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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問答抄 (No. 2340_ 審乘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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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故
抄十四上云。疏劣解之人通凡小等者。經言
劣解。論經云樂小法者。故疏合擧凡即地前。
小謂小乘等取權教菩薩。此中無小。何以揀
之。謂此會中亦有小心之衆生。故亦可不欲
廣被。即名爲小。此雖揀之激令起心。即爲所
 小心衆生者。不定性地前有小乘心故。
亦可不欲廣被者。雖非小乘心。凡夫狹劣之
機歟。疏所擧凡小二機也
  同本異譯聲聞對告衆アリ云云本住經四
卷。漸備一切智徳經四卷。十地品異譯。羅
摩伽經三卷。法界品異譯。此等可撿
十八。問。章文。如海憧比丘等云云釋何事歟
 答。唐本無如海憧比丘之句
義苑所牒本云。答。彼中別聲聞意者有二
種。一寄對顯法故。爲示如聾盲。顯法深勝也。
二文殊出會外所攝。六千比丘非是前所別
衆。此等皆是已在三乘中。令迴向一乘故作
此説也
指事云。言答彼中初別聲聞者。或本云。彼列
聲聞意有二種。一寄對顯法故。爲示如聾如
盲顯法勝也。二文殊出會外所攝。六千比丘
等非是前列衆。此等皆是已在三乘。令迴向
一乘故作是説也有云。此説
後説難見
解云。此後説亦
勝上。云或衆生。此世三乘根不定故。堪進同
教一乘者。則見自所得三乘之法。皆依一乘
無盡教起。是彼方便阿含施設。是故諸有所
修皆迴向一乘。花嚴經同教中説。是故知。是
在三乘位長養根機入一乘同教也
折二云。六千非前列衆等者。以唯舍利弗一
人前列衆中有。六千既是身子弟子。又從別
房出辭佛來詣。故知非前所列也。言等皆是
已在三乘中令迴向一乘者。孔目云。其位在
頓終。義通始教等。既六千當頓終始三教。故
今云已在三乘中也 問。清涼權爲云或在
法會而聾盲。彰其絶分。或示在通而啓悟知
可迴心則此二衆皆權聲聞。如今義者應非
是權也 答。若據探玄本。云轉爲故云。彼云。
謂諸二乘以根鈍故○方入此普賢法設第
八會有聲聞者○其六千比丘非是羅漢故。
不相違○釋云。展轉而來故。故云已在三乘
中等。此則實是聲聞轉入也○若據清涼。正
改此轉爲云權爲也。又六千但名迴小入大
故與今小異。若爾今文與孔目同。探玄於此
義中皆約實説。以是所被之機故准唐本並
指事所出異本。六千非此聲聞者。全非持聲
聞。三乘機故非小乘聲聞云事也。故復古云。
其諸比丘位在三乘中迴心人也。非是小乘
聲聞位人云云而今本如海憧比丘等者。旨趣
未審 一義云。准清涼大師權爲釋。六千雖外
相聲聞形。内實菩薩事例海憧歟 一義云」
問。三乘教中可説十佛歟 答。彼三佛此十
云云付之。勝天王經説十佛。如何。抄二
引之可見 答。准孔目第三卷。瓔珞經十諦
同教義。花嚴十諦別教義云云取意知三乘教
中縱雖有十佛十諦之名義。非無盡圓融圓
教之義。故揀之歟

華嚴五教章問答抄中

  三性義
  一。終教依他所似體
二。終教已上所執體
三。瑜伽等隨縁眞如有無
四。攝論遍計所執體
  因六義
  一。謂一切因者通種現歟
二。謂一切因者通内外種子歟
三。滅法待縁歟
四。果倶有義義待縁
五。六義列次
六。恒隨轉自類相生
七。六義増滅
八。増上縁六義
九。始教現行六義有無
十。終教現行六義
十一。六義八不遮表
十二。因門即門空有同異
十三。六相三乘一乘

問。三性同異等之四門。限別教之義歟。通終
教等歟 答。疏一今顯別教一乘。略顯引
四門。一明所依體事。二攝歸眞實。三彰其無
礙。四周遍含容是四門共別教一乘之義
也。而二三事理無礙也。故知。今章四科共別
教義理也。但不妨初二通同教之義
指第五云。初門即同教分齊。第二門義通同
教分齊○即此以顯縁起相由。即別教義也。
二門即別教分齊此記心三性義唯同教。
因六義通同別。後二唯別教見
問。六相義可通同教等歟 答。折後二唯別
云云付之。六相義本出十地論。相宗中依
釋之云云尤可通同教等。如何 答 問。三
性同異者。如次總別三科云同異歟。爲當總
別之中各有同異歟 答。折云。本即末義。是
三性同義也准此釋。別明中本末不一三
性異義。本末不異三性同義也。總説之段例
有同異三性本末異義。一際圓融同義也
  三性列次不同
須彌頂上偈讃品列遍計依圓經疏可見
攝論云。沙執名事互爲客。其性應尋思依他。
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圓成實智觀無義。
唯有了別三。彼無故此無。是則入三性
識論第八列遍計依圓。今章何列圓依計歟
答。約地前相似觀遍計依圓列約地上證智
圓依遍計列也。故唯識引厚嚴經云。非不
見眞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出等依雖有
計而非眞第五地以前先起正體智證眞
如。後起後得依俗諦故。如是次第委細相
宗所談也。但今章約本末之次第。列圓依
計也。又下總説科引阿毘達磨經。遍計圓成
依他列。波羅門問經説。依他遍計圓成列歟。
染淨總別等之次第歟。不可一准
一。問。終教之心依他似有者。所似之外體如
何定之歟 答云云 一義云。依他假法似遍
計實有也。付之。指依他之當體。或名幻有。或
名假有等。全無能似所似之義。直顯如幻虚
假之即體。以知似有者。但可名即體幻假之
義。何可有能似所似之義歟 答云云
起信義記上云。良以眞心不守自性。隨熏和
合似一似常故。諸愚者以似爲實。取爲内我
我見所攝。故名爲藏釋第八識之所藏之義
文也。隨熏和合者。第八識體也。似一似常者。
似遍計所執之常一主宰也。爾者依他法體
似遍計之實有事。此釋分明也。但幻有者。幻
者所喩也。依他之八喩之中隨一也。假有者。
指即體名也。強不可一准歟
唯識述記第九本云。有云。諸心心所雖各體
是一自證分而似依他二分而生。謂相見分。
諸經論中説。二取者。是此二也。如是二分雖
似體有理實無也。此之二相中辨等説爲計
所執安惠論師義也。是體性都無之遍計
所執之相見二分。似依他如幻之自體分。護
法正義。依他相見二分。似遍計之相見二分
也。付安慧義。能似所似等料。簡繁故略之。今
之義者。相順護法正義也
二。問。終教之意遍計所執者。通三細無明歟
 答云云兩方也。若云通者。准起信論意。業
相之位相見末分。何可有遍計所執之義歟。
是以當處文以彼所執似爲實云云若以根本
業相云遍計所執者。所執之體一向可眞。如
何可云執似爲實歟。以知。以業相自體分爲
依他之似有。轉相已去心境差別之位名遍
計所執例如安惠論師二分唯遍計之義。
加之。既遍計所執何可開能執之情歟 答。
終教以上心以三細六麁無明倒執之心境名
遍計所執。以所依眞如名圓成。指和合如幻
之體名依他之似有事。列祖處處解釋也○
業相位隨相見末分既是法執也。尤可遍計
之體性。但執似爲實等者。眞妄和合最微之
位名業相。即依他如幻之體也。而彼業相三
無明不知自體之如幻。故迷執自之業相依
他之似有也。如是轉相已後皆分分迷執依
他似有。故釋執似爲實也。次於所執之名言
相違云難者。當情現相情有理無之義。顯故
名遍計所執歟。或又遍計之言攝能執歟。故
舊譯名分別性
抄三上云
疏四上夜摩
偈讃品
 云。第二勝林○十頌分二○後
七中令於依他修三無性觀。以餘之二性不
離依他故。由於二性成他依故。謂圓成是依
他體性遍計。但横執依他。又迷眞似現故。即
依三性説三無性。三性尚一。豈有三無。三無
但是即有之無。三性但是即無之有。有無不
二。爲一實性。有無形奪性亦非性故。於一依
他中具修諸觀
十一
云。疏○二以餘之二性下。出於一性
修三所以。三故於一依他下。結成上義。二中
有三。初明三性即一。二明三無即三性。三明
融通爲一。初中圓成既是依他之體。故觀依
他必觀其體。離依他性無可横執。故遍計性
亦約依他。又迷眞似現者。此之一句具足三
性。迷即遍計。眞即圓成。似即依他。前意明二
不離依他。此義明二能成依他。故但觀依他
具足三性○三性尚一下三明融通迷即遍
計等之釋義。三細無明等皆遍計所執又令
於依他修三無性觀等之釋下。總説段可合
之也
八經第十六須彌偈
讃品
云。若住於分別。則壞清
淨眼愚癡邪見増。永不見諸佛。若能了邪法。
如實不顛倒。知妄本自眞見佛則淨。有見即
爲垢。此則未爲見遠離於諸見。如是乃見佛
疏三云。第五東北方精進惠○初三所執
無相觀於中。初一擧分別過。後二顯無相觀。
一離所取。上半知於情有。下半知於理無。如
迷木見鬼。知鬼是迷有。名如實知鬼。知鬼本
無擧體是木。名爲見木。二離能取。以所取空
故。上半擧失。如若見鬼即不見木。下半顯得
離於鬼見。方爲見木
抄十云。言所執無相觀者。所執即遍計所
執。無相即相無自性性觀○然法相宗三性
則有性。三無即無性。有無義殊故。彼偈云。故
佛密意説一切法無性。意云。既言密意説三
無性。則不礙於三有性也。若法性宗此二三
性有無無礙。互奪雙亡皆悉自性。言初一擧
分別過者。分別即遍計所執也 古譯爲分
別性。今疏從簡亦欲辨。起心動念皆成分別
故並成過。故云以心分別一切法邪。不以心
分別一切法正○鬼喩遍計。木喩依圓分別
即遍計所執之釋。亦三細等遍計所攝
當章下總説段。根本無明等遍計所執三細
六麁生起次第。起信疏上卷可見
折五云 問。依下○答。由下初義計同依故無
異。二依同計故無異
集五云。問。依下○答。二義中初似外無實。後
實外無似。餘可見
問。釋依他似有同遍計情有之出二釋。爾者
二釋意如何異也 答 問。終教之意能遍
計所遍計遍計所執之三重可分歟 答。處
處解釋不分明 付之。章。經云衆生等者。淨
名經也。又經云法身等者。法身經也
四下
十行品
 云。三對之中。前二不離。後一不即。
即顯生之與倒非即離也。衆生即能起顛倒之
人。乃染分依他。顛倒即所起之妄。是遍計所
執。初對明不離者。謂依似執實故。離生無倒。
依執似起。離倒無生。第二對明不相在○第三
對明不即。不壞因果能所遍計之二相故
抄十一云。疏依似執實者。衆生是依他似
有故。顛倒謂執似謂實○言依執似起者。即
唯識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縁所生。謂依遍計
之執起依他似。似即衆生。言第二對明不相
在者。即不於顛倒内有衆生等○第三對中
言不壞因果能所遍計者。因即能遍計。果即
所遍計。所遍計即依他也又云。依似執實
待果成因也。依執似起待因成果也今疏
依似執實依似起三釋。章二釋相當歟。又抄
因即能遍計等者。因者倒執也。爾者能遍計
即遍計所執也。又生者有情總別報依他也。
倒者本末無明也
問。唯識論文分明別縁所生云云爾者分別遍
計所執歟 答。抄遍計之執 付之
抄三云。頌言分別縁所生者。應知且説染
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或諸染淨心心
所法皆名分別能縁慮故。是則一切染淨依
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 一義云。遍計之
執之釋。依性宗義釋唯識文歟。第二問答決
擇科。眞如五重四句中第二重。四句之中餘
二句可知折云。例初四句中後二句也
三重下三句例然三句皆離所謂故云云
事心也。第五重餘句准之集云。餘句准之
則離相違戲論云云折云。餘句則無自性故。具
徳故云云依他中復古集成等六重四句也。折
薪六重八重之二義也。第二重四句。餘二句
可知折云。無二性故。有多義門故云云
有多義門指事云。有五蘊門十二處門十
八界門四相心品等多義門。故云非無也云云
章。又以縁起離四句等云云義苑云。謂藉縁
而起故。離有縁起似有故。離無縁起無性無
二故。離亦有亦無縁起具衆義故。離非有非
無謂無性故。離有無性成縁起故。離無無性
縁起相收故。離亦有亦無無性具縁故。離非
有非無云云
問。上二重四句以縁起無性之二義。順逆離
四句與今縁起離四句等云何異乎 答。折
云。第三第四句單約縁起無性所離云云初二
重四句一重之中。約縁起無性之二義離有無
等。第三四句單以縁起故離四句。第四重四
句單位無性故離四句也。第六重餘句准之
折云。後二句亦應三重。徴前諸句隨説皆得
云云集云。餘句離相違戲論故云云遍計中五
重第二重餘句。集云。准無道理故云云
問。付第三重四句。初之三句間答執有故。至
第四句執成故云云有何所以歟 答
折云。第四句執成者。所執所成不出有無之
見。安得雙非云云
復古云。執成者。以第四句雙非故不言執有。
乃云執成。是執所成故云云意云。第五重四句
之中餘句准之折義第四重終二句離相違
離戲論云云第五重終二句應云無二性故。所
執性故。亦可第三句互奪雙泯故。非兩亦第
四句雙
問。一重之四句以遮情可足。何用五重八重
等之四句歟 答。集云。初圓成三初二四句
具徳門○又問下二一四句離過門。又問下
三二四句自體門○依他下二依他三初具徳
門。又問下二勝用門。又問下三自體門。然上
六重亦可初四重約當性二義説○第五重對
三無性説○第六重通就當性説○遍計三所
執二初自體門○又有下二勝用門○上五重
前可初三重約當性二義説。第四重對三無
性説○第五重通就當性説折云。圓成五
種○初約本二義順明四句。第二反顯四句
○第三四句約離計○第四四句約勝義無
自性之觀離四謗説○所以今約此釋者以
下。依計對此四句。約生無自性性相無自性
性二觀中離謗成四句。即知祖意此約勝義
無自性性觀離四謗也○第五四句約離妄顯
眞○依他中有六重四句。若開第六爲三重。
應八重四句也。第一四句約本義順明。第二
四句約本義反顯○第三第四四句單約縁起
無性所離。第五四句約生無自性性觀離四
謗也○第六重四句於中。自有三重四句○
遍計五重四句。初重四句雙約本有二義。第
二句單約理無。第三句單約情有○第四四
句約相無自性性觀離四謗○第五重四句約
無體有用説
三。問。宗家意瑜伽唯識等中。許眞如隨縁之
義歟 答云云兩方也。若云許者。眞如之隨
縁依他性空之道理者。性宗不共所談也。全
不開性相各別之宗義云事。自他宗解釋分
明也。若云不隨縁者。當章問答之起盡。天親
護法等論師。併許隨縁性空之義 答云云
集云。問答下復問二義二初二宗互破問答。
此下二法性會通 答復古多分同也。是依
他空有之問答釋也。准此等記釋。雖不許眞
如隨縁依他性空依法性宗意。會通論藏并
論師意樂也
疏三問明
品云
二佛子心性下。略啓五門。一問
所爲。二述問意。三定所問。四會相違。五釋
文。四會相違者。問。若爾瑜伽等中。異熟頼耶
從業惑種辨體而生。非如來藏隨縁所成。如
何會釋。答。瑜伽等中。對於凡小約就權教隨
相假説。楞伽密嚴對大菩薩。依於實教盡理
而説。既機有大小。法有淺深。教有權實。故不
相違私云。引楞伽密嚴起信
等。釋隨縁眞實之義
以此等文故知。兩宗
不問淺深可見。又唯識等亦説眞如是識實
性。但後釋者。定言不變失。於隨縁過歸後輩
抄八云。疏以此等文下。第三雙結二宗於
中。先正結○後又唯識下。引唯識文結同法
性。故彼論云。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眞如常如
其性故。即唯識實性。釋曰。既用眞如爲識實
性。明知。天親亦用如來藏而成識體。但後釋
論之人唯立不變。故云過歸後輩。況世親造
佛性論。廣用勝鬘准此結同釋者。唯識論
等中。許眞如隨縁之義若許眞如隨縁之
義者。依他性空義可許之也
問。釋論之人者何論師歟 答。護法等十大
論師歟 付之。當章文空即是色。護法義存
云云准此解釋。護法論師許依他之性空
許依他性空者。尤可許眞如隨縁。若爾者釋
論之人唯立不變之解釋。相違如何 答
章。經云如來藏受苦樂與因倶等同與因者
無明歟。轉識歟 答云云
抄十八上云。十忍品如來藏受苦樂。與因倶
若生若滅。即楞伽第四彼云大惠七識不流
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惠如來藏受苦樂。
與因倶若生若滅。解云○與七識但名與因
指事云。四卷楞伽第四卷文。經云。如來藏常
故。作依持能令轉識。知苦樂與七識生死因
倶。若生若滅章云。經云自性清淨等文指事
云。起信論云。衆生自性清淨○或本作經非
云云
章。經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指事云。維摩
經弟子品云云
折云。清涼釋云。生滅相盡無常即常○隨縁
變易常即無常則生滅。是無常義也。又性即
相故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章。經云色即是空等。指事云。經云色即是空
○大品經文言。又云。衆生即涅槃○維摩經
菩薩品文言。論云。智障○梁論第一卷
問。斷常二見倶起之義可有歟 答。不爾也
 付之。亦有亦無執者。具上諸失云云諸失
者。斷常之二失也。如何 答。唯識論第四釋。
末那不起我所見之義云。無一心中有斷常等
二境別執倶轉義故准此論文。無二見並生
之義。但當章心立難敵者。進徴付過許也。亦
有亦無之執者。非謂可二見並生也。從執二
見者。前後各別可執歟 挊
章。攝論等中説依他有事
章。中論等依他空事
章。惡取空集云。惡趣空者。百法抄第一卷
曰。如説二形等。是人中惡趣。非是能取當來
惡果。但毀責爲名章。前代諸論師等云云
抄三云。疏戒賢遠承下○彌勒位極此爲上
古。無著初地此爲中古。護法難陀○故云近
踵○疏二智光下○文殊對彌勒。龍樹對無
著。青目情辨對護法難陀。護法難陀註唯識
論。青目註中論。清辨亦註中論。造掌珍論
折云。前代諸師各述一義等者。前文必脱一
段。由前數重問答。皆前牒前所立。次方立。今
例前諸問決有脱理。況禪源都序文全有今
文義。亦前有一段。彼云。據佛本意雖不相違。
然後學所傳多執文迷旨。或各執一見彼此
相非。或二皆執渾混純不曉。故龍樹提婆等
菩薩。依破相教廣説空義。破其執有。今洞然
解於眞空。眞空者即不違有之空也。無著天
親等菩薩。依唯識教廣説名相分折。性相不
同染淨各別。破其執空。令歴然解於妙有。妙
有者即不違空之有也。雖各述一義。而擧本
圓具故無違也。次下方有一重問答。故驗知。
此中必一段脱也
章。第三顯其義云云
折云。三科並易見。但翻前護分別執中。以答
三性有義即當今三性無義。上答三性無義
即當今三性有義。上答三性兩亦義。即今當
三性雙非義。上答三性雙非義。即當今三性
兩亦義。一一對翻隨説皆得
問。攝論心可許眞如隨縁之義歟 答云云
兩方也。若云許者。當章以攝論等依他有義
云云爾者依他既有之義也。何可立眞如隨縁
之義歟。若依之唯凝然之義也。三者章文引
攝論耳。眞妄該徹等云云知可隨縁之義也。如
何 答
四。問。攝論心遍計所執以何爲體歟 答。以
煩惱爲性云云 付之。既存依他之有。專相宗
之義也。然相宗所談煩惱等者。染分依他也。
何爲遍計之體歟 答
  因六義
一。問。章文。謂一切因皆有六義云云爾者現
行熏種子之時。現行因可有六義歟 答。隨
教可有有差別也 付之。兩方也。若現行不
具六義者。正唯識論中出親辨自果之正因。
體之時擧種現之二。謂一切之言豈不收現
行之親因乎。若依之云爾者。唯識論中釋恒
隨轉之義。此遮轉識轉易間斷。判轉識之現
行。既是所遮也。何可云有六義歟。如何 答。
凡縁起因門者。收性相所談成圓融之深義
故。謂一切因之言可含重重義理也。故疏七
下云。然縁起深義。佛教所崇。乘智階差。淺深
多種。龍樹云抄云。十
二門論
因縁有二。一内二外。即
水土芽等内。即十二因縁今正辨内。然外由
内變。本末相收。即捻含法界一大縁起。染淨
交徹義門非一云云而今章六義者。依下所引
地論集論等因縁相收之四句。建立空有力
無力等之六義。專顯縁起之勝徳。兼配釋刹
那滅等六義。成種現因果即法界縁起義。而
刹那滅等之六義不盡縁起之義理。空有等
之六義全攝刹那滅等之六義。故依始教一
切因等者。因縁之義雖通轉識現行。具六義
者唯限種子。付種子六義。唯識論限内識之
種子。攝論心通外穀麥種子。若依終教六義
通七轉識現行。若依圓即法界縁起皆有六
義也 難云。縱雖始教現行正因辨種子之
果時。豈無體用空有待不待之六義歟是一
從雖終教轉識既間斷之法也。現行之因何
可有恒隨轉等之義歟是二次圓教心善惡邪
正同一法界縁起也。何可有性決定等之義
是三 答。始教意雖現種同親辨自果正因
縁體。然種子體因縁義勝。唯識云。有唯識
説種。是因縁性。彼依顯勝云云現行因縁闕恒
隨轉等之義。故唯種因縁具有六義。縱現種
因雖容有空有待不待礙之二義。始教之心
不依此義。但建立刹那等六義。遮外道小乘
等之轉計故。現行因不具六義也。次終教心
八識體一故。現行之因可有六義也。即本識
故可有恒隨轉之義也。次圓教心既法界縁
起也。善惡邪正即入無礙也。豈遮性決定等
義歟。下問答可准例也 難云
要問云。法有多門。且依同時如實互爲
因果。入因果義有二重○又一切因有六義。
一空有力不待縁。念念滅故○六無有力待
縁。倶有力故○又増上縁望自増上果還爲
親因。故雜集論疎縁入親因攝。又成唯識論
因縁。謂有爲法親辨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
二現行○現行同類展轉相望。皆非因縁。自
種生故。一切異類展轉相望。亦非因縁。不親
生故。有説異類同類現行展轉相望爲因縁
者。應知假設。或隨轉門○聖説轉識與阿頼
耶展轉相望爲因縁故。此顯因果親疎分齊
極明善也此釋心付如實互爲因果因具六
義事。釋畢引唯識互爲因果極明善結釋。知
唯識論心現行親因許具六義故引釋也。若
不爾者。何故引唯識歟 答。一義云。要問心
標依互爲因果。約法喩重重問答。其中全不
揀種現。但因縁相望釋之。爾者一切因有六
義者。可通現行乃至法界縁起之因也。既増
上縁還爲親因具六義也。現行親因何不具
六義歟。其六義者。空有力無力等六義爲本。
故知。從雖引唯識論。現行既親辨自果之正
因也。何不具空有等六義歟。但攝論唯識等
唯種子有六義者。刹那滅等六義爲本。又隨
勝也。故唯識云。有唯説種。是因縁性。彼依顯
勝。非盡理説雖現種共正因種子。因義勝
故六義限種子也。雖然空有等六義通現行
事不可有妨歟 尋云。引唯識事終教義歟。
始終義歟
二。問。章文。謂一切因皆有六義云云爾者通
内外種子歟 答云云略文義穀麥等外種子
不具六義云云愚案云。攝論心六義可通内外
種子也
梁攝論第二云。外内不明了。於二但假名及
眞實。一切種子有六種○釋曰○於二者種
子有二種。一外二内。外謂穀麥等。於善惡二
性不明了。是有記故。内謂阿梨耶識。於善惡
二性則明了○但假名及眞實者。外種子但
是假名。何以故。一切法唯有識故。内種子則
是眞實。何以故。一切法以識爲本故。一切種
子有六。種子有六種者。如此内外種子不過
六種義聖私記引勢範律師義云。外不明
了内明了。不明了言二度可讃云云
唯識論第二云。唯本識中功能差別。具斯六
義。成種非餘外穀麥等。識所變故。假立種名
非實種子
述記云。内種識變已後生麥等。麥等復識變
以重變。故云種子如眼根等
百法鈔十云。世親攝論外種亦具六義。若無
性攝論及唯識論説。唯内種具六義。不説外
種。以穀麥等是現行法故
述記云。無性攝論不簡差別。唯言内種。有世
親即通。然彼一一皆自釋言。内法如此外法
如此至果倶有。唯言内種即不論必○今釋
外種亦有果倶。如蓮花根生蓮花等○此解
稍好第二卷同學抄論義也。而攝論心六
義通外種之義也。集成云。謂一切因皆有六
義者。海東記曰。儼師攝論疏云。六因十因乃
至二十因皆具六義。是故此中名一切因。問。
唯識論云。本識名言種上必具六義。餘識間
斷不具恒隨轉果倶有義等。何故此中一切
因皆具六歟 答。唯識論義約初教釋。若約
縁起祕密義。離如來藏一切諸法爲因生果
之義。永不可得故。一切因皆具六義。此約大
乘實教義也
折薪云。然此六義出於攝論等中。然彼唯約
種子識中有此六義。以説縁生。今以彼義門
點示。即成法界大縁起法故。所依此縁起説
十玄門者。意在別。法相學者方便入此玄門
  六義列次事
五十要問答下云 取意
一。空有力不待縁 念念滅故 刹那滅
二。有有力不待縁 決定故 性決定
三。有有力待縁 引顯自果故 引自果
四。無無力待縁 觀因縁故 待衆縁
五。有無力待縁 隨遂至治際故 恒隨轉
六。無有力待縁 倶有力故 果倶有
今章依空三義有三義次第列之。問答初二
不待縁。付後四待縁以有無有無爲次第列
之。雖有前却其義無違也
章。初刹那滅等云云
唯識第二云。一刹那滅。謂體纔生無間必滅。
有勝功力方成種子。此遮常。法常無轉變。不
可説有能生用故
百法抄第十云。即遮無爲。外道所説冥性諦
虚空我等云云
攝論第二世親
刹那者。此二種子無間生滅
故。若常則不得爲種子。以一切時如本無差
別故二種者。内外種也
問。章文。由此滅故果法得生云云限倶時現行
果歟。通後念自類果歟 答。百法抄十云。於
轉變位能生同時現行。及引後念種子自類
歟 尋云。何故不云由此生滅果法得生。而
但云由此滅故歟 答云云
三。問。可有滅法待縁之義歟 答。章。然是謝
滅非由縁力云云付之。章。二是倶有義云云
百法抄十云。問。應前念種子與後念現行爲
種子。以有生滅故故第二果倶有義
攝論云。世親二云。倶有者。非過去非未來非
別處。若此種子有即此時果生故
無性攝論第二云。雖刹那滅然非已滅。何者
倶有已滅生果不應理故。如死鷄鳴。是故應
許種子與果倶時而住
唯識論云。二果倶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倶
現和合方成種子。此遮前後及定相離。現種
異類互不相違。一身倶時有能生用。非如種
子自類相生前後相違。必不倶有。雖因與果
有倶不倶。而現在時可有因用。未生已滅無
自體故。依生現果立種子名。不依引生自類
名種故。但應説與果倶有
百法抄云。言倶現者。三義謂顯現現在現有。
初顯現者。謂果法顯現。即簡無性第七○二
現在者。簡難陀經部説異時義。因果不同
現在故。三現有者。簡安惠説種是假○言和
合者。簡於相離○即知種望現行定倶。一身
和合不相離。方名種子也
四。問。章文。倶故非孤。是待縁也云云爾者以
所生果名縁歟 答。待縁者。増上等之三縁
也 付之。折云。待果爲縁云云如何
折薪云。二者下倶有者。無性釋云○此即因
與果倶曰倶有也。非約水土等縁釋中意云
○既與果倶。不是孤有。是待果爲縁也。今約
望果與因倶生故。果即是縁也 會云 指
事云。二是倶有義者。有云。因與縁倶故名倶
有義。此説不爾。以違攝論等故。今云果倶有
義。非縁倶有 問。若爾如何下云倶故非孤
是待縁也 答。果倶有因必待縁故。待縁生
果故。故云倶故非孤是待縁也
問。唯識論心望種子自類果可名種子歟 
答。論不依引生自類名種 付之。兩方也。
若云名種子者。自類相生之時者。闕果倶有
之義。故不依引生自類名種若云不可名種
子者。論釋恒隨轉之義。云此顯種子自類相
如何 答
述記云。又此自類亦非種子。不與果倶故。無
性攝論説非種子。然名種類○答。論其體自
類之亦名種子。非現行故。無性顯此二位差
別果。倶名種。不爾名爲類又云。此顯種子
具斯六義。非説念念皆具六義。故名爲種。無
性所言不生異時名種類者。約畢竟不生當
來爲論。如見道中無相定等
問。大乘意過未無體也。種子自類因果。何故
不同時而前後也 答
述記云。種相生時。何故不許有同時義○種
望於種許同時生。體便無窮。自類許有同時
生故。即一刹那有多種生。都無因縁。不許後
種。更生果故。現行熏種名爲異類。雖亦熏種
未生果故非無窮
問。無性有情第七識可具六義歟 答云云
述記云。顯者顯現現在現有之義。名現由此。
無性人第七識不種子果不顯現故又云。種
子之法其相沈隱。所生果法其相麁顯○第
七相顯設所熏種果。乃沈隱不與現行果。法
和合不名種子
章。三是時衆縁義
唯識論云。五待衆縁。謂此要待自衆縁。合功
能殊勝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自然因不待
衆縁。恒頓生果。惑遮餘部縁。恒非無顯所待
縁。非恒有性故。種於果非恒頓生
無性攝論云。雖爾何説不一切時常能生果
爲遮此失。言待衆縁非一切時會遇衆縁故
無過失世親多同
五。問。章所引六義與攝論唯識論等六義前
後不同。有何故歟 答云云
指事云。問。何故即此六義次第不同攝論等
六義次第歟。答。彼攝論等爲遮外道等邪執
妄因。而顯示大乘宗眞實眞種。故依簡失漸
次明六義次第。今章家意約地論等。欲顯種
子自體空有相由縁起之實徳故。是故不同
攝論等也云云 尋云。縱雖依縁起實徳列六
義。以其空有等六義爲本。如次論六義配釋。
有何相違。以論第五配釋章第二乎 答。第
一第二論與章相當。第三無力待縁句待縁
之義顯故。配釋第五待衆縁之義。又第四有
力不待縁第五有力待縁。如次第四性決定。
第六引自果之義相順故也。相順之義章釋
文見 難云。第三第六句同無力待縁也。有
何所以。第三無力待縁句配釋第五待衆縁。
第六無力待縁句還配釋第三恒隨轉之義歟
 答。雖同無力待縁。第三空第六有也。因體
空者。一向待縁之義顯故也
章。四者性決定
唯識論云。四性決定。謂隨因力生善惡等功
能決定方成種子。此遮餘部執異性因生異
性果。有因縁義義
無性攝論云。若恒隨轉非許少分樂爲種子。
何因縁故。不從一切一切倶生。爲避此難故
説決定。雖恒隨轉以諸種子功能定故。不從
一切一切倶生
百法抄云。此遮薩婆多計。善法等與惡無記
得爲因縁。夫因縁者。親辨自體性相隨順善
等。不辨惡法等自體不相隨順。非因縁義云云
述記三本云。論此遮餘部。至有因縁義。述曰。
遮薩婆多等善法等。與惡無起等爲同類因。
有因縁義○又異熟因通善惡性生無記果。
遍行因等是異性果。倶有因取異熟無間士
用等果。爲因亦然轉識頼耶互爲因縁義別
紙可抄
章。第五引自果云云
唯識論云。六引自果。謂於別別色心等果。各
各引生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唯一因生一
切果。或遮餘部。執色心等互爲因縁
無性攝論云。今此種子是誰種子。答。此問答
言唯能引自果
百法抄云。此遮外道計。梵王一因能生一切
果故。亦簡薩婆多計。色蘊望餘四蘊。四蘊望
於色蘊。皆得爲因云云
章。第六是恒隨轉云云
唯識論云。三恒隨轉。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
究竟位方成種子。此遮轉識。轉易間斷與種
子法不相應。故此顯種子自類相生
百法抄云。謂種子未彼對治道斷。已來其體
常相續。前能引後名常隨轉。論自釋云。此顯
種子自類相生。即遮轉識。有間斷故
無性攝論云。雖復倶有。然非一二三刹那住。
猶如電光。何者應知此恒隨轉刹那。傳傳經
於多時恒隨轉故集成
沙引
世親攝論云。與
彼相隨轉者。阿梨耶識隨轉乃至對治道生
外種子。乃至根本懷乃果熟
六。問。恒隨轉者。自類相生之義歟。爲當隨轉
本識歟 答云云准唯識論。前能引後。自類
相生之義也 付之。集成云。六者下六有無
力待縁。隨他者如下引世親説文。次下所引
世親攝論云。阿梨耶識隨轉云云此記心隨轉
本識云恒隨轉歟
指事云。由隨他故。不可無不能違縁故。無力
用者○今解云。種子必恒隨果轉故。若不生
果種子者。恒隨所依本識轉故。是故攝論廓
法師疏云。言刹那傳云經於多時恒隨轉故
者。種子必須恒隨果轉方成種子○又測法
師云。若不生果種子隨所依本識轉故 此
釋心隨轉者。隨轉所生果。又隨轉本識 如
何 答。略文義依指事義 一義云。唯識論
既云。此顯種子自類相生云云又釋果倶有。義
云非如種子自類。相生前後相違。必不倶有
云云准此等文。恒隨轉者。前滅後生。前能引
後。長時相續之義也。全非果倶有。義相共違。
但世親攝論阿梨耶識隨轉乃至對治道生
者。恒隨轉種子之所依出也。依對本識恒隨
轉故。非遮種子自類隨轉。況外種子乃至根
未壞等云云豈非自類恒隨轉之義歟。次人師
並先徳之釋者。附若望所生果立恒隨轉之
義者。亂果倶有之義文義
問。付恒隨轉。攝論對治道生者。通無漏種子
歟 答云云
七。問。於因六義可有増減之義歟 答。章云。
唯有六故不増減也云云付之。瑜伽論中因有
七義云云如何 答。指事云。問。瑜伽第五建
立因有七相。云何唯有六不増減歟 答。由
義門異故。開合不同不過六義。是故唯六不
増減也。是故樞要云。瑜伽第五建立因有七
已下取
義引之
 第一無常法是因。第一刹那滅。二
雖無常法然與他性爲因。亦與後念自性爲
因。第二倶有義。第三恒隨轉義。攝論唯識以
果世別開之爲二。瑜伽據一念因能生二果。
因無別故合之爲一。第三然已生未滅方能
爲因。亦當倶有及恒隨轉正顯爲因之世。非
正種子之義。第四雖已生未滅方能爲因。然
得餘縁非不得第五待衆縁。第五雖得餘縁。
然成變異方能爲因。非未變異六義之中無
別相門。即待衆縁攝。待縁有二。一顯一因體
不能生果。故待衆縁。二顯待縁已方始變異。
瑜伽據體易有別開一爲二。攝論唯識以待
縁義等合二爲一。第六雖成變異。必與功能
相應方能爲因。即當第四性決定。第七雖與
而能相應。然必相稱相順方能爲因。即當引
自果。總而言之。合六義中第二果倶。第三恒
隨轉爲瑜伽第二第三義門。開六義中第五
待衆縁爲瑜伽第四第五。自餘一切六七無
差別云云已上指事引樞要全文。今者要略
抄引樞要。略賛了義燈等皆開合不同云云
  四縁五果等事
唯識論第七云取義
 一因縁。此體有二。一種
子。二現行。二等無間縁。謂八現識及彼心所
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道。三所縁縁。一
親所變
相分
 二疎本質
四増上縁。除彼所餘一
與力二不障云云
唯識第八云。所縁因縁必應有果。此果有幾。
依何處得果有五種。一者異熟。謂有漏善及
不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二者等流。
謂習善等所引同類。或似先業後果隨轉。三
者離繋。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無爲法。四者
士用。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辨事業。五者増
上。謂除前四餘所得果 論初十五依處之
段。以十因二因四縁等相配五果。委細可明。
又集成云。五果如演義第二十三卷説云云
可拾入
八。問。縁因相望而具縁六義事。限増上縁歟。
廣通諸縁歟 答。可有二義也。一義云。可限
増上縁也。故先徳心唯限増上縁。不通餘縁
折云。問。因下答中唯許増上縁。并親因縁生
自果有六義。其等無間縁。所縁縁則無六義
○言親因望他亦爾者。如親因縁望因熟果。
即親辨果體得有六義。若望餘果不具六義。
以異熟是總。熟果望餘果別故。即成疎縁不
具六也
復古云。唯許増上縁等得有六義云云等者。取
親因歟
要問下云。又増上縁望自増上果。還爲親因
故。雜集論疎縁入親因攝
集論第四十二因縁四縁分別之時。無明望
行爲因縁。無明行増上縁也。而爲因縁故旨
之也。集論并要問等所縁縁等。無間縁入親
因攝不見。又今章増上縁親因云云不釋餘二
縁。依集論要問歟。故折薪等限増上縁釋也。
即集論等雖有四縁互奪之義。於中與力増
上縁者。異餘二縁生果義勝。十二因縁次第
相望。皆是有力増上縁也。故取有力増上縁
體云還親因攝也。故抄云。若取有力増上。揀
無力増上爲親因者。於理可然如下引 難
云。章文既云親因望他亦爾云云此釋意云。
親因還爲疎縁云義也。若爾者縱雖所縁等
無間縁依於因縁互奪之義。豈非還是親因
攝也 答云。親因與力増上縁相對釋因縁
互奪之義也。如唯識云。離諸煩惱皆能發潤。
而發業位無明力増無明望行有力勝他。無
明與力増上縁行鬼種子親因縁也。相望此
因縁之時。釋還是親因等也。十二因縁次第
相望可例知。但増上縁具六義者。限與力増
上縁。不可通不障増上縁並所縁縁等也。其
六義者。空有力無力等六義也。是且付唯識
雜集等性相。釋因縁親疎之分齊。未至法界
縁起也
  次通諸縁義
探玄第十三第六
云。第八因縁生者○無明
望行無因縁義。而言因縁生行者。有二義。一
自種爲因無明爲縁。合説故云因縁。然隱彼
親種。顯此勝縁。故云無明因縁也。二但彼増
上縁望自増上果。還是親因故。説無明爲行
因縁。餘亦如是。欲明果不自起要從因縁。因
縁形奪復各無性。是故言因縁生乃顯無生
指事云。今解此問答意。欲明因縁互爲因縁
相。由其深縁起道理故也云云又引十地論并
探玄第六地文畢云。章家由十地論作此説耳
云云 此等解釋既因縁互奪縁起甚深之義
也。何可限増上縁乎。但要問探玄等集論十
地論。付以無明増上縁爲行因縁文釋。故且
出増上縁許也。當章依要問地論等故。又且
出増上縁。又増上縁廣故先出之歟。實可通
諸縁也。況章親因望他亦爾云云 難云。以十
地論雜集論爲依憑。疎縁即親因也云事不
明。先雜集論別儀假説也。非因縁互奪見 
唯識第八云。而集論説無明望行有因縁者
依無明時業習氣説無明。倶故假説無明。實
是行種
疏七全引唯識此文。依唯識論并疏文。無明
望行有因縁者。一向假説也。又疏引釋集論
云。又約因言已含餘三 故集論云。無明
望行釋具四縁義了。如是一切隨其所應盡
當知知十二因縁次第相望。皆有四縁。是
別義門也。全非因縁互奪之義。次付十地論
文。疏七云。經云○無明因縁能生諸行者
○論云。有分非他作。自因生故。此以不他生
釋經因字。謂如行支唯從無明故云自因。即
上自因觀也。二者非自作。縁生故。此以不自
生釋經縁字。謂行支但假無明爲縁。非有行
自體。在無明中從自而生。即他因觀。但取揀
餘不親生故名因。顯前非後。疎故名縁。非謂
四縁之因縁也顯前非後疎故名縁如此可
訓歟
十六下云。此以不他生下。是疏釋論言有分
者。分即支也。從二者非自作縁生故者。亦是
論文。餘皆疏釋言。非謂四縁之因縁也者。此
句揀濫以古徳釋云 無明望行引經玄十三
文。所引全如上
説無明爲行因縁。此解失意故今揀之。若取
有力増上。揀無力増上爲親因者。於理可然。
亦非因縁故爲失意
准此解釋。十地論無明望行爲因縁者。非親
因縁。於増上縁中。付與力不障之親疎。名因
如何 答。先唯識論依自宗性相會之。
不可有相違。是常義也。疏又依通途性相釋
假説也。探玄十三於十二因縁四縁分別之
時。又引釋唯識論與大疏一同也。知依通途
之性相也
  次付十地論文拾疏前後
疏七云。釋此四句略有二意。一破邪。二顯理
○顯理後二。一約無生以顯深觀。二約生無生
無礙。以顯深觀。先中略爲二解。一約展轉釋
○二約因縁形奪釋。故對法云。自種有故不
從他。待衆縁故非自作。無作用故不共生。有
功能故非無因。論解同此抄云。今本論
解同對法也
二約無
礙者。但因縁生果各有二義。謂全有力。全無
此即付當章所引因不生等之四句。釋
因縁形奪力無力等五義。何可遮疎縁即親
因之義歟。但付十地論釋文五起盡。被宗家
解釋許也。既集論地論因縁互奪之義一同
云云尤可依此等論文。疎縁即親因因義
可成立也。況當章文親因望他果亦然云云
因既還成疎縁。無諍因縁互奪義也。若因縁
互奪之義者。豈餘所縁縁等又非親因歟
九。問。始教心現行親因可具六義歟 答。章
始教不具云云付之。増上縁既還爲親因具
六義云云現行親因何不具六義歟。次是以要
問中唯識論心。現行之親因可有六義豈非
始教之義歟。加之。當章文若約互爲因果乃
至其斯六義等解釋。現行熏種子之時。現行
新因具六義如何 答。章文問若爾現行
爲種子因。豈得有六義 答。隨勝不具此約
初教云云唯識攝論等心六義限種子不通現
行。論説釋文明鏡也。但増上縁還親因也云
事。成法界縁起義門。或因縁互奪之建立各
別之義門也。次章文若約互爲因果等之解
釋。震旦先徳終教義門也云云要問如上
折云。問。果下言互爲因果者。攝論云。阿頼耶
識於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爲因果○阿頼
識與諸轉識於一時間互爲因果○釋曰。爲
因時有六義。住果時有二義也○問。若下躡
上互爲因果難也○答中約二教不同○以此
則知。前科約互爲因果説因六義。乃約終教
説爾。若約始教唯種子有六義復古集成皆
釋互爲因果之時引攝論。爾者攝論互爲因
果。終教義歟。始教義歟 答。折既引攝論。而
釋約終教。知攝論可通終教之義也 一義
云。章既即此一法爲他因與他果云云一法者。
種子一法也。種子望現行種子之處。同時有
因果二義。種子生現行之義邊因也。現行熏
種子之義邊果也。三法展轉因果同時故。互
爲因果之時種子一體之上因果之義同時
也。故於種子一法體生現義邊因故具六義。
所熏之義邊果故唯二義也爲言故次問。若爾
現行等也。種子望現行種子之處。因果二義
同時也。現行望種子現行處。因果二義同時
也。故相例問若爾等也
章。隨勝不具等文唐本隨勝縁云云故折復集
皆轉識現行。隨縁疎現故不具六義云云取義
指事云。隨種子勝得有六義。現行劣故不具
六義
十。問。終教心七轉識現行可具六義歟 答。
章文轉識亦具云云付之
問。六義之中三空三有也。而有何差異。有性
決定。無刹那滅等配釋也 答。自本四句之
習以有無等二作之事。常途之義也。雖無三
空三有之差異。依列次配釋也。謂初三空後
三有也。故第一有句。第四性決定。第二無
句。第一刹那滅等也。三有三空次第配釋也」
問。用四句中第三句有力待縁共生之義也。
何云不共生歟 答。折云。第三句合倶有及
引自果者。以此二義並是有力待縁義。故自
既有力。又須待縁既假二義。故知和合無性
也。清涼云。既以和合無性故破共生也
問。體四句約表。用四句約遮。有何故歟 答。
不爾。體用共可通遮表也
十一。問。付六義八不可有遮表之差別歟 
答。章云。八不據遮六義約表云云付之。六義
建立專地論集論等依憑スルト而彼論四句云。
不他生不共生等。專遮異計是以探玄大疏
等。十地論四句通遮表釋。如何 答。雖有遮
義表徳爲本也
十地論第八云。深觀者。有四種。一者有分非
他作。自因生故。二者非自作。縁生故○三者
非二作。但隨順生故。無智者故。作時不住故
○四者非無因作。隨順有故
玄十三云。釋此四句諸論不同。略有五説。一
約破外道○二約破二乘○三約法顯空。四
約因縁形奪第四對法論云。自種有故不從他
如章
所引
五約縁起無礙門。但因縁生果因縁相
望。各有二義。一全有力。二全無力
疏七云。釋此四句略有二意。一破邪。二見
理○然自他等四。是計是依不之一字。是藥
是理○然其所計略有三類。一者外道。謂眞
性爲自梵天。爲他微塵。和合爲共。自然爲無
因。又此四計亦是僧去衞世若提子勒娑婆
也。二小乘○三約大乘果法爲自。衆縁爲他。
合此爲共。離此爲無因。又頼耶自種爲自。衆
縁爲他。合此爲共。離此爲無因。又法從眞起
爲因。從妄起爲他。合此爲共。離此爲無因。所
計雖衆但顯正理諸計。自亡顯理後二。一約
無生以顯深觀。二約生無生無礙以顯深觀。
先中略爲二解。一約展轉釋法。從縁故不自
生。既無有自。對誰説他○二約因縁形奪。故
對法云。自種有故不從他○論解同此○二
約無礙者。但因縁生果各有二義。謂全有力。
全無力
抄十六云。言是計是依者。計是破邪之所
依。是顯理之所。是藥者破邪之能。是理者是
顯理之能○言論解同此者。今本論解同對
法也 指事云。問。云何無次頓起此問答。
種子六義明縁起法無性空義。八不亦明縁
生空義。二義齊等難知差別。欲明此義別故
今起此問。言八不者。大般若第三百八十四
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
來亦不出中論八不全同也
  六義六相差別
章。六義自體六相義門云云
指事云。六義據縁起種子自體建立故。六相
據縁起體上差別義門建立故也。以法體入
六義遂成差別四句。六相依義門建立故。以
六義入四句。即順三乘。入六相即順一乘也
十二。問。因門空有與相即門空有同也可云
歟 答。章文。由空有義有相即門云云付之。相
即門之空有者。能攝有體。所攝廢已成佛他
故空也。而因門六義中已有空有力不待縁
之句。雖體空已有力不待縁也。知空體可能
攝。又有有無力待縁之句。雖體有已是無力
待縁也。無諍有體可所攝。如何 答。章文。
已釋因二義了。由空有義有相即云云 依因
體空有成相即門事不及異端。但即入同時
無礙故。依體之空義邊雖被攝他。依力用之
有義邊能攝於他。故有空有力之句也。依有
體之邊雖攝他。能依無力之邊還被攝他。故
有有無力之句也。又待縁不待縁異體同體
之二門。即入之所依故。通空有力無力也。全
非相違也 尋云。無體能攝無力能持之義
可有歟 答
十三。問。六相圓融之義。限圓教歟通三乘歟
 答。至六相義可攝也
章待縁異體不待縁同體十玄義可見
  寫本云
應永十八年辛卯閏十月十五日未剋。興福
寺寺中大塔爲電火燒盡畢。同類火大湯
屋東金堂新御願塔三基五重一時回録。凡
電鳴大風震天地猛炎大火滿三基五重塔
婆。二萬由旬無間之炎不足比況而已。眼
暗片時數仭之風煙心焦三基五層之回燼

新御願塔東五重塔後白川院御願。西五重塔。一説
云。知足院天下御願。一説云。宇治殿(惡
左符)御
願云云
文安三年丙丑十一月十六日於東大寺戒
外書寫畢
 金剛佛子快舜祐乘 


華嚴五教章問答抄中

  十玄義 六相義
  十玄義
  一。縁起與性起同異
二。果分一身土説處
三。不思品等中説究竟果歟
四。同體異體相望不相由義
五。同體不侍縁義
六。本末二門總結義
七。法界縁起因縁果義
八。無力無體能持能攝義
九。相即義
十。同體即入義
十一。相入門所因
十二。即入等門攝重重義歟
十三。即入二門如次配體用歟
十四。法界縁起生滅義
十五。初心即極
十六。龍女三生事
十七。小乘一念成佛
十八。圓教一念成佛明昧事
十九。祕密言通隱顯歟
  六相義
  一。六相通事事無礙歟

章。法界縁起云云
抄三云。謂大法界中縁起者。揀於内外梁
淨事縁起也。如外水土人功時節爲縁即有
等起。内無明行等爲縁有識等起。今則不然。
總收法界爲一縁起。故云大也。又即一縁起
具多義門。全同法界。即大縁起不同三乘。但
明因縁生法無性而已
一。問。章文。法界縁起云云爾者攝性起之義
歟 答。可攝性起也 付之。兩方也。若云縁
起性起無差別者。法界縁起者。諸縁相望闕
一縁。則一切不成云。性起者。諸法爾之自體不
依縁之有無是以至相大師解釋中。縁修
離縁則不成性起。無縁即不損故別也云云
解釋者。縁性二門各別也被得加之。清涼
大師解釋中。性起唯淨法縁起通染汚云云
局既別也。不可爲混亂。依之震旦先徳此由
佩詮故不及性起判。若依之云不攝性起者。
見當章起盡。自體圓融之果分既法界縁起
之所攝也。性起何不攝乎。是以清涼大師解
釋中。然出現義亦名縁起。亦名性起加之。
當章下文釋唯心迴轉門。但性起具徳故異
三乘如解釋者。性起者十玄隨一。或十由
之一也如何 答。法界縁起者。圓宗至極之
深義。花嚴一宗之大綱也。塵毛既盡四法界。
何深義不攝乎。就中披清涼大師之解釋故。
此性起自有二義。一從縁無性而爲性起。二
法性隨縁故名性起云云依此解釋。性起者。全
事全理事理無礙之道理。法界縁起所因也。
是以探玄記十六釋性起分齊云者。既此有眞
性融遍一切故。彼即起亦具一切分圓無際
乃至如因陀羅網無不具足故性起者。法界
縁起之一門也。性起者。不盡法界縁起。法界
縁起攝盡性起之義也。但至相大師解釋者。
對眞妄和合等之縁起。揀別性起縁起之義。
全非謂法界縁起不攝性起。次清涼大師解
釋者。付縁起分染淨。淨縁起名性起。既縁起
通染淨云云知淨縁起性起又縁起之所攝。還
是講答潤色也。次先徳解釋。又對眞妄和合
等之縁起歟。其故法界縁起者。一眞法界
之義門也。豈滯佩詮耶
探玄記第四云普賢
行品
此即第二自體因果。此
品是因。性起是果。此因果與上修成云何取
別。若約縁分齊取即屬上。離相泯始終即屬
此。問。上地中廣明離性。此云何也。答。前欲
攝別行。爲趣體方便故也。此中所明正是順
理之行性也。而無二體義不相是。以縁盡縁。
以性並性也○縁修離縁則不成。性起無縁
即不損故別也
探玄記十六云。三宗趣者。明性起法門。即以
爲宗。分別此義略作十門。一分相門。二依持
門。三盡攝門。四性徳門。五定義門。六染淨
門。七因果門。八通局。九分齊。十建立。初分
相者。性有三種。謂理行果。起亦有三。謂理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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