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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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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等第六。何以彼爲同喩。作能違耶
答。六識攝故總因。付法自相相違失也。其
旨如一邊難。但於總因有不定過故。不
置付法自相之難者。先不定法自相
置不竝義。因明師諍也。且成一傳者。本
量立第六識必有ヘシト別依。能違ヲ以非必有宗。
立非ヘシト必有ルニシモ別依故。有依無依。皆ラム
能違同喩。與所違量。即成異品。故所違
量闕後二相。如此見之。當無不定過。若望
必有宗。以必無爲異品之時。因於二品
轉。有共不定。此當又無相違因也。左
。勘不定相違二失也。非云二過相
竝此義以有爲相比量爲例。可成之
問。大乘師對小乘者。立量云。除聖道無學
意識。餘意識ニハ。應有倶生増上別依。除三
位六識攝故。猶如五識云云爾者以聖道等
意識爲同喩。可付ト云相違決定過耶。爾也
 付之因既*置除三位簡別。簡聖道等意
識了。何取本量因タル法。還付過相耶。
彼三藏所立唯識比量因。但云初三攝。不
云眼所不攝。可有相違決定。爲簡此過。
置眼所不攝言*例可爾
答。簡別有二。若約至極理。爲簡過有用
簡別言。如唯識比量眼所不攝簡別。大乘
經佛説量非佛語不攝簡別等也。若道理不
極成之時。*置非理簡別。尚招過相。如今量
除三位簡別也。不染意識無依之義。安慧
横執故。雖安此簡別言。尚取爲同喩。付相
違決定過也。准纂要據至極理他宗故違因
*置自許故得無過乃至非不極理並自亦得
文。可得此意。或因明有二。引信摧邪
也。准引信因明者。設雖假説過。爲引敵
證智。可勘之。即安慧大乘師故。既第六
識可有別依之義。其理極成故。護法付レハ
過。早引信。故爲過也。摧邪因明者。具正
宗義圓滿眞能立。眞能破量也。如摧外道等
邪宗成大乘實義也。或陳那以前古師。云
三支別體。不許義三相。故以簡寄法
過。陳那以後。存因一喩二即因三相義。故
簡*寄了スレハ以之不付過也此後義。尚尚
可沙汰之。更
有愚推。
如別
論第五卷同學鈔第一終


論第五卷同學鈔第二目次

  分位行
  八據永捨二方
單生空
果上許縁
淺喩深喩
法解二方
二執見分一多
若望菩薩二方
  二
  解解脱
末計不然


論第五卷同學鈔第二

  分位行相第十門中傍乘
義解分位行相
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
  初通一切異生相續。二乘有學。七地以前
一類菩薩有漏心位。彼縁阿頼耶識。起補
特伽羅我
二法我見相應
  次通一切異生。聲聞。獨覺相續。一切菩薩
法空智果不現前位。彼縁異縁識。起法
我見
三平等性智相應
  後通一切如來相續。菩薩見道及修道中。
法空智果現在前位。彼縁無垢異熟識
等。起平等性智
  廣前人執位有二。初明二執寛狹。後
明用體同別
二執寛狹事
  論云。補特伽羅我見起位。彼法我見。亦必
現前。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要迷杌等
方謂人等故
疏云。今顯初位必帶後位。以初短故。人
我位必有法我。人我必依法我起
  用體別事
  論云。我法二見。用雖有別。而不相違。同
依一惠。如眼識等體雖是一。而有了別
青等多用。不相違故。此亦應然
疏云。然今所執。非是二境。無一心中於
二境起二行執故
  廣前法執位
論云。二乘有學聖道滅定トノ現在前時。頓悟
菩薩。於修道位。有學慚悟。生空智果。現在
前時。皆唯起法執。我執已伏故。二乘無學
及此漸悟法空智果不現前時。亦唯起法
執。我執已斷
  八據永捨二方
問。七地以前。平等性智現起時。可捨頼
耶名耶 答。未捨也 付之頼耶名。依末
那執藏。而平等性智現起位。無末那執藏。何
不捨頼耶名耶。況染汚末那名。彼位捨之。
例又可捨頼耶稱耶。是以見論文。七地
*以前有漏心時。第七縁頼耶。平等性智現
起依。但縁異熟識云云 依之大師捨頼
耶名釋給ヘリ如何
答。本頌説第八捨位。阿羅漢位捨云云阿羅
漢者。三乘無學。或八地*以上不退位也。是
故七地*以前。設雖無漏心現起位。不捨
頼耶名也。説末那捨位。阿羅漢滅定。出世
道無有*云云三乘無學及有學聖道及滅定
也。故七地*以前。無漏聖道位。捨染汚末那
也。疏釋此不同云。八據永捨。以性未能
離他執故。七據暫捨。以染汚體少時無故
云云演祕重釋云。染汚過尤暫滅名捨淨法
他縛永無名捨云云大師釋者。別抄歟。彼抄
有三釋。被出者第三釋。何爲重難耶。於
論文者。下別可會之
問。七地*以前平等性智。可縁頼耶耶 答。
爾也 付之平等性智現起位。闕第七執藏。
何有頼耶名。若無頼耶名平等性智。豈縁
之耶。是以論中。明平等性智所縁。彼縁無
垢異熟識等云云疏作等頼耶云釋。此解難
知。既無能藏。藏義應暫捨*云云明知。等
眞如等。不等頼耶云事。加之撲揚大師餘
處。不縁頼耶釋給ヘリ如何
答。七地*以前。不捨頼耶。名如上若不捨
其名者。平等性智。豈不縁之耶。故祕云。頼
耶之名。而既未捨。許縁何失云云但論明
平等性智所縁。不擧頼耶者。縁不縁義。不
定故。不説之歟。無執藏而縁之義故。又
ヘシ縁義。未捨名故。亦名縁頼耶。義
不定故。不等之也。又有等頼耶云釋。此
又無難。但疏難之。此解難知等者。祕會
之。答此難意。如初位辨。故不重云*云云
意云。辨初補特伽羅我見位之中。有此問
難。答之八據永捨。以性未能離他執
云云指之云如初位辨也。依此義等頼
耶云釋。非不正釋歟。次第四卷演祕云。有
漏無漏縁不縁故者。有漏位。執藏頼耶故云
縁。無漏位。不捨名故。雖有縁頼耶之義。
無執藏而縁義故。云不縁也。或有漏無漏
縁不縁故者。有漏縁。無漏不定。根本智不
縁。後得智亦有縁不縁。縁眞如等之時。
不縁頼耶。餘時有縁。仍漏無漏中。縁不縁
義不定也爲言
  單生空
問。三心相見道初心。爲平等性智現起。將如
何 兩方。若現起者。平等性智。必法空觀也。
而初心既名内遣有情假縁智。定可單生
空觀。何起平等性智耶。若中刀心起法空智
者。豈總別單重廢立不亂耶。是以今疏云
即初念時唯人觀故。餘處云然諸見道。十地
間起云云既云唯人觀故。又述見道間起。
以知。初心平等性智。不現起云事 若依
之爾者。菩薩觀門。以法空爲本。後得初
起。寧單生空觀耶。況等流觀。必同根本者。
出唯識。佛地説。眞見道法觀無間何起生
空後得耶。是以見論文。説平等性智現起
位。云菩薩見道及修道中。出法執末那現起
位。述頓悟菩薩於修道位。明知。見道一位。
法觀相續。不起法我見相應末那也。初心
平等性智不現起者。見道何不安中言耶。
何法我見相應末那。唯於修道。現スト
耶。又下第十卷。明平等性智現起位。菩薩見
道。初現前位。違二執故。方得初起。後十地
中。執未斷故。有漏等位。或有間斷云云
斷義。始在十地釋之。爰知。見道位不
間斷云事
答。云此事。先徳意異也。若依子島上綱御
意者。三心相見道初心單生空觀故。平等性
智。不現起也。若依善珠。觀理等意者帶
法觀故。平等性智。現起位也。此中且可存
單生空觀傳也。凡眞相見道廢立。安非安立
觀門。皆守地前意樂。倶任加行期心。三心
相見道初心。何獨背加行。忘意樂。帶法
觀耶。又内遣有情假縁智之稱。有何由
耶。是以見論第九卷。此位菩薩。於安立諦。
非安立諦。倶學觀察。爲引當來二種見故
云云又云。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
由意樂力。有堪能故*云云見道觀門。必由
加行意樂之旨。論文炳然也。但等流之觀。
與根本同者。説汎爾所起二空行相也。若
有別意樂。本後二智。不必同故。樞要云。即
依此義。遂有意樂。後得不同無分別智。二
觀別也。佛地論及此論中。據其多分及未自
在故云云。次明平等性智現起位。菩薩見道
及修道中者。疏云。一切菩薩見道全。通頓
漸悟。一切菩薩。必法空觀。入見道故。此非
三心眞見道義云云意云。論云見道者。説
眞見道也。初照理故。亦名見道之義。專在
眞見道故。今論習。汎爾云見道者。説眞見
道。相見道ニハ多加相言也。又樞要云。疏中但
有一心見道解。設三心見道。後二心有此
智。初一心無トモ多分有故。所以論總説。非於
其中唯起平等智。又長讀論文。見道ニハ法空
智起&MT01301;ニハ方有平等智。不但修道*云云此二
釋。疏外別釋也。初釋意。見道唯初一念雖無
平等性智。多分有故。不置中言也。第二釋
意。乃修道中中言。貫通見道。訓文云。菩薩
見道及修道トノ法空トノ現在前スル*云
次明法執相應末那現起位。頓悟菩薩。於
修道位者。疏云。頓悟菩薩。除見道全。此依
一心眞見道説。一向法觀。違法執故。若三
心觀。即初念時。唯人觀故云云平等性智。現
起位中。見道者。是眞見道也。故法執相應位。
除彼眞見道一位也
  尋云。樞要終問答。帶法觀見タリ。先問云。
初起未自在。後得由前引久起。自在生。
何妨自力轉云云是則縱初起未自在本
後二觀同之義。奪久起自在人。可二觀
別云也。答之。即依此義。遂有意樂。後得
不同無分別智。二觀別也。佛地論及此論
中。據其多分及未自在故*云云即依此義
者。依久起自在生何妨自力轉之義。二觀
別也爲言是則落問。許久起人二觀別ナリト
也。就此義。會佛地唯識文。據久起中
多分。未自在全。云等流觀同根本也。若
爾見道觀門。初起未自在也。定可二觀

答。問意。自在未自在相對。自在中ニハ可有
本後不同之時爲言答之。即依此義者。許
問也。遂有意樂者。問外未自在。遂有意
樂二觀別也爲言據其多分及未自在者。
會二論有二相對。多分少分相對。自在
未自在相對也。意云。自在位。本後不必
同。未自在二智同也。此未自在中。若有
意樂少分不同也。今約多分。説同也爲言
若爾三心初心。既有前加行意樂。故不
同根本觀。是單觀也。子島御傳此意也」
一義云。等流觀同根本者。佛地。唯識説
也。眞見道法觀。無間難起單生空觀。三
心廢立。依前加行。施設其義。故隨本期
心。雖立内遣有情假縁等名言。根本智
親所引故。自帶法觀也。凡内遣有情假
縁智。有二能引。前加行及根本智也。其中
根本智。親能引也。尤隨彼可通法觀。況
相見道初心。初起後得也。觀解未自在。豈
本智別觀耶。是以樞要中。答久起自
在生何妨自力轉之問。即依此義。遂有意
樂。後得不同無分別智。二觀別也。佛地
論及此論中。據其多分及未自在故*云云
二觀不同。關久起自在位。佛地唯識説。
談未自在云也。見道初起無漏。有二觀
不同義云事。都所不見也。菩薩見道及
修道中之文。見道一位。無平等性智間斷
之時見タリ頓悟菩薩於修道位之説。其
亦爾也。疏云。一切菩薩見道全者。通
眞相見道也。此非三心眞見道義者。遮漸
斷師也。下文此依一心眞見道説者。又依
頓斷師説クト云也。若三心觀即初念時唯人
觀故者。非漸斷師。彼師初念單生觀故
爲言樞要云疏中但有一心見解者。疏唯 
依頓斷師釋爲言設三心見道等者。依漸
斷師。作二釋也。是疏外。作論通頓漸
二師云釋也。次然諸見道十地間起者。間
起之言。不通見道。同今論云菩薩見道
及修道中
  果上許縁
問。因位平等性智。可縁有爲諸法耶 兩
方。若縁者。疏中明因果二位平等性智縁
境。佛果平等性智。縁無垢識。眞如及一切有
爲。因位平等性智。唯縁異熟識及眞如云云
處處同之。若因位無漏第七。普縁一切有爲
者。因果二位。有何差別耶 若依之爾者。
證正性離生。得無漏智品之時。證得十種
平等。縁境尤自在也。何限異熟識及眞如。普
不縁餘法耶。加之見上論文既轉依已。
亦縁眞如及餘諸法所言轉依者。初地
已上也。依之疏中。初地已去。既轉依已。入
無漏心。亦縁眞如及餘一切法
答。大師處處中。明因位無漏第七縁境。今
疏云縁異熟識及眞如故。下文述無漏縁第
八及眞如。於有爲諸法者。未論其縁不縁。
樞要中。初問第六入*法觀。聽聞正法
時。平等性智縁何境。於縁不縁。但擧問難。
撲揚大師。受今問作二釋。初釋云同能
引聞教法。第二釋不許第七聽法事。而見
義燈解釋。破西明云第七無表義名言之
義。平等六引。豈不縁名。許隨六引。隨縁何
云云准此釋。隨能引縁有爲諸法之
義。禀承正釋歟。若爾大師處處釋。未定判
縁不縁。何擧爲難耶
  尋云。第四卷疏云。初地已去。既轉依已。
入無漏心亦縁眞如及餘一切法云云
此釋分明許因位平等性智。縁一切法

答。初地以去。既轉依已者。通因果二
位。其中縁眞如者。通因果。縁一切法
者。限果位歟。通因位歟。其義未定。仍
非分明釋
有人云。因位平等性智。可縁一切有爲也。
第四卷論疏分明也。但處處縁異熟識及眞
如者。談平等性智自分境也。不遮依第六
引縁一切法也
  尋云。縁眞如。豈非由第六引力耶
答。雖由第六引力。眞如是自分境
也。縁正法等。外縁用也。因位第七。輒難
備其能者也。仍不似縁眞如
  淺喩深喩
問。論中明我法相依義。出迷杌謂人喩。爾
者深喩意。以謂人。可喩迷生空理耶
答。不爾也 付之迷杌深喩。既喩迷法空
理。謂人何非迷生空理之喩況耶。法執
迷法空理。爲所依。生執迷生空理故。我法
相依義。能可成立。若夫深喩時。謂人是事執
者。與淺喩。有何差別耶
答。論明二執寛狹。補特伽羅我見起位。彼
法我見。亦必現前。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
要迷杌等方謂人等故云云既杌云迷。人
云謂。迷寛故。迷理執事。皆是迷也。謂者。
執義故限事執。不通迷義。若爾。設淺喩。
設深喩。謂人是事執。全不喩迷生空理之
義也。是則欲顯法寛人狹之義。法中擧迷
理與事執。以分淺深。人中唯説事執喩況。
無迷義也。仍深喩之時。人事執。依法執迷
法空理故。事理相詫。寛狹不同也。故演祕
云。意明我法相依而起寛狹不等。事理相
詫。故不喩之云云但於淺喩深喩差異者。
祕釋云。據迷於杌。分成淺深云云意者。謂
人雖無二喩差別。迷杌既有迷執不同。故
淺喩深喩。有差別也
  有人云。謂人又可有差別。依迷杌淺深。
謂人分淺深也。由迷理力所起人執ヲハ
名深。由法執起人執ヲハ名淺。所依法執。
有淺深故。能依人執。亦有淺深也
今云。此義不然。迷杌有迷理執事二邊。
故可有淺深。能依人執。執事我之時。
豈一時中有淺深耶。又如理師釋云。法
中喩有淺深。人執但是一種而無淺深
云云
  法解二方
問。護法正義意。可許第七相應法執。作法
解耶 兩方。若作法解者。二執堅著妄見
也。何竝作我法行解耶。況依迷杌謂人之
喩。思我法行解。迷杌喩法執。顯不了義。依
之本疏中。迷者不了。不了杌時。似於法
執。非謂執是實杌。方爲不了*云云若依
之爾者。我執既作我解。法執豈不作法解
耶。況若不作法解者。法執前。當情現相不
可現。是以論餘卷。或云謂執遍計所執實
法。或迷起自心相執爲實法二邊難思如

答。法執可作法解也。執者堅取義。設我執。
設法執。必可有行解。凡第七識。向第八見
分之時。不了第八如幻自性。執彼謂實物
有。此爲所依。執常一我也。若無實物行解
者。以何爲所依。方起我執耶。縁第八識起
自心相執爲實法之論文。此意明也。但於一
念中。竝不可起我法行解云難者。凡我法
二執。惡惠二明。執一境體用。以爲我法。所
縁既非各別。行解又相順。設雖竝作我法
行解。有何所違耶。是以餘卷本疏中。人法
二執。非別所縁。行相不違。故得倶有。*云云
次法執實有行解。必依不了法自性。非
廢不了義故。能順迷杌之喩也
  尋云。法執實物解我執既各別也。豈
一念中。有二堅取行解耶。以喩推之。向
杌謂人之時。人ヒノンカ有別解耶。
次第六我法相依位。亦二行解相竝耶
答。法執向法體之時。實物相當情現。執
之爲實有。此上執常一作用。以爲實我。
以言云之。雖似有前後二執。一念中。
執體爲實。執實執用爲我。有何失
耶。六七二識我法相依之義。皆以爾也。又
迷杌之時。不了杌自性。必執實物。謂
人相。麁顯故。似其外無別思。實迷杌之
時。執物體爲實之義。必然也。不爾執
何物。以爲我耶。疏釋法軌持義云。軌謂
軌範。可生物解*云云淄洲釋云。物我
倶亡*云云准之法執作物解也
古義云。法執不作法解也。我法二執。是
一箇見分也。一見分中。豈起二行解耶。
依之可云。薩迦耶見。向一境之時。不
了法體如幻之邊。名爲法執。執作用爲
我之邊。名我執也。執爲我者。必由不
知法故。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不了
杌方謂人也。故疏云。迷者不了。不了杌
時。似於法執。非謂執是實杌。方爲不了
云云但不了法如幻之時。實有相。當
妄情現。是名法執當情現相也。執爲實
法者。以不了名執。不越法執名言歟。
何爲重難耶
尋云數論師。立二十五諦。勝論立六句
義等。豈非法解耶
答。彼非我法相依之法執也。獨法執
中。起如此行解也。非薩迦耶見所攝法
執歟。可勘此外山寺御案。
如尋思抄
問。第六識單生空觀位。第七識可作法解
耶。若作法解者。生空觀位我執止。更作法
解者。行解既改轉。豈一類識耶。是以大師
釋此無始來一味轉故之文。非先麁後細。
非先勝後劣云云若依之爾者。我執
既止。若不作法解者。作何行解耶。是以
論釋法我見相應末那。彼縁異熟識。起法
我見云云況此時若不作法解者。豈無當
情現實法相耶
答。補特迦羅我見相應位。置作我法二解。
至生空觀位。唯與法我見相應之時。二執
行解中。我執雖止。法解猶相續。非始作此
行解。何違一味轉故文耶。法執物解。與先
不異故也
  二執見分一多
問。我法二執。爲二見分。將一箇見分歟
答。先徳二義 問。倶不可然。若二見分者。
見分一多。依所縁境。二執所縁既一。何起
二見分耶。況二執見分各別者。二執行解
既殊也。何得竝起耶。例如斷常二見不竝。
加之我執必帶法執。法執不必帶我執。若
二見分者。設雖起我執見分。何必起法執
見分耶。是以疏中。無一心中起二行執
 若依之爾者。十地菩薩。斷法執之時。
隨可斷我執。何至金剛心斷之耶。二乘
聖者。斷我執之時。亦可斷法執。是一見
分故。是以見論文。或云我法二見用雖有
別。或判體雖無異而用有別。既云有各別
用。豈非二箇見分耶
答。專寺本院。破古徳云二箇見分。成立一
箇見分云義。尤可存此傳也。我法二執。執
一境體用。所縁既一也。見分何多耶。准云相
見倶有種種相故。見分一多。依相分故。但
雖一見分。我法二用異也。能生種子。其體雖
一。生果功能。各別故。二乘人雖斷人執。
不斷法執。菩薩雖斷法執。不斷生執也。
上下論文用別者。非云見分用異。我法二
執用*異也爲言一見分中。二執用別也
  尋云。論云。如眼識等。體雖是一。而有
了別青等多用。云云依喩思之。定可
二見分
答。彼見分用異。是我法用別也。而一
體別用之義。彼此同故。以爲喩也。少
分喩也。若強執文者。我法一境。青等
別境也。豈爲例耶。祕云。用既有差。
斷彼一分用所依體。聖道功力有分限故





云云
  若望菩薩二方
問。護法正義意。以法執望菩薩生空智。
可名染耶 兩方。若名染者。法執不障
生空智。何望彼智。名染汚耶。況第六識。
單生空觀時。第七法執尚現起。以知。望彼
非染云事。是以見論上下文。或云法空智
果不現前時。猶起法執。不相違故。或述細
所知障。猶可現起。生空智果。不違彼故。加
之本疏中。細執不障麁觀起故云云況論中
聖道等三位無染意。恒現前云云菩薩生空
聖道位。*既有無染意。豈非名不染耶 若
依之爾者。義燈中。破西明云以法執望
菩薩生空智。名不染之義云。若望菩薩生
空不染。起生空時。可非菩薩云云明知。
染菩薩生空智云事
答。以法執。望菩薩生空智。可名染也。法執
既大菩薩障。菩薩可得大菩提之人故。
設雖起生空智之時。望彼人。得染名也。
故論云。法執倶意。於二乘等。雖名不染。於
諸菩薩。亦名爲染。障彼智故*云云於菩薩
置諸言。顯通凡聖。於二乘云等。亦等凡
夫。既望凡夫。亦名染汚。知。非直障染彼
智之義。可得一切種智之人。設不起智之
時。猶得名也。若爾起生空智之時。豈不
名染汚耶。非直障彼智故名染汚。故單
生空觀位。法執尚起也。論疏上下文。皆依此

有人云。法執染生空智者。非直障染彼智。
法執爲所依助我執。令障彼智。故名染
汚也。不直障故。生空智位。第七法執尚現
起也
  問。若爾。二乘法執。助生執令起障染
用。亦可名染耶
答。二乘身中。無法空智故。二乘法執無
生空智兼用也。菩薩身中。有生
法二智故。二執互起兼用也。人師釋中。
有此意也。
可見
尋云。論明第七識等無間縁。云。於無記
中。染與不染。亦相開導。生空智果。前
後位中。得相引故云云此文望生空智。必
名不染見タリ云。見論文通三乘。明
等無間縁。其中三界九地相望。爲等無間
縁者。通三乘。有漏無漏。善無記等無間
縁。唯限菩薩。無記中染不染等無間縁。
明二乘也。是則於三乘。雖有通局。明
第七識所有等無間縁也
問。論中於我法二執。明染不染。於諸菩薩。
亦名爲染。障彼智故云云爾者智者。唯限
法空智歟。將兼生空智歟 兩方准上可問
答之。此題
近年常所用也。
不越前題歟
  二教
入楞伽經不共
教證
    藏識説名心 思量性名意
    能了諸境相 是説名爲識
解脱經共許
教證
    染汚意恒時 諸惑倶生滅
    若解脱諸惑 非曾非當有
  解解脱義
問。論中解脱經中。亦別説有。此第七識*云云
爾者解脱經名。大師何釋之耶 *答。疏
釋云。四阿含零落故。名解脱經云云 付之
諸經名。佛及阿難等所立也。豈後依可零
落之義。立此名耶。是以撲揚大師。解解
脱義。名解脱經於理爲勝*云云如何
問。論中爲證第七識。引解脱經爾者撲揚
大師。如何釋此經名耶 進云。解解脱義。
名解脱經云云 付之解解脱義。不限今
一經。何別立此名耶。依之疏云非是解解
脱義名解脱經。存四阿含零落之義。義燈
引他師義。破何經不令修道斷障。演祕解
釋。似忘禀
答。解解脱經名。古來有二諍。一云解解脱
義。故名解脱經。二云零落義也。其中疏
主非初取後也。今案其意。阿難結集之後。
唄葉糸亂。此經梵本。脱落於四阿含中。後人
見之。其所説似阿含。仍呼此經。名解脱經
也。非佛及阿難立此名。若後人不立經名
者。天請問經等名。豈非後人立耶。但於撲
揚釋者。疏外別義也。牒疏直置詳曰之言。
多是疏外釋也。相傳二釋中。疏及演祕互取
義何爲相違耶
  尋云。古來有二諍云事。有何所見耶。又
見論所引文。若解脱諸惑。非曾非當有
既解解脱義。何由此義。不立其名

答。疏云。非是解解脱義名解脱經。然四
阿含不攝。零落之經ヲ以無古來無
解解脱義者。何云非是解解脱義耶。
又祕云。解解脱義。名解脱經。於理爲
勝*既判正否。知。本有二釋云事。次
彼經梵本。留西天。一經所説。暗難計。
倶舍論引彼經。出六十數。瑜伽第十六
卷。引彼經四十四行伽陀。其中或空實我
實法。或明在家出家煩惱。准此彼經所
明。不限解脱義歟。若爾何依一分義立
名耶
  末計不然
問。上座部末宗意。可云細意識間斷耶
兩方。若間斷者。末宗意。解染汚意恒時文。
細意識無間斷故。恒與諸惑倶生云云
知。彼師意。不間斷云事 若依之爾者。大
師餘處。上座部末宗。麁細意識。必別時起
云云既云不竝生。豈非間斷耶
答。彼師意。不云細意識間斷也。其旨如一
邊難。但於餘卷本疏釋者。述彼師本計。
麁細二識。許得竝生者。受生命終位麁細
意識竝生云也。末計不然。必別時起者。末計
意。受生命終位。唯細意識起。其後別時。麁意
識生スト云也。不云麁意識生已。細意識間斷。
何爲難耶。或細意識。無間斷時。然麁意識
生之時。細意識用。間斷故。云必別時起也。
於體不間斷歟
已上二義菩提院御抄
在之更有別義
論第五卷同學鈔第二


論第五卷同學鈔第三目次

  六理證
  五識無能治故二方
六有通治
平等性智能伏道
前師見等
謂如五識
假必依眞
等無間意有正思量之義歟
由執我故
相縛
漏隨順體
然有經中
以六八所縁攝五塵界歟


論第五卷同學鈔第三

  ◎六理證
疏頌云
    不共六二縁 意名二定別
    無想許有染 有情我不成
  不共無明證第一
論云。謂契經説。不共無明。微細恒行。覆弊
眞實。若無此識。彼應非有。謂諸異生。於
一切分。恒起迷理不共無明覆眞實義。障
聖慧眼。若異生位。有暫不起此無明時。便
違經義。此依六識。皆不得成。應此間斷彼
恒染故。許有末那。便無此失云云
  五識無能治故二方
問。五識無恒行不共無明。有何故耶 答。
論云。此依六識。皆不得成。應此間斷彼恒
染故云云 進云。燈祕引無性釋。五識無能
治故云云 付之恒行不共倶不倶。不可
依能治有無。彼第六識。雖有能治見道。無
恒行不共無明。無性第七。雖無能治。亦有
不共無明。況約界論之。上二界無嗔煩惱。
有能治無嗔。欲界有惛沈隨惑。無能治輕
安。例於五識亦可爾耶
答。第七識六理證。源出無著攝論。其中得
不共證意。無性護法二家釋異也。護法論主。
依相續間斷得證意。無性菩薩。以能治有
無證之。二家中。以護法釋可爲盡理。無
性一往就小乘。依能治有無。成證意也。即
彼論云。若處有能治。此處有所治者。牒小
乘宗計也。非大乘自義&MT06279;云有能治處。必
有所治也。小乘意。云第六識有能治故有
所治無明。故難之。意識善心位。應無不共
無明云也。小乘轉救云。其時五識有者。
破之。汝云有能治處。有所治故。五識既
無能治。何有所治無明耶責也。非大乘自
&MT06279;立此道理。仍無諸
  尋云。攝論先難五識。次難意識。何以五
識有不共。爲轉救耶
答。纂要云。此乃設遮諸小乘執五識中
有不共無明。彼自許第六識有能治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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