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First] [Prev+100] [Prev]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一爲初。以乙爲二爲後廢立也。付後
義。演祕文述不可作唯本質釋意。非
述不得作此後解之釋。撲揚遠意趣。漏
無・漏縁。質影雙説。例事無事ルヘシ唯望
質。第二釋立道理作之。故今勘無漏縁
論文。文状大異事無事縁。例漏無漏縁
通質影。不可作通影後釋爲言不唯望質
ヲハ可訓不ト云ナリト唯望質也。
  以菩提院問答。反舊抄等前後義趣。綴集之*畢。
解脱房義。通質影之義令存給云云 可訪
尋之。可見尋
思抄別要也
問。本疏中。述漏無漏縁通質影旨*畢。與
有無事縁別。不可爲例云云 撲揚大師如
何釋之耶。祕云。此有二意。一成有事縁第
一釋。二成無漏必約テ云影質。不可以彼有事
縁中初釋相例云云付之依撲揚大師定判。
案有事縁二釋。先作通質影之釋*畢。或
直據本質。名此二縁煩惱云云唯本質之釋。
是第二釋ナリ。如何定初釋。作二釋耶。是以自
釋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後解之文。漏無
漏縁。質影雙説。例事無事。不唯望質云云
文意明唯本質釋。是後解見タリ何又致前後
相違耶准上可問
答之也
  御入講番。興玄入寺對勝盛用之。聊
閉口*畢
  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者。見惑百十二。修
惑十六。欲界四諦下。各有十惑。色無色界
四諦下。各有九惑。除嗔以上
見惑
欲界有六煩
惱。色無色界各有五除嗔以上
修惑
 光盛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七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八目次

  隨煩惱
  掉擧別體量二方
除懶惰意
掉擧散亂相應
皆容倶起
此則是嗔
要託本質
無漏縁惑
少諦多諦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八

  ◎隨煩惱
掉擧別體量
問。正義意。掉擧心所有別體云云 爾者以
何理成之耶 論云。有義掉擧別有自性。
遍諸染心。如不信等云云 付之遍染心所。
必有別體性。此故且可然。而妄念。不正知
幷放逸心所。雖遍染心。無別自性。如何以
此所以。證別體義耶
問。正義意。爲成掉擧有別體云義。立量云。
掉擧別有自性。遍諸染心故。如不信等
云云正比量歟。答。可爾。付之因有不定過。
作法云。爲如クヤ不信等。遍諸染心故。掉擧
別有自性。如放逸等。遍諸染心故。掉
擧非ラン別有自性云云
答。第三正義意。成掉擧心所。有四段論文。
破初師。會文。顯正。破スル第二師是也。今被
擧疑是第一破初師唯貪分リト云義文也。故
疏云。貪等之外。別有自性。由此故。得遍諸
染心。若唯貪分ノミ者。不遍一切染故。如不
信懈怠等云云 若爾委論之。宗ニハ可立掉擧
有法離貪有別自性。能別 若唯貪分位被假
立。有遍染心所。有ヘシ不定過。妄念不正知。放
逸等。雖有念惠貪嗔分非遍染。有無明幷
懈怠之分。是遍染心故。敢非不定敵矣
  又以觸別有體之宗以思分位愛等。
爲同喩無過之義。可爲例之也
問。若爾者。既正因也。如何疏云遍染心言
是一分證。如不信等。是實有故。此因不定亦
不遍故耶 答。是一分證者。對貪一分義。
立離貪有別自性故。是正因也爲言此因不
亦不遍故者。立應有別自性。用此
因故。放逸等心所。分レテ異喩闕異品遍無性
之義。非遍因云也。非遍因者。闕第三相。
非圓滿因爲言重意。不適者。是不定義也
  除懶惰意
問。付八大隨惑。且懈怠心所。以何爲自性
耶。論云。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爲性云云
以懶惰爲性云也。付之依論主所判。雖可
定性相。披大乘經説。似有相違故法華
經中。除懶惰意及懈怠想云云 知。安及言。
懶惰。懈怠。別法數云事
答。素咀覽言。因別意趣。阿毘達磨。依
説。是義家所定也。須依四依論藏知
佛經意也。但經誠有及言。懶惰。懈怠。可非
一法。故玄賛懶惰是放逸。與懈怠別云云
云。以懈怠三不善根不防染。不修淨用。總
立一箇放逸。此則懶惰爲性。懈怠上一用
故。以所依懈怠性呼能依放逸也。況經文
所説懈惰意者。懶惰相應意識。懈怠想者。
懈怠倶時想心所是也。王所既別也。如何不
云及耶。故鏡水抄云。懶惰是心王也。懈怠
是心所也。故懶惰與懈怠別也云云
  付鏡水抄釋。尋云。如解釋者。所相應
者。同懈怠雖一法。能相應法心心
所異故。可置及言。何玄賛判懶惰是
放逸與懈怠別*耶。答可思。可有別
義歟
掉擧散亂相應歟
問。付隨煩惱自類相應義。且掉擧。散亂二心
所。可相應耶 答。可相應也。付之心心所
法相應。本可尋相順義。而掉擧易行解。
於一境數數起多行解。散亂易所縁。一心
相續。縁多境也。易解易縁。其相甚替。不
可有倶起相應之義。所以有一相續ニハ
於前一境。起易解掉擧有一相續。心ニハ
各別境。可起易縁散亂也。全難云遍染心
所耶
答。掉擧等八大隨惑。倶是遍染法也。一念中
不並。如何有遍染之義*耶。但行相異故。不
可相應云難。掉擧。散亂。一刹那之間。解縁
トモ易。多念相續位。解縁必易。以相續位。
尋刹那之間。其自性必可易解易縁。故依
多念位。探自性相。相應無失。易解易縁。
無相已上問答也
  問。此消通猶不叶疑難意趣。許多念相
續位。其行相顯倶起。不尋一念行相難
知。若爾者。只一念心ニハ其行相難知トコソ
尋。不可疑倶起。殆一念倶起強非疑。
次念ラハ掉擧易行。散亂可易縁故也。
假令數數轉異境。染惱セン心分位ニハ
倶替故。二法倶起非疑。於一境相續。令
心流蕩位。掉擧易解可爾。易縁散亂。全
難倶起爲言
疏云。若爾則一切染心中。掉力皆應易解。
亂力應恒易シム縁。何故不爾。若一境一心ニハ
不易。所有染心應無此二。如愛味
定等所縁行解倶。無改易。無此二故。論
染汚心時。由掉亂力。常應念念易解易縁。
由念等力所制伏。如繋猨猴。有暫時
住故。掉與亂。倶遍染心。述曰。答此問云。
染汚心時。由此二力。常應念念易解易縁。
倶生念定等力増故。制持スル&T069222;此二。如繋猨
猴。倶生染心。有暫時住。專住一境。掉亂力
トモ體非無也。掉亂増時。念定等法。行相劣
故。互有増微。故此二法。如諸論説。倶遍染
云云
  正理師意。述作意心所相。但住此境。行
相微隱ト云ヲ以難。行相微細由何知有。可
疑之。但彼無異因。致此分別。今念等制
伏云故。不似彼歟
又云。論染定起時。心亦躁擾。故亂與定。相
應無失。述曰。染定起時。既名染故。心亦躁
擾。不相應故。相應ト云無失。非是散亂定取
多縁。以躁擾是亂自相故云云
  此釋意如何*耶。彼令易解。此令易縁。
非遍行者。似前後相違。能能可得意

  皆容倶起
問。付隨煩惱諸門分別。二十隨惑皆可與
別境心所相應耶 答。論云。如是二十。與
別境五。皆容倶起。不相違故云云 付之忿
心所縁現在。念轉曾受境。縁境既替過現。
如何有所縁等義耶。又散亂心所。令心心
所易縁。定專住一境。行相又不相順耶。況
散亂障定爲業。返與定相應*耶。次妄念。
不正知。立念癡。惠癡分位。如何望念惠。有
事等義耶
答。論中釋忿念相應之義念亦縁現曾習
類境。忿亦得縁刹那過去故。忿與念亦得
相應云云 意云。念心所縁曾習類境タル現在
之時。與縁現在忿倶起。忿心所縁刹那過
去之時。亦與縁曾習境念相應也。又釋散
亂心所與定倶ナル義云。染定起時。心亦躁擾。
故亂與定相應無失云云散亂以躁擾爲別
相。染定相應心ニハ亦有躁擾義故。所與定
相應也。但散亂所障。是正定也。故論云。能
障正定。惡惠所依爲業云云 全不云障染
定。何爲相違*耶。例如惠心所斷疑爲&MT01302;業。
染惠與疑相應疏云。此説勝惠。故
言斷疑。文。六本也
又釋妄念。
不正知。念惠相應之義云。染念染惠。雖非
念惠倶。而癡分者。亦得相應故云云 念惠分
妄念。不正知。雖不與念惠倶。無明分
妄念不正知。與念惠相應也此答移興問
答也耳
  問。忿對現前境。亦有事縁煩惱也。如何
縁刹那過去哉如下又任彼令易解此令易
縁文。散亂以易所縁爲相。如何與專住
一境定相應哉如上 次任故依雖別取各
功能假立爲一名爲體等之釋。於二箇法。
立一箇妄念。若不正知見タリ。如何望自
所依念癡惠癡。綺論相應耶如望餘信等可
相應之論義抄
  此則是嗔
問。西明意。忿心所。縁無漏法云云 燈師可
許之耶 答。可有許不許二意也。付不
許。滅道二諦之上。可有起忿之義。豈非無
漏縁耶。況自下文。引疏主釋。忿心所縁滅
道諦云云 自乍存此義。如何不許他師義

答。忿心所。行相麁淺法也。不可縁深遠無
漏。況隨煩惱上下相縁門之中。忿等十小隨
惑。雖有二師義。初師云十皆不縁上界。後
師云有義嫉等亦得縁上。又不見忿心所
縁上界疏有二釋。一云等慳
憍。二云害亦縁上云云
無漏唯在上界。
豈不縁上界之法。縁無漏耶。但於滅道
起嗔非忿也疏上下此
意見タリ
但約燈下文。引疏
釋。縁ト云滅道二諦下迷諦門下疏。除覆誑諂
三。餘親迷諦。或嫉慳惱憍害五法ノミ親迷諦
云云下文且依初釋意。忿心所縁無漏云也。
依此意。可許圓測義也
  難云。見論文。云有義嫉等亦得縁上。判
有義嫉等亦親迷諦。二門所説言廣シテ
無所限。須尋行相順否。可知縁不縁
義也。全無所限。須而如達多出佛身血。
明起忿心所。犯其罪見タリ故太抄釋云。
如外道見佛出世。心生不喜。而生忿故。
佛亦是現違縁忿。亦縁無漏。如何説忿
不縁無漏。答。此中約麁相説。忿不縁
無漏。據實而言。忿縁無漏云云此釋論文處
相違會之
也。仍疑難趣
頗異違也
疏有ラハ二釋。正否如何
答。案論文意趣。判此中有義。忿等但縁
迷諦惑生。非親迷諦。行相麁淺。不深
故。以忿爲首。爲疏迷手本述有義
嫉等亦親迷諦。於滅道等。生嫉等故。改
忿首擧嫉爲能首。忿心所親不縁無漏
云事。二師共許談見タリ。若第二師忿心所。
縁無漏者。返前師可云有義忿等亦親
迷諦*耶。是以上縁煩惱。限嫉慳憍三法
或加
者。無漏縁煩惱。又可限此三法也。下
迷諦中。云又説七得。又解嫉惱害慳憍等
者。各述一異釋也。不爾者。牒論文無
左右。云又説七得耶。有本義云事。甚
以明鏡也。故上疏云。忿行相淺。不深取
故。若對現無漏。此則是嗔。如前已説
云云於佛身血疑者
  要託本質
問。西明意。忿心所必託本質云云燈師可許
之耶 答。不許也。付之忿心所。對現前
境界。必有所杖本質。故論云。要託本質。
方得生故云云 西明既叶文理。淄洲何不許
之耶
答。忿心所。若論分位三世。唯縁現前境界。
若約刹那三世。亦縁過去。過去現無其體。
如何有所杖質耶。但於要託本質方得生故
文者。是明有事縁義。而有事無事縁。與今
本質有無義。頗以異也。是則對我見所縁三
世無我本質。過未曾有當有。尚是法數故。爲
有事縁也。故疏釋此文云。忿等但縁有事。
不與我見倶。我見倶ナル心等。名縁無事。本
質我無故。此據人執心本質。名縁無事云云
依對法
意釋也
  問。説煩惱有事無事縁。諸教異説不同。
如本疏。樞要録。唯識論意。以何知依對
法説。而所杖質或有或無説。要託本質方
得生故文。汎爾談本質有無。不見寄我
本質有無*耶。故要以聖教對今論。以
瑜伽廣談本質有無説。與唯識同云云答。
乍定忿心所縁刹那過去。判要託本質。
汎爾不依本質有無ニハ之旨。論文不可
異求。本疏前後。以此論説同對法深意
如此。樞要釋別意歟可見合上有事縁
處也。聊難知歟
  無漏縁惑
問。付隨煩惱上下相縁門。且無漏縁惑。不
縁上界。可有之耶 答。全不可有也。進
云。本疏中。不縁上界云云 付之深遠無漏
尚縁之。況麁淺上界。不縁之耶。所以
説嗔恚憎嫉滅道亦應憎嫉離欲地故之
定判。豈不通隨惑耶
答。無漏偏在上界若不縁上界。如何縁無
漏耶。所以上縁惑不縁無漏。雖有全乍
縁無漏。不縁上界。不可有之。但被進本
疏所釋者。其何釋*耶。上下相縁門ニハ嫉慳憍
四法縁上界。迷諦門中有二釋。忿等七
法。縁無漏。除ト云覆誑諂三。或嫉慳惱害憍五
法。縁無漏セリ。既上縁煩惱ニハ唯出嫉等四
法。無漏縁惑ニハ擧七或五。前後符合スルニ似許
無漏縁煩惱。不ルヲ縁上界。仍被進此釋歟。
若爾甚以未定也。上縁煩惱限四之釋意。無
漏縁煩惱。又可限四法。無漏縁惑。取七法
或五法之釋意。上縁煩惱。又不可限四法。
牒論文無左右判又説七得。顯有本義
之旨歟忿心所無漏縁否有
無。准上可知
問。付隨煩惱三性門。且覆慳二心所。可通
有覆無記耶。如問答
  少諦多諦
問。掌中樞要中。述隨煩惱迷諦相。有依少
諦縁多諦。有依多諦縁少諦。有依多諦。
縁多諦有依少諦縁少諦云云 爾者所依
則所縁也ト云。或依縁各別ト云二義意。如何辨初
二句有無耶 答。進云。所依*則所縁云義ニハ
定有此二句。依縁各別ナリト云義ニハ或有此二
句。或不爾。二意可有也。付之案初二句意。
約所依所縁。分別少諦多諦。若依縁同者。
如何有依少諦縁多諦。依多諦縁少諦
煩惱耶。若爾所依*則所縁。所縁*則所依
ニハ無此二句。依縁各別ナリト云義ニハ定可有
此二句。解釋如何異違セン
答。於煩惱。所依所縁。非必一相。樞要。義燈。
各有四句不同。於中依多縁多。依少縁
少煩惱。判四諦易知。非依縁差互故。初
二句依縁不同ナルハ判諦難知。依所依判諦。
依所縁判諦。而論隨所依縁文スル有三釋。
所依*則所縁。所縁*則所依。依縁各別是也。
依初二釋之時。初二句猶成。依所依判諦。
所縁不定故。不能判諦。依所縁判諦。所
依不定故。不能判諦爲言 第三依縁各別釋
之前。於依縁差互煩惱。判四諦。甚難知也。
故作二釋。或云無依縁各別煩惱。或隨増
判諦。依シテヲ以依依判諦。不顧所縁。
ナル准此可知云也。若爾者依縁同
ト云。或各別也ト云釋。消論隨所依縁之文。全非
述四句體同異。何爲疑耶
  問。今此四句分別。於本惑作之歟。若於
隨惑論之歟。若如前者。既判隨惑迷諦。
如何於本惑。辨四句。耶。隨所依縁總
別惑力皆通四部之文。以本惑。爲所依
縁。隨惑ニヲイテ分別四句見タリ。若如後者。義
燈中。上出四句畢。隨惑隨彼云云 直隨
惑非作句數見タリ。 依之先徳正於本
惑。出其句體。如何可定耶。私云。忿等隨
惑。判諦隨所依本惑ノ總別縁迷之力論
爲言 今此四句分別本惑總別處辨之。
通四諦所斷煩惱或通二諦三諦等煩
云事。隨煩惱ヲハ此本惑之上立之。又
雖非假立。此本惑同類等流故。隨彼判
諦云也。於中隨煩惱ニモ可有四句不同。
隨本惑可辨其不同故也。而論依縁
煩惱依縁也。於之有三釋如上三釋中初
釋。或所縁*則所依。或所依即所縁ニシテ付所
依判諦。所縁不定故。不ト云顧之第二
翻之。付所縁判諦。故非相違。第三釋依
配所依所縁。釋故。依縁各別隨煩惱。
如何判諦斷耶爲言 今案。三釋之中。可
依所縁即所依第一釋歟。隨煩惱或假
立本惑嗔癡等上。或雖非假立。多貪
嗔癡等等流同類故。隨所依本惑判諦。
似有其由。能能可案立之。又依以大
乘中見惑頓斷。不同有部前後別斷之
釋。於依縁各別釋。可有三意也但燈
本惑諦斷
問。付十煩惱依縁。且以四諦。爲所依歟。
進云。燈云。如起無明迷於苦集。因此起
疑等云云 以無明爲依見タリ。付之依苦
集是彼因依處故文。以苦集諦。可爲因
依處。何以無明爲所依*耶。況無明
可依無明。所言因依處豈嫌無明耶。
是以樞要中。釋隨所依縁總別惑力文。以
四諦定所依。作四句見タリ如何耶
  融辨得業。何事用之云云良算三十講番
又用之云云可思合前論義也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八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