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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 (No. 1851_ 慧遠述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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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生得方便之異。惡法易斷。總相厭離。是以
不分生得方便兩種之別。言穢汚者。欲界地
中身邊兩見。及上二界一切煩惱。能染汚心。
名爲穢汚。於中初禪穢汚煩惱。能動身口。具
五陰性。如彼梵王語諸梵衆。汝但住此。我
能令汝盡老死邊。即是妄語。牛牽黒齒屏處
求之。是身邪謟。此身與口。是其色陰。餘心
法等。是餘四陰。欲界穢汚。是迷理惑。不能親
發身口二業。二禪已上。煩惱微細。不動身口。
無色界中。無身口業。一向不發。故無色陰。但
有餘四。言報生者。過因所生眼等諸根。是其
色陰報。心法等爲餘四陰。言威儀者。身口進
止。是其色陰起。此心法爲餘四陰。言工巧者。
身營世務。口言分處。是其色陰。餘四可知。言
變化者。依其通體。或化色身。或化口語。是其
色陰。欲起化時。先作是念。我今當作如是色
像如是語言。以此起化心心數法。爲餘四陰。
問曰。化心與身通體爲一異。釋言。是異。異相
如何。變化心者。是起化心。身通體者。是起化
力。又復化心。是遠方便。身通體者。親能起
化。又復化心。唯是無記。身通體者。或時是
善。或復無記。何故如是。通體有二。一是修
慧。二是生慧。依定修得。是其修慧。天龍鬼
等。不假習性。能變現。是其生慧。是修慧者。
體性唯善。與定相應。生慧無記。又復化心。或
自地收。或他地攝。起自地化。即自地收。起他
地化。則他地攝。論其通體。唯在自地。問曰。
何不直依通體而起變化。別從化心而起化
乎。雖有通體能起化事。若無化心終不起化。
故須化心。問曰。若使要從化心而起化者。何
須通體。若無通體。雖有化心。欲化前事。終不
能現故。復須之。問曰。化色爲當正從化心而
現。爲當正從通體而發。釋言。化色正依通體。
遠依化心。化心不能親動身口。是故必依通
體化也。九陰如是。相從三者。初三是善。次一
不善。後五無記。毘曇如是。成實法中。唯一
行陰。該通三性。餘皆無記。大乘所説。多同毘
此四
門竟
次就有漏無漏分別。依如毘曇。就向
九種五陰之中。第三無漏。餘八有漏。成實法
中。義有兩兼。若斷漏故名爲無漏。唯在行
心。餘皆有漏。若不生漏名爲無漏。無學五陰。
一向無漏。凡夫五陰。一向有漏。學人不定。若
斷結處。是其無漏。結未盡處。是其有漏。大乘
法中眞徳五陰。一向無漏。分段因果。一向有
漏。變易因果。隨相無漏。體性有漏。以相順理
故名無漏。以性違故名爲有漏此五
門竟
次辨
五陰常無常義。小乘法中。一向無常。大乘法
中。大位以分。生死五陰。一向無常。涅槃五陰。
一向是常。故經説言。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
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隨義通論。生死
五陰。有常無常。涅槃亦爾。生死陰中。有相有
實。六識七識。是其陰相。如來之藏。一在滅
諦。是其陰實。陰相無常。陰實是常。涅槃陰中
有體有用。體則是常。如上所説。用則無常。故
經説言。功徳莊嚴有爲有漏有礙非常。良以
隨世有生滅故此六
門竟
次辨三界有無之義。
小乘法中。四空無色。滅定涅槃一向無心。其
無想定及無想報。兩論不同。毘曇無心。成實
有之。故彼論言。凡夫不能滅心心法。但無
麁心。故説無想。大乘法中。四空有色。故
槃言。如非想天。亦色非色。我説非色。非想既
有。下三類然。又大乘中。説無想定乃至小乘
無餘涅槃悉皆有心。六識雖亡。七識心在。故
説有心。以有心故。受想行識四陰不無。五陰
之義。麁辨如是
大乘義章卷第八本終




大乘義章卷第八
  六道義四門分別釋名一 開合二
辨相三 明因四
第一釋名。言六道者。所謂地獄畜生餓鬼人
天脩羅。是其六也。言地獄者。如雜心釋。不可
樂故名爲地獄。地持中釋。増上可厭故名泥
犁。泥犁胡語。此云地獄。不樂可厭。其義一
也。此之兩釋。皆對厭心以彰其過。非是當相
解其名義。若正解之。言地獄者。就處名也。地
下牢獄。是其生處。故云地獄。言畜生者。如雜
心釋。以傍行故名爲畜生。此乃辨相。非解名
義。若正解釋。言畜生者。從主畜養以爲名
也。一切世人。或爲噉食。或爲驅使。畜積此
生。行從是義。故名畜生。言餓鬼者。如雜心
釋。以從他求故名餓鬼。又常飢虚故名爲餓。
恐怯多畏故名爲鬼。所言人者。如雜心釋。
意寂靜故。名之爲人。此就人徳以釋人也。
以人能思斷絶邪念。名意寂靜。若依涅槃。
以多恩義故名爲人。人中父子親戚相憐。名
多恩義。所言天者。如雜心釋。有光明故。名之
爲天。此隨相釋。又云天者。淨故名天。天報清
淨。故名爲淨。若依地持。所受自然故名爲天。
阿脩羅者。是外國語。此名劣天。又人相傳名
不酒神。阿之言無。脩羅名酒。不知何義名不
酒神。此之六種經名爲趣。亦名爲道。所言
趣者。蓋乃對因以名果也。因能向果。果爲
因趣。故名爲趣。所言道者。從因名也。善惡兩
業。通人至果。名之爲道。地獄等報。爲道所
詣。故名爲道。故地持言。乘惡行往名爲惡道。
亦可道者。當相名也。六趣道別故名六道
此一
門竟
次辨開合。開合不定。總之唯一分段生
死。或分爲二。一者惡趣。二者善趣。以此二門
統攝斯盡。或分爲三。所謂三界生死果也。或
分爲五。謂三惡道諸天及人。以何義故不説
脩羅。依法念經。脩羅有二。一鬼二畜。良以
鬼畜兩趣攝故。更不別論。依伽陀經。脩羅有
三。一畜二鬼三者是天。以鬼畜天三趣攝故。
不別論之。或分爲六。如上所説。脩羅雖復鬼
畜等攝。種類衆多。故別分之。隨形異論。差別
無量。開合如是此二
門竟
次辨其相。先辨地獄
地獄有二。一正地獄二邊地獄。正地獄者。
在大海下。麁分有八。細有一百三十六所。麁
分八者。一活地獄。二黒繩地獄。三衆合地
獄。四叫喚地獄。五大叫喚地獄。六熱地獄。七
大熱地獄。八阿鼻地獄。於此南方大海之下
五百由旬。有閻羅界。閻羅是鬼。分判罪人。閻
羅界下五百由旬。至活地獄。如龍樹説。此地
獄中諸受罪者。各共鬪諍。惡心熾盛。手
利刀。互相殘害。悶絶而死。宿業縁故。涼風來
吹。獄卒咄之。罪人還活。應聲即活。行從是
義名活地獄。多由殺生故生其中。此地獄下。
有黒繩獄。一切苦具轉過於前。以黒鐵繩。拼
諸罪人。悉令斷絶。故云黒繩。此地獄中苦事
衆多。黒繩事顯故偏名之。以其先世讒謗良
善。妄言綺語兩舌惡罵。枉殺無辜。或爲奸
史。酷暴無道。故生其中。此黒繩下次有衆
合。一切苦具轉重於前。於中獄卒。化作種
種虎狼師子猪羊牛犬一切種形。殘害罪人。
或復化作兩山。相合鐵輪鐵網一切苦具
諸罪人。以衆苦具同皆合會殘害罪人。故云
衆合。以其先世多殺衆生故生其中。此衆合
下次有叫喚。一切苦具轉過於前。有大鐵城
五百由旬。獄卒在中。或斫或剥。或刃或刺。
或鞭。或打。或棒或杵。打碎其頭。或驅東西。
如是非一。令諸罪人發聲叫喚故名叫喚獄。
良以先世斗稱欺誑。非法斷事。受寄不還。
侵陵下劣。惱諸貧苦。或破城邑。傷害剥切。離
他眷屬。或復詐善誘誑殺之。令人叫喚故
生其中。此叫喚下有大叫喚。一切苦具轉重
於前。獄卒於中。或驅罪人。入熱鐵屋。令大叫
喚。名大叫喚。以其先世熏殺一切穴居衆
生。或復繋閉墜陷深坑令大叫喚故生其
中。此叫喚下。有熱地獄。一切苦事。復轉過
前。此地獄中有二銅&T055114;。一名難陀。二跋難
陀。熱沸鹹水。涌波於中。獄卒羅刹。叉諸罪
人投之於中。或投炭坑。或投沸灰。或以膿
血。而自煎熬。名熱地獄。以其先世惱亂父母
及諸師長一切沙門婆羅門等。令其心熱故
生其中。此下次有大熱地獄。一切苦事轉重
於前。以其先世活煮衆生。或復生爛。或以木
貫。生而炙之。或燒山澤及諸聚落佛塔僧房。
或推衆生令墜湯火故生其中。此下次有阿
鼻地獄。如涅槃説。此獄縱廣八萬由旬。其
中苦事過前七獄及餘別處。二千倍。鐵
網羅覆。上火徹下。下火徹上。交過通徹。一
人入中。身亦遍滿。第二人入。身亦遍滿。壽命
一劫。苦無暫廢。以其先世作五逆罪謗方等
經。起大邪見謗無因果斷滅善根。故生其中。
十不善業。皆生此等八大獄中。向來且隨麁
相言耳。所言一百三十六者。前八地獄一一
各有十六眷屬。八是寒氷。八是炎火。八寒氷
者。如龍樹説。一安浮陀。此名多孔。應是
陵山多諸孔穴故名多孔。亦可。此處凍諸罪
人。令多穿穴故名多孔。二足浮陀。此名
無孔。對前可知。此之二種。隨相名之。三阿
邏。此患寒聲。四阿波波。亦患寒聲。五名
睺睺。亦是寒聲。此之三種。從聲以名。六澈鉢
羅。此名青蓮。獄城相状。似青蓮華故名青
蓮。亦可。此處凍諸罪人。似青蓮色名澈鉢羅。
七鉢頭摩。此名紅蓮。釋有兩義準前可知。八
名摩訶鉢頭摩。此名大紅蓮*華。義亦同前
此後三種。從色名也。八炎火者。一名炭坑。二
名沸屎。三名燒林。四名劒樹。五名刀道。六名
刺棘。七名鹹河。八名銅柱。前八大獄。東西南
北各有二氷及二炎火。故有十六。八大地獄
各有十六。即是一百二十八所。通八大獄便
是一百三十六也。如法念經。明此一百三
十六所。名字各異業果亦異。不可具論。正處
如是。邊地獄者。或鐵圍間。或餘山中。或大海
裏。諸治罪處。名邊地獄地獄
如是
次辨畜生。如
法念經。説畜生中凡有三十四億種類。於中
具有四生不同四食之異。業果差殊。備如彼
經。不可具説畜生
如是
次辨餓鬼。如法念説
餓鬼之中處要有二。一在人中。二在鬼界。如
彼經説。閣浮提下五由百旬。縱廣三萬六千
由旬。是餓鬼界。類別不同。有三十六。一&T055114;
餓鬼。其形似&T055114;。無有頭頂眼耳鼻舌手足等
相。住餓鬼界。初生之時。倍過人身。後漸増
長。滿一由旬。猛火滿於&T055114;身之中。焚燒其身。
飢渇熱惱。無能救者。人中十歳。當彼日夜。&T055114;
身於彼壽五百歳。以其先世爲貪財利受雇
屠殺。又受他寄抵拒不還。故生其中。二針口
餓鬼。身大如山。口如針孔。亦住鬼界。壽同
&T055114;身。飢火燒身。燋燃無救。并受一切寒熱衆
毒種種之苦。以其先世雇人屠殺。或有婦
人夫令供養沙門淨行。誑言道無如是等比。
故生其中。三食吐鬼。四食糞鬼。五無食鬼。六
食氣鬼。七食法鬼。八食水鬼。九悕望鬼。十
食唾鬼。十一食鬘鬼。十二食血鬼。十三食
肉鬼。十四食香煙鬼。十五疾行鬼。十六伺便
鬼。十七地下鬼。十八神通鬼。十九熾燃鬼。二
十伺嬰兒便鬼。二十一欲色鬼。二十二住海
渚鬼。二十三使執杖鬼。是閻羅王。二十四食
小兒鬼。二十五食人精氣鬼。二十六羅刹鬼。
二十七火爐燒食鬼。二十八住不淨巷陌鬼。
二十九食風鬼。三十食火炭鬼。三十一食
毒鬼。三十二曠野鬼。三十三住塚間食熱灰
土鬼三十四樹中住鬼。三十五住四交道鬼。
三十六殺身餓鬼。鬼別無量。要攝如此。其中
果報業因各異。備如經説餓鬼
如是
次辨脩羅
依伽陀羅。脩羅有三。一天二鬼三者畜生。
法念經中。唯説二種。鬼之與畜。鬼脩羅者。
是其殺身餓鬼所攝。住在地上衆相山中。畜
脩羅者。住在北方須彌山側海底地下。四重
之別。入地二萬一千由旬。有其羅睺阿脩羅
住。地曠一萬三千由旬。城名光明。縱廣正等
八千由旬。有千柱殿。寶房行列。城地山池
一切樂具皆以寶嚴。於其城内。有四寶園。各
百由旬。一一園中。有三千種如願之樹。樹皆
眞金。精靈虚妙。如雲如影。其園池内雜寶
色鳥。遊集滿中。王住此城。城外別有十三住
處。於一一處各有無量阿脩羅衆。羅睺脩羅。
是師子兒。形如須彌。能變自身。大小隨意人
中五百歳。當彼日夜。羅睺於彼壽五千歳。
有四婇女。從憶念生。有其十二那由他婇女。
以爲眷屬。圍繞羅睺。其王過去作婆羅門。
於曠野處有一佛塔。高二十五里。於中畫作
種種佛像。種種華菓。樹林莊嚴。爲火所燒。是
婆羅門。救之得免。救已作念。我救此塔。有
福以不。若有福者。願得大身。又外道中。多
行布施。故受斯報。餘阿脩羅。於過去世。見他
殺生。強逼令放。或爲名利。或爲王使。或習父
祖不殺之法。非慈悲心。不持淨戒。不作
諸善。故生其中。次下二萬一千由旬。是其勇
健脩羅住處。王名勇健。民名摩睺。此云骨咽。
地名月鬘。漸廣前地。城名遊戲。縱廣正等八
萬由旬。嚴好過前。其城住在四金山中。其
山高廣五千由旬。王住此城。別更有城。名曰
星鬘。民住其中。城外有園。縱廣一萬三千由
旬於中凡有七園差別。種種莊嚴。是諸脩
羅。於中受樂。勇健脩羅。其形長大。如二須
彌。若住自界。變身短小。勢力轉勝。人六百
歳。當彼日夜。此地脩羅壽六千歳。其王過
去劫奪他物。供養外道離欲之人。故受斯報。
餘衆往昔供養外道不離欲者。及破戒人。故
生其中。次下二萬一千由旬。有其華鬘脩羅
住處。王名華鬘。民名遊戲。地名脩那。城名
鋡毘羅。縱廣一萬三千由旬。莊嚴微妙。轉勝
於前。華鬘脩羅。所受之形。如三須彌。若住自
界。現微小身。勢力轉増。人七百歳。當彼日
夜。此地脩羅。壽七千歳。其王過去。飮食施
與破戒病人。故受斯報。餘衆前世因種種
戲。聚物爲食。用以施人。本無淨心。故生其
中。次下二萬一千由旬。有鉢訶婆毘摩質
多脩羅住處。王名鉢訶。亦名波羅訶。此本一
名。人語音異。亦名毘摩質多。所領之民。名一
切忍。地名不動。廣六萬由旬。城名鋡毘羅。縱
廣一萬三千由旬。七寶宮殿。微妙如天。毘摩
質多。其形長大。如四須彌。若住本界。現微小
身。勢力過前三地脩羅。人八百歳。當彼日夜。
此地脩羅。壽八千歳。其王前世無正見心。見
持戒者來從乞求。久乃施之。施已語言。我
今施汝。有何福徳。我以癡故施汝飮食。邪見
心施。故受斯報。餘脩羅衆。於前世時。自爲身
故。守掌菓樹一切諸物。己所不用。然後惠人。
故生其中。此諸脩羅。與天怨對。共天戰競。備
如經説。不可具陳脩羅
如是
次辨人趣。人類無
量。大約有四。謂四天下人報差別。四天下人。
有八不同。一住處不同。須彌山南有一海渚。
名閻浮提。縱廣二十八萬里。人住其上。東方
有渚。名弗婆提。倍廣閻浮。人住其上。西方有
渚。名瞿耶尼。倍廣弗婆。人住其上。北方有
渚。名欝單越。倍廣瞿耶。人住其上。二形相不
同。南閻浮渚。其地尖邪。人面像之。弗婆提
渚。地如半月。人面像之。瞿耶尼渚。地如滿
月。人面像之。北欝單越。其地正方。人面像
之。三長短不同。閻浮提人。身長四肘。弗婆提
人。身長八肘。瞿耶尼人。長十六肘。欝單越
人。三十二肘。四壽命不同。閻浮提人。壽命不
定。下極十歳。上極八萬四千歳。弗婆提人。壽
命二百五十歳。瞿耶尼人壽五百歳。欝單越
人。定壽千歳。唯欝單定。餘皆不定。五果報不
同。南閻浮提人。壽十歳時。或飢饉劫。或疫
病劫。或刀兵劫。三劫互起。東西二方。飢饉劫
時。飮食不足。而無餓死。疫病劫時。四大不
和。而不喪命。刀兵劫時。少増瞋恚。不相殺
害。北欝單越。全無變異。六優劣不同。若論受
道。閻浮提上。弗婆次下。瞿耶漸劣。欝單最
下。若論果報。欝單最上。瞿耶次下。弗婆漸
劣。閻浮最下。七起業不同。東西南方具行十
惡。欝單越國。但有綺語貪瞋邪見。綺語業
道成而現行。餘三業道成而不行。如十業章
具廣分別。八趣果不同。北欝單越。死皆生
天。不向餘趣。以無惡故。餘三天下。所向不
人趣
如是
次辨天趣。天有欲色無色差別。欲
天有六。一四天王天。須彌四面乾陀羅山。
去地四萬二千由旬。縱廣亦然。上有四王。東
有天王。名提頭頼吒。此名治國。領揵闥婆及
毘舍闍二部鬼神。南有天王。名毘樓勒。此名
増長。主領鳩槃茶薜茘多二部鬼神。西有天
王。名毘樓博。此名雜語。主領龍富單那二部
之神。北有天王。名毘沙門。此名多聞。主領夜
又羅刹二部鬼神。此四天王所領天衆。種類
有四。處別四十。種類四者。一鬘持天。餘處名
爲持華鬘天。二迦留足天。此名鳥足天。三名
常恣意天。四名三箜篌天。初鬘持天。有十住
處。一名白摩尼。二名峻崖。三名果命。四名
功徳行。五名常喜。六名行道。七名愛欲。八名
愛境。九名意動。十名遊戲林。此十居在須彌
四面。龕窟中住。南方有二。東西亦然。北方有
四。彼一一窟廣千由旬。多有諸山寶樹寶
池無量莊嚴。人五十年。當彼日夜。彼天壽
命五百歳也。此十天中業果各異。如法念説。
迦留足天。有十住處。一行蓮華。二名勝蜂。三
名妙聲。四名香樂。五名風行。六名鬘喜。七名
普觀。八常歡喜。九名愛香。十名均頭。此十住
處。皆繞須彌。業果差別如法念説。常恣意
天。三箜篌天。各有十處。不可具論。初天如
是。第二天者。名&T013022;利天。此翻名爲三十三天。
在須彌頂。須彌山者。名善高山。亦名安明。去
地八萬四千由旬。縱廣亦然。六萬諸山。以爲
眷屬。上有三十三處差別。中有帝城。名曰喜
見。亦高八萬四千由旬。帝城四面。各有八
處。臣民所居。是中天王。名釋提婆那民。此方
翻名能爲天主。釋者是能。提婆是天。那民是
主。佛亦呼之爲憍尸迦。蓋乃從其本姓爲名。
龍樹説。過去世時。摩伽陀國有婆羅門。
姓憍尸迦。名曰迦陀。有大福徳。與其同友
三十二人共修善業。命終皆生&T013022;利天上。各
在一處。本憍尸迦。今爲天主。故從本姓名憍
尸迦。三十二友。即爲輔臣。居在四面。左輔右
弼。前承後儀。并其天主合三十三。是故名爲
三十三天。如法念經。具列名字廣以分別。
此前兩天。是地居天。第三天者。名曰夜摩。此
云妙善。於中凡有三十六處差別不同。是中
天主。名牟脩樓陀。第四天者。名兜率陀。此
名妙足。如龍樹説。蓋乃從於天主爲名。
第五天者。名須涅蜜陀。此云化樂。自化樂
具已得受用。故云化樂。第六天者。名婆舍跋
提。此云他化自在天也。他化樂具已得受用。
故曰化他。此他化上。別有魔天。處近他化。亦
他化攝。此六是其欲界天也。問曰。欲界日
月星天何天所攝。釋言。隨近四天王攝。隨別
分之六天不收。何故如是。四天王天。是其
地居。彼是空居。又六欲天。壽命短促。此壽一
劫。是故不攝。欲天如是。色界天者。經論不
同。若依雜心地持論等。有十八天。初二三
禪。各有三天。第四禪中獨有九天。故合十
八。若依華嚴。色界具有二十二天。初禪有四。
一是梵天。二梵衆天。亦名梵身。此前兩天。
小梵生處。三梵輔天貴梵生處。四大梵天。
是中間禪梵王生處。與前梵輔同在一處。臣
民之別。二禪有四。一是光天。二少光天。三無
量光天。四光音天。三禪有四。一者淨天。二少
淨天。三無量淨。四遍淨天。四禪有十。當分有
四。一者福天。二福生天。三福愛天。四廣果天。
依地持等。此四禪中。皆無初天。當應隨近攝
屬第二。故不別論。此等差別。合有十二。第四
禪中。隨其別脩更有六天。謂無想天及五淨
居。無想天者。與前廣果同在一處。有諸外道。
取此無想以爲涅槃。修無想定。趣求斯報。是
人命終。生廣果處。初後有心。中間無心。經五
百劫。以此別得無心法故。別爲一天。五淨居
者。一無煩天。亦名無凡。二無熱天。三善
天。四善現天。五阿迦尼吒天。此名無小。阿
那含人。以無漏道。熏第四禪。熏有五階。是故
得此五天之報。何者五階。謂下中上上中上
上。下得無煩。乃至上上得無小天。熏之云何。
那含先得第四禪竟。爲熏禪故。於四禪中。先
入百千無漏之心。次入百千有漏禪心。後入
百千無漏之心。以漸略之。乃至先入二無漏
心。次二有漏。後二無漏。是爲熏禪方便道
成。然後復入一無漏心。次一有漏。如是五遍
合十五心。十是無漏。五是有漏。是爲熏禪究
竟成就。此五遍中。初品爲下。乃至最後以爲
上上。以純熟故。如是*熏修第四禪竟。次熏
三禪。次二次初。熏法同前。然後生彼五淨居
中。此五淨居。那含住處。是故亦名五那含天。
以此通前爲二十二。依大智論。五淨居上。
別更有一菩薩淨居。名摩醯首羅。此方名爲
大自在天。是第十地菩薩住處。以此通前。
色界合有二十三天。無色有四。一是空處。
二是識處。三無所有處。四者非想非非想處。
此等因行。如八禪中具廣分別。天趣如是
此三
門竟
次辨其因。因有通別。通而論之。唯善與
惡。善謂十善。惡謂十惡。十惡是其三塗通因。
十善是其人天脩羅三趣通因。故龍樹言。
惡有三品。謂下中上。下生餓鬼。中生畜生。上
生地獄。地經之中亦同此説。善亦三品。下生
脩羅。中善生人。上善生天。問曰。脩羅四惡趣
攝。何故論言下善生中。釋言。脩羅雜業所招。
雜業中有善有惡。惡業得彼總報之果。
故名惡趣。善業得彼別報樂受。是故名爲下
善生也。又復惡業得彼正報。故名惡趣。善得
依果故説善生。問曰。諸餘鬼畜等中亦有樂
受並爲善生。何故偏言善生脩羅。釋言。脩羅
樂受増上。如經中説。脩羅所受。其次如天。
是故偏言善生脩羅。問曰。脩羅樂既次天。
感樂之善應名爲中。何故名下。釋言。彼樂施
福所招。施福増上故樂如天。施福望戒。不及
戒善。是故名下。問曰。施福能生勝樂。何故不
能生善道身乃生惡趣。釋言。善趣必由戒
得。彼非戒善。是故不能生善趣身。又脩羅中
有鬼有畜。有是天者。鬼畜脩羅。樂不從善
生。總報惡得。故名惡趣。天脩羅者。總報雖從
善業而得。疑心劣故。不能會聖。是故名爲
下善生也。通因如是。若論別因。六道之中種
類無量。業因皆異。如法念經具廣分別。六道
之義。辨之麁爾
  七識住義
七識住者。如經中説。何故説者。爲破外道別
計故也。有諸外道計識爲我。擇善而居。佛爲
破之。故説識住非我住也。識住不同。離分爲
七。七名是何。欲界人天。以之爲一。初禪爲
二。二禪爲三。三禪爲四。空處爲五。識處爲
六。無所有處以爲第七。此之七處。心識樂安。
故名識住。問曰。何故不名受住想行住等偏
云識住。釋言。住義理亦應通。但識是主故偏
説耳。問曰。欲界有三惡趣。何故不説。論言三
惡有苦煎迫識不樂安。是以不論。又問。色
界具有四禪。第四禪中寂樂過下。以何義故
不名識住。論自釋言。第四禪中。有無想定。殘
害心識。識不樂居。故非識住。又四禪中。有五
淨居。趣入涅槃。亦殘心識。識不樂在。故非識
住。問曰。無色有四空處。以何義故。不説非想
以爲識住。論言。非想有滅盡定。亦殘心識識
不樂安。故非識住。七識住義。辨之麁爾
  八難義五門分別釋名一 辨相二 五趣分別
三 煩惱業報分別四 約對
四輪明治
差別五
第一釋名。言八難者。一是地獄。二是畜生。三
是餓鬼。四盲聾瘖瘂。五世智辯聰。六佛前佛
後。七欝單越國。八長壽天。初三後一。就趣彰
名。於中初三。全攝三趣。是故直言地獄畜生
餓鬼難也。第八一難。不盡天趣。長壽別之。是
故名爲長壽天難。盲聾瘖瘂世智辯聰。當體
立稱。正用盲聾世智辯聰以爲難故。佛前佛
後。就時彰目。欝單一難。處別爲號。此之八
種。能礙聖道。故名爲難此一
門竟
次辯其相。此
之八種。有四義故。所以是難。一苦障故難。
二樂障故難。三惡増故難。四善微故難。一切
三塗盲聾瘖瘂。苦*障故難。長壽欝單樂*障
故難。世智辯聰。惡増故難。以其邪見違正
道故。佛前佛後。善微故難。所言地獄鬼畜難
者。一切三塗。報障深重。無能會聖。是故爲
難。問曰。若使三塗是難無會聖者。是義不然。
如方等説。有諸衆生。在地獄中。遇佛光明。尋
光詣佛。聞法得道。如龍樹説。鬼畜兩趣。聞佛
説法。有得道者。如長阿含天品中説。鬼子母
神。聞法得道。如提謂經。諸龍鬼等。聞佛説
法。亦皆得道。三塗之中。不妨會聖。云何是
難。釋言。三塗是障難處。不應得道。但有衆生
久習勝因。遇墮三惡。今値如來及大菩薩不
思議力。爲品縁故。有得道者。如難陀等。煩
惱障纒。不應得道。佛爲縁故。得入聖道。此亦
如是。無有自力及舍利等小因縁故能入聖
道。故名爲難。又三惡中。値聖得道。多是權
人。爲引餘生令起出心。示有所得。非是實
凡。實凡不得。故名爲難。所言盲聾瘖瘂難者。
盲不覩聖。聾不聞法。瘂不諮受。不堪入聖。
是故爲難。問曰。一切盲聾瘖瘂。悉皆是難。有
非難者。釋言。生盲生聾生瘂是八難收。餘者
非難。問曰。一切盲聾瘖瘂。皆無見聞。不堪諮
受。何故偏説生盲聾瘂以爲難乎。釋言。若非
生盲聾瘂。容先見友聞法諮受後依階道。以
非全障。是故非難。世智辨者。有人聰利妄執
難迴。所以是難。所言佛前佛後難者。佛前佛
後。無佛法時。不知出道。無心求聖。所以是
難。問曰。辟支出無佛世。佛前佛後有何難乎。
釋言。辟支久修純熟。自力能度。不假師教。其
餘衆生。無如是者。故就餘人説之爲難。欝單
越者。北欝單越樂報殊勝。覩無苦事。其中衆
生。慧力微弱。不知厭離觀過求出。是故爲難。
問曰。欲天樂勝欝單。何故非難。釋言。六天樂
報雖勝。而彼天中慧力増強。堪能厭離觀過
求出。是以非難。又彼天中有佛所化鏡林鏡
壁。諸天於中。見己來世所向惡趣。愁憂心
深。失於天樂。如隔千世。無有遺餘。又報欲
盡。五衰現時。愁憂無頼。此二時中。能厭三有。
趣求出離。是以非難。欝單越國。無如是事。
所以是難。長壽天者。色無色界命報延長。下
極半劫。名長壽天。彼天之中寂靜安隱。凡夫
生彼。多謂涅槃。保著情深。又無佛法可依求
出。所以是難。問曰。經説生般涅槃行無行等
皆在長壽得涅槃果。云何説言長壽是難。釋
言。難者就凡以説。彼生般等。是那含人。生上
得滅。是以無過此二
門竟
次就五趣分別八難。
地獄鬼畜在下三趣。盲聾世智佛前佛後及
欝單越。人趣少分。但就人中。盲聾世智佛
前佛後。除欝單越。在餘三方。欝單唯在欝單
越國。長壽一難。天趣少分。以欲界天非是難
此三
門竟
次就煩惱業報分別。地獄鬼畜盲聾
瘖瘂長壽欝單。就報説難。於中地獄鬼畜盲
聾。是其苦報。欝單長壽是其樂報。世智辨
聰。是煩惱分邪見攝故。佛前佛後。煩惱業
報三分不收。但無佛法可依求出。是故爲難
此四
門竟
次就四輪以辨對治。何者四輪。如
實説。一住善處。謂生中國。二依善人。謂値佛
世。三自發正願。謂具正見。四宿植善根。謂於
現在諸根完具。此四唯在天人中有故。論名
爲天人四輪。所言輪者。就喩名也。能摧八難。
出生聖道無漏法輪故。名爲輪。四輪如是。治
相云何。如論中説。初住善處。能摧五難。謂三
惡趣長壽欝單。以在人天生住中國故。離斯
五。依善人者。遠離佛前佛後難也。以値佛世
故離斯難。自發正願。遠離世智辨聰難也。以
正求故離彼邪難。宿植善者。遠離盲聾瘖瘂
難也。具諸根故。遠離彼難。八難如是
  九衆生居義
九衆生居如經中説。何故説者。爲破外道總
計故也。有諸外道。總計衆生以爲神我。擇善
而居。佛爲破之。故説斯九是衆生居非我居
也。何者是乎。欲界人天。以之爲一。初禪爲
二。二禪爲三。三禪爲四。無想爲五。空處爲
六。識處爲七。無所有處。以之爲八。非想爲
九。此之九處。衆生樂住名衆生居。問曰。向前
七識住中。不説無想及非想處。今此何故通
説爲居。釋言。此處殘害心識。故非識住。不滅
衆生。是故説爲衆生居也。問曰。欲界三塗之
中亦有衆生。何故不説爲衆生居。釋言。衆生
同厭三惡。非樂住處。是以不説。又問。色界第
四禪中。除無想天餘有八天。衆生樂住。何故
不説爲衆生居。雜心釋言。彼四禪中。有五淨
居。樂求涅槃。不欲久住。是故不説爲衆生居。
餘有福生福愛廣果。或求淨居。或求無色。
或求涅槃。不欲久住。是故亦非衆生居也。九
居之義。略辨如是
  十二入義六門分別釋名一 出體二 辨相
三 隨義分別四 對陰
分別五 對
界分別六
第一釋名。十二入者。生識之處。名之爲入。如
八勝處名八除入。又復根塵迭相順入。亦名
爲入。入義不同。離分十二。所謂眼耳鼻舌
身意色聲香味觸法。此十二中。初六是内。後
六是外。内名六根。外名六塵。云何名眼。乃至
名意。釋有兩義。一約對以論。對色名眼。乃至
第六對法名意。二就能以釋。能見名眼。能聞
曰耳。能嗅稱鼻。能甞名舌。能覺稱身。能思曰
意。云何名色。乃至名法。解云有二。一約對
以釋。對眼名色。乃至第六對意名法。二當相
解釋。質礙名色。通而論之。聲香味等。皆悉質
礙。而彼色塵。質礙相顯。故偏名之。又復形
顯亦名爲色。響韻稱聲。芬馥名香。此名不
足。於中亦有腥臊臭等。不可備擧。且存香稱。
此則是其不盡語門。可甞名味。可棠曰觸。
自體名法。名字如是。第二門中。辨其體性。
眼等五根。淨色爲體。依如毘曇。四大所造淨
色爲體。若依成實。四大所成假色爲體。問
曰。四大既無増減。云何成根五種各別。釋言
四大所成法爾。如外四大雖無増減。而其所
成粟麥豆等各各差別。又由業故成根差別
有業能生一種四大集成眼根能見於色。乃
至有業生一四大集成身根能覺於觸。如
燈明得其眼根。施鍾鈴等得其耳根。如是一
切。問曰。若使由業能見乃至能覺何用根乎。
釋言。雖復有業爲因。必藉根縁。如穀雖復
由業而得必藉種子。此亦如是。次辨意入。
以心爲體。依如毘曇。一切六識能生後義悉
是意根。齊名意入。自餘一切想受行等。以前
生後。皆非意入。法入收故。問曰。若使一切六
識能生後義悉是意根。所生六識通得名爲
意識以不。論自解釋。依有二種。一者共依。
六識共依意根而生。二不共依。六識之心各
別依根。望其共依。同名意識。望不共依。眼
等五識。各別受名。不名意識。若依成實。義釋
有三。一通相以論。一切四心。以前生後。悉是
意根。同名意入。從前生義。齊名意識。法入所
收。二簡別五識。除生五識。自餘一切識想受
行。以前生後。悉是意入。據此一門。五識已前
次第滅心。是法入收。非是意入。三對別名
意識以明意入。識想受行四心之中。局唯分
取行末之心生意識者以爲意入。餘者皆是
法入所攝。大乘所説。與毘曇同。内入如是。次
辨外入。色等五塵以色爲體。依如毘曇。四
大所造色聲香等。以爲五塵。成實法中。四
大所因色香味觸以爲四塵。四大相撃便有
聲發。是則四塵是四大因。聲是大果。五塵如
是。次辨法入。法入寛通。除前十一自餘一切
有爲無爲。悉是法入。體性如是第三門中。
次辨其相。眼入有二。一肉二天。肉有二種。一
者報根。二者長養。人鬼畜等所有眼根。從
過因生説爲報根。藉現飮食醫藥等縁而得
眼者。説爲長養。天眼之中。亦有二種。一者報
根。二者方便。始從欲天至色究竟。報得淨眼。
是其報根。依於四禪修得天眼。是其方便。問
曰。經中説有五眼。何故是中但説二種。釋
言。慧眼法眼佛眼。體是慧性。非是色根。故此
不論。眼入如是。次辨耳入。與眼根同。鼻舌身
入。亦有二種。一肉二天。肉與前同。天中但有
報生之根。無其方便。何故如是。欲界諸天。爲
欲嗅香甞味覺觸。又爲嚴身。故有報根。色
界諸天。爲嚴身故。亦有報根。然鼻舌身非
神通性。塵到方覺。不能玄知。故不依禪方
便修起。問曰。若有天鼻舌身。經論之中何故
不説。釋言。經論實説上天有鼻舌身。但此三
根非神通性。與人無別。故經論中。不説天
鼻天舌通等。次辨意入。毘曇法中。六識生後。
即爲六意。成實法中。意有通別。行末之心。生
意識者。以之爲別。一切四心。生後爲意。以之
爲通。別名之意義別有三。一五識後行末之
心。生意識者。或爲意入。二五意識後行末
之心。生意識者。説爲意入。三者第六獨頭識
後行末之心。生意識者。説爲意入。若有意
*入藉前五識開導生者。名五意識。不藉五識
開導生者名爲獨頭。別名如是。若論通者。要
爲四重。廣爲十二。言四重者。識想受行。能生
一切。通名意根。齊名意入。言十二者。五識已
後一重四心。五意識後一重四心。獨頭識後
一重四心。三重四心各能生後。斯名意根。齊
名意入。故有十二。隨義別分意乃無量。次辨
色入。總唯一色。或分爲三。謂好惡中。或分爲
五。所謂青黄赤白黒色。或分二十。如毘曇
説。所謂青黄赤白煙雲塵霧光影明闇方圓
長短高下正不正等。成實法中無其定數。但
彼論中。唯説青黄赤白黒等諸雜之色。以爲
色塵。自餘一切煙雲塵霧方圓長等。皆是
假色。法入所收。非是色入。光影明闇。於彼
宗中。隨其色相。青黄赤等諸色所攝。若復廣
論。色乃無量。次辨聲入。總唯一聲。或分爲
三。一者因受。四大之聲。衆生身大能生
心名受四大。依斯發聲名爲因受。二因不受。
四大之聲。謂外四大所發之聲。三因倶聲。
所謂撃鼓吹貝等聲。内外倶發名曰因倶。
廣則無量。次辨香入。總唯一香。或分二種。如
成實説。一成質香。即樹香等。二縁生香。依
彼香質縁生香氣。離質而去。縁生不同。或時
成地。如香熏衣令衣有香。或時成水。如香熏
麻令油有香。或時成風。如風經過香樹而來
風中有香。或復孤遊更無所成。此二香中。
成質之香鼻根不聞。縁生香氣來至鼻根。鼻
根所得。問曰。香氣來至鼻時。爲當獨來爲
更有伴。外道宣説。十微相扶來至鼻根。言十
微者。色等五塵地等五大。毘曇宣説。八微相
扶來至鼻根。言八微者。前十微中除聲及空。
成實論中廣破此義。若言香氣與彼色等倶
來至鼻。前質應減亦可都盡。又如燒香質壞
香盛。明知。不與色等倶來。唯與風大倶來至
鼻。或復孤來。或分爲三。如雜心説。謂好惡
中。此好惡中。隨情分別。順情名好。違情名
惡。非違非順説以爲中。隨相別論。香乃無
量。次辨味入。總唯一味。或分爲三。謂好惡
中。或分爲六。謂辛苦甜酢鹹淡別。如涅槃
中宣説。甜酥八味具足。彼文不數。不知是
何。隨別以分。味亦無量。味辨觸入。總唯一
觸。或分爲三。謂好惡中。或分十一。如毘曇
説。謂堅濕煖動輕重澁滑冷飢渇等。堅是地
大。濕是水大。煖是火大。動是風大。此四能
造。後七所造。後七雖復四大所造。於中亦有
増微不。同如雜心説。火風増故輕。地水増故
重。地風増故澁。水火増故滑。水風増故冷。風
増故飢。火増故渇。以義推之。觸應十五。十一
如前。更應有四。地火偏増應立強劬仰
觸。
地増故飽。水増故滿。成實中有毘曇不説。
四大齊等。應當立一調停之觸。論中不辨。以
此通前。故應十五。成實法中觸無定數。以義
推之。有三十九。一堅・二軟・三輕・四重・五強・
六弱・七冷・八熱・九澁・十滑・十一強。十二濯。
此之十二。是其外觸。十三猗樂。身離惱患自
覺猗適故名猗樂。十四疲極・十五不疲極・十
六病・十七老・十八身利・十九身鈍・二十身
嬾・二十一身重・二十二迷・二十三悶・二十四
&MT02774;・二十五疼・二十六痺・二十七頻申・二
十八飢・二十九渇・三十者飽・三十一滿・三十
二嗜樂。便其所憙故云嗜樂。三十三不嗜。
身所不便名不嗜樂。三十四者懵・三十五者
呿・三十六者痛・三十七者痒・三十八者
急如坐禪人所得急觸。三十九者緩。此後所
列二十七種。是其内觸。此諸觸中。前三十
四。是彼成實觸品中説。後之五種。隨義準置。
此等皆是身之所覺。故通名觸。問曰。猗等是
心數法。云何説之爲觸入乎。釋言。觸入皆是
色法。寄心顯別。若復廣論。觸亦無量。次辨法
入。總唯一法。或分爲二。一者有爲。二者無爲。
或分爲六。有爲有三。一色二心三非色非心。
依如毘曇。善惡無作以爲色法。想受行等。
以爲心法。自餘十四不相應行。爲非色心。若
依成實。過未五塵身口作業及四大等假名
之色。以爲色法。五識已前次第滅心。以爲心
法。若復通論。一切六識從前生義。悉是心法。
假名衆生。善惡無作爲非色心。無爲亦三。謂
虚空數滅及非數滅。此義如前三無爲章具
廣分別。相別如是。第四門中。隨義分別。於
中有六。一假實分別。二三世分別。三三界分
別。四離合分別。五就因分別。六就報分別。初
假實者。眼等五根。外道宣説。是定性有毘曇
法中。破彼定性。宣説眼等從因縁生。雖説從
縁。而體是實非處非假。成實法中。一向是假。
以攬諸大集成根故。第六意入毘曇是實。成
實法中。亦實亦假。一念生後。名之爲實。三相
成念目之爲假。色等五塵。毘曇法中。一向是
實。成實法中。亦實亦假。五塵之法。止現一
念。不通相續。名之爲實。又復不攬餘塵餘大
假以集成故名爲實。所言假者。釋有兩義。一
因和合。攬細成麁。隣空之色。以之爲細。多集
可見。目之爲麁。二法和合。苦無常等同體
虚集。故名爲假。大乘法中。亦實亦假。實義
同前。假有五種。一因和合。二法和合。此二同
前。三妄想虚假。色等諸法。誑想假有如虚空
華。四妄想虚假。色等皆從妄心假集如夢所
見。五者眞實縁集之假。謂依眞識縁集色等。
故經中説。三界虚妄皆一心作。論自釋言。皆
心作者。謂眞心作。具斯五義。故名假矣。次
辨法入。毘曇唯實。成實法中。隨相以論。有
實有假。過未五塵三無爲等。是其實法。自餘
一切。我人衆生舍宅軍衆叢林草木四大等
法。悉是假名。據理以論。一切諸法悉是假
名。四假攝故。大乘亦爾此一
門竟
次就三世辨定
諸入。依如毘曇。十二入法。並通三世。若依
成實。六根五塵。局唯現在一刹那頃。不通
過未。在過未者。法入攝故。法入一種。該通三
世。以法寛故。大乘法中。文無定判。多同毘曇
此二
門竟
次就三界分別諸入。香味二塵。小乘法
中。唯在欲界。上界則無。上界無其段食性故。
大乘法中。諸佛菩薩眞實報果。不屬三界。餘
則如前。眼等五根色聲觸塵。小乘法中。
在欲色。大乘法中。若佛菩薩眞實報果。不屬
三界。餘通三界。大乘宣説。無色界中。猶有色
故。意入法入。若無漏者。不屬三界。餘通三界
此三
門竟
次辨根塵離合之義。外道宣説。六根六
塵。合而生知。根塵異處。云何得合。彼説。眼
根有其神光。去到前塵。故能見色。餘之四根。
無光至塵。以神我力。感塵至根。是故合知。意
根一種。神我將去。往到前境。故能知法。成實
論中。廣破此義。眼光若去。應見中間麁細之
物。又若光去。見火應燒。見水應濕。又若光
去。遙覩遠色。應當遲見。見遠不遲。明知不
去。又光若去。遙見遠色。不應生疑。又若光
去。水精中物淵中魚石。眼悉見之。云何得
到。又若見色合而見者。現見以物置於眼中。
自所不了。明知不合。若言由我令餘四塵來
根者。是中但陰。何處有我説爲能感。若
根無光。神我之力不能將去。塵亦無光。神我
之力。焉能使來。又聲味等。不離質體。縱有神
我。何能使彼離質而來。問曰。若聲不離質者。
彼此隔絶。云何可聞。釋言。世間見聞法爾。如
色雖遠眼能見之。聲亦如是。何足可怪。若言
神我將意去者。是中無我。誰將意去。又意若
去。身中無心。應名死人。人不名死。明知不
去又意若去。他方之物。不見聞處。具應知之。
以不知故。明知不去。所破如是。正義云何。成
實法中。眼根一種。離而生知。鼻舌及身。合
而生知。耳根一種。亦離亦合。耳鳴之聲。合
而得聞。自餘外聲。離而得聞。意非色法。無
到不到。非離非合。若依雜心。眼耳二根。離而
生知。雖聞耳鳴。亦是離聞。鼻舌及身。與成實
同。意根一種。亦離亦合。故彼偈言。二境不近
受。遠近境界一。餘一向近受。二境不近者。所
謂眼耳。遠近境一者。所謂意根。餘一向近者。
謂鼻舌身此四
門竟
次就因義分別諸入。十二入
中眼等五根香味觸塵是無記法。一向非因。
色聲二塵論説不同。成實法中一向非因。
彼説。五塵無罪福性。是故非因。毘曇法中。有
因非因。身口業中善惡色聲。一向是因。餘者
非因。意根法塵。通因非因。意根之中善惡倶
者。説之爲因。餘者非因。法塵之中。諸業煩惱
及此相應共有之法。判之爲因。餘者非因
此五
門竟
次就報義分別諸入。眼等五根依如成
實。一向是報。毘曇法中有報非報。過因生者。
説之爲報。長養之根及依禪定修習起者。説
爲非報。意入一種。通報非報。色等五塵。成實
唯報。毘曇法中。聲入一種一向非報。何故如
是。彼論宣説。色報無間。聲聲有間。是故非
報。又復色報。酬因已定。不隨心轉。聲則不爾。
大小隨心輕重任意。是故非報。問曰。若言聲
非報者。經中宣説。施鐘鈴等得好音聲。云何
非報。論自釋言。由施鍾鈴得好四大。在於咽
喉發聲微妙。從其所依故説爲報。聲體非報。
餘之四塵。通報非報。報根倶者。説之爲報。餘
者非報。問曰。外色香味觸等是其依果。云何
非報。論自釋言。善惡業風。吹諸衆生。往好惡
處。而所往處。不由業生。是故非報。大乘法
中。色等五塵。通報非報。從過因生。一向是
報。變化所爲及餘一切。現方便起皆悉非
報。法入之中。通報非報。善惡等法。三無爲
等。説爲非報。餘者是報。義別如是。第五門
中。對陰分別。陰謂五陰。分一色陰。以爲十入
及一少分。五根五塵。是其十入。言少分者。依
如毘曇。法入之中善惡無作。是其色陰。若依
成實。法入之中過未五塵及四大等假名之
色。是其色陰。故言少分。餘四陰中依如毘曇。
分取識陰。以爲意入。想受及行。攝屬法入。若
依成實。隨義通論。一切四心能生後義悉是
意入。一切心識從前生義悉屬法入。若簡五
識。五識已前次第滅心。是其法入。餘皆意
入。皆是通名意根攝故。若當對彼別名意識。
行末之心生意識者。是其意入。餘皆法入
第六門中對界分別。此十二入對十八界。云
何分別。依如毘曇。五根六塵十八界中即爲
十一。意入之中分出六識。通前合爲十八界
義。若依成實。五根五塵十八界中即爲十
一。法入之中開分六識。通前合爲十八界
義。彼宗六識。法入攝故。十二入義。略辨如

  十八界義十一門分別釋名一 三聚分別二
内外分別三 三性分
別四 就地分別五 有爲無爲分別六 有漏無漏
分別七 學等分別八 三斷分別九 三對分別十
識縁不
同十一
第一釋名。眼等六根色等六塵及與六識。是
其十八。能生曰根。能生識故。能坌名塵。坌
汚心故。然此色等。當法立名名六境界。而
言塵者。偏對染心以彰名也。良以淨心。多縁
理生。染依事起。故偏對染以名塵矣。能了曰
識。了諸塵故。此之十八。經名爲界。亦名爲
性。界別名界。性別名性。諸法性別故名爲界
此一
門竟
次就三聚分別諸界。言三聚者。所謂色
心非色非心。十八界中。五根五塵一向是色。
意根六識一向是心。法界之中。備含三聚。依
如毘曇。善惡無作以爲色法。想受行等以爲
心法。自餘十四不相應行及三無爲。爲非色
心。成實法中。過未五塵四大等色。以爲色法。
五識已前次第滅心。是其心法。假名衆生善
惡無作三無爲等。爲非色心。三聚如是。色
中別以三門分別。一就四大分別諸色。依如
成實。色香味觸是四大因。能成四大。不爲大
成。聲塵一種。是四大果。依四大生。不攬大
成。眼等五根爲四大成。法界中色。義則不
定。若論過未五塵色法。同前五塵。不爲大成。
過未五根。同前五根。爲四大成。餘外假色
亦四大成。四大相望。得有相生。無相成理。
毘曇法中。眼等五根色聲香味及法塵色。皆
四大造。觸界不定。輕等七種。是四大造。堅濕
煖動。四大之觸。非四大造。問曰。爲當一種四
大具造諸色爲當別造。論者不同。有人宣
説。一種四大具造諸色。有人復言。聚者同造。
異者別造。雜心所存。四大別造。都無共理。二
就對分別。色有三種。一可見有對。二不可見
有對。三不可見無對。色界一種。可見有對。爲
眼所行名爲可見。爲其對礙色根所對故名
有對。聲香味觸。是不可見有對。非眼所行名
不可見。有對同前。眼等五根及無作色。是不
可見無對。非眼所行。故不可見。爲意所縁。不
爲對礙色根所對。故名無對。三約受分別。若
有色法破壞逼迫能生覺心。名之爲受。不生
覺心。名爲不受。如雜心説。眼等五根。若現在
者。能生受心。名之爲受。若在過未不生覺心。
名爲不受。色香味觸。在於現在。不離根者。名
之爲受。餘者不受。聲塵及與法塵中色。一
向不受。不生覺故。色法如是。次辨心法。於中
就覺觀分別。依如毘曇。五識之中。定有
覺觀。意根意識及與法界。義別三種。初禪
已還。定有覺觀。中間禪地。無覺有觀。二禪已
上。定無覺觀。問曰。五識何不如是。釋言。五
識唯在欲界初禪中有。上地則無。是故五識
在覺觀。若依成實。五識之中定無覺觀。以
五識中無思惟故。意根意識及心法界麁同
毘曇。細則不同。彼宗宣説。覺觀一心。遍通三
界。以是心之麁細相故。就三界中。欲界地心。
定有覺觀。色無色界。禪方便有。定體則無。以
其寂故。心法如是。次辨非色非心之法。於中
約就有無分別。若對空理。一切法界斯名爲
有。故地持云。有爲無爲。名之爲有。無我我
所。名無所有。隨相分別。三無爲法。是其非
色非心無法。有則不定。毘曇法中宣説。十
四不相應行。以爲非色非心有法。成實宣
説。假名衆生善惡無作。以爲非色非心有法
此二
門竟
次就内外分別諸界。於中若就三分論
之。六根是内。六塵是外。六識爲中。兩分論
之。根塵如上。六識不定。毘曇法中。攝之爲
内。故彼論言。内界説十二。成實不爾。彼宗
六識。法入所攝。是則六識攝之在外此三
門竟
次就三性分別諸界。善惡無記。是其三性。
依如成實。五根五塵及與五識。一向無記。
意根意識及與法界。該通三性。毘曇法中。
眼等五根香味觸塵。一向無記。餘通三性。
故彼論言。無記謂八種。餘則善不善。意根意
識及與法界善惡可知。何者是其色聲五識
善惡之義。依如彼宗。善心禮拜讃歎等事。是
善色聲。惡心發動身口二業。是惡色聲。五識
地中縁善境界而生五識。判之爲善。若縁可
貪可瞋等境而生五識。判爲不善。問曰。何故
毘曇法中宣説色聲該通三性。成實法中唯
説無記。釋言。毘曇身口二業。是色聲性。故通
三性。成實法中一切善惡。皆在假中。實中
則無。然彼論中。五塵唯實不通假名。故無
善惡。問曰。何故善之與惡唯在假中不通實
法。釋言。彼宗相續之中。方有損益。一念無
故。又問。五識毘曇法中説通三性。何故成實
説唯無記。釋言。毘曇不立假義。宣説善惡皆
在實中。是故一念五識之中。得有善惡。成實
善惡假中方有。五識唯實。故無善惡。又復毘
曇。心法同時。五識心邊。有善惡數。以王從
數。故説善惡。成實法中。心獨不並。五識心
起直了五塵。更無餘義。故無善惡。問曰。若
使成實法中五識無記無善惡者。五識之心
應非妙行。釋言。彼宗五識心體。實非妙行。五
識心後行中無過。方名妙行。大乘所説。凡
夫二乘與毘曇同。諸佛菩薩實報境界。根識
唯善。塵通三性此四
門竟
次就自地他地分別。言
自地者。身在欲界。於自地中。根塵及識。一切
具足。身在初禪。於自地中。六根具足。塵但有
四。色聲觸法。彼無段食。故無香味。識亦有
四。除鼻舌識。無香味故。身在二禪乃至四禪。
於自地中。六根四塵與初禪同。識則不定。毘
曇法中。但有意識。餘識皆無。若無餘識。云何
而得見色聞聲覺觸等事。彼論宣説。二禪已
上借初禪識。故得見色聞聲覺觸。成實説彼
與初禪同。當地具有眼耳身意四種識。故身
在四空。義則不定。小乘法中。但有意根意識
法界。大乘説彼根塵及識與四禪同。大乘説
彼猶有色。故自地如是。言他地者。鼻舌身
根及彼根識。唯當地起不通他地。眼耳意根
及此根識。身在下地。於上地中。隨所有處。皆
悉得起。六塵之中香味及觸。唯爲自地根識
所了。不通他地。無玄知故。色界聲界。小乘法
中。四禪已還。隨身何處。於他地中。皆得見
聞。不通無色。大乘所説。色界已還。與小乘
同。無色界中。有同有異。説彼凡夫二乘之
人。在無色界。於他地中所有色聲。皆不見聞。
心微劣故。此同小乘。菩薩在彼。於他地中。一
切色聲。皆得見聞。心自在故。根明利故。此異
小乘。法界不定。依如毘曇。有漏法界。四禪已
還。隨身何處。於他地中。皆得縁知。生住無
色。則不如是。唯縁自地及上地法。不縁下地。
故彼論言。無色不縁下地有漏。無漏法界。則
不如是。於他地中。隨身何處。皆得縁知。不簡
上下。若依成實。一切他地有漏無漏。於三界
中。隨身何處。皆得縁知。然彼論中。説無
色界。雖縁下地有漏之法。心不通暢。如燒筋
羽。非是不縁。大乘法中。與成實同。問曰。有
人身在欲界用初禪眼。見自地色及他地色。
所生眼識何地所攝。釋言。所生初禪地攝。
依眼生故。又問。有人身在欲界及初禪地用
二禪眼。乃至用彼四禪地眼。見自地色及他
地色。所生眼識何地所攝。依如毘曇。皆初禪
攝。彼宗之中二禪已上。皆無眼識。借初禪識。
了諸色故。所言借者。二禪已上所有眼識與
初禪識。麁細相似。是故言借。不從彼來説爲
借矣。有人身生二禪已上。用自地眼及他地
眼。見自地色及他地色。所生眼識當知。亦是
初禪所攝。類上可知。若依成實。一切眼識。
隨眼處説。不借下識。大乘法中。文無定判。多
同成實。無借識故。眼識既然。耳識同爾。若論
身識。初禪已還。即當地説。二禪已上。所覺之
觸。必在當地。所生之識。亦初禪攝此五
門竟
就有爲無爲分別。小乘法中前之十七。一向
有爲。法界該通有爲無爲。色法心法非色心
法。是其有爲。虚空數滅及非數滅。是其無
爲。大乘法中。諸佛菩薩眞實根識體則無爲。
用現有爲。六塵之中。三無爲法。一向無爲。自
餘一切。就佛菩薩實報説者。是其無爲。餘
者有爲此六
門竟
次就有漏無漏分別。毘曇法中
五根五塵及與五識。一向有漏。從漏生故。
漏依住故。意根意識及與法界。通漏無漏。
成實法中。若斷漏故。名爲無漏。與毘曇同。若
不生漏名無漏者。凡夫諸界。一向有漏。無學
諸界。一向無漏。學人不定。已斷結處。一切無
漏。未斷結處。一切有漏。大乘法中。諸佛菩薩
實報根識。體則無漏。明現有漏。六塵之中。通
漏無漏。色等五塵。就佛菩薩實報説者。是其
無漏。餘是有漏。法塵之中。數滅無爲。一向無
漏。餘如五塵此七
門竟
次就學等分別諸界。法有
三種。一是學法。謂三乘人無漏之因。二無學
法。謂三乘人無漏之果。三者非學及非無學。
謂餘一切有漏諸法及三無爲。學等如是。小
乘法中。意根意識及與法界。義通三種。無
漏之因及學等見。説之爲學。學人汎爾遊觀
無漏不斷結者。名學等見。無漏極果及彼無
學等見智者。説爲無學。何者是其無漏極果。
所謂盡智及無生智。何者是其無學等見。謂
無學人遊觀無漏。自餘意根意識法界。説爲
非學及非無學。餘十五界。一向非學及非無
學。大乘所辨。凡夫二乘十八界法與小乘同。
諸佛菩薩十八界法。皆通三種。一切菩薩實
報境界根塵及識。悉名爲學。如地持説。種性
菩薩六入殊勝。無始法爾。及從先來修善。所
得如是。一切是學六根。依此生心。是學六識。
實報所得淨土境界。及依三昧所現境界。是
學六塵。一切如來實報境界根塵及識。是
其無學。餘者非學及非無學此八
門竟
次就三斷
分別諸界。言三斷者。一是見斷。二是修斷。三
是無斷。見諦斷法名爲見斷。修道斷法名爲
修斷。自餘無漏無爲法等名爲無斷。依如
毘曇。五根五塵及與五識。此十五界唯修道
斷。自餘三界。亦見諦斷。亦修道斷。亦是無
斷。見惑倶者。説爲見斷。修惑倶者。説爲修
斷。餘名無斷。若依成實。五根五塵及與五
識。通見諦斷及修道斷。不通無斷。斷見惑故。
令彼三塗五根五塵五識不生。判爲見斷。斷
修惑故。令彼人天五根五塵五識不起。判爲
修斷。故彼論言。見斷法者。謂示相我慢及
彼所起諸餘法也。修斷法者。不示相慢及彼
所起諸餘法也。見諦惑體。是示相慢。所起業
報。是其餘法。修道惑體。不示相慢所起業
果。是其餘法。彼成實中。斷因果喪。斯名數
滅。是故見修二種惑果。從其根本説爲見斷。
及修道斷。意根意識及與法界。與毘曇同。
大乘法中十八界法。皆通三種。初地所除一
切生死十八界法。斯名見斷。二地已上一切
所除十八界法。是其修斷。諸佛菩薩實報所
成根識無斷。塵通三種此九
門竟
次就三對分
別諸界。言三對者。如雜心説。一境界有對。二
障礙有對。三縁有對。境界有對者。一切色根
及心心法。能於外境囑對分了名境有對。於
此門中。六根六識及心法界。是其有對。色等
五塵及法界中非心之法。是其無對。以非情
故。障有對者。色根色塵共相礙對。障隔不通
名障有對。於此門中十界有對。所謂眼耳鼻
舌身根色等五塵。餘七心界及心法界。一向
無對。非是色色相對礙故。問曰。若使五根五
塵是障礙者。眼等根處不應得有色香味等。
若得有者便非障礙。論言。各住極微聚故猶
名障礙。縁有對者。心心法等。對境能縁名縁
有對。於此門中。七界少分。是其有對。謂七心
界法界少分。餘者無對。以無縁故此十
門竟
次約
諸識明縁不同。如雜心説。色界二識識。乃
至觸亦然。諸餘十三界。一向意識縁。此乃
宣説。色等五塵。當分爲彼五識所縁。意識通
縁一切法故。亦得縁之。自餘六根六識法塵。
五識不了。唯意識縁。成實法中文無定判。人
釋不同。有人釋言。與毘曇同。有人復言。六根
六識及與法塵與毘曇同。唯意識縁。色等五
塵。唯五識縁。意識不縁。若意識縁。盲應見
色。聾應聞聲。不觸之物。應知堅軟。如是一
切。以盲聾等不見聞故。明意不縁。大智論中。
同此後釋。據實論之。意識通縁一切五塵。
但不分了。何故得知。如人現在縁於十方一
切色聲香味觸等。明知通縁。所以不了色香
味等。非意正境。是故不了。若得通縁。龍樹何
故宣説意識不知五塵。釋言。龍樹云不知者。
不如五識知之顯了。故言不知。非全不縁。十
八界義。略之云爾
  二十五有義
二十五有。出涅槃經。從因有果故名爲有。有
別不同。爲二十五。何者是乎。如經中説。欲界
十四。所謂地獄畜生餓鬼及與修羅。即以爲
四。四天下人。復以爲四。通前爲八。欲界六天
復以爲六。通前十四。色界有七。通前合爲二
十一有。彼四禪地即以爲四。中間梵王以爲
第五。無想天處以爲第六。一切淨居合爲第
七。無色有四。謂四空處通前合爲二十五也。
問曰。何故四天下人分爲四種。五淨居等合
之爲一。釋言。離合各隨所宜。今據一門且分
如是。二十五有。辨之麁爾
  四十居止義
言居止者。三界衆生所居住處名爲居止。止
處不同。分爲四十。於中欲界有二十處。八大
地獄。即以爲八。畜生餓鬼。復以爲二。通前爲
十。四天下人并六欲天。復以爲十。通前二十。
色界地中有其十六。初禪有二。謂梵身天及
梵輔天。初禪地中有大梵王。何故不説。與梵
輔天同在一處。故不別論。二禪有三。謂少光
天無量光天及光音天。通前爲五。三禪有三。
謂少淨天無量淨天及遍淨天。通前爲八。四
禪地中當分爲三。所謂福愛福生廣果。通前
十一。及五那含通前十六。無想與彼廣果一
處。故不別説。以此十六。通前合爲三十六
處。無色四天。通前四十。若就色界。別分大
梵及無想天。是則居止。有四十二。居止如

大乘義章卷第八末終



大乘義章卷第九
 遠法師撰 
淨法聚第四。有一百三十一門。淨法聚因法
中。有一百十三門。此卷有九門一發菩提心義 
二迴向義 三金
剛三昧義 四斷結義 五滅盡定義 六一乘義
七二種莊嚴義 八二種種性義 九證教二行義
  發菩提心義三門分別釋名辨體一 因起次
第二 就位分別三
第一釋名辨其體相。發菩提心者。菩提胡語。
翻名道。果徳圓通故曰菩提。於大菩提起
意趣求名發菩提心。然此發心經亦名願。要
大菩提令來屬己故名爲願。名義如是。體
相云何。隨義不同。略有三種。一者相發。二息
相發。三者眞發。言相發者。行者深見生死之
過涅槃福利。棄捨生死。趣向涅槃。隨相厭求
名相發心。言息相者。行者深悟諸法平等。知
其生死本性寂滅涅槃亦如。生死寂故無相
可厭。涅槃如故。無相可求。返背前相歸心正
道故名爲發。良以取相違背正道故名捨相
以爲發也。蓋乃廢外以歸其内故名爲發。亦
可離相平等之心。始起名發。故經説言滅諸
發不發是發菩提心。言滅發者。滅諸相發。言
不發者不起相發。是發心者。是無相發。無相
心起。名爲發矣。言眞發者。菩提眞性。由來己
體。妄想覆心在而不覺謂之在外。向外推
求。後息妄想。契窮自實。知菩提性由來己體。
無異趣求。知菩提性是己體故。菩提即心無
異求。故心即菩提。捨彼異求歸心自實故名
發心。良以外求違背正道。是故捨彼歸心自
實説爲發心。此亦廢外以歸其内故名爲發。
亦可眞證菩提。之心始起名發。體相如是
此一
次明因起次第之義。先就相發以明
因起。彼相發心因何而生。因大悲生。悲因何
生。由依信慧。信慧因何。由聞正法。聞法因
何。由近善友。是故菩薩先近善友。由近友
故得聞正法。聞何等法。謂聞生死大苦涅
槃至樂。因聞生信。信生死苦涅槃大樂。因聞
慧。知生死苦涅槃大樂。由信慧故便起慈
悲。信知生死是大苦故。念衆生未出故起大
悲。信知涅槃是至樂故念衆生未得。故起大
慈。由慈悲故起菩提心。悲念衆生。於苦未出
欲爲濟拔。自我不出無由化他令出生死。是
故發心願出生死。慈念衆生未得涅槃欲爲
授與。自我不得無由化他令得涅槃。是故發
心願得涅槃。故因悲慈起菩提心。次就息相
以明因起。息相發心是修慧攝。彼依何生。由
思慧生。思因何生。由於聞慧。聞慧因何。由
聞正法。聞法因何。由近善友。是故菩薩先近
善友。由近友故得聞正法。聞何等法。謂聞生
死涅槃法空。如大品等。既聞是已便知生死
本性寂滅涅槃亦如。成就聞慧。依聞起思。思
惟生死涅槃法空。依思起修。觀諸法空。見法
空故捨彼相求。安心如道。名息相發。息相
如是。次明眞發因起次第。眞發即是證行所
攝。彼由何生。由於修慧。修因何生。因思而
發。思依何起。依於聞慧。聞由何生。由聞正
法。聞法因何。由近善友。是故菩薩先近善友。
由近友故得聞正法。聞何等法。聞知眞
如來藏性是己自體。如勝鬘經楞伽經等。既
聞是已便成聞慧。因聞起思。思量眞實如來
藏性是己自體。因思起修。觀察彼實。因彼捨
妄便證自實。以證實故名眞發心。因起如是
此二
門*竟
次就位論此三發心。隨義通論統於
始終。約位以分非無差降。位要有三。廣開爲
六。言要三者如馬鳴論説。一信發心位。在種
性。此即是前相發心也。二解發心位。在解
行。此即是前息相發也。三者證發位。在地
上。此猶是前眞發心也。言廣六者。始從外凡
終至法雲攝以爲六。一者外凡隨想趣求名
爲*想發。二十信位中眞信已成。以信趣順名
爲信發。三習種位中眞解成就。以解趣順名
爲解發。四性種位中眞行成就。以行趣向名
爲行發。五解行位中如觀道立。觀心趣順名
爲觀發。亦名道發。六初地已上證行成就。
證心趣順名爲證發。發心之義略之云爾
  迴向義三門分別釋名辨相一 修之所爲二 約
對餘行辨定因異辨寛狹三
第一釋名辨其體相。言迴向者。迴己善法有
所趣向。故名迴向。迴向不同。一門説三。一菩
提迴向。二衆生迴向。三實際迴向。菩提迴向
者。是其趣求一切智心。迴己所修一切善法
趣求菩提一切種徳。名菩提迴向。衆生迴向
者。是其深念衆生之心。念衆生故迴己所修
一切善法願以與他。名衆生迴向。問曰。佛
法無有自作他人受報。他亦無他作自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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