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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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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 哀歎
卷上
  釋地動
出空不空空等十五法門
合正法寶城譬 釋伊字釋槃
釋若離若不離無常想義
釋五十七煩惱義
哀歎品第三
案。慧朗述僧宗曰。從前品末放口光催供。訖
珠譬。猶是請門明常。此爲下根説也。有六段。
第一放光催供。第二動地大衆哀歎。第三説
五譬譏請佛也。第四佛勸問又奪其所得也。
第五比丘歎昔教。第六説勝修也。敬遺記僧
宗曰。哀歎品初。猶屬前品純陀騰大衆請。是
第二請門明常也。從復次比丘若有疑惑以
下。是開宗中。第三勸奪門明常也。有四別。第
一奪果。第二奪因。第三擧寶珠譬。成昔果所
以虚也。第四結會二教也。寶亮曰。大分此品
有七段。第一説偈及長行。陳己之苦譏請佛
也。第二佛即勸捨昔之所得修也。第三比
丘還更請佛住世。教我修方也。第四佛復勸
令但隨佛教。修三勝修。必獲常果也。第五比
丘復請若佛果是常者。何不住世。示我勝修
耶。第六更勸明今日滅度。爲汝有偏執之病。
汝但莫保昔日所行爲實也。既三勸三請竟。
衆人始懷一疑云。理若果然者。佛初出生。
何不早爲我説。第七便會通古今也。道慧記
曰。大分此品爲四段。第一大衆哀歎。第二佛
開涅槃宗。第三説勝修。第四會通也。又曰。分
爲九段。第一將欲涅槃。所以動地。第二大衆
説偈及譬請佛。第三佛説兩偈。止其悲請。第
四若有疑惑。開常無常之端。發於衆疑。勸其
令問。即説三點涅槃也。第五比丘未能受故。
所以還歎昔教爲是也。第六佛爲説勝三修
法也。第七比丘更請佛住。佛以迦葉。當爲依
止。止其兩請也。第八還以珠譬。勸其令捨昔
之所修。修今勝修也。第九會通昔日不得即
説。今日得説之意也。後六段自相屬也。智秀
曰。從此入長壽品。至童子迦葉問。正説之第
二也。大意有六段。第一現動地。表佛必至。第
二時衆説偈及五譬。請佛住世。第三佛擧諸
法以勸問。第四説勝修以奪執也。第五説醫
譬。會通古今。第六段重作六翻。擧法以勸也。
法安曰。此品是開宗之第二段。有三別。第一
譏請。從品初。訖伊字涅槃。第二執昔教請。從
快説無常。訖三修也。第三擧*今教爲請。從如
佛所説離四倒者。訖品也。三列之中各有兩
翻。從始訖五譬。是請體。次從佛告比丘以下。
答所請也。就第二請中。初從快説以下。執昔
教以請也。我既不解。願住世爲説也。次從佛
讃比丘以下。詶己所請。云但習今教。得離
四倒也。就第三請中。初從離四倒者。訖隨佛
入涅槃。謂若佛是常。常則不滅。云何不住。教
導我耶。次從我以正法付囑迦葉。以詶己請
也。明駿案。此品大分爲五段。第一大衆見地
動。知是表滅。乃哀歎説五譬。以邀請佛也。
第二佛説兩偈。止其哀歎也。第三擧法勸問。
訖珠譬也。第四時諸比丘。聞説珠譬。始悟於
理。是以發問。昔日何以不即説耶。第五佛以
新舊醫譬。會通古今也。就初段中。有三章。第
一經家叙地動事。第二大衆説偈自陳。第三
以五譬譏請也。就第二段中。有兩章。第一寄
言激切。謂莫如凡夫也。第二以偈説法。止其
情也。就第三段中。有五翻。第一擧法勸
問。第二比丘執昔所得。不解今旨。第三佛説
勝修。奪己所執。第四比丘聞勝聞奪。此則已
昔爲非佛今爲是也。以己未解。仍復致請。謂
佛正應住世。教我令解勝修。乃以命要請也。
第五佛以珠譬。曉其迷也。第四第五段。不復
開也
純陀去已未久之頃是故此地如是大動 
案。僧亮曰。佛與純陀。説常住感應之義。備於
上文。純陀既去之後。疑者應發。而未即問者。
冀佛稽延也。故現必去之徴催令問也。六種
動義。備之華嚴經也。此中有兩意。前訖衆生
心動。動中有聲。説大小之相也。從兜率天下。
至如是大動。明必有大事也。學地有三種。無
學地有三種。而五種已過。此第六也。法瑤
曰。大士既去。無人扣發。是故動地。以表
涅槃。速其勸請之端也。伊字涅槃。因斯而唱
也。寶亮曰。此第七相也。此端來意。非爲召
衆。但時人見佛威光恬然。情意小惰。更現此
相。以表必去也。此下訖老少二人譬。第一自
陳己苦請。而譏佛也。有三意。第一説十一行
偈半。正陳苦而請也。第二後兩行偈。明佛若
在世。有除苦之益也。請竟佛默然故第三更
引事譏佛也。智秀曰。此第一段也。地中有此
聲者。表兩義。一者令知今是大動。二者令知
此動爲涅槃相也。慧朗曰。前品末放口光。此
品初動也。皆是欲爲下根人。重説常故也。從
放口光訖偈。六段中。第一現涅槃相也。有三
章。此第一章
時諸天龍乾闥婆如來見放捨猶如棄涕唾
 案。僧亮曰。明佛去之苦也。智秀曰。此下訖
五譬。第二段。自陳哀歎。以請佛也
譬如日初出光明甚暉炎譬如須彌山 案。
僧亮曰。佛若住世。有如是之益也
世尊譬如國王生育諸子唯願久住不入涅
槃 案僧亮曰。上兩章備陳去留之損益。申
己苦以請佛。而不蒙慈顧。此下訖長行。以五
譬過佛也。第一明無善始令終之美。第二明
以有爲爲苦。無爲爲樂。畏有爲故。佛非無爲
也。第三説無爲樂。以子在獄。父不得樂爲
譬也。第四慈而不等。第五都無慈也。法瑤曰。
此譬自言雖得正見。而般若未具。請佛住世。
成我般若也。僧宗曰。四部不一譬諸子。明慧
不耶。喩端正也。初教定慧。令我修學。生我慧
命。應追勝慧。教以深理。則慧命不斷。佛今既
去。勝慧不續。非殺如何。寶亮曰。我未免四
魔。而佛見捨。豈非以子付旃陀羅耶
世尊譬如有人善學諸論則不復畏墮於地
獄 案。法瑤曰。此譬謂佛具足。若應住世。
爲我説之。如其涅槃。於諸法畏而不説也。
曇濟曰。如來如似畏有爲也
世尊譬如有人初學作務云何如來得受安
樂 案。法瑤曰。此譬明我未得解脱。請佛住
世。教我令得也。曇濟曰。喩小乘初業也。囹圄
者無明也。有人問者菩薩也。敬遺記僧宗曰。
聲聞教修行。斷諸煩惱。爲初作也。彼人以
能勤故。得罪於囹圄。今明雖斷麁惑。而細
者不傾。故爲陰果之所籠樊也。有人問之受
何罪者。天下有無事。傍人爲復顧問。不能爲
益。若世尊果去。則同傍人泛爾無慈者也。又
釋。以慈悲爲官也。寶亮曰。謂佛不應負誓者。
昔發四弘願。處生死度一切衆生。云衆生病
愈。我病乃除。今我幸是可度之數。而佛息化。
豈不違誓耶。慧朗述僧宗曰。初學菩薩。懷大
慈悲。誓爲衆生。不捨生死。生死之應。必不可
免。如官所收。若衆生得度。佛乃安樂。云何今
日。獨離苦惱耶。有人問者。餘大菩薩。問始
行也
世尊譬如醫王善解方藥唯願久住莫般涅
槃 案。法瑤曰。佛若不住。教我令得解脱者。
則有祕悋。如彼醫也。曇濟曰。雖謂有慈。而心
存勝負傷平等也
世尊譬如老少病苦之人久住於世勿入涅
槃 案。法瑤曰。此譬明己習學始。爾未成
法身。請佛住世。諮問修學。法身可成。曇濟
曰。若有慈者。則應救苦。今既捨苦。豈謂有
慈也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遠離諸非法自慰受歡
樂 案。僧亮曰。以慈愍故。是以現滅。備之前
文。但凡夫愛縁悲重不可理悟。今偏告比丘。
以厲諸人也。寶亮曰。此下第二勸也。有三意。
第一戒時衆。第二總因果中勸。第三勸捨昔
日所得。修今伊字也。此即第一對比丘。戒凡
夫也。諸佛法爾者。有感則應。感盡歸眞也樂
不放逸者。教令持戒守心。正憶念者。其修
定。下句修慧也。智秀曰。此下第三段。正擧諸
法。述佛本意。勸令問也。有三別。第一將欲使
問。先兩偈。止其亂心也。第二廣擧諸法勸
問。第三更擧異縁勸問。此即第一。止其哀亂

復次比丘若有疑惑我當隨順爲汝斷之 
案道生曰。佛雖爲純陀。説不滅之義。而諸比
丘。執昔教不已。今將釋之。以明今昔之教。則
妙善同也。説一切皆者。本爲衆生著三界
之惑。以遣不空之病耳。言迹既漫。理應致
疑。今許其疑問。微言得顯。引背歸宗也。僧
亮曰。開宗有略有廣。此廣勸問也。諸比丘觀
四非常。斷疑成道。聞佛常住。應於此果生
疑。則應問而無問者。必以昔説是實。若以昔
説爲實終不悟今教也。是故稱名。發其疑端。
昔説一切空。今言不空。是可疑也。僧宗曰。此
開宗之中。第三也。前第一因施明常。第二純
陀騰大衆請明常。今此第三勸奪門明常也。
所以將奪而先勸問者。向以五譬譏佛。或言
悋法。或謂慈偏。今勸其令問上開宗之旨。發
今昔二教。顯二種不可請。既所未達。今應疑
問也。生死虚假。終歸於空。涅槃圓極。湛然常
存。爲不空也。昔説無常。止於三界。今言無
常。三界外也。昔以三無爲爲常。今明妙有以
爲常也。寶亮曰。此下第二擧因果。總勸問也。
智秀曰。第二廣擧諸法。以勸問也
亦當爲汝先説甘露然後乃當入於涅槃 案。
道生曰。如必不疑不知問者。亦當自爲汝説。
終不使汝。遂墮疑惑也。僧亮曰。謂汝自有疑。
而不能問。我當爲説。然後涅槃寶亮曰。總答
前五譬譏請意。自出世以來。説苦無常。除餘
四倒。今説常樂具足入道。何致終始之譏耶。
今昔所説。窮幽微之理。豈有畏法過耶。今
入涅槃。廣爲汝説甘露極理。令得常樂我淨
之法。有何乖願耶。今欲令汝識常。與文殊
等。豈謂慈偏耶。出世已來。教爾正路。今復示
汝甘露妙道。豈曰無慈耶
諸比丘佛出世難人身難得如求金沙優曇
鉢華 案。僧亮曰。所謂將欲奪之。必固與之。
僧宗曰。向來勸問。從此下奪也。有四段。第一
奪果。第二奪因。第三擧寶珠譬。明昔果所以
是虚第四結會二教也。寶亮曰。此下第三偏
勸捨昔所得果也。有四意。第一先歎比丘能
離五難。并勸也。第二正奪果。第三奪昔所行
因。第四勸脩取今常果也。智秀曰。此下訖如
世伊字。第三別更擧異縁勸問也。有三章。一
擧比丘徳。第二擧比丘失。第三擧佛眞實教
勅。以勸問
諸比丘離於八難得人身難是故汝等不應
放逸 案。僧亮曰。向與今奪也。昔偏執以
爲足。更不進求。豈非空過放逸人耶。僧宗曰。
比丘既勤勤請住。佛不許住。而乃勸問。所擧
之理。非其境界。絶諮啓之方。乃退保所得。息
進向之路。承其此念。故有空過之責。擧昔苦
行。以顯大慈之難負
汝等比丘云何莊嚴値遇寶城取虚僞物
案。僧亮曰。此譬廣上事也。城喩涅槃。僧宗
曰。佛果排遣累。喩城之防非也。戒防身口外
失。如墻也。定水爲塹也。慧能決斷除惡。如俾
倪也。保其所得。謂取虚僞物也。寶亮曰。第二
奪果也。寶城無體。爲衆寶所成。若一徳不備。
不得稱爲大涅槃也。昔之所説。乃是涅槃因
縁中説耳
汝諸比丘勿以下心未爲正法除諸結使 
案。寶亮曰。此第三奪已昔日所因也。有四句。
唯勸令忘懷兩修而徳也。雖服袈裟者。此乃
始學之初門。非渉眞之極路也
汝諸比丘今當眞實種種煩惱病之良藥 
案。僧亮曰。眞實事者。謂常理也。常理難解。
既非散心怯弱所知。故須攝心也。唯有佛日
能照。佛日沒已。汝等當爲無明所覆。云何能
見耶。大地是衆生共報。佛法亦爾。本爲衆生
故求此。即衆生法已。僧宗曰。十力慧日沒者。
謂時機難差也。草木爲衆生用者。資益法藥。
以除患也。既有法藥。所以時不可失也。寶亮
曰。此第四勸修今因。取今果也。將欲勸修。先
以一句誡勅竟。略出常住體相云。如來法性。
眞實不倒也。昔日亦云法性。而是斷滅之教。
今日所明常果體。百非所不得。無有亦無
無。謂一相無相。不斷不常。如此心縁。豈是顛
倒耶。即生三法。爲修因之方。謂精進攝心勇
猛也
我今當令一切衆生悉皆安住祕密藏中 
案。僧亮曰。入者常住之理。昔爲無常所覆。衆
生不見。今得見故。名之爲入也。僧宗曰。上略
常。未出常體。今既奪彼所得。宜顯其相
也。祕密者。謂十地所不見。唯佛能了也衆徳
蘊在圓果之中。義和藏也。寶亮曰。住者有
三位。謂信見得也。何者。從外凡至九地。通
名信住。第十地者。名爲見住。唯佛乃居得住
位也
我亦復當安住是中入於涅槃 案。僧亮曰。
佛得常故。名爲住也。爲物涅槃佛不滅也。僧
宗曰。向指大衆。今指如來。明同得不異耳。入
者。謂丈六之迹。縁盡。反眞。約應不現。故言
入也
何等名爲祕密之藏名入涅槃如世伊字 
案。道生曰。夫照極自然。居宗在上。上不可
並。故横必非矣。所除累。近則解脱。於下無不
應。兼則色身是倶。非先後故。縱亦非也。三無
離理故。別之尤非。是以湛然弗差。猶如伊字。
既云常矣。豈有今滅。今滅非實。色身則存也。
一言蔽諸。伊字之喩也。僧亮曰。若竝者。身能
發智。智用滿故。三法倶常。智功既勝。故不
竝也。縱亦不成者。身智之滅。無優劣故也。面
上三目者。般若居上。身及解脱。二無勝故。竝
列在下。此釋三徳相縁。得常之所由也。若別
者不相因也。身得智。不由智得滅。是則倶無
也。具此三法。所以謂安住也。名入涅槃者。謂
常法無滅。爲物故滅也。法瑤曰。三法各異者。
體異則有分。有分則無常。豈宜各異而合成
涅槃耶。又雖云一一非耳。然離此之外。亦更
無也。僧宗曰。竝不成者。明功用不同。縱不成
者。明義無勝負也。別不成者。明無異體也。解
脱亦非者。此總合前兩句。若言解脱功用即
法身功用者非也。三法各異者。合第三若別
句也。言解脱亦非有。唯主滅累一義。不收圓
徳。文句隱略。得意者。應云解脱。非涅槃所成
圓體已。何者。以三徳成祕密藏。此收佛地
功徳斯盡。向者三徳。各收一義。是爲捉別。云
何收盡。故言非涅槃也。寶亮曰。竝者。以一時
倶有。以爲譬也。何者。昔以事斷無爲爲涅槃。
而此無爲。與身智竝故。非今日伊字也。縱者。
以前後爲目。亦譬昔日無餘涅槃也。謂先有
身。次有智。後有滅。故言非也。如三目者。上
以二句非昔。此句正是於今。謂萬徳之上。總
明涅槃也。三點若別者。謂三徳之上。一一偏
取。亦不得也。下句云。法身亦非等也。三法各
異亦非者。謂各有別體也
爾時諸比丘聞佛世尊於諸想中最爲第一
 案道生曰。既聞涅槃如世伊字。始悟昔
説無常之旨。止於三界。而遠表於常也。僧亮
曰。受解請也。聞今伊字之譬。解佛昔説一切
無常。是方便也。而此方便。能斷三界實結。何
快如之。法瑤曰。佛説伊字涅槃之常。是則已
説非涅槃者無常也。又自因今解悟昔説無
常旨在非佛。乃所以表佛是常。可謂快説也。
僧宗曰。向釋三義。旨趣幽深。求之於心。冥然
分外。交聞唱滅。捨應歸本。長與物隔。故愁憂
也。快説無常者。伊字之説。非情所解。前塗難
渉。退保先教。何以示耶。如來昔教。令我修學
無常等觀。離三界惑。依教修行。果得出苦。所
以不難。今日教者。今雖言常。而我未得。我既
未得。事在如來。交見滅度。雖有常言。不覩其
事。如其不住。則昔説可憑。是以歎也。象跡爲
上者。上句歎教。此句歎從教生解也。寶亮曰。
從此以下。請中第二文也。若爲凡請。大旨
有二。第一者。佛説二十五有。作五門觀。而佛
故是常。得知金剛以還是生死。而後心是常
也。我是可教人。佛應住世也。第二佛雖爲我
説伊字涅槃。不知云何而得也。就此第二請
中。有三段。第一明我是可教之人。略有所解。
故先以二譬。歎今苦空無常五門除惑。勝於
昔日也。第二從帝王。訖醉人譬。正請辭也。第
三從歎芭蕉已下。執昔教。以要佛若不住世。
我當尋昔所習。通於佛上。脩苦無常也。快者。
快上純陀品中五門觀也。純陀品中。説常無
常。今但歎無常之理。昔來所觀常理。本所
未達。且留此理。以爲請辭。謂我未解。應住世
教我也。我若已解今日常旨。用請何爲也。智
秀曰。此下第四段奪執也。有四別。第一正執。
第二奪執。第三請住。第四佛答。從此訖而有
諸見其無是處。第一快昔教。擬爲反請也。明
駿曰。此下訖無我想勸問中。第二翻上擧勝
法勸問。既非己所解。乃還執昔教也。有三階。
第一勸昔無常教。於我已解。第二擧帝王等
譬。明所未解者。在乎今教。而佛不住。教我令
解耶。第三擧歎無我等教也
若有精勤脩集之者無明憍慢及無常想 
案。僧亮曰。擧三界實結。顯無常教之力能也。
不説瞋者。以易斷故也。法瑤曰。若能勤脩無
常想者。則不離三界惑。及佛上無常想倒。快
説之義。其在此也。僧宗曰。想有二種。若習觀
觀空前方便者。不能除結。今取空觀。恊解無
常。即是空慧。作想名説也。若不爾者。還取空
前方便伏結。由伏後斷。故通言斷也。及無常
想者。斷見無常耳。寶亮曰。此是思惟門中。最
後所斷者。故偏擧。非不先斷麁也。及無常想
者。兼除佛上倒也
世尊如來若離無常想者無明憍慢及無常
想 案。道生曰。上云脩無常。能除無常想。想
是慧名。似若鉾楯。宜更明之也。若離者。謂不
脩無常想。則無般若。般若既無。則無解脱。今
日豈得入涅槃乎。若不離者。取昔説相。爲無
常想。則是顛倒。豈得言與慢等倶離耶。僧亮
曰。請也。得理觀者。境智不相離。如來若常。
則離無常想。若離無常想。爲物則不應涅槃。
上既有爲衆生之言。因之得有請也。若不離
者。若佛不住理數。自滅無常之觀。竟不離佛。
伊字之譬。更増惑倒也。法瑤曰。向美快説無
常想。能除三界常見等惑。及佛上無常想倒。
今次。歎此想亦能得常也。何以然耶。如來本
若不脩無常想者。則不知無常在於非佛。常
在於佛。云何得脩不濫之無常。入伊字涅槃
耶。此論今日所解。不談昔日也。若不離者。此
言昔解也。若果脩昔無常想者。此無常想。濫
該於佛。非唯不識於常。亦未深識無常。豈得
能除三界之惑。及佛上無常想倒耶。諸比丘
説此得失二句。自陳已解悟無常之旨。成向
所言快説之意也。僧宗曰。比丘意言。我未
造極。事須滅身然後免苦。今高推如來。不同
我者。既曰常住。豈待滅身。方稱涅槃耶。若不
離者。懸取佛意。若言我亦不離者。即猥與
我同。則不應言脩無常想爲非也。寶亮曰。請
辭也。捉前品中。常樂二偈。已離無常句。若尋
此語。佛便是離無常想也。不應入涅槃者。此
應身乃是法身。之未自在無爲。若果不自在。
云何言我是常住。若不離者。佛今果入涅槃。
便是未離無常想。那得言我已離無常也。智
藏曰。離者。滅之異稱。想者。空慧之別名。佛
向云欲入三點涅槃。若滅空慧。則無般若。豈
有三點涅槃可入耶。若不離者。取佛意。若言
不滅此慧者。云何昔言滅無常想。是則空慧
不得不滅。三點安在也
世尊譬如農夫於秋月時於諸想中無常爲
最 案。曇濟曰。此因譏而致請也。佛若果入
涅槃。故知無常想勝也
世尊譬如帝王知命將終便欲放捨入於涅
槃 案。僧亮曰。帝王之慈。慈及一國。尚行恩
赦。佛慈一切。而不見矜耶。法瑤曰。雖説昔非
今是。然未爲心用。猶爲無明所縛。未得解脱。
須佛見教也。寶亮曰。此第二章。請辭也
世尊譬如有人爲鬼所持解脱等法如世伊
字 案。僧亮曰。世醫慈淺尚不捨病人。況出
世良醫。而不救我等。法瑤曰。上譬明未得解
脱。此譬明未得般若也。僧宗曰。聲聞雖斷麁
結。而細者猶在。佛爲良呪師。前譬明果患。此
譬明因患也
世尊譬如香象爲人所縛便欲放捨入於涅
槃 案。道生曰。菩薩如香象。聲聞則未然。云
何可捨耶。僧亮曰。爲佛作過也。謂如來慈等。
不得獨爲聲聞現身。亦復餘方化菩薩也。若
爾者。慈本濟急。我既不能自解。故苦重爲急。
菩薩能解。故苦輕非急也。五十七者。依
結名愛慢無明。横通五行。爲十五也。竪通三
界。合爲四十五也。無常是見。四諦亦通三界。
四諦十二。合五十七也。法瑤曰。此譬明未如
大法身自在也。僧宗曰。羅漢斷煩惱盡。不無
習氣相承。故言有五十七在耳。又釋。不以斷
見觀照智。約三界四諦爲十二也。智爲細惑
所闇。即是無明。亦稱煩惱也。寶亮曰。於佛上
起三倒。無常苦無我。此三煩惱。顯見無作四
諦來治也。一諦下有三爲十二。并爲四十五
也。四倒不取空者。空即無我。更無別義。不淨
本非理觀。故不取也
世尊如人病瘧値遇良醫便欲放捨入於涅
槃 案。道生曰。縱依昔教得解。而於餘教未
了也。僧亮曰。更爲佛作過也。若慈必救重。應
捨聖從凡者。凡夫計常。故佛應現滅。若爾我
有半病。故以瘧爲譬。佛應救之也。法瑤曰。此
譬明無常涅槃也。雖免分段。而變易猶在。
爲半日病也。寶亮曰。瘧是寒熱之病。明我等
九十八使。都未除也。智秀曰。佛除我麁煩惱。
即日不發。而細者。根本猶在未去。如瘧之未
發也
世尊譬如醉人不自覺知便欲放捨入於涅
槃 案。道生曰。半解尚應更教。況全未了耶。
僧亮曰。謂聲聞之病。全同凡夫。非半日病也。
何者。若了三界無常。於佛不應起無常想。説
言佛是無常。則不了因縁。具三界常見。理與
凡夫同也。法瑤曰。此譬明上所以未得四義
者。良由凡夫時。醉醉五欲。情重根鈍。是以
今日髣髴有解。然猶未醒。云何捨棄。僧宗曰。
上四譬爲聖人作譬。此通爲凡聖也。智
曰。此譬與上瘧譬。事異而意同。同以惑未盡
爲喩也
世尊譬如有人歎芭蕉樹而有諸見亦無是
處 案。道生曰。昔亦佛説。今亦佛説。昔解
既非。今何必是。是故還執昔解。乃取判於佛
也。僧亮曰。謂如來是常。推理而言。理應自在。
而我今日。請不得住。便是不得自在。是
昔説無我是實。今説自在應虚也。如佛所説
者。今昔皆是佛説。今説何必全是。故引昔取
判也。法瑤曰。從快説以來。比丘雖自説解。猶
未自審。今欲取定於佛。故先呈昔解。歎無我
想爲眞也。佛若非之。則今解是也。如其不非。
今解何必是耶。芭蕉譬明解無我也。漿澤譬
眞言其身。理自無我。不假言其心解。七葉華。
美脩無我得入涅槃也。寶亮曰。此第三章。欲
還脩昔教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七 哀歎品第三
卷之第二
  釋四倒義 釋三倒義
    合琉璃珠譬 合新舊醫譬
哀歎品之第二
爾時世尊讃諸比丘善哉善哉汝等善能脩無
我想 案。道生曰。將奪先與也。智秀曰。此下
第四段爲説勝脩。奪其所執也。有四章。第一
將奪先定其所執也。第二比丘乃更説諸譬。
自是而非他。第三佛迴譬有在。使比丘成失。
第四爲説勝脩。先許説而未説。先作兩翻。明
其所脩無實義。後正明脩也。此即第一章
時諸比丘即白佛言我等善脩如是諸想 
案。道生曰。既蒙善哉。乃逞餘脩。以自多也。
僧亮曰。既蒙稱美。乃更説餘想也。不名爲聖
者。自慶之言也。智秀曰。第二章也
爾時佛告諸比丘言但知文字未達其義 
案。道生曰。醉人之譬。以不更脩爲惑也。徒知
昔説無我之名。未達更脩之乖義。醉有所歸
也。僧亮曰。汝以醉爲不醉。知醉之名。未達醉
不醉義也。僧宗曰。此下奪因也。有四章。第一
迴醉譬。置比丘上。第二廣列八倒。以示大衆。
免八倒者。可名爲脩。如其不免。云何名脩耶。
第三結八倒。與比丘言。非但有輕倒。亦有重
倒也。第四爲説勝三脩法。代其所執也。未達
義者。佛果是常。金剛以還是無常。而汝一向
請。脩常樂爲醉。脩苦空爲不醉義耶。若知
於佛果計苦空。生死計常樂。是惑者。此乃眞
識醉耳。寶亮曰。此下第二勸也。有四章明義。
第一自此訖醫説三脩。先轉醉譬。與比丘也。
第二從説三脩。訖人不知正脩諸法。擧八倒
明兩非也。第三從汝諸比丘於苦法中。訖而
不知義。擧四倒釋是非也。第四明兩是也。生
死作苦無常亦是。佛上作常樂亦是也。智秀
曰。此下第三章
何等爲義如彼醉人於非轉處而生轉想 
案。僧亮曰。何等以醉爲不醉義耶僧宗曰。義
釋在下也。如彼醉人者。即迴醉譬。與比丘也。
謂醉人所見。其實不轉。而生轉想。佛果實常。
而計無常。此即大醉。而自不知。故云不達義

我者即是佛義憍慢貢高流轉生死 案。
僧亮曰。知見自在。是佛義也。身無慮解。故以
不遷。爲法身義。内滅苦是樂。謂涅槃義也。身
智涅槃。皆無非法。是淨義也。法瑤曰。比丘自
説凡夫想倒。今明凡夫我想。乃更爲得無我
想觀。更爲失也。醉人之譬。翻然在己也。僧宗
曰。更分明顯前所以是倒也。我以自在爲義。
佛以覺了爲義。由覺萬法。所以自在。應云佛
是我義。辭倒也。下句例爾。不以無爲爲常義
者。含三無爲。故不取也。今擧法身。貴在有體」
汝等若言我亦脩集我今當説勝三脩法 
案。道生曰。更脩既非。前脩示非。故今始得
非之。云其脩非也。亦以脩無實義也。僧亮曰。
謂知字知義。爲勝脩也。法瑤曰。佛今始判昔
解爲非。故無有實義。今解爲是説勝三脩也。
僧宗曰。下先結八倒與比丘。然後説勝脩也。
智秀曰。此下第四章
苦者計樂樂者計苦是人不知正脩諸法 
案。道生曰。具倒非脩。理固然矣。而以此人。
尤諸比丘也。僧亮曰。先説耶脩。以耶顯正。相
對爲四也。法瑤曰。釋無實義也。夫解則無偏。
惑亦倶斷。諸比丘以樂爲苦。亦以苦爲樂。非
但不識樂。亦復不了苦空。是等四倒。常無常
各有四也。僧宗曰。一往分八倒者。四在具縛
凡夫。四在小乘人也。大通爲語。凡聖皆具八
也。既不辨眞。理不識僞。然推實爲論。此中言
對聖人。而旨在凡夫。何者。入聖位以上。不假
言教。自然信常。經有誠文。上來抑揚。蓋爲未
達者耳。寶亮曰。八倒者。大判有四重。第一明
亦得一人具八。一人具四。若談始終成就。則
一人具八。論其現起爲言。但有四也。或之
體用。性是癡迷。莫問起與不起。悉成就也。第
二論其起用。謂若起前四者。則無後四。互相
倚伏。故言一人但四也。第三辨倶伏。若信首
五根立者。則八倒永伏也。是知後四起時。乃
信首五根之前。隣四念處。假名法空。未成就
作無常觀時。在觀心中。起此惑也。論此惑容
有可得渉思惟之細不耶時。無明住地惑。爲
其正體也。何者。見諦惑已伏。復不得起。思惟
惑雖非平等。然是虚心事惑不起。故知是無
明住地惑也。第四論斷道。得正觀無偏時。必
先除麁。而後除細。不得如相似解倶伏時也。
何者。伏必約理傍情。情背者盡伏。莫問麁細
也。眞觀斷時。是數法相違。故以淺治麁也
汝諸比丘於苦法中於不淨中而生淨想 
案。道生曰。對起而言。於無我爲我者。亦是以
無我爲我。豈謂眞脩耶。僧亮曰。已説倒相。今
結與比丘也。已免今明其未達也。若識我
相。乃得分明識無我也。寶亮曰。將釋是非故。
先擧倒體
世間亦有常樂我淨世間法者有字無義 
案。道生曰。始欲明勝三脩。先説世間本無我
實。例見之我。有字無義也
出世間者有字有義 案。道生曰。翻八倒故。
名出世間也。下結云。以不倒故。知字知義也。
僧亮曰。比丘既不免有倒。則因世間四倒。謂
知名而不知義也。法瑤曰。此下始釋勝修義。
先擧世間常樂等倒。以顯出世間常不倒者。
勝修義也。有字義者。釋所以爲修也。僧宗曰。
佛指比丘爾所計也。出生間亦有者。謂有
字有義。所以爲勝修也。寶亮曰。下將有釋。先
開二門。一謂有字無義。二謂有字有義也
何以故世間之法有四顛倒故不知義 案。
僧宗曰。擇有字無義也。有四倒者。有四則具

所以者何有想顛倒世間知字而不知義 
案。僧宗曰。向擧苦空四倒。與常樂四倒作本。
今復擧三*例釋。前四倒所由耳。想倒者。想
以取假爲義。謬執不得法實。憶想推求。由此
起倒也。心倒者。第六意識。能縁於理。先由心
縁。而後起倒也。見倒者。見能審法。由審成
倒。藉此則生於四。而對則八也寶亮曰。心識
一往。捉境謬解。取法不得。名之爲倒。後以想
心。重來分別。逐心謬解。名曰想倒。見是行陰
之心。以想分別。有違不違二義。轉重執見。謂
言佛是無常。名爲見倒也。不説受倒者。受之
與想。一類相似。據其中品。所以不明也。見是
三家之後。重行陰故説
何等爲義無我者即生死我者即如來 案。
道生曰。生死不得自在。故曰無我
無常者聲聞覺常者如來法身 案。道生曰。
二乘不見常。故無常也
苦者一切外道樂者即是涅槃 案。道生曰。
反正見故。不得出苦
不淨者即有爲法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
 案。道生曰。夫横起者。皆有爲也
是名不顛倒以不倒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
 案。僧亮曰。正説勝三修也。法瑤曰。既明二
種四倒。不知其義。次明二種四不倒。知其義
者。即文自顯。不復記也
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而見放捨欲入涅槃
 案。道生曰。既已斥其解非。便應教其修
是。故復得請之
如來若見顧念教勅同共正住修於梵行
 案。道生曰。若佛涅槃。無復教者。雖修梵
行。終不能得離此毒身
我等亦當隨佛世尊入於涅槃
案。道生曰。言佛若住世教我者。乃當得隨佛
入此涅槃也。僧亮曰。上歎昔三修。取定於如
來。如來已判。比丘雖悟昔修是倒。未得後修
爲用。請求教導。頂受修習也隨佛涅槃者。修
既是倒。云何與此毒身同止佛若現滅。隨佛
而去也僧宗曰。上請不住。退保昔教。既蒙開
釋。始知未達。敬服前言。我既有倒。應須除
滅。如其不住。欲隨佛取滅。尋取滅之意。如似
猶協前教。雖不要住。意在未捨。所以不敢公
言。執教者。既蒙開釋。愧在未達耳。寶亮曰。
此下第三請始也。就此中亦有三意。第一直
領解。第二請佛住教我勝三修。第三佛若不
受我請。今當逐佛入涅槃者。以死要佛也智
秀曰。開説勝修悟解情薄。今更請佛住重爲
已説。云隨佛入涅槃者。不謂別有涅槃可入。
由佛昔云得涅槃時。必應捨身故。用理切之
辭。以爲請也
爾時佛告諸比丘汝等不應亦以付囑摩訶
迦葉 案。道生曰。所以付囑聲聞者。明要須
兼解。然後得道也迦葉在佛前出家。以十方
佛爲師。佛既成道。爲佛弟子。苦行第一。深解
成就。必可以軌誨後學。故付囑也。僧亮曰。答
請教之言也。教汝遺法。今留在後也。僧宗曰。
向以辭倒請住。今明付囑有人。何患倒之不
除也。寶亮曰。第三勸也。就此中有三意先一
非其第一請意。云但修勝修。隨滅何益耶。第
二出所依止人。迦葉既爲依止處者。如佛在
世無異。何患欲修勝修。而無地耶。有人解云。
此迦葉即是三十四問者也。謂不應然。正是
聲聞中上座者耳。故六卷云。以聲聞乘故。不
能流通。非都不能也。是佛大弟子。于時不來
故。知先是體常之人
汝等當知先所修集無常苦想非是眞實 
案僧亮曰。一切經藏。皆付迦葉比丘。得知前
非後是也法瑤曰。將欲設譬。使其分明知昔
解必非。勸學今之所説。故先誡勅之
譬如春時 案。僧亮曰。春者農之始也。無常
之教。乃學之始也。法瑤曰。卉物開秀悦情之
時。以譬聽者機發之時也。時而聞法。莫不開
悦也。僧宗曰。譬有三意。初明過去佛邊得解
譬也。次明失解譬。後明更感今佛聞常發解
譬也。衆生有善。値過去佛。感應相交。善萌開
發。喩彼和適之時也。智秀曰。譬旨有二。前從
始訖乃知非眞。顯學人本有極修當果之解。
爲佛偏教所益。尋之不能得也。後從是時寶
球。訖譬明今日教。顯極修之旨。現昔偏教之
下求者。終能於中得也。開此二意。以誡學人
愼彼前失。慕斯後得也。前譬中有兩意。初訖
沒深水中。正顯極修之珠。沒於偏教之水也。
春至則卉木斯萌。譬感興而教發。善心榮秀」
有諸人等 案。僧亮曰。陳如五人。應聞者也。
僧宗曰。應是住前凡夫人。寶亮曰。通譬三乘
人也
在大池浴 案。僧亮曰。禀承經教。洗除邪惑。
譬大池浴也。僧宗曰。三世佛法通譬也。池
中有水。水從池出。請佛法之中。有理有教。理
教從佛法出也。寶亮曰。釋迦出世。從鹿園至
雙樹。通譬池也
乘船遊戲 案。僧亮曰。依經求理。始用聞思。
既入理不深。若船之浮水上者也。何者。衆生
本有四倒之計。謂一切法常。佛欲斷之。説一
功無常。旨在三界。濫及法身。執教失旨。浮淺
之義。無有實功。譬之戲也。敬遺記僧宗曰。遊
戲者。感聞常教。非不微解。有悦情之謂。法蓮
記僧宗曰。萬善爲船。甘樂爲戲也
失琉璃寶 案一本云殊。僧亮曰。經旨不
偏。理圓可貴。喩之寶。亦曰珠也。偏取乖中。
以譬失也。法瑤曰。言之旨爲珠也。不達所詮
爲失也。僧宗曰。外譬因戲失珠。内合以解所
未深。情馳五欲。亡失本解。如失珠也。若論失
者。昔計常乖解。已有失義。而以今聞無常之
教。方稱失者。以昔常名是同失義。不顯無常
之教。生無常解。遏於常見。失義始彰也。寶亮
曰。中道之解。應得不得。名之爲失也
沒深水中 案。道生曰。常與無常。理本不偏。
言兼可珍。而必是應獲。由二乘漫修。乖之爲
失也。乖則永隱。謂沒深也。僧亮曰。爲權教所
&T057006;。譬深水中也。法瑤曰。常以無常。理必相
對。而昔無常之説。未灼然有在。則濫乎佛常。
是則常理隱於無常之教。爲珠沒水也。理必
雙悟。不應有偏。無常之水。非深如何。僧宗
曰。隱覆圓解之珠。學人無有能見之者。曰深。
無常之教。印一切法。就言下而求常解。無有
可得之理。曰沒也。寶亮曰。中道之理。隱在今
日涅槃教下。故言沒水。非據東西。水爲譬

是時諸人悉共入水求覓是寶 案。僧亮
曰。修慧也。求理轉深。欲以除惑。譬之入水求
寶也。法瑤曰。思慧也。尋教轉深。入水義也。
失旨宜求。理推應爾。不言其意也。僧宗曰。向
以理中有失。今亦理中有求。何者。常解是理
中之勝行。人豈容無求勝之意耶。寶亮曰。從
聞得思。義言入也
競捉瓦石草木沙礫各各自謂得琉璃珠
案。僧亮曰。以無常等智。謂之三果也。寶亮
曰。依昔經得聞思二慧之解。謂爲眞理也
歡喜持出乃知非眞 案。僧亮曰。羅漢出三
界。自知非究竟也。法瑤曰。本謂無常之理。是
眞言極旨。今聞常説。始知有在。畫然有判。不
復執在無常教中。是爲持出。乃知非眞也。僧
宗曰。歡喜者。屬上向也。於偏教生解。謂爲眞
理。如唱得珠。保悦在心。義稱歡喜也。持出乃
知非眞者。常教既宣。開釋二塗。則不復爲無
常所迷。知先所得。未爲理極也。寶亮曰。乘無
常之解。來登燸頂。信根成就。決定信佛是常。
于時倒望昔教。方知虚説。如持寶出水。知非
眞也。智秀曰。得修修慧離教。譬持出。出觀
縁滅。知未來之生。未即都盡。譬乃知非眞也。
道慧所撰。曰歡喜。持者。昔謂是理。保之爲持
也。出乃知非眞者。説涅槃時也。既入今常教。
於昔無常之教爲出
是時寶珠猶在水中 案。道生曰。於不得者
爲故。在水中也。僧亮曰。自知生死未盡。不知
佛果常。故爲昔言所&T057006;也。法瑤曰。詮本表旨。
使人得之。於人未得。爲在詮水之中也。僧宗
曰。常教既興。知昔所行。未爲理極。而思修之
信珠。未即爲心用。猶在理教之下也寶亮曰。
得知昔來經教。盡是常解之詮。但衆生惑重。
不得正説也
以珠力故水皆澄  清案。道生曰。言旨既現。
不復渾跡。珠之力也。僧亮曰。理不可掩。名教
自分伊字之譬是也。故曰澄清。僧宗曰。珠
譬解珠。是映澈之物。水爲之清。思修勝慧。是
理照之知。探教不渾也。寶亮曰。既有常信。決
知偏教理非是實。理雖非實。未曾相亂。但資
向常之解。故言澄清也。智秀曰。縁有此旨。所
以能感今日所説。顯奠昔教亦是詮極。豈非
珠力水澄清耶。道慧所撰曰。惑情亂教。喩之
水濁。若果無常。則其迷可久。理非偏教。故妄
情可息。息則名教顯然。喩之水清
於是大衆乃見寶珠故在水下 案。僧亮曰。
信佛是常。而請不肯住。以不自在。執昔説以
致疑。乃取判於佛。此譬之旨也。法瑤曰。常理
既顯。方知昔旨。旨在於常。譬故在水下也。僧
宗曰。唯有聞慧。未能入理。如未入水。未修勝
慧。不名得珠。非不聞慧。義稱遙見耳。寶亮
曰。既得信解。悉知常旨。遍在昔日教之下
猶如仰觀虚空月形 案。僧亮曰。佛説勝修
圓教可仰。以譬空中之月也。僧宗曰。思修之
心。中道不偏
是時衆中有一智人以方便力安徐入水即便
得珠 案。道生曰。如説修行。譬之安徐入水
也。要在修習我常四法。而實不廢方便之義
也。修常然後乃解無常。其理始是得來在我。
故曰智也。僧亮曰。捨昔修今之譬也。法瑤曰。
智人謂菩薩也。修習不濫。無常爾乃得常。以
譬入水得珠也。修習得所。不渾濁故。爲安徐
也。敬遺記僧宗曰。迷多悟寡。可貴可重。故言
一人也。以善方便。縱容理味。則教不渾亂。勝
修之慧。在我故也。如以安徐入水。水不亂故。
所以得珠也。敬遺記僧宗曰。一人譬菩薩也。
不執斷常。縱容取中。譬之安徐也。道慧所撰
曰。謂攝心在理。曰安徐也
汝等比丘不應如是所謂我想常樂淨想 
案。僧亮曰。此略合譬重勸之也
爾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得入涅槃是義云
何 案。道生曰。若昔説無我。實亦表於我者。
言教何以專説無我。得離於我。而不説我。今
方説耶。僧亮曰。若今修是正。昔日遍説。其義
云何耶。法瑤曰。若有我爲眞。無我非實者。昔
日何故不説。幸使我等無謬取之倒。此之二
説。如以鉾楯。其趣云何。僧宗曰。此奪果門。
第四段也。第一奪果。第二奪因。第三寄寶珠
譬。成其所修虚而不實。此第四釋會二教。不
相乖負也。寶亮曰。此第七段會通兩教。自哀
歎品來。比丘三請。世尊三勸。而衆人唯懷一
疑。故知。從卷首至此。未是正説。通爲勸問明
矣。此疑由是第三勸中生也。若其理皎然。昔
日何以不先説耶
佛告諸比丘善哉善哉諮問是義爲自斷疑
 案。僧亮曰。善問得時。能推本定今。以自
斷疑也。法瑤曰。下引客舊醫譬。明古今之説。
其旨不殊也。昔歎無我。唯在三界。除三界我
耳。不毀佛我也。但彼不解言之旨故。濫佛亦
謂無我。今毀濫脩無我。非毀生死無我。歎毀
雖異。其旨實同。非鉾楯也。僧宗曰。能以二教
爲徴。疑心所以斷也。今釋二教。則無執昔之
迷。權實苟分。疑累斷也。明駿案。此下一品之
中。第五段會通也所言會通者。明昔所以不
説常。今日所以説耳。非謂以昔無常偏教。會
今圓教也。是以下譬中云。此乳藥者。服與不
服。皆是醫教。不云醎苦辛酢等味。即乳藥也。
故知。所言會通者。蓋説與不説之意也
譬如國王闇鈍少智 案。道生曰。夫受化者。
必有解分。垢重者。攝輕故爲王也。垢重故智
少也
有一醫師性復頑嚚 案。道生曰。雖復垢重。
而斷善猶輕。今取其中。以愚相訓。必有師焉」
而王不別厚賜俸祿 案。道生曰。耶訓會情。
宗莫易也
療治衆病純以乳藥是醫知乳好醜善惡 
案。僧亮乳藥者。説六諦二十五諦。皆我見爲
教。以扶物情。故譬之以乳也。病起根源者。若
起於法身者。應以我爲藥。若起生死。此則非
藥。此明不識病源也。復不善解者。不知眞我
法也。僧宗曰。譬有五別。第一明佛未出時。外
道化世。第二明始應生王宮。第三明共入見
王。稍欲受化。第四明應見成佛。權説偏教。第
五明開實顯常也。國者。總譬一佛之所化也。
以前悟者。譬王也。醫者。譬外道也。風起卒
暴。譬瞋也。冷性凝結。譬癡也。熱性煩濁。譬
愛也。此明不識病也純服乳者。明不識藥也。
慧朗所述曰。此譬有兩意初從首。訖療治衆
病。無不得差。謂之古譬。蓋是今日座席之前
譬也。後從其後不久以下。謂之今譬。正爲即
時爲喩也。前明以有執常之病。所以不得爲
説。後明常病既消。還以無常爲患。故爲常也」
復有明醫曉八種術善療衆病知諸方藥從遠
方來 案。僧亮曰。此第二譬也。縁悟時至。菩
薩出世。能治生死譬。醫八術者。譬除八倒。法
身於人爲遠。義言遠方來也。法瑤曰。八術謂
慈心等四對。三毒及等分也。善療衆病者。知
衆生根根也。知諸方藥者。善解法相也。法
身懸絶。譬遠方來也
是時舊醫不知諮受反生貢高輕慢之心 
案。僧亮曰。見處王宮。受五欲樂。衆生不識。
起凡夫想也。于時外道自稱云。是一切智人。
蔑瞿曇也
彼時明醫即便依附唯願爲我宣暢解説 
案。僧亮曰。將欲去之。必先受之。所以禀彼四
禪四空行等法也。法瑤曰。詣彼師門。或諮受
常倒也僧宗曰維摩經云以無心意無受行。
而悉摧伏諸外道。斯蓋四攝之中。同事攝也」
舊醫答言卿今若能隨我所能當給走使 
案。道生曰。成佛凡四十八年也。一日屈節。則
終身成師也。僧亮曰。要終身爲弟子。法瑤曰。
從得道夜。至涅槃夜。其間凡四十八年。爾時
六師。一不降化。與佛角辨抗行。師徒之義未
絶。曲意伺機。喩之給使。又釋四十八年者。謂
四禪八禪也
是時舊醫即將客醫共入見王 案。僧亮曰。
菩薩以受化爲國也。示禀其術。知其非道。使
師及弟子。擧世知非。於悟分轉近。有入國見
王之義。以爲喩也。法瑤曰。耶師所訓者。亦可
以法而化。爲共見也。僧宗曰。此第三譬也。未
成佛之前。漸欲背耶。而未全正。兩邊同信。義
言共入也。慧朗曰。于時有五百賈客得度。未
度之前。若遇外道。便受耶法。値佛則度。二機
不定。故云共入也
是時客醫即爲王説種種醫方及餘伎藝 
案。道生曰。五戒十善。亦是醫方。實以捨下。
而似生上爲伎藝也
大王當知應善分別此法如是可以療病 
案。道生曰。以定除亂。謂之治國。以慧去結。
謂之療病也
爾時國王聞是語已然後倍復恭敬客醫 
案。僧亮曰。此第三譬也。使人知耶。後乃顯
正。洗浴受摩。取草詣樹。即入禪定。降魔成
佛。于時靜身得定。以譬治國。慧能斷結。譬治
病也。法瑤曰。上來並是成佛之前事。此以下
譬成佛後事也。神通等爲伎術。三歸五戒爲
方藥也。戒以禁非。定以靜亂。爲治國也。僧宗
曰。説生死過患令背。爲醫方也。令修戒定。爲
伎術也。以五戒十善。生淨土故。即是治國也。
以不淨止貪。慈悲止瞋。因縁止癡。即是療病
也。佛道既成。耶心殄息。喩如驅出
是時客醫作是念言實愛念者當求一願 
案。僧亮曰。此第四譬也。今正是時者。五人應
悟之時也。有愛念者。感理冥會。令無差也。當
求一願者。惑從相起。觀空則滅。空理無二。故
云一也。法瑤曰。佛唯化是願。但化遂由乎衆
生。義言求也。曇濟曰。一願者。譬一空門也。
僧宗曰。第四譬也。是説四諦。除耶我之時至
也。一願者。世尊所應説者。常與無常。大之與
小。今日未得雙説。故言一也。于時正在三七
日思惟。知衆生有從化之理。願得遂也
王即答言從此右臂及餘身分隨意所求一切
相與 案。僧亮曰。身雖多分。而性空無二。無
二則無非我所惜也。僧宗曰。方便智易用。如
右臂也。終聞常教。皆有受義。故言一切相與
也。慧朗曰。右臂者。取一邊之義。譬偏教也
彼客醫言王雖許我一切身分然我不敢多有
所求 案。僧亮曰。無則無多非所求也。僧宗
曰。雖知終當圓説。即時唯可偏教。故云不敢
多有求也
今所求者願王宣令是藥毒害多傷損故 
案。僧亮曰。我見是衆惑之本。譬所損之處多
也。僧宗曰。展轉相聞。譬之宣令也
若故服者當斬其首常處安樂故求是願 
案。僧亮曰。若起身見。則斷慧也。身見斷故。
無復凡夫横理之惑
時王答言汝之所求若爲藥者當斬其首 
案。道生曰。已受五戒十善之化。此欲爲
無常教也。僧亮曰。五人觀空得道。一切衆生。
皆知身内無我。宣令一國之義也。信正背耶。
理不爲難嚮。然從命爲。蓋不足言也。夫萬善
以信根爲首。若以倒見爲藥。則無信根。爲斷
首之義也
爾時客醫和合衆藥以療衆病無不得差 
案。道生曰。譬無常等五門觀也。僧亮曰。更思
治門。斷思惟結也。法瑤曰。辛苦等味。譬無常
等觀也。前云醫方伎藝。談化之始也。此言辛
苦。叙教之終也。一段事畢。故言無不得差也」
其後不久王復得病即命是醫我今病困當云
何治 案。道生曰。執無常教。該於常也。僧亮
曰。第五譬也。耶我已滅。不識眞我。謂一切法
無自在者。謗佛法身。始覺病起也。當云何治
者。斷惑次第。機來扣佛。致辭如此也。曇濟
曰。應聞常教。故以無常解爲病也。寶亮曰。此
下第四譬也。知涅槃機發。所以言病。衆生已
聞四時教説。心神漸開。推理而言。佛不應無
常。而生斷滅之見。喩之若病也。智秀曰。得無
常解。即謬倒佛上。以其常患亦消。即有無常
病起。故言不久也
醫占王病應用乳藥王今患熱正應服乳 
案。道生曰。應説常也。僧亮曰。既以無我爲
倒。應以八自在爲治。故云應服乳也。是大妄
語者。無我者。旨在生死。而云一切。是則妄語
也。顛倒煩惱。能燒衆生。取譬患熱也。法瑤
曰。本以無常之火。焚燒生死。而以濫執佛地。
病之甚者。故云患熱也。僧宗曰。無常倒心。虚
而不實。以謬起故。應云虚熱。眞常之解。清涼
眞實。故云應服乳也
時王語醫汝今狂耶爲熱病乎而言服乳能除
此病 案。法瑤曰。執無常教。以爲理極。此譬
未信説常之時也。寶亮曰。譬哀歎品三勸三

汝先言毒今云何服欲欺我耶 案。道生曰。
執昔教難今教也
先醫所讃汝言是毒我本舊醫定爲勝汝 
案。僧亮曰。謂前醫先覺。故云勝也
是時客醫復語王言如彼虫道偶成字耳 
案。道生曰。本不在字。則非字矣。耶説不在
常。非常説也。僧亮曰。虫不識字。雖字非字。
智者豈有識字之怪耶。不別諸病。悉用乳藥
者。病起於麻麥之我。不可用我而爲治。若起
八自在之上者。可得用我治彼不識也。僧宗
曰。上三脩中。廣明八倒。但有其名。未得其
實。何異虫跡耶
是先舊醫不解乳藥亦是毒害亦是甘露 
案。道生曰。投非其病。則成毒害也。僧亮曰。
用得其所。投中其病。是爲甘露。不則爲毒
云何是藥復名甘露若是乳牛不食酒糟滑草
&T065025;案。道生曰。耶設於常。中實已變。外以
如本。而能惑於人。爲酒糟也。既生常惑。無常
尋起。爲滑草也。所説無實。爲麥&T065025;也。僧亮
曰。乳功在乎善養。解我亦由乎説者。無以惑
心説我。行則成倒也。酒糟滑草者。釋口易下。
入腹爲患。我見則附情易。安則爲病也。我見
有名無實。喩如麥&T065025;空無實也。法瑤曰。牛者
譬佛菩薩也。既以乳譬常教。今以乳從牛出。
是則常教。由佛菩薩説也。糟無眞味。人之所
惡。以況耶説樂淨之法。其實是苦實不淨也。
常倒者。謂湛然不易。而實無時暫停。喩滑草
也。麥&T065025;内空。以譬無我也。僧宗曰。酒糟者。
食則醉亂。懷相在心。則迷眞法也。滑草者。其
體性利。噉則傷中。譬之利使也。麥&T065025;無味。喩
浮澹之心。不得理味也。寶亮曰。酒糟麥&T065025;。本
是虚秏之物。以譬斷見。滑草乃一往悦情。喩
如著相説常見也
其犢調善 案。僧亮曰。受化弟子善能問難。
能使眞我之旨顯而不謬
放牧之處不在高原亦不下濕 案。道生曰。
讀誦諸經。已養法身。若專在去結。譬處高*源。
若從斯起惑。譬處下濕。僧亮曰。慢心高原。
染心如下濕。弘通之病。莫過此也。法瑤曰。執
我在三界。爲下濕。執無我濫佛地。爲高*原。
縱容中道離此患也
飮以清水不令馳走 案。道生曰。無相之説。
譬之清水也。僧亮曰。以定水自資。不行亂境
也。法瑤曰。飮以中道之水。不馳於二邊之散

不與特牛同共一群 案。僧亮曰。不與惡知
識。相親近也。僧宗曰。特牛譬外道也。特牛無
乳。外道無有眞常法也
飮食調適行住得所 案。道生曰。授法不偏。
爲中適也。僧亮曰。調譬諸道品。行住以譬合
時則説。不合則止也。法瑤曰。飮以解脱爲漿。
食以禪悦爲味。行則爲觀。住則爲止。止觀不
失其宜。爲中和之道。行住得所也
如是乳者能除諸病其餘一切皆名毒害 
案。僧宗曰。備上諸徳。乳必可服。菩薩善具通
法之徳。常名可信也
爾時大王聞是語已即便服之病得除愈 
案。僧宗曰。即今説也。衆中有先悟言下旨者。
如王也
尋時宣令一切國内從今已往當服乳藥 
案。法瑤曰。相勸信常。無執無常。以爲極也」
國人聞之皆生瞋恨皆懷瞋恨悉集王所 
案。道生曰。親承音旨。猶懷疑惑。何況傳聞者
耶。法瑤曰。其中猶有執無常者。復須轉教。方
起深信也
王言汝等不應於我皆服乳藥病悉除愈 
案。法瑤曰。督厲之辭也。常以無常。皆是佛
教。豈得信無常。而不信常耶
汝等比丘當知如來爲大醫王出現於世 
案。僧宗曰。此下合譬也。其文甚略。擧其綱紐
耳。此合第二佛出世譬也
降伏一切外道邪醫我爲醫王欲伏外道 
案。僧宗曰。合第三譬也
故唱是言無我無人爲知時故如是無我 
案。僧宗曰。合第四譬也
有因縁故亦説有我應當如是脩集是法 
案。僧宗曰。合第五譬
卷第七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八 長壽品
第四卷上
  合老少二人譬 多羅聚落迦葉問
長壽品第四
佛復告諸比丘汝於戒律我當解説令汝心
喜 案。道生曰。欲令問長壽因也。長壽本是
入生死。濟物之良津。以慈心爲本矣。慈之爲
濟。無制戒律。令不作諸惡。然使行善。以之極
也。既制戒律。有罪必治。即事如似無慈。謂無
慈者。非從疑於戒律。乃是厚詮壽本。不可不
問也。問於壽本。是菩薩事理。非聲聞所應妄
豫。故推之焉。僧亮曰。此中所説。或是比丘所
行。故偏勸云。汝於戒律。若有所疑。乃至莫
謂如來唯修諸法本性空寂者也。佛初開宗。
明施是壽因。純陀以護法爲因。廣宗中。以三
修爲因。雖説三因。未盡壽本。今先擧戒後擧
智。略擧始終。明一切萬行。皆是壽因。開其問
宗。故此先擧戒律也。敬遺記僧宗曰。前奪因
奪果。釋會二教宗致。略擧前來。擧境勸問。但
所擧之理。既爲深玄。二乘雖疑。思所不及。未
能發問。佛知其不能。所以重勸問者。令其高
推有在也。所以擧戒律令問者。戒是聲聞要
行。入道之初基也。又一義。聲聞不疑戒不趣
佛。但疑戒未必致常也。又一義假使能致常
果。未知此戒與昔之戒。云何爲別。既懷此疑。
疑則應問也。法蓮記僧宗曰。前品擧空不空
等慧境。以勸問。今擧戒律萬行之因。以勸問
也。若因不了者。果亦不究竟。而因有戒定慧
也。所以偏問戒律者。戒是聲聞所行。由律儀
戒資。以得定戒得道共戒也。慧朗述僧宗曰。
勸比丘問。凡三重也。前品止其哀歎。便勸
令問。因修至此。今此第二又勸也。將欲廣開
常旨。而戒是萬善之本。故擧戒以勸問也。寶
亮曰。此下第四段。催衆令問也。戒是聲聞之
本。所以擧戒而勸問也。智秀曰。上擧諸法以
爲勸。恐諸比丘。憚常理之深。不敢致問。今指
復擧戒。是常所行事。約就近情。以爲勸也。明
駿案。前因受供以開常宗。唯有純陀。利根一
聞即悟。設五翻諮難。以辨法身般若解脱。即
得重顯久是常田也。然而常旨幽微。應須廣
辨。以大衆悲深。頓忘諮決。頻仍哀請。爰生傍
論。是以放光催供。重顯義宗。復因純陀詳本
迹二旨。明食非實受。滅豈眞亡。而純陀去後。
時衆默然。於是動地駭情。復與問首。而哀戀
之至。了無諮啓。唯深陳哀苦。設譬仰譏。於是
世尊。因以二偈。抑其悲情。略擧法門。勸其令
問。所擧所勸。皆是果旨。觀彼衆心猶迷。憤發
乃説三徳涅槃。奪其所證。比丘遂乃更執昔
教。還復苦請。佛以勝修遣執。以醫譬會教也。
哀歎苦請。紛綸始息。是故略擧常住之因。戒
定智慧。勸令諮問。此第二勸也。所以先擧戒
者。夫十地以大悲爲首。五戒以不殺爲先。下
答長壽因云。大慈大悲。授不殺戒。長壽之因。
莫先於戒。是以先勸問也
我已修學一切諸法本性空寂明了通達 
案。僧亮曰。説智因也。僧宗曰。言如來窮達性
本。得本則握末。必有洗疑之徳。故勸問也。寶
亮曰。昔明持戒得果。但獲斷滅空無爲耳。佛
今意云。我昔所言。斷滅空無爲者。乃是今日
常住家因。汝於此義。應疑可及機而問也。智
秀曰。擧佛徳也。道慧記曰。謂佛先已修行。
得至常處。汝今豈得不修戒等行耶。明駿 案。
萬行終以戒定智慧爲本。前句擧戒。此擧定
慧。本性空者。慧之境也。寂者定也。下文比
丘。即述此三旨。云不思議也
汝等比丘莫謂如來唯修諸法本性空寂 
案。僧亮曰。明萬行皆是因也。僧宗曰。空不異
昔。恐其疑止。乃更擧不空。發其問也
復告比丘若於戒律有所疑者今悉可問 
案。慧朗述僧宗曰。第三勸問也
時諸比丘即白佛言無有智慧能問如來 
案。僧亮曰。佛果深妙。我智微淺。不能發問
也。教誨者。即戒律也。明駿案。釋所以不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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