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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 (No. 1851_ 慧遠述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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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除故。雙因未滅。倶繋未離。上二界中迷苦
惑在。是故未名缺第一有。問曰。苦比忍心斷
上二界迷苦煩惱。何故不名缺第一有。釋言。
所斷煩惱之時猶與忍倶。故未名缺。苦比
智集法忍時雖得無漏解脱得及缺第一有。
雙因未滅。倶繋未離。故亦不與斷*智之名。
集法智時四義具足方名斷*智。云何具足。迷
苦煩惱先已斷除。迷集今盡。故雙因滅。倶繋
亦離。彼苦法*智苦比智集法智時已證無
爲。名得無漏解脱得。苦比智時缺第一有。故
名爲具。集比智滅道法智滅道比智皆亦
是四因縁具齊立斷*智。問曰。何故一切忍邊
不説斷*智。不得無漏解脱得故。修道斷*智
五因縁立。謂前四上加一界永斷。彼欲界中
九品修惑展轉相縛乃至非想。地地皆爾。彼
欲界中從斷一品至八品來。雖得無漏解脱
及曾缺第一有。餘義不具。故一不立斷*智。
以有第九微品惑故。雙因未滅。倶繋未離。
界未永斷。九品斷時五義方具。乃立斷*智。
初禪地中從斷一品至八品來。亦具二縁。謂
得無漏解脱得及缺第一有。餘三不具。不立
斷*智。九品斷時四因縁具。界未永斷。亦不
與名。二禪三禪義亦同爾。第四禪中八品斷
來與前相似。九品斷時五義備足。方立斷
*智。四空地中類前可解。以修道中具五因
縁立斷*智故。凡夫之時雖以等智斷諸煩惱。
不得無漏解脱得。亦未具缺第一有。故非
斷*智。若在凡時。曾斷煩惱。後入聖道。爲無
漏智所印證者。得名斷*智。云何印證。謂凡
夫時斷欲界中六品煩惱。後入見道。道比智
時印先無爲。即爲斯陀解脱之果。若在凡
時。斷欲界中九品惑盡。後入見道。道比智時
印先無爲。爲阿那含解脱之果。故名印證。於
欲界中餘品盡處及上二界煩惱盡處則不印
證。以非得果休息處故。問曰。印時爲縁。而印
爲當不縁。釋言。不縁。修道比智縁上界道。
而證欲界煩惱盡處。是以不縁。九斷智義大
況麁然
大乘義章卷第十三


大乘義章卷第十四
 遠法師撰 
淨法聚因法中此卷有二十一門十想義 十一
切入義 十聖處義 十種慰喩義 十願義 十種供養
義 十無盡藏義 信等十行義 十明義 十忍義 十
無生忍義 十住義 十行義 十迴向義 十地義 十
功徳義 見性十法義 涅槃十因義 菩薩十力義 菩
薩十無畏義 三乘共十地義
  十想義五門分別釋名辨相一 體性二 就
處分別三 就人分別四 約受分別五
初釋名辨相。觀心於法取相名想。想別不同
一門説十。十名是何。一無常想。二苦想。三無
我想。四厭食想。五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六死
想。七不淨想。八斷想。九離想。十滅想。亦名
盡想。無常想者。觀有爲法遷流非恒。故曰無
常。無常有三。一分段無常。六道果報三世
分異。於中有二。一者有餘身死名在。二者
無餘身死名滅。二念無常。有爲念念四相遷
變。三者自性不成實無常。有爲之法因縁虚
集。無有定性。生即無生。滅即無滅。如龍樹
説。見身盡滅。即是第一分段無常。新新生滅。
是念無常。生時無來。滅時無去。是其自性不
成實無常。以此三觀能滅煩惱。問曰。有人由
見無常更増煩惱。懼盛年不久。深起染著。今
云何言無常之想能滅煩惱。龍樹釋言。如是
見者名少分見。不名具足。若具見者則破煩
惱。云何具足。如佛昔告舍利弗言。當具修習
無常之想。無常故空。得空之時無常亦無。生
住滅等不可得故。見生住滅不可得時名爲
究竟自性無常。性既無常。何樂可貪。問曰。若
言得空之時無常亦無。何故佛説無常之義
爲苦諦實。論言。佛爲邪見之人謂世間常。故
説無常爲苦諦實。不爲無常是實故説。言苦
想者。觀有爲法無常故苦。苦有三種。所謂苦
苦壞苦行苦。是義如前四諦章中具廣分別。
問曰。若言法皆是苦者。云何得有苦樂及捨
三受差別。如涅槃説凡夫苦中妄生樂想。理
實是苦。問曰。若法無常故苦。聖道無常體是
苦不。龍樹釋言。無常故苦。爲於有漏五受
陰説。不爲聖道。所以然者。道能破苦與空無
我實義相應。故雖無常而非是苦。問曰。聖人
五陰無常。五陰壞時聖人苦不。龍樹釋言。
有著心者法壞則苦。聖人無著故雖無常而
不生苦。問曰。若言聖無苦者。如經中説舍利
弗患風病苦。畢陵伽婆蹉患眼病苦。羅婆那
比丘患痔病苦。云何言無。論言。聖人但無
心苦。非無身苦。問曰。聖人若無心苦何故滅
智而取滅度。釋言。無者但無追變敗壞之苦。
非無苦苦厭行之苦。無我想者。有爲之法無
常苦故不得自在。故無有我。又一切法皆無
定性。故無有我。無我有二。一衆生無我。二法
無我。此義如前無我章中具廣分別。問曰。現
見有所爲作。云何無我。論言。但是五陰和
合因縁起作。實無有我。問曰。無常苦與無
我爲一爲異。體若是一不應説三。體若是異
佛不應説無常即苦苦即無我。論言。事一隨
義分三。五義分之。一隨觀分三。爲無常行
所觀察者説爲無常。苦行觀者説之爲苦。無
我行觀名爲無我。二所爲分三。修無常想爲
不入三界。修習苦想爲知三界過。修無我想
爲捨三界。三治見説三。修無常想對治常見。
修習苦想對治樂見。修無我想對治我見。四
除障説三。修無常想斷除愛心。修習苦想斷
除慢高。修無我想斷除諸見。五本末分三。論
説。五陰是其無常。無常是苦。苦是無我。以此
諸義故分三種。厭食想者。觀所食物多從不
淨因縁而生。如肉從於精血而生。乳酪之屬
從於血生。餘食多爲虫鼠垢汚。種種汚穢至
其口中。胸涎流下與唾和合。入腹成糞。無可
貪樂。又觀所食多功力得。爲求是食受種種
苦。故應厭離。復應觀察食貪罪過。生地獄中
呑鐵飮銅。生餓鬼中受飢渇苦。生畜生中食
諸糞穢。如是一切無量諸苦多由食生。故應
生厭。一切世間不可樂者。觀諸世間皆無常
苦。無可貪樂。此世間中有其二種。一衆生世
間。二器世間。衆生世間有五種事。不可貪樂。
一具八苦故不可樂。二具無量煩惱結使故
不可樂。三具諸惡業故不可樂。四難具好事
故不可樂。或有行善而身苦惱。或身安樂而
行不是。或好施而貧。或有富而慳。或柔濡
而貪。或少欲而多瞋。如是一切難可具備。五
難稱可故不可樂。或見卑下而謂諂曲。或見
端直而謂慢高。或見親附而謂貪求。或見疎
遠而謂憎嫌。如是一切衆生世間有是五事
不可貪樂。器世間中亦有多種不可貪樂。或
熱或寒或水或旱或厄或嶮或増不善或多恐
怖。如是一切故不可樂。問曰。前説無常苦等
即是叵樂。何須別説一切世間不可樂乎。論
言。觀行有總有別。前無常苦是其總觀。此是
別觀。又復前説無常苦等爲呵法過。此不可
樂觀衆生過。又前有漏此是無漏。又前見
道。此是修道。故復説之。言死想者。觀察是
身。不久摩滅。當爲無量狐狼野干之所食噉。
不淨想者。觀察是身五種不淨。一種子不淨。
是身過去業煩惱等以爲種子。現以父母精
血爲種。二住處不淨。在母腹中生藏之下熟
藏之上安置己身。三自體不淨。三十六物集
成己體。四自相不淨。九孔常流。五終竟不淨。
是身死已埋則成土。燒則爲灰。虫食成糞。竟
無一淨。斷離滅想釋有通別。所言通者如成
實説。斷一切行。名之爲斷。離一切行。説之爲
離。滅一切行。目之爲滅。此等同體隨義分
三。龍樹亦言。縁涅槃法斷諸結使。名之爲
斷。離諸結使。説之爲離。滅諸結使。名之爲
滅。同體義分如苦無常無我法等同體義分。
所言別者如成實中。五義辨之。一懃斷已生
未生之惡。名之爲斷。斷惡業也。令其欲盡更
不重生説之爲離。離煩惱也。以斷因故五陰
不生。名之爲滅。二斷無明漏。名之爲斷。離欲
漏有漏。説之爲離。滅此二果。稱之爲滅。三斷
無明得慧解脱。名之爲斷。除離貪愛得心解
脱。名之爲離。斷除離貪愛得心解脱。名之
爲離。得倶解脱滅盡癡愛。説以爲滅。四以聖
道斷諸煩惱。名之爲斷。得有餘涅槃。説以爲
離。得無餘涅槃。稱之爲滅。五得盡智。名之爲
斷。得無生智。説以爲離。身智倶亡。説以爲
滅。依大智論三義辨異。一斷三毒。名之爲
斷。斷三塗因。離愛名離。離人天因。苦盡名
滅。滅五趣果。二修四現忍遠離煩惱。名之爲
離。修無漏道斷諸煩惱。説之爲斷。入涅槃時
滅盡諸苦。説名爲滅。三得有餘涅槃斷諸煩
惱。名之爲斷。得無餘涅槃滅盡諸苦。説之爲
滅。此二方便説名爲離此一
門竟
次辨體性。於中
有二。一就心法分別。如論中説。此十是其智
慧自性。問曰。若此是智慧性何故名想。釋有
三義。一心心法更相受名。如四念處。體實是
慧而名爲念。此亦如是。體實是慧而名爲想。
二從伴爲名。慧與想倶故名爲想。故論釋言。
與觀無常慧相應之想名無常想。餘亦如是。
第三義者隨時受名。行有三時。初習善法受
法不失。名之爲念。修行之次轉相轉心。説之
爲想。言轉相者轉昔凡時所取定相。言轉心
者轉先凡時定計之心。行修終成。於諸法中
決定無疑。名爲智慧。二就有漏無漏分別。論
自釋言。初三後三通漏無漏。初學有漏終成
無漏。中間四種一向有漏此二
門竟
次就處論。處
別有二。一禪地處。初三後三若有漏者在十
一地。謂欲界地八禪未來中間。若無漏者諸
宗不同。毘曇法中唯在九地。根本四禪未來
中間及三無色。成實法中在七依處及欲界
電光。大乘法中在十一地。與有漏同。大乘
欲界及非想地有無漏故。中間四種是有漏
故。在十一地。二境界處。厭食不淨唯縁欲界。
餘通三界。三道位處。如龍樹説。初三見道。次
四修道。後三無學。處別如是此三
門竟
次就人
論。如龍樹説凡聖通起此四
門竟
次約五受分
別十想。如龍樹説。初三後三若無漏者喜樂
及捨三根相應。在初二禪喜根相應。在第三
禪樂根相應。在餘禪中捨根相應。自餘一切
四根相應。除一切苦根。十想如是
  十一切入義四門分別一釋名辨相 二體性
三就處分別 四約對餘門辨定優劣
初釋名辨相。一切入者。經中亦名一切處
也。入者猶是處之別稱。定心自在。能令所縁
相無不在。名一切處。處別不同一門説十。十
名是何。一青二黄三赤四白五地六水七火
八風九空十識。若依涅槃去火一切。加無所
令以爲十。行者初先繋意。安靜於己身分
取少青相。極令明了如明鏡中見諸色像。以
漸廣之。周滿世界。同爲一青。名青一切處。黄
赤白等類亦同然。此青黄等。由四大造故次
觀之。始於自身觀少地相。極令明了。以漸廣
之。周滿世界。悉爲一地。名一切處。水火風
等類亦同然。患色多過。次捨色相縁無邊虚
空。先縁咽喉鼻口等空。極令明了。以漸廣之。
見一切界。同爲一空。名空一切處。患彼空觀
外縁之惱。次捨空相縁無邊識。始觀一識。極
令明了。所謂觀於縁一空識。以漸廣之。縁無
邊識。皆令明了。名識一切處。問曰。心識云何
無邊。論言。以其空無邊故。縁空之識亦復無
邊。問曰。何故不觀受等。成實釋言。取於地等
其唯心識。故偏觀識。又識是主。故偏觀識。問
曰。何故偏説空識。爲一切處。不説非想及無
所有。爲一切處。雜心釋言。行者先入前三
解脱。不能勝進。次入八勝。雖入勝處不能無
邊。故入青等四一切處。此青黄等何所依止。
依四大造。故觀地等四一切處。云何於此而
得勝進。所謂覺知知無邊空。此知依何。謂。
依心識。識復何依。便無所依。故上不立。
樹釋言。虚空廣多。佛説虚空無量無邊。故
説虚空。爲一切處。向前九種一切觀中。皆有
心識。心識能縁一切諸法。一切法中皆見有
識。故説心識。爲一切處。無所有中。略去多
識。唯縁一識。一識不廣。是故不説爲一切
處。非想地中。心志微細。而復精純。難得取
相。難可令廣。故亦不説爲一切處。又復空處
方便道中。能縁下地無邊之色。就之觀空。識
處方便能縁下地無邊色空。就之觀識。故此
二地名一切處。上不如是。爲是不立。涅槃
何故除火一切。立無所有。爲一切處。如増集
論釋。彼爲事火婆羅門。故作如是説。若當宣
説火一切處。増彼耶見。是以去之。無所有處。
雖無多識非無少識。爲成十數。故通説之。爲
一切處此一
門竟
次辨體性。於中有二。一心法分
別。隨相別分。前之八種是無貪性。貪欲治故。
後二想性。通則十種皆想自性。假想觀故。成
實亦云。十皆慧性。以觀法故。二就有漏無漏
分別。此十有漏。意解觀故此二
門竟
次就處論。
處中有三。一禪地處。十中前八依第四禪。空
處識處皆當地説。彼前八種依第四禪解脱
道起。爲防過故。後二是其空處識處方便道
攝。方便道中能廣縁故。二境界處。依阿毘曇
及大智論。前八欲界淨色爲境。爲防欲界貪
欲過故。成實前八欲色界中色法爲境。故彼
成實一切入品云。若縁欲界色界之色復有
何咎。後二皆縁當地之法。問曰。所縁爲虚爲
實。論言。初實後則虚假。意解見故。問曰。所
見與彼神通所作何別。釋言。神通所作色像
能令他見。此但自見。又通所作得實受用。此
但意解不得實用。有斯異耳。三人位處。凡夫
聖人皆得修起此二
門竟
次對餘門辨定優劣。於
中以初八一切處對八勝處及八解中初三解
脱辨定優劣。依如成實一切處下。一向有漏。
起在外凡。八勝爲中。初學有漏。終成無漏。起
在内凡。解脱最上。一向無漏。起在修道。若依
毘曇前三解脱總相觀。故説爲最下。八勝次
廣。説以爲中。一切八入者最爲廣觀。説爲
上。大智論中亦同此説。故彼文言。下品之
行名爲背捨。中品行名爲勝處。上品之行
名一切處。是義云何。始修背捨。五欲事中不
須喜樂。未盡漏故。中間生結。愛著淨色。復
懃精進斷此著心。知此淨色從心想生。譬如
幻師見於幻事不生著心。是時背捨轉名勝
處。然此雖勝未能寛廣。是時行者。還取淨
相。以漸廣之。周遍虚空。悉見青黄赤白等
相。及見地水火風等相。是時勝處。轉名一切
處。十一切處。辨之略爾
  十聖處義
十聖處義如成實説。生聖之處名爲聖處。又
聖依處亦名聖處。聖處不同一門説十。十名
是何。一斷五法。二成六法。三守一法。四依四
法。五捨僞諦。六捨諸求。七不濁思惟。八離身
行。九善得心解脱。十善得慧解脱。斷五法者。
斷五上分結。得阿羅漢。五上結義如前廣釋。
成六法者。成六妙行。廣如前解。守一法者。繋
念觀身無常苦等。依四法者。依四聖種。盡形
乞食。乃至有病服陳棄藥。捨僞諦者。能達實
相。斷一切見。證得初果。捨諸求者。如彼論
説。求有三種。一者欲求。求欲界法。二者有
求。求上二界。三梵行求。求於學道。捨此
三求。得無學果。名捨諸求。不濁思惟者。滅欲
界中修道煩惱。得前三果。離身行者。除欲界
結。獲得四禪。心解脱者。謂得盡智。慧解脱
者。得無生智。十中前二從阿那含。得阿羅漢。
次四聖處。從外凡夫次第増進得阿羅漢。後
四聖處。從須陀果終得羅漢。十聖處義略之
云爾
  十種慰喩義
十種慰喩出中阿含舍利弗教化病經。彼有
長者。名須達多。身遇重病。遂便遣使問訊世
尊。并請舍利弗。願垂一顧。舍利遂往。須達遙
見。即欲下床。舍利止之。別坐一床。慰喩之
曰。長者莫怖莫怖。所以者何。愚癡凡夫成就
不信。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中。長者今
日無有不信。唯有上信。因上信故。或滅苦痛。
生極快樂。或得斯陀。或得那含。長者先得須
陀洹果。爲是不説。此初慰喩。具足善戒以爲
第二。多聞第三。惠施第四。善慧第五。正見第
六。正志第七。正解第八。正脱第九。正智第
十。一一之中。慰喩之法與初相似。十中前五。
是世間善。後五出世。就出世中正見正志是
無礙道。慧名正見。正思惟者名爲正志。正解
正脱是解脱道。慧名正解。餘心心法名爲正
脱。學等見者名爲正智。學人重觀四諦之理。
名學等見。十種慰喩。釋之麁爾
  十願義五門分別一釋名義 二據修分別 
三就行分別 四行位分別 五因果分別
第一釋名十願之義出十地經。隨求義名之
爲願。願別不同一門説十。十名是何。一供養
佛願。亦名攝功徳願。二護正法願。亦名攝智
慧願。三攝法上首願。四増長衆生心行願。五
知衆生願。亦名化衆生願。六知世界願。七淨
佛土願。八同心同行願。九三業不空願。十
成菩提願。第一願以一切樂具供養一切佛。
名供養願。以此功徳攝勝功徳。是故亦名攝
功徳願。問曰。五度皆是功徳。何故是中偏願
供養。以攝功徳。釋言。初地檀度爲宗。供養是
其檀度所收。故偏論之。理實齊具。又問。諸處
多供養三實。今此何故偏願供佛。釋言。道理
願供三寶。就初就勝略言供佛。又佛是其所
求之果。示所趣求偏言供佛。第二願於諸佛
教法行法證法攝持不失。名護法願。以此護
法増長智慧。是故亦名攝智慧願。第三願於
一切諸佛八相成時盡往供養。攝法爲首。名
攝法上首願。第四願以一切菩薩所修諸行
教化一切。令其受行心得増長。名増長衆生
心行願。第五願知一切所化衆生差別。名知
衆生願。隨其所知化。令生信入三乘道。是故
亦名化衆生願。第六願知衆生所居一切世
界淨穢差別。名知世界願。第七願求諸佛淨
土攝取衆生。名淨佛土願。第八願與一切菩
薩同心同行。名同心同行願。言同心者智慧
心同。言同行者功徳行同。第九常願身口意
中益物不空。名三業不空願。第十願成無上
菩提。以菩提道利益衆生。名成菩提願。名義
如此此一
門竟
次據修義分別十願。修不頓成。必
藉以漸。初七修始。次二修熟。後一修成究竟
得果此二
門竟
次就行論。行謂自利利他之道。十
中初二是自行。始自行無出功徳智慧。次五
是其外化行願。約化中初一爲物求法。第二
依法化増善心。第三知其所化衆生。第四知
其所化住處。第五自求清淨佛土。攝取衆生。
後之三願自他不定。隨相別分。第八一願自
利行成。第九一願利他行成。第十自利利他
得。果菩提自體是自利果。菩提作業是利他
果。通論後三皆是自利。並是利他故。地論
釋言。此後三種顯示自身並利他。故地論釋
言。此後三種得如實教。若復通論十倶自利。
十倶利他。故地論中解釋大願有二種勝。一
常懃行無量行。故即是自利。二與一切衆生
同行。言同行者十盡示現。即是利他此三
門竟
次就行位分別十願。十中前七就行分別。行
如上辨。後之三種就位分別。位在何處。如地
論説。第八願者得地校量勝。第九願者得菩
薩地盡校量勝。第十願者得一切地盡校量
勝。始從初地乃至九地。行修漸増。名地校量
勝。十地學窮名爲地盡校量。佛地窮滿名爲
一切地盡校量。此等皆就所願言耳此四
門竟
就因果分別所願。前九求因。後一願果。亦可
前七以爲一分。初六爲因。後一爲果。後三一
分前二爲因。後一爲果。前果依報。後是正果。
十願如是
  十種供養義兩門分別一明供養 二明供心
十種供養出地持論。十名是何。一身供養。
二支提供養。三現前供養。四不現前供養。五
自作供養。六他作供養。七財物供養。八勝供
養。九無染供養。十至處道供養。十中初二
所供差別。於佛色身而設供養。名身供養。供
佛靈廟。名支提供養。依僧祇律有舍利者名
爲塔婆。無舍利者説爲支提。地持論中通名
支提。次二約就時處分別。門別雖二。隨事分
三。一現前供養。面對佛身及與支提而設供
養。二不現前供養。於不現前佛及支提廣設
供養。三共現前不現前供養現前供養佛及
支提。并供不現佛及支提。現前供養得
大功徳。不現供養得大大功徳。境界寛廣故。
共現前不現前者得最大大功徳。次二就其
供人分別。門別雖二隨事分三。一自作供養。
自身供養佛及支提。二他作供養。有小財物
不依懈怠教化施作。三自他供養。彼此同爲。
自作供養得大功徳。教化供養得*大大功徳。
自他供養得最大大功徳。次二一對心事分
別。以己財事而爲供養。名財物供養。財有三
種。一資具供養。謂衣食等。二敬具供養。謂香
華等。三嚴具供養。謂餘一切寶莊嚴等。以殊
勝心爲前供養。名勝供養。勝心有三。一專
解心。善解施設種種供養。二純淨信心。信
佛徳重理合供養。三迴向心。求佛心中而
設供養。後二一對就行分別。供行離過名無
染供養。無染有二。如地持説。一心無染。離一
切過。二財物無染。離非法過。供行順果名至
處道供養。佛果是其所至之處。供養之行能
至彼處。名至處道。此至處道供養。維摩經中
名法供養。地論之中名行供養。於中有三。一
財物供養。爲至處道。二隨喜供養。爲至處道。
三修行供養。爲至處道。於佛供養既有此十。
於法僧類亦同然。供養法十者。一供養法。
供佛所説理教行法。二供養經卷。餘八如上。
供僧十者。一供養僧。謂供一切三乘聖衆。二
支提供養。供三乘衆形像塔廟。又供聖僧及
凡夫僧。亦得分二。餘八同前此一
門竟
次明供
心。供心有六。如地持説。一福田無上心。生福
中勝。二恩徳無上心。一切善樂依三寶出。三
生一切衆生最勝心。四如優曇鉢華難遇心。
五三千世界獨一心。六一切世間出世間具
足依義心。此明如來具足世間出世間法。能
與衆生爲依止處。名具依義。以此六心少物
供養。能獲無量無邊功徳。何況多。供養之
義略辨如是
  十無盡藏義
十藏之義出華嚴經無盡藏品。徳廣難窮。名
爲無盡。無盡之徳苞含曰藏。藏別不同一門
説十。十名是何。一信二戒三漸四愧五多聞
六惠施七慧八念九聞持十辨。於法決定名
之爲信。信何等法。如彼經説。信一切法空無
相願。及聞種種差別法門。聞不可思議。皆能
生信。防禁曰戒。戒有十種。一饒益戒。饒益
衆生。二不受戒。不受一切外道邪法。三無著
戒。不著三有。四安住戒。安住淨法。五不諍
戒。常令他喜。不與物諍。六不惱害戒。不學呪
術諸藥草等惱害衆生。七不雜戒。不雜異見。
八離邪命戒。菩薩不作持淨戒相。欲使他知
非無實。詐現徳相。專爲正法心無異求。
九離輕慢戒。不自慢高輕賤他人。十清淨戒。
捨離十惡。具斯十種。名爲戒藏。於過自羞。名
之爲漸。過有多種。廣如經説。作過羞他。稱之
爲愧。亦有多種。備如經説。於一切法具足聞
知。名多聞藏。所聞如經。惠捨名施。施有十
種。一者施法。菩薩施儀所畜諸物。悉爲衆生
不自爲己。二最後難施法。菩薩有物自用則
樂施他。即死寧自身死施與衆生。名最後難
施。三内施法。菩薩所受上妙之身他求施與
四外施法。有求王位及外財物菩薩施與。五
内外施法。身及外財並皆施與。六一切施法。
若他所求國城妻子頭目支節一切諸物悉皆
盡施。七過去施法。聞過去法心無取著。但爲
化生隨順説法。八未來施法。聞未來法心無
取著。九現在施法聞現在法心無取著。十究
竟施法。見有衆生來求身分。則自觀察當必
摩滅。畢竟無有一念貪惜。而施與彼。名究竟
施。具斯十種名爲施藏。於一切法悉如實知。
名爲慧藏。於過去世一切諸法悉能念知。名
爲念藏。於佛所説一切教法悉能憶持不失
一句。名聞持藏。得深廣智説一切法。無礙自
在不違一切諸佛所説。名爲辨藏。十無盡義。
釋之略爾
  信等十行義九門分別一釋名 二辨相 三
對治 四因起次第 五修行分別 六所成分別 
七約對六度共相收攝 八離合廢立 九淺深分齊
第一釋名。信等十行如地經説。名字是何。
一信二悲三慈四捨五不疲倦六知經書。亦
名知經論。七知世智八慚愧九堅固力。亦名
不動力。亦名勇猛力。亦名勇健力。十供養諸
佛。如説修行決定名信。惻愴稱悲。愛憐曰慈。
惠施名捨。策修不惰。名不疲倦。善達五明。名
知經書。亦名知經論。善解時宜。名知世智。於
過羞恥。稱曰慚愧。所修善根不爲縁壞。名
堅固力。不隨縁變。稱曰不動。於縁不退。名勇
猛力。心不怯弱。名勇健力。行修上順。名供養
佛。順教奉修。名如説行。此等十種造縁。集起
故通名行此一
門竟
次辨其相。依如地經。信有二
種。一者信因。二者信果。地持論中説信有八。
一者信佛。二者信法。三者信僧。四信諸佛
菩薩神通之力。五信眞實義。六信種種因果。
七信得義。義謂菩提。八信得方便。謂信菩薩
所修學道。悲有三種。一衆生縁悲。縁苦衆
生欲爲濟拔。依如地經。觀諸衆生十二因縁
生死流轉。而起悲心。依地持論。縁諸衆生
百一十苦。而修悲心。二法縁悲。觀諸衆生
倶是五陰因縁法數無我無人。而起悲心。觀
無我人云何起悲。釋有兩義。一念衆生妄爲
我人之所繋縛。受生死苦。深可哀愍故起悲
心。二爲衆生説如斯法。是則眞實拔衆生
苦。故名爲悲。三無縁悲。觀諸衆生五陰法數
畢竟空寂。而起悲心。觀法空寂。云何起悲。還
有兩義。一念衆生妄爲有法之所纒縛。受生
死苦。故起悲心。二念爲衆生説如斯法。是
則眞實拔衆生苦。故名爲悲。慈亦有三。一衆
生縁慈。縁諸衆生欲與其樂。二法縁慈。縁諸
衆生但是五陰因縁法數無我無人。而起慈
心。三無縁慈。觀一切法畢竟空寂。而起慈心。
法縁無縁云何起慈。釋與悲同。捨有二種。一
者内施。謂捨一切頭目支節手足耳鼻。二者
外施。施餘資生。不倦有二。一世間行中精懃
不倦。二出世行中精懃不倦。廣則無量。
論有四。如地持説。一於五明處成就聞慧。
二成思*慧。三成修*慧。四成證行。知世智中
有其二種。如地持説。一如世間知。二如世間
轉。如世間知是其解也。如世間轉是其行也。
知世知中有其二種。一知世間事。謂知衆生
及器世間。二知世間義及第一義。謂於世間
八行觀察。何者八行。廣如上説。謂觀世間
苦世間集世間滅世間道世間味世間過世
間出世間第一義。此八行中前七觀察世間
之義。後一觀察世第一義。如世轉中亦有二
種。一隨自所宜。二隨他所宜。量宜攝他。
慚愧有四。如地持説。一所不應作而故爲之。
心生慚愧。二所應作不隨建立。心生慚愧。三
所不應作作已覆藏。而生慚愧。四所應作作
已反悔。而生慚愧。勇猛力中有其二種。一不
退力自分不失。二不轉力勝進能入。供養有
二。如地論説。一利養供養。財物奉施。二行供
養。行修上順亦得分三。如地經説。一利養
供養。謂衣食等。二敬供養。謂香華等。三行
供養。所謂修行信戒施等。或説十種。如
持論此二
門竟
次明對治。如地持説。放逸懈怠不
受菩薩戒。違佛菩提。以信對治。問曰。信心
應治不信。何縁乃治放逸懈怠不受戒等乎。
釋言。以其内心不信故爲放逸。不受禁戒。擧
此爲彰内心不信。於諸衆生有殺害想。違於
大悲。大悲以對治。於諸衆生有瞋恚心。違
於大慈。以慈對治。顧身命財。違於惠施。以捨
對治。於諸衆生多求衆具。違於不倦。不倦對
治。問曰。不倦應治懈怠。何縁對治多求衆具。
釋言。以求世間事故。妨修出道故。以不倦對
治求衆具。無方便智違於知論。以知論對治。
不善隨順違隨順他。以隨順對治。於修善法
放逸懈怠違於慚愧。以慚愧對治。於生死苦
其心怯弱違於勇猛。勇猛對治。於佛疑惑違
於供養。以供養對治。對治如是此三
門竟
次明因
起次第之義。如地持説。聞菩薩藏。信有菩
提。故先明信。信菩提故。念諸衆生在生死苦。
不得彼法。故起悲心。悲衆生故。欲度脱之。
故起慈心。以悲慈故修行慧施。故次明捨。爲
法施故。修行正義。心無厭惰。故次不倦。以不
倦故能知聖教。故次知論。知經論故善解時
宜。故知世間。知世間故久在世間。喜生
過。故起慚愧。以慚愧故不隨煩惱。得勇健力。
勇健力故能修善法。多獲財利供養如來。次
第如是此四
門竟
次據行修分別十行。行謂自利
利他之道。如地論説。初一信心是自利行。
信諸佛法求必得故。悲慈利他。以能安穩與
樂心故。捨者以財攝利他行。不疲倦者自攝
法行。知經知世者。以法攝他行。後之三種攝
護前七。通利自他。慚愧勇猛護前七種。問
曰。慚愧云何護前。以慚愧故令前七種離障
清淨。故名爲護。問曰。信心能治不信。乃至知
世能治不知。何須慚愧。而言慚愧護前七種。
令其離障。釋言。對治有遠有近。信治不信。
乃至知世對治不知。是近對治。以慚愧故令
前離障。是遠對治。治相云何。以慚愧故修起
信心。遠離不信。以慚愧故起悲慈心。遠離瞋
恚。乃至以有慚愧心故學知世間。遠離不知。
六度中。以精進故修施治慳。乃至以
精進心故修*慧離癡。此亦如是。問曰。勇猛
云何護前。以勇猛故令前七種善法不壞。故
名爲護。第十供養。如説修行攝前七種。問曰。
供養云何攝前。釋有兩義。一攝之令生菩薩
爲修行供養故起前七種。二攝令得果。二種
供養得二種身。令前七種同得二身。何者二
身。如地論説。一利養供養。得上妙身。此亦
名爲功徳色身。二行供養。得調柔心。此亦名
爲智*慧法身。問曰。修行云何攝前。釋言。菩
薩如説行故起前七種。若復通論十倶自利。
修此自求菩提果故。十倶利他。修此求佛。利
衆生故此五
門竟
次就所成分別十行。如地論説。
初之三種深心成就。後之七種修行成就。地
持論中説爲二淨。前三心淨。後七名爲行方
便淨。善法建立名爲成就。出障無染故云清
淨。通則十種倶皆是心。並是其行。但今分
相。前三是其行方便心。説爲心成。後七是
其造縁正行。故名行成行方便淨。所成如是
此六
門竟
次約六度共相收攝。初一信心起行方
便。六度不收。餘九是其六度所攝。悲慈二門
是禪度攝故。彼十二門禪之中。八禪及與
四無量心通名爲禪。捨是檀度。不疲倦者是
精進度。知經知世是其*慧度。慚愧戒度。堅
固力中義有兩兼。處苦不動。是其忍度。於諸
善法勇猛不退。是精進度。第十門中如説修
行通攝六度。供養諸佛義有兩兼。財物供養
是其檀度。行供養者通攝六度此七
門竟
次辨離
合廢立之義。先釋離合。問曰。悲慈心數法中
一無瞋性。何故分二。慚之與愧心數法中
是別心數。何故合乎。釋言。悲慈心法雖一四
義不同。故分二種。一功能不同。悲能拔苦。
慈能與樂。二治患不同。悲止害覺。慈息貪欲。
又悲能除微細之瞋。慈遣麁重。三境界不同。
悲心多縁苦衆生起。慈縁無樂衆生而起。四
得報不同。悲得空處。慈生遍淨。慚之與愧
心法雖別四義同。故合之爲一。一功能同。
同令諸行出障清淨。二治過同。同離殺盜邪
婬等過。三境界同。同於離過集善行中生慚
愧心。四果報同。所得果報無異處故。離合
如是。次辨廢立。問曰。經説四無量心。爲利他
行。今此何故偏説悲慈不論喜捨。釋言。法門
有其二種。一具義門。有行皆説。二隱顯門。有
立有廢。今據隱顯偏立悲慈。廢其喜捨。良以
悲慈正是拔苦與樂行。故所以偏立。喜捨助
行不能正益。故廢不論此八
門竟
次明十行淺深
分齊。分齊有三。一縁修十行。謂於六識七識
心中修行信等。二是眞實有作十行。謂於六
識七識心中修習諸行。勳發眞心。令眞心中
諸徳集起。三者眞實無作十行。眞識之心體
是一切功徳之性。煩惱覆故於己無用。後修
對治斷煩惱時。本隱眞心顯成今徳。説爲信
等。徳從縁顯。不從縁生。故名無作。三中初一
義等如火。次一如似金莊嚴具。後一如金。故
地論言。信等善法猶如眞金。攝徳從體。後之
二種通説如金。如眞金故説爲地體。十行如

  十明義
十明之義出華嚴經。知法顯了故名爲明。明
義不同一門説十。十名是何。一他心智明。一
切衆生心心數法悉如實知。二天眼智明。一
切色像明了無礙。三宿命智明。於過去世他
及自身八種事六種同行皆如實知。四入未
來際無礙智明。一切衆生未來世中生死流
轉若出若沒皆如實知。五天耳智明。於十方
界一切音聲。若聞不聞隨意自在。六安住無
畏神力智明。具足無量不可思議大神通力。
於十方界若來若去自在無礙。七分別一切
音聲智明。一切衆生語言差別皆如實知。八
出生無量色身智明。種種色像悉能現化。九
知一切法眞實智明。於一切法悉如實知。十
入一切法滅定智明。入一切法寂滅正受。而
不捨於一切所行。此十猶是六通所攝。初一
是其他心智通。第二第四是天眼通。第三是
其宿命智通。第五第七是天耳通。第六第
是其身通。後二是其漏盡智通。若分第九爲
法智通。此十便是七通所攝。十明如是
  十忍義
十忍之義出華嚴經。*慧心安法。名之爲忍。
忍行不同。一門説十。十名是何。一隨順音聲
忍。二順忍。三無生忍。四如幻忍。五如炎忍。六
如夢忍。七如嚮忍。八如電忍。九如化忍。十如
空忍。隨聲忍者。聞説一切眞實之法不驚不
怖。信解受持。愛樂順入。修習安忍。名隨聲
忍。言順忍者。隨一切法。若深若淺若理若事
若眞若忘如實觀察。不違諸法。故名順忍。
無生忍者。觀一切法無生無滅平等寂靜。名
無生忍。如幻忍者。觀一切法皆悉如幻。一備
一切一切成一。因縁虚集無有定性。名如幻
忍。如炎忍者。菩薩覺悟一切世間如熱時炎。
誑相虚集無有眞實。無定方處。名如炎忍。
如夢忍者。菩薩解知一切世間如夢所見。非
有非無。不壞不著。名如夢忍。如嚮忍者。菩薩
善覺究竟彼岸。知一切法皆悉如嚮。分別衆
聲如呼聲嚮。不從内出。不從外出。不從内外
出。但從縁起。而能巧便種種説法。名如嚮忍。
如電忍者。如世電光照衆色像。而無分別。
菩薩如是照一切法。而無分別。名如電忍。如
化忍者。如世化法非有非無。菩薩如是知一
切法非有非無。不取不捨。名如化忍。如空忍
者。如世虚空寂無所有。菩薩如是知一切法
空無所有。又如虚空體性清淨。菩薩如是知
一切法體性清淨。又如虚空無有差別。菩薩
如是知一切法等無差別。又如虚空不生不
滅。菩薩如是知一切法不生不滅。又如虚空
無所分別。菩薩如是心無分別。又如虚空無
所不容。菩薩如是於一切法無不攝受。又如
虚空廣大無邊。菩薩如是身口及意廣大無
邊。又如虚空不生不死。菩薩如是不生不死。
有如是等無量種義。如世虚空。名如空忍。十
中初一尋詮悟解。後之九種依義以成。十
忍之義廣釋如經。但隨名字略擧宗況
  十無生忍義三門分別一釋名 二辨相 
三就位分別
十無生忍如地經説。言無生忍者。汎釋有
三。一就法分別。二就因分別。三就果分別。法
中有二。一妄想法互相集起。名之爲生。生體
虚無故曰無生。此即經中空如來藏。二眞實
法用起名生。體寂無生。此即不空如來藏也。
因中有四。一據修分別。六地已還次第修道。
地地之中諸行新起。名之爲生。七地已上諸
行頓修無新起者。故曰無生。二約空有二行
分別。六地已前空有間起。名之爲生。七地
已上寂用雙行無間起者。稱曰無生。三就
行始終分別。七地已還行修未熟。名之爲生。
如菓未熟説爲生菓。八地已上行報純熟。故
名無生。四隨義分別。教行集起。名之爲生。證
行寂滅。名爲無生。果中有三。一體用分別。
化用集起。名之爲生。徳體常寂故號無生。二
體徳分別。有作行徳本無今有。方便修起。名
之爲生。性淨之體本隱今顯。不從縁造。故號
無生。三智斷分別。智徳集起。名之爲生。斷徳
寂滅。説爲無生。今此所論就法言耳。法中
亦有無成無出及無滅等。今據一門且説無
生。又此十中無生在初。從始爲名。故名無生。
心安此理。名無生忍此一
門竟
次辨其相。無生一
味隨詮分十。十名是何。一者無生。二者無成。
大本之中説爲無起。三名無相。四名無出。大
本之中名爲無成。五名無失。六名無盡。七名
無行。八非有有性。九初中後本等。十眞如
無分別入一切智智。如地論説。十中前七名
事無生。第八名爲自性無性。第九名爲數差
別無生。第十名爲作業無生。四中初二破相
入如。破遣染淨差別事相以入無生。名事無
生。破遣一切諸法體性以入無生。名性無生。
後之二種契實離相。離彼因中三世分異。名
數差別無生。捨其果中佛智作業。名作業無
生。事無生中初無生者。遣初地相。於事分
齊初地淨起。名之爲生。就理恒如故曰無生。
言無成者遣其二地至七地相。若有初地淨
法始生。則有二地乃至七地行修漸成。彼
生既無。寧有此成。故曰無成。以無行修漸次
相起故。大本中説爲無起。言無相者遣八地
上無功用相。若有生成則可從彼得八地上
無功用相。生成既無焉有此相。故曰無相。言
無出者遣佛地相。若有前相則可從彼得後
際果。名之爲出。彼相既無焉有後出。故言
無出。以無究竟所成之果故。大本中亦名無
成。言無失者遣外凡相。據事外凡有其染過。
名之爲失。理實本無故曰無失。言無盡者
遣内凡地斷煩惱相。若有染失則可斷盡。染
失本無寧有所盡。故曰無盡。言無行者遣内
外凡地對治行相。若有所盡則有能盡對治
之行。所盡既無寧有治行。故曰無行。問曰
於事既有生成乃至盡行。何故於理得無所
有。釋言。如人夢中所作。於其寤者觀之本無。
此亦如是故。得就理説爲無失。性無生中
非有有性者遣法體性。於世諦中一切諸法
各有體性。如色礙性心知性等。據理此性本
無所有。是故名爲非有有性。此非有性論中
説之爲法無我。我猶性矣。數差別中初中後
等遣其因中時差別相。以實從縁因中則有
三世分異。名數差別。七地已前名爲過去。於
八地中起觀之處説爲現在。九地十地名爲
未來。廢縁論實三世無及。名初中後一切
時等。業無生中眞如無分別入一切智者。實
從縁起成佛果徳。名一切智。此智能解一切
諸法。説之爲入。廢縁論實如性平等無有分
別。佛智可得。故言眞如無分別入一切智。謂
眞如中無有分別一切智矣。體相如是此二
門竟
次就位論。此無生忍位在何處。義釋有三。一
約五忍分別。五忍如上。此無生忍在於七地
八地九地。七地始得。八地清淨。九地滿足。二
簡勝異劣。六地已前一切未得。七地已上一
切得之。問曰。無生與空無我同。是道理空與
無我前地已得。何故無生要七地上方乃得
乎。釋言。通論體一名異。得無先後。隨義分
別。觀因縁相。破遣定性。名爲無我。初地中得
遣因縁相入法平等。名之爲空。謂。前四五六
地中。得證法本如無相可起。方名無生。故七
地上始能證會。三就實通辨。初地已上皆得
無生。故釋論中説。初地上得無生忍。初地
菩薩亦能見法不生滅。故若復通論。種性已
上亦分得之。十無生忍略辨如是
  十住義四門分別一釋名 二辨相 三定位 
四起説因縁
第一釋名。十住之義出華嚴經。行成不退名
之爲住。又復自徳相應處所亦名爲住。通
則諸位位莫不是住。故地持中説十三住。別
則習種初入住分。離退之首偏名爲住。故地
持云。善趣之人數退數進。種性菩薩決定堅
固無有退轉。住義不同。一門説十。十名是
何。一初發心住。二治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貴
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
眞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住分之始於大
菩提起意趣求名初發心住。善修自利利他
之道淨治住處名治地住。修護煩惱離小乘
行。名修行住。聖法中生種性尊貴。名生貴
住。具足善巧度衆生行。名方便具足住。得決
定智。於佛法中雖聞邪説正見不動。名正心
住。雖聞異説正願不動。名不退住。所行眞實
離過清淨。如世童子心無欲染。名童眞住。亦
可。菩薩行業清淨。如世童子眞淨無染。名童
眞住。於佛法王所行住處出生正智。堪住究
竟無上菩提。名法王子住。行修上順佛智現
前。名灌頂住。亦可。菩薩學一切智能受佛記。
名灌頂住。名字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其相。住有二
分。一是修分。二是成分。於諸住前方便造
修。名爲修分。徳成證實廣大不動。名爲成分。
故經説言。菩薩種性甚深廣大。與法界虚空
等。成則證實。分非可言。造修在縁。可以言
顯。故地持云。種性麁相我已略説。諸餘實義
唯佛世尊能決定知。修分不同略有二種。一
者同相。二者別相。於佛所説一切法中解觀
成就。名爲同相。故經於彼十住之中皆云。菩
薩隨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悟。一一住中
所修各異。名爲別相。發心住中相別有三。一
發心相。縁佛法僧及縁衆生起菩提心。二所
成相。因前發心得十力分。從處非處乃至漏
盡。三所學相。學十種法令菩提心轉勝堅固
成無上道。如經廣説。治地住中相別有二。一
利他行。於諸衆生發十種心。如經廣説。二自
利行。學十種法始從多聞乃至安住。亦如經
説。修行住中相別有二。一護煩惱行。於一切
法十種觀察。謂苦無常空無我等。二護小乘
行。於衆生界法界世界十種分別。生貴住中
相別有二。一聖法中出生具足行。如彼經説。
聖教中生修十種法。一信佛不壞。二究竟於
法。三寂然定意。四分別衆生。五分別佛刹。六
分別世界。七分別諸業。八分別果報。九分別
生死。十分別涅槃。十中初一是同敬智。第
二一句是自住處畢竟智。第三一句是眞如
智。後七是其分別所説智。二上求佛法無
厭足學十種法。謂於三世諸佛法中能解能
修。堪能具足。即以爲九。等觀諸佛以爲第
十。方便具足住中相別有二。一化衆生行。
廣有十種。謂救衆生饒益安樂一切生等。如
經廣説。二知衆生行。修學十種知衆生法。備
如經説。正心住中相別有二。一決定信。雖聞
異説於佛法中正信不動。二決定智。學十種
智觀一切法無相無性不可修等。不退住中
相別有二。一不退願。雖聞異説於佛法中求
心不退。廣有十種。備如經説。二不退智。具
有十種知一切法。亦如經説。童眞住中相別
有二。一得勝行。於十種法心得安住。謂身行
淨口行淨意行。淨隨物受生知衆生等。二淨
佛國土。於一切佛刹皆悉能知能動。能持能
觀。能詣能遍至等。法王子住中相別有二。一
化衆生行。善解十種化衆生法。二求菩提行。
於法王處學十種智。權頂住中相別有三。一
度衆生堪能修行。成十種智能度衆生。二得
甚深所入境界。一切衆生乃至第九法王子
菩薩不能測量。三所知廣學十種智知一切
法。十住位中曠備法界一切行徳。略擧斯耳。
體相如是此二
門竟
次定其位。位在何處。有人釋
言。菩薩十住即是十地。所行與彼十地同故。
問曰。若此是十地者。何故經言是菩薩種
性甚深廣大與法界虚空等。經言種性明非
十地。今正論之在於習種。良以習種離退之
始故説爲住。問曰。若爾何故所行與十地同。
釋言。地法上下同依。依之生信。説爲賢首。
依之生解。説爲十住。依之起行。説爲十行。依
之以起如實正觀。説爲解行。依之證得。説
爲十地。故地經言。譬如一切書字數説皆初
章攝初章爲本。十地如是。是一切佛之根本
也。行是能得一切佛法。以是所學雖是地法
行在習種此三
門竟
次明起説因縁之相。六
分別。一明説時。經雖不論准依地經應在第
二七日宣説。二明説處。在忉利天妙勝殿
上。三明説人。法*慧菩薩之所宣説。四明説
人所入三昧。法*慧菩薩承佛神力入菩薩無
量方便三昧。五明加人。十方各千佛世界外。
各有千佛世界塵數諸佛。同名法*慧。相與
加被。六明證人。十方各萬佛世界外。有十
佛世界塵數菩薩。同名法*慧。雲集作證。十
住之義辨之云爾
  十行義六門分別一釋名 二辨體 三修起所
爲 四起行所依 五定位 六起説因縁
一門説十。十名是何。一歡喜行。二饒益行。
三無恚恨行。四無盡行。五離癡亂行。六善現
行。七無著行。八尊重行。九善法行。十眞實
行。喜心行施亦令他喜。名歡喜行。以持淨
戒饒益自他。名饒益行。修忍離瞋。名無恚恨
行。懃修精進廣攝善法。名無盡行。常修定意
遠離愚癡虚妄分別。名離癡亂行。知法實相
般若現前。名善現行。以無著心起諸所行。名
無著行。成就種種殊勝善根。名尊重行。成就
種種化他善法。名善法行。成就第一誠實之
語。如説能行如行能説。名眞實行。名義如是
此一
門竟
次辨行體。行有二分。一者修分。隨縁
進習。二者成分。證實平等廣大不動。故
説言。是菩薩行業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
成分即實難以言論。修分在縁。易以言曉。今
依修分次第辨釋。歡喜行者布施爲體。故*經
説言。行歡喜時爲大施主。悉捨所有等施衆
生。但行施時生喜有二。一生自喜。故*經説
言。施已無悔。不以煩重而生憂惱。倍復歡喜
我得善利。二生他喜。故經説言。修歡喜時一
切衆生歡喜愛敬。饒益行者以戒爲體。故*經
説言。持戒清淨於色聲等心無染著。設有諸
魔將諸天女及餘樂具不起惡念。但持戒時
所益有二。一者自益。故*經説言。我持淨戒
離一切纒憂悲苦惱成就菩提。二者益他。故
*經説言。一切衆生未度者度未解者解。如是
一切無恚恨者以忍爲體。故經説言。常修忍
辱。設有無量無數衆生一一各以無數舌無
數手毀辱菩薩不生瞋惱。無盡行者精進爲
體。故經説言。懃修精進最勝第一大精進等。
離癡亂者以定爲體。故彼經言。第一正念
未曾散亂。於一切行一切法中皆無癡亂。善
現行者智*慧爲體。於中分別略有二種。一
順空行。成就寂靜身口意業。知一切法皆無
所有。故經説言。知一切衆生無性爲性。一切
諸法無爲爲性。一切佛刹無相爲相。究竟三
世皆悉無性。如是一切。二隨有行。故彼經
言。亦復不捨菩提之心。不捨教化一切衆生。
増長悲慈。如是一切。無著行者。大方便*慧
發起勝行。以之爲體。故彼經説。以無著心起
諸所行。無著心者是方便智。於有不染。於空
不住。故能起行。所起諸行即是發起殊勝行
也。尊重行者。以一切種成就善根爲體。故
經説言。菩薩成就尊重善根不壞善根最勝
善根不可思議無盡無退無比寂靜乃至一
切佛法善根。於中分別略有二種。一報行成。
先修今熟。二發起勝。曠集衆行趣向菩提。
善法行者。以一切種化衆生行爲體。故經説
言。爲人天等一切衆生作清涼池。具一切
種陀羅尼門無礙辨才種種音聲種種身等。
眞實行者。以所修習諸佛如來一切種徳爲
體。故經説言。學三世諸佛眞實語。入三世諸
佛性。與三世諸佛善根等具佛十力四無畏
等如是一切。體相如是此二
門竟
次辨所爲。所
爲有四。一爲厭有爲故修諸行。二爲求菩提
滿足佛徳故修諸行。三爲益衆生欲於現在
及未來世救度衆生故修諸行。四爲求實際
證法如故修諸行。故彼經言。欲知清淨平
等法故修行精進。理實諸行皆具此四。但經
文中有説不説。隱顯故爾。四中前三爲求世
法。後一求理。所爲如是此三
門竟
次明所依。所
依有二。一依世諦修習諸行。二依眞諦。如
歡喜中依於施者受者財物修行布施。是依
世諦。不見施者受者財物若業若果。如是一
切名依眞諦。歡喜既然。諸行類爾此四
門竟
定其位。位在何處。有人釋言。在初地上。所
行即是十地法。故問曰。若此是十地者何故。
經言。欲令菩薩種性清淨願種不轉行種不
斷。以偈頌乎。經中説云種性清淨。明非十
地。今正論之位在性種。以性種中行種建
立故名十行。問曰。經中直云欲令種性清淨。
云何得知。偏在性種。釋言。文中雖無此判
准説因縁。過前十住劣後迴向及與十地。明
在性種。問曰。若此是性種者何故所行與十
地同。釋言。此義前十住中已廣分別。十地之
法上下同依故。此所學雖是地法不妨成行。
在於性種。位分如是此五
門竟
次明起説因縁之
相。六句辨之。一明説時。文雖不辨准依地經
當應亦在第二七日。二明説處。在炎摩天宮
寶莊嚴殿。三明説人。功徳林菩薩之所宣説。
四明説人所入三昧。説此法時承佛威神入
菩薩善伏三昧。五明加人。十方各過萬佛世
界塵數界外。各有萬佛世界塵數諸佛。同名
功徳林。相與加被。六明證人。十方各過十萬
佛刹塵數界外。各有十萬佛刹塵數菩薩。同
名功徳林。雲集作證。十行如是
  十迴向義四門分別一釋名義 二辨相 三
定從 四起説因縁
十迴向義出華嚴經。迴已善法有所趣向。故
名迴向。迴向不同。一門説十。十名是何。一
救護一切衆生離衆生相迴向。二不壞迴向。
三等一切佛迴向。四至一切處迴向。五無
盡功徳藏迴向。六隨順一切堅固善根迴向。
七等心隨順一切衆生迴向。八如相迴向。九
無縛無著解脱迴向。十法界無量迴向。救護
衆生離衆生相者。就所迴以名。菩薩修行六
波羅蜜攝取衆生。令離一切煩惱業苦安住
菩提。名救衆生。等救濟不簡怨親善惡等別。
名離衆生相。迴此善根有所趣向。名救衆生
離衆生相迴向。不壞迴向者亦就所迴以名。
如經中説。於佛菩薩及一切法得不壞信。名
爲不壞。迴此善根有所趣向。名不壞迴向。等
一切佛迴向者就所學爲名。經言。菩薩學過
去未來現在諸佛所作迴向。名等一切佛迴
向。於此門中上願諸佛具一切佛十種快樂。
謂不思議三昧解脱大悲樂。廣如經説。次願
菩薩滿一切行究竟佛徳。下願衆生出離一
切煩惱業苦。具菩薩行備佛功徳。至一切處
迴向者。就其所成行益爲名。如經中説。菩薩
所修一切善根用以迴向。以迴向力令此善
根至一切處。譬如實際無所不至。名至一切
處迴向。謂至一切佛法僧處無盡供養。至一
切行處具足修習。至一切果處具足成滿。至
一切佛刹處具足莊嚴。至一切衆生處具足
攝化。至一切法處具足解知。如是等也。無盡
功徳藏迴向者。就所迴向爲名。如經中説。
迴已所修無盡功徳有所趣向。名無盡功徳
藏迴向。亦得從於所求所成以立其名。求佛
菩薩無盡功徳能成無盡功徳善根。名無盡
功徳藏迴向。隨順一切堅固善根迴向者。從
所成彰名。迴已所修施等善根有所趣向。爲
佛守護能成一切堅固善根。名隨順一切堅
固善根迴向。故經説言。住此迴向爲無量
佛之所守護。得堅固法堅固善根堅固願。等
心隨順一切衆生迴向者。就所益彰名。菩薩
増長一切善根迴。以等益一切衆生。名等心
隨順一切衆生迴向。如相迴向者。就所依彰
名。菩薩所成種種善根同證一切。故曰如
相。故經中説。種種善根一觀不二。迴此善根
有所趣向。名如相迴向。又復菩薩迴向之心
依於種種眞如門起。是故亦名如相迴向。亦
可。此就譬況爲名。隨一切法以辨眞如。如義
無邊。如經廣説。所謂性如相如法如行如境
界安立如量如充滿如久住如等。迴向善
根同彼如相。於一切法差別異求名如相迴
向。故經説言。如性如善根亦爾。迴向求知
一切法性。如相如善根亦爾。迴向求知一切
法相。如是等也。無縛無著解脱迴向者。就迴
向心以立名也。於一切法心無取執。名無縛
無著。於法自在稱曰解脱。菩薩不輕一切善
法。以無縛無著解脱之心迴向彼善法。求普
賢行能具普賢一切種徳。名無縛無著解脱
迴向。法界無量迴向者。就所求彰名。菩薩修
習無盡善根。迴之願求法界差別無量功徳。
名爲法界無量迴向。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其
相。此十迴向大別有三。一迴向衆生所修善
根。迴向施衆生。願令出離一切煩惱業苦。
具菩薩行滿足佛徳。二迴向菩提所修善根。
求一切智。三迴向實際所修善法。願證實際
於一切法不取不捨。迴向雖衆要不出此。體
相如是此二
門竟
次定其位。隨義通論迴向之心
無處不有。今此所辨在於解行。過前種性劣
於十地。以此測尋明在解行。以解行中隣於
出道故修迴向。隨順趣入。位別如是此三
門竟
次明起説因縁之相。六句辨之。一明説時。文
中不辨。准依地經當應亦在第二七日。二明
説處。在兜率天一切寶莊嚴殿。三明説人。金
剛幢菩薩之所宣説。四明説人所入三昧。入
菩薩明智三昧。五明加人。十方各過百萬佛
刹塵數界外。各有百萬佛刹塵數諸佛。同名
金剛幢。相與加被。六明證人。十方各過百萬
佛刹塵數界外。各有百萬佛刹塵數菩薩。同
名金剛幢。雲集作證。迴向義廣難以具論。今
隨宗要辨之略爾
  十地義四門分別一釋名 二辨體 三論位
四起説因縁
第一釋名。所言地者論釋不同。依毘婆
住處解地。故彼論言。十階住處名爲十地。若
依地持兩義辨釋。一持義解地。故彼論首
擧地法。以持釋之。二能生釋地。彼論言。
自受行故名之爲住。攝受衆生。因之爲地。若
地論四義辨釋。一生二成三住四持。故
彼論言。生成佛智住持名地。生之與成望於
佛果。始起名生。終滿曰成。亦可。望佛爲因
名生。爲縁稱成。地之一法云何爲因。而復稱
縁。據今因時果全未有。辨無令有。故名爲
因。據彼當果果是可有。可有之法地能令現。
目之爲縁。亦可。地有證教之別。果有性淨方
便之異。望性淨果證道爲因。教道爲縁。望方
便果教道爲因。證道爲縁。故得就地説因説
縁。所言住者當分爲言。徳成之處名之爲
住。所言持者通望因果。如似初地望二地説
持。乃至望佛諸地望後次第例然。良以地中
備含多義故。致釋者種種別異。地法不同。一
門説十。十名是何。一歡喜地二離垢地三名
明地四名炎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
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歡喜地者經
中亦名淨心地也。成就無上自利利他行。初
證聖處多生歡喜。故名歡喜。住此地時於眞
如中證心清淨。名淨心地。又於三寶得清淨
信。亦名淨心。然此初地對前凡位應名聖
地。對彼凡夫取我之障應名無我地。對
位應名證地。對後修道應名見地。如是多義
不可並陳。且就利益名爲歡喜。離垢地者起
信論中名具戒地。地持名増上戒地。離能起
誤心犯戒煩惱垢等。清淨戒具足名離垢地。
具淨戒故名具戒地。戒行殊勝名増上戒。言
明地者釋有三義。一得他上地證光明相。故
名明地。地持論言。彼四地上無生行*慧。此
名光明。因彼光明故名明地。二此地中得禪
方便決定*慧明。故名明地。故地持言。三昧
照明名爲明地。二隨聞思修照法顯現。故名
明地。故地持云。法照明故名爲明地。言炎地
者釋有兩義。一就證體釋。如地論説。
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名炎地。前三地中
分別之解名爲*不忘。此爲四地智火。所焚義
説爲薪。四地證智對前惑薪義説爲火。捨前
分別故曰能燒。此之治能如世火炎焚燒諸
物。故名炎地。二就用解釋。如地論説。證智
法明摩尼寶中放阿含光。故名炎地。此明菩
薩依證智體所起阿含教知作用如殊光炎
名爲炎矣。難勝地者論釋不同。若依地持
得決定智難可勝過。故名難勝。若依地論
得出世智方便善巧能度難度。名難勝地。得
出世智方便善巧釋其難也。能度難度解其
勝也。度名爲到。到出世難勝前三地。到彼方
便善巧之難勝第四地。以彼不能隨世間故。
現前地者般若波羅蜜有間大智現前名現
前地。遠行地者起信論中名方便具足地。地
持名爲有行有開發無相住。善修無相行功
用究竟。能過世間二乘出世間道名遠行地。
修道畢竟行方便具足。功用未捨名有行有
開。有功用行故名有行。有功用修共相開發
名爲有開。寂用雙行離間隔相故名無相。不
動地者起信論中名色自在地。地持論中名
決定地。亦名無行無開發無相住。報行純熟
無相無間名不動地。於此地中修淨土行。色
中自在名色自在。法流水中決定上昇名決
定地。捨離功用名無行無開。離其間隔及功
用相故名無相。善*慧地者起信論中名心自
在地。地持名爲決定行地。亦名無礙住。無礙
力説法成就利他行。*慧用善巧名善*慧地。
於此地中善知物心名心自在。依前決定上
上進求名決定行。具足此無礙辨才名無礙
住。法雲地者地持論中名究竟地。亦名最上
住。菩薩得大法身具足自在名法雲地。學中
窮滿名究竟地。菩薩中極名最上住。名義
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體相。十地是位。位無別體
攬行以成。成位之行開合不定。或總爲一。所
謂菩薩願善決定海納衆行。備苞萬徳諸徳
相攝。皆得爲一。以願行主故偏論之。或分爲
二。所謂菩薩證教兩行備如前解。或離爲三。
謂同相三道。一證二助三是不住。亦如上釋。
又戒定*慧亦得分三。或別爲四。謂。聞思修
證。飡教名聞。求義曰思。進行名修。得實云
證。或説爲五。謂。聞思修報生識智及與證行。
又五方便亦得分五。如地論説。一觀方便
諸地觀解。二得方便諸地得證。三増上方便
依證所成一切行徳。四不退方便前三堅固。
五盡至方便前三滿足。或分爲六。謂。六決定
如前六種決定章中具廣分別。又六波羅蜜
亦得分六。或説爲八。如彼相續解脱經説。一
方便淨。趣地方便。二者心淨。初入地心。三悲
心淨。正住地中起行方便四波羅蜜淨。於諸
地中所修諸度。五見佛淨。於地果中多見諸
佛。六成熟衆生淨。見諸佛時起四攝法成
*熟衆生。七者生淨。謂。十王等。八者力淨。謂。
攝根中神力十事及願智果。或説爲十。謂。信
等十行故。地持云。信等十法淨一切地。又
十波羅蜜亦得分十。並如前釋。或復分爲三
十七品。亦得離爲八萬四千諸度法門。廣則
無量。此等開合各據一門。廣無量異盈狹
減小。地體如是此二
門竟
次辨地位。開合不
定。或説爲一。如彼證信二地分別。初地已
上同名證地。或分爲二。謂。見與修。初地名
見。二地已上同名爲修。又復功用及無功用
亦得分二。七地已還名爲功用。八地已上名
無功用。或分爲三。所謂見修及無功用。廣如
上釋。或離爲四。四中乃有四門不同。一約解
分別。如仁王説。初二三地名爲信忍。四五
六地名爲順忍。七八九地名無生忍。十地名
爲寂滅忍矣。二據修分別。如地持説。初至
五地名無相修。六地七地無相修淨。八地九
地無相修果。亦名爲廣。十地名爲無相修果
成。三就所淨以分四種。如彼相續解脱經説。
一者願淨。謂。初地中起十大願。二者戒淨。第
二地中淨戒成就。三者定淨。第三地中禪定
増上。四増上*慧及上上出生淨。謂。四地上
所起行徳。四五六地名増上*慧。餘名上上
出生淨矣。四就位相以別四種。如地持説。
一淨心地。局在歡喜。二行迹地。謂。從二地乃
至七地。此起修道故曰行迹。三決定地。謂。八
地上。四究竟地。謂。第十地。或分爲五。如地
持説。就前末後四種之中分決定地以爲二
種。第八一地名決定地。第九一地名決定行。
通餘説五。或説爲八。如地持説。四五六地同
名正見。餘各爲一。故得爲八。或説爲十。始從
歡喜乃至法雲。隨行細分亦可無量。今據一
門且論十種。此十難分。故經與論十門階別。
其十是何。一者趣他方便不同。如地持説。
菩薩先於解行地中依世俗禪。修習一切菩
提分法。廣興大願轉惡趣報入歡喜地。餘地
方便如地持説。修十眞心入離垢地。修習
十種深念之心入第三地。起十思量入第四
地。修十平等深淨之心入第五地。修十平等
法入第六地。十方便*慧發起勝行入第七地。
總前諸地以爲方便。及修十種無生忍行入
第八地。修十自利利他之行入第九地。總
方便以滿地分入第十地。二初住有異。歡
喜地中菩提心生以爲初住。第二地中律儀
戒淨以爲初住。第三地中修護煩惱護小乘
心方便攝行以爲初住。第四地中十種法智
教化成就以爲初住。第五地中成就十種順
如道行以爲初住。第六地中大悲爲首。大悲
増上大悲滿足。觀世生滅以爲初住。第七地
中修無量種無功用行以爲初住。第八地中
生忍淨及得勝行以爲初住。第九地中得
智成就以爲初住。第十地中三昧滿足以爲
初住。三正住有殊。歡喜地中修信精進迴向
善根以爲正住。第二地中攝善根戒淨及攝
衆生方便之行以爲正住。第三地中修世八
禪以爲正住。第四地中道品行觀以爲正住。
第五地中修不住道以爲正住。第六地中廣
觀因縁以爲正住。第七地中二行無間以爲
正住。第八地中修淨佛土及十自在以爲正
住。第九地中善知十一稠林之行以爲正住。
第十地中受佛智職以爲正住。四地果
有別。歡喜地中起十大願修行十行以爲地
滿。第二地中攝生戒成以爲地滿。第三地中
得四無量五神通等以爲地滿。第四中離煩
惱業起増上欲。報恩精進本心界滿以爲地
滿。第五地中攝徳起修。化生隨世以爲地滿。
第六地中對治滅障修行三昧。不壞自在以
爲地滿。第七地中業淨三昧過地勝行以爲
地滿。第八地中大勝之行以爲地滿。第九地
中智成口成法師自在以爲地滿。第十地中
智*慧解脱三昧總持神通行等以爲地滿。廣
如經説。五據修以分。初地修願。二地修戒。三
地習定。四地修習道品之*慧。五地修行諦相
應*慧。六地修習縁起之*慧。第七地中修無
量種及無功用。第八地中修淨佛土。第九地
修習説法智行。第十地修習微細智行。六就
行以別。行謂檀等十波羅蜜。初地起檀。二
地起戒。乃至十地智波羅蜜。廣如經説。七
就報顯異。初地多作閻浮提王。二地多作轉
輪聖王。乃至十地多作摩醯首羅天王。八
寄數彰別。初地得百三昧知百佛神力等。乃
至十地得十不可説百千佛國土微塵三昧
等。九就喩論差。喩別有六。謂。胎藏練金山河
珠。胎藏一喩論家爲況。後之五喩經家
爲譬。十對障以分。障有十種。始從凡夫我相
障乃至第十於諸法中不得自在障。廣如上
釋。翻對此障故説十地。位別如是此三
門竟
明起説因縁之相。七句辨之。一明説時。佛
成道已第二七日即便宣説。二明説處。在他
化天自在王宮摩尼藏殿。三明説人。是金剛
藏菩薩宣説。四明請主。謂解脱月。五明説人
所入三昧。入大智*慧光明三昧。亦名大乘
光明三昧。六明加人。十方各過十億佛土微
塵數世界有十億佛土微塵數佛。同名金剛
藏相與加被。七明證人。十方各過十億佛土
微塵數界有十億佛土塵數菩薩。同名金剛
藏雲集作證。十地之相辨之麁爾
  十功徳義三門分別一釋名 二辨相 三約
對五行定其位分
初釋其名。十功徳義出涅槃經。功謂功能。
能破生死能得涅槃能度衆生。名之爲功。此
功是其善行家徳。故云功徳。如清冷等是水
之徳。此徳淵深妙過情取。體寂無爲諸相不
及。故經説言。不與聲聞辟支佛共。不可思
議聞者驚怖。非内非外非難非易。非相非非
相。非是世法無有相貌世間所無。然徳體雖
寂而義充法界。法界體徳難以定論。今據一
門且説十種。其十是何。一入智功徳。二起
通功徳。三大無量功徳。四十利益成就功
徳。五者五事報果功徳。六心自在功徳。七
修習對治功徳。八對治成就功徳。九修習正
功徳。十正道成就功徳。此乃釋者隨義
以名。經中不辨。十中前六自分功徳。後四
勝進觀解。趣實名爲入智。妙用隨縁稱曰起
通。化心深廣名大無量。行徳建立名利益成。
勝報圓具名報果成。具金剛定所爲無礙名
心自在。善修四種之離過道名修對治。解
脱徳立名對治成。起修上順名習正道。道品
徳備名正道成。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其相。初
功徳中差別有五。一所不聞者而能得聞。二
者聞已能爲利益。三者能斷疑惑之心。四者
*慧心正直不曲。五者能知如來密藏。五
中初一是其聞*慧。次二思*慧。次一修*慧。
後一證智。初言不聞而能聞者。聖道佛性菩
提涅槃三寶性相。諸餘凡夫二乘法中所未
曾聞。今因此經悉得聞之。是名不聞而能得
聞。就思*慧中初門成益。後門遣疑。所言聞
已能爲益者。聞此經已書寫讀誦。爲他廣説
思惟其義能見一切諸法義理。自知得近無
上菩提。具法具義二種無礙。於一切説得無
所畏名爲利益。斷疑心者。以思義故於諸法
中種種疑惑悉得永斷。*慧心正道直者。凡
夫二乘虚妄分別斯名邪曲。菩薩依於大涅
槃經修行聖行。見法實相邪曲永斷。故云正
直。能知如來深*密藏者。菩提涅槃佛性業
果是其*密藏。依於此經窮證相應故曰能
知。第二徳中差別有五。一昔所不得而今
得之。二昔所不到而今到之。三昔所不聞而
今聞之。四昔所不見而今見之。五昔所不知
而今知之。五中初二是其身通。次一天耳。次
一天眼。後一他心及與宿命。昔所不得而今
得者。是身通中轉變神通。此通不與外道聲
聞辟支等共。名昔不得而今得之。云何不
共。略有六種。一縁心不同用。雖百變都無分
別。餘人不爾。二心不隨身異於餘人。菩薩
雖復變身爲小心亦不小。化身爲大心亦不
大。餘人不爾。三多少不同。菩薩一心一時能
作五趣之身。餘人不堪。四所入不同。菩薩能
以廣大之身入一塵中。餘人不能。五應現不
同。菩薩一身能令衆生種種異見。餘人不堪。
六虚實不同。菩薩變化一切種物皆得實用。
餘人不能。昔所不到而今到者。是身通中飛
行神通。菩薩神通一念能至恒河沙刹而無
去心。餘人不爾。昔所不聞而今聞者。十方
諸聲近遠麁細一時悉聞而無分別。昔所不
見而今見者。於十方界一切色像近遠麁細
一時悉見都無見想。昔時不知而今知者。於
中有二。一他心通。能知十方諸衆生心。二宿
命通從今現在及過去世他及自身八種事
六種同行一切悉知。第三徳者。所謂菩薩無
縁大悲心如虚空無所分別。而能普益一切
衆生。第四徳中差別有十。一根深難拔。二於
自身生決定想。三不觀福田及非福田。四修
佛淨土。五滅除有餘。六斷除業縁。七修清淨
身。八了知諸縁。九離怨敵。十除二邊。十中
前二起行根本。後之八種所起行徳。起行本
中根深難拔明能立始。其體是何。謂菩薩
不放逸根。般若離過名不放逸。能與無上菩
提爲本。故説爲根。又與一切諸行爲本。亦名
爲根。解窮實相目之爲深。能増信戒施聞智
*慧忍進念定一切善法。不爲惡敗名爲難拔。
於自身中生定想者明能趣終。自念己身於
未來世必爲無上菩提法器。心亦如是終無
異求。名於自身生決定想。就後八中前五是
其攝功徳行。後三是其攝智*慧行。攝功徳
中初二是其淨佛土行。後三是其起法身行。
淨土行中不觀福田及非福田者明能等施。
此即是其捨穢土行。以修等施故離凡夫障
礙穢土。修淨土者明能持戒。此即是其嚴淨
土行。以修十善離十惡故。得佛之時具衆
生來生其國。法身行中前二是其捨穢身行。
後一是其嚴法身行。捨穢身中滅有餘者離
殘苦也。斷業縁者除殘業因煩惱縁也。此等
通時倶名有餘。故涅槃中説餘有三。一煩惱
餘報。二者餘業。三者餘有煩惱。餘報就凡夫
説。一切凡夫貪瞋癡慢増上力故墮於地獄。
從地獄出於畜生中受種種身。乃至人中受
惡果報犯四禁罪。言餘業者就學人説。須陀
洹人受七有業。斯陀含人於欲界中受二有
業。阿那含人受於色有無色有業。言餘有者
就無學説。羅漢辟支無業無結。而有結業二
家果在。更須轉滅故。經説言。無業無結而轉
二果。此三種餘菩薩皆捨。問曰。何處菩薩能
捨。謂。初地上。地前雖捨而未能盡。捨初二
種猶是向前斷除業縁。捨後一種猶是向前
滅除餘有。修淨身者修行十善遠離十惡。得
諸相好名修淨身。於十善中一一各以五心
修習。謂。下中上上中上上則爲五十。始
五十終成五十合爲百福。以此百福成於一
相。如是具修三十二相。爲破世間事八十神
修八十好。下修智中初一攝治。後二離障。
了知縁者知因縁法空無所有。不取因相不
取生相。不取滅相不取一異。無有等相名了
因縁。離怨對者有八種魔。是菩薩怨。菩薩
離之。言八魔者一煩惱魔貪瞋癡等。二者陰
魔。謂五陰身。三者死魔。謂身滅壞。四者天
魔。第六天子無常無樂無我不淨。此四倒心
復爲四魔。通前説八。魔羅胡語。此云殺者。
此八害善故名殺者。又復四地已還菩薩觀
諸煩惱悉是己怨。常修遠離。五住已上得不
住道。隨世化益不以一切煩惱爲怨。隨而受
身化衆生故。唯用誹謗方等經者以爲大怨
畏而離之。經説如是。離二邊者生死有果是
其一邊。愛煩惱因復爲一邊。菩薩皆離。第五
徳中差別有五。一諸根完具六根不缺。二不
生邊地常處中國際化隨物。三諸天愛念。四
爲一切人天大衆恭敬供養。五得宿命智。初
二是報中二是福。後一是智。第六徳者謂金
剛定。如前金剛三昧章中具廣分別。第七徳
中差別有四。一近善知識。二專心聽法。三繋
念思惟。四如法修行。以此四種對治諸過。故
經説言。譬如病人至良醫所醫爲説藥。至心
善受隨教合藥服之病愈。病人喩於起行
菩薩。至醫*喩於近善知識。受教喩於專心
聽法。合藥喩思。服喩修行。病愈身。樂喩得
涅槃。第八徳中具有八門。一斷五事。二離五
事。三成六事。四修五事。五守一事。六近四
事。七信順一實。八心善解脱*慧善解。脱斷
五事者所謂五陰。陰義如前五陰章中具廣
解釋分別。菩薩推求知無所有。故能斷之。
離五事者所謂五見。身邊邪見戒見二取是其
五也。此義如前十使中釋。菩薩離之。成六事
者謂六念心。念佛法僧戒施及天是其六也。
亦如前釋。修五事者一是知定。所謂初禪。彼
有覺觀故名爲知。二者寂定。謂第二禪。彼
滅覺觀故云寂定。三身心樂定。謂第三禪。彼
樂殊勝故云快樂。四無樂定。謂從四禪乃至
非想彼絶四受故云無樂。此四事定。五首
楞嚴是其理定。首楞嚴者此名一切事竟。嚴
者此云堅固。守一事者謂菩提之心。亦如前
釋。近四事者謂四無量。亦如上解。信一實者
謂一大乘隨化説三。實唯一大故云一實。心
*慧脱者滅貪嗔癡心得解脱。於一切法知無
礙故。*慧得解脱。滅貪嗔癡即是五住性結亡
也。所得名爲眞諦心慧。於一切法知無礙
者。即是事中無知盡也。所得名爲世諦*慧脱。
第九徳別差別有五。一者信心二者直心
三者戒心四者近善友五者多聞。故經説言。
修大涅槃初發五事。以初發故判爲勝進。信
者謂信三寶二諦施有果報及善方便究竟一
乘。此等猶是地持論中信八解處。三寶爲三。
言二諦者地持論中名眞實義。施有報者地
持名爲種種因果。善方便者地持論中名得
方便。究竟一乘地持論中名爲得義。彼菩提
因名得方便。菩提之果名爲得義。此中略無
諸佛菩薩神通之力。言直心者於自所犯發
露悔除。無藏過意故名直心。又以實心覆衆
生過讃其善事。所謂佛性令其發心亦名直
心。戒者菩薩堅持禁戒。正向菩提心無異求。
不受外道烏鷄戒等。近善友者諸佛菩薩是
其善友常親近之。言多聞者凡有六種。一爲
涅槃受持讀誦十二部經書寫供養名具多
聞。二除十一部唯持方廣名具多聞。三除十
二部但持涅槃名具多聞。四除涅槃具足
體。其唯受持一四句偈名爲多聞。五除一四
偈但持如來常住不變名爲多聞。六除
是事若知如來常不説法亦名多聞。云何不
説經。自釋言。諸法無性。雖説諸法常無所
説。第十徳者所謂菩薩三十七品。是義如後
道品章中具廣辨釋此二
門竟
次對五行定其位
分。言五行者一是聖行。二是梵行。三是天
行。四是病行。五嬰兒行。此義如前五行章
中已廣解釋。通而論之五行十徳皆遍始終。
是諸菩薩常所修故隨相別分。五行地前。十
徳地上。云何得知。五行地前。如涅槃中説。
初地上不動之地堪忍無畏極愛之地空平
等地爲五行果。明是地前云何得知。十徳地
上。如經中説。菩薩十徳不可思議非是世法。
世間所無。明非地前。十徳如是
  見性十法義
見性十法如涅槃説。一者少欲。二者知足。
三者寂靜。四者精進。五者正念。六者正定。七
者正*慧。八者解脱。九讃嘆解脱。十以大涅
槃教化衆生。此十名中備含多義。如來自以
番釋之。於中義雜難以別名。第一*番中
少欲知足相對辨釋。經中先對不善之法辨
明菩薩少欲知足。後對善法明其菩薩多欲
不足。就不善中四義辨異。其一義者少有所
求名爲少欲。若有乏少但念善法。心無愁惱
説爲知足。第二義者不從他求。亦不自取名
爲少欲。得少之時心不悔恨説爲知足。第三
義者未得法中能破三欲名爲少欲。得而不
著説爲知足。言三欲者。一是惡欲。欲爲一
切大衆上首。令一切僧隨逐於己。令我所説
四衆信受一切天人尊敬讃嘆供養於我。二
是大欲。欲令世人咸皆謂已得須陀洹乃至
羅漢。得住初地乃至佛果。得禪解脱一切
徳。三是欲欲。願生刹利婆羅門家。願生天
上乃至梵天。第四義者不求他敬名爲少欲。
所得之物不爲積聚説爲知足。上來對惡辨
明菩薩少欲知足。今次對善明其多欲不知
足義。四句辨之。一少欲不知足。謂須陀洹
求小涅槃故。學心未止名不知足。且論須
陀洹。斯陀那含類亦同然。二者知足而非少
欲。謂辟支佛於自所得生究竟想故名知足。
辟支化人但現神通不知説法。求説心多故
非少欲。三亦少欲亦是知足。謂阿羅漢更
無所求名爲少欲。自謂究竟故曰知足。四不
少欲亦不知足。所謂菩薩求大菩提無量善
法故非少欲。於自所得不生足想名不知足。
然此二行有善不善。凡夫所行名爲不善。求
他知故。聖人行者名之爲善。所行不欲令
他知故。言寂靜者泛論有四。一者身靜而
心不靜。謂有比丘在空閑處。而心積聚貪瞋
癡等。二者心靜而身不靜。謂有比丘親近四
衆心無煩惱。三者身心倶不寂靜。謂餘凡夫。
四者身心二倶寂靜。謂佛菩薩。身寂靜故離
殺盜婬。心寂靜故離貪瞋癡。又復菩薩三業
無過亦名寂靜。三業策懃離過。修善名爲精
進。具六念心故云正念。得勝三昧名爲正定。
觀諸法空説爲正*慧。斷諸煩惱名爲解脱。爲
諸衆生稱美解脱常恒不變名讃解脱。斷煩
惱故得大涅槃。不捨大願力故教化衆生

第二番中修習四依。破四惡欲名爲少
欲。四惡欲者。一爲衣惡欲。著糞掃衣而對治
之。二爲食惡欲。乞食治之。三臥具惡欲。樹
下治之。四爲有惡欲。爲有造業身心寂靜而
對治之。住四聖種説爲知足。住四種樂名爲
寂靜。言四樂者。一出寂樂。謂持戒樂。二寂
靜樂。地持論中名遠離樂。所謂初禪離欲惡
不善故名寂靜。三永滅樂。地持論中名寂靜
滅樂。二禪已上覺觀止息故云永滅。四畢竟
樂。地持論中名菩提樂。出世聖道一得不
退故云畢竟。具四正懃名爲精進。具四念處
名爲正念。得四禪故名爲正定。具四聖諦名
爲正*慧。永斷煩惱名爲解脱。呵煩惱過顯
解脱勝名嘆解脱。第十如前此兩
門竟
第三*番
中離世間事名爲少欲。既出家已不生悔心
是名知足。近空閑處説爲寂靜。念已未得沙
門道果。妄令他人謂己已得。生慚愧心疾疾
懃修名爲精進。近大涅槃説爲正念。隨順天
行名爲正定。菩薩八禪是其天行。正見正知
説爲正*慧。正知見故能破煩惱名爲解脱。十
住菩薩爲衆生故稱美涅槃名嘆解脱。第十
如上此三
門竟
第四*番中行十二頭陀名爲少
欲。行是事時不生悔心説爲知足。修空三昧
名爲寂靜。得四果已於大菩提心不休息名
爲精進。思惟如來常恒不變説爲正念。修八
解脱名爲正定。得四無礙是名正*慧。遠離
七漏稱曰解脱。七漏如前煩惱聚中具廣分
別。嘆美涅槃名讃解脱。第十如前此四
門竟
五*番中破壞諂曲名爲少欲。學如來行稱曰
知足。近涅槃門及五種樂説爲寂靜。言
樂者如地持論説。一者同樂二者受樂三苦
對治樂四斷受樂五無罪樂。亦可。四禪及首
楞嚴名五樂矣。堅持禁戒名爲精進。有慚
愧者説爲正念。不見心想名爲正定。不求諸
法因縁性相名爲正*慧。斷諸煩惱説爲解脱。
爲他稱美名嘆解脱。第十如上。如是十法雖
見佛性而不明了。未同佛故。十法如是
  涅槃十因義
涅槃十因如涅槃説。一信二戒三近善友四
者寂靜五者精進六正念具足七*者濡語八
者護法九者布施十者正*慧。信者菩薩信佛
法僧常恒不變。一切衆生悉有佛性。戒者菩
薩堅持禁戒不爲一切。唯爲最上第一義故。
近善友者若有能説信戒施聞智*慧等法令
人行者常親近之。言寂靜者深觀法界身心
不動。言精進者常觀四諦。投頭火燃終不放
逸捨。正念具者具六念心。念佛法僧戒施
及天。言濡語者離口四過與衆生語。言護法
者常自樂法。受持讀誦書寫供養。思惟其義
爲他廣説。見人護法種種供養。施者菩薩於
同法者隨其所須一切給與。*慧者觀察如來
常住無有變易。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觀一切
法若空若有若常若無常。如是二諦種種差
別。以此十種能見涅槃。十因如是
  菩薩十力義
菩薩十力出大智論。行心堅固魔法不壞名
之爲力。力義不同。一門説十。十名是何。一發
心堅固力。求一切智不退轉故。二大慈力。常
能不捨諸衆生故。三大悲力。不求利養化衆
生故。四精進力。能信出生諸佛法故。五禪定
力。雖起智*慧威儀之行不失壞故。具智
*慧力。遠離二邊隨十二縁。斷諸邪見滅戲
論故。七不厭力。常受生死教化衆生。集諸善
行無疲厭故。八無生忍力。觀法實相知無我
故。九解脱力。入三解脱門。及知二乘得解脱
故。十無礙智力。於法自在知衆生心所趣向
故。又華嚴中更説十力。與前十種有同有異。
十名是何。一直心力。一切世界無染著故。二
深心力。不壞一切諸佛法故。三方便力。究竟
一切菩薩行故。四智*慧力。知衆生心故。五者
願力。令一切衆生願滿足故。六者行力。盡未
來際不斷絶故。七者乘力。出生普現一切乘
故。八神通力。於一毛道示現一切清淨世界
一切如來出興世故。九菩提力。覺悟菩提
與一切衆生心念等故。十轉法輪力。於一句
法分別演説。隨順一切衆生悕望及諸根故。
此十種中初直心力是前十中具智*慧力及
無生忍力。第二深心是前十中精進之力。
三方便第六行力是前十中不疲厭力。第四
*慧力第十轉法輪力是前十中無礙智力。第
五願力是前十中初發心力。第七乘力是前
十中解脱之力。以知三乘解脱法故。後十種
神通力菩提力前十不論。前十種中慈悲
定力後十不説。又首楞嚴中更説十力。一菩
提心力。堅守不失。二於不思議佛法得深信
力。深信不疑。三於多聞得不妄力。堅持不
失。四往來生死得無疲力。常能處之。五於衆
生得大悲力。常能攝化。六於布施得堅捨力。
恒施不休。七於持戒得不壞力。堅持不犯。
八於忍辱得堅受力。常能忍受。九魔不能壞
得智*慧力。不爲魔動。十於諸深法得信樂
力。樂求無厭。此之十種與大智論所説十力
有同有異。初菩提心力是彼第一發心之力。
第二深信是彼第四精進之力。能信出生諸
之法。第四無疲是彼第七無厭力也。第
五於生得大慈者。是彼第二大慈之力。及第
三門大悲之力。第九於魔得智*慧力。是彼
第六具智*慧力。及第十門無礙智力。第
深法得信樂者。是彼第八無生忍力。及第九
門解脱之力。此中多聞布施持戒忍辱之力
彼中不論。彼中定力此處不説。十力如是
  菩薩十無畏義兩門分別一辨相 二對四無
畏辨其同異
此十無畏出華嚴經。名字是何。一悉能聞持
問答無畏。二除滅衆生疑惑無畏。三見一切
空離邪見無畏。四得佛威儀無畏。五三業清
淨離過無畏。六諸天善神一切諸佛護念無
畏。七悉能受持一切佛法無畏。八示現
生不爲生死惑亂無畏。九安住大乘悉能示
現諸乘無畏。十隨化衆生普爲應現不斷菩
薩願行無畏此一
門竟
次對菩薩四種無畏辨
同異。四無畏義如前廣説。一者總持説法無
畏。二知法藥及知衆生根欲性心説法無畏。
三善能問答説法無畏。四能斷物疑説法無
畏。十中第一即是四中第一第三。十中第二
即是四中第四無畏。十中第三第七第九即
是四中第二無畏。知法藥故餘者不同。無畏
如是
  三乘共地義三門分別一釋名辨相 二約小
論大 三辨明菩薩行之通別
三乘共地如大品經燈炷品説。一切賢聖住
處名地。地別不同。一門説十。説三乘地共爲
此十。名共十地。爲別菩薩獨法十地故云共
矣。十名是何。一乾*慧地。二者性地。三八人
地。四者見地。五者薄地。六離欲地。七已作
地。八辟支佛地。九菩薩地。十者佛地。於此十
中得名有二。乘別分三。因果爲六。地別説十。
得名二者前之七種據法彰名。後之三種就
人立稱。互從皆得直。以立名不同故爾。乘別
三者初七小乘。次一中乘。後二大乘。因果
六者初七是其小乘因果。次一是其中乘因
果。後二是其大乘因果。地別十者名如上列。
言乾*慧者謂聲聞中五停心觀總別念處。於
此位中勤修精進持戒之行。或觀不淨或修
慈悲。或觀因縁或分別界。或爲數息或復修
習念佛三昧。於四念處總別觀察。總別之
相後道品中具廣分別。此等皆是假總觀行。
雖有智*慧未得定水故云乾*慧。又此事觀
未得理水亦名乾*慧。未觀四諦十六行故。言
性地者論言。從煗至世第一法。依禪修習
四眞諦觀成聖人性故云性地。依何等禪。謂
四根本未來中間。八人地者論言。苦忍
至道比忍具修八忍名八人地。言見地者論
自釋言。初得聖果。謂。須陀洹道比智心見
理周盡故云見地。問曰。何故見修無學三道
之中。須陀洹向名爲見道。此十地中須陀
洹果名爲見地。釋言。見義有其二種。一推求
名見。多在諸忍。二明白名見。多在諸智。須
陀向中推求義足故。三道中名爲見道。須陀
洹果中明白方具説爲見地。各據一義不相
乖背。言薄地者論自釋言。或須陀洹或斯陀
含。能薄欲結故名薄地。言須陀者欲界九
品修道惑中。從斷一品乃至第六無礙道來。
是其進向須陀洹果。故名須陀。斯陀含者從
斷六品乃至第九無礙道來。通名斯陀。斷第
六品守果斯陀。斷第七品乃至第九無礙道
來進向斯陀。離欲地者謂阿那含。從斷欲界
第九品結乃至那含金剛三昧通名那含。離
欲界欲名離欲地。此人亦能斷上煩惱。從始
爲言且云離欲。已作地者謂羅漢果。成就盡
智無生智故名爲已作。言盡智者現盡諸漏。
無生智者保更不起。辟支地者縁覺人中。從
因至果通名辟支。辟支胡語。此方翻譯名
因縁覺。藉現事縁而得覺悟。不假他教名因
縁覺。又於十二因縁法中而得覺悟亦名縁
覺。菩薩地者從初發心乃至法雲菩薩胡語。
此方翻譯名道衆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
道衆生。又復此人解會中道。從其所會名道
衆生。言佛地者金剛心後種智徳備。覺窮法
性名爲佛地。問曰。何故小乘分七中乘爲一。
大乘説二。釋言。此等互從皆得。但今且據
離合法門故爲此説。以聲聞人行麁易別故
分爲七。縁覺之人一入無漏至果乃出。異相
難分故合爲一。大乘法中果徳高出。特異
衆聖。理須別樹。故分爲二。蓋乃且據一門
説言耳。若入餘門或分大乘而合中小。如地
經説。聲聞法行縁覺法行菩薩法行如來法
行。或分小乘而合中大。如涅槃經。彼恒河
中七人是也。彼分小乘以之爲五。始從住人
乃至第七。水陸倶行。辟支菩薩及與如來同
皆説爲水陸倶行。如此離合經中大多。不可
具論此一
門竟
次第二門約小論大。如龍樹説
聲聞乾*慧於菩薩中名初發心。種性已前善
趣之人始求菩提名初發心。聲聞性地於菩
薩中名柔順忍。種性解行隨順出道名柔順
忍。聲聞八人於菩薩中名無生忍。入菩薩位
此名初地。始入地心爲無生忍。不同仁王地
經論等七地已上方名無生。聲聞見地於菩
薩中名阿毘跋致。此乃初地正住已後。乃至
地滿安住不退名阿毘跋致。聲聞薄地於菩
薩中。過阿毘跋斷諸煩惱餘氣亦薄。此從
二地乃至七地。修道剪障名斷煩惱。聲聞
離欲於菩薩中。離欲因縁得五神通。此從八
地乃至十地愛佛心斷名爲離欲。淨佛國土
神變自在。知衆生心如應説法名得五通。聲
聞已作於大乘中名爲佛地。斯乃論主因解
小中七地差別。乘以類顯大乘位分。非前七
中已含大乘。若前七中已含大乘。何須在後
更説菩薩及與佛地。人惑在斯最須識知

次明菩薩行之通則。別則菩薩唯行第
九。是故第九名菩薩地。通則十地菩薩皆行。
故大品云。菩薩應當具行十地。始從乾*慧
乃至佛地。問曰。菩薩行後二地義則可知。以
何義故行前八地。釋有兩義。一就自行以論。
自所行中麁近之者相同二乘。故曰通行。二
就外化以釋。爲化衆生故現行之。故天女云。
以聲聞法化衆生故我爲聲聞。以因縁法化
衆生故我爲辟支。法華亦云。知衆生樂小而
畏大智。是故菩薩作聲聞縁覺。龍樹亦云。
文殊過去七十億反作辟支佛教化衆生。
且言過去作辟支佛。理實過去亦作聲聞。三
乘共地辨之略爾
大乘義章卷第十四

大乘義章卷第十五
 遠法師撰 
淨法聚因法中此卷有九門十智義 十一智義 
十一淨義 十二頭陀義 十二巧方便義 十三住義 
十四離垢業義 離隱六方離四惡友攝四善友義 十四
化心義
  十智義八門分別釋名辨相一 體性二 同
異相攝三 辨境四 就處分別五 諸智相縁六 
諸根相應七 辨境修智八
第一門中先釋其名。後辨其相。所言智者論
釋不同。依如毘曇決斷名智。異諸忍故。
實法中無著名智。異想識故。大乘倶有。智
別不同。一門説十。十名是何。一是苦智。二是
集智。三是滅智。四是道智。五是法智。六是比
智。七是盡智。八無生智。九是等智。十他心
智。就此十中初五後一從境爲名。等智一種
約境立稱。比智從其方便爲目。盡無生智就
能彰號。逼惱名苦。聚積稱集。寂泊名滅。虚
通曰道。照斯之解名爲苦智乃至道智。言法
智者亦名現智。軌則名法。又如論釋。自體名
法。初知法故名爲法智。以知現法故名現智。
言比智者准前度後。目之爲比。因比得智故
云比智。又復即此比度之解亦名比智。言盡
智者無學聖慧能盡諸漏故名盡智。無生智
者若依成實無學聖慧能令當苦永更不生名
無生智。大乘亦爾。毘曇法中亦有此義。但不
就此説無生智。於彼宗中利根羅漢隨所斷
結保更不生名無生智。言等智者世俗之慧
等知諸法故名等智。他心智者非已之慮稱
曰他心。照斯之解名他心智。理實亦知他想
受等。心是主故偏云他心。又想受等通名
此一
門竟
次辨其相。先論苦集滅道四智。宗別
不同。所説各異。若依毘曇知有漏果。苦與無
常空與無我。四義冥通名爲苦智。知有漏因
因集有縁四義冥通名爲集智。知無漏果盡
止妙出四義冥通名爲滅智。知無漏因道如
迹乘四義冥通名爲道智。若依成實了知四
諦用名虚假無性之空名爲苦智乃至道智。
大乘法中有止有觀。若入止門於四眞諦不
收一相。故地持云。不於身等妄想觀苦若妄
觀集。亦不於斷起滅妄想。不於得因起道妄
想。亦復不取一切非性。若入觀門種種悉知。
於中所説開合不定。如就苦中或總爲一或
分爲二。如地持説。如離言性及知無量處方
便法。知離言性猶是眞諦。故涅槃云。菩薩
之人解苦無苦而有眞諦。無量方便猶是世
諦。故涅槃云。分別是苦有無量相。是名上
智。或分爲三。如涅槃説。所謂知苦知諦知實。
了知三苦及八苦相名爲知苦。知彼苦法因
縁有無名爲知諦。知苦實性名知苦實。此實
即是如來之藏。故勝鬘云。於聖諦處説如來
藏。亦是法身。故涅槃云。不知如來祕藏法
身。是名爲苦不名聖諦。若知如來常住法身
名苦聖諦。此名苦實以爲諦矣。亦是如來虚
空佛性。故涅槃云。如來非苦非諦是實。虚
空佛性亦復如是。凡佛同體。據佛望之從本
已來清淨無染。不須更滅。是故苦實即是如
來。據凡望之現爲惑染。與後顯時淨徳爲本。
是故此實名爲佛性。就體離相故復名空。菩
薩於此皆如實知。或分爲五。一知苦事。苦者
實苦。不可令樂。二知虚假。假有四重。一因
和合假。攬別成總。二法和合假。苦無常等同
體相成。三妄相虚假。如幻如化四妄相虚假。
如夢所見。但從心現心外無法。此是第二。三
知苦空。空有五種。一知苦法。非我我所。故名
爲空。二因和合中無性名空。三法和合中無
性名空。四妄相法無相名空。如陽炎水近見
全無。五妄想法無實名空。如夢所見於寤全
無。此是第三。四知苦實。謂如來藏。於中有
二。一如實空從本已來離一切相離一切性。
二如實不空從本已來具足無量過恒沙法。
此義如前四諦章中具廣分別。此是第四。五
知苦用。知如來藏不染而染縁起生死。或分
爲十。如地經説。始從世諦乃至第十如來智
諦廣則無量。菩薩於此悉如實知名爲苦智。
知苦既然。餘諦類爾。法智比智宗別不同。所
説亦異。毘曇法中時通處別。並知三世苦集
滅道。故曰時通。處分上下名爲處別。法智
唯知欲界之法。比智唯知上二界法。問曰。何
故知欲界法偏名法智。知上界法偏名比智。
毘婆沙云。初入聖道必在欲界。於欲界苦有
二現見。一知苦現見。二知輕重現見。具此二
現故名現智。於上界苦但有一種知苦現見。
不知輕重。故不名現。説之爲比。故彼立喩如
擔物。一則自持。二令他持。於自持者有
二現知。一知是物。二知輕重。於他持者但
知是物不知輕重。知欲界苦如自持物。故名
現智。知上界苦如他持物。少一現知故不名
現。但得稱比。知苦既然。集等亦爾。若依成
實義別有二。第一約就時處分別法比二智。
處通時別。並通三界名爲處通。法智唯知現
在之法。比智唯知過未之法。説爲時別。何故
法智唯知現在。現有法體易現知故。何故比
智偏知過未。過未之法現無其體。難可現見。
要依現在比度知故。二約法分別。時處倶通。
於現法中隨觀一法虚假無性。比類三世一
切諸法虚假無性悉名爲比。現見三世一切
法空同名爲現。前門之中先現後比。此後門
中先比後現。如牧象人先觀象跡後見象身。
觀跡如比見身如現。大乘法中義別三階。一
據修治法智一種時處倶別。唯知現在同處
法故。比智一種時處倶通。於一切時一切處
法比度知故。故彼相續解脱經言。現前得相
知現在世苦無常等。依現得相比知餘處及
他世事中苦無常等。現前得相猶是現智。依
現得相猶是比智。良以始修現智難成故。唯
知於現在世中同處法矣。二據修次法智一
種時處不定。於一切時一切處法在前知者
即名爲現。以此類餘三界三世一切諸法悉
名爲比。以修轉勝於一切時一切處法能現
知故。三據修成唯一現智通知三世一切處
法。更無比知故。地持云。十方諸佛於一切生
一切諸法現知見覺。問曰。至佛若無比智佛
智應少。釋言。比度方能知法。此智微劣。少
復何患。又佛雖不假比知法而知諸法彼此
相似。如此比智諸佛最多。故知不少。問曰。
法比不異前四。何勞別説。釋言。辨義有二種
門。一攝相門。擧前四種即攝法比。不須更
立。二分義門。前之四種約境別智。法之與
比約時約處約修別智。與前義異故須別説。
成實約時毘曇約處大乘約修。於一切法先
觀名現。後知稱比。所言盡智無生智者。依如
毘曇用前六智以之爲體。若以苦智斷非想
結。彼惑盡已即説彼智爲盡無生。集滅道智
類亦同然。若觀欲界滅道二諦斷非想惑。即
用滅道法智爲體。若觀上界苦集滅道斷非
想惑。即用四比以之爲體。此前諸智至無學
果。在鈍根人唯名盡智。此人不能保已當結
永更不生非無生智。利根人得初名盡智後
名無生。若出觀後重更入中則名無學等見
之智非盡無生。於十智中前六收故。若依成
實用彼四諦現智爲體。現觀諦空盡諸結故。
於彼宗中比智但伏不能永斷。是故不説爲
盡無生。彼盡無生同體義別。無學聖智能盡
有因即名盡智。令苦不生即名無生。大乘法
中亦用四諦現智爲體。現見諦實盡諸結故。
比伏不永。與成實同。同體義分亦似成實。問
曰。盡智及無生智不異前六何須別説。爲分
果徳異前因故。如前四眼至佛果徳名爲佛
眼。此亦如是。言等智者成實法中名名字智。
在聖非凡。聖人以其名用之解知於世俗假
名之法。名名字智。毘曇法中不簡凡聖。以有
漏慧等知諸法。名爲等智。大乘法中義有通
別。通如毘曇説。故涅槃云。一切衆生有三等
智。別則知法幻有名等。此知何等。解脱有
通有別。通則能知二諦諸法。問曰。等智云何
能知第一義諦。雖不能證非不能解故得知
之。別則唯知世俗等諦。問曰。等智二諦倶
縁。云何説言唯知等諦。釋言。等智於世俗法
縁而能了故説爲知。於第一義縁而不了故
不名知。他心智者依如成實。聖人以其名用
之解了知他心名他心智。凡夫之人雖知他
心是他心通。非他心智以取著故。毘曇法中
不簡凡聖。但知他心悉皆名爲他心智也。大
乘法中通如毘曇別如成實。問曰。此智唯知
他心亦知所縁。論説不同。毘曇法中唯知他
心不知所縁。若知所縁不得名爲他心智矣。
成實法中通知所縁。故成實云。通知何咎。
若知所縁何故偏名他心智乎。依彼解釋知
有兼正。正知他心兼知所縁。從正立稱名他
心智。大乘法中文無定判。多同成實第二
門中辨其體性。於中有五。第一有漏無漏分
別。二三性分別。三見智慧忍四義分別。四學
無學非學非無學三義分別。五見斷修斷無
斷分別。漏無漏者初四諦智義釋不定。云何
不定。四諦之智汎有兩門。一者獨法但令觀
諦莫問淺深。有漏無漏一切通皆名四諦智。
於此門中通漏無漏。二者共法約對餘解。共
爲十智。或復説爲十一智等。於此門中分取
無漏爲四諦智。其有漏者判屬等智四智不
收。法智比智義亦兩門。一者獨法。一切觀行
通爲法比。於此門中法比兩智通漏無漏。二
者共法。約對餘解共爲十智。於此門中分取
無漏爲法比智。其有漏者判屬等智。盡無生
智一向無漏。等智一種毘曇有漏。成實法中
名用無漏。非是觀空斷結無漏。大乘法中通
漏無漏。知事有漏。知法幻有是其無漏。他
心智者成實法中與等智同名用無漏。毘曇
法中通漏無漏。知他衆生有漏之心。是其有
漏。等智攝故知他衆生無漏心者名爲無漏。
是其道智法智比智三智攝故。問曰。若此前
九智攝何勞別説。解有三義。一勝故別立。以
離欲人之所得故。如盡無生。二通故別立。前
九有漏無漏隔別。此智含通。三要故別立。了
知他心化人要故此一
門竟
次就三性分別十
智。成實法中十智唯善。毘曇法中前八唯善。
等智一種義通三性。他心一種修得是善。報
得無記此二
門竟
次就見智慧忍分別。推求名見。
決斷稱智。觀縁名慧。安法曰忍。先就見與非
見分別。依如毘曇他心智者一向是見。推求
性故。盡無生智一向非見。息求心故。餘之七
智通見非見。彼四諦智法智比智盡無生攝
一向非見餘悉是見。等智之中一切意地善
相應慧皆悉是見。以推求故。五邪見慧亦皆
是見。以其捷疾推求性故。意地鈍使相應之
慧一切非見。不捷疾故。如彼貪使相應之慧。
二使覆故所以非見。謂貪及與相應無明。瞋
慢癡等類亦同爾。獨頭無明相應之慧。雖無
二使一無明使極深覆故所以非見。一切五
識相應之慧悉皆非見。非推求故。不隱沒慧
亦皆非見。不捷疾故。若依成實一切十智皆
通名見。以照境故。次就智與非智分別。依
如毘曇無漏慧中八忍非智。與疑得倶不決
斷故。餘皆是智。有漏慧中一切五識相應之
慧皆名爲智。以決斷故。意識地中善相應慧
亦皆是智。染汚法中五見是智。邪決斷故。餘
皆非智。不決斷故。成實法中一切意地無漏
聖慧及隨名用照有之慧悉皆是智。以離著
故。一切凡夫取性之解悉皆非智。以取著故。
大乘法中一切無漏通皆是智。有漏法中有
決斷者亦皆名智。不決者非。次就忍與非忍
分別。毘曇法中八忍是忍。餘者悉非。成實
法中一切十智通皆名忍。心安理故。大乘亦
爾。如五忍等。次就慧與非慧分別。一切十
智通皆是慧。是通數故此三
門竟
次就學等三
義分別。依如毘曇初四諦智法智比智。此六
通於學與無學。盡無生智一向無學。等智一
向非學非無學。非向果故不名爲學。非得果
故不名無學。他心一智備含三義。阿那含人
無漏地心説之爲學。以是學人等見攝故。學
人無礙解脱心後遊觀無漏名學等見。阿羅
漢人無漏他心名爲無學。是其無學等見攝
故。阿羅漢人盡無生後遊觀無漏名無學等
見。有漏他心非學無學。成實法中初四諦智
法智比智説之爲學。盡無生智名爲無學。等
智他心名爲非學非無學矣。若依大乘因中
十智通名爲學。菩薩修學一切智故。果中十
智斯名無學。以成滿故。於彼等智及他心中
有無記者説爲非學非無學矣此四
門竟
次就見
斷修斷無斷三義分別。見諦所除名爲見斷。
修道所離名爲修斷。二道不遣名爲無斷。依
如毘曇前之八智一向無斷。等智一種備有
兩義。五邪見等是其見斷。自餘一切有漏等
智悉是修斷。於中若有染汚之者斷其體性。
不染汚者斷其繋縛。他心一智義亦兩兼。有
漏他心是其修斷。斷繋縛故。無漏他心是其
無斷。若依成實十智皆是無漏法故斯名無
斷。以無斷故得滅盡定。及得無餘涅槃之時
方始滅之。大乘法中備有三義。若是妄想縁
心爲體通其見斷及與修斷。眞心爲體一切
無斷第三門中明其同異相攝之義。先論
其異。初四諦智及與等智。此五相望一向別
體無相通理。苦等四智境界別故不得相通。
等智望前漏無漏別亦不相通。法智比智二
種相望。亦一向別不得相通。依如毘曇。上下
別故不得相通。法智縁下比智縁上。若依成
實。隨時別故不得相通。法智縁現比智縁過
未。盡無生智及他心智依如毘曇。此三相望。
亦一向別。不得相通。彼宗所説現盡諸過名
爲盡智。保已當過永更不生名無生智。兩義
全別故不相通。此二是其息求之心。他心智
者是推求性故不得通。異相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
其同。法智比智與四諦智同體義分。依如毘
曇前四諦智在欲界者名爲法智。在上二界
名爲比智。若依成實知現在者亦爲法智。知
過未者亦爲比智。盡無生智與前六智同體
義分。彼前六智至無學果名盡無生。依如
成實盡無生智同體義分。無學聖慧能盡惑
因名爲盡智。能令當果永更不起名無生智。
大乘亦爾。他心智者與彼道智法智比智及
與等智同體義分。其有漏者與彼等智同體
義分。其無漏者與彼道智法智比智同體義
分。知法智品無漏他心即名法名智。知比智
品無漏他心即名比智。知前二品通名道智。
問曰。知彼無漏他心即名道智法智比智。知
彼有漏他心之者何故不名苦集智乎。釋言。
有漏他心智者知有漏事。苦集二智知有漏
理。事淺理深。是故雖知有漏他心非苦集智。
無漏他心知彼道如跡乘等理淺深麁同。是
故知彼無漏他心即名道智。問曰。何故有漏
他心麁於苦集。無漏他心不麁於道。釋言。有
漏他心之者縁事而生。是故麁於苦集之理。
無漏他心縁理而起。是故與彼道如等理麁
細相似。問曰。無漏他心智者爲當知他無漏
心事。爲當知於道如等理。釋言。方便觀於
道如跡乘等理。究竟終成知他心事。問曰。論
説雖十六行但是除闇而非無漏。知他心事
既非無漏。云何得與道智同體。釋言。從始説
爲道智。先觀道理後就道上測知他心。剋論
終成近道似道名爲道智。非正道體。問曰。若
使無漏他心理觀後起。從始方便得名道智。
有漏他心何故不然。釋言。無漏他心智者必
從無漏道觀後起。故從方便得名道智。有漏
他心不必要從苦集觀起。爲是不同。何故而
然。無漏法中道如等理從煗等來常學觀察。
久觀純熟凝心即見。無漏他心那含果。後方
始學觀。始觀難成。故先觀道就上測心。有漏
法中苦集之理煗等已上方始學觀。有漏他
心本來數見。不假苦集二智開導。方始能見
故。不從初爲苦集智。同義如是此二
門竟
次辨
相攝。如大智論説。苦集智攝彼法智比智及
盡智無生四智少分。觀欲界苦攝彼法智。觀
上界苦攝彼比智。觀上界苦而盡漏者即攝
總盡智及無生智。故言少分。集智亦爾。滅
智亦攝法智比智及盡無生四智少分。攝法
比智與前相似。觀三界滅斷上界結證漏盡
者。即攝盡智及無生智。道智攝彼法智比智
盡無生智他心少分。攝法攝比攝盡無生與
滅智同。觀他心中無漏心者。亦道智收故攝
他心。法智比智攝四諦智盡無生智他心少
分。准前可知。盡無生智攝四諦智及與法智
比智少分。觀彼欲界滅道二諦斷上界結。而
得漏盡即攝法智。觀上四諦斷結證盡即攝
比智。此等即攝四諦智也。他心智中攝彼道
智法智比智等智少分。知無漏心即攝道智
法智比智。知有漏心即攝等智。等智即攝他
心少分。相攝如是第四門中辨其境界。後
約智論。境別有二。一事二理陰界入等名之
爲事。理則不定。依如毘曇十六聖行名之爲
理。十六聖行廣如上辨。苦下有四。謂苦無
常空與無我。集下有四。因集有縁。滅下有
四。滅止妙出。道下有四。道如迹乘。若依成
實説一切法因縁假有無性之空方名爲理。
大乘法中因縁有無名二諦理。非有非無如
來藏性爲一實理。境別如是此一
門竟
次約智論。
依如毘曇以有漏慧知彼苦下四行之理名爲
苦智。知彼集下四行之理名爲集智。知彼滅
下四行之理名爲滅智。知彼道下四行之理
名爲道智。以無漏慧知彼四諦十六行理名
法比智。以無漏慧知彼四諦十四行理名盡
無生。除空無我。何故如是。盡無生智是息求
心近於等智。不能深察空無我理。所以除之。
以有漏慧知於他人有漏心事。及無漏慧知
於他人無漏心事名他心智。以有漏慧知一
切法若理若事名爲等智。煗等四心及餘等
智縁諦理者名爲知理。餘名知事。若依成實
以無漏慧了知四諦名用假有無性之空。名
四諦智法智比智。以無漏慧現見諦空名盡
無生。不縁有義。聖人以其名用之解知他人
心名他心智。以名用智知一切事。及縁諦理
名名字智。若諸凡夫取性之心縁一切法但
名想識。非十智收。若依大乘聖人以其無漏
聖慧知於諦理。名四諦智法智比智盡無生
智。以無漏慧知他心事名他心智。以世俗智
縁一切法幻化之有名爲等智第五門中就
處分別。處謂欲界乃至非想。分別有四。一所
依處。二所縁處。三明起處。四成就處。所依處
者智依定生。依如毘曇初四諦智及與比智
并盡無生依九地禪。未來中間根本四禪及
四空中下三空。處無漏大王不居邊地。爲是
不依。欲界非想是其邊地。法智唯依未來中
間根本四禪。無色心微不能縁下爲法智觀。
所以不依。欲界如前。等智遍在一切地心。他
心局在根本四禪。餘悉不依。故雜心云。五
通在四禪根本非餘地。離欲之人方知他心。
是故不依欲界未來。眷屬之定支因不具。無
力起通故除中間。夫修他心要先觀色後測
其心。無色不縁他人色故亦不知心。爲是
不依四無色定。若依成實前之八智并依四
禪及三無色。并依時界如電三昧。於彼四禪
法比智中遊觀無漏亦依非想。故彼論説。從
非想地無漏心後入滅盡定。未來中間彼論
不説。等及他心與毘曇同。大乘法中前之八
智依欲界定乃至非想。諸佛菩薩一切地心
皆與如理實相合故。等智如前。他心一智始
修之時與聲聞同唯在四禪。究竟終成在一
切地。諸佛菩薩在一切地皆能了達衆生心
此一
門竟
所縁處者依如毘曇初四諦智及與
等智通縁三界。法智一種唯縁欲界。比智一
種縁上二界。盡無生智義則不定。若以滅道
法智爲體縁於欲界對治之法。若用比智而
爲體者縁上二界四眞諦法。他心一智隨人
不定。得願智者能知三界心心數法。不得願
智者於四禪中隨於何地起他心智。唯縁自
地及下地心。不知上地以地度故。若依成實
十智皆縁三界之法。大乘法中初四諦智盡
無生智等及他心通知三界。法比二智始如
毘曇。久修純熟通知三界一切處法。於三界
中在先觀者即名法智。以前類後通名比智
此二
門竟
次明起處。隨身修生名爲起處。依如毘
曇初四諦智比智等智盡無生智一切地起。
他心智者欲色修起。法智唯在欲界修起。成
實法中前之九智一切地起。他心一智應同
毘曇。大乘法中前之九智與成實同。他心一
智始同毘曇。究竟終成一切地起。諸佛菩薩
隨身何處皆知一切衆生心故此三
門竟
次論成
處。所得不失名爲成處。依如毘曇前之六智
隨所修得倶不退失一切處成。無漏生上不
失下故。退則不成。盡無生智隨身成就。更
不生故無他地成。等智之中差別有四。一不
善等智。唯欲界成。上界無故。二善等智。在
下成上上不成下。若有生上則失下故。三穢
汚等智。於一切地未斷處成。斷處不成。四不
隱沒無記等智。隨身成就。生上生下悉皆不
成。他心智中無漏他心但使修得而不退失。
一切處成。有漏他心四禪已還隨身何處在
下成上。上不成下。如依初禪所發他心。大
梵已還一切處成。依第二禪所發他心光音
已下一切處成。餘類可知。成實大乘於一切
處成就一切。彼説生上不失下故第六明
其諸智相縁。苦集二智各縁二智。縁於等
智及他心中有漏之智。以此二智苦集性故。
滅智一種於十智中一切不縁。縁無爲故。道
智法智及與比智各縁九智。彼縁道故除却
等智。有漏法故。法智縁九除却比智。比智
縁九除却法智。界處別故。盡無生智他心等
智此之四種各縁十智。毘曇如是。若依成實
苦集滅智與前相似。道智縁八。除等他心。彼
非道故。法智比智盡無生智及他心智齊縁
十智。縁智如是第七門中明根相應。同時
共縁。是相應義。於中約就二十二根明智相
應。二十二根如上廣辨。眼等六根通男女根
并及命根以之爲九。加五受根及信進念定
慧根合爲十九。加三無漏爲二十二。根別如
是。次約智論。依如毘曇初四諦智法智此智
十一根相應。所謂意根喜樂捨根信進念定
及三無漏根。在初二禪喜根相應。在第三
禪樂根相應。若依未來及中間禪。并及四禪
已上*根攝者捨根相應。在一切地皆與意根
信進念定五根相應。在見道中未知相應。在
修道中知根相應。在無學果無知相應。此三
位中慧數與餘心法相應。智體是慧。是故不
説慧根相應。以是意地無漏法故不得與彼
憂根相應。餘非心法不能同縁。是故不與眼
等五根男根女根命根相應。盡無生智九根
相應。前十一中除未知根及與知根。在無學
故他心智中是無漏者十根相應。前十一中
除未知根。見道位中不能了達他人心故。云
何得與無知相應。彼他心智雖不與彼盡與
無生二智相應。得與無學等見傍邊心法相
應。是故亦名無知相應。是有漏者八根相應。
前十一中除三無漏與餘相應。等智一種十
根相應。所謂意根信進念定及五受根。成實
法中諸心心法前後別生不説相應。大乘所
説多同毘曇。所言異者無漏他心通在見道。
菩薩在見亦能了達他人心故第八門中明
修智義。依如毘曇要唯有二。廣分有十。所言
二者於中兩門。一就行修得修分二。現在修
起名爲行修。依現所起。種類増明。在於未
來現成彼法名爲得修。相状如何。如苦諦下
具苦無常空無我等四種聖行。現觀一行名
爲行修。未來苦下四行増明亦爲得修。若
依成實但立行修。破彼得修故。彼成實九智
品云。未來未起云何有得。若未來業已有得
者一切未來未起之法皆應有得。以何障故
有得不得。此是初門。二就得修習修分二。先
曾修得中間退失後還得者名爲得修。如人
先得初禪定竟後起欲結退失彼定。後斷欲
結至彼第九解脱道。時先所失者今還得之。
雖未現入而得屬已説爲得修。如是一切於
現在世方便修起名爲習修。成實論中但立
習修。破彼得修故。彼成實九智品云。若不現
入云何名得。如人自言。我善知書而不成一
字。彼亦如是。何有此義。二修不同。有此兩
門。次廣論十。於中略以三門分別。一列十修。
二明所修心智差別。三廣明修。言十修者如
毘曇説。一自分修。如見道中。現觀苦諦未來
還於苦行増明。不及餘諦名自分修。餘亦如
是。二増觀修。如見道中。於彼苦集滅比智邊
兼修等智名増觀修。是義云何。如人依於未
來禪上地入見諦道。至彼苦集滅比智時。能
令欲界及未來禪等智増明。不修上智。乃至
四禪皆亦如是。唯修自地及下等智而不修
上。何故唯此三比智邊得修等智。凡夫本來
曾依等智厭下苦集。欣求上滅而不能得。後
入見道三比智時。斷上二界迷諦惑盡適彼
所作。故能令彼等智増明。何故於彼道比智
邊不修等智。凡夫本來不修聖道。故道起時
不修等智。三離欲修。如離欲結。至第九品
解脱道時。初禪地中有漏功徳悉皆得之。如
是一切。四同治修。人以義同。論中無名。其
義云何。如欲界中修道煩惱。未來禪中漏無
漏徳同能治斷名爲同治。修相云何。彼無漏
中有四法智及與等智。此五種中趣起一種
斷彼欲結餘者悉得。以無障故。欲結如是。初
禪修七二禪地家方便等智及彼初禪未來
中間無漏功徳齊能治斷名爲同治。彼無漏
中滅道法智及四比智并上等智。此七種中
趣起一種斷初禪結餘者悉得名同治修。問
曰。初禪未來中間無漏功徳離欲結時應先
得竟。今云何言斷初禪結方始得乎。釋言。一
切下地無漏能斷上地修道惑者。斷下結時
悉皆未得。斷上結時方始得之。故爲此説。欲
界初禪同治既然。餘地類爾。五依本修。修四
法智令上比智而得増明名依本修。良以法
智是比智本故修法智比智増明。六乘上修。
修上功徳令下増明名乘上修。見修不同。所
修亦異。異相如何。見道之中約所依禪及望
下地以辨修義。不望斷處。如前所説。依未
來禪入見諦道。斷除三界一切見惑唯修未
來欲界等智不修上地。乃至四禪類亦同爾。
修道之中約斷辨修。不約所依。如依未來發
無漏慧。斷除欲界及初禪惑。初禪已下功徳
増明。斷二禪惑二禪已下功徳増明。乃至斷
除非想修惑三界功徳齊得増明。如依未來
約斷修下。乃至依彼無所有處修斷例爾。良
以見惑迷理煩惱雖復斷除不得上禪。爲是
不得斷處辨修。修道煩惱隨地繋縛。若斷下
結則得上禪。是故約其斷處辨修。此是一異。
又見道中乘上通修欲界等智。修道之中乘
上但修八禪等智不修欲界。何故如是。欲
界之心亦能厭離苦集之過。欣求息滅修順
於見道。是故見解通修彼智。欲界等智於彼
修惑無同治義。爲是不修。七轉根修。信解脱
人求於見到。時解脱人求於不時。名爲轉根。
學人轉根修一無礙一解脱道。即能斷除障
根無知。轉鈍作利。無學修習九無礙道九解
脱道方能轉根。何故如是。良以學人結患未
盡求利心猛故。一無礙一解脱道便能轉根。
無學結盡求利心除。故九無礙九解脱道方
能轉根。八熏禪修。熏法如何。聖人先得第四
禪。已先熏第四。先入百千無漏心中。次入百
千有漏心中。復入百千無漏心中。兩邊無漏
中間有漏名爲熏禪。以漸略之乃至最後二
無漏心。後二無漏名爲熏禪方便道成。各別
一心名熏禪成。成中初二亦爲無礙。後一解
脱。次熏三禪乃至初禪。作法同前。九修通修。
依於四禪根本之定修習五通名修通修。如
後六通章中具辨。修習身通他心宿命。各一
無礙一解脱道皆在定中。修天眼耳各一無
礙在於定中。通體定外。十大明雲除發彰修。
羅漢證得無學果時。一切功徳悉得明淨。此
十種中自分増觀唯在見道。離欲同治及與
依本唯在修道。大明發彰偏在無學。乘上一
種通於見修。轉根熏禪及與修通通修無學。
毘曇如是。若依成實一切功徳唯現起者名
之爲修。餘不名修。故不論十。大乘法中次
應分有。文中不説此一
門竟
次明所修心智差別
依如毘曇十智離分有其二百九心心差別。
大例有四。一斷結心見道修道無礙解脱通
有一百七十八心。斷見諦惑有十六心。八忍
八智。斷修道惑有其一百六十二心。斷欲界
惑乃至非想。九地之中各有九品無礙解脱。
通前見解合爲一百七十八心。二轉根心有
其二十。學人轉根有其二心。謂一無礙一解
脱道。無學轉根有十八心。謂九無礙九解脱
道。三熏禪心有其三種。初一無漏。次一有漏。
後一無漏。前二無礙。後一解脱。四修通心。於
中有八。謂五無礙及三解脱。除却天眼天耳
通體。以此二種是無記故不就論修。此等合
説有二百九心。成實大乘以無量心斷諸煩
惱。不可定數此二
門竟
次約前義明修多少。於
中有四。一就斷結一百七十八心之中明修
多少。於中約就外凡内凡見修無學明修多
少。外凡位中但修一智。或復修二。是義云
何。凡夫修習八禪等智。斷欲界結至無所有。
一一地中各九無礙及九解脱。一切無礙及
欲界地八解脱道唯修等智。餘一切地解脱
之道皆修二智。所謂等智及他心智。初禪對
治至第三禪。此三地中第九解脱望其自地
他心之智有其得修。望下地心有乘上修。自
餘解脱唯望下地他心之智有乘上修。無有
自地得修之義。内凡位中七方便人唯修等
智。道理其唯煗等四心名爲内凡。今此對彼
常沒外凡七方便人同名内凡。見道位中十
五心來。前後通説具修七智。除盡無生非無
學故。除他心智未離欲故。同時修二。苦比
智邊兼修等智。集滅比智修相亦然。道比智
時或修六智。或復修七。言修六者次第之人。
必依未來入見諦道一時修六。謂四諦智法
智比智。現修道比得修餘智。問曰。餘智在於
向中。云何道比得修餘智。依如毘曇得須陀
時捨前別得。更起總得得前諸智通爲果體。
成實不爾。故彼成實九智品云。無漏一得乃
至涅槃終不中捨。故得果時更無總得。言修
七者超越之人。依四本禪入見諦者。彼欲界
結先斷除故。至第十六道比智時具修七智。
修前六種及他心智。次就九地修惑對治無
礙解脱一百六十二心之中明修多少。欲結
對治九品無礙八解脱來但修七智。謂四諦
智法智比智及與等智。依同治修修四諦智
法智等智。就依本修修於比智。第九解脱修
習八智。修前七種及他心智。初禪對治至無
所有。無礙道邊齊修七智。除盡無生及他心
智。以在學故除盡無生。不容豫故不修他心。
彼一切地解脱道邊齊修八智除盡無生。問
曰。何故欲界治中唯第九品解脱道邊得修
他心。餘地一切解脱道邊齊修他心。釋言。他
心唯依四禪根本處起。欲界第九解脱道時
得根本禪。亦得他心。前八解脱道未得本禪。
爲是不修。初二三禪對治道中。前八解脱望
下地心有乘上修。第九解脱望其自地他心
之智有其得修。望下地心有乘上修。四禪對
治至無所有。一切解脱於其自地雖無得修
望下地心有乘上修。爲是不類。非想對治九
無礙道各修六智。謂四諦智法智比智。云何
能得修於法智。滅道法智能斷彼結。同治修
故。以何義故不修等智。等智不能斷非想結。
無同治故。前八解脱修於七智。除盡無生及
與等智。第九解脱是其大明發彰修故。修一
切地十智功徳。上來第一就斷結心明修多
少。二就轉根二十種心明修多少。若是學人
依未來禪而轉根者。無礙解脱同修六智。除
他心智。他心在於根本禪故。亦除等智。似
見道故除盡無生。非無學故。學人依於四根
本禪而轉根者。彼無礙道亦修六智。與前相
似。解脱修七。加他心智。轉根要依六地禪故
不依無色。是故不説。若無學人依未來禪而
轉根者。但修七智除他心智。他心在於根本
禪。故亦除等智。似見道故除盡無生智。以未
得故。無學依於四根本禪及中間禪而轉根
者。九無礙道但修七智。除他心智。不容豫故
亦除等智。非第一有之對治故除無生智。以
未得故八解脱道修習八智。修前七種及他
心智。乘上修故第九解脱具修十智。以發彰
修一切功徳皆明淨故。三就熏禪三種心中
明修多少。學人熏禪二無礙道但修七智除
他心智。不容豫故除盡無生。非無學故解脱
修八。加他心智。無學熏禪無礙修九除他心
智。解脱修十。若鈍根者除無生智。四就修通
八種心中明修多少。修五神通各一無礙。
心無礙具修七智除他心智。未成就故除盡
無生。彼非見性。不能推求他人心故。餘四
無礙但修等智。身通他心及與宿命。此三解
脱與定相應。今就説修他心解脱共修八智
除盡無生。餘二解脱但修等智。若欲依論具
廣分別。於彼雜心一一偈中三門求之。第
一須明十修之中具足幾修。第二須明十智
之中具修幾智。三明二百九心之中具修幾
心。毘曇如是。成實法中不説同時共相修義。
不須辨釋故。彼成實九智品中廣非是義。十
智如是
  十一智義兩門分別辨相一 大小通局二
第一辨相。十一智義出大智論。名字是何。
所謂十智及如實智。前十如上。如實智者汎
釋有二。一者獨法二者共法。縁攝諸智爲
一如實名爲獨法。約對餘智説爲十一名爲
共法。獨法如實知法寛通。知一切法悉名如
實。不唯知於如實理故名如實智。若此不唯
知如實理。云何得名如實智乎。如地持釋。離
増上慢智名如實智。是義云何。増上慢者
於一切法不知謂知。故非如實。諸佛菩薩於
一切法實知言知。故曰如實。於中分別略有
三種。如地持説。謂清淨智一切智無礙智
名離慢智。清淨智者是佛菩薩第一義智。諸
佛菩薩證實離染故曰清淨。一切智者是佛
菩薩世諦之智。於一切世一切處一切事一
切種法差別異知名一切智。一切時等如
持釋。無礙智者亦是世智。於一切智所知法
中知之。自在不假方便。發心即知名無礙智。
於共法中如實智者知境不定。名義亦異。於
中兩門。一大小相對説十一智。小乘智解説
爲前十。大乘智解通名如實。此如實智猶是
向前獨法如實。對小爲異。二就大乘義分十
一。於此門中如實智狹。諸佛菩薩知如實理
名如實智知餘世諦判屬前十。體相如是此一
門竟
次約大小辨其通局。分別有二。一隱顯互論。
龍樹説。前之十種是其聲聞縁覺之智。後
一如實是大乘智。諸佛菩薩雖知苦等通亦
是其如實智收。二簡勝異劣。諸佛菩薩智解
寛廣具十一智。聲聞縁覺智解狹故但有十
智。無如實智。不能知於如實理故。十一智義
略辨如是 
  十一淨義
十一種淨出地持論。名字是何。一種性淨。
性習兩種一切佛法種子在身離麁煩惱名種
性淨。二解行淨。謂。解行地修習淨忍斷除諸
過。趣入出道名解行淨。心三淨心淨。謂。歡
喜地得不壞淨信三寶。於大菩提淨心趣求
名淨心淨。四者戒淨。謂。離垢地性戒具足微
過悉離故曰戒淨。五者意淨。菩薩明地得世
諦禪厭伏煩惱。定心淨故名爲意淨。六正
見淨。四五六地觀菩提分。如實知諦覺諸縁
起。滅除邪惑名正見淨。七一切方便行滿足
淨。謂。遠行地修習一切十方便慧。發起勝行
増上滿足。治捨前地樂無作障名爲方便行
滿足淨。八者眞實智神通淨。謂。第八地成就
巧慧具五神通。作用無盡故曰眞實智神通
淨。九正義無盡説無礙淨。謂。第九地得智成
就知義無盡。四無礙辨起説自在名義無盡
説無礙淨。十隨一切種所知淨。謂。第十地成
就如來七種智大。於一切種所知法中知見
無礙。名一切種所知智淨。十一一切煩惱智
障習使淨。謂。如來地障習永亡。果徳出離
名煩惱障智障習使淨。十一淨義略辨如是
  十二頭陀義兩門分別釋名辨相一 對四聖
種辨其同異二
第一釋名并辨其相。頭陀胡語。此方正翻名
抖擻。此離著行。從喩名之。如衣*抖擻能
去塵垢。修習此行能捨貪著。故曰*抖擻。頭
陀之行具有十六。經論隱顯故説十二。言十
六者衣中有四。食中有六。處中有六。是十六
也。衣中四者。一糞掃衣。二者毳衣。三者納
衣。四者三衣。糞掃衣者。所謂火燒牛嚼鼠
齧死人衣等。外國之人如此等衣棄之巷野。
事同糞掃名糞掃衣。行者取之浣染縫治用
以供身。問曰。何故唯受此衣人有三品。謂。下
中上。下品之人治生估販種種邪命而得衣
服。中品之人遠離前過。受僧中衣檀越施衣。
上行之人不受僧衣檀越施衣受糞掃衣。何
故不受僧中之衣。若受此衣僧法須同。斷理
僧事分處作使。斷事儐人亂心發道。爲是不
受僧中之衣。何故不受檀越施衣。爲衣追
求多墮邪命。又若受彼檀越施衣則生親著
難得出離。又若受彼檀越施衣。得處偏親於
不得處便爲疎礙。妨於等化。又若受彼檀越
施衣。數得生慢不得嫌怨。言彼無智不識福
田應施不施。或自鄙恥而生憂惱。又若受彼
檀越施衣。數往廢道不去致恨。又復由受檀
越施衣憎嫉好人。讒謗良善不欲使住。見是
多過。是故不受檀越施衣。何故唯受糞掃之
衣。省事増道。離過無罪。故唯受之。言毳衣
者如涅槃説。鳥狩細毛名之爲毳。行者若無
糞衣可得求此爲衣。言納衣者朽故破弊縫
納供身。不著好衣。何故須然。若求好衣生惱
致罪。費功廢道。爲是不著。又復好衣未得道
人生貪著處。又在曠野多致賊難。或至奪命。
有是多過故受納衣。言三衣者。謂。五條衣七
條大衣。上行之流唯受此三不畜餘衣。何故
而然。白衣求樂畜種種衣。外道共行裸形
無恥。佛住中道捨離二邊故畜三衣。又求多
衣費功廢道。少不濟事故畜三衣。然此三衣
供身事足。若營作務大小行來著五條衣。爲
諸善事著七條衣。化攝俗人令其敬信。須著
大衣。又在屏處著五條衣。入衆之時著七條
衣。若入王宮聚落之所須著大衣。又復調和
温暖之時著五條衣。寒冷之時加七條衣。寒
苦嚴切加以大衣。故往一時正冬入夜天寒
裂竹。如來於彼初夜分時著五條衣。夜久轉
寒加七條衣。於夜後分天寒轉盛加以大衣。
佛便作念。未來世中不忍寒苦諸善男子以
此三衣足得充身。以此多義故畜三衣。食中
六者。一是乞食。二次第乞。三者不作餘食法
食。四一座食。五一揣食亦名節量。六不中後
飮漿。言乞食者人有三品。謂。下中上。下品
之流雖復出家邪命自活。耕田種植治生方
轉作諸工巧。種種邪命而自存活。中品之人
捨離前過受僧中食檀越請食。上品之人不
受僧食檀越請食唯行乞食。何故不受僧中
之食。過同前衣是故不受。檀越請食過亦同
前。以何義故專行乞食。所爲有二。一者爲自
省事修道。二者爲他福利世人。次第乞者通
亦是其乞食中收。爲彰乞時離於偏過。是以
別論。凡愚貪味棄貧從富。小乘悲狹捨富
從貧。上行之類離貪去狹等慈衆生。不簡貧
富次第等乞。所言不作餘食法者如律中説。
有人雖復次第乞食於所求處數得正食。作
餘食法數數食之。行者作念。此餘食法世尊
間開聽病者。我今無病不應受之。是故
不作餘食法食。通而攝之此亦是其一座食
收。故經論中多不別説。律中別者彼一座食。
不於中前食餘小食。餘小食者此門遠離數
數正食。有此不同。是故別説。一座食者有
人雖不數數正食。而於中前數食其餘餅菓
粥等。行者作念。愚夫貪身爲増煩惱受數數
食。我今爲道不爲養身。爲破煩惱不爲増結。
故受一食。又復思念。爲求一食已多妨道。況
求多食。故唯一食。又觀飮食多苦中生。若受
多食惱亂彌多。故受一食。又觀飮食信心所
施。一食叵消。況復多食。一揣食者經中亦名
節量食也。一受便止名一揣食。節儉少食名
節量食。何故次辨。有人雖復受一食法。於
一食中恣意飮瞰腹滿氣脹。睡眠消息半日
不減妨修道法。故須節量。又復多食増長煩
惱難可折伏。故須節量。又彌多食増長睡眠
難消致病令身不安。故須節量。節至幾許。隨
已所堪三分留一施諸鳥獸。餘便自食。能少
益善。不中後飮漿者。有人雖復節量飮食而
猶貪味。於其中後飮種種漿石蜜漿等。爲求
是漿多致邪命。費功廢道。是故不飮。又觀此
心難可放縱。如馬無勒左右噉草。不能疾疾
隨御者意。加以轡勒。方能速進隨人意去。故
須裁斷。處中六者第一須在阿蘭若處。二在
塚間。三在樹下。四在露地。五是常座。六是隨
坐。阿蘭若者此翻名爲空閑處也。何處是乎。
如雜心説。一弓四肘去村。五百弓名一拘盧
舍。一拘盧半名阿蘭若處。計有三里許。頭陀
行者極近在此。能遠益善。何故在此。行者作
念。我本在家父母親屬共相纒縛。爲是捨
之。今出家已若還師徒同學知識*共相結著
與俗無異。是故須捨在蘭若處。又在聚落男
女參雜多増欲染。不宜住中。是故須在阿蘭
若處。又近聚落音聲憒鬧妨修定意。是故須
在阿蘭若處。言塚間者塚間多有死尸爛壞
膖脹臭穢。覩之易入不淨觀門。故在塚間。又
復塚間死尸破壞蟲食火燒分離散滅。覩之
易入無常觀門。故在塚間。又復塚間骸骨分
散。覩之易入空無我觀。故在塚間。言樹下
者。前在塚間觀察死尸得道事辨。故捨塚間
來至樹下。又前塚間取死尸相。然彼多有哭
泣等聲妨修正觀。故來樹下繋念思察。又樹
蔭覆事同半舍。安身修道。故在樹下。又佛
賢聖得道證果多皆依樹。故在樹下。露地坐
者樹下蔭濕久居致患。故至露地。又復樹
著樹心生。或復分別此好彼惡。爲除是患故
須捨樹來至露地。明了顯現所爲無礙。故在
露地。又復露地月光明照心想明淨易入空
定。故在露地。言常坐者四威儀中。行立太苦
臥則太樂。坐離二邊堪能長久。故須常坐。又
行立心則掉動難可攝持。臥則昏沈多入
睡眠離沈掉。故須常坐。又求道者大事未
辨諸煩惱賊常伺人便。不宜安臥。故須常坐。
又復坐中多有成辨。食易消化氣息調和。故
須常坐。言隨坐者隨有草地得處便坐。故曰
隨坐。隨別細分有此十六。經論就此隱顯離
合宣説十二。相状如何。依四分律衣中立二。
食中立四。處中立六。合爲十二。衣中二者。
一者納衣。二著三衣。餘皆不論。食中四者。
第一乞食。第二不作餘食法食。三一坐食。四
一揣食。次第乞者乞食中收。中後不飮漿者
一坐中攝。故不別論。處中説六備如上辨。
涅槃經衣中立三。食中立三。處中立六。
合爲十二。衣中三者。一著糞衣。二著毳衣。三
畜三衣。餘皆不論。食中三者。所謂乞食一坐
一揣。餘皆不説。次第亦是乞食中收。不作餘
食及中後不飮漿一坐中攝。故不別論。處中
六者備如上辨。依大智論亦説十二。與前
復異。依彼論中就衣立二。一著納衣。二著三
衣。與四分同。食中立五。一者乞食。二次第
乞。三一坐食。四節量食。五中後不飮漿。不作
餘食法攝入一坐食。更不別立。處中説五。除
却隨坐。餘經論中更應有異。自所未見。皆是
聖説。趣行皆得此一
門竟
次須約對四聖種法辨
其同異。四聖種者。一糞掃衣。二是乞食。三
樹下坐第。四有病服陳棄藥。廣如上辨。聖種
頭陀兩門相對同異有三。一是聖種亦是頭
陀。謂糞掃衣乞食樹下坐。此能生聖名爲聖
種。住此能破衣食等欲。故名頭陀。此糞掃衣
即攝納衣及與毳衣。此乞食中攝次第乞。其
樹下坐攝蘭若處。二是聖種而非頭陀。謂陳
棄藥。彼陳棄藥病者所須。病者不能頭陀
苦行。是故不説爲頭陀法。三是頭陀而非聖
種。謂畜三衣一坐食一揣食不非時飮漿塚
間露地常坐隨坐。何故此等不名聖種。夫聖
種者一切出家通行之法。諸世家者悉皆受
行。頭陀唯是精上苦行。精上苦行上人所修。
唯畜三衣一坐食等是苦行法。上人所行中
下不堪。是故説之以爲頭陀不名聖種。頭陀
之義略之云爾
  十二巧方便義
十二巧便如地持説。行修善巧故曰方便。隨
別汎論方便有四。一進趣方便。如見道前七
方便等。二權巧方便。如二智中方便智等。實
無三乘。權巧爲之。三施造方便。如説方便波
羅蜜等。凡所爲作善巧修習故曰方便。四集
成方便。諸法同體巧相集成。一備一切一切
成一。故曰方便。故地經中説六相門以爲方
便。又彼論言。此法巧成名方便矣。今此所
論是其第三施造方便非餘三種。就施造中
別有三種。一教道方便。於世所行巧能修習。
二證道方便。能捨情相證入實際。故彼地經
第八地中。宜説證道以爲善集慧方便矣。三
不住方便。於中曲三。一空有相對以明方便。
在有不染。常能入空。入空不證。常能隨有。如
七地説有此善巧。故曰方便。二染淨相對不
捨世間而常涅槃。得大涅槃不捨世間。故曰
方便。三自他相對不捨自利而常利他不捨
利他而常自利行無偏著。故曰方便。今此所
論是其初門教道方便。教道行中廣略不定。
今據一門且説十二。名字是何。如彼論説。
起内佛法有六方便。外成衆生有六方便。起
内六者。一悲心顧念一切衆生。此即是其念
衆生心。悲念衆生云何得名内起佛法。由化
衆生自成佛法。故念衆生而得名爲内起佛
法。二猶諸行如實了知。此即是其厭有爲
心。謂知生死有爲諸行無常苦空無我等過
而生厭離。三無上菩提之智。此即是求一切
智心。此三行本。後三依前以顯方便。四依念
衆生捨離生死。依念衆生應在生死。何故捨
離。此是菩薩方便故爾。云何方便依念衆
生欲爲濟拔。自我不出生死之苦無由能度。
故依願念疾捨生死。此依初心而説方便。五
依諸行如實了知。以無染心輪轉生死。於有
爲行如實了知應捨生死。何故輪轉。亦以菩
薩方便故爾。云何方便。由知生死虚妄無實
故。能無染常處其中。此依第二而説方便。六
依求佛智熾然精進。佛由勤成故起精進。此
依第三而説方便。外成衆生六方便者。一以
少善根得無量果。所謂菩薩教下衆生。以少
財物施下福田。用此少善迴求菩提一切種
徳。以迴向故令彼少善得無量果。如施既然。
餘行皆爾。二少方便生無量善。於中有二。一
教衆生捨邪歸正。二教衆生捨小歸大。此二
之中各有多門。備如論説。不可具列。此前二
種化他行。中起行善巧。三壞法衆生除其暴
虐。此他生信。四處中衆生令入佛法。此法
此*他生解。五已入衆生令其成就。此*他起
行。六已熟衆生令得解脱。此化得果。此後四
化他行中攝人善巧。就後四中別有六種
巧方便行。能令衆生懷法除害乃至解脱。一
隨順方便。善隨衆生辨釋法義令其悟入。二
立要方便。衆生有求要令修善。三報恩方便。
菩薩先習曾施恩衆生。彼來求報。菩薩不
受。勸令修善。四異相方便。若諸衆生無所須
欲。菩薩欲攝先共爲友。勸令修善。彼人不從。
菩薩示現瞋責等相。令修善法。五逼迫方便。
菩薩爲王或爲尊主。於已所攝人民眷屬逼
令修善。六清淨方便。八相成道説法度人。十
二方便略辨如是
  十三住義七門分別列名辨相一 漸頓二 
約約修分別三 約行分別四 八法攝住五 修成
分齊六 治斷分齊七
第一列名并辨其相。十三住義出地持論。行
成之處名之爲住。又成不退亦名爲住。住義
開合廣略不定。今據一門且論十三。名字是
何。一種性住。所謂習種及與性種。佛建立
堅固不壞。名種性住。二解行住。謂解行地。
於出世道正觀修行趣入不退。名解行住。三
歡喜住。謂淨心地。出世眞證菩提心生。堅住
不退自慶所得。名歡喜住。四増上戒住。謂離
垢地。淨戒具足微過不犯。名増上戒住。五
増上意住。所謂明地。定心殊勝名増上意住。
六菩提分法相應慧住。所謂炎地。觀察三十
七道品法名菩提分相應慧住。七諦相應増
上慧住。謂難勝地。善觀四諦相相名諦相
應増上慧住。八縁起相應増上慧住。謂現前
地。善能觀察十二縁法故曰縁起相應慧住。
九有行有開發無相住。謂遠行地。有功用行
共相開發名有開發。寂用倶行離於有無間
隔之相名無相住。十無行無開發無相住。謂
不動地。報行純熟無功用行共相起發名無
行無開。遠離間隔功用之相名無相住。其第
十一名無礙住。謂善慧地。能以四十無礙辨
才説法利他名無礙住。其第十二名最上住。
謂法雲地。學行窮滿故曰最上。其第十三名
如來住。果徳窮滿出離清淨名如來住此一
門竟
次就頓漸分別諸住。如地持説。前菩薩住漸
次清淨。後如來住頓得清淨。教行頓成名爲
頓得。證行頓顯名爲清淨。何故而然。彼菩薩
地一一位中所治障品品別無數。多時漸斷
方乃窮盡。爲是漸淨。障佛之障局唯一品。金
剛心中一無礙道斷之畢竟。種智起時一切
頓淨更無多品。故不漸淨。是爲菩薩如來地
此二
門竟
次約修辨。如地持説。種性解行名無
相修方便。漸學破相趣入出世。彼歡喜住乃
至縁起相應慧住。得無相修正能破相證入
無爲。二無相住無相住無相修淨。得無生
忍知一切法本不起故。無礙至佛無相修果。
依前離相成諸徳故此三
門竟
次就行論。如地持
説。種性解行修習小行。有斷行不定所得有
退。起行局狹故名爲小。不能常行説爲有斷。
行心不堅故名不定。逢縁退失名有退轉。歡
喜乃至縁起慧住修習廣行。不斷決定所得
不退。此諸住中各於一行備一切行。故名爲
廣。恒作不住。名爲不斷。行心牢固稱曰決
定。縁不能敗名不退轉。有行有開乃至最上
修無量行。不斷決定所得不退。此諸住中各
能於彼一切行中備具一切名無量行。餘
斷等備如前釋。彼如來住成就無量不斷決
定不退之果此四
門竟
次以八法攝十三住。如
持説。言八法者。一信二聞三思四者淨心五
初修慧行六修慧廣七修慧果成八畢竟出
離。云何攝住。種性解行修習信心。於解行中
成就聞慧思慧思惟。初入歡喜名爲淨心。歡
喜地滿名修慧行。離垢已上名修慧廣。不動
已上名修慧果成。佛地名爲畢竟出離此五
門竟
第六明其修成分齊。如地持説。種性至佛
要經三大阿僧祇劫。減即不成。初阿僧祇種
性及與解行住過得歡喜地。第二僧祇歡喜
乃至有開發過得無開住。第三阿僧祇無開
及與無礙住過得最上住。阿僧祇者是外國
語。此名無數。如華嚴中大數有其一百二
十。此第一數。然劫有三。一者日月歳數無量
名阿僧祇劫。二中劫無量名阿僧祇劫。如賢
劫等。此劫大小如龍樹説。四十里城滿中芥
子。木概令平。百年去一。其芥子盡劫猶不
盡。四十里石。天衣三銖百年一拂。其石皆
盡劫猶不盡。三大劫無量名阿僧祇。如雜心
説。彼賢劫等六十四劫名爲大劫。何故定言
六十四乎。劫有三種。謂水火風。如是彼三
劫中火多水次風爲最少。七火一水七水一
風。如是凡經七七火劫一七水劫。於彼最後
水劫之後更經七火方有一風。爲是合有六
十四劫。亦可。如彼賢劫之流。數至僧祇名一
大劫。若論中劫始從種性至初地。時已過無
量阿僧祇劫。不得言一。語其大劫唯一僧祇
不得過多。餘亦如是此六
門竟
次明諸住斷障分
齊。如地持説。障別有二。一煩惱障。所謂四
住。二者智障。所謂無明。彼煩惱障有三處過。
從初乃至歡喜住。時増上及中惡趣煩惱一
切出過。煩惱障中中上二品能發惡業受惡
道身。是故名爲惡趣煩惱。種性已上漸次斷
除歡喜時盡。歡喜乃至無開發住下品煩惱
皆悉出過。無開乃至最上住時煩惱習氣一
切出過。入如來住智障亦三。一者皮障麁品
無明。障彼菩薩麁品法身。如似世人皮中之
患故曰皮障。二者膚障中品無明。障彼菩薩
中品法身。如似世人膚中之患故名膚障。三
者骨障微細無明。障彼菩薩微細法身。如似
世人骨中之病故曰骨障。初至歡喜斷盡皮
障。歡喜乃至無開發住斷盡膚障。無開乃至
如來住時斷盡骨障。問曰。何故煩惱障中微
細習氣十地出過。智障之中微細之者佛地
始過。釋言。四住浮麁易離。是故先過。無明
難盡。是故後過。又問。何故煩惱障中三品之
外別須斷習智障不爾。釋言。煩惱性是起惑。
是故宣説細者爲習。無明性是微細之惑。細
者是地故不名習。若説麁家殘餘名習。亦得
無傷。故地持中説佛煩惱智障習斷。十三住
義辨之略爾
  離十四垢業義
離十四垢業如長阿含善生經説。名字是何。
離四結業不於四處作諸惡行。離六損財法。
是爲十四。離四業者離殺盜婬及與妄語。是
其四也。身口業道具有七種。以何義故偏防
此四。以此四中貪通重罪故偏説之。又此十
四者在家業行。在家之人能防此四。餘口業
道不能防禁。故不説離。故論説言。出家之人
尚不能離。何況在家。又綺語等不應法故皆
妄語攝。故不別論。不於四處作惡行者。愛處
恚處癡處怖處不依此處而起惡行。離六損
財者。一不耽酒。二不博戲。三不放蕩。四不
迷伎樂。五不惡友相同。六不懈惰。説彼耽酒
有六種失。是故須離。一者失財。二者生病。三
意鬪諍。四惡名流布。五瞋怒暴生。六智慧目
損。博戲之失亦有六種。故應捨離。一財物耗
盡。二雖勝生怨。三智者所嘖。四人不敬信。
五爲人疎外。六喜生智盜竊。放蕩之失亦
有六種。是故須離。一不自護身。二不護資財。
三不護子孫。四常自驚懼。五諸苦惡法常自
纒身。六喜生虚妄。迷於伎樂亦有六失。故須
捨離。一者求歌。二者求舞。三求琴瑟。四波内
卑。五多羅槃。六首呵那。此後三種經中不翻。
不知是何。惡友相得亦有六種。是故須離。一
方便生欺。二好喜屏處。三誘他家人。四圖
謀他物。五財利自向。六好發他過。懈惰之失
亦有六種。故應捨離。一者富樂不肯作務。二
者貧窮不肯懃修。三者寒時不肯懃修。四者
熱時不肯懃修。五者時早不肯懃修。六者時
晩不肯懃修。是爲遠離十四垢業。地持所説
義當此
  離隱六方離四惡友攝四善友義
此義亦出長阿含中善生經矣。先明遠離隱
覆六方。羅悦城中有長者子。名曰善生。父祖
相承恒於清且沐浴香湯禮事六方。令彼方
神來護家業。所作諧偶値佛出世。詣佛請問。
賢聖法中有是法不。佛時答曰。賢聖法中亦
有六方。但不同汝。即爲説偈。父母爲東方。
師長爲南方。妻子爲西方。親族爲北方。僕使
爲下方。沙門爲上方。諸有長者子禮敬於諸
方。敬順不失時死皆得生天。惠施及燸語利
人多所益。如彼經説。敬東方中。子於父母五
事敬順。一者供奉使無違失。二凡有所爲先
白父母。三父母所爲敬順不違。四父母止令
不敢違背。五不斷父母所作正業。子於父母
如此敬事則令彼方安穩無憂。父母於子五
事敬視。一者制子不聽爲惡。二者指授示其
善惡。三者慈愛入骨徹髓。四者爲子求善婚
娶。五者隨時供給所須。敬南方中。弟子於師
五事敬順。一給侍所黨。二禮敬供養。三尊
重戴仰。四師有教勅隨順無違。五從師聞法
善持不忘。師長亦以五種之事敬視弟子。一
順法調御。二誨其未聞。三隨其所聞令善解
義。四示其善友。五盡以所知誨授不悋。敬西
方中。夫之敬妻亦有五事。一相待以禮。二威
嚴不越。三衣食隨時。四莊嚴以時。五委付家
内。妻以五事恭敬於夫。一者先起。二者後
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順。五者先意承問所在。
敬北方中。人須五事尊敬親族。一者給施。
二者善言。三者利益。四者同利。五不欺詐。親
族亦須以其五事親敬於人。一者爲護放逸。
二爲護失財。三爲護恐怖。四屏相教誡。五常
相稱歎。事下方中。主於僕使五事將順。一隨
能而使。二飮食隨時。三賜勞隨時。四病與醫
藥。五從其求暇。僕使亦以五事事主。一須早
起。二爲事周容。三不與不取。四作務以次。
五稱揚主名。事上方中。檀越須以五種之事
供奉沙門婆羅門等。一身行慈。二口行慈。三
意行慈。四以時施。五問不遮止。其諸沙門婆
羅門等須以六事教授檀越。一者防護不令
爲惡。二指授善處。三教懷善心。四未聞者使
聞。五已聞者令解。六開示正路。如是敬事能
令諸方安穩無憂此一
門竟
次明遠離四種惡友。
如彼經説。有四怨。如親應當覺知。一畏伏友
畏而伏從。實無誠心。此據其意。二美言友
言順心乖。此據其口。三敬順友形詐親附。内
無實心。此據其身。四者惡友惡事相伴。畏伏
有四。一先與後奪。畏時則與不畏還奪。二與
少望多求取無厭。三畏故強親。四爲求離苦
詐親附。美言有四。一善惡斯從。二有難捨
離。三外有善來蜜而止之。四見有危事便相
誹謗。敬順有四。一者先誑。二者後誑。三者現
誑。四見有小過便加杖之。惡友有四。一飮酒
時爲友。二博戲時爲友。三婬逸時爲友。四
歌舞時爲友。此皆須離此二
門竟
下次明其攝四
善友。如彼經説。四親應當親之。一止非友惡
事相止。此據其口。二慈愍友苦事相憐。此
據其意。三利人友益事與人。四同事友好事
相助。此二據身。止非有四。一見人有惡則能
遮止。二示人正直。謂教正理。三慈心愍念善
言誨誘。四示人正路教修出道。慈愍有四。
一見利代喜。二見惡代憂。三稱譽人徳。四
見人説惡便能抑制。利益有四。一者護人不
令放逸。二者護人使不失財。三者護人使不
恐怖。四者屏相教誡。同事有四。一者爲彼不
惜身命。二者爲彼不惜財寶。三者爲彼濟其
恐怖。四屏相誡。約離隱方等略辨如是
  十四化心義六門分別釋名辨相一 就處分
別二 三性分別三 得捨成就四 化事差別五 
大小不同六
第一門中釋名辨相。無而忽起名之爲化。起
化之意名爲化心。化心不同。宣説十四。或説
二十。小乘法中宣説十四。大乘法中宣説二
十。言十四者。初禪有二。一者初禪化。二者初
禪爲欲界化。二禪有三。一者二禪爲二禪化。
二者二禪爲初禪化。三者二禪爲欲界化。三
禪有四。當地有一。下地有三。四禪有五。當地
有一。下地有四。良以小乘於上地度不能現
化故唯十四。言二十者。菩薩依於四禪發通。
一一皆能爲五地化。所謂欲界乃至四禪故
有二十。良以菩薩神通自在故能如是。名數
既然相状如何。有人依禪修得通竟。欲起化
事先作是念。我當化作如是事。從此心後入
於定中自然現化。名爲化心名相如是此一
門竟
次就處論。處別有二。一所依處。唯四禪不
在餘地。何故而然。欲界無定。故不起化。設有
起化但是生慧。四空地中心志微劣。又不縁
色爲是不起。色界地中餘眷屬定支因不具
無多力用。所以不起。是故但依四根本禪。故
論説云。五通在四禪。根本非餘定。就四禪
中依如小乘初禪有二。二禪有三。三禪有四。
四禪有五。備如前列。大乘法中各具五化。亦
如上説。二化現處。依如小乘。欲界初禪並皆
有四。所謂有彼四禪地化。二禪有三。當地
有一。上地化心有其二種。三禪有二。當地有
一。上地有一。四禪唯一當地之化。上能化下。
故下轉多。下不化上。故上漸少。若依大乘
五地之中各各備有四禪之化。問曰。欲界二
禪化心與彼初禪初禪化心何者爲勝。若依
小乘互有勝劣。欲界地中二禪之化去遠故
勝。能到二禪初初禪地中初禪之化處上故
勝。若依大乘初禪地中初禪之化一向是勝。
以處上故。去則與彼欲界地中二禪之化近
遠相似。同能往至一切地故。初禪二禪相望
既然。餘地相望義皆同爾。問曰。上禪起下化
心。爲屬下地爲屬上禪。釋言。屬下。若爾依於
上地眼根見下色時。所生眼識應屬下地。釋
言。不類。云何不類。解有兩義。其一義者。依
於上禪起下化心。即與下地起作之心麁細
相似。故屬下地。上地眼根見下色時。所生之
識不與下同。故不屬下。第二義者。六通之中
唯有身通能變能化。化有二能。一者能起異
時作用。化主雖滅留化如故。如佛滅後餘留
影像住羅刹崛。母從天來起坐説法。諸羅漢
等身雖滅度餘留化火焚燒己身。二異處作
用。依上發通。起下化心。餘通之中悉無變化。
不能起彼異地作用。上眼見色時。所生之識
不屬下地。耳識亦爾此二
門竟
次就三性分別化
心。化有二種。一生慧化。如似魔王作化佛像。
如是一切。二修慧化。依禪發通依通起化。生
慧之化是報無記。修慧之化論説不同。若依
毘曇通體是善。化心無記。成實法中非破毘
曇利他心起。云何無記。當知化心一向是善。
大乘法中義有兩兼。若論世俗等智起化與
毘曇同。故地持中説爲無記化化禪。異如實
記一向是善此三
門竟
次明得捨成就之義。先
論其得。先無今有名之爲得。得有二種。一離
欲得。凡夫二乘斷欲界結得初禪時。頓得初
禪二種化心。一當地化二下地化。如是次第
乃至斷彼三禪結時。頓得四禪五種化心。當
地中一下地中四。菩薩之人斷彼欲結得初
禪時。頓得初禪五種化心。當地中一他地中
四。乃至四禪類亦同爾。二者生得。有漏之法
生上失下。退生之時還得本法名爲生得。凡
夫之人從無色退生四禪時。頓得四禪五種
化心。當地中一下地中四。生三禪時。頓得三
禪四種化心。乃至生彼初禪之時。頓得初禪
二種化心。聲聞縁覺無退生義。爲是不論。菩
薩生上不失下法。故無生得。何但生上不
失下法。乃至得彼大涅槃果不捨世事。故經
説言。不捨世間得大涅槃。不斷煩惱而入涅
槃。惱尚不斷況餘功徳。次論捨義。先有今失
名之爲捨。捨有二種。一者退捨。聲聞凡夫從
彼初禪退起欲界煩惱之時。并失初禪化心。
乃至退起三禪結時。頓失四禪五種化心。
薩退時地地失五。二者生捨。聲聞凡夫生上
地時失下化心。名之爲捨。生二禪時頓失初
禪二種化心。乃至生彼四空地時頓失四禪
五種化心。次論成就。有而不失名爲成就。依
如毘曇有漏之法。在下成上上不成下。以是
義故凡夫二乘身在欲界及初禪地。各成四
禪化心。在二禪中成上二禪三種化心。下
皆不成。身在三禪成上三禪二種化心。在
第四禪唯成四禪一種化心。菩薩之人身在
欲界乃至非想皆成一切。以不失故此四
門竟
明化心所作之事。如地持説。要略唯三。一者
化身。所謂化現衆生色像。二化境界。化爲外
事色香味等。三者化聲。化身之中約形分四。
約處論八爲事亦八。約形四者如地持説。一
似自身。化主爲人。化人似己。天龍等形類皆
同爾。二者不似自身。天爲人。止亦化爲人。
不似自身。等亦然。三化似他身。他人是
人。化人似彼。天等亦然。四者不似*他人。是
人還化作人而不似彼。天等亦然。約處八者
雜心説。一化作自身住於自地。二化作
他身住於自地。三化作自身往至他地。四化
作他身往至他地。是義云何。化主身在初禪
之中化作初禪自身他身。即住初禪以爲初
二。化作初禪自身他身。往下欲界以爲後二。
身在初禪爲化既然。乃至身在四禪亦爾。此
初四竟。五者化作他地自身即住他地。六者
化作他地他身即住他地。七者化作他地自
身往至自地。八者化作他地他身往至自地。
是義云何。化主身在欲界之中依彼初禪而
起化心。即名初禪以爲自地。名欲界處以爲
地他。以是義故。化作欲界自身他身住於欲
界名住地他。以爲前二。持此二化往至初禪
名至自地。以爲後二。欲界初禪相望既然。諸
地相望類皆同爾。爲事八者如龍樹説。一能
作小。二能作大。三能作輕。四能自在大爲小
等。五能作爲有力之主。六能遠到。七能動地。
八隨意所欲盡皆能得化身如是。次明化境。
於中有二。一者化作自地之中一切境界。二
者化作他地之中一切境界。次明化聲。化聲
之中要略唯二。一内二外。作衆生聲名之爲
内。作餘一切草木聲名之爲外。内中約人分
之爲四。一者化作自相似聲。二者不似。三者
化作他衆生聲。四者不似隨相有七。如地持
説。一妙音具足。二廣音具足。三從自起。四
從他起。五無所從起。六説正法。七隨事教
嘖。一一廣辨如地持論。作外聲中事別無
量。不可具論此五
門竟
次明大小不同之義。不
同有六。一縁心不同。小乘法中攀縁心化。凡
所化現作意而起。大乘法中始修作意終成
不作。無心分別。慈善根力令諸衆生自然見
故。二多少不同。聲聞之人一心一化不能無
量。菩薩一心能爲法界一切色像及一切聲。
三寛狹不同。聲聞但能一世界化。菩薩不爾。
一切世界悉能現化。四所至不同。聲聞現化
於一佛國不至他界。菩薩現化至無量界。如
彼維摩遣化菩薩至香積等。第五有心無心
不同。聲聞縁覺雖化爲人於中無心。佛及菩
薩爲化有心。故涅槃云。化無量人各令有
心。良以佛心遍一切處故化有之。六虚實不
同。聲聞縁覺雖復化作衣服等事不得實用。
諸佛菩薩所爲化事即得實用。如地持説。化
心如是
大乘義章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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