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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實論 (No. 1646_ 訶梨跋摩鳩摩羅什譯 ) in Vol.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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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未來者。聖智力爾。雖未有法而能
記。如過去法雖已滅盡念力能知。又汝言
不應念五塵者。是凡夫人癡故妄念先取
定相。後雖滅盡猶生憶念。憶法應爾。非
如兎角等。十八意行亦復如是。現在取色。
雖滅過去亦隨憶念。又汝言不應自稱我
得禪定者。是定得在現在憶念力故自言
我得。又汝言不應得觀内心内受者。有
二種心。一念念生滅。二次第相續。用現在心
觀相續心。非今猶在。又汝言不應修&K99;習
四正勤者。防未來世惡法因縁。亦起未來
善法因縁。又汝言則無佛者。佛寂滅相。雖
現於世不攝有無。況滅度耶。衆生歸命。亦
如世人祠&K99;祀父母。又汝言亦不應有修戒
久近者。不以時故。戒有差別。所以者何。時
法無實。但以諸法和合生滅故名有時。是
故汝所説因是皆不然
  一切有無品第二十三
論者言。有人説一切法有。或説一切法無。
問曰。何因縁故説有。何因縁故言無。答曰。
有者佛説十二入名爲一切。是一切有地等
諸陀羅驃。數等諸求那。擧下等諸業。總相別
相和合等法。及波居帝本性等。及世間事中
兎角龜毛蛇足鹽香風色等。是名無。又經中
佛説。虚空無轍跡。外道無沙門。凡夫樂
戲論。如來則無有。又隨所受法亦名爲
有。如陀羅驃等六事是優樓佉有。二十五
諦是僧佉有。十六種義是那耶修摩有。又
若有道理能成&K99;辦事亦名爲有。如十二入。
又佛法中以方便故説一切有一切無。非
第一義。所以者何。若決定有即墮常邊。若決
定無則墮斷邊。離此二邊名聖中道
成實論卷第二



成實論卷第三
  訶梨跋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有中陰品第二十四
論者言。有人説有中陰或有説無。問曰。何
因縁故説有。何因縁故言無。答曰。有中
陰者。佛阿輸羅耶那經中説。若父母會時。衆
住隨何處來。依&K99;止其中。是故知有中陰。又
和蹉經説。若衆生捨此陰已。未受心生
身。於是中間我説愛爲因縁。是名中陰。
又七善人中有中有滅者。又經中説。雜起
業雜受身雜生世間。當知有中陰。又經
中説四有。本有・死有・中有・生有。又説七
有。五道有業有中有。又説。閻王呵責中陰
罪人令顛倒墮又佛因中陰知衆生宿命。
謂此衆生生此處。彼衆生生彼處。又經中
説。以天眼見諸衆生死時生時。又説。衆生
爲陰所縛故。從此世間至彼世間。又世人
亦信有中陰言。若人死時有微四大從此
陰去。又若有中陰則有後世。若無中
者。捨此身已未受後身中間應斷。以是
故知有中陰
  無中陰品第二十五
有人言無有中陰。汝雖*言阿輸羅耶那經
中説有中陰。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是聖
人不知此爲是誰從何處來。則無中陰。
若有者何故不知。又汝言和蹉經説。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是經中問異答異。是和蹉
梵志所計身異神異故如是答。中陰中有五
陰。又汝言有中有滅者。是人於欲色界中
間受身。於此中滅故名有中有滅也。所
以者何。如經中説若人死何處去何處生在
何處。是義無異。又汝言雜受身雜生世間
者。若言受身言生世間。是義不異。又汝
言四有七有者。是經不然。以不順法相
故。又汝言閻王呵責者。此在生有非中有
也。又汝言佛因中陰知宿命者。是事不
然。聖智力爾。雖不相續亦能念知。又汝言
天眼見死時生時者。欲生名生時。將死名
死時。非中陰也。又汝言衆生爲陰所縛從
此至彼者。示有後世故如是説。不明有
中陰也。又汝言死時有微四大去者。世人
所見。不可信也。此非用因。又汝言若無中
陰中間應斷者。以業力故。此人生此。彼人
生彼。如過去未來雖不相續。而能憶念。是
故無有中陰。復次宿命智中説知此人此
間死彼間生。不説住中陰中。*復次佛説三
種業。現報・生報。及後報業。不説有中陰
報業。*復次若中陰有觸即名生有。若不能
觸是則無觸。觸無故受等亦無。如是何所
有耶。又若衆生受中陰形。即名受生。如
經中説。若人捨此身受餘身者。我説名生。
若不受身則無中陰。*復次若中陰有退。即
名爲生。所以者何。要先生後退故。若無退
是則爲常。又以業力故生。何用中陰。又若
中陰從業成者。即是生有。如説業因縁生。
若不從業成。何由而有。是應速答。答曰。
我以生有差別説名中陰。是故無如上過。
是人雖中陰生亦與生有異。能令識到迦
羅羅中。是名中陰。難曰。以業力能至。何
用分別説中陰耶。又心無所至。以業因縁
故從此間滅於彼處生。又現見心不相續
生。如人刺足頭中覺痛。此足中識無有因
縁至於頭中。以近遠衆縁和合生心。是故
不應分別計有中陰
  次第品第二十六
論者言。有人説四諦次第見。有人説一時
見。問曰。何因縁故説次第見。何因縁故言
一時見。答曰。次第見者如經中説。若人見
世間集即滅無見。見世間滅即滅有見。當
知集滅二相各異。又若人能知所有集相皆
是滅相。是名離垢得法眼淨。又説。利智慧
人漸捨諸惡。如練金師能離身垢。又漏盡
經説。能知見者則漏得盡。行者不能自知
日日所盡常修習故得盡諸漏。*復次佛言。
於諸諦中能生眼智明慧。欲界苦中二色無
色界二。集等亦爾。又經中佛自口説。漸次
見諦。如人登梯。次第而上。以是等經故。
知四諦非一時得。又諸煩惱於四諦中四
種邪行。所謂無苦無集無滅無道。故無漏
智亦應次第四種正行。又行者應定心分&K99;
別是苦是苦因是苦滅是苦滅道。若一心中
何得如是決定分別。故知次第非一時

  一時品第二十七
有人言。四諦一時見非次第。汝説見世間
即滅無見。見世間滅則滅有見者則
壞自法。若然者亦不應以十六心十二行
得道。又汝言知所有集相皆是滅相得法
眼者。若爾便應以二心得道。一者集心。二
謂滅心。但不然。又汝言利智漸捨惡者。亦
不應但十六心也。又汝言漏盡經説能知
色等得漏盡者。如是則應有無量心。非但
十六心。又汝言眼智明慧者。佛自言。於四
諦中得眼智明慧。不言次第有十六心。又
汝言佛自口説漸次見諦如登梯者。我不
習此經。設有應棄。以不順法相故。又汝
言四種邪行者。於五陰等亦應邪行。隨所
邪行皆應生智。如是則不應但以十六
心得道。又汝言應定分別者。於色等中
亦應分別。是故不但應有十六心也。*復
次行者不得諸諦唯有一諦。謂見苦滅
名初得道。以見法等諸因縁故。行者從
煖等法漸次見諦滅諦。最後見滅諦。故名
爲得道
  退品第二十八
論者言。有人説阿羅漢退。或説不退。問曰。何
因縁故説退。何因縁故*言不退。答曰。有退
者如經中説。時解脱阿羅漢以五因縁故
退。樂作務。樂誦讀。樂斷事。樂遠行。長病。
又經説二種阿羅漢退相・不退相。又經中説。
若某比丘退解脱門。則有是處。又經中説。
觀身如瓶。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守勝無
壞。若無退者不應守勝。又二種智。盡智・
無生智。若盡智不復生者。何用無生智。又
優陀耶難得滅盡定者即是退因。是人雖
退亦生色界。以是等縁當知有退
  不退品第二十九
有人言。聖道不退。但退禪定。問曰。若然者
無二種阿羅漢。但有退相。以一切阿羅漢
於禪定中皆有退故。答曰。退禪定中自在
力。非一切阿羅漢皆得自在力。問曰。不然。
如劬提比丘。六反退已。便以刀自害。若
退禪定者不應自害。以佛法中貴解脱
不貴定故。答曰。是人依此禪定當得阿羅
漢道。失此定故則失無漏。非無漏有退。
所以者何。如偈説。畢故不造新。於諸有
中皆得厭離。滅諸結使更無生相。是諸健
人猶如燈滅。又説。譬如石山風不能動。健
者如是。毀譽不傾。又經中説。愛生愛等。是
阿羅漢永拔愛根。何從生結。又説。所謂聖
人究竟盡邊。所作已辦。又説。聖人散滅
不集。破裂不識等。又經中説。無明因縁起
貪恚癡。是阿羅漢無明永盡。云何生結。又經
中説。若諸學人求泥洹道。我説是人應不
放逸。若得漏盡不復漏也。是故不退。又
説。智者善思惟。善語言善身業。所作無
失。又説。比丘樂不放逸見放逸過。是則
不退。親&K99;近泥洹。又經中説。麋鹿依野。鳥依
虚空。法歸分別。眞人歸滅。又三因縁起諸
結使。貪欲不斷所欲現前中生邪念。是阿羅
漢貪欲已斷。雖對所欲不生邪念。故不起
結。又説。比丘邪觀諸法故起三漏。是阿羅
漢無邪觀故不起諸漏。又經中説。若以聖
慧知已則無有退。如須陀洹果無有退者。
又阿羅漢。善知三受生相・滅相・味過出相。
故不起結。又説。比丘若戒定慧三事成就則
不退轉。又阿羅漢斷已生結。未生者令不
生。又經中説。實行聖人終無有退。阿羅漢已
證四諦。諸漏盡故名實行者。又説。七覺名
不退法。阿羅漢具&K99;足七覺。是故不退。又阿
羅漢證不壞解脱。是故不退。又阿羅漢於
佛法中得堅固利。所謂不壞解脱。又如人
截手。念與不念常名截手。阿羅漢亦爾。
斷結使已。念與不念常名爲斷。又經中説。
信等根利名阿羅漢。利根者終無有退。又
阿羅漢能於無上斷愛法中。心善得解脱。
畢竟盡滅。又譬如火燒所未燒。燒已不還
本處。比丘如是已能成&K99;就十一法故終無
有退。問曰。有二種阿羅漢。汝所引經説
不退者。答曰。此是總相説。諸學人應不放
逸。阿羅漢不須非是別相説。不退相者。又
佛説偈。勝若還生不名爲勝。勝而不生是
名眞勝。若阿羅漢還生煩惱則不名勝。又
阿羅漢生已盡故不復受身。汝經雖説阿
羅漢退法應還得。若爾亦可法應不退。若
比丘能令諸相不生名阿羅漢。是故無
退
  心性品第三十
論者言。有人説心性本淨以客塵故不淨。
又説不然。問曰。何因縁故説本淨。何因縁
故説不然。答曰。不然者。心非性本淨客
塵故不淨。所以者何。煩惱與心常相應生。非
是客相。又三種心。善・不善・無記。善無記心
是則非垢。若不善心本自不淨。不以客故。
*復次是心念念生滅不待煩惱。若煩惱共
生不名爲客。問曰。心名但覺色等。然後取
相。從相生諸煩惱。與心作垢。故説本淨。
答曰。不然。是心心時即滅未有垢相。心時
滅已垢何所染。問曰。我不爲念念滅心故
如是説。以相續心故説垢染。答曰。是相續
心世諦故有。非眞實義。此不應説。又於世
諦是亦多過。心生已滅未生未起云何相
續。是故心性非是本淨客塵故不淨。但佛爲
衆生謂心常在。故説客塵所染則心不淨。
又佛爲懈怠衆生若聞心本不淨。便謂性
不可改。則不發淨心。故説本淨
  相應不相應品第三十一
論者言。有人説諸使心相應。有説心不相
應。問曰。何因縁故説心相應。何因縁故*言
不相應。答曰。心相應者。後使品中當説。又
貪欲等諸煩惱業。是業諸使相應。汝法中
雖説心不相應使。與心相應結纒作因。是
事不然。所以者何。經中説。從無明邪念邪
思惟等起貪等結。無有經説從使生也。
汝法中雖説久習結纒則名爲使生。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身口業等亦有久習相。是
亦應有似使心不相應行。而實無有。若
然者。諸法皆從現在因生。無過去因。然則
不應從業生報。亦不應從意生意識
也。又此諸使念念滅故。復何因生。問曰。共相
因生。答曰。是亦不然。因果不得一時合故。
此事後燈喩中當説。故不應言諸使非心
相應
  過去業品第三十二
論者言。迦葉鞞道人説。未受報業過去世
有。餘過去無。答曰。此業若失則過去。過去若
不失是則爲常。失者過去異名。則爲失已。
復失是業與報作因已滅。報在後生。如經
中説以是事故。是事得生。如乳滅時與酪
作因。何用分別過去業耶。又若言若然
者。餘因中有過。云何無因而識得生。如無
乳時何得有酪。若無四大。身口等業何依
而有。如是等我先説過去有過。彼應答

  辯三寶品第三十三
論者言。摩醯舍婆道人説。佛在僧數。答曰。若
説佛在四衆。所謂有衆・生衆・人衆・聖人
衆。是則非過。若言佛在聲聞衆中是則有
咎。以聞法得悟故曰聲聞。佛相異故不
在此中。問曰。佛居僧之首。有人施者名爲
施僧。答曰。此施屬何等僧。此經小失。是應
當言施屬佛僧。問曰。佛語瞿曇彌。以此
衣施僧。則爲供&K99;養我。亦是供&K99;養僧。答曰。
佛意言以語言爲供&K99;養我是物供&K99;養僧。
如經中説若人瞻病即是看我。問曰。諸有
成&K99;就聖功徳人。舍利弗等皆在僧數中。佛
亦如是。以同相故。答曰。若以同相者。諸凡
夫人及非衆生數。亦有應入僧數者。而不
然。是故知佛不在僧中。又佛不入僧羯磨
中。亦不同諸餘僧事。又以三寶差別故。
佛不在僧中
  無我品第三十四
論者言。犢子道人説有我。餘者説無。問曰。
何者爲實。答曰。實無我法。所以者何。
經中佛語比丘。但以名字但假施設。但以
有用故名爲我。以但名字等故知無眞
實。又經中説。若人不見苦。是人則見我。若
如實見苦。則不復見我。若實有我。見苦
者亦應見我。又説。聖人但隨俗故説言有
我。又經中佛説。我即是動處。若實有者不
名動處。如眼有故不名動處。又處處經
中皆遮計我。如聖比丘尼語魔王言。汝所
謂衆生是即爲邪見。諸有爲法聚皆空無衆
生。又言。諸行和合相續故有。即是幻化誑&K99;惑
凡夫。皆爲怨賊如箭入心。無有堅實。又
言。無我無我所無衆生無人。但是空。五
陰生滅壞敗相。有業有果報。作者不可得。
衆縁和合故有諸法相續。以是等縁故。佛
種種經中皆遮計我。是故無我。又經中解
識義。何故名識。謂能識色乃至識法。不説
識我。是故無我。群那比丘問佛。誰食識
食。佛言。我不説有食識食者。若有我應
説我食識食。以不説故當知無我。又洴
沙王迎佛經中。佛語諸比丘。汝觀凡夫隨&K99;
逐假名謂爲有我。是五陰中實無我無我
所。又説。因五陰故有種種名。謂我衆生人
天等如是無量名字。皆因五陰有。若有我
者應説因我。又長老弗尼迦謂外道言。
若人邪見無而謂有。佛斷此邪慢不斷衆
生。是故無我。又炎摩伽經中。舍利弗語炎
摩伽言。汝見色陰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
見受想行識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見五
陰和合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見離五
陰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舍利弗言。若如
是推求不可得者。應當言阿羅漢死後無
耶。答言。舍利弗。我先有惡邪見。今聞此義。
是見即滅。若有我者不名惡耶。又四取中
説我語取。若有我者應言我取。如欲取等。
不應言我語取。又先尼經説。於三師中若
有不得現我後我。我説是師則名爲佛。
以佛不得故知無我。又無我中我想名爲
顛倒。若汝意謂我中我想非顛倒者。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佛説衆生所有見我皆見
五陰。是故無我。又説。衆生種種憶&K99;念宿命。
皆念五陰。若有我者亦應念我。以不念故
當知無我。若汝意謂亦有經説憶&K99;念衆生。
如某衆生中我名某者。是事不然。此爲世
諦分別故説實念五陰。非念衆生。所以者
何。以意識念意識。但縁於法。是故無有
念衆生念。又若人説決定有我。於六邪見
中必墮一見。若汝意謂無我亦是邪見者。
此事不然。所以者何。以二諦故。若以世諦
説無我。第一義諦説有我。是則有過。我今
説第一義故無。世諦故有。是故無咎又佛
説拔我見根。如癡王問中佛答癡王。若人
以一心觀諸世間空。則拔我見根不復見
死。王又諸説有我因縁憂喜等事。皆在
五陰。又以破諸外道我見因縁。是故無

  有我無我品第三十五
問曰。汝言無我。是事不然。所以者何。四種
答中是第四置答。謂人死後若有若無。亦
有亦無。非有非無。若實無我不應有此置
答。又若人言無有衆生受後身者。即是邪
見。又十二部經中有本生經。佛自説言彼
時大喜見王我身是也。如是等本生。今五
陰非昔五陰。是故有我從本至今。又佛説
今喜後喜爲善兩喜。若但五陰。不應兩喜。
又經中説心垢故衆生垢。心淨故衆生淨。又
一人生世間。多人得衰惱。一人生世間。多
人得利益。又若修集善不善業皆依衆生。
不依非衆生數。又處處經中佛自説我言
有衆生能受後身。又能自利不利他等。以
是等縁故知有我。汝先雖説但名字等。是
事不然。所以者何。佛但以外道離五陰
已別計有我常不壞相。斷此邪見故言無
我。今我等説五陰和合名之爲我。是故無
咎。又雖言我但名字等應深思惟此言。若
衆生但名字者。如殺泥牛。不得殺罪。若殺
實牛。亦不應有罪。又如小兒以名字物
施。皆有果報。大人持施亦應得報。而實
不然。又但名字故無而説有者。聖人應有
妄語。以實語故名爲聖人。故知有我。又若
聖人見實無我。而隨俗故説有我者則是
倒見。以異説故。又若隨俗無而説有。則
不應復説經中實義十二因縁三解脱門無
我法等。若人謂有後世隨而言有。若人謂
無隨人言無。又諸世間萬物皆從自在天
生。如是種種邪見經書。皆應隨説。是事不
可。是故汝所引經。皆已總破。故非無我。答
曰。汝先言以置答故知有我者。是事不然。
所以者何。此不可説法。後滅諦聚中當廣分
別。故無實我及不可説者。但假名説非實
有也。又汝法中我以六識識。如汝經説。因
眼所見色故我壞。是則眼識所識。則不應
言非色非非色。聲等亦爾。復次若我六識
所識則與經相違。經中説。五情不能互
取五塵所伺異故。若我可六識識則六根
互用。又汝所言前後相違。眼識所識則不
名爲色。又汝言無我是邪見者。經中佛自
告諸比丘。雖無有我。因諸行相續故説
有生死。我以天眼。見諸衆生生時死時。亦
不説是我。又汝自法中有過。汝法中言我
不生。若不生則無父母。無父母則無逆罪。
亦無諸餘罪業。是故汝法即是邪見。又汝言
有本生者。因五陰故。名喜見王。即彼陰
相續故名佛。故説我是彼王。汝法中我是
一。故不應差別。又汝言爲善兩喜者。經中
佛自遮是事。言我不説有。捨此五陰。受
彼陰者。但以五陰相續不異故言兩喜。又
汝言心垢故衆生垢者。以此故知無有實
我。若實有我。應與心異。不應言心垢故
衆生垢。所以者何。不可彼垢此受故。但以
假名因縁有垢故。言假名垢。是故假名爲
我。非眞實也。又汝法中説我非五陰。是則
不生不滅。無罪福等。有如是過。我等説五
陰和合假名爲我。因是我故。有生有滅。及
罪福等。非無假名。但非實耳。又汝先言
破外道意故佛説無我者。汝自妄想如是
分別。佛意不然。又種種説我。皆是過咎。
如汝言外道離五陰已別計有我。汝亦如
是。所以者何。五陰無常。我不可説若
常無常。是即離陰。復次陰有三分。戒定慧
品。善不善無記。欲界色界無色界繋。如是
分別。我不得爾。故異五陰。又我是人。五
陰非人。是則爲異。又陰是五。我是一。是
故我非陰也。若有我者。以此等縁。則異
五陰。又世間無有一法不可説一不可
説異。是故無有不可説法。問曰。如然可
然。不得言一。不得言異。我亦如是。答
曰。是亦同疑。何者是然。何者可然。若火
種是然。餘種是可然。則然異可然。若火種
即是可然。云何言不一。若可然即是火種。
若離火種。亦倶不然。故名同疑。若然有可
然。如我有色。即墮身見。又應多我。如薪
火異牛糞火異。我亦如是。人陰我異。天陰
我異。是即多我。又如然可然在三世中。
我與五陰。亦應如是在三世中。如然可
然。是有爲故。我與五陰。亦應有爲。又汝雖
言然與可然不一不異。然眼見異相。我
與五陰。亦應有異。又五陰失。而我不失。
以此間沒。至彼間生。有兩喜故。若隨五
陰有失有生。則同五陰不名兩喜。汝以妄
想分別是我。得何等利。又諸塵中。無有一
塵六識所識。汝所説我。可六識識。則非六
塵。又十二入不攝。則非諸入。四諦不攝。則
非諸諦。是故若謂有我。即爲妄語。又汝
法中説。可知法者。謂五法藏。過去未來現在
無爲。及不可説法。我在第五法中。則異於
四法。汝欲令異於四法。而非第五。是則不
可。若言有我。則有此等過。何用妄想分
別我耶。是故汝先説外道離五陰已。別計
有我。我等不爾。是事不然。又汝先言我但
假名應深思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是佛
法中。説世諦事。不應深思。又汝説妄語見
倒。亦復如是。又汝言不應説經中實義
者。是事應説。令知第一義故。又汝言世間
所説盡應隨者。若説從自在天生萬物等。
是不可受。若有利益。不違實義。是則應
受。是故無咎。若世諦中。能生功徳。能有利
益。如是應受。後當廣説。又汝言殺泥牛
等無殺罪者。今當答此。若於有識諸陰相
續行中。有業業報。泥牛等中。無如此事。
是故當知。五陰和合假名爲我。非*實有

  苦諦聚色論中色相品第三十六
問曰。汝先言當説成實論。今當説何者爲
實。答曰。實名四諦。謂苦。苦因。苦滅。苦滅
道。五受陰是苦。諸業及煩惱是苦因。苦盡是
苦滅。八聖道是苦滅道。爲成是法故造斯
論。佛雖自成此法。爲度衆生故。處處散
説。又佛略説法藏。有八萬四千。是中有四
依八因是義或捨而不説。或有略説。我今
欲次第撰集令義明了故説。問曰。汝言五
受陰是苦諦。何謂爲五。答曰。色陰識陰想受
行陰。色陰者。謂四大及四大所因成法。亦
因四大所成法。總名爲色。四大者。地水火
風。因色香味觸故。成四大。因此四大成
眼等五根。此等相觸故有聲。地者。色等
集會堅多故名地。如是濕多故名水。熱多
故名火。輕動多故名風。眼根者。但縁色
眼識所依。及同性不依時。皆名眼根。餘四
根亦如是。色者。但眼識所縁。及同性不縁
時。是名爲色。香味觸亦如是。是等相觸故
有聲
  色名品第三十七
問曰。經中説諸所有色皆是四大及四大所
因成。何故言諸所有皆是耶。答曰。言所有
皆是。是定説色相更無有餘。以外道人
説有五大。爲捨此故説四大。四大所
因成者。四大假名故有。遍到故名大。無色
法無形。無形故無方。無方故不名爲大。
又以麁現故名大。心心數法不現故。不
名爲大。問曰。何故名地等法爲色。不
聲等。答曰。有對法名色。聲等皆有對故。亦
名爲色。非如心法等。有形故名色。聲等皆
有形故。亦名爲色。障&K99;礙處所故名爲形。問
曰。色等非盡有形。聲等無形。答曰。聲等一
切。有形以有形。以有對有障礙故。壁
障則不聞問曰。若聲等有礙。則應不受餘
物。如壁障故。則無所容。答曰。聲微細故。
得有所受。如香味等。細故共依一形。不
相妨礙。是故聲等。有礙有對。故皆名爲色。
又可惱壞相故名爲色。所有割截殘害等。
皆依於色。爲違此故名無色定。*又示宿
命善惡業故名爲色。又示心心數法故名
爲色。又爲稱名故名爲色
  四大假名品第三十八
問曰。四大是假名。此義未立。有人言四大是
實有。答曰。四大假名故有。所以者何。佛爲
外道故説四大。有諸外道説色等即是大。
如僧佉等。或説離色等是大。如衞世師等。
故此經定説因色等。故成地等大。故知諸
大是假名有。又經説地種堅及依堅。是故
非但以堅爲地。又世人皆信諸大是假名
有。所以者何。世人説見地嗅地觸地味
地。又經中説如地可見有觸。又入地等。一
切入中。是人見色不見堅等。又人示地色
地香地味地觸。實法有中。不可異示。又大
名義以遍到故。此相假名中説。不但在堅
相中。又説地住水上。是假名地住。非但堅
住。又説大地燒盡。都無烟炭。燒假名地。非
但燒堅。又以色等故。信有地等。非但堅
等。又井喩中説。水亦見亦觸。若濕是水。
則不得有二。所以者何。佛説五情不能互
取塵。故又佛説八功徳水。輕冷軟美。清淨
不臭。飮時調適。飮已無患。是中若輕冷軟。皆
是觸入。美是味入。清是色入。不臭是香入。
調適無患。是其勢力。此八和合。總名爲
水。故知諸大是假名有。又因所成法。皆
是假名。無實有也。如偈中説。輪等和合
故名爲車。五陰和合故名爲人。又阿難言。
諸法衆縁成。我無決定處。又若人説堅等
是大是人則以堅等爲色等所依。是則有
依有主。非是佛法。故知四大皆是假名。又
諸法中。有柔軟細滑等。皆觸入攝。堅等四
法。有何義故。獨得爲大。又一等四執。皆
有過咎。故知四大但是假名。又實法有相。
假名有相及假名所能。後當廣説。是故四
大非實有也
  四大實有品第三十九
問曰。四大是實有。所以者何。阿毘曇中説。堅
相是地種。濕相是水種。熱相是火種。動相是
風種。是故四大是實有。又色等造色。從四
大生假名有。則不能生法。又以堅等
四大。所謂堅依堅名地。是故堅等是實大。
又經中*佛二種説堅依堅濕依濕等。故知
堅是實法依堅是假名。餘大亦如是。是故
堅等是實大。依堅法以隨俗故名大。故有
二種大。亦實亦假名。又阿毘曇中説。形處是
地。堅相是地種。餘大亦爾。又經中佛説。眼
形中所有堅依堅是地。濕依濕是水。熱依
熱是火。肉形是地。此肉形中。佛説有四大。
當知堅等是實大形是假名大。又佛不説風
中有依。故知風是實大。又若人説四大是
假名。則離大相。若依堅名地種者。水依堅
物。水即爲地。泥團依濕。泥團即爲水。如熱
病人。擧身皆熱。身即爲火。是事不然。是故
不得言依堅是地種。但堅爲地種。餘大亦
爾。又四大共生故不相離。如經中説。諸所
有色。皆四大造。若人説四大是實。則不相
離。若説假名。則應相離。所以者何。依堅色
等衆。離依濕等衆若爾則眼形中。無有四
大。則與經相違。汝欲不違經者。則四大是
實。汝先言爲外道故説四大者。是事不
然。所以者何。諸外道輩説四大與色等。若
一若異。我等説觸入少分是四大。是故無
咎。又我等説現見堅等是四大。不如衞世
師人説四大亦有非現見。又汝言堅依堅
者。依義二種。如經中説色依色。又説心依
大法。此義中。説堅即依堅。更無異法。若爾
有何過耶。又汝説世人皆信。乃至八功徳
水。但隨俗言説。非是實大。又汝説因所成
法。皆是假名。是事不然。所以者何。經中説。
若六觸入。若因六觸入所成法。又有比丘
問佛。何等爲眼。佛答。因四大造清淨色。
是名爲眼。如是十入。又汝言有主有依。我
等不然。但説法住法中。又汝言堅等有何
義故獨名大者。堅等有義。所謂堅相能持。
水相能潤。火相能熱。風能成就。是故四大是

  ◎非彼證品第四十
答曰不然。四大是假名。汝雖言阿毘曇中。
説堅相是地種等。是事不然。所以者何。佛
自説堅依堅是地非但堅相。是故此非正
因。又汝説色等從四大生。是事不然。所以
者何。色等從業煩惱飮食婬欲等生。如經
中説。眼何所因。因業故生。又説貪樂集故
色集。又如阿難教比丘尼言姊是身從飮
食生。從愛慢生。從婬欲生。故知色等非
但從四大生。問曰。色等雖從業等生。四大
亦應爲少因。如因業故有穀。此穀亦假
種子等生。如是眼等雖從業生。四大亦爲
少因。答曰。或有物無因縁而生。如劫盡已。
劫初大雨。是水從何所生。又諸天所欲。應
念即得。如坐禪人。及大功徳人。所欲隨意。
是事有何等縁。非但業耶。又如色相續斷
已更生。若人生無色界。還生色界。是色以
何爲本。問曰。何故有物。但從業生。何故
有物。待外縁生。答曰。若有衆生。業力弱
者。則須種子衆縁助成。業力強者。不假外
縁。又法應爾。或有業。或有法。或有生處。
但業力得。不須外縁。又若須因縁。應説種
子是牙等因。何故乃説因堅等生。又以
何義故。從堅等生色等。不從色等生堅
等耶。又堅等色等。共倶生故。云何言因堅
等有色等。不因色等有堅等。又一時生
法。則無相因。如二角倶生。不得言左右
相因。問曰。如燈明雖一時生。亦説明因於
燈。非燈因明。是事亦爾。答曰。燈與明不
異。燈以二法合成。一色。二觸。色即是明故。
不得異燈。汝不諦思此喩。問曰。是明從
燈去在餘處。是故應異。答曰。不在異處。
此明色現在燈中。若在異處滅燈亦應
見。而實不見。當知是色不異燈也。問曰。
更有一時生法亦爲因果。如有對中識。以
眼色爲因縁。非眼色以識爲因縁。答曰。不
然。眼識以前心爲因。眼色爲縁。因心先
滅。云何倶生。又若法隨所因生。即是因成。
若心因情塵有。即是因所成法。復次四大
即是造色。以因所生故。又現&K99;見世間物。從
似因生。如從稻生稻。從麥生麥。如是從
地生地。不生水等。如是從色生色。如是
等。問曰。亦見有物從異因生。如倒種牛
毛。則有蒲生。種角葦生。答曰。我不言無
從異因生。但説似因中亦生。故言從色等
生色等。不但從四大生。是故不得定言
色等從四大生。又汝言以堅等示四大。是
故堅等是實大者。此事不然。所以者何。以
堅等相定。可以分&K99;別四衆軟等不定。或在
多堅衆中。或在多濕衆中。故不可以分&K99;別
諸衆。餘亦如是。又於堅等觸。分別名爲軟
等。何者若以濕亦以生。性柔軟細滑。以堅
相多故。堅鞕麁澁。如是等。是故但以堅等。
分別四衆。又如經中説以依堅故。示四大
差別。故知依堅法。名爲地種。非但堅相。
故説堅相是成地因。又於成地中。堅是勝
因。是故別説。餘相亦爾。又爲作名字。所有
堅依堅。皆名地種。或復有人。但説堅相
爲地種。爲破是故。佛説堅依堅爲地種。
餘亦如是。又堅相衆中。以堅多故。有二
種語。一切衆中。皆有堅等諸觸。若堅依堅。
名爲地種。若濕依濕。名爲水種。若熱依熱。
名爲火種。又堅是成地勝因。故於中名地
成。假名因縁中。有假名名字。如説我見人
伐林。又汝言有二種語。是事不然。若隨説
種是實者。則十二入等。不應是實。是故因
眼縁色。有眼識生。是則非實。以不説種故。
是爲邪論。又佛入火種定。從佛身出種種
焔色。是中何者爲火種。以色等成火。非但
熱相。又佛説是身名篋。於中但盛髮毛爪
等。如經中説。是身中有髮毛爪等。以是故。
髮毛爪等是地種。不以有種語故名爲實
法。又種子經中説。若有地種。無水種者。諸
種子不得生長。是中何者是地種。謂假名。
田非但堅相。水亦假名。非但濕相。又一法二
種。亦實亦假名。是不可得。是故色等是實。又
眼等假名故有諸大。亦實亦假名者。則是邪
論。又六種經中。佛説髮毛爪等名地種。又
象歩喩經中。亦説髮毛爪等爲地種。又以
何義故。説種是實。不説種是假名。又此義
非經所載。又汝言佛説眼形中所有堅依
堅是地等者。佛以此言。示五根因四大
成。或有人。説從我生根。或謂離大別更有
根。有説。諸根種種性生。謂從地大生鼻根
等。佛斷此故。説眼等根四大合成空無實
法。又分別成。假名因縁。假名亦無。又此肉
形中。有四分堅依堅等。佛以是語。示諸物
中有從四大生者。又汝言佛不説風中有
依故名實大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風中
輕是勝相。非依輕法。地等中依堅法等勝。
風則不然。又依輕法。少故不説。又汝言若
説四大是假名則離大相者。是事不然。若
堅依堅從四大生。名爲地種。非謂異物相
依。若法相異。則不名依。即是相離。問曰。生
則即是不名爲依。依名異物來依。答曰。名
字爲依。非異物相依。以生法差別故。如
言虚空遍至。實無所至。又汝言四大共生
者。是事不然。如日光中。但有色及熱觸可
得。更無餘法。月光中。但有色及冷觸可得。
亦無餘法。是故非一切物中盡有四大。如
有物無味如金剛等。有物無香如金銀等。
有物無色如温室等中熱。有物無熱如
月等。有物無冷如火等。有物相動如風等。
有物無動如方石等。如是或有物不堅。或
有物不濕。或有物不熱。或有物不動。是
故四大非不相離。問曰。以外因縁。諸大性
發。如金石等中有流相。待火則發。水中有
堅相。因冷則發。風中有冷熱相。因水火
則發。草木中有動相。得風則發。是故先有
自性。假縁而發。故知四大不得相離。若本
無性。云何可發。答曰。若爾風中或有香。香
應在風中。如香熏油。香應在油中。是事
不然。又不從諸大生造色。如從濕生濕。
如是從色生色。又若不相離。則因中有果。
如童女有子。食中有不淨等。我等不説因
中有果。雖乳中無酪。而酪從乳生。如是何
用憶想分別。謂四大共生不相離耶
  明本宗品第四十一
汝先言我等不説四大與色。若一若異是
故無咎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諸外道欲
成我故。以四大一異爲喩。故佛於假名
中。以四大爲喩。故説四大義。若不爾。則
不應説。世間皆自然知地等四大。而不了
實性。是故爲説。不説手等。若以堅等爲四
大者。何所利益。又汝言依義二種謂諸大
是實者。此事未了。當知是依義異。謂假名
是。又汝言隨俗言説非實大者。是事不
然。所以者何。若經書。若世間中。不以無因
縁故。於色等中。作四大名字。如世間言我
見人。於色等中。説人名。非無因縁。若無
因縁強作名者。見馬應名爲人。而實不然。
又以何故。不於聲中説名爲地。世人常
説地聲。終不説聲是地。若無因縁強作名
者。亦可名聲爲地。而實不然。是故色等四
法是地。於地分中。説地名字。如色是成假
名因。於中説名人。於樹中説名林。於比
丘中説名僧。如是於色等法中。説四大名。
又汝言若六觸入。若因六觸入所成。是經
不然。如汝法中。造色無所能生。我法亦爾。
於假名中。更無所生。是故此經不應有。若
有應轉此義。又汝言因四大造清淨色名
爲眼者。是事不然。四大和合。假名爲眼。
佛名四大爲色。色清淨故名爲眼。又汝雖
言法住法中無依無主。是即爲依主。以
住者是依所住法爲主。又汝言堅相能持等。
是事不然。非但堅相能持。假衆因縁。餘亦
如是。是故四大是假名有
  無堅相品第四十二
問曰。汝説多堅色等成地大。是故地等是假
名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堅法尚無。況假
名地。若泥團是堅。泥團即爲軟。故知無定
堅相。又以少因縁故。生堅心。若微塵踈合。
名爲軟。密合名爲堅。是故無定。又一法中。
無有二觸。令生是心身堅身軟。是故無定
堅相。又堅軟無定。相待故有。如見欽拔羅。
疊爲軟。見*疊故。以欽拔羅爲堅。觸
法不應相待故有。又自覩金石。則知是堅
觸。非眼可得。是故無堅。以此因縁。軟等諸
觸。亦皆無也
  有堅相品第四十三
答曰。實有堅相。汝雖言泥團是堅。泥團即
爲軟。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我等無有實泥
團法。諸法和合。假名泥團。故無此咎。又汝
言以少因縁故生堅心。是事不然。我於密
合微塵中。得是堅相。故名爲堅。於不密中。
得此軟相。是故無咎。若法可得。即名爲有。
又汝言一法中無二觸者。是事不然。我於
一法中。可得多觸。亦堅亦軟。又汝言堅軟
相待故無定者。是事不然。如長短等相待
亦有。又如嘗白石蜜味。以黒石蜜爲苦。
嘗呵梨勒味。以黒石蜜爲甘。若以相待故
無。則味亦無。問曰。黒石蜜中。有二種味。亦
甘亦苦。答曰。*疊中亦有二觸。亦堅亦軟。
又汝言見石知堅。是事不然。不可以眼
知堅。以先觸故比知。如見火知熱。熱非
可見。又人見欽拔羅。生疑爲堅爲軟。是
觸非眼可見。是故有堅等諸觸。又實
有堅等。所以者何。能起分別心故。若無堅
者。何所分別。又堅能與心作縁。亦所作業
異。謂打擲等。又與軟濕。相違。則名爲堅。又
以能持因縁。故名爲堅。又能障&K99;礙手等。故
名爲堅。又我等現知是堅。現知事中不須
因縁。又以世間事得名爲堅。餘亦如是。故
知有堅
  四大相品第四十四
問曰。我知有是堅法。而今見金熱則流。水
寒成氷。此金以堅故屬地。流故屬水。答曰。
各自有相。若法堅依堅是地種。若濕依濕
是水種等。問曰。金堅則爲消流。水濕則爲
堅氷。云何諸大不捨自相。如經説四大相
或可變。得四信者。不可得異。答曰。我不
以堅爲流以濕爲堅。但堅與流爲因。濕與
堅爲因。是故不捨自相。問曰。阿毘曇中説。
濕是水相。或有人説。流是水相。經中説。潤是
水相。竟以何者爲實。答曰。流濕潤皆是水之
別名。問曰。流是水業。眼所見法。是故流非
濕潤。答曰。以濕潤故流。是故赴下。是故
流即是潤。亦濕潤是水相。流是水業。問曰。風
中説輕動相。輕異動異。輕是觸入所攝。動是
色入所攝。今可以二法爲風耶。答曰。輕是
風相。動是風業。與業合説。問曰。無有動相。
諸法念念滅。故不至餘處。以至餘處故名
曰動。至去動是一義故。答曰。我但以世
諦故。説名爲業。非第一義。因是輕法。餘處
法生。得名爲業。爾時名去。問曰。輕無定
相。所以者何。以相待故有。如十斤物於二
十斤爲輕。於五斤爲重。答曰。重法量法。
因心等法。亦相待有。如或有法相待故長。
或有法相待故短。總相因心故。即爲別相。
若輕法以相待故無。是等亦應皆無。而不
然。是故相待非是正因。又輕非相待故有。
以不可稱故有。物不可稱。如排嚢中風。
是故非相待有。但重法相待。無有重物不
可稱者。問曰。若不可稱名爲輕者。除重
餘色等法。不可稱故。皆應爲輕。而不然。
是故汝所説。非是輕相。答曰。我等意離
色等。更無異法名爲重。色等法。或有生性
可稱。如堅不堅力無力新故朽不朽消不
消麁軟等。亦不離色等。而有重相。亦如是。
是色等衆。若屬地水。是則可稱。若屬風火。
則不可稱。問曰。若重法不離色等者。輕亦
應不離色等而有。答曰。然離色等。無別
輕法。但色等衆和合爲輕。問曰。不然。欲分&K99;
別輕重。必以身根。是故輕重非是色等衆。
答曰。如分&K99;別堅等。或以眼或以耳等。此
堅等物。不離色等。輕重亦如是。雖用身
根。是中更無異相。又身根不觸。不生身識。
是重相。身雖未觸。亦能生識。如重物雖以
物裹持。亦知其重。問曰。非於爾時知是重
相。答曰。如人著衣。雖不相觸。亦知有力
無力。輕重亦爾。所以者何。從種種觸。生種
種身識。如或因掐。生堅軟識。或從擧
動生輕重識。或從把捉生強弱識。或從觸
對生冷熱識。或從摩捫生澁滑識。或從擠
搦生強濯識。或從劖刺。或因鞭杖。生
異種識。或有觸常在身内。非如寒熱等從
外假來。所謂猗樂。疲極。不疲極。若病若差。
身利。身鈍。嬾重。迷悶。瞪瞢。疼痺。嚬呻。飢
渇。飽滿。嗜樂。不樂。懵等諸觸。各生異識。問
曰。若輕重相即色等衆者。云何於色等中。以
身識縁。答曰。非色等衆中用身識縁。但此
中觸。分以身識縁。如堅不堅等。雖在色等
衆中。或以眼見得知。又如猗樂等。是色等
衆。亦以身識分別。是事亦爾。問曰。若輕重但
是觸有何咎。何用分別色等衆爲。答曰。如
世人説新穀陳穀。是新陳相。應異色等。而
實不爾。但色等初生名爲新。若此新相。是
色等衆重相。云何非耶。問曰。若色等衆。即是
輕重等者。是輕相在火風中。則輕多色等衆。
應名爲風。若然火即爲風。答曰。隨相多者。
即名爲大。火中亦有輕熱相。以熱多故名
爲火。不以輕多故名火。風中但有輕無
熱。是故但以輕爲名。又我等不但以輕爲
風。若輕而能爲動因。故名爲風。如經中説
輕動相名風。於是中。輕相是風。動是風業。
問曰風能倒山。若是輕物。云何能爾。答曰。
風麁而力強。勢能如是。如或有風能動小
草。或能頽山。當知風業如是。問曰。今地等
大。皆是色香味觸衆。無差別耶。答曰。不定。
如名地中有色香味觸。或但有色觸。如
金銀等。或水中有色香味觸。或有三色味
觸。或火中有色香味觸。或有三色香觸。或
但色觸。風中或有觸無香。或有香觸。是故
不定。問曰。風觸云何。答曰。寒熱堅軟等諸
觸。若隨大相續不離可知。即此大觸。問
曰。有醫言。風色黒。是實云何。答曰。風與黒
色爲因。如風病人口中有辛苦味。而此醫
不説風中有味。則風與味爲因。問曰。或
有人。説風是冷。不説爲輕。是實云何。答曰。
無有名冷爲風。如氷雪有冷不名爲風。
又風冷名異。所以者何。如熱風及不冷不熱
風。亦名爲風。是故應依輕衆名爲風。又無
色觸等法生。名爲風。非冷爲風。問曰。風
有色味。有何咎。答曰。風中色味不可得。若
言雖有以微細故不可得者。心中亦應憶
想分別謂有色味。是事不然。又我等不説
因中有果。是故若事果中可得。不必因中
先有。是名成四大實
成實論卷第三



成實論卷第四
  訶梨跋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根假名品第四十五
問曰。眼等諸根與四大爲一爲異。答曰。
從業因縁。四大成眼等根。是故不異四大。
又佛分別眼。作如是言。眼肉形中。所有堅
依堅。名爲地種。故知諸根。即是四大。所以
者何。但分&K99;別堅等。更無有眼。佛欲令人
知眼空故。作如是説。若不爾。應眼中別
有堅等。若堅等中別有眼。雖分別堅等。則
無所益。是故諸根。不異四大。又六種經
中説。六種是人。若諸根異四大。則眼等不
名成人因縁。因色等成四大。聲亦是成人
因縁。但六種中。假名爲人。故知諸根不異
四大。又比丘問佛。何等爲眼。佛答。因四大
成色。不可見有對。是名爲眼。故知不異
四大。是比丘利根有智。於眼等根深生
疑。世間皆知見色是眼。乃至亦知觸是身。
是比丘。於眼等中。生有無疑。所以者何。或
有諸師。説五性爲五根。或説一性。是比
丘。欲試觀佛法故問佛。佛欲示五根皆
屬四大。答言比丘是眼。因四大所成色。不
可見有對。若法有實。則非因成。因假名
法。更成假名。如因樹成林。問曰。或有
人言。色成就名爲眼。是實云何。答曰。若成
就不成就。四大從業因生。名眼等根。若不
爾。是比丘。於眼等根中。疑終不可斷。所以
者何。佛爲説眼等諸根因四大造。是故此
比丘。知無實眼法。故知眼等不異四大。又
佛處處分&K99;別四大。示眼空故。如説以慧
不戲論者。謂觀此身分別六種。堅依堅
名爲地等。如是厭&K99;離五種。但有一識。亦如
屠牛喩。象歩喩經中分&K99;別四大。更無有眼。
若別有眼。應更分別。又和蹉等諸論議師。
亦作是説。以無過故。應當信受。問曰。五根
與四大異。所以者何。眼等眼等入攝。四大觸
入所攝。又眼等爲内入。四大爲外入。眼等
爲根。四大非根。又眼等是造色成就。四大
不爾。故知諸根非是四大。答曰。隨因縁故。
即事異説。如信等五根。亦名行陰。若四大
從業生。眼等所攝。亦名内入。亦名爲根。又
四大即是成就。如輪等成車。輪即是車。是事
亦爾。問曰。不然。如心清淨名爲信。信異心
異。是事亦爾。答曰。不然。如因清水珠水
即爲清水。清即是水。如是得信珠。則心池
淨。是心淨即是心。又我等於此論中。不説
從心有異信。是故此喩非也。又根是假名
於成假名因。不得言異。問曰。亦不得言
一。答曰。四大成就中。假名爲根。亦不但名
四大爲根。故知諸根不異四大
  分別根品第四十六
問曰。是諸根中。何大偏多。答曰。無有偏多。
問曰。若諸大等。何故有能見色。有不能者。
答曰。皆從業生。從業生屬眼。四大力能見
色。餘根亦爾。問曰。若從業生。何故不以一
根遍知諸塵。答曰。此業五種差別。有業能
爲見因。如施燈燭得眼根報。聲等亦爾。業
差別故。根力有異。問曰。若是業力。何假諸
根。但應從業力識能取諸塵。答曰。不然。
現見無根則識不生。所以者何。如盲者不
見。聾者不聞。現見事中。因縁無用。此非難
也。又法應爾。若無諸根。則識不生。外四大
等。無根而生。法應假此。又以諸根嚴衆
生身。故從業生。如以得穀因縁業故穀生。
亦假種子牙莖枝葉次第而生。此亦如是。
問曰。心何故不爾。如眼識以眼爲根。亦因
次第滅心。心但以次第滅心爲根。更無有
如眼等根處應説因縁答曰。定有五塵。定
有五識。心不如是。又心法應爾。但以次第
滅心爲根。更不須餘。如過去未來法。雖
無而意能縁。心法如是。此事亦然。又是事
與汝法同。汝法色等塵中。識待根而生。待
次第滅心。意識得生。問曰。若意識更無根
者。爲依何處。答曰。依四大身。問曰。無
色界復何所依。答曰。無色界識無所依。法
應如是。無依而住。所以者何。相差別故。
意識能知有無。若有色則依。無色亦能住。
故無色界。亦無依而住。又衆縁合故識生。
如經中説因意縁法則意識生。此何所依。
非如人依壁等。一切諸法。皆住自性
  根等大品第四十七
問曰。諸外道説。五根從五大生。是實云何。
答曰。無也。所以者何。虚空無故。是事已明。是
故不從五大生也。問曰。諸外道言。眼中火
大多。所以者何。似業因故。因施明得眼。
如經中説。施衣得色。施食得力。施乘得
樂。施燈得眼。是故眼中火大多。又眼假明
能見。離明則不見。故知火大多。又火能遠
照。眼有光故。能遠對色。又言。人死眼還&K99;歸
日。故知日爲本性。又眼定能見色。色屬火
故。還見自性。如是虚空地水風等。隨根遍
多。人死耳根還歸虚空。耳定能聞聲。聲屬
虚空。餘亦如是。是故根中諸大。應有多
少。答曰。汝言似業因者。是事不然。所以者
何。或見有果不似業因。如説施食得五
事報。又若眼中明多。則應不假外明如燈
燭等。又若眼假外明故名火多者。則耳等
根中。空等亦應多不假外空等。而實假外。
是故非因。又水能益眼。如人洗眼眼即明
了。則應水多。又火能壞眼。如日光等。若是
自性。不應自壞。故知非火多也。又天眼
離明亦能見色。是故眼不屬火。又月明中。
亦得見色。月非火性。又眼法能爾。或有眼
待明能見。有不待明而見。如眼得空等因
縁。雖不到色而能遠見。眼法如是。不應
憶想分別謂火大多。又汝言離明則不見
者。若離虚空憶念及色。亦不能見。則虚空
等。亦應皆多。又非一切眼皆假外明。如鵄
鵂等禽。猫狸等獸。不假外明。亦能得見。故
非火多。又火是明照。常有熱相。眼不如是。
汝言眼有光明能遠對色。是事已破。眼
無光故。若言還歸於日。眼則是常。又日等
非根。眼何故歸。又若日死。日根及日。復何
所歸。是故不然。又上天死時。眼何所歸。上
無日故。又虚空無作。則無所歸。又諸根無
去。以有爲法念念滅故。汝言眼定能見色。
色屬火故。還見自性。是事不然。無用因
故。聲屬空等。亦如是。是故汝言於五根中
諸大偏多。是事已破。問曰。有論師言。一根一
性。地中求那多故。有香能發香知。水火風
中。有味色觸故。能發味色觸知。是實云何。
答曰。我先説不定。地中有香。餘物亦有。是
故非因。又諸大合生。不見有地離水等
者。若地有香故。能發香知。亦應發色等知。
以地中具四求那故。問曰。香但是地。有
鼻屬地。故獨能知香。答曰。地之求那但
是地。有鼻應盡知。又水但有冷觸。火但有
熱觸。應以舌眼能知。而實不然。又無陀羅
驃故。則無有根。又諸根力用謂與塵合。
知生。和合已破。則無根用。是故無有一
性爲根
  根無知品第四十八
問曰。諸根爲到塵故知。爲不到能知。答曰。
非根能知。所以者何。若根能知塵。則可一
時遍知諸塵。而實不能。是故以識能知。汝
心或謂根待識共知。不離識知者。是事不
然。無有一法待餘法故。能有所作。若眼
能知。何須待識。又若根能知應當分別。是
爲根業。是爲識業。問曰。照是根業。知是識
業。答曰。此非分別。云何名照。汝法中。耳等
諸根。非是火性。不應能照。若諸根於識如
燈者。今諸根更應有照者。如燈則照復有
照。如是無窮。若更無照者。但根能照。
亦應無根。但識能知。是故照非根業。又根
非能知。如燈能照而不能知。必能爲識作
依。是名根業。是故但識能知。非諸根也。若
有識則知。無識則不知。如有火則熱。無
火則無熱。當知從火有熱。問曰。經中説。
以眼見色。不應取相。耳等亦爾。故知眼能
取色。又眼等名根。若不能知。何以名根。
又經中説。我諸弟子。於微細事。能知如眼
所見。若眼不能見。佛諸弟子。則無所見。
是事不可。是故諸根定能取塵。又以根取
塵。以識分別。是則根識有異。答曰。經中佛
自説。眼是門爲見色故。是故眼非能見。以
眼爲門。識於中見。故説眼見。問曰。亦説
意是門。爲知法故。可以意爲門。而非知
乎。答曰。意亦以次第滅心爲門。是故意不
能知。意識能知。又經中佛説。眼欲好色。
是色法。無分別故。實不欲也。是識欲耳。
又佛説眼所識是色。識能識色。眼實不識。
又世間人。以世俗故。説眼能見耳能聞。佛
亦隨説。何者但色可見。餘不可見。佛亦説
見貪欲等過。又世間言月盡。佛亦隨説。如
貧賤人字爲富貴。佛亦隨名。佛意不欲與
世間諍。如摩伽羅母等。是故當知。隨世語
故。佛説眼見。問曰。世間何故作如是語。答
曰。隨眼識所因。於是因中。説名爲見。如
説彼人見此人見。如説人作罪福等諸佛
天神見。又如説以左眼見右眼見。又説以
日明見月明見。或虚空見。或向中見。若門中
見。如煮物中。言此人煮彼人*煮。或言以
草木薪煮。牛糞煮。油煮酥煮。火煮日煮。實
是火煮。餘假得名。如是但識能見。眼得其
名。又是語不盡應言以眼門見色。又眼
是人所用具。人是假名作者。應有用具。又
因眼識見。名爲眼見。如床上人笑名爲床
笑。又眼繋識業故。中説識業。如手足等
繋在於人。是中人業名爲手業。又眼識因
眼。因中説果。如言某人燒某聚落。如言
食金名食爲命。草爲牛羊。是皆因中説
果。如是從眼生識。能見色故。名爲眼見。
又識近眼見色。便名眼見。如牧牛近水便
言在水。又以眼故。分&K99;別眼識。是故眼中置
眼識業。如杖婆羅門。又眼能成眼識。是故
於中説眼識業。如財物損減。名人損減。財
物増長。名人増長。又眼識與眼和合。故能
見名爲眼見。如木與人合而能打名木人
打。如墨染合衣故名墨衣。又諸法互説。如
慧業於受等中説。又應言以眼識見色。
略中語故。但言眼見。又如藥石隨一受名。
汝言若不能見何以名根。今當答。此眼
等五法。勝餘色等。故名爲根。問曰。眼等五
法。與餘色等。此十法倶不知塵。如離眼
等則識不生。若離色等。識亦不生。以何爲
勝。答曰。以諸根故。識得差別。名眼識耳
識等。如鼓與桴合而有音。以鼓勝故。名
曰鼓音。如地與穀等合而生*牙。以穀勝
故。名爲穀*牙。諸識亦爾。隨所依處。得差別
名。不以縁故。若説色識。則容生疑。爲是
眼識。爲是縁色意識。又根中有識。塵中無
識。又於眼等中。生我癡心。又識所依處。是
根非塵。又在自身數中名根非塵。又是人
所用具名根非塵。又根是衆生數非塵。又
根不通利則識不明。若根清淨。則識明了。
又以諸根上中下故。識隨差別。以此等縁
故名爲勝。又根是不共。一塵可得多人共
有。又根與識。一業果報。塵不如是。又根是
因。塵是縁。所以者何。以根異故識有差別。
不以塵故。如種是因。地等是縁。隨種異
故。互有差別。因勝縁故。得名爲根。汝言
我弟子於微細事。如眼所見。是隨俗語。世
間人眼中説見。故言如眼所見。如佛説
偈。明達近智。如舌知味。舌雖不知。不同
瓢杓。意依於舌生舌識故。言舌知味。依
眼生識名爲眼見。故言佛弟子如眼所見。
汝言以根取塵。以識分&K99;別是事。已答。根無
知故。又汝等不説根思惟知我有差別相。
是故諸根不能取塵。又汝等諸知不待根
生。所以者何。大及我等。先根而生。又汝大
等諸諦。無本性故。則應皆無。汝法本
性。變爲大等。本性法無。是事已説。是則無

  根塵合離品第四十九
問曰。汝言識能知非根知。是事已成。今爲
根塵合故識生。爲離故生耶。答曰。眼識不
待到故知塵。所以者何。月等遠物。亦可得
見。月色不應離香而來。又假空與明故
得見色。若眼到色。則間無空明。如眼箆觸
眼則不得見。當知眼識不到而知。耳識二
種。或到故知。或不到而知。耳鳴以到故知。
雷聲則不到而知。餘三識皆到根而知。所
以者何。現見此三。根與塵和合故可得知。
意根無色故。無到不到。問曰。汝言眼色不
到而知。是事不然。所以者何。眼中有光。是
光能去見色。光是火物。眼從火生。火有光
故。又若不到能見。何故不見一切色耶。以
眼光去有所障礙。不遍到故。不見一切。
又經中説。三事和合故名爲觸。若不到者。
云何和合。又五根皆是有對。以塵中障礙
故名有對。鼻香中。舌味中。身觸中。眼色中。
耳聲中。若不到則無障礙。又現在五塵中知
生。是故五識到故能知。若不到能知。亦
應知過去未來色。而實不知。又衆縁合故
知生。是故眼光去與塵合。以光到色故名
和合。聲亦以到耳故聞。所以者何。人在遠
處小語則不聞。若聲如色不到而知。小聲
亦應可聞。而實不聞。故知以到故聞。又聲
可遠聞。若不到聞。則無遠近。又聲以壁障。
則不可聞。若不到可聞。雖障亦應聞。又
聲遠聞則不了。近聞則了。若不到而聞。則
無差別。以到耳故。有是差別。故知音聲到
故可聞。又聲順風則了。逆風不然。故知到
故可聞。又聲可盡聞。若不到而聞。不應盡
聞。如色不到而見故不盡見。故知聲不同
色。若不到可聞。則與色同。如色一分見。
餘亦待明故見。聲亦應爾。而實不然。是故
不到不聞。汝言耳等根塵不到而知。是事
不然。聲香味觸。應來到根。若令根去。是事
不然以耳等根無光明故但一。火大有光。
是故不去。又聲若厚濁物及水等障。耳亦
得聞。若有光根。不能如是。故知耳根無
光。又耳於闇中。亦能知塵。若有光根。闇則
不知。又有光根。待方能知。能見一方。不
能一時遍知諸方。如人東向則見東方色。
不見餘方。又説意能去。是故到塵能知。如
經中説是心獨行遠逝。寢藏無形。又是心散
行。如日光照。又是心常動。如魚失水。又
是心本隨意行等。是故六塵皆到故知。答
曰。汝言光到。是事不然。所以者何。如人遙
見杌樹。疑謂是人。若光到者。何故生疑。又
太近眼。則不得見。如眼著藥箆則不能
見。故光雖去。以太近故。亦不應見。又眼
離明。則不能見。太近則明壞。又若光到彼。
何故見麁不能細辯。又見色中有方差別。
謂東西方色。亦有遠近差別。若眼到故知。
則無差別。所以者何。香味觸中。無是差別。
是故眼光不到而知。又眼光若先見已。復何
用去。若先不見。去何所趣。又近色遠色。一
時倶見去。法不爾。是故眼光不去。又若眼
光去。中道應見諸色。而實不見。故知不去。
又光去者。光則離身。不名爲根。如指斷
離身則無身覺。又不見有眼。能捨自依。以
無比類。則爲非因。又此眼光無能見者。則
爲是無。問曰。有此眼光。以日光明映故
不見。如日光中衆星不現。答曰。若爾夜則
應見。問曰。色法要假外明。乃可得見。夜
無外明。所以不見。答曰。若此光晝夜倶不
可得。是則竟無可見。問曰。猫狸鼠等。諸夜
行虫。眼光可見。答曰。是可見色住猫等眼
中。如螢火虫明色在身。非是光也。又如夜
行虫闇中能見。人不能見。然則但彼有光。
餘物則無。法自應爾。又汝言若不到能見。
應見一切色者。若色在知境。是則可見。
如經中説若眼不壞。色在知境。如是則見。
問曰。云何名在知境。答曰。隨色與眼合時。
名在知境。問曰。若眼不到。有何合時。答
曰。是事亦同如汝眼去到色。或有能見。或
不能見。如眼到日能見日輪。而不見日
業。我亦如是。眼雖不去。若色在知境。是則
能見。若不在知境。則不能見。問曰。眼光遠
去。以勢極故。不見日業。答曰。若以勢極
故。不見細業者。日輪量麁。何故不見。是事
不然。又若光到彼能見者。何故見遠日輪。
而不巴連弗等近國邑耶。若汝意謂
*巴連弗等。不在知境。故不見者。我眼不
到。亦以色不在知境。故不能見。問曰。已
知諸色在知境故可見。今云何可見。云何
不可見。答曰。世障故不見。如過去未來色。
映勝故不見。如日光明蔽諸星宿及珠火明
等。不顯故不見。如夜中火可見。餘不可
見。地勝故不見。如以初禪眼不見二禪
色。闇障故不見。如闇中瓶。神力故不見。如
鬼等身。厚濁障故不見。如山外色。遠故不
見。如餘世界。太近故不見。如自眼&T030004;。次未
至故不見。如光中塵可見。光外則不見。細
故不見。如樹杌似人不可分別。多相似故
不見。如一粒米投大聚中。又如一烏入烏
群中。與上相違。名在知境。問曰。云何名眼
壞。答曰。風熱冷等。衆病所壞。若風壞眼。則
見青黒轉旋等色。若熱壞眼。則見黄赤火
焔等色。若冷壞眼。則多見白池水等色。若
勞壞眼。則見樹木動搖等色。疲倦壞眼。則
見色不了。偏按一眼。則見二月。鬼等所
著。則見怪異。罪業力故。則見惡色。福業力
故。見淨妙色。熱氣壞眼。則見焔等色。又衆
生得眼不成就故。見不具足。又眼生膚
翳。蔽故不見。若眼根壞故不見。是名眼壞。
與上相違。名爲不壞。耳等諸根。亦應隨義
分別。問曰。已知五塵在知境故可知。法塵
云何名不在知境。答曰。上地故不知。如初
禪心不知二禪已上法。根勝故不知。如鈍
根心不知利根心中法。人勝故不知。如須
陀洹不知斯陀含心中法。力差別故不知。
如有意識於此法無力。以是意識不知
此法。如攝心意識所知法。亂心意識所
不能知。如辟支佛意力所知法。聲聞意力
所不能知。佛意力所知法。聲聞辟支佛意
力所不能知。如上品法下品意識所不能
知。又細微法塵不可得知。如阿毘曇中
説。何等心可念。謂了了者。先所經用者可
念。非不經用者。如生死人。先所用法能
念。未用則不念。聖人若經用。若不經用。
聖智力故。皆悉能知。又勝塵故知。如用色
界心知欲界法。又倒障故不知。如身見心
縁五陰不見無我。無常苦亦如是。又力障
故不知。如鈍根人利根障故。令心不知。與
上相違。名在知境。問曰。云何名意壞。答曰。
狂顛鬼著憍逸失心。或酒醉。或藥迷悶亂
心。或有貪恚等煩惱熾盛。放逸壞心。如
婆伽捕魚師等。或那若婆病。能破&K99;壞心。
又老病死。亦能壞心。若心在善法。若不隱
沒無記法中。是名不壞。如是等因縁故。雖
有諸塵。而不能知。是故汝言若不到能
見。何故不見一切色者。是事不然。又汝言
三事和合故名觸者。隨根知塵時。則名爲
觸。不必相到。所以者何。意根亦説三事和
合。是中不以相到故名爲觸。又汝言以相
到故名有對者。是事不然。以説非對相
故。又汝言現在知生者。第六識亦有但知
現在。如他心智。又汝言衆縁合故知生者。
第六意根中已答。謂隨所知時。名爲和合。
又因意縁法。意識生。此言則空。以不到故。
又以決定故。名和合。眼識但依眼不依餘。
亦不無依。但縁色不縁餘。亦非無縁。乃
至意識亦如是
  ◎聞聲品第五十
汝言人在遠處小語則不聞。故知聲到耳
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如汝言人在遠處
語。從聲有聲。相續轉微。更不復生。是故不
聞。我亦如是。耳雖不到。聲小故不聞。又
如汝眼光雖去。但見日輪。不見日業。我亦
如是。耳雖不到。聲麁故可聞。細則不聞。
汝言眼光雖遠去。不能至百千萬由旬。
雖能徹&K99;見水精等障。壁等障則不見。能見
日輪。而不見日業。我耳亦如是。聲雖不
到。麁故能聞。而不能細辯。又汝言順風則
了。是事不然。所以者何。則無有人能逆風
聞。如香逆風則不可聞。聲亦應爾。逆風
不應少聞。而實可聞。是故知聲不到而聞。
若聲可少聞。以風障故。又聲不可如香爲
風所吹。何用分&K99;別逆順風耶。又汝言聲
可盡聞。故知來到不同色者。是事不然。所
以者何。聲法應盡聞。色法不爾。萬物皆有
同相異相。是可知塵故同。知盡不盡故異。
不以到不到故異。又鈴聲於鈴中可聞。
何以知之。如人欲聽鈴音。則以耳就鈴。
又聲是求那。是故不去。以諸求那無作業
故。問曰。從聲相續生聲求那。如水中波。名
爲聲去。答曰。是聲與波。何以相喩。水相鼓
扇。則有波生。今聲中更有何聲。能生異聲。
若汝意謂聲能生異聲者。何故不即於本
處生。不餘處生。水水相撃故有波生。若説
言人是聲造耳即應是説者。而實不可。是
故知聲不説而去。又若鈴聲轉相續生。而鈴
非無聲。若聲如波相續生者。先水無波。
如是從鈴有聲。鈴應無聲。而實不然。故
知聲在鈴中。又捉鈴則聲止故。知聲常依
鈴。若聲依鈴亦離鈴者。捉鈴時依鈴聲應
滅。離鈴聲應在。又現語言中。無有如鈴
相續生者。又聲中有方差別。謂東西方聲。亦
有近聲遠聲。若聲到耳。則無是差別。又若
聲來者。則天耳無用。所以者何。百千世界
聲。云何能來。又如射聲。能中聲處。若聲到
耳。應自射耳。若不爾者。不名射聲。又若
遠近聲。可倶得聞。又聲念念滅故不生異
聲不見念念滅法。能有所生。是故聲不生
異聲。如念念滅業不生異業。聲亦如是。
念念滅故。不生異聲。若聲生異聲。業亦應
生異業。然則業不生業。此言則壞。又汝法
中。聲與異聲相違。名不同處。若聲與異
聲同處。則不各相違。若不同處。則前聲滅
已。後聲自生。是故聲不生異聲。又聲是一
法。云何能生異聲。不見一物有能生者。問
曰。如合是一能生成物。聲亦如是。雖是一
法。能生異聲。答曰。汝見合法是一能有所
生。聲亦然者色亦爲一。應生異色。香味觸
亦如是。然則陀羅驃或有五性三性二性。又
同業故。聲與業同相。如説雖聲求那滅與
業同。如以指彈刀刀動名業。即亦有聲動
不離刀。聲亦如是。以手捉刀。則聲動倶
止。故知業不生異業。聲亦不應更生異聲。
如汝分別。從初業勢。更生後業。如是亦應
從初聲生勢。從勢生後諸業。是中無有
異。因業能生勢。而聲不能。又業滅故。不
名因陀羅驃。所以者何。先業滅已。後陀羅
驃生。聲亦如是。先聲滅已。後聲自生。後聲
不應有因。若汝猶謂前聲生異聲者。則聲
不名念念滅。所以者何。是聲生時。是第一
念。生異聲時。是第二念。異聲生已。是第三
念。前聲滅時。是第四念。故非念念滅也。又
聲云何與異聲相違。爲如毒與毒藥相違。
藥與病相違耶。若不爾。則鈴不應有二聲。
若一念中。鈴有二聲。則千念中。亦應有二
聲。又如無求那陀羅驃與火合故生求那
滅本黒色更生赤色。聲亦如是。前聲滅已。
異聲更生。若不爾。應一念中鈴有二聲。
而實無二。是故不然。又若從聲生異聲者。
則不隨因。而實從鈴生聲。則是隨因。又
此異聲。應作鈴聲。又此異聲。終不應斷。
無斷因故。問曰。從是初聲。轉生微聲。是故
有斷。答曰。何故轉生微聲。隨打勢著隨
著。有初聲。第二聲分等。亦隨著差別故有。
以無打因故。著勢則折。著勢*折故。聲則
轉微。又若因聲生異聲者。亦應因色生水
鏡中色。如是水月鏡像。即名爲色。然則衞
世師經。一切皆壞。又汝等説從離生聲。是
事亦無。所以者何。不從手離生聲。合故有
聲。以刀竹等諸分相著。離時相掁。是故有
聲。又我等不説從合生聲。所以者何。指與
空合。則不生聲。若指不相*掁。亦不生聲。
是故不從合生。但四大若合若離。則有聲
生。如諸大業常在。諸大不捨而去
  聞香品第五十
問曰。汝言香至鼻聞。是亦不然。所以者何。
如聲可遠聞。香在遠處。亦可得聞。汝意若
謂從是香物相續生香因。聲相續中。已説
其過。答曰。香云何可聞。問曰。微華分去。香
亦依去。答曰。不然。若華分去。華分是色。應
當可見。而實不見。故知不去。問曰。是華分
色微故不見。答曰。香亦細微。不應得聞。問
曰。香勢大故可聞。如羹中興渠雖不見色
但聞其香。答曰。今現見隨華分色。亦聞其
香細分中色。何故不見。又若燒華其香更
増。色但有滅。故香非華分。又若香是華分。
亦應少聞。而實不然。又若華分去。華應損
減。而實不減。何以知之。如一斤欝金常
有香去而常一斤。問曰。所損微故。不可得
知。如水瓶中去一渧水不覺其減。答曰
若常損者。華尚應無。況不覺減。又若華
常減。則不可見聞。以常減故。念念生滅。
念念滅故。應生異陀羅驃。況不更生異求
那耶。而實是華可得見聞。故知華分不去。
問曰。若但香去。香亦應盡。以常損故。
又香無分故。便應都盡。答曰。我等不使
華分隨風。亦不令風吹華香去。但因華香
中。更生異香。因此香風。復生香風。來至
鼻聞故無斯咎。何以知之。如聞麻中香非
華分香。以華熏故。若是華分。何能熏麻。故
知此香不在華分。又此華香。若摩若搦。若
著熱中。其香則滅。若在麻中。則不可滅。又
此華香。但在油中。不在滓中。故非華分。又
此香。久在麻中。華中不爾。故非華分。
問曰。若非華分。是何物香。答曰。是名麻香。
因華而生。不得離麻。如是因華香風。更
生異香。是事已明。復次或有熱風冷風可
覺。是中水火色不可見。當知風中更生異
觸。非吹水火分去。若風中熱觸屬火。冷觸
屬水。則不冷不熱觸。應當屬地。如水火
色。不可得者。地色亦應細故不可得。若爾
風則無觸。是即爲過。他人亦可得説如風
與水火合故。有冷熱觸。如是風與地合
故。有不冷不熱觸。是中無有決定因縁。
水分火分。得隨風去。而地分不去。如汝經
有觸。觸身而非地水火。故知風是不
可見相。以此言故三觸於風或客非客。所
以者何。是三種觸。若非見相則是風。有汝
意若謂見水火中有冷熱觸故。非是風分。
如是見地中有不冷不熱觸故。亦不應
是風分。若先別有風觸不與地合。應言是
觸屬風。而初不見。云何當知不冷不熱但
是風觸非地分耶。又我等亦説色香味觸但
是地物非水等有。汝意若謂見水等中有
色等者。與地合故。於水等中。見非水等
有。如水中熱相。是中無決定因。水與火合
故。有熱相與地合故。無色等相。初不曾
見別有水等不與地合。若曾見者。可言是
色屬水非是地有。亦應如是分別水等。問
曰。何故風中得生異香。而不能生異色味
觸。答曰。風法應爾。法有種種不可思議。餘
物得生異色味觸。如華熏麻生辛苦味。乳
浸阿摩勒。即爲甘果。燕支熏摩頭樓伽子
種生赤葉。青雜雌黄。則成緑色。青赤色合。
變爲紫色。如是等。於異物中。生異色味。問
曰。汝説風中更生異香。是事不然。所以者
何。如無風室中得聞遠香。又香可逆風
聞。如波梨質多天樹。故知風中不生異香。
但應因香更生異香。答曰。縁有二種香。若
風中則更生香風。若無風則因香生香。斯
有何咎。汝先言香可遠聞故應不到。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不同色故。若不至而聞。則
與色同。不到而聞。又遠覩香煙。則不得
聞。到時乃聞。故知不到不聞。又無天鼻
故。故知到聞。若不到而聞。應有天鼻如天
眼耳
  覺觸品第五十二
問曰。觸亦應不到可知。所以者何。日觸遠
住故。答曰。日觸云何可知。問曰。火分從日
邊來到身乃知。答曰。若從日有火分來。日
沒時火分應在。而實不在。故知不來。問曰。
日雖沒而熱猶在。以觸故知。答曰。若爾火
則無色。汝經中無無色火。是即爲過。問
曰。是中有細微色。答曰。火色多而觸少。如
見燈色。未覺其觸。問曰。觸定到乃知耶。
答曰。定到故知。所以者何。如因香風中
有異香生。如是因日更有火生問曰。日沒
火色何故不見。答曰。或有火但觸無色。如
日沒熱。如熱病人火依於身。如温室中火
滅餘熱湯中火等。皆有觸無色。是故火或有
色無色。應當信受
  意品第五十三
汝言意行。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意念念生
滅。如風如業。念念滅法。則無去相。又意去
者。若知已去。不知已去。二倶不然。若先知
已。復何用去。若不知已。去爲何所趣。又若
心在眼。云何復得到耳。若心生念。我當到
耳則爲念耳。若欲聞聲。即是念聲。若心
在眼。不得生念。餘根亦爾。故意不去。又
若人先見城國邑等。今隨本念。不知現在。
故意不去。又若法去者。應先近後遠。而今
遠近倶念。故知不去。又若法去者。中道
應知諸塵。如人行道中知色等物。而意
不爾。又如心能知無謂過去未來兎角龜毛
蛇足風色赤鹽香等。亦知倶不到故。故知不
去。又若心到縁。則不應有無知疑知邪
知。而實有之。故知不到。又心縁泥洹。若心
到者。則以有爲。到無爲中。是則不然。還出
無爲。入有爲中。是亦不然。又若生心。有
後世。心即到後世。此身應死。不得復還。
是故不去。又心念未來。即到未來。不可
以現在法爲未來也。又心念過去。即在
過去。不應以去來法爲現在也。故知不
去。又從欲心面生異色。恚等亦爾。若心到
異處。色不應異。故知不去。又心在縁中。名
之爲受。是受三種。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若
心到異處。此則無受。故知不去。又心依於
身。如經中説。心依名色。故不離身到餘
處去。又身合識。故名爲身。若心在異處。身
則無識。縁與識合。便名有識。是故不去。問
曰。夢中心至餘方。答曰。不然。如夢中所作
失不淨等。是皆在身心顛倒故。謂在餘方。
而實不去。又夢中所爲皆是虚妄。如人夢
飮竟不除渇。又夢行欲等。不名爲墮。故
知夢中意亦不去。又心但在曾所見聞覺
知法中。不行異法。若去到者。亦應知異
法。問曰。神使意去能到餘方。答曰。是事後
破神品中。當廣分別。故意不去
成實論卷第四



成實論卷第五
  訶梨跋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根不定品第五十四
問曰。諸根爲定。爲不定耶。答曰。云何名
定。云何名不定。問曰。以眼等根所知及因。
是名爲定。答曰。若爾根非定也。所以者何。
諸根非是眼等所知及因。問曰。眼童子及
舌身。可以眼見。耳鼻在内。故不可得見。
答曰。死人亦有*童子舌身。而實無根。問曰。
*童子二種。有是根非根。死人根*童子滅非
根者在。答曰。根*童子無能見者。故非眼等
所得。經中説。五根是色不可見有對。若是可
見。則可分別此*童子是根此*童子非根。問
曰。若經中説因四大成清淨色名爲五根。
何故復説五根是色不可見有對耶。答曰。是
故可疑業力不可思議。以業力故。四大變
而爲根。佛恐弟子謂此五根自從業生。故
言是色。又外道説五根從我生。我即非色。
又言。五根知大知小。故非決定。是人亦以
無色爲根。是故佛言諸根是色因色等成。
或謂因色等成。應可見故説不可見亦
非耳等根之所得。或謂。若爾便應無對。故
説有對。對諸塵故。若色有形有對。是名
麁色。但眼所見。又外道言。諸數量一異合
離好醜作業總相別相及陀羅驃。雖非色法。
亦是可見。故佛説言於此等中但色可見。
非餘法也。礙於手等。故名有對。問曰。
若爾皆應受觸。答曰。雖倶障礙。非一切處
盡生。身識隨生識。故分別諸根。復次諸根
實非決定。所以者何。法若決定。如手取物。
唯取一手。眼能見大小。故非定也。又若定
物觸則有作。如觸火則燒觸刀則割。眼遠
而能見。故非決定。又若法決定。則礙決定
法。如手礙手。眼於水精雲翳等中。亦不
障礙。故非決定。又根若決定。應在身内。在
身内故。雖與意合。亦應不見外塵。而實
能見。故非決定。又法若決定。則可數名五
根。而眼等各二并舌與身。是名爲八故非
決定。但處有定。根非定也。又左眼見。右眼
亦識。不應異見異識。以根無左右根故。
非是決定。又根塵合法。不可得故。無決定
也。又得決定。色等法則不能覺得根。
則覺故非決定。問曰。眼光能見大小亦能
遠去見色。無有障礙。猶如日光離身能見。
是光因二眼定處。合爲一光。而能見色。又
眼是一。耳鼻在内。不可分別。是故汝説異
見異識。此言則壞。又神知非根。根是所
用。又汝言合法不可得者。是事已答。謂日
光映等。耳等諸根。和合密故。亦不可得。如
合木密際不可知。又因神故。覺非是諸根。
又根由大成。大無覺故。根亦非覺。又瓶
因微塵。如微塵無覺瓶亦無覺。又不知異
塵。故知無覺。答曰。汝言光去故根是決定。
汝以光爲根。光非定故。根亦不定。又此光
已破故。又汝言一眼。是事不然。一
眼見異。二眼見異。若一眼壞。見則不明。
是左右*眼先已答。問曰。若一眼能生識者。
則二眼應是一*眼。何用第二眼爲。答曰。
以鼻隔故。不得爲一。設無障隔。亦不爲
一。如手指等。汝言是神所用。是事先破。
神不能用。日光映者。是亦先破。汝言和合
密故不見。是亦不然。所以者何。法若決定。
則無和合。體相異故。如合木雖密猶見
其際。根塵和合不見如是。汝言以神故
覺。當説無神。汝言諸大成根。是事不然。
業力變大爲根。則有差別。問曰。根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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