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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 (No. 1851_ 慧遠述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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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八末終



大乘義章卷第九
 遠法師撰 
淨法聚第四。有一百三十一門。淨法聚因法
中。有一百十三門。此卷有九門一發菩提心義 
二迴向義 三金
剛三昧義 四斷結義 五滅盡定義 六一乘義
七二種莊嚴義 八二種種性義 九證教二行義
  發菩提心義三門分別釋名辨體一 因起次
第二 就位分別三
第一釋名辨其體相。發菩提心者。菩提胡語。
翻名道。果徳圓通故曰菩提。於大菩提起
意趣求名發菩提心。然此發心經亦名願。要
大菩提令來屬己故名爲願。名義如是。體
相云何。隨義不同。略有三種。一者相發。二息
相發。三者眞發。言相發者。行者深見生死之
過涅槃福利。棄捨生死。趣向涅槃。隨相厭求
名相發心。言息相者。行者深悟諸法平等。知
其生死本性寂滅涅槃亦如。生死寂故無相
可厭。涅槃如故。無相可求。返背前相歸心正
道故名爲發。良以取相違背正道故名捨相
以爲發也。蓋乃廢外以歸其内故名爲發。亦
可離相平等之心。始起名發。故經説言滅諸
發不發是發菩提心。言滅發者。滅諸相發。言
不發者不起相發。是發心者。是無相發。無相
心起。名爲發矣。言眞發者。菩提眞性。由來己
體。妄想覆心在而不覺謂之在外。向外推
求。後息妄想。契窮自實。知菩提性由來己體。
無異趣求。知菩提性是己體故。菩提即心無
異求。故心即菩提。捨彼異求歸心自實故名
發心。良以外求違背正道。是故捨彼歸心自
實説爲發心。此亦廢外以歸其内故名爲發。
亦可眞證菩提。之心始起名發。體相如是
此一
次明因起次第之義。先就相發以明
因起。彼相發心因何而生。因大悲生。悲因何
生。由依信慧。信慧因何。由聞正法。聞法因
何。由近善友。是故菩薩先近善友。由近友
故得聞正法。聞何等法。謂聞生死大苦涅
槃至樂。因聞生信。信生死苦涅槃大樂。因聞
慧。知生死苦涅槃大樂。由信慧故便起慈
悲。信知生死是大苦故。念衆生未出故起大
悲。信知涅槃是至樂故念衆生未得。故起大
慈。由慈悲故起菩提心。悲念衆生。於苦未出
欲爲濟拔。自我不出無由化他令出生死。是
故發心願出生死。慈念衆生未得涅槃欲爲
授與。自我不得無由化他令得涅槃。是故發
心願得涅槃。故因悲慈起菩提心。次就息相
以明因起。息相發心是修慧攝。彼依何生。由
思慧生。思因何生。由於聞慧。聞慧因何。由
聞正法。聞法因何。由近善友。是故菩薩先近
善友。由近友故得聞正法。聞何等法。謂聞生
死涅槃法空。如大品等。既聞是已便知生死
本性寂滅涅槃亦如。成就聞慧。依聞起思。思
惟生死涅槃法空。依思起修。觀諸法空。見法
空故捨彼相求。安心如道。名息相發。息相
如是。次明眞發因起次第。眞發即是證行所
攝。彼由何生。由於修慧。修因何生。因思而
發。思依何起。依於聞慧。聞由何生。由聞正
法。聞法因何。由近善友。是故菩薩先近善友。
由近友故得聞正法。聞何等法。聞知眞
如來藏性是己自體。如勝鬘經楞伽經等。既
聞是已便成聞慧。因聞起思。思量眞實如來
藏性是己自體。因思起修。觀察彼實。因彼捨
妄便證自實。以證實故名眞發心。因起如是
此二
門*竟
次就位論此三發心。隨義通論統於
始終。約位以分非無差降。位要有三。廣開爲
六。言要三者如馬鳴論説。一信發心位。在種
性。此即是前相發心也。二解發心位。在解
行。此即是前息相發也。三者證發位。在地
上。此猶是前眞發心也。言廣六者。始從外凡
終至法雲攝以爲六。一者外凡隨想趣求名
爲*想發。二十信位中眞信已成。以信趣順名
爲信發。三習種位中眞解成就。以解趣順名
爲解發。四性種位中眞行成就。以行趣向名
爲行發。五解行位中如觀道立。觀心趣順名
爲觀發。亦名道發。六初地已上證行成就。
證心趣順名爲證發。發心之義略之云爾
  迴向義三門分別釋名辨相一 修之所爲二 約
對餘行辨定因異辨寛狹三
第一釋名辨其體相。言迴向者。迴己善法有
所趣向。故名迴向。迴向不同。一門説三。一菩
提迴向。二衆生迴向。三實際迴向。菩提迴向
者。是其趣求一切智心。迴己所修一切善法
趣求菩提一切種徳。名菩提迴向。衆生迴向
者。是其深念衆生之心。念衆生故迴己所修
一切善法願以與他。名衆生迴向。問曰。佛
法無有自作他人受報。他亦無他作自己受
果。菩薩何須迴己善法施與他人。設令與之
他人云何得此善利。釋言。佛法雖無自業他
人受果。亦無他業。自己受報。非無彼此互相
助縁。以相助故得以己善迴施於彼。以迴
向故於未來世常能不捨。利益衆生助令修
善。故須迴向。又復迴向即是己家能化之
因。迴向力故未來世中衆生見者敬順受法。
即是己家能化之果。良以佛法自作自受故。
須迴向以成己家能化之因。使未來世成就
己家能化之果。堪能益物。三實際迴向。是厭
有爲求實之心。爲滅有爲趣求實際。以己善
根迴求平等如實法性。名實際迴向此一
門竟
明修習迴向所爲。何故修習菩提迴向。所爲
有三。一者爲去。二者爲住。三爲増廣善根。言
爲去者。一切凡夫心性樂有。若不迴向所修
善法堅住三界不得出離。以迴向故令所修
善出離諸有。故修迴向。言爲住者。一切有爲
無常磨滅。若不迴向所修善根三有受報。受
報已滅不得常住。以迴向故令所修善盡未
來際常住不滅。故經中説。如海龍王注一
雨欲令此雨經劫不滅。若經平地無由可得。
降之大海經劫不盡。迴向如是。求菩提故令
所修善常住不盡。言増廣者。爲有修善局狹
不多。爲佛修善廣多無量。故修迴向。是義
云何。菩提果徳廣大無邊。用一善根迴求彼。
故於大菩提一一徳邊皆有善生。一善迴向
増廣既爾。一切善根迴向例然。是故經中宣
説迴向以爲大利。爲是三義。故須修習菩
提迴向。何以故修習衆生迴向。所爲亦三。
一者爲去。二者爲住。三爲増廣善根。言爲去
者。一切衆生心樂自樂。若不修此衆生迴向。
得樂便住不能隨物在苦攝化。以迴向故得
樂不住。常能隨物化益衆生。言爲住者。若不
修此衆生迴向。得寂即滅不肯住世饒益衆
生。以迴向故常在世間。饒益衆生。爲増廣
者。自善狹。小曠益善多。爲令諸善隨物廣多。
故須修習。是義云何。如修一善用以迴施一
切衆生。衆生無邊令此一善増廣無邊。一
善迴向増廣既爾。一切善根増廣例然。爲是
三義。是故修習衆生迴向。何故修習實際迴
向。所爲亦三。一者爲去。二者爲住。三爲増廣
善根。言爲去者。一切衆生心性取著。若不修
此實際迴向。所修善根隨有繋著不能捨離。
以迴向故。令所修善捨相出離。故須修習。言
爲住者。情相之法性自浮危。依之起善磨滅
不住。要與理合方得固安。故經説言。以法
常故諸佛亦常。爲令諸善合理常住。故須修
習。爲増廣者。隨相修善局狹不多。行與理冥
方乃廣大。如理無邊。是故菩薩爲令所修
諸善如理廣大。是故修習。所爲如是此二
門竟
次對餘行辨其同異寛狹之義。先辨同異。問
曰。願心亦願菩提。願利衆生。願證實際。與三
迴向有何差別。釋言。此二有同有異。所
修所向三義不殊。故説爲同。所言異者眞爾
悕求。名之爲願。挾善趣彼説爲迴向。次辨寛
狹。問曰。迴向遍迴衆善。精進之心通策諸行。
何者爲寛。釋言。此二雖並通遍。迴向恒寛。精
進恒狹。何故如是。精進但策未生諸善。故名
爲狹。迴向通迴已起未起一切善法。故名爲
寛。問曰。隨此寛迴向邊有精進否。答言。亦
有問。此精進與迴向倶。何爲不寛。答曰。精進
雖復與彼寛迴向倶。而彼迴向通迴三世一切
善法。故得名寛。精進但策未生迴向。不策所
向已起善法。故説爲狹。問曰。若言精進
之心但策未生不策已生一切善者。四正勤
中已生善法方便令廣。云何説言不策已生。
釋言。彼説已生善法令増廣者。令已生善流
類在於未來之者續起&T018124;添。令前増廣。非謂
策修已生善體。策斷已惡義亦同然。迴向之
義隨行異論。廣別難窮。今據一門辨之且

  金剛三昧義五門分別釋名一 體性二 開
合辨相三 就位分別
四 有惑
無惑五
第一釋名。金剛三昧出涅槃經。言金剛
借喩名徳。世間金剛有十四義。一能破義。
如經中説。譬如金剛所擬之處。無不破壞。謂
壞一切沙礫瓦石及諸鬼毒。三昧如是。能破
一切煩惱業苦及諸外道魔怨等事。二清淨
義。如世金剛體無瑕穢。三昧如是。體性清淨
無諸垢穢。三體堅義。如世金剛自體堅固非
物能爼。三昧如是。不爲一切煩惱業苦外道
魔怨所能阻壞。四最勝義。如經中説。譬如金
剛諸寶中勝。金剛三昧亦復如是。諸三昧中
最爲殊勝。五難測義。如經中説。譬如金剛一
切世人無能平價。金剛三昧亦復如是。一切
衆生諸天世人無能平量。六難得義。如世金
剛貧窮之人所不能得。金剛三昧亦復如是。
世間衆生所不能得。七勢力義。如轉輪王金
剛輪寶飛行自在有大勢力。三昧亦復如是。
具不思議六神通力。故經中説。菩薩住是金
剛三昧及身如佛。遍滿十方恒河沙刹。又一
念頃能至十方恒河沙界。如是等也。八能照
義。如世金剛光明清淨能有所照。金剛三昧
亦復如是。能放智光照窮法界。故經説言。菩
薩得是金剛定目一切皆見明了無障。九不
定義。如經中説。譬如金剛若置日中色則不
定。金剛三昧亦復如是。以此定力能於十方
現種種身而無定相。十者主義。如轉輪王金
剛輪寶爲衆寶主。一切諸寶悉皆隨從。亦如
輪王爲諸一切小王隨從。金剛三昧亦復如
是。爲諸行主一切諸行悉皆隨從。十一能集
義。如世金剛若有得者一切寶物自然聚集。
金剛三昧亦復如是。若有得者一切種徳自
然而集。十二能益義。如世金剛能益貧人。金
剛三昧亦復如是。能益衆生。十三莊嚴義。如
世金剛能嚴身首。金剛三昧亦復如是。能嚴
行者法身之首。十四無分別義。如世金剛雖
具衆徳而無分別。金剛三昧亦復如是。雖有
所作而無分別。故經説言。菩薩住是金剛三
昧雖見衆生無衆生想。雖見諸法而無法想。
雖有所斷。而無斷想。雖有所作而無作想。菩
薩行徳具。是衆義如世金剛。是故就喩名曰
金剛。言三昧者。是外國語。此云正定。心體寂
靜離於邪亂故曰三昧。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辨體性。於中有二。一就心法分別。二就心體
分別。言心法者。所謂一切諸心數法。今此三
昧諸心法中用慧爲體。觀理斷結唯慧能故。
是何等慧。小乘法中四諦之慧。縁覺法中十
二縁慧。大乘法中了達法界如實慧也。體性
如是。若論眷屬曠備法界一切種徳。問曰。
若此體是慧者。何故經中説爲三昧。釋有四
義。一諸心數法更相受名。如四念處體實是
慧。而名爲念。此亦如是。二從伴稱。是金剛慧
共定相隨。故從伴目説爲三昧。良以散慧無
所成辨。即定之慧堪有所能故。此金剛從伴
名矣。三就能爲名。是金剛慧能令諸行正
定不動。故從功能名曰三昧。四隨義受稱。是
金剛慧體含多義。於中含有正定安固不動
之義。故曰三昧。心法如是。次就心體言其體
性。心別有三。一者事識。所謂六識縁事之心。
二者妄識。亦名業識亦名現識。所謂第七虚
妄之心。三者眞識。所謂第八如來藏心。小
乘金剛用彼分別事識爲體。於事識中第六
意識。分別觀解能斷四住。不爲四住煩惱所
壞。故曰金剛。大乘法中金剛有二。一縁治金
剛。二者眞證。縁治金剛妄識爲體。於妄識
中觀空之解。能除闇障不爲闇惑之所破壞。
故曰金剛。眞證金剛眞識爲體。眞識之心本
性清淨。空義隱覆遂成垢染。息除妄染心淨
照明。照明淨慧證法本如。不見一法可起妄
想。不起妄故能除闇惑。不爲惑障之所破
壞。故名金剛。以是金剛體是眞故。故經中
説以爲佛性智印三昧首楞嚴等。體性如是
此二
門竟
次辨其相。先就毘曇開合辨相。毘曇法
中義別兩門。一唯分取非想地中修道無礙。
以爲金剛。第二通取非想地中見修兩治。以
爲金剛。先就初義開合辨相。總之唯一修道
無礙。或分爲二。一者法智。二者比智。言法智
者。謂欲界中滅道法智。此能治非想修惑。
是故説之爲金剛也。何故唯取滅道法智不
取苦集。釋言。欲界滅道二境細於非想所受
境界。觀細離麁。是故觀彼欲界滅道。能除非
想修道之結。欲界苦集麁於非想。觀麁境界
不能離細。是故不取苦集法智爲金剛也。言
比智者。所謂苦集滅道比智。此比智中分取
非想對治無礙爲金剛矣。或分十三。滅道法
法智即以爲二。苦集及道三比爲三。通前
令説五滅比有八。謂觀初禪乃至非想八地
中滅合爲八也。以此通前合爲十三。問曰。道
比何不分八。唯分滅比。釋言。上界八地之道
是有爲法。互相因起故合觀之爲一道比。上
八地滅是無爲法。隨其所滅分別各異。不相
因起故別觀之。或復開分爲五十二。如雜心
説。前十三智但觀諦理。一一智中皆四行觀。
是故離分有五十二。何者四行。如前四諦章
中廣釋。苦下有四。謂苦無常空與無我。乃至
道下道如跡乘是其四也。或分八十。如雜心
説。此之八十根本二十。何者是乎。即就向前
十三智中開道比智。以之爲八。謂觀上界八
地道故。以此通餘合有二十。此二十智各四
行觀。故有八十。一義如是。次就非想見修兩
治開合辨相。總之唯一非想對治。或分爲二。
一非想地見道對治。二非想地修道對治。
或分爲三。一者比忍。二者法智。三者比智。初
一對治非想見惑。後二對治非想修惑。或分
十三。如雜心説。非想地中見惑對治有四比
忍。修惑對治有九無礙。是故通合有十三也。
或復開分爲四十五。何者是乎。非*想地中
見道對治有四比忍。修道對治有四十一。通
前合爲四十五也。何者是其修道之中四十
一乎。滅道法智即以爲二。苦集及道三種比
智通前爲五。滅比智中有三十六。通前合爲
四十一也。何者是其滅比智中三十六種。別
觀上界八地之滅有其八智。謂觀初禪乃至
非想對治之滅。二二合觀有其七智。三三合
觀有其六智。四四合觀有其五智。五五合觀
有其四智。六六合觀有其三智。七七合觀有
其二智。八地合觀有其一智。從八至一通合
三十六也。或復分爲一千四百九十二種
金剛三昧。如雜心説。何者是乎。次前四十
五金剛中。初四比忍各四行觀。即爲十六。
此之十六名數一定更不開分。後四十一修
道對治各四行觀。即有一百六十四種。然此
一百六十四種。一一皆治非想地中九品修
惑。各分爲九便有一千四百七十六數。通
前見道十六比忍合有一千四百九十二也。
問曰。何故見諦道中十六比忍不作九品。獨
修道中各爲九品。釋言。上界一切見惑通相
斷治。以一品治治九品惑。是故不作九品
別分。修惑隨別九品斷治。是故治道九品別
分。此千四百九十二種從未來禪乃至四禪
皆得具起。空處唯起四百六十八。何者是乎。
於前四十五金剛中唯得起於十三種智。謂
苦集道三種比智。滅比智中離合有十。別觀
無色四地之滅。有其四智。二二合觀有其三
智。三三合觀有其二智。四地合觀復有一智。
是故滅智離合有十。通前三比合爲十三。一
一皆作四種行觀有五十二。一一皆治非想
地中九品修惑爲九無礙。便有四百六十八
也。何故不起見道四忍。彼宗無色無見諦故。
何故不起滅道法智。無色不縁下地有漏。故
亦不縁下地對治。何故不縁四禪中滅爲滅
比智。亦以無色不縁下地有漏法。故不縁彼
漏對治之滅。問曰。無色得縁下地無漏道
不釋言。有得。有不得義。下地道中治下地者
無色。不縁治於自地及上地者無色縁之。空
處如是。識無所有次第漸減。准之可知毘曇
如是。次就成實開合辨相。成實法中文無定
判。隨義以論開合不定。總之唯一空觀無漏。
或分爲九。謂非想地九品無礙。隨別廣分品
數無量。以無量心斷煩惱故。大乘法中開合
不定。總之唯一。謂如實智。或分爲二。一一切
智。二一切種智。知一切空名一切智。知一
切種事相差別名一切種。或分爲三。如地持
説。一清淨智。謂眞諦慧。二一切智。謂世諦
慧。三無礙智。於世諦中知之自在名無礙智。
又更分三。一世諦智。二第一義智。三一實智。
或分爲四。一世諦智。知世事相。二第一義智。
知諸法空。三一實智。知非有無。四法界智。謂
知眞實如來藏中法界門別。隨門異辨。曠別
難窮。開合如是此三
門竟
次就位論金剛之義。有
通有別。小乘法中通別有五。一簡聖異凡。見
道已上無漏聖慧能破難壞通名金剛。二簡
修異見。唯取修道對治無礙。以爲金剛。餘
者皆非。三簡上異下。如雜心説。唯非想地見
修無礙是其金剛。餘者悉非。四簡勝異劣。
如雜心説。唯非想地修道無礙以爲金剛。餘
者皆非。五簡終異始。唯非想地修道治中末
後一治是其金剛。餘者皆非。以此窮終破障
畢竟。故偏説之。大乘法中通別有五。一簡信
異謗。十信已上信心成就。永離謗法同曰
金剛。二簡住異退。習種已上解行成就。堅
固難壞齊名金剛。三簡出世異於世間。初地
已上證眞無漏。能破惑妄不可破壞悉名金
剛。四簡上異下。第十地中一切智能皆名金
剛故地經中十地菩薩。初入地時得離垢三
昧。離垢三昧猶是金剛破障之義。五簡終異
始。其唯最後窮終一念以爲金剛。故地持
云。於最後身菩提樹下得衆相離垢障三昧。
名金剛三昧所攝。以斯准驗局在窮終。位分
如是此四
門竟
次明金剛有惑無惑。於中且就窮
終以論。依如毘曇。金剛心中亦得有惑。亦得
無惑。無漏心中煩惱不行。故言無惑。所斷惑
得唯在心邊。故云有惑。問曰。若言無漏心邊
猶有惑得不應言斷。若當言斷不應有得。云
何説言所斷惑得猶在心邊。釋言。金剛是其
心法。所斷惑得是非色心。良以非心得與心
並。是故於彼金剛心邊得有惑得。是金剛
心雖與得倶而今惑得更不牽後。故名爲斷。
所斷惑得是無常法。與金剛心同時謝往後
更無續。以無續故不復得彼過未煩惱令
來屬己。名得解脱。成實法中亦有亦無。彼
宗金剛必在相續。實一念中無斷結。故於
彼續中始起之時見理未明。細闇猶在得言
有惑。終成之時見理分明。取執皆盡得言無
惑。又復不同毘曇法中所斷惑得與治同處。
故言無惑。問曰。終成若無惑者無學何別。釋
言。金剛是増進智。力勵觀理。力*勵無惑。無
學智者是順舊智。容預觀理容預無惑。有斯
異也。大乘法中人説不同。先序異説。次辨其
非。後顯正義。言異説者。昔來相傳常有二論。
一説定有。此云何知金剛心者。是其學收。若
全無惑應名無學。又經中説無明住地佛菩
提斷。若金剛中全無惑者。佛何所斷。又人
宣説。一向無惑。此云何知金剛心者。治惑明
解。解惑不並云何有惑。又若有惑此惑須斷。
應金剛後更立金剛。更不立故明知無惑。異
説如此。次辨其非。先破定有。若定有惑是金
剛心則不能斷。若不能斷不名金剛。不名無
礙。得名金剛。得名無礙。定知能斷。以能斷故
不得言有。若言能斷復言有者。燈能破闇。
是燈之中應當有其所破之闇。彼不得有。此
亦應然。又復若言金剛心中有無明地令佛
斷者。應名佛智以爲金剛。應名佛智爲無礙
道。而彼佛智不名金剛。非無礙故。不應説言
金剛心中留殘無明令佛正斷。又若佛智無
礙正斷便與經違。如大品説。無礙道中名爲
菩薩。解脱道中名之爲佛。云何言佛爲無礙
斷。又若佛智作無礙道正斷無明。小乘法中
應用盡智爲無礙道斷非想惑。彼既不然。此
亦不爾。次破定無。若定無惑應名無學。非無
學故不應全無。又若金剛一向無惑。所見之
理應與佛齊。所成智能應與佛等。如地經
説。十地菩薩遍滿一切界如稻麻葦。比如
來智百千萬倍乃至算數畢竟不及。定知金
剛惑障未盡。又復諸佛所以爲常由惑盡故。
證理窮故。若金剛心一向無惑見理應窮。惑
盡理窮何爲不常。辨非如是。次顯正義。金
剛心中亦得有惑。亦得無惑。是義云何。無明
有二。一異相無明。於諸法中縁而不了。相返
明解。故曰異相。二自性無明。即彼縁照對治
金剛相。雖明照性是闇惑名性無明。是二難
分。宜以喩顯。異相無明所縁不了如闇中視。
自性無明如夢中見。雖有所了性是昏闇。惑
相如是。金剛心中異相。無明一切盡故得言
無惑。自性無明猶未盡故得言有惑。以無惑
故於佛境界照見悉知與佛無別。是故經中
説爲等覺。問曰。若等云何得分佛菩薩異。釋
言。金剛力*勵除闇。佛心容豫。又金剛心縁
照無惑。佛心無縁。有斯異也。問曰。若言金
剛無惑何故經説無明佛斷。釋言。彼説解脱
證除。不關無礙。又以金剛猶有惑故學分所
收。又金剛心中所有之惑體是妄識攀縁之
心。縁心未息。情與法別不能融心如法廣大。
是故十地徳劣於佛。至佛捨之唯有眞心。眞
心離縁無簡彼此。故能融心如法廣大。又眞
法中統含法界恒沙佛法。隨法論論心廣
統法界。無一門中而無佛心。是故佛徳廣
大無量超踰十地。故地經云。十地菩薩遍
滿十方一切世界如稻麻葦。比佛功徳畢竟
不及。良在於此。又金剛中所有之惑體是無
常生滅法。故未同佛徳常住不動。問曰。有
惑誰之所斷。釋言。金剛無礙正斷。種智心
起解脱證除。問曰。金剛與惑同體。安能正
斷。若能正斷不應同體。釋言。斷除異相無明。
明起闇滅解生惑喪。兩不相應。不得同體。斷
性無明解惑同體而得相斷。是義云何。斷有
二種。一以金剛觀察唯眞無妄相。故能令
自體更不牽後。斷其爲因牽後之義。故名爲
斷。二以金剛縁眞力故令後同類不起赴前。
斷其爲果酬因之義。故名爲斷。問。爲偏斷闇
惑義邊。亦斷金剛能治之義。釋有通別。別而
分之唯斷闇惑無知之義。闇體盡故明亦隨
滅。如燈油盡明亦隨滅。通而語之解惑倶盡。
良以金剛觀眞大明故滅無明。觀眞寂滅無
分別故能息縁治。故經中説。不觀是菩提離
諸縁故。菩提道中具一切義。隨其所觀各有
所離。是故金剛解惑倶斷。問曰。解惑倶是無
常。自然滅謝。何假金剛觀眞斷乎。釋言。此
雖無常目滅力能牽後相續不斷。故須金剛
截令不續。問曰。解惑二倶滅謝。誰作種智。釋
言。菩薩金剛心中非唯妄智亦有眞徳。妄雖
滅盡眞徳猶存。眞明獨曜説爲種智。問曰。
金剛義含眞僞。爲當眞妄共斷煩惱。單妄
除惑。釋有兩義。一簡因異果。單妄能除。縁
治爲因眞爲果故。以金剛中眞徳未顯故不
説斷。二就義通論眞妄共斷。妄智縁眞。故
能滅惑。眞相漸顯故能除障。金剛心義粗述
如是
  斷結義九門分別釋名辨相一 治道差別二
縁境總別三 漸頓四 假
實五 品數多少上下之義六 依禪
地七 就位分別八 就識分別九
就初門中。先釋其名後辨其相。言斷結者。煩
惱闇惑結集生死。名之爲結。又復煩惱結縛
衆生。亦名爲結。解生結盡目之爲斷。宗別不
同。説斷亦異。先依毘曇分別解釋。於中先明
所斷之結。後明治斷。結有二種。一者現起。二
成就得。對縁現行貪瞋癡等名爲起惑。是惑
起已謝入過去。種類當生。在於未來。於其中
間有一非色非心惑得。在於心邊得彼過去
未來之惑。撃屬行人名成就得。此得連持如
繩繋物。是故世人説爲得繩。惑相如是。次辨
治斷。治道有四。一方便道。學觀未成。二無礙
道。觀心始熟。三解脱道。順舊純熟。四勝進
道。發修上進。四中初一遮伏現起。後三斷得。
初無礙道正斷惑得。此言斷者。與得同時使
不生後。故名爲斷。非令惑得不與道倶名之
爲斷。彼無礙道與得同時謝往過去。解脱道
起證彼惑得盡處無爲。第三勝進遠令前得
畢竟不起。持前無爲使之不失。有漏無漏斷
結齊爾。次就成實以辨治斷。於中亦先明所
斷結。後明治斷。成實法中惑亦有二。一者
現起。二成就得。現起煩惱與毘曇同。成就之
得與毘曇異。成實不説別有非色非心得法。
但説假人成就過未煩惱因果。名爲成就亦
名爲得。惑相如是。次辨治斷。先修八禪伏
其現起。如修初禪伏欲界結。修第二禪伏初
禪結兼伏欲界。乃至修習非想地定。伏無所
有兼伏下地。後修觀理斷其所得。總分麁
爾。於中細論理觀之中有伏有永。是義云何。
聖道有三。一方便道。學觀諦理而未能見。
二無礙道。觀而正見。見中増進三解脱道見
中順舊。三中初一與前禪定同伏現起。後二
永斷所得煩惱。無礙正斷。解脱證除。無礙
増明。故能正斷。解脱順舊。故但證除。斷相云
何。煩惱之因起在過去。所生惑果成就當來
道。起於中隔彼因果令過去者不能爲因。使
未來者不能爲果。故名爲斷。據實論之正遮
後惑。令其不生名之爲斷。但未來惑不起之
時。令過去惑因義不成。義説斷因。非謂現有
過因可斷。若説現有過去因力可斷除者。是
則過去復有過去。云何過去復有過去。過
去煩惱起已謝往。是一過去生後之力流來
至今。爲道斷滅是二過去。此二過去成實已
破。明知現無因力可斷。問曰。若現令無因力
誰牽後惑未來得生。釋言。過去所起惑因當
起之時招感已竟然後謝往。未來之惑遠由
彼力所以得生。非現有力牽後令起。問曰。
過去所起惑因一道能斷。多道共治。釋言。多
道。何故如是。過去一惑能生未來多品惑果。
多品果中有麁細中。聖道初起先斷未來
之惑。麁惑斷時令過去惑生麁惑邊因義
不成。麁因雖斷中細惑因義猶在後道起
時。方能斷盡故藉多道。次就大乘以辨斷相。
亦先明惑後辨治斷。惑有二種。一者四住。
二者無明。諸愛及見是其四住。癡闇無知是
其無明。四住之中有麁有細。麁者對縁作意
現生。細者與彼無明同體任性成就。無明之
中有麁有細。麁者是其異相無明。細者是其
自性無明。於諸法中縁而不了。相返明解名
爲異相。七識心體性是癡闇。設於諸法縁照
分明猶名闇惑。名性無明。如人夢中雖有所
知性是昏睡。亦如樂受性是行苦。惑相如是。
次辨治斷。斷四住中。麁起之者與成實同。微
細之者要滅無明四住隨亡。其中治斷如無
明説。斷無明中。異相無明治斷有二。一就地
前出入觀心以明治斷。二就地上相續觀心
以明治斷。地前如何先修禪定以爲治因。後
修無漏而爲正治。正治有三。一方便道。隨於
何法觀而未見。二無礙道。觀而始見。三解脱
道。見而順舊。初方便道制伏無明令不障後。
良以無明先成在心不可制伏令其不生。故
但制伏令不障後無礙正斷。其猶世闇明生
闇滅。解脱證除。地前如是。地上云何。初地已
上無漏觀解運運相續。念念之中無不斷障。
於彼相續明解之中隨義分別。望其當分所
除無明説爲無礙。即此無礙望其前念所斷
無明累外而生説爲解脱。望其後念所滅無
明。有能遮伏令不障後。使其後解相續得生
即名方便。如是一切。斷此異相縁照無礙。縁
照解脱。斷性無明用前總相縁觀之解以爲
治因。後修眞觀以爲正治治別有三。一方便
道。觀眞無妄而未能見。二無礙道。見眞無妄
而未捨妄。三解脱道。見眞無妄而能捨妄。
於此三中。初方便道漸覺體虚名爲伏斷。第
二無礙正能永斷。良以無礙正見唯眞無妄
想。故能令自體更不牽後後不起前。故能正
斷。以斷自體性無明故治亦隨亡。如油盡故
明亦隨滅。第三解脱累外證除。證法本如體
無妄故。於此門中縁照無礙。眞證解脱。治斷
如是第二明其治道差別。於中有四。一就
有漏無漏分別。二見修分別。三忍智分別。四
法比分別。漏無漏者依如毘曇治道有二。一
有漏道。謂世八禪攀上厭下六行斷結。何者
六行。觀察下地爲苦麁障。觀察上地爲止妙
出。合爲六也。如觀欲界爲麁苦障厭斷下
結。觀初禪地爲止妙出悕求上靜。以此六行
斷欲界結。乃至觀察無所有處爲苦麁障。觀
非想地爲止妙出。斷無所有結。非想一地無
上可攀等智不斷。然此六行多人合説。人別
論之。於下三中隨觀一行。於上亦然。不具觀
六。二無漏道。所謂四諦十六行觀。以此理觀
斷諸煩惱。何者十六。觀苦有四。謂苦無常空
與無我。觀集有四。因集有縁。觀滅有四。滅止
離。觀道有四。道如迹乘。此義如前四諦
中釋。然此十六多人合説。人別論之一一諦
下隨觀一行。成實法中有漏唯伏不能永斷。
故彼論言。世俗道中無斷結故。見諦道中不
得名爲行三果者。論其永斷要在無漏。大乘
法中斷除五住性結煩惱要是無漏。以此迷
理見理斷故斷事無知或是無漏。習學五明
斷事無知是其有漏。斷無明地令彼事中無
知不生必是無漏此一
門*竟
次就見修分別治道。
依如毘曇三界煩惱攝爲三分。始從欲界至
無所有。見諦煩惱爲第一分。非想地中見諦
煩惱爲第二分。三界修惑爲第三分。此三
界中非想見惑唯見解斷。三界修惑唯修道
斷。無所有下見諦煩惱治斷不定。若凡夫斷
用修道斷。世俗八禪修道攝故。若聖人斷用
見解斷。問曰。凡夫既無見解。云何能得斷見
諦惑。釋言。凡夫雖無見解而用八禪。總厭下
過不分見修。是故斷彼三空已還修道惑時見
惑隨滅。問曰。凡夫斷三空下修道惑時見隨
滅者。聖斷三界見惑之時修道煩惱何不隨
去。而須別用修道解斷。釋言。凡夫斷惑無有
分齊。總相厭離。是故通斷。云何總厭。總觀下
地一切有漏爲苦等故。聖人斷惑必有分齊。
見理之時雖除理迷染事猶在。故須別斷。
成實法中一切見惑唯見道斷。一切修惑唯
修道斷。大乘法中與成實同。不雜對治此二
門*竟
次就忍智分別治道。慧心安法名之爲忍。於
境決斷。説之爲智。依如毘曇斷見諦惑忍爲
無礙。智爲解脱。斷修道惑智爲無礙。智爲解
脱。何故見惑忍爲無礙不得名智。釋言。見
解安理名忍。所斷惑得猶與心倶。心倶得中
有其疑得帶疑不決。故不名智。何故見惑智
爲解脱。疑得已捨心決了故。何故修惑智爲
無礙智爲解脱。疑唯障見不障修道。修道治
邊一向無疑。故皆名智。何故疑惑唯障見諦
不障修道。釋言。疑是迷理煩惱。故唯障見。不
迷事故不障修道。問曰。若言疑迷理故唯障
見者。聖人修道亦觀諦理。何故不障。釋言。聖
人見諦道中見理分明已捨疑得。修道門中雖
重觀理縁無不了。是故不爲疑結所障。問曰。
若言疑不迷事不障修者。現見有人迷事生
疑。如夜見机疑爲是杌爲是人等。云何説
言不縁事生。釋言。此疑是不染法不能障道。
是故不論。問曰。聖人修道心邊一向無疑。無
礙解脱倶名爲智。義則可爾。凡夫所起八禪
修道亦斷疑得得與心倶。何故無礙得名爲
智。釋言。凡夫所修八禪雖斷疑得縁事斷結。
事麁易了縁之心決故得名智。縁何等事謂
觀下地一切有漏爲苦麁等。問曰。聖人觀下
爲苦得名縁理凡亦縁苦。何故名事。釋言。聖
人觀彼念念微細行苦。行苦理通故得名理。
凡夫但觀生老病死愛別離等八苦事惱。故
名縁事。問曰。縁事安能斷彼迷理之疑。釋
言。雖不觀理明白斷彼疑得。而觀下疑爲苦
麁等。故能厭斷。毘曇如是。成實法中一切治
道通名爲忍。通名爲智。以心安法故通名忍。
決斷無著故通名智。大乘法中忍智亦通。如
説五忍。該始至終。二諦智等通初及後。隨
義具分非無義異。始觀名忍。終成曰智
此三
門*竟
次就法比分別治道。言法智者亦名現
智。如論中説。初知法故名爲法智。知現法故
亦名現智。言比智者正知之時亦知於法爲
別法智。從初爲目故曰比智。要依現智比度
知故。此二如後十智章中具廣分別。治斷如
何。毘曇法中見道已前學觀未成。但伏未永
斷。苦忍已上法比觀成方能永斷。欲界見惑
法忍無礙法智解脱。何故不用比忍爲治。境
界別故。又復比忍依法智生。法智生時欲界
見惑已斷滅。故不至比忍。上界見惑比忍無
礙比智解脱。何故不用法忍爲治。境界別故
雖見下諦於上猶迷。是故不治。欲界修惑法
智無礙法智解脱。何故不用比智爲治。比智
生時欲界修惑已斷滅故。上界修惑滅道法
智及四比智以爲無礙。亦即用此爲解脱。何
故不用苦集法智爲上對治。偏用滅道二種
法智。此義如前金剛心中已具解釋。欲界滅
道細於上境。觀細捨麁。故能治之。欲界苦集
麁於上境。設使觀之不除上惑。問曰。若言欲
界滅道細於上境治上修惑。何故不治上界
見惑。釋言。修惑縁事而生。觀細厭麁便能捨
之。故觀欲界滅道二諦除上修惑。上界見惑
親迷諦理。要見彼諦方能捨之。是故不能除
上見惑。毘曇如是。成實法中若論伏惑比
智亦能。若論永斷要唯理現智。以其現智見
理明故。大乘法中斷迷理惑現智能斷。比智
能伏。斷迷事惑現比倶斷。治道如是。第三
明其縁境總別。境謂四諦。毘曇法中觀諦有
二。一總。二別。總念處中總觀四諦爲空無我。
名之爲總。燸頂已上別觀四諦。目之爲別。
於中總觀但伏不斷。見不明故。別中始習伏
而未斷。苦忍已上觀成能斷。成實法中亦有
總別。燸頂忍中別而不總。世第一上總而不
別。世第一法中總觀四諦名用虚假。無相已
上總觀諦空。於中若對世俗八禪總別倶斷。
成實言。從燸等來漸斷煩惱見滅乃盡。謂
無相中見理滅故。若就理觀隨義分之別觀
但伏。總觀之中世第一法總觀未成但伏未
斷。無相已上總觀成就方能永斷。問曰。
何故毘曇法中總伏別斷。成實法中別伏總
斷。釋言。兩宗立患各異。毘曇法中闇爲患本。
故經説言。我昔與汝不見四諦。是故久流生
死苦海。良以闇惑爲患本故。總觀未明。但能
伏惑。別觀分明。故能永斷。成實法中取爲患
本。別觀之時取相未泯。故但伏惑。總觀泯相。
故能永斷。大乘法中亦有總別。入法平等總
觀諦空。隨有差別別觀諦有。總別二觀倶斷
煩惱。著有之患迷空之闇。總觀除之。著空
之患迷事無知。別觀遣之。總別如是第四
門中頓漸分別。毘曇法中斷見諦惑。聖諦
是漸。品數是頓。四諦下惑次第除之。名之爲
漸。一一諦下九品之惑一治頓斷。名之爲頓。
良以見惑迷心易除。是故一治能破九品。故
論説爲折石方便。斷修道惑望於諦理非漸
非頓。於惑品數得名爲漸。隨縁一諦即能斷
之。不具觀四。是故不可説爲頓漸。始從欲界
乃至非想一一地中。九品煩惱品品別斷故
名爲漸。良以修惑染事而生纒綿難捨。所以
漸除。是故論中説斷修惑如絶藕絲。成實法
中斷見諦惑望諦爲頓。品數爲漸。總觀四諦
斷迷諦惑。故名爲頓。隨其麁細品數別斷。故
名爲漸。斷修道惑總觀諦空。亦能斷除。此
則是頓。別觀亦斷。非漸非頓。縁一諦故望惑
品數。唯漸不頓。大乘法中斷迷理惑望諦爲
頓。品數爲漸。總觀法空斷彼迷惑。是故於諦
名之爲頓。麁細漸除。故於品數名之爲漸。斷
迷事惑於境爲漸。品數亦漸。漸學諸法次第
斷除。是故於境名之爲漸。麁細漸斷。故於品
數亦名爲漸。頓漸如是第五門中明斷假
實。毘曇法中實法有斷。假中不論。聖道念念
能斷結。故實中有斷。彼宗之中無別假法。故
假不斷。以實斷故。見道八忍各別一念斷見
諦惑。修道之中九無礙道。各別一念斷修道
惑。若依成實假中有斷。實中無斷。故彼成實
假名品云。諸斷得事皆是假名。良以一念見
理不明故實不斷。相續乃明。故假有斷。大乘
法中始修之時相續能斷。一念見理不明了
故。終成之時一念能斷。相續乃盡。以其念念
見理明故一念能斷。故彼地經七地中説。菩
薩念念具足一切助菩提法。所倶之法皆能
治障。是故一念能有所斷。以障難窮相續乃
盡。故地論説。非唯初斷亦非中後。前中後取
方能斷盡。假實如是
第六明其品數多少上下之義。先辨多少。毘
曇法中斷見諦惑有八無礙。謂四法忍及四比
忍。各別一念。若通解脱有十六心。斷修道惑
有其八十一品無礙。品別一念。斷欲界惑有
九無礙。乃至非想皆有九品。故有八十一品
無礙。若通解脱便有一百六十二心。見修合
説有其一百七十八品。成實法中斷見諦惑。
總相一品。別則無量。不止八忍八解脱等。斷
修道惑。地地之中總相麁分有九無礙九解脱
道。細分無量。故彼成實斷過品云。以無量
心斷諸煩惱。非八非九。言非八者。不同毘曇
唯用八忍斷見諦惑。言非九者。不同毘曇地
地之中用九無礙斷修道惑。大乘法中亦無
心斷諸煩惱。不止八九。始從種性終至
金剛。念念之中比皆斷結故。品數如是。次
論上下。惑雖衆多要爲三品。謂下中上。義釋
不定。就過以分麁惑爲上。以過重故。細惑爲
下。以過微故。兩楹之間説以爲中。就力以
分。麁惑力微。浮麁易遣。説以爲下。細惑力
強。難可制斷。説以爲上。故勝鬘云。無明住地
其力最上。中同前釋。解亦有三。謂下中上。麁
解名下。細解稱上。兩*楹之間説以爲中。以
解對惑上下不定。對向初門三品之惑。得言
下解對治上惑。中對治中惑。上品之解對治
下惑。此之一義如地持説。故彼文云。解行
菩薩行下忍時諸過相増。中忍時中。上忍時
下。若對後門三品之惑。得言下解還治下惑。
中品治中。上解治上。諸佛勝解能治無明最
大惑故。品數如是第七門中依禪分別。毘
曇法中斷見諦惑依六地禪。未來中間根本
四禪是六地也。次第之人依未來禪。超越之
人六地禪中隨依何地。問曰。何故唯六地禪
能斷見惑非四無色。釋言。前六心分麁強能
縁下地有漏之法爲苦集觀。并縁彼治爲滅
道觀。故斷見惑。無色心細不能縁下有漏之
法爲苦集觀。亦不縁彼對治滅道爲滅道觀。
是故不能斷見諦惑。斷修道惑所依不定。
若以有漏等智斷結。用彼八禪方便之道治
斷下結。不斷自地及上地結。以何義故不斷
自地。有漏力微不能斷除自地繋縛。如人被
縛不能自解。以何義故不斷上結。有漏於上
唯生欣樂不能厭故。以何義故。不説未來。
未來即是初禪方便。以何義故。不説中間。
是其初禪眷屬不能斷除初禪地結。爲是不
論。若用無漏聖道斷結。依六地禪及三無色
除彼欲界及非想地。無漏大王不居邊故。就
彼所依九地禪中依未來禪所發無漏斷一切
結。依餘八地所發無漏唯斷自地及上地結
不斷下地。何故如是。無漏力大故斷自地。能
厭上過故斷上地。無漏必依淨禪而生。淨禪
起時下結已斷。是故無漏不斷下結。以是義
故依未來禪所發無漏。能斷一切三界煩惱。
依初禪地所發無漏。能斷初禪乃至非想結
不斷欲界。乃至依彼無所有定所發無漏。能
斷自地及非想結不斷下地。成實法中。斷二
輪惑並依四禪及三無色。并依欲界電光三
昧。云何得知依於四禪及三無色。成實説爲
七依定故。云何得知依於電光。成實説言離
七依處更有欲界如電三昧爲所依故。問曰。
毘曇何故不説依於電光。毘曇所説欲界地
中無此定故。又問。成實何故不依未來中間。
釋言。成實一向不説離初禪地別有未來。是
故不依。然彼論中亦説梵王能至中間。當應
相從攝屬初禪。故不別論。以何義故不依非
想。非想心微不發無漏斷煩惱故。問曰。
實宣説。非想無漏心後入滅盡定。云何説言
不發無漏。釋言。有以。先依下地發無漏觀。觀
非想地苦無常等斷非想惑。然後用彼非想
定心縁向所觀苦無常等。名爲無漏。實無
現觀斷結無漏。大乘法中。斷二輪惑多依
四禪。以第四禪功力強故。是故如來成道之
時依第四禪。理實通論依欲界定乃至非想
皆能斷結。問曰。欲界亂地無定。云何説言
依欲界定。釋言。大乘欲界有定。故龍樹言。有
欲界定。佛常依之。此與欲界電光何別。當應
電光是彼定相。聲聞暫得名爲電光。又問。非
想不發無漏。云何説言乃至非想。釋言。聲聞
依非想定不發無漏。菩薩得發。故龍樹言。云
何菩薩非想處定。實相相應是爲菩薩非
處定。實相倶故名爲無漏。實相倶故能斷煩
惱。依禪如是第八門中。就位分別。毘曇法
中一切煩惱攝爲四分。非想見惑以爲一分。
非想修惑爲第二分。無所有下見諦之惑爲
第三分。無所有下修道之惑爲第四分。於中
初分唯見道斷。第二分者唯是那含金剛心
斷。第三分者或凡夫斷。或是聖人見道中斷。
第四分者或凡夫斷。或是聖人斯陀行去修
道所斷。成實法中斷見諦惑位分不定。若論
無相空慧所斷要在見道。若通離相見空所
斷燸等已上皆斷見惑。故彼論言。從燸等來
漸斷煩惱見滅乃盡。若通習觀想解所除從
聞思上皆斷見惑。故彼論言。多聞因縁思惟
因縁滅假名心。燸等見滅滅實法心。因和合
中取立定相名假名心。法和合中取立定相
名實法心。是二如前假名義中具廣分別。問
曰。聞等。非見諦解。云何能得斷見諦惑。彼是
見道之方便。故所斷煩惱通名見惑。修道煩
惱斯陀行去次第斷除。大乘法中。見諦煩惱
斷處不定。若論眞見解脱證斷要在初地。
地論言。諸見縛者先在初地見道時斷。若
論縁見無礙所除解行終心亦能斷之。故地
持言。先解行住諸見縛斷。若復通論十信已
上皆斷見惑。彼是見道之方便故。修道煩惱
斷處不定。大位以分二地已上漸次斷除。若
復通論初地之中滿心已去亦皆能斷。故地
持中初地滿心名修慧行。位分如是第九約
就心識有三。一者事識。謂六識心。二者妄識。
謂七識心。三者眞識。此三廣釋如八識章。
治斷如何。事識之中。隔絶因果名之爲斷。不
滅心體。妄識之中。始則解生闇滅名斷。終則
妄心盡滅爲斷。以知妄心本無法故。眞識之
中。融妄名斷。不滅心體。良以眞心
妄成結窮之則實更無所除故不滅心。事識
中斷如刀截繩。隔絶而已。妄識中斷如火燒
繩。通體皆盡。眞識中斷如解繩結。更無所除。
斷結之義辨之云爾
  滅盡定義九門分別釋名辨體一 出入之相
二 時節分齊三 就界
分別四 就地分別五 有漏無漏分別六 就
人分別七 對第八解脱辨其同異八 釋文九
第一門中。先釋其名後辨體性。名別不同。乃
有四種。一名無心定。二名斷受定。三名滅受
想定。四名滅盡定。通釋是一。於中別分非無
差異。無心定者。偏對心王以彰其名。心識盡
謝。故曰無心。離於有心分別散動名無心定。
斷受定者。地持論中名斷受樂。此對受數以
彰其名。五受皆亡。故曰斷受。離受散動名斷
受定。良以諸苦皆在受中故斷此受名斷受
樂。故地持言。隨所有受是眞實苦。住定受滅
名斷受樂。滅受想者。偏對受想二陰彰名。
想絶受亡名滅受想。滅盡定者。通對一切心
心數法以彰名也。心及心法一切倶亡名曰
滅盡。又復三界縁心都盡亦名滅盡。如初禪
中。雖滅欲惡覺觀猶在。乃至非想雖滅下過
自地心在。以是義故不名滅盡。至此定中一
切斯亡。故曰滅盡。定如前釋。名字如是。體
性云何。論者不同所説各異。如彼佛陀提婆
所説心法爲體。彼人何故作如是説。入滅定
者猶名衆生。若全無心不名衆生。是衆生
故明知有心。體雖是心絶離麁想。故云滅
盡。毘曇所説非色心法爲滅定體。是義云
何。彼論宣説。絶去心慮得一非色非心之法。
在於身中須補心處。故説非色非心爲體。問
曰。是中滅去心慮。心得滅不。釋言。不滅。何
故不滅。能滅所滅同地法故。如欲界善雖滅
欲惡不滅彼得。此亦如是。問曰。若此能滅所
滅同地法故不滅得者。斷善根時以欲界惡
斷欲界善。何故斷得。釋言。闡提斷善根時具
以方便無礙解脱三道斷善。極違善故通斷
其得。滅定唯以方便滅心。故不捨得。毘曇如
是。成實宣説。心識盡處數滅無爲爲滅定
體。問曰。若説心識盡處爲滅定體是滅定中
便無心識。應非衆生。又若無心草木何別。成
實釋言。心得在故猶名有心。以有心故亦名
衆生。不同草木。何者心得入滅定者。成就過
去未來世心。故名心得。不同毘曇別立非色
非心得也。大乘法中。尋名取義。心識盡處爲
滅定體。以實具論滅盡定中亦得有心亦得
無心。言無心者。聲聞滅定無六識心。菩薩滅
定全無六識。分有妄識。諸佛滅定六七全
無。言有心者。聲聞菩薩滅定之中猶有本識。
眞妄和合爲本識故。佛滅定中猶有眞心。若
有心識云何滅盡。滅麁心故。體性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出入滅盡定相。先就毘曇以辨出入。入
時云何。依彼論中先得八禪極令純熟。次
於八禪六種入定調練其心。故經説言。欲入
滅定必先調心。何者六種。一者順入。從初禪
入次第上昇乃至非想。二者逆入。從非想入
次第下轉至初禪出。三逆順入。從初禪入至
第二禪。却入初禪次第上昇至第三禪。劫入
二禪次第上昇至第四禪。如是却入而復上
昇乃至非想。四者順超。從初禪入超第二禪
入第三禪。超第四禪入於空處。如是上超乃
至非想。問曰。何故唯超一地。聲聞超禪不過
一故。五者逆超。從非想定超無所有。入於識
處。超於空處入第四禪。超第三禪入二禪中。
超於初禪起欲界心。六逆順超。從初禪地超
入三禪。却入二禪超入四禪。却入三禪超入
空處。如是却入而復上超乃至非想。然此六
種皆就有漏根本定中轉次相入。不入無漏。
不由方便。問曰。上入至非想地即得出定入
散心不。釋言。不得。何故不得。若從彼出
於欲界散亂之心便超八地。聲聞禪定無如
是義。如人極上善心之後不起重惡。彼亦如
是。問曰。若言至非想定不得即出起散心者。
向前六中第三第六至非想定云何得出。釋
言。彼還次第下入至於初禪或至二禪。然後
出定起欲界心。若爾便有八種調心。何得言
六。彼逆入者同第二門。逆次第收故合説六。
調心如。是如是六種調心已竟。次起要期
作滅心意。又復要期其時當出。作是念已方
入滅定。先入初禪根本定中滅欲界心。次入
二禪滅初禪心。乃至轉入非想定中滅無所
有心。非想心後以本要期心心數法忽然而
滅。問曰。有人一世之中數入滅定。爲當一一
別須六種入定調心。爲當一調能多入定。彼
宗如來一調已後能多入定。聲聞之人隨別
須調。入時如是。出時云何。在滅定中隨時多
少。至本要期欲出之時。以本要期欲出之力
心心數法忽然而生。毘曇如是。次就成實以
辨出入。成實法中趣入滅定有二次第。一種
次第先得八禪。次修聖道斷欲界中修道煩
惱。上至非想非想地結或盡不盡。斷此惑已
次起要期作滅心意并起要其時當出。
生此要期後然後滅心。先入初禪根本定
中滅欲界心。乃至轉入非想定中滅無所有
心。非想心後以本願力一切心想忽然而滅。
問曰。成實得八禪已別修無漏斷修道惑。然
後滅心。毘曇法中何不如是。釋言。毘曇禪
定斷結。得八禪時無所有下煩惱已盡。不須
更修無漏斷結然後滅心。設修無漏但斷悲
想一地煩惱。故異成實。此成實一種次第。
第二次第先依電光修習聖道斷欲界中修道
煩惱乃至非想。次修八禪得八禪。已次起要
期作滅心意。并起要期其時當出。然後滅心
從初禪入乃至滅定。問曰。毘曇亦得如是先
斷修惑後得禪不。釋言。不同毘曇法中。依未
來禪發無漏觀。斷除三界修道惑時即得八
禪。同治修故。雖得八禪不能現前。更起方便
修乃現前。問曰。向説毘曇法中欲入滅定先
作六種入定調心。成實法中亦如是不。釋言。
不須但得八禪則能滅心。何故如是。彼論宣
説。得此禪已別用無漏斷諸煩惱。無漏調心
是故不假。故彼成實六三昧品云。得八禪
已即能滅心。不假六種。問曰。欲入滅盡定
時爲作意滅爲不作意。成實兩釋。一義釋
云。作意滅心是心方滅。若不作意更縁餘法。
不名滅心。良以行者斷煩惱來恒常制心。以
制心故欲滅即滅。故彼成實引經説言。欲
入滅定必先調心。第二釋云。不作滅意而
心自滅。如人眠時不念而現。以常修故。入時
如是。出同毘曇。問曰。出時前無意根。定後心
識依何得生。釋言。定前最後之心爲意根故
後心得生。問曰。前心滅謝已久。何能生後。説
爲意根。成實釋言。因義成故。雖滅生後。如業
雖滅能生後果。成實如是。次就大乘以辨出
入。大乘法中義別有四。一據修始。與毘曇同。
先得八禪。六種調心。要期方便後乃出入。二
據修終。相同成實。直得八禪。要期方便即
能出入。不假六種。入定調心。三據修純。始從
欲界乃至非想。隨何地心欲入即入。欲出即
出。不假先作要期方便。又復不須從初禪入
乃至滅定次第滅心。四據徳成。無時不入。以
常寂故。無時不出。以常用故。故經説言。不起
滅定而現威儀爲宴坐也。問曰。菩薩何因縁
故獨能常入復能常出。釋言。菩薩畢竟不取
一切心相。故能常入。不取滅相。故能常出。又
復菩薩善入法界差別法門。法界門中有其
寂靜滅心法門。菩薩住之畢竟不捨。故常滅
復有分別不滅心門。菩薩住之無時暫捨。
故常不滅。出入定相辨之麁此二
門*竟
次辨
滅定時節分齊。毘曇法中。欲界衆生所入滅
定時雖能久而不久入。於中極遠不過七日。
若過七日出定即死。何故如是。欲界衆生段
食養身。段食之勢不過七日。故過七日出定
即死。上界衆生離段食。故入滅定者能經多
時。雖經多時不得過於彼報分齊。過出即死。
成實法中。破毘曇家欲界衆生段食養身七
日須出。彼説一切入滅定者。正受持身縱逕
多劫出亦不死。於中或有出而死者。以本命
根垂盡之時而入滅定。是故出時即便命終。
不由在定多時故死。大乘法中。諸佛菩薩所
入滅定時無限齊。問曰。經説。摩訶迦葉在鷄
足山待彌勒出。從山而起禮覲彌勒現十八
變然後滅身。彼今在山爲般涅槃爲入滅定。
釋有兩義。若依成實彼入滅定正受持身。故
後能出禮佛現化。若依毘曇彼入涅槃。非是
滅定。若是滅定出即身壞。何能詣佛禮事供
養廣現神化。又復依如阿育王經宣説。迦葉
欲涅槃時往辭世王。云入涅槃。定知所入非
是滅定。又復世尊付法藏中説。佛滅後迦葉
持法經二十年。摩訶迦葉般涅槃後阿難持
法復二十年。如是次第。故知彼今入般涅
槃。問曰。若彼入涅槃者。後時何能詣佛禮覲
廣現神變。釋言。彼是留化神力故能如是。
如佛世尊般涅槃時摩訶摩耶來至佛所。佛
爲起坐。亦如舍利目揵連等化火燒身。此等
皆是留化力也。時分如是此三
門*竟
次就界論。
界謂三界。於中別以三門分別。一明得處。二
明入處。三明成處。言得處者。修得之所名爲
得處。小乘法中。最初修得要在欲地。非上二
界。藉説起故。欲界地中有佛宣説滅心之法。
故得修起。上二界中無佛宣説。故不修起。
問曰。上界無佛説法得修諸禪。何爲不得修
起滅定。釋言。凡夫過去已來曾得諸禪。以是
凡夫常所得法故上修起。凡夫本來不得滅
定。以非凡夫常得法故上不修起。若退重修
上界亦得。問曰。上界修得之時爲得已得爲
得未得。釋言。斯乃得於未得非得已得。何故
如是。彼非心法不得冥通三世成故。如人得
戒念念之中皆得未得。彼亦如是。大乘法中。
始同聲聞欲界修得。終則不爾。三界皆得。於
一切處滅心法門常現前故。言入處者。隨身
所在堪能入中名爲入處。小乘法中。欲色兩
界堪能現入。非無色界何故如是。入滅定
者斷絶心慮。欲色界中滅心色在命根猶存。
故得現入。四空無色。復絶心慮命根不立。故
不入矣。大乘法中。諸佛菩薩隨身何處皆能
現入。問曰。無色滅心即死。云何大乘一切處
入。釋言。大乘説無色界猶有形。故雖滅心
命根猶存。又大乘中説有眞心常而不滅。無
色界中入滅定時雖息心用心體猶存。故不命
終。言成處者。隨身所在成就不失名爲成處。
修得已後於三界中隨身何處皆得成就。依
如毘曇滅定是其非想法。故三界皆成。成實
大乘宣説。滅定不繋法故三界皆成。處別如
此四
門*竟
次就地論。地謂欲界乃至非想。就
此諸地以明滅定。先明定體。次論入心。後辨
出心。滅定之體宗別各異。毘曇法中宣説。滅
定是非色非心有爲法故繋屬非想。與非想
定同招一果。成實説爲無爲法。故不屬三界。
大乘法中。義則不定。若説六識七識心滅爲
滅定體。是無爲故不屬三界。若説第八眞心
體寂爲滅定體亦非三界。若説第七妄識心寂
爲滅定體繋屬三界。總相繋屬不別諸地。次
論入心。聲聞滅定非想心入。餘心麁強難可
滅故。菩薩法中始同聲聞。成則不同。云何不
同。始從欲界乃至非想一切地心皆能入故。次
論出心。毘曇法中或非想出。或無所有出。次
第正受非想心世。超越正受無所有出。聲聞
超禪不過一故餘地不出。問曰。滅定非想地
攝。從滅定起無所有心應是次第。以何義故
説爲超越。釋言。就地應非超越。論家約就九
次第説。中間隔於非想定故。成實法中。雖無
文證以義推之與毘曇同。毘曇所立彼不非
故。大乘法中諸佛菩薩於禪自在。一切地心
皆悉得出。地別如是此五
門*竟
次就有漏無漏分
別。先論定體。次辨入心。後明出心。滅定
體諸論不同。毘曇法中一向有漏。體是非想。
有漏法故。成實法中一向無漏。體是數滅無
爲法故。大乘法中。總相論之體是無漏故。地
持中説爲聖住。於中分別亦有有漏無漏之
義。若説六識七識心滅爲滅定體一向無漏。
若説第八眞識體寂爲滅定體亦是無漏。若
説第七妄識心寂爲滅定體。相似無漏性是
有漏。次論入心。毘曇法中入心有漏。非想入
故。成實入心一向無漏。問曰。滅定非想心入。
成實論家無漏唯依四禪三空。欲界電光不
依非想。云何説言入心無漏。釋言。成實非
想地中亦有無漏。有何無漏。謂有順舊遊觀
無漏。何者是乎。先依下禪發無漏觀。觀非
想地苦無常等。斷非想結。然後用彼非想
地心。觀非想地苦無常等名非想地遊觀無
漏。依此無漏入滅盡定。大乘法中有漏無漏
皆悉得入。次明出心。毘曇法中。出定之心
或是有漏。或是無漏。非想心出一向有漏。無
所有處或漏無漏。無所有中具有有漏無漏
心故。成實法中出唯無漏。云何得知。如彼成
實滅定品中。破毘曇云。有人宣説。入心有漏。
出心或漏或是無漏。是義云何。答曰。非漏。以
其行者欲入滅定先破一切有爲行已然後入
中故。入無漏。出縁泥洹。故出無漏。大乘法
中。諸佛菩薩有漏無漏皆悉得出此六
門*竟
次就
人論。總相論之唯是三乘賢聖所得。別相論
之小乘人唯有那含羅漢人得。就彼那含羅
漢人中論説不同。毘婆沙中十人得之。謂非
想地九品惑中。從斷一品乃至九品即爲九
人。非想地中具縛爲一。令爲十人。此十
人中始從具縛乃至斷除八品惑來是阿那
含。斷第九品是阿羅漢。成實法中無有非想
具縛能得。要分斷除方乃得云分斷幾品。
論中不辨。有人釋言。於非想地九品惑中斷
前八品唯一品在。患心勞慮故入滅定。或可
如此。或斷一二三四品等亦能滅心。斷之未
盡。是阿那含盡。是羅漢。大乘法中。種性已
上一切皆得。若復通論十信已上亦漸得之
此七
門*竟
次對經中第八解脱以辨同異。毘曇法
中正用滅定爲第八解脱。成實法中滅定與
彼第八解脱一向別體。第八解脱偏在果中。
滅盡定者通因及果。故成實言。滅盡定者學
人亦得。第八解脱唯無學得。又彼論言。
滅盡定者滅心心法。第八解脱滅諸煩惱。彼
論復言。滅盡定者滅想受等。第八解脱滅無
明愛。故知全別。大乘所説與毘曇同。故大品
經六度攝品中宣説。菩薩第八解脱滅定爲
體。涅槃亦爾此八
門*竟
次釋其文。如經中説。過
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想受滅身作證名滅盡
定。言過非想非非想者。論釋不同。毘曇釋云。
過者名到。到非想地即能滅心。故名爲過。非
謂要斷非想煩惱超出名過。成實釋云。超出
名過。故彼論言。學人能見非想地中一切行
空斷非想結。名之爲過。但斷未盡。不能不生
故名學人。非是始到説之爲過。大乘法中文
無定判唯義判之與毘曇同。菩薩雖未斷非
想惑隨分亦得滅盡定故。想受滅者。依如毘
曇理實通滅一切心法。但想及受二數強故
偏説滅之。此云何強。如論中説。煩惱法中受
爲愛根。想爲見本。淨法之中受修諸禪。想修
無色。故説爲強。成實非此。若説想受二數強
故偏言滅者。心王最強。何故經中不説心滅。
又復想受皆依心王。何不説心。若欲釋通就
主而言。應云心滅。但彼滅定滅八禪心。八禪
定中受修諸禪。想修無色故對想受以彰滅
矣。成實所立滅盡定中滅一切心滅。一切
法通名爲受。受有二種。一者想受。二者慧受。
有爲縁心名爲想受。無爲縁心名爲慧受。言
滅想者。明有爲縁想受滅也。隱受在想。故
云滅想。言滅受者。明無爲縁慧受滅也。隱慧
彰受。故説滅受。問曰。心滅通攝空有。何不就
通説心滅乎。爲彰空有二心滅。故餘經論中
多同毘曇。身作證者。是中無心唯有色身。
定與身合名身作證。故成實言。八解脱等皆
是身證。何故獨説滅定身證。答曰。是中更無
有心。唯有身故。滅定如是
  一乘義二門分別釋名義一
辨體相二
第一門中釋其名義。所言乘者對人名也。行
能運人。爲人所乘故名爲乘。所言一者釋有
四義。一簡別名一。二破別名一。三會別名
一。四無別名一。言簡別者。據實以論唯一
大乘隨化分三。簡別彼三。是故言一。言破
別者。佛隨衆生假施三乘。衆生聞已執爲定
實。佛爲破其所執假三。是故言一。故經説
言。十方佛土唯一佛乘無二無三。又經亦言。
唯此一實。餘二非眞。言無二者。一大乘外無
別聲聞縁覺二乘。言無三者。一大乘外無別
聲聞縁覺二乘。并無隨化所施大乘。問曰。直
説無三之時無二已竟。何須別説無二無三。
釋言。聲聞縁覺乘者。是大乘家對。然大有
二。一者實大。二者權大。聲聞縁覺非直是彼
實大家對。當知亦是權大家對。言無二者。無
實大家所對二也。言無三者。無權大家所
對二乘并無權大。故言無三。何者實大。如華
嚴等所説是也。彼説菩薩實修一切十三住
中無漏眞徳。息除妄想證性成佛。故名爲實。
何者權大。如彼三乘別教之中所説是也。彼
説。菩薩三阿僧祇但修有漏六波羅蜜。不習
諸地無漏眞徳度三僧祇。次於百劫修相好
業。於最後身修世八禪。厭離斷煩惱後觀
四諦道樹成佛。言不稱實故名權大。破斯權
大并破餘小。是故言一。言會別者。總唯一大。
佛隨衆生分一爲三。今還攝三以歸一大。因
無異趣。果無別從。是故言一。故經説言。説
大威儀以爲木叉毘尼法等。木叉毘尼即大
乘學。又經復言。聲聞縁覺乘即是大乘。
華亦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良以根本無二
法故。問曰。向前破三辨一。今復何故會三爲
一。釋言。對情破其別取。故説破三。廢情就法
一外無三。是故會別。即是一也。問曰。乘者人
之所行。三乘人別隨人説乘。乘應定別。云何
爲一。釋言。此以理一故爾。故經中説三乘
雖異同一佛性。其猶諸牛色雖種種乳色無
別。三乘如是。佛性無別。性無別故。證之未
圓唯一佛因。證之圓極唯一佛果。是故就實
唯一大乘。故經説言。世若無佛非無二乘證
二涅槃。一切世界唯一佛乘。更無餘故無別
二乘得二涅槃。會別如是。言無別者。就實
論乘由來無別。非有三別可會可破。猶如虚
空平等無二。是故言一。問曰。一乘以行爲
體。行別千殊。云何乘一。釋言。法門有其二
種。一別相門。二共相門。若就別相乘有無量。
今就共相。是故言一。其猶衆木共成一車。此
亦如是。然此一乘經論之中亦名大乘。解有
兩義。一隨人解釋。諸佛菩薩是其大人。大人
所乘故曰大乘。二當法辨釋。備攝寛廣。是
故名大。名義如是。問曰。乘義道義何別。總相
釋之。能通名道。能運名乘。於中別分乃有三
種。一就行法相對辨異。乘者是行。道者是法。
行能運人。故説爲乘。法爲行履能通行心。故
説爲道。然就乘中非無有法。今對道法唯説
爲行。道亦有行。對彼乘行偏説爲法。二就
行中隨義分異。一切行徳能通名道。能運名
乘。又復諸行體通名道。用通名乘。云何體通。
行無障故。云何用通。能運人故。三就法中隨
義分異。能通名道。能運名乘。又復諸法體通
名道。用通名乘。問曰。乘義門義何別。總相分
之通入名門。能運名乘。於中分別亦有三種。
一就行法相對辨異。門唯就法。通行人故。乘
唯就行。能運人故。二就行中隨義分異。一切
諸行門別名門。能運名乘。又復諸行通入
名門。運通名乘。三就法中隨義分異。一切諸
法門別名門。運通名乘。又復諸法通入名門。
運通名乘。問曰。道義門義何別。釋言。體一
隨義名異。通入名門。通到名道此一
門*竟
次辨
乘體。於中略以五門分別。一乘法分別。乘
有二種。一者乘法。二者乘行。法有三種。一者
教法。所謂三藏十二部經。二者理法。所謂佛
性。於中分別二諦一實縁起法界是其理也。
三者行法。六度等儀。言乘行者要唯三種。一
聞。二思。三是行修。依教生聞。依理成思。依
於行法集起行修。問曰。經説聞思修證。今此
行中何不説證。攝入修故。二行斷分別。行徳
雖衆無出三種。一智。二福。三者是報。波若
是智。五度是福。又復波若一向是智。施戒及
忍一向是福。精進與禪亦福亦智。壽等八種
是其報也。此三種中依智起福。依福起報。故
地持言。若報報因及與報果皆依福起。福依
智起。此三至果轉名波若解脱法身。智爲波
若。福爲解脱。報爲法身。行徳如是。言斷徳
者。要唯三種。一煩惱斷。五住結亡。此前智慧
所斷滅也。二者業斷。分段變易二種因亡。此
前福徳所遠離也。三者苦斷。分段變易二種
報盡。此前淨報所出離也。此三種中斷煩惱
故諸業不生。業不生故苦報不起。苦不起故
得大涅槃。以斯行斷爲一乘體。三自利利他
二行分別。自行有二。一厭有爲起離過行。二
求佛智起集善行。利他亦二。一大悲方便。拔
令出苦。二大慈方便。化令得樂。以斯兩行爲
一乘體。自行之乘至果便住。化他行乘畢竟
無盡。所化衆生不可盡故。四證教分別。無始
法性顯成今徳。名爲證行。依教修起方便行
徳。名爲教行。此之兩行該始及終。五因果分
別。因雖衆多無出滅道。果雖無量不出菩提
涅槃之徳。問曰。因行運人至果可名爲乘。
果徳窮滿更無進趣。云何名乘。釋有三義。
一乘因至果。果仍因名故説爲乘。二者至果。
雖無去處非是果徳不能運去。如劫盡火更
無所燒非火不能。此亦如是。以其能運故説
爲乘。三至果中自行雖竟化他未息乘大涅
槃周旋齊度一切衆生。故得名乘。乘體隨
別難以具論。略擧斯五行無不攝。一乘如

  二種莊嚴義四門分別釋名一 就位分別二
辨體三 就人分別四
二種莊嚴者。一福徳莊嚴。亦名功徳。二智慧莊
嚴。言福徳者。善能資潤福利行人。故名爲福。
福利是其善行家徳。如清冷等是水家徳。言
功徳者。功謂功能善有資潤福利之功。故名
爲功。此功是其善行家徳名爲功徳。言智慧
者。照見名智。解了稱慧。此二各別。知世諦
者名之爲智。照第一義説以爲慧通則義齊。
此福與智經中或復名爲莊嚴。或復説之爲
菩提具。或名助道。或稱律儀。言莊嚴者。如
涅槃説。分別有四。一能嚴人。二能嚴心。第三
嚴果。第四諸行共相莊嚴。故曰莊嚴。能爲
佛因亦名菩提具。資順菩提名助道法。言律
儀者。如地持説。内調名律。行合眞則。故曰
律儀。亦可調法名之爲律。行合戒律。故曰律
儀。能嚴行人。故曰莊嚴。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辨體性。於中別以三門分別。一就行分別。
二體徳分別。三體用分別。言就行者。行謂六
度。攝此六種以爲福智。相状如何。經論不
同。乃有四別。一依優婆塞經。施戒精進以
爲福分。忍禪波若以爲智分。何故如是施之
與戒隨事修行資助行人。福利義顯故説爲
福。不能照見。故不名智。精進雖能遍策諸
行而彼精進性是發動。隨事修行精進相顯。
故從戒施攝之爲福。餘三種中。波若正是照
見之性。故説爲智。即彼波若安法名忍。忍
體是慧。故攝智中。如五忍等。然就忍中義別
有三。一他不饒益忍。加損能受。二安苦忍。逢
苦堪耐。三法思惟忍。於法能安。此三種中
前二非慧。後一是慧。彼經偏説法思惟忍爲
忍度。故攝入智中。即彼波若住縁名定。定體
是慧。故攝智中。然就定中義別有二。一者事
定繋意住縁。二者理定慧心不動。彼經偏説
理定爲禪。是故禪度攝入智中。二依相續解
脱及地持論。施戒及忍同爲福分。波若智分。
精進與禪亦福亦智。施戒及忍但能資潤。故
説爲福。體非慧性。不能照見。故不名智。波若
慧性。故説爲智。簡別前門。故不名福。精進與
那體性是福。從其所生故。分二種福之
與智。故地持説。依精進故修行施戒四無量
等。是其福分。起聞思修是其智分。依禪修習
四無量等是其福分。修陰界入巧便觀等是
其智分。問曰。向説。依精進故修行施戒四無
量等以爲福分。何故依禪唯修無量以爲福
分。釋言。精進遍策諸行。是故通起施戒等善
以爲福分。施戒散善不依禪生。是故唯起四
無量等以爲福分。又問。精進起聞思修通爲
智分。何故依禪唯起修慧巧便之觀以爲智
分。正以精進遍策諸行。是故通起聞思修等
以爲智分。聞思二慧乃是禪因非是禪果。是
故依禪唯起修慧以爲智分。三依大品等經。
前之五度是其福分。體非慧性照明法故。故
彼經中説之爲盲。波若是智體。是慧性照明
法故。是故論中説之爲眼。四依涅槃經。前之
五度及事中波若同爲福分。以其不能見實
義故。照理波若説之爲智。見實義故。故彼經
言。福莊嚴者從檀波羅蜜乃至波若非般若
波羅蜜。慧莊嚴者是波羅蜜。何者波若。
波若波羅蜜。何者波若是波羅蜜。彼説六度。
各有二種。一者布施乃至波若非波羅蜜。二
者布施乃至波若是波羅蜜。隨事修行不到
實義。非是自性清淨度故非波羅蜜。合理成
者是其自性清淨度故是波羅蜜。於中前五
體非慧性一向爲福。就波若中分取波若非
波羅蜜助成前五亦判爲福。分取波若是波
羅蜜爲智慧也。上來第一就行分別。次就體
徳以分福智。眞心爲體。從縁修生諸行爲徳。
心體本淨從縁説染。後息妄染眞心始淨。眞
心始淨内照法界。説之爲智。從縁修生方便
行徳。資順義強。通説爲福。體徳如是。行體雖
衆無出證教。無始法性顯成今徳。是證行也。
方便修生是教行也。教行修起資順義強。通
説爲福。證行體明照窮法界。説之爲智。體
徳如是。次就體用開分二種。體謂證如涅
槃之行。用謂隨縁世間之行。用隨世間同世
福善。説之爲福。體則合如照第一義。説之
爲智。隨世行中非無有智。隱而不彰。合如行
中非無有福。隱而不説。故涅槃云。福莊嚴
者。有爲有漏以有果報有礙非常。是凡夫
法。*慧莊嚴者。無爲無漏無有果報。無礙常
住。是賢聖法。是凡法者。諸佛菩薩常在世間
同凡行也。以同凡故。有爲有漏有礙非常。
是聖法者。諸佛菩薩捨離世間合如行也。以
合如故無爲無漏無礙常住。此二即是地經
之中常與無常二種愛果。福徳是彼無常愛
果。智是常果。然此二種性不相離。故經中説。
無常共常常共無常。二種莊嚴體性如是
此二
門竟
次就位論。位別有二。一世間出世間相
對分別。地前世間。地上出世。然福與智義有
通別。通而論之並通世間及與出世。所言別
者如法鼓經説。地前之行名爲福徳。地上所
行説爲智慧。良以地前在相修行隨事猶潤
故説爲福。於深法性未能證見。故不名智。
初地已上於深法性證見分明。故名爲智。簡
別前門故不名福。二約眼見聞見分別。如
槃説。初至九地聞見佛性未能眼見。因名爲
福。十地若佛同能眼見説之爲智。位別如
此三
門竟
次就人論人。謂凡夫聲聞縁覺菩薩
及佛。約就此人以辨福智。略有二門。一對理
分別。凡夫所行隨事資潤。説之爲福。未能見
理故不名智。三乘所行見理而成。故通名智。
簡別前門故不名福。二對實分別。實謂不空
如來藏性。凡夫二乘於實未見。一切所行通
名爲福。諸佛菩薩見實性故。一切所行通名
爲智。凡夫二乘非無智慧。隱而不彰。諸佛菩
薩非無福徳。隱而不説。二種莊嚴略辨如

  二種種性義三門分別行位相對定其先後一
就分別二就行分別
第一門中。約就行位辨定先後。二種性者。
一習種性。二性種性。此二種性若據位分習
種在前性種在後。若就行論性習同時。以同
時故前後不定。依體起用先明性種後明習
種。尋用取體先明習種後明性種。與彼證道
教道相似。就位以論教道在前證道在後。世
間之行爲教道故。所以在前。地上之行爲證
道故。所以在後。據行論之證教同時。以同時
故先後不定。依體取用。先證後教。尋用取
體先教後證。先後如是第二門中。就位分
別。爲辨種性通對解行十地以論。於中義別
有其四門。一釋其名。二約解以分。三就行顯
別。四通解行以彰其異。名字如何。言種性
者亦名十住。若言十住當分爲名。解觀成就
不退名住。若言習種對後立稱。依前觀解習
後性種所成行徳。修而未成。説之爲習。望後
佛果能生曰種。第二性種亦名十行。若言十
行當分以名備具法界一切行性。故名爲行。
言性種者對前望後以立其名。前習種中所
修行徳至此位中成就不壞。故名爲性。望後
佛果能生曰種。解行之位名有四別。一名解
行。二名發心。三名迴向。四名道種。言解行
者。對出世道以立名也。於出世道解而行。故
名爲解行。言發心者。對果以名。於大菩提起
意趣求故名發心。亦可發求出世之心故名
發心。言迴向者。亦是對果以立其名。迴己善
法趣向菩提。故名迴向。言道種者。當分望
後以立其名。當分中之如觀道立故名爲道。
望後佛果能生曰種。十地之位亦有四名。一
名十地。二名行方便。三名菩提分。四名聖
種。言十地者。當分以名。行徳成就住處名地。
亦可望後能生名地。行方便者。當分以名。善
起諸度名行方便。菩提分者。當分爲名。出世
之道名曰菩提。道行差別名菩提分。亦可此
言對果以名。佛果之道名曰菩提。地上所行
與彼爲因名菩提分。言聖種者。當分望後以
立其名。當分之中會正名聖。望後能生故説
爲種。名字如是此一
門竟
次就觀解以分其位。解
別有四。一知教法。知諸教門若權若實。二
知義法。知諸義門若通若別。三知理法。知相
空寂。四知實法。知一切法皆從佛性眞心所
起體則是眞。通則位位倶解此四。於中別分
習種位中偏解教法。故華嚴云。十住菩薩隨
所聞法即自聞解。不由他悟。性種位中尋
詮達旨。解知義法。解行位中破相歸寂解知
理法。初地已上悟實窮本解知實法。解有此
別。故分四位。又更分別習種位中。尋詮取法
知世諦義。性種位中。捨詮求理知第一義。解
行位中。破離有無趣入中道知一實義。初地
已上悟實隨縁了知縁起無盡法界。解有此
別。故分四位。第一解知生死涅槃染淨法相。
第二解知無相空理。第三解知非有非無一
實之義。第四解知如來藏中眞實法界縁起
之門。解別如是。理實通論一一位中皆具此
四。隨別論之習種位中觀行初起。解知染淨
差別法相。性種位中觀解轉勝。捨相趣寂解
知無相第一義諦。解行位中觀解轉深。破相
畢竟解知非有非無之法。初地已上觀解畢
竟解知眞實縁起法界。解有斯異。故分四位
此二
門竟
次約諸行以別其位。行有二階。一者行
種。二者行徳。此二之中各有始終。就行種
中習種始。習性種終成。行徳之中解行始
習。十地終成。行有此別。故分四位此三
門竟
次就解行以分四位。於中有二。一解行參論。
二解行并説。言參論者。此四位中分爲兩對。
前二一對先解後行。後二一對先解後行。
相状如何。習種位中成就教解。故華嚴云。十
住菩薩隨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悟。性種
位中隨起教行。故華嚴中説爲十行。初對如
是。第二對中初解行住修習理解。是故經中
説爲解行。解爲行故。又地經中説彼解行爲
觀分明。觀猶解也。初地已上成就理行。故論
名爲行方便持。據此以論習種解行解觀成
就。性種十地行徳成也。言并説者。聞思修
證四種之中。聞思是解。修證是行。習種位中
依教生解成就聞慧。性種位中依義生解成
就思慧。解行位中依教起行成就修慧。初地
已上依理成行成就實證。解行相對分別如
是。上來四門合爲第二就位分別第三門
中就行分別。然就行中義別有四。一釋其名。
二辨體相。三明眞妄作滅之義。四約時辨異。
名字如何。性種性者從體爲名。無始法性説
之爲性。此之法性本爲妄隱。説之爲染。隨修
對治離染始顯。説以爲淨。始顯淨徳能爲果
本。目之爲種。此乃顯性以成種故名爲性種。
種義不壞。故復名性。故論説言。性種性者
無始法爾。習種性者從因爲名。方便行徳本
無今有。從習而生。故名爲習。習成行徳能生
眞果。故名習種。性義同前。故論説言。若從
先來修善所得名習種性。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體相。此二種性同用眞識以之爲體眞
識之中義別有三。謂體相用。體謂平等如實
法性。古今常湛非隱非顯非因非果。故
説言。非因非果名爲佛性。此之謂也。語其相
也。眞實縁起集成心事。所謂一切恒沙佛法
集成眞實覺知之心。此心妄隱義説爲染。出
纒離垢義説爲淨。淨中之始能爲果本生後
果。故説爲性種。語其用也。眞識在染與妄和
合起作生死。在淨隨治集起行徳。行徳初立
能生後果説爲習種。體相麁爾此二
門竟
次辨眞
妄作滅之義。於中先明眞妄兩心有作不作。
後明眞妄有滅不滅。問曰。眞妄二心之中。何
心能作習種行徳。何心不作。釋言。唯眞則無
作義。單唯妄想亦無作理。眞妄相依方有作
義。是義云何。若唯眞實而無妄者眞即平等。
故無修作。若唯妄想而無眞者。妄想之法化
化自滅體既不立焉。有衆作。故經説言。
若無藏識七法不住。不得厭苦樂求涅槃。由
妄依眞眞隨妄轉。故有修作。問曰。妄心何
縁能作。釋言。妄心有三因縁。所以能作。一
以現在善友縁力所以能作。謂諸衆生於現
在世由佛菩薩善友教化。故妄心中能修種
性一切行徳。二以過去善行因力所以能作。
謂諸衆生由其過去曾習衆善薫發現心。故
妄心中能修衆行。三以所縁眞力故作。謂彼
所依如來藏中。具足一切功徳法性薫發妄
心。故妄心中發生諸善。問曰。眞心何縁能作。
釋言。眞心亦以三縁所以能作。一以現在善
友縁力所以能作。謂諸衆生於現在世由佛
菩薩善友教化。故眞心中出生諸行。二以妄
修薫力故作。謂諸衆生妄想心中修集衆善
彼善薫心。故眞心中起諸善法。三以自體薫
力故作。是義云何。眞心之體是如來藏。如
來藏中具足一切恒沙法性。彼法薫心故眞
心中發生諸善。若心體中不具一切恒沙法
性雖加功力善不可生。作善如是。次辨眞
妄有滅不滅。眞妄別論。妄想縁修一向盡滅。
眞修不滅。何故如是。妄想之法相有體無。
窮之則盡。所以盡滅。故楞伽云。妄想爾。涅槃
智彼滅我涅槃。眞實之法相隱性實。研之則
明。明顯眞性説爲行徳。所以不滅。隨義具論
眞妄皆有滅不滅義。是義云何。妄法體虚終
歸灰謝。所以盡滅。藉妄薫眞。眞實行徳由妄
薫起。故言不滅。妄盡之時眞隨妄息。不復更
起。故言眞滅。眞體常存。故云不滅。作滅之義
辨之麁爾此三
門竟
次第四門約時辨異。此二種
性在外凡時但名佛性。不名行徳。佛性有二。
一法佛性。二報佛性。法佛性者是性種因。報
佛性者是習種因。二性何別。法佛性者本有
法體。與彼果時體無増減。唯有隱顯。淨穢
爲異。報佛性者本無法體。但有方便可生之
義。此二如前佛性章中具廣分別。是二佛性
依至性地名二種性。法佛之性轉名性種。報
佛之性所生行徳名爲習種。是二種性至解
行中名得方便及清淨向。彼習種性至解行
中名得方便。彼性種性至解行中名清淨向。
彼得方便及清淨向至初地上轉名二道。彼
得方便轉名教道。彼清淨向轉名證道。教
道至果轉名報佛方便菩提方便涅槃。證道
至果轉名法佛性淨菩提性淨涅槃。此等雖
復隨時變改其義不殊。二種種性辨之麁

  證教兩行義三門分別釋名一 辨相二 
料簡可説不可説義三
第一釋名。證教兩行出地經論。所言證者乃
是知得之別名也。實觀平等契如名證。所言
教者義別有七。一方便行徳。依教修起從其
所依。故名教行。二差別之行。可以教辨行從
詮目。故名教行。三知諸佛所説教法。從其所
知故名教行。四説法智行。能起言説教被世
間。故名教行。五平等證行。約言分異。異從教
別。故名教行。六行能顯眞義説爲教。如因分
行名爲説大。七上徳下被義名爲教。如楞伽
云。法報説等。然此二行藉教以彰應通名
教。行成合法應通名證。爲別兩行隱顯異名。
實觀平等證法義顯。故偏名證。方便行徳詮
題易及。故獨名教。此證與教集起名行。名
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體相。義別有九。一修成
相對以分證教。一切地前造修方便名爲教
行。以比始修依言起故。一切地中所成之徳
名爲證行。以此成徳證法性故。此二猶是
經之中。最初所行成就佛法地證。論釋言。
最初所行是阿含。行成就佛法是證行。此之
謂也。又此教者是彼説大因分之行。是中證
者是彼義大果分之行。二就位分別。地前所
修名爲教行。世間之行依言起故。初地已上
一切諸徳同爲證行。行熟捨言證法性故。此
二猶是地經之中嘆衆二淨。彼説地前聞思
修等爲阿含淨。猶此教行。十地行徳同爲證
淨。猶此證行。三眞妄分別。一切妄修此名
教行。一切眞修齊爲證行。故地論言。聞思
及報生識智。是則可説。以可説故名之
爲教。眞智不爾。離文字故。以離文字故説
爲證。四直就妄修隨義分別。妄修有二。一
隨事造修福徳之行。二依理所成智慧之行。
福依事易以言彰。故説爲教慧依理成照
理分明。故言爲證。問曰。妄修不能會眞。
云何名證。釋言。妄修雖不體會縁中相應。
故得名證。五就眞中相實相對。因分之中
得彼出世眞證無相説爲教行。彼相現於教
行中故。尋相得實説爲證行。此二猶是地
經之中増上妙法光明法門。彼増上法是此
證行。彼光明法是此教行。言光明者。論自
釋言。此大乘法顯照一切餘法門故。謂顯世
間修行心中。六就眞中體徳分別。無始法性
顯成今徳。是其體也。從縁修起方便之行。是
其徳也。體爲證行始顯。淨智證自體徳故
爲教行。方便行徳本依言教修習生故。此二
猶是地經之中金莊嚴具所況法是。金體清
淨喩於證行。環列等相喩於教行。七就眞中
體用分別。次前證教同説爲體。依此體上教
智外彰説以爲用。體爲證行。證法性故用爲
教行。正説法智照明世故。此二猶是地經之
中摩尼珠光所況法是。珠體清淨喩於證行。
光明外照喩於教行。故地論言。證智法明摩
尼寶中放阿含光。八就眞體約詮就實隨義
分別。平等證體説爲證行。即此證體約言
分十説爲教道。此二猶是地經之中虚空鳥
跡虚空畫處所況法是。平等虚空喩於證行。
故地論言。鳥跡住處名句字身住處菩薩地
證智所攝。空中鳥跡風畫之處喩於教行。
故論説言。非不於中有此言説十地差別。約
言分十。故從詮目名爲言説。九就眞中自
分勝進相對分別。自分所成一切行徳若體
若用斯爲證行。自於此法已證得故。勝進分
中上受佛教名爲教行。此二猶是地經之中。
嘆金剛藏證與阿含二力并是。彼中宣説。
妙無垢智無量義辨演説美言眞實相應同爲
證力。猶此證行。於佛教法念堅淨慧爲阿含
力猶此教行。體相如是此二
門*竟
次辨證教有
可宣説不可説義。於中且就初對論之。餘類
可知。然就初對修成門中義別有三。一就證
教二行相對。以辨可説不可説義。二唯就證。
唯就教證教相對辨之云何。教行可説。
證行叵論。蓋乃就其修證時語始修之時未
出名相。行外猶有名相可得。用之顯修。是
故可説。得證之時證諸法如。證外更無名相
可得。知復用何表影實證。是故證行一向
不説。良以可説偏在教故。地經説言。但説
一分。言一分者所謂因分。此名始修教道之
行爲因分也。以其修行不可説故。地經説
言。十地如是。不可説聞。證教二行相對如是。
次唯就證以辨可説不可説義。然證望教一
向叵説。於中別論亦有可説不可説義。義相
云何。分別有五。第一可以總相玄標名爲可
説。故地經中宣説五偈顯示義大。又復經中
説之爲證。不可即相指以示人名不可説。
故地經云。言説不及。此義如彼空中所有鳥
跡風*畫等處。可以玄談名爲可説。不可即
相指以示人名不可説。第二可以拂相顯示
名爲可説。不可相論名不可説。何故如是。證
離名相不可説聞。今還道證不可説聞。言
當彼法名爲説證。故金剛藏彰地難説名顯
義大。若言證法可説可聞。言乖彼法則不名
説。第三可以況詮顯示名爲可説。故地經中
用彼因分所修之行。況顯果分離相眞徳名
喩相應。喩猶況也。不可直詮顯示彼法名不
可説。第四可以自體眞法互相顯示名爲可
説。於中或有因果相顯。故地經中擧彼佛法
用顯地法。或復體用互相顯示。如地經説。
彼經之中金莊嚴具所況之法以用顯體。摩
尼光等所況之法以體顯用。或復行法互相
顯示。故地經中用彼眞智顯示地法。是等皆
是自體眞法互相顯班名爲可説。不可用彼
情相顯眞名不可説。第五情實相望以説。據
情望實情外有實。可以談論名爲可説。就實
望情實外無情。知復用何施名説實。故不可
説。證中可説不可説義差別如是。次就教行
以辨可説不可説義。教中隨義亦有可説不
可説義。教行之中義含眞僞。僞修可陳名爲
可説。眞修難顯名不可説。故地經中彰彼因
分觀修之徳云。言難説自心知也。證教兩
辨之云爾
大乘義章卷第九



大乘義章卷第十
 遠法師撰 
淨法聚因法中。此卷有十二門三歸義 三學義
三聚戒義 三種
律儀義 止觀捨義 三慧義 三種般若義 三智義
三量智義 同相三道義 別相三道義 三種住義
  三歸義三門分別釋名一 所歸
二 能歸三
第一釋名。言三歸者。歸投依伏。故曰歸依。歸
投之相如子歸父。依伏之義如民依王如。性
勇。歸依不同隨境説三。所謂歸佛歸法
歸僧。依佛爲師。故曰歸佛。憑法爲藥。故稱
歸法。依僧爲友。故名歸僧。問曰。何故偏歸此
三。以此三種畢竟歸處能令衆生出離生死稱
涅槃故。名義如是第二門中。別明所歸三
寶境界。三寶義中三門分別。一釋其名。二辨
體相。三明次第。先釋其名。所言佛者。外國正
音名爲佛陀。此云覺者。覺行成人。故名覺者。
又人有覺亦名覺者。覺有兩義。一覺察名覺。
二覺悟名覺。言覺察者。對煩惱障。煩惱侵害
事等如賊。唯聖覺知不爲其害。其猶世人覺
知有賊賊無能爲。彼亦如是。故名爲覺。言覺
悟者對於智障。無明昏寢事等如睡。唯聖獨
悟不爲覆障。如睡得寤。故名爲覺。所對無明
有其二種。一迷理無明。對除彼故覺法實性。
故名爲覺。二迷事無明。對除彼故覺知一切
善惡無記三聚之法。故名爲覺。地持論中同
此後義。所言法者。外國正音名爲達摩。亦名
曇無。本是一音傳之別耳。此翻名法。法義不
同。汎釋有二。一自體名法。如成實説。所謂
一切善惡無記三聚法等。二軌則名法。辨彰
行儀。能爲心軌故名爲法。今三寶中所論法
者。軌則名法。所言僧者。外國正音名曰僧伽。
此方翻譯名和合衆。行徳不乖。名之爲和。和
者非一。目之爲衆。此之三種何故名寶。世間
瓊瑤人之所珍。此之三種世所尊重如世珍
奇。是故就喩説之爲寶。寶性論中釋有六義。
喩之如寶。一希有義。如世寶物貧窮之人所
不能得。三寶如是。薄福衆生有千萬世不
能値遇。故名爲寶。二離垢義。如世眞寶體無
瑕穢。三寶如是。絶離諸漏。故名爲寶。三勢力
義。如世珍寶除貧去毒有大勢力。三寶如是。
具不可思議六神通力。故説爲寶。四莊嚴義。
如世珍寶能嚴身首令身殊好。三寶如是。能
嚴行人清淨法身。故説爲寶。五最勝義。如世
寶璧諸物中勝。三寶如是。一切世中最爲殊
勝。故名爲寶。六不改義。如世眞金燒打磨等
不能變改。三寶如是。不爲世間八法所改。故
名爲寶。名義如是
門竟
次辨體相。於中略
以三義辨之。一明別相。二明一體。三明住持。
初別相者。經中亦名階梯三寶。三寶寶相
異。故稱別相。隨化階降佛上法中僧爲最下。
故曰階梯。此階梯。中先明佛寶。佛寶之中四
門分別。一定其體性。二開合辨相。三明佛徳。
四論修成。體性如何。經論不同。所説各異。毘
曇法中宣説。如來五陰之外無別假人。但
就陰上假施人名。如貧賤人名字富貴。彼亦
如是。以無人故不説假人以爲佛寶。就五陰
中唯取方便修成善陰以爲佛寶。報無記者
非是佛寶。以無記法非可重故。修成徳中無
漏功徳是其佛寶。有漏則非。漏有有漏功徳
非可重故。是故彼宗諸佛如來相好之形種
智之徳斯非佛寶。相從説佛亦得無漏。成
實法中唯説假人以爲佛寶。五陰實徳於彼
宗中法寶所收。故非佛寶。何故彼宗唯説假
人以爲佛法。彼宗説有假名行人。爲師匠
益要在假中。故説假人以爲佛寶。大乘法中
佛寶門攝。假人實徳悉是佛寶。體性如是。
次開合辨相。開合不定。總唯一佛。或分爲二。
二有兩門。一生身法身。開分二種。父母所
生相好之形是其生身。方便修起戒定慧等
五分功徳名爲法身。二眞應。分二或分爲三。
三有兩門。一法報與應開分三種。如地論
説。二化應及眞開分三種。如金光明三身
品説。或分爲四。四有兩門。一開眞合應以論
四種。是義云何。如楞伽説。一應化佛。二功徳
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四中初一猶上應
身。中二報身。報隨福智故分二種。後一法
身。二眞應並開以論四種。是義云何。眞中
有二。謂法與報。應中亦二。謂應與化。王宮所
生示修成佛。名之爲應依此應身起餘化佛。
涅槃説。釋迦如來化無量佛受諸大衆所
奉供等。或分爲十。如華嚴説。廣則無量。此等
如後三佛章中具廣分別。辨相如是。次明
佛徳。佛徳雖衆要唯二種。一菩提行徳。二涅
槃斷徳。行徳不同。一門説三。所謂般若解脱
法身。依於般若而起解脱。依於解脱而成法
身。此三同時。義別先後。涅槃斷徳亦有三
種一煩惱斷。二者業斷。三苦報斷。先斷煩
惱。斷煩惱故業結不生。業不生故苦報隨己。
由前般若故斷煩惱。與前解脱故能離業。
*與前法身故能滅苦。佛徳如是。次辨修成。
大智論中明。迦旃延子所説修成略有四階。
第一先於三阿僧祇劫修習有漏六波羅蜜。
不習無漏。不斷諸結。以其不修無漏道故。則
無習種性種解行乃至法雲聖位差別。第二
度於三阿僧祇。次於百劫修相好業。是中亦
未修習無漏斷諸結縛。第三分中於最後身
修世八禪。以有漏道攀上厭下。斷除欲界至
無所有一切煩惱。修習初禪斷欲界結。修第
二禪斷初禪結。乃至修習非想地定斷無所
有結。非想一地無上可攀。等智不除。第四分
中修習諦觀。觀察四諦十六聖行斷非想地
見修兩惑。有十六心斷除見惑。謂見道中八
忍八智。有十八心斷除修惑。謂非想地九無
礙道九解脱道。通合具有三十四心。前三十
三心因中無漏。非佛寶體。第三十四果中無
漏。是佛寶體。毘曇宗中在依此義。成實
與前大同少異。所言同者。四分所修與前相
似。所言異者。第三分中所修八禪但能伏結。
不能永斷。第四分中所修聖道總觀諦空。通
斷三界見修兩惑。不同前宗別觀諦有局斷
非想。又復成實多心斷結。不局在於三十
四心。大乘法中行修多階。略有十五。一於外
凡善趣位中修習淨信。第二次於習種位中
修習正解。第三次於性種位中修起諸行。
第四次於解行位中修學如觀。第五次於歡
喜地中發諸大願。第六次於離垢地中修習
淨戒。第七次於明地之中修治淨定。第八
次於炎地之中修道品觀。第九次於難勝地
中修習諦觀。第十次於現前地中觀十二縁。
第十一遠行地中修習一切菩提分法。第十
二不動地中修淨佛土。第十三善慧地中修
習一切説法智行。第十四法雲地中修習一
切殊勝智行。第十五十地窮終起金剛定斷
絶微障入佛境界。當知於此一一位中皆具
修習法界行徳。隨其説相且分如是。佛寶
門竟次辨法寶。於中義別略有五種。一者
教法。二者理法。三助道法。四涅槃法。五化用
法。言教法者。所謂三藏十二部經。是義如
前教法聚中具廣分別。言理法者。毘曇法中
宣説。四諦十六聖行以爲法寶。十六聖行如
四諦章具廣分別。成實法中宣説。四諦名用
假有爲世諦理。無性之空爲眞諦理。大乘所
論義別有三。一就相明理。二相實相對。三唯
就實言。就相者就彼妄情所起法中以辨道
理。離相之有爲世諦理。無性之空無相之空
爲眞諦理。所言相實相對辨者。以彼妄情所
起之相對於眞實如來藏情以辨道理。性相
之法相有體無爲世諦理。如來藏性相界體
有爲眞諦理。此義如彼地經中説。觀十二縁
法相有體無名世諦觀。觀察眞心名第一義
觀。言就實者。直就眞實如來藏中作用法門
爲世諦理。寂滅如門爲眞諦理。理法如是。
助道法者。所謂三十七道品法。毘曇法中釋
有兩義。一者壞縁。二不壞縁。言壞縁者。不分
三寶境界差別。故名壞縁。於此門中一切三
乘無漏功徳悉皆是其助道法寶。不壞縁者。
三寶境界各別建立名不壞縁。於此門中唯
取菩薩無漏功徳及縁覺人因果無漏爲助道
法。自餘聲聞無漏功徳判爲僧寶。如來無漏
判爲佛寶。是故不説爲助道法。問曰。助道
道諦所收。前理法中已説道諦。何須更説助
道法乎。釋言。道中有理有事。通者是理別
者是事。戒定智慧三十七品行數差別。是其
事道道。如跡乘四義寛通是其理道。前理
法中所明道諦是其理道。今此所論助道法
者。其事道。事理不同故復明之。成實法中
宣説。假人爲佛僧。故一切三乘無漏功徳悉
是助法。大乘亦説。一切三乘無漏功徳爲助
道法。涅槃法者。毘曇唯説煩惱業思盡滅之
處數滅無爲爲涅槃法。問曰。涅槃體是滅
諦。前理法中已説滅竟。何勞更説涅槃法寶。
釋言。滅中亦有理事。別名爲事。通名爲理。
約對所除煩惱業等品數上下以論其滅。滅
則階降優劣不等。名爲事滅。盡止妙出四
義*寛通是其理滅。前理法中所論滅諦是其
理滅。今涅槃法是其事滅。事理不同。故復須
論。成實法中煩惱業苦盡無之處同爲涅槃。
大乘法中涅槃有二。一數滅無爲爲涅槃法。
二以善有萬徳圓寂爲涅槃法。化用法者。如
經中説。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如是法也。
法寶如是次辨僧寶。於中三門。一定體性。
二明僧徳。三開合辨相。體性如何。毘曇法中
僧有二種。一應供僧。與盡諸佛下極至於
凡夫沙彌。通皆是僧。是故檀越僧次請人不
簡上下皆悉得於供僧之福。二三歸僧。唯局
分處聲聞人中四果四向以爲僧寶。凡夫比
丘無徳可歸。是以不取。縁覺出世無和合衆。
不成僧故。所以不論。彼論之中住聖菩薩單
一無侶。只不成僧。所以不説。佛是佛寶亦非
僧故。所以不論。又聲聞中唯取五陰實法
功徳爲僧寶體。不説假人以爲僧寶。彼宗陰
外無別人故。又實徳中無漏功徳是其僧寶。
有漏則非。有漏功徳不可量故。成實法中
僧亦有二。一應供僧。與前相似。二三歸僧。大
況同前。唯取聲聞不取餘衆。所言異者。聲聞
人中四果四向假名行人爲僧寶體。不取實
徳。受供生福唯假人故。大乘法中通而論
之。三乘聖衆皆是僧寶。簡大異小唯取菩薩。
於中以彼僧門統攝假人實徳悉是僧寶。
體性辨之麁爾。次辨僧徳。徳有二種。一行。
二斷行。徳雖衆要唯三種。一福。二智。三者淨
報。施戒忍辱是其福分。般若智分。精進與禪
亦福亦智。依精進故修施戒忍四無量等是
其福分。起聞思修是其智分。依禪修習四無
量等是其福分。修陰界入巧便觀等是其智
分。菩薩成就八種勝報是其報也。此等具辨
如地持論。行徳如是。斷徳亦三。所謂煩惱業
苦斷也。由前智故能斷煩惱。由前福故能絶
諸業。由前淨報能離諸苦。僧徳如是。次辨其
相。於中開合廣略不定。總唯一僧。或分爲
二。二有三門。一就位分二。如涅槃説。一假名
僧在見道前。未有僧徳。假與僧名名假名僧。
二眞實僧。位分在於見諦已上。内有實徳名
眞實僧。二約境分二。謂事和僧及理和僧。隨
有行同名事和僧。證理行同名理和僧。三隨
法分二。謂羯磨僧及法輪僧。法別不同汎有
三種。一出家衆法。所謂百一羯磨之事。出家
比丘四人已上同崇此法名出家衆法。二出
家行法。所謂四依。唯出家者所共行之名出
家行法。何等爲四。所謂比丘盡形乞食。著糞
掃衣。於樹下坐。有病服陳棄藥。是爲四依。
問曰。比丘所受禁戒亦是出家同行之法。何
故不名出家行法。偏名四依爲出家行法。釋
言。戒是比丘正體。故廢不論。四依乃是比丘
所行。是以偏説。三道俗通法。所謂坐禪學
問觀空斷結。如是一切道俗同行名爲通法。
三中前二是其僧法。約之辨僧。於彼出家衆
法之中四人已上同一界内。許崇不乖名羯
磨僧。於彼出家行法之中十方同遵和而不
乖名法輪僧。有人説言。四諦之理是其法輪。
會諦之解是法輪僧。然彼四諦乃是道俗通
行法輪非是出家僧行法輪。若言四諦是僧
法輪調達破僧説相似語。應説五諦。以何
義故宣説五邪。以説五邪爲相似故。明知不
用四諦之理爲僧法輪。又復若以會諦之解
爲法輪僧者。在家之中三果聖人皆會諦理。
應名爲僧。彼非僧故。明知不以會諦之解爲
法輪僧。以此推之。但令出家莫問凡聖同遵
四依情無乖異。斯皆名爲法輪僧也。法輪無
漏同異難分。今此具以四句辨之。何等爲四。
一法輪僧而非無漏。謂出家凡夫。同遵四依
故名法輪。未有聖徳故非無漏。二是無漏非
法輪僧。謂在家聖人。内具聖徳故名無漏。
不行四依故非法輪。三亦法輪亦是無漏。
謂出家聖人。遵行四依故是法輪。内具聖徳
故是無漏。四非法輪亦非無漏。謂在家凡
夫。不行四依故非法輪。不具聖徳故非無漏。
以此推之法輪無漏同異可知。不得唯將無
漏聖人爲法輪僧。上來三門分僧爲二。或説
爲三。於中亦有三門差別。一就位分三。一假
名僧位在外凡。未有僧徳。假與僧名名假名
僧。二清淨僧位在内凡。三眞實僧位在於見
道已上。内具眞徳名眞實僧。二就行分三。如
涅槃説。一破戒雜。身雖持戒愼過不犯與
破戒者共同止住布薩説戒。二愚癡僧。身雖
持戒見己弟子有所毀犯令悔除。見他有犯
默而不擧。三清淨僧。身自持戒見他有犯能
教悔除。三大小分三。所謂聲聞縁覺菩薩。故
經説言。僧者謂三乘衆。或分爲四。如大智
論説。一唖羊僧。愚癡比丘不識善惡持犯輕
重。隨所犯罪不知悔除。猶如唖羊至死無聲。
名唖羊僧。二無羞僧。雖知善惡持犯輕重内
無羞恥。故爲毀犯。三有羞僧。識知善惡持
犯輕重内懷羞恥。愼過不犯。四眞實僧。内
具聖徳。或分爲五。如律毘婆沙説。一群僧。
與前四中唖羊相似。二無慚僧。與前四中無
羞相似。三別衆僧。身雖不犯而不和布薩
説戒。四清淨僧。與前四中有差相似。五者
實僧。與前四中眞實相似。若復廣分僧有無
量。如毘曇中説十四賢聖。成實宣説二十
七賢。大乘宣説四十一賢。謂十住・十行・十
迴向・十地・合爲四十。加一等覺爲四十一。若
通十信有五十一。此等如後賢聖章中具廣分
別。別相三寶辨之麁爾一體如何。於中分
別略有三義。一就事論。就佛體上隨義分三。
覺照義邊説爲佛寶。即彼佛徳有可軌義説
爲法寶。違諍過盡説爲僧寶。此三義別徳體
不殊。故名一體。此之一義毘曇成實大乘法
中齊具有之。不偏在大。二就破相空理以論
三寶。事別體空不殊。故名一體。亦名同體。
此義唯在大乘。成實毘曇中無彼宗不説法
體空故。三就實論一。三寶雖別莫不皆用實
性爲體。於中辨一隨法不定。若就涅槃開出
三寶三寶即於一大涅槃名爲一體。故涅槃
云。我示三事即是涅槃。若就性以辨三寶。
三寶即性名爲一體。故涅槃云。如是三歸即
是我性。若就眞諦以分三寶。三寶即眞名爲
一體。故涅槃云。若能觀三寶常住同眞諦。
我性佛性無二無別。若就常義以辨三寶。
三寶即常名爲一體。故經説言。我曾不説
佛法聖僧有差別相。唯説常恒無有變易無
差別耳。若就不二法門以辨三。三即不二名
爲一體。故經説言。佛即是法。法即是僧。此之
三寶皆無爲相。與虚空等。一切法亦爾。斯乃
一切法界門中隨就何法辨一皆爾。一體三
寶辨之既然。諸法一體類皆像此。此之一義
局在大乘。小乘中無。一體三寶辨之略爾 
住持云何。小乘法中泥龕木像爲住持佛。綿
素竹帛爲住持法。凡夫比丘爲住持僧。大乘
法中住持有二。一化用住持。二實徳住持。
言化用者。諸佛如來大悲作用充遍法界。八
相成道爲住持佛。隨化所説一切言教流布
益世爲住持法。依法化成三乘諸衆爲住持
僧。又復諸佛雖得涅槃畢竟不捨菩薩所行。
常能示爲菩薩聲聞縁覺等事。此亦名爲住
持僧也。化用如是。實徳云何。諸佛如來法身
住爲住持佛。法性常恒爲住持法。諸佛
如來僧行不滅爲住持僧。住持三寶辨之麁
此二
門竟
次明三寶次第之義。次第不同。略有
三義。一起化次第。先明佛寶。次法後僧。佛爲
化本。故先明之。由佛起説。故次明法。依法化
成三乘諸衆。故後明僧。二化益次第。亦先明
佛次法後僧。先明佛寶化人生信。次明法寶
變化人生解。後明僧寶。人起行化令供養
起福行故。又欲令人學之行故。三修成次
第。或先明法次僧後佛。或先明僧次法後佛。
於中若以行儀爲法先明法寶。依法集起僧
寶行徳故。次明僧。僧行成滿便得成佛故。後
明佛。若就理性以爲法寶則先明僧。僧行
成就便證法性故。次明法。證法窮滿便得成
佛故。後明佛。所歸如是第三門中別明能
歸。於中有二。一明歸相。二辨歸意。歸相有
三。一異相歸依。於彼外相佛法僧中歸心
憑伏名異相歸依。二自徳歸依。於己當來三
寶功徳起心歸趣名自徳歸依。三自實歸依。
涅槃説。三歸眞性是己自實。捨彼異求
歸趣自實三寶眞性名自實歸依。歸相如是
此一
門竟
次辨歸意。異相歸依所爲有三。一爲離
故歸。爲離生死惡不善故。故涅槃云。一切
衆生怖畏生死惡獵師故求三歸依。勝鬘亦
云。聲聞辟支以怖畏故依於如來。二爲得故
歸。爲得樂果及善法故。三爲益故歸。爲依三
寶利衆生故。自徳歸依所爲亦三。一爲離故
歸。爲離生死惡不善故。二爲得故歸。爲得出
世涅槃道故。三爲益故歸。爲求當果利衆生
故。自實歸依所爲亦三。一爲離故歸。爲離
妄想虚僞法。故二爲得故歸。爲證自性如實
法故。三爲益故歸。爲證自實化衆生故。三歸
之義厥趣麁爾
  三學義五門分別釋名定體一 辨相二 就
位分別三 攝相四 對治
第一釋名。言三學者。一増戒學。二増定學。亦
名増意亦名増心。三増慧學。防禁名戒。澄靜
曰定。定神内靜故復名意亦名爲心。觀達稱
慧。於此三中進習稱學。學進名増。名義如
此。問曰。是中何者學體。釋言。能學以心爲
體。若論所學用戒定慧三行爲體。問曰。三
學爲局在因。爲當通果。釋言。學心局唯在
因。果徳窮滿學心停息。是故經中説爲無
學。若論所學通因及果。問曰。果中名爲無學。
云何學行得通於果。釋言。果中戒定慧等由
學成故。亦名爲學此一
門竟
次辨其相。戒學有
三。一律儀戒。二攝善戒。三攝生戒。此義如後
三聚戒中具廣分別。定學亦三。一有覺
觀。謂欲界定乃至初禪。問曰。欲界云何有
定。釋言。毘曇不説有定。大乘成實宣説有
之。成實宣説如電三昧爲欲界定。龍樹宣
説欲界禪定佛常住之。不如電光暫現而已。
二無覺有觀。謂中間禪。於初禪上二禪定下
除覺觀在名爲中間。三無覺無觀。謂三禪上
乃至非想。此義如後八禪章中具廣分別。慧
學有三。謂聞思修。此義如下三慧章中具廣
分別此二
門竟
次就位論。三學之行遍通始終。
隨位眞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小乘法中義
別有二。一義分別五停心觀。總別念處未得
定水。修習戒品。燸等四心已得定水。修習
定品。見諦已上修習慧品。第二義者始從内
凡漸學戒行。至初果時戒行成就。以得聖戒
不可壞故。斯陀行去漸學定品。至那含果定
行成就。那含金剛漸學慧品。究竟盡智無生
智時慧行成就。大乘法中亦有兩義。一義分
別淨行賢首修習戒品。種性解行修習定品。
初地已上同修慧品。第二義者始從世間漸
學戒行。至離垢地戒行成就。故地持中
離垢地爲増上戒住。三地方便漸學定品。住
三地時定行成就。故地持中宣説三地爲増
上意住。相續解脱説爲定淨。四地已上漸學
慧品。至第十地慧行成就。故彼相續解脱經
中説四地上以爲慧淨。位分如是此三
門竟
次辨
攝相。於中有四。第一約對五分法身共相收
攝。二約六波羅蜜共相收攝。三對七淨共
相收攝。四約八正共相收攝。五分身者。所
謂戒身・定身・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見身・是
其五也。此五種中戒身是戒。定身是定慧。及
知見是其慧學。解脱一身諸論不同。若依成
實體是慧學。彼宗解脱體是慧故。若依毘曇
是解脱數。非是慧性。三學不收。相從爲論攝
入定慧。多與定慧相隨逐故。次約六度共相
收攝。依如地持前之四度是其戒學。故彼論
言。衆具・自性・眷屬・無盡。是其戒學。施爲戒
因。故名衆具。戒度正是戒學之體。故名自性。
忍行助戒。名爲眷屬。由精進故。持戒不斷。故
名無盡。禪是定學。般若慧學。問曰。精進通策
諸行。何故偏攝在於戒中。釋言。實通。今以三
義偏攝在戒。一戒學在初。故攝戒中。二戒學
中攝行度多。廣多之行由精進成故。入戒中。
云何廣多。戒中具有三聚法故。又復具攝施
戒忍故。三以戒學散心修行未與法合。難成
易敗。必須精進佐助方立。故攝戒中。若依相
續解脱經中前三戒學。禪是定學。般若慧學。
精進之行通策三學。問曰。何故五分身中慧
分多身。六度之中戒分多度。釋言。諸行開合
不同。各隨一義。或時開戒。如六度等。或復開
定。自所未見道理應有。或復開慧。如五分身
及七淨等。或時倶開如八正等。或復倶合如
三學等。法門不同。寧可一類。約七淨共相
收攝。何者七淨。一者戒淨。二者定淨。三者見
淨。四度疑淨。五道非道淨。六者行淨。七行斷
智淨。此義如後七淨章中具廣分別。於此七
中初一戒學。第二定學。後五慧學。次約八正
共相收攝。言八正者。所謂正語正業・正命・
正念・正定・正思惟・正見・正精進。於此八中
正語正業正命是其戒學。正念正定是其定
學。正思惟正見是其慧學。精進一種通策三
學。問曰。戒中正語正業正命何別。釋有三義。
一離嗔癡所起口業名爲正語。離於嗔癡所
起身業名爲正業。離貪所起身口二業名爲
正命。第二義者。離貪嗔癡所起口業名爲正
語。離貪嗔癡所起身業名爲正業。離四邪命
名爲正命。言四邪者。如龍樹説。一下口食。
所謂種殖。合和湯藥。治生販賣而自活命。二
仰口食。所謂占相日月星宿變現尊事以求
活命。三方口食。所謂諂媚豪勢貴勝通致使
命巧言求利以自活命。四維口食。所謂習學
種種呪術卜算吉凶諸妓藝等以自養活。離
如是等名爲正命。第三義者。如龍樹説。以
無漏慧離口四過名爲正語。用此聖慧離身
三惡名爲正業。離五邪命名爲正命。言五邪
者。一爲利養詐現奇特異人之相。二自説功
徳。二占相吉凶爲人宣説。四者高聲現其威
嚴令人畏敬以取其利。五自説己所得利養
以動人心。五中前一是其身邪。後四口邪。
離此五邪名爲正命。問曰。定中正念正定有
何差別。釋言。此二始終爲異。求定方便守
心住縁名爲正念。終成不動説爲正定。又問。
慧中正思正見有何差別。釋言。此亦始終爲
異。始心分別名正思惟。終成而徹説爲正
見。攝相如是此四
門竟
次辨對治。於中有三。一
約業煩惱使性辨治。戒防業非。定除起惑慧
斷使性。二對五蓋辨治。如成實説。貪嗔二蓋
能發惡業障於戒品。戒能治之。掉悔障定。定
能治之。掉睡眠障慧。慧能治之。疑返障
三品。三學*返治。三對六弊以辨對治。慳貪
破戒瞋恚懈怠能障於戒。戒能治之。亂意障
定。定能治之。愚癡障慧。慧能治之。三學之
義辨之略爾
  三聚戒七門分別釋名一 論體二 辨相三 
制立四 大小不同五 大小
異六 總別七
第一釋名。三聚戒者。謂律儀戒攝善法戒攝
衆生戒。律儀戒者。亦一名離戒亦名正受戒。
言律儀者。制惡之法説名爲律。行依律戒故
號律儀。又復内調亦名爲律。外應眞則目之
爲儀。防禁名戒。即此律儀離殺等過。故名離
戒。正是所愛離過之行。是故亦名正受戒也。
攝善戒者順益名善。要期納善故名曰攝。離
不攝過名攝善戒。攝生戒者。論中亦名利
衆生戒。衆多生死名曰衆生。要期攝化故名
云攝。離不攝過名攝衆生戒。以道益物。是故
亦名利衆生戒也。此三積聚故云三聚。名義
如是第二門中辨其體。於中有五。一受持
分別。二作無作分別。三止作分別。四自利利
他二行分別。五色心等三聚分別。言受持者。
戒行雖衆要唯受持。始心納法名之爲受。順
法防護説以爲持。受則對法。要期而成。持
則對縁。防護以成。此受與持以種分別。開之
爲四。所言四者受中有二。一從他正受。二善
淨心受。持中亦二。一專精護持。二犯已能
悔。故地持中説此四徳爲自性戒此一
門竟
就有作無作分別。先就受行明作無作。後就
持行明作無作。受行云何。受中之作汎有二
種。一因中作。求戒方便。禮師乞戒如是等也。
二果中。所謂最後一刹那頃與法相應身等
業。因中之作是作戒因非作戒體。果中之作
是作戒體。作戒如是。次辨無作。准依毘曇。
文中無作略有三分。一因時無作。謂前因
中有作善邊無作隨生。二果時無作。謂彼最
後一刹那項有作善邊無作隨生。是中即有
二種無作。同時倶起。一作倶無作。二要期無
作。隨彼作戒無作善生名爲作倶。由前要期
無作法生名爲要期。問曰。此二同在一時。何
故偏名一爲作倶。釋言。作倶親從作生。故名
作倶。要期無作由前方便要期力起。爲是義
故不名作倶。此是第二果時無作。三果後無
作。於作戒後無作續生名爲果後。此三時中。
因時無作一向非是無作戒體。果時果後有
是有非。作倶則非。要期則是。准依成實亦有
三分。一者因時。二者果時。三者果後。因時果
後與前相似。果時無作大況同前。所言異者。
毘曇法中作倶要期二種並生。此宗果時唯
有作倶要期未有。以未有故唯名作倶。此云
何知。如成實説。彼論問曰。齊何當名無作。
論自釋言。第二念項名爲無作。彼名作戒以
爲初念。故名無作爲第二念。此三時中因及
果時一向非是無作戒體。果後所發要期無
作是無作戒。大乘戒中亦有三分。一者因時。
二者果時。三者果後。因及果後與小乘同。果
時無作文無定判。或同毘曇。或同成實。此三
時中。因時無作非無作戒。果時不定。若説果
時單有作倶非無作戒。若説果時二種並生
是則分取要期無作爲無作戒。作倶則非。果
後亦爾。作倶則非。要期則是。受戒如是。次就
持戒明作無作。義釋有四。一就行業明作無
作。對縁防護名爲作持。依作則有無作善生
名無作持。二據行修始終分別。學戒之始作
意防護名爲作持。修心純熟任運離過。不假
作意名無作持。如杖轉輪。與杖相應名爲作
轉。去杖自動名無作轉。此亦如是。三就行位
明作無作。一切凡夫習戒未成。通名作持。
一切賢聖戒行成就名無作持。故涅槃云。戒
不具者。是人但有作戒無無作戒。謂凡夫人
但有方便始作之戒無其終成無作戒也。四
約境界明作無作。從凡至佛隨事離過通名
作持。證實捨過名無作。義辨之麁爾此二
門竟
次就止作二門分別。三聚別論律儀是止。止
諸惡故。餘二是作。作諸善故。三聚通論一
一之中皆有止作。律儀戒中防禁殺等名之
爲止。修習慈心安穩心等對治殺果。修施治
盜修不淨觀對治邪行。如是一切名之爲作。
攝善戒中離其懈怠不攝善過名之爲止。修
行六度説之爲作。攝生戒中離其獨善不化
生過名之爲止。修行四攝饒益衆生説之爲
作。良以三聚皆止惡故。經説三聚通爲律儀。
皆作善故經中説爲善集諸善此三
門竟
次就
自利利他分別。行門有二。一分相門。三聚
戒中前二自利後一利他。二助成門。三倶
自行三倶利他自修三聚爲涅槃因。故通
自利。修此三聚爲得菩提利益衆生。故皆
利他此四
門竟
次就色心非色心等三聚分別。依
薩婆多作無作戒一切是色。以是身口色業
性故。相状如何。謂受戒時最後一念身口
調善是其作色。此之作色爲眼所行。眼見身
口不作惡故。口之止業不可耳聞。以無聲故。
於此作邊無作善生名無作色。以此無作是
其色業從色法生防禁色過。故説爲色。故雜
心云。以作色故無作亦色。其如樹動影亦隨
動。此無作色爲意所行。故論説言。爲不可見
無對色也。依曇無徳作戒唯色。亦以身口色
業性故。然此宗中是假名色爲意所行。非眼
識見。正義如是。有人説言。依曇無徳作戒是
其色心自性。若言作戒是色心性何所依據。
又若作戒是色心性。聲聞應受十善道戒。何
故唯受七律儀戒。聲聞唯受七律儀故明非
心性。又若作戒是色心性。比丘二百五十戒
中應有一戒獨防心過。無有一戒獨防心故
明非心性。問曰。若言聲聞戒法不防心過。
何故律言汝以何心。釋言。彼遮成身口心。
非謂制戒獨防心過。以如是義當知作戒一
向非心。無作戒者。於彼宗中非色非心。以非
形礙所以非色。又非慮知所以非心。大乘法
中作戒是其色心自性。以大乘中作戒是其
三業性故。問曰。若言大乘法中作戒是其色
心性者。有人於彼受戒之時最後一念心想
異縁。是人云何得具作戒。釋言。是人心雖異
縁由前方便要期力故身口意上離惡義成。
説爲作戒。故得具足。無作戒者。於大乘中
是色心法非色心事。以無作戒三業自性從
三業生防三業故。説爲色心。是色心故。異曇
無徳。故涅槃云。我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
來説無作戒定非色心。彼無作戒雖復是其
防色心法不是其色心之事。是故説爲非色
非心。非色心故異薩婆多。故涅槃云。我諸
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説無作戒一向是
色。是義云何。薩婆多中説。無作戒性四大造。
體是障礙故。欲色界有。無色則無。大乘法中
説。無作戒眞是制法。如結界處所有界法。是
制法故不爲大造。非大造故非定隔礙。不定
礙故身生四空亦常成就。是以不同。以小乘
中情見未融。或有聞説是色心法便即取之
以爲色事。或有聞説非色心事便即取爲非
色心法。故成諍論。大乘通取。所以非諍。體
性如是第三開合以辨其相。先就律儀開
合辨相。律儀戒中開合不定。總之唯一。謂三
聚中一律儀戒。或分爲二。如地持説。一在
家戒。二出家戒。或分爲三。一別解脱戒。二者
禪戒。三無漏戒。別解脱者。戒是正順解脱之
本。故名解脱。又免業&T057509;亦名解脱。此之解脱
不與定道二種心倶。故稱爲別。言禪戒者。經
論亦名定共戒也。有人意謂。定心無過名爲
定戒。此事不然。蓋乃世俗禪定心邊戒法隨
生名爲禪戒。依阿毘曇。四根本禪未來中間
六地禪邊戒法隨生以爲禪戒。依成實論。八
禪心邊及彼欲界電光定邊戒法隨生以爲禪
戒。無漏戒者。經論亦名道共戒也。有人意謂。
道心無過即名道戒。此亦不然。蓋乃出世無
漏道邊戒法隨生名無漏戒。毘曇法中依色界
禪所起道邊戒法隨生説爲道戒。成實大乘
三界道邊戒法隨生悉名道戒。又成實中更
説三種。與前少異。何等爲三。一別解脱戒。二
者禪戒。三者定戒。別解脱戒與前相似。欲界
電光及色界定。此等心邊所生有漏及無漏
戒通名禪戒。無色定邊所生有漏及無漏戒
通名定戒。依如毘曇。戒是色故四空無之。
成實無作非色心故。四空定邊亦得有戒。
或分爲四。一別解脱戒。二者禪戒。三者道
戒。四斷律儀戒。別解脱戒義如上釋。餘三
云何。四根本禪及中間禪所生禪戒一切皆
是禪戒所收。依未來禪所生禪戒有是有非。
是非如何。未來淨禪唯治欲惡。彼治有二。
一無礙道。二解脱道。解脱道邊所生禪戒是
四種中禪戒所收。無礙道邊所生禪戒是斷
律儀非禪戒攝。以此親斷欲界不善故與斷
名。又依四禪及中間禪所生聖戒一切皆是
道戒所收。依未來禪所生聖戒有是有非。
是非如何。依未來禪所生聖道能治三界九
地之中所業煩惱。隨其地別各有無礙解脱
之道。於此九地解脱道邊所生聖戒一切皆
是道戒所收。無礙道邊所生聖戒義則不定。
依治初禪乃至非想無礙道邊所生聖戒是道
戒收。對治欲界無礙道邊所生聖戒是斷律
儀非道戒攝。以此親斷欲惡不善故與斷名。
問曰。欲界有其不善。能治道邊可有戒生。
上二界中無其不善。能治道邊云何有戒。釋
言。上界雖無不善而彼對治。於欲界惡有持
對治遠分對治。故得有戒。或分爲五。謂五支
戒。如涅槃説。一是根本業清淨戒。謂離根本
善體。二前後眷屬餘清淨戒。謂離業道
前後方便。三離諸惡覺覺清淨戒。謂離八種
惡覺煩惱。八覺如前煩惱聚中具廣分別。四
護持正念念清淨戒。謂修六念助成戒行。言
六念者。念佛・法・僧・戒・施及天。五迴向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戒。謂以戒行正向佛道。或
分爲六。所謂五戒・八戒・十戒・式叉摩那・比
丘及尼合爲六也。或分爲七。謂七衆戒。言七
衆者。在家有二。謂優婆塞優婆夷。出家有五。
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合爲七
也。或分爲十。謂十善戒。或復宣説二百五十
五百戒等。廣則無量。律儀如是。次就攝善
開合辨相。此亦不定。總唯一善。或分爲二。唯
福與智。或分爲三。謂聞思修。或分爲四。聞思
修證。或分爲五。如地經説。凡夫二乘菩薩
及佛五品善法即爲五也。或分爲六。謂六波
羅蜜。又地持中身口意善加聞思修亦爲六
也。或分爲十。謂十善道。廣則無量。攝善如
是。次就攝生開合辨相。總之唯一。或分爲二。
一離惡攝。二修善攝。或分爲三。謂身口意攝
取衆生。或分爲四。謂四攝法攝化衆生。或分
爲五。五品善法饒益衆生。或分爲六。如勝鬘
説。六波羅蜜攝取衆生。或分爲十。謂十善法
饒益衆生。或分十一。如地持説。彼分四攝以
爲十一。何者是乎。布施有四。一者財施。二者
法施。三無畏施。四報恩施。愛語有一。通前爲
五。利行有四。一無徳善人方便隨順。二有徳
善人稱揚讃悦。三易調惡人隨過治罰。四難
調惡人神力降伏。以此通前合爲九也。同事
有二。一苦事中同。二樂事中同。以此通前合
爲十一。廣則無量。辨相如是第四門中制
立三聚。於中略以五義制之。一起因不同故
立三聚。言起因者。一厭有爲心。起律儀戒。二
求菩提心。起攝善戒。三念衆生心。起攝生戒。
二依法不同故立三聚。所言法者。一離惡法
依。成律儀。二集善法依。成攝善。三化生法
依。成攝生。三離過不同故立三聚。言離過
者。初律儀戒離殺等過。二攝善戒離不攝善
過。三攝衆生戒離不攝生過。四功能不同故
分三聚。言功能者。如地持説。初律儀戒能令
心住。二攝善戒成就菩提。三攝衆生戒成就
衆生。以此不同故分三聚。五品分不同故分
三聚。律儀最下。以能離惡未修善故。攝善爲
次。依前離惡能修善地持論言。攝善法
戒於律儀爲上。攝生爲勝。依前自善能利他
故。故地論言。利益衆生戒於攝善爲上。以此
五義故立三聚第五明其大少不同。於中
有五。一起因不同。二有無不同。三寛狹不同。
四長短不同。五受捨不同。言起因者。菩薩戒
法三種心起。一厭有爲心。二求佛智心。三念
衆生心。於中別分爲厭有爲故受律儀。爲求
佛智故受攝善。爲念衆生故受攝生。通則三
聚一一皆從三種心起。爲厭有爲必須離惡。
故受律儀。爲求佛智離惡方成。故受律儀。欲
化衆生離惡方能。故受律儀。又厭有爲非善
不治。故須攝善。爲求佛智非善不成。故須攝
善。爲念衆生非善不救。故須攝善。又厭有爲
獨善不去。故須攝生。爲求佛智獨善不到。故
須攝生。爲念衆生必須要期。以法攝取。故受
攝生。菩薩如是。聲聞唯從厭有爲心而起律
儀。是故不同此一
門竟
次辨有無不同之義。大乘
法中猶具三聚。小乘法中單受律儀無餘二
聚。以何義故無攝善戒。有人釋言。小乘之人
意存息滅。故受律儀。無心起作。故無攝善。
若爾小乘三學之中但應修戒不習定慧。彼
存息滅三學倶修。雖存息滅三學倶修。雖存
息滅何妨攝善。以有斯妨更爲異釋。夫爲制
戒流類均齊。故制律儀。云何均齊。莫問利
鈍同皆遠離五篇諸過得聖果故。攝善不等。
是故不制攝善法戒。云何不等。彼小乘中作
善無量。無有一人具修諸善方得聖果。故曰
不等。如八禪等隨修一二亦得聖果。不要
具修。問曰。何故離惡均齊集善不等。以惡
易離善難成故。問。縱使攝善不等制攝善戒
竟有何過。釋言。不得。若小乘中制攝善戒。有
人不能具修善法便是犯戒。云何得聖。又不
齊等云何名制。爲是義故無攝善戒。問曰。
若言小乘法中無攝善戒亦應小乘無有止犯
作持之義。釋言。小乘雖不制於攝善法戒非
全不修。故有止犯作持之義。雖有作持量分
而爲非制齊修。是故不名制攝善戒。又小乘
中設有作持助止之作非攝善戒。問曰。若言
小乘作善是助止法。三聚戒中無攝善者三
學之中亦應不立定慧兩學。釋言。三學隨義
分別。非制法故不得齊等。爲是義故説有無
過。以何義故無攝生戒。彼在獨度不兼他故。
有無如是此二
門竟
次辨寛狹。小乘律儀但防身
口。不遮心過。名之爲狹。大乘律儀通防三
業。目之爲寛。云何得知。小乘律儀但防身
口。不遮心過。彼小乘中但説身口七善律儀
以之爲戒。不説十善以爲戒故。故成實言。戒
防身口定慧防心。云何得知。大乘之戒通防
三業。如地經中説十善道爲律儀故。問曰。
何故小乘法中單防身口。大乘法中通防三
業。釋言。小乘一身求果。習道不久心過難裁。
非戒能制要修定慧方除心過。故戒不防心。
大乘法中多身求果。習道長久堪裁意非。故
戒防心此三
門竟
次辨長短不同之義。小乘之戒
止在一形不通異世。名之爲短。菩薩戒法一
受得已。若不退失菩提之心及不増上起煩
惱犯盡未來際畢竟不失。名之爲長。故地持
云。菩薩無有捨身失律儀戒。何故如是。聲
聞爲欲一形期果受戒之時自誓要。故言盡
形壽。一形已來是彼要期分齊之限。故不失
戒。一形已後不復是彼要期之眼。所以失戒。
菩薩爲欲多身求果受戒之時自誓要期盡未
來際。盡未來際是彼要期分齊之限。故不失
此四
門竟
次辨受捨不同之義。先就受戒以明
不同。受中有二。一就初受以明不同。二就
重受以明不同。初受云何。小乘法中得戒有
二。一者自得。二從他得。自得有三。一自然
得。二上法得。三自誓得。言自然者。謂佛一人
於最後身初出家時自然發得別解脱戒。不
從師受故曰自然。言上法者。或有沙彌及與
俗人。修道證得無學聖果。證得如是増上法
時發得出家具足禁戒。從其所依名上法得。
言自誓者。如大迦葉聞佛出世自誓要期。
佛爲我師我爲弟子。於此言下得發具足名
爲自誓。從他得中差別有四。一者善來。有
諸衆生上品利根。佛命善來於我法中快修
梵行得盡苦源。即發具戒。二者三語。所
以一切沙彌俗人及佛初出諸比丘等師教
三遍歸依三寶即便得戒。三者八敬。如大愛
道比丘尼等。諸比丘僧遙宣敬儀令其奉行。
彼聞頂受即發具足。四羯磨。得僧數具足和
合作法與受具戒。有五人十人二十人等。大
乘法中亦有二種。一從他受。唯對一師不藉
多人。因力強故。二善淨心受。無如法人可從
受時於佛像前自受而得。此即是其自誓得
也。問曰。大乘何故不説自然得戒。釋言。大乘
説佛過去爲菩薩時先已成就別解脱戒。非
最後身初出家時方始得故。何故不説上法
得戒。義同自然。佛先成就。非最後身證上法
時方得戒故。何故不説善來得戒。大乘戒廣
具縁三聚無盡之法。要期領納方始得戒。直
稱善來攝戒不具。故闕不論。何故不説三語
得戒。義同善來。何故不説八敬得戒。菩薩尊
勝。不如尼衆常敬他故。何故不説羯磨得戒。
菩薩受戒唯從一師不藉多人。不假和合作
法與故亦可。菩薩從他受者。即是菩薩羯
磨受矣。初受如是。次就重受以明不同。如地
持説。小乘法中犯重禁已遇縁捨戒。後若重
受終不得戒。邊罪難故。菩薩不爾。犯重禁已
捨菩薩戒。後若重受還復得戒。何故如是。菩
薩法中有二縁故。重受得戒。一多身求果微
善亦去。所以得戒。故地持中若有善心搆牛
乳頃亦得受戒。二菩提心是廣大意能滅重
罪。是以得戒。小乘法中有二種義不得重受。
一現世求果純善方得。若曾犯重障難深極
爲是不得。二小乘心劣不滅重罪。故不得戒。
次就捨戒以明不同。聲聞法中別解脱戒有
四種捨。一不用道捨。二命終捨。三斷善根
捨。謂邪見人起大邪見斷善根時失律儀戒。
四二形生捨。所謂男女二形生時失律儀戒。
菩薩法中別解脱戒有二種捨。如地持説。一
退菩提心壞本故捨。二増上煩惱犯波羅夷
過重故捨。此同聲聞斷善根捨。何故菩薩無
不用道捨。釋言。聲聞受形倶法。是故不用道
失出家戒。菩薩通受七衆法。故不用道不捨。
何故菩薩無命終捨。此如前釋。聲聞受戒要
期一形。故命終捨。菩薩要期盡未來際。故不
失戒。何故菩薩二形生時不失禁戒。釋言。聲
聞別受七衆隨形法故。二形生時七衆不分。
是以失戒。菩薩通受一切戒法。不隨形別故
不失戒。何故菩薩退心失戒。聲聞不爾。釋
言。菩薩行業微細受捨持犯多隨心本。是故
退失菩提心時失菩薩戒。小乘法中行業浮
麁受捨持犯多皆約相不隨心本。是故退心
不失禁戒。問曰。若言小乘法中受者約相直
爾退心不失戒者。斷善根時内心邪見何故
失戒。釋言。邪見極違正法能滅善根。是故
失戒。退出世心不壞世善。是故不類。何故菩
薩増上煩惱犯波羅夷失菩薩戒。聲聞不爾。
釋言。大乘多隨心制。故上煩惱犯波羅夷失
菩薩戒。小乘法中約相而制不隨心。故輕重
煩惱犯波羅夷齊不失戒。不同如是第六
明其大小一異。大乘律儀與小乘戒爲一爲
異。是義不定攝大接小得言是一。以是一故。
小乘所受即大乘戒。故勝鬘説大乘威儀以
爲毘尼出家受具。地持亦云。菩薩律儀即七
衆戒據小。望大小外有大。得言是異。以是異
故。地持説言。聲聞波羅提木叉戒比菩薩
戒。百千萬分不及其一。問曰。若言菩薩律
儀即是小乘七衆戒者。有人在俗受得菩薩
三聚戒竟。然後出家更須別受出家戒不。有
人釋言。不須更受菩薩戒中。已通得故。此義
不然。菩薩戒中雖復通攝七衆之法一形之
中不可並持七衆之戒。隨形所在要須別受。
如人雖復總求出道隨入何地別須起心方便
趣求。此亦如是第七明其三聚總別。總別
不定。離惡爲宗。律儀一戒亦總亦別。餘者唯
別統收三聚爲一律儀。名之爲總。故地持云。
一切三聚皆律儀攝。同離惡故。於中分出攝
善攝生。餘二不收還復攝在律儀戒中。名之
爲別。若就攝善以之爲宗。則攝善戒亦總亦
別。餘二唯別。統收三聚莫不皆善。故名爲總。
於中別分餘二之外還復攝在攝善戒中。名
之爲別。若就化生以行爲宗。是則攝生亦
總亦別。餘二唯別。菩薩修習三聚行徳皆爲
利物故名攝生。以之爲總。於中別分餘二之
外還復攝在生戒中。名之爲別。當知大乘一
切行徳總別相望類皆同。三聚戒義厥趣略

  三種律儀義八門分別釋名一 辨相二 所
防同異三 就界分別
四 就趣分別五 就形分別
六 就人分別七 得捨分別八
第一釋名。無作之善説爲律儀。所言律者。法
之別稱。調惡之法名之爲律。行依律戒故號
律儀。又復因調亦名爲律。外應眞則故曰律
儀。律儀不同。一門説三。三名是何。一別解脱
律儀。二禪律儀。三無漏律儀。別解脱者。戒是
正順解脱之本。故名解脱。又復戒體免絶業
羇亦名解脱。不與定道二種心倶。故稱爲
別。禪律儀者。經中亦名定共戒也。上界靜心
思惟終起名之爲禪。依禪發得防惡之法名
禪律儀。禪心不亂目之爲定。戒與定合名定
共戒。無漏律儀經中亦名道共戒也。聖慧離
垢名爲無漏。依此發得防惡之法名無漏律
儀。亦可戒體離垢清淨名爲無漏。此與道合。
故復經中名道共戒。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其
相。別解脱中開合不定。總之唯一。或分爲二。
一在家戒。二出家戒。或分爲三。一者五戒。二
者八戒。三出家戒。或分爲四。於前三上加菩
薩戒。或分爲五。所謂五戒八戒十戒具戒及
菩薩戒。或分爲六。謂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戒
尼戒及菩薩戒。或分爲七。謂七支戒。又七衆
所受亦得分七。言七衆者。在家有二。謂優婆
塞及優婆夷。出家有五。比丘及尼式叉摩那
沙彌及沙彌尼。或分爲八。於前七上加菩薩
戒。或分爲十。謂十善戒。廣則無量。禪戒之中
亦開合不定。總之爲一。或分爲二。一禪律儀。二
斷律儀。依未來禪以世俗道斷欲界結。九無
礙邊所生之戒名斷律儀餘禪定邊所生之戒
名禪律儀。或分爲三。一覺觀倶。謂未來禪及
初禪地所生之戒。二無覺有觀倶。謂中間禪
所生之戒。三無覺無觀倶。謂二禪上所生之
戒。或分爲四。謂四禪中所生之戒。或分爲六。
謂未來中間根本四禪所生之戒。若依成實
禪戒有九。謂依八禪及欲界電光所生之戒。
廣則無邊。無漏戒中亦開合不定。總之唯一。
或分爲二。一無漏律儀。二斷律儀。依未來禪
發無漏道斷欲界結。九無礙邊所生之戒名斷
律儀。餘無漏邊所生之戒名無漏律儀。又常
無常亦得分二。被照無漏所生之戒名曰無
常。諸佛菩薩眞無漏邊所生之戒名之爲常。
或分爲三。謂三乘人無漏聖戒。或分爲四。諸
佛菩薩聲聞縁覺無漏戒也。或分爲六。謂三
乘人因果之戒。或分爲九。謂三乘人別有見
修無學道戒。或分爲十。謂十善戒。廣亦無量。
辨相如是此二
門竟
次辨所防同異之義。於中有
三。一遮性分別。依如毘曇別解脱戒防禁性
惡及離遮罪。言性惡者。所謂身口七不善業。
言遮罪者。所謂飮酒殺草木等。禪無漏戒。
唯離性惡不防遮罪。以非所受威儀法故。若
成實三種律儀同防遮性。二者根本方便
分別。殺盜等罪名爲根本。養猪羊等名爲方
便。依如毘曇別解脱戒通防根本方便之惡。
禪無漏戒唯防根本。成實法中三種律儀齊
防根本方便之罪。三約時分別。時謂三世毘
曇法中別解脱戒唯防現在不通過未。禪戒
隨心寛通三世。三世倶防。現起之者防離現
惡。過去未來性成就者。防過未惡。無漏戒
中最初得者。唯防現在未來之惡。不通過去。
彼現在者防離現惡。寛通成就。在未來者防
未來惡。以本未有過去世中不成就故不防
過去。經生聖人無漏律儀通防三世。現起之
者防於現惡。過去未來性成就者防於過未。
若依成實三禪律儀體皆現在不説寛通過
未之義。體雖現在而能通防三世之惡。問曰。
何故毘曇法中現在之戒唯防現惡。成實法
中現在之戒通防三世。釋言。毘曇性相中
求。故隨世別以論所防。成實立義務就寛通。
故説現戒通防三世。通相云何。現戒起時現
惡不生名防現在。現惡滅故令過去惡因義
不成名防過去。現惡滅故。更不作因牽生後
惡名防未來。非謂過未有體可防。同異辨
之麁爾此三
門竟
次就界論。界謂三界。約就此處
明三律儀通局之義。於中先明別解脱戒。別
解脱中分別四門。一者身處。二者心處。三成
就處。四戒體處。言身處者。就三界中明受戒
身。故曰身處。小乘法中別解脱戒欲界身受
非上二界。何故如是。別解脱戒防禁現惡。上
界無惡。是故不受。若爾上界亦應無彼禪無
漏戒。釋言。上界定道律儀於欲界惡有持對
治遠分對治。所以得有別解脱戒隨身在處
防現遮過。是故不類。大乘法中別解脱戒麁
同小乘。以理細論色界衆生亦應得受。何故
如是。有色界天聞菩薩法發菩提心。自誓要
期盡未來際永斷諸惡。無作隨生故得受之。
如地經説。雖在色界光音天等亦得聞經。如
是等也。問曰。小乘何故不爾。釋言。小乘受
形倶法彼無形惡。所以不受。菩薩通受盡未
來際一切戒法。故得受之。問曰。無色何故不
受。釋言。有以。若是凡夫生無色界心志微細
要期不成。故不發戒。若是菩薩生無色界先
已成就別解脱戒。故不新發。言心處者。約
就三界明受戒心。故曰心處。小乘法中受心
不定。若就所求以別受心。爲求人天而受戒
者是欲界心。爲求出道而受戒者是出世心。
若就定散分別受心是欲界攝。散心受故大
乘受心義亦不定。若就所求以別受心是出
世攝。故地持云。菩薩律儀從於第一眞實
心起。菩提之心名爲眞實。若就定散分別受
心是欲界攝。散心受故。若復通論乃至色界
聞思善心亦得受之。大乘色界具聞思故。言
成處者。隨身所在成就。不失名爲成處。小乘
法中別解脱戒唯欲界成。此形倶法死時捨
故。菩薩戒法三界成就。一受得已乃至菩提
隨身所在常成就故。戒體處者。小乘法中戒
體不定。對果論之或欲界攝。或出世攝。爲
求人天而受戒者是欲界攝。爲求解脱而受
戒者是出世攝。若就定散分別戒體唯欲界
攝。以此欲界散善業故。大乘法中別解脱戒
義亦不定。對果論之是出世攝。菩提因故。
若就定散分別戒體是欲界攝。以是欲界散
善業故。若復通論色界地中聞思善心而受
得者是色界攝。別解脱戒辨之麁爾。次論禪
戒。於中亦四。一明身處。二明心處。三成就
處。四戒體處。言身處者。毘曇禪戒欲色身生。
非無色界。戒是色法。色處生故。成實大乘三
界身生。何故如是。成實宗中戒是非色非
心法。故無色得生。大乘無色有色心。故無色
得生。言心處者。毘曇禪戒一向唯從色界心
起。非餘二界。彼宗欲界一向無禪。故無禪
戒。戒是色法。是故不從無色心發。若依尊者
瞿沙所説欲色心發。彼説欲界有禪定故。成
實大乘三界心發。何故如是。若依成實欲界
有其如電三昧。故發禪戒。戒是非色非心法
故。無色心邊亦得發之。大乘宣説。欲界地中
有無量定。説龍樹言。佛常住於欲界定中名
無不定。聲聞暫得説爲電光。彼定心邊得發
禪戒。無色心邊義在可知。言成處者。毘曇
禪戒欲色成就。非無色界。有漏之法在下成
上生上之時必失下故。成實大乘三界皆成。
彼説禪戒三界法故。又彼宗中有漏善法生
上之時不失下故。戒體處者。毘曇禪戒唯色
界攝。瞿沙所説欲色界攝。成實大乘皆三界
攝。依三界地禪心生故。禪戒如是。次論道戒。
於中亦四。一明身處。二明心處。三成就處。四
戒體處。言身處者。毘曇道戒欲色身生。成實
大乘三界身生。與禪戒同。言心處者。非三界
攝。若隨禪本與禪戒同。言成處者。三界皆成。
無漏生上不失下故。戒體處者。性出三界。若
隨禪本如心處説。界別如是此四
門竟
次就趣論。
趣謂五趣。約就此處明三律儀通趣局之義。
於中先明別解脱戒。毘曇法中別解脱戒人
天身生。人天成就。餘趣難身不生不成。
實法中出家之戒局在人道。在家之戒人天
鬼畜四趣中生。四趣成就大乘戒法。人天鬼
畜四趣中生五趣皆成。一受得已常成就故。
次論禪戒及無漏戒。毘曇成實人天身生。人
天成就。依長阿含天品之中鬼子母天亦得
聖道。道必依禪。若從彼義人天及鬼三趣中
生。三趣中成。大乘法中菩薩遍在五趣之中
皆生皆成。此云何知。如華嚴經。諸龍鬼等
各於法門而得自在。提謂經中諸龍鬼等聞法
悟道。方等經中地獄衆生遇佛光明尋諸佛
所聞法悟道。故知五趣皆成。問曰。若言地獄
鬼畜得聖道者。云何名難。釋言。此等由佛強
縁方能悟道。離佛不能故名爲難。趣別如是
此五
門竟
次就形論。形謂男女及無根等。毘曇法
中別解脱戒唯在男女一形中生。餘者悕望
不具足。故不發律儀。成則不爾。除二形人餘
皆成就。若依成實出家之戒與毘曇同。在家
之戒除二形人自餘一切皆生皆成。大乘之
戒不簡二形。一切身中皆生皆成。所受通故。
次論禪戒及無漏戒。小乘法中在欲界者男
女身生。一切形中皆得成就。經論之中不曾
説有二形人等捨此戒。故在上界者非男女
身能生能成。菩薩之人一切形中皆生皆成。
形別如是此六
門竟
次就人論。人有邪正。外道名
邪内道名正。依如毘曇別解脱戒佛弟子受。
非外道得。成實法中外道亦得。故彼論言外
道亦以深心離惡。故受得戒。禪律儀者内外
倶得。外道亦修八禪定故。無漏律儀唯佛弟
子非外道得。彼住邪見無八正故。人別如是
此七
門竟
次論得捨成就之義。先論其得。次明其
捨。後辨成就。所言得者。先無今起名之爲得。
別解脱戒唯一受得更無餘義。受中差別如
三聚中具廣分別。禪律儀者。依如毘曇有二
種得。一者斷得。斷下過時得上禪戒。二者生
得。從上退未生下地時得下禪戒。成實大乘
唯有斷得。不説生得。彼説生上不説生得。
彼説生上不失下故。退生下時不名新得。無
漏律儀毘曇法中有三種得。一者斷得。斷下
過時得士道戒。二轉根得。轉根之時捨鈍
根戒得利根戒故。三者退得。證聖果時捨彼
因中無漏之戒。後退果時還得本戒。成實大
乘唯一斷得。餘皆不論。彼説轉根及得果
時舊法増明非捨前法別有得故。得相如是。
次論捨義。先有今失名之爲捨。小乘法中別
解脱戒有四種捨。一不用道捨。二命終捨。三
斷善捨。四二形生捨。所謂男女二形生時失
律儀戒。有人宣説。犯初衆罪亦失禁戒。是事
不然。此但汚戒。不名爲捨。諸經論中皆同此
説。菩薩律儀有二種捨。如地持説。一退菩提
心。二増上煩惱犯波羅夷。不同所以三聚章
中具廣分別。禪律儀戒有二種捨。一者退捨。
退起下過失上禪戒。二生上時捨。有漏生上
則失下故。成實大乘唯有退捨。彼説。生上不
失下故無漏律儀。毘曇法中有三種捨。一者
退捨。退聖道時失無漏戒。二轉根捨。轉根之
時捨鈍根戒。三得果捨。得聖果時捨彼因中
無漏之戒。成實法中三捨悉無。唯入無餘涅
槃時捨。大乘法中縁治倶者證實時捨。眞證
倶者畢竟無捨。三種律儀辨之麁爾
  止觀捨義八門分別釋名一 定體二 辨相
三 制立四 修起次第
五 約境分別六 就位
分別七 就人分別八
第一釋名。止觀捨者。經中亦名定慧及捨。
此乃修中之差別也。修義不同。一門説三。止
者外國名奢摩他。此翻名止。守心住縁離於
散動。故名爲止。止心不亂故復名定。觀者外
國名毘婆舍那。此翻名觀。於法推求簡擇名
觀。觀達稱慧。捨者外國名憂畢叉。此翻名捨。
行心平等捨離偏習。故名爲捨此一
門竟
次辨體
性。唯依毘曇義釋有二。一就同時心法以論。
止者正用定數爲體。觀者或用觀數爲體。或
復用彼慧數爲體。伺求之觀觀數爲體。照法
之觀慧數爲體。捨者或用捨數爲體。或用定
慧二數爲體。捨過之捨捨數爲體。定慧平等
捨離偏習。名之爲捨。還即用彼定慧爲體。二
就前後修義分別。止者正用定行爲體。定數
爲主。諸心心法相從住縁通名爲止。觀者或
用觀行爲體。觀數爲主。諸心心法相隨伺
求通名爲觀。或復用彼慧行爲體。慧數爲
主。諸心心法相隨照境通名爲觀。捨者或用
捨行爲體。捨數爲主。諸心心法相隨捨過
通名爲捨。或用定慧二行爲體。定慧兩數
以爲正主。諸心心法隨此定慧通名爲捨。若
成實義釋亦二。一就同體同時法中隨義
分別。一心體中住義名止。照義名觀。調停
曰捨。不同毘曇諸數別體。二就前後修義
分別。作意住縁名之爲止。作止照境説
名爲觀。作意捨相方名爲捨。通皆是心。無
別主伴。大乘法中義別有三。一事識中修。
二妄識中修。三眞識中修。事識中修與毘曇
同。心數別故。妄識中修麁同毘曇。細同成實。
此云何知。如馬鳴説。第七識中麁細六重。
根本四重心數無別。故同成實。末後兩重心
與數別。共心相應。故同毘曇。眞識中修義別
有三。一就同時同體法中隨義別分。寂義名
止。照義稱觀。離相名捨。二就同時同體法中
異門相攝。止義爲門。諸行隨之通名爲止。觀
義爲門。諸行隨之齊名爲觀。捨義爲門。諸徳
隨之倶名爲捨。三約修義前後別分。始心住
法離妄名止。正見名觀。終證捨相故説爲捨。
體性如是以此類餘諸行齊然此二
門竟
次辨其
相。於中兩門。一通就諸行開合辨相。二別就
諸行開合辨相。初通就諸行開合辨者。此之
三行開合不定。總之唯一。謂聞思修三行之
中修行所收。或分爲二。謂止與觀。如地持
説。於一切法不起妄想名之爲止。知第一
義離言自性及知世諦無量處法説以爲觀。
或分爲三。謂止觀捨。此三猶前止觀所攝。止
觀別修分爲前二。止觀雙修合爲後一。故有
三種。或分爲四。如地持説。一者修止。二者修
觀。三者修習止觀。四者樂住止觀。此四猶前
止觀及捨三行所攝。捨中分二。初爲修習終
爲樂住。更無別行。所言止者。於事於義繋心
安住。遠離一切虚僞輕躁及諸憶想。是名爲
止。事謂世諦。義謂眞諦離輕躁者。息除事中
輕亂心也。離憶想者。遠離理外分別想也。所
言觀者。於事於義憶念選擇。名之爲觀。修止
觀者。於前止觀常修頓修。樂止觀者。於前止
觀以久修故不勤方便。熾然不動。隨義廣分
修乃無量。通就諸行開合如是。次就諸行
別相論之。先就止行開合辨相如涅槃説。
總唯一定。或分無二。一者世間八禪事定。二
者出世合理之靜。或分爲三。謂上中下。下謂
凡夫人禪事定。中謂二乘合理之靜。上者所
謂諸佛菩薩離妄眞定。或分爲四。一者退分。
二者住分。三勝進分。四決定分。此決定分
涅槃名爲能作大益。義如下解。或分爲五。
所謂凡夫聲聞縁覺菩薩及佛所得三昧。又
涅槃中更分五種。一無食三昧。所謂初禪。
彼離揣食故曰無食。二無過三昧。亦是初禪。
彼離欲惡故名無過。三身意清淨一心三昧。
謂第二禪。離六識中覺觀之過名身意淨。
内淨一處故曰一心。四因果倶樂。謂第三禪。
彼樂勝故。五常念三昧。謂四禪乃至生非想。
彼免三災絶於四受。離出入息定心不動。故
曰常念。或分爲六。謂五停心及觀生滅。五
停如下。或分爲七。謂須陀洹所得三昧。斯陀
那含羅漢辟支菩薩及佛所得三昧。或分爲
八。於前七上加凡所得。又八解脱八禪定等
亦得分八。並如下釋。亦得分九。謂九次第定。
根本八禪及滅盡定。轉相趣入名九次第。或
分爲十。謂一切入。亦如下釋。廣則無量。次就
慧行開合辨相。總唯一慧。或分爲二。一是
世間世俗等智。二是出世。謂無漏智亦得分
三。一者般若。此翻名慧。二毘婆舍那。此翻名
觀。三者闍那。此翻名智。此三何異經中兩
釋。一約人以分。言般若者。一切衆生。一切凡
夫同有慧數。故名般若。毘婆舍那一切聖人。
此名聲聞縁覺爲聖。彼能觀察苦無常等。故
名爲觀。言闍那者。諸佛菩薩。彼知一切諸法
差別。故名爲智。二隨境別。言般若者。是別想
觀。別知世諦。毘婆舍那是總相觀。總知眞
諦。言闍那者。是破相觀。破離有無知一實諦。
亦得分四。謂四無礙四諦觀等。亦得分五。謂
法住智・泥洹智・願智・無諍智・邊際智等。廣
如下釋。又復五種無量之智亦是五種。亦如
下釋。亦得分六。謂知生死無常苦空無我不
淨涅槃寂滅。亦得分七。所謂知法・知義・知
時・知足・知自知衆・知尊卑・亦如下釋。或分
爲八。知生死法無常與苦・無我・不淨。知涅槃
法常・樂・我・淨。亦得分九。知前八種及第一
義。亦得分十。所謂十智義。如下釋。又復十力
亦是十也。或分十一。所謂十智及如實知。亦
如下釋。廣則無量。捨中有二。一定慧雙修。離
於偏習名之爲捨義如前二。更無別行。二住
空捨相。名之爲捨。義則不定。總唯一捨。或分
爲二。一生空觀。於人平等。二法空觀。於法平
等。或分爲三。謂三空觀。或分爲四。謂四空
觀。有法空・無法空・自法空・他法空・是其四
也。廣如上釋。或分爲五。謂空・無相・無願・無
作及無起觀。如無量壽經中所説。於空理中
無相可取名爲無相。無願樂心説爲無願。無
果可爲名爲無作。無因可起故曰無起。或分
爲七。謂七空觀。亦如上釋。或分十一。觀十一
空。如涅槃説。或分十八。如大品説。廣則無
量。辨相如是此三
門竟
次辨制立。以何義故立
此三行不増不減。解有八義。一行性不同。定
數是止。慧數是觀。捨數爲捨。二行相不同。
住縁是止。知法是觀。調停是捨。三功能不同。
止能息亂。觀能斷惑。捨能違治。四修時不同。
如涅槃説。心慢修止。煩惱増強戒律羸損諸
根不調。於善疑悔則宜修觀。定慧不等則須
修捨。又經宣説。定慧平等則宜修捨。五行門
不同。如涅槃説。彼空三昧名之爲止。以心
住空離分別故。無願三昧説之爲觀。慧觀
生死能斷捨故。無相三昧説爲捨行。證入
涅槃捨衆相故。六根依境不同。多門如後。
今此且依一相論之。依事修止。如世八禪。住
事中故。依法修觀。觀察諸法苦無常等名爲
觀。故依理修捨。證空平等捨衆相故。七隨人
不同。多門如後。今此且依一相辨之。如
槃説。聲聞縁覺定多慧少。菩薩之人慧多定
少。諸佛如來定慧平等。説之爲捨。八所爲不
同。如涅槃説。爲三義故。所以修止。一爲離
煩惱依禪伏結。二莊嚴大智依禪發慧。三爲
得自在依禪發通。爲三義故。所以修觀。一爲
觀生死果報過故依慧滅苦。二爲増善法依
慧離業。三爲破煩惱依慧除惑。爲三義故。
所以修捨。一爲調定慧其令平等。二爲證空
捨離有相。三爲得中道故離有無。制立如是
此四
門竟
次明修起次第之義。於中次第略有四
階。一制發捨。二止擧捨。三止觀捨。四定慧
捨。此之四門通釋是一。於中別分前之兩階
行修方便。後二修成得法相應。前方便中有
始有終。得法亦爾。故有四階。制發捨者。方便
之始對治昏覺。昏謂昏睡。覺謂八種惡覺煩
惱。言八覺者。所謂欲覺・恚・害・親里・國土・不
死・族姓・輕。侮若有惡覺則便制之制心住於
數息門等。昏則發之念身無常。三惡道苦。佛
法欲滅。以此鞭心令去睡昏。昏覺倶離修心
得中。是時名捨。止擧捨者。方便之終對治沈
掉。沈謂沈沒。掉謂掉動。心志濁悶名之爲沈。
心數異縁説以爲掉。掉則修止止心鼻端眉
間足指。隨在何處。沈則修擧念身無常苦無
我等。沈掉倶離修心得中。是時名捨。止觀捨
者。得法之始所治有三。一對愛見以明修治。
四住煩惱分爲愛見。初一是見。後三是愛。於
此門中修止治愛所謂世俗八禪方便。修觀
治見所謂出世無漏方便。止觀雙修離於偏
習。是時名捨。二對癡愛以明修治。五住煩惱
分爲癡愛。無明名癡。餘四名愛。於此門中修
止治愛。修觀治癡。癡愛倶離。止觀雙修。是時
名捨。三對癡妄以辨修治。直就無明住地之
中有闇有妄。迷覆諸法名之爲闇。妄有所取
説以爲妄。如地持説。如是如實凡愚不知是
其闇也。起八妄想是其妄也。於此門中修止
治妄。如地持中。佛爲訕大迦旃延説。不依地
等一切法想而修禪定。馬鳴論中亦同此説。
離一切想名爲修止。修觀對治癡闇之心。故
地持云。於一切法不起妄想名之爲止。知離
言性及知無量世諦方便名之爲觀。雙修離
於偏習是時名捨。定慧捨者。得法之終更無
別治。於前止觀所除煩惱究竟盡處所成行徳
爲定慧捨。修起如是此五
門竟
次約境界分別三
行。於中義別略有三階。一三法相對以辨三
行。二兩行相對以辨三行。三歴就一法以辨
三行。初就三法相對之中別有二門。第一約
就事法及理以分三行。事者所謂陰界入等。
依之修止。如世八禪。法者所謂苦無常等。依
之修觀。理者所謂第一義空。依之修捨。捨離
衆相。二約三諦以分三行。言三諦者。一是世
諦謂法有相。二第一義諦謂法無相。三一實
諦謂法非有非無之相。此三門中起修不定。
從事入理依世修止。如世八禪。故依眞修觀
觀諸法空。從寂起用依眞修止。離分別故。依
世修觀觀諸法故。依一實諦修習捨行捨有
無故。故地持中隨事取者名平等觀。隨如取
者名平等心。等猶止也。捨離有無名第一捨。
上來約就三境辨行。故約二境。言二境者。一
世諦法。二眞諦法。通而論之於此二中不
起妄想通名爲止。照見二諦倶名爲觀。故
地持中不起妄想説名爲止。了知二諦同名
爲觀。止觀雙修調停名捨。於中別分起行
各異。若就觀入依世修止依眞修觀。若論起
用依眞修止依世修觀。止觀雙修調停名捨。
次就一法以辨三行。隨於何法何事之中攝
止安住即名爲止。照察名觀。止觀調停名之
爲捨。約境如是此六
門竟
次就位論。位別有五。一
外凡位。二内凡位。三見道四修道位。五無
學位。通而論之一一位中皆具三行。於中別
分進退有三。一義分別外凡位中修世八禪。
名之爲止。内凡位中學觀諦理。名之爲觀。見
道已上證理平等同名爲捨。第二義者内凡位
中安心諦理而未能見。説之爲止。故見諦前
名爲定淨。見道位中始見諦理。名之爲觀。修
道已去定慧調停説名爲捨。第三義者見道
已前同名爲止。見修二道照理名觀。無學位
中得涅槃果捨離十相。故名爲捨。位別如是
此七
門竟
次就人論。人有五種。一是凡夫。二是聲
聞。三是縁覺。四是菩薩。五是如來。通而論之
人人皆具止觀及捨。於中別分略有三義。一
凡夫之人修世八禪。但有止行。聲聞縁覺觀
察四諦十二縁等。有其觀行。菩薩及佛證法
平等。有其捨行。二凡夫有止。義如前釋。菩薩
二乘同觀法性。有其觀行。佛證涅槃。有其捨
行。三除凡夫直論賢聖。聲聞之人住寂名止。
菩薩了知差別法界。名之爲觀。佛得涅槃。有
其捨行。止觀捨義辨之粗爾
  三慧義五門分別釋名一 辨體二 就位分
別三 就界分別四 就人
分別五
第一釋名。言三慧者。經中或時名聞思修。或
復説爲聞思修慧。通釋是一。於中別分義有
寛狹。若當直言聞思修者。其義則寛通一切。
通一切中始受行法通説爲聞。於所聞法分
別簡擇通名爲慧。依法正行通説爲修。若當
説爲聞思修慧。其義則狹局在般若。不通
餘行。就般若中受教名聞。生解名爲聞慧。
簡義名思。從思得解名爲思慧。進習名修。從
修得智名爲修慧。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體性。
三慧皆用慧數爲體。慧依法成。法有三種。一
教。二義。三者行法。三藏言數是其教法。三
諦之理是其義法。三乘行儀是其行法。於中
別分依教起聞。依義入思。依行起修。通而論
之依一一法皆具三慧。於教法中初受名聞。
簡擇是非説以爲思。成就聞持陀羅尼行説
以爲修。於義法中有其三種。一者世諦。二第
一義諦。三一實諦。通而論之於此三諦初受
名聞。簡擇名思。成就正智説以爲修。隨相別
分依於世諦成就聞慧。世法可爲。言教及故
依第一義成就思慧。理出言外。正智思量方
能及故依一實諦成就修慧。一實精微正證
修行方能見故。於行法中初受名聞。簡擇稱
思。造行曰修。又復前三隨教修行通名爲
聞。捨言趣證説以爲思。得證相應説之爲
修。又復證相初來現心義説爲聞。蓋乃是其
不聞聞矣。正得名思。得已上進説名爲修。體
性如是此二
門竟
次就位論。通則位位一切皆
具。於中別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准依毘
曇外凡位中初受師教説爲聞慧。五停心觀
總別念處想心觀行未得禪定修慧法故。判
爲思慧。煗等已上依定修行。判爲修慧。又更
分別五停心觀依教之始。判爲聞慧。總別念
處背教已遠觀心轉強。判爲思慧。煗等已上
依定修行。判爲修慧。成實法中念處已前初
受師教。隨聞得解。判爲聞慧。念處位中堪能
自心分別簡擇説爲思慧。煗等已上現見空理
説爲修慧。問曰。成實三慧如是。此三慧中解
知何法。有人釋言。聞慧地中以陰分生得衆
生空。思慧地中別觀五陰壞苦無常成前生
空。兼趣法空。煗等已上總觀五陰行苦無常
得諸法空。蓋是人語不關經論。若當聞慧但
解生空。法空寂聞竟在何處。若當思慧壞法
以成衆生空者。法空寂思復在何處。若修慧
地唯解法空。生空寂修復在何處。二空之理
皆藉初聞。次思後修方能悟入。而言生空但
有聞慧而無修慧。法空有修而無聞思。豈非
謬浪。當知聞慧具聞二空。思慧地中具見二
空。修慧地中具見二空。不得偏取。大乘法中
位分不定。據始爲言。習種位中依教悟解成
就聞慧。故華嚴中宣説。十住隨所聞法即
自開解。性種位中捨詮得義成就思慧。解行
已上修習出道成就修慧。次勝以論。種性地
中於出世道但可聞知。未能思量。同爲聞慧。
解行位中能觀出道判爲思慧。初地以上正
行漸増。判爲修慧。次上以論。習種性種
爾成就出世種子。未能方便趣入出道。三慧
倶無。解行位中能起方便趣入出道。於出世
法能聞能思具聞思慧。故地持中説解行地
具足聞慧思慧思惟。初地已上發起正行説
爲修慧。極上以論。一切地前成就教行同爲
聞慧。初地之中始觀人如判爲思慧。二地已
上證心轉増判爲修慧。位別如是此三
門竟
次就
界論。界謂欲色無色界等。雜心中説。聞慧
局在欲色兩界不通無色。無色無形不能聽
受。是故無聞。思慧局在欲界地中上界則無。
何故如是。上界報靜。斂思量則與禪定修慧
相應。故無思慧。問曰。上界若無思慧應無覺
觀。釋言。上界所有覺觀修慧所攝。故得有定。
修慧局在色無色界。不通欲地。一切禪定修
慧攝故。上界有修。欲界無定。故無修慧。瞿沙
所説聞思同前。修慧一種遍通三界。彼説欲
界有禪定故。成實所立聞慧如上。思慧不
定。隨教之思局在欲色。推義之思遍通三界。
此云何知。論解覺觀。麁思名覺。細思名觀。
彼説覺觀三界皆有。明知遍通通修三界。
彼説欲界有電光定。明修通下。大乘三慧並
通三界。何故如是。菩薩雖在無色界中能來
佛所聽受正法。又得聞持陀羅尼故。具受一
切諸佛教法。是故聞通。菩薩常思。是故思通。
大品宣説。欲界有定。是故修通。界別如是
此四
門竟
次就人論。人謂聲聞縁覺菩薩。通而
論之人人皆具。於中別分聲聞之人聞教悟
道成就聞慧。是故當相説爲聲聞。縁覺深思
十二縁義成就思慧。是故當相説爲縁覺。
縁者是義。覺謂思也。菩薩善修倶利之道。成
就修慧。是故當相説爲菩薩。菩薩此翻名道
衆生。以修自利利他道故。三慧如是
  三種般若義
三種般若出大智論。言般若者。是外國語此
翻名慧。於法觀達目之爲慧。慧義不同。一
門説三。三名是何。一文字般若。二觀照般若。
三實相般若。此三種中觀照一種是般若體。
文字實相是般若法。法體合説故有三種。言
文字者。所謂般若波羅蜜經此非般若。能
詮般若故名般若。如涅槃經詮涅槃故説爲
涅槃。此亦如是。又此文字能生般若亦名般
若。如食生命説食爲命。言觀照者。慧心鑒
達名爲觀照。即此觀照體是般若名觀照般
若。如眼是目名爲眼目。於中具辨開合不定。
總唯一智。或分爲二。二有多門。一約境分二。
謂世諦智。第一義智。世諦智者名一切種。於
世法中種別智故。第一義智名一切智。以知
一切諸法如故。二眞妄分別。六七識中縁照
分別是其妄智。第八識中體照之慧是其眞
智。是義云何。如來藏中恒沙佛法集成心事。
是心性淨而爲客塵煩惱所染相似不淨。後
息妄染淨相始顯。始顯淨識普照法界説爲
眞智。三大小分二。方便觀解縁別彼此。不能
滅想普照一切。名之爲小。故龍樹云。十八
空觀名小智慧。滅觀般若絶其縁想而能普
照一切法界。名之爲大。故龍樹言。般若波羅
蜜是大智慧。或分爲三。三有多門。一觀入分
三。謂聞思修。二約境分三。謂世諦智第一義
智及一實諦智。三隨義分三。謂清淨智一切
智無礙智。義如後釋。四隨人分三。一一切智
二乘所得。二道種智菩薩所得。三一切種智
如來所得。亦如後釋。五隨識分三。一事識中
分別之智。二妄識中分別之智。三眞識中分
別智。或分爲四。謂聞思修證。或分爲五。一
聞。二思。三修。四報生識智。變易聖人報無漏
心生便見法名報生智。此四是妄。五是證智。
謂眞識中無分別慧。或分十一。所謂十智及
如實智。此義如後十一智中具廣分別。廣則
無量。問曰。此之觀照般若體性云何。如龍樹
辨。人説不同。凡有六種。第一家説唯有漏慧
是般若體。何故如是。如小乘中佛道樹下方
斷煩惱。自斯已前所修智慧皆名般若。故知
有漏。第二家説。無漏聖慧是般若體。有漏則
非。見理之心名般若故。如此説者小乘法中
佛最後身所修無漏方便是般若。已前悉非。
第三家説。從初發心至坐道樹所修智慧莫
問有漏及與無漏悉是般若。至佛轉名薩波
若智。如此説者般若在因不通於果。第四家
説。菩薩所修一切智慧通名有漏通名無漏
悉是般若。論自釋言。以觀涅槃行佛道故通
名無漏。未斷結盡通名有漏。第五家説。菩薩
慧中無漏無爲不可覩見。無對常智是般若
體。無常縁智一切悉非。第六家説。般若之
體不可取得。非有非無非常非無常。非空非
實非陰界入。非有非無無生無滅無取無捨。
猶如火炎不可甞觸觸則燒人。般若如是。
不可取執。取皆破遣。向前所取一切悉非。問
曰。此門與前第五有何差別。釋言。向前第
五門者從縁方便修。生眞智爲般若體。此
無始佛性眞心從縁修顯。得證通望從來
體外畢竟無縁。縁既不有眞亦亡對。絶對眞
心説爲菩薩般若正體。餘者悉非。問曰。此六
何者爲是。論有兩判。一言皆是如諸比丘各
説彼此中間之義。佛言。皆是。此亦如是。一
言。第六所説者是。前五皆非般若正體。故説
爲非。觀照如是。言實相者。是前觀照所知境
界。諸法體實名之爲實。實之體状目之爲相。
何者是乎。開合不定。總爲一實。或分爲二。如
地持説。一事法性世諦實也。二實法性眞
諦實也。或分爲三。如涅槃説。一者世諦。二
第一義諦。三一實諦。或分爲四。一者事實陰
界入等。二者法實苦無常等。三者理實空無
我義。四者性實佛性眞法。又地持説四眞
實義亦是四實。一世間所知。二學所知。三煩
惱障淨所行處法。四智障淨所行處法。如上
廣辨。此諸法中通而論之皆是實相。於中別
分唯第一義名實相耳。此之實相體非般若。
能生般若故名般若。如色香等體非是欲。能
生欲心説爲五欲。問曰。聖智非直知實亦知
虚妄。何故所知唯名實相。釋言。聖人如法而
知。知實知虚皆稱前法。故通名實。又知實時
達本無妄。故唯言實。問曰。觀照即是般若。此
之三種倶名般若。何故不得通名觀照。釋言。
亦得但彼論中爲辨般若文字觀照實相別
之。是故一種偏名觀照。若復就彼觀照門中
以辨其義。亦得説爲三種觀照。一文字觀照。
二般若觀照。三實相觀照。義既均齊。不得偏
取。三種般若辨之略爾
  三智義兩門分別辨相一
就人分別二
第一辨相。言三智者。一道種智。二一切智。三
一切種智。此之三種出大智論。道種智者。
於一切道種別而知名道種智。又知一切化
衆生道名道種智。所知云何。如彼論中増
數廣辨。或説一道。所謂趣向涅槃之道。或分
爲二。二有多門。謂善與惡。世及出世。有漏無
漏見之與修。有學無學無礙解脱向果得果。
如是無量不可具辨。或分爲三。三亦多門。謂
三惡道及三善道人天涅槃三乘之道。戒定
智慧見修無學止觀及捨。如是無量。或分爲
四。四有多門。所謂凡夫三乘之道。聲聞縁覺
菩薩佛道。四念四懃四如意等。如是無量。或
分爲五。五亦多門。所謂五趣五度觀門。凡夫
二乘菩薩佛道。如是無量。或六或七乃至八
萬四千道法。知如是等道法差別名道種智。
彼一切智與一切種智有何差別。通釋是一。
於中別分凡有六種。一總別分別。總相知
法名一切智。別相知法名一切種。如知苦諦
是一切智。分別是苦有無量種名一切種。如
是一切。二通別分別。知苦無常空無我等諸
法通相名一切智。知五明等諸法別相名一
切種智。三空有分別。知諸法空名一切智。
知其種種世諦諸法名一切種。四廣略分別。
略知諸法名一切智。廣知諸法名一切種智。
如知分段因果對治名一切智。分段變易因
果對治一分皆知名一切種智。亦如有人知
一世界事名一切智。知於一切世界中事名
一切種智。如是一切。五大小分別。小乘之智
名一切智。大乘之智名一切種。問曰。向
前道種智中知法已盡。何須別説一切智及
一切種智。釋言。向前道種智者直知道法。自
餘一切五明處等空無我等第一義法非彼所
知。是以更明此一
門竟
次就人論。人謂聲聞菩
薩及佛。約就此人辨義有四。一隨人別分。如
論中説。聲聞之人有一切智。以能總相知諸
法故。又復聲聞但能通相知於諸法不能別
知。又復但能略知諸法不能廣知。是故説彼
有一切智。菩薩之人有道種智。能知一切差
別道法化衆生故。諸佛有其一切種智。以能
別相廣知法故。二簡勝異劣。於此門中下不
兼上。上得兼下。以是義故聲聞唯得有一分
智無餘二種。菩薩之人有道種智兼一切智
無一切種。諸佛如來具足三智。三簡大異小。
佛菩薩大。聲聞是小。小中單直有一切智。大
中不爾。佛與菩薩兼具三智。四就實通論聲
聞之人小分具三菩薩漸勝。諸佛並極。三智
如是
  三量智義三門分別釋名義一辨相二
就位分別三
第一釋名。三量之義出於相續解脱經中。慧
心取法各有分限。故名爲量。量別不同。一門
説三。一是現量。二是比量。三是教量。地持成
實亦有此相。地持説言。現智比智及從師
同聞成實論言。見聞及比猶此三矣。言現
量者。現知諸法名爲現量。又知現法亦名爲
現。於中分別有其二種。一者知事。二者知理。
言知事者。隨在何時何處法中不因比度。不
藉他言而能知者同名現量。事相麁近隨在
何時何處之中能現知故。言知理者毘曇法
中就處分別。知欲界法名之爲現。以何義故。
知欲界法偏名爲現。毘婆沙云。得正決定必
在欲界。要先見於欲界苦等後見上界。良以
欲界法麁易見故先見之。先見分了。故偏名
現。上界不爾故知上界不名爲現。又復行者
於欲界苦有二現見。一離欲現見。以離欲道
現照知故。二自身現見。欲界之苦身現覺故。
於上界苦但有一種。離欲現見。身不在彼。不
覺知故。如兩擔物。一則自擔。二使人擔。於自
所擔有二現見。一知是物。二知輕重。知欲界
苦其状似此。於他所擔但有一種知物。現見
不知輕重。上界如是。以知欲界其二現故偏
名爲現。上界唯一。故不名現。成實法中約時
分別。彼現有二。一據修始。見諦已前現在時
觀假無性。名之爲現。二據修成。見諦已
上三世法中現見空理。同名爲現。大乘通就
時處分別。義釋有四。一據修始。唯於欲界現
在法中見諸法如。名爲現量。欲界現法易
觀察故。二者修次。或於欲界見三世如。或
於三界見現在如。同名現量。三者修成。於自
分中現見三世一切法如。悉名現量。四據修
息。到菩提時現見三世一切諸法。皆名現量。
不簡自分他分之別。故地持言。諸佛如來於
一切法現知見覺。現量如是。言比量者。譬度
知法。名之爲比。於中分別亦有二種。一者知
事。二者知理。言知事者。隨在何時何處法中
比度而知悉名比量。言知理者。毘曇法中約
處分別。知上二界四諦之理名爲比量。成實
法中約時分別。見諦已前過未法中觀假無
性名爲比量。大乘通就時處分別。義釋有三。
一據修始。以彼欲界現在法如比知他界他
世法如名爲比量。二據修次。或以欲界三世
法如比上二界。或以三界現在法如比知過
未名爲比量。三據修成。以自分中所知三
界三世法如。比他分中未所見處三界三世
一切法如。名爲比量。以何義故不説修息。
到菩提時無復比故。然此比量經中亦名譬
喩量也。通釋是一。於中分別同類相比名爲
比量。異類相比名譬喩量。言教量者。有法
玄絶自力不知藉教以通名爲教量。於中分
別亦有二種。一者知事。二者知理。於世諦中
藉教知者名爲知事。二諦理中藉教知者名
爲知理。此之教量法中亦名信言量也。通釋
是一。於中分別法隣自分藉言入者名信言
量。法大玄絶依教知者名爲教量。有人就此
分量爲四。現量爲一。比量爲二。教量爲三。
信言爲四。此亦無傷。但非經論。名義如是
此一
門竟
次辨其相。現量可知。比量有三。一同
類相比。相似之法以此比餘。如百論中。義別
有三。一者如殘。如人海中取一滴水甞之
知醎則知餘者一切皆醎。亦如有人於一法
中見苦無常空無我等知餘皆爾。如是一切。
二者如本。如人先曾見火有煙後見餘煙必
知有火。亦如有人曾見諸法無常故苦後見
法苦必知無常。如是一切。三共相比知。如
似人見從東至西人有行動類天上日從東至
西當知亦動。亦如有人見色生滅色性無常
後見其餘想受行等有生滅故性亦無常。如
是一切。此三合爲同類比也。二以劣比勝。
如國無金用鍮比之。亦如經中以世虚空不
生不滅比況佛性。如是一切。三以勝比劣。
如國無鍮將金比之。亦如經中以大涅槃非
有非無譬王殺罪。如是一切。此後兩門通
釋。亦是共相比也。少分同故。比量如是。次
辨教量。義別有三。一異時法。藉教以知。如過
未法不現見故因説方知。二異處法。藉教
以知。如他方事不現見故因説乃知。三者同
時同處之法。藉教以知。如説身中如來性
等。教量如是。此教量中所知不定。或深勝法
藉教方知如彼佛性涅槃道等。或中間法藉
教方知如苦集等。或麁淺法藉教方知如世
間中難識事等此二
門竟
次就位別位。謂習種性
種解行十地佛地。於此位中辨義有三。一開
始合終。習種爲一。性種爲二。解行已上合爲
第三。同觀如故。於此門中或以三位共望一
法以辨三量。所謂望於解行已上所觀之法。
習種望彼是其教量。在彼玄絶。藉教知故。
性種望彼是其比量。位分相隣可比知故。解
行已上望自所得是其現量。現證知故。或以
一位別望三法以辨三量。習種還望自所證
法是其現量。現證知故。望性種地所證之
法是其比量。位分相隣可比知故。望解行上
所證之法是其教量。法玄絶故。向前門中教
淺現深。於此門中現淺教深。或以三位別望
三法。向前三位自望所得皆是現量。是則現
是通深淺。二開中間以合初後。如地持
説。習種性種合之爲一。種子同故。解行爲
二。初地已上合爲第三。同證如故。於此門
中亦得三位共望一法。望初地上所證之法。
種性位中是其教量。解行比量地上現量。亦
得一位別望三法。亦得三位別望三法。類上
可知。三合始開終。種性解行合之爲一。信
地同故。十地爲二。佛地爲三。於此門中亦
得三位共望一法。望佛所證地前名教。相去
玄絶。信教知故。地上名比。以自所得上比
佛故。佛地名現。現證性故亦得一位別望三
法。地前還望地前之法是其現量。望地上
法是其比量。望佛所得是其教量。以玄絶故
亦得三位。別望三法皆是現量。同現見故。三
量如是
  同相三道義兩門分別釋名一
辨體二
第一釋名。同相三道出地經論。名字是何。
一是證道。二是助道。三不住道。言證道者。證
是知得契會之義。心冥實性亡於分別契會
平等。名之爲證。言助道者。助是扶佐資順之
義。諸度等行迭相扶佐資順菩提。故名助。
言不住者。是離著之義。巧慧雙遊行無偏在。
故曰不住。此三通論皆依法成。倶應名證。
同能資果。並應名助。超凡異聖。齊名不住。
爲別三門。隱顯異名等別三門。隨顯受目。
證據心體。心淨照明得法義顯。故偏名證。所
證如中無果可資。故不名助。染淨相泯不住
義隱。故不名不住。助是行修資順義強。故偏
名助。見果可求證如義隱。故不名證。背有求
不。不住義微。故不名不住。不住巧慧離
著義顯。故偏名不住。染淨倶遊證如義隱。故
不名證。染淨雙隨不偏求出。非專向果。故
不名助。此之三種諸地通有。名之爲同。同
行體状目之爲相。蓋是體相非標相也。同行
虚通目之爲通。問曰。此三名爲同相。見修
無功名爲別相。此證助等有別相不。見修等
中有同相不。釋言。亦有。何者是乎。如地經中
三地已還名爲世間。未能證法。所修諸行遠
資出世判爲助道。第四地中初入出世。内證
法明判爲證道。五地已上得出世間後能隨
世名不住道。故地經中五地已上方始宣説
不住道勝。此即是其證等別相。菩薩見解無
地不有。行修亦然。無功用義亦該始終。故
地論言。從初地來隨分所行捨功用故不名
染行。此即是其見等同相。若爾倶齊。何故
證等偏名同相。見修無功偏名別相。釋曰。此
言隱顯故爾。等是隱顯何故證等偏名同相。
此據成徳。通有義顯。故偏名同。何故見等偏
名別者。此據修相。從解起修修熟捨功。階
別相顯。故偏名別。何故證等偏據成徳。何故
見等偏是修相。釋言。同相三道之中證行爲
首。助與不住依證而説。故是成徳。別相三
中見道爲首。從見起修。修過前見。修心久
純方成無功。無功過修。漸次相起故説爲
修。修相階漸。故名別相。成徳同時。故名同
相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體相。通説皆用眞心
爲體。於中別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證道體
者是眞識心。是心體中具足一切恒沙佛法。
所謂法界常樂我淨智慧三昧解脱等法。將
心攝法無出一心。隨法分心心有法界微塵
等別。心於彼法同體照明淨無闇障。性雖
常淨而爲妄染相似不淨。後修對治息除染
累。本隱淨心顯成令徳。始顯淨徳如甘心
性内照法界。故説爲證。蓋乃自然無分別照
非縁照也。助道體者。所謂有作六波羅蜜。
是義云何。向修對治顯證之時備修法界一
切諸行。行熏眞心故令心中眞徳集起説爲
助道。不住體者。略有三種。一就觀解以明不
住。二據行修。三就果徳。言觀解者。菩薩觀法
非有非無。見非有故不著有邊。見非無故不
著無邊。於有於無不偏住著。故名不住。言
行修者。義別有三。一證相對助以明不住
證行寂滅。助行起作。助而常證不偏住作。證
而常助不偏住寂。寂作倶遊不偏住著故名
不住。二偏就證以明不住。證實平等無法可
住。故名不住。故地論中名如行道爲不住道。
三偏就助以明不住。於中有三。一自利利他
二行分別。菩薩善修自利行故不住凡夫。修
利他故不住二乘。故名不住。二就自行福智
以明福隨有生。智依無成。以修福故不住於
無。以修智故不著於有。故名不住。三應就諸
行以明不住。如一施中不見施者受者財物
及與果報不著於有。常依三事而行布施不
住於無。故名不住。如施既然。諸行齊爾。此後
三門合爲助中不住之義。前就證助以明不
住。次偏就證後偏就助。合爲第二行修不住。
第三門中言就果徳明不住者。謂佛如來得
大涅槃不捨世間。得涅槃故不住生死有爲
法中。不捨世故不住寂滅無爲法中。故名不
住。同相三道辨之麁爾
  別相三道義三門分別釋名一 定位二
辨相三
別相三道出地經論。亦得名爲位別三道。
名字是何。一見。二修。三無功用。初言見者。
慧心推求明白名見。進習名修。修心久純任
運上昇息於縁務名無功用。此之三種諸地
不同。名之爲別。別行體状目之爲相。即此
三行虚通名道。此三分異。是故亦名位別三
道。名字如是此一
門竟
次定位分。據實通論。一
切位中皆具此三。隨相別分局在出世。出世
有二。一初地已上名爲出世。二隨地相四
地已上方名出世。就初門中大位開分初地
見道。故地論言。諸見縛者於初地中見道
時斷。二地已上乃至七地是其修道。八地已
上名無功用。以實細分見有二種。一者縁見。
在解行終心。故地持言。諸見縛者解行時
斷。二者證見。在初地始心。修道亦二。一者習
修。在初地滿心。故地持中宣説初地以爲
淨心及初修慧行也。二者正修。在二地已上。
無功用中亦有二種。一習無功用在七地中。
地經中宣説。七地修無功用。二成無功
用。八地已上與無生忍。其義相似。始習無生
在七地中。成就無生在八地上。初門如是。第
二門中大位開分。第四地中初入出世名爲
見道。故仁王中名第四地爲須陀洹。又地
經云。身見爲首。我人衆生陰界諸入我慢所
起出沒等事第四地中皆悉遠離。五地已上
判爲修道。八地已上名無功用。以實細分見
有二種。一者習見在三地終心。觀一切法不
生不滅因縁而有。二者成見在四地中。正見
諸法不生不滅。修亦有二。一者習修在四地
終心。方便行中發懃精進。二者正修在五地
上。無功用中二種如上。然經論中地位開合
進退非一。或開前合後。或開後合前。或開
中間以合前後。今據一門且分此三。位別如
此二
門竟
次辨其相。見有二種。一者習見。謂解
行中學觀如理。二者成見。謂初地中眞觀現
前。成中有二。一者自分。始入初地於自所證
無我法中證照分明。二者勝進。謂初地中於
二地上行修得失善觀分明如初地中發趣果
等。修道亦二。一者習修。謂初地中發諸大
願修行戒等。二者正修。謂二地上修行戒等。
正中有二。一漸次修。二者頓修。言漸修者。謂
二地上乃至六地五行勝進。言五行者。如
持説。二地修戒。三地習定。四五六地修習智
慧。慧有三種。一道品相應慧。四地所修。二二
諦相應慧。五地所習。三縁起相應慧。六地所
學。以此通前合爲五行。此五漸生名漸次修。
言頓修者。謂第七地於念念中頓起一切菩
提分法。無功用中亦有二種。一習無功用。
在七地中。故論説言。七地修習無功用也。
二者成熟。在八地上。成中亦二。一者自分。謂
八地中報行成熟。二者勝進。謂八地上法
流水中諸佛勸發自然趣向無上菩提。是勝
進中諸行備起。今隨地相略分三種。一八地
中淨土化生成就身業。二九地中辨才益物
成就口業。三十地中得深智行成就意業。別
相三道辨之麁爾
  三種住義兩門分別釋名一
辨相二
三種住義出持地論。大智論中亦具分別。依
處名住。住義不同。一門説三。三名是何。一是
聖住。二是梵住。三是天住。言聖住者。會正之
解名之爲聖。聖爲人依。故名聖住。亦可聖者
是其聖人。聖所依處名爲聖住。言梵住者。
淨行名梵。梵爲人依。名爲梵住。亦聖人離
欲名梵。梵所居處名爲梵住。言天住者。八禪
天法。故名爲天。天爲人依。名爲天住。亦可聖
人是其淨天。天所居處名爲天住。問曰。何
故不説人住鬼畜住等。釋言。通説理亦無傷。
以非勝故是中不論。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其
相。開合不定。總之爲一。謂七無上中一住
無上。或分爲二。一是世間。二是出世。梵住
天住是其世間。聖住一種是其出世。或分爲
三。三名如向。於中辨釋略有三義。一就果
分別。如大智論説。欲界六天名爲天住。色
無色天名爲梵住。以離欲故。涅槃聖法名爲
聖住。二就因分別。亦如大智論説。布施持
戒禮拜等善名爲天住。能得欲界六天果故。
四禪四空四無量等名爲梵住。能得上界梵
世果故。此色無色通名爲梵。三三昧等名爲
聖住。三就行分別。如地持説。八禪地定名
爲天住。其所依故。四無量心名爲梵住。以
此四行於一切生離過淨故。彼三三昧滅盡
正受名爲聖住。唯是聖人所依止故。此後三
住涅槃名爲三行窟宅。猶是住處義也。或
分爲四。如大智論説。於前三上加一住合
爲四也。如彼論説。首楞嚴等無量三昧。及
佛十力四無所畏不共法等。一切佛法通名
佛住。或分十六。彼天住中有八禪定。即以
爲八。梵中有其四無量心。通前十二。聖住
有四。謂三三昧滅盡正受。通前十六。如
持説。此十六中四無上住如來多住天住之
中住第四禪。以下三禪慧多定少。上之四空
定多慧少。定慧不均。用不稱心故不多住。
唯第四禪定慧均等作用稱心。是以多住。是
故如來最初成道及般涅槃。皆依四禪梵住
之中多住。大悲如來常念有苦衆生。大悲
能拔。是故多住。聖中多住空三昧門及滅盡
正受。以空三昧離相中勝滅盡正受寂止極。
是故多住。隨義廣分住乃無量。今據一門且
論三種。三住如是
大乘義章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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