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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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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説。許少伏滅。即是現行。分別全伏。倶
生少伏。若倶生分別二種種子。全未能滅。未
得無漏。有所得故。有分別故云云
八道章云○障有倶生分別不同。其倶生者。
此位中之全未能伏。分別起者。有伏不伏。若
自思惟而所起者。此位能伏。若因邪教起者。
即未能伏。或復翻此。初言未伏。約彼倶生及
邪教等所起者説。後説伏者。約自力等分別
起者云云
  問。十力功徳自性體如何
論云。所修勝行其相云何。略有二種。謂福及
智。諸勝行中惠爲性者。皆名爲智。餘名爲福
云云
疏云。惠爲體者是智。非惠爲體名福。此剋性
出體。即十力一切智是智。餘中有福。五十七。
二十二根中。雖與諸文不同。且佛十力惠根
具知根攝。唯是智云云
玄賛第三云○十力略以五門分別○二出體
者。決擇分五十七云。佛具知根惠根爲體。對
法論云。若定若惠。及彼相應諸心心所。菩薩
地云。謂總五根爲其自性。雖復三文不同。然
體有五。一最勝體故。決擇分具知根惠根爲
性。二引出體故。對法云若定若惠。三剋實體。
菩薩地云五根爲體。由惠勝故。且説十力惠
爲自性。所以但言處非處智力。不言信力精
進等力。依此即會決擇分説。四相應體。對法
又云。及彼相應諸心心所四蘊爲性。五眷屬
體五蘊爲性。定共無漏色等爲體故。此雖無
文。理必應爾。遮犯戒垢。助摧怨故云云諸功
徳可准之
  問。攝論中明四處障。且第四分別障體
何物耶
祕云○准攝大乘。更除四障縁於法義。故無
性論第六説云。除四障者。一由離聲聞獨覺
作意。斷作意故者。釋曰○斷謂伏斷。餘障亦
同○二論云。由於大乘諸疑離疑。以能永斷
異惠疑故者。釋曰。雖離於前二乘作意。於大
乘教種種法門。先起疑惑○體即法執。邪見
所攝○三論云。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所執。
斷法執故者○四論云。由於現前住安立一
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斷分別故者。釋
曰。於此安立現前相中。而無作意。及離分別。
斷分別言而通一切分別之法。若隨別説。是
忍一位能觀之智。此即勝障。入初地時息滅
名斷。問。何以須斷此忍位分別智觀。答。此忍
雖離能所分別。然自有微細分別。障彼初地
無分別智。故須滅也云云
攝釋文全同之 廓疏意同之
法花義決云。斷法執者。謂於所聞所思法中。
能永斷除我我所執。謂我能聞我能思。無所
聽聞所思義。如是如是執著一切皆無。於其
勝義證現觀故。此意釋云。何無此執。以於勝
義。證得現觀。斷除法執。據不執所聞思。云斷
法執。法執既無。我執亦斷。不起我能聞思等
實。第四亦是離諸法執




論第九卷本文抄四十目次

  加行位
義説三惠
觀能取無
魏梁隋唐
墮頂菩薩
尋思位極
印順定
少物體
二乘非安立
依諸靜慮
  見道段
然五十五勝
應加勝進
與前各一
不爾不能
初麁觀事
第二現觀
自性放法所縁
亦非依主
眞全後一分
  修道段
有義轉依
便證得轉依
四地以前可有眞俗合觀義耶
  十勝行段
三種般若中以何名第三般若耶
定學唯無漏
直往迂迴
  十重障段
二身見等
微細隨眠
佛果障


論第九卷本文抄四十

  加行位
  問。七地以前可有義説三惠耶
燈云。八地已上義説聞思亦縁教等云云
三惠章云○於修道位。七地已前定散心間。
皆容得起。八地以上無漏相續。都無散心。十
地經説。八地已上於一切法。能堪能思能持。
彼論解云。如次即是聞思修惠。雖一惠體。一
刹那中能取外散而尋於義。名爲聞惠。能深
籌度。先理後文。名爲思惠。於此二中。能證明
顯。即名修惠。聖智迅速。於一念惠。義分三
故。實無別體云云
中邊疏下云○又有漏者在初二劫。若無漏
者攝實唯修。以聞思二多分別故。無漏説
無。然十地經説能堪能思能持。説三惠者。此
於修惠。義説三故。彼唯八地已去。今以義准。
初地即得無漏三惠云云
伽抄一云○泰師云。八地已去體唯取修惠。
義説聞思。聞思唯有漏○景師云。八地已上
有有漏心。故成聞思○靈隽師傳西方云。今
有兩解。一同前解。二同後義。今取八地已上
無漏相續。菩薩利根。一修惠中。能起三用。即
名三惠。理亦無失云云
唯識章云。在修習位。七地以前有漏無漏皆
具三惠
中邊疏下云○此中初四位通三劫。第五第
六大位。而論在解脱分。第七修惠大位。而言
在決擇分。第八已去如論辨位。然第五六七
非不通餘位。義説三通三劫故。如前已説云云
  問。觀能取無時。二執共可伏之哉
燈云○觀所取無伏我法執。觀能取無能伏
於法執云云
論二云。若執唯識眞實有者。如執解境亦是
法執云云
唯識義私記二云。問。何故觀所取空並除二
執。觀能取空唯除法執。答。實我實法倶所取
境故。觀所取空並除二執也。執有實唯識是
法執故。觀能取空唯除法執也云云
疏一本云。問。依所變相執爲我法。内道外道
皆可了智。依所變見執法可爾。如何依見亦
執我耶。答。如外僧佉執思爲我。犢子部等我
名能見故。依二分皆執我法
  問。攝大乘論中。菩薩見道有四方便。
謂四十心云云淄洲大師如何釋之哉」
燈云。然梁攝論云。如須陀洹道前有四方便。
菩薩亦有四方便。謂四十心者。或如小乘五
停心觀・總想念處・別想念處。合四善根爲四
方便。如四十心。非四善根名四方便。或言總
意別。意取四十心滿修四善根。文言略故。但
云四十心。或翻譯謬。魏梁隋唐同本異譯。餘
本總無。故筆授謬云云
貞云録云開元録
同之
攝大乘論三卷陳眞諦譯無
著菩薩造
攝大乘論二卷後魏佛陀扇多譯
無著造
攝大乘論三卷玄奘譯
無著造
攝大乘論釋十五卷陳眞諦譯。天親釋
或十二卷。亦云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十卷隋笈多譯 世親造
隨大乘亦云於東都上林囿譯
攝大乘論釋論十卷世親釋
玄奘譯
攝大乘論釋十卷無性釋
玄奘譯
  問。燈中引大品般若文。墮頂菩薩墮聲
聞辟支佛地云云淄洲大師釋之耶
燈云○然四善根及持經等。皆初祇滿心方
始修之○自古諸師意解不同。取文各別不
得教意。教意菩薩修四善根。有正修滿位。有
仰修習位。仰習作觀通三十心○大品經云。
墮頂菩薩墮聲聞辟支佛地。或學觀所取似
頂名墮頂。或本二乘在於頂位迴心向大。亦
名菩薩。故云墮頂菩薩。説此等退墮二乘地。
於理無違。然本業・大品更檢彼文云云
文義記云○證曰。諸釋皆在初劫末。然有人
云。本業云。十住第六墮聲聞辟支佛地。如舍
利弗等。大品經第□云。墮頂菩薩墮聲聞辟
支佛地。准此十住名頂。故前十信名&T024912;。十解
名頂。十入名忍。第一法名迴向此釋符常
法師義
此釋
非理。本業經中。於十行位具作四善根觀。又
世第一法世間最勝無第二念。由此道理。唯
一刹那。十迴向多劫。何名第一。若言十迴向
多劫行行皆第一者。出何教證。梁攝論第六
云。此三摩提最後刹那。即伏唯識相。彼名無
間三摩提。應知從世第一法依止。釋曰。從最
後刹那。更進第二刹那。即入初地。故攝無間。
大唐大業大同小異。由此十迴向非唯世第
一法。故不成證云云
大品般若經四云勸學品
第八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
薩○欲得具足善根。常不墮惡趣。欲得不生
卑賤之家。欲得不住聲聞辟支佛地中。欲得
不墮菩薩頂者。當學般若波羅蜜。爾時惠命
舍利弗問須菩提。云何爲菩薩摩訶薩墮頂。
須菩提言舍利弗。若菩薩摩訶薩不以方便
行六波羅蜜。入空無相無作三昧。不墮聲聞
辟支佛地。亦不入菩薩位。是名菩薩摩訶薩
法生故墮頂云云光讃同之
同三十八云四諦品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
菩薩摩訶薩爲通達實諦故。行般若波羅蜜
時。如通達諦故。不墮聲聞辟支佛地。直入菩
薩位中。佛告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如實見
諸法。見已得無所有法。得無所有法已。見一
切法空。四聖諦所攝四聖諦所不攝法皆空。
若如是觀。是時便入菩薩位中。是爲菩薩住
性地中不從頂墮。用是頂墮故。墮聲聞辟支
佛地云云
大般若四百八十四云。時舍利子問善現言。
云何名爲菩薩頂墮。善現答言。若諸菩薩無
方便善巧修行六波羅密多。無方便善巧住
空無相無願等持。退墮聲聞或獨覺地。不得
菩薩正性決定位。亦不入菩薩正性離生。如
是名爲菩薩頂墮云云
同三十六云。時舍利子問善現言。云何名爲
菩薩頂墮。善現答言。若諸菩薩無方便善巧
而行六波羅蜜多。無方便善巧住三解脱門。
墮於聲聞或獨覺地。不入菩薩正性離生。如
是名爲菩薩頂墮云云
同五百八十云。若諸菩薩能作如是方便善
巧。不取法相。彼行布施波羅蜜多。是諸菩薩
得入居頂。諸菩薩數能得如頂一切智智云云
智論四十一云又大品
四卷
問曰。是一事何以故。名
爲頂。名爲位。名爲不生。答曰。於柔順忍無生
忍中間。所有法名爲頂。住是頂上直趣佛道。
不復畏墮。譬如聲聞法中&T024912;忍中間名爲頂
法。問曰。若得頂名不墮。今云何言頂墮。答
曰。乘近應得而失者。名爲墮。得頂者智惠
安穩則不畏墮。譬如上山既得到頂則不畏
墮。未到之間傾危畏墮。頂増長堅固名爲菩
薩位。入是位中。一切結使一切魔民不能動
搖。亦名無生忍法云云
偘疏十云○言須陀洹等是菩薩無生法忍
等文
同論抄云○初地始心名爲頂。住地心名無
生忍。是故言中間有法名爲頂&T024912;忍。中間名
爲頂者。取中義同。不用有漏爲喩云云惠影疏
同之
弘決七末云○從既不入位者。正明今文頂
墮之義。初明三藏頂墮○謂&T024912;一向退。不名
頂墮。忍位過頂。復不名墮。於二位間住頂名
墮○通教頂墮例此應知。別教頂位在十行
中。故無墮義。於行向中。縱起着心。但未入
地。名頂墮○今人下論圓教。至十信時。若生
愛心。不入初住○故此頂墮異前通藏。故大
論三十。明頂墮義。二種不同。一者頂退。名之
爲墮。二者住頂。名之爲墮。小乘教中。雖具
二義。住頂多退故。今圓位見思已落。但有住
頂一墮義耳。故大論三十二。問曰。頂不應頂。
云何言墮。答。乘近應得而便失者。名之爲墮。
若得頂者。智惠安穩。則不思墮。此約初義。以
退爲墮。若第二義。以住頂不進不退。名之爲
墮。是則十信初心猶名爲&T024912;云云
  問。四尋思觀可通地上耶
疏云。准四十八。第八地中説。即入地已去不
作尋思觀。唯作如實智觀已除二取。不須唯
觀所取假有。二取無故。但作如實智觀。七地
以前猶未清淨。此體即是無生忍體。初地已
得故。不須作四尋思觀云云
論云。明相轉盛故名明増。尋思位極故復名
云云
別抄云。問。尋思如實地前地上。解云。有漏如
實唯在地前。若無漏者即在地上。然七地已
來猶未清淨。有加行故。要依尋思方起如實
智。八地已上離加行故。第六識中常無漏
故。二取不起。不依尋思而起實智○然今實
義。尋思唯有漏。唯加行心推求。非根本智後
智故。如實智通有漏無漏。通加行根本後得
三智云云
伽抄十二云○三十
 八處
謂諸菩薩由四尋思。於
一切法正尋思已。若時獲得四如實智。故知
此智即是忍體。有尋思已之言。故知尋思不
在八地已去。以無有漏心故。以前皆有有漏
心故。其後得智但相似作義無妨。其實作尋
思唯有漏智。無引生無漏如實智。無漏智既
稱法。即是如實。何故更作尋思觀引生如實
智。假設作時。位是相似。非眞作也云云
對法抄七云。大論七十二。廣明五法中云。如
實智正智所攝。尋思分別可收。法師言。若依
攝論等。尋思在&T024912;頂。實智在忍第一法。決擇
分。善是有漏。云何實智正智收。義曰。此約後
得智説。後得智亦作如實觀。以實智隣近見
道收。又釋。大義曰。尋思位智未決定。實智位
智已決定。實智爲正智收。非尋思也云云
唯識義六卷私記一云。問。若爾。尋思不通地
上耶。答。亦通。故伽抄云。尋思不在八地以
上。已前有有漏心故。問。若爾。何論云頂位尋
思位極。答。其尋思功力此位極。故云然也。非
謂地上都無。故寸法抄云。地上菩薩有漏後
得智作尋思觀云云
  問。有義意釋印順定名順義亦有中忍
云云撲揚大師可許之哉
祕云。論依印順定至名順樂忍者。疏有兩釋。
有義彈後釋云。若印能取無。順隨觀察。順通
上忍。應印所取無亦順觀彼順通下忍。理倶
齊故。下忍由印既不名順。上忍亦印。寧有順
名。故今解。順唯在中忍。上忍如下但名印忍。
詳曰。據文麁顯。有義爲優。下總攝義釋本頌
文。而明三忍印能所取。初後二忍皆無順字。
若窮理談。疏亦無失。初忍未修順無能取。不
立順名。後順觀彼故有於順。下攝義中。擧中
顯後。文略影耳。今助一釋。順通初二。初忍雖
未修無能取。印所取無。即是順無能取義也。
能取二取相待立故。故論結云。印前順後。立
印順名。上忍已印。不可言順。下文顯影。但中
言順。亦不相違云云
論云。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
持。無能取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
寧有實識離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故。印
順忍時。總立爲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境
識空故亦名忍云云
疏云。印前所取無。順後能取無。名印順定。順
通二種。一名樂順。二名印順。若此三品皆名
爲忍。下上位中皆印忍故。立印順名。一印順
名通初及後。樂順之言唯在中忍。故合言印
順定也。又差別者。下品忍名印忍。印所取無
故。中品忍名樂順。樂無能取順修彼故。上忍
起時但名印順。印能取無順觀彼故。故合
忍名印順定。忍者智也。印順倶定名印順
定。初後准此解。於無所取決定印持者。是下
忍位。無能取中亦順樂忍者。是中上忍位。順
通中上。樂唯在中云云
論云。如是&T024912;頂依能取識觀所取空。下忍起
時印境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如境是空
順樂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雙
印空相云云
  問。加行位菩薩安立少物謂唯識性
少物者何相耶
問。要集意安立少物者出定時云云
師可許之耶
論云。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説。菩薩此四位
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眞勝義性。
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
實安住眞唯識理。彼相滅已。方實安住云云
疏云。述曰。心上變如名爲少物。此非無相故
名帶相。相謂相状。若證眞時。此相便滅。相者
即是空所執相。有依他相。名空有相。謂有空
相是彼唯識眞勝義性。眞者勝義之異名。第
四勝義。簡前三故。由有此相未證眞理。滅空
有相。即能入眞云云
燈云。問。言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説現前安
立少物者。爲在何位。答。准文正在四善根
位。既明前位云。皆帶相故未能證實。又云。
帶相觀心。有所得故。又教授頌云。菩薩於定
位觀影唯是心等。故在定位。然不堅執。是定
現量。要集云。據出觀位説。觀中現量。不作
此解。今謂不爾。若許觀中不帶空有二種相
者。應觸無所得。即住眞見。何名加行。又亦應
伏相麁重縛。復違前諸文云云
十卷私記第一云。問。帶相者唯帶圓成。爲當
三性相共帶。答有二傳。一云。帶圓成一相。不
帶餘二相○問。若觀心帶圓成一相者。何故
疏説空有相。空所執相有依他相云云答。圓成
上以義空有相。意云。圓成非所執。故云空所
執相。心中現相分是依他故。云有依他相。非
謂爾故觀心圓成相外帶別體空有相○一云。
帶三性相○問。若爾。三相謂是唯識眞勝義
性○問。唯圓成相謂眞勝性者。何故疏謂有
空相是彼唯識眞勝義性云云答。彼觀心帶空
相圓成。謂唯識眞勝義性
此傳難疏文稍似而稍好也云云可見全文
  問。菩薩地前修安立觀有何故耶
問。二乘聖者可修非安立觀耶
論云。此位菩薩於安立諦・非安立諦。倶學觀
察。爲引當來二種見故。及伏分別二種障故。
非安立諦是正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立云云
疏云○此位菩薩。若加行不作二種觀者。不
能引眞見二種生故。亦不能伏二乘者故。爲
入二空觀眞如理。正觀非安立。爲起遊觀起
勝進道。成就佛法降伏二乘。亦觀安立。然二
乘者自宗。唯説作四諦安立觀。菩薩不爾。今
説。於彼亦作人空非安立觀。然不同菩薩。菩
薩二空倶作。爲顯彼劣故不説之。又二乘者
亦唯作安立。不同菩薩。菩薩行智深廣。彼不
爾故云云
祕云。論非如二乘唯觀安立者。疏有兩釋。不
斷優劣。今觀二釋。理猶難悟。何所以者。三乘
眞見皆非安立。如何二乘方便安立。引非安
立。如前不許以執導空。以異類故。若許作者。
便違此文。答。異類親因。理誠未可。増上相
發。麁引妙生。於理何失。如漏無漏許相導故。
故瑜伽論七十三云。問。若先無有知無相智。
由無有故亦無熏習。既無其因。應不得生。答。
有相亦得爲無相因。隨順彼故。如世間智爲
縁生出世智。有漏智爲縁生無漏智。有心
定爲縁生無心定。此亦如是。今以安立引非
安立。亦何爽理。然安立觀本希斷惑證無爲
理。能少伏惑亦得名爲順非安立。又餘類非
一。涅槃・勝鬘諸經。皆言無作四諦非諸二乘
之所知故。或二乘人。愚不愚法二類不同。初
不能作。後容修之。經論依前故言不作。亦應
無失云云
別抄云 問。菩薩雙觀安立非安立。可引眞相
見道生。二乘唯觀安立四諦。應不引生眞實
見道。解云。據實二乘亦作生空非安立觀。爲
不雙觀略不説之云云
  問。有人意依中間等六地入見道云云
大師引何文破之哉
疏云。論菩薩起此&T024912;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
靜慮。而依第四方得成滿。託最勝依入見道
故。述曰○若有於此執中間等六地皆能入
現觀。何處有文中間能入。若六地中能入現
觀。六十九中。何故但言靜處及初未至。又如
何七十一六現觀中云。此六幾依未至依。乃
至無所有處依可得。答。一依非依可得。餘依
一切依可得。又三依五依生。一種一分亦爾。
若中間禪有依入現觀。應言三依六依生。以
初生時智諦及邊戒三。唯依五依生故。不説
六地。明中間禪無入現觀者。問。何故不依中
間入。答。彼無明利無漏故。有明利無漏者能
入故。又彼梵王后多散亂故。非純淨地故。
瑜伽文言依諸靜慮及初未至。不言中間入
見諦云云
燈云○西明引瑜伽第一百云。復有九依能
盡諸漏。諸未至中間四靜慮三無色。能起斷
惑能起善根。理必應爾。今謂不爾。彼説盡漏。
約修道斷。非謂見道。七十一云。三五依生。及
六十九。現觀依未至及四靜慮。不説無色及
以中間。若以九依能斷爲證。亦應無色能入
見道能起善根。若許起者。違涅槃經&T024912;等善
根是色界繋。及六十九・七十一文云云
六十九云。復次唯依諸靜慮及初靜慮近分
未至定。能入聖諦現觀。非無色定。所以者何。
無色之中。奢摩遮勝。毘鉢舍那遮劣。非
毘鉢舍那劣*遮能入聖諦現觀云云七十一如
疏引
第一百云。復有九依能盡諸漏。何等爲九謂
未至定若諸靜慮中間。餘三靜慮。及三無
色。除第一有云云
對法抄七云。所以不取中間禪者。以梵王所
居多散亂故。下文中間雖有無漏。非斷惑。如
非想地唯遊觀者○諸師多以中間禪亦入見
道者。不然。未見文。未尋理。取小乘義故云云
伽抄輔闕章等同之
  見道段
  問。頓斷師意以瑜伽五十五卷可爲
諸文耶
疏云。論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
樂力有堪能故。述曰。第二師説。二空頓證。二
障頓斷○五十八及對法九云。又此見道所
縁能縁平等平等智爲其相。説一心文。今以
爲證。然五十五勝。此中互解二文。如對法第
九抄云云
上文云。二空漸證。二障漸斷。如下三心眞見
道中解。以五十八・五十九・對法九・顯揚十
七。説三心文。證此漸也云云
五十八云。建立見道由二道理。一廣布聖教
道理。有戲論建立。二内證勝義道理。離戲論
建立。依初建立増上力故。説法智品有四種
心。種類智品亦有四心。隨爾所時。八種心轉。
即爾所時。總説名一無間所入能奢摩他所
顯之心。如是聰説有九種心。見道究竟。隨爾
所時。如所施設。苦諦之相了別究竟。即爾所
時。説名一心。第二建立増上力故。説有一心。
謂唯依一證眞如智相應心類。見道究竟云云
五十九云。復次見斷煩惱頓斷非漸。所以者
何。由現觀智諦現觀故。能斷見道所斷煩惱。
然此現觀與壞縁諦作意相應。是故三心頓
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斷煩惱云云
五十五云。云何名爲第四現觀。謂於加行道
中。先集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瑩心故。
從世間順決擇分邊際善根。無間有初内遣
有情假法縁心生。能除&T024912;品見道所斷煩惱
麁重。從此無間第二内遣諸法假法縁心生
○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云云
對法抄七論九云。第二説説三心爲眞見道者。
即取彼五十五縁非安立等爲證。後十六心
是假相見道
唯識義私記五云○問。五十五文。説内遣有
情等三心之行相。而何證一心眞見道云彼
勝哉。答。受説三心是説相見道之行相。返知
一心是眞見道。故云勝也。彼文説三心結云。
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云云
故知説相見道
  問。西明意見道頓漸二師義有二十八
云云燈師如何破之耶
燈云。西明云。雖二十五釋。理猶未盡。各一品
中合有漸頓二師説別。合二十八釋。今謂此
説亦未盡理。一西明但聞三藏前二十五釋。
不聞二十六釋。各一品中。就西明釋但爲三
解。合有四釋。如前已明。亦少一釋。又前三品
二品之中。斷煩惱已欲斷所知。應加勝進。前
三類中各少一釋。不可説言一眞見道不可
別起勝進。以所斷障品類別故。又多不正故
作此解○要集云○今謂不爾。四勝進道應
頓斷中加漸斷之中准有釋有云云
西明疏九云。次説二品斷之漸頓。總有九説。
且漸斷中有其五説。一云。分別二障有多品
數。義如前説。而眞見道意樂別故。於二障中
各分二品。唯有五心。漸證漸斷。謂初刹那唯
證生空。是無間道。後一刹那唯證法空。是解
脱道。中三刹那望前後故。亦是無間亦解脱
道。會一心言。義如前説。二云。唯有六心。五
如前説。從眞入相非一類故。起勝進道。三
云。有其八心斷煩惱障。無間解脱各有二心。
斷所知障應知亦爾。無間解脱義各別故。更
不別起異類心故。四云。唯有九心。八心如前。
斷煩惱已將斷所知。必更別起一勝進道。所
證所斷與前異故。從眞入相非難入故。云則
勝進。五云。唯有十六心。於前九品更加勝進。
從眞入相非一類故云云
各三品五釋可准之
  問。觀法師意西明三心見道四釋外更
加三解。其中初二心是二品無間。第三
心是前二解脱道云云燈師如何破之耶
燈云。要集云。有解云。二十八釋亦未盡理○
又三心見道但爲四解。亦不盡理加前三解。
一云。初二心是二品無間。第三是前二解脱
道。又從第一入第二。從第二入第三。既是異
類。應有勝進即合七釋。合三十二方得盡理。
今謂不爾。三心無間初二無間第三解脱。與
前各一三心何別。應除此解三十二釋云云
上文云。又傳二十六釋○漸斷中十六釋者
○各一品中亦有四解。一云五心。一云四心。
除勝進。一云四心。即後無間爲前解脱。別起
勝進入相見道。一云三心。亦除勝進云云
西明疏九云。後三心見道所斷差別漸證中
有其四説○一云。唯有四心。謂初一無間。後
一解脱。中間二心。即通二道。二云。唯有五
心。四心如前。從眞入相更起起勝進。三云。唯
有六心。斷三品時。無間解脱二道別故。四云
心。從眞入相起勝進故○今解。二十五釋
猶未盡理。斷一品中合有漸斷。三師別説准
前應思云云
  問。類智現前可有不縁上界之義耶
疏云○今會諸論者。一對法三心皆是法智。
二此論瑜伽等。前二是法智。第三名類智。三
又十六心。法忍法智名法。後二名類。四六十
九説。若曾上界善取相者。即能以類智了色
無色界。不爾。法智了。總爲三例。一縁如名
法。縁智名類。是前類故。十六心名法類可知。
對法約三並縁如故皆名法。二別縁名法。總
縁名類。此論等是。不就縁如爲論故。三縁下
名法。縁上界。是下類故。六十九文是。各據
一義。亦不相違云云
祕上文云。按彼論云。問。一切類智○如文
能了別。釋曰。類智有二。一眞二俗。今此所明
約俗類説。若眞類智必縁於上。如上下諦八
類智也。善習者能了於上。明善自在亦能修
上。倶曾得故云云
六十九云。若法智品見道。對治欲界見所斷
惑。若類智品見道。對法色無色見所斷惑。
問。一切類智現在前時。皆能了別色界無色
界耶。答。若有曾於色無色界即所有諸法。善
聞善思善取相者。即能了別。若不爾者。不能
了別。所餘諸智。或在毘鉢那品。或在奢摩他
品。法智類智二品所攝。又於見道初智生時
云云
  問。樞要中上下十六先作總作十六在
云云有何故耶
要云。二種十六心。上下諦境在前作。初十六
心在後作。初麁觀事。後細觀理故。又諸教唯
説道類智名已知根。建立預流果故。今以相
麁顯故。所以先説觀智。後説現前不現前言
云云
燈云。問。二十六心何先後作。答。准五十五。
上下在先。何以故。彼云。當知此智第三心無
間從見道起方現在前。又云。由此心勢力
故。於苦等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
礙苦等智生○又解。總作在先。上下在後。
雜集此論倶先説故○若爾。瑜伽如何通釋。
答。彼據從眞見道入相見道。至第三心無間
即出方現在前。又説。現觀邊智諦現觀。二十
六心倶此觀攝。隨且擧一。不言無間縁先世
智曾所觀察下上二地等生。言第二現觀清
淨無礙苦等智生者。依五十八。現觀有二。依
廣布教相見第一。内證相見是第二故。非説
下上爲第二現觀。又釋不定。隨觀行者眞見
道前先意願力。至相見道即先作之。未見教
斷。隨情取捨云云
  問。瑜伽論中三心見道無間第二現觀
苦等智生云云第二言淄洲大師釋之耶
燈云如上
瑜伽五十五云○如上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
三心類智相應。又即由此心勢力故。於苦等
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礙苦等智
生。當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即前
三心并止觀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永
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間道是名現觀
智諦現觀云云
  問。十六心相見道位唯爲縁眞見道。將
如何
問。對法論中自性放法二種所縁倶明
之歟
疏云○苦者苦諦。法者苦諦教。智者加行道
中縁苦法之智。忍者無漏忍忍前苦法智。對
法第九廣解云云
祕云。疏忍前苦法智者。忍者印忍。忍前加行
位中之智。由此此智通縁二境。一縁加行智。
二縁眞見所觀眞如。眞如極成。故疏不云但
言忍智。有義彈云。然此智忍既不縁智。如何
乃言忍前法智。故但應言現證眞如故名忍
也。詳曰。無違。所以如燈具引理教。然云智
忍。或從因爲名。因即方便縁教之智。忍從因
智而得智名。或從果稱。皆如燈具云云
燈云。論一苦法智忍等。此中二意。一法眞縁
如。二別縁前加行位中能所二觀。此中且據
法眞見道。言觀三界苦諦眞如。若准雜集。二
種具論。故言苦者謂苦諦。苦法者謂苦諦増
上所起教法。法智者謂於加行道中觀察諦
増上法智。智忍者謂先觀察増上力故。於各
別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惠。由此惠故。永捨見
苦所斷一切煩惱。又復云。忍即是印前苦。其
不縁如何忍可。又解。但縁眞見所縁。言苦法
智者。擧此忍因。故下釋乃至云。如理作意所
攝智増上力故。於自相續苦諦中。現證彼眞
如出世間惠。正見體生。即從因爲名○又二
相見所有諸智有二所縁。一放法所縁。二自
性所縁。放法所縁縁見所證及能證智。如初
三心及後十六即縁所證。第一十六縁能所
證。二自性所縁。即兼縁前資糧加行能所觀
法。准此論説。上下現觀法眞見道無間解脱。
瑜伽五十五云。當知此智第三心無間從見
道起方現在前。縁先世智曾所觀察上下二
地及二増上安立諦境。又解。但縁眞見道法。
五十五云。縁先世智曾所觀察等者。縁謂縁
藉因縁。非所慮縁。二解前勝。若不縁前如何
言苦法智忍。如三無生忍。非不縁下立彼三
忍。故此名忍。定亦縁前云云
對法論九云。復次若別説見道差別。謂世第
一法無間。苦法智忍苦智○道法智○如是
十六種○是見道差別。苦者謂苦諦。苦法者
謂苦諦増上所起教法。法智者謂於方便道
中觀察諦増上法智。智忍者謂先觀察増上
力故。於各別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惠。由此惠
故。永捨一切見苦所斷煩惱。今於此中所説
義者。謂於方便道中觀察依止苦諦所起契
經等法。如理作意所攝智増上力故。於自相
續苦諦中。現證彼眞如出世間惠。正見體生。
由此惠故。永捨一切見苦所斷三界所繋二
十八種隨眠。是故名爲苦法智忍云云
  問。西明意思現觀名依主釋燈師可
許耶
燈云。論一思現觀等○釋名者。如思現觀是
隣近釋。如四念住體實是惠。由與念倶名爲
念住。思現觀亦爾。此論・顯揚・瑜伽七十一並
云。思所成惠而爲自性。西明云。思現觀或持
業。或依主。信隣近。戒如信。且思現觀。諸論
説是思所成惠。如何業持。亦非依主。如戒非
觀名爲現觀。説爲隣近。思亦非觀。名爲現觀。
何非隣近。若云現觀非思。因思所起故依主
者。何不得云現觀非思。云思現觀是隣近耶
云云
西明疏云○思則現觀是持業釋。或可現觀
因故是依主釋云云
三惠章云○思謂思數。由思籌度勝惠方生。
因相應思所成惠。名思所成惠。隣近釋。或因
於思所成之惠。依主釋也云云
  問。對法論義現觀攝。今論何現觀耶
問。對法論眞現觀。今論何現觀攝之哉
別抄云。問。六與十種如何相攝耶。解云○六
中智諦現觀。攝十中眞全後一分。以六中第
四五以後得爲其性故。六中第五唯攝後中
縁安立諦一分義。并能攝後世俗智云云
又云。六中智諦十中眞觀一向無漏。根本後
得二爲體故。六中邊觀十中後觀通漏無漏。
縁安立諦邊無漏所攝。通世俗智故攝有漏
要云。三眞現觀謂見道。四後現觀謂修道。此
二共唯識別。唯識約安立非安立別。對法約
道位別。亦不相違云云
要決云○問。眞現觀體爲眞見道。爲相見道。
答。通二種有。無有過失。問。若爾者。何故對
法云。眞現觀者已得見道十六心刹那位所
有聖智。答。勝莊師疏云。理實眞相二種見道
諸無漏智。皆名眞現觀。以眞見道最初證得
眞勝義故。相見道是彼類故。彼所引故。亦得
眞名。而論但言十六心者。以眞見道甚深難
見。且依相見立眞現觀云云
三惠章云。眞後究竟。皆唯修惠。如次即是智
諦。智諦邊究竟。三現觀故云云
見道章云。二與十現觀相攝者○大乘攝彼
眞現觀全通眞相見名眞現觀。出見道已全
修名後故云云
對法論十三云。眞現觀者。謂已得見道十六
心刹那位所有聖道。又於見道中得現觀邊
安立諦世俗智。由出世智増上縁力。長養彼
種子故。名得此智而不現前。以見道十六心
刹那無有間斷。不容現起世間心故。於修道
位此世俗方現在前。後現觀者。謂一切修道。
由見道後一切世間出世間道。皆名後現觀
云云
抄八云。取其眞後不同。此依見修爲眞後。唯
識等依本後二智。亦不相違。互據一義或○此
中眞後者。以正智後得智爲體。與大論相違。
其眞現觀中得修修俗智。小乘三諦以道諦
類智是修道。今大乘立四諦。以諦見道故云云
  修道段
  問。有義意釋轉依名。轉者屬能轉道
撲揚可許之耶
祕云。論依謂所依等者。且如疏辨。有義。轉者
屬能轉道。亦轉之依。由能轉道轉所轉依。名
轉依故。今此解者。相最顯了。詳曰。與轉爲
依。名爲轉依。轉即能依。能依論説是染淨法。
云何轉言屬能轉道。能轉道者非是染故。今
釋。轉者而有二義。一者轉者屬能轉道。捨
得二種轉之捨得。依主爲稱。二屬所轉捨得
二種。轉即捨得。持業立名。今依初義。合言轉
依。亦依主釋云云
論云。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爲所依
故。染謂虚妄遍計所執。淨謂眞實圓成實性。
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
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
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云云
疏云。言轉依者。轉謂轉捨轉得。依謂所依。即
轉之依。名爲轉依。依士釋○無性云。二所依
止。轉依亦持業釋。然今能依所依合爲轉依。
故無持業。今言依他起名轉依者。流轉還滅
依也云云
  問。本頌中便證得轉依云云果位轉依

疏云。論頌曰無得不思議○便證得轉依。述
曰○至無學位便證轉依云云
又云。論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
眞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述曰○且知所斷
十重障法。必有所證故。次乃明十種眞如。即
廣頌中捨二麁重之時轉依。雖已分證。未名
圓滿。此乃因位。廣前三句。即是漸次悟入。二
種轉依由斯證得。明所得果云云
論十云。此中意説。廣大轉依捨二麁重而證
得故云云
疏十末云。頌中所取轉依體者。唯廣大轉。捨
二麁重而證得故。不言圓滿轉者。圓滿轉對
菩薩説。廣大對二乘説。又圓滿轉唯如來。廣
大轉在菩薩。今明十地取廣大轉。要地地中
捨二麁重方證得故。又解。既言取廣大轉。明
圓滿轉亦在其中。略擧一隅故云云
  問。四地以前可有眞俗合觀義耶
燈云。論極難勝地等者。西明云。仁王般若云。
初地菩薩四天王。雙照二諦平等道。如何此
論五地方能引。三藏解云。據實初地二智雙
行。而約任運故説五地。有解已破。要集救云。
十地功徳多依妙觀。然五地以上任運雙行。
八地以上方得任運。未見別教。今謂不爾。八
地以上名無功用。諸論共同。五地任運出何
聖教。又行相互違。初即能合。何成極難。若云
八地據任運長時。此地據任運能合者。此亦
不爾。既任運能合。何不長時。若云或有相間
故不長時者。既爲有相間無相觀。有時不合。
何成任運。若爾。如何會此相違。答。仁王經
中。據相見道變相雙縁。此論等説約眞俗智
並。未曾有處説於見道有二智並。五地創並
故説極難云云
上文云。問。既言雙印二取空。及依他有即是
觀俗印二空性。謂眞勝義即是觀眞。眞俗雙
觀五地方得。云何地前已能合觀。答。五地合
觀據二智並起或眞證説。此據相似。非是正
證。倶帶相故。亦不相違云云
  十勝行段
  問。三種般若中以何名第三般若耶
疏云。論般若有三種。謂生空無分別惠。法空
無分別惠。倶空無分別惠。述曰。諸論但明六
種度。故攝論等云。次加行・正智・後得爲三。
對法以縁世俗・縁勝義・縁有情爲三。從勝功
徳説意同云云
疏九末云。論法眞見道至名相見道。述曰○
就見分中。有無間解脱。隨自所斷障。有四見
分。就無間道中。人法二見分各別法故。有初
二心。解脱道中。人法二見。總法有第二心
云云
太抄云。問。此言法空與倶空何別○答云。
謂十地中唯起生空遊觀無漏道。及生空後
得智。然二乘人雖亦唯起生空智斷惑。非是
此中生空。以二乘生空非是菩薩。六度。又菩
薩初入見道時。及金剛心時。即起倶空智雙
斷二障。即顯倶空*二智齊有作用。得名倶
空。若十地位中唯斷所知障。不斷煩惱障。即
顯十地中能斷道唯是法空。不是倶空智用
故。約此義即倶法空別也云云
顯揚興疏七云。問。若法觀必帶生空者。何故
唯識論説法空智。已更説倶空無分別智耶。
答。有説。彼文據後得智故説三智○雖有此
解。未爲盡理○今解○生法智名隨方便而
立。以證眞時無有生法二解而可分故。是故
第二無分別惠。雖證生空。而無別方便故。不
名倶空。倶空無分別惠。是雙修二空方便。故
無有妨云云
  問。定學唯無漏義以何證之耶
論云。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謂此能發照
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二集福王定。謂此
自在集無邊福。如王勢力無等雙故。三賢守
定。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四健行定。
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行故。此四所縁對
治堪能引發作業。如餘處説云云
疏云。然此唯在第四靜慮。諸勝定者多是彼
中。由地勝故唯是無漏。既言聲聞等不得。明
非地前已得此四。及有漏故云云
祕云。論定學有四等者。疏判此定非地前得。
有義彈云。亦未可依。雖復勝定多依第四。亦
有通依餘地生故。又不可以二乘不得證是
無漏。地前菩薩所有修行。亦非二乘所知境
故。戒及惠學並通地前。何故定學唯説地上。
故通地前以之勝也。詳曰。疏意不説所言定
學唯取無漏。但顯論中所擧四定非地前相。
又二乘不知通漏無漏。今但以彼不知之義。
證定無漏。非言有漏即彼皆知。又按攝論。明
定差別。後四差別。謂對治・堪能・引發・作業。
若非無漏。何有此能。故知彼論據無漏定。此
所擧定同彼。何違。又復三學隨據一説。何要
責之一等云云
無性攝論八云。論曰種種差別者。謂大乘光
明・集福王定・賢守・健行等三摩地。種種無量
故。釋曰。菩薩所得諸三摩地差別無量。此中
略説爲上首者。等餘一切聲聞乘等尚不聞
名。何況能得云云
  問。漸悟菩薩地前位所修十波羅蜜可
通有漏無漏哉
論云。此十位者五位皆具。修習位中其相最
顯。然初二位頓悟菩薩種通二種。現唯有漏。
漸悟菩薩若種若現倶通二種。已得生空無
漏觀故云云
疏云○此中所説。隨其所應。未必十種一一
皆爾。修習位中其相最顯者。通有無漏能無
邊行故。此中約法爾種子説。通達位言有者。
雖無別行。義説有故云云
別抄云○解云。二乘地前雖無法空。以得生
空觀。能所施倶無我故。所施財物非我所故。
所以諸度言通無漏。又解。無學迴心地前生
空。後得觀位學法空觀。法執不起。亦得説爲
波羅蜜多。後生空。是無漏故。於圓滿度
復更修六云云
論七云。或二乘位迴趣大者。爲證法空。地前
亦起九地所攝生空無漏。彼皆菩薩此根攝
云云
唯識章云。直往迂迴地前皆同。迂迴之人雖
得無漏。遊觀心中亦能伏。未證眞識。終不
能了知幻識故云云
周記云。章直往迂迴地前皆同者。遮同有漏
尋思觀也。章迂會人雖無漏遊觀心中亦不
能者。雖起生空本後二智。以不斷惑倶言遊
觀。問。何故迂會之人尋思等觀。唯是有漏非
無漏耶。答。未證法空。不可實證唯識故。有漏
心作尋思等故。如唯識觀云云
  十重障段
  問。菩薩於第四地斷二種身見云云二種
者何等耶
論云。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
一分第六識倶身見等攝○彼昔多與第六識
中任運而生。執我見等。同體起故説煩惱名
○故能永害二身見等。寧知此與第六識倶。
第七識倶執我見等。與無漏道性相違故。八
地已去方永不行。七地已來猶得現起。與餘
煩惱爲依持故
疏云○二身見者。謂初見道已離第六識中
分別身見。今此後離第六識中倶生身見。盡
處總説名二身見。非今離二。如第四定言滅
苦樂。又正斷所知障身見等。并永不起煩惱
障中身見等。故説二身見名永害。非煩惱身
見亦起對治云云
祕云。論二身見者。二釋如疏。有義。法執之
中有我我所二身見故。詳曰。雖薩迦耶兼攝
我所。觀今文勢。不取我所品。所以者何。答。
明二見已即問寧知唯第六倶。既與第七相
對問答。第七豈許有我所見。由此故疏第二
解勝云云
佛地論第二云。經曰。復有菩薩摩訶薩○離
諸分別及不分別種種分別○論曰。離諸分
別等者。謂第四地得三十七菩提分法。離諸
分別種種分別者。即修所斷倶生我見。此
中離即此二種相應諸法。名種分別。行相解
異故。雖前後離盡處。總説如第四定説離苦
樂。如第三果離五下分云云
最勝疏第四云。唯識論等據二身見。説見修
惑四地除。此經據貪等。故五地伏見修惑。各
依一義。互不相違云云
文義記云。言故能永害二身見者。基説○測
釋。二身見者。一云。同體煩惱所知二障身見。
由斷所知煩惱。不起相從。説名永害。據實唯
害所知身見。二云。即法執中我我所見。名二
身見。三云。分別倶生爲二身見。盡處説故。觀
解同前。範云。三説中初説爲勝。佛地第二有
此説故。順下文故。後釋非理。我所見者非眞
見故。證曰。於五見中義我所見者身見攝故。
三釋無違云云
探玄記第十二亦有三釋同之。但結文云。此
三釋中初釋爲勝云云
  問。微細隨眠可通第六相應障耶
燈云。此三隨眠。初二第六倶。七地已前斷故。
微細隨眠即通第七。八地已上猶現行故。不
説斷故。然説第六我見所引近遠分二者。説
第六倶。非第七倶。七倶不由第六引故云云
又云。問。何故不於初二三地。斷害伴乃至微
細等。答。若不斷身見。害伴不斷。不斷羸劣。
微細不斷。故於五七八等斷別云云
要上論一云○由我法執等有三難生。一難安
惠論師。煩惱障中有非執者○二難安惠論
師。除第七識説有二取。皆是法執○三若一
切障皆從執生。何故六七地等所斷之障不
名害伴。名羸劣等。皆是執起故。答。有三解
○三云。雖有漏心皆有法執。菩薩執生有三
時斷。未執隨本。第六識執有三位斷。一倶時。
二隣近引生。三勢力疎遠。倶起者。四地執倶
斷。隣近引生者。名害伴。疎遠勢生者。名羸劣
等。故障與執斷有前後云云可見上文
深密經四云。三者微細隨眠。謂第八地已上。
從此已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
爲依止故云云
  問。佛果障以何智斷之耶
論云。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
最極。謂有倶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障
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
由此佛地説斷二愚及彼麁重○故集論説。
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
成如來云云
燈云○問。諸十地障各入初斷。何故佛地障
在第十地斷。答。十地各分入住出位。勝劣不
同。故入地斷。佛位不然。故十地斷。若許佛地
同十地者。即佛有勝劣。既無勝劣。稱正等覺。
故皆斷已方入佛地。作斯通會。不違經論云云
加抄四云。勝鬘經説。有五住地○前四煩惱
障。後一所知障。彼自説無明住地聲聞辟支
佛所不能斷。唯有如來佛菩提智所能斷故。
由此定知是所知障云云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一目次

  二障伏斷段上
體性寛狹
此據異生
尚起貪嗔
彼誤犯愚
故起煩惱
唯現閏生
伏煩惱時
不復現行
三乘將得
然入地已
許依五地付不還
亦爾
又取前解
唯有利根
聖後超一
超前三果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一

  二障伏斷段上
  問。十一障與二障相對可有體性寛狹
不同耶
論云。此十一障二障所攝云云
疏云。斷位次中。初總即二障。後別解釋。此即
初也。體性寛狹。更無別位。十地所斷雖但所
知。倶品不行即通二障云云
  若依太抄義演等者。體性寛狹可訓歟。若
依太賢忠安等者。體性寛狹無別異可訓

太抄云。二障最寛。若十地障即狹也。十地之
中。雖正斷所知障。即與所知障倶起煩惱障。
亦伏不行故通二障云云
義蘊同之
燈云。論此十一障等。本疏言體性寛狹更無
別異者。非唯十一障。以十種障各擧初斷。影
顯住出所斷障故。疏云十地所斷雖但所知。
倶品不行即通二障。非唯十一初所斷者。論
意如是。本明斷障得果。唯斷十一。非但斷不
成。亦不能得果。故下論文。總分別斷。非爲不
知十一不攝住出斷者云云
忠安記云。和上云基解不然。住滿所斷非十
一故○是故今謂二攝十一非十一攝二故。
論文此十一障二障所攝。不云十一障二障
云云
學記云。然初標云。此十一障二障攝者。且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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