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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疏 (No. 2771_ ) in Vol.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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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771 [cf. No. 475]
維摩經疏

□□□論其空室興□□□□□□□□
□□□□□十問七之與十後當自説自□
□□□□□□□□□□□解上來序分訖。
自下正宗。就正宗□□□□□□□□□□
□□分別二癈人論法隨義分別。顯徳者顯
維□□□□義者隨因果義。攝法從人。顯
徳分別者。一方便品□□□養無量佛等
直歎顯徳。方便品未寄。凡顯徳□□□□
顯徳寄對之中。先對聲聞明其徳過聲聞。次
對菩薩顯□□超菩薩。對菩薩中初對不
堪顯出維摩辨才難敵。彰□智□□□此
已下約對所堪顯出維摩神變難思□其通
勝。就此□□有六品經。攝爲四對。初問疾
品與不思□□□□□□□□□品爲第二
對。佛道品爲第三對。不二法□□□□□
□□□四對。此之四對對對之中先明所修。
次明□□□□□□□□議行成者。成不
思議徳。問曰。此之四對□□□□□□□□
□□□□維摩修不可思議相以□□□□
□□□□□□□□□□□可思議性中
以明所修而有所□□□□□□□□□
前之三對復有何別。答曰。前三中□□□□
□□□□□□明所修而有所成。後之一對
依寂起用□□□□□□□問曰。前兩
對中復有何別。答曰。前兩對中□□□□□
□□成後對明集善行中所修所成修成□
□□□□□□□此即第一攝法從人。顯徳
分別義在於此。第二癈人論法□□分別者。
法謂因之與果。因即法身淨土兩因。果即法
身□□二果。始從方便品盡不二法門品
來。明法身因果。香積□□□淨土因果法
身因果中隨人分三。初方便品爲教凡夫法
身□□□□□品爲教聲聞法身因果。菩
薩品已下爲教菩薩法身□□□菩薩中文
即有二。菩薩一品出其因果體。從此向下廣
明修成之相。就此修成相中更以二門分別。
一破相分別。二顯徳分別。從此已下盡不二
門品來。所明諸義齊爲此二也。爲破相故來。
二爲□徳故至。論其破相。無一法而可存。
語其顯徳。無一法而可遺。言破相者從此已
下盡觀衆生品來。破遣凡夫著有之相。佛道
一品破遣二乘樂空之相。不二法門破遣菩
薩有無二邊微細法相。破相如是。顯徳如何。
就顯徳中大分爲二。初從此已下盡佛道品
來。明教諸菩薩約就維摩不思議相修於教
道。次不二法門明教諸菩薩□就維摩不思
議性修於證道。教必依證□□□就□□
□之中攝爲三對。此品與不思議品爲第一
對。觀□□品爲第二對。佛道品爲第三對。
此之三對還對對□□悉。先明所修。次明
所成。如初對中。此問疾品明修智修悲即是
所修。不思議品芥約須彌小室容廣顯不思
議徳。即是所成。第二對。觀衆生品初修四無
量十二觀門。即是所修。室現天女八未曾有。
即是所成。第三對。佛道品初行於非道通達
佛道。即是所修。普現色身問其眷屬出維摩
一切種徳。即□□成。問曰。此之三對復有何
別。答曰。前之兩對明自分行中修所所成。
後之一對明勝進行中所修所成。上入佛道
是勝進文。問□□之兩對復有何別。答曰。
前兩對中初對還明離過□□□修所成。
後對還明集善行中所修所成。顯徳如是。合
名第二癈人論法隨義分別也
今就文中盡此品來明其所修。不思議品明
其所成。就所修中又復有二。第一正明問
答拂遣來去之相。第二且置已下明問答辨
法。何故須拂來去之相。解有多義。一云。來
去覆眞故須拂遣。二者爲欲解□□□□須
拂遣。三者爲下説由故須拂遣。四者爲顯中
道故須 □□五者爲顯實惠方便故須拂
遣。六者大人相見法作大言故是拂遣。論意
如此。文中如何。初維摩先言。文殊述後。維
摩詰言善來文殊師利者。慶其來好故言善
來。亦可。文殊在道而來。安善以不故言善
來。下拂其相。不來相而來□□□而見者。
解有多義。略作四門。一約事無性解。二約理
無性釋。三眞俗二諦。四眞應兩身。第一約事
無性者。約就三世破其來相。今言來者。爲是
來竟時名來。爲是未來時説來。爲是正來時
説來。於此三世求其來相既不可得。故知來
者箇是無來。故言不來相。此即破其來相。而
來者。破不來相。本説不來爲欲破來。來既不
有。不來亦無。故言而來。又不來者來家之不
來。來家之不來故那得定不來。故不來相不
可得。來者不來家之來。不來之來故那得定
來。故來相亦不可得。第二理無性者。縁和故
有。是以説來。無性故空故説不來。即是諸法
不自來。亦不從他來。亦不共因來。亦不
□來。互相破遣義如上説。第三眞俗二諦分
別。眞諦凝□故説不來。俗諦隨化是以説來。
然眞諦不來者。俗諦來家之不來。俗諦來者
眞諦不來家之來。故知眞俗二諦來與不來
並不可得。第四眞應兩身分別者。眞身平等
不可説來及以不來。應身隨物示有去來。此
即述文殊訖。不見相而見者。述彼文殊入舍
見空。文殊見我室中空者。斯乃不見也。見既
是不見。見空亦是不空。空廣欲解釋。不異
前來不來中説也。上來維摩先言訖
自下文殊後述。述中有二。先正述所以下釋。
正述之中前維摩但言來。今文殊更帖去。何
故如此所望不同。維摩望文殊但見文殊來
向我家。故唯説來。文殊望維摩即來向維摩
家。二即背彼菴羅去故兼説去也。文殊師利
言如是居士。若來已更不來。若去已更不去。
述上來也。前者維摩先説不來後説來。今者
文殊先説來後説不來。何意如此。一解言。此
乃隨其語便即説何定所以。第二義者。維摩
是俗文殊是道。維摩俗故顯即眞以明俗。所
以先説不來後説來。文殊道故欲明攝俗以
歸眞。所以先説來後説不來。又復維摩先言
不來後明來欲明不來來。文殊先言來後不
來欲明來不來。故知來與不來並皆無相。去
亦如是。此中釋者不異前四門也。自下釋。所
以者何徴問。我見文殊背彼菴羅去來向維
摩家。所以言來不來去不去□何。自下對問
解釋。來者無所從來。去者無所至。前際空故
來無所從。後際空故去無所至。又菴羅園空
故來無所從。維摩室空故去無所至。此則述
上來訖。所可見者更不可見。此述上見。夫論
見者。如眼見色要具五縁。一根不壞。二識不
辭。三有可見之境。四無隔障。五起覺觀。具
此五縁方能見色。五縁闕一色不可見。今者
嘖之。此見爲在何縁中。若隨在一縁中。應不
藉餘四。若五縁各非見和合方能見者。五盲
不見色和合應得見。若使五中各有見。豈可
刹那得生五自性。故知見者更不見者更不
可見。餘義如上。上來問答拂遣來去相訖
自下第二問答辨法。先置前言。次□□疾。
且置是事者。置前言也。問曰。何須置前言。答
曰。世尊遣來之欲問疾。未宣佛教乃事餘言。
於禮有乖。是故須置。又復如此義者。言中
尋究終不可盡。準是證者方能了知。是故須

自下正明問疾顯法。從此已下所辨法相莫
不皆用。現疾空室以爲發起。論其空室興後
十事。語其現病空室以爲發起。論其空室興
後十事。語其現病興後十問。現病十者即如
文辨。居士所疾寧可忍不一。療治有損不至
増乎二。何所因起三。其生久如四。當云何滅
五。所疾爲何等相六。身心合耶七。四大之中
何大之病八。云何慰喩九。云何調伏十。此之
十問並由現病故興。空室十者。如經文中。此
室何以空一。何以無侍二。身子念座三。室中
天女四。八未曾有五。普現色身問諸眷屬六。
身子念食作九七。疏家但説有此七事。今更
添三。維摩命衆取食八。化作菩薩九。化作
九百萬師子座十。此後三事亦由空室故興。
是故空室興此十事
今就文中通問現病及以空室。有十二問。次
第一處前有二問。是世尊問。後有十問。是文
殊自問。先明文殊通世尊二問。居士是疾寧
可忍不此即第一問。問病輕重。療治有損不
至増乎此是第二問。病差劇世尊慇懃致問。
無量者通其問人。自下文殊自問。問中有十。
前有八問。問彼維摩當身□□後之二問問
彼維摩所化衆生。問曰。文殊來意但爲問彼
維摩之病。何不直問維摩身事及問衆生。答
曰。由維摩言從癡愛則我病生以衆生病故
我現病。是故文殊問彼維摩爲現病者實病
衆生云何慰喩其心云何調伏其病。就前八
問之中分爲三別。前有三問。明其大悲方便。
中間兩問。明其大悲所依。悲依空成故問室
空。悲依有就故問無侍。後之三問正明病應
非眞。復次前之三問唯明方便。中間二問通
明實惠及以方便。問其室空即是實惠。問其
無侍即是方便。後之三問唯明實惠也
就前三問之中先明文殊問。次明維摩答。問
言居士是疾何所因起。第一問其病因。其生
久如。第二問問病久近。當云何滅。第三問問
療病法。自下明維摩答。答中先答後兩問。又
言已下却答第一問。就前兩中問文別有四。
第一正答。第二所以已下釋答。第三譬如已
下喩況。第四菩薩如是已下合喩。就前正答
之中。先答其生如。若一切衆生已下答當云
何滅。維摩詰言從癡有愛則我病生者。癡者
界内見道所斷煩惱發業惑也。愛者界内修
道所斷煩惱潤生惑也。何故唯擧此二者。此
發業潤生二種煩攝彼界内一切惑盡。是故
擧之。維摩詰言一切衆生從有癡愛煩惱已
來我之大悲常爲現病説法教化。故言從癡
有愛則我病生。問曰。衆生癡愛幾時來有。答
曰。無始來有。若如此者。一切衆生癡愛煩惱
有來無始。維摩大悲初地方得。何故乃言從
有癡愛煩惱已來維摩大悲常爲現病。答曰。
此據分分衆生爲論。如有衆生由癡愛故造
諸惡業招感生死。維摩大悲即隨逐之爲其
現病説法教化隨分説。故言從有愛則我病
生。然衆生病有三種。一者病因。癡愛煩惱。
二者病果。五陰報身。三者病事。頭痛腹痛。
菩薩病亦有三。一者病因。所謂大悲。二者
病果。六道化身。三者病事。亦有頭痛腹痛。
今言從癡有愛者。由彼衆生有此病因能招
病果及以病事。則我病生者。菩薩大悲爲現
病果及以病事而教化之。以一切衆生病是
故我病者。義如上説。上來答上第二問其生
久如訖。自下答第三問當云何滅。若一切衆
生病滅則我病者正答也。若一切衆生斷却
癡病因不起病果病事。維摩大悲不復現病。
故言則我病滅。問曰。衆生之病何時可滅。答
曰。若約小乘。得苦法忍時漸斷病因。至無學
位究竟方盡。病因既盡。果亦不生。若約大乘。
十解初心斷發業惑。欲入初地斷潤生惑。此
時病因永滅不起。因既永滅。果更不生。據此
衆生一分病滅。菩薩大悲不復隨逐爲之現
病。故言則我病滅。且據分段爲論。變易准
知。上來正答訖。自下釋譬合譬。文相易解並
悉先明病生後明病滅。先明病生。答上其生
久如。後明病滅。答上當云何滅也。又言是病
何所因起者却答第一問。去問辭稍遠。是故
維摩重牒將來。牒上文殊言居士是病何所
因起問其病因。下出答。其菩薩病者以大悲
起。此明答。大悲爲因是以現病。上來三問顯
維摩大悲方便
自下兩問顯出維摩大悲所依。悲依空成故
問室空。悲隨有生故問無侍。亦可。上來三
問單明方便。自下兩問雙明實惠方便。問其
室空即顯實惠。無侍即顯方便。文中先明文
殊問。第二維摩答。文殊師利言居士此室何
以空無侍者問也。何以空一問問其室空。何
以無侍兩問問其無侍。自下維摩答□□先
答室空後答無侍。維摩詰云諸佛國土亦復
皆空者。此正答也。一切十方諸佛國土悉皆
是空。我今此室國土之例。是故亦空。自下文
殊進問維摩重答。又問何以爲空者。文殊進
問也。空有兩種。一者理空。二者事空。理空
者。法界眞如理體自空。事空者。除去所有事
中作空。問言居士室空爲是理空爲是事空。
故言以何爲空。自下維摩答。以空空。我今室
空是其理空。理體非一遍一切處故言空空。
又復理空空却事空。故言空空。又復理空之
中有其二種。一者生空。二者法空。有二空故
故言空空。又復理中空之體自不可得。空亦
空故故言空空
自下文殊設兩關難。第一文殊執理徴事難。
維摩擧事顯理答第二文殊執理窮詮難。維
摩拂詮顯理答先明第一執理徴事難。又問
空何用空又問空執理。何用空徴事。若使理
體不是空。可許却物作事空。此室理體自是
空。何須除去室中物。自下明擧事顯理答。答
曰以無分別空故空。以無分別空者。衆生不
解理空故。言無分別空故空者。故作事空用
顯理空。令彼衆生尋事悟理。又復理空冥莫
難知。非詮不顯故將事空爲筌用顯理空。是
故除去室中物作事空也。自下第二執理窮
筌難。維摩拂筌顯理答。先明執理窮筌。又
問。空可分別耶。又問空執理可分別耶。窮
筌。又問。理空可得以事空分別理空耶。若使
理空之外有事空。可許將事分別理空。理空
之外本無事。云何以事顯理空。自下拂筌顯
理。答曰分別亦空。能分別之事空亦是理空。
衆生未解理空時。作彼事空分別理空若也。
解彼理空竟即知分別亦理空。上來難訖
自下尋其空處。又問空當於何求者。問此理
何處求證。答曰當於六十二見中求者。六十
二見迷眞。故起尋彼能迷得彼所迷。故於見
中求其空也。又復六十二見體即是空。以不
離眞妄辯眞故也。餘又例此可解。又仁所問
何無侍者答上第二問無侍者。去問遠故重
牒將來。下明答辭。一切衆魔及諸外道皆吾
侍也。此明直答。自下徴問解釋。所以者何
徴問也。菩薩侍者應是大童天子。所以乃説
衆魔外道爲侍者何。下明解釋。衆魔者樂生
死菩薩於生死而不捨外道者樂諸見菩薩於
諸見而不動者。解有兩義。第一義者。夫論侍
者之法。侍養師僧令師身體康利爲義。菩薩
法身所以康盛。由此天魔及諸外道。良以菩
薩起大悲慈化此衆魔及以外道令其斷惡行
善。菩薩大悲行成大悲成故法身休泰。故説
衆魔及諸外道皆吾侍也。第二義者。夫論侍
者。隨逐師僧不離爲義。今此衆魔及以外道
常爲菩薩大慈悲心縁之攝化不相捨離。是
故説之以爲侍者。問曰。菩薩大悲縁念一切
六道衆生。何故唯説天魔外道。答曰。解有兩
義。第一義者。如涅槃經説。譬如長者生育七
子。七子之中一子得病。長者於子非不平等。
然於病者心則偏憐。菩薩如是慈念衆生平
等如子。造過多者大悲偏縁。造過最多莫過
此二。是故説以爲侍者。第二義者。今言魔及
外道者。唯取彼別行天魔別行外道通取一
切衆生爲論。一切凡夫約惑收之莫過二種。
一者愛。二者見。愛惑多者攝爲天魔。見惑
多者攝爲外道。是故説此天魔及以外道攝
彼衆生無不皆盡。故此文言衆魔者樂生死。
外道者樂諸見蓋。應據此爲義也。不捨者。不
捨生死常隨教化。不動者。悲心堅固故言不
動。上來兩問答顯彼維摩大悲所依。亦即雙
明實惠方便
自下三問顯彼維摩病應非眞。亦可。得言單
明實惠。文中先問病相。次問所在。後問病
體。文殊師利言居士所疾爲何等相者問也。
居士所病躯状如何。故言何相。自下維摩答
言我病無形不見。釋有二意。一者若彰病
應有。言我本無病爲衆生故假現有病。假病
之病有何形相。二者若彰病實無。言我病本
空何相可見也。自下文殊問病所在。又問此
病身合耶心合耶者。爲身痛耶爲心痛乎。問
曰。維摩已言我病無形不可見。何須更問身
合心合。答曰。利根雖解能鈍根未悟。又復
雖説無形何妨與身心合。故須更問。下亦例
知。維摩答曰非身合身相離故亦非心合心
如幻故。離者空也。身相本空何有病合。此以
無相性答也。心本不有。似幻而生。何有病合。
此以依他性答也。前言相離後言如幻者互
爲文也。亦可。身是分別性。是故一向言離。心
是他依性。是以説如幻。故攝論云。幻等顯
依他説無顯分別。此即彰病實無也。復次亦
明病應有。非身合身相離故者。身相理空病
體應有故非身合。亦非心合心如幻者。心同
幻無。病隨應有故非心合。此彰病有。自下
問其病體。又問地大水大火大風大於此四
大何大之病者。自下維摩答言非地大亦不
離地大水火風大亦復如是。約理無性解者。
非地大明即大無病。亦不離地大者明離大
亦無病。約應有解者。非地大明病實無。亦
不離地大彰病應有。水火風大亦復如是。而
衆生病從四大起以其有病是故我病。解亦
有二。約理無解者。衆生之病從四大起以衆
生病故我現病。我應病故即大亦無離大亦
無。約應有解者。衆生之病從四大起我爲衆
生所以現病是故我病。亦不離大也。上來八
問問彼維摩身上事訖
自下兩問問彼維摩所化衆生。前問慰喩。後
問調伏。問曰。此之兩問有何差別。答。前問慰
喩問彼十信已還成就有漏聞勳習已去箇中
有疾實病菩薩。維摩大悲既爲現病。云何安
慰其心令其修道除病。後問調伏者。問彼十
解初心已去迴向終心已還實病菩薩。并問
初地已上金剛已還箇中菩薩。云何調伏其
生斷惡修善行菩薩行。道理言之。維摩現病
但爲教化地前已還有疾菩薩。初地已上不
須現病。今約調伏爲言。是故通説。前之慰喩
即是波若經中善付囑菩薩。後之調伏即是
波若經中善護念菩薩也。問。差別義應如此
文中先明慰喩。就慰喩中初問次答後結。爾
時文殊師利問維摩詰言。菩薩云何慰喩有
病菩薩者問也。菩薩維摩詰等諸大菩薩。云
何慰喩有疾菩薩。此有菩薩者即是十住中
實病菩薩。明維摩大悲既爲現病。云何説法
安慰其心合其修行證理除病。問曰。維摩現
病通爲教化凡夫小乘。云何此中唯問菩薩。
答曰。現云意通爲凡夫。然今維摩意欲令人
宗趣大乘故。是以今時就勝處説。上來文殊
問訖。自下維摩答。答中説菩薩行安慰其心。
菩薩行者廣即無邊。要唯有二。一者自利。二
者利他。論其自利即自療病。語其利他即療
他病。爲説此法合成有漏聞勳習斷。塞四惡
道生引善道生。趣入無漏究竟除病。論意如
此。文中三對明自利利他。初有六問。約就觀
解以明自利利他。次有兩句。約就善心以明
自利利他。後有三句。約就行修以明自利利
他。就前第一觀解之中。初有五句。明其自
利。末後一句顯其利他。前五句中初四句教
觀煩惱明異聲聞。第五句教其觀業明異凡
夫。前四句中初之三句教生空觀。後之一句
教法空觀。前生空觀中教其破有爲四倒并
亦遮防無爲四倒。文中但擧三觀。不淨事觀
故略不説也。維摩詰言説身無常不説厭離
於身者。無常觀也。説身無常者破其常倒。不
説厭離於身者教異聲聞聲聞之人雖知無常
而厭而離身。今教菩薩知身無常不須厭離。
即是遮其無爲倒也。餘句例然。説身有苦不
説樂於涅槃者。明苦觀也。説身有苦者。破其
樂倒也。不説樂於涅槃者。異聲聞也。聲聞之
人見身有苦遂求涅槃不能外化故教異之。
説身無我而説教導衆生者。無我觀也。説身
無我者。破其我倒。而説教道衆生。異聲聞。聲
聞之人知無我故捨化衆生故教異之。上來
三句教生空觀訖。説身空寂不説畢竟寂滅
者。此之一句教法空觀。説身空寂正明理無
陰體非有故身空寂。不説畢竟寂滅者還異
聲聞。聲聞之人身入涅槃謂爲永滅。今教菩
薩雖得涅槃不永滅度常隨三有教化衆生。
上來四句觀煩惱訖。自下一句教其觀業。明
異凡夫。説悔先罪而不説入於過去罪者摧
也。摧滅善法故名爲罪。已作之愆稱曰先罪。
追改不爲故言説誨。而説入於過去者明異
凡夫。凡夫之人雖亦懺悔見有罪體落謝過
去。今教異彼。故言不説入於過去。上來自
利。自下一句明其利他。以已之疾愍於彼疾
者。明利他也。總名第一約就觀解明慰喩訖。
自下第二約就善心以明慰喩。文有兩句。初
明自利。後明利他。當識宿世無數劫苦明自
利也。當念饒益一切衆生明利他。自下第三
約就行修以明慰喩。文中三句。前二自利。後
一利他。前二自利者。憶所修福念於淨命即
以作之善。教其念將迴向勿生憂惱。常起
精進者即是未作之善。教其忍苦更修。自下
一句教其利他。當作醫王療治衆病者。明利
他也。義在可解。上來三對自利利他合名第
二維摩答訖。自下第三結勸修學。菩薩應如
是慰喩有疾菩薩令其歡喜菩薩者。維摩詰
等諸大菩薩應當如是依前所説慰喩彼實病
諸小菩薩使稱其心故令歡喜。上來慰喩訖。
即是教彼十信位中實病菩薩爲其説法令成
有漏聞薫習教學生法兩空觀厭伏人法二我
執令其心喜故名慰喩
自下次問調伏。文中有三。第一文殊問。第二
維摩答。第三明説利益。文殊師利言居士有
疾菩薩云何調伏其心者。第一問也。有疾菩
薩者問彼十解初心已去乃至金剛已還箇中
菩薩通名有疾。道理而言。地前菩薩直來之
者受分段報有病事故名爲有疾。初地已上
實非有疾。然今約就煩惱以爲疾故。初地已
上有彼法執無明住地故。是以通名有疾菩
薩也。云何調伏其心者。調者調令離過。伏者
伏令修善。今時問彼十解已去菩薩云何修
觀斷除煩惱令得身中究竟無病。故言云何
調伏其心也。自下維摩答。答意者。教彼地
前菩薩修加行智證取生空斷除人我。亦復
教學法空之觀厭伏法我。初地已上教修根
本無分別智證入本有法空眞如斷除法我證
二空故永除二我。我不生是名調伏。既□自
調伏。復須利他。故亦教之修起大悲隨有攝
化。論其答意義在於此。文中有二。第一明其
所修。第二不住其中已下顯其所成。所修者
修智修悲。所成者成不住道行也。就前所修
中文復有二。第一正明所修。第二結成調伏。
就前第一正明所修中。文有三對修智修悲。
始從初文乃至應如是觀諸已來爲第一對修
智修悲。又復觀身無常已下爲第二對修智
修悲。後云又復觀身身不離病已下爲第三
對修智修悲。問曰。此之三對有何差別。答
曰。若依疏釋。四義明異。不能繁述。略擧一
義。前第一對約就甚深空理修智修悲。次第
二對約就苦無常理明修智修悲。後第三對
約身病事明修智悲復。次更依別釋者。初對
爲上根人説。次對爲中根人説。後對爲下根
人説。就第一對中文有其二。第一正教智悲。
第二結勸修學。就前正教智悲中麁科有二。
細分有四。麁科二者。第一明其修智。第二
是有疾菩薩以無所受已下明其修悲。細分
四者。前修中修小智及大智。後修悲中修
小悲及大悲。故成四也。道理言之。修小智時
即修小悲。修大智時即修大悲。然説法家欲
令智悲相異。是故別説。此乃説之次第非行
之次第也。就前修智之中文有兩分。第一明
修小智。第二得是平等已下明修大智。修小
智者即當地前。修大智者即在地上。就前修
小智中文更有二。第一教生空觀。第二彼有
疾菩薩爲滅法想已下教作法空觀。問曰。地
前菩薩修彼小智。只可作生空觀。云何亦作
法空觀。答曰。地前菩薩十解初心斷彼見一
處住地。人我執盡證得生空。三愛住地但斷
現行。論其種子。留而不斷。從十解第二念已
去學法空觀伏彼界外無明種子法執之心。
是即生空證得成就。若也法空修學未證。故
地持論云。種性菩薩二障清淨。若煩惱障斷
故清淨一切智障者伏故名清淨。故知地前
菩薩學法空觀伏法執也
就前生空觀中。第一就四大上破人我顯生
空。第二又此病起皆由著我已下就五陰上
破人我顯生空。問曰。何故約此兩處而説。答
曰。良以衆生所計不同。自有衆生就四大上
以起人我。自有衆生就五陰上起此人我。乃
至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如是。是故今時且
約兩處破其別計。及至得彼無我觀時於四
大上得知無我。不須觀陰。於五陰上得知無
我。不須觀四大。又復前四大破其我相。後五
陰上破其我見。就前四大上作無我觀中。初
作無相性觀。次所以者何已下明作依他性
觀。就前無相性觀中先明推因後正破我。維
摩詰言有疾菩薩應作是念今我此病皆從前
世妄想顛倒諸煩惱生者。此明推因也。有疾
菩薩者取十信末後心正欲入十解初心。箇
中菩薩應作是念者。推因之心不云念相。今
我此病皆從前世妄想顛倒諸煩惱生今我此
病者。我此病果及以病事從前世者。界内修
道所斷煩惱名想倒也。顛倒者。界内見道所
斷煩惱名爲見倒也。由此過去二輪煩惱發
業潤生感我現在病果病事。此即推因訖。問
曰。本欲破我。何不直破。乃須推因。答曰。夫
論斷病果者。要須斷因。其因既無。果自不
起。現在果法不可説斷。故下文言。但除其
病而不除法。今計我者。於彼四大果報之上
計爲有我。果報之法既不可斷。故須推因。第
二義者。今明菩薩欲作空觀從因。故當知是
空。故論中云。因縁所生法我説即是空。故須
推因也。自下正明作無相性觀破其我相。無
有實法誰受病者。實法者。凡夫計我言自實
是我體自在是我用。今明破其我體。果報身
者。從彼過去煩惱因生。何處得有自實之我。
故言無有實法。實我既無。誰當受病。故言誰
受病者。自下明作依他性觀。先徴後釋。所
以者何微也。凡夫言現見有我。青黄赤白麻
麥母指。所以言無者。何自下釋。釋中擧彼四
大示之令知無我。即是擧依他性遣分別性
也。問曰。夫論遣分別性要。須是縁空。無漏之
觀方能破我。依他性者乃是縁有即是有漏。
云何破我。答曰。今言。以依他性破其我者。此
是觀前方便。未入觀前縁此四大得知無我。
正入觀時但縁於空不縁四大。藤蛇之喩可
以准知。四大合故假名爲身者。觀別成總明
身假有。四大無主身亦我者。觀別破總彰我
實無。攬彼四大以成此身。四大之中既無主
宰。身何有我。上來約就四大作生空觀破人
我相訖。自下約就五陰作生空觀破其我見。
文中先明擧障後明翻障顯斷。又此病起皆
由著我者。擧障也。亦是推因。前約四大已
觀無我。今就五陰復觀無我。是故言又此病
起者。五陰病果也。皆由著我者。明推因也。由
我見故發業招生感此病果五陰身也。故十
地經云。以著我故世間受身處生。若離著我
則不世間受身生處生也。是故於我不應生
著者。擧觀勸厭。是前病起由著我故應當於
我不生計著。上來擧障訖。自下翻障顯斷。文
中有二。初明無相性觀。當起法想已下次明
依他性觀。既知病本即除我想及衆生想者
明無性觀。既知病本者知前著我爲起病之
本即除我想及衆生想者。觀過斷除。我與衆
生能招病果故名爲本。教令斷却故言即除。
於五陰上別計神主名之爲我。於五陰上和
合計我名曰衆生。總別雖殊。同是我見故齊
名想。自下明作依他性觀。當起法想者。此句
是總。上無想性觀直於陰上破其我執。不示
陰體。此依他性觀擧陰示之令捨我執。但是
五陰果報之法。何處有彼本住神我。勸捨我
見之心。教起陰法之想。故言當起法想。自下
明別。別中初觀察五陰。除其總我破衆生想。
次又此法者已下觀察五陰除其別我破其我
想。就前文中應作是念。但以衆法合成此身
者。觀別成總。明身假有。起唯法起滅唯法滅
者。觀別破總。明我實無。應作是念者。教其依
法起於觀心故言應作是念。但之言單以之
言。用陰體非一故名衆法。五陰衆法和合成
身。推其體性不離五陰。是故生滅唯是陰法。
陰法之上何處更有和合衆生説起説滅也。
自下觀察五陰除其別我破其我相。又此法
者各不相知者。觀察五陰也。前已破總。此
更破別。是故言又此法者五陰法也。各不相
知者。計我之家謂彼神我體。是神知名爲知
者。五陰之法從色至識次第觀之。□□□□
故言若不相知。自下正明除其別我。起時不
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者。計我之人於五陰
中別執爲我。五陰生時亦言我生。五陰滅時
亦言我滅。今觀陰法本無我故亦非知者。我
與知者既其本無。誰分別言我生我滅也。上
來約就五陰作生空觀破遣人我。合名第一
作生空觀訖。即是十解初心直來菩薩四住
之中斷見一處住地也
自下第二明法空觀。即是十解第二刹那已
去菩薩學伏界外有所得心加行智中學法空
觀也。文有二別。初明擧障顯過。我應離之
已下次明翻障顯斷。前擧障中初正明擧障。
次明顯過。彼有疾菩薩爲滅法想當作是念
此法想者亦是顛者。此明障也。彼有疾菩薩
者。彼取十解第二念已去菩薩。爲滅法想者。
前生空觀縁法遣生。不破法體。今法空中破
其法體亦不可得。縁法之心名爲法想。菩薩
欲除故言爲滅。境界之法從心而生。但使斷
心法自不起故言爲滅法想。當作是念此法
想者亦是顛倒者。前人我執已是見倒。今法
我執復是心倒。倒義同前故言亦是。執五陰
法爲有定性。翻彼法空無所得理故名顛倒。
下明顯過顛倒者。是即大患者。此之心倒爲
處故名大患。解有多義。是大障故故名大
患。感大生死故名大患。障大智故障大理故
障大位故障大果故大人斷故。具如此等大
過患故故名大患。上來擧障訖。自下翻障顯
斷。文中初句正明翻障顯斷。第二問答伏斷
方法。我應離之者是初句也。云何爲離者。既
欲教我伏離法想。云何方法而得離之。此即
問訖。離我我所者明其答也。法執之相莫過
二種。一者是我。二者我所。計法有體名之
爲我。計法有用名我所。教其伏斷。是故言離。
云何離我我所者。此更進問我與我所。無始
執著云何可離。答云。謂離二法。我與我所二
法上生。但離二法我自不起。云何離二法者。
此即進問二法之相。謂不念内外諸法行於
平等者。此明答也。一者内法。二者外法。外
者生死。内者涅槃。故攝論云。若應此法自性
善故成内。若外此法雖復相應則成&T021400;。復次
内者是根。外者是塵。於此内外執有定性及
以作用。是故起彼我與所。觀此内外寂靜無
二不起體用。故言平等。云何行行平等者。
更問平等之觀何處行之。謂我等涅槃等者
答也。我者生死猶是前外。涅槃者猶是前内。
於此生死涅槃之上觀之不二名行平等。所
以者何徴問。生死涅槃凡聖路隔。約何道理
而言平等。自下釋之。我及涅槃此二皆空者。
我謂生死生死空故上等涅槃。涅槃空故下
齊生死。約此空理故言平等。以何爲空者。進
問空體。此中菩薩得其空者。爲是實性眞如
之空。爲是假名縁和之空。答言。但以名字故
空者。得彼縁和空也。地前菩薩於彼一僧祇
劫中聞佛言教説一切法空。耳識聞聲引意
識起引多道理。恒思量數數習之。生乃能遂
薫本識成空種子。無漏意識欲現行時。此空
種子流入意識。於意識中有空境界。當識心
起知一切法縁和故有無性故空。縁彼名字
成此空故。故言但以名字故空。然此空境三
性往收義通三性。從心變異是分別性。屬種
子故是依他性。無相眞故是眞實性也。如此
二法無決定性者。生死涅槃如此二法縁和
故有無故空。無定性。上來明法空觀訖。合
名第一修小智竟
自下第二明修大智。上修小智斷其惑障。下
修大智斷其智障。二障不生是眞調伏。又上
修小智除分段生死。下修大智除變易生死。
二死不起是眞療病。又上修小智即是地前
證生空觀。下修大智即是初地證法空觀。顯
二空故究竟調伏。就修大智之中文有二分。
初明擧障。次明顯斷。得是平等無有餘病唯
有空病者擧障也。地前菩薩假教之中於一
切法得。彼縁和故有無性故空。不見生死涅
槃差別。故言得是平等。唯只縁空不復著有。
有病永忘故言無有餘病。説此空法爲破有
病。有病雖除執空不捨。空不捨故空還成病。
故言唯有空病。問曰。爲當唯縁空之心是病。
爲當所縁空境亦是病。答曰。兩釋不同。若依
南道師解。空心空境悉皆是病。所以然者。境
由心變。境不離心。心既是病。境亦是病。若也
斷時唯斷其心。境自不起。若依北道師釋。縁
空之心是病。空境不病。所以然者。空境眞法
何得是病。心縁於境横起執著。故心是病。是
故斷時唯斷其心。不斷其境。雖有兩家。今依
前義。上來明擧障訖。道理爲言。此迴向終
欲入初地大有諸障。所謂界内見惑習氣三
愛隨眠正之與習及以界外最初無明住地漏
業等。此中文略故不備□。今空病者。縁空之
心無漏業也。空病亦空者。此明翻障顯斷。本
期説空。爲彼有病。有病既遣。空亦須除。故
論云。大聖説空法。爲離諸見故。若人著於
空。諸佛所不化。故言空病亦空。上來明修大
智訖。即是從初地已去乃至金剛已還總是
修大智位。然今就難處作法故復且説初地
心也。合名第一修智已了
自下第二明其修悲。問曰。衆行之中何故獨
修智悲兩行。答。智悲兩行攝衆行盡。是故偏
明。論其修智即是自調。語其修悲即是調他。
論其修不住生死即異凡夫。語其修悲不住
涅槃即異聲聞。論其修智得菩薩名。語其修
悲得摩訶薩稱。論其修智依厭離九爲心求
一切智心。語其修悲依深念衆生心成。論其
修智依律儀戒攝善法戒成。語其修悲依攝
衆生戒成。論其修智成智徳共斷徳。語其修
悲即成恩徳。論其修智得法身共報身。語其
修悲得化身。是故智悲遍攝衆行。就此修悲。
文中還兩分
第一明修小悲。即是地前。第二彼有疾菩薩
應念我病非眞非有已下明修大悲。即是地
上。就前小悲中先論其意後釋其文。論其意
者。地前菩薩直來之人修其小悲。小悲體相
即是衆生縁及以法縁。悲以縁彼所化衆生
名衆生縁。悲心縁彼化衆生法名爲法縁。然
凡欲教化罪衆生。須要同彼六道衆生受六
道身方能攝化。若是地上諸大菩薩神力大
故遂能變化作六道身隨有攝化。地前菩薩
神力小故不能化身。若不教化復成破菩薩
戒。然今菩薩即須用彼實惑業受六道身。問
曰。地前菩薩何處有惑。答曰。四住煩惱據彼
地前菩薩神力並能斷盡。欲將此惑潤業受
生故有斷不斷。論其見一處住地。地前菩薩
並患悉斷盡更無遣餘。三愛住地留而不斷。
受現行亦斷不留。斷現行故異彼凡夫。留
住地故異聲聞也。將此三*受隨眠煩惱潤彼
無始已來六道之業更加悲願之力。爲此義
方爲此義故方得受生六道教化。然此菩
薩因實惑業以受生。故入地獄中亦受輕苦。
以受苦故速生厭離。悲願力故還復入中。此
即地前菩薩悲相如是。雖經文中分爲兩別。
第一正明修悲。第二文殊師利是爲已下明
結歎顯勝。就前第一正修悲中文次相生有
其五。後是有疾菩薩以無所受者。此即第一
明自□受。有疾菩薩者十解第二刹那已迴
向終心已還箇中菩薩。此諸菩薩計其功能
並能斷彼六道果報有受之身。故言以無所
受。而受諸受者。此即第二明爲物現受。以
慈悲故欲化衆生。是故現起六道受身。故言
而受諸受也。未具佛法亦不滅受而取證。此
即第三明受不息。未具初地已上佛法。終不
滅此三有受身因於聲聞中道證滅也。設身
有苦念惡趣衆生起大悲心者。此即第四明
依受生悲。明諸菩薩在地獄中雖受輕苦念
衆生故起大悲心不生厭離。言大悲者。實是
小悲通名大也。我既調伏亦當調伏一切衆
生者。此即第五明依悲起化。文中次第別有
三分。此即第一明起化心。菩薩念言。我修智
故自利調伏更須修悲亦當調伏一切衆生也。
但除其病而不除法者。此即第二明知化宜。
病者是心法者是境。境有其妄。論其妄境從
心而生。但斷其心境自不起。故不除法。語其
眞境本不可斷。豈得言除。故佛性論云。三
性幾應知幾不應知。答曰。一切皆應知。幾應
斷幾不應斷。答曰。二性不可斷。一性可斷。
分別性本無故不可斷。眞實性實有故不可
斷。依他性縁和有故是以可斷。問曰。依他縁
和有可許。觀之得無生分別。一向無不應觀
得無相。答曰。觀法異斷法異。義如別解。爲
斷病本而教導之者。此即第三明其化相。自
下進問。何謂病本謂有攀縁此答。病本攀縁
者。心心取前境名作攀縁。從有攀縁則爲病
本。但使有心則能起病故名爲本。下問攀縁
之處。何所攀者。於何處所起此攀縁者煩惱
病。謂之三界者答也。於三界中有攀縁者。能
起□□自下欲斷攀縁問取其法。云何斷攀
縁者問也。以無所得若無所得則無攀縁者
答也。無所得者空也。教其□作無相無生觀。
觀心體空名無所得。心既無得。即無攀縁。攀
縁既無。何有病本。何謂無所得者。所得者進
問無所得觀。依何而成下答。謂二見亦有作
本作。謂離二見義只相似。此明答也。不起
二見名無所得。何謂二見者進問二見之相。
答言。謂内見外見是無所者。内者是根。外者
是塵。心縁此二名爲二見。又内者涅槃。外者
生死。縁此二故名爲二見。教諸衆生觀法無
相觀相無生。是故名爲無所得也。上來修小
悲訖。自下結歎顯勝。先結後歎。文殊師利是
爲有病菩薩調伏其心此明結也。自下歎修
顯勝。先結説須譬喩。後合譬爲斷老病死苦。
是菩薩菩提者。爲斷衆生老病死苦是菩薩
道也。此即順彰有益。若不如是己所修治爲
無惠利者。若不如是兼斷衆生者。病死者菩
薩所行則無施惠衆之利。□□□彰有損。自
下譬喩。譬如勝怨乃可爲勇者。如人自除
□□□復能爲他降伏怨敵。此名勝怨。謂之
爲勇也。自下□□□□兼除老病死者菩薩
之謂也。如是菩薩自除老死兼□□□□老
病死方是菩薩之稱謂也。上來明修小悲
自下明修大悲。大悲者即是無縁悲也。文中
有二。第一牒取無分別觀爲修悲之所依。第
二作是觀時已下明依觀修悲。前牒無分別
觀者猶是前大智也。彼有疾菩薩應須作是
念如我此病非眞有衆生病亦非眞非有者。
有疾菩薩即是初地已上菩薩。有法執故通
名有疾。教發起觀之心故言應作是念。自下
正明依心起觀。如我此病非眞非有法。執煩
惱名爲此病。非眞者有。非有者空。觀此病
因。非空非有。衆病亦非眞非有。我病既然。
衆生亦爾。不定是空。不定是有。又眞非者
病相。非眞。非有者病體。非有。問曰。何故
牒此無分別觀來有何意。答曰。欲修大悲
要須得此無分別□□無此觀。悲心縁有或
生深著。由此觀故大悲隨有常化衆生而無
深著。上來牒取大智無分別觀以爲修悲之
所依訖
自下第二正明依觀修悲。文復有二。第一明
捨小悲。第二若能離此已下明修大悲。捨小
悲中初正捨。次微問解釋。作是觀時於諸衆
生若起愛見大悲即應捨離者。正明捨小悲
也。作前眞觀已。當身及衆生病非眞非有之
時。若更衆生愛之欲度者。如此大悲即應捨
離也。自下徴問解釋。所以者何微問也。見有
衆生愛之欲度。此是好行。所以即應捨離者
何。下明解釋。論其意者。爲彼地前愛見小悲
有兩過失。是故須捨。若不捨者則不得彼無
縁大悲。若無大悲。於彼衆生不能常化能離
縛。爲此義故是以須捨。文中爲彼小悲出兩
過失。初句明其小悲有不能離縛之過。次句
顯彼小悲有不能常化之失。菩薩斷除客塵
煩惱而起大悲者。此明小悲不能離縛。菩
薩者初地已上□□。此中斷客塵煩惱得無
縁大悲。然愛見悲乃是□□煩惱所攝。以
是縛故是故須捨。客塵者所謂九種客□□
隨眠貪。二隨眠嗔。眠癡。四極重上心貪瞋
癈。五無明□□。六見道。七修道。八不淨地
惑。此之九種淨心後起依他□心。是故名
客塵。坌淨故名之曰塵。此九之中六箇是
界内惑。三箇是界外惑。道理爲言。唯言前五
攝惑品盡。但説後四攝惑品盡。但説後四攝
惑品周。爲分惑體及斷處差別故説九種。九
種之中愛見大悲即通四種。謂隨眠貪隨眠
嗔隨眠癡修道斷。爲此義故愛見大悲不能
離縛。自下明彼愛見大悲不能常化。愛見悲
者則於生死有疲厭心者。愛見之悲用彼惑
業愛身教化。惑業受生故身有輕苦則生疲
厭。生疲厭故於生死中不能常化。爲此義故
所以須捨。上來捨小悲訖
自下正明修大悲。大悲中文還□□。初之
二句明無大悲有常化之益。第二句已下明
無大悲有□□之益。若能離此無有二疲
厭者。此明常化□□若能離此愛見之悲。
得彼地無縁大悲。變化受身隨□六道教
化衆生。雖在三塗而無苦觸。常能攝化
□無疲厭。自下第二明無大悲有離縛之益。
文次相□有其五段。第一明自無縛。第二
能解他縛。第三引説證成。第四諸勸捨縛。
第五明縛解之相。文相可知。不勞解釋。就
第五縛解。於中文別有二。第一問。第二答。
答中更二。初約定明縛解。次約惠明縛解。
貪著禪味是菩薩縛者。此下約定以明縛解。
此即明縛。得禪樂著故名貪著禪味。隨禪
而生不肯外化故名爲縛。以方便生是菩薩
解者。此明其解。雖得禪定不隨禪生依有
攝化故名爲解。自下第二即是約惠以明縛
解。文有兩分。初立四章。次何謂以次第
依章解釋。又方便惠縛者。一章問。有方
便惠解者兩章問。前約定已明縛解。□□
□□□明縛解故是以無。又無方便者。未
得地上□□□□□也。惠者即是地前加行
智惠。縛者此加行智□□□上無縁悲故。於
空樂著爲空所縛。有方便者。得彼地上□
□□惠者即是地上無分別智。解了無分別
智由有無縁□□□□著常隨三有教化衆生
不爲空縛故名爲解。問曰。此一對縛解者。
誰是解縛。誰是所縛。誰是解縛人。答曰。空
是解縛。惠是所縛。方便是解縛人也。無惠
方便者。第三章門。有惠方便解者。第四章
門。無惠者。未得地無上分別智。方便者。是
地前愛見悲也。縛者。此愛見悲未得地上
根本智。故在生死中滯著三有。爲有所繋故
名縛也。有惠者。得彼地上無分別智。方便者。
即是地上無縁大悲。解者。無縁大悲由得地
上根本智故在三有中而不滯著有不能繋。
是故名解。問曰。此縛解一對誰是能縛誰是
所縛誰是解縛人。答曰。有是能縛。方便是所
縛。惠是解縛人。復次惠有兩種。一無方
便惠。二有方便亦有□□□□便。二有
惠方便。若無方便縛於菩薩。若有惠方便
□□上來立四章門訖。自下次第依章解釋。
一一釋中皆有□□初問次答後結。就釋初
章中何謂已下問也。謂菩薩以謂愛□□
□□佛土成就衆生釋無方便。於無相無作
法中而自調伏釋□□□□以而不解。是名
下結。第二章中何謂下問也。謂不以愛
□□□佛土成就衆生釋有方便。於空無相
無作法中以自調伏釋惠。而不疲厭釋解。以
此准前前縛中亦應釋言而有疲厭。所略故
也。是名下結。第三章中問謂也。謂菩薩住貪
欲嗔恚邪見等諸煩惱釋無惠。而殖衆徳本
釋方便。縛者略而不解。是名下結。第四章
中何謂也。謂離諸貪欲嗔恚邪見等諸煩惱
釋有惠。而殖衆徳本釋方便。迴向阿耨菩提
釋解。以此准前前縛中亦應言不解迴向阿
耨菩提前略無也。是名下結。上來總名第一
約就甚深空理以明修智修悲。亦是爲上根
人説法訖。文殊師利彼有疾菩薩應如是觀
諸法者。此一句總結勸修
自下第二又復觀身。身無常苦空□□□□
苦無常理以明修智修悲。亦是爲中根人説
□□修智後明修悲
第三云又復觀身。身不離病已下□□□□
事等以明修智修悲。亦是爲下根人説法。先
明修智□□□文相易見。不具解。合名三對
修智修悲。文義□□□□成調伏。文殊師利
有疾菩薩應如是調伏其心者□□□問言。
有疾菩薩云云何調伏。如我向説。修智修悲
是名菩薩調伏義。上來總名第一所修文訖
自下明其所成。由前修智及修悲故遂得成
於不住道行。由修智故不住生死。由修悲故
不住涅槃。自下文義亦皆易解。如疏中釋
不思議品者。經中亦名不可思議。通而言之。
唯是一義。別而言之。非不差異。異相者。據
眞望妄。眞外無妄。既不有望。亦無對之眞心
言寂。故名不思議。據妄望眞。妄外有眞。妄外
之眞情縁叵及。名不可思。口言靡逮□不可
議。餘義如疏廣説。前問疾品離過行中明
其所修。不思議品離過行中顯其所成。故
此品來。就此品中文有□□□□□子念
座維摩身現不思議徳。第二舍利言亦□□
□□下因身子讃歎維摩口宣不思議事。第
三是時大□□迦葉傷歎維摩辯出不思議
人。就初段中文復有□□□明念座。第二
維摩教訶。第三爲其取座。爾時舍利□□
□□□□有床座作是念斯諸菩薩大弟子衆
當於何座者□第一申子念訖。念座者。由
前室空故興。若不空室。念此□□燈王
妙座無由得至。問曰。何故舍利弗數數
生念。答曰。此經陶練聲聞令其厭小忻大。
聲聞之中舍利弗者智惠第一。明其念即被
訶。知彼聲聞不及。申子智惠尚被訶嘖。令
其餘者自鄙狹劣忻求大乘。又復申子聰明
第一。不念即已。念必顯法。爲此義故數數生
念。自下第二明教文中有二。第一正擧教訶
之辭。第二説是已下明説利益□擧□訶。夫
求法者已下次明教也。訶解就教之中□□
□□一正教是故已下總結。就正教中文復
有二。第一□□□□□捨相。第二所以者
何已下明有相者非眞□□□□□□□
中文復有二。初明捨染相。次唯舍利□□
□□□□□□似求已下明捨淨相。論其意
者。法空理□□□□□□□可得故求法者
不得於彼染淨中求。是故□□□□□解不
容言路。就彼第二明有相者。非求法□□
□□徴問。所以求法齊捨染淨之相者何下
有十句□□□□釋十句經文攝爲五對。
初有兩句。一對明有淨相者非眞求法。後有
八句四對明有染相者非眞求法。就前淨相
一對之中。初句明法生情有情取者非求法。
後句明法出相有心者非眞求法。前句即離
淨心。後句即離相。法無戲論者正明法出情。
四智非實事同戲論。眞中離此。是故言無。若
言我當見苦斷集滅證修道。是則戲論非求
法也。此明有情取者非眞求法。此之□明離
淨心訖。自下一句明離淨相。唯舍利弗法名
寂滅者。此明法離相。安立諦中四諦生滅名
爲不□□□諦離此四相故稱寂滅。若行
生滅是求生滅□□□此明有相心者非眞
求法。四諦之中□□□□□□□□諦無
爲稱之爲滅。行此生滅非求□□□□□□
□明有淨相者非眞求法。自下八句四對□
□□□□□眞求法初有四句兩對。明離數
法。次□□□□□離心王。前離數法中初
兩句一對。明離貪□□□□□明離惠數。
離貪之中前句無能縁心。後句□□□□法
名無染者。貪心愛著名之曰染。眞中□□□
□無此明法出情。若染於法乃至涅槃。是則
染著非求法也。若染於法染世諦法。乃至涅
槃染眞諦法。此明有情取者非眞求法。自下
一句明離貪境。法無取捨者。貪所縁境好者
取惡者須捨。眞中離此。故無取捨。此明法離
相名取捨法。是則取捨非求法也。此明有相
心者非眞求法。自下兩句明離惠數。前句明
離惠心。後句離惠所縁境。法無行處者。惠心
取□□□□□處眞中無此故無行處。此明
法出情。若行□□□□行處非求法也。此
明有情取者非□□□□□□□□□所縁境
法無處所者。境界之□□□□□□□□
□法如理中離此處所。是以言□□□□□
□□□□□所。是則著處非求法也。此明有
心者□□□□□□□句兩對。明離數法
訖。自下四句兩對。明離□□□□□□□
明離七識八識心王。後兩句一對明離□□
□□□□□對中。前句離能縁心。後句離
所縁境。法名□□□□□□□那識。依舊
來解。是人我相。今時新義通法我相。阿梨耶
識亦通人我法我之相。法空理中離此識相。
故名無相。此明法出情若隨相識。是則求相
非求法也。此明有情取者非眞求法。自下一
句離所縁境。法不可住者。□□□□爲識。所
託名之爲住。眞中離此故云不可。此明法出
相。若住於法。是則住法非求法也。此明有相
心者非眞求法。自下兩句一對明離六識心
王。前句離能縁心。後句離所縁境。法不可
見聞覺智者。眼識隨生見。耳識隨生聞。鼻舌
身三識隨生覺。意識隨生知。法空理中此六
識相並非所□□□□□□□出情。若行
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
□□者非眞求法。自下一句明□□□□
□□□□□□□□□識縁境四相遷變名
曰□□□□□□□□□□□□□爲此明
法出相。若行有爲是求有爲不求法□□□
□□□不名求法。上來總名教訖
自下是故舍利□□□□□□切法應無所
求者。總結勸修。下復明説□□□□□□得
十解。初心生空法眼淨也
自下第三明維□□□□□□座。問曰。維
摩何不直爲取座先須教訶。答曰。燈王□□
□不思議諸佛境界。若不先訶有所得心令
其捨□□□□無所得觀令其行善自分因
立燈王座□□□□□□此義故先須教訶
也。就取座中文分五別。第一維摩問文殊座
處。第二文殊言東方已下示其座處第三於
是長者現神力已下明取高座來入其小室。
第四諸菩薩大弟子已下明大衆驚訝。五爾
時維摩詰文殊已下命衆令坐。文相易見。不
勞細解。問曰。十方妙座維摩足知。何不直取
□□文殊。答曰。欲明寄實不思議徳□□□
□□□□□□謂維摩隨近化作。今問文殊。
文殊實□□□□□□□高座極遠能取將
來故知維□□□□□□□□□聞説獲利
益故。就第五命衆坐中□□□□□□□
利弗已下次命聲聞。就命聲聞中□舍利□
□□□□□弗不能坐。第三教其禮佛第四
明其禮□□□□□□利弗大徳羅漢神通
具足。何故不能坐得□□□□□是世間
事坐。舍利弗不啻能坐。良以此座燈王如來
□願力之所成就。非是小乘神通境界。故不
能坐。由禮□□佛神力方始得坐。上來因
身子念座維摩□□□□□□訖。自下第
二因身子。讃歎維摩口宣不思議事□□□
□疏科釋。有人作問難言。芥子納須彌。既
是不□□□□芥子亦是不思議。以不答
言須彌納芥子非□□□□□□言芥子納
須彌。得是不思議。須彌納□□□□□□□
亦可促一劫爲七日。可是不思議□□□□
□□□□答曰。異法辯客納。以小納大。不
□□□□□□□□即法辯延促。是故促
長延□□□□□□□□爲其簡並對者。
如芥子納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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