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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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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説毛道凡夫生如名執實有毛道生故。
如來遮此執云非生也。其例一經上下非
一非生者詞略也。具言之。可云非毛道愚
夫生。而何云不生聖法之義乎
賛述下云○經須菩提至則非凡夫。述曰。第
二明凡亦非實。但假設言也。謂於貪嗔未亡
之類。假名凡夫。非如其言即實凡夫
會釋下云○毛道之名。譯經人錯。梵云婆囉
苾栗説信那。言婆羅者。目此二義。一目毛。
二目愚。此經意取愚癡。苾栗説信那此名異
生。各乘異乘受生故。前代譯經人。以異生是
凡夫故名凡夫。取前愚義。目此凡夫。故新本
云。愚夫異生。眞諦名嬰兒凡夫。此論名小兒
凡夫。嬰兒小兒並取愚義○不知我本體空。
聞佛説凡夫有我想。即尋其名執有我相。爲
破此執故言即非。然魏本云毛道凡夫生者。
彼著我。愚凡如畜生故。近取屓毛之類。皆釋
之也。或愚夫愚生。如次即是二乘凡夫。此二
同執故。即唯識論名凡愚也。世親論云。如來
説名非生。不生聖人法故。言非生。解云。無種
姓故。聖法不生。以有二乘異生別故。此論縱
經重凡夫也云云
  問。無性有情比量作法如何
要云。量云。所説無性決定應有。有無二性隨
一攝故。如有性者。或聖所説如説有性





論第一卷本文抄三目次

  教體段
無性教體
護法教體
攝妄歸眞
攝相歸識
攝義歸名
摧功歸本
相違釋
  歸敬段
此論所依
亦僧寶攝
歸命大智海
是偏取語業多縁諦理
此依實身
初果雖除


論第一卷本文抄三

  教體段
  問。無性菩薩意可許説法義耶
疏云。龍軍論師無性等云。謂佛慈悲本願縁
力。其可聞者自意識上。文義相生。似如來説。
此文義相。雖自親依善根力起。而就本縁名
爲佛説。佛實無言。此若依本。乃無文義。唯有
無漏大定智悲。若依自識。有漏心現。即似無
漏心現。即似無漏文義爲體。無漏心現。即眞
無漏文義爲體。此即如來實不説法。故大般
若四百二十五。文殊問經等。佛皆自説我成
佛來。不説一字。汝亦不聞。論説聚集顯現爲
體。此即無性佛地一師作如此解
總聊簡章。玄賛第一。上生經疏無垢稱疏。一
理趣分疏上等。大旨同今疏。若可見章文。殊
委細也
無性攝論一云。論曰。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
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爲顯。大乘體大
故説。釋曰。貫穿縫綴故名爲經。此即是隨墮
八時。聞者識上直説。聚集顯現以爲體性。若
爾。云何菩薩能説非聞者識。彼能説故。彼増
上生故作是説。譬如天等増上力故。令於夢
中得論呪等。若離識者。佛云何説云云
同第四云○十地經者。於彼經中宣説菩薩
十種地義。此即安立十地行相名句文身。識
所變現聚集爲體。謂彼聖者。金剛藏識所變
影像爲増上縁。聞者身中識上影現。似彼法
門。如是展轉傳來于今。説名爲教云云
開發下云○又解。無性且依親所縁縁。説自
心現以爲教體。理實非無。佛菩薩説故。無性
第一卷云。彼増上生○第四又云。十地經者
○似彼法門。章云○然無性意未必不欲立
本性教。以説菩薩爲増上故。菩薩在因。色聲
非無。如何不性教耶。故彼中下文又云。十地
經者。聚集爲體乃至故知無性同護法等立本
性教。此説爲善。然教以生解爲義。取聞者所
云云同第九云。論曰。復次法身由幾自在而
得。自在略由五種○三由辨説一切名身句
身文身自在。由轉想蘊依故
釋曰。由轉想蘊依故。得能辨説一切名身等。
事隨其所願自在能住云云
義鏡云。然無性意有二説。一云不説。一云説
法。今章家意不説爲勝。問。若爾。智殊勝中
云。博五蘊依得五自在。既有色聲徳。何不説
爲勝。解云。得云得五自在等。即約衆生識所
變影。非佛心上現如是相。然釋論中。前文既
云聞者識上現影爲體。前已説故。不須勞會。
故不説勝。是無性本意也云云
攝釋一如下
  尋云。佛地一師者何義耶。文龍軍義如何
佛地論一云。有説。如來慈悲本願増上縁力。
聞者識上文義相生。此文義相雖親依自善
根爲起。而就強縁名爲佛説。由耳根力旬心
變現故名我聞云云
義鏡云。龍軍論師者。即是舊翻三身論主。彼
説。佛果唯有眞如及眞如智。無色聲等麁相
功徳。堅惠論師及金剛軍皆同此釋。堅惠論
師即是舊翻寶性論生主。五印度中北印度
人也。佛地一師者。彼論二有義中第一義也
云云
  問。無性意可許菩薩説法義耶
攝釋一云。問。無性爲許諸菩薩等有言説不。
若許有者。不合。難言。云何菩薩能説。有兩倶
不成。答云。増上生者亦自他兩失。若不許説
亦爲不可。非唯大悲及離戲論。何不説耶。答。
菩薩理説。言不説者。但由非是説經之人。由
佛加被令遣作縁而不言説。非是一切語言
皆無。餘有處言五人説經。皆依此會。議曰。今
接佛地。佛唯三法而不説法。論既明言理無
理無致惑。准無性論出於教體。但取聞者所
變爲體。意存唯識。復顯菩薩非説經人。云増
上生。令他得解。不言菩薩元總無言。故釋善
入大乘等云。得陀羅尼辨識功徳。於大乘義
能持能闡。若總無言。何名能闡。若爾擧喩豈
不解。答。喩證菩薩而不説經。不證菩薩總無
言也。意言。天鬼爲増上縁。取能求者自心所
變論呪等法而爲其體。不取天等論等爲體。
不淨天等餘時之中得説論也。斯亦何主。若
餘疏主豈不解彼文。答。非大悟也。取彼菩薩
非是説經之人故言不説。不是總言菩薩無
説。又彼文隱取義而談云不説法。若不爾者。
既有本質。何故唯取能聞所變。不取能説。約
此之理故言不説也。更思云云
上文云。疏彼増上生等者。談實菩薩實不説
法。聞者爲其菩薩爲説。約此故言増上生也。
然有人餘尺。與此稍別。如本疏及法苑決擇。
如天等者。如人於天或鬼神所。求乞論呪。此
人夢中雖無耳識。於意識上論呪顯現。故知
夢人意識不能分別鬼神所説呪。所見論呪
明自心現云云
周記總聊簡云。章彼増上生等者。有云。菩薩所
現本性之教爲増上縁。生起聞者心上所現
影像増上縁。言菩薩之説。約實自變。今觀此
釋。理稍難解。所以者何。若菩薩説。問答及喩
皆不相順。彼論問云菩薩説經。答云彼増上
生。若其菩薩實不説法。可言増上縁。前聞者
自識聚集以爲教體。菩薩既説。云何證前自
識聚集。又以喩中言如夢得呪亦不相似。夢
中天等實不説呪。今者菩薩而實説法。與不
説別。何得爲喩。若言菩薩不説法者。云何
得言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爲増縁。元不説何
有本教。然此師談無性師佛説法也。今助釋
者談菩薩實不説法者。爲言菩薩爲説。約此
故言増上也。即與問答不相違。更思云云
總聊簡八卷私記七云。泰法師有二説。一云
○以佛悲智増上生故。聽衆識上似教顯現
聽法徒衆不知所現。謂加已能善入大乘菩
薩口説。阿毘達磨經二云。諸佛實加善入大
乘菩薩口。説本藏教○以正被機故。説聞
者識上似教爲體。菩薩所説本性相教不正
被機。是故不説本性相教以爲教體○攝釋
第一云○廓法師寂法師是同泰法師第二
説。攝釋章家同泰第一説云云
周記所載有人義。即寂法師廓法師等義歟。
攝釋云然有餘釋者。亦指此釋耳
  佛不説法所以
攝釋如下
總聊簡章云。龍軍論師無性菩薩○十地亦
言三界唯心。故知教體唯心所變文義爲性。
善順契經不違唯識云云
大抄云○若取能聽者影像名句等爲教體
者。即將成唯識道理。若取能説者識上名句。
即離能聽者識。既離識。即唯識不成。爲破小
乘執離識外別有名等爲教體故。唯取能聽
者親影像名等爲教體也云云
此引範法師彈無性不説法義立説法義之
中。會無性攝論之文也
周記云。問。佛不説法。略有二縁。一云。法是
戲論者不説法。二爲如來唯有無漏大定智
悲。實無聲等。所以不説。菩薩有漏末離戲論。
非唯大定智悲。如何不説法耶。答。不許説經
説論無失云云
増明記四云。龍軍論師無性菩薩及佛地論
一師所説亦同此義。但自相見不生本質於
二類中。兩法同種故。聞者識無別本質○於
三境中。是何境攝。解云。此有二解。一云。心
還似心無別所似。故是獨影○若獨影既不
生眞解。云本頌爲縁故生眞解。不可例餘○
第二解云○是帶質境。以佛本願爲増上縁。
自善根爲親助縁。撃發第八色聲種子。所生
色聲以之爲質。眼耳意識轉變相分方生眞
解○若依此義。三法同種生。謂本質影像及
見分。三即所熏種有功能。一生本質二生自
相分。三生自見分云云
  問。無性菩薩意可許佛色身耶
祕云。疏唯有無漏大定智悲者。問。言唯定等。
證無文義。既但三法。應無色身。答。有二釋。
一云。亦無。有所見者。亦唯能見識之變矣。如
文義等。二云。佛離戲論。名等故無。依本願大
悲。變現色身。令物覩益。故非戲論。色身故
有。評曰。按佛地論。此論第十前義爲本。至文
自悉云云
義蘊大同
總聊簡章云。問。何故佛法即有本佛。令説
法寶即唯心變。答。教法戲論。唯説自心。余非
戲故取本質。理行果法同佛寶故云云
八卷私記七云○意教理行果四中。教法是
戲論。故但云心變。餘三非戲論。故取本質。其
理行果三是同佛寶故也。重意約法寶。除教
之外理行果有本質也。故表云。理等三法同
其佛寶。有質有影。不同教法有影無質云云
鏡云。問。言唯定等。證無文義。既但三法。應
無色身。周云二尺如文判前爲本。今此章家許
有本佛。故後爲勝。如演祕説云云
  尋云。祕云。按佛地論。此論第十云云指何
文耶
佛地論第一云。如是我聞者。有義。如來慈悲
本願増上縁力。聞者識上文義相生。此文義
相雖親依自善根力起。而就強縁名爲佛説。
由善根力自心變現故名我聞云云
論第十云。有義。如來五根五境妙定生故。
法界色攝。非佛五識雖依此變。然麁細異。非
五境攝。如來五識非五識界。經説佛心恒在
定故。五識性散亂故云云
疏十末云。此第二説○如來根境皆以意識
妙定爲先方變。本識隨變。設第八變妙定生
故。法界所攝。非佛以外所餘菩薩及異生等。
雖依此佛所變上變爲佛身土。然佛變細。餘
變者麁。佛變細者非五境攝。他之所變義有
二途。一色或定收。如來第八勝定所引故。何
故第八定所引。彼五境不爾。五稱散五常縁
故。理亦少難。熟思之也。根境既無。如來五識
亦非五識界。根雖非實。似其根相。故佛現
有。他不變根。但變似境。以相麁故。可受用故
○對法第一説五識身性散亂故云云
祕云。疏何故第八至五識不爾者。此難初釋。
何故因八縁於定色引故。所變即屬法處定
色。五識亦縁定色爲質。所變即非法處色收。
疏五稱散五常縁故者。此答辭也。一性散動。
二者常縁五塵爲境。不同第八故。所變色五
塵中收云云
疏云下文○此師若謂轉五識得成事智品。便
違莊嚴・攝論等説。即是第二師解。佛唯三界
是實。餘虚。十五界等文爲正也云云
  既以違攝論爲主知此師義當無性意歟
三身章云。二者有義。法身但以眞如爲性。十
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由此佛身大定
智悲三法増上。六七八識及相應品爲自受
用身。平等性智隨十地宜現他受用身淨土
相。成所作智隨三業宜能起變化身淨土相。
此身土妙定生故。法界色攝。非佛五識雖依
此變。然麁細異。非五境。成所作智或是第六
第七相應○佛恒在定。五識性散。前十五界
在佛非有等云云
疏九末云。論後得智有二分耶。有義。倶無離
二取故。述曰。若依此説。佛不説法。無十五
界。大定智悲以爲體性。悲願増上衆生識上
聲色等相生故云云
燈一云。且安惠云○問。佛無相見。誰能説耶。
答。唯此應同無性等釋。聞者識上聚集顯現。
佛實不説云云
同六云。問。安惠見相皆所執。世尊即無。云何
今難經説佛智現身土等。答。彼師釋云。據増
上縁説佛所現。據實有情能感者變。如説法
事。由此次難。若無縁用。應非智等。既成縁
用。却成現相。亦復無過云云
  問。付護法菩薩教體。且性用別論門時。
可取能聞者名等耶
疏云。護法親光等云。或宜聞者本願縁力。如
來識上文義相生。實能詮文義爲體。若依本
説。即眞無漏文義爲體云云
佛地論一云。有義。聞者善根本願増上縁力。
如來識上文義相生。此文義相是佛利他善
根所起。名爲佛説。聞者識心雖不取彼。然似
彼相分明顯現。故名我聞云云疏釋此文唯取
能説名句文也
諸藏章云。第四云。體者三藏體性義類不殊
總斷簡中云。顯四體。且護法四種用別論。此
即總以能説法心上所顯假實殊途聲名句文
可爲體性。隨其所應三性五法蘊處收。所引
教理廣如所説云云
疏下文云。此中云。體雖有四門。佛地論中唯
有二種。一攝境從心。二性用別質。無性意
取攝境從心。護法意説性用別質。教體即是
能説聲等。不爾。教體便成有漏。或染無記。三
寶眞如亦應如是。故護法釋善順論宗。不違
唯識。能説法者識上現故。至下第十論。自當
云云
太抄云。若基法師唯識疏中即言。護法菩薩
唯取佛能説法者本質聲以爲教體。以本質
教是無漏故。不取能聽法者影像聲名等。以
爲教體。以影像聲通漏無漏三性等故。測法
師唯識疏即言。護法菩薩○即雙取本・影二
聲名等以爲教體云云
阿彌陀經通賛上云。五聚集顯現門。如聞諸
行無常四字。聚集顯現以爲教體。唯取佛本
質聲名句文四法爲體。若取影像爲教體。即
應教體便成有漏。唯取有漏影像爲體者。即
應眞如三寶唯有漏無漏無記。若不取者。如
何影像教體。故知但以無漏聲名句文爲體
云云
總聊簡章云。依前第二攝境從識。若取根本。
能説法者識心爲體。若取於末。能聞法者識
心爲體。故天親云。展轉増上力。二識成決定
○依前第四性用別論。唯取根本。能説法者
識上取現聲名句文以爲教體。假之實義用
殊故。十地論云。一者聲。二善字
諸藏章意同
此文
周記云。章依前第四○義用殊故者。謂即第
四相用別論。出體之者。唯取如來能説法者
等。何以故。是根本故。如來識上聲與名等假
實異故。名義用殊也。若菩薩等名能説者。此
論文中不取非根本故云云
上文云。護法等説諸教體者。謂宜聞者本願
縁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實能所詮文義爲
體。此師意説。衆生願願聞佛説。如來識上文
義相生。聽者識心既聞佛説。亦有如是似文
義相○二十唯識天親説云。展轉増上力○
聽者心識文義之相理有無疑。故諸教體。取
本無漏世尊所説文義爲體。若取能詮。唯聲
名等而爲體性。十地論説。説者聽者倶以二
事而得究竟。一者聲。二者善字
義鏡云。如來識上文義相生等者。依機本願。
於佛智上。聞者起文義相。此文義相依佛利
他善根所起。以此爲本。聞者識上方得相現。
故兼正倶説通於本影。本者如來正説。影者
傳説也云云
總聊簡八卷私記八云○問。爾此菩薩云。唯
以佛名句文爲教體。答云云不同。有云。唯以
佛聲名句文爲教體也。若聞者識上聲名句
文爲教體者。有難。難意云。有漏心上現似文
義相。何爲體。又法寶者是可珍之義也○其
是有漏識上聲名句文。有可珍之義耶。有云。
以説聽二人文義爲教體此義契章
主意也
問。章頌文
云。此師意説○似文義相云云意何。答。此章
師述護法御意也○問。説教體。前章文云如
來識上○云云聞者識上文義相不云爲體。何
今云章師述彼菩薩御意之處。雙擧説者聽
者文義相耶。答。前擧本略末故。今下章師得
意擧説者文義也。意通本質影像爲教體也。
故義鏡成此文云○聞者傳説云云○云云又云
○故雖無過。未唯識教成立。説者聽者義皆
圓滿。倶以聲字種。究竟於自心上聚集顯現。
爲教體故云云
二十唯識疏上云○性用別論即有二種。一
増上縁。許佛説法。以佛無漏聲名句文爲其
教體。佛不説法。大定智悲爲其教體。二親因
縁。隨佛説不説。皆於聽者耳意識上所變聲
等爲其教體云云
深蜜經西明疏一云。大唐三藏及護法宗有
二義。一就實正教。唯本非影。本即如來正所
説教故。二兼正倶説。通於本影。皆由如來説
力起故云云
上文於本質影像有無四句分別可見之
  問。護法菩薩意。以十地菩薩及二乘等
説法聲名句文可爲教體耶
問。十地菩薩説法文義可通無漏耶
疏云。今此論體若從所聞。有漏心變。或從能
説有漏文義。唯屬依他。相名等攝無漏心變
○或其漏説。正智所攝
總聊簡章云。若十地菩薩二乘説法聲名句
文。唯是有漏。若聽者識所變文義。或通有漏
及無漏。一切異生・二乘・菩薩七地以前有漏
後得以能聽法者。皆唯有漏。若一切二乘・七
地以前無漏後得・八地以去識上所變聲名
句文。皆唯無漏。隨其所應。説之爲教。然同
所敬既取本質無漏三寶故。今教體亦取本
質佛等所説任運而現非有漏戲論聲等爲體
云云
周記云。章若十地菩薩至是有漏者。自所發
聲第八變故。是第八相故。是有漏。問。二乘理
無疑。菩薩唯有漏。於理難悉。十地菩薩
  問。西明意明教體立攝妄歸眞門。爾者
燈師如何破耶
文方問。正義意可許以無漏有爲名妄
之義耶
西方文名妄者。妄者顛倒之稱。如妄者
顛倒。無漏有爲既非顛倒。何名妄耶。依
之勝鬘疏云。據實道諦虚而非妄云云
之燈師破西明攝妄歸眞門。正智非妄。
總云攝妄。故即有過云云若不名妄者。大
師釋云。今言虚妄者。即有爲無漏皆名
虚妄也云云如何
燈云。體性不同者。一辯本釋。如法苑○二叙
異釋○有釋五門。一攝妄歸眞。二攝相歸識。
三以假從實。四三法定體。五法數出體云云
又云。次詮簡者。有釋五門。名中有濫。縁生名
妄則可爾。若約五法。相・名・分別・正智・如如。
攝彼前四總歸如如。正智非妄。總云攝妄。故
即有過。又辯中邊頌云。虚妄分別者。乃至是
則契中道故。不可説無漏名妄云云
増明記云。有釋五門者。解深蜜經記云。然諸
聖教大唐三藏五門出體者。若破五門。豈破
三藏縁生名妄。此則可爾者。五法之中。除眞
如外。皆是縁生。從種生故。然則次下正智非
妄。還爲自害○不可説無漏名妄者。起信論
云。妄心熏義亦二種別。一増長根本業識熏
令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受生滅苦已上
二乘智諸菩薩智雖是無漏名妄心熏。若諸
無漏不名妄者。豈不違論。如是推尋可成文
云云
最勝王經一云○大般涅槃云何爲十○七者
眞如是實。余皆虚妄文廣可見
勝鬘經云。世尊。此四聖諦。三是無常。一是
常。何以故。三諦入有爲相。有爲相者非諦非
常非依○是故滅諦是第一義不思議云云
同疏云。虚者不實。妄者顛倒。即苦集二可名
虚妄。豈有道諦亦是妄耶。以非倒故。但説三
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別。不言無漏也。答。今與
二諦合爲文故。總名虚妄。據實。道諦虚而非
妄也
二諦章云。問。但立一俗一眞即得。何須立四。
答。此諦理應攝行歸眞。總立一諦。勝鬘經説。
一實諦是如來藏。是爲一實。余有起盡。或是
所取。非一實故云云
唯識章云。勝鬘經中遮余虚妄名一實諦云云
金剛般若賛述上卷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者。謂虚妄有三。一者眞如法身無生滅故。名
爲眞實。諸事法皆名虚妄。即此所説也。二者
諸無漏法皆名眞實。諸有漏法名爲虚妄。故
中邊分別論云。三界虚妄心心所也。三依他
圓成名爲眞實。遍計所執名爲虚妄。故此下
文我相即是非相○今言虚妄者。即有爲無
漏皆名虚妄也云云
唯識義十卷私記一云。問。無漏有爲不名虚
妄者。何勝鬘經云。三諦入有爲相。有爲相者
是虚妄云云既無漏依他對滅諦名虚妄。何對
言無漏有爲不名虚妄。答。名虚妄眞實。凡有
三相對。一者有法無法對。無法無體故云虚
妄。有法有體故云眞實。二者有漏無漏對。有
漏不證實故云虚妄。無漏證實故云眞實。三
者生滅不生滅對。有爲法生滅故名虚妄。無
爲法不生滅故名眞實。今經意生滅不生滅
相對。無漏有爲名虚妄。樞要有漏無漏相對。
無漏有爲不名虚妄。故不相違調度之中雖無漏
有爲名虚而不名
云云古徳多依此義云云今云不
然依三相對可云虚妄眞實○
問。若爾。有漏無漏
相對不名虚妄。生滅不生滅相對無漏有爲
可名虚妄。答。彼生滅不生滅相對可爾。雖然
樞要意無漏有爲法是所求物。若無漏有爲
法名虚妄。恐同所厭法。不名虚妄也云云
  問。西明攝相歸識門何破之耶
燈。二攝相歸識。此亦有過。若識性名識。不異
前門。若即歸八識。識亦是相。亦不可説心王
所變相分名相。以不離識。所有五法皆名識
故。若以五法總名爲識。如非相故。離五無法
可攝歸故。若云約教體説所變相分。同時心
所亦變名等爲相縁故云云
  問。觀法師攝義歸名門可破之耶
燈云○前之三門即本。第四性用別門○又
攝義歸名亦小有失。非一切義皆名攝。因名
言故。名名言熏習。非即是名云云
  問。要集意依楞伽法身説法文立離能
所詮教。爾者燈師何破之耶
又方問。楞伽經中説法身説法義。離心
相應體故。内證聖行境界故。是名法佛
説法之相云云爾者此文説推功歸本義

燈云。先叙異釋者○要集爲三。一離能所詮
教。入楞伽第二云。法身説法者。離心相應
體故。内證聖行境界故。四答亦同。謂佛法身
眞如理生正智解。名説法。二通能所詮教○
三唯局能詮教○云云
又云。次詮簡者○要集三門。離能所詮。即攝
相歸性。推功歸本復是無分別智所縁之境。
因境起智。言法佛説法。寄詮談之。云離心相
應故。内證聖行境界故。是名法佛説法之相。
非是眞智正證如時。能證所證有此行解。名
爲説法。後之二門亦即性用別論門攝云云
増明説一云。入楞伽第二等者○解云。離心
相應解者。心即心王。相應者心所○謂佛法
身生正智。解者即釋。上云内證聖行境界。軌
生物解名之爲法。問。法身眞理。常無言説。何
名説法。答○然楞伽云法者。汎論説法略有
四義。一語言説法。如佛地論二身説法而非
法身。二生解説法。亦通法身。如楞伽經。三依
土差別十種説法。如十卷楞伽第四卷説。四
諸佛進上諸所施爲皆成佛事。如維摩等○
今約第二生解脱法。而説法身説法之相。問。
維摩經第三云。有佛土以光明爲佛事○或
有寂莫無言無爲而作佛事。此等諸法皆有
名等爲不定耶。答。西明云。不定。法身説法及
虚空等。能生解故。名爲説法。而無名等諸無
爲法。無分位故○問。若爾。法佛説法不帶名
等。應非教所攝。答。非倒事法差別。必依名
等。理性體相。即等名等云云
同第二云。要集三門等者。若内證位心言路
絶。有何教體説離能所詮。若寄詮談。豈無能
所。然則離能所詮即本第一攝相歸性。言雖
似別義。同本釋故無別能。虚設劬勞○云云
三輪章云。第六三身所作者。其自性身眞理
常寂。無有作用。不外利生。不起三輪。然般若
論推功歸本。故作是言。應化非眞佛。亦非
説法者。實無作用。不起此三。要曰證彼。三輪
方勝○雖楞伽經説佛法身説法身説法差
別。推功歸本。同般若論。實無作用起説法事
云云
總聊簡章云。護法等説○於眞如性絶語言
故。實無以説事。故般若云。奇聲尋我。不見如
來。推功歸本。仍言應化非説法者云云
玄賛一云。經曰。佛賛曰○問。此三身中。何身
所攝。答○應化非眞佛。亦非説法者。推功歸
本。即法身也。所以稱讃大乘功徳經。住法界
藏。法身説○據實而言。實通三佛○故楞伽
經中説三佛身説法各別。皆説法故云云
理趣分疏釋薄伽梵文大同此釋
同九壽量品云。楞伽經言。大惠。法佛説法離攀
縁。離能觀所觀。離所作相量故等○般若云。
應化非眞佛亦非説法者等。推功歸本。唯法
身故。彼經宗説眞法身故云云
攝釋四云。按四楞伽第一云○引經
廣釋
問。夫言説
法假文名等。既離攀縁諸相寂然。云何名説。
答。説法本意令他生解。法佛爲境。令菩薩等
根本智生故名爲説○
開發下云。問。既言佛説。説是何身。答。依楞
伽經。三身倶説故。十卷經第二卷云。法佛説
法者。離心相應體故。内證聖行境界故○解
云。法佛爲所依境能起證智。生解義同故名
爲説。非語言説。無相用故。有智徳云。此由執
化。皆由法身。二身説法歸功於本。名法身説。
若爾。二身説一切法。如何但言内證智境云云
唯識斷
&T077350;同之
鏡水抄八云○問。何故名法身説。答。二義名
説法。一者十二分教從法身流出名説法。二
令智生解義邊名説法。問。何人聽法。答。六十
六人是聽衆。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
三個根本智證眞如時。各與二十個心心所
法。計六十六人。問。説何法。答。根本智證眞
如時。生一味清淨相。名法身説法。若言一味
清淨解即不是説法。正證理時。無生解心。但
是一味清淨相也云云
又云。三者三身倶説法。如楞伽經法身説法
令智生解云云遊心決上云。問。若化身説法
者。何故金剛般若論云。應化非眞佛亦非説
法者。答。此非眞佛説法者。是故化説法亦有
無妨。問。四卷楞伽經云○今觀彼文。三身説
法。如何今云法身不説應化説法耶。答。彼經
法身者。非○言説但能生無分別知解。故言
説法云云
金剛般若賛述下云。經莫作是念。何以故。若
人言如來有所説法。即爲謗佛不能解我所
説故。述曰○謂若有法身有所説法者。即謗
法佛也。寂莫無言故。問。若爾者。何故前言應
化非眞佛亦非説法者耶。答。彼推功歸本故。
要内證眞理。於外可能説。所以喚法身無説
是眞説。問。何故楞伽經云。法身説離相離言
法。報身説十地法六波羅蜜法。化身説三乘
法耶。准此法身亦説故。答。説有二種。一者起
作説。謂有説説也。二者無記作説。謂無説説。
前是報化。後是法身。彼據不定之説。此約有
説之説。故不相違。云何法身爲不説説。謂由
衆生證達理。名之爲説也。猶如有人。若悟不
悟。令他解了。名説法也云云
  問。觀法師意判六種釋同異之中。相違・
隣近別體非同云云燈師可許之耶。答不
許也。付之
燈云。有解六釋勒爲三例。一同體非別。持業・
帶數。二體非同。相違・隣近。三亦同亦別。依
主・有財。思之有相濫。若所釋法通不障。據六
釋體即不必然。且如四斷。斷者是勤心所。四
者是數。即不相應。云何同體。又如相違。五識
身相應地意地。以二法別合一處説。據體各
異。如五識身相應地自是地。不是用彼意相
應之五識爲地。亦非以五即意地等。既言五
識身相應地。此豈別體
増明記云。文有解六釋至此豈別體者○五
識身相應地意地。地者十七地中二地名也。
五地之中攝決擇分。方有是言故。言五識身
相應地○今約攝決擇分中合爲一名顯相違
釋○如五識身相應地自是地等者。此相違
章。章云。如攝決擇初立地名云○名曰相違。
既二相對顯相違。今以一地顯相違。豈順本
意。若言五識身意相應地。可如所難既不言
爾。故知恐違云云
總聊簡章云。然相違釋者。名既有二義。所目
自體各殊。兩體互乖。而總立稱。是相違義。如
攝決擇分初立地名。云五識身相應地意地
者。此非五識身地即是意地。亦非五識身地
之意地。亦非以五識身地爲意地。兩地名殊。
共立一稱。體各別故。名曰相違云云
智周清素義鏡等可見
燈周記云。燈即言五識相應地等者。與同時
諸心所等名曰自相應。即五識等名爲地。意
相應亦准釋問。有解。本言相違釋者別體不
同。如何今者擧五相應。而難於他。但言五識
身相應地。不簡意地。非相違故。有解。若言五
識相應意相應地。而各別體合一言。是別體
爲不分別。有濫生過故。擧五識相應地等而
難之也云云燈裏書云。燈難意者。五識相應
地。意言不分明。責引此文成名相應釋言中
不妨。若通五識相應意相應地。此即分明言
中五識身相應地。且望一邊。五識相應地。此
豈別體。問。心所心王二各別體。何言不別。
答。據一識相應。論且云不別。又解。即此且識
而相應等所爲地。地識不別名無別云云
明詮記云。且如四斷等者。意云。四正斷者。准
帶數釋。非持業釋。如何云二釋同體非別體。
但如廣百論。通持業釋帶數釋也。今論此所
釋法以不通二釋難也。言如相違等者。五識
身相應地意地者。此相違釋。五識身相應者。
此隣近釋。既一名法是持業釋亦隣近釋。如
何二釋定別體云云或私記
引也
  歸敬段
  問。疏引雜集論云此論及能起故云云
者爲敬本釋二師之證歟
疏云。二者但敬人而非法。即是唯識本釋二
師○辯中邊論天親頌云。稽首造此論。善逝
體所生。及教我等師。當勤顯此義。唯敬二師。
何故但敬本釋二師。如來是作者。論所依故。
弟子是述者。起此論故○安惠雜集論初序
云。此論所依及能起故。佛薄伽梵諸法所依。
一切教起所依處故。佛聖弟子依法隨學。無
倒依止而造論故云云
祕云。疏此論所依○等者。論所依者。謂即三
寶 無著覺師子名能起者。如次造彼對法本
釋。言佛至隨學者。釋彼佛僧爲依所以。略不
牒法。由聖弟子依法隨學。傳示後人。令法不
絶。所以僧寶亦爲論依。言無倒造論者。明本
釋師能以三惠攝於教義而造論也云云
要云。有三寶通敬。即顯揚對法攝論佛地及
四分律等。如是非一云云
雜集論第一云。諸會眞淨究竟理。超聖行海
昇彼序○敬禮如是大覺尊。無等妙法諸聖
衆。敬禮開演本論師。親承聖旨分別者○今
此頌中。無倒稱讃最勝功徳敬申頂禮。以供
養三寶及造此論經釋二師隨其所應。所以
者何。此論所依及能起故。佛薄伽梵是契經
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無師自悟諸法。一切
教法所依處故。從此無間聖弟子依法隨學
法爲依者。法界所流故。經釋二師亦契如來
所説聖法。一分無倒聞思修行。爲依止故隨
而造論云云文廣
同抄一云。論此所依及能起故。述曰。讃禮三
寶。論所依故。讃禮二師。能起論故。○論佛薄
伽梵至平等所依。述曰。下廣釋依起二義。先
釋所依○法是佛所。佛應依法。如何今説佛
爲法依。論無師自悟至所依處故。述曰。釋所
依由。最勝之力證由自悟。名曰無師○由佛
方顯説。是故説佛與法爲依。此非師資。據顯
説故。又○論從無間至依法隨學。述曰。顯次
相依。佛證法已。即縁弟子方便顯説。名爲無
間。聖隨修學。名法爲依。諸聖弟子結集流布。
由是展轉方得起。故説僧寶爲論所依。論法
爲依者法界所流故。述曰。釋説僧寶依法所
云云
中邊疏上云。論稽首造此論乃至當勤顯此
義。述曰○此中少初分世親所説○大論六
十四及對法第一云。本釋二師此論所依及
能起故。略無通序歸敬三寶云云
  問。唯敬一乘三寶文何
問。爲地前菩薩所現變化身者。大乘佛
寶攝歟
疏云三問。三寶有二。一乘三乘。此中所敬何
者三寶。答。此中唯敬一乘三寶○顯揚頌云。
善逝善説妙三身。無畏無流證教法。上乘眞
實牟尼子。我今至誠光讃禮。佛地論頌云。稽
首無上良福田。三身二諦一乘衆。攝大乘等
處處皆同云云
三寶章云云
  問。麟喩獨覺三寶中何
疏云。問。麟角獨覺諸部不同。此於三寶何寶
所攝。答。麟角善根僧種類故。許彼種類有多
獨覺同時出故。故麟角者亦僧寶攝云云
祕云。疏麟角諸部不同等者。且薩婆多麟角
三根。菩薩二根皆法寶攝。故婆娑論一百三
云○倶舍二十五大意亦同。釋夫言僧者和
合爲義。四人已上和合名僧。麟角菩薩三千
界各獨出世。故不名僧。非正覺故。復不名
佛。故在法收。問。何故不許菩薩同出。復云何
有二無漏根。答。但據後身坐菩提樹而説。三
十四念得成菩提。三十三心前是二根攝。不
障已前有多菩薩。亦不説彼有無漏根。問。上
天聖等不成僧衆。何寶攝耶。答。古有二釋。
一云。法寶所攝。二云。僧寶收。雖無事和。理
和僧攝。詳曰。初釋雖通。然論無簡。今依後
釋。問。天聖據理許在僧收。麟角菩薩何不亦
爾。答。天有多聖。理合名僧。彼既不然。何得
相例云云
爲令知小乘義。雖恐繁文。一段具抄之
義選抄三云○問。如麟喩獨覺。一州不同羯
磨。二又獨出。無和合義。如何亦僧寶收。答。
大乘解有二義。名部行類也。二所證生空理
和故。亦僧寶收以住持三寶可悉云云
顯幽抄第八意同之有二釋。可見
  問。唯敬法身不敬餘二身文何耶
要云。於唯敬佛中。有唯敬法身非餘二○楞
伽初云。歸命大智海毘盧舍那佛。此雖經主
所置。唯敬法身也云云
要決云。文楞伽初云至唯唯敬法身也。解云。
法苑林第七卷佛土義云○問。若毘盧舍那
是法身者。何故言大智海。答。法身是智之性
故。名大智海。故無有失云云
佛土章云。梵網經説。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
座○一受用佛名盧舍那○瓔珞經云。毘盧
舍那佛是法身。盧舍那佛是受用身。釋迦牟
尼佛是化身云云
八十花嚴第一云○此諸菩薩。往昔皆毘盧
遮那如來。共集善根。修菩薩行。皆從如來善
根海生。諸波羅蜜悉已圓滿云云
第二卷同之
同第五云。爾時海慧自在神通王菩薩承佛
威力。普現一切道場衆已。即説頌言○毘盧
遮那具嚴好。坐蓮花藏師子座。一切衆會皆
清淨。寂然而住同瞻仰云云
同第六云。爾時世尊○而説頌言○毘盧舍
那大智海。面門舒光無不見。今待衆集將演
音。汝可往親聞所説。爾時十方世界海一切
衆會。蒙佛光明所開覺已。各共來諸毘盧舍
那如來所云云
同第七十云。有菩提樹。毘盧舍那如來坐此
樹下。有不可説佛刹微塵數菩薩。前後圍遶
云云
梵網經古迹上云○盧舍那者此云淨滿。無
隣不淨。無徳不圓故。法藏師云。梵本皆名毘
盧舍那。此云光明遍照。智照法界。身應大機
云云
梵網疏樸楊
文句第九天台云。法身如來名毘盧舍那。此處
報身如來名盧舍那。此翻淨滿。應身如來名
釋迦文。此翻度&MT00600;云云
  問。義燈中明三業歸依不同。爾者唯語
業非身意二業之文何耶
燈云。無垢稱頌中説。是偏取語業云云或本云
顯揚説
是偏増明記以無
垢頌本爲正可見
歸敬章云。或唯語敬非身意。説無垢稱經云。
長者寶性以頌讃云。久積無邊清淨業。獲得
廣大勝名聞。故我稽首大沙門。開導希夷寂
路者。初雖身禮。後但以言。故名語敬。非身意
云云
無垢稱經第一云
  問。二乘無漏後得智可發身語二業耶
燈云。三問。二乘歸依得通無漏以不。答。一解
許得。以自在者在定之中得起五識。何故無
漏不得歸依。一云不得。三乘眞智總不歸依。
二乘後智多縁諦理。無別功能。不能起發身
語等業。無勝用故。此解爲正云云
増明記云○問。若第二釋以之爲正。何故章
云。七歸依義勝。觀眞理而亦成。敬禮通微重
賢善而兼是。既云觀眞理而亦成。豈縁諦理
無有歸依。若有歸依。即通無漏。與第一説有
何別也云云
歸敬章云。五敬禮歸依二種差別者。略有七
釋。一歸依據重。但唯身語。敬禮通輕。該心及
色。遍三業故○歸依義勝。觀眞理而亦成。敬
禮通微重賢善而兼是○云云
疏十末云○若隨彼二乘等。無漏心所變即
無漏心。然彼無此事。彼無漏狹。不能縁身土
等。若隨彼二乘有漏心并異生所變即有漏。
皆通淨穢。或二乘後得不能縁。即唯有漏。通
染淨。如螺繋梵主舍利弗等所見異故云云
義蘊云。此有二義。初説。二乘無漏後得變身
土。有義不然。如十六心相見道。但能觀前所
取能取及加行心心。不能廣縁諸法。後義爲
云云
佛土章云。其變化土○餘所變者。有義唯有
漏。無漏後得不能變爲淨土相故。有義亦無
漏。無漏後得智隨佛所變増上力故。亦變事
相。理未乖故。前釋爲善云云
無垢稱疏二全同之
義賓記云。有二説中。初説章主心義○又有
本云此爲善云云
對法論九云○復次一切道諦由四種相應隨
覺了。謂由安立故。思惟故。證受故。圓滿故。
安立者。謂聲聞等隨自所證已得究竟。爲欲
令他亦了知故。由後得以無量名句文身安
立道諦○圓滿者。謂此位後圓滿轉依○復
由後得智以名句文身安立道諦云云
同抄七云。四種道諦中。論云聲聞以後得智
説法。携師二説。一即無漏心説法。若爾身○
之業亦應無漏。如菩薩以心無漏故。又釋。此
後得智種類名後得智。若爾。無漏智中何故
不説。今取後釋。以二乘劣故。無漏智不能説
法。又身口有漏。非如菩薩無漏智説身口業
亦無漏云云
總聊簡章云。今依大乘○若聽者識所變文
義。或通有漏及與無漏。一切異生二乘菩薩
七地已前有漏後得。能聽法者皆唯有漏。若
一切二乘七地已前無漏後得。八地已去識
上所變聲名句文。皆唯無漏云云
周記云。章二乘至皆唯無漏者。問。二乘無漏
後得之智功用既微。何得聽法。羊鹿車體何
故不許。答。但許聽法而不説。彼功用有多故。
羊鹿車而無實體云云五心章周記二乘無
漏後得聽法云云
  問。二禪以上爲有語業爲當如何
燈云
諸文如第四卷抄之
  問。梵網經中十八梵天來佛邊受菩薩
云云爾者倶實身歟
周記云。問。梵網菩薩戒經中。説十八梵王於
佛受戒。何名十八。答。四禪之中有十八天。十
八天之主名十八王。問。生五淨居實不迴向。
云何得言而於佛邊受菩薩戒。答。爲可。來佛
邊者。是佛菩薩之所化作來於佛邊受菩薩
戒。非實淨居。問。何須化耶。答。爲引不生淨
居天等。不定了可速趣於大云云
諸藏章云○盧舍那佛經説。十八梵天倶能
悟解皆悉受持菩薩戒法。故知調伏亦被二
界五趣之身。此依實身。無色界中無有耳識。
不聞教故。故知但被二界五趣有情實身云云
義鏡云○若爾。何故今此文云此依實身。解
云。十八梵中五淨居來是化作實。餘十三天
是實化作。今據多分而言實身。故不相違。又
解。十八梵中五淨居是實定性。隨被佛化發
心隨行。倶得自身之度。終不得無上菩提故
○羂索經文准此應會云云
  問。初果聖者常樂我淨四顛倒倶可斷
之耶
問。樂淨二倒可通見修二斷耶
燈云○初果雖除常我二倒。修惑未除。縁外
塵境。猶起後二云云
増明記云
瑜伽論八云。煩惱顛倒攝者。謂七顛倒。一想
倒。二見倒。三心倒。四於無常常倒。五於苦樂
倒。六於不淨淨倒。七於無我我倒。想倒者。謂
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起常・樂・淨・我妄想
分別。見倒者。謂即於彼妄想所分別中。忍可
欲樂建立執著。心倒者。謂即於彼所執著中。
貪等煩惱。當知煩惱略有二種○倒根本者。
謂無明。顛倒體者。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
見取・戒禁取・及貪。倒等流者。謂邪見・邊執
見一分・恚・慢及疑。此中薩迦耶見是無我我
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見取是不淨淨
倒。戒禁取是於苦樂倒。貪通二種。謂不淨淨
倒及於苦樂倒云云
疏六本并樞要下論六
之處
倶引之
同抄三云。見取是不淨淨倒。戒取是於苦樂
倒者。隨其所應。縁見縁戒。及相應法爲勝能
淨。故是二取○想心見三皆通四種。四無別
體。且於四見倒中。常我通見修。中二唯見斷。
想心二倒隨應通二云云
同十三云○然據理論之。在家唯可不起見
倒。出家不起貪倒歟。貪我見二取爲生天解
脱因。若作此釋。想倒通見修斷。以爲心見二
倒依故。見倒唯通出家外道起故。若心倒通
在家出家亦起故。通見修斷。又唯見斷分別
所生故云云
金剛仙論四云。然依此經但偏論羅漢所未
斷除習惑。不論前三果所未斷惑。依下論釋。
則通辨前三人。明前二人始斷我常二倒。未
斷二倒故。有行煩惱。後之二人樂淨亦除。故
無行煩惱。唯有無明習氣也云云
金剛般若述讃上云○三金剛仙所造。謂南
地呉人。非眞聖教也。此或十一卷或十三卷
成之云云下文同之吉藏金剛般若疏并貞元
録等不用此論可見之
光記云


論第一卷本文抄四目次

  造論縁起段
若論顯理事
安惠五識煩惱事
又不知親證事
等覺名事
一意識計事
有境無心事
  總標段
由假説我法事
第九識體事
軌在有法事
  賢聖義段
一生或半生事
分品潤生事


論第一卷本文抄四

  造論縁起段
  問。依有觀可顯眞理乎
疏云○智縁空起。爲所由門。顯二眞如。名
二空理。理體雖有。離有離空。性是空。説爲二
空。從能顯説
祕云○問。衆生執有。以空爲門。破病顯理。衆
生執空。應有爲門。遣執明理。答。若破空病。
説有能除。若論顯理。要資空觀。問。有觀有
相。即不顯理。空相不遣。豈得理耶。答。由空
爲門。遣能所取。方泯二相。而能證理。從所由
門。名空顯理。理亦無失云云
疏九本云。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如離有離
無性故。述曰。病多起有但説空門。若空病生
亦立有性
廣百六云。諸法眞理實非空性。空爲門
假説爲空。眞理非空。空爲門者。眞理非
有。應有爲門。隨機説門。有亦無過。然其門義
順在於空。有有有等皆順執心。空空空等皆
違妄執。故有智者聞説空言。應離一切有無
等執。悟法眞理非有非無。而起有無分別戲
開發二云○問。眞如之理二相倶無。空有雙
除方能證會。有相除遣可説如前。空相除遣
由何加行。答。加行修空非唯遣有。若取空相
還以空除。謂觀行者以修空故。於自心内空
相還生。即以空心作意除遣。故於所虚空相
亦無。故深蜜經第三卷中。説空作意除遣
十相。彼第十云。即於彼相對除空性。作意思
惟故有空性相。此由空空能正除遣。處處經
論皆有此言○問。若説證理要總觀空。不由
了觀所取非有其違教理。如何會通。教相違
者。二十唯識叙外難云○論主解云○然達
愚夫遍計所執自性差別諸法無我。如是乃
至入法無我。非諸佛境離言法性亦都無故
名法無我○攝大乘論第六復云。四尋思四
如實智便能悟入三性無性○彼論頌云。名
事互爲客○彼無故此無。是則入三性。無性
菩薩廣解釋已。於彼總顯二頌意云。此中但
遣遍計所執各別心境。伏除分別不無其事
○若總觀空方能顯。即應圓成依他起上依
所執二無所顯。何故但説所執都無。答。諸聖
言教可以義尋。不應隨文而生執著。此等或
依法相道理。或依菩薩遠加行心。或約眞空
後所得智故。於觀境所説不同。理實親能引
生聖智。要總觀空爲加行也。豈別觀察所執
性無存依他相親生正智
唯識章云
  問。安惠論師意可許五識與煩惱障相
應乎
要云。若欲根本名爲重者。安惠本義有漏心
中皆有法執。何等名重。何者名輕。若六七
識中煩惱名之爲重。分別廣故。計執深故。五
識之中煩惱若輕。由他引故。無衆生執故。若
第六識中所知障名重。計深解廣。由與惠倶
引生五故。爲引業因生第八故。行相猛故。五
八識障名之爲輕。執淺解略。由他引生。行相
不猛。非必惠倶故。第七都無法執。由此輕
重二種別故。論遂説言由我法執二障具生。
不爾。如何名由及具。但是法執必帶人執。非
此師義。不説五八有衆生執。不説第七有法
執故
燈云
斷障章撰集記元興寺
船等
云○問。第七第六有人
執故。煩惱可有。五識無人執。云何得有煩惱
耶。答。依第六人執引生五識有煩惱。問。若
爾。依第六法執引生第七識者可有煩惱。彼
依第六力第七平等智起故。答。起或必依所
依力。不假依力。第六於第七是能依故。不假
彼力起解通能所依。所依力故。平等智依彼
第六力得故。約等既別故。不可例云云
  問。二乘聖者可證生空眞如乎
燈云。證眞解脱者○具足三事乃名大般。今
二乘人不能證彼眞如理體。但能悟此眞理
體上離煩惱障染覆義邊。名證解脱。以二乘
人不能證悟法空眞理。但能悟得生空一分。
雖得生空。又不知親證。但名解脱。非眞解脱
云云
周記云。燈不能證彼眞如理體者。此約二乘
不能全證生法理也。非總不證名不證也。雖
得生空。又不知親證者。無分別智證生空時。
心與境冥無行解。後得智起縁之時。但能見
前加行之心。而不自知親證眞理。所以不得
名眞解脱云云
玄賛七化城
喩品
云。三昧城者○如二乘人所起四
倒。正智證生空。猶未起執。後時觀前正智行
相。不親得故。乃見加行所求行解。便謂爲
眞。遂起四倒。此亦如是。非無漏心乃世間定
皆是法執。出彼心後方起執故。此護法義
  問。契經中以金剛心菩薩名等覺云云
者燈師何釋之乎
問。樸楊大師如何釋耶
燈云。西明云。三藏解。等覺者。無間解脱同斷
一障。故言等覺。非謂解齊名之爲等。今又助
解。約所證理。後更無障障所證理。故見分明。
不同此前猶有微障見不了了不云等覺。此
云等覺。但約根本。非據後得。今此菩提。
説。後得一切種智不同前故。名爲勝果云云
祕云。廣如義燈。有義解等覺妨。相傳三釋。一
云一刹那間正體後得與佛平等。名爲等覺。
依長時言對彼名勝。二云。眞智平等。後智劣
佛。三云。眞俗二智倶未究竟。不名平等。無間
解脱同斷一障故説等言○詳曰。雖有三解。
疑猶未遣。且金剛位是無間道。何有長時對
之云勝。設云此位有多刹那佛平等者。是何
刹那。彼倶無間。未可於中分成勝劣。若勝形
前前非等覺。何過須釋。若形二智名勝等者。
障猶未盡。復未圓證。以何名等。若對斷障
同名爲等。理即有矣。而文未見。由斯三釋
皆未敢依。未見所據。而無所據。今助一釋。佛
所得法而皆得之菩薩稱等。所得自在離障
圓極。故佛云勝。故大般若五十五云。云何當
知已圓滿。第十法雲地菩薩。與諸如來應言
無異。善現。是菩薩已圓滿六波羅蜜多・八
定・三十七道・三三昧・五眼・六通・佛十力・四
無畏・無礙・無量・十八不共・一切智・道相智・
一切相智・一切佛法故。若復永斷一切煩惱
習氣相續。便住佛地。是故當知與諸如來應
言無異。釋曰。現正等覺是一切智。極善通達
是道相智。現等別覺是一切相智○准于此
文。無異之言等之別名。障未離等顯佛爲勝。
斯所憑於理通矣。問。勝劣差等義焉在。
答。約所得徳名數無差。等言徳數。不據用
齊一同圓極方名等也。故智度論云。如月十
四日十五日雖同是月。小不令海潮。得潮有
異。而佛菩薩亦復如是。又如向果勝劣性差
聖名同也。如言燒衣。一分亦轉。據斯相形。等
勝無咎
  問。論云或執諸識用別體同云云爾者。八
識體一歟。六識體一義歟
問。爾者今此文可攝七識體一計耶
疏云。論或執諸識用別體同。述曰○即大乘
中一類菩薩。依相似教説識體一。攝論第四
説一意識菩薩計。一依遠行及獨行教。遊歴
諸境故説遠行。復言獨行。無第二故。二依
五根所行境界能受教。三依六識身皆名意
處教。四又解深密瑜伽等。説如依一鏡上有
多影像教。五如依一水中有多波喩教。此恐
至教故説有一識。有云。一意識但説前六
識爲一意識。理必不然。此説八識體是一故
燈云。四明云。有説八識爲一。有説但執六
識爲一。不説七八。雖有二解。取此爲正。所以
者何。世親釋云。唯除別有第八。故彼論云。非
離意識別有餘識。唯除別有阿頼耶識。故知
別有第八。雖無正文。准理第七雖意別有。要
集三解。第三同此。亦判爲正。今謂不爾。若無
唯言。可如所會。既説唯除別有第八。更許離
六別有第七。乖論唯言。要集又會。如深密經
文。唯顯第八與六。意中合説第六七。故彼意
唯信有第八識。本未信有第七末那。故世親
述彼唯除第八不除第七。若爾。那知世親不
依楞伽所説第八與七如水起浪。執七爲一
唯除第八。又復無性但言此中無別餘識。
知不依一類諸師依楞伽經如水起浪八識體
一。此論但云諸識體同。諸言無簡。又無著攝
論云。有一類師説一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
名。如意思業名身語業。依彼論文。既云説
一意識。明不許多。又云如意思業。只説意思
分爲三業。非別二思。若許餘識。喩不相似。不
名一意。是故無性但總説言無別餘識。世親
攝論唯除第八。更別師義。如古因明師立能
所成。多小各別非皆相似。古一意師亦應如
是。非可違論説六爲一將作正叙云云
世親攝論四云。論曰。又於此中有一類師。説
一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名。如意思業名身
語業。釋曰。一類菩薩欲令唯有一意識體。彼
復次第安立顯示。如意思業名身語業者。如
一意思於身門轉得身業名。於語門轉得語
業名。然是意業。意識亦爾。雖復是一。依眼轉
時得眼識名。如是乃至依身轉時得身識名。
非離意識別有餘識。唯除別有阿頼耶識
無性攝論四云。論曰。又於此中○名身語業。
釋曰。又於此中有一類師説一意識等者。此
顯諸師所見差別。謂有一類菩提薩埵。欲令
唯有一意識性。依於彼彼眼等生時得彼彼
名。所謂眼識乃至意識。此中無別餘識種類。
此如何等如意思業。如一意思在身處所。發
動於身則名身業。在語處所發動於語則名
語業。與意相應名爲意業。意識亦爾
兩論文倶廣。恐繁略之
論七云。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縁
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能所熏等相
各異故云云
疏七本云○此三義釋不可定一○攝論世親
第四叙唯有一意識菩薩。今不同彼故不可
定一云云
  問。清辨菩薩可立有境無心義耶
疏云。然清辨計總撥法空。爲違中道強立唯
境。諸心所現即是唯境。有何心也。順世外道
亦立唯有四大種色。若依此義四句分別。清
辨順世有境無心。中道大乘有心無境。小乘
多部有境有心。邪見一説都無心境○又四
句分別。有見無相。謂正量部師○有相無見。
謂清辨師。相見倶有。餘部及大乘等。相見倶
無。即安惠等等云云
上文云。清辨計言。若論世諦。心境倶有。若依
勝義。心境倶空。經中所言唯心等者。識最勝
故。非無心外實有境也。徳光論師先小乘
學。造十地疏。釋一心言。如言王來。非無臣
從。擧勝者故。非謂唯心便無境等云云
又云。論或執内識如境非有。述曰。此第二師。
即學中・百清辨等師。依密意教説諸法空。
便亦撥心體非實有。彼立量云。汝内識如境
非有。許所知故。如汝心外境。清辨俗諦外境
許有。今就中道無自違失。又掌珍中。依勝
義諦。説有爲無爲是空等。皆如彼説云云
西明疏云。或執内識如境非有者。即是第二
清辨等計。三藏解云○然彼清辨依世俗理
境識倶有。依勝義理識境倶無○三藏又解。
清辨菩薩見相分中。唯立相分而不立見。且
如眼識縁青等時。心即是青。離等外無別能
縁。餘亦准此。故作此言。或執内識如論主所
説外境非有也。問。若爾。如何前説俗理境識
有。解云。前言通説境識倶有。答。擧虚實。
以虚從實故。唯境即如親光。相見倶有。以假
從實無相。此亦應爾云云
文義記云。測云。三藏解云○餘准此釋。乃至
智證眞理時。非是眞空。空外無別能證眞
智。案云。測師未了三藏之意故作此釋。故法
師云。清辨論師心境倶有。但是俗相故説。彼
宗但是立相。非無能縁之見。雖於世俗心境
但有。然有差別。境實心虚。以虚從實故名唯
云云
論二云。若心心所無能縁。相應不能縁。如虚
空等
疏三本云○清辨亦云。若約勝義。諸法皆
空。唯虚僞。如幻化等。若約世俗。見相倶有。
許有外境。故非唯識。識離於境有何體用。故
知諸法有境無心。若言心等有縁作用許。有
實作用。便非釋子。亦違聖教。今且違汝。一
切唯境。故能縁相決定是無云云
祕云。疏清辨亦云等。有義由勝義諦。非但
無有能縁之相。心體亦無。論文既説有心心
所。但縁境時。無能縁相。故知唯就世俗以破。
諸師皆云清辨有相而無見者。此不依宗。彼
依世俗説唯識故○詳曰。非善破也○疏中
既云。若約世俗。見相倶有。今且違汝。一切唯
境。此是不許彼有見耶。若言破餘不斥疏
者。破他可通。自立不爾。既據世俗。見相倶
存。何理獨遣彼能縁相。又言心體爲現種耶。
若現行者既無能縁。何名現識。可審詳諸
補闕章下二量義云。大乘之中。清辨菩薩。世俗
諦中有相無見。但有虚僞境現在何有其心。
勝義諦及小乘一説部。見相倶無
唯識章云。或順世外道及清辨等成立境唯
六卷私記三云○問。其順世外道及清辨等
成立境唯義如何。答○疏述清辨計云。若論
世諦○非謂唯心便無境等云云又下文云。
然清辨計○有何心也云云貶量云。且如眼識
縁青等時。心即是青。離青等外無別能縁。乃
至眞智證理時。唯是眞空。空外無別能證眞
智。雖據世俗心境倶有。境實心虚。虚者從實
名爲唯境云云問。三論宗難云。清辨宗中無説
唯境之文。何法相陳妄語耶。此難何通耶。答
法相通云。三論諸師不善自宗。不得清辨之
意云爾也。彼宗立五佛性中云。因縁一法轉
而爲五。故知有境也是明詮僧
都之義也
又有云。立眞性
有爲空。其空即境故云云
  總標段
  問。本頌中由假説我法云云爾者假言大
師何釋耶
疏云。論由假説我法至彼依識所變。述曰○
假有二種。一者無體隨情假。多分世間外道
所執。雖無如彼所執我法。隨執心縁亦名我
法。故説爲假。二者有體施設假。聖教所説雖
有法體。而非我法。本體無名。強名我法。不稱
法體。隨縁施設。故説爲假○此釋順下長行
論文○又第二解。世間所執我法體無。依識
所變妄情爲縁而起於執。妄情所執是世我
法。然體無故以無。依内妄情説爲我法。聖教
所説我法二種。依識體上有我法義。義依於
體別依於總。依有體法説爲我法。即説所執
能計之情及所詮之法皆識所變以爲我法。
此上二解第一解云。説爲我法。而體是無。隨
情説假。設體雖有。不稱名假。我法二假乃屬
於説。唯假言説以爲我法。彼體都非。第二解
云。以無依有。世間説情以爲我法。以義依體。
聖教説體以爲我法。假我及法不在於言。以
所説爲若我法故。此上二解皆護法釋云云
燈云。若護法釋具如疏。然疏判云。此上二解。
第一解云。此意釋云。世間我法説所執相以
爲我法。我法本無。唯只言説。聖教雖説所縁
見相蘊等諸法以爲我法。蘊等實非。若我若
法但唯有言。故云乃屬於説。第二解云以所
執爲若我若法者。此意解云。以世所執外我
法無 世説我法者。隨自情執我法之解。説爲
我法。無彼所執我法可説。以我法無依内情
故。以無依有。假故但説情。聖教所説依識等
上有我法義。義依於體。即義是則。識體是
總以別依總故。説別義以爲我法。名義依體。
此既説義以爲我法。故不在言。有彼體義爲
所説故等云云
唯識義六卷私記二云引疏燈
第一釋
此等文意云。
世間我法名無體隨情假者。迷情依他法似
我法。妄執實我法於此所執上説言説説實
我法。此所説實我法其體無故。只有能説名
言。依其名言假説我法。故云無體隨情故假
説我法爲言聖教我法名有體施設假者。諸法
體性悉離名言。非我非法。而諸佛菩薩隨縁
説我法之時。其能説名言專不稱法體。然有
説我法。能説名言其名言上施設假名我法。
故云有體施設假故假説我法爲言重意云。設
世間我法設聖教我法。非有實體。只依有説
我法之能説名言。假説我法爲言○引疏燈
第二釋
此等文
意云。世間我法名以無依有假者。妄情迷依
他法似我法。妄執實我法。其所執實我法其
體無故。隨執我法之解。假説我法。我法是
無。妄情是有。以無依有。假説我法。故云以無
依有故假説我法爲言聖教我法名以義依體
假者。識等法體雖不可言。然其體上有我法
義。故佛菩薩説我法上義假名我法。以法體
上有我法義。以義依體假説我法。故云以義
依體故假説我法爲言重意云。世間我法隨妄
情之解。假説我法。聖教我法隨體上義。假説
我法爲言○問。就聖教我法。如何法體上有我
法義耶。答。太抄云。只如初果有初果我。二十
七賢皆有聖我云云
  問。安惠論師云可許因位無漏心有執

燈云
如第八卷抄之
  問。楞伽經中説九識。爾者第九識體大
師何釋耶
疏云。唯言顯其二義。一簡別義○二決定義。
離増減數○楞伽經説。八九種種識如水中
諸波。説有九識。即是増數。顯依他識略有
三種。廣唯有八○楞伽經中兼説識性。或以
第八染淨別開故言九識。非是依他識體有
九。亦非體類別有九識云云
伽鈔十三五十一云。菴末羅識此云無垢識。唯
在佛果。第八異名。有云九識
唯識章云。第五顯類差別者○或因果合説
九。楞伽經第九頌云。八九種種識。如水中
諸波。依無相論同性經中。若取眞如爲第九
者。眞俗合説故。今取淨位第八本識以爲第
九。染淨本識各別説故。如來功徳莊嚴經
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障圓
鏡智相應。此中既言無垢識與圓鏡智倶。第
九復名阿末羅識。故智第八識染淨別説以
爲九也
義鏡云○問。依護法宗餘之七識亦通染淨。
何故不開爲多識乎。解云。理實而言。亦可開
之。今依根本開爲二耳。又無教證故不別開。
眞諦言九識者。眼等八識各有九品。非謂更
有第九識故名爲九品。叙其外者與顯揚疏
撰集云。又依無相論同性經等者。解云。無相
論云。唯阿摩羅識是眞如。如大乘同性云。
衆生神識無邊無色無相不可見無定處所識
相清淨。唯無明貪愛習氣業客塵煩惱之所
覆障。譬如清淨虚空四塵所障。若此論經唯
取眞如爲第九識。案道基師攝論章云。眞諦
云。第九識以其如如及如如智爲第九識體。
今謂不爾。阿梨耶識頓縁諸塵。在因無記。
成佛即善云云問。新三藏既取淨位第八爲第
九。無相論等如何會釋。答。西明唯識疏第三
云。無相論云。境識倶泯即是實性。其實性者
即阿*摩羅識者。彼是眞諦三藏謬置此言。非
梵本中有此文也。不爾。如何功徳經云鏡智
相應云云
濱記云○眞諦師云。同無相論決定藏論有
第九識。又備師云。無相論者於顯揚論無相
性品。決定藏論者瑜伽論中決擇分也。勘二
論都無此文説。此云八者八識。九者九識。
皆有九品。故云八九種種識也。然基師引眞
諦説有第九識者。正義非也云云興記同之
論三云
疏三末云。唯無漏依體性無垢。先名阿末羅
識。或名阿摩羅識。古師立爲第九者也。然
楞伽經有九種識。如上下會。此無垢識是圓
鏡智相應識名。轉因第八心體得之云云
要下云。依無相同性經。無垢識是自性識心
即眞如理。故知無垢通二種也云云
莊嚴論六云。説心眞如名之爲心。即説此心
爲自性清淨。此心即是阿摩羅識云云
法花釋籤第九云○又攝大乘前後二諍亦如
地論二計不同。舊譯即立菴摩羅識。唐三藏
譯但立第八云云
  問。論云法謂軌持云云軌義唯限有體法

疏云。法謂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
持不捨自相。一體有無對。二自性差別對。
三有爲無爲對。四先陳後説對。前唯有體。後
亦通無。瑜伽論五十二。説意不壞法現前無
亦名法。今者相分必有。似無名無。前是共相。
後是自相。前唯有爲。後通無爲。前唱者名持。
後唱者名軌。合有四對名爲軌持云云
祕云。疏前是共相等者。軌名爲前。餘前後等
皆准此知。又前四對不約次第以配軌持。
也。有義軌唯有法。持亦通無。此一盡理。許無
義宗能生解者。約無本質。非無影像能生心
也。故下論云。縁用必依實有體故。詳曰。若從
其勝。軌在有法。據但生解。無亦名軌。故瑜伽
論五十二中。以五種理成縁無識。識既縁無。
豈非無法生物解耶。若生物解。何不名軌。若
爾。云何縁用必實。答。據生識體。縁必有體。
若行解起。因無亦生。如立我無。豈不生彼我
無行解。故亦無違。疏等之意如燈具釋云云
燈云。法謂軌持。本疏釋云。軌爲軌範可生
物解。持謂任持不捨自相。此意能有屈曲軌
範。表彰差別。生物解者。隨増名軌。不爲屈曲
表彰但直生解。即名爲持。持自性故。縁無爲
等生解之時。通得名法。不是定説無及眞如
不能生解故名爲持。今於總一法名分爲軌
持。不爾。軌持二言何別云云
増明記云。不爲屈曲表彰但直生解即名爲
持者。因明疏云。他異解生。唯持後説故。初
所陳唯具一義。能持自體。義不殊勝。不得法
名。後之所陳具足兩義。能持復軌。義殊勝
故。獨得法名。既云前陳唯具一義能持自體。
何故今云但直生解即名爲持。若生物解
名持者。何初所陳唯具一義。疏有唯言。豈
通二義。解云。生解有二。一生遮解。一生異
解。若言聲時。唯生聲解不生色解。故云遮解。
前未有説。逕遲持體未有屈曲生他異解。若
言無常。即有屈曲。外聲無常生他異解。今此
中云但直生解名爲持者。約生遮解。若約異
解。具一義名之爲持。故不相違
  賢聖義段
  問。付二十七賢聖且一種子人可有受
一大生之類耶
燈云。十六一種子者。唯有一生之業。名一種
子。亦名一間。即一來果進斷欲界修所斷惑。
至七八品。入不還向。而經生者。或人或天唯
受一生。即般涅槃故。唯有一&T056178;容此一生。
名爲一問。若不經生。但名不還向。不名一種
云云
周記云。燈一種子者。唯有二生之業者。唯有
二小生之因名一種子也。二小生名大生。謂
從初果身進斷七八品修惑。更不捨身。即名
不還向。若身滅經生者。即名一種子。謂有一
大生之因名一種子云云
賢聖略章云。言一間者。生或半生在名爲一
間。即是間斷之義。亦名一間。間者隔也。即由
此生堪能部隔聖果之道。名之爲間若斷三
品即三生在。若斷四品即二生在。若斷五
之時。必斷六品聖道力合。如此若斷六七品
即半生在云云
周記云。一生者人中同道往生天上。還來人
中一往一來。名一大生。或唯天上若在人中。
但受一身。名半生故云云
撰集云。於十四生即名一生。約七生即名半
生。於一物上隨義差別名爲一半云云
四卷私記松室
  問。付九品閏生義。上中・上下上三品各
閏一生歟
問。中中・中下上三品各閏半生歟
問。分品閏生爲大乘實義爲當如何
燈云。憎生損生者。欲界修道煩惱分爲九品。
將此九品以閏七生。初上品惑以増減故獨閏
二生。斷此品時。二生便減。上中・上下此兩品
共閏二生○中上一品能閏一生○下五品在
名爲家家。中中・中下共招一有。若斷此二。下
三品在。名爲一往來。不名家家。下上一品唯
感半生。斷此一品。即名一間。以有下中・下下
惑在故。下中・下下亦増半生。故名一間○已
上據大生説。人天兩報合名一生。若論中有。
人天外説乃有十四。一一生中皆有中有。人
天各七。若兼本有二十八生○上依隨轉。大
乘無文。據大乘宗。未必如彼分品閏生。何以
故。瑜伽云。全界一切煩惱皆能結生。若如彼
説。上上品惑能受二生。預流果人餘惑誰遮
不令共潤。但上品閏故應總閏。猶斷一品。餘
惑但能閏於五生。力勢漸微。餘者准此當更撿
文云云
賢聖廣章云。此中且論受七生者。且九品惑
増損七生。未斷名増。斷已名損。若別分別。上
三品惑増損四生。中三品惑増損二生。下三
品惑増損一生。強弱不同展轉各増一倍○
若更細分作九品煩惱増損七生者。上三品
惑。上上品惑増損二生。上中・上下品惑各増
損一生。若中三品惑。中上品惑増損一生。若
中中・中下共増損一生。若下三品惑。下上品
惑増損半生。下中・下下共増損半生○知中
三品總増損二生。別説中上増損一生。中中
中下各増損半生。上品惑應知亦爾。總説増
損四生。別説上上増損二生。上中・上下共増
損二。若更別説。可上中・上下各増損一○問。
如斷第八。由受半生。如何乃言由品増損。答。
理實亦有第九一品。増損半生極能障故。今
約未斷第八品以説故。言兩品共増損半生。
中有・生有名爲半生○問。何故九品之中。第
二第四品惑各増損一生。第五第六第七品
惑各増損半生。氣力相似。答。九品七生相對
増損。上三増損四。中三増損二。下三増損一。
似相形説。於三品内。復自相形。前等後二。故
更不別。以第四品類前第三第二品。以第七
品類前第六第五品。又若於中更辨多少。便
有太多太少過也云云
倶舍光記第十三大同此文。然有少異。更可
勘彼文

論第一卷本文抄五目次

  三類境段
極微縁本質
然性種等
上地散眼識縁下地色等歟
種通情本
非黄見黄
第七相分名異熟歟
八本餘末
熏生成子
如五識縁自界五塵
必變上器
要集意第六識縁他界根等時相分熏種子歟
  總標殘段
變似我法
心變似我相
  破我段
我所執我量
數論思我
實是法執
又既不可説
又諸我見
  倶生分別段
其實亦有
妄想斷故
獨覺心數
定障種子


論第一卷本文抄五

  三類境段
  問。付心心所親疎種子同別且可有本
質同種生相分耶
又問。大乘意縁極微時可有本質耶
燈云。第二師云。見相別種。若爾。亦有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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