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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中邊論述記 (No. 1835_ 窺基撰 ) in Vol. 44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行番号:有/無] [返り点:有/無] [CITE]
T1835_.44.0031a01: T1835_.44.0031a02: T1835_.44.0031a03: T1835_.44.0031a04: 翻經沙門基撰 T1835_.44.0031a05: 論曰此諸菩薩至有何功徳 述曰。既説三 T1835_.44.0031a06: 慧之因。近世得何功徳。第二辯果。先爲問 T1835_.44.0031a07: 起 T1835_.44.0031a08: 論頌曰此増長善界入義及事成 述曰。上 T1835_.44.0031a09: 一句聞令因縁増。第二句入義令所縁増。及 T1835_.44.0031a10: 事成者顯得果滿。此者此作意。此其因也。此 T1835_.44.0031a11: 因能令善界増。此因能入義等 T1835_.44.0031a12: 論曰聞所成慧至所聞實義 述曰。聞慧縁 T1835_.44.0031a13: 教。思慧縁義。初聞善種増。後聞便入義 T1835_.44.0031a14: 論曰。修所成慧至修治地故 述曰。修慧通 T1835_.44.0031a15: 者。無漏故事業滿。何者所滿。一謂能趣入。二 T1835_.44.0031a16: 謂能修治地。趣入者入十地佛地故。修治者 T1835_.44.0031a17: 修十地。除障増徳入佛地故。此三慧大乘中 T1835_.44.0031a18: 云何皆縁教。又通幾地因果等者。聞正縁教。 T1835_.44.0031a19: 少亦縁義。思正縁義。少亦縁教。其有漏修捨 T1835_.44.0031a20: 教縁義。若後得修亦縁教義。故説三慧皆縁 T1835_.44.0031a21: 教生。又有漏者在初二劫。若無漏者據實唯 T1835_.44.0031a22: 修。以聞思二多分別故。無漏説無。然十地經 T1835_.44.0031a23: 説能堪能思能持。説三慧者。此於修慧義説 T1835_.44.0031a24: 三故。彼唯八地已去。今以義准初地即得無 T1835_.44.0031a25: 漏三慧 T1835_.44.0031a26: 論曰作意正行有何助伴 述曰。自下第二 T1835_.44.0031a27: 釋作意伴。此初問起。後爲正解 T1835_.44.0031a28: 論頌曰此助伴應知即十種法行 述曰。就 T1835_.44.0031a29: 正解中。合有二頌半。分爲三段。初一頌半正 T1835_.44.0031b01: 明助伴因法位。次有半頌。明伴所生福果。後 T1835_.44.0031b02: 有半頌。問釋妨難。明伴因法中。初半頌擧助 T1835_.44.0031b03: 伴。體即十法。後有一頌。列十行名。此即初 T1835_.44.0031b04: 也 T1835_.44.0031b05: 論曰應知如是至之所攝受 述曰。非安立 T1835_.44.0031b06: 慧。思惟大乘能獲功徳。行十法行亦得徳生。 T1835_.44.0031b07: 此爲彼伴故。名攝受者。助伴義由作意。故能 T1835_.44.0031b08: 増善界等。由法行故増益福徳。彼爲正因。 T1835_.44.0031b09: 此爲縁助。因生智慧。伴増福徳。若因若伴。二 T1835_.44.0031b10: 所得法皆功徳收 T1835_.44.0031b11: 論曰何等名爲至諷誦及思修 述曰。此中 T1835_.44.0031b12: 問答列十行名 T1835_.44.0031b13: 論曰於此大乘有十法行 述曰。顯十法行 T1835_.44.0031b14: 非於小乘可獲此福。所以如後 T1835_.44.0031b15: 論曰一書寫 述曰。如顯揚第二卷末説於 T1835_.44.0031b16: 善藏。善藏若多若少。尊重恭敬書持法行。謂 T1835_.44.0031b17: 自書寫。若使他寫。亦此中收 T1835_.44.0031b18: 論曰二供養 述曰。彼説。若劣若勝。諸供養 T1835_.44.0031b19: 具供養法行。謂自供養。若令他將自物供。并 T1835_.44.0031b20: 此中攝 T1835_.44.0031b21: 論曰三施他 述曰。彼説。若自書已。由矜愍 T1835_.44.0031b22: 心施他法行。令他將自經施他。亦此中攝。令 T1835_.44.0031b23: 他寫已而施於他亦是施他。彼論但説慇重 T1835_.44.0031b24: 者。故不説他書。此論文通 T1835_.44.0031b25: 論曰四若他誦讀專心諦聽 述曰。彼説。若 T1835_.44.0031b26: 他發意。恭敬尊重以微妙聲宣揚闡讀。由仰 T1835_.44.0031b27: 作故諦聽法行。若誦若讀若講若勸他聽。竝 T1835_.44.0031b28: 此中收。然相似行 T1835_.44.0031b29: 論曰五自披讀 述曰。彼説。發淨信解。恭敬 T1835_.44.0031c01: 重心披讀法行。勸他披讀亦此中收。此論但 T1835_.44.0031c02: 説自讀慇重修。不説遺他彼論不違 T1835_.44.0031c03: 論曰六受持 述曰。彼論當第七。彼第六是 T1835_.44.0031c04: 諷誦。彼解受持名爲温習。解云。既諷誦已爲 T1835_.44.0031c05: 堅持。故以廣妙音温習法行。由諷誦爲先。故 T1835_.44.0031c06: 有此説。此論者不能行行。若能行行時所持 T1835_.44.0031c07: 教名受持。故第六。彼論唯約依行行已受持。 T1835_.44.0031c08: 故第七説。以在諷誦後故自爲勸他。並此相 T1835_.44.0031c09: 似故 T1835_.44.0031c10: 論曰七正爲他開演文義 述曰。彼當第八。 T1835_.44.0031c11: 云悲愍他。故傳授與彼。隨其廣略開演法行。 T1835_.44.0031c12: 令他開演亦此中收 T1835_.44.0031c13: 論曰八諷誦 述曰。彼第六説。爲欲修習法 T1835_.44.0031c14: 隨法行。從即受已諷誦法行。勸他諷誦亦此 T1835_.44.0031c15: 相似法行 T1835_.44.0031c16: 論曰九思惟 述曰。獨處閑靜極善研尋。稱 T1835_.44.0031c17: 理觀察思惟法行。即是思慧勸他亦然。然是 T1835_.44.0031c18: 相似 T1835_.44.0031c19: 論曰十修習 述曰。彼説。如所思惟。修行奢 T1835_.44.0031c20: 摩他毘鉢舍那。爲欲趣入。乃至爲令諸所求 T1835_.44.0031c21: 義成就法行。此中諷誦受持。如薩婆多唯生 T1835_.44.0031c22: 得善。此中既是三慧助伴即通加行善。加行 T1835_.44.0031c23: 善十中何者聞慧伴。何者思慧伴。何者修慧 T1835_.44.0031c24: 伴。幾福幾智。前八是聞。第九是思。第十是修 T1835_.44.0031c25: 慧。前八多縁教。故生長智。故十皆是智。生智 T1835_.44.0031c26: 亦然。十皆是慧。又隨其義六波羅蜜何者助 T1835_.44.0031c27: 伴。既是何度 T1835_.44.0031c28: 論曰行十法行者獲福聚無量 述曰。此下 T1835_.44.0031c29: 第二明伴福果。此爲問起。擧頌答之 T1835_.44.0032a01: 論曰修行如是至其量無邊 述曰。總釋頌 T1835_.44.0032a02: 之大綱。其文易了。自他利故。久成佛故。果福 T1835_.44.0032a03: 無量。近亦可知 T1835_.44.0032a04: 論曰何故但於至不如是説 述曰。自下第 T1835_.44.0032a05: 三問釋妨難。前十法行頌中雖無簡別。顯揚 T1835_.44.0032a06: 等論亦唯言於菩薩藏。即是一切十種法行。 T1835_.44.0032a07: 非於二乘阿含經等。故爲此問 T1835_.44.0032a08: 論頌曰勝故無盡故由攝他不息 述曰。謂 T1835_.44.0032a09: 上一句由二縁故非於二乘。由下一句釋上 T1835_.44.0032a10: 二義 T1835_.44.0032a11: 論曰於此大乘至獲最大果 述曰。將釋頌 T1835_.44.0032a12: 文先擧大意出其所以 T1835_.44.0032a13: 論曰一最勝故二無盡故 述曰。即頌上句。 T1835_.44.0032a14: 此立因宗 T1835_.44.0032a15: 論曰由能攝益至説爲最勝 述曰。頌下句 T1835_.44.0032a16: 中一由字通二處言。此中即釋下句中二字 T1835_.44.0032a17: 半。二乘教不利樂他。故非最勝。此即因宗之 T1835_.44.0032a18: 初。自攝謂攝受。令入法内。益謂利益。令得福 T1835_.44.0032a19: 慧。或攝謂安樂。益謂利益。他無邊故福亦無 T1835_.44.0032a20: 邊 T1835_.44.0032a21: 論曰由雖證得至説爲無盡 述曰。釋下頌 T1835_.44.0032a22: 二字半。由字通故。由雖證得無餘涅槃者。顯 T1835_.44.0032a23: 不住生死。利益他事而恒不息者。顯不住涅 T1835_.44.0032a24: 槃。即顯大乘住無住處。非如二乘不住生死 T1835_.44.0032a25: 唯住涅槃。故名無盡。即悲智廣大福亦無邊。 T1835_.44.0032a26: 由上二縁。於二乘教行十法行不生福慧。雜 T1835_.44.0032a27: 集論十四説。以菩薩藏一切有情利樂依故。 T1835_.44.0032a28: 建大義故。無上無量大功徳聚所生處故。前 T1835_.44.0032a29: 二因與此同一。後一因與此別 T1835_.44.0032b01: 論如是已説至其相云何 述曰。自下第三 T1835_.44.0032b02: 解隨法正行。於中有二。初結前生後。後依問 T1835_.44.0032b03: 釋。此即初也 T1835_.44.0032b04: 論頌曰隨法行二種至諸菩薩應知 述曰。 T1835_.44.0032b05: 自下第二依問正釋。於中十二頌。初之一頌 T1835_.44.0032b06: 初明隨法有二。烈名勸菩薩知。後十一頌依 T1835_.44.0032b07: 二章門。次第別解。此即初也。於中上三句擧 T1835_.44.0032b08: 數列名。第四句勸菩薩知。頌言隨法行者。或 T1835_.44.0032b09: 擇滅涅槃等名之爲法。隨順彼行名隨法行。 T1835_.44.0032b10: 或教名爲法。依教奉行名隨法行。第三句中 T1835_.44.0032b11: 轉變二字通無散亂。第二句中。謂諸二字通 T1835_.44.0032b12: 無顛倒。二體非一。故名爲諸。所無體異能無 T1835_.44.0032b13: 體殊。故名轉變。成轉變者謂即二無轉去所 T1835_.44.0032b14: 治變得能治。或變却所治轉得能治。或轉體 T1835_.44.0032b15: 即變。以能治非一能治彼所治。所治亦非一。 T1835_.44.0032b16: 故言轉變。下文但解二無。不解轉變二字。安 T1835_.44.0032b17: 慧釋云。無散亂體即此奢摩他。由無散亂修 T1835_.44.0032b18: 於止故。無顛倒體即此毘鉢奢那。由無顛倒 T1835_.44.0032b19: 修毘鉢奢那故。通九種定四種慧也 T1835_.44.0032b20: 論曰隨法正行至應正了知 述曰。總釋頌 T1835_.44.0032b21: 文出正行體。且無散亂有幾種耶 T1835_.44.0032b22: 論曰此中六種至六作意散亂 述曰。別解 T1835_.44.0032b23: 二無。初解無亂。顯所無六。兼列六名 T1835_.44.0032b24: 論曰此六種相云何應知 述曰。問無相 T1835_.44.0032b25: 論頌曰出定於境流至諸智者應知 述曰。 T1835_.44.0032b26: 別解二無。有十一頌。初之一頌解初正行所 T1835_.44.0032b27: 無散亂。次有十頌。解所無顛倒無顛倒相。此 T1835_.44.0032b28: 即初頌。上三句顯六亂作用。第四句勸智者 T1835_.44.0032b29: 知 T1835_.44.0032c01: 論曰此中出定至自性散亂 述曰。解六散 T1835_.44.0032c02: 亂。如顯揚十八對法第一唯識等説。若無五 T1835_.44.0032c03: 識希縁外境。常在定中都無出因。故由五識 T1835_.44.0032c04: 而出於定。自性散亂應出定名。此體即是眼 T1835_.44.0032c05: 等五識。不取相應觸受等法。識是主故。由是 T1835_.44.0032c06: 有説。通漏無漏。二解如佛地轉五得智中及 T1835_.44.0032c07: 唯識論説 T1835_.44.0032c08: 論曰於境流者至即外散亂 述曰。縁妙欲 T1835_.44.0032c09: 故自體即是隨惑散亂。顯揚論云。隨煩惱 T1835_.44.0032c10: 心流蕩心。流蕩唯識説是散亂自體故。此或 T1835_.44.0032c11: 説假。或説爲實。如唯識對法第一抄等説 T1835_.44.0032c12: 論曰味沈掉者至即内散亂 述曰。此以三 T1835_.44.0032c13: 法爲體。即貪愛沈掉以味著者。是愛味言舊 T1835_.44.0032c14: 論云。是靜定憂悔掉起者。錯也。不取憂悔。 T1835_.44.0032c15: 顯揚對法論説謂。修定者發起沈掉及味著。 T1835_.44.0032c16: 故退失靜定名内散亂。顯揚無掉加眠。即別 T1835_.44.0032c17: 出體。以四法爲體。此中通説違順定障。故取 T1835_.44.0032c18: 沈掉二。顯揚唯説順定之障。故取沈眠不取 T1835_.44.0032c19: 於掉。此同對法。顯揚説又云。或由定中隨煩 T1835_.44.0032c20: 惱故惱亂其心。即通取一切隨應可生隨惑 T1835_.44.0032c21: 爲體。今取別相。彼取通相。言等持者是三摩 T1835_.44.0032c22: 地。此通定散。唯有心位平等持心專縁一境 T1835_.44.0032c23: 故。此中唯言味著。定心之等持非散心之等 T1835_.44.0032c24: 持也。梵言三摩呬多此云等引。唯是定心非 T1835_.44.0032c25: 通散位。多説有心。據實而言通有無心定。且 T1835_.44.0032c26: 有心定名等引者。由前加行平等引故。至此 T1835_.44.0032c27: 定中離於沈掉。即引令離沈掉也。或即定中 T1835_.44.0032c28: 平等引心令離沈掉。名爲等引。非謂平等引 T1835_.44.0032c29: 心至境名等引也。若無心定名等引者。或亦 T1835_.44.0033a01: 由前加行平等引生此定。此定爲前加行平 T1835_.44.0033a02: 等心引故名等引。或即無心定寂靜平等前 T1835_.44.0033a03: 後無別。故名爲等。能引四大等身令相續安 T1835_.44.0033a04: 和記。由定等引故名等引。梵言三摩鉢底。此 T1835_.44.0033a05: 云等至。亦唯定心不通散位。然通有心及無 T1835_.44.0033a06: 心定。至者得也。由前加行平等至得此定。故 T1835_.44.0033a07: 名等至。或定心平等至得 T1835_.44.0033a08: 論曰矯示者至修定加行故 述曰。若准唯 T1835_.44.0033a09: 識此體唯諂。諂相矯故或通亦取諂誑二法。 T1835_.44.0033a10: 相用同故。對法論説。爲他歸信矯示修善。修 T1835_.44.0033a11: 善即通一切善法。今此唯言修定加行據勝 T1835_.44.0033a12: 善説。亦不相違 T1835_.44.0033a13: 論曰我執者至我慢現行故 述曰。此體通 T1835_.44.0033a14: 取我我所執及我慢品二種麁重。麁重者種子 T1835_.44.0033a15: 也。對法論説。由此二麁重故修善法時起我 T1835_.44.0033a16: 我所及與我慢。故知種子不取現行。此中亦 T1835_.44.0033a17: 説。由麁重力有我慢現行。故此論唯説我慢 T1835_.44.0033a18: 現行。頌言我執。我執之言雖通見慢以見爲 T1835_.44.0033a19: 先。後我慢起。此但説果。唯慢是也。顯揚唯 T1835_.44.0033a20: 説我我所見但説於因。對法倶説。此文爲 T1835_.44.0033a21: 正 T1835_.44.0033a22: 論曰心下劣者至起作意故 述曰。體即作 T1835_.44.0033a23: 意。業勝記劣立散亂名。若實而言。若假實若 T1835_.44.0033a24: 唯隨煩惱中。及此六中。外散亂是散亂性。餘 T1835_.44.0033a25: 五名亂者。以五識等或義亂故。或假説爲亂。 T1835_.44.0033a26: 實體非亂。沈説亂者。名非作意等遍行之法 T1835_.44.0033a27: 得是隨亂。然對法説。若於餘乘餘定。若依若 T1835_.44.0033a28: 入所有散亂。此中唯言餘乘無定。又彼論説。 T1835_.44.0033a29: 捨先所習。發起散亂。即作意亂作意倶時散 T1835_.44.0033b01: 亂爲體。體非作意。由散亂爲先。後方入餘乘 T1835_.44.0033b02: 故。或體即作意者。入餘乘定。通三性心皆名 T1835_.44.0033b03: 散亂。或唯愛樂餘乘餘定。此心即是作意數 T1835_.44.0033b04: 也。唯以作意爲體。舊論云。初二未得令不 T1835_.44.0033b05: 得。次二已得令退失。第五令不得解脱。第 T1835_.44.0033b06: 六令不得無上菩提。義雖無妨於本即無文。 T1835_.44.0033b07: 此六散動何者見道斷。何修道斷。何者二乘 T1835_.44.0033b08: 菩薩通斷。何者唯菩薩斷。故於此義應設劬 T1835_.44.0033b09: 勞 T1835_.44.0033b10: 論曰菩薩於此至當速除滅 述曰。釋頌第 T1835_.44.0033b11: 四句。上三句頌明無亂所無。此正出能無 T1835_.44.0033b12: 之體。即正除六亂。謂是定散。數修奢摩他 T1835_.44.0033b13: 故 T1835_.44.0033b14: 論曰如是已説至云何應知 述曰。此下第 T1835_.44.0033b15: 二解無顛倒。於中有二。初問廣釋本十無倒。 T1835_.44.0033b16: 後釋論師依寶積經十金剛句。次第配釋。初 T1835_.44.0033b17: 中有三。初結前生後。已發論端。次頌曰下別 T1835_.44.0033b18: 釋無倒。後無倒行總義者下結釋無倒。此即 T1835_.44.0033b19: 初也 T1835_.44.0033b20: 論頌曰知見於文義至無怖高無倒 述曰。自 T1835_.44.0033b21: 下第二別釋無倒。於中有十頌。初之一頌總 T1835_.44.0033b22: 標十名出無倒體。後之九頌依標別釋無倒 T1835_.44.0033b23: 十種。此即初也。言知見者出無倒體。舊論 T1835_.44.0033b24: 云。如理如量知見爲體。至下自知。於者所得 T1835_.44.0033b25: 第七囀聲。一於文。二於義。三於作意。四於不 T1835_.44.0033b26: 動。五於自相。六於共相。今合此二總言二相。 T1835_.44.0033b27: 七於染淨。八於客。九於無怖。十於無高。此所 T1835_.44.0033b28: 智見無倒所縁。若於此迷即名爲倒。體是愚 T1835_.44.0033b29: 癡。此所言十准下結釋及金剛句。故無有失。 T1835_.44.0033c01: 至下當知 T1835_.44.0033c02: 論曰依十事中至十無倒名 述曰。頌中依 T1835_.44.0033c03: 境出無倒體起。此中依總知見立前十無倒 T1835_.44.0033c04: 名。依者所依。第七囀聲中雖亦然義相須故。 T1835_.44.0033c05: 亦無有過。此顯十無倒離十愚癡。非言顛倒 T1835_.44.0033c06: 四倒所攝。或觀所治即見是倒 T1835_.44.0033c07: 論曰此中云何於文無倒 述曰。自下第二 T1835_.44.0033c08: 別解十無倒。合有九頌。第九第十合爲一頌 T1835_.44.0033c09: 故。由此即分爲九段。明十無倒義將解第一。 T1835_.44.0033c10: 故此問起 T1835_.44.0033c11: 論頌曰知但由相應至是於文無倒 述曰。 T1835_.44.0033c12: 上三句顯於文無倒。第四句總結知者。顯能 T1835_.44.0033c13: 知體。諸頌知字皆准此知。更不繁解。但者顯 T1835_.44.0033c14: 決定義。離此文外更無文。故由者所以義以 T1835_.44.0033c15: 第三囀聲替第五囀故字。即於四處由字皆 T1835_.44.0033c16: 通。頌及長行皆略之也。此中所知總由四種。 T1835_.44.0033c17: 一相應故。二串習故。此二有義文。即頌中相 T1835_.44.0033c18: 應串習取第三句有義字。三不相應故。四非 T1835_.44.0033c19: 串習故。此二無義文。即頌言。或翻此及第三 T1835_.44.0033c20: 句非有字也。至下當知 T1835_.44.0033c21: 論曰若於諸文至説名相應 述曰。解相應 T1835_.44.0033c22: 故成有義文。相應者和合義。無間斷者是相 T1835_.44.0033c23: 續不斷義。次第宣唱者。謂非前後顛倒。宣唱 T1835_.44.0033c24: 義宣。是顯義唱是説義文是字也。或宣唱言 T1835_.44.0033c25: 通無間斷。謂於諸文一無間斷宣唱。世親攝 T1835_.44.0033c26: 論第八卷云。謂別別字展轉相續以成其義。 T1835_.44.0033c27: 是相應義如言斫芻。二字不斷説成眼義。故 T1835_.44.0033c28: 名相應。無性云謂。諸文字展轉相應宣唱不 T1835_.44.0033c29: 絶。此中總意由斫芻二字無間斷故。既和合 T1835_.44.0034a01: 已方成於名説眼自性。故名相應成有義文。 T1835_.44.0034a02: 此中但説字不間斷。由此義顯名不間斷。方 T1835_.44.0034a03: 成於句顯法差別。句無間斷成於頌等顯義 T1835_.44.0034a04: 周圓。二次第宣唱。世親無性二論皆云謂。 T1835_.44.0034a05: 如言斫芻。先斫後芻文無顛倒。既和合已成 T1835_.44.0034a06: 名。目法説名相應成有義文。由此義顯成句 T1835_.44.0034a07: 句成頌等。此中但説名等所依非能詮者。故 T1835_.44.0034a08: 唯説文不遮名等 T1835_.44.0034a09: 論曰共許此名至名爲串習 述曰。解串習 T1835_.44.0034a10: 故成有義文。串習者是數數熏習義。一切世 T1835_.44.0034a11: 間共不違。故名爲共許。許此眼名唯目此眼 T1835_.44.0034a12: 事。從無始已來習之不絶名爲展轉。數數串 T1835_.44.0034a13: 習此眼名故。此總意者謂世間共許此眼之 T1835_.44.0034a14: 名唯目此眼事。無始已來展轉憶念此眼名。 T1835_.44.0034a15: 故名爲串習成有義文。此中唯言共許此名 T1835_.44.0034a16: 不言字句等者。以名唯目法自性。不同字 T1835_.44.0034a17: 非能詮。不同句詮差別。不同頌顯義周。故但 T1835_.44.0034a18: 説於名。由斯義顯共許此字能生此名。共許 T1835_.44.0034a19: 此句詮此差別。共許此頌顯此義周。皆從無 T1835_.44.0034a20: 始展轉憶念。名爲串習成有義文等。舊論云。 T1835_.44.0034a21: 若名句味若有相應等非也。以論意有句等 T1835_.44.0034a22: 而文無也 T1835_.44.0034a23: 論曰但由此二成有義文 述曰。解第一句 T1835_.44.0034a24: 但由二字第三句頌有義二字。但由相應或 T1835_.44.0034a25: 但串習成有義文 T1835_.44.0034a26: 論曰與此相違文成無義 述曰。解第二句 T1835_.44.0034a27: 頌或翻此三字第三句及非有三字。謂若言 T1835_.44.0034a28: 斫間斷。久後言芻。先言芻後言斫。非次第名 T1835_.44.0034a29: 不相應。非一切世間之所共許。亦非無始串 T1835_.44.0034b01: 習。但自卒已今日卒説耳。名詮於眼事。名非 T1835_.44.0034b02: 串習亦但由此二文成無義。即但由二字通在 T1835_.44.0034b03: 有義及無義文。頌二十字中解十四字竟 T1835_.44.0034b04: 論曰如實知見至於文無倒 述曰。解頌中 T1835_.44.0034b05: 知字及第四句。合解六字。有義文知有義。無 T1835_.44.0034b06: 義文知無義。名如實知。下十九倒中皆准此 T1835_.44.0034b07: 解。更不繁釋。今由名等以字爲依。但説於 T1835_.44.0034b08: 文意在於此。攝大乘説。觀此文無入圓成 T1835_.44.0034b09: 實 T1835_.44.0034b10: 論曰於義無倒至是於義無倒 述曰。自下 T1835_.44.0034b11: 第二解義無倒。上二句頌出所執體。第三句 T1835_.44.0034b12: 頌知離有無出無倒相。第四句結歸無倒。初 T1835_.44.0034b13: 二句中。第一句辯有。第二句辯無 T1835_.44.0034b14: 論曰似二性顯現者至行相生故 述曰。此解 T1835_.44.0034b15: 所執體似情有也。安慧釋云。唯有識體無見 T1835_.44.0034b16: 相分。以亂識體似所能取行相而生。不是全 T1835_.44.0034b17: 無二取相貌。由此八識皆能遍計。所現山河 T1835_.44.0034b18: 等皆是所執故。護法釋云。依他八識有見相 T1835_.44.0034b19: 分。依此之上。所執二取實體是無。似於妄情 T1835_.44.0034b20: 二取顯現。以似有故不名全無 T1835_.44.0034b21: 論曰如現實非有者至實不如是有 述曰。 T1835_.44.0034b22: 遍計所執所現山河等妄情謂有。據實而言 T1835_.44.0034b23: 如情所現。不如是有。以體無故。二解釋。此如 T1835_.44.0034b24: 前准知。此釋所執實體無也。上來即顯所執 T1835_.44.0034b25: 亦有非有 T1835_.44.0034b26: 論曰離有者至性非有故 述曰。釋第三句 T1835_.44.0034b27: 離有字。謂此所執離於有也。謂此義者。義 T1835_.44.0034b28: 之言境。即是所執所取能取性非有故。所 T1835_.44.0034b29: 以知無。安慧由此證依他心無有二取。護法 T1835_.44.0034c01: 説言。由依依他所能取故。所執二取體是無 T1835_.44.0034c02: 也 T1835_.44.0034c03: 論曰離非有者至現似有故 述曰。解第三 T1835_.44.0034c04: 句離非有字。即一離字通有非有。謂彼依他 T1835_.44.0034c05: 亂識顯現。以所執二取似情有故離非有。護 T1835_.44.0034c06: 法等二釋准前知 T1835_.44.0034c07: 論曰如實知見至於義無倒 述曰。解頌知 T1835_.44.0034c08: 字第四句也。此即唯以所執爲義。不取依他。 T1835_.44.0034c09: 至下當悉 T1835_.44.0034c10: 論曰於作意至現似二因故 述曰。第三解 T1835_.44.0034c11: 作意。第一句頌出所辯名。下三句頌出所知 T1835_.44.0034c12: 體。頌中彼言者。是能熏言。熏習等者。是所熏 T1835_.44.0034c13: 種。至下當知 T1835_.44.0034c14: 論曰所取能取言所熏習 述曰。所能取者。 T1835_.44.0034c15: 解頌中彼字。是計所執所能取也。言所熏習 T1835_.44.0034c16: 者。解頌言熏習。是取彼所能取相想之所熏 T1835_.44.0034c17: 習。熏習者即種子也。故彼言者。是能熏言。彼 T1835_.44.0034c18: 之言故名爲彼言 T1835_.44.0034c19: 論曰名言作意 述曰。即前二取之言。所熏 T1835_.44.0034c20: 習種名爲言作意。是二取言之作意。是依士 T1835_.44.0034c21: 釋。非持業釋。説此熏習。名作意者。至下當 T1835_.44.0034c22: 知 T1835_.44.0034c23: 論曰即此作意至分別所依 述曰。解頌彼 T1835_.44.0034c24: 依二字。即此言。所熏習之作意。是所能取之 T1835_.44.0034c25: 分別所依也。所能取者。遍計所執。縁此二取 T1835_.44.0034c26: 之分別心。或是二取所依之心。由分別心爲 T1835_.44.0034c27: 依二取有故。此所熏習言作意種。是此二取 T1835_.44.0034c28: 之分別所依。所依者是因縁義。以種子是現 T1835_.44.0034c29: 行因縁性故。説爲所依。前二取言是能熏。作 T1835_.44.0035a01: 意之因。此二取分別是作意。所生之果。即是 T1835_.44.0035a02: 作意亦因亦果。所望別故。彼之依故名爲彼 T1835_.44.0035a03: 依。彼非即依。此中分別有説唯自體。有説通 T1835_.44.0035a04: 三分。廣諍如前 T1835_.44.0035a05: 論曰是能現似二取因故 述曰。釋頌第四 T1835_.44.0035a06: 句。即是解作意是分別所依義。以此所熏 T1835_.44.0035a07: 作意是能似二取之因故名所依。二取體無。 T1835_.44.0035a08: 分別體有。所能二取名所現似。似有二取故。 T1835_.44.0035a09: 分別之心名能現似。能現二取相故。分別即 T1835_.44.0035a10: 是識之現行。此言作意。是識之種故。是能現 T1835_.44.0035a11: 二取之因。問。此言分別何識所攝。答曰。安慧 T1835_.44.0035a12: 云。通八識。皆能現似二取相故。護法云。唯第 T1835_.44.0035a13: 六七識。餘識變似二取即依他性。不能現似 T1835_.44.0035a14: 所執二取故。問。何不通取諸心所法。唯言識 T1835_.44.0035a15: 耶。答。識爲主。故且説於識。或分別言不簡心 T1835_.44.0035a16: 所。諸能現似二取相者皆名分別故。問。種中 T1835_.44.0035a17: 亦有非分別種。如色等種。何故不説。答。唯識 T1835_.44.0035a18: 爲論。説心攝境故。問。依他性中亦有無漏種。 T1835_.44.0035a19: 何故不説。答。此辯染分依他性故。問。辯染依 T1835_.44.0035a20: 他義通現種。何故此中唯説於種。答。種爲因 T1835_.44.0035a21: 縁。現果方起種子相續現識有。問。種子寛通。 T1835_.44.0035a22: 現行義局。但説於種。略無現行。義不遮也。 T1835_.44.0035a23: 問。種所生果既亦有言。何故不説。唯説此種 T1835_.44.0035a24: 爲分別依。答。取二想勝。但説言能熏。現似二 T1835_.44.0035a25: 勝但説生分別。分別爲依。現二取故。各據勝 T1835_.44.0035a26: 用。理實不遮能熏分別所生有言。問。所能取 T1835_.44.0035a27: 依即現分別。何不説爲能熏。乃説二取之言 T1835_.44.0035a28: 爲能熏也。又所熏種通心心所。何故但立作 T1835_.44.0035a29: 意之名。爲答此問故。次答云 T1835_.44.0035b01: 論曰田此作意至名言作意 述曰。但言是 T1835_.44.0035b02: 戲論。想者解言。戲論者分別之異名。如世戲 T1835_.44.0035b03: 論有異相故。此有漏心等有差別相。從喩爲 T1835_.44.0035b04: 名。説心爲戲論。言爲能熏者。想能説言説。想 T1835_.44.0035b05: 爲言能熏。想用増於餘法。以生言已記法名 T1835_.44.0035b06: 故。取種種相熏於種故。以想勝故。獨説能 T1835_.44.0035b07: 熏。即於因想立果言稱。非遮餘法。亦是能熏。 T1835_.44.0035b08: 且從勝記。此答初問。總言由此作意是戲論 T1835_.44.0035b09: 想之所熏習名言作意者。答第二問。由戲論 T1835_.44.0035b10: 想倶時作意心所之所熏習。説此種子。名言 T1835_.44.0035b11: 作意。發起意時作意法勝故。所熏種但名作 T1835_.44.0035b12: 意。或所熏習即是本識。無別體故。此即第八 T1835_.44.0035b13: 倶時能縁作意名所熏習。且據一勝心所爲 T1835_.44.0035b14: 言。非遮一切餘法等種。取相分別想用勝餘 T1835_.44.0035b15: 故。説能熏但名爲想。想者言也。起意分別作 T1835_.44.0035b16: 意用増故。所熏種但名作意。現似二取分別 T1835_.44.0035b17: 用先故。種所生但名分別。各據一義。理不遮 T1835_.44.0035b18: 餘 T1835_.44.0035b19: 論曰如實知見至作意無倒 述曰。先解第 T1835_.44.0035b20: 二句頌中知字。後解第一句頌。上來第一 T1835_.44.0035b21: 文是圓成。義是所執。作意是依他。有外難言。 T1835_.44.0035b22: 如相品説依他起相非有非無。次前第二義 T1835_.44.0035b23: 無倒中。後説所執非有非無。此之二性若實 T1835_.44.0035b24: 是無云何現見相貌可得。若實是有不應復 T1835_.44.0035b25: 説諸法本性先自清淨。爲釋此難。故有次 T1835_.44.0035b26: 文 T1835_.44.0035b27: 論曰於不動無倒者至有無不動故 述曰。 T1835_.44.0035b28: 第一句顯所明名。第二句中知字顯倒體。第 T1835_.44.0035b29: 二句義非有。第三句非無。合五字。明所知 T1835_.44.0035c01: 法。第三句如幻等。顯所知法同法喩品。第四 T1835_.44.0035c02: 句頌釋不動義 T1835_.44.0035c03: 論曰前説諸義至非有無故 述曰。此四句 T1835_.44.0035c04: 中上二句牒前。下二句正釋。謂前第二義無 T1835_.44.0035c05: 倒體離有非有。釋云。此義如幻等。非有無。故 T1835_.44.0035c06: 下自廣釋。或通牒前第一卷中依他起性亦 T1835_.44.0035c07: 名爲義。如幻等者。解頌如幻言。非有無故者 T1835_.44.0035c08: 釋。釋頌非有非無字。以牒前中説諸義字。釋 T1835_.44.0035c09: 頌義字。此如等者。不顯義字。以此即此義故。 T1835_.44.0035c10: 若如初解義者。問雖通二性牒前。但牒所執。 T1835_.44.0035c11: 以依他性於無倒中不辯有無故。而廣答中。 T1835_.44.0035c12: 意即雙答。若後解義通依他者。准下金剛句 T1835_.44.0035c13: 中。自當體解故。牒前義不唯所執。於廣解中 T1835_.44.0035c14: 無喩後法 T1835_.44.0035c15: 論曰謂如幻作至象馬等性 述曰。自下廣 T1835_.44.0035c16: 如幻等。此喩非有。於幻事上無實體用。故成 T1835_.44.0035c17: 非有。若如實妄情。其所執實象等體非有故。 T1835_.44.0035c18: 喩所執無。若如所執。實象馬等幻事上非有。 T1835_.44.0035c19: 喩依他性無 T1835_.44.0035c20: 論曰亦非全無至而顯現故 述曰。此喩非 T1835_.44.0035c21: 無。於幻事上似有顯現。故成有也。於幻事上 T1835_.44.0035c22: 若所執實象等。似其妄情而有顯現。此事非 T1835_.44.0035c23: 無。喩所執有。其幻事體。若似彼所執實象馬 T1835_.44.0035c24: 等而有顯現。此事非無。喩依他有。若如初解 T1835_.44.0035c25: 前義唯所執性。此喩有無但喩所執。若如後 T1835_.44.0035c26: 解義通依他。此喩即通依他起性。以違於下 T1835_.44.0035c27: 金剛句難故。此雙解二性有無。此上解喩。自 T1835_.44.0035c28: 下解法 T1835_.44.0035c29: 論曰如是諸義至定實有性 述曰。自下廣 T1835_.44.0036a01: 義有非有。此解法無。諸義者或所執非一。或 T1835_.44.0036a02: 通依他。二性言之諸。其計所執所取能取。無 T1835_.44.0036a03: 如妄情所現二取定實是有。若如情現情現 T1835_.44.0036a04: 謂有。全體既無故。不如情所現所起。如空華 T1835_.44.0036a05: 等。不如於情所執。空華無體用故。故所執無。 T1835_.44.0036a06: 其依他性安慧解云。唯有識體。不如所執實 T1835_.44.0036a07: 有二取。故成非有。護法解云。依他二取非有 T1835_.44.0036a08: 似有。不如所執二取實有。故説爲無 T1835_.44.0036a09: 論曰亦非全無至而顯現故 述曰。此廣解 T1835_.44.0036a10: 諸義非無。則二解諸義非無也。其計所執安 T1835_.44.0036a11: 慧云。由能現似亂識自體。護法云。由能現 T1835_.44.0036a12: 似亂識二分。並似自妄情而顯現。彼所取能 T1835_.44.0036a13: 取相情有故。不可説無。如空中華。亂識現似 T1835_.44.0036a14: 妄情有故。非謂全無。其依他起安慧云。唯亂 T1835_.44.0036a15: 識自體。護法云。亂識二分並現似所執二取 T1835_.44.0036a16: 顯現。非謂全無。若唯所執。或通依他。故解此 T1835_.44.0036a17: 文爲二性解 T1835_.44.0036a18: 論曰等聲顯示至如應當知 述曰。上已解 T1835_.44.0036a19: 如幻及義有非有。次解頌如幻等中等字。以 T1835_.44.0036a20: 一幻喩等七種喩。其陽焔等似水等事喩依 T1835_.44.0036a21: 他性。於焔等上執實水等喩計所執。故論 T1835_.44.0036a22: 説言如應當知。此等八喩攝大乘等唯喩依 T1835_.44.0036a23: 他。説其事故。此中通喩遍計所執。通説執故 T1835_.44.0036a24: 亦不相違。廣如攝論等説。問。依他所執皆同 T1835_.44.0036a25: 八喩。此二倶通有及非有。二性何別。答。依他 T1835_.44.0036a26: 有體。及有作用。但不眞實異於眞如。不如所 T1835_.44.0036a27: 執。遍計所執但似妄情有法顯現。無體無用 T1835_.44.0036a28: 不同依他。妄情是有不如實如實體非無。故 T1835_.44.0036a29: 二性別。又依他同縁法。可斷法。諦攝法。蘊 T1835_.44.0036b01: 界處法。能所執法。遍計所執則不如是。故二 T1835_.44.0036b02: 性殊 T1835_.44.0036b03: 論曰以能諦觀至心不動散 述曰。解第四 T1835_.44.0036b04: 句。顯立不動名。以於所執無品依他有品。或 T1835_.44.0036b05: 所執依他皆通有無品。於此二中心不動散。 T1835_.44.0036b06: 決定解故。無疑慮故。非有知無。非無知有。不 T1835_.44.0036b07: 錯亂。故心住此境稱爲不動。不異疑縁名爲 T1835_.44.0036b08: 不散。心是主故但説於心。非無心所。以者故 T1835_.44.0036b09: 也。諦觀者審縁也。由審縁故心便不動 T1835_.44.0036b10: 論曰如實知見至不動無倒 述曰。解第二 T1835_.44.0036b11: 句知及第一句不動。是知境心。以有無爲 T1835_.44.0036b12: 境。無倒是知不動智。以不動爲所縁。雖不動 T1835_.44.0036b13: 心即是無倒是初心。故不能伏倒永令不起。 T1835_.44.0036b14: 於此不動心無倒者。是後加行能伏於倒。是 T1835_.44.0036b15: 上品智故。餘亦應爾。何故此中説重知智。餘 T1835_.44.0036b16: 則不然 T1835_.44.0036b17: 論曰於二相無倒者至倶無顛倒 述曰。牒 T1835_.44.0036b18: 頌二相。今列其名。下自別解 T1835_.44.0036b19: 論曰於自相無倒至依勝義自相 述曰。前 T1835_.44.0036b20: 不動合是加行。未能斷惑。此是根本故能斷 T1835_.44.0036b21: 惑。第一句頌顯所明名。第二第三句正顯無 T1835_.44.0036b22: 倒及此所治。第四顯此自相無倒唯依勝義 T1835_.44.0036b23: 諦説 T1835_.44.0036b24: 論曰如實知見至皆唯有名 述曰。釋第二 T1835_.44.0036b25: 句。一切眼色乃至意法。出一切體。餘如名。解 T1835_.44.0036b26: 准頌可知。此或遍計所執無少體性。或依他 T1835_.44.0036b27: 起離如無體。故唯有名。此即加行道。如此知 T1835_.44.0036b28: 已 T1835_.44.0036b29: 論曰即能對治一切分別 述曰。釋第三句 T1835_.44.0036c01: 頌。言遠離者。是對治義。以加行時知計所執 T1835_.44.0036c02: 或依他起皆唯有名。其根本智即能對治一 T1835_.44.0036c03: 切分別。分別者遍計執心。如加行道作唯識 T1835_.44.0036c04: 觀伏除所取。所取除已復除能取。一切唯名。 T1835_.44.0036c05: 故入根本智除一切分別 T1835_.44.0036c06: 論曰應知是於自相無倒 述曰。釋第一句 T1835_.44.0036c07: 頌。應義歸名。其計所執既無差別。何名自相 T1835_.44.0036c08: 自相者依他性。知依他起自相之上遍計所 T1835_.44.0036c09: 執唯有其名。故名於自相無倒。不爾。眞如便 T1835_.44.0036c10: 非其相。或依他起離如無體。望一實眞唯有 T1835_.44.0036c11: 其名。若隨事差別俗諦亦有相故 T1835_.44.0036c12: 論曰此依勝義至差別相故 述曰。顯計所 T1835_.44.0036c13: 執唯有名已。恐依他性亦唯有名。或依他起 T1835_.44.0036c14: 約得四俗諦中第二俗諦。亦有差別種種相 T1835_.44.0036c15: 貌。於四勝義此計所執唯有其名。不如依他 T1835_.44.0036c16: 於四世俗中隨事差別俗。其計所執有名無 T1835_.44.0036c17: 實。俗中取此。形後三俗俗亦是勝義者。唯 T1835_.44.0036c18: 有其名故。或依他起望一實眞勝義既無別 T1835_.44.0036c19: 體。故唯有名。於隨事俗有種種相 T1835_.44.0036c20: 論曰於共相無倒者至於共相無倒 述曰。 T1835_.44.0036c21: 上二句頌解共相體義。第三句顯無倒義。即 T1835_.44.0036c22: 餘頌中知字。第四句結義歸名 T1835_.44.0036c23: 論曰以無一法至諸法共相攝 述曰。釋上 T1835_.44.0036c24: 二句頌。以法無我體寛遍故不説人無我。又 T1835_.44.0036c25: 望別依他此爲共相。通一切法故。若無漏觀 T1835_.44.0036c26: 知一一法差別自體。乃能斷惑。此眞法界亦 T1835_.44.0036c27: 自相收。約加行道如名共相。約無間道如名 T1835_.44.0036c28: 自相。比知證知有差別故。如佛地論説 T1835_.44.0036c29: 論曰如實知見至共相無倒 述曰。釋頌下 T1835_.44.0037a01: 二句。此以知言釋通達義 T1835_.44.0037a02: 論曰於染淨無倒者至清淨無顛倒 述曰。 T1835_.44.0037a03: 此釋妨難。如金剛句。上二句顯染淨義。下二 T1835_.44.0037a04: 句顯無倒所知染淨之境。第一句中知字正 T1835_.44.0037a05: 顯無倒 T1835_.44.0037a06: 論曰若未斷滅至説爲清淨 述曰。此中總 T1835_.44.0037a07: 釋頌之大綱。第一句中顛倒作意是通言。未 T1835_.44.0037a08: 滅已滅是別義。謂顛倒作意通未滅已滅。故 T1835_.44.0037a09: 於法界上倒意未滅説爲雜染。若斷滅時説 T1835_.44.0037a10: 爲清淨。然此染淨通心心所。但言作意者生 T1835_.44.0037a11: 心勝。若故根不壞作意現前不説餘故 T1835_.44.0037a12: 論曰如實知見至染淨無倒 述曰。釋第一 T1835_.44.0037a13: 句中知字第三句雜染及第四句也。義准可 T1835_.44.0037a14: 知 T1835_.44.0037a15: 論曰於客無倒至是於客無倒 述曰。此釋 T1835_.44.0037a16: 難金剛句。上三句顯知所知望誰爲客。第四 T1835_.44.0037a17: 句結義歸名。第一知字顯無倒體 T1835_.44.0037a18: 論曰法界本性至是客非主 述曰。除初知 T1835_.44.0037a19: 字。釋上三句。頌文易可知。主者本性。客非本 T1835_.44.0037a20: 性。從喩爲名。若先染後淨是法界本性。其染 T1835_.44.0037a21: 淨相是主非客。既非本性故。染淨相是客非 T1835_.44.0037a22: 主。其後淨者淨既新有。故亦是客。法界本性 T1835_.44.0037a23: 淨。非後方淨故 T1835_.44.0037a24: 論曰如實知見至於客無倒 述曰。解初知 T1835_.44.0037a25: 字第四句頌 T1835_.44.0037a26: 論曰於無怖無高至是於二無倒 述曰。此 T1835_.44.0037a27: 即第九雙解二門。高者慢也。上二句頌解無 T1835_.44.0037a28: 怖高境。第三句顯無倒體。第四句結義歸 T1835_.44.0037a29: 名 T1835_.44.0037b01: 論曰有情及法至亦倶非有 述曰。此中初 T1835_.44.0037b02: 二句釋頌第一句。後二句釋頌第二句。以所 T1835_.44.0037b03: 依人法無故。能依染淨亦倶非有 T1835_.44.0037b04: 論曰以染淨義至無減無増 述曰。雖顯無 T1835_.44.0037b05: 怖無高之境。未明無怖無高所由。此即明無 T1835_.44.0037b06: 怖及無高所以。若人法之上染淨有者。斷染 T1835_.44.0037b07: 得淨之時染法可減。淨法可増。以染淨性倶 T1835_.44.0037b08: 非有故。即染無減。善法不増 T1835_.44.0037b09: 論曰由此於中無怖無慢 述曰。此即正顯 T1835_.44.0037b10: 無怖無高高者。慢也。既顯所以故顯二無。 T1835_.44.0037b11: 以染法不減所以無怖。不怖我斷後無故。以 T1835_.44.0037b12: 淨法不増所以無慢。若有淨増可持此善而 T1835_.44.0037b13: 起於慢。既無善増何所可持。故無慢也。此 T1835_.44.0037b14: 中無者。無計所執 T1835_.44.0037b15: 論曰如實知見至於二無倒 述曰。釋第三 T1835_.44.0037b16: 第四句頌。無怖無高是加行智。知此之智是 T1835_.44.0037b17: 無學道根本之智。如前知不動亦重知智 T1835_.44.0037b18: 論曰無倒行總義者至止觀二相 述曰。自 T1835_.44.0037b19: 下別解十無倒中第三結十無倒也。然舊論 T1835_.44.0037b20: 總於卷末解論名。末方始結之。此爲無理。由 T1835_.44.0037b21: 第一文無倒能正通達止觀二相。以有義文 T1835_.44.0037b22: 詮二相故。雖十無倒修毘鉢舍那以文所詮 T1835_.44.0037b23: 亦通止故。或此圓成實性是止觀所依所縁 T1835_.44.0037b24: 所求相故。通達止觀之相名止觀相。此解爲 T1835_.44.0037b25: 本。舊論云。通達禪定相。即無慧 T1835_.44.0037b26: 論曰由義無倒至諸顛倒相 述曰。舊論云。 T1835_.44.0037b27: 通達智慧相。此應在初。翻家錯也。由此遂無 T1835_.44.0037b28: 結。顛倒結第二於義無倒。此言顛倒。是妄所 T1835_.44.0037b29: 執顛倒境。故名爲顛倒。非是煩惱四顛倒等。 T1835_.44.0037c01: 於金剛句中自言唯是遍計所執性故。但應 T1835_.44.0037c02: 知故 T1835_.44.0037c03: 論曰由作意無倒至能正遠離 述曰。結第 T1835_.44.0037c04: 三也。以作意是種子能生現識起於所執之 T1835_.44.0037c05: 倒。説此種子。爲倒因縁。倒非是有法。何得有 T1835_.44.0037c06: 因縁。此妄依他可以無漏正斷除。故名正遠 T1835_.44.0037c07: 離。上來即是圓成所執依他三性如次配之。 T1835_.44.0037c08: 總是所知有無相也 T1835_.44.0037c09: 論曰由不動無倒善取彼相 述曰。結第四 T1835_.44.0037c10: 也。此是加行智善。取二性有無之相。即是地 T1835_.44.0037c11: 前 T1835_.44.0037c12: 論曰由自相無倒至無分別道 述曰。結第 T1835_.44.0037c13: 五也。即是初地見道位中 T1835_.44.0037c14: 論曰由共相無倒至本性清淨 述曰。結第 T1835_.44.0037c15: 六也。以無分別智既有所斷必有所證故。此 T1835_.44.0037c16: 通達金界本性清淨共相 T1835_.44.0037c17: 論曰由染淨無倒至及已斷障 述曰。結第 T1835_.44.0037c18: 七也。此修道中觀察未斷及已斷障。進修治 T1835_.44.0037c19: 道。未斷令斷。已斷不失 T1835_.44.0037c20: 論曰由客無倒至染淨二相 述曰。結第八。 T1835_.44.0037c21: 即修道中觀察法界染淨客相。令其明淨法 T1835_.44.0037c22: 堅牢 T1835_.44.0037c23: 論曰由無怖無高至得永出離 述曰。雙結 T1835_.44.0037c24: 第九第十無倒。此無學道。由無怖故諸障斷 T1835_.44.0037c25: 滅。由無高故得永出離。此十種中。初三即 T1835_.44.0037c26: 三性。是所知境。第四是見道前能觀智。第 T1835_.44.0037c27: 五即見道能斷智。第六是見道所證法。第七 T1835_.44.0037c28: 是修道。第八是修道所證法。是容豫道故能 T1835_.44.0037c29: 觀染淨與見道殊。第九第十是無學道所斷 T1835_.44.0038a01: 所證有差別故。若作此釋約位辯所治十倒。 T1835_.44.0038a02: 如應當知。雖然此解與十金剛句相違。彼説 T1835_.44.0038a03: 不動及染淨等無別位次。但釋妨難。然世親 T1835_.44.0038a04: 論主判作二解。理亦無妨。此即初解。以境行 T1835_.44.0038a05: 位結十無倒。二以金剛句解十無倒。所以有 T1835_.44.0038a06: 十無倒不減不増。若不作境行位判。唯是一 T1835_.44.0038a07: 解。此同金剛句者此之結文。如文錯釋不須 T1835_.44.0038a08: 約境位次等言 T1835_.44.0038a09: 論曰此十無假至金剛句中 述曰。解第三 T1835_.44.0038a10: 隨法行中。自下大文第二辯十金剛句。以十 T1835_.44.0038a11: 無倒配之。然論無文。西域相傳。是寶積經文。 T1835_.44.0038a12: 金剛句者。此十句義深密堅固猶如金剛難 T1835_.44.0038a13: 可破壞。從喩爲名。舊論言金剛足者。非也。梵 T1835_.44.0038a14: 云鉢陀。此翻爲迹。梵云播陀。此翻爲句。以聲 T1835_.44.0038a15: 相近譯者謬言。於中有三。初總標擧以此論 T1835_.44.0038a16: 所明十種無倒。安立於彼寶積經内所説十 T1835_.44.0038a17: 種金剛句中。何等名爲下。第二列金剛句 T1835_.44.0038a18: 名以頌總攝。且初安立下。第三明句體性配 T1835_.44.0038a19: 十無倒。此即初文。言安立是施設義。以此無 T1835_.44.0038a20: 倒施設於彼。故名安立。以非彼本句名即十 T1835_.44.0038a21: 無倒義故名施設 T1835_.44.0038a22: 論曰何等名爲十金剛句 述曰。自下第二 T1835_.44.0038a23: 問答列彼金剛句名。於中有二。初長行。次攝 T1835_.44.0038a24: 頌 舊論本唯有長行列名。其頌以下及安 T1835_.44.0038a25: 立句二種自性皆不翻之。今勘三本三本並 T1835_.44.0038a26: 有。先不翻者有何意焉。此即問起 T1835_.44.0038a27: 論曰謂有非有至無減無増 述曰。一有非 T1835_.44.0038a28: 有。二無顛倒。三所依。四幻等喩。五無分別。六 T1835_.44.0038a29: 本性清淨。七雜染清淨。八虚空喩。九無減。十 T1835_.44.0038b01: 無増 舊論説第二無顛倒。即義無倒。義無 T1835_.44.0038b02: 倒所知遍計所執顛倒之相。何得無別門。舊 T1835_.44.0038b03: 論復開第七染淨爲二。此皆翻家錯也。何以 T1835_.44.0038b04: 知者。上來開合義別有門。染淨合説。何得都 T1835_.44.0038b05: 無義句別開染淨二門。又次前總義中。染淨 T1835_.44.0038b06: 合結。義別結故。又下二種明句自性。與上開 T1835_.44.0038b07: 合句數同故。故知舊翻論主不悟。離於此文 T1835_.44.0038b08: 浪爲開合。其頌以下略不翻之。又舊本十種 T1835_.44.0038b09: 皆有無顛倒言。此亦非也 T1835_.44.0038b10: 論曰爲攝如是至是金剛句 述曰。即以頌 T1835_.44.0038b11: 攝如前長行。別配易了 T1835_.44.0038b12: 論曰且初安立至釋難故 述曰。自下第三 T1835_.44.0038b13: 明句自性配十無倒。有二自性。此即第一。 T1835_.44.0038b14: 總標自性略列四因。下自別解配十無倒 T1835_.44.0038b15: 論曰。自性故者至如次應知 述曰。十無倒 T1835_.44.0038b16: 中。第一文。第二義。第三作意。是三自性如 T1835_.44.0038b17: 次。配十金剛句中。文配第一有非有句。相應 T1835_.44.0038b18: 串習名有義文。翻此名爲無義文。故成有非 T1835_.44.0038b19: 有。攝大乘説。由有相應無所分別。若斷於此 T1835_.44.0038b20: 入圓成實。故文無倒名圓成實。此意深遠。細 T1835_.44.0038b21: 取方知。義配第二無顛倒。顛倒自性謂計所 T1835_.44.0038b22: 執。故此能治。是無顛倒作意配第三所依。是 T1835_.44.0038b23: 能現似二取因故。即識種子依他起攝 T1835_.44.0038b24: 論曰所縁故者即三自性 述曰。以此三性 T1835_.44.0038b25: 有非有法爲無爲法。攝大乘説。所知相取故 T1835_.44.0038b26: 名所縁。即是三性。此爲所知境已 T1835_.44.0038b27: 論曰無分別故者至即本性清淨 述曰。十 T1835_.44.0038b28: 無倒中。第五自性無倒。第六共相無倒。即十 T1835_.44.0038b29: 金剛句中。自性配無分別句。共相配本性清 T1835_.44.0038c01: 淨句。由此無分別智斷除分別故。即金剛句 T1835_.44.0038c02: 中無分別智句。以於地前觀三性境入於初 T1835_.44.0038c03: 地。由無分別智斷除分別。此智必不孤起。必 T1835_.44.0038c04: 有所縁。即於此眞如上得無分別。即十句中 T1835_.44.0038c05: 本性清淨句。第四幻等喩釋妨難。故在後方 T1835_.44.0038c06: 明 T1835_.44.0038c07: 論曰如次應知至及無分別 述曰。總解前 T1835_.44.0038c08: 三自性境及後二無分別。前三是境。後二是 T1835_.44.0038c09: 智。謂三性故是境。無分別故是智。據實而言。 T1835_.44.0038c10: 於此無分別體即眞如不應名智。智實性故。 T1835_.44.0038c11: 由此智生故。亦名智。即是智度論智及智度 T1835_.44.0038c12: 皆名般若。正與此同。若爾圓成實應智非境。 T1835_.44.0038c13: 答曰。不然。若時觀行未能起無分別智。未與 T1835_.44.0038c14: 智合但立境名。據實而言。亦得名智。若時觀 T1835_.44.0038c15: 行境與心合能起正智。故立智名。所望不同。 T1835_.44.0038c16: 不應爲例。此後四故中已釋三訖。攝前句中 T1835_.44.0038c17: 五句體訖 T1835_.44.0038c18: 論曰釋難故者謂所餘句 述曰。即餘五句 T1835_.44.0038c19: 并是釋難 T1835_.44.0038c20: 論曰且有難言至本性清淨 述曰。將解第 T1835_.44.0038c21: 四不動無倒十句中幻等喩。先爲外難雙問 T1835_.44.0038c22: 二性。若此二性實是無者。遍計所執如情顯 T1835_.44.0038c23: 現。依他起性如所執顯現。此之二種云何得 T1835_.44.0038c24: 有。若此二性實是有者。不應説諸法本性清 T1835_.44.0038c25: 淨。以有二性非清淨故。雙問二性。倶徴有無 T1835_.44.0038c26: 竟 T1835_.44.0038c27: 論曰爲釋此難至而現可得 述曰。爲答此 T1835_.44.0038c28: 難。十句中説幻等喩。無倒中説不動。此即 T1835_.44.0038c29: 雙答二性如幻事等。雖實是無答體非有。 T1835_.44.0039a01: 而現可得答體非無。前不動中已廣解訖。由 T1835_.44.0039a02: 此即顯彼不動中前諸義言非唯所執。此中 T1835_.44.0039a03: 雙答二性相故 T1835_.44.0039a04: 論曰復有難言至先染後淨 述曰。將解第 T1835_.44.0039a05: 七染淨第八空喩。即無倒中染淨客也。先爲 T1835_.44.0039a06: 此難。若一切法法界本性自清淨身。如何得 T1835_.44.0039a07: 有先染後淨 T1835_.44.0039a08: 論曰爲釋此難至及虚空喩 述曰。此略擧 T1835_.44.0039a09: 二種答。謂例作意未斷名有染時。倒意已斷 T1835_.44.0039a10: 名無染。非是法界本性不淨。此意即是約能 T1835_.44.0039a11: 依法辯所依染淨。第七無倒也。由未解此法 T1835_.44.0039a12: 界如何。故擧第八及虚空喩 T1835_.44.0039a13: 論曰謂如虚空至及清淨時 述曰。如太虚 T1835_.44.0039a14: 空。雖本性淨廣如虚空喩。而有雜染及清淨 T1835_.44.0039a15: 時廣有染淨。如虚空中有雲等時名爲有染。 T1835_.44.0039a16: 無雲等時名爲清淨。法界亦爾。非本性 T1835_.44.0039a17: 論曰復有難言至無増益過 述曰。將解第 T1835_.44.0039a18: 九無怖第十無高金剛句中無減無増。先爲 T1835_.44.0039a19: 此難。且於三世或一世中有無量佛。能度有 T1835_.44.0039a20: 情所度既多。云何生死無斷減失。難生死應 T1835_.44.0039a21: 有減。涅槃界中無増益過。難涅槃應有増。然 T1835_.44.0039a22: 諸經中説生死無減涅槃無増。故爲此難 T1835_.44.0039a23: 論曰爲釋此難至無減無増 述曰。擧第九 T1835_.44.0039a24: 十金剛句答。若有人法可有染淨。故未斷已 T1835_.44.0039a25: 斷可成減増失。既無人法便無染淨。染淨無 T1835_.44.0039a26: 故何有減増。但彼經中約計所執人法及染 T1835_.44.0039a27: 淨非有説無減増。非依他染淨。又所執無唯 T1835_.44.0039a28: 有法性。何有減増 T1835_.44.0039a29: 論曰又有情界至倶無量故 述曰。第二釋 T1835_.44.0039b01: 於依他亦無減増。以有情界無有邊際亦無 T1835_.44.0039b02: 數量故無有減。以涅槃界亦無邊際及無數 T1835_.44.0039b03: 量故無有増。若有邊法及有數法可有減増。 T1835_.44.0039b04: 既邊無量故無増減。故約依他亦無増減。以 T1835_.44.0039b05: 前自性約十無倒境智等辨 T1835_.44.0039b06: 論曰第二安立至如有頌曰 述曰。自下第 T1835_.44.0039b07: 二説十體也。相傳亦言。寶積經頌 T1835_.44.0039b08: 論曰亂境自性因至及彼二邊際 述曰。安 T1835_.44.0039b09: 慧云。亂境者是文。由縁有義及無義文起亂 T1835_.44.0039b10: 執故。亂自性者義。即計所執假説爲亂性故。 T1835_.44.0039b11: 亂因者即作意。依他種子能生分別實亂法 T1835_.44.0039b12: 故。即一亂字通境體因。無亂自性者即不動 T1835_.44.0039b13: 及自相。不動是智體。能知法故。自相是智 T1835_.44.0039b14: 用。能斷分別故。無亂境者即共相。正智所縁 T1835_.44.0039b15: 故。即無亂字通在性境。或無亂者是不動。 T1835_.44.0039b16: 加行智故。無亂自性是自相。根本智故。亂果 T1835_.44.0039b17: 者謂雜染等。雜染等流果故。無亂果者謂清 T1835_.44.0039b18: 淨等。清淨等流果故。合此染淨是虚空喩。 T1835_.44.0039b19: 此中亂及無亂二果總合爲論。名亂無亂二 T1835_.44.0039b20: 果。二邊際者即彼染淨果。邊際體是涅槃無 T1835_.44.0039b21: 減無増句。染斷盡故。以涅槃爲邊。清淨至究 T1835_.44.0039b22: 竟處亦以涅槃爲邊。此爲一解二邊。又解。二 T1835_.44.0039b23: 邊際者有情無邊故染法無減。染法即以無 T1835_.44.0039b24: 邊爲邊際。涅槃無邊故淨法無増。淨法亦以 T1835_.44.0039b25: 無邊爲邊際。言二即邊際二即有情及涅槃。 T1835_.44.0039b26: 二之邊際二即染淨品。邊際即有情及涅槃」 T1835_.44.0039b27: 論曰如是已説至云何應知 述曰。自下第 T1835_.44.0039b28: 四辯離二邊正行。於中有二。初結前生後。次 T1835_.44.0039b29: 問起二邊正解正行。此即初也 T1835_.44.0039c01: 論曰如寶積經至何等二邊 述曰。自下第 T1835_.44.0039c02: 二問起二邊正解正行。於中先問。舊論言寶 T1835_.44.0039c03: 積經非也。此經蘊諸法珍。故言寶積。非從寶 T1835_.44.0039c04: 積菩薩以受經名。即舊已有二卷寶積經是。 T1835_.44.0039c05: 是今大寶積經一分。彼所言中道離何等邊。 T1835_.44.0039c06: 頌既因答邊。長行兼解中邊 T1835_.44.0039c07: 論頌曰異性與一性至染淨二三種 述曰。此 T1835_.44.0039c08: 之二頌辯八二邊。一異性一性。二外道聲 T1835_.44.0039c09: 聞。三有情増減。四法増減。有情及法各通増 T1835_.44.0039c10: 減故。頌有情法各二。五所能治。六常斷。七所 T1835_.44.0039c11: 能取。八染淨。此染淨二各有三種。至下當知。 T1835_.44.0039c12: 故言淨染二三種。然此一行總四二邊。有一 T1835_.44.0039c13: 邊字貫通四處 T1835_.44.0039c14: 論曰分別二邊性至是分別二邊 述曰。即 T1835_.44.0039c15: 寶積經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一有非有。二所 T1835_.44.0039c16: 能寂。三怖畏。四所能取。五正邪。六有無用。 T1835_.44.0039c17: 七不起及時。如是前八後七。是名分別二邊 T1835_.44.0039c18: 性也。然此頌中唯説二邊。長行以經配屬。爲 T1835_.44.0039c19: 此二邊説前中道 舊論言十四二邊者。非 T1835_.44.0039c20: 也。彼頌同今。有十五故。此論種文亦不數出 T1835_.44.0039c21: 譯家増也。然安慧釋數有十五 T1835_.44.0039c22: 論曰若於色等至各爲一邊 述曰。長行釋 T1835_.44.0039c23: 中總分爲二。初明八邊。後明七邊。其中文准 T1835_.44.0039c24: 文可解。於中皆先叙二邊。後述中邊。謂外道 T1835_.44.0039c25: 等執色等五蘊與我有異。是離蘊計我。或復 T1835_.44.0039c26: 是一。即蘊計我名爲一邊。故邊成二 T1835_.44.0039c27: 論曰爲離此執至乃至儒童 述曰。爲離異 T1835_.44.0039c28: 一二邊執。故寶積經中佛説中道。謂觀無我 T1835_.44.0039c29: 乃至儒童。即乃至中六種。合有八種。一我。 T1835_.44.0040a01: 二有情。三命者。四生者。五養育者。六數取趣 T1835_.44.0040a02: 者。七意生者。八摩納婆。摩納婆此言儒童。 T1835_.44.0040a03: 如瑜伽八十三説 T1835_.44.0040a04: 論曰見有我至或即身故 述曰。釋其所以。 T1835_.44.0040a05: 定執有二。其我與蘊或倶等者。如唯識説。即 T1835_.44.0040a06: 合此二爲第三故。既無有我及儒童等。何與 T1835_.44.0040a07: 蘊或異或一。此上第一二邊訖。自下第二 T1835_.44.0040a08: 論曰若於色等至是聲聞邊 述曰。於外道 T1835_.44.0040a09: 中有執非常者。如吠緒等。從多分説。故但言 T1835_.44.0040a10: 常 T1835_.44.0040a11: 論曰爲離此執至非常非無常 述曰。所執 T1835_.44.0040a12: 既無非常無常。又法性色非是無常。依他 T1835_.44.0040a13: 色非是常。故合二性言非常無常。色體容有 T1835_.44.0040a14: 不可言色非色。我體全無只可言我相無。自 T1835_.44.0040a15: 下第三解二邊 T1835_.44.0040a16: 論曰定執有我至損減有情邊 述曰。此即 T1835_.44.0040a17: 叙計實我。既無執無我時何成損減 T1835_.44.0040a18: 論曰彼亦撥無假有情故 述曰。釋所以也。 T1835_.44.0040a19: 若但執無實我雖非損減如空見外道及清辯 T1835_.44.0040a20: 等立撥無假我。故成損減也。此即論家釋彼 T1835_.44.0040a21: 計意 T1835_.44.0040a22: 論曰爲離此執至二邊中智 述曰。住我無 T1835_.44.0040a23: 我二邊之中智也。謂實我無假我有皆不定 T1835_.44.0040a24: 執。但隨教知。故成中知。此即有情二也。次辨 T1835_.44.0040a25: 法二。即是第四二邊 T1835_.44.0040a26: 論曰定執心有實至損減法邊 述曰。此叙 T1835_.44.0040a27: 計也。以一切法唯心爲主故但擧心名於法 T1835_.44.0040a28: 執。執法有實種類甚多。執法無實如空見外 T1835_.44.0040a29: 道清辯等計。然如所執法即無實。如依他性 T1835_.44.0040b01: 法即有實。故不可言。彼亦撥無假法性故。依 T1835_.44.0040b02: 他性中實我則無。故不同法。須置假似我之 T1835_.44.0040b03: 言 T1835_.44.0040b04: 論曰爲離此執至無意無識 述曰。無心謂 T1835_.44.0040b05: 第八識。意謂第七。識謂餘六。此則心王。於心 T1835_.44.0040b06: 所中但擧於思。作業勝故例餘心所。既無所 T1835_.44.0040b07: 執心心所法。故無有實及無實法。然於依他 T1835_.44.0040b08: 實法是有。故不同我。令住中智。此即法二也。 T1835_.44.0040b09: 自下第五辨二邊 T1835_.44.0040b10: 論曰執有不善至是能治隨 述曰。此叙執 T1835_.44.0040b11: 也 T1835_.44.0040b12: 論曰爲離此執至不隨勸讃 述曰。不隨者。 T1835_.44.0040b13: 不隨染淨起於執也。不勸者。不勸他執染淨 T1835_.44.0040b14: 也。不讃者。不讃説染淨令他信聞起定執也。 T1835_.44.0040b15: 即一不字貫通三字。舊論言。不去不來無來 T1835_.44.0040b16: 無譬無言。去者隨也。來者勸也。譬言者。讃 T1835_.44.0040b17: 也。自下第六辨二邊 T1835_.44.0040b18: 論曰於有情法至是斷減邊 述曰。由執現 T1835_.44.0040b19: 及後爲有方計爲常。由執後爲非有方執爲 T1835_.44.0040b20: 斷。故以有無顯於常斷惑。常者有執。斷即無 T1835_.44.0040b21: 執 T1835_.44.0040b22: 論曰爲離此執至二邊中智 述曰。實法既 T1835_.44.0040b23: 無。故非常斷。依他雖有亦非斷常。故佛但説 T1835_.44.0040b24: 令住中智。所執非有。依他非無故。自下第七 T1835_.44.0040b25: 辨二邊 T1835_.44.0040b26: 論曰執有無明至明各爲一邊 述曰。十二 T1835_.44.0040b27: 染淨無明有二。清淨縁起二取亦然。此以無 T1835_.44.0040b28: 明爲首。明即無漏明 T1835_.44.0040b29: 論曰如是執有至對治道各爲一邊 述曰。 T1835_.44.0040c01: 餘十一支能治所治二取亦然。此中能治皆 T1835_.44.0040c02: 是有爲。説能取故。若無爲即非能取行。能治 T1835_.44.0040c03: 中言無爲者。非業煩惱之所爲故。非無生故 T1835_.44.0040c04: 名曰無爲。即是對法説道諦通有無爲。此上 T1835_.44.0040c05: 第七即叙計訖。次束二義 T1835_.44.0040c06: 論曰此所能治至白品差別 述曰。此十二 T1835_.44.0040c07: 支無明等所治。即是黒品明等能治。即是白 T1835_.44.0040c08: 品十二縁起。以此所明即餘處説黒白品 T1835_.44.0040c09: 論曰爲離此執至乃至廣説 述曰。明中無 T1835_.44.0040c10: 二亦無二分。無明中亦無二無二分。無二者 T1835_.44.0040c11: 無二體也。無二分者。不可離別爲其二也。餘 T1835_.44.0040c12: 十一支文義皆同。此故論説言乃至廣説 T1835_.44.0040c13: 彼經文次第廣解。即今大般若等皆廣有之。 T1835_.44.0040c14: 今論乃至 T1835_.44.0040c15: 論曰明無明等至皆非有故 述曰。以於明 T1835_.44.0040c16: 中無二取故。何得有二及有二分。此即論家 T1835_.44.0040c17: 解經義也。文殊問經上卷亦有此解。自下第 T1835_.44.0040c18: 八辨二邊 T1835_.44.0040c19: 論曰雜染有三至生雜染 述曰。將解二邊。 T1835_.44.0040c20: 先説依他染淨二法。於中先染。後方説淨。 T1835_.44.0040c21: 此即叙列三染之名。自下一一廣解 T1835_.44.0040c22: 論曰煩惱雜染至三後有願 述曰。別解三 T1835_.44.0040c23: 染。其中各二。先所治後能治。此即所治。諸見 T1835_.44.0040c24: 者一切見修道見。貪瞋癡相者。三爲根本餘 T1835_.44.0040c25: 從此生。非是慢疑及結隨惑竝無有相。皆是 T1835_.44.0040c26: 相取。但擧此故。然色聲等十種増相。非煩惱 T1835_.44.0040c27: 故此不説之。後有願者即後有愛。然此愛者 T1835_.44.0040c28: 體。即貪欲二法爲體。希染己故。然今但取 T1835_.44.0040c29: 有愛爲體。理亦無違。前二現在染汚煩惱。 T1835_.44.0041a01: 第三染著未來煩惱。此後有愛。若三惡趣愛。 T1835_.44.0041a02: 聖定不起。善趣後愛。聖即起之 T1835_.44.0041a03: 論曰此能對治至無願智 述曰。此擧三種 T1835_.44.0041a04: 煩惱能治。空除諸見我我所見等。空能除故。 T1835_.44.0041a05: 無相能除貪瞋癡相。無願智能治後有諸願。 T1835_.44.0041a06: 不於三界願求故。由加行時別修空等別治 T1835_.44.0041a07: 見等。至根本位雖一刹那總斷三種。由義説 T1835_.44.0041a08: 故説各別斷。此之三種或但名空等。通定散 T1835_.44.0041a09: 有無漏智。或名空等三摩地。唯定心通有無 T1835_.44.0041a10: 漏。或但名三解脱門。唯無漏但定心。此中 T1835_.44.0041a11: 既不言三摩地等。故通定散及有無漏伏斷 T1835_.44.0041a12: 二門。然中道行唯無漏唯根本智。無間道餘 T1835_.44.0041a13: 道餘智不能斷故。舊論言解脱者。梵本無也」 T1835_.44.0041a14: 論曰業雜染至不作智 述曰。第二業染所 T1835_.44.0041a15: 治能治各爲一種。雖通加行及與根本然正 T1835_.44.0041a16: 不生。唯無分別縁不作業。業不起故 T1835_.44.0041a17: 論曰生雜染至三後有相續 述曰。第三生 T1835_.44.0041a18: 染。第一總望後有初生時位。第二初生已刹 T1835_.44.0041a19: 那爲論。第三合一期爲論。前三別後一總。 T1835_.44.0041a20: 故是三種不減不増 T1835_.44.0041a21: 論曰此能對治至無自性智 述曰。三次第 T1835_.44.0041a22: 配如應當知。然正斷智唯無分別縁於眞如。 T1835_.44.0041a23: 無生等法所治既別。故初能治功能爲論。説 T1835_.44.0041a24: 能治殊。若加行時無妨亦伏。此則別顯三所 T1835_.44.0041a25: 能治。下總顯之 T1835_.44.0041a26: 論曰如是三種至説爲清淨 述曰。所治總 T1835_.44.0041a27: 有三能治亦爾。釋頌染淨二種各三。此能治 T1835_.44.0041a28: 淨即無漏智。若所依淨即是眞如。然上説能 T1835_.44.0041a29: 治唯説眞智。此下意説。能准知 T1835_.44.0041b01: 論曰空等智境謂空等法 述曰。將釋執淨 T1835_.44.0041b02: 爲其一邊。先陳淨體。謂空智無相智無願智 T1835_.44.0041b03: 及不作智。并無生等三智之境。即空等法。空 T1835_.44.0041b04: 等法者即是眞如名空。名無願乃至名無自 T1835_.44.0041b05: 性。以空爲首等餘六種 T1835_.44.0041b06: 論曰三種雜染至令作空等 述曰。三種雜 T1835_.44.0041b07: 染隨其所應得斷滅時。非由空等七智令三 T1835_.44.0041b08: 雜染作其空等。隨所應者。謂非空智令作空。 T1835_.44.0041b09: 非無相智令作無相。乃至非無自性智令作 T1835_.44.0041b10: 無自性。非各隨能治令各斷滅作各別依。故 T1835_.44.0041b11: 言隨其所應非令作空等。空等智者等餘六 T1835_.44.0041b12: 智。作空等者等餘六種。謂作無相等。所以者 T1835_.44.0041b13: 何彼執三染滅後有空等。其以染滅作空等 T1835_.44.0041b14: 故。今論故言。非彼令作。有何所以非彼令 T1835_.44.0041b15: 作 T1835_.44.0041b16: 論曰由彼本性至性無染故 述曰。由彼三 T1835_.44.0041b17: 染本性即是空性等法彼性即是諸法界法界 T1835_.44.0041b18: 本來性無染故。本性自空自無相乃至自無 T1835_.44.0041b19: 自性。非由空等智令三雜染今日始成空無 T1835_.44.0041b20: 相等。上來已叙雜染清淨各有三訖。及叙法 T1835_.44.0041b21: 性眞道理已 T1835_.44.0041b22: 論曰若於法界至非染淨故 述曰。此叙計 T1835_.44.0041b23: 也。法界本性都無雜染。即是本來自性淨義。 T1835_.44.0041b24: 若執先時有染故染後時有淨清淨。即新生 T1835_.44.0041b25: 故。染淨二執各爲一邊 T1835_.44.0041b26: 論曰爲離此執至乃至廣説 述曰。謂不由 T1835_.44.0041b27: 空者。不由空智也。能空於法。能空諸見法也。 T1835_.44.0041b28: 法性自空者。諸見雜染本性空也。即釋。非由 T1835_.44.0041b29: 空智空法之所以也。此中意説。且如見空不 T1835_.44.0041c01: 由空智能空於所見。令彼諸見復作於空。以 T1835_.44.0041c02: 見法性本性空故。若由空智令諸見斷顯於 T1835_.44.0041c03: 見空空本來有。即非先染後依於空此事可 T1835_.44.0041c04: 許故。如前執。今説爲邊。顯此理時能治彼執 T1835_.44.0041c05: 名中道行。乃至廣説者。廣説無相乃至無自 T1835_.44.0041c06: 性智。能令後有相續生作後有不相續亦爾。 T1835_.44.0041c07: 上來已解初二頌訖。自下解頌後之二行」 T1835_.44.0041c08: 論曰復有七種分別二邊 述曰。解第三頌 T1835_.44.0041c09: 上二句。此亦寶積。與前同經更不別顯 T1835_.44.0041c10: 論曰何等爲七 述曰。此別徴七。下一一答」 T1835_.44.0041c11: 論曰謂分別有至各爲一邊 述曰。此叙二 T1835_.44.0041c12: 邊執。仍未顯有體是何法有何所由起彼身 T1835_.44.0041c13: 執 T1835_.44.0041c14: 論曰彼執實有至分別爲無爲 述曰。彼實 T1835_.44.0041c15: 有執。補特伽羅顯所執體。以爲壞滅下。顯執 T1835_.44.0041c16: 所由。彼何爲執有數取趣。以佛世尊爲壞滅 T1835_.44.0041c17: 此立空性故。此若體無如龜毛等。爲滅何法 T1835_.44.0041c18: 而立滅依眞實空性。既有實空。爲依滅此。故 T1835_.44.0041c19: 此所滅體定非無。此則顯執有之所由。或於 T1835_.44.0041c20: 無我分別爲無。此則顯執無之所以。若能滅 T1835_.44.0041c21: 空定是實有。所滅我法體非定無。若我體是 T1835_.44.0041c22: 無。無我應非有。所治無故。如兎角等。所治 T1835_.44.0041c23: 無故。能治亦無。我所治無。無我應爾。無我若 T1835_.44.0041c24: 有。我應不無。我既是無。無我非有。所治能治 T1835_.44.0041c25: 有無定然。故執有無理在於此。立有量云。所 T1835_.44.0041c26: 治我有。有能治故。如三雜染。此三能治説 T1835_.44.0041c27: 有如前。立無量云。無我非有。無所治故。如 T1835_.44.0041c28: 兎角等。此我對無我。執有執無不同於前増 T1835_.44.0041c29: 損邊見 T1835_.44.0042a01: 論曰爲離如是至乃至廣説 述曰。遮所執 T1835_.44.0042a02: 非空本自空。非爲壞我方始建立三際空故。 T1835_.44.0042a03: 由此即顯我定無無我有。乃至廣説者 T1835_.44.0042a04: 論曰分別所寂至各爲一邊 述曰。叙第二 T1835_.44.0042a05: 邊 T1835_.44.0042a06: 論曰執有所斷至怖畏空故 述曰。所斷爲 T1835_.44.0042a07: 所寂。能斷爲能寂。此顯所執體。何所以起如 T1835_.44.0042a08: 是執。怖畏空故。恐所斷有斷得能寂之空。以 T1835_.44.0042a09: 怖空故。執二寂也 T1835_.44.0042a10: 論曰爲離如是至説虚空喩 述曰。經説空 T1835_.44.0042a11: 喩者。譬如有人怖畏此空捨之走去復有空 T1835_.44.0042a12: 來。彼皆愚癡。此亦如是。所寂能寂本來自空。 T1835_.44.0042a13: 何所懼畏。所斷捨去得能寂空 T1835_.44.0042a14: 論曰分別所怖至各爲一邊 述曰。叙第三 T1835_.44.0042a15: 邊。分別所怖爲一。分別從彼所由所生可畏 T1835_.44.0042a16: 之事爲一。故成二邊。仍未顯體及其所由 T1835_.44.0042a17: 論曰執有遍計至可生怖故 述曰。此中總 T1835_.44.0042a18: 顯分別所怖。所執色等顯所怖體。可生怖故 T1835_.44.0042a19: 顯執所由。謂定執有所執色等爲惡趣因當 T1835_.44.0042a20: 生惡趣。故所執色實可生怖。若諸菩薩怖無 T1835_.44.0042a21: 實色。何所怖也 T1835_.44.0042a22: 論曰執有從彼至可生畏故 述曰。此中總 T1835_.44.0042a23: 顯分別從彼所生可畏。所生苦法顯所畏體。 T1835_.44.0042a24: 可生畏故顯執所由。謂執色等所生惡趣逼 T1835_.44.0042a25: 迫苦法此逼迫法可生畏故。若悟苦空何可 T1835_.44.0042a26: 生畏 T1835_.44.0042a27: 論曰爲離如是至説畫師喩 述曰。畫師喩 T1835_.44.0042a28: 者。謂世有一無智畫師。畫作可畏藥叉鬼像。 T1835_.44.0042a29: 返怖彼能執持仗等加害於己。此亦如是。自 T1835_.44.0042b01: 變爲色。返怖彼能招生惡趣而受苦逼迫 T1835_.44.0042b02: 論曰前虚空喩至爲菩薩説 述曰。二寂空 T1835_.44.0042b03: 喩爲聲聞者。以多著有怖畏空故。此畫師喩 T1835_.44.0042b04: 爲菩薩者。以多著空怖畏有故。二寂本來空 T1835_.44.0042b05: 何須怖空。色等有自作。何須怖有 T1835_.44.0042b06: 論曰分別所取至各爲一邊 述曰。叙第四 T1835_.44.0042b07: 邊。前八邊中。初十二支染淨二取。此約一切 T1835_.44.0042b08: 二取。故執不同 T1835_.44.0042b09: 論曰爲離如是至幻師喩 述曰。幻師喩者。 T1835_.44.0042b10: 謂有幻師。自幻作一可畏猛獸。生已遂喫己 T1835_.44.0042b11: 身。意欲令其除所能取。故先説喩 T1835_.44.0042b12: 論曰由唯識智至復捨唯識智 述曰。由燸 T1835_.44.0042b13: 位中作唯識觀伏除所取。至於頂位無境智 T1835_.44.0042b14: 生。得定伏除唯識無境。由此無境智生。至下 T1835_.44.0042b15: 忍位伏除能取。於中忍位復捨唯識智。得定 T1835_.44.0042b16: 伏除無能取故 T1835_.44.0042b17: 論曰境既非有至識方生故 述曰。成前所 T1835_.44.0042b18: 由唯除所取。所取可無更無能取。豈無縁境。 T1835_.44.0042b19: 以所執境定非有所執能縁亦定非有。以境 T1835_.44.0042b20: 既無識亦無故。非無依他所縁能見。或此文 T1835_.44.0042b21: 解。増上忍位及世第一二空雙印得入眞故」 T1835_.44.0042b22: 論曰由斯所喩與喩同法 述曰。結法同喩 T1835_.44.0042b23: 也。此唯智等正是所喩。前幻師喩正是能喩。 T1835_.44.0042b24: 所幻惡獸如所執境。此是幻師能縁變故。惡 T1835_.44.0042b25: 獸生已還喫己身。喩由無境能取亦無。所喩 T1835_.44.0042b26: 能喩皆有二種。一者有法。謂幻事猛獸所取 T1835_.44.0042b27: 能取。二者是法。彼二上義以義可同故得爲 T1835_.44.0042b28: 喩。體不相似爲喩。不同即因明宗有法及法。 T1835_.44.0042b29: 以法爲喩非喩有法 T1835_.44.0042c01: 論曰分別正性至各以一邊 述曰。叙第五 T1835_.44.0042c02: 邊。仍未顯體及執所由 T1835_.44.0042c03: 論曰執如實觀至二種性故 述曰。如實觀 T1835_.44.0042c04: 者顯所執體。二種性者顯執所由。謂決擇分 T1835_.44.0042c05: 名如實觀。爲見道名實觀。此爲加行。如見道 T1835_.44.0042c06: 中眞實觀。故名如實觀。或作唯識四諦觀等。 T1835_.44.0042c07: 故名如實。稱理知故。如者稱義。以此觀等伏 T1835_.44.0042c08: 除二取。順生見道可名爲正。體是有漏。可斷 T1835_.44.0042c09: 法故。故可名邪 T1835_.44.0042c10: 論曰爲離如是至説兩木生火喩 述曰。此 T1835_.44.0042c11: 總據治 T1835_.44.0042c12: 論曰謂如兩木至還燒兩木 述曰。此顯能 T1835_.44.0042c13: 喩。如兩木中。雖無火相。火相者燸燒相也。 T1835_.44.0042c14: 或由相攅。或由相截。相截者相鋸也。以相 T1835_.44.0042c15: 攅截故木有火生。火既生已還燒能生火之 T1835_.44.0042c16: 兩木 T1835_.44.0042c17: 論曰此如實觀至正性聖慧 述曰。如實觀 T1835_.44.0042c18: 爲能生。初見道名所生。所生即是正性聖慧。 T1835_.44.0042c19: 稱理知故名爲正性。聖者之慧名爲聖慧。或 T1835_.44.0042c20: 言。正性者是所證如。正性之慧名正性慧。恐 T1835_.44.0042c21: 濫有漏復説聖言。前言兩木相攅截者。喩如 T1835_.44.0042c22: 實觀所取能取二相伏除。雖無火相喩如實 T1835_.44.0042c23: 觀無正性相。能生於火喩如實觀能生見道。 T1835_.44.0042c24: 聖慧名火燒煩惱薪 T1835_.44.0042c25: 論曰如是正性至此如實觀 述曰。聖道既 T1835_.44.0042c26: 生還能除斷前如實觀。前如二木。既生火已 T1835_.44.0042c27: 還燒兩木。喩此聖道即得生已還除如實觀。 T1835_.44.0042c28: 一一法喩皆應配之 T1835_.44.0042c29: 論曰由斯所喩與喩同法 述曰。結法同喩。 T1835_.44.0043a01: 准前文釋。不同有法。雖合法喩然未顯此四 T1835_.44.0043a02: 如實觀爲正爲邪 T1835_.44.0043a03: 論曰然如實觀至亦無邪性相 述曰。顯如 T1835_.44.0043a04: 實觀非正非邪。即對法説。雖是有漏然得建 T1835_.44.0043a05: 立爲無漏性。即可雙言非定有無漏。此中護 T1835_.44.0043a06: 法等二釋如常 T1835_.44.0043a07: 論曰分別有用至各爲一邊 述曰。叙第六 T1835_.44.0043a08: 邊 T1835_.44.0043a09: 論曰彼執聖智至或全無用 述曰。彼聖智 T1835_.44.0043a10: 者顯所執體。要先以下顯執所由。無分別智 T1835_.44.0043a11: 斷煩惱時作無分別一味行相。非無作用。彼 T1835_.44.0043a12: 小乘宗或外道等執。智斷惑非無分別。要先 T1835_.44.0043a13: 分別方能斷惑。謂此是苦等。有此分別。勝 T1835_.44.0043a14: 作用故即十六行等。若無如是分別斷惑應 T1835_.44.0043a15: 無作用。如眼耳不能斷惑。無分別故。有分別 T1835_.44.0043a16: 方能斷惑。名有用。無分別不能斷惑。名無 T1835_.44.0043a17: 用 T1835_.44.0043a18: 論曰爲離如是至説初燈喩 述曰。經中初 T1835_.44.0043a19: 説此燈喩。彼名初燈喩。謂如一燈能破於闇。 T1835_.44.0043a20: 豈要分別方能破耶。既無分別。應無有用。用 T1835_.44.0043a21: 既非無能破於闇。故知不由分別方有作用。 T1835_.44.0043a22: 無分別法亦有用故 T1835_.44.0043a23: 論曰分別不起至各爲一邊 述曰。叙第七 T1835_.44.0043a24: 邊 T1835_.44.0043a25: 論曰彼執能治至應等時長 述曰。彼執能 T1835_.44.0043a26: 治者。顯所執體。畢竟不起以下顯執所由。謂 T1835_.44.0043a27: 彼執言。能治之智無始未起。由此後時應竟 T1835_.44.0043a28: 不起。起者生也。未曾起故。或若此智由修習 T1835_.44.0043a29: 故。後時得起。煩惱無始修習長時猶如金剛。 T1835_.44.0043b01: 難可破壞。此智應如煩惱時久加修習方乃 T1835_.44.0043b02: 得生。若不長時即應不起。若許起者應等煩 T1835_.44.0043b03: 惱修習時長。等者同也。如世相似爲義 T1835_.44.0043b04: 論曰爲離如是至説後燈喩 述曰。第二説 T1835_.44.0043b05: 故名後燈喩。謂如有室從無始來積闇所致。 T1835_.44.0043b06: 未曾得明。有攅截火燈明忽起。此所生燈無 T1835_.44.0043b07: 始未起。今應不起。若許今起應同於闇攅截 T1835_.44.0043b08: 時久方乃得生。燈既不然。智何故爾。由修習 T1835_.44.0043b09: 故容許此生。豈爲未生便令不起。設許起故 T1835_.44.0043b10: 便使時長。故知所執各爲一邊。未處中道。 T1835_.44.0043b11: 中邊道之言如第一卷解 T1835_.44.0043b12: 論曰如是已説至正行云何 述曰。解正行 T1835_.44.0043b13: 中。自下第五雙解第五第六正行。此結前生 T1835_.44.0043b14: 後 T1835_.44.0043b15: 論頌曰差別無差別至増上等修集 述曰。 T1835_.44.0043b16: 上一句顯所明名。下二句顯差別體。第四句 T1835_.44.0043b17: 増上修集名差別。等修集名無差別。至下當 T1835_.44.0043b18: 知。一修集言通増上等 T1835_.44.0043b19: 論曰於十地中至名無差別 述曰。總釋大 T1835_.44.0043b20: 綱。如文配頌。十地經説。且初地中檀度増上。 T1835_.44.0043b21: 餘之九度隨力隨分非不修習。瑜伽顯揚唯 T1835_.44.0043b22: 識所説亦同。即顯差別無差別義。義相關帶。 T1835_.44.0043b23: 故一處明 T1835_.44.0043b24: 論曰六正行總義者至品類最勝 述曰。解 T1835_.44.0043b25: 正行中。自下第三總結前也。舊論亦在。釋論 T1835_.44.0043b26: 名下方始結之。文亂錯也。然極難解。此結第 T1835_.44.0043b27: 一最勝正行。如是即初囀聲。如八例詞第一 T1835_.44.0043b28: 詞也。即十二種。體類非一故言品類。品類體 T1835_.44.0043b29: 即最勝。故言即如是 T1835_.44.0043c01: 論曰由此思惟至大乘法等 述曰。結第二 T1835_.44.0043c02: 作意正行。由即第三囀聲。由此三慧如布施 T1835_.44.0043c03: 等所有施設。大乘法等如八例詞等。第五詞 T1835_.44.0043c04: 也 T1835_.44.0043c05: 論曰由如是品類至修毘鉢舍那 述曰。結 T1835_.44.0043c06: 第三隨法正行。即第一第三囀聲合也。謂由 T1835_.44.0043c07: 是第三。如是是第一囀聲故。如是品類等者。 T1835_.44.0043c08: 即無亂無倒。體名如是。體非一故言品類。前 T1835_.44.0043c09: 此頌言諸無倒等故。由此無亂修止。由此無 T1835_.44.0043c10: 倒修慧。散亂正障止。愚正障智。約偏増者 T1835_.44.0043c11: 爲論。非不一一倶修 T1835_.44.0043c12: 論曰爲如是義至而求出離 述曰。結第四 T1835_.44.0043c13: 離二邊正行。爲即第五囀聲。爲離如是異一 T1835_.44.0043c14: 邊等故。修中道行而求出離。爲與故同 T1835_.44.0043c15: 論曰於十地中至無差別行 述曰。結第五 T1835_.44.0043c16: 第六差別無差別行。於即第七囀聲。所依第 T1835_.44.0043c17: 七非縁第七。其意可知。上來六正行無上 T1835_.44.0043c18: 訖 T1835_.44.0043c19: 論曰如是已説至其相云何 述曰。自下解 T1835_.44.0043c20: 第二所縁無上。初結前生後。第二擧頌下正 T1835_.44.0043c21: 解。第三應知此中下。釋所縁體同之及異。此 T1835_.44.0043c22: 即初也 T1835_.44.0043c23: 論頌曰所縁謂安界至増證運最勝 述曰。 T1835_.44.0043c24: 初二字標所明義名。餘烈十二所縁名字 T1835_.44.0043c25: 論曰如是所縁至十二最勝所縁 述曰。記 T1835_.44.0043c26: 配頌諸名。如理可解。於中或持業。或依士釋 T1835_.44.0043c27: 名。至下可悉。或隨所應 T1835_.44.0043c28: 論曰此中最初至差別法門 述曰。解安立 T1835_.44.0043c29: 法施設所縁。謂安立布施等教法。施設即所 T1835_.44.0044a01: 縁 T1835_.44.0044a02: 論曰第二謂眞如 述曰。亦持業釋名 T1835_.44.0044a03: 論曰第三第四即前二種 述曰。第三所立 T1835_.44.0044a04: 即安立。第四能立即法界。有何所以立所能 T1835_.44.0044a05: 立 T1835_.44.0044a06: 論曰到彼岸等至法界成故 述曰。到彼岸 T1835_.44.0044a07: 等法門要證法界。方展轉流出十二分教。故 T1835_.44.0044a08: 教爲所立。如爲能立。或教成無漏。由通眞 T1835_.44.0044a09: 如故 T1835_.44.0044a10: 論曰第五謂聞至任持文故 述曰。任持者 T1835_.44.0044a11: 謂聞慧。任持文教令不妄。故雖亦縁義少故 T1835_.44.0044a12: 不説。以聞爲先方縁義故 T1835_.44.0044a13: 論曰第六至印持義故 述曰。印持者謂思 T1835_.44.0044a14: 慧。印持於義令決定。故雖亦縁教少故不説。 T1835_.44.0044a15: 以義爲先方縁教故。問。此能縁文與聞何別。 T1835_.44.0044a16: 聞能縁義與思何異。答。聞以文先義後。思以 T1835_.44.0044a17: 文後義先。故成差別 T1835_.44.0044a18: 論曰第七至内別持故 述曰。別持者謂修 T1835_.44.0044a19: 慧。縁諦四理三性等理。故名爲内。於四諦境 T1835_.44.0044a20: 各別證知令不謬解。故名別持。聞思修三種 T1835_.44.0044a21: 名任印別持。任印別持之所縁故。名任持等 T1835_.44.0044a22: 所縁。即依士釋。問。但言聞思修慧其義已周。 T1835_.44.0044a23: 何須所成之言論。答。聞者耳識。思者思數。修 T1835_.44.0044a24: 者即定。三體非慧。因此三種所成之慧名聞 T1835_.44.0044a25: 所成慧等。於理可然。但名聞慧等義便少故。 T1835_.44.0044a26: 恐聞等慧失 T1835_.44.0044a27: 論曰第八至見道境 述曰。初通達故。持業 T1835_.44.0044a28: 依士二釋無違 T1835_.44.0044a29: 論曰第九至乃至七地境 述曰。始從初地 T1835_.44.0044b01: 乃至七地。修道所縁大於見道。故名増廣道 T1835_.44.0044b02: 境。二種漸倶勝故。持業依士二釋無過 T1835_.44.0044b03: 論曰第十至分分證境 述曰。分分爲道。道 T1835_.44.0044b04: 之所縁名分分證。依士釋名。或道分分故。境 T1835_.44.0044b05: 亦名分分 T1835_.44.0044b06: 論曰第十一謂第八地境 述曰。從此以後 T1835_.44.0044b07: 無有功用。任運縁如。今説初得。故唯此地。等 T1835_.44.0044b08: 即平等運調運轉。前心後心一類無別。名爲 T1835_.44.0044b09: 等運。等運之境名彼所縁。依士釋也 T1835_.44.0044b10: 論曰第十二至如來地境 述曰。此之三地 T1835_.44.0044b11: 得四辨。眞灌頂果明圓滿故名最勝。持業依 T1835_.44.0044b12: 士二釋無違。此中初四位通三劫。第五第六 T1835_.44.0044b13: 大位而論在解脱分。第七修慧大位而言在 T1835_.44.0044b14: 決擇分。第八已去如論辨位。然第五六七非 T1835_.44.0044b15: 不通餘位。義説三慧通三劫故。如前已説 T1835_.44.0044b16: 論曰應知此中至得彼彼名 述曰。此即第 T1835_.44.0044b17: 三釋所縁同之與異。謂此但是安立法及法 T1835_.44.0044b18: 界二。隨所立能立之義。在聞慧等之位得所 T1835_.44.0044b19: 立等名。非離二外別有體性。以所縁體唯是 T1835_.44.0044b20: 善唯順無漏及無漏法。最勝所縁名無上乘 T1835_.44.0044b21: 法故。除法及如更無所有。此即第二解所縁 T1835_.44.0044b22: 訖 T1835_.44.0044b23: 論曰如是已説至其相云何 述曰。自下第 T1835_.44.0044b24: 三別解修證。修謂修習。證謂證得。因修而證。 T1835_.44.0044b25: 故名修證。於中有二。初結前問後。後依徴正 T1835_.44.0044b26: 釋。此即初也 T1835_.44.0044b27: 論頌曰修證謂無闕至不住不障息 述曰。 T1835_.44.0044b28: 自下別解。頌初二字顯所明名。餘烈十種能。 T1835_.44.0044b29: 然此皆修之因體非修證。此即於因立名故。 T1835_.44.0044c01: 一無闕。二不毀。三不動。一不通二。四圓滿 T1835_.44.0044c02: 五起。六堅固。七調柔。八不住。九無障。十無 T1835_.44.0044c03: 息。一無通二處 T1835_.44.0044c04: 論曰如是修證總有十種 述曰。釋初二字」 T1835_.44.0044c05: 論曰一種姓修證縁無闕故 述曰。縁者親 T1835_.44.0044c06: 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思惟。法隨法行。四親 T1835_.44.0044c07: 近行縁無闕故。其本種姓修而有證。此修能 T1835_.44.0044c08: 證。故名修證。皆以一縁而釋一證 T1835_.44.0044c09: 論曰二信解修證不毀謗大乘故 述曰。由 T1835_.44.0044c10: 不毀謗大乘法故。乃能信解而修有證。或證 T1835_.44.0044c11: 此信解 T1835_.44.0044c12: 論曰三發心修證至所擾動故 述曰。由非 T1835_.44.0044c13: 劣乘之所擾動。乃能發心修而有證。或證此 T1835_.44.0044c14: 發心 T1835_.44.0044c15: 論曰四正行修證至得圓滿故 述曰。由到 T1835_.44.0044c16: 彼岸得圓滿故。其正行乃修而有證。或證此 T1835_.44.0044c17: 正行 T1835_.44.0044c18: 論曰五入離生修證起聖道故 述曰。由起 T1835_.44.0044c19: 聖道修證此入離生。離生義等如婆沙上帙 T1835_.44.0044c20: 解 T1835_.44.0044c21: 論曰六成就有情修證至長時集故 述曰。由 T1835_.44.0044c22: 堅固善根長時集故。其修證此成熟有情。此 T1835_.44.0044c23: 善根難壞名堅固善根 T1835_.44.0044c24: 論曰七淨土修證心調柔故 述曰。由心調 T1835_.44.0044c25: 柔修證於淨土。無垢稱云。由心淨故則佛土 T1835_.44.0044c26: 淨 T1835_.44.0044c27: 論曰八得不退地受記修證至所退轉故。述 T1835_.44.0044c28: 曰。受記者受佛記。不退者論自釋。不住生 T1835_.44.0044c29: 死及涅槃故。亦不爲二種所退者。不同凡退 T1835_.44.0045a01: 入生死。不同小聖退入涅槃。以不退故修證 T1835_.44.0045a02: 得不退。及證受記記有二種。三劫受記各有 T1835_.44.0045a03: 異故 T1835_.44.0045a04: 論曰九佛地修證無二障故 T1835_.44.0045a05: 論曰十示現菩提修證無休息故 述曰。由 T1835_.44.0045a06: 利樂事無休息故修證得彼示現菩提。於此 T1835_.44.0045a07: 十中第一性種姓。第二已去名習種姓。第三 T1835_.44.0045a08: 入初劫。第四道諸位行。第五是見道。第六是 T1835_.44.0045a09: 修道至七地。第七是八地相。土自在故。第八 T1835_.44.0045a10: 是第九第十地。近佛地故。無住涅槃得圓滿 T1835_.44.0045a11: 故。第八雖得初得土自在。從勝處説故。第九 T1835_.44.0045a12: 是法身自受用身。第十是他受用及化身。以 T1835_.44.0045a13: 縁無闕等故。其種姓乃能修證。故未入初未 T1835_.44.0045a14: 名修證。上來已明此品第二大段文訖 T1835_.44.0045a15: 論曰無上乘總義者至無上乘義 述曰。自 T1835_.44.0045a16: 下此品大文。第三總結上也。此即總結有 T1835_.44.0045a17: 三 T1835_.44.0045a18: 論曰正行無上故至正行果無上故 述曰。 T1835_.44.0045a19: 正行有六。廣如前説。正行即無上持業辨名。 T1835_.44.0045a20: 二乘正行不能過故。正行持者。即十二所縁。 T1835_.44.0045a21: 所縁即無上亦持業釋。或正行無上之所縁 T1835_.44.0045a22: 名所縁無上。即依士釋。所縁勝餘境名所縁 T1835_.44.0045a23: 無上。名此正行持。正行是能縁。十二是此境。 T1835_.44.0045a24: 持境令不忘。名正行持。或由此方起正行。持 T1835_.44.0045a25: 正行故名正行持。正行之果名正行果亦依 T1835_.44.0045a26: 士釋。體無修證。修證即無上名修證無上。 T1835_.44.0045a27: 所言果者修前因證後法。即名爲果。非要圓 T1835_.44.0045a28: 滿佛位方名爲果。然舊論結文在釋論名後。 T1835_.44.0045a29: 非無雜亂 T1835_.44.0045b01: 論曰何故此論名辯中邊 述曰。自下一部 T1835_.44.0045b02: 第三大文。是釋名願施分。此則徴訖 T1835_.44.0045b03: 論頌曰此論辯中邊至除諸不吉祥 述曰。然 T1835_.44.0045b04: 此所明離二邊之中。深密等五義天親菩薩 T1835_.44.0045b05: 釋初句中中邊二字爲三復次。至下當知。二 T1835_.44.0045b06: 義字通四邊 T1835_.44.0045b07: 論曰此論能辯至能縁行義 述曰。辯謂顯 T1835_.44.0045b08: 了。即是雙辯處中及二邊能縁行義。能縁行 T1835_.44.0045b09: 及行合名能縁行。有行非能縁故。且如妄分 T1835_.44.0045b10: 別及障等是二邊行。翻此中行名行。不孤 T1835_.44.0045b11: 生必縁於境 T1835_.44.0045b12: 論曰又此能辯至所縁境義 述曰。雙辯邊 T1835_.44.0045b13: 中二所縁義。遍計所執等是邊所縁。圓成依 T1835_.44.0045b14: 他等中所縁。故行縁於境。合名爲因。必有所 T1835_.44.0045b15: 得。所得既通善惡。惡果此論不明。唯明善果。 T1835_.44.0045b16: 由不説惡果隱中果法不爲釋名。於論解中 T1835_.44.0045b17: 實已明果。又中所得果即第三釋 T1835_.44.0045b18: 論曰或此正辯至名辯中邊 述曰。前之二 T1835_.44.0045b19: 解雙辯中邊。今此第三唯中無邊。正辯離邊 T1835_.44.0045b20: 之中中道法故。兼辯於邊法之果。或兼辯邊 T1835_.44.0045b21: 因。如前二解此即三釋頌中辯中邊三字。舊 T1835_.44.0045b22: 論上三義在頌之前。翻家錯也。何謂離邊處 T1835_.44.0045b23: 中之法 T1835_.44.0045b24: 論曰此論所辯至所行處故 述曰。此論所 T1835_.44.0045b25: 辯貫通下四。非凡夫尋。非二乘思。非欲界初 T1835_.44.0045b26: 定尋及上地思六識所尋七八所思。故名深 T1835_.44.0045b27: 密。深者邃義。密者隱義。非淺智之所知也」 T1835_.44.0045b28: 論曰。是堅實義至非彼伏故 述曰。猶如金 T1835_.44.0045b29: 剛能破非所破。故名堅實。由解此論能摧於 T1835_.44.0045c01: 他。非他所伏 T1835_.44.0045c02: 論曰是廣大義至自他事故 述曰。自廣利 T1835_.44.0045c03: 他大樂。他廣樂自大利。或自他倶廣大利樂。 T1835_.44.0045c04: 或自顯爲廣。勝他爲大。利樂之義一如常 T1835_.44.0045c05: 解 T1835_.44.0045c06: 論曰是一切義至三乘法故 述曰。大可含 T1835_.44.0045c07: 小諸義。具明決了三乘法。故名一切所辯一 T1835_.44.0045c08: 切故 T1835_.44.0045c09: 論曰又能除滅至所知障故 述曰。釋頌第 T1835_.44.0045c10: 四句。二障能令生死流轉不生智見。名不吉 T1835_.44.0045c11: 祥。若解此教及悟此理。倶能除滅二障雙已 T1835_.44.0045c12: 即能成佛。此上總釋論之題目。舊論更有同 T1835_.44.0045c13: 倶舍含末後二頌。今勘三本梵文並無。是譯 T1835_.44.0045c14: 家増置 T1835_.44.0045c15: 論曰我辯此論諸功徳至疾證廣大三菩提 T1835_.44.0045c16: 述曰。自下發願回施衆生。第一句世親自顯 T1835_.44.0045c17: 釋頌功徳。令法燈不斷破癡闇不生。十力冥 T1835_.44.0045c18: 加。八部興敬。皆辯本頌所生徳也。第二句正 T1835_.44.0045c19: 顯回施。咸者皆也。持者用也。普者等也。施者 T1835_.44.0045c20: 濟也。群生者衆生也。類非一也。謂釋本頌所 T1835_.44.0045c21: 有功徳皆用平等濟諸衆生。第三句令得因 T1835_.44.0045c22: 報。菩薩六度有二種道。前三令得増上生道。 T1835_.44.0045c23: 後三令得決定勝道。於十地中得十王位。於 T1835_.44.0045c24: 異生位得勝處生前三度所得増上生道。精 T1835_.44.0045c25: 進靜慮令福定勝。般若一種令慧定勝。後三 T1835_.44.0045c26: 度所得決定勝道。施諸衆生令於因位得此 T1835_.44.0045c27: 二果。第四句令得果報。疾者速也。證者契 T1835_.44.0045c28: 也。廣者廓也。大者深也。梵云菩提呾利尼。 T1835_.44.0045c29: 菩提者覺也。呾利尼者三也。即令三乘不定 T1835_.44.0046a01: 性類各隨意樂得自乘果。能超世間外道等 T1835_.44.0046a02: 果皆云廣大。下句謂三者。亦是梵音乃云正 T1835_.44.0046a03: 覺。唯無上果。施衆生徳令於因中獲二勝道。 T1835_.44.0046a04: 令於果位得自乘果。總四句意。初句謂我造 T1835_.44.0046a05: 論功徳。次句正以回施衆生。下之二句令生 T1835_.44.0046a06: 得果離凡成聖
T1835_.44.0046a11: 日之間興福寺諸堂於令日參上中下三帖 T1835_.44.0046a12: 令書之奉安置于本談義屋者也有心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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