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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No. 1779_ 智圓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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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本云。稽首釋師子則不言諸佛。是無十方。
然多分説無。故今云無也。古人謂。四分分通
大乘者見彼説十方佛。故而不知小乘宗計
各別。成身子疑者荊溪云。三藏教中無淨土
教。但以煩惱潤業而生。故於穢土成佛。無爽
匆聞衍門説有淨土。故使身子由是致疑。又
依衍門方有變地。故用按地以斥身子。豈成
助於身子之疑。若三藏中立淨土教與昔教
反。佛無可以釋身子疑。無行無人者有六度
行無淨土教。教無行缺終無成佛。無淨土因
無行之佛有教無人。六度之行有因無果。行
既無果反成無行。問若爾何故前釋直心等
文而皆具五。世直尚成菩薩之行。三藏何失
云無行耶。答從本則有。據迹説無。有教無人
良可信矣。須汎論者通別二教猶非正意。秖
可汎論以爲較量。二今爲下正釋三。初通荊
溪云。約通教釋。初以直心對於見地而云登
地見理者何耶。答於通教中上根菩薩初地
見眞。義當三人共位見眞。入第三地爲深心
者此十三句中云深心者非前三心之深心
也。故前深心但是初發之深心也。望聲聞人
得名深耳。第四去云事理倶行乃至智慧。以
對十地皆從成就別別言之。通教初心既事
理倶行。亦應合有教化調伏乃至起根得名
處別。故別對之以成竪義。通教尚爾。況復圓
耶。言善慧者借別名通。故所列地不標地稱。
但云初地乃至十地。唯此第九暫借別名。至
第十地攝後三句併結成地。借此十地者正
借別也。經文但云從初至後雖無地名既云
登地已見眞理。豈可必用乾慧等名。通教初
地未名直。故故可借別以名於通。初地斷見
仍成通義。又復通教地前無賢。故第十地含
於三句。初之兩地倶名爲直。故使第十含於
三句。問通教菩薩有淨土行者菩薩知有十
方諸佛。二乘云何。答雖同一教大小義別。二
乘道理不合知之。雖與二乘同坐解脱自鄙
不發。永不求故又菩薩雖知佛猶永滅。永滅
乃與取土義乖。故知。此佛無人有教。教既權
施不稱因行。故於權教不須苦窮。二別教二。
初對十地位。二對十四般若。荊溪云。初釋已
將諸句對地。次復更約十四般若者對開合
邊。其名便故以理合。故名通初後。故合地前
者合三十心爲三。後取等覺成四。開十地爲
十。故有十四。疏本作含地前者字誤耳。若依
十四般若。然欲解釋出其理者即如向來消
文者。是故一家釋義以義消文。必不以名而
局於義。故云無往不通。故知。以名拘義無處
不壅。三圓二。初斥別。二今以下顯圓二。初約
初住二。初正示諸句。寂照之智者從初地至
等覺。但名照寂。妙覺一位方名寂照。故瓔珞
經云。等覺照寂妙覺寂照。今約圓義初後相
在。於阿字門具一切義故知。初住分有寂照
分入寂光者若約前文則以寂忍三品配三寂
光。今此乃以初住理顯名下寂光。二住已上
名中品。唯佛名上。二當知下結顯圓融。四十
一字者大品四十二字以喩圓位。並備衆門
者荊溪云。於十二句句句遍攝前十七句及
以十萬一切佛法。故句句下隨其之言。義通
横竪。發心正行等者圓人初心既在初住始
得無生。既斷無明理合唯在果報土中。傍爲
取機化下二土。即是方便及以同居何妨。亦
得化分寂光。下二非正。故名爲傍。二初住下
例後位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三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四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觀心二。初正釋觀心因果二。初正示因果
二。初明修觀行因。事理相資者荊溪云。事即
如前十七句。理即指今直心是也。事理不善
者事理二惑也。佛土淨故即境界淨者境界
即所化衆生。所化境淨則説法淨也。説法淨
故至明淨者由物機生令所説穢。故使未堪
用淨智化。化道未周未見四淨。故使説等未
受淨名。智慧功徳即福慧也。名觀行即者此
約觀成。即五品位始修在名字位中也。法華
下趣觀行道場近分證菩提。二若功下明入
分眞果二。初從行入似。觀行内熟諸佛外加。
内外相藉麁垢自落。二從相下從似入眞。二
初分眞作佛。入銅輪者瓔珞以六輪喩位十
住銅輪也。即於二土目行等者荊溪云。穢淨
二種同居土也。謂住觀行相似位時修淨土
因。若入銅輪還於二土以攝同類。乃至令入
有餘果報。故下用經四句結云教化衆生調
伏等也。即用前文横竪對土釋於淨穢二同
居也。若以上化下即有餘同居。爲説漸頓等
者施五時化也。二若下拒難釋成。若不於二
土攝生五時設化者何須八相耶。八相者下
兜率託母胎降生踰城降魔成道説法涅槃。
二一往下結歎觀解。一往等者一往謂觀心
於消文非要。二往則非約觀心無以伸心淨
土淨之義也。故知。觀心於消文甚要。故云
實是眞淨佛土義也。多是執文等者文謂文
字指前別釋文也。荊溪云。別釋即對三教文
故。故前通釋三心之中唯指自性清淨之心。
方近於觀。餘皆言教。是故約心圓頓釋之。以
明深詣。二復次下結示圓別相成二。初正示。
二初正示相須。譬如非日等荊溪云。但詣理
釋義當於横。對文釋義當於竪。其實圓釋不
當横竪。圓別倶教尚成横竪互有資益。況以
教觀而爲横竪秖於横竪更互相資。故以横
等對於三徳。即非竪而竪般若徳也。非横而
横解脱徳也。即此横竪雙非之理法身徳也。
故云非日無以等也。日如横行月如初住。歳
等即如四十二位。二今横下總成三徳。高廣
義顯者高即竪徹如理。廣即横周法界。非竪
下配三徳如向記。如世下彼土有新舊兩伊
字。新伊字體一點在上。二點居下。猶此方草
書下字。故喩三徳不縱横也。涅槃哀歎品云。
何等名爲祕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
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
得成伊。我亦如是。解脱之法亦非涅槃。如來
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
異亦非涅槃。故知。即一而三。即三而一方是
涅槃也。二若三下結顯。三土四土者荊溪云。
於四土中合於方便及以同居。皆應土故故
云三也。三帖文二。初十二句相資。帖文釋者
荊溪云。向約教觀非不消經未是逐句消文
故也。直心即是圓教中道者圓教如前教觀
中。教觀二圓方是圓門眞淨土義。備目足等
者目足喩解行。涼池喩涅槃。涼池喩出大經。
迷於一諦法界惑者見思迷眞。塵沙迷俗。金
剛頂者即等覺入金剛喩定能破元品無明。故
名金剛頂。亦曰金剛心以此惑難破定如金
剛所擬皆碎。言有通有別別在等覺。義通諸
地。衆生正報至佛土淨也者荊溪云。此中分
於止行二善。但對依淨及佛土嚴者非獨依
及土嚴而已。正報亦合清淨及嚴。但今正爲
明於依報故耳。正報止行即是惠施及以願
加名爲清淨。如成五度乃至十善一切皆然。
如四無量本是利他尚有止行。如治瞋等豈
非止善。爲攝生故豈非行善。自餘諸行一切
準知。亦如世人等者還是宿世以法相關。方
乃感應如此。二結撮正要。佛土淨等者荊溪
云。依此經文初釋及以四種之文所以具二
種者前約當分。從又四下即約跨節。自行約
理性。化他約悲願。願期皆令至自性。故正意
皆是淨心故也。此有二意。一者句句名異不
出淨心。二者雖十二句意在十三淨心句也。
故知。淨心者先淨自心方淨他心。他心若淨
於成佛處心淨衆生來生其國。次跨節者秖
由自性清淨心淨即入初住。能現四土攝取
衆生。四土四心皆悉清淨。衆生四心分別雖
殊究而窮之不出一體。故淨自他秖是自性
淨心淨。事理惑除者至此方始兼論正報。事
理秖是障眞障中之惑耳。障眞爲事。障中爲
理。二惑倶除。感常寂土各見淨穢者五濁輕
重同居淨穢。體析巧拙有餘淨穢。次第頓入
實報淨穢。分證究竟寂光淨穢。此皆隨機感
見差別如飯色異。寂光妙體本自無差猶如
一器。二身子生疑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生
疑之由。大乘方等至淨土也者荊溪云。自方
等前不云此土穢中有淨。純小乘人爾來未
知。故云祕密。良由爾前顯露未堪至今經中
方顯昔密。以斥小宗。故云有也。約教暫無。附
道理論所以云有。未能稱機疑問者且從迹
説。承佛力故。若從本論自力亦能自力雖能
終歸讓主。故引法華以證發迹。又若不蒙加
無由能疑。加爲疑由可加由智。二正疑念。荊
溪云。菩薩三祇去立其疑宗。三藏教宗三祇
修時是淨土行。與十方佛正報果同。何得下
因聞置疑。若三祇行是淨佛土釋迦之土今
即應淨。此疑釋迦爲菩薩時其心不淨。若不
下結疑。言翻覆者以土疑佛以佛疑土。三佛
釋疑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佛以日月問。衆
寶所成者日宮是赤金頗梨所成。月宮是白
銀琉璃所成。彼中下荊溪云。天子譬眞身。宮
譬眞土。而云眞應二土者但是文略。應雙標
身土。萬徳下明眞能起應。故合標之。眞應法
身所依者眞是法身通云所依及以所照。即
是同居淨等四土。又譬下前總以日月及以
天子但作能照所依之譬。今置天子。又離日
月作眞縁譬。譬能成熟及照顯也。盲者二事
倶不見。故縁修地前眞修登地眞縁合時破
一分無明。即有眞身依於眞土而能照於三
土。衆生成熟即譬正報説法。照顯即譬佛土
攝生。常自照顯四種淨土者且置同居穢也。
爲二縁集等者此乃雙擧所除故也。身子雖
除有爲縁集猶有無爲不見四淨。又復身
子縱除穢中有爲縁集亦未能見淨同居也。
故總二障障於五眼以責身子。又有爲無爲
者釋通諸盲者所以故也。二身子事答。荊溪
云。身子亦未悟於日月譬之深旨。且依於事
而爲答耳。三佛合。衆生至不見同居淨土者
雖從近説正以此文斥於身子不見四淨。是
故且以同居言之。豈可即令身子見於有餘
果報。以從道理故文兼以有餘等合。故從界
内罪去次第合之。言界内罪者即界内眞諦
之執乃爲同居淨土之障。此罪即以無爲集
合共障五眼。故便不見四種淨土。若秖單訶
不見同居之淨土者則不須云二種縁集以通
責。故次第釋出。若爾同居淨中亦有執眞與
無爲合。何以得見同居淨耶。答以彼生者已
除界内二種障故今從穢責。故云障彼同居
淨土。若從同居淨中責者秖得云不見有餘
果報等三。有前四種罪障者界内有爲縁集
障・界内塵沙障・界外塵沙障・界外無明障。而
此四障於四淨。故知。身子具四種障。身子
雖除惡有爲集然由有於淨有爲集不依佛
慧。故使於垢不能見淨。是故四淨悉皆不見。
四螺髻自引所見釋身子疑二。初敍意分科。
生聞信之善者荊溪云。初聞未信。覩相方伏。
伏已方信。所聞不虚。是故二種倶名生善。二
初文下隨文釋義二。初先折身子疑念。二正
擧所見釋疑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梵王見
淨荊溪云。梵王欲顯如來案地之奇。第六天
寶者無量壽經上卷云西方世界。名曰安樂。
其佛國土自然七寶超踰十方一切世界。衆
寶中精其寶猶如第六天寶。荊溪云。問若同
居淨對穢爲横者香積亦判爲淨同居。何以
在上如許恒沙。答夫論竪者約淺深未必重
累勝者居上。若以二三同一處見故説爲横。
上下相同豈得爲竪。若準其相不殊安養。但
以無小稍不同耳。雖安養兼小義亦唯大。問
寶莊嚴土爲在何許。答秖是安養擧近況遠
者擧此土六天之寶。比西方淨土之寶耳。實
非齊等。二身子見穢。三釋見淨穢之由。荊溪
云。此文且準明依佛慧則見淨土應知。佛慧
理通衍門。平等之言復兼三教。此則通斥身
子但見於穢不見四淨。五佛現淨土釋疑二。
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案地現淨。答曰有二意
者荊溪云。第一則別唯一同居。二者理通通
於四淨。與前日月譬意亦同。前説諸方等下
於前縱見佛勝應身不謂此身別有淨土。今
藉佛力亦未了知佛常寂土及以果報。隨機
見者置而不論。故此隨機仍屬於密。不同華
嚴一切皆見皆聞故也。悉有生淨土之理者
坐華且表同居之淨。仍通四淨。若至法華四
淨因足。蒙授記。後分破無明。豈非一分常寂
光顯。故寂光中三土具足自力在當。故云之
理。二問身子。三答。四正釋疑二。初分科。二
隨釋三。初法。二譬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開
譬飯異等者荊溪云。常寂即器同居有餘果
報爲三。并身子見理應有四。同居淨穢一土
合説。故但云三不得云四。二合譬。荊溪云。十
種者初一番別斥身子。後九番通密斥之。與
盲者譬及案地譬其意大同。第十文云。諸土
非垢等者應將寂光却對前九。應云前九非
垢非淨名之爲垢。常寂光土亦非垢淨而名
爲淨。初同居淨穢云五濁重輕等者亦得輕
者名爲互清。彼見思輕衆生壽命劫量等相
一切勝此。故名爲輕。上下相望者始圓初住
終第九地悉名果報。第十地及等覺妙覺是
三品寂忍即三品寂光。如前疏文已釋。今文
比較正用此義。六果報與下寂光並者即是
九地與十地並也。七八即是等覺妙覺。十諸
土下荊溪云。雖即一切倶非垢淨而垢而淨
亦成差也。問何故云非垢非淨。答有事理故
論理。不當垢之與淨約事唯有寂光永淨。又
寂光異諸土。故非垢即諸土。故非淨諸土即
寂光。故非垢。異寂光故非淨。問前釋天器中
以寂光譬器。諸土如飯。今那以寂光譬飯。答
不可以譬譬眞解脱。若用譬者通別並通。別
已如彼。通即如今。彼此倶譬理。何晦沒。諸土
寂光並非垢淨。而垢而淨。以之爲飯。若寄辨
者果報望寂光器色入飯色。令飯色有異。故
一飯色上有器飯二色。亦名飯色異。下中上
寂光展轉復相比器上有多色並皆入飯色。
展轉互相比亦名飯色異。若更以寂光而對
諸土異雙非淨穢。別論飯色異者飯器倶四
微。各各非飯器而能成飯器。故通別二譬其
理皆善成。三時衆得益二。初分科。二隨釋二。
初現淨得益二。初五百得忍即通七地等者荊
溪云。既通許三教無生。故應將前展轉入後
以論於得。或超或次從博地凡夫中來。或從
小乘方便中來。二八萬發心如前分別者如
前明五百皆已發心約相似位也。荊溪云。八
萬發心準前得忍。或在前教已曾發心聞於
後教重能發也。若超若次凡來聖來。準説可
知。二復穢得益
方便品 二從方便訖香積九品明大士助佛
闡揚不思議解脱佛國因果二。初敍意分
章。爲破有爲等者荊溪云。今據婬舍酒家
等處正當有爲縁集之事。既云顯不思議法
身即指前經所明。符成即指今經之説。一往
雖爾不及云破有爲無爲縁集以成四土。二
依章釋義三。初明方便次佛國來二。初正明
二。初明如來親談上根受道。前於普集等者
荊溪云。此經宗異體與彼同。故亦眞性而爲
其體。所以還用前經體者法華獨顯尚與一
切大乘同體。況倶兼帶。體同何爽。然但須以
宗對簡之。故云體是宗家之體宗是體家之
宗。體爲所取宗是能取。故將今經以望普集
依正正自分。故使法華一乘因果宗之所取
不同諸經。此經乃是佛國因果宗之所取。故
使體家之宗永異諸説。以體望宗同而且異。
以宗望體異而復同。深得此意可以判諸教。
可以會諸部。今爲迷者依正各論。其明了者
豈聞正報而昧於依。故今明依應須重述。故
於下文問答簡出其旨。又復應知。聞前普集
及聞佛國得開悟者雖有前後今望方便通名
上根。方便已去名中名下。上根則利。中下則
鈍。乃至傳爲利鈍。二爲末下淨名開奬中下
獲悟二。初正明受益。爲未曉者即中下根。令
離諸縁集者荊溪云。總語諸縁集也。二若淨
下感果來生。二問下料簡。通爲諸經之體者
此明體同義。如前記。若且以事簡則普集豈
不談宗。此經豈不明體。故知。二經各論宗體。
文從影略。故以普集爲今經之體。今經爲普
集之宗。生起次第使不亂耳。亦猶以普集爲
今經之序。豈令普集無正今經無序耶。二略
釋方便義二。初列章。二隨釋二。初釋五章五。
初略釋名。荊溪云。法華疏中爲顯實故分爲
三釋。謂法用及門并祕妙也。今此廢二但取法
用者門論趣入。祕妙開權。今未開權故闕後
釋。不取門者菩薩可入。二乘闕之。於菩薩中
且約當分。復置傳入。故且不云。據理亦合用
門一義。以當分入與法用同故且唯用法用一
意。又通祕教亦可具足用彼三義。方是智所
詣之偏。法者今文且指三偏之法。彼法華疏
倶指四教並名法。故以未融故乃屬今經方
便。不同彼中乃約四教。二約教同異荊溪云。
次約四教辨不同者即是經論所出不同。前
文皆但列於有無二門而已。闕三四者若了一
二則曉三四。雙用爲三。雙非爲四。是故不復
列三四也。又復後教望於前。若實若權説教
説證。若他若自自他相對皆名權者既非當
教之所行。用望從説邊故皆是權。又當教中
自他相對。皆以前教若證若説皆爲權者以
互奪故。奪前之實成後之權。當教亦得名爲
實者爲欲對辨一雙故立自他。如大經云世
人所見等也。文爲四。初藏。荊溪云。如毘曇至
實智者問此中既云無常事理。事可無常。理
何故爾。答照理所無亦名無常。故使成論以
有門中事理倶權。以有門理不即事故。法障
者界内塵沙也。二通。荊溪云。亦可引大品。若
有法過涅槃者證於實智亦名幻也。佛及八
地者所證已齊。但少留殘習耳。三別照藏理
者即但中理爲惑所覆如雲外月礦中金等。
四圓。荊溪云。是故文殊等者此正引證自行
實也。亦應通引三十二人各各自説以證化
他門。門不同即是權也。門門不二化他實也。
亦可文殊以證自他。以有説故名爲化他。説
於無説得名自行。三方便所用法二。初正明
所用二。初總明。至論至非實者一心所具咸
即空中空中尚亡權實。安在悉檀利物四教
行焉。二但瓔下別釋二。初引瓔珞標名。荊溪
云。但先總述瓔珞三種方便。重釋方便所以
故也。意明此品大士種種善巧方便。備如瓔
珞三種方便令正法久住於世。二配今經釋
義二。初遠近配解。荊溪云。言遠近者室外處
處婬舍酒家。如是等事去今時遙。故名爲遠。
望爲諸來問疾者説去還菴園印述時促。故
名爲近。遠近皆是助化之縁。莫不爲令正法
久住。言久住者謂見佛性。勸求佛身者即下
經云。諸仁者此可患厭。當樂佛身。二引論釋
成。荊溪云。是以中論等者即與中論末代觀
法大旨全同。經論遠近不出此三。二故前下
牒經論結。荊溪云。引今經文隨方便言必含
破立久住之意。言助佛者佛之大化亦不出
三。四約三業所用二。初正釋三業二。初正明
三密。二初約聖應汎明二。初正明三密。諸佛
菩薩等者荊溪云。即是自行本無三業及以
十界。故非一異。爲化衆生而以三業十界化
物。如是等用他所不測。故名爲密。二藏通下
約名判教。兩教作意非如鏡像。是故但談神
通不言應現。別圓下地住已上無謀而化如
鏡現像如月現水。故名應現。以勝能兼劣是
故亦名神通。名同二教體用全別。荊溪云。攬
向神通以示今品用與不同。故於三業以明
方便。二此品下就今經的辨。二此三下結名
示義二。初示密義。無方利物者機熟則應不
定一方。故曰無方。周易曰。神無方易無體。孔
頴達解云。不定繋於一方也。莫測其本者但
見三業施爲莫測所證宗極。此則見用不測
其體。故以不測以解密義。即向荊溪云。他所
不測。故名爲密也。又荊溪云。密者一一界中
各具十。故不可以一界。測不可以多界測即
名爲密。二亦名下結異名。聖人三業既得名
密。更約功用立四異名。名輪名無失名不
護名隨智。慧度他摧惑喩之以輪。既無過失
不須防護。愚惑已盡故隨智行。二良以下結
示妙用。同棲空室者空室表寂光也。荊溪云。
正示同居現疾得名名方便品。五約觀心。一
心至意知者荊溪云秖是初修三業十界諸根
之相。若破若立諸教諸觀元意秖爲成此妙
觀。二簡説者二。初問。二答二。初古解。荊溪
云。此具三意而不及初。何妨一品是集經者。
以諸經中爾時等言悉是集者所以不用。次
家釋者豈有寶積不云白佛。於佛前述淨名
事乃專輒云毘耶離等。二今釋恐者表非定
執。大師謙也。阿難至爲説者此報恩經四願
中一。如解通序已明。既願重説驗知。當時佛
爲阿難重説此品。故至結集次前誦出。荊溪
云。故知。今解深得經旨以加阿難本願等言
有來處故。三入文解釋二。初分科敍意二。初
分科。二形聲下敍意。二就初下隨文釋義二。
初半品明形益方便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
歎徳二。初標住處及人二。初總釋。有長人之
徳者風俗通云。春秋之末鄭有賢人著一篇
號鄭長者。謂年耆徳艾事長於人。以之爲長
者。重益今機者聞述彈折之言倶獲圓大之
益也。因之功成者荊溪云。往益今益私益衆
益斥益熟益現益當益大益小益偏益圓益。
始終收束疾無不攝。疾爲法界功之極也。二維
摩下別釋二。初指釋維摩。如前釋者荊溪云。
具如玄文釋名中明。二長下今解長者二。初
辨示本迹。二今略下開章解義二。初列章。第
四帖釋。即下正歎徳文。於此懸科耳。荊溪云。
法華疏釋長者離爲四義。今亦具四。初世長
者借喩事理。法身長者事理相符名同理異。
觀心長者即是法身長者之行相也。亦是法
身長者之因果也。帖經長者即是因果長者之
誠證也。亦顯經文次第有在。問既云因果。今
修十法即獲淨名之十法耶。答依經修觀道
理必然。淨名一徳具九。修時必諸句互融。若
修一徳尚具十徳。何況修十不具十耶。但以
一徳而爲言端。應修十徳共成一徳。餘徳亦
然方名具徳。故便修時一句遍攝。則令至果
一徳通收。問若爾此之十徳即十號不。答名
殊義合。何者從如實道故名姓貴。堪應供。故
所以位高。以遍知故豈非多饒。既具通明即
是威勢。善契祕藏由於智深。解三世間必在
年宿。士中之上由三業淨。丈夫屈伏乃關禮
備。是天人師諸佛方歎。世間之長而爲下歸。
故此一號亦具九徳。問淨名即是果徳佛不。
答從本必然。迹爲因化。觀心十徳尚得名爲
觀行如來。發心畢竟豈踰於此。二隨釋四。初
世間長者文中先列名。次何者去解義。貴族
者刹利姓也。猶此方王公之族。爵位者王制
曰。王者之制祿爵凡五等。謂公侯伯子男。此
周制也。白虎通曰。爵者畫也。各量其職盡其
才也。貧無財惠者禮記檀弓曰。昔者衞國凶
饑。夫子爲粥與國之餓者不亦惠乎。王弼云。
夫進物之速者義不若利。故今云無財世不
重也。無寵不威者寵愛也。爲帝王所愛重則
有威勢也。文選曰。新安王寵冠列蕃。神解明
鑒者如臧武仲之智也。物情不揖者不揖敬
也。年耆者爾雅云。耆也貎皓。謂髮白也。斯
惡者斯應作廝。音斯廝養也。又廝猶下也。操
行無瑕者瑕玉之病也。秉行淳正如玉無瑕。
詩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而外至瞻受者詩
云。人而無禮胡不遄死。人而無儀不死何爲。
上人不睦者以豪貴爲上人。非皆在已上。名
不徹遠者由不爲上人所稱故。豪貴歌詠者
即上人和睦。故歌詠其徳也。曲禮曰。僚友稱
其弟也。執友稱其仁也。交遊稱其信也。鄭注
曰。僚友同官者。執友同志者。無恩及下者。下
謂下民。左傳云。視民如子。又曰。子産從政一
年輿人誦之。三年而人又歌之曰。我有子弟
子産教之。我有由疇子産殖之。子産而死誰
人嗣之。又詩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
茇。此皆恩及下民故崇敬之也。二出世長者
二。初敍意。二一從下正釋。從初發心者若遠
推其始。則以相似爲發心也。義如前釋。若近
取分眞則以初住爲發心。今淨名位居等覺若
推發心必兼二意。發生理慧倶約分眞。法王
種性中生者中道妙理是佛種性。今觀此理
而發妙慧名種性中生。即姓貴也。證無生忍
者荊溪云。但讓佛寂滅則於無生最居其極。
降魔制外者應云降制界内界外。權實者即
是同體權實故也。記別應云授法身記。釋梵
所敬下人歸崇。且據隨近以説。若約四教則
爲聖天所敬賢人歸崇。能輔釋尊等者應云
能闡十方四土佛法。淨土之言不局同居穢
土而已。三觀心二。初正釋。荊溪云。觀心釋中
一一皆附下文帖釋以爲觀相。教理有憑故
與他人明觀有異。但異於果並名觀心。愛見
魔外者愛惑即魔。見惑即外。擧足至伽梨者
此約六作以明修觀。言六作者謂。一行・二住・
三坐・四臥・五語默亦曰言談・六作作謂所作
之事。二作字並去聲。擧足下足即行。著僧伽
梨即作作。中略其四。故云乃至。悉皆一心者
六作雖殊觀心豈異。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
是。二當知下結歎。故法華等者此引第五頌
現在四信滅後五品文。四信者一一念隨喜。
二略解言趣。三廣爲他説。四深信觀成。此頌
第四。即是五品正行六度也。今論修觀在名
字位中引經通證。不須執文以害其心。故荊
溪云。此引法華正是觀行四位之觀觀心灼
然在於隨喜之前。佛子住是地者謂修觀行
所住之處也。即是佛受用等者妙觀理等與
佛無殊。故指所居是佛受用。四儀運動咸與
佛同。尚下結況也。若準法華尚同妙覺極果。
豈不得名淨名等覺耶。佛如長者淨名如子。
二歎徳二。初標。二供下釋十。初姓貴以供
養諸佛爲種姓。荊溪云。如世父母所有子息。
自非所生焉能供養。衆生理等。故能發心。若
發生至法分者發理生慧正在分眞。從佛智
生名佛眞子。故云口生。從理法生名法王子。
故云化生。理智分顯名得佛法分。三慧顯理
者由圓賢位起聞思修。得入初住乃至等覺
故云顯理。釋成種性者如世孝子存沒無違。
父在觀志父沒觀行。故知。父母爲徳本也。眞
性以爲衆善之原。依之植善善有本也。咸依
善本名眞供養。觀畢竟空種大智種者上種
去聲下種上聲。能觀屬智眞空是境。大智觀
境故名種種。從解生行者智爲能觀故名大
解。從此立行行方稱境。境智既冥萬行具足。
引大品云。諸法雖空等者智應於空方今行
足。二位高。此義猶通者荊溪云。通上下地
也。今淨名位別而不通。別中三位。有本有迹
迹因本果故也。因中又有二位別者隨諸經
中有立不也。故存沒異。若居中等者立三品
者通總言耳。等覺所存如向所明。不能牽者
以中下寂忍是寂光土不能牽生果報土也。
三大富。三業功徳者荊溪云。即是三業家之
所有故屬財也。總持一切意業功徳者且從
別説。若通塗論秖由意持身口。方持言逮諸
者良由此也。言及餘者三業之外無復餘法。
今云餘者寄方便教從別説之。故云餘也。故
圓三業兼方便中一切諸法如世大國能包小
邦。四威報。勞怨者荊溪云。最能勞累於我故
也。魔即四魔等者兼界内外。能害下使三諦
三智不得開發也。中智不發名害智度母。二
智不發名害善權父。使助道不成名害法親。
正行助道倶被魔害。故名勞怨。菩薩降伏猶
如報怨。如世禮云父母之讐不與共戴天。兄
弟之讐不同其國。交遊之讐不反兵。魔害權
實二智即菩薩父母之讐。害諸善法親即兄
弟交遊之讐。故用力無畏之兵以降伏之名
報怨也。怨字平聲。論語以直報怨。字乃此作。
説文作冤。從罔從兔。荊溪云。故害智度善權
父母即害内外一切權實。能害權實莫若内
外天魔外道。故能降伏者其力稱大。五智深。
荊溪云。入深法門者門教也。由門深故所以
智善。正用善字而爲歎也。明了衆生心之所
趣所趣不同。故應爲權。今爲釋實者趣有二
種。近遠別故。具如法華草喩疏釋終歸於空。
約七方便皆有二趣。遠趣唯一近趣不同。今
從遠説故云一也。此若非實何須更立。六年
耆。荊溪云。久於佛道等歎修行者上句序上
二句見理序決定大乘。年耆喩上一句。見久
喩下一句。純淑者尚書云。政事唯純。孔安國
云。純粹也。爾雅云。純大也。方言純好也。淑
詩傳云。淑美也好也。經本或作淳。亦專一也。
或作熟非也。七行潔。諸有所作者荊溪云。三
業隨智名能善思量。智者慧也。由慧善思令
三倶善。三隨於智故。次文云前智後作。若前
作後智雖名爲覺即是不覺。地住諸聖悉皆
如是。除地住前及諸小乘不入觀者。但此不
與下地同耳。八禮備。歎形心者荊溪云。上句
形也。下句心也。含弘者弘大也。又住下左傳
曰。有威而可畏謂之威。有儀而可則謂之儀。
學佛象王迴視者荊溪云。且寄應佛之儀式
也。人倣此未必全然。有言。具佛相好者前約
儀式解威儀。此約状貎解威儀。今言下今正
釋。謂常冥至極。遍應十界。故曰不起等。亦猶
周易云寂然不動感而遂通矣。此言雖近可
以例遠。八不思議者一漸漸深入。二深難得
底。三同一鹹味。四潮不過限。五有種種寶藏。
六大身衆生在中居住。七不宿死屍。八萬流
投之不増不減。經文備以涅槃八義合之。故
云佛法亦爾等也。今言下心大如海。亦具八
義例同涅槃。如下文。此室内現八未曾有。即
佛性海諸法具足。今文且用不増減一。衆流
等者九道常投而佛界不増。種智常煎而生界
不減。以九道不斷性善。佛果不斷性惡故無
増減。應具以二句合之。九道雖投而由心無
取故不増。種智雖觀而由心無捨故不減。此
則具於事理二釋。沃焦山名。能縮海水。九上
歎。荊溪云。咨嗟者歎美之聲。此借凡事以表
聖儀。天王上人者天王天子也。呉楚之君僣
號稱王。仲尼正名以周天子爲天王。春秋云。
天王狩于河陽是也。十下歸仰。欲色界主者
帝釋是欲界地居天主。梵王是色界四禪天
主。故此二人通名世主。荊溪云。弟子釋梵者
擧形服同及二界主。總而言之應云九道及七
方便。等覺已還無不歸敬。二正明形益二。初
分科。二隨釋三。初標益物處。居廣嚴國者荊
溪云。如前四釋。並須至此以合淨名所居之
處。二正明益物二。初分科懸判三。初正分科。
二初六下判本迹。此是從本垂迹者荊溪云。
六度之名近本故也。故從本六以垂迹六。二十
九句以末故也。故云是迹資財等。事是末故
也。垂此末事攝取衆生令歸於實。三簡前義。
問中具足應云何以心密是從本垂迹。身口是
因迹顯本。答六度等者荊溪云。此據從理對
事以問。故六度滿亦名爲身。意密之處身口
具足。所以六度事理名同而本迹各別。故下
文云。從於本六以垂迹六。若從事説身口是
未元爲同凡。先同後異方示其本。二貲財下
隨文釋義三。初心密。二初正釋六。初施二。初
約教釋二。初斥舊解。荊溪云。若舊等者淨名
非不世財攝生。但直云世財。歎意不盡故應
約四土等也。下去例然。故云有事理。二今下
明今釋二。初正釋經文二。初明四教攝物二。
初釋資財無量。二攝諸下攝諸貧民二。初釋
所攝二。初擧貧。教詔並去聲。教示也。詔告
也。倶作平聲亦通。捨父等者捨勝應父求小
衣食。觀無常如鹽。觀苦如醋。生空麁如米。法
空細如麪。得小涅槃如一日價。菩薩三祇等
者荊溪云。三藏菩薩長時六度。故得富名。別
教横竪知如來藏更富於前。二圓教下顯富。
圓教一切無非祕藏。富中之極。雖四教菩薩並
有富名前三互奪還受貧稱。是故唯歎富中之
上。金剛寶藏者二邊不壞名曰金剛。合攝三
千故名寶藏。其理常住。故無缺減。故純下引
大經證。三教倶貧。二大士下顯能攝。荊溪云。
大士等者述本也。能起等者擧迹也。二以四
下明果滿來生。荊溪云。又約頓漸等者但是
八相成道之處。皆須八教以顯一乘。唯除獨顯
大乘之圓。如香積等。二故知下引同責古。二
觀心釋。荊溪云。夫觀心者先須事施以爲觀
境。次方觀事爲施法界。次運大悲成淨土行。
隨其方所有受化者先爲施主。方乃爲其取
土。豈同世人自謂高深。但令他施爲施所墮。
故知。斯等現闕攝生之始。當無淨土之終。必
願學宗。説者行者細思。易解之教以裨難行
之行。文爲二。初正示觀法二。初觀心攝物二。
初總示。不見慳施者荊溪云。即行施時不獨
治慳。見慳法界而行於施。施亦法界而用攝
生。攝生之時生亦法界。如是亡泯能治所治
能度所度。無非法界。如是方名不見慳施。常
塗但云亡三行施。亡何等三。凡修觀者但云
無施而無無慳。縱無無慳非施法界。況復更
能利物爲懷。二若是下別示二。初轉化成觀
二。初正示轉化。若在令長者輿地志曰。秦始
王天下置三十六郡。郡各領縣。縣萬戸已上
爲令。減萬戸爲長。二譬如下擧喩釋成。二是
爲下所攝獲益。二是諸下果滿來生。二此即
下結勸。行人若能三觀内修。慈悲外運理事
不二内外交融。夫如是則淨名大士在我心
中。何須遠覓。二戒二。初事釋二。初四教攝物
二。初示所攝。十種戒藏者大論明。十戒攝一
切戒故名爲藏。一不缺謂性重。若犯如器缺。
二不破謂持僧殘。若犯如器破。三不穿謂持
波夜提。若犯如器穿。四不雜謂持定共。定持
心故欲念不起名不雜。已上四戒約律儀。五
隨道謂隨順諦理能破見惑。六無著謂於思
惑無所染著。已上二戒約眞諦。七智所讃。菩
薩化他爲佛所讃。八自在於世間事而得自
在。已上二戒約俗諦。九隨定謂隨楞嚴定。十
具足中道之戒具攝諸戒。毀隨道等者未破
見思則毀眞諦戒。未破塵沙則毀俗諦戒。未
破無明則毀中諦戒。故以三諦次第攝之。二
餘人下簡能攝。淨名等覺雖有餘惑事等微
煙亦得名爲具淨戒也。二此諸下果滿來生。
二觀解二。初正明戒度。二例下四度。下文既
略。於此例之。三忍調四恚怒者未得四忍名
爲四怒。四進。五禪。六慧。二是故下結示。示
行六度者示行四教六度也。二身密二。初標
無言之化者見身獲益不假言宣。故云無言。
二隨釋九。初示同白衣二。初正釋今義二。初
事釋二。初因中攝物二。初釋迹本利生。沙門
至勤行者翻名也。不著二邊勤行中道。是故
妙覺究竟名大沙門。律是詮量輕重者風俗
通云。皐陶謨虞造律。律訓詮訓法。尚書大傳
曰。丕夫之大律。注云。奉天之大法。法亦律
也。故律名起於舜世。毘尼之學詮量輕重如
此方之法律。故翻爲律。二此無下示不言而
化。密譏出家等者問。涅槃聖行唯勸出家。故
云在家不法猶如牢獄。出家閑曠猶若虚空。
及諸經律奬勸非一。何故居士密譏出家。答
應以兩種四句格量優劣。足曉其旨。初四句
者一出家持戒。二在家持戒。三出家破戒。四
在家破戒。次四句者一出家學大。二在家學
大。三出家學小。四在家學小。今居士於二四
句中密譏。第二密勸第二聖行所勸正勸初
句以譏二四。故云如牢獄等。或以第三而譏
第四。則如經云。破戒比丘勝諸外道也。若曉
斯旨則一代大小若顯若密或勸或譏各有其
意。於涅槃疏記已曾委出。大經下哀歎品中
佛譏小乘文也。此於次四句以初二句譏彼
第三也。以諸比丘正是出家學小之人故今
居士密譏雖似初四句中以二譏三。其實兼
合次四句中以大譏小也。故引大經釋出其
意。但今下心染大乘兼持律行。於二四句第
二所攝。故云但令染心立沙門行也。二淨名
下果滿來生二。初正示果滿來生。二但佛下
兼明符合前品。見於此品者見音現。二觀解。
二此下下例示下文。二示處居家。卜居者龜
曰卜。古人移徙必卜吉而居之。三界有二種
者荊溪云。變易分段也。開合對四土者開變
易合分段。開變易者離出有餘果報二土。合
分段者不分同居淨穢之殊。問分段既合。那
云二土。答分雖有二莫非分段。但論惡道五
濁有無分淨穢耳。變易開者良由無明有斷
不斷。眞應有無寂光見不有須發心及不更
發。又有功用及無功用。有此多別須更分二。
此及諸句等者謂。此句及下諸句皆應觀心
也。荊溪云。以一觀門通該諸説。然於此中及
以前文竪觀心源。不同他文觀心釋義。他文
觀心並寄近事以明遠理。因名用義。借數辨
行。從人顯法。約法通智。今乃竪明觀通事是
故此品約事。淨名密勸後進修於觀門。自行
勸他加願利物。權實雙用望果行因我即淨
名。何須遠計。故並寄白衣公私文武以爲興
致。雖暫寄之然應知之發心即是。何簡黒白。
故行㩭者眞觀行之大士也。是以四衆悉須欽
風可思齊焉。可自軌矣。然論菩薩雖遍四衆
出家理順。在俗義違。故示俗流。立行特出。具
足衆徳。一切中尊斥奪提蒙。辯才無盡欲使
後代莫不歸之。三示有妻子。離四愛著者四
教法愛尚須捨離。況事中妻子耶。四示有眷
屬。五示同服飾。常用四忍修相好者荊溪云。
此意如前淨土相好來生。故立此門以招四
土。六示同飮食。各八禪悦者四如意足及定
根定力定覺正定也。七示同博弈。博謂等者
釋其名也。世本云。烏曹作博。説文云。博局戲
也。六著十二棋也。方言自關而東。齊魯之間
皆謂圍棋爲奕。論語云。不有博弈者乎是也。
疏云博塞蓋目一事。莊子云。博塞以游也。塞
蘇代反相塞之塞。化令不著者荊溪云。凡示
俗儀皆現堅志。世以混和合雜醜行欲引。淨
名深未可也。無記者四無記中即工巧也。故
論云。異熟威儀路工巧處通界直爾爲之似
屬無記。因之得物況陷初篇。況復道陌定歸
無救。淨名示爲意令不作。今不曉者反欲効
之内長散慢。全隨貪結不思來報。倚託聖蹤
空喪出世之功者尚妨世業。豈況出世。劉義
慶世説新書云。晋太尉陶侃語人曰。聖人惜
乎寸陰。衆人當惜分陰。諸參佐或以戲廢事。
乃取樗蒲局投之於江。呉志曰。蔡頴在東宮。
性好博弈。太子和以爲無益。命韋曜論之。故
博弈論云。今世之人多不務經術。好習博弈。
廢事棄業忘寢與食。又曰。假令世士移博弈
之力用之於詩書是有顏閔之志也。用之於
智計是有良平之思也。用之於資貨是有猗
頓之富也。用之於射御是有將師之備也。如
此則功名立而鄙賤遠矣。此並古賢之深誡。
於俗尚爾。況出家者。豈宜爲乎。至有賭及衣
缽身陷刑名。此等下愚誰論喪業。故僧史略
曰。爲僧者苟未修行。但能避刑憲亦逍遙之
上士也。善言不信畜生何殊。淨名度人蓋示
其過。吾申其道。故得極言。所言輒者至諮請
者夫耽博弈者臨局交爭。神迷體倦人事曠
而不修。賓客闕而不接。豈暇諮請於善道乎。
故大士觀彼有機輒爾爲説。肇云因戲止戲
也。八示同異道。爲伏物故者曇無徳部比丘
於十二時開一時外學。爲降伏外道故。鼻奈
耶明。日分三時許日後分學。況今居士本在
家衆。今世比丘忘本逐末形似沙門心背佛
學。大法將滅其徒實繁子。嘗撰師韓一篇以
規後學。故荊溪云。小乘制外稍通一時。大乘
標宗初心明制。妨入妙道故不令爲。五地菩
薩方修世業。是斷佛種障道因縁。今出家人
戒定慧心一無所修而云伏外。義等倒裳。散
染易流道法難寄。増長幔習反經學宗。深可
悲也。甚爲謬也。況坐常住院著信施衣。飱淨
衆廚踐無價地而三業從俗四儀拘迷。若欲
倣之當思十徳。縱未相似觀行如何。大集明
如富樓者寶篋下卷亦有此縁。如輔行第六
卷末引之。九受世典此方世典即五經等者
詩云。文王之典傳曰。典法也。謂教法也。釋名
曰。經者徑也。典者常也。言如徑路無所不通
可常用也。五經者白虎通云。易尚書詩禮樂
也。古者并春秋爲六經。至秦焚書樂經亡。今
以易書詩禮春秋爲五經。又禮有周禮儀禮
禮記曰三禮。春秋有左氏公羊穀梁三傳。與
易書詩通數亦謂之九經。今云等者等取六
九。又統論世典應以四類收之。謂經史子集。
唐書云。集賢院四庫書總八萬九千卷是也。
經如向説。史謂自馬遷班固已降歴代國史。
子謂老莊文列等百家子書。集謂古賢遺編。
今但擧經等取餘三。故云等也。西土下四違
陀如釋通序記。十八大經皆外道書。而能黄
葉等者大經嬰兒行品如父母止小兒啼。故
以黄葉爲金以喩妄常。人天實皆無常如來
説三十三天是常者。欲令凡夫離三塗苦如
止啼。今淨名明世典以誘人。其意亦爾。置毒
於乳者亦大經中喩。今以世典如乳。常樂佛
法猶如置毒。以樂佛法故雖引世典意存大
乘。故使未來入不思議法門如毒發殺人也。
荊溪云。於中點理後必殺人。三口密二。初標
示。二隨釋二十。初示見敬供養。文中兩意。初
約淨名敬他。次約他敬淨名。凡厥之流者之
字恐誤。應云下流。厥其也。通貫下十九句者
荊溪云。後十九句皆令生敬得最後益。若隨
句消皆使成於見敬中最準此中意。前文雖
爲白衣句中乃有二總。一者總冠二十九句。
句句皆著雖爲白衣而有律行。二者別在前九
句。首身口別故。二示持正法。秉持國法者肇
師云。外國諸部曲皆立三老。有徳者爲執法
人以決郷訟攝長幼也。淨名現執俗法通達
道法也。今師云。持國法肇云。決郷訟。高下小
異耳。此方漢世郷邑各立三老。三示獲俗利。
文中先約世利釋。次復次去作法門釋。迹同
凡俗等者。肇云。法身大士瓦礫盡寶玉。若然
則人不貴其惠。故理同求利。豈喜悦之有。經
云偕偶爾雅云。諧協和也。偶會合也。四示遊
四衢爾雅云。路四達謂之衢。郭璞曰。交道四
出也。列子曰。人之遊也觀其所見。我之遊也
觀其所變。豈法身大士所遊而無所表耶。五
示入治正。肇云。治正法律官也。道以正法便
民無偏衽。今解不然。連帥令長分憂布政名
治正法。故以禮刑解之。非約律官也。用禮用
刑者論語曰。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齊之以
禮有恥且格。然則民幔則用刑。民淳則用禮。
家語曰。爵人必於朝與衆共之。刑人必於市
與衆棄之。禮記曰。禮者因人之情而爲之節
文。以爲人防也。尚書甫刑曰。刑罰世輕世重。
惟齊非齊有倫有要。孔安國傳曰。刑罰隨世
輕重。刑新國用輕典。刑亂國用重典。刑平國
用中典。凡刑所以齊非齊各有倫理要善。樂
記曰。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
刑以防其姦。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
心而出治道也。桓範世要論曰。徳多刑少者
五帝也。刑徳相半者三土也。刑多徳少者五
覇也。純用刑而亡者秦也。方便與奪者民幔
則奪禮與刑。民和則奪刑與禮。禮刑適時寛
猛相濟。曲巧若是故云方便與奪。故仲尼曰。
政寛則民幔幔則糾於猛。猛則民殘。民殘則
施之以寛。寛以濟猛。猛以濟寛。政是以和。荊
溪舊解云。禮以與之。刑以奪之。又行禮刑各
有與奪。禮則奪小人而與君子。刑則奪重罪
而與輕愆。故今俗官皆有大權寄之行事。非
是捨道等者此明淨名非親職掌而善禮刑。又
誡未來影附聖蹤捨道之輩。向解與奪附荊
溪共成三義。各有其致。宜在精詳。六示入講
處。肇云。天竺多諸異道各言己勝。故其國別
立論堂欲辨其優劣。欲明己道者則聲鼓集
衆詣堂。求論勝者爲師。負者爲資。淨名既升
此堂攝伏外道。然後導以大乘爲其師也。今
云。迹入凡小者謂非但入凡夫外道講論處。
亦入小乘講論處導以大乘也。如下訶目連
滿願旃延皆是其事。七示入學堂。言學堂
者。亦猶此方國學郷校也。禮記曰。古之王者
建國居民教學爲先。八示入婬舍。什曰。外國
有一女人。身體金色。有長者子名達暮多羅。
以千兩金要入竹園同載而去。文殊師利於
中道變身爲白衣。著寶衣衣甚嚴好。女人見
之貪心内發。文殊言。汝欲得衣者當發菩提
心。女曰。何等爲菩提心。答曰。汝身是也。問
曰。云何是。答菩提性空。汝身亦空。以此故
是。此女曾於迦葉佛所宿植善本。修智慧聞
是説即得無生法忍。得法忍已將示欲之過。
還與長者子入竹林。入竹林已自現身死膖
脹臭爛。長者子見已甚大怖畏。往詣佛爲説
法亦得法忍。示欲之過有如是利益也。肇曰。
外國婬人別立聚落。凡豫士之流目不暫顧。
而大士同其欲然後示其過也。九孔者兩眼
兩耳兩鼻口及大小便道也。此之九處常流
不淨。何可樂耶。四善根發者四教機熟也。若
貪下於四教法起愛著也。故下文下上句證
入婬舍。下句證示欲過。先以欲鉤牽者欲境
如鉤能牽行人。九示入酒肆。肆陳也。謂陳酒
器也。周禮司市掌以陳肆辨物。鄭玄云。肆謂
陳物處也。物物異肆也。三十六失者大論明
三十五失。具引文煩。今束爲頌曰
    費財増病諍 裸露人不敬
    無智得者失 説匿癈事業
    醒慚身力少 色壞慢父母
    不敬於沙門 及以婆羅門
    不敬親三寶 朋惡遠賢善
    破戒無慚愧 不守精縱色
    人憎親擯棄 行惡棄善法
    朋人不信用 遠離於涅槃
    狂因墮惡道 爲人常癡狂
    失有三十五 智論廣明之
暹云。沙彌尼經飮酒有三十六失。尚書酒誥
曰。越小大邦斥喪亦罔非酒惟辜。傳曰。於小
大之國所用喪亡。亦無不以酒爲罪也。昏神
亂道者昏心神亂正道也。復次酒是煩惱等
者荊溪云。準此句中作觀心義。前文諸句亦
應例之。如安樂行十種惱亂尚作觀心。但不
及前釋貨財等文相周備。策勵道俗令成眞
實淨名之行。十示在長者。文中二。初通述意。
歎尊勝之徳者即此十一段也。偏擧尊勝者
肇師云。凡人易以威順。難以理從故大士毎
處其尊以弘風靡之化。故今云徳爲物軌等
也。二言長下正釋文。郷閭懷勝者萬二千五
百家爲郷。閭謂郷里之門。羅什云。長者如今
四姓豪族也。十一示在居士。此上居家徳素
者謂。徳行潔白也。今謂下依外國釋居士義
也。以經云斷其貪著故知。非徳素者。説四檀
法者四教行施也。十二示在刹利。翻爲田主者
肇云。刹利王種也。秦言田主。劫初人食地味。
轉食自然粳米。後情漸僞各有封植。遂立有
徳處平分田。此王者之始也。故爲名焉。十三
示在淨行。各離我心者四教離我如釋我聞
中。十四示在大臣。各有所掌者猶此方三公
九卿所掌各異。示以明達者爲説論道經邦
禮刑等事。彼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
匡救其惡。故云示以明達。然後於此正法順
四根性點示生滅無生之理也。十五示在王
子。明達孝敬者孝經云。資於事父以事母而
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淨名能説孝
敬故爲所尊。十六示在内官。宮女者若準此
方如周禮云。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
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鄭注云。前一宮後五
宮也。五者后一宮三夫人一宮九嬪一宮二
十七世婦一宮八十一御妻一宮。后正位。宮
闈體同天王。夫人坐論婦禮。九嬪掌教四徳。
世婦之知喪祭賓客。女御序王之燕寢。漢制
後宮凡十四等。謂昭儀婕妤娙五形
娥容華美
人八子充衣七子良人長使少使五官順常無
清此十四等也。班固西都賦曰。後宮之號十
有四位。蓋謂此矣。内生邪想者肇云。妖媚邪
飾女人之情。故誨以正直。四八道者四教八
正道也。十七示在庶人。庶者衆也。言天下衆
人也。十八示在梵天。十八梵天者初二三禪
各三天。四禪九天。悉離欲染通得名梵。誨以
勝慧者荊溪云。如禪觀支。是慧非勝梵亦曾
得不以爲尊。故示出世四種勝慧。淨禪觀等
及無垢禪通明特勝帶根本修而無所著。十
九示在帝釋。十五觀門者待檢敍之。別教金
剛已還。皆無常者荊溪云。此他所計。今因判
之令屬別教。又梵王保常過於帝釋自謂衆
生之父母。故今梵不以無常爲治者諸梵已
得深根本禪。但以勝慧奪其有漏。刹利婆羅
門等通皆保常。此亦置通而從於別各別説
之良由此也。又復亦欲示於教門種種不同
令遍識故。故各各説。二十示在四王。各主二
部鬼神者東主乾闥婆毘舍闍。南主鳩槃茶
薛茘多。西主毒龍富單那。北主夜叉羅刹。上
一一事下總示上三十五事皆爲扶成佛國。
講説之者當知其宗。三結。二八品半明聲益
方便二。初敍意分科二。初敍意二。初總敍。除
物罪垢者荊溪云。罪垢之名須通四教。或二
縁集故此教門一部之内廣略相映觀其義勢
逐而釋之。應合廣者不由語略使義混和。故
見總略以廣別之。或覩別文以總攝之。所以
惑體無二。智非他成。從一開諸令諸歸一。見
合亦不少。離元無所分。身土惑智一切皆爾。
故此除見除垢爲四土因。豈直秖云界内而
已。二別敍意三。初列章。發起問疾品者荊溪
云。問室内六品何但云發起問疾耶。答室内
見惑六品悉因疾生。但標問疾自攝餘五。二
初意下正釋。寄言斥彼勸誡爲便者荊溪云。
如云是身無常等。寄己身疾斥彼計常。以斥
爲誡勸觀法身。是則一斥義含誡勸。況復誡後
即勸觀也。應云入不思議解脱。文闕不字。謂
遠爲入不思議弄引。近爲二土之因。生同居
有餘等者荊溪云。以斷有爲有盡未盡倶爲
見。見證解脱之遠因失大士之近行。豈敢輒
述者荊溪云。慚昔愧今情兼蘊畏。誰能不命
輒述屈懷。被命上催恐重招鄙恥。雖圖俛仰
已成招屈。對佛述過勝俗頻譏。故稱本而談
兼宣化道。是則賓主及以師弟咸權實益。樂
小執小者樂小即是小乘方便。執小即是小
乘見有果人。慕仰大乘者知有大乘起見敬
服。爾時必能發於大心。達爲至良縁者若無
彈斥不堪洮汰。況復二味爲見醍醐因。得記
捨生必招果報。普令三教等者荊溪云。雖有
三教正意以圓訶諸菩薩。菩薩不住大。旨見
見同小。其藏通人即以別折其執方便者。於
方等中利者入實。鈍者仍未。故知。此中折三
語通。或但入通入別而已至法華會。方乃見
見咸歸。然經大塗宗須入實。以用眞性爲體。
四土爲宗故也。此中且從對極以説。三此之
下結示。此之四意者荊溪云。具如前文列釋
者是。又總前四意。又有四別。一得命文殊。
二文殊論道。三聲聞自鄙。四菩薩進行。故知。
前二爲成後二。後二復有遠近二意。近遠復
二。一通。二別。所言通者遠近各有遠近故也。
聲聞二者遠成究竟。近入熟酥。菩薩二者鈍
同二乘。見見有乘利悟在即。所言別者聲聞
遠益。菩薩近益。今疏從別。故聲聞自鄙。菩薩
進行。云今明下分科二。初總分。荊溪云。意
乃有四。經文二段者四如前列。所言二段者
即如今文中折伏攝受。亦可爲二。謂室内攝
受。室外折伏。於折伏中有今有昔。今謂問疾
俗徒。昔即被訶道衆。於攝受中亦有二意。能
生所生。能即室空所即六品。又亦可分之以
爲自他。他傳佛旨。自述己情。即從居士是疾
已下文是言室外者既無數千人皆往問疾。
爾時未爲長者國王現難思事故見見有問疾
時。疾者雖復在於室内而所被者機形並疏
且云室外。從所被説復云室外。又折攝等者
亦用瓔珞三方便意思之可知。折中具攝等
者折如析觀。攝如體觀。又折如觀身。攝如勸
求。又攝中折者調伏如折。慰喩見見如攝。又
藏折通攝別折圓攝。又權折實攝。乃至非權
非實下去諸文見見有品。比説可知。二今就
下別分二。初正分。即是折伏自體縁集者荊
溪云。問前已破古自立二集。今何更立自體
集耶。答兼破論師立斯別稱。今但秖立一無
爲集。故合標之。又今文中先且依彼立自體
名而暗奪之。二料簡二。初番荊溪云。從問答
下重顯其失。而辨大小得名少殊。即正釋也。
然須得其正釋之旨兼爲欲折見見。攝大乘
師以内外塵沙與無明合説。今言二乘與諸
菩薩同有内外無爲縁集。既分出已即見見。
二乘須從著於無爲立名。菩薩不著。唯觀自
體及以法界。故別得名名爲法界。法界非縁。
以縁與彼法界體合從所障説。故云自體法
界縁集。以是應須並置塵沙從無明立。以塵
沙惑並不牽於界内外生故且置之不從其
立。所以文云名別體同。故例學人與凡夫同
有三界思惑。文爲二。初問。二答二。初正答。
二如凡下引例。二番荊溪云。問學等者此問
從前答文而生。若眞若中倶得名理。附中之
惑既名自體依眞亦名自體惑耶。前答既用
攝論師名。今還承茲以爲進難。答中意者二
眞既別眞義乃殊。故障界内全非自體。不可
同於障中立名。況二惑體殊麁細永別。二眞
元隔。何須疆同。故知。自體以對於中則顯偏
眞非自非體。但對無爲不合別立。故依前破
有理存焉。二此半下隨文釋義。二初兩品半
室外彈訶折伏三。初半品明折伏界内有爲
縁集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方便現疾二。
初正釋。二料簡二。初正表二集。何得知然
者然猶如此也。指上之辭也。言何以得知
淨名臥疾表此二種縁集耶。答意者無縁大
悲等覆十界。衆生之稱無所不收。故知。現疾
爲引六凡四聖令得無疾。二同小所以問意
者淨名迹現居士。本是菩薩。二疾已足。何須
同小。答意者普門示現何障二乘。復次下秖
據現爲四教菩薩。而通教已攝二乘。以所證
同故。二諸人參問。三因爲説法二。初懸談義
旨二。初總述分料。二初文下別示顯意二。初
明説法旨歸。二今此下判觀門所屬。二諸仁
下隨文正釋三。初總標説法。二正説觀門二。
初懸示述意二。初懸示觀門二。初廢古用今。
二一約下正示今義。十想者荊溪云。具如法
界次第。言前三者即無常若無我。中四者食
不淨世間不可樂死不淨。後三者斷離盡。今
約勸求等者若入後三即入無爲。故不言之。
約二種念處者問何以不約縁念處耶。答縁
非正觀。但是分別諸門文字故且置之。然五
種中二行正助其相大同。慧行是正。行行是
助故也。今別立者行即能行。道是所踐道行
不同。故別立之。二今約下述用門意二。初別
示。荊溪云。略出下明五修。中前之四文三土
具足。何以不云常寂土耶。答第五文云。住不
思議即常寂土。何須別立。但以寂光而爲所
成。即以三土而爲能成。故所成唯一能成有
三。是則能所事別故也。問前三屬生。於生成
自。寂光屬所於佛成自。以自望他還成二他。
其義何耶。答破自他義已如前釋。今從所奪
一往且然。具足應如前之所破。所契。能契故
有其四。理還相即不別而別。於中第三即是
横也。同居即是同處淨同居也。安養乃是異
處淨同居也。具如法華功徳品明。次引螺髻
所見例淨同居也。復云。佛慧者見淨無濁。良
由佛慧即如法華。由加而見引螺髻。普賢亦
證佛慧。除濁之人。二乘横見。亦由適聞佛慧
故也。二託疾下總結。二今就下隨文正釋二。
初見道四。初明無常三。初正明無常二。初總
示。二如大集下別釋二。初明凡夫執常二。初
示三事無常。歌羅邏亦羯邏藍。此云雜穢。状
如凝酥。此託胎初七日也。在胎凡經三十八
箇七日。二明凡夫起例。起諸煩惱等者保身
爲常因起諸惑。惑故潤業業故牽生。三道不
窮輪轉無極。不覺下示無常相。三事分離者
息風既斷。火大即滅識隨業走。故云離散。二
今淨下明淨名破倒二。初明説法破倒。二若
能下機縁悟道二。初明觀細入道。觀細無常
者一期死滅名麁。念念遷謝名細。即下云。一
切見如皆無常也。二若毘下示兩門異説二。
初通示兩門。成論下以無常是有法故是以
空方見道。二今約下今依有門。二助成四。初
釋無強。二釋無力。三釋無堅。四釋速朽。三結
句破執。二明苦二。初正明苦門二。初牒現文
直釋。三苦者苦苦壞苦行苦。八苦者於生等
四苦上更加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盛陰
也。九惱者暹云。一惱我。二惱我親。三讃我
怨。三世各爾。故合爲九。問過去已去未來未
至云何惱。答惱雖過未境實現在與相値則
生於惱。及過去曾惱於我記憶在心。二約苦
再解。行苦者念念遷謝名爲行苦。違縁壞樂
受者違情境名違縁也。通苦有四等者下文
云。四苦有二。若言即生即老即病即死是爲
約理。即今通若也。事四苦者即今別苦。別
苦苦於通苦者事苦重於理苦也。故知。生等
皆是苦苦。何以今文唯以病爲苦。答中兩意。
初約病苦現在猛盛。故異於三。次明其實生
等倶名苦。但淨名現疾。故別以病苦對之。二
結成苦義。何可恃怙者詩云。無父何怙。無母
何恃。注云。怙頼也。恃負也。三明空二。初懸
示二。初列章。二隨釋二。初總別解二。初正
示。二料簡二。初簡能喩大小。不應焔幻爲譬
者以小乘無焔幻譬故不應也。沫泡等者以
衍門十喩無沫等譬故。十喩者一幻二焔三
水月四虚空五響六乾城七夢八影九像十
化。雜譬非宜者既四教並談。故小衍雜用。但
大論至如幻者荊溪云。具如幻化。俗同眞異。
一俗三眞。例意可見。故於一幻所見不同。所
以通教三人見別。別人次第滅幻見理。圓人
即於幻見法性。利人即指別圓人也。勸修觀
者。留意思之尋文迷宗謂之數寶。從多爲論
等者謂。聲聞亦爲利根説如幻等。但經多説
泡沫等譬。衍經亦説泡沫以爲助道。但多説
如幻等譬。故捨少從多以譬分教。故云各有
宗途。或作徒字者誤。大品下正示。衍經亦説
少喩。但多少爲異耳。六譬者二簡所喩離合。
離合者荊溪云。假身即是諸法合成。是故得
云離合不定。亦如婆沙釋十二因縁。或云一
法即有爲也。或云二法即因果也。或云三法
即三道。或云四法二因二果。或説五法二因
三因。或説六法三世因果。或説七法二因五
果。或説八法三因五果。皆以三世更互比説。
因縁所成即假身也。故諸經論法相離合悉
皆不定。今用三事者若根本禪多從息入。若
通明禪具觀三事。若無漏禪觀不淨等及以
三事。是故今文但説三事。二通相釋二。初辨
異。故不同前者不同前作總別釋也。以餘對
色受等。今文倶云是身也。二今通下正示二。
初以藏通分喩身空。即入空也。約藏通觀門
者荊溪云。問於空觀中即作衍門説法者何
耶。答此中明空空兼體析。故於此明其義便
也。二立問答釋成四。初示分喩所憑二。初問
二答。二示喩體有無二。初問二答。三示立喩
意旨二。初問二答。易解空者以幻等人皆知
是空故。故擧幻等以喩陰空等本空凡夫妄
執。故云難解。四示諸喩通局二。初問二答。攝
大乘至八譬者引證幻等爲別圓作譬也。暹
云。彼論第六云。若實無物云何成境界。爲決
此疑故説幻事譬。若無境界心及心法云何
得生。爲決此疑故説渇鹿譬。若實無塵愛非
愛受用云何得成。爲決此疑故説夢想譬。若
實無法善惡二業愛非愛果報云何得生。爲
決此疑故説影譬。若實無法云何種種智生。
爲決此疑故説光影譬。若實無法云何種種
言語起。爲決此疑故説谷響譬。若實無法云
何成縁眞實法定心境界。爲決此疑故説水
月譬。若實無法云何諸菩薩故作心無顛倒
心。爲他作利益事於六道受生。爲決此疑故
説變化譬。三今釋下結立喩大旨。二是身下隨
釋十。初聚沫經云撮摩者廣雅云。撮持也。釋
名云。撮卒也。謂暫卒取之也。荊溪云。聚沫譬
人空意顯法空。見見未明者如以水投水。水
譬實法沫喩假名。但破於沫。故但破假雲等
亦然。若如幻譬全體是幻。豈破幻人反存幻
法。影等亦然。若見如因藥因物成幻兔者。義
與沫同。影等亦爾。二泡三焔。荊溪云。是身如
焔。從渇愛生者焔從渇生。如身見見從愛生。
以焔譬身故並擧之。影與業縁亦復如是。四
芭蕉五幻六夢七影八響二。初釋現文二。初
約谷響釋。空谷響應者老子所謂谷神不死
也。二約聲響釋。七處者大論第六十釋響喩
中云。如人語時。口中風出名優陀那。此風出
已還入至臍。偈云。風名優陀那。觸臍而上去。
是風觸七處。頂及齗齒脣舌喉及以胸。是中
語言生。二通前簡示各有所譬者即以幻譬
境界。乃至以變化譬菩薩受生。故云各有所
譬。委如前記。問意者既同大乘。何故有異。八
譬別者下正判攝論是別教也。如以四徳對
四三昧者荊溪云。即二十五三昧中以無礙
三昧破空處。常三昧破識處。樂三昧破不用
處。我三昧破非想處。雖無淨名無礙即淨。若
定的對即別義也。言破四種人者秖是得於
四空天處人耳。九浮雲雲從龍出者周易曰。
雲從龍風從虎。亦陰陽氣者春秋元命苞曰。
陰陽聚爲雲。十電。電義未詳者又五經通義
曰。電雷光也。顧凱之曰。陰陽相觸爲雷爲電。
又經律異相云。有四電師并前兩解既異説
不一。未可定判故云未詳。四明無我二。初分
科釋疑二。初分科。二釋疑二。初對空釋疑二。
初問二答。二空者破假名得人空。破實法得
法空也。三無我者荊溪云。衆生無我法無我
平等無我。平等無我即第一義空。具如後文。
觀衆生品具足三空即三無我。二對教釋疑
二。初問二答。二初五下隨文釋義三。初約四
大種明無我二。初分科。二是身下隨釋二。初
別撿四。初撿地二。初雙標。二雙釋二。初破
外。暹云。此破見惑所以先破外計者外計正
當見惑也。二内觀二。初引部執。有門以攬地
等立衆生名故。故生假地實。空門以四微成
四大故。故地但有名而四微是實。四大尚假。
衆生可知。二今明下明今釋二。初約四微撿
破。内地四微所成等者荊溪云。此且順於外
計以説。即二十五諦中有此計。故彼云。四大
之中微有増減者意云。其力薄者須多微成。
其力大者由少微成。故四大中風力最大唯
一微成。即水無香微。火無香味。一往觀之亦
謂似爾。然於佛法終無一微獨能成法。但是
有質皆四微成。今欲破計。故從計故下云火
二微所成等。若内下四大既無主。三事豈不
然。以三事中命即風大。煖即火大。識即六大
中識大也。二又請下約四句撿破二。初正撿
破。地無堅性者即彼經文。若有下今師約句
撿破。釋經無堅義也。二金剛下引經證。二撿
火。縁無自性者既無自亦無他等性。故破性
四句三撿風。四句撿風者暹云。若計風是有
者即爲礙。餘三亦然。四撿水。水若至汝亦是
者此擧水例難有神也。汝若言人能慈下隨
物知有神且水是無情而能潤下隨器潤下。
何殊慈思。隨器方圓何殊隨物。人若有神水
亦應有。若謂水無人亦應無。故云汝亦如是。
四句撿水者謂有謂無兩亦雙非悉是住義不
起四執方名不住。此撿四大文皆引請觀音
者。即彼經身子爲優波斯那説四大無主
入於如實之際也。彼亦在衍與此意同。廣釋
彼經破四大如止觀隨自意中。二總撿。總約
四大説無我者荊溪云。問何不云譬而云約
耶。答約者依成也。依外破内故但云約。今推
外地乃至無主知身無主。約外知内。故云約
也。餘大準知。外云依神。内云。是身依諸大者
以大望身大是實法。外人迷之謂有神等。四
大不一神爲依誰。若並依四應有四我。疏云
四身正破四我。我依身故故云四我。内外倶
有四大故也。二約空種明無我。所既是空者
所即大虚空也。圍虚空者身内空大也。文中
云及以外空者以語助也。猶云及於也。又以
還訓與。經律中皆云及以。如四分序云及以
身證者。邇來書寫呼談多輒改以爲與。仲尼
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則亡之矣。後生淺
學愼乎妄改展轉成訛。亦佛法之滅相一事
既然。餘皆倣此。三約識種明無我二。初約識
正破。草木瓦礫亦由陰陽轉變者草木如春
榮秋凋。瓦礫如將雨礎潤。皆似有知也。荊溪
云。瓦礫亦有四時改動如瓦炭能知時雨。暹
云。欲雨瓦重。欲晴炭重。神使知知者謂以知
知物。故云知知。二約風助破。故大集云等者
荊溪云。心念牽風故並由心爲増上縁。故前
諸義並皆由心與四大合生。生種種計爲破
外人及内計故。故各破之。非合時。無手脚不
遂者遂進也。二修道二。初懸示二。初研詳指
定。若接前等者荊溪云。約前五雙。今但五雙
故於見修一雙之中接於見道。即修道也。此
不定者於五雙中隨對一雙。是何一雙。更向
前等於見修道一雙之中若更向於四行之
中。説此不淨則但成於五停中意。故云見道
方便。以居七賢之首故云前。明與下六賢共
成方便。二菩薩下正約修道二。初顯功示位。
荊溪云。菩薩若入等者且約當教近意通菩
薩也。若遠論者亦助別圓。二今不下據義懸
釋二。初約四想。此四即十想中四也。一不淨
想者自他身内有三十六物。外則九孔惡露
常流。從生至終無一淨也。二食不淨者觀諸
飮食不淨。皆從不淨因縁故有。三世間不可
樂者世間有二。一不見有好衆生。二不見有
好國土。四死想者死者常爲死逐出。息不保
入息。是身爲災者此約衆生世間。二約四苦
二。初正示。復次至作四苦者荊溪云。不必即
是四念處中以無常觀。通修道故。故苦亦然。
即是三界皆苦故也。雖免四趣七反人天具
足生等。況仍欲界人天往來亦可對於生等。
二但四下結判。荊溪云。理四苦者刹那無常
無常。事四苦者即在修道。以修觀時觀於思
惑。思惑屬事故云事也。今謂理事亦名通別
亦名麁細。理通事別理細事麁。對麁名理。此
理仍事。二是身下隨釋。五種不淨者一種子
不淨。是身攬他遺體託識其中故。二住處不
淨。十月居母生熟二藏之間生從尿道而出
故。三自相不淨。眠臥糞穢九孔常流故。四自
性不淨。身中唯有尿膿血故。五究竟不淨。命
終身壞臭劇死狗故。廣如止觀第七。荊溪云。
特勝及以九想具如法界次第中明。餘皆生
苦。自相不淨尚通胎内初託胎時。何況性耶。
是故當知亦屬生也。雖復澡浴等者有人云。
衣字平聲。食字入聲。今云不爾。未受用時可
以平入二聲呼之。若正受用應並去聲。若衣
食二字從平入聲者澡浴但應云湯水耳。未
受用故朽井也者荊溪云。謂丘墟中朽敗無
用。業力所持等者此解是身無定義也。荊溪
云。若準人人各自有業亦可有定業。有可破
亦無定也。又有遇縁及如藥師大小諸横。并
大經第二十四明九種横死亦成不定。況復
秖約人人有業。彼相形業業相望倶名不定。
山海空市者法句經第二云。有梵志兄弟四
人。各得神通知後七日皆死。共議逃避。一云
吾入大海下不至地上不出水。一云入須彌
腹還合其山。一云輕擧空中。一云入大市中。
各云。如是處避無常殺鬼豈知我處。議訖辭
王述其去意。過七日已各各命終。市監白王。
有梵志卒死市中。王云。有四避。對一人已死
餘三豈免。嗚呼死至叵避其可驗乎。晋書云。
郭璞妙於陰陽算暦。於晋元帝世與桓彝友
善毎造之。或璞在婦間便入。璞曰。卿來他處
自可徑前。但不可厠上相尋耳。必若至有殃
禍。後彝因醉詣璞。正逢在厠掩而觀之。見裸
身被髮銜刀設醊璞見彝撫心大驚曰。吾毎
囑卿勿來。反更如此非但禍吾。卿亦不免矣。
天實爲之。將以誰咎。璞嬰王敦之禍彝亦死
矣。是知感報已定。豈祈禳所及。而言天實爲
之。知之何晩。寄言後昆。當信淨名所説。是眞
祈禳者。大論第七十五文也。大經具出者謂。
具明蛇賊空聚也。故彼聖行品云。譬如有王
以四毒蛇盛之一篋。令人瞻養。若令一蛇生
瞋恚者我當準法戮之都市。其人惶怖捨篋
逃走。王復遣五旃陀羅拔刀隨之。又遣一人
詐爲親善。其人不信隱聚落間。聞空中聲今
夜當有六大賊來。其人怖走路値一河。乘筏
截流而去安隱無患。四蛇喩四大五旃陀羅
喩五陰。詐親善者喩貪愛。空聚落喩内六入。
六大賊喩外六塵。河喩煩惱。船筏喩六度道
品。安隱無患喩得大涅槃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四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五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三勸求佛身二。初分科二。初標下隨釋三。初
標章二。初述意。二徴釋四重。初重二。初問二
答二。初雙標。方便兩教即藏通。常住佛身即
別圓。二何故下雙釋。豈可勸求等者荊溪云。
非是專令求於劣身。既勸捨於無常之身。豈
可還求無常之果。引文雖復但云眞實下文
還約四種眞實者實能兼權理無間也。二重
二。初問。此問從前答中第二義生。二答二。初
引經。因無常果是常。即別教意。地前無常登
地證常。荊溪云。佛答梵志等者借彼破外證
此先權。若一向依彼豈得引之。二類釋。士庶
者毛詩傳曰。士事也。白虎通云。士者任事之
稱也。周禮天子有元士中士下士庶衆也。謂
天下之衆人也。空假一心者輔行云。心性不
動假立中名。亡泯三千假立空稱。雖亡而存
假立假號。今云一心一心即中也。三重二。初
問。定用何判者前答通漫。故此定之。二答。何
妨通勸者隨類各解則成通勸四人。荊溪云。
以依今部教寛機遍故也。諸味所感不同者
華嚴別圓二因感一常果。鹿苑一生滅因感
灰斷果。大品三因感灰斷常住二果。法華一
圓因感一常果。涅槃四因感一常果。故云諸
味等也。今方等等者指今經。是第三時也。四
因得二果者生滅無生二因同得灰斷果。無
量無作二因同得常住果。準一部文隨品不
定。方便但二。問疾及以不思議則唯在大。觀
衆生去三品分三。故一部始終方具四耳。若
從一部顯密異聞。秖方便品密解別圓。顯密
相對四因二果其義宛足。四重二。初問。由前
答四因得二果故此問之。佛身既有四教不
同。何得涅槃但有灰斷常住二種。二答。如云
至是一者指上文也。大疏云如上明也。巧拙
兩度等者藏通界内巧拙。而見思病差是一。
別圓界外巧拙。而無明病差是一。二正觀三。
初正勸識果。荊溪云。所以者何去亦名轉釋。
轉釋上來當樂佛身。國王長者但見王宮父母
生身。故須勸云佛身者即法身也。已下諸句
雖復轉釋此句是總。下去是別。言偏眞空理
等者五分仍依有爲之法。空理即是無爲功
徳。引禪經及以須菩提。爲證大小自明。佛告
蓮華等者此尼化爲輪王。衆皆避座。化王見
佛還復本身。最先見佛故佛斥之。二勸慕果
行因。二初總擧果中福智即是法身者福智
即五分也。慧及知見屬智。餘三是福。別圓福
智顯出佛性者福智即縁了也。縁了約修位
位横具。若約竪判福即縁因位在觀行相似。
智即了因位在名字。顯佛性位在初住。此由
智三覺本有三。復由福三助智嚴本。故至初
住。修性一合無復分張。三徳分顯故名顯出
佛性也。修能顯性故云從無量功徳智慧生。
應知。功徳無量言縁則攝。智慧無量言了則
攝。約圓既爾。別可準知。但即不即而分二殊。
藏通一往亦可立縁了名以收福智。名教區
別前二定無。荊溪云。勸慕果行因者雖對諸
法不及縁了。其名最顯。至果仍存。別圓二教
以顯爲生。異藏通故其名別立。余謂。荊溪言
對諸法者即指別列一十二科。縁了即指今
文總擧福智。況復豈但行因名顯。抑亦別列
不出福智。擧總收別。故先明之。從總出別。故
下委列二別十二。初五分。荊溪云。戒定慧等
者言。從五分法身生者方便教中五及法身
名雖在果又戒等三雖通於因二種解脱藏通
唯果。前四並從了了之後方受其名。然今從
圓故故五通因。教既列四。圓義不局故後結
之修五者也。又云。用此五身復生法身五身
即是因五身也。通教五分初之二分云如前
者罪不罪等皆依前教五分爲境。故後後教
悉觀前前。若一音異解秖於一五所見各別。
通教中云見眞圓極者此非圓融之圓。以極
稱圓耳。九種戒等者地持六度一一皆九。名
同義別故今用彼三九之文而爲三分。了了知
見法身顯等者自唯見理也。通因果迷悟諸
位位有隱顯。圓教云一往與別無殊者意云。
同至常住極果故也。圓修境智因果大異。然
別教三皆云九種者通指地前乃至等覺。證
道且同。故云無殊。欲分別去更辨別也。以前
三教無有一時修五因義事等等者以事況
理。故云事等。即法身之大在煩惱之小。小大
常爾。無所相妨。況至果時大恒在小。故能事
用芥等須彌。故不斷言秖指凡鄙一念刹那
具足難思法身之見。本來相在非關事通。是
故方便教内之人迷於相在不思議理。縱聞
常住解惑分流。故使權人由教未實。若至登
地勝用無殊。故教道中仍存異解。故唯圓教
始末一如故使五分法身不乖凡質。慧行縁
理名慧身者因修之相。戒定是助。故且云事
中慧具足偏門諸慧。故以圓慧而爲正道。以
正消助。無處不融。以具正助合行故也。二四
等。然此四等皆應約三。謂生縁法縁無縁。而
大經大論皆從慈説。以慈望三。義準可知。今
此四教通以生縁爲境。藏通至二。別圓具三。
又雖倶觀生而境有廣狹。藏通觀六。別圓觀
十。藏通以空亡境。但至法縁。別圓觀中倶修
無縁。故大經云。慈之所縁一切衆生如父母
妻子親屬。是名衆生縁。見一切法皆從縁生。
是名法縁。不住法相及衆生相。是名無縁。藏
通至大慈悲者修因得果。因果倶慈。下文例
爾。其中藏人雖不斷惑修無常觀亦屬法縁。
別圓二教雖皆具三別教無縁初地方得。不
同圓教初心具三。故大經云。慈若有無非有
非無如是之慈非諸聲聞辟支佛等所能思
議。此即三慈一體圓人所修。若初心等荊溪
云。所有諸意具如上説。此文亦是寄通説之。
故云入空。應知。皆以衆生縁慈而爲觀境。是
故向來一一教中皆云法縁。所以藏通唯至
法縁。別教後心方得無縁。圓教初心即修三
慈。慶喜亡懷者由用慈悲見他離苦得樂故。
起喜心不望恩報。即是捨心。故云亡懷也。三
諸度四教六度如前説者荊溪云。如前佛國
中説。用此爲勸求之行。是故須爾。或開六爲
七十百者七十具如前記。開爲百者荊溪云。
於十一一更互相資。八萬等者對三昧煩惱
陀羅尼等皆云八萬。彼諸八萬悉至彼岸故
得名也。諸波羅蜜者一行一心皆至彼岸。四
方便如前説者荊溪云。如釋方便品名者是
也。三者一破。二立。三隨順衆生也。生果地法
身方便者荊溪云。通至圓果故也。因通自行。
果全利他。五六通荊溪云。六通是果而亦從
六通生者習未盡時雖見云五通但讓果耳。
其實已得無漏通也。故從因六而生果六。別
圓亦是借果名也。故知。亦有因中分六以成
果六。六三明皆約三通等者於六通以宿命
通見過苦生大厭離。天眼知未來生苦生大
厭離。漏盡於現在能作正觀斷煩惱。故此三
通別受明名。其餘三者身通但是工巧天耳。
但聞聲他心縁他別想。是故餘三但得名通。
此如婆沙中説。通明下應問云此三既得名
通。復名爲明。二義何異。故今釋云通明異者
等也。一往遠事者即直知三世。見根本者即
知三世因縁行業。此亦依婆沙也。故荊溪云。
以從業來業爲根本。別圓即以迷於眞如而
爲根本。故云並通達界外三世。亦應更云九
世故也。三明亦得從因爲名。即以時節不思
議智而爲其體。下文云者若準此意唯在於
圓。尚不通別。寄此通辨亦可知也。七道品八
止觀。縁理等者荊溪云。止觀是能縁。事理是
所縁。具如止觀所明正助。即是諸教止觀不
同。止觀既殊。事理亦別。總而論之唯實名理
權皆屬事。證佛身定慧之果者即是果地報
應二身。亦寂照也。亦二徳也。亦二智也。亦二
嚴也。不二而二以分四教報應等別。九三法。
荊溪云。此三皆據等者四教佛果皆有十力
等三。此三唯果。今約通明因人具有。故云因
中乃至修此三法也。十斷集。縁理善法者智
慧也。縁事善法者福徳也十一眞實。荊溪云
從眞實生者此從所入以爲名也。諸教眞諦
莫非眞實。十二不放逸。跋致相也者不放逸
即不退。四教各明三不退可見
三擧廣類勸二。初正釋現文。如是清淨法者
荊溪云。指向諸法並清淨。故應知。清淨其理
不權。又復應知。此諸法門一一各有互相收
攝如初。二嚴攝下十二具如止觀攝法中明。
及以助道攝佛威儀。即其相也。總而言之不
出常觀涅槃行道。以般若解脱即二嚴故一
音演説等者此乃重以一音結之令稱經旨
也。二其尋下勸尋大旨。三結勸。四明時衆得
益。誡勸二門者誡門即正説觀門。勸門即勸
求佛身。誡謂誡惡勸謂勸善
弟子品   弟子品折伏無爲縁集二。初
敍意分章。二隨章釋義三。初正明此品來意
二。初總明來意。忍土者娑婆此云堪忍。二別
明來意二。初列章。二隨釋五。初爲顯淨名勝
智。二爲令四衆捨小慕大二。初正爲小乘。捨
受持衣等者彼經三百比丘聞般若。已皆以
僧伽梨而用供養。論中或云亡相。或云當日
更得。二亦通下旁開四衆。開發四衆者非獨
爲小乘比丘也。三爲扶成佛國。如身子自述
者即答梵王云。我見此土穢惡充滿也。淨名
至之失者此破五百執小之失。非獨指身子。
故下云各鄙也。令得預座者由昔被彈破冥
發慕大。以此爲縁令預此座。得聞此説者即
聞佛國也。情同五百者同彼五百長者願聞
得佛國清淨也。未彰身口故曰情同。而燈下
借座於燈王索飯於香積示本居於無動。小
乘目撃佛國義彰扶成之説其旨顯矣。四爲
折二乘成生酥教二。初正解。聲振大千者不
思議品中迦葉自敍也。事等生酥者其鄙慕之
事如轉酪爲生酥也。有成生酥之由者暹云。
昔日被彈之者已得生酥益。竟於今重述時
衆又得生酥之益。昔爲今益之由也。二釋疑。
五爲印定成經二。初正解。即方便教謝者方
字是後人妄加。今尋廣疏及暹記牒此文並
無方字。言即便教謝者謂。訶彼既畢其言便
癈。若不不因命述昔則其教重興。既對佛宣
方蒙印定。益及未來職由此也。印定者劉熙
釋名曰。印信也。所以對物爲驗也。許愼説文
云。執政所持信。佛既許可如有印信二釋疑。
二略釋弟子義。此即釋品題也。文爲二。初標
列。二隨釋九。初略釋名義二。初正釋。文中先
釋名。次結歸。釋名又三。先分顯師資。次正解
弟子。後引儒爲證。初分顯師資。言匠成之能
者孫卿子曰。干將&T054893;耶巨闕辟閭此皆古之
良劍也。然而不加砥礪則不能利。不得人力
則不能斷。夫人雖有性質美而心辯智必將
求賢師而事之。擇良友而友之。資禀之徳者
資取也。學者取法於師故名資。論語曰。子路
聞夫子之言未之能行。唯恐有聞。資則下次
正解弟子也。初解子義。次解弟義。所以稱弟
子者言弟則顯師之謙。言子則彰我之敬。謙
敬倶陳。故言弟子。所以自稱爲弟子。師亦謂
之爲弟子。故知。其名含謙敬也。捨父從師者
穀梁曰。魯昭公云。子既生不免於水火母之
罪也。成童不就師傳父之罪也。就師學問無
方心志不通師之罪也。敬師如父者人生在
三事之。如一故敬如父也。處資如弟者安處
其資於昆弟之行也。故夫下引儒爲證。論語
曰。顏淵死門人欲厚葬。子曰不可。門人厚葬
之。子曰回也視予猶父也。予不得視猶子也。
非我也。夫二三子也。今大師引用改轉其語
俾其易解耳。然釋弟子義復有二家。一南山
解云。學居師後故稱弟。解從師生故稱子。二
先儒解云。以父兄之禮事師故稱弟子。總成
三釋。其猶蘭菊。次今身下結歸。故知。弟則顯
如來之謙。子則彰聲聞之敬。故云弟子品也。
二料簡二。初問一切衆生皆是佛子者以生
心佛心聖凡理一其猶父子天性相關故。衆
生在迷如子。諸佛在悟如父。二答太子者漢
制天子之嫡嗣曰太子。諸侯王嫡嗣曰世子。
此即約理者望俗名理。其實約事。世間出世
間者爲太子是世間成佛道是出世。順俗無
諍者如大經云。世若説有我亦説有。世若説
無我亦説無。故今得順仲尼之教釋弟子也。
二明別指近侍二。初問二答。晨宵者早夜也。
事理圓足者從聞生解約理爲弟子也。事事
資承約事爲弟子也。二復次下從小立稱。二
初小衍對明五佛子者暹云。四果支佛也。荊
溪云。故大論云。聲聞經以菩薩爲似子。以未
斷惑故。聲聞爲眞子。以斷惑故。大乘經以菩
薩爲眞子。求實果故。以聲聞爲似子。不願大
故。二今下捨衍從小。世多信用者明從小意
也。以小乘形服既親故人信用。經家標品意
在此也。二釋十弟子二。初明行列異同。一往
至意同者荊溪云。法華三周亦以身子而爲
上根。今亦居初。法華即以迦葉等四而爲中
根。今經亦次身子之後。法華以阿難爲下。今
經亦著九徳之餘。中小不同故云一往也。二
但如下掌法輔佛二。初正釋。如來法王者乘
如實道來成正覺。其猶應天歴數即位稱王
也。王往也。天下所歸往也。今以法界歸往故
稱法王。初開至輔翼者輔弼翼助也。荊溪云。
例如初定社稷拓境立功事藉忠臣腹心輔
佐。論議往窮者論議字並應從言。文心雕龍
曰。論倫也。倫理無爽則聖意不墜。議者宜言
也。或單作義者非也。往窮者以論議往研窮
邪正也。二料簡二。初問身子持衣帶者中阿
含二十云。佛在阿耨達池。龍王云。此衆不見
舍利弗。願佛召之。佛命目連往祇洹呼身子
正縫五納衣。答云。汝但前去我在後來。目連
云。我爲佛使人。云何前去。目連以手摩衣衣
即成。身子念。目連弄試我。我亦試之。即以衣
繩擲地。汝能擧此耶。目連念。身子弄試我。即
盡力擧不起。身子于時以繩繋閻浮樹。目連
牽之一天下動乃至大千亦不立。即繋他方
佛座十方皆不動。目連自念。我神力第一今
不能動。將不失神力。因催令去。答汝前去。目
連還佛所已見身子在佛前。目連以事白佛
等如疏。二答就其十徳自有偏長者。謂十人
各各具足十徳。如目連望身子則目連十徳
倶下。身子十徳倶高。但身子於己十徳中智
慧最勝。目連於己十徳中神通最勝。故名從
勝受名。既身子倶高則目連神通不如何足
可怪。以二例八階級可知。八座卿各有所掌
者續漢書曰。光武帝又分増三公曹爲二曹。
其一曹主歳終書課諸州郡事。改常侍曹爲
吏曹主選擧祠祀。昏曹主繕功作鹽池苑囿。
客曹主護駕羌胡朝賀。二千石曹主辭頌。中
都官主水火盜賊。三公爲六曹。并令僕二人
謂之八座。故云各有所掌也。故分十徳各屬
一人者。問既身子十徳倶高何不身子獨擅
十能耶。答明君爲政尚無棄人。法王化世豈
宜偏取。故隨彼所長各稱第一。故増一云。我
弟子神通輕擧目連第一也。諸弟子佛皆偏
讃之。三總對心數二。初引論示義二。初引論
偈明數。荊溪云。此中但依舊名列之。若新譯
云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遍於
一切心。望此舊名但以觸爲更樂。受爲痛爲
別。餘名悉同。然此二名秖是名異義同而已。
二此通下約臣主示義。如國十臣者故高僧傳
隋徳山云。煩亂之法道俗同弊。故政煩則國
亂。心煩則意亂。水清則魚石可見。神清想倒
可識。學清簡者尚自諠煩。況在亂使焉可道
哉。二復次下配合師弟二。初明師弟利他二。
初配合引證。相扶至如是者若師弟共行善
惡則後學皆隨之。例前王臣。故云亦復如是。
次引文證。今王數有師弟義也。二佛爲下正
示利他。共化衆生王數者令衆生禀教修行
則心王心數倶善也。苦生下荊溪云。問見修
二道倶須正助。何以於見道中即用正行。於
修道中即用行行。答此有二義。一者以法望
法觀理觀事以判正助。二者從人既入初果
已得正位。次從此後更修事觀助顯正理成
後三果。又於修道乃是從行修行。故云行行。
二約法門入道二。初明衆生十數能通。即十
法門能通涅槃者荊溪云。言此意何但直名
世間心數而已。亦成法問。何者若在凡夫唯
名爲有。至四枯時即名枯。中受想思等成枯
法門榮及雙非。準此以説於此方等不定漸
頓皆不出於受想等。故如合下喩顯。合抱喩
成道毫末喩十心數。二今法下明師弟隨機
往化二。初法王隨樂施教。先以欲鉤牽等者
此十心數更互通入。今且從於通欲中説。先
用世間十心數欲後乃令其入佛十數。二今
十下明弟子順機掌法。人以類聚者好智慧
者樂親身子。好神通者樂親目連。餘皆例説。
易云。方以類聚。而改爲人欲附今義。四別對
十心十。初想對滿慈二。初正釋滿慈二。初明
掌法化衆。識得實法等者暹云。心王率爾總
見物體。故云得實法。心數思想假名句文方
成。故云想得假名。二諸有下明機縁受道。皆
師滿慈者故十人揚化各隨所好。故二下引
證也。即訶優波離中二人犯戒不敢問佛往
問波離。二是故下例示餘九二。初準想用
義。二如今下引例結成。例如世人好律學
則近律師好禪學則近禪師好慧學則近法
師。故云隨其三學等也。二欲對迦葉。一切善
法欲爲其本者荊溪云。欲爲本者何以獨將
對迦葉耶。答義有通別。通義可爾。若別論者
唯取於欲。故今迦葉於善欲中最受其名。以
頭陀法善行中最。三更樂對旃延。更樂即新
云觸也。故荊溪云。更樂爲論議者更樂是觸。
觸即觸對對彼往復故得名也。且順古名而
消釋之。即如更語更聽故也。餘例迦葉者謂
同前顯發枯榮入道之教也。下去例爾。四慧
對身子。五念對波離。荊溪云。其用念數者約
能持義將對持律名最爲便。六思對羅云。荊
溪云。思云密行者思居内懷人無測者。七解
脱對善吉。荊溪云。若不見空無由解脱。八作
意對那律。作意名憶數者荊溪云。作意方得
名爲憶也。佛令起此數等者修天眼時憶光
明等以爲方便。故云繋心於外境也。九定對
目連。三摩提此云定也。凡夫皆有此數者荊
溪云。如根本定一切衆生皆曾得之。故云皆
有。若無下證心數定。以衆生下擧住心所不
能進修。若單心所但名決定。十痛對阿難。四
卷者荊溪云。阿毘曇心論文有四卷。古譯受
數名之爲痛。雜心者雜心論也。所以雙引兩
名者明痛是受。恐人誤解故並列之。五莊嚴
雙樹二。初略示。上雖明等者荊溪云。上約十
數以釋十人。雖一一人略云枯榮即當人人
經於五味。味相未顯故云語少。此中正用大
經雙樹中間涅槃。涅槃正表令物入中。故云
安置諸子自亦入中。是十弟子等者如來所
入意令弟子悉入其中。此意始終亦用大經
師子吼文。師子吼言。誰能莊嚴娑羅雙樹。如
來次第答出六人。師子吼一一領解而云。如
來方乃最能莊嚴。故知。至果方受最名。當知。
弟子但同如來少分。得於雙非枯榮。若爾非
唯涅槃名非枯榮。八教所顯佛性之説皆得
名也。若行若證悉名涅槃。悉名莊嚴。此中須
以法華大旨思之方見。二三藏下廣釋二。初
約義正釋二。初莊嚴四枯二。初正解二釋疑。
向云二千莊嚴者意總五百所用法門。法相
未顯法門通漫。故更問之。未見五百所傳者
所傳五百法門也。既未見經文所出故。且以
十相配而爲五百。復引身因以證成之。今尋
等者荊溪云。此但借數而對於數。義之要者
不出根境。故用對之以消五百。故引五百身
因爲證。故知。身因不出根境。大經云。五百比
丘皆問身子。佛説身因何者是耶。身子言。汝
等各得解脱何縁方作是問。有比丘言。我未
得正解脱時意謂。無明即是身因。作是觀時
得阿羅漢果。有説。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
有生飮食五欲即是身因。五百説已共往佛
所説如上義。身子白佛。誰是正説。佛言。無非
正説。二莊嚴四榮二。初明垂迹調機。文中具
明四味調機。始鹿苑悉來師命者舍利目連
三迦葉等受習四枯者禀三藏證小果也。學
徒風靡者如舍利目連共二百五十人弟子
等。靡偃也。咸順佛化如草加於風皆偃伏也。
過是下次方等皆恥小慕大者意兼二酥。開
佛下法華涅槃也。皆由至佛事者荊溪云。明
諸弟子具經半滿皆爲成熟輔翼法王。故今
具歴一代教法。衆生至開佛知見者意指法
華入祕密藏。即是大經中間涅槃。意明二經
大旨同故。二又大下明王數即理二。初明涅
槃減四因由。大經二十八云。爾時師子吼菩
薩白佛言。世尊何等比丘能莊嚴娑羅雙樹。
佛擧六人及以如來。六人在因。如來居果。因
果倶得莊嚴之名。因果始終四徳具足所表義
顯。故云莊嚴。因六人者經云。若有比丘受持
讀誦十二部經正其文句。如是比丘乃能莊
嚴娑羅雙樹。師子吼言。如我解佛所説義者
阿難比丘即其人也。得淨天眼指阿那律。少
欲知足指大迦葉。無諍空行指須菩提。善修
神通指目犍連。得大智慧指舍利弗。於一一
人廣如阿難。後擧果人云。若有比丘能説衆
生悉有佛性得金剛三昧。具足四徳八自在
我。如是比丘最能莊嚴娑羅雙樹。如其無者
則不端嚴。惟願如來常住於此。佛言。一切諸
法性無住住。云何請住。前之六人雖曰多聞
乃至大智。要必宣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已
於法華聞得記已。非不能説但不及果人。故
云如來最能莊嚴。因人果人皆具四徳因人
始入。故云唯佛。二何下示今經具十旨趣二。
初衆生背性成迷。佛性宛然者三因具足故。
煩惱下迷故不知然。此以十數束對三因各
從義便。若論理體一一皆三。心色尚同豈隔
王數。二是故下諸聖表報令悟。荊溪云。開佛
知見即指法華。入祕藏即大經中間涅槃也。
意明二經大旨同故。二今以下結示斥失。六
明生果報土荊溪云。生果報土者還指前文。
二乘之心是菩薩淨土以爲問答之意也。故
彈斥及受彈者同時聞者重聞述者同入室者
後時入者遠論皆當入於寂光。分居果報。若
雖入實未破無明。但在方便有餘中耳。今處
中説及已入實故云果報。所被大機即有顯
益。若於小行但有冥資。今從意説故得言之。
生有餘者於諸味中無學之人便入滅度不到
法華。及無密益故作是説。七明淨佛國土二。
初通釋。荊溪云。淨佛國土者淨土正當菩薩
之行。他消經文都無此旨。今此從於權行者
説。若從未顯本示爲小乘。實行説者爾前未
曾與物結縁。故便法華初得記。已須更修於
淨土之行。二若齊下別示二。初約當分非淨
國。二今取下約跨節。是淨國。今取等者荊溪
云。明用法華。須有二別。引汝等所行證開權
也。次引少欲證顯本也。故釋此文方得云符
成淨土。故知。淨名與諸弟子皆有實本。故從
是則下以本迹義對淨名本而用結之。自古
但作彈訶等言。永失符成佛國之理。八明觀
心。前解亦是觀心者即指第三總對第四別
對二文也。荊溪云。非但佛及弟子義當王數。
凡入道者心王心數一切悉然。施教本令凡
夫修習。義當王數。共化諸心全成正覺。若以
十數配人已如前段。故今從略。即同身子者
略示一人。如是一一等者即定同目連。乃至
痛同阿難。例如身子以明自他。故云一一等
也。皆約自他者化心義似淨佛土也。若能至
住大涅槃應約觀行相似分眞住涅槃也。今
云見性即入分眞莊嚴雙樹者秖是三諦一心
名嚴雙樹。照眞嚴枯照俗嚴榮照中即是中
間入滅。又此三諦一一皆常樂我淨及四非
常即名嚴樹。疏豈盡心者。亦猶易云書不盡
言言不盡意也。九明遣問前後。三入文解釋
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淨名默念二。初自念
寢疾。自念是解脱知見法身者荊溪云。解脱
知見了自得法。今之淨名了已證位位居等
覺既具三徳。自念亦是以解脱徳利益衆生。
念自解脱利他故也。息諸勞煩等者煩是煩
惱事即是業世疾亦須息此二事。今亦二事
表於惑業。境智相應二事必息。所以者何此
二種體即是般若解脱二徳之種故也。而今
淨名種轉事顯名之爲息。大經下四句即梵
行品。闍王造逆身瘡發腫不得安眠。故發此
言。如來惑業究盡名得安眠。故與淨名寢義
稍合。但分極少殊。而極在不久故得引證。修
因已圓者等覺是眞因極位也。和光不同其
塵者方便現疾。故曰和光。内無惑業故不同
塵。老子云。和其光同其塵。湛兮似或存。此謂
和光同塵。而妙本不雜。故云湛兮似或存。今
借其語改轉用之。即以不同其塵則成妙本
不雜之義。問淨名下荊溪云。問意者秖應愍
彼。何爲自念。答意者此表三徳。此三徳中境
智和合。故云法身及以般若。但解脱未暢於
化義中須云念耳。大悲即解脱之相。託自念
彼故云寄也。二念佛垂旨。三種縁集者荊溪
云。二種縁集加法界集。方便品前皆但立二。
方便品初便依攝師立法界集者爲欲消品消
文便故。若不爾者弟子菩薩但共爲一無爲
縁集大小則濫。故更順古離爲三種。若爾何
以破他。答名同義異。已如前説。二如來遣問
二。初佛知心念。智人知智者極果智人知分
眞智人。以蛇喩智其旨可知。同類方見。餘莫
能覩。此語出大論。二遣問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命十弟子十。初命身子二。初佛命二。初
略釋。左面侍者者左字誤。應云右面。西土君
父師皆東向則左北右南。北是陰方。陰靜表
定。神通因定而發。故目連居左。南是陽方。陽
動表慧。故身子居右。大論云。目連是佛左面
弟子。身子是佛右面弟子。若爾身子應居目
連之下。何名上首耶。答以西方尚右故右面
爲尊。亦猶此方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也。
或曰。吉事尚左凶事尚右。上將軍主兵謀專
殺。故以喪禮處之。豈得類彼耶。答二土之禮
有冥符者。有相反者。其退坐一面。從座而起
則類此方侍坐於師。更端請益請業皆起此
冥符也。若乃此以肉袒謝過。彼以肉袒興敬。
此方吉事尚左。彼方尚右。此其反也。何足疑
乎。今身子居乎右面如世上將。任用既重。故
先命之。二但下廣釋二。初正釋二。初略指因
縁。二託下廣明五味二。初身子五味皆先。託
胎已來等者既託母胎寄辯母口。其母論議
倍勝於前。後値佛等者身子師事沙然梵志。
能盡其道。其師既沒後遇阿鞞。聞三諦義而
得初果。因往見佛遂成羅漢。故大經下明莊
嚴人。荊溪云。如來於中既表入中。中體者何
謂即邊是。是故其枯即嚴於榮。榮所以嚴謂
即枯故。故諸弟子自鹿苑來至般若會。枯榮
尚隔。迹中化事相仍別故。二有云下大師因
便斥古。探取法華意耳者荊溪云。至法華時
三乘被會。三即是一邊方能嚴。以法華會悉
入中故。故至涅槃重以表顯一代所歸。非待
涅槃方堪嚴樹。却引法華秋收冬藏。良有
以也。二以是下總結。二奉辭二。初分科。二隨
釋四。初奉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如龜藏六
者四足頭尾也。如龜出曝。野干將食之。龜藏
六處於殼中。野干無如之何。出雜譬喩等諸
經。六識不染六塵如龜藏六。魔合野干。似涅
槃法者暹云。倶舍第二十四云。得滅定不還
轉名爲身證。論曰。得滅定即不還者若於身
中。有滅定得轉名身證。謂由身證得似涅槃
法。故名身證。又便作是思。此滅盡定最爲寂
靜極。似涅槃法。如是證得身之寂靜。故名身
證。三述不堪之事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總
訶二。初牒文總標。不必者荊溪云。必秖是定
即不定也。此不全非者以大乘亦宴坐故但
譏小乘之見偏僻耳。二身子下徴釋僻處二。
初徴。二將下釋二。初略釋大旨。將下文望者
荊溪云。即準別訶之文故也。既云不於三界
等。驗知。以圓而訶於藏。則有六失者如下別
訶三雙是也。二毘下廣釋所入二。初正明諸
定二。初出部執。不相應行來補處等者暹云。
將十四不相應行中無想定滅盡定來補替
也。暹釋意終未顯。待撿毘曇敍之。空心二
處滅者暹云。秖是空處識處二處入滅也。二
今正明二。初標示。南岳所出者南岳所發皆
如兩經。故依所證説以示人。二一依下正釋
二。初釋諸禪二。初正釋二。初正釋五。初淨禪
十種細法者即受想等十通數也。暹云。受謂
識所受。想謂識所想。行謂法行。觸謂意觸。思
謂法思。欲謂欲入定。解謂法勝解。念謂念三
昧。定謂心如法住。慧謂慧根慧力。二觀禪二。
初正釋義二。初正釋相。言背捨者大論云。背
淨潔五欲捨是著心。初背捨。二勝處者荊溪
云。於内有色外觀多少。分之爲二三四。二勝
處者謂内無色外觀。多少。亦分爲二。餘四勝
處在淨背捨。即八一切處中四色是也。廣如
禪門。言八一切處者一切有十。八在色界故
取四色。二在無色故不論之。即是空識兩一
切處也。二在因下明得名二。初因果互通。二
而今下從因立稱。身證那含者暹云。倶舍頌
曰。得滅定不還轉名爲身證。釋曰。不還果修
得滅定轉名身證。滅定無心由身證得。故名
身證。二約背下結。勝前小。勝通明者暹云。通
明猶是亦有漏亦無漏禪。背捨一向屬無漏
故勝也。三練禪。九次第者更修練觀禪體用
令熟。言次第者若入禪時深心智慧利能從
一禪入一禪。心心相續無異念間雜。故名次
第定也。四熏禪師子奮迅者借譬以顯法也。
如世師子奮迅爲二事故。一爲奮却塵土。二
能前走捷疾異於諸獸。此三昧亦爾。一則奮
除細微無知之惑。二能入出捷疾無間異上
所得禪定。故名師子奮迅三昧。五修禪能超
過諸地自在入出。故名超越。今此下略示超
入相。若超出者從滅定起入散心中。散心中
起入滅定。滅定起還住散心。散心起入非非
想。如是次第至初禪起入散心中。委如法界
次第。二約味判。明五味者荊溪云。暫寄五禪
明五味耳。願智者應云願智頂禪。暹云。秖是
修禪有願有智。最強如迦葉入鷄足山願力
所持待彌勒出然後付衣。即其事也。十八變
者暹云。頌曰。震動及熾然流布與示現。轉變
及往來卷舒衆像。身往同趣。隱顯自在并制
他。施辨與憶念施安及放光。於諸下荊溪云。
一切諸禪若依觀等至於熏修皆得頂名。二
料簡。問何以等者荊溪云。若單根本無此
問也。更有觀等四對根本成五以背捨等皆
依禪地。何故別立觀等四耶。答意者秖是
重以觀等觀練根本耳。料簡云云者暹云。數
人但云於第四禪中修熏練耳。二羅漢下結
示宗極。摩訶那迦者摩訶此云大。那伽此
云龍。如涅槃歎徳云人中之龍也。二結示
被訶。深禪定窟者楞嚴大定竪徹三諦名深。
諸法所依爲窟。二別示眞宴坐二。初分料。三
雙等者荊溪云。悉是圓訶。但體中名猶似濫
小。何者身子亦謂。我入滅定。不是三界而現
於意。後入無餘。是不現身。何以訶云現身意
耶。然淨名意訶其現在。若云未來凡夫亦滅。
何獨身子。餘之二雙一隻皆悉非其見聞之
境。次定用中正斥身子所入之定不能如是。
餘之二雙即是訶其定中無慧。於第二雙仍
更兼前定用以斥下一隻。一雙多皆屬慧。又
因果雙雖至第三方立其名然前二雙並約果
訶。下重云果者以對因。故雖復立因並爲成
果。以訶身子時不對餘人故。但以大乘分證
之果而訶小果。故除因已餘之五法皆先直
引菩薩。次重奉法身菩薩以分證人對斥小
果。至訶目連縁。對八百則盡以三教因法訶
之。下去八人至文屬當。二隨釋三。初約體用
二。初約體二。初牒經。二身下釋義二。初事解
二。初斥僞身。如木石等者雖如木石有此身
故。雖如死灰有要期故並名爲有。身子何必
爲邀名利由現此儀全似現相。是故大士寄
之以訶。二顯眞二。初約生身訶。趣佛慧者即
生身得忍分證三智也。九大禪即別教禪及
二乘定即藏通禪。達邊即中隨機所好。故云
隨意即入。在欲而行禪者荊溪云。此亦約果
地眞滅定作此説。意令入於不思議假故云
在欲。不以世人在欲而謂有禪。今意云。魔本
以欲而亂世人。既以魔界而爲佛事。故魔見
之其心憒亂不端。下方寄因人不現身心之
觀也。二約法身訶。法身菩薩者即果報土中
菩薩也。荊溪云。正以因乘無生分果而往訶
之。大小倶果。汝何以於三果而現身心。若理
下恐推大果。故以不思議事理而對責之。事
理倶不如汝所入。二若修下觀解。六種宴坐
即體用法心因果也。今觀一心攝此六者體
即一念三諦。妙用至廣。豈踰十界。即事而理
一念遍攝。心法無殊因果理一。三千三諦無
所不該。觀此一心名眞宴坐。於此總示下文
存略。二約用自他無益無用等者得自有餘。
何復此定。故於自無用廢餘威儀。故於他無
益。由其無體者由無妙體故無大用。荊溪云。
前訶無體正訶無用之體。今訶無用乃成雙
訶。不思議定下示圓定也。文中亦先明生身
得忍。次明法身。現十界威儀者大論二十九
云。聲聞入定則無説。佛在定亦能遊行如密
迹經心密中説。諸佛心常在定中。心亦應説
法。當知。所現十界四儀説默一一無妨。二約
法心二。初法身子出眞者出定也。以入定則
冥眞故以出定名出眞。二法不得相捨者相
字誤。應云不捨。廣本同謂小乘凡聖二法既
異則不得不捨道法而現凡事也。現凡事至
不善事者荊溪云。秖是如彼凡夫有漏三業
所作之事咸是菩薩定法之外用也。故不須
捨引物至淨土者。故知。六法但有一法。即能
利生。爲利生故須取淨土。具足如前二十九
事。二心入出動散者暹云。有出有入故定名
散動。三約因果二。初約因訶二。初牒經略示。
二開句廣釋。今應等者荊溪云。四句之中第
三所訶。第四能訶。餘之二句相從來耳。故佛
於須跋經中作師子吼者決定説。外道法中
無聖果。故不動不修者有身見故即有邊見。
有邊見故即有戒取及以邪見。八十八使具
足故云不動修。四枯念處等者等取正勤如
意根力覺道也。此是通塗道品具如止觀第
七及記。若有身邊即具五陰。陰是四教所觀
之境。七十三人者上八地各九品八九七十
二人。并取欲界具惑一人七十三也。不取不
捨者見即菩提無見可捨。菩提即見無菩提
可取。波水取捨譬意可見。汚穢陰者止觀明
九種五陰。一期色心果報陰。平平想受無記
陰。起見起愛兩種汚穢陰。三業善惡善惡兩
陰。變化示現工巧陰。五善根人方便陰。證四
果名無漏陰。今觀見愛五陰即三諦理。故云
汚穢等。非垢非淨等者垢即是枯。淨即是榮。
下三例爾。秖是中道念處雙非二邊。雖復互
融且從勝説。此是別觀四念處者此約圓中
境觀倶別也。然例小乘念處有二。一別二總。
總自有三。一境別觀總。二境總觀別。三境觀
倶總。今是別念處也。八自在者一一多示一
身爲多身。身數如微塵。二小大示一塵身滿
大千界。三輕重以滿大千界身輕擧遠到。四
色心心安不動。示化無量形類。五根六根互
用。六得得一切法亦無得想。七説演一偈經
無量劫。八身遍一切如虚空廣如大經。於中
勤策等者暹云。此是相攝道品也。二約果訶
二。初牒經略示。或七日或十五日者大論云。
來至佛所七日遍達佛法淵海。又云。十五日
後得阿羅漢。二開句廣釋二。初開句正釋二。
初約句正辨。二斷而入至別菩薩者荊溪云。
此是別人十住之初用二乘法耳。二若身下
引喩比決。不能用煩惱爲佛事者二乘可知。
前約句既云及別菩薩。今云不能用煩惱等
者荊溪云。正約初住之位也。二他解下斥舊
顯今二。初斥舊解。有如是過者以大入小。正
明果上有難思用。若言是空以大入空妙用
何在。此雖例破前義亦見斥解芥納須彌之
家倶空之説。自謂高深研之甚淺。二若煩下
顯今釋。雖云能入等者荊溪云。應云涅槃本
來不動故細合此喩。今謂。若細合者應云煩
惱之性非事非理而事不妨理。故即煩惱是涅
槃。涅槃之性亦非事非理而理不妨事。故即
涅槃是煩惱。雖事理相即而本性不動。故知。
由具此性至果顯發。故有大用。今借大小相
入以喩理事互融。三結成印定。此六種等者
謂。體用等悉皆圓極。故云即是究竟。以圓望
偏故名究竟。非約極果。以前能訶之六皆約
分眞故。四結成不堪二。初正釋現文若作至
何殊者徴難也。理而下答釋也。華嚴全不受
益。今聞彈折遠爲淨土之因。聾唖雖同益不
益異。二對後料簡二。初問。二答。三初略示。
二遠師下引證。三身子下釋成二。初身子故
用禪訶兼得智也者荊溪云。身子非但有無
定之智。亦入無智之定。以是義故從定訶之。
二目連。二命目連二。初分科。二所以下隨釋
二。初命問疾。荊溪云。次命目連爲對居士。全
從因訶。又從説法邊皆用教訶。居士俗衆一
切並具有爲縁集。故須兼通帶別入圓。若但
目連是則以三而訶於小。所以次命目連者
智既不逮兼定應堪。名拘律陀者問大經云。
目揵連即是姓也。因姓立名故名目連。何故
名拘律陀耶。答本自有名。但時人多召其姓。
故大經云耳。文殊問下翻姓也。莱茯者字林
云。上力何反下蒲北反。正應作蘆菔。音與上
同。今時作蘿蔔者俗字耳。郭璞云。紫花大根
俗呼雹葖。爾雅葖蘆菔是也。後學不曉往往
以來復音呼。父母好食者先祖父母食之得
仙。因以命族。法華疏云。二物古仙所嗜胡豆
者。新翻採菽氏。蓋同此義。菽亦豆也。深求其
致者荊溪云。勸勿忘本。故曰深求。下去悉然。
身子亦爾。五種利益者一示爲外道化諸同
類。二鹿苑顯四枯教。三方等恥小慕四榮教。
四般若信解四榮教。五法華悟四榮教。悉是
以權引實約此五義名深求其致。二辭不堪
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正辭不堪。二述不堪
之由。表曲徑者三藏折觀紆通化城。故名曲
徑。半滿相對者荊溪云。所破定半能訶是滿。
門中或三二一雖復不定三皆名滿。以由此
故得名相對。三正述被訶。二初分科。二隨釋
三。初總訶二。初正釋。非唯至小益者荊溪云。
説小法相被彼大機。故倶失二。故總訶之云
不當如仁者所説。此中當字平聲呼之。意明
所説不當故也。若去聲呼須以當字而爲句
末。故不可也。二良以下結示。禪定至不明者
小定力淺大法不明也。二別訶二。初分章敍
意。二如法下隨文釋義三。初外説内解用通
教即空破説法不當道理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當如法説三。初標章總勸。二別説二。初
分科示義二。初分科。二須略下示義二。初明
小衍不同二。初明三空行相。二異二。初明小
三空二。初正釋二。初總明三空。析五陰空者
心則念念生滅。色則四大不同。於一一大復
更析破。如一地析至隣虚見五陰空名法空
也。故阿含下雖一經二論明空多少三空收
之義無不盡。誰老死等者大論引雜含云。十
二因縁從無明至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若
言誰老死皆生邪見。乃至無明亦復如是。若
説無誰老死當知虚妄。是名生空。若説無是
老死當知虚妄。是名法空。乃至無明亦復如
是。彼經佛在調牛聚落告諸比丘。初中後善
乃至梵行清淨所謂大空。經若有問言彼誰
老死老死屬誰彼即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屬
我老死是我所。若無明離而生明者彼誰老
死老死屬誰。老死則斷。斷其根本則無明滅。
無明滅則諸行滅具二空。故名爲大空。故知。
小乘空於我所名爲法空。空於我人名衆生
空。若諸菩薩以空涅槃塵沙佛法名爲法空。
人謂小乘不明法空者未曉經意。縱有誠教
云聲聞人但得生空且讓菩薩。與奪之言。二
有師下別解平等二。初古人解義。二今師研
難二。初研難示義。文中先以平等並生法。若
直下以生法並平等。既許生法與空異。例應
平等與空異。是故今師立三空義異。二若止
下二空攝屬借如阿含但明二空而法攝平
等。故知。三空處處具足。涅槃空等者尚攝涅
槃。何況平等。以平等但是起生法平等見故
此見須破。故有能所。二雖復下結一示。二
破拙下明衍三空三。初標示二。今下約譬顯。
實拳指喩析空。鏡像拳指喩體空。實拳指等
者雖知開指無拳而血肉之指猶存。故須析
破方空鏡中所覩。二倶本空。其指尚無。其拳
安有。拳喩假名指喩實法。智人下荊溪云。無
拳者生空也。無指者法空也。無空即是平等
空也。三此下結。性相不在四句是性空。内自
外他中間共自有無因四性倶無。故云不也。
亦不不住者不住無四句也。此即相空。故前
三空各具性相二空也。二若三下辨三空入
道兩殊。初明小教入道。次若衍下明衍門入
道。初云前三是方便等者三應作二字誤也。
荊溪云。前二空是方便等者由人法空方入
眞空。乃名平等。當知。但指所證之空即名平
等。若衍等者衍通三教。先明別圓。次明通教。
以通教機雜故須別明。又初是總明。但云即
眞入中。次是別示。乃分利鈍。鈍乃即眞利則
入中。初云即眞入中者荊溪云。既是巧空即
眞即中不應別説。言即眞者不必皆即。但云
此眞通至於中。是故釋云皆通法性。若通下
別明通教也。亦是別示衍義。上根智者文脱
利字。應云上根利智。荊溪云。先出鈍根不見
法性唯住偏眞。故云同得見眞。上根利智通
至法性即菩薩中利者故也。既通利鈍名爲
共空。故荊溪云。若不信有共空義者今問他
云。且如經云法無衆生離衆生垢等。豈不是
無衆生我人壽命等四。此之四法二乘已離。
何以還將用斥於小。既斥於小小大須分。於
今應云所離無殊能空智別。今家意以能離
三中通眞與拙所證不別。應知。別圓能離永
乖故。釋義者諸皆具約三教俗同眞異。眞體
須分。今疏從勝且從圓釋。心法法性其言尚
通。下三空句一切皆爾。善得斯旨方乃可言
善消三空。又復經文所列諸句凡諸法字及
以釋中諸法性名悉須分別令具三眞。若獨
圓者心外無境。一攝一切莫不融通。今兼斥
俗義義通權實及以初心。應知。所觀不出界
内一切心法。以由即故義雜眞殊。二今淨下
結示經意。二法無下隨文正釋三。初明體法
生空破折法生空二。初標示懸解二。初標示。
二問下懸解二。初懸斷生空即中疑問。中初
是牒前義。何得入中是正問。荊溪云。此依通
中偏生空問。答中並約通中利根。利中圓教。
以釋空義。引經證義一切皆然。細得七重之
中三眞深意方了此中。前後經文然約圓釋
衆生尚乃即是法性。況衆生空。豈可非耶。故
使一切趣於我人。次引大經六法而答。問者
五陰神我總成六法。不即不離已如餘文。於
中但取我空而已。故引六十二見即是答也。
向多處文已料簡竟此何復疑。如云即眞入
中。故於次文分上下根。下根即眞上根即中。
即中從深即眞在淺。深不失淺淺則遺深。故
覆淺從深一音通被。況依經部理合隨機。準
經現文且從通釋。如云法無衆生。三教之法
倶無衆生。用智不同使成三異。故法性實慧
及以方便其言悉通。但譬之以伊不通通別。
又復須知。已下諸句方便慧中悉有二意。自
行化他。又下諸句云心及一切法者以此諸
句歴心約法。誰有見之不思己行。一向專憑
文字法耶。二今言下懸釋。法即妄心義。心垢
者隨染縁也。心淨者隨淨縁也。染淨既異。十
界分焉。由性本具隨縁能造。故輔行釋造凡
有二義。一者約理造即是具。二者約事即十
界依正倶由心起。委示如顯性録。二法無下
隨文正釋四。初明無衆生三。初標名統示。此
去下統示下皆具三義也。二一約下正明三
解。心及諸法者心即能造。諸法即所造。既法
由心造。明全法是心。但觀能造即具諸法。此
理不改。名之爲性。諸法之性故名法性。又性
可軌則。故名法性。性謂三諦也。不爲惑染者
即惑是理。故不爲染。如優波離心相等者荊
溪云。下文正約犯罪之心本來無垢。如優波
離得小乘脱。豈不見於罪心。心性不別故
約理性一切無垢。勝天王者引自相空以證
理法無衆生垢。引自相離以證理中離衆生
垢。皆約法性並云自相。次實慧中亦先牒法
性者由性無。故慧方今無。雖復性無而猶有
者良由無慧不可自無。但云若法不云心者
心法相攝擧一自通。下去諸句一切悉然。法
性至煩惱垢者此中具二。一者全不了知眞
中無我。二者縱了眞諦不知中道。由此故令
我猶有垢。以有垢故並名妄計。若了下明稱
實之慧。乃契理無。下去諸句一切悉然。三此
即下結異顯觀二。初結異小乘。二下去下顯
即觀心。二明無我二。初總示對破。二正明三
解。並類前作者類前方便皆有自他。及結三種
如世伊字。三明法無壽命。四明無人。荊溪云。
不同凡夫至際斷者且據此。於二邊便故具
足應云不同七種方便人也。此非獨圓不得
説之。下去例爾。二明體法法空破析法法空
八。初明法常寂然。次八番明體法入法空者
荊溪云。前明衍門人即是法不應別説。但於
前來生空之上以示法空。故體法言通人法
也。故於所空人法還別。約所空説故重言之。
故所空人中但對衆生壽命。即彼能空體常
寂滅。諸相常滅即名法空。若不説者何以得
知。下去皆然。讀者體之。行者察之。消者了
之。教意前後相望皆爾。數數融會無令迷旨。
二明法離於相。十相者荊溪云。涅槃云。色聲
香味觸生住滅及男女相。但離此十未足以
顯大涅槃徳。然經意者云。涅槃中無此十相。
非唯破此成大涅槃。智識者分別識也。亦是
分別智也。於今正當空假二相。故云分別。故
中道理無分別境必非智識之所能縁。問曰。
亦有一智而縁多境。如以俗智照具照中及
以眞俗更互轉照。其理何耶。答若論通相入
空境智即以一俗對於三眞。互照轉照非此
所論。三明法無名字。四明法無有説。荊溪云。
以諸言説從覺觀生。凡諸有言皆從覺觀。法
性倶離能説所説。法性本無實慧照之。方便
無著故使然也。五明法無形相。六明法無戲
論。無愛見戲論之法者愛心見心所有言談
不契實理名爲戲論。肇法師云。具境無言凡
有言論皆是虚戲。七明法無有我。八明法無
分別。非六七八識者識名分別。故説皆無言。
六識者總攝前五。備擧云六。非唯第六諸識
倶妄。故非眞理。如下經云不依六塵。豈唯第
六。三明體法平等空破析法平等空二。初標
示。及諸句者下有九句也。似平等空者荊溪
云。以準絶待及同法性。隨如住實際等言全
是平等。但諸句勢如離好醜及過眼。等亦欲
同前生法二空。進退兼含。故且云似。又不同
前七故云不屬因縁。無去來等。既三空體一。
故得言之。既生法状似有待。故以平等而重
縁之。二法無下隨釋二。初明七番七。初法無有
比。二初正約三解。荊溪云。初云無相待者無
我是絶。絶彼待故。故從心絶不從事絶。事絶
無窮絶還不絶。心約實理。理即法性。法性本
無。尚亦無絶。有何不絶。相待之惑自然而滅
者智稱法性方乃名滅。是故法性亦滅於絶。
二今以下示平等空義。荊溪云。平等之理猶
有所存者。故得二空即名平等。言所存者意
令成絶必無所存。當知。平等自無平等名平
等空。若不然者何名衍門。三空倶時欲顯功
能三。無差別故列所存顯無所存。欲得平等
生法亦無。豈更存於平等之見。故云平等亦
空。但三藏下更引小三以形大三。縱有平等
終無別理。況復小教二空成時猶未平等。況
更修空空於平等。是故大小三空不同。智障
心滅者有智障時仍屬相待。智障秖是空假
智耳。雖因共乘至初住位。智障必滅。二法非
因縁。六因四縁者倶舍云。能作及倶有同類
與相應遍行并異熟許因唯六種。大論云。六
因者謂所作因共因自種因遍因相應因報
因。四縁者因縁次第縁縁縁増上縁。新譯次
第縁名等無間縁。縁縁名所縁縁。餘二名同。
所作因者不礙於他。相應因者心心數法同
因同縁以心心法共相應故名相應因。心心
數法以心相應爲因名相應因。如親友知識
和合成事。共因者一切有爲法各共生因。以
共生故更相佐助相兄弟同生互相成濟。自
種因者過去善法與現在善法爲因。現在善
法與未來善法爲因。惡無記法亦復如是。一
切各各有自種因。遍因者若集諦下十一遍
使名爲遍因。報因者行善惡因得善惡報。四
縁者如上五因名爲因縁。心心數法次第無
間相續而起名次第縁。心心數法託縁生。故
名爲縁縁。諸法生時不生障礙名増上縁。荊
溪云。大體秖是法性不從因縁生耳。以在因
法必屬縁。故因縁必是有爲法故。及十二等
者四縁六因及以十二並是生死。生死即三
道。三道即三徳。三徳是法性。三徳之外無復
三道。言亦非等者以十二縁名同事同十二
秖是四六而已。故知。但是離合説耳。且如無
明即是行家之能通也。即同類因行必四相。
即倶有也。行中五部亦同類也。無明行中心
心所法共行共感所作必同。行有必招識等
異熟。此行必有遍行五部之惑。若四縁中論
云。増上即能作。因縁五因性。比六因説可知。
然疏文中因縁中所作及増上云與相待同
者。如増上中有力無力並是能成望彼所成
能所別故故名相待。況能所中倶有長短大
小等也。我法性中都無是事。故爲平等之所
破也。然小乘中已破因縁得入眞諦。今云法
性不屬因縁。故殊小也。三法同法性。一法入
一切法等者荊溪云。既云諸法悉有安樂。即
是本有義。云相入既本相在。更云互入者示
相攝相令知相在。通達法性者法雖本同必
須實慧而遍入之方了諸法互入之性。又法
即智慧。以境智不二故理智合者一多相入
垂應自在也。四法隨於如荊溪云。如如不異
者法性中如一如無二。理智合者明一切應
用之法。皆順法性眞如起即無起。無起即是
無所隨也。五法住實際荊溪云。法性實際及
以如如名異義等。故無四邊。義亦通三。今文
且一意在略耳。理智合者解雖無邊理既本
具而能起四教四門。攝物而内無執著流動
之過。故言諸邊不動。六法無動搖搖去聲。不
依六塵者荊溪云。依者著也。若爾三藏小乘
豈著六耶。答有即有離離仍同著。以著中之
無故也。塵離二著著名無殊。如金鐵鎖被繋
義等。今摩訶衍二倶離也。以見眞俗法界故
爾。三理智合者方便和光而不同塵。故言不
依六塵。七法無去來。荊溪云。問言不住者秖
是去來。何得去來釋無去來。答不住則不去。
不住不去則無去來。故以釋無去來也。意明
法性不偏住故。故云不住。爲異二乘有去有
住。理智合者方便化物不來相而來。不去相
而去。二明九句二。初牒句正釋。若聲聞至十
六行等者荊溪云。室謂空無我。無相謂滅。四
無作即餘十依諦各別三不相收。若衍門三
法相收。若眞若中倶無異趣。一法性中三亦
何別。引思益者衆生即理性滅定。理性滅定
尚具足三。故知。理性不殊。無相無願故也。故
一理中最可相即。尚即衆生。諸何可異。即是
復宗明義者復彼衆生身中滅定之三理也。
理爲本宗。故云復也。應用即是方便之慧亦
有三也。雖同他有有常同理。離好醜中理慧
合者現十界好醜。而無取捨即是離也。増損
等者荊溪云。問増損之中亦云生死及以涅
槃。與前何別而此復云。答好醜約果報。増損
約功能。二門雖別生死等同。名異義同。重論
何爽。下去準知。法過眼耳等者與前離諸識
及不依六塵。并今過眼耳等秖是法性非根
境識三也。文雖隔越意實相通。荊溪云。然法
性無眼等名。一一根中倶是法界故云過也。
若實慧者得慧故過。若方便中入假故過。文
略不述高下。比知。二從不下略指料簡二。初
指前語略。二簡前用義。荊溪云。異三藏者理
倶異三何但三藏。今沒二者應知。能異必異
三教。今經文中通教似顯。故且從之。義解之
人須令圓顯文之旨故。應修門故。深收淺故。
佛元意故。故令思擇令義歸圓。三結破二。初
正解唯大目連至豈可説乎者荊溪云。故知。
不應唯作三藏説也。言如是者法相應如向
來所釋。豈可唯如目連説乎。目連豈不能説
三藏之中法無衆生離衆生垢等。而爲淨名之
所責耶。法既含三。目連尚不能説三中之
俗。何能説於即幻之三眞即眞之圓中中理
之諸法。故結示云法相如是。豈如目連以三
藏説乎。二問下釋疑。二當如法解二。初分科。
二隨釋二。初彈不解二。初不解能説無。荊溪
云。夫説者等者然準次第。應先訶解後訶於
説。今先訶説後訶解者正訶目連説法相故
也。説不如法良爲無解。故訶於説後方訶解。
如是解者方可如解而爲他説。故前結云解
應如是。豈可輒爲居士説耶。四不可説者當
知。法性尚不可作圓教説之。況復三教。寧當
可説。引法華者以證從極三教名餘。通別尚
迷。況復三藏。二不解能聽無。荊溪云。其聽法
者無聞無得等者此亦斥於説示之謬。秖由
説示不示無聞無得之體。故令聽者有聞有
得。若目連下以有説示正結訶其不能。於法
性中忘其師資之道。目連豈不能於眞諦體
中忘師資耶。準於出定眞亦不忘。二借幻爲
譬。荊溪云。問前文多云幻隨三眞。今那云四
理如幻耶。答過涅槃幻類之可知。問文初但
云約通教訶。前後釋義皆作一幻隨三眞轉。
乃成於別圓接通對通即三。豈會經旨獨通
教耶。答通爲能通別圓是所通。有能通別圓
之功。故先但約通教釋之能所相對即具三
也若從接邊通是所接別圓是能。秖縁所有
可接之理則令能接之有功。況義在通並含
能所。若其不以接義釋者何以明於通中利
根根生待接接候機成。今存三釋爲順接入
圓接別教也。此文前後少明接義。秖得從容
兼含判之。故委料簡通上下文。況今責目連。
若解若説不稱法相。正當不得二種入通通
入二種之深旨耳。當令目連依於中道觀解
之意而説法也。況復説接然須知機。目連復
無觀機之智。故令説解不當於機。若入如幻
等者此引二十五三昧中如幻三昧。故令依
圓不思議理而説法也。二外了根縁内善知
見。用別教破説法不當根縁二。初敍意分科。
荊溪云。當了至隨病授藥者問前已約圓。此
何仍別。答前正在通。通中眞理雖含圓別但
俗未是知根之智。目連可中自因此門入圓
入別。尚須勸以中智照俗使成妙俗。況前況
爲利根。通論機縁不同。剋仍須別。故以別訶
良由此也。一訶不知根。二訶有滯者。訶滯仍
與通教略同。以通教中先眞後假故也。故先
訶其不知根縁。況訶有滯。正是不知根縁之
由。文在後者文後意前故也。二隨文釋義二。
初訶不知根縁。如來知根者知衆生根鈍。即
説藏教析空。故云故聲聞經等。今居士根利
應説通教體空。何以反説三藏乎。故荊溪云。
文中但作藏通相對以論利鈍。亦且寄通一往
而已。今亦可云一切利鈍皆悉不知。目連但
汎對他以説拙教而已。既不知小鈍亦不知
大利。況十六門。六十四悉之利鈍耶。故利鈍
之言有通有別。通約十六。別但衍門與而言
之亦可容知三藏十六。故今所以斥小被大
三空悉然。故須曉此。二訶知見有滯。三外慈
衆生内念佛恩。用圓教破説法不當佛心二。
初敍意分科。荊溪云。問前已用別理合有悲。
今此亦以大悲爲訶。何得判云是圓訶耶。答
前對眞空且以滯空不知根訶。非全無悲。今
云悲者加報佛恩。即是無縁大慈悲也。故以
念報佛恩之大悲而訶其偏。但是被俗之慈
悲耳。況八百居士宜須在慈。故更進訶雙被
故也。二隨文釋義二。初當起大悲心。二念報
佛恩。應報至寶種者荊溪云。運無縁悲即念
報佛恩之大悲也。若報佛恩即不斷種。當知。
二乘自既斷種亦斷他種。良由不知小三空
中無無縁悲。雖終日説非報佛恩。三聞法得
益。荊溪云。準此亦須略説三空以結淨名巧
説之徳。以訶説法不應法相。不知根縁。故且
云大機。居士發心者故上破古斥小逗大非
關人天。又發心語通諸。居士中根縁不同。或
是唯圓或是通別。或有圓機宜先通別。或唯
通別同座異聞。四結成不堪。三命迦葉二。初
分科敍意。頭陀此云抖擻。抖擻煩惱故也。善
住意天子經云。頭陀者抖擻貪欲瞋恚愚癡
三界六入。荊溪云。次命迦葉者身子已約果
訶。目連復約因訶。今此文中約因兼果而爲
訶也。寄大因果訶其小果。寄小因果示其大
教。大因者示乞食門。大果者示正食法。小因
者集道諦也。小果者滅諦也。大教者頓教也。
二迦葉下隨文釋義二。初命問疾二。初正釋
現文二。初釋。迦葉此翻爲龜者其先代學道
靈龜負仙圖而應。從徳命族。故云龜氏。以姓
爲名者時多以姓召之故云也。其實有名名
畢缽羅。父母祷樹神而生子因以名之。二釋
大二。初今解二。初標今約所表。故云智大等。
若約事釋者佛弟子中多名迦葉。如十力三
迦葉等於同姓中尊者最長。故標大以簡之。
二所下釋。二有言下他釋此亦事釋耳。二若
深下指同前意。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隨釋
四。初奉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二。初指略斥
非。十二頭陀者南山鈔云。位分爲四。謂衣食
處及威儀。衣中立二。一者納衣。二者但三衣。
食中立四。一乞食。二不作餘食法。三一坐。四
一揣。處立五。一蘭若。二塚間。三樹下。四露
坐。五隨坐。威儀立一。常坐。荊溪云。頭陀三
意者半滿秖是約教而已。法華疏文具廣分
別。今難下破他解中今以二門對於二人。意
略可見。今更助一釋二。門雖殊得飯義一。即
涅槃是。恐人謬作觀行等者問大師常用何
以匿他。答非謂不許。但斥乖文。一家消文皆
先事。次教後方觀門。縱爲觀門依文附教堪
資至道以益行者。直爾理解恐迷經宗。二今
言下正示經義。貧里者周禮五家爲隣。五隣
爲里。里居也。使現轉報者荊溪云。凡施聖衆
皆蒙現益如阿那律拔現貧苦。稽時廢業者
稽音鷄留止也。非爲物軌者習染甘美安稱
抖擻。豈堪爲人軌範也。三述不堪之事二。初
分科。二隨釋三。初總訶。有慈悲心等者荊溪
云。抑揚之妙事在於斯。以歎有悲抑之令普
故也。如來所歎。命共同坐者迦葉一時從山
中出。形體垢膩著麁弊衣來詣佛所。諸比丘
見之起輕賤意。佛欲除諸比丘輕慢心。故讃
言。善來。即分床命坐。迦葉辭曰。佛爲大師我
爲弟子。云何共坐。佛言。我禪定解脱智慧三
昧大悲教化衆生。汝亦如是。有何差別。諸比
丘聞已起慕敬心。本關福智者法華云。若人
有福曾供養佛爲説縁覺。故知。福徳利智則
易度也。此斥迦葉從貧。故且一向準理易度
在根。豈擇貧富。其或貧而鈍愚。富而利智。
豈可捨富而從貧耶。二別訶二。初分科。荊溪
云。別訶中立四意者從始至末次第訶。故元
知迦葉建意欲往乞食之所標心既謬。故後
訶時至入聚落其心必非。故不能體空聚之
想。入已得食。食必有非。非由觀諦。倶不合
理。若欲訶之爲用何法。故辨漸頓以爲訶法。
事窮理盡故結勸之。二初文下隨釋四。初訶
乞食心非二。初分科簡示二。初分科。二問若
下簡示。苦心所契者苦應作昔字。誤也。昔心
所契者即苦集道三是昔日因心所契也。即
下文云。元爲破此苦諦。乃至云元爲得不食
之果等也。尋下疏文可見。二住平下隨文釋
義四。初約小乘證滅破。本有滅諦平等之理
者即三千三諦。生佛一如自他同貫。故云平
等。行生修者大論八十先擧經云。須菩提白
佛。菩薩云何行般若波羅蜜。云何生般若波
羅蜜。云何修般若波羅蜜。佛言。色是寂滅
故。色是虚誑故。色不實故應行應生應修。般
若波羅蜜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須菩提又問
行生修爲幾時。佛言。初發心乃至坐道場。行
般若波羅蜜。生般若波羅蜜。修般若波羅蜜。
既言初後倶行生修。即圓義也。故知。即行時
生。生故復修。故經復云。須菩提言。次第心中
應行生修等耶。佛言。常不離薩婆若心。不令
餘念得入爲行爲生爲修。若心心數法不行
爲行爲生爲修。有人釋云。行在乾慧地。生在
無生忍。修在無生忍後。此通意耳。若準通意
例別可知。薩婆若者大論翻爲一切智相。荊
溪云。意明次第心中使應般若。即常與薩婆
若相應。次即不次故也。迦葉何不將如此心
次第行乞。而但懷於去取心耶。由迹顯本者
達事即理也。此名體用本迹。若迦葉下荊溪
云。次將身子入定之果寄釋其因。故知。不離
薩婆若心尚於食見於八邪即八解脱。若能
善達機理豈令行事捨富從貧。事行尚虧。安
會至理。菩薩雖知至解脱者雖知理常平等
而不妨次第修學也。即邪是正。故云不捨八
邪等。何者下釋出次第求大乘相。此即解頓
行漸。若約初心即次第止觀意也。薩婆若心
即圓融解也。從凡下明所歴次第行也。禪悦
諸定止欲散網達色無色定也。又入下止三
界獄達二乘道也。又入菩薩下止於自證達
菩薩道也。既云上上諸禪即兼止二邊。達常
住道也。於一一禪皆有三智者荊溪云。具如
止觀禪境之中。觀諸事禪皆成妙境。此是圓
人觀於根本乃至別教九種大禪一一禪中皆
見佛性。若別教人自性禪但在地前而已。是
爲下大論八十七云。行名布施。學名持戒。道
名智慧。又行名持戒。學名禪定。道名智慧。不
觀貧富心無去取者既心佛衆生三無差別。
豈去富而取貧耶。依分衞法等者即不擇貧
富。次第而往也。律明乞食之法。不一處是爲
福他故令至七家。分衞此云團墮。即是以團
食墮著缽中也。迦葉内心下正出小乘之過
二約知苦破。荊溪云。次下三諦一一諦中皆
先於無學法上以破迦葉。次若在學地去以
學人未足而形迦葉。三迦葉結漏下重以應
入無餘爲難。四若爲利下以利他法而爲難
也。若菩薩下以大示之。乃以菩薩利他結之。
三約斷集破。揣食者揣音團。漢書云。何足控
揣。此假借字也。今體作摶。通俗文云。手團曰
摶。四食者荊溪云。觸思識段。揣是古譯。新不
用者謂飮粖等豈可爲揣。凡云食者取能資
長。滅壞身者不得食名。如毒藥等。雖食非資。
觸如冷等。思如意思能延報命。識如分別令
報命住。古人有章不能廣敍。今意但取段食。
爲語餘者相從。羅什云。食有四種。一曰揣食。
二曰願食。如見沙嚢命不絶是願食也。三曰
業食。如地獄不食而活。由其罪業應久苦痛
也。四曰識食。無色衆生識想相續也。四約修
道破。二訶入聚心非二。初分科。二隨釋二。
初總訶二。初約外聚釋訶。訶其有心等者荊
溪云。淨名訶者意云。既有取捨。信知。入聚不
免有心。豈能四儀常住諦理。而有避就者愛
貧而就。憎富而避。二又若下約内聚釋訶二。
初正示。聚落者廣雅云。落居也。謂人所聚居。
疏云所依依即居也。二前已下結意。於塵有
帶等者荊溪云。問迦葉證空先已袪有。何須
還以有心訶之。答此有二意。一者訶無空心
入聚。二者無空分別貧富。欲知迦葉入聚心
散但以分別貧富驗之。信知。不見聚落圓理。
信無不滅定現儀。信知。小空迦葉已得今以
事理不空訶之。故一一文皆以體空入位並
之。二別訶三。初訶眼根二。初示所訶失。與盲
等至無去取者荊溪云。六根本是塵識所依。
生諸分別及於六塵而得斷空。故以如盲訶
令會理。令迦葉得無出入之大盲也。迦葉至
之見者迦葉但得人觀時盲。出觀猶見不殊
凡俗。有見不見則非大盲。二菩薩下顯能訶
得二。初總釋。故與盲等者荊溪云。借彼世盲
譬無分別。見而無見。無見而見。故雖曰盲遍
視法界。能如是觀空有貧富常會一如。迦葉
未然故招訶折。然又應知。盲非盡理故從耳
去。但云如響不云如聾。二復次下別釋二。初
約似位二。初正明。荊溪云。次引大經正當似
位。次引大品不見等者當知。如盲語局不見
乃通。三聚者正定邪定不定也。二是則下結
斥。二鐵輪下結顯分眞。荊溪云。鐵輪者用判
下文。下去五根語別位同。所以引銅輪爲證。
得至初住方有一分如盲故也。二訶耳等四
根二。初示所訶失。不了耳空等者不了好惡
音聲。如空谷響致怖富家歡樂好聲。不難貧
家憂苦惡聲。不了香臭因風。風無香臭既香
與風等。是則無富家氛氳妨道之可避。貧家
羶臊非妨之可近。不了法無定性。由分別取
相謂之爲味。若不分別則非味也。是以食天
饌而不染。餐若澁而不惡。何必捨富美食取
貧惡食耶。中略其二。故云乃至。如智證者荊
溪云。如智契理以證得理。故於觸時。當如以
智觸實相也。由不了故出觀受觸於富貧床
敷。情有去取。惡取好捨者貧里四塵則取。豪
家四塵則捨也。二顯能訶得二。初總釋。二別
釋。總則通示理無去取。別則別示三諦。五眼
及約位等上下例爾。別釋委如眼根。初總釋
興智者興字誤。應云與智契理。必不捨理取
理者好惡倶理。豈須取捨。束西咸空。復何避
就。一相慈心謂無縁慈也。慈心等被不縁眞
俗及貧富相而生去取。二若菩下別釋。三訶
意根二。初示所訶失。矜貴者自賢曰矜。尚書
曰。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一。菩薩下顯
能訶得。佛答徳女等者荊溪云。如大品中。徳
女問佛。無明内有否。乃至非内非外有否。佛
初皆答云不也。次云如是有今文。甚略具有
其意。如幻非内外者即佛初答意也。現一切
事即佛次答意也。文有譬合。初文譬也。次無
明下合也。四句撿等者凡云如幻。必四句推
之令至理。已復辨大小。今一一文皆以圓文
對訶三藏。既以圓教而訶於小。所列菩薩道
理宜圓。三示正食法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
示正食二。初明食體二。初總釋。豈雜欲食等
者荊溪云。正明食時須稱佛慧。故非佛慧皆
名雜欲。故知。迦葉散心食時及昔所得捨邪
入正悉名雜欲。既無佛慧。觀必出入令食成
雜。故不應食。若以欲界欲釋雜云欲則以迦
葉同凡。非邪正者雙非凡小邪正故也。二然
邪下別釋二。初明所訶失二。初甄簡事理。二
聲聞下正示所訶。縁理八邪者即是見惑也。
二示能訶得。不捨味禪等者荊溪云。於一一
支見禪實相。名眞背捨成常解脱。訶令迦葉
見眞佛性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五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六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明食用。荊溪云。以一食施一切等者義雖
通因。此約果人能用食者以訶迦葉。無此能
故引勝積以爲誠例。若論其意雖在果用果
必由因。驗知。迦葉初行亦偏。因果倶失。是故
招訶。依不思議至雙游二諦者由得中。故故
能雙照。世及出世世即穢土人間之食以爲
施也。出世即指界外諸塵。如香積之例。即中
道也。二疊釋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釋食體
三。初約理。二約事。問前示食體事前理後者
荊溪云。前釋體中分之爲二。初事二理。今謂
即前疏文約事理邪正釋也。對今經文先理
後事立妨。三總釋事理。二釋食用。菩薩無
上食因者荊溪云。圓門之人發心。觀食若受
若施。法界平等方乃堪爲一切因食。故云無
上。此即正當以圓訶小而訶迦葉。故凡施受
因獲大益則彼此倶損益者謂往貧則彼此倶
益。往富則彼此倶損。彼心既輕。此又廢業。故
倶損也。不爲損之復損者荊溪云。易損卦云。
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損。今引意者不取無
損。但暫借於又損之言。損於煩惱已得有餘。
復損生死入於無餘。菩薩不然故不爲例。四
結勸。不了義等者荊溪云。準此意者若以一
代五時相望唯有法華得名爲了。故許聲聞
得是漸也。若當部論諸大乘人皆有了分。但
有兼帶。三揖敬。荊溪云。經云斯有家名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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