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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 (No. 1546_ 迦旃延子浮陀跋摩道泰五百羅漢釋 ) in Vol.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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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546[No.1545;cf.Nos.1543,1544,
1547]

毘婆沙序
 釋道挻作 
毘婆沙者。蓋是三藏之指歸。九部之司南。
*司南既准。則群迷革正。指歸既宣。則邪
輟駕。自釋迦遷暉。六百餘載。時北天竺有五
百應眞。以爲靈燭久潜。神炬落耀。含生昏喪。
夢方始。雖前勝迦栴延撰阿毘曇以拯頽
運。而後進之賢尋其宗致。儒墨競構。是非紛
拏。故乃澄神玄觀。搜簡法相。造毘婆沙。抑
止衆説。或即其殊辯。或標之銓評。理致淵曠。
蹄豔博。西域勝達之士。莫不資之以鏡心。
&MT01142;之以朗識。而冥瀾潜灑。將洽殊方。然理
不虚運。弘之由人。大沮渠河西王。天懷遐廓。
摽誠冲寄。雖跡纒紛務。而神栖玄境。冉能丘
壑。廊舘林野。是使淵叟投竿。巖逸來庭。息
心昇堂。玄客入室。誠詣既著。理感不期。有
沙門道泰。才敏自天。冲氣疏朗。關博奇趣。遠
參異言。往以漢土。方等既備。幽宗粗暢。其所
未練唯三藏九部。故杖策冐嶮。爰至蔥西。
攬梵文。義承高旨。并獲胡本十萬餘偈。
既達涼境。王即欲令宣譯。然懼環中之固。將
或未盡。所以側席虚衿。企囑明勝。天竺沙
門浮陀摩。周流敷化。會至涼境。其人開悟
淵博。神懷深邃。研味鑚仰。兪不可測。以乙
丑歳四月中旬。於涼城内苑閑豫宮寺。請令
傳譯理味。沙門智嵩道朗等三百餘人。考文
評義。務在本旨。除煩即實。質而不野。王屢
迴駕。陶其幽趣。使文當理詣。片言有寄。至丁
卯歳七月都訖。合一百卷。會涼域覆沒。淪
湮遐境。所出經本。零落殆盡。今涼王信向發
中。探練幽趣。故毎至新異。悕仰奇聞。更寫已
出本六十卷。送至宋臺宣布未聞。庶令日新
之美。敞於當時。福祚之興。垂於來葉。挻以微
縁。豫參聽末。欣遇之誠。竊不自默。粗例時
事。以貽來哲
如來滅後法勝比丘造阿毘曇心四卷。又迦
旃延子造阿毘曇。有八犍度凡四十四品。後
五百應眞造毘婆沙重釋八犍度。當且翻時
大卷一百。太武破沮渠已後。零落收拾得六
十卷。後人分之作一百一十卷。唯釋三犍度
在。五犍度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一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云何世第一法。何故名世第一法。如是章及
解章義。是中應廣説。優波提舍問曰。誰造此
經。答曰。佛世尊。所以然者。諸法性相甚深微
妙。唯一切智乃能究盡。問曰。誰問誰答。答
曰。或有説者。尊者舍利弗問佛答。復有説者。
五百阿羅漢問佛答。復有説者。諸天問佛答。
復有説者。化人問佛答。所以者何。諸法性相
應當廣説。然無問者。爾時世尊。作化比丘。
剃除鬚髮。著僧伽梨。形容端政。彼問佛答。如
問衆義經因縁。問曰。若然者。何故復言迦旃
延子造耶。答曰。彼尊者常好受持讀誦。爲他
解説廣令流布。名稱歸彼故言其造。復有説
者。即彼尊者迦旃延子造作此經。問曰。向言
諸法性相甚深微妙。唯一切智乃能究竟。尊
者迦旃延子云何能造。答曰。彼尊者迦旃延
子。亦有猛利甚深智慧。善知總相別相。又知
文義及前後際。通達三藏。三明六通具八解
脱。離三界欲獲得願智。於五百佛所修行立
願。願使我於未來世釋迦牟尼佛遺法之中。
造阿毘曇經。問曰。若然者。佛阿毘曇何者是
耶。答曰。世尊於處處方邑。爲化衆生作種種
説。彼尊者迦旃延子。於種種説中。立章
造偈頌。制品名作犍度。若説種種不相似義
立雜犍度。若説使相立使揵度。若説智相立
智犍度。若説業相立業犍度。若説四大相立
四大犍度。若説根相立根犍度。若説定相立
定犍度。若説見相立見犍度。如法句經。世尊
於處處方邑。爲衆生故種種演説。尊者達摩
多羅。於佛滅後種種説中。無常義者立無常
品。乃至梵志義者立梵志品。此迦旃延子亦
復如是。又諸佛出世盡説三藏。所謂修多羅
毘尼阿毘曇
問曰。修多羅毘尼阿毘曇有何差別。答曰。或
有説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從一智海佛河
出故。因大慈心説故。復有説者亦有差別。云
何差別。名即差別。所謂此修多羅此毘尼此
阿毘曇。復次爲分別心名修多羅。爲分別戒
名爲毘尼。爲分別慧名阿毘曇。問曰。若然者。
修多羅中亦分別戒亦分別慧。毘尼中亦分
別心。亦分別慧。阿毘曇中亦分別心。亦分
別戒。如是三藏。有何差別。答曰。從多分故。
修多羅中多説心法。毘尼中多説戒法。阿毘
曇中多説慧法。復次修多羅中。若分別心
名修多羅。若分別戒名毘尼。若分別慧名阿
毘曇。阿毘曇中。若分別戒名毘尼。若分別心
名修多羅。若分別慧名阿毘曇。毘尼中。若分
別慧名阿毘曇。若分別戒名毘尼。若分別心
名修多羅。如是三藏。是名差別。復次修多羅
中。應次第求。以何等故。世尊説此。次復説此
如説信佛次應信
法是次第求義
毘尼中。應因縁求。如説此戒
縁何事制。阿毘曇中。應以相求。不以次第。復
次修多羅依力故説。毘尼依大慈故説。阿毘
曇依無畏故説。復次種種雜説名修多羅。廣
説戒律名曰毘尼。説總相別相名阿毘曇。復
次未種善根令種善根名修多羅。已種善根
欲令成熟名曰毘尼。善根已熟得正解脱名
阿毘曇。復次爲初入法名修多羅。已入法中
爲受持戒名曰毘尼。已受戒者爲令正解名
阿毘曇。修多羅毘尼阿毘曇。是名差別
問曰。彼尊者以何因縁造作此經。答曰。爲饒
益他故。若有受持讀誦通利説正憶念。無量
煩惱及諸惡行不現在前。以此懃修能入法
相。譬如有人。欲饒益他。於黒闇中。然大燈明。
爲有目者見種種色。彼尊者亦復如是。爲饒
益他造作此經。佛亦如是爲饒益他説十二
部經。一修多羅。二祇夜。三婆伽羅那。四伽
他。五優陀那。六尼陀那。七阿波陀那。八伊
目多伽。九闍陀伽十毘佛略。十一阿浮陀
摩。十二優婆提舍。所以者何。若有衆生。
雖有内因無外縁者。終不能修勝進之行。若
遇外縁則能修行。譬如鉢頭摩分陀利拘物
頭優鉢羅華在池水中。日光不照不開不敷
不香。日光若照則開敷出香。如闇室中有種
種物。若無燈照終不可見。有燈則見。衆生亦
然。雖有内因若無外縁。終不能修勝進之行。
若遇外縁。則能修習勝進之行。以是縁故。佛
説偈言
    譬如闇室中 雖有種種物
    若無燈明照 有目不能見
    若人雖有智 不從他聞法
    是人終不能 分別善惡義
    譬如有目人 因燈見衆色
    有智依多聞 能別善惡義
    多聞能知法 多聞能遠惡
    多聞離無義 多聞得涅槃
佛經亦説。有二因二縁發於正見。一從他聞
法。二内正思惟。又説。人有四法甚爲希有。一
親近善知識。二從他聞法。三内正思惟。四如
法修行。又説。若我弟子。一心聽法能斷五蓋。
具足修行七覺分法。如佛世尊爲饒益他故
説十二部經。彼尊者亦復如是。復次爲破無
明闇故。如燈破闇作明。阿毘曇者亦復如是。
破無明闇與智慧明。復次欲令無我像得分明
故。譬如明鏡照諸色像。若人能以阿毘曇慧。
善分別總相別相。無我人像自然顯現。復次
爲度生死河故。譬如百千那由他衆生。依堅
牢船而無所畏。能從此岸到於彼岸。如是百
千那由他諸佛世尊。及諸眷屬亦復如是。依
阿毘曇船而無所畏。能從此岸到於彼岸。復
次爲諸修多羅經作燈明故。如人執炬於諸
闇中終無所畏。如是行者執阿毘曇炬。於諸
修多羅義中而無所畏。復次爲觀察善不善
無記法故。如善識寶人善別金剛等寶。如是
知者。以阿毘曇慧。分別善不善無記法。復
次爲現阿毘曇人須彌山不傾動故。如須彌
山王安住金輪地上。四方猛風不能傾動。如
是智者。以阿毘曇慧須彌山。安置於戒金輪
地上。四倒邪風不能傾動。復次以三因縁故。
尊者迦旃延子造作此經。一爲増益智故。二
爲開覺意故。三爲斷我人故。増益智者。於内
外法中一切經論。莫若阿毘曇。開覺意者。衆
生常眠無有覺時。不知何者是一切遍使何
者不遍使。何者自界縁遍使。何者他界縁遍
使。何者有漏縁。何者無漏縁。何者有爲縁。何
者無爲縁。云何爲攝。云何相應。云何因。云何
縁。誰成就。誰不成就。能了知如是等遠近法
者。是阿毘曇力。斷我人者。彼尊者造阿毘曇
經。未曾説有我人。於一切處常説無我無人。
以如是等衆因縁故。彼尊者造阿毘曇經。問
曰。阿毘曇體爲何者是耶。答曰。無漏慧根。
自體攝一界一入一陰。一界者法界。一入者
法入。一陰者行陰。若取相應共有攝三界二
入五陰。三界者意界識界法界。二入者。意
入法入。五陰者色受想行識。又修多羅説。此
帝釋長夜其心質直無有諂曲。諸有所問。爲
了知故不爲嬈亂。我當以甚深阿毘曇。恣汝
所問。此中何者是甚深義。所謂無漏慧根。又
如經説。有梵志姓犢子。其性質直無有諂曲。
諸有所問。爲了知故不爲嬈亂。我當以甚深
阿毘曇。恣汝所問。此中何者是甚深義。所謂
無漏慧根。復有梵摩瑜婆羅門須跋梵志。亦
如上説。如佛告先尼梵志。我法甚深。難解難
了難知難見。非思量分別之所能及。唯有微
妙決定智者。乃能知之。非汝淺智之所能及。
所以者何。空即無我。而汝計我。汝常長夜有
異見異欲異心。以是之故。非汝淺智之所及
也。此中何者。是甚深義。所謂空三昧也。如説
愚人無眼。而與上座智慧比丘論甚深義。此
中何者是甚深義。所謂退法是也。如佛告阿
難。此十二因縁法甚深。難解難了難知難見。
非思量分別之所能及。唯有微妙決定智者。
乃能知之。非汝淺智之所能及。此中何者是
甚深義。所謂因縁是也。如説此處甚深。所謂
縁起。此法離欲寂滅涅槃。此中何者是甚深
義。所謂因縁寂靜滅性也。如説諸法甚深故
難見。難見故甚深。此中何者是甚深。一切諸
法體性甚深是也。問曰。阿毘曇體。何者是耶。
答曰。無漏慧根。以無漏慧根力故。令生處得
慧。能受持十二部經。讀誦通利。亦名阿毘曇
也。又以無漏慧根力故。能令聞慧知總相別
相。又令聞慧建立總相別相。又令聞慧斷自
性愚及縁中愚。於法不謬。又以無漏慧根力
故。能令思慧。不淨安般念處等。亦名阿毘曇。
又以無漏慧根力故。能令修慧。煗頂忍世第
一法。亦名阿毘曇。又以如是等慧。令無漏慧
根。轉得明淨。名阿毘曇
問曰。若無漏慧根。是阿毘曇體者。何故此經
復名阿毘曇。答曰。阿毘曇具故亦名阿毘曇。
如處處經中説。因種種具立種種名。以漏具
故説漏。如説七漏。是煩惱。是熾然。是苦惱。
實漏有三。所謂欲漏有漏無明漏。垢具故説
垢。如偈説
    女垢梵行 女縛衆生 苦行梵行
    不因水淨
女實非垢。實垢有三。所謂貪瞋癡垢。樂具故
説樂。如偈説
    飮食時樂 著衣亦樂 經行山窟
    斯亦復樂
飮食等非樂。實樂者是樂受。使具故説使。如
説比丘爲色所使爲色所繋。色非是使。實使
有七。味具説味。如説比丘眼味於色。色是魔
鉤。眼非是味。實味是愛。欲具説欲。如説五欲
好能令愛心増長染著。色等非欲。實欲是
愛。退具説退。如説時解脱阿羅漢有五因縁
退。一者營事勤勞。二者多誦經。三者諍訟。四
者遠行。五者長病。非營事等是退。實退是不
善隱沒無記法。業具説業。如説比丘有三種
意不善業生苦果報。所謂貪恚邪見。貪恚邪
見。體非是業。實業有三。謂身口意。報具故説
報。如尊者阿泥盧頭説。我以一食施報。七生
三十三天。七生波羅柰國。食非生報。生報者
是不善。善有漏法。如是等處處經中説。因種
種具説種種名。此亦如是。阿毘曇具故説阿
毘曇。問曰。以何義故名阿毘曇。答曰。尊者和
須蜜説。能決定分別十二部經名阿毘曇。復
説能覺了十二因縁名阿毘曇。復次於四聖諦。
能次第得正決定名阿毘曇。復説能解説修
習八聖道法。名阿毘曇。復説能證涅槃名阿
毘曇。尊者婆檀陀説曰。煩惱出要。繋縛解脱。
生死涅槃。如是等法。以名味句身。次第撰集。
分別解説。名阿毘曇。尊者瞿沙説曰。求解脱
者諸所施行。未分別者皆分別之。所謂是苦
是苦因。是道是道果。是方便道。是無礙道。是
解脱道。是勝進道。是向果道。是得果。名阿
毘曇。尊者波奢説曰此智是究竟智。此智是
第一智。此智是不謬智。名阿毘曇。阿毘曇人
説曰。能種種選擇覺了。證知一切諸法。名阿
毘曇。復説法性甚深。能盡其原底。名阿毘曇。
復説能淨法眼。名阿毘曇。復説顯發幽隱甚
深智慧。名阿毘曇。復説若人以阿毘曇慧。分
別總相別相。無有人能如法説其過者。名阿
毘曇。彌沙塞部説曰。如燈能照名阿毘曇。如
説一切照中慧照最上。曇摩掘部説曰。此法増
上名阿毘曇。如説一切諸法慧爲最上。譬喩
者説曰。種種諸法涅槃爲上。此法次故名阿
毘曇。聲論者説曰。阿毘言除棄亦言選擇。除
棄者所謂結縛使纒煩惱。選擇者所謂陰入
界縁起道品等諸法。復次阿毘言増上慢。如
説名増上慢。如説上者名増上者。如説上逸
名増上逸。此經増上名阿毘曇。復次阿毘言
現前。一切諸善道品等法皆現在前。名阿毘
曇。復次阿毘言恭敬。此法尊重可敬。名阿毘
曇。此經名智慧基本。問曰。何故名智慧基本。
答曰。諸究竟智皆出此經。故名基本。復次此
經名安智足處。諸究竟智皆因此經而得成
立。是故名安智足處。問曰。此經有何利益。答
曰。隨順解脱。隨順無我。斷計我人。顯明無我。
發人覺意。出生智慧。除愚癡。斷疑網。得決
定。背熾然。向出要。得相續。樂寂靜。止生死
輪。隨順空法。到涅槃岸。能斷一切外道異見。
於佛法中。能生一切欣樂之心。此經有如是
等利。名阿毘曇
  阿毘曇毘婆沙雜犍度世第一法品第
云何世第一法。問曰。何故此經先説世第一
法。爲順次説爲逆次説耶。若順次説者。應先
説不淨。次説安般。次説念處。次説七處。善
三種觀義煗頂忍。然後應説世第一法。若逆
次説者。應先説阿羅漢果。次説阿那含果。次
説斯陀含果。次説須陀洹果。次説見道。然後
應説世第一法。又問。爲以初入法故説。爲以
達分善根故説。爲以最勝功徳故説。若以初
入法説者。應説不淨若説安般。若以達分善
根説者。應先説煗法。以煗法最在初故。如尊
者瞿沙論中先説煗法。若以最勝功徳説者。
應先説阿羅漢果。有如是等事。如佛在世。尊
者大迦旃延有正觀智慧。成就無量功徳無
礙精進。入阿毘曇海。心無増減。覺意無邊。
言論難勝。一切義論無能當者。第二迦栴延
子亦有如是智慧功徳。何故造作此經。先説
世第一法。答曰。諸論師説世第一法種種不
同。或有説者不以順次故説。亦不以逆次故
説。但彼作經者意爾。隨彼意故造作此經。不
違法相。是故先説世第一法。或有説者。阿毘
曇應以相求。不求次第。修多羅經應求次第。
毘尼應求因縁。阿毘曇經若求次第於文煩
亂。是故不應求其次第。或有説者。世尊經説。
若人不能正觀諸行性相。能起世第一法者。
無有是處。若能正觀諸行性相。能起世第一
法者。斯有是處。如世尊經中先説世第一法。
彼作經者。因經造論。故亦應先説世第一法。
問曰。置作經者。世尊何故先説世第一法。答
曰。世尊爲化衆生次第説法。諸受化者已得
下忍中忍。未得上忍及世第一法。欲令得故。
世尊説正觀思惟諸行性相。當知即是上忍。
次得此世第一法。是故先説。或有説者。爲止
諸誹謗故。世第一法多諸誹謗。所謂名受誹
謗。體受誹謗。界受誹謗。現前受誹謗。退受誹
謗。名受誹謗者。或言是性地法非世第一法。
體受誹謗者。或言是五根性。界受誹謗者。或
言是欲界繋。或是無色界繋。或是三界
繋。或是不繋。現前受誹謗。或是多心相續
非是一心。退受誹謗者。或言世第一法退。爲
止如是等諸誹謗故。先説世第一法。復次一
切生死非牢固法。如糞掃汚泥。此中誰最勝
誰牢固誰如醍醐。所謂世第一法。是故先説。
復次以隨順無我故。此經常説無我。非如外
典説我説欲法説有法説財。此經唯説無我
解脱涅槃。此世第一法。亦觀無我。隨順此經
故。是以先説。復次此經於一切論中最勝。世
第一法於一切世俗善法中最勝。以此經勝故
應先説勝法。復次若住世第一法時。名眞佛
出世。能得自在受用聖法。佛出世間。衆生入
法凡有二種。一假名。二眞實。假名者。剃除鬚
髮而被法服正信出家。眞實者。起世第一法。
次第能入苦法忍。是假名沙門有二過患。一
者破戒。二者捨戒。入正法者無如是過。眞實
沙門。受用聖法能得自在。隨其性分終無退
失。復次住世第一法時。無始生死已來。聖道
門閉今始能開。未曾能捨凡夫之性今始能
捨。未曾能得無漏聖道今始能得。是故先説
世第一法。復次住世第一法時。捨名得名。捨
數得數。捨界得界。捨性得性。捨名得名者。捨
凡夫名得聖人名。數界性亦如是。復次住世
第一法時。得心不得心因。得明不得明因。得
受不得受因。復次住彼法時。捨舊縁得新縁。
捨共得不共。捨世間得出世間。復次爲斷疑
故。衆生謂凡夫性。無始亦謂無終。今説世第
一法即示其終。復次住彼法時。凡夫退患。凡
夫變異。凡夫剛強。悉不復起。煗頂忍法或有
起。復次住彼法時。無有不得聖法而命終者。
煗頂忍不爾。住彼法時。無有不得聖道而命
終者。不得正決定。而得正決定。不得果得果。
出不定聚入正定聚。無聖道有聖道。無不壞
淨有不壞淨亦如是。復次住此善根。無有止
滯。煗頂忍法而有止滯。復次住彼法時。凡夫
人所修念處究竟滿足。餘則不爾。復次住彼
法時。漏無漏心。有斷有續。斷者有漏心。續者
無漏心。餘則不爾。復次如須彌山王安金輪
上。四方猛風不能傾動。住此法時。四倒邪風
不能傾動。復次住彼法時。示始終故猶如明
相。是夜末晝初。彼亦如是。世俗之末聖道
之初。如示始終。度已度入出方便究竟亦如
是。復次欲示相似法有異相故。世第一法。苦
諦所攝。能生滅苦道。以苦攝。世俗攝。生死
攝。諸有攝。身見所使攝法。生滅苦道。餘則
不爾。復次世第一法體。是世俗縁。能生出世
縁。是故先説。如是有垢無垢。有過無過。有毒
無毒。有濁無濁。有身見聚無身見聚。有顛倒
聚無顛倒聚。有愛聚無愛聚。有使聚無使聚。
亦如是。復次以世第一法有勢有力。能有所
作猶如健夫。住此法中得正決定故。復次以
三事故。一以經義故。二止誹謗故。三即此刹
那得果故。經義止謗如上説。即此刹那得果
者。世第一法。次第能生苦法忍。名功用果。以
次第諸因縁故。先説世第一法。復次欲逆
次説凡夫所得法故。如説世第一法。乃至煗
法。是名凡夫所得出要法。如説二十身見等。
是名凡夫煩惱法。此二種法。誰能知者。唯無
我智。是故第二品中。作如是説。頗有一智知
一切法。乃至廣説。此無我智。何由而生。由覺
縁起。是故第三品中。作如是説。一人此生十
二種縁。乃至廣説。所以能覺縁起。由於愛敬。
是故第四品中。作如是説。云何爲愛。云何爲
敬。乃至廣説。此愛敬何因而起。由有慚愧。是
故第五品中。作如是説。云何慚云何愧。乃至
廣説。誰能慚愧。由解法相。是故第六品中。作
如是説。色中生住老無常。當言色也非色也。
乃至廣説。何由能解法相。由斷無義修習有
義。是故第七品中。作如是説。諸他修苦行。當
知無義倶。乃至廣説。何由斷無義修有義。由
正思憶。是故第八品中。作如是説。云何爲思
云何爲憶。乃至廣説。以是衆因縁事。欲逆次
説凡夫所得法。是故先説世第一法
云何世第一法。答曰。於諸心心數法。次第得
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問曰。已能得正決
定。當能得正決定。復是世第一法不。答曰。亦
是。若説現在當知則説過去未來。問曰。世第
一法。得正決定。爲住時得爲滅已得。若住
時得者。亦是凡夫亦是聖人。若滅已得者。何
故不言已得正決定而言今得。答曰。應説已
得。所以經文不説已得。自有已得説言今得。
如説大王從何處來。此名已來而説今來。已
覺諸受。已斷漏。已得解脱亦如是。或有説者。
應作是説。無間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評
曰。無間得正決定。次第得正決定。有何差別。
復有説者。苦法忍雖未生。此第一法決定爲
次第縁。是故言今得正決定。或有説者。於諸
五根。次第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問曰。誰
作此説。答曰。舊阿毘曇人説。問曰。彼何故説
五根。是世第一法。答曰。彼不必欲令五根是
世第一法。爲斷異論故。異論者毘婆闍婆提
説。信等五根一向無漏故。一切凡夫悉不成
就。問曰。彼以何故作如是説。答曰。彼依佛經。
佛經説言。五根猛利。通達滿足。向阿羅漢。若
無五根墮凡夫數。彼以經作如是説故。言信
等五根悉是無漏。爲斷彼人如是論故。説信
等五根是世第一法。若信等五根是無漏者。
始已來未曾能起一念無漏。而得世第一
法。是故當知五根非純無漏。復次若五根是
無漏者。違佛正經。如説若我於信等五根。不
能如實觀是集是滅是味是患是捨者。則不能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廣説。不應以
如是相觀無漏法。毘婆闍婆提曰。應以如是
相觀無漏法。云何應觀如經説。不能如實觀
信等五根者。是別相觀信等五根。何由而得。
由親近善知識積集而得。是名觀集。云何觀
滅。未知欲知根滅。已知根生。是名觀滅。云何
觀味。此無漏法。亦爲愛縁。是名觀味。問曰。
無漏法亦爲愛所繋耶。答曰不也。如汝法中
有無漏縁使縁而不縛。我亦如是。云何觀患。
諸無漏法。是無愛故。是名觀患。云何觀捨。一
切有爲涅槃時捨。是名觀捨。爲斷如是種種
諸論故作是説。於諸五根次第得正決定。是
名世第一法。復次若當五根一向無漏。復違
佛經。如説我以佛眼。觀衆生根有上中下。毘
婆闍婆提説曰。佛經説上根者阿羅漢。中根
者阿那含。下根者斯陀含須陀洹。育多婆提
説曰。若爾者。世尊不轉法輪名轉法輪。一切
聖人已滿世間。佛亦不須復轉法輪。毘婆闍
婆提説曰。世尊所以説諸衆生上中下根者。
説根所依處。不説根體。育多婆提説曰。若然
者復違此經。如説闍提輸那婆羅門。往至佛
所白佛言。沙門瞿曇説有幾根。佛答言。有二
十二根。此亦説根所依處。然倶同説是根。一
是根所依。一是根體無有是處。是故信等五
根。應有漏無漏。問曰。毘婆闍婆提所引佛經。
當云何通。答曰。信等五根有二種。有漏無漏。
彼經唯説無漏。所以者何。因諸根故説。聖
人差別。復次五根有漏無漏。彼經唯説無漏。
所以者何。以聖爲對治法故。聖人差別。問曰。
上言若無五根墮凡夫數。此云何通。答曰。彼
言墮凡夫數者。謂斷善根凡夫。或有説者。犢
子部説。五根。是世第一法。何以故五根是善
性。以五根善故餘數法亦善。亦以根故。聖人
差別。如説五根猛利通達滿足。得阿羅漢。廣
説如上。問曰。以何事故。尊者迦旃延子引犢
子部所立義耶。答曰。彼犢子部所説。而與此
經少有相違。所謂五根是世第一法凡夫性
一向染汚。彼以欲界苦諦所斷十使。是凡夫
性。涅槃有三種。學無學非學非無學。阿須羅
是第六道。説有我人。爲如是等。若五若六。與
此經相違。莫謂彼部所説盡與此經同。彼作
經者。爲斷如是意故。次作是説。如我義。於諸
心心數法。次第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問
曰。如汝所説。五根性善。餘心心數法性非是
善者。應是不善無記。若以五根性善不善無
記親近五根。亦名善者。今五根亦親近不善
無記。應是不善無記。此則不然。何以故根與
心心數法。同一所依。同一行。同一所縁。同
一果。同一依。同一報。共成一事。而云其性善
是親近善者。是妄想耳。或有説者。誦持修
多羅者。説言五根是世第一法。尊者達
多羅説曰。世第一法。體性是思名差別耳。尊
者佛陀提婆説曰。世第一法。體性是心。名差
別耳。所以者何信心異。乃至慧心異。若有衆
生。能於一時以五種心。次第得正決定。無有
是處。若一一次第得正決定。斯有是處。問曰。
若然者。以不相應法得正決定耶。答曰。不也。
所以者何。汝法心不與心相應。有爲所縁。有
爲所縁故。能次第得正決定。我信亦爾。不與
信相應。能有所縁。有所縁故。次第得正決定。
乃至慧亦如是。問曰。若然者則有大過。所以
者何。若但信心得正決定。不以精進念定慧
等得正決定者。懈怠失念亂意惡慧。亦應次
第得正決定。乃至慧亦如是。爲斷彼人如是
意故故作是説。如我義於諸心心數法。次第
得正決定。是世第一法。如我義者謂不顛倒
如法性順。經文同我等意。而作是説。諸心心
數法。次第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彼迦旃
延子。欲顯正義故。言世第一法。亦是根亦非
根。問曰。如世第一法。現在前未來世中心心
數法。亦修彼爲是第一法不耶。答曰。或有説
者。依如經本非世第一法。何以故經本説諸
心心數法。次第得正決定。是世第一法。彼未
來者。不能作次第。是故非世第一法。復次若
當是者復違經本。如説世第一法。當言一心
非衆多心。評曰。應作是説。彼未來者。亦是世
第一法。問曰。彼未來者不能作次第縁。云何
是世第一法耶。答曰。彼未來者雖不能作次
第。而能隨順作次第法。譬如比丘布薩時。不
在僧中。而與僧欲名得布薩。僧事亦成。如
是彼在未來世中。爲現在得如與欲者。若未
來世中。無現在得不與欲者。今現在者。亦不
能作次第。若作次第。當知皆是未來者力。何
以故彼未來者。不與聖道作障礙故。復次若
彼未來非世第一法者。與智犍度經文相違。
所以者何。如未曾得道。今現在前。彼未來世
中。相似種修。若彼未來不作世第一法者。云
何名彼種相似修。以是事故。彼未來者亦是
世第一法。問曰。若未來是世第一法者。經文
何故不説耶。答曰。若能與次第縁者經文則
説。彼不能與次第縁。是故不説。復次若流轉
三世者則説。未來不爾。或有説者。從因而生。
成就此法。住在身中。是故説之。彼未來者。雖
從因生成就此法。不住身中。是故不説。問曰。
若然者。云何非是衆多心耶。答曰。此中唯説
現在刹那能成事者。故非衆多心。或有説者。
若能令未來世中修者則説。未來不爾。或有
説者。若心彼因彼心此果。是以故説。未來不
爾。或有説者。能與因能取果住身中。能有所
縁。是以故説。未來不爾。或有説者。有二修義。
是以故説。彼未來者。唯有得修無有行修。是
故不説。問曰。彼世第一法。倶生色心不相應
行。爲是世第一法不耶。答曰。或有説者。如經
本説。彼非世第一法。所以者何。彼不能與次
第縁故。評曰。應作是説。彼亦是世第一法。問
曰。彼不能與次第縁。云何名世第一法耶。答
曰。彼雖不能與次第縁。而能隨順次第縁義。
所以者何。彼與世第一法。倶生住滅。同一果
一依一報。是以故説。問曰。彼若是世第一法
者。經本何故不説耶。答曰。彼不能與次第縁
故。是以不説。或有説者。若從因生成就此法。
能有所縁是以説之。彼雖從因生成就此法。
不能有所縁。是故不説。或有説者。若是相應。
有依有勢。有行有縁。是以故説。彼非相應。無
依無勢。無行無縁。是故不説。問曰彼世第一
法。得爲是世第一法不耶。答曰。彼非世第一
法。問曰。以何等故。生住無常。是世第一法。
而得非耶。答曰。生等一事。世第一法。同一果。
共行不相離。常相隨無前後。得則不爾。不同
一果。不共行相離。不相隨有前後。或離所得
法。如樹皮離樹。以是義故非世第一法。問曰。
以何義故。沙門果得即沙門果。而此第一法。
得非世第一法耶。答曰。以成就得故。名沙門
果。是以得即沙門果。能與次第縁。亦能隨順
次第縁義。名世第一法。得則不爾。是故非世
第一法。如是餘達分善根。得非達分善根。何
以故若得即是達分善根者。已得聖果。應重
起達分善根現在前。以成就得故而實不爾。
是故得非達分善根。或有説者。若共起世第
一法。倶生者名世第一法。後生者非。餘達分
善根亦如是。或有説者。得即是世第一法。其
餘達分善根得。即是達分善根。問曰。若然者
已得聖果。應重起達分善根現在前。答曰。或
現前。或不現在前。何者現前所謂得也。何者
不現在前所謂諸相應法也。評曰。不應作如
是説。如先所説者好
問曰。世第一法爲幾念處。答曰。現在一壞
縁法念處。未來四。問曰。世第一法爲幾縁。答
曰。爲四縁。因縁者相應共有因。次第縁者。與
苦法忍作次第縁。境界縁者忍智所縁。威勢
縁者除其自體。餘一切法是彼縁生法。於世
第一法亦有四縁。因縁者相應共有法。次第
縁者苦忍是。境界縁者欲界五陰是。威勢縁
者除其自體。餘一切法是復有義説者。云何
名出世第一法。答曰。苦法忍是。所以者何。是
聖道種子故。復有説者。金剛喩定是。所以者
何。能盡諸結得究竟果故。復有説者。盡智是。
所以者何。以初得盡智。餘無漏法時淨修故。
復有説者。正三昧是。所以者何。得一切有爲
法中正定最勝故。復有説者。涅槃是。所以者
何。一切法中最妙勝故。復有説者。阿羅漢最
後心是。所以者何。凡夫人最後心。名世第一
法。阿羅漢最後心。名出世第一法。評曰。不應
作是説。彼阿羅漢最後心。非出世法故。如先
説者好。問曰。頗有世第一法不與苦法忍作
次第縁耶。答曰。有。世間第一法。色心不相應
法則是。問曰。頗有相應法不與苦法忍作次
第縁耶。答曰。有。未來修者是也。尊者佛陀提
婆説曰。若以信心。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
與苦法忍作次第縁。餘精進念定慧心。是名
世第一法。而不與苦法忍作次第縁。説相似
沙門説曰。受與受作次第。不與想等。餘
數法亦如是。心法生時。遇縁便生。若愛前縁
生樂受。欲有所想生想。欲有所作生思。問曰。
若然者無相似次第義。答曰。有。但非一一次
第耳。如汝法中。無想衆生。生時心滅。死時心
生。想去雖遠得作次第。我法亦爾。如受滅
想等生。復還生受。相去雖遠得作次第。評曰。
不應作是説。心與心作次第。受與受作次第
心心數法。一一次第生。作次第縁。若作是説
與經文相違。如説云何心次第法。答曰。心心
數法是也。若然者復更有過。如依有覺有觀
三昧入無覺無觀三昧。有覺有觀三昧。不應
與無覺無觀三昧作次第縁。不相似故。無覺
無觀三昧。則不從次第縁生。若依無覺無觀
三昧入有覺有觀三昧亦如是。若然者無解
脱。何以故。欲相應心唯次第生。欲相應心不
淨觀等及諸善心。無由得生。若善心不生則
無解脱。有如是等過。如先説者好
以何等故名世第一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前雖説世第一法體性。未説所以名世第
一法。今欲説故。猶如有人世稱言勝。未知爲
以族姓財力眷屬言爲勝耶。彼亦如是。今欲
説其所以名世第一。名第一者。此心心法於
餘法爲最爲勝爲長爲尊爲上爲妙。以如是
等義故名爲第一。問曰。言第一者。於世法
中爲都勝爲分勝耶。若都勝者。彼則不勝見
諦邊等智何以故。彼等智見道眷屬不相離。
慧力勝故。一切見道慧力偏多。復次彼亦不
勝淨修勳禪。何以故修勳禪者。不與凡夫同
生一處。復次彼亦不勝得盡智時一切善根。
何以故。得盡智時。所修善根。永離一切諸垢
障故。復次彼亦不勝空空三昧無願無願三
昧無相無相三昧。何以故。空空三昧等。乃至
惡賤無漏。何況有漏。若分勝者。彼煗頂忍法。
亦應言第一。答曰。或有説者應言分勝。何以
故。唯勝煗頂忍法等故。復有説言。第一者。
彼則勝一切凡夫所得禪無量解脱。除入一
切入乃至第一。有中思故。或有説者。彼則都
勝。言都勝者。非謂一切事業中勝。但以能開
聖道門故。勝彼見道邊等智。雖是見道眷屬
不相離慧力勝。而不能開聖道門。如等智淨
修勳禪盡智。倶生善根。空空三昧等。不能開
聖道門亦復如是。或有説者。一切都勝。以能
開聖道門故。見道邊等智。雖是聖道眷屬。乃
至慧性偏多。若當世第一法。不開聖道門者。
彼則不修。若得修者。皆是彼世第一法功用
之力。餘淨修勳禪盡智倶生善根空空三昧
等。亦復如是。問曰。第一有何義。答曰。最勝
義是第一義。得妙果義是第一義。能入勝分
破有頂義是第一義。最後心義是第一義。如
高幢頂更無有上。問曰。上言最勝等有何差
別。答曰。或有説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此
言皆是歎説上妙之義。或有説者。以善根故。
而有差別。於不淨安般名爲最。於聞慧名爲
勝。於思慧名爲長。於煗法名爲尊。於頂法名
爲上。於忍法名爲妙。或有説者。以地故而有
差別。若依未至名爲最。若依初禪名爲勝。若
依中間名爲長。若依二禪名爲尊。若依三禪
名爲上。若依四禪名爲妙。或有説者。邊頂義
名爲最。上義名爲勝。増善義名爲長。昇進義
名爲尊。堅牢義名爲上。滿足義名爲妙。復有
説者。能與苦法忍作次第故名爲最。勝諸凡
夫善根故名爲勝。逮勝進故名爲長。勝世俗
善根故名爲尊。無二故名爲上。與無漏相應
故名爲妙。復有説者。以最故名勝。以勝故名
長。以長故名尊。以尊故名上。以上故名妙。
復有説者。是凡夫最後心故名爲最。猶如樹
端。能開聖道門故名爲勝。根猛利故名爲長。
於達分善根中勝故名爲尊。折伏煩惱名爲
上。得好果故名爲妙。復次此心心法。捨凡夫
性者。問曰。捨凡夫性爲世第一法。爲苦法忍
耶。若世第一法捨凡夫性者。云何於一刹那。
以凡夫法捨凡夫性。若以苦法忍捨凡夫性
者。爲以生時捨。爲以滅時捨。若以生時捨者。
云何未起法。能有所作。若以滅時捨者。彼已
滅已復何所捨。答曰。或有説者。即彼世第一
法時捨。問曰。若然者云何於一刹那。以凡夫
法捨凡夫性。答曰。凡夫性。世第一法相妨礙。
是故住世第一法時捨。猶如象師乘象策象。
馬師船師勝怨之人亦復如是。復有説者。苦
法忍生時捨。凡夫性滅時。斷見苦所斷十使。
如燈生時破闇。已生燋炷盡油。問曰。若爾者
云何未起法。能有所作。又一法不應能作二
事。答曰。若然者有何過。一切内法有二種。於
未來中。能有所作相應者苦法忍是也。不相
應者生相是也。一切外法。於未來世。能有所
作。唯燈是也。或有説者。世第一法。苦法忍
共捨凡夫性。世第一法如無礙道。苦法忍如
解脱道。世第一法與凡夫性。成就得倶滅。苦
法忍與不成就得倶生。世第一法。依苦法忍。
苦法忍助其勢力。能捨凡夫性。譬如羸人依
因健者能伏怨家。彼亦如是。得聖法者苦法
忍是也。捨邪性者世第一法是也。問曰。邪性
有三種。一趣邪性。二業邪性。三見邪性。趣邪
性者。三惡趣是也。業邪性者。五無間業是也。
見邪性者。五見是也。於此三種邪性爲捨何
等。若捨趣業邪性者。爾時則不成就。若捨見
邪性者。道比智現在前。爾時乃捨。答曰。三種
倶捨。問曰。云何倶捨。答曰。不趣不作不行名
爲捨。不趣者捨趣邪性。不作者捨業邪性。不
行者捨見邪性。問曰。若然者住上忍時已
捨。何故乃言住世第一法捨耶。答曰。破其所
依故。諸煩惱以凡夫性爲所依。能起生死過
患。猶如師子依於窟穴能害諸狩。彼亦如
是。是故説住世第一法時捨。或有説者。苦法
忍是邪性對治。問曰。趣邪性業邪性是修道
所斷。何以乃言苦法忍是其對治耶。答曰。對
治有衆多。有捨對治。有斷對治。有持對治。有
不作對治。有不趣對治。苦法忍是凡夫性捨
對治。斷見苦十使是斷對治。諸無漏道是
對治。不作無間業及餘不善業是不作對治。
不趣惡道是不趣對治。如是等名捨邪性。得
正性者苦法忍是也。得正決定者見道是也。
問曰。一切聖道是正決定。何故獨稱見道是
也。答曰。或有説者。諸煩惱令衆生善根不熟。
愛潤増長染著不離。彼見諦道能令衆生善
根成熟。乾竭愛水離諸染著。不作覆障。不爲
所壞。不雜餘心。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説
者。衆生根熟入於聖道。是故見道名正決定。
復有説者。拔煩惱根入於聖道。是故見道名
正決定。復有説者。捨五人種入八人性。是故
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説者。扶持長養名正決
定。猶如牛馬因於水草長養性命。一切聖人。
因於見道長養慧命。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
有説者。此法解縛永更不繋。是故見道名正
決定。或有説者。正必定義是決定義。自有決
定而非正所謂邪定。是故必定名正決定。或
有説者。相應如法義是決定義。見道相應如
法故名正決定。問曰。諸正是正性耶。答曰。諸
正性彼正也。頗正非正性耶。答曰。有。世第一
法是也。問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是正而非
正性耶。答曰。或有説者。衆生無始已來。煩惱
惡行。邪見顛倒。惱亂此心。住世第一法而能
制伏。是故名正體。是有漏爲使所使不名正
性。復有説者。等義是正義。猶如稱懸在中物
偏則低。如是世第一法。等住凡夫性。見道中
間。若苦法忍。生聖道偏多。是故等義是正義
也。復有説者。等義是正義。佛辟支佛阿羅漢
等住上上法故。是故等義是正義也。復有説
者。等現前行義是正義。一切行人皆同住一
刹那故。復有説者。彼世第一法與苦法忍四
事同等。所謂地根行縁地者。如苦法忍。依何
地與何根相應。行何行縁何法。彼亦如是。與
苦法忍四事同故。名爲正體。是有漏爲使所
使。不名正性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一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二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犍度世第一法品之二
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繋耶。乃至廣説。問曰。
何故作此論。答曰。先已説世第一法體性。及
説所以名世第一法。未説在何界繋。如人言
勝。已説勝事。未知住處。今欲説故。故作此
論。或有説者。爲止並義者意故。如摩訶僧
祇部説。世第一法是欲界繋。如犢子部説。是
色無色界繋。何以故。若地有聖道處。亦有世
第一法。如曇摩掘部説。或言三界繋。或言不
繋。或言非不繋法。爲止如是等*並義意故而
作此論。問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不當言欲
界繋。應説其所以。不可但以言故。此義便立。
答曰。不以欲界道得斷諸蓋。亦不能制伏纒。
亦不能令現前不行。所言斷制不行者。謂究
竟斷制不行。何以故。以欲界中無道能令蓋
纒究竟斷制不行故。問曰。以何等故。欲界中
無道能究竟斷蓋制伏纒耶。答曰。或有説者。
欲界中不善根強善根弱。是故無道能斷蓋
制纒。色界善根強。無不善根。是故有道能斷
蓋制纒。復有説者。欲界不善根如舊住。善根
如客。舊住有勢。客則無力。是故無道。色界善
根如舊住。無不善。是故有道。復有説者。欲界
善不善同一繋縛。是故無道。色界善根。欲
界不善根。不同繋縛。是以色界道。能斷欲界
蓋制纒。復有説者。欲界威儀。無有忌難猶
如夫妻。色界威儀。共相敬難猶如母子。復有
説者。欲界是破慚愧法。如居士子與旃陀羅
子交。色界有慚愧。如王不與旃陀羅交。復有
説者。欲界愛結。愛欲界善根。以愛善根故。不
能生厭離想。欲界愛不能愛色界善根。以不
愛故。能生厭離想。以如是等因縁故。欲界中
無道能斷蓋制纒。色界有道能斷蓋制纒。或
有説者。言斷蓋者。是究竟斷。制伏諸纒不現
前行者。是須臾斷。如究竟須臾斷如是。有縛
無縛有影無影有片無片亦如是。復有説者。
言斷蓋者害其根本。言制伏不現前行者。是
制伏諸纒。復有説者。言斷蓋者。拔諸煩惱。制
伏不現前行者。是制伏諸纒。問曰。欲界中雖
無究竟斷蓋制纒道。可無須臾斷蓋制纒道
耶。答曰。有。但不可信。何以故。不堅牢。不久
住。不相續。不相著。不久住心中不能久伏煩
惱得正決定。猶如水上浮萍以小石投之。雖
散隨合。蝦蟆入中。數散數合。有如是等縁故。
欲界雖有須臾斷道。而不可信。色界斷道可
信。何以故。牢固久住相續相著。久住心中能
制伏煩惱。得正決定。猶如大石投浮萍中散
而不合。龍象入中亦散不合。有如是等縁。是
故色界道。能拔諸蓋制纒害。諸煩惱制伏不
行。問曰。若然者如汝所説。世第一法應
在未至禪。所以者何。斷欲界蓋制纒對治道。
唯在未至禪。餘上地則不應有。答曰。對治有
二種。一斷對治。二過患對治。若依未至禪。斷
欲界欲。有二種對治道。餘上地雖無斷對治。
有過患對治。尊者瞿沙説曰。六地中盡有斷
欲界欲二種對治道。所謂斷對治。過患對治。
何以故依未至禪。斷欲界欲。其餘諸地而不
斷者。先已斷故。猶如日光於一切時與闇相
妨。日初出時已破夜闇。其餘日分。雖與闇相
違。而不破者。先已破故。亦如六人同一怨家
而共議言。隨於何處獲便害之。猶如有人次
持六燈入於闇室。初燈破闇。其餘諸燈。雖與
闇相違。而不破者。先已破故。如是六地中。盡
有斷欲界欲二種對治道。乃至廣説。復次云
何知六地中盡有斷欲界欲二種對治耶。若
當六地中無斷欲界欲二種對治者。行者依
上地。得正決定。不應分別欲界。亦不作證。然
能分別作證。以是縁故。知六地中盡有斷欲
界欲二種對治。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纒。亦
能除欲界結。乃至廣説。問曰。世第一法。不能
斷結。何以言若當以欲界道得斷蓋制纒。乃
至廣説。答曰。世第一法。雖不能斷結。而此
善根妙勝第一。在深遠處。宜應與彼地離欲
界道同在一處。是故以道證之。問曰。以何等
故。世第一法不能斷結耶。答曰。彼善根微小
法身未長。雖爾有大威勢。以善根微小法身
未長。不能斷結。有大威勢故。不爲諸結之所
毀壞。如師子子身小未長。不能害狩。有大
威勢。一切諸*狩不能侵害。或有説者。世第
一法。是一刹那故不能斷結。問曰。苦法忍亦
一刹那。何以能斷結耶。答曰。彼雖一刹那。後
有同性相續故。是以能斷。或有説者。彼是方
便道。不以方便道能斷煩惱。但不以欲界道
得斷蓋制纒。亦不能除欲界結。乃以色界道。
得斷蓋制纒。乃至廣説。作義者説曰。以何等
故。世第一法不欲界繋耶。或有説者。欲界卑
賤。彼善根尊勝。復有説者。欲界薄淡。彼善根
美妙。復有説者。欲界散亂。彼善根寂定。復有
説者。欲界非修。彼善根修。復有説者。欲界非
離欲法。彼善根隨順離欲法。復有説者。
世第一法是欲界繋者。有自縁過。云何名自
縁過。如苦法忍縁欲界五陰。*若世第一法是
欲界繋者。亦應縁欲界繋五陰。若縁欲界繋
五陰。彼應自縁。若不縁者復違經文如説如
苦法忍所縁。彼世第一法亦縁。便有如是自
縁之過。作義者説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是
色界繋。答曰。色界法能與三種道作次第縁。
所謂見道修道無學道。餘界不能與三道作
次第縁。*若欲界能與三道作次第縁者。則有
世第一法。如三道三地三根。初生法智分。次
比智分。如是等色界種種諸功徳。應當廣
説。以何等故。世第一法。不當言無色界繋。答
曰。得正決定。先見欲界苦諦苦行。後色無色
界倶。問曰。苦諦有四行。何以此中説見苦時。
但説苦行。不説無常空無我行耶。答曰。此文
應作如是説。得正決定時。先見欲界苦諦。不
應言苦行。然不爾者。彼作經者。有何等意。答
曰。爲現初始次第方便法故。如説苦行。無常
空無我行。亦應如苦行説。復有説者。以苦行
唯在苦諦中。無常行在三諦中。空無我行在
一切法。復有説者。此苦與一切有法相違。
能棄生死。猶如小兒。雖有種種美食在前。有
人語言。此食是苦。即便捨之。復有説者。一切
衆生老少愚智。内道外道皆信是苦。復有説
者。此苦麁現易以智知。所以者何。佛説苦智。
爲縁何法。即縁苦法。如智所知覺所覺行所
行。根根義縁所縁。應如智説。復有説者。説苦
文句。久遠所傳。古昔諸佛皆説苦行。是以行
者先見於苦。問曰。以何等故先見欲界苦。後
色無色界倶。答曰。或有説者。欲界苦麁現。
在了了易見。是以先見。色無色界苦細不現。
不了了難見。是以後見。問曰。若然者色界苦
麁。無色界苦細。何以倶見耶。答曰。以定不定
故。欲界不定是以先見。色界苦雖麁。與無色
界倶同定故。是以倶見。如是定不定。住離欲
地住不離欲地。住修地不住修地。説亦如是。
復有説者。欲界苦。是行者身生病苦痛。是以
先見。色無色界苦。非行者身不生苦痛。是以
後見。復有説者。欲界苦近是以先見。色無色
界苦遠是以後見。如近遠。現見不現見倶不
倶此身他身亦如是。復有説者。行者成就欲
界凡夫性故。是以先見。不成就色無色界凡
夫性故。是以後見。復有説者。行者於欲界苦
現見故。是以先見。色無色界苦不現見故。是
以後見。問曰。若色無色界苦不現見者。行者
云何見耶。答曰。現見有二種。一離欲現見。二
自身現見。行者於欲界苦。有二種現見。一離
欲現見。二自身現見。於色無色界苦。有一種
現見。所謂離欲現見。猶如商人有財兩擔。一
自負之。二使人擔。於自所負有二種現見。一
知物現見。二知輕重現見。於他所擔有一種
現見。所謂知物現見。復有説者。欲界苦有三
種。善不善無記。是以先見。色無色界苦有二
種。善無記。是以後見。復有説者。見欲界苦
時。斷二種結。不善無記。見色無色界苦時。唯
斷無記。如不善無記。有報無報生一果生二
果。無慚無愧相應。無慚無愧不相應。當知亦
如是。復有説者。謗言無苦。先從欲界。後色無
色界。若信有苦。亦應先從欲界後色無色界。
如誹謗生信。無智有智疑決定邪見正見。當
知亦如是。若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色無
色界倶。問曰。見道辦事有何差別。答曰。或有
説者。無有差別。或有説者。亦有差別。知聚
是見道。斷結是辦事。復有説者。知智是見道。
斷智名辦事。如是智作證明得作證明解脱
道道果。當知亦如是。復有説者。能見縁境界
是見道。所作是辦事。復有説者。一刹那是見
道。後相續者名辦事。如一刹那後相續。入數
數入。當知亦如是。復有説者。無礙道所作名
見道。解脱道所作名辦事。如無礙道所作解
脱道所作。遠惡修善。捨無義得有義。出下賤
入勝處。棄愛熾然。離愛安樂。當知亦如是。若
得正決定時。先見無色界苦諦苦行。如是世
第一法。當言無色界繋。乃至廣説。問曰。得
正決定時。不先見色界苦。不妨世第一法得
名色界繋。如是得正決定時。不先見無色界
苦諦苦行。世第一法。是無色界繋有何過耶。
答曰。色界中有遍縁知智能縁下地。是故得
有世第一法。無色界中無遍縁知智能縁下
地。是故無有世第一法。但聖道起先辦欲界
事。乃至廣説。不應言世第一法是無色界繋。
作義者説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不當言無色
界繋。或有説者。彼無色界。非因非地非器。
以非器等故。是以無世第一法。復有説者。若
彼處有觀諦善根如煗頂忍者。是處應有世
第一法。彼無色中無故無世第一法。復有説
者。若有見道處。則有世第一法。無色中無見
道故。無世第一法。復有説者。若地有智遍縁
一切法。亦有斷結對治道。則有世第一法。欲
界中。雖有智能縁一切地。而無斷結對治道。
無色界中。雖有斷結對治道。而無智能縁一切
地。是故欲界無色界。無世第一法。復有説者。
欲界善根不寂靜故。無世第一法。無色界道
極寂靜故。無世第一法。復有説者。欲界善根
羸弱故。無世第一法。無色中非其境界故。無
世第一法。復次或有説者。入無色定除去色
想。乃至廣説。問曰。不應言。復次或有説者。
若言。復次或有説者。義則不定。應作是説。入
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説。所以者何。同
明一義故。不應如先説無色界苦諦苦行等。
應作是説。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説。何
以故。此是根本義故。應作是説。而不爾者彼
有何義。答曰。言語有二種。一者方便。二者根
本。先所説者是方便語。後所説者是根本語。
復有説者。先所説者明苦法忍縁欲界法。後
所説者明世第一法與苦法忍同一縁。當知
無色界不能縁欲界。問曰。除去色想。體性是
何。答曰。七地。謂四無色定及三未至。問曰。
此處言除去色想。四大犍度。亦説除去色
想。如波羅延説偈
    除去色想 能斷欲愛 於内外法
    無不見者
如衆義經説偈
    亦不有有想 亦不無無想
    如是除色想 能斷渇愛因
如是等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者。此處説除
去色想者。除下地色想四大犍度。言除去色
想者。除有對色。如波羅延衆義經所説偈。除
去色想者。斷縁色愛。或有説者。此處言除去
色想者。是四念處四大犍度。言除去色想者。
是身念處。如波羅延衆義經所説。除去色想
者。是法念處。復有説者。此處言除去色想者。
是四無色定及三未至四大犍度。言除去色
想者。是第四禪。波羅延衆義經所説偈。除去
色想者。除愛縁色。復有説者。此言除去色想
者。此内外道。共除色想法。餘三是不共除色
想法
世第一法當言。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
觀。問曰。何以作此論。答曰。復爲止彼人意言
世第一法是欲界繋故。復有説者。先已説世
第一法體性。已説所以。已説界未説地。今欲
説故。復有説者。先雖明世第一法是色界繋。
色界中有三種地。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
無觀地。未説世第一法爲在何地。今欲説故。
所以者何。色界善根有在一地者。如淨解脱
等。有在二地者如喜等。今欲説世第一法所
在地故。是以作論。世第一法。或有覺有觀。
乃至廣説。云何有覺有觀。答曰。若依有覺有
觀三昧。得世第一法。如未至禪初禪是也。問
曰。上言依者有何義耶。答曰。或有説者。共倶
生義。是依義。彼世第一法生時。相應定力故。
持彼心品使不散亂。是依義也。何以知之。有
成文説共倶生義是依義。如説。若依空三昧
得正決定。是中即説倶生是依義。如苦法忍
與空三昧相應。是共倶生依義。空三昧亦與
世第一法相應。是名依義。復有説者。與次第
縁義是依義。如増上忍相應三昧。與世第一
法作次第縁。是名依義。評曰。即依彼地。是名
依義。如是説者好。云何無覺有觀。答曰。若依
無覺有觀三昧。得世第一法。是名無覺有觀。
如禪中間是也。云何無覺無觀。答曰。若依無
覺無觀三昧。得世第一法。是名無覺無觀。如
二禪乃至第四禪是也。問曰。何以説世第一
法在三地耶。答曰。爲止併義者意故。如彌沙
塞部説世第一法是有覺有觀有相有勢無
定。是凡夫性縁有爲有覺有觀者。能分別故。
有相者能縁故。有勢者難得故。無定者。無相
似心相續故。是凡夫者。凡夫身中可得故。縁
有爲者。縁諸行故。爲止如是併義者意故。説
在三地。若依未至地得正決定。彼一地見道
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依初禪得正決定。彼
二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依禪中間
得正決定。三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
依二禪得正決定。四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
法修。若依三禪得正決定。五地見道修。一地
世第一法修。若依四禪得正決定。六地見道
修。一地世第一法修。復有説者。若依未至禪
得正決定。一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
依初禪得正決定。二地見道修。二地世第一
法修。若依禪中間得正決定。三地見道修三
地。世第一法修。何以故。皆是一地法故。此中
有漏法。一種使所使故。此中諸善。展轉爲因
故。二禪以上如先説。評曰。彼不應作是説。何
以故。若依無覺有觀三昧。得正決定。得二種
世第一法。有覺有觀。無覺有觀。若然者則違
經文。如説云何名無覺有觀。若依禪中間得
世第一法。是名無覺有觀。如先説者好
問曰。以何等故。見道自地他地修。非世第
一法耶。答曰。或有説者。見道展轉爲因。非世
第一法。復有説者。見道聖人身中修。以聖人
身中修故。自地他地修。世第一法凡夫身中
修。以凡夫身中修故。唯自地修。非他地修。復
有説者。見道有三事故修。一從因生。二能作
對治。三能辦事。從因生者。六地中展轉更相
爲因。對治者。若對治斷一地欲。餘地亦名對
治。斷辦事者。如一地事辦。餘地亦辦。世第一
法。不從因生者。不展轉爲因故。非對治者。不
斷結故。不辦事者。非如聖道能辦事故。修道
亦以此三事故。自地他地修。彼亦展轉爲因。
如法智斷欲界結。比智亦修。彼比智非欲界
對治道。法智現前時。亦名修亦名對治。辦事
者。如第四禪地苦智修。如初禪地亦修。如
初禪地道辦事。第四禪地道亦辦。如第四禪
地道辦事。初禪地亦辦。復有説者。無漏法所
作異。有漏法所作異。所以者何。世第一法。爲
愛所繋。無漏法者。不爲愛所繋。復有説者。世
第一法。有垢有過患。雜毒滓濁。是以不他
地自地修。見道無垢無過。不雜毒不滓濁。
是以自地他地修。復有説者。世第一法。在界
爲界所繋在地爲地所繋。無漏法。在界在地。
不爲界地所繋。復有説者。世第一法。在身有
繋。無漏法在身不繋。復有説者。世第一法必
生報。無漏法不生報。問曰。同是有漏。以何等
故。見道邊等智。自地他地修。非世第一法耶。
答曰。或有説者。見道邊等智。不用功而得。以
見道力故修。如見道力。能自地他地修。彼
見道邊等智亦修。世第一法大功力得。是以
唯自地修。非他地修。復有説者。見道邊等智。
是見道眷屬。常不相離。如見道自地他地修
彼亦如是。世第一法。非見道。眷屬相離。是
以唯自地修。非他地修。復有説者。見道邊等
智。堅信堅法。身中可得。若起上地。法現在
前。下地便修。世第一法。凡夫身中可得。一切
凡夫。不能修於他地。問曰。以何等故。上地見
道現在前時下地修。下地見道
現在前時上地不修耶。答曰。或有説者。上地
法勝。若現在前時。下地則修。下地法劣。現在
前時。不修上地。猶如勝人不造詣劣人。劣人
則應造詣勝人。彼亦如是。復有説者。若依上
地。得正決定。下地諸法。先已得故。是以故修。
若依下地得正決定。上地諸法或得不得。是
以不修。復有説者。上地諸法從下地因生。下
地諸法不從上地因生。是以不修。復有説者。
下地法不能對治上地。上地法能對治下地。
以不對治故是以不修。復有説者。若依上地
得正決定。爾時離下地欲故。是以修。若依
下地得正決定。上地或離欲或不離欲。設使
離欲。於上地法不得自在。設得自在。應即上
地得正決定而不能得。是以知不自在。復有
説者。下地法攝屬上地。是以故修。上地法不
攝屬下地。是以不修。復有説者。猶如六種守
護法故。三十三天。爲備阿修羅故。安六種守
護。一依水住龍。二杵手神。三持花鬘神。四常
放逸神
五四天王。六三十三天。若依水住龍。能壞阿
修羅者餘五無事。而水住龍若不能。杵手神
助。餘四無事而住。若二不勝持花鬘神助。餘
三無事而住。若三不勝放逸神助。餘二無事
而住。若四不勝四天王助。餘一無事而住。若
五不勝三十三天助。帝釋無事而住。彼若不
勝爾時帝釋躬身自出。執金剛杵雨金剛雹。
時阿修羅衆即時退散。如是見道斷結對治。
在六地中。若依未至得正決定。即彼地見道
斷。見道所斷結。其餘五地無事而住。若依初
禪得正決定。上地則無事而住。未至禪得修。
亦隨順初禪。若依中間二禪三禪亦如是。若
依四禪得正決定。彼四禪中見道斷。見道所
斷結。下地得修。亦隨順第四禪。復有説者。猶
如山陂有六重池次第而下。其在上池次流
於下。下池不能逆流於上。如是上地無漏流
注下地。是以故修。下地無漏不能流注上地。
是以不修。問曰。世第一法頗有覺非有觀耶。
有觀非有覺耶。亦有覺有觀耶。非有覺非有
觀耶答曰。有。云何有覺非有觀耶。答曰。如
未至禪初禪覺。相應觀是也。所以者何。觀不
相應故。云何有觀非有覺。答曰。覺諸中間
禪觀相應法。云何有覺有觀。答曰。如未至禪
初禪。除其覺觀。餘相應法所謂十大地。十善
大地及心。云何非有覺非有觀。答曰。謂中間
禪觀。諸餘覺觀不相應法。如二禪三禪四禪
相應法及色心不相應行。問曰。頗世第一法。
非有覺有觀。非無覺有觀。非無覺無觀耶。答
曰。有。如未至禪初禪地觀。彼非有覺有觀。所
以者何。如説。云何覺觀相應法。答曰。若法與
覺觀相應。彼觀唯與覺相應。不與觀相應。云
何非無覺有觀。答曰。觀所以者何。如説。云
何無覺有觀相應法。答曰。若法不與覺相應
與觀相應法。彼觀唯與覺相應。不與觀相應。
云何非無覺無觀。答曰。觀。所以者何。如説。
云何無覺無觀相應法。答曰。若法不與覺觀
應。彼觀雖不與觀相應。與覺相應。問曰。
頗世第一法。非與有覺有觀相應。非不是觀
耶。答曰。有。禪中間觀。彼不與覺觀相應。非不
是觀。問曰。頗世第一法。有覺有觀地非覺唯
觀耶。答曰。有。在未至及初禪地覺唯與觀相
應非覺。問曰。頗世第一法。在無覺有觀地。非
覺非觀相應耶。答曰。有。禪中間觀。問曰。頗世
第一法。在有覺有觀地亦有覺有觀無覺有觀
無覺無觀耶。答曰。有。云何有覺有觀。如未至
禪及初禪地覺觀相應法。云何無覺有觀。即
彼覺是也。云何無覺無觀。即彼色心不相應
行是也。問曰。頗世第一法。在無覺有觀地無
覺有觀無覺無觀耶。答曰。有。云何無覺有觀。
如禪中間無覺有觀相應法是。云何無覺無
耶。彼觀色心不相應行。世第一法。當言
樂根相應。乃至廣説。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先已説世第一法體性所以界地。未説相
應。今欲説故。復有説者。先已説世第一法在
三地。未説在六地。今欲以根明六地義。分明
了了。如觀掌中阿摩勒菓。云何世第一法樂
根相應。答曰。若依第三禪得世第一法。何者
樂根相應。何者非樂根相應。答曰。除樂根。諸
餘樂根相應法。何者不相應。答曰。樂根色心
不相應行。云何喜根相應。答曰。若依初禪二
禪。得世第一法。此中誰與相應。誰不與相
應。除喜根。諸餘喜根相應法。誰不與相應。
喜根色心不相應行。云何捨根相應。答曰。若
依未至禪第四禪。得世第一法是也。問曰。何
以不説禪中間耶。答曰。應作是説。若依未至
中間禪第四禪。得世第一法。而不爾者有何
義。答曰。中間禪通名未至。是中誰與相應。
誰不與相應。誰與相應。除捨根諸餘捨根相
應法。誰不與相應。捨根色心不相應行。頗有
世第一法。不與喜根樂根捨根相應耶。答曰。
有。色心不相應行。頗有相應法而不與世第
一法相應耶。答曰。有。即三根體是也。世第一
法。當言一心爲多心。乃至廣説。問曰。何以作
此論。答曰。先已説世第一法體性。已説所以。
已説界。已説地。已説根相應。未説現在前。今
欲説故。或有説者。言世第一法是相續現前。
爲止彼人如是意。欲顯世第一法現在前一
刹那故。或有説者。先説諸心心數法次第得
正決定。或謂有心心數法多彼刹那亦多。爲
決定此義故。而作此論。復有説者。相續有三
種。一時相續。二生相續。三相似相續。或謂無
二相續。唯有相似相續。如彌沙塞部所説。爲
止彼人意故。而作此論。世第一法。當言一心
爲衆多心。答曰。當言一心。不當言衆多心。問
曰。如世第一法現在前。未來心心數法修。亦
名世第一法。此中何以不説。答曰。彼亦應説
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是有餘之説。如有餘義。
簡略義亦如是。復有説者。彼未來者屬現在。
若説現世當知亦説未來。復有説者。若能與
次第縁。是中説之。如是義應如先以次第説。
問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當言一心。應説所以。
不但以言故。此義便立。答曰。此心心法。次第
便不起。世間有漏心唯生。無漏苦法忍相應
心。若當起者無有是處。爲分別故。設使起者。
若小若相似若勝。若當小者。不能得正決定。
所以者何。不以衰退。未成道得正決定。應以
勝進勢力道得正決定。若相似者。亦不能得
正決定。所以者何。先不以此道得正決定。如
初刹那。後刹那亦爾。如初刹那。留難停住不
得正決定。後衆多刹那。亦留難停住不得正
決定。如初刹那不能取聖道。後衆多刹那亦
不能取聖道。問曰。若然者修道中。若以下心。
亦不能取聖道。答曰。見道異本曾得道異。若
當勝者。亦不能得正決定。所以者何。前者則
非世第一法。問曰。若非者爲是何法。答曰。是
増上忍。後是世第一法。問曰。以何等故修道
中。若相似若小。能與無漏作次第。見道唯勝。
答曰。修道是本曾得道。不多用功力。而現在
前。是以若相似若小。能作次第。見道是未曾
得道。多用功力乃現在前。是以必用。勝者世
第一法。於世第一法因威勢。因者共生因。相
應因。相似因。三因者是總説義。若別説者。過
去於過去。二因相應共生。過去於未來一相
似因。未來於未來。二因相應共生。現在於現
在二因相應共生。現在於未來一相似因。不
障礙生得法。是威勢縁
世第一法當言退。當言不退。乃至廣説。問曰。
何故作此論。答曰。前已説世第一法體性所以
界地根一心。未説不退。今欲説故而作此論。
或有説。世第一法是退者。爲止彼人意故。又
欲去他義顯自義與法相相應故。問曰。世第
一法。當言退。當言不退耶。答曰。不退。問曰。
云何不退。應説其所以。不可但以言故。此義
便立。答曰。世第一法。隨順諦。轉近諦。垂入
諦。云何隨順諦。隨順見道故。云何轉近諦。轉
近見道故。云何垂入諦。垂入見道故。復有説
者。隨順道諦。轉近道諦。垂入道諦。復有説
者。隨順苦法忍。轉近苦法忍。垂入苦法忍。世
第一法。於苦法忍有二種轉近。一隨順轉近。
二垂入轉近。彼中間不起不相似有漏心。使
苦法忍不現在前。問曰。世第一法是有漏心。
向言不起不相似有漏心苦法忍是不相似
心。何以言有漏是不相似心無漏是相似心
耶。答曰。世第一法。惡賤有漏心。以惡賤故。
言不相似。無漏言相似。猶如有人爲自親里
之所苦惱。親近他人作親里想。於自所親作
他人想。彼亦如是。復有説者。世第一法。苦
法忍同辦一事故。所謂捨凡夫事。得住聖法。
猶如士夫渡河渡谷渡山渡坑。乃至廣説。
渡河者。從此至彼。渡谷者。從此岸至彼岸。渡
山者。從此山至彼山。渡坑者。從高至下從
下至高。猶如有人從高上墮。未至地頃。便作
是念。欲還本處得如意不。答曰。不得。假使彼
人。若以神足。若以呪術。若以藥草。還至本處
可有是事。住世第一法時。無有一法能障苦
法忍使不現前。譬如閻浮提有五大河。一名
恒伽。二名夜摩那。三名薩羅由。四名阿夷羅
跋提。五名摩醯。流趣大海。乃至廣説。問曰。
前喩後喩有何差別。答曰。無有差別。所以者
何。欲因二喩以明一義令分明故。復有説者。
前者以内法具爲喩。後者以外法具爲喩。復
有説者。前喩爲止内留難法。後喩爲止外留
難法。復有説者。前喩爲止不如法事。後喩爲
顯如法事。彼五河流趣大海。無能制者無能
遮者。無能住者無能移者。彼五大河流趣大
海。頗有人能遮住者不。答曰。無也。若以神足
呪術藥草。使彼大河停住不流。未足爲難。無
有一法能障世第一法使苦法忍不現在前。
造此經時在於東方。此五大河在於東方。故
以爲喩。復有四大河。從阿耨達池出流趣大
海。一名&T004905;伽。二名辛頭。三名博叉。四名
私陀。彼&T004905;伽河從金象口出。繞阿耨達池一
匝流趣東海。彼辛頭河從銀牛口出。亦繞大
池一匝流趣南海。彼博叉河從琉璃馬口出。
繞大池一匝流趣西海。彼私陀河從頗梨師
子口出。繞大池一匝流趣北海。彼&T004905;伽河有
四大河以爲眷屬。一夜摩那。二薩羅由。三阿
夷羅跋提。四名摩醯。彼辛頭河亦有四大河。
以爲眷屬。一名毘婆奢。二名伊羅跋提三名
奢多頭。四名毘徳多。彼博叉河有四大河。以
爲眷屬。一名婆那。二名毘多羅尼。三名
&MT04532;。四名究仲婆。彼私陀河亦有四大河。以爲
眷屬。一名薩梨。二名毘摩。三名那提。四名毘
壽波婆。此中唯説廣大有名字者。然彼四河
各有五百眷屬。合有二千流趣大海。頗有人
能遮住者不。答曰。不能。無有是處。以分別故
假使有人。以神足呪術藥草。能令彼河停住
不流。未足爲難。無有一法能障世第一法使
苦法忍不現在前。復次世第一法。與苦法忍。
作次第縁。此文是根本義第一答。所以者何。
彼世第一法生時。能與苦法忍次第縁果。若
此法能與彼法次第縁果者。此法無有衆生。
若法若呪術藥草。若佛若辟支佛若聲聞。能
作障礙。使第二刹那不現在前者。無有一法
速於心者。能於爾時爲作障礙。使不能得正
決定。彼言無有一法速於心者。即苦法忍相
應心是也。作義者説曰。以何次第故。世第
一法不當言退。答曰。或有説者。根本牢固故。
彼行者修布施時。悉以迴向解脱持戒不淨
安般念處七處善煗頂忍亦迴向解脱。是名
根本牢固。復有説者。世第一法後次生見道。
無有退見道者。彼亦不退。復有説者。世第一
法後次生忍智。無有退忍智者。彼亦不退。復
有説者。世第一法後。乃至斷非想非非想處
見道所斷結。無有退非想非非想處見道所
斷結者。彼亦不退。復有説者。世第一法。是勝
進分善根。無有退勝進分善根者。煗法有三
種。退分住分勝進分。頂亦有三種。忍有二種
住分勝進分。世第一法。有一種。謂勝進分。問
曰。此皆是達分善根。何以説三種。答曰。名
數異耳。如定犍度説。此善根有三種。於此
善根退者名退分。不退不進名住分。勝進者
名勝進分。彼説三種。此説達分善根。名數異
耳。復有説者。此善根是一刹那。無有退半刹
那者。問曰。頗有二聖人同生一處。於世第一
法。一成就。一不成就耶。答曰。有。一依初禪
得正決定。二依第二禪得正決定。彼倶命終
生二禪中。彼依初禪得正決定。則不成就。所
以者何。以離地故失。依二禪者。彼則成就。問
曰。頗二阿羅漢倶在欲界中。於世第一法。一
成就。一不成就耶。答曰。有。一依初禪得正決
定。二依二禪得正決定。彼倶命終。生二禪中
陰中得阿羅漢果。彼依初禪得正決定者。則
不成就。所以者何。以離地故失。問曰。頗有聖
人不成就世第一法。成就世第一法解脱得
耶。答曰。有。依初禪得正決定。彼命終生二禪
中。以離地故。不成就世第一法。彼成就世第
一法解脱得。彼得以二禪所攝故。若命終生
三禪以上。則不成就世第一法。問曰。頗有聖
人不成就世第一法。亦不成就解脱得耶。答
曰。有。依初禪得正決定。彼若命終。生第三禪
以上。則不成就世第一法及解脱得
如經説。諸比丘。我不見一法速疾迴轉過於
心者。難以喩知。乃至廣説。問曰。言速疾迴轉
者。爲於世耶爲於縁耶。若於世者。一切有爲
法。亦隨世速疾迴轉。不但心也。若於縁者。諸
心心數法受縁。亦速疾迴轉。不但心也。答曰。
此中亦説世速疾迴轉。亦説縁速疾迴轉。謂
一身中非謂一刹那也。若一刹那言速疾迴
轉者。則有少分速疾迴轉。少分不速疾迴轉。
亦無於縁速疾迴轉。所以者何。如説若法能
縁彼法。或時不縁。無有是事。是以説世之與
縁速疾迴轉。謂一身中非謂一刹那。彼一身
中。或生善心或時染汚。或時不隱沒無記。或
依眼生。乃至依意生。若縁色生乃至縁法生。
問曰。若於世於縁。名速疾迴轉者。心心數法。
亦於世於縁。速疾迴轉。何以獨言心耶。答曰。
或有説者。此是世尊有餘之説。亦是世尊爲
化衆生。簡略之説。復有説者。於心法中誰爲
最勝。所謂心也。是以説心。猶如王來餘人亦
來。以王勝故但言王來。復有説者。以因心故
名爲心數。是故説心。以心大故數法亦名大
地。是故説心。復有説者。若修證心通法時。彼
無礙道唯縁於心。是故説心。復有説者。心是
遠行法。如説
    獨行遠逝 不在此身 若能調伏
    是世梵志
復有説者。心爲尊導。如説
    心爲前導 心尊心使 中心念善
    亦言亦行 安樂自追 如影隨形
或有説者。心猶如王。如説
    第六増上王 此染彼亦染
    無染而生染 染者名愚小
復有説者。心名城主。如説。比丘當知。言城主
者即有漏識。復有説者。心是内法。遍一切處。
能有所縁。内者。内入所攝。遍者。從阿毘地獄
上至有頂。能有所縁者。縁一切法。復有説者。
能起善不善尸羅。如説。善不善尸羅。皆因心
起。復有説者。心起惡法生惡道中。心起善法
天人中。如世尊言。諸比丘。都提夜子叔
迦摩納婆。以向如來生惡心故。身壞命終。如
擲眞珠頃當墮惡道。比丘都提夜子叔迦摩
納婆。以向如來起善心故。如擲眞珠頃身壞
命終。當生善道。復有説者。此心爲主。多所統
攝。如説。此五情根各行境界。心悉能行種種
境界。復有説者。如心行於縁。數法皆隨。猶如
雄魚。其所住處雌魚皆隨。復有説者。心是
數法所依之處。復有説者。心所依受身之處
無不有心。數法不爾有増有減。復有説者。若
心不調伏。不守護。不淨修。數法亦爾。若心調
伏守護淨修。數法亦爾。復有説者。若心不伏
數法不伏。以不伏故。流行色聲香味觸法。若
心折伏數法亦伏。以折伏故不行色聲香味
觸法。如濾水筒。上開則漏上閉則止。彼亦如
是。復有説者。世尊先説心速疾迴轉。當知餘
縁法。亦速疾迴轉。如經説。我不見一法
速疾迴轉過於心者。難以喩知。問曰。如餘經
説以猨猴爲喩。今何故言難以喩知。答曰。或
有説者。此經難以喩知。不言不以喩知。所以
者何。非凡人能作。不易作。不過時作。非無慧
者作。非凡人作者。唯佛能作。不易作者。用
功能作。不過時作者。佛日出世。爾時能作。非
無慧作者。非麁心亂意之所能作。又非凡作
者。能知善心起住滅相。亦知出入及知方便。
如佛縁覺及諸弟子。善於總相別相。復有説
者。言難以喩知者。喩若同若相似。同者。如説
心速疾迴轉。其猶如受。此是心法。經先已説。
若非心法。喩不相似。復次難以喩知者。不以
少功而能得知。復次難以喩知者。如心速疾
能有所縁。彼喩亦爾。而無有法與心等者。猶
如猨猴。從一枝至一枝頃。心想迴轉。有百千
刹那。尊者波奢説曰。世尊爲化衆生。還以心
喩心。彼猨猴輕躁躁動皆心所爲。問曰。彼
心可以一法爲定喩不。答曰。或有説者。有誰
能作。唯佛能作。但無能知者。如佛化作一刹
那以喩心而無知者。是故比丘應善知心。應
善知心迴轉。乃至廣説。問曰。善知心善知心
迴轉。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者。無有差別。言
善知心即是善知心迴轉。復有説者。有差別。
若觀心總相是名善知心。觀心別相是名善
知心迴轉。復有説者。若觀心。是名善知心。若
觀數法。是名善知心迴轉。復有説者。若觀心
念處。是名善知心。若觀法念處。是名善知心
迴轉。復有説者。若觀識陰。是名善知心若觀
餘陰。是名善知心迴轉。復有説者。若觀意入。
是名善知心。若觀餘入。是名善知心迴轉。復
有説者。若觀七識界。是名善知心。若觀餘界。
是名善知心迴轉。復有説者。若觀心自相。是
名善知心。若觀心所縁行處。是名善知心迴
轉。復有説者。若觀識。是名善知心。若觀識住
處。是名善知心迴轉。尊者波奢説曰。若知有
欲心是名善知心。若知轉離欲心是名善知
心迴轉。如有欲心轉離欲心。有瞋心轉離瞋
心。有癡心轉離癡心。散亂心攝心。懈怠心精
進心。有掉心無掉心。少心多心。有染心無染
心定心不定心。修心不修心。解脱心不解脱
心。繋心不繋心。當知亦如是。尊者佛陀提婆
説曰。世尊言善知心迴轉者。即是善知心異
名説耳。如定犍度説。我弟子中善知心迴轉。
摩訶般特迦是也。此即説心念處。名善知心
迴轉
問曰。頗住一刹那頃。當得世第一法。不當得
所依縁耶。當得所依縁不當得世第一法耶。
亦當得世第一法及所依縁耶。亦不當得世
第一法及所依縁耶。答曰。有。應作四句。若依
未來禪。當得正決定。住増上忍一刹那頃。當
得世第一法。不當得所依縁者。除未至禪所
攝世第一法現在前及所依縁。謂諸餘未來
世第一法也。當得所依縁。不當得世第一法
者。謂初禪二禪三禪四禪所攝世第一法所
依縁也。當得世第一法及所依縁者。謂未來
禪所攝世第一法現在前及所依縁也。亦不
當得世第一法及所依縁者。謂初禪二禪三
禪四禪所攝世第一法。諸餘所依縁。問曰。頗
住一刹那頃當得世第一法縁有縁法耶。當得
縁無縁法耶。當得縁有縁無縁法耶。不當得
縁有縁無縁法耶。答曰。有。住増上忍應作四
句。初句者。謂世第一法。能縁心心數法也。第
二句者。謂世第一法。能縁色心不相應行也。
第三句者。謂世第一法。能縁心心數法色心
不相應行也。第四句者。除上爾所事
彼作經者説世第一法。凡作七論。五是根本。
二因論生論。五根本者。從云何世第一法。乃
至根相應。二因論生論者。謂當言一心當言
不退。造毘婆沙者。因此造論廣現多文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二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犍度世第一法品
云何頂法云何頂法退。云何煗法乃至廣説。
問曰。此中逆説凡夫所得法。説世第一法已。
何以不次説忍耶。答曰。或有説者。彼作經者
意欲爾。乃至廣説。復有説者。應説云何爲忍。
以何等故名忍。當云何繋乃至廣説。而不説
者。有何意耶。答曰。此是有餘之説簡略之義。
復有説者。先已説忍而不彰顯。如先説。若後
心心數法。勝者前者。則非世第一法爲是何
耶。答曰。増上忍是名説忍。復有説者。若佛經
説此中便説。若經不説此中不説。佛經無説
忍處是故不説。説曰。如増一阿含中説。若不
成就六法。則不能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云何
爲六。一不樂聞法。二雖聞法不攝耳聽。三不
爲知解。四所未得法不方便勤求。五所得法
不善守護。六不成就順忍。若成就六法則。能
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云何爲六喜樂。聞法。乃
至成就順忍。問曰。彼經雖説順忍。不説是順
諦忍。答曰。順忍順諦忍。有何差別。因論生論。
以何等故。忍言順諦。忍煗頂不耶。或有説者。
如説忍言順諦。煗頂亦應説。而不説者。當知
皆是有餘之説。復有説者。順者言隨順。彼忍
善隨順。煗頂不爾。復有説者。煗法能止縁諦
増上愚。頂止中愚。忍*止下愚。以止身中愚
故。生世第一法。復有説者。煗法能生縁諦下
明。頂生中明。忍生上明。以此身中有縁諦明
故。能生世第一法。復有説者。煗法於陰悦適。
頂法於寶悦適。忍法於諦悦適。以觀聖諦身
中悦適故。能生世第一法。復有説者。忍於一
切時。與見道相似。如見道一切時唯法念處
現在前。彼忍亦爾。煗頂不爾。所以者何。先修
法念處。後増長三念處。展轉現在前。是故不
相似也。忍修習法念處。唯増長法念處。以與
見道相似故。名順諦忍。煗頂不爾。不名順諦。
復有説者。忍法側近見道。煗頂不如。復有
説者。忍法亦多相續。亦一刹那現在前。
煗唯多相續現在前。復有説者。忍法唯一定
意。煗頂不爾。復有説者。忍法正觀不雜。煗
頂有雜。或時起欲界善根。復有説者。忍法
*正觀。不多不廣。而能隨順趣向涅槃。煗頂
*正觀。亦多亦廣。亦能隨順趣向涅槃。此中
應説轉買摩尼寶喩。以如是等衆因縁故。忍
名順諦。煗頂不得名順諦
是煗頂及下中忍。行十六行。縁四眞諦。増上
忍。行四行。縁苦諦。復有説者。増上忍縁道
諦。問曰。忍爲縁何法得正決定。答曰。或有説
言縁於道諦。問曰。若然者云何不縁行倒錯
耶。若縁行倒錯。云何不爲得正決定而作留
難。答曰。假令縁行倒錯。於正決定。不作留
難。所以者何。於此善根。修習縁行。先有徑
路。是以入聖道時。於此縁行。自在能用。如見
道中。先起欲界忍智道。次生有頂忍智道。彼
有頂忍智道。後復還生欲界忍智道觀苦行。
後復生觀習行。乃至廣説。如此皆名縁行倒
錯。不以縁行倒錯。便爲見道。而作留難。何以
故。以於見道修習*縁行先有徑路故。忍亦如
是。於得正決定。不作留難。諸作是説。縁道諦
増上忍。後得正決定。彼有三心。應同一縁一
行。所謂世第一法。苦法忍苦法智。二心應同
一行。不同一縁。謂苦比忍苦比智。二心同於
一縁。不同一行。謂習法忍習法智。評曰。應作
是説。應縁苦諦増上忍。後得正決定。彼見道
是猛健善根。雖縁行倒錯。於正決定。而無留
難。彼忍是世俗有漏善根。其性羸劣。若縁行
倒錯。則與見道。而作留難。如實義者。應觀
苦増上忍。後得正決定。非先觀道忍後得正
決定。増上忍行苦行縁苦。而忍方便道廣行
十六行。縁四眞諦。彼行者正觀欲界苦。觀色
無色界苦。欲界行集。色無色界行集。欲界行
滅。色無色界行滅。斷欲界行道。斷色無色界
行道。如是三十二心。是名下忍。行者後時漸
漸減損行及縁。復更正觀欲界苦色無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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