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倶舍論頌疏 (No. 1823_ 圓暉述 ) in Vol. 41

[First] [Prev+100] [Prev] 858 859 860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70 871 872 87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四。謂染汚法。異熟生法。初無漏法。三所餘
法。總標諸
法也
餘法者何別問三所
餘法也
謂餘異熟。餘
無記法。除初無漏。諸餘善法餘無記者。謂工
巧等。三無記也。
餘善法者。除苦法忍。外諸餘無漏。及一
切有漏善。此等是前三法外。名三所餘也
如是四法
云何。頌曰
    染汚異熟生 餘初聖如次
    除異熟遍二 及同類餘生
    此謂心心所 餘及除相應
釋曰。染汚異熟生餘初聖者。標四法也 如
次者。言此四法除因門中。於下兩句。如次
除之。除異熟遍二者。此除一字四度言之。
除異熟者。初句染汚法。除異熟因。餘五因
生 第二除遍者。謂初句異熟生法。除遍行
因。餘五因生 第三除二者。謂前第二句。三
所餘法。除前異熟遍行二因。從餘四因生
 第四及同類餘生者。謂第二句。初無漏
聖。非但除異熟遍行二因。及除同類因。從
餘三因生。故頌除字。及餘生兩字。四度言
也。此謂心心所者。此前所辨四法從因生
者。唯是心心所法也。餘及除相應者。此明色
及不相應四法也。餘謂色法。及不相應。是心
心所外故。名爲餘故。餘一字含此二法。謂
色不相應也。此二法中各有四法。謂餘染汚
等。且染汚色。惡律儀是也。異熟色者。眼等五
根是也。三所餘色者。除初聖外所餘無漏
戒。及定共戒等。一切善色。兼工巧威儀。通
果色也。初無漏色者。謂苦法忍上。道共戒也。
不相應中。染汚等四。思之可解。及除相應
者。謂色不相應四法。如心心所。所除因外
兼除相應。故言及也。且色及不相應染汚
法。除異熟因。及除相應因。餘四因生。若色
及不相應。異熟生法。除遍行因。及除相應
*因。餘四因生。若色及不相應。三所餘法。除
異熟遍行二因。及除相應。餘三因生。若色及
不相應。初無漏法。除異熟遍行同類三因。及
除相應。餘二因生。一因生法。決定無有 
此頌甚巧。應善思之。已上不同。總是第一。
明因已竟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六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
從此大文第二。明四縁。於中分二。一明
四縁。二別解等無間。初就明四縁中。
復分三。一明四縁體。二明縁中作用。三明
法從縁生。且第一明縁體者。論云。廣説因
已。縁復云何。頌曰
    説有四種縁 因縁五因性
    等無間非後 心心所已生
    所縁一切法 増上即能作
釋曰。説有四種縁者。説謂契經中。説有四
縁性。謂因縁性。等無間縁性。所縁縁性。増上
縁性 言因縁者。因即是縁。持業釋也 等
無間者。前後心心所。體各一故。名之爲等。
如心心所中。受體是一。餘想等亦爾。故論
云。謂無少受無間生多。或復從多無間生
少。想等亦爾。於自類中。無非等義 又
解。前心心所齊等。與後心心所爲縁。非是
前受生後受。前想生後想。自類中等也 
又解後心心所。等用前心心所爲縁 故此
等字。通縁及果 言無間者。前心心所。生
後心心所。中間無有餘心間隔。名爲無間。
故此無間。通縁及果。或等無間即縁。是持業
釋也。或等無間之縁。是依主釋 所縁縁者。
謂所縁境爲縁。能牽生心心所法。所縁即
縁。持業釋也 増上縁者。増上即縁。是持業
釋也。因縁五因性者。出因縁體。於六因中。
除能作因。所餘五因。是因縁性。等無間非後
心心所已生者非後者。謂阿羅漢。臨入涅
槃。最後心心所。名之爲後。此後心心所。非
等無間縁。除後心外。諸餘已生。心心所法。
皆是等無間縁。論云。此縁生法。等而無間。
依是義立等無間縁解云。法者。此果法。
此果法。與縁等也
由此
色等。皆不可立等無間縁。不等生故。謂欲
界色。或無間生欲界色界。二無表色解云。謂
受戒者。
從第三羯磨。便入色界定。即欲界別解脱
無表。與色界定共無表色。倶時生耳。
或無間生
欲界無漏。二無表色解云。謂第三羯磨。便入
色界無漏定即欲界無表。
與道共無表。
倶時生耳。
由諸色法。雜亂現前。等無間縁。
生無雜亂。故色不立等無間縁。尊者世
友作如是説。於一身中。一長養色。相續
不斷。從此後復有第二長養色生。不相違
害。故不可立等無間縁。大徳復言。以諸色
法無間生起。或少或多故。謂或有時。從多
生少。如燒稻稗大聚爲灰。或時復有從
少生多。如細種生諾瞿陀樹。根莖枝葉。
漸次増榮。聳幹垂條。多所蔭映解云。大徳
謂法救也。
諾瞿陀樹子。甚少而生大
樹。蔭得五百乘車也
所縁一切法者。謂一切
法。與心心所。爲所縁也。心心所法。其性羸
劣。執境方生。猶如羸人非杖不起。故一切
法識所攀附。名爲所縁。此所縁境。有別體
性。是心心所。發生縁故。名所縁縁。増上
即能作者。謂増上縁性。即能作因。以即能作
因爲増上縁。故此縁體廣。名増上縁。一切皆
是増上縁故。問既一切法。皆所縁縁。此増上
縁。何獨體廣。答論有兩釋。第一解云。倶有
諸法。未嘗爲所縁。然爲増上故。唯此體廣。
解云。如無我觀。亦觀一切法。於第一念。
不見倶有故。倶有諸法。未嘗爲所縁。然此
倶有法。爲増上縁故。増上體廣也 第二解
云。或所作廣。名増上縁。以一切法各除自
性。與一切有爲。爲増上縁故
從此第二。明縁作用。此言作用。是與果用。
論云。如是諸縁。於何位法。而興作用。頌曰
    二因於正滅 三因於正生
    餘二縁相違 而興於作用
釋曰。前兩句明因縁。第三句明二縁。第四
句結用。通前三句也。二因於正滅者。謂相
應倶有二因。於正滅時。而興作用。言正滅
者。謂現在世。以此滅相居現在。故名正滅
時。此言作用。是與果用。由此二因令倶
生果。有作用故 三因於正生者。謂同類遍
行異熟三因。於正生位。而興作用。言正生
者。謂未來法。居生相位。生現前故。名正生
時 由此三因。所引果法。至生相位。興與
果用。此上兩句。明因縁竟 餘二縁相違
者。謂等無間縁。及所縁縁。此之二縁。興與
果用。與上相違。等無間縁。於正生位。而興
作用。與前二因於正滅位。是相違也。以等
無間。果法生時。開避路故。與其處也 若
所縁縁。於正滅位。而興作用。與前三因。於
正生位。是相違也。謂所縁縁。能縁滅位。方
興作用。由心心所。要現在時。方取境故 
頌中不言増上縁者。以増上縁於一切法。
皆無障住。隨無障位。或於正生。或於正滅。
興與果用。皆不遮也。
從此第三。明法從縁生。於中有二。一總
明諸法。二隨難別解 且初總明諸法者。
論云。已説諸縁及興作用。應言何法。由幾
縁生。頌曰
    心心所由四 二定但由三
    餘由二縁生 非天次等故
釋曰。前三句。辨縁生法。第四一句。遮外道
宗。心心所由四者。謂心心所由四縁生。此
中因縁。謂五因性。等無間縁者。謂心心所。必
須前念等無間縁。引發生故。所縁縁者。縁境
起故。増上縁者。除自性外餘一切法。皆不障
故 二定但由三者。謂無想滅盡二定。由三
縁生。非能縁故。除所縁縁。由因縁者。謂
由二因。一倶有因。謂二定上生等四相。二同
類因。謂前已生同地善法 若無想定。無想
天中。一切善法。是同地也。若滅盡定。有頂
天中。一切善法。是同地也 等無間縁者。謂
入二定。前心心所法。爲等無間縁。引生二
定也 増上縁者。謂如前説。論云。如是二
定心等引生。礙心等起。故與心等。但爲等
無間。非等無間縁解云。心等。等取心
所也。餘可知也
餘由二
縁生者。餘謂色法。及不相應。此二類法。由
因縁増上二縁所生。非能縁故。除所縁
縁。非心等引生。無等無間縁 非天次等
故者。正破外道。此有兩意。一正非。二立理。
且正非者。非天等也。立理者。次等也。如塗
灰外道。執大自在。天能生世間。勝論外道。
執我能生世間。數論外道。執勝性。謂薩埵
等三。能生一切法。我佛法中。唯有因縁。能
生諸法。故言非天 等等取我勝性等也。
次等者。次謂次第。等等取無義利及違諸
世間。立此三種理。破外道也。次第理者。
論云。謂諸世間。若自在等。一因生起。則應
一切倶時而生。非次第起。現見諸法次第
而生。故知定非一因所起。無義利者。論云。
又自在等。作大功力。生諸世間。得何義利。
又自在等。生地獄等無量苦具。逼害有情。
爲見如斯。發生自喜。咄哉何用此自在
爲。依彼頌言。誠爲善説。由險利能燒。可
畏恒逼害。樂食血肉髓。故名魯達羅。解云。
塗灰外道。説自在天有三身。法身遍充法
界。報身居自在天。三目八臂。摩醯首羅也。化
身隨形六道。此頌説化身也 有三阿修羅。
將三國土。飛行虚空。向自在天上過。自在
天見。以火箭射之。一時倶盡。此即火前險
利。燒三國土也。以龍貫人髑髏。繋於頭
頸。殺象取皮。塗血反被。此是可畏。恒逼
害有情也 樂食血肉髓者。顯所食也。魯
達羅者。此云暴惡。自在天有一千名。此是
一號。第三違世間者。論云。又若信受一切
世間。唯自在天。一因所起。則爲非撥現見
世間。所餘因縁人功等事。我勝性等。如自在
天。應廣徴遣故。有一法唯一因生
從此第二。隨難別解。論云。前言餘法。由二
縁生。於中云何。大種所造。自他相望。互爲
因縁。頌曰
    大爲大二因 爲所造五種
    造爲造三種 爲大唯一因
釋曰。大爲大二因者。大種望大種。但爲倶
有同類二因。非心所故。無相應因。同無記
性故。無異熟因 非是染故。無遍行因 
爲所造五種者。初句大字。流至此中。應言
大爲所造五種也。謂四大種望所造色。能
爲五因。一生。二依。三立。四持。五養。此之五
因。於前六因。能作因攝。此四大種。生所造
色。名爲生因。造色生已。隨逐大種。如依
師等。説爲依因。大種任持所造色故。如壁
持畫。説爲立因。令所造色相續不斷。説爲
持因。増長因故。説爲養因。如是則顯大與
所造。爲起變持任長因性故。爲起者。是生
因也。爲變者。是依因也。爲持者。是立因也。
爲*任者。是持因也。爲長者。是養因也 造
爲造三種者。所造望所造。但爲三因。謂倶
有。同類。異熟。倶有因者。謂隨心轉。身語二
業。七支無表。展轉爲因 同類因者。一切前
生。於後同類。皆能爲因。異熟因者。謂身語
業。能招眼等。此即因果。倶所造也 爲大唯
一因者。前句造字。流至此中。應言造爲大。
唯一因也。謂所造色。望四大種。但爲一因。
謂異熟因。由身語二業。能招異熟大種果

從此大文第二。別明等無間。於中有二。一
明諸心相生。二明得心多少。就明諸心相
生中。有二。一明十二心。二明二十心。復
就明十二心中。一列十二心。二正辨相生。
且初列十二心者。論先問云。前已總説諸
心心所。前能爲後等無間縁。未決定説何
心無間。有幾心生。復從幾心有何心起。今
當定説結前
問起
謂且略説。有十二心。
云何
十二心。
頌曰
    欲界有四心。 善惡覆無覆
    色無色除惡 無漏有二心
釋曰。且於欲界有四種心。謂善不善。有覆
無記。無覆無記。色無色界各有三心。謂除
不善。餘如上説。如是十種。説有漏心。若無
漏心。唯有二種。謂學無學。合成十二
從此第二。正辨相生。論云。此十二心。互相
生者。頌曰
    欲界善生九 此復從八生
    染從十生四 餘從五生七
    色善生十一 此復從九生
    有覆從八生 此復生於六
    無覆從三生 此復能生六
    無色善生九 此復從六生
    有覆生從七 無覆如色辨
    學從四生五 餘從五生四
釋曰。欲界善生九者。謂從欲界善心。無間容
生九心。謂自界四心色界二心。無色一
心。無漏二心。故成九也 色界二心者。謂善
染汚也。從欲界心。入色界定生彼善心。
又從欲界善心中死。往生色界。生彼染心。
續生心中。必染汚故。故論云。於入定時及續
生位。如其次第。生善染心。無色界一心
者。謂從欲界善心中死。生無色界。生彼染
心。續生心中。必染汚故。欲界不生無色善
*心者。以極遠故。無色於欲界。四遠故遠。
一所依遠。二行相遠。三所縁遠。四對治遠。所
依遠者。無色界心。不與欲界心爲所依故
 行相遠者。無色界心。唯於第四禪。作苦
麁障行相。必無縁欲作苦麁等行相故 
所縁遠者。不縁欲故 對治遠者。未離欲
界貪。必無能起無色界定。能爲欲界惡戒
等法。厭壞及斷二對治故。無漏二心者。謂
從欲果加行善心入學無學觀也 此復從
八生者。此欲界加行善心。復從八心生。謂
自界四。色界二心。無漏二心。故成八也 
色界二心者。一色界善心。生欲界善。謂從
定出起欲界善心。二色界染心。生欲界善。
謂入定者。作如是願。我寧起下地善心。不
起上地染汚。由此願故。彼染汚定。所逼
惱時。從彼染汚定。生於下地善。爲防退
故。是則色染生欲界善也 無漏二心者。
從學無學觀出入欲界善心時 染從十生
四者。染謂二染。不善有覆此二染心。從十
心生。能生四心。從十生者。謂十二中。除學
無學。謂自界四。色界三心。無色三心。此十心
中。皆容命終生欲界染。故論云。於續生位。
三界諸心皆可無間生欲界染心故能生四
心者。謂自界四 餘無生理。謂欲界染心。
不生上定及往彼界。故無生界理 餘從
五生七者。餘謂欲界無覆無記 此無記心。
善等心外名之爲餘。從五心生。能生七心。
從五生者。謂自界四。及色界善。謂欲界通果
無記。從色界善定生故。能生七心者。謂自
界四。及色界二。無色界一。故成七也。色界二
心者。一生彼善。謂通果無記。還生彼定。以
通果心唯與定心相出入故。二生彼染。謂
異熟。威儀。無記心中。命終。生彼染心。續生
位也。無色界一心者。謂欲界無記心命終。約
續生位生無色染心 色善生十一者。色
善謂色界善心無間。容生十一心。於十二
*心中。唯除無色無覆無記心。以無色界
唯有異熟生無記心。夫異熟心。不許異地
起。故不生也 能生無色染心者。據命終
説。此復從九生者。此色界善心。復從九心
生。謂於十二*心中。唯除欲界。二染汚心。及
除無色。無覆無記。所以可知。有覆從八生
者。謂色界有覆心。從八心生。於十二心中。
除欲二染及學無學 此復生於六者。此色
界有覆心。復能生六心。謂自界三。欲善不
善。有覆無記。生欲善者。從染汚定。生欲善
也 生欲不善有覆者。從色界染心命終。
於續生位生欲二染也 無覆從三生者。
謂色界無覆無記。從三心生。謂自界三。餘
無生理 此復能生六者。此色無覆心。復能
生六心。謂自界三。欲界二染。無色一染。約
續生位。思而可知。無色善生九者。謂無色善
心。能生九心。言九心者。於十二心中。除
欲界二善及無覆。除色界一所謂無覆 此
復從六生者。此無色善心。復從六心生。謂
自界三。及色界善。并學無學 有覆生從七
者。無色有覆。能生七心。亦從七心。生生
七心者。謂自界三。及色界二。生彼善染心。
並欲界二不善有覆 即此亦從七。無間起。
謂除欲色染。及學無學心 無覆如色辨者。
無色無覆。如色界辨。從三心生。能生六心。
從三*心生者。謂自界三。能生六*心者。謂
自界三。及色界染。兼欲界二。不善有覆 
學從四生五者。謂有學心。從四心生。能生
五心。從四心生者。謂三界善。及與學心。能
生五者。於前四上。加無學一 餘從五生
四者。餘謂無學心。此無學心。從五心生。能
生四心。從五生者。謂三界善學無學心。能
生四者。於前五上。唯除學心
從此第二。明二十心相生。論云。説十二心
互相生已。云何分此。成二十心。頌曰
    十二爲二十 謂三界善心
    分加行生得 欲無覆分四
    異熟威儀路 工巧處通果
    色界除工巧 餘數如前説
釋曰。三界善心。各分二種。謂加行得。生得
別故。欲界無覆。分爲四心。一異熟生。二威
儀路。三工巧處。四通果心 色界無覆。分爲
三種。除工巧處。上界都無造作種種工巧
事故。於無色界。無覆唯一。謂異熟生。故前
無覆。合成八種。如是十二。爲二十心。謂欲
界八。二善。二染。四無記心也。色界六種。前
八心上。除不善工巧二也。無色界四。於前
六上。更除威儀通果二心也。兼學無學。故
成二十 威儀路心者。行住坐臥。名爲威
路。此用色香味觸爲體。此之威儀心所
縁故。名之爲路。威儀即路。名威儀路。縁威
儀路。心名威儀路心。威儀路之心依主釋也
 此威儀路心。總有三種。一起威儀路心。
唯是意識。二縁威儀路心。通眼等四識。除
耳識也。及取意識。三似威儀路心。即通六
識。如汎爾縁外色聲等心。名似威儀路也。
二工巧處心者。工巧處有二。一身工巧。謂刻
鏤等。二語工巧。謂歌詠等。若身工巧。以四
境爲體。以身工巧起時。不離四境故。若
語工巧。以五境爲體。以語起時不離五
境故。此二工巧。心所縁故。名之爲處。工巧
即處。名工巧處。工巧處之心。名工巧處心。
依主釋也。此工巧心。略有三種。一起工巧
心。唯在意識。二縁工巧心。通五識及意識。
三似工巧心。亦通六識。通果心者。謂能變
化心。及天眼耳通果。此能變化心。縁色等四
境。謂化四境故。亦縁於聲。有發語通果心
故。論云。威儀路等三無覆心。色香味觸。爲
所縁境。工巧處等。亦縁於聲。如是三心唯
是意識。威儀路。工巧處。加行。亦通四識
五識解云。此言加行者。
是縁威儀等心也
 有餘師説。有威儀
路。及工巧處。所引意識。能具足縁十二處
境。解云。此師據似威儀路心説也
從此大文第二。明得心多少。論云。於前所
説十二心中。何心現前。幾心可得。頌曰
    三界染心中 得六六二種
    色善三學四 餘皆自可得
釋曰。三界染心中得六六二種者。此明染心。
得*心多少。欲界染心得六心。色界染心亦
得六心。無色界染心。唯得二心 且欲界
染心得六心者。謂欲染心。正現前位。容得
六心。謂欲界三。善惡有覆也。色無色界各一
心。有覆無記也。兼學心成六也。且第一得
欲善心者。論云。由疑續善。及界退還。欲界
善心。爾時名得。解云。由疑續善。謂疑心。發
生正見。能續善根也。疑是染心。此即染心
生欲界善也。界退還者。謂從上界退還來
生欲界染心也。於欲界續生。必是染心。正
起染時。欲界善心。此時亦得起法前得得
之也 得欲不善有覆及色有覆心者。論
云。由起惑退。及界退還。得欲二心。不善有
覆。及得色界。一有覆心 解云。由起惑退
者。此據離色界煩惱。後時起欲染退也。正
起欲惑退染心時。欲界不善及有覆心。兼
色界有覆心。此時總得也。界退還者。從無色
界退還來生欲界。受生心中。得欲界二染。
兼色界染心也。得無色有覆及學心者。
論云。由起惑退。得無色界一有覆心。及得
學心。故名得六解云。由起惑退者。阿羅漢
果。起欲界惑。退正起欲染
時。得無色有覆。
及學心也
 色界染心正現前位得六心
者。謂自界三。欲界無覆。無色有覆。及得學
心。故成六也。且初得自界三欲界無覆者。
論云。由界退還。得欲界一無覆無記*心。及
色界三。色界染心。亦由退得 解云。由界
退還者。此據無色命終。來生色界。正起色
界續生染時。自界三心。欲界一通果心。此時
總得也。色界染心亦由退得者。此明色染
非但由前界退還得。亦由起色界惑退
得也 得無色有覆及學心者。論云。由起
惑退。得無色界一有覆心。及得學心。故名
得六解云。由起惑退者。此據阿羅漢。起色
界惑退故。得無色有覆。及與學心也
無色
界染心得二心者。論云無色染心。正現前
位。十二心中。唯得二心。由起惑退。得彼染
心。及得學心。故名得二解云。由起惑退者。
此據阿羅漢。起無
色惑退。正起染時。
得自界染。及學心也
色善三學四者。謂色界善
心。現在前位。十二心内。容得三心。一謂得
自界善。及欲色界。通果無記。成三心也。所
以然者。由昇進故。得彼三心。謂從欲界。
入未至定。得色善心。此則從欲入色界。名
*昇進也。斷欲惑盡。第九解脱道入根本
地。得欲色界。二通果心。此即從加行。入根
本地。名*昇進也 學四者。謂有學心。正
現前位。容得四心得有學心及得欲色
界二通果心竝無色善故成四也*得有學
心者。由初證入正性離生。於苦法忍位。
得有學心也。第二得欲色界二通果*心
者。謂由聖道離欲界染心。入根本地。得二
界通果也。得無色善者。亦由聖道。離色界
染。得無色善也。故論云。由初證入正性離
生。及由聖道離欲色染尋前文。即
可解也
餘皆自可
得者。餘謂前説。染等心餘。即欲界善。三界無
記。及無色善。竝無學心。故頌餘字。含此六
心。然此六心。正現前位。唯可自得不成他
也 論云。有餘於此總説。頌曰
    慧者説染心 現起時得九
    善心中得六 無記唯無記
釋曰。此是論主引雜心師頌。明得心多少
也。彼説染心現起得九。此論説得染有十
四心。謂欲界六。色界得六。無色界得二也。
此論據染心重得。説十四心。彼論約單得。
唯説九心。此論十四心中。有五心重得。謂
色界染心。且兩度得。一欲界染時得。二色
界染時得。雜心除一心也。無色界染心。及
與學心。各三度得。謂三界染時。皆得也 雜
心各除二。兼前一心。總除五也。故説得
九。各據一義。亦不相違 善心中得六者。
謂欲界無覆 色界善及無覆 無色界善。
及學無學 *故成六心也。雜心據單得。
唯説此六*心。此論約重得。言得七心。謂
色善三。學四名七心也。於此七中。除二心
重 言二心者。謂欲色界。無覆。各兩度得。
一色善時得。二學心時得。各除一心。取餘
五心。兼無學一。故成六也 論云。爲攝前
義。復説頌言。由託生入定一由託生者。是
前界退還也。第
二入定者。是
前色善及學心也
及離染退時第三及離染者。是
前離欲界染心也。
第四退時者。是
前由起惑退也
續善位得心第五續善位者。是
前疑心續善也
非前所成故明得義也。此言得者。
今時成就。名爲得也
此是論
主。爲攝前義。總爲五門。勒顯一頌。請細
細尋焉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七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八
從此第三。明世間品。於中有二。一者明
有情世間。二者明器世間。就明有情世間
中有二。一總辨有情。二判聚差別 就
總辨有情。復分三段。一明有情生。二明有
情住。三明有情沒 就初明有情生中。
復分九種。一明三界。二明五趣。三明七識
住。四明九有情居。五明四識住。六明四生。
七明中有。八明縁起。九明四有。此下第一。
明三界者。論云。已依三界。分別心等。今次
應説。三界是何。各於其中。處別有幾。頌

    地獄傍生鬼 人及六欲天
    名欲界二十 由地獄洲異
    此上十七處 名色界於中
    三靜慮各三 第四靜慮八
    無色界無處 由生有四種
    依同分及命 令心等相續
釋曰。初一行明欲界。次一行明色界。後一
行明無色界。初兩句者列五趣名。梵云那
落迦。此云苦具。義翻爲地獄。以地下有獄
故。非正翻也 言傍生者。以傍行故 言
鬼者謂餘生中。憙盜他物。又復是多。他
所祀祖。宗又多希求以自存濟。又多性怯
劣身心輕躁。故名爲鬼 言人者。多思慮
故。名之爲人 言天者。有光明故。或復尊
高。神用自在。衆所祈告。故名爲天 六欲
天者。一四大王衆天。二三十三天。三夜摩天。
此云時分。謂彼天中。時時多分。唱快樂哉。
四覩史多天。此云喜足。於五欲樂。生喜足
心。五樂變化天。於五欲境。自變化故。六他
化自在天。於他化中。得自在故 第三句
名欲界者。結上也。此上五趣。器及有情。總
名欲界 言二十者。明欲界中處有二十。
由地獄洲異者。明二十所由也 於上
五趣。由地獄異。及由洲異。故成二十。地獄
有八。名地獄異。一等活地獄。謂彼有情。雖
遭種種斫刺磨擣。而彼暫遇涼風所吹。尋
蘇如本。等前活故。立等活名。二黒繩地獄。
先以黒繩。秤量支體。後方斬鋸。故名黒繩。
三衆合地獄。衆多苦具。倶來逼身。合黨相
殘。故名衆合。四號叫地獄。衆苦所逼。異類
悲號。發怨叫聲。名爲號叫。五大號叫地獄。
劇苦所逼。發大哭聲。悲叫稱怨故。名爲大
號叫。六炎熱地獄。火隨身轉。炎熾周圍。熱
苦難任故名炎熱。七極熱地獄。若内若外。
自身他身。倶出猛火。互相燒害。熱中極故。
名爲極熱。八無間地獄者。受苦無間。或無
樂間苦。故名無間 言洲異者。有四大
洲。一南贍部洲。此洲南邊。有贍部樹。今此
洲名。或從林立名。或從果爲名。名贍部
洲。二東勝身洲。身形勝故。或身勝贍部。名東
勝身洲。三西牛貨洲。以牛爲貨易。故名牛貨
洲。四北倶盧洲。此云勝處。或云勝生。於四
洲中。處最勝故。名爲勝處。生最勝故。名爲
勝生 地獄及洲。合成十二。並六欲天。傍
生餓鬼。處成二十。若有情界。從自在天。至
無間獄若器世間。乃至風輪。皆欲界攝。此上
十七處者。標色界也。此欲界上。有十七處。
名爲色界。三靜慮各三第四靜慮八者。列十
七名也。謂三靜慮。處各有三。第四靜慮。處
獨有八。合成十七處。器及有情。總名色界。
第一靜慮。處有三者。一名梵衆天。大梵天
王。所領衆故。二名梵輔天。衞侍梵王。爲臣
輔翼故。三名大梵天。廣善所生。故名爲梵。
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獲得中間定故。
最初生故。最後沒故。威徳等勝。故名大梵。
第二靜慮。有三天者。一少光天。於二禪内。
光明最少。故名少光天。二無量光天。光明轉
増。量難限。故名無量光天。三極光淨天。光
明勝前。遍照自地。故名極光 第三靜慮。
有三天者。一少淨天。意地樂受。故名爲淨。
於第三禪中。此淨最少。名爲少淨。二無量
淨天。此淨轉勝。量難限故。名無量淨天。三
遍淨天。此淨周普。故名遍淨 第四靜慮。
有八天者。一無雲天。此下空中。無所居地。
如雲密合。故説名雲。此上諸天。更無雲
地。在無雲首。故名無雲。二福生天者。更有
異生勝福。方可往生故。説名福生。三廣果
天。於色界中。異生生中。此最殊勝。故名廣
果天。四無煩天。煩謂煩雜。於無煩中。此最
初故。得無煩名。五無熱天。已得雜修上中
品定。能善伏除上中品障。意樂調柔。離諸
熱惱。故名無熱。六善現天。已得上品雜修
靜慮。果位易彰。故名善現。七善見天。已得
上勝雜修靜慮。離修定障。餘品至微。見極
清徹故。名善見天。八色究竟天。有色天中。
更無有處能過於此故名色究竟。此五天
名淨居天。唯聖人居。無異生雜。故名淨居。
於色界中。立十七天。依經部宗也。若薩
婆多宗。唯立十六天。除大梵天。謂梵輔天。
中有高臺閣。名大梵天。一主所居。更無別
地。如世尊處座。四衆圍遶。故別不立大
梵天也。除無想天者。謂廣果天中。有高勝
處。名無想天。非別有地。故不立也 經部
師。立大梵天者。謂大梵王。與梵輔等。處雖
不別。身形壽量。皆不等故。故須別立。此經
部宗。除無想天者。以無想天。與廣果天。身
壽等。所以無想攝入廣果。更不別立 若
上座部。亦立大梵天。由身壽不同故。亦立
無想天。謂與廣果。因果別故。由此色界。即
有十八天。無色界無處者。明無色界都無
處所。以非色法無方所故。由生有四種者。
此明無色雖無處所。由異熟生。差別有四。
一空無邊處天。修此定前。於加行位。厭有
色身。思無邊空。作空無邊解。名空無邊處。
二識無邊處。厭先外空。復思内識。作識無
邊解。名識無邊處。三無所有處。次厭無邊
識。思無所有。作無所有解。名無所有處。四
非想非非想天。謂此定體。非前七地麁想。名
爲非想。若想全無。便同癡暗。有細想故。
名非非想。前三無色。從加行立名。第四無
色。當體受稱。又論云。復如何知彼無方處

謂於是處。得彼定者。命終即於是處
生故。復從彼沒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有
起故。解云答前
問也
謂於是處得彼定者。謂
隨何等洲。修得無色定處也。即於修定處。
命終受無色界生。後時從無色沒。生欲色
時。還即於過去。修得定處。中有起故。明知
無色。無方所也。依同分及命令心等相續
者。明無色界所依也。欲色有身。心依
而轉。無色無身。心依同分及命根轉 問
何故名欲界等。答界是總名。欲等是別。以
別依總。名欲界等。具足應言欲所屬界。名
爲欲界。色所屬界。名爲色界。無色所屬界。
名爲無色界。略去所屬字。但名欲界等。如
言胡椒飮。及金剛環。飮與環倶是總名。胡
椒金剛。並爲別稱。以別依總名胡椒飮。及
金剛環。具足應言胡椒所屬飮。金剛所屬
環。略去所屬字。但名胡椒飮等。況法可知。
問此中欲言。爲説何法。答略説段食婬所
引貪解云。婬貪食貪
名之爲欲耳也
如經頌云。世諸妙境非
眞欲。眞欲謂人分別貪。妙境如本住世間。智
者於中已除欲此頌是佛説。舍利子爲人。
誦意取貪心。名欲非境也
邪命
外道。便詰舍利子言。若世妙境非眞欲。眞
欲謂人分別貪。苾芻應名受欲人。起惡分
別尋思故解云。此外道意。取外境。爲眞
欲體。不遠而住難舍利子也
若世
妙境是眞欲。眞欲非人分別貪。汝師應名
受欲人。恒觀可意妙色故解云。此外道師。實
觀可意色。舍利子報
言。汝師實觀可意色。而不名受欲人。明知眞
欲是貪。非關外境外道於是。默然而去也
從此第二明五趣。論云。已説三界。五趣云
何。頌曰
    於中地獄等 自名説五趣
    唯無覆無記 有情非中有
釋曰。前兩句列五趣名。下兩句諸門分別。於
中地獄等自名説五趣者。於三界中。有地獄
等。説名五趣。謂前所説。地獄・傍生・鬼・及
人・天。是名五趣。唯無覆無記者。三性分別。
此五趣體。不通善染。唯無覆無記。過去業
所招。是異熟生無記。若通善染。五趣便相
雜。謂一趣中。具有五趣業煩惱故。亦不通
外器。以外器中通於五趣。共受用故。有情
非中有者。五趣唯是有情數攝。體非中有。趣
是所往。中有是能往故中有非趣也。施設足
論。作如是説。四生攝五趣。非五趣攝四
生。不攝者何。所謂中有解云。中有是化生故。
四生攝 是能往故。不
是趣
攝也
 上來所明。五趣不通善染外器中有。
明知界寛趣狹。以彼善染。外器中有三界攝
故。由此理故。若是趣體。必是界攝。自有是
界而非是趣。謂善染
從此第三。明七識住。論云。即於三界及五
趣中。如其次第。識住有七。其七者何。頌曰
    身異及想異 身異同一想
    翻此身想一 並無色下三
    故識住有七 餘非有損壞
釋曰。身異及想異者。是第一識住。謂人趣
全。天趣一分。故論云。契經中説。有色有情。
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住。一分天
者。謂欲界天。及初靜慮。除劫初起解云。如
劫初起。
是第二識住。故今
除也。次即辨之
言身異者。状貌異故。彼由
身異。或有異身。故名身異。言由身異者。
約體以明。言有異身者。據成就説。言想
異者。苦樂捨想。有差別故。彼由想異。或有
異想。故名想異。言由想異者。約體以明。
言有異想者。據成就説 第二句者。是第
二識住。於初靜慮。取劫初起。故論云。有色
有情。身異想一。是第二識住。如梵衆天。謂
劫初起解云。理實亦取梵王梵輔。
唯言梵衆天。者擧初攝
所以者何。
以劫初起彼諸梵衆起如是想。我等皆是。
大梵王生。大梵爾時。亦起此想。是諸梵衆。
皆我所生。同想一因。故名想一。大梵王身。
其量高廣。容貌威徳。言語光明。一一皆與梵
衆不同。故名身異已上
論文
 問何故梵王。梵
衆起一因想。答謂大梵王。於劫初時。獨一
而住。更無侍衞。遂發願言。云何當令諸餘
有情。生我同分。時極光淨天。見已悲愍。從
彼處沒。生爲梵衆。梵王纔發願。見有天生
故。大梵王起如是想。我表能生也。彼諸
梵衆。初見大梵威徳特尊天。又憶念知先
因梵王發誓願故。我來生此。是故梵衆起
如是念。我等皆是大梵王生 翻此身想一者。
此一句中。有兩重識住。言翻此者。謂翻
上身異想一。應言身一想異。是第三識住。
故論云。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
爲第三識住解云。理實亦攝少光淨天。無量光
天。唯言極光淨者。擧後攝初也
彼天顯形。状貌不異。故名身一。樂非苦樂
二想交參。故名想異。傳説彼天厭根本地喜
根已。起近分地捨根現前。厭近分地捨根
已。起根本地喜根現前。如富貴人厭欲樂
已。便受法樂。厭法樂已。復受欲樂。身想一
者。是第四識住。論云。有色有情。身一想一
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解云。理實亦攝少淨天。
無量淨天。唯言遍淨天
者。擧後
攝初也
言身一者。状貌不異。言想一者。唯
樂受想。又論云。初靜慮中。由染汚想。故言
想一。第二靜慮。由二善想。故言想異。第三
靜慮。由異熟想。故言想一解云。此文結上。
簡差別也。由染汚
想者。謂同想一因。是戒禁取也。
由異熟想。謂樂受想。業所招
並無色下三
者。除有頂也。謂空處是。第五識住。識處是
第六識住。無所有處。是第七識住。故識住有
七者。總結也。言識住者。識所樂住。若欲色
界五蘊爲體。若無色界四蘊爲體。餘非有損
壞者。簡非也。餘謂三惡趣。第四靜慮。及有
頂天。此等諸處。皆非識住。言有損者。簡三
惡趣也。謂三惡趣。有重苦受。能損於識。言
有壞者。簡第四禪。及有頂天也。謂第四禪。
有無想定及無想事。有頂天中。有滅盡定。
能壞於識。令相續斷。故非識住。又論云。復
説餘處有情。心樂來止。若至於此。不更求
出故。説名識住。於諸惡處。二義倶。無第四
靜慮。心恒求出。謂諸異生。求入無想。若諸
聖者。樂入淨居或無色處。若淨居天。樂證
寂滅。有頂昧劣。故非識住解云。於第四禪。無
雲福生。廣果三天。
通凡聖居。若是凡夫。求入無想。若是聖者。樂慧
者。求入淨居。樂定者。求入無色。餘可知也
從此第四。明九有情居。論云。如是分別七
識住。已因茲復説九有情居。其九者何。頌

    應知兼有頂 及無想有情
    是九有情居 餘非不樂住
釋曰。前七識住。兼有頂天。及無想處。是名
爲九。諸有情類。唯於此九。欣樂住故。立有
情居。餘處皆非。不樂住故。言餘處者。謂諸
惡處。非有情類自樂居中。惡業羅刹。逼之
令住故。彼如牢獄。不立有情居。第四靜慮。
除無想天。所餘八天。非有情居。如識住釋」
從此第五。明四識住。論云。前所引經説七
識住。復有餘經説四識住。其四者何。頌曰
    四識住當知 四蘊唯自地
    説獨識非住 有漏四句攝
釋曰。言四識住者。標名也。當知兩字。流入
下句。如經説言。識隨色住。識隨受住。識
隨想住。識隨行住。四是所住。識是能住。識
所住故。名四識住。當知四蘊者。辨體也。色
受想行。名爲四蘊。有漏四蘊。爲識住體。自
地者。唯取自地四蘊爲體。以自地蘊愛所
受識隨愛力。依著於彼。得名識住。若
於他地。無愛攝受。故非識住。故論云。非
於異地色等蘊中。識隨愛力。依著於彼。説
獨識非住者。此明識蘊非是識住。謂此識
蘊。是能住識。不可能住立爲所住。故識非
識住。論云。非能住識。可名所住。如非即
王可名王座。或若有法。識所乘御。如人船
理。説名識住。非識即能乘御自體。是故不
説識名識住。毘婆娑師所。説如是解云。王
喩能住識
也。王座喩所住。四蘊也。如人船理者。
人喩識蘊。船喩色等。四蘊義可知也
又佛意説。此
四識住。猶如良田。總説一切有取諸識。猶
如種子。不可種子立爲良田。仰測世尊教
意如是已上
論文
 有漏四句攝者。明同異也。同
者。此四識住。與七識住。倶有漏攝異者。
句分別。謂四識住。位寛體狹。通惡趣等。故
位寛也。非識蘊故體狹也。若七識住。體寛
位狹。通識蘊爲體。故體寛也。非惡趣等。
*故位狹也。互有寛狹。得成四句。有七識
住。非四識住。謂七中識。以七中攝。是七識
住。以識蘊故。非四識住。有四識住。非七
識住。謂三惡趣。第四靜慮。及有頂天。中有
受等四蘊。以四蘊故。是四識住。惡趣等故。
非七識住。第三倶句者。謂七中四蘊。第四倶
非句者。謂除前相。即前惡趣等中。識蘊是
也惡趣等故。非七識住。以識蘊故。非四識

從此第六。明四生。論云。於前所説諸界趣
中。應知其生。略有四種。何等爲四。何處有
此有
兩問
頌曰
    於中有四生 有情謂卵等
    人傍生具四 地獄及諸天
    中有唯化生 鬼通胎化二
釋曰。前兩句答第一問。下四句答第二問。
於中有四生者。標數。於三界中生有四生
也。有情謂卵等者。列名。謂諸有情類有四
種生。卵生。胎生。濕生。化生。如孔雀等。生
從卵&T021400;。是名卵生。如牛馬等。生從胎藏。
是名胎生。如飛蛾等。生從濕氣。是名濕生。
如諸天等。諸根頓具。無而欻有。是名化生。
人傍生具四者。人傍生趣。各具四生。人卵生
者。謂如世羅鄔婆世羅。生從鶴卵。鹿母所
生。三十二子。槃遮羅王。五百子等。解云。世
羅此云大山。鄔婆世羅。此云小山。近山生
故。以山爲名。婆娑論云。昔於此洲。有商
人入海得一雌鶴。形色偉麗奇而悦之。遂
生二卵。於後卵開。生二童子。端正聰明。年
長出家。得阿羅漢果。大者名世羅。小者名
鄔婆世羅 鹿母是毘舍佉夫人。毘舍佉。是
二月星名。從星爲名。此云長養。即功徳生
長也。是彌伽羅長者。兒婦有子名鹿。故名
鹿母。從子爲名。生三十二卵。卵各生一兒。
般遮羅王有妃。生五百卵。生已羞恥。恐爲
災變。以小函盛棄殑伽河。隨流而去。下
有隣國王。因觀河水。有函遣人接取見
卵。將歸城内。經數日間。各出一子。養大
驍勇。所往皆伏。無敢敵者。時彼隣國王。與
彼父王。久來怨讎。欲遣征伐。先作書告。今
欲決戰。尋後兵至圍遶其城。即欲摧破。般
遮羅王。極大忙怖。王妃問委。慰喩王言。王
不須愁。此五百子。皆是我兒。具陳前事。
夫子見母。惡心必息。妃自登城。告五百子。
説上因縁。如何今者。欲造逆罪若不信者。
各應張口。妃按兩乳。有五百道乳。各注一
口應時信伏。因即和好。兩國交通各無征
伐 人胎生者。如今世人 人濕生者。如
曼馱多。遮盧。鄔波遮盧。鴿鬘。菴羅衞女。解
云。曼馱多。此云我養。是布殺陀王。頂
而生。顏貌端正。王抱入宮。諸宮皆言我能
養也。故以標名。舊云頂生。此是義翻。然非
目。此王長大。爲金輪王。遮盧。此云髀
生 鄔波遮盧。此云小髀。於我養王。兩髀
之上。各生一*皰。*皰生一子。從所生處。爲
名以小標別。亦爲輪王 鴿鬘者。昔有一
王。名爲靜授。於王腋下。有一皰生。生一
女子。名爲鴿鬘。如鴿飛出。王重如鬘。故以
爲名焉 菴羅衞女。從菴羅樹濕氣。而生。
從樹爲名 人化生者。唯劫初起。傍生三
種。人所共見。化生如龍。掲路荼等。解云。此
云頂癭。亦名蘇刺尼。此云妙翅。舊云金
翅鳥。地獄及諸天中有唯化生者。一切地獄。
諸天中有。皆唯化生。鬼趣唯通胎化二生。
鬼胎生者。如餓鬼母。白目連言。我夜生五
子。隨生皆自食。晝生五亦然。雖食盡而無
解云。意表
有胎
論云。一切生中。何生最勝。應
言最勝唯是化生。若爾何縁。後身菩薩。得
生自在而受胎生。見受胎生有大利益
故。謂爲引導諸大釋種親屬相因。令入
正法。又引餘類。令知菩薩是輪王種。生敬
慕心因得捨邪歸於正法。又令所化生
増上心。彼既是人。能成大事。我曹亦爾。何
不能爲因發正勤。專修正法。又若不爾。
族姓難知。恐疑幻化。爲天爲鬼。如外道
論矯設謗。言過百劫後當有大幻出現世
間。故受胎生。息諸疑謗。有餘師説。爲留身
界。故受胎生。令無量人及諸異類。一興供
養。千返生天。及證解脱。若受化生。無外
種故。身纔殞逝復無遺形。如滅燈光。即
無所見已上論文。梵云馱都。此云界。佛身界
也。亦名室利羅。此云體佛身體。舊云
舍利。訛
餘可知也
從此第七。明中有。於中有二。一正明中
有。二正破外道。就明中有中。曲分三段。一
正明中有。三證有中有。三諸門分別。且初
正明中有者。論云。此中何法。説名中有。何
縁中有非即名生此有
兩問
頌曰
    死生二有中 五蘊名中有
    未至應至處 故中有非生
釋曰。上兩句答初問。下兩句答第二問。死
生二有中五蘊名中有者。謂死有後在生有
前。二有中間。有五蘊起。爲至生處。故起此
身。二趣中間。説名中有。未至應至處故中有
非生者。答第二問。中有已起。不名生者。謂
未至彼當來。所應至處。是故中有。不名
爲生。論云。何謂當來所應至處
謂引
異熟。究竟分明。是謂當來。所應至處
云。中有唯天眼見故。昧劣不明也
從此第二。證有中有。依大衆部。不立中
有。故論云。有餘部説。從死至生。處容間絶。
故無中有述大衆
部宗也
此不應許論主
總非
所以者
大衆部
徴也
依理教故
何謂理教。頌曰
    如穀等相續 處無間續生
    像實有不成 不等故非譬
    一處無二並 非相續二生
    説有健達縛 及五七經故
釋曰。前六句依理證。第七第八句依教證。前
兩句立比量破大衆部。如穀等相續者。謂
如穀等種。春種秋收。中間必有芽等相續。
處無間續生者。如穀種菓。既是相續。要處無
間。刹那續生。言無間者。謂無間絶種果中
間。芽莖等也。如穀等相續處無間絶。有情
相續。理亦應然。有情死生。是相續法。如何
間絶。言無中有。此有比量。如穀等者。是
同喩也。處無間者。是宗法也。續生者。是因
也。量云。死生是有法。要處無間。是宗法。因
云。以續生故。同喩云。猶如種果。種果是續
生。種果無間絶。死生是續生。死生無間絶
 像實有不成不等故非譬者。破大衆部救
也。論云。豈不現見。有法續生。而於其中。處
亦有間。如依鏡等。從質像現。如是有情死
有生有。處雖有間。何妨續生。解云。此大衆部
救也。言續生爲因。因中有不定過。死有生
有爲如種菓子。以續生故。必無間絶耶。
爲如質像。以續生故。亦有間絶耶。並曰。
質像是續生。質像許間絶。死生是續生。死生
亦間絶。爲破此救。故有斯頌。此有二理。
破之。一所立質像。實有不成。二像喩不等
於法。由此二理。故非譬也。故論云。謂別色
生。説名爲像。其體實有。理所不成。設成非
等。故不成喩。一處無二并者。釋上像實有
不成句也。論有四義。釋一處無二并也。
一云謂於一處。鏡色及像。並見現前。二色
不應同處並有。依異大種故解云。於一鏡
處。不可實有
像與鏡色。二並生也。既
二並生。故像不實也
 第二云。又陜水上。兩
岸色形同處一時。倶現二像。居兩岸者。互
見分明。曾無一處。並見二色。不應謂此二
色並生解云。於一水處。兩岸像生。二
像既是。同生故知像非實有也
 第三云。
又影與光。未曾同處。然曾見鏡懸置影中。
光像顯然。現於鏡面。不應於此。謂二井
解云。障光明生。名之爲影。故知影處。不
合有光。既見影中鏡之光像。像非實
 第四
云。或言一處無二並者。鏡面月像。謂之爲
二。近遠別見。如觀井水。若有並生。如何別
見。故知諸像。於理實無解云。於一鏡處。有面
月二像。看面像則近。
觀月像則遠。二像若實豈
容一處。近遠別見也
又論云。然諸因縁。和
合勢力。令如是見。以諸法性。功能差別。難
可思議解云。令如是見者。謂鏡質
等勢力。返見本面實無像
非相續二
生者。釋上不等故非譬也。非相續者。汝所
立像。非一相續。不等於法。夫言相續。此滅
彼生。唯從鏡中。有像現故。明知質像體類
各別。非一相續。又像與本質。倶時而有。故
知質像非是相續。若死生法。是一相續。要
從此死後彼方生。汝將質像非一相續法。
而喩死生一相續法者。不實等也。言二生
者。汝所立像。託二縁生。不等於法。謂本質
及鏡。爲二縁也。生有唯從死有爲縁。故生
有起。唯一縁生法也。汝以二縁生法。以喩
一縁生法。是則不可等於法。故非譬也。已
依正理。對破彼宗。故知死生必有中有。説
有健達縛及五七經故者。引教證*也。如契
經言。入母胎者。要由三事。一者母身是時
調適。二者父母交愛和合。三者健達縛。正現
在前。此經既言健達縛。明知有中有。健達
縛者。此云尋香。中有食香。名尋香也。及五
七經故者。如契經言。有五不還。一者中般。
二者生般。三者有行般。四者無行般。五者上
流般。此經既説有中般。明知有中有。在中
有中。般涅槃故。名中般也 及七經者。又
經説有七善士趣。大衆部中。有餘師釋云。
中般者。非是中有。中天名中。住中天
中得般涅槃。名中般也。故引七善士經。
破彼所説。顯成中有。故論云。又經説有七
善士趣。謂於前五。中般分三。由處及時近
中遠故。譬如札火小星迸時。纔起至近。
則滅。初善士亦爾。譬如鐵*火小星迸時。起
至中滅。二善士亦爾。譬如鐵火大星迸時。
遠未墮土而滅。三善士亦爾。非彼所執。別
有中天。有此時處。三品差別。故彼所執。定
非應理。解云。初善士者。纔受色界中有。未
出欲界。得般涅槃。時處倶近也。第二善士。
受中有已到二界中間。得般涅槃處時倶
中也。第三善士。臨到色界。未及受生。便般
涅槃處時倶遠也 又大衆部。更有釋云。壽
量中問。得般涅槃。故名爲中般。非中有也。
論主破云。又無色界。亦應説有中般涅槃。
彼亦有壽量中間。般涅槃故。然無色界。無
中般者。以嗢陀南伽他中。説總集衆聖賢。
四靜慮各十
初禪有十人。得初禪定業。
爲第一人。又得初禪已。種解脱分善。爲第
二人。又得初禪已。現般爲第三人。并前七
善士。爲十人。二三四禪准斯數説也 三
無色各七於十中除
中般三也。
唯六謂非想於前七
中。又除上流。無上生故。准此頌文。無色界
中。必無中般。故彼所執。皆成虚妄。又大衆
部引一經頌。證無中有。頌曰
再生汝今過盛位
有外道婆羅門。名再
生。年老來見世尊。世尊呵嘖。汝今年老。已
過盛位。胎外有五位。一嬰孩。二童子。三少
年。四盛年。五老年也 至衰將近琰魔王
至衰
老位
欲往前路。無資糧無戒定慧
資糧也
求住中
間。無所止大衆部云。此頌云中間無所止。明
知無中有若有中有。即有所止
 論
主釋通云。此頌意顯於彼人中。速歸磨滅
無暫停義。名無所止。或可中有名無所
止。爲至所生。亦無暫停。行無礙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八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九
從此第三。諸門分別。總有十一門。就中有
三。一明中有形状。二明眼等九門。三明入
胎門。且第一明中有形状者。論云。當往何
趣。所起中有形状如何。頌曰
    此一業引故 如當本有形
    本有謂死前 居生刹那後
釋曰。上兩句明形状。下兩句釋本有。此一
業引故如當本有形者。此謂中有。與當本有。
同一業引。由業同故。中有形状。如當本有。
謂本有是人形。中有亦人形。餘趣亦然。問
於一狗等腹中。容有五趣中有頓起。既有
地獄中有現前。如何不能焚燒母腹。答彼
居本有。亦不恒燒。如暫遊増。況居中有。
言遊増者。遊十六増。彼無火也。又解。諸
趣中有。雖居一腹。非互觸燒。業所遮故。又
論云。欲中有量。雖如小兒年五六歳。而根
明利。菩薩中有。如盛年時。形量周圓。具諸
相好。故住中有。將入胎時。照百倶胝四
大洲等此明菩
薩中有
 若爾何故。菩薩母夢。見白
象子來入己右脇
此吉瑞相。非關中有。
菩薩久捨傍生趣故
如訖栗枳王夢。所
見十事訖栗枳王者。
云作事王
 謂大象井麨。栴檀妙
園林。小象。二獼猴。廣堅衣。鬪諍。白象相端
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胎。寢如仙隱
林。如是所見夢。但表當來餘事先兆。非
如所見已上
論文
 解云。訖栗枳王。迦葉佛父。
作此十夢。來白世尊。佛言此表當來釋迦
如來遺法弟子之先兆也。王夢見有一大
象。被閉室中。更無門戸。唯有小窓。其象方
便。投身得出。尾猶窓礙。不能出者。此表
釋迦遺法弟子。能捨父母妻子。出家而於其
中。尚懷名利。如尾礙窓 又夢見一渇人。
求覓水飮。便有一井。具八功徳。井隨逐
渇人。人不欲飮。此表釋迦遺法弟子諸道
俗等。不肯學法。有知法者。爲名利故。隨
彼爲説。而猶不學 又夢見一人。將一升
眞珠。博一升麨。此表釋迦遺法弟子。爲求
利故。將佛正法。爲他人説。又夢見有
人。將栴檀木。博以凡木。此表遺法弟子。
以内正法。博外書典 又夢見有妙園林。
華菓茂盛。狂賊壞盡。此表遺法弟子。廣滅
如來正法園也 又夢見有諸小象。驅一
大象。令之出群。此表遺法弟子諸惡朋黨。
破戒衆僧。擯斥有徳人也 又夢有一獼
猴。身塗糞穢。溏突己衆。衆皆避也。此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858 859 860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70 871 872 87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