞藏中八十五説。若通若別倶無
方廣。故須之。此即四文不同意 上
來第一二藏對訖。以三對者。三有二種。一
普曜經中三。謂獨覺等三。二素咀纜等三。
獨覺之教無別部類。不別説此十二
教之差別。但同聲聞。聲聞・菩薩前二藏中
已具釋訖。顯揚第六・瑜伽論第二十五説。
十二分中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説・譬喩・
本事・本生・方廣・希法。是爲素咀纜藏。所説
因縁是爲毘奈耶藏。所説論議是爲阿毘達
磨藏。此説十部是素咀纜。唯説一部是毘奈
。唯説一部是對法藏。素咀纜中雖
。因事制戒正毘奈耶。論難甚深亦唯對
法。略此二部非素咀纜。素咀纜中非
。譬喩・本事・本生三種。理實亦通毘奈耶
攝。對法説爲毘奈耶藏。律中多説譬喩等
故。是眷屬攝。自性即非。顯揚等論。依自性
毘奈耶攝。故説彼三是素咀纜。對法依
眷屬是毘奈耶。各望一邊相違
上來總是三藏對也。以六對者。對法論中第
十一説。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説・聲聞藏
中素咀纜攝。縁起・譬喩・本事・本生。此二藏
中毘奈耶藏并眷屬攝。因縁一種正毘奈耶。
譬喩等三是彼眷屬。方廣・希法菩薩藏中素
咀纜攝。方廣廣博正菩薩藏。希法難思亦菩
薩藏。論議一種。通二藏中阿毘達磨藏攝。
此中意説。十二分教於六藏中。五唯聲聞素
咀纜攝。四通二藏毘奈耶攝。二唯菩薩素咀
纜攝。一通二藏阿毘達磨。依此聲聞但有
十種。菩薩藏内唯有其七。據實初五亦通
菩薩素咀纜攝。以聲聞中略無方廣。但説
彼五以爲聲聞素咀纜攝。非菩薩中無
彼五。三十八云。十二皆通菩薩藏故。縁起
等四亦非二藏中素咀纜不攝。以自性
及助伴毘奈耶故。略不説爲二素咀纜
但説犯而制於戒名爲因縁。因縁自性
毘奈耶攝。眷屬隨之亦彼藏攝。涅槃經説
如是終至奉行皆脩多羅經故。二十五
十部名爲素咀纜故。譬喩等三亦素咀
纜。因請因事而説於法名曰因縁。故亦説
素咀纜也。此三相從亦毘奈耶攝。又非
聲聞藏素咀纜中亦無方廣・希法。涅槃不
十二皆通聲聞故。正法廣陳義亦通
故。又説十一聲聞藏。故知希法亦通
聞素咀纜也。今以理極能得菩提名爲
。唯説諸佛菩薩大威神名爲希法故。説
聲聞素咀纜中無此二分。理實皆有如前已
。又無方廣諸文共同。無希法者眷屬所
攝。唯菩薩藏其實通也。論議多分唯是對法。
或約弟子所造論等名爲論議。故唯攝
阿毘達磨。理實亦通二素咀纜。以菩薩・聲
聞素咀纜藏餘聊簡。初文且擧一邊之
。又以二藏各毘奈耶・阿毘達磨。互對
二部義皆通有。若隨別義相對聊簡義准應
知。恐文煩廣故略不述。涅槃經云。從十二
脩多羅。從脩多羅出方廣。此以
中流出於總。始從如是終乃至奉行皆脩
多羅。故從十二分脩多羅也。又從總中
出於總。方廣亦具有十二分故。從脩多
出方廣。又有釋云。初從別出總。後從
總出別。欲總別互流出也。今准諸文。別
相正説應云。方廣唯是菩薩素咀纜攝。論議
通是菩薩・聲聞阿毘達磨。因縁亦通聲聞・菩
薩毘奈耶攝。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説・希
法。此之六種亦通聲聞・菩薩藏中素咀纜
攝。譬喩・本事・本生三種。通是聲聞及菩薩
藏。素咀纜及毘奈耶二藏所攝。對法所説據
其別義。非理文。此據多分。或方廣分亦
二種。如是所説不諸教。若約通門
對攝者。以藏分部成三十六。以部分藏亦
三十六。若以別相相攝爲門。以藏分部等
應廣説。由此三藏對十二分中脩多羅
。互有寛狹。四句分別。有三藏中脩多羅
十二中脩多羅。謂應頌等脩多羅藏。十二
分中約別相故。有十二分中修多羅非
藏中脩多羅藏。謂通相脩多羅因縁・論議等。
二倶是。謂別相脩多羅入藏中故。有
倶非者。謂十二中別相縁起等。三藏中別毘
奈耶等。或外道典籍。其餘藏中互爲句者名
既差別。唯體有寛狹亦可之。准義應
知。上來所辨相攝之義合。是第六十二分教
相攝寛狹
第七問答分別者。問十二分教。何故長行略
説初名契經論義。乃至循環研覈後
論議乃至不契經。答曰彼教得名隨
義増上。略説貫穿長行増上。但名契經。乃至
論議教等。問答・循環・研覈・増上但名
論議。乃至不契經。問何故契經爲初乃
至論議爲後。如是次第。答曰此依文義先
後相對以辨次第。如是貫穿長行略説其義
了。故有應頌一對明訖。其長行中有
別事。故次記別。其偈頌中又非重頌。故次諷
誦。此前長行及後偈頌。有因説故次自
説。有因説故次縁起。其前長行及偈。既
但法説後有喩説。故次譬喩。其法喩中
弟子及佛自身往世事意。先人後已。
故次本事次後本生。此前諸法理有正不正
教行有寛狹。理有不正教行狹者。即如
。九分教名理有正方者・教行寛廣者
方廣。故次後説。理教既有寛廣。説事亦
未曾。故次希法。上來十一但隨所宜
便引説。於深法相研究。爲深理
究問推尋。故次論議。故十二分教。有
次第。亦是廢立増減所由
  ◎斷障章
斷障義。略以十門解釋。一釋名。二出體。三
識分別。四依道分別。五依觀分別。六依
行分別。七依品分別。八依障分別。九所依
分別。十問答分別
第一釋名者。障者覆義・閡義。由所知障
所知境智不生。由煩惱障大涅槃
現證。由覆閡義故立障名。斷者不
義。由無漏道。斷其種子相續。名
斷。及由有漏無漏道力。伏其現行
相續。亦名爲斷。此釋即以所斷斷。障即
是斷名爲斷障。是持業釋。又釋。斷者是除害
義。由無漏道二障種。及由有漏無漏道
。害二現行生起。名之爲斷。此釋
即以能斷斷。障之斷名斷障。依主釋。又
釋。斷者體性。能令障法不生。不生義是斷
義。性即眞理。理是斷性。道是斷用。障是所
斷。故對法第九解三轉依云。若所滅・若能
滅・若滅性。是三轉依眞理名斷。障之斷名
斷障。亦依主釋。三義具足。方得立爲斷障

第二出體者。所斷障以二障現行・種子・習
氣・及此業果而爲體性。故對法云。云何見
所斷。謂一切分別所起染汚見・疑。及見處・疑
處。乃至。及由見等發身・語業。并一切惡
趣等蘊・界・處。是見所斷。即三惡趣見道所
斷。解深密經第三卷云。惡趣雜染愚。初地
所斷。成唯識論第九卷云。即是惡趣諸業果
等。無餘涅槃。既是擇滅。故煩惱障所有業
果皆是所斷。解深密經又説。二地斷二種愚
二謂種種業趣愚。唯識解云。即是所起誤犯
三業。故所知障所發業果亦皆所斷。佛地論
中。二障所發業果等法。皆二障攝。故知二
障執。及煩惱業之與果一切有漏。倶是所斷。
然此所斷體是染者自性應斷。非染業果皆
離縛斷。唯識由此説二障種所斷捨。非
染有漏名所棄捨。能斷障體以三智體。
成唯識論第十卷云。能轉道有二。一能伏道。
此通有漏・無漏二道。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其所應漸頓伏彼。此顯加行智能漸伏。
餘二智能頓伏。由此勢力其不生名
伏。非要六行。若趣極果方便修慧六
能伏諸惑。加行智攝趣極果故。若不
極果修慧能伏諸惑六行。非加行智。此唯
修慧非聞思慧。二能斷道。謂能永斷二障隨
。此道定非是有漏及加行智。有漏智曾習
故。未相故。加行智趣求所證成辨
故。無漏智中略有二説。有義根本智。證
境相故。能斷隨眠後・得智。有義
後得智。雖空理力能斷迷理隨眠
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前無倒證故。亦
能永斷迷事隨眠。廣引瑜伽彼成立。由
此理趣。一切見惑及修道斷迷理隨眠。唯根
本智斷。親證理故。餘修所斷迷事隨眠。通
二智斷。此在二乘菩薩位。菩薩因中
煩惱迷事惑故。金剛心中與所知障
一時斷故。又所知障中亦有迷事而非執者
菩薩十地後得亦斷。雖二解後解爲勝。
故能斷障道通三智。唯修非聞・思。通
漏・無漏。此説定中四道伏諸煩惱。不爾聞・
思亦能制伏・三能斷性。即以二空所顯眞如
體。若隨其假擇滅爲體。三乘同得此擇
故。若不爾者應解脱
第三依識分別。於中有三。一所斷在何識
薩婆多等所斷通六識。犢子部所斷唯在
。五識無染故。大乘所斷。安慧所知障除
第七餘七。煩惱障除第八餘識。執即
差別。護法論師。二障皆通前之七識。執即差
別。障所發業唯前六識。第七識自非業性。不
業。果在餘七識第七識。非他所
故。此説異熟・増上・士用業勢生者。非
流果。二若能斷道。薩婆多唯第六識。雜心云。
欲及退時當知在意識。倶舍等同。大衆
等四部及化地部。六識皆能爲障道。説
五識身有離染故。犢子部説。唯第六識。説
五識身唯是無記無染無離染故。成實論師
六識。識是無記。但依第四末後行心
智慧正斷。大乘唯在第六意識。若伏若斷非
餘故。退及離欲。瑜伽第一卷説。爲第六
不共業故。餘識不能。平等智起由他引生。
故説非也。三若能斷性。唯第九識。識眞性
故。非依他識
第四依道分別。謂加行道・無間道・解脱道・勝
進道。加行者加功用行欣求斷道。無間者
更無隔越正能斷惑。解脱者證無爲解脱
勝進者更修餘勝道。此四皆通有漏無漏
何道能斷惑。成唯識論第十卷云。二乘根鈍。
漸斷障時必各別起無間・解脱。加行・勝進
或別或總。此文意説。加行趣斷。勝進進修不
煩惱。無間・解脱由根鈍故。起此不
即爲三道之別行相。故各別起。第九卷云。
惑・證滅期心別故。二道成別。解脱道中
彼品麁重性故。故無間・解脱皆爲
斷道。無間斷隨眠。解脱捨麁重。即二時起
二種道也。若有漏六行爲四道時。苦・麁・障
三隨一爲無間道。靜・妙・離三隨一爲解脱
。加行・勝進同前總別。二乘無漏道無間・
解脱尚別。況有漏六行無間・解脱不別。然對
法論第九云。後品所有加行・無間解脱。皆前
品勝進。何故唯識云勝進或別。唯識依別修
行相語。對法約道理進前語。不相違也。若
此義。別修行相加行道等。如成唯識
總或別。若道理論。能引於後名爲加行。前
品解脱亦後加行。唯識復云。菩薩利根漸
障位。非要別起無間・解脱。刹那刹那能
斷證故。加行等四。刹那刹那前後相望皆容
具有。此依菩薩由利根故。念念行相皆能
具有不三乘。不爾道理二乘何別。依
所説。一切二乘及餘異生有漏無漏道。皆唯
無間正斷伏惑。解脱道中斷伏麁重。加行・
勝進皆不能。菩薩利根有漏無漏四道。
皆能若伏若斷。伏唯障體。斷亦通業果。或
二皆通。斷必證眞。伏未必爾。菩薩伏障。
眞亦伏。二乘異生等未必能爾。然有
。有漏四道初起之時。有義三慧倶爲加行
修慧爲近。故對法云。加行道亦伏惑。了相・
勝解猶未惑。遠離方斷。有義初以聞・思
加行道。後入修時即無間道能伏惑故。
對法等説。了相・勝解二種作意不惑者。
初三品猶未盡故。説遠離斷。據
初伏。若爲諦觀見道時。前六行智不
伏。不欣厭故。加行能伏者。無漏無間故。有
漏道中無折伏故。未正位。後時亦通
慧加行。其無漏道初起之時。必有漏修慧
加行道始得。無漏即斷惑故。後時亦得
無漏加行。然加行智自有四道。四道之中自
三智。故八地上雖加行智。而有四道
常分別
第五依觀分別者。觀有十種。一唯識。二二
空。三三慧。四三智。五四念處。六五忍。七六
現觀。八七作意。九七覺支。十八聖道。唯識斷
障已如前辨。二二空。人空觀。唯斷煩惱障
及業果。不習氣。以麁故。然云解脱道
麁重者。略有二解。一依菩薩
。二者麁重有二。一麁二細。今不細麁
者可除。故入二禪苦根麁重。二乘不
細者故言不斷。法空觀有三時。初・後法
觀雙能斷二障。若業・及果。一切習氣。惡趣・
人・天。隨應永斷。中法空觀。唯斷所知障現
行種子・及二障中所有麁重。隨所知障麁細
品類皆能斷之。謂十地修道法空觀細。必
人空故所以雙斷。三三慧者。若論伏斷
三慧皆能。勢分力伏通其聞・思。非正觀伏
正觀伏時即爲四道唯在修慧。然於欲界
麁攝斂心亦伏煩惱。在聞・思位若能斷斷。
唯是修慧。攝論説爲出世止觀智故。十地經
云。第八地菩薩皆能堪・能思・能持。天親釋
云。即是三慧。眞俗雙行義説故能。何妨聞・
思亦能斷伏。餘人不能。此在上地。非是欲
。四三智者。伏通三智。斷非加行。漸・頓有
殊如前已辨。佛性論云。無分別智滅現在
名爲盡智。後得智滅未來惑無生智
此依迷理迷。時初後大位此二智
實二智皆盡・無生。又非典據和會
五四念處者。大乘雖念處行相。然道
理是法念處攝。總縁念處非別相也。總縁法
觀能斷諸惑。諸文同故。空無我觀既有
。故不相違。不爾唯苦。成相違也。六五
忍。謂伏忍乃至寂滅忍。伏忍不斷唯能伏障。
餘通斷伏。眞無漏斷勢分力伏。然寂滅中雖
亦有佛。非是斷攝。十地菩薩道位既長。通
斷伏故。七六現觀。思現觀唯伏不斷。欲
界故。信・智・諦・戒・邊通伏斷。正斷助斷皆與
斷名。信通無漏。邊斷事惑故。若准對法
邊唯世俗智即不斷。今取瑜伽正。究
竟觀非。先已斷故。八七作意。一了相。二勝
解。三遠離。四攝樂。五觀察。六加行究竟。七
加行究竟果。若准對法瑜伽同。九七
覺支。十八聖道
第六依行分別者。行有三種。一空・無相・無
願行。二苦麁等六行。三四諦十六行。一空・無
相・無願行者。若伏皆通。顯揚第二云。若但
空・無相・無願。通定・及散。有漏・無漏。聞・
思・修慧。若言空・無相・無願三摩地。唯定非
散。唯修非聞・思。通有漏・無漏。若言空・無
相・無願解脱門。唯修・無漏・唯定所攝。故知
三門皆能伏惑。然正伏惑唯以空行。依
空門大乘位。觀四諦理二乘位。故通
三行。此位乃在四善加行。若正斷者。大乘之
中諸文説異。或説十六行中二行爲空。十行
無願。有爲故。四行爲無相。無爲故。有説
空如前。六行爲無願。有漏故。八行爲無相
無漏故。有説空如前。六行爲無願。四行爲
無相。道四非三門。非苦諦故非空。非
故非無願。非無爲故非無相。顯揚第二
説。空二。無願六。無相四。同前道四通三。道
能作三門。故。隨三門攝。有説空行通十六
無願・無相隨應同前。有説空非諦。觀
故。餘二隨應觀於四諦。二性之體不
故。有説三門皆通十六。於正智觀義分
三門。義分十六。故瑜伽論五法中言。若以
解脱門之。出世正智所攝。又成唯識第
八卷云。三門三性理實皆通。即於眞理
三門。三門故知。皆通十六。於眞觀中
理分故。若以別行。多分唯以空門惑。二
我空故。是總縁空。非別空行。別空行者唯
苦諦故。三門之義如別處説。隨應攝在正
體後得二中。斷伏道理無遮。二苦等六行者。
此之六行唯有漏方便地。觀下苦・麁・障
一爲無間道。觀上靜・妙・離隨一爲解脱道
唯伏惑非能斷。通凡及聖者。在二乘
。十地菩薩不上厭下。以受生故。本地
分説。初劫菩薩初資糧位亦用六行。然久修
者既不煩惱而生上界故。不用爲勝。
然瑜伽論六十九。説聖者不六行者。依
多分説。理實亦用。三十六行者。亦唯伏非
斷。入眞觀時非十六行。相見道故。加行道
中修方便故非正眞觀。菩薩兼起。二乘正
用。唯無漏者非凡所得。然佛性論云。聲聞
利根者。苦法忍第一無我行。通斷三界四
眞諦下八十八結。鈍根聲聞具十六行。別
三界四眞諦下八十八結。且分上下利鈍
別。此非大乘所證用。不和會。其
犢子部説十三心。苦諦有三。一苦法忍
欲界苦。二苦法見重觀欲苦盡未盡
三苦類智。合觀上二後苦
。四諦各三。故成十二。前十二心説名
。第十三心説名住果。非此所宗。不

第七依品分別者。古徳説。有言無品以
妄。無妄可斷不品。有云三劫念念
障。念念得智故。古基法師云。聖道九品
斷亦九品。今者不然。七識之中有煩惱障
所知障。煩惱障中除第七識。所餘六識三
界九地。各有九品八十一。見道十惑九
品定然。麁細異故。倶生六惑斷即不同。身
見・邊見・及此相應唯第九品。九地而論但有
九品。瞋唯一地九品。餘獨頭貪・慢・癡等八十
一品。地各九故。第七識中九地煩惱障亦有
二説。有義九地唯同非想第九品類。然於
自類有九。如増上邪見能斷善者。亦有
九品。彼亦如是。唯同非想第九品故。唯障
無學金剛始斷。有九品故體有増減。故成
能熏。有義九地各有一品。細分便成八十一
。勢力所障皆同非想下下品惑。故金剛
心一時頓斷。由此説煩惱品數斷。應
別言。前六識中分別九品。三乘皆定唯一品
斷。謂一心見道。有説二品斷。謂三心見道
等。唯無漏正斷無伏斷。有漏諸道不
故。瑜伽論云。世間道唯能伏除倶生煩
。而不分別煩惱。及彼倶生薩迦耶
見隣近憍・慢。此依六行。非加行智。彼能伏
故。菩薩地前分別現行亦伏不起。非是六
。唯識觀等勢力不行。故六識中分別煩
惱。并習氣等雖亦九品。仍定一品或二品斷。
二品斷中九品何者先斷後斷。如論第九下
樞要説。其六識中倶生煩惱。除其習氣
九品。斷即不同。其隨眠等略有四類。一
者八十一品類別斷。此依漸次二乘者斷及
異生斷。然身邊見等當第九品時斷。餘各
九品斷。二者隨其凡位已伏多。後入見
諦見道倶斷。不伏不斷以品數。入見已
後便次第斷。三者九地合爲九品斷。如
流果束三界九地一切煩惱。總爲九品
無學果。頓超越故。四者三界九地合爲
斷。謂金剛心大乘斷位。十地因中不
惑故。然六識中倶生煩惱所有習氣。雖
九品。十地漸漸各斷此九。障十地故。與
所知障品類同故。第七識中若説九品。若
一品皆一品斷。要三乘金剛心一刹那頓。
斷。障無學故。習氣亦然。其所知障斷即不
爾。六識之中分別所知障并其習氣雖
。有説定一品斷。一心見道故。有説二品斷。
三心見道故。非六行所伏與煩惱同。其六
識中倶生所知障并習氣。亦有九地八十一
。若與煩惱倶行者亦可伏。他勢不行。
倶生者。雖九品皆非六行所伏。障
故。其加行智即能伏之爲十品斷。十地斷
故。不麁細前後説斷。不初地斷
二地斷麁。初地斷有頂二地斷欲界。但隨
此地智即便斷之。故無前後。其第七識
中所知障并習氣。雖九品。或説品。
仍一品斷。金剛心中方永斷故。此説
故。不彼現行等斷。雖無相論説第二
執識通皮肉煩惱見修所斷。然彼文錯不
依用。仁王經言。前之三地斷三界色煩
。四五六地斷三界心煩惱。七八九地斷
界色習煩惱。十地及佛地斷三界心習煩惱
色麁心細生惑亦然。爲五忍階降差別
煩惱。非別有類。亦不相違
第八依障分別者。於中有九。一二障。二乘
者斷煩惱障現種盡。習氣不盡。亦能永斷
所知障小分。然有差別。漸次初果唯斷三界
分別煩惱。漸一來果亦兼欲界修道六品
漸不還者必斷欲修九品。餘至有頂九地不
定。其超越者類不定。初果超越欲界惑并
修五品。一來超越或并欲修八品。不還超
越唯除非想修九。有預流超越并非想脩
皆能斷取二果故。有頂第九無間道仍名
故。阿羅漢獨覺能斷三界一切見・修・
定障等。菩薩之人能斷一切。三乘皆能伏
障現行。由伏得定等故。然菩薩伏得定得
果。約解脱分位。皆如常釋。二三障分別。三
種有三。一皮・膚・骨。二害伴隨眠・羸劣隨眠・
微細隨眠。此上二門如唯識章解。三惑業苦。
一切二障分別所發業。及苦等見道所斷。如
前已解對法文説。倶生業苦一切二障。隨
永對治至金剛心。煩惱業苦永不行者。隨
其何地分段不生在於八地。變易不生在
佛地。此依總義。若別業斷。有黒黒等四種
業斷。如瑜伽第九論疏釋。所知障中業果等
法。斷在十地分分漸斷。障與業果斷在
。無間・解脱二道別故。伏在八地。三四障
分別有二。一謂闡提不信等。如唯識章中
。二又有四。唯無明二障。一不共。二相應。
三纒。四隨眠。不共有三。一獨行不共。隨眠
唯見道斷。十住中第四生貴住已伏纒故。
二相應不共。忿等倶無明。通分別・倶生纒・
及隨眠。伏斷位次如上所説。三恒行不共。
謂第七識倶者。唯無漏斷非有漏伏。入無漏
時亦名爲伏。不纒故。隨眠金剛斷。餘
三准前煩惱障釋。四五障分別。謂五住地。
一見一處。二欲愛。三色愛。四無色愛。五無明
住地。此各有二。一起即五現行。二住地即五
隨眠。見一處是分別煩惱障。次三是倶生
煩惱障。後一是一切所知障。隨其所應
前伏斷。問若分別諸惑名見一處見時
斷。何故大般若第五十四・仁王經云初地斷
貪。二地斷瞋。三地斷癡。四地斷見。五地
疑。答舊人解云。借擧凡聖以喩十地。三
地已來相同世間。故斷三毒。四・五地中相
四沙門果。初果斷見・疑故。説四・五地
見疑。而實初地已斷。今解見者身見。四地
能斷倶生身見故。疑者事疑。非煩惱疑。由
身見生身見之伴故五地斷。五者復有六散
。一自性散亂。謂五識等。二外散亂。馳
五欲。三内散亂。修定位中沈掉味著。四相散
亂。矯示善。五麁重散亂。我執慢等麁重
力故。於樂等中執爲我等。由此善品永不
清淨。六作意散亂。捨先所習餘定餘乘
起散亂。思惟者尋伺故。如對法第一
復有六根本惑。六者七隨眠。皆如前説。開
合有殊即煩惱障。疑・見戒取・邪見唯分別
起。所餘煩惱亦通倶生。隨應二斷。又有
。謂見漏・思惟漏・愛漏・念漏・根漏・惡漏・親
近漏。前二漏體。後五漏具。見修所斷。準釋應
知。或初一體。後六爲具。如名釋義。七者八
分別生三事。如顯揚及瑜伽菩薩地三十六
。一自性。謂執法體。二差別。執諸法義。三
總執。執舍軍林我有情等。四我。五我所。六
愛。七非愛。八倶相違。初三生分別所依縁
。次二生見我慢事。後三生貪・瞋・癡事。多
分此唯修所斷。理通見斷。又有八纒。謂惛・
眠・掉・悔・嫉・慳・無慚・無愧。數纒嬈故唯修所
斷。理亦通見。八者九結。及寶性論九隨眠。九
結中見結・取結・疑結唯見所斷。餘六結通
。九隨眠者。一謂隨眠貪欲。二隨眠瞋。三隨
眠癡。四三毒極上心五無明住地。六見諦所
滅。七修習所斷。八不淨地惑。九淨地惑。第六
唯見第七唯修。餘通見修。隨其所應
分齊。九者十煩惱。十散動。及辨中邊第一諸
障。皆應之皆隨所應之位次
第九所依分別。於中有二。一依身。二依地。
一依身者。若伏煩惱障初唯欲界。後通
界八地。生有頂地更不伏故。斷通三界九
皆得。此説二乘菩薩。菩薩斷惑唯依
欲・色界身無色。此聖菩薩。凡即不然。
此總説已。別分別者。其三乘者直趣自乘
分別二障。唯在欲界六天及人趣三天下
餘處。慧厭猛故。顯揚等云。極戚非惡趣
極欣非上二。唯欲界人天。佛出世現觀。色
界聖者迴心向大斷所知障。亦通色界。不
煩惱須勝厭心。故通彼地。若斷倶生煩
惱障。二乘通三界九地身。菩薩有二義。一
欲・色。不定性者所留之身通二界故。二
是色界第四禪。直往菩薩摩醯首羅智處生
故。不定性者論雖二説。通二界者。此説爲
正。若斷倶生所知障。通欲・色二界五地
無色。菩薩不無色界故。二依地者。若
煩惱障。色界六地・無色四地。方便・根本
倶能伏之。六行・及無漏皆能伏故。六行唯方
便。七作意通根本・方便故。第七作意入
故。無漏伏之。色界六地非三方便。無色
四地有無漏處皆能伏之。勢分伏令
故。若正斷者。二乘斷分別煩惱障。唯依
色界五地。必無漏道慧猛利故。中間雖
漏眞道見道。無色慧劣非斷惑道。六
十九説見道唯五地故。又三依五依生。不
中間有見道故。若斷修惑九地。色
六無色三。瑜伽第一百云。九地能盡漏。謂初
未至・中間靜慮・四靜慮・三無色。此意説
見道。又説三依五依故。有頂無漏
闇故不惑。菩薩若斷分別二障。唯第
四定功徳勝故。託勝所依方入見故。若斷
倶生所知障及二習氣。通色六・無色三。若
倶生煩惱障亦唯第四定。以金剛心依
第四禪斷惑故。如論廣説。恐煩不
第十問答分別者。問此斷煩惱三世之中於
何説斷。答薩婆多等所説不同。今依大乘
瑜伽第五十八云。非去來今。然説
過去。有隨眠心任運滅故。性已無何所
斷。未來性未生。體現無何所斷。現在有
隨眠心。此刹那後性必不住。更何所斷。又
有隨眠・離隨眠心二不和合。是故現在亦非
所斷。然從他言音・内正作意二因縁故。正
見相應隨所治惑能治心生。諸有隨眠所治
心滅。此心生時彼心滅時平等平等。對治
生滅道理應知。正見相應能對治心。於
在世隨眠。於過去世亦無隨眠。此刹
那後離隨眠心。在未來世亦無隨眠。從
已後於已轉依。以隨眠身相續中所有。
後得世間所攝善無記心。去來今位皆離
。是故三世皆得斷。問所斷煩惱有退
不退。答依薩婆多。見道速疾道斷已永不
退。其無學道住不動者不退。退種性者。退
法・思法・護法・住法。必勝進本性不退。退法
進成者退。大衆部等。退預流果阿羅漢
阿羅漢見修二道極堅牢故。見道不然故退。
今大乘聖道斷隨眠必不退。伏者有退義
涅槃經言。若世俗道而斷煩惱。以還起
説名無常。瑜伽亦然。退等種姓依定障
立。非退果。然菩薩等。以無漏道伏。亦
退自在故。如舍利弗十信第六心
退。以退起煩惱先有漏伏故。問云何名斷。
若是現行久已自滅。若種子者道不倶。云
何名斷。答五十八云。但斷隨眠。以煩惱纒
先已捨故。斷隨眠故説名爲斷。何以故。雖
纒已斷。未隨眠。諸煩惱纒數復現起。若
隨眠斷。纒與隨眠畢竟不起。亦名纒。此
聖道正斷隨眠。若伏斷者折種子力
現。名現行。隨眠雖復與道不倶。
然如。問前義之爲斷三心眞見道法觀既
細。必兼生觀即斷生執。何故生執即三心
斷。法唯二心。應細三心麁二心故。答法觀
細必帶生觀。第二刹那不生執。如
地中斷惑法觀。習氣可斷種不除。不
此道故。加行之心不斷故。竝二品斷。不
爾違論。問爲總縁作意能斷煩惱。爲別縁
作意能斷煩惱。答佛地論中釋自共相
三説。有義。二量在散心位。不定位。定
位縁一切皆現量攝。此師雖定心縁
。不惑定總別相。然准義知。唯共相
斷。定心通縁自共故。第二師云。定心唯縁
自相。然由共相方便所引説共相。所顯
理者就方便説。名共相。不是者名
自相。由此道理。或説眞如。名空無我諸
法共相。或説眞如二空所顯非是共相。此師
意説。就方便説可共相。説觀中證
自相。即顯惑唯自相觀非共相也。第
三師云。如實義者。彼因明論立自共
此少異。彼説一切法上實義皆名自相。以
諸法上自相・共相。各附已體他故。若
分別心。立一種類能詮所詮通在諸法。如
花名爲共相。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
境。一切定心離此分別皆名現量。雖
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別有故名爲自相
眞如雖是共相所顯。以是諸法自實性故。
自有相故亦非共相。不其與一切法
不一不異即名共相。自相亦與一切共相
一異故。此義意言。總爲無我共相所顯。
一一別證體是自相。即可通爲二觀能斷
能顯是共相。詮爲唯識無我等故。據法竝
自相。一一法眞理皆能了知故。縁起經下卷
言。眞諦聖智於眞智境非安立義。總相縁故
頓現觀。一刹那中由加行引。能普遍知
總相縁。非一一法眞如妙理而不別知
名爲總相。佛地自會故不相違。問此諸煩惱
何説斷。答從彼相應及所縁故煩惱可
斷。所以者何。對治道生。煩惱不起。得無生
。是故説名彼相應。由本識中煩惱種
子皆悉斷盡。心等起時無煩惱倶相應斷
相應斷已不復縁境。故從所縁亦説名斷。
能繋心縛所縁故。此文依煩惱障説。
菩薩斷者。由止觀能斷煩惱。由
於無相。故諸相縛皆得解脱。相縛脱
故諸麁重縛亦得解脱。故世尊言。相縛縛
。亦由麁重縛。善雙修止觀。方乃倶解脱。
問云何次第斷諸煩惱。答謂在家者。最初應
不善事業及諸惡見。次後應樂出家
障。謂欲・恚・害三種尋思。次後應定心
者三摩地障。謂即眷屬・國土・不死三種尋思。
次斷作意。謂樂遠離品身諸麁重。次
見道煩惱。次斷修道煩惱。次斷苦・屬
憂・屬樂・屬喜・屬捨諸定障品障礙煩惱。次
後別有所知障品諸障。由前次第
二障。問見道修道名正斷道。何頓何漸。
答見道章中當廣顯示
  二諦義
二諦深妙非略盡言。聊述綱記。三門分別。
一顯名辨體。二三乘淺深。三相攝問答
初門有二。一顯名。二辨體。名中有二。初
列。後釋。列中復二。初總後別。列總名者。勝
鬘經中唯立一諦。究竟眞實不可壞故。仁王
經中總説二諦。人法各有勝劣異故。涅槃
經中二諦。各有眞俗二諦。一一皆有中上
故。顯揚・中邊二諦各三。假行顯等有
故。瑜伽・唯識二各有四。下當廣辨。此總
名中。一世俗諦。亦名隱顯諦。二勝義諦。舊
第一義諦。亦名眞諦。列別名者。今明
有・無體異。事・理義殊。淺・深不同。詮・旨
各別。故於二諦各有四重。亦名名事二諦・
事理二諦・淺深二諦・詮旨二諦。世俗諦四名
者。一世間世俗諦。亦名有名無實諦。二道理
世俗諦。亦名隨事差別諦。三證得世俗諦。亦
方便安立諦。四勝義世俗諦。亦名假名非
安立諦。顯揚論説。四種俗諦皆是安立。前三
知。云何第四亦名安立。勝義諦性自内所
證。爲隨順引生彼智。依俗安立名勝義
。初之三種相可擬宜。第四勝義假名施設。
勝義諦四名者。一世間勝義諦。亦名體用顯
現諦。二道理勝義諦。亦名因果差別諦。三證
得勝義諦。亦名依門顯實諦。四勝義勝義諦。
亦名廢詮談旨諦。前之三種名安立勝義
第四一種非安立勝義。後釋名者。初釋
。後釋別名。釋總名者。護法釋云。世謂隱
覆。可毀壞義。俗謂顯現。隨世流義。此諦理
隱顯諦。隱覆空理有相顯現。如
兔等物。隱本手巾兔相顯現。此亦如
是。今隨古名世俗諦。梵云三佛栗底。故
義釋名隱顯諦。又復性墮起盡之爲
世。體相顯現目之爲俗。世即是俗名爲
。持業釋也。或世之俗義亦無違。諦者實
義。有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虚名之爲
諦。世俗即諦。持業釋也。世俗之諦。依士釋
也。勝謂殊勝。義有二種。一境界名義。二道
理名義。第四勝義諸論多説勝即是義。持
業釋名。或四勝義皆勝之義。依士釋也。論
依他・圓成二性。隨其所應根本・後得二
智境故。所以諸教多以眞如體勝。持業得
名。實通依士。其無漏眞智隨在何諦。亦以
勝爲義。眞如爲境故。通有財釋。第四勝義
多分依於道理義。廢詮談旨非境界故。
前三勝義。境界名義。諦者實義。事如實事。
理如實理。理事不謬名之爲諦。勝義即諦。
勝義之諦。二釋如前。雖教説。二種亦
名爲聖諦。如四聖諦。聖者能知有無事
皆不虚謬。目之爲諦。次釋別名。世間世
俗者。隱覆眞理。當世情有。墮虚僞中。名
世間。凡流皆謂有。依情・名假説名爲
。道理世俗者。隨彼彼義蘊等法。名爲
道理。事相顯現差別易知。名爲世俗。證得
世俗者。施設染淨因果差別。令其趣入。名
證得。有相可知。名爲世俗。勝義世俗者。
妙出衆法。聖者所知。名爲勝義。假相安立。
體離言。名曰世俗。此中世間即世俗諦。
乃至。勝義即世俗諦。皆持業釋。世間勝義者。
事相麁顯。猶可破壞名曰世間。亦聖所知。
第一俗名爲勝義。道理勝義者。知・斷・證・
修。因果差別名爲道理。無漏智境。過前二
名爲勝義。證得勝義者。聖智依詮空門
理。名爲證得。凡愚不測。過前三俗名爲
勝義。勝義勝義者。體妙離言。逈超衆法。名
勝義。聖智内證。過前四俗復名勝義。此
中世間即勝義諦。乃至。勝義即勝義諦。皆持
業釋。或勝義之諦。依士無失次出諦體。第
一世俗體者。顯揚論説。謂所安立瓶・軍・林
等・我・有情等。或無實體。或體實無但有情・
都無體性。然通有用無用二法。瓶等有
用。我等用無。涅槃第十三云。有名無實。如
我・衆生・乃至。旋火之輪。及名句等五種世
。是名世諦。衆生等無用。火輪等體無。第
二世俗體者。瑜伽論説。謂所安立蘊・處・界
等。涅槃亦言。諸陰・界・入名爲世諦。即有無
爲諸法體事。有別體用於初俗。第三世
俗體者。顯揚論説。謂所安立預流果等・及
所依處。即諸聖果・四諦理等。涅槃亦言。有
八苦相名爲世諦。第四世俗體者。瑜伽論
説。即所安立勝義諦性。涅槃説言。若燒・若
割・若死・若壞名爲世諦。由燒割等。無
常一我法等相。即二無我名世俗也。第
一俗體假名安立。後三俗體有相安立。第一
勝義體者。成唯識説。謂蘊・處等事。涅槃亦
言。有名有實名第一義。蘊・處・界・等亦是勝
義。第二勝義體者。成唯識説。謂四諦等因
果體事。涅槃亦言。苦集滅道名第一義諦。第
三勝義體者。成唯識説。依詮門顯二空眞
如。涅槃亦言。無八苦相第一義。總觀
諸法二無我。故無苦等勝義也。第四
勝義體者。瑜伽論説。謂非安立一眞法界。涅
槃亦言。實體者即是如來虚空佛性。又言無
燒割等第一義。不無我而顯眞故。前
三勝義有相故安立。第四勝義無相非安立。
初之一俗心外境無。依情立名名爲世俗
第二俗諦心所變事。後之二俗心所變理。
施設差別即前三眞。其第四眞唯内智證。非
心變理。隨其所應即是三性。上來第一顯
名辨
第二三乘淺深門者。於中有二。初辨三乘
後顯淺深。二乘自説雖二諦觀行
眞。今説於彼亦證生空。加行觀時許
。涅槃云。世諦第一義諦。皆有中智及上
。故知世諦者名爲中智。分別世俗無量
無邊非諸聲聞・縁覺所知。是名上智。此乃
俗諦中智上智。一切行無常。諸法無我。涅
槃寂滅。是第一義。是名中智。知第一義
無量無邊不稱計。非諸聲聞縁覺所知
是第一義。是名上智。此勝義中以種別智
上。一切總智爲中。如下廣説。同仁王經
世諦中有第一義諦不。若有諦不一。
若無智不二。即顯人法皆有二諦。以
相望。異生爲下。二乘爲中。如來爲上。由
人法各分二重。是故三乘皆有二諦。聲聞乘
二諦者。第一世間世俗諦者。謂所安立瓶軍
林等・我有情等。此中唯取所執實我
實法。設執實法果故。亦不之。第
二道理世俗諦者。謂所安立蘊・處・界等三
科體事。聲聞多爲三義觀故。第三證得世
俗諦者。謂所安立四聖諦理。依此加行
證得故。第四勝義世俗諦者。謂所安立
空眞如。依生空門眞如故。第一世間勝
義諦者。謂所安立三科等法。第二道理勝義
諦者。謂所安立四聖諦理。第三證得勝義諦
者。謂所安立生空眞如。第四勝義勝義諦
者。謂非安立生空無我。廢詮談旨一眞法界。
此中安立非安立相。准前應知。故諸論中
第二第三世俗諦等。多依聲聞境界而説。
獨覺乘二諦者。此與聲聞所執所證體雖
異。根有上下行有淺深故成差別。第一
世間世俗諦者。謂所安立瓶軍林等・我有情
等。既與聲聞所執無別。亦唯取彼執實我
。非法等。不果故。第二道理世俗諦
者。謂所安立十二有支流轉等法。獨覺多縁
此爲境故。第三證得世俗諦者。謂所安立
十二有支雜染順逆觀察。及於淨品逆因
果等。七十七智・四十四智等法。依此加行
修證得故。第四勝義世俗諦者。謂所安立
空眞如。第一世間勝義諦者。謂所安立流轉
有支。第二道理勝義諦者。謂所安立十二
有支雜染順逆・觀察淨品順逆等。七十七智・
四十四智等。第三證得勝義諦者。謂所
生空眞如。第四勝義勝義諦者。謂非安
立生空無我廢詮談旨一眞法界。既與聲聞
悟證一。後二勝義不聲聞。又復獨覺
所悟所執雖聲聞。而根不同。行縁亦異。
又上兼下。聲聞行縁必獨覺法。故蘊等法四
聖諦理。亦獨覺境。下不上。十二有支流
轉還滅七十七智等。除大利根餘聲聞
。菩薩乘二諦者。既與二乘根性不同。行
縁有別。悟執亦異。第一世間世俗諦者。謂
安立瓶軍林等・我有情等。此中通取
執人法。障自果故。第二道理世俗諦者。謂
安立十六善巧。辨中邊論第二卷。菩薩
藏經第十七説。一蘊。二界。三處。四縁起。五
處非處。六根。七世。八諦。九乘。十者有爲無
爲善巧。菩薩縁此十種境除我法執
瑜伽論説六種善巧。謂即十中前之六種。
或説七種。更加於諦。第三證得世俗諦者。
謂所安立三性・三無性・唯識妙理。縁此爲
境而證得故。第四勝義世俗諦者。謂所
二空眞如。菩薩雙證二空如故。第一世
間勝義諦者。謂所安立十善巧等。第二道
理勝義諦者。謂所安立三性等理。第三證
得勝義諦者。謂二空如。依二空門而證得
故。第四勝義勝義諦者。謂非安立二空無
我一眞法界。所悟所執既異二乘。所證所
斷寛狹亦別。上必兼取下。二乘境行必菩
薩境行。故十善巧攝蘊等法。諸論多説
二・三俗。三科・四諦以爲體性。下不上。菩
薩境行非二乘所知故。法空如・三性・三無
性非二乘境。二四諦中。初一俗諦假名安立。
後三世俗・前三勝義有相安立。第四勝義廢
詮談旨無差別相。唯非安立。自内證故。言
者。謂於人法淺深而推。依人依法皆通
二四諦。依人淺深者。涅槃經言。出世人知者
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爲世諦。世諦即第
一義諦。有善方便順衆生二諦
五陰和合稱言某甲。凡夫衆生隨其所
是名世俗諦。解陰無某甲名字。離
亦無某甲名字。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
之名第一義諦。依法淺深者。涅槃經中自
具解釋。下教攝中當廣顯示。如五蘊法若所
執蘊。隨其執情即第一俗。此五蘊事即第二
俗。五蘊之上因果等道理即第三俗。觀此五
蘊無二實我。依二無我顯眞理即第四
俗。以詮顯眞如故。其五蘊事即第一
眞。因果等理即第二眞。此五蘊上二我無時。
門顯實即第三眞。觀五蘊如自内所
廢詮談旨一眞法界即第四眞。前前爲麁。後
後細故。成唯識論第七卷云。若依世俗
於心別有心所。即第二俗。事差別故。若
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即第二眞。因
果道理非即離故。第三世俗准。亦如是。今
眞説。又第七云。如前所説識差別相依
理世俗。即第二俗非眞勝義。眞勝義中心言
絶故。即第四眞。又彼卷解。八識自體非定一
即第三俗。對心言絶即第四眞。虚妄識
性是第一俗。眞實識性即第四眞。即以
四眞。第二俗對三眞。第三俗對二眞
第四俗對一眞。理皆如是。由是理一一
推尋。從麁入細相對爲言。通二四諦
第三相攝問答門。於中有二。一諸教相攝。
二問答分別。諸教相攝者。如涅槃經第十三
。迦葉菩薩白佛言。昔佛一時在恒河岸
尸首林中。爾時如來取其樹葉諸比丘
其多少。乃至未所説法如林中葉等。迦
葉難言。如來所了無量諸法。若入四諦
已説。若不入者應五諦。佛讃迦葉。如
是諸法悉已攝在四聖諦中。迦葉復言。若
四諦。如來何故唱言不説。佛言。善男子
復入中。猶不説。何以故。善男子知
二種智。一者中。二者上。中者聲聞縁
覺智。上者諸佛菩薩智。善男子知諸陰苦
名爲中智。分別諸陰有無量相悉是諸苦。
二乘所知。是名上智。我於彼經曾不
之。處・界・及色・受・想・行・識此爲苦諦。并集
滅・道皆説中智及上智。善男子知世諦
者。是名中智。總相知故。分別世諦有無量
無邊一乘所知。是名上智。別相知故。知
一切行無常等。是第一義中智。總知三法印
故。知第一義無量無邊不稱計。非二乘
所知。是名上智。古來解云即恒沙萬徳無量
無邊。此上經文因迦葉問二諦所由。世尊答
中顯一一法皆有上中智。以明二諦別故。
諦者實也。凡夫不了。唯聖者證。凡夫智縁而
證名爲下智。由彼智但説
上二智於二諦。據實而説。法有勝劣。智
深淺。但立二諦。今形凡位智説中上。證
實唯二。若總相説。二乘形上下。即下上攝
故。如根上下智力。隨其所應。次經當顯。文
殊白言。第一義中有世諦不。世諦之中有
第一義不。如其有者。即是一諦。如其無者。
將非佛妄語耶。善男子。世諦者即第一義
諦。此明二諦不相離。世尊。若爾者即無
二諦。佛言。善男子。有善方便順衆生
二諦。善男子。若隨言説即有二種。一
者世法。二者出世法。善男子。如出世人之
知者。名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爲世諦
此明人智有淺深二諦別。善男子。五
陰和合稱言某甲。凡夫衆生隨其所稱
世諦。解陰無某甲名字。離陰亦無
甲名字。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
第一義諦。復次善男子。或有法有名有實。
或復有法有名無實。善男子。有名無實者。
即是世諦。有名有實者。是第一義諦。善男
子。如我・衆生・壽命・知見・養育・丈夫・受者・
作者・熱時之炎・乾闥婆城・龜毛・兔角・旋火
之輪・諸陰・界・入。是名世諦。苦集滅道名
一義諦。善男子。世法有五種。一者名世。二
者句世。三者縛世。四者法世。五者執著世。善
男子。云何名世。男女・瓶衣・車乘・屋舍。如
等物是名名世。云何句世。四句一偈。如
等偈名爲句世。云何縛世。捲合・繋結・束縛・
合掌是名縛世。云何法世。如鳴鐘集僧。嚴
鼓試兵。吹貝知時。是名法世。云何執著
世。如遠人染衣者。生想執著言是沙
門非婆羅門。見繩横佩身上。便生
是婆羅門非沙門也。是名執著世。善男
子如是名爲五種世法。善男子。若有衆生
是等五種世法。心無顛倒。如實而知。
是名第一義諦。復次善男子。若燒・若割・若
死・若壞是名世諦。無燒・無割・無死・無壞是
第一義諦。復次善男子。有八苦相名爲
世諦。無生・無老・無病・無死・無愛別離。無
怨憎會。無求不得。無五盛陰。是名第一義
。復次善男子。譬如一人多有所能。若其
走時即名走者。或收刈時復名刈者。若作
飮食作食者。若治林木即名工匠。鍛
時言金銀師。如是一人有多名字。法亦
是。其實是一。而有多名。依因父母和合
而生名世諦。十二因縁和合生者名第一義
。古來釋云。五陰和合以來後之七番當
相。於中麁分有二。一大。二小。細分有
四。一立性宗。即小乘中淺説諸法各有
。薩婆多等也。二破性宗。即小乘中深説
諸法假有無性。成實論等也。三破相宗。即
大乘中淺破諸法因縁之相。宣説諸法畢竟
空寂。中・百等論也。四顯實宗。即大乘中深
妄情所取諸法畢竟非有眞實法界常住
不壞。涅槃等也。於此四中皆有二諦。上七
番中。初三是其立性宗中所辨二諦。次二
是其破性宗中所辨二諦。次一破相宗中所
辨二諦。後一顯實宗中所辨二諦。今此文
中。以深攝淺故備論之。就初宗中
沙等。具説有七番。不繁引。一情理分
別。妄情所取我衆生等。以爲世諦。無我之
理爲第一義。二假實分別。瓶衣・車乘・舍宅・
軍林。如是一切假名之有名爲世諦。陰・
界・入等實法之有爲第一義。故雜心云。若
法分別時。捨名即説等。分別無捨。是
第一義。三理事分別。陰・界・入等事名
世諦。其十六行法相道理爲第一義。四
縛解分別。苦集是世。滅道第一。五劣勝分別。
苦集及道理中非上。同名世諦。滅諦精勝。
説爲第一。六空有分別。於彼四諦十六行
。除空・無我皆名世諦。空與無我理中精
妙。説爲第一。七行教分別。教名世諦。行名
第一。故雜心云。經律阿毘曇是名俗正法
三十七覺品是名第一義。今此但彰初之三
。餘略不辨。第一先就情理二。五陰和
合稱言某甲。凡隨所稱我人。是名
。聖人解陰無某甲陰亦無。名第一
。第二約就假實二。先分二法。有名
有實是其實法。陰・界・入等依名求法有
得故言有實。有名無實是其假法。瓶衣・
車乘・舍宅・軍衆。如是一切假施設其名。推
求無體故曰無實。下就諦辨假爲世諦。實
第一。第三約理事二。事爲世諦
理爲第一。事有假實。如我衆生乃至兔角
旋火輪等。是其假事・諸陰・界・入是其實事。
此等一切同名世諦。苦集滅道法相道理爲
第一義。次下就其破性宗中以辨二諦。於
中兩門。前門就其假法空有以辨二諦。後
門就其實法空有以辨二諦。就前門中
世諦。世法有五。後於是五法心無顛倒
第一者。知其性空不亦實性無顛倒
後門中若燒・割等名世諦者。五陰諸法
同名世諦。無燒・割等第一者。諸法性空
第一義。次下就其破相宗中以辨二諦
八苦之相以爲世諦。無八苦相第一義
問曰此宗所辨二諦與前何別。古來釋云。前
因縁假有以爲世諦。此宗宣説妄相之
有以爲世諦。前宗宣説無性之空第一
。此宗宣説無相之空第一義。有斯別
耳。次就第四顯實宗中以辨二諦。事相縁
起以爲世諦。法性縁起名第一義。先喩・後
合。喩相云何。譬如一人隨用分多。若其走
時名爲走者。收刈之時名收刈者。如是所
説父母生邊名爲世諦。因縁生邊名爲第一
古來解云。因縁所生凡有六重。一事因縁所
生。如毘曇説。二法因縁所生。唯苦無常生滅
法數。三假因縁所生。如成實説。四妄相因
縁所生。猶如幻化。五是妄想因縁所生。如
夢所見。六是眞實因縁所生。所謂佛性十二
因縁如水起波。前五縁生竝是世諦。今據
故名第一。上解雖精。今解小別。此中二
諦。唯明顯實宗中二諦。不小乘及破相
二諦。顯實自有於相故。諸小乘計二十
部殊。佛豈懸爲大唐所有。説二小宗所
二諦。由此應言。後七番中初番擧事。釋
人以立二諦。經言凡夫隨其所稱名爲
世諦。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
一義。故知但是重顯前義。令二諦依
相待亦建立之。以下六番依法勝劣相對建
立。雖分明差別分別。義推即是此中四
重。前第二番有名無實是世俗者。即此初
俗。顯揚等説如我有情等。正與此同。有名
有實名第一義。即論所説四種勝義。皆有
故。即顯我有情等唯俗非眞實最爲
。餘皆勝此可勝義。或唯三科對我衆
生等。有名有實名第一義。亦不理。相可
知故。第三番中如我衆生乃至諸陰・界・入
是名世諦。四諦是第一義者。此以二類
四諦理倶名世俗。我乃至旋火之輪但有
體用。法更重説爲世俗諦者。顯
於三科法名爲世俗。亦形四諦等
故。准餘世俗皆可通形。其陰・界・入等有
名有體。前第二番。以初有名無體用
陰・界・入。陰・界・入法名爲眞諦。即四眞中
初勝義攝。顯此非唯是勝義故。復以三科
於四諦。事劣於理即爲俗故。即是論中
第二世俗。四諦即是第二勝義。第四番中世
法有五。名爲世俗。知世俗如此名眞者。
初世俗不唯我等但有其名體用
其無實體用之法亦初俗故。顯揚等説
房舍・軍林等亦初世俗故。以實體我等
類同最卑劣故。無倒知此唯有蘊等都無
眞實名句等法。是第一義。四勝義中皆無
説五世法故。或三科中實無此五。此番状
之非次。以蘊・界・入既説眞。恐
有用無體之法亦通眞諦。爲然因釋
彼疑。故今方説。五種世中。初二能詮。次二所
詮。後一標相。顯能所詮若情若事皆有
眞實故。作差別説。更無異義。第五
番中若燒・割等名世諦等者。此之一對顯
二無我名爲世俗。外道異生執我常一。佛
説爲無。以五蘊等可燒割等。無彼實我一
常之相故。燒割等二無我也。後番以此無
於苦諦理等説爲眞諦。即第三眞。今
之對一實眞如。眞如不燒割等詮
故。即勝義勝義故。二無我等依詮顯
實名爲世俗。第四勝義世俗所攝。不爾此
言有何詮理。世尊不無義言故。一實眞
如即是第四勝義勝義。第六番中八苦相等
世等者。前以四諦蘊等眞。今以
之對二無我等無八苦相。即成世俗
第三證得世俗所攝八苦。即是苦諦理故。
偏擧一苦餘三諦。此番應第五番説
前第五番應第六説。以言便故前後不定。
第七番中所説法喩。總明二諦體無差別
其人智及於法中。空有・事理・淺深・詮旨
四重二諦。勝劣相形成眞俗故。世人但知
母所生名爲世俗。出世之人知因縁生
第一義。此隨人智以分二諦。父母所生假
事麁淺名爲世俗。因縁生者實法細深名爲
勝義。此隨於法以分二諦。總明二諦差別
法喩。更無別門。審觀經意。雖七重。以
義而推與論無別。經爲根本義依法相
宣揚。論是末宗禀佛言而成理。豈復自爲
&MT03250;。苟出胸襟而已哉。故知經論所説無
別。但由解者分別不同。作此會經亦應
。何以得燒割等。即一實眞如勝
義勝義所攝。涅槃又説。文殊師利菩薩摩訶
薩白佛言。世尊所言實諦其義云何。佛言。
善男子。言實諦者名曰眞法。善男子。若法
眞不實諦。善男子。實諦者無顛倒。無
顛倒者乃名實諦。善男子。實諦者無
。有虚妄者不實諦。善男子。實諦者名
大乘。非大乘者不實諦。善男子。實諦
者是佛所説非魔所説。非佛説者不
。善男子。實諦者一道清淨無二也。善
男子。有常・有樂・有我・有淨。是即名爲
諦之義。此意即説燒割等眞如諦。唯
是勝義非俗諦攝。最殊勝故。文殊師利白
言。世尊。若以眞實實諦者。此眞實法即
是如來虚空佛性。若如是者如來虚空及與
佛性無差別。佛告文殊師利。有苦有
實・有集有諦有實・有滅有諦有實・有
道有諦有實。善男子。如來非苦非諦是實。
虚空非苦非諦是實。佛性非苦非諦是實。
文殊師利所言苦者爲無常相。是可斷相是
實諦。如來之性非苦非無常可斷相
是故爲實。虚空佛性亦復如是。此經文意。
一實眞如在纒名佛性。在果名如來。法性
空如。亦因空顯故名虚空。非安立故非
諦攝。此經即是廢詮談旨一眞法界。苦集滅
道是四諦事。諦即四理。實爲四如。由此眞
如非苦非諦但是實攝。又如前所引。瑜伽・
顯揚説二諦。但説俗有四與此四同。唯
眞有一。即非安立。唯第四眞。前三不
俗後三故。所以不説。又有差別名爲安立
故説四俗。無差別非安立。故唯一眞。
成唯識論第九卷中四眞具有。廣具顯故。示
於俗亦有差別。勝鬘一諦第四眞收。仁
王二諦各自名攝。中邊論・顯揚・唯識第八。
此二諦各有三種。俗諦三者。一假世俗。
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如次應知即三自
性。眞諦三者。一義勝義謂眞如。二得勝義謂
涅槃。三行勝義謂聖道。此假世俗第一俗攝。
唯有假名都無體故。此行世俗第二第三世
俗所攝。有爲事故。心上變似四諦相理。理不
事故依他攝。第二第三世俗攝也。顯了世
俗第四俗攝。依二空門顯了故。准義應
四勝義中。易知也。其義勝義第四眞
攝。此得勝義第三眞攝。因證顯故約得辨
故。此行勝義第二眞攝。無漏眞智理稍勝故。
若隨其事第一眞攝。隨其所應四世俗
知也。若説四諦苦集滅道得勝義
即第三俗第二眞攝。論自説故。瑜伽第四
十六云。何名諦施設建立。謂無量種。或立
一諦。謂不虚妄諦。第四眞攝。或立二諦。一
世俗諦。二勝義諦。仁王般若。波斯匿王白言。
世尊。世諦中有第一義諦不。若有者諦不
一。若無者智不二。與瑜伽同隨
次第二諦所攝。或立三諦。一相諦。二語諦。
三用諦。所詮能詮體用離合有差別故。相
諦通眞俗。語用初三俗。唯非眞中後二所
。或立四諦。一苦。二集。三滅。四道。如
已説。雜染清淨二類各有因果殊故。或立
五諦。一因諦。二果諦。三智諦。四境諦。五勝
諦。前四安立。後一非安立。安立之中能有・所
有・心・境異故。初因果諦。第三俗諦第二眞
攝。境通眞俗。智唯第二第三俗諦。第一第二
眞攝。第五勝諦第四俗諦。第三第四眞諦所
攝。或初四種集苦道滅如次配攝。後一眞
如。或立六諦。一諦諦。二妄諦。三遍知諦。四
應永斷諦。五應作證諦。六應修習諦。勝義世
俗二類有殊。染淨因果兩各異故。諦諦通
。義理皆勝故。妄諦通四俗。義理皆劣故。
或諦諦是理。非初二俗。是後三眞。妄諦如幻
是初二俗眞第一攝。後四如次即是四諦。
第三俗諦第二眞攝。或立七諦。一愛味諦。二
過患諦。三出離諦。四法性諦。五勝解諦。六聖
諦。七非聖諦。集苦道滅次第初四。意解思
惟聖凡所知種類異故。初四諦者第三俗諦
第二眞攝。意解思惟第四俗諦第三眞攝。
詮行相二無我故。四眞四俗皆是聖諦。聖
有無事理別故。凡於初俗堅著妄説以
實故。非二聖諦。聖知爲無可初俗攝。餘
處或立七諦。愛味・過患・出離・應知・應斷・應
證・應修。單重二觀觀於四諦。第二觀中除
道諦故。亦第三俗第二眞攝。或立八諦。一
行苦性諦。二壞苦性諦。三苦苦性諦。四流
轉諦。五還滅諦。六雜染諦。七清淨諦。八正
加行諦。依於三苦・生死・涅槃・有無漏品・聖
因別故。初四及第六第二第三俗諦第一第
二眞諦所攝。第五及第七第三俗諦第二眞
諦所攝。淨因果故。或第四俗第三第四眞諦
所攝。第八正加行諦。第三第四俗諦第二
第三眞諦所收。勝鬘經中亦説八諦。有作無
作各有四種。對劣勝機淺深理。種類別
故。有作聲聞四諦。定屬第三俗諦第二眞
攝。無作四諦菩薩四諦第三俗諦第二眞攝。
或第四俗第三眞攝。依詮顯旨非安立故。或
九諦。一無常諦。二苦諦。三空諦。四無我
諦。五有愛諦。六無有愛諦。七彼斷方便諦。八
有餘依涅槃諦。九無餘依涅槃諦。依苦四境
後有常斷二種愛集一道二滅而分成故。此
是四諦即第三俗第二眞攝。或説十諦。一逼
切苦諦。二財位匱乏苦諦。三界不平等苦諦。
四所愛變壞苦諦。五麁重苦諦。六業諦。七
煩惱諦。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諦。九正見諦。
十正見果諦。初五有漏果。次二異熟因。次二
出世道。後一無爲滅。苦諦五中初一攝四苦
謂生老死怨憎會苦。第二即是求不得苦。第
三是病苦。第四是愛別離苦。第五是略攝
切五取蘊苦。八苦二集兩道一滅有差別故。
第三俗諦第二眞攝。此中且略配諦相攝。巨
細義門皆應別説。頌曰。不虚・眞・相・苦。因・
諦・及愛・行。無常・與逼切。増十諦各初 問
答分別者。問曰雖二諦四種不同。此中
何者名爲安立。何者名非安立。答顯揚論
説。四種俗諦皆是安立。瑜伽論説。第四勝
義是非安立。故前三眞亦是安立。體即是俗
後三諦故。問若是安立諦。已立爲諦。何故復
非安立諦。答瑜伽論中六十四云。唯説
非安立。二種解脱不理故。一者於
相縛。二於麁重縛。若有於諸安立諦。行
皆有相。於諸相縛解脱。相不脱故。於
麁重縛亦不解脱。若有於非安立諦。不
於相。不相故相縛解脱。相縛脱故於
麁重縛亦得解脱。問若非安立已立爲諦。
何須復説安立諦耶。答六十四。説
糧及方便道得清淨。有厭捨。有
。有進趣。有了知。故立安立。問若
有相。二縛解脱有何過失。答六十四説。
極善定心。依第四靜慮。於順決擇分善
法中轉。縁諸諦時。於二種縛解脱
究竟清淨。以有相心相縛猶在。若能治心許
相者。與所治心竟有何別。又世出世道
二種有殊。故行有相解脱。要依無相
非安立諦。由此證知無分別智定無相分
而能斷惑。問但立一俗一眞即得。何須
四。答此諦但應行歸眞總立一諦。勝
鬘經説一實諦。是唯如來藏。是爲一實。餘
起盡。或是所取非一實故。若以事理安
立非安立而論。但應二。六十四説。一眞
法界名爲勝義。餘名世俗。仁王經中説
亦爾。若隨人法有勝有劣。應各立二。涅槃
經中隨人隨法亦説二諦。或俗及眞皆有
二諦。若以空・及事・理。義・得・行殊。顯揚論等
二諦之中皆有三種。若以諸法有無・事理・
淺深・詮旨。義各別故。二諦之中各説四重
又瑜伽釋言。世俗勝義皆有世間所成・道理
所成・證得所成・眞理所成。由是世俗及勝義
諦各分四種。於劣法中世間所成等
世俗。於勝法中世間所成等四勝義。故
増減。問此二諦爲同爲異。答亦同亦異。
仁王經云。世諦之中無第一義。智不二。
若言有者智不一。涅槃經言。世諦者即
第一義。有別方便順衆生二諦。故
定同定異。第一世俗有名無體。俗
中極劣無過勝。假名安立。唯俗非眞。是
名爲異。第四勝義體妙離言不施設。眞
中極勝。超過一切。唯眞非俗。是名爲異。
餘可同。由此二諦四句分別。有俗非眞。
謂第一俗。有眞非俗謂第四眞。有眞亦俗。
謂前三眞俗後三諦。有非眞俗。謂除前相
第四勝義不自勝。待於四俗故名勝義
故前三眞亦名爲俗。第一世俗不自俗
於四眞名爲世俗。故後三俗亦名爲眞。
第一勝義待一俗勝。第二勝義待二俗
勝。第三勝義待三俗勝。第四勝義待
四俗勝。第一世俗待四眞俗。第二世
俗待三眞俗。第三世俗待二眞俗。第
四世俗待一眞俗。故若有俗時亦必有
眞。若有眞時亦必有俗。俗是眞家俗。眞是
俗家眞。有俗亦有眞。無眞亦無俗。故非
依他而證圓成實。非俗諦
眞。眞俗相依而建立故。如是所説四種二
諦。經論雖有。諸徳雖傳。然諸後學未
疎演。基隨翻譯之次。略纂所聞。其間委細
後更諮審。所以編集以爲一章。庶後學徒詳
而易矣。可謂義高千葉。理光萬代。讃詠吟
諷何以暢其歡情。所恨徒響伯牙之琴。虚
卞和之璧
大乘法苑義林章第
  治承五年六月三日此卷移點了聖玄大
法師 生年六十八
 傳領求法沙門信定 
  寛文十二年壬子十月 日如形令修補了
 清兼法印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基撰 
  大種造色章
大種所造色。合以六門分別。一辨體。二
名。三生等五因以明造相。四依因縁
大造。五同異大造相望辨造。六問答分

辨體者。順世外道。不別立能造所造。倶
是四大。然性是常。更無別物。吠世史迦。四
大乃是實句。有礙。通常無常。眼根即火。耳
根即空。鼻根即地。舌根即水。皮根即風。色・
味・香・觸・聲徳句所攝。然是無礙。聲・香唯無
常。餘通常・無常。色等四種是四大徳。四大
能造。色等非所造。地有色・味・香・觸。水
色・味・香・觸。火有色觸。風唯有觸。聲是
空徳。非四大徳。僧佉師説。色等五種名
唯量。乃是能造地・水等造。地水等方造
等五根。能造所造雖皆是無常。然非生滅
是轉變無常。竝皆有礙。然有別造。亦有
。聲論師説。聲唯是常。餘四大種・及眼等
根・色・味・香・觸竝是無常。聲或顯常。或是生
常。大衆部説。四大爲能造。四塵爲所造。無
別五根。即四塵故。倶通有漏及以無漏。許
佛有故。成實論説。四塵爲能造於四大
四大成五根。五根唯所造。四塵唯能造。四大
二。聲亦唯所造。薩婆多師。四大爲能造
唯有漏・有礙・觸處所攝。五根・五塵・及法處
無表色爲所造。五根・五塵皆唯有礙。唯是有
漏。法處無表説無漏。是無礙攝。皆是實
有。經部師説。能造・所造雖竝有礙。皆通
。極微是實。麁色是假。竝皆有漏。無表假
立。法處無色。不色蘊有無表色。説假部
説。能造所造若麁若細。在蘊門中體皆是
實。義積聚故。體非積聚。在界・處門竝皆是
假。依・縁竝皆體積聚故。通有無漏。一説部
説。能造・所造唯有一名都無實體。説出世
部説。能造・所造・若有漏者竝皆是假。從
起故。諸無漏者竝皆是實。非倒生故。今
大乘。觸處法處皆是有大種。散・定別故。
造色通於十一處有。大種・造色隨應倶通
依他・圓成二性攝。五法之中相及正智二
法所收。通有漏・無漏・善・無記性。有漏大造
定屬依他。無漏大造亦通圓成・依他攝。
有漏造色唯無記性。假性通三。故瑜伽六
十四説。色・聲・表色假通善・惡。實唯無記。無
表既假。許善・惡。無漏大造一切唯善。大
種唯實。造色通
名者。瑜伽第三説。由此大種其性大故。
種生故。名爲大種。大有四義。一爲所依
故。與諸造色所依處。二體性廣故。體性
廣於造色故。三形相大故。大地・大水・大
火・大風。相状大故。四起大用故。成壞世界
作用大故。種者因義。或是類義。此四能爲
等五因衆色故。種類別故。虚空雖大不
因。内種子等雖能爲因體相非大。所
餘諸法非大非種。由此地等亦大亦種
大種。持業釋也。若言四大種。四是數名。
即帶數釋。造色名者。顯揚第五説。謂依止大
即於大種處有餘造色生。由是因
四大種造所造色。所造即色。五十四云。
是同一處攝持彼義名之爲造。所造即色。
持業爲名。大所造色。依士爲目。別名者。堅
勁義是地義。流濕義是水義。温熱義是火
義。輕等動義是風義。其地即大。乃至風即是
大。皆持業釋。造色別名至章中
生等五因以辨造者。對法第一説。所造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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