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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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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等有七中。疏但列四。後三不出。故言餘
云云 付之今論述謂蘊處界等。源依瑜
伽。顯揚說。瑜伽說六善巧。三科外。加處非
處緣起根。顯揚明七善巧。前六外。加諦善
巧。若爾本疏餘三善巧。或四善巧者。今論
擧三種故。等言等取三四善巧也。是以
見疏文。次下若依中邊。菩薩藏經第十七
卷。有十善巧云云 爰知。上餘三善巧等者。
於六七善巧論之云事。震旦人師。解本
疏文。卽存此旨如何
答。本疏解釋。誠任顯文。如疑難。論所
擧三善巧外。等言等取瑜伽三善巧。顯揚四
善巧也。但至演祕意。今論文ニハ廣含諸敎善
巧。六七善巧。卽十善巧中也。等十善巧者。
六七善巧。自入其中。擧廣攝狹。尤有其
理。依此意聊簡疏文者。具文云等者。等
取緣起。根。諦幷處非處トノ餘三善巧。或四善
云云 旣瑜伽六種外。出諦善巧。何云依
瑜伽文耶。以知。依十善巧或七種善巧。釋
等言云事。次擧中邊者。返顯十善巧相也
尙難可
習也
  問。付極七反有。且可有一反受生類耶
答。可有也。付之義云。旣云極七反有。
何遮一生等云云 是以大師釋說極言。不
遮一二也。但涅槃經不說之事。利鈍不
定故也。其故利根種性中。現身證道果。
逢違緣自謬。經一生也。是卽一反受生
者也。彼利鈍不定故。鈍根經生種類出之
不出也。於四卷楞伽者。見彼始
終。無出三四二生類。故知亦略。具不出
之也。次於燈文者。十卷楞伽中。出初果
之類。中上謂卽一生云云是證文也
  菩薩藏經有十善巧
問。撲揚大師。依菩薩藏經說。有十種善巧
云云 爾者其體何物耶 答。祕云。按彼經第
八第十說十善巧。一依趣善巧。二資糧。三
念住。四四正勝。五五道分。六覺分。七道
分。八趣作一道。九緣起。十一切法云云
取意
 
付之先見第八第十兩卷文。雖說尸羅波
羅蜜。全無善巧*之言。何云依第八第十
耶。次第十七卷。列十善巧名。第十七。八。
三卷中。廣說其義。念住等法門。皆第八
道法善巧中。別開之。何別立善巧*耶。況彼
ニハ說五力。何不列之*耶。加之念住等。別
開之者。十善巧中。開一爲七者。可有十
七善巧。次一趣道善巧。亦第八道法善巧中。
別開之。何更立別善巧*耶。若爾祕師解釋。
專違經文如何
答。疑難卽秋篠僧正所被載也。先德述上
難了。故知。演祕尋文謬之。智者尋經。可
以取決云云 先賢旣爲難義。末學爭儲會
釋。菩薩藏經現文。卽如疑難。誰知。祕文若
致謬歟。況如理師祕釋中。不牒此文。若
有或本歟。但義解祖師。引經論文。或任現
文。或探實理。或依梵文。或勘餘本。如此例
非一也。始不可疑之。況見彼經第十七卷
文。明出十善巧名。所謂蘊法善巧。界法善
巧。處法善巧。諦法善巧。無礙解善巧。依趣善
巧。資糧善巧。遣法善巧。緣起善巧。一切法
善巧云云 經文分明。不可異求。隨疏中。菩
薩藏經第十七卷云云 而祕師云第八及十。
有何別因*耶此事不審也。
習尋之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八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九目次

  三類境
  相見別
相質
一種生慮非
或不熏彼種故
安慧二
三類境限見分境
各守自性
如此相分
然性種
心所所緣是獨影境
唯本有生
非黃見黃三方
後得智無爲緣相分







後得智緣自相境相分
異地遠境
天眼耳識所
杖自他質
非天眼耳識眼耳二識緣遠境歟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九

  三類境
  相見別種
問。付明相見二分能生種子同別。有三師
義。具以或同或異師。可爲正義耶 答。爾
也 問。兩方不明。若以或同或異義。爲正
義者。相見二分。是色心法。能生種子。定可
異。是以相質同種義。付一種生慮非慮過。
ルニ於相見同種邊。豈無此過耶。依之樞
要云相見別種是此正義。本疏判故相別
種於理爲勝。明知。以相見別種師。可
正義云事。若依之如此者。了義燈中。於
相見二分能生種子。一向同種。一向別種師
義。共付多過。於或同或異師者。全無指
其非。文相起盡。無諍タリ第三師正義。爾
者兩方不明如何
答。了義燈中。明出三師義。定義是非。誰
可異求耶。故以或同或異第三師。可爲
正義。緣龜毛等無法。見分同種生。緣五根
等有法。是別種生。故燈文見相二分。隨其
所應。種或同異。如緣龜毛兎角等。相與見
同種。以無自體。相分復假。不別熏種。但
隨見力帶。同熏種。如緣五根。有爲實體。相
與見分。卽別種生。以十八界定異因故。不
相雜亂云云 但至疏文者。正見疏文。上云
許有相見二體性者。下ニハ以作用別性各不
同故。相別種。於理爲勝等云云 知。付有體
相分。論同種別種云事。次樞要釋者。同疏
文。故披樞要。有說。相見別種生者。本質
トハ定別種生。其影像相與見分及本質。或
同或異乃至 卽前所說。相見別種。是此正義
云云旣乍標相見別種。論或同或異義。爰知。
付有體相分。雖云別種。遂存龜毛等相分
與見分。同種之邊云事。依之善殊釋樞
要文。今云相見別種者。約或同或異
別種義云云旣異一向別種義。何招多過耶」
  先德訓樞要文云。有說。相別種 與利
云云 此訓意亦爾也。
但不可用之
  相質種別
問。義燈中。付明本質影像同種別種*之
義。且可有本質同種生相分耶。若有者。親
疎所緣各別。何有質相同種義耶。是以燈
中相質種別理亦應好云云 若依之爾者。旣
許種通情本義。知。有本質同種生相分云
事。依之樞要云見質影三。或同或異。義燈
破一向別種義。結由此相質或說同別。加
之法處所攝色。有本質同種生法者。出法
處義林。對法抄等解釋如何
答。此事先德異義也。或任相質種別理亦應
好之斷。云其種各別。或依由此相質或說同
別之文。會上別種文。雖然且可存申相質
別種之傳也。本質影像。親疎所緣。能生種子。
定可各別。凡諸有體法。其種必別也。如有
實體相見定別種。況彼緣心法之時。相質
異慮非慮。緣五根之時。質影發識取境作
用。有無不同。准現行推其種。別種之義。頗
叶道理。五根心法相質。若別種者。緣五塵
*之時。本質影像。別種之旨。亦以可然。是以
撲揚大師。破有人云初禪眼識。見欲火災。
相分與質。不相似故。別種生之義。當地五
識所緣質相。豈同種耶云云 所釋明鏡也。誰
及異論耶。相質種別理亦應好以親疎緣種
各別故定判。深存此等道理也。但種通情本
義。有無未定。設雖許此義。是可云假說
義門歟其旨
如下
樞要釋者。言總意別也。見相或
同或異。相質是或異之邊也。義燈文。結上
二義也。先上標然相與質一云同種一云別
種。次委釋二義。返結上二義也。或相質同
種義。蒙一種生慮非慮等三過。緣五根心
法。相分別種也。故相質或*同或異
救歟。雖然或同邊。猶不立也。次法處章等
釋。聊不審也。但彼文有或本不同。諸非實
色。卽能緣等種子所生。無色用故。或無別
種。或與本質。同一種ヨリ等本。旣背道理。
不可用之。或本云。或無別種成本質故同
一種起云云 可依此本也
問。了義燈中。付明本質相分同種別種義。
且可有本質同種生相分哉。若有者。親疎
所緣各別。其種定可異哉。若依之爾者。見
相相望。旣許或同或異。質影對望。蓋云或
問或異。況義燈下文。釋帶質境種通情通同
本義。或質同種云云 知。有本質同種相分云
事。依之樞要ニハ云見質相三。或同或異。義
燈結由此相質或說同別。加之法處所接色
中。有本質同種法者。出法處義林。對法抄
等解釋。如何可會耶
答。義燈上下。斷邪正。結所釋。文不同。先德
多致異端。相質種別理亦應好斷。誠雖分
明。由此相質或說同別淄洲釋。似定實性。
彼如相例門第四義。雖然且任顯ナル邪正。
可存申相質別種傳也。凡諸有體法。其種
各別也。如有實體相見定別種也。准知。本
質相分。可從別種而生云事。就中第七識
緣第八見分之時。本質見分。具緣慮作用。
相分非緣慮也。第六識緣眼等五根之時。本
質五根。備&MT01302;發識功能。相分無實用也。若
現行旣慮非慮假實不同。其種豈一哉。緣
五根心法之時。相質若別種ナラハ者。五塵質影
別種之義。推而可知者哉。是以撲揚大師。
破有人云初禪眼識見下火災。相分與質
不相似故。別種生ナリト之義。當地五識。所緣
質相。豈同種耶云云 所釋龜鏡。誰及異端
哉。相質種別理亦應好以親疏緣種各別故
定判。源存此旨歟。但種通情本義。有無未
定。設雖許此義。是假設義門也委細
如下
樞要釋
言總意別也。旣擧質相見三。判或同或異。
故相見相望。或同或異也。相質狹在于或異
之邊歟。義燈文結上二義也。上標然相與
質一云同種。一云別種。委釋成二義了。細
決或異或同二義也。秋篠上綱。料簡燈文
如此。或相質同種義。蒙一種生慮非慮等多
過畢。轉救云。五相心法等相分。與本質別
種也。由之相質或同或異也爲言 雖然相質
別種義。不許或同之邊也。次法處章全文
云。諸非實色。卽能緣等種子所生。無色用
故。或無別種。或與本質同一種起等云云 或
本云。或別種成本質故同一種起云云 可依
此本也
尋云。周記牒或與本質之本。出其體。擧極
微等畢。又對法抄同之。知。是正本也云

私云。法處章全寫對法抄。解法處色之一
段。故章有或本。卽抄可有或本也極難又
可案別
  聊簡樞要文云。見全文。有說。相見
別種生者。本質見分。定別種生。其影像相
與見分及本質。或異或同云云 相見對望。
質見相對。別種云事。更無異義。而於質
相者。有二義。故付質相邊。云或同或
也。是以見燈文。出相見或同或異
畢。然相與質。一云同種。一云別種等
云云 此卽依樞要文不分明。淄洲作二
釋。斷正否 依大師解釋不明。淄洲。撲
揚。作多釋。致劬勞。是常途習。師資禀承
故也
  一種生慮非慮過
問。付或同或異義有相質同種。別種二
義。且相質同種義。有何過耶 答。燈有三
過。一種生慮非慮過。二身根倶過。一種生假
實過也 問。三過共不明。先付一種生慮非
慮過。正義意。許相見二分或同之邊。寧
無此過耶。況現行熏種子。旣熏慮非慮
種子。種子生現行例可等耶。次付二
身根倶過。第六識緣五根之時。設許トモ相質
別種。質影身根竝起者。豈無此過耶。次付
一種生假實失。正義意。緣龜毛等無法*之
時。旣見分同種生。何不招此過耶
答。義燈所付三過。共有道理。一種生慮非
慮*失者。且第七緣トキ第八見分之時。本質
見分緣慮法。第七相分。非緣慮若質影同
種者。一種生慮非慮。尤可爲大過。若許此
義。色心二法。亦可同種。但正義意第六
識緣空花等無法*之時。帶此假相分。
熏見分自種。故後時自此種子。生見分現
之時。亦帶彼空花等相分也。正自種
子生&T069222; 是見分也。此見分帶假相分起
故。假名同種生也如緣龜毛兎角等。相
與見同種。以無自體。相分復假。不別熏
種。但隨見力帶。同熏種之解釋。卽此意
也。先德取喩云如豆所生莖副生葉也
云云 故正義前無一種生慮非慮過也。又
一種生假實*之失不來也。相質同種義實
同種生慮非慮二現行生假實二相分。故
招此等*失也。次現行用廣。故雖一
熏慮非慮種。種子力劣。何生二*現耶。
如現行熏&MT01302;勝種種子不生勝次二身
根俱過者若質影身根同一種者。同可有
發識取境用。何從同種生法。一有實用。
一無此能*耶。若爾者有實用二身根相
ヘシ。豈不招此過耶。正義旣別種ヨリ生故。
本質業感&MT06279;有發識取境用。相分不然。次
一種生假實者。若轉救上二身根俱失。
相分假者。可有一種生假實過
  或不熏彼種故
問。獨散意識。緣根塵等之時。相分熏種
歟 答燈者。熏種子*云云 付之熏
種子法。必具有勝用義。羸劣法。無能熏
用。獨散意識所緣根塵。闕發識取境等用。
旣無根塵實用。何熏種子*耶。是以見法
處義林文。判諸有極微幷獨散意。搆畫スル根。
境。鏡像。水月。如是等類。同皆無實。心之
影故。旣等水月鏡像。爲遍計所起色體。
豈熏種子耶。況法處五種色中。前四是假
者。所定也。若根塵相分。熏種子者。寧
無假法能熏失*耶。加之淄洲大師餘處
中。難他師今此相分。熏スト云種子之義。云
若能成種。定卽是實。假法如無非因緣故
自成第六所變五根。非ト云五識所依*之義。
或不熏彼種故。若爾者獨散意識所緣
根塵不熏種子者。文理共明。如何
答。第六所變根塵影像。雖無發識取境用。
旣本質有體&MT06279;起相分。有其勢用。故具有
勝用義。熏質影種子也。相分種子雖無
可生有實用根塵之能。 本質種子具可
生實用根塵之力如緣心法之時相分。
熏質影種卽非慮相分。熏慮非慮種子也。
若緣五根所變相分。不熏種子者。眼等
五根。豈唯本有生耶。第八不能熏。五
第七不緣彼。故若非第六。誰熏新種*耶。
故義燈中此言假者。非如瓶等。以能熏
故。但無根用。不發識故。名之爲假云云
准今此解釋。類水月等。判前四是假。依無
發識取境用之義邊也。何況法處義林。判
遍計所起不明了。意識。獨緣根境。搆畫
所生。熏種爲因。後生根境。自許熏種子。
知。雖云假法。猶熏其種也。次補闕章前
後文。頗以難會。先他師意云遍計所起色。
通假實成種生根。雖名遍計。而是假有
云云 故難此義。若依熏種之邊亦可云
實。而乍云熏種。亦述假有。尤違假法
如無非因緣故之文。正義意實義。形待
不定。依無根等實用之義。雖攝遍計所起
色。不同瓶等故。亦有能熏義。若依此義
者。亦可云實。況他師云總遍計所起色。
假有&MT06279;熏種子故。約餘水月等。致此難歟。
次下文云。雖根實用。有間斷故。五識不
依。或不熏彼種故。或法爾力故。或隨能
爲因。而不能發識云云 旣有多釋。若背道
理。可劬勞。若依此義上文述一義
歟。或相分五根。熏ニハ本質種。雖熏根用。
ニハ種。不熏有根用種子故。云不熏
彼種也。此則爲顯以有根用本質五根。
爲五識所依闕タル發識取境能相分五根
ト云&T069222;五識依也
問。獨散意識。緣自界五塵。相分三類境中
何耶 答。或性境。或判帶質境也 進云。
撲揚大師釋。性境云云 付之能緣心。得境
自相。此名性境。搆盡意識。不稱境自相。如 
何可判性境耶。加之勘大師餘處解釋。類
水月鏡像。列遍計所起色也。爾者所釋背
文理如何
  安惠二分
問。安惠論師意。許相見二分種子所生歟
 答。樞要釋種子所生也 付之安惠菩
薩。定相見二分遍計所執。何云種子所
生。若種子所生者。豈異緣起法耶。次此種
子。遍計依他中何耶。若遍計緣。何生自體
耶。都無種子。不可生有體現行故。況
許所執者。可攝相分。何判仍非相分
*耶。若依他者。相見二分。可非種子所生。能
依他&MT06279;所生所執耶













答。凡安惠論師意。遍計所執中。總無別無
二類異也。二分總無。不同別無我法。由無
始妄熏習力故。識體生時。必似二分。現行
熏種子時。必帶二分。種子生現行時。亦
似相見雖是無法。尙同有分。故先德釋此
事。安惠宗意。種子有二。生實生虛。二箇種
子。其體雖二。和合似一。生虛實果云云
此種子。自體分見分。是同種生也。相分
有同別異說也。故樞要云。安惠二分。亦
說種生。見與體同。相分二說。或同或異。相
分無體。種子是假云云 疏三本亦有
二說也
 但至無
法故可非種子所生云難者。是正義能破
意也。見下卷論文。若緣所生。内相見分。非
依他起。二所依體。例亦應然。無異因故云云
旣不正義。何强致劬劣耶。此師意。如先
成申。異別無故。識自體生時。必似二分現
故。妄熏習間。所現二分。云種子所生也。依
之見演祕下文。有體爲緣。是護法義。安惠
許假。得成緣云云 次此菩薩意。以種
子攝依他起。判以種卽是彼識功能。非實
有物故。況難安惠義。假法如無非因緣故
 種子若遍計無法者。何云彼識功能。難
假法如無*耶。依他起中。唯有自體分。種
レカ功能&MT06279;非實物有。若實有別物者。可
非唯識。此師意。云種子假有。深旨在
&T069222;現行。旣正義能破*也。其旨如先
  安惠種子事。閑可沙汰之。別紙在之
  三類境限見分境歟
問。付三類境廢立。且唯於見分境爲論之。
將通後二分境歟 答。先德二義也。但
明先付限見分境之傳。自證分旣緣第
二第四。證自證分緣第三分。何於彼不判
三類境耶。是以見樞要文。上云總攝諸
境。有其三類。下述以此一頌定諸法體。諸
之詞。不限見分境界。諸法之言。可通
後二分境耶。況出性境體。色是眞色。心是
實心云云 若不通後二分境者。寧云心是
實心耶。次付通後二分境之義。立三類
境。本爲分別相見二分同種別種。顯
隨不隨差別也。後二分前。無此差別。豈
攝三類境*耶。依之燈中。然同別種ヲ云ニ復有ルハ
種別。性與見同乃至 顯此差別云。性境不
隨心云云 加之判性境不隨心。性境具三
不隨。然後二分同種故。無種不隨。三性界
繫無替。亦不可有性不隨。繫不隨。若不
具三不隨者。何攝性境。若非性境。遂可
何境耶
答。今此二傳。南北兩寺諍。各立道理。互
引證文。然而且依北寺傳。廣可通後二
分境也。誠三藏一行偈頌起。爲分別相
見二分同種別種之義。雖然不遮依此
頌意判後二分境也。卽以樞要文。可
其證。後二分旣實心也。能緣之心。證境自
體。所緣之心。有實體用。豈非性境*耶。況
佛果位。後三分通緣四分。若不通後二分。
者。後二分緣相分之時。豈不通三類境
耶。緣相分攝三類境者。相緣*之時何非
性境*耶。但至無不隨義者。先德釋此
事云性境不隨心帶質通情本。性境帶質トハ
同無唯字。故有隨心性境不通情本帶質
也。述獨影唯從見。於獨影境。無不隨見。
以有唯字云云 或先德會云。見分所緣具
三不隨者爲正性境。後二分是性境類故。雖
無三不隨亦性境收云云任此等釋三藏頌
文。源分別相見二分同*種別種等義故。雖
云性境不隨。心不置唯言顯有非不隨
心性境也。況若强限見分境者頌文豈不
盡理耶。就中無分別智。緣眞如*之時。無
不生法故。雖不可判性種等隨不隨
タリ性境。後二分境。准例可等。依從實種
生有實體用。能緣之心。得彼自相之義。名
性境
  三卷私記上云。樞要云。此言法體。不定
隨心云云 不云定不隨心。意云。定者唯
同。旣云不唯隨心。不云唯不隨心。明
知。非謂一切性境。必具三不隨云云










問。眼等五識緣自界五塵相分。爲三不隨
俱具之。爲當如何 答。倶具之也 付之
  各守自性
問。無記五識。緣五塵境*之時。可有性不
隨義耶 答。可有也 付之能緣所緣。同
是無記也。何有性不隨義耶。倒如彼第八
識。緣ルトキ天眼耳根。心境俱無記。故無此義
*耶
答。五塵境性。自是無記。不隨能緣成無記
性。旣有各守自性之義。何無性不隨義耶。
故見燈文雖五識身。無記性者。緣五塵
境。其性雖同。而相見分。各守自性。不是隨
彼能緣心故。方成無記性云云 但至例難
者。燈釋此事。八本餘末。又五六識。體通三
性。八識因位。唯無記故云云八是根本故。
所緣天眼耳末。隨此無記性也。五識。雖
&MT06279;有無記*之義。是通三性之法*也。五塵
恒無記。不被引無記五識故有性不隨義。
第八恒無記故。天眼耳根。隨能緣心。無記性
也。況依南寺傳者。第八所緣。亦具三不
隨。燈文天眼耳根性隨心者。是一相說*云云
若依此釋。彌以非例歟
  如此相分
問。第八識緣五塵境*之時。爲有性不隨
義。將如何 兩方。若有此義者。因位第
八。唯無記*也。五塵亦同彼。以末五塵望
本第八。不可有性不隨心義耶。況第八
識。恒限無記所緣五塵。無通善惡*之時。
此豈非隨能緣成無記耶。彼第八識。緣天
眼耳根。無性不隨義者。第八本餘末。又
第八唯無記故 五塵境。例可爾耶。若
依之如此者。見燈文。上擧第八所緣五
塵。云如此相分有四不隨。下重釋此義。於
中雖有與能緣心同界同性。是境自性。不
由能緣心力。是此性界地等。名性境不隨
心*明知。同五識所緣。有性不隨義云事」
答。先於第八所緣性境。或必具三不隨。或
不必具三不隨。南寺北寺諍也。若依北寺
傳者。於三類境。種子境ニハ無性不隨。有繫
トノ不隨。緣ルハ根塵有種不隨。無性トノ
不隨今存此傳者五塵境又同天眼耳根。
*不可有性*不隨心義也。其旨如一邊難
也。但至燈文者。擧五八識所緣並
五倶意識等所緣性境了。如此相分有四
不隨等*文 故此文者。總顯性境相也
  今尋云。種子境有繫トノ不隨。無性不
隨云事。不可然。先三性種子各別。其
性各隨現行。何云性境耶。若偏隨心
無記者。生善等現行之時。豈不闕性
決定義耶。次亦欲界第八。持三界種子。
設上二界種子。雖繫不隨。自界種子。何
有此義耶。次第八識。緣スルニ餘法種子。
有種不隨者。其義可*爾。第八自スル
卽第八緣*之時。何亦不隨耶
答。種子第八生果功能。皆歸自體。名無
記故。具性隨也。雖從現行名爲善等
種子。非約種子體望生各現行之功
能。判性決定義也。今約體說言皆無記
也。有ヲ以從本識判性之義。言性隨也。
次具繫不隨者。自界種子。雖識同界而
守自性故。亦不隨也。非隨識而同界。
故非繫隨。以何知トナラハ者。身欲界ヨリ沒。生
上界*之時。欲界種子。不改界繫。上界&MT06279;
亦欲界種子也 旣欲界種。而上本識所
持。非隨上本識而成上界故。以之可
知繫不隨也。次第八自生種子。從前念
種子相生。何有此難耶
重尋云。欲界第八。緣自界種子之時。守
性故爲繫不隨者。欲界第八緣根塵。何
不爾耶
答。彼隨識而滅。以之被知繫隨也。五識
所緣五塵。雖隨識起滅。有隨質義。不隨
能緣之力。故是繫不隨也 已上依三卷私
記意註之也
  然性種等
問。獨散意識。緣自界五塵。相分爲性境
攝將如何 答。依善殊意者。帶質境也。智
周記意。可攝性境也 問。共不明。先付性
ト云所緣境界有實體能緣之心。得
彼自相。是名性境也。依之樞要ニハ云諸眞
法體。名爲性境。色是眞色。心是實心。義燈ニハ







判從實種生。有實體用。能緣之心。得彼
自相。而獨散意識所緣五塵。無香味等實
用。能緣意識。不得境自相。豈云性境耶。是
見法處義林等處處解釋以彼所緣。遍
計所起色云云 旣攝遍計所起色。何云
性境耶。次付帶質境ト云不明。了義燈中。引
三藏一頌。四段&MT06279;中。明性境段。出今此
所緣。若非性境寧非相違*耶。況述然性
種等亦同五緣。知。同五識所緣五塵。有性
種等不隨。名性境也云事
答。文理有左右。是非難一定。然而依秋篠
先德傳。可會一邊疑難也。凡性境者。能緣
心現量&MT06279;稱境自相。樞要。義燈。委成其旨。更
不可異求。而獨生意識。思構計度。是比量
心。豈云性境*耶。是以大師處處同水月鏡
像。判遍計所起色。淄洲補闕義林章。述若
獨緣者皆是比量。加之樞要中。以性境全。
攝因緣變云云 因緣變者。必有實用。獨散
意識所變根塵。旣無實用。不可攝因緣
變。若非因緣變者。不違樞要釋*耶。但
至燈文者。返此義證也。先見燈文初
云。先定性境後顯不隨也。先定性境體
擧五八所緣五俱意識。不出獨散所緣。若
性境者何不出之耶。後顯四不隨畢。若獨
散意識緣自界五塵等但是彼境自住自性
非得自性然性種等。亦同五緣* 爲顯
有不隨義。因雖擧之。旣嫌非得自性。豈
云性境*耶。周記釋不可用之。彼記&T047463;
非一。何强爲重難耶。付中祕三卷自判遍
計所起色。知周記一往釋云事
餘卷樞要。解因緣變。分別變。總有四釋。其
中第三釋因緣變者。異熟心云云 第四正義
難之。又獨頭*之意。是業果心。因緣變故。亦
應有用*云云故知。且付因緣變異熟ナリト云
一釋。作一往釋
  心所所緣獨影境
問。第八識相應五數心所所變。爲性境。將
如何 答。樞要釋此事。獨影境也云云
付之一聚相應法。所縁必同也。而心王所
緣。旣性境。心所所緣。何不同耶。況以例
案之。前七轉識心心所。其境同也。本識王
所。准例可等耶
答。掌中樞要中。釋性種等隨應句。出二合
句。如第八識緣自地散境。心王所緣。是爲
性境。心所所緣。是獨影境*解釋明鏡也。先
德釋此意。若心所所變。性境者。一有情
可有六種體。王所所變。共實境故。可有六
箇身根等耶。況護法難難陀義。應一有情
有六種體* 先德所述。源依論文。轉
所旣無此過。何成例難耶。若如此令
相例者。轉識王所。共是能熏。第八一聚豈皆
所熏處耶
  尋云。其過可然。抑有何道理耶
私云。第八諸識根本也。自變爲境界。而
心王旣變此境畢故。心所被奪。其勢力
微劣也。故不同心王也。轉識王所。同杖
本識所變。故王所境是同也。因中五數。唯
詫心王。所變爲質之處。重可沙汰也
  唯本有生
問。第八相應五數心所相分見分同種生
 爾者可有新古合生之義耶 進云。
本有生云云 付之五數見分旣新古合生
彼所帶起相分。何唯本有生耶。況第六識
緣空花緣彼五數相分。*之時。旣與見分
同種旣通新舊兩種例此可等如何
答。任撲揚解釋。可云唯本有生也。其所以
者。第六識。緣空花等。帶彼相分。熏見分種
故。後生見分現行之時。帶空花等相分。
但隨見力帶同熏種者。此意也。故與能緣心
同種。無差別。而第六識緣五數相
分亦以同之而第六識。緣五數見分。所變
相分。熏種子*之時。不帶五數相分故。
種後生彼見分現行*之時。能生種子。不
帶彼相分現行也。若爾與五數見分。同種
ナル事。唯依無始法爾種子力也。但至例
難者。第六識緣五數相分。所變相分。同空
花等。第六見分同種生。不可有本新二種
不同。今所論者。於五數自相見分。釋唯本
有生也
  尋云。第六識。並緣五數相見*之時。定







可有帶同熏種義。何遮此義耶
答。雖有並緣時。旣各別變其相分。緣
見分。所變相分。有實用故。熏本質見分
種子。故有新種。後生現行。緣相分。所
相分是獨影境。與能緣第六。同種生
也。旣不熏本質相分種故。與五數見分
本有種。同種生也
  非黃見黃三方
問。非黃見黃。五俱意識所緣歟 答。獨
頭意也 兩方。若如講答者。見餘卷本疏
文。成根所發義。述依根變異識變異。以非
黃見黃。爲其誠證。若非五俱意識者。豈成
誠證耶。是以興法師作二釋。以通眼
識。判正釋。如之唐土從方。秋篠上綱。非
黃見黃五俱意識云云 若依之爾者。今燈中。
非黃見黃。是第六識。非是眼識。得自相故
云云 此釋明非五俱意識撲揚大師餘處
所釋同之。如何可承耶
答。五俱意識。是現量心&MT06279;。得境自相。非黃見
黃。旣非量心。講畫分別。豈五俱意識所緣耶。
眼根損壞人。同時起眼識意識。緣靑色*之
時。眼意二識共非明了故。次意識獨起。作
行解依之餘卷演祕中。由根損故。令
初眼識而不分明。而後意識。見有錯亂。故
擧壞意。證眼識變云云 根所發義。卽以此
釋。可知之眼根損故。初眼識非分明。此
非依根變異。識變異耶。興法師作
二釋。從方等述其一義。若違正理俱不可
用之 此義背先德釋。更可
有異義。如別紙
問。第六識非黃緣黃之時。可重非黃種子
耶 答。燈中熏非黃種*云云 付之依能
緣心。判ヘシ所熏種。依意識迷亂。作黃行解。
全不緣非黃。何不熏黃*種*耶。若不許
此義者。境界不隨心。豈唯識道理耶。況緣
色法。亦可熏心法種子*耶。依之唐
人師。熏黃種子云云 如何
答。五俱意識。依眼根緣靑色*之時。眼根
損故。意識眼識共非明了。次念所起獨頭意
識。於先境作黃解。旣本質靑色故。心中
現相。是靑色也。向此境謂黃。是迷亂行解。
旣黃當情現相。體性都無也。豈熏黃種耶。
但至背唯識云難者。旣有非黃相分。是
親所緣也。叶心起必詫内境生故之義。
據生識體緣必有體之理。豈違唯識
*耶。色心二法。自本各別。相分*也。何可相例。
*耶人師所釋。*背此等道理。不可依用
尋云。非黃見黃執心歟。若執心者。燈云。此
雖非是法執之心* 若非執者。迷執謂人。
是法執也。迷非黃境謂黃。豈非執*耶。依
之二十唯識疏上卷。成非黃見黃意識&MT06279;
五識*之義。以五識中無惠執故云云 私云。
雖非正執心。是執心類也。故猶攝遍計所
執也。若不爾者。諸非執心。異熟生心。迷執
謂人。此等當情現相。遂何攝之。不可云
依他起。是無法故。知。是遍計所執類也。或
非執心也。以五識中無惠執故者。凡非黃
見黃之程。有迷亂行解*之識。是有惠識
也。五識無惠執。無分別故。無非黃見黃
*之行解也爲言
問。第六識非黃見黃之時。非黃心中。現
外爲別有黃當情現相。將如何 兩方。
若別有者。黃相是可有法豈非依他緣生
耶。若爾者同空花等相分。可見分同種生
獨影境。何云情有理無法耶。若別無者。能
緣心旣作黃解。若無其相者。豈不背唯
識道理*耶。彼夢中境隨能緣心。其境界
相現前。非黃見黃。何不爾耶。依之見攝論
文。種種我法境界影像意識轉倒生
相。故名之爲遍計所執* 旣許實我實法
影像生起。准例スルニ黃相別可現起耶
深密經西明疏。釋攝論文。有二釋。准彼
可知之。但准初釋。別無當情現相之義
可存歟。至下可沙汰之
答。深密經圓測疏中。釋種種我法境界影像
文。總有二釋。一云依他因緣我法。二云所












執我法。若依次釋。心中現相外。有當情
現相。是雖無法。妄情之前。何無彼相。旣非
緣起法。豈見分同種生耶。若依初釋。心中
現相分外。不分有當情現相。若妄心前。其
相現者寧非有體*耶。二釋雖有其理。且
可依初釋也。獨生意識迷亂。非黃緣黃之
時。本質非黃故。非黃相分現前。迷亂意識。
於此非黃。妄作黃解故。云然所熏種隨
本質收。熏非黃種。不熏黃種也。若黃相
現者。旣是有法。何不熏種子耶。況一
心一時*之中。緣遍計。依他有無相耶。依之
本疏中。釋變似我法文。似彼妄情。名似我
法。彼妄所執無法實無云云 攝論種種我法
境界影像*之文。准之可會。是妄情念。何
云實影像*耶。諸當情現相。皆以此可准
知之
  尋云。執心之前非黃緣黃之時。遍計所
執故。以都無法不可現別相。而燈中
云。非黃見黃乃至 此雖非是法執之心
非執心。亦有非黃見黃之義 何無別

答。二十唯識疏上卷。成非黃見黃意□非
五識之義。以五識中無惠執故云云准此
釋者。唯限執心歟 然任今燈者。眼根
損壞故。自作此思。可非執心。師資解釋
不可相違。但雖非正執心。是可執心類。
故尙可攝遍計所執也。若不爾者。諸非
執心異熟生心。迷杌謂人。此等當情現
相。遂何攝之。不可云依他起。是無法故。
知可攝遍計所執云事
  後得智無爲緣相分
問。後得智緣無爲相分。百法中何耶 答。
燈云。法同分云云 進云。有二釋。初釋如被
出。次釋遍計所起色攝 二釋共有疑。付
初釋法同分色心分位假立之。無爲相分。
豈攝之*耶。依之見義燈上下文。作獨影。
帶質。隨應三釋。未云同分耶。付次釋。遍計
所起色者。分別心所緣。執心境界。何以後
智所緣攝之耶
答。先燈中。於無爲緣相分。云法同分攝。更
無遍計所起色云釋。何令進二釋耶。故
見燈文。緣無爲等。所有相分。法同分收。
以體是假。法同分寬故。不同有漏。非妄緣
故。或緣空花等。亦是遍計所起色攝
知。於空花等。雖有二釋。於無爲者。全無
二釋也。但至疑難者。於後者智所變無爲。
其義不定。若從見分。卽四蘊攝若從本質。
可云眞如。若離見。別說之者。是法同
分。故今燈中。法同分者。見相別論義門也。義
燈第三。亦以同之。至上下文者。從見トニ
之義邊也。若依帶本質或性通情本義者。
攝帶質境。若依見分同種義者。是獨影境
也。旣具此二義。亦云第四隨應句也。
所望異也不可一准
  後得智緣自相境相分
問。後得智緣自相境界相分。百法中何耶
答。燈云。法同分云云 付之自相境者。
實法體*也。彼相分定可性境。何攝法同
分耶。若自相境攝同分者。更以何可名
性境耶。依之判性境義。能緣之心。得彼自
云云 若爾者今解釋背文理如何
答。誠如疑難。緣色心自相尤可屬性境。
後得智緣無漏色心自相。豈非性境耶。
但至今釋者。先德意區。或以無爲。名自共
二相。佛地論中。眞如有自體。故名自相。空
無我等相所顯故。名共相云云 卽依此意。
云緣諸無爲自共二相*者。論無爲上
共二相
  異地遠境
問。有漏第八識。依定通引力之時。爲緣
異地遠境。將如何 兩方。若緣者本疏云
若相離者。雖見其色。而第八不緣。樞要
述若定通力所變五塵。非必有本質。依身
在上下界。以天眼耳識。緣下上界色
聲*之時。相離遠境ヲハ第八不緣變故。天眼
耳識。非必有本質也。若云緣遠境者。何
會此等文耶。若依之不緣者。眼等識所緣
狹。尙許緣相離色聲。根本識了大千界。何
不緣異地遠境耶。況論云若定等力。所變
器身。界地自他。則不決定不簡相離遠
境*耶。加之眼等識緣彼。第八識不變之
者。違前五心品。未轉依位。麁鈍劣故。必
杖外質文。是以燈中。以杖自八所變之




色。爲本質故云云 如何
答。有漏第八識。緣不緣異地遠境云事
解釋往往。人師先德。所述非一。古今學者。
聊簡不同也。可謂宗家難義先賢未決
*也。但可成申緣相似遠境不緣相離遠
境*之義。凡第八識變境界者。必有依持
受用之義。異地遠境。更有何用耶。且依身
在上界之人。變須彌鐵圍等色。豈有其
用耶。馬勝往上界。梵王來下界。雖異地境。
尙有依持受用*之義。於近境者。定通
引變爲之也。故論云然所變土。本爲色身
依持受用。述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變
者。爲自質故。第八識任運業果心。於無用
境。徒不可變。若依此義。天眼耳識。亦不
可緣相離遠境。以自他第八所變。爲本
質故。故第八識但緣相似遠境也。所謂
第六定通。緣極遠境。變相分。此相分似下
界色。第八識引レテ定通力以彼相分。爲本
質。亦變相分。天眼耳識。以自第八所變相
分。爲本質也。以杖自八所變之色爲本質故
之燈釋。卽此意也。旣有本質故。順麁鈍劣
故必杖外質*之論文。但至非必有本質釋
者。此一不正義也。天眼耳識。雖緣相離遠
境。第八識ト云近境。一往釋也。此釋亦處
處多述之。所謂疏三本。第七卷樞要初
釋。今燈初釋等也。雖然深違必杖外質論
文。況見解彼文本疏釋。眼等五識。乃至
一者麁。二者鈍。三者劣故。必杖第八或第六
所變。外質トノ方起云云 此釋意者。必杖外質
論文。兼含定通所變云也。若不爾者。何
云或第六所變耶。其理尤可*爾。論文
前五心品。未轉依位。麁鈍劣故。必杖外質。
故亦定有麁所緣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
云云 若天眼耳識。無本質者。何未轉依位。
總云定有耶。同已轉依。可云此非定有
也。若爾本疏異論文。遣業果。樞要
釋也。今燈第二釋。卽同彼疏。設雖定
所變。必杖本質云也。是以見疏三本。
難非必有本質文。此義應思。違下論文
識麁所緣緣必有之文。應更思審。如樞要
云云存無ト云本質釋云事。此疏文明
鏡也。隋撲揚大師。受彼文問因於定通。令
第八識緣他異地身器得否。答疏不定判。
樞要及燈義意許也。爰知。處處雖有此釋。
非指南實義云事
問。燈第二釋。緣相離境 未見相似遠境。
況若相似遠境。不可云以杖自八。五識
被引定通之時。以第六所變。爲本質。
如判或第六所變。若爾何煩擧第八所
變耶。以知。第八識被引定通。直緣極遠境
云事
答。卽依此義。有緣極遠境之聊簡也。
旣定通所引故。直引第八。令緣遠境爲言
雖然此義難信。第八被引定通。緣非
分境之時。必杖第六所變。彼大地菩薩。
變魚米等杖第六所變。第八緣之。緣極
遠境。豈不然耶。故知。此釋。緣相似遠境
也。但至可杖第六云難者。雖杖第
六。杖第八所變。是五識常習也。故且擧
第八。不遮第六。況杖第六所變。其旨
然*也。故爲顯第八識緣相似遠境之義。
殊擧第八歟。燈第二釋。緣遠境*之義。
相似遠境。相離遠境。是學者異義也。非幾
相違。深可案之。雖然相似遠境義。頗叶
道理歟
  處處釋聊簡
  天眼耳識所緣
燈二釋。一云。帶質境第七卷樞要
初釋疏三本
此釋意云。
天眼耳識。緣極遠境。第八雖引定通。唯
限近境也。此釋*之中。親杖本質者。杖下
界他有情第八所變也。非自相續第八所
變也。二云性境疏三本難若相離者等釋之意
同處演祕第二卷樞要今解
云。許異界無
失。疏七末
此釋意云。第八識緣相似遠
境。天眼耳識同緣之。不ト云緣極遠境也。此













釋中。又旣通果實是上界ナレ&MT01302;似下界故。以
天眼通作用勝故。上得似下。不同緣上
要引通果及定果相。同彼方緣者。非上以
杖自八之所由。是顯上地天眼耳緣ルト下界業
果色。與下地業果識緣上界定通果色之
不同也。所謂定通果心緣下地業果色彼
相分實定通果。似下地相。非隨本質是業
果相。天眼通作用勝故。下地業果心。緣定
通果色。彼相分隨本質。要定通果。同彼
方緣者。同本質定通所變。緣之。爲言 此卽
業果心。作用劣故。非隨能緣是業果
也。又解所起相分而是業果者。第二性境釋
之中。亦有二釋。初釋雖詫下地業果色。尙
定通果相也。又旣通果等意在之。次釋今
文是也。旣詫業果故。雖定通所變。相分
業果也。此釋同第七卷樞要第二釋也。前
二解勝者。相分業果釋。雖第二釋同。其趣
旣異。故對之相分定果釋勝タリト云也。故第七
卷樞要。對此釋。以非必有本質義斷勝。對
相分業果釋者。二解共雖勝。其中以第二
以杖自八釋。可爲眞實正義也。順第七卷
論疏。疏三本難破之文。分明也。疏不定
判者。難此義應思違下論文。未釋深旨。故
云不定判也。或相離遠境竝近境ヲハ雖定判。
於相似遠境。未明緣不緣。故云不定判也。
樞要及燈義意許也者。第二卷樞要竝今燈
第二釋也
論二 云。其上天眼耳ヲ以見聞スルハ下色聲。
詫本質。如第七卷解。第八得ヲ以自相。
見相異界攝。五識得自相。應許別界收。
不許別界者。云何名得自第七卷解
不許。今解云許異界無失。前解得處自
相義。今解得事自相云云 如第七卷解者初
釋也。第八得自相乃至云何名得自相者・問
也。第八見相。雖實同體。有自本質。不隨
能緣。假名異界。爲顯性境故名異界。
而天眼耳無本質者。彼相分。唯從ヘシ能緣。
若唯從見者。何得自相。云性境耶。故
云。此從於見同一界繫。非同一種。若爾
云。何緣自相境耶。答。親杖本質名得自
云云要釋。也。或異界者。顯繫不隨
也。雖實同界。依各守自性義。云異界也
此義良有
法師義。
  燈第二云。○二解。通緣假實。五識緣實
之時。假必依實。○若爾云何名五識得
自相境耶。答。自相有三。一處自相。謂十
二處。各各不同。二事自相。於一處中。衆
色各別故。三自相自相。謂於靑色。折至
極微。今據處自相爲言。故不相違。若爾
如何五識。得ヲ以自相境。唯言性境不隨
トノミ耶。亦緣自性境思人人異義。猶如
雲霞。且成一
義。可審
定耳
問。天眼耳識。爲許緣異地相離遠境。將如
何 兩方。若不緣者。天眼耳作用殊勝
*也。若不緣相離遠境者。定通作用。爲何
耶。彼諸根互用位五識。緣三千界遠境云
事。聖敎所定也。依之今燈云如身在上界。
以上天眼。緣欲界色。餘處樞要。判如生上
界。緣下界地。或身在下。起天眼耳。緣上
地色等。加之見義燈文。於上地眼耳
識。雖有緣不緣下地二釋。云言上見
下據通果故。天眼耳通。緣遠境者。更無異
義。明知。緣極遠相離境云事。若依之爾者。
未轉位五識。必杖本質。而第八識。不可
緣相離遠境。第八緣遠境之時。必杖定通
所變。故是相似遠境。可非相離遠境。設
雖杖第六所變。旣非相離遠境耶。是以下
卷本疏中。釋麁鈍劣故必杖外質文。必杖第
八或第六所變外質方起*述或第六所變。
卽指定通時也。若爾全不可云緣相
離遠境。兩方如何
  此論義樣。今度案立也。頗可祕之。
建久五年正月八日早且記之
准上論義。可案立之。燈二釋者。卽天眼耳
識。緣相離境。不緣二意也。如次可配
之。但初釋者。第八識都不緣遠境云也。次
釋者。許緣遠境。其中云相似云相離。是
學者異義也。若第八識。緣相離遠境意。第
二釋。亦天眼耳。同初釋。可云緣相離境









  杖自他質
問。上地眼耳識。可緣下地色聲*耶
答。燈有二釋。一云不緣。一云緣之。倶有
疑先付初釋上界天見下三災。生異
 旣生異想。定可非定通果眼識等
見之。豈非散所緣*耶。次釋亦有疑。若
上地散眼耳識。緣下界者。自地第八。不緣
他界。五識可無麁所緣緣。豈不違前五心
品。未轉依位。麁鈍劣故。心杖外質文
答。義燈雖作二釋。未斷邪正。各可成申
二釋意也。初釋散眼耳不緣下地也。緣
異地遠境者必依定通勝用也。散不緣下。
以極遠故。言上見下。據通果者。此意
也。但生異想者。天眼耳通。見下地已。後
念散心意識。可生異想也。次釋以生異想。
爲其證也。故燈云。散眼耳識亦可緣下如
見下三災生異想等云云於本質者。
判杖自他質二解不定。而准定通所緣。以
杖自八所變之色。爲本質故之釋。是正義
也。若爾今此二解中。杖自他質。是可實
義。以他所變爲本質者。卽上所言親杖
本質名得自性意也。餘處演祕。亦雖有此
釋。以他所變。爲自本質。旣違道理。不可
用之
  尋云。第八識。緣遠境。必依定通。散心
時。旣不緣遠境。何云杖自八所變*耶
答。此事難思。未見明文。但非定通時。
第八識。不緣遠境。故依定通。變遠境
已。散眼耳識。卽以此境。爲自本質。緣
遠境也。此中直緣遠境歟。將緣相似
歟事。准天眼耳所緣。可有二聊簡。
雖定通力。不緣相離境。今散眼耳。
爾 御社一切經番
論議湛秀爲之
  非天眼耳識眼耳二識緣遠境歟
問。非天眼天耳。眼耳二識。可緣他地極遠
境耶 兩方。若緣者。五識必杖本質。第八
識不緣他地遠境。五識豈緣他地遠境耶。
若依之不緣者。六根淨位人。未得天眼
*天耳。緣阿迦尼吒天色聲*云云 此豈非
非天眼*天耳眼耳識。緣異界極遠境耶
答。散眼耳識緣境云。義燈有二釋。初釋
不緣他地境也。但於六根淸淨難者。彼
談法威德力也。法華論釋&MT06279;此事。此是智
境。鼻根知故。定智遙知。依鼻根耶。故名聞
香。非鼻實能離中取境*云云 旣云定智。今
此法威德力。依定力也。是以法花經
法威德力。得六根淨功德者。加行位菩薩
也。其位旣定位。彼人法力。豈離定力*耶。若
爾第八識。緣他地遠境義意者。第六定
通。被引第八識可緣他地遠境。菩薩眼
耳識。何依彼定通之時。無杖自第八所
變。緣遠境耶。若云不緣遠境義意
者。未轉依五識。必杖本質者。是談業
果也。今付法力論之。何成相違*耶。
次釋散識緣他地也。於此中。云杖自他
質二解不定。故無本質之難。更不可來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九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目次

  三類境
  種通情本
影像非異熟
互用緣雖稱境相
無漏從質卽是無記
熏成種子
有漏第八緣無漏定通果色相分
第八相應心所杖定果本質歟
或繫雖同
八本餘末
緣十八界見分各別歟













二禪以上起眼耳身三識緣上色等相
分歟
必變上器
變本形類二方
下界第八緣魚米等相分
五識以第六所變爲質歟
生心應慮*二方
  總標殘
  據第七
似彼妄
變似我法
唯此論釋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

  ◎三類境
  種通情本
問。付三類境廢立。且爲帶質境。有種通情
本義。將如何耶 答。可有二意也。
有此義者。第七識。緣第八見分。所變相
分。是爲帶質境本。彼相分旣別種所生。何
通情本耶。若强有此義者。同時從情本種
子生歟。若爾不背未見多種生一牙故之
耶。若前後念者。與見同種時。何異獨
影境。與質同種時。可有一種生慮非慮
過*耶。依之今燈並餘處演祕中。第七相
分別。種所生云云 若依之如此者。云性境
不隨心。述獨影唯從見。皆於種子。定隨不
隨。判帶質通情本。寧不明種子通情本之
義耶。是以義燈。云種亦不定。或質同種。或
見同種。樞要判亦得說言從本質種生。亦
得說言從見分種生。義不定故。二邊
明。如何
答。帶質境種通情本者。有無二義。先代未
決。於有ト云此義云傳。亦有別義。或以各別
相分。云種通情本。或云以一箇相分。實通
情本。或以義通情本*云。學者聊簡。猶如
雲霞。今且可存申以義通情本之意之。第
七相分。旣實別種。何有實通情本之義
*耶。若實論此義者。如一邊疑難。可有多
相違也。故准性通情本。亦可論種子情
本。現行相分。旣從見質。名有覆無覆。於百
法中。或從見分。第七識攝。或從本質。第八
識攝也。故義燈中。破離見質別法同分攝
*云義。故不可說離見質判。定隨一故。非
法同分。此釋爲正。故判第七相。離見トニ
法同分收。此非正說云云 現行相分。旣隨
應攝見質故。能生種子。亦從見種。從質
種屬之。所生現行。名從見種生。從
種生也。此卽性通情本相分所熏種子故。
種子亦通情本。第七緣第八。所變相分。熏
自種子並本質種。以今此相分自種。從能熏
現行。名二性種。彼種子所生相分。是爲雜
引生體。爲帶質境本也。故餘處演祕中。釋
第七相分雜引生義。總有二釋。第一釋是正
義也。彼文云。第七現相。隨於見質。通於二
性。此相イイ熏種。種隨現相。亦名二性。後相
依此二性種生。名雜引生云云 以此義邊。
雖名種通情本。實別種故。無處處相違
也。故見燈文。或云相質種別理亦應好。或
判如因七緣八。性同不同。通情本故。界
同。種不同。別種所生相分ナリト云事。此等文明
鏡也。但至樞要。義燈文者。卽以義云通
情本。專依彼文。故樞要云。亦得說言從本
質種生。亦得說言從見分種生。義不定故
云云 二處置亦言。云義不定故。無諍以義
通情本 若爾義燈或質同種或見同種者。
意同樞要。或復別種者。顯實理云別種所
生也
  三卷私記中卷云。古明德中。有傳訓。義
云。與見同種。與質同種生也。意云。七心
離見及質。而無別體。而有體。此
相分隨能緣七。爲有覆性。隨本質八。爲
無覆性。是故說一相分。云通情本帶質。
此性通情本義。卽此性通情本之相分所
熏種。隨現行相分。亦名有覆性種子。亦
名無覆性種子。有覆義邊。與見同種。無
覆性邊。與本質同種。卽以義說二性種
子。此二性種之所生故。說現相分云質
同種生與見同種所生。是故云種通情本
也。問。若爾直可云或同或異。何故燈文。
更云或復別種耶。旣云別種。准此說意。
可云無種通情本義耶。答彼文意云。顯
離質與見別有影像種故。云或復別種
也。今以義說此一體種。名二性種。故亦
有種通情本義也云云
  影像非異熟
問。第七識緣第八見分。所變相分從本
質。可名異熟*耶 答。不名也 付之旣
從本質名無覆。何亦不云異熟*耶。況若
從本質。名無記者。四無記中。何攝之*耶。
不可云威儀工巧。非緣發威儀工巧之心
故。不可云變化無記。非通果故。若非異
熟無記者。何云無覆無記耶。依之唐土
人師。以相分從本質名異熟云云 何況依
撲揚餘處解釋者。設雖不名無覆。尤可云
異熟。判異熟義寬無記乃局故如何
答。義燈釋此事。無覆是性類影俱無覆。
異熟據酬業。影像非異熟云云此釋意者。有
覆無覆性類。其義寬故。通非第八之餘法
故。第七相分。名無覆也。眞異熟義。唯限第
八。全不通餘法。故彼相分。非異熟也。燈
次文云性類是寬。本影俱無覆。異熟性局。
唯本不通影。卽此意也。但至演祕釋者。異
熟生義寬。依異熟識之法。亦名異熟。故雖
無漏種子。判依異熟故。名異熟種也。無記
義者。唯限有漏。不通無漏。故論云雖名異
熟而非無記。述雖依苻此識而非此性
攝。燈祕所論。是別事也。不可相違。次四無
記中。可攝異熟無記也。大乘意。異熟生義
廣故。燈所嫌異熟者。眞異熟也。故云異熟
據酬業也。圓弘師釋不可用之
  一義云。性類是寬等釋。其意如前成。但
至祕釋者。眞異熟法。因善惡。果無記也。
因通二性。故因旣廣。因果合論之。通三
性。不酬善惡因。無記法其義不似之。水
火異也。無失
  互用緣雖稱境相
問。諸根互用位。五識所取他境。爲獨影境。
將如何 兩方。若獨影境者。五識所緣五塵
定性境。旣無簡自他塵。何以他塵相分。爲
獨影境*耶。依之見燈文。互用緣雖稱境
相*云云若唯從見相分者。何稱境自相耶。若
依之爾者。見大師餘處解釋。所取他境皆是
假境云云兩方如何
答。互用位所取他境。雖異義往往。且存申
影義者。未互用位。無始以來。眼識相分&MT06279;
無聲等種子。至互用位。眼識始緣聲等
時。唯從見相分&MT06279;更非別種所生。無體相分
故。無熏種子生後現義。故判所取他境
皆是假境也。但至燈文。者。見一具文。
用緣雖稱境相。旣通多法。卽隨應。未
互用但緣於自塵故。說五緣於性境云云
雖稱境相者。是自塵相也。旣通多法者。
通擧自他塵也。意云。互用位緣自塵。
雖稱境自相。廣緣他塵故。緣自塵邊是
性境也。取他境邊獨影也。隨其所應。攝
三類境故。云旣通多法卽隨應也。不同
未互用位限自塵故。唯性境ナルニハ。如此得
意。無處處相違可答申也此義法務權僧
正御房御義。香
雲房等
  此義意云。眼識處無聲等境本有種。亦
不可有新種。故互用位眼識。緣聲等時
相分。唯從見分生。或從本質生。無實
體也
  無漏從質卽是無記
問。因位平等性智。緣第八識時相分。從本
質可名無記耶 答。若依大師本釋。第二
句也。故無從本質名無記義也。若依淄
洲助釋。名帶質境。依此釋者。從質名無
記也 問。且付助釋意不明。無漏心緣有
漏法。所變相分。是具四隨心。見分同種生
法也。是以論中。無漏識上。所變現者。同
能變識。俱善無漏云云 況大師釋無漏
緣有漏名獨影境。義燈判以此相分攝法
同分*耶
答。任常途理。依本義意。是獨影境也。其旨
難。但燈助釋云。如第七緣八。無漏相
分。從見是善無漏。從質卽是無記云云 此釋
意者。且無漏相分。似本質無記故。假名無
記。爲帶質通情本意也。況依智周記意。助
釋意。有漏無漏第七。緣有漏第八。合說云
帶質通情本也。非但無漏緣有漏相分。爲 
第三句也。而燈或本云。有漏從質卽是無記
云云 此本頗順周記意歟
  今圖隋應不同云
樞要意隨應有二一顯三境中唯一二合三合等
義也。二重釋前三類境性種
等隨不隨
義也
義燈意隨應有四一隨不隨。二同不同。異熟非異
熟。四四句分別。或先德云。隨
不隨外。無同不同也。四句分
別者。卽樞要二合三 合等義也
  三類境隨應有
唯一者各別三
二合者。合有六種於三類境三種也。准燈要
意者。三種各有二類。故六

一性境獨影八緣自地散境。心王所
性境。心所所緣
二性境帶質五識緣五塵境。有
本質故。帶質也
三獨影帶質意識緣過
未五蘊
  已上樞要意也
四性境獨影五俱意識。緣兎角等。
燈四句中。第一句也
五性境帶質五俱意識緣第八
等。燈第二句也
六獨影帶質意識緣第八相應五敎也燈中正雖不
出之。准釋之氣色。可有此句也
  以上燈意也
  三合者合有二種
第八識緣定果色。心王所緣性境。心所所緣
獨影。亦有帶質義。定果色爲質故。樞要意也
五俱意識。頓緣十八界。五同緣性境。緣
心界帶質。緣不相應等獨影也。燈意也
  性種等隨應多句。此有三門
  一者同不同義樞要三句。
燈一
一性同種繫不同依身在下地人。緣
所得天眼耳根也
二繫同性種不同三性五識緣
自界五塵也
三種同繫不同俱約聚論之。一法而無。第八聚
心所所緣與見同種。心王所緣。界繫
      不同。如緣
定果色時也
四性同不同界同種不同謂第七緣第八時
相分。通情本故。云
性同不同。同界同&MT06279;別種
也。故云界同種不同也
  二者隨不隨義燈出
六*句
一性界隨心種不隨第八識緣他地境 周記意
或上界第八緣定果色增

二性種隨心界不隨約聚論之。第八識聚。緣定
果色時。心所所變假故。種
隨心心王所緣實故。
下繫。境上繫也
三界種隨心性不隨第八識聚。緣當地境。心所所
緣。界種隨心。心王所緣。性不
隨。周記云。五識者。誤
也。可云第八識也
  或善第六識。緣空花時。與第六同界同
種故。界種隨心也。能緣善性。所緣無記
故。生不隨增明
記意
疑云。空花相分。見同種也。何云性不隨
心耶
四三俱隨是獨影
境也
俱不隨*也是性
境也
六性隨種界俱不隨謂第八識。緣天眼耳根時。第
八恒無記故。所緣無記。隨能
緣無記故。
云性境也
  三者異熟非異熟義
  燈云。又七緣八。以相從質。是無覆ナレ&MT01302;
得從八是異熟。故云隨應云云
○七性同不同界同種注同
八相從質是無覆不從異熟第七緣第八
時相分也
  熏成種子
問。第六識。緣過未五蘊之時。所變相分。
可熏本質種子*耶 進云。樞要釋此事。
熏本質種 付之過去未來。其相非有。
同龜毛等。何熏種子*耶。若熏種子。其體
非無。豈不違過去未來。非現非常。如空
花等。非實有性之文耶。況有漏善心
懺悔スル無始罪障。明了心前。緣前際惑業。妙
觀察智緣スル未來佛果。現量智*之中。緣圓鏡
成事。若爾爲除惑業。還熏惑業種子。依知
未來。豈熏圓鏡成事種子*耶
答。樞要云如第六識緣過未五蘊。得是獨
影。亦得説是帶質之境。熏成種子。生本質
故。雖明種子熏習義。其意幽玄也。依之人
師先德。多設劬勞。各雖有深意。未得肝
底。仍且依從方一義。成申樞要意者。緣&MT06279;
去熏種子。緣未來不熏種也。其所以者。
過去法者。已起現行。曾有故已滅*之時。雖
無體。將滅之時。施引起似己相分ノミヲ之作
用故。現在心前。所現相分。先引置キシ種子ヨリ
生。與能緣心。別種所生也。彼相分。旣依質
力生。可生實法。必有引起似己相分之力。
故論中解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也。
或相應所慮所詑云云若爾所現相分。依質
力生。此相分熏種子之時。亦熏本質種
子也。若不許此義者。業感意識。不可新
古合生。同時無二箇意識。餘識不緣之。爭
熏種子耶。故知。後念意識。緣前念異熟
無記意識。可熏新種云事。未來體用未
起。何有引起似己相分*之力*耶。依之
餘處義燈。問若爾名言習及緣過境。熏
成種時。豈有質耶。答如名言熏及緣過境。
以現曾有彼境可生。卽熏成種。空花非
有。雖緣不能別熏成種。極微亦爾。元無
彼質故。不別熏。問答*之中旣擧過去。不
出未來。知。未來單獨影境。不別熏種
子云事。加之樞要如第六意識緣曾實
境。熏成實種。後生實現云云 隨又撲揚大
師。釋今此樞要文。約曾有質說*云云 師資
解釋。明緣未來。不熏種子 但至懺悔
難者。設懺悔心前雖熏前際惑業種子。卽
損伏故。有何過*耶。或懺悔心者。是善心
也。善心之前所現相分。旣善性也。何熏不
善惑業種子*耶。若善現行。熏不善種者。
無漏心前。現前際貪等煩惱相之時。豈無漏
現行。熏有漏種子耶。准勿無漏種生有漏
故。許應諸佛有漏復生善等。應爲不善等
種之文善惡漏無漏。相例可爾。故知。緣
過去熏種子者。論相順過去五蘊。何以障
治相違法。强疑之*耶。後義愚案也。可尋

  尋云。此義不叶樞要。旣明二合句。標緣
過未五蘊。何以未來五蘊。爲單句獨影
耶。次熏成種子。生本質故者。未見熏
過去本質種子。但今相分所熏種子爲後
念。可成本質 爰知。無過去質故。云
獨影境。爲後成質之故。名帶質境。爲二
合句云事。若如前義者。仍亦云獨影

答。樞要文言。頗雖不審依道理可得
文意。故未來五蘊唯獨影境一邊許也。
合過去爲二合句 次生本質故者。此
卽成可熏本質種子之道理。此相分有
體。所引起本質。故別種所生。有熏體
子*之力。若不熏曾有質種者。何亦可
生未來質耶。且緣非色四蘊。熏種子
之時。若限相分自種者。旣是非慮種子。
定可生非慮現行。豈不生緣慮心法耶。
*故知。無現有質。故雖名獨影。熏質種
故。亦名帶質云事。此事深尙可案
之。別紙在之
今云。緣過去熏種子。緣未來不熏之
事。可准小乘等無間緣過去取果之義
也。故彼文云。能爲彼種名爲取果
云云
  有漏第八緣無漏定通果色相分
問。有漏第八識。緣無漏定通果色之時相
分。爲獨影境。將如何。若獨影境者。有漏
第八識。必緣實法。所變定可有實用。何
云獨影境耶。若依之如此者。凡性境者。
境自相。緣變之也。而本質無漏。相分不
似彼。非境自性相。旣無由質力之義。豈
不相分獨生耶。尤可云獨影境。況六七二
漏無漏緣幷無爲緣。質與影不相似故。
無爲質能起内所慮詫之義。悉獨影境也。
例是可爾。依之有人立量云。有漏第八識
緣無漏定通果色相分有法 應獨影境
無漏緣相分故 如餘識緣無漏緣相分
或因云。質影漏無漏異故。
同喩如餘識漏無漏
答。第八識諸識根本。變作境界。根本識也。
設由定通引力。雖詫無漏色。彼色爲質。自
變實用相分。不詫本質之時。始變出セル
界。旣有實用。准知雖詫本質。所變必有
實用。因緣變實境也。第八所緣。旣異諸識境
界。豈爲相例耶。故雖異質。旣所變出境
界有實用。自是性境。是以見樞要文。或云
第八識。緣自地散境。心王所緣。是初性
境。心所所緣。是獨影境。或述如因第八。
緣定果色。心所所緣。唯是獨影。心王所緣。
是實性境心王所緣亦爲帶質
故。不置唯言也
若爾設散境。設
定果。第八所緣。必是性境也。比量旣乖此
理。何正因耶。無漏緣相分故之因。可有隨
一不成失也。立者不許無漏緣相分。必
可獨影之理故。況無漏心緣無漏。尙是無
漏緣也。豈以無漏心所緣爲異品。不付
不定過耶作法
可知
若有漏緣無漏相分故
者。有相違決定失作法云。有漏第八識。緣
無漏定果色相分。應非獨影境根本識所
變故如餘色等境若敵者不許本識所
緣故之因者。タリ大乘實理。豈可然耶。大
乘師必可許根本識所因緣實境ナリト
故*也
  保安元年維摩會番論義蓮尋間之
  第八相應心所杖定果本質歟
問。第八識緣定通所變色之時。相應心所。
可杖本質耶 答不杖也 兩方。若杖
者。見樞要文。第八識緣定果色*之時。心所
所緣。唯獨影境。心王所緣。性境帶質
若心所本質者。豈不言帶質*耶
不杖者。心所相分。旣相似本質。不詫彼
*耶若心王杖彼。心所不詫者。豈不背勿見
分境不同質故之文耶。況正體智緣眞如
時。旣心心所倶證實境。若緣定果實色時。
心所豈不詫彼耶
答。第八一聚。共是根本。若同變實境*者。
可有多過故也。心王勢力殊勝。必變實
境。心所無始以來。依心王力。自變境界。更
不詫本質。故設雖緣定果色。不待質力
也。大圓鏡智後得智。緣無爲之時。亦以
同之。但正體智。心心所倶證實境眞如之
外。更無別物。故心所亦親證眞理。餘智
幷有漏心。本質之外。非無境故。不&MT01302;詫質
變之也。勿見分境不同質故*之文。顯見分
境同。非必有其本質也。豈一切境。必有
本質耶。如佛果見分緣自。無本質*之
同一也
  問。因位第八識。緣無漏定果色之時。心
王相分。三類境中何耶
延久五年。三藏會竪義者定覺。立三類境。義作者隆
禪擬講
一義云。謂質影不相似之時。相分獨影境
事者。是有分別心事也。第八識。唯無
分別故。設雖緣無漏之時。猶相分由質
力生故。非獨影境也。能緣心旣無分別。
其相分豈由能緣力生耶。故以餘識漏
無漏緣等。不可難之歟
疏三本云。然第八識。一唯緣有漏。不緣
無漏。如種子故。雖緣無漏。遂不相似。
體仍有漏。非如有漏形狀相似云云
秋篠三類境義私記云○問。若爾第八緣
定果及他扶塵。已有外質。王所可同。答。
無始法爾。唯緣自變。由第八力。雖緣定
果。無自力故。五數所緣。尙是業果。緣他
扶塵。疏及樞要。以他爲質。亦不爲質。
有二說也。雖他爲彼質而猶無實用
也。極劣無記。於一心中。不能變假實二
境故。問。若爾佛果五數云何。答。疏七云。
佛果五數。雖緣去來等。亦詫心王所變
爲質。自無力故。與因相似云云 以義准
之。義イイ緣現在。應有餘境。智相應二十
一心所。極明淨故。疏三末云。鏡智通十八
界法有爲無爲。旣圓鏡智。正體。後得智。是
心所境。通獨影云云
  或繫雖同
問。有漏第八識。緣無漏定通所變境*之時。
心所所變相分。業果定果中何耶。燈云。隨
能緣心所業果也*云云 付之一聚王所。同
被引定通。所變相分。旣不任業力。准與
餘常時。境不同道理。定可定果色如

答。第八識。緣定果色時。五數相分。不由本
質力起。只假心王力。變自相分緣之。已
不依定通力故。云業果相分也。彼無爲緣
相分名獨影。雖有疏所緣緣無爲。相分不
假無爲*之力。唯依能緣力。相分起故。獨
由心力。此相分生故。立獨影名也。是又可
爾。五數心所。雖以定通果。爲疏所緣緣。而
名本質。唯名獨影境也。自他身相望。
不成本質事。*卽由此義也。依之可謂疏
所緣緣廣。本質狹歟 已上菩提陀
問。眼等五識緣自界五塵時相分。爲有繫
不隨義。將如何 兩方。若隨者。樞要中。或
繫雖同性種不同。如五識緣自界五塵云云
旣云繫同。知可無繫不隨義。若依之爾
者。旣是性境。何無繫不隨義耶。依之燈中。
擧五識所緣。下結如此相分有四不隨。如

答。五識緣五塵是性境也。尤可有繫不隨
義。是以見義燈文。於中雖有與能緣心同
界同性。是境自性。不由能緣心力。是此性
界地等。名性境不隨心云云 設雖同界同
性。各守自性不隨能緣。故具性界地等不
隨也。但至樞要者。釋性種等隨應句總有
四義。或於三類境二合三合等解之。或於
隨不隨義釋之。或約同不同述之。或約
異熟非異熟義判之。而樞要出二合等義同
不同義。燈具明四義。若爾同不同者旣異
隨不隨。只以與能緣心同界云。或繫雖同。
以三性等異云性種不同也。且如五識通
三性五塵唯無記是性不同也。不同之物亦
雖有不隨義。所望各異。不可相違
  貞松房先德云。樞要以同不同。義燈爲
隨不隨。二文異者甚可咲云云 其意可案
之。未知幽旨之間致此會釋耳
或人云。樞要上文云。如實五塵唯無記性。不
隨能緣五識通三性故。亦不隨心同於一
云云故知下文述別義也云云此義可咲可
咲。不辨樞要首尾也。先樞要釋性境有
三節。不定隨心三性不定者。性不定也。出三
性五識緣無記五塵也。亦不隨心同於一
繫者。繫不同也。出第八識緣三界種子等
也。亦不隨心一種所生者。種不同也。擧相見
別種義也。繫不同不出五識所緣者。雖有
繫不隨義同界故也。若爾其旨同下文。何取
爲證耶
  八本餘末
問。下界第八識。緣天眼耳根時相分。可有
性不隨心義*耶。進云。燈中無此義云云
之五八所緣。同定性境。豈不具性種等
隨*耶。況無記五識。緣五塵境。能緣所緣。雖
同無記性。旣具性不隨義。例第八識。能緣所
緣。共雖無記。何闕性不隨義耶。依之或先
德難燈釋。立量云。第八識所緣天眼耳
無記性ナルハ應性不隨。性種繫&MT06279;三中。隨一攝
故。如繫種二所緣。云云 若比量無過者。
何可成義燈解釋耶
答。第八心王。緣三種境。必具三不隨。或不
必具者。南北兩寺諍也。今旦依北寺傳
*者。不必具三不隨。今義燈問答。是其誠證
也。故見燈文。且如第八緣天眼耳。性隨&MT06279;
倶不隨云云 次文擧無記六識緣五塵
境。雖致問難。答之。八本餘末。又五六識
體通三性。八識因位&MT06279;唯無記故云云 能緣第
本。所緣天眼耳末。末從本故。其性無記
性。隨能緣心。至五六識例難者。五六識
雖有時&MT06279;無記。或時善惡。三性改轉。非恒無
記。所緣五塵因位間恒無記也。爰知。五塵無
記。自守自性。不隨能緣云事。第八恒無
記。天眼耳根無記性。豈不隨第八耶。八本
餘末者。釋道理。又五六識等者。次遮例
難也。次至比量者。南寺平備。雖立此量。
先德未勘其過。末學短才。輒難付過相。然
而試會之者。先因明門習。可定立敵。若以
小乘。爲立者者。彼不許第八識。豈無所別
不成耶。若大乘中宗學ナラハ。背淄洲解釋。
寧非違自敎*耶。次合離作法如何。此量
異品。是獨影境。異喩犯能立不遣過。合作
者。其旨可知。離作法者。諸非性不隨者。
皆見非性種繫三中隨一攝如諸獨影
云云 而諸獨影境。既性種繫三中。隨一攝
物。故遣所立。不遣能立也。若無合離作
法者。誰云眞能立耶。又以諸獨影境爲異
品。可付共不定過。性種繫三中。隨一攝故
之因。轉獨影境故。況若設遮此等過者。亦
有相違決定過。作法云。第八所緣天眼耳根
無記性。非ヘシ性不隨。心勝境劣故。如諸獨影
云云 旣有此過。故義燈解釋。尤可成
立也
  難云。今此違決。可有共不定過。第八所
緣五塵境。非執受境故。性不隨也。故燈
上文。擧第八所變五塵。有四不云云
下文以下界有情緣梵王身器相分。性界
種皆不隨心云云 道理尤可然。五根
執受&MT06279;。攝爲自體故。可性隨心。五塵
他扶塵旣不然。定可性不隨。若爾前
違決可勘不定過也如何
會云。燈釋天眼耳性隨心義。八本餘末*
 此意第八根本ニシテ變作五根。故末
本。云性隨也。任此道理。設雖五塵。不
云性隨*耶。若爾以執受非執受爲其
不同。頗不順燈意歟。貞松房先德成ルニ
燈意。第八所緣五根五塵。同性隨心也云云
但至上文。旣不限第八所緣。擧五識及
五倶意所緣五塵。知。爲顯性境體。且雖
出四不隨。不必具之云事。況若依攝爲
自體義者。繫種可隨心。何限性隨耶。
次至梵王身器相分者。彼旣他身扶塵
也。何例自身修得天眼耳根耶
  尙難云。若寄八本餘末*之理者。設雖
梵王身器。可隨心如何
緣十八界見分各別歟
問。了義燈中。謂散意識。頓緣十八界云云
者一念緣十八界時。爲一箇自證分上。
有十八界各別見分。將 兩方。若有十八
界見分者。可有多心竝生失。如以二慧
竝生。爲其過。准非一心中有二慧故之論
文。多心竝生。豈不過耶。是以辰旦人師。
一箇見分。緣十八界。若有多見分者。有多
心竝生失故云云 若依之爾者。所緣通十八
界。見分豈一種耶。依之論中。相トハ俱有種
種相故云云 知。有十八界見分云事
答。從方師意。總有三釋。一云質相見三。皆
有十八。二云本質雖十八。相見一箇也。三
云質相各有十八。見分一箇也。功能殊勝
故。緣十八*界相分。如一鏡上現十八影
像。若一念有十八見分。有多心竝生失云云
作此三解畢。判第三釋。以爲正義。雖須
依用。退案道理。可依初釋歟。其所以者。
見分一多。依境界一異。所緣旣十八界。能
緣豈一箇耶。況若一箇見分者。一念三類
境不可相竝。亦難有三量竝起*之義耶。
依之瑜伽論。於眼等六識。同云於一時
間。於一事境。唯取一類。無異色相。或於一
時。頓取非一種種色相。明有多見分
ニハ如眼等識各於自境。取一或多。此亦何
失。相見倶有種種相故*云云 本疏釋此文。
故以諸識見相二分。各有種種相故。見有
分明多用。境有爲多識所取作用相故
云云 准此等文。有多見分云事。尤分明也。
但至多心竝*生失者。第一釋會此難云。
一自證分上。有多功能。其體一故。無彼失
云云 若爾且成初釋無相違
  二禪以上起眼耳身三識緣上色等相分

問。二禪以上。起眼耳身三識。緣上地色等
之時。所變相分。隨能緣識。爲論地繫。將如
何 答。燈有二釋。一云上地繫。二云下地
繫 問。共不可然。先付初釋。能緣三識。
旣初禪繫。所變相分。豈屬上地耶。若以下
識相分。繫上地者。可有異地隨增失耶。
次付後釋。旣眼等五識所緣。定可不隨心
性境。若爾隨本質。可屬上地也。如梵王來
下時。以下界有情相分。隨本質。屬上
如何
答。二釋中。以第二釋。可爲正義。常途*之
習。無殊道理。相分界繫。隨能緣心。眼等三
識。初禪繫故。所變相分。定可屬彼也。依之
見燈文。將作此兩釋。指上初禪散眼識
ト云下地二釋。而上文論界繫作二釋中。
隨本質繫之釋。置有說言。知。非實義云
事。但至梵王來下相分*者。燈釋此事。以欲
界無通定果色故云云 定通所引色故。隨
能引。上界繫也。今此相分。雖依二禪已上
定通力。旣借起初禪三識。亦初禪有定通
色。豈不隨能緣屬下地耶。次性境不必
具三不隨。何强爲重難耶
  尋云。今此相分。以何識所變。爲本質
*耶。若第六所者。違五識唯詫第八相
故*之理。若第八所變者。不起下地第
八。以何爲本質耶。若第八者。卽不
正義也。若夫無本質者。豈云性境耶
答。依身在二禪以上。借起初禪三識。緣
二禪以上色等。彼地色等。自本自相續
第八所變也。故以自相續第八所變。爲
本質也。望借識。雖他地第八。論自相
續。是非他有情第八所變也
  必變上器
問。梵王來下時。可變上界身器耶 答。可
變也 付之同欲界有情故。變身可爾。
何別變上界器*耶。旣依定通。變大身作
小身。若爾雖下界器。何不依住耶。如彼馬
勝入色界時。不變別器界
答。上界依身。極微細也。下界麁劣器。不可
持細身。故必變上界器。依持其身也。故 
燈云。以下界色麁。不爲上依。自變爲上
地。自身ノミ依之。卽上地器。依下地器。爲增
上緣云云 餘處演祕云。又上界天。而來トキニハ
此界。必變上器。爲自依處。以此レハ麁界。不
持彼故云云 但至例難者。細器持麁身故。
不變別器也
  或義云。變器界者。爲身依住。麁細懸
隔。不相依持。麁不持細。細不持麁。梵
王來下*之時。不變下界器。變上地器。依
此住也。馬勝往上界之時。雖不變扶根
塵等。於器界者。別變下器也。若近
者。何妨第八亦變者。約扶根塵竝汎爾
色聲等論之。非所居器界也。故疏三本
云。○麁細懸隔。不相依持。如梵王下。別
變爲地。此異地身。不能受用。故反無用
云云 此義閑可
退可決
  變本形類二方
問。了義燈中。付明梵王來下*之義。且爲見
佛聞法來時。爲實身。將如何 兩方。若實身
者。上界依身。其量長大也。若以實身。來丈
六卑小佛所者。能化所化。豈解可耶。依
義林章中。釋定通果色無本質之義。又梵
王等。變本形類。佛前聽法。談論語言*云云
述變本形類。豈非化身*耶。若依之爾者。
見今燈文。明梵王來下*之事。以下界色麁。
不爲上依。自爲上地。自身依之云云
非實身者。何必變上地器耶。如無色
天衆。來欲界時。非實身故。不變別器。依
撲揚大師。以色究竟天一萬六千由旬
身量來佛所云云 如何
答。梵王來佛所。者旣爲見佛聞法。若非實
身豈可然耶。此則梵王第八所變報色
廣大ナルヲ以定通力令少。在於佛所。而彼報
色微細。非下界有情境界。故依定通。上界
微細報色令相似似下界麁色。令下界有情
見之也。以今此定通所變色爲本質。下界
有情第八變之。故梵王色身。有二種色。所
定果色幷微細報色也。是以餘處演祕
中。釋瑜伽論心自在轉微細性者謂色無色
二界諸色之文。色界二色。名爲自在。一定
心現。二自在定。所感報色云云 故義林章釋
者。所變重定通色滅。論語言之時。出散
心故。能變定心滅故。雖無本質。下界第八
所變ノミ尙留。以之爲無本質定果色也。故
見法處章全文。又梵王等。變本形類。佛前
聽法。談論語言。前能變心意識已滅。非定
色時現在前。此所形。唯第八境。彼以
何法。爲本質耶。云云 但至一萬六千由
旬身量者。勝定神通。有延促德。若爲現
不思議事者。可現若干身量。若爲稱可能
起佛者。亦可實身。如彼分段身菩
薩。生六欲四禪之時。身量同諸天。往淨土
之時。能化半變身萬億。共立一毛端。亦
以可准之
  法處章云
  增明記云
問。梵王來下時。欲界有情第八識。緣彼身
器。所變相分。業果定果中何 答。燈
定通果色也 付之唯識轉變習。境界必隨
心。旣業果第八所變。何攝定果*耶。例如
定通心所變境。隨能緣心。攝定果色。況
欲界有情第八。緣菩薩所變魚米等*之時
相分。隨能緣心。業果 緣梵王身器相
分。准例可同。依之撲揚大師。據實業果
如何
答凡明定通果色。總有二門。或自得定通。
所變境界。或雖自不得。他定通レテ所變
相分。而緣梵王身器之時相分。卽他定通
。若非梵王定通力者。下界第八。不可緣
之。如彼依如來毫光。此土衆生。令見自界
他方無邊世界也。設雖唯識。實種所生相
分。亦詫本質。豈不隨本質。名定果耶。定
通*之心。緣業果境。更非業果色*之力。能
變心勝故。名定果色。不云業果也。但至魚
米等相分者。若准與餘常時境不同故之
釋。任雖名通定果*之意者亦可有定
果色ト云料簡。豈忽定業果色耶。況雖定通
ルト。魚米等。實受用之故。正依自業力。是
段食性也。故屬欲界。不攝上界。梵王來下
*之相分不然。旣屬上界。何例同耶。次至撲
揚釋者。下界第八業果故。所變相分自性。是
業果也。不遮從能引亦定果ナリト云之義。仍無

  尋云。見燈文。如通力變爲魚米等。引第
六識通果之色爲第八質。或雖卽杖他八
爲質。卽業果色。是欲界繫等云云准此釋
意魚米等。必業果色見タリ如何第四卷
聊簡
之可
見之
五識所變有二釋。一云定果又上界繫。
二云業果卽下界攝。初釋意云。五識所
變。遠由定通引力故。名定果也。卽
上界繫。但隨增失燈會之云。色相不是
歸自性故。或約業力。異界不增。定
等引。互增不障云云 次釋意云。第八
杖定通所變故。是定果也。五識唯詫業
果第八所變故。被引之分旣遠故。非
定果也。故燈云。但由上引。第八ノミ通果。眼
等杖之。所起相分。自是業果*云云
尋云。五識等相分。熏種子*耶。若熏種
者。異地熏異地種耶。彼相分ヲハ或屬上
地。故若不熏者。旣有力相分也。何無其
能耶。又上地眼耳識。緣ト云下地色聲之
釋意。彼時相分。熏種子 此則非熏
異地種子耶
私云。以上下地心所變相分。離能緣心。
論界繫者。是非實理門歟。但以義或
從能引定通。或從所詫界地。以實論之。
必可隨能緣心也。若得此趣者。諸難
可來歟 此事閑*可思推耳












  下界第八緣魚米等相分
問。欲界有情第八識。緣菩薩所變魚米等
時分。業界歟。定果歟。若業果者。旣由定
通引力。所變境界。與常時別也。何不名定
果故祕三破有人義云。縱緣自六所變之
者。第八從本言由通力。亦何傷也。與餘常
時。境不同故云云 又燈云。雖名通定果云云
定通果者。今燈文五識所變名業果。例云
如通力變爲魚米等。引第六識通果之色。
爲第八質云云 此文意云業果也。依之周
記釋此文。下界第八。杖彼爲質。所起相分。
是業果色。若不爾者。卽有下界受用上界
云云
  故長有得業。此周記釋極難思云云 若如
此可存者。然以前亦按可定也
  五識以第六所變爲質歟
問。五識以第六所變定通果色。爲本質之
義。可有耶 兩方。若爲本質者。今燈中。釋
欲界五識。緣梵王身器事。有二釋。或詫自
第八所變。或詫他人第八。知。未云詫第六
所變。況見論下卷文。五識唯詫第八相故
云云 若依之如此者。疏七末云。眼等五識
乃至 必杖第八或第六所變外質方起云云論 
答。觀法師云。三藏心。五識用第六所變。爲
疎所緣緣云云故知。疏釋傳三藏釋給歟。燈
雖有二釋。不云杖第六所變云事。且擧
近境杖第八所變之時許也。不云非杖第
六所變。五識唯詫第八相故之文。約業果說
歟。准餘七非八所杖質故之文故也
  問。先詫第六所變者。何時耶。若第八緣
境界ナラハ准常時。要可杖第八。若第八不
緣之境者。若爾者天眼耳境。何有無本
質之時耶。定通所變遠境之時。天眼耳識
境。無第八本質。若以第六所變。爲本質
者。彼時必可有第六所變。何云非必有
本質耶是一況五識杖第六所變之時。五
根同境也。五根必照本質。若爾定通微細
色。卽有見也。有見必有對之故。可云有
見有對歟是二 加之杖無漏第六所變之
時。五識相分。何四大種爲親造耶。不可
云觸處四大。五識相分定通力也。業果定
果。旣不同也。何有親造業耶。若云法處
四大種者。其法處四大。詫何四大耶。不
可詫觸處四大。觸處四大。第八所變也。
第八相分上。其心重變相分事。不可爾
之故也。若詫無漏四大者。無漏四大。豈
疎造有漏色耶是三 若第六識。變有漏法
處四大者。旣緣變無漏所造色之時。如
何同時必變有漏四大種耶。不可云前
變四大。後變所造。親造必同時故。又若
五識緣之者。可云五塵境。若爾何故諸
敎中。五境之中。不說定通色耶是四
答。且出顯事。五識緣遠境之時。詫第六
所變也。故法花論云。此是智境。鼻根知故
云云 付此義。言未必有本質者。先德
釋云。約第八所變。云非必有本質也
云云
  生心應慮二方
問。西明要集意。他界緣無漏緣等相分。皆
熏種子云云爾者淄洲大師。何破之耶 答。
所熏種。若他界攝者。不應異地心。熏成他
界種。若自界攝者。生心應慮。根起發識云云
 問。付初能破。上地散眼耳識。緣下地色
聲等。許熏種子耶。付次能破。正義意。第
六識緣五根時。相分熏種子。第七緣第八。
第六緣七心界。此等皆根心攝。豈有發緣
慮用耶
或人會云。要集等意。緣根心等之時。熏本
質種云歟。故可有此等過。正義意。熏相分
種。不熏根心等本質種。故不齊歟此義不可之
可悉之
  香雲房云。西明要集等。云他界緣。無爲
緣。有質。無質等。除劣無記。皆是能熏云云
此意他界緣相分。雖無本質。能熏種子
云也。而若緣他界根心。熏種時。何法ニカ
耶。若心收メハ&T069222;根發識故也。名&T069222;心有緣
慮用故也。若無此等用。何攝根心耶。
正義所許。第六所變根等相分。雖無此
等用。而從本質。攝根心也。西明等。已云
無本質。不可言從本質。非發識等用。
何根心ムト也。故苦成難也
問。西明要集意。他界緣等相分。別熏種子
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何破之耶 進云。燈
破此事。所熏種子若他界攝。不應異地心
熏成他界種。若自界攝。生心應慮。根起ラハ
ヘシ云云問。付初能破。上地散眼耳識。緣トキ
下地色聲。熏成種子者。自所許也。何破他
師耶。次能破。不明正義意。第六識緣五
根及七心界。第七緣第八。熏種子時。旣無
有發識緣慮*之過。豈至他師義。忽付此
難耶
答。凡正義意。別種所生有體相分。熏成種
子。他界緣。無爲緣。無漏緣。幷空花極微等
相分。是獨影唯從見。帶同熏種也。旣無有
勝用義。豈有能熏義耶。若熏種子者。有假
法能熏等多過。亦違瑜伽唯識等諸敎說。
故義燈先付違文理之多難了。此上
許熏種子。致今能破也。正見燈文。又他
界緣ニヲイテ散非他引相別セハ種。是何界攝。
若他界攝。不應異地心熏成他界種。不應
正理。若自界攝。緣他根心成セルニカ攝。若
根心攝。不應正理。何以故。生心應慮。根
起發識。若不能爾。何名根心。若在餘攝。
亦多過故*云云 能破意云。現行熏種子。是
親因緣。何異地心。熏異地種耶。但至疑難
者。上地散眼耳識。緣不緣下地。是二釋也。
若存不緣之義者。不可及疑。設雖緣之
義。亦有二釋。熏種子者。是第二釋也。旣
置有說言。知。非正義云事。況五識稱境
自相故。雖他地。熏種子歟。何例獨散
意識所緣耶。次能破意者。西明要集。獨影
境相分熏種子云云 今此種子。更無實用
故。若緣他界根心。所變相分。熏自種*之
時。根無發識用。心種闕緣慮能。由何
名根心耶。正義緣根心之相分。必帶本
質*故熏種子之時。熏相分自種幷本質種。
相分種子。雖無緣慮發識能。本質種子。有
彼功能。故從本質。卽名根心。旣有生心
應慮根起發識*之義。何相例於他師邪義

  總標殘
  據第七識
問。緣起論中。無明支通三性*云云 爾者依
護法意。何會彼說*耶 答。祕云。據第七識
無明而說云云 付之發總別業。名之無明
支。而發業意識不共業也。何於末那惑。立
無明支名耶。縱許名支。通三性耶。若
夫遍六識三性心故。通三性者。第六相應
無明。寧廢其義耶。六識三性倶轉。正義
所許。況有人依第七無明會ヲハ之。自難而
不許之。還存此義。豈不致桙楯
答。演祕中。雖載相傳三釋。倶難之不許
而自述釋。還依第一釋意。依此釋意。成申
其旨者。凡無明支。通三性者。論於一切三
性心。而恒起無明也。依護法意者。尤以第
七無明可會之。然六識三性俱轉。非恒時
事。何寄於ナル三性俱轉。消此文耶。是
以安惠以此文。證一切三性心有執之義。
況此文若明サハ三性俱轉義。護法豈不引爲
證耶。次又三性俱轉。不ト云俱轉二師。俱探世
親意。此文分明者。豈及諍耶。但至名支
又破第一釋者。撲揚自會之。由第七識無
明力故。餘六識等。方起無明。能發於業。
雖非支體。爲ヲ以支遠緣。假名爲支。據此義
邊。銘通三性。餘人不簡。故不同也云云
  似彼妄情
問。付遍計所執。且妄情執我法之時。執心
前。實我實法相。可現前耶。若現前者。遍計
所執。體性都無。若執心前。實有相現者。豈
非依他有法耶。是以見本疏文。似彼妄情
名似我法。彼妄所執我法實無云云 所釋無
諍。執心前我法相不現 若依之爾者。
迷杌謂人之時。人相現於迷情前。見第二
月時。其相亦相當妄情。若我法相不現
前者。以何爲遍計所執相*耶。依之攝大
乘論中。種種我法境界影像。意識遍計。顚倒
生相。故名之爲遍計所執*旣云影像。豈
非相狀耶。是以唐土人師。遍計所執我法
名影像*云云 如何
答。圓測師。釋攝論種種我法境界影像之文。
有二釋。一云依他因緣我法。二云所執我
法*云云 若依初釋者。妄情*之前。無我法
相。若依後釋者。可現我法相。妄情執實
時。當情現名相。不名相分。卽遍計所執也。
心中現名相分。卽依他起也。但任本疏定
判。可存申初釋也。文理共如疑難。是以見
深密經文。眩翳人眼中眩翳過失ヲハ喩遍計。
眩翳衆相ヲハ喩依他。若有我法相。何不
眩翳衆相耶。攝論六云。無量行相。意識遍
計。顚倒生相故。名之爲遍計所執本論
 無
性釋云。無重行相者。謂種種我法境界影像。
意識遍計者。謂卽意識說名遍計。顚倒生相
者。謂迷亂識所取能取義相生因云云 釋無
量行相文。種種我法境界影像者。依他上
我似法相也。故西明云依他我法也。意識遍
計顚倒生相者。執依他相見二分似我法。
謂爲實我實法相爲言 今疏云。世間凡夫。
依識所變相見二分依他起上。執爲我法
此所變者。似彼妄情。名似我法。彼妄所執
我法實無。非可說牛毛似彼龜毛。故不說
似彼。但說似情云云其意同也重可案
若依
此義。迷机謂人及見第二月。其相現云事。
未審其心若無我法相。迷机謂人。見第
二月。其義可同。依之先德釋云。執實龜毛
等之時。執心前。所執相不現。無體故*
問。安慧論師意。諸法種子。爲攝相分。將如
何 兩方 此事至第八卷可沙汰之
  變似我法
問。護法正義意。可許五八識見相分。有似
我似法之義耶 答。可許也 付之正義
意。定六七能遍計。五八無我法俱。旣我法
二執不相應。豈有似我似法義耶。況五八
識。任運現量。稱境自相。若尙帶我法相者。
何稱離言自相耶。加之若雖非執心。
我法相者。解脫分善根。難備佛果資糧。決
擇分善根。不可引眞相見道。爰知。護法意。
異八識能遍計義。雖有漏心。於非執心。無
似我似法相云事
答。凡正義意。諸有漏心境界拘礙ラレテ不了
如幻。色等相貌似實有現。其相旣可得。豈
非似我似法耶。述言相縛者。謂於境相。
不能了達如幻事等。卽此意也。若有漏心。
有不似我法之義者。愚夫智前。有如幻
境耶。若有非妄境相者。旣無始以來。所
起心中。豈有稱實心耶。若爾自然可成無
顚倒智。何假功用。求解脫耶。依之論中。謂
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顚倒。不
由功用。應得解脫云云 爰知。有漏諸法。皆
似我法。亦覆如幻相故。無始以來。未解脫
生死云事。是以論ニハ云我法分別。熏習力故。
諸識生時。變似我法。疏ニハ判六七二識。妄熏
習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但至五八識無
我法分別云難者。此卽義燈問難也。出答
文可致枓簡。今約分別解我法。五八可
得無。由他シテ熏成。識生似我法云云
八識。雖自無我法分別。第六七識。屢執我
法。或在俱時。互相增益。或前後起。緣發八
識。緣彼熏習。或令自熏。如此熏習スル染濁氣
分。展轉增長。遍在一切。何念有漏爲妄
不穢耶。依之後時生起スル*之相。不淸淨
也。故五八識見相二分。似六七識 我法相
見。何必由自分別耶。有見相分。似六七識
我法相見。非起二執名似我法*之撲揚解
釋。卽存此旨。次至現量心難者。有漏心前。
有相縛故。心境不ヲ以融。雖似我法相。其
心任運無分別。豈不稱境自相耶。次至資
糧加行善根者。設雖唯識觀門。有漏心故。
似我法相。雖是有漏。數空境時。心是純
内。其體非無。妄境都無。無有體用。如是數
スレハ觀心轉明勝。境界相漸微。況於所執。有
順與違。若著染法是違也。故沈生死。若著
淨法是順也。故向涅槃。若爾雖遮八識能
遍計義。述雖似所取能取相現。而非一切
能遍計攝。必許似我法相*之義也
  此義閑可受師傳也。凡中宗至極觀門。
唯識甚深奧旨也。留意可安立耳
樞要二解。義燈四重問答聊簡。如別紙
  唯此論釋
問。本疏中。付明眞俗二諦。且四重勝義名
義。可云唯今論所說耶 答。進云疏中唯此
論釋*云云 付之檢五分誠說見諸論施設。
本論正說四俗一眞。世俗後三勝義三。
一眞非安立。卽是第四眞諦。雖別不立其
名。四種體義爰盡。瑜伽釋論。明列世間道理
證得勝義。若爾四種義理。自顯ハレ慈氏本
。四重名言。更出於勝子釋家。何況義林
ニハ云瑜伽唯識二各有四。了義燈ニハ述皆瑜
伽顯揚等立。如何可承耶
答。凡今論第九卷。明勝義諦。四種名言。
具以說之。瑜伽雖說四俗一眞。未廢立四
重名義。釋論粗列四種名義。未差別二諦
不同。旣未具名體。故不如今論。其四眞諦。
若名若義。非諸論有。唯此論ニノミ本疏定
判。存旨如此。或瑜伽釋論。最勝子等說。卽
護法門人釋。是非初出勝子釋。故非諸論有
之文。不可攝之。但二諦義林。善珠會之。
作二釋。一云瑜伽ニハ明四俗。唯識述四眞。兩
論所明。合云二各有四。二云瑜伽以俗顯
眞。唯識擧眞顯俗。互有影略。故云二各有
云云 義燈意者。雖瑜伽等未具顯示。尋
體有四種眞諦。故云爾也。無相違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目次

  
  心變似
更加後四
眼身根四大種造之歟
我所執我量
數論思
實是法
又旣不可說
又諸我見
俱生分別
其實亦
此據異生
依喜根得初二果歟
麟角見道前伏三空以還惑歟
妄想斷故
准小乘說二方
一來果迴
定障伏斷
互用位五識緣過去歟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

  破我
  心變似我
問。付似我似法相。且心變似我相。法同分
云云爾者爲心中現相。將當情現相歟
答。可心中現相ト云也 進云。祕當情現相
云云 付之法同分。是法數也。當情現相。其
體都無也。何以無法攝法數耶。旣遍計所
執當情現之相。以非心所變。說之爲外境。
何云心變似我耶。況當情現。是實我也。豈
得似我名耶
答。實如疑難。以心中現相分。可攝法同
分也。但演祕且據離蘊所計之我。當情顯現
遍常之相。名法同分。不トノ說所變相分之體
在法同分釋者。以當情現相。非云法同
分也。心中現相上。帶我法相。我法相者卽
妄情*之念也。故名爲似我。故依他上所有。
似遍常等妄情之共相之義。是法同分也。依
他*之體。雖非同分故。隨能變。四蘊攝。
似遍常等實我之相。同分所攝。同分者。是
相似義也。似我*之相似相故。云同分也。述
不說所變相分之體在法同分。卽顯彼體
上。似遍常等相義。是同分也。若爾者忽
不可被進演祕文
  更加後四
問。付於似能立三支。分別過相之義。且陳
那菩薩意。可立能別不成等四不成
兩方。若立者。案過相增減。足目仙人。始立
二十七過。似宗嫌不極成。似因除二不成。
而域龍菩薩。示軌轍。似因除二不成。似宗
無替足目何陳那菩薩意。云許宗四不
成。耶依之因明疏中。陳那菩薩。似宗
立後四不成。可有二釋云云 若依之如此
者。披理門論說。又若於中。由不共故。無
有比量云云 不共詞。顯所別不成過。立敵
不共故。顯有不成義也。無有比量者。能別
不成也。無喩體&MT06279;可成比量宗義故也。合
此二種。卽俱不極成也。重見明因義文
又於此中。不欲成立火觸有性。共知有故
云云 共知有故之言。顯相符義也。依之了
義燈中。二云古師宗過有五。今陳那菩薩。
更加後四云云 爾者兩方不明如何
答。披理門論文。尋域龍本意。示宗過之處。
唯出相違過。更無擧能別。所別等四種不
成。故不可言陳那立之。但於理門論說
者。又若於中文。說世間相違。共知有故者。
顯相符義。何以之爲疑。若夫陳那論不見
其意者。天主爭加之耶。天主習陳那。瓶水
受異器耶。次至燈釋者。推功歸本。天主解
名陳那歟。如云今者陳那卽以彼因述。
陳那菩薩。爲因明之准的作立破之權衡
也。故先德解此。推功云爾也*云云 凡如此
例。二明之中。其證非一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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