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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義記 (No. 1776_ 慧遠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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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法從人顯徳入別。二廢人從法隨義分別。
三依文正解。攝法從人顯徳云何。此經宗顯
維摩之徳。徳謂不思解脱之門。於此門中義
別塵算隨徳論之要唯智通。上來廣擧維摩所
説顯其智勝。下彰維摩神變自在明其通勝。
通中隨義分爲四對。從初盡於不思議品以
爲初對。觀衆生品爲第二對。下佛道品爲第
三對。不二門盡香積品爲第四對。四中皆初
明其所行。後顯所成。第一對中初問疾品明
其所行。不思品中借坐燈王。小室廣容明其
所成。第二對中觀生品初明其所行。時維摩
室有天女下彰維摩室具八未有還明所成。
第三對中佛道品初明其所行。竝現問下廣
顯維摩一切種徳還彰所成。第四對中入不
二門明其所行。香積品中取飯香種。小室廣
容復明所成。四對何別。初之三對明修教行
而有所修所成。後之一對明修證行而有所
成。後前三中初對明其治過之行而有所成。
後二明修攝善之行而有所成。攝善行中初
對明修入寂之行而有所成。捨有觀空是入
寂也。後對明明修起用之行而有所成。行於
非道是起用也。攝法從人顯徳如是。次第二
門廢人從法隨義分別。所説法義雖復無量
要唯因果。因謂法身淨土之因。果謂法身淨
土之果。從於向前方便品中以其疾故國王
大臣皆往問疾。盡不二門辨明如來法身因
果。香積一品辨明如來淨土因果。明法身中
約化分三。第一於前方便品末因凡問疾明
教凡夫法身因果。當樂佛身是法身果。從於
無量功徳生等明法身因。第二次於弟子品
中明教聲聞法身因果。對前九人明法身因。
對後一人明法身果。第三菩薩問疾品下盡
不二門明教菩薩法身因果者前對彌勒明法
身果。菩提眞性是其果也。光嚴已後明法身
因。因中前品明其行體。此品已後明修成相。
於中略以二門分別。一破相分別。二顯徳分
別。破相有三。從此訖盡觀衆生品以爲初分。
行修入寂破難凡夫著有之相。二佛道一品
從縁起用破捨二乘著空之相。三不二門品
證入不二破遣菩薩分別二相。破相如是。顯
徳門中要攝爲二。從初訖盡佛道品來依彼
維摩解脱之相修習教行。不二門品依彼維
摩解脱之性修習證行。前教行中義別三對。
從初盡於不思議品還爲初對。觀衆生品爲
第二對。佛道一品爲第三對。此三對中還初
明其所行後明所成。悉如上判。三對何異。前
二自分後一勝進。修菩薩法名爲自分。上求
佛道名爲勝進。又復前二修入寂行。後一明
修起用行。行非於道是起用也。約位且分入
寂多在六地以還。以樂空故。起用多在七地
已上。彼修發起殊勝行故。前自分中初對明
修治過之行而有所成。後對明修攝善之行
而有所成。約位且分治過之行多在地前。地
前過重須治斷故。攝善多在初地已上。行合
法界成諸徳故。就初對中先明所修後明所
成。修多地前成多地上。此皆明法令人學矣。
廢人論法辨之麁爾
維摩義記卷第二


維摩義記卷第三
 沙門慧遠撰 
次釋其文。此品有二。一維摩文殊問答辨法。
二文殊所將八千大下明説利益。前中先遣
來去之相。且置已下問答辨法。來去覆眞故
須拂遣。維摩先言。文殊後述。維摩言中。善來
文殊慰問之辭問。言善來慶其得來故曰善
來。又嘆來好。亦曰善來不來相來。不見相見。
拂相顯實。亦得名爲約實辨相。就前文殊與
衆倶來拂之顯實。是故説言不來而來。就前
文殊入室見空無諸有等。拂之顯實。是故説
言不見而見。不來而來汎解有三。一就世諦
無常以釋。實法無來相續有來。故涅槃云。諸
行無常。亦無有來。二就二諦相望以釋。眞諦
無來世諦有來。故涅槃云。諸法若常亦無有
來。三就眞應二身以釋。眞身無來應身有來。
不見而見解亦有三。一就世諦。眼色明等別
分無見。和合有見。又生住異滅四相分別則
無有見。假合有見。二就二諦相望以釋。眞諦
常寂無眼無見。世諦有見。三眞應相對。眞身
平等離相離縁名爲不見。應化隨物示有照
矚。名之爲見。文殊下述。文殊初言如是居士。
總述前言。若來已下別述前義。先就來去述
成前義。據維摩室望彼文殊説之爲來。就菴
羅會望彼文殊説之爲去。若來不來若去不
去。以理正述汎解亦三。一就世諦無常以釋。
相續論之有來有去。細實分之來則無來去
則無去。二就二諦相望以釋。世諦之中有來
有去。於眞平等來則無來去亦無去。三就眞
應相對以釋。應有來去眞身則無。雖有三義
第二正當。所以下釋。初先徴問。我有何以言
來不來去更不去。下對釋之。來無所從去無
所至。以來無來去更不去。菴羅會空故來無
從。維摩室空故去無至。所可見者更不可見。
約就其見述成前義。解亦有三。準上可知。雖
具三義正當第二。上來拂遣來去之相。從此
已下問答辨法。於中文殊先止前言。次通佛
意。後自爲問維摩具答。且置是事是止前也。
無來去等具説叵盡。故須且置。居士是疾寧
可忍等通佛問意。居士是疾寧可忍不。問疾
輕重。療治有損不至増乎。問疾差劇。此通
問辭。下顯問人。言世尊者正擧問人言慇懃
者問心重也。致問無量問意深也。致謂通致。
問病之心元元難盡。故曰無量。此問維摩至
竟不答。以此未去故此不答。及下去時維摩
共往。故亦不答。居士是疾何所因下文殊自
問。維摩具答。然下爲問悉因維摩現病空室
二重事起。因前現病爲問有八。一問病所因。
二問病久近。三問滅法。四問病相。五問病
所在。六問病體。四大之中何大之病。亦可此
問起病之縁。七問慰喩。八問調伏。通佛兩問
問合有十。因前空室爲問有二。一問空室。二
問無侍。通下論之所起有七。前二如向。三起
下舍利念無床坐。四起下天女。五起下室中
八未有事。六起下文中普現所問父母妻子
親戚等事。七起下念食具説如是。然今文殊
但問前二。通前問病自爲十問。此十相從以
之爲三。初八偏就能化之人問其化相。第九
云何慰喩有疾。就能化人對所化者問慰喩
儀第十云何調伏其心。偏就所化問修治法。
要攝唯二。前之八番問維摩詰現化方便。後
二問其所化之人治病之法。復前八中相從
爲三。初三問病爲彰維摩大悲方便。次二問
其空室無侍爲顯維摩悲行所依。悲依空成
故問空室。悲隨有生故問無侍。後之三番重
復問疾。爲彰維摩病應非實。就初段中文殊
初先并爲三問。居士是疾何所因起。問病所
因。其生久如問病遠近。當云何滅問病滅法。
下維摩詰先答第二。後答第三。後答第一。後
竟初義即顯。故後答之。答第二中從癡
有愛我病生者。謂從衆生起病因來維摩恒
病。以一切生病故我病者。謂從衆生受病果。
來維摩常病。良以維摩自實無病。病皆隨物
故隨衆生而説久近。問曰衆生病來無始。維
摩悲病聖來始有。云何得隨衆生之病而説
久近。釋言。此隨一切衆生所有因果分分説
之。不言從於無始已來常起悲病。如縁一人
受地獄苦而起悲心。從造因來維摩恒愁。乃
至受果。餘亦如是。次答第三。於中初言衆生
病滅則我病滅。對問總解。衆生斷苦得涅槃
時名爲病滅。維摩於彼憂惱心息名我病滅。
下別釋之所以徴問。我有何以説生病滅則
我病滅。下對釋之。於中初法。次喩。後合。法
中初言菩薩爲生生死等。擧生顯滅。願隨諸
有名入生死。爲物受身名有生死。有生死故
諸苦隨逐名有病矣。若生得離即菩薩無。當
相正解。衆生離菩薩悲息不須爲受。故無復
病。次喩顯。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其子得病父
母亦病。喩前爲生入生死等。若子病愈父母
亦愈。喩生得離則菩薩無。下合顯法。菩薩如
是合前長者。於諸衆生愛之若子。合前一子。
言衆生病則菩薩病合子得病父母亦病。衆
生病愈菩薩亦愈。合子病愈父母亦愈。下答
初問。又言是疾何所因起牒前問辭。菩薩病
者以大悲起。對問正解。上來三問爲彰維摩
大悲方便。自下文殊次爲兩問顯悲所依。悲
依空成故問空室。悲隨有生故問無侍。維摩
具答。問中居士室何以空。是一問也。言無侍
者是二問也。答中維摩先辨室空。後顯無侍。
明室空中具有七番。言相自起。維摩初言諸
佛國土亦復皆空。類答前問。佛土皆空。室是
土例。何得不空。答意如是。土空似室。是以言
亦。第二番中文殊就土更重審問。又謂更也。
亦是重也。又問佛土以何爲空。爲當去事無
物名空。爲當即事理無爲空。維摩下答。以空
空者謂以理空爲土空也。身三文殊以土理
空責室事空。又問空者牒前所答佛土理空。
何用空者責室事空。既説理空爲佛土空。何
用空去室中所有而爲空乎。維摩下答。明須
空意。良以理空無分別故。今須空室而顯彼
空。理空難明。無物顯示令人識知名無分別。
空室顯之令人悟解名爲故空。第四文殊約
理窮詮故又問。空可分別耶。此問空理可以
室空而分別也。維摩下答分別亦空。此言拂
詮而顯理也。前番之中立詮顯理。故以室空
分別理空。今此轉除破詮顯理。是以答言分
別亦空。是義云何。爲不解者須以空室分別
理空。得理返望空室本無。知復時何分別理
空。是故説言分別亦空。分別空故理已詮示
不可分別。第五文殊推問空處。故又問空當
於何求。維摩爲答。當於六十二見中求。六十
二見後當具論。此見是其凡夫妄情無實即是
空義。故於六十二見中求。又此妄情迷空而
起。推其所迷即是空義。故於六十二見中求。
第六文殊轉問見處。故又問言六十二見當
於何求。維摩爲答。常於諸佛解脱中求。佛
證空理而得解脱。凡於脱處迷而起見。故於
諸佛解脱中求。第七文殊推問脱處。故又問
言諸佛解脱當於何求。維摩下答。當於衆生
心行中求。衆生心行有迷有悟。迷則繋縛悟
則解脱。諸佛解脱皆從心起。故於衆生心行
中求。亦可衆生所有心行依眞而起。體即是
眞。故經宣説生死二法是如來藏陰即佛性
十二因縁即佛性等。窮悟此性即眞解脱。故
於衆生心行中求。前答室空下答無侍。又仁
所問何無侍者。牒其問辭。下爲辨釋。一切諸
魔及諸外道皆吾侍也。對問正辨。凡是侍者
資養爲義。菩薩悲行由此資成。故説爲侍。所
以下釋。於中先徴。我有何以説魔外道而爲
侍者。下對釋之。魔樂生死。菩薩於彼生死諸
魔隨而不捨。不捨魔行由彼資成。故説諸魔
以爲侍者。外道樂見。菩薩於彼諸見外道常
隨不捨。名爲不動。此不動行由彼資成故説
外道以爲侍者。前言不捨此云不動。言左右
耳。非是守正邪見不動。自下文殊更爲三問。
爲彰維摩病應非實。初問病相。居士是病爲
何等相。縁摩下答。我病無形不可見者。以病
實無故無形相而可見也。第二文殊問病所
在。故言此病身合心合。維摩下答。云非身合
身相離者。應身無身病無所在。故非身合。言
非心合心如幻者。化心不眞事等如幻。幻無
定實病亦無在。故非心合。第三文殊問其病
體。亦得名爲問病因縁。四大之中何大之病。
維摩下答。言非地大不離地者。彰病實無。以
病無故不可宣説即地有病。故非地大。亦不
可説離地之外別有病體。故言不離餘大亦
爾。而衆生下擧病應有成前實無。而衆生病
從四大起。以其有病維摩現病。病隨物現。故
非實有。非實有故不可宣説即四大有離四
大有。亦可向前非地大等彰病實無。亦不離
等顯病應有。而衆生下顯前不離地等所以。
以衆生病從四大起。菩薩隨之故。不離大
來八問廣顯維摩現化方便。自下兩問就所
化人明治病法。此則菩薩五行之中治病行
也。於中初就種性已前實病之人明慰喩儀。
彼未知法須他慰故。云何菩薩調伏心下。就
種性上實病之人明調伏法。彼自知法不須
他慰。能自調故。前中先問。云何慰喩有病菩
薩。問曰文殊今來問病。慰喩之儀應當自出。
何故請問維摩慰法。釋言。文殊今來問者問
維摩病。前具問竟。不問維摩所化者疾。維摩
所化慰喩之法唯在維摩。故今問其慰喩之
法。令人習學慰喩病者。維摩下答。初別。後
結。別中有其十一句文。攝爲三對。自利利他。
初六一對教修觀解。次二一對教生善心。後
三一對教起行修。就初對中前五自利後一
利他。就自利中對人分別。初四黒小。後一
異凡。對過分別初四正觀滅煩惱行。後一悔
過滅罪之行。就前四中説無常者。觀身生滅
離常倒也。不説厭者常隨諸有不厭自身而
取滅也。説身苦者觀身多惱離樂倒也。而不
宣説樂涅槃者。在苦救物故不厭苦樂涅槃
也。説身無我觀衆生空離我倒也。而説教道
生者。雖知神空而隨假名化衆生也。説身空
者觀法體空。離法著我。不説畢竟滅者雖知
法空而常隨有不永滅也。上來四句明破煩
惱而常隨有。故異二乘。説悔先罪修滅罪行。
過去所犯名爲先罪。追改名悔。而不説入於
過去者。雖悔前愆恒知罪空。不執性罪入於
過去。此滅罪業而不立性。故異凡夫。此前自
利。以己之疾愍於彼疾。是其利他。此初對竟。
第二對中當識宿世無數劫苦。觀過生厭。此
句自利。當念饒益一切衆生。興心廣濟。此句
利他。第三對中前二自利。憶所修福念淨命
者。於己修善正願出離不異求也。勿生憂惱
常起精進。於未修善忍苦修也。此前自利。當
作醫王療治衆病是其利他。求爲佛醫救衆
生也。上來別竟。菩薩應如是慰喩有疾令其
歡喜。總以結勸。下調伏中文殊先問。有疾菩
薩云何調心。維摩下答。文別有二。一明修相。
二不住。其中亦復不住不調伏下明其成相。
在病修治名爲修相。病愈徳立名爲成相。就
前修中初先別教。後總結勸。前別教中要唯
智悲。修智自利修悲利他。智依空成悲隨有
生。是二相須何故而然。若唯修智於空滯沒。
若唯修悲有染著。於有染著是凡夫法。於空
滯沒是聲聞法。菩薩異彼故須雙修。以雙修
故悲與智倶於有不染。智與悲倶於空不著。
於有不染非凡夫行。於空不著非賢聖行。故
下文言非凡非聖是菩薩行。又不著有則非
垢行。不偏樂空則非淨行。故下文言非垢非
淨是菩薩行。菩薩巧行。妙在於此。文中三對
修智修悲。初至文殊有疾菩薩應如是觀諸
法來。是第一對。又復觀身無常苦下。是第二
對。又復觀身不離病下。是第三對。三對何異。
異有四種。一約事分別。事唯身病。初對約病
修智修悲。第二約身修智修悲。第三雙約身
病兩種修智修悲。二約法分別。法有階降。初
對約就甚深空理修智修悲。第二約就苦無
常等修智修悲。第三約就身病之事修智修
悲。三約人分別。初對菩薩不共法中修智修
悲。甚深空理唯菩薩知餘不解故。第二聲聞
共行法中修智修悲。苦無常等聲聞縁覺亦
能觀故。第三凡夫共行法中修智修悲。身病
之事乃至凡夫亦能知故。四次第分別。次第
有二。第一據深尋淺次第。空是菩薩正行所
依。故先依之修智修悲。空依詮入故。次第二
依苦無常修智修悲。苦無常等依事而辨故。
次第三依身病事修智修悲。第二從寂起化
次第。空是菩薩治病所依故。先依之修智修
悲。此即自徳依此起化爲化二乘故。次第二
依苦無常修智修悲。化行漸廣欲益凡夫故。
次第三依身病事修智修悲。次第如是。就初
對中文別有四。第一正明修智修悲。二文殊
師利是爲有病調伏心下結歎顯勝。三有疾
菩薩復作是念如我此病非眞有下以智淨
悲。四有疾菩薩應如是觀諸法下總以結勸。
就初段中先明修智。以無受下明其修悲。前
修智中初觀見空破離有病。得是平等無餘病
下觀空亦空破遣空病。前破有病滅煩惱障。
後破空病滅除智障。二障雙遣名曰調心。又
復前段滅煩惱障遣分段因。後除智障離變
易因。二因雙除兩果不起。故爲治病。前破有
中觀二無我破二著我。是中應先解無我義
然後釋文。義如別章。文中初明衆生空觀。
有疾菩薩爲滅法下明法空觀。前生空觀破離
我想。後法空觀滅除法想。二想倶息名爲調
心。又生空觀斷滅四住去分段因。法空之觀
除捨無明離變易因。二因雙除兩果不起名
爲治病。生空觀中初約四大爲生空觀。又此
病起皆由著下。約就五陰爲生空觀。前中初
先推其患本。今我此病皆從前世妄想顛倒
諸煩惱生。衆生著我名妄顛倒。所取不眞名
爲妄想。無我計我稱曰顛倒。貪瞋等結名諸
煩惱。由彼生於現在病也。無有眞下觀行斷
除無有實法誰受病者。略觀無我。所以下釋。
先徴。後解。四大合故假名爲身觀身假有。四
大無生身亦無我觀身實無。四大無主別求無
神。身亦無我。將別顯總成總無我。下就五陰
明觀無我。於中有二。一觀五陰破離總我。二
又此法者各不知下。觀察五陰破離別我。前
中初先破離我想。當起法下明修法想。前離
我中。又此病起皆由著我推其患本。是故於
我不應生著。於過去厭。既知病本即除我想
及衆生想。知過斷除。不取人性名除我想。不
取和合假名人想。是故名離衆生之想。觀別
破總故悉除之。下修法想。當起法想總勸修
習。應作念下別教修習。應作是念但以衆法
念成此身。觀別成總。除前我相無人唯法。是
以言但。謂但五陰衆法成身。起唯法起。滅唯
法滅。破總歸別。遣衆生相無生紀法。是以
言唯。此破總我。下破別我。又此法者各不相。
知別觀五陰體非知者。起時不言我起滅時
不言我滅。別觀五陰體非五陰體非神我。上
觀生空下觀法空。有疾菩薩爲滅法想。明修
所爲。下教正修。修有九句。第一教觀法相之
過。當作是念此法想者。亦是顛倒法。著我心
名爲法想。倒有三倒八倒之別。心想見等是
其三倒。常樂我淨無常無樂無我不淨是其
八倒。心相見等是迷理倒。迷空立有常樂淨
等迷法想倒。翻染爲淨及淨爲染廣如別章。
此應具論。前衆生我是八倒收。此法著我是
三倒攝。倒義同前故得言亦。二教生厭心。倒
是大患我應離之三倒。是其一切惑本故言
大患。患故須離。三教離法。云何爲離。問前起
後。離我我所對問正辨。法著我中六根名我。
六塵曰所。四重顯前離我我所。先徴後辨。
二法五重明前離二法義。先徴後辨。所謂不
念内外諸法行於平等。十二入中六根名内
六塵稱外。内外皆空所以不念。以不念故純
行平等。諸法皆等且説斯耳。諸經多爾。故經
言謂十二入自性平等。共此相似。六釋顯前
等。先徴後辨。所謂我等及涅槃等。此説生死
以之爲我。是凡體故生死法空名爲我等。涅
槃亦如名涅槃等。七重釋前我及涅槃二種
等義。先徴後辨。此二皆空故曰平等。八釋顯
前空。先徴後解。我及涅槃但名無實。是故言
空。經説三但。但名但用但假施設。今擧初但
餘略不論。破相畢竟用及施設亦皆無故。九
出所空。如此二法無決定性故名爲空。前破
有病下破空患。何故須然。如人有病服藥破
遣其病既除藥亦須捨。若藥不捨藥復成患。
行者如是爲破有病觀空。爲治有病既除空
亦須捨。若空不遣彼復成患。爲是須破。良以
説空原爲破有。不飮使人於空計著。是以破
之。文中初言得是平等無有餘病唯有空病。
簡前起後。問曰空相云何是病。於空樂著不
能隨有起諸行。故又妄分別。彰於平等如實
智故。是義云何。如上文説。寂滅是菩提滅諸
相故。此智是相所以是過。不觀是菩提。離諸
縁故此智是縁。所以是過。不行是菩提無憶
念故。此智憶念所以是過。斷是菩提斷諸見
故。此智是見所以是過。離是菩提離妄想故。
此智妄想所以是過。如是一切。空病亦空破
後同前。著空之心名爲空病。此妄分別體不
眞。以不眞故情有理無。觀此理無破遣空病。
是故説言空病亦空。空義同前。是以言亦。前
破有病通破有法。此破空病空法亦捨。是義
云何。經説諸法悉如幻化。幻化諸法有無同
體。以同體故無法爲有。有法爲無。無爲有故
有則非有。破遣有病有爲無。故無則非無。破
遣無病。若具論之説此有無爲非有無。有無
之外無則非有非無可取。破遣非有非無之
病。還即説此非有非無以爲有無非有無外
無別有無自相可取。是故亦破有無之病。具
離此等名出四句。破後二病。文略不説。上來
修智。下次修悲。於中有二。一爲化生不滅諸
受。二設身有下依受生悲。前中初言以無所
受。牒前起後。明自無受。向前修智見法平等。
無法可受名無所受。而受諸受明受爲物。爲
化衆生具受諸苦名受諸受。未具佛法亦不
滅受。明受不息未具化他功徳佛法。故不滅
受而取證也。謂不證於受滅涅槃。上來爲化
不滅諸受。下明起悲。念惡趣生起大悲者。正
起悲心。我既調伏下依悲化益。益中初言我
既調伏亦當調伏一切衆生。明起化意。但除
其病而不除法。明知化儀。知化衆生但須教
其斷除心病。不須除法。何故而然。法有眞妄。
佛性是眞。妄情所取。有無法説以爲妄。若論
眞法體當非過。不須治斷。妄法情有。除情彼
無。不勞別斷。故不除法。不除法故易可化度。
爲斷病下正明化益。爲斷病本而教導之。總
明化益。下別顯之。別中有二。一出其病本。二
云何斷下教令斷除。前中初言云何病本。徴
前起後。謂有擧縁對問正辨。此猶是其法著
我心。諸過之原名爲病本。攀者是手縁者是
足。心之取境如手攀物如足縁樹。法從喩稱
故曰攀縁。下重顯之。從有攀縁則爲病本彰
其本義。依此妄心能生諸惑。發業招苦故稱
病本。何攀縁謂之三界。顯攀縁義。攀縁三界
一切諸法故曰攀縁。下教斷中云何斷縁。問
以起發。以無所得對問略辨。觀眞捨妄名無
所得。若無所得則無攀縁。重復顯之。離上攀
縁名無得。故若無所得則無攀縁。雖言無得
則無攀縁。而猶不知。何者是縁説爲無得。下
復顯之。何謂無得徴前顯後。謂二見者出其
所無。二見正是攀縁體也。雖言二見猶故難
識更須重辨。何謂二見問前起後。内見外見
對問正辨。内謂六根。立有不空名爲内見。外
謂六塵。立有不空名爲外見。此内外見是其
向前無所得也。上來第一明修智悲。自下第
二結嘆顯勝。文殊是爲有病菩薩調伏其心。
結前修智。爲斷老等嘆上修悲。於中初法。次
喩後合。法中爲斷老病死苦是菩薩菩提是
順嘆也。爲物斷苦方得名爲。菩薩正道。是故
名爲菩薩菩提。若不如是已所修治爲無惠
利。是反嘆也。不能以道濟惠利人名無惠利。
喩中勝怨乃爲勇者。爲他除怨。方名大勇。亦
可衆生菩薩所親衆生所患即菩薩怨降伏此
怨。乃爲大勇。合中兼除菩薩謂者。兼爲他人
除老病死方。乃得其菩薩名也。自下第三以
智淨悲。以智破遣愛見煩惱。合悲離染名爲
淨悲。文中有二。一以正智觀自觀他非眞非
有。二作是觀下用之淨悲。前中初言有疾應
念如我此病非眞非有。觀自類他。病相非眞
妄情有故體非有。性空寂故非眞世諦。非有
眞諦。言衆生病亦非眞有。觀他同自義如前
解。上來世觀淨悲所依。下用淨悲。於中有二。
一除愛見淨於悲心。二愛見悲者則於生死
有疲厭下。明淨悲益。前中初言作是觀時於
生若起愛見大悲即應捨離。正教淨悲。見有
衆生實病可憐名愛見悲。菩薩觀察生病非
眞。故應捨愛。生病非有故應離見。通則義齊。
所以下釋。先徴後解。菩薩斷除客塵煩惱而
起大悲。故應除離愛見之悲。愛見之心是四
住。惑見是初地。愛是後三。四住煩惱望無明
地。後起依前名之爲客。坌汚稱塵。斷此客塵
淨心度物名起大悲。淨悲益中有其二種。一
有不厭常化之益。二有離縛解他之益。前中
初言愛見悲者即於生死有疲厭心。擧損顯
益。以有愛見能生諸苦。厭而求滅故於生死
有疲厭心。又以愛見分別怨親不能廣化。故
有疲厭。若能離此無有疲厭。彰益異損。翻前
可知。離縛益中文別有四。初先正辨。在在所
生不爲愛見之覆也。明自離縛。所生無縛能
爲衆生説法解縛明能解他。二如佛説下引
説證成。如佛所説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
是處。擧失顯得。反明有益。若自無縛能解彼
縛斯有是處。彰得異失。順明有益。三是故下
結勸捨縛。是自有縛不能爲他解縛義。故不
應起縛。四何謂下辨縛解相。先問起發。云何
謂縛問其縛也。何謂解者問其解也。下對辨
之。於中初約禪定之行以論縛解。貪著禪味
是菩薩縛對初問也。得禪愛著名著禪味。以
方便生是菩薩解對後問也。雖得諸禪。而不
隨禪。解脱力生隨有能滿菩提法處。而生其
中名方便生。不爲禪縛故名爲解。下約智慧
以論縛解。先開四問後廣辨釋。前開門中。
又者更義。前約定論。更約慧説。是以言又。無
方便慧縛是第一門。隨有生染名無方便。入
空自調説之爲慧。如此修者不能以慧隨有
除染。所以名縛。有方便慧解是第二門。隨有
不染名有方便。入空自調説之爲慧。如此修
者能以空慧隨有除染。所以名解。此前二對
約就有行明慧縛解。無慧方便縛是第三門。
不能觀空除滅煩惱。名爲無慧。隨有修善説
爲方便。如此修者以無慧故有行被染。故説
爲縛。有慧方便解是第四門。觀空離染名爲
有慧。隨有修善説爲方便。如此修者以慧除
染。有行不染説以爲解。此二對約就空慧有
之與無。明其有行縛之與解。下廣辨釋。何謂
無方便慧縛牒問初門。下釋其相。謂菩薩以
愛見心莊嚴佛土成就衆生釋無方便。見有
佛土可貪可求。名愛見心莊嚴佛土。見有衆
生可悲可起心攝取。名愛見心成就衆生。愛
見心起名無方便。於空無相無作法中而自
調伏釋有慧也。是名下結。如此修者不能以
慧隨有除染。使無方便故慧名縛。何謂有方
便慧解。牒問第二。謂不以愛見莊嚴佛土成
就衆生。釋有方便。見土及生猶如幻化都無
一實。隨化分齊。淨土利生名無愛見莊嚴佛
土成就衆生。於空無相無作法中以自調伏
而不疲厭。釋有慧也。是名下結。如此修者能
以空慧隨有除染。使有方便故慧名解。何謂
無慧方便縛。牒問第三。謂菩薩住貪欲等釋
無慧也。以無空慧破除染過。故住貪等。貪欲
貪毒瞋恚瞋毒下邪見等通皆是癡。而殖徳
本釋有方便。能隨諸有具修諸行名有方便。
是名下結。以無空慧除煩惱故。有行被染名
方便縛。何謂有慧方便解牒問第四。謂離貪
等釋有慧也。以慧觀空破除染惑故離貪等。
殖衆徳本迴向菩提釋有方便。能隨諸有具
起所行名有方便。是名下結。以有空慧除煩
惱故有行不染名方便解。上來第三以智淨
悲。自下第四總以結勸。文殊師利有疾菩薩
應當如是觀察諸法。前所説中就初以勸。應
説病法非眞非有。前唯約病修智修悲。自下
第二明唯約身修智修悲。又復觀身無常苦
空無我名慧。是修智也。觀此身法而生厭離
故名爲慧。雖身有疾常在生死饒益一切而
不厭倦是名方便。是修悲也。自下第三雙約
身病。修智修悲。又復觀身身不離病病不離
身是病是身非新非故是名爲慧。是修智也。
隨事分齊。身是苦身即體是病。故身與病不
相捨離。下重顯之。是病牒病是身牒身。亦可
是病身是病也。言是身者病是身也。此二同
體起。無前後名非新故。道此何爲。若別體法
起容先後。先故後新。今言身病非新非故。明
非別體。非別體故厭斷病者。身亦須厭。設身
有疾而不永滅是名方便。是修悲也。假有非
定。是以言設。上來三對隨別廣教。下總結勸。
文殊有疾菩薩應當如是調伏其心。前明修
相。下明成相。病愈徳立名爲成矣。由前智悲
勳成菩薩不住行徳。於中有四。第一寄對以
顯不住。二雖過魔下約就修義以明不住。三
雖行空下歴諸行門而顯不住。四雖觀諸法
不生滅下就佛果徳以説不住。初中四句。第
一約對愚智二人以顯不住。愚謂凡夫智謂
聲聞。中初先正明不住。不住中者不住向前
調伏心中。專住調心不能現染攝化衆生。是
故不住。此異聲聞。亦復不住不調伏者。明異
凡夫。專住不調。便起染過招集生死。是以不
住。所以下釋。先徴後辨。反以顯之。若住不調
是愚人法。釋後不住不調所以。若住調心是
聲聞法。釋前不住其中所以。是故已下結勸
不住。離此二下結成菩薩不住道行。第二約
對生死涅槃二種果法。以彰不住。初先正辨。
在於生死不爲汚行。不樂有爲。住於涅槃不
永滅度不著無爲。是菩薩行。總以結之。第三
約對凡聖二人而顯不住。初先正辨。非凡夫
行不著於有。非賢聖行不住於空。是行總結。
第四約對生死涅槃二種因法以論不住。初
先正辨非垢行者。常修無漏。非淨行者現起
有漏。是行總結。此初段竟。自下第二約就修
義以明不住。句別有七。初句約就摧邪行中。
以明不住。初先正辨。雖過魔者是入寂行所
證淵寂。魔縁不及名過魔行。辨寂兼有。是以
言雖。下諸句中雖義例然。而現降魔是隨有
行。能現勝通令魔佉伏名現降魔。是行總結。
下六約就修正行中以明不住。初三自利次
一利他。次一自利後一利他。前三句中初一
約就求果心中以明自利。初先正辨。求一切
智離不求行。無非時求捨專求行。未至極果
中道取證名非時求。菩薩不爾。是故名爲無
非時求。是行總結。後二約就修因行中以明
自利。於中前句是眞諦觀。後一世諦因縁之
觀。前中雖觀諸法不生。明不著有。不入正位
明不證無。所謂不入無相正位。後中雖觀十
二縁起。明不同邪。而入邪見明不守正。此三
自利。次一利他。雖攝一切離不慈行。而不愛
著去愛染行。次一自利。雖樂遠離修寂滅行。
道言不依身心盡者。起隨有行。下一利他。雖
行三界起物行。不壞法性修入寂行。見有乖
空名壞法性。菩薩不爾。故云不壞。上來七句
合爲第二。約就修義以明不住。自下第三歴
諸行門以顯不住。於中細分有十三門相從
爲七。一三空門。餘處説三。此中説四。謂空無
相無作無起。於空理中無果可爲名爲無作。
無因可生説爲無起。雖行於空明不著。有而
殖徳本顯不住無。是行總結。雖行無相明不
著有。而度衆生顯不住無。雖行無作明不著
有。而現受等顯不住無。雖行無起明不住有。
而起善行顯不住無。二六度門。雖行六度不
偏利他。遍知衆生不專自利。故名不住。三六
通門。雖行六通心無壅礙。而不盡漏示起染
障。六通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四四無量
門。雖行無量明修梵因。不貪梵世不求梵果。
故名不住。五禪定門。雖行禪定解脱三昧明
修定因。禪是四禪定者。是其四無色定。言解
脱者謂八解脱。言三昧者謂三三昧。而不隨
生不受禪果故名不住。六道品門於中有七。
雖行四念厭捨有爲。而不永離身受心法不
證無爲。雖行四懃斷離有爲不捨精進不住
無爲。雖行如意用而常寂。而得自在寂而常
用。雖行五根明修自利。分別衆生不捨利他。
雖行五力明常修因。而樂佛力亦恒求果。此
二不偏故名不住。雖行七覺明常修因。分別
佛慧恒求佛果。雖行八正明恒修因。樂行佛
道亦常求果。此是第六。七止觀門雖行止觀
不住有爲。而不畢竟墮於寂滅不證無爲。此
是第三歴諸行門以顯不住。自下第四約佛
果徳以明不住。句別有五。前四修因求果。不
住後一得果行因不住。就前四中初之三句
求佛正果。後之一句求佛依果。求正果中初
求報身。次求法身。後求應身。求報身中。雖
觀諸法不生不滅明入空行。而以相好莊嚴
其身起隨有行。求法身中。雖現聲聞辟支
佛等起隨小行。不捨佛法修入大行。求應身
中。雖隨諸法究竟淨相修淨滅行。而隨所應
爲現其身起化用行。求依果中。雖觀佛因永
寂如空修離相行。而現種種清淨佛土起嚴
土行。上來四句修因求果。自下一句得果行
因。雖得佛道轉于法輪入於涅槃是得果也。
而不捨於菩薩之道是行因也。此是不斷佛
種業矣。是行總結。上來二人問答辨法。説是
語時文殊所將大衆已下明説利益
不思議品者。此初對中前明所行。此明所成。
由前修治斷除病障。便成出世解脱之徳。徳
成自在妙用難測。心言不及名不思議。廣辨
此義名不思議。此品有三。一因舍利念坐爲
由。維摩身現不思議事。二舍利言未曾有下
因舍利嘆。維摩口説不思議徳。三時大迦葉
聞説是下。因大迦葉傷嘆自絶。維摩辨出不
思議人。初中有三。一舍利弗念坐爲由。二維
摩詰因其所念教正求法。三爾時長者問文
殊下。因其所念取坐燈王現不思事。初中舍
利擧能念人。見此室中無有床坐明念所因。
因上空室。作是念等正明所念。斯諸菩薩擧
菩薩衆。斯猶此也。大弟子者擧聲聞衆。此等
諸聖當於何坐。何故舍利偏興此念。良以舍
利弟子中標智慧深明。知因此念廣有起發。
故偏起念。第二段中維摩何故教正求法。正
心求法方與解脱實性相應。維摩所現方能
見聞。故須教之。文中有二。一教正求法。二由
正教。五百天子得法眼淨。前中有三。一維摩
詰知其心念。審定舍利。爲法來耶。求床坐耶。
二舍利正答。我爲法來非爲床坐。三維摩詰
隨答教呵。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坐。是
呵辭也。餘是教辭。中有三。一明求正法必
須捨相。二所以下明其取相不名求法。三是
故舍利若求法下結勸捨相。前中初先教捨
染相。不著佛下教捨淨相。染淨雙捨心與理
合。名求正法。問曰淨好何須教捨。法門有三。
一是對治修捨之門。有惡斯捨有善皆修。二
破相門。若好若惡一切悉遣。三立相門。淨穢
斯起。今就第二故染與淨悉教捨離。前捨染
中。夫求法者擧其所求。下教捨相於中。約就
陰界及入三科法門及三界處教其捨離。非
有色等教捨五陰。隨俗有陰於眞則無。無可
貪求故言非有色受等求。餘亦如是。亦可了
知非有色等名求正法。故言非有色受等求。
餘亦如是。非有界者。了知眞中無十八界。非
有入者。了知眞中無十二入。非有欲色無色
求者。了知眞中無三界處。教捨淨中。淨法無
量。今且約就三寶境界四諦觀行。教令捨著。
餘類可知。前三寶中。夫求法者擧正求法。不
著佛等教其捨相。隨順世諦佛等可受名之
爲著。著故貪求。於理皆如。所以不著。無可貪
取故曰不求。亦可不著名正求法故名爲求。
後諦觀中。夫求法者擧正求法。下教捨相。隨
世分齊有苦須見。有集須斷。有滅須證。有道
須修。貪樂此行名之爲求。於理悉無。是故説
言。無見苦求乃至無有修道之求。不求聖人
觀苦之智名無見苦。不求聖人斷集之行名
無斷集。不求聖人所造斷障。證滅之徳名爲
無造盡證之求。造謂作也。盡猶滅也。不求聖
人修道之行名無修道。於此諸行悉皆不求。
亦可離此名正求法故名爲求。上來第一明
正求法必須捨相。自下第二明其取相不名
求法。於中。初言所以者何。徴前起後。如來常
説求知陰等名正求法。我有何以説正求法
一切悉捨。下對釋之。釋意如何。明佛隨俗説。
求陰等名正求法。今就眞諦於眞法中一切
悉無。凡有所取皆非求法。故教之。文中十句。
一一句中皆初明其法體無相。後明取相不名
求法。此十相從攝爲五對。一一對中皆初明
其法體離情。情取之者不名求法。後明離相。
取相之者不名求法。此互相成。由離妄情令
相不生。由離妄相使情不起。五對何別。其第
一對明取淨相不名求法。後之四對明取染
相不名求法。第一對中。約就諦觀明其取淨
不名求法。準依上文亦應宣説。取著三寶不
名求法。今略不論。於此對中前句明其法體
離相。取相之者不名未法。取已能修是其情
也。所修善法是其相也。就前句中。法無戲論
彰法離情。眞諦名法。是法寶故取已有修。理
外分別名爲戲論。眞法離此名無戲論。若言
我當見若斷下。明其取情不名求法。何故如
然。若言我當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彰於平等
無戲論理。故非求法。就後句中。法名寂滅。彰
法離相。若行生下明其取相不名求法。於淨
法中。道起名生。障息稱滅。若行生滅障於寂
滅無生滅法。故非求法。後四何別。第一對中。
前句明其法體離愛。愛心之者不名求法。後
句明法離愛境界。取著愛境不名求法。第二
對中前句明其法體離見。有見心者不名求
法。後句明離見之境界。取著見境不名求法。
第三對中前句明離妄識之心。有妄心者不
名求法。後句明離妄識境界。取著妄境不名
求法。第四對中。前句明離事識之心。有事識
者不名求法。後句明離事識境界。取著事境
不名求法。此四對中前之兩對明離心法。後
之兩對明離心體。就初對中先離愛心。法名
無染彰法離愛。法染猶愛也。若染已下明有
愛心不名求法。若染於法若世法也。乃至涅
槃著出世法。是則染著非求法者。以有愛染
障於清淨無染之理。故非求法。下離愛境。法
無行處彰法離相。五塵等法是愛行處。眞中
無此。名無行處。若行已下明其取相不名求
法。第二對中初離見心。法無取捨。彰法離見。
見好可取見惡可捨其中無此。名無取捨。若
取捨下明有見心。不名求法。心有取捨障於
平等無取捨義。故非求法。下離見境。法無處
所彰法離相。五陰等法是生見處名爲處所。
眞中離此。名無處所。若著處下明其取相不
名求法。第三對中。初離妄心。法名無相彰法
離情。妄識之心妄取虚境名爲相識。眞中無
此。名法無相。若隨相下明隨識不名求法。下
離妄境。法不可住彰法離相。妄相境界爲心
所依名爲住處。眞中無此。名法不住。若住於
下明其取相不名求法。第四對中初句明離
事識之心。言法不可見聞覺知。彰法離情。眼
識名見耳識曰聞。鼻舌身識説以爲覺。意識
云知。於眞法中畢竟無此。故云不可見聞覺
知。若行見下明有見等不名求法。下明遠離
事識境界。法名無爲彰法離相。六塵境界是
其有爲。眞中無此。故曰無爲。若行已下明取
有爲不名求法。前明求法必須捨相。次明取
相不名求法。是故舍利若求法下是第三段
結。勸捨相。是前取相非求法。故正求法者於
一切法應無所求。上來正教。自下第二明教
利益。由前正教五百天子知法離相。於諸法
中得法眼淨。此法眼淨初地見道。前舍利弗
念坐爲由。第二維摩教正求法。自下第三維
摩因念取坐燈王顯不思事。於中有五。一問
文殊。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師子之坐。二文殊
具答。三維摩詰神力取坐。四大衆同見。五命
衆倶坐。就初段中。仁者遊於無量千萬阿
僧祇國何等佛土有好坐者。爲顯所取坐中
勝也。師子坐者人處不怯名師子坐。亦可坐
下有師子像如蓮華坐。十方妙坐維摩應知。
何故須問。爲使人文殊以實具答。就實以彰
不思議力。爲是須問。又欲使彼文殊彰遠寄
遠以顯不思議力。是以須問。自下第二文殊
具答。言東方者辨其方所。言度三十六恒河
沙國彰其遠近。言有世界名須彌相列其國
名。佛告須彌彰其佛稱。身長八萬四千由旬
明佛身相。坐高八萬四千由旬嚴飾第一辨
其坐相。言高八萬四千由旬是其佛坐與佛
等量。弟子之坐倍卑於此。出世善根之所出
生故嚴第一。自下第三維摩聖坐現神力者。
如意通力非餘通等。彼佛遣者。神力使來
之爲遣。三萬二千彰其多也。言高廣等顯其
大也。縱廣四萬二千由旬故言高廣。入維摩
室現不思議令人敬也。廣多之坐入於小室
名示不思議。問曰下説香積取飯遣化而往。
今此取坐何故不然。直現神力化隨時變非
可一定。又香積國有人欲來須化引接。此無
來者故無化往。自下第四大衆同見。言諸菩
薩大弟子等擧能見人。昔所未見彰化異常。
其室廣等正明所見。其室廣博悉容三萬二千
坐等。明内不小。於毘耶離及閻浮提亦不迫
迮悉見如故。彰外不大。人聞室廣苞容多坐。
謂改舊室令使寛廣方容多坐。故須宣説於
毘耶等亦不迫迮悉見如故。自下第五命衆
倶坐。於中有二。一命大菩薩令其倶坐。地上
菩薩是其大也。二新發下命小菩薩及聲聞
衆。令其悶同坐。地前菩薩是其小也。前中
四句。一勸文殊與諸菩薩上人倶坐。二教立
身如彼坐像。坐高身卑恐不相稱。是以教之。
三其得通下明諸菩薩受其後教變身如坐。
四受前勸坐師子坐。後中五句。一新發菩薩
及弟子衆皆不能昇。二維摩詰告命令坐。以
前舍利念坐爲心故偏告之。三舍利弗自辭
不堪。四維摩詰教禮燈王。五諸菩薩及舍利
等受教禮佛方始得坐。以是燈王化現境界
故禮承力方堪昇坐。自下第二因舍利嘆維
摩口説不思議徳。恐舍利弗取前爲極除此
更無。故須廣説。文中有二。一舍利弗嘆前起
後。居士未有是總嘆也。如是小室乃容受等
是別嘆也。二維摩詰因嘆廣説。説中初言唯
舍利弗諸佛菩薩有解脱者。總擧徳體。此第
十地所得。無量諸解脱中初解脱門。徳體無
礙名爲解脱。又用自在亦名解脱。不可思者
經中亦名不思議也。通釋是一。於中分別非
無差異。異相如何。據實望情名不思議。據情
望實名不可思。何故如然。據實望情實外無
情。爲是不思爲是不議。是義云何。情相之興
原由妄想。以妄想故妄想法生。如因眠睡夢
境界生。此是初對。妄想既生心取爲有。爲之
施名。施名心起名心起已名字隨生。此是兩
對。名字既生心隨名字。取著諸法。名爲覺觀。
覺觀起已發動口言名爲言説。此是三對。言
説起已復隨言説取所説法。是則言説以之
爲道。心以爲行。由心取法。違順等境一切應
心。此是四對。由是生死之相熾然増長不絶。
契證如實達妄本無。由知無故妄想不生。妄
不生故妄相不起。此初對滅。相不生故不復
取相。爲之施名。名心則盡名心盡故名字不
起。此兩對滅。名不起故不復隨名取著諸法。
覺觀心息。覺心息故不起言説。言説亦止。此
三對滅。言説止故不復隨言取所説法。當知
此則言語道斷心行隨滅。心行滅故違順等
境一切皆息。名得涅槃。此四對滅。滅此四重
妄相之心説爲不思。離名去説稱曰不議。不
思如是。據情望實情外有實。情外之實心言
不及。是故名爲不思議。今據後門。是故名爲
不思議。不思有二。一體。二用。體則淵深情縁
不及名不可思。口言不逮名不可議。用則叵
測名不可思。用過言限名不可議。名不思議
解脱門矣。此擧徳體。下彰其用。良以此法是
其縁起作用之性諸佛菩薩證會相應。情相
悉滅。但以法力自然普現無盡之用。如如意
珠能出衆物。諸佛菩薩所得法門例皆同爾。
凡所作用皆是法力。都非心力。故今住此解
脱之門能現無量不思議用。文中初別我。今
略下總結顯多。別中合有十三復次。前之十
二色中自在。後一明其音聲自在。色中初有十
一復次。世界自在後一明於己身自在。前世
界中十一復次相從爲七。一大小自在。須彌
入芥。二廣狹自在。海入毛孔。三身力自在。亦
得名爲運轉自在。斷取三千擲置他方恒沙
界外。還置本處。四修促自在。七日爲劫劫爲
七日。五示現自在。一切世界莊嚴之事集在一
國示於衆生一國衆生置之右掌飛到十方遍
示一切。六容受自在。於自身中廣容諸物。於
中有四。一十方衆生供養之具於一毛孔皆
令得見。二十方所有日月星等於一毛孔普
使見之。三十方世界所有諸風菩薩悉能吸
著口中。而身無損。四十方世界劫盡之火入
於腹中。而不爲害。此四合爲容受自在。七輕
擧自在。下方過於恒沙世界取一佛土。擧著
上方過恒河沙界。如持針鋒擧一棗葉。雖爲
此事不嬈衆生。上來明其世界自在。下次明
於己身自在。住不思議解脱菩薩能以神通
現作佛身。乃至或現輪王等身。上來明其色
中自在。下次明其音聲自在。十方世界所有
衆聲皆能變之令作佛聲。演出苦空無常等
音。又十方佛所説之法皆於向前所變聲中
普皆得聞。上來別説。下結顯多。我今略説解
脱之力。若廣説者窮劫不盡。自下第三因大
迦葉傷嘆自絶維摩辨出不思議人。於中初
先迦葉傷嘆。維摩下出不思議人。迦葉何因
而爲傷嘆。由前聞説不思議徳。知己無分所
以傷嘆。傷嘆之意爲欲使人厭小求大。文中
有三。一大迦葉聞前所説嘆未曾有。二謂舍
利下傷己絶分。三因前二諸天發心。初段可
知。第二段中別有四句。一明聲聞聞大不解。
先喩後合。二智者下明諸菩薩聞説不思解
脱之徳。無不解了發心願求。三我等何爲永
絶根下。就前第一明小絶分。并彰一切聲聞應
泣。我等何爲永絶其根於此大乘已如敗種。
明小絶分。迦葉彰己及餘聲聞證小捨大。無
心趣求。故言我等永絶其根於此大乘已如
敗種。類以顯之。一切聲聞聞是不思解脱門
等。明小應泣。失利處重故應號泣聲振三千
大千世界。四一切菩薩應大欣下。就前第二
明諸菩薩聞大應悟。并説信益。有大心者終
能別證。故應欣慶頂受此法。有信解者受味
難捨。諸邪異法法不能傾動。故一切魔無如
之何。此四句中第一第三令人厭小。第二第
四使人欣大。第二竟。自下第三明由前説故
令三萬二千天子發菩提心。自下第二維摩
因前辨出不思議解脱之人。何故須辨。前言
信解不思解脱。一切魔衆無如之何。人喜生
疑。向持世爲魔惑亂。佛將成道爲魔所嬈。如
是非一。云何而言信解不思一切魔衆無如
之何。爲遮此疑成前所説。故今宣説。十方世
界作魔王者。及諸乞求惱菩薩者。多是不思
解脱菩薩。非實凡夫。實凡不能爲此事。故信
解不思解脱。菩薩凡夫魔衆無如之何。又復
前明順行現示。未明逆行。故此辨之。文中有
三。一明十方作魔王者多是菩薩。二明十方
強乞求者亦是菩薩。三是名下總以結嘆。初
中先明作魔王者多是不思解脱菩薩。以方
便下明作所以爲化衆生。第二段中先法後
喩。法中初先彰聖異凡夫。凡夫下劣不能已
下。簡凡異聖。亦得名爲擧凡顯聖。前中先明
十方菩薩有人從乞頭目耳等。多是不思解
脱菩薩。以方便下明作所爲爲誠其心令其
堅固。所以下釋釋彼菩薩獨能所以。先徴後
解。以此菩薩有威徳力。故能逼迫。示諸衆生
如是難行苦行之事。令人力厲堅固所行。亦
令世人都之尊敬。簡凡異聖。文顯可知。喩
中。譬如龍象蹴踰喩前不思菩薩獨能。非驢
所堪。喩後凡夫下劣不能。彼十方界修行菩
薩唯有不思菩薩。能逼強抑令施。凡夫不堪。
彼一切處所有龍象。唯大龍象能蹴能踰。非
驢所堪。下結嘆中是名智慧方便門者。行違
攝物故曰方便
觀衆生者。於此品中明觀衆生虚妄不有而
行無量。就斯標品名觀衆生品。向前兩品合
爲初對。此品即爲第二對也。於此品中初明
所行。時維摩室有天女下彰其所成。與前何
別。前初對中離過之行以爲所行。後明所成。
今此對中集善之行以爲所行。後明所成。約
位且分。離過之行是其地前。成善地上。就所
行中。初明利他。文殊又問生死有畏當何依
下明其自利。前利他中。修四無量以爲利他。
四無量義廣如別章。然今且約三縁分別。一
衆生縁。二者法縁。三者無縁。汎解有三。第一
直就化益分別。如涅槃説。諸衆生欲與其利
名衆生縁。縁於一切五欲樂具利衆生法。欲
與衆生名爲法縁。縁如來者名曰無縁。簡前
二故。故涅槃云。慈者多縁貧窮衆生。如來大
師永離貧苦。受第一樂。若縁衆生則不縁佛。
故曰無縁。法亦如是。縁法之時欲與衆生。不
欲與佛。以是義故名無縁。若爾何故須縁如
來。爲將佛樂與衆生。故若縁佛樂故與衆生
應名法縁。爲欲簡別世間法故不名法縁。又
佛是人故不名法。若佛是人何故不名衆生
縁乎。爲欲簡別所益衆生。是故不得名衆生
縁。第二義者。前二化益。後一觀入。以別三
縁。如地經説。縁於一切所益衆生名衆生縁。
縁於一切化衆生法名曰法縁。此二化益觀
法空寂稱曰無縁。此一觀入。第三義者前一
化益。後二觀入。以別三縁。如涅槃經及地持
説。縁諸衆生欲與其利名衆生縁。觀諸衆生
但是五陰生滅法數無我無人。而行慈等名
爲法縁。問曰。無人云何慈念。諸衆生妄爲我
定所纒縛。爲之輪轉。深可哀傷故得行慈。
又如下釋。菩薩自念。爲諸衆生説如斯法。是
眞行慈。如是一切。問曰無人爲誰説乎。經言
無者無定性人。非無和合假名衆生。故得爲
説觀衆生五陰法數畢竟空寂。而行慈等名曰
無縁。問曰。無法云何行慈。解有兩義。一念衆
生妄爲有法之所纒縛不能出離。深可哀傷。
故得行慈。二念爲生説如斯法。即是第一義
樂。與人故得名慈。如是一切。問曰。無人法亦
不有。爲誰宣説。釋言若就菩薩自觀見法平
等。實無能慈亦無所慈。佛亦如是。是以經言。
平等眞法界佛不度衆生。據凡望聖凡外有
聖。聞聖宣説空無我義便能捨有證入其中。
故得宣説菩薩行慈。佛亦如是。是以經言。衆
生強分別説佛度衆生。於此門中更有多義。
廣如別章。三縁如是。然今且約第三一門明
修無量。理實四行齊有三縁。但今文中。言有
隱顯。慈無量中備具三縁。初觀衆生人法皆
空。而起慈行。即是法縁。及無縁義。下以六度
益衆生等。兼具生縁。悲喜捨中唯衆生縁。餘
略不論。良以是中慈爲行體。故備三縁。餘三
行用故唯生縁。就前慈中初明修相。行寂滅
下明其相成。修在縁觀成在眞心。修中初觀
人法皆空。即是法縁及無縁觀。文殊言下依
觀修慈。前中文殊先問起發。云何菩薩觀於
衆生。維摩下答。文別有二。一觀生空即是法
縁。二如無色界色已下明觀法空。即是無縁
生空觀中有十五句。皆借喩顯。前之一喩別擧
別合。後十四喩併擧總合。此有何別。初之十
句就相明虚。明五陰相虚無神主。後之五句
就情説無。妄情所取畢竟不有。如第五大第
六陰等。又前十句觀相虚假破去人性。後之
五句觀理空寂。破去人相。前十句中譬如幻
師見所幻人。立喩顯法。幻師知幻了了不眞。
故取爲喩。菩薩觀生爲若此者。合之顯法。下
如智者見水月等。轉喩顯法。智者見於水中
月等。知實非有。菩薩生觀實知非有。故取
爲喩。説何爲水。名何以爲空中之月。將何以
爲水中之月。總取水月況生無實。不勞別對。
若欲細合汎解有二。一約衆生分齊以論。二
約法説。約生論者曲有兩義。一起我見。二起
我相。若起我見陰法如水。我見之心如水中
月。於此門中本識之心。及本識中無始薫習。
我見種子如空中月。由依此本。於彼妄想五
陰法中我妄想生。如水中月。故地持云。久遠
積習我我所。著於五受陰起我妄想。此復爲
本。如空中月。於彼事相五陰法中中我人見
起。如水中月。故地持云。依我妄想起身見我
慢。若起我想妄心如水。五陰集用我人之相
如水中月。於此門中佛性縁起集用之我及
本識中無始薫習我塵種子如空中月。由依
此本。我妄想中妄相五陰集用人現如水中
月。此復爲本。如空中月。於彼事識我見心中。
五陰集用我人相現如水中月。妄心妄境宜
相起。故約法論者。亦有二種。一起妄心。
起妄心。本識之心及本識中無始熏習妄想
種子如空中月。由依此本。於彼妄相虚僞法
中心想見等妄想心生。如水中月。此復爲本。
如空中月。於彼事相陰界入中事識心生。如
水中月。若起妄法妄心爲水。妄法如似水中
之月。於此門中。佛性縁起陰界入法及本識
中無始熏習法塵種子。如空中月。由依此本。
妄想心中陰界入等虚僞相現。如水中月。此
復爲本。如空中月。事識心中陰界入等事相
法起。如水中月。汎論如是。今約衆生分齊言
耳。水月既然。鏡中像等類亦同爾。後五句中
妄情所取我性本無。是故説言如第五大第
六陰等。又復假名人相亦無。是以説言如第
五大第六陰等。於色法中唯有地水火風四
大。更無第五。成身法中唯有五陰。更無第六。
如第七情。情猶識也。於事識中唯有六識。更
無第七。何故如是。六根之外無第七根。六塵
之外無第七識。通妄及眞説七説八。理亦無
傷。今唯就事故無第七。生識法中唯有六根
及與六塵十二入法。無第十三。根塵識等隨
別開分。唯十八界無第十九。良以此等畢竟
無法似身無我。故取爲喩。法空觀中先喩後
合。喩別十五言皆可知。上來觀生明其法縁
及無縁義。下明修慈。於中文殊先問起發。若
作是觀不見人法。云何行慈。維摩下答。菩薩
觀無自念。爲生説如斯法。是眞行慈。是義云
何。爲生説前空無我法。能令衆生捨有證空。
即是第一義樂與人。故得名慈。問曰。無人爲
誰説乎。此如上解。前明修相。自下第二明其
成相。先辨後結。辨中有二。一明慈體性。二行
羅漢下明慈行徳。明慈體中句別有九。相從
爲四。初有五句明慈離相。次有兩句明慈體
堅。次有一句明慈體淨。下有一句。明慈體廣。
此慈佛性眞心爲體。眞心離相常住不壞。清
淨廣大慈亦如之。故此文中隨而具辨。前離
相中初句是總。後四是別。前就總中行寂滅
慈。列其名字。慈體無爲。遠離一切煩惱業苦。
故云寂滅。無所生故。釋顯其相。證實離妄。故
無所生。就後別中行不熱慈離煩惱因。煩惱
燒人名之爲熱。慈行離之故曰不熱。無煩釋
之。行等之慈離煩惱果。無有三世分段果別。
故名爲等。等三世故。釋顯其相。行無諍慈明
離業因。善惡相違名之爲諍。慈行離此故曰
不諍。無起釋也。行不二慈明離業果。内外不
合釋顯其相。十二入中六根名内。六塵名外。
和合能生六識。故名爲合。菩薩眞慈證實
以成。契實眞慈性如虚空無内外別。是故名
爲内外不合。此前五句明慈離相。次有兩句。
明慈體堅行不壞慈不爲縁俎。慈即佛性體
離相。慈亦如之。故縁不壞。畢竟盡故釋不壞
義。離相窮極名畢竟盡。行堅固慈自體堅固。
心無毀故釋顯堅義。眞心爲體故不可毀。無
毀故堅。次有一句明慈體淨。行清淨慈列其
名字。諸法性淨釋顯其相。如來藏中妙淨法
界名諸法淨。慈即彼成。故慈淨矣。下有一句。
明慈體廣。行無邊慈列其名字。如空釋也。理
性平等名爲虚空。慈行同彼名如虚空。虚空
界廣無有分限。慈行亦爾。故曰無邊。前明慈
體。下明慈徳徳義虚融行無不統。無不統故
一備一切。一切成一。一備一切慈通衆行。故
涅槃云。我説是慈有無量門。一切成一萬行
皆慈。故此文中遍就諸行以彰慈矣。於中初
先約人分異。行自然下約行辨異。前約人中
從下向上次第論之。行羅漢慈約人列名。破
結釋也。羅漢專以斷結爲行。故慈行中有破
結義。説爲羅漢。外國語中三名相逼。一阿羅
漢此云無生。亦云無者。二阿盧漢此云殺賊。
三阿羅呵此云應供。今破結賊。當阿盧漢。而
賢聖中多無此名。故就羅漢明破結賊。行菩
薩慈約人列名。安生釋也。菩薩專以安生爲
行。故於慈中有安生義。説爲菩薩。行如來慈
約人列名。得如釋也。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是
如來義。故慈行中有證如義説爲如來。行佛
之慈約人列名。覺生釋也。自覺覺他是其佛
義。故慈行中有覺生義説爲佛慈。問曰。今此
明菩薩行。菩薩正應行菩薩慈。云何宣説行
羅漢慈乃至佛慈。菩薩遍學一切法。故上來
約人。自下第二約行辨異。於中合有十六。句
別通論。慈行倶是利他。隨相且分。初之三句
自行利人。次有一句化行益物。次有七句自
行利人。下有五句化行益物。就初三中。行自
然慈列其名字。無因釋也。如涅槃説。因世諦
慈得第一義慈。第一義慈不從因縁。此亦如
之。修時假縁得實反望。從來無因。無因可從。
故曰自然。行菩提慈列其名字。菩提胡語。此
翻名道。圓通之道説爲菩提。慈行圓通。故名
菩提。等一味故釋顯其相。證菩提時體外無
縁。故等一味。義如上辨。行無等慈列其名字。
下不能齊故曰無等。斷諸愛故釋顯其相。體
眞窮極上無所欣。名斷諸愛。次下一句化行
益物。行大悲慈列其名字。分相論之慈悲各
異。今據攝相悲亦成慈。導以大乘釋顯其相。
次七復明自行利人。於中初句是其證行。後
六教行。前證行中行無厭慈列其名字。行常
在空故曰無厭。亦可依空常化不惓。故曰無
厭。觀空無我釋顯其相。下教行中六度差別。
行法施慈就檀明慈。檀有財法無畏之別。今
論法施。餘略不辨。無遺惜故釋顯其相。有法
盡施故無遺。惜。行持戒慈就戒明慈。戒行教
人名持戒慈。化毀釋也。行忍辱慈就忍明慈。
忍行安他名忍辱慈。護彼我故釋顯其相。護
是捨義。捨於彼我故不親己疎礙於彼而行惱
害。行精進慈就進明慈。勤化衆生名精進慈。
荷負衆生釋顯其相。行禪定慈就禪明慈。禪
行益人故名爲慈。不受味故釋顯其相。得禪
愛著名爲受味。味則捨他。菩薩不味故能化
益。行智慧慈就慧明慈。慧行益人名智慧慈。
無不知時釋顯其相。善知衆生應受化時。隨
而攝取名無不知。此前七句約就自行以論
慈益。下五復明化行益物。於中初句化他身
巧。中間三句化他心淨。末後一句化他行益。
化他巧中行方便慈列其名字。化行善巧故
曰方便。一切示現釋顯其相。巧現異化故曰
方便。如觀世音種種異現名爲方便。化他心
中。行無隱慈化他心直。心無諂僞故無隱覆。
直心清淨釋顯其相。行深心慈化他心慇。化
心慇厚故名爲深。不雜釋之。以心深故不雜
懈怠。又以深故不雜異求。行無誰慈化他心
實。實心饒益故無虚誑。不虚釋也。化他益中。
行安樂慈列其名字。令得佛樂釋其相。上來
別論。菩薩之慈爲若此也。總以結之。上來慈
竟。下次明其悲喜捨行。皆初文殊問以起發。
維摩後答。何謂爲悲問悲無量。所作功徳皆
與一切衆生共之。對問辨釋。餘處多説。與樂
名慈拔苦稱悲。依如涅槃。除無利益拔苦名
慈。與其利樂説以爲悲。今此所論悉不同彼。
利他行體説以爲慈。所得共他。目之爲悲。隨
己所得盡欲與他名共一切。何謂爲喜問喜
無量。所有饒益歡喜無悔。對問辨釋。餘處
多説。見他得利慶悦名喜。今此益他不悔名
喜。義之左右。何謂爲捨問捨無量。所作福祐
無所悕望對問辨釋。福利衆生蔭祐一切。不
悕名利不望及報。捨此貪求故名爲捨。經中
説捨汎有七種。一心性平等。亡懷稱捨。情無
存著。故曰亡懷。二於衆生捨離一切怨親等
礙。目之爲捨。三捨一切貪瞋等過。名之爲捨。
四見生得脱不復憂念。放捨名捨。五證空平
等離相名捨。六自捨己樂施與他人。説之爲
捨。如涅槃説。七益衆生無所希望。名之爲捨。
今此所論義當後門。上來利他。下明自行。於
中合有十二問答。相從爲三。初一明求一切
智心。次一明其念衆生心。後十明其離有爲
心。此三巧觀互以相成。就初番中文殊先問。
生死有畏當何所依。問以起發。維摩下答。當
依如來功徳力者。依求佛智度生死也。依義
不同。汎釋有三。一異相歸依。依憑他佛而度
生死。二自徳歸依。自求當來菩提功徳。三自
實歸依。三歸眞性是己自體。息妄趣求名曰
歸依。如涅槃説。今此所説義當第二。自依當
來所成佛歸而治生死。第二深念衆生心中。
文殊先問。欲依如來當於何住。維摩下答當
住度脱一切衆生。無上菩提獨善不階。故求
佛徳須度衆生。此擧化他自成佛法。第三厭
離有爲心中。有十問答。初四問答尋其行原。
後六問答推其患本。就前四中。初二問答明
離煩惱。後二離業。離煩惱中。欲度衆生當何
所除。問先起後。除其煩惱對問辨釋。自有煩
惱不能解人。故欲度生須斷煩惱。欲除煩惱
當何所行。問前起後。當行正念對問辨釋。一
切煩惱由邪念生。故斷煩惱須行正念。就離
業中。云何行正問前起後。答曰當行不生不
滅。略明離業。何法不生何法不滅。問前起後。
不善不生善法不滅。廣明離業。不善不生教其
離障。善法不滅教其修治。上來四番尋其行
原。下六問答推其患本。初善不善孰爲本者。
問前起後。孰謂誰也。前善不善用誰爲本。身
爲本言對問辨釋。五陰報身而爲本也。身孰
爲本轉問身本。欲貪本者。明其陰身四住煩
惱而爲本也。四住惑中貪欲増強。受身所依。
故偏擧之。又問欲貪孰爲本者。轉問貪本。答
曰虚妄分別本者。明前四住用七識中虚妄
分別而爲本也。於彼妄心所起法中。分別違
順好惡等異名妄分別。猶地持中念不念等
三種妄想。依此三妄起貪恚癡。故爲貪本。又
問。虚妄孰爲本者。轉問妄本。答曰顛倒想爲
本者。明妄分別七識心體而爲本也。七識妄
是想見。三倒所收。名顛倒想。非四顛倒。
四倒乃是四位所攝。非虚妄本。故宜別之。此
顛倒想猶地持中自性差別攝受積聚三妄所
攝。又問倒想孰爲本者。轉問倒本無住本者。
明前倒想八識眞心而爲本也。如人眠夢報
心爲本。眞心無縁無所依託。故曰無住。又問。
無住孰爲本者。轉問眞本。答曰無住則無本
者。明眞體常更無依託。所以無本。如色依空
空更無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者。
明從眞心建立一切虚妄法也。故經宣説。三
界虚妄唯眞心作。若知此本。虚妄之法自然
息滅。故須推之。品初至此明其所行
維摩義記卷第三



維摩義記卷第三
下明所成。所行是其功用之道所成是其無
功用徳。所成有二。一所成人。二所成事。依前
利他化益天女。成就出世不思議徳名所成
人。依前自利。成就淨報所居之室具八未有
名所成事。此皆寄約維摩顯之。理通一切。文
中有三。一明天女聞説現身。二即以天華散
菩薩下寄化顯徳。三爾時維摩語舍利下辨實
顯徳。就初段中。時維摩室彰其處也。有一天
女列其人也。此乃鬼神通名爲天。與華嚴中
夜天相似。見諸大人聞所説法。彰現所由。便
現其身。正明現身。聞説心喜。所以現身。又此
天女因説成徳。徳成起用。用應物情。所以現
身。第二。寄化顯徳之中。宗意有二。第一爲顯
天女之徳。第二爲彰維摩之室具八未有。隨
文以求。言義有八。一明菩薩於華不著。二舍
利言天止此室其已久下。不離文字而説解
脱。三舍利不復已離婬怒癡下。不離三毒而
得解脱。四舍利言善哉已下。明無得證。五舍
利問汝於三乘爲何求下。明其所求。六舍利
言汝何以不轉女身下。明無所轉。七舍利問
汝於此沒當生何下。明無所生。八舍利問汝
久如得三菩提下。明無所得。就此八中兩門
分別。一遣相分別。無得無離。二顯實分別。實
得實離。遣相門中相從爲四。一明無離。二明
無得。三明無捨。四明無取。八中初三。明其無
離。次一無得。次二無捨。後二無取。是義云
何。初之三分。明諸菩薩知相即如三業無離。
初一身業不離五塵。第二口業不離文字。第
三意業不離三毒。其次一分。明諸菩薩知如
絶相無得無證。如外無心。故無能得亦無心
外如相可取。故無所證。其次兩分。復明菩薩
知相即如身心無捨。於中初分。明其内心不
捨三乘。後明身報不捨女像。後之兩分。復明
菩薩知如絶相無生無取。於中初分。明身平
等無生可取。後分明其内心平等無果可取。
遣相如是。顯實門中相從爲六。義爲三對。言
其六者。初之一分。寄對聲聞明如實治。處塵
不染。次有兩分。寄對聲聲聞明如實脱。在
垢無縛。此二一對。次有一分。明如實徳。無證
爲證。次有一分。明如實願。三乘等求。此二一
對。次有兩分。明如實身。現無所捨當無所生。
末後一分明如實心。無得爲得。此二一對。就
初段中文別有六。第一天女爲欲誡諸菩薩
聲聞心行差別。以華普散。二華至下明諸菩
薩聲聞心別華至有異。以諸菩薩離相心成。
華至則落。聲聞弟子取相未遣。華至不墮。三
一切弟子神力去下。明諸聲聞恥花偏著神
力遣之而不能去。四爾時天女問舍利下。天
女問其去花之意。五舍利。答花綵非是出家
嚴具名不如法。六天曰下。天女隨答以理教
呵。於中先呵。若於佛法出家已下。以理教示。
就前呵中。勿謂此花爲不如法。隨答正呵。所
以下釋。先徴後解。花無分別。明患非境。仁者
自生分別想耳。推過歸人。就下教中六句三
對。皆初非小。後顯其大。三中初對約行分異。
第二約心。第三約惑。初中。若於佛法出家
有所分別爲不如法。是非小也。若無分別是
如法等。是顯大也。若無分別是則如法。汎
立道理。觀諸菩薩花不著下。就大顯徳。此是
初對。譬如人畏非人得便如是弟子畏生死
故色聲香味觸得其便。此復非小。已離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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