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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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憍慢○須跋陀言。世尊。云何名爲實相。善男
子。無想之想名爲實相○説是法時○須跋
陀羅得阿羅漢果云云
十住斷結經三云。或有超越取第四果。不便
流滯阿那含果
同經第十云
賢聖義私記云。然准理云。彼經所説。或有衆
生。從凡夫位在取阿羅漢果。或有衆生。向阿
羅漢。還自隨前凡夫等者。是權非實。引怯弱
故○問。若無超前三果者。何涅槃經須跋陀
羅一座。從凡夫得阿羅漢耶。答。先徳傳云。彼
先伏三空以還惑。今遇佛法。始第三果。次進
斷有頂九品惑。即座得應果。超前三果得第
四果人云云今案亦可謂。是超中二果得第四
果人也云云
燈云。論修所斷者。隨其所應等。准聲聞乘得
果有四。一次第得四。即此論文初一類是。二
超初一取第二。三超初二取第三○。四超中
二取初後果。此論第二類云云
上二條論義付此釋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二目次

  二障伏斷段下
經於百劫
此通本來
得沙門果
若至上忍
是名第三
取捨任情
或未得果
無學廻心
餘若逢佛
  四道段
望前勝進
或六行得
但作非想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二

  三類獨覺道
  問。麟喩獨覺百劫練根後可値佛出世

燈云問。獨覺之中。有部行麟角。准瑜伽三十
四。與雜集論第十三同。然瑜伽云。云何獨覺
道。謂由三相。一類安住獨覺種姓。經於百劫
値佛出世。親近承事。乃至如是。名爲初獨覺
常記云。文然瑜伽云。云何獨覺道。謂由三相
等者。解云。案本瑜伽抄云。説三種道中有三
種。第一初發心時値佛。修百劫已成麟角果。
今論別説。百劫已値佛世。又解。百劫中雖修
行。未修蘊等善巧。百劫已値佛世。方修蘊善
巧。在後身方成麟角果道云云
瑜伽論三十四云。云何獨覺道。謂由三相應
正了知。謂有一類。安住獨覺種姓。經於百劫
値佛出世。親近承事成熟相續。專心求證獨
覺菩提。於蘊善巧。於處善巧。於界善巧。於縁
起善巧。於處非處善巧。於諦善巧。勤修學故。
於當來世。速能證得獨覺菩提。如是名爲初
獨覺道云云
又云。云何獨覺習。謂有一類。依初獨覺道。滿
足百劫修習資糧。過百劫已出無佛世。無師
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證法現觀得獨覺
菩提果。永斷一切煩惱成阿羅漢○當知此
中由初習故成獨覺者。名麟角喩云云
伽抄九云。獨覺地種姓有三種人。或一人具
三。一人具三中。隨増性説故有三種。或一人
約三義故説三種。道中有三種。第一。初發心
時値佛。修百劫已成麟角果。今論別説。經百
劫已値佛世。又解。百劫中雖修行。未修蘊等
善巧。經百劫已値佛世。方修蘊善巧。在後身
方成道成麟角。第二道。先値佛爲説法。不滿
百劫修。或九十劫乃至一劫修習已。於&T024912;
位中。修習蘊等善巧。於此身不能證初果。或
家家七生。一往來一間等。於後身得獨覺果。
第三道。値佛修習已。於此身得初果。或七生
家家。一間一往來等果。後修蘊等善巧。於當
來世證獨覺無學果云云
  問。付三類獨覺道。可有不經聲聞行果。
本來安住獨覺種姓。之部行獨覺耶
燈云○復有一類値佛出世。親近善士聞法
作意。於先未起順決擇分引發令起。謂&T024912;
忍。而無力能即於此生證法現觀。乃至云。於
當來世。能證法現觀。得沙門果。是名第二獨
覺道。此當雜集或先已起順決擇分。此通本
來是獨覺種定性之人。及不定姓聲聞種姓。
起修決擇未至上忍。但至中下。若至上忍。唯
一刹那入第一法。即能證得法現觀故。是聲
聞攝。非獨覺乘云云
倶舍論十二云。然諸獨覺有二種殊。一者部
行。二麟角喩。部行獨覺先是聲聞。得勝果時。
轉名獨勝。有餘説。彼先是異生云云
光記云。部行獨覺至轉名獨勝者。釋部行獨
覺。由衆部相應。名爲部行。離教自語。名爲獨
覺。部行獨覺先是聲聞前三果人。後得第四
勝果之時離教獨證勝果。轉名獨勝。又解。先
是聲聞初果。後得後三勝果時。離教獨悟勝
果。轉名獨勝。前解爲勝。有餘説彼至不應修
苦行者。劍異説。若先是聖人。不應起戒取而
修簡行。以此故知先是異生。餘文可知云云
同論二十三云。頌曰。轉聲聞種姓。二成佛三
餘。麟角佛無轉。一座成覺故。論曰○有餘獨
覺異麟角喩。起彼種姓初二善根。轉向餘乘。
理無遮礙云云
光云。有餘獨覺至理無遮礙者。有餘部行獨
覺異麟角喩。起彼種姓初二善根。轉向餘乘。
理無遮礙。如聲聞説。亦應説忍。略而不論。雖
初發心由其教力。後將入聖獨悟道故。得獨
覺名。若麟角喩唯獨悟道。故正理云。然獨覺
乘總有二種。一麟喩。二先聲聞。若先聲聞。如
聲聞説。世第一法。一刹那故。不可言轉。故此
不説。此約順決擇分三乘轉説。若順解脱分
位轉者。如婆娑第七云。轉聲聞種姓順解脱
分。起獨覺及佛種姓順解脱分。轉獨覺種姓
順解脱分。起聲聞及佛種姓順解脱分。若起
佛種姓順解脱分已。即不可轉。極猛利故云云
正理論云如引
光之
婆娑論第七。釋三乘順決擇分轉不轉餘乘
之義處云。詳曰。彼不應作是説。所以者何。麟
角喩獨覺種姓善根。雖一生得。部行獨覺種
姓不定。如聲聞説云云
婆娑論三十云。若部行獨覺其力不定説。以
彼多是聲聞種姓。後遇別縁得無學果。雖樂
寂靜而有衆居。如五百仙一處得果云云
補闕章云見道
獨覺乘人入見道者。復有二
類。謂麟角部行。部行有二。一者直趣。二從聲
聞得果迴趣云云
燈二云。獨覺之人有二類別。一麟角喩○不
滿百劫練。及從聲聞決擇位中未定生時。此
等已去作辟支者。皆爲衆出○更有一解。如
第十記。通定不定性。若百劫練根得辟支者。
即唯定性云云
顯揚論疏三云。問。獨勝部行爲即聲聞種
姓。爲別有獨覺種姓耶。答。有説。即七返家
家等。出無佛世。成阿羅漢。名爲獨勝部行。有
説。別有獨覺定不定性。出無佛世。或先已起
順決擇分。未得果證。於一身上。准證初後二
沙門果。或先已起順決擇分。已得初果。於後
身上頓成羅漢。如是二種極微塵四生。名獨
勝部行。今詳此二解。皆非盡理。若如初解。竭
伽獨覺應無別種姓。於二獨覺中隨一攝故。
猶如部行。若如後解。不定聲聞應無轉成獨
覺乘果。復如何知部行獨覺唯得初後二沙
門果耶。是故今解。或有聲聞種姓轉趣獨
覺。或有本成獨覺種姓。行獨勝行。無前二失
云云
仁王經行信抄上云。有説。獨覺自有二種。一
麟角獨覺出無二。二者部行多人並出。此有
二種。一是縁覺性。如五百仙人。二是聲聞種
姓。亦是五百仙人。故斷婆娑云。五百仙人者。
多是聲聞種姓。解云。既説多言。故知此經所
説或是聲聞種姓。或是縁覺種姓云云
  問。瑜伽論中明第二道云。於當來世證
法現觀得沙門果云云聲聞果歟。將縁覺
果歟
燈云如上
瑜伽三十四云○復有一類。値佛出世。親近
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於先所未起順決
擇分善根。引發令起。謂&T024912;頂忍。而無力能即
於此生證法現觀得沙門果。復修蘊善巧○
修諦善巧故。於當來世。能證法現觀得沙門
果。是名第二獨覺道云云
伽抄九云。道中有三種○第二道。先値佛爲
説法。不滿百劫修。或九十劫乃至一劫修習
已。於&T024912;等位修習蘊等善巧。於此身不能證
初果。或家家七生。一往來一間等。於後身得
獨覺果等。第三道。値佛修習已。於此身得初
果。或七生家家。一間一往來等果。復修蘊等
善巧。於當來世。證獨覺無學果云云
眞空疏云。論云。何獨覺道至第二獨覺道。述
曰。此中有説○第二釋亦是本性獨覺。遇佛
等發心。多生修道。乃至能起自乘前三善根。
不能入聖。但修蘊等善巧。即便命終。於後生
身。或伏無處有處遇修斷或。於五地中隨依
何地入諦現觀。超證那含。方取即羅漢。或時
此人住前三善根。命終受身。於後身上更修
忍等。入諦現觀得初果已。總斷九地修或。超
證阿羅漢果。第三人亦是本性獨覺。遇佛發
心修方便。乃至入聖證法現觀得初學果。或
證第二聲聞不能盡漏。而便命終或作七生。
或作一來。有無佛世依二果身不取那含。超
證阿羅漢。此後二人並是部行
  問。大乘意上忍唯一刹那歟
問。世第一法唯一刹那歟
燈云如上
補闕章云見道章在上忍位。與世第一同一刹
那。不可轉故云云
對法抄八云論十二又從聲聞迴心入縁覺。從
&T024912;頂忍迴心不至世第一法位。以前三位有
多刹那。世第一法唯一利那。故不得轉時。若
如毘婆娑使犍度。又如倶舍論。偈曰轉三餘。
釋曰。轉聲聞三善根成獨覺乘等不。世第一
法亦一刹那不迴心故。此小乘義。今大乘不
然。義曰。世第一法亦多刹那。何以得知。即此
前論文云。世第一法即此生時。故非刹那。若
以此義。四位倶得迴心云云
又云。其第一法以論云即此生故。便謂多刹
那。雖多刹那。仍是一觀相續。又正義解。本
世第一法生起已。定入見諦。非離此一生也。
故唯刹那也云云
又云○彼第一法唯一刹那故不説云云
義決云。雜集第三云。未具資糧乃至非前位
故前文意。顯資糧加行二位之中。各有三品。
如其次第。未定已定即此生時。然加行位分
爲三品。未定已定即此生時。在&T024912;頂忍。除世
第一法。唯一刹那必不相續。不可分之。然云
即此生時定入現觀者。此據刹那生説云云
又云。雖増上忍亦一刹那猶隔世第一法。唯
此刹那生者。所入見故云云釋即此生也
梁攝論八云。又唯一刹那故名第一云云
倶舍二十三云。上唯現欲苦一行一刹那。世
第一亦然云云
涅槃經三十六云。是人次得世第一法。雖復
性是五陰六縁四諦。是人次第得苦法忍。忍
性是惠縁於一諦。如是法忍縁一諦也。乃至
見斷煩惱得須陀洹果。是名第四遍觀四方。
四方者即四諦云云
瑜伽論六十四云。若有極善定心第四靜慮。
唯決擇善法中。轉縁諸諦境云云 二諦章・義
鏡可見之
淨影涅槃疏云。未來得修名縁四諦云云
勝鬘寶崛中云。如涅槃説○但縁一諦。就通
以擧。故言縁四云云
要覽四云。問。若唯一念。何具修四諦。答。總
空非我頓縁無過。涅槃經云縁四諦故云云
太賢右迹一末云。世第一法雖一刹那。縁四
諦眞名縁四諦云云
對法抄七云。發起勝中唯言上品忍者。以世
第一法唯一念不可行。又無可形。唯上忍位
長有不可形故。論説離二取相故云云
中邊論下云。即出十種波羅蜜多。施修差別
有六正行。一最勝正行。二作意正行○最勝
正行有十二種。一廣大最勝○九發起最勝
○發起勝者。在勝解行地最上品忍中云云
疏中卷云。世第一法前及世第一法。皆能發
起眞見道故。名發起最勝。世第一法以時促
故。此中不説。非體非此云云 攝釋第二同之。
一乘義所
疏云十本○對法十一説。由十二最勝相應故。
名波羅蜜多○九發起。謂解行地中上中品
忍位所行施等云云
對法論十一云。復次由十二種最勝相應故。
名波羅蜜多。何等名爲十二最勝。一廣大最
勝○九發起最勝。謂下行地中上品忍位所
起施等波羅蜜多。十證得最勝。謂初地所得
施等波羅蜜多云云
  問。第三類可取不還果迴心耶
燈云。復有一類。値佛出世。親近善士。聞法作
意。證法現觀。得沙門果。而無力能畢竟證得
梵行邊際阿羅漢果。復修蘊善巧等。乃至云。
依出世道。於當來世。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阿
羅漢果。是名第三獨覺道。此是雜集先已得
云云
瑜伽三十四云。復有一類。値佛出世。親近善
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證法現觀。得沙門
果。而無力能於一切種至極究竟畢竟離垢。
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阿羅漢果。復修蘊善巧。
修處善巧。修界善巧。修縁起善巧。修處非處
善巧。修諦善巧。故依出世道。於當來世。至極
究竟離垢。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阿羅漢果。是
名第三獨覺道云云
燈云。問。如得初果出無佛世作獨覺者。斷修
如何。答。隨前三果。准瑜伽説。必更修習諸善
巧觀。隨所未斷。或復頓斷如頓出離。或不出
觀次第漸斷。以更不取聲聞果故云云
瑜伽抄九如上
  問。從聲聞順決擇分位迴趣獨覺乘者。
更修獨覺順解脱分順決擇分歟
燈云。問。修習聲聞順決擇已。迴作獨覺。爲更
修習獨覺乘中順解脱。爲即至彼順決擇。答。
有二釋。一云。隨在聲聞或&T024912;頂忍。何位迴趣。
即是獨覺&T024912;頂忍位。以所斷證皆悉同故。不
爾。得果方作獨覺。豈更修彼資糧加行。一云。
更修獨覺資糧加行。證斷雖同。修行有別。三
四生修有遠近故。不爾。二生修彼聲聞順決
擇已。即於後生成獨覺耶。不同得果始迴作
者。已斷惑故。得現觀故。未見文斷。取捨任情
云云
寸法抄七未云。又其迴心時。至所迴心取果
處何位。釋曰。大乘並至初行位。其有迴心取
獨覺者。以縁境位行與聲聞相似故。隨何位
解脱迴心。即次第至獨覺此位。又還至獨覺
初行位。以根性異故。不可超位。若已得決擇
分善及果已去者。皆隨次第至獨覺此位云云
正理論云。初生修順決擇分。第二生成就。第
三生起順決擇分云云
勝莊師對法抄云。三生修順決擇分。一生修
順決擇分。不發起座而座即得道云云
諸乘章私記云○問。二釋中何正耶。答。以理
推之。初釋勝異云云
賢聖義有私記二云。問。獨覺四生者何生耶。
答。古徳記云。二生修順決擇分。二生修順
決擇分云云正理論云。初生修解脱分。第二生
成就。第三生起順決擇分。勝莊師對法抄云。
三生修順解脱分。一生修順決擇分。不發起
座而重即得道云云
  問。從聲聞順決擇分位迴趣獨覺乘人
可成麟角耶
燈云。問。先修聲聞順決擇已迴作獨覺。更得
百劫修行練根爲麟角不。答。有二釋。一云不
得。此迴趣者必不定性。是鈍根故。又復瑜伽
雜集倶云此類是部行故。若爾。何故雜集論
云。餘生順決擇分。爲趣大乘及獨乘。許更生
故。答。以若此生得即聲聞果。猶更餘生方成
獨覺。非謂得許經多劫修。若爾。迴心趣大乘
者。豈不多劫。答。迴趣獨覺是鈍根性。趣大乘
者望彼爲利。根性別故得多劫。一云。准彼論
文云。或未起順決擇分。或未得果。得成麟角。
准此。若在聲聞決擇分迴趣獨覺。是未得果。
亦得百劫修行練根。説餘生故。如趣無上大
菩提者得多劫修。然但説成部行類者。據從
此已迴作獨覺不練根者。若爾。何須云在決
擇趣獨覺者方成部行。同順解脱倶得百。二
位齊故。答。在資糧位有未定生百劫練根。理
即無難。在順決擇已定生時。去諦觀近。據難
偏説云云
對法論十三云。獨覺乘補特伽羅者。謂住獨
覺法性。若定不定性。是中根自求解脱。發弘
正願。修厭離貪解脱意樂。及修獨證菩提意
樂。即聲聞藏爲所縁教。精進修行法隨法行。
或先未起順決擇分。或先已起順決擇分。先
未得果。或先已得果。出無佛世。唯内思惟聖
道現前。或如麟角獨住。或復獨勝部行得盡
苦際。若先未起順決擇分。亦不得果。如是方
成麟角獨住。所餘當成獨勝部行云云
對法抄八云。論解獨覺中云。或未起順決擇
乃至先已得果下。云未起順決擇分未得果。
此二迴心成麟角。所餘成衆出者。此中已得
順決擇分。與未得果何異。隽法師云。未得決
擇分迴心者唯此成麟角。餘三多成衆出。何
者。以未得果言已對句成故。此義不然。如下
解○若已聲聞六十劫修習。解脱分迴心。入
獨覺時成衆出。若至獨覺解脱分等善根位
中。更四十劫練根者成麟角。此大智度論云。
言上已得決擇分成衆出者。約不練根。入涅
槃論説。此中言起決擇分及未得果迴心成
麟角者。此中有義大乘曰。若未起決擇分至
迴心者皆成麟角。大小乘咸然。此義決定。疑
曰。若已六十劫未迴心時。修習及迴心已。更
四十劫修習可爾。若雖已六十劫修迴心已。
更不四十劫練根。又先非六十劫人但三生
人等迴心。復不修習雖未起決擇分已。不多
修習故。此人成何者。義曰。此人一向利根。先
修習已迴心時。已六十劫修習迴心。必住獨
覺位。或百劫或四十劫修習。必成麟角。無異
更故。如決擇分六十四。又解。其已入決擇分
位迴心者。有二人。一已經六十劫修習及未
修習迴心已。更四十劫及百劫練根。此人定
成麟角。故論云。稱未得果者有成麟角。二經
六十劫已迴心。及未六十劫已迴心。迴心已
不經四十劫及至百劫修習者。此人成衆出。
故論云。已起順決擇分者。成獨勝部行。故論
云。有已起順決擇分成衆出。未得果成麟角。
有此二文不同。非餘三果向迴心成麟角爲
已得果故云云
玄賛三云。經辟支佛利智至莫能知少分。賛
曰○若未入聲聞決擇分善。而作獨覺。便成
麟角。入決擇分已後作者。皆成部行。在解脱
分未定生時。可成麟角。生數多故。已定生者
亦成部行。生數少故云云
攝釋云。疏若未入聲聞決擇分善等故。復有
義。&T024912;頂忍位亦得轉成麟喩果。經百劫已
起彼麟角&T024912;等善根。不移於座而成麟角。故
倶舍論三十三云。從&T024912;善根乃至菩提。不起
于座○大婆娑第七云。轉獨覺種姓順解分。
起聲聞及佛種姓順解解脱。轉聲聞姓起餘
亦爾○又倶舍二十三云○有餘獨覺異麟角
喩。起彼種姓初二善根轉向餘乘 理無遮礙
○雙問二曰。脱分定生尚非麟角。加行之位
云何能生。全少故。若定不轉。婆娑倶舍二論
那通兩倶。答曰。若望自乘。可言生定。迴趣他
運。而可増生。生數既多。爲麟何失。諸部不同
取捨各異。云何獨以倶舍婆娑用爲南指。況
倶舍等但&T024912;等三位轉成獨覺。不言麟角。
然准倶舍疏釋應善。以論不言&T024912;等可轉成
麟角故。若必也得。何不同彼獨覺而説。議曰
二理倶通。撿之云云
玄賛五云。從佛世尊者善友力也○譬支佛
者此名獨覺。此有二類。一部行。二麟角。初可
見佛。後必不見。故花嚴云。菩薩至兜率天將
下生時乃至如
常所引
不得見佛。明知獨覺滿百劫者
成於麟角。不爾。部行若從聲聞解脱分位作
獨覺者。成麟角喩。可得百劫。時増長故。入四
善根作縁覺者。乃成部行。時餘少故
燈二云。獨覺之人有二類別○即唯定性云云
如上
諸乘章云
周記云○章三未得證得證得者。未得決擇及
彼果。修獨覺者爲初練根時節長故。即是利
根。前之兩種練根時少故成鈍根。決擇修者
更不練根。得聖果者。同亦練根。撿義燈云云
對法論十三又云。復有六種順決擇分○即
此位中不定種姓者。爲迴向最勝菩提。及諸
獨覺爲求無師自證菩提。轉趣餘生。是名餘
轉順決擇分云云
伽論三十四云。云何獨覺道。謂由三相○如燈
引之
云何獨覺習。謂有一類。依初獨覺道。滿是百
劫。修習資糧○復有一類。或依第二。或依第
三獨覺道乃至當知此中由初習故成獨覺者。
名麟角喩。由第二第三習故成獨勝者。名部
行喩云云
同六十四云。獨覺乘證得者。略有三種。一先
已得順決擇分善根證得。二先已得證得證
得。三先未得證得證得。前二證得名爲獨勝。
最後證得名麟角喩云云
伽抄十六云。獨覺三人中。一先已得順決擇
分證得。已得證得證得者。前二人成衆出。以
先得聲聞&T024912;等入果。時促不能多時修習。故
成衆出。若決擇分中未定生多小時節入見
道。在決擇分迴心成獨覺。及未得決擇分善
人迴心亦爾。以更長時修習練根利故。此中
並名未證得證得。如對法第十三抄解。此中
言證得者。即決擇分善名證得。已能證得眞
無漏故。見道等即證得證得。如來得果人名
未證得證得。後言未得果也。或第三一向在
解脱分位故。與前二別也云云
顯揚論疏三云如上
  問。從聲聞無學果可有迴趣獨覺乘之
義耶
燈云。若阿羅漢出無佛世。但修善巧斷餘習
氣。練根成勝。無惑可斷云云
燈二云。問。如聲聞人得無學已迴趣縁覺。後
練根時。入何觀道斷何等障。答。如極果人趣
縁覺時。但起九無間九解脱。擬儀無間解脱。
非眞無間等。但縁事觀。不入生空觀。以更無
惑可斷可證。但行解心作無間解脱道。數數
思惟令彼極果信等五根。漸漸明利。更不斷
惑而即得果。二云。設入生空。除其根障。爲無
間等道。謂亦無妨。令智明利。無惑可斷故
玄賛五云○涅槃經言。聲聞之人以少涅槃
而般涅槃。縁覺之人以中涅槃而般涅槃。故
知息處亦説二城。今以所斷障同。生空理同。
假擇滅同。由此三義同故。化城名一。菩提車
鈍利根性不同。依佛白出不同。藉教觀理不
同。觀諦縁起不同。四果一果不同。練根時節
不同。説法神通不同。由此七義別説羊鹿云云
大乘義章十六云賢聖
義章
次諸同異○同有五種。
一見理同。同見生空故。二斷障同○三修行
同。同修三十七品故。地持云。道同聲聞。四得
果同。同得盡智無生智果故。地持云。於最後
身。無師自悟。得羅漢果。説爲縁覺。五證滅
同。同證有餘涅槃○次論異者。異有六種。一
者根異○二所依異○三藉縁異○四所觀異
○五向果異○六通用異云云
  問。部行獨覺決定種姓者證果後可遇
佛出世耶
燈云。然瑜伽三十四云。又彼一切應知本來
一向趣寂者。據不逢佛一類者説。除麟角喩
餘若逢佛成不定姓云云
玄賛四云。經舍利弗至非辟支佛。賛曰。自下
釋第二疑。第二疑云。如來既不爲増上慢人
説者。何知彼是増上慢。文中有三。初顯非眞
二乘聖相。次顯増上慢者相。後結成二眞聖
相。此初文也。聲聞辟支眞趣寂。若遇佛者
多不愚法。其不定姓可迴心者。不問近遠。必
能聞知佛化菩薩事故。名自謂是眞二聖而
得遇佛。都聞知化菩薩事。非佛聖弟子。亦非
眞二聖云云
玄賛五云○辟支佛者此名獨覺。此有二類。
一部行二麟角。初可見佛。後必不見云云
對法抄八云。其獨覺雖無佛時出世。出世已。
即佛出世。佛出世已。即便來就如來教化。此
據不定姓人。若定性見佛不見佛倶般涅槃
云云
文義記十三云。問。准三十四。三種獨覺一切
定性一向趣寂者。七十三云。謂三因縁故。
一變化故。二誓願故。三法性故。乃至誓願故。
有補特伽羅。於聲聞乘已發誓願即建立。彼
以爲聲聞。乃至獨覺亦爾。出無佛世而證正
覺。與此差別。此意誓願即是迴向。如何獨覺
即無迴向。答。亦不相違。於獨覺乘作誓願故。
名爲獨覺。是不定故。在凡向大。非如定性。法
性獨覺不迴向大。三十四約定性入聖者説。
七十三不定在凡者説。由此迴向通在凡聖
  四道段
  問。付二乘四道無間解脱有相望義耶
問。對法論中後品三道望前勝進云云
通二乘歟
又問。今論或總或別意歟
論云。二乘根鈍。漸斷障時。必各別起無間解
脱。加行勝進。或別或總云云
疏云。自下第三辨三乘四道同異。二乘加行
勝進可有別別起。九品爲九品加行及勝進
者。或但一加行及但一勝進。故加行勝進二
道。總別不決定也。此依容預勝進道説。不爾。
便違對法九説。其無間解脱必各別起。如起
無間道。斷一品已。即起第二念解脱。此第二
念解脱。不得望第二品爲無間道。其第二品
要別起無間解脱。以根鈍故。乃至九品亦爾。
次第超越並然。由有九品漸能斷者故。加行
勝進各別別起。若一觀中隨斷幾品。即總一
加行後一勝進。故加行勝進或總或別易故。
若九品漸斷。出觀若不出觀。斷九品者。無間
解脱必各別起難故。此説修道。非見道中有
如是事云云
祕云。疏此依容預不爾。便違對法者。容預勝
進而即別起。非容預者。以彼後品加行無間
解脱三道。爲勝進道。對法説故違意可知云云
疏下文云菩薩利
根文下
若菩薩利根○具明相望
四道
此是
菩薩十地位中。斷所知障時。分品類排次斷
法。若別別斷。一一別起。由能印證・及能斷惑。
復能容預・復能欣求故具四道。不爾。便無四
義具足。對法第九説。勝進道者。謂爲斷餘品。
所有加行無間解脱道名勝進道。望此品是
勝進故。即是別別望前有也。又云。或棄捨斷
煩惱加行。思惟諸法等。即是別起勝進行相。
即二乘也。或總通三乘。今此既論二乘勝進
或別或總。不遮後品所有諸道是前勝進故。
其加行不爾。爲趣求故。前所有無間解脱。非
後加行。又今此約別起行相。故言總別。若望
此品後道名勝進者。此中不説。若不爾。即無
不起勝進及總勝進者故。廣如彼論及彼抄
云云
祕云。疏即是別別望前有也者。此顯彼論據
於菩薩別起道説。故言後三是前勝進。與此
論別。疏又云至即二乘者。復會對法。後明勝
進依二乘説。按彼論云。又復棄捨斷煩惱加
行。或勤方便思惟諸法○諸所有道名勝進
道釋論云。又復者爲顯餘義○釋曰。明非斷
惑諸勝進道。昔彼斷惑勝進道。故云棄捨斷
煩惱行。餘文可量。疏或總通三乘者。重明對
法兩文皆通三乘説也。疏今此既論至是前
勝進者。顯此論説二乘勝進。言或總者。同彼
對法後品三道皆前勝進。疏若不爾至勝進
者故者。又顯此論或總別言。不同對法望後
品説。若不爾者。初品以後所有品道。皆勝於
前。此即無有不起若別若總二勝進道既不
如是。明不同彼。或總言。顯是不定也。義如疏
辨。對法不言或總別故。容有不起勝進道時
云云
蘊云。疏對法第九等者。加行等三。別別望前。
總名勝進。不據展轉而説。故與此論不同。疏
又云或棄捨等者。此亦對法文○此唯二乘。
同此前文別起勝進。疏或通三乘等者。前解
兩文大小乘異。今解總通大小。謂菩薩於十
地中斷所知障。亦有別別斷。即不得前後相
望。故與二乘同也。疏今此既論至是前勝進
者。此解對法文得通二乘。疏望此品後道名
勝進等者。此説○即後道望前。無非勝進。望
前一品。爲別勝進。望前多品。爲總勝進。今此
論中不同對法。故不取彼云云
對法論九云○勝進道者。謂爲斷餘品煩惱。
所有方便無間解脱道。是名勝進道。所以者
何。爲斷此品後餘煩惱。所有方便無間解脱
道。望此品是勝進故。名勝進道云云
又次下文云。又復棄捨斷煩惱○如祕引之
仍略之
別抄云。若二乘斷。或加行勝進。或總或別。無
間解脱。必各別起者。何故對法第九云。後品
所有加行無間解脱。皆前品勝進。准對法文。
即以前品勝進爲後三道無間解脱即不別
起。解云。對法意約道理進修。唯識論中依別
行解。亦不相違云云
斷障章云。然對法論第八云。後品所有加行
無間解脱。皆前品勝進。何故唯識云。勝進或
別。唯識依別修行相語。對法約道理進前語。
不相違也。若准此義。別修行相加行道等。如
成唯識或總或別。若道理論。能引於後。名爲
加行。前品解脱亦後加行云云
  問。有漏道可得擇滅耶
燈云。釋名者○解脱道者。解脱有二。一能解
脱體得自在。即離繋縛。如八解脱。今此解脱
亦復如是。能除麁重。得解脱名。二所顯理名
爲解脱。自性離縛。名爲解脱。昔來惑障智不
能證。今除惑已。智方能證。解脱是理是智。故
雜集第九云。謂由此道證斷煩惱所得解脱。
若依前解。亦是持業。論多依後。即是依主。解
脱之道。何故如是。爲簡無漏勝進道故。依主
爲名。若爾。有漏何名解脱。答。亦通能得擇非
擇滅。以所伏惑有永暫故云云
同第二云。若擇滅得同彼有部。屬能得道。
然唯無漏。不許六行是斷道。故唯依聖道永
害種子得擇滅。故論下文云。非諸涅槃皆擇
滅攝云云
疏下文云。由此涅槃與彼擇滅應作四句。有
是擇滅非是涅槃。謂斷煩惱障因中所得滅。
有是涅槃。非是擇滅。謂本來性淨及無住處。
或六行得滅。是彼乃分涅槃。非擇滅故。有倶
者。謂有無餘依涅槃云云
又云。起無間道。若有漏亦非擇。若無漏不斷
漏種子者。定非擇滅云云
十因章云○若據因有漏善法斷證離繋果。
何妨果法通無爲耶云云
周記云。有漏善者取六行道○問。大乘六行
不得離繋。但得非擇。如何今言證離繋果。答。
雖實六行不證離繋。由此爲因後能證故。據
疎遠説。或此中談薩婆多義。彼許六行得離
繋故云云
論二云。由簡擇力滅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
擇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或縁闕所顯故。名
非擇滅云云
論八云。三者離繋。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無
爲法云云
瑜伽抄十三云○種子無漏不能生有漏果
故。亦是無漏。擇滅之得唯是無漏。非擇之得
通漏無漏。善及無記。善者世間道。亦是善名
擇滅。擇滅得即通漏無漏法。前法後法倶分
別唯法倶云云
疏下文云。又此應徴薩婆多師○有漏道彼
宗亦得擇滅故云云
祕云。小乘救云。汝大乘宗有漏斷惑亦但非
云云
  問。有頂地有遊觀無漏云事。引瑜伽論
文證之耶
燈云。疏云有頂有解脱道類○今又助解。如
六行伏。依近分定。皆具四道。根本地中修八
解脱。亦通有漏。依有頂地無漏四道斷惑者
無。修八解脱。第七第八皆依彼地。許有四道。
此亦何失。諸處但説爲斷惑故。修四道者。且
約一義。非謂修餘不有四道。六十九云。第一
有中所有諸智皆俗智攝者。據初學者。設久
學者。約不親證眞如理説。何以得知。彼云。但
作非想非非想行。出世作意有想諸定所攝
受故。既云出世作意。明通無漏。又復遊觀無
漏極成。又彼地心亦縁眞如。准前第十二。入
滅盡定有二方便。一縁非想非非想入。一縁
無相界相入。故知論云但作非想非非想者。
不盡理説云云
瑜伽六十九云。又修此智略有四道。一加行
道。二無間道。三解脱道。四勝進道○除未至
定所餘一切近分地中。唯有俗智。無出世智。
何以故。由未至定是初定心。初靜慮上所有
定心。皆先有定故。聖弟子從此以上。但依根
本修出世智。不依近分。第一有中所有諸智。
皆俗智攝。何以故。彼處作意與出世間正智
作意不同分故。但作非想非非想行。出世作
意。有想諸定所攝受故。始從學地乃至於此
諸世俗智。當知名中際俗智。於阿羅漢身中
所有一切清淨無漏解脱。一切結縛煩惱盡
智無生智。及餘一切神通等功徳所攝諸世
俗智。皆是後際世俗智攝。復次諸菩薩初中
後際世俗智者○初際者謂勝解行地。中際
者謂從増上意樂清淨地。乃至決定行地。後
際者謂到究竟地云云
上文云。謂世俗智。或善或不善或無記。或有
漏或無漏。唯是世間云云
又云。此諸聖者以出世間智後所得諸世俗
智。離諸欲時。當知同彼非聖道者所作離欲
○此世俗智是出世間智後所得。應言此智
亦是世間亦出世間。不應一向名爲世間云云
七十四云。問。遍計所執自性何等智所行。爲
凡智耶。爲聖智耶。答。都非智所行。以無相
故。問。依他起自性何等智所行。答。是二智所
行。然非出世聖智所行。問。圓成實自性何等
智所行。答。唯聖智所行云云
九十七云。非想非非想處無無漏道。唯由厭
壞無所有處想故。能入此處定。於中唯有此
一趣行云云
疏七云。論此定初修至最居後故。述曰○初
修即二乘及七地以前等○言遊觀者。簡無
分別智爲加行心。瑜伽第十二説。或依非想
非非想而入此定。或依滅盡相而入此定。成
業論。引摩訶倶瑟恥羅經。二因縁能入此定。
謂不思惟一切相。及正思惟無想界。故入此
定。爲有思惟無想界定故。恐濫無分別智。遊
觀言簡也云云
祕第六云。論遊觀無漏者。有義○問。有頂既
無根本之智。云何得有後得智耶。答。有三釋。
一云。無所有處根本智引。二云。初靜慮中根
本智後。三云。後智本智後生。若不證正不了
俗故。非要隣次後生方是。由此後處有後得
智。智者當思。又按瑜伽第十二中。依二因入。
即彼論。問。以何方便入此等至。答。若諸聖
者已離無所有處欲。或依非想非非想處相
而入於定。或依滅盡相而入於定。依非想非
非想處相而入定者。謂於此上心深生厭捨。
非想非非想處進趣所縁皆滅盡。故心便寂
滅。依滅盡相而入定者。亦復如是。釋曰。縁非
非想心心所法。生厭離心。而入彼定。此依初
修。依滅盡者。即任運縁非非想處心心所法。
生厭離等。與前相似。云亦如是。此依久習。又
釋。初縁有爲行。厭捨想心。後縁無爲行。厭捨
想心。厭捨義同。云亦如是。亦約久初二修別
云云
對法抄第七云。八智縁差別。如六十九。何獨
初未至有無漏。如六十九説。非想名世間。無
斷惑道等故。此中説斷惑明利遊觀道名出
世間故。由此應作四句。有是出世非世。謂下
八地明利無間道。有唯世間非出世。一切有
漏道。有倶句者。謂有頂無漏道。不爾。滅定應
非出世。又有四句。即十地無分別正體智。第
二句即唯世俗有漏智。倶句即十地後得智。
此通取非想故言十地云云
三惠章云。瑜伽六十九説十智。世俗智・法智・
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他
心智。其世俗智通有無漏。三惠所收。中間八
智唯無漏。唯修惠。後他心智通有無漏。亦唯
修惠。又有十力智。謂處非處乃至漏盡智。唯
在如來相續中有。唯無漏唯修惠云云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三目次

  六轉依段
決定應受
令眞非眞
廣大轉依
安立斷惑
此唯二乘
轉齊二釋
乘性別故
  四涅槃段
清淨涅槃
通相眞如
中二擇滅
通障二果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三

  六轉依段
  問。付損力益能轉可轉決定應受業耶
論云。一損力益能轉。謂初二位。由習勝解及
慚愧故。損本識中染種勢力。益本識内淨種
功能。雖未斷障種實證轉依。而漸伏現行。亦
名爲轉云云
要云。損力益能轉中。有懺悔罪滅。應叙。六十
卷業有四。謂異熟決定・時決定・二倶不定・二
倶定。及阿羅漢受殘苦等。處阿闍世王五逆
業滅瑜伽云。依未解脱者建立定業。爲二解
和會應知云云
賓記云○應叙二字至五逆業滅字。方言也。
如大論六十卷云○爲二解和會應知者。准
法花經疏。有二解云云
要決云○忠安記云。今詳。樞要意當金光明
經所説。信相菩薩夢中所聞懺悔之義。以入
聖道先懺悔業故云云
玄賛第十云觀音品有苦稱名即脱○即是三
途八難一切苦難。且如法琳歸命勉七日之
刑。濟歡歸依脱三刀之害。瑜伽第九説。業有
二。一定異熟業。謂故思業。若作若増長業。二
不定異熟業。謂故思已作。而不増長業八十
九説。諸作不増長業。若無追悔。不修對治。尚
可受果。名増長業。若追悔等。名不増長業。或
先増長業。由追悔等。名不増長業。如未生怨。
未追悔前。名増長業。追悔已後。名不増長業。
第六十説。依未解脱者。建立定受業故。言解
脱者。謂世道伏斷。乃至得聖成無學等。即同
涅槃經。未入佛法。名決定業。若入佛法。名不
定業○皆如瑜伽第九略纂説。恐繁且止。故
念觀音。良縁滋潤。自心悔愧。苦惱皆脱。亦有
釋言。其不増長及不定業可得轉滅。其三時
決定業。及報定時不定者。但能令輕。非全令
滅盡。先世罪業應墮惡道○即爲消滅○不
云全滅。又賢愚經。鴦堀摩羅雖得阿羅漢。爲
現業有果故。爲火所焚。又説。迦毘羅城。除一
童子自餘男女。盡是初果聖人。不應爲彼瑠
璃所殺。其決定造業佛尚不排。況受果耶。在
解脱人名不定者。依不定業説。此亦不然。若
得阿羅漢。一切不善盡。何受果耶。在初二果。
不善未盡。不障彼果。何妨亦受。般若經中。不
説滅盡。擧心微者。至誠懇切受持彼經。一切
不受。若不爾者。五無間罪皆決業。未生怨王
如何悔已一切不受。十地論云。一感報定。二
作業定。諸佛威神所不能轉者。説自不發悔
愧之心不入聖道者業果決定。非悔愧已可
名定業。法句經言。非空非海中。非入嚴穴間。
無有地方所脱之不受難。亦據不逢佛菩薩
等起悔愧之心而入道者決定業報。由此業
報差別經説。若業増上心作無慚無愧。作已
更作無心改悔。是業決定。若業非増上心作。
雖作惡業。常懷慚愧。是業不定。但知諸業非
悔。非道之所損伏。可有受果被損。便無受果
之義。然經説指鬘及阿羅漢猶受業果者。時
猶住凡。或初二果。今身必定得阿羅漢。從當
爲名。非受果時名阿羅漢。又遇良縁。要自發
心。悔愧入聖道。罪業方排。雖過良縁。無心悔
愧。亦不入聖。乃至諸佛亦不能轉。迦毘羅城
釋種被殺。雖得初果。別報業在初果不排。又
非聽聞大乘悔愧懇切深心。故受先業。脱聞
大乘。勵懇深悔。亦不被殺。得阿羅漢。一切不
受。設有被殺。非業果故。不爾。指鬘殺人滿千
唯少於一。云何何得聖。又無悔愧及斷伏滅
諸罪業者。有情便無得受聖期。由此故知初
説爲善。應同涅槃瑜伽爲正云云
攝釋云。疏由此故知初釋爲善者。即前亦有
釋言。以上疏引瑜伽對法而成立者。並名初
云云
玄賛三云○復有無學迦留陀夷。埋足糞壤。
鴦堀摩羅獄火焚身。遂有難言○我於此難
○爲現惡因必有苦報。由此聖者有相現受
苦起後教故。或苦異熟無學不受。惡業盡故
○彼言無學受彼苦者。現居有學。猶未離欲。
定成無學故與其名○或無學苦非是業招○
如涅槃經第二十九。解三時業。至無學位。排
諸惡業。一切不受。説未入聖。名爲定業。其
入聖已。不名定業。廣如彼説。故阿羅漢定無
苦果云云
燈四云。又已解脱聖人身中。無苦異熟。經説
有者。現業果化。設非無學。見道惑亡。因無果
亡。設有苦者。等流増上。非是異熟。如地獄
云云
瑜伽六十云。復次如先所説作及増長業。若
先所説由五因縁成極重業。名定受業。與此
相違。名不定受業。復有四業。一異熟定。二時
分定。三二倶定。四二倶不定。諸阿羅漢所有
不善決定受業。或於先生所作。或於此生先
異生位所作。由少輕苦之所逼惱。便名果報
異熟。若已轉依果報種子皆永斷故。一切不
受。所以者何。由佛世尊依未解脱相續。建立
定受業故云云
伽抄第四云。若未悔未解脱。名定業。若已悔
已解脱。名不定業云云
十一面經。大般若處處。不轉定業之文有之」
鴦掘摩羅經第四云○佛告大王○南方去此
過六十二恒河沙刹有國。名一切寶莊嚴。佛
名一切世間樂見上大精進如來○彼如來者
豈異人乎。鴦掘摩羅即是彼佛。諸佛境不可
思議○爾時諸天世人○聚落人民。如來佛
威神悉皆來集。稽首敬禮鴦掘摩羅足。一心
同聲説偈歎言云云
要賢第一云。鴦掘摩羅所受苦果。一云。業果
時○一云。權非實也。一云。由習氣受等流苦
○此欲界人趣意識故。唯遣損捨倶威儀工
巧。但有漏善倶也云云
尋云。今轉定業者。轉重輕受歟以上釋文
可知之
因尋云。轉重輕受者。轉總業成別報歟燈六
三業
所順
五趣
  問。攝大乘論中通達轉在前六地云云
有何故耶
問。論中引攝大乘論説。令眞非眞現不
現故云云
爾者可有以眞俗二智境界爲眞非眞體
之義耶
論云。攝大乘中説。通達轉在前六地。有無相
觀通達眞俗間雜現前。令眞非眞現不現故
疏云。以有相無相觀。通達眞俗間雜現前。或
眞現非眞不現。謂入觀時。或非眞現眞不現。
謂出觀時。令眞非眞現不現故。又未能即空
而觀於有。有相觀現眞不現。無相觀現非眞
不現。由此理故。説通達轉在前六地。我今此
論。約初通達分別二障遍行眞如故。説初地
爲通達轉。世親攝論云。前六地眞如爲眞俗
觀現不現因故。説通達轉在前六地。亦不相
云云
論云。説修習轉在後四地。純無相觀長時現
前。勇猛修習斷餘麁重。多令非眞不顯現故
云云
疏云。述曰。攝論又説。修習轉在後四地。由純
無相觀長時現前。勇猛修習斷餘麁重。多令
非眞不顯現故。四十八説。由第七地猶名爲
雜煩惱。未名不雜煩惱。非眞猶有現時。但無
相觀長時故。説多令非眞不現。非八九十地
非眞有現時。得無相觀長時。種類同故。説後
四地爲修習轉。我以十地斷倶生二障麁重。
漸證眞如義等。説修習轉在十地中。亦不相
違也。然此論中。乃言多令非眞不現者。爲簡
七地。二攝論釋。皆言唯有眞實現非眞不現。
從長時説。然攝論本。通得二解。不言非眞定
不現故云云
尋云。即空起有行者。即眞俗合觀歟
義演云。疏又未能即空而觀於有等者。此約
多分説。至第五地中亦能少分眞俗雙觀云云
肝心云。文論令眞非眞現不現故。問。五地已
能眞俗雙觀。如何今者令眞非眞現不現故。
答。五地雖得。不時長也云云
三身章周記云。章云。第七地得不思議身等。
此地之中。喩能即空方便智發有中勝行。而
能化物。第六地等准能空有二種雙行。未能
已空發有廣利於物云云
論九云。七細相現行障○由斯七地説斷二
愚○尚取還滅細滅相故。純於無相作意勤
求。未能空中起有勝行云云
疏十本云。論純於○勝行。述曰。前地尚取還
滅細滅相故。純於無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
起有勝行。今此地中。既除此障。能於無相不
專勤求。乃於空中起有勝行。所言空者。無相
空理。於空中作有行。即眞觀中起於有觀。冥
眞俗二境。合本後二智。少用功力即能得故。
不同五地云云
無性攝論第九云。論曰○二通達轉。謂諸菩
薩已入大地。於眞實非眞實顯現現前住故。
乃至六地○釋曰○通達轉等者。謂。已證入
菩薩大地於眞非眞或現不現。無分別智有
間無間而現行故。或時眞現。謂入觀時。或非
眞現。謂出觀時。非眞與眞於此二時。如其次
第説不現此現不現乃至六地云云
世親九云○應知顯不顯眞非眞義者。謂圓
成實眞義顯現。遍計所執非眞實義皆不顯
云云
西明疏云
文義記云。言攝大乘等者。基三釋。一云。有相
無相觀○一云。未能即空觀於有故○一
云。四十八説。第七地猶名爲雜煩惱。未名不
雜。非眞猶現等云云如疏文也。測師亦有三釋
云云
私記云○問。其眞非眞者。體何物耶。答。無性
論云。遍計所執爲非眞。圓成爲眞云云本疏二
釋中初釋意也。本疏第二釋。正智無觀爲眞。
後智相觀爲非眞。此即依世親攝論而説也。
西明有二釋○此二釋亦大意同本疏二釋也
云云
  問。付六轉依廢立。且廣大轉可通因位

論云○五下劣轉。謂二乘位○無勝堪能名
下劣轉。六廣大轉。謂大乘位。爲利他故趣大
菩提。生死涅槃倶無欣厭。具能通達二空眞
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槃。
有勝能名廣大轉云云
疏云。攝大乘説。即諸菩薩能趣證轉故。如來
已轉故彼不説。此六翻前准前應悉云云
論云。此中意説廣大轉依。捨二麁重而證得
云云
疏云。第三料簡。頌中所取轉依體者。唯廣大
轉。捨二麁重而證得故。不言圓滿轉者。圓滿
轉對菩薩説。廣大轉對二乘説。又圓滿轉唯
如來。廣大轉在菩薩。今明十地取廣大轉。要
地地中捨二麁重方證得故。又解。既言取廣
轉。明圓滿轉亦在中。略擧一隅故。即六
轉依中第一假立轉。未得眞故。餘五眞名轉。
眞實證得故。第一約位解轉依訖。下第二正
解轉依。於中有三。第一總解轉依。第二雖轉
依義總有四種。而今但取二所轉依得。等者
簡別本頌所説轉依之言。第三辨此修習位
能證非已證云云
論下文云。此修習位説能證得。非已證得。因
位攝故
疏云。自下第三明此十地能證二轉依。非已
證得。要成佛方證故。此十地無間道斷障爲
因。解脱道方證於彼故。上來解五位中第四
頌。雖有廣略不同。總是解十地修習位訖云云
論又云。後究竟位其相云何。頌曰。此即無漏
界○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應知即是究
竟位相此。謂此前二轉依果。即是究竟無漏
界攝云云
疏云。無漏界攝。即菩提涅槃二轉依果是究
竟位云云
論云。如是菩薩於十地中。勇猛修行十種勝
行。斷十重障。證十眞如。於二轉依便能證得
疏云。是初牒前。起下
所證二轉依果云云
轉依位別略有六種○二通
達轉○證得一分眞實轉依。三修習轉○漸
次證得眞實轉依云云
論九云。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
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眞如。二種轉依由此證
云云
疏云。由此四種因故。二種轉依果由此證得
○次乃明十種眞如。即廣頌中捨二麁重之
時轉依。雖已分證。未名圓滿。此乃因位廣前
三句。即是漸次悟入。二種轉由斯證得。明所
得果。即廣前頌第四句文。正明悟入云云
論九云。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
麁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
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
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爲有情證
得如斯二轉依果云云
論云。轉依義別略有四種。一能轉道能伏道
能斷道
二所轉依持種依
迷悟依
三所轉捨所斷捨
所棄捨
四所轉得所顯
得謂
大煩惱所生
得。謂大菩提
雖轉依義總有四種。而今但取二
所轉得。頌説證得轉依言故云云
疏云。餘三轉依不可證故。設有眞如及無漏
道。不是證義故不説之云云
太抄云。疏圓滿轉對菩薩説。廣大轉對二乘。
解云。此第一解即盡理也。故此中唯取因位。
廣大轉菩薩。名廣大轉故。即能證道故。捨二
麁重方得佛果已上
演同
疏又圓滿如來廣大轉故
在菩薩。解云。此第二解不盡理。不及初釋。何
以故。菩薩既名廣大轉故。即如來應不下劣
轉。初解爲勝云云
疏云。實證得位。謂通達位。修習位等。故此非
云云釋損力益能轉所也
蘊云○問。如下論云。此修習位説能證得。非
已證得。何故此説通達修習名實證得。答。彼
約圓滿。此據證得。一分轉依故不違也云云
樞要上云。生正解者。損力益能轉。在地前
故。斷二重障。是通達轉。見道位故。由我法執
乃至彼障隨斷。是修習轉。在十地中修道位
故。斷障爲得二勝果故。下是果圓滿轉。在佛
位故。總形下劣。名廣大轉。即此文中通攝五
云云
文義記云。言此中意説等者。基説○如疏測釋
據實。亦據果圓滿轉。對小乘故。且説廣大。又
廣大轉通説因位故。略不説果圓滿轉。觀解
果圓滿轉爲廣大轉。捨二麁重故云云
疏十本云。論此能捨彼至廣大轉依。述曰。由
十地修智究竟故。至佛證轉依。解第四句頌。
於中有二復次釋也。即爲二也。論依謂所依
至二轉依果。述曰。今第一解。總爲別依斷染
故。無所執生淨故得二果。餘文易了。同攝論
果斷分解轉依。無性第九卷等同之。彼文稍
廣。言轉依者。轉謂轉捨轉得。依謂所依。即轉
之依云云
  問。安立諦智斷惑者有何過耶
要云。初有義。根本無分別智親證二空能斷
隨眠者。故六十四云○由安立諦取於有相
○相縛未脱○於麁重縛亦未能斷。由此准
知。唯無分別智斷諸隨眠。第二有義。後得無
分別斷迷事隨眠者。解前文云。先據斷迷理
隨眠。非斷迷事。又前約斷究竟○又前約有
漏安立及無漏安立諦語。非後得縁非安立
語。亦無分別相。故即論云。若不要縁非安立
者。有於淨定心順決擇分者轉縁諸諦時。應
斷隨眠等。彼既不爾。故但簡有漏等。非爲盡
理。不果彼彼文應尋之。疏中但有二乘用之
非菩薩。今更解。菩薩亦用此智云云
要云○於字誤。應作極字。下者字誤。應作善
字故六十四云
瑜伽六十四云。問。若安立諦建立爲諦。何因
縁故更復顯示非安立諦。答。若離非安立諦。
二種解脱不應道理。謂於相縛及麁重縛。所
以者何。若有行於諸安立諦。彼一切行皆行
有相。行有相故於諸相縛不得解脱。於諸相
縛不解脱故。於麁重縛亦不解脱。若有行於
非安立諦不行於相。不行相故於諸相縛便
得解脱。於諸相縛得解脱故。於麁重縛亦得
解脱。問。若唯由彼非安立諦。於一切縛解脱
清淨。何縁顯示安立諦耶。答。爲令資糧及方
便道得清淨故。問。若即由彼行有相心於二
種縛解脱清淨。有何過失。答。若有極善定心。
依第四靜慮順決擇分善法中。轉縁諸諦境。
彼諸行者。於二種縛應得解脱究竟清淨。然
不清淨故不應理。又世間道出世間道二種
差別。應不可立。然彼二道有相無相有差別
故。不應道理云云
三惠章云。第六諸智相攝者。勝鬘經中説一。
謂心法智○又説二智。初聖諦智。二無二聖
諦智。彼唯修慧。初是安立諦智。後是非安立
諦智。彼説。二乘以初諦智斷諸煩惱。諸佛世
尊以無二聖諦智斷諸住地。故非聞思攝云云
要決引倫法師釋有問答。可見之
  問。後得智斷迷事隨眠者。唯約二乘論
之歟。將通菩薩歟
問。後得智斷迷事隨眠者通菩薩云解。
本疏可有耶
樞要云如上
疏云。問。何爲亦是根本斷。亦是後得斷。不違
理故。此唯二乘。非菩薩。菩薩修道不斷迷事
隨眠故。即唯所知障是根本智斷。煩惱障中
通二智斷○又解。用後得智斷。菩薩亦能。十
地斷所知障中。有執非執。非執者亦名迷事。
故亦許斷。以障智故○此等分別妙絶古今。
於諸論師實未聞也云云
太抄云。此第二解極縁盡理云云
賓記云。疏中但有○亦用此智者。疏中後得
智亦斷迷事隨眠。此唯二乘非菩薩。以菩薩
修道中不斷迷事隨眠故。唯所知障是本智
斷。煩惱障中通二智。今更解。菩薩亦用後得
智斷迷事惑。何者。十地中非念念唯斷迷理
法執。亦有斷非執迷事障故云云
貶量抄二十云。又樞要云。疏中但有二乘用
之者。此言大謬。倶迷述二解故。應知指前疏
云今更解云云
  問。就所棄捨轉齊轉滅義何
問。約轉齊有二釋。以何爲正耶
問。無漏種子新古今生者見道第二念

燈云釋所棄捨。於中二釋。一約轉齊。本有無
漏種子三品。如加行位下品種増生初見道
無分別智。即此現行無漏有力。資中品種令
能生現。亦令自種轉成中品。名爲轉齊。又解。
由中品種生現行已。資下品種轉成中品。與
本有種中品之者。及新熏生亦爲中品。與能
生自本有之種。三合生一後念現行。或各別
生。倶許無妨。中上品生轉齊亦爾。言轉滅者。
即本有種唯有一個。加行位中名爲下品。入
見已去能生現行。現行熏種即成中品。并有
力能令本種子生後中品。下品即滅。名爲轉
滅。不同轉齊令生自種亦成中品。故名轉滅。
或雖本有三品種子。中品生已。下品不生。亦
不能生後念中品。新生中品。但由現能。若爾。
即違雜集論説行修習文。彼許初習自下地
中種子増故。不可唯説但中上増不通下品。
無別因故。違比量故准此即應三品各一。但
令本種生後中品。即下品種生現行者。自體
不増若爾。既許下品種在。何名轉滅若以不
生即名爲滅。豈諸種子皆定生現。准此道理。
轉齊應勝云云
三身章云。轉滅義者。如大乘位。無始以來加
行勝善・無漏善種。未逢縁故。皆唯下品○至
見道位生下現行。現行復熏下品種子。見道
修習以爲縁故。至修道位。前刹那中見道下
種滅。修道中種生生中現行。現行復熏中品
種子。修道修習以爲縁故。至究竟位。前刹那
中中品無漏種滅。後刹那中上品無漏種。生
無所依故。道已滿故。更不熏習。本唯一品。劣
滅勝生。故名轉滅。後修習故。前之同類不能
爲同類因引後同類果故。如是地地下中上
品諸無漏種。及諸位中加行勝善・下中上品
諸有漏種。皆應准知。至佛位中。唯有無漏上
品圓滿。無漏中下・一切有漏。並皆捨滅。故經
説捨無常色等。二者轉齊。法爾種子皆有三
品。初修下故。至見道位。下品無漏種生現行。
現行復熏下品種子。若無修習。任運下生。由
修習故。至修道位。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現行
復熏中品種子。前之下品亦轉成中。若不熏
習。任運中生。由修習故。至佛位中。上品種子
生上現行。道已滿故。無所熏故。更不熏習。中
品種子並轉成上。前中下種不復相續。與後
勝齊故名轉齊。故經説言捨無常色等。望自
同品。可名轉滅。言轉齊名者望他異品云云
周記云。如修道位中品無子生中現行。熏成
種已。見道下種後念所引種子起。亦成中品。
與修道齊○轉齊者勝。一三道之種各別不
雜。二三僧祇劫所修無漏轉成上品。以爲佛
故。若轉滅者。三大劫中所修無漏修至佛果。
悉皆捨齊。理爲不可。轉齊之家亦復不違經
所説捨劣無漏云云
六卷私記五云。燈師義如何答○出燈釋一約
轉齊○名爲轉齊文初釋此釋意云。本有見修
無學道三品無漏種子。由資糧位聽聞正法
之聞熏。於加行位。下品見道無漏種増長。生
初見道無漏智現行。此下品現行能有功力。
資修道位中品種子。令生中品現行。亦令自
下品種轉成中品。齊中品種故名轉齊爲言。
下品
現行有二功力。一令生中品現行。二令生自
下品種。齊於中品。不同種子在隱無力也
文云。又解。
由中品種○轉齊亦爾云云後釋此釋意云。由
下品現行力。中品種生中品現行已。然後資
前下品種轉成中品。此是初刹那也。次前下
品種轉成中品。及初刹那中品現行新熏成
中品種子。並初生中品現行中品本有種子。
三類種子合生後後刹那中品現行。或復不
合各別生現行爲言。即新古合生之師云。修道第二
念以後。始有新古合生之義也
○問。付燈後釋。以中品例上品者。上品種生
現行已。資中品種齊上品者。即有佛果増減
之失。謂解脱道時。上品種子生現行已。後引
中品種。令齊上品。初刹那佛猶有中品種未
成上品。應滅後念佛及前佛功徳故。答。上品
生現引中品種。理實同時。如智生已斷惑之
言。如稱量頭低昇時等。明來暗去。皆是同時。
以義分二。是故佛無増減過○問。燈中釋轉
齊有二解。以何爲勝。釋轉滅有二釋。以何爲
勝。又凡護法轉齊轉滅二義中。以何爲勝。答。
轉齊二釋中。後釋爲勝。與解脱道捨非障有
漏・劣無漏義同故捨。劣無漏者。即轉中品種
成上品故。轉滅二釋中。初釋爲勝。與三身章
義同故。轉齊轉滅二義中。轉齊義爲勝故疏
中唯説轉齊義。燈云轉齊爲勝云云
十二卷私記第八云。後釋佛果有増減失○
故初釋爲正云云或燈
傳也
今謂。燈不判勝劣。推無
増減失。何者。上品現行生纔引中品種令齊
已故云云依三身章。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現行
復熏中品種子。前之下品轉成中云文。熏中
種種子。轉下品種子令齊已。此中品現行
也。故可依後釋云云
又云。問。中品種子生現行時。下品轉成中品。
爲當來生現行時。轉成中品。答。約此可有二
意。何者。燈説生中品現行有二釋文云。與本
有種中品之者○轉齊亦爾云云初釋意。中品
本有種下品新熏本有轉成中品。合三種生
一中品現行云云故就此釋。中品本有種未現
行時。下品現行轉下品新熏本有種成中品
後。中品本有種。三合生中品現行云云此下品
現行轉下品新熏本有令齊中品之義意也。
若上引後釋次文云。此文成後釋者。文義相
違。故知成初釋意也。後釋意。下品本有種生
已下品現行。中品新熏本有生已中品現行。
非下品種子轉成中品生中品現行。三道種
子各別故云云就此釋。中品新熏本有生中品
現行。纔轉下品新熏本有令齊中品。此即中
品現行轉下品種子令齊中品釋意也云云

燈下文云。論金剛喩定無所熏識等者。要集
云。由現行多聞能熏力故。法爾種子増長勝
用。故下文云。此四種姓雖皆本有○因位漸
増。果位圓滿等。今謂。此判見道可爾。以見道
前無現無漏熏起新種。至修道已有現能熏。
熏得新種。若言及其成佛法爾種生云云
同上文云論九論初獲聖性等。西明云。能生初
地無漏法爾種子及新熏種。爲其自性。今謂。
雖有新種。非勝不立。由正能生有所生現。證
理斷障故能生勝。不取新熏。未能生故云云
等流増上性同易感所。疏・祕可見之。古來以
此念熏已即能生果故等文。可見道第二念
旨爲難歟
十五卷私記觀理作第十二云。眞見道初念唯
本有生。第二念已後新舊合生也。護法正義。
初念無漏唯本有生。第二念已後新舊合生
云云意云。眞無間道現行世第一法有漏。爲増
上縁。亦爲等無間縁。自本有無漏種子爲因
縁起。地前無無漏現行故。無新熏無漏種子。
即無間道現行新熏種。所熏新熏種子。與本
有種合生第二念解脱道現行。解脱道智所
熏新種引舊之種合相見道初念現云云内遣
有情假縁智也。如此展轉可知也云云
顯幽抄・鏡水抄同此義
六卷私記云。轉滅義如何。答。文云。言轉滅者
○故名轉滅文初釋此釋意云。本有種子只有
一個。加行道中修習時。但名下品。現可生下
品見道無漏現行故。入見道生下品無漏現
行已。現行新熏増中品種子。并令自本有種
亦成中品。至修道位。二種子合生中品現行。
既本有種下品義已。故名轉滅。從此成上准
之可知爲言。此義專不關
護月難陀義
文云。或雖本有○但由
現能云云。
 後釋
此釋意云。雖有三品種子。修道中
品種子生現行已。見道下品種子即滅。不能
轉成中品生後念中品現行。故名轉滅。新熏
生中品種。但由中品現行力故爲言文云。若爾
即違雜集論説○三品各一云云此文難此第
二釋也。難中有二。初明違教。後明違理也。違
教難者。對法十云。復次依止修道分別修惑。
謂依初靜慮地現修道時。亦修欲界繋所有善
法。於彼得自在故。如依初靜慮地修欲界善。
如是依一切上地現修道時。皆能修習下界
下地所有善根。於彼得自在故云云准此文者。
菩薩見道無漏。在第四定見道之後修無色
無漏之時。可修増。在第四定見道無漏種子。
而何説言中品生已下品不生。是故此説違
對法論。故不可言但中上種子増・下品不増
爲言違理難者。比量云。下品種子應不滅。三
品中隨一攝故。如中上品。准此道理。三品應
同。何故愛中上品令増。憎下品令轉耶各一之
一字同
一之
義也
問。先徳量宗云。下品種應増。而何改能
別云應不滅。答。若又有上品種子。若攝同喩。
犯一分所立不成。若攝異喩。即犯不定。佛果
上品更不増故。問。古徳遮云。二乘無學許有
増義。燈文有其證。答。猶有佛果成失。故難信
之文云。但令本種生後中品。即下品種子生
現行者。自體不増云云此轉救也。救意云。令
中品種生後中品現行。下品種子生下品現
者。自體不増。故云轉滅。非謂種體已故名滅。
爲言文云。若爾。既許○轉齊爲勝云云此破轉
救也。意云。若言下品種不已但不増故名滅
者。種體既在。何名滅耶。若言不生現故名滅
者。豈一切種子皆定生現行耶。依如是理。審
定二釋。轉滅義有失。轉齊義爲勝爲言云云
對法論十云。復次依止○當知此中所説義
者。謂依止上地現前修習道時。下界下地所
有善根雖不現前。亦皆修習。何以故。於彼得
自在故。自在者。謂轉増勝現行自在故云云
伽論五十二云。復次若略説一切種子。當知
有九種。一已與果。二未與果。三果正現前。四
果不現前。五煗品。六中品。七上品。八被損
伏。九不被損伏○若住本性。名煗品。若修若
練善不善法未到究竟。名中品。若修若練已
到究竟。名上品云云
伽抄十三云。九品種子中。若新熏。如何若住
本性名下品者。解云。此亦無始曾熏。然更近
不起現行。此舊種名下品。復熏已復從下轉。
名中上品。本有種。一切三品皆舊。何故至彼
練等已名中品者。此三品種子。本有皆自有。
然此中約一品種子上。義説熏不熏等有三
品。其體是一品。非三品種子轉下成中。此名
轉滅。一種子故。又轉齊無妨。此本有舊先有
復熏練。轉下品齊中品故。佛身中一切皆等。
無上中下三品種子。此中據轉齊。三品名別。
非一品轉成三位。新舊二師義云云
  問。付轉齊義。轉二乘可爲菩薩性耶
燈云。若爾。即應轉二乘種成大乘性。以轉齊
故。若云類別。不轉下中二乘種姓爲菩薩性。
亦應菩薩三品種殊。不轉下中成中上品。答。
乘性別故。不轉二乘成菩薩性。下中上三同
菩薩姓故。可轉令成中上品云云
十卷私記七云。問。轉下品齊中品者。不定性
二乘有三乘無漏種子。此轉二乘種姓物歟。
答。有傳云爾也。今云不爾。乘性別故○問。若
爾。何有處聲聞練根者成獨覺。獨覺練根者
成菩薩云云答。其言斷二乘根障時。從菩薩菩
薩種姓生現行。非謂轉二乘性成菩薩性也
  四涅槃段云所顯得
  問。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七眞如中何。又
在纒理歟。出纒理歟
論云。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眞
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
徳無生無滅湛若虚空。一切有情平等具有。
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
思路絶。名言道斷。唯眞聖者自内所證。其性
本寂。故名涅槃云云
疏云○由此涅槃在纒未顯。離障方顯。故體
一如。約顯成別○論一本來自性至故名涅
槃。述曰○謂一切法相眞如理者。此出體也。
即七眞如中實相眞如理。彼云二空所顯。約
詮所辨。涅槃依得顯故以相即。如前第八卷
云云
蘊云。自性涅槃具足無數量微妙功徳。即是
依徳顯體○疏中得字應爲徳字云云
太云○然此文中。言相眞如理名字。即當七
眞如中實相眞如。據實體即眞如體即是初
涅槃。然七眞如即約詮以辨體。此中涅槃即
約詮以顯體。謂具十徳名涅槃名字。如疏自
釋。疏涅槃依得顯故者。解道中得此涅槃。
即名爲得。即是二十四不相應中得也云云
論八云○二實相眞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
疏云○因二空門所顯如性。七十七説。即我
法性。我法性言我法之性。非即我法。我法無
故○舊中邊名相眞實云云
別抄云論八問。實相清淨二如何別。解云。實
相眞如通染淨法。清淨唯取離垢眞如。又解。
實相據體。清淨就相也云云
疏九本云。論四安立眞如至謂道實性。述曰
○七十七云。由流轉・安立・邪行三眞如故。一
切有情平等平等。此約除佛餘名有情故○
故不言佛。無苦集故。顯揚又説。無始流轉實
性。即是縁生。故流轉如亦非佛有。又設一切
有爲皆是流轉。然佛法身體離生滅。亦無流
轉。又流轉如雖通有爲法。唯約有漏故佛言
云云
論云。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答有前
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云云
又云。故四圓寂諸無爲中。初後即眞如。中
二擇滅攝○或無住處亦擇滅攝○初一即眞
如。後三皆擇滅云云
  問。西明意釋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即是
諸法通相眞如云云燈師何破之
燈云○本疏解自性涅槃體○有釋即云。是
一切法通相眞如。今謂不爾。眞如無二。豈有
一切法別相眞如。又七如中説有實相。不説
通相。據何得知。通相爲體云云
論・疏如上
忠安記云。論謂一切法相眞如等者基云七眞
如中實相眞如即如故測云謂一切法通相眞
如。又解。七相眞如理和上云測初解便唯論文
言一切法相眞如理。故以爲正云云
最勝疏二云。釋涅槃義略以五門○列別名
者○有漏總別相對。十地論中説二種。一名
同相。二名別相。即餘三涅槃云云
梁攝論六云。論曰。四種清淨法者。此法本來
自性清淨。謂如如由空實際無相眞實法界。
釋曰。由是法自性本來清淨。此清淨名如如。
於一切衆生平等有。以通相故。由此法是有
故。説一切法名如來藏云云
四種清淨者一此法本來清淨。二無垢清淨。
三至得道清淨。四道生境界清淨
別抄云。十地論頌曰。定滅故定者成同相涅
槃○滅者成不同相涅槃解云○同相爲本來
自性云云
無上依經云○自性清淨是其通相。無垢清
淨是其別相云云
佛性論三云。復次四然各有二縁義。應知初
有二因縁。故説如來法身有大淨波羅蜜。一
者本性清淨名爲通相。二無垢清淨故名別
相。本性清淨通聖凡有。故名爲通。無垢清淨
但佛果有。所以名別云云
是釋如來法身有四徳波羅事也。天親所造
  問無餘涅槃擇滅歟
論云。故四圓寂諸無爲中。初後即眞如。中二
擇滅攝云云
後師亦中二同之
疏云○中間有餘無餘依二擇滅攝。斷縛得
故。所依縛盡初得果時。名爲擇滅。所依後無
方顯涅槃。後依無時。由前擇力故云云此次文並
義蘊釋可

下文云○此二○明非擇滅○問。既言無間
道等。如何是非擇。擇者惠也。無間生等豈非
惠也。答。起無間道。若有漏亦非擇。若無漏不
斷漏種子者。定非擇滅。有何妨也○或復今
大乘起無間道別斷惑種。餘縛因此方永不
生故。是非擇滅攝。亦有何爽。既爾。定知無餘
先得。所依永無方顯先滅。名得涅槃。故擇滅
攝。如想受滅無爲。後時顯故。實得在前。無餘
亦爾。或由先擇斷惑復永不生故。此義應思
云云
燈云○然有餘無餘倶擇滅攝。本疏釋云。中
二擇滅攝。斷縛得故。所依縛盡初得果時。名
爲擇滅。所依後無方顯涅槃。後依無時。由前
擇力。要集云。大乘聖道斷煩惱故。所證擇滅
名有餘依。煩惱因滅。苦果任運滅位。別得擇
滅。遠由擇力而滅依故。故以下云。中二擇滅
攝。然入無餘。無別無間解脱道也。今謂不爾。
既云煩惱因滅苦果任運滅位。云何別得擇
滅。自不許有無間解脱。又佛地論云。菩薩初
證如來地時。頓證二種大涅槃界。准此二乘
初得無學。亦應頓證二種涅槃。由此應依本
疏爲勝。若云雖不別起無間解脱。由前智故。
此後斷滅名爲擇滅。何不許前正斷障時已
得二種。無餘後顯故是擇滅。若云菩薩證如
來地時。捨有漏故得二涅槃。二乘苦在不得
無餘。故後時得者。後既任運諸苦不生。應非
擇。滅同黄門等見惑因盡。彼任運滅得非擇
云云
要集釋可勘之
  問。煩惱所知二障通障菩提涅槃二果歟
論云。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眞如出所知障○
彼能隱覆法空眞如○故斷彼時。顯法空理。
此理即是無住涅槃。○既所知障亦障涅槃。
如何但説是菩提障。説煩惱障但障涅槃。豈
彼不能爲菩提障。應知聖教依勝用説。理實
功能通障二果云云
疏云。論既所知障○菩提障。述曰。下第三問
菩提障。外人問。此師説。所知障亦障涅槃等。
可解。論説煩惱○爲菩提障。述曰。下此師答。
初却質。以煩惱障亦障菩提少分智故。名障
菩提。又爲有此。菩提不起。故亦爲障。何得以
所無爲難。文意可解。若爾。如何諸聖教説二
障障別。論應知○二果。述曰。諸聖教中。依勝
用説。此義不違。實各雙障。如第一卷初抄解
云云
論一云。斷障爲得二勝果故云云安惠造論縁
起文也
疏云○問。雖言斷障得二勝果。而未分別斷
彼二障得二果時。爲總爲別。故應分別
論云。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眞解脱。由斷礙
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云云
疏云。述曰。即顯障果別斷別證。如瑜伽論五
十九説。一切煩惱皆能續生○言解脱者。體
即圓寂○彼分涅槃○非眞解脱。又二乘等
雖得二滅。住此二中非爲不住。解脱非眞。以
是假故。十地證如眞非解脱。爲簡於彼。言眞
解脱。假體擇滅。實即眞如。有無餘依滅所顯
故○言所知者。即一切法。若有若無皆所知
故。了所知智説之爲解。礙是障義。由法執類
覆所知境○二所障體即四智品及四涅槃。
下轉依中自當廣釋。異生雖作二種無我眞
如觀等。大非菩提。二乘之惠菩提非大。又異
生外道雖有少智。非大菩提○又○菩薩之
智大非菩提○問。此言二障各障一果。爲定
別障。爲亦互通。答。此不定。或別或通。此中
且説定勝障故。説各別障。至下當知云云
斷障章並義鏡可見之
唯識義私記九云○有人云。二障互障菩提
涅槃者。約功能爲言意云。凡夫身具有二障
故。煩惱障菩提功能。所知障有可障涅槃功
能故。談功能云。煩惱障障菩提。所知障障涅
者。約大涅槃爲言。意云。二乘人雖斷煩
惱障而不得大涅槃。有所知障故。約不得大
涅槃有所知障故。亦不得大菩提言此義
不明也 云云
又云。煩惱障正障涅槃。兼障菩提。所知障正
障菩提。兼障涅槃者。約種子現行習氣同有
二耶。答。約所知障可爾。若約煩惱障。種子
與現行正障涅槃。兼障菩提。約習氣。正障菩
提。兼障涅槃。同於所知障。問。何故爾。答。煩
惱障習氣非爲因受生物故。非涅槃障。問。何
以知。答。疏第十云。非能受生。但障於地云云
意云。受生者涅槃之障。受生物不得涅槃故。
此煩惱障習氣非受生物。故非涅槃障。此所
知障共而障地地法無我理耳。所以此正菩
提之障也。問。何故不能受生。答。煩惱障習
氣・所知障習氣同體。而隨遂所知障種子故。
不能受生。若此受生者。二乘無學得果。斷此
習氣可得果。既不障於果故不斷也云云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四目次

  品智段
圓鏡智名
衆生平等
雖獨法空
轉識得智
能熏勝種
諸處境識
成事非眞
或二倶説
事智間斷
  究竟段
親光等言
本説雖略
簡他受用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四

  四智段云所
生得
  問。圓鏡智名六種釋中何
問。以無爲名圓鏡智依主釋歟
問。以淨位第八名圓鏡智之時可有依
主釋義耶
問。要集意以淨位名智是有財釋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可許之耶
論云。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
分別。所縁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境
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徳現種依持。
能現能生身士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
大圓鏡現衆色像云云
疏云○圓鏡即智持業釋。相應心品言通相
應法○如大圓鏡現衆色像。佛地經云。如依
圓鏡衆像影現。依佛智鏡。諸處境識衆影現
平等。平等故以爲喩云云
十卷私記裏書云。問。約大圓鏡智名。有餘師
作異説破之。如燈第七以云持業釋爲正。如
云妙法即蓮花也。意云。妙法以蓮華名妙法
蓮花。以妙法即蓮花名持業。如此以大圓鏡
名大圓智。此何名大圓鏡物即智也。大圓鏡
即智故。爲持業釋也云云
玄賛一云。法即是妙。是蓮之花。持業依主二
釋。如次亦可大法之妙是依主釋。妙法如蓮
花亦持業釋云云
燈云。論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本釋如疏。西明
云。從喩爲名。然云鏡智。即用相應心品爲體。
要集等云。或淨位第八亦名爲智。從喩相應
名圓鏡智。是有財釋。又云。或智用増。即別境
惠名圓鏡智。或依主。或持業。餘心心所或是
有財。或依主釋。所變種現唯有財釋。今謂本
釋但是總釋圓鏡智名。圓鏡雖喩。六釋之中
無從喩釋。然智及識諸相應品。亦總名智智
相應故。圓鏡即智。並持業釋。除種及相定道
戒等。不能現生身等影故。現雖種生現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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