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First] [Prev+100] [Prev] 672 673 674 675 676 677 678 679 680 681 682 683 684 685 686 687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五處非處善巧。了正因果名淨。不正因果名
不淨。能除邪執。六由根善巧。了知但有根受
用境。則離外道執我受用愛非愛境所有邪
執。四辨勝利。三藏自判。一知無我遣一合相
二於有體法。現有自性諦實。名住自性故。便
不誹謗。三自無疑惑。正法久住。四悟入縁起。
即無作者性。五令慧増長了縁生故。六於善
縁生差別當正住念。七有法隨法行故。八
依正住念證善定故。九依善定故聖慧當生。
十依聖慧故斷倒漏盡。景師子注。一薩迦耶
見於聚執一。由六善巧分拆蘊等性相各異。
便除身見一合之總。二由六善巧了知有法
是諦是實。除謗有心。三由六善巧自除疑惑。
乃至信増。四令聖教久住。五由有縁起善巧。
悟入縁起。能了釋梵等非作者無實性計我
爲因名士夫等。六令慧増長如實了知。七於
善不善等住念。由有法隨法行故。八以住念
爲依建立證定。九以定爲依。聖慧當生。十依
慧斷倒。基云。一除我執治一合之*總等。二
有法諦住故。便不誹謗。三自無疑惑。四善答
他問。五令他信。六令教久住。下四即四又字。
是故十也
瑜伽論記卷第十六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十六之下論本五十八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五十八卷
上來攝決擇分有十二段中初有七卷。合決
五識身地意地已訖。自下第二有四卷。合決
有尋有伺等三地。於中初結前生後。次正決
擇。後總結。就正決擇中初雜決擇。二正決擇
煩惱業生三種雜染。前中先辨焔摩名法王
所以。後辨海鹹所以。前中焔摩即本地分曰
靜息王。靜息諸非也。言令憶念故遂爲現彼
相似身者。若有衆生殺牛。將生地獄執到法
王所。焔摩作彼所殺牛告彼人言。汝先殺我
所作惡業今當受於此地獄苦。令彼追憶先
世惡業生悔心。故問。執到王所爲當中有爲
死有耶。此有兩解。一言中有。二云死有。準下
文云三種人生那落迦不憶宿命。故令憶念。
即知前解爲勝。問獄卒爲當有情爲非情耶。
答小乘中或許有情或非有情。正理論説通
情非情。今依此文自有兩解。一云。一切獄卒
皆非有情。以論云如化非衆生故。二云。獄卒
有二。一者焔摩使者即有情數。二者衆生業
力所生。同在地獄令受苦者是非有情。此文
總相説。地獄有情不造新業。理實亦造三時
惡業。以有惡語綺語及以瞋等故。問餘處説
惡趣不造往惡趣業。以不起分別煩惱故。今
何故説爲令憶念故等耶。答雖復不造新總
報業。而由瞋等故撃發曾造總報之業。更受
惡趣總報故。此法王便令憶念而不起瞋等。
下辨海鹹。由水鹹故至不被採害者。謂由水
鹹陸居衆生不得入水採害。則水居蛇難。是
水居者有福。又大海中至一分難得者。水鹹
難得即陸居一分非福。輪王出世主藏大臣
以手攬海。寶隨手出。餘衆生求寶難得。故曰
一分難得。次正決擇煩惱業生。則爲三段。
解煩惱中有三。初解五門。次解七門。後總釋
九門。就前五門中初擧章列五。次依門解釋。
後結。依門中初解自性。可知。第二自性差別
中間解結。中有四。初解根本煩惱。二解隨煩
惱。三重解根本。四重解隨煩惱。初中有三。初
擧數列名。次別解。後總分別。解薩迦耶見可
知。解邊執見中心執増益者。景云。問執常可
言増益。執斷從壞事生。云何名増益耶。解云。
法實無斷。故名増益。此邊執見唯分別起無
有倶生者。此據見斷爲言。唯除即此先世已
來串習隨逐邊執見等者。亦有倶生。多世串
習是修所斷。對法文云。已見諦者於修位中
從觀中出求我體相而不可得。便起斷見。今
者我我爲何所在。三藏云。倶生有二。一本來
倶生。二雖非本倶生而由串習力故倶生。諸
見趣中者。泰基同云。如五趣是有情歸
處。六十二見諸見所歸到處。故云諸見趣。景
云。諸見推求各有所趣。名諸見趣。邪見中汎
就僻執。違理名邪見。通五。於中前四名増益
執等者。問準本地分文。謗父母等名謗作用。
無妙行等名爲謗因。何故此中無妙惡行名
爲謗用。謗父母等名壞實事。解云。父母有二
義。一有持殖用。二有可尊可尊之義。即眞
實事。善惡行有二義。一者因體。二者因用。化
生有情亦有二義。一有縛識用。二因果實事。
各據一義。所以不同。六十二見三見所攝。於
此處文謂常見三十。斷見有七。邪見十五。廣
釋諸見如本地分記。見取可知。戒禁取者謂
所受持隨順見取。見取眷屬見取隨法者。景
云。此文即説戒取依見取生。由先執見爲解
脱因。復後執戒爲能得。若戒禁等於戒取境
妄計。已下辨其行解。外道妄執從見取生身
業語業。隨順見取見取眷屬。並是戒禁之體。
是戒取境。此文即説見戒二取行解不別。但
境有異。泰云。性名戒遮名禁。亦可亦内戒名
戒。外道戒是禁。基云。此謂依見取故受持戒
禁。戒禁隨彼見取眷屬見取隨法也。此縁戒
禁生。貪有四。謂著三界諸見爲一。著三界餘
法爲三也。瞋恚四種者。謂損己他見爲第一。
損己他有情爲第二。増我善友爲第三。愛我
怨家爲第四。此擧四境取四恚也。慢中先標
自性。後辨差別。差別中初擧二門慢境。次解
依境生慢。於四境慢中略不解初見起慢。於
有情處慢者。謂三慢類等者。謂下中上。於下
謂下於等謂等。直名爲慢。於等謂勝於勝謂
等。名爲過慢。婆沙等論但言於等謂勝。不言
於勝謂等。諸師以此爲妨。理必須有。於上謂
勝。名過過慢。於多勝謂少劣於彼。名不如慢。
於受用欲處慢者。謂由大財等者。恃大財族
形財等。亦起三種慢類。於後有處慢者至心
遂高擧者。計我當有。*則於常起慢不有是
於斷起慢。非想非非想等*則於高擧者。計我
當有*則於常起慢。不有上於斷起慢。非想
非非想等*則於非有想非無想見而生於慢。
還是恃常起慢。於常起慢計有樂世名動。於
斷起慢未來不續。名爲無動。身在人天愛趣
起慢。故云諸愛趣中轉故心擧。或亂慢者餘
六者。謂過慢過過慢。我慢。邪慢。不如慢也。
下二復次重解亂不亂慢。無明中貪等相應
名相應無明者。依此文判。末那無明即相應
攝。若無貪等諸煩惱纒。但於苦等諸諦境中。
等名獨行攝。疑中猶預二分等者。謂於有無
二分心不決了。略有五相等者此有兩判。一
釋。初疑過未世。二疑因用。三疑因所生果。四
疑四諦。五疑。泰基同云。一疑無他世體。二
疑無業。三疑無因果。四疑無諦。五無疑寶。此
上別解。下總分別有其五門。初明縁境差別。
謂十煩惱皆與自地一切煩惱展轉相縁等
者。此文即證見戒二取不唯縁見戒事生。與
見戒倶諸貪等并縁以爲境。故無妨。非上地
惑能縁下地一切煩惱者。此隨順理。如下第
五十九文云。上地縁下起慢也。二明三性門。
初辨二性後明招果。景云。如對法第四云。謂
欲界繋煩惱不任運起者是不善。若任運起
能起惡行者亦是不善。所餘無覆無記。此卷
下云。貪等一切皆能發業者。此文即説見修
二斷分別倶生皆能發業。就彼修斷倶生不
發業者。方是無記。問何者倶生不能發業。答
倶生九品前六品麁能發身語。後三品細不
能發業。問欲界惑分別倶生皆通九品。分別
九品爲皆能發。但六品耶。解云。分別起惑同
類。雖有九品若望倶生并成上品。皆是不善。
故九品皆能發業。問若分別九品倶生六皆
發不善業者。何不善業能往惡趣。答唯分別
起業能往惡趣非任運起。又就分別所起業
中上中品發業能趣惡趣。非是下品六念而
起。故下卷説。若諸煩惱猛利現行方能發起
往惡趣業。非諸失念而現行者。又分別起能
發此業非任運。言具三縁往惡趣者。此據上
品煩惱熏成種子。具三因縁爲生報業當生
惡趣。更有過去曾造後報業。雖闕三因往惡
趣故云除先所作等。基云。倶生身見唯無記
數現行故等。如下九十四云。世間不伏此乃
至金剛方斷。此卷下文云。世間若伏修不伏。
見修中伏。若愛若恚及以隣近憍慢。及此相
應無明。不論我見邊見及此倶慢愛。故此論
云有隣近憍慢之言際。與貪恚隣近之慢也。
如下九十四説。然唯此無記性如何成九品。
欲界何品攝。三藏云。此爲後三品。若世間道
伏九品時但伏前六品。以此後三能伏故。然
者六品亦有九品。故言世間道伏九品。問前
六品如何分成九品。若一品爲九品即有五
十四品過。若一品爲三品即有十八品過。又
那含不斷欲界我見等。即斷欲界九品不盡。
以後三未斷故。此那含未斷唯伏惑得預流。
不斷五品以下惑不障果證故。答不然。即亦
那含隨離欲地斷。唯有第七倶生我見在。那
含雖斷九品盡。*則異生唯伏欲六品。今解。
此亦九品隨與何煩惱倶起増上者説故。或
第九品類異生伏九品亦盡。然第九品中有
餘類未盡即我見是。故世間道不能伏。以第
九品中微細故。三約識分別。末那非共許。故
略不論。四辨受相應。於欲界四見及慢喜捨
相應者。此如對法第七卷同。此中從多麁説。
深細如次下卷。五明境體有無分遍。景師等
釋。又十煩惱見所斷者名無事等者。以見斷
中身邊見我慢所縁境無所餘惑縁身見境
生。是故見斷一切煩惱皆名無事。所餘煩惱
有事無事等者。修斷惑中身邊見我慢縁無
事生。餘修斷貪等縁淨不淨有事而生。名有
事無事。就於此義有三種釋。一就諸惑縁境
有無判有事無事。若依此義唯身邊二見及
以我慢是無事惑。餘名有事。依此門判見修
二斷皆通有事及以無事。二據諸惑起増減
執不稱前境名爲無事。若無増減稱前境者
名有事。四見執有邪見謗無。此執増減不稱
前事名爲無事。餘名有事。若依此門二斷煩
惱皆通有事及以無事。三約迷事以辨有事
無事。是則見斷名爲無事。以迷理生不迷事
故。修斷名有事。以迷事故。次明貪慢及恚縁
境不遍。餘七煩惱通取一切事名遍行。次第
二解隨煩惱。先總標。先擧後別解釋。前中基
云。言隨順者是總句。或尋伺睡眠等體非煩
惱順。故名煩惱。或謂別境中數與煩惱煩惱
倶行者。謂隨煩惱由四相倶行故。名隨煩惱。
煩惱品類者即忿恨等。如下文是諸品類等
也。有釋隨順如是煩惱者是總句。煩惱倶行
者謂無漸無愧等二十二法。煩惱品類者謂
尋伺悔眠。有釋中大二惑名煩惱倶行。小十
名煩惱品類也。今解。隨順煩惱者總標。隨煩
惱名通攝尋伺悔眠。煩惱倶行者此隨中大
隨惑等。煩惱品類者此顯小十麁。言中大也。
就別釋中文分有二。初明隨煩惱中有其四
例。二約十二處分別起處。前中三藏云。依此
文取三性尋伺通名隨惑。然取染者是隨惑
體道理安穩。言若雜事中世尊所説諸隨煩
惱等者。三藏云。依大衆部別有雜藏名爲雜
事。若依薩婆多及大乘。但於毘奈耶中有
非雜事品名爲雜事。彼中廣明隨惑差別。下
約十二處更明起處。言此十二處以爲依止
至差別而轉者。此中所辨本惑及隨惑總名
隨煩惱。以後依前相隨起故。又復此中所辨
隨惑名字次第。皆難可識。如前論中指雜事
説。愁歎擾惱等相隨煩惱隨義施名。惑於本
惑隨義施名。種種非一不可得定。但可隨文
屬當起以。謂貪著瞋恚愚癡依初處轉者。此
文即説本惑名隨義。對法忿等乃至諂依第
二處轉者。上下説隨煩惱次第不定。未知擧
忿至諂中間有幾。無慚無愧依犯戒處轉已
下隨文依前配屬。第三重解本惑。中貪瞋慢
疑互不相應等者。景云。問前説無明與一切
煩惱相應。乃至貪瞋互不相應。而貪與見慢
互得相應。如貪染時或搆方高擧等。前後相
違云何通耶。解云。貪慢見本地。若猛盛則不
相應。若不猛盛相隨順起則得相應。各據一
義。故不相違。泰云。此就隨轉理門故不相應。
今準唯識論。前約内縁倶生貪慢。故説相應。
此中約外縁分別貪慢。故説不相應。第四重
解隨惑中景云。皆是煩惱品類者。是根本惑
及是隨惑後流類名爲品類。或是擧分名爲
品類。誑諂是邪見品類等流者。同小論説。所
謂五邪見諂依由是生等。今者大乘尋伺不
并。不同薩婆多同在一心。基云。前五十五云
誑諂是癡等流者。次邪見者癡増上故。此約
別行彼約通論。故是癡分。又彼約體説故癡
分。此約行相起時増故言邪見等流。此審勘
諸論。問前言慧自性不相應。此中如何邪見
倶而發語尋伺與見并耶。述曰。此時依思尋
伺非慧者。故無妨難。下第三解染淨差別中
問解結。解中有二。初明所治染。後辨能治淨。
前中先明現種。後明繋事。前中云一由纒者
莫問本隨。但是現起悉名爲纒。二隨眠者本
隨種子此名隨眠。現行已下有二復次解隨
眠。二名差別。後之復次問於藏論中上座義
也。若諸具縛補特伽羅至隨地亦爾者。此釋
隨眠成熟之相。此文*則説損伏種惑。不説損
伏現行煩惱。又此文違前得成熟中。如對法
同此文。如前會。次解纒相。乃至若在下地上
纒成*熟非在上地成就下纒者。景云。除命終
時餘時不起下地煩惱。身在上地將命終生
下地時。在明了位得起下地倶生愛等。如對
法論説九種命終心起倶生愛等。論主約多
分説。今解此文約隨轉門説。故不成*熟。下
明繋事。言但於現在由此種類煩惱隨眠説
故名繋等者。三藏云。謂中邊云。熏發種類現
在故名繋。景云。但於現在有彼過去隨眠種
類名過去繋。正起現前纒與隨眠二倶名繋。
未來今無故不名繋。如此種類當知諸餘煩
惱亦爾者。三藏云。如一類爾。餘煩惱亦爾。泰
云。如繋約現在非過未。當知餘結縛隨眠等
餘煩惱義門亦爾。非過未。不具縛者所餘煩
惱説名爲繋。於九品中隨斷何品。餘未斷者
説名爲繋。即是差別。自下第二明能治淨。有
三問答。初中云。一了知煩惱自性過患者發
苦招生。別生現後二世苦惱。二思惟彼對治
所縁境相者。學觀二空所顯眞如名思境相。
三以勝善品資心相續者。修施戒忍等勝善
資心。此是永斷正見前行之道者。前二在資
糧位。後一在加行。此皆是無漏斷道行遠近
方便也。二解三種對治并通資糧加行位。次
問答可知。第三問答中云。非斷去來今然説
斷三世等者。此就依他因縁生法。猶如幻化
速起速滅故不可斷。亦應説言。勝義諦中諸
法皆如故無所斷。又大乘解或不倶。如明時
無闇之時無明。若有説言唯能破闇無有
是處。據如此故説非斷去來。今然就一身前
後相續。唯聖道力令彼三時本識得離隨眠。
故復説言然説斷三世故。十地云。非初非中
後。前中後取故。又有隨眠離隨眠心二不和
合。是故現在亦非所斷者。景云。凡和合有二。
一方所和合如斧木。二實物和合諸法因如
解惑二心。一非是方。二是因縁所生。如幻如
化故無實物和合。由如此義不可説斷。然從
已下明相續道中能治道生所治心滅。現無
隨眠過未亦無。方説斷三世。第四解迷斷差
別中初明迷斷。後明縁境。前中問解結。解中
初列三界十五斷門起惑多少。二隨別解釋。
今此文云。欲界迷苦有十。迷餘三諦各有八
除身邊見。上界除瞋餘如後説。下文具明欲
界四諦所斷各十。上二界除瞋。欲修斷有六。
上二界除瞋各五。與對法同何故相違耶。三
藏云。自有二門。一迷諦起惑門。是故諸諦皆
十種。二諦行斷惑門。如苦諦下有空無我行
爲能治。即有身見爲所治。既有無常行爲能
治。即有邊見執常爲所治。是故苦下具十煩
惱。餘諦無此能治之道。故無所治身邊二見。
泰云。眞實理門四諦并十。如對法説。但爲苦
諦有空無我行。對治我見邊依我起隨我見
説。故但説迷苦有十。三諦各八。如實道理一
切煩惱皆見空斷。不可説言見四諦斷。但迷
四諦起諸煩惱。隨迷起處總四諦斷。基述兩
解。問如雜集諸諦并有身邊見者如何相貌。
答計彼諦下惑爲我。即名此諦下身邊戒取
等亦爾。若爾總計四諦下惑爲我。此何諦
斷。答天此。不能總縁從別縁起故。問若爾
即苦集下身邊不能遍縁五門也。以此理故
明。縁五門者有力増勝。迷苦義増但見苦所
斷。諸三諦下身邊力劣不能遍縁五門。但有
別迷者故見苦所斷。問集諦下身邊何不爾
也。答力微劣別迷集。即唯縁集諦名見集斷。
故不同苦。今尋文處自有三説。一者苦下十。
集滅名七。道有八。此如薩婆多説。龍樹菩
薩隨此門故説九十八使。二者苦下有十三
諦各八。此説如經部等。三者四諦各十。蓋是
大乘眞實道理。就別解中二十句我見。既迷
苦生故唯見斷。修道即無。言又諸邪見謂無
施等者。撥無施等等流果及異熟果。倶名謗。
撥無父母等一分迷苦一分迷集者。景云。父
母從因父母生邊名苦。生男女是集。以謗無
中有。亦謗感中有業名謗苦集。泰云。若據父
母及中陰體是苦諦。能成後身業故亦是集。
喬答摩種舊云瞿曇不順梵語。今云喬答摩。
此云日天。或言甘&T043491;。或云牛糞。或名泥土。
又妄計自在世主等。乃至如是邪見亦迷苦
諦。景云。若聞我見後起與我見同境。如是
計常即有邊見。以無有計自在天等。一地之
法爲我。亦計彼常。但是違正道理名爲邪見。
基云。問此卷初云遍常論一分常論等。皆是
邊見即計梵王爲常。如何此中乃言邪見。答
二説。若起我見計梵王爲我後計爲常。此常
見我起後生故邊見收如前。又此中約非
我見後生者。此非常見故邪見收。亦無違。問
凡夫伏修不伏見。此是見惑。如何色界我見
下界起耶。若是欲界我見等如何縁生色生。
答此我見是欲界繋。縁名爲境故約縁彼生。
名者名字。聞彼名故而縁。又名者四蘊也。即
是此心之相。離心無別體故言縁名。問若爾
與欲見何別。答至下縁境中更當知。廣釋差
別二説。此遍常論皆名邪見。非我見後生。如
前文言是邊見及梵網對法等邊見攝者。似
常見體是邪見。夫言邊見必我見後生故。故
此中次上文云。即用如是我見爲依止。於五
蘊見我斷常。斷常二見即唯我後起遍常論
不縁爲我故非邊見。亦無此地薩迦耶見。不
同經部縁壞而生。不同薩婆多縁有而起。此
中以依他性爲依止計有遍計所執故。不死
憍亂亦迷苦諦者。若有依苦諦問。彼憍亂答。
此迷苦諦。妄取諸見以爲第一等者。既許執
見爲勝名爲迷苦。即迷等流果苦名迷苦諦。
不迷異熟果故名迷苦諦。若有妄取隨順此
見。乃至此戒禁是迷苦諦者。景云。身語二業
是戒禁體。有從同類因等流果義名苦。今迷
此苦執戒爲勝。基云。隨順此見即見取根境。
此見隨法即倶時心法等。又前爲見取因。後
爲見取果也。若有外道至此及所餘等者。此
前外道起疑。及所餘人於苦猶預迷苦疑。於
自見起貪亦名迷苦。於他見起瞋亦名迷苦。
基云。瞋中但有縁見之言。故知大乘見道之
時。唯縁見起縁有情事者。是修道*時。又此
且約縁見而生非事中無。恃見起慢亦迷苦。
當知據迷等流果苦。若有無智等者無智是無
明通相應獨行。總名迷若無癡。迷集中云又
有沙門至所有邪見者。景云。問非因計因何
非戒取。答戒取或彼不取。或但以妄計自在
等爲衆生因。違彼正因名爲邪見。又有邪見
不死矯亂至一分者。若有依集諦問。彼矯亂
答。此迷集諦。次明見戒二取并據迷彼見戒。
前能生後集諦之義。迷滅八中計邊無邊不死
矯亂諸見一分者。景云。如計欲界四禪爲解
脱涅槃。欲界人天爲涅槃體。以量小故名有
邊。計第四禪爲解脱涅槃。欲界人天爲涅槃
體。以量小故名有邊。計第四禪爲解脱。量大
名無邊。計下三禪亦有邊無邊等。名迷滅諦
邪見。不死矯亂。若依滅諦爲問。彼矯亂答名
迷滅邪見。故云一分。説現法涅槃所有邪見
者。執欲人天五欲自恣爲一涅槃。及執四禪
爲四涅槃。由執五處生死以爲涅槃。不縁見
戒而起迷滅邪見。又有横計諸邪解脱等者。
景云。謂外道隨何法以爲解脱。即是迷滅邪
見。泰云。計無想天等爲解脱。薩婆多見取攝。
故成下邪見。唯無漏縁論懷事生。今依此
文。是滅下邪見増益見攝。今依此論。計有漏
同迷道。同滅名滅。若別縁四諦下諸見
同於滅道。此見取隨所執見取説。基云。若總
縁四諦爲見取。即是苦諦下見取。餘諦但能
別縁。問小乘如此邪見別計有邪解脱。亦是
迷有漏苦。如何見滅斷。答迷滅執別有滅。乃
至道亦爾。義増故唯見滅斷。前苦諦下別無
説此見故也。所餘貪等如前應知。至迷於滅
諦等者。景云。別執邪見法以爲解脱究竟出
離。於中貪著或特生慢皆迷滅諦。或聞釋種
所説涅槃必生増嫉恚惱。不忍瞋迷滅諦。
問滅下八種皆迷滅耶。答迷寛縁狹。由不了
眞滅故起邪見謗無。後執邪見以爲出離。於
中貪多者恃之生慢。聞説正滅不忍生瞋等。
故八皆迷滅。若縁滅諦唯邪見疑無明瞋。基
云。唯除瞋恚謂於滅諦等者。準此文。即是瞋
是無漏縁便親縁滅諦起故。與小乘不同。又
不言縁迷已欲見生瞋。此瞋何諦攝。答下言
餘如前説。即準前瞋亦縁見起。若準貪等者
前已準。故如前應勘。迷道八中云。若行若道
能盡諸苦者。計唯苦行邪見道爲正。是迷正
道所有邪見。謂欲瞋恚三界三種名修道斷
等者。此説三界合十。除身邊者此隨小乘故。
又修道中無別對治行。如見道有別行空無
我故。據正道理身邊二見通倶生亦修所斷。
如唯識説。又彼乃至難可解脱者。景云。修斷
四惑通有分別及以倶生。今説倶生任運而
起。堅固難脱。分別起者則易覺知故。離欲者
但伏分別。任運起者難遮防故。基云。但有長
時任運堅固。此形見道煩惱。故有此言。於修
道中於境有分別起者。下明縁境。見修煩惱
略有五種所縁等者。景云。一者謂於五法中
名相分別體是有漏。苦集諦攝。名相皆從分
別心起。亦名分別。今苦集下自界縁漏。是縁
分別所起事境。二者滅道下有漏縁惑中見
取。及相應無明。一向縁見爲境。貪瞋慢及相
應無明。通縁見非見爲境。故云見取貪等見
斷諸漏除疑是縁見境。應言除疑戒取邪見。
餘縁見爲境。亦可見取貪等見斷。諸漏除疑
是縁見境者。取四諦下見取定縁見故。餘九
煩惱中除疑戒取。餘貪等七通縁見非見境。
今取縁見者。以苦集邪見亦縁見起。謗道邪
見亦縁無漏正見起故。三者戒取縁戒禁境。
四者聞説滅道名字時。無漏縁煩惱但縁自
心所變滅道名字爲境。聞説上界法。則名他
界縁煩惱。亦縁自心所變上界名字爲境。以
不能縁滅道上界本質。非不縁彼自心變境。
五者修斷煩惱。多是任運堅固續生縁自事
境。基云。其滅道下十煩惱除疑一法。并戒取
下自別説故不言除八。是縁見境。疑一法唯
縁諦生不縁見起。如邪見及無明有縁無漏
者。亦有縁有漏者。前云。五種涅槃論見是迷
滅邪見。別計有道諦邪見。即有非無漏縁。
邪見無明以縁見生。疑之一法無縁見生。今
但總言縁見爲境。此中有見取不縁見生戒
取不縁戒生。故知此文等多分爲論。故知前
云。十煩惱展轉相縁。其無漏縁及苦集下不
同分界。是縁名境。但聞彼名而起煩惱故。若
見彼體即不能起惑。彼非惑境故。問如下二
界有名可縁。無色界中如何爾耶。答下二界
縁名。生無色前方便縁名。故彼所起無漏縁
等亦名縁名。串習方便故爾。未必正縁名
文。名者四蘊名名。但相分。是己之四蘊。
縁此四蘊起惑非似本質。故云縁名。此爲一
釋。又解縁見境中。但是見道對修道。皆是縁
見生滅除疑一。此縁名一門總分別。見惑餘
分別故。此中云見斷諸惑。以簡修斷。若
爾滅道下有漏縁何處門攝。亦是縁見門收。
然是總門故。若如前説。何以言見斷等者。此
簡修道貪。若但言貪等。恐濫修貪等。前苦
集即於所縁諦名。此滅道有漏惑。但言見
斷即知簡修。而是滅道下貪等。第五解對治
差別中。先問後答。答中有二。初明四種對治
後對人明治差別。前中景云。如聲聞地説。教
悟瑜伽等十三種。即是三乘解脱分善根。望
彼聖道爲遠方便。名資糧道。偏約聲聞地説。
似當聲聞資糧道。今者擧意。即通説三乘資
糧。於行者身中成就對治。名相續成就對治。
大乘位在四心中。其四善根隣近見道斷。對
大乘位在四十心後見道。唯斷見惑未除修
惑。故名一分。修道并除修惑。二於惑盡。故名
具分。今尋聲聞地辨世出世二道資糧有十
四法。謂從自圓滿乃至沙門莊嚴。令云十三
者以合聞思正法故也。次對人明治中分三。
初聖人斷惑。次明異生伏惑。後擧二種麁重
明三無學有斷不斷。初中復三。謂法喩合。法
中三問以開三章。一問昇見道聖者智行有
何相者。問見道行相。二問由幾心故見道究
竟。此問入見道時經幾心須見道究竟。三問
當捨見道惑時爲頓爲漸。下答前二問即爲
三段答初問云。昇見道所有智行遠離衆相
等者。景補闕云。若依二乘觀人無我所顯眞
如。若依大乘觀二無我所顯眞如。爾時平等
不見能所境智等相名離衆相。且據聲聞觀
四諦平等眞如。故言於苦不起分別。亦可通
據三乘見道遠方便中并觀四諦爲諦學。觀
眞如無分別觀。是故舊經論中咸言三乘同
觀四諦入聖道。如於苦諦觀。餘二諦無分別
觀亦復如是。此擧方便行相。先於見道前方
便中。依世俗智觀於苦等種種想并名戲論。
今入見道總相皆除名絶戲論。若二乘但於
人無我義所顯眞如離相而轉。若依大乘即
於二無我所顯眞如離相而轉。對法亦云於
自相續苦諦中。現證彼眞如出世慧生。永斷
一切見苦所斷二十八隨眠。此文即説二乘觀
如斷惑。泰云。既於先世俗智所觀諦中一切
總相皆得解脱。故知入見道時總縁見道。前
世俗智所觀四諦爲詮證平等空。故入見道。
後出空觀時重觀諦。爲十六諦觀也。次答第
二問。云建立見道由二道理等者。補闕云。答
意有二。一謂眞見道無想平等汲引學人。寄
相而辨九心。二立有一心。正明眞證見道。是
則初依説時便有九心。後依行時。但有一心。
言依初建立増上力故等者。謂一念證智總
觀三界四諦眞如。名法智品。有其四心。即彼
無分別智自證分變縁自體。名四類智。證智
相應定數奢摩他。是第九心故。亦可此就二
念無分別智假立九心。初念立四法忍。第二
念立四法智。若忍若智皆縁眞如。故總合爲
四法智品。有四心。即前忍智各有自證分反
照自體。總合名爲類智。合品亦有四心。若開
忍智有十六心。隨佛音聲如所施設。若法忍
苦法智二心。刹那斷苦下惑。分別苦事畢竟
説名一心。乃至施設道法忍道法智。斷道諦
下惑。了別道諦究竟。經爾所時名道一心。三
藏又云。此相見道十六心觀。依眞見道四分
而立。如眞見道縁四諦眞如名有相分。今相
見道四法忍智縁三界四諦如縁相分。如眞
見道自證分別自返照。今相見道四類忍智
縁法智。如自變照。如此九心中別開前八心
爲十六心。亦以諸類中各有忍智故。第三建
立増上力故説有一心等者。謂唯一無間頓
斷見惑見道究竟眞如智起。同時亦有奢摩
他道如相見道。對法第九亦云。又如上説十
六心見道差別皆假建立。非眞實爾。何以故。
出世位中各別内證。絶戲論故。泰云。因定數
令心生。故言所顯之心。八舍那別觀察故別
説。八止奢摩他同寂靜住境令爲一心。問
依對法論相見道有十六心。此論前文亦云。
上下諦一一有二心。亦是十六心。即是八忍
八智。何故此文相見道但有九心。又前論云。
見道名雙運道定慧并行。何故此文先説智
後説八定。答理實而言。定慧常并。又依大乘
忍亦名智。知八諦時忍者希望求觀察用増
故忍名舍那。説爲八智。八智即八忍也。智者
希望同心寂靜定用増名奢摩他。即八智也。
八智亦異十六心。但此文中八忍希望求觀
察義強。名舍那説爲八智。後起八智希望同
心寂靜用強。説名奢摩他。寂靜義同。總説爲
一心。但爲開合不同立名不等。論其體也。即
八忍八智不異餘文。西方師又一釋云。相見
道實不斷惑。但隨機異説種種不同。或云十
二縁觀斷。或云十六諦觀斷。或云九心斷。其
眞見道時相續證眞如。名眞見道究竟。亦有
初智後定。如前相見道應知。既類前説智。後
定之言亦得説。眞見道中一法忍。二法智二
心。基云。略有二説。一云法智品等者。品言
品類。品類之言。即并攝忍。即四法忍。法智一
品類合名四心。類智亦爾。此是智品有八能
有斷惑之功。八定品能寂靜住心故。總名爲
一。故言九心。以定品無斷惑之功不爲智故。
但總名一心。雖智時有定定時有智。功能別
故。智時隱定定時隱智。不論。二説所言法智
品者。不取其法智。意取法忍即法智之品故。
此法忍爲四。類忍爲四。故八心。此能斷惑是
無間道。故得智名。四法智四類智合爲一心。
名純奢摩他道。以不能斷惑非無間道故。總
名九心。三説即法忍智爲四。類忍智爲四心。
名八心。見道雙運故。此八倶時有定品。以不
能斷惑故。總得一心。智爲八心。故合有九。初
解前後別故。合三十二心令爲一故。總言九
心。此解但十六心定慧別故。名爲九心。三説
之中後解爲勝。初解三十二心者。論云。即爾
所時故知定慧同時但有十六。何得言三十
二。第二解論云。法智品何得言取忍爲四。
其眞見道定慧或前後或倶三同上。或無間
解脱別故。或定慧思別故。或倶義説故。如
前叙諸家見竟。下答第三問。云*文立二分
者。景云。三藏問。何故五根上種唯觀所斷。心
心法上種唯止斷耶。解云。五根色法一一極
微。皆有隨眠差別衆多觀心分別。是故依觀
斷色隨眠。心上隨眠隨所依心小故止心能
斷。故云第一觀所斷第二止所斷。當知此據
安立道理。説止觀列斷眞實理中無如是相。
以諸惑種集在識中皆縁眞如。證智頓斷故。
下破經部逐引經證。謂經中既説信法二人。
入見道時行無相行。故知汝説見斷隨眠隨
逐。云何得名觀品。見道縛者行無相行故不
應理。言第六者此從倶脱。慧脱身證見得信
解及在見道逆數。第六人行無相。由彼第六
人於眞如滅諦。住寂靜想故名住無相。補闕
云。此據未立阿頼耶教。前佛説見斷隨眠隨
逐五根及六識心心所。若唯隨色。則無色界
無所隨色。若唯隨心。即無想無二無心*無
定無所隨心。是故倶説隨逐色心。此言隨逐
心心所者。心王即持一切色心法種。非修
斷隨眠心之上唯持自心所法三性種子及見
斷隨眠。此雖總言見斷眠隨逐心心所。理實
寛狹有異。具如五十一説。此是三藏釋。泰又
云。以色有衆差別觀。遂空觀用増説觀身。修
定者多縁一心。一心住境故説定意名一心
定。能觀定所觀空故説第二隨逐心心法隨
眠上所斷。若言依前第二建立眞見道初智
後定。即言觀品所攝諸智已斷逐色隨眠。然
有見斷逐心隨眠未斷逐生者。此則唯色空
未得心空。應不得無相道對治體性。仍引
佛説。基云。清淨色中煩惱心之相分相分差
別難知。微細故云觀斷。心中種子即當心之
見分。一類易知。故言止斷。其實二倶觀斷止
倶隨斷。下破經部説無頼耶故六識攝種。若
起觀品惑種猶*遂。若不*遂觀者。即種子*遂
有漏心在過去。過去無體種*遂何生。故言
*遂觀在現在。今破之應立量云。見道等觀品
應非對治體性煩惱種子隨遂生故如有
漏心法由此違量道理。故薄伽梵説乃至名
住無相。此中第六住無相。與對法第九不同。
如彼説見道十六心皆是隨信法行。入至果
位名信解等。即第十六心是信解亦在見道
中。何故此言無想者入見道即除信解。豈除
第十六見道耶。對法無相住并在十六心中。
答三説。一説。隨順理門。小乘見道十五心故。
此信解等即有修道。今除之故。二説。如對
法十六心皆無相住。然前十五心是無間道
盡斷惑義増。此中且不言取第十六心。以是
解脱道故。故除信解等。三説。彼約法作論。取
十六心皆無相。名爲第六。此約人爲論。若取
信解等即無六種故。故今除之。取十五心。又
信解等非定位餘果中皆有故。今取決定無
相。故除信解等。次明喩。良醫拔箭等者。行者
爾時將入見道。在方便中名爲良醫。已伏見
惑知種可斷。故名知癰熟已。利刃先剖者喩
正入聖觀。膿雖漸出猶未頓盡者。見惑雖斷
仍未頓盡。後更廣開至膿去麁盡者。此喩聖
人上品見道即盡。未能甚淨乃至而帖塞者。
此喩修道無相。下合喩可知。第二明異生伏
惑中。景師等云。言若諸異生乃至隣近憍慢
者。修斷之慢。不依見斷煩惱。而但依修斷
煩惱而生。故名隣近憍慢。欲明凡作但由有
漏修道伏於修惑。無有見道故不伏見惑。若
諸煩惱乃至有時現行者。簡聖人斷。行者當
入定時欲界見惑不起。出定還起以來伏故。
言非生上者彼復現行起者。身生上地不起
下見惑。如是異生至當亦爾者。異生伏於色
界修惑但除瞋恚。伏餘貪慢無明同前所説。
他所有至便現在前者。若依小乘異生六
行見修雙斷。身在下地起上見惑。今大乘説
異生六行世俗之道。但修斷。伏分別起惑。不
伏倶生。以任運起難防護故。見惑微細迷理
事生。亦不能伏故。異生人身在下地伏下修
惑。上地修惑得起現行。下地見惑遇縁仍起。
上地見惑不得現行。三藏云。身在下地伏下
修惑。上地修惑得行。下地見惑遇縁便起。上
地見惑亦得現行。與自地定互相入出。若起
者從上地散心而起見惑。若生者據生上地。
若遇生縁生上見惑亦可。今言異生離色界
欲自地所有見斷諸漏。若定起生遇縁便現
者。據生上地。下地見惑不現起故。得起自地
所有見惑。言若定者從退分定起於見惑。見
惑次第還入淨定。故言若定若非在定中得
起見惑。其若在定聲聞起耳識時。但是率
爾自性無記不起煩惱。若起者身在上地汎
在餘散心位。遇縁得起。若生是總生。在定地
於一切時。若遇生縁便起彼界同地見惑。泰
云。言若定者外道入定。過去八萬劫已前無
因即起常見。與定相出入隨順定故名若定。
不順定者名若起。身生彼起名若生。見惑斷
諸漏。若分別不分別。二倶能起修斷諸漏唯
起不分別。分別之者伏不起。基云。以修道惑
障定事任運生故。但伏修惑。見道煩惱分別
而生障於理故。不伏得定。伏修之中唯與貪
瞋隨順憍慢。今能伏之。與我見等隨順憍慢。
即不能伏。如六十九云。我見等不伏。有文簡
彼倶慢故。問若爾貪恚亦爾。與見倶者即不
伏。答以憍慢多隨順我生故論偏簡。第三擧
二麁重。明三無無學人有斷不斷。景云。一
漏麁重。即見修惑種。二有漏麁重。即是習氣。
言漏麁重者生無堪能性者。凡夫學人名有
隨眠者。有識身中所有見修惑種羅漢已斷。
有漏麁重者至皆得微薄者。由隨眠故習氣
増長。由斷隨眠習氣微薄。又此已下明此
習氣二乘不斷如來斷。是故説永斷習氣不
共佛法。泰云。言從漏所生者新起。漏所熏發
者無始法爾。基云。如前本地第三云。善法不
名麁重。亦非隨眠。如何此中言有漏麁重。及
對法説二十四種麁重故。義曰。一性麁重。
即煩惱種等。此中言漏麁者是。二心不調柔
名麁重。即一切有漏善法等。此中言有漏麁
重者是。第三卷約性麁重。論云善法等故非。
此中約不調柔麁重。有漏善法亦爾。不相違
也。謂此若有煩惱者身中善無記等法爲漏。
和雜不調柔故名習氣。羅漢有此善等在。雖
得微薄法體仍存。諸漏永斷名斷習氣。此漏
麁重氣分在身。與善法中和雜不一異。如毒
在身中有氣分。此不一異隨眠斷得。此得漸
薄。佛圓鏡智生故言永斷習氣。就煩惱雜染
中解五門竟。自下第二解七門。於中初釋後
次頌結。七門者何。一解貪欲。二解貪愛。爲集
諦相。三解離欲。四解計我等。五解事欲以爲
苦因。六解經説煩惱異名有其七句。七釋貪
等名不善根。就初解欲中。初解經説煩惱之
欲不説色等五塵事。次斷解八種分別能生
欲貪。後解唯貪以爲欲相。就解八分別中。初
列八名。二引經解釋。既云於諸欲中發生作
意名引發分別。故知虚妄分別作意爲性。又
云爲令了知虚妄分別亦是欲已。尋復棄捨。
故知是邪欲。就解唯貪以爲欲相中。初解欲
界諸煩惱中唯貪爲欲相所以者。以唯貪愛
爲集諦故。次辨意識分別。但貪以爲欲相。由
意分別令貪現前。由意分別受用事欲。故取
分別倶貪名爲欲相。總相説爲一妄分別貪。
又有一分外道棄欲出家。仍於事欲起妄分
別。爲令知虚妄分別亦是欲已。尋復棄捨故。
説分別亦是欲相。第二釋欲爲集諦相。答由
二因縁至遍生起故等者。景云。一由依貪愛
期願攝受現在身體。不願唯善對治之法。由
此願不願故生死不絶。二由遍起故遍起有
三。一於五受位中遍起。言喜和合故喜不離
故者。此因喜樂二受生受。喜不合喜乖離故
者。此因憂苦而生於愛。常隨自身而藏愛者。
此隨捨受而生於愛。二者時遍。愛能遍縁三
世時故。三者境遍。縁現内身後身生愛。亦縁
已得未得外塵生愛。新羅眆師云。言非願界
者是擧所治。即惡趣名爲非願。對治善中者。
此顯能治善擧所治。而此中意取能治善。如
是善中非爲願求。第三解離欲中云。於諸事
中煩惱可避等者。謂煩惱藉縁可避非色等
次色等遍不可避故。第四解我等云。又此
二業有二因縁等者。業是業用。前説六十二
見起身語意邪不善行名邪行因縁。隨眠種
子能生苦果名生苦因縁。此二因縁名爲二
業。此業復有因縁。故名因縁因縁。六十二見
是邪行因縁。我我所見復與六十二見爲因
縁。故名邪行因縁因縁。初位中我慢故。初不
聞正法。後位中増上慢故。彼不修正行。此之
二種能生隨眠種子。故名苦生因縁因縁。復
有差別謂善説法毘奈耶中有四法等者。景
云。此中雖擧所障能障各四意取能障。一計
我我所者。障前四中第二於已同梵行所修
可樂法。二我慢者。障前第三於異論所不生
増嫉。由有我慢於諸異論多生憎嫉。三妄執
諦取者。障前第二於諦簡擇。四不斷隨眠
者。障前第四於清淨品能不退失。泰云。三妄
執諦取者。妄執已所立爲諦實。餘皆妄言。故
障礙前第三。於異論所不生憎嫉。今解後四。
如次配前四句。又有二執等者。景云。執内色
根爲我。名爲根執。執外五塵爲我所。名爲境
執。是名根境執。三品有情彼此相望。樂起勝
慢。名展轉有情執。更無別體是我我所之行
解也。以上復次。各各別解執著之言。尋之可
解。第五重解於欲爲衆苦因。以於有情有欲
貪眤。彼若變異便生憂苦。故説彼欲以爲苦
因。第六解經中煩惱異名有七句。一五蓋名
龜五支相似故者。泰云。五蓋有覆藏義。除尾
一種。以無用故。基云。龜蓋有五用。名五支相
似。二忿如母駝。母駝惡意爵草。忿亦爾爲
出惡意於他也。三慳嫉似凝血。以凝血虚薄
無實。利養亦爾。四色等諸欲如屠机上肉。不
定屬主於上起欲障修善法。五無明名狼嗜。
景云。西國有虫。形大如野干極癡鈍。婆沙舊
名不正故云有蛇名慢祇。自身既盲。生子亦
盲。所嚇之處亦令他盲。泰云浪嗜名鼠狼。鼠
狼尾多。蛇欲嚇時以尾障蛇口。蛇不得囓。
無明亦障於聞知。不得聞法。泰并存二釋。又
言。西國云耳毛人。耳孔有毛。障聲不聞人聲。
六疑如岐路。七我慢名輪圍。以我慢障彼求
出世。如輪圍山難可越度。第七解貪瞋癡三。
由能發業立不善根
瑜伽論記卷第十六之下終


瑜伽論記卷第十七之上論本第五十九
至第六十二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五十九
上來解煩惱雜染有三之中初二門訖。自下
第三釋九門之義。於中先別解九門後以頌
收。前中初解九門。後結餘句門此處不現。前
中初明發業門。景云。若依小乘修惑發業彼
云。外門煩惱能發業等。若依瑜伽對法等。並
以苦下不共無明發業。如對法云。世俗愚故
造不善業。依勝義愚故造福不動業。此文即
説迷苦無明發業。所以者何。不善感苦受。即
是苦苦。説此苦苦名苦諦。世俗若了名世俗
苦。愚此世俗苦故。造不善業。善業感人天中
樂捨受報。是行苦體依此行苦以立苦諦。唯
聖了知名勝義苦。以不了樂捨等是勝義苦
造福不動業。縁起經説。不共無明能發諸業。
即通四諦。不共無明皆能發業以學見迹。曾
不於後有起希願纒。發生後有。問如修惑發
業業是修斷。見惑發業業是見道斷以不。答
如惡趣報尚説見斷。通業見斷亦有何過。今
此文説一切根本十種皆發業者。或據苦下
十惑。亦可通據四諦下十惑。亦可通據見修
十根本惑。由見修一切皆發。故言一切能發。
雖言見修皆發。未知何相煩惱發不善業能
往惡趣。故次説言猛利能發業非諸失念而
現行者。即説上品猛利發惡趣業。失念下中
品煩惱發業不往惡趣。但於人天受別報苦。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672 673 674 675 676 677 678 679 680 681 682 683 684 685 686 687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