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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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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735 [cf. Nos. 279, 1736]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一并序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往復無際。動靜一源。含衆妙而有餘。超言
思而迥出者。其唯法界歟。剖裂玄微。昭廓
心境。窮理盡性。徹果該因。汪洋沖融。廣大
悉備者。其唯大方廣佛華嚴經焉。故我世尊
十身初滿。正覺始成。乘願行以彌綸。混虚
空爲體性。富有萬徳。蕩無纖塵。湛智海之
澄波。虚含萬象。皦性空之滿月。頓落百川。
不起樹王。羅七處於法界。無違後際。暢
九會於初成。盡宏廓之幽宗。被難思之海
會。圓音落落。該十刹而頓周。主伴重重。極
十方而齊唱。雖空空絶迹。而義天之星
象燦然。湛湛亡言。而教海之波爛浩澣。若
乃千門潜注。與衆典爲洪源。萬徳交歸。攝
群經爲眷屬。其爲旨也。冥眞體於萬化之
域。顯徳相於重玄之門。用繁興以恒如。智周
鑑而常靜。眞妄交徹。即凡心而見佛心。事
理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理隨事變。則一
多縁起之無邊。事得理融。則千差渉入而無
礙。故得十身歴然而相作。六位不亂而更
收。廣大即入於無間。塵毛包納而無外。炳
然齊現。猶彼芥瓶。具足同時。方之海滴。一
多無礙。等虚室之千燈。隱顯倶成。似秋空
之片月。重重交映。若帝網之垂珠。念念圓
融。類夕夢之經世。法門重疊。若雲起長空。
萬行芬披。比華開錦上。若夫高不可仰。則
積行菩薩曝腮鱗於龍門。深不可闚。則上
徳聲聞杜視聽於嘉會。見聞爲種。八難超
十地之階。解行在躬。一生圓曠劫之果。師
子奮迅。衆海頓證於林中。象王迴旋。六
道成於言下。啓明東廟。智滿不異於初心。
寄位南求。因圓不逾於毛孔。剖微塵之經
卷。則念念果成。盡衆生之願門。則塵塵行滿。
眞可謂常恒之妙説。通方之洪規。稱性之極
談。一乘之要軌也。尋斯玄旨。却覽餘經。其
猶杲日麗天。奪衆景之耀。須彌横海。落群
峰之高。是以菩薩搜祕於龍宮。大賢闡揚
於東夏。顧惟正法之代。尚匿清輝。幸哉像
季之時。偶斯玄化。況逢
聖主。得在靈山。竭思幽宗。豈無慶躍。題
稱大方廣佛華嚴經者。即無盡修多羅之總
名。世主妙嚴品第一者。即衆篇義類之別目。
大以曠兼無際。方以正法自持。廣則稱體
而周。佛謂覺斯玄妙。華喩功徳萬行。嚴謂
飾法成人。經乃注無竭之涌泉。貫玄凝之
妙義。攝無邊之海會。作終古之常規。佛及
諸王。並稱世主。法門依正。倶曰妙嚴。分義
類以彰品名。冠群篇而稱第一。斯經有
三十九品。此品建初。故云大方廣佛華嚴

世主妙嚴品第一
    歸命十方極三際 塵刹圓明調御師
    法界功徳大悲雲 毘盧遮那大智海
    所住甚深眞法性 所流圓滿修多羅
    一一塵方佛會中 普賢文殊諸大士
    我今欲以一毛智 測量無邊法界空
    願承三寶同體慈 句句冥符諸佛意
    俾令法眼常無缺 盡衆生界如普賢
    迴茲勝善洽群生 速證菩提常樂果
將釋經義。總啓十門。一教起因縁。二藏教
所攝。三義理分齊。四教所被機。五教體淺深。
六宗趣通局。七部類品會。八傳譯感通。九總
釋經題。十別解文義
初因縁者。夫聖人設教必有由致。若須彌
巨海大因方爲傾搖。今搖如來融金之徳
山。動深廣之智海。非小縁矣。故下經。云
非以一縁非以一事。如來出現而得成就。
出現本爲大華嚴故。先因後縁各開十義。
以顯無盡因。十義者。一法應爾故。二酬宿
因故。三順機感故。四爲教本故。五顯果
徳故。六彰地位故。七説勝行故。八示眞
法故。九開因性故。十利今後故。言法爾
者。夫王道坦坦千古同規。一乘玄門諸佛齊
證。故一切佛。法爾皆於無盡世界。常轉如
是無盡法輪。令諸衆生反本還源。窮未
來際。無有休息。故不思議品中明。一切諸
佛能於一身化現不可説不可説佛刹微塵
數頭。一一頭化爾所舌。一一舌出爾所音
聲。乃至文字句義。一一充滿一切法界無
有窮盡。斯則處以毛端横該法界。時以刹
那竪窮劫海。處則頓起時則常起。不待別
因。但隨見聞説。有初成九會之別。諸慈悲
者。於無盡中略此流傳。令尋於此見無邊
法。如觀牖隙見無際空。而此時處即同無
盡。以一處即一切處。一時即一切時故。二
酬宿因者。何以法爾如是轉耶。宿因深故。
夫根深則果茂。源遠則流長。宿因既深教起
亦大。深大云何。我佛世尊。創躡玄蹤棲神
妙寂。悲智雙運行願齊周。是以妄想弗翦而
廓徹性空。靈鑑匪磨而頓朗萬法。乃以無
障礙解脱闡斯沙門。宿因雖多略有二種。
一者大願力故。現相品云。毘盧遮那佛願力
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兜率偈
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以本大願力。
示現自在法。諸會佛加皆言願力。及餘諸文
成證非一。二者昔行力故。謂無量劫依願
起行。行成得果方能頓演。故主山神偈云。
往修勝行無有邊。今獲神通亦無量。法門
廣闢如塵數。悉使衆生深悟喜。三順機感
者。謂昔因法爾雖能常遍。約可流傳皆由
機感。離機説法無所用故。其猶上有白
月下資澄潭。潭清影現。機感應生。故兜率
偈云。見佛亦復然。必假衆善業。十方諸佛
告功徳林。言及諸菩薩衆善根力故。解脱月
云。此衆無諸垢志解悉明潔等。皆是機感。
廣顯機感。如第四教所被機中。然此機感
通於現未。諸會當機即是現在。今之聞者。是
未來機。四爲教本者。謂非海無以潜流。非
本無以垂末。將欲逐機漸施末教。先示
本法頓演此經。然亦有二。一爲開漸之本。
出現品云。如日初出先照高山故。二爲攝
末之本。如日沒時還照高山故。無不從此
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故。法華亦云。始
見我身。聞我所説。即皆信受。入如來慧。此
漸本也。次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即開漸
也。又云。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即
攝末歸本也。斯則法華亦指此經以爲本
矣。五顯果徳者。謂此本法中顯佛勝徳。令
諸菩薩信向證故。不識寶玉不得其用。不
知此徳安能仰求。然果徳有二。一依果。謂
華藏世界海等。二正果。如來十身等。此二無
礙以爲佛徳。然依正無礙通有六句。一依内
現依。如塵中刹海。二正内現正。如毛孔現
佛。三正内現依。四依内現正。五依内現依
正六正内現正依。其文非一。又有四句。一
或唯依。佛即刹故。二或唯正。刹即佛故。三
倶。四泯。思之可知。隨擧一門則攝一切。
並如下説。六彰地位者。爲顯菩薩修行佛
因。一道至果有階差故。夫聖人之大寶曰
位。若無此位行無成故。此亦二種。一行布
門。立位差別故。二圓融門。一位即攝一切
位故。一一位滿即至佛故。初地云。一地之
中。具攝一切諸地功徳。信該果海。初發心
時便成正覺等。然此二無礙。以行布是教
相施設。圓融是理性徳用。相是即性之相。故
行布不礙圓融。性是即相之性。故圓融不
礙行布。圓融不礙行布。故一爲無量。行
布不礙圓融。故無量爲一。無量爲一。故融
通隱隱。一爲無量故渉入重重。故世親以
六相圓融。上下之文非一。七説勝行者。欲
登妙位非行不階。故君子不患無位。患
己不立。行亦二種。一頓成諸行。一行一切
行。故十住品云。一即是多多即一等。普賢行
品説。一斷一切斷等故。二遍成諸行。此即行
布。謂自大菩提心體相功徳。乃至等覺中行。
此二無礙例如位説。八示眞法者。欲成
行位須解法理。不體理事行亦非眞。故兜
率偈云。不了眞實法。諸佛故興世。此亦二
種。一顯事理無礙法。二顯事事無礙法。並
如義分齊説。九開因性者。謂上因果理事。
皆由衆生性有。若性非金玉雖琢不成寶
器。良以衆生包性徳而爲體。依智海以
爲源。但相變體殊。情生智隔。今令知心合
體達本情亡。故談斯經以爲顯示。亦有二
種。一以言顯示令其知有。二使其修行悟
入顯現。如下破塵出經卷等。亦如法華云。
唯以一大事因縁故出現於世。所謂開示
悟入佛之知見。衆生等有故言唯一。十利
今後者。既等有其分。故廣利無邊。此亦二
種。一利今。即佛在當機。二利後。即今之
聞。發心品云。我等諸佛護持此法。令未來
世一切菩薩未曾聞者。皆悉得聞。此益復
二。一令得見聞爲堅種。故出現品云。如
人食少金剛終竟不消等。二令起行成
證入故出現。又云。設有菩薩。無量百千億
那由他劫。行六波羅蜜。修習種種菩提分
法。若未聞此如來不思議大威徳法門。或時
聞已。不信不解不順不入。不得名爲眞
實菩薩。以不能生如來家故。若聞此法
信解隨順悟入。當知此人生如來家。乃至
深入如來無量境界。良以有作之修。多劫
終成敗壞。無心體極一念便契佛家。賢首品
云。十刹塵數如來所。悉皆承事盡一劫。若
於此品能誦持。其福最勝過於彼等。又此
利益別對前九成十種益。謂一聞法爾。則
知常遍成見聞益。二聞本行。願學佛發興。
成發心益。三聞機感。知法由善起。成造修
益。四聞爲本。知其義圓。成頓得益。五聞
果徳。則信樂願齊。成滅障益。六聞位。期心
證入。成攝位益。七聞行。發意修行。成起行
益。八聞法。決須解了。成稱性益。九聞因。
知一切皆同。成轉利益。十總具前九成速
證益。故前九因皆爲今益。亦可前一一門皆
成十益。可以意得。因上十義故此教興。發
心品中有十所因。彼云。以佛神力故。世尊
本願力故等。因縁相參。對會因縁。可以意
得。二明説經縁者。一切經首説時方人等。
皆是縁起。今有十縁。一依時。二依處。三依
主。四依三昧。五依現相。六依説者。七依
聽者。八依徳本。九依請者。十依加者。今初
依時。夫心冥至道則混一古今。法界無生。
本亡時分。下經偈云。諸佛得菩提。實不
計於日。況無涯之説。念劫圓融哉。今以無
時之時。略顯十重時別。初唯一念。二盡七
日。三遍三際。四攝同類劫。五收異類劫。六
以念攝劫。七劫念重收。八異類界時。九彼
此相入。十以本收末。謂以非劫爲劫故。
於前十時。恒演此經。又此十種隨一圓收。
依此説時則無終始。亦隨見聞説初成
等。如前法爾中辯。若依此時則迥異餘教。
而餘教時不出於此。或説三七六七等。隨
見聞故。廣如旨歸。第二依處者。夫智窮眞
際能所兩亡。假説依眞而非國土。況刹塵
即入染淨參融。圓滿教之普周。難以分其處
別。然眞非事外。不壞所依。以上無時之時
遍非處之處。然有言。此經在穢土説。居摩
竭等故。有云。處淨土説。在華藏故。有云。
如實義者。二種身土無定異處。即於一處
見聞異故。上之三義。後一近宗。然説此經
處。淨穢無礙通局交徹。各二四句。初淨穢中。
謂或唯染或唯淨。如前二義。或倶華藏内娑
婆故。或泯染淨相。盡同一法界故。又或唯染。
摩竭等覆淨相故。或唯淨。其地金剛染相盡
故。或倶。隱顯無礙故。或倶非。各相形奪二相
盡故。次明通局交徹二四句者。謂或局。此
一界故。或通。該十方故。或倶。即此即遍故。
或泯。二相盡故。又或局。此界攝一切故。或
通。此入一切故。或倶。即攝即入故。或泯。形
奪相盡故。又以一塵例刹。亦有四句可
知。若從陜至寛。略顯十處。初此閻浮七
處九會而周法界。如升須彌品。二周百億
同類一界。亦遍法界。如光明覺品。三遍異
類樹形等刹。四遍刹種。五遍華藏。六遍餘
刹海若種若刹。七遍前六類刹塵。皆有同
異類刹。八盡虚空界。容一一毛端之處。各
有無邊刹海。九猶帝網。十餘佛同。然上十
類一一各遍法界。而前九正是遮那説法之
處。然説十住等處。雖復各遍法界乃至塵
毛。爲門不同。亦無雜亂。若約十住與十行
等。全位相攝。則彼此互無。各遍法界。若約
諸位相資。則此彼互有。同遍法界。一一
會準此知之。十餘佛同者。此佛既爾餘佛
亦然。故諸會結通皆云。我等諸佛亦如是
説。然主主不相見。伴伴不相見。主伴伴主
則互相見。若互不相見。即各遍法界。互相
見故。同遍法界。亦無雜亂。亦無障礙。又上
十處共爲縁起擧一全收。以一一處稱法
性故。而隨前一一時皆遍此諸處。又隨一
一處皆具前時。頓説此經。此猶約器世間
説。若約智正覺及衆生世間。即一一佛身
支節毛孔。皆攝無盡重重之刹。普賢衆生
一一皆爾。並是遮那説經之處。第三依主者。
夫眞身寥廓。與法界合其體。包羅無外。與
萬化齊其用。窮源莫二執迹多端。一身多
身經論異説。今説此經。佛爲眞爲應爲一
爲多。若言眞者。何名釋迦。居娑婆界人天
同見。若云應者。那言遮那。處蓮華藏大菩
薩見。見佛法身。若云一者。何以多處別現。
若云異者。何以復言而不分身。故説此經
佛並非前説。即是法界無盡身雲。眞應相融
一多無礙。即盧遮那是釋迦故。常在此處。
即他處故。遠在他方恒住此故。身不分
異。亦非一故。同時異處。一身圓滿。皆全現
故。一切菩薩不能思故。今先明十身。後彰
無礙。言十身者。自有二義。一約融三世
間爲十者。一衆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身。
四聲聞身。五縁覺身。六菩薩身。七如來身。
八智身。九法身。十虚空身。二就佛上自有
十身。一菩提身。二願身。三化身。四力持身。
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七意生身。八福徳
身。九法身。十智身。廣顯其相如第八地。及
離世間品辯。言無礙者。略有十義。一用周
無礙。謂於上念劫刹塵等處。遮那佛現法界
身雲。業用無邊悉周遍故。經云。如於此處
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等。其文非一。二
相遍無礙。謂於上差別用中。各攝一切業
用故。三寂用無礙。無私成故。四依起無礙。
無心頓現。海印力故。五眞應無礙。應即同法
一味平等故。六分圓無礙。一一身分即具全
身故。七因果無礙。不礙現因故。八依正無
礙。不礙現依故。九潜入無礙。入衆生界。
如如來藏。雖作衆生不失自性故。故出
現品云。佛智潜入衆生心。又云。衆生心中有
佛。成正覺等。又亦攝一切衆生。在一毛
孔善化。天王云。汝應觀佛。一毛孔。一切衆
生悉在中等。十圓通無礙。謂此佛身即理即
事。即一即多。即依即正。即人即法。即此
即彼。即情即非情。即深即廣。即因即果。
即三身即十身。同一無礙法界身雲。以此
身雲。遍前時處。常説華嚴。是知或説報身
在色究竟。約攝報説。或説報身在餘淨土。
約引攝説。或説舍那坐千葉華。攝二地
説。或説登地方見。約勝機説。或分三異。
從體相用説。倶非此經眞實之義。設分三
十不同。亦權實對説。若不融前義。亦失經
宗。第四依三昧者。夫動靜。唯物聖豈然。乎。
示軌後徒。明將有説。必須靜鑑前理。受
諸佛加。從定起而發言。言必眞當。言必眞
當故。受者之心。自然篤矣。故於諸會。多明
入定。爲説經縁。有不入者。至文當説。其
所入定。皆盡法源。業用難思。第五依現相
者。謂法性寂寥。雖無諸相。無相之相。不礙
繁興。起教多端。相非一準。或放光動刹。或
華雨香雲。皆爲發起。故諸會之内。將欲説
法。多先放光。通表智光。以被物故。然有
二種。一不壞次第光。隨位増微故。二圓通無
礙光。隨一一光。皆結通故。隨處放異。總有
十光。各有所表。至文當知。其動地等。多在
説後。則但是慶聞。如十地中。雖是慶前。
義兼起後。則是教縁。第六依説人者。法無
廢興。弘之由人。下文云。佛法無人説。雖慧
莫能了。今此能説。通三世間。開即爲五。謂
佛菩薩聲聞衆生及器。更開爲十。謂加三世。
微塵。毛孔。器及有情。各有分圓故。毛孔微
塵即是分説。此上諸説。通三世故。故普賢
行品云。佛説衆生説。及以國土説。三世如是
説等。廣則無量。法界品中類非一故。如僧
祇隨好。即是佛説。餘會多菩薩説。法界品初
有聲聞説。諸善友等多菩薩説。亦名衆生
説。菩提樹等即器界説。至文當知。其能説
人用法不同。或用音聲。或用妙色等。如教
體中辯。第七依聽人者。子期云。喪百牙輟
絃若無聽者。終無有説。即下諸衆略有十
類。至文當明。除當機衆。餘皆是縁。第八依
徳本者。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増潤。内
無徳本。外豈能談。然唯約説者。前人此法
故。略有二類。一者智慧最爲首故。十方諸
佛。告金剛幢言。及由汝智慧清淨故。告金
剛藏言。亦是汝勝智力故。二者餘行願力。十
方諸佛。告普賢言。亦以汝修一切諸行願
力故。十方諸佛。告法慧言。及汝所修諸善
根力。令汝入是三昧。而演説法。若感者善
根。若化主行願。皆屬説因。第九依請人者。
若約慈悲深厚。亦有無問自談。若約敬法
重人。要須誠請後説。初心識昧。未解諮求。
上智慈悲。騰疑啓請。然有二類。一者言請。
二者念請。諸會有無現相品當辯。第十依
能加者。夫聖無常應。應于克誠。心冥至極。
故得佛加。然若佛自説則不俟加。如第
會。因人有説。要假上加。其第八會。行依法
修。不異前故。略無有加。二七不入定。故
無有加。餘皆具有。所以加者。欲顯諸佛
同加即同説故。一説一切説故。亦顯果海無
言因相可説故。若爾僧祇隨好應非一切。
表微細難知故。超出因果故。然施設不同。
不應一準。加有二種。一者顯加。具於三
業。二者冥加。但與智令説。普光法界。無顯
有冥。餘皆具二。顯必有冥故。餘至下明。教
起因縁竟。第二藏教所攝中二。先藏攝後教
攝。前中亦二。先藏後攝。今初。藏謂三藏二
藏。通稱藏者。以含攝故。世親攝論第一。莊
嚴論第四。皆云彼三及二。云何名藏。答云。
由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攝即包含。言
三藏者。一修多羅藏。二毘柰耶藏。三阿毘達
磨藏。初中先辯名。後顯相。今初。亦名修
妬路。亦名素怛纜。此皆梵音楚夏。古譯爲
契經。智論之中。名爲經藏。契謂契理。契機。
經謂貫穿攝化。即契理合機之經。依主受
名。契經即藏。持業釋也。復云。正翻名線。線
能貫華。經能持緯。此方不貴線稱。故存於
經。有云。案五印度。呼線席經井索。聖教。皆
曰修多羅。則經正是敵對。斥於古徳。經
非敵對。今更詳之。若一名四實。皆爲敵對。
則古如所破。若兼順義。經自屬於席經。敵
對應名聖教。故梁攝論。譯爲聖教。彼論云。
有阿毘達磨。非是聖教。爲成聖教故。加
修多羅名。古徳見此儒墨皆稱爲經。遂借
彼席經。以目聖教。則雙含二義。倶順兩方。
借義助名。更加契字。揀異席經。甚爲允當。
二顯相者。西域四名。所目雖殊。意義相似。
故同稱修多羅。而聖教多含具上三義。故雜
心云。經有五義。一曰涌泉。二曰出生。三曰
顯示。四曰繩墨。五曰結鬘。涌泉則注而無竭。
出生則展轉滋多。義同井索。有汲引故。顯
示正是聖教。顯事理故。繩墨則揩定正邪。
亦是繩之爲經。能持於緯。同席經義。結鬘
同線。線能貫華。結成鬘故。總上五義。不出
貫攝。故佛地論第一云。能貫能攝故名爲經。
以佛聖教貫穿攝持所應説義所化生故。此
或貫攝通所説所化。或貫穿法相。攝持所
化。又世親攝論釋貫穿云。謂能貫穿依故相
故法故義故。依者謂於是處由此爲此而
有所説。相者謂世俗諦相勝義諦相。法者謂
蘊界處。縁起諦食靜慮無量無色解脱勝處
遍處菩提分無礙解無諍等。義者隨順密意
説等。瑜伽二十五。顯揚二十。大同此説。餘
義至十二分中當明。第二毘柰耶藏。初名。
後相。前中亦名毘尼。梵言之略耳。此翻爲
調伏。謂調練三業。制伏過非。調練通於止
作。制伏唯明止惡。就所詮之行彰名。即調
伏之藏。或能詮藏。有調伏之能。即有財釋。
契經藏中類有此釋。毘尼或翻爲滅。滅有
三義。一滅業非。二滅煩惱。三得滅果。或名
尸羅。具云翅怛羅。此云清涼。離熱惱因。得
清涼果故。亦名波羅提木叉。此云別解脱。
此就因得名。然有二義。一揀異定道。名之
爲別。二三業七支各各防非故名爲別。亦
翻爲隨順解脱。此據果立。隨順有爲無爲
二種解脱果故。亦名性善。如十誦律。亦名
守信。如昔所受實能持故。後顯相者。前名
之中已含止作。即毘尼相。若別説者。世親攝
論云。毘柰耶有四義。謂犯罪故。等起故。還
淨故。出離故。廣如彼論。第三阿毘達磨藏。
阿毘名對。達磨云法。法有二種。一勝義法。
謂即涅槃。是善是常故。名爲勝。二法相法。
通四聖諦。相者性也。状也。二倶名相。法既
有二對亦二義。一者對向。謂向前涅槃。二
者對觀。觀前四諦。其能對者皆無漏淨慧。
及相應心所等。由對果對境。分二對名故。
慧但是對而非是法。非所對故。言對法者。
法之對故。故對法藏。特名慧論。舊譯爲無
比法。以詮慧勝故。世親攝論云。阿毘達磨
有四義。謂對故。數故。伏故。通故。對義同前。
數者於一一法。數數宣説。訓釋言辭。自共
相等無量差別故。伏者由此具足論處所等
能勝伏地論故。通者此能通釋素怛纜義
故。亦名優婆提含。此云論義。亦名磨怛
理迦。此云本母。謂以教與義爲本爲母。亦
云依藏。生解。藏爲解母。本即是母。亦名
摩夷。此云行母。依藏成行故。行之母故。然
此三藏。約其所詮。略有二門。一者剋性則
經詮三學。戒唯戒心二學。論唯慧學。如攝
論説。二約兼正則三藏之中經正詮定。毘尼
詮戒。論詮於慧。兼各通三。第二明二藏
者。一聲聞藏。二菩薩藏。即由前三藏。詮示
聲聞理行果。故名聲聞藏。詮示菩薩理行
果。故名菩薩藏。故莊嚴論第四云。此三藏
由上下乘差別故。復爲聲聞藏及菩薩藏。
攝大乘同此。此就二乘理果同故。合之。若
約教行別故。即開三乘以爲三藏。如普超
等經。又由縁覺多不藉教。出無佛世。佛在
世時攝屬聲聞故。但分爲二。即是大小半
滿不同。第二明所攝者。此經三藏之中。正
唯修多羅攝。兼詮餘二。十藏等品廣顯戒
故。問明等品顯論義故。若就修多羅中以
義揀教。則唯十藏攝。具足主伴顯無盡故。
教義融故。二藏之中唯菩薩藏。若分權實。但
菩薩藏一分所攝。權不攝故。若約此攝。乃
至聲聞。亦此經攝。此能包含。無量乘故。揀
於權實。至下立教中明。已辯藏攝。第
二明教攝者。教有二種。一者通相。十二
分教。亦分大小。至下十藏品辯。二者諸宗
立教不同。今當略釋。夫教海沖深。法雲彌
漫。智光無際。妙辯叵窮。以無言之言。詮言
絶之理。以無變之變。應無窮之機。極位所
承。凡情難挹。今乘理教之力。略啓四門。一
大意合離。二今古違順。三分宗立教。四總
相會通。今初。且西域東夏弘闡之流。於一代
聖言。或開宗分教。或直釋經文。以皆含得
失故耳。且不分之。意略有五焉。一則理本
一味。殊塗同歸故。不可分也。二一音普
應。一雨普滋故。三原聖本意。爲一事故。四
隨一一文。衆解不同故。五多種説法。成枝
流故。以斯五義。故不可分。分之乃令
情構異端。是非競作。故以不分。爲得。其
分教者。亦有多義。一理雖一味詮有淺
深。故須分之使知權實。二約佛雖則一
音。就機差而教別。三本意未申。隨他意
語而有異故。四言有通別。就顯説故。五
雖分權實。須善會佛意。有開顯故。又
王之密語。所爲別故。不識權實。以深爲
淺。失於大利。以淺爲深。虚其功故。莊嚴
聖教令深廣故。諸聖教中。自有分故。諸
大菩薩亦開教故。以斯多義。開則得多而
失少。合則得少而失多。但能虚己求宗。
不可分而分之。亦何爽於大旨。故今分之。
第二古今違順。曲分爲二。先敍此方。後明
西域。今初。諸釋雖衆。略敍數家。勒爲五門。
一立一音教。謂如來一代之教。不離一音。
然有二師。一後魏菩提流支云。如來一音同
時報萬。大小並陳。二姚秦羅什法師云。佛一
圓音平等無二。無思普應。機聞自殊。非謂
言音本陳大小。故維摩經云。佛以一音演
説法。衆生各各隨所解。上之二師。初則佛音
具異。後則異自在機。各得圓音一義。然並
爲教本。不分之意耳。第二立二種教。自有
四家。一西秦曇牟讖三藏。立半滿教。即聲聞
藏。爲半字教。菩薩藏。爲滿字教。隋遠法師。
亦同此立。斯則文據涅槃。蓋是對小顯大。
通相之意。未於大中顯有權實。亦含半滿。
二隋遠法師。立漸頓二教。謂約漸悟機。大
由小起。所設具有三乘。故名爲漸。若約頓
機。直往於大。不由於小。名之爲頓。此雖
約機。説有漸頓。而所説法不出半滿。三唐
初印法師。亦立二教。一屈曲教。謂釋迦經。
以逐機性隨計破著故。如涅槃等。二平道
教。謂舍那經。以逐法性自在説故。如華嚴
經。又此二教略有四異。一主異。謂釋迦化
身。興慮舍那十身異故。二處異。謂娑婆界
木樹草座。與華藏界中寶樹寶座等異故。三
衆異。謂爲聲聞及菩薩説。與唯菩薩及極
位同説異故。四説異。謂局處之説。與該通
十方之説異故。此約化儀以判。然華嚴雖
有隨諸衆生各別調伏。皆是稱性善巧。一
時頓演。涅槃等雖説一極。或對權顯實。或
會異歸同。一切如來。或説不説。故云屈曲。
約釋迦爲主。則未顯十身。十身爲主。必
具釋迦。娑婆之處。未融華藏。華藏之處。
必融娑婆。略云四異。異實有多。誠如所判。
但以屈曲之内。未顯法之權實耳。四齊朝
隱士劉虬。亦立漸頓二教。謂華嚴經名爲頓
教。餘皆名漸。始自鹿苑。終於雙林。從小之
大故。然此經。如日初出先照高山。即是頓
義。慈龍降雨。以證漸義。於理可然。漸約
五時。次下當辯。第三立三種教。亦有三
家。一南中諸師。同立三教。謂於前漸頓。加
不定教。由漸中。先小後大。而央掘經六年
之内即説。爲遮此難故立不定。謂別有一
經。雖非頓攝。而明佛性常住。即勝鬘金光
明等。是爲偏方不定教也。漸中開合。諸師
不同。或但分爲二。即是半滿。或分爲三。即
武丘山岌法師。謂十二年前。見有得道。名
有相教。十二年後。齊至法華。見空得道。名
無相教。最後雙照。一切衆生佛性。闡提作佛。
名常住教。此與唐三藏三時之教。大同。至
敍西域中説。眞諦三藏。依金光明。立轉照
持三輪之教。亦大同此。而時節小異。謂七年
前説四諦。名轉法輪。七年後説般若具轉
照二輪。以空照有故。三十年後具轉照持。
以雙照空有持前二故。或分爲四。即宋朝
岌法師。謂於前三時。無相之後。常住之前。
指法華經。爲同歸教。以會三歸一。萬善悉
向菩提故。或開爲五。然有二家。一道場慧
觀等。於無相之後。同歸之前。指淨名思益
等。爲抑揚教。二者即前劉公。不開抑揚。而
有教之初。取提胃經。爲人天教。上來諸師。
皆於漸中。約時開異。若不加不定之教。
則招難尤多。以初有大故。雖加不定。猶
有妨難。略顯五時之妨。餘可例知。初明十
二年前爲有相者。自違成論。成論云。我今
正明三藏中實義。實義即空。又阿含中云。
無是老死。即法空也。無誰老死。即生空也。
又智論云。三藏中明法空爲大空。摩訶衍
中明十方空爲大空。皆顯小乘已有二空。
若云第二時説空者。十二年後。方制廣戒。
豈唯説空。又智論云。從得道夜。乃至涅槃。
常説般若。豈前不説空。若云第二時中未
顯常住者。實相般若豈無常耶。涅槃亦説
佛性。亦名般若。是知實相般若即是正因佛
性。觀照即爲了因。又般若離四句。何曾存
空。般若不壞四句。豈無妙有。是知小大各
有四門。而但言初有次空者。各得一門之
意耳。若云第三時中但名抑揚亦非常者。
淨名云。佛身無爲不墮諸數。觀身實相
觀佛亦然。豈無常耶。般若亦云。二乘智慧。猶
如螢光。菩薩一日學智。如日之照。豈非抑
揚。若云第四時中但顯同歸亦未明常者。
壽量品云。常住不滅。又方便品云。世間相
常住等。豈無常耶。五以涅槃。爲常住者。當
教可爾。而涅槃之時。亦有小乘之見。如阿
含中説如來涅槃之相故。若以人天爲初
者。提胃雖説戒善。得道。皆通三乘。故彼經
云。提胃得不起法忍。又違密迹經中。第二
七日説三乘故。然上五時等。皆以約時剋
定。則有所乖。揀去不定。從多分説。亦有
理在。二後魏光統律師。承習佛陀三藏。亦
立三教。謂漸頓圓。初爲根未熟者。先説
無常。後方説常。先空後不空等。如是漸次。
故名爲漸。二爲根熟之輩。於一法門。具足
演説常無常空不空等。一切具説。更無由
漸。故名爲頓。三爲於上達分階佛境之
者。説於如來無礙解脱究竟果徳圓滿祕密
自在法門。故名爲圓。此亦約化儀。説有前
後耳。意明今時堪受頓者。必昔曾受化故。
云根熟。上達之言。義兼地前。分階佛境。
即謂地上。於理亦通。三隋末唐初吉藏
法師。依法華第五。立三種法輪。一始見我
身。聞我所説。即皆信受。入如來慧。即根本
法輪。二除先修習學小乘者。即枝末法輪。
三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即攝末
歸本法輪。此判全約化儀。據法但有大小。
然法華爲於一類開顯本末。若將定判一
代聖教。收義不盡。以法華之前。亦有大故。
豈般若等皆爲枝末。又無量義云佛一切時
説大小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一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四立四教者。略有四家。一梁朝光宅法
師。依法華第二。立四乘教。謂臨門三車。即
是權教三乘。四衢等賜。即實教大乘。以臨門
牛車亦同羊鹿。倶不得故。並無體故。諸子
皆索故。是知三皆虚指。以爲方便。此則前三
是三乘。後一是一乘。無乖教理。若唯説法
華爲實。則抑諸般若及諸大乘了義之經。
是知昔大亦有權實。法華但會昔權。故説
三皆虚指。昔實不滯方便故不會之。若約
會權歸實。即是會三爲一。若破小顯大。
即是會二歸一。若開權顯實。則三是一。更
無別一。故彼經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先
所出内。是子所知。若廢權立實。義説爲
四。如攬三點以成一伊。點別非伊。伊具
三點。昔三既別。實不兼權。今一全兼。成四
無爽。若依昔未顯説一切具有如來知見。
根敗之種。今並説成。則今昔有異。於文有
據。義亦極成。二陳隋二代天台智者。承南
岳思大師。立四教。云一三藏教。此教明因
縁生滅四眞諦理。正教小乘旁化菩薩。二
者通教。通者同也。三乘同禀故。此教明因縁
即空無生四眞諦理。是摩訶衍之初門。正爲
菩薩。旁通二乘。大品云。欲得聲聞乘。當
學般若波羅蜜等。然教理智斷行位因果
皆通。淺深不同。於共般若。唯共於淺。三別
教。別即不共。不共二乘人説故。此教正明
因縁假名無量四眞諦理。的化菩薩。不渉
二乘。故聲聞在座如聾如盲。不名不共而
云別者。兼欲揀非圓故。以一因迥出。一果
不融。歴別而修。不得因果圓融故。四圓教。
圓以不偏爲義。此教正明不思議因縁。二
諦中道。事理具足。不偏不別。但化最上利根
之人。故名爲圓。華嚴經云。顯現自在力。
爲説圓滿經。無量諸衆生。悉受菩提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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