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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融貫鈔 (No. 2272_ 基辨撰 ) in Vol. 69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行番号:有/無] [返り点:無/有] [CITE]
T2272_.69.0016a01: 集此鈔畢。冀由此功徳普及十方破邪 T2272_.69.0016a02: 顯正如來正法永令久住利樂有情至 T2272_.69.0016a03: 三會曉
T2272_.69.0016a06: T2272_.69.0016a07:
T2272_.69.0016a10: 傳法相宗沙門基辨撰 T2272_.69.0016a11: 自下標名五釋中第二釋。此中分三。初約通 T2272_.69.0016a12: 別釋。二設兩重離釋。三爲兩重合釋 初 T2272_.69.0016a13: 約通別釋文者
T2272_.69.0016a16: 外道大小乘一切因明。故云都名也 此軸 T2272_.69.0016a17: 之別目者。謂天主取造斯論別名。今謂。疏主 T2272_.69.0016a18: 意唯約狹邊以通別釋。以此通別不爲合 T2272_.69.0016a19: 釋。附次明兩離合自成合故。秋篠明燈鈔中 T2272_.69.0016a20: 釋因明者一明之都名。設問答成立天主論 T2272_.69.0016a21: 題因明雖取諸師總名乃題陳那別論承 T2272_.69.0016a22: 陳那造此論故意在陳那爲題之義。今詳 T2272_.69.0016a23: 曰。若如秋篠答。則此標名因明之言。雖通 T2272_.69.0016a24: 諸師。意但簡取陳那因明。此卽天主因明。而 T2272_.69.0016a25: 疏云入正理者此軸之別目。若爾此因明言 T2272_.69.0016a26: 持入正理業用可云持業得名。如上已辨。 T2272_.69.0016a27: 違疏主意以依主釋結合。若離此疏有秋 T2272_.69.0016a28: 篠釋甚有道理。爲釋此第二釋作如是答。 T2272_.69.0016b01: 不合疏意。令人迷妄可謂麁矣。又有問言。 T2272_.69.0016b02: 第一釋初以通別釋。今第二釋亦以通別。 T2272_.69.0016b03: 有何差別耶。答。第一釋約寬釋。以明爲五 T2272_.69.0016b04: 明故。此第二釋約狹釋。以因一明爲通名 T2272_.69.0016b05: 故。兩釋通別意有差別。又問。何故第三已下 T2272_.69.0016b06: 不設通別釋耶。答。今設之餘無就此標名 T2272_.69.0016b07: 別設通別釋故。第三已下無通別釋也
T2272_.69.0016b10: 釋。後離入正理名釋。今卽初也 因謂立論 T2272_.69.0016b11: 等者。初正離釋因名。音石云。立論者言者。
T2272_.69.0016b14: 取因邊。取言生因智了因邊釋因與明。第 T2272_.69.0016b15: 三釋義。後學勿濫。故噵不是 建本宗之鴻
T2272_.69.0016b18: 義也。音石釋此句設問答云。問。言生因者。
T2272_.69.0016b28: 智了因起等加了因之言未穩。此第二釋 T2272_.69.0016b29: 言・智共取果邊不取因邊。言智二果旣彰。 T2272_.69.0016c01: 則本宗必自安立。雖取果邊。言果初彰。故 T2272_.69.0016c02: 云鴻緖今云建本宗鴻緖也。問。此第二釋 T2272_.69.0016c03: 不取因邊取言果邊立此釋義。然今何故 T2272_.69.0016c04: 以立論言釋題因言云因謂立論者言耶。 T2272_.69.0016c05: 答。以果言釋題因言立論者言是建本宗 T2272_.69.0016c06: 之鴻緖故。始緖爲因曳出全糸而緖與糸 T2272_.69.0016c07: 果相無差。同雖果相緖居初故云緖爲因。 T2272_.69.0016c08: 言雖果今爲因亦復如是。又可。言・智雖 T2272_.69.0016c09: 果。自宗果見則亦是共因。故今以言釋因 T2272_.69.0016c10: 字也。此彰立者言果以建本宗鴻緖爲因
T2272_.69.0016c16: 因明名。若不爾則不成明家因之義故。此 T2272_.69.0016c17: 以爲果智與言相望成依主也。屬敵智果 T2272_.69.0016c18: 之立言果云明家因。爲成此義初釋云因 T2272_.69.0016c19: 謂立論者言明謂敵證者智也 照義言之嘉 T2272_.69.0016c20: 由者。以敵證智照了立者言・義所由。嘉謂 T2272_.69.0016c21: 不乖反貌。善順云嘉。由謂所由彰智爲所 T2272_.69.0016c22: 屬義云由。若無智不能照。故云照之由 T2272_.69.0016c23: 也 非言無以等者。釋因謂立論者言由。謂 T2272_.69.0016c24: 非申所作性等言。則無以顯敵者悟所立 T2272_.69.0016c25: 宗故。立者言中含立者智與義標因名也。 T2272_.69.0016c26: 今問。取立者言果含智果與義果。何故云 T2272_.69.0016c27: 標因名耶。答。立言含智・義果顯宗。在敵 T2272_.69.0016c28: 智苞言・義洞妙之前。故云標因也。如前已 T2272_.69.0016c29: 明 非智無以等者。釋明謂敵證者智之由。 T2272_.69.0017a01: 謂無敵智則無洞解妙義。音石云。妙者
T2272_.69.0017a11: 了因不能生達解。雖然以了因智釋智 T2272_.69.0017a12: 解言不當入字意也。了因智但可云智解。 T2272_.69.0017a13: 不得云融貫。未融宗也。問。第二釋意。明言 T2272_.69.0017a14: 云敵證智。入言亦云智解融貫。是卽能入。 T2272_.69.0017a15: 應云入卽明如何可知此別耶。答。音石 T2272_.69.0017a16: 云。智了因之智非通了宗智也。雖不能 T2272_.69.0017a17: 了宗。智了因之智先起而解所作性因。次
T2272_.69.0017a24: 宗云入。云達解。此爲差別。成依他主法 T2272_.69.0017a25: 依主釋義。若云入卽明。則不成依主得名。 T2272_.69.0017a26: 違疏釋意不是也 上來兩重離釋意。此下 T2272_.69.0017a27: 第二釋中第三設兩重合釋。初因明二字合 T2272_.69.0017a28: 釋。後因明入正理五字合釋 初文如何
T2272_.69.0017b02: 今取順助義。此中立言是能助也。敵智是所 T2272_.69.0017b03: 助也。由是成明家因義也。如次下釋立因 T2272_.69.0017b04: 等言者等立宗立喩之言。言謂但取果邊非 T2272_.69.0017b05: 取果邊。敵證智起者。此智亦但取爲果邊 T2272_.69.0017b06: 不取因邊。解立破義者。音石云。解能立能
T2272_.69.0017b09: 因以敵智果爲明。以由之言彰能所助令 T2272_.69.0017b10: 解家言 明家因故等者。以第四囀依主 T2272_.69.0017b11: 合釋。亦第六囀依主得名。若以第六囀釋。 T2272_.69.0017b12: 則家之言顯能所屬。明謂所屬。因是能屬。因 T2272_.69.0017b13: 是立言。由爲能屬敵證智明所屬解立破 T2272_.69.0017b14: 理。若以第四囀釋。則家之言顯能所助立
T2272_.69.0017b18: 主釋也。此第二釋言智共果。然以言爲因明 T2272_.69.0017b19: 之因以能助能屬義釋因言也。又言。智取 T2272_.69.0017b20: 果。然以言爲因釋對宗果以言果爲名 T2272_.69.0017b21: 因。謂建本宗之鴻緖故今以言釋因也。由 T2272_.69.0017b22: 此等義今設三釋。一云。立言爲因。對宗果 T2272_.69.0017b23: 釋。二云。以立言果釋因之言。言是能助生 T2272_.69.0017b24: 智果故。以能助義爲因。三云。因爲鴻緖 T2272_.69.0017b25: 義故。釋云言謂建本宗鴻緖故。三釋任意」
T2272_.69.0017c02: 解者是入。了不相離宗法之智 幽致者是 T2272_.69.0017c03: 正理也 正理之入者。音石云。正理之能入 T2272_.69.0017c04: 也。入者卽明也。如何云入正理之因明耶。
T2272_.69.0017c07: 第二釋義意。故爲不是 亦入正理之等者。 T2272_.69.0017c08: 入謂了不相離宗幽致達解智也。因明之明 T2272_.69.0017c09: 了因喩智。智體雖一功用已別。故約功用 T2272_.69.0017c10: 別邊依他主法依主釋也。入正理是所依。 T2272_.69.0017c11: 因明能依云入正理之因明也。謂能依達
T2272_.69.0017c14: 今云入正理之因明不云因明之正理耶。 T2272_.69.0017c15: 答。如文次第應如所責。今約義次第故無
T2272_.69.0017c21: 是寬狹有異釋意亦別。云何云准初解耶。 T2272_.69.0017c22: 不可依用已 上來第二釋已 目下第三 T2272_.69.0017c23: 釋。此中有四文。初約因與果離釋。二兩重 T2272_.69.0017c24: 合釋。三釋妨難。四總結 初文如何
T2272_.69.0017c29: 因句。言生謂立者言生因。由故二字彰爲因 T2272_.69.0018a01: 義。立者言爲敵智爲因。未生之智得生者。 T2272_.69.0018a02: 音石云。敵者之了宗智。卽言生因以此了
T2272_.69.0018a06: 言爲了宗智果也。卽云入是了宗智也。旣 T2272_.69.0018a07: 令了所立宗起言故也。故云由言生故未
T2272_.69.0018a10: 三釋意。言生因爲因。了宗智爲果。卽入言 T2272_.69.0018a11: 是。然其實言卽生因而生了因敵智。此智卽 T2272_.69.0018a12: 了因而所立宗彰。此宗彰時智名了宗智。其 T2272_.69.0018a13: 因與果同時處不可離今此釋意。以言生 T2272_.69.0018a14: 因爲因。以智了因爲明。以了宗智爲入 T2272_.69.0018a15: 爲果。了因智與了宗智。其體是一同時同 T2272_.69.0018a16: 處。但約義別分因・果已。由是音石所釋 T2272_.69.0018a17: 以未生智名了宗智。是明智得生之極也
T2272_.69.0018a22: 字彰敵證智爲了因義。未曉之義。今曉者。 T2272_.69.0018a23: 音石云。由敵者智了因故。未曉義宗今顯
T2272_.69.0018a26: 生之智令生。明以鑒照爲功未顯之義令 T2272_.69.0018a27: 顯。顯者文稱正理。生者題標爲入。此卽入
T2272_.69.0018b01: 以因明入理爲因果爲同也 所曉宗稱 T2272_.69.0018b02: 等者。此上明此第三釋意以因明二字爲因 T2272_.69.0018b03: 已。此句明以入正理三字爲果。音石釋云。
T2272_.69.0018b06: 因與明異等者。正結約因・果立第三釋。音 T2272_.69.0018b07: 石云。因謂言生因。明謂智了因。故云異。言 T2272_.69.0018b08: 生因是了宗智之因也。智了因是所立宗果
T2272_.69.0018b17: 字彰爲因義 敵者入解等者。釋入之言。
T2272_.69.0018b20: 言。敵證智了立因等理智卽了明爲因顯 T2272_.69.0018b21: 正理果。由故二字彰爲因義。立者正理方顯 T2272_.69.0018b22: 者。釋正理言。是亦因果相對釋也。應云正理 T2272_.69.0018b23: 之入者。是初重合釋。正理是所立宗果。入謂 T2272_.69.0018b24: 敵證了宗智果。二果體別能所相依。能依 T2272_.69.0018b25: 所立宗果之了宗入智。故云正理之入也 T2272_.69.0018b26: 亦入正理等者。第二重合釋也。謂入正理是 T2272_.69.0018b27: 果。因・明二共爲因。果與因是相別如前已
T2272_.69.0018c03: 難云。立論者言生因生敵證者智。而立者智
T2272_.69.0018c07: 等言故。云資也
T2272_.69.0018c17: 智得了。故云籍也
T2272_.69.0018c20: 有智了。何故但以言生・智了二因釋因明 T2272_.69.0018c21: 言不云餘生・了耶。今疏文通此難。秋篠 T2272_.69.0018c22: 云。此文後明兼正也。生スルニハ敵論智言生爲 T2272_.69.0018c23: 正。智・義爲兼。了スルニハ所立宗智了爲正。義・
T2272_.69.0018c26: 了等。以兼正通難也 攝法已周等二句。 T2272_.69.0018c27: 此總結第四釋。意言因明之因正兼攝六因 T2272_.69.0018c28: 已。故云總略六因曾無餘殘。後記中釋更 T2272_.69.0018c29: 不假餘云略無餘。今詳曰。旣云攝法已周。 T2272_.69.0019a01: 何須云更不假餘。故此無餘言自上句已 T2272_.69.0019a02: 周出彰無所餘因也 基辨曰。纂要中爲
T2272_.69.0019a05: 言。何則此立言爲因能生敵論了宗智故 T2272_.69.0019a06: 今名爲因。復此立言能明顯自所立宗亦名 T2272_.69.0019a07: 爲明。體雖一言望義別故因・明兩別。亦因 T2272_.69.0019a08: 亦明。故持業釋。此助釋義非助等三釋解 T2272_.69.0019a09: 却助第四釋意。釋意混爲不然。若不助此 T2272_.69.0019a10: 疏釋別設釋義。是亦可言一人釋義已。蓋 T2272_.69.0019a11: 立論言明顯自所立宗。於敵智了明了立 T2272_.69.0019a12: 者義・言爲因時得名明。但發立言亦有不 T2272_.69.0019a13: 能明顯。如違決等。若宗明顯ナルヲ於テスレハ自悟。 T2272_.69.0019a14: 但在立智生因不待言也。大抵因明之名 T2272_.69.0019a15: 悟他爲要。故但立言不能明顯宗也。由是 T2272_.69.0019a16: 第四釋中云言生淨成宗果者。言・智合説 T2272_.69.0019a17: 成因。而亦説明成持業釋。如纂主言。但於 T2272_.69.0019a18: 立言云因與明非疏主意。可謂麁漫。第二 T2272_.69.0019a19: 助釋亦因・明言並通立敵。於敵智云因トハ・ T2272_.69.0019a20: 明ナリト道理易了。但於立言如前所難。若立・ T2272_.69.0019a21: 敵合言。是亦第四義。非第三義。大混釋意。 T2272_.69.0019a22: 此非順助却爲違害。後學勿惑 上來第 T2272_.69.0019a23: 三釋竟 自下第四釋。此中大分有二文。初
T2272_.69.0019a26: 釋者
T2272_.69.0019b02: 一往之義也。非疏主意。旣釋云因明者佛經 T2272_.69.0019b03: 之名故。謂一切佛經全體無不因明處故。 T2272_.69.0019b04: 破立皎然具足。名言能説皆因明故。准次下 T2272_.69.0019b05: 廣釋正理言。取陳那造一切而釋。有何異 T2272_.69.0019b06: 由釋因明言非取一切佛經耶。由此道 T2272_.69.0019b07: 理今取一切名因明。秋篠亦釋此文擧據 T2272_.69.0019b08: 曰。此第四釋當邁師説也。故彼疏云。因明 T2272_.69.0019b09: 者佛説五明之一明也。至覺以因明立稱。 T2272_.69.0019b10: 陳那以正理存目。聖卽不遠。體正以運。運 T2272_.69.0019b11: 運互不遐。悟理以返鑒。然夫眞俗未始異 T2272_.69.0019b12: 異之旨遠矣。異而不異。不異者乖矣。群生 T2272_.69.0019b13: 焚于火宅溺于愛海者皆以於因不明於 T2272_.69.0019b14: 理不正。是以大覺開因明以正理。陳那授 T2272_.69.0019b15: 正理以因明。二名未曾異。二理詎得殊也。 T2272_.69.0019b16: 言入論者。有大開士寔號天主。以因明正 T2272_.69.0019b17: 理詞廣義幽令學徒怖斯文海遂使邪颷紛 T2272_.69.0019b18: 撓正道韜光。於是披閱群經鳩集衆籍撮 T2272_.69.0019b19: 其機要以啓首矣。文略而義弘。詞顯而理 T2272_.69.0019b20: 著。通因明之廣轍會正理之遐途。故稱爲
T2272_.69.0019b23: 那造四十餘部等者。明陳那論名正理由。神
T2272_.69.0019c07: 理。復名門。説正理皆以因明。作立破故。 T2272_.69.0019c08: 此論量正理門戶。故云正理爲最
T2272_.69.0019c11: 成正理二字。後釋入論二字。今卽初也 因
T2272_.69.0019c18: 立之宗無諸過失故名明淨 明謂明顯 T2272_.69.0019c19: 者。若約智了説明義者。照解爲明。若約 T2272_.69.0019c20: 言生。明顯名明。因旣有二。明亦二也。以何
T2272_.69.0019c24: 宗智所解必是不相離宗也。備云。立論者言 T2272_.69.0019c25: 生因及敵證者智了因此卽明也。因與明無 T2272_.69.0019c26: 別體故。仁云。因者體也。明者功能也。體卽
T2272_.69.0020a01: 以云因明言一切佛經名言ナリト義釋因謂智 T2272_.69.0020a02: 了等已下文者。敵者謂聽聞佛説外道等 T2272_.69.0020a03: 是。此聽法者智了今云因。此智了因能照解 T2272_.69.0020a04: 佛説所立宗卽云明也。佛世尊卽立者。能 T2272_.69.0020a05: 説立法令聞法者照解佛説所宗。佛説法 T2272_.69.0020a06: 亦因明如𣵀槃經等中對外道説法。其時如 T2272_.69.0020a07: 來卽是立論者。對佛外道卽敵證者。准是自 T2272_.69.0020a08: 知。一切説法。如來立論者。聞法者是敵者。 T2272_.69.0020a09: 他方佛及影向衆是證義者。又佛言生因淨 T2272_.69.0020a10: 成宗果故。佛説言生因卽照明故。由此義 T2272_.69.0020a11: 疏主前文釋云因明者佛經之名。故今文智 T2272_.69.0020a12: 了因亦於聞法者而應論也 或卽言生等 T2272_.69.0020a13: 者。或言如秋篠釋。此文有伏疑。疑云。立者 T2272_.69.0020a14: 成所立宗果是言了因。何故以言生因。云 T2272_.69.0020a15: 成宗果耶。音石通此疑云。言生因雖正能 T2272_.69.0020a16: 成宗果。而言生與言了是一體故。今擧言 T2272_.69.0020a17: 生因攝言了也。旣云言生因淨成宗果。故
T2272_.69.0020a20: 言能明淨立所立宗無諸過失故云明淨
T2272_.69.0020a23: 顯義。卽能照解能淨成之義也 故云因卽 T2272_.69.0020a24: 明持業釋也。纂要云。明者辨也。言辨宗故。辨
T2272_.69.0020a28: 因・言生因更非餘耶。答。纂要云。第四・五解 T2272_.69.0020a29: 又約人屬敎立者言生・敵者智了並名爲因。 T2272_.69.0020b01: 各望果故。了卽照解所宗。言卽顯彰所立。
T2272_.69.0020b06: 故。問。此文如何爲持業釋證耶。答云。於觀 T2272_.69.0020b07: 察義中之於中言境第七聲也。觀察謂智明。
T2272_.69.0020b11: 喩。此名因明。故言・智二因體持明照業用。 T2272_.69.0020b12: 故云持業釋也。後記云。諸所有事者卽是
T2272_.69.0020b16: 是非。後作會釋。初擧兩釋者。秋篠曰。所建 T2272_.69.0020b17: 立法者自性・差別也。此二智所觀境名觀察
T2272_.69.0020b26: 三事。此云諸所有事也。此能隨順法七因明 T2272_.69.0020b27: 若對所建立名能建立法者。論體・論據・論 T2272_.69.0020b28: 莊嚴・論負但此四得因明之名。餘三不得
T2272_.69.0020c02: 具合名因明。然但言隨順不言建立。論 T2272_.69.0020c03: 體是言。論據是智與言。故知智・言皆名因 T2272_.69.0020c04: 明。所以爾者爲因・照明觀察義故。若智 T2272_.69.0020c05: 爲因。照解義故。若言爲因。明顯義故。非 T2272_.69.0020c06: 但取智名照明故。有記云宗等八支爲能 T2272_.69.0020c07: 隨順卽諸所有事者是其謬也。非但違論亦
T2272_.69.0020c13: 支也。問。何故引此伽文證耶。答。爲顯因 T2272_.69.0020c14: 卽明故。所建立法者不相離宗。非自性差 T2272_.69.0020c15: 別也。能隨順法者因喩。非餘也。此順陳那 T2272_.69.0020c16: 意説也。因喩是八能立中少分也。周記等亦
T2272_.69.0020c19: 相離宗非餘耶。答。敵者了宗智唯解不相
T2272_.69.0020c22: 有記音石所引周記所説。周記釋意謂。瑜伽 T2272_.69.0020c23: 論古師所説。以八能立爲能立法爲諸所 T2272_.69.0020c24: 有事。又自性・差別爲所立法名觀察義。諸 T2272_.69.0020c25: 所有事爲因照明觀察所立法義。故因卽是 T2272_.69.0020c26: 明持業釋也。今秋篠破是意謂。自性・差別是 T2272_.69.0020c27: 所立法能隨順法者七因明也。於其七中能 T2272_.69.0020c28: 立法名能隨順法者。所謂論體・論據・論莊 T2272_.69.0020c29: 嚴・論負此四因明。此四能建立所立宗故。
T2272_.69.0021a06: 順法。然總名能隨順法卽諸所有事釋因卽 T2272_.69.0021a07: 明義爲謬。是破斥大旨也。今詳。秋篠破斥 T2272_.69.0021a08: 不當。有記所釋無害。秋篠以七因明釋此 T2272_.69.0021a09: 論文甚爲不是所以何者。以四因明爲能 T2272_.69.0021a10: 建立之隨順法。其中論據攝八能立・自性・差 T2272_.69.0021a11: 別。自性・差別所立法故以論據釋能所混 T2272_.69.0021a12: 亂。可謂麁漫。復八能立中現・比・聖三是立 T2272_.69.0021a13: 具故非能立法之隨順法。旣破有記却我亦 T2272_.69.0021a14: 攝非能立之立具。麁漫甚矣。蓋有記意現・ T2272_.69.0021a15: 比・聖三雖非悟他能立於立論者自悟智 T2272_.69.0021a16: 生因之智故。此卽發言之因。此因有明顯義。 T2272_.69.0021a17: 故總名八能立之三。云何言非能立之隨 T2272_.69.0021a18: 順法諸所有事所攝耶。雖名立具非如秋 T2272_.69.0021a19: 篠所云七因明中餘三名立具疎漫法而 T2272_.69.0021a20: 已。所以有記釋義非謬。又秋篠云論體是言 T2272_.69.0021a21: 等。此釋違疏。旣云諸所有事卽因明故。若 T2272_.69.0021a22: 如秋篠。應言諸所有事一分名因明故不 T2272_.69.0021a23: 穩。三會正釋者。秋篠取七因明中總別合四 T2272_.69.0021a24: 十三事以爲諸所有事。今以四十三事根本 T2272_.69.0021a25: 則七因明。復論七因明之根本宗等八支。離 T2272_.69.0021a26: 此無七因明。故有記釋就根本論。秋篠就 T2272_.69.0021a27: 末而釋。應離本無末故。自我觀之則能 T2272_.69.0021a28: 所破俱是寂然。其體全無相違。又以音石 T2272_.69.0021a29: 意詳今此論疏文曰。釋此文有二意。一 T2272_.69.0021b01: 順古因明釋。二順陳那釋。初順古師釋
T2272_.69.0021b04: 立故。二順陳那釋者。所建立法者不相離
T2272_.69.0021b08: 今不乖返名能隨順法彰因卽明義也 名 T2272_.69.0021b09: 諸諸所所有有事事等者。洛西五智山道空 T2272_.69.0021b10: 師理趣釋私記曰。博古圖第二卷擧周穆王 T2272_.69.0021b11: 古鼎銘篆文。其中云●●●●。又明楊舛庵 T2272_.69.0021b12: 文集六十三擧古鍾鼎銘中亦復爾。明孟璿 T2272_.69.0021b13: 古逸詩載第二擧周宣王石鼓詩。其中有● T2272_.69.0021b14: ●●●句。注云爰獵爰獵之文。古文書寫法 T2272_.69.0021b15: 若遇如是文則用複字扶助筆勞。今文亦 T2272_.69.0021b16: 爾。云名諸所有事諸所有事卽是因明之 T2272_.69.0021b17: 文也。爾由古體書寫法爲名諸諸所所有有 T2272_.69.0021b18: 事事也。南京所藏古本都如是。慕古之徒勿 T2272_.69.0021b19: 易斯法 爲因照明等者。此文明持業釋 T2272_.69.0021b20: 之由。爲因照明謂卽言生・智了二因。此因能 T2272_.69.0021b21: 照明觀察所立宗義故。因卽照明。持業釋 T2272_.69.0021b22: 也
T2272_.69.0021b28: 第四釋中諸法本眞自性差別顯陳那論之
T2272_.69.0021c02: 第一釋通一切第四釋取陳那之釋爲好。 T2272_.69.0021c03: 諸法本眞雖無差異望能説人爲別也。陳 T2272_.69.0021c04: 那以外文釋門論字。妄説浮翳者。浮雲翳日 T2272_.69.0021c05: 喩妄説掩眞。爲破此妄遂申趣解正理 T2272_.69.0021c06: 之所由處。由謂門也。申謂論也。名爲門論」
T2272_.69.0021c13: 漸者進學入路。爲正理者。音石云。爲陳那正
T2272_.69.0021c25: 離釋。三約通別離釋。四總結合釋。今卽初 T2272_.69.0021c26: 文。云陳那本論故。天主入論是末也。今此 T2272_.69.0021c27: 釋分四段。必非取捨スヘキニ。含此多義示甚深 T2272_.69.0021c28: 標名也 由達此論等者。由通達此天主入 T2272_.69.0021c29: 論故。能悟入陳那所造因明正理也
T2272_.69.0022a03: 天主入論取所詮理名因明也 卽入論名 T2272_.69.0022a04: 者。謂天主論也。正理者陳那敎稱者。正理言 T2272_.69.0022a05: 雖似取所詮理。今共取陳那正理能詮敎。 T2272_.69.0022a06: 故云陳那敎稱也 由此因明等者。謂由此 T2272_.69.0022a07: 天主論因明論能悟入彼陳那論正理敎也」
T2272_.69.0022a10: 入所入論之通名者。音石云。能入謂天主因 T2272_.69.0022a11: 明。所入謂陳那因明 入正理者。若但云正 T2272_.69.0022a12: 理。則陳那論之別名。若加入言云入正理。
T2272_.69.0022a15: 理。則所入之論稱。今合能所入云入正理 T2272_.69.0022a16: 論。別稱者約陳那則但正理二字。約天主 T2272_.69.0022a17: 則加入言。一名師資別目。故云別稱也
T2272_.69.0022a25: 故。言亦照了宗果因也 並持業釋者。前三
T2272_.69.0022b06: 工者顧而失矣 已上第五釋已 又纂要中 T2272_.69.0022b07: 於此第五釋更助作三釋。一因明正理並佛 T2272_.69.0022b08: 本經之名。入者天主論名。能入佛説因明正 T2272_.69.0022b09: 理故。二因明通內外道名。正理者佛説名。 T2272_.69.0022b10: 入乃此論名。天主欲入佛説正理。三因明根 T2272_.69.0022b11: 本佛説名。入正理天主論。因能入因明正理
T2272_.69.0022b14: 四釋義。是亦應助第四非助第五。若不爾 T2272_.69.0022b15: 由纂助釋却濫疏主釋意。後學擇而居焉 T2272_.69.0022b16: 上來釋因明入正理五言中第二別作五釋 T2272_.69.0022b17: 竟 自下第三以五釋別配。此中三段。初因 T2272_.69.0022b18: 明二字配五釋。次正理二字配五釋。後明 T2272_.69.0022b19: 綺互釋 初因明別配如何
T2272_.69.0022b22: 明者。因者生了。明者能詮教也。明之因者。 T2272_.69.0022b23: 明者敵證者智。因者立論者言也。因與明者。
T2272_.69.0022b29: 敎。超取前釋豈疏主意。故知非也。唐前記 T2272_.69.0022c01: 云。屬在者隨應之義。若依第五釋。則因明者 T2272_.69.0022c02: 或屬陳那論或屬天主論。或屬能入所入 T2272_.69.0022c03: 之論。隨其所應故云屬在何敎。此解爲是。
T2272_.69.0022c08: 同。尤爲勝也
T2272_.69.0022c12: 名爲正理。次取能立破幽破道理。後取自
T2272_.69.0022c15: 今解云。初約體義以爲正理。後二約義以 T2272_.69.0022c16: 爲正理。而義萬差所憑不同。或取幽致存
T2272_.69.0022c19: 義別爲此異。而秋篠以體・義爲此差別。雖 T2272_.69.0022c20: 有道理不如有記以疏釋文爲此差別。 T2272_.69.0022c21: 疏中釋正理言從寬漸向狹之別。有記由 T2272_.69.0022c22: 是尤爲穩當 五總通前四者。秋篠云。有 T2272_.69.0022c23: 記云。但言正理更不異呼。卽是正理故云
T2272_.69.0022c26: 呼故。今解云。第五釋意。通取前前四以爲
T2272_.69.0023a01: 陳那・天主所名正理以正理名正理故。更 T2272_.69.0023a02: 設名言無所可言。通取前四正理名爲 T2272_.69.0023a03: 正理。此有記意。與秋篠・音石釋意無相違。 T2272_.69.0023a04: 然秋篠以無言破不穩。旣云更不異呼。但 T2272_.69.0023a05: 以正理爲名。破有名言以無言破。敵他 T2272_.69.0023a06: 所不許故。秋篠所破不當。而秋篠亦云不 T2272_.69.0023a07: 別説。卽有記云更不異呼詞異意同。學者審 T2272_.69.0023a08: 思。問。前四釋中釋正理言各別。何故云通 T2272_.69.0023a09: 取耶。答。第一正理諸法眞性。第五釋中以 T2272_.69.0023a10: 陳那敎云正理。亦談諸法眞性。第二釋正 T2272_.69.0023a11: 理立破幽破。是亦在第五釋中陳那敎裏。第 T2272_.69.0023a12: 三釋中正理所立宗。是亦在第五陳那敎稱 T2272_.69.0023a13: 中。第四陳那本論亦在第五中。故云第五總 T2272_.69.0023a14: 通前四也
T2272_.69.0023a17: T2272_.69.0023a18: 合成二十五釋者。秋篠鈔引唐前記云。且 T2272_.69.0023a19: 以第一釋因明而歷餘四正理合之爲五。
T2272_.69.0023a22: 歷餘四正理合爲五已。爾則其餘應云餘 T2272_.69.0023a23: 四亦爾也。四五合成二十也。疏文云合成 T2272_.69.0023a24: 二十五之合字。合前別配五作二十五也。 T2272_.69.0023a25: 如繫示圖。義准應知 恐文繁廣等者。結 T2272_.69.0023a26: 略文也。纂要中設餘釋綺互。非急所學。故 T2272_.69.0023a27: 略不擧。須者往見 上來釋因明正理入五 T2272_.69.0023a28: 字竟 自下釋論題三段文中第三加論字 T2272_.69.0023a29: 釋。此中有四。初釋論敎亦因明。二釋論言。 T2272_.69.0023b01: 三約能所詮合釋。四准瑜伽釋而釋。初中 T2272_.69.0023b02: 有二。初依初解釋。後依後四釋釋 初文 T2272_.69.0023b03: 如何 T2272_.69.0023b04: T2272_.69.0023b05: T2272_.69.0023b06: T2272_.69.0023b07: T2272_.69.0023b08: T2272_.69.0023b09: T2272_.69.0023b10: T2272_.69.0023b11: T2272_.69.0023b12: T2272_.69.0023b13: T2272_.69.0023b14: T2272_.69.0023b15: T2272_.69.0023b16: T2272_.69.0023b17: T2272_.69.0023b18: T2272_.69.0023b19: T2272_.69.0023b20:
T2272_.69.0023b25: 文云。明體是敎。因明卽論。持業釋也。依由 T2272_.69.0023b26: 此解云敎亦因明故。云依初解。又問。第一 T2272_.69.0023b27: 釋文明卽敎義。今敎卽因明義。稍似有違。何 T2272_.69.0023b28: 故云依標名初解。答。秋篠鈔曰。敎亦因明
T2272_.69.0023c07: 秋篠不穩。如前已辨。問。音石作二解意難 T2272_.69.0023c08: 辨別。如何爲勝。答。音石意云。初以因言爲 T2272_.69.0023c09: 語勢。其實雖明敎亦明義。今云亦因明。以 T2272_.69.0023c10: 因之明ト云之明今云敎亦明故。若不云因。 T2272_.69.0023c11: 則有此明能明何物之疑。故乘語勢云敎
T2272_.69.0023c14: 能明。准標名第一釋可解。然其因之明能 T2272_.69.0023c15: 明卽是論敎。持業釋也。敎卽因之明故含兩 T2272_.69.0023c16: 重離合。謂論敎體持因之明業用。持業得名。
T2272_.69.0023c24: 今疏云依後四釋。則此四釋亦應敎亦因明。 T2272_.69.0023c25: 何故今但云依初解敎亦因明而不云後第 T2272_.69.0023c26: 五釋中四釋敎亦因明耶。疏又通云。然依初
T2272_.69.0024a04: 石釋云非能詮也。故此天主論敎是所詮因 T2272_.69.0024a05: 明之資具故。雖非因明敎亦名因明。彼者 T2272_.69.0024a06: 指因明。此論所詮論敎爲資亦名因明也 T2272_.69.0024a07: 彼具者。前記云。具謂敎是宗因作具。故云具
T2272_.69.0024a13: 是正。音石釋意。今此疏文約明・明具而釋 T2272_.69.0024a14: 標名明與論之言全體同。故因之言爲語勢。 T2272_.69.0024a15: 强不用釋也
T2272_.69.0024a18: 擇性相等二句約性相門而釋。此由瑜伽
T2272_.69.0024a25: 依後四釋耶。答。音石由前記第二釋噵曰。 T2272_.69.0024a26: 後四解因明入正理五字並是所詮。若依初
T2272_.69.0024b03: 伽釋具解。此中有三段文。初從所爲立名。 T2272_.69.0024b04: 二從所詮立名。三從所依立名。今卽初也 T2272_.69.0024b05: 欲令隨證因等者。全准瑜伽釋文立今釋 T2272_.69.0024b06: 義。瑜伽釋曰。欲令證解瑜伽師地而説此
T2272_.69.0024b09: 違害。各有道理。若作證因。則證謂決解智。
T2272_.69.0024b12: 釋也。就此欲令隨證因等文古來三釋別。一
T2272_.69.0024b19: 證解以立其名。此論亦爾。欲令衆生證因
T2272_.69.0024c03: 所釋雖有道理難解
T2272_.69.0024c06: 復此論無倒辨説瑜伽師地。故以爲稱。如
T2272_.69.0024c09: 者。所入論也。天主論者能入論也。將辨説
T2272_.69.0024c16: 者邑云。彼論正明菩薩十地。依所説事以 T2272_.69.0024c17: 立其名。此論同彼。依彼所説因明・正理爲
T2272_.69.0024c20: 爲因明入正理。從其所詮所入以得其名。 T2272_.69.0024c21: 如十地經者。十地是所詮所入之法。經從於
T2272_.69.0024c26: 詮立名意全同也。邑師云從所説事。此亦
T2272_.69.0025a02: 論依止此地故以爲號。如水陸花。由是論
T2272_.69.0025a16: 自下第二擧造論主 T2272_.69.0025a17: 疏。商羯羅主菩薩造 鈔曰。擧造論主中分 T2272_.69.0025a18: 爲四文。初標牒造論主。二梵漢相對釋。三 T2272_.69.0025a19: 擧傳説釋名體。四總結。今文卽初科也
T2272_.69.0025a24: 傳説也 大自在天者。大梵天王。大日經疏
T2272_.69.0025b04: 於諸法中一一法上制立千名。後天帝釋 T2272_.69.0025b05: 廢其九百唯存百名。復於後時迦膩尼仙 T2272_.69.0025b06: 人更廢其九十但置十名今云骨鎖者十 T2272_.69.0025b07: 名中一也 因自立號者。因謂親也 以天 T2272_.69.0025b08: 爲主者。主謂崇也尊也 卽有財釋者。骨鎖 T2272_.69.0025b09: 主三字商羯羅天。主猶云尊。如釋迦云釋 T2272_.69.0025b10: 迦尊。而卽尊言亦釋迦也。今此菩薩因從 T2272_.69.0025b11: 天像誕故。此菩薩有骨鎖主全體天用有 T2272_.69.0025b12: 他用義以爲名故。有財釋也 T2272_.69.0025b13: 疏。此論是彼之所造也 鈔曰。第四總結造 T2272_.69.0025b14: 論主。造者製作義。叙理名述。先來有故。作
T2272_.69.0025b17: 疏。第三明妨難者 鈔曰。自下四門分別中 T2272_.69.0025b18: 第三門也。音石噵曰。總有七難卽爲七對
T2272_.69.0025b26: 相等者。第一重答也。因三相者。一遍是宗法 T2272_.69.0025b27: 性。二同品定有性。三異品遍無性也。如下疏 T2272_.69.0025b28: 釋。名義寬故者。音石曰。因是貫宗・喩説。故
T2272_.69.0025c11: 相等者。古徳兩家釋異。一者後記意云。非 T2272_.69.0025c12: 唯八能立中一相。宗由此八能立等立。總
T2272_.69.0025c21: 由能立爲因義名因明也。宗由此因・喩能 T2272_.69.0025c22: 立者而立。故云因明。則一切皆成。故今疏 T2272_.69.0025c23: 文云總名因明也
T2272_.69.0025c27: 破反似令他悟故名因明者。似破立反眞
T2272_.69.0026a02: 此眞因生決解智云眞明也。似因等翻是
T2272_.69.0026a05: 應通眞似。何故今無簡言但云因明耶
T2272_.69.0026a08: 眞似。後答文者兼明眞似。釋初答文諸家 T2272_.69.0026a09: 釋文雖異意大同也。周邑二記意同。秋篠由 T2272_.69.0026a10: 後記文曰。因明但取其眞不喚似者名爲 T2272_.69.0026a11: 因明。但擧其眞則攝似故。如唯識言亦攝
T2272_.69.0026a17: 邑記曰。眞明似明俱得名明。故因明名雙
T2272_.69.0026b01: 也。此問意言立量成自所立令他決智生 T2272_.69.0026b02: 是因明也。爾過破是破他不成自立。應非
T2272_.69.0026b05: 應是因明。過破・似破三支旣闕。以言少故
T2272_.69.0026b10: 敵者付其過也。似破者於無過量敵者付
T2272_.69.0026b14: 破他。是因明。量破文非有破他。應非因 T2272_.69.0026b15: 明。答。但是量破皆過破。約寬標過破量破。
T2272_.69.0026b18: 能違比量。決定相違中能違比量。豈非量破。
T2272_.69.0026b27: 過破同眞能破。雖然爲別。量破雖他不立 T2272_.69.0026b28: 量今立量而破他宗義也。過破他立量時
T2272_.69.0026c03: 明類故者初重答文也。解此答文古來有三 T2272_.69.0026c04: 家。初前記第一釋云。似破非因明。過破是因 T2272_.69.0026c05: 明類。是眞能破。自無過失能生立者・證者
T2272_.69.0026c18: 殊勝。而以似破爲因明釋甚爲委細。前記
T2272_.69.0026c21: 生他智明得因明名。是名眞破。能生立・證
T2272_.69.0026c27: 似齊名因明。眞與似更互影略。先已攝故
T2272_.69.0027a02: 見因比證答也 立破有言智等者。音石曰。 T2272_.69.0027a03: 眞立眞破者。是言及智並起故可是因明。現 T2272_.69.0027a04: 比量心等之體非是言。名爲無言。不能
T2272_.69.0027a07: 故可云因明。現・比二量無照解義無立言
T2272_.69.0027a11: 有二釋。一云。約四分釋。見者見分。由見
T2272_.69.0027b01: 故名因也。亦者非但名明亦因也。而評二 T2272_.69.0027b02: 釋云。二説之中後説好也。此答本意但明二
T2272_.69.0027b05: 非是言故名無言。不能親生敵證智故名
T2272_.69.0027b08: 因故。有因非言。爲顯此義故云見因亦明
T2272_.69.0027b12: 分・自證分。現比量此唯因非言。各有因明
T2272_.69.0027b18: 分説今詳三家云。以音石爲殊勝。此疏 T2272_.69.0027b19: 文答但明二量非明四分道理炳然。秋篠 T2272_.69.0027b20: 合三分・二量説。雖有道理釋義未痛快
T2272_.69.0027b23: 以能量・所量量果約見分・自證分釋文曰。 T2272_.69.0027b24: 見因亦明者。見因謂見分。是三量中能量故
T2272_.69.0027b28: 之能量也。是釋現量智之見分故別加證言 T2272_.69.0027b29: 自證亦因者。自證分亦能量故云亦因。體 T2272_.69.0027c01: 是自證故卽照明。由此等義三分共因明也。 T2272_.69.0027c02: 何故以三分釋因明爲現比量之答耶。答。
T2272_.69.0027c07: 妨以因從果答也。此問意。謂智生智了是因 T2272_.69.0027c08: 亦明可名因明。言了義了言生義生非是
T2272_.69.0027c15: 云因應ト云非明。此是問意
T2272_.69.0027c18: 成義答 是明之因者。初重答也。秋篠曰。初
T2272_.69.0027c25: 因。第四囀聲也 或皆順照成等者。第二重 T2272_.69.0027c26: 答。釋此答意有三家別。家家得失。初周記 T2272_.69.0027c27: 云。問。言生・言了不是其義。答中可言順照 T2272_.69.0027c28: 成宗。義生了卽了スレハ宗義何得答言順成。 T2272_.69.0027c29: 宗體卽義故。答。凡言義者爲有二。今取因
T2272_.69.0028a06: 照。言・義二生名爲順成。或宗中言・義名爲
T2272_.69.0028a09: 解。亦由言・義照顯所宗名爲了因。皆能相
T2272_.69.0028a12: 盡疏意也。次邑記釋寔盡疏意。順照成義巧 T2272_.69.0028a13: 妙作釋。誠所不及。後秋篠釋。但一往釋。釋
T2272_.69.0028a18: 不定・定差答也。此問意者。因喩能立可説 T2272_.69.0028a19: 因明等者。宗爲所立因爲スルヰトニ能立。喩能 T2272_.69.0028a20: 助因能立所宗故亦能立。能立正是因明也。 T2272_.69.0028a21: 因無濫失。可説因明。宗無此義。應非因
T2272_.69.0028a25: 順古師答。今卽初也 由不決定等者。有 T2272_.69.0028a26: 三家釋。一者後記曰。由不決定者。因喩名 T2272_.69.0028a27: 爲能立今古共同。唯宗一箇古今稍異。或 T2272_.69.0028a28: 爲能立。或爲所立。由不決定故。所立宗
T2272_.69.0028b10: 立因喩決定共許故名因明
T2272_.69.0028b13: 宗。旣是能明。其所立宗但是所明。能明力强
T2272_.69.0028b20: 但名能立。陳那。天主承於先聖以爲後論。 T2272_.69.0028b21: 言不違古宗亦因明。故新師二論云。宗等多
T2272_.69.0028c01: 濫留眞答也
T2272_.69.0028c04: 卽明周記意云。謂敵證智了。是言生因之果。
T2272_.69.0028c15: 尤不是。了因三及了宗智果卽明者。非果之 T2272_.69.0028c16: 明。故爲不正。所餘如秋篠破 三者。是果 T2272_.69.0028c17: 非明。唐前記曰。如所立宗更不能顯他。
T2272_.69.0029a14: 第四釋本文門也
T2272_.69.0029a18: 説唯爲講義之資。題云總攝要義鈔。其 T2272_.69.0029a19: 後於平安城處處講此疏及九箇度。每 T2272_.69.0029a20: 開講筵以相傳之古説刪補繁約訂正 T2272_.69.0029a21: 功成。冀因明論廣行邪正頓分所學者得 T2272_.69.0029a22: 五明善巧疾獲得無上菩提資糧
T2272_.69.0029a25: 其講之暇訂正先所集總攝要義改題今 T2272_.69.0029a26: 云智解融貫鈔。冀由是學斯論道者速
T2272_.69.0029b05: T2272_.69.0029b06:
T2272_.69.0029b09: 傳法相宗沙門 基辨撰 T2272_.69.0029b10: 自下第四大門正釋本文也。此中大分爲四。 T2272_.69.0029b11: 初標疏總科。次牒論文總攝要義頌。三隨
T2272_.69.0029b14: 疏。第四釋本文者 鈔曰。疏初所列大段四 T2272_.69.0029b15: 門分別第四科也。至疏釋竟之總科也 次 T2272_.69.0029b16: 牒論文總攝要義頌者 T2272_.69.0029b17: 疏。論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現量與比量 T2272_.69.0029b18: 及似唯自悟 鈔曰。此一頌是此論一部之 T2272_.69.0029b19: 大旨也。名八門二益頌。此云總攝要義頌。 T2272_.69.0029b20: 謂以八門二益總攝瑜伽等諸論所説一切 T2272_.69.0029b21: 因明要義故也。如下疏文具明 自下第三 T2272_.69.0029b22: 隨牒述釋。此中有四段。初示一部之大科。 T2272_.69.0029b23: 自述曰一部至隨應釋故之文是也。二略 T2272_.69.0029b24: 釋頌文。自初頌之中至後方自悟之文是 T2272_.69.0029b25: 也。三以三門廣辨頌八義。自辨此八義已 T2272_.69.0029b26: 下之文是也。四隨標別釋。自此中宗等多言 T2272_.69.0029b27: 已下論疏文是也 初中有三。初示大科。次
T2272_.69.0029c04: 隨頌・長行論次第標牒釋八門兩益之宗 T2272_.69.0029c05: 故。今云標宗隨釋分 末後一頌等者。論且 T2272_.69.0029c06: 止斯事已下至文盡是也 次就大科分 T2272_.69.0029c07: 子科者
T2272_.69.0029c10: 云有二 擧類標宗者。以八義爲二類所 T2272_.69.0029c11: 謂兩益。是此一論所詮大旨。故云擧類標 T2272_.69.0029c12: 宗也。藏俊曰。准此科文斯論應以八義
T2272_.69.0029c15: 類 。凡宗者即論所詮。故以八義爲論所宗。
T2272_.69.0029c18: 通與別二例。如對法論通明論宗以中道 T2272_.69.0029c19: 爲宗。別明以蘊等三科爲宗。無離三科 T2272_.69.0029c20: 彼所明。故具如對法抄。因是秋篠所釋就 T2272_.69.0029c21: 別所明。若玄應等云今論以立破爲宗 T2272_.69.0029c22: 故理門曰爲欲簡持能立・能破義中眞實
T2272_.69.0029c25: 以陳那論爲本故。通明則應如玄應。今疏 T2272_.69.0029c26: 就別明宗云標宗。故以秋篠釋爲是正也 T2272_.69.0029c27: 三明初分二科由者
T2272_.69.0030a05: 意。次隨應釋故之言。彰長行中以前八義
T2272_.69.0030a08: 也。問。條貫者。條謂分也。條言分義類爲八。 T2272_.69.0030a09: 自可知焉。貫謂通也。云何既分八義今云 T2272_.69.0030a10: 貫通是耶。答。以八義分二類。即以一類 T2272_.69.0030a11: 各通四義。故今云條貫。若但云條而不言 T2272_.69.0030a12: 貫。則各以一類通四義不彰。故今云條 T2272_.69.0030a13: 貫也。此文意言。此一頌以八義爲二類兩 T2272_.69.0030a14: 貫通。即是標出八義兩益因明宗旨也。故 T2272_.69.0030a15: 云條貫義類擧標論宗也 於前所標等者。 T2272_.69.0030a16: 釋前隨標別釋句。前者前頌文也。居長行 T2272_.69.0030a17: 前故。所標者即八義也。隨應釋者。至下長 T2272_.69.0030a18: 行釋頌八義非頌次第。隨其所應以爲六 T2272_.69.0030a19: 類釋此八義。故今云隨應釋也。至下自知 T2272_.69.0030a20: 此上總明分科由已。此下第二略釋頌 T2272_.69.0030a21: 文。此中有二。初總釋頌意。二八義別釋 T2272_.69.0030a22: 初總釋頌意者如何
T2272_.69.0030a25: 有八者八義差別。又矚者。矚謂視之甚也。伺 T2272_.69.0030a26: 視也 論各別顯者。上句擧悟他下句示自 T2272_.69.0030a27: 悟。是即論頌。至長行釋二悟混交不次。今 T2272_.69.0030a28: 簡長行云各別顯也。餘文可知 自下略
T2272_.69.0030b13: 成句。非以古八能立釋也。具謂具足。顯無 T2272_.69.0030b14: 闕支。正謂簡邪示無似過。宗義圓成者所立
T2272_.69.0030b19: 智故。必以因喩具正句不可言宗義圓成。 T2272_.69.0030b20: 若爾則云古今通論而宗義圓成句爲能立 T2272_.69.0030b21: 古師釋義尤堪依用。如何得以新師釋耶。 T2272_.69.0030b22: 答。今云宗義圓成彰無過非生他決智。 T2272_.69.0030b23: 至疏注釋如具辨釋今正立教・理二證 T2272_.69.0030b24: 以釋此文。應成此文陳那家釋非古今通 T2272_.69.0030b25: 論義。初立教證者。此注釋初標陳那能立 T2272_.69.0030b26: 簡非古今通論。次云由此論顯眞而無妄 T2272_.69.0030b27: 義亦兼彰具而無闕。既云義不云言。若通 T2272_.69.0030b28: 古則宗言爲能立應不云義。陳那但取 T2272_.69.0030c01: 不相離宗義爲宗義圓成。今文彰是。復次 T2272_.69.0030c02: 云宗由言顯。此宗言但云不相離宗義。非 T2272_.69.0030c03: 云詮言。既今云由言顯故。由是應知疏 T2272_.69.0030c04: 主意今就唯陳那家釋能立。若强云古今 T2272_.69.0030c05: 通論。則次下文可謂宗言以言顯已。如何 T2272_.69.0030c06: 以言顯言耶。故知非古今通論。又立理證 T2272_.69.0030c07: 者。今文云宗義圓成而不云宗言。若古師 T2272_.69.0030c08: 能詮言爲宗故。明知以不相離宗云宗義 T2272_.69.0030c09: 簡古彰但陳那義。此文意説。因喩具正則不 T2272_.69.0030c10: 相離宗義必是圓成。故爲眞能立也 顯以 T2272_.69.0030c11: 悟他者。基辨云。意言顯因・喩具正而宗義圓
T2272_.69.0030c14: 此文意也。若此意則訓讀應言因喩具正宗 T2272_.69.0030c15: 義圓成顯以悟他故名能立也
T2272_.69.0030c18: 義圓成句。三釋顯以悟他句結上。四簡非 T2272_.69.0030c19: 違決釋成悟他。今即初也 陳那能立者。能 T2272_.69.0030c20: 立有古今異。今但就陳那家彰能立。故是 T2272_.69.0030c21: 簡言也 唯取因喩者。唯言謂簡去宗取因 T2272_.69.0030c22: 及喩。是陳那家能立證也 古兼宗等者。周 T2272_.69.0030c23: 記等以此句爲古今通論。古謂古因明師。
T2272_.69.0030c26: 家也。上句簡云陳那能立故。非通古釋能 T2272_.69.0030c27: 立 因喩二義等者。陳那家唯取因喩爲 T2272_.69.0030c28: 能立故。今立因喩二義釋能立也 一者 T2272_.69.0030c29: 具而無闕者。秋篠曰。夫論定因要具與正
T2272_.69.0031a04: 減過性也。謂三相中闕一有三闕二有三闕 T2272_.69.0031a05: 三有一合七闕減過也。等者等取古師八闕
T2272_.69.0031a08: 意釋スト云意同。等言亦同釋。今難秋篠・音石等 T2272_.69.0031a09: 曰。此等言云等取古師八闕減者。疏注所 T2272_.69.0031a10: 言具而無闕者。應彰古師八能立。八能立 T2272_.69.0031a11: 中以宗爲能立。何故今立具無闕義標唯
T2272_.69.0031a14: 上云因・喩二義。而此等言等八能立中除
T2272_.69.0031a17: 與喩外有現・比等三量。何今不云因・喩及 T2272_.69.0031a18: 三量有二義耶。上既但云因喩。故此等言 T2272_.69.0031a19: 非等八能立。但是就陳那家釋能立也。今 T2272_.69.0031a20: 云離七等釋具無闕。謂離七闕減彰因三 T2272_.69.0031a21: 相具而無闕也。等言彰喩具同異無闕合
T2272_.69.0031a28: 此有釋亦未盡。音石爲勝
T2272_.69.0031b02: 故置亦云。亦因・喩二義也 能依所依者。
T2272_.69.0031b07: 就言云能所依俱無過。皆滿足則無過。故 T2272_.69.0031b08: 滿足與無過全無差別。如何義別作支圓 T2272_.69.0031b09: 與成就之釋別耶。二義俱同云能所依滿 T2272_.69.0031b10: 足・無過意無別故。二師俱不辨二義能所 T2272_.69.0031b11: 依義有差別。尤爲麁漫。今別設一解云。支 T2272_.69.0031b12: 圓者支謂宗言支。圓謂無過。此初義意約宗 T2272_.69.0031b13: 言支無過爲宗圓成。故此所言能依言謂宗 T2272_.69.0031b14: 法。所依言謂有法。今取極成能別・極成有 T2272_.69.0031b15: 法爲言支圓。此是由音石解釋初義已
T2272_.69.0031b18: 正也。故此文釋成就所言能依謂不相離 T2272_.69.0031b19: 宗體。所依謂宗依也。宗體正立由因・喩眞。
T2272_.69.0031b22: 成。而非明宗言圓成也。此由秋篠釋能所
T2272_.69.0031b25: 秋篠釋第二義。自免如前難也。又問。今既 T2272_.69.0031b26: 釋支圓言云言支圓。釋次所依明宗依正。 T2272_.69.0031b27: 是即非明宗言圓成耶。答。雖明支圓明 T2272_.69.0031b28: 宗依正。皆爲明宗義圓成。非言支・宗依正 T2272_.69.0031b29: 圓不宗義圓成故。由是自知。今此疏文就 T2272_.69.0031c01: 陳那家釋成能立。非通古今釋也
T2272_.69.0031c09: 顯也 眞而無妄者。應上正而無耶之句。眞 T2272_.69.0031c10: 謂非似。妄謂似過・闕過。無似・闕云無妄。 T2272_.69.0031c11: 意言。總立言論顯説能立因・喩正眞而無 T2272_.69.0031c12: 邪妄也 義亦兼彰者。義謂所立宗義。亦言 T2272_.69.0031c13: 亦能立因喩正無邪。兼謂言無妄義亦正。 T2272_.69.0031c14: 故云兼彰。彰謂顯明 具而無闕者。應上具 T2272_.69.0031c15: 而無闕之句。意言。大抵所立宗義圓成必由
T2272_.69.0031c18: 義亦具無闕。宗義眞無妄故能立言亦眞無 T2272_.69.0031c19: 妄。互相兼彰亦復如是 發此誠言下。正 T2272_.69.0031c20: 釋顯以悟他句。誠言者上所言眞無妄具無 T2272_.69.0031c21: 闕眞立誠言也 生他正解者。雖立言具無 T2272_.69.0031c22: 闕眞無妄。不令他生決智。是違決失不 T2272_.69.0031c23: 名誠言。故論道眞必在悟他。敵他智了不 T2272_.69.0031c24: 生。立言無生因義。無言智生因。是非因明。 T2272_.69.0031c25: 故本釋云顯以悟他名能立 宗由言顯者。 T2272_.69.0031c26: 宗謂不相離宗。言謂眞能立因・喩。由因・喩
T2272_.69.0032a01: 句 決定相違者如下似能立中 雖無闕 T2272_.69.0032a02: 過者。言・義三支具無闕非正立。不令生他 T2272_.69.0032a03: 決智名爲似立。此論道眞能立唯在悟他。 T2272_.69.0032a04: 故以顯以悟他釋能立也
T2272_.69.0032a07: 後注釋。今即本釋文也 敵申過量者。今此 T2272_.69.0032a08: 云敵言非證敵之敵。指根本立者名爲敵 T2272_.69.0032a09: 也。立能違量能破之人必在敵證者敵。本 T2272_.69.0032a10: 量立者申有過量。則其敵者立量顯立過 T2272_.69.0032a11: 失。此時本立量人是能破人敵故今名爲敵 T2272_.69.0032a12: 也 善斥其非等者。音石曰。斥其非者。顯他
T2272_.69.0032a15: 顯也。又能破人雖不顯過。立因等妙而徵 T2272_.69.0032a16: 誥本量宗。是即立量破也。所謂能違量也。彰 T2272_.69.0032a17: 示能破有二。一顯他過。二立量破也
T2272_.69.0032a20: 破有二理。三結能破名。今即初也 此有 T2272_.69.0032a21: 二義等者。疏文易了。問。立量破與顯他過 T2272_.69.0032a22: 有何差別。答。秋篠・音石釋意爲別。秋篠曰。 T2272_.69.0032a23: 若立比量破他執者皆立量破。此即亦通 T2272_.69.0032a24: 顯過破。如四相違及違決等能違量等。又若 T2272_.69.0032a25: 不立量。但顯他過如立量時三支之中隨 T2272_.69.0032a26: 應有過敵人見過顯示其過。若立量破必 T2272_.69.0032a27: 顯他過。若顯他過未必立量。即立量寬顯他
T2272_.69.0032b01: 同。又顯他過直取本量顯過破故。雖實是 T2272_.69.0032b02: 本量人爲自證者・敵者爲他。今准立量破 T2272_.69.0032b03: 能斥過敵爲自證者及所斥過本量主云他
T2272_.69.0032b06: 了也。以音石釋爲勝。音石意云。不當本 T2272_.69.0032b07: 量別立能違量等是也。是即雖不顯他過 T2272_.69.0032b08: 對他成自立則他宗義自破。是云立量破 T2272_.69.0032b09: 也。如四相違等能違量是也。顯他過者直 T2272_.69.0032b10: 取本量顯過破及顯他過立量是也。如是 T2272_.69.0032b11: 二義差別易分。故音石爲勝也
T2272_.69.0032b16: 明論。恐不穩當何不穩當。謂如成唯識等 T2272_.69.0032b17: 諸論雖以性相門有顯他過之説亦兼有 T2272_.69.0032b18: 立量徵誥義故基疏中一一立量破也。故
T2272_.69.0032b21: 相違中能違比量等豈非量破。何云無文
T2272_.69.0032b24: 中四相違能違量。三支無過。豈非立量破之
T2272_.69.0032b27: 文含立量破。成唯識文等是顯他過含立量
T2272_.69.0032c04: 悟。故云發言等。亦云敗彼由言也 由言 T2272_.69.0032c05: 者。由立因等能詮言。理門云。唯有共許決
T2272_.69.0032c10: 本釋。後註釋。今即初也 三支互闕者。支有 T2272_.69.0032c11: 二。初言三支謂宗・因・喩也。二義三支謂因三
T2272_.69.0032c17: 也 故名似立者。結上也
T2272_.69.0032c20: 後釋似立名結。今即初也 闕支者闕言三 T2272_.69.0032c21: 支 隨應闕減者。秋篠曰。問。陳那。若有體
T2272_.69.0032c25: 二義不圓成故。是非闕減過性之闕。闕因・
T2272_.69.0033a02: 云宗等隨應闕也。有・無體闕約義三支是 T2272_.69.0033a03: 陳那義。至下應知。非今所論。故秋篠釋可 T2272_.69.0033a04: 謂穿矣 設立具足等者。施設建立言支 T2272_.69.0033a05: 具量。由義闕不共許諸過隨生云有過也」
T2272_.69.0033a08: 異・簡不簡別僞立妄陳。證・敵悟是顯過。若 T2272_.69.0033a09: 不發言邪謬難顯。興言彰妄。敵他指過自 T2272_.69.0033a10: 負。此名似立也
T2272_.69.0033a13: 注釋。今即初也 敵者量圓等者。由邑記音 T2272_.69.0033a14: 石意。此敵言存二意。一云證敵之敵。謂根 T2272_.69.0033a15: 本立者量無失圓證敵之敵妄生彈詰名似
T2272_.69.0033a20: 也。所申過起者。能破申言有過失名似 T2272_.69.0033a21: 也
T2272_.69.0033a24: 敵言亦准本釋有二意 十四過類者。具
T2272_.69.0033a29: 過非能破顯他過。第二義釋所申過起。即 T2272_.69.0033b01: 有過非能違立量破也
T2272_.69.0033b04: 者。六釋中相違釋。彰非能立之能破亦非 T2272_.69.0033b05: 能立即能破而置與言。故云表多體相違 T2272_.69.0033b06: 也 立破眞似者。眞能立・眞能破・似能立・似 T2272_.69.0033b07: 能破也
T2272_.69.0033b14: 釋唯悟他。二會違文。初中亦二。初釋悟他。
T2272_.69.0033b19: 已前各各所立宗義自本定存也。疏釋云本 T2272_.69.0033b20: 所解故。音石曰。勝論立聲無常。聲論立常
T2272_.69.0033b23: 難分。發眞因喩言。則邪正始著。疏釋云未 T2272_.69.0033b24: 共許者。彰未申因喩已前宗義各各一許 T2272_.69.0033b25: 一不許也 由況既彰等者。此句云始顯因・ T2272_.69.0033b26: 喩言時。即彰悟他。若不顯因喩言。則無令 T2272_.69.0033b27: 悟他故。若申共許因喩時。所立宗是非邪 T2272_.69.0033b28: 正遂得明著也 眞似言興等者。言興二字 T2272_.69.0033b29: 彰悟他也。謂發無過因・喩言云眞言發。即 T2272_.69.0033c01: 眞能立。此眞立言起故宗成是正自曉。又 T2272_.69.0033c02: 發有過因・喩言云似言發。即似能立。此似
T2272_.69.0033c07: 是非著立・敵二中眞立破功成勝。似立破功 T2272_.69.0033c08: 成負也 彼此俱明者。生解云明。即明顯 T2272_.69.0033c09: 義。俱之言就眞立・破。則證敵俱。此俱解云 T2272_.69.0033c10: 俱明。若似立破。則證・立俱。此俱解云俱明。
T2272_.69.0034a01: 自成勝也 由他指述者。基辨謹按。此四字 T2272_.69.0034a02: 句准前由自發言文例。應在自功成負句 T2272_.69.0034a03: 上。恐寫誤錯亂歟。上句既以自發言爲所 T2272_.69.0034a04: 由眞立功成ト云勝也。此似立破亦以他指述 T2272_.69.0034a05: 爲所由似立破人自功成負也ト云。由他指述 T2272_.69.0034a06: 句在下不辨成負由故。今作此解。又就
T2272_.69.0034a12: 他中二釋唯言結 故者承上也 從多分
T2272_.69.0034a20: 今取第三。前二非今所用。梵云摩訶。翻云 T2272_.69.0034a21: 大或云多或云勝。以勝與多意同。今以從 T2272_.69.0034a22: 多分釋頌唯言令悟證他全敵他一分義 T2272_.69.0034a23: 邊勝多故也
T2272_.69.0034a26: 疏主釋理門會。三會論唯言。今即初也 T2272_.69.0034a27: 隨其所應者。如次疏文 爲開悟他者。此他 T2272_.69.0034a28: 言有證他與敵他別。如次疏釋
T2272_.69.0034b02: 此論會釋。今即初也。音石亦以此文云釋
T2272_.69.0034b05: 發因喩言生敵證解也 似立者簡牒 悟 T2272_.69.0034b06: 證及等者。音石曰。立論主者。敵者他顯過 T2272_.69.0034b07: 故。證者他與立者自二人解生故。云通悟 T2272_.69.0034b08: 自他也。眞立破唯悟他非通自悟也。自己
T2272_.69.0034b11: 他顯過已證他・立自有ト云過解生也 故言 T2272_.69.0034b12: 隨應者。故言承上。隨應者。眞立云敵證他。 T2272_.69.0034b13: 似立唯云證他。有此差別。又似能立。雖有 T2272_.69.0034b14: 立論主亦自悟故通自他悟義。今唯取悟他 T2272_.69.0034b15: 邊。以有如是差別。理門總説云爲開悟
T2272_.69.0034b24: 意。但證者他能悟。故今頌云悟他也 正與 T2272_.69.0034b25: 彼同者。此四字釋二論意已正會同句也。此 T2272_.69.0034b26: 以理門隨應悟他會此論云唯悟他也。音 T2272_.69.0034b27: 石曰。問。理門云似立悟他。此論云似立不 T2272_.69.0034b28: 悟他。二論既違。何云彼同耶。答。理門據證 T2272_.69.0034b29: 他云悟他。此論據敵他云不悟。全無違也
T2272_.69.0034c05: 承第一據多分義之詞也 此頌中等下。第 T2272_.69.0034c06: 一重釋。又眞立破等下第二重釋 據其多分 T2272_.69.0034c07: 等者。音石曰。疏有二釋。初釋意。謂能立・能 T2272_.69.0034c08: 破・似立・似破是四通悟證者他。故從多分 T2272_.69.0034c09: 立唯悟他。若少分似立似破亦通自悟也
T2272_.69.0034c18: 論唯悟他者。此有三解。一云。言總意別。二 T2272_.69.0034c19: 云。以少從多。三云。陳那盡理而言。天主意
T2272_.69.0035a03: 自悟。即是眞能破中顯過破悟他所攝。以能 T2272_.69.0035a04: 破者而爲主故。若不爾者。彼眞能破應非 T2272_.69.0035a05: 悟他。似立既爾。似破應爾。非自悟也。若爾 T2272_.69.0035a06: 似立既非悟他。便違論旨。若約悟證人。無 T2272_.69.0035a07: 違理失。又一解云。似立・似破本欲悟他。從 T2272_.69.0035a08: 本爲論。不名自悟。此二唯解俱不違理。
T2272_.69.0035a15: 釋也。多是勝義。大・多・勝三義同翻故。今顯 T2272_.69.0035a16: 多分云唯悟他。顯證他悟勝有之義。如前 T2272_.69.0035a17: 已釋。邑師以何云此文猶似未明耶。邑釋 T2272_.69.0035a18: 過猶未及也 又眞立破等者。第二重釋。以 T2272_.69.0035a19: 似從眞會唯言。是亦以顯勝義云唯也。音 T2272_.69.0035a20: 石曰。後釋意謂。似立破亦雖通自悟今從
T2272_.69.0035a23: 悟他此唯義亦顯勝義也
T2272_.69.0035a26: 釋 行離動搖者。此一句總示定・散二心現 T2272_.69.0035a27: 量相。散心現量亦無分別故。行謂心心所能 T2272_.69.0035a28: 縁行解相。動搖謂心散亂。離動搖者示無 T2272_.69.0035a29: 分別。簡有分別比・非境 明證衆境四字音 T2272_.69.0035b01: 石曰。定心現量。親冥自體者。音石曰。散心現
T2272_.69.0035b04: 像方爲現量知見救云。定心念念麁細不 T2272_.69.0035b05: 同。縁前影等是細中麁。超過已後有無分 T2272_.69.0035b06: 別現量知見アルハ。是麁中細。雖麁細別俱是現
T2272_.69.0035b13: 立二類結。今即初也 能縁行相等者。明 T2272_.69.0035b14: 定心現量相。不動搖者。示無分別。簡比・非 T2272_.69.0035b15: 量。因循照境者。一本作自唯照境。雖義意 T2272_.69.0035b16: 通作因循爲有味。備曰。因循者俗語也。即
T2272_.69.0035b19: 相。釋明證二字也 離分別心等下明散心 T2272_.69.0035b20: 現量相。離分別心者。示無分別心簡比・非 T2272_.69.0035b21: 量。自本釋行離動搖句而出。照符前境者。三 T2272_.69.0035b22: 類境中性境。明局自體者。離名言種類等現 T2272_.69.0035b23: 現別轉。故名現量者結定散二類現量相也」
T2272_.69.0035b28: 得自體者。散心現量性境無分別縁也。任運 T2272_.69.0035b29: 變故性境不隨心也
T2272_.69.0035c03: 注釋。今即初也 用已極成者。用共許因喩 T2272_.69.0035c04: 也 證非先許者。因・喩爲證令共許一許 T2272_.69.0035c05: 一不許宗也 共相智決者。貫通分別智即 T2272_.69.0035c06: 了宗智也。音石曰。言比量者了宗智也。故 T2272_.69.0035c07: 此論曰。言比量者。謂藉衆相而觀於義。相 T2272_.69.0035c08: 有三種。如前已説。由彼爲因於所比義
T2272_.69.0035c13: 量相 用已許法等者。音石曰。謂比量心以
T2272_.69.0035c18: 許宗也。因先所申故云先宗 雖將已許
T2272_.69.0035c22: 注釋。今即初也 行有籌度者。行謂行相。心 T2272_.69.0035c23: 心所行解相。即有分別心。下論云。謂有智
T2272_.69.0035c27: 衣等相不知分別心之影像妄謂得體也
T2272_.69.0036a06: 也 有二者。一有分別似現量。二無分別似 T2272_.69.0036a07: 現量。如眩翳・酒狂等。邑記曰。如任運見空
T2272_.69.0036a10: 論據決定等者。此通伏疑。此下論云似現量 T2272_.69.0036a11: 有分別智。何故今立無分別似現耶ト云。今文 T2272_.69.0036a12: 通云。下論據テ云有分別智決定似現量。非無 T2272_.69.0036a13: 分別。心皆唯現量ト云。故非無無分別似現量。 T2272_.69.0036a14: 秋篠鈔云。問。似現比於自共二相中爲得 T2272_.69.0036a15: 何相耶。答。得共相。問。若爾應是比量。何 T2272_.69.0036a16: 故名爲似現比耶。答。共相義寬。眞比義狹。 T2272_.69.0036a17: 以其稱理稱共相者名爲眞比。雖取共
T2272_.69.0036a21: 烟起立有火等。是妄因喩。即成邪宗 相 T2272_.69.0036a22: 違智起者。於霧等知有火故即相違智 T2272_.69.0036a23: 注。妄起因喩等二句明立者妄 順智不生 T2272_.69.0036a24: 等二句明敵者妄智隨生。秋篠曰。上二句釋 T2272_.69.0036a25: 謬成邪宗向。下二句釋相違智起向 所立 T2272_.69.0036a26: 設成等者。示違決也。三相具足雖所立成。 T2272_.69.0036a27: 由彼此乖角名似比量。彼此者。立敵宗因 T2272_.69.0036a28: 喩乖角也。周記云。即決定相違三相雖有所 T2272_.69.0036a29: 立。亦立敵各成二家自執異解名彼此乖
T2272_.69.0036b07: 初辨境幽・顯。二分智眞・似。今即初也 法 T2272_.69.0036b08: 有幽顯者。法謂諸法法體。對能縁智則境 T2272_.69.0036b09: 也。此中若現量智境則謂理與事。若比量智
T2272_.69.0036b12: 若現量境等者。於諸法法體中若現量境則 T2272_.69.0036b13: 理幽事顯。問。何故云理幽事顯耶。答。今約 T2272_.69.0036b14: 散心現量境論。故諸法境上空無我等理即 T2272_.69.0036b15: 幽隱云理幽也。五識親境共相違色聲等 T2272_.69.0036b16: 是爲事顯。若見道已上淨心現量。空無我等 T2272_.69.0036b17: 理非幽即名理顯。非今文用 若比量境等 T2272_.69.0036b18: 者。所立宗義名幽未所見邊名宗。是也。能 T2272_.69.0036b19: 立因喩名顯所見邊名因喩故
T2272_.69.0036b22: 比二智也。昧謂似也 眞現比者。謂現比量 T2272_.69.0036b23: 智。非云境也 於境幽顯四字是境也。俱明 T2272_.69.0036b24: 二字但眞非似。就云幽顯俱明。問云。因位 T2272_.69.0036b25: 五識現量縁境是顯。其境上之理幽。五識不 T2272_.69.0036b26: 縁。云何今云幽顯俱明耶。答。古師釋。今云 T2272_.69.0036b27: 俱明據因果二位合説。若言果位諸識及 T2272_.69.0036b28: 因中定位五識及五俱第六識。則理事俱明。 T2272_.69.0036b29: 若散位五識。事明理昧。或散五識親證事故。
T2272_.69.0036c03: 比智。於五識現量散位事明理昧。而定位第 T2272_.69.0036c04: 六識理明了故散定六識合説云俱明也。果 T2272_.69.0036c05: 位六識俱明不待論自應知。今文亦於眞 T2272_.69.0036c06: 現比言合説云俱明也。由是境幽顯三字 T2272_.69.0036c07: 亦現量是理幽事顯。若比量則所立幽能立 T2272_.69.0036c08: 顯隨應俱明。似現比三字示智。於境幽顯四 T2272_.69.0036c09: 字示境。俱昧二字示似智也
T2272_.69.0036c12: 此二者二種之二。非單之二。此言指上幽顯 T2272_.69.0036c13: 明昧。即眞現比與似現比故二種二 刊定 T2272_.69.0036c14: 者以兩益刊定二種二 唯悟自非他者。
T2272_.69.0036c17: 因也。次知所立無常宗等云果也。即了因
T2272_.69.0036c20: 謂自智行解。即現比因果。故刊定爲唯自悟 T2272_.69.0036c21: 也
T2272_.69.0036c26: 雖爾製述因明之權衡。根本但爲利有情 T2272_.69.0036c27: 大菩薩行善巧
T2272_.69.0037a01: 此中有三。初總標科。次示三門科。後隨科 T2272_.69.0037a02: 別釋 初總標科文如何 T2272_.69.0037a03: 疏。辨此八義略以三門 鈔曰。如文可 T2272_.69.0037a04: 知 次示三門科者
T2272_.69.0037a07: 體相同異者。即解論文辨八義體相之同 T2272_.69.0037a08: 異也 後隨科別釋者 T2272_.69.0037a09: 疏。明古今同異者 鈔曰。此下三門之中第 T2272_.69.0037a10: 一門。此門大分爲五。初明能立古今同異。 T2272_.69.0037a11: 二明能破古今同異。三明似能立古今同異。 T2272_.69.0037a12: 四明諸量古今同異。五總結。於似能破無 T2272_.69.0037a13: 古今同異故不論是也 初能立古今同異 T2272_.69.0037a14: 中亦分爲四。初明古八能立。二明古四能 T2272_.69.0037a15: 立。三明古三能立。四明今二能立 初明 T2272_.69.0037a16: 古八能立者
T2272_.69.0037a19: 明三箇論所説所立法。三會三箇論所説
T2272_.69.0037a22: 八能立同異 皆以自性差別下。明三箇論 T2272_.69.0037a23: 所説所立法 對法亦説者。對法第十六文 T2272_.69.0037a24: 也 八聖教量者。仁記曰。現量等三量皆是
T2272_.69.0037a27: 心縁於聖教以比量智知所詮理。故此聖
T2272_.69.0037b01: 者。基辨詳此文有通伏疑意。今以新師意 T2272_.69.0037b02: 疑云。三箇論説以立宗能立攝。若爾以何
T2272_.69.0037b05: 論疏述。古師意云。三論皆同以自性・差別 T2272_.69.0037b06: 爲所立也。自性謂先陳。差別謂後説。其先
T2272_.69.0037b09: 初能立中至而爲所立之文。擧説三箇論八 T2272_.69.0037b10: 能立因釋所立法竟 正教量者。對法説 T2272_.69.0037b11: 聖教量。名異體一。裏書云。仁曰。現量等三量 T2272_.69.0037b12: 皆是智也。問。何故聖教量名智耶。答。若不 T2272_.69.0037b13: 智者八義中能立・能破所攝。又理門云。現・ T2272_.69.0037b14: 比二量攝故。教是現量攝。理是比量攝。以現 T2272_.69.0037b15: 量智縁於聖教以比量智知所詮理。故此
T2272_.69.0037b18: 喩。二明瑜伽・顯揚不説合結所由三明 T2272_.69.0037b19: 對法不説總別二喩之由四明對法説合
T2272_.69.0037b24: 云。秋篠科釋通漫難了也。以音石噵科釋爲 T2272_.69.0037b25: 勝。此文初釋總別二喩由也 三引喩者 T2272_.69.0037b26: 總也者。音石裏曰。同喩・異喩之喩依・喩體雙
T2272_.69.0037c02: 雙擧云總。則恐謬以引喩爲但喩依。復以 T2272_.69.0037c03: 秋篠云從此中開等之言。可知喩依・喩體 T2272_.69.0037c04: 雙取云總也 同類異類等者。音石裏曰。別 T2272_.69.0037c05: 擧喩體也。喩依之處必有喩體故云總也。
T2272_.69.0037c16: 法。則總比況之體持似・類法用。持業釋也。 T2272_.69.0037c17: 問。總比況言是引喩故。由仁記・秋篠・音石 T2272_.69.0037c18: 意云總合同・異二喩之喩依・喩體也。則總 T2272_.69.0037c19: 比況中異喩喩依・喩體。云何可及似類法 T2272_.69.0037c20: 言耶。異喩不可似類宗・因故。應無似類 T2272_.69.0037c21: 法義。由此持業得名應不成耶。答。似謂均 T2272_.69.0037c22: 等義同義。故同喩喩依・喩體名爲似。類謂聚 T2272_.69.0037c23: 類。即一一異類義。如下疏釋。故今似類法之 T2272_.69.0037c24: 類者異喩喩依・喩體。似類法言同・異二喩喩 T2272_.69.0037c25: 依・喩體具足云總比況體持似・類法業用 T2272_.69.0037c26: 理無相違。問。若爾仁記・秋篠・音石同云以 T2272_.69.0037c27: 此總比況似類法之文擧喩所依。而復總比 T2272_.69.0037c28: 況等言何云有喩體耶。答。總比況似類法 T2272_.69.0037c29: 之言雙擧喩依・喩體。於中二字指喩所依。 T2272_.69.0038a01: 總合喩依・喩體處雖名總比況似類法。今
T2272_.69.0038a07: 異喩也 總別有殊等者。結釋三喩。總一別 T2272_.69.0038a08: 二合爲三種也
T2272_.69.0038a11: 外等者。秋篠曰。於兩喩所依之處取其諸 T2272_.69.0038a12: 所作者管因第二相。故同類中取一分之
T2272_.69.0038a20: 作。聲是無常古師結式云。是故得知聲是無
T2272_.69.0038a24: 著等者。正會違 前師者。音石噵曰。彌勒菩
T2272_.69.0038a27: 上開合異也。全無相違
T2272_.69.0038b11: 説一同喩能詮言而顯所作無常以敵論者 T2272_.69.0038b12: 令見邊極何爲無用引喩同喩説耶此文 T2272_.69.0038b13: 意也。不説異喩亦復意同 自下會違文
T2272_.69.0038b19: 故。不開二者合結亦離因無別體。何須別 T2272_.69.0038b20: 開耶。今通云。合・結雖離因・喩非有。令所 T2272_.69.0038b21: 立宗重得增明故須別立合結。此釋尤妙」
T2272_.69.0038b24: 合過。仍翻似能立立眞能立支故。今對法 T2272_.69.0038b25: 論中加合・結二 理須有合者。結立合支 T2272_.69.0038b26: 也
T2272_.69.0038b29: 申結支但合支。則合支不究意。詞必及結 T2272_.69.0038c01: 支。故云結亦須彰也 由此亦八之四字結 T2272_.69.0038c02: 八能立。亦言亦瑜伽・顯揚也。略纂中釋離 T2272_.69.0038c03: 宗・因・喩加餘五支云。五支皆能立具故束 T2272_.69.0038c04: 爲能立。何故名爲立具。謂合・結二支義顯 T2272_.69.0038c05: 定故。現・比二量發言解故。隨樂欲成立順 T2272_.69.0038c06: 自教故。此亦立具自可知已。又秋篠鈔中明 T2272_.69.0038c07: 陳那所立與瑜伽等八能立不相違曰。喩 T2272_.69.0038c08: 中説諸所作者皆是無常。因便合結義訖。瑜 T2272_.69.0038c09: 伽中同・異二喩攝入喩中。故五支攝宗・因・ T2272_.69.0038c10: 喩三。即知陳那三支本從瑜伽・對法採集而
T2272_.69.0038c13: 言智生因。故宗等三支相攝已也。又秋篠所 T2272_.69.0038c14: 釋亦雖巧妙。是原出賓疏釋故。不談現等 T2272_.69.0038c15: 三量相攝。以是爲麁。上來明古八能立竟」
T2272_.69.0038c18: 師。音石噵曰。古師意者。現量等三立具非眞 T2272_.69.0038c19: 能立。合・結二支因喩外無。故亦除之。喩合
T2272_.69.0038c22: 立同異中第三明世親三能立。此中有六 T2272_.69.0038c23: 段。初標三能立。二辨説唯三能立由。三明 T2272_.69.0038c24: 世親不説喩總・別由。四明不説合由。五 T2272_.69.0038c25: 明不説結由。六明現量等三不爲能立 T2272_.69.0038c26: 由 初標三能立者
T2272_.69.0039a01: 備記曰。此顯世親唯以宗・因・喩三爲能 T2272_.69.0039a02: 立之所由 必是多言者。宗・因・喩三能詮 T2272_.69.0039a03: 云多言也 多言顯彼等者。音石裏由備記 T2272_.69.0039a04: 意釋此文立二意。一云。以多言能詮能立
T2272_.69.0039a12: 立二釋是此文意。二釋之中初釋有理。第二 T2272_.69.0039a13: 尤勝。於因・喩不發言則無彰所立宗故。 T2272_.69.0039a14: 發宗・因・喩多言故
T2272_.69.0039a20: 論第十六文也。故者承上句終是見邊也 T2272_.69.0039a21: 所見邊者喩也 與未所見邊者宗也 和合 T2272_.69.0039a22: 正説者。音石裏曰。周記云。宗・因二處能立・ T2272_.69.0039a23: 所立共相隨順名爲和合。因・喩無過名爲
T2272_.69.0039a26: 顯了分者已見分。一本作已所顯了分無所 T2272_.69.0039a27: 字。爲爲正也。次未顯了分亦一本作未所 T2272_.69.0039a28: 顯了分。是亦無所字。爲是也 令義平等 T2272_.69.0039a29: 者。釋和合字。聲所作性與瓶所作性二義 T2272_.69.0039b01: 平等令不乖反無過正説名立喩也 名
T2272_.69.0039b06: 也。説者謂世親總説一喩以已令所立宗
T2272_.69.0039b19: 分明也 倒合倒成者。若云諸無常者見 T2272_.69.0039b20: 是所作。則成所作爲宗義是倒合。倒成宗 T2272_.69.0039b21: 也。故無合倒合過似能立中各別説也。基辨 T2272_.69.0039b22: 詳曰。今此文來。上明八能立中釋對法中 T2272_.69.0039b23: 別説合由云喩過既説無合・倒合翻立眞 T2272_.69.0039b24: 支理須有合。若不會斯文。則今世親不 T2272_.69.0039b25: 説合支却自成不盡理。爲會斯義今明 T2272_.69.0039b26: 世親不説合由。先叙似立中説無合・倒合 T2272_.69.0039b27: 過有別所由也。又後記云。喩中無合等
T2272_.69.0039c03: 説在等者。前會對法中云翻立眞支。今求 T2272_.69.0039c04: 別體都無故。於眞支中不須別説合結二 T2272_.69.0039c05: 也
T2272_.69.0039c09: 意依由如實論説五分曰。今説因初者。是 T2272_.69.0039c10: 第二分也。喩隨其後者。是第三分也。第三分 T2272_.69.0039c11: 中以其合義分明證無常宗已。更重説結。
T2272_.69.0039c19: 第二分。尤不允當。既云第二分。何今引釋 T2272_.69.0039c20: 初言耶。以舊論釋此文不應理。次由音 T2272_.69.0039c21: 石意謂。云諸所作者皆見無常如瓶等。合 T2272_.69.0039c22: 作法中因・喩・合・結已具足訖。基辨釋云。云 T2272_.69.0039c23: 諸所作者即説因初也。初者猶云纔也。次 T2272_.69.0039c24: 云皆見無常如瓶。則喩隨其後。而合義圓 T2272_.69.0039c25: 究竟名爲結。由是合外無別有結。是音石 T2272_.69.0039c26: 意也。以此解尤爲勝 一何煩長等者。後 T2272_.69.0039c27: 記曰。但離因・喩外更無別合結。故但説三
T2272_.69.0040a02: 合瓶是所作瓶是無常聲是所作聲亦無常。
T2272_.69.0040a07: 本作之者不是。音石裏曰。意云。立論者現 T2272_.69.0040a08: 量等三疎有悟他。故瑜伽等説爲能立也。 T2272_.69.0040a09: 然親不悟他故。世親陳那等論不説爲能 T2272_.69.0040a10: 立也。敵論者現量等三親唯悟自都不悟 T2272_.69.0040a11: 他。故不爲能立也。問。何故云立者現量 T2272_.69.0040a12: 等三疎悟他而云敵者現量等三唯悟自耶。 T2272_.69.0040a13: 答。立者現量等三。是立者先自悟現知諸法 T2272_.69.0040a14: 自性及比知諸法差別。智即生因發立量 T2272_.69.0040a15: 言方成就眞比量。疎有悟他。又敵者現量 T2272_.69.0040a16: 等三。現自悟知立者所立宗及自悟比知立 T2272_.69.0040a17: 者能立言等。故云唯是自悟不悟他也 故 T2272_.69.0040a18: 非能立者。如前所云。現等三量非唯悟他 T2272_.69.0040a19: 故。世親陳那等不説爲能立也
T2272_.69.0040a22: 能立所立。二以聲明法難陳那。三以陳那 T2272_.69.0040a23: 義答。四以陳那家會釋古師以宗爲能立 T2272_.69.0040a24: 義。今文即初科也 今者陳那等二句正明 T2272_.69.0040a25: 新師立二能立 宗爲所立者。明與古師 T2272_.69.0040a26: 所立異 自性差別等者。明今家不相離宗
T2272_.69.0040b02: 答。極成有法・極成能別。是故云二並極成
T2272_.69.0040b07: 以不相離宗正所諍名爲所立。若爾自性・
T2272_.69.0040b12: 一許一不許。是即所諍。名不相離性宗。是
T2272_.69.0040b17: 中。有宗能詮爲能立之義。然今云定除其 T2272_.69.0040b18: 宗者。宗與因・喩相對説能所立義故云於
T2272_.69.0040b21: 古今違中一分助古師論。故宗亦有能立 T2272_.69.0040b22: 義。今云定除其宗者。就新師實義而論也。 T2272_.69.0040b23: 是故秋篠所釋可謂未可
T2272_.69.0040b26: 然者轉語。今承上明二能立已轉以多 T2272_.69.0040b27: 言難也。此問難意何事云何難耶。謂由印度 T2272_.69.0040b28: 聲明法多言以婆達聲呼故。今此天主論梵 T2272_.69.0040b29: 本以婆達聲説能立。故知因・同喩・異喩三 T2272_.69.0040c01: 是多言。云何前文云陳那家但説因・喩二 T2272_.69.0040c02: 法以爲能立。若爾因・喩二言應云以婆達 T2272_.69.0040c03: 泥聲説。云何云婆達説。如何ト云是問意也 T2272_.69.0040c04: 依聲明等者。略纂曰。八囀聲中一一各有一・ T2272_.69.0040c05: 二・三言。呼一言婆多謂。二言婆達儞。多言
T2272_.69.0040c08: 此能立等者。就此疏文古來有問答。會此 T2272_.69.0040c09: 疏與理門論之相違。問但一問兩重難勢也。 T2272_.69.0040c10: 音石噵擧此難問云。問。婆達喃等三聲中 T2272_.69.0040c11: 依何聲説能立之言耶。答。疏曰。今此能立
T2272_.69.0040c17: 邑記等答。初周記答者如前記云。即有三 T2272_.69.0040c18: 釋。一謂。違理門故疏文爲錯。二謂。疏中別 T2272_.69.0040c19: 處引理門中云以一言説能立文證能立 T2272_.69.0040c20: 義。而今云能立多言今疏文錯也。三謂。理 T2272_.69.0040c21: 門説能立一言。説因・同喩・異喩三共能成
T2272_.69.0040c25: 釋未詳。但云共能成不擧證釋故。是亦隔 T2272_.69.0040c26: 靴搔痒未痛快已。又明燈鈔中引前記第 T2272_.69.0040c27: 一・第二釋云有記云而判謬釋。寔好。第
T2272_.69.0041a01: 由宗因喩等多言總成一巧而能存立自 T2272_.69.0041a02: 宗比量外難息言也。依聲明法能立言有 T2272_.69.0041a03: 三種。一者婆達南。此云一能立。即是一言 T2272_.69.0041a04: 也。顯是一比量也。二者婆達泥。此云二能 T2272_.69.0041a05: 立。即是二言。顯二比量也。三者婆達那膩 T2272_.69.0041a06: 耶。此云多能立。即是多言。顯三比量也。今 T2272_.69.0041a07: 梵本中以婆達南一言呼宗等多言。總成 T2272_.69.0041a08: 一量合爲一巧能存知自宗。故不以婆達
T2272_.69.0041a11: 論相違曰。定賓疏釋理門之疏故。彼疏所 T2272_.69.0041a12: 言不違理門梵本道理應爾。雖然明燈鈔
T2272_.69.0041a15: 能立。若爾應云陳那能立婆達儞聲説。何故
T2272_.69.0041a18: 説。是此疏意。爾以賓疏云宗因喩等多言總 T2272_.69.0041a19: 成一巧爲一能立・一比量秋篠鈔等會此 T2272_.69.0041a20: 疏與理門之違爲不穩當。賓疏云宗・因・ T2272_.69.0041a21: 喩等多言爲一能立・一比量故。似古今通 T2272_.69.0041a22: 論不當於一因二喩云多云一之新師義。 T2272_.69.0041a23: 必勿依用。第三邑記等答者。彼記問曰。理門
T2272_.69.0041b04: 喩總成一能立性。如椽・梁・戶多總成一舍。
T2272_.69.0041b07: 一由誠文釋故。由此證文可知。理門論説 T2272_.69.0041b08: 一言總合一因二喩云一。非對多之一。故 T2272_.69.0041b09: 非婆達南一言。必不可對此疏婆達而論 T2272_.69.0041b10: 相違也。是兩師意。邑云此開彼合。泰云總 T2272_.69.0041b11: 成一以別多。意全相同。周記第三釋雖似 T2272_.69.0041b12: 邑・泰不出依據故不足依用。秋篠由賓 T2272_.69.0041b13: 周爲疏錯。此業不可敢用。但由邑・泰兩師
T2272_.69.0041b22: 此云義三支也。二者言言。一因二喩是言言
T2272_.69.0041b26: 相之言名爲多言。沼師云。天主約因三相以
T2272_.69.0041b29: 婆達聲説 非要三體者。後記曰。但是一因
T2272_.69.0041c04: 就三體云多言也 T2272_.69.0041c05: 疏。陳那以後略有三釋 鈔曰。自下明二 T2272_.69.0041c06: 能立。四文第四以新師會古師。此中五段。 T2272_.69.0041c07: 初標牒會釋。二第一釋。三第二釋。四第三 T2272_.69.0041c08: 釋。五明設會釋之由。今文即初科也 陳 T2272_.69.0041c09: 那已後者。義斷曰。此乃廣前人所釋。何云
T2272_.69.0041c12: 第二釋者文軌師之所傳也。第三釋者大乘 T2272_.69.0041c13: 基之所傳也。前二傳者各見彼疏。第三傳即
T2272_.69.0041c17: 過。基辨云。似字非必爲謬。云相符失故
T2272_.69.0041c20: 爲能立。不必具有此之三意。故此所論三 T2272_.69.0041c21: 釋不可俱契聖心。以余管見所窺初釋理 T2272_.69.0041c22: 應爲當。破第二・第三如邑記中。基辨詳 T2272_.69.0041c23: 邑記破第二・第三釋曰。此中第一・第二雖 T2272_.69.0041c24: 餘師釋。疏主擧是不用取捨。然邑記中漫 T2272_.69.0041c25: 作破斥。恐違疏主意歟。以是至次第二・三 T2272_.69.0041c26: 釋下擧邑師破一一返破如左 T2272_.69.0041c27: 又音石噵全由邑記大妄謬。不可依用已。
T2272_.69.0042a03: 之中不作取捨爲正。如次下辨
T2272_.69.0042a10: 曰。初釋意云。以宗能詮言爲能立也。以宗
T2272_.69.0042a13: 所詮義爲所立也。又音石裏釋第一釋云
T2272_.69.0042a16: 常。別別能詮言上所詮義爲所立也。非云 T2272_.69.0042a17: 合宗能詮。若云合宗能詮上所詮義則濫第 T2272_.69.0042a18: 三釋故今釋云宗言。別別能詮。必不可濫 T2272_.69.0042a19: 合宗能詮 故瑜伽論等者。擧古師以所詮 T2272_.69.0042a20: 義爲所立證。纂要云。雖言簡古不必無
T2272_.69.0042a23: 云不爾慈氏・無著等。會釋成新師義。非必 T2272_.69.0042a24: 簡嫌古師也 一自性二差別者。纂曰。瑜伽 T2272_.69.0042a25: 等言所立自性者。謂有立爲有無立爲無。 T2272_.69.0042a26: 此直立有法爲有無。不爭有法之上餘差 T2272_.69.0042a27: 別名爲自性。如立我有及以非有等 所 T2272_.69.0042a28: 立差別者。謂有上立有上無上立無上常 T2272_.69.0042a29: 立爲常無常立無常等。是爭有法之上別
T2272_.69.0042b07: 此瑜伽文前所引連續文也。有八種者上擧 T2272_.69.0042b08: 八能立也 其宗能詮之言者。此下疏文。備 T2272_.69.0042b09: 記曰。宗唯以能詮言爲能立也。除宗因・喩 T2272_.69.0042b10: 等餘七能立是能詮言及所詮義並名能立
T2272_.69.0042b28: 立。爲因喩成以爲所立。慈氏等意。約成義 T2272_.69.0042b29: 邊宗言爲能。陳那等意。據因所成宗爲所
T2272_.69.0042c03: 一本作彼於論説不可也。又作彼於次論 T2272_.69.0042c04: 意與作彼於次説相同。意云。宗能詮言爲 T2272_.69.0042c05: 因喩所成故雖亦所立。以能詮宗言就宗
T2272_.69.0042c08: 彼言能詮宗言。以彼於宗・因・喩次第瑜伽 T2272_.69.0042c09: 等説能立也。邑記・後記牒文以彼於次説 T2272_.69.0042c10: 句冠次文首未穩當也。後人急謄致此鹵 T2272_.69.0042c11: 莽歟
T2272_.69.0042c17: 伽文。此文甚難解了。邑記釋此文曰。既言
T2272_.69.0042c20: 釋曰。彼論又問何故次釋因耶。又問何故 T2272_.69.0042c21: 次引喩耶。又問何故次説因・喩耶。雖爾既 T2272_.69.0042c22: 因喩等皆不言立。唯於彼宗獨名爲立。由
T2272_.69.0042c26: 宗耶而復云所愛樂故亦云宗義。即是宗 T2272_.69.0042c27: 所立之證也。顯示言即以能詮宗言爲能 T2272_.69.0042c28: 立之證也 故亦所立等者。已下疏主文也。 T2272_.69.0042c29: 故謂承上。亦言亦于能立。宗能詮言雖亦 T2272_.69.0043a01: 所立非決定云所立也 非定所立者。秋
T2272_.69.0043a06: 別義故亦云能立 猶如於因喩等者。此下 T2272_.69.0043a07: 明雖立因通能所立但名能立。而申宗亦 T2272_.69.0043a08: 但名所立也。秋篠曰。引喩顯之。即引 T2272_.69.0043a09: 因通能・所義以喩宗言也。喩助成因。因 T2272_.69.0043a10: 爲所立喩爲能立。因能成宗。宗爲所立因 T2272_.69.0043a11: 爲能立。宗言亦爾。宗能成義。義爲所立宗 T2272_.69.0043a12: 爲能立。因能立宗。宗爲所立因爲能立。其
T2272_.69.0043a22: 成。以作因喩所成爲不正云悉如音石辨。 T2272_.69.0043a23: 然今考音石噵以作因喩所成本爲正作 T2272_.69.0043a24: 釋。故瑞源所言虛妄之甚。後學勿惑。贈僧 T2272_.69.0043a25: 正所傳疏本亦作因喩所成。我黨學者須依 T2272_.69.0043a26: 音石。此文意言例如因雖喩所成故應爲 T2272_.69.0043a27: 所立但名能立。宗亦復爾。宗能詮所成宗 T2272_.69.0043a28: 所詮義定唯所立。則以此所詮義名爲所立
T2272_.69.0043b02: 立。宗所詮義定唯所立故獨是名所立也。基 T2272_.69.0043b03: 辨詳云。猶如於因等下通難。難云。宗能詮言 T2272_.69.0043b04: 爲因喩所成則名所立。亦不名能立耶。
T2272_.69.0043b11: 今。今即初也 諸法總集等者。秋篠曰。瑜伽 T2272_.69.0043b12: 十五所説所成立義有二。一自性。二差別。 T2272_.69.0043b13: 以此諸法自性・差別總爲一聚爲所成立。 T2272_.69.0043b14: 於中別隨自意所許取一自性及差別。合
T2272_.69.0043b17: 名若義總是所應立法。故云所立。此中且擧 T2272_.69.0043b18: 一聲立比量時。若名若義皆云能立。今立
T2272_.69.0043b21: 未立宗時。此一句尤妙談。秋篠等亦雖有此 T2272_.69.0043b22: 意。文不云未立宗時總所應立法故。意味 T2272_.69.0043b23: 難彰故。以音石甚爲殊妙若教若理等者。 T2272_.69.0043b24: 秋篠曰。諸法體・義通能所詮。故云若教若
T2272_.69.0043c07: 常即違自教。十八界中瓶盆車乘及心心所 T2272_.69.0043c08: 等他外道等亦許無常。今更立量犯相符過。
T2272_.69.0043c11: 今以別宗立彼總集一切無常義。故對非 T2272_.69.0043c12: 除聲餘不許一切無常者。總集之中有一 T2272_.69.0043c13: 分相符之過。爲簡此過云隨應有。隨應對 T2272_.69.0043c14: 彼所不許無常者以量立時有所立宗義
T2272_.69.0043c19: 音石爲盡。後學須知。又今私釋此疏文總 T2272_.69.0043c20: 意言。一切諸法無一不所立者。故今總集 T2272_.69.0043c21: 自性・差別若教若理俱爲所立。故瑜伽論一 T2272_.69.0043c22: 切法名所立宗義。若爾應有違教・相符等 T2272_.69.0043c23: 過失。有此難故云隨應有遮妨。於總集一 T2272_.69.0043c24: 切法俱爲所立者之中隨其所應未所許 T2272_.69.0043c25: 者立量諍故。不犯過失有所立宗義也。
T2272_.69.0044a02: 取彼一分聲無常等對敵所申也。即此名宗。
T2272_.69.0044a05: 證知總聚諸所作者皆是無常。由是説宗
T2272_.69.0044a17: 秋篠鈔由邑記云。雖此對宗等者。總中一分 T2272_.69.0044a18: 對敵所申故云對宗。因・喩所成故云所立。 T2272_.69.0044a19: 別能立總亦名能立。取能立總邊古師名 T2272_.69.0044a20: 能立。約因・喩所成陳那等名所立。故不相
T2272_.69.0044a24: 若倒讀則失義。宗謂一分聲無常等宗。亦是 T2272_.69.0044a25: 所立者。亦能立。爲因・喩所成邊則宗是所 T2272_.69.0044a26: 立。雖然此一分言・義能立總集無常等義 T2272_.69.0044a27: 邊。以古師宗名能立也。又音石噵由邑記 T2272_.69.0044a28: 云。雖此對宗説爲能立。因・喩成故亦是所立
T2272_.69.0044b02: 甚不是。疏中無此意故
T2272_.69.0044b05: 那等者。等取天主也 瑜伽等者。等顯揚 T2272_.69.0044b06: 對法 理不相違者。陳那等取爲因・喩所 T2272_.69.0044b07: 成邊宗名所立。瑜伽・顯揚・對法取能成總 T2272_.69.0044b08: 宗邊別宗名能立雖隨所望名殊。於理 T2272_.69.0044b09: 全無相違 瑜伽等不説等者。明理不相 T2272_.69.0044b10: 違之由。等言等顯揚・對法 不説宗非等 T2272_.69.0044b11: 者。音石裏曰。仁云。不言宗必定非所立定
T2272_.69.0044b14: 也。仁記會意如是。音石噵本宗非字傍噵宗 T2272_.69.0044b15: 非所立四字。恐補所立二字脱歟。或國讀應 T2272_.69.0044b16: 讀不説宗非一向唯能立故歟。庶幾後學 T2272_.69.0044b17: 得善本訂正焉。音石裏書中載邑法師設 T2272_.69.0044b18: 立四難破斥此第二釋之文。其第一難云。 T2272_.69.0044b19: 且第二釋中。若以一分別宗成立總聚之 T2272_.69.0044b20: 義者。此所成立義爲對敵耶爲不對耶。若 T2272_.69.0044b21: 不對敵。何須立是。若對敵者。總聚義還 T2272_.69.0044b22: 爲一分別宗中宗法。既云一分別宗入總 T2272_.69.0044b23: 集。若爾能立所攝總聚應非所立。第二難 T2272_.69.0044b24: 云。又以別宗聲無常等爲能立成總者。如 T2272_.69.0044b25: 何立量成耶。第三難云。又總・別相望爲宗。 T2272_.69.0044b26: 別宗於爲能立應無力。何名能立。第四難 T2272_.69.0044b27: 云。若別宗爲總聚宗義爲能立。別宗應爲 T2272_.69.0044b28: 因・喩。若爾應不名宗。如何云説別宗爲
T2272_.69.0044c02: 總集中隨應對彼所不許無常者以量立
T2272_.69.0044c05: 申。是即所立爲非能立。古師所云宗能立 T2272_.69.0044c06: 者能詮宗言。今第二釋所言。別宗以言申 T2272_.69.0044c07: 量未立量時總聚中不許無常者。今由別 T2272_.69.0044c08: 宗能立爲所立者雖不申言爲所立義。故 T2272_.69.0044c09: 非能立。申言能立不申言而所成是所立。 T2272_.69.0044c10: 但成義故。別宗爲因喩所成。爲總宗之能 T2272_.69.0044c11: 立。總宗依別宗能立之所立。云何得云能 T2272_.69.0044c12: 立所攝總集便非所立耶。又第二難亦不 T2272_.69.0044c13: 爾。隨其所應成故云以別成總。如前記 T2272_.69.0044c14: 廣釋。總中一分別宗對敵所申故。立量因・ T2272_.69.0044c15: 喩所成自能立總。又總聚所立未立別宗 T2272_.69.0044c16: 時。隨應敀然應立法故名所立。邑師未辨 T2272_.69.0044c17: 此別難云此如何成。眩迷之甚 又第三難 T2272_.69.0044c18: 亦不爾。一切立量因・喩能立合云諸所作者 T2272_.69.0044c19: 皆是無常等。而其力用隨應及一切所立法。 T2272_.69.0044c20: 今所言別宗亦有及一切力用之因・喩能 T2272_.69.0044c21: 成宗言。自應有及隨應一切法之力能立
T2272_.69.0044c24: 立義而會釋。非因・喩爲能立義。何今難 T2272_.69.0044c25: 云若爲因・瑜便不名宗耶。由是等義邑 T2272_.69.0044c26: 師所難一以不當。勿輒依用。此第二釋雖 T2272_.69.0044c27: 餘師傳無取無捨。疏主列是爲會古今 T2272_.69.0044c28: 文。諸哲鑒後學悉識察焉
T2272_.69.0045a02: 興福寺菩提院內妙光院應章順大僧都 T2272_.69.0045a03: 之請講斯疏。隨講抄記之畢 T2272_.69.0045a04: 囘向無上大菩提 囘向四恩法界海 T2272_.69.0045a05: 域龍末資沙門基辨 T2272_.69.0045a06: 聽衆交名 T2272_.69.0045a07: 世尊院章順大僧都 窪轉經院 徳 T2272_.69.0045a08: 藏院 福園院章胤 大慈院堯延 T2272_.69.0045a09: 竹林院盛範 專映 T2272_.69.0045a10: T2272_.69.0045a11: T2272_.69.0045a12:
T2272_.69.0045a15: 法相大乘沙門基辨撰
T2272_.69.0045a20: 今即初也。此即以古師意會陳那家也 T2272_.69.0045a21: 自性差別者。先陳・後説所詮體・義也 合所 T2272_.69.0045a22: 依義者。合謂能詮合宗也。所依義者能詮合 T2272_.69.0045a23: 宗所依別別所詮義也。不云不相離性。秋篠
T2272_.69.0045a26: 者但説有法爲宗。以法成有法故。二者但 T2272_.69.0045a27: 説法爲宗。有法上法是所諍故。三者以有 T2272_.69.0045a28: 法及法爲宗。彼別非宗。合此二種宗所成
T2272_.69.0045b03: 此合宗名不相離性。義濫古今。故秋篠鈔 T2272_.69.0045b04: 破是。古師無不相離性言故。若混此名言 T2272_.69.0045b05: 則失第三會釋實義。此第三會釋實義所言 T2272_.69.0045b06: 合宗名秋篠所云古師三説中第三以有法 T2272_.69.0045b07: 及法爲宗義。合二能詮言爲宗能立。其合 T2272_.69.0045b08: 宗上所詮別別先陳・後説義名所立法。別別 T2272_.69.0045b09: 所詮義是能詮宗之所依處故云合所依義 T2272_.69.0045b10: 也。能詮宗爲能依。秋篠由是以第三釋名 T2272_.69.0045b11: 能所依依對。又能詮宗是合。所立宗是別別 T2272_.69.0045b12: 所詮義。由是亦名合離對
T2272_.69.0045c02: 疏文意也。總立別故者。邑云。此釋合宗爲 T2272_.69.0045c03: 能立之所由也。將總合宗立二別故。問。 T2272_.69.0045c04: 如何以總立二別耶。答。若無不相離性和
T2272_.69.0045c08: 和合彼二甚不可也。濫新師故。如上由秋 T2272_.69.0045c09: 篠辨。今釋此總立別故文云。總者有法・法 T2272_.69.0045c10: 合宗。別者自性及差別之所詮義也。故合宗 T2272_.69.0045c11: 爲能立。故云總立別故也 非此總宗等下 T2272_.69.0045c12: 明能詮合宗名所立亦名能立也。此總宗 T2272_.69.0045c13: 者。有法・法合能詮宗云總宗也。此之言指 T2272_.69.0045c14: 上句總言也。秋篠釋云。能依合宗即得二名
T2272_.69.0045c19: 法・法申能詮言。即由以因・喩成故亦可 T2272_.69.0045c20: 名所立 由非定所立等者。此能依合宗雖 T2272_.69.0045c21: 爲因・喩所立。由決定但非所立有能立
T2272_.69.0045c25: 通宗有能所立名已。今此文以陳那釋合 T2272_.69.0045c26: 宗會古今但以共許因喩等者。秋篠鈔云。 T2272_.69.0045c27: 陳那等意古師所説有法・法等此皆先共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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