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妙法蓮華經玄義 (No. 1716_ 智顗説 ) in Vol. 33

[First] [Prev+100] [Prev] 756 757 758 759 760 761 762 763 764 765 766 767 768 769 770 771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小乘但讓廣經一部。有十一部。無方廣者。
大乘説如來是常。一切衆生皆有佛性。正理
爲方包富爲廣。又理融無二亦名爲等。聲聞
中所無但十一部耳。若言小乘定有九。不
應復有十一部。既取十一亦通有十二。爲
縁別説。或讓三或讓一。以判大小乘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六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六下
 天台智者大師説 
三明對縁有異者。縁即是十因縁法所成
衆生。而此衆生皆有十界根性熟者先感。
佛知成熟未成熟者。應不失時。若衆生解
脱縁未熟不可全棄。對此機縁。止作人天
乘説。不作脩多羅等名。故天竺外典無十
二部名。亦無其意。此間儒道亦無斯名。意
義皆&T055762;。若法身爲王示十善道。亦不濫用
此名。故地持中。説種性菩薩能自熟。又能熟
他有二乘種性。及佛種性者。隨法熟之。無
種性者。以善趣熟。善趣熟者即是其義。種
性熟者如下説。若深觀行者妙得其意。以
邪相入正相。用無礙辯。約邪經外典。作十
二部義。胡爲不得而非正對縁説也。次約
十因縁所成衆生有小乘根性。對此機説通
則十二。別則或九或十一云云。若對十因縁
所成衆生有菩薩機者。不作別説。但明十
二部經。今總論如來對四縁説十二部法。
有兩種四教不同。一者就隱顯共論四教。
隱即祕密教。顯即頓漸不定教。祕密既隱非
世流布。此置而不論。若對四法界衆生。通
説十二部。別説或九部或十一部。名漸法
説也。若對兩法界衆生。通説十二部。此説
頓法也。或對四法界。或對兩法界。或作別
説或但通説。此説不定法也。二者直就顯
露漸教中。更明四教者。即是三藏通別圓
也。三藏教直對三法界別説或九或十一。
通教對四法界。通説十二部法也。別教對
兩法界通説十二部法。圓教對一法界。通
説十二部法。前以無記化化禪。與諸慈悲
合。示現身輪。或爲國師道士儒林之宗父母
兄弟。乃至猴猨鹿馬。同事利益不可稱説。
今口輪説者。例如前用諸慈悲。熏無記化
化禪種種不同。百千萬法不可説。不可説故
龍宮象負。渧海研山。八萬四千法藏不可
窮盡。雖復無崖。以十二部往收罄無不盡
也。四明所詮者。若委論其意。出四教義中
今略引詮意若説人天乘。詮界内思議之
俗。永不詮眞。若爲漸教人別説九部十一
部。乃至通十二部者。初正詮思議之俗諦。傍
詮思議之眞諦。中正詮思議之眞諦。傍詮
思議之俗諦。後正詮不思議之眞諦。傍詮不
思議之俗諦也。乃至雙詮不思議之眞俗
。若説頓十二部者。正詮不思議之眞。傍
詮不思議之俗。若説不定者。此則不可定
判其詮。若約漸中四教明詮者。三藏正詮
思議眞。傍詮思議俗。若爲三藏菩薩者。正
詮思議俗。傍詮思議眞。若通教二乘正詮
思議眞。傍詮思議俗。若爲通教初心菩薩
同二乘。若爲後心菩薩正詮於俗。傍詮於
眞。若爲別教初心。正詮界内之眞俗。傍詮
界外之眞俗。若爲中心正詮界外之眞俗。傍
詮界内之眞俗。若爲後心雙詮界内外之
眞俗。若爲圓教初中後心。圓詮界外不思議
之眞俗云云。五明麁妙者。即爲五。一約理。
二約言。三約所詮。四約衆經。五正約此經。
一就理妙者。一切諸法無非中道。無離文
字而説解脱。文字性離即是解脱。一切所説
即理而妙。譬如龍雨雨而處處不同。或水
或火或刀杖理亦如是。理具情乖順耳。乖故
爲麁理順爲妙。二約言辭者。如佛得道夜
至泥洹夕。常説般若。常説中道。而一音演
法隨類異解。一音巧説是則爲妙。異類殊
解自有麁妙。三就所詮者。若對六道衆生
説人天乘者。此詮有爲。能詮所詮倶麁。若
對鈍根三藏五門。詮於生滅四諦理。此則能
詮所詮倶麁。若通教體法五門。比於三藏析
門。體門能詮雖巧。而所詮猶是眞諦。所詮亦
麁。若別教五門能詮爲麁。所詮中道爲妙。
若圓教五門能詮所詮。倶皆是妙也。四就衆
經者。華嚴詮別詮圓。三藏詮偏。方等四種
詮。般若三種詮。法華唯一詮。又諸經詮妙
與法華不異。而帶麁詮麁詮不得合妙。
是故爲麁。法華不爾。佛平等説如一味雨。
正直捨方便但説無上道純是一詮。又云。
昔毀呰聲聞。而佛實以大乘教化。又云。汝
等所行是菩薩道。此則融麁令妙。如此兩
意異於衆經。是故言妙。譬如良醫能變毒
爲藥。二乘根敗不能反復。名之爲毒。今經
得記即是變毒爲藥。故論云餘經非祕密。
法華爲祕密也。復有本地圓説諸經所無。
在後當廣明云云。五正就此經。明妙十二
部者。如脩多羅名直説。今經直説中道佛
之智慧。不説六道二乘菩薩等法。唯説佛
法。故直説爲妙祇夜妙者。重頌長行中道之
説耳。故知。祇夜亦妙。伽陀者。如龍女獻珠
喜見説偈孤然特起。此偈明於刹那頃便
成正覺。稱歎於佛成菩提事。喜見孤起歎
佛容顏甚奇妙。故知。孤起伽陀妙也。本事妙
者。即是二萬佛所教無上道。不教餘事。即
是本事妙也。本生妙者。明十六王子生身生
爲王子。法身生爲佛子。即是本生妙也。因
縁者。結縁覆講大乘。繋珠不論小乘人天等
縁。是名因縁妙也。未曾有妙者。天華地動
二眉間光。三變土田等。是不可思議未曾有
事妙也譬喩妙者。經題以法譬爲名。譬於
開三顯一。何曾譬於餘事。即譬喩妙也。優波
提舍妙者。身子問佛。佛答諸佛智慧門。龍
女智積問答論法華事。智積云。我見釋迦經
無量劫。方成菩提。不信此女須臾成佛。此
執別疑圓。龍女云佛自證知。以圓珠獻佛。
此以圓答別。此即提舍妙也。無問妙者。如
文云。無問而自説。稱歎所行道。從三昧安詳
而起。告舍利弗説佛智慧。又宿世因縁吾今
當説。即是無問妙也。授記妙者。授三根佛
記。皆安住實智中。爲天人所敬。即授記妙
也。方廣妙者。其車高廣智慧深遠等。即是
方廣妙也。當知。此經從初直説。乃至優波
提舍十二意足。而皆是妙。此即待麁明説法
妙也。開麁顯妙者。昔十二十一九部不説
實者。今無別實異昔不實。昔但言廣不明
理廣。今開言廣即理廣也。開昔之異顯今
之同。即是絶待明説法妙也。第六欠觀心
云云
○第九眷屬妙者。就此爲五。一明來意。二
明眷屬。三明麁妙。四明法門五辨觀心。所
言次第者。若無説而已。説必被縁。縁即受
道人也。已受道故即成眷屬。譬如父母遺
體攬此成身得爲天性。天性親愛故名眷。
更相臣順故名屬。行者亦爾。受戒之時。説
此戒法授於前人。前人聽聞即得發戒。師
弟所由生也。禪亦如是。授安心法如教修
行。即得發定。是爲我師我是弟子。慧亦如
是。説諸法門轉入人心由法成親。親故
則信。信故則順。是名眷屬也。他土餘根皆
利。隨所用塵起之。令他得益。此土耳根利
故偏用聲塵。故二萬佛時教無上道。十六王
子覆講法華。從是已來恒爲眷屬。世世與
師倶生。或人天眷屬。或三乘眷屬。或一乘眷
屬。故身子云。今日乃知眞是佛子。昔教五
人得眞無漏名佛子。菩薩不發眞名爲外
人。於法華發大乘解。自稱昔日非眞佛子。
今説一實之道。從聞悟解法身得生。從佛
口生。是聞慧中法身生。從法化生是思慧中
法身生。得佛法分。是修慧中法身生。二慧成
就是眞佛子。定於天性得成眷屬。故次
説法之後。而明眷屬妙也。二明眷屬者。又
爲五種。一明理性眷屬。二明業生眷屬。三
明願生眷屬。四明神通生眷屬。五明應生
眷屬。一理性眷屬者。衆生如佛如一如無
二如理性相關。任運是子。故云我亦如是。
衆聖中尊世間之父。一切衆生皆是吾子。此
是理性。不關結縁不結縁。皆是佛子也。二
業生眷屬者。但衆生理論皆子。而飮他毒
藥。有失心者不失心者。不失心者拜跪問訊。
求索救護。與藥即服。故於大通覆講説妙
法華。得結大乘父子。其失心者。雖與良藥
而不肯服。流浪生死逃逝他國。即起方便。
或作三藏結縁。説生滅之法。或作通教結
縁。説無生之法。或作別教結縁。説不生生
恒沙佛法。或作圓教結縁。説不生不生一實
相法。若信若謗因倒因起。如喜根雖謗後要
得度。結縁已後。以二十五三昧。爲二十五
有説三諦法。而成熟之。或於中間得度。或
于今未度。雖復得度未度皆是眷屬。今三
藏佛。於分段國出家成道。往日三藏之縁。
或得度或未得度。得度之者灰身滅智。不
復論生縁。未度者來牽分段。昔殷重信順今
爲親識受道。昔汎汎信順。今爲疏外受道。
昔時拒謗今爲怨家受道。甘露初降先得服
甞。早斷分段得出生死。如大象捍群倶證
解脱。如五佛子之流。雖是異姓。則是法親内
眷屬也。若不得道。雖是宗族名外眷屬。佛
於其人則無利益。若入滅度不復更生。此
人縁盡傳付後佛也。三願眷屬者。先世結縁
雖未斷苦。願生内眷屬中。或怨家等。因之
受道。若得道者成法内眷屬。不得者成法
外眷屬。若佛滅度此人無益。傳付後佛也。
四神通眷屬者。若先世値佛發眞見諦。生
猶未盡。或在上界或在他方今佛分段作
佛。或以願力。或以通力來生下界。或爲親
中怨輔佛行化。斷餘殘惑而出三界。若殘
惑未盡値佛入滅亦自能斷。或待後佛
。三藏不説界外生。今以大乘意望之。昔
値佛得度。三界生盡受變易身。縁牽分段
非是業生。但是願通。願通云何異。約自報
力名神通。約教名誓願。神通生者本受報
處。猶有報身。以身通力分形來此。若願生
者報處無身。願力下生耳。三藏不説斷結。
誓願受生死身不約此教論願。通教則有
誓扶餘習而生分段。依通明願於義爲
便。此等未得法身。故全無應生眷屬。三藏
眷屬竟。往昔結無生縁者。或已得道。或未
得道。佛於分段作佛未得道者當處即有
業生。上界向下即有願通兩生。分別願通
如前説。横從他土來者。即有願通。竪從方
便來者亦有願通。通教未得法身。故無應
生眷屬也。往昔曾結別教縁者。中間同事
説法。種種教詔成熟未熟。佛今在分段作
佛。未得道者當處即有業生。上界向下得
有願通。横從他方得有願通。竪從方便
來亦有願通。竪從實報來者得有應生。無
明先破已得法身之本。能起應入生死。此
則異前云云。往昔結圓教縁者。中間調熟。
或得道或未得道。今於分段作佛。先縁牽
來差別不同。若未得道當處有一。上界向下
有二。他方横來有二。方便來亦二。實報來
有一。例如前云云。問法身惑除理顯。何故受
生。答應身受生其意有三。一爲熟他。二爲
自熟。三爲本縁。一熟他者。秖爲業生善根
微弱。不能自發。諸菩薩等。先雖得度愍彼
迷闇。慈力起應入二十五有。而作師導引
諸實行令向佛所。若得眞道成内眷屬。
同於應生。若得似道同於願通。不得眞
似令増進勝業。皆使利益無有唐捐。如
華嚴中説佛初託胎。法身菩薩皆侍衞下生。
如陰雲籠月。散降餘胎。爲親中怨引諸
業者。當知。諸眷屬非生死人。摩耶是千佛
之母。淨飯是千佛之父。羅睺羅千佛之子。諸
聲聞等悉内祕外現。示衆有三毒實自淨
佛土。諸親族等。皆是大權法身上地。豈有
凡夫能懷那羅延菩薩耶。復次外道怨惡抗
拒誹謗。當知。皆是法身所爲。何者。轉輪小善
出世無怨。豈有無上法王怨仇滿路。若於
佛起惡惡道受罪。何得灼然生生相惱。龍
象蹴踏非驢所堪。調達是賓伽羅菩薩。先世
大善知識。阿闍世是不動菩薩。薩遮尼犍是
大方便菩薩。波旬是住不思議解脱。故華嚴
列衆明諸天龍鬼神悉住不可思議法門。如
是等若親中怨好惡逆順。皆是法身。先是法
内眷屬。今作應生眷屬。若親中怨好惡逆順。
未得法身。先雖結縁爲猶在法外。同稱願
業等眷屬。諸餘經典非不明此權利益衆
咸謂是實内實外實好實惡實逆實順。故經
云。未曾向人説如此事。今經佛自開近權
顯遠實。開諸眷屬迹權顯本實。故文云。今
當爲汝説最實事。是名應生眷屬熟他故
來也。二爲自成來者。法身菩薩進道無定。
或從生身進道。或從法身進道。故下涌出
菩薩云。我亦自欲得此眞淨大法。分別功徳
品中。明増道損生即其義也。三爲本縁所
牽。本從此佛初發道心。亦從此佛住不
退地。佛尚自入分段。施作佛事。有縁之者
何得不來。猶如百川應須朝海。縁牽應生
亦復如是。若別説者。業生在分段。願生通
生在方便。應生在寂光。通論一處具有四
種如實報已得法身。能起應作四種眷屬。
就圓結縁者。雖未斷惑。自有三種眷屬。
就得道者即是四也。別眷屬亦四可知。通
藏結縁三種可知。雖無應來之應。得論感
應之應就所應得名四義宛足。問下方涌
出妙音東來。如大經中召請十方諸大菩薩。
集娑羅林大師子吼。於四眷屬此是何等。
答是神通來非神通生。是應來非應生。是大
誓願相關非願生。是因縁相召。如下方聞聲
妙音見光。是諸佛大事業來非業生。業生者
不能業來。業來非是業生。願通生者不能
願通來。願通來者亦能願通生。亦能應來。應
來亦能應生云云。三明麁妙者。若三藏根性
眷屬。此性下劣。昔結此縁縁亦淺小。中間
以法成熟成熟蓋少。若來生佛國。作内外
眷屬業願通等。乃至應來影響三藏佛者。
皆麁眷屬也。通別根性乃至内外雖巧別有
異。準例可知。皆麁眷屬也。此經説諸衆生悉
是吾子。非客作人。論其理性無非是子。是
名理性眷屬妙。往昔覆講結縁繋珠。二萬億
佛教無上道。經云。若我遇衆生盡教以佛
道。若衆生無佛性者。教以佛道。過則屬佛。
若衆生皆有佛性。迷惑不受教。過屬衆生。
一切有心皆當作佛。闡提不斷心猶有反
復。作佛何難。二乘灰滅。滅智則心盡。灰身則
色盡。色心倶敗。其於五欲無所復堪。而能
世世遇之盡教佛道。此則中間成熟妙。今
於法華普得作佛。此希有事。最上醫王變
毒爲藥。能治敗種無心成佛。此則内外眷
屬妙。譬如臨陣爭勳前鋒。第一佛説諸教
收羅衆生。而灰心二乘處處不入。於法華
忽然得入。故涅槃遙指八千聲聞得授記
&T040879;。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若法華不悟佛
性。涅槃不應遙指。若衆生本無佛性。往昔
結縁不應教以佛道。原始要終佛性義明。
可以意得。今問華嚴師頓極之教。説一切
衆生有佛性不。若其有者二乘何不聞經
授記作佛。那忽如聾如瘂。若言二乘本有
佛性。而匆匆取小如閹本根。本根已敗爲
可治爲不可治。若可治何故不治。若不
可治。那得復言一切衆生皆有佛性。故知。
華嚴所不能治。是方便之説。法華能治。是
如實之説。能治難治此處則妙。所謂結縁妙
成熟妙業生妙願生妙應生妙内眷屬妙外眷
屬妙能受妙道影響妙事是故稱妙。若將
此意約五味者。乳教有別圓兩眷屬。一麁
一妙。酪教但一麁。生蘇三麁一妙。熟蘇二麁一
妙。法華無麁但妙。是名相待明眷屬妙也。
又開麁顯妙者。諸經明麁眷屬。皆不見佛
性。今法華定天性審父子。非復客作。故常
不輕深得此意。知一切衆生正因不滅。不
敢輕慢。於諸過去佛現在若滅後。若有聞
一句。皆得成佛道。即了因不滅。低頭擧手
皆成佛道。即縁因不滅也。一切衆生無不
具此三徳。即是開麁顯妙。絶待明眷屬妙
也。四明法門眷屬者。此如普現菩薩問淨
名居士。父母妻子親戚眷屬吏民知識。悉爲
是誰。奴婢僮僕象馬車乘。皆在何所。淨名答
云。方便爲父智度爲母。一切衆導。師無不
由此生。法喜爲妻慈悲爲女。善心誠實男。
畢竟空寂舍。弟子衆塵勞隨意之所轉。道品
善知識由是成正覺。此法門以爲眷屬。若
爾者。法門不同深淺有異。若三藏法門。觀
眞爲實觀假爲權。以此二智滿即名爲佛。
佛即導師。慈悲六道即是女。令他善順眞
諦名爲男。得此法時喜名此爲妻。此心中
修諸波羅蜜道品等。即是善知識也。若通教
中法門眷屬者。觀諸法如幻如化。體達即
空爲實。分別四門同異爲權。於此二智
生解名導師。慈愛衆生爲女。令生善直
心爲男。行六度道品爲知識。是爲通教中
法門眷屬云云。若別教法門恒沙眷屬。眞俗
合爲權智是父。中實理爲母。無量慈善無
量道品諸波羅蜜通達無滯。道種智分明觀
機識藥。即是別教中眷屬。故無量義云。諸
佛法王父。經教夫人母。和合出生諸菩薩子。
十住毘婆沙云。般舟三昧父大悲無生母。一
切諸如來從此二法生。寶性論云。大乘信爲
子。般若以爲母。禪胎大悲爲乳母。諸佛如
實子。闡提謗大乘障。外道横計身中有我
障。聲聞怖畏生死障。支佛背捨利益衆生
障。菩薩修四法爲對治。修信修般若。修
虚空定首楞嚴定修大悲。得清淨法界。到
彼岸見如來性。生如來家是佛子也。既道
見如來性生如來家。當知。用如來爲父
也。無量法門不可説不可説。皆能生佛子
。若圓教法門明眷屬。自行三諦一諦爲實。
化他一諦三諦爲權。隨情一諦三諦爲權。隨
智三諦一諦爲實。從此不思議生解。一心
具萬行之善爲男。無縁大慈爲女。開佛知
見生喜。爲妻非淨非垢等中道道品六波羅
蜜。爲善知識。如是等實相圓極法門。以爲
眷屬。初住之中便成正覺。能八相化物。即
是導師。前來諸法。門既麁。生諸導師亦麁。
今法門眷屬既妙。所生導師亦妙也。用此意
歴五味教者。乳教一麁一妙。酪教但有一
麁。生蘇有三麁一妙。熟蘇有二麁一妙。法
華但有一妙。待麁意竟。諸經妙者自妙。麁
者自麁。今經非但妙者爲妙。亦無復有麁。
絓是前來諸麁。悉皆決了。爲一平等大慧妙
法門也。絶待意竟。五觀心眷屬者。即爲六。
一愛心。二見心。四則四教也。愛心眷屬者。無
明爲父癡愛爲母。出生煩惱之子孫。以貪
著憶想。欲得心中法門。魔鬼便入如媚女
思想。邪媚媚之。行人亦爾。憶想偏邪邪
物得入。以鬼力故。或生權解或生實解。
邪解生故鬼導師生。起鬼慈善著邪法喜。
行邪六度道品。得邪辯心明口利説諸法
門。即愛心眷屬也。邪相既利發得四見。見心
推畫作諸法門。心所見處爲實。同他爲權。
心起愛爲女。心分別爲男。如是心中修六
度爲道品。是名見心眷屬。何者。此之見愛不
識己心苦集。妄謂道滅。不知字與非字。
如蟲食木偶得法門之名。有名無義。豈非
愛見耶。若能觀心識愛見心。皆是因縁生
法。無常生滅即有四番觀心眷屬。如中論
偈云。因縁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仍於四觀各
明眷屬。準前可知。判五觀心爲麁。後一
觀心爲妙。又決麁論妙。人尚不自識己愛
見心。是因縁生。何能識因縁心即空即假。尚
不識空假。何能魔界即佛界。於見不動修
三十七品耶。今觀愛即是法性。觀見不動
修三十七品。魔界見界即是佛界於非字中
而能知字。行於非道通達佛道。於一切法
無不是妙明事眷屬伏聽學文字人。明法
門眷屬伏行教人。明觀心眷屬伏觀心坐
禪人。三種法門並過其聞見云云
○第十功徳利益者。秖功徳利益一而無異。
若分別者。自益名功徳。益他名利益云云。此
爲四。一利益來意。二正説中利益三流通中
利益。四觀心中利益。一利益來意者。諸佛所
爲未甞空過。釋論云。佛入王三昧。前放光
度前者。後放光度後者。譬如網魚前獲後
獲。見光聞法皆不唐捐。淨名云。法寶普照
而雨甘露。即身口兩益也。華嚴思益並云放
光破慳破瞋破癡等。具如彼説。今經四大
弟子。領佛開三顯一之益。佛言如來復有無
量功徳。汝等説不能盡。譬如大雲起於世
間。譬形益也。興雷耀電譬神通益也。其雨
普等譬説法益也。而諸草木各得生長。即是
四種眷屬皆沾七益。故次明利益妙也。二正
説利益又爲三。先論遠益。次論近益。三論
當文益。遠益者。即大通佛所十六王子。助化
宣揚。雙撃毒天二鼓。善生有淺深惑死有
奢促。始人天善終至大樹淺益也。始初心最
實。終後心最實深益也。始破不善終破塵
沙。奢死也。始破無明終亦破無明。促死也。
死之奢促是毒鼓之力。善生淺深天鼓之力。
故文云。破有法王出現於世。隨衆生欲而
爲説法。即二鼓之文義也。破有義如前説。
説法益義今當説。略爲七益。一二十五有果
報益。亦名地上清涼益。二二十五有因華開
敷益。亦名小草益。三眞諦三昧析法益。亦
名中草益。四俗諦三昧五通益。亦名上草
益。五眞諦三昧體法益。亦名小樹益。六俗諦
三昧六通益。亦名大樹益。七中道王三昧益。
亦名最實事益。若二十五有因果益。堪爲
業生眷屬。若眞諦三昧體析益。堪爲願生眷
屬。若俗諦三昧五通六通益。堪爲神通眷
屬。若中道王三昧益。堪爲應生眷屬。私謂應
有四雙八益。直是開前合後故言七益。若
開後合前亦是七益。前後倶開即是八益。所
謂中道次第益。中道不次第益。若前後倶合。
則是六益云云。已略説七益竟。今更廣開爲
十益。一果益。二因益。三聲聞益。四縁覺益。
五六度益。六通益。七別益。八圓益。九變易
益。十實報益。果益者。即二十五有果報益也。
有八大地獄。謂阿鼻想黒繩衆合叫喚大叫
喚焦熱大焦熱。一一各有十六小獄爲眷
屬。合一百三十六所。此正地獄。在地下二萬
由旬。其傍地獄或在地上。或在鐵圍山間。
傍輕正重。重者遍歴百三十六。中者不遍。下
者復減。其中衆生常爲熱苦所逼。不可具
説。聞者驚怖。四解脱經。稱爲火塗初入初
出。兩時可化。其中罪人。宿世善根可發關
宜。而爲聖人赴對應之。或蒙光照或注雨
滅火。或調達婆藪開示説法。熱悶甦醒身體
清涼。獲冥顯兩益諸苦得息。八寒氷。謂阿
波波等。亦有百三十六所。乃至得冥顯兩
益。温煖適身。是爲地獄果上得清涼益也。
畜生者。略有三種。水陸空。陸有三品。重者
土内不見光明。中者山林。輕者人所畜養。
彊者伏弱飮血噉肉。怖畏百端。四解脱經
稱爲血塗。其中衆生。先世善根可發關宜。聖
人赴對應之。得無所畏獲冥顯兩益。是爲
畜生果。上清涼益也。餓鬼者。或居海渚。或
在人間山林中。或似人形或似獸形。重者
飢火節焔。不聞漿水之名。中者伺求蕩滌
膿血糞穢。輕者時薄一飽。加以刀杖驅逼。
塞海填河。四解脱稱爲刀塗。其中衆生。先
世善根可發關宜。聖人赴對應之。手出香
乳施令飽滿。獲冥顯兩益。是爲餓鬼果上
清涼益也。阿脩羅者。或居半須彌巖窟。或
大海邊或大海底。與諸天爲憾恒懷怖畏。
雷鳴謂爲天鼓。龍雨變成刀劍。此中衆生。
先世善根可發關宜。聖人赴對應之。軟言調
伏獲冥顯兩益。是爲阿脩羅果上清涼益
也。四天下人雖果報勝劣。倶有生老病死。
同是輕報泥犁。其中衆生。先世善根可發關
宜。聖人赴對應之。令所離得離所求得求。
獲冥顯兩益也。六欲天者。地天別有脩羅
鬪戰之難通有五衰死相苦等地獄。其中
諸天。先世善根可發關宜。聖人赴對應之。令
獲冥顯兩益也。四禪梵王無想那含等色
天。雖無下界諸苦。而爲色所籠。若命盡時
不樂入禪。風觸吹身唯除眼識。餘皆有苦。
其中諸天。先世善根可發關宜。聖人赴對應
之。令獲冥顯兩益也。四空諸天。雖無欲
色界等苦。如瘡如癰如癡如箭入體。成就
細煩惱。其中諸天。先世善根可發關宜聖人
赴對應之。令獲冥顯兩益。此清涼益合而
言之。蓋由凡聖慈善根力。別而言之。本由
菩薩初觀二十五有所防之惡。而起於悲。
觀二十五能防之善。而起於慈。以此慈悲
熏王三昧。不捨衆生赴對關宜。令得利
益。大經明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者。十
番之一意略如此也。二番二十五有修因益
者。夫自他因果各隨義便。互擧一邊説之
則易。前果報益。處所時節不同。不得一身
備論諸益。從多人多處易顯。若明因益。一
人之心起無量業。其義易顯。故約一人明
二十五有因益也。云何因益。四因壞益。二十
一因成益。或一因壞益。一因成益。二十三亦
成亦壞益。若無戒自制縱其身口。作四趣
業名地獄人。若捨惡持戒名見天人。但禁
戒嚴峻遇縁動退。則惡業還興。或四重五逆
焚毀塔寺。此心生時惡起戒沒。是業熟成必
墮惡道。欲離此心成就戒善。此有可發關
宜之機。感無垢三昧赴對應之。惡心豁破地
獄因息。得冥顯兩益云云。今人雖入道場
懺悔。惡心不轉則惡業不壞。惡業不壞。得
繩不斷罪不得滅也。若慳貪謟媚邀射名
聞。内無實徳欲人稱美。此惡起戒伏墮於
鬼中。若無慚愧負債不還。無恭敬心。憍慢
瞋忿貪婪饕餮。此惡起戒伏墮畜生道。若嫉
賢妬能爲勝他故。而修福力。蛆毒惡心方
便墜陷。驚怖於他。是惡起戒伏。墮阿脩羅
業。欲離此三惡心。成就戒善。善有可發關
宜之機。聖用赴對應之。惡心豁破戒善完具。
此名四趣因壞。人天因成。獲冥顯兩益。此
約人道修因作此釋耳。若約諸趣。欲出
地獄入畜。欲出畜入鬼。欲出鬼入脩羅。
欲出脩羅入人道。皆傳傳有因。因成業轉。
此例可知云云。若堅持五戒。兼行仁義。孝
順父母信敬慚愧。即是人業。人業有四品。
上中下下下。若就果報。閻浮提爲下下。若
就入道。欝單越爲下下。或時善心歇末惡念
唯強。善有可成惡有可滅。關宜之機聖用
赴對應之。四惡趣壞四品善成。獲冥顯兩
云云。若修持十善任運無間。善心成熟即
天業。故云純。惡心無善念間者。即惡道業
果時純苦。故善惡相間起即人業。人中果報
苦樂相間。故十善任運成是天業。天中果報
自然故。若修十善兼起護法心。即四天王
業。若修十善兼慈化人。是三十三天業。若
修十善。其心細妙任運成熟。行住坐臥不
惱衆生。善巧純續是焔摩業。若修十善兼
修禪定攝心。麁住細住者是兜率業。欲界定
是化樂業。未到定破事障。是他化業。四禪是
色界業。兼於慈悲喜捨。心數法中得定。是
梵王業。滅心修無心定是無想業。問無想
是邪見天。云何爲機感。答大集云。菩薩調
伏衆生多種。或邪或正。行於非道通達佛
云云。若舊云。聖人以兩片無漏。夾熏一片
有漏。練成無漏。今言九次第定。熏修有漏
成無漏。是那含業。四空定是無色界業。如
是等二十一有。患自地之苦麁。欲修出要。
所求不得所捨不離。爾時即名可發關宜之
機。感二十一三昧慈悲之力破其修因。令
所離得去所求得成。拔苦與樂冥顯兩益。此
如經文云。小草小根小莖小枝小葉。而得生
長。是此益也。合而言之。蓋由凡聖慈善根
力。別而言之。本由菩薩初持二百五十戒。
修根本等禪。於一一能防。善法之中皆起
慈悲慈悲本誓熏王三昧不捨衆生。赴對
關宜。各得利益。大經云。二十五三昧破二
十五有者。十番之二意。略如此云云。三番聲
聞利益者。若人厭患生死。以死受生以生
歸死。勞累精神輪轉無際。貪欲自蔽&MT03116;
愛尾。不得解脱。故言若人遭苦厭老病死。
爲説涅槃盡諸苦際。既厭心内決志求出
離。爲是事故修聲聞道。若持戒時。愛見羅
刹毀損浮嚢令戒不淨。戒不淨故三昧不現
前。既無戒定無漏不發。是故一心修戒定
慧。有可發關宜之機。感無垢等四三昧力加
之。令四趣業不起。使戒清淨。苦均修定
慧。慧若有定慧不狂。定若有慧定不愚。名
之爲賢。賢名隣聖。修此定慧。一心精進如
救頭然。願樂禪慧如渇思飮。而爲二十一
有漏業之所擾亂。若得諸三昧力加之。定
發觀明四善根成就。伏道純熟。一刹那轉即
便發眞。成須陀洹破二十五有。見諦煩惱
八十八使。是爲二十五三昧通加。令斷見
諦惑而復兼除四思。故云第十六心即入
修道。是其義也。次入修道。若是超人一時
用十三昧力加之。破五下分思惟惑。若鈍
人隨其分分斷思惑。則分分用三昧加之。
盡三界惑。究竟眞諦三昧益也。此中草利
益。合而言之。蓋由凡聖慈善根力。別而言
之。由本慈悲。初觀十法界中析空滅色之
善。因起弘誓熏王三昧不捨衆生致有
中草利益。大經明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
有者十番之三意略如此。四番縁覺利益者。
若人宿善深利。在無佛世厭患生死。樂獨
善寂觀深因縁。文云。曾供養佛志求勝法
爲説縁覺。此人大福可發關宜。聖人赴對應
之。使其華飛釧動獲冥顯兩益。悟支佛道。
此猶屬中草利益也。五番六度菩薩。觀於
四諦行六度行。若行檀時。人從乞頭索眼
國城妻子。心或轉動。檀度不成。自知是惡。
欲成檀善。可發關宜之機。蒙三昧力伏其
慳蔽。是破餓鬼有。蔽心既去歡喜布施。如
飮甘露。知有爲法危脆無常。是蒙心樂三
昧冥顯之益也。尸羅若成是伏毀戒蔽破
地獄有。是無垢三昧益也。忍成伏瞋蔽破
畜生有。不退三昧益也。禪成是伏亂蔽破
人有。是四三昧益也。精進成伏懈怠蔽。破脩
羅有。歡喜三昧益也。慧成伏愚癡蔽。破天
有十七三昧益也。六蔽是六道業。具出菩薩
戒本。以伏六道業故。不爲諸蔽所惱。得
五神通遊於六道。成六度行。此即上草益
也。通應如前。別而論之。由本觀十法界事
中善惡。而起弘誓熏三三昧不捨衆生
。六番通人益者。此是三乘共學人也。若乾
慧地性地八人見地。即是用二十五三昧益。
從薄地去至十地。用二十一三昧加破思
惑。又侵除無知。是名小樹益也。總別慈悲
例前可知云云。七番別人益者。此是次第心
中。繋縁法界一念法界入十住。得眞諦三
昧益。入十行十迴向。得俗諦三昧益。入十
地得中諦三昧益。此即大樹之益。總別慈悲
例前云云。八番圓人益者。此是修三諦一實
之理。一念法界繋縁法界。若歴縁對境。擧
足下足。無非道場。其心念念與諸波羅蜜
相應。修四三昧觀十種境可發關宜。聖人
赴對應之。豁然開悟。或似或眞得冥顯兩
益。此是圓用二十五三昧。圓加破二十五
有。顯出我性。得究竟實事之益也。九番變
易益者。此是方便有餘土人益也。前八番中
凡有四處。或九處。謂聲聞縁覺。通教菩薩。
別教三十心。圓教似解。止破見思未除無
明。無明潤無漏受方便生。故下文云。我於
餘國作佛。更有異名。而於彼土求佛智慧。
得聞是經。即是彼土入一乘也。勝鬘云。三
人生變易土。謂大力羅漢辟支佛菩薩等。楞
伽云。三種意生身者。一安樂法意生身。此欲
擬二乘人。入涅槃安樂意也。二三昧意生
身。此擬通教出假化物。用神通三昧意也。
三自性意生身。此擬別教修中道自性意
也。通言意者。安樂作空意。三昧作假意。自
性作中意。別圓似解猶未發眞。皆名作意。
故論云。是時過意地。住在智業中。若發眞
可是智業。未發眞猶在意地。是人生彼析
法者鈍。體法者利。別人已習假又小利。圓人
先即中最利。既有利鈍之殊。於彼修學。即
有次第不次第兩益。又是次第不次第用二
十五三昧兩應也。是爲九人生方便國。始
於彼土。見諸有我性得最實益。若分別而
言。謂方便土在三界外。若即事而眞不必
在遠。下文云。若能深心信解。則爲見佛常
在耆闍崛山。共大菩薩聲聞衆僧圍遶説
法。即方便土意也。十番實報土益者。即實報
土人益也。八番中有兩人生方便土。又二人
悉破無明見實相者方得生彼。但無明重
數甚多。雖三賢十聖住於實報。報未盡猶
有殘惑。更用王三昧。四十一番益之。至於
妙覺。豎窮横遍不生不滅。不生不滅無明永
盡。智慧圓足。故言不生不滅。又機感滿足利
益究竟。故言不生不滅。若分別爲言。謂實
報在方便之外。若即事而眞此亦不遠。文
云。觀見娑婆瑠璃爲地坦然平正。諸臺樓
觀衆寶所成。純諸菩薩咸處其中。即實報土
意也。若麁妙機若別圓應。若淨穢土若淺深
益。不出十番。包括法界利益略周。大意可
見不俟繁文。是爲大通佛所。毒鼓損生聞
有遠近。死有奢促。天鼓増道聞有遠近。故
令益有深淺。致有業通願應諸眷屬利益
也。問初番已破二十五有得益竟。則無有
可破。更無益可論。何須至十番耶。答初
破二十五果報苦。獲果報益。次破二十五
因苦。獲修因益。次破二十五有見思苦。得
眞三昧益。次破二十五空。令出二十五有
假。得俗三昧益。次破二十五有有空二邊。
顯於中道王三昧益。次破方便有餘土。出
二十五假。得俗王兩三昧益。次破實報土。
但深顯王三昧益三諦未了了者益意不
息。故有十番其義如是。問三諦獨在極地。
亦得通凡。答如大品云。衆生色受想行識。
又云。無等等色受想行識。仁王云。法性色法
性受想行識。大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則從凡至聖。皆悉
是有即俗諦也。淨名云。衆生如。彌勒如賢聖
如。一如無二如。大品云。色空受想行識空。
若有一法過涅槃者。亦如幻如化。此則凡
聖皆空即眞諦也。大經云。二十五有有我不
耶。答言有我我即佛性。佛性即中道。因縁生
法一色一香無不中道。此則從凡至聖。悉
皆是中道第一義諦。問遠論利益經語還
多。第一云。從久遠劫來。讃示涅槃道。生死
苦永盡。我常如是説。第二云。我昔於二萬
億佛所教無上道。第三云。宿世因縁吾今當
説。定據何文耶。答第一文直云從久遠劫
來。久遠之言。信實杳漫而未顯本地。或據
中間。第二直云昔曾二萬億佛所。未判劫
數久近難明。將後文準望似如近近。今論
遠益取第三文。以三千界墨。東過千界。乃
下一點。點與不點盡抹爲塵。一塵一劫復
過是數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阿僧祇劫。用此
明文望二萬億佛所。始爲昨日。從是已來
爲結大乘之首。彼佛八千劫説經。十六王
子八萬四千劫覆講。彼之經論文廣時深。于
時聽衆或可當座已悟。或可中間化得。或
可近來化得。咸至寶所。受法性身爲應生
眷屬。内祕外現共熟衆生。而作佛事。淨名
曰。雖成道轉法輪。而行菩薩道。是此意也。
于時聽衆未得眞實益。若相似益隔生不
忘。名字觀行益隔生則忘。或有不忘。忘者
若値善知識宿善還生。若値惡友則失本
心。是故中間種種塗熨。或多以大乘熟。或
多以小乘熟。生方便者。雖説種種道。其
實爲一乘。亦復皆令得至寶所。受法性身。
而於彼國被第九番十番眞實利益。如千
世界微塵菩薩即其流也。斯等已究竟於前
名久遠利益。其中衆生于今有住聲聞地
者。更近論利益。如後説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六下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七上
 天台智者大師説 
二近利益者。起於寂滅道場。始成正覺即
轉法輪。撃於毒鼓天鼓。利益衆生。齊至法
華已前。益亦淺深死亦奢促。何者。教本逗
縁。縁略爲四。教亦有四。教主亦四。皆稱法
王具王三昧。自破二十五有。七益衆生例
如前説。又大小乘經。明佛入王三昧。放光
説法善惡諸趣果苦得益者。如阿含中説。
見佛光明蒙佛手觸。六道苦患悉得除愈。
又大品云。放光照地獄衆生。苦惱即除。生
齊第六天。苦除是果益。生天是因益。大品稱
爲華葉之益也。又佛放光幽闇之處皆大
明。各作是念。此中云何忽生衆生。此亦是
果益。此因果益。四教主佛。通能此益。別論益
者。則是淺深不同。謂聲聞斷正縁覺侵習。
同名中草。菩薩伏惑兼度衆生。故經云。求
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名上草益。
蓋三藏教主慈善根力。利益之相也。經云。若
諸菩薩智慧堅固。了達三界求最上乘。即
三人同觀無生。非但有前析智之益。別有
巧度。即是體眞。是爲小樹増長益。蓋通教主
利益之相。經云。復有住禪得神通力。聞諸
法空心大歡喜。住禪者住九種大禪。心大歡
喜者登歡喜地。度無數億百千衆生。是名
大樹増長。非但有前因果析體之益。而別
有分別道種智。乃至一切種智益。蓋別教主
利益之相。經云。今當爲汝説最實事。不啻
如前之益。乃有即破無明顯出佛性。究竟
實益。蓋圓教主利益之相。復次前三教益劣
不兼勝。勝則兼劣可解云云。又歴五味者。
乳教但因果大樹實事四益。而不明三草一
木。以大乘經不入二乘人手。如聾如瘂故。
酪教但有三草等四益。生蘇備有七益。熟蘇
無析法三草。而有體法等七益。醍醐但有
實事益。前諸益皆麁。今益則妙。近從寂滅
訖至法華。爲生身菩薩。但得八番之益。不
得第九第十益也。又有得義者。即是菩薩
從法性身來入分段。作願通應生等眷屬。
進破無明斷除殘品。即得明第九第十番
益也。始從寂滅終至法華。略言十益也。
問法身菩薩。聞應身佛説法。應身中益。亦
令法身得益耶。答譬如磨鏡鏡轉明色像
亦明。又問應身聞法益。法身亦益者。應身現
病法身亦病耶。答此病若實者。應病法亦病。
秖爲應病非實。非實故應身無病。法身亦
無病。又若應身現病少。當知法身益亦少。
若能應身現病廣。法身益亦廣也。今作諸句
料簡。自有果益因不益。因益果不益。倶益。
倶不益。此即現事可解。自有壞益成益。亦
壞亦成益。不壞不成益。不壞不成益是清涼
益。四趣因是壞益。非想因是成益。中間是亦
成亦壞益云云。自有因益即果益。果益即因
益。此變易因移果易意也。自有因益非増
道。果益非損生。得是因果益。不得是因果
益。分段報因果也。自有因益是増道果益是
損生。不得是因果益。得是因果益。習因習
果也。自有眞益非俗益二乘也。俗益非眞
益六度菩薩也。自有先俗益後眞益六度菩
薩也。自有先眞益後俗益。通菩薩也。自有
眞俗益非中益。中益非眞俗益別也。自有
眞益即俗益。亦即中道益圓也。三當文利益。
就今經備有七益。雖復差別即無差別。譬
如芽莖枝葉生長不同。而是一地所生。七益
誠復淺深無非實相。故言差別無差別也。
諸經差別麁益。同入此經無差妙益。或進
入諸妙益。或按位成妙益進入益者。本是
地上清涼。今則進發大乘解心明淨。或進觀
行妙相似分眞中。本是人天因益。今進入相
似分眞。本是小乘學無學益。今進破無明分
眞妙益。譬如迴聲入角轉小爲大也。通別
進益例此可知。按位益者。本是麁果。地上
清涼即成理妙之益。按於麁因之益。即是觀
行妙益。按麁學無學益。即是相似妙益。開
麁即妙不須進入。通別例此可知。進入妙
益。即是待麁益明妙益。按位益即是絶待
妙益云云。諸麁益判眷屬者。果因二益。堪
爲業生眷屬。中上二草小樹等。堪爲願通
眷屬。大樹見性已去。皆應生眷屬攝云云。進
入按位者。理妙假名觀行妙。堪爲業生眷屬。
相似妙堪爲願通眷屬。分眞堪爲應生眷
屬。是名此經利益之相也云云。三明流通利
益者爲三。一出師。二出法。三出益。弘經
行人具通凡聖。若法身菩薩誓願莊嚴。令此
土他土下土上土。得權實七益九益十益。化
功歸己還資法身。増道損生也。生身菩薩。
亦能此土他土弘經。令他得權實七益。化
功歸己増道損生。而不能上土利益也。凡
夫之師亦能此土弘經。令他得權實七益。化
功歸己増益品位。故無量義云。有病導師。
在於此岸而成就船筏。渡人彼岸。即其義
也。問凡夫但能爲凡夫弘經。使凡夫得益。
亦能令聖人得益耶。答聖有二種。一小乘
聖。二大乘聖。如經云。若有實得阿羅漢生
滅度想。若遇餘佛便得決了。南岳師云。初
依名餘佛。無明未破名之爲餘。能知如來
祕密之藏。深覺圓理名之爲佛。佛滅後實
得羅漢者。於權實未了。若遇初依即能
決了。成相似益。成進入分眞益。此文往證
凡夫之師。得爲小乘聖人弘經得益也。經
云。六根清淨人説法。十方諸佛皆樂見之。
皆向其處説法。一切天龍聞其所説。皆大歡
喜。此亦是凡夫師。爲大聖説法之明文也。
二出法者。通經方法明出聖言。文云。若衆生
不信受者。當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喜。餘者
帶方便也。深者明中道也。帶方便明中
道者。即別教也。若但方便不明中道。即通
藏等教也。經文許用別助圓。而例推亦應
用通助圓。又文云。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
義。豈隔藏通耶。但菩薩已得實慧。亦得權
意。不以實濫權。亦不謂權是實。但爲弘
實而衆生不信。須爲實施權。以淺助深
無虚妄也。此則雙用權實而弘經也。安樂
行云。若有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
乘而爲解説。令得一切種智。此則但令用
實弘經也。又云。隨宜爲説。此亦不隔於
權也。今時人弘法。或一向用大。或一向用
小。皆不得佛意。善弘經者。用與適時。口
雖説權而内心不違實法。但使衆生得權
實七益。於弘經暢矣。三出益者。然流通利
益。不待第三流通段。方明利益。秖正説文
中。已指未來弘經之利。譬喩品後授記品末
法師品中。皆明弘經功徳利益。能於如來
滅後。聞一句偈者。亦與受三菩提記。況弘
宣者。竊爲一人説者。功徳尚多。況處衆廣
説者。展轉至第五十人。隨喜功徳尚非二乘
境界。況最初會中聞隨喜者。常不輕流通一
句尚得六根清淨。況具足流通者。初品弟子
弘經功徳。無量億劫行五波羅蜜。不得爲
喩。況第五品十方虚空。寧有邊表。五品弘
經尚叵窮盡皆云。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
如來座。如來之法皆非數量。況八萬大士千
界微塵菩薩。而當可説耶。而當可知耶。唯
除如來無能盡知者也。凡師弘經令凡七
益。經云。此經是閻浮提人病之良藥。若聞是
經不老不死者。於老死中識老死實相。老
死是果報法。識實相即得清涼理妙益也。
亦果報益也。能持此經故。生安樂土處蓮
華中。不爲貪欲所惱。亦是離十惱亂。是善
行菩薩道。亦名名字益。亦是觀行妙。亦是
修因妙。得陀羅尼。能旋假入空。即是下中
上藥草等益。亦是小樹益。得百千旋陀羅尼。
即大樹益。得法音方便陀羅尼。是相似實益。
若有須臾聞。即得究竟三菩提。即是眞實
益。復次如人穿鑿高原見乾土。是下中上
藥草益。見泥是小樹大樹益。得水是最實益。
後五百歳尚獲此益。況復今時弘經利他。寧
無七益耶。第四觀心者。小乘明心起未動
身口。不名爲業。大乘明刹那造罪殃墜無
間。無間是大苦報處。刹那促起業處。促心
暫起重業已成。況九法界而不具足。若能淨
心諸業即淨。淨心觀者。謂觀諸心悉是因縁
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一心三觀。以是觀故
知心非心。心但有名。知法非法。法無有
我。知名無名。即是我等。知法無法即涅槃
等。此解起時。於我我所如雲如幻。即是地
上清涼益。信敬慚愧諸善心生。於空假中意
而有勇。即是因益。念念與即空相應。是中
上草小樹等益。念念與即假相應是大樹益。
念念與即中相應。是最實事益。於一念益
心。七種分別云云。夫一向無生觀人。但信心
益。不信外佛威加益。此墮自性癡。又一向
信外佛加。不内心求益。此墮他性癡。共癡
無因癡亦可解。自性癡人眼見世間。牽重不
前者傍力助進。云何不信罪垢重者。佛威
建立。令觀慧得益耶。又汝從何處。得是無
生内觀耶。從師耶從經耶。從自悟耶。師
與經即是汝之外縁。若自悟者。必被冥加汝
不知恩。如樹木不識日月風雨等恩。又三
事汝不知外加。一不信教。二不自行求外
加。三不教人。直是汝之不信。非無外益
也。經曰。非内非外。而内而外。而内故諸佛
解脱。於心中求。而外故諸佛護念。云何不
信外益耶云云。他共無因癡例可解。即假故
無自性。即空故無他性。即中故無共性。雙
照故無無因性云云。第五結成權實者。光宅
云。照三三之境爲權。照四一之境爲實。
今不用此解。既以大乘果爲大理。何不
用小乘果爲小理。彼救云。小果非眞。故
不以其果爲理。若爾權教及權行人。何嘗
是實。既立權教行人。何不立權理。又權若
無理。俗不應稱諦。既言俗諦權不應止
三也。實有四者。夫因果是二法。云何以二
法爲理一耶。經云。觀一切法如實相。不
行不分別。云何分別因果爲理一。若爾便
無實相則魔所説。故不用彼釋。今明照
十麁之境爲權。照十妙之境爲實。十麁者
即前九法界。三因縁等諸麁諦智。乃至麁利
益。皆稱權也。照十妙者。即是理妙乃至利
益妙。妙故爲實。復次爲十妙故。開出十麁。
如爲蓮故華。意在於蓮。而蓮隱不現。於餘
深法示教利喜。餘法有實而實不顯。文云。
如來方便意趣難解也。又華開蓮現。譬開
十麁顯十妙。則無復十麁。唯一大事不可
思議境界。乃至利益。肇師云。始從佛國終
法供養。皆明不可思議。今亦例爾。既開麁
已始終皆妙。又約五味者。乳味則有爲十
妙明十麁。開十麁顯十妙。則成一權一
實。若就四悉檀則有六權二實。若約四門
則十二權四實也。若約三藏一向是權。化城
楊葉。還就三藏約化他爲權。就自行爲
實。約四悉檀三權一實。約四門十二權四
實。若方等既備有四教故。三十種權一十種
實。若約四悉檀。十四權二實。對四門五十
六權八實。若約摩訶般若。既廢三藏但用
三教。通別二十種爲權。一十種圓爲實。若
約悉檀十權二實。若歴四門四十權八實。
若至法華前來一向皆廢。但説一實。實中
非無方便。但是實相方便同稱爲實。今約
悉檀者。未悟之前三權。悟即一實。若歴四
門十二權四實。名數一往同三藏。而意有
天懸而地殊。彼教十二權四實。一向是權。法
華一向是實。料簡異方等般若云云。故云。但
説無上道示眞實相。此之謂也。若約涅槃。
涅槃備釋四教。亦是三十權一十實。一往似
同方等。而意迥異彼。則二入實二不入實。
今涅槃四倶入實。因中則有三權一實在
果則四實而無權。若約四悉檀。十四權二
實。歴四門五十六權八實。若更約三因門。
五十六權。若果門四實但是實。仍其本因故
説四耳。是則四門入實。約果四實十二權。
法華義齊也。故知。諸教雖同有權實。權實
不同。或一向實。或一向權。或權實相兼。皆
是稱當機情。縁理未融。今總就教判權實。
若約三藏通別。三教是權。圓教爲實。又諸
教權實未融爲權。既融開權顯實爲實。今
法華是一圓故爲實。又開權故爲實。若就
圓教爲語。照前三教三十麁爲權。照十
妙爲實。若就開權圓融爲語。決於三十麁
皆成妙。但稱爲實。是故稱妙。若取悟理
者。理即非權非實。不見一法。空拳誑小
兒。説權説實。是則爲麁。理則非權非實。是
故爲妙也
○第二約本明十妙者爲二。先釋本迹。二
明十妙。釋本迹爲六。本者理本即是實相。
一究竟道。迹者除諸法實相。其餘種種皆名
爲迹。又理之與事皆名爲本。説理説事皆
名教迹也。又理事之教皆名爲本。禀教修
行名爲迹。如人依處則有行跡。尋迹得處
也。又行能證體體爲本。依體起用用爲迹。
又實得體用名爲本。權施體用名爲迹。又今
日所顯者爲本。先來已説者爲迹。約此六
義以明本迹也。一約理事明本迹者。從
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之理。即是本時實相
眞諦也。一切法。即是本時森羅俗諦也。由實
相眞本垂於俗迹。尋於俗迹即顯眞本。本
迹雖殊不思議一也。故文云。觀一切法空
如實相。但以因縁有從顛倒生云云。二理教
明本迹者。即是本時所照二諦。倶不可説。
故皆名本也。昔佛方便説之。即是二諦之
教。教名爲迹。若無二諦之本。則無二種之
教。若無教迹豈顯諦本。本迹雖殊不思議
一。文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以方便
力故。爲五比丘説。三約教行爲本迹者。
最初禀昔佛之教以爲本。則有修因致果
之行。由教詮理而得起行。由行會教而
得顯理。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文云。諸法
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子行道已來世得
作佛云云。四約體用明本迹者。由昔最初
修行契理。證於法身爲本。初得法身本故
即體。起應身之用。由於應身得顯法身。
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文云。吾從成佛已來甚
大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衆生。作如此
説。五約實權明本迹者。實者最初久遠實
得法應二身。皆名爲本。中間數數唱生唱
滅。種種權施法應二身。故名爲迹。非初得
法應之本。則無中間法應之迹。由迹顯本。
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文云。是我方便諸佛
亦然。六約今已論本迹者。前來諸教已説
事理。乃至權實者皆是迹也。今經所説久遠
事理乃至權實者。皆名爲本。非今所明久
遠之本。無以垂於已説之迹。非已説迹。豈
顯今本。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文云。諸佛
法久後要當説眞實。若約已今論本迹者。
指已爲迹。攝得釋迦寂滅道場已來十麁十
妙。悉名爲迹。指今爲本。總遠攝最初本時
諸麁諸妙。皆名爲本。若約權實明本迹者。
指權爲迹。別攝得中間種種異名佛。十麁
十妙皆名爲權。指實爲本攝得最初十麁
十妙。悉名爲實。若約體用明本迹者。指
用爲迹。攝得最初感應神通説法眷屬利益
等五妙。指體爲本。攝得最初三法妙也。若
約教行爲本迹者。指行爲迹。攝得最初
行妙位妙。指教爲本。攝得最初本時智妙。
若理教爲本迹者。指理爲本。攝得本初之
境妙指教爲迹。攝得本時之師教妙。兼得
本師十妙。若理事爲本迹者。指事爲迹。攝
得本時諸麁境。指理爲本。攝得本時諸妙
境。最初之本爲本。但本而非迹。最後已説
但迹而非本。中間亦迹亦本。若無本時之
本。不能垂得中間最後之迹。若無已説之
迹。不能顯得今説之本。本迹雖殊不思議
一也
△二明本十妙者。一本因妙。二本果妙。三
本國土妙。四本感應妙。五本神通妙。六本説
法妙。七本眷屬妙。八本涅槃妙。九本壽命妙。
十本利益妙。釋此十妙又爲十重。一略釋
十意。二生起次第。三明本迹開合。四引文
證成。五廣解。六三世料簡。七論麁妙。八結
成權實。九利益。十觀心
○一略釋者。本因妙者。本初發菩提心。行
菩薩道所修因也。若十六王子在大通佛
時。弘經結縁。皆是中間所作非本因也。若
娑婆爲墨。東行千界方下一點。點不點等盡
抹爲塵。一塵一劫。復過於是百千萬億那
由他劫。彌勒補處。以出假種智直數世界。
尚不能知。況數其塵寧當得盡。特是如來
巧喩。顯其長遠之相。況以世智巧歴算數
耶。文云。我以佛眼觀彼久遠。猶若今也。
唯佛能知如此久遠皆是迹因。非本因也。
若留中間之因。於後難信。是故法華拂迹
除疑。權而非實。我本行菩薩道時不在中
間。過是已前所行道者。名之爲本。即是本
因妙也。二明本果妙者。本初所行圓妙之
因。契得究竟常樂我淨。乃是本果。不取寂
滅道場舍那成佛。爲本果也。尚不取中間
之果以爲本果。況舍那始成。云何是本。但
取成佛已來甚大久遠。初證之果名本果
妙也。三本國土者。本既成果必有依國。今
既迹在同居。或在三土中間。亦有四土。本
佛亦應有土復居何處。文云。自從是來。我
常在此娑婆世界。説法教化。按此文者。實
非今日迹中娑婆。亦非中間權迹處所。乃是
本之娑婆。即本土妙也。四本感應者。既已成
果。即有本時所證二十五三昧。慈悲誓願機
感相關。能即寂而照。故言本感應也。五本
神通者。亦是昔時所得。無記化化禪。與本因
時諸慈悲合。施化所作神通。駭動最初可
度衆生。故言本神通也。六本説法者。即是
往昔。初坐道場始成正覺。初轉法輪四辯
所説之法。名本説法也。七本眷屬者。本時
説法所被之人也。如下方住者。彌勒不識即
本之眷屬也。八本涅槃者。本時所證斷徳涅
槃。亦是本時。應處同居方便二土。有縁既
度。唱言入滅即本涅槃也。九本壽命者。既唱
入滅。則有長短遠近壽命也。十本利益者。
本業願通應等眷屬。八番十番饒益者是也」
○二生起者此十種義赴縁直説。散在經文。
今欲編次故須生起。所以本因居初者。必
由因而致果。果成故有國。極果居國即有
照機。機動則施化。施化則有神通。神通竟
次爲説法。説法所被即成眷屬。眷屬已度縁
盡涅槃。涅槃故則論壽命長短。長短之壽所
作利益。乃至佛滅度後。正像等益義。乃無
量。止作十條收束始終。復成次第也
○三迹本同異者。迹中因開而果合。合習果
報果爲三法妙也。本中因合而果開。開習
果出報果。明本國土妙也。作此同異者。
依於義便互有去取。迹中委悉明境智行
位。本文語略通束爲因妙得意知是開合
耳。果妙者。即是迹中三軌妙也。感應神通説
法眷屬名同上也。本開涅槃壽命妙者。久遠
諸佛如燈明迦葉佛等。皆於法華即入涅
槃。義推本佛必是淨土淨機。又往事已成故
開出涅槃等妙也。迹中無此二義者。釋迦
雖於法華唱言涅槃。而未滅度。此事方在
涅槃。故迹中不辨利益同上也
○四引文證者。不遠索他經。亦不通引部
内。但就本門證成十義也。然先佛法華。如
恒河沙阿閦婆偈。今佛靈山八年説法。胡本
中事復應何窮。眞丹邊鄙止聞大意。人見
七卷謂爲小經。胡文浩博何所不辨。今就
數紙之内。十證宛然。文云。我本行菩薩道
時。所成壽命今猶未盡者。即是本之行因妙
也。文云。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億那由他。
又云。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
教化衆生。作如此説。即是本果妙也。文云。
我於娑婆世界。得三菩提已。教化示導是
諸菩薩。又云。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
界説法教化。亦於餘處導利衆生。此之國
土非復今時娑婆。即本國土妙也。文云。若
有衆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
根利鈍。此即本時照機之智。是感應妙也。文
云。如來祕密神通之力。又中間文云。或示己
身或示他身。或示己事或示他事。即是垂
形十界作種種像。驗本亦然。是本神通妙
也。文云。是諸菩薩悉是我所化。令發大道
心。今皆住不退修學我道法。又中間或説
己事。或説他事。驗本亦然。即本説法妙。文
云。此諸菩薩身皆金色。下方空中住。此等是
我子。我從久遠來。教化是等衆。即本眷屬
妙也。文云。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
方便分別。又云。今非實滅。而便唱言當取
滅度。往縁既訖而唱入滅。中間既唱涅槃。
例本亦有涅槃。即本涅槃妙。文云。處處自
説名字不同年紀大小。年即壽命。大小即長
短常無常也。中間既爾本壽亦然。即本壽命
妙也。文云。又以方便説微妙法。能令衆生
發歡喜心。即中間利益。又云。聞佛説壽命
劫數長遠如是。無量無邊阿僧祇衆生得大
饒益。即迹中之益。迹與中間既爾。例本亦
然。即是本利益妙也。十據在經非人造也」
○五廣釋者。夫非本無以垂迹。若能解迹
則亦知本。爲未解者更重分別。但本極法
身微妙深遠。佛若不説。彌勒尚闇何況下地。
何況凡夫。雖然父母之年不可不知。如來
功徳何容不識。今略依經旨。彷彿推尋本
因妙者。經言。我本行菩薩道時。所成壽命
者。慧命即本時智妙也。我本行者。行是進趣
即本行妙也。菩薩道時者。菩薩是因人。復
顯位妙也。一句文證成三妙。三妙即本時
因妙。非迹因也。迹因多種。或言昔爲陶師。
値先釋迦佛三事供養。藉草然燈石蜜漿。發
口得記。父母名字弟子侍人。皆如先佛。即
是初阿僧祇發心。既不明斷惑。知是三藏行
因之相也。或言昔爲摩納。値然燈佛五華
奉散。布髮掩泥躍身虚空。得無生忍。佛與
受記號釋迦文。大品亦云。華嚴城内得記。
義與此同。並云斷惑。故知通佛行因之相
也。或言昔爲寶海梵志。刪提嵐國。寶藏佛所
行大精進。十方佛送華供養。既爲寶藏佛
父。又是彌陀之師。稱其功徳不可思議。故知
是別圓行因之相。以三義故知此諸因悉是
迹因。一近故。二淺深不同故。三被拂故。今
世已前。本來已後。中間行行悉是方便。故知
是迹因也。若執迹因爲本因者。斯不知迹
亦不識本。如不識天月。但觀池月。若光
若桂若輪。準下知上。光譬智妙桂譬行妙
輪譬位妙。若識迹中三妙。拂迹顯本即知
本地因妙。如撥影指天。云何臨盆而不仰
漢。嗚呼聾騃若爲論道耶。若得斯意。迹本
非本本迹非迹。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問
經稱本行菩薩道時者。應是初住得眞道
時也。中間應是諸地増道損生。今之寂場
應是妙覺。妙覺顯本應指昔初住。此一途
爲允。答文義不可。文云。盡行諸佛所有道
法。又云。具足行諸道。悉具足因乃是本因。
初住不得稱悉具。故非所指本因也。又中
間之果。悉拂是權。況今寂場之果。何得爲
實又中間之果尚被拂者。中間之因寧實因
也。故爾問非也。二明本果妙者。經言我成
佛已來甚大久遠。我者即眞性軌。佛者覺義
即觀照軌。已來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即
是起應資成軌也。如此三軌成來已久。即本
果妙也。本果圓滿久在於昔。非今迹成。迹
成又非一種。或言道樹草座。三十四心見思
倶斷。朗然大悟。覺知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
名之爲佛。唯有此佛無十方佛。三世佛者
悉是他佛。非我分身。此即三藏佛果相也。或
言道樹天衣爲座。以一念相應慧。斷餘殘
習氣而得成佛。大品中説共般若時。十方
有千佛現。問難人皆字須菩提。釋提桓因
等亦是他佛。非我分身。此即通佛果成相
也。或言寂滅道場。七寶華爲座身稱華臺。
千葉上一一菩薩。復有百億菩薩。如是則
有千百億菩薩。十方放白毫及分身光。白毫
入華臺菩薩頂。分身光入華葉菩薩頂。此名
受法王職位。窮得諸佛法底。而得成佛。華
臺名報佛。華葉上名應佛。報應但是相關
而已。不得相即。此是別佛果成相也。或言
道場以虚空爲座。一成一切成。毘盧遮那
遍一切處。舍那釋迦成亦遍一切處。三佛具
足無有缺減。三佛相即無有一異。法華八
方一一方。各四百萬億那由他國土。安置釋
迦悉是遮那。普賢觀云。釋迦牟尼名毘盧遮
那此即圓佛果成相也。有三義故。知此諸
果皆是迹。果一今世始成。故二淺深不同。故
三拂中間。故若是本果何得今日始成。本
果一果一切果。何得前後差別不同。自從今
世之前。本成之後。百千萬億行因得果。唱
生唱滅悉是中間。拂爲方便。寂滅樹王何
得非迹。若執迹果爲本果者。斯不知迹
亦不識本。從本垂迹如月現水。拂迹顯
本如撥影指天。當撥始成之果皆迹果。
指久成之果是本果也。如此解者。中間果
疑颯然皆盡。長遠之信其義明焉。迹本非本
本迹非迹。迹本雖殊不思議一也。三本國土
妙者。經云。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
説法教化。亦於餘處導利衆生。娑婆者。即
本時同居土也。餘處者。即本時三土也。此指
本時眞應所栖之土。非迹中土也。迹中明
土又非一途。或言統此三千百億日月者。
同居穢土也。或言西方有土。名曰無勝。其
土所有莊嚴之事。猶如安養者。同居淨土
也。或言華王世界蓮華藏海者。此實報土也。
或言其佛住處。名常寂光者。即究竟土也。
寂光理通如鏡如器。諸土別異如像如飯。
業力所隔感見不同。淨名云。我佛土淨而汝
不見。此乃衆生感見差別。不關佛土也。若
言今此三界皆是我有。諸土淨穢調伏攝受。
皆佛所爲。譬如百姓居土土非其有。如父
立舍父去舍存。如來亦爾。爲衆生故而取
佛土。化訖入滅佛去土存。此乃佛土不關
衆生也。復次三變土田者。或是變同居之
穢。令見同居之淨。或見方便有餘淨。例如
壽量云。若有深信解者。見佛常在耆闍崛
山。共大菩薩聲聞衆僧者是也。或見實報
淨。例如見娑婆國土皆紺瑠璃純諸菩薩。即
其義也。或見寂光等也。法華三昧之力使
見不同耳。有三義故。得知諸土。悉迹土
也。一今佛所栖故。二前後修立故。三中間所
拂故。若是本土非今佛所栖。今佛所栖即迹
土也。若是本土一土一切土。不應前後修立
深淺不同。今土已前本土已後。皆名中間。中
間悉稱方便。況今之土寧得非迹。從本垂
迹執迹爲本者。此不知迹亦不識本。今
拂迹指本。本時所栖四土者。是本國土妙
也。迹本非本本迹非迹。非迹非本即不思
議一也。四本感應妙者。經云。若有衆生來
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衆生
來至者感扣法身也。我以佛眼觀者。慈悲往
應也。諸根利鈍者。十法界冥顯欣厭不同也。
此指本時。證二十五三昧感應非迹中感
應也。迹應多種。或言一日三時。入定觀可
度機。此三藏佛。照分段穢國九法界機。析空
感應也。或言即俗而眞不須入出。任運能
知。此通佛照分段淨國九法界機。體空感應
也。或言用王三昧。歴別照十法界機。此別
佛照方便有餘土。次第感應也。或言王三昧。
一時照十法界機。此圓佛照十法界寂光土
機。圓感應也。有三義故。知諸感應迹而非
本。始成故不同故被拂故。寂場樹下始偏圓
滿。故知是迹。或前修後學深淺不同。故知是
權。中間已來拂皆方便。寧非迹耶。從本出
迹豈可執迹爲本。拂迹顯本宜捨迹指
本。本迹迹本不思議一云云。復次或本感麁
迹感妙。或本感妙迹感麁。倶妙倶麁。應亦如
是。又本感廣迹感狹。或迹感廣本感狹。倶狹
倶廣。應亦如是。但取今昔判本迹。不約
麁妙廣狹也云云。五本神通妙者。經言。如來
祕密神通之力。又云。或示己身他身。示己
事他事。示己身己事者。圓神通也。示他身
他事者。偏神通也。祕密者妙也。若偏若圓皆
是妙也。此指本時神通。非迹神通也。迹通
多種。或言依背捨除入。十四變化獲得六
通。過外道勝二乘。此乃三藏佛通也。或言
依體法無漏慧。獲得六通。勝依背捨者。此
通佛神力也。或言束前六通爲五。依中道
發無漏通。此六是別佛通也。或言中道無記
化化禪。具六通一切變化。不起滅定現諸
威儀。語默不相妨。動寂無二理。又如今經
中六瑞變土等。皆是圓佛通也。以三義故。
推諸神通迹而非本。始獲近修拂疑等。如
上説。又四句料簡亦如上。然從本垂迹迹
則非本。拂迹顯本宜棄迹指本。本迹迹本
不思議一也。六本説法妙者。經言。此等我所
化令發大道心。今皆住不退。我所化者。正
是説法。令發大道心者。簡非小説也。此指
本時簡説非迹説也。迹説多種。若依涅槃。
明初後兩味從牛而出。若以義推。中間三
味亦應從牛而出。何者凡犢噉凡草。但能
出乳。不噉忍草故不出四味。良犢調善不
高不濕。酒糟麥&T065025;五味圓滿。具足在牛。但
聽飮噉隨&T021355;而出。若噉凡草&T021355;即出乳。
噉下忍草&T021355;即出酪。噉中忍草&T021355;出生蘇。
噉上忍草&T021355;出熟蘇。噉上上忍草&T021355;出醍
醐。若牛出五味譬漸法也。牛出醍醐譬
頓法也。牛出三味譬不定法也。佛亦如
是。偏圓滿足在佛心中。聽機扣撃説則不
同。善趣機撃出人天法輪。析法機撃出二
乘法輪。體法機撃出巧度法輪。歴別機撃出
漸次法輪。圓頓機撃出無作法輪。又兩機撃
出第四第五味。又一機撃出第二味。又四機
撃出四味。除第一味。又三機撃出三味。除
第一第二味。又一機撃出第五味除四味。
復次三藏道場所得法。如乳在牛。起道場
即説乳法輪。通佛道場所得法。如酪在牛。
起道場即説酪法輪。別佛道場所得法。如
五味倶在牛。道場起説次第五味法輪。圓佛
道場所得法。如醍醐在牛。道場起即説醍
醐法輪。問大經云。如食乳糜更無所須。應
是乳法輪。答乳有多種。麁牛出乳乳則爲
害。善犢之乳是乳最良。問乳既多種醍醐不
一。答經以羅漢支佛爲醍醐。故知優劣。此
中大有義宜熟思之。例三義往推。上諸説
法迹而非本。始滿始説中間被拂。中間滿中
間説。尚皆方便。況今滿今説寧非迹耶。執
迹則倶失拂迹則倶解。非迹非本不思議
一也。復次已説爲迹今説爲本。已本今迹倶
迹倶本云云。或實本權迹四句云云。體用乃至
事理四句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七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七下
 天台智者大師説 
○七本眷屬妙者。經云。此諸菩薩下方空中
住。此等是我子。我則是父。下方者下名爲
底。大品有諸法底三昧。釋論云。智度大道
佛窮底。當知。此諸菩薩隣佛窮智度底。虚
空者。法性虚空之寂光也。從本時寂光空中
出今時寂光空中。今時寂光空中者。不識
本時者。故言我經遊諸國。乃不識一人地
湧。千界皆是本時應眷屬也。所以無三者。
時節既久權轉爲實。但一無三。或可擧一
例知有三也。從本垂迹迹中始成佛。時亦
有業願通應。中間所化亦有四種。文殊觀音
調達等。或稱爲師或稱弟子。於惑者未了。
若拂中間無非是迹。則迹本可解。若執迹
疑本。二義倶失云云。問迹本相望千界塵則
少。増道數則多。本迹法身淺深異耶。答法身
先滿無増無減。約化縁廣狹耳。問若爾初住
二住化縁多少。法身亦應無淺深。答菩薩位
未窮。約實證判淺深。佛位已滿但約權化。
有四句論廣狹云云。問明因果等。皆約迹
佛指本。明眷屬而召本到迹何耶。答因果
等法幽微難曉。故約此指彼。眷屬是人。召證
爲易。或可將本人示迹人。或將迹法顯
本法互現意耳。八本涅槃妙者。經又復言。其
入於涅槃。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
非實滅度者。常住本寂也。唱言滅度者。調伏
衆生也。悉本時涅槃非迹涅槃。迹者大經明
聲光所集。始諸弟子終于蝮蠆。無邊身菩
薩弟子之位。身量無邊。豈有大師倚臥背
痛。此乃生身示病示滅。法身無疾常存不
變。或取析空因滅果亡。明有餘無餘涅槃。
或取體法空因滅果亡。明有餘無餘涅槃。生
身迹滅者。如阿含中。結業之身父母所生。棄
國捐王六年苦行。三十四心斷結成道。八十
二歳老比丘身。詣純陀舍持鉢乞食。食檀
耳羹食訖説法。果報壽命中夜而盡。入無餘
涅槃。以火闍毘收取舍利者。此三藏涅槃
相。若釋論云。六地菩薩見思已盡。七地去誓
扶餘習。受生死身。乃至上生下降。一念相
應慧斷習成佛。可度衆生縁盡息化。入無
餘涅槃。此通佛涅槃相也。若地人云。縁修顯
眞修菩提。果滿成大涅槃。亦稱爲方便淨
涅槃。大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
識亦復如是。是名色解脱。受想行識解脱。
乃是分段變易因盡。獲常住有餘涅槃。兩處
陰果身盡。獲常住無餘涅槃。此與前異。是
別佛涅槃相也。大經云。大般涅槃常住不變。
能建種種示現調伏衆生。如首楞嚴廣説。
名大涅槃常樂我淨。此與前異。即圓涅槃相
也。經曰。今日座中無央數衆。各見不同。或
見如來入涅槃。或見如來住世一劫減一
劫。或見如來住世無量劫。或見丈六身。或
見小身大身。或見報身坐蓮華藏世界海。
爲百千億釋迦牟尼佛。説心地法門。或見法
身同於虚空。無有分別。無相無礙遍同法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756 757 758 759 760 761 762 763 764 765 766 767 768 769 770 771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