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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 (No. 1558_ 世親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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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差別。頌曰
    地地失徳九 下中上各三
論曰。失謂過失。即所治障。徳謂功徳。即能治
道。如先已辯欲修斷惑九品差別。如是上
地乃至有頂例亦應爾。如所斷障一一地中
各有九品。諸能治道無間解脱九品亦然。失
徳如何各分九品。謂根本品有下中上。此三
各分下中上別。由此失徳各分九品。謂下
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
品。應知此中下下品道勢力能斷上上品障。
如是乃至上上品道勢力能斷下下品障。上
上品等諸能治徳初未有故。此徳有時上上
品等失已無故。如浣衣位麁垢先除於後
後時漸除細垢。又如麁闇小明能滅。要以
大明方滅細闇。失徳相對理亦應然。白法
力強黒法力劣故刹那頃劣道現行。無始時
來展轉増益上品諸惑能令頓斷。如經久
時所集衆病服少良藥能令頓愈。又如長
時所集大闇。一刹那頃小燈能滅。已辯失徳
差別九品。次當依彼立聖者別。且諸有學
修道位中總亦名爲信解見至。隨位復有多
種差別。先應建立都未斷者。頌曰
    未斷修斷失 住果極七返
論曰。諸住果者於一切地修所斷失都未斷
時名爲預流。生極七返。七返言顯七往
返生。是人天中各七生義。極言爲顯受生最
多。非諸預流皆受七返故。契經説極七返
生。是彼最多七返生義。諸無漏道總名爲
流。由此爲因趣涅槃故。預言爲顯最初
至得。彼預流故説名預流。此預流名爲目
何義。若初得道名爲預流則預流名應目
第八。若初得果名爲預流則倍離欲全離欲
者至道類智應名預流。此預流名目初得
果。然依遍得一切果者初所得果建立此
名。一來不還非定初得。此定初得故名預流。
何縁此名不目第八。以要至得道類智時
具得向果無漏道故。具得見修無漏道故。
於現觀流遍至得故名預流者。第八不然。
故預流名不目第八。彼從此後別於人中
極多結七中有生有。天中亦然。總二十八。皆
七等故説極七生。如七處善及七葉樹。毘婆
沙師所説如是。若爾何故契經中言無處無
容見圓滿者更可有受第八有義。此契經
意約一趣説。若如言執中有應無。若爾上
流極有頂者。亦應一趣無第八生。依欲界
説故無此過。此何爲證爲教爲理。以何
證彼於人天中各受七生非合受七。以
契經説天七及人。飮光部經分明別説於
人天處各受七生。由是此中不應固執。若
於人趣得預流果。彼還人趣得般涅槃。於
天趣得還於天趣。何縁彼無受第八有。相
續齊此必成熟故。聖道種類法應如是。如
七歩蛇第四日瘧。又彼有餘七結在故。謂二
下分五上分結。中間雖有聖道現前餘業
力持不證圓寂。至第七有逢無佛法時。
彼在居家得阿羅漢果。既得果已必不住
家。法爾自得苾芻形相。有言。彼往餘道出
家。云何彼名無退墮法。以不生長退墮業
故。違彼生長業與果故。強盛善根鎭彼身
故。加行意樂倶清淨故。諸有決定墮惡趣業
尚不起忍。況得預流。故有頌言
    愚作罪小亦墮惡 智爲罪大亦脱苦
    如團鐵小亦沈水 爲鉢鐵大亦能浮
經説預流作苦邊際。依何義立苦邊際名。
依齊此生後更無苦。是令後苦不相續
義。或苦邊際所謂涅槃。如何涅槃可是所
作。除彼得障故説作言。如言作空。謂毀
臺觀。餘位亦有極七返生。然非決定。是故
不説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三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四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已辯住果未斷修惑名爲預流生極七返。
今次應辯斷位衆聖。且應建立一來向果。
頌曰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論曰。即預流者進斷修惑。若三縁具轉名家
家。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三四品故。二由成
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
有三二生故。頌中但説初後縁者。預流果
後説進斷惑。成能治彼諸無漏根。義准已
成。故不具説。然復應説三二生者。以有
増進於所受生或少或無或過此故。何縁
此無斷五品者。以斷第五必斷第六。非
一品惑能障得果。猶如一間未越界故。
應知總有二種家家。一天家家。謂欲天趣
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天處或二或三。
二人家家。謂於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
或一洲處或二或三。即預流者。進斷欲界一
品修惑乃至五品。應知轉名一來果向。若
斷第六成一來果。彼往天上一來人間而
般涅槃名一來果。過此以後更無生故。此
或名曰薄貪瞋癡。唯餘下品貪瞋癡故。已
辯一來向果差別。次應建立不還向果。頌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即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論曰。即一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縁具轉名一
間。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七八品故。二由成
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
欲有餘一生故。頌中但説初後二縁不説
成根。義如前釋。如何一品惑障得不還果。
由彼若斷便越界故。前説三時業極爲障。
應知煩惱亦與業同。越彼等流異熟地故。
間謂間隔。彼餘一生爲間隔故。不證圓寂。
或餘一品欲修所斷惑爲間隔故。不得不
還果。有一間者説名一間。即斷修惑七八
品者。應知亦名不還果向。先斷三四七八
品惑入見諦者。後得果時乃至未修後勝
果道。仍不名曰家家一間。未成治彼無
漏根故。若斷第九成不還果。必不還來
生欲界故。此*惑名曰五下結斷。雖必先斷
或二或三。然於此時總集斷故。依不還位。
諸契經中以種種門建立差別。今次應辯
彼差別相。頌曰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歿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論曰。此不還者總説有七。且行色界差別
有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有行般涅
槃。四無行般涅槃。五者上流。此於中間般
涅槃故。説此名曰中般涅槃。如是應知。此
於生已此由有行此由無行。般涅槃故名
生般等。此上流故名爲上流。言中般者。謂
往色界住中有位便般涅槃。言生般者。謂
往色界生已不久便般涅槃。以具勤修速
進道故。此中所説般涅槃者。謂有餘依。有
餘師説。亦無餘依。此不應理。彼於捨壽無
自在故。有行般者。謂往色界生已長時加
行不息。由有功用方般涅槃。此唯有勤修
無速進道故。無行般者。謂往色界生已經
久加行懈息不多功用便般涅槃。以闕勤
修速進道故。有説。此二有差別者由縁有
爲無爲聖道。如其次第得涅槃故。此説非
理。太過失故。然契經中先説無行後説有
行般涅槃者。如是次第與理相應。有速進
道。無速進道。無行有行而成辦故。不由功
用得。由功用得故。生般涅槃得最速進最
上品道。隨眠最劣故生不久便般涅槃。言上
流者是上行義。以流與行其義一故。謂欲界
歿往色界生。未即於中能證圓寂。要轉生
上方般涅槃。即此上流差別有二。由因及果
有差別故。因差別者。此於靜慮由有雜修
無雜修故。果差別者。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爲
極處故。謂若於靜慮有雜修者。能往色究
竟方般涅槃。即此復有三種差別。全超半超
遍歿異故。言全超者。謂在欲界於四靜慮
已具雜修。遇縁退失上三靜慮。以初靜慮愛
味爲縁。命終上生梵衆天處。由於先世
習勢力。復能雜修第四靜慮。從彼處歿生
色究竟。最初處歿生最後天。頓越中間是全
超義。言半超者。從彼漸次生下淨居乃至
中間能越一處生色究竟。超非全故名爲
半超。聖必不生大梵天處。僻見處故。一導
師故。言遍歿者。從彼漸次於一切處皆遍
受生。最後方能生色究竟。一切處死故名遍
歿。無不還者於已生處受第二生。由彼於
生容求勝進。非等劣故。即由此故不還義
滿。必不還生曾生處故。尚不生本處。況有
生於下。應知此謂二上流中由有雜修靜
慮因故往色究竟般涅槃者。餘於靜慮無
雜修者。能往有頂方般涅槃。謂彼先無雜
修靜慮。由於諸定愛味爲縁。此歿遍生色
界諸處。唯不能往五淨居天。色界命終於
三無色次第生已。後生有頂方般涅槃。二
上流中前是觀行後是止行。樂慧樂定有差
別故。二上流者於下地中得般涅槃見不
違理。而言此往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爲極
處者。由此過彼無行處故。如預流者極七
返生。此五名爲行色界者。行無色者差別
有四。謂在欲界離色界貪從此命終生於
無色。此中差別唯有四種。由生般涅槃有
差別故。此并前五成六不還。復有不行
色無色界即住於此能般涅槃名現般涅
槃。并前六爲七。於行色界五不還中復
有異門。顯其差別。頌曰
    行色界有九 謂三各分三
    業惑根有殊 故成三九別
論曰。即行色界五種不還總立爲三。各分
三種故成九種。何等爲三。中生上流有差
別故。云何三種各分爲三。且中般涅槃分
三種。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由三火星
喩所顯故。生般涅槃亦分三種。生有行等般
涅槃故。此皆生已得般涅槃。是故並應名
爲生般。於上流中亦分三種。超半超等有
差別故。然諸三種一切皆由速非速經久得
般涅槃故。更互相望無雜亂失。如是三種
九種不還。由業惑根有差別故。有速非速
經久不同。且總成三。由造増長順起生後
業差別故。如其次第下中上品煩惱現行
有差別故。及上中下根差別故。此三一一如
其所應亦業惑根有差別故。各有三別故
成九種。謂初二三由惑根別各成三種。非
由業異。後三亦由順後受業有差別故。分
成三種。故説如是行色不還業惑根殊成
三九別。若爾何故諸契經中。佛唯説有七
善士趣。頌曰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無別
    善惡行不行 有往無還故
論曰。中生各三。上流爲一。經依此立七善
士趣。有上流法故名上流。由此義同且立
爲一。何獨依此立善士趣不依所餘有學
聖者。趣是行義。所餘有學皆行善業無差
別故。唯此七種皆行善業不行惡業。餘則
不然。又唯七種行往上界不復還來。餘則
不爾。故獨依此立善士趣。若爾何故契經
中言云何善士謂若成就有學正見。乃至廣
説。諸餘有學若就異門亦可説爲有善士
性。以諸有學於五種惡皆獲得畢竟不作
律儀故。不善煩惱多已斷故。立善士趣不
就異門約唯行善不行惡故。唯託勝因
往上界故。諸在聖位曾經生者。亦有此等
差別相耶。不爾。云何。頌曰
    經欲界生聖 不往餘界生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并退
論曰。若在聖位經欲界生必不往生色無
色界。由彼證得不還果已。定於現身般涅
槃故。若於色界經生聖者。容有上生無色
界義。如行色界極有頂者。然天帝釋作
如是言。曾聞有天名色究竟。我後退落當
生於彼。毘婆沙師作如是釋。彼由不了
對法相故。爲令喜故。佛亦不遮。即此已經
欲界生者及已從此往上界生諸聖必無
練根并退。何縁不許經欲界生及上生聖者
有練根并退。以必無故。何縁必無。經生習
根極成熟故。及得殊勝所依止故。何縁有
學未離欲貪無中有中般涅槃者。以彼聖
道未淳熟故。未易能令現在前故。所有隨
眠非極劣故。毘婆沙者作如是釋。諸欲界
法極難越故。彼尚有餘多所作故。謂應進
斷不善無記二煩惱故。及應進得若二若
三沙門果故。并應總越三界法故。住中有
位無如是能。前説上流雜修靜慮爲因
能往色究竟天。先應雜修何等靜慮。由何
等位知雜修成。復爲何縁雜修靜慮。頌

    先雜修第四 成由一念雜
    爲受生現樂 及遮煩惱退
論曰。諸欲雜修四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
靜慮。以彼等持最堪能故。諸樂行中彼最勝
故。如是雜修諸靜慮者。是阿羅漢或是不
還。彼必先入第四靜慮多念無漏相續現前。
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後復多念無漏現前。如
是旋還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念無漏次引
二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二念無漏。名雜
修定加行成滿。次後唯從一念無漏引起一
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一念無漏。如是有漏
中間刹那前後刹那無漏雜故。名雜修定根
本圓成。前二刹那似無間道。第三刹那似解
脱道。如是雜修第四定已。乘此勢力隨其
所應亦能雜修下三靜慮。先於欲界人趣三
洲如是雜修諸靜慮已。後若退失生色界
中。亦能如前雜修靜慮。雜修靜慮爲三種
縁。一爲受生。二爲現樂。三爲遮止起煩
惱退。謂不還中諸利根者。爲現法樂及生
淨居。諸鈍根者。亦爲遮退。彼畏退故。如是
雜修令味相應等持遠故。諸阿羅漢若利根
者。爲現法樂。若鈍根者。亦爲遮防起煩惱
退。雜修靜慮爲生淨居。何縁淨居處唯有
五。頌曰
    由雜修五品 生有五淨居
論曰。由雜熏修第四靜慮有五品故。淨居
唯五。何謂五品。謂下中上上勝上極品差別
故。此中初品三心現前便得成滿。謂初無漏
次起有漏*後起無漏。第二品六。第三品九。
第四品十二。第五品十五。如是五品雜修靜
慮如其次第感五淨居。應知此中無漏勢
力熏修有漏令感淨居。有餘師言。由信等
五次第増上感五淨居。經説不還有名身
證。依何勝徳立身證名。頌曰
    得滅定不還 轉名爲身證
論曰。有滅定得名得滅定。即不還者若
於身中有滅定得轉名身證。謂不還者由
身證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證。如何説彼但
名身證。以心無故。依身生故。理實應言。
彼從滅定起得先未得有識身寂靜。便作
是思。此滅盡定最爲寂靜極似涅槃。如是
證得身之寂靜故名身證。由得及智現前
證得身寂靜故。契經説有十八有學。何縁
於中不説身證。依因無故。何謂依因。謂諸
無漏三學及果依彼差別立有學故。滅定
非學亦非學果。故不約成彼説有學差別。
不還差別麁相如是。若細分析數成多千。其
義云何。且如中般約根建立便成三種。下
中上根有差別故。約地建立則成四種。往
初定等有差別故。約種性建立則成六
種。退法種性等有差別故。約處建立成十
六種。梵衆天等處差別故。約地離染成三
十六。色界具縛乃至已離第四靜慮八品染
故。約處種性離染根建立總成二千五百
九十二。云何如是。且於一處種性有六。一
一種性約離染門差別成九。謂隨何地具縛
爲初乃至已離八品爲後。如是六九成五
十四。以十六處乘五十四成八百六十四。
以根乘之復成三倍故總成二千五百九
十二。諸離下地九品染者。即説名爲上地
具縛。爲成一一地離染數等故。如是乃至
上流亦爾。總計五種積數合成一萬二千九
百六十。已辯第三向果差別。次應建立第
四向果。頌曰
    上界修惑中 斷初定一品
    至有頂八品 皆阿羅漢向
    第九無間道 名金剛喩定
    盡得倶盡智 成無學應果
論曰。即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
惑。從斷初定一品爲初。至斷有頂八品爲
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説阿羅漢
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説名爲
剛喩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
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
道中。此定相應最爲勝故。金剛喩定説有
多種。謂斷有頂第九品惑無間道生。通依
九地故説此定智行縁別。未至地攝有五
十二。謂苦集類智縁有頂苦集各有四行
相應有八。滅道法智各有四行相應有
八。滅類智縁八地滅一一各有四行相應
合三十二。道類智縁八地道總有四行相應
有四。以治八地類智品道同類相因必總
縁故。如未至攝有五十二中四靜慮應知
亦爾。空處二十八。識處二十四。無所有處二
十。以依無色無有法智及縁下滅滅類智
故。然縁下地對治道者。以同品道互爲因
故。有説。此定智行縁別。未至地攝有八十種。
謂道類智縁八地道亦各別有四行相。應
由此於前増二十八。如未至攝有八十種
四靜慮應知亦爾。空處四十。識處三十
二。無所有處二十四。復有欲令金剛喩定
智行縁別。未至地攝總有一百六十四種。謂
滅類智縁八地滅有別有總各四行相。應
由此於初増百一十二。如未至攝百六十
四中四靜慮應知亦然。空處五十二。識處三
十六。無所有處二十四。若就種性根等分別。
更成多種。如理應思。此定既能斷有頂地
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倶行盡智令起。
金剛喩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
是斷惑中最後解脱道。由此解脱道與諸漏
盡得最初倶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
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
法故。爲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
無學名。即此唯應作他事故。諸有染者所
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義准已成前
來所辯四向三果皆名有學。何縁前七得有
學名。爲得漏盡常樂學故。學要有三。一増
上戒。二増上心。三増上慧。以戒定慧爲三
自體。若爾異生應名有學。不爾。未如實見
知諦理故。彼容後時失正學故。由此善逝
再説學言。如契經中。佛告憺怕。學所應
學學所應學。我唯説此名有學者。爲令了
知學正所學無有退失名有學者故。薄伽
梵重説學言。聖者住本性。如何名有學。學
意未滿故。如行者暫息。或學法得常隨逐
故。學法云何。謂有學者無漏有爲法。無學法
云何。謂無學者無漏有爲法。云何涅槃不
名爲學。無學異生亦成就故此復何縁不名
無學。有學異生亦成就故。如是有學及無學
者。總成八聖補特伽羅。行向住果各有四
故。謂爲證得預流果向乃至所證阿羅漢果
名雖有八事唯有五。謂住四果及初果向。
以後三果向不離前果故。此依漸次得果
者説。若倍離欲全離欲者住見道中名爲
一來不還果向。非前果攝。如前所説。修道
二種。有漏無漏有差別故。由何等道離何
地染。頌曰
    有頂由無漏 餘由二離染
論曰。唯無漏道離有頂染。非有漏道。所以
者何。此上更無世俗道故。自地不能治自
地故。自地煩惱所隨増故。若彼煩惱於此
隨増。此必不能治彼煩惱。若此力能對治
於彼。則彼於此必不隨増故。自地道不治
自地。離餘八地通由二道。世出世道倶能
離故。既通由二離八地染。各有幾種離繋
得耶。頌曰
    聖二離八修 各二離繋得
論曰。諸有學聖用有漏道離下八地修斷
染時。能具引生二離繋得。用無漏道離彼
亦然。由二種道同所作故。有餘師釋。以無
漏道離彼染時。何縁證知亦生有漏離繋
得者。有捨無漏得煩惱不成故。謂有學聖
以無漏道離彼染時。若不引生同治有漏
離繋得者。則以聖道具離八地。後依靜慮
得轉根時。頓捨先來諸鈍聖道唯得靜慮
利果聖道。上惑離繋應皆不成。是則還應
成彼煩惱。此證非理。所以者何。彼聖設無
有漏斷得亦不成就上地煩惱。如分離有
頂得轉根時及異生上生不成惑故。謂如
分離有頂地染後依靜慮得轉根時。無漏
斷得既已頓捨。彼地離繋無有漏得。而彼地
惑亦不成就。又如異生生二定等。雖捨欲
界等煩惱斷得而不成就欲界等煩惱。此亦
應然。故不成證。既説聖者二離八修各能
引生二離繋得。義准。異生用有漏道唯能
引起有漏斷得。并諸聖者用無漏道離見
斷惑及有頂修唯能引生無漏斷得。由何地
道離何地染。頌曰
    無漏未至道 能離一切地
    餘八離自上 有漏離次下
論曰。諸無漏道若未至攝。能離欲界乃至有
頂。靜慮中間及四靜慮三無色攝。隨其所應
各能離自及上地染。不離下離已故。諸有
漏道一切唯能離次下地。非自地等。自地煩
惱所隨増故。勢劣故。已離故。諸依近分離
下地染。如無間道皆近分攝諸解脱道亦近
分耶。不爾。云何。頌曰
    近分離下染 初三後解脱
    根本或近分 上地唯根本
論曰。諸道所依近分有八。謂四靜慮無色下
邊。所離有九。謂欲八定。初三近分離下三
染。第九解脱現在前時。或入根本或即近
分。上五近分各離下染。第九解脱現在前時。
必入根本非即近分。近分根本等捨根故。
下三靜慮近分根本受根異故。有不能入。
轉入異受少艱難故。離下染時必欣上故。
若受無異必入根本。諸出世道無間解脱前
既已説。縁四諦境十六行相義准自成。世
道縁何作何行相。頌曰
    世無間解脱 如次縁下上
    作麁苦障行 及靜妙離三
論曰。世俗無間及解脱道。如次能縁下地上
地爲麁苦障及靜妙離。謂諸無間道縁自
次下地諸有漏法作麁苦等三行相中隨一
行相。若諸解脱道縁彼次上地諸有漏法
作靜妙等三行相中隨一行相。非寂靜故説
名爲麁。由大劬勞方能越故。非美妙故。説
名爲苦。由多麁重能違害故。非出離故。説
名爲障。由此能礙越自地故。如獄厚壁能
障出離。靜妙離三翻此應釋。傍論已了。應
辯本義。盡智無間有何智生。頌曰
    不動盡智後 必起無生智
    餘盡或正見 此應果皆有
論曰。不動種性諸阿羅漢。盡智無間起無生
智。非更有盡智無學正見生。除不動法餘
阿羅漢。盡智無間有盡智生。或即引生無學
正見。非無生智。後容退故。前不動種性無
正見生耶。有正見生而不説者。一切應果
皆有此故。謂不動法無生智後有無生智起。
或無學正見。前説四果是誰果耶。此四應
知是沙門果。何謂沙門性。此果體是何。果
位差別總有幾種。頌曰
    淨道沙門性 有爲無爲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脱道及滅
論曰。諸無漏道是沙門性。懷此道者名曰
沙門。以能勤勞息煩惱故。如契經説。以能
勤勞息除種種惡不善法。廣説乃至。故名沙
門。異生不能無異究竟趣涅槃故非眞沙
門。有爲無爲是沙門果。契經説此差別有四。
理實就位有八十九。皆解脱道擇滅爲性。
謂爲永斷見所斷惑有八無間八解脱道。
及爲永斷修所斷惑有八十一無間八十一
解脱道。諸無間道唯沙門性。諸解脱道亦是
沙門有爲果體。是彼等流士用果故。一一擇
滅唯是沙門無爲果體。是彼離繋士用果故。
如是合成八十九種。若爾世尊何不具説。
果雖有多而不説者。頌曰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道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行
論曰。若斷道位具足五因。佛於經中建立
爲果。言五因者。一捨曾道。謂捨先得果
向道故。二得勝道。謂得果攝殊勝道故。三
總集斷。謂總一得得諸斷故。四得八智。謂
得四法四類智故。五能頓修十六行相。謂
能頓修無常等故。於四果位皆具五因。餘
位不然。故佛不説。若唯淨道是沙門性。有
漏道力所得二果。如何亦是沙門果攝。頌

    世道所得斷 聖所得雜故
    無漏得持故 亦名沙門果
論曰。以世俗道得二果時。此果非唯以世
俗道所得擇滅爲斷果性。兼以見道所得
擇滅於中相雜總成一果。同一果道得所
得故。由此契經言。云何一來果。謂斷三結
薄貪瞋癡。云何不還果。謂斷五下結。又世俗
道所得擇滅。無漏斷得所任持故。由此力
所持退不命終故。亦得名爲沙門果體。此
沙門性有異名耶。亦有。云何。頌曰
    所説沙門性 亦名婆羅門
    亦名爲梵輪 眞梵所轉故
    於中唯見道 説名爲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
論曰。即前所説眞沙門性。經亦説名婆羅
門性。以能遣除諸煩惱故。即此亦説名爲
梵輪。是眞梵王力所轉故。佛與無上梵徳
相應。是故世尊獨應名梵。由契經説佛亦
名梵亦名寂靜亦名清涼。即於此中唯
依見道。世尊有處説名法輪。如世間輪有
速等相。見道似彼故名法輪。見道如何與
彼相似。由速行等似彼輪故。謂見諦道速
疾行故。有捨取故。降未伏故。鎭已伏故。
上下轉故。具此五相似世間輪。尊者妙音
作如是説。如世間輪有輻等相。八支聖道
似彼名輪。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輪
輻。正語正業正命似轂。正定似輞。故名法
輪。寧知法輪唯是見道。憍陳那等見道生時。
説名已轉正法輪故。云何三轉十二行相。
此苦聖諦。此應遍知。此已遍知。是名三轉。
即於如是一一轉時。別別發生眼智明覺。
説此名曰十二行相。如是三轉十二行相諦
諦皆有。然數等故。但説三轉十二行相。如
説二法七處善等。由此三轉如次顯示見
道修道無學道三。毘婆沙師所説如是。若
爾三轉十二行相非唯見道。如何可説唯
於見道立法輪名。是故唯應即此三轉十
二行相所有法門名爲法輪可應正理。如
何三轉。三周轉故。如何具足十二行相。三周
循歴四聖諦故。謂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
是道。此應遍知。此應永斷。此應作證。此應
修習。此已遍知。此已永斷。此已作證。此已
修習。云何名轉。由此法門往他相續令解
義故。或諸聖道皆是法輪。於所化生身中
轉故。於他相續見道生時。已至轉初故名
已轉。何沙門果依何界得。頌曰
    三依欲後三 由上無見道
    無聞無縁下 無厭及經故
論曰。前三但依欲界身得。得阿羅漢依三
界身。前之二果未離欲故非依上得理且
可然。第三云何非依上得。由理教故。且理
云何。依上界身無見道故。非離見道已
離欲者可有超證不還果義。何縁上界必
無見道。且無色中無正聞故。又彼界中不
縁下故。色界異生著勝定樂。又無苦受不
生厭故。非無有厭能得見道。教復云何。
由經説故。經言。有五補特伽羅。此處通達
彼處究竟。所謂中般乃至上流。此通達言
目見道。是證圓寂初加行故。由此見道
上界定無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四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五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四
如前所説。不動應果。初盡智後起無生智。
諸阿羅漢如預流等有差別不。亦有。云何。
頌曰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脱
    後不時解脱 從前見至生
論曰。於契經中説阿羅漢由種性異故有
六種。一者退法。二者思法。三者護法。四安住
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於此六中前之五種
從先學位信解性生。即此總名時愛心解
脱。恒時愛護及心解脱故。亦説名爲時解
脱者以要待時及解脱故。略初言故。如
酥瓶。由此待時方能入定。謂待資具無
病處等勝縁合時方入定故。不動法性説名
爲後。即此名爲不動心解脱。以無退動及
心解脱故。亦説名爲不時解脱。以不待時
及解脱故。謂三摩地隨欲現前不待勝縁
和合時故。或依暫時畢竟解脱。建立時解
脱不時解脱名。容有退墮時無退墮時故。
此從學位見至性生。如是所明六阿羅漢
所有種性。爲是先有。爲後方得。不定。云何。
頌曰
    有是先種性 有後練根得
論曰。退法種性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後
得。謂有先來是思法性。有先退法性後練根
成思。乃至不動隨應當説。言退法者。謂
遇少縁便退所得。非思法等。言思法者。
謂懼退失恒思自害。言護法者。謂於所
得喜自防護。安住法者。離勝退縁雖不自
防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増進。堪達法
者。彼性堪能好修練根速達不動。不動法
者。彼必無退。此六種性先學位中。初二闕
恒時及尊重加行。由根有異故有差別。第
三唯有恒時加行。第四唯有尊重加行。第五
具二而是鈍根。第六利根具二加行。退法種
性非必定退。乃至堪達非必能達。但約容
有建立此名。故六阿羅漢通三界皆有。若
執退者必定應退。乃至堪達必能達者。彼
執欲界具足有六。色無色界中唯安住不動。
彼無退失自害自防及修練根故唯有二。
如是六種阿羅漢中。誰從何退。爲性爲果。
頌曰
    四從種性退 五從果非先
論曰。不動種性必無退理。前之五種皆
退義。於中後四有從性退。退法一種無退
性理。由此種性最居下故。五種皆有從果
退義。雖倶有退然並非先。謂諸無學先學
位中所住種性。彼從此性必無退理。學無
學道所成堅故。若諸有學先凡位中所住種
性。彼從此性亦無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堅
故。若住此位後修練根所得思等四種種
性。彼從此性容有退理。二先位中住思等
性必亦無退此所得果。唯先退法有退果
義。又亦無退先所得果。後所得果容有退
義。是故定無退預流果。由此應果退法有
三。一増進根。二退住學。三住自位而般涅
槃。思法有四。三如前説。更加一種退住退
性。餘三如次有五六七。應知後後一一増
故。思法等四退住學位時。還住退非餘。若
異此者得勝種性故。應是進非退。何縁定
無退先果者。以見所斷依無事故。謂有身
見依我處轉。見所斷惑此見爲根。我體既無
名依無事。以無事故必無退理。若爾應説
此惑縁無。非此縁無諦爲境故。然於諦
境不如實縁。諸煩惱中誰不如是。雖皆
如是而有差別。以修斷惑各有別事。即是
可意不可意等於所縁境此相非無。見所斷
惑計有我等。非諸諦境有我等相。以無事
故。與修斷別。謂於色等所縁境中我見妄
増。作者受者自在而轉。非實我性。邊執見等
隨此而生。故並説爲依無事惑。若修所斷
貪瞋慢癡。色等境中唯起染著増背高擧不
了行轉故。並説爲依有事惑。又見斷惑於
諦理中執我我所斷常見等。非諦中有少
我等事。見斷貪等縁此而生。是故皆名依
無事惑。修所斷惑於色等中謂好醜等。然色
等境非無少分好醜等別。是故可名依有
事惑。又見斷惑迷諦理起名依無事。修
所斷惑迷麁事生名依有事。諦理眞實。揩
定可依。聖慧已證必無退理。事相浮僞無
定可依。斷迷彼惑。有失念退。或修斷惑非
審慮生。昧鈍性故。見所斷惑由審慮生。推
度性故。聖不審慮於麁事中失念或生。審
慮不爾。如於繩等率爾謂蛇。故修斷惑聖
有退起。非由率爾可起見惑。聖若審慮便
見諦理。故聖見斷定無退義。經部師説。從
阿羅漢亦無退義。彼説應理。云何知然。由
教理故。知何由教。經言。苾芻聖慧斷惑名
爲實斷。又契經言。我説有學應不放逸。非
阿羅漢。雖有經言佛告慶喜。我説。利養等
亦障阿羅漢而不説退阿羅漢果。但説
退失現法樂住。經言不動心解脱身作證。
我定説無因縁從此退故。若謂有退。由
經説有時愛解脱。我亦許然。但應觀察彼
之所退。爲應果性。爲靜慮等。然彼根本靜
慮等持。要待時現前故名時解脱。彼爲獲
得現法樂住數希現前故名爲愛。有説。此
定是所愛味。諸阿羅漢果性解脱恒隨逐故
不應名時。更不欣求故不名愛若應果性
容有退者。如何世尊但説所證現法樂住有
可退理。由此證知。諸阿羅漢果性解脱必
是不動。然由利等擾亂過失有於所得現
法樂住退去自在。謂諸鈍根。若諸利根則
無退失。故於所得現法樂住有退無退故
名退不退法。如是思等如理應思。不退安
住不動何別。非練根得名爲不退。練根所
得名爲不動。此二所起殊勝等至。設遇退
縁亦無退理。安住法者。但於已住諸勝徳
中能無退失。不能更引餘勝徳生。設復引
生從彼可退。是不退等三種差別。然喬底迦
昔在學位。於時解脱極噉味故。又鈍根故
數數退失。深自厭責執刀自害。由於身命
無所戀惜。臨命終時得阿羅漢便般涅槃。
故喬底迦亦非退失阿羅漢果。又増十經作
如是説。一法應起。謂時愛心解脱。一法應
證。謂不動心解脱。若應果性名爲時愛心解
脱者。何故於此増十經中再説應果。又曾
無處説阿羅漢果名爲應起。但説名應證。
又説鈍根所攝應果名爲應起。爲顯何義。
若爲顯彼能起現前則餘利根最應能起。
若爲顯彼應起現前亦餘利根最所應起。
故時解脱非應果性。若爾何故説時解脱應
果。謂有應果根性鈍故要待時故定方現
前。若與彼相違名不時解脱。阿毘達磨亦
作是言。欲貪隨眠由三處起。一欲貪隨眠
未斷遍知故。二順彼經法正現在前故。三
於彼正起非理作意故。若謂彼據具因
生説。復有何法因不具生。是名由教。如
何由理。若阿羅漢有令煩惱畢竟不起治
道已生。是則不應退起煩惱。若阿羅漢此
道未生。未能永拔煩惱種故應非漏盡。
若非漏盡寧説爲應。是名由理。若爾應
釋炭喩契經。如説。多聞諸聖弟子若行若住
有處有時失念故生惡不善覺。此經唯説
阿羅漢果。由此經言彼聖弟子心於長夜
隨順遠離廣説乃至臨入涅槃。餘契經中。
有即説此順遠離等名應果力。又此經説。
彼於一切順漏已能永吐已得清涼。由此
定知。是阿羅漢。實後所説是阿羅漢。然彼乃
至於行住時未善通達容有此事。謂有學
者於行住時由失念故容起煩惱。後成
無學則無起義。前依學位故説無失。毘婆
沙師定作是説。阿羅漢果亦有退義。唯阿羅
漢種性有六。爲餘亦有六種性耶。設有皆
能修練根不。頌曰
    學異生亦六 練根非見道
論曰。有學異生種性亦六。六種應果彼爲先
故。然見道位必無練根。此位無容起加行
故。唯於信解異生位中。能修練根如無學
位。如契經説。我説由斯所證四種増上心
所現法樂住隨一有退。所得不動心解脱身
作證。我決定説無因縁從此退如何不動
法退現法樂住。頌曰
    應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後 利中後鈍三
論曰。應知諸退總有三種。一已得退。謂退
已得殊勝功徳。二未得退。謂未能得殊勝
功徳。三受用退。謂諸已得殊勝功徳不現在
前。於此三中世尊唯有一受用退。以具衆
徳無容一時頓現前故。餘不動法具有受
用及未得退。亦於勝己殊勝功徳猶未得
故。餘五種性容具有三。亦容退失已得徳
故。約受用退説不動法退現法樂無相違
過。無退論者作如是説。諸無漏解脱皆名
不動。然別立第六不動法者。如前釋通。不
應爲難。諸阿羅漢既許退果。爲更生不。
諸住果時所不作事退時作不。不爾。何縁。
頌曰
    一切從果退 必得不命終
    住果所不爲 慚増故不作
論曰。無從果退中間命終。退已須臾必還
得故。如契經説。苾芻當知。如是多聞諸
聖弟子退失正念。速復還能令所退起盡
沒滅離。若謂不然。修梵行果應非安隱
可委信處。又住果位所不應爲違果事業
由慚増故於暫退時亦必不造。譬如壯士
雖蹶不仆。如上所言。有練根得無學有
學。正練根時各幾無間幾解脱道。何性攝。何
所依。頌曰
    練根無學位 九無間解脱
    久習故學一 無漏依人三
    無學依九地 有學但依六
    捨果勝果道 唯得果道故
論曰求勝種性修練根者。無學位中轉一
一性各九無間九解脱道。如得應果。所以
者何。彼鈍根性由久串習非少功力可能
令轉。學無學道所成堅故。有學位中轉一一
性各一無間一解脱道。如得初果。上相違
故。彼加行道諸位各一。如是無間及解脱道
一切唯是無漏性攝。聖者必無用有漏道而
轉根理。非増上故。依謂身地。此所依身唯
人三洲。餘無退故。此所依地無學通九。謂
未至中間四定三無色。有學唯六。謂除後
三。所以者何。夫轉根者。容有捨果及勝果
道。所得唯果非向道故。無有學果無色地
攝。故學練根但依六地。諸無學位補特伽羅。
總有幾種。由何差別。頌曰
    七聲聞二佛 差別由九根
論曰。居無學位聖者有九。謂七聲聞及二
覺者。退法等五不動分二。後先別故名七聲
聞。獨覺大覺名二覺者。由下下等九品根
異令無學聖成九差別。學無學位有七聖
者。一切聖者皆此中攝。一隨信行。二隨法行。
三信解。四見至。五身證。六慧解脱。七倶解
脱。依何立七。事別有幾。頌曰
    加行根滅定 解脱故成七
    此事別唯六 三道各二故
論曰。依加行異立初二種。謂依先時隨他
及法於所求義修加行故。立隨信行隨法
行名。依根不同立次二種。謂依鈍利信慧
根増如次名爲信解見至。依得滅定立身
證名。由身證得滅盡定故。依解脱異立後
二種。謂依唯慧離煩惱障者立慧解脱。依
兼得定離解脱障者立倶解脱。此名雖七
事別唯六。謂見道中有二聖者。一隨信行。二
隨法行。此至修道別立二名。一信解。二見
至。此至無學復立二名。謂時解脱不時解
脱。應知此中一隨信行根故成三。謂下中
上。性故成五。謂退法等。道故成十五。謂八
忍七智。離染故成七十三。謂具縛離八地
染。依身故成九。謂三洲欲天。若根性道離染
依身相乘合成一億四萬七千八百二十五
種。隨法行等如理應思。何等名倶及慧解
脱。頌曰
    倶由得滅定 餘名慧解脱
論曰。諸阿羅漢得滅定者名倶解脱。由慧
定力解脱煩惱解脱障故。所餘未得滅盡
定者名慧解脱。但由慧力於煩惱障得
解脱故。如世尊説。五煩惱斷不可牽引未
名滿學。學無學位各由幾因於等位中獨
稱爲滿。頌曰
    有學名爲滿 由根果定三
    無學得滿名 但由根定二
論曰。學於學位獨得滿名。具由三因。謂根
果定。有有學者但由根故亦得滿名。謂諸
見至未離欲染。有有學者但由果故亦得
滿名。謂信解不還未得滅盡定。有有學者
由根果故亦得滿名。謂見至不還未得滅
盡定。有有學者由果定故亦得滿名。謂諸
信解得滅盡定。有有學者具由三故獨得
滿名。謂諸見至得滅盡定。無有學者但由
定故及根定故亦得滿名。諸無學者於無
學位由根定二獨得滿名。無學位中無非
果滿故無由果亦立滿名。有但由根亦名
爲滿。謂不時解脱未得滅盡定。有但由定
亦名爲滿。謂時解脱得滅盡定。有具由二
獨名爲滿。謂不時解脱已得滅盡定。廣説
諸道差別無量。謂世出世見修道等。略説幾
道能遍攝耶。頌曰
    應知一切道 略説唯有四
    謂加行無間 解脱勝進道
論曰。加行道者。謂從此後無間道生。無間道
者。謂此能斷所應斷障。解脱道者。謂已解
脱所應斷障最初所生。勝進道者。謂三餘
道。道義云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
故。或復道者。謂求所依。依此尋求涅槃果
故。解脱勝進如何名道。與道類同。轉上品
故。或前前力至後後故。或能趣入無餘依
故。道於餘處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
故。此有幾種。依何建立。頌曰
    通行有四種 樂依本靜慮
    苦依所餘地 遲速鈍利根
論曰。經説通行總有四種。一苦遲通行。二
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道依根
本四靜慮生名樂通行。以攝受支止觀平
等任運轉故。道依無色未至中間名苦通
行。以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謂無色
定觀減止増。未至中間觀増止減。即此樂苦
二通行中。鈍根名遲。利根名速。二行於境
通達稽遲故名遲通。翻此名速。或遲鈍者
所起通行名遲通行。速此相違。道亦名爲
菩提分法。此有幾種。名義云何。頌曰
    覺分三十七 謂四念住等
    覺謂盡無生 順此故名分
論曰。經説覺分有三十七。謂四念住・四
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
八聖道支。盡無生智説名爲覺。隨覺者別
立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
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
事不復作故。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
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此三十七體各別耶。
不爾。云何。頌曰
    此實事唯十 謂慧勤定信
    念喜捨輕安 及戒尋爲體
論曰。此覺分名雖三十七。實事唯十。即慧勤
等。謂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以慧
爲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
進以勤爲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
以定爲體。信根信力以信爲體。念根念力
念覺支正念以念爲體。喜覺支以喜爲體。
捨覺支以行捨爲體。輕安覺支以輕安爲
體。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爲體。正思惟以尋
爲體。如是覺分實事唯十。即是信等五根力
上。更加喜捨輕安戒尋。毘婆沙師説。有十
一。身業語業不相雜故。戒分爲二。餘九同
前。念住等三名無別屬。如何獨説爲慧勤
定。頌曰
    四念住正斷 神足隨増上
    説爲慧勤定 實諸加行善
論曰。四念住等三品善法體。實遍攝諸加行
善。然隨同品増上善根。如次説爲慧勤及
定。何縁於慧立念住名。毘婆沙師作如是
説。慧由念力持令住故。理實由慧令念住
境。如實見者能明記故。如念住中已廣成
立。何故説勤名爲正斷。於正修習斷修位
中此勤力能斷懈怠故。或名正勝。於正持
策身語意中此最勝故。何縁於定立神足
名。諸靈妙徳所依止故。有餘師説。神即是
定。足謂欲等。彼應覺分事有十三。増欲
心故。又違經説。如契經言。吾今爲汝説神
足等。神謂受用種種神境分一爲多。乃至
廣説。足謂欲等四三摩地。此中佛説定果
名神。欲等所生等持名足。何縁信等先説
爲根。後名爲力。由此五法依下上品分先
後故。又依可屈伏不可屈伏故。信等何
縁次第如是。謂於因果先起信心爲果修
因。次起精進由精進故念住所縁。由念
力持心便得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是故
信等如是次第。當言何位何覺分増。頌曰
    初業順決擇 及修見道位
    念住等七品 應知次第増
論曰。初業位中能審照了身等四境。慧用勝
故説念住増。煖法位中能證異品殊勝功徳。
用勤勝故説正斷増。頂法位中能持勝善趣
無退徳。定用勝故説神足増。忍法位中必不
退墮善根堅固。得増上義故説根増。第一
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無屈義故説
力増。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覺勝故説覺
支増。見道位中速疾而轉。通行勝故説道支
増。然契經中隨數増説先七後八。非修次
第。八中正見是道亦道支。餘是道支而非道。
七中擇法是覺亦覺支。餘是覺支而非覺。毘
婆沙師所説如是。有餘。於此不破契經所
説次第立念住等。謂修行者將修行時。於
多境中其心馳散。先修念住制伏其心故。
契經言。此四念住能於境界繋縛其心。及
正遣除耽嗜依念。是故念住説在最初。由
此勢力勤遂増長。爲成四事正策持心。是
故正斷説爲第二。由精進故無憂悔心。便
有堪能修治勝定。是故神足説在第三。勝
定爲依便令信等與出世法爲増上縁。由
此五根説爲第四。根義既立。能正伏除所
治現行牽生聖法。由此五力説爲第五。於
見道位建立覺支。如實覺知四聖諦故。通
於二位建立道支。倶通直往涅槃城故。如
契經説。於八道支修圓滿者於四念住至
七覺支亦修圓滿。又契經説。苾芻當知。宣
如實言者喩説四聖諦。令依本路速行出
者喩令修習八聖道支。故知八道支通依
二位説。隨増位説次第既然。理實應言。此
三十七幾通有漏幾無漏耶。頌曰
    七覺八道支 一向是無漏
    三四五根力 皆通於二種
論曰。此中七覺八聖道支唯是無漏。唯於修
道見道位中方建立故。世間亦有正見等法。
而彼不得聖道支名。所餘皆通有漏無漏。
此三十七何地有幾。頌曰
    初靜慮一切 未至除喜根
    二靜慮除尋 三四中除二
    前三無色地 除戒前二種
    於欲界有頂 除覺及道支
論曰。初靜慮中具三十七。於未至地除喜
覺支。近分地中勵力轉故。於下地法猶疑
慮故。第二靜慮除正思惟。彼靜慮中已無尋
故。由此二地各三十六。第三第四靜慮中間
雙除喜尋各三十五。前三無色除戒三支
并除喜尋各三十二。欲界有頂除覺道支
各二十二。無無漏故。覺分轉時必得證淨。
此有幾種。依何位得實體是何法有漏無
漏耶。頌曰
    證淨有四種 謂佛法僧戒
    見三得法戒 見道兼佛僧
    法謂三諦全 菩薩獨覺道
    信戒二爲體 四皆唯無漏
論曰。經説證淨總有四種。一於佛證淨。二
於法證淨。三於僧證淨。四聖戒證淨。且見
道位見三諦時。一一唯得法戒證淨。見道
諦位兼得佛僧。謂於爾時兼於成佛諸無
學法。成聲聞僧學無學法亦得證淨。兼言
爲顯見道諦時亦得於法及戒證淨。然所
信法略有二種。一別。二總。總通四諦。別唯
三諦全菩薩獨覺道。故見四諦時皆得法證
淨。聖所愛戒與現觀倶。故一切時無不亦
得。由所信別故名有四。應知實事唯有二
種。謂於佛等三種證淨以信爲體。聖戒證
淨以戒爲體故唯有二。如是四種唯是無
漏。以有漏法非證淨故。爲依何義立證
淨名。如實覺知四聖諦理故名爲證。
信三寶及妙尸羅皆名爲淨。離不信垢破
戒垢故。由證得淨立證淨名。如出觀時現
起次第故説觀内次第如是。如何出時現
起次第。謂出觀位先信世尊是正等覺。次於
正法毘奈耶中信是善説。後信聖位是妙
行者。正信三寶猶如良醫及如良藥看病
者故。由心淨故發淨尸羅。是故尸羅説
爲第四。要具淨信此乃現前。如遇三縁
病方除故。或此四種。猶如導師道路商侶及
所乘乘。經言。學位成就八支。無學位中具
成就十。何縁不説有學位中有正解脱及
有正智。正脱正智其體是何。頌曰
    學有餘縛故 無正脱智支
    解脱爲無爲 謂勝解惑滅
    有爲無學支 即二解脱蘊
    正智如覺説 謂盡無生智
論曰。有學位中尚有餘縛未解脱故無解
脱支。非離少縛可名脱者。非無解脱體
可立解脱智。無學已脱諸煩惱縛。復能起
二了解脱智。由二顯了可立二支。有學不
然。故唯成八。解脱體有二。謂有爲無爲。有
爲解脱謂無學勝解。無爲解脱謂一切惑滅。
有爲解脱名無學支。以立支名依有爲故
支攝。解脱復有二種。即餘經言心慧解脱。應
知此二即解脱蘊。若爾不應契經中説。云
何解脱清淨最勝。謂心從貪離染解脱。及從
瞋癡離染解脱。於解脱蘊未滿爲滿已滿
爲攝修欲勤等。故解脱蘊非唯勝解。若爾是
何。有餘師説。由眞智力遣貪瞋癡。即心離
垢名解脱蘊。如是已説正解脱體。正智體
者如前覺説。謂即前説盡無生智。心於何
世正得解脱而言無學心解脱耶。頌曰
    無學心生時 正從障解脱
論曰。如本論説。初無學心未來生時從障解
脱。何謂爲障。謂煩惱得。由彼能遮此心生
故。金剛喩定正滅位中彼得正斷。初無學心
於正生位正得解脱。金剛喩定已滅位中彼
得已斷。初無學心於已生位名已解脱。未
生無學及世俗心當於爾時亦名解脱。然
今且説決定生者。以於爾時行身世故。諸
世俗心從何解脱。亦即從彼遮心生障未
解脱位此豈不生。雖有已生不似今者。
彼何所似。與惑得倶。此後若生無倶惑得。
道於何位令生障斷。頌曰
    道唯正滅位 能令彼障斷
論曰。正滅位言顯居現在。正生言顯未來
世故。道能斷障唯正滅時。餘位定無斷障
用故。非如解脱通未生者。以生未生離障
同故。經説三界謂斷離滅。以何爲體。差別
云何。頌曰
    無爲説三界 離界唯離貪
    斷界斷餘結 滅界滅彼事
論曰。斷等三界。即分前説無爲解脱以爲
自體。言離界者。謂但離貪。言斷界者。謂
斷餘結。言滅界者。謂滅所餘貪等隨眠所
隨増事故。經説三界即無爲解脱。若事能厭
必能離耶。不爾。云何。頌曰
    厭縁苦集慧 離縁四能斷
    相對互廣陿 故應成四句
論曰。唯縁苦集所起忍智説名爲厭。餘則
不然。四諦境中所起忍智。能斷惑者皆得
離名。廣狹有殊故成四句。有厭非離。謂縁
苦集不令惑斷所有忍智。縁厭境故。非
離染故。有離非厭。謂縁滅道能令惑斷
所有忍智。縁欣境故。能離染故。有厭亦離。
謂縁苦集能令惑斷所有忍智。有非厭離。
謂縁滅道不令惑斷所有忍智。應知此中
先離欲染後見諦者所有法忍及諸智中加
行解脱勝進道攝不令惑斷。惑已斷故。非
斷治故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五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六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
前品初説諸忍諸智。於後復説正見正智。
爲有忍非智耶。爲有智非見耶。頌曰
    聖慧忍非智 盡無生非見
    餘二有漏慧 皆智六見性
論曰。慧有二種。有漏無漏。唯無漏慧立以
聖名。此聖慧中八忍非智性。自所斷疑未已
斷故。可見性攝。推度性故。盡與無生二智。
非見性。已息求心不推度故。所餘皆通智
見二性。已斷自疑推度性故。諸有漏慧皆智
性攝。於中唯六亦是見性。謂五染汚見世正
見爲六。如是所説聖有漏慧皆擇法故並慧
性攝。智有幾種。相別云何。頌曰
    智十總有二 有漏無漏別
    有漏稱世俗 無漏名法類
    世俗遍爲境 法智及類智
    如次欲上界 苦等諦爲境
論曰。智有十種攝一切智。一世俗智。二法
智。三類智。四苦智。五集智。六滅智。七道智。
八他心智。九盡智。十無生智。如是十智總唯
二種。有漏無漏性差別故。如是二智相別有
三。謂世俗智法智類智。前有漏智總名世
俗。多取瓶等世俗境故。後無漏智分法類
別。三中世俗遍以一切有爲無爲爲所縁
境。法類二種如其次第以欲上界四諦爲
境。即於如是二種智中。頌曰
    法類由境別 立苦等四名
    皆通盡無生 初唯苦集類
論曰。法智類智由境差別分爲苦集滅道
四智。如是六智若無學攝。非見性者名盡
無生。此二初生唯苦集類。以縁苦集六種
行相觀有頂蘊爲境界故。金剛喩定境同
此耶。縁苦集因。縁滅道異。於前所説九
種智中頌曰
    法類道世俗 有成他心智
    於勝地根位 去來世不知
    法類不相知 聲聞麟喩佛
    如次知見道 二三念一切
論曰。有法類道及世俗智成他心智。餘則
不然。此智於境有決定相。謂不知勝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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