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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 (No. 1716_ 智顗説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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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有集果。有集盡有集對。有盡有盡因。
有盡障有盡障相。有對有對果。有對障
有對障相。如來非此四四十六種。但是於
云云。如是等智觀於四諦。諦既未融智
諦皆麁。獨有非苦非對有實爲妙。若諦圓
智亦隨圓。皆是如來非苦非諦。是實之妙智
也。此即待絶兩意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三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三下
 天台智者大師説 
三對二諦境明智者。權實二智也。上眞俗
二諦既開七種。今權實二智亦爲七番。内外
相即不相即四也。三相接合七也。若對上數
之。析法權實二智。體法二智。體法含中二
智。體法顯中二智。別二智。別含圓二智。圓二
智。上七番各開隨情隨情智隨智。合二十一
種諦。今七番二智。亦各開三種。謂化他權
實。自行化他權實。自行權實。合二十一權實
也。若析法權實二智者照森羅分別爲權
智。盡森羅分別爲實智。説此二智逗種種
縁。作種種説。隨種種欲種種宜。種種治種
種悟。各隨堪任當縁分別。雖復種種悉爲
析法權實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隨
縁之説。皆束爲權智。若内自證得若權若
實。倶是實證束爲實智。内外相望共爲二
智。故有自行化他權實二智也。就自證權
實。唯獨明了餘人不見。更判權實故有自
行二智也。今更約三藏重分別之。此佛化
二乘人。多用化他實智。二乘禀此化他之
實。修成自行之實。故佛印迦葉云。我之與
汝倶坐解脱床。即此義也。若化菩薩多用
化他權智。其禀化他之權。修學得成自行
之權。佛亦印言。我亦如汝云云。此三種二智。
若望體法二智。悉皆是權。故龍樹破云。豈
有不淨心中修菩提道。猶如毒器不任貯
食。食則殺人。此正破析法意也。故皆是權
云云。體法權實二智者。體森羅之色。即是於
空即色是權智。即空是實智。大品云。即色
是空非色滅空。正是此義。爲縁説二。縁別
不同。説亦種種。雖復異説。悉爲化他權實
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既是隨情皆
束爲權。内證權實既是自證。悉名爲實。以
自之實對他之權。故有自行化他二智也。
就自證得又分權實。故有自行二智也。此
三二智望含中二智。復皆名權。何者。無中
道故云云。體法含中權實二智者。體色即空
不空照色是權智。空不空是實智
説此二智赴無量縁。隨情異説。雖復無
量悉是含中二智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
二智本是逗機。皆名爲權。自證二智皆名爲
實。於自證二智更分權實。故有自行二智。
此三二智望顯中二智。悉皆是權。何者。帶
於空眞及教道方便故。又體法顯中權實二
智者。體色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了
色是權智。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是實
智。爲縁説二。縁既無量説亦無量。無量之
説悉爲顯中二智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
二智既是隨縁。悉名爲權。自證二智既是證
得。悉名爲實。以自望他故。有自行化他二
智。就自證二智更分權實。此三二智望別
權實二智。悉皆是權。何者。帶即空及教道方
便故。別權實二智者。體色即空不空。色空
倶是權智。不空是實智。以此二智隨百千
縁種種分別。分別雖多悉爲次第二智所
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悉是爲縁。皆
名爲權。自證二智既是證得。悉名爲實。以
自對他故。有自他二智。就自證權實自分
二智故。有自行二智。此三二智望別含圓
二智。悉復是權。何者。以次第故。帶教道
故。別含圓權實二智者。色空不空一切法趣
不空。色空名權智。一切法趣不空爲實智。
以此二智隨百千縁種種分別。分別雖多
悉爲別含圓二智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
二智既是爲縁。悉皆是權。自證二智既是證
得。悉名爲實。自他相望共爲二智。就自證
得更分權實。故有自行二智。此三二智望
圓二智。悉復是權。何者。帶次第及教道故。
圓權實二智者。即色是空不空。一切法趣色
趣空趣不空。一切法趣色趣空是權智。一
切法趣不空是實智。如此實智即是權智。
權智即實智無二無別。爲化衆生種種隨
縁。隨欲隨宜。隨治隨悟。雖種種説。悉爲
圓二智所攝。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既是
隨情。悉復是權自證二。智悉名爲實。就自證
中更分二智。故有三種不同也。此之二智。
不帶析法等十八種二智方便。唯有眞權
眞實名佛權實。如經如來知見廣大深遠。
方便波羅蜜皆悉具足。獨稱爲妙。待前爲
麁。又從析法二智。至顯中二智。凡十二種
二智。待前皆名爲麁。顯中爲妙。何以故。此
妙不異後妙故。又從次第二智。凡九種二
智待前爲麁。不次第爲妙。又前十八種二
智皆麁。唯不次第三種爲妙。又不次第二種
爲麁。一種爲妙。又歴五味教者。乳教具
三種九種二智。酪教一種三種二智。生蘇四
種十二種二智。熟蘇具三種九種二智。此經
但二種三種二智。若酪教中權實皆麁。醍
醐教中權實皆妙。餘三味中權實有麁有妙。
可以意推。若不作如上釋諸智者。經論
異説。意則難解。何者。華嚴解初住心云。
三世諸佛不知初住智。世人釋云。如實智
佛自不知佛如實智。亦不知初住如實智。
此釋自謂於理爲通。其實不允。若藏通等
佛不論如實智。云何於自如實智不知耶。
別教初住不得如實智。云何言不知。若得
前來諸智意者。三世三藏佛不知圓教初住
智。此則事理二釋倶無滯也。此中義兼二
種。一分別二十一種權實。二待麁論妙。如
上説。若開麁顯妙者。諸方便諦既融成妙
諦。對諦立智悉非復麁。如賤人舍王若過
者。舍則莊嚴。如衆流入海同一鹹味。開諸
麁智即是妙智也。二智多有所關。須商略
類通。今對七種二諦。明二十一種權實。以
爲章門。若得此意。約因縁境亦應如此。
謂析因縁智。體因縁智。含中因縁智。顯中因
縁智。次第因縁智。帶次第因縁智。不次第因
縁智。一一各有化他自行化他自行等三種
分別。合有二十一種。分別麁妙。判五味多
少論待絶等。四諦三諦一諦等。亦應如是
當自思之。何煩具記也。問隨情諦及化他
智。何意無量。隨智諦及自行智。何意不多。
答秖約一人未得道時。見心横起邪執無窮。
何況多人種種各異。爲是義故隨情則多。智
見於理理唯一種。不得有異云云。夫二諦
差別已如上説
説此七權實二十一權實。頗用世人所執義
不。頗同世人所説語不。頗用諸論所立義
不。既不從世人。亦不從文疏。特是推大小
乘經。作此釋耳。若破若立皆是法華之意。
若巧拙相形。以通經二智破三藏經二智。
乃至次第不次第相形。以圓經二智破別經
二智。方便諸經明智既麁。通經之論豈得爲
妙。經論既爾。弘經論人何勞撃射。任其所
説自有所墮。若作生滅解權實者。墮在
初番。若作不生不滅解者。墮第二番。乃至
第七番亦可知。又縱廣引經論莊嚴己義
者。亦不得出初番隨情二諦化他權實。況
出初番第二第三權實。尚不出初番三種權
實。況第七番三種權實。若但以初番二智。
破一切世間情執略盡。假令得入化城。秖
是自行實智。尚不得化他之權。何況能得
後番諸智。若尋二十一種二智。凡破幾外
見凡破幾權經論。復顯幾是立幾權經論。
然後方稱妙權妙實。世人全不識一兩種權
實之意。而情中即計爲智。若是智者破何惑
見何理。未見理未破惑生死浩然。非情何
謂。今若待前諸麁智。而明妙智者。法華破
待之意也。若其會者。一切權經論所明諦理。
皆成妙理無非智地。會一切權經論所明
二智。無非妙智悉是大車。如此破會深廣。
莫以中論相比。可熟思之云云。四對三
諦明智者。上明五三諦竟。今更分別。夫三
智照十法界。束十爲三。謂有漏無漏。非有
漏非無漏。三法相入分別有五。初謂非漏非
無漏入無漏。對漏無漏爲三法。二謂一切
法入無漏。對漏無漏爲三法。三謂漏無漏
非漏非無漏爲三法。四謂一切法趣非漏非
無漏。對漏無漏爲三法。五謂一切法趣漏
趣無漏趣非漏非無漏。爲三法。更説五境
竟。對此五境明五三智者。謂一切智・道種
智・一切種智。三智相入五種不同。一中智入
空智對道智爲三。次如來藏智入空智對
道智爲三。次中智對兩爲三智。次如來藏
智入中智對兩智爲三智。次圓三智。是爲
五差。中智入空智分別爲三智者。初依無
漏發一切智。次依有漏發道種智。後深觀
無漏之空。知空亦空發一切種智。然初心
不知空空。次雖得空亦不空空。後能深
觀於空空於前空但二空。名同二境亦合
故言相入。今若分別以無漏空爲一切智。
有漏空爲道種智。中道空爲一切種智。世人
採經論意云。六地斷惑與羅漢齊。七地修
方便道。八地道觀雙流。破無明成佛。即此
意也。如來藏智入空智分別三智者。依漏
無漏發一切智道種智。不異前而後不因
別境。更脩中智。但深觀空能見不空。不空
即如來藏。藏與空合故言相入。以深觀空
見不空故。發一切種智。前中道智但顯別
理。理之與智不具諸法。藏理藏智具一切
法。故異於前。以藏智對兩智爲三智也。
大經云。聲聞之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智
者見空及與不空。大品云。一切智是聲聞智。
道種智是菩薩智。一切種智是佛智。即此意
也。中智對兩成三智者。各縁一境各發一
智。次第深淺不相濫入。故地持云。種性菩
薩。發心欲除二障。有佛無佛決定能次第
斷諸煩惱。即此意也。如來藏智入中智爲
三智者。兩智不異前。一切種智小異何者。
前明中境直中理而已。欲顯此理應修萬
行。顯理之智故名一切種智耳。今如來藏理
含一切法。非直顯理之智。名一切種智。與
前爲異用此智對前爲三智也。故地論
師云。縁修顯眞修。眞修發時不須縁修。前
兩智即是縁修。後智發時即是眞修。眞修具
一切法不須餘也。即是此義云云。圓三智者。
有漏即是因縁生法。即空即假即中。無漏亦
即假即中。非漏非無漏亦即空即假。一法即
三法。三法即一法。一智即三智。三智即一智。
智即是境境即是智。融通無礙。如此三智豈
同於前。釋論云。三智一心中得。無前無後。
爲向人説令易解故。作三智名説耳。即是
此意云云。若欲顯智要須觀成。汎論觀智
倶通因果。別則觀因智果。例如佛性通於因
果。別則因名佛性。果名涅槃。今就別義以
觀爲因。成於智果。如瓔珞云。從假入空
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二觀爲方
便道。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今用從假入
空觀爲因。得成於果。名一切智。用從空
入假觀爲因。得成道種智果。用中觀爲
因。得成一切種智果也。上明於智略有五
種。今以觀成亦應五種。細作可知。修觀義
如止觀云云。言麁妙者。藏通兩佛雖有一
切種智之名。更無別理不破別惑。此智不
成故不用也。中入空智者。雖説中道因
於通門而成兩智。後照中道無廣大用。因
於拙教果又不融。是故爲麁。次如來藏入
空智者。教果理雖融。因是通門亦名爲麁。中
對二智者。雖不因通而三智別異。果教未
融是故爲麁。如來藏入中者。在果雖融因
是別門。此因亦麁。圓三智者。因圓果圓。因妙
果妙。諦妙智妙。正直捨方便。但説無上道。
是故爲妙智也。若歴五味教者。乳教有三
種三智。酪教一種三智。生蘇具五種三智。熟
蘇亦具五種三智。麁妙可知。法華但一種三
智。此是法華破意即相待妙也。開麁明妙者。
世智無道法。尚以邪相入正相。治生産業
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低頭擧手開麁顯妙。
悉成佛道。何況三乘出世之智。故大經云。聲
聞縁覺亦實亦虚。斷煩惱故名之爲實。非
常住故名之爲虚。凡夫未斷煩惱無實唯
虚。尚開麁入妙即是大乘。何況二乘之智。
二乘之智根敗心死。尚得還生。何況道種之
智。如此開時一切都妙。無非實相。七寶大
車其數無量。此是法華會意。即絶待妙也。五
對一諦明智者。即是如實智也。釋論云。諸
水入海同一鹹味。諸智入如實智。失本名
字。故知如實智總攝一切智。純照一境故。
總衆水倶成一鹹也。若待十智爲麁。如
實智爲妙。若待諸實智。諸實智名麁。中道
如實智名妙。若開麁顯妙者。非但諸實智
爲妙。十智亦名妙云云。無諦無説者。既言無
諦亦復無智。若歴諸處明無諦者。餘方便
無諦無智爲麁。中道無諦無智爲妙。若以
杜口絶言無諦無智者。亦無麁無妙。無待
無絶。歴一切法皆無麁無妙也。二展轉相
照者。六番之智傳照前諸境。思議因縁下智
中智。照六道十如性相等。下中二智觀十二
因縁滅者。照二乘十如性相等。上智照菩
薩性相本末等。上上智照佛法界性相本末
等。四種四諦智照十法界者。生滅無生等苦
集智。照六道十如相性。生滅無生道滅智。即
是照二乘十如相性。無量無作苦集智。照菩
薩界性相等。無量無作道滅智。照佛法界相
性本末等。四種四諦智照四十二因縁者。生
滅無生苦集智。照思議兩十二因縁也。生滅
無生滅兩道滅智。是照兩思議十二因縁滅
也。無量無作兩苦集智。照不思議兩十二因
縁也。無量無作道滅智。照不思議兩十二因
縁滅也。七種二智照十法界者。生滅無生
滅兩權智。及入通等二合四權智。照六道性
相。生滅無生滅兩實智。照二乘性相等。別權
圓入別權有邊。是照六道性相。無邊是照二
乘性相。圓權則通照九界性相。別入通實空
邊。是二乘性相。不空邊是菩薩性相。圓入通
實空邊。是二乘性相。不空邊是照佛界相性。
別實是照菩薩性相。圓入別實圓實倶照佛
法界相性也。七種二智照四種因縁者。前四
權是照思議兩十二縁。別權圓入別權有邊。
是照兩思議十二縁。無邊是照兩十二縁滅。
圓權則通云云。別入通實空邊。是照思議十
二縁滅。不空邊是照不思議十二縁。圓入通
實空邊同上不空邊是照不思議十二縁滅。
別實照不思議兩十二縁滅。圓實照兩不思
議十二縁滅等。前四種權智。是照生滅無生
滅兩苦集。又三權智照無量無作苦集。二實
智是照思議兩道滅。又五實智是照不思議
兩道滅。五種三智照十法界者。五種道種智。
照六道性相本末等。五種一切智。照二乘菩
薩性相本末等。五種一切種智。照佛法界十
如相性等。又五種三智照四種十二因縁者。
五種有智。照思議兩十二縁。五種一切智。
照兩思議十二縁滅。又是照不思議十二縁。
五一切種智。是照兩不思議十二縁滅。五種
三智。照四種四諦者。五道種智。照生滅無
生兩苦集五種一切智。照生滅無生兩道滅。
亦是照無量無作兩苦集。五種一切種智。是
照無量無作兩道滅。五種三智照七種二諦
者。五道種智。是照四種俗諦。五種一切智。
是照兩種眞諦。亦是照別圓入別圓三種俗
諦。五種一切種智。是照五種眞諦。一如實
智。是照佛界十如性相。又是照不思議十二
因縁。又是照無作四諦。又是照五種眞諦。
又是照五種中道第一義諦。無諦無説與十
相性如合。與不思議十二縁滅合。與四種
不生不生合。與眞諦無言説合。與中道非
生死非涅槃合。如此等諸智傳傳照諦。諦
若融智即融。智諦融名之爲妙。如此等皆
是方便説言稱妙不妙。見理之時無復權
實非權非實。亦無妙與不妙。是故稱妙也。
七種二諦五種三諦。更相間入。餘諸境亦有
此意。七種二智五種三智。既相間入者。餘諸
智亦有此意。例自可作云云
○第三行妙者爲二。一通途増數行。二約教
増數行。夫行名進趣非智不前。智解導行
非境不正。智目行足到清涼池。而解是行
本行能成智。故行滿而智圓。智能顯理理窮
則智息。如此相須者則非妙行。妙行者。一
行一切行。如經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
又云。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又云。盡行
諸佛所有道法。既具復深又盡具。即是廣深
即是高盡即究竟。此之妙行與前境智。一而
論三三而論一。前境説如法相。法相亦具
三名祕密藏。前智是如法相解。解亦具三。
如面上三目。今行是所行。如所説行亦具
三。名伊字三點。若三若一。皆無缺減故稱
妙行耳。前對境明智。今亦應對智明行。若
直對一種智増數明行。則行若塵沙説不
可盡。況對諸智各導衆行。則浩若虚空
得意亡言。不復可説。釋論云。菩薩行般
若時。以一法爲行攝一切行。或無量一法
爲行攝一切行。或二法爲行攝一切行。或
無量二法爲行攝一切行。乃至十法百法千
萬億法爲行攝一切行。或無量十法百千萬
億法爲行攝一切行。行雖衆多以智爲本。
智如導主行若商人。智如利針行如長線。
智御行牛車則安隱。能有所至。用此増數
諸行。爲前十如諦智所導。乃至一實諦智所
導。若得此意。以正智導衆行入正境中。
此義唯可懸知不可載記云云。二約教増數
者。若三藏増數明行。如阿含中。佛告比丘
當修一行。我證汝等四沙門果。謂心不放
逸。若能護心不放逸。行廣演廣布。則所作已
辦能得涅槃。又告比丘當修一行。謂他物
莫取。比丘白佛我已知已。佛言汝云何知。
比丘白佛。他物謂色聲香味觸法。佛言善
哉。若能不取此六。即所作已辦能得涅槃。
所言廣演廣布者。以不放逸心歴一切法。
謂三界六塵皆不放逸。得至涅槃。増二數
明行者。阿含云。阿練若比丘。當修二法爲
行。謂修止修觀。若修止時即能休息諸惡。
戒律威儀諸行禁戒悉皆不失成諸功徳。若
修觀時即能觀苦。如實知之。觀苦集苦盡
苦出要。如實知之。得盡漏不受後有。怛
薩阿竭亦如是修。増三數明行者。謂戒定
慧。此三是出世梯隥佛法軌儀。戒經云。諸惡
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諸惡
即七支。過罪輕重非違。五部律廣明其相。如
是等惡戒所防止。諸善者善三業若散若靜。
前後方便支林功徳。悉是清升故稱爲善。自
淨其意者。即是破諸邪倒。了知世間出世間
因果正助法門。能消除心垢淨諸瑕穢。豈
過於慧。佛法曠海此三攝盡。若得此意。四
五六七乃至百千萬億法爲行。攝一切行亦
如是。是名下智導行也。通教増數行者。不
定部帙判通教。但取三乘共學法門。指此
爲通耳。今且引釋論増數。以示其相。論云。
菩薩行般若時。雖知諸法一相。亦能知一
切法種種相。雖知諸法種種相。亦能知一
切法一相。云何觀一切法一相。所謂觀一切
法無相。如四大各各不相離。地中有水火
風。但地多以地爲名。水火風亦如是。今觀
無此異相。若火中有三大。三大應併熱。若
三大在火中。二大遂不熱則不名火。若三
大併熱則三大捨自性。皆名爲火。無復三
大。若言有三大而細不可知。此與無何
異。若麁可得則知有細。若無麁細亦無。如
是則火中諸相不可得。一切法相亦不可得。
是故一切法皆一相。此以一相破異相。復
以無相破一相。無相亦自滅。如前火木然
諸薪已亦復自燒。是爲觀一切法一相一相
無相。如是無量一切法悉皆一相。一相無相。
或二法爲行攝一切行。乃至百法千萬億法
爲行。攝一切行。可以意推不復繁記。別
教増數行者。如善財入法界中説。於一善知
識所。各聞一法爲行。或如幻三昧。或投巖
赴火。算砂相黶。發菩提心等。種種一行皆
云佛法如海。我唯知此一法門餘非所知。
乃至一百一十善知識。一一法門皆如是。是
一一行皆破無明入深境界。若二法三法百
千萬億等法。亦應如是云云。圓教増數行者。
如文殊問經明菩薩修一行三昧。當於靜
室結跏趺坐。繋縁法界一念法界。一切無
明顛倒。永寂如空。此之一行即是一切無礙。
人一道出生死。一切諸法中皆以等觀入。
解慧心寂然三界無倫匹。此乃一行攝一切
行。増二法爲行攝一切行。所謂止觀。増三
法爲行攝一切行。謂聞思修。戒定慧。増四
法爲行攝一切行。謂四念處。増五法爲行
攝一切行。謂五門禪。増六法爲行攝一切
行。謂六波羅蜜。増七法爲行攝一切行。謂
七善法。増八法爲行攝一切行。謂八正道。
増九法爲行攝一切行。謂九種大禪。増十
數爲行攝一切行。謂十境界。或十觀成乘
等。増百數千萬億數阿僧祇不可説法門
爲行。豈可具載。若得其意例可解。然増數
明行爲行不同。須判麁妙。若三藏増數諸
行。以生滅智導。但期出苦止息化城。是故
爲麁。通教増數諸行。體智雖巧但導出苦。
灰斷是同。別教増數諸行智導則遠。自淺
階深而諸行隔別。事理不融。是故爲麁。圓
教増數諸行。行融智圓。是故爲妙。今經
屬圓増數。如觀經云。於三七日一心精進。
此就一法論行妙。若行若坐思惟此經。此
就二法論行妙。若聞是經思惟修習善行
菩薩道。此就三法論行妙。四安樂行此就
四法論行妙。五品弟子此就五法論行妙。
六根清淨此就六法論行妙。如是等待麁
論妙也。開麁論妙者。低頭擧手積土弄砂。
皆成佛道。雖説種種法其實爲一乘。諸行
皆妙無麁可待。待即絶矣。復次約五數明
行妙者。又爲二。先明別五行。次明圓五行。
別者。如涅槃云。五種之行。謂聖行梵行天
行嬰兒行病行。聖行有三戒定慧。如經菩
薩若聞大涅槃。聞已生信作是思惟。諸佛
世尊有無上道。有大正法大衆正行。從此
立行。若聞大涅槃即是信果。亦是信滅。
有無上道已去。是信顯果之行。無上道是
信慧。有大正法是信定。大衆正行是信戒。
是名信因信道。自傷己身及諸衆生。破戒
造罪。失人天樂及涅槃樂。即是知集。往來
生死受惡道報。即是知苦。苦集與戒定慧
相違即無道。無道故不得涅槃則無滅。
菩薩欲拔苦集而起大悲。興兩誓願。欲
與道滅而起大慈。興兩誓願。發誓願已。
次則修行思惟在家逼迫猶如牢獄。不得
盡壽淨修梵行。出家閑曠猶若虚空。即棄
家捨欲。白四羯磨持性重戒。息世譏嫌等
無差別。不爲愛見羅刹毀戒浮嚢。如止觀
中説。因是持戒具足根本業清淨戒。前後
眷屬餘清淨戒。非諸惡覺覺清淨戒。護持正
念念清淨戒。迴向具足無上道戒。根本者。十
善性。戒衆戒根本。爲無漏心持故言清淨。
前後眷屬餘清淨戒者。偸蘭遮等是前眷屬。
十三等是後眷屬。餘者非律藏所出。絓諸經
所制者。如方等二十四戒之流。名爲餘戒
也。此兩支屬律儀作法受得之戒也。後三支
非作法是得法。得法時乃發斯戒也。非諸
惡覺覺清淨戒者。即定共也。尸羅不清淨三
昧不現前。以戒淨故事障除發得未來。性
障除發得根本。滅惡覺觀。名定共戒也。護
持正念念清淨戒者。即四念處。觀理正念雖
未發眞。由相似念能發眞道。成道共戒。
故名正念念清淨戒。復次定共戒依定心
發。屬止善義。道共戒依分別心發。屬行善
義。動不動倶是毘尼。何者戒論防止得定
共心。不復起惡。得道共發眞。永無過罪
故倶是戒也。迴向具足無上道戒者。即是菩
薩於諸戒中。具四弘六度。發願要心迴向
菩提。故名大乘戒。弘誓如前説。六度者。厭
惡出家捨於所愛即是檀。纖毫不犯拒逆
羅刹即是尸。能檢節身心安忍打罵名生
忍。耐八風寒熱貪恚等名法忍。愛見不能
損即是羼提。守護於戒犯心不起。即是精
進。決志持戒不爲狐疑所誑。專心不動名
爲禪。明識因果。知戒是正順解脱之本。出
生一切三乘聖人。非六十二見鷄狗等戒。名
爲般若。又別發願要制己心。寧以此身臥
於熱鐵。不以破戒受他床席。十二誓願自
制其心。又更發願。願一切衆生得護持禁
戒。得清淨戒。善戒。不缺戒。不析戒。大乘戒。
不退戒。隨順戒。畢竟戒。具足諸波羅蜜戒。
以此十願防護衆生。菩薩一持戒心。若干
願行以莊嚴戒。諸餘行心亦應如是。然護
他十戒從自行五支中出。從根本眷屬兩
支出禁戒清淨戒善戒。何者。篇聚作法即是
禁戒。禁戒若發無作乃名清淨。清淨即止
善。而言善戒即是行善也。從非惡覺覺清
淨戒。開出不缺戒。何者。雖防護七支妄念
數起。致有缺漏。若發未來禪事行不缺。
得根本禪性行不缺。從護持正念念清淨
戒。開出不析戒。即道共戒也。滅色入空是
析法。道共今體法入空。故名不析。又内有
道共則戒品牢固。不可破析也。從迴向具
足無上道戒。開出大乘不退隨順畢竟具足
波羅蜜戒。言大乘者。菩薩持性重譏嫌。等
無差別。自求佛道性重則急。爲化衆生譏
嫌則急。小乘自調性重則急。不度他故譏嫌
則寛。菩薩具持兩種。故名大乘戒。不退者。
行於非道善巧方便。婬舍酒家非法之處。輒
以度人。而於禁戒無有退失。如醫療病
不爲病所汚。故名不退。隨順者。隨物機
宜隨順道理。故名隨順戒。畢竟者。竪究竟
無上之法也。具足波羅蜜者。横一切圓滿無
法不備也。大論亦明十種戒。不破不缺不穿
不雜四種。即是大經根本支中禁戒。清淨戒。
善戒。不缺戒。論隨道戒。即是大經護持正念
支中不析戒也。論無著戒。即是大經迴向支
中不退戒。論智所讃戒。即是大經大乘戒論
自在戒。即是大經自在戒。論隨定戒。即是大
經隨順戒。論具足戒。即是大經波羅蜜戒。大
經明畢竟論言隨定。此大同小異於義無
失。涅槃欲辨菩薩次第聖行。故具列諸戒
淺深始終具足善能護持。即入初不動地。不
動不退不墮不散。是名戒聖行。戒聖行既從
始淺以至於深。今仍判其麁妙。禁淨善三
戒屬律儀。律儀通攝衆故。定尊卑位次緒
雖有菩薩佛等。不別立衆故戒法是同。但
以佛菩提心爲異耳。故知律儀等三戒三藏
攝。不缺是定共。根本禪是事。亦屬三藏攝。
是故爲麁。不析戒是體法。道共即通教攝。
大乘不退等別教攝。亦兼於通。通有出假
隨機順理於道不退。然依眞諦不及別
人。別人爲妙也。隨順畢竟具足等圓教攝。
不起滅定現諸威儀。不捨道法現凡夫
事。故名隨順。唯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
汚戒者。故名畢竟戒。戒是法界具一切佛法
衆生法。到尸彼岸。故名具足波羅蜜戒。淨
名云。其能如是是名奉律。是名善解。此
經云。我等長夜持佛淨戒。法王法中久修梵
行。始於今日得其果報。又羅睺羅密行。唯
我能知之。豈非待前諸戒皆麁。唯圓爲妙
也。復次持初戒如乳。中間如三味。後戒
如醍醐。醍醐爲妙云云。開麁顯妙者。他
云。梵網是菩薩戒。今問。是何等菩薩戒。彼
若答言。是藏通等菩薩戒者。應別有菩薩
衆。衆既不別戒何得異。又若別明菩薩戒。
何等別是縁覺戒。今明三藏三乘無別衆。
不得別有菩薩縁覺之戒也。若作別圓菩
薩解者可然。何者。三乘共衆外別有菩薩
故別有戒。問三乘衆外。別有菩薩戒者。縁
覺戒云何。答三乘衆外無別縁覺。此説猶是
待麁之戒耳。開麁者。毘尼學者。即大乘學式
叉。式叉即是大乘第一義。光非青非黄非
赤白。三歸五戒十善二百五十。皆是摩訶衍。
豈有麁戒隔於妙戒。戒既即妙人亦復然。汝
實我子即此義也。是名絶待妙戒
玄義卷三下終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四上
 天台智者大師説 
定聖行者略爲三。一世間禪。二出世禪。三
上上禪。世禪復二。一根本味禪隱沒有垢無
記。二根本淨禪不隱沒無垢有記。根本者。
世出世法之根本也。大品云。諸佛成道轉法
輪入涅槃。悉在禪中。若能深觀根本。出生
勝妙上定。故稱根本也。隱沒者。闇證無觀
慧也。有垢者。地地生愛味也。無記者。境
界不分明也。此有三品。謂禪也等也空也。
即十二門禪也。初修方便。當善簡風喘明
識正息。安徐記數莫令増減。若數微細善
解轉縁調停得所。當證前方便法。或麁細
住。皆有持身法起。進得欲界定或未到定。
八觸發動。五支成就是發初禪。大論云。已得
離婬火則獲清涼定。如人大熱悶入冷池
則樂云云。若欲進上離下者。凡夫依六行
觀。佛弟子多修八聖種行者。於初禪覺觀
支中。厭離覺觀。以初禪爲苦麁障。二法動
亂定心故苦。從二法生喜樂故麁。二法翳
上定故障。二禪異此名勝妙出。總而言之。
一知過不受著。二訶責。三析破得離初禪。
是修二禪相。善巧攀厭則内外皎然。與喜
倶發四支成就故。論云。是故除覺觀得入
一識處。内心清淨故定生得喜樂云云。二禪
中既離覺觀。不得作方便。出定時修習厭
下進上。亦有六行。如棄初禪方法云云。爾
時泯然不依内外。與樂倶發五支成就。故論
云由愛故有苦。失喜則生憂。離苦樂身安。
捨念及方便云云。欲厭下進上亦有六行如
云云。善修故心豁開明。出入息斷。與捨倶
發空明寂靜四支成就。若能知樂患見不
動大安。憂喜先已除。苦樂今亦斷云云。行人
既内證四禪。欲外修福徳。應學四等。此
有通修別修。通修者。大論云。是慈在色界
四禪中間得修。此語則通。別修者。初禪有
覺觀分別。修悲則易。喜支修喜易。樂支修
慈易。一心支修捨易。復次初禪修悲易。二
禪修喜易。三禪修慈易。四禪修捨易。此則
修四無量定之處所也。復次修時縁前人離
苦得樂。歡喜平等之相而入定。發時内得
喜樂平等之法。外見前人離苦得樂。或内得
外不見。或外見内不得。分別邪正云云。行
人欲出色籠。修四空定。滅色存心。心心相
依故名四空。方便者。須訶色是苦本。饑渇
寒熱色爲苦聚。讃空爲淨妙。離諸逼迫過
一切色與空定相應。不苦不樂倍更増長。
於深定中唯見虚空。無諸色相心無分散。
復次得空定故出過色界。故名過一切色
相。空法持心種種諸色不得起。故名滅有
對相。已得空定。決定能捨色法不憶戀。故
名不念種種色相云云。訶下攀上皆有方
便。委在禪門云云。根本味禪竟。根本淨禪不
隱沒無垢有記。與上相違。此又三品。謂六
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等也。涅槃是妙。此六
能通故言六妙門。此三法爲三根性。慧性多
爲説六妙門。此一一門。於欲界中即能發
無漏。若定性多爲説十六特勝。故下地不
發無漏。上地禪滿乃能得悟。定慧性等爲
説通明。通明觀慧深細。從下至上皆能發
無漏。此是隨機之説。若作對治則復別途
。若廣明修習則攝一切諸禪。今但次第相
生一轍豎意。修此六門修證合論則有十二
法。佛言遊止三四。出生十二。即此修數證
數。乃至修淨證淨。修數者。行人初調和
氣息不澁不滑。安詳徐數從一至十。攝心
在數不令馳散。是名修數。與數相應者。
覺心任運從一至十。不加功力心自住數。
息微心細是名證數。若患數麁當放數修
隨。乃至淨亦各如是。然觀有三義。一慧觀
觀眞。二得解觀即假想觀。三實觀此中初用
實觀。後用慧觀。修實觀者。於定心中以
心眼諦觀此身。細微入出息相如空中風。皮
&T033783;骨三十六物。如芭蕉不實。内外不淨甚
可厭惡。復觀定中喜樂等受。悉有破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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