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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記 (No. 1821_ 普光述 ) in Vol.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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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遣修 上來明四修皆據正修。若據當
修與前差別。故正理七十四云。有於此中
約當修義分別諸法具修多少。有法具四
名爲當修。有法具三。有法具二。有法具
一。有法全無。謂善有漏未永斷時。可得可
生具足四種。此未永斷故當具治・遣修。
以可得故當具得修。是可生故當具習修。
已得可生具三除得。可得不生具三除習。
已得不生及不可得已生具二。謂治・遣修。
及染・無記未斷亦爾。若善有漏已永斷時。
可得可生具得・習二。可得不生具一謂得。
已得可生具一謂習。有爲無漏應知亦爾。
除前所説皆是全無。謂無漏法中已得不生
等 若不生法不住身中。但由得故即名
修者。應許擇滅亦名爲修。無差別故 此
難非理。彼同類法住身中故。謂不生法雖
不住身。同類住身名修無失。又彼由得
爲果住故。謂未來世不生善法。由今得生
表爲果住。義言我等闕縁不生。非謂今時
不蒙招引。擇滅異此不可爲例。又未來世
不生善法。亦有因力攝益現身。擇滅不然
故無修義。又由擇滅唯是果故。謂修本爲
獲得勝果。滅非有果故不應修。又由擇
滅無増・減故。謂可修法依下至中。依中至
上。擇滅不爾。於修無用故
倶舍論記卷第二十六
  保延元年七月十九日於大道寺點了





倶舍論卷第二十七
 沙門釋光述 
  分別智品第七之
如是已辨至今當顯示者。此下當品大文第
二明智所成徳。就中。一結前生起。二別明
 此即結前生起」  於中先辨至有十八
種者。此下第二別明。就中。一明不共法。二
明共功徳 就明不共法中。一擧數標
名。二依名別解 此下第一擧數標名。就
中。一生起。二問。三釋。此即生起」  何謂
十八者。此即問也」  頌曰至故名不共者。
此即釋也
且佛十力相別云何者。此下第二依名別解。
就中。一明佛十力。二明四無畏。三明三念
住。四明佛大悲。五明佛同・異 就明佛十
力中。一明佛心力。二明佛身力 此下第
一明佛心力。此即問也。頌曰至於境無礙故
者。就頌答中。初六句出體。次兩句依地。次一
句依處・依身。後一句釋力義」  論曰至
十智爲性者。釋初句。處謂是處。稱合道理
相容受義名爲是處。如説善因感愛果等。
定有是處。非合道理不相容受義名爲
非處。如説善因感非愛果等。必無是處。
此處・非處通一切法。以一切法皆有是處・
非處義故。智能知此處・非處故名處・非處
智力。具以如來十智爲性。以佛十智隨應
皆知處・非處故。故顯宗三十六云。知一切
法自性功能理定是有。名爲處智。知一切法
自性功能理定非有。名非處智。此智通縁
情・非情境。與一切智皆不相違。恐於略説
少功難悟。故復此中折出餘九」  二業
異熟至謂除滅道者。釋第二句。知是類業
感是異熟。名業異熟智力。頌但言業。影顯
異熟。此業異熟。若遠相望説業爲因。異熟
是果。若細分別。刹那前後自類相望。皆有因
果。竝通苦・集。故十智中八智爲性。除滅・道
智。不縁苦・集業異熟故。故顯宗云。謂善分
別如是類業感如是類諸異熟果。無罣礙智
名業異熟智力。或説名爲自業智力。謂善
分別如是類果。是自所造業力所招。非妻
子等所能與奪。如是類業必招自果。不可
貿易。無罣礙智名自業智力。婆沙三十名業
法集智力。業是因。法是果。集通因・果。業是
能集。法是所集。與此倶舍名異義同」
三靜慮至等至智力者。此下釋第三句 靜
慮。謂四靜慮 解脱。謂八解脱 等持。謂三
三摩地 等至。謂八等至 此等竝是定之
異名。智能如實知靜慮等。名靜慮等智力」
  四根上下智力者。知信根等上下差別。
名根上下智力。故顯宗云。若如實知諸有情
類能逮勝徳根品差別。無罣礙智名根上
下智力。雖有中根。而待勝劣是劣勝攝故
不別顯。此中根名爲目何法。謂目信等。
斷善根者總相續中亦有去來信等善法。或
目意等」  五種種勝解智力者。知有情
類種種勝解意樂差別。名種種勝解智力。
勝解即是心所法也。故顯宗云。若如實知諸
有情類*意樂差別無罣礙智。名種種勝解
智力。*意樂勝解名差別故」  六種種界
智力者。知有情類種種界性名種種界智
力。故顯宗云。若如實知諸有情類前際無始
數習所成志性。隨眠・及諸法姓種種差別。
無罣礙智名種種界智力。應知此中界。與
志性・隨眠・法*姓名之差別」  如是四力
至謂除滅智者。如上所明四力所縁定・根・
解・界皆通苦・集・道諦所攝。故此四力皆九
智性。不縁無爲故除滅智」  七遍趣行
智力至十智爲性者。釋第四句。一切諸行隨
其所應。皆能趣果名遍趣行。佛於一切遍趣
行中。皆如實知名遍趣行智力前解九智除
滅。准此所趣果唯是滅。後解十智通知因
果。故顯宗云。謂如實知生死因果。及知盡
道無罣礙智。名遍趣行智力」  八宿住
至皆俗智性者。釋第五句。知昔過去宿住曾
事。故名宿住隨念智力。以念強故此中別
標。隨更事念故名隨念。於未來世死此
生彼名爲死生。智如實知名死生智如是
二力並是事觀。皆俗智性。故顯宗云。謂如實
知自他過去宿住差別。無罣礙智名第八力。
若如實知諸有情類於未來世諸有續生。無
罣礙智名第九力已上
論文
 其死生智若據根本。
是天眼通唯縁現在。言縁未來。據通所引
眷屬説也。如下六通當更別釋」  十漏
盡智力至十智爲性者。釋第六句。漏盡是滅。
餘文可知。又顯宗云。此後三力即是三通。以
六通中此三殊勝。在無學位立爲三明。在
如來身亦名爲力。神境・天耳設在佛身。亦
無大用故不名力。且如天眼能見有情善
惡趣中異熟差別。由此能引殊勝智生。亦正
了知能感彼業。由此建立死生智名。神境・
天耳無此大用。是故彼亦不立爲力。然不
別説他心力者。義已攝在根等力中。以他
根等中有心心所故」  已辨自性至男子
佛身者。釋第七・第八・第九句。第八宿住隨
念智力。第九死生智力。五通性故。依四本
定。餘八通依十一地。俗智寛故。依身可知
 又約念住分別者。如婆沙三十四云。念
住者種種勝解智力。宿住隨念智力。唯法念
住。死生智力。唯身念住。漏盡智力。若縁漏
盡境故則法念住。若依漏盡身故則四念
住。餘力皆四念住 解云勝解智力。別縁心
所勝解法故唯法念住。宿住隨念智力。通縁
過去五蘊爲境。亦唯法念住。死生智力。縁
色法故唯身念住。漏盡智力。兩説如文 餘
六種力皆四念住。於六種中處非處・業異
熟・遍趣行智力。此三通四。相顯可知 定
力通四者。定言總攝相應・倶有。若知隨轉
色。是身念住。若知受心。是受・心念住。若知
餘法。名法念住 根力通四者。根謂信等
善根。或意根等故通四念住 界力通四
者。界者即是志性隨眠。及諸法*姓故亦通
四」  已辨依身何故名力者。釋後一句。此
即問也」  以於一切至生多少等者答。以
於一切所知境中。智無礙轉故名爲力。由
此十力唯依佛身。所以者何。唯佛已除諸惑
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餘二乘等與此
相違。雖亦有智於境有礙。故不名力。如
舍利子捨求度人。昔佛在世時有一人。誓多
門首求度出家。舍利子等觀知此人。八萬劫
來未種解脱分善。以無出家因縁故捨而
不度。其人歎恨求度不捨。後佛來見。度令
出家。説法獲果。舍利子等怪而請問。佛告
彼曰。我昔過去於那伽羅喝國。共此國人。
掃灑街衢。嚴諸供具。欲請定光如來供養。
時求度人入城賣柴。因知此事遂即發願
我更取柴得錢供養。至彼山中遂被虫食。
臨欲命終。欲稱彼佛名號。忘而不憶。乃
云南無城中欲所迎者。即名種順解脱分
善。雖昔起善。由時遠故。舍利子等而不能
知 問聲聞極疾三生。極遲六十劫。如何八
萬不入聖耶 解云三生・六十據相續修。
若有間斷無妨多劫 問昔未曾起順決
擇分。今生如何能入聖耶 解云彼昔亦曾
起順決擇分善。故於今生入聖獲果 又
如舍利子不能觀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
生多少等。如大智度論云。佛在祇洹住。晡
時經行。是時有鷹逐鴿。鴿飛來佛邊住。
佛經行過之影覆鴿上。鴿身安隱。怖畏即
除。不復作聲。後舍利子影到鴿。便作聲戰
怖如初。舍利弗白佛言。佛及我身倶無三
毒。以何因縁佛影覆鴿鴿便無聲不復怖
畏。我影覆上鴿便作聲戰怖如初。佛言。
三毒習氣未盡。以是故汝影覆之怖畏不
除。汝觀此鴿宿世因縁幾世作鴿。舍利弗
即時入宿命智三昧。觀見此鴿從鴿中來。
如是一・二・三世乃至八萬大劫。常作鴿身。
過是已往不復能見 舍利弗從三昧起白
佛言。是鴿八萬大劫中常作鴿身。過是已
前不能復知。佛言。汝若不能盡知過去世。
試觀未來世。此鴿何時當脱。舍利弗即入
願智三昧。觀見此鴿。一・二・三世乃至八萬
大劫。未脱鴿身。過是已往亦不能知。從三
昧起白佛言。我見此鴿從一世・二世。乃至
八萬大劫未免鴿身。過此已往不復能知。
我不知過去・未來齊限。不審。此鴿何時當
脱。佛告舍利弗。此鴿非諸聲聞・獨覺所知
齊限。後於恒河沙等大劫中。常作鴿身。罪
訖得出。輪轉五道後得爲人。經五百世
中乃得利根。是時有佛度無量阿僧祇衆
生。然後入無餘涅槃。遺法在世。是人作五
戒優婆塞。從比丘聞讃佛功徳。於是初發
心願欲作佛。然後於三阿僧祇。行六波羅
蜜。十地具足得作佛。度無量衆生已入無
餘涅槃。是時舍利弗向佛懺悔。白佛言。我
於一鴿尚不能知其本末。何況諸法亦由時
遠而不

如是諸佛至此觸處爲性者。此即第二明佛
身力」  論曰至那羅延者。此釋初句 
那羅延。此是神名。此云人種」  有餘師
言至無邊心力者。釋第二句。叙異説」
大覺獨覺至力有勝劣者。復對三人支節相
連對願差別。大覺支節相連似龍蟠結。獨
覺支節相連似連鎖。輪王支節相連似相鉤。
故三相望力有勝劣。准婆沙三十。支節相鉤
是銅輪王。若據金輪骨節連鎖」  那羅延
力其量云何者。釋第三句。此即問也」  十
十倍増至成那羅延者。答。於凡象等十十倍
増故。説後後力増前前十倍。一凡象。謂西
國凡受用象。二香象。西國別有一類好象名
爲香象。擬戰時用。三摩訶諾健那此神名。此
云大露形
鉢羅塞建提亦是神名。鉢羅此云
勝。塞建提此云蘊
。五伐浪伽亦是神
名。此
云妙
六遮努羅亦是神名。
此云執持。
七那羅延如前
。有説可
知」  於所説中唯多應理者。上來總有三
説。如來身力。論主評取法救所説。故言於
三説中唯多應理。正理・顯宗亦同此説」
 如是身力至離七外別有者。釋第四句。此
中兩説。一説力是所觸中大種差別。若大種
勝即名爲力。異餘大種故名差別。有説
是所造觸。離七外別有力觸。此非正義。又
婆沙三十辨身力身劣中總有五説。一説四
大無偏増。強勝名身力羸弱名身劣。第二
説地増名身力。水増名身劣。此説大種増。
第三説重増名身力。輕増名身劣。第四説
離七所造觸。外別有所造觸。名身力身劣。
第五評曰應作是説。即四大種及所造觸。倶
是身力身劣自性。謂若調和倶名身力。若不
調和倶名身劣。正理意同婆沙。倶舍初説
當婆沙初説。第二説當婆沙第四説。倶舍既
無評家。即以婆沙第五評家爲正 又解
倶舍非以婆沙評家爲量。若作此解以初
師爲正 又解倶舍言力是所觸中大種差
別者。是經部義。彼宗觸中大種是實。餘皆是
假。依大種立故。今説力是大種差別。論主
朋經部。故叙彼宗此解似勝
佛四無畏至初十二七力者。此即第二明四
無畏」  論曰至如第七力者。佛四無畏如
經廣説。一我於諸法皆正等覺。若外難言
非正等覺。如理爲釋無怖畏故十智爲性。
如前第一處非處力。二我於諸漏皆得永
盡。若外難言非漏永盡。如理爲釋無怖畏
故。或以六智爲性。或以十智爲性。如前
第十漏盡力説。三我爲弟子説能障法染
必爲障。若外難言染非能障。如理爲釋無
怖畏故八智爲性。如前第二業異熟力。四
我爲弟子説能出道修必出苦。若外難言
道非出苦。如理爲釋無怖畏故。或以九智
爲性。或以十智爲性。如前第七遍趣行力。
故婆沙三十一云。一正等覺無畏。如契經
説。我是諸法正等覺者。若有世間沙門・梵
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於如
是法非正等覺無有是處。設當有者我
於是事正見無由。故得安隱無怖無畏自
稱。我處大仙尊位。於大衆中正師子吼轉
大梵輪。一切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所不
能轉。二漏永盡無畏。如契經説。我於諸漏
已得永盡。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
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有如是漏未得永
盡無有是處。設當有者乃至廣説。三説障
法無畏。如契經説。我爲弟子説能障法染
必爲障。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
法立難。或令憶念有此障法染不爲障
無有是處。設當有者乃至廣説。四説出苦
道無畏。如契經説。我爲弟子説能出道。修
必出苦。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
法立難。或令憶念修如是道不能出苦
無有是處。設當有者我於是事正見無由。
故得安隱無怖無畏。自稱我處大仙尊位。
於大衆中正師子吼轉大梵輪。一切世間
沙門・梵志・天魔梵等所不能轉。又婆沙三
十一云。如是所説十力・四無所畏。一一
攝四無畏。一一四無畏攝十力故。則有四
十力・四十無畏。然前説初無畏即初力。第二
無畏即第十力。第三無畏即第二力。第四無
畏即第七力者。依相顯説。理實世尊成就
四十力・四十無畏。依根本説但言成就十
力・四無所畏」  如何於智立無畏名者。
問」  此無畏名至目諸智體者。答文可知」
  理實無畏至體即是智者。論主解。理實
無畏是智所成。智即是因。無畏是果。不應
説言體即是智。故正理七十五云。如何可
説無畏即智。應言無畏是智所成。理實應
然。但爲顯示無畏以智爲親近因。是故就
智出無畏體。夫無畏者。謂不怯懼。由有智
故不怯懼他。故智得爲無畏因性 又
解論主叙經部解。離智別有無畏體性。正
理若言離智別有其體是何
佛三念住至縁順違倶境者。此即第三明三
念住。問及頌答」  論曰至第三念住者。釋
上句三念住及下一句。初指經説。二別釋三。
一縁順境不生歡喜住正念知。二縁違
境不生憂戚住正念*知。三縁順・違不
生歡・戚住正念*知。正理論云。如前説
四今復説三。可總説言念住有七。今三攝
在前四中故。謂在縁外法念住攝。又婆沙
三十云。如是三種不共念住。應知亦攝在
處非處智力。廣分別義如理應思」  此
三皆用念惠爲體者。釋上一句中念惠。此即
出體」  諸大聲聞至不共佛法者。問。此三
念住聲聞亦能具。如何唯佛名不共法」
唯佛於此至得不共名者。答。唯佛於此弟子
歡・戚。不但惑除并習亦斷。故名不共。聲
聞猶有歡戚習故 或諸一切出家弟子。皆
隨屬佛有順。有違。及有順違。應甚歡・戚。
佛能不起可謂希奇。非屬諸聲聞不起
歡・戚非奇特故。諸聲聞等雖有弟子。但相
依住非眞隨屬。若眞隨屬唯佛大師。故唯在
佛得不共名
諸佛大悲至異悲由八因者。此即第四明佛
大悲」  論曰至如共有悲者。釋初句。如
來大悲俗智爲性。若異此俗智者。則不能
縁一切有情。亦不能作三苦行相。如共有
悲無嗔爲性。唯縁欲界有情作苦苦行相」
  此大悲名依何義立者。釋第二・第三句。
此即問也」  依五義故至能齊此故者。答
文可知」  此與悲異至哀愍異故者。釋第
四句。明大悲異悲。大悲無癡爲性。悲無嗔
爲性。大悲三苦行相。悲苦苦行相。大悲縁
三界有情。悲縁欲界有情。大悲依第四靜
慮。悲通依餘靜慮。大悲唯依佛身。悲通依
餘身。大悲離有頂證得。悲離欲界證得。大
悲事成。悲但希望。大悲於一切有情平等拔
苦。悲不平等但拔欲界有情苦故 問此
大悲何力攝 答處非處智力攝。以佛世尊
不共功徳多分。攝在處非處智力中故
已辨佛徳至諸佛有差別者。此即第五明佛
同異。結問頌答」  論曰至等究竟故者。釋
上兩句。由三事等。一由三無數劫福徳智慧
二種資糧等圓滿故。二由五分法身等成辨
故。三由利他所化有情等究竟故」  由壽
種姓至機宜別故者。釋下兩句。顯佛差別。
或有諸佛壽年一百。或有諸佛壽二萬等
 種謂種類。此據總説。姓即種中差別姓也。
應知種中各有多姓。喬答摩是刹帝利中之
一姓。喬中所生名喬答摩也。舊云瞿曇
訛也。曾聞往昔刹帝利種被賊簒位。父死子
逃。有仙人慈收其子養。意念其種不絶
後嗣。後漸長大。有瞻星者白彼怨王。刹帝
利種還有星玉。怨王出賞人令捉。
仙行去。後遂被捉獲。將送怨王。怨王逐令
鏘身令罪。仙還所止。不見小兒。觀知所
在來至其所。知不可活。遙勸小兒令起
世情。冀留遺體。小兒苦惱有志不從。仙化
*蜜雲爲其掩障。細雨沽灑暫息苦飢。現一
女人以動其想。小兒縁此泄精於地。仙
以牛糞承裹而歸。致甘蔗園。因日光觸
糞團開割。生一男子。形容殊妙。後長爲王。
因以相傳爲牛糞種。或名地種。或名日種
 迦葉波。此云飮光。即婆羅門種中之一姓
也 或有諸佛身長丈六。或有諸佛復過
於此。或有諸佛般涅槃後法住千年。或有
諸佛般涅槃後法住七日等。餘文可知」
諸有智者至深生愛敬者。此下因前義便略
明佛徳勸人修學標名擧數」  其三者
何者。問」  一因圓徳至三恩圓徳者。答。
列三徳名」  初因圓徳至修無慢故者。此
下別釋。此釋因圓徳復有四種。如文可知」
  次果圓徳至踰百千日者。釋第二果圓
徳亦有四種。一智。二斷。三威勢。四色身 
就智圓徳復有四種。一無師智。由自悟故。
二一切智。知諸法體。三一切種智。知諸法
用別。或一切智知諸法自相。一切種智知諸
法共相。或一切智證眞理。一切種智達俗
事。四無功用智。不作加行任運起故 二
斷圓徳復有四種。一一切煩惱障斷得擇滅。
二一切定障不染無知斷得非擇滅。三即前
二障斷已不退名畢竟斷。簡異鈍根。四不
但斷煩惱并習氣亦斷。簡異二乘。惑之習
氣無有別體。但習無時説名爲斷。斷無別
體。此中亦應別説斷根障等。言斷定障。
影顯可知以類同故。或略不説。又准此中
所明。斷得通於二滅。或正斷徳唯是擇滅。
若據兼説通非擇滅。此文斷徳據正及兼。
故通二滅。前明斷徳。據正以論故唯擇滅
 第三威勢圓徳亦有四種。一於外境或
時先無。今怱化有。或時先有。變轉異本。化
住持自在威勢。二於壽量或促至八十。
劫延三月自在威勢。三於空於障於極
遠中皆能速行。或偃臥空中或極障能度。
或極遠速行。或小芥子・大妙高山展轉相入。
自在威勢。四佛所至處能令世間華菓等物。
種種本性法爾轉變殊勝於前。希奇威勢 
又威勢圓徳復有四種如文可知 第四色
身圓徳亦有四種。一具三十二衆相。二具
八十隨好。三具大力。力如前説。第四可知」
  後恩圓徳至善趣三乘者。於前三中後
恩圓徳亦有四種。謂令永解脱三惡趣爲
三。令永解脱善趣生死爲一。故名爲四 
或能安置善趣爲一。復能安置三乘爲三。
故名爲四」  總説如來至如大寶山者。總
説如上。別説難窮。此則顯佛三徳寶山」
 有諸愚夫至不能信重者。傷愚不信」
諸有智者至後必得滅者。讃智獲福。依佛
引生五種果故。一得不空果。以見佛時必
得果故。二得可愛果。三得殊勝果。四得速
疾果。五得究竟涅槃果故。引頌可知。正理・
顯宗釋佛因・果・恩徳三種。又同此論
已説如來至今當辨者。此下大文第二明共
功徳。就中。一總標名二別解釋 此即總
標結前生起」  頌曰至亦共異生者。明佛共
徳。謂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神通・四靜慮・
四無色・八等至・三三摩地 此云等至 四
無量・八解脱・八勝處・十遍處等。隨其所應。
謂前三門唯共二乘。通・靜慮等亦共異生。
正理論云。雖佛身中一切功徳行相清淨殊
勝自在。與聲聞等功徳有殊。然依類同説
名爲共」  前三門中至欲界有事惑者。此
下第二別解。就中。一明共聖徳。二明共
凡徳 就明共聖徳中。一明無諍行。二
明修願智。三明無礙解。四依邊定得 
此即第一明無諍行」  論曰至俗智爲性
者。釋第一句。釋名出體。故正理云。然一切
諍總有三種。蘊・言・煩惱有差別故。蘊諍謂
死。言諍謂鬪。煩惱諍謂百八煩惱。由此俗智
力能。止息煩惱諍故。得無諍名」  第四
靜慮至他身煩惱者。釋第二句。第四靜慮爲
其所依。四樂通行中最爲勝故。不動簡前五
種姓。應果簡有學。第六種姓不動應果能起。
非餘五種姓及有學人能起。餘尚不能自
防起惑。況能止息他身煩惱」  此唯依
止至總縁境故者。釋下兩句。此唯依止三洲
人身。性猛利故非依餘處。謂縁欲界未來
有事修斷煩惱。勿他煩惱縁已生故。諸見
所斷無事煩惱。不可遮防。迷諦理生。内起
隨應總縁境故
辨無諍已至爲所縁故者。此即第二明願智。
釋名可知。此願智自性是世俗智。地是第四
定。種姓是不動。身是三洲人身。與無諍同。
但所縁別。以能遍縁三界・三世一切法故」
  毘婆沙者至如田夫類者。毘婆沙者有
作是言。願智不能證知無色。觀彼將入
無色因行寂靜相別。即能比知無色界果。
觀彼初出無色界心。等流果別猶寂靜故。
與彼無色心相似名爲等流。即能比知前
無色因。如田夫類見芽知種。見種知芽。此
非正義。應作是説。證知無色。故婆沙一百
七十九云。問云何願智知無色界。有説由觀
等流及行差別。如觀行路之人知所從至。
有説若爾願智應是比量智非現量智。應
作是説。此願智不觀因而知果。不觀果
而知因。故此智是現量智非比量智 又婆
沙云。問宿住隨念智。與縁過去願智何差
別。復次宿住隨念智。知有漏五蘊。此願智
知有漏・無漏諸蘊。復次宿住隨念智。知欲・
色界五蘊。此願智知三界及不繋諸蘊。復次。
宿住隨念智。知諸蘊共相。此願智知諸蘊自
相及共相 又云。問他心智與縁現在願
智何差別。復次。他心智縁一物爲境。此願
智縁一物或多物爲境。復次。他心智縁自
相境。此願智縁自・共相境。復次。他心智縁
他相續。此願智縁自・他相續。復次。他心智
縁心・心所法。此願智縁五蘊 又云。問云
何願智能知未來。有説以過去・現在比知。
如田夫下種已比知有如是果生。彼亦如
是。有説。若爾願智應是比量智非現量智。
應作是説。此願智不待觀因而能知果。是
故此智是現量智非比量智」  諸有欲起
至皆如實知者。此明加行。將起願智先
發誠願求知彼境。順逆出入八有心定。乃
至後時便入邊際第四靜慮以爲加行。從
此定無間隨前所入邊際定勢力勝劣。如先
願力引正智起。此名願智。於所求境皆
如實知
已辨願智至餘如無諍説者。此即第三明四
無礙解」  論曰至兼顯所縁者。此釋初
頌。於境領悟決斷無礙名無礙解。是利根故
名無退智。謂無退智縁能詮法名・句・文身
立爲第一。正理七十六云。趣所詮義説之
爲名。即是表召法自性義。辨所詮義説之
爲句。即是辨了法差別義。不待義聲獨能
爲覺生所依託説之爲文。即是迦・遮・吒・
多・波等。理應有覺不待義聲。此覺不應
無所縁境。此所縁境説之爲文。文謂不能
親目於義。但與名・句爲詮義依。此三能
持諸所詮義。及軌生解故名爲法。即三自
性説之爲身。自性・體・身名差別故。三與聲
義極相隣雜。爲境生覺。別相難知。故説身
言顯有別體已上
論文
 除名・句・文縁所詮
義。立爲第二義無礙解 縁諸方域種種言
詞。立爲第三詞無礙解 縁應正理無滯
礙説。此無滯説名之爲辨。及縁自在任運
現前定・慧二道。由有道故善應物機能無
滯説。道是辨因亦名爲辨。立爲第四辨無
礙解。故正理云。若無退智縁應正理無滯
礙説。及縁自在定・慧二道立爲第四。即於
文・義能正宣揚無滯言詞説名爲辨。及諸所
有已得功徳。不由加行任運現前自在功能
亦名爲辨。此能起辨立以辨名。了辨及因
智名辨無礙解
廣如彼釋。此則總説無礙解體。兼顯所縁」
  於中法詞至無尋伺故者。釋第五・第六
句。四中法・詞二無礙解唯俗智攝。非無漏智
縁名身等及世言詞事境界故。此即出體 
言依地者。法無礙解通依五地。謂依欲界・
四本靜慮。以於上地無名等故。彼不別
縁下名等故。又婆沙一百八十云。地者法無
礙解。有説在二地。謂欲界・初靜慮。有説在
五地。謂欲界・四靜慮。有説在七地。謂欲界・
未至・靜慮中間。及四靜慮 然無評家。解云
初説據名隨語繋故。説法無礙解但依二
地。後二説據名隨身繋。説法無礙解通依
上地。以縁法難要依自地縁自地法。
此論・正理・顯宗。竝同婆沙第二説以五地
爲正。詞無礙解唯依二地。謂依欲界・初
本靜慮。以於上地無尋・伺故定無言詞。
以縁詞難唯自地故」  義無礙解至皆得
起故者。釋第七・第八句。義無礙解或十智
攝。或六智攝。謂若諸法皆名爲義。義無礙解
則十智攝。婆沙有説八智爲性除盡・無生。
以無礙解是見性故。若唯涅槃名爲義者。
義無礙解則六智攝。謂俗・法・類・滅・盡・無生。
婆沙有説四智爲性除盡・無生。以無礙解
是見性故。辨無礙解九智所攝。謂唯除滅。
以縁言説・定・慧・道故。婆沙有説七智。除
盡・無生。以無礙解是見性故。此即出體 
言依地者。此二通依一切地起。謂依欲界
乃至有頂。言説唯在欲初定中。辨無礙解如
何通九。辨無礙解於説及道。許隨縁一皆
得起故。故通九地」  施設足論至四種次
第者。述施設論。釋此四言。縁名・句・文無
退轉智立法無礙解。縁此名等所詮諸義無
退轉智立義無礙解。縁即此義一言・二言・
多言・男聲言・女聲言・非男非女聲言等別。無
退轉智。立詞無礙解。縁此言詞無滯礙説。
及説所依定・慧二道。以有此道方能説故。
無退轉智立辨無礙解。先起能詮次方取
義。既取義已方乃有言説無滯礙。由此
先・後顯四次第」  有餘師説至無滯礙
者。叙異説。詞・辨同言故相對明。法・義差別
故不對顯」  傳説此四至無礙解故者。此
明加行。毘婆沙師有傳説。此四無礙解生如
次。串習算計名・句・文身爲法無礙解加行。
串習佛語解諸法義爲義無礙解加行。串
習聲明論言詞爲詞無礙解加行。串習因
明論宗・因・喩等立破道理爲辨無礙解加
行。若於四處未得善巧。必不能生無礙
解故。此非正義」  理實一切至能爲加
行者。論主述正義。理實一切無礙解生。唯
學佛語能爲加行。以佛語中具明法・義・
詞・辨四故。故婆沙一百八十評家云。如是説
者。四無礙解皆以習佛語爲加行。如於
一伽陀中應如是説彼名習如是説名。
是法無礙解加行。應如是解彼義習如是
解義。是義無礙解加行。應如是訓彼詞習
如是訓詞。是詞無礙解加行。應如是無滯
説。習如是無滯説。是辨無礙解加行。是故
四無礙解皆以習佛語爲加行」  如是
四種至可名爲得者。釋第九句。顯得必具。
以得第四邊際定時。四無礙解起自在故。
名具得四。故下文言。詞無礙解雖依彼得。
而體非彼靜慮所收。又正理云。有餘師言。
有不具得。無理得一。必令得四」  此
四所縁至如無諍説者。釋第十句。此顯同
異。此四無礙所縁・自性・依地三種。與前無
諍差別如是。種姓・依身如無諍説。謂不動
種姓依三洲人身。又婆沙一百八十云。世
者皆墮三世。法・辨二無礙解縁三世。詞無
礙解過去縁過去。現在縁現在。未來生者
縁未來。不生縁三世。有説法與詞同。有説
法・詞・辨三無礙解。過去・現在縁過去。未來
縁三世。義無礙解或有欲令唯縁離世。或
有欲令縁三世及離世。然無評家
如是所説至佛餘加行得者。此即第四明依
邊際定得」  論曰至邊際定得者。釋初
句。此明六種依邊際得。邊際力所引發故」
 邊際靜慮至靜慮所收者。釋第二句邊際
六。總而言之。邊際靜慮體有六種。於前六
中除詞無礙。以在欲界及初定故。取五少
分。以五有通非邊際故。故取少分加餘
邊際。即延促等。故正理云。邊際靜慮體有六
種。前六除詞。餘五少分・及除此外。復更有
餘加行所得上品靜慮。名邊際定。故成六種。
已上
論文
 詞無礙解雖依第四邊際靜慮。起自
在故説名爲得。如佛盡智時説名得滅定。
據起自在故。前文説四無礙解一時得也。
然詞無礙解欲・初定繋。得邊際時。而體非
彼靜慮所收。又依婆沙一百八十云。此中願
智攝願智・邊際智・無諍智・四無礙解。如願
智應知。義無礙解亦爾。邊際智不攝詞。餘
如願智説。無諍智攝無諍智・願智・邊際智・
義無礙解。不攝法・詞・辨三無礙解。如無諍
應知。法・詞・辨三無礙解亦爾。如其所應各
説自攝。除無諍・詞無礙解。又不攝邊際智。
此七種皆依邊際定得。邊際定力所引發
故。邊際靜慮體有六種。謂七除詞。以第四
靜慮最上品名邊際故 解云願智若依殊
勝。及依初起。但依第四。若依非勝。及依後
起。亦通下地乃至欲界。諸論中言願智依
第四者。據勝及初。婆沙通據非勝・後起。故
説願智攝詞無礙解。又據諸法通名義故。
故義無礙如願智説。又邊際智唯在第四。故
不攝詞。又無諍智縁未生惑故。不攝法・
詞・辨三。又法・詞・辨三所縁各異故。不縁未
生惑故。不攝無諍。又詞無礙唯欲・初定
故。不攝邊際智。此七雖復繋地不同。皆依
邊際定力引發得」  邊際名但依第四靜
慮故者。釋後定」  此一切地至得邊際名
者。釋第三句。總開三章。一此一切地遍所
隨順故。二増至究竟故。三得邊際名」
云何此名至遍所隨順者。此釋初章。問答可
知」  云何此名至名至究竟者。釋第二章。
問答亦可知」  如是靜慮至及實際言者。
釋第三章。如是靜慮得邊際名。此中邊名
顯無越義。勝無越此定故此定名邊。際言
爲顯類義。謂此定中有多種類相似義故。
如説四際。謂一頌中四句分齊。或如一界
四海分齊。皆是種類相似義也。或顯極義。如
説金剛實際。或如説言諸法實際所謂涅
槃。皆是極義」  除佛所餘至自在轉故者。
釋第四句。除佛所餘一切聖者所説六種。唯
加行得非離染得。非皆得故。若別修邊際
定者得。若不修者不得。唯佛於此六種功
徳亦離染得。後隨現前不由加行 然婆
沙明願智・無諍智中皆言。如是説者。若決
定可得者彼離染得。盡智時得故。後加行現
在前。佛不加行。獨覺下加行。聲聞或中・或
上。然有願智・無諍。由邊際定加行故得。
加行故現在前 解云婆沙通據少分故。
説二乘亦有離染得。倶舍以二乘離染得不
定故。但言加行得」
已辨前三至且應辨通者。此下第二明共凡
徳。即明六通。就中。一正明六通。二辨三種
明。三明三示導。四別明神境。五別釋眼・耳。
六明通種類 此即第一正明六通。結前
起後」  頌曰至餘四通唯善者。就頌中。
一列名。二出體。三智。四依地。五通境。六二
得。七念住。八三性」  論曰至亦共異生者。
釋初三句列六通名。神謂等持。境謂所作。
智證境時無擁名通。從定・及境・能證爲
名。故名神境智證通。餘通雖亦依定。此通
相顯偏標神名。天眼・天耳是所依根。智是二
識相應慧。智縁二境無擁名通。從根・及能
證爲名。名天眼智證通・天耳智證通。從加
行・及能證智爲名。名他心智證通。從境・及
相應・并能證智爲名。名宿住隨念智證通。
若涅槃名漏盡。從所證・及能證智爲名。名
漏盡智證通。若漏盡身名漏盡。從所依・及
能證智爲名。名漏盡智證通。於六通中第
六唯聖。前五通凡。從多據總言共異生」
 如是六通至顯出障義者。釋第四句。且
言解脱。顯出障初。理實亦容勝進道起。故
正理七十六云。解脱道言顯出障義。勝進道
中亦容有故」  神境等四至縁一切境者。
釋第五・第六句。神境・天眼・天耳・宿住四通。
縁事境故唯俗智攝。他心通五智攝。名如
文漏盡通如前漏盡智力説。若縁漏盡爲
境。六智攝。若依漏盡身起。十智攝。以十智
攝故。由此已顯漏盡智通依一切地縁一
切境。因明智攝。便明漏盡依地・所縁」
前之五通依四靜慮者。釋第七句。此明依
地。於六通中前之五通。依四靜慮不依無
色・近分・中間。漏盡通依地・縁境。前已便明。
故不重辨」  何縁此五不依無色者。問」
  初三別縁至無如是能者。總答。初三神
境・天眼・天耳。各別縁色爲境界故。修他心
通。必先觀色爲門入故。修宿住通。漸次憶
念前前色相。出胎五位・胎内五位・及中有位。
十一分位差別不同方得成故。成時能縁昔
在某處及種姓等。應知但約分位漸憶不
約刹那。若約刹那向前漸憶。憶半生事即
便命終。豈能修至加行成滿。依無色地。無
如是能」  諸有欲修至能如實知者。此下
別明五通加行。此即明修他心通加行。如
文可知」  諸有欲修至自相續起者。別明
修宿住通加行。諸有欲修宿住通者。先自
審察次前滅心。漸復逆觀於此生中十時分
位前前差別。至結生心。乃至能漸憶知中
有前一念前生命終心。名自身宿住加行已
成。婆沙一百云。應作是説。漸審憶念至此
中有前一刹那心。名加行成滿。彼是前生命
終心故。能隨念知名善成滿 解云婆沙據
無間道起説加行成滿。倶舍據加行落謝
名已成滿 或成滿言顯已成滿。正理・顯
宗文同倶舍 或可。論意各別。於已成位
名無間道。總縁前生命終五蘊。如婆沙説。
宿住無間道是法念住。以中・生二蘊一業感
故。所以乃至。知中有位初念心來。猶此生
攝。未得名爲知宿住事乃至知前身命
終時心。方名無間道。第二念名解脱道宿
住通成。如是自修加行既然。爲憶念他加
行亦爾。二乘・異生此通初起。唯次第知過去
諸生。串習成時。亦能超憶過去諸生。諸所憶
事要於過去。曾所領受方能憶念。宿住通
憶淨居天者。雖不生彼。昔聞説今時能
憶。故婆沙一百云。問此宿住隨念智。爲但
憶知曾所更事。爲亦憶知未曾更事。答此
但憶知曾所更事。問若爾此智應不憶知
五淨居事。無始時來未生彼故。答曾所更事
略有二種。一者曾見。二者曾聞。雖未曾見
五淨居事。而曾聞故亦能憶知。餘欲・色界極
遠極勝。諸難知事准此應知已上
論文
 若彼自
身從無色沒來生欲・色者。依自相續修
加行滿。依他相續初起此通。若從所餘欲・
色沒還生欲・色界者。亦依自相續初起此
通若依下地起宿住通。從上地沒來生下
者。類此應知」  修神境等至不依無色者。
次明修餘三通加行。修神境等前三通時。
神境思輕以爲加行。天眼思光以爲加行。
天耳思聲以爲加行。成已自在隨所應爲。
無色界中無斯色故。故此五通不依無色」
 又諸無色至由此已遮者。第二解。又諸無
色觀減。止増。五通必依止・觀均地。未至・中
間由此已遮。觀増。止減故。又正理云。若爾
何縁有漏盡通。樂・苦・遲・速・地皆能盡漏故。
五是別修殊勝功徳。要殊勝地方能發起」
 如是五通至無數世界者。釋第八・第九・第
十句。一約竪明寛狹。境唯自・下。不通上
地勢力劣故。二約傍顯作用寛狹。如文可
知」  如是五通至不由加行者。釋第十
一・第十二句。明二得。如是五通。若有殊勝
勢用猛利。未曾得者由加行得。若過去世已
曾串習無勝勢用。及未來世是彼無勝種類。
由離染得。二乘・異生。隨其所應。若加行得。
若離染得。若起現前皆由加行。佛於一切
皆離染得。隨欲現前不由加行。又正理
云。三乘聖者・後有異生。通得曾得・未曾得
者。所餘異生唯得曾得」  六中前三至天
耳縁聲者。此下釋第十三・十四句。念住分
別。於六通中前三種通。唯身念住。但縁色
故」  若爾何縁至諸惡行等者。問。若天眼
通但縁色處何縁契經。説死生智。知有情
類由現身中成身・語・意諸惡行等。當生惡
趣。此中難意説。死生智是天眼通。既是天眼
通。只可知色身。如何知語・意」  非天眼
通至死生智名者。答。非天眼通能知語・意。
以天眼通但知色處。有別勝智是通眷屬。
依聖身起能如是知。此眷屬智是天眼通力
所引故。所以與通合立死生智名 問何
故死生智。是天眼通所引眷屬 解云謂天
通於現在世。見有情類死此生彼。其死
生智。復知有情死此生彼。流類相似故由彼
引。是彼眷屬名天眼通。如變化心是神境智
證通攝。彼通能作運身等用。彼變化心・能變
化事。流類相似故在彼攝。若説天眼通名
死生智。從果爲名。若説死生智名天眼通。
就因爲名 問若説死生智名天眼通。何
故婆沙七十六云。死生智觀未來事 解云
彼據眷屬。對宿住説言觀未來 又問若
死生智能縁未來。何故婆沙三十云。死生智
力過去縁過去。現在縁現在。未來生法縁
未來。若不生法縁三世 解云彼據根本
不言縁未來。或據眷屬。眷屬有二。一縁
未來。二縁現在。此據縁現 又問若死生
智通縁三業。何故婆沙三十云。死生智力縁
色處 解云彼據根本言縁色處。若據眷
屬通縁三業。或據眷屬。眷屬有二。一縁
色處。二縁三業。彼據縁色處説 又問若
死生智是天眼通應是無記。何故婆沙三十
云。十力唯善 解云彼據眷屬説。死生智力
唯是善性。若據根本。天眼通説唯是無記。
若據現起縁境寛狹。應知天眼通狹。唯縁
現在色處。死生智寛。通縁五蘊。或縁現在。
或縁未來」  他心智通至一切境故者。他
心通三念住攝。宿住通四念住攝。通縁五蘊
故。漏盡通四念住攝。通縁一切故。正理破
云。宿住・漏盡。經主欲令一一皆通四念住
攝。通縁五蘊一切境故。而實宿住法念住攝。
雖契經説念曾領受苦・樂等事。是憶前生
苦・樂等受所領衆具。即是雜縁。法念住攝。漏
盡如力。或法或四。不應定言四念住攝
 倶舍師救云。我許宿住亦有別縁故通
四念。言漏盡通四念住者。據十智説。六
智唯法。類顯可知。故不別説 問若言宿
住通四念住。即與婆沙評家相違。如婆沙
一百云。念住者。唯是雜縁法念住。尊者妙音
作如是説。通四念住。如契經説。我念過去
受苦・樂。既知樂・苦。即是受念住。評曰應
作是説。念過去世諸樂・苦具名受樂・苦。
非但縁受故彼非證。然宿住隨念智。總觀
前生分位差別。唯是雜縁法念生攝 解云
我以理爲正。非以婆沙評家爲量。雖同
音亦無有過。經分明故不應異釋。此
六通中至相應慧故者。此下釋後兩句。三
性分別。眼・耳二通是無記性。許是二識相應
慧故。言非善者。五識是生得善。不得異地
起故。或色界生得善不能生定心。以彼二
通唯定相生 問既是無記。四無記中是何
無記 解云是通果無記 問既天眼・耳相
應慧名通。如何名果 解云即通名果故
名通果。無擁故名通。從定生故名果」
若爾寧説依四靜慮者。問若爾寧説依四靜
慮。二識但是初定散心。不依定故」  隨
根説故至依四地故者。答。通所依根四靜慮
攝。隨根説故説依四言。或此依通無間道
説。通無間道依四地故。隨無間道説依四
言 正理破云。此解不然。六通皆是解脱
道攝。眼・耳二識是解脱道。理不成故。應作
是説。四靜慮中有定相應勝無記慧。能引自
地勝大種果。此慧現前便引自地天眼・天耳
令現在前。爲所依根發眼・耳識故。眼・耳
二識相應慧非通。但可説言是通所引 
解云正理論意。六通解脱皆是意識。眼・耳二
識是五識攝非解脱道。應作是説。四靜慮
中從淨定起。有勝無記慧。與淨定相隣出
入名定相應。淨定爲無間道。意地勝無記
慧爲解脱道。即是二通自性。能引自地勝大
種果造天眼・耳。爲所依根發眼・耳識。故
眼・耳二識相應慧非通。但可説言是通所
引。意地勝無記慧。體非根・耳。能引天眼・
天耳。從果爲名故名天眼・天耳通。眼・耳二
識相應慧。體非是通。而言通者通所引故。
從因爲名。言通果者。若天眼・耳二識相應
慧是果非通。言通果者通之果故。從因爲
名。依主釋也。若意地勝無記慧。是通非果。
或亦是果。定所引故名果。無擁故名通。即
通名果。持業釋也 倶舍師救云。本起二
通爲遠見聞。得遠見聞即顯無障。眼・耳二
識名解脱道。何理能遮。如他心通等解脱道
中知他心等。斷惑解脱可唯意識。無擁解脱
何妨通五。若説意*地勝無記慧名爲通體。
能見聞耶。若不見聞然名通者。起通何
用。若謂引大種及引眼耳。本起二通
欲遠見聞。非引大等。又復自有勝善定
引。何須無記劣慧引耶。又彼所言有定相
應勝無記慧。何處有定是無記耶。而言相
應。若謂別有勝無記慧。與定前後出入相
順名定相應。應言相順。何謂相應。此即言
失。又諸經・論皆言天眼・天耳二通。不言意
識勝無記慧名爲通體。非但與理相違。亦
無文可證。由斯理・教。二識相應慧定是通
體。言通果者。定所引故名果。無擁故名通。
即通名果。持業釋也 問若爾何故。婆沙三
十二云。如天眼・耳。是通果故亦名爲通 
解云是通無間道果故。亦名爲通。或是通果
所依根故。亦名爲通。或同正理。無勞會釋
 餘之四通性皆是善者。除天眼・耳餘四皆
善」  若爾何故至謂善慧者。問。若眼・耳通
是無記性。何故品類言通是善」  彼據
多分或就勝説者。答。六中四善。二是無記。彼
據多分言通是善。或通有二。一善。二無記。
彼就勝説言通是善 又解品類足據善
心達境皆名爲通。若據別修勝慧名通。
唯六是通。或善・或無記。故不相違。故婆沙
一百四十一云。問品類足論當云何通。答彼
所説通。與此説異。彼説善慧皆名爲通。以
説一切法皆是所通達故。此中所説勝慧
名通。此通。或善・或無記。通與善慧得作
四句。有通非善慧。謂天眼・天耳通。有善慧
非通。謂除通餘善慧。有倶是。謂餘四通。有
倶非。謂除前相
如契經説至學有闇非明者。此即第二辨三
種明。依經起問及頌略答」  論曰至爲其
自性者。釋第一句 言三明者。一宿住智證
明。以第五通爲性。二死生智證明。以第二
通爲性。從因出體。據本爲言。三漏盡智
證明。以第六通爲性」  六中三種至治
中際愚者。釋第二句。六中三種獨名明者。
宿住智通治前際愚。死生智通治後際愚。漏
盡智通治中際愚。由智現前。令彼現在惑
不起故名治中際。餘三不爾故不立明。
又正理云。宿住智通憶念前際自・他苦事。死
生智通觀察後際他身苦事。由此厭背生死
衆苦。起漏盡通觀涅槃樂故。唯三種偏立
爲明。廣如彼説」  此三皆名至非無學
故者。釋第三句。此三皆名無學明者。倶在
無學身中起故。於中最後漏盡智明。或六智
性。或十智性。容眞無學通無漏故。餘二假
説名爲無學。體唯非學非無學故。故正理云。
由此最後得無學名。自性・相續皆無學故。
前之二種得無學名。但由相續。不由自性。
有學身中至故不名明者。釋第四句。有學身
中有愚闇故。惑未除盡。於三明中雖有
前二。由無後故不立爲明。雖有暫時伏
滅愚闇。後還被蔽故不名明。愚闇永無方
名明故
契經説有至引利樂果故者。此即第三明三
示導。依經起問。及頌略答」  論曰至餘
三不爾者釋上一句 三示導者。如其次
第。一神變示導。以六通中第一神境通爲
性。二記心示導。以第四他心通爲性。三教
誡示導。以第六漏盡通爲性。於六通中。三
是示導三非示導者。唯此三種引所化生
令初發心。最爲勝故得示導名 或此能
引外道憎背正法。及非内外處中之者
令發心故。能示現希有事故。能導引入正
法故。得示導名 又唯此三。令諸有情於
佛法中如其次第。神變能令歸伏。記心能
令信受。教誡能令修行。故唯三種得示導
名。餘三不爾。故非示導。故婆沙一百三云。
謂若自説我能遠聞。我能遠見。我能遠憶諸
宿住事。他皆生疑爲虚爲實。即不信伏故
非示導」  於三示導至最勝非餘者。釋
下三句。校量勝劣。於三示導教誡最尊。唯
此定由通所成故。定能引他人・天利益果。
取涅槃安樂果故。由決定故。故名最
尊。謂前神變・記心二導。呪術亦能。不但由
通故非決定。如有呪術名健駄梨。持此便
能騰空自在如神境通。健駄是國名。此國所
出名健駄梨。又眞諦云。有女天名健駄梨。
翻爲持地。此呪是健駄梨所説。從能説女
天爲名故稱健駄梨。復有呪術名伊刹尼。
持此便能知他心念。如他心通。伊刹尼此
云觀察。又眞諦云。伊刹尼是論名。是露形外
道師所造。翻爲觀察。此呪從彼所造論爲
名故。稱伊刹尼 教誡示導除漏盡通。餘
呪術等必不能爲故是決定。又前神變・記心
二導。有但令他暫時迴心。非引勝果。教誡
示導不但令他迴心趣正。亦定令他引當
來世人・天利益果。及涅槃安樂果。以能如實
方便説故。由是教誡。三示導中最尊最勝。
非餘神變記心二導 言教誡者。教謂教
授。誡謂誡
神境二言至謂似自他身者。此下第四別明
神境。就中。一正明神境。二明能所化 此
即正明神境。問及頌答」  論曰至謂行及
化者。釋初兩句。依毘婆沙所説理趣。神名
所目唯勝等持。有神用故從用爲名。由定
能爲神變事故。諸神變事説名爲境。此境
有二。謂行及化」  行復三種至猶如飛鳥
者。此下釋第三・第四句。此解運身。可解」
 二者勝解至便能速至者。由勝解力極遠
速至。又正理七十六云。本無來去何謂速
行。此實不行但由近解。行極速故得勝解
名。或世尊言靜慮境界不思議故。唯佛能
了」  三者意勢至并異生者。意勢極遠。擧
心即至。諸佛境界不可思議。又正理解意
勢中云。如日舒光。蘊流亦爾。能頓至遠故
説爲行。若謂不然。此沒彼出。中間既斷。行
義應無。或佛威神不思議故。擧心即至。不
可測量。故意勢行唯世尊有。正理論解。一
即擧喩以顯。二即讃不思議。然意不許中
間間斷 問若非間斷如至極遠。度一極
微經一刹那。如何擧心身即至彼 解云
此讃極速言擧心縁身即能至。然於中間
亦經多念。身微妙故非餘所見。大而不停
故能速至 又解第一刹那擧心縁時。第二
刹那隨方遠近現一大身。中間續起第三刹
那方至彼處 又解非從此處漸行至彼。
擧心縁時不離本處隨方遠近現一大身。
故説此身即能至彼。如應持菩薩量佛身
時。上過無量無邊世界常見佛身 問如
何得知中間不斷 解云正理既言如日
舒光。蘊流亦爾。能頓至遠故説爲行。又正
理二十四解中有云。有餘復言。死・生二有
雖隔而至。如意勢通。此亦不然非所許故
 以此文證。故知意勢中間不斷。於三種
中故意勢行唯世尊有。勝解兼餘聖。運身
并異生。又婆沙一百四十一云。有説聲聞成
一謂運身。獨覺成二除意勢。唯佛世尊具
成三種。有説異生成一。謂運身。二乘成二。
除意勢。然聲聞運身所顯。獨覺意解所顯。
佛具成三。意勢所顯婆沙雖無評家。此論
正理・顯宗等。皆同第二説。即以第二師爲
正」  化復二種至無香味故者。釋第五・
第六句。如文可知」  此二界化至故總成
八者。釋後兩句。此二界化各有二種。謂欲
界中化。屬自身・他身別故。謂色界中化。屬
自身・他身別故。身在欲界化有四種。欲界
自身他身化。色界自身他身化身。在色界
化亦有四。色界自身他身化。欲界自身他身
化。故總成八」  若生在色至成香味失者。
問。欲界八微體不相離。生上化下。如何不
有成就香・味二種失耶」  如衣嚴具至
唯化二處者。答。身生色界化欲香・味。而不
成就。無生上界成下香・味。猶如衣服及莊
嚴具。雖不離身作而不成就。有説。在
作欲界化。唯化色・觸二處不化香・味。欲
界八微不相離者。據非化者説。又如色界
眼根八微不相離。然有身生欲界得色天
眼。但得眼根・及四大。不得身・色・觸。即有
相離時。何妨欲界香・味亦有相離時 問
於二説中何者爲正 解云前説爲正。故
婆沙一百三十五云。問所化作身幾處所
攝。答若生欲界作欲界化自身他身。皆四
處攝謂色・香・味・觸。作色界化自身他身。皆
二處攝謂色・觸。若生色界作色界化自身
他身。皆二處攝。作欲界化自身他身皆四處
攝。如前説 有説。若化他身則四處攝。若
化自身唯二處攝。勿彼成就香・味處故 
如是説者。雖化香・味無成就失。如人衣
服・嚴具・華香。雖復在身而不成就 問異
界化色・觸皆成就不 解云皆成就。如婆沙
一百三十二云。有成就欲界繋大種。亦色界
繋大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現在前。若生
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 又云。有成
就欲界繋大種。亦色界繋所造色。謂生欲界
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
界語 又云。有成就欲界繋所造色。亦色
界繋大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現在前。若
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 又云。有
成就欲界繋所造色。亦色界繋所造色。謂
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作欲界化
發欲界語 婆沙既言若生色界作欲界
化。發欲界語。成就欲界大種・及所造色。文
不別簡。明知異界化若化自身。若化他身。
色・觸二種皆悉成就。義准應知。若即身化。
若離身化。亦皆成就 或可若即身化即
成就。若離身化即不成就。婆沙言成就者
據即身化。雖有兩解前解爲勝。又婆沙云。
如是説者。離所化身不發化語。語者必由
麁四大種相撃起故
化作化事爲即是通者。此下第二明能・所化。
問。化作化事。爲即是神境通能起化事」
 不爾者。答」  云何者。徴」  是通之果
者。答。是神境通之果。諸能化心能起化事」
  此有幾種差別云何者。問。此果化心總
有幾種。此果化心差別云何」  頌曰至餘
得通三性者。就頌答中。初兩句答初問。下
十四句答第二問」  論曰至一切化事者。
釋初句中能化心。神境通後起果化心力。能
化生一切化事。此據同時能起化事。故説
化心不言通化。若據前後通亦名化。故婆
沙一百二十二。一説言諸所化事由神境通
道化作。一説言諸所化事由化心化作。第
三評家云。如是説者。諸所化事由道化作。
亦由化心。謂神境通隨道無間而滅。化心
與所化倶時而起。雖倶時起。而能化心唯
是道果。諸所化事是前道果及化心果」
此有十四至亦得名勝者。釋十四及第二句。
化心有十四。初定有二。二定有三。三定有
四。四定有五。謂各自・下。如理應思 諸果
化心。或依自地。如初定等果化心依初定
等或依上地。如欲界等果化心依初定等。
必無依下地起上果化心。下地定心不生
上果。勢力劣故 以第二定等果下地欲界
等化心 謂二定等化作欲界等化。望初
定等名下 對初定等果上地初定等化心
 謂初定等作初定等化。望欲界等名上
 彼二定等欲界等化心。由依第二定
等勝故。及由行至第二定等勝故。亦得
名勝」  如得靜慮至倶時得故者。釋第
三句。明定及果倶時得故」  諸從靜慮至
還從門出者。釋第四句。化心從二心生。謂
從淨定及化心生 能生二心。謂能生化
心及淨定心。餘文可知」  諸所化事至起
餘地化故者。釋第五句。顯事及心必同地
化」  化所發言至起表心故者。釋第六
句。若依化人所發語言通由自・下。謂若身
生欲界・初定。若身生二定已上。但起欲界・
初定化所發言。此言必由自地之中通果心
起。有尋・伺故。若生二定已上。若生欲界・
初定。但作第二定已上化人起語。由初定中
通果心發。上地自無起表之心。無尋・伺故。
應知通果心寛。變化心狹。離化心外別有
一類通果心能發表業。化心但能變化諸
事非能發表。如身在初定作欲界化發
欲界語。還以欲界通果心發。故知身在二
定已上。化所發言但起初定通果心發。不
起下地威儀心發。如化發言。化身亦爾。故
婆沙一百三十五云。答如生初靜慮以發起
表心。令化身轉作往來等用。如是生上諸
靜慮。亦以初靜慮發起表心。令所化身起
往來等用。如眼識等。有餘師説。諸所化身
無往來等種種作用。但默然住。由化主力
令彼似有往來等事。如帝網戲非有現有。
前師
爲正
」  若一化主至亦容有別者。釋第七・
第八句。餘二乘・異生定非自在。而不能令
一語一默。要語皆同。佛定自在。或時皆同。或
復能令一語一默。准婆沙文。乃至諸佛化
主。及所化能發語心。前後各別。於中迅速
謂語倶時。理實前後言一心發。謂一相續心」
  發語心起至化如何語者。釋第九・第十
句。問。發語通果心起。變化通果心既無。應
無化身。化如何發語」  由先願力至亦
得發語者。答。由先願力留所化身。後起餘
通果心發語表業故。雖變化通果心・發語
通果心。二心不倶。而依化身亦得發語。應
知通果心寛。化心・發語心皆名通果。以此
故知。發語心非是化心。別有一類通果心。
能發語業。以化心不能化聲處故 又空
法師云。化心不能發業。然別有發業心。如
身生欲界・初定。化作欲界・初定身已。還却
入定。從定出已。起自地善・無記發業心。令
化主語化人方語。若生上三定。雖無發業
心。以初定發業心發自地語。令下欲界及
上三定化人言語 此解不然。檢尋諸論
未見有文以初定發業心令其欲界化人
語言。故説非理 又泰法師云。自古諸師。
皆依倶舍。發語心起化心既無。故知化心不
能發語。又前論云。若欲界化外四處除聲。
故知化心不化聲處者。不然。依舊十四卷
鞞婆沙云。欲界化六入。色界化四入。故知
化心亦化聲處。又今婆沙一百三十九云。若
生初靜慮成就欲界一。謂法捨意近行。即
通果心倶。總縁色等爲境起故 有説。彼
成就三。謂色・聲・法捨意近行。即通果心倶。
此心若縁所起身表。即有縁色捨意近行。
此心若縁所起語表。即有縁聲捨意近行。
此心若縁所發化事。以總縁故。即有縁
法捨意近行 有説。彼成就六。謂六捨意
近行。即通果心倶。此心容有總別縁故 又
依婆沙。梵王請佛轉法輪時。評家云。以欲
界不隱沒無記心語。故作梵福。由此多證
故知。化心亦能發語。然此論云。發語心起化
心既無者。此中問意。化心・發語名發語心。
化心依化身立化心名。欲明二心不竝起。
如何身語竝。故化語心別立發語心名。若發
語心亦立化心名者。不成問答。欲彰二心
別故。此中別説發語心名。能變化心實能發
語。故與前引文不相違。然論云。唯化四處
除聲者。聲不常有。四相・及得・名・句・文等
非是色法。故略不論。若通據聲・及非色法
即化六處。如前所引 今解不然。別有通
果心發語。化心不能發語。寛狹如前説。法
師未委通果心寛。變化心狹。謂諸通果心
皆是化心故作斯釋。檢尋婆沙・及諸論文。
皆言欲界化四除聲。色界化二謂色觸。不
言化聲處。亦不言化法處。又婆沙上下論
文皆言。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但
言發不言化 問舊鞞婆沙云。欲界化六
入。色界化四入者。云何釋通 解云未審。
此論定是何部。引來爲證。設是當部。從多
分説。如品類足言。通云何謂善慧。或相從
説。或非正義。違諸論故 問若語聲非可
化者。何故集異門足論第五。解三欲生中。
云謂他化自在天造作増長如是類業。彼
由此業。與諸他化自在天。雖同一類身・同
一趣・同一生・同一進趣。而有高・下勝・劣差
別。諸下劣天子化作種種色・聲・香・味・觸・
法諸妙欲境。令高勝天子於中受用 解
云彼由業力令他化作。非由化心。不可
爲例 或可。從多分説。以實而言。聲由
撃發。不可言化。以間斷故。或聲不離所
化色・香・味・觸四種。相從説故亦名爲化 
復有古徳云。梵王請佛轉法輪。以欲界威
儀・工巧心語者 此不成釋。如二十心中
色界六心。必不能生欲界威儀・工巧心。又
欲界通果心。亦不能生欲界威儀・工巧心。
梵王如何得起欲界威儀・工巧語」  非
化主至持令久住者。釋第十一・第十二
句。初解化骨瑣身令久時住。既言留化
身。明非本身骨。第二解可知 迦葉波。此
云飮光。前解爲正。故婆沙一百三十五云。
有説有留化事。有説無留化事。如是説者。
有留化事。是故大迦葉波已入涅槃」
初習業者至多少化事者。釋第十三・十四句。
可知。又正理云。初習業者。由多化心要
附所依起一化事。習成滿者。由一化心能
不附所依起衆多化事解云所依
謂木石等
」  如是
十四至亦無有失者。釋第十五・十六句。十四
修得。無記性攝。餘生得等能變心通三性
攝。如天龍等能變化心。彼亦能爲自・他身
化。於十色處化九除聲。理實無能化爲
根者。然所化境改轉本形。不離根故言化
九處。亦無有失。若修得化不轉本形但化
四處。以離根故不説化根。故婆沙一百三
十五云。修得化。若欲界繋四處攝。若色界繋
二處攝。生得化若欲界九處攝。若色界繋七
處攝 問由如是法成化身故。化當
有心。無心耶 答當言無心。然化有二
種。一修得此無心。二生得此有心。此中説修
得化。非心依故 又有二種。一化他身此
無心。二化自身此有心。此中説他身化非
心依故。若變化他有情身者如自身説 
天眼耳言至取障細遠等者。此即第五別明
眼・耳。問及頌答」  論曰至名天眼耳者。
釋上兩句」  如是眼・耳何故名天者。問
  體即是天至及中有等者。答。生得謂生
欲・色天中。餘文可知」  修得眼耳至能見
聞故者。釋恒同分。以天眼・耳識必倶故。恒
名同分」  處所必具至一切有情者。釋
無缺。左右二眼處所。必具無翳無缺。如生
色界一切有情」  能隨所應至天眼見無
遺者。釋下一句。天眼・天耳依四靜慮。能
隨所應取自・下地。被障隔等諸方色・聲。引
證可知
前説化心至各有異耶者。此下第六明五通
種類。問。前説化心修得與餘生得等異。神
境等五各有異耶」  亦有者。答」  云何
者。徴」  頌曰至地獄初能知者。就頌答
中。初五句明五通類。次一句三性分別。後兩
句約趣通局」  論曰至是業成攝者。釋初
兩句。總以六義明五通異。神境智類總有
五種。一修得。由修定得故。二生得。生彼處
得故。三呪成。由呪力成故。四藥成。由藥力
成故。五業成。由業力成故。曼馱多王・及中
有等諸神境智是業成攝。隨難別解。不由
占相得飛行等故無占相 曼馱多。此云
我養。如前具説」  他心智類至加占相
成者。釋第三・第四句。他心智類總有四種。
前三如上。謂修・生・呪。又加占相。占謂占卜。
相謂覩相能知他心。夫他心智知他心上
一別相用。行相微細難可知故。非藥・業成」
  餘三各三謂修生業者。釋第五句。謂餘
天眼・天耳・宿住三類各三。謂修・生・業以難
成故。非呪・藥・占。謂眼・耳鈍故非呪・藥成。
占相唯意亦非眼・耳。身雖是色以相顯故。
神呪・塗藥可以飛行。不同眼・耳。知過去
難所以宿住非呪・藥・占 問知現在易。他
心如何非由業耶。解云他心雖知現在。知
一用故。行相微細。難可知故。非由業成。
宿住知過去多體故。雖縁過去。對彼他心
總易知故。可由業成 問他心知一用
難如何呪知他心。不知過去 解云呪力
唯及現在。故在他心。不及過去故不通
宿住」  除修所得至不得通名者。釋第六
句。三性分別。於六類中除修所得。餘生得
等皆通善等三性。呪・藥據心説故。非定果
故。雖類相似不得通名。若據修得。三善二
無記」  人中都無至業所成攝者。釋第七
句。此約趣通局。於前六類。人中都無生所
得者。以占相智所覆損故。有他心智及願
智等所映蔽故。餘五皆容有隨其所應。本
性生念業所成攝。故正理云。人由先業能
憶過去 此文應言本性生念智。故婆沙
一百一釋名云。問何故名本性念生智。本性
念生智是何義耶。答生謂前生諸有漏法。智
謂此生能知彼智。念謂此智倶生勝念。言本
性念生者。簡別修得。即本性智由勝念力。
知過去生諸有漏法故名本性念生智 復
次住本性心由勝念力發起此智。知過去
生諸有漏法故。名本性念生智。本性心者。
謂善・染汚・無覆無記。不由修得故名本性
 復次本性者。謂諸法自性。即過去生諸有
漏法自性。智由念力知本性生故。名本性
念生智 復次本性者。謂前際法性。即過去
生有漏法性。智由念力知本性生故。名本
性念生智。問此智倶生法有多種。何故但説
念耶。答念力増故。如四念住等。此亦如是
雖體是慧而念増故。名本性念生智 又
云。唯欲界人趣中能造殊勝業。引得此智 
又云。人趣中。智慧猛利勝餘趣故」  於
地獄趣至更無知義者。釋第八句。於地獄
趣。初受生時唯以生得他*心知他心等。唯
以生得宿住智知過去生。苦受逼已。更無
知義」  若生餘趣如應當知者。總指餘
趣。若生天・鬼・傍生趣中辨其通局如應當
知 問六類對五趣通局云何 解云。修得
唯人・天能入定故。生得除人通餘四趣。呪・
藥・占三唯人趣。以無生得故。三唯人 或
可。呪・藥亦通人・天・鬼・傍生。業通五趣。以
中有是業。通五趣故 又解天有修・生・呪・
藥・業無占相。或可。亦無呪・藥。人除生得
有餘五種。鬼及傍生有生・呪・藥・業。無修・
占相。或可。亦無呪・藥。地獄有生・業。無修・
呪・藥・占相。雖作兩解仍更勘文。婆沙一百
一説。人趣有占相。有本性念生智。無生得。
又説。天・鬼・傍生・地獄。有生得他心宿住。餘
不別釋。此文與前兩解亦不相違
倶舍論記卷第二十七
  一校畢
  保延元年七月七日黄昏
於田原里大道寺點了
 羊僧覺樹 


倶舍論記卷第二十八
 沙門釋光述 
  分別定品第八之一
分別定品者。專注一縁名之爲定。此品廣
明故名分別。所以次明定品者。賢聖品明
果。智品明因。定品明縁。縁望果疎故次明
也 又解依定發智故次明定
已説諸智至今次當辨者。就此品中。一明諸
定功徳。二明正法住世。三明造論宗旨 
就第一明諸定功徳中。一明所依諸定。二
明能依功徳 就第一明所依諸定中。一
明四靜慮。二明四無色。三明八等至。四明
諸等持 此下第一明四靜慮。將明生起 
就生起中。一總結生起。二別生起定。三問
起頌文 此即第一總結生起。於先所辨共
功徳中。已説諸智所成無諍等功徳。餘靜慮
等功徳今次當辨」  於中先辨所依止定
者。此即第二別生起定」  且諸定内靜慮
云何者。此即第三問起頌文」  頌曰至後
漸離前支者。就頌答中。初頌出體。後半頌
顯差別。此中言樂。樂有二種。若初・二定樂
輕安名樂。若第三定樂樂受名樂。以樂名
同。頌總言樂。若不爾者。寧得通前三靜慮
耶。餘如長行釋」  論曰至靜慮差別者。
明先説意」  此總有四至五蘊爲性者。
釋初頌。此四靜慮各有二種。謂定及生。生
即如前世品已説。定靜慮體。總而言之是善
性攝。能令心王住一境性。剋性出體。以
善等持爲自性故。若并助伴相應・倶有。五
蘊爲性」  何名一境性者。問」  謂專一
所縁者。答。專一所縁名之爲定」  若爾
即心至餘心所法者。經部難。若專一縁即此
心王。專一境位。依之建立三摩地名。不
應別有餘心所法説名等持。經部依心假
立定故」  別法令心至非體即心者。説一
切有部釋。別有心所令彼心王於一境轉。
名三摩地。非體即心」  豈不諸心至皆
一境轉者。經部復難。豈不諸心刹那・刹那前
後滅故皆一境轉。心王之外何用等持。汝若
謂等持令彼心王於第二念不散亂故須
有等持。即於刹那相應心王等持無用。經
部復難。汝立餘心・心所。由三摩地故於一
境轉。此三摩地復由誰故於一境轉。汝即
云還即由此餘心・心所令三摩地於一
境轉故 牒破云。又由此餘心・心所故三
摩地成。寧不即由此餘心・心所法故。心
於一境轉。何用等持令心一境。此文稍隱。
應善思之。又三摩地是大地法。遍與一切
三性相應。應一切心皆一境轉。皆應名定」
  不爾餘品等持劣故者。説一切有部救
云。不爾。餘散品心性雖有等持。體性劣故
不名爲定」  有餘師説至即四靜慮故者。
有餘經部師説。即心一境前後相續轉時名
三摩地。離心之外無別有體 契經説此
定爲増上心學故。顯定即心」  心清淨
最勝即四靜慮故。顯心即定。故知離心無
別定體」  依何義故立靜慮名者。問名」
  由此寂靜至以慧爲體者。説一切有部
答。由定寂靜慧能審慮。審慮即是實了知
義。從用及果爲名故名靜慮。如契經説心
若在定能如實了知 印度造字聲明論中
有字界・字縁審慮梵云振多。是字縁。於振
多義中置地界故。地是梵音。復以餘聲明
法助此振多地界。變成馱南。馱南此云靜
慮。舊云禪。或云禪那。或云持阿那。皆訛
也。有餘部計審慮是思。爲簡彼説故
此宗審慮以慧爲體。又婆沙八十三云。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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