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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 (No. 1808_ 道宣集 ) in Vol.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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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1808 [cf. Nos. 1432-1434, 1804]
曇無徳部四分律刪補隨機
羯磨序

 京兆崇義寺沙門道宣集 
原夫大雄御寓。意惟拯拔一人。大教膺期總
歸爲顯一理。但由群生著欲。欲本所謂我心。
故能隨其所懷。開示止心之法。然則心爲生
欲之本。滅欲必止心元。止心由乎明慧。慧起
假於定發。發定之功非戒不弘。是故特須尊
重於戒。故經云。戒爲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
持淨戒。持戒之心要唯二轍。止持則戒本最
爲標首。作持則羯磨結其大科。後進前修妙
宗斯法。故律云。若不誦戒羯磨。盡形不離依
止。自慧日西隱。法水東流。時兼像正人通
淳薄。初則二部五部之殊。中則十八五百之
別。末則衆鋒互擧各競先驅人。或從縁法無
傾墜。然則道由信發。弘之在人。人幾顛危法
寧澄正。所以羯磨聖教綿歴古今。世漸増繁
徒盈卷軸。考其實録多約前聞。覆其宗緒。
略無本據。師心制法者不少。披而行誦者極
多。輕侮聖言動罫刑網。皆務異同之見。競
執是非之迷。不思反隅更増昏結。致使正
法與時潜地矣。故佛言。若作羯磨不如白法。
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羯磨如是漸令正法疾
滅。當隨順文句勿令増減違法毘尼。當如是
學慈誥。若此妄指寔難。昔已在諸關輔撰
行事鈔。具羅種類雜相畢陳。但爲機務相詶
卒尋難了。故略擧羯磨一色別標銓題。若科
擇出納興廢是非者。彼鈔明之此但約法被
事。援引證據者在卷行用。然律藏殘缺義有
遺補。故統關諸部撮略正文。必彼此倶無則
理通決例。並至篇具顯便異古藏迹。夫羯磨
雖多要分爲八。始從心念終乎白四。各有成
濟之功。故律通標一號。今就其時用顯要者
類聚編之。文列十篇。義通七衆。豈敢傳諸
學司。將以自明恒務也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上

  集法縁成篇第 諸界結解篇第二
諸戒受捨篇第三 衣藥受淨篇第四
諸説戒法篇第五 諸衆安居篇第六
諸自恣法篇第七 諸衣分法篇第八
諸罪懺法篇第九 雜法住持篇第十
集法縁成篇第一
事法兼通大小齊降。故前擧綱領未振毛目。又
縁通成壞教相須張。並如後列義無紊
僧法羯磨略有一百三十四佛言。有三羯磨。攝
一切羯磨。謂單白羯
磨。白二羯磨。
白四羯磨
單白羯磨三十九法三十中二十七。
受懺法行鉢法。
餘語法。觸惱法。與剃髮法與出家法差教授法。喚入衆
法。對衆問難法。説戒和法。僧懺悔法。僧發露法。非時
和合法。諍滅説戒法。自恣和合法。難事略自恣法。修道
増自恣法。諍事増自恣法。第二諍増自恣法。受功徳
法。捨功徳衣法。第一増説戒法。第二増説戒法。簡集智
人法。斷事遣人。不誦戒毘尼者出二法。遣捨正義者出
法。草覆地法。差往王城結集法。迦葉論法毘尼法。問
優波離法毘尼法。*優波離答法。問阿難法毘尼法。阿
難答法。七百中論法白。差比丘論法白。正論法毘尼法。
白問一切法上座白。上座答白行舍羅應有法白
白二羯磨五十七法作小房法。作大房法。差分臥具
法。差説麁罪法。二十七還衣
法。離衣法。減六年臥具法。護鉢法。差教授尼師法。制不
往學家法并解。畜衆法。尼差求教授法。尼差自恣人往大
僧中法。與外道住法。結受戒小界法并解。結説戒堂法并
解。結大界法并解。結界場法。結不失衣界法并解。結説
戒小界法并解。結二同界法。結一同界法。結食同法。上
應有解。與狂癡法并解。受日法。差受自恣人法。結
自恣小界法并解。分四方僧物法。賞看病人法。分亡人
輕物法。結庫藏法。差人守藏法。結淨地法*應解。差人守
功徳衣法。付功徳衣法。差人懺白衣法。差人行籌法。遣
信受戒差使法。尼與僧作不禮法并解。差比丘料理房法。
持故房與道俗經營二法。與覆鉢法。差使告覆鉢家法。解
覆鉢法。杖絡嚢法。律文具出如上應有差分。粥分。小食
分。佉闍尼差請敷臥具分。浴衣
分。衣可取可與差比丘沙彌使
白四羯磨三十八
諫破僧法。諫助破僧法。諫擯謗法。諫惡性法。諫惡邪
法。諫擯惡邪沙彌二法。諫隨擧比丘尼法。諫習近法。
諫勸習近住法。諫瞋捨三寶法。諫發諍法。諫習近居士子
法。式叉學戒法。受具戒法。學悔法。呵責法并解。擯出法
并解。依止法并解。遮不至白衣家法并解。不見擧法并
解。不懺法并解。不捨法并解。與覆藏法本日治法。摩那
埵法。出罪法。憶念法。
不癡法。罪處所法
對首羯磨略有三十三
三語受戒已名善作羯磨。説戒法中亦爾。十誦律云。對首
心念分衣已名作羯磨。後來比丘不與分義分二別。一但
對首法。二衆法對首法。
文通諸部並如下列
但對首法二十八受三衣法
并捨。受
鉢法并捨。受尼師壇法并捨。受百一衣物法并捨。捨請法。
捨戒法。受請依止法。衣説淨法。鉢説淨法藥説淨法。受
三藥法。受七日法。安居法。與欲法。懺波逸提法。懺提舍
尼法。懺偸蘭遮法。懺重突吉羅法。白露六聚法。露
重罪法。捨僧殘行法。白行行法。白僧殘諸行法。
白入聚法。尼白入僧寺法。尼請教授法。作餘食法
衆法
對首有五捨墮法。説戒法。自恣法。受
僧得施法。受亡五衆物法
心念羯磨略
有十四義分三別。一但心念法。二對首心念法。三衆法
心念法。並通諸部至文自須。唯僧法羯磨獨四
分一
但心念法有三懺輕突吉羅法。六念法
説戒座中發露諸罪法
對首心
念法有七安居法。説淨法。受藥法。受七日法。
受持三衣法。捨三衣法。受持鉢法
衆法
心念法有四説戒法。自恣法。受僧得
施法。受亡五衆衣物法
已前略明縁集。已後辯縁成壞
前明僧法律中佛言。有四種僧。一者四人僧。除受戒自
恣出罪。餘一切羯磨應作。二者五人僧。除中
國受戒出罪。三者十人僧。除出罪。四者二十人僧。一
切羯磨應作。況復過二十。若少一人非法非毘尼不成
一稱量前事毘尼母論云。事謂人法也。律云。稱量比
丘及白衣。稱量羯磨及犯事也。然所爲
之縁不出三種。謂人法事也。如受戒懺悔差使治擯等爲
人故作。如説戒自恣等爲法故作。如結界攝衣淨地庫藏
等爲事故作。或具或單時離時合
並先須量。校使成應法之
二法起託處僧祇律云。非羯磨地不得受。欲行僧事律
中若作羯磨必先結界。然託處有二種。若
自然界中唯結界羯磨一法。自餘僧法並
作法界中。若對首心念二法則通二界
三集僧方法律云。佛言。當敷座打揵槌盡共集一
處。五分律云。隨有木瓦銅鐵鳴者。令
淨人沙彌打之。無沙彌者比丘亦得。不得過三通。付法藏
傳中令有長打之法。三千威儀中具明杵下之數。薩婆多
論云。夫集僧*揵槌
必有常准不得互易
四僧集約界夫界有二若作法界則*唯三種。謂大界
戒場小界。若論小界無外可集。若戒場
大界並盡唱制限集之。若自然界則分四別。謂聚落蘭若
道行水界。初言聚落則有二種。若聚落界分不可分別者。
准僧祇七樹之量。通計六間六十三歩。若無異衆得
羯磨。若可分別聚落者。准十誦律盡聚落集之。二言蘭若
亦有二種。若無難者諸部多云一拘盧舍。按雜寶藏云五
里是也。相傳以此爲定若難事蘭若。如善見論七槃陀之
量。相去五十八歩四尺八寸得作羯磨。三明道行界。准薩
婆多十誦律縱廣六百歩。四明水界如五分律。船上衆中
有力人以水若砂四面擲所及處。此之六相皆謂
身面所向方隅限齊之内集僧。無人方可應
五應法和合律云。應來者來。應與欲者與欲。來現前
得呵人不呵是名和合。反上三成別
六簡衆是非律云未受具者出等。又云有四滿數。一
者有人得滿數不應呵。若爲作呵責&MT01181;
依止。遮不至白衣家羯磨。如是四人者是也。二者有人不
得滿數應呵。謂若欲受大戒人。三者不得滿數不得呵者。
若爲比丘作羯磨。以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足數。
若言犯邊罪等十三難人。若被三擧。若滅&MT01181;。若應滅擯。
若別住。若戒場上。若神足在空隱沒離見聞處。若所爲作
羯磨人。如是等二十八種不足數。又云行覆藏本日治摩
那埵出罪人。十誦律云。行覆藏竟本日治竟。六夜竟此
上七人。佛言不相足數。十誦又云。睡眠人。亂語人。憒鬧
人。入定人。唖人。聾人。唖聾人。狂人。亂心人。病壞心
人。樹上比丘白衣。如是等十二人不成受戒足數。摩徳勒
伽論云。重病人邊地人癡鈍人。如是等三人不成滿衆。僧
祇云。若與欲人。若隔障。若半覆露中間隔障。若半覆露
申手不相及。若一切露地坐申手不相及。又云若衆僧行
作羯磨坐則非法。乃至住坐臥互作亦爾。四分云。我往説
戒處不坐爲作別衆。佛言非法。五分病人背羯磨説戒。
佛言別衆義加醉人等。或自語前人不解。心境不相稱等
並名非法。故律中受戒捨戒法内云。若眠醉狂恚不相領
解。如前縁者並不成故。又須知別衆不足數等。四句差別
臨機明練成壞兩縁。四者有人得滿數亦得呵。若善比丘
同一界住不離見聞處。乃至語傍人如是等人具兼二法
七説欲清淨律云。諸比丘不來者説欲及清淨。於中有
三。謂與欲受欲説欲等法。若有佛法僧
事。病人看病事者並聽與欲唯除結界。一法有五種與欲。
若言與汝欲。若言我説欲。若言爲我説欲。若現身相。若
廣説與欲成與欲。若不現相不口説者不成。應更與餘
者欲。又云欲與清淨一時倶説不得單説。若欲廣説者應
具修威儀。至可傳
欲者所如是言
大徳一心念。某甲比丘如法僧
事與欲清淨一説便止。佛言。若能憶性相名類者。隨
意多少受之。若不能記者但云衆多比丘
與欲清淨。亦得二明受欲法。佛言。若受欲者受欲已便
命過。若出界去。若罷道入外道衆別部衆至戒場上。若
明相出等七縁。若自言犯邊罪等十三難人。三擧二滅在
空隱沒離見聞處如是等通前。二十八縁並不成受欲。若
至中道若在僧中亦爾。應更與餘者欲。僧祇云。五種失欲
如不足數中説。又云在界外受欲持欲者。出*界與欲人出
界與欲已。自至僧中還出衆第五持欲在僧中。因難驚起
無一人住者。如是等並名失欲。十誦云。與覆藏等三人失
欲。五分云。與尼等四人狂等三人。或倒出衆人皆不成
欲。十誦云。取欲清淨人若取時若取竟。自言非比丘者不
成清淨欲。律云持欲比丘自有事起不及
詣僧聽。轉受與餘比丘應作如是言
大徳一心念。我某甲比丘與衆多比丘受欲
清淨。彼及我身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三明説欲法
僧祇云。不
輒爾與人欲應與堪能持欲僧中説者。若有
説者羯磨人。如上問已彼受欲者應答是
大徳僧
聽。某甲比丘我受彼欲清淨。彼如法僧事與
欲清淨若自恣時應言與欲自恣。餘詞同上。佛言。若受
欲人。若睡眠。若入定。若忘。若不故作並成。
若故不説得突吉羅。若病重者應輿至僧中。恐病増動者
僧就病者所。或出界作不合別衆故。若中道逢難界外持
欲來
得成
八正陳本意謂僧私兩縁僧中。或創立法處則竪
標唱相。或常所集用則行籌告白等
私事亦二。若違情治罰則作擧與罪。
若順情請許多。須乞詞至文具顯
九問事端緒
云。
僧今和合何所作爲事。
通別臨時。*唯一通問
十答所成法律云。應答言作某羯磨。然事有先後法
縁通別。説戒自恣應在後。作受戒捨墮義
兼通別。若結界捨界理無雙
答。並先須詳委然後答問
中明衆多人法若作但對首法。如持衣説淨等法。
通二界人唯是別。若作衆法對首法。
如捨墮説戒等。二界。盡集人非別
衆法則兩異並前須明識義無雜亂
後明一人法若但心念法事通二界人。唯獨秉若對首
心念及衆法心念界通二處。有人不得並
如前集法中列。三相歴然不
容臨機。致有乖殊法事不成
已前略辯成法具縁。後明非法之相。僧法羯
磨具七非佛言。有七羯磨
非法不應
一者非法非毘尼羯磨謂一人擧一人乃至僧擧僧
一白衆多白。一羯磨衆多
羯磨。單白白二白四羯磨交絡互作。若有病無藥有藥無
病。有事有法施不相當。毘尼母云。若説羯磨言不明了。
如是等人法事相
初非所
二者非法別衆羯磨謂白此事爲彼事作羯磨名爲非
法。應來者不來。應與欲者不與
欲。來現前得呵人
呵者是名別衆
三者非法和合衆羯磨非法同前
和合反上
四者如法別衆羯磨如法反非法
別衆同前
五者法相似別衆羯磨謂先作羯磨後作白。
名法相似別衆同前
六者法相似和合羯磨法相似如上
和合同前
七者呵不止羯磨謂如法羯磨須僧同秉今得呵人呵。
若住應法違呵不止即名非法
義立七非謂律據事隨事分七。今以義求收非斯盡謂
單白羯磨三十九種。各有非相義同過別。白
二白四類亦同之。若不別明成非莫顯。今且就
單白説戒一法具解七非。餘之三種例之可曉
一者人非謂識過不懺疑罪不露。
界内別衆人非應法等
二者法非謂三人以下單白説戒。顛倒
錯脱有呵不止。説不明了等
三者事非謂時非正教廣略無縁。
衆具有闕界非聖制
四者人法非其二非
*唯事依法
五者人事非法雖應教
人事乖越
六者法事非人雖應
二乖名壞
七者人法事非三相並非如前類。取理須條貫諸縁
明曉成敗。故佛在世一事五處作之並




成非法。況今像末
可輕哉義無怠慢
對首羯磨亦具七非就中分二。若但對首法*唯取持
衣一法。以顯非相餘説淨等法
類解於
縁有異
一人非謂受對之人犯重遮難有
呵者呵。或對僧俗而
二法非謂持法錯脱
説非明
三事非謂犯捨異財不合聖教
或五大上色受持不成
四者人法非。五人事非。六事法非。七具三非
並如上例知交絡識相若衆法對首亦具七非。
今摘取捨墮一法條然具解。餘者例同有
一人非謂界内別衆人非。應
法呵人設呵置止即非
二法非捨懺還財
諸法乖正
三事非犯過衣財如律所斷必非聖制。理無懺捨並
識相而加法非。有疑而過分有違加無知
四者人法非乃至第七具三非顯相
如上
心念羯磨亦具七非就中有三。初但心念法唯取
懺。輕突吉羅罪具解餘例同異
一人非謂對人懺悔
體非佛
二法非謂但心念而不口言。雖言
而非明了。或増減錯
三事非由事縁故誤犯則輕重。
或境通衆多未了前相
四人法非乃至第七具三非若對首心念及衆法心
念各具七非。人通別
衆界縁兩處。並須
准例隨事曉
諸界結解篇第二
界別有三攝。僧界攝人以同處。令無別衆罪攝衣界攝衣。
以屬人令無離宿罪。攝食界攝食以障僧。令無宿煮罪宗
意如
僧界結解法第一有三種僧界。一者大界。二者戒場。
三者小界。今就大界内又有三種。
謂人法二同法食二同法同食別。
初*唯本制後隨縁別開
結初大界法時四方僧集會疲極。佛言。聽隨所住處結
界。應盡集不得受欲。是中舊住比丘應唱
大界四方相。若有山樹林池城塹村舍。隨有稱之應
須義設方法如前僧法中。具七縁已一比丘告僧
大徳僧聽。我舊住比丘爲僧唱四方大界相。從
東南角某處標。至西南角某處標。從此至西
北角某處標。從此至東北角某處標。從此還
至東南角某處標。此是大界外相一周訖必有
屈曲
隨事稱之。並須別指分齊尺寸處所。由不知制限結既不
成羯磨。虚設受戒等法倶是空作。故須如上分明唱相三
遍已。佛言。衆中應差羯磨人。若上座。若次座。若
誦律。若不誦律。堪能作羯磨者。問答已如是白
大徳僧聽。此住處比丘唱四方大界相。若僧
時到僧忍聽。僧今於此四方相内結大界。同
一住處同一説戒。白如是大徳僧聽。此住處
比丘唱四方大界相。僧今於此四方相内結
大界。同一住處同一説戒。誰諸長老忍。僧今
於此四方相内結大界。同一住處同一説戒
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已忍。於此四方相内。
同一住處同一説戒。結大界竟僧忍默然故。
是事如是持
解大界法時諸比丘。意欲廣作者狹作者。佛言。欲改
作者先解前界。然後廣狹作從意當如是解
大徳僧聽。此住處比丘同一住處同一説戒。
若僧時到僧忍聽解界白如是。
大徳僧聽。此住處比丘同一住處同一説戒。
今解界誰諸長老忍。僧同一住處同一説戒。
解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已忍聽。同一住
處同一説戒解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
此一羯磨通解有戒場大
界者。由文無偏局故得
結同法利界法爾時有二住處。別説戒別利養。欲得
共説戒同利養。佛言。聽各自解界應
盡集一處不得受欲。當唱方相結之。結文與前略同。
唯有僧於此彼二處結大界。同説戒同利養爲異
結同法別利界法爾時有二住處別説戒別利養。欲同
説戒別利養。佛言。當各解通結文
略同前。又有二住處欲別説戒。同利養爲
護住處故。佛言。聽之此四方僧物和
結戒場法時諸比丘有須四人衆羯磨事起。五人衆十
人衆二十人衆羯磨事起。是中大衆集會疲
極。佛言。聽結戒場稱四方界相。若安栓若石若標畔作
齊限已。毘尼母云。必以大界圍遶。五分等律須在大界前
結。若欲作者先安三重標相内裏。一重名戒場外相中間。
一重名大界内相最外。一重名大界外相立。三相已盡自
然界内僧集。在戒場標内先令一
比丘唱。戒場外相應作如是言
大徳僧聽。我此住處比丘爲僧。稱四方小界
相。從此住處東南角某標。西迴至西南角某
標。從此北迴至西北角某標從此東迴至東
北角某標。從此南迴還至東南角某標。此是
戒場外相一周訖三説已。若有曲斜隨事稱之。
羯磨者如上應和已白言
大徳僧聽。此住處比丘稱四方小界相。若僧
時到僧忍聽。僧今於此四方小界相内。結作
戒場白如是。大徳僧聽。此住處比丘稱四方
小界相。僧今於此四方小界相内。結戒場誰
諸長老忍。僧於此四方相内結戒場者默然。
誰不忍者説僧已忍。於此四方相内結戒
場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結已牓示顯處。
令後來者知諸
界分齊。餘
條准
解戒場法律無正文准諸解界翻結即得。
今亦例出理通文順應作是言
大徳僧聽。僧今集此住處解戒場。若僧時到
僧忍聽。解戒場白如是。大徳僧聽。僧今集
此住處解戒場。誰諸長老忍。僧集此住處解
戒場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已忍。僧集解戒
場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結有戒場大界法佛言。不得合河水結。除常有
橋梁者。又不得二界相接應留中
間。五分云。不唱方相結界不
成。律文少略應如是唱
大徳僧聽。我比丘爲僧唱四方大界内外相。
先唱内相從戒場外相。東南角標外二尺許
某標者此約當時有者。
言之不必誦文
此是大界内相東南角某標。從此西迴至西
南角某標。從此北迴至西北角某標。從此東
迴至東北角某標。從此南迴還至東南角某
標。次唱外相從此住處東南角某處標。西迴
至西南角某標。從此北迴至西北角某標。從
此東迴至東北角某標。從此南迴還至東南
角某處。彼爲内相。此爲外相。此是大界内
外相一周訖三唱已若欲唱相應。將四五比丘出戒場
外盡標相内集僧。然後唱二重標相已僧
中方加羯磨。其文如初
結大界法無異故不
結三小界法此三小界並爲難事故興。律云。不同意
者未出界。聽在界外疾。疾一處集結小
界受戒。又言。若布薩日於無村曠野中。行衆僧不得和合
者。隨同師善友下道各集一處結小界説戒。又言。若自恣
日。於非村阿蘭若道路行。若不得和合者。隨同師親友移
異處結小界自恣。故知非難無縁輒結類諸難開若違制
犯。又皆無外相即身所坐處以爲界體。故受戒中云。此僧
一處集結小界。説戒中云。今有爾許比丘集結小界。自
恣中云。諸比丘坐處已滿齊。如是比丘坐處僧於中結小
界等。故知倶無外相爲遮呵人即小界受戒法。云界外呵
不成呵也。此文釋成無外相明矣。今有立界相房院。於
中結者羯磨不成。以大界立相不唱非法小界無相。若立
非法故大界別人唱相。羯磨文中牒之。小界既無唱法。羯
磨自顯標相。故重委明示庶無疑濫脱。隨而結則成多犯。
一非是開縁。二輒立相。三處留久固。文云。不應不
解而去等。四妄通餘法即非制。而制其羯磨文如常
結解衣界法第二有三種僧伽藍。若大界共伽藍等。
或界小於伽藍並不須結。若界大於
伽藍者依法結之。則隨界攝衣也。然有羯磨立無村結者。
若准律文先結衣界村内攝衣。後因事起方乃除村。今通
立一法不問有村無村法爾須除。薩婆多論正立此義。以
有村來五意故除。若先無村作法結已。淨人住處外村來
入隨所及處皆非衣界。若本村還出衣界仍攝。若先有村
村在非攝村去空地衣界還滿。由村來去非結解故。五分
律中咸
有斯意
結攝衣界法時有厭離比丘。見阿蘭若處有一好窟。自
念言。我若得離衣宿者。可即依此窟住。
佛言。聽結不失衣。
駃流水。白云
大徳僧聽。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説戒。若僧時
到僧忍聽。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白如是。
大徳僧聽。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説戒。今僧結
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誰諸長老忍。僧於此
處同一住處同一説戒。結不失衣界除村。村
外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已忍。此處同一
住處同一説戒。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竟。
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結已准上
牓示顯處
解攝衣界法佛言。應先解不失衣界。
却解大界應作如是解
大徳僧聽。此住處同一住處同一説戒。若僧
時到僧忍聽僧今解不失衣界白如是
大徳僧聽。此住處同一住處同一説戒。僧今
解不失衣界。誰諸長老忍。僧同一住處同一
説戒。解不失衣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已
忍。同一住處同一説戒。解不失衣界竟。僧忍
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結解食界法第三佛言。有四種淨地。一者檀越淨。若
爲僧作伽藍未施與僧。二者院相不
周淨。若僧住處半有籬障都無籬障。若垣若牆若塹若柵
亦如是。三者處分淨。初作僧伽藍時。檀越若經勞人
處分。如是言。某處爲僧作淨地。四者僧作
白二羯磨結。若疑先有淨地應解已更結
結攝食界法時有吐下病比丘未及得粥便死。佛言。聽
在*僧伽藍内邊房靜處。結淨廚應唱房。
若温室若經行堂處。若出家五衆房得作除去比丘。五分
云。若於一房一角半房半角。或中庭。或通結僧坊内作淨
地。並得律令唱相。今結法時
僧在院外。遙唱遙結應唱相言
大徳僧聽我比丘爲僧唱淨地處所。此僧伽
藍内東廂廚院中。若諸果樹下並作淨地如是
三唱
更餘處任時據量隨事。
通局。羯磨者作是白言
大徳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結東廂廚院
中若諸果

作淨地白如是。大徳僧聽僧今結東廂廚院中
及諸果樹下
作淨地誰諸長老忍僧結東廂廚院中
及諸果樹下
作淨地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已忍結東廂廚
中及
諸果
樹下
作淨地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解淨地法律云。若有縁者解已更結。
不出解文例准解法應言
大徳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解某處淨
地白如是。大徳僧聽。僧今解某處淨地誰諸
長老忍。僧解某處淨地者默然。誰不忍者説
僧已忍解某處淨地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
是持
諸戒受法篇第三
戒法理通義該道俗。以五戒有犯則具戒。成難。
故須條貫始終體相明練。七衆所受次如下列
受三歸法薩婆多論云。以三寶爲所歸。欲令救護不得
陵故也。歸依佛者歸於法身。謂一切智
無學功徳五分所成。歸依法者歸於自他盡處。謂斷欲無
欲滅諦涅槃。歸依僧者歸於第一義僧。謂良祐福田聲聞
學無學功徳也。善見論云。並須師*受言音相順。
若言。不出或不具足。不稱名不解故不成應云
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如是
三説

屬已
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
依僧竟三結已律無受法。准諸論文具出此。但受歸
法無有戒法。故論云三歸下有所加得歸及戒。
若無加者有
歸無
受五戒法經云。有善男女布施滿四天下。衆生四事供
養盡於百年。不如一日一夜持戒功徳。以戒
法類通情非情境故也。論云。由戒故施得清淨也。當於受
戒前具問遮難故。善生經云。汝不盜現前僧物不於六親
所比丘比丘尼所行不淨行。父母師長有病棄去不。殺發
菩提心衆生。如是等具問已。若無者應語言。此戒甚難
能爲聲聞菩薩戒而作根本。善男子戒有五種。始從不殺
乃至不飮酒。若受一戒是名一分優婆塞。具持五戒名爲
滿分優婆塞。汝今欲受何分之戒。當隨意受。爾時智者應
隨語爲受阿含等經云。於受前懺罪已然後受法。應如是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一日一
盡形壽
一戒一分
五戒滿分
優婆塞。如來至眞等正覺。是我世
三授已告云向授三歸正是
戒體。今又三結示戒所
我某甲。已歸依佛竟。
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一日一夜
盡形壽
一戒一分
五戒滿分
優婆
塞。如來至眞等正覺。是我世尊三結已告言。今
當示汝戒相。汝
諦聽
受之
盡形壽不殺生。是優婆塞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盡形壽不盜。是優婆塞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盡形壽
不邪婬。是優婆塞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若妄語。若
飮酒並准上具問答已。餘有六重二十八輕。諸雜行
相。廣如善生經及行事鈔中説發願同行八戒
受八戒法善生經。増一阿含云。佛告優婆塞。當於八
日十四日十五日。往詣長老比丘所。一一
受八戒。一一授之。勿令失次。論中令五衆授之。成實
云。若無人時但心念口言。乃至我持八戒亦得成受。倶舍
論云。若先作意於齋日受者。雖食竟亦得。前受戒者下
心合掌。隨施戒人語勿前勿倶。若違不成。論云。若受八
戒應言。一日一夜莫使與終身戒相亂。成實云。五戒八戒
隨日月長短。或一年一月乃至半日半夜。重受減受並得。
應如是
授言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一日一夜
一年一月
爲淨行優婆塞如是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
法竟。歸依僧竟一日*一夜
一年一月
。爲淨行優婆塞竟
已次授
戒相言
如諸佛盡形壽不殺生。某甲一日
不殺生。能持不答言
能持
如諸佛盡*形壽不盜。某
甲一日*夜不盜。能持不答言
能持
如諸佛盡*形
壽不婬。某甲一日*夜不婬。能持不答言
能持
如諸
佛盡*形壽不妄語。某甲一日*夜不妄語。能
持不答言
能持
如諸佛盡*形壽不飮酒。某甲一日
*夜不飮酒。能持不答言
能持
如諸佛盡*形壽離華
香瓔珞香油塗身。某甲一日*夜亦離華香
瓔珞香油塗身。能持不答言
能持
。如諸佛盡*形壽
離高勝床上坐及作倡伎樂故往觀聽。某甲
一日*夜離高勝床上坐及作倡伎樂故往觀
聽。能持不答言
能持
如諸佛盡*形壽離非時食。某
甲一日*夜離非時食。能持不答言能持。阿含經
云。如上次第授已。
當教發
願言
我今以此八關齋功徳。不墮惡趣八難邊地。
持此功徳攝取一切衆生之惡。所有功徳惠
施彼人。使成無上正眞之道。亦使將來彌勒
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死經云。設有善男子女人。
不發此願而持八齋者。
得少許福田。
引古證
出家受戒法七分明之。一明出家功由菩薩。二明有
益超世。三明障出大損。四明既出家已
行於罪行。五明既出家行凡福行。六明出家修
道要業。七明大小正行三學爲本。廣如鈔中
乞度人法時諸比丘。輒便度人不知教授。以愚癡故
彼不被教授。不按威儀著衣不齊整。乞食不
如法。處處受不淨鉢食。於大食小食上高聲大喚。如婆羅
門聚會法。諸比丘以此事白佛。佛言。聽僧與授具足者
白二羯磨。彼欲度人者。當往衆中偏露右肩
脱革屣禮僧足右膝著地合掌應作如是乞言
大徳僧聽我某甲比丘求衆僧乞度人授具足
戒。願僧聽。我某甲比丘度人授具足戒慈愍
三乞律中。准羯磨文。爲授具*足者須乞畜衆法。若
按受戒揵度中前具列和上徳已。總結文云。如是畜
依止畜沙彌亦爾。故知
並須以無徳不合
與度人法佛言。當觀察此人。若不堪教授。復不以二
事攝取。一者法。二者衣食。當語言大徳。止
勿度人。若有智慧堪能教授。又以
二事攝者。應與羯磨作是白言
大徳僧聽。此某甲比丘。今從衆僧乞度人授
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與某甲比丘。
度人授具足戒。白如是。大徳僧聽。此某甲比
丘。今從衆僧乞度人授具足戒。僧今與某甲
比丘度人授具足戒。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
比丘度人授具足戒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
已忍。與某甲。比丘度人授具足戒竟。僧忍
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度沙彌法律中。度羅睺羅爲最初。僧祇云。若年七歳
解知好惡。與出家過七十臥起。須人不得
度。若能修習諸業聽出家。若初欲出家者。爲
説苦事。一食一住一眠。多學問答能者度
與剃髮法時諸比丘輒度人故衆僧不知。佛言汝若欲僧
伽藍中剃髮。當白一切僧。若不得和合。房房
語令知。已與剃髮。若和
合作白已剃髮。作是白言
大徳僧聽。彼某甲欲求某甲比丘剃髮。若僧
時到僧忍聽與某甲剃髮。白如是作白已。喚入
衆中與剃髮。
度人法式廣如鈔中。五分云。
先與受五戒已。後受十戒
授十戒法佛言。若在僧伽藍中。度令出家者。當白一
切僧。白已聽與出家。應作如是白
大徳僧聽。此某甲從某甲比丘求出家。若僧
時到僧忍聽。與某甲出家。白如是。*授戒體
善見云。阿闍梨告言。汝隨我語。教汝*授三歸。答言
爾。又應問遮難發戒縁起。准如經律例。須具問方乃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我今隨佛
出家。某甲爲和尚。如來至眞等正覺。是我
世尊三授已
便得戒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
僧竟。我今隨佛出家已。某甲爲和尚。如來
至眞等正覺。是我世尊三結已
與戒相
盡形壽不殺生。
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盡形壽不偸盜。是沙
彌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盡形壽不婬。是沙彌戒。能
持不答言
能持
盡形壽不妄語。是沙彌戒。能持不

盡形壽不飮酒。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盡形
壽不著華鬘香油塗身。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盡形壽不歌舞倡技及故往觀聽。是沙彌
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盡形壽不得高大床上坐。是沙
彌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盡形壽不非時食。是沙彌
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盡形壽不得捉生像金銀錢寶。
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
能持
此是沙彌十戒。盡形壽
不得犯。如請僧福田經。沙彌應知五徳。一者發心出家
懷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永割
親愛無適莫故。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五者志求大乘
爲度人故。依如僧祇律。應爲説十數。一者一切衆生皆依
飮食。二者名色。三者痛痒想。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
者六入。七者七覺意。八者八正道。九者九衆生居。十者
十一切入。其列數釋相對治
顯正。並廣如行事鈔中説
比丘*授戒法。 佛言。善來比丘破結使比丘。三語比
丘邊地持律五人。受戒比丘第五。中
國十人。受戒比丘上列五受。並正律文
善來。三語唯局佛在。餘三通於滅
授比丘戒縁戒是生死舟航正法根本。必須縁集相應。
有違雖*受不得。今解二種羯磨。具足
五縁。方成一能受之人。有五種。一是人道故。律云。天子
阿修羅非人畜生。不得戒故。論云。三歸五戒唯人*中
有。餘道所無。二諸根具足。律云。若狂若聾若唖若身相
不具百遮等人。一切能汚辱衆僧者。皆不得故。三身器
清淨薩婆多云。先受五戒八戒。曾破重者。更受十戒不得
故。律云。先受戒破於重戒。還來受者名邊罪難。又白衣
沙彌造諸重業。並十三難攝故。四出家相具。律云應剃髮
著袈裟。與出家人同。若著俗服外道服衆莊嚴具。裸形
等不名受具故。五得少分法。律云。不與沙彌戒而受具
戒。衆僧得罪故。第二所對有七。一結戒成就以結不
成。羯磨無所依故。二有秉法僧以白四聖教。非法衆者
不合秉故。三僧數滿足。非謂頭數滿十故。毘尼母云。
和上二阿闍*梨。並須如法七僧爲證。皆清淨明曉故。
律云。若無和尚若十衆不滿。如不滿數中所明。皆不成就
故。四界内盡集和合。律云。更無方便得別衆羯磨故。五
*中有白四教法。毘尼母云。羯磨如法故。六資縁具足。律
云。若無衣鉢。若借他衣鉢並非法故。七佛法時中。毘
曇論云。若至法滅。一切結界受戒皆失沒故。第三發心乞
戒。律云。若受戒人不自稱名。不稱和尚名。教乞而不
乞。若眠醉瞋恚。若無心受。皆不得戒故。第四心境相應
或心不當境。或境不稱心。或心境倶不相稱。並非法故。
第五事成究竟。始從請師終于受竟前後無違得名辦事
正授戒體前具八法。初明請師法律云。弟子無
師教授故。造
作非法。佛言。當立和尚。弟子看和尚。當如父想敬
重相瞻視。又病比丘無人看故。便致命終。佛言當立弟
子。應共相敬重瞻視。便得正法久住増益廣大。和尚看
弟子當如兒想。善見云。以初不請故。後便違教。佛制令
請也。若依本律。請法不在僧中。今依十誦僧祇。令受戒
人先入僧中。教使次第一一頭面禮僧足。然後請之。當偏
袒右肩脱革屣右膝著
地合掌教如是請言
大徳一心念。我某甲請大徳。爲和尚。願大徳
爲我作和尚。我依大徳故。得受具足戒。慈愍
三請已。僧祇云。衆中三請已。
和尚應語發彼喜心。律本言
可爾教授。汝清
淨莫放逸依佛阿毘曇中。二阿闍*梨。亦
有請法。即准上文。餘師義例
二安受者所在佛言受戒人。不得在空隱沒離見聞
處。若在界外。其和尚及足數人。亦
不得在空乃至界外。佛言。當
欲受戒者。眼見耳不聞處
三差人問縁時有欲受戒者。將至界外脱衣看稽留受
戒事。佛言。不應爾。自今已去聽。於先問
十三難事然後受戒。戒師當問云。衆中誰能與某甲作教
授師。若有者答言。我某甲能。戒師應和。僧索欲已白言
大徳僧。聽彼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
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爲教授師。白如是
四出衆問法五分云。應安慰言。汝莫恐懼須臾持汝
著高勝處。等已取其衣鉢示語之言
此是安多會。此是鬱多羅僧。此是僧伽梨
薩婆多云。此三衣名。九十六種外道
所無。*唯。佛法中有。今故示
此是鉢多羅
云。鉢是恒沙
諸佛標幟
此衣鉢是汝有不答言。是諸部中。
亦即加受法
應語言。善男子諦聽。今是至誠時。我今當
問汝汝隨我問應答。若不實者當言不實。若
實言實。汝不犯邊罪耶答言。無者應語言。汝應不
識此罪名。謂曾受佛戒已犯
於四重。即是佛法海外人。故名邊罪。汝不有邪義。決云。
凡問難有無意在相解。故中邊不相領解。尚不成犯戒
捨戒。今雖問而不識者。與不問無別。
律云。不成受戒故。以下類此可
汝不汚比丘
僧祇律云。謂白衣
時。汚淨戒尼梵行
汝非賊住耶謂白衣沙彌
時。盜聽説
戒羯磨同
僧法事
汝不破内外道耶謂曾作外道來受具
足戒。後復入外道。今又重
來受
戒者
汝非黄門耶謂非生揵妒變半
月自截等六種者
汝非殺父
耶。汝非殺母耶。汝非殺阿羅漢耶。汝非破僧
耶。汝非惡心出佛身血耶僧祇律云。此二難佛滅
後無。佛久涅槃。依舊文

汝非是非人耶謂諸天鬼神等。變
爲人形。而受者
汝非畜生耶
謂有龍畜能變形
爲人而來*受者
汝非二形耶謂此身中具有男女根。
正乖道器。汝今無不應。
一一具解。問已
若答言無者
汝今字誰和*上字誰。年滿二
十不此三事及十三難。並須一
一問答。以不具故不得戒
三衣鉢具足不。父
母聽汝不。汝非負人債不。汝非奴不。汝非官
人不。汝是丈夫不律本云。年滿二十者。能耐寒熱風
雨飢渇持戒一食。忍惡言及毒蟲
十事。是丈夫相。僧祇云。二十已上七十已下。有所堪能
是丈夫位。得與受戒。若過若減縱有所堪。及是應法而無
所堪者。並不
得與*授戒
丈夫有如是病。癩癰疽白癩乾痟
癲狂。汝無如此諸病不並依有
無具答
如我今問。汝僧
中亦當如是問。如汝向者答。我僧中亦當如
是答教授師應正理威儀已。便
告言待至僧中。召命當來
五白召入衆法佛言。彼教授師問已還來衆中。如常
威儀相去舒手相及處立。當作如是白
大徳僧聽。彼某甲從和*上。某甲求受具
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已問竟聽將來白
如是作此白已。應喚來來已當爲捉衣鉢。在
戒師前。右膝著地合掌。當教如是乞
六明乞戒法彼教授師。如前教已。應語言計乞戒法。
汝應自陳。但以不解故。我教汝應言
大徳僧聽。我某甲從和*上。某甲求受具足
戒。我某甲今從衆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爲和
上。願僧慈愍故拔濟我三乞已教
授師復坐
七戒師和問法應作
白言
大徳僧聽。此某甲從和
上。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衆僧。乞
受具足戒。某甲爲和上。若僧時到僧忍聽。
我問諸難事。白如是
八正問法應言。此安多會。鬱多羅僧。僧伽梨。鉢
多羅。此衣鉢是汝有不。彼答言是語言
善男子聽。今是至誠時。實語時。今隨所問汝
當隨實答僧祇云。汝若不實答。便欺誑諸天魔梵沙門
婆羅門諸天世人。亦欺誑如來及以衆僧。自
得大
汝不犯邊罪耶。汝不犯比丘尼耶。汝非
賊心受戒耶。汝非破内外道耶。汝非黄門耶。
汝非殺父耶。汝非殺母耶。汝非殺阿羅漢耶。
汝非破僧耶。汝非惡心出佛身血耶。汝非非
人耶。汝非畜生耶。汝非二形耶。若隨答
言無者
汝字
何等。和上字誰。年滿二十未。*三衣鉢具足
不。父母聽汝不。汝不負人債不。汝非奴不。汝
非官人不。汝是丈夫不。丈夫有如是病癩癰
白癩乾痟癲狂病。汝今有如是病無耶
問已有無具答。詞
義相領同前教授
二正授戒體法薩婆多論云。凡欲受戒先與説法引導
開解。令於一切境上起慈悲心。便得
増上戒。應語彼言。六道衆生多是戒障。唯人得受猶含遮
難。不必並堪。汝無遮難定得受戒。汝當依文發増上心。
所謂救攝一切衆生以法度彼。又戒是諸善根本。能作三
乘正因。又戒是佛法中寶。餘道所無。又能護持佛法。令


正法久住。又羯磨威勢衆僧大力。能擧法界
勝法置汝身心中。汝當一心諦受應作白*言
大徳僧
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
今從衆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爲和上。某甲自
説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若僧
時到。僧忍聽僧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爲和尚。
白如是僧祇云。作白已問僧成就不。乃至羯磨第一第
二第三亦如是。十誦云。羯磨受戒時。當一心聽
莫餘覺餘思惟應敬重。當正思惟心
心相憶念。應分別之。違者突吉
大徳僧聽。此某
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衆
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爲和尚。某甲自説清
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僧今授某
甲具足戒。某甲爲和尚。誰諸長老忍。僧與某
甲授具足戒。某甲爲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
説。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上。次
第問答無違者得
僧已忍與某甲
授具足戒竟。某甲爲和尚。僧忍默然故。是事
如是持善見論中。及律本並云。*授具足已。和尚阿
闍*梨等當爲記春夏冬時。某月某日。乃至量
影等時。*授
具足戒
次説隨相時有比丘受*具已。衆僧捨去既
不識犯。便造重罪。佛言。自今
已去。作羯磨已。當
先與説四波羅夷法
善男子聽。如來至眞等正覺。
説四波羅夷法。若比丘犯一一法。非沙門非
釋子。汝一切不得犯。婬作不淨行。若比丘犯
不淨行受婬欲法。乃至共畜生。非沙門非釋
子。爾時世尊與説譬喩。猶如有人截其頭終
不能還活。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已。不能
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
答言
能持
一切不得盜。下至草葉。若比丘盜人五
錢。若過五錢。若自取教人取。若自破教人破。
若自斫教人斫。若燒若埋若壞色者。彼非沙
門非釋子。譬如斷多羅樹心終不復更生長。
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已。終不還成比丘
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
能持
一切不
得故斷衆生命下至蟻子。若比丘故自手斷
人命。持刀授與人教死歎死。與人非藥若墮
胎若&T032024;祷殺。自作方便。若教人作。非沙門
非釋子。譬喩者説言猶如鍼鼻缺不堪復用。
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已。不復還成比
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
能持
切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比丘非眞實非己
有。自説言我得上人法得禪得解脱得定得
四空定。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
羅漢果。天龍來鬼神來供養我。彼非沙門非
釋子。譬喩者説譬如大石破爲二分終不可
還合。比丘亦復如是。犯此波羅夷法*已。不
復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
答言
能持
授四依法時世飢儉乞求難得。有外道輒自出家受戒。
後僧無食便即休道。佛言。先與四依然後
授戒。復有外道求僧出家。先説四依。彼即報言。我堪二
依。若納衣腐藥不堪。此二便即休道。佛言。此外道大有
所失。自今已去。後
授四依。應如是授言
善男子聽。如來至眞等正覺。
説四依法。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
丘法。比丘依糞掃衣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
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
能持
若得長利
檀越施衣割壞衣得受。比丘依乞食。比丘依
是得出家受具足戒。得成比丘法。是中盡形
壽能持不答言
能持
若得長利。若僧差食。檀越
食。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初日食。僧常食
檀越請食。得受。依樹下坐。比丘依此得出家。
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
能持
若得長利。若別房尖頭屋小房石室兩房。一
戸得受。依腐爛藥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
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
能持
若得長
酥油生*酥蜜石蜜得受。汝已受戒已。白
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和尚如法。阿闍
*梨如法衆僧具足滿。汝當善受教法。應當勸
化作福治塔。供養衆僧和尚阿闍*梨。若一切
如法教不得違逆。應學問誦經懃求方便。於
佛法中。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
羅漢果。汝始發心出家功不唐捐。果報不絶。
餘所未知。當問和尚阿闍梨佛言。當令受具戒者
在前而去。弟子當日
三時問訊和尚。朝中日暮當爲和尚執作二事。勞苦不得
設。一者修理房舍。二者補浣衣服。和尚一切如法教
盡當奉行。違
者如法
請依止師法時有比丘。和尚命終。若休道決意出界
外。以無人教授故種種破戒。作非威
儀。佛言。聽有阿闍*梨當共相奉敬瞻
視如和尚法。當具修威儀。如是請云
大徳一心念。
我某甲今求大徳爲依止。願大徳與我依止。
我依大徳住三説已。其阿闍*梨亦須乞畜。衆法
如和尚法不異。彼受請已應報言
可爾
與汝依止。汝莫放逸弟子當爲執作二事。不得辭
*設請經問義。有所知解至
滿五歳得離依止。若無所知誦戒不利盡形依止。阿闍*梨
須具五徳。知犯知不犯知輕知重。滿十歳方得攝他。若無
此徳不依無過。和
尚之徳類
尼衆授戒法善見云。尼者女也摩者母也。重尼故稱
之。智度論云。尼得無量律儀故。應次
比丘後。佛以儀式不便故在沙彌後。愛道經云。
女人但惑色畜衆。知須臾事故制依大
*授沙彌尼戒法其畜衆羯磨剃髮法出家法。
具如上僧中。唯加尼字爲異
授式叉摩那尼法律本諸尼輒度人出家受戒。以不知
戒相故造作非法。佛言。應與
戒羯磨十誦中。輒度妊身女人過起。佛言。與
二歳羯磨可知。有無然六法淨心二歳淨身
乞學戒法佛言。聽十歳曾嫁及十八童女。欲二歳學戒
者。當詣僧中偏露右肩脱革屣禮尼僧足。兩
膝著地合掌
教作乞
大姊僧聽。我某甲沙彌尼。今從僧
乞。二歳學戒。某甲尼爲和尚。願僧與我二歳
學戒。慈愍故三乞已。沙彌尼應
往離聞處著見處立
與學戒法彼尼衆中作
羯磨者應言
大姊僧聽彼某甲沙彌
尼。今從僧乞二歳學戒。某甲尼爲和尚。若僧
時到僧忍聽。與某甲沙彌尼二歳學戒。某甲
尼爲和尚。白如是。大姊僧聽。彼某甲沙彌尼
從僧乞二歳學戒。某甲尼爲和尚。僧今與某
甲沙彌尼二歳學戒。某甲尼爲和尚。誰諸大
姊忍僧與彼某甲沙彌尼二歳學戒。某甲尼
爲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説。是初羯磨如是
三説
已忍與某甲沙彌尼二歳學戒。某甲尼爲和
尚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次説戒相法佛言。應喚來入衆
與説六法名
某甲諦聽如來
無所著等正覺。説六法不得犯不淨行行婬
欲法。若式叉摩那行婬欲法。非式叉摩那非
釋種女。若與染汚心男子身相觸。缺戒應更
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
能持
不得
偸盜乃至草葉。若式叉摩那取人五錢。若過
五錢。若自取教人取。若自斫教人斫。若燒若
埋若壞色。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取減五
錢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
答言
能持
不得故斷衆生命乃至蟻子。若式叉摩
那故自手斷人命。求刀授與人教死讃死。若
與非藥若墮胎若&T032024;呪術。自作教人作
者。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斷畜生不能變
化者命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
能持不答言
能持
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式叉摩
那不眞實。非己有自稱*言得上人法。得禪得
解脱三昧正受。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
含果阿羅漢果。天來龍來鬼神來供養我。此
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若於衆中故作妄語。
缺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
答言
能持
不得非時食。若式叉摩那非時食。缺戒
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
能持
不得飮酒。若式叉摩那飮酒。缺戒應更與戒。
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佛言。式叉
尼一切大尼戒。應學
除自手取食授食與他。此學法女具學三法。一學根本即
四重是。二學六法謂染心相觸。盜減五錢。斷畜生命。小
妄語非時食飮酒也。三學行法。謂大尼諸戒及威儀。並制
學之。若犯根本戒法者。應滅擯若缺學法者。更與二年
羯磨。若違行法直犯佛教。
即須懺悔不壞本所學六法
授比丘尼戒法佛言。有八敬比丘尼。善來比丘尼。破
結使比丘尼。羯磨受中有遣信比丘
尼。十歳曾嫁比丘尼。十八童女。二歳學戒。二十衆比丘
尼。邊方義立十衆比丘尼。前唯局佛世。後五通於

乞畜衆法佛言。尼滿十二歳。欲度人者應具修威儀
禮諸尼僧足。如大僧法三乞已。文同故不
出。其度沙彌尼式叉尼大戒尼。並須別乞
以年年度弟子犯罪故。或捨畜衆法等故
與畜衆法佛言。尼僧當觀此人堪能教授。二歳學戒二
事攝取者。當與羯磨文。亦如上。若不堪教
授攝取者。
羯磨非
正授戒前具八縁。一明請和尚佛言。若十
歳曾嫁。二
歳學戒。年滿十二。若十八童女二歳學戒。
年滿二十者。應與*授戒具修威儀教言
大姊一心
念。我某甲求阿姨爲和尚。願阿姨爲我作和
尚。我依阿姨故得受大戒慈愍故三請已。答言
可爾。乃至請
二闍梨七證
戒人亦
二佛言。當安受戒人離聞處著見處

三差教師法是中戒師應問言。誰能與某甲作教授
師。有者答言。我某甲能應作。白差如是
大姊僧聽。彼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
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爲教授師。白如是
四教師出衆問法當起禮尼僧足。已
往受戒者所語言
妹此是安陀
會。此鬱多羅僧。此僧伽梨。此僧祇支。此覆
肩衣。此鉢多羅。此衣鉢。是汝有不答言
妹聽。
今是眞誠時實語時。我今問汝實當言實。不
實當言不實。汝不犯邊罪不謂曾受五戒八戒十
戒。犯四重已及受
大戒。犯八重已還俗訖。今重來者名邊罪人。應答云
不犯。已下難遮並准上問。以彼此不解者。非問答故
不犯淨行比丘不。汝非賊心受戒不。汝不破
内外道不。汝非黄門不。汝非殺父不汝非殺
母不。汝非殺阿羅漢不。汝非破僧不。汝非惡
心出佛身血不。汝非非人不。汝非畜生不。汝
非二形不並答
言非
汝字何等答言
某甲
和尚字誰答言
某甲
歳滿不
滿
衣鉢具不答言
父母夫主聽不隨當時
有者言
之不得兩牒。
若無言無
汝不負債不
言無
汝非婢不
汝是女人不答言
女人有如是諸病癩癰疽白
癩乾痟癲狂。二根二道合道小常漏大小
便涕唾常流出。汝有如此病不並答言無者
又應告言
如我
向問汝事。僧中亦當如是問。如汝向者答。我
衆僧中亦當如是答
五喚入衆法佛言。彼教授師問已。來至衆中
舒手相及處立已。應作白召言
大姊僧
聽。彼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若僧時
到僧忍聽。我已教授竟。聽使來白如是即遙語
言。汝
來來已爲捉衣
鉢令入僧
六明乞戒法當禮僧足在戒師前兩膝
著地合掌。教師教乞言
大姊僧聽。我
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我某甲今從
衆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願僧濟度我慈
愍故如是
三乞
七戒師白*和法彼戒師
應白言
大姊僧聽。此某甲從
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此某甲今從衆僧乞
受大戒。和尚尼某甲。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問
諸難事。白如是
八對衆問法彼戒師
應問言
汝諦聽。今是眞誠時。我今
問汝。有當言有無當言無。汝不犯邊罪耶。汝
不犯比丘耶。汝不賊心受戒耶。汝不破内外
道耶。汝非黄門耶。汝不殺父耶。汝不殺母耶。
汝不殺阿羅漢耶。汝不破僧耶。汝不惡心出
佛身血耶。汝非非人耶。汝非畜生耶。汝非二
形耶並答
言無
汝字何等。和尚字誰。年歳滿不。衣
鉢具*足不。父母夫主聽汝不。汝不負債不。
汝非婢不。汝是女人不。女人有如是諸痛癩
癰疽白癩㽳痟*癲狂。二根二道合道小大
小便常漏涕唾常出。汝有如是諸病不並隨
有無
具須
答已
正授本法羯磨文彼戒師。當隨機示道。令發
増上心。使具本法已應白言
姊僧聽。此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此
某甲今從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某甲自
説清淨無諸難事。年歳已滿衣鉢具足。若僧
時到僧忍聽。僧今與某甲*授大戒。和尚尼
某甲白如是。大姊僧聽。此某甲從和尚尼某
甲。求受大戒。此某甲今從僧乞受大戒。和尚
尼某甲某甲。自説清淨無諸難事。年歳已滿
衣鉢具足。僧今爲某甲*授大戒。和尚尼某甲
誰諸大姊忍僧。今爲某甲受大戒。和尚尼某
甲者默然誰不忍者説是初羯磨第二
第三亦如是
僧已忍
與某甲*授大戒竟和尚尼某甲僧忍默然故。
是事如是持
本法尼往大僧中受戒法五分律云。彼和上阿闍
*梨。復集十比丘尼僧。
往比丘僧中。在羯磨師前。小遠兩膝著地乞受
具戒等義。准尼僧自結大界。護別衆過等
請羯磨師法律無正文。准
前具有應教言
大徳一心。念我某甲
今請大徳。爲羯磨阿闍*梨。願大徳爲我作羯
磨阿闍*梨。我依大徳故得受大戒。慈愍故。
已。彼應
如上答
可爾
乞受戒法佛言。彼受戒者。禮僧足
兩膝著地合掌教乞言
大徳僧聽。我
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我某甲今從
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願僧拔濟我。慈愍
三説已。尼教
授師當復本座
戒師*和問法此中戒師應索欲問
答訖。應如是白言
大徳僧聽。此某
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此某甲今從僧
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若僧時到僧忍聽。我
問諸難事。白如是
正問難遮法應安慰法如
上已便語言
汝諦聽。今是眞誠時。
我今問汝有當言有無當言無。汝不犯邊罪耶。
汝不犯比丘耶。汝非賊心爲道耶。汝非壞二
道耶。汝非黄門耶。汝非殺父耶。汝非殺母耶。
汝非殺阿羅漢耶。汝非破僧耶。汝不惡心出
佛身血耶。汝非非人耶。汝非畜生耶。汝非二
*形耶並令識相分明顯答。
以不解故。無由得
汝字何等。和尚字
誰。年歳滿二十未衣鉢具足不。父母夫主聽
汝不。汝不負人債不。汝非婢不。汝是女人不。
女人有如是諸病癩癰疽白癩*㽳痟癲狂。二
根二道合道小大小便常漏涕唾常出。汝無
如是諸病不並隨前事
有無具答
汝學戒未。即應
答言
已學戒。復應
問言
清淨不。復重
答言
清淨。復應問
餘尼言
某甲已學戒未。餘尼
答言
學戒。重問
清淨不。餘尼
重答
清淨
正授戒體法戒師應略説發戒方便。如大僧受戒中所
説。以得戒在大僧。理須知正法羯磨云
大徳僧聽。此某甲從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
此某甲今從僧乞受大戒。和尚尼某甲某甲所
説清淨無諸難事。年歳已滿衣鉢具足。已學
戒清淨。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爲某甲受大
戒。和尚尼某甲白如是。大徳僧聽。此某甲從
和尚尼。某甲求受大戒。此某甲今從僧乞受
大戒。和尚尼某甲某甲所説清淨無諸難事。
年歳已滿。衣鉢具足已學戒清淨。僧今爲某
甲*授大戒。和尚尼某甲。誰諸長老忍僧與某
甲*授大戒和尚尼某甲者默然。誰不忍者説。
是初羯磨三説如上問
成就已應言
。僧已忍爲某甲*授大戒
竟。和尚尼某甲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亦如上。爲説記春
夏冬時節。示語云
次授戒相應語
族姓女聽。此是如來無所著
等正覺説八波羅夷法。犯者非比丘尼。非釋
種女。不得作不淨行。行婬欲法。若比丘尼
意樂作不淨行。行婬欲法。乃至共畜生。此非
比丘尼。非釋種女。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
持不答言
能持
不得盜乃至草葉。若比丘尼偸人
五錢。若過五錢。若自取教人取。若自斫教
人*斫。若自破教人破。若燒若埋若壞色。彼
非比丘尼非釋種女。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
能持不答言
能持
不得故斷衆生命。乃至蟻子。若
比丘尼故自手斷人命。若持刀與人教死讃
死。若與非藥。若復墮人胎*&T032024;祷*呪咀殺。
若自作若教人作。彼非比丘尼。非釋種女。
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
能持
不得妄
語。乃至戲笑。若比丘尼非眞實非己有。自稱
言我得上人法。我得禪得解脱三昧正受
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天
來龍來鬼神來供養我。此非比丘尼。非釋種
女。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
能持
不得身
相觸。乃至共畜生。若比丘尼有染汚心。與染
汚心男子身相觸。從腋以下膝以上。若捺若
摩若牽若推若逆摩順摩。若擧若下若捉若急
捺。此非比丘尼。非釋種女。汝是中盡形壽不
得犯。能持不答言
能持
不得犯八事。乃至共畜生。
若比丘尼有染汚心。受染汚心男子捉手捉
衣。入屏處共立共語共行。身相近共期犯此
八事。彼非比丘尼。非釋種女。犯八事故。汝是
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答言
能持
不得覆藏他
罪。乃至突吉羅惡説。若比丘尼知他比丘尼
犯波羅夷罪。若不自擧不白僧。若衆多人後
於異時。此比丘尼若罷道。若滅擯若遮不共
僧事。若入外道後便作是説。我先知有如是
如是事。彼非比丘尼。非釋種女。覆藏重罪故。
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
能持
不得隨
擧。比丘乃至守園人及沙彌。若比丘尼。知比
丘爲僧所擧。如法如律如佛所教。不隨順不
懺悔。僧未與作共住而隨順。是比丘諸比丘
尼諫是比丘尼言。汝妹知不。今僧擧此比丘
如法如律。如佛所教不隨順。不懺悔。僧未與
作共住。汝莫隨順是比丘尼諫。是比丘尼時
堅持不捨。是比丘尼當三諫捨此事故。乃至
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彼非比丘尼。非釋種女
由隨擧故。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
能五分云。説八重已。總
説四譬。應如是告言
族姓女聽。如來無所著。
已説八波羅夷。又説四種譬喩。若犯八重如
斷人頭已不可復起。又如截多羅樹心不更
生長。又如鍼鼻缺不堪復用。又如折大石分
爲二分不可還合。若比丘尼犯八重已。不得
還成比丘尼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犯。次説
四依
又應告言。族姓女聽。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説
四依法。比丘尼依此得出家受大戒。成比丘
尼。依糞掃衣得出家。受大戒成比丘尼。汝是
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
能持
若得長利檀越施衣割
壞衣得受。依乞食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
尼法。汝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
能持
若得長利
若僧差食。檀越送食。月八日食。十四日食。
十五日食。若月初日食。若衆僧常食。若檀越
請食應受。依樹下坐得出家受大戒。成比丘
尼法。汝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
能持
若得長利
別房尖頭屋小房石室。兩房一戸得受。依腐
爛藥得出家。受大戒成比丘尼法。汝是中盡
形壽。能持不答言
能持
若得長利*酥油生*酥蜜石
蜜應受。汝已受大戒竟。白四羯磨如法成就
得處所。和上如法阿闍*梨如法。二部僧具足
滿。汝當善受教法。應勸化作福治塔供養。衆
僧若和上阿闍*梨。一切如法教授不得違逆。
應學問誦經勤求方便。於佛法中得須陀洹
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汝始發心
出家功不唐捐。果報不絶餘所。未知當問和
上阿闍*梨應令受戒人在前。
餘尼在後而去也
四分刪補隨機羯磨卷







曇無徳部四分律刪補隨機
羯磨卷

 京兆崇義寺沙門道宣集 
衣藥受淨篇第四
受衣法 時諸比丘多畜衣服。佛言。當來善男子不忍寒
苦。畜二衣足不得過。僧祇云。三衣是沙門賢
聖幖幟故。薩婆多云。爲五意故。障寒熱。除無慚愧。入聚
落。在道行。生善威儀清淨故。方制三衣。律本云。不得以
犯捨墮物。及邪命得衣作不成受。若以錦衣五大上色不
得受。應染作袈裟色。聽以長二肘廣四肘衣作安多會。
長三肘廣五肘作鬱多羅僧。僧伽梨亦爾。五分云。肘量長
短不定。佛令隨身分量。律云。度身而衣故也。若作新衣
一重。作安陀會鬱多羅僧。二重作僧伽梨。若故衣者
重。作安陀會鬱多羅僧。四重作僧伽梨。若糞掃衣隨意
多作。應五條不應六條。乃至應十九條不應二十。若過是
條數亦應畜。應法稻田畦畔齊整。聽以刀截成沙門衣。
不爲怨賊所剥。故薩婆多云。從九條至十三條。下品大衣
二長一短。從十五條至十九條。三長一短從二十一條至
二十五條。四長一短名如法作。若互増減成受持著用得
罪。律云。應法四周有縁。五條十隔應自浣染。舒張碾治
裁縫大衣。中衣要割截。若少褋葉作若作五納衣亦爾。
若下衣得襵葉作。十誦云。若少減量作。若縵作。僧祇
云。葉極廣應四指。極狹如穬麥。律本云。應知此長條
此短條。此是葉此是第一縫第二縫。此中縫葉兩向聽葉
作鳥足縫。十誦云。要須却刺前去縁四指施鉤。後八指
施紐。薩婆多云。三衣破但縁不斷不失受持。三千威儀
云。令帖四角。律本令褋障垢膩處。若衣壞隨孔大小方圓
補。及如二指大。十誦云。護三衣如自皮。著大衣者不得
捷土石草木雜使。若不持三衣入聚落犯罪。僧祇云。當
敬如塔想。不著者擗褺擧之入俗人處。不著紐者家家得
罪。五分云。若衣下壞亦令倒著。上下安鉤紐。律中聚落
外令反著衣。比丘所行之處。衣鉢恒隨。猶如飛鳥。餘
廣如
受安陀會法佛言。三衣應受持。若疑捨已更受。若有
不受持者突吉羅。而不出受法。今
准十誦加受持。若以青黄赤白黒五大色
及上色染。律論並不成受。若如法衣應
大徳一心
念。我比丘某甲。此安陀會五條衣。受一長
一短割截衣持三説下衣有四種。謂割截襵葉褋葉縵
作。就中有正從二品。先明正有三種。
從有二十一種。若作襵葉褋葉。二種衣者加授文時。餘
詞同上。但改下襵葉衣持。或褋葉衣持。若從衣受持
者。應如
是加云
大徳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會
二十五條衣。受四長一短割截衣持如是三説乃
至九條七條
類此取解其鬱多羅僧僧伽梨。各有正從。加受
差互准上可知。若加縵安陀會。餘文如上應言
此縵安
陀會受持三説若擬作鬱多羅僧僧伽梨者。並准
安陀會法。唯約衣上下。増減爲異
受鬱多羅僧法此衣正有二。謂割截褋葉七條也。從
有二十。若受割截衣。餘文准上下
文加
法云
此鬱多羅僧七條衣。受兩長一短割截衣
三説若褋葉衣
若從衣並准改
受僧伽梨法此衣正有十八種。謂
割截褋葉。各有九
品。從有六種。若受割截
衣。餘詞如上。准改下云
是僧伽梨
條衣受

割截
褋葉
。衣持三説乃至九條准上例
受。若有從衣可例如
受縵衣法律本云。下三衆離衣宿。得突吉羅。薩婆多
云。應持上下二衣。一當安陀會。二當鬱多
羅僧。若得如
法衣應
大徳一心念。我沙彌某甲。此縵安
陀會受持律雖不出受法。今准十誦。
五分律中加法三説故也
捨衣法律本云。有疑聽捨已更受不出捨文。
僧祇云。有縁須捨者。具修威儀加云
大徳
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僧伽梨。是我三衣數
先受持今捨一説。便止下二衣。乃至
尼五衣等。須捨亦爾
尼受餘二衣法時比丘尼露胸膊行。爲世人譏慢故白
佛。佛言當畜僧祇支覆肩衣。今准僧
祇加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僧祇支
如法作。我受持三説若准僧祇文。廣四肘長二肘。是
祇支本制。今則改變。止可義准。其
覆肩衣廣長亦如祇支法今取所著者。
或減量作。不必依文。應准改加法
大姊一心念。我
比丘尼某甲。此覆肩衣如法作。我受持三説
若有
換易須捨者。亦准上文。其式叉
尼沙彌尼。受四衣。亦准同前
心念受捨衣法五分云。獨住比丘三衣中。須有換易
者。應具修威儀。手執衣心生口言
加法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梨若干條。今捨三説
已然。
後受所長之衣。
如前威儀*加法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梨若干條受
三説餘二衣等受捨亦爾。所捨長衣如
後心念淨施法。餘四衆受捨並准
受尼師壇法佛言。爲身爲衣爲臥具故制畜之。長周四
尺。廣三尺。更増半搩手者。律本善見
云。令於縷際外増之。十誦云。新者二重。故者四重。僧
祇云。不得輒爾持故物作。及屈頭縮量水濕量。若乾大
者犯墮受用犯小罪。此是隨坐衣不得淨施。及取薪草盛
物雜用。應中牒左肩上而行。至坐處取坐之。若置本處
當中掩之。欲坐徐舒先手按後乃坐。十誦云。不應受單
者離宿突吉羅。五分云須揲四角不揲則已。摩得勒伽云。
若離宿不須捨。律論
制受闕文。應義加云
大徳一心念。我比丘某甲
此尼師壇應量作。今受持三説必有餘縁
准上捨衣法
受鉢多羅法僧祇云。鉢是出家人器。少欲少事非。
俗人所宜。五分云。佛自作鉢坏。以爲
法式。律中不得畜雜寶銅鑞木石鉢。大要有二種。泥
鐵是也。應熏作黒赤二色。世中時有掍油漆素鋏紵等鉢。
並非佛制。不成受持。諸部唯有熏鉢一色。十誦此律及
論云。上鉢受秦斗三*斗。毘尼母云。不滿*斗半。若過
三*斗不成受持。善見云。若穿破失受持。律云。鉢破食入
但淨洗食不出者無犯。應謹護不得。乃至足令破。毘尼母
云。當用細澡豆洗。律本云。若葉若汁取令除膩應作嚢。
若襆盛之繋口外向帶絡肩上挾鉢腋下。五分云。瓦鉢應
近地洗。若非法洗得罪。毘尼母十誦云。鉢是諸佛摽
誌。不得惡用。及洗手敬之如目。律中若破以白鑞鉛錫
縵補。律無受法。
准十誦云
大徳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
鉢多羅應量受。常用故三説善見云。若無人時獨
受持鉢。即准上文。其尼
等四衆亦准此。若捨
故受新。並准前上
受藥法佛言。有四種藥。時藥非時藥七日藥盡形壽藥。
應手受之。薩婆多云。受食有五義。律本無口受
法。准十誦及論。制令口受時藥
口互塞。餘三藥具兼二受
受時藥法佛言。蒲闍尼有五種。謂飯糗乾飯魚肉佉
闍尼有五種。謂枝葉花果細末食名爲時
藥。謂從旦至中也。若欲受者。先知
藥體。後知授受。餘藥並准此
藥無七過一非内
宿。二
非内煮。三非自煮。四非惡觸。五非
殘宿。六非販賣得。七非犯竟殘藥等
授有三種一分別
知是食
非食。二有施心。
三者如法授與
自受三法一別知食體與淨人所授之食者。心境相當
非錯彼此。二有心自食非爲餘事。三如律
手受具二五法
無非威儀事者
。正食五觀初計功多少量藥來處。二自知
行徳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
等爲宗。四正事良藥爲療形苦。五爲成道
業故。並律論正文。非唯抑度廣相如鈔
受非時藥法佛言。聽以梨棗&MT00754;蔗等汁作漿。若不醉人
應非時飮亦不應。今日受漿留至明日若
飮如法治。僧祇五分律。開受蜜漿。若諸
果汁澄如水色。以水渧淨已義加受法云
大徳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今爲渇病因縁。此是蜜漿爲欲
經非時服故。今於大徳邊受三説餘漿准此。
若無渇病犯罪
受七日藥法佛言。有酥油生酥蜜石蜜。世人所識。
有病因縁聽時非時服。僧祇云。諸脂亦七
日服應
義加云
大徳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爲熱病因
縁。此酥七日藥爲欲經宿服故。今於大徳邊
三説律本云。風病服油及五種
脂。僧祇律。具有對病設藥法
受盡形壽藥法
佛言。一切鹹苦酢辛不任。爲食者有病因縁。
聽盡形服乃至灰土。大小便等。亦手受加口法云
大徳
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爲病因縁此薑椒盡
形壽藥。爲欲共宿長服故。今於大徳邊受
若有餘藥。或白朮散丸湯膏煎等。但不任爲食者
牒名加法。薩婆多云。如五石丸隨牒一名餘藥通攝
衣説淨法佛言。長衣者。長如來八指廣四指。應淨
施。不者犯墮。除波利迦羅衣不現前等。薩
婆多云。不應量者。過十日捨作突吉羅。悔
乃至錢寶穀。米等亦爾。佛指面廣二寸也
請施主法佛言。有二種淨法。眞實淨。展轉淨法。薩
婆多云。應求持戒多聞者而作施主。亦無請
文義加
請法
大徳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請大徳爲
衣藥鉢展轉淨施主。願大徳爲我作衣藥鉢
展轉淨施主。慈愍故三説其眞實淨主及錢寶穀
米等。俗人爲主。並准請之
正説淨法善見云。若衣物衆多段段説之。欲
總説者。並縛相著加聖法。
大徳
一心。念此是我某。甲長衣未作淨今爲淨。故
施與大。徳爲展轉淨故彼受
者言
長老一心念。
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爲淨故與我。我今受
之。汝施與誰。彼當
施與某甲。受淨
者言
老。汝有
是長衣未作淨。爲淨故與我。我已受之。汝
與某甲是衣。某甲已有。汝爲某甲故善護持
著用隨因縁長鉢殘藥
文並同准
心念説淨法五分云。應偏袒
右肩胡跪手




捉衣心
生口言
我比丘某甲。此長衣淨施與某甲於五衆
中隨意

。隨彼取用得至十一日。復
如前威儀言
我某甲此長衣從某
甲取還得至十日
復如初言
我某甲此長衣淨。施與某甲。
隨彼取用如是捨故受
新十日一易
金粟淨法薩婆多云。錢寶穀米並同長衣十日説淨。律
本云。當持至可信優婆塞所。若守園人所。如
是告
此是我所不應。汝當知之論云。除錢及寶等
一切長財。並以五
衆爲施主。若説淨錢寶市得衣物不須淨施。僧祇云
施主若死等不得過十日。更覓施主説淨。毘尼母云。若衣
物未説淨點淨縫衣著。已淨者則名衣和合淨。若色
非法。縫著如法者。是名色衣和合淨。更不須別淨
諸説戒法篇第五
摩得勒伽論云。云何布薩捨諸惡不善法。證得白法。究
竟梵行半月自觀犯與不犯清淨身口也。善見云。説戒
法得知正法久住。毘尼
母清淨者。名布薩義
僧説戒法佛言。若四人已上當*白已説戒。於十四十
五十六日説戒聽。上座於布薩日白僧言
大徳僧聽。今白月十五日。布薩白衆僧集某
處説戒如是白已。上座應教年少比丘。具淨水燈火舍
羅聽作。時若打揵搥。及餘時法。若告言。諸大
徳布薩説戒時到。僧集已比座共相撿校。知有
來者不來者。其諸莊嚴説戒衆具。廣如鈔
僧同犯識罪懺白法佛言。若僧集説戒。盡犯罪者。
不得説戒。不得聞戒。不得向犯
者懺悔。犯者不得受他懺悔。彼
比丘白已當懺悔。應作如是白言
大徳僧聽此一切
衆僧犯罪。若僧時到僧忍聽。此一切僧懺悔
白如是如是白已。然後説戒。
律本。更不悔本罪
僧同犯疑罪發露白法佛言。若説戒時。一切僧
於罪有疑者。應作白言
徳僧聽。此一切僧於罪有疑。若僧時到僧忍
聽。此衆僧自説罪。白如是然後説戒。此但露罪
得聞説戒本罪。乃識

尼差人請教授法於説戒日。集僧索欲問縁。
答云。差人請教授羯磨文言
大姊
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比丘尼某甲。爲
比丘尼僧故。半月往比丘僧中求教授。白如
是。大姊僧聽。僧今差比丘尼某甲。爲比丘
尼僧故半月往比丘僧中求教授。誰諸大姊
忍僧差比丘尼某甲爲比丘尼僧故半月往比
丘僧中求教授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已忍
差比丘尼某甲爲比丘尼僧故半月往比丘僧
中求教授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律本
云。
應白二差一人已彼獨行無護。更差二三人爲伴。往僧寺
中。至所囑比丘所。義准應差人承受彼囑授尼。應具陳所
請。已至十六日更往僧寺中求可不時。若得略教授已還
本寺。鳴搥集尼衆。不來者説欲已。然後使尼如僧中
所。告者在尼衆中具宣僧勅訖。諸尼合掌頂戴受。律
無文。准僧祇律文。義如此。若僧尼兩衆各滿五人已
上。方行此法。故律本云。若衆不
滿若不和合者。至時但禮拜問訊
教誡尼法佛言。於僧説戒時。上座問言。比丘尼衆遣
何人來耶。今但取當時説戒者。問之受囑。
授者即起具修
威儀。爲白僧言
大徳僧聽。某處比丘尼僧和合。僧
差比丘尼某甲。半月半月頂禮比丘僧足。求
請教授尼人三説。已義加云。彼應至上座所云。大徳
慈濟能教授比丘尼不。若答言不堪者。乃
至二十夏已來一一具問。若無有者還至上座所。白言
遍問衆僧無有堪者。上座即應作略教誡法。告囑授人
云。此衆無堪教誡師。明日尼來請可不時。應報言昨夜爲
尼遍請無有堪者。雖然上座有勅。勅諸尼衆精勤行道。謹
愼莫
放逸
告清淨法佛言。若説戒日客來若少者。
當告舊比丘清淨。應如是告言
大徳僧聽。
我比丘某甲清淨若説戒序竟。方陳此言。必有
犯者擧過。告僧已餘者次第聽
識罪發露法佛言。當至一清淨比丘。具
威儀説所犯。名種白言
大徳憶念。
比丘某甲犯某罪今向大徳發露。後如
法懺悔三説説戒時憶者。須用此法。若餘時中
依法懺悔。十誦云。發露比丘不須更發
疑罪發露法律本。比丘犯罪有疑復逼説戒。
佛言應發露已得聞戒。義准云
大徳憶
念。我比丘某甲於某處犯生疑。今向大徳發
露。須後無疑時如法懺悔
説戒座上憶罪
發露法律本。爲在座上忽憶本罪。向比座説之。
擧衆鬧亂。佛令發露心念應。義准云
我某
甲犯某罪。爲逼説戒。恐鬧亂衆故。待竟當懺
三説疑
罪准此
略説戒法佛言。若王賊水火病人非人惡蟲。及有餘縁
者。若床座少露濕天雨布薩多夜已久。或
鬥諍説法等。夜久者略説戒。五分僧祇。並爲多縁。開聽
略説。説前方便一如廣法。隨縁緩急廣略説之。律中
具有三五略説。隨縁遠近文非明了。今
依毘尼母論云。若説序問清淨訖。應
諸大徳。是
四波羅夷法僧常聞十三僧伽婆尸沙。
乃至衆學。並
諸大徳。是
衆學法僧常聞。諸大徳。是七滅諍法。半月半
月説戒經中來下依文廣説。若難卒至應隨到
處云。已説至某處。餘者僧常聞。若難
縁逼近不得説
序者。僧祇
諸大徳。今十五日布薩時。各正
身口意莫放逸便各各隨意去。律中至布薩日。不得
不説。若無人誦者。應差人往比近寺
誦之。還來本處説。若無
者。應説法誦經亦
對首説戒法佛言。若一比丘住處於説戒日。當詣説戒
堂掃洒令淨敷坐具。辦澡水瓶然燈火具
舍羅。若客比丘來。若四人以上應白説戒。若有四人
應集白説戒。若有二人不得受欲。應各各三語説戒。
如是
二大徳憶念。今僧十五日説戒。我某甲
清淨餘二人亦如是三説。若二人共住亦准此。若犯罪者
向清淨者發露。若懺悔已。方得加法。若有罪不發
露者。不應
清淨法也
心念説戒法佛言。一比丘於説戒日。如前辦
衆具。待客比丘。若無者應言
今僧十
日説戒。我某甲清淨三説五百問事云。如上加
法。已有罪者。向四方僧
懺悔已。獨
坐誦戒至竟
。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爲別
詞同
諸衆安居法篇第六
時諸比丘。一切時遊行。&T050460;殺生草木。斷衆生命根。世人
譏呵蟲鳥爲譬。佛言。不應一切時遊行。聽三月夏安居





有通呵。別制
出在尼
安居法佛言。有三種安居。前安居。中安居。後安居。前
安居者。住前三月。後安居者。往後三月。十誦
律。佛制五衆並令安居。律云。尼不安居波逸提。僧等四
衆突吉羅。明了論云。無五過處得在中安居。一大遠聚
落求須難得。二太近城市妨修出道。三多蚊蟻自他兩
損。四無可依人。可依人要具五徳。一求聞令聞。二
已聞令清淨。三能決疑網。四通達無滯五正見。五無施
主供給藥食。並不可安居。律本云。安居有四種。一對首。
二心念。三忘成。四及
界。並有據縁。如下具列
對首安居法律本云。應白所依人言。
我於此處安居已。口言
大徳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今依某伽藍
某聚落
前三月夏安居。房舍
破修治故三説五分十誦云。
彼人告所白者言
知莫放逸。
受持律本
云。
夏中當依第五律師廣誦二部律者。若違得波逸提。
春冬依四種律師。違者突吉羅。理准律意。應問彼言
誰持律者。
依某甲律師。
有疑當往問五分
云。
佛言。當於持律者安居。若處所迮鬧者。應七日得往返
處。心念遙依。若依檀越村野林樹山巖房舍等安居者。
並同上文。唯改伽藍爲異。若修治破壞之語。局僧住處。
隨事量度其四衆作法。唯改言比丘尼式叉摩那尼沙
彌沙彌尼爲別。
餘詞同
後安居法律中。有比丘四月十六日欲前安居。不至所
住。十七日乃到。佛言後安居應准上文言。
後三月夏安居。餘文並如上。如是乃至
五月十六日。後安居法。並准前
心念安居法佛言。若無所依人。可
白應心念。安居文言
比丘某甲。
依某僧伽藍。前三月夏安居餘詞
同上
忘結便成法有比丘來。至所住處安居。忘不結。佛
言。若爲安居故來便成安居。律中爲客
比丘。本有要期。外來託處有忘開結。必有
住人不在通限。若本有方便。理通客主也
及界與園成安居法時有比丘往餘處安居。一脚入
園及界。便明相出。如是兩脚入
園及界。便明相出。如是兩脚入園及界。便經明相。佛言。
並成安居。若准人解。後二種法應在前。後十六日若在中
安居。隨
日得結
受日法時有佛法僧塔事。及父母檀越召請受戒懺悔
等縁。并瞻病求藥問疑請法。如是諸事不知云
何。佛言不及即日還聽受。七日去不及七日還聽受。十
五日去不及十五日還聽受。一月日及一月日應還其三
種。受日並不通夜不同他。律又所爲之縁。但是破戒非
法事者。並非正縁不成受日。及破安居。十誦云。應五衆
安居。五衆受日若受日往赴在道事盡。即須返界。以無
法故。明了論中。有重受七日法。僧祇律云。比丘尼無羯
磨受日法。若
有縁開七日
事訖羯磨受日法僧祇律第四十卷云。路遠縁長爲塔
事僧事。應作求聽羯磨事訖。應還
有人加僧忍聽。此妄
増聖教。彼羯磨例
大徳僧聽。某甲比丘於此
雨安居。若僧時到僧某甲比丘。於此處
*雨安居。爲塔事出界行還此處住。諸大徳
僧聽。某甲比丘爲塔事僧事。出界行還此處
安居。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羯磨受日法佛法東流。數本羯磨乞受日法。全缺不
同。皆自意言。未尋正教。今學所宗但依
律本。本既無乞不可妄加。又括諸部並
無加乞應告情已。羯磨者如是白言
大徳僧聽。若
僧時到僧忍聽。比丘某甲受過七日法十五日
一月日
出界外。爲某甲事故還來此中安居。白如

大徳僧聽。比丘某甲受過七日法十五日
一月日
出界
外。爲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誰諸長老忍僧
聽比丘某甲受過七日法十五日
一月日
出界外爲某
事故還來此中安居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
已忍聽。比丘某甲受過七日法十五日
一月日
出界外。
爲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竟。僧忍默然故。是
事如是持
首受日法律論。但聽受七日。並無正法傳用。
羯磨白中義亦無失。十誦云。若無比
丘。當從四衆
受。應告言
長老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受七
日法。出界外。爲某事故。還來此中安居。白長
老知三説十誦律云。開獨住比丘心念。
受日應准上文。唯除所對之言爲別
命梵二難出界法律中。若安居中本二大童女婬女
伏藏。欲來誘調比丘。又有惡鬼怨
賊毒蟲惡獸。不得如意醫藥使人我若此住。必爲我淨行
及命作留難。佛言聽去。准毘尼母論云。移夏不破安居。
諸部無
文開
受日出界逢難法律中。比丘受七日出界。爲父母兄
姊等至意留過日。或水陸道斷遂
即過限。佛言不失歳。僧祇云。若受日
在道不得迂迴。當日若了。即還本
諸衆自恣法篇第七
時諸比丘共住受持唖法。佛種種呵責言。此是白羊外道
法。自今已去聽共相檢校。知有罪無罪。有十利故。便得
正法久住應安
居竟自恣
僧自恣法佛言。應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自恣。餘辦
衆具如説戒中。比丘不知何時。佛言聽小
食大食上上座。
應唱令白
大徳僧聽。今白月十四日餘日
准此
衆僧集某處自恣
差受自恣人法佛言。聽作時若打揵搥。若告言。諸大
徳。自恣時到僧集已。應先差人應具
兩種五徳。一自恣五徳。不愛不恚不怖不癡。知自恣未自
恣。二具擧罪五徳。知時如實利益柔軟慈心也。十誦五
分。並差二人以上。若衆止五人前後單差。若
有六人一時雙牒而作羯磨。應和問答已白言
大徳僧
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
受自恣人。白如是。
大徳僧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
誰諸長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
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已忍差比丘某甲某
甲作受自恣人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作此法已。兩五徳者。方從座起。至
上座前。禮僧足已。然後胡跪和白
白僧自恣法佛言。自恣時應知比坐有來。不來
者聽先白已。然後自恣作是白言
徳僧聽。今日衆僧自恣。若僧時到僧忍聽。僧
和合自恣。白如是佛言若比丘應十四日自恣。比
丘尼應十五日自恣。此謂二衆相
依住法。若無縁者
三日倶得自恣
正自恣法佛言。應偏袒右肩脱革屣*胡跪合掌。應一
一從上座作。次第應離坐自恣。五分云。取



草布地令在上自恣老病者隨
竟復本座。應對前五徳者言
大徳衆僧今日自
恣。我比丘某甲亦自恣。若有見聞疑罪。願大
徳長老哀愍故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
三説律本云。若説錯忘一一授之。其二五徳。准僧祇云。
各至本座處自恣。不得待僧竟。其衆僧自恣已。五徳至上
座前。告云僧一心自恣竟。
便如常禮退。出十誦律
略自恣法佛言。若有八難及餘縁。如説戒中事者。略説
自恣。但對首有二略。單白已有三略。如鈔所
明。若難事可得。廣説便廣説。若
再説若一説。若不者應如法治
四人以下對首法佛言。若有四人不得受。第五人欲
更互自恣。應盡集自恣。若有四
人。應更互
恣如是白言
三大徳一心念。今日衆僧自恣。
我某甲比丘清淨三説已。若有三人二人亦准此法。
改對首人數爲異。又不得別
衆。及以有犯。
並不應此法
一人心念法佛言。若自恣日往説戒堂掃洒。敷坐具盛
水器洗脚器然燈火具舍羅。爲待客比丘。
若無來者。應
心生口
今日衆僧自恣。我比丘某甲清淨

尼差人自恣法佛言。比丘尼夏安居竟。聽差一比丘
尼爲尼僧故往大僧中説自恣。若僧
尼二衆各不滿五至自恣日。比丘尼往至比丘所。禮拜
問訊。若衆滿者應索欲問縁。答云差人自恣羯磨應云
姊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差比丘尼
某甲。爲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説三事自恣
見聞疑。白如是
大姊僧聽。僧*今差比丘尼某甲爲比丘尼僧
故。往大僧中説三事自恣見聞疑。誰諸大姊忍
僧差比丘尼某甲爲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説
三事自恣見聞疑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已
忍差比丘尼某甲爲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
説三事自恣見聞疑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
是持佛言。彼獨行無護者。應差二三尼爲伴往大
僧中。禮僧足已曲身低頭。合掌作如是語
丘尼僧夏安居竟。比丘僧夏安居竟。比丘尼
僧説三事自恣見聞疑罪。大徳僧慈愍故語我。
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三説。已良久。僧上座告言。
徒衆上下各並默然者。實由
尼等内勤三業外無三事故不見犯。雖然上座有勅。勅諸
比丘尼衆。如法自恣謹愼莫放逸。使尼禮僧足辭退至
本寺已。集尼衆等傳僧教勅。如説戒法所明也。此自恣説
戒略教授法。律本文缺義明前後。而臨事必須條理不容
杜默故。且略標一句。以表
常式。得齊行用未必依
諸分衣法篇第八
於中僧得施有二。初謂七衆所施爲僧得。二
謂道俗所施爲現前。若約縁就時不出六種
一二部僧得施法時有住處二部僧。多得可分衣物。
時比丘僧多比丘尼少。佛言分作二
分。無比丘尼純式叉摩那。亦分作二分。若純沙彌尼亦分
作二分。若無三衆。比丘僧應分。若比丘尼多僧少。若無
應分作二分。若乃至無沙彌者。比丘尼應分得物已。至當
部中皆須作羯磨分。所以名僧得者。以施主心普均一化
遍通十方。但有僧尼皆沾其分故名僧得。還須僧法
羯磨。遮約十方來者。既作法已。現前自分羯磨如後
二二部現前得施法爾時世尊三月靜坐。唯除一供
養人。時有六十頭陀比丘。往至
佛所爲佛所讃。諸非頭陀比丘捨衣成大積。佛言。應布施
衆僧。若與一人聽與比丘尼非衣。若行波利婆沙摩那
埵。比丘應與分。七羯磨人應置地與若使人與。若沙彌
應等與若與半。若三分與一。守僧伽藍人應等與。若
至四分與一分。若不與
不應分。若分應如法治
三時現前得施法時有比丘在異處。結夏安居已。復
於異處住。不知何處取物分。佛言
聽。住日多處取。若二處倶等聽。各取半。若大得可分應
隨數人分。或墮籌分乃至一人爾攝取。不作心念法
四非時現前得施法時現前僧大得可分衣物。佛
言。聽數人多少。若十人爲十
分。乃至百人爲百分。若好惡相參
應使不見者擲籌分之。不合羯
五時僧得施法時有比丘未分夏衣便去後分衣而不
待來。又忘不出。行者分不知成分
不。佛言成分衣。應相待亦應出。彼分應羯磨分之。如非
時僧得施法。佛言。若一比丘安居。大得僧夏安居衣。應
心念口
受言
此是我物三説已。若受不受更有
餘。比丘來不應與
六非時僧得施法施有二。若道俗作檀越欲以施
物。普通十方皆興施福故。律
云。時有異住處現前僧。大得可分衣物。分衣時有客比丘
數數來分衣疲極。佛言。應差一人。令分白二羯磨與其
正法。然後分如亡人輕物中説。二者若亡五衆所有衣
物。佛言。應一切屬僧。然僧有四方現前不同故。物則
重輕兩別。又約輕重物中分
處。非唯一軼具如後十段
初明五衆死物之所屬十誦。有比丘死衣物衆多。
王家親屬並欲取物。佛言。
王親不合。僧應得之。乃至今時雖依三寶。出家
財法必縁僧得。佛法非分故入二僧。廣如鈔中
二分法十種一者糞掃取。如五分律水漂死者。二現
前取。如十誦學悔人擯人守戒人共住
死者。三同見取如律此彼二部互死者。四功能取。如律
云三擧人死同羯磨擧僧。五二部僧取。如律無住處
死。薩婆多二界中間死。六面所向取。如論二界中間死。七
入和尚。僧祇云。沙彌死衣物令和尚知八入所親白衣。
薩婆多云。滅&MT01181;人物。九隨所在得。如十誦寄
人不寄處等。十在衆中死羯磨取。廣亦如鈔説
三同活共財法律無正斷。若取分別共財。則除隨身
之物。已外中分入僧同活。則任在者
籌量。出處多少但取實情。生死同
志則無負犯。若渉私懷。具招兩過
四負債法佛言。應問言誰負病者物。病人負誰物。知已
應索取。若負他者聽持長衣償。若無賣三衣
償有餘與瞻病人。僧祇云。當深察前
人。可信可證明者與之。反此不得
五明囑授佛言。僧問瞻病人言。病人有囑授不。若云病
人臨終時言。此物與佛與法與僧與塔與人。
若我終後與者。佛言。應索取現前僧分五分。
若生時與人未持去者。僧應白二羯磨與之
六分物時僧祇言。若病者死不可信。應持戸鉤付僧知
事人。然後供養舍利。毘尼母云。先將亡者去
&MT01180;已送喪。僧還來至寺取亡人
物著僧前。然後依法集僧分之
七斷輕重物十誦病人死無看病者。取衣物浣洗曝卷
徐擔入衆中。律云。彼持亡者衣物。來
在衆中。當
作是言
大徳僧聽。某甲比丘
住處命過所
有衣物此住處現前僧應分如是三説毘尼母云。
並取衣物在僧前。著
已遣一人處分。可分物
不可分物。各別一
正明處分佛言若比丘死。若
多知識若無知識。
一切屬僧。若有園田果樹別房。及屬別房物銅瓶銅盆斧
鑿燈臺繩床坐褥臥褥氍氀車輿。守僧伽藍人水瓶澡





錫杖扇。鐵作器木作器陶作器皮作器竹作器。及諸種種
重物。並不應分屬四方僧。氍氀長三肘廣五肘毛長三指。
剃刀衣鉢坐具針筩倶夜羅器。現前僧應分之。律文正斷
如此。餘有不出者。當於諸部律論聯類斷判。當觀律本判
意不容緩急自欺。必欲廣
知具如量處重輕物儀中
倶夜羅器者謂減𥁊次𥁊小&MT04125;又餘鋺
盞器
八量徳賞物佛言。五法成就應與病人衣物。故知不
具則不得賞。一知病人可食不可食可食
應與。二不惡賤病人大小便唾吐。三有慈愍心不爲衣食。
四能經理湯藥。乃至差若死。五能爲病者説法。己身於
善法増益。僧祇律有四種暫作。若僧差作自樂福作邪
命作。並不合賞。若爲饒益。病者欲令速差。下至然一燈
命終者。便得此物。五分云。多人看病與究竟者。律
云。當與受持衣。若不知者當極與看病。與上三衣隨看
中下與衣亦爾。十誦云。若不信者與不好不惡六物。五
分十誦云。比丘病二衆合得。比丘尼病三衆得。摩得勒
伽云。白衣看病。應與少許。尼三衆同之。十誦云。看病人
爲病者出外乞。衣藥得。留待還付之。五分外界看病者。
依法
賞*之
正明賞法佛言。應與瞻病者六物。謂三衣
鉢坐具鍼*筩盛衣貯器。應如是與
徳僧聽。某甲比丘命過所有三衣鉢坐具鍼*筩
盛衣貯器。隨當時

牒入
此現前僧應分。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
與某甲看病比丘。白如是 大徳僧聽。某甲
比丘命過所有三衣鉢坐具鍼*筩盛
衣貯器
此現前僧
應分。僧今與某甲看病比丘。誰諸長老忍。僧
與某甲看病比丘三衣鉢坐具
貯器
者默然。誰不忍
者説。僧已忍與某甲看病比丘衣物竟。僧忍
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律本具明。有徳合賞。若無徳
者理非僥倖。必知事勞無有法。
益者可入輕物作法。然
後和僧。准論隨功賞贈
九分輕物法毘尼母云。五人共住一人死。不得作展
轉分。律中出法少不具足。今准非時僧得
施羯磨具有展轉之言。則五人已上須用此法。律文當差
一人令分白二羯磨。如是與之。有人存三番作法。此思
文未了。亦有存二番法者。今准羯磨文中。
具含付分二法。餘無故不出。准律羯磨云
大徳僧
聽。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若
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是衣物與比丘某甲。
某甲當還與僧白如是 大徳僧聽。比丘某
甲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僧今持是衣
物與比丘某甲。某甲當還與僧。誰諸長老忍。
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僧今
持與比丘某甲。某甲當還與僧者默然。誰不
忍者説。僧已忍持此衣物與比丘某甲。某甲
當還與僧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作此
法已。
隨人多少取其衣物依數與之不宜別施更招漏染非佛
制故。五分云。若不遍者和僧與一無衣比丘。善見云。若
一衣極好不須割破。衆並有
者從上行之。須者直付之
四人分法毘尼母云。若但
四人應作直分羯
磨。其賞看病物
義准。三人口和
以衣
諸大徳憶念。今持
亡比丘某甲衣鉢坐具等隨
有言之
與某甲著病比丘
自餘輕物應准作
直分。羯磨
大徳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某
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白如是
 大徳僧聽。比丘某甲命過。所有衣物現前
僧應分。誰諸長老忍。僧今分是衣物者默然
誰不忍者説。僧已忍分是衣物竟。僧忍默然
故是事如是持若捨衣若分衣。
若客來並如上
衆多人分法毘尼母
云。四
人共住一人死。應展轉分捨衣
已賞勞法。但二人口和付言
大徳僧聽。我等持是
亡*比丘某甲衣鉢坐具鍼*筩
盛衣貯器
與某甲看病比
三説已。其輕物者准。本律
云。應彼此三語。受共分應言
二大徳聽此亡。比
丘某甲衣物應屬我等三説餘人亦爾。若有二人
亦須准上其賞勞。直付三語。
雖了分物。未入手
客來須與分
一人心念法毘尼母云。一相應法
者。二人共住一人死。
在者取
衣口言
此某甲亡比丘物應屬我作此三説已。手
執物故後來不得
十得受衣法僧祇云。若爲病人求醫藥衣食。及爲塔事
僧事。雖當時不在並應與分。善見云。若
界外比丘入。亦須與分。謂在羯磨時。律中有比丘無想別
衆不成分衣。又現前施中得與沙彌淨人。分等或等或半
如前分別。十誦云。比丘有衣鉢寄尼者。若死比丘索取先
見者分之。若在白衣家死者輕物隨五衆。現前分重物
任意遠近。有僧法寺付之。若無五衆者。律令信樂檀越
應守掌。若無五衆來者應送。與近處僧伽藍僧。餘如鈔
懺六聚法篇第九
懺悔法律云。有二種人。一者愚癡謂不見犯。雖見犯不
能如法懺悔。二者智人即返上句。未曾有經云。
前心作惡如雲覆日。後心起善如炬消闇。故經律倶明懺
悔。然懺法多種。若作事懺但能伏業易奪。若作理懺則
能焦業滅業。先論利根依理斷業。如涅槃云。若有修習
身戒心慧。能觀諸法由如虚空。設作惡業思惟觀察。能
轉地獄重報現世輕受。若於小罪不能自出。心初無悔不
修善覆藏瑕玼。雖有善業爲罪垢汚現世輕報。轉爲
地獄極重惡果。是爲愚癡。若犯四重五逆謗法名爲破戒。
有因縁故則可拔濟。若披法服常懷慚愧。生護法心建立
正法。我説是人不名破戒。成實論云。有我心者則業煩惱
集。若無我者則諸業不能得報以不具故。未曾有經云。夫
人修福須近明師。修習智慧悔重惡業。華嚴經云。譬如幻
師能幻人目諸業如是。若如是知是名清淨眞實悔過。二
者鈍根依事懺者。若依大乘則佛名方等具列行儀。依法
懺悔要須相現准教驗心。若依律宗必須識於罪名種相隨
有牒懺。若疑不識不合加法唯除不學者隨犯結根本。此
但滅犯戒罪也。故智論云。戒律中雖復微細懺則清淨。犯
十善戒雖懺三惡道罪不
除。如比丘犯諸性戒等
懺波羅夷法佛言。若比丘比丘尼。若犯波羅夷已。都
無覆藏心當如法懺悔。與學戒羯磨奪三
十五事盡形行之。若衆僧説戒羯磨時來與不來無犯。若
更犯重應滅擯。僧祇云。若犯重已啼泣不欲離袈裟
者。又深樂佛法應與學戒。比丘不淨食彼亦不淨。彼不淨
食比丘亦不淨。得與比丘過食除火淨五生種及金銀。自
從沙彌受食。十誦云。佛所結戒一切受行。在大比丘下
坐不得與大僧過。三夜自不得與未受具過三夜得。與僧
作自恣布薩二種羯磨不得。足數餘衆法不得作得受歳。
律云。不得衆中誦律無者聽之。毘尼母云。與學悔法已
名清淨持戒。但此一身不
得超生離死障不入地獄
懺僧伽婆尸沙法佛言。若犯僧殘已覆藏者隨覆
日。與波利婆沙。行波利婆沙已與
六夜摩那埵。行摩那埵已當二十僧中出罪。若犯罪不覆
藏。僧。應與六夜摩那埵。行此法已便二十僧中與出罪
羯磨。若二種行法中間重犯。隨所犯者與本日治。行此
法已然後出罪。若行波利婆沙者。得羯磨已奪三十五事。
在僧下行八事失。夜白僧發露供給衆僧盡覆日
行之其摩那埵法與別住法並同唯在僧中宿爲異






懺偸蘭遮法罪縁兩種。初明獨頭偸蘭。有三差別如破
法輪僧盜四錢盜僧食等名上品。若破羯
磨僧。盜三錢以下互有衣相觸等名中品。若惡心罵僧盜
一錢。用人髮食生肉血。裸身著外道衣等名下品。
明從生者。十誦云。從初篇生重應一切僧中悔。若初篇
生輕二篇生重。應界外四比丘衆中悔。若僧殘生輕應一
比丘前悔。薩婆多云。懺法與波逸提同前
獨頭偸蘭懺法。亦准從生上中下懺應知
已前三懺罪
事非輕悔法。繁密理須精練。自可持律行用
是常。餘者博尋終成虚托必欲清蕩即是智
人。觀縁執法固無有失。縱舒撰次非學不知
徒費時。功未辦前務故闕而不載。必臨機秉
御大鈔詳委
懺波逸提法悔通僧別故。前列三十。唯據對首。後列
九十由貪慢財事輕重二心故。分二位懺
捨兩
前懺捨墮佛言。犯捨墮衣不得遣與人作。三衣
作波利迦羅衣。若數數著用衣。若淨施
應捨已然後作淨。此尼薩耆衣當捨與僧若衆多人若一人
不得別衆捨。若捨不成捨得突吉羅。故知三種懺法又。
犯通僧別界分
二所並委詳思
僧中懺法要須五人以上爲受懺者。僧中捨墮有於三
種。初明捨財謂離罪縁。中明捨心謂離罪因。
後明捨罪除生死業。此之
三捨懺法宗途義類通
初明捨財三十捨中乞綿作衣。畜貿二寶此之三戒
不對於僧。餘者皆通三境。今摘取數犯者
以爲摽首。捨法有三。初五長之物。二離受衣。三餘雜捨
辯定此三訖。將往僧中。佛言。捨與僧時持往僧
中。偏袒右肩脱革屣向上座
禮。*胡跪合掌應作如是捨言
大徳僧聽。我某甲比
丘故畜一三
五八
事長衣犯捨墮故離僧伽梨宿犯捨墮。
自買得一事衣犯捨墮
我今捨與僧一説若知數者隨多少言之。若衣財衆多
乃云不憶數也。唯除三衣一種以必有數。
若衣財多處並隨處捨已。然後懺罪由通染犯故也。
乃至罪名多少並具明牒。准律如此不可癡作
中明捨心薩婆多云。衣已捨罪已悔畜心斷當日明日。
或得本財及得異財並不犯。二者衣已捨罪已
悔。畜心不斷當日明日得本異財並犯由心染故。三者
衣已捨罪未悔畜心斷者。若即日得本財異財犯吉羅。今
按諸律論。捨墮還財並由僧量不自專已。或永棄捨。或永
入僧。或還本道俗。或通施七衆。如律本斫壞入庫之例
等是也。故捨心決絶曾無顧録。若還本財事同新得如
法説淨應本白法。今此律宗言非虚設。既捨與僧心亦無
繋故。律本云。若不還衣若著用破壞
受作三衣。但犯吉羅止是失法之罪
捨罪法佛言。彼捨衣竟。
即於僧中懺悔
乞懺悔法准律本後文
出當作是乞
大徳僧聽。我某甲比丘。
故畜衆多
若干
長衣犯捨墮。是衣已捨與僧。今有

波逸提罪。從僧乞懺悔願僧聽。我某甲比
丘懺悔。慈愍故
請懺悔主法佛言。若一住處一切僧並犯罪者不得向
有犯者懺悔。有犯者不得與他解罪。若
有客比丘未清淨無犯者。當一一往彼所懺悔。若無來
者當詣比近清淨衆中懺悔。此比丘當還本住處。餘比
丘向此比丘説犯名種懺悔。若能如是者名清淨。五分
律云。若有命難因縁。佛開同犯不同犯並得受懺。若無縁
者不得。故律云。有二種癡。謂不見犯從
犯者。懺悔律闕請法。今准義須應言
大徳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今請大徳。爲波逸提懺悔主。願
大徳爲我作波逸提懺悔主。慈愍故三請未得
答其可不
和白法應索欲問和已答云。
受波逸提懺悔羯磨
大徳僧聽。某甲比丘
故畜衆多
若干
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是中有
衆多
若干
波逸提罪。今從衆僧乞懺悔。若僧時到僧
忍聽。我比丘某甲。受某甲比丘懺悔白如是
作是白已。
(sic)告言可爾
正捨罪法其常途謹誦多有繁濫捨過。則無不可妄指
藏罪。著用隨犯方言希。故削除有則如後應
大徳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故畜衆多
若干
長衣犯
捨墮。此衣已捨與僧。有衆多
若干
波逸提罪。今向
大徳發露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
悔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敢覆藏願大
徳憶我清淨。戒身具足清淨布薩三説已
語言
自責
汝心生厭離答言
還衣法佛言。彼捨墮衣應還*此比丘。若不還者犯罪。
還法有三。謂五長等有縁者展轉還。非五長
即座還。若無縁五長者明日還。明
了論中。令一宿間故義須分識
明即座轉付法佛言。若衆僧多難集。此比丘有
因縁事欲遠行者。應問言。汝此
衣物與誰。隨彼説便與。是中有一月衣急施衣。過後
畜長鉢殘藥長衣。此五長戒依此法還之*應作如是言
徳僧聽。某甲比丘故畜衆多
若干
長衣犯捨墮。此衣
已捨與僧。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是衣與
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當還此比丘。白如是。
大徳僧聽。此某甲比丘故畜衆多
若干
長衣犯捨
墮。此衣已捨與僧。僧今持此衣與某甲比丘。
某甲比丘當還此比丘。誰諸長老忍。僧持此
衣與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當還此比丘者默
然。誰不忍者説。僧已忍。持此衣與某甲比丘。
某甲比丘當還某甲比丘竟。僧忍默然故是
事如是持僧祇云。知識比丘僧中。
得此衣已屏處付與
後明即座直付法若非五長並依此法若是五
長曾經宿者亦准此文
大徳
僧聽。某甲比丘。故離僧伽梨宿餘二衣乃至迴
僧物並准著
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若僧時到僧忍聽。僧
今持此衣還某甲比丘。白如是。大徳僧聽。某
甲比丘故離僧伽梨宿犯捨墮。此衣已捨與
僧僧今持此衣還某甲比丘。誰諸長老忍。僧
持此衣還某甲比丘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
已忍還某甲比丘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
是持
對四人已下對首法若向四人懺者。捨財文同於上
懺罪。須口和三人不得用單白。
還財得作直付羯磨如上。佛言。若欲在三比丘前懺悔者。
應至三清淨比丘所。如前捨懺法具修威儀作如是捨言
諸大徳聽。我某甲比丘故畜衆多長衣犯捨
墮。我今捨與諸大徳作如是捨已應懺本罪。先請懺
悔主其請文如上。僧中無異是



中懺主。應
餘二比丘言
二長老聽。若長老聽。我受某甲
比丘懺悔者。我當受。彼二比
丘答言
可爾方告懺罪者言可
爾。還衣對二人

對一人捨墮法佛言。若在一比丘前懺悔者。至一清
淨比丘所應如法懺。今時行事對首懺
多故須明立定式使
披尋者易爲昭練
捨衣法應將一比丘至自然界中。或在戒場並須盡集。
將所犯財並連束一處已。具修威儀如是捨言
大徳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畜衆多長衣。
故離僧伽梨宿
犯捨墮
今捨與大徳
請懺悔主法其文如上僧中所説。懺悔主應爲分別
罪名。及種與相也。名謂六聚差別種。謂
畜長離衣三十事異相謂一多不同。故律云。一名多種住
別異。佛言。若犯僧殘罪乃至突吉羅。知而覆藏者應先
教作突吉羅懺。後如法懺
故知前須委問然後教悔
藏罪法若案捨墮具足八品。突吉羅二品。根本從
生如後所列。覆藏合有六品。初二品覆
本墮生。中二覆著用不淨衣生。後二覆僧
説戒默然生。並經初夜二夜以去爲
先懺從生罪
其八品小罪。應總請一懺悔主。文同波逸提。
唯以突吉羅懺悔主爲異。次正懺悔覆藏罪
大徳一
心念。我比丘某甲。故畜衆多長衣。犯衆多
波逸提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著用犯
捨衣突吉
羅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經僧説戒默妄語
犯突吉羅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並據有言之
犯突吉羅罪不憶數。今向大徳發露懺悔。更
不敢作。願大徳憶我一説餘治罪
立誓並如上
懺悔二根本小罪法善見云。犯捨墮衣不捨而著隨
著得突吉羅。律云。僧説戒時
乃至三問。憶念罪
而不發露者突吉羅
大徳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犯
著用不淨衣及經僧説戒默妄語。並犯突吉
羅罪各不憶數。今向大徳發露懺悔更不敢
作。願大徳憶我一説餘詞同上。此並據有犯者言
之。上來從生根本律合前後兩懺
不出正文。今義准諸懺理例
可解。故立正儀想無疑
懺根本罪法應對前
懺主言
大徳一心念。我比丘某甲
故畜長衣不説淨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大徳。
有衆多波逸提罪。今向大徳發露懺悔不敢覆
餘文如上僧中乃至呵治立誓還衣諸法並准前條其
犯捨財已用壞盡。必委種相及九十事並同懺悔
懺後墮法大同三十中。唯無財捨爲異。若懺前品從生
八種。或有或無如新衣過。量著用並犯理須
准懺。如妄語掘地無因而犯亦不必並通。宜隨犯多少稱
實前懺不得在根本。後以佛制在前。若懺根本別衆得
開不同*三十。其請懺悔主文如
上説。若正悔本罪文。少有別應言
大徳一心念。我
某甲比丘。犯故妄語波逸提罪餘有
隨稱
不憶數
單墮多不憶實。自有
者隨有言之實而非謬
今向大徳發露懺悔不敢
覆藏餘詞如上。乃至
呵責立誓亦爾
懺波羅提提舍尼法謂在村巷中。從非親尼自手受
食。或食尼指授食等。諸律令
請一人爲懺主説罪名
種一説便止其詞曰
大徳一心念。我某甲比丘。
食比丘尼指授食。犯波羅提提舍尼罪不憶數。
大徳我犯可呵法所不應爲。今向大徳悔過。
僧祇云前
人應問言
汝見罪不。
見。應呵
責言
愼莫更作。
頂戴持
懺突吉羅法佛言。若故作者犯應懺突吉羅。又犯非
威儀突吉羅。若不故作但犯突吉羅。律本
具明故誤二心唱言兩罪條別。諸師不披律部但以五懺
爲宗。遂即雷同一概輕重共同懺蕩且五懺明義止是別
時。偸蘭及墮有無多少立法非一。理須顯明。凡語難依
聖言易信。故毘尼母云。若故作者對一人説懺。誤作者
責心懺。此則與律符同。何得故執。如律呵責揵度及明
了論。薩婆多等各有明據。非唯抑度義。須謹依餘有從
生根本九品不同。
並如上准酌例取
正明懺儀律並無文。准用前法理
通除滅。前明故作者
請懺
主云
大徳一心念。我某甲比丘。請大徳爲突
吉羅懺悔主。願大徳爲我作突吉羅懺悔主。
慈愍故
捨罪法從生根本明須兩識種相多少
並委審詳。應對前人作是言
大徳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故不齊整著僧伽梨餘有
准著
犯一突
吉羅罪。今向大徳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
徳憶我一説呵責
立誓如前
誤作懺法具修威儀。心
生慚愧口言
我某甲比丘。誤不齊整
著僧伽梨。犯一突吉羅罪。我今自責心悔過
雜法住持篇第十
六念法律中並有其事。而文意散落正本出在僧祇。
而彼言略意廣。又當世盛行故須義加云
一念知日月數僧祇云。念知月一日乃至十四
十五日。月大月小悉應知之。五分
云。諸比丘應知半月數。知布薩日悔過清淨。律云。念知
黒月白月兩種數法。若入聚落先須知之。此則具含道俗
兩法應作
念言
今朝黒月小一日乃至十四日言之。若
大言大也。其白月者
以純大故。但言今朝白
月一日。乃至十五日
第二念知食處僧祇云。清旦當作施食念等。
今以諸部會通。隨實作念言
我常乞
食。
我常自食已食。
我常食僧食若不常定
者應作是

我無請處今乞食若食已食。若檀越
僧常食等例知
若言今有
請處念自訃。
我有請・處・今依背縁佛言。若
迦提月
中。若施衣若病
等並開背請
若言我有請處今捨與人佛言。若
一日受
衆多請自受一請。餘者施與人言。長老我應往彼今布
施汝。僧祇云。我今得食施與某甲比丘乃至沙彌尼
我某甲比丘。今朝檀越施與正食。迴施比
丘某甲。檀越於我不繋我當食三説十誦云。此念
法唯五種人得
作。謂阿蘭若獨住遠行長病飢
時。依親里住人如此得行心念
第三念知受戒時夏數僧祇云。日日自憶若干
臘。諸部律論皆爾應言
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若干
受具戒今無夏後若
有夏
隨多
少稱
第四念知衣鉢受淨僧祇云。當憶受持三
衣。及不受持作淨施者
我今
三衣鉢具並受持。長財並説淨後有不受持不
淨者。隨有
念持念説
念多少等
第五念知食同別僧祇云。念別
衆食又應念言
我不別衆食





若准佛言別。衆食有八縁。開者應白入。
若無別衆食縁者白出若有者白言
我有別衆
食縁作此白
已得食
第六念身強羸僧祇云念
若病不病
應言我今不病堪行道
若有病
者應言
我有病念須療治
白同利食前後入聚落法爾時羅閲城中。衆僧
大有請處皆畏愼不
敢入城受請。佛言。聽諸比丘相囑
入城。應告同請比丘如是
大徳一心念。我某
甲比丘。先受某甲請今有某縁事。欲入某處
聚落。至某家白大徳知佛言。若囑授已欲至
而中道還。或詣不至所囑
家。或囑至白衣家。乃更至庫藏處尼寺中。若即白衣家
還出如是等。皆失前囑授。若欲往者當更囑授除施衣時
者。謂迦提一月五月。除此已餘時中
勸化作食。并施衣者若迦提時通開
白非時入聚*落法佛言。若入聚落當囑同住比丘
而不出。囑法前條亦爾。僧祇
云。食雖早竟若入即名非
時。既無正文應義設言
長老我非時入聚落

至某城邑聚落。某甲舍前人
可爾
作餘食法佛言。若比丘食有二種。一者不正食。謂
食枝葉華果食。油胡麻黒石蜜磨細末。若
粥出釜持草畫之。無處非食非請非足食。二者正食。謂
飯糗乾飯魚肉等是請是食是足。若於正食中。若食飽足
已捨威儀。不作餘食法得而食之。咽咽波逸提。若依
祇但前食堪足飽食。咽咽已捨威儀者。若更食即名犯足。
又依律本。諸比丘。受不作餘食法者。見上座來告云。我
受不作餘食法便不須起而得食竟故知前境是足。若起須
作餘食法。又尼敬僧戒中亦爾。故知尼亦
有餘食法。若犯足者持食至未足者前白言
大徳我已
足食。汝知是看是彼取少食已還與彼。
若不食者亦得與言
長老我已
食已止汝食之彼便取食之。律云。一足食
尼作法已。通一切足食者同
呵責弟子法爾時諸弟子。不順弟子法。不承事和尚
阿闍梨無慚無愧不受教勅。作非威儀
行不恭敬難與語與惡人爲友。好往婬女家婦女家。大
童女家黄門家。比丘尼精舍式叉摩那精舍。沙彌尼精舍。
好往看龜鼈。佛言。和尚阿闍*梨應作呵嘖有三種一者
喚弟子現前。二者出過令伏三量過設呵。又自量喜怒非
分暢志。並反欺
負可詞五種應言
我今呵責汝汝去
汝莫入我房

汝莫爲我作使
汝莫至我所
不與汝語
是謂和尚呵責弟子法。阿闍梨
呵責詞亦同。唯改第四呵詞言
汝莫依止我弟子被呵
責已應日
三時朝中日暮。向和尚阿闍梨懺悔。當如是懺
悔。偏袒右肩脱革屣右膝著地。合掌作是懺言
大徳和
尚。我某甲今懺悔更不敢作若聽者善。若不聽
者當更日三時如上懺
悔。猶不許者當下意隨順求方便解其所犯。若下意隨順
而師不受。其懺者當如法治。亦令餘比丘爲將順故令
共至和尚阿闍梨所。調和令早受懺悔。彼和尚若盡形壽
呵責竟安居呵責。又呵責病者。不出過不現前。並名非
法反治其師。若弟子被治罰未相懺悔。而受供給及以依
止者非法須治。其師若弟子被輕呵責而不爲和尚阿闍
梨。及餘比丘執事勞役
者。佛言。得罪應如法
弟子和尚白謝法佛言。若弟子見和尚五種
非法。應懺謝而去。白和尚
我如法和尚不知
我不如法。和尚不知

我犯戒和尚捨不教訶若弟子犯過。和尚捨者得
今據合呵而癡故。不責不
若有犯亦不知
若犯而懺者亦不知僧祇
云。
應軟語諫師。若不受者和尚應捨遠去。依止師者持
衣鉢出界宿。明日當還更依止餘比丘。十誦云。有四
種和尚。若法食倶與名樂住。若與法不與食者餘處
覓食名爲苦住若與食不與法懺謝而去。若不與法食不問
晝夜即應捨去。由出家本意志存道業。俗懷圍遶翻結
生死故。成實言。染著眷屬愛樂住處。故墮迦陵伽等
餓鬼中生。
餘廣如鈔
諫作犯法時有比丘欲犯波羅夷。乃至惡説。
佛言。諸比丘應如法諫作如是言
大徳莫
作是不應爾。大徳所作非法非律非佛所教
若此比丘言我今始知是法是戒經半月
月説戒。經中來者餘比丘復應如是諫
長老汝曾
經二三説戒中坐。何況多。汝今無利不善得。
何以故。汝説戒時。不用心念不一心攝耳聽
法故然此比丘自知所作是謂他所諫非。故作犯根本不
語突吉羅。若自知所作非。謂他諫者是。故作犯
根本不從語波逸提。比丘無知無解隨所犯罪。如
法治重増無知罪波羅提。若爲無知人諫應反語
汝可
問汝師和尚阿闍梨。更學問誦經知諫法已然
後訶諫薩婆多云。若前所諫者有六種人。一心有愛
憎。二鈍根無智。三若少聞見。四爲利養名聞。
五爲現法樂但欲自攝。六若新出家愛戀妻子。如是六人
諫則有損。若發教諫出言無補。應反語言。但自觀身善
不善行。亦不觀他作以不作。
若反上六者則應展轉相
諫止犯法時有比丘不學戒。亦不讃歎戒。
佛言。餘比丘應如法諫。彼作是言
大徳當
學戒讃歎戒。不自破壞不犯罪。不爲智者呵
責。受福無量長夜安樂若彼比丘言。長老何用此雜
碎戒爲。我今不學此戒。當
難問餘智慧持律比丘。
餘比丘復應重諫言
大徳欲滅法故作是語耶。
大徳既不學戒。不讃歎戒。亦自破壞多
衆罪。爲智者訶責。長夜受苦不得安樂
諫比丘
癡不解者。此所
諫比丘應報彼言
汝還問汝和尚文如上。如法諫
已諫。若爲
學者應
當難問
佛言。五種持律。若誦戒序乃至三十是初持
律。若誦戒序乃至九十事。是第二持律。若
廣誦戒毘尼是第三持律。若廣誦二部戒毘
尼是第四持律。若廣誦毘尼是第五持律。是
中春冬依止四持律。若違突吉羅。夏安居應
依第五。若違波逸提。佛言。持律人得五功徳。
一者戒品牢固。二者善勝諸怨。三者於衆
決斷無畏。四者有疑悔開解。五者善持毘尼
令正法久住
佛言。有四種斷事人。若寡聞無慚。若多聞
無慚者在僧中言説斷事僧。應種種苦切呵
責。令無慚者不復更作若有慚者多聞。若有慚
者寡聞。衆中言説斷事
僧應種種佐助開示。
若隨彼所説讃言善哉
佛言。有五種疾滅正法。有
比丘不諦受誦律。喜忘文句。復教他人文既
不具其義有闕。二爲僧中勝人上座。而多不
持戒但修不善。後生倣習放捨戒行。三有比



丘持法持律持摩夷。不教道俗即便命終
法斷滅。四有比丘難可教授不受善言。餘善
比丘便即捨置。五互相罵詈互求長短疾滅
正法
佛言。若上座既不學戒。亦不讃歎戒。若有餘
比丘樂學戒歎戒者。亦復不能以時勸勉讃
歎。我不讃歎如是上座。何以故。若我讃歎
者令諸比丘親近。習學其法長夜受苦。我見
如是上座過失。是故不讃若中。座下座亦如
上作句。次有上中
下座。能讃歎戒佛讃。
如此上座作句反上即是
佛言。毘尼有五答。一序答。二制答。三重制
答。四者修多羅答。五者隨順修多羅答。僧祇
律言。欲得五事利當應持律。一建立佛法。
二令正法久住。三不欲有疑悔請問他人。四
僧尼犯罪恐怖者爲作依怙。五欲遊化諸方
而無有礙。是爲篤信持律者五利
十誦律。諸比丘廢學毘尼。便誦讀修多羅阿
毘曇。世尊種種呵責已讃歎毘尼。多有長老
比丘。就優波離學律。佛告比丘。有十種法
住世令正法疾滅。有比丘無欲鈍根。雖誦句
義不能正受。又不解了。不能令受者有恭敬
威儀。乃至不樂阿練若法。又不隨法教。不敬
上座。無威儀者令後生不學毘尼。致令放逸
失諸善法。好作文頌莊嚴章句樂世法故。正
法疾滅甚可怖畏。諸比丘應如是知。善見毘
婆沙云。佛語阿難。我滅度後有五種法令法
久住一毘尼者是汝大師。二下至五人持律
在世。三若有中國十人邊地五人如法受戒。
四乃至二十人出罪。五以律師持律故佛法
住世五千年。薩婆多論云。毘尼有四義餘經
所無。一是佛法平地萬善由之生長。二一切
佛弟子皆依戒住。一切衆生由戒而有。三趣
涅槃之初門。四是佛法瓔珞能莊嚴佛法。具
斯四義功強於彼。佛言。有四種廣説。若比丘
如是語。諸長老我於某村某城。親從佛聞受
持此是法。是毘尼是佛所教。若聞彼比丘所
説。不應生嫌疑亦不應呵
應審定文句已。應尋究修多羅毘尼檢校法
律。若聽彼比丘所説。不與修多羅毘尼法
律相應。違背於法應語彼比丘汝所説者非
佛所説。或是長老不審得佛語。何以故。我尋
究修多羅毘尼法律。不與相應違背於法長
老不復須誦習。亦莫教餘比丘今應捨棄。若
聞彼比丘所説。尋究修多羅。若毘尼法律與
共相應者。應語言。長老所説是佛所説審得
佛語。何以故。我尋究修多羅毘尼。法律與共
相應而不違背。長老應善持誦習。教餘比丘
勿令忘失。此是初廣説第二句從和合僧上座前
聞。第三句。從知法毘尼
持摩夷三比丘前聞。第四句。從一知法毘
尼摩夷比丘所聞。文句違順受捨亦如是
是謂四廣説。是故諸比丘汝等當隨順文句。
勿令増減違法毘尼當如是學。佛説如是。諸
比丘聞歡喜信樂受持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下
老病比丘畜杖絡嚢乞羯磨文
大徳僧聽。我比丘某甲老病不能無杖絡嚢
而行。今從僧乞畜杖絡嚢。願聽我比丘某甲
畜杖絡嚢。慈愍故如是
三説
僧與老病比丘畜杖絡嚢羯磨法
大徳僧聽。比丘某甲老病。不能無杖絡嚢而
行。今從僧乞畜杖絡嚢。若僧時到僧忍。聽比
丘某甲畜杖絡嚢。白如是。大徳僧聽。比丘某
甲老病不能無杖絡嚢而行。今從僧乞畜杖
絡嚢。僧今聽此比丘畜杖絡嚢。誰諸長老忍。
僧聽比丘某甲畜杖絡嚢者默然。誰不忍者
説。僧已忍。聽比丘某甲畜杖絡嚢竟。僧忍默
然故是事如是持
  右道宣比丘以唐貞觀中遊諸律肆。博求
異訣但見誦文。信語部秩成宗及至討論
赴要。曾未機正乃顧命筆墨依宗本撰次。
雖不窮源究末。庶得決事行用。願以塵露
山海照于萬代。志之所及亦遠矣
十誦律受三十九夜羯磨文
大徳僧聽。某甲諸比丘受三十九夜僧事。故
出界是處安居自恣。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
某甲諸比丘受三十九夜僧事。故出界是處
安居自恣。白如是 大徳僧聽。某甲某甲諸
比丘受三十九夜僧事。故出界是處安居自
恣。誰諸長老忍。某甲某甲諸比丘受三十九
夜僧事。故出界是處安居自恣者默然。誰不
忍者説。僧已忍聽。某甲某甲諸比丘受三十
九夜僧事。故出界是處安居自恣竟。僧忍默
然故是事如是持
十誦律受殘夜法若比丘受七夜未盡而還事
未竟。佛言。聽受殘夜
我受七夜法若干夜。在受彼出
僧祇律二十七事訖羯磨文若爲塔事爲僧事
應作。求聽羯磨
大徳僧聽。某甲比丘於此處雨安居。若僧時
到僧某甲比丘於此處*雨安居爲塔事僧事。
出界行還此處住。諸大徳聽。某甲比丘爲塔
事僧事。出界行還此處安居。僧忍默然故。是
事如是持。如是去者要有所得。如是訖夜還。
凡諸部律受日又各不同。後來諸師用事者。
各執一部不用餘部。此亦是一家。今詳此諸
部律文。及以前互用皆得。所以然者。如其定
知前事。須一夜即用十誦受一夜法。乃至七
夜亦如是。或須三十九夜。亦用十誦羯磨受
法。若須七日十五日一月日。即用四分律文
受日法。若不定如前事幾日當了。即用僧祇
律文受日法。後有人不解即誦四分羯磨文。
爲他受僧祇事了。不誦三十九夜此皆非法
不成。何以知。羯磨文中牒事各各不同。故知
不成也。今畏諸人。謬用總抄諸部律。正羯磨
文呈簡諸賢。任見作法隨事所用也
大徳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爾許比丘集結
小界。白如是
大徳僧聽。爾許比丘集結小界。誰諸長老忍。
爾許比丘集結小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
已忍爾許比丘集結小界竟。僧忍默然故。是
事如是持
若解只改結字作解字喚諸文。如前小界自
恣團座
大徳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諸比丘坐處已
滿。齊如是比丘坐處結小界。白如是
大徳僧聽。齊如是比丘坐處僧於中結小界。
誰諸長老忍。齊如是比丘坐處結小界者默
然。誰不忍者説。僧已忍齊如是比丘坐處結
小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曇無徳部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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