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First] [Prev+100] [Prev]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云云
  久安六年院三十講藏俊用之
  第三重難云。能治道無漏中何耶。若有
漏事觀者。六行觀門。何伏所知障耶。若
無漏者。撲揚大師釋。云但以事觀能伏
於彼耶
答。先定障者。領受下劣定。不進修上
定。異熟生下劣受也。故以欣上厭下觀門。
伏除之也。依之法華攝釋中。非生理觀。
但以事觀。能伏於彼*云云 但雖成伏
道。不成斷道者。伏道麁相*也。領受下
定。不進上定。與欣上厭下觀門。相
故。成伏道也。若起眞解之時。定障所知
ナレハ法執遠所引生。故。麁生空觀智非
細法執能治也
  互用位五識緣過去歟
問。諸根互用位五識。可緣過去境耶 答。
燈有二釋。一云緣過去。二云唯緣現在。問。
共不明先付初釋。設雖諸根互用位。旣有
漏五識。何緣過去耶。付次釋。見餘卷
疏文。因中五識。諸根互用。唯除相應。自體亦
是所緣緣故*云云此釋明可緣過去境見タリ
如何
答。見義燈文若在散位。諸根旣許皆得
互用故。應五識亦緣過去。或雖互用。但緣
現在云云 雖作二釋。未斷正否。各可成申
二意也。先緣ト云釋意。互用位五識。寬緣六
境。如云六根淸淨卽諸根互用也。法境中。
有不相應。不相應中。旣有時。卽非三世時
耶。況二量章。以互用位。證根現量。得
是法境。亦有意識所變五根云云 以此可
准。次釋意者。雖緣法境。尙緣現在也。第
七卷疏*釋者。且對現在。緣所有境。除相
應自體云事歟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二目次

  數論
  變易非本
旣有三二方
  勝論
  勝論師立五根五識歟
德句中香通常無常歟
今解亦唯現境
六句皆實
破同異和合量
有性離實量
如實性等
破和合句義實有量
  大自在天
  聲皆是常
  破餘乘
  滑澁等相
香味假實
自具大造
識上色功能
異熟等流總別
心心所法有處寬
心心所有變異等流歟
眼等五根有變異等流歟
扶根塵有變異自性等流歟
勝定果色有處寬遍長養
西明定果色
和合於五識
然依他故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二

  ◎
  總略有三
一變易二十
三諦
二自性亦云勝性。
亦云冥性
三我知神我
  次中爲四
一本而非變易自性
二變易而非本一說十六諦
(十一根及五
大)一說
十一根
三亦本亦變易一說七諦。(大我慢。五唯
量)一說十二。加五大也
四非本非變易
  廣爲二十五此有
一自性諸法生因也。三德合故。能生諸諦。三德者梵
云薩埵。此云有情。亦云勇健。今取勇
義。梵云刺周。此云徴。亦云塵分土。今取塵義。
梵云答摩。此云闇。卽如次勇塵闇也。若傍義
翻。舊云染麁黑。今云黃赤黑。今云黃赤黑舊云
喜憂闇。今云貪瞋癡。舊云樂苦癡。今云樂苦捨





二大增長之義。自性相增故名爲大。或
名覺亦名想。云遍滿。云智云慧
三我自性起用觀察於我。知我須境。故
名我執。初亦名轉異。亦名脂膩
四五唯量聲觸色
味香
 五五大地水火
風空
六五智根眼耳鼻
舌皮
 七五作語具。手。足。大
便處。小便處
八心平等根分別爲體是金七十論
說也。有說肉心爲體
九我知者以思
爲體
  疏云。三德是生死因。由所轉變擾亂我
故。不得解脫。知二十三諦轉變無常。生
厭修道。自性隱跡。不ヲ以生諸諦。我便解
云云
又云。二十三諦。由薩埵等三事和合。以
成自性。皆是實有。無滅壞法。但是轉
スルヲ稱爲無常。初從自性轉變而生。後變
壞時。還歸自性。但是隱顯。非後無體滅
名無常。體皆自性。更無別體。是實非
云云
疏云。外人問云。此我知者。作受者耶 
答是受者。三德作故。問旣非作者。用我何
爲 答云。爲領義故。義之言境。說於境
也。我是知者。餘不能知。又從宜性旣轉
變已トキイイ故用故云云
  變易非本
問。付數論所立二十五諦。且變易非本句
體。可取五大耶 答。本疏出二說。一云
十六諦。十一根及五大也。二云十一根也。故
依初釋取五大。依後說者。不取之也
付初釋有疑。唯從他生。不能生他。是云
變易非本句而五大者。雖有總成別成二
說。必定生十一根。旣有生他之義。知。可
取第三亦本亦變易句云事。若爾有何別
因。作此釋耶
答。本疏二說。非大師私釋。數論宗中。總有
二說。今此諍論。源有西方。故疏卽今西方
猶有二諦*云云外道宗義。暗不可疑云。
若無其理。何强成之。但疑難者。是演祕問
難也。正答此事。而言五大別成根者。且
約展轉小相成說。據實成根體。唯唯量。由
此十六名唯變易*云云 凡於數論宗。云諸
諦生起。二說相分。一云我慢生五大五唯
法。二云我慢唯生五唯。五唯生五大。於五
大生十一根。亦有二說。一云別成五根。此
色成火大。火大成眼根。聲成空大。空大
成耳等也。二云五唯總成五大。五大總成十
一根也。前二說。卽如次後二說也。故明變
易非本句二說。亦是如次今二說也。而五
大別成ト云五根釋者。旣展轉助成。論根本
者。是五唯量。五大成根。五唯被扶生五根
也。五大之力。自無生五根之能也。譬如假
者成斧。斧伐木之時。假者伐ルト云カ木也。撲
揚深存此旨。問中雖擧總成義。答文ニハ付別
成。會難也。本疏述總成義了。故十一法。
變易非本。順此後解云云 後解者。卽總成
解也。演祕釋今疏文。乍觀兩解。雖總
乃至 合順二解。實理ヲ云ハハ前釋且約展轉
有助成義。實成根體。是五唯量。故順後釋
云云明知。五大別成ト云五根解者。卽以五大。
取變易非本句釋ナリト云事。其理尤可然。別
其力劣。總成彼能勝。故同雖成五根。別
成之義。以五大屬唯變易也今度愚案也。如
當時者。頗叶文

  旣有三相
問。數論師意。薩埵等三。各有三相。成大
等時。和雜見一云云爾者護法論主。何破之
耶 答。論云。旣有三相。寧見爲一云云
之。雖多法聚集。見一法是常習也。設能
成三德。雖有三相。所成大等和雜故。可見
一大等耶。彼大乘*意。四大種共雖造一色。
更無此過。若依能成多法。難所成多種ナルヘシト
者。以能造多可難所造多ヘシト耶。加之共
變境者。雖能變別。各見一境。若*爾外宗
豈不致返難*耶
答。數論所計。三德自性轉&MT06279;成大等。色等相
レハ還歸自性。能成三德。卽所成大等也。故
薩埵等三。各有ラハ三相。所成大等。何見一耶。
但至能造所造難者。見燈文。各自種生。四
大疎造。不同於彼。皆三德成云云 大乘宗
*意有爲諸法。必從親因緣自種生。此皆各
別種子。生各別現行。親辨自果。自體辨生故
也。四大種能造。是增上緣。旣麁緣也。故共
雖造一色。全無此失。三德合成大等。卽
如親因緣。故致此難也。次至共變境者。燈
答此難。不同於彼。以非實故。自體虛疎。
同業招故。故似於一*云云 旣共業所變故。
相似是一*也。數論三德。是實有法。何有和
合似一義*耶
問。護法論主。破兩衆三德合成之義。旣有
三相。寧見爲*云云爾者今此難意。大師
如何釋之耶 答。述此難意。本疏。樞要。其
意頗異。疏意三德一一。各有ヲ以三相。所成大
等。各見ヘシ三相。何見一大等耶。樞要意三
德一一。各有ラハ三相。且一薩埵德。見ヘシ有三
相。何見一薩埵云云
問。付樞要釋。不可然。見論文。若謂三體
各有三相。和雜難知。故見一者。旣有三相。
寧見爲一云云如文相者。所成大等。何見一
難也。何於三德。難寧見爲一耶。況如
樞要文者。可有相符過。判此難三德各應
見一故。僧佉ヨト三德雖有三相。各定見
一。豈破各應見一耶。加之論文。云旣有三
相寧見爲一。明難可見多相也。若難可見
一者。不相違論文耶 答。如先重出申。
於今能破文。總有二途。一難所成大等。
卽如本疏。故疏云。各有三相。還應見三。如
何見云云 二云難能成三德。卽樞要意
也。意云。三德一一各有三相。應一薩埵德
見有三相。何見一薩埵*耶。餘二亦爾。旣
有三相者。牒擧三德。寧見爲一者。有難大
等之邊。有難三德之邊。樞要。本疏。各出
一邊非致相違。但至要文者。可有文點。
三德各登毛一也。若不然
者。豈順論文耶。或樞要。本疏。其意遂同。俱
難所成大等也。但樞要與疏不同者。難趣
聊異。所謂疏意。若有ラハ三相。何見一耶。要
*意。若於一色。有二相者。應見一種色
三種具。何見一*耶後義尙可審定耳。
四卷記可見之
  勝
勝論六句義
  實。德。業。有。同異。和合
後代慧月十句義*者
  實。德。業。同。異。和合。有能。無能。俱分。無

實句九者
  地。水。火。風。空。時。方。我。覺。樂。苦。欲。瞋。勤
勇。行。法。非法九德
和合因緣能
起智相也
覺樂等九德不和合
因緣能起智相也
德句二十四者
  色。味。香。觸。數。量。別性。合。離。彼性。此性。
覺。樂。苦。欲。瞋。勤勇。重性。液性。同。行。
法。非法。聲
業句五者
  取。捨。屈。申。行
同句
  舊云。大有性。俱舍云。總同句義。同體是
一實德業三。同一有故。實等體性非無能
詮能緣因也
異句
  異體許多。依九實故。數不定。此
有總別。總者。九實令別也。別者。一一實
有細分故言異也
和合句
  實等三。不相離。能詮因也
有能句
  實等三。或共一。或各別造果。定所須因

無能句
  實等三。不造餘果也。造自果云有
俱分句
  實等三。各別性也。當舊同異性
無說句
  未生無。已滅無。更互無。不會無。畢竟無
  勝論師立五根五識歟
問。勝論師意。可立眼等五根。眼等五識耶
兩方。若不立者。若無根識者。由何可
取境界耶。依之見疏文。此宗意。說眼根
舒光。至於色境。方始取之。如燈照云云
況根與境合時。了相生スルヲ名理量體。若無其
根者。以何云理量耶。加之數論旣立之。
吠世何不許之耶。若依之爾者。正見彼所
立法門。全無列根識如
答。衞世所立法門之中。雖正不立其名。皆
許彼體。地水火風空五大。卽是五根也。故
燈云依地大等。卽爲メニ。故名爲色。所餘
准此。以ナリ彼五根卽是五大云云 次至眼等
識者。又燈釋云。卽覺等是。餘外道計。亦多
准此云云 外道法門。多不稱道理以能造
執五根。以覺樂等。名眼等識也
  德句中香通常無常歟
問。付十句義。且德句中香。可通常無常耶
進云。釋唯無常也 付之。披衞世宗
計。尋常無常義。依父母常極微。云常&MT06279;
現境。依子微以去。定無常&MT06279;現境。而香依
地及火。地火中有父母常微。寧不依彼耶。
例如色味觸等ヲハ父母極微判常。依之十
句論中。明唯無常法。擧覺樂等十三法。不
出香。若唯無常ナラハ者。同覺樂等。可列之
耶。爰知。等色味觸。可通無常云事。是
以披ルニ十句論。色味香觸。同類爲因云云
一具擧之。豈有差別耶。若*爾釋香唯無
常。有何別因*耶
答。常無常義。誠如疑難。香唯無常者。不依
大父母常微也。父母微位ニハ香德不顯。
如液性地火雖有。不依常微。此卽地等ヲハ
堅硬ヲ以父母之微ニハ無流液也。依之演祕。問
色等依地父母微不。答義同液性不依
於地父母極微。但至色味觸例難者。見疏
文。色味香觸。若地所有。唯是無常。因門中
言。火合スルヲ爲因*云云 色味香觸德地大常
微。無其相也。而色味觸通常者。演祕云。火
等極微。色義得有。能依通常*云云 火等常
微。有色義故通常也。例如液性不依地
火父母極微。依水微故通常也。次至唯無
常法中。不出香者。祕會此難。覺等十三
不約所依以辨無常。同類合スルトキ明有十三
德。香味等四。由約所依。辨常無常。與覺
等別ヲ以不言十四云云 所釋分明也。次於
一具列之者。彼文卽宗家誠證也。上疏文。因
門中言火合爲因者。卽是同類爲因文也。同
類爲因者。二微果等。和合之色等從常微
生。若地所有色味香觸。旣從常微生二微
之果也。以父母微。爲同類因知。二微タル
色等。無常云事
  雖無指事頗委細法門。閑可案
  今解亦唯現境
問。付十句義。且德句中重性。可通現
二量*耶 答。可通也 兩方。若通者。重
性多微聚集德也。知。可限現量云事。依
之疏中。文不說重。今解亦唯現境。重具德
中。水火德故*云云 若依之不通非現境者。
見疏文。擧液潤重等。隨所依實。若常無常
云云 旣通常。豈限現境*耶。是以淄洲。撲
揚。同通現比*云云兩方不明如*何
答。本疏。義燈。同依十句論不說重性現非
現之本。作解釋也。而疏意*者。重性是水火
德。其中雖有父母常微。旣云重性。是水火
中麁微故。證唯現境也。汎爾以水火德。非
證現境。旣以云重。多微聚集之旨顯故。簡
父母常微也。淄洲承本疏通ト云常無常之文。
論無文&MT06279;解。義准云通現比無妨云云 疏中
准水火德之義。云唯現也。燈中准通
常無常義。云通比無妨也。撲揚大師。判
疏主應檢タルナル不正本也。正檢彼論云。數。
量別。合。離。彼。此。液。潤。重。勢用。如色味
香亦爾 上文。色味香觸。現非現境
云云 此卽依父母常微。是非現也。依子微
已上。是現量也
  以色香味觸現非現境文。可難次上論
義也
  六句皆實
問。勝論所說實德等六句。限實有歟 兩
方。若六句俱限實有者。實句中軍林等旣
假。何云限實耶。依之論中。云多實有性。
顯少分通假。義燈。實句之中。軍林等假
乃至 此等少假。餘多實故云云 若依之爾者。
本疏判六句皆實。演祕破他師通假之義。
成限實之旨。兩方有疑如*何
答。論文云勝論所執實等句義。多實有性。
現量所得。含六句十句兩師。一多言通現 
及實。若依六句者。六句皆實。但至多言者。
本疏釋此事。六句皆實。今言多者。顯非一
法。三法以上。皆名多故 若依十句者。
實等九句*者實有。第十無說句假多分
實有故。云多也。今論幷廣百論等。專破本
計故。正破六句也。兼不遮破十句也。但
至軍林等難者。撲揚大師。釋此事。此軍林
等。離人樹等。無別軍林。攝假從實。名實
何失云云 至燈文者。旣云今更助解。是可
疏外助釋
或六句皆實者。亙六句皆實云事也。於十
句者。九句雖實。無說句非實之故付十
句者。是多分義也。如不遮有時皆得相應之
皆言也後義
  難此後聊簡。尙違演祕釋。依攝假*從
實義。釋六句皆實文故也如*何。答。演
有人難六句皆實疏文。成通假之旨。
撲揚難彼義。強存攝假*從實義也
  破同異和合量
問。本疏中。破勝論師。立量云。汝所立大
有。同異。和合。等實常&MT06279;不生果者。應非
離識實有自性。許實常不生果故。如菟角
等*云云 爾者此量因。若言無作用故者。有
過耶 答。本疏釋此事。若以無作用
故爲因者。以眞如虛空等。可付不定過故
也 付之。大乘意。眞如等不離識。何爲不
定敵耶。若妄爲過者。許實常住不生果
之因。亦可有不定過。況見論文。破生果
者。須有作用故之因。例彼思之。難不生
果者之時。可依無作用故之因。論文略
&T069222;擧之。卽可顯相翻義。若爾二因共正
ナラハ者。任論文意趣。可擧無作用故之因

答。誠如疑難。大乘宗意。眞如虛空等。實
不離識。而敵者勝論。謂大乘眞如離識
有。付不定過。故爲遮此。不云無作用故
也。謂自眞如。實不離識。恐彼妄謂是離識
有。而爲不定。爲遮此故。不言
撲揚解釋。卽此意也。但至依此義邊。不生
果故之因ニモト云有此過難者。演祕會此難
云。據實無作不生果等。皆是正因。眞如自
許不離識故。不成不定。然立因法。不可
雙陳。故論且擧常住爲難云云 次至論文
者。見論文。若不生果。應非離識云云依此
文。立此因歟
  尋云。若共正因ナラハ者。何立常住不生果因。
不用不作用故之因耶
答。般若等經中。眞如雖生諸法。而眞如
不生云云 准此文者。眞如生果故。
華嚴。三論等諸師。眞如爲諸法生因故。
不轉常住不生果之因也。疏主依此一
往義。且擧此因。而論實義。自宗意眞
如不生諸法故。何レモ正因。共雖可用
之。不可雙陳二因故。且出一因也。二
因中。聊有其由故。擧常住不生果之因

  有性離實量
問。勝論師。對佛法者。立量云。我宗有性。
定離實句。有ヘシ別自性。許非無故。如德業
等*云云爾者大乘師勘何過*耶 答。有共
不定過。以實句爲異品故。亦有法自相相
違過。作法云。汝有性。離實句外。無ルヘシ別自
性。許非無故。猶如實句云云 付之。先共
不定闕第三相。相違因闕後二相。何相竝
付之耶。次法自相能違。可有不定過。作
セハクヤ實句許非無故。有性。離實句
外。無ヘラ別自性。爲如クヤ德業句。許非無故。有
性離實句外。有ヘシ別自性。旣有此過。豈爲
前邪後正作法耶
答。不定相違竝不。先德異義也。宗家處處之
中。多有此例。左右&MT06279;前後付二過。故不可
乖闕後二相義。如彼所立宗因幷有爲相
比量也。次於能違不定過者。義燈釋此事
云。此量之中。雖有他不定。德業句等。他ノミ
許非無。因於彼轉。非自共許。故非不定。又
就破他。於他不定。亦可爲過。故樞要判。
但是比量相違過攝*云云 非自共許故非不
定者。德業非無云事。大乘不許故。非不
定云也。又就破他等者。能違量。他比量故。
以他不定。可爲眞過。故今法自相。非單法
自相。是法自相比量相違也。其作法云。汝有
性。應離實句無別自性。除德業等。許非
無故。如實句*云云 若又准疏主意者。立
應離實等八句之外。無自性之故。更
不可有不定過。故燈云。若准疏判云。應
離實等八句之外。無別自性。卽無不定*
仍無其*過可成中也
難云。非自共許故非不定之釋。不可然。他
比違他及共違失者。因明門所定也。何以
非共許。遮其過耶
答。會此難。可有二意。一云演祕釋或餘句
無常者。雖不生果。大乘不許有實體故。
設許有體。亦非離識。ト云不定之疏釋。
致今此問。答ルニ之今以愚度智。聊有二意。
一試諸學者。而悟不*耶。卽俱舍論有斯
意矣。二餘因明師。於一因過。不分九例。今
隨他語。復欲發生學者覺惠。故示訾謬。若
言疏主實闇斯理。因明疏内。何巨照然
故。應不出前之二意*云云 雖不見今
文。以此意可知大概也。二云先德黃私
云。無共許法。有句ヲハ今正擧破餘同異和合
等。次所破往也。同異和合等離實等。有ルヲハ
別自性。未極成故。云非兩師共成也*云云
此卽長載大德之肝心。賢應大德之口說也。
因明先達。立破獨歩。誰不信用*耶。所謂一
會論場。可破法門。更不出之。不付過也。
所以疏主往往明他比量之處。非極成故。
非過數釋也。如彼淸辨論師。於一會中。
爲破十八界實有義。且立眼界空比量之
時。以今所破往耳界等。不可付不定等
過也可見唯
量抄
  如實性等
問。本疏中。釋如實性等。無別實等性。實等
亦應無別實性等論文。然文唯有以性同
實例。無以實同性例*云云 爾者撲揚大
師。如何釋之耶 答。祕云。筆誤也*云云
之。以性同實者。同異性上。不立別同異
性。故例令實上不立同異性也。以實同性
者。實上引立同異性。例同異性上。令立同
異性也。而見論文。云如實性等無別實等
性。擧同異性無別性之義。實等亦應無別
等性例同也。道理炳然*也。何輒關誤
義翼可
見之
答。撲揚解釋。尤叶道理。今論文爲難離實
等無ヘシト同異性。例同異性上。不スルニ立同異
性也。能例是實。所例是性也。故疏牒論文。
標難令離實等。無同異性云云 卽立量云。
實等之外。應無同異性。非唯一故。如同異
性上無同異性云云 而論文且雖以實例
性。疏主依論文。亦釋加以性例實之義。
卽立量云。其實等性。應更有實等性。非一
法故。如實等法*云云 故出此作法了。結
此卽以性同實等例*云云 爰知。末文
文唯有以性同實例等者。是書寫誤云事。
若*爾演祕定判。深順文相。何疑之耶
  破和合句義實有量
問。大乘師。對勝論師。立量云。汝所執和
合句義。定非ヘシ實有。許非是有性及非實
等八句諸法攝故。如畢竟無*云云 爾者正
比量歟 答。正比量也 付之。外道今量
付相違決定過。作法云。我所執和合句義。定
應實有。無說句中畢竟無所不攝故。如實
德業云云 何遮此過耶
答。先所不攝因。不必用之。道理至極之時。
所成立也。況同喩實德業。本量因畢。豈
以簡捨タル法。爲同喩*耶。加之實德業。可
非實有之義。上廣破*了。何擧一會破盡
法。可爲同喩耶。旣無同喩。可云闕無同
喩過。亦可有所立不成過
問。勝論師意。以和合句義。許有實體歟
 兩方。若有實體者。其體非無。能和合實
等。和合句義。可轉有一實故因。例如同異
性。若爾有一實故因。但可云第四句。何云
第六句ニモアリト*耶。依之淄洲大師。和合句義。
無別名體*云云 若依之無實體者。護法論
主。立比量。難定非實有之時。豈無相
過耶
答。任略纂解釋。可云離實等三句。無別
體也。但外道宗計萬差也。晴推不可定
之。於實等三句。其己體令不相離相屬著。
是和合句義也。故離實等三句。無別體也。
亦能所異故。可云有別體。是故立レハ六句別
體。乃其體一亦常。亦是實也。然而其體即實
等。不同有性同異三句外有別體。仍可云
別體有義門故。處處釋不相違。存二門故
子鳥御意也。此
答諸本無
    大自在天等 段聲皆是常
問。論中出聲論師計。有執。一切聲皆是常
云云 爾者聲顯論師。可許内外諸聲俱常
住耶 答。可有此計也 付之。護法論主。
出聲論師計。破彼宗義。可同域龍。天主。
而理門。正理中。破聲顯論師。以勤勇無間
所發性爲因。此因不轉外聲。豈第八因。無
一分兩倶不成過*耶。依之淄洲大師。釋所
作勤勇二因。内外異故云云 明知。聲顯論
師。計唯内聲常ナリト云事。何況見掌中樞要
文。述外物雖復不詮顯生聲之緣。旣外
ニハ無能詮聲。豈計常住耶
答。於聲生聲顯二師。總有八家不同。所謂
能詮聲。隨一一物。其體各別ナリト云。或共一體。
此中各有二計。一計全分。内外諸聲。皆常
也。一計一分。唯内聲常計也。故今本疏。
樞要幷三卷大疏。總聊簡義林中。皆出此等
不同。更不可異求。但至第八句者。見
因明疏。二同品有非有異品非有。如勝論
師。立内聲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喩若
電瓶云云 故以勤發因。非立一切聲也。若
對此師。破一切聲之時。可云待衆緣故。故
見論文。餘聲亦應非常聲體。如瓶衣等。待
衆緣故云云 聲顯論師意。立聲常宗之時。
從緣顯故云也。如云所作性故因ヲ以成常
宗也。故待衆縁故之因。能成立也。重見
疏。又立内外聲皆無常因ニハ言所作。若立内
聲因ニハ言勤勇。不爾因ニハ有兩倶不分兩俱
不成。爲對計別故陳二因云云 淄洲略纂
解釋。可准之。若准或先德意者。先成内
聲無常義*了。更以内外隨一攝故之因。
ヘシ外聲無常比量云云次至樞要文者。
德釋此文。約草木響聲。非能詮也。以實
論之。於外聲亦有三種。所謂響聲及能詮
之分聲。與聲性也。若無能詮之分聲者。如
何糸竹之聲。各別差別。雖其聲各別。不具
名句等。故不名能詮也。若依聲各別ナル義門
者。亦可名能詮聲也。外聲有能詮云事。卽
見論文。有執。一切聲。皆是常。待緣顯發。方
有詮表*云云 准本疏釋。今破計一切。少
分亦自破。或少分一切。攝諸計盡云云 旣專
出全分一切計。知。外聲有詮表云事
  尋云。樞要出全分一切。少分一切兩
雖有二解。前解爲勝云云
答。聲論宗中。雖有二計。以一切之計爲
勝云事也。非釋今論文前解爲
  ◎破餘
於假實分別四句事疏在
  一麁假細實經部
 二麁實細假大乘
三麁細俱實薩婆
 四麁細俱假一說
四大種於所造色種有五功能喩伽論第三
說。燈引之
  一生起因功能謂由大種
恆將帶生故
二依功能謂此造色依
大種故
三安立功能謂此色種及大種同安危
故。大種壞故。造色亦壞
四持功能謂此色於大種中。各相遍故。
故瑜伽論云。一和雜不相離。二
      同處不相離。云云
五長養功能謂色根等依大種
力。得增長故
  滑澁相狀
問。大乘意。身識可許緣滑澁等耶 答。
可有緣不緣之二意也 問。付緣釋不
明。未轉依五識。必緣實境。何緣滑澁等
假*耶。況眼識不緣色上長短。耳識不緣
聲上名等。至身識。豈緣觸上滑澁等耶。依
之見本疏文。以五識不緣假之釋。判正
義如何
答。義燈中作五識緣實不緣假。或緣ト云
實二解。於初解中。亦有二釋。長短之色。相
待疎。是以不爲眼識得。澁等諸觸分位假。
親故所以身根得。或同假色。唯意所得云云
則本疏所出。西方二說之中。付五識
不緣假之正義。亦有二意也。澁等相狀。不
同長等。爲顯此不同。一往作此釋。此意
出本疏釋。故疏云。唯取五識一向緣實。
故無違也。然觸處中。澁等卽四大分位差別。
名之爲假。身根所得。不同長等。聚集假攝
云云 以實論之。以第二釋。可爲實義也。
故本疏中。述第一義。色處旣爾乃至觸處亦
不緣假。唯緣本質四大爲境。不同經部
云云 若爾此甚難解前解爲勝之斷。義
燈初釋。尙違正義意。不可依用
  香味假實
問。付於五塵境。分別假實。且香味二塵。
可通假耶 兩方。若通假者。香味二塵。
成段食性。豈非實耶。依之本疏中。不見香
味通假之言*云云 對法鈔等中。同以存此
旨。若依之爾者。見瑜伽文。空行風中。
無倶生香。唯有假合者*云云 加之披
法論說。香列六種。味明十二。其中立和合
香。和合味。此豈非通假之文耶。是以撲揚
今演祕。法華攝釋中。釋通假旨淄洲補
闕義林。今致此談。兩方有疑如何
答。香味假實。解釋往往。未知慥義。光師
判通假實義忠師存唯實。可謂上古諍論。
先哲異義也。而見對法抄。作二釋。初釋
味唯實。後釋通假爰初釋ヲハ委成立之後釋
安有義言。知。香味唯實ナリ初釋。深可指南
云事。隨今本疏唯出初釋。誰可異求*耶。
退案道理。香味二塵。唯於段食。有其實用。
設異類香味聚集。全不失本香味。所謂好惡
等香。互雖相待。各別相住。未失其相。彼此
和合。尙各各香味也。長短等不然。積短爲
長。失本短相。下長爲短。亦失本長。旣
&MT06279;無定相。假境義炳然也。香味不然。何
通假耶。是以對法抄。述唯實釋。相待形便
失形表皆成假。待餘香尙在。和合成眞。
積短爲長。失本短長短非實等云云 南寺
護命。所解同之。但至和合香味等名者。
本質實有多香。集在一處。名和合香等尋
其本質。是實故。云唯實也。次至空行風香







者。非是香體通假。香塵隨風。有離用
不成ニモ段食。非本質香。故名假也。而五蘊
章幷演祕。攝釋中。引空行風文。證假義*者
或述對法抄一義歟。是以先德難攝釋失
本師意*云云 或香味唯實釋中。以義亦有
通假之*意。和合在一處。名和合香。雖其
體實。以和合義。且云假歟。依之淄洲
大師。列好惡等香。據性是假。論體是實
云云 香味二塵。實雖無記。思假性名好惡。
故性是假云也。旣非香味體通假。依別義
門。且云假也。如此聊簡者。處處釋文。無相

  自具大造
問。了義燈中。付明四大種能造義。且無漏
四大種。疎可有造有漏色之義耶 答。燈
有二釋。若依本義者。不造。若依助釋者。
可有疎造義也 問。共有疑。先付本義疎
造之義。不簡異界異地。無嫌有漏無漏。若
爾無漏大種。何不造有漏色耶。例如有漏
大種造無漏色。況有漏第八識。詫佛身無漏
第八所變四大之時。無漏大種。望有漏相
分。豈無疎造義*耶。次付助釋。法處四大。
其力微劣。何有疎造之能耶。是以義林章
中。無此義見タリ 如何
答。雖有二釋。可依本義。勝定果色章中。
明疎造之義。不云無漏大種造有漏色。隨
今燈中。以疎造釋。旣云助釋。故可依初釋
也。有漏四大種。疎造無漏色者。且無漏第
六所變定通果色。要詫自第八所變觸處大
種。變爲法處大種。令造無漏色也。故勝
定果色章云。依依大造。雖定亦變大種
親生。初變色境。要詫觸處。法處方起。故
說本質大種所造。定大種劣ナルヲ以不說依起。
然非本大イイ親實能生。親能生者。定大種
云云 此釋意云。因位所起無漏色者。必以
第八所變有漏色。爲本質故。所起親相分。
以有漏大種。爲疎造。依彼有漏質。所引起
故也。而有漏心緣無漏色之時。若第八所
緣者。自所變相分有漏故。自具セル觸處四大ノミ
親造。不假疎造也。旣自具大造故。不須
他所變法處四大也。第八識ヨリ自變爲境
界。以他所變。不爲所詫。設雖詫無漏定通
所變。其力本ヨリ有不杖他之能故。雖漏無
漏緣。尙是性境也。故以本質無漏色能造。不
爲第八親相分疎造也。若第六所變者。是
非實色。旣唯從見影境也。何有四大
種能造耶。若第八緣自具大種。第六獨緣
唯從見也。此之相分。非實色故。不得名無
漏。造ト云有漏之釋*則此意也。但至緣佛身
者。助釋意者。*則以彼爲其證。故燈又今
助釋。無漏亦得疎造有漏。如緣佛身親相
分等云云 雖有此釋。道理不然。此亦不可
過若第八緣自共大造意。況旣他身。豈自
他相望。論能所造義耶。故義燈本義。深順
道理可答申也
  尋云。無漏定通所變色。有漏本質所引
起云事如何。有漏無漏。旣如水火。何云
所引起耶。若許此義者。彼相分熏種子
之時。可熏本質種子。若爾有漏無漏。互
熏習耶。況若許此義者。有漏心緣無漏
色。亦可然*耶
案云。疎造義。大旨如先。凡觸處者。唯
能造四大也。因位第六無漏。緣自身第八
觸處變相分。此相分卽能處四大也。依
相分之四大。親造無漏色。以今此所造無
漏色。遠望有漏四大。有疎造義。源依本
質觸處。所造無漏色有故也。如此得レハ心。
漏無漏雖別疎造義。更無相違。疎造
其義旣廣。何嫌漏無漏不同耶。種子熏
習。專具引自果等義。旣在親法。何等シク
例難耶。次有漏心緣無漏。其心微劣。不
稱境。故獨影境也。無漏心縁有漏。漏無
漏雖別。無漏明利故稱境。非唯從見獨
影故。假能造四大也
問。觸處何不取所造色耶 答。青黃赤
白幷可意不可意等。皆餘四塵也。滑澁等。
雖觸處。具是非實法。有何物及所造
色耶。仍以能造四大種。唯爲第八所緣
觸處者也
  識上色功能
問。了義燈中。引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之
文爾者依此文。何證大種造色之義耶
答燈證此義。功能名能造。五根云所造也
 付之。解識上色功能之文雖異護法難
陀之義。云功能卽五根。不論能所造義。所
謂難陀述以五色根卽五識種。立五根唯種
義。護法會以有發生五識用故。判假名功
能。若爾有何所見。能所造義耶
答。誠如疑難。難陀護法二師。同以一法。名
功能。云五根。雖然功能名五根故。以功
能云造能大種。以五根名所造五根也。諸
敎之中。五根名所造。故種子上。雖名五根。
且任顯文相。出能所造不同。非實能造
造之義故。實ニハ此不可名大造也。故了義
燈中。大種造色出多解不同者。皆依顯
文。此廢立也。一者唯從自種造スルヲ名大
卽今文是也。二者取四大種名大造。是諸
敎說也。三者二種倶取。雖三師不同。唯第
二師ノミ云云 此卽雖無別師義。任顯敎文。
出三師說。彼法華義決中。於五根出名言。
業種。現行等多異說。此卽任敎文顯異說。
今能所造義。准例可等
  三流者瑜伽第三
五十四
  異熟流有二一總第八識也。二別前六識也。若
初起云總。後起云別也。意者各
      通總
別也
養有二一處寬遍。令體廣大也。養疲令
肥等也。二相增處。舊形轉增也。謂
      令光潔
*等也
流有四一異熟。二長養。
三變壞。四自性
  異熟等流總別
問。了義燈中。付明異熟。長養。等流之義。且
於異熟。總別二類不同云云 爾者可有以
第八識名別。以前六識名總之義耶
答。若於異熟法。初念名總。第二念已去
名別之意ナラハ者。可有此義也 付之。披
本地分說。異熟有二類。一異熟體生。二從
異熟生云云 文相無諍。以引滿異熟。如次
名總別異熟見タリ 略纂解釋。亦存此意。何
況於第二念已去。論異熟類者。與等流類
中異熟流。有何差別*耶。依之見五根章
文。明異熟。長養與等流中異熟長養不同。
各初爲熟長。相續入等流。與異熟中。
有二種。初及相續者。初謂總報。卽第八識及
與身根。相續者。謂別非據長時相續。不爾
無別云云 造色義林。亦以同之。若爾異熟類
中。總別不同。唯於引滿。可論之耶
答。見瑜伽論文。明異熟類。本地分。決擇
分。所說不同。決擇分ニハ云一者最初。二者相
續。謂業生異熟及異熟所生。謂卽從彼業力。
所引異熟後時轉相。以初念後念。爲二
種異熟。本地分ニハ一異熟體生。名異熟
生。二從異熟生。名異熟生。以引滿異熟。
名二種異熟。兩所廢立不同。總別之名。含
多義門。故燈中。異熟有二。一總二別。若第
八心心所有總。若後起者。卽是別。前六識中
異熟。但有別。若據初起名總。竝得具二
云云 此卽於業生相續。顯有二義邊。本論
上下。各擧一邊。瑜伽略纂前後殊者。上下
標一途之故也。造色義林兩卷引合。出二
義門者。前後論文。不致相違。互顯擧一
邊之旨也。但至等流中異熟不異難
者。造色章明此不同。卽前二類。皆等流故
云云 先德釋此文。前異熟及長養二類。自
類相生。名異熟長養等流。離前二類。無有
別體*云云 取准此等釋。設後念雖同。初
念異熟旣異。何以一分之同難之*耶。況
次第相望。可論差異。自本無別體。強不
可劬勞已上安立今度愚
也別紙可見之
  難云。五根章文尙不致會文。有遮表
顯二不同。豈以遮義取成其旨耶
  心心所法有處寬遍歟
問。心心所法。可有處寬遍長養*耶 答。
無也 付之。依睡眠。飮食。梵行。等至四
緣。以所長養。云處寬遍長養而彼等長養
義。旣通色心何云無耶。況若無處寬遍者。
何亦有相增盛長養耶
答。處寬遍者。改小成廣大。心法無其形。何
有此長養*耶。相增盛者。令本體增明。心法
有此義。尤可有彼長養也。依眠等力。令
心長養。卽可相增盛。豈名處寬遍*耶。依
瑜伽論中。處寬遍唯色長養。諸無色
法。唯有相增盛云云
取意
 今義燈幷周記。瑜伽
抄等。皆任本論。故無相違歟
  心心所有變異等流歟
問。心心所法。可有變異等流耶 答。燈無
云云 付之。心心所法。旣有前後變異之
義。何無變異等流耶。況許有本性等流。
變異等流。對彼立之。寧不許之耶。瑜伽略
纂中。五根不&T069222;ヲハ說變異等流。對本性等流。
之故云云此釋意。有本性者。必可有變
異*耶。依之大師餘處中。心心所法。有本



性變異二種等流云云 如何
答。變異等流者。變舊相狀。如靑變黃。淸
變濁等也。心心所前後雖異。心法體相。更
無相變。故於色法。論變異等流也。彼如心
法無處寬遍長養也。但有本性等流者。心
心所法。有善等三性。故。有前後自性等流
之義。本性之性者。是三性之性也。故有本
性等流也。次至對本性之難者。彼内扶塵
及勝定果色。雖有本性。旣無變異。何依具
一。必具一耶。於略纂釋者。内五根打觸之
時。雖有變異。對本性故。不說有變異等
流。若依衰變之義者。亦得說有變異*云云
耶意
此*且一往顯不說之故許也。不云必シモ
具之也。次餘處釋者。正見彼文。勝定果
色。諸心心所。有二等流。唯一長養。除處寬
云云 此*則且依有變異之義。如此判
歟。或四種等流之中。有長養等流。本性等流。
故。云有二等流歟。長養等流者。卽相增盛
長養也。或可訓云。諸勝定果諸心心所トニ
有二。等流ニハ唯一。長養ニハ除處寬遍。如此訓
時。不違燈釋也已上二義今度愚案也。後義
不叶次之文。可見之
  尋云。漏無漏等改變是豈非變異等流

  五根有變異等流歟
問。眼等五根。可有變異自性二種等流耶
答。燈云。等流之中。但有初二云云 付之。
五根自類前後生滅。前五根性。後時不替。
何無本性等流耶。打觸變壞之時。豈無變
異等流耶。況大師瑜伽略纂中。有變異等
流*云云 加之十二緣起中。六處衰變位立
老死。六處之中。有五根。此*則可變異等
流。何況扶根塵中。定有自性等流。例於
根。何不許此義耶
答。眼等五根。其體異熟長養。此外無別等
流。設雖有衰變等義。不離異熟長養之故
也。依之見本論文。以諸色根離異熟長
養。相續流外。無別等流*云云 造色義林等
解釋。亦以同之。但至可有本性難者。其
體通三性之法。以前後同性。云自性等流。
本性之性*則三性之性也。眼等五根。恒異
熟法。唯無記性。異熟之外。別立本性等流之
名*耶。扶根塵中。有自性等流者。扶根色
等。隨能表心。假通善惡。故尙名自性等流。
也。正根不然。何例同*耶。次至打觸變壞難
者。略纂中。釋上所出決擇分文。此對
性等流流。其。内根何非變易等流流。以
觸打時。有變壞故。此中不説亦得言云云
准此釋者。可有變異等流。異熟長養之外。
依現緣有衰變之時故也。然不說者。無本
性故。亦無變異以實論之。雖依現緣。尙
不離異熟故也。依之燈中。内扶塵中。得
有第四等流。而無第三。雖有衰變。而亦異
熟。非名變異*云云 准之内五根雖有衰
變。亦是異熟
  尋云。若不通三性之法。無自性等流者。
七八二識。恒無記也。不可有此等流歟。
若爾違燈上出彼識*了。等流之中。無變
異等流*云云 知本性等流。必可有云事
答。義燈明異熟等有二段。一明心法。二
明色法。而明心法長養之中。但相增盛
而無處寬遍。等流之中無變異等流。心法
分別義。准細明思之*云云 文言總含。故
七八二識。云無此等流。有何失耶
  扶根塵有變異自性等流歟
問。扶根塵。可有自性變異二種等流耶
答。燈中有自性無變異云云
取意
 付之。自
性變異相對立之。何有闕具不同*耶。次打
觸等時。扶塵旣變異。何無變異等流*耶。
又有自性等流云事。違大師處處釋如

答。扶塵依假表業論之。有通三性之義。
故有本性等流也。本性變異。相對判之。何
必竝有之耶。如彼心法雖有本性無變異
也。至打觸等*者。義燈釋此事。雖有衰
變。而亦異熟非名變異*云云 但至大師釋
*者。離異熟長養。無別體故。且不出之也。
故見彼文。對外色有本性等流。内扶塵有
異熟長養云云 知。對外塵無異熟之義。
不擧之云事
  難云。若雖有衰變亦異熟故者。不可有
本性等流。離異熟無之故也如何
答。本性之義。尙有離異熟之邊。隨能
表心。論善惡性之故也。若依實體異熟
故者。如變異雖不可說。隨假表業。談
離異熟之義歟此事愚案也
閑可案之
  勝定果色有處寬遍長養歟
問。勝定果色。可有變異等流耶 進云。燈
中無之*云云 付之。勝定難思作用。有
變境界轉變義。變靑色成黃色。改土石
爲金銀。此豈非變異等流耶。依之瑜伽略
纂。造色義林有自性變異二種等流*云云
如何
答。義燈ニハ明云等流之中除初及第三。嫌
變異等流。定可有其由。瑜伽鈔等。雖云勝
定果色。諸心心所。有二等流。唯一長養除
處寬遍。其文未分明。若爾依顯文會ヘシ
釋。凡色法之中。以自然前後變異可云變
異等流。外草木等靑葉。變成黃葉等也。而
依定通作用。境界轉變スル&T069222;者。是觀心行解不
思議力也。何以之云變異等流耶。但至處
處釋*者如上成*了心法變異等流
之所抄之了
問。勝定果色。可有處寬遍長養*耶 進
云。燈有處寬遍長養云云 付之。披決擇
分說。法處所攝色。無異熟等流。餘如心心
所應知*云云 心心所法。限相增盛。無處
寬遍。知。定果色無彼長養云事。依之造色
章中。法處諸色。有後長養。無處寬遍。有
三等流云云 若爾淄洲解釋。乖五分誠說。
遠百本高覽如何
答。定通果色。有轉小增大之力。豈非處寬
遍*耶。而法處五種色中。極略。極逈。受所引。
無表四種定假。於第五定果色。有假有實。
今有處寬遍之色。是定果實色也。故法處諸
色。通五種論之者。唯限相增盛長養。無處
寬遍。義林章法處諸色有後長養之解釋。*則
此意也。故略纂中。勝定果色乃至 唯一長養。
除處寬遍。此說法處諸假色法。定果實色。
或通處寬遍云云若爾*者淄洲定判。禀承實
義也
  尋云造色章文。大違燈意。燈定果色無
變異等流。章有後三等流云云 等流有無
旣異燈者。至長養之義何强會同耶
  西明定果色
問。西明意。定通所變境ヲ以攝色等五塵云云
者可許之耶 答。不許也 付之。依
勝定神通之力變色等境界。令有情受用
之時。五識緣之。旣五識所緣。豈不攝五塵
*耶。定通以五塵爲本質。五識以五根爲
門。從本質。對五根寧非五塵*耶。況若定
通境中。無五塵者。十八界豈不通無漏耶。
依之見餘卷樞要文。若令五識得受用
者。卽通&MT06279;五外處及法處攝*云云 圓測所述。
同大師釋如何
答。凡西明意。云定所變色。有其二種。一
者有對。二者無對。若法處色。卽是無對。變
ナラハ色等。卽是有對。其意未分明。而如顯
文者。變土石爲金銀。變海水爲乳酪。唯
五塵所攝。有對質礙ナリト云也。於五識所緣定
通色等。不論法處所攝之義。故成所破也。
正義意。於定通果色。因果二位。其相不同。
若佛果者。五識所變。五識自定心&MT06279;變作之
故。以果從因。以境對根。皆攝五塵。六七
八識所變實色。亦從五識。皆名五塵。餘假
色爲法處法界。故十八界。通無漏也。若
因位者。第六第八所緣之境。自體微細。五識
不緣。定屬法處。以境對根。以果從因。皆
可云法處法界也。若變土石成金等。轉
海水爲乳等。令似欲界。變麁色之時。五
識緣之。可有二門。以果從因。是法處也。
從定通因之故也。以境對根。離因從果之
時。五塵所攝。而他師意。不顧因果相從門。
唯論根境相對義。判五塵所攝故破之。
何故諸論不說色等中。有定等ヲ以セル色耶。
又設五取名爲トモ色等。根境相例。應俱無
礙*云云 若以定果色。有ラハ唯五塵攝之義
者。何諸論中。於五塵境。不明定自在所生
色耶。亦根境相例。共可無質礙。定通所變
五根。旣無礙也。五境豈質礙耶
  難云。正義意。若論五塵所攝義者 定果
色亦可有質礙
答。燈有二釋。一云定通爲因。故亦無質
礙。二云定通實色。是有礙假色無礙也。
若依餘處樞要者。定通果根本色。自體
微細。五識不緣之。故名無見無對。若五
識所緣所作成就色。雖非無見無對。
非同散色從根本色亦立其名云無
見無對色也*云云此樞要釋與燈
初釋其意同歟
  和合於五識
問。觀所緣論中。破經部師義。和合於
識設所緣マレ非緣マレ彼體實無故 猶如第
二月云云爾者以五識屬有法有何故耶
 答。釋此事。若以五識。屬能別者。可有
所立不成過。爲遮此過。屬有法也 付
之。五識之言。設屬有法。望不相離性宗之
時。第二月非五識所緣之故。尙可有所立
不成過。若爲奪緣。假所緣者。設屬能
別。何有所立不成過耶。依之撲揚大師。屬
能別宗。無其過*云云 若爾今解釋不明如

答。云第二月。瞿波論師作二解。一云意識
所緣。非五識所緣。二云五識緣之。以第一
解爲正義。護法同之而依此解。思觀所縁
論頌。五識之言。若屬法宗者。有所立不成。
同喩第二月。非五識所緣故也。誠望不相
離性宗之時。設雖有法有此過。而若屬能
別。彌不遁此過。明五識所緣。非緣云故也。
屬有法之時。汎爾設。所緣非緣云故。第二
月汎爾論之。所緣&MT06279;非緣之物故。成能同品
也。但如疑難。依縱奪意者。設雖能別。無
此過故。演祕釋此事。第二月喩。他雖不
許爲五所緣爲奪。於緣縱許&MT01302;所緣理。亦
何失。同攝論故。若准此理彼頌五識在於
法中。亦應無爽*云云 同攝論故者。攝論色
等無間縁之文也。護法解彼文。謂
假縱小乘。色心前後。有等無間緣。奪因緣
故*云云 今設所緣非緣之文。亦以同之
  付瞿波論師初釋。亦有多義。一云五識有
法攝故。無所立不成。一云以義減文。除
五字直云和合於識。一云除設所緣字
雖有多義。以初釋爲正義也
西明疏云。和合於五識。設所緣是有法。非
緣是法*云云
  然依他故
問。大乘意。以極微爲攝依他緣生法。將如
何 答 兩方。若攝者。極微無體法。無生
無滅也。何云依他緣生法耶。況見瑜伽論。
或云建立極微無生無滅。或判非由有體。若
依之爾者。法處中。立極略。極逈色。豈非法
數耶。是以本疏然依他故。可說爲實。成所
緣緣故*云云如何
答。撲揚大師。釋然依他故等疏文。而言
此微。爲依他者。但依所折色體說也。微
體實無。非依他也*云云 以此釋可得意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二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三目次

  表無表
  正量部心心所刹那滅
能遮惡戒
佛果別解脫戒曾得
別解脫戒新種上立之歟
動發勝思第二念已
動發勝思初念立別解脫戒歟
若大乘師道定別解
意業無表
  不相應
  或餘實法量
見道位立八聖道支歟
成就七寶
以在他界
無漏通果無記種
不定姓異生性
異生性通無覆歟
命根無所屬
命根所依
厭色齊心難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三

  ◎表無
  正量部心心所刹那滅歟
問。正量部意。可許心心所法刹那生滅之義
耶 兩方。若非刹那生滅者。疏中破彼
部身業。以動爲體之義。立量云。諸法無ヘシ
實動義。纔生卽滅故。如心心所*云云 本疏
釋同喩取心心所。彼心心所。刹那則滅。
然無ヲ以ト動義判。加之重難スルニ轉救。宗立動
生已*則滅。同喩如心心所云云 心心所。
若非所那滅者。豈成纔生*則滅之義耶。若
依之爾者。撲揚大師。釋本疏所立動。應
刹那滅。有爲法故。如ト云鈴聲等比量。應云
除色心等。是有爲故。或色心等。攝入宗中。
皆無不定云云 明知。同色法。非刹那滅
云事
答。撲揚大師。兼破色心令刹那滅者。源依疏
意。故疏中立比量。動應刹那滅。有爲法故。
如鈴聲等云云 以心心所。不爲同喩。隨又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