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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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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然地經中。善知識善護意通由諸善。不
獨由語故。度世經亦不躡前。四十種大事
案經。即内善外護故。能成所作。然即地經
善集白法善淨深心等。餘句中義亦不獨
躡於語。然皆躡者以語例餘。於理無爽。十
句並通二利文相亦顯。第二十種心者。明
以何因。以大悲爲首荷負一切等故。十
中一荷負心。心如大地荷四重任故。二深
廣心包含無外故。三勝心四淨心。五利六堅
七無染。八希有九智慧十無邊。並語心體也。
第三十種發心者。明爲何義。爲上求下化
故。發起勝用十句可知。第四十種周遍心。
明有何相。以過凡夫地入眞如法中故。
十中一總明悲廣智大。曠若虚空。二智契
深極餘皆可知。第二十種根即安住地中。行
由前初住之行。令此勝用増上皆光顯。故名
之爲根。十中分三。初一信成就。次六修行
成就。於中初句樂欲根即近安樂法。多聞能
正觀故。二不退者。即不著名利。於三昧中
亦無愛著及貪求故。三安住者。萬行念念現
前故。四五悲智不斷上皆教道。六即證道之
修。後三即迴向成就。一總求一切地智故。
即金剛智照徹法性故。二別求法身。三求
功徳身。謂十力等。第二十種深心下六門。
明第二地中行。於中二。初二門明發起淨
十種深心。後四門自體淨。今初前門自分直
明深心。後門勝進加以増上。今初晋經及
論。皆名直心者。然深心有二義。一於法
殷重名深。即樂修善行。二契理名深深入
理故。若語直心但有後義。正念眞如法
故。今文具二。初由契理。二由修行。次七
廣上契理。後一顯前修行。二増上深心即
勝進。上求増殷重故。十句亦四。初門樂修
善行。二標契理。次三成上離疑。一出所因。
二彰所入。三成徳自在。後五成上積集善根。
第二十種勤修下四門。明自體淨中行。彼約
別地之行但明於戒。而有三聚。今文分二。
初一門通修十度。即攝善法戒律儀亦在其
中。以地相望是修位之首。故特名勤修。晋
經名方便。方便修起故。二決定解下三門。
明饒益有情戒中行。此門總顯智。於諸善
決起勝解。地經約戒但解十善。晋經名樂
修由有決解故樂修習。二解世界。三解衆
生文相並顯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二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三
已下入第
五十七經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三十種習氣下五門。明三地中行分二。
前二門明能起厭行。後三門即所起厭行。前
中二。此門明熏習成氣。後門増盛攝取。今
初由此地厭伏煩惱故。於諸行積集熏成
氣分。方能究竟斷伏煩惱。故名習氣。十中
一行本氣。二成行氣。三下化。四上見。五受
生。六大行。七十願。八十度。九理智。十量智。
二十種取者。明増盛攝取故。晋經名熾然。
由前積習愛樂得増長故。第二十種修下
三門。明所起厭行。即分爲三。此門正顯修
行。前八修因。後二修果。第二成就佛法明
修成勝縁。依託此十能成就故。第三十種
退失明修行離過。別擧十過總令遠離。文
並可知。第四離生道下五門。明四地中行
分三。初此門明清淨對治修行増長因。次
門明其清淨。後三門明對治修行増長。今初
前三地寄同世間。有見等惑。猶如生食在
腹。四地寄同出世。對治清淨能離彼生。謂
離有爲行故得無生故。顯行純熟離生澁
故。廣如婆沙。今是彼清淨對治之因。故名
爲道。地經有十法明門。初是觀察衆生。今
但廣斯一句餘略不具。結云不雜二乘者。
以於十句雙行而修故。不同二乘見道離
生矣。第二決定法者。明其清淨。上明能離
今顯所得。以得出世決定法故。故彼文云。
得彼内法生如來家。十中前五自分。後五
勝進。第三出生佛法下三門。明對治修行
増長。於中分二。先二門明修行増長。後一
門明修行對治。今初亦二。此門正明増長。
後門顯立勝名。今初從縁出生即増長義。
亦猶出息増長其多。十中初二順人信法。
次二願智不虚。次二時處廣長。次二無間普
遍。後二勝行攝生。二丈夫名號即立勝名。
由徳行内増故嘉名外立。十中前四從境
立名。五六約當體受名。上皆自利七八利
他。九通顯勝具二利故。上皆自分因名。
後一勝進果。稱上皆隨徳假名故。瑜伽四十
六。明菩薩隨徳假名有十六種。初名菩提
薩埵。十六名爲法師。顯揚第八莊嚴論十
二。皆同此説。又商主天子經五義立名。恐
繁不會。第二有十種道明修行對治。地經
寄位廣明三十七品。今約實位故。増數顯
十皆爲對治。並是正道。十中前二後一名義
皆不共。三道則名義倶共。四道至九名共
小乘。義唯實教前三可知。言義唯實者故。
四行云。善巧迴向無休息。故五根定根知三
昧入出。六通天眼見死此生彼。七六念成七
加念衆生爲大悲故。亦是廣七覺中一念
覺故。餘例此知。八正思惟順一切智。九次
第定皆寂用雙行。初禪離欲恚害而逆化衆
生。亦用欲等言説。故云一切語業。二禪雖
無覺觀不壞淨覺。以爲説因。三禪離喜
而生法喜。四禪離樂而受解脱道樂。從此
不下。明四無色定。但總相顯勝。雖住滅下
即滅盡定。此定雖盡滅諸不恒行心心所
法。及滅恒行染汚一分。而以厭患想受爲
先故。名滅想受定。由非想地猶有細想。是
捨受故。今實教明即受等性滅故。不息菩
薩行。是以七地云能念念入。亦念念起等。餘
如三地及七地中辨。十力中六遍一切下。是
一切至處道智。八是天眼。九是宿命。今三
世悉知。況乎宿命。餘如初會中辨。第五無
量道下二門。明五地中行分二。此門明勝
慢對治中行。後門明後二分中行。今初分
二。先總標四門。以此四門同顯道義。義皆
無量類例相從。故總標之。約義須分故。後
二屬後。二從佛子下別明初門。謂十平等
心及隨如道行。皆是菩薩正道所遊路故。以
觸境皆如道無不在。況虚空等十。一一無
量道豈有涯。十中前四各一無量。後四皆佛
界無量。語言亦屬衆生。亦是調伏界。無量劫
數即竪論無量。餘七横論無量。虚空亦横亦
竪。法界非横非竪。虚空法界約無分量。餘
八廣多無量兼無分量。二無量助道即不住
道行勝。及彼果勝中行。以智契如是謂正
道。萬行資縁皆爲助道。此二合行名不住
道。今以圓融之修無不契如。並爲正道。
皆互相資並爲助道。故擧虚空等十不異
前章。然正道不隨事轉同稱無量。助道隨
事故。隨所等事名無邊無盡等。第六無量
修道一門。明六地中行。般若現前爲眞修
故。無去來等即十平等等故。十中前四即勝
慢對治中行。攝十平等。後六即彼果勝中
行。不住道行勝。十種觀縁彼已廣故。此略
不明。四中前三約法。後一約喩。法中彼從
別義開成前八。今總明之。一不起心。二稱
本性。三遣修相。亦可配三性三無性。如理
思之。四擧七喩通顯無著。後六中五雖
證三空。而集福徳。六不著教法不可説
者。理圓言偏言不能詮故。無言説者性無言
故。離言説者忘言方會故。七不壞事法界。
八不壞眞如理。九總明權實之智故力無
盡。上皆自分修。十即勝進修。第七莊嚴道下
三門。明七地中行分三。初門明權實雙行。
次門明念念進趣。後門取授自在。今初即
彼地中。樂無作行對治十種方便智。及雙行
果發起勝行中行。以權實交飾故曰莊嚴。
列中前五自行無染。次四隨有攝化。一無染
而化。二處正入邪。三持犯權實。四人法權
實。十總顯因果權實。於中三。初因圓示缺
示現受生。是因未滿故。次與三世下。同果境
界而不捨因。因有十句行通二利。法即
教法業謂利他。道謂正智儀謂制聽。取即
願求巧謂權實。上皆所作事。總語因體。
生成用者即因成大用。住持力者長用不絶。
後何以下徴釋可知。二十足明念念進趣
行。即彼障對治中修行無量種。及雙行分中
菩提分差別等。十中初二約行。一戒二進。次
二約通。一總二別。次二約心。一願二誓。次
二約法。一順二持。後二約徳。一演二伏。三
十種手明取授自在行。即雙行分中能作大
義。十中初一約取。謂念念中修習一切佛
法向佛智故。餘九約授。於中前五明四
攝。一布施二愛語。三四皆利行。五即同事共
一手。作而拔出故。後四即四家一苦清淨
故。二示諸諦故。三般若力故。四捨煩惱故。
第八十腹下三門。明第八地中行。以内證
無生故。皆約内事明内徳圓滿。即分爲三。
初門明含容清淨徳。即彼集地分中無住道
清淨等故。及淨忍分中得無生故。亦是
勝行分中離一切貪著等故。世人之腹多含
穢惡。今此十中。前六後一明惡無不離。
七八九三明善無不積。若能如是凡即佛
腹。二有十藏前總擧其腹。今別明五藏。
由得勝行諸佛勸起。一念出生含攝成熟
無量徳故。十中初三出生三寶。次三成熟
三聚。邪定亦有佛性爲未來因故。起悲爲
縁。涅槃云。一闡提人雖復斷善。由佛性力
未來善根還得生長。即其義也。後四攝授佛
果。最後即一切智也。三有十心。即五藏之一
最爲勝故。五藏主故。即此地能成諸善無功
用心。前初地中明心。梵云質多即慮知心。
對身口故。今此梵云纈唎陀耶。此云肉團
心對餘藏故。十中前六自利。於中初二攝
善。一勤二策。次二破惡。一破縁二破因。次二
成行。一堅二淨。次二攝生心。一智令悟。二
慈拯救。大梵住即四無量。後二成徳。一深。二
固。第九被甲下二門明九地行法師入有。
備外嚴故。初門明入地十心。如被甲防内
將趣入故。十句可知。二十器仗。器仗破外。
以住地心窮十稠外無不破故。十中前
五順仗破障。次三違仗破障。如令賊破賊
故。次一非順非違仗。如以良謀不用兵仗
無不破故。後一切成立徳仗。第十十種首下
十三門。明十地行十地徳圓故。寄六根
四儀業用明之。且分爲三。初一總標徳首。
次六六根勝徳。後六四儀成規。今初居受
職位首出衆聖故。十中初三果首。次三標
之以因釋之以果。後四直明行首。第二十
眼下六門明六根。即分爲六。初明十眼
者。即大盡分中。如實知見一切法故。十中
前五名同諸教。而體用不同諸宗。肉眼見
障内色故。智論三十七。説肉眼見近不見
遠。見前不見後等。天眼方見遠等仍有分
齊。今肉眼見一切色。已過二眼故。四十四
自指云。不思議經應見遠。此中不説。然天
眼是假和合不見實相。今明見心即似同
於彼。然心通性相則亦不同。此中慧眼似
彼法眼。此中法眼似彼慧眼。所以互者。以
彼慧眼。不能見衆生盡滅一異。不能度
生。今顯實過權反此明能。彼中法眼雖
知於法。不能遍知衆生方便道。今反此
故明知一切。意欲異權故耳。彼佛眼細無
不知。今擧勝況劣。又十力無不該故。後五
中智眼見事。即法眼開出。光明眼通身智
光。義兼法慧。出生死眼者。然涅槃不可見。
絶見方見見圓寂故。無礙眼者。總見諸眼
皆無障故。此即一眼具多爲不壞相
故。須列十眠。一切智眼即是普眼。非但
見法界重重。亦乃法界即眼故。爲普門故。
知十眼全以無礙法界而爲其體。若辨次
第。以肉眼見生受苦。次以天眼了知其
心。次別知根境。次引入如實。次令得佛
力。次尋光而見。次同歸寂滅。後等同法界
餘如別章。二十耳者。然眼等六根由得解
脱神通無上。見聞嗅觸等。皆自在故。總就行
辨。此門亦即釋名分中。聞持如來大法雨
故。初二離順離違。次二棄小欣大。次二愍
苦厭樂。次二滿果圓因。後二了俗同眞。
悲智倶運。三有十鼻嗅行香故。於中初四
聞香體。倶舍有四。總名爲香。一好香謂沈
壇等。二惡香謂葱韭等。三等香。四不等香。謂
於前二増益依身。名爲等香。損減依身
名不等香故。亦不離好惡。今此中倶聞聞
其上二。更無別體。非香非臭對前成三。謂
如柴炭等。次三聞香表用。瑜伽等中上二
界既無鼻舌二識。亦無香味二塵。語其無
麁。此聞有頂香者明其聞細。菩薩力故。
又有頂言。餘處多明是色究竟。準晋經中
聞非想香。則有頂言亦是三有之頂。既有通
果之色。亦有通果之香。後三聞出世人法。
四有十舌演法味故。下三爲成六根非
顯三業。三業前已有故。十中前五約辯顯
徳。後五約用。十降四魔。魔即天子魔。生
即蘊魔故。五有十身隨行成身故。六有十
意。初一總餘九別。文並可知。第三六門明
四儀動止行。一行者動遊行法故。於中令
轉還者。轉有漏定還無漏故。不斷生死者。
若斷非眞涅槃故餘可知。二十種住者。止
息散動故。前七自分住。後三勝進住。三坐
者多時安處故。初四世坐以攝物。後六法
坐以成徳。四十臥者。放捨身心合法體故。
十中初三顯定。一加行調身心。二習修。三
得定。餘七定益亦兼餘善。然其十事各同臥
之一義。初三後二可知。四獨已臥故。五離
尸伏故。六離依倚故。七思明相故。互警覺
故。八右脇臥故。五住處者。智有棲止之所
故。前明能住此辨所住。十句可知。六所行
處。前辨能行此明所行。於中初四自行。
一依四念。阿難四問佛令依住。今辨依行
餘可思準。十地行竟。大文第六十觀察下。五
十一門答上因圓果滿。若剋實而論。成如來
力下四門方明果滿。前皆因圓。以八相前
五猶屬因故。爲明八相皆示現故。通入果
中即分爲二。初三十二門明因圓究竟。即
等覺位。後十種住兜率下。一十九門明現果
圓滿行。即妙覺位。前中分三。初一十四門
明因行體性。二十種義下八門。明方便造
修。三十種魔下十門明因行除障。初中二。初
四門起行方便。二十種施下十度行體。前中
三。初二門意業觀察。次一門身業自在。後
一門語業宣暢。前中初觀察者解方便故。
達通塞故。於中初二觀所化。次四觀能
化法。謂理果教行。後三觀位。一超劣。二得
位。三同果用。二普觀察者審慮周遍故。前
六以六度治六蔽衆生。後四雙明二利。謂
順人證法下化上成。二身業自在中。謂實徳
内充威徳外溢。如師子王奮迅威勢。更有
異釋如法界品辨。於中前五寄喩。次四約
法。上皆自分後一勝進。三師子吼者。既勇健
無畏則能決定宣唱。二中令物度苦脱集安
道證滅故。餘並可知已下五
十八經
第二十種施下
十門。明其行體。於中先明六度。後顯四
等十度之義。已如前釋。皆言清淨者離蔽
障故。不同世間施戒等故。然皆寄十表
圓。各爲一義。與九三施等開合不同。若具
會釋恐厭繁文。故隨顯直釋。今初十施者。
一無向背施。即清淨施中別義。二遂求施。
三二世樂施。梵本中名應時及濟難。不失
益故。餘七皆一切施。四即觀其可不。有損
不宜等。極貧下者應先施等。五不希異
熟亦清淨施。六亦難行施。所愛重物無戀
著故。七内外財等無不捨故。八九與十皆
巧慧施。此迴向巧治二過故。一觀諸行性
不堅牢。治於當果有爲見勝功徳。二由具
大悲治於二乘趣證無爲。故行不住道而
向菩提。九益生施。常以財法施之故。名不
捨。十忘相成度。然其十度皆有三輪而義
有小異。如瑜伽説。此上十施皆通三施。二
十戒者。前三律儀七十攝生。餘皆攝善。又四
即廣博戒。五迴向戒。上二皆一切種戒。六
持微細故。即難行戒。七令他悔除即善士
戒。八軌則具足所攝受戒。一切惡止善行故。
九永出離戒。上二即清淨戒。十令他得二世
樂戒。三十忍者初三耐怨害忍。忍他三業
惱害故。次三安受苦忍。初後忍不稱情中。
一忍身苦以濟物。後二諦察法忍。七八通
二忍。又四難行忍。於下能忍恕不逮
故。五亡身濟難。六忍己順他皆遂求忍。餘
如前判。四十精進中二。與第十是饒益有
情。五是被甲餘皆攝善。又初三三業即精進
自體四離染法五引白法。上二一切門精
進。六無所棄捨及無所退減。七無下劣。
八無顛倒及勤勇加行。上三即善士精進。九
平等相應。即一切種精進。上皆自分十即勝
進迴向菩提清淨精進。五十禪中初五方便。
次一正定堅成。次二發慧斷惑。上八現法
樂住禪。九利益衆生禪。十引生功徳禪。又
五六奢摩他品。七毘鉢舍那品。上三一切種
禪。八無愛味及慈悲倶行故。不捨欲界並
善士禪。九雖發通明而利衆生。十能速入
佛境皆難行禪。六有十慧初三解法即加
行慧。次四攝生即後得慧。後三證理即正體
慧。又前五於所知。如實通達慧。六於五
明處及三聚中決定善巧慧。七知能引義
利慧。謂同佛差別智故。非凡小所知。上皆
一切慧。八難行慧。達深無我於境無礙故。
九具教具行慧。十具證智慧。上二即善士慧。
餘義如十行品所引。第二四門明四等者。
六度多明自利。四等多約利他。然四等於
境有別。已見十地。今文從通但約於樂
等。以爲顯別。今初明慈。前八衆生縁九十
文顯然。瑜伽四十四三縁之中。初共外道。次
共二乘。後方不共。此中三縁皆不共凡小。
如文思之二有十悲前七衆生縁。次一法
縁後二無縁。於中初傷其眞隱故。爲顯
後念彼不知故令悟。三有十喜初四衆生
縁次三法縁。後三無縁。四有十捨文列十
一。晋本初二但合爲一。於中初四衆生縁。
次六法縁後一無縁。上明行體竟。第二十義
下八門。明造修方便行。於中前五門明自
分行。後三門明勝進行。前中初二明法義。
次二説福智。後一顯圓足。今初以彼法義
成行故。若以能詮爲法。則以所詮爲義。
今此不取能詮爲法。然法約自體義。是所
以法總義別餘如九地。四無礙中辨。今初
十義。一以修行爲多聞之義。意在於修
不在聞故。淨名亦云多聞是道場。如聞行
故。二思爲法家之義餘倣此。知法即事法
餘八理法。理法所以在於證入。二有十法
法有二義。一持自性。二軌生物解。今此前
七通二。八九唯自性。後一唯軌生。烏波提者
此云有苦。即二乘涅槃。佛性論第二説二乘
無餘尚有三餘。一無明住地惑。二無漏業。三
變易苦故非眞無餘。今以涅槃爲安樂義。
略擧有苦故應捨之。軌令衆生不應修
此。第二二門明福智者。福智即道成福智
縁名助道具。如云三寶不斷。是福勸衆生
發爲縁等。又具二莊嚴方爲正道。偏語皆
助斯則福智。即助道具。又以正道福智相絶
故。故文中説法布施。皆即是福非福縁故。
今初福徳中二順迴向因。七不雜小善。迴
向於果餘可知。二智慧具中。一外近善縁。
二内調法器。三念慧安處。六念自持。六和衆
法並見上文。六堅順位。本業上卷。以三賢
十聖等妙二覺爲六。謂信堅法堅修堅徳堅
項堅覺堅。亦名六忍。謂信法修正無垢一切
智。復名六慧。謂聞思修無相照寂寂照。復
名六觀。謂住行向地無相一切種智。即亦
六性。謂習種性等。一切諸佛無不入此
故。常隨順十種智者。謂法智比智他心智
世智四諦智盡智無生智。若開如實異前。
則有十一智。今以如實貫上故但説十。如
智論二十六辨。由念成智故爲方便。四法
樂怡神。五眞實修行。六自他雙淨。言三
覺者欲恚害也。七遍觀法性界。如毒蛇
者。淨名涅槃。皆以四大爲毒蛇性違害故。
今居蘊入之中義當十八界。以四大即内
界故倶舍云。大種謂四界。今取總中別義。
亦可。十八界皆不可執取。處如空聚者中
無人故。並如涅槃二十三説。八深解二空
無心已下。明其法空。九止觀雙遊。於中先總
修止觀。後心意下雙釋二門先釋止。欲取
我相爲我想。正計爲我業。正損法身爲瘡
疣。餘過未滅爲瘢&MT06284;。能所忍寂故無來去。
後觀一切下釋觀。説雖先後運在一時。十
修集種智謂見法從縁。則知國由心現。國
由心現故有而即空。空爲法性萬法由生。
見法性源是眞智慧。皆離妄垢並云清淨。
五重積集一切智圓。第三明足者。總顯圓
足惑闇斯亡。智解斯顯故稱爲明。足有二
義。一智圓備故。二有進趣故。其猶脚足。斯
即十號明行足義。果稱圓足因爲脚足。
又準涅槃十八以明爲果。所謂菩提以行
爲足。謂戒定等廣如彼説。此居等覺義通
二足。望脚足義。此門亦得名爲勝進。十中
前七約行。後三別擧。三明自分行竟。第二
有十種求法下三門。明勝進行。一更求法要。
二得已明了。三如説修行。今初依此成行
故。一始心唯直。二中後無懈。三内不顧身。
四外亡名利。五雙圓二利。六得意亡言。
七果不近求。八因酬所爲。九普決疑惑。十
唯滿佛乘。離此十求皆邪求也。二明了法
者。得不照達求之何用。總以普賢勝智。了
知三乘凡聖差別。一是凡夫。若童稚蒙昧
未能出世故。隨世俗長四善根。二謂鈍根
隨信他言而行道故。名隨信行。三是利根
由自披閲契經等法而行道。故名隨法行。
然今既云覺法自性等。即知十中前九亦兼
含大。是以智論明有三乘共十地法。此上二
人約根分異。四第八人者。即初果向。又倶
舍賢聖品中疏云。第八人者。謂苦法忍。八
忍之中從後數之爲第八故。又智論中有
八人地。若約超斷容具二三果向。謂具修
道惑及斷。一至五皆初果向斷。次三向二
斷九乃至八地惑盡至苦法忍。即爲第三向
也。五初果法斷衆結者。謂三正三隨已如
十地亦可。見所斷惑八十八使。名爲衆結
由見諦理斷無明漏。無明是生死根本。名
生死漏。六一來果。觀欲味過患已斷六品。
雖三品惑能潤一生故。一往來而知無往
來也。七不還果斷九品盡故。不還欲界。
乃至八地惑皆斷故。總云不樂三界。八無
學果。八解脱者。一内有色觀外色解脱。二
内無色觀外色解脱。三淨解脱。初二如次
依初二禪。三依四禪。次四無色爲四解脱。
八即滅受想解脱。餘義已見上文。廣如諸
論。九十可知。三修行法者。如説修行方得
佛法故。常爲諸天者爲字去聲故。晋經云
覺悟諸天餘並可知。上來造修行竟第三有
十魔下十門。明離障行分二。前五門明離
障成行。後五門明離障加持。前中分三。
初二門明所離障體。次一門明離障方便。
後二門顯見佛成行。前中初顯魔體後辨
魔因。今初十魔能障道故。一蘊魔者。身爲
道器體與佛同。豈即是魔蘊。魔之名特由
取著。下九例爾。皆以下句釋成魔義。是知
以心分別萬法皆魔。何但此十。故擧菩提
法智以勝況劣。不以心分別。一切皆佛豈
捨魔界求佛界耶。然四魔直就體明。十
魔多約執取。十表無盡故。與四不同。若欲
攝者。除三同外皆煩惱。攝法即所證智是
能證。能所冥合故名菩提。若不捨於分別
菩提之見。即是魔矣。餘文自顯。二有十魔業
者行此十事。皆能訛善亦招天魔。故爲其
業。十中一由忘行本。令所修善感生死果。
不至菩提。故是其業。二於蔽度不平等
故。於中初二蔽倶行度。後四嫌棄有蔽之
人。文影略耳。夫眞道者。不施不慳不戒不
犯。不忍不恚不進不怠。不定不亂不智
不愚。嫌他不忍忍度豈成。他皆倣此。又悲
化惡故。況惡爲善資不愛其資。是大迷也。
餘八易知。然觀此文難免魔業。願諸後學
審此省躬。第二捨魔業即離障方便。對障
修治故云捨離。然此十句敵對反前。但略
而不次耳。一反第五二反第二。三反第七
四反第一。五反第四六反第八。七反第三
八反第九救護彼故。九反第十。若得佛
加蔽惡息故。十反第六。同一善根豈求惡
故。然復欲顯隨其一善。總反前十或以多
善共反前一。令不定執故不次耳。第三二
門顯見佛成行由障離故。果現行成。於中
先見佛。後成行。今初即是果現。此中所見即
前十佛。亦是八地十身。十身與此名小不
同。已如前會。然此中明見。皆稱彼佛而
見。如云無著。自屬正覺。非謂菩薩於彼
不著。若菩薩於此不著。下九豈當著耶。是
知皆就所見明見亦不得。半就所見半約
能見。一無著者。安住世間故。不著涅槃
成正覺故。不著生死乘無住道。示成正
覺故名無著。稱此而見是見正覺。他皆準
此。又無邪慧而不離。故云無著。無正徳而
不圓故云正覺。則佛見影略。此即總句。下
九皆此別義。二乘願出生故。上文云佛願
力故無不現。又乘此願能生一切徳故。
三報即相好莊嚴身業。即萬行之因而深信
爲首。云深信見故。下善財云。一切諸佛從
信心起。亦能令見者信故。四隨順衆生住
持舍利等故。又隨順衆生以圓音周遍三
世持佛法故。五涅槃即是化身。化身示滅
故名涅槃。深入見者。深入涅槃故能示滅。
深入生死故示滅非眞。六法身充滿於法
界故。法界爲佛體故。七湛然安住眞唯識
性。是佛心故。八寂然無依。心言路絶即三昧
義。觸類皆然。故三昧無量。九平等性智了
本性故。本覺眞性性本了故。十隨自他意
無身不受故。依上十見則眞見佛。既知十
佛總別六相圓融。則亦十見無有障礙。
又此十種攝爲五對。一所出能出對。二正
報任持對。三眞常普遍對。四内住外寂對。
五體深用廣對。如文思之。上十佛十身類
此成對。又此十見各有十種。並如不思議
法等品。二有十種佛業即是成行。前見佛
體今辨佛因。又行順佛行故名佛業。佛以
利生爲事業故。十中初總餘別。又總別合
爲五對。一覺導夢化對。二開纒淨戒對。犯
戒疑悔故爲彼纒。令其懺除故名出離戒。
有多種出離。亦多總相言之不過二種。
一事二理。事隨輕重篇聚悔除。理觀性空
是眞奉律。若具二者罪無不離。又如瑜伽
九十九有五惡作。即是悔纒。一謂作是
思惟後定自責。二諸天呵責。三大師同行
責。四惡名流布。五死墮惡趣。亦有五相能
除此惡作。謂佛許還淨故。由無知等我已
滅故。當來無犯意我已生故。已於同梵行
悔故。佛説悔除爲善哉。惡作相續以爲蓋
故。餘如淨名第一及隨好品辨。三現相説法
對。於現相中由如來相從六度生故。除
六蔽見此殊勝不希二乘。覩慈善根決
知尊勝。住心佛境自失威光故無害等。
四降魔護小對。五悲攝雙行對。雙行中有
十一句。初一總明無作四諦。不驚怖者。妄
惑本無今有故應驚。妄苦逼害身心故應
怖。今皆了本寂即同滅理。故不驚怖。雖
了本寂而修福智爲能治道。餘十一句別
中初一約苦。次一約集次八約道。後一約
滅文並可知。第二有十慢下五門。明離障
加持行中二。初二門内成離障行。後三門
外得加持行。前中初門擧障。後門顯治。今
初慢者。恃己於他高擧爲性。能障不慢
苦爲業。然經論中説多差別。且明七
慢。倶舍論十九云。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
四我慢。五増上慢。六卑慢。七邪慢。今文開
十。四五與九具有其名。餘七但有其義。
前三即慢但約有高心故。故彼論云。一慢
者。謂於他劣謂己勝。於他等謂己等。雖
能稱境以心高擧。説名爲慢。初一輕人次
二慢法。四中自高陵物。是於他等謂己勝。
即當過慢過前慢故。五即慢過慢。今言過
過者過前慢故。有徳應讃。即於他勝見讃
不喜。是謂己勝應合讃我故。六即邪慢。
謂於無徳謂己有徳故名邪慢。成就惡行
名爲無徳。恃惡高擧名之爲慢。自起誹謗
即惡行故。七即卑慢。耆舊有徳即是彼多分
勝。不應執事。即謂己小劣何得事他。八亦
邪慢起惡行故。九即我慢我慢所呑故。十
即増上慢。新善未起即是未得。不應諍而
諍。即是謂得故。其但以曾發下。準梵本應
迴安於百千劫前深坑之下。彼梵本從消滅。
下云不應説而説。言多鬥諍發起怨嫌。數
行此法應墮大坑。然以曾集菩提心。力
得受豪貴自在之力於百千劫尚不見佛。
何況聞法。晋及度世大意皆同梵本若但依
今釋。當墮深坑。語其慢過。終自醒悟。明
非長沒。若約八慢前三皆是憍慢。亦名傲
慢。皆於尊境不肯禮敬。故餘如別説。二若
諸菩薩下有十種智業。顯對治行。謂既識
障惑。不令増長。制情從理敬重法行。故
名智業。文中初結前生後。文通兩段。後何
等下。正顯並是智之作用故名爲業。第
二魔攝持下。三門辨外加持行分。二此門所
離障。後二門能治行。今初即怨障加持。由
内行乖理外魔得便。名爲攝持。又行乖理
即是魔攝。初二心怠志陜。次二行少解滯。
次二捨願趣斷。次二成小捨大。後二捨悲
謗法。第二佛所攝下二門。明能治行。由離
於邪自然合正。於中先佛後法。今初先結
前生後。後何等下正説文顯可知。二法攝
中前四即四法印。次二總別縁生。次二大
小。後二智斷。上辨因圓究竟訖。第二住兜
率下十九門。明果用圓滿行。多約八相顯
果用者。明是普賢大用之果。不就淨土實
報處説。又顯實報不可説故。又顯八相通
因果故。長分爲十。初一門住天。次一門示
沒。三一門入胎。四一門住胎。五三門初生。六
二門在家。七二門出家。八五門成道。九二門
轉法輪。十有一門入涅槃。初之二門合屬
第三。即是八相。今初欲説下生。先明在天
所作。一化欲天。二化色天。三化大千。四同
類共談。五爲同類説。六善巧降魔。七樂音
説法。八詣佛聞法。九供養多佛。十多身益
生。第二時至云沒名將下生。大乘方便經
下卷云。菩薩如其本願。處兜率天宮。能
得菩提轉于法輪。非爲不能。菩薩思惟。
閻浮提人。不能至此兜率天上聽受法教。
兜率天人能下閻浮。是故下生。一廣拔衆
苦。二遍警有縁。三嚴刹揀非。四覺諸導
從。五密召侍衞。六先告當機。七令輔翼知。
八淨所生處。九長延天壽。十廣現難思
已下入第
五十九經
第三正明入胎十事。如有問言。於
四生中化生爲上。佛爲最勝何故胎生。諸
經論中。多用初縁以通此問。今明具十以
表無盡。一化劣解此通凡小。二攝眷屬
化生。設有父母等恩養少故。三三時無亂
出時無亂。在後初生故。倶舍世品明。輪王
唯入無亂。縁覺兼住唯佛三時無亂。以福
智倶勝故。瑜伽同此。上之三縁小教亦説。
次下四事兼於權大。四演法益物。五乘願
化生。六破胎生慢。誰能於佛恃種族耶七
胎障不隔故。令大心同覩。後之三縁唯實教
有。八同類共集説智慧藏。爲胎藏故。九定
力現嚴。以離垢藏爲胎藏故。十興供聞
法。以法界藏爲胎藏故。此一是總。八九
即法界別義。法界寂然是離垢義。寂而常照
是智慧義。又前二是能證。後一所證。能所
冥合諸佛生故。又前二不壞小而廣容。後一
不動此而普遍。如是自在是佛生故。第四
微細趣即明住胎十事。初一通現地位。次
八明現七相。以處胎爲能現故。童子屬
處宮相故。後一總結多門。並一相中同時齊
現。深密難知故名微細。第五十種生下三門
明初生相。今初正辨即右脇生時。初一即出
時無亂。後一動刹益生中八可知。二現微
笑在行七歩時故。瑞應經云。菩薩示生即
行七歩。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天上天下唯
我爲尊。即自誓也。初三自慶。次六慶能遍
益群品。謂四無智自憍我能摧故。五昔善
今退我能續故。六能爲衆生良福田故。七
見生聞教益不虚故。八傷諸同行不成佛
故。九愍諸同會滯凡地故。後一得佛加故。
三行七歩。謂初生在地十方各行七歩。顯自
在希奇故。七數過三名過三界。隨所履地
皆現金剛。餘並可知。第六童子地下二門
明在家同俗行。並處王宮相。童子已在王
宮。但此門明幼懷徳藝顯是超絶。後門貴
極無染。以彰徳高。今初八云令樂法者。幼
而梵行徳業殊倫。後見道成必樂其法。餘九
可知。二正明處宮十中。一化同行。同行處
宮故如瞿波。四濁世欣貴故。餘八可知。第
七出家下二門。明捨家期道行。初明出家
後顯修行。今初雖能深宮入道而出家者。
示斯十意。初二令厭捨苦果。次二欣揚勝
道。次二令離利鈍集。著常見者。貴常爲貴
故不出家。著斷見者身滅無餘。何須出家。
既非常斷明可修進。云離二邊。又非苦樂
等。次二顯界家繋滅。後二顯得果同因。二
示苦行者。行有苦樂。而遍苦者有斯十意。
一爲小乘要。謂勤苦方得道故。二示同異
道摧邪見故。謂六年自餓無道。後受乳糜
方得顯餓非眞。三一言罵佛六載受飢故。
縁如大乘方便經。第二四五濁衆生皆有重
罪。憂惱覆心不能得道。令彼念言謗佛
尚得解脱。況我等耶。即悔除故。亦如彼説。
五策懈怠衆生故。六令知爲法忘飢故。
七示著樂非道故。八始末精勤故。九準晋
經云。欲令未來衆生發精進故。今精進之
言合在前句。缺斯一句。十苦行待機者顯
悲深故。第八詣道場下五門道成證入行。
即分爲五。一明進趣所安。即從苦行所向
於道樹。顯捨邪趣正故。因圓趣果故。行行
後邊故。十句可知。二正坐道場明自力安
處。初四嚴處。次三三業現相。觀師子座者
知將説故。晋經云。觀一切佛師子之吼。後
三成徳。一滿自能證明智顯惑亡。二受
佛所處將契同法界。三大悲同體故能遍
加。三有十奇特者。明外感希奇大果先兆
故。四降魔者。正覺將顯先摧邪故。皆言示
者久已降故。魔王多是大菩薩故。無有惡
魔能惱佛故。亦如野干。豈能於師子前以
振威勢。大乘方便經下卷云。若非佛力召
來彼等惡魔豈得近佛。魔爲欲界尊勝。勝
伏餘故。十中一示以徳諍。二破魔佛誰
愈。三波旬兵衆滿三十六由旬圍菩提樹。
欲作留難。菩薩住慈悲智慧以手指地。
一切散壞。八萬四千八部大衆皆發大菩提
心。故云教化調伏廣。如方便經及本行集
説。六未免魔者勿懈怠故。七一被降伏。
乃至末世翻護法故。餘五可知。五有十種
成如來力。即正覺現前。前之二門當無間道。
此當解脱道。更前二門即方便道。今此十中
初一障無不寂。次二因無不圓。次二果無
不滿。次三徳無不普。後二佛無不同故。
結名如來也。第九轉大法輪下二門明轉法
輪。道成機熟開甘露門故。於中初門所轉
法輪體用。後門明轉法輪因縁。前中流演
圓通目之爲輪。自我之彼名之爲轉。小乘
以眼智明覺四行。繋於四諦。今顯無盡十
行。應繋十諦以成百行。餘如法輪章説。十
中初二能轉備圓。次二所轉深妙。次二生
信拔苦。次二因深量廣。後二時遠益高。二種
白淨法十事即法輪因。白淨法者即所轉輪
體。謂佛無漏清淨法界轉入衆生心中。成
聞熏種子故名爲種説應時機言不虚發。
還生無漏聖智故。無空過故。攝論中多聞
熏習從最清淨法界等流生無漏現行。是此
義也。亦即前章無礙解脱。所以能種此種
者有十事故。初一宿因餘皆現因。於中前
六徳具。後三用勝。前中二三悲具。一内持。二
外攝。次四智具即四悉檀。一爲人所樂不
同故。二第一義應時令悟故。三對治隨病
所宜故。四世界了世而順故。第十涅槃謂應
盡還源。有斯十意。初二明生死過患。一無
常故二無樂故。云非安隱。三明涅槃是樂
翻上無樂。以涅槃寂滅爲眞樂故。四翻色
身無常法身爲常故。故晋經云。令求常住
淨法身故。今缺常字。以法身是三徳之一
性出。自古體無變異偏語其常。今已出纒
故名爲淨。次三句明生死無我不自在故。
一一期無常不自在。故云不可轉。二別明
念念無常不自在。此通變易生死。三即分
段不能堅住。亦非自在。八明涅槃是堅即
自在我。亦兼常義。九翻有爲以明淨徳。
不淨者即有爲法故。言聚散淨者。諸佛菩薩
正法名無生起。然是性淨涅槃。隨縁生死
即相之性。方爲正法。然涅槃第二翻破
凡小四徳。通諸佛法故。以如來爲我此正
顯涅槃故。亦就涅槃明我。餘並相順。然常
等四徳。雖遍通佛法。從其別義各顯不同。
上以四榮翻枯具遣八倒。十明法爾諸佛
常規。上來説分竟。大文第七從佛子此法門
下。結勸修學分。於中二。一結義勸修。二佛
子此一切菩薩下結名勸學。前中亦二。初擧
名結義。後佛子若有下勸信修行。二結名
勸學中。先顯十名。初一約能詮依此生行
故名爲處。前約所詮行體但云清淨行。
餘九約所詮功能立稱。二決彼行義定能
感果故。三證所證故。四能證分明故。五
有智超勝故。六悲興萬行故。七一一圓融
故。八軌則具足故。九即理渉事故。十即事
而眞故。後應尊重下勸學可知。大文第八
從説此下現瑞分可知。大文第九爾時十方
下證成分。於中二。先讃法證。後佛子汝已
下歎人證。大文第十爾時普賢下偈頌分。
總有二百一十五頌半分三。初有八偈七
言歎徳深廣。明説分齊。二其心下百三十
一頌半。總示行徳略顯深廣。上二並是伽
陀。三從依於佛智下七十六偈。頌前長行
方是祇夜。今初分四。初四許説廣深。次二
擧徳誡聽。次一重總許説。後一示説分齊。
第二總示行徳中分三。初二頌略標法喩。
二五十五頌半託事表法。以明深廣。三從菩
薩等於佛下。聽十四頌即法明行。以彰
廣大。初標可知。二託事表法中總五十喩。
難以區分。今類例相從且分爲十。初四偈半
二喩明悦物覆蔭行。二師子下十偈。摧邪
導迷行。師子吼義。法界初説。三有十一偈
明高深堅密行。四迦樓羅下六偈。觀機照益
行。五有六偈自在統御行。六智慧心下二
偈包含無染行。七二偈周遍成益行。八如珍
寶下六偈。檢束修身行。九二偈調御運載
行。十優曇華下六偈。外用遊處行。第三即
法明行中二。初十偈總明深廣。許説誡聽。
後一身能示現下六十四頌。別明深廣以酬
前許。前中三。初三上同佛覺。次三下超群
品。後四許説誡聽。第二別明深廣中。束爲
十行。初六偈三業深廣行。二菩薩身下五
頌。二嚴無礙行。三有三頌逆順成滿行。
四或現行成滿下。十頌普門示現行。五四
頌時處圓融行。六菩薩知下六頌。知根説法
行。七四頌寂用迅疾行。八譬如工幻下十偈。
悲不失智行。九有十四偈智不失悲行。
謂末後二句不失悲。前皆智徳圓滿。十有
二偈結徳無盡行。第三頌長行中二。初有
三十九偈頌前説分。後雖令下三十七偈
頌結勸修學分。今初頌前六位即爲六段。
初四偈頌十信位中行。二有四偈頌十住
行。三有六偈頌十行。四有五偈頌迴向
行。五九頌半頌十地行。六有十頌半頌因
圓果滿行。其初所行二字義屬前段。第二
頌結勸修學中。然小異前勢。分之爲四。
初一偈結前所説爲少。二有三十偈別顯
徳用廣深。三有四偈總結深廣。四有二
偈結勸修行。二中分二。前二十一頌半結
約法顯行。後八頌半結託事顯法。今初分
五。初五於刹自在行。二有六頌三業自在
行。三過去下三頌明三世間自在行。四有五
頌明身智自在行。五有二偈半總結難測。
後結託事顯法中。或前來所無。或事同義
異並可意得。第三總結深廣中前二結前
已説。後二結末説難窮。四結勸修行可知。
離世間品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入法界品第三十九已下入第
六十經
初來意者。先辨分來。夫行因證立證藉行
深。前分託法行成故。此依人入證。亦爲遠
答解脱海故。會品於意不異分來。無別會
品故。二釋名有三。初分名者。謂依佛菩薩
諸勝善友。深證法界故名依人入證。證法
在己謂之成徳。二會名。約處名逝多林園
重閣會。林名戰勝。以表依人。園名給孤用
表悲厚。重閣之義以顯二智互嚴。悲智並
爲能證。亦爲重義。若兼取城名聞物亦
表依人。約法如品名釋。三品名者。入通能
所。謂悟解證得之名。法界是所入之法。謂
理事等別。然法含持軌界有多義。梁論十
五云。欲顯法身含法界五義故。轉名法
界。一性義。以無二我爲性。一切衆生不
過此性故。二因義。一切聖人四念處等法。
縁此生故。三藏義。一切虚妄法所隱覆故。
非凡夫二乘所能縁故。四眞實義。過世間
法。以世間法或自然壞或對治壞。離此二
壞故。五甚深義。若與此相應自性成淨善
故。若外不相應自性成殼故。上之五義皆
理法界。復有持義族義及分齊義。然持曲有
三。一持自體相。二持諸法差別。三持自種
類不相雜亂。與法義同。族者種族即十八
界。上二並通事理。分齊者。縁起事法不
相雜故。於中性通依主持業。因唯依主。後
六唯持業。心境合目名入法界。始則相違終
則持業。入即法界故。三明宗趣者。分會
品同既入法界爲目。即以爲宗。於中三門
分別。一約義。二約類。三約位。初中有二。
先明所入。總唯一眞無礙法界。語其性相
不出事理。隨義別顯略有五門。一有爲法
界。二無爲法界。三倶是。四倶非。五無障礙。
然五各二門。初有爲二者。一本識能持諸
法種子。名爲法界。唯識云。無始時來界等。
此約因義。而其界體不約法身。二三世之
法差別邊際名爲法界。不思議品云。一切諸
佛知過去一切法界。悉無有餘等。此即分
齊之義。二無爲法界。二者一性淨門。在凡
位中性恒淨故。眞空一味無差別故。二離
垢門。謂由對治方顯淨故。隨行淺深分
十種故。三亦有爲亦無爲法界有二者。一隨
相門。謂受想行蘊及五種色。并八無爲。此
十六法。唯意所知十八界中名爲法界。二無
礙門。謂一心法界具含二門。一心眞如門。二
心生滅門。雖此二門皆各總攝一切諸法。
然其二位恒不相雜。其猶攝水之波非靜。
攝波之水非動故。第四迴向云。於有爲
界示無爲法。而不滅壞有爲之相。於無爲
界示有爲法。而不分別無爲之性。此明事
理無礙。四非有爲非無爲法界二門者。一形
奪門。謂縁無不理之縁。故非有爲。理無不
縁之理。故非無爲。法體平等形奪雙泯。
大品三十九中。須菩提白佛言。是法平等。
爲是有爲爲是無爲。佛言。非有爲法非無
爲法。何以故。離有爲法。無爲法不可得。
離無爲法有爲法不可得。須菩提。是有爲
性無爲性。是二法不合不散。此之謂也。二無
寄門。謂此法界離相離性。故非此二。又非
二諦故。又非二名言所能至故。是故倶非。
解深密第一云。一切法者略有二種。所謂
有爲無爲。是中有爲。非有爲非無爲。無爲非
無爲非有爲等。五無障礙法界二門者。一
普攝門。謂於上四門。隨一即攝餘一切故。
是故善財。或覩山海。或見堂字。皆名入法
界。二圓融門。謂以理融事故。令事無分齊。
微塵非小能容十刹。刹海非大潜入一塵
也。以事顯理故令理非無分。謂一多無礙。
或云一法界。或云諸法界。然由一非一故
即諸。諸非諸故即一。乃至重重無盡。是以善
財暫時執手遂經多劫。纔入樓閣普見無
邊。皆此類也。上來五門十義。總明所入法
界。皆應以六相融之。二明能入亦有五
門。一淨信。二正解。三修行。四證得。五圓滿。
此五於前所入法界。有其二門。一隨一能
入通五所入。隨一所入遍五能入。二此五
能入如其次第。各入一門。此上心境二義
十門。六相圓融。總爲一聚無障礙法界。第
二法界類別亦有五門。謂一所入。二能入。三
無二。四倶泯。五存亡無礙。初所入中亦有五
重。一法法界。二人法界。三倶融。四倶泯。五
無障礙。初中有十一事法界。謂十重居宅等。
二理法界。謂一味湛然等。三境法界。謂所
知分齊等。四行法界。謂悲智廣深等。五體法
界謂寂滅無生等。六用法界。謂勝通自在等。
七順法界。謂六度正行等。八逆法界。謂五
熱無厭等。九教法界。謂所聞言説等。十義法
界。謂所詮旨趣等。此十法界同一縁起無礙
鎔融。一具一切。二人法界亦有十門。謂
人天男女在家出家。外道諸神菩薩及佛。此
並縁起相分參而不雜。善財見已便入法界。
故名人法界。三人法倶融法界者。謂前十
人十法同一縁起。隨義相分融攝無二。四
人法倶泯法界者。謂平等果海離於言數。
縁起性相倶不可説。五無障礙法界者。謂
合前四句。於彼人法一異無障。存亡不礙
自在圓融。如理思之。二明能入亦有五重。
一身。二智。三倶。四泯。五圓。謂入樓觀而還
合身證也。鑒無邊之理事智證也。同普
賢而普遍倶證也。身智相即而兩亡倶泯也。
一異存亡而無礙自在圓融也。餘可準知。
三能所渾融無二際限不分。就義開殊理
仍不雜。此五能所如次。及通可以意得。四
能所圓融形奪倶泯。五一異存亡無礙具足。
如理思之。上來約類辨竟。第三約位明入
法界者。準下文中。所入法界大位有二。即
因與果。於前人法。無不皆是佛果所收。即
如來師子嚬申三昧所現法界自在是也。又
於前人法。無不皆屬因位所攝。即文殊普
賢所現法界法門是也。因中曲有信等五位
法界不同。二明能入準文亦二。對前果位。
明諸菩薩頓入法界。對前因位。寄顯善財
漸入法界因果。既其無礙漸頓。亦乃圓融。
但以布教成詮寄斯位別耳。次正釋文。一
品大分爲二。初明本會。二爾時文殊師利從
善住樓閣出下明末會。亦前明果法界。後
明因法界。又前頓入法界。後明漸入法界。
又前總後別。總別圓融本末無礙。又前即亡
修頓證。是正宗之極。後是寄人修入。以辨
流通。通正圓融中後無礙。就本會中長科
十分。一序分。二請分。三三昧現相分。四遠集
新衆分。五擧失顯得分。六偈頌讃徳分。七
普賢開發分。八毫光示益分。九文殊述徳分。
十無涯大用分。今初。雖義貫末會。以從處
別獨判在初。文分爲三。初智正覺世間圓
滿。二在室羅下器世間圓滿。三與菩薩下衆
生世間圓滿。今初。言世尊者。梵云薄伽梵。
包含六義。如佛地論。一自在義。永不繋
屬諸煩惱故。二熾盛義。猛焔智光所燒煉
故。三端嚴義。三十二相所莊嚴故。四名稱
義。一切殊勝功徳圓滿。無不知故。五吉
祥義。一切世間親近供養。咸稱讃故。六尊
貴義。具一切功徳。常起方便利益世間。安
樂一切無懈廢故。今擧後該初。亦是標
人取法。具無盡徳故曰世尊。二器世間圓
滿中有三。一國城。此云聞者。西域記云。昔
有古老仙人住於此處。後有少仙名爲聞
者。於彼禀學老仙。沒後少仙於此建立城
郭。故取其名。亦云聞物。以此城多出聰敏
博達。名聞人物故。即中印度境。二逝多下
明林園。逝多者梵音華言戰勝。即太子之
名。給孤獨者梵云須達多。正言賑濟無依
義云給孤獨也。即長者之稱。長者仁而聰
敏。積而能散。拯乏濟貧哀孤恤老。時美
其徳故立斯稱。長者側金買地。太子施樹
同成功業。二人式崇共立伽藍之號。三明
重閣即説法之所。表所證法界。體無不周
曰大。徳無不備曰嚴。依體起用爲重閣。
第三衆生世間。即輔翼圓滿。於中三。一
菩薩。二聲聞。三世主。初中亦三。一擧數。二
列名。三歎徳。今初。此會菩薩標名乃少。
列名乃多者。有所表故。數中欲顯五位同
證入故。位各十度。一一相融成五百故。第
六妙覺是所入故。又表解行者多證者稀故。
二普賢下列名分三。初標上首。二列別名。
三總結數。今初以二大聖是助化主故。又
有所表故。至下當明。二其名。曰下別列中。
有十四位。位各有十。其間亦有増減。成百
四十一人。名各一義皆有深旨。今且寄表大
分爲二。前四十一人通表住等四位。後天冠
下十位百人。別表十地十度。今初十幢表向
行徳高出故。二有九威力者。表行能進修
故。三十藏表地義如前釋。四有十二眼者。
表解能照法故。所以不次者。欲表圓融之
位無前後故。後十位中如次。別表行布十
地十度。一十冠者。初地冠於諸地之首。檀
冠衆行之先故。又一一位中各具十者。一
地之中。具足一切諸地功徳故。一度之中
具足十度。爲莊嚴故。二十髻者。持戒無垢
檢束尊高故。三十光者。發聞持光照法忍
故。四十又名幢者。焔慧精進超世高出故。
又道品伏惑精進伏慢故。五十音者。禪定
發生難勝悦機故。六十上者。般若現前最尊
上故。七十勝者。遠行方便有中殊勝行故。
八有十一自在王者。相用不動大願無礙
故。九十又名音者。善慧演法自力生故。
十有九人同名覺者。法雲受職墮佛數故。
智覺諸法無所遺故。然其幢等亦有通義。
類釋可知。三如是下結數。第三此諸下。
歎徳有十一句。初句爲總。上名以隨宜
別顯。各以一徳立名。今徳以據實内通。故
言皆悉成就普賢行願。餘十句別。於中
前六明智用普周。後四明智用離障通爲
五對。一境遍身多對。窮依近正故。二見用
詣實對。十眼離障不往而見。一念契實身
心普周。三内照外演對。四智淨色隨對。五
悲深智廣對。以即智之悲故於生無翳。
無外之智故照同虚空。前對虚空自取淨
義。今取廣義。第二及與下辨聲聞衆文
二。初標數類。後悉覺下歎徳文有十句。然
此聲聞皆是菩薩。欲顯深法託爲聲聞故。
所歎徳言含本迹。今釋爲二門。一就迹約
小十句。皆聲聞徳。一得現觀。於四眞諦善
覺了故。二入正性離生。無方便慧已作證
故。三所學已窮故云深入。法華云。我等同
入法性。即三獸渡河。理無二故。古人亦將
上三如次配見修無學。四生分已盡由缺
大悲。故自永出。五有爲無爲之徳依佛成
故。即逮得己利。六已盡有結。謂九結十使現
行離故。七無煩惱礙種子亡故。八心善解脱
故。寂如虚空。九慧善解脱故於佛無惑。十
明非定性。皆可迴心故。信入佛智。二約
本門。就菩薩歎故。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云。
復有無量百千億菩薩。現聲聞形。亦來會
坐。其名曰舍利弗大目揵連等。廣如彼説。
明皆是權故。下身子令海覺等觀文殊徳
十中。一覺第一義。二方便已具善能入於無
際際故。三二空眞理窮其源故。四具足大
悲能入不染。方永出故。五依十力等離
小見故。六不斷不倶方能離故。七已淨所
知無二礙故。八處亂恒寂了本空故。九佛
不共徳。雖未證得亦無疑故。十一切種智
證信入故。第三及與無量下諸世主衆亦先
標數類。後悉曾下歎徳十中。初一歎福。次
四歎悲。於中初句總餘三句別。一無縁普
應。二護念初心。三誓不捨惡。次二句歎智
徳。一智入權門。二行護理教。正法兼理護
兼行故。上七皆行。八即是願願行具故。第九
入位。上九自分十即勝進。上序分竟。大
文第二。時諸菩薩下請分。衆集本爲聞經
故。文分爲二。初標衆念請。二如來境下顯
所請法。今初聲聞下如聾盲。此能念者釋
有二義。一約本迹。就本能念就迹不知。二
唯就迹説。意法師云。理處不隔故得同疑。
未積大心故不厠其次。此亦有理。猶葉公
好龍眞龍難視。同居法會同仰法門。所現
超倫故如聾瞽。二所念中有六十句。初後
三十句是所請法。中三十句但是請儀。其
三十請法多同初會四十句法以初會爲
總。此説將終會同本故。就文分二。前三十
句念徳難思。後唯願下三十句。請隨機演。
以初十句明自體圓著。寄顯果海絶言。最
後十句明化用普周。令寄言顯果。由斯文
有影略。理實兼皆請示如初會辨。今初念徳
中。初十句。正明所念果法。次十明玄妙難
思。後十明縁會可了。今初十中。前八攝初
會。最初十句。即内行成滿徳。以如來自在
攝彼神通及無能攝取故。一境界者。即所
縁分齊故。如出現等品辨。二智行者。悲智無
礙無功用行。亦如出現品辨。三加持者。謂勝
力任持令有所作。如不思議法品辨。四謂
十力等。五即四種十種無畏等。六即師子奮
迅等。七所住者即初會佛地。佛所住地故。
若別釋者。即常住大悲等如不思議品。八
謂十自在等。及攝二句如向所辨。廣引諸
文釋義並如初會。後二句即攝初會。次十
句體相顯著。徳前有六根三業。今身合六
根及於二業。智即意業心意倶不可知。但
以智知故。所以合者。欲顯身兼十身故。
合六根三業智導故但云智。二一切下十句。
明玄妙難思人天莫測。於中初二句總
明解行不及。謂智慧不能通暢。心行不能
詣證。次五句明三慧莫測故不能成自利。
謂初三句聞慧莫測。一妙故不能印持於
境。二深故不能曉了於心。三廣故不能忍
可包納。次句玄故。修慧不能觀察委照。後
句融故。思慧不能揀其優劣故。晋本揀擇
名思惟。在觀察上。後三句四辯莫宣。故不
能成利他。謂法義不能大開曲示。詞辯不
能宣明。樂説不能令他解了。三唯除下十
句縁會可了中。前四佛力上加爲縁。後六自
根堪受爲因。具此可知。前中初三現縁。後
一宿願。後六中初一宿善。餘五現徳。於
上十句分有分知全有全知。又此十句通
有二意。一成上顯深。二起後請説。第二請
隨機演中二。初十一句請隨機宜。後顯示下
二十句請所説法。今初。前云縁會可知。今
請以縁隨器。於中初三約内心器殊。次一
約外類音異。上四通於凡聖。後七多約菩
薩。一財等有殊。二地位優劣。三依根除障。
四作業差異。五縁境不同。六曾依何徳而
修。七曾聽何法爲種。又六宜依何徳以
化。七宜何廣略而説種種不同。皆請隨順。
第二請所説法中二。先列所請後如是等
下結請。今初分二。前十句請説往因。後
十句請今果用。今初此十句中。七與初
會名義全同。諸道即彼助道海。此中方便即
前智海。即名異義同。彼有乘海無此本
事。則名倶異。以彼通請一切菩薩故。
乘乘不同。今約本師爲問故。加本事
則乘通諸句。爲成十故略之。或本事即是
乘海。昔所乘故。餘如初會。後及成下十句。
請果用中。此十望初會第三十句義即多
同而文多。異欲顯果用無邊。故影略其文。
一因圓果成即佛。海二成必演法即演説海。
三法詮淨國即世界海。四皆爲調生即名號
海。五雙開菩提涅槃之果城。即涅槃防非止
惡故。即解脱海。六示生行業爲至果之因。
即衆生海。七遍入機處隨機立壽。即壽量
海。八爲衆生田令得常命。即波羅蜜海。檀
爲最初故。九説諸度爲安立世界海之法
式故。十三輪變化猶水月鏡像即變化海。
請可知。大文第三爾時世尊下三昧
現相分。酬前念請示相答故。於中二。先
明三昧爲能現。二入此三昧下明所現淨
土。今初無方大用依體起故。故先入定。
即以此義先明入定。後集衆海。前來諸會
爲明從相入實。前集後定與此不同。佛自
入者表證法界唯佛窮故。不言答者表證
離言故。又令目撃而自證故。文分爲三。初
入定縁領前念故。二大悲下明入定因。三
入師子下正明入定。就入因中有四種悲。
以爲入定益物之本。各有二義。一身二義
者。一是入定所依之身悲所熏故。二身者
體義依義。欲入深定。全依大悲而爲體故。
二門二義者。一佛有大智大定大悲等門。
今欲益生唯依悲門。令物入故。二者定
爲所入。悲爲能入故。三首二義者。一者初
義。凡所益物。皆以大悲爲先導故。二者
勝上義。謂非不用智定之門。此増勝故。
四方便二義者。一悲智相導互爲方便。今
以悲爲入定益物之方便故。二者以是即
智定之悲不滯愛見。故名方便。方能令物
普入法界。又此四悲。亦是從佛向機之漸
次矣。此上四悲皆遍虚空。亦有二義。一
廣周故。二無縁故。第三正明入定者。以定
業用從喩爲名。言嚬申者。有人云。梵音訛
略。具正應云毘實廩多。此翻爲自在無畏。
如師子王群獸之中自在無畏故。然舊經翻
爲師子奮迅。且嚬毘二言小有相濫。奮迅之
語殊不似於毘實廩多。涅槃二十五中。既
云嚬申欠呿。明知嚬申奮迅倶是此言下
婆須蜜女。亦云見我嚬申。但敵對而翻爲
自在無畏。從義而譯以爲嚬申。曾何訛略
故依古徳。用此方言釋之。嚬申奮迅。倶是
展舒四體通暢之状。總相釋者。即用之體
寂而造極。則差別萬殊無非法界。即體之
用不爲而周故。小大相參。縁起無盡。名曰
嚬申自在之義。若別解者。涅槃師子吼品明
師子王自知身力牙齒鋒鋩。乃至晨朝出穴
而吼。爲十一事故廣有喩合。又離世間品
顯菩薩師子王。白淨法爲身等。合首足等。
與涅槃復異。此文以大悲爲身。故知但取
義似。未必揩定。今會取諸文。先以十義合
彼師子。後依涅槃爲十一事。今初謂以同
體大悲爲身。以増上大悲爲首。以即智
大慈爲眼。純以智慧爲牙爪。大悲方便爲
振尾。悲爲方便居其末故。方便振動義故。
總取四悲爲足。依此立故。以法界三昧爲
窟所入證故。以無縁大悲爲窟門。入出由
此故。以體用無礙爲嚬申。舒展自在故。以
演法界法門爲哮吼。決定宣説一切衆生。
本與如來同法界故。如此師子隨一一毛
皆稱法界。次言爲十一事而嚬申者。一摧
破魔軍詐師子故。二示衆神力十力等力
爲十力故。三淨法界土佛住處故。四爲邪
見凡夫知歸處故。五安撫生死怖群黨故。
六覺悟無明眠衆生故。七爲行惡法獸捨
放逸故。八令諸菩薩及邪見諸獸。來歸附
故。九調諸外道及二乘香象。令如聾盲捨
憍慢故。十教諸菩薩子息令頓證故。十一
莊嚴正見。四部眷屬倶増威勢。不怖一切
邪黨。一切邪黨皆怖畏故。又野干隨逐師
子百年。不能作師子吼。二乘安處法會
如聾如盲。五十七中十奮迅義。亦應此説。
第二所現淨土者。總相而言。即前十一事中
淨所住處。別相而論具前多義。然此現相云
何詶前諸問。令其目撃可現證故。云何目
撃。此淨土分具答三十句問。且從相顯。此中
答初果體十問。所現境界答境界問。四種大
悲爲衆生現。即答智行問。令衆證見即答
加持問。知是如來威力答佛力問。三昧之
用答無畏問。正入三昧答三昧問。淨法界土
答住處問。令大小融攝答自在問。見如來
身遍於法界答佛身問。則見如來大悲方
便答智慧問。餘二十句集衆中答衆集。亦
是三昧力故。是知能現所現種種境事。無
非教體。又二聖開顯中廣明無盡之用。亦
顯答相至文當知。就文分三。初結前標
後。二于時下嚴此園林。三如於此下結通
法界。二中有二。先正顯嚴即器世間嚴。後
何以故下出嚴所因。顯智正覺世間嚴。今
初有三。一嚴重閣。二嚴園林。三嚴虚空從
略之廣説。有此三表三縁起。謂嚴閣顯
自體縁起嚴。林表有爲縁起。嚴空表無爲
縁起。今初分二。先明廣處。謂破情顯法即
事會眞故。自内而觀廣博無際。然不壞事
故。自外而觀閣外有園。園外有空莊嚴各
異。斯即事理交徹。十方三際無不圓融。
林空例然。二金剛爲地下。正顯莊嚴。表縁
起萬徳無不備故。其間表法以意消息。第
二爾時復以下。明園林嚴。第三爾時逝多
林。上虚空下明虚空嚴。並顯可知。第二出
因中先徴後釋。釋即智正覺嚴。是前爲衆
示其身力佛力。上加文有十句。一慈善根
力。二無漏智力。以上二力而加衆故。三福
威徳力。餘皆自在神通力。於中一展二卷。三
横包四竪攝。五一切即一。六一即一切。七成
壞相即餘義準思。第三結通法界中二。先結
前標後。二所謂下正顯嚴相。言見如來身
住逝多林者。住彼彼十方界中之林。此明
一會遍一切處如光明覺品。非是彼界遙見
此佛。住於園林下諸嚴事皆爾。現相分竟。
大文第四爾時東方下。明集新衆分。即遠
集同證。亦三昧中。令諸菩薩皆來歸附。文中
三。初別集十方。二通讃徳行。三總結集因。
今初十方即爲十段。段各有十。今初東方。
一來處遠近。然皆遠集者。表證入甚深故。
唯初會及此皆遠集者。初爲所信此爲證
入。證入於初一合相故。中間隨位深淺不
同。義似金剛矣。二有世界下。明世界名別。
可以義思。三本事佛號勝徳王者。福徳有
於光明遍照。所以爲勝。二嚴無礙自在稱
王。四主菩薩名願光明者。於遍照光中主
此願光故。上皆帶此佛號者。顯是此佛勝
徳願力故。五眷屬倶來者。對上成主伴故。
六廣興雲供表因嚴果故。皆云天者自然
成故。七詣佛作禮表因趣果故。八化座本
方。本方者表參而不雜故。座表法空閣表
空有重顯。九冠網嚴身。以顯勝徳嚴法身
故。有髻珠者。表一乘圓旨居心頂故。十
眷屬同坐表主伴同證故。餘方十段倣此可
知。其間刹佛菩薩之名。本意難定。但可説
者隨宜。初二及六無珠冠者。蓋文略耳。
又此等供具非唯表法。並是以人同法。依正
因果無礙法界自在之徳耳。二南方中供具
皆云持者。表修持故。三西方皆言須彌山
雲者。四徳妙高清涼利物故。四北方皆言
衣者寂忍慚愧嚴法身故。五東北方云樓
閣者。悲智二利相因顯故。六東南方云圓
滿光者。權實二智無缺行故。七西南方云
焔者。以淨智慧燒惑薪故。亦表皆想所持
不可取故。上之七方興供表法。通答菩薩
神通。下之三段。兼亦別答前來問中後二十
句。八西北方十句。皆答前最後爲一切衆
生現諸佛影像。若約表者。爲顯縁有似非
眞故。九下方毛孔中十句。答前九問十句。
皆言方便海。則通答往昔成就方便。初一句
通顯所隨衆生言音。次五句答因中五問。謂
二答諸行。此句應顯趣求一切智心。以第
五明行圓滿。此爲行初故。三答所起菩薩
大願。四答所淨諸波羅蜜。五正答圓滿諸菩
薩行。六別答所作神通。然問就如來因中。
此通一切菩薩。通別之異耳。其助道及出離
問。亦是通答。以諸句中皆是助道。並即出
離故。餘四句答果用中五問。謂七答第一
正覺問。八答轉法輪。九答調伏衆生。其國
土一種現淨土分通答。十答開示一切智法
城。及示一切衆生道。以能證是道所證是
智故。而皆言音聲者。表無言之法假言顯
故。十上方相好等中十句。通答因問中第
十本事因縁。兼答波羅蜜及所入諸地。以
十度即是別地所行故。別約初句。答入一
切衆生所住處。及受一切衆生所施。并爲一
切衆生説布施功徳。如文思之。其答問中
或不次者。以十方齊來諸供齊現。文不累
書隨方異説。以問次往收無不次矣。又
皆言本事者。表三世之法體常住故。由得
體用非一異智。以用隨體無不存故。徳相
業用皆自在故。蜜嚴第三云。金剛藏菩薩。
現種種形説種種法。乃至云淨所依止入於
佛地。如來蘊界常無變異故。若理事別修則
不得爾故。不同餘處現法體用倶有。過未
體用皆無。況於小乘三世有耶。以彼過未
有體無用故。第二如是十方下通讃徳行
三。初總。次以淨智下別。後如是等下
結。就別讃中三十四句分三。初五句明上
近諸佛徳。二於一塵中下十四句。下攝衆生
徳。三一切菩薩神通下十五句。大用自在徳。
亦名三種三業。今初一淨眼見佛即是意業。
二聞如來法即淨修語業。餘三句並顯身業
自在。第二下攝衆生徳中三。初微細化生。
二知一切衆生下七句。明攝衆生之智故。
末句結云十力無畏。前六別明。一縁集非
眞故。二隨機本質映光有勝劣故。三諸趣
思所起故。四隨照映質有妍媸故。五想所
持故。六無而忽有暫有還無故。三勇猛下
五句明攝生語業。於中初句總顯決定。下
倒明四辯。第三大用自在徳中。初句總
明所得。餘別明通用。於中三。一三業摧邪
勇進通三故。二恒以智下六句。明意業自
在。皆權實雙行故。一智了三世事慧達
三世空。二知法如空空無可諍。而不壞有
故不著空。三進無進相故曰無來。四即有
而空。五即空而有故云方便。六智入性土。
三以自在力下七句。身業自在可知。第三
如是等下總結集因。大文第五于時上首
下。擧失顯得分。亦名擧劣顯勝明不共故。
於中三。初明不見之人。二皆悉下明所不
見境。三何以下釋不見所由。今初。舍利此
云鶖鷺。其母目睛明利似彼鳥故。弗者子
也。從母立稱故標子言。目揵連此云採菽
氏。上古仙人山居豆食。尊者母是彼種。從外
氏立名。有大神通揀餘此姓。故復云大。
摩訶迦葉此云大飮光。本族仙人及尊者身。
並有光明飮蔽日月。頭陀第一揀餘迦葉。
故云大也。離波多此云室星。祀之而生故。
或云所供養。或云假和合。即智論二鬼食
人之事須菩提此云善現。生而室空現善
相故。阿㝹樓駄此云無滅。一食之施九十一
反天上人間。不沒惡趣故。難陀此云歡喜。
性極聰敏音聲絶倫故。劫賓那此云黄頭。
黄頭仙人之族故。迦旃延此云翦剃種。富樓
那此云滿願。具云滿慈子。其母甚慈亦從
母稱。而言等者等取五百。廣辨古今譯殊。
徳行縁起如智論及音義中説。第二明所不
見境中三。初不見果有十句。初總餘別。
多同念請果中。初之十句。重閣同空等即是
神變。不壞本相即是遊戲。餘可準思。次亦
復下明不見因。即諸菩薩初總明即分齊境
界。次菩薩大會下別顯會通新舊。入謂身
遍刹塵。智入諸法等。普至即新來普詣即
往。皆言普者一横竪遍故。二一即一切
故。餘句準上諸來菩薩作用中辨。及上離世
間品十十所明。後如是等下總結不見。第三
不見所由者。然皆廢本從迹。以顯一乘因
果不共深玄。篤諸後學令習因種。文中
二。先徴後釋。徴意云。身厠祇園自對尊會。
而莫覩神變。其故何耶後釋意云。彼境殊勝
宿因現縁皆皆缺故。其猶日月麗天盲者不
覩。雷霆震地聾者不聞。道契則隣不在身
近故。菩薩自遠而至。聲聞在會不知。文自
廣釋分爲三別。初法次喩後徴以結成。今初
分二。先明缺宿因故。後復次下明缺現
縁故。今初分四。初一總標大小善差。二本
不修下擧劣異勝。三如是皆是下擧勝揀
劣。四以是因縁下結不見聞。今初有小善
根得厠嘉會。大小善異不覩希奇。二擧
劣中有十八句。前十二句釋不見佛果之
因。後六句釋不見菩薩之因。前中初句總
餘句別。由不讃等。即是不集見佛自在善
根於中二。初二句不讃果故。後九句不修
因故。於中亦二。前五句缺自分行。後四句
缺勝進行。亦是前明陜心。後顯劣心故不
能見。二本不得菩薩眼下。釋不見菩薩所
因。一不見十眼所見無礙法界。二缺無障
礙智之因。若但修眞常離念。即共二乘菩提
之善。法華遊戲神通。即聞而不樂。此中樂
而不聞餘可思之。既本因中不修不見。願
諸後學修見佛因。勿滯冥寂。第三擧勝揀
劣。言如是等者。指前佛神通等所不見法。
普賢智境即是擧勝。不共二乘名爲揀劣。
第四以是因縁下結不見聞。以前缺因。境
勝因縁故不能見。於中初後總明。中十別
顯。謂眼不見心不知耳不聞。本有不證新
成不獲。無方便不能念觀。無後得不能
籌量淺深思惟旨趣。分別事理。第二明
缺現縁故不見中三初明無勝徳行故不
見。次何以故下。明住自乘解脱故不見。後
是故雖在下結成不見。今初分二。先十句明
無勝徳行。即是前所不見境。亦即是前宿
因不修勝進。四句不修故無。無故不見。初
總餘別。勢力即是加持。餘皆同前。後是
故於此下。十句顯不能見。入有二義前文
約證。今約了達餘可知。第二明住自乘
故不見中。先徴後釋。以此二段反覆相成
故。徴以釋之。謂何以無如是善根等。由住
自乘作證故。亦應徴云。何以作證。由無
上善根故。所無在前故略不明耳。此段亦
同法華。自釋心不喜樂。云何以故。世尊令
我等出於三界得涅槃證故。釋文亦二。先
明住自乘作證。後於彼智慧下結成所無。
今初十句初總餘別。別中一道者。以見修等
道斷感集故。不同菩薩無住道等。二三
行果可知。四觀諦智別。謂我空法有。不能
我有法空。名無有諦。以證現觀名決定
智故。無菩薩中道第一義三諦之理。亦如
涅槃聲聞有諦而無眞實。五已證理故。六
捨事故。下三句成上聲聞行。一内無悲。二
外捨物。三但自調。又上十句總爲四失。一
初句出麁而不出細。但出分段故。次四
句得權失實。次三句滯寂失悲。後二句捨
生自度。二結成所無即由住自乘故。無前
智等亦有十句。但於前一智有十不能。餘
三昧等例此可知。第二佛子如恒河下喩顯。
文有十喩。自古諸徳。皆將配前所迷佛果
十句。唯第九二天一喩。喩上第二如來嚴好。
餘皆如次。此亦有理。今解有二。一者隨一
一喩總喩不見因果等境。以合文中亦言
不見菩薩衆故。又不喩菩薩之徳義不盡
故。又合文中多從總合。但言不見如來神
變。明通諸句。二者別喩諸徳。若全不別何
俟多喩。然雖別喩亦通因果。而前九約勝
境爲喩。謂恒河須彌等喩佛徳故。後一就
劣法爲喩。入滅盡定喩二乘故。於前九中。
配所迷菩薩之徳。其義則次配所迷如來之
徳。義少不次。所喩義別至文當知。又第一
五十單喩聲聞不見。第二三四七。雙喩菩薩
聲聞見不見別。餘三佛對聲聞論見不見。
有此三類者。文影略耳。又唯約聲聞説者。
十喩皆喩彼無徳故。就中初一兼喩有障
故。後一兼喩住自乘故。且就前九約勝境
爲喩。顯九種勝徳。其後一種總明不共顯
十無盡。前九徳中。一一皆具通別二意。今
初鬼對恒河喩。其恒河清流。通喩佛及菩
薩潤益甚深徳。別喩佛神力及菩薩境界徳。
以此二句爲初總故。鬼喩二乘有所知障
故不見亦喩不得諸法喜故。言餓鬼等
者。生分已盡爲鬼。未得無生忍衣爲裸形。
不得法界行食爲飢。不得眞解脱味爲
渇。由此故稱爲餓。此上並無眞道。即是
業餘行苦所遷。爲擧體燋然。即是苦餘空見
爲烏鷲。有見爲豺狼。於斯作決定解爲
搏撮。内含大機有眞脱分。名爲渇所逼
欲求水飮身在法會名住河邊。不覩神
變名不見河。雖覩世尊但見丈六。爲
見枯竭。無明翳瞙名爲業障。即煩惱。餘
後彼大下合中先合業障。不曾已下合裸形
等。第二覺夢相對喩。夢遊天宮。通喩佛及
菩薩高顯廣大徳。別喩如來遊戲神變。二句
及菩薩大會已下十一句。喩甚相似。然此
下八喩約二乘喩。明其無徳亦有通別。
通則於一一徳不了。皆由前缺因縁故。
別則各喩無徳不同。此一喩無如是神通
故。又不知菩薩如夢故。然合文中。明無
如是智眼故者。從通相合故。下數段皆
合無眼。文中先喩。後一切菩薩下合。合中二
先合夢者自見。後一切聲聞下合大會不見。
並可思也。第三愚對雪山喩。雪山良藥通
喩幽邃難見徳。別喩亦喩佛境界所悲境
故。喩菩薩所住處。悲救衆生爲所住故。
其捕獵等。喩聲聞無大悲救衆生病亦是
無如是境界故。第四伏藏難知喩藏。則
通喩祕密難知徳。別喩如來尊勝可寶重
故。喩菩薩所入三昧。及觀察嚬申勇猛供
養。如喩思之。薄福喩聲聞無如是威徳
故。第五盲不見寶喩。寶洲通喩迥絶難
測徳。別喩如來妙行積行圓妙故。喩菩薩
受記成熟勇猛可知。盲喩二乘無如是善
根故。第六淨眼無障喩。通喩智照難量徳。
別喩如來威徳。菩薩法身已下五句不覩
威儀喩二乘無如是自在故。第七遍處定
境喩。通喩周遍難思徳。別喩如來淨刹菩
薩常光。衆色莊嚴菩薩放大光明網。不見
定境喩聲聞無如是三昧故。喩中言遍處
者於一切處周遍觀察無有間隙故名遍
處。然喩伽智度倶舍等論。皆説有十今有
十二。前八同彼。彼中九名空遍處。十名識
遍處。先觀青等普遍。次觀青等爲何所依。
知由地等。次思所觀由何廣大。知由於
空。次思能觀知由依識。前八依第四靜慮。
觀欲可見色。後二依無色定。瑜伽十二云。
何故遍處唯説色觸二處建立。由此二種
共自他身。遍有色界常相續故。眼等根色
唯屬自身。香味二塵不遍一切。聲塵有間
是故不説。無色界中空遍一切處。識所行境
亦遍一切。故立此二。今以宗別合空識二。
爲天遍處。前論所揀。皆容假想稱性周遍。
加於三事。十名種種衆生。身遍處者即前所
揀眼等。根色十一。語言音聲即前聲塵。十二
一切所縁即六塵境。則收前香味及法塵境。
例此天遍處言。亦可通於諸天。次如來所
現下合文可知。第八妙藥翳形喩。通喩隱
顯超世徳。別喩如來住持。喩菩薩起變化雲
徳。不覩者。喩聲聞無如是解脱故。第九二
天隨人喩。通喩微妙難壞徳。別喩如來嚴
好。菩薩身遍十方。諸行圓滿徳。不覩二天
喩二乘無如是勢力故。亦喩無悲捨衆
生故。第十滅定不行喩。唯喩聲聞。安住自
乘證實際故。亦總喩無徳。又上十喩。從後
逆次配前缺因。後之十句謂一喩無法喜。
二喩不知菩薩如夢。三喩不從如來加被
之所生等。如理思之。其前十句。但通爲
不見之因。第三何以故下徴以結成。文有
十句結前十喩。唯第七八爲順前合故有
前却。餘皆如次。上來法喩廣顯聲聞不見
等問。般若經明聲聞若智若斷。皆是菩
薩無生法忍。若是其忍。何以上文。皆言無
菩薩徳耶。又文殊巡行經中。五百聲聞聞
而不信。法華不輕亦令其聞。何得此中不
令聞耶。答爲顯不共故。故智論明般若
有共不共。指此不思議經。不共二乘説
故。又大聖化儀其類不等。或令聞不信以
爲遠種。如上所引或以威力令其出會。
如法華中五千拂席。或令在會使其不聞。
即如今經。然法華漸教之終將收敗種故。
加令其去篤勵在會。使其信受。此經頓教
之始爲顯深勝。留使不聞。令諸後學修見
聞種。又復大乘該於小乘。則其智斷皆是菩
薩法忍小智不知大智故。此云於有無諦作
決定解不見不聞。又若已開顯即權爲實漸。
故法華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若權實相對。
則如聾盲非其器故。其猶黎庶以對於王。
貴賤懸隔以王收人。則率土之内莫非王
人。是以若約普收。即一切衆生無不具有
如來智慧。況於二乘無漏因果。若校優劣。
則權教久行菩薩尚不信聞。況於二乘。二乘
上首尚如聾盲。況凡夫外道。既非其分本
不合列。爲顯法勝大權菩薩示爲聾盲。
是知聾盲於勝有力。能顯勝故。勝劣相望
力用交徹。成大縁起方是深玄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大文第六爾時下偈頌讃徳分。既至詠徳顯
所證故。文中十方菩薩。即爲十段。初二讃
道場三昧等用。餘八通讃佛徳。今初。東方總
讃一會。十頌分二。初總餘別。別中亦二。前
四歎佛。於中初二歎内徳。一廣二深。次一
歎内外無礙。後一結成今用。後五歎菩薩。
一總顯雲集。二願行深。三超下位。四智地
高。五定用廣。第二南方唯歎菩薩。然既結
歸佛力。亦爲歎佛。十頌分五。初二令觀
内徳。於中初偈二嚴究竟。後偈定智廣深。
次二示其集處。次三明寂用無礙。初一偈半
即寂。後一偈半起用。次一結歸佛力。後二
結其徳廣同諸佛故。第三西方下唯歎佛
徳。然雖通諸徳隨多顯名。今此歎智用
應時徳。十頌分二。初三法説。一内徳。二外
用。三總結離言。後七喩顯。一喩前廣大。
二喩圓滿。三四喩現通。一長時。二無礙。五
喩演法。六喩摧邪。七總喩前徳諸佛同依。
第四北方十偈。九喩歎三徳深廣。於中二。
前五偈四喩喩内徳。一恩二斷。次三喩喩
智。前一高遠。次二深廣。後五喩大用。一巧
示。二隨欲。三照機。四合理。五結益。第五東
北方法界。願月王十頌。歎普益衆生徳
分四。初偈總喩見無不益。次三別明益
菩薩。初一淨二障。後二成妙力。三有五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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