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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No. 1767_ 灌頂撰 ) in Vol. 38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行番号:有/無] [返り点:無/有] [CITE]
T1767_.38.0080a01: 譬如鷄與烏共生一子。或作鷄鳴或作烏聲。 T1767_.38.0080a02: 汝或善語或作惡語。而此比丘父母異國故 T1767_.38.0080a03: 以譏之。佛知令與作下意羯磨。僧中遣一人 T1767_.38.0080a04: 將是比丘往居士所下意懺悔。不可見即是 T1767_.38.0080a05: 三擯八法之中以明三擯。一不見擯。二不懺 T1767_.38.0080a06: 擯。三惡邪不除擯。此中無不懺之名是滅擯 T1767_.38.0080a07: 一事教門不同。不可見即是不見擯。車匿比 T1767_.38.0080a08: 丘數數犯罪諸比丘勸懺悔。答言。我不見罪。 T1767_.38.0080a09: 佛令與不見擯。不懺者還是車匿數犯人勸。 T1767_.38.0080a10: 答云。我雖見罪不能懺悔。佛令作不懺擯。滅 T1767_.38.0080a11: 即滅擯未捨惡見即惡邪不除擯。事起利咤 T1767_.38.0080a12: 言欲不障道三諫不從與作惡邪不除擯。三 T1767_.38.0080a13: 從善男子如來所以去。是結無對治罪之意。 T1767_.38.0080a14: 使其無復惡因則無惡果。即是大慈施無恐 T1767_.38.0080a15: 畏。三從善男子汝今下。即是身行慈也。舊云。 T1767_.38.0080a16: 照人爲一。天爲二。五道爲五。又云。常光爲
T1767_.38.0080a20: 明持毀。三譬。四結。初二可見。第三譬中言暴 T1767_.38.0080a21: 惡者。譬破戒人。會遇重病者。譬所犯彰露。隣 T1767_.38.0080a22: 王興兵者譬持戒糾治。病王無力者。毀禁惡 T1767_.38.0080a23: 止。恐怖修善者明其得益。譬中有三。三種何 T1767_.38.0080a24: 異。初爲各住各學行非法者故以隣王爲喩。 T1767_.38.0080a25: 次爲同住各學行非法者故以宅樹爲喩。後 T1767_.38.0080a26: 爲同住同學行非法者故以白髮爲喩。又解 T1767_.38.0080a27: 斷四住惡解惑相治如除隣王。斷塵沙惡除 T1767_.38.0080a28: 體上垢如除毒樹。斷無明惡同體之惑如除
T1767_.38.0080b02: 糾治者是護法聲聞眞我弟子。爲彼除惡即 T1767_.38.0080b03: 是彼親。從迦葉白佛去。第三番問答。先問。次 T1767_.38.0080b04: 答。問又爲二。初非佛旨。次擧事難。初文者領 T1767_.38.0080b05: 前能訶責者是我弟子不驅遣者佛法中怨。 T1767_.38.0080b06: 此則一是一非。愛憎去取則無等視一子之 T1767_.38.0080b07: 心。升沈碩異故仰非也。次擧事者。若一塗一 T1767_.38.0080b08: 割等無憎愛。亦應一持一犯咸不賞黜。既賞持 T1767_.38.0080b09: 黜犯亦應治割賞塗。塗割既等持犯應均。若 T1767_.38.0080b10: 持毀禁此言則失。若不治刀割彼言則虚。進 T1767_.38.0080b11: 退結難。次佛答爲三開譬合譬況顯。開譬爲 T1767_.38.0080b12: 四。一生諸子。二付嚴師。三囑苦教。四得福無 T1767_.38.0080b13: 罪。初王大臣者譬佛菩薩。生育諸子譬生信 T1767_.38.0080b14: 者。生信不同故言諸子。形貎端正譬戒能防 T1767_.38.0080b15: 色聰明黠慧譬定慧防心。二三四者。有人云。 T1767_.38.0080b16: 一二是出家二衆。三四是在家二衆。此義不 T1767_.38.0080b17: 然。舊云。若二是小大。若三是三根。四是四 T1767_.38.0080b18: 部。此亦不然。一是一乘。二是小大。大是一 T1767_.38.0080b19: 乘。三是三根。上根是一乘。四是四部。四部中 T1767_.38.0080b20: 有一乘。若爾一子諸子皆處處著亦處處有。 T1767_.38.0080b21: 是則太亂。今以信心爲子。生信不同略爲四 T1767_.38.0080b22: 種。謂藏通別圓。各有三學通皆得論。端正黠 T1767_.38.0080b23: 慧準下合文。以壞法者爲子。此不相乖三種 T1767_.38.0080b24: 信。偏則破壞法性即是可悲爲子。就正信者 T1767_.38.0080b25: 可慈爲子。次付嚴師者。舊云。四依爲師。依下 T1767_.38.0080b26: 合文。以國王四部爲師。此是秉法之人。而秉 T1767_.38.0080b27: 法者以法爲師。下文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 T1767_.38.0080b28: 法有嚴與不嚴。不嚴有三。嚴即圓法。三而作 T1767_.38.0080b29: 下囑教。君可教詔者。教偏入圓。威儀禮節者 T1767_.38.0080c01: 譬圓戒。技藝譬圓定。書數譬圓慧。學圓速成 T1767_.38.0080c02: 不須苦切。若不速成要當苦治。杖譬於智。藉 T1767_.38.0080c03: 杖故子死。如由智故偏破。偏破故如三子死。 T1767_.38.0080c04: 圓立故如一子成。言破偏者非但治毀。三藏 T1767_.38.0080c05: 通別持毀悉皆苦治。何以故。於藏是持於圓 T1767_.38.0080c06: 是犯。通別亦爾。故言雖喪三子我終不恨。圓 T1767_.38.0080c07: 子信常是故不死。未階究竟故言苦治。舊以 T1767_.38.0080c08: 四部爲四子。杖殺何部。何部不死。合義不成 T1767_.38.0080c09: 不會經文。今所不用。次合譬中。如來合王臣。 T1767_.38.0080c10: 視壞法者合諸子。國王四部合師。三品法合 T1767_.38.0080c11: 禮節等。應當苦治合杖死。不也者合唯福無
T1767_.38.0080c14: 偏治尚無有罪。況佛平等慈念。平等成就。平 T1767_.38.0080c15: 等治之。而當有罪。故云如來善修平等心。故 T1767_.38.0080c16: 王之與師偏念偏教。尚得福無量。況復如來 T1767_.38.0080c17: 等念等教。寧不獲福。故擧三世功徳。善修是
T1767_.38.0080c20: T1767_.38.0080c21: T1767_.38.0080c22: T1767_.38.0080c23: T1767_.38.0080c24: 隋章安頂法師撰 T1767_.38.0080c25: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T1767_.38.0080c26: 長壽品下 T1767_.38.0080c27: 迦葉復白去。是第四番問答。先問次答。初問 T1767_.38.0080c28: 又三。初非佛旨。次譬釋非。三合譬結過。初非 T1767_.38.0080c29: 佛旨者。領上修平等心得三世福。謂此旨爲 T1767_.38.0081a01: 非。次何以故下。擧譬爲三。一如知法人但有 T1767_.38.0081a02: 其言。二還至家中都無其行。三是知法人結
T1767_.38.0081a05: 去合上相違。若言慈心應得長壽。而今短壽 T1767_.38.0081a06: 必有怨心。此結意行相違。不殺命長而今短 T1767_.38.0081a07: 壽。凡殺幾生此結身行相違。口行相違。已如 T1767_.38.0081a08: 上説。興皇述他釋云。迦葉恒執迹爲難。佛恒 T1767_.38.0081a09: 用本爲答。此則問答永不相關不問本迹。何 T1767_.38.0081a10: 以爲答。而云執此生疑難耶。只約丈六一身。 T1767_.38.0081a11: 疑者不達恒言無常。達者了此即是於常。常 T1767_.38.0081a12: 若異此則非常也。此釋未明常義甚多。佛以 T1767_.38.0081a13: 何常而爲答。問無常亦多。迦葉爲執何無常
T1767_.38.0081a16: 心殺害。汝何不以因討果。明如來命長。必無 T1767_.38.0081a17: 惡因而謂有者即是麁言。次於諸常中最爲 T1767_.38.0081a18: 第一者。於何等常而言第一。自有世間相續 T1767_.38.0081a19: 不斷名常。復有三。無爲常斷煩惱。得者名數 T1767_.38.0081a20: 縁常。事縁差者名非數縁常。無此二者名虚 T1767_.38.0081a21: 空常。此之四種皆悉不及如來之常。如來常 T1767_.38.0081a22: 者即是妙有故言第一。此三藏義。又眞諦之 T1767_.38.0081a23: 常對生死虚僞。謂此眞常既無生死。亦無此 T1767_.38.0081a24: 眞亦無照應。如來常者本自有之無所待對。 T1767_.38.0081a25: 其常實照故云第一。此約通義。又言常者出 T1767_.38.0081a26: 常無常。即是非常非無常。直常而已。此約別 T1767_.38.0081a27: 義。又如來常者即邊而中。具足三點不縱不 T1767_.38.0081a28: 横。是故此常最爲第一。約圓教義。從白佛去 T1767_.38.0081a29: 第二佛答長壽果文爲二。初明佛寶常。次明 T1767_.38.0081b01: 三寶常。就初有二。先略問答。次論義。初問如
T1767_.38.0081b04: 非常非無常故。常壽第一。四常壽能出能入 T1767_.38.0081b05: 故。常壽第一。亦是生死壽命之河入涅槃河。 T1767_.38.0081b06: 涅槃河出生死河。非生死非涅槃。而生死而
T1767_.38.0081b09: 中天上地及虚空。各有生陰中陰壽命。是爲 T1767_.38.0081b10: 八河。若爲論其出入。凡是一切生陰中陰所 T1767_.38.0081b11: 有壽命。若長若短。皆當作佛果地壽命。如八 T1767_.38.0081b12: 河流必歸於海。一切諸命悉入常命。是爲入 T1767_.38.0081b13: 義。次言出者。大涅槃河常命爲本。能出人天 T1767_.38.0081b14: 地及虚空長短之壽。如阿耨池流出四河。大 T1767_.38.0081b15: 品云。由般若故出生刹利婆羅門等。淨名云。 T1767_.38.0081b16: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是爲出義。三非出入者 T1767_.38.0081b17: 若定出入。何能出入故非出入擧虚空歎。四
T1767_.38.0081b20: 如文。次答爲四。一非。二況。三結。四勸。可解。 T1767_.38.0081b21: 就世性問爲二。初唱世出世兩章門。次難。難 T1767_.38.0081b22: 又二。初難兩教無異。次難兩理無異。次佛答 T1767_.38.0081b23: 中皆作異答。初答教者先佛説常教。外道盜 T1767_.38.0081b24: 常教。盜不盜異。云何不異。次理異者佛理微 T1767_.38.0081b25: 妙。是故不現。外道理僞是故不現。微妙與僞 T1767_.38.0081b26: 云何不異。答此爲四。一先佛被盜。次後佛認 T1767_.38.0081b27: 歸。三結正。四勸修。初先佛章有開有合。初開 T1767_.38.0081b28: 譬中。言長者者先佛也。群牛説教也。色種種 T1767_.38.0081b29: 逗機異也。同共一群詮理等也。付放牧人弘 T1767_.38.0081c01: 經者也。令逐水草隨機化益也。唯爲醍醐期 T1767_.38.0081c02: 常住也。不求乳酪不期人天二乘無常以自 T1767_.38.0081c03: 食。弘經人自益也。長者命終。先佛去世也。 T1767_.38.0081c04: 賊掠群牛。佛教被盜也。無有婦女。無慈心 T1767_.38.0081c05: 也。以自食。有得之利也。相謂言去。欽慕深 T1767_.38.0081c06: 理也。我等無器非根性也。設使得乳無安置 T1767_.38.0081c07: 處。設能持戒非常住基。唯有皮嚢天人感報。 T1767_.38.0081c08: 設能持戒成諸有業。不知鑚搖無定慧方便 T1767_.38.0081c09: 漿譬人天善。初酪譬似道。後醍醐譬眞道。加 T1767_.38.0081c10: 之以水譬起我人知見等也。一切皆失起見 T1767_.38.0081c11: 墮惡人天善失。凡夫亦爾去合又二。先略次 T1767_.38.0081c12: 廣。凡夫善者盜佛餘法。餘是像末之世。盜竊 T1767_.38.0081c13: 得起。正法時不得起也。入涅槃後合長者命 T1767_.38.0081c14: 終。雖復得是合不知鑚搖。爲解脱者合加之 T1767_.38.0081c15: 以水。有少梵行合已自食。實不知因少梵 T1767_.38.0081c16: 行生梵天者合無婦女。雖修行生天實不知 T1767_.38.0081c17: 因於佛法。從是故如來出世之後去。二明今 T1767_.38.0081c18: 佛認歸。又三。法譬合。初法如文。次譬中云輪 T1767_.38.0081c19: 王今佛也。群賊退散者驅逐外道遍六大城 T1767_.38.0081c20: 牛無損命認常樂等。具足還歸付放牧者。付 T1767_.38.0081c21: 弘經人。即得醍醐者自他倶契法性常住。三 T1767_.38.0081c22: 從法輪王去。合今佛出世。凡夫不能合驅外 T1767_.38.0081c23: 道。令諸菩薩去合放牧人。三如來是常不變 T1767_.38.0081c24: 去結正。是非可解。四從迦葉當知下勸修。又 T1767_.38.0081c25: 二。初勸修。次簡修。初又二。先勸迦葉。次通
T1767_.38.0081c28: 教法性。三問答法性中。問爲四。初標問作請。 T1767_.38.0081c29: 次擧昔難今。三以今難昔。四結也初可見。次 T1767_.38.0082a01: 文者然昔教身智兩捨。今問法性即是捨身。 T1767_.38.0082a02: 不言捨智者數師言。智有二種。有漏智滅即 T1767_.38.0082a03: 是涅槃。無漏智滅是非數縁。不取爲涅槃。既 T1767_.38.0082a04: 有是非故不言捨智。論師云。兩智滅皆是涅 T1767_.38.0082a05: 槃。而有二義。若言道能致滅此邊則非。若言 T1767_.38.0082a06: 果盡此邊即是。涅槃既有是非故不言捨智。 T1767_.38.0082a07: 觀師云。不應爾。特是略耳。若無所有者難 T1767_.38.0082a08: 也。故以法性難身。三身若存者下。以今難昔。 T1767_.38.0082a09: 身若存者是身難法性。法性是無身即是有。 T1767_.38.0082a10: 有無相害更互相難。四身有法性下。結其不 T1767_.38.0082a11: 解。佛答爲兩。先非次譬。初非者。我不曾言滅 T1767_.38.0082a12: 身滅智名爲法性。此乃昔説。今則不爾。是故 T1767_.38.0082a13: 非之。次譬又二。先譬次合。譬又二。先正譬。 T1767_.38.0082a14: 次譬斥非。初云無想天者。數師云。無想初念 T1767_.38.0082a15: 猶有心起從生愛結無想樂成。即便滅心則 T1767_.38.0082a16: 有。非色非心。補處論師云。心不可滅而言無 T1767_.38.0082a17: 想者。爾時心細如蟄蟲冰魚似無細心。而言 T1767_.38.0082a18: 無色想者不復縁於麁色。次不應下譬非此 T1767_.38.0082a19: 中具論五陰。云何住即色陰。受樂即受陰。想 T1767_.38.0082a20: 行即兩陰。見聞即識陰。一解云。但是四陰。後 T1767_.38.0082a21: 言若爲行於想心不別言行陰。次善男子下 T1767_.38.0082a22: 合譬又二。初合正譬。次合斥非。初合無想天 T1767_.38.0082a23: 成就色陰而無有色想。如來法性成就寂滅 T1767_.38.0082a24: 而無有滅。不應作滅不滅問也。次汝今不應
T1767_.38.0082a27: 義。初又三。一勸修常。二明得失。三正辨歸 T1767_.38.0082a28: 依。先勸作常想。後明無無常想。次若於三法 T1767_.38.0082a29: 下明得失。擧失爲誡。擧得爲勸。若昔四時都 T1767_.38.0082b01: 不得言三法異想而不得戒。何以故。以作別 T1767_.38.0082b02: 體歸依故也。開善云。前已得道得戒。若不得 T1767_.38.0082b03: 者今教起時何不更受。既不更受當知已得。 T1767_.38.0082b04: 若見今時一體教起。猶執昔別不依今圓。即 T1767_.38.0082b05: 是不信故言無戒。若能於是者更重勸也。三 T1767_.38.0082b06: 譬如因樹去是正辨歸依。又三。開譬合。譬擧 T1767_.38.0082b07: 非顯是。迦葉下是論義。有兩。初番問答。次番
T1767_.38.0082b10: 影。譬如來滅後則不爲他作歸依處。佛答闇 T1767_.38.0082b11: 中有影肉眼不見。如來常爲作依。薄福不見 T1767_.38.0082b12: 而言非依 T1767_.38.0082b13: 金剛身品 T1767_.38.0082b14: 金剛能譬。身是所譬。金剛四義。一紫磨金精 T1767_.38.0082b15: 世界基本。二其體堅牢無能侵毀。三其用勁 T1767_.38.0082b16: 利所擬無前。四其色不定煜爚難視。金精譬 T1767_.38.0082b17: 法身至極攝一切法。體堅牢固譬常住不動。 T1767_.38.0082b18: 離百絶四。勁利譬寂而常照大覺大明。不定 T1767_.38.0082b19: 譬無閡自在遍一切處。然法身具足無量功 T1767_.38.0082b20: 徳。此中正明離百絶四堅牢常住。答上金剛 T1767_.38.0082b21: 之問。若從能譬言金剛品。若從所譬應言法 T1767_.38.0082b22: 身品。此則法譬雙題故言金剛身品。復次上 T1767_.38.0082b23: 雖三十四問通用一意只長壽故。金剛之身即 T1767_.38.0082b24: 堅固力而不可壞。法身常身非雜食身。圓通 T1767_.38.0082b25: 無隔。若解長壽即解金剛之身。乃至諸問皆 T1767_.38.0082b26: 悉通達。若不解長壽亦不解金剛之身乃至 T1767_.38.0082b27: 諸句。爲不解者更分別説。若以通當名非無 T1767_.38.0082b28: 別義。若以別當名非無通義。通不當名則通 T1767_.38.0082b29: 非通。別不當名則別非別。非通非別而通而 T1767_.38.0082c01: 別。今從別意明金剛身答第二問。有人解。長 T1767_.38.0082c02: 壽是法。此法附人。金剛是人。此人有壽。堅固 T1767_.38.0082c03: 力是用。此是人法體用之異。以判通別。今明 T1767_.38.0082c04: 等欲分別何不附文。上文云。施汝常命色力 T1767_.38.0082c05: 安無閡辯。初已略説今則廣説。言長壽者即 T1767_.38.0082c06: 是常命。金剛身者即是常色。堅固者即是常 T1767_.38.0082c07: 力。名字功徳即是常安。言四相者常無閡辯。 T1767_.38.0082c08: 後廣答問亦不離此常住五果。五果故別。常 T1767_.38.0082c09: 住故通。若別若通。若束若散。皆非總非別。非 T1767_.38.0082c10: 束非散。自在無閡。直明通別一意統攬理義。 T1767_.38.0082c11: 推之自明故不多説。又他明長命短命可壞 T1767_.38.0082c12: 不可壞常無常等。各自兩邊不相關渉。非長 T1767_.38.0082c13: 非短非壞不壞非常無常在兩邊外。此則縱 T1767_.38.0082c14: 横並別。乃是一塗非經正意。今則不然即長 T1767_.38.0082c15: 而短故枯林入滅。即短而長故榮林入滅。東 T1767_.38.0082c16: 方雙者爲破無常而説於常。即非短非長雙 T1767_.38.0082c17: 樹中間。非榮非枯中道法性。第一義諦。一中 T1767_.38.0082c18: 一切中。榮即是眞。一眞一切眞。枯即是俗。一 T1767_.38.0082c19: 俗一切俗。三諦即一諦。一諦即三諦。差別無 T1767_.38.0082c20: 差別。無差別差別。非差別非不差別。而差別 T1767_.38.0082c21: 而不差別。諸佛境界具足如此不可思議。不 T1767_.38.0082c22: 可破壞故名金剛身品。就文爲二。初明法身 T1767_.38.0082c23: 果。次明法身因。上問中含兩。今答爲兩章。初 T1767_.38.0082c24: 明身果又兩。一明法。身二論義。略擧五身明 T1767_.38.0082c25: 法身義。舊解。法身常身是當體得名。不可壞 T1767_.38.0082c26: 身非雜食身。從離過得名。金剛身從譬得名。 T1767_.38.0082c27: 又言四身更互相成常身故不壞。不壞故常 T1767_.38.0082c28: 身。非雜食故成法身。法身故不雜食。故金剛 T1767_.38.0082c29: 譬之。今明四句皆當體皆離過皆法皆譬。亦 T1767_.38.0083a01: 得相成。何者金剛有四。能成顯法身。法身有 T1767_.38.0083a02: 四徳成於譬意。金剛立世喩法身體。堅喩常 T1767_.38.0083a03: 身。勁利喩不壞身。不定喩非雜食身。正用此 T1767_.38.0083a04: 意標品。豈可作餘釋耶。從迦葉白佛去。第二 T1767_.38.0083a05: 論義。文爲三。謂問答領解。初問中二。先問次 T1767_.38.0083a06: 釋。初問者擧所見難所不見。既應入滅是無 T1767_.38.0083a07: 常身。病苦所侵是破壞身。碎爲舍利是塵土 T1767_.38.0083a08: 身。受純陀供是雜食身。既不見四身亦不見 T1767_.38.0083a09: 能譬金剛之身。次何以故去。是釋初無常身。 T1767_.38.0083a10: 餘例可解。次從佛告去。答又爲三。初非其所 T1767_.38.0083a11: 問。次正答。三結勸。初如文。次正答中。具百 T1767_.38.0083a12: 非者。然此百非若單數則一百六十句。若複 T1767_.38.0083a13: 數則一百句。既言百非。理應複數。然百非之 T1767_.38.0083a14: 中。或有雙非兩捨。或一存一亡。雖不常住。非 T1767_.38.0083a15: 念念滅。即雙非之意。非身是身即一存一亡。 T1767_.38.0083a16: 然古舊相承不解百非。唯釋非身是身一句。 T1767_.38.0083a17: 今出七家。一云。非身者非是食身。是身者是 T1767_.38.0083a18: 法身。又云。非身者非生身是身是法身。又云。 T1767_.38.0083a19: 非身非金剛前身。是身是金剛後身。此三家 T1767_.38.0083a20: 悉用俗爲非以眞爲是。又非身者法身冥如。 T1767_.38.0083a21: 是身者應現十方。又云。非身者眞諦。是身者 T1767_.38.0083a22: 俗諦。此二家以眞爲非。以俗爲是。又云。非身 T1767_.38.0083a23: 者非眞身。是身者是好身。此一家漫漫不知。 T1767_.38.0083a24: 何者爲非何者爲是。雖復漫漫終有是非。興 T1767_.38.0083a25: 皇云。法身不爲是之與非。是所不能是。非所 T1767_.38.0083a26: 不能非。絶百非非百是。無是無非能是能非。 T1767_.38.0083a27: 故言是身非身。觀師云。是身非身因縁相成。 T1767_.38.0083a28: 法身非身不妨是身。終日是身而復非身。終 T1767_.38.0083a29: 日非身而復是身文。一云。是空離空雖不常 T1767_.38.0083b01: 住非念念滅。此兩家是一意。今未能精識衆 T1767_.38.0083b02: 家旨趣。且爲書之。天台大師明三種四句。一 T1767_.38.0083b03: 單。二複。三具足。單四句者。謂是非。亦是亦 T1767_.38.0083b04: 非。非是非非。複四句者。是是是非。非是非非 T1767_.38.0083b05: 亦是是非。亦非是非。非是是非。非非是非。 T1767_.38.0083b06: 是是。不是是。亦是亦不是是。非是非不是是。 T1767_.38.0083b07: 前句約非。次句約是。亦應前單後複。具足者。 T1767_.38.0083b08: 是是是是。是是不是是是是。亦是是亦不是 T1767_.38.0083b09: 是。是是非是是非不是是。是名具足有句。非 T1767_.38.0083b10: 是。非不是。非亦是亦不是。非非是非不是。非 T1767_.38.0083b11: 是是。非不是是。非亦是是亦不是是。非非是 T1767_.38.0083b12: 是非非不是是。是名具足無句。餘兩具足句 T1767_.38.0083b13: 類之可解。不復能作。但依天台大師止觀文 T1767_.38.0083b14: 中三四句相則易可見。私云。既云但依止觀 T1767_.38.0083b15: 文則易見。今比望彼文。是非各作三種四句。 T1767_.38.0083b16: 先約是者。是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 T1767_.38.0083b17: 單也。是是是不是。不是是。不是。不是。亦是 T1767_.38.0083b18: 亦不是是。亦是亦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是。 T1767_.38.0083b19: 非是非不是不是。複也。是是。是不是。是亦 T1767_.38.0083b20: 是亦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是。不是不 T1767_.38.0083b21: 是。不是亦是亦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亦是 T1767_.38.0083b22: 亦不是是。亦是亦不是不是。亦是亦不是亦 T1767_.38.0083b23: 是亦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非是非 T1767_.38.0083b24: 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亦是 T1767_.38.0083b25: 亦不是。非是非不是非是非不是。次約非中 T1767_.38.0083b26: 亦三四者。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 T1767_.38.0083b27: 單也。非非非不非不非非不非不非。亦非亦 T1767_.38.0083b28: 不非非。亦非亦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 T1767_.38.0083b29: 非非不非不非。複也非非。非不非。非亦非亦 T1767_.38.0083c01: 不非。非非非非不非。不非非。不非不非。不 T1767_.38.0083c02: 非亦非亦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亦非亦不 T1767_.38.0083c03: 非非。亦非亦不非不非。亦非亦不非亦非亦 T1767_.38.0083c04: 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不非 T1767_.38.0083c05: 非。非非非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亦非亦不 T1767_.38.0083c06: 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仍存章安先釋 T1767_.38.0083c07: 不敢擅易。然雖是非各別成句。不非即是。不 T1767_.38.0083c08: 是即非。爲成三四故須互對。將此三種四句。 T1767_.38.0083c09: 望前諸師所非。爲非何四句未非何四句。非 T1767_.38.0083c10: 此等諸四句。彼但出四句之見。未出絶言之 T1767_.38.0083c11: 見。那即結爲法身耶。今言非身者。非如此 T1767_.38.0083c12: 等諸見所得雜食之身。無常塵土之身。故言 T1767_.38.0083c13: 非身。即非而是。是於法身常身金剛之身。然 T1767_.38.0083c14: 佛身非是非非。能爲物現非身是身。又解除 T1767_.38.0083c15: 一法相者不二也。如來身者實是雙非。而言 T1767_.38.0083c16: 法身者蓋爲縁耳。故云除一法相。大品云。除 T1767_.38.0083c17: 爲薩婆若心。古來非唯不釋百非亦不出其 T1767_.38.0083c18: 意。何故唱百爲非何所屬當。今試言之。夫如 T1767_.38.0083c19: 來身離於百非。佛身既權實不同。百非亦淺 T1767_.38.0083c20: 深有異。百非者下文云。具足百福成於一相。 T1767_.38.0083c21: 如是展轉具足成就三十二相。言百福者持 T1767_.38.0083c22: 不殺戒有五種心。謂下中上上上上中上乃 T1767_.38.0083c23: 至正見亦復如是。是五十心名初發意決定 T1767_.38.0083c24: 成就。是五十心名百福徳。如是百福成於一 T1767_.38.0083c25: 相。又云。一善具十是爲百福。釋論云。大千人 T1767_.38.0083c26: 應失眼失命。有能救得其眼命者是爲一福。 T1767_.38.0083c27: 如是百度名百福徳。對百福論百惡。百惡爲 T1767_.38.0083c28: 非。從百惡感得四趣。雜食無常塵土之身。名 T1767_.38.0083c29: 爲非身。從百福感得如來相好之身。法身常 T1767_.38.0084a01: 身金剛之身。五分清淨名法身。得三無爲名 T1767_.38.0084a02: 曰常身。八十億魔不能壞名金剛身。故名是 T1767_.38.0084a03: 身。此乃三藏佛身離百非也。又百福所感三 T1767_.38.0084a04: 十二相清淨之身。悉是有有。有有果報賢聖 T1767_.38.0084a05: 所訶。釋論云。毒器不任貯食。食則殺人。有心 T1767_.38.0084a06: 行行不任得道。故知迦葉正難於此。我今唯 T1767_.38.0084a07: 見雜食無常塵土之身。當知百福爲非。福性 T1767_.38.0084a08: 空故爲是。故曰凡有相者。悉是虚妄。若見諸 T1767_.38.0084a09: 相非相即見如來。此以空法爲法身。空無生 T1767_.38.0084a10: 空爲常身。空不得空。便是金剛身。是爲通教 T1767_.38.0084a11: 佛身離百非。又空中無法無是無非亦復無 T1767_.38.0084a12: 身。豈可以空爲是。若不是者即爲非也。二乘 T1767_.38.0084a13: 得空何故不是。佛身如空不可窮盡。無相無 T1767_.38.0084a14: 閡普能顯現乃可稱是。二乘不能現者但是 T1767_.38.0084a15: 偏空。非時取證名雜食身。此空可破即無常 T1767_.38.0084a16: 身。此空須棄是塵土身。故空爲非身。諸佛得 T1767_.38.0084a17: 空能現身者是中道空。中道即是法身常身 T1767_.38.0084a18: 金剛之身。是名別教佛身離百非也。又非百 T1767_.38.0084a19: 惡入百福。非百福入百空。非百空入百中。次 T1767_.38.0084a20: 第淺深縱横並別皆爲非也。次第取證即雜 T1767_.38.0084a21: 食身。前後勝劣是無常身。差別隔閡是塵土 T1767_.38.0084a22: 身。故別非也。佛身圓妙無復若干。一中無量 T1767_.38.0084a23: 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不一不異。具足無缺 T1767_.38.0084a24: 名大涅槃。惡即中道無二無別。一切諸法悉 T1767_.38.0084a25: 安樂性。百惡尚中。況百福空而不即中。即中 T1767_.38.0084a26: 之法法身常身金剛之身。乃可稱是。是名圓 T1767_.38.0084a27: 佛離百非也。離前三非名佛身者。他經中意 T1767_.38.0084a28: 第四即非名佛身者。今經正意古來諸師全 T1767_.38.0084a29: 不料簡。雖唱百非不知何非。徒言法身未知 T1767_.38.0084b01: 是何。此釋大意可見。此既諸佛境界玄妙難 T1767_.38.0084b02: 測鑚仰彌難。更又一解。初人天身一句。即具 T1767_.38.0084b03: 九十九句功徳。後涅槃句。亦具九十九句功 T1767_.38.0084b04: 徳。中間亦然。何者一句既是法身故備諸功 T1767_.38.0084b05: 徳。依經又三番。前三句爲一番。明非人天身 T1767_.38.0084b06: 似如非俗入眞。入眞之意即俗即眞雙非兩 T1767_.38.0084b07: 捨。如放金剛到金剛際乃止。次八十句爲一 T1767_.38.0084b08: 番。明非身是身。似如非眞出俗。出俗之意即 T1767_.38.0084b09: 空即中。一出一切出。隨應度者皆得見聞。後 T1767_.38.0084b10: 十七句爲一番。明無有知者。無不知者。似如 T1767_.38.0084b11: 雙非二邊。即邊入中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雖 T1767_.38.0084b12: 此分別亦不一向。若一向者不成微妙。微妙 T1767_.38.0084b13: 者即入即出即中。又即出即入即中。又即中 T1767_.38.0084b14: 即出即入。不一二三而一二三。三如來下結 T1767_.38.0084b15: 勸。又二。初結。如是乃名微妙法身具足功 T1767_.38.0084b16: 徳。餘四身亦如是結。非聲聞縁覺所知結成 T1767_.38.0084b17: 常身。二乘無常不能知常非長養結成非雜 T1767_.38.0084b18: 食身。眞身不同坏器結成不壞身。結金剛身 T1767_.38.0084b19: 如文。又結不壞身云。示病苦爲調衆生者即 T1767_.38.0084b20: 是示破壞身。若例此文亦應示非法身鹿馬 T1767_.38.0084b21: 等身。亦應示無常身朝生暮殞等。亦應示雜 T1767_.38.0084b22: 食身爲臘師食肉等。亦應示非金剛身芭蕉 T1767_.38.0084b23: 泡沫等。明五句法身即入非身意也。示五非 T1767_.38.0084b24: 法之身即出是身意也。即入即出即出即入。 T1767_.38.0084b25: 即是微妙功徳之意。非入非出是不可宣説 T1767_.38.0084b26: 意也。依入五身身具百句。即五百句依出五 T1767_.38.0084b27: 身。身具百句即五百句是爲一千。又即入即 T1767_.38.0084b28: 出即出即入。又是二千。非即非非即非即出 T1767_.38.0084b29: 非即入。又是二千。總爲五千句。文云。如是無 T1767_.38.0084c01: 量微妙功徳。豈止五千。約此經文聊作五千。 T1767_.38.0084c02: 次從汝今日去勸也。勸自行化他如文。三從 T1767_.38.0084c03: 白佛去是領解。領上兩勸(云云)。從唯然世尊 T1767_.38.0084c04: 去。是第二答法身因。因有得果之能。能名爲 T1767_.38.0084c05: 力。即是答得大堅固力之問也。迦葉前疑無 T1767_.38.0084c06: 常速朽。聞佛百非非於雜食塵土等身。然後 T1767_.38.0084c07: 方顯常身不壞悟解歡喜。而猶未知法身所 T1767_.38.0084c08: 因。云何更騰疑牒問。金剛身是騰前所因。云 T1767_.38.0084c09: 何是起後。佛答爲三。一正答。二領解。三勸修 T1767_.38.0084c10: 初有略廣。略爲二。初明護法。次引證。初文者 T1767_.38.0084c11: 護法不壞今得常住。不壞之身取相似因而 T1767_.38.0084c12: 爲答問。次我於往昔是略引證。從善男子護 T1767_.38.0084c13: 持正法去廣答。又二。初廣明護法。次廣引證。 T1767_.38.0084c14: 初又二。一在家。二出家。在家護法取其元心 T1767_.38.0084c15: 所爲。棄事存理匡弘大教。故言護持正法。不 T1767_.38.0084c16: 拘小節故言不修威儀。護法有四句。出家在 T1767_.38.0084c17: 家共不能護者無名行比丘。無勢力俗人是 T1767_.38.0084c18: 也。在家出家獨不能護者還是兩種各各不 T1767_.38.0084c19: 能。出家在家獨能護者佛及仙豫是也。出家 T1767_.38.0084c20: 在家共能護者今文是也。昔是爲今非。今非 T1767_.38.0084c21: 爲昔是。今昔倶非。今昔倶是。昔時平而法弘 T1767_.38.0084c22: 應持戒勿持仗。今時險而法翳應持仗勿持 T1767_.38.0084c23: 戒。今昔倶險應倶持仗。今昔倶平應倶持戒。 T1767_.38.0084c24: 取捨得宜不可一向。次從迦葉白佛去。是出 T1767_.38.0084c25: 家之人護法有問有答。問中棄理存事爲難。 T1767_.38.0084c26: 答中棄事存理爲答。如文。二善男子過去久 T1767_.38.0084c27: 遠去。是廣引證文爲四。一護法本縁。次從爾 T1767_.38.0084c28: 時有一去。明護法行。三從尋即命終去。是護 T1767_.38.0084c29: 法果報。四從爾時王者去。是結。會前二。如 T1767_.38.0085a01: 文。第三中云阿閦者道行云無怒。放光云妙 T1767_.38.0085a02: 樂無怒妙樂二名相成。淨名云無動。王前生 T1767_.38.0085a03: 是第一。比丘後生是第二。又約四依王是初 T1767_.38.0085a04: 依第一。比丘是第二依。爲聲聞者非小乘也。 T1767_.38.0085a05: 乃是大乘聲聞。擧此二人定。以何人爲證。舊 T1767_.38.0085a06: 取王能護爲證。或雙取爲證。第四如文。次迦 T1767_.38.0085a07: 葉白佛如來常身猶如畫石是領解。我以常 T1767_.38.0085a08: 解解佛常身。耿耿不沒喩如畫石。三以是因 T1767_.38.0085a09: 縁下勸修。又二。初通擧因果以勸四衆。次別 T1767_.38.0085a10: 勸在家開執刀仗。文即爲二。先勸次簡。又四。 T1767_.38.0085a11: 一問二答三領四述。就問爲二。初問師之有 T1767_.38.0085a12: 無。二問戒之持犯。問者問其與持刀仗者。相 T1767_.38.0085a13: 隨猶有師徳爲無師徳。就佛答又兩。初正答。 T1767_.38.0085a14: 後結歎。正答中二。初答戒之有無。次答師之 T1767_.38.0085a15: 有無。初文二。初正答。是無戒人與護法相隨。 T1767_.38.0085a16: 而護法者非無戒人。如文。次既自持戒。云何 T1767_.38.0085a17: 化他。更問此事。佛答與護法者倶如文。從迦 T1767_.38.0085a18: 葉夫護法者去。二答有師無師之問。先略後 T1767_.38.0085a19: 廣。略中三意。一持經二持律。三摧伏破戒。具 T1767_.38.0085a20: 此三徳故可爲師。正見是内解經律。遇弘縁 T1767_.38.0085a21: 摧伏惡人是外用。迦葉若有比丘下。是廣答。 T1767_.38.0085a22: 還廣前三而不次第。初廣摧伏爲三。先出壞 T1767_.38.0085a23: 衆師弟。次通擧三衆。三明淨衆能壞前二衆。 T1767_.38.0085a24: 從善持律去。廣明持律能壞前二。律中明六 T1767_.38.0085a25: 種五法。一學人。二無學人。三神解。四畜弟 T1767_.38.0085a26: 子。五訓誨。六事用。此中正是神解五法得離 T1767_.38.0085a27: 依止堪爲師位。四事與律問答小異。一事則 T1767_.38.0085a28: 異。律謂爲誦木叉。此中名隨時教化。神解五 T1767_.38.0085a29: 法者。一是調伏衆生。二知輕。三知重。四是律 T1767_.38.0085b01: 應證。五非律不證。云何調伏。調衆生時不得
T1767_.38.0085b04: 諫不從未結具方便罪。三諫不從方結正罪。 T1767_.38.0085b05: 非律不證者。知他犯律不應證之。如有人云 T1767_.38.0085b06: 佛入凡夫中作五欲。便自忘是聖人。後遇善 T1767_.38.0085b07: 知識語云。汝是聖人那作此事。只覺自是聖 T1767_.38.0085b08: 人。又佛入地獄代衆生受苦。實受割㓟之痛。 T1767_.38.0085b09: 如此等言予皆不證。聖人豈然。又云。彌勒應 T1767_.38.0085b10: 爲五百。我是一人。斯言皆不可證。善解一字
T1767_.38.0085b14: 經不證。五是經應證。二佛法無量是結歎。迦
T1767_.38.0085b17: 無學人五法。謂五分法身。齊第四果。神解五 T1767_.38.0085b18: 法如前。畜弟子五法者。一謂十夏。十夏是長 T1767_.38.0085b19: 宿。堪畜弟子。二持戒纖毫不犯。今時不犯。初 T1767_.38.0085b20: 篇即名不犯。後可悔故。三多聞大小内外精 T1767_.38.0085b21: 通者。若不能具會須一藏無者不可。四能除 T1767_.38.0085b22: 弟子憂悔。若退戒還俗。應説苦切之事。五能 T1767_.38.0085b23: 除弟子惡邪。弟子既無衣食勢力。即欲越濟
T1767_.38.0085b26: 夫世間名字有同有異。同者倶是體上之稱。 T1767_.38.0085b27: 異者名召於體。字歎其徳佛法亦爾。隨順世 T1767_.38.0085b28: 間強分同異。以大般涅槃爲名。其餘稱歎不 T1767_.38.0085b29: 可思議。諸佛境界正法門等悉皆是字。而此 T1767_.38.0085c01: 名字通有功徳。今先分別名之功徳。文中擧 T1767_.38.0085c02: 七善七譬。釋此經名。謂語善義善文善。純備 T1767_.38.0085c03: 具足是獨一善。清淨是行善。梵行是慈善。金 T1767_.38.0085c04: 剛寶藏是備具善。冶城取上中下足爲十善。 T1767_.38.0085c05: 開善合爲八善。今依七譬釋七善文。又餘經 T1767_.38.0085c06: 及下文皆言七善不勞足之。初譬明大是廣 T1767_.38.0085c07: 義。所謂八河入海。又是深義。所謂一方深奧 T1767_.38.0085c08: 祕密。又大是極義。所謂希望永斷。又是第一 T1767_.38.0085c09: 義。所謂象迹爲最。又大是勝義。所謂秋耕爲 T1767_.38.0085c10: 勝。又大是寂義。所謂善治亂心。又大是具足 T1767_.38.0085c11: 義。所謂八味具足。皆一一敍之。名大般涅槃。 T1767_.38.0085c12: 此即名功徳。次稱歎字功徳。功徳有三。一是 T1767_.38.0085c13: 諸佛之師。文云無量無邊諸佛世尊之所修 T1767_.38.0085c14: 習。二是菩薩之門。文云菩薩修是大般涅槃。 T1767_.38.0085c15: 得正法門能爲良醫。三杜衆生四惡之趣。文 T1767_.38.0085c16: 云衆生聞此經名墮四趣者無有是處。然涅 T1767_.38.0085c17: 槃功徳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略擧三條釋字 T1767_.38.0085c18: 功徳。六卷名受持品此從能持人得名。此文 T1767_.38.0085c19: 從所持法作名。互擧一邊。此品答上云何於 T1767_.38.0085c20: 此經究竟到彼岸之問。文中明諸佛修習已 T1767_.38.0085c21: 到彼岸。菩薩得聞則是中流衆生聞名發足 T1767_.38.0085c22: 此岸。然涅槃之河非彼此中而彼此中。一問 T1767_.38.0085c23: 三答答過所問。就文爲四。一勸持。二問。三 T1767_.38.0085c24: 答。四領解。初爲二。一勸持。二受持。受持功 T1767_.38.0085c25: 徳不墮四趣者。舊云聞經修行登於性地是 T1767_.38.0085c26: 則不墮。二云爲作遠縁起惡則墮但藉此縁 T1767_.38.0085c27: 後能反本。又云聞經理解與聞慧相應理數 T1767_.38.0085c28: 不墮。興皇云聞經名者下文自云。名無名故 T1767_.38.0085c29: 聞不聞故。如此聞名無生正解。尚無人天寧 T1767_.38.0086a01: 墮四趣。當知所得功徳超度有流。是佛境界 T1767_.38.0086a02: 二乘不知。今皆不然。聞經得解自是生解功 T1767_.38.0086a03: 徳。何關歎於聞經功徳。此不相應但持五戒 T1767_.38.0086a04: 五戒小善尚不墮惡況復修行。夫大涅槃是 T1767_.38.0086a05: 深廣極勝第一寂靜具足之名。信此爲受不 T1767_.38.0086a06: 忘爲持。如此聞名自不墮惡不俟深解。二白 T1767_.38.0086a07: 佛去是問爲二。一問名功徳。二問持功徳。向 T1767_.38.0086a08: 聞勸持及以聞名既猶未了。是故更問三佛 T1767_.38.0086a09: 答其二。問即爲兩章。答名爲三。初判名。次明 T1767_.38.0086a10: 七善。三明七譬。初文可見。次七善者。舊釋 T1767_.38.0086a11: 序正流通爲初中後善。招提云萬徳是初善。 T1767_.38.0086a12: 萬善是中善。萬果爲後善。果與善殊此不可 T1767_.38.0086a13: 用。經約行施是初善。持戒爲中善。得報爲後
T1767_.38.0086a16: 然通釋名不分別也。問此中以常釋大應以 T1767_.38.0086a17: 大釋常便爲不異。答一往名異其意則同。以 T1767_.38.0086a18: 非常非無常故常。非小非大故大。故互相釋。 T1767_.38.0086a19: 降伏諸結者。即煩惱魔魔性者天魔。放捨身 T1767_.38.0086a20: 命者即陰死兩魔。餘五譬可見。最後譬中云 T1767_.38.0086a21: 八味者以譬四徳。開常出恒。不爲縁生故常。 T1767_.38.0086a22: 不爲縁滅故恒。開樂出安。外無能壞爲安。内 T1767_.38.0086a23: 無所受爲樂。無垢與清涼同皆是淨。不老不 T1767_.38.0086a24: 死同皆是我。問云何是酥之八味。有人用八
T1767_.38.0086a27: 云何併之而作味釋。有人以六味爲答此亦 T1767_.38.0086a28: 不然。苦辛鹹酢酥中永無。對義不便數又不 T1767_.38.0086a29: 足。今謂乳酪時淡其味不足。醍醐時濃味已 T1767_.38.0086b01: 純一。酥居季孟之間兼備衆味可得爲譬。酥 T1767_.38.0086b02: 有生熟去酪近即酪漿二味。乳是其本即五 T1767_.38.0086b03: 味也。就甜淡膩即爲八味。二善男子下答奉 T1767_.38.0086b04: 持問。上答名則廣。今答持何略。既廣達名字。 T1767_.38.0086b05: 受持功徳亦復不少故不多説。白佛下領解 T1767_.38.0086b06: 也。初領名後領持 T1767_.38.0086b07: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八 T1767_.38.0086b08: T1767_.38.0086b09: T1767_.38.0086b10: T1767_.38.0086b11: T1767_.38.0086b12: 隋章安頂法師撰 T1767_.38.0086b13: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T1767_.38.0086b14: 四相品上 T1767_.38.0086b15: 四者數也。相者如經以四種相開示分別。大 T1767_.38.0086b16: 般涅槃顯然可見從此立名。前諸問答皆含 T1767_.38.0086b17: 三徳義略不彰。此品答其願佛開微密廣爲 T1767_.38.0086b18: 衆生説之問。明四相解般若明三密解法身 T1767_.38.0086b19: 明百句解解脱。今解般若從此當名故言四 T1767_.38.0086b20: 相。問願佛開微密。又云演説於祕密。開演云 T1767_.38.0086b21: 何。舊釋云昔説法身般若無解脱。今開涅槃 T1767_.38.0086b22: 具足三徳。此但解開未明於説。開善云。四相 T1767_.38.0086b23: 答開密。現病答説密。此示兩文未判其異。 T1767_.38.0086b24: 興皇云。竪論是開横論是説。昔以無常覆常 T1767_.38.0086b25: 今以常覆無常。更互相覆今昔兩覆。迦葉請 T1767_.38.0086b26: 開佛明今昔兩説是涅槃二用方便。同顯非 T1767_.38.0086b27: 常非無常。復次昔三點無常。今開是常。昔教 T1767_.38.0086b28: 直言自正正他是爲四相。今開爲般若。昔 T1767_.38.0086b29: 直言此身納妃生子。今開是法身。昔説有爲 T1767_.38.0086c01: 解脱。即是智上意地能縁。今開爲解脱此三 T1767_.38.0086c02: 皆常。並是涅槃方便。此即竪明開微密相。若 T1767_.38.0086c03: 横釋者昔欲説常而不得説爲於邪常。今始 T1767_.38.0086c04: 説常二用具足。下文云昔説有餘江河迴曲。 T1767_.38.0086c05: 今説無餘河不迴曲。今昔相成共顯一道。此 T1767_.38.0086c06: 即横説微密相也。是義不然。常無常亦常亦 T1767_.38.0086c07: 無常非常。非無常。此之四句皆覆正理。故釋 T1767_.38.0086c08: 論云般若波羅蜜四邊不可取邪見火燒故。 T1767_.38.0086c09: 又是四句皆方便門譬王密語智臣能解。又 T1767_.38.0086c10: 此四句對治四執。又此四句皆是正理故云 T1767_.38.0086c11: 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若爾悉皆相覆那 T1767_.38.0086c12: 獨言常與無常更互相覆不言餘二。論其方 T1767_.38.0086c13: 便那獨言常與無常獨是二用兩非方便耶。 T1767_.38.0086c14: 論其開密那獨言開非常非無常不開三句。 T1767_.38.0086c15: 偏僻自壞其間並決可自思之。今明四句悉 T1767_.38.0086c16: 互相覆通是祕密。四句互治通是方便。四句 T1767_.38.0086c17: 即理皆得開祕皆名涅槃。如是悟解名開祕 T1767_.38.0086c18: 密。如是敷演名説祕密。更以四句重分別之。 T1767_.38.0086c19: 自有開非説。説非開。亦開亦説。非開非説。就 T1767_.38.0086c20: 自行爲開教他爲説。自他雙明則亦開亦説。 T1767_.38.0086c21: 不自不他則不開不説。今之四句該括凡聖 T1767_.38.0086c22: 不獨在佛。又一一句各論開説。自行顯理名 T1767_.38.0086c23: 開。自説己證名説。説中二者分別法相名開。 T1767_.38.0086c24: 如分涅槃以爲四相。名開祕密通塗廣演名 T1767_.38.0086c25: 説。興皇只是此之一句自行化他有。二者。令 T1767_.38.0086c26: 他同己所得名開。己法授他名説。不自不他 T1767_.38.0086c27: 亦爲二者至無至處名開。常無所宣名説。如 T1767_.38.0086c28: 是分別開祕説祕。差別之相亦無差別。舊云 T1767_.38.0086c29: 此品明三密不明三徳。亦云此品明三徳不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行番号:有/無] [返り点:無/有] [CI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