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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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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見常而常和合也。和合是僧義。師法是弟
子義。僧即是常者。師常故得常也。若不知
三寶是常。而言常者。名妄語也
諸凡夫先見瓶衣車乘舍宅當知其實非是
常也 案。僧亮曰。證不見者。説是妄語也。一
切有爲皆是無常者。將就有爲。説無常義。更
以有無相對也。僧宗曰。擧其計常中第七句。
言前後相續相似語。其體念念生滅。豈有常
耶。寶亮曰。計云先見瓶衣等。後時亦識。當
知有一神我常故常。故如此也。下去唯有兩
難。初云。汝心若常。應同佛一切智。用常自無
移種。眼識對塵時。應獨縁一切法。而今不爾。
念念生滅。縁此捨彼。故知心是無常。第二難
將境以決心。心若果從縁生而常者。應恒守
一法。不得改心易縁也。何以然。心既是常。應
常。觀無常不得。復縁空無我。而今心遍縁一
切境。故知無常也
善男子一切有爲皆是無常無爲者即是常
 案。僧亮曰。將就有爲。説無常義。更以有無
相對
善男子有爲之法凡有二種色法者地水火
風 案。僧宗曰。向但言無常。今出其法。不過
色心也
善男子心名無常乃至意識異亦如是 案。
僧亮曰。心攀境而起。前後相應。共了一縁。此
總説。下別説也。眼識性異者。眼識縁現在。意
識縁去來。下境界相應亦爾。眼識應獨縁一
切者。眼識不滅。行在諸根中。在耳之時。亦應
見色。識性不異故。若爾。應縁一切法。今不爾
者。凡夫倒計爲常
復次善男子壞諸行因縁故諸憶念法不應
忘失 案。僧亮曰。説無漏行異無漏。能滅諸
行也。所謂聲聞心性異。乃至外道心者。上明
苦樂煩惱。説佛弟子。此説外道。不能分別諸
色。正以了爲心。了青不可了黄。眼識不能具
取色也
善男子心若常者有別異故當知無常 案。
寶亮曰。從此以下。并答計常中第四五六三
句也。就色心別相。遣其執也
善男子我今於此非色法中先問是事於彼
已答 案。僧亮曰。此下略説内外色性。本無
今有。已有還無。常所有内色異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三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四
  破外道所執義 釋更轉法輪義
聖行品之第八
復次善男子諸行無我以是義故定知無我
 案。僧宗曰。專念憶想。是證常家。第三第四
事也。常即自在。所以兼破
復次善男子若諸外道如來如是眞實有我
 案。僧亮曰。計我之六事也。諸根和合。是假
名我。假名但名家稱名也
復次善男子若諸外道以是義故定知無我
 案。僧亮曰。通破第一第二事。先以口涎破
第四事也
善男子是諸外道癡如小兒有眞實諦非於
外道 案。僧亮曰。我名本在佛地也。外道不
識得少許分故。妄計諸行爲我。如生盲不見
色。説色語之。唯以已之所解爲色。終不得色
之相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乃作如是分別眞
諦 案。僧亮曰。四諦二諦。昔來凡是廣説。顯
示應迹。似乖將欲會之故也。法瑤曰。聞上廣
説四諦眞實之義。歎今説實諦。於昔鹿苑。爲
更轉也。僧宗曰。三重明慧。窮理盡性。聖行已
畢。迦葉取時衆之心。假爲不達因。以盡疑
也。寶亮曰。一品之中。第四遣執明慧也。若
於縁中。虚心屬法。則成智慧用也。文殊一問。
成有三過。一謂如來實涅槃。二云佛作心轉
法輪。三謂更轉也
佛告文殊師利汝今云何常住不變不般涅
槃 案。僧亮曰。轉法輪者。謂所説之法。令聽
悟解。爲轉也。解以摧惑。爲輪也。若佛有説。
則是有爲有盡。何名涅槃。今無説而物聞。
不滅而人自滅。故言不涅槃也。僧宗曰。疑有
三意。此釋第一意也
善男子若有計我是佛如來方便轉於法
輪 案。僧亮曰。此下釋不轉有二意。一以不
轉説轉。二就迹應有轉也。此第一意。不轉説
轉也。僧宗曰。釋不轉有三重。第一極處無轉。
第二應故有轉。第三顯極處相。如虚空也
善男子譬如因眼縁色縁明非諸聲聞縁覺
所知 案。僧宗曰。第二明有轉之。義縁有應
接之因也
善男子亦爾非生非出非作非造非有爲
法 案。僧宗曰。第三明極地無心於轉。如彼
虚空也
善男子諸佛世尊語有二種爲諸菩薩説
出世語 案。僧亮曰。第四明昔小今大。不應
言更。若以益物爲更者。四十九年已來。未始
不益。不應今日方云更也。僧宗曰。此下釋無
更義。有九重也。此即第一明教異。謂昔淺而
今深也
善男子是諸大衆復有二種爲諸菩薩轉大
法輪 案。僧宗曰。第二明乘異。昔爲求小者
故説。今爲求大者説
復次善男子復有二人極下根者即一闡提
 案。僧宗曰。第三明根異。昔爲中根者説。今
爲上根者説也
復次善男子求佛道者爲上精進轉大法輪
 案。僧宗曰。第四明精進異。昔爲中精進。今
爲上精進説也
復次善男子我昔於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 案。僧宗曰。第五明得道異。昔八萬天
人悟須陀洹果。今八十萬億人不退轉三菩
提也
復次善男子波羅捺城稽首請我轉大法輪
 案。僧宗曰。第六明請主異。昔日梵王。今日
迦葉
復次善男子我昔於彼如實演説常樂我淨
 案。僧宗曰。第七所明理異。昔説無常。今説
常也
復次善男子我昔於彼四維上下亦復如是
 案。僧宗曰。第八聲之所聞遠近異。昔止梵
天。今徹十方廿恒沙世界之也
復次善男子諸佛世尊皆悉名爲轉法輪也
 案。僧宗曰。第九明自出世已來。未曾不轉
法輪。今亦何更之有耶
善男子譬如聖王所有輪寶大涅槃經所行
聖行 案。僧宗曰。歎法輪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則能奉行故名聖行
 案。僧亮曰。上已説戒定慧。通菩薩。得稱聖
行。未知究竟實諦。通學地以不。是故問也。聖
名諸佛世尊者。夫究竟實諦。得稱聖行。唯佛
世尊也。法瑤曰。此下爲明聖。不爲明行。上來
明戒定慧是聖人之所行。非明聖也。聖者正
也。如來始當其位。故説佛説聖義也。今但合
行説耳。旨不在行也。僧宗曰。上明戒中。已結
聖名。今辨三法既竟。復想結聖行。寶亮曰。
第五段結果也
善男子是菩薩摩訶薩是故此地名無所畏
 案。僧亮曰。前三是因。後四是果。慧能斷因
果。故總説地徳也。亦不畏三惡道者。除惡已
漸。故次説之。此三麁故先除也。惡有二種者。
此善趣中惡也。不畏受二十五有者。無如上
惡。能斷二十五有也。法瑤曰。得上戒定慧行。
則入此初住地也。離五怖畏。故曰無畏地也。
畏貪恚病死等者。即不死不活畏也。闡提等
者。離惡名畏也。不畏三惡道。無惡道畏也。不
畏沙門。乃至波旬。無大衆畏也。前不動地。是
入初地之始也。堪忍地。是初地之中。此無
畏地。是初地之終。亦可七住。七住三界結盡。
始無三畏之畏也。僧宗曰。無畏地者。七地也。
前結戒果云。初不動地。次結定果云。第三
*堪忍地。今結慧果。指第七地也。所以爾者。
示行有淺深。結果亦異。言無畏爲七地。依常
釋七地。爲遠行地。今乃云。無畏者。謂不畏三
界果報。故偏稱也。寶亮曰。無畏果者。亦同是
初地。明慧是解性。不存縁而照。既具有無分
別之知。故結之以無畏也。第一無不活畏。以
菩薩達萬法相空。不假資生。豈畏不活。以不
畏故。則不生三毒。故無不活畏也。第二無三
惡道畏也。第三無惡名畏。第四無大衆威徳
畏。第五無生死畏。大士不畏受二十五有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所有功徳而當可説 
案。僧亮曰。智能除結。非定不成。是以因定説
智也。若欲吹壞須彌山王。乃至碎身之苦者。
地有二果。一滅惡。二神通。兩説其名也。所以
然者。上説斷有。或者便謂。不得入有爲化。更
出自在之事。以表地名。釋其疑也。僧宗曰。此
言漸進。向八地也。向七地已。不畏惡道果報。
而未免二十五有者。就七地。自有餘報身者。
今八地以上。一向法身。故言二十五有也。三
昧非慧。因定生慧。共相資成也。所以知八地
者。言具二十五三昧。能爲種種神通。尋神通
之用。非近行所爲也。寶亮曰。第六段也。若通
作結果段者。猶屬前文。第五段直結果。在初
地既發。初住得無漏正解。後方進修萬行。得
二十五三昧。斷二十五有。結得八地以上自
在果。若就此義而分。則成第六也。此二十五
三昧。就勝處受名。一一皆攝於衆。故名三
昧中之王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四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五
  釋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脩多
羅從脩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波若
從波若出涅槃義出菩薩在雪山爲半偈
捨身縁起
聖行品之第九
爾時衆中有一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此經明復説經功徳。勸人行經。
經即法也。行法雖由人。然滅惡由法也。譬藥
能治病。雖由人能服。然去病之力在藥也。是
以法華經云。若罵佛者。是人罪輕。毀經法者。
罪則重也。寶亮曰。此下第四段歎經流通也。
有四翻。第一無垢藏王歎。第二佛自歎。第三
迦葉歎。第四佛引證。成迦葉所歎也。此即第
一無垢王歎
時佛讃言善哉善哉無量無邊不可稱計 
案。僧亮曰。佛教從小起。牛譬佛也。乳譬三
藏。酪譬三乘雜説也。生蘇譬方等。熟蘇譬説
空般若。醍醐譬涅槃經法也。法難見者。空有
也。以般若説空。涅槃説有也。佛難見涅槃。爲
勝尊重讃歎也。僧宗曰。聖行所以而成功。由
經力。生人圓解也。如從牛出乳者。佛説小乘
四諦法輪。此是成佛十二年中説也。從乳出
酪者。謂十二年後。説三乘通教。大品經是也。
酪出生蘇者。如思益維摩。抑挫二乘。稱揚菩
薩也。從生蘇出熟蘇者。説法花破無三因果
也。今此經明佛性常住。窮理盡性。如醍醐也。
又出十二部者。小乘十二部也。從十二部出
脩多羅者。空教脩多羅也。但言脩多羅者。攝
十二部故。但言本耳。出方等理正不耶。二乘
等學般若。故以通教。爲方等也。出般若者。一
乘實慧般若也。從般若出大涅槃者。即今教
也。又一解云。此經文小誤。般若應爲第三。方
等應在第四也。寶亮曰。佛如牛也。五味譬五
時教也。佛初出世。十二年中。小乘三藏。別相
説法輪。置出世之教。始當十二部之名也。從
十二年後。通教門中。辨空有。明眞俗二諦。理
既深廣。如從乳出酪。二諦是空解之主。亦是
萬解之本。所以當脩多羅名也。但自通教之
前。直明因果。義不辨二諦。忘相故不與本之
稱。從脩多羅出方等經者。自通教説後。述維
摩思益。進聲聞行。令捨執得解。故以方等經。
譬如從酪出生蘇也。從方等出般若波羅蜜
者。般若言智慧。從説維摩。後明法花。辨一因
一果。智慧開明。以譬般若。喩之熟蘇也。既説
法花經竟。涅槃教與明理具足。猶若醍醐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恭敬供養尊重讃歎
 案。僧宗曰。迦葉是請法之主。自説修行之
相。法瑤曰。上來雖明聖行。未盡其美。此章廣
明慕法情重。捨其身命。不以爲難。以此捨心
修習聖行往不備。以此苦行。何往而退。聖行
之難莫過於此。故以斯行。結聖行之終矣
爾時佛讃迦葉菩薩諸行無常是生滅法 
案。智宗曰。先説無常也。以二理必對必應
圓説。故謂半如意珠也
説是半偈已便住其前生滅滅已寂滅爲樂
 智秀曰。説常也。寂滅無苦。以無苦故。名之
爲樂。無更別樂。故云寂滅
爾時羅刹説是偈已大般涅槃修於聖行 
案。僧宗曰。上已讃其所行爲難。今引昔事。以
證護法之不虚。求法之至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五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六
 梵行品
第二十
 
  釋七善法爲梵行謂知法知義等
釋十二部經 廣辨四無量心
辨愛行人多集喜捨見行人多脩慈悲
廣釋四無量定數
廣釋怨親中人有九品義
梵行品第二十
案。僧亮曰。以四等爲體也。本是梵天道。仍
本名也。亦云。梵是淨義。聖行是自淨。四等是
淨他。自淨淨他。故得梵名也。得具梵行者。先
以七善自正。後能四等正人。稱七善者。能具
前四以治内。具後三以治外。皆自正義也。寶
亮曰。大判此品。有四段。第一擧七善爲自
行之體也。第二從四無量心以下竟六念。正
談外化。第三在體既顯。便讃歎流通也。第四
闍世證此經。能滅大惡。亦證慈悲有實益也。
智秀曰。此品有五段。第一明梵行因。即七善
也。第二明梵行體。即四無量也。第三明梵行
果。第四歎經。第五以闍世爲證也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六者知衆七者知
尊卑 案。僧亮曰。七善未即爲梵行也。就七
善中。前五自行。後二外化。能具七善。故能具
四無量。成外化也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如是一切名脩多
羅 案。僧亮曰。脩多羅者。含五義。如經叙
也。僧宗曰。知法。謂十二部經者。從如是我
聞。訖歡喜奉行也。寶亮曰。謂知十二部經也。
然此言即是法辯。能識法區分。名相體別。善
達其旨。非法*辨如何。是以今據之。以取
也。十二部經所明。理無不通。四諦十二縁等
法。無一經而不明此理者。所以冠通諸部也。
今明其部別者。遂所*辨事義。以標其異耳。
然十二部名。皆外國音。脩多羅者。此稱法本。
亦言經本。能生觀境之智。故稱法本。若從如
是我聞。下訖歡喜奉行。總於文理。通爲十一
部作本。正以此義。名脩多羅
何等名爲祇夜經更不受諸有是名祇夜
經 案。僧亮曰。此言重頌偈也。長行已明。更
重頌令顯取此義。故表殊於餘部
何等名爲受記經號曰彌勒是名受記經 
案。寶亮曰。天竺云和伽羅那也。昔未説四諦
以前受記。但記云。十善生天。五戒生人。從通
教後。明受記其當來成佛國土名號。謂之受
記經。亦以取此受記義爲別也
何等名爲伽陀經是諸佛教是名伽陀經 
案。僧宗曰。除脩多羅及諸戒律者。謂除重頌
脩多羅及重頌戒律也。寶亮曰。此除十一部
云直説偈。謂不頌長行。亦以頌他爲異也
何等名爲優陀那經無問自説是名優陀
那 案。僧亮曰。無問自説經也。比丘嫌佛定
久。決疑無處。生此念也。壽命極長者。於人是
久。於天則不久也。善哉爲他不求己利。乃至
少欲知足者斷疑。欲度衆生。致此釋也
何等名爲尼陀那經漸盈大器是名尼陀那
經 案。僧亮曰。所因根本者。先説因縁。後説
偈者。是也。僧宗曰。爲因縁故説偈。不以偈爲
因縁也。寶亮曰。隨有人犯罪。則因事制戒。故
名因縁。以此制戒之因縁。得異於餘部也
何等名爲阿波陀那經是名阿波陀那經 
案。寶亮曰。此云譬喩經。理致虚玄。不可以
眞言取悟。若不假借外事。無以況所詮也」
何等名爲伊帝曰多伽經是名伊帝曰多
伽 案。僧亮曰。名曰界經者。釋迦出世。多
*辨法性。此經作如是名。過去諸佛作佛。作
如是名。名如是語經。僧宗曰。此云如是語經
也。過去世佛説經。作如是名字也。釋迦名界。
以其分別法相界別之義也。鳩留秦佛名甘
露鼓。言以毒塗鼓。聞之病除。以理書上竹
帛。聞見除病也。寶亮曰。通釋迦一化之中所
説。名曰界經。乃至迦葉佛名分別空。以過去
事證今事也
何等名爲闍陀伽經所可受身是名闍陀
伽 案。僧宗曰。此云本生經也。寶亮曰。如法
華中分本生本事爲二。今此中但取過去行
菩薩時作粟散王等事義。以爲一部也。若擧
其本生。則生中之事亦隨。故據通而迹別也」
何等名爲毘佛略經猶如虚空是名毘佛
略 案。僧宗曰。此云方廣經也。寶亮曰。昔十
二年中。唯取其文辭句曠。故以爲廣經。不得
稱方也。自通教已後。至今涅槃。如雪山菩薩
一四句偈。收有爲無爲二輪理盡。則無所不
苞。故謂爲方廣也
何等名爲未曾有經如是等經名未曾有 
案。寶亮曰。天竺云阿浮多達磨也。夫希有之
事。名未曾有。如大青牛。行瓦鉢間。令諸瓦
鉢。互相棠觸。無所傷損。如此等事。悉名未曾
有經
何等名爲優婆提舍經十二部經名爲知
法 案。寶亮曰。此云論義經。夫理相幽微。若
不假以往復。則於義不彰。故取論議之事。別
爲一部也。然此十二。盡有文理。如火宅一偈。
若脩多羅往取。則擧體是法本也。若以偈頌
往擬。便是祇夜語之。是譬即譬喩經。如此三
義。即是三家文。是爲無有。有理而無文。但文
而無理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知義廣知其義是名知
義 案。法瑤曰。若不知義者。則己道未成
就。能以解利物耶。是以急須知法及義者
也。寶亮曰。第二更無別旨。正以深得此十二
名下所以。故名知義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知時般若波羅蜜是名知
時 案。法瑤曰。夫化物要須知時。不爾則失
其機。豈成化耶。寶亮曰。第三善知修道之時。
則於勝理無闕
云何菩薩摩訶薩知足睡寤語默。是名知
足 案。法瑤曰。苟不知足。則唯利是貪。悋而
不捨。安能以慈悲救物乎。故宜知足也。寶亮
曰。第四於四威儀中。必動靜得所。不乖三業
而妨道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如是答是名自
知 案。法瑤曰。自知兼物之道具。然後可以
施化物也。可謂自知矣。寶亮曰。第五若不覺
知自己有徳。亦於應深進之義失。故能自知
有解之少多。更莊嚴心業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知衆如是問答是名知
衆 案。法瑤曰。衆有群方衆類。不可以一
方之言。適彼衆也。是以知衆有群俗之異。類
言以應之也。寶亮曰。第六應識國土儀軌之
風。若不善知此者。於化道有隔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七善法已得具梵
行 案。法瑤曰。知道尊於我上者。則以尊敬
之。卑於我下者。則以慈救之。是爲七善。成遂
四等之要行。故須明也。寶亮曰。第七據行善
者。有優劣勝負。如經所列行善。劣者則卑。優
者則尊。既具此七法。便能自在適意應物。若
如意之寶珠也
復次善男子復有梵行謂慈悲喜捨 案。僧
亮曰。初説四無量相。四皆是慈。淺深爲四。論
有明文。不辭費也。僧宗曰。慈悲喜捨者。乃是
慧性。以其用有優劣。一方制名。所以四也。言
無量者。所縁爲稱。如悲拔苦。則有識蒙救。情
無偏益。縁於無量。故稱無量也。寶亮曰。第二
大段明外化之行也。分爲七重。第一辯四無
量名數。第二明四心淺深。第三顯此四行是
實。第四且略結三無量。果在初地。就有中位
也。第五別結捨果亦在初地。就空爲位。第六
明四心成後。登初地去。更進修十一空。得勝
上無漏。至於十地。既明十一空滿。齊金剛心。
便頻設三譬讃歎故。第七從八種知見。以次
第上三譬也。此下訖一子地。第二段明梵行
體。即四無量也。有三翻。第一訖名爲無量定。
無量名得立爲四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推義而言則應有
三 案。僧宗曰。此下凡設五重難。此第一擧
所治之悳。既同能治之慈悲。不應有異。所以
唯三。不得四也
世尊慈有三縁一縁衆生縁如來者名曰無
縁 案。僧宗曰。第二難。四心雖殊。而有三
縁。謂縁衆生。縁法。及無縁也。既所縁是同。
唯應一也
世尊慈之所縁一切衆生是故應三不應有
四 案。僧宗曰。第三難。謂見有父母等者。名
衆生縁。不見父母。但縁五陰。衆生之本。離前
二心。即空。爲縁境既有。就心從境。唯應有
三也
世尊人有二種一者見行是故應二不應有
四 案。僧宗曰。第四難。以見愛二人。應爲二
也。若是見行。必見利根。以強救爲能。故唯修
慈悲。若愛行之人。志氣浮弱。必是鈍根。見人
勝事。唯有隨喜而已。故但有喜捨。所以但應
二也
世尊夫無量者名曰無邊是故應一不應四
也 案。僧宗曰。第五就名字爲難。若依正義。
釋無量者。正以縁無量衆生爲境。假爲不達
之辭。乃謬取佛意。謂心體無邊際。若稱無量。
則不翅有四。若存其少。近應一也
佛告迦葉善男子諸佛如來深祕行處不應
生疑 案。僧亮曰。此下將欲答難。先顯祕密。
凡所説法。皆爲度人。非淺識所量。不應圖度
應爾不應爾也。先擧因縁是一。而爲衆生故。
凡有所説。多少不同。唯佛能知。是意密也。除
生一法者。薩遮尼揵子。父是梵志。母是尼
揵。以其不如法生故。爲此護其意。不説生

善男子如來世尊有大方便爲調衆生豈虚
妄耶 案。僧亮曰。次顯口密
善男子或有衆生貪於財貨無所染汚猶如
蓮華 案。僧亮曰。次顯身密
善男子應如是知四無量義若有修行生大
梵處 案。僧亮曰。總答上難也。生梵天者。有
淺有深。上二界皆名大梵。初禪初得其名。明
四無量行有淺深。經云。脩慈極遠。生第三禪。
脩悲生空處。脩喜生識處。脩捨生不用處。性
有深淺。不應離也
善男子如是無量伴類有四得名爲四非一
二三 案。僧亮曰。不樂者。嫉妒也。四種煩
惱。不可一行頓除。須衆行相助。是伴義也。僧
宗曰。且以三句。總詶非一二三之難也
善男子如汝所言慈能斷瞋伴侶相對分別
爲四 案。僧亮曰。説性有深淺。治結須伴。有
四義也。上云。瞋愛兩異。今説瞋有下上。治有
深淺。亦待伴也。僧宗曰。汝言慈能斷瞋者。此
擧初難。雖可同治於瞋。然瞋有麁細。慈心斷
麁。悲心斷細。今所斷既殊。能斷何得獨不
異耶。自六句釋麁細義也。言伴類相對者。
慈悲雖爲伴類。而相對麁細。故爲四耳
復以器故應名爲四以是義故應四無減 
案。僧亮曰。答見愛二行。倶以因治爲難。先答
人是法器。而力能行慈。未能及悲。是器有異
也。僧宗曰。此答第二。通答第三也。言世間器
有大小。四心深淺不同。何得以境使盈縮耶。
器以容物爲用。境有容心之義。境既有四心。
何得不耶。寶亮曰。先答第四難利鈍器別。自
有能行慈悲。而未能行喜捨。反覆皆然。行於
慈悲。自有高下。喜捨亦有淺深。若爾那得難
言應二而非四乎
善男子以行分別故應有四無悲喜捨是故
有四 案。僧亮曰。兼答因縁二難。雖是因縁。
而縁中有異。非一非三也。僧宗曰。答第四難
也。若行於慈心。未有悲喜。以四行不同始終
一人。行此四徳。豈得以利鈍爲難耶。寶亮曰。
答第二第三難也。第二難。言一縁衆生。二縁
所須之法。佛不須縁。若爾。唯是一衆生也。境
既是一。但應一也。第三難云。一縁衆生。二縁
假名空。三縁實法空。是則境三。故應三也。此
答意言。雖曰境同。然行人之行。有深有淺。自
有能行初一。不能行後三。自有能行第二。不
能行第四。云何難言境是同故。應一應三耶」
善男子以無量故亦得名四乃得名爲無量
邊 案。僧亮曰。答第五難。雖無量名同。
内外行異。深淺大殊。不應一也。不能得自在
三昧。始行菩薩。非無量縁者。與父母無量樂。
不以無量衆生爲縁也。僧宗曰。答第五難。言
縁無量衆生爲境。有四心之別。不言心體通
同無際。不可承聲爲難也。寶亮曰。答第五難。
名字雖同。然義有四階。盡稱無量。不得爲一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是名得慈非大慈
也 案。僧亮曰。第二説四等成與不成也。始
行習慈。要從親近。從親起者。煩惱難去。煩惱
雖輕。不等怨親。未成大悲也。僧宗曰。前第一
定四無量名教。今第二明慈有淺深也。住下
爲淺。住上爲深。於怨親中人。非不平等。猶故
名淺者。以慈心難成。極有退沒。若上住者。
不復退也。寶亮曰。第二段*辨淺深。謂有漏
相。想心名淺。得眞無漏。一心具四。故名甚
深大無量也
世尊何縁菩薩得如是慈以是義故名大無
量 案。僧亮曰。不能一日調伏心者。久脩慈
者。慈已成就。雖復經生。暫忘修習。一日成
就。不從親起也下諸譬。説瞋難除。明慈難成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六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七
  明慈悲有實益
廣明慈心中布施發願事
廣明菩薩所脩之慈即萬行
廣明慈益象見師子力士移石盧至長者斯
那大多女人及提婆達多憍薩羅賊流離太

梵行品之第二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如是之觀非虚妄
耶 案。僧亮曰。第三門明四等。是實行也。難
有兩意。此以虚行爲難也。僧宗曰。難有三重。
此初重云。衆生在苦。不蒙救拔。證慈非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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