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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入正理論疏 (No. 1840_ 窺基撰 ) in Vol. 4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行番号:有/無] [返り点:有/無] [CITE]
T1840_.44.0109a01: 自正月十六日至于二月十四日午剋點 T1840_.44.0109a02: 了 T1840_.44.0109a03: 五月二十八日直了六月二十四日一遍 T1840_.44.0109a04: 讀合了
T1840_.44.0109a07: 了去月二十二日始之今度別紙書目六 T1840_.44.0109a08: T1840_.44.0109a09: T1840_.44.0109a10: T1840_.44.0109a11: T1840_.44.0109a12: T1840_.44.0109a13: 大慈恩寺沙門基撰 T1840_.44.0109a14: 論喩有二種 述曰。自下第三示喩之相。文 T1840_.44.0109a15: 段有三。一標擧。二列名。三隨釋。此初也。梵 T1840_.44.0109a16: 云達利瑟致案多。達利瑟致云見。案多云邊。 T1840_.44.0109a17: 由此比況。令宗成立究竟名邊。他智解起。照 T1840_.44.0109a18: 此宗極名之爲見。故無著云。立喩者。謂以所 T1840_.44.0109a19: 見邊。與未所見邊。和合正説。師子覺言。所 T1840_.44.0109a20: 見邊者。謂已顯了分。未所見邊者。謂未顯 T1840_.44.0109a21: 了分。以顯了分顯未顯了分。令義平等。所 T1840_.44.0109a22: 有正説。是名立喩。今順方言。名之爲喩。喩 T1840_.44.0109a23: 者。譬也。況也。曉也。由此譬況。曉明所宗。故 T1840_.44.0109a24: 名爲喩。前雖擧因亦曉宗義。未擧譬況令極 T1840_.44.0109a25: 明了。今由此況宗義明極。故離因立獨明喩 T1840_.44.0109a26: 名 T1840_.44.0109a27: 論一者同法二者異法 述曰。二列名也。同 T1840_.44.0109a28: 者相似。法謂差別。共許自性名爲有法。此上 T1840_.44.0109a29: 差別所立名法。今與彼所立差別相似名同 T1840_.44.0109b01: 法。無彼差別名爲異法。異者別也。問何故宗 T1840_.44.0109b02: 同異名品。因同異名法。答若同異總宗不相 T1840_.44.0109b03: 離性種類名品。若不同異於總宗。亦不同異 T1840_.44.0109b04: 於宗有法。但同異於有法之上所作義者。名 T1840_.44.0109b05: 之爲法。又此所作。非總所立。不得名品。名之 T1840_.44.0109b06: 爲法。宗總所立。遂與品名。能所異故。又因宗 T1840_.44.0109b07: 二同異名法。別同異名品。此同異二。故名爲 T1840_.44.0109b08: 法。次下二因同異。及上宗同異。並別同異。故 T1840_.44.0109b09: 皆名品 T1840_.44.0109b10: 論同法者若於是處顯因同品決定有性 述 T1840_.44.0109b11: 曰。三隨釋有二。一解同。二解異。理門論云。 T1840_.44.0109b12: 説因宗所隨。宗無因不有。此二名譬喩。餘皆 T1840_.44.0109b13: 此相似。解初中有三。一牒名。二總顯。三別 T1840_.44.0109b14: 指。同法牒名。餘文總顯。處謂處所。即是一切 T1840_.44.0109b15: 除宗以外有無法處。顯者。説也。若有無法。説 T1840_.44.0109b16: 與前陳。因相似品。便決定有宗法。此有無處。 T1840_.44.0109b17: 即名同法。因者。即是有法之上共許之法。若 T1840_.44.0109b18: 處有此名因同品。所立之法。是有法上不共 T1840_.44.0109b19: 許法。若處有共因。決定有此不共許法。名定 T1840_.44.0109b20: 有性。以共許法成不共故。理門論云。説因宗 T1840_.44.0109b21: 所隨。是名同喩。除宗以外有無聚中。有此共 T1840_.44.0109b22: 許不共許法。即是同故。以法同故。能所同故。 T1840_.44.0109b23: 二合同故。此中正取因之同品。由有此故宗 T1840_.44.0109b24: 法必隨。故亦兼取宗之同品。合名同法。問 T1840_.44.0109b25: 顯因同品。宗法必隨。何須復言決定有性。言 T1840_.44.0109b26: 決定有性。因必在宗。何須復説顯因同品。答 T1840_.44.0109b27: 唯言因同品。不説定有性。即九句中諸異品 T1840_.44.0109b28: 有。除二五八餘六句是。相違不定亦二過 T1840_.44.0109b29: 攝。異喩亦犯能立不遣。若言定有性。不説因 T1840_.44.0109c01: 同品。亦即是九句中同品非有。四五六是。相 T1840_.44.0109c02: 違不定亦二過攝。同喩亦犯能立不成。若非 T1840_.44.0109c03: 因同品亦非定有性。即九句中異品非有。二 T1840_.44.0109c04: 五八是。正因不定二種所攝。同喩亦犯倶不 T1840_.44.0109c05: 成過。若顯因同品。亦決定有性。即九句中同 T1840_.44.0109c06: 品亦有句。除四五六餘六句是。正因不定二 T1840_.44.0109c07: 種所攝。異品無過。正因所攝。異品有過。不定 T1840_.44.0109c08: 所攝。異喩或有一分全分能立不遣。此同異 T1840_.44.0109c09: 喩所犯諸過。或自或他。或全或一分。隨其所 T1840_.44.0109c10: 應。皆應思惟。爲遮前三句及第四少分所説 T1840_.44.0109c11: 過失。顯第四句少分爲正。必須雙言顯因同 T1840_.44.0109c12: 品決定有性 T1840_.44.0109c13: 論謂若所作見彼無常譬如瓶等 述曰。別 T1840_.44.0109c14: 指法也。如立聲無常宗。所作性因。瓶爲同喩。 T1840_.44.0109c15: 此中指法。以相明故。合結總陳。若所作者。即 T1840_.44.0109c16: 前總顯因之同品。見彼無常。亦則前顯決定 T1840_.44.0109c17: 有性。諸有生處。決定有滅。母牛去處。犢子必 T1840_.44.0109c18: 隨。因有之處。宗必隨逐。此爲合也。若有所 T1840_.44.0109c19: 作。其立敵證等見彼無常。如瓶等者。擧其喩 T1840_.44.0109c20: 依有法結也。前宗以聲爲有法。無常所作爲 T1840_.44.0109c21: 法。今喩以瓶等爲有法所作無常爲法。正以 T1840_.44.0109c22: 所作無常爲喩。兼擧瓶等喩依。合方具矣。等 T1840_.44.0109c23: 者等取餘盆甖等。理門論云。若爾喩言應非 T1840_.44.0109c24: 異分。顯因義故。古因明師因外有喩。如勝論 T1840_.44.0109c25: 云。聲無常宗。所作性因。同喩如瓶。異喩如 T1840_.44.0109c26: 空。不擧諸所作者皆無常等貫於二處。故因 T1840_.44.0109c27: 非喩。瓶爲同喩體。空爲異喩體。陳那已後。説 T1840_.44.0109c28: 因三相即攝二喩。二喩即因。倶顯宗故。所作 T1840_.44.0109c29: 性等貫二處故。古師難云。若喩亦是因所攝者。 T1840_.44.0110a01: 喩言應非因外異分。顯因義故。應唯二支何 T1840_.44.0110a02: 須二喩。陳那釋云。事雖實爾。然此因言。唯爲 T1840_.44.0110a03: 顯了是宗法性。非爲顯了同品異品有性。無 T1840_.44.0110a04: 性。故須別説同異喩言。意答。喩體實是因。爾 T1840_.44.0110a05: 不應別説。然立因言。正唯爲顯宗家法性是 T1840_.44.0110a06: 宗之因。非正爲顯同有異無順返。成於所立 T1840_.44.0110a07: 宗義。故於因外別説二喩。顯因有處。宗必隨 T1840_.44.0110a08: 逐。并返成故。令宗義成。彼復難言。若唯因言 T1840_.44.0110a09: 所詮表義。説名爲因。斯有何失。此難意説。如 T1840_.44.0110a10: 所作言所詮表義。唯名爲因。瓶同空異名喩。 T1840_.44.0110a11: 非因斯有何失。復問彼言。復有何徳。彼古答 T1840_.44.0110a12: 言。別説喩分是名爲徳。陳那復難。應如世間 T1840_.44.0110a13: 所説方便。與其因義都不相應。此難意云。如 T1840_.44.0110a14: 世間外道亦説因外別有二喩。汝於因外説喩 T1840_.44.0110a15: 亦爾。遍宗法性既是正因。所説二喩非是正 T1840_.44.0110a16: 因。但爲方便助成因義。此喩方便既與因別。 T1840_.44.0110a17: 則與因義都不相應。古師復云。若爾何失。縱 T1840_.44.0110a18: 同外道亦何過耶。如外道説有五根識。佛法 T1840_.44.0110a19: 亦有。非爲失故。陳那難云。此説但應類所立 T1840_.44.0110a20: 義。無有功能。非能立義。由彼但説所作性故 T1840_.44.0110a21: 所類同法。不説能立所成立義。此中難意。我 T1840_.44.0110a22: 亦不説同於外道説極成義名之爲失。由同 T1840_.44.0110a23: 彼説不極成義有過失故。謂諸古師同外道 T1840_.44.0110a24: 説。聲無常宗。所作性因。同喩如瓶。異喩如 T1840_.44.0110a25: 空。不極成義。陳那難云。若説瓶體空體爲喩。 T1840_.44.0110a26: 但應以瓶類於所立無常之義。既喩不言諸 T1840_.44.0110a27: 所作者皆是無常。擧瓶證聲無有功能。其喩 T1840_.44.0110a28: 便非能立之義。由彼擧因。但説所作法。擧瓶 T1840_.44.0110a29: 類聲同無常。不説能立諸所作者。及與所立 T1840_.44.0110b01: 皆是無常。故無功能非能立義。又若以瓶即 T1840_.44.0110b02: 爲喩體。瓶即四塵。可燒可見。聲亦應爾。若我 T1840_.44.0110b03: 如説所作者皆是無常。譬如瓶等所作。既爲 T1840_.44.0110b04: 宗正同法。無常隨之亦決定轉。擧瓶喩依以 T1840_.44.0110b05: 顯其事。便無一切皆相類失。汝既不然。故有 T1840_.44.0110b06: 前過。陳那又難。又因喩別。此有所立同法異 T1840_.44.0110b07: 法。終不能顯因與所立不相離性。是故但有 T1840_.44.0110b08: 類所立義。然無功能。此意難言。因喩既別。同 T1840_.44.0110b09: 喩但有所立無常。異喩無此。汝同喩不説諸 T1840_.44.0110b10: 所作者皆是無常。異喩不雙無。終不能顯所 T1840_.44.0110b11: 作性因。與所立無常不相離性。總結之云。是 T1840_.44.0110b12: 故但有類所立義。然無功能。非能立義。古師 T1840_.44.0110b13: 復問。何故無能。陳那難云。以同喩中不必宗 T1840_.44.0110b14: 法宗義相類。此復餘譬所成立故。應成無窮。 T1840_.44.0110b15: 意説因喩無能所以。既汝不言諸所作者皆 T1840_.44.0110b16: 是無常。故彼同喩不必以因宗法。及無常宗 T1840_.44.0110b17: 義相類。但云如瓶。他若有問。瓶復如何無常。 T1840_.44.0110b18: 復言如燈。如是展轉應成無窮。是無能義。我 T1840_.44.0110b19: 若喩言諸所作者皆是無常。譬如瓶等。既以 T1840_.44.0110b20: 宗法宗義相類。總遍一切瓶燈等盡。不須更 T1840_.44.0110b21: 問。故非無窮成有能也。復難彼言。又不必定 T1840_.44.0110b22: 有諸品類。若但瓶體爲同喩者。非燒見等一 T1840_.44.0110b23: 切皆類。便成過失。若如我説彼喩依中。但以 T1840_.44.0110b24: 所作無常等類。便無彼過。又難言。若唯宗 T1840_.44.0110b25: 法是因性者。其有不定應亦成因。此意難言。 T1840_.44.0110b26: 唯以所作遍宗法性是其因性。同有異無但 T1840_.44.0110b27: 喩非因。是故瓶空喩非因者。即不定因應亦 T1840_.44.0110b28: 成因。但有遍宗法。無後二相故。古返難言。云 T1840_.44.0110b29: 何具有所立能立及異品法。二種譬喩而有 T1840_.44.0110c01: 此失。彼意難言。云何同品瓶上。具有所立無 T1840_.44.0110c02: 常。能立所作。及異品法。此二喩中有不定失。 T1840_.44.0110c03: 陳那難云。若於爾時所立異品。非一種類。便 T1840_.44.0110c04: 有此失。如初後三各最後喩。謂立量時。所立 T1840_.44.0110c05: 異品亦有非有。非一種類。汝既但指瓶爲同 T1840_.44.0110c06: 品。空爲異喩。雖具二喩。喩若非因。便此不 T1840_.44.0110c07: 定。如初三最後喩者。謂九句中。初三第三句 T1840_.44.0110c08: 同品有異品有非有。後三最後喩者。謂九句 T1840_.44.0110c09: 中。後三第三句同品有非有異品亦有非有。 T1840_.44.0110c10: 此二喩中。若同取有義。異取無義。同喩亦具 T1840_.44.0110c11: 所立能立及異法喩。然由異品一分有故。因 T1840_.44.0110c12: 成不定。以汝同喩如瓶異喩如空。喩非因故。 T1840_.44.0110c13: 不別簡言謂若是常見非所作如虚空等。便 T1840_.44.0110c14: 有不定。若別簡別。喩即是因。便無彼失。簡彼 T1840_.44.0110c15: 兩三。非正因故。要異遍無。是正因故。彼復結 T1840_.44.0110c16: 云。故定三相唯爲顯因。由是道理。雖一切分 T1840_.44.0110c17: 皆能爲因顯了所立。然唯一分且説爲因。此 T1840_.44.0110c18: 中故定唯爲之聲。彰因三相顯了於宗。二喩 T1840_.44.0110c19: 即因。雖倶是因顯了宗義。於三相中遍宗法 T1840_.44.0110c20: 性。唯此一分且説爲因。餘二名喩。據勝偏明。 T1840_.44.0110c21: 非盡理説。故名爲且。前文依此顯了宗義。説 T1840_.44.0110c22: 因之三相亦不相違。問何故共許法不共許 T1840_.44.0110c23: 法分爲宗因。同喩上二合爲一支。答對敵申 T1840_.44.0110c24: 宗。不共而爲所立。由因成此。共許別立能成。 T1840_.44.0110c25: 同喩令義見邊。二倶助成前立。故因宗別説。 T1840_.44.0110c26: 同喩合故問因陳所作已貫瓶中。同喩再申 T1840_.44.0110c27: 豈非鄭重。答因雖總説。宗義未明。指事明前。 T1840_.44.0110c28: 非爲鄭重。古師合云。瓶有所作性。瓶是無常。 T1840_.44.0110c29: 聲有所作性。聲亦無常。今陳那云。諸所作者 T1840_.44.0111a01: 皆是無常。顯略除繁。喩宗雙貫。何勞長議。 T1840_.44.0111a02: 故改前師。古師結云。是故得知聲是無常。今 T1840_.44.0111a03: 陳那云。譬如瓶等。顯義已成。何勞重述。故於 T1840_.44.0111a04: 喩中雙陳因宗二種明矣。至後當知 T1840_.44.0111a05: 論異法者若於是處説所立無因遍非有 述 T1840_.44.0111a06: 曰。下解異有四。一牒名。二總顯。三別指。四 T1840_.44.0111a07: 釋成。此即初二。處謂處所。除宗已外有無法 T1840_.44.0111a08: 處。謂若有體若無體法。但説無前所立之宗。 T1840_.44.0111a09: 前能立因亦遍非有。即名異品。以法異故。二 T1840_.44.0111a10: 倶異故。理門頌云。宗無因不有。是名異法。有 T1840_.44.0111a11: 解。正取因之異品。由無此故宗必隨無。故亦 T1840_.44.0111a12: 兼取無宗名異。合名異法。復自難言。若但無 T1840_.44.0111a13: 因即名異法。同品非有應是異喩者。若爾。聲 T1840_.44.0111a14: 無常宗。以電瓶等而爲同喩。勤勇之因。於電 T1840_.44.0111a15: 非有。應成異品。宗定隨無。由此應言同成宗 T1840_.44.0111a16: 故。因爲正同。宗爲助同。異品離故。宗爲正 T1840_.44.0111a17: 異。因爲助異。偏取非異。故理門云。宗無因不 T1840_.44.0111a18: 有。名爲異法不云因無宗不有。名爲異喩。然 T1840_.44.0111a19: 此不欲別成異法。故先無宗。後方無因。問何 T1840_.44.0111a20: 故所立不言遍無。能立之因言遍非有。答宗 T1840_.44.0111a21: 不成因。不言遍無。因成宗故言遍非有。因不 T1840_.44.0111a22: 遍無便成異法。不定相違種種過起。宗之所 T1840_.44.0111a23: 立。其法極寛。如聲無我。空等亦有。若異皆 T1840_.44.0111a24: 無。都無異品。如空等言。便徒施設。故知但無 T1840_.44.0111a25: 隨應小分因之所立。即是異宗。非謂一切皆 T1840_.44.0111a26: 遍非有 T1840_.44.0111a27: 問説所立無。因已非有。何須復説因遍無耶。 T1840_.44.0111a28: 説因遍無。已無所立。何須復説所立宗無。答 T1840_.44.0111a29: 但言所立無。因不遍非有。即九句中異品有 T1840_.44.0111b01: 攝。除二八五餘六句是。異喩亦犯能立不遣。 T1840_.44.0111b02: 若言因遍非有。不説所立無。即九句中同品 T1840_.44.0111b03: 非有攝。四六五是。同品亦犯能立不成。若非 T1840_.44.0111b04: 説所立無。亦非因遍非有。即九句中同品有 T1840_.44.0111b05: 句。除中三句餘六句是。異喩亦犯倶不遣過。 T1840_.44.0111b06: 若説所立無因亦遍非有。即九句中二五八 T1840_.44.0111b07: 是。二八爲正。第五不定。同喩或犯倶不成過。 T1840_.44.0111b08: 他句有過故此有過。不爾此句非有過收。此 T1840_.44.0111b09: 中諸過。或自或他。或全或分。隨其所應准前 T1840_.44.0111b10: 思作。第四句小分爲正。餘皆有過。爲遮此等。 T1840_.44.0111b11: 必須雙言説所立無因遍非有 T1840_.44.0111b12: 論謂若是常見非所作如虚空等 述曰。別 T1840_.44.0111b13: 指法也。如無常宗。是常爲異。所作性因。非作 T1840_.44.0111b14: 爲異。返顯義言。於常品中既見非作。明所作 T1840_.44.0111b15: 者定見無常。同成宗故。先因後宗。異法離前。 T1840_.44.0111b16: 宗先因後。若異離中因先宗後。如言非作定 T1840_.44.0111b17: 是常住。翻成本來非諍空常住。非是離前成 T1840_.44.0111b18: 於無常之宗義也。若成常住。便犯相符。舊已 T1840_.44.0111b19: 定宗。今成立故。同既成立先因後宗。異既離 T1840_.44.0111b20: 前隨宗先後。意欲翻顯前成立義。今者宗無 T1840_.44.0111b21: 因既不轉。明因有處宗必定隨。異但説離。離 T1840_.44.0111b22: 成即得。必先宗無後因無也。故理門云。説因 T1840_.44.0111b23: 宗所隨。宗無因不有。如空等者。此擧喩依。以 T1840_.44.0111b24: 彰喩體。標其所依有法。顯能依之法非有。等 T1840_.44.0111b25: 者。等取隨所應宗涅槃等法 T1840_.44.0111b26: 論此中常言表非無常非所作言表無所作 T1840_.44.0111b27: 述曰。下釋成義。顯異無體亦成三相。正因所 T1840_.44.0111b28: 攝。因明之法。以無爲宗。無能成立。有無皆 T1840_.44.0111b29: 異。即如論云。和合非實。許六句中隨一攝故。 T1840_.44.0111c01: 如前五句。前破五句。體非實有。故得爲喩。此 T1840_.44.0111c02: 中以無而成無故。應以有法而爲異品。無其 T1840_.44.0111c03: 體故。還以無法而爲異云。諸是實者。非六句 T1840_.44.0111c04: 攝。無其異體。若無爲宗。有非能成。因無所 T1840_.44.0111c05: 依。喩無所立。故可有爲異。異於無故。以有爲 T1840_.44.0111c06: 宗。有爲能成。順成有故。無非能立。因非能 T1840_.44.0111c07: 成。喩無所立。故有無並異。皆止濫故。無常之 T1840_.44.0111c08: 宗既是有體。所作瓶等有爲能立。故於異品。 T1840_.44.0111c09: 若薩婆多立有體空爲異。若經部等立以無 T1840_.44.0111c10: 體空爲異。但止宗因諸濫盡故。不要異喩必 T1840_.44.0111c11: 有所依。同喩能立。成有必有。成無必無。表詮 T1840_.44.0111c12: 遮詮二種皆得。異喩不爾。有體無體一向皆 T1840_.44.0111c13: 遮。性止濫故。故常言者。遮非無常宗。非所作 T1840_.44.0111c14: 言。表非所作因。不要常非作別詮二有體。意 T1840_.44.0111c15: 顯異喩通無體故。理門論云。前是遮詮。後唯 T1840_.44.0111c16: 止濫。由合及離比度義故。前之同喩亦遮亦 T1840_.44.0111c17: 詮。由成無以無。成有以有故。後之異喩一向 T1840_.44.0111c18: 止濫。遮而不詮。由同喩合比度義故。由異喩 T1840_.44.0111c19: 離比度義故。彼復結云。由是雖對不立實有 T1840_.44.0111c20: 太虚空等。而得顯示無有宗處無因義成。古 T1840_.44.0111c21: 説聲無常。異喩如虚空。理門難云。非異品中 T1840_.44.0111c22: 不顯無性。有所簡別能爲譬喩。謂於無常異 T1840_.44.0111c23: 品。應言謂若是常。見非所作。如虚空等。正以 T1840_.44.0111c24: 常爲異品。兼非所作。空爲喩依。要此簡別。顯 T1840_.44.0111c25: 異品無。返顯有所作因。無常宗必隨逐。汝但 T1840_.44.0111c26: 云如空者。今返難云。非於異品不顯無宗。及 T1840_.44.0111c27: 無因性。即有簡別。故能爲異喩。長讀文勢義 T1840_.44.0111c28: 道亦遠。又難古言。世間但顯宗因異品同處 T1840_.44.0111c29: 有性爲異法喩。非宗無處因不有性。故定無 T1840_.44.0112a01: 能。初四句牒。後三句非。此説外道名爲世間。 T1840_.44.0112a02: 但顯宗因常。及非所作異品同在虚空上。故 T1840_.44.0112a03: 説此虚空爲異喩體。此牒彼宗而申難言。非 T1840_.44.0112a04: 宗無處。因不有性。故定無能。異品不言謂若 T1840_.44.0112a05: 是常宗無之處。見非所作因不有性。以離宗 T1840_.44.0112a06: 因。返顯有因。宗必定有。故古異品。決定無 T1840_.44.0112a07: 能。由此但應如我所説 T1840_.44.0112a08: 論如有非有説名非有 述曰。恐説異喩。遮 T1840_.44.0112a09: 義不明。指事爲例。此有二釋。一云。如勝論 T1840_.44.0112a10: 師。爲其五頂不信有性實等外有。遂立量云。 T1840_.44.0112a11: 有性非實非徳非業。有一實故有徳業故。如 T1840_.44.0112a12: 同異性。陳那破云。此因有有法自相相違。謂 T1840_.44.0112a13: 有性應非有。有一實故有徳業故。如同異性。 T1840_.44.0112a14: 此引陳那有非有言。豈言非有別有所目。一 T1840_.44.0112a15: 向遮有故言非有。常等亦爾。一向遮無常及 T1840_.44.0112a16: 所作性故。非有所目。二云。此言非有。非引陳 T1840_.44.0112a17: 那所説非有。汎言非有。略有二義。一者勝論。 T1840_.44.0112a18: 除有五句。皆是非有。此即表詮。二者非有。但 T1840_.44.0112a19: 非於有。非有所目。欲顯同喩成有體宗。可如 T1840_.44.0112a20: 表五。異喩止濫。可如遮有。然中道大乘。一切 T1840_.44.0112a21: 法性。皆離假智及言詮表。言與假智倶不得 T1840_.44.0112a22: 眞。一向遮詮都無所表。唯於諸法共相而轉。 T1840_.44.0112a23: 因明之法。即不同彼。然共相中可有詮表義。 T1840_.44.0112a24: 同喩成立有無二法。有成於有可許詮也。無 T1840_.44.0112a25: 成於無即可遮也。異喩必遮。故言此遮非有 T1840_.44.0112a26: 所表。異不同同。理如前説。理門論中。於此二 T1840_.44.0112a27: 喩而設難言。復以何縁第一説因宗所隨逐。 T1840_.44.0112a28: 第二説宗無因不有。不説因無宗不有耶。此 T1840_.44.0112a29: 中難意。前頌所言説因宗所隨宗無因不有。 T1840_.44.0112b01: 此二名譬喩。何不以同例異。先宗後因。説無 T1840_.44.0112b02: 常者皆是所作。而言諸所作者皆是無常。説 T1840_.44.0112b03: 有因處宗所隨逐。何不以異例同。先因後宗。 T1840_.44.0112b04: 説非所作皆見是常。而言若有是常見非所 T1840_.44.0112b05: 作。説宗無處因亦隨無。彼論答云。由如是説。 T1840_.44.0112b06: 能顯示因。同品定有。異品遍無。非顛倒説。即 T1840_.44.0112b07: 彼頌言。應以非作證其常。或以無常成所作。 T1840_.44.0112b08: 若爾應成非所説。不遍非樂等合離。初三句 T1840_.44.0112b09: 答所作遍因。後一句答勤勇狹因。第一同喩 T1840_.44.0112b10: 先宗後因。第二異喩先因後宗。返覆相例倶 T1840_.44.0112b11: 爲不可。若以離類合先因後宗。而云非所作 T1840_.44.0112b12: 者皆是常住。即應以非所作因自證常住。非 T1840_.44.0112b13: 離先立先宗後因。若許爾者。亦應成立非本 T1840_.44.0112b14: 所説無常之宗。又空常住。立敵本成。若今更 T1840_.44.0112b15: 立。犯相符過。既非本諍。翻乃立常。由此故 T1840_.44.0112b16: 言。若爾應成非本所説。若以合類離先宗後 T1840_.44.0112b17: 因。而云諸無常者皆是所作。即應以無常成 T1840_.44.0112b18: 所作性。非以所作成宗無常。若許爾者。即應 T1840_.44.0112b19: 成立非本所諍無常宗義。又聲無常非兩所 T1840_.44.0112b20: 許。聲上所作兩本許成。若以不共許無常。成 T1840_.44.0112b21: 共許之所作。宗既相符。因亦隨一。故云若爾 T1840_.44.0112b22: 即應成立非本所諍。問聲瓶倶無常。諸所作 T1840_.44.0112b23: 者皆無常。聲瓶無常兩倶成。聲瓶倶所作。諸 T1840_.44.0112b24: 無常者皆所作。何廢聲瓶所作兩倶成。答彼 T1840_.44.0112b25: 聲所作非無常。瓶許所作亦無常。擧瓶所作 T1840_.44.0112b26: 既無常。類聲所作亦無常。不欲成瓶所作無 T1840_.44.0112b27: 常。何得別以無常成所作。其第四句。釋勤勇 T1840_.44.0112b28: 因。亦爲不可。言不遍者。若以離類合。先言若 T1840_.44.0112b29: 非勤勇無間所發定是常住。電非勤發而非 T1840_.44.0112c01: 常住。非勤因寛。常住宗局。局宗不遍常住寛 T1840_.44.0112c02: 因。即應以非勤發成其常住。若爾應成非本 T1840_.44.0112c03: 所説。若以合類離。先言諸無常者皆勤勇發。 T1840_.44.0112c04: 電等無常非勤所發。無常因寛。勤發宗狹。宗 T1840_.44.0112c05: 狹因寛亦是不遍。若亦許爾。應成非本所諍 T1840_.44.0112c06: 之説。此勤勇因。既同所作。應言又不遍。略故 T1840_.44.0112c07: 無又字。其非樂者。此不遍因。應別有成立不 T1840_.44.0112c08: 愛樂宗。謂若以離類合。言諸非勤發皆常住 T1840_.44.0112c09: 者。空非勤發可是常住。電非勤發如何皆常。 T1840_.44.0112c10: 此因既於異品中有。即成不定。便爲成立電 T1840_.44.0112c11: 等常住不樂之宗。又若以合類離。言諸無常 T1840_.44.0112c12: 者皆是勤發。瓶等無常則是勤發。電等無常 T1840_.44.0112c13: 如何勤發。此勤發因亦於異品中有。還成不 T1840_.44.0112c14: 定。既以無常成立電等而是勤發。還非所樂。 T1840_.44.0112c15: 由此合離二等相例。咸爲不可。是故但應合 T1840_.44.0112c16: 離同異如我所説。彼又問言。爲要具二譬喩 T1840_.44.0112c17: 言詞方成能立。爲如其因但隨説一。此問二 T1840_.44.0112c18: 喩。爲要具説二。方成能立。成所立宗。爲如所 T1840_.44.0112c19: 作勤勇二因。但隨説一。即成能立。成所立宗。 T1840_.44.0112c20: 彼自答言。若就正理。應具説二。由是具足顯 T1840_.44.0112c21: 示所立不離其因。以具顯示同品定有。異品 T1840_.44.0112c22: 遍無。能正對治相違不定。由具顯二。故能顯 T1840_.44.0112c23: 示宗不相離因。亦顯宗因同品定有。異品遍 T1840_.44.0112c24: 無。二喩既足。故能正除相違不定。相違不定 T1840_.44.0112c25: 二相過故。相違之因同無異有。不定之因二 T1840_.44.0112c26: 有二無。故説二喩具以除二過。彼復又言。若 T1840_.44.0112c27: 有於此一分已成。隨説一分亦成能立。謂於 T1840_.44.0112c28: 二喩。有已解同。應但説異有已解異。應但説 T1840_.44.0112c29: 同。不具説二亦成能立。彼論又言。若如其聲。 T1840_.44.0113a01: 兩義同許。倶不須説。或由義准。一能顯二。聲 T1840_.44.0113a02: 謂有法。所作性因。依此聲有。若敵證等聞此 T1840_.44.0113a03: 宗因。如其聲上兩義同許。即解因上二喩之 T1840_.44.0113a04: 義。同異二喩倶不須説。或立論者已説一喩。 T1840_.44.0113a05: 義准顯二。敵證生解但爲説一。此上意説二 T1840_.44.0113a06: 倶不説。或隨説一。或二具説。隨對時機一切 T1840_.44.0113a07: 皆得 T1840_.44.0113a08: 論已説宗等如是多言開悟他時説名能立 T1840_.44.0113a09: 述曰。解能立中。自下第三總結成前。簡擇同 T1840_.44.0113a10: 異。於中有二。初結成前。後簡同異。結成有 T1840_.44.0113a11: 二。初總結成。後別牒結。此即初也。若順世 T1840_.44.0113a12: 親。宗亦能立。故言宗等。宗因喩三名爲多言。 T1840_.44.0113a13: 立者以此多言。開悟敵證之時。説名能立。陳 T1840_.44.0113a14: 那已後。擧宗能等。取其所等一因二喩名爲 T1840_.44.0113a15: 能立。宗是能立之所立具。故於能立總結明 T1840_.44.0113a16: 之 T1840_.44.0113a17: 論如説聲無常是立宗言 述曰。下別牒結 T1840_.44.0113a18: 能立。文勢有四。此文初也。牒前宗後指法云。 T1840_.44.0113a19: 如有成立聲是無常者。此是所諍立宗之言」 T1840_.44.0113a20: 論所作性故者是宗法言 述曰。第二文也。 T1840_.44.0113a21: 牒前因後指法云。此中所作性者。是宗之法 T1840_.44.0113a22: 能立因言。由是宗法故能成前聲無常宗。名 T1840_.44.0113a23: 爲因也。有故字者。前無今有顯立因法必須 T1840_.44.0113a24: 言故。不爾便非標宗所以。前略指法。由此略 T1840_.44.0113a25: 無。前指法中指示二因。今唯牒一。前者欲顯 T1840_.44.0113a26: 同品定有。餘二言遍三相異故。別顯二因。 T1840_.44.0113a27: 今略結指。故唯牒一 T1840_.44.0113a28: 論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如瓶等者是隨同品言 T1840_.44.0113a29: 述曰。第三文也。牒前同喩。後指法云。謂若 T1840_.44.0113b01: 有所作因。見有無常宗。猶如瓶等。是無常宗 T1840_.44.0113b02: 隨因所作同品之言。雖所作因擧聲上有以 T1840_.44.0113b03: 顯無常。無常猶未隨所作因。所作因通聲瓶 T1840_.44.0113b04: 兩處名因同品。今擧瓶上所作故無常。顯聲 T1840_.44.0113b05: 無常亦隨因同品。義決定故。又同品者。是宗 T1840_.44.0113b06: 同品。昔雖擧因。宗猶未隨自瓶同品無常義 T1840_.44.0113b07: 定。今顯有因宗法必有。如瓶等故。其所立聲。 T1840_.44.0113b08: 定隨同品無常義立。問敵者不解聲有無常。 T1840_.44.0113b09: 何得以瓶而爲同品。答兩家共許所作同。故 T1840_.44.0113b10: 因正同品。立者所立本立無常。故擧於瓶爲 T1840_.44.0113b11: 宗同品。亦無過也 T1840_.44.0113b12: 論若是其常見非所作如虚空者是遠離言 T1840_.44.0113b13: 述曰。第四文也。牒前異喩。後指法云。若是其 T1840_.44.0113b14: 常。離所立宗。見非所作。離能立因。如虚空 T1840_.44.0113b15: 者。指異喩依。此指於前宗因二濫名遠離言。 T1840_.44.0113b16: 遠宗離因。或通遠離。或體疎名遠。義乖名離。 T1840_.44.0113b17: 與所能立。體相疎遠。義理乖絶。故名遠離。問 T1840_.44.0113b18: 何故但離宗之與因。不能離喩。答別離宗因。 T1840_.44.0113b19: 合則離喩。更不別説。然同成宗。故必須體。今 T1840_.44.0113b20: 以止非。不須異性。問何故但名異喩。不名異 T1840_.44.0113b21: 宗因耶。答喩合兩法。宗因各一。説異喩以總 T1840_.44.0113b22: 苞。言異二而爲失。若言異宗異因。謂更別成 T1840_.44.0113b23: 他義。非是離前。返成能立。故總名異喩。合異 T1840_.44.0113b24: 宗因。不別説異宗異因之號 T1840_.44.0113b25: 論唯此三分説名能立 述曰。此簡同異。理 T1840_.44.0113b26: 門論云。又比量中。唯見此理若所比處。此相
T1840_.44.0113c01: 自決定已。悕他決定生。説宗法相應。所立餘 T1840_.44.0113c02: 遠離。此説二比。一自。二他。自比處在弟子之 T1840_.44.0113c03: 位。此復有二。一相比量。如見火相煙。知下必 T1840_.44.0113c04: 有火。二言比量。聞師所説比度而知。於此二 T1840_.44.0113c05: 量自生決定。他比處在師主之位。與弟子等。 T1840_.44.0113c06: 作其比量。悕他解生。上之二句。如次別配。彼 T1840_.44.0113c07: 論自釋下二句言。爲於所比。顯宗法性。故説
T1840_.44.0113c11: 無其餘支分。由是遮遣餘審察等。及與合結。 T1840_.44.0113c12: 即是此論説唯此言。即簡別故。諸外道等立 T1840_.44.0113c13: 審察支。立敵皆於未立論前。先生審察問定 T1840_.44.0113c14: 宗徒。以爲方便言申宗致。集量破云。由汝父 T1840_.44.0113c15: 母生汝身故。方能立論。又由證者語具床座 T1840_.44.0113c16: 等。方得立論。皆應名能立。立者智生。望他宗 T1840_.44.0113c17: 智。皆疎遠故。尚非能立。況餘法耶。古師所立 T1840_.44.0113c18: 八四三等爲能立支。皆非親勝所以不説。故 T1840_.44.0113c19: 説等言。其合結支。離因喩無故不別立。性殊 T1840_.44.0113c20: 勝故。於喩過中。無合倒合過爲増勝。故名似 T1840_.44.0113c21: 立。至下當知 T1840_.44.0113c22: 論雖樂成立由與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 T1840_.44.0113c23: 述曰。依標釋中大文有六。自下第二次解似 T1840_.44.0113c24: 立。文段有二。初列解似。後結非眞。初中有 T1840_.44.0113c25: 三。初解似宗。次解似因。後解似喩。初復有 T1840_.44.0113c26: 二。初牒已説有過非眞。後隨標似列指釋結。 T1840_.44.0113c27: 此即初也。樂爲有二。一當時樂爲。二後時樂 T1840_.44.0113c28: 爲。前樂爲當時之所樂。似宗所立。後時樂爲。 T1840_.44.0113c29: 故樂爲言。義通眞似。前將當時之樂。爲簡非 T1840_.44.0114a01: 當時之所樂。故似宗等非是眞宗。論説雖言。 T1840_.44.0114a02: 義兼徳失。雖復前言樂所成立説名爲宗。此 T1840_.44.0114a03: 爲徳也。當時立故。無諸過故。若與現量等相 T1840_.44.0114a04: 違。故後時樂爲。非當時之所樂。名似立宗。此 T1840_.44.0114a05: 爲失也。後時立故。有諸過故。又此雖言亦顯 T1840_.44.0114a06: 不定。欲顯樂爲通其今後二時不定。前當時 T1840_.44.0114a07: 樂所立名宗。後時樂爲名似立宗。今顯後樂 T1840_.44.0114a08: 故名似宗 T1840_.44.0114a09: 論謂現量相違比量相違自教相違世間相違 T1840_.44.0114a10: 自語相違 述曰。下隨標似列指釋結有三。 T1840_.44.0114a11: 初隨標列。次隨列指法。後隨指釋結。列名有 T1840_.44.0114a12: 二。初隨古列。後隨今列。此隨古也。陳那唯立 T1840_.44.0114a13: 此五。天主又加餘四。故理門論云。非彼相違 T1840_.44.0114a14: 義能遣。義如前説。若依結文。或列有三。初顯 T1840_.44.0114a15: 乖法。次顯非有。後顯虚功。此即初也。乖法有 T1840_.44.0114a16: 二。自教自語。唯違自而爲失。餘之三種。違自 T1840_.44.0114a17: 共而爲過。又現比違立敵之智。自教違所依 T1840_.44.0114a18: 憑。世間依勝義而無違。依世俗而有犯。據世 T1840_.44.0114a19: 間之義立。違世間之理智。自語立論之法有 T1840_.44.0114a20: 體有義。體據義釋。立敵共同。後不順前。義 T1840_.44.0114a21: 不符體。標宗既已乖角能立何所順成。故此 T1840_.44.0114a22: 五違皆是過攝 T1840_.44.0114a23: 論能別不極成所別不極成倶不極成 述 T1840_.44.0114a24: 曰。若爲二科。下隨今列。初三闕依。後一義 T1840_.44.0114a25: 順。若爲三科。下顯非有。宗非兩許。依必共 T1840_.44.0114a26: 成。依若不成。宗依何立。且如四支無闕勝 T1840_.44.0114a27: 軍可成。衆支既虧勝*軍寧立。故依非有宗 T1840_.44.0114a28: 義不成 T1840_.44.0114a29: 論相符極成 述曰。此顯虚功。對敵諍宗。本 T1840_.44.0114b01: 由理返。立宗順敵。虚棄已功。故亦過攝 T1840_.44.0114b02: 論此中現量相違者如説聲非所聞 述曰。 T1840_.44.0114b03: 自下第二隨列指法。同前科列。此中簡持。唯 T1840_.44.0114b04: 且明一。現量體者。立敵親證法自相智。以相 T1840_.44.0114b05: 成宗。本符智境。立宗已乖正智。令智那得會 T1840_.44.0114b06: 眞。耳爲現體彼此極成。聲爲現得本來共許。 T1840_.44.0114b07: 今隨何宗所立。但言聲非所聞。便違立敵證 T1840_.44.0114b08: 智。故名現量相違。此有全分一分四句。全四 T1840_.44.0114b09: 句者。有違自現非他。如勝論師對大乘云。同 T1840_.44.0114b10: 異大有。非五根得。彼宗自許現量得故。雖此 T1840_.44.0114b11: 亦有違教相符。今者但彰違自現量。有違他 T1840_.44.0114b12: 現非自。如佛弟子對勝論云。覺樂欲瞋非我 T1840_.44.0114b13: 現境。彼宗説爲我現得故。雖有此自能別不 T1840_.44.0114b14: 成。今此但取違他現量。有違共現。謂論所陳。 T1840_.44.0114b15: 一切皆許聲所聞故。雖此亦有違教世間。今 T1840_.44.0114b16: 者但取違共現量。有倶不違。如前所説聲是 T1840_.44.0114b17: 無常。一分四句者。有違自一分現非他。如勝 T1840_.44.0114b18: 論立一切四大。非眼根境。彼説風大及三極 T1840_.44.0114b19: 微非眼根得。三麁可得。今説一切。違自一分。 T1840_.44.0114b20: 雖此亦有違教等失。今取違現。有違他一分 T1840_.44.0114b21: 現非自。如佛弟子對勝論云。地水火三非眼 T1840_.44.0114b22: 所見。彼説麁三是眼所見。極微非見。故違一 T1840_.44.0114b23: 分。有倶違一分現。如勝論師對佛弟子立色 T1840_.44.0114b24: 香味皆非眼見。唯色眼見。彼此共知。餘皆非 T1840_.44.0114b25: 見。名違共一分。雖此亦有一分違自教世間 T1840_.44.0114b26: 相符。今者但取倶違一分。倶不違一分者。如 T1840_.44.0114b27: 佛弟子對數論云。自性我體。皆轉變無常。雖 T1840_.44.0114b28: 違彼教。非現量故。此二四句中。違他及倶不 T1840_.44.0114b29: 違。並非過攝。立宗本欲違害他故。違他非過。 T1840_.44.0114c01: 況倶不違。違自及共皆是過收。現比量等立 T1840_.44.0114c02: 義之具。今既違之。無所准憑。依何立義。論中 T1840_.44.0114c03: 指法。依共全違。例餘諸句。令皆准悉。此初示 T1840_.44.0114c04: 法略顯方隅。下陳過中非無餘過。既止繁議 T1840_.44.0114c05: 皆應准解 T1840_.44.0114c06: 論比量相違者如説瓶等是常 述曰。比量 T1840_.44.0114c07: 體者謂證敵者。籍立論主。能立衆相而觀義 T1840_.44.0114c08: 智。宗因相順。他智順生。宗既違因。他智返 T1840_.44.0114c09: 起故所立宗名比量相違。此中意言。彼此共 T1840_.44.0114c10: 悉瓶所作性。決定無常。今立爲常。宗既違因。 T1840_.44.0114c11: 令義乖返。義乖返故。他智異生。由此宗過名 T1840_.44.0114c12: 比量相違。亦有全分一分四句。全分四句 T1840_.44.0114c13: 者。有違自比非他。如勝論師立和合句義非 T1840_.44.0114c14: 實有體。彼宗自許比知有故。有違他比非自。 T1840_.44.0114c15: 如小乘者對大乘立。第七末那定非實有。大 T1840_.44.0114c16: 乘除佛比量知有。如眼根等爲六依故。有違 T1840_.44.0114c17: 共比。即論所陳。彼此比知瓶無常故。一分四 T1840_.44.0114c18: 句者。有違自一分比非他。如勝論師對佛法 T1840_.44.0114c19: 云。我六句義皆非實有。彼説前五現量所得。 T1840_.44.0114c20: 和合一句比量知故。有違他一分比非自。如 T1840_.44.0114c21: 大乘者對一切有。説十色處定非實有。彼説 T1840_.44.0114c22: 五根。除佛已外。皆比得故。有違共一分比。如 T1840_.44.0114c23: 明論師對佛法者。立一切聲是常。彼宗自説 T1840_.44.0114c24: 明論聲常可成宗義。除此餘聲。彼此皆説體 T1840_.44.0114c25: 是無常。故成一分。或是他全自宗一分。其違 T1840_.44.0114c26: 比量同前現量。全及一分。皆有倶不違。易故 T1840_.44.0114c27: 不述。下皆准知。違自及共可此過收。違他非 T1840_.44.0114c28: 過。若倶不違。或非此過。有相符失。立量本欲 T1840_.44.0114c29: 違他比故。論中指法。依共全違。餘准知爾。此 T1840_.44.0115a01: 中但明宗法自相比量相違。准因亦有法之 T1840_.44.0115a02: 差別。有法自相。有法差別比量相違。因違宗 T1840_.44.0115a03: 喩既有四失。宗違因喩理亦有四。恐文繁憒。 T1840_.44.0115a04: 所以略之。至相違決定。廣當顯示 T1840_.44.0115a05: 論自教相違者如勝論師立聲爲常 述曰。 T1840_.44.0115a06: 自教有二。一若立所師對他異學自宗承教。 T1840_.44.0115a07: 二若不顧立隨所成教。今此但擧自宗承教。 T1840_.44.0115a08: 對他異學。凡所競理。必有據憑。義既乖於自 T1840_.44.0115a09: 宗。所競何有憑據。亦有全分一分四句。全四 T1840_.44.0115a10: 句者。有違自教非他。如論説是。有違他教非 T1840_.44.0115a11: 自。如佛弟子對聲論師立聲無常。有違共教 T1840_.44.0115a12: 如勝論師對佛弟子立聲爲常 一分四句者。 T1840_.44.0115a13: 有違自一分教非他。如化地部對薩婆多。立 T1840_.44.0115a14: 三世非有。違自所宗現世有故。有違他一分 T1840_.44.0115a15: 教非自。如化地部對大乘師。立九無爲皆有 T1840_.44.0115a16: 實體。違大乘師。除眞如外無實體故。有違共 T1840_.44.0115a17: 一分教。如經部師對一切有。立色處色皆非 T1840_.44.0115a18: 實有。麁微非實。可對成宗。彼宗共許極微實 T1840_.44.0115a19: 有。違共一分。或違他全自成一分。上二四句 T1840_.44.0115a20: 唯違他句。非是過攝。違自及共皆是過收。理 T1840_.44.0115a21: 如前説。雖共違教亦是過收。但取一分違自 T1840_.44.0115a22: 爲失。故論但説自教相違。引自爲證。他未信 T1840_.44.0115a23: 從。能立之法。必極成故。對敵申宗。必乖競 T1840_.44.0115a24: 故。違自憑據即便爲失。毀背所師無宗禀故。 T1840_.44.0115a25: 若倶不違。雖非此過。必有相符極成之失」 T1840_.44.0115a26: 論世間相違者如説懷兎非月有故又如説 T1840_.44.0115a27: 言人頂骨淨衆生分故猶如螺貝 述曰。可 T1840_.44.0115a28: 破壞義。有遷流義名世也。墮世中故名間。大 T1840_.44.0115a29: 般若云。是世間出。故名世間。造世間故由世 T1840_.44.0115b01: 間故。爲世間故。因世間故屬世間故。依世間 T1840_.44.0115b02: 故名爲世間。廣如第五百卷説此有二種。一 T1840_.44.0115b03: 非學世間。除諸學者。所餘世間所共許法。二 T1840_.44.0115b04: 學者世間。即諸聖者所知麁法。若深妙法便 T1840_.44.0115b05: 非世間。初非學世間者。即此所言月是懷兎。 T1840_.44.0115b06: 人頂骨不淨。一切共知月有兎故。説此因縁。 T1840_.44.0115b07: 如西域記。世間共知死人頂骨爲不淨故。若 T1840_.44.0115b08: 諸外道對佛弟子。有法不簡擇。但總説言懷 T1840_.44.0115b09: 兎非月。以有體故。如日星等。雖因喩正。宗違 T1840_.44.0115b10: 世間。故名爲過。然論但有宗因無喩。理門論 T1840_.44.0115b11: 云。又若於中由不共故。無有比量。爲極成言 T1840_.44.0115b12: 相違義遣。如説懷兎非月有故彼言意顯以 T1840_.44.0115b13: 不共世間所共有知故。無有道理可成比量。 T1840_.44.0115b14: 令餘不信者。信懷兎非月。是故爲過。正與此 T1840_.44.0115b15: 同此論又言。如迦波離外道。此名結鬘穿人 T1840_.44.0115b16: 髑髏。以爲鬘飾。人有誚者。遂立量言。人頂骨 T1840_.44.0115b17: 淨宗。衆生分故因。猶如螺貝喩。能立因喩雖 T1840_.44.0115b18: 無有過。宗違世間共爲不淨。是故爲失。此二 T1840_.44.0115b19: 皆是非學世間。但有違共。無自他等。文唯説 T1840_.44.0115b20: 全。理亦應有一分違者。若有合説懷兎非日 T1840_.44.0115b21: 月。唯月一分違共世間。日不違故。問且如大 T1840_.44.0115b22: 師。周遊西域。學滿將還。時戒日王。王五印 T1840_.44.0115b23: 度。爲設十八日無遮大會。令大師立義遍諸 T1840_.44.0115b24: 天竺。簡選賢良。皆集會所。遣外道小乘。競申 T1840_.44.0115b25: 論詰。大師立量。時人無敢對揚者。大師立唯 T1840_.44.0115b26: 識比量云。眞故極成色不離於眼識宗。自許 T1840_.44.0115b27: 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因。猶如眼識喩。何故不 T1840_.44.0115b28: 犯世間相違。世間共説色離識故。答凡因明 T1840_.44.0115b29: 法。所能立中。若有簡別。便無過失。若自比 T1840_.44.0115c01: 量。以許言簡。顯自許之無他隨一等過。若他 T1840_.44.0115c02: 比量。汝執等言簡。無違宗等失。若共比量等。 T1840_.44.0115c03: 以勝義言簡。無違世間自教等失。隨其所應。 T1840_.44.0115c04: 各有標簡。此比量中。有所簡別。故無諸過。有 T1840_.44.0115c05: 法言眞。明依勝義。不依世俗。故無違於非學 T1840_.44.0115c06: 世間。又顯依大乘殊勝義立。非依小乘。亦無 T1840_.44.0115c07: 違於阿含等教色離識有。亦無違於小乘學者 T1840_.44.0115c08: 世間之失。極成之言。簡諸小乘後身菩薩染 T1840_.44.0115c09: 汚諸色。一切佛身有漏諸色。若立爲唯識。便 T1840_.44.0115c10: 有一分自所別不成。亦有一分違宗之失。十 T1840_.44.0115c11: 方佛色及佛無漏色。他不許有。立爲唯識有 T1840_.44.0115c12: 他一分所別不成。其此二因。皆有隨一一分 T1840_.44.0115c13: 所依不成。説極成言爲簡於此。立二所餘共 T1840_.44.0115c14: 許諸色爲唯識故。因云初三攝者。顯十八界 T1840_.44.0115c15: 六三之中初三所攝。不爾便有不定。違宗。謂 T1840_.44.0115c16: 若不言初三所攝。但言眼所不攝故。便有不 T1840_.44.0115c17: 定言。極成之色爲如眼識眼所不攝故。定不 T1840_.44.0115c18: 離眼識。爲如五三眼所不攝故。極成之色定 T1840_.44.0115c19: 離眼識。若許五三眼所不攝故。亦不離眼識。 T1840_.44.0115c20: 便違自宗。爲簡此過言初三攝。其眼所不攝 T1840_.44.0115c21: 言。亦簡不定及法自相決定相違。謂若不言 T1840_.44.0115c22: 眼所不攝。但言初三所攝故。作不定言。極成 T1840_.44.0115c23: 之色。爲如眼識。初三攝故定不離眼識。爲如 T1840_.44.0115c24: 眼根。初三攝故非定不離眼識。由大乘師説 T1840_.44.0115c25: 彼眼根。非定一向説離眼識。故此不定云非 T1840_.44.0115c26: 定不離眼識。不得説言定離眼識。作法自相 T1840_.44.0115c27: 相違言。眞故極成色非不離眼識。初三攝故。 T1840_.44.0115c28: 猶如眼根。由此復有決定相違。爲簡此三 T1840_.44.0115c29: 過。故言眼所不攝故。若爾。何須自許言耶。爲 T1840_.44.0116a01: 遮有法差別相違過。故言自許。非顯極成色。 T1840_.44.0116a02: 初三所攝。眼所不攝。他所不成。唯自所許。謂 T1840_.44.0116a03: 眞故極成色。是有法自相。不離於眼識。是法 T1840_.44.0116a04: 自相。定離眼識色。非定離眼識色。是有法差 T1840_.44.0116a05: 別。立者意許是不離眼識色。外人遂作差別 T1840_.44.0116a06: 相違言。極成之色非是不離眼識色。初三所 T1840_.44.0116a07: 攝眼所不攝故。猶如眼識。爲遮此過。故言自 T1840_.44.0116a08: 許。與彼比量作不定言。極成之色。爲如眼識。 T1840_.44.0116a09: 初三所攝眼所不攝故。非不離眼識色。爲如 T1840_.44.0116a10: 自許他方佛等色。初三所攝眼所不攝故。是 T1840_.44.0116a11: 不離眼識色。若因不言自許。即不得以他方 T1840_.44.0116a12: 佛色而爲不定。此言便有隨一過故。汝立比 T1840_.44.0116a13: 量。既有此過。非眞不定。凡顯他過。必自無 T1840_.44.0116a14: 過。成眞能立必無似故。明前所立無有有法 T1840_.44.0116a15: 差別相違。故言自許。然有新羅順憬法師者。 T1840_.44.0116a16: 聲振唐蕃學苞大小。業崇迦葉。毎禀行於杜 T1840_.44.0116a17: 多。心務薄倶。恒馳誡於小欲。既而蘊藝西 T1840_.44.0116a18: 夏。傳照東夷。名道日新。緇素欽挹。雖彼龍象 T1840_.44.0116a19: 不少。海外時稱獨歩。於此比量作決定相違。 T1840_.44.0116a20: 乾封之歳。寄請師釋云。眞故極成色定離於 T1840_.44.0116a21: 眼識。自許初三攝眼識不攝故。猶如眼根。時 T1840_.44.0116a22: 爲釋言。凡因明法。若自比量。宗因喩中皆須 T1840_.44.0116a23: 依自。他共亦爾。立依自他共。敵對亦須然。 T1840_.44.0116a24: 名善因明無疎謬矣。前云唯識。依共比量。 T1840_.44.0116a25: 今依自立。即一切量皆有此違。如佛弟子 T1840_.44.0116a26: 對聲生論。立聲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 T1840_.44.0116a27: 聲生論言聲是其常。所聞性故。如自許聲 T1840_.44.0116a28: 性。應是前量決定相違。彼既不成。故依自 T1840_.44.0116a29: 比。不可對共而爲比量。又宗依共已言極 T1840_.44.0116b01: 成。因言自許。不相符順。又因便有隨一不成。 T1840_.44.0116b02: 大乘不許。彼自許眼識不攝故。因於共色轉 T1840_.44.0116b03: 故。又同喩亦有所立不成。大乘眼根。非定離 T1840_.44.0116b04: 眼識。根因識果。非定即離故。況成事智。通縁 T1840_.44.0116b05: 眼根。疏所縁縁。與能縁眼識。有定相離義。又 T1840_.44.0116b06: 立言自許。依共比量。簡他有法差別相違。敵 T1840_.44.0116b07: 言自許。顯依自比眼識不攝。豈相符順。又 T1840_.44.0116b08: 彼比量宗喩二種皆依共比。唯因依自。皆相 T1840_.44.0116b09: 乖角。故雖微詞通起。而未可爲指南。幸能審 T1840_.44.0116b10: 鏡前文。應亦足爲理極。上因傍論廣説師宗。 T1840_.44.0116b11: 宗中既標眞故。無違世間之失。上説名爲非 T1840_.44.0116b12: 學世間。二學者世間。衆多學人所共知故。若 T1840_.44.0116b13: 違深淺二義。倶得名違自教。若唯違於淺義。 T1840_.44.0116b14: 亦得名違世間。深義幽懸。非是世間所共知 T1840_.44.0116b15: 故。亦有全分一分四句。是過非過。皆如自教 T1840_.44.0116b16: 相違中釋。違學者世間必違自教故。論中但 T1840_.44.0116b17: 有違非學世間全分倶句。餘准定然。凡若宗 T1840_.44.0116b18: 標勝義。如掌珍言。眞性有爲空。如幻縁生故。 T1840_.44.0116b19: 無爲無有實。不起似空花。亦無違自教世間 T1840_.44.0116b20: 等過失 T1840_.44.0116b21: 論自語相違者如言我母是其石女 述曰。 T1840_.44.0116b22: 宗之所依。謂法有法。有法是體。法是其義。義 T1840_.44.0116b23: 依彼體。不相乖角。可相順立。今言我母。明知 T1840_.44.0116b24: 有子。復言石女。明委無兒。我母之體與石女 T1840_.44.0116b25: 義。有法及法不相依順。自言既已乖反。對敵 T1840_.44.0116b26: 何所申立。故爲過也。石女正翻應爲虚女。今 T1840_.44.0116b27: 順古譯存石女名。理門論云。如立一切言皆 T1840_.44.0116b28: 是妄。謂有外道立一切言皆是虚妄。陳那難 T1840_.44.0116b29: 言。若如汝説諸言皆妄。則汝所言稱可實事。 T1840_.44.0116c01: 既非是妄。一分實故。便違有法一切之言。若 T1840_.44.0116c02: 汝所言自是虚妄。餘言不妄。汝今妄説。非妄 T1840_.44.0116c03: 作妄。汝語自妄。他語不妄。便違宗法言皆是 T1840_.44.0116c04: 妄。故名自語相違。若有依教名爲自語。此中 T1840_.44.0116c05: 亦有全分一分二種四句。全四句者。有違自 T1840_.44.0116c06: 語非他。如順世外道對空論言。四大無實。彼 T1840_.44.0116c07: 説四大必非無實。彼云無實。必非四大。以違 T1840_.44.0116c08: 自教自語非他。有違他語非自。如佛法者對 T1840_.44.0116c09: 數論言。彼我非受者。彼所説我必非非受者。 T1840_.44.0116c10: 若非受者。必非彼我。故違他教他語非自。有 T1840_.44.0116c11: 倶違自他語。謂如一切言皆是妄。此依違教 T1840_.44.0116c12: 方有諸句。故此一分句。亦即是前一分自教 T1840_.44.0116c13: 相違。義准應悉。二四句中。違自及共。皆此過 T1840_.44.0116c14: 攝。其違共中。違他非過。違自爲失。故此但名 T1840_.44.0116c15: 自語相違。雖倶不違非此過攝。兩同必有相 T1840_.44.0116c16: 符極成。故亦過攝。唯違於他。總非過攝。本害 T1840_.44.0116c17: 他故。此説決定自語相違。亦有兩倶隨一全 T1840_.44.0116c18: 分猶預自語相違。恐繁且止。至不成中當具 T1840_.44.0116c19: 顯示 T1840_.44.0116c20: 論能別不極成者如佛弟子對數論師立聲滅 T1840_.44.0116c21: 壞 述曰。若作二科。上明古似。下明今似。今 T1840_.44.0116c22: 似有二。初三闕依。後一義順。若爲三科。上五 T1840_.44.0116c23: 顯乖法。明相違義。次三顯非有。明所依無。成 T1840_.44.0116c24: 劫之初。有外道出。名劫比羅。此云黄赤色仙 T1840_.44.0116c25: 人。鬚髮面色皆黄赤故。古云迦毘羅仙人訛 T1840_.44.0116c26: 也。其後弟子。十八部中上首者。名筏里沙。此 T1840_.44.0116c27: 名爲雨。雨際生故。其雨徒黨名雨衆。梵云僧 T1840_.44.0116c28: 佉奢薩坦羅。此名數論。謂以智數數度諸法。 T1840_.44.0116c29: 從數起論。論能生數。復名數論。其學數論。及 T1840_.44.0117a01: 造彼者。名數論師。彼説二十五諦。略爲三。中 T1840_.44.0117a02: 爲四。廣爲二十五諦。略爲三者。謂自性。變 T1840_.44.0117a03: 易。我知者。自性者。古云冥性。未成大等名自 T1840_.44.0117a04: 性。將成大等亦名勝性。勝異舊故。變易者。謂 T1840_.44.0117a05: 中間二十三諦。非體新生。根本自性所轉 T1840_.44.0117a06: 變故。我知者。謂神我。能受用境有妙用故。中 T1840_.44.0117a07: 爲四者。一本而非變易。謂自性。能成他故名 T1840_.44.0117a08: 本。非他成故非變易有變易而非本。此有二 T1840_.44.0117a09: 義。一云十六諦。謂十一根及五大。二云十一 T1840_.44.0117a10: 種。除五大。有亦本亦變易。亦有二義。一云 T1840_.44.0117a11: 七諦。謂大我執五唯量。二云十二種。謂前七 T1840_.44.0117a12: 加五大。能成他故名本。爲他成故名變易。四 T1840_.44.0117a13: 非本非變易。謂神我。不能成他非他成故。廣 T1840_.44.0117a14: 爲二十五諦。一自性。二大。三我執。四五唯。 T1840_.44.0117a15: 五五大。六五知根。七五作業根。八心平等根。 T1840_.44.0117a16: 九我知者。於此九法。開爲二十五諦。謂初自 T1840_.44.0117a17: 性。總名自性。別名三徳。薩埵剌奢答摩。一一 T1840_.44.0117a18: 皆有三種徳故。初云薩埵。此云有情及勇健 T1840_.44.0117a19: 義。今取勇義。剌闍云微。亦名塵坌。今取塵 T1840_.44.0117a20: 義。答摩云闇。闇鈍之闇。自性正名勇塵闇也。 T1840_.44.0117a21: 言三徳者。如次古名染麁黒。今名黄赤黒。舊 T1840_.44.0117a22: 名喜憂捨。今名貪瞋癡。舊名樂苦癡。今名樂 T1840_.44.0117a23: 苦捨。由此三徳是生死因。神我本性解脱。我 T1840_.44.0117a24: 思勝境。三徳轉變。我乃受用。爲境纒縛。不得 T1840_.44.0117a25: 涅槃。後厭修道。我既不思。自性不變。我離境 T1840_.44.0117a26: 縛。便得解脱。中間二十三諦。雖是無常而是 T1840_.44.0117a27: 轉變。非有生滅。自性神我。用或有無。體是常 T1840_.44.0117a28: 住。然諸世間無滅壞法。廣如金七十論及唯 T1840_.44.0117a29: 識疏解。今佛弟子對數論師。立聲滅壞。有法 T1840_.44.0117b01: 之聲。彼此雖許。滅壞宗法。他所不成。世間無 T1840_.44.0117b02: 故。總無別依。應更須立。非眞宗故。是故爲 T1840_.44.0117b03: 失。如是等義皆如上説。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T1840_.44.0117b04: 全四句者。有自能別不成非他。如數論師對 T1840_.44.0117b05: 佛弟子云。色聲等五藏識現變。有法色等雖 T1840_.44.0117b06: 此共成。藏識變現自宗非有。有他能別不成 T1840_.44.0117b07: 非自。如論所陳。立聲滅壞。有倶能別不成。如 T1840_.44.0117b08: 數論師對佛弟子。説色等五。徳句所收。彼此 T1840_.44.0117b09: 世間無徳攝故。一分四句者。有自一分能別 T1840_.44.0117b10: 不成非他。如薩婆多對大乘者。説所造色。大 T1840_.44.0117b11: 種藏識二法所生。一分藏識自宗無故。有他 T1840_.44.0117b12: 一分能別不成非自。如佛弟子對數論師。立 T1840_.44.0117b13: 耳等根。滅壞有易。有易彼宗可有。一分滅壞 T1840_.44.0117b14: 無故。有倶一分能別不成。如勝論師對佛弟 T1840_.44.0117b15: 子。立色等五。皆從同類及自性生。同類所生 T1840_.44.0117b16: 兩皆許有。自性所起兩皆無故。此二四句。唯 T1840_.44.0117b17: 倶成是。餘皆非攝。論説於他全分不成。餘皆 T1840_.44.0117b18: 准悉 T1840_.44.0117b19: 論所別不極成者如數論師對佛弟子説我是 T1840_.44.0117b20: 思 述曰。即前數論立神我諦體爲受者由 T1840_.44.0117b21: 我思用五塵諸境。自性便變二十三諦。故我 T1840_.44.0117b22: 是思。是思宗法彼此共成。佛法有思是心所 T1840_.44.0117b23: 故。唯有法我。佛之弟子多分不立。除正量等 T1840_.44.0117b24: 餘皆無故。理如前説。此有全分一分四句。全 T1840_.44.0117b25: 四句者。有自所別不成非他。如佛弟子對數 T1840_.44.0117b26: 論言。我是無常。是無常法彼此許有。有法神 T1840_.44.0117b27: 我自所不成。今此有法不標汝執。故是宗過。 T1840_.44.0117b28: 有簡便無。有他所別不我非自。如數論者立 T1840_.44.0117b29: 我是思。有倶所別不成。如薩婆多對大衆部。 T1840_.44.0117c01: 立神我實有。實有可有。我兩無故。一分四句 T1840_.44.0117c02: 者。有自一分所別不成非他。如佛弟子對數 T1840_.44.0117c03: 論言。我及色等皆性是空。色等許有。我自無 T1840_.44.0117c04: 故。宗無簡別。爲過如前。有他一分所別不成 T1840_.44.0117c05: 非自。如數論師對佛弟子。立我色等皆並實 T1840_.44.0117c06: 有。佛法不許有我體故。有倶一分所別不成。 T1840_.44.0117c07: 如薩婆多對化地部。説我去來皆是實有。世 T1840_.44.0117c08: 可倶有。我倶無故。此二四句。唯倶不違非是 T1840_.44.0117c09: 過攝。餘皆是過。論説他全所別不成。餘皆准 T1840_.44.0117c10: 悉。問若説我是思所別不成者。如何可立我 T1840_.44.0117c11: 等爲有。答若有所簡。即便無過。謂我能詮必 T1840_.44.0117c12: 有所目。如色等類。便無過故。不爾便成。上二 T1840_.44.0117c13: 過中。初過亦名所依不成。能別有故。後過亦 T1840_.44.0117c14: 名能依不成。所別有故。兩倶隨一全分一分 T1840_.44.0117c15: 皆悉具有。由是所立不與能依所依之名。義 T1840_.44.0117c16: 准亦有能別所別猶預不成。偏生疑故。至因 T1840_.44.0117c17: 當知 T1840_.44.0117c18: 論倶不極成者如勝論師對佛弟子立我以爲 T1840_.44.0117c19: 和合因縁 述曰。前已偏句。一有一無。今兩 T1840_.44.0117c20: 倶無。故亦是過。成劫之末。有外道出。名嗢露 T1840_.44.0117c21: 迦。此云鵂。晝藏夜出。遊行乞利。人以爲 T1840_.44.0117c22: 名。舊云優婁佉訛也。後因夜遊驚傷産婦。遂 T1840_.44.0117c23: 收場碾米齊食之。因此亦號爲蹇拏僕。云食 T1840_.44.0117c24: 米齊仙人。舊云蹇拏陀訛也。亦云吠世史迦。 T1840_.44.0117c25: 此云勝論。古云鞞世師衞世師皆訛也。造六 T1840_.44.0117c26: 句論。諸論中勝。或勝人造故名勝論。此説六 T1840_.44.0117c27: 句。一實。二徳。三業。四有。十句論中亦名爲 T1840_.44.0117c28: 同。倶舍論名總同句義。五同異。十句論名倶 T1840_.44.0117c29: 分。六和合。實有九種。謂地水火風空時方我 T1840_.44.0118a01: 意。徳有二十四。謂色味香觸數量別性合離 T1840_.44.0118a02: 彼性此性覺樂苦欲瞋勤勇重性液性潤性法 T1840_.44.0118a03: 非法行聲。業有五。謂取捨屈伸行。有體是一。 T1840_.44.0118a04: 實徳業三同一有故。同異體多。實徳業三各 T1840_.44.0118a05: 有總別之同異故。和合唯一。能令實等不相 T1840_.44.0118a06: 離相屬之法故。十八部中上首名戰達羅。此 T1840_.44.0118a07: 云慧月。造十句論。此六加四。謂異。有能。無 T1840_.44.0118a08: 能。無説。廣如勝論宗十句論。并唯識疏解。彼 T1840_.44.0118a09: 説地水各並有十四徳。火有十一。風有九徳。 T1840_.44.0118a10: 空有六徳。時方各五。我有十四徳。謂數量別 T1840_.44.0118a11: 性合離覺樂苦欲瞋勤勇法非法行。意有八 T1840_.44.0118a12: 徳。和合因縁者。十句論云。我云何。謂是覺樂 T1840_.44.0118a13: 苦欲瞋勤勇法非法行等和合因縁。起智爲 T1840_.44.0118a14: 相名我。謂和合性。和合諸徳與我合時。我爲 T1840_.44.0118a15: 和合因縁。和合始能和合。令徳與我合。不爾 T1840_.44.0118a16: 便不能。我之有法此已不成。和合因縁此亦 T1840_.44.0118a17: 非有。故法有法兩倶不成。此中不偏取和合。 T1840_.44.0118a18: 亦不偏取因縁。總取和合之因縁故名不成。 T1840_.44.0118a19: 不爾便成。自亦許有。此中全分及一分。各有 T1840_.44.0118a20: 五種四句。初四句者。有自能別不成他所別。 T1840_.44.0118a21: 如數論者對勝論云自性體是和合因縁。所 T1840_.44.0118a22: 別他非有。能別自不成。有他能別不成自所 T1840_.44.0118a23: 別。如數論師對勝論云和合因縁體是自性。 T1840_.44.0118a24: 所別自非有。能別他不成。有倶能別不成自 T1840_.44.0118a25: 所別。如數論師對大乘立阿頼耶識是和合 T1840_.44.0118a26: 因縁。所別自不成。能別倶非有。有倶能別不 T1840_.44.0118a27: 成他所別。如大乘師對數論立藏識體是和 T1840_.44.0118a28: 合因縁所別他不成。能別倶非有。第二四句 T1840_.44.0118a29: 者。有自能別不成倶所別。如數論師對勝論 T1840_.44.0118b01: 立藏識體是和合因縁。有他能別不成倶所 T1840_.44.0118b02: 別。如勝論對數論立藏識體是和合因縁。有 T1840_.44.0118b03: 倶能別不成倶所別。如薩婆多對大乘立我 T1840_.44.0118b04: 是和合因縁。有倶能別不成倶非所別。唯此 T1840_.44.0118b05: 一句。是前偏句能別不成中全倶非句是。前 T1840_.44.0118b06: 之七句皆是此過。如能別不成爲首有二四 T1840_.44.0118b07: 句。如是所別不成爲首。亦有二種四句。初四 T1840_.44.0118b08: 句者。有自所別不成他能別。即前第二句。有 T1840_.44.0118b09: 他所別不成自能別。即前第一句。有倶所別 T1840_.44.0118b10: 不成自能別。即前第五句。有倶所別不成他 T1840_.44.0118b11: 能別。即前第六句。第二四句者。有自所別不 T1840_.44.0118b12: 成倶能別。即前第三句。有他所別不成倶能 T1840_.44.0118b13: 別。即前第四句。有倶所別不成倶能別。即前 T1840_.44.0118b14: 第七句。有倶所別不成倶非能別。非是前説 T1840_.44.0118b15: 能別爲首句。但是偏句所別不成中全倶非 T1840_.44.0118b16: 句是。其前七句皆是此過。然即是前七句所 T1840_.44.0118b17: 攝。更無有異。復有自兩倶不成非他。如佛弟 T1840_.44.0118b18: 子對勝論師立我以爲和合因縁。有他兩倶 T1840_.44.0118b19: 不成非自。如勝論師對佛弟子立於此義。有 T1840_.44.0118b20: 倶兩倶不成。如薩婆多對大乘者立於此義。 T1840_.44.0118b21: 有倶非自他兩倶不成。如無過宗。初三皆過。 T1840_.44.0118b22: 第四非過。上來合説五種全句。一一離之。復 T1840_.44.0118b23: 爲一分成五別句。復將自能別一分不成等 T1840_.44.0118b24: 句。對餘全句。復將全能別不成等句。對餘一 T1840_.44.0118b25: 分句。皆理定有。隨其所應。諸兩倶過。皆名兩 T1840_.44.0118b26: 倶不極成。諸自他過。皆名隨一不極成。由此 T1840_.44.0118b27: 亦兩倶隨一猶預全分一分等過。能所別中 T1840_.44.0118b28: 倶生疑故。論中且説。隨他一全分倶不極成。 T1840_.44.0118b29: 以示其法餘應准知。上來三過皆説自相。若 T1840_.44.0118c01: 三差別亦有不極成。如勝論云。四大種常。四 T1840_.44.0118c02: 大種中。意之所許實非實攝。有法差別。他宗 T1840_.44.0118c03: 不許有實攝法。即名所別差別他不極成。如 T1840_.44.0118c04: 數論師眼等必爲他用。爲他用中。意之所許 T1840_.44.0118c05: 積聚他不積聚他。是法差別。佛法不許有不 T1840_.44.0118c06: 積聚他。即名能別差別他不極成。如大乘師 T1840_.44.0118c07: 對數論立識能變色等宗。此中有法識自相 T1840_.44.0118c08: 中。阿頼耶識心平等根識。是有法差別。他不 T1840_.44.0118c09: 許有差別藏識。自不許有心平等識。其法自 T1840_.44.0118c10: 相能變色等中。生起轉變。常住轉變是法差 T1840_.44.0118c11: 別。生起轉變他不許有。常住轉變自不許有。 T1840_.44.0118c12: 名兩倶不極成。於彼三種差別不極成中。亦 T1840_.44.0118c13: 有自他兩倶全分一分等過。恐厭繁文故不 T1840_.44.0118c14: 具述 T1840_.44.0118c15: 論相符極成者如説聲是所聞 述曰。爲二 T1840_.44.0118c16: 科中。今似有二。上三明闕依。此一明義順。若 T1840_.44.0118c17: 依三科。此顯虚功。對敵申宗。本諍同異。依宗 T1840_.44.0118c18: 兩順。枉費成功。凡對所敵立聲所聞。必相符 T1840_.44.0118c19: 故。論不標主。此有全分一分四句。全四句者。 T1840_.44.0118c20: 有符他非自。如數論師對勝論者立業滅壞。 T1840_.44.0118c21: 有符自非他。如勝論師對數論立業滅壞。有 T1840_.44.0118c22: 倶相符。如聲是所聞。有倶不符。如數論師 T1840_.44.0118c23: 對佛法立業滅壞。一分四句者。有符他一分 T1840_.44.0118c24: 非自。如薩婆多對數論立我意實有。説意爲 T1840_.44.0118c25: 實兩不相符。立我實有符他一分。有符自一 T1840_.44.0118c26: 分非他。如薩婆多對大乘立我及極微二倶 T1840_.44.0118c27: 實有。我體實有兩不相符。極微有實符自一 T1840_.44.0118c28: 分。有倶符一分。如薩婆多對勝論立自性及 T1840_.44.0118c29: 聲二倶無常。自性無常兩不相符。聲是無常 T1840_.44.0119a01: 兩符一分。有倶不符一分。如薩婆多對大乘 T1840_.44.0119a02: 立我體實有。此諸句中符他兩符全分一分 T1840_.44.0119a03: 皆是此過。符自全分。或是眞宗。并倶不符。或 T1840_.44.0119a04: 是所別能別不成。倶不極成。違教等過。皆如 T1840_.44.0119a05: 理思。論中但依兩倶全分相符極成以示其 T1840_.44.0119a06: 法。餘令准悉。問此九過中頗有現量相違。亦 T1840_.44.0119a07: 比量相違耶。乃至有現量相違。亦相符極成 T1840_.44.0119a08: 耶。如是現量一箇有八四句。如是比量一箇 T1840_.44.0119a09: 有七。乃至倶不極成一箇有一。合三十六一 T1840_.44.0119a10: 箇四句。答此九過中有自他共不共全分一 T1840_.44.0119a11: 分。由是綺互各爲四句。有是違現非比。如聲 T1840_.44.0119a12: 非所聞。有違比非現。如説瓶常。有違現亦比。 T1840_.44.0119a13: 如小乘師對大乘立觸處諸色非定心得。有 T1840_.44.0119a14: 違現非自教。如違他現非違自教。有違自教 T1840_.44.0119a15: 非現。如勝論師立聲是常。有違現亦自教。諸 T1840_.44.0119a16: 違自現必違自教故。有違現非世間。如違自 T1840_.44.0119a17: 現非非學世間。有違世間非現。如説懷兔非 T1840_.44.0119a18: 月。有違現亦世間。如説聲非所聞。有違現非 T1840_.44.0119a19: 自語。如違他現。有違自語非現。如説一切言 T1840_.44.0119a20: 皆是妄。有違現亦自語。如違自現必違自教 T1840_.44.0119a21: 自語。有違現非能別不成。如聲非所聞。有能 T1840_.44.0119a22: 別不成非違現。如對數論立聲滅壞。有違現 T1840_.44.0119a23: 亦能別不成。如唯違自現及他能別不成。若 T1840_.44.0119a24: 違共現能別必成故。有違現非所別不成。如 T1840_.44.0119a25: 聲非所聞。有所別不成非違現。如對佛弟子 T1840_.44.0119a26: 説我是思。有違現亦所別不成。如違自現 T1840_.44.0119a27: 亦所別不成。若違共現所別必成故。有違現 T1840_.44.0119a28: 非倶不成。如聲非所聞。有倶不成非違現。 T1840_.44.0119a29: 如對佛法説我以爲和合因縁。有違現亦倶 T1840_.44.0119a30: 不成。如違自現他倶不成。若違共現他倶 T1840_.44.0119b01: 必成故。有違現非相符。如聲非所聞。有相 T1840_.44.0119b02: 符非違現。如聲所聞。有違現亦相符。如違 T1840_.44.0119b03: 自現有符他義。如勝論立覺樂等徳。非我 T1840_.44.0119b04: 境界。若違共現必非相符故。如是乃至有 T1840_.44.0119b05: 倶不成非相符。如對佛法説我以爲和合因 T1840_.44.0119b06: 縁。有相符非倶不成。如聲是所聞。有倶不成 T1840_.44.0119b07: 亦相符。謂自兩倶不成亦相符他故。如是合 T1840_.44.0119b08: 有三十六四句。頗有現量相違亦比量自教 T1840_.44.0119b09: 相違。如以現量合二有二十八四句。以比量 T1840_.44.0119b10: 合二有二十一四句。自教合二有十五四句。 T1840_.44.0119b11: 世間合二有十種四句。自語合二有六四句。 T1840_.44.0119b12: 能別合二有三四句。所別合二有一四句。如 T1840_.44.0119b13: 是三合總有八十四種四句。頗有現量相違。 T1840_.44.0119b14: 亦比量自教世間相違耶。如以現量合三有 T1840_.44.0119b15: 二十一四句。比量合三有十五四句。自教合 T1840_.44.0119b16: 三或有十種四句。世間合三有六四句。自語 T1840_.44.0119b17: 合三有三四句。能別合三有一四句。如是四 T1840_.44.0119b18: 合總有五十六種四句。頗有現量相違。亦比 T1840_.44.0119b19: 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耶。如以現量合四有 T1840_.44.0119b20: 十五四句。比量合四有十種四句。自教合四 T1840_.44.0119b21: 有六四句。世間合四有三四句。自語合四有 T1840_.44.0119b22: 一四句。如是五合總有三十五種四句。頗有 T1840_.44.0119b23: 現量相違。亦比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能別 T1840_.44.0119b24: 不極成耶。如以現量合五有十種四句。比量 T1840_.44.0119b25: 合五有六四句。自教合五有三四句。世間合 T1840_.44.0119b26: 五有一四句。如是六合總有二十種四句。頗 T1840_.44.0119b27: 有現量相違。亦比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所 T1840_.44.0119b28: 別能別不成耶。如以現量合六有六四句。比 T1840_.44.0119b29: 量合六有三四句。自教合六有一四句。如是 T1840_.44.0119c01: 七合總有十種四句。頗有現量相違。亦比量 T1840_.44.0119c02: 自教世間自語相違能別所別倶不成耶。如 T1840_.44.0119c03: 以現量合七有三四句。比量合七有一四句。 T1840_.44.0119c04: 如是八合有四四句。頗有現量相違。亦餘八 T1840_.44.0119c05: 過耶。如是九合有一四句。上來二合乃至八 T1840_.44.0119c06: 合。有二百一十種四句。并前一箇三十六種 T1840_.44.0119c07: 四句。總計合二百四十六種四句。前云且答 T1840_.44.0119c08: 現量一箇八種四句。此論所説現量相違有 T1840_.44.0119c09: 四過合。現量自教世間自語。比量亦四。比量 T1840_.44.0119c10: 自教世間自語。自教亦四。自教比量世間自 T1840_.44.0119c11: 語。世間二違。世間比量。或加自教。或加自 T1840_.44.0119c12: 語。自語亦四。自語比量自教世間。能別不成 T1840_.44.0119c13: 唯一能別。雖違他教。作他比量皆非失故。所 T1840_.44.0119c14: 別不成唯一所別。或加比量。彼我非思。許是 T1840_.44.0119c15: 我故。如勝論我。倶不極成唯違自一。或加比 T1840_.44.0119c16: 量。彼我非和合因縁許是我故。如數論我。相 T1840_.44.0119c17: 符唯一。謂自相符。如是總説有二違一。能別 T1840_.44.0119c18: 相符。有二違二。所別及倶不極成。有四違四。 T1840_.44.0119c19: 現量比量自教自語。其世間相違不定。或二。 T1840_.44.0119c20: 或三。或四。如前總爲四類。如上所説九種過 T1840_.44.0119c21: 中。或少或多。如各自處。且爲大例。一一過中 T1840_.44.0119c22: 有自他倶不倶全分一分二種四句。以現量中 T1840_.44.0119c23: 初違自現。對比量中違自比爲四句云。有違 T1840_.44.0119c24: 自全現非違自全比量。有違自全比非違自 T1840_.44.0119c25: 全現。有違自全現亦違自全比。有非違自全 T1840_.44.0119c26: 現亦非違自全比。爲初四句。其比量中既有 T1840_.44.0119c27: 八句。如自現相對爲四句。以現量中餘七。 T1840_.44.0119c28: 對比量中八句。各爲四句亦爾。如是比量 T1840_.44.0119c29: 相對爲句。計有六十四種四句。如是以現量 T1840_.44.0120a01: 八句。乃至對相符極成八句合計既現量八 T1840_.44.0120a02: 句一箇有八類六十四種四句。合成五百一 T1840_.44.0120a03: 十二種四句。以比量句對餘七種六十四種 T1840_.44.0120a04: 四句。合成四百四十八種四句。自教對餘六 T1840_.44.0120a05: 種六十四句。合成三百八十四種四句。世間 T1840_.44.0120a06: 對餘五種六十*四句。合成三百二十種四句。 T1840_.44.0120a07: 自語對餘四種六十*四句。合成二百五十六 T1840_.44.0120a08: 種四句。能別對餘三種六十*四句。合成一百 T1840_.44.0120a09: 九十二種四句。所別對餘二種六十*四句。合 T1840_.44.0120a10: 成一百二十八種四句。倶不極成對餘一種 T1840_.44.0120a11: 六十*四句。總計合有二千三百四種四句。是 T1840_.44.0120a12: 句非句。准前八句。各如理思。恐憂文繁。所以 T1840_.44.0120a13: 略止 T1840_.44.0120a14: 論如是多言是遣諸法自相門故不容成故立 T1840_.44.0120a15: 無果故。名似立宗過 述曰。此第三段隨指 T1840_.44.0120a16: 釋結。如是多言。牒前九過。下之三故。釋過所 T1840_.44.0120a17: 由。名似立宗。總結成也。是遣諸法自相門故。 T1840_.44.0120a18: 釋立初五相違所由。此中意説。宗之有法名 T1840_.44.0120a19: 爲自相。局附自體不共他故。立敵證智名之 T1840_.44.0120a20: 爲門。由能照顯法自相故。立法有法。擬生他 T1840_.44.0120a21: 順智。今標宗義。他智解返生。異智既生。正解 T1840_.44.0120a22: 不起。無由照解所立宗義。故名遣門。又則 T1840_.44.0120a23: 自相名之爲門以能通生敵證智故凡立宗義 T1840_.44.0120a24: 能生他智可名爲門。前五立宗不令自相。正 T1840_.44.0120a25: 生敵證眞智解故。名遣諸法自相之門。不容 T1840_.44.0120a26: 成故容謂可有。宗依無過。宗可有成。依既 T1840_.44.0120a27: 不成。更須成立。故所立宗不容成也。故似宗 T1840_.44.0120a28: 内。立次三過。立無果者。果謂果利。對敵申 T1840_.44.0120a29: 宗。本爭先競。返順他義。所立無果。由此相符 T1840_.44.0120b01: 亦爲過失。結此九過名似立宗。然雜集論第 T1840_.44.0120b02: 十六云。立宗者。謂以所應成。自所許義。宣示 T1840_.44.0120b03: 於他。令彼解了。此簡五失。師子覺説。若不言 T1840_.44.0120b04: 以所應成者。自宗已成。而説示他。應名立宗。 T1840_.44.0120b05: 此言意説。若非今競所應成義。但説自宗先 T1840_.44.0120b06: 已成義。應名立宗。若不言自所許義者。説示 T1840_.44.0120b07: 他宗所應成義應名立宗。此二以簡相符極 T1840_.44.0120b08: 成。若不言他者。獨唱此言應名立宗。今要有 T1840_.44.0120b09: 敵亦爲九過。彼説無敵亦爲過故。若不言宣 T1840_.44.0120b10: 示者。以身表示此義應名立宗。以言能立不 T1840_.44.0120b11: 待身故。若如提婆破外道義。動身令解亦名 T1840_.44.0120b12: 破他。若不言令他解了者。聽者未解此義應 T1840_.44.0120b13: 名立宗。即除相符。攝餘八過。他皆未解皆非 T1840_.44.0120b14: 眞宗。或此闕無能立亦非所競之宗。他未解 T1840_.44.0120b15: 故。或猶預宗。他未解故。隨其所應。九過中 T1840_.44.0120b16: 攝。准因當知。若如所安立無一切過量故。建 T1840_.44.0120b17: 立我法自性若有若無。我法差別遍不遍等。 T1840_.44.0120b18: 具足前相。是名立宗。若准彼文。過多於此。 T1840_.44.0120b19: 第三第四。或并第五少分。此中無故 T1840_.44.0120b20: 論。已説似宗當説似因。述曰。下解似因。文 T1840_.44.0120b21: 分爲二。初結前生後。後依標正解。此初也」 T1840_.44.0120b22: 論不成不定及與相違是名似因 述曰。下 T1840_.44.0120b23: 依標釋爲二。初列三名。後隨別釋。此初也。能 T1840_.44.0120b24: 立之因不能成宗。或本非因不成因義。名爲 T1840_.44.0120b25: 不成。或成所立。或同異宗。無楷准名不定。能 T1840_.44.0120b26: 立之因違害宗義。返成異品名相違。雖因三 T1840_.44.0120b27: 相隨應有過。倶不能成宗。應皆名不成。若後 T1840_.44.0120b28: 二相倶有倶無。異全同分。同全異分。倶分難 T1840_.44.0120b29: 准不能定成一宗。令義無所決斷。與名不決 T1840_.44.0120c01: 定。若後二相。同無異遍異分同無。不成所立。 T1840_.44.0120c02: 返成異品。與名相違。若是初相。於宗有失。不 T1840_.44.0120c03: 能成宗。無別勝用。與名不成。若因自不成名 T1840_.44.0120c04: 不成。非不能成宗名不成者。因是誰因。言自 T1840_.44.0120c05: 不成。離宗獨説有因。可因自不成因既是 T1840_.44.0120c06: 宗因。有過不能堪爲因。明知不能成宗名不 T1840_.44.0120c07: 成。又若因自不成名不成。亦應喩自不成名 T1840_.44.0120c08: 不成。非不能成宗因名不成。能立不成等。便 T1840_.44.0120c09: 徒施設。又文説不成之義。皆因於宗不成。故 T1840_.44.0120c10: 知不成非自不成。是故應如此中所説。或理 T1840_.44.0120c11: 釋言。因之與喩並自不成。兩倶非因。隨一非 T1840_.44.0120c12: 因。於因生疑。因無所依。喩無能立。或無所 T1840_.44.0120c13: 立。或二倶無。義不明顯。體不成喩。由此因喩 T1840_.44.0120c14: 並自不成。理亦無失 T1840_.44.0120c15: 論不成有四一兩倶不成二隨一不成三猶預 T1840_.44.0120c16: 不成四所依不成 述曰。下隨別釋有三。初 T1840_.44.0120c17: 不成。次不定。後相違。初文有二。初標數列 T1840_.44.0120c18: 名。後隨列別釋。此初也。凡立比量。因後宗 T1840_.44.0120c19: 前。將已極成。成未共許。彼此倶謂因於有法 T1840_.44.0120c20: 非有。不能成宗。故名兩倶不成。一許一不許 T1840_.44.0120c21: 因於有法有。非兩倶極成。故名隨一不成。説 T1840_.44.0120c22: 因依有法。決定可成宗。説因既猶預。其宗不 T1840_.44.0120c23: 定成。名猶預不成。無因依有法。有法通有無。 T1840_.44.0120c24: 有因依有法。有法唯須有。因依有法無。無依 T1840_.44.0120c25: 因不立。名所依不成。故初相過。立此四種 T1840_.44.0120c26: 論如成立聲爲無常等若言是眼所見性故兩 T1840_.44.0120c27: 倶不成 述曰。別釋爲四。初二句宗。次二句 T1840_.44.0120c28: 因。後一句結。如勝論對聲論立聲無常宗。眼 T1840_.44.0120c29: 所見因。凡宗法因。必兩倶許。依宗有法。而成 T1840_.44.0121a01: 隨一不共許法。今眼見因。勝聲二論。皆不共 T1840_.44.0121a02: 許聲有法有。非但不能成宗。自亦不成因義。 T1840_.44.0121a03: 立敵倶不許。名爲倶不成。此不成因。依有有 T1840_.44.0121a04: 法。合有四句。一有體全分兩倶不成。如論所 T1840_.44.0121a05: 説。二無體全分兩倶不成。如聲論師對佛弟 T1840_.44.0121a06: 子立聲是常。實句攝故。此實攝因。兩説無體。 T1840_.44.0121a07: 共説於彼有法無故。三有體一分兩倶不成。 T1840_.44.0121a08: 如立一切聲皆常宗。勤勇無間所發性因。立 T1840_.44.0121a09: 敵皆許此因。於彼外聲無故。四無體一分兩 T1840_.44.0121a10: 倶不成。如聲論師對佛弟子説聲常宗。實句 T1840_.44.0121a11: 所攝。耳所取因。耳所取因。立敵皆許於聲上 T1840_.44.0121a12: 有。實句所攝一分因言。兩倶無故。於聲不轉。 T1840_.44.0121a13: 此四皆過。不成宗故。論眼見因。不但成聲無 T1840_.44.0121a14: 常爲失。成聲之上無漏等義。一切爲過。故宗 T1840_.44.0121a15: 云等 T1840_.44.0121a16: 論所作性故對聲顯論隨一不成 述曰。初 T1840_.44.0121a17: 一句因體。次一句辯宗。後一句結過。能立共 T1840_.44.0121a18: 許。不須更成。可成所立。既非共許。應更須 T1840_.44.0121a19: 成。故非能立。宗與前同。故唯叙因。若勝論師 T1840_.44.0121a20: 對聲顯論。立聲無常。所作性因。其聲顯論。説 T1840_.44.0121a21: 聲縁顯。不許縁生。所作既生。由斯不許。故成 T1840_.44.0121a22: 隨一。非爲共因。問亦有傳釋。所作通顯。云何 T1840_.44.0121a23: 此因名爲隨一。答依文釋義。深達聖情。理外 T1840_.44.0121a24: 浪加。未可依據。此之所作。對聲顯論不成。故 T1840_.44.0121a25: 所作言。必唯生義。此隨一因於有有法。略有 T1840_.44.0121a26: 八句。一有體他隨一。如論所説。二有體自隨 T1840_.44.0121a27: 一。如聲顯論對佛弟子。立聲爲常所作性故。 T1840_.44.0121a28: 三無體他隨一。如勝論師對諸聲論。立聲無 T1840_.44.0121a29: 常徳句所攝故。聲論不許有徳句故。四無體 T1840_.44.0121b01: 自隨一。如聲論師對勝論。立聲是常。徳句攝 T1840_.44.0121b02: 故。五有體他一分隨一。如大乘師對聲論者。 T1840_.44.0121b03: 立聲無常。佛五根取故。大乘佛等諸根互用。 T1840_.44.0121b04: 於自可成。於他一分四根不取。六有體自一 T1840_.44.0121b05: 分隨一。如聲論師對大乘者。立聲爲常。説次 T1840_.44.0121b06: 前因。七無體他一分隨一。如勝論師對聲論 T1840_.44.0121b07: 者。立聲無常。徳句所攝耳根取故。耳根取因。 T1840_.44.0121b08: 兩皆許轉。徳句攝因。他一分不成。八無體自 T1840_.44.0121b09: 一分隨一。如聲論師對勝論者。立聲爲常。説 T1840_.44.0121b10: 次前因。此中諸他隨一全句。自比量中説自 T1840_.44.0121b11: 許言。諸自隨一全句。他比量中説他許言。一 T1840_.44.0121b12: 切無過。有簡別故。若諸全句。無有簡別。及一 T1840_.44.0121b13: 分句。一切爲過。如攝大乘論説。諸大乘經皆 T1840_.44.0121b14: 是佛説。一切不違補特伽羅無我理故。如増 T1840_.44.0121b15: 一等。此對他宗有隨一失。他宗不許大乘不 T1840_.44.0121b16: 違無我理故。説有常我爲眞理故。設許不違 T1840_.44.0121b17: 亦有不定。六足等論。皆不違故。而爲不定。故 T1840_.44.0121b18: 有大名居士。聲徳獨高。道頴五天。芳傳四主。 T1840_.44.0121b19: 時賢不敢斥其尊徳。號曰抱蹉迦。此云食邑。 T1840_.44.0121b20: 學藝超群。理當食邑。即勝軍論師也。四十餘 T1840_.44.0121b21: 年立一比量云。諸大乘經皆佛説宗。兩倶極 T1840_.44.0121b22: 成非諸佛語所不攝故因。如増一等阿笈摩 T1840_.44.0121b23: 喩。注在唯識決擇中。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 T1840_.44.0121b24: 攝者。立敵共許非佛語所不攝。即非外道及 T1840_.44.0121b25: 六足等教之所攝故。時久流行。無敢徴詰。大 T1840_.44.0121b26: 師至彼而難之曰。且發智論薩婆多師自許 T1840_.44.0121b27: 佛説。亦餘小乘及大乘者。兩倶極成非佛語 T1840_.44.0121b28: 所不攝。豈汝大乘許佛説耶。又誰許大乘兩 T1840_.44.0121b29: 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是諸小乘及諸外道。 T1840_.44.0121c01: 兩倶極成非佛語所攝。唯大乘者許非彼攝。 T1840_.44.0121c02: 因犯隨一。若以發智亦入宗中違自教。因犯 T1840_.44.0121c03: 一分兩倶不成。因不在彼發智宗故。不以爲 T1840_.44.0121c04: 宗。故有不定。小乘爲不定言。爲如自許發智。 T1840_.44.0121c05: 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汝大乘教非佛 T1840_.44.0121c06: 語耶。爲如増一等。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 T1840_.44.0121c07: 故。汝大乘教並佛語耶。若立宗爲如發智。極 T1840_.44.0121c08: 成非佛語所不攝。薩婆多等便違自宗。自許 T1840_.44.0121c09: 是佛語故。故爲不定言。爲如自許發智。極成 T1840_.44.0121c10: 非佛語所不攝。彼大乘非佛語耶。以不定中 T1840_.44.0121c11: 亦有自他及兩倶過。今與大乘爲自不定故。 T1840_.44.0121c12: 由此大師正彼因云。自許極成非佛語所不 T1840_.44.0121c13: 攝故。簡彼發智等非自許故。便無茲失。唯識 T1840_.44.0121c14: 亦言。諸大乘經至教量攝。樂大乘者許能顯 T1840_.44.0121c15: 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如増一等。以諸因中 T1840_.44.0121c16: 皆應簡別。並如前説 T1840_.44.0121c17: 論於霧等性起疑惑時爲成大種和合火有 T1840_.44.0121c18: 而有所説猶預不成 述曰。初四句顯宗。次 T1840_.44.0121c19: 一句因體。後一句結過。西方濕熱。地多叢草。 T1840_.44.0121c20: 既足虻蚊。又豐煙霧時有遠望。屡生疑惑。爲 T1840_.44.0121c21: 塵爲烟。爲蚊爲霧。由此論文於霧等性。火有 T1840_.44.0121c22: 二種。一者性火。如草木中極微火大。二者事 T1840_.44.0121c23: 火。炎熱騰焔。煙照飛烟。其前性火。觸處可有。 T1840_.44.0121c24: 立乃相符。其後事火。有處非有。故今建立。凡 T1840_.44.0121c25: 諸事火。要有地火爲質爲依。風飄動焔。水 T1840_.44.0121c26: 加流潤。故名成大種和合火有。有彼火故。如 T1840_.44.0121c27: 有多人遠共望彼。或霧或塵。或烟或蚊。皆共 T1840_.44.0121c28: 疑惑。其間或立有事火宗云。彼所見烟等下。 T1840_.44.0121c29: 似有事火。而有説者。謂立彼因。理門論云。以 T1840_.44.0122a01: 現烟故。喩如廚等。此因不但立者自惑不能 T1840_.44.0122a02: 成宗。亦令敵者於所成宗疑惑不定。夫立共 T1840_.44.0122a03: 因。成宗不共。欲令敵證決定智生。於宗共有 T1840_.44.0122a04: 疑。故言於霧等性起疑惑時。更説疑因。不成 T1840_.44.0122a05: 宗果。決智不起。是故爲過。此有六句。一兩倶 T1840_.44.0122a06: 全分猶預。如論所説。於因宗内雖皆生疑。成 T1840_.44.0122a07: 宗不決。故但因過。二兩倶一分猶預。如有立 T1840_.44.0122a08: 敵倶於近處見烟決定。遠處霧等疑惑不定。 T1840_.44.0122a09: 便立量云。彼近遠處定有事火。以有烟等故。 T1840_.44.0122a10: 如厨等中。近處一分見烟決定。遠處一分倶 T1840_.44.0122a11: 説疑故。三隨他一全分猶預。如有立者。從遠 T1840_.44.0122a12: 處來。見定是烟。敵者疑惑。立初全分比量。四 T1840_.44.0122a13: 隨自一全分猶預。如有敵者。從遠處來。見煙 T1840_.44.0122a14: 決定。立者疑惑。立初全分比量。五隨他一一 T1840_.44.0122a15: 分猶預如有立者。於近遠處。見烟決定。敵者 T1840_.44.0122a16: 近定。遠處有疑。立第二一分比量。六隨自一 T1840_.44.0122a17: 一分猶預如有敵者。倶於近遠。見烟決定。立 T1840_.44.0122a18: 者近定。遠處有疑。立第二一分比量。能別所 T1840_.44.0122a19: 別總別猶預各有六句。謂兩倶全分。及一分 T1840_.44.0122a20: 隨他。及自各全一分。合成十八句。如於角決 T1840_.44.0122a21: 定。於牛有疑。或於火決定。於烟有疑。或二倶 T1840_.44.0122a22: 疑故。別於三事。並生猶預不過六因。故唯説 T1840_.44.0122a23: 六句。問此宗此因倶有疑惑。因名猶預。宗何 T1840_.44.0122a24: 過耶。答若所別定。即是能別猶預不成。若能 T1840_.44.0122a25: 別定。即是所別猶預不成。互生疑故。互決定 T1840_.44.0122a26: 故。若兩倶疑。即是兩倶倶不極成。若隨一疑。 T1840_.44.0122a27: 即是隨一倶不極成。前似宗中。但説所依無 T1840_.44.0122a28: 體倶不極成。義准亦有有體猶預倶不極成。 T1840_.44.0122a29: 不生自他決定智故。或此亦是自語相違。言 T1840_.44.0122b01: 似烟等。云何可言定有事火。定有事火。云何 T1840_.44.0122b02: 可言彼似烟等。或此亦是相符極成。他本生 T1840_.44.0122b03: 疑。符彼疑故。獨法合法。兩倶隨一全分一分。 T1840_.44.0122b04: 言相違故。順符彼故 T1840_.44.0122b05: 論虚空實有徳所依故對無空論所依不成 T1840_.44.0122b06: 述曰。初一句宗。次一句因。次一句敵。後一句 T1840_.44.0122b07: 結。如勝論師對經部。立虚空實有宗。徳所依 T1840_.44.0122b08: 因。凡法有法。必須極成。不更須成。宗方可 T1840_.44.0122b09: 立。況諸因者。皆是有法宗之法性。標空實有。 T1840_.44.0122b10: 有法已不成。更復説因。因依於何立。故對無 T1840_.44.0122b11: 空論。因所依不成。問勝論師説空有六徳。數 T1840_.44.0122b12: 量別性合離與聲。經部不許。云何今説徳所 T1840_.44.0122b13: 依故他隨一因。答示法擧略。非顯唯有所依 T1840_.44.0122b14: 不成。無他隨一。既具二過。體即隨一所依不 T1840_.44.0122b15: 成。問如前所説無爲無因。今因既隨一無。依 T1840_.44.0122b16: 隨一無有法。何故説因無所依過。答宗因不 T1840_.44.0122b17: 極。須置簡言。不簡立以爲宗。所別便成不極。 T1840_.44.0122b18: 説因依立。即成因過。況倶不極。無因更依不 T1840_.44.0122b19: 極有法。許是宗過非因過耶。雖説無爲無因。 T1840_.44.0122b20: 不説兩皆無過。豈以有爲有因。宗因有倶非 T1840_.44.0122b21: 失。如宗能別不成。因成有法自相相違。同喩 T1840_.44.0122b22: 亦有所立不成。異喩亦有所立不遣。何妨宗有 T1840_.44.0122b23: 所別不成。因是所依不成之過。然今此過。所 T1840_.44.0122b24: 依必無。能依之因有無不定。由此總有二類 T1840_.44.0122b25: 差別。一兩倶所依不成有三。一有體全分。如 T1840_.44.0122b26: 薩婆多對大乘師。立我者常住。識所縁故。所 T1840_.44.0122b27: 依我無。能依因有。二無體全分。如數論師對 T1840_.44.0122b28: 佛弟子。立我實有。徳所依故。三有體一分。如 T1840_.44.0122b29: 勝論師對大乘者。立我業實。有動作故。此於 T1840_.44.0122c01: 業有。於我無故。二隨一所依不成有六。一有 T1840_.44.0122c02: 體他隨一。如數論師對佛弟子。立自性有。生 T1840_.44.0122c03: 死因故。二有體自隨一。如數論師對大乘者。 T1840_.44.0122c04: 立藏識常。生死因故。三無體他隨一。理門論 T1840_.44.0122c05: 説。或於是處有法不成。如成立我其體周遍。 T1840_.44.0122c06: 於一切處生樂等故。數論雖立大乘不許。亦 T1840_.44.0122c07: 如此論所説者是。四無體自隨一。如經部師 T1840_.44.0122c08: 立此論義。五有體他一分隨一。如數論師對 T1840_.44.0122c09: 大乘者。立五大常。能生果故。四大生果。二倶 T1840_.44.0122c10: 可成。空大生果。大乘不許故。六有體自一分 T1840_.44.0122c11: 隨一。如大乘者對數論。立五大非常。能生果 T1840_.44.0122c12: 故。上來所説兩倶隨一二種不成。所依唯有。 T1840_.44.0122c13: 因通有無。然皆決定兩隨一無。所以並得能 T1840_.44.0122c14: 依有無以爲諸句。猶預不成。所依能依。雖復 T1840_.44.0122c15: 皆有。因不決定。故總爲句。不分有無。所依不 T1840_.44.0122c16: 成。所依唯無。能依通有。但兩倶隨一所依不 T1840_.44.0122c17: 成爲句。故無他自無體隨一一分所依不成。 T1840_.44.0122c18: 若許自他少分。因於宗有。必非一分隨一所 T1840_.44.0122c19: 依不成。亦無猶預所依不成。後二不成。二種 T1840_.44.0122c20: 所依有無別故。二種能依疑定異故。所依若 T1840_.44.0122c21: 無。不猶預故。時或有釋。亦有猶預所依不成。 T1840_.44.0122c22: 疏既盛行。人多信學。依文誦習。未曾輒改。所 T1840_.44.0122c23: 作之法有法皆有。何名此過。請審詳之。問 T1840_.44.0122c24: 依論但説四全不成。何須強作多種分別。答 T1840_.44.0122c25: 論略示法。不必具陳。設文外加。亦何爽理。況 T1840_.44.0122c26: 有誠證。理門論中解不成已結云。如是所説 T1840_.44.0122c27: 一切品類。所有言詞皆非能立。若非如前種 T1840_.44.0122c28: 種差別。更説何法名爲品類。故應如前差別 T1840_.44.0122c29: 分別。問諸兩倶不成。皆隨一不成耶。乃至諸 T1840_.44.0123a01: 猶預不成。皆所依不成耶。答此四皆別。兩倶 T1840_.44.0123a02: 必非隨一。二一相違故。亦非猶預。定疑相返 T1840_.44.0123a03: 故。亦非所依。兩倶所依有。此所依無故。隨一 T1840_.44.0123a04: 不成亦非餘二。定疑異故。二種所依。有無異 T1840_.44.0123a05: 故。猶預不成亦非後一。疑決異故。此依陳那 T1840_.44.0123a06: 四不成説。若依古師外道因明。不成唯二。但 T1840_.44.0123a07: 立兩倶及隨一過。依彼所説兩倶隨一。因通 T1840_.44.0123a08: 疑定。所依通無。然彼兩倶不成。全分一分。若 T1840_.44.0123a09: 疑若定。合有九句。隨一不成。若自若他。全分 T1840_.44.0123a10: 一分。若疑若定。合十八句。由四不成一切合 T1840_.44.0123a11: 有二十七。故陳那以前。唯二大略。差別難知。 T1840_.44.0123a12: 所以開之。故今四因。體性無亂。因三相中初 T1840_.44.0123a13: 遍宗法。總成三句。一宗法而非遍。四不成中 T1840_.44.0123a14: 皆一分攝。合攝十二句。非遍非宗法。四不成 T1840_.44.0123a15: 中皆是全分。合攝十五句。如前已説。然上但 T1840_.44.0123a16: 説因於宗不成理。理實此因。於同異喩。隨應 T1840_.44.0123a17: 亦有四種不成。故理門論解不成已云。於其 T1840_.44.0123a18: 同品有非有等。亦隨所應當如是説。至下當 T1840_.44.0123a19: 知。然名不定及名相違。不名不成。問因於宗 T1840_.44.0123a20: 無。喩於二無。與名不成。何故宗於因喩上無。 T1840_.44.0123a21: 因於二喩無。不名不成。答成他名成。翻名不 T1840_.44.0123a22: 成。因本成宗。而非二喩。喩成宗因。非宗成 T1840_.44.0123a23: 二。本成事別。故翻名不成。異此不然。非名不 T1840_.44.0123a24: 成。問若爾。因過皆欲成宗。何故但一名爲不 T1840_.44.0123a25: 成。答因雖三相。唯初一相正親成宗。翻名不 T1840_.44.0123a26: 成。餘皆宗具。合二建宗。成宗義疎。故翻但名 T1840_.44.0123a27: 不定相違。各隨義親。以得其稱。皆准此知 T1840_.44.0123a28: 論不定有六一共二不共三同品一分轉異品 T1840_.44.0123a29: 遍轉四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五倶品一分轉 T1840_.44.0123b01: 六相違決定 述曰。下第二釋不定有三。初 T1840_.44.0123b02: 標。次列。後釋。此初二也。因三相中。後二相 T1840_.44.0123b03: 過。於所成宗及宗相違二品之中。不定成故。 T1840_.44.0123b04: 名爲不定。若立一因。於同異品。皆有名共。皆 T1840_.44.0123b05: 無名不共。同分異全是第三。同全異分是第 T1840_.44.0123b06: 四。同異倶分是第五。若二別因。三相雖具。各 T1840_.44.0123b07: 自決定。成相違宗。令敵證智。不隨一定。名相 T1840_.44.0123b08: 違決定。初五過中。唯第二過。是因三相。第二 T1840_.44.0123b09: 相失。於宗同品非定有故。餘四皆是第三相 T1840_.44.0123b10: 失。謂於異品非遍無故。後一並非。至下當 T1840_.44.0123b11: 知 T1840_.44.0123b12: 論此中共者如言聲常所量性故常無常品皆 T1840_.44.0123b13: 共此因是故不定 述曰。下別顯六。初共有 T1840_.44.0123b14: 三。一標名擧宗因。二釋不定義。三指不定相。 T1840_.44.0123b15: 此初二也。如聲論者對佛法者。立聲常宗。心 T1840_.44.0123b16: 心所法所量度性爲因。空等常法爲同品。瓶 T1840_.44.0123b17: 等無常爲異品。故釋共義。同異品中。此因皆 T1840_.44.0123b18: 遍。二共有故。名爲不定 T1840_.44.0123b19: 論爲如瓶等所量性故聲是無常爲如空等所 T1840_.44.0123b20: 量性故聲是其常 述曰。指不定相。狹因能 T1840_.44.0123b21: 立。通成寛狹兩宗。故雖同品而言定有非遍 T1840_.44.0123b22: 寛因能立。唯成寛宗。今既以寛成狹。由此因 T1840_.44.0123b23: 便成共。共因不得成不共法。若有簡略。則便 T1840_.44.0123b24: 無失。故理門云。諸有皆共。無簡別因。此唯於 T1840_.44.0123b25: 彼倶不相違。是疑因性。此説共不定。諸有立 T1840_.44.0123b26: 因。於同異品。皆共有性。無有簡別。如聲常宗。 T1840_.44.0123b27: 所量性因。二品皆有。然宗有二。一寛。二狹。如 T1840_.44.0123b28: 立聲無我名寛。聲外一切皆無我故。立聲無 T1840_.44.0123b29: 常爲狹。除聲以外有常法故。因品亦二。所量 T1840_.44.0123c01: 所知所取等名寛。無有一法非所量等故。勤 T1840_.44.0123c02: 勇所作性等名狹。更有餘法非勤勇發非所 T1840_.44.0123c03: 作故。若立其狹常無常宗。説前寛因。同異二 T1840_.44.0123c04: 品因皆遍轉。故成不定。若望寛宗。其義可立。 T1840_.44.0123c05: 唯説狹因。可成狹宗。亦可成寛。異品無故。可 T1840_.44.0123c06: 成正因。如聲論師對勝論。立聲常爲宗。耳心 T1840_.44.0123c07: 心所所量性故。猶如聲性。有此簡略。即便無 T1840_.44.0123c08: 失。故此與不共二不定差別。彼於一切品皆 T1840_.44.0123c09: 都無故。然諸比量。略有三種。一他。二自。三 T1840_.44.0123c10: 共。他比量中略有三共。自比共比。各三亦然。 T1840_.44.0123c11: 合有九共。今此擧三。恐文繁故。下皆准知。一 T1840_.44.0123c12: 他共。二自共。三共共。如以佛法破數論。云汝 T1840_.44.0123c13: 我無常。許諦攝故。如許大等。此他比量無常 T1840_.44.0123c14: 之宗。二十三諦爲同品。以自性爲異品。許諦 T1840_.44.0123c15: 攝因。於同異品皆悉遍有。故是他共。若不爾 T1840_.44.0123c16: 者。宗因喩等。皆有違於自教等失。數論計我 T1840_.44.0123c17: 我是常。許諦攝故。如許自性。此自比量立我 T1840_.44.0123c18: 常宗。自性爲同。大等爲異。許諦攝因。二皆遍 T1840_.44.0123c19: 轉。故是自共。如論所説。即是共共也 T1840_.44.0123c20: 論言不共者如説聲常所聞性故常無常品皆 T1840_.44.0123c21: 離此因常無常外餘非有故是猶預因 述曰。 T1840_.44.0123c22: 第二不共有三。一標名擧宗因。二釋不定義。 T1840_.44.0123c23: 三指不定相。此初二也。如聲論師對除勝論。 T1840_.44.0123c24: 立聲常宗。耳所聞性爲因。此中常宗。空等爲 T1840_.44.0123c25: 同品。電等爲異品。所聞性因。二品皆離。於同 T1840_.44.0123c26: 異品皆非有故。離常無常。更無第三雙非二 T1840_.44.0123c27: 品。有所聞性故。釋不共云。離常無常二品之 T1840_.44.0123c28: 外。更無餘法是所聞性。故成猶預。不成所立 T1840_.44.0123c29: 常。亦不返成異品無常故。其勝論師亦立有 T1840_.44.0124a01: 聲性。謂同異性等。並所聞性。若對彼宗。非無 T1840_.44.0124a02: 同喩。故除勝論對立成過 T1840_.44.0124a03: 論此所聞性其猶何等 述曰。指不定相。猶 T1840_.44.0124a04: 者。如也。夫立論宗因喩能立。擧因無喩。因何 T1840_.44.0124a05: 所成。其何等。可擧方比。因既無方。明因不 T1840_.44.0124a06: 定。不能生他決定智故。問擧因能立。立未成 T1840_.44.0124a07: 宗。無喩順成。其宗不立。宗既順先不立。此因 T1840_.44.0124a08: 應非不定。答因闕同喩。宗義無能可成。亦不 T1840_.44.0124a09: 返成異宗。由此名爲不定。非是定能成一宗 T1840_.44.0124a10: 義故。不與其定名。理門難云。理應四種名不 T1840_.44.0124a11: 定因。二倶有故。所聞云何。古因明師不許四 T1840_.44.0124a12: 外有此不共。故今難云。以理言之。除決定相 T1840_.44.0124a13: 違。餘四不定。於同異品。若遍不遍。皆悉倶 T1840_.44.0124a14: 有。可成異類法。故可名不定。今所聞性因。不 T1840_.44.0124a15: 可屬異類。無更所成。如何不定。比量難云。所 T1840_.44.0124a16: 聞性因非不定攝宗。異品無故因。如二八因 T1840_.44.0124a17: 喩。又所聞因非不定攝宗。同品無故因。如四 T1840_.44.0124a18: 六因喩。彼論釋云。由不共故。謂如山野。多有 T1840_.44.0124a19: 草木。雖無的屬。若有取之。即可屬彼。亦是不 T1840_.44.0124a20: 定。此因亦爾。同異二品。雖皆不共。無定所 T1840_.44.0124a21: 屬。望所成立宗法同異。可有通於成隨一義。 T1840_.44.0124a22: 故名不定。彼釋此不共義云。以若不共所成 T1840_.44.0124a23: 立法。所有差別遍攝一切。皆是疑因。謂若不 T1840_.44.0124a24: 共所聞性因。凡所成立常無常等法。所有一 T1840_.44.0124a25: 切差別之義。遍攝一切佛法外道等宗。於彼 T1840_.44.0124a26: 宗中隨所立宗。此不定因。皆是疑因。如佛法 T1840_.44.0124a27: 立若法處攝。若聲處攝。若有漏攝。若無漏攝。 T1840_.44.0124a28: 此等諸聲皆無常等爲宗。數論立聲。若是實 T1840_.44.0124a29: 有。若是自性等爲宗。勝論立聲。若徳句攝。若 T1840_.44.0124b01: 非徳句攝。離繋親子立二句法。有命。無命。有 T1840_.44.0124b02: 動増長名爲有命。無動不増長名爲無命。聲 T1840_.44.0124b03: 是無命。我是有命等。如是一切所立聲宗。所 T1840_.44.0124b04: 聞性因。遍於彼宗。皆二品無。並不能令宗性 T1840_.44.0124b05: 決定。故是疑因。彼重釋言。唯彼有性。彼所攝 T1840_.44.0124b06: 故。一向離故。此意解云。所聞性因唯彼有性 T1840_.44.0124b07: 有法之聲。彼所攝屬。不唯爲同品所攝。亦 T1840_.44.0124b08: 不異品所攝屬故。是故不定。或所聞性名爲 T1840_.44.0124b09: 有性。彼所聞性。唯彼有性聲所攝故。二品皆 T1840_.44.0124b10: 無。由此名不定。上爲釋難。未破前量。彼破前 T1840_.44.0124b11: 云。一向離故。向者。面也。邊也。相也。即因三 T1840_.44.0124b12: 相。亦名三向三面三邊。此所聞性。唯闕一相。 T1840_.44.0124b13: 謂同品定有。由此宗法決定相違。前有諸師 T1840_.44.0124b14: 立理門論破比量云。所聞性因是不定因。宗 T1840_.44.0124b15: 也。闕一相故。猶如共等四種不定。喩也。此 T1840_.44.0124b16: 四皆闕異品遍無之一相故。若作此解。有不 T1840_.44.0124b17: 定過。非決定相違。彼不共因。爲如共等。闕一 T1840_.44.0124b18: 相故。是不定攝。爲如隨一不成。闕一相故。非 T1840_.44.0124b19: 不定攝。如對聲顯立聲無常。所作性故。如瓶 T1840_.44.0124b20: 盆等。此因但闕初之一相。非不定攝。如何乃 T1840_.44.0124b21: 以闕一相因爲相違量。應與初量作不定過。 T1840_.44.0124b22: 此不共因。爲如二八。異品無故。非不定攝。爲 T1840_.44.0124b23: 如三九。異品無故。是不定因。與前第二作不 T1840_.44.0124b24: 定云。此不共因。爲如四六。同品無故。非不定 T1840_.44.0124b25: 因。爲如七九。同品無故。是不定因。前因總言 T1840_.44.0124b26: 同異品有無。不爲簡別。故有不定。由此彼因 T1840_.44.0124b27: 應言異品遍無故。同品遍無故。既遮不定。便 T1840_.44.0124b28: 無彼失。此不共因。不唯闕初相。非不成攝。不 T1840_.44.0124b29: 返成異宗。非相違攝。前既唯闕無第三相名 T1840_.44.0124c01: 共不定。今唯闕無第二相。故名不共不定。不 T1840_.44.0124c02: 順不違成共宗故。今作決定相違量。解理門 T1840_.44.0124c03: 云。所聞性因不定因攝宗。同異相中隨離一 T1840_.44.0124c04: 故。如共因等。因簡初相。故無前失。理門復 T1840_.44.0124c05: 云。若對許有聲性是常。此應成因。此中問意。 T1840_.44.0124c06: 如聲論師對勝論立所聞性因。如聲性常。應 T1840_.44.0124c07: 成正因。彼自答云。若於爾時。無有顯示所作 T1840_.44.0124c08: 性等是無常因。容有此義。然倶可得。一義相 T1840_.44.0124c09: 違不容有故。是猶預因。此意答言。若勝論師 T1840_.44.0124c10: 於立論時愚鈍無智。不與聲論立所作因成 T1840_.44.0124c11: 聲無常。彼可正因。若對倶時立無常宗所作 T1840_.44.0124c12: 因等。一義相違不容有故。是猶預因。此亦 T1840_.44.0124c13: 有三。如佛弟子對勝論。立他比量云。彼實非 T1840_.44.0124c14: 實。執徳依故。非實之宗。彼徳句等。以爲同 T1840_.44.0124c15: 品。雖無異體。許徳依因。於同異品皆非有故。 T1840_.44.0124c16: 名他不共。若勝論立我實有。許徳依故。於 T1840_.44.0124c17: 同異品二皆非有。名自不共。如論所陳。名共 T1840_.44.0124c18: 不共 T1840_.44.0124c19: 論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者如説聲非勤勇無 T1840_.44.0124c20: 間所發無常性故 述曰。下第三釋同分異 T1840_.44.0124c21: 全。文亦有三。此初標名擧宗因。若聲生論。本 T1840_.44.0124c22: 無今生。是所作性。非勤勇顯。若聲顯論。本有 T1840_.44.0124c23: 今顯。勤勇顯發。非所作性。故今聲生對聲顯 T1840_.44.0124c24: 宗。聲非勤勇無間所發。無常性因。此因雖是 T1840_.44.0124c25: 兩倶全分兩倶不成。今取不定亦無有過 T1840_.44.0124c26: 論此中非勤勇無間所發宗以電空等爲其同 T1840_.44.0124c27: 品此無常性於電等有於空等無 述曰。自 T1840_.44.0124c28: 下第二顯不定義。有三。初顯同分。次顯異全。 T1840_.44.0124c29: 後結不定。此初也。非勤勇宗電晃等并虚空 T1840_.44.0125a01: 等皆是同品。並非勤勵勇鋭無間所發顯故。 T1840_.44.0125a02: 無常之因。電有空無。故是同品一分轉也 T1840_.44.0125a03: 論非勤勇無間所發宗以瓶等爲異品於彼遍 T1840_.44.0125a04: 有 述曰。此顯異全。瓶是勤勵勇鋭無間。因 T1840_.44.0125a05: 四塵泥所顯發故。無常之因於彼遍有 T1840_.44.0125a06: 論。此因以電瓶等爲同品故亦是不定。述 T1840_.44.0125a07: 曰。此結不定。若宗同品。電空爲同。倶非勤勇 T1840_.44.0125a08: 所顯發故。若因同法。電瓶爲同。倶無常故。此 T1840_.44.0125a09: 因雖於宗同品空上無。雙於宗同異二品電 T1840_.44.0125a10: 瓶上有。不唯定成一宗。故亦不定。亦前二 T1840_.44.0125a11: 也 T1840_.44.0125a12: 論爲如瓶等無常性故彼是勤勇無間所發爲 T1840_.44.0125a13: 如電等無常性故彼非勤勇無間所發 述 T1840_.44.0125a14: 曰。第三指不定相。彰無常因。能成前聲。或是 T1840_.44.0125a15: 勤勇。或非勤勇。何非不定。此亦有三。如小乘 T1840_.44.0125a16: 等對大乘立他比量云。汝之藏識非異熟識。 T1840_.44.0125a17: 執識性故。如彼第七等。此非異熟識宗。以除 T1840_.44.0125a18: 異熟六識外餘一切法而爲同品。執識性因。 T1840_.44.0125a19: 於第七等有。於色聲等無異熟六識而爲異 T1840_.44.0125a20: 品。執識性因。於彼遍有。故是他同分異全。如 T1840_.44.0125a21: 薩婆多對大乘立自比量云。我之命根定是 T1840_.44.0125a22: 實有。許無縁慮故。如許色聲等。此實有宗。以 T1840_.44.0125a23: 餘五蘊無爲等爲同品。無縁慮因。於色等有。 T1840_.44.0125a24: 於識等無。以瓶盆等而爲異品。無縁慮因於 T1840_.44.0125a25: 彼遍有。故是自同分異全。如論所陳。即是共 T1840_.44.0125a26: 同分異全 T1840_.44.0125a27: 論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者如立宗言聲是勤 T1840_.44.0125a28: 勇無間所發無常性故 述曰。下第四釋異 T1840_.44.0125a29: 分同全有二。此初標名擧宗因。謂聲顯論對 T1840_.44.0125b01: 聲生立。是勤勇無間所發宗。無常性因 T1840_.44.0125b02: 論勤勇無間所發宗以瓶等爲同品其無常性 T1840_.44.0125b03: 於此遍有 述曰。下顯不定義有三。此顯同 T1840_.44.0125b04: 全。一切轉故 T1840_.44.0125b05: 論以電空等爲異品於彼一分電等是有空等 T1840_.44.0125b06: 是無 述曰。此顯異分。半有轉故 T1840_.44.0125b07: 論。是故如前亦爲不定。述曰。此結不定。是 T1840_.44.0125b08: 因不但能成於聲。如瓶盆等。是勤勇發。亦能 T1840_.44.0125b09: 成聲。如電光等。非勤勇發。是故如前成二品 T1840_.44.0125b10: 故。亦爲不定。此亦有三。如大乘師對薩婆多。 T1840_.44.0125b11: 立他比量云。汝執命根定非實有。許無縁慮 T1840_.44.0125b12: 故。如所許瓶等。非實有宗。以瓶等爲同品。無 T1840_.44.0125b13: 縁慮因。於彼遍有。以餘五蘊無爲爲異品。無 T1840_.44.0125b14: 縁慮因於彼一分色等上有。心心所無。故是 T1840_.44.0125b15: 他異分同全。大乘若云我之藏識是異熟識。 T1840_.44.0125b16: 許識性故。如異熟六識。異熟識宗。以異熟六 T1840_.44.0125b17: 識而爲同品。許識性因。於此遍有。以除異熟 T1840_.44.0125b18: 六識。餘一切法而爲異品。許識性因。於彼一 T1840_.44.0125b19: 分非業果心有。於彼一分色等上無。故是自 T1840_.44.0125b20: 異分同全。如前所説。勝軍論師成立大乘眞 T1840_.44.0125b21: 是佛語。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如増一 T1840_.44.0125b22: 等。亦是此過。此中佛語宗。以増一等而爲同 T1840_.44.0125b23: 品。大小乘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因。於此 T1840_.44.0125b24: 遍有。以發智六足等而爲異品。兩倶極成非 T1840_.44.0125b25: 佛語所不攝因。於發智有。於六足無以發智 T1840_.44.0125b26: 論等小乘自許亦是佛語。大乘不許。亦汝大 T1840_.44.0125b27: 乘及餘小乘。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因。 T1840_.44.0125b28: 既於彼有。亦此因過攝。如論所陳。即是共異 T1840_.44.0125b29: 分同全 T1840_.44.0125c01: 論倶品一分轉者如説聲常無質等故 述 T1840_.44.0125c02: 曰。第五倶分有二。此初標名擧宗因。聲勝二 T1840_.44.0125c03: 論皆説聲無質礙。無質礙故。空大爲耳根亦 T1840_.44.0125c04: 無質礙。今聲論對勝論立聲常宗。無質礙 T1840_.44.0125c05: 因 T1840_.44.0125c06: 論此中常宗以虚空極微等爲同品無質礙性 T1840_.44.0125c07: 於虚空等有於極微等無 述曰。下顯不定 T1840_.44.0125c08: 亦三。此顯同分。二宗倶説。地水火風。極微常 T1840_.44.0125c09: 住。麁者無常。劫初成體非生。劫後壞體非滅。 T1840_.44.0125c10: 二十空劫。散居處處。後劫成位。兩合生果。如 T1840_.44.0125c11: 是展轉乃至大地。所生皆合一。能生皆離多。 T1840_.44.0125c12: 廣如二十唯識疏中解。此空等。等彼時 T1840_.44.0125c13: 等。極微言等。等取彼意等。如極微亦有礙故。 T1840_.44.0125c14: 故此常宗。虚空極微爲同喩。無質礙因。於空 T1840_.44.0125c15: 等有。極微等無。故是同分 T1840_.44.0125c16: 論以瓶樂等爲異品於樂等有於瓶等無 述 T1840_.44.0125c17: 曰。此顯異分。并前合顯倶一分轉。彼二宗中。 T1840_.44.0125c18: 皆説覺樂欲瞋等爲心心所。此二非常。爲常 T1840_.44.0125c19: 異品。無質礙因。於樂等中有。於瓶等上無。故 T1840_.44.0125c20: 是異分 T1840_.44.0125c21: 論是故此因以樂以空爲同法故亦名不定 T1840_.44.0125c22: 述曰。結不定。無質礙因。空爲同品。能成聲 T1840_.44.0125c23: 常。樂爲同品。能成無常。由成二品。是故如前 T1840_.44.0125c24: 亦爲不定。理門論云。若於其中倶分是有。亦 T1840_.44.0125c25: 是定因簡別餘故。是名差別。謂此第五倶分 T1840_.44.0125c26: 之因。於同異品。皆悉分有。是不定因。由有相 T1840_.44.0125c27: 違及正因故。此所説因。不於一分異品轉故。 T1840_.44.0125c28: 是定因攝。如立聲常宗。無質礙故因。諸無質 T1840_.44.0125c29: 礙。皆悉是常。猶如虚空爲同喩。若是無常。即 T1840_.44.0126a01: 有質礙。猶如瓶等爲異喩。空爲同品。無質礙 T1840_.44.0126a02: 因有。瓶爲異品。無質礙因無。故是其正。若 T1840_.44.0126a03: 望樂等心心所法。異品有故。即是相違。謂 T1840_.44.0126a04: 聲無常。無質礙故。如心心所。謂若是常。見有 T1840_.44.0126a05: 質礙。猶如極微。今此不定因。望異品一分無 T1840_.44.0126a06: 邊。可是決定。若望異品一分有邊。即成相違。 T1840_.44.0126a07: 故是猶預。或於其中倶分有者。非唯此一。第 T1840_.44.0126a08: 一第三四五。皆名倶分。並有此義。同品異品 T1840_.44.0126a09: 名爲倶分。非倶一分名爲倶分。若作後解。攝 T1840_.44.0126a10: 不定盡。前不共因。無有定義。宜簡別自餘不 T1840_.44.0126a11: 定因故。是名不定。與餘差別。次上二因。唯有 T1840_.44.0126a12: 二段。無第三段。指不定相。同前第三。易故不 T1840_.44.0126a13: 説。此亦有三。如大乘師對薩婆多。立他比 T1840_.44.0126a14: 量。汝之命根非是異熟。以許非識故。如許電 T1840_.44.0126a15: 等。此非異熟宗。以非業果五蘊無爲而爲同 T1840_.44.0126a16: 品。許非識因。於電等有。於心等無。以業果五 T1840_.44.0126a17: 蘊而爲異品。許非識因。於心等無。於眼等有。 T1840_.44.0126a18: 故是他倶品一分轉。小乘返立。即自倶品一 T1840_.44.0126a19: 分轉。如論所陳。即是共倶品一分轉 T1840_.44.0126a20: 論相違決定者 述曰。第六相違決定有三。 T1840_.44.0126a21: 此初標名。具三相因。各自決定。成相違之宗。 T1840_.44.0126a22: 名相違決定。相違之決定。決定令相違。第三 T1840_.44.0126a23: 第六兩囀。倶是依主釋也。有比量云。此之二 T1840_.44.0126a24: 因非是過因。三相具故。如二八因。或二八因 T1840_.44.0126a25: 應非正因。具三相故。如此二因。應爲彼立相 T1840_.44.0126a26: 違量云。此之二因不定因攝。令敵證者生疑 T1840_.44.0126a27: 智故。如五不定。或此二因非正因攝。不令敵 T1840_.44.0126a28: 證生定智故。如餘過因。若二八因。許非正因。 T1840_.44.0126a29: 便無正量。違教世間種種過失。故知。彼是正 T1840_.44.0126b01: 因所攝。此二乃是不定所收。二八句因正因 T1840_.44.0126b02: 所攝。生敵證者決定智故。如餘正因 T1840_.44.0126b03: 論如立宗言聲是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 T1840_.44.0126b04: 述曰。下第二顯宗因有二。此乃勝論對聲生 T1840_.44.0126b05: 論。義如前説。若對聲顯隨一不成 T1840_.44.0126b06: 論有立聲常所聞性故譬如聲性 述曰。此 T1840_.44.0126b07: 乃聲生對勝論立。若對餘宗説所聞性。是前 T1840_.44.0126b08: 所説不共不定。勝論聲性。謂同異性。實徳業 T1840_.44.0126b09: 三。各別性故。本有而常。大有共有。非各別 T1840_.44.0126b10: 性。不名聲性。聲生説聲總有三類。一者響音。 T1840_.44.0126b11: 雖耳所聞。不能詮表。如近坑語。別有響聲。二 T1840_.44.0126b12: 者聲性。一一能詮。各有性類。離能詮外。別有 T1840_.44.0126b13: 本常。不縁不覺。新生縁具。方始可聞。不同勝 T1840_.44.0126b14: 論。三者能詮。離前二有。響及此二皆新生。響 T1840_.44.0126b15: 不能詮。今此新生聲是常住。以本有聲性爲 T1840_.44.0126b16: 同品。兩宗雖異。並有聲性可聞且常住。故總 T1840_.44.0126b17: 爲同喩。不應分別。何者聲性。如立無常。所作 T1840_.44.0126b18: 性因。瓶爲同品。豈應分別。何者所作。何者無 T1840_.44.0126b19: 常。若繩輪所作。打破無常。聲無瓶有。若尋伺 T1840_.44.0126b20: 所作。縁息無常。聲有瓶無。若爾。一切皆無因 T1840_.44.0126b21: 喩。故知因喩之法。皆不應分別。由此聲生立 T1840_.44.0126b22: 量無過。若分別者。便成過類分別相似 T1840_.44.0126b23: 論此二皆是猶預因故倶名不定 述曰。第 T1840_.44.0126b24: 三結成不定也。二因皆不能令他敵證生決 T1840_.44.0126b25: 定一智。故如前五倶是不定。理門論頌。結四 T1840_.44.0126b26: 相違及不定云。觀宗法審察。若所樂違害。成 T1840_.44.0126b27: 躊躇顛倒。異此無似因。由觀察宗法。令審察 T1840_.44.0126b28: 者智成躊躇。名不定因。二因雖皆具足三相。 T1840_.44.0126b29: 令他不定。與不定名。論説此二倶不定攝。故 T1840_.44.0126c01: 不應分別前後是非。凡如此二因。二皆不定 T1840_.44.0126c02: 故。古有斷言如殺遲碁。後下爲勝。若爾。聲強 T1840_.44.0126c03: 勝論應負。然理門論。謗斷聲勝二論義云。又 T1840_.44.0126c04: 於此中現教力勝。故應依此思求決定。彼説 T1840_.44.0126c05: 此因二皆不定。然斷聲論先立聲常。所聞性 T1840_.44.0126c06: 因。勝論後説所作性因。云聲無常。可如殺遲 T1840_.44.0126c07: 碁。先下負後勝。今此與彼前後相違。故不 T1840_.44.0126c08: 應爾。又彼外難所聞性因。若對有聲性應正 T1840_.44.0126c09: 因。論主非之。令依現教。現謂世間。見聲間 T1840_.44.0126c10: 斷。有時不聞。衆縁力起。教謂佛教。説聲無 T1840_.44.0126c11: 常。佛於説教最爲勝故。由此二義。勝論義勝。 T1840_.44.0126c12: 又釋迦佛現證諸法。見聲無常。依現説教。教 T1840_.44.0126c13: 説無常。故勝論先。不應依於外道常教。又諸 T1840_.44.0126c14: 外道不許佛勝者。應依世間現有至實可信 T1840_.44.0126c15: 之説。聲逢縁有。暫有還無。世可信者所共 T1840_.44.0126c16: 説教。故勝論先。聲論墮負。彼且斷於聲勝二 T1840_.44.0126c17: 義。聲負勝先。非諸決定相違。皆先負後勝。若 T1840_.44.0126c18: 爾便決定。云何名不定。由此論主。恐謂一切 T1840_.44.0126c19: 決定相違皆後爲勝。故結之云。二倶不定。此 T1840_.44.0126c20: 亦有三。如大乘破薩婆多。云汝無表色定非 T1840_.44.0126c21: 實色。許無對故。如心心所。彼立量云。我無對 T1840_.44.0126c22: 色定是實色。許色性故。如許色聲等。此他比 T1840_.44.0126c23: 量相違決定。初是他比。後必自比。若立自比。 T1840_.44.0126c24: 對他比。名自比量相違決定。無二自他。若 T1840_.44.0126c25: 二自他。倶眞立破。非似立故。如大乘立前破 T1840_.44.0126c26: 無表比量。小乘對云。大乘無表定有實色。許 T1840_.44.0126c27: 非極微等是無對色故。如許定果色。此非相 T1840_.44.0126c28: 違決定。倶眞能立眞能破故。由此立敵共申 T1840_.44.0126c29: 一有法。諍此法等。方是此故。若先立自義。後 T1840_.44.0127a01: 他方破。即是自比相違決定。如論所説。有共 T1840_.44.0127a02: 相違決定之過。是名爲三。問若共不定亦不 T1840_.44.0127a03: 共耶。乃至復倶品一分轉。亦相違決定耶。答 T1840_.44.0127a04: 此六過體。行相別故。皆名相違。體相無雜。無 T1840_.44.0127a05: 二同體。況多合耶。問此六過因。於九句因各 T1840_.44.0127a06: 是何過。答此初共因。是彼初句。此第二不共。 T1840_.44.0127a07: 是彼第五句。此第三是彼第七句。此第四 T1840_.44.0127a08: 是彼第三句。此第五是彼第九句。此第六過 T1840_.44.0127a09: 彼因所無。此相無闕。彼有闕也。問相違決定。 T1840_.44.0127a10: 與比量相違。有何差別。答彼宗違因。此因違 T1840_.44.0127a11: 宗。彼寛此狹二類別故。由此説諸相違決定。 T1840_.44.0127a12: 皆比量相違。有比量相違。非相違決定。但宗 T1840_.44.0127a13: 違因無二因故。問相違決定違法自相。亦有 T1840_.44.0127a14: 法差別。有法自相。有法差別耶。答有。若不改 T1840_.44.0127a15: 前因。違宗四種。是後相違過。若改前因。違宗 T1840_.44.0127a16: 四種。皆相違決定。若共比量。如勝論師對聲 T1840_.44.0127a17: 論。立聲無常已。聲論若言聲應非聲。許徳 T1840_.44.0127a18: 攝故。如色香等。而爲有法自相相違決定者。 T1840_.44.0127a19: 決定彼違自宗。若云無常之聲。應非無常之 T1840_.44.0127a20: 聲。所作性故。如瓶。以爲有法自相相違決定。 T1840_.44.0127a21: 此非過攝。雙牒法有法爲法宗。於諸過中無 T1840_.44.0127a22: 此相故。其無常言根本所諍法之自相。非有 T1840_.44.0127a23: 法上意許差別。不可説爲有法差別。是故此 T1840_.44.0127a24: 量非過所攝。若許爲過。即一切量無眞量者。 T1840_.44.0127a25: 皆有此故。但是過類分別相似。由是因明總 T1840_.44.0127a26: 無此過。如勝論師。立自比量云。所説有性非 T1840_.44.0127a27: 四大種。許除四大體非無故。如色聲等。以除 T1840_.44.0127a28: 四大及有性外並爲同喩。無自不定。他便作 T1840_.44.0127a29: 有法自相相違難言。汝有性非有性。非四大 T1840_.44.0127b01: 故。如色聲等。是名有法自相相違決定。即以 T1840_.44.0127b02: 此因。復作有法差別相違云。汝之有性應不 T1840_.44.0127b03: 能作有有縁性。許非四大故。如色聲等。彼意 T1840_.44.0127b04: 説。有能作有性之有能縁性故。作有有縁性。 T1840_.44.0127b05: 非有有縁性。是意所許有性有法之差別也。 T1840_.44.0127b06: 其非四大種。是法自相。能有四大非四大種。 T1840_.44.0127b07: 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種。是法差別。復作法差 T1840_.44.0127b08: 別相違決定云。汝之有性非能有四大非四 T1840_.44.0127b09: 大種。許非無故。如色聲等。彼説。色等雖非四 T1840_.44.0127b10: 大種。不能有四大。然説有性。能有四大。非四 T1840_.44.0127b11: 大種。故成法差別相違決定。今論但説言之 T1840_.44.0127b12: 所陳。違宗能別本所諍因。名相違決定。其有 T1840_.44.0127b13: 法自相。雖言所陳。非宗相返本所諍法。二種 T1840_.44.0127b14: 差別意之所許。雖意所諍。非言所陳。此三決 T1840_.44.0127b15: 定相違之因。皆略不説。以此准前比量相違 T1840_.44.0127b16: 亦有四種。論中亦但説法自相比量。問此諸 T1840_.44.0127b17: 不定有分有全耶。答無理窮盡故。如前所説 T1840_.44.0127b18: 五十四種不定之中。自共比中諸自不定。及 T1840_.44.0127b19: 共不定。是不定過。自共有過。非眞能立。何名 T1840_.44.0127b20: 破他。他比量中。若他不定及共不定。亦不定 T1840_.44.0127b21: 過。立他違他及共有過。既非能破。何成能立。 T1840_.44.0127b22: 自比量中。諸他不定。他比量中。諸自不定。皆 T1840_.44.0127b23: 非過攝。立義本欲違害他故。諸立自非他。他 T1840_.44.0127b24: 不定非。立他非自。自不定非。隨其所應皆如 T1840_.44.0127b25: 理悉。此論且依兩倶不定過説。立敵倶許因 T1840_.44.0127b26: 於二喩。共不共等説爲過故。二喩雖共。若因 T1840_.44.0127b27: 隨一。因疑之喩同喩無體。隨應即是隨一猶 T1840_.44.0127b28: 預所依不成不定過攝。五十四種。諸不定過。 T1840_.44.0127b29: 既各有四。即成二百一十六種不定過攝。若 T1840_.44.0127c01: 四不成有體無體全分一分自他共許合二十 T1840_.44.0127c02: 七。皆准前説。其二十七過。五十四諸不定 T1840_.44.0127c03: 過一一皆有總成一千四百五十八種諸不定 T1840_.44.0127c04: 過理門既云。四種不成。於其同品有非有等 T1840_.44.0127c05: 亦隨所應當如是説。故知。道理決定如是。然 T1840_.44.0127c06: 理門論攝此頌云。若法是不共。共決定相違。 T1840_.44.0127c07: 遍一切法彼。皆是疑因性。共定攝四不定之 T1840_.44.0127c08: 因。同異品中。隨其所應。若全若分皆共有故。 T1840_.44.0127c09: 不共相違。各唯攝一。此六不定遍一切宗。於 T1840_.44.0127c10: 彼諸法皆是疑因。不獨於上所説宗中名不 T1840_.44.0127c11: 定也 T1840_.44.0127c12: 因明入正理論卷中 T1840_.44.0127c13: 建武二年九月三日當卷之分書寫之訖依 T1840_.44.0127c14: 公家御祈祷大乘院御參籠於舟戸館眞讀 T1840_.44.0127c15: 大般若被催六口人數之間寫功遲引畢 T1840_.44.0127c16: 依摧邪之功萬國歸正理因明神之助一人 T1840_.44.0127c17: 行政徳矣
T1840_.44.0127c20: T1840_.44.0127c21: T1840_.44.0127c22: T1840_.44.0127c23: T1840_.44.0127c24: 大慈恩寺沙門基撰 T1840_.44.0127c25: 論相違有四謂法自相相違因法差別相違因 T1840_.44.0127c26: 有法自相相違因有法差別相違因等 述 T1840_.44.0127c27: 曰。下第三解相違有三。初標。次列。後釋。此 T1840_.44.0127c28: 初二也。相違因義者。謂兩宗相返。此之四過。 T1840_.44.0127c29: 不改他因。能令立者宗成相違。與相違法而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行番号:有/無] [返り点:有/無] [CI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