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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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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宗意。可許見道三類智邊。兼修已前
所起世俗智耶 祕云。修スト云云 付之見俱
舍論説。或云能兼修未來現觀邊俗智。顯偏
修未來俗智。或判曾所得非修。不見修前
所起俗智。撲揚解釋。似背彼論説
答。俱舍論中。偏云修未來俗智。無修スト云
所起俗智之文。然而撲揚大師。論外求道
理。判據實亦修也。何擧論文爲難耶。苦集
三類智邊修&T069222;未來俗智。其義希奇故。論
主明此義也。過去俗智。非希奇故。不説
之也。凡上品法。有法前法後法俱三得。中
品法。有法俱法後二得。起&T069222;法前得。是希奇
事也。故説之。法後得非希奇故。雖修過去
法。論不説之爲言。此義山寺御案也。贈僧
正御義。如本抄
  後亦不重
問。菩薩下三靜慮見道種子。至修道。可生
現行耶 答。進云。燈中無此義見タリ 付
之無漏種子。轉齊至後後位。下三靜慮
道種子。轉齊中品之後。何不生現行耶。例
如第四禪見道種子。至修道。生現行如

答。下三靜慮下品種子。至修道可生現行。
無漏種子。漸漸増長。必進後品。設雖下三
靜慮見道種子。若許齊中品者。必可生現
行。若不轉齊者。至修道位。猶有下品種
*子云事。難信難許。但於燈釋者。見道一
位間。第四靜慮現行。相續起故。不起餘地
無漏爲言見解釋始終。西明要集等。鏡智種
現。唯依ト云第四定義爲正。餘地有種子者。
何時生現。故唯依第四定*云云 燈家遮之。
如見無漏。雖遍五地。大乘唯依第四定
起。後亦不重起餘無漏。鏡智亦爾*云云
則第四定見道種子。生現故。餘地種子
無用。既以五地。爲其依地。鏡智亦爾也。現
行設雖淮第四定。種子通ンニ餘地有何妨耶
爲言
  又一義云。疏十末釋所奇捨云。即十地
中。所生現行及此種類中下品種云云
品種。既至金剛心。此即可下三靜慮
道種子等。下品種子中。既許有不轉齊
種子。非下三靜慮種子者。是何耶。若不
齊中品者。何生現行耶。故知。畢竟不
生種*子也
  許眼耳通
問。如來天眼天耳二通。可通七八二識耶
 燈中。許眼耳通通八識有云云 付之依
眼耳二根所起通故。名天眼耳通。七八二
識。不依眼耳二根。何名天眼天耳通耶。次
通八識義。有何證耶
答。天眼耳通。異説非一。或云眼耳識相應
慧。或云五俱意識相應惠。此皆依眼耳二
根。見被障細遠色。聞三千界等聲故也。佛
果七八二識。雖不依眼耳二根。見色聞聲
之勝用。似天眼天耳之作用故。名二通也。
許眼耳通通八識有。佛智遍縁スルヲ以許有ト云
何過解釋。此意也。諸教説。且擧正依二
根識體也
  不通無色
問。大乘意。可許四無量通無色界耶 燈
云。不通無色云云 付之喜無量以不嫉善
根爲體。而不嫉善根。廣通無色界。喜無量
何限四靜慮。若夫隨小乘喜受爲體之義。
不通無色者。可限初二禪。何通第三第
四靜慮耶。彼處無喜受故
答。四無量殊勝功徳。唯色界所繫法也。全不
可通無色設雖不嫉爲體。非一切不嫉
皆立喜無量。何以體廣。責可通諸地耶。
佛尋伺以思惠爲體。尋伺豈隨所依。通二
禪以上耶。此亦可*爾故燈云。此喜無量亦
復如是。通四禪有。不通無色云云
  尋云
論第三卷同學鈔第


論第三卷同學鈔第四目次

  五教義
  無始時來
末那意義
第七別依量二方
第八別量二方
深密異譯
此中約全
懷我見者
如海遇風縁
皆順無我
樂大乘者
勝軍比量五方


論第三卷同學鈔第*四

  五教義
疏云。就教中。初引不共大乘教。小乘不信
故。次引共許小乘教。二宗皆信故
  第一教證 阿毘達磨經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第二教證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
耶 勝者我開示
  第三教證解深密經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暴流 我
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爲我
  第四教證楞伽經
如海遇風縁 起種種波浪 現前作用
轉 無有間斷時 藏識海亦然 境等風
所擊 恒起諸識浪 現前作用轉
  第五教證疏云。有四部別。文即爲四
謂大衆部阿笈磨中。密意説此。名根本識」
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説此。名有分識。
トイハ謂三有。分ト云ハ是因義。唯此恒遍。爲三有

化地部。説此名窮生死蘊。離第八識。無別
蘊法&MT06279;窮生死際。無間斷時
説一切有部増一經中亦密意ヲ以説此。名阿
賴耶。謂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
賴耶
  五教有多異釋。今且依一義。不共教爲
四。以共許教。爲第五教也東抄。肝
心等意也
  無始時來界
問。論中爲證第八識。引阿毘達磨經説。無
始時來界。一切法ニ於テ等依 教理二證中
何 答。教證也 付之顯説第八名言。名
之教證。所引經文。無第八名。豈爲教證耶。
就中見寶性論説。引今頌文。證眞如佛性。
通説餘法者。難爲教證耶
答。論主證第八識。引五教證中。無始時來
界頌文。最前引之。明知。教證規模云事。是
以見論下文。已引聖教。當顯正理*
上教證。生起下理證文也。准此文。已前所
引大小諸經文。皆是教證也。就中共許教。
雖亙教理二證。於大乘教。定是教證也。阿
毘達磨經今頌。豈是理證耶。凡第八識自性
微細故。以作用顯示之。界者。因義。是種子
識也。依者。縁義。是執持識也。是則以因與
縁二用。顯第八識自性也。後二句如次。明
爲流轉還滅依之作用也。一偈四句伽陀。
説第八作用之旨分明也。此第八識。自性微
細。故以作用。而顯示ト云之論文。存此旨也。
但於不説名言之難者。論所引初二頌。同
是阿毘達磨經説也。其中無始時來界之頌。
以作用顯識體。故名阿賴耶*之文。説名
言示自性。設不顯説名言。作用若當第八。
豈不爲教證耶。次於寶性論文者。會之
有二義。一者寶性論勒那摩提之翻釋也。
大唐已前。所翻經論。多謬賴耶。以爲眞如。
推之譯者。任自所解歟。一者阿毘達磨經
今頌。兼説眞理。賢意菩薩。以説眞理之邊。
證如來藏理性也。是以見淄洲大師解釋。
寶性論中。據迷悟依説。攝大乘等。據流轉
依説。各依一義云云慧日論等。處處同之」
問。論引阿毘達磨經頌。無始時來界。一切法
等依云云 唯説第八識歟。將兼説眞如
歟 兩方。若唯説第八者。所引經文。其説
尤廣。界言通因性二義。豈不兼理事二法
耶。依義不簡流轉迷悟。何唯限第八識耶。
是以見寶性論説。引今頌。證眞如佛性理。
若依之如此者。論中引今文。爲第八識教
證。若兼説眞理者。豈爲教證耶。是以見論
文今此頌中。諸所説義。離第八識。皆不得
有*唯限第八。不亙餘法之旨。論文炳然
也。兩方不明如何
答。阿毘達磨經頌文。唯説第八識也。論主
證初能變識。引今頌文。爲教證規模。故若
兼説餘法者。可非教證。何況今論上下。引
彼經上下文。或顯第八識體性。無始時來界
今文是也。或説此識名言。故名阿羅耶*之
文是也。或明賴耶功能。諸法於識藏之説
是也。一經大綱。以明阿賴耶識。爲其所宗
歟。是以攝大乘論。明十殊勝中。以此文爲
明所知依殊勝之文。天親。無性。守本論
釋經文。此引阿笈磨。證阿賴耶識。名所
知依之文。經頌直説所知依見タリ若兼説
眞理者。所知依豈不限第八耶。若爾西天
諸大論師。同引今頌。證第八識。誰人異求
耶。今此頌中。諸所説義。離第八識。皆不得
有之文。被備一邊難勢。取可爲誠證。置
諸言安皆字。都簡餘法*之旨明也。但於
寶性論説者。凡貞觀以前古師。多學理
不二義。謬第八以爲眞如。古譯經論。其例
非一。勒那磨提翻譯。即可其類。新譯云無
始時來界。古譯云無始世來性。其源在之。
隨自所解。迷第八因義。謂之如來藏性。故
改界爲性。既非賢意菩薩本意。不可擧
爲難
  尋云。淄洲大師處處中。會寶性攝論相違。
二論各説迷悟流轉一義云云 何恣關譯
者誤耶
答。宗家且依現行文。顯界言通ト云&T069222;二種。
何必依用意耶。如梁攝論三十三阿僧祇
文也。彼新譯攝論。雖引此文證阿賴耶
識所知依義。梁攝論ニハ翻爲眞如。寶性論
誤。准此可知。其文雖實謬。且任現行
文。釋其義。或引爲證據。義常習也。
可勘處處例也
又一義云。一頌所説。其旨包含。廣可通理
事。界義亙因性。依義不簡流轉迷悟故也。
是以護法賢意二師。各取一義。互明一邊。
偏守護法等論文。不用寶性論所説。義勢
恐似狹。依之慧日論。最勝疏等。和會兩論
説。各依一門云云 處處其旨一同也。誰輒
降寶性論説。以關譯者加増耶。離第八
識。皆不得有者。嫌六識之詞也。眞如非小
乘餘部所知。何對彼遮之耶。是以結餘教
證。非諸轉識有如是義*准知。今結文
唯嫌六識也
  末那意識
問。論中末那意識。轉識攝故云云 爾者此文
唯明第七識歟 答。本疏中。通六七二識
云云 付之見論文。以能執受五色根故。
眼等五識。依之而轉者。明五識所依根。又
與末那。爲依止故。第六意識依之而轉者。
述第六識所依也。次云末那意識者。可
ナル第七俱有依。若重説第六者。豈非繁
重耶。依之燈中。第六ヲハ前成了。今成第七
云云 加之大師別鈔末那即意識也。唯第七
所依也云云
答。論中釋一切法等依頌文。又與末那爲
依止故者。第八與末那。爲所依故。意識
依第七轉スト云也。爰小乘等。不許第六依
第七。第七依ルト云第八之義故。重云末那意
識。轉識攝故等。立比量。成六七俱有依也。
故疏云。六別依七。七依第八。諸宗不許。故
應立量*云云 論文若限第七者。小乘不
許第七。爭信第六識所依耶。但於燈釋
者。非如疑難。末那意識轉識攝故文下。
有二箇量。立第二量。云第七應有俱有依
之時。似應有有法不極成過。故燈師釋此
疑云。立テテ初量。成第六別依。其別依者。即
第七也。故無此爲言前成第六者。末那
意識文下。第一量也。非指又與末那爲依
止故文。仍此難非也。別鈔異疏。可云一
相釋
  尋云。疏依末那意識文。立量云。六七二
識。亦依俱有依。轉識攝故。如眼等五識
云云 六七所依。合立之。何云二箇量耶」
答。疏解論文。未及立量。可有二箇
之旨。見于下文。故下文云。今應前成第
六有根。即是末那。末那成已。許是轉識
故。得爲因*云云 合立一量者。轉識攝故
因。可有隨一不成過。故知。六七別立量

贈僧正云。今論習。於一法竝擧梵漢名。
未見其例云云
  第七別依量二方
問。論中成第七俱有依。立量云。第七識
應有俱有別依轉依。轉識攝故。如眼等識
云云正比量歟 答。爾也 付之此量有法
差別相違俱有別依法宗*之下。有第八俱
有依。眼等俱有依二差別。立者欲立第八
俱有依。而同喩眼等識。是眼等俱有依。非第
八俱有依。轉識攝故因。轉彼異品。同無異
有。闕後二相。故作能違云第七識應無第
八俱有依因喩
如前
答。避要集所勘法差別相違。而有二義。燈
上下文。即其二義也。一今立第七有俱
別依之量。樂爲ニハ立不共依。非樂爲不共依
體第八非餘。譬如眼識有不共依。五識隨
一攝故。如餘四識之量唯諍不共依。不諍
其體比&MT06279;非彼故。無法差別。若諍不共依體
者。彼亦可有法差別。例亦成第六不共
依之量ニモ不諍不共依ナレトハ故。無第
*七識ナレト云意許。何勘法差別耶。故燈云。他許
五識所依各別&MT06279;不唯是一。若不如是。如極
成五識ニヲイテ隨擧一量時。應有法差別相違
過。以餘所依非此依故云云 二法與トノ有法
下。勘&T069222;二等差別。同喩*之外。要有二等差
別。是故或立表量。以不樂爲差別。爲能違
宗。或立遮量。非樂爲差別。設立表量。設立
遮量。皆意許二等差別。眼等不共依片差
別。即是同喩。立表量之時。以何爲片差別
體耶。故無法差別也。但遮非表。無有別
&MT06279;與七相違。與誰爲因之解釋。此意也
  尋云。先成第六別依之量。證第七識。六
二縁證也。俱生別依法宗之下。何無第七
識樂爲意許耶。立第七別依之量。其義
可同。次於極成五識。一識無別依。四識
有別依者。大乘中何人耶。若無敵者。何
徒立比量耶。又何處有此比量耶。次以
同喩。爲片差別。四分建立量不縁慮自
同喩燈日等也。覺惠非思量非心心所
非思同喩色聲等也如何
答。先於五識。擧一識立量事。雖無其
人。且示作法。是因明門常習也。雖無聲
非所聞之人。示&MT06279;現量相違。云如説聲非
所聞等也。定賓疏三云。假説論之。因明
並是作法之門。不要實有如此比量云云
次同喩爲樂爲片差別。先徳異説。然准
了義燈處處文。不爲片差別。應是實義
已上贈僧正御草書
入之燈文。私入之
  第八別依量二方
問。論中成第七俱有依。立量云。第七識有
俱有別依。轉識攝故。如眼等識云云 有云。
於此量。勘法差別能違云。第七不用第八
識爲俱生別依。轉識攝故。如眼等識云云
要集於此量。勘相違決定云。第七識必用
第八。爲ヘシ俱有別依。恒行心品攝。非本識
故。如第八相應五數*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
如何破之耶 燈破云。夫言決定。因喩兩
許。可成決定。若對小乘。第八他無。何成決
定*云云 付之似因過有不成不定相違之
中。不定過有五十四過。若非分自他共。各
開自他共者。如何有五十四不定耶。依之
勘因明疏。大乘師對薩婆多。立量云。汝無
表色。定非實色。許無對故。如心心所之
時。小乘作相違決定云。我無表色。定是實
ナルヘシ。許色性故。如許色聲等者。是他比量
相違決定也。若薩婆多對大乘。立量云。我
無表色。定是實ナルヘシ。許色性故。如許色聲
等。大乘作違決云。汝無表色。定非實色。許
無對故。如心心所者。是自比量相違決定
也。論所説所聞所作相違決定。是共比量
違決定也。若爾能破難思如何
答。相違決定。唯共比量也。五十四不定者。作
句數之。實非有其過。前五不定。自他共
各分自他共。亦不必爲過。如三十六相違。
疏云。諸自違共及自。皆爲過失。違
他非過。他比違他及共爲失。違自非過
云云 六不定中。前五有自他共。第六唯共。無
自無他
問。論主立量云。第八識ニハ應有俱有別依。
是識性故。如餘七識*云云 若不立此量。
有何過耶 答。疏立第七俱有依量云。第
七識別有ヘシ俱生別依。轉識攝故。如眼等
識*云云 若無立第八俱有依之量者。第
七識俱有依量。以第八識。可付不定過故
云云 付之第八既非轉識。何轉彼因。有不
定過耶
答。演祕釋云。此乃深防。迷因明者。恐見前
因有識言故。輒爲不定云云 意云。第八識
有十八名。其中既列轉識名。是故第八轉
彼因。成不定敵也。人師釋中。明有此意。
可勘合之
  尋云。演祕釋付不定過意。恐見前因有
識言故云云 不云第八轉轉識攝故因。
又釋前因無不定過義云。因中説云轉
識攝故云云 准之第八不轉轉識攝故

問。七八二識相望。互可爲不共依耶如第
四卷
  深密異譯
問。撲揚大師。釋解深密經翻譯不同。總有
四代本*云云 爾者彼四代譯。如何釋之耶
答。釋云。魏所譯ヲハ名相續解脱經。梁隋本。
同名解節經。大唐所翻。名解深密經云云
付之先隋朝三藏。更無譯此經。何云隋本
名解節經耶。次宋代求那跋陀羅。翻出一
卷經。名相續解脱經。何隱此譯。而不出耶。
元魏菩提流支所譯。名深密解脱經。是
五軸本也。何以一卷相續解脱經。關流支
譯耶。次陳代西印度優禪尼國三藏眞諦。譯
一卷四品經。名解節經。何云梁所翻名解
節經耶
答。今經異譯。總經四代。一者宋代求那跋
陀羅譯。出一品。名相續解脱經一卷或
兩卷
二者
元魏菩提流支所譯。名深密解脱經五卷十
一品
三者陳朝眞諦三藏所翻。名解節經一卷
四品
者大唐三藏翻譯。名解深密經五卷
八品
今此四
代譯。圓測。智昇等諸師。列之一同也。不可
疑之。但於演祕解釋者。非出深密異譯。
是四代攝論中。立彼經題目。有爾許不同
爲言魏代論云如相續解脱經中説。隋朝笈
多所翻論。云如世尊解節經中説。梁代眞諦
所*譯論。云如解節經所説偈。唐三藏所譯
論。云解深密經。是故演祕出四代攝論所
立之異名也。是以見深密經西明疏文。魏
代所譯攝論。名相續解脱經乃至大唐三藏
所翻。名解深密經等云云無性攝論神廓疏同

  尋云。演祕云。此經迨今總經四譯*云云
明知。指深密經異譯也
答。四代攝論。各引經文。立其題目。四代
譯異故。云總經四代也
  此中約全
問。論引契經。我於凡愚。不開演爾者
凡愚者。通有性及不定性歟 兩方。若通
者。論中凡即無性。愚即趣寂云云 若依之不
通者。大師餘處中。凡言通有性無性。愚言
亙定不定性云云
答。凡解深密經頌。五性相對。爲定性大乘及
不定性。説阿陀那教。爲無性及趣寂二乘。
説之云也。是以論中。無性有情。不能窮
底。故説甚深。趣寂種性。不能通達。故名
甚細乃至 凡即無性。愚即趣寂云云 論文大
嫌趣寂無性二類。有性根未熟人。不爲凡
愚體見タリ故疏云。雖有種性可聞信解。根
未熟故。亦不爲説。如一乘法信根若熟。即
便爲説。此中約全五性作論。非約少分。故
不説言云云 但於瑜伽鈔者。彼別釋也。設
雖有性凡夫不定種性。根未熟之時。不説
彼教。故凡愚言*之云也
又一義云。凡愚言。可攝大乘凡夫及不定性
二乘也。以瑜伽鈔爲證。今疏同彼鈔。然
云此中約全五性作論者。會論文也。經
凡愚言。雖攝不定性及大乘凡夫。論且於
五種性。明全不説之人。故云凡即無性愚
即趣寂也。有性凡夫等。根未熟時不説之。
根熟之後説之。故不顧未熟少分。約全五
性。出趣寂無性也
  懷我見者
問。樞要中。引無性攝論。懷我見者。不爲開
云云 爾者我見者。分別俱生中何 樞要
中。俱生我見云云 付之俱生我見。不依教
生。設説阿陀那識。何増執見耶。況本
云恐彼分別執爲我。論文述恐彼分別計執
爲我。明知。分別我見云事如何
答。樞要解釋。尤有其謂。無性攝論懷我見
者不爲開示文。本經四句中。釋第三句也。
懷我見者。即凡愚也。其中凡者。無性人也。
愚者趣寂凡聖也。既云聖者懷我見。以知。
明俱生我見云事。恐彼分別執爲我者。釋
經第四句。増分別執者。無性及趣寂凡夫
也。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爲開示*之文。
其意分明也。若爾上下二句。各釋經第三第
四句。何亂文勢。可爲難耶
  尋云。恐彼分別*執爲我者。不爲凡愚開
演之道理也。愚言若指聖者。此故難立
答。以甚深細。可爲不開演之故。第一
句後三字。即其故也。今論文。亦有此意。
恐彼分別執爲我者。若强爲彼凡愚。開演
此識者。既有凡夫。故可有増分別見之
爲言
尋云。俱生見者。六七中何
答。第七見也。懷者。帶義也。恒帶我執義
也。同今論云異生善染無記心時恒帶我
執。仍第七見也
  如海遇風縁
問。論中引楞伽經説。如海遇風縁起種種
波浪等*云云 今文説眞理歟 答。既第
八教證也。故非眞理也 付之見彼經文。
大慧菩薩。請説玉ヘト海浪藏識境界法身。明知。
以眞如法身。名海浪藏識也。隨佛答
藏識海常住云云 若非眞理者何云常住。
是以他宗意。以法身名藏識*云云
答。以水波譬喩。明本識轉識。諸教常説也。
今海水波浪*之喩。豈非顯識類本末耶。付
中藏識海亦然境等風所擊*之文。四縁
擊發之義也。豈非衆縁所生識體耶。是以
護法論主。引此文。爲第八識教證。誰人異
求耶。但於大慧菩薩請問者。海浪藏識與
境界法身。各別擧之爲問。是以十卷經中。
二種各別問之。次藏識海常住者。顯無間
斷也。是以頌文。云無有間斷時。述恒起諸
識浪。隨燈中。證衆名中藏識名。楞伽云。藏
識海常住云云 仍非翻譯者成眞如也
  大乘經佛説量
諸大乘經有法皆順ヘシ無我。違數取趣第一
背流轉趣向還滅第二
讃佛法僧毀諸外
第三
表蘊等法遮勝性等第四
樂大乘者
許能顯示無顚倒理。契經攝故第五
如増一
至教量攝ヘシ宗法
  總別十箇比量
皆順無我違數取趣IMAGE
棄背流轉趣向還滅[IMAGE]樂大乘者許
讃佛法僧毀諸外道[IMAGE]能顯示○
表蘊等法遮勝性等[IMAGE]
  疏云。前四因爲宗有四。皆以許能顯示
等爲因
皆 順 無 我○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疏云。又以諸大乘經至教量攝爲宗。兩
ヲ以爲一因。各加ヘシ樂大乘者許契經攝故
字。因既有五。合前爲九
皆順無我○棄背○讃佛○表蘊○樂大乘
者○
  疏云。亦總以中間四對爲宗。唯取許能
顯示爲因
  私云。以前兩對四因。總爲宗。以第五
因成
  疏云。且略而言故有十種。若二三合等。隨
義應知
  皆順無我量
問。論中爲成大乘經至教量ト云&T069222;。立量云。
諸大乘經。至教量攝ヘシ。皆順無我。違數取趣
故。如増一等阿笈摩經*云云
爾者此因。可有隨一不成過耶 疏釋云。
然初四因。有隨一過。彼不許此順無我等
云云 故可有隨一不成過也 付之敵
者小乘。許三法印教順無我理。如何皆順
無我因。有隨一不成耶。況元曉居士判比
量論中。立量云。諸大乘經。非至教量攝。
樂小乘者。不許顯示無顚倒理契經
故。如外道論等云云 淄洲大師破之。付隨
一不成過。小乘亦許三法印教。顯於正理。
今大乘經。既順三法印顯無我理。説諸行
無常故云云 如何
答。諸大乘經ニハ有説無我處。有説我處。如
説涅槃大我者。違無我故。因云皆順
我等之時。犯隨一不成過也。故疏云。然初
四因。有隨一過。彼不許此。順無我等故
云云 例如無性攝論立諸大乘經皆是佛
ナルヘシ一切不違補特伽羅無我性故。如増 
一等之量。有隨一不成過。因明疏云。此對
小乘。有隨一過乃至説有大我。爲眞理故
云云 是則因置一切言。故犯隨一不成過。此
ニモ置皆言。故有此過也。但判比量論因。
立不許顯示無顚倒理契經攝故之故。
違説無我*之處。故有隨一不成過。不可
相例
  尋云。如此義者。皆順無我等因。可非實
共許因歟。若爾設加トモ樂大乘許言。成自
自許。最不審皆言非云大乘經一一
文句。皆順無我。彼彼諸經。皆順無我爲言
上人云。皆順無我等因。實須共許。雖説涅
槃大我。是無我之我。不違無我。故小乘故
&MT06279;付隨一過。故加樂大乘者許之言。避此
過。或又成皆順無我等因已。後取爲因也。
立皆順無我之時。實似因ナリト者。其理不當
歟。一切不違補特伽羅無我性故之因。又爾
也。實是共因也。小乘故&MT06279;付隨一過也。如
此之因ニハ必置自許簡別簡過。攝論諸師。
不知此旨。不得遁過。彼因ニモ若置自許言
者。亦可無隨一不成過。亦可爲共許之
規模也
  尋云。疏中皆順無我違數取趣等因。加樂
大乘者許及契經攝故*字云云 爾者立
成因量已。後加之歟。將不立成因量
之前。置此簡別歟 若如前者。皆順無
我等ヲハ前立量。令極成了。何煩加樂
大乘者許等*字耶。若如後者。既*是
自因。此上置簡別言者。成自許自許耶
贈僧正云。立成因量已。後可加樂大
乘者許等之*字。不爾因體非共自因上。
置許言。成自許之自許。是故立量。成因
ヌレハ因既極成。此上小乘猶見説涅槃大
我之處。强&MT06279;云不順無我。故加樂大乘
者許等簡別之時。小乘不能付過。此名
共許自許。故纂云。據至極理。他宗故違。
置自許故。得無過云云
今云。此義恐不爾。既以第五因。成皆順
無我等因了。敵者何云有不順無我
之處。付隨一不成過耶。成因量若正比
量者。敵者必可信故。量若無過者。皆順
無我道理。已成立。全不可云有不順無
我之處。若爾立成因之量了。置樂大
乘者許簡別云事。頗無其謂。依之可云。
皆順無我等因可有隨一不成過。故加
樂大乘者許*之簡別者。不立成因量之
事也。故樞要云。前四對中。更加大乘
者許*字。簡隨一不成云云 若成因了。無
隨一不成。何云簡彼過耶
問。若爾即成自許之自許
答。皆順無我道理。小乘須許義也。涅槃大
我。即無我之我故。雖説我。皆順無我
也。而小乘强違。付隨一過。立者先立。欲
簡此過。置樂大乘者許*字也。此云共
許之自許。纂要意在之
  樂大乘者
問。成大乘經佛説之義。有多因。爾者樂大
乘者許能顯示無顚倒理。契經攝故因。自他
共中。爲是自因。爲當共因歟 答。共因也 
問。二邊難之。若共因者。小乘不許大乘經
顯無顚倒理。故有隨一不成。爲簡此過故。
置自許言。應是自因。所以今論皆順無我
因。付隨一不成。攝論所立一切不違補特伽
羅無我性故因。有隨一不成。明知。此因可
自因云事。若依之自因者。淄洲大師。餘處
共比量&T069222;自許言。如唯識樂大乘者許能
顯示無顚倒理契經攝故因也云云 如何
答。大乘經雖有不説三法印之處。皆順
三法印也。何者。如涅槃經。雖明禪尼外道
神我。而破之故也。雖説常樂我淨。其我即
無我*之大我也。如増一等經。雖非句句
説無我等皆順無我等。故名顯示無顚倒
理。大乘經亦爾。雖非文文説無我等。皆
順無我。顯示無顚倒理也。而小乘者。違此
至極理。故言不顯示。故置樂大乘者許
*字也。纂要意可如此歟
  勝軍比量五方
問。勝軍論師。爲成大乘經佛説義。立量云。
諸大乘經。皆是佛説。兩俱。極成。非諸佛語所
不攝故。如増一等阿笈摩經云云 爾者今量
付不定過者。爲唯限發智佛説師將如
何 若通發智非佛説師者。疏勘不定。以
自許發智爲異品。若通非佛説師。勘此過
者。何以共許發智。不爲異品耶。況疏勘自
不定云。若直クヤ發智。極成非佛語
ヲ以攝。小乘即違自宗。自許是佛語故
等云云 若依之如此者。燈云。對彼小乘自
不許發智論是佛説者。豈無不定耶云云
答。此有二義。一云唯發智佛説師勘ルニ此過。
以疏文爲其證。訓燈文云。對&MT01302;彼小乘。自
不許發智論是佛説者。豈無不定耶云云
設雖對佛説小乘。大乘自不許佛説者。豈
無不定耶爲言意同疏歟。或燈且破西明
以共許發智作不定也。如難中訓。與疏別
也。一云佛説非佛説二師。俱爲敵者。作不
定也。過雖起自許發智佛説之師。二十部
小乘。皆是一方敵者&MT06279;爲大乘比量。作不定
過也。疏顯過起。非謂唯對佛説一師歟
問○作法
如前
爾者今量因可有隨一不成過耶
 祕云無云云 付之小乘餘部意。云諸大
乘經壞正法者説。定非佛語所攝。非佛語
所不攝因。豈無隨一不成過耶。依之因明
大疏幷義燈中。有此過云云
答。凡勝軍論師立因本意。兩俱極成非佛
語者。六句論等諸外道教及六足等内道諸
論是也。諸大乘經。非彼類故。立所不攝也。
兩俱極成非佛語者。能不攝也。諸大乘經。此
所不攝也爲言其所不攝ト云之意。諸大乘經ヲハ
雖云非佛語收。大乘師云佛語故。大乘
隨一非佛語&MT06279;非兩俱非佛語之物。所
以立敵兩家極成セル非佛語中。所不攝也。非
兩俱非佛語之物云事ヲハ小乘亦許之故。無
隨一不成。故演祕云。言兩極成。意簡隨一。
敵雖説大非佛語收。立者不許故。不得
言兩俱極成非佛語攝。敵者亦許兩俱極
成非佛語中不攝大乘。彼既許之。何成隨
云云 故直見勝軍立因本意。無隨一失。
只發智論ノミ&MT06279;爲不定敵也。然大疏二
見因。先任立因本意。付不定過。次別
見成因。亦付隨一不成過也。左右
因。二邊付不定隨一也。彼此俱眞過也。其
付隨一不成過之意。兩俱極成者。是本極
成之義也。本極成六句。論等ニハ所不攝也爲言
發智論大乘師爲本極成六句論等非佛語
類。故所不攝ニハ不轉也。仍無不定過也
然小乘等。不許大乘經本極成非佛語所不
攝故。有隨一也。燈云。小乘不許極成非佛
語所不攝ト云&T069222;故。唯大乘許。不得云兩俱者。
此意也。不得云兩俱者。擧因初詞也
  尋云。演祕云。言兩極成意簡隨一者。大
乘經上。有二義。非兩俱極成。非佛語故。
無隨一失也爲言不見取置非佛語體耶
答。因明疏釋因云。則非外道及六足等教
所攝故云云 取置非佛語體之旨明也。又
明燈鈔述疏意之文。此意也。但至演祕
者。爲隨一過。先大乘經上。有佛説非佛
説諍。非立敵俱許非佛語收。故非兩俱
極成六句論等非佛語類攝也。重意云。
於大乘經。自有隨一非佛語義。無兩俱
非佛語義。故不類攝。兩俱非佛語外道等
教也爲言大疏直釋非佛語體。祕重述不
類攝其非佛語中之所以也 三藏大
師。徴勝軍因。大有二意。邊邊各付一過。
倶是眞過也。然有人云。隨一不成。假設過
者。深迷由來
有云。若取置非佛語體。此所不攝立者。
有隨一不成。若大乘經上。有佛説非佛説
二義。非極成非佛語爲因者。無此過
有云。兩俱言有相濫。若小乘外道見兩
俱。此外道小乘兩俱極成非佛語所不
ナルヲ爲因者。唯大乘許。小乘等不許。故
爲隨一也。若大小二宗名兩俱者。無此
過也
問。○發智論入宗*之時。有如何過耶 答。
宗有違自教失。因有兩俱不成*云云 付之
今此二過。誰人所付過相耶。若發智佛説師
者。發智論是兩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之物
也。如何有兩俱不成過耶。若對非佛説師
者。既違共教。如何爲自教相違失
答。邑法師釋此事云。對發智佛説師者。有
違自教失。對非佛説師者。有一分兩俱不
成過云云 佛説非佛説二師。俱是今量敵者
故。對彼對此。同犯過也。或違自教過。佛説
非佛説二家。同勘之。對ニハ非佛説師。雖違
共教。似宗諸過中。無云共教相違失之物。
故不立此名也。仍大乘邊。不許發智
佛説。故違自爲過也
  尋云。何故違共教不爲過耶
答。因明疏云。雖違ヲモ共爲過。背毀所師
無我教故。唯違自爲過。説名自教相
云云
問。○若以發智論。入宗之*時。可有所
依不成過耶 演祕有此過*云云 付之兩
俱不成。有所依有法。所依不成無有法。此
因既有兩俱不成。如何有所依不成耶。依
之因明疏云。兩俱所依有。此所依無故云云
答。演祕中。作二釋。若存第二釋者。無所依
不成。不可劬勞。今依初釋。會難云。發智論
入宗時。犯違宗過。若欲遁此過。宗除發
智一分時。因如舊故。無一分所依。祕云。發
智一分。不許大乘是佛説也。何有所依。故
成一分所依不成者。此意也。發智一分不許
者。發智一分。有違宗故。不許是有法爲言
大乘是佛説也者。大乘經一分ヲノミ爲有法。立
佛説也爲言今此所依不成。被帶違宗來レル
過也。次兩俱所依。有相竝勘。如大乘師對&MT06279;
有部立我實有ナルヘシ所依故之時。二過相
竝。兩俱不成ニハ又有無所依。故纂云。故兩俱
不成。不必有法唯有故知。設有所依。設
無所依。因不成有法。皆名兩俱不成。所依
不成。無所依有法。故立此名也
  尋云。因是有法上義。有法除發智者。因
隨亦無カルヘシ何宗除因殘耶
答。非佛語不攝因。既轉發智畢。是故有
トモ發智。因留如舊。故有此過
問。○遍學三藏。改因立自許極成非諸佛語
所不攝故之時。三支無過。可成正比量耶。
 答。爾也 問。因既置自許言。顯自比因。
竝用極成之言。自共豈不相違耶。次有人
勘相違決定云。諸大乘經。皆非佛説。自許
極成佛語所不攝故。如數論等。又勘云。諸
大乘經。皆非佛説。兩俱極成佛語所不攝故。
如勝論等。若爾既是猶因。而非正因。何
云能立量耶
答。凡大乘所説。廣大甚深。非小乘外道等
思量境界。不信受彼甚深意趣。降之以爲
壞正法者説。爰勝軍論師。爲破彼迷倒。四十
餘年。按立一箇比量。時世久行。敢無
非者。于時遍覺三藏。周遊五竺之間。親對
居士。徴兩俱因。勘種種過相。勝軍杜口。不
能遁過。三藏和尙 。遂正其因。立自許極成
非諸佛語所不攝故。是時三支圓滿。避似立
諸過。五天歸仰。崇大師聲徳。實是能立
規模也。誰人輒付過耶。但因置自許言者。
極成非佛語所不攝者。是雖共許因ナリト。傍爲
簡過。置自許簡別也。既異自許*之自許。
全無自共相違之失。例如彼唯識比量初三
攝眼所不攝者。是雖共許因。爲令關預他
方佛色。置自許言。次二箇相違決定。俱非
過數。凡因明門習。以本量因タル之法
&T069222;過。所不許也。而今量既云非佛語所不
攝。簡捨六句論等極成非佛語之物了。何
似之爲同喩。還勘過耶。例如彼唯識比量
置眼所不攝言。簡眼根了ヌレハ以之爲同
喩。不勘相違決定。是因明大綱也。學者可
悉之
  尋云。因既置自許言。猶是可自因。大疏
難順憬師唯識比量
相違決定
因云自許。故非共許
云云 又難判比量云。今因非共。故不
得成相違決定云云 纂要云。既云自許
即是自因云云 准此等釋置自許言。必
*是自因也
答。共因置自許言。以樂大乘者許能顯示
無顛倒理契經攝故之文。爲其規模。今量
幷唯識比量自許簡別。以彼因爲其源。
亦如今量。爲簡以發智所付不定過。
置自許言也。非指因體言自許也。如 
唯識比量爲能違付不定。置自許言。
是共許之簡別故。云共許也。順憬
違決。不置自許言之時。因體既自也。眼
識不攝因。大乘不許之。故爲簡隨一不
成。置自許言。故自許之自許也。判比量亦
爾也
尋云。以本量因簡*奇之法。不作能違
云事。不可然。餘卷本疏。釋所立宗因便
倶有失之文。別宗別因量。有相違決定
云云 彼違決既以本因所簡聖道等意
識。爲同喩。如何可會
云。此事異義非一。且成一意云。陳那
以前古師。三支別體也。雖因簡之。簡別
&MT06279;拘。爲能違同喩也。陳那已後。二喩即
因也。立因三相故。簡*奇タル之物。不
成能違同喩此義猶可
受口傳
又約因明。引信摧
二門不同也。所立宗因別宗別因量。就
引信因明。付相違決定也。今依摧邪門。
避相違決定也
尋云。大疏難順憬師唯識トル。比量相違決
定。雖付多過。不言眼根本量簡之。
以知。雖本因簡*奇。爲違決同喩無過

答。大疏六箇難。難能違自許ナル&T069222;故。
且不難取簡*奇タル之法。以爲同喩也。況
上文以眼所不攝簡別。簡以眼根所付
相違決定。*云云 故下文讓上。不擧此難

別尋云。改因者。全改本因之意趣歟。
將立因意如元。加自許言。爲改因歟
兩邊可
難之
一義云。改因者。不改因本意。只安自許
言。簡發智論也。具言之者。可言自許兩
俱極成等也。設雖無兩俱之詞。極成者。
立敵極成義也。故不安兩俱之言。是立
敵極成之義也
尋云。大乘自許發智論兩俱非佛語ニハ
不攝。設置自許言。猶可轉發智異品。何
依自許言。簡不定耶
答。此難可爾。但發智論。依他許佛説諍
起。隨一非佛語之物也。大乘經依自許佛
説。非佛語所不攝被云故。安自許言。簡
他許佛説。非佛語不攝之發智也
  已上問答可祕之。相傳一義也。上人御
義異之。改因者。全改本因意趣。省兩
俱言。加自許言也。極成言。非立敵極
之義。至極成就之義也云云 別可習

論第三卷同學鈔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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