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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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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亮曰。此下大段之第三也。明慈是實行。將
辨此理故。迦葉先作虚妄之難也。此中凡六
翻。此下第一釋慈體是實行。迦葉引五事。證
其無實之難也
世尊若非虚妄實與樂者威徳力故一切受
樂 案。僧宗曰。第二重難。如其必益。是則衆
生必應離苦也
若當眞實不得樂者云何得與此義相應 
案。僧亮曰。此第二難。明虚行不應得實報也。
僧宗曰。第三重難。以果驗因。二事相違。虚實
未*辨。請求解釋也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諸佛菩薩眞實不
虚 案。僧亮曰。初偈説世間慈也。行人以施
是實行。故以施福。脩世間慈。不及其一況出
世間也。何者。雖慈一人。與世之樂。施不得
爾。昇降可知矣。僧宗曰。就此明慈有實益門
中。有五翻爲證也。初明脩慈實能轉境。第二
明慈能斷煩惱。第三明慈爲萬善根本。第四
明慈即萬行。第五引果地之慈。證眞實不虚
也。佛是窮慈之極。得知因地亦有實益也。雖
可有此五翻。若欲對向三問者。此五翻悉證
慈有實益。並答初問。下當更題。第二問出別
答也。此偈言。慈之功用。乃於諸行爲勝。豈
但實益而已。不可以聲聞是虚。令菩薩
虚也。二問既釋。則第三問自然釋矣。寶亮曰。
佛將答難。先歎之也。偈明實益格量功徳。
何者。有人止於一人邊與慈。欲與其樂。始
終必得出生死也。答人雖復供養無量五通
神仙以爲福田。不如於一人邊起慈。十六分
中之一也。供養仙人。乃得生死之報。若拔一
人苦。實獲出世之利也。又化無量人。得出於
生死。當知慈是實也。釋慈有實益之義。文齊
於此
云何知耶善男子菩薩是實思惟非不眞
實 案。僧亮曰。五事證慈。此第一明能令境
雖不實。而物得實益。如由金得樂。土即爲金。
若無金生樂。金即爲土無異。小大相容。當事
皆實。而得其用也
復次善男子云何名爲以是故名眞實思
惟 案。僧亮曰。第二以斷結。故知非虚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 案。僧亮曰。第三事以慈能生萬善。豈
得非實耶。僧宗曰。身被毒箭者。謂慳貪箭也。
眷屬欲令安隱者。諸佛菩薩也。即命良醫而
爲拔箭者。令諸福田。往就乞也。且待莫觸者。
復優量。可施不可施。或財物多少。時節
可不也。菩薩亦爾。若行施時者。合譬也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常應勤發如是誓
願 案。僧宗曰。言依離身一尺六寸者。如
下經文。又曰。衣服離身四寸不墮。便是一邊。
四寸四邊。爲一尺六寸也。此則擧其四邊。彼
乃言其一面耳
善男子一切聲聞縁覺菩薩以是義故實非
虚妄 案。僧亮曰。六度是菩薩別行。説施一
事。餘五可知也。其餘諸行。與三乘共行。由佛
説故。以慈爲本也。先説人後説法。不淨至無
我等觀。説行相也。燸法至見道修道。説得果
深淺也。正勤至八聖道。説深淺法之名也。四
禪至無諍三昧。説定名也。他心智至佛智。説
智名也。謂皆以慈爲本也
善男子能爲善者名實思惟如是無量無邊
功徳 案。僧亮曰。第四事説萬行即慈。除苦
爲慈。三乘皆是滅苦。要得實者。則滅苦也。思
惟是慈。盡苦名乘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所脩慈心爲無利
益 案。僧亮曰。第五事明慈。現有實益。故發

佛言善男子菩薩之慈是實思惟非無利
益 案。僧亮曰。有二種必受苦。一以不救故。
二以雖得小樂。更増重苦也。謂一闡提者。夫
定受苦報。亦非但闡提。餘業亦有。而其相難
*辨也。受苦不定者。謂與樂則得。不與則不
得也。遙見師子者。夫不慈之物。有遇之者。則
便生懼。大悲之人。有逆値者。實自然生樂。
以憑師有在也。僧宗曰。前有兩關。同明慈
有實益。已遣一關。將顯事迹。是故迦葉重有
前問。佛即釋
善男子我説是慈有無量大涅槃經亦不可
思議 案。僧亮曰。明法身無縁。有感斯應。以
顯大慈之功無出入異者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七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八
  釋極愛一子地義
明佛不爲衆生作煩惱因縁
明釋殺婆羅門以得一子地
明婆羅門入地獄發三念
明殺闡提無罪 出曠野鬼神縁起
發調達之迹
結修捨心果謂空平等地
廣釋十一空義
梵行品之第三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得住極愛一子之
地 案。僧亮曰。下以五譬。釋此地名也。僧宗
曰。第四結三無量果也。言極愛一子者。此是
第七地也。言七地菩薩見衆生在苦。乃至血
流灑地。此愛是深於前。爲勝也。八地以上。一
心具萬行。息空有二相。是故沒其愛。名受
苦平等之稱也。此下有五譬。第一譬極愛。
第二譬以下有四譬。譬一子。明登地時平等
之慈也
善男子云何此地名曰極愛是故此地名曰
極愛 案。僧亮曰。第一譬明見善則喜也。僧
宗曰。此譬喜無量也
善男子譬如父母見子遇患是故此地名爲
一子 案。僧亮曰。第二譬明見惡則憂也。僧
宗曰。此下四譬。是明病苦。苦有輕重。義推可
有慈悲。闕無捨也
善男子如人小時拾取土塊是故此地復名
一子 案。僧亮曰。第三譬明教行善法也。僧
宗曰。左手足頭譬之實慧。右手挑出譬方便

善男子譬如父母所愛子是故此地復名
一子 案。僧亮曰。第四譬入地獄爲衆生也
善男子譬如父母唯有一子是故此地復名
一子 案。僧亮曰。第五譬明不瞋加惡。若瞋
加惡。無益之苦。菩薩則不爲也。結捨自有別
地。今但言三耳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復何因縁不墮地
獄 案。僧亮曰。聞上以五譬釋地名。今問佛
者。爲菩薩時。斷人命根。既不與地義相稱。而
不墮地獄。進退未了
若使等視一切衆生云何於義不相違背 
案。僧宗曰。向擧殺婆羅門。以難因地之身業
也。今擧罵提婆達。以難果地之口業也。若身
口如是。意業自可知也。寶亮曰。迦葉作兩難。
有四關。據始引終。事無遺也。故下更擧事。以
審佛復不應爾也
世尊須菩提者住虚空地使諸衆生起重惡
心 案。僧亮曰。聲聞尚復。將護彼意。況佛菩
起重惡耶
佛告迦葉汝今不應至終不爲作煩惱因縁 
案。僧亮曰。將欲正答。且先借譬。假設之辭。
明不爲衆生作煩惱因縁也。有兩意。前明佛
實不作。後明不應説也。佉陀羅樹作炭。一燒
六日乃滅。堅利傷人
善男子如汝所言如來往昔於諸衆生終無
奪命 案。僧亮曰。正答中有三意。此第一歴
擧六度明。乃是施命。豈云奪命。若於蟻子。尚
不無益而殺。況婆羅門耶。擧初度。指明現在
有益。後擧五度。明二世益也。僧宗曰。此下答
初難之前關。菩薩之爲法。蟻子尚不故殺。
婆羅門。但自此人。設不殺之。亦墮地獄。
聖人今爲作因縁。故令反迷有速也。若不爲
其作外縁。則墮墜無已。斯乃所以作解脱因
縁。非謂爲殺也。因廣彰事驗。明菩薩所行恒
施衆生壽命。云何難言斷其命耶。然菩薩所
施衆生長壽。乃是佛果。無爲法性之命。無苦
之樂。豈復與彼衆生生死。三受樂命者乎。故
知其理必然也。于時已得此地者。但自慈心
故殺。非是惡心故也。設一譬以顯之。正爲護
法。故斷其命。令善心得生耳。然菩薩常生此
心。隨有衆生。生善法者。不問好惡。要當爲
之。是以諸*婆羅門命終之後。即生三念。既
捨人間報受地獄苦重。即覺所作爲鄙。兼得
宿命智。知從人道來。知所生是地獄。悟謗經
之因縁重。是以致斯報。既知罪業如此。便信
敬之志。悔昔所作。即壞本業。生於人天。故得
知於常理生信。一詣無不感也。自有解言。生
於阿鼻。受苦無間。應不得生三念。一家所解。
不憚此爲妨。乃可生在無間。不得起樂受耳。
何容於苦識之中。都不得生心。而有所壞憶
耶。故知此言無妨也
善男子汝向所問殺婆羅門斷其命根非惡
心也 案。僧宗曰。第二意也。言得此地。故爲
三念。有利益故殺。所以無罪也
善男子譬如父母唯有一子欲令改往遵修
善法 案。僧亮曰。直以慈心殺義爲喩。不遍
取譬
菩薩意常作是思惟隨其方便要當爲之 
案。僧亮曰。但使有益事。不問善惡也
諸婆羅門命終之後十劫壽命云何名殺 
案。僧亮曰。因殺而施命。不起彼煩惱。以證成
地義也
善男子若人掘地刈草斫樹雖奪其命而非
惡心 案。僧亮曰。答上不入地獄難也。上云。
善心殺故無罪。似如父母善心殺。復得無罪。
故須明也。此言我無惡心。地復無罪。故不墮
地獄也。夫得殺罪者。有三種。一由心得罪。如
惡心人殺闡提。二由地得罪。如善心人殺善
人三由心地共得罪。如不善心人殺善人也。
僧宗曰。證無惡心雖殺無罪也。寶亮曰。答初
難之後*關也。無殺心故。不墮地獄也。以*婆
羅門悉是闡提。無傷田之義。故知得殺罪者。
我由有惡心。傷彼福田也
善男子婆羅門法若殺蟻子無數千年在地
獄中 案。僧亮曰。將明殺*婆羅門。無從地得
罪義也。先擧外道所言。有殺無罪。此説非也」
善男子佛及菩薩知殺有三是故雖殺不墮
地獄 案。僧亮曰。謂在三者。從地得罪。若
不墮此三者。闡提斷善根。故無從地得罪
義也。僧宗曰。第三意證殺所以無罪也。謂三
種之中。必因殺而有利者。尚無有罪。何況不
墮三種殺中。而有罪耶
善男子汝上所言如來何故應正遍知知方
便故 案。僧亮曰。此下答果上有口過之難
也。明以知方便故。莫問語之麁細。但使有益
便説。無益則不。此非二乘所知也。僧宗曰。此
答中有三意。此第一先明善照機宜。動必有
益也。寶亮曰。答第二難。明所以發此言者。
要使是時是法。必有利耳。諸佛豈空發言乎」
善男子如我一時遊彼曠野故示如是種種
方便 案。僧宗曰。此第二意。明但必有益。乃
至身業苦楚衆生。何況麁言耶
善男子我於爾時實不罵辱不應如是生於
疑網 案。僧亮曰。第三意。拂迹。明提婆
非實人也。寶亮曰。答後關難也。提婆達多非
近情所測。云何墮此獄耶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所謂極愛如一子
地 案。僧宗曰。前來第一定四無量名數。第
二明淺深。第三明慈有實益。第四結三無量
果。此第五歎佛説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空平等地如須菩提
 案。僧亮曰。以小譬大證也。理必平也。僧宗
曰。前第四段。結三無量果。第五仍歎佛。此第
六結捨果也。此中有八重明義。第一明修捨
心故。得空平等地。即善識十一空。爲其果也。
第二明非但識空。復能深照世諦。出八種知
見覺也。既空有兩解。故第三明則得四辨以
益物也。既有益之迹。執滯之家。謂有四可得。
故第四説十無以遣執也。第五文殊擧本無
今有偈。意存無取無著。以證無著。雖明無以
遣有。而復執無以爲勝。故第六明反常之説。
雙遣其患也。乃至反常之旨。尚使當時有益。
況有無之教。而非益乎。於是物情迷悶。寄心
無所。是以第七明雖無所得。於體理者。終曰
有得。故言菩薩得第一義也。言第一義者。即
涅槃耳。第八擧已有見者。證有得也。如須菩
提者。此於聲聞中。觀空第一。既爲時人所知。
故借淺以明深也。寶亮曰。第五段結捨果也。
亦同在初地。夫四無量行。本相關渉。不得相
離。今言得平等地者。是登初地日。得眞無漏
也。見法體空故。以空平等爲名。而所以別結
者。欲使人樂此空法。而修行耳。智秀曰。此下
第二段也。有三科。第一問果在何地。第二問
空是何空。第三説得利者也。此即答其第一
問。正*辨捨果。明此果在心。則善能照空。從
所照受名。謂所得之地。爲空平等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善能修集諸空法故 
案。僧亮曰。釋空平等義。以明地相地名也。譬
如虚空者。釋所以空平等爲地者。善修諸法
空故也。智秀曰。明本性自空。故無所見。非是
不能見法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名空是名内外
倶空 案。僧亮曰。内情名内。以二種空觀也。
一互空。如牛中無馬。我無他法。名爲空也。二
相待名空。無外故無内。何者。父母是外。亦不
自外。因内故外也。内中無故。外不可得。外不
可得。故無内也。衆生壽命。常樂我淨。七法
横計。亦名爲外。大品云。二諦無衆生。知衆生
等。是横計也。雖有性者。七法横故可無耳。
佛性不横。故須明也。内法外法。是別也。因別
有總。空亦同上。不在二空者。内外二空。不在
相待空也。但説二者。別中既無。總中可知也。
僧宗曰。十一空。乃此經一時之教也。自大品
諸經。乃有十八空。當知空無多少。以遣惑有
廣狹。故教門不同耳。就十一門中。前五空遣
六諦家病也。百論中言。外道計有一總有之
法。與一切法合。今前五空。遣其總心。言内中
無外。外中無内。有爲無爲亦如是。豈有總法
與法合耶。第六無始。遣二十五諦家之計也。
上五空迷果。此冥諦迷因也。人情謂遣向横
計。方有空生。今言不待遣横。但其體性自空
也。無所有空者。向雖言性空。何以*辨耶。今
以智撿。都無所有。驗所以空也。第一義空者。
夫有是生著之處。向借無以遣有。此無於有。
其理則勝。是爲第一讃歎。以受名也。空空者。
物情生執。謂遣有會空。理極於此。執之爲勝。
復爲病也。言本爲遣有故説空。豈有空可得
耶。大空者。前已遣境。今復遣智。境智雙忘。
始爲大也。内法中無外法故。豈有一總有遍
一切處耶。未得爲性。已得爲三寶也。非内非
外者。以衆生有爲。佛性無爲故也。無爲。故言
非内也。不離衆生而有性。故言非外也。内外
空者。上二空心弱。不能並觀。今心力轉勝。故
能雙觀也。八地之心。豈有強弱。示空門有次
第耳。唯有佛性。不在二空者。雙觀二法。雖復
内外之異。然有是同。而如來佛性三寶非有
法。雖復雙觀。而内外不攝此四法也。今至雙
觀時。不言無父母。但言無三寶等者。以父母
始終不離内外。故不復説。而三寶非内外。故
説也。寶亮曰。此第六段。於初地果上。更進修
十一空。乃至得十地果。亦如聖行中得初住
竟。更修二十五三昧。乃至十地。此十一空。義
解者不同。有人作互無解者。恐此非初地所
觀也。今之所釋。謂此十一空。皆是趣道之近
門。取極果之要途也。前九空。是九人。各自捉
一空以入道。乃至九地。所以者何。明前九
空。曾自不*辨有深淺之異。至第十第十一。乃
辨也。故知各自逐其先所修習所好樂便者。
而入道也。今論若得初一空時。餘者理然悉
得。但逐其所習爲有。是爲前有四空。更相證
成。其次二空。將後以證前。又一空將假來證
實。餘悉當位*辨義也。如觀内空時。若見悉
空者。知内觀成就。不爾。則不成也。觀内空。
謂直觀己五陰爲内。若見自五陰。亦見外怨
親中人悉空時。知内空成也。除常樂我之外。
財物皆空。何故爾。果頭諸法。非内五陰。亦非
外五陰。是以除也。又一解。作内觀時。佛等四
法。財物等悉屬外。非我正觀故也。佛性非内
非外者。正因性是避苦求樂之解。用尋此解。
用無時不有。雖在五陰中。然五陰可斷除。而
此解不可失。終至成佛。是以録此始終之常
用。無興廢之法爲正因。故作内外觀也。此内
法中。是我正觀故。所以料簡也。常住不變者。
非是湛然常。但此解未曾不有。故言常也。外
空者。亦如是無有。内法者。有人直觀外空。亦
不見有。内五陰。異外法時。得知外觀成也。此
中亦爾。佛四法及與正因性。亦復料簡也。
内外空者。此人發家。内外雙觀法。不過内外。
雙觀盡空。無所證成也。唯有如來。法僧佛性。
不在内外二空者。還簡出也。本觀生死内外
二法耳。三寶等。非生死法。故簡也。智秀曰。
此下答第二問列空名。并釋觀法。先列空名。
空有十一者。是一方之化法也。尋空無十一。
縁遣物病。逐法爲別。有十一耳。次釋觀法。
以外道人。計一大我遍一切處。與有分爲一
也。用初五空。以互無之理。明内外法。不得相
有。以破物執。初觀内法。即是己身。推尋此
身。無外諸法。謂内爲空。復除佛性者。縁佛
性雖繋衆生。然不定於内外。故隨宜除之。觀
内法云無壽命者。無外衆生命也。觀有爲
空云無壽命者。即是當果住命也。觀無爲
空云無我者。此捉有爲五陰。法體無自在力。
名爲無我。蓋非第一義空無我也。觀無始空。
破外道人。計八萬劫始。是其所不知處。謂爲
冥諦。以之爲常。今觀此中。諸法流動無常。此
是正破其執。故樂淨等諸句相隨。并觀之
耳。此中云壽命者故。是當果常命也。觀性空。
此破計萬法。皆有性病。觀無所有空。此破計
有無爲法。爲得繩所繋者之病也。尋萬有不
有。假計爲空。自有衆生。尋名妄執。聞説法
空。謂有此空法。第十次觀空。空破其此病云
是有者。是所執空也。是無者。明此空是無也。
既聞空於此空。復謂此觀爲是。次復破之云
是。是者。出其所是也。非是者。明所是亦無
也。第九第一義空。正觀無生理。第十一大空。
觀此能觀之智。體不可得。此二空並是無生
理。其餘九空。悉是隨事破病。故説非無生理」
善男子有爲空者有爲之法是名菩薩觀無
爲空 案。僧亮曰。生滅是有爲。無生滅是無
爲也。今説有中無。無有之義。同内外也。僧
宗曰。亦互無也。有爲是縁成之法。所可言無。
無於空也。言内外空等者。擧此諸法空。明有
爲法。是假有無。此諸法也。寶亮曰。有爲之
法。亦不是三寶等。是無爲法。若觀有爲法空。
不見與無爲相異者。乃知得有爲觀成也。擧
無爲法。以證成耳。無爲空者。有一人發初便
觀三無爲觀。觀有餘涅槃。作數縁無爲。觀無
餘涅槃。作非數縁滅無爲。如此觀。不見有爲
異於無爲。有爲亦空。乃是無爲觀成。故擧有
爲。以證成也。亦簡三寶等法。不同有爲無爲。
若使神明。無此妙本。何故至無爲空時。復簡
正因性耶
云何菩薩摩訶薩觀無始空是名菩薩觀無
始空 案。僧亮曰。外道謂有爲無爲。皆無始
故。名無始空也。僧宗曰。遣眞諦之計也。佛法
之中。皆由無明諸行。造生死苦。豈有眞諦
爲始邪。今以解心。照知無始。明其所計是
空也
云何菩薩觀於性空是名菩薩摩訶薩觀於
性空 案。僧亮曰。法從縁得。以無性名空也。
有爲從縁得。無爲從縁見。皆無性也。僧宗曰。
此言諸法體性是空。豈假遣病耶。所以擧常
無常雙來者。以無常是空。故所不論。今談常
樂。乃可於世諦是妙有。然此法既生於相待。
待則爲假。故相與空也。寶亮曰。無始空性空。
倶是除計作名也。菩薩觀萬法。本來無始。乃
至生死。及三寶佛性盡空。此將後以證前也。
無性亦如是。豈有冥初世性耶
云何菩薩摩訶薩菩薩摩訶薩觀無所有
空 案。僧亮曰。此空本就人説也。僧宗曰。此
以智驗空也。不取無子爲譬。爲取貧窮之人。
言一切空爲譬也。寶亮曰。此是習觀觀空。無
所證成。直見一切萬法體性皆空。即大品經
中所明者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是名菩薩摩訶薩觀第一
義空 案。僧亮曰。現在無眼。是有爲空也。僧
宗曰。擧假名實法二法爲空也。眼等爲空也。
眼等爲實作者。有業爲假名。此二家無生。於
有爲是勝。故受第一義耳。空乃無假實。約假
實以明空耳。寶亮曰。此實法空也。何以言之。
無所從來。去無所至。故知實法空。所以擧作
者。用假名空。證實法空成也。若不見假實異。
故知實法空成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觀於空空是名菩薩觀於
空空 案。僧亮曰。是有是無。是名空空者。謂
是有空亦空也。是無空亦空也。以後空空於
前空。故立空空。以破執相者之所存也。是是
非是。是名空空者。初二是雙稱上句也。次是
雙非。次是結句也。所以然者。欲遣後空。不得
不本其所空。故雙非。然後結句也。僧宗曰。九
空是遣有。唯有此空。人情生著。謂有此空。是
可得故。所以遣也。是有是無者。謂汝前九空
所遣之有。能遣之無。亦無此無也。爲遣有故
説無。豈有無之可待耶。是則有無斯空。故
言空空也。是是非是。是名空空者。物情於遣
著之中。展轉生患。言向以空遣有。此是相對
得稱。故宜不可得也。今謂二著倶捨。此心爲
勝。欲保此捨心。復爲患矣。是是者。指環中之
旨也。若謂以此爲極。亦無此也。是則心之與
理。倶不可得。謂空空也。寶亮曰。此是法雲地
之所得也。空空有二種。如昔小乘觀於萬有
是空。愛著此空。故言此空即是空。亦名作空
空也。復有一種觀萬有是一空。此觀空之智。
復即體是空。此亦是空空也。今言空者。悉不
同上二種空空。何者。從九地以還。至信首五
根。非不相貌。信知八自在我空。但九地以來。
盡作無我觀。乘此無我空觀。來至十地。少分
見八自在我空。以乘空得空。故言空空。亦即
空三昧也。乃是二乘所迷沒處者。讃歎此空
理妙。非己心所縁也。是有是無者。爲二法名
也。是有者。謂九地以來。所得無我空。此無我
空。由斷滅空。又此既是事像之法。故還作有
名説也。是無者。是八自在我空也。得此空時。
有無之心。皆不行也。若作有取亦不得。作無
取亦不得。有無二心既得行。便是中道解。故
言是無也。爲二法名竟。後結言。是名空空也。
是是者。解會此旨。謂平定之意也。還是前九
也。所得無我。事像之空也。事像是有法故
言是是也。非是者。還非九地人。謂九地以來。
所得空解爲極。今則非極。若乘無我空。得八
自在我空。得言非是向者九地所得空。故言
非是也。故文言。十住尚於是中通達少分。況
九地以還得耶。不作此解。則不會經文意也」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則得住於虚空等
地 案。僧亮曰。與一切有皆空。故名般若。亦
空一切相盡。故名大空也。僧宗曰。謂智體亦
空也。下二譬。悉美平等之解也。寶亮曰。十地
滿足。金剛是也。金剛心照萬法盡。名學地。一
切種智。具佛五眼。稱般若波羅蜜智慧滿足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八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九
  廣釋八種知見覺 廣釋四無礙
廣辨無所得義
廣辨神通應化無拘執義
廣釋反常説法謂眞諦説爲世諦義等
廣明内道外道異相
梵行品之第四
善男子我今於是大衆之中復得名爲虚空
等地 案。僧亮曰。不爲有所繋縛。空所迷悶。
解脱空有。以釋地名也。下以二譬。釋功能也。
一以不生貪瞋。二多容衆生。寶亮曰。第七段
廣明十一空功用大也。既得金剛心。見一切
萬法盡。便於縁中。任運無復有滯礙拘執。即
是第一歎。後從本有今無偈已去。訖六念處
來廣之也。第二歎言。如虚空於可愛色。不生
貪樂。於不可愛色。亦不生瞋。明住金剛心時。
不見可愛之異相。但一相無相下。十無盡來
廣也。第三歎言。如虚空廣大無對。悉能容受
一切物。譬得金剛心。如虚空。具一切知見。無
所不周。下用八種知見。廣此義也。僧宗曰。備
上空有雙照。故得四辨之利。以化物也。就
此有六重釋。第一總明一切法有無礙。第二
遍就三乘行上。明法無礙。第三明得四無礙
不取著也。第四*辨能持。第五推因。第六奪
二乘所得。以顯菩薩備也。智秀曰。此下第三
科列聞法得利者也。上明行捨得智。知於無
法。此次明非直知無。亦能有無通照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如是等法一切知見 
案。僧亮曰。次説八種知見出所容事。此第一
若行若縁等。總一切法也。在内名性。形外名
相。強者名因。弱者名縁也。寶亮曰。此下廣明
第三譬。八種知見明自行。下四無礙。明外化。
第一總因果中知見。若行者。生滅起動之行
也。若縁者從縁者從縁而有。傍助爲義也。性
者内也。相者外也。力強者爲因。踈遠者爲縁
也。知衆生善惡刹那起動之心也。若根者。利
鈍根也。若禪定者。知衆生得定深淺也。若乘
者。大小乘也。若善知識者。善知外縁也。若持
戒者。達止惡也。若所施者。善知忘相也。如是
一切知見者。總結因果中知見也。第二知外
道所行法。不見其得善果也。第三見外道所
行法。得三塗果。知改惡向善。得清淨解脱果
也。第四見常無常也。第五知見逆流沿流。第
六知見轉障。第七知見佛性。第八知見二諦」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得正解脱是名不
見 案。僧亮曰。第二事淺名知。與第八同知。
耶因不得正果。從初至牛糞之上。明四威儀
苦也。衣麁麻衣。至糠汁沸湯。明衣食受苦也。
自下明行業苦也。寶亮曰。第二知外道所行
法。不見其得善果也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入正解脱是名爲
知 案。僧亮曰。第二見耶見因必得苦果。知
出苦必得解脱。何者。是人雖行邪道。厭苦
情至。此厭心出苦。必求正解脱。耶果易知。名
見解脱。事遠名知也。寶亮曰。第三見外道所
行法。得三塗果。知改惡向善。得清淨解脱果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悉有佛性是名爲
知 案。僧亮曰。第四常無常等合觀。初總易
知。名見。後別難見。名知也。寶亮曰。第四見
常無常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從明入明是名爲
見 案。僧亮曰。第五知逆隨諸流。逆難了故
名知。隨易了故名見。從信至是。名爲知。逆流
中言凡夫者。内凡夫斷外名逆。未斷内名隨
也。下從明入明人。爲明三塗爲闇。是外凡夫
皆是隨耳。寶亮曰。第五知見逆流沿流也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至地獄受報是名爲
見 案。僧亮曰。第六知轉重爲輕。轉輕爲重
也。若轉重爲輕者。向解脱故爲知。轉輕爲重。
向生死故。爲見也。寶亮曰。第六知見轉障也」
復有知而不見猶如闇夜所見不了 案。僧
亮曰。第七知佛性。因論知見及以如來。非其
例也。寶亮曰。第七知見佛性
復有亦見亦知所謂諸佛即是如來五眼所
知 案。僧亮曰。第八知二諦也。所以復説眞
俗者。初説地相不見諸法。後説地能。無法不
知。恐聞者致生有無之惑。説眞俗以會之也。
眞諦無相故。不見不知。非謂事隱不見。與亦
見義異。知所惠施。上云。眞諦無相不見。似如
俗諦。決定有相可見。更説俗諦。知受者三事。
假爲説名不見。無定相可見。上所言見。皆説
知爲見也。寶亮曰。第八知見二諦者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能如是知得何等
利 案。僧亮曰。四等以外益爲義。今説捨果
空平等地。八種知見。於四等中。有何利耶
佛言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辭無礙樂説無
礙 案。僧亮曰。慈以外益爲利。四無礙者。慈
之利也。寶亮曰。次明外化行也。凡有五翻解
釋。亦即是八種知見。但以自行外化爲異也。
此先列四無礙名也
法無礙者知一切法即得如是四無礙智 
案。僧亮曰。總知名實。名法無礙。隨名解義。
名義無礙。説名説義。謂辭無礙。説不可盡。謂
樂説無礙也。寶亮曰。第一翻法者。識法區分
也。義者。言之所以也。辭者。巧便宣通也。樂
説者。以無懈心。爲衆生説也。隨字論者。聖
人爲法立名字。欲使衆生識善惡區分。改惡
修善也。正音論者。隨方俗類得解脱。無不正
也。闡陀論者。大集論也。世辯論者。世諦中最
利*辨也
復次善男子法無礙者種種異説不可窮
盡 案。僧亮曰。菩薩知法。本爲度人。人不出
三乘。以知三乘法爲法無礙也。知三終歸一。
爲義無礙。一戒定慧。作多名説。爲辭無礙。樂
説義與亦同也。寶亮曰。第二翻説三乘法。爲
法無礙。知理歸一。爲義無礙。於一法上。作
種種名説。爲辭無礙。説法無勌。爲樂説無礙

復次善男子法無礙者若取著者不名菩
薩 案。僧亮曰。上雖再説。未明無著。今説無
著。以成無礙之義。寶亮曰。第三翻以忘相
爲宗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説言知法而不取著 
案。僧亮曰。義旨未顯。應須撃發也。夫不取異
相。則不知異。不知異相。不知法也
佛言善男子夫取著者一切凡夫無四無
礙 案。僧亮曰。無礙之稱。出生死爲名。取著
之名。不出生死。下出事證也。此先證取著。非
無礙也。寶亮曰。迦葉難意。既云得四無礙。云
何取著耶。佛今答云。取著之心。本是惑累。
則不名無礙。後心菩薩。執相永盡。故名無著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菩薩摩訶薩而無所著
 案。僧亮曰。證不取著。得四無礙
復次善男子法無礙者而不可盡是名樂説
無礙 案。僧亮曰。第四重釋法義四事之異
耳。宣説一義。必無有義者。如地持山。菩薩所
説。無地無山。亦無所持。諸佛境界者。知無地
無山無爲相也。凡夫境界者。著名求相也。寶
亮曰。第四翻得此六法。能持不忘。以不忘爲
釋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説世論故得樂説無
礙 案。僧亮曰。第五以世諦爲法。以第一義
爲義也。寶亮曰。第五翻以世諦爲法無礙。以
第一義諦爲義無礙者。爲小乘人。故作此説
也。若依十地經者。第一義諦爲法無礙。世諦
爲義無礙。此爲大乘人説故也。空是一類法
易知。故名法無礙。世諦虚搆區別難知。名義
無礙也
善男子聲聞縁覺若有得是聲聞縁覺眞實
無有 案。僧亮曰。二乘無因。故無無礙也。寶
亮曰。向明得。今明失也
何以故菩薩摩訶薩何故默然而無所説 
案。僧亮曰。夫度人出苦。必由説法。若但以神
通。證無無四證也
縁覺不能説法度人一切無有四無礙智 
案。僧亮曰。別證所以無也
云何聲聞無四無礙無此三故無四無礙 
案。僧亮曰。聲聞從佛聞法。能説法度人。亦知
常住佛性。無善方便。於四事中。非無礙耳 
復次聲聞縁覺不能畢竟是故二乘無四無
礙 案。僧亮曰。向別今總。不知衆生根世諦
疑不知善説第一義空。故無四無礙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若具足四無有是
處 案。僧亮曰。聲聞如四河。菩薩如阿耨達
池。佛之如大海也。或有得一者。比凡夫言
得四。不必一人具四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説言菩薩而有所
得 案。僧亮曰。住虚空無得之地。得八種知
見。具四無礙。衆生起著。佛將欲遣。故發問也。
寶亮曰。上已六重釋四*辨。人情生著。今拂
其封累。以十無以遣之也。僧宗曰。此下辯十
無。廣上第二譬。明菩薩心不存於有無也。智
秀曰。此下訖六念。妄執情迷。易隨縁轉。既聞
説無。復謂終無所得。次以此文。顯有所得。汲
引信情。文有六別。第一請釋本有今無偈。第
二明佛能爲反常之説。第三正明有所得義。
第四明見了了相。第五説偈歎佛及經教。第
六請釋世間出世間同異也
佛言善男子善哉善哉是故菩薩名無所
得 案。僧亮曰。明四無礙。以假得爲名。實則
無得言雖有異。而義不違地目也。僧宗曰。第
一存有得爲四倒。無所得爲無礙也。寶亮曰。
凡有十雙相對。此第一有倒無倒爲對也
復次善男子無所得者是故菩薩名無所
得 案。僧宗曰。第二明闇相對。寶亮曰。慧與
無明相對也
復次善男子無所得者是故菩薩名無所
得 案。僧宗曰。第三以因果相對。寶亮曰。以
生死與涅槃相對
復次善男子無所得者是故菩薩名無所
得 案。僧宗曰。第四以因中行相對。寶亮曰。
以菩薩乘與二乘相對
復次善男子無所得者是故菩薩名無所
得 案。僧宗曰。第五以教相對。寶亮曰。方等
小乘對也
復次善男子無所有者是故菩薩名無所
得 案。僧宗曰。第六定亂相對。寶亮曰。空三
昧與生死輪
復次善男子無所得者是故菩薩名無所
得 案。僧宗曰。第七以常無常理相對。寶亮
曰。同此釋
復次善男子無所得者是故菩薩名無所
得 案。僧宗曰。第八以解惑相對。寶亮曰。以
第一義與五見相對也
復次善男子無所得者是故菩薩名無所
得 案。僧宗曰。第九以因果人相對。寶亮曰。
佛與大乘相對也
善男子汝之所問亦無所得是魔眷屬非我
弟子 案。僧宗曰。第十遣問遣答相對。寶亮
曰。同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離魔眷屬爲佛弟
子 案。僧亮曰。廣明無得之義也。所以示者。
空是萬行之主故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世尊是義云何 案。
僧宗曰。此下第五段也。向十無遣執。其封心
稍弭。今欲更引證也。寶亮曰。此下竟六念
處。廣上第一譬也。物情所執。本以相惑居心。
故處處滯礙。則不能得無方致化。今明十地
菩薩。金剛心滿。煩惱永盡。故能無方隱顯。百
變自在。故言無所拘執也。迦葉今難意言。若
佛果得無拘執。何故上説本有今無之偈。獨
爲純陀。不普爲大衆。得知如來未免拘執也」
佛言善男子我爲化度文殊師利即得解
了 案。僧亮曰。佛答意謂。盡説法也。此下先
廣明本有今無義。後別答問
迦葉菩薩言世尊如文殊等是無常者無有
是處 案。僧亮曰。明佛爲計著衆生説地名
無得耳。無計著者。則説地名有得也。文殊解
了者。上文殊將問差別無差別義。聞此偈即
了也
善男子如來普爲諸衆生故雖見諸法説言
不見 案。僧亮曰。此下正答問也。如毘尼中
説。隨俗故問也。僧宗曰。此第六段也。自初説
十一空。人情聞無。心無所寄。故述八種知見
及四無礙之利。既聞有説。更復捨無封有。爲
遣此滯。還説十無。復洗執情。時衆聞空有互
説。莫知所厝。如來呵止其心。當尋求教下之
意。如來所説。莫非利益反常之説。尚當時爲
益。豈況空有二説。而更生封執耶。説有爲。善
知世諦。説無爲。明諸法斯空。是則有不乖無。
無不背有。豈得乖有無之言。而増其執耶。雖
知諸法。説言不知者。假就外道學也。見亦如
此也。寶亮曰。此下別答。無拘執相。既言知。
復言不知。此是反常之説。明如來住空平等
地。能種種説法。自在隨意。若爾。汝云何難
言。佛有拘執耶。雖知諸法。説言不知者。雖知
常住。而唱言無常也。雖見説不見者。佛明見
眞常。而説言不見也
有相之法説言無相無相之法説言有相 案。
僧宗曰。有相之法説無相者。實自不滅。言斷
滅也。無相之法説有相者。佛實絶相。言菩薩
王宮生也。寶亮曰。三十三天。實是生死。而説
云。是常我樂淨。是謂有相説無相也。無相説
有相者。謂説涅槃。是苦無常也
實有無常説言有常我樂淨等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如阿羅漢未來有生死之相。而説
無也。實無究竟之相。説言有也。僧宗曰。實有
無常者。謂三十三天説之爲常也。實有常者。
説偏教濫佛地
三乘之法説言一乘一乘之法隨宜説三 案。
僧宗曰。三説一者。破異三之惑。説同歸之教
也。一説三者。昔日方便隨宜之教也
略相説廣廣相説略 案。僧宗曰。如一因縁。
廣則十二。略則唯因果而已也
四重之法説偸蘭遮偸蘭遮法説爲四重 案。
僧宗曰。事現於律也。如僧戒爲輕。而尼戒爲

犯説非犯非犯説犯如來明見衆生根故 
案。僧宗曰。如僧獨行非犯。尼則爲犯等也
善男子如來雖作如是等説隨宜方便則爲
説之 案。僧亮曰。因虚妄説得法利者。語心
則無虚妄。若虚妄而有益。必亦説之。重釋上
事耶
善男子一切世諦若於如來即是第一義諦 
案。僧亮曰。二諦之名。出自佛説。不由凡夫
也。假有名爲世諦。無有是第一義也。説假有。
欲表非有。故於佛是第一義也。僧宗曰。二諦
之名。出於佛口。不出凡夫。説於假有。欲表非
有。而於如來。常是第一義也。寶亮曰。世諦雖
復森羅。於顛倒者。常有也。於無惑者常空。未
嘗有也。若以佛而取。恒是一諦。然至佛之時。
乃知衆生是夢。於如來終日不有也。有無可
有。無無可無。寂然無相。故於佛盡是第一義
也。智秀曰。昔説涅槃。都無身智。言未了義。
即是虚故。名爲世諦。此之世諦。其實非無法。
爲佛所鑒。即爲第一義也
何以故諸佛世尊爲第一義諸佛終不宣説
世諦 案。僧亮曰。釋上義也。衆生著有。佛明
非有。説假有以汲之。爲令衆生知假有非有。
若不知非有。佛亦不説假有。何者。雖復假實
不同。爲患是一。何須説也。僧宗曰。向反常
説。令迴其解云。如來隨方釋化。爲益不同也。
寶亮曰。凡夫要約世諦故。乃識萬法無也。故
云爲令衆生。得第一義。故説世諦也
善男子如來有時演説世諦非是聲聞縁覺
所知 案。僧亮曰。説佛無常。凡夫謂實。是第
一也。説第一義。衆生謂。佛説於世諦者。佛説
常樂。是第一義。凡夫便謂假。是世諦也。寶
亮曰。近而取之。假名實法空。皆是世諦。遠而
取之。九地以來。所得無我空者。亦是世諦。唯
有涅槃。體常寂滅。爲眞諦耳。而物情所謂九
住以還得空。負第一義。論理悉是世諦也
善男子是故汝上不應難言云何難言無所
得耶 案。僧亮曰。明佛意難會也。聞爲計
者。衆生説無得。是平等地。便謂一切無得。
還結上也。僧宗曰。此下第七段。向聞反常。
雙遣物情迷悶。心無所厝。還説有得。以
其意也。常得涅槃。即第一義也。寶亮曰。佛説
無方。豈汝境界耶。智秀曰。第二正答難也。有
得之義。即是菩提涅槃
迦葉復言世尊第一義諦亦名菩提亦名涅
槃 案。僧亮曰。第一義諦。眞實之稱也。眞法
有三種。十一空通智爲道也。智即菩提也。結
盡無爲。名涅槃也。此二皆第一。僧宗曰。第一
義理。理應是常。常則無可得。若於事有得。則
是無常。欲使如來釋所以爲常。非始有也
若有菩薩言有得道猶如佛性無得無生 
案。僧亮曰。此通難三法也
世尊夫道者非色非不色菩提涅槃亦復如
是 案。僧亮曰。偏難於空。明無相可得也。寶
亮曰。涅槃是衆徳上總名也。此三徳唯一體。
若是可得。應是無常。何故常法無得有。故非
常也
佛言如是如是善男子以是義故不可捉持
 案。僧亮曰。以苦行等爲道。是則無常。以空
爲道。是則常也。菩薩少見佛性。得名爲常。外
道伏結。以還生故。故名無常。僧宗曰。先釋常
必在佛。以有煩惱&T057006;。故不能得見。得見之
日。非始有也。寶亮曰。道若無常。云何能令
行人斷惑成聖耶
善男子道者雖無色像可見稱量可知而實有
用 案。僧宗曰。不可令非色而無其體。體居
萬惑之表。行滿則用也
善男子如衆生心雖非是色一切菩薩了了
見知 案。僧亮曰。見空斷惑。有空之用也。了
了知見者。以二事證有也。一謂斷結。二謂可
了了見也。僧宗曰。借衆生心。以爲況也
善男子見有二種雖如是見初無見相 案。
僧亮曰。復以見爲證。世間思慧不了。修慧則
了也。僧宗曰。此下第八段證有道也。有五翻。
此即第一明有見者。故知必有也。寶亮曰。相
貌見者。謂九地以還信見也。眼見者。十住了
了見也。又釋十住見不了。故曰相貌見。佛見
滿足故稱之眼見也
善男子以是因縁我於往昔名爲凡夫菩薩
亦爾 案。僧亮曰。以見有了不了因縁故。故
知有也。引昔所説。見有見相。是世間也。見無
見相。是佛菩薩也。僧宗曰。第二翻引昔。已爲
舍利弗説。故證知有也。寶亮曰。世間不知見
者。外道也。所知者。佛與十住。亦知。外道所
不知者。佛與十住亦知也。然世間所不知者。
謂佛性也。外道不知而起斷常之見。菩薩雖
知。不言有所知相。是故無拘執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九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
  辨世間所不知見覺菩薩知見覺
廣辯菩薩修戒相 廣誡弘通法者之軌
則廣釋六念第一辨十號釋婆伽婆等
梵行品之第五
迦葉菩薩言如佛世尊不名世間不名非世
間 案。僧亮曰。不名世間者。不名佛法中
在家人也。不名非世間者。不名信根以上人

爾時迦葉聞是事已衆生聞祕藏即得不生
滅 案。僧亮曰。説地能已。説梵行粗竟。此歎
佛也。初偈明佛善説正道。稱爲醫王。次偈釋
醫王義。備治所治。畢竟不發也。次偈與法設
譬。後偈説法體。智秀曰。將欲諮前義旨故。
第五先以偈歎佛及經教
迦葉菩薩説是偈已若非世間有何異相 
案。僧亮曰。此下説經之能也。依經修行。速得
出世。如聖行品末功徳藏王所説也。寶亮
曰。此下廣料簡知見覺人也。故迦葉因難。以
啓發耳。智秀曰。此訖六念。第六段*辨菩薩
世出世異。有三意。第一約戒定慧。第二約
法師儀軌。第三約六念法。明其同
佛言善男子言菩薩者亦同世間不知見
覺 案。*僧亮曰。大判菩薩有二種。有世間
者。有出世間者。若當持戒清淨。心固不動。終
得發定生慧。知九十六種道所計者非。知佛
法所明理者是也。是信用修行。斷二邊盡屬
知見人也。問此是何處人。是信首五根以
上。此人永與生死爲隔。無復入三塗之憂。名
作出世間菩薩也。若信心不立。持戒不淨。雖
復見涅槃經信心受持。不識九十六種所計
者非。佛法所明者是。此名作四念處。前人是
世間菩薩。還結屬不知見覺人數也。此下去
凡有三重文來料簡。初就信慧心中。成就不
成就來。簡向所解者。即爲第一重也。第二就
弘法人中料簡。若是惡世中持清淨。不生誹
謗。識知九十六種道所計者非。驗佛法所
者。此是出世間菩薩。落知見覺人位也。若當
雖復惡世弘通此經。持戒不清淨。又生物誹
謗。復不識知内外是非。此名世間菩薩。屬不
知見覺人流也。第三就六念來簡。若依涅槃
經。作六念處成就。知内外是非者。名出世間
菩薩。是知見覺人。若使作六念不成就。由依
昔教學。復不識知内外。是非名作世間菩薩。
不知見覺者也
菩薩聞是涅槃經已是名菩薩修持淨戒 
案。僧亮曰。知有佛性。能得常果。而發心者。
雖逕生死。不失此念。經之能也。僧宗曰。第三
翻明道雖不無。要須戒定慧
戒既清淨次修禪定是名菩薩修清淨定 
案。僧亮曰。聞思慧得非修慧也。明能修二慧。
是淨定也
戒定已備次修淨慧所知見覺非世間也 
案。僧亮曰。身中有我。則身大我小。我中有
身。則身小我大。是身是我。雖小大皆是。非身
非我。兩無也。慧能斷結。先斷於常。牢固不動
者。諸見是犯戒之本。見盡戒不動也
善男子菩薩見所持戒而是菩薩所知見
覺 案。僧亮曰。上説不悔。由戒而生。未釋相
生之義。此釋相生者也
迦葉復言云何菩薩以淨戒故心得歡喜 
案。僧亮曰。不因涅槃經持戒。是世間戒。則具
四惡。不見佛性出世也
善男子如端正人自見面貌破戒之人亦復
如是 案。僧亮曰。面譬淨戒。鏡譬毘尼。此雖
無鏡。餘經有也
善男子譬如牧牛有二女人以是因縁心則
悦樂 案。僧亮曰。上譬一生中有喜有不喜。
此譬命終時也。牛譬經教。牧女譬行者。瓶譬
人身。酪譬破戒。酹譬持戒。城譬涅槃經。脚
跌譬無常。瓶破譬命終。蘇已出外。漿不足惜。
譬持戒人身利己出。餘不足顧。喩歡喜也。蘇
在酪中與瓶倶失。譬破戒人身利未出。與身
倶喪。喩可愁惱也
迦葉復言喜之與樂而是菩薩所知見覺 
案。僧亮曰。五法佐助。重釋淨戒。所以爲涅槃
因。由得慧等佐助。離五蓋故。王五種涅槃。
釋所以具信等五法。推功於慧。能離蓋及見
疑。故具五根者。得五解脱也
善男子若我弟子受持讀誦不以毀戒受持
修集 案。僧亮曰。説五種持經。以明出世。何
者。餘經所説。未究竟故。不備持之行惡。令
人謗經。持經起惡。雖能自利。不能利人。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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