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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田隨筆 (No. 2603_ 指月慧印撰 ) in Vol.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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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603
荒田隨筆敍
古曰。拈一莖草爲丈六金身。蓋莖草者未
必荒田中之物。調御金身。孰敢取塵影外之
傑。指月老人。所著之荒田隨筆者。祕藏雲
仍之行嚢。有年于茲矣。本光具壽。割財愛
於客嚢。刊梓以充法施焉。可謂拈來現出
金身矣。夫拈也。措也空掌自在。而莖草金
身者。眼翳之揀別焉也。此書始表選佛之
章。終備定祖之篇。裏面貰通説破世出世修
證等儀式。判斷古今奮起屍威。左之右之。
歸一佛一化之的要。則看者只自可怡悦。不
堪持贈君
  延享甲子秋。城南寶林短枝契默眞書于
武陵寓館

不能語荒田隨筆上卷之上
  撰佛
大雄之道也固道。如有始終不見其端。常
有貎而不煩其處。是非物能契事。卓爾介
立普類異趣。貫無偏乎一。散也則隨物。乃
蕩萬差以傳永世。夫在世泊焉蕭焉。自得
曰證。化物曰應。證也化也所向雖異。於
佛恒如。唯是道俯仰而已。故事有本末混
歸一味。此一味無所一。其至能觀時乘
機。大開無中路以致無方之應。厥初唱曰。
有情非情同時成道。其道如是。蓋佛與物
同契乃能究竟。究竟之道則無偏而淳。是所
以心佛衆生互爲主伴。是三無差。於是乎
張大教網撈漉魚龍。而彼衆生界無邊。樂
欲根海無盡。稠林茂密感交復有遲速深淺。
是以其説無量。與物上下而有對治攝收勸
誘歸實之訓誨。遂施設偏圓大小權實部空
有眞俗迷解因果等義。其品科分布名位以
成。所謂其數八萬。況且無量之門。繁庶纍層
不可窮也。是皆出乎大哀四悉益。罔弗眞
矣。故有數不墮諸數。善爲以無爲。是謂
不測之適化。蓋機所在則化所通。其所通之
迹似有時有處。但不同世之所見。而又
違之也不遠。何以爾乎。以彼化本不謀無縁
妙契于世世之思議亦不思議遇諧于妙化
也。世之云云者。因言迹所興視聽所臻思
察所及而分齊言之。斯但分矣。非全也。而
非全中能全其全者。法本無偏。一多大小
互相收圓畢竟解脱故也。故不妨世所言
議。議者曰。佛始在道樹始成正覺。寄是始
成處明其教。乃有華藏海會。主伴具足。可
説不可説分各相遍收。五海十世六位十身
及名號等。一一融攝法爾不爾。其説皆以十
統以無盡楷定。法相交參縁起無礙。十玄
門門擧一皆收。六相之義皆我家舍而已。以
可免數他寶也。其中一字一義。以海墨
而書之不及。海印炳現廣大悉備。而收在
一微塵。是謂衆生本有。本有非無而歘有
之謂矣。其有焉本然。若言法理常爲法界。
約其行門常爲願海。浩渺該羅無不盡焉。
此與彼四衢別授之大車無相異也。曰時
曰處共爲帝網。華藏界含容無盡亦無盡
界。初成時包裹無礙亦無礙時。是故不動
寂場遊化諸土。在是七日盡於十世。同時
異時隱顯倶成。是皆深祕。不以神足智變。
法爾恒成。即入之門無以間矣。是則盧舍那
佛常恒轉法輪處。其衆乃彼佛過去善友云
也。又議。如來成道三七日説雜華。其説逸。
彼二乘不能入。否塞如聾唖。機生如乳。絶
分大道。而父之天情不忍棄不肖子。時脱
珍服著於弊衣。俯就下劣誘以所好。謂世
出世因果。苦集者可知之斷之。道滅可修
之證之。示勸證而引接苦勤。以彼癡子久
艱往返。今聞一日之傭賃易得。心甚喜之。
受其化如幼穉遇玩好。疾領諦理入于無
爲。於是三寶名立三乘道分。以諦縁度爲
小中大乘。唯一無爲而三人異乘。豈其父志
哉。各自畫矣。其中二乘保證自棄。以爲諸法
無大無小無漏無爲。度生之事久勞。不我所
堪。宜當以免難出界爲足。卒止我空。是
雖能自度。而非父本志。乃因大心人呵罵
貶斥。何故。自教自斥。謂證空封無爲。恐諸
法纒纍忘大事。所作未辨甘好化城。猶居
草庵不欲得家事。爲子無繼父志。則大
業將壞。是所以其呵罵。初教今呵。皆其慈
育。呵焉則呵其封執之情。豈有間疏。初與
今二法輪之轉本來清淨。然若不令歸寧。
似天情不相預者。是以按撫恥小慕大之
情與實慧無偏。仍爲代宣揚大人之事。當
時猶謂是爲他人全非己事。而其説皆入
于智智。無二無二分。八十一科齊歸宗致。其
宗致者空。空雖無多種。望義有二十。空不
可義判。彼有形差攀縁對。隨其所蕩空名
區分。名之區分隨而蕩矣。是諸法而空。空而
諸法。故曰不異即者。要而簡。簡要之言以
足明其宗。苟會實慧。三乘忘懷。庶幾乎
入一。乃集會親族始語父意。子情向大。堪
可承家業。時乃開方便門示眞實相。諸子
非本所望。三車混轍得等一大車也。大車
則萬徳莊校。是曰如來智慧徳相。其初謂。
門外必賜三而獲等一。及得等一正知。四
十餘年久修梵行今會等爲大人之事。是所
以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所作已辨既到彼岸
父子能事畢矣。末後更思後後劣縁。捃拾
殘機以成扶律談常親誨。垂其警戒也至
切矣。是一嚴父思子眞慈。又何加哉。上所
叙之化儀。歴議擬誘引彈呵淘汰而後歸
一實。五番之次各別。是因一類之機具歴五
者而言。若有歴一入歴二三四入者。若更
有雜華説始終契證者誘引説而終者及彈
斥淘汰以之始終者。若有於一期化漏會
歸者。即於餘國相接通會。如來三輪不思
議化誰得剋定。故顯露祕密定與不定此座
十方之投會。是亦涯分言耳。蓋夫聖應世
化儀之契物無窮耳。世之言一期者言之者
一期。而不可言大聖全化極是。若果齊之。
則多罣礙者。然而能至通會玄解。則是言可
盡矣。如盲摸象。所言皆非。若至一毛收
全獅。則罔不攝是判筌。是故習學而後至
玄解焉。玄解者無所爭。夫語義者必因其
解解也。無所窮限。有高彌高深却淺者。
有往而復面而背者。義亦隨上下。故無所
定止。唯當亡是非神解妙會。蓋聖説者初
中後善。其出興已來至滅度日。神通説法夫
幾許哉。隨其所頒宣。大小教義一多威儀彌
綸耳目。採求則無迹。昔人有言。取目耳聾。
捨耳目瞽。衆人解教。間多如此耳。而聖擧
止即此物而一鏃遼過。常現應化常現涅槃。
異時皆同時。隱而顯。難比擬。事無涯畔。虚
空眞身應物作則。水中月在。人隨情喚曰
佛。元無名數可比度。故有取則隨至。其至
也無謀。如人夢聞金鼓鳴聲又夢行六度。
與其醒者何眞。或現或隱。其所之皆不測。
而不測匪別有術。是法不可示。言思本寂
滅。是大出乎三乘測度。況有得不得之辨。
唯佛究盡者。至其辨之不及曉諭焉。曉諭亦
即寂滅。豈如有識相諞言哉。烏呼是言復
維谷響耳。不可實有片言折理之迹。希因
忘筌意見聞之中咨詢是道。誰奪爾老爺。
若務實詣。閙市之裏當自相遇。我是非渠。
渠正是我。然而道邃情隔。泯合也難矣。粤稽
吾古。法王歙光刹土成昏。有次聖者集
其法言。量城都外人多集法有妨礙避往
巖窟。猶慮人多則事亦煩冗。擇聖衆入窟
内。餘者在窟外。是雖分内外不生異志。
但爲集法功速。故窟外之徒不咎不怨。同
結法教一味傳持。蓋專爲是擧者。爲貫線
聖教令法久住成曠世津梁。如來昔語舍
利弗。先佛之法滅後疾亡者。其佛滅度日徒
衆不結集貫線其法故。則知今龍宮人中
教典嚴存者。彼宗子纉舊服率厥典之所
致也。吾輩先知此勤勞而莫敗祖功。迦葉
四傳至優婆毱多。其五弟子興見出宗。次
因大天五事大紛亂矣。既判保大衆上座
部黨。自是漸分成十八部。人言。諸部之計
雖異。本則一佛法非異外。是其金口所記。
今竊疑。其法者一。苟執者情則湯氷而已。
不爾邪。自其情言。折杖裂衣不成其用。
片片之物又何論。但以亡是非之時通泰其
情。當知片物全體。然分部之徒漸離漸乖。
派廣源遠。遂至執部定計空有相斥性相互
病。隔河飮水。保黨朋人。如攻守勢。難斥
遁辭一如語堅白者。然察其情。亦唯思荷
法也。既而路開。竺土支那預經論任者。往
來遠遙歴險不難。務事傳持。其志操挺特
剛毅。而不爲形躯利名。實夫雄偉者矣。自
漢至隋譯經傳論漸盛出也。其演述亦隨成。
各宗其所好而蘭菊競芳。或間有矛楯。不
違傳持素意。謂相破能相成。若至簡篇制
度文字縫綴。古而淳。順聖之所警誡。唐
興已來。義盛文富。如法數通局宗教判節及
聲明規繩等。固可謂具而整。然判節之義
門多相抵捂。雖其意本出乎護法弘通。久
而成紛諍。以彼分教募義開宗異計。&T021952;
作家揚己排他。習將爲執我。果忘其本。
情務勝他互屈抑聖言也。至各出於新義
競上高處。不覺趺倒不可救矣。其謂他則
異端。自居異攻異。異彌異不能解紛。戲
於法王法成姦也如是。誰蕩是非入同歸
宗耶。荷法之任反其本焉。弘通之實逸矣

大雄之道也固道。歴東西宗計撓而不擾。其
初傳之迦葉。迦葉無改。以傳阿難。阿難而
下至達磨。不生他岐。諄諄而相附一味主
持焉。達磨來于茲。以之傳人。是復無改。只
其所得耳。蓋以凡言辭可筌辨者先已具
是。今來者則印可證信其已然。而以令彼
玄會者服事傳通聖道也。豈有於釋迦法
中別生奇絶獨跳踰哉。既得其道爲衣鉢
之身戒定慧之主。必無生異之理。然不依
一經論立宗途。又不棄擲排擯之者。以
平定爲之主。苟爲主者。不有取一置一
偏勤小物。其曰傳者。乃印證玄會玄徳克
若全道者之謂矣。故二十九傳唯一佛道而
已。二祖附三祖曰。宜依佛法僧住。其言
如是。又何加焉。後至六祖。特傳持是道而
務弘法利生。順奉住持三寶之鴻業未見
斤斧痕。或問。已爲附法藏之主。不證據一
經本。則小子何記耶。謂。及其闢手闢足
顛沛造次之間而有一爲于茲。莫不與爾。
猶如天之於四時萬物位之育之無言迹。
蕩蕩乎道。混混乎宗。安怪無出口入耳之
謷言哉。是以舂米粃糠先去。磨甎。授斧。
山下採菌。月下大笑。牧牛納些。揀菜擧
刀。或當路斬蛇。永字書空。訓詁分明之親
言觸類發其機。豈徒尋言釋義者。且其間宛
轉縱横言象闊大。敢發蒙昧。而其氣象渾
厚淳朴。而未改上祖之道。經二三世數出
奇絶之格調。嗚呼物盛則渝。奇絶之極忽乎
移英機勤俊道薄氣譾。唐晩之日稍見其
萠。而猶有置虚就實。及五季之無頼。有
涇渭合。至經宋元。狂波頻起。入明。主法陵
遲其道昏亂。多如滑稽徒。言鋒相撃。所貴
唯稱唱道思謏聞而已。頗事慢欺皆爲姦
府。善而不讓他。惡而不省己。尖矛堅楯。
動作偏黨篁鼓道徳。禪教之名西南之風分
五漸相闊也。於是唱其家門盡墮區宇。如
彼史篇。初出者猶可。其繼之者而下。次次
露瑕玭。其餘小篇殘簡。多夫潜竊紕繆之作。
豈足稱法幢宗旨之典刑。或似鵂鶹之妖
聲者。勢崩騰不可止矣。嗚呼牟尼之法一
至此也。已哉。唱道濁亂時至也。老胡之望亦
殆乎止
佛祖之道。一降如兵奴。二降作妖眉。然間
有剛強者持乖崖緊峭風。欲拯墜緒覆宗
之艱奮然抖擻塵坌。幾乎將復正風。粤得
永平其道東矣。蓋佛之道反覆晦盲者日久
矣。而會通全道也最鮮焉。但喜時俗耳。
獨有天童父子免是弊。就中忘諸見而知
法通塞者唯永平乎。無師智禀受師承。有
風規脱落規模。至吾佛道所言之數目。内
外事理莫不精通。若其如談法要議宗綱。
發前人未發蘊奧者亦多。於吾道有廓清
之功。宋元已來未有儔而師絃不易續。承
其全績者乏于當時。況國興戰伐四境亂。
闔國師僧流離無所依。是以學弊道遇屯。
有道者藏於林壑。昧者無堪艱。爲形躯百
計履虎尾經世路。或論國利害通致使命
媟謾公侯。遂似臣子受恩之情者。其意何
若。然而未至自帶甲衡戈鬪戰之甚者。則
是祖翁淳徳之庇廕。宜仰讃歎。丁是時小
醜幺麽不能韜藏。互祖其師友保門戸立
者流。爲權謀術合彼連此。爲魁擅美有
我。幾乎四百年。無人能整理。惟習易于成
難于遣。苟非雄偉之人。則未以能割正。蓋
循環之運又夫可見歟。大雄之道不遠于
人。其在呼諾揖讓隨吾所爲若欲得其道。
須咨詢古。好詢古。則古將復。苟得復。今
惟古。而復之術大有不易。唯在知古察
今。在舍私與公在去浮僞就篤眞。既爾
則幾乎絶學。絶學也者。非滅無之謂。所以能
究本。本究則末自盡矣。究盡之道也。則不
可以數而得。而名之位之施設之門。又可
以習學。謹曰參同之人。應知釋子去就吾
我先除内訟好古而入玄玄門。莫思其他。
若吾所否者道自厭。異也勿好。多喪乎志。
順物魚魚拙於烏烏。自知所止。何有昏
逾。人志乎道。守也如愚。唯愚吾未及。而智
吾所無。纔以日時所思而述成篇請莫以
禪教看之。但道所在
  出世不出世
出世不出世者。諸佛化物之恒規也。其出世
則現通神用。或説或默。以臨應時處。有感
則臻。蓋佛之出世有縁非無因。故其感遇之
道富之以一大事。然其施也實不測。其物感
亦不測而妙合。無所從來無所禀容是謂
之不思議。然相遇也雖有始終隱顯。而其
幾不可以理事等筌辨相議擬也。清波無
透路。水自來月。其在焉非止水中月。復是
月中之波。此相印之理。不可圖度也。本以
非物。茄子自對冬瓜。十虚銷殞。若夫不出
世。則知佛地不生滿徳常寂。非三際變。入
第一義永絶攀縁。有佛無佛性相常然。畢竟
不生不滅。二已無跡。蒼龍脱骨。老蚌吐腸。
不見端緒。沙米自明。如是二法非生前滅
後等之謂。是以一切佛於二法中絶二法
量自在優遊。出不出。金烏急玉兎速。皆無
輕觸之善應而已。莫偏作有佛無佛有先
徳言。曹山不如不如曹山。今人以爲。出世有
影響。不出無蹤跡。是故曹山以二不如判
高下。嗚呼世人常所商確多如是也。果合
先徳微意邪。其不出世騎牛覓牛。其出世
牽驢。得驢。覓與牽誰前後誰高下。其曹山
不如繍鴛鴦也。不如曹山不與金針。是誰
動也。動也則三十棒
  修行成道
佛行有因有果。因入果而不動。全因是全
果已。故有老爺而嬰兒語。因欲窮之而不
能。其無窮之時。復入窮語無所遯之。彼
因曰修行時。其爲時也曰。無量時世。或三
阿僧祇。或六年。或須臾頃。及一念刹那。又
初發心時便成等。如是雖長短有差。不借
智變延促。長無餘于短。短又足長也。其盡
其量而長短皆全。或言。經説無量時成佛。
爲折暴速者。又説一念刹那而成。策退懈
者。諸佛道定經三祇劫而成滿矣。必無遲
速。凡其説隨應而成長短。於佛永超長短。
至其能收盡。則互攝其餘。一念多劫倶成
收放。倶無定跡。誰敢度量。今以無隱諸爾。
眉毛生也修治分明。今是何時。已圓成矣。
如大火聚。長短莫觸。不萠枝上春風常緩。
誰令爾勞遲速。又其成道有久遠今日。其
説所傳于世。謂久成本佛。其道最高。今成
迹佛。爲俯就一時機權謀只假設也矣。故
不曰久。教雖深高復只化迹而已。苟會通
之人雖不惑乎是。拘執之徒或謂實有其
途本迹相闊乎。如爾令佛似未究竟者。夫
説本成也。則以人有近謂也。故斥之曰。
我實成佛已來甚大久遠。人天聞之而謂。近
情歇也。歇也則遠。不可計塵數。是其欲開
爾情見爾本。爾若知之。則迹本非物。不
須言其二。其謂近者。是汝所見。縱言久
遠。亦豈如所謂。近遠本難知。故曰不如三
界見於三界。蓋能知久近。則免捨近尋遠
之煩冗。若執遠實爾。則我恐遠之遠皆爲近
也。又或達則始本全遠。是言久者則唯示
成時。言實也示非如非異非虚僞之所見。
如實之實蓋如是而已。時主相得齊入如實。
其道實成。是故曰伽耶始成。本是久時。然
人曰之始。始豈實始。是始攝其久而不遺。
其久又久。共其中間皆盡于是。久亦爾。不
遺于始而獨絶深妙。乃不如見久近而非
近遠。其證也實。其時也實。以實實故非實
非虚。是成道時。共刹土劫數以盡永無前
後。實夫本迹不思議一。今之將謂亦不思議
而一。其兩一不相判。宜唯言之一。久近與
將謂道斷焉也。而是一亦泯。不得議之。以
歸成時。如來乘是時來成是道人見謂始。
爲謝之又説久。其説也出乎世所見。以爾
固謂始近佛曰之久。豈硜硜果者乎。未悟
則從久從近逐物而移。若達則兩浩然。故
教主言曰。若一念信解如來壽命長遠。則其
福無量無邊。譬如虚空東西南北四維上下
無量無邊。是知今我一念與彼塵點劫數平
等絶量。既如斯。則自之一念含攝如來長
壽。不可窮限。二乘之無漏智及阿惟越致
地測量猶不達于此。故佛壽及衆生之念同
入不測地無増減也。然但聞如來本壽長
遠。而不開見我一念本時。則佛壽永畫久
域。久非畫之謂。達則所之皆久。若知我念
不可量。佛壽不永終。若知佛壽無量。我念
不可以塵點而諭。人言法從本來寂滅常
住相矣法離見聞覺知。而或拘滯所解不
會通者悖矣。且如今十二時擧體十二時一
切餘法比倫之不及之。蓋載天地弗爲多
矣。幽妙深廣。古今分死生移而遂無間矣。
歴劫災而成壤無預。謂之起滅不停者。但
畫其推度所及也。世不見邪。雪裏開華。其
一枝開日。彼身心成辨。時處遍通。是一時不
論冬後春前。自知點點錯不錯。眼鼻圓成。
是不言久近。道既成也。今吾久近不免從
朝至暮。僧堂前望州亭。久和大蘿蔔更看
山前麥熟
  自證化他
自證化他之極唯佛而已矣。其證者。議者謂。
理智冥合之時唯一刹那圓滿眼智三昧力
無畏等。究竟無餘。是其應世之一途導物之
方。蓋物之常情。事必有爲而後成。其始則營
作至于極止矣。其所止皆具出乎始。是但
其自思察之左右耳。不出思察所及。夫理
智冥合非相和會之謂。而言之合者。二法
元沒涯分。修之極也無所得。無得之會宜
但言冥合。以醍醐無酪性。理無爲境。智無
爲照。其妙不二。而一亦絶量。醍醐無醍醐
性。本非分別之所能解。彼證刹那非世所
謂極短。有刹那越短越長能入短入長短
長相忘。且有證唯一念。有從劫至劫。更有
久遠證猶在今日未出證所者故。衆生出
入息常有如來證中故。證也不染汚乎證。
離其邊際蕩盡證處。豈言唯短長而觀時。
至刹那之難爲刹那。成是刹那而證焉也。
故證者不可論何時何理何人也。開華結
果。時時入于證界。物物爲證境也。是不墮
佛魔之域。即通身遍身眼而見之。昨日今日
不同之一事而已。佛與證非對合和會。夜
半摸枕子忽乎失却。枕子摸佛手親眼親。
是故證界不容佛。佛界不見證。田庫奴何
處揀擇。回不回擔版人。然不佛無證。無證
以不可言佛。即有此佛而證也。此證化
物。化也則唯證。故從彼戒善以至菩提分
法及等正覺。凡所施設隨擧一咸盡無不
證矣。世謂。彼教誨物則纔應世之權謀。非
佛證實。以其隨他意隱自意。是然乎。豈是
爾邪。止其所見矣也。蓋佛之化物。何一事
不證實。佛語則心。心無以免語。佛心則語。
語而心全。若言其非。則證也匪所及。若
以其道。則戒善皆眞證。又何&MT80270;焉哉。世之
立言曰。乾爲馬坤爲牛。是微物而可諭廣
大。而馬與牛者謂之生物有識。至觀其爲
具者。有草木生風火動。有大地安定靜重。
覆載之體健順之情具而可觀也。況吾聖之
所語。雖以名數大出名數之外者哉。不
可以一二而幾之。如彼證師子。其一毛一
肢無不全師子。全師子齊入毛肢。全體無
餘。如其用力。於象於兎遂不欺之故。佛
之於自他無見證餘化化餘證。是如來之
具五相一一不能而已。即證與化一條拄杖
翻倒。蓋天蓋地證十合。化一升而未見勺
撒餘。而今寄誰邊。昨天台僧擔去不見其

  現在滅度
現在滅度者聖化轉時。如其現在之化。人僉
知其化。如其滅度。附骨身遺教法。以白
毫一分徳覆護今日。即是大哀所致。與現
益無相異。此但言存沒迹。又如來者有機
則出機盡則滅。是亦但言因機有無之迹。
又佛在滅者衆生迷執言之。元如空華無所
有矣。是復將言本無一途。如是三義若執
其一互相封。則胡足稱法王之通途。然通
途不易見。蓋夫佛眞法身直是眞法身。無
可比況焉矣。能共存沒跡大出乎存沒道。
於其存也。塵罔漏皆存是矣。沒則皆沒。法
界證滅故。成存沒常本無也。機之遇焉本
無。誰機不空華。何空華不爲機。豈唯機
哉。佛之成覺而翳除亦是空華。何唯佛。空
唯華。華唯華。是以存沒之本無。物機與之華
矣。如來履是道而大自在無畏去來。所以
空種長養枝葉根莖成就佛衆生之在滅。又
有常生常滅。不貳吾生滅。是皆化物儀則
大定正體。出而不背入而不觸。以空換空。
夫猶如呑須彌遊行空者然也。若曰後五
百歳差降。於其道則曾無缺餘。共是法之
全身全力。如布鼓兩面。又何好惡之有。是
不墮二邊。隨處則安焉。一箭射透兩重山。
不容擬議。主賓之全。如亦至是。不如亦至
是。體中眼眼是體。眼中體體失眼。其現滅
也如斯夫。吁佛業哉也夫大也。世人徒&MT80677;

  衣座室
佛子之護法在常自精勤守節脱煩累。其處
己也如諸律制。今不論之。其事無上乘
者。有三軌而具焉。曰衣。曰座。曰室。夫三事
之用者。凡聖賢愚雖別皆不能缺。是所以
倚以坐以被服。濟成自他之聖訓也。如彼
寂滅忍無以尚。末法之人善達生法忍。則
生法之中寂滅現前。唯先當悟内外諸法畢
竟空寂一切苦樂之法皆爲根境累縁故諸
法縁生皆歸寂滅。外有寒熱風雨蟲螫等惡
觸。内有飢渇及罵辱等事。皆善忍之而不
煩惱。或應遇可意事生於愛染遇不可意
生於嫌惡。而能忍自剋責。住心平等無有
動顛。無動顛故不爲諸法被觸惱。是爲
常用之衣。已得是衣安住是法平等無高下
地。安住之理永亡形色囂塵。是爲諸法不
異迷解淨穢不二之地。於其出沒去來之時。
畢竟住此地無變易。故曰有佛無佛畢竟
常住。能居是座身心脱灑寂滅時。無爲住
相。常依大慈悲以爲吾室。室之爲義。吾常
所依。防外非事而容止形骸。容止而以長
養。防而閑靜。又能爲物作依止之謂。蓋自
住忍空以及之群有。是自他益乃成室義。
非衣則無護形骸。非座則無所住止。非
室則焉得遂生。苟向佛道之人。非修是
三。未得言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如不從佛
口法化生。則非吾徒矣。已有是名。則當
保其義。唯忍可以避諸貪休瞋恨悟正
理寂止身行除去口過明達意地。故令寃
親於我均齊。其空可以融泯國土淨穢寂
滅凡聖差品混諸見異蕩盡是非究竟本
末。慈悲則可以爲庶品津梁窟宅藥餌恩所。
衣若眞。則座室非他。一切座室皆入忍衣。
如忍座室亦爾。一若眞。則三互具焉。無有
缺闕。而不順之徒於一切事不能忍受。爲
小忿與物鬪頻生憎嫉。大聖救是設於多
種法。今以其法彌生爭紛。用藥爲病。誰
敢救之哉。辭之言是護法。實唯勝他之法。
當觀聖制元意斷除諸諍亂。爲其法義相
違犯猶爲非。何況他事。嗚呼不忍之事毎傷
害物。胡爲有愧上服之人。世俗白衣之有
義猶有恕道讓禮不敢扞格。況佛子有法
制之可守以是爲常行事者哉。無之者道
轉難。若無忍。受法之情必爲浮虚。其空則
是諸法。諸法本不變動不垢淨不増減而離
因縁及因縁盡等之體故。所住即無住。無住
即諸法住。以諸法住是空。雖勞侶之群必
成寂靜無諍座。是座無畏即爲師子座。佛
子座處所至罔不契是。以其於聖凡間諸
法處所畢竟無所住。永入無畏無諍無色聲
香等及無眼耳等無眼界等無若集等無六度
等境界。一切無所行而能令諸境界成境界
住。興境界慈悲爲一切所依。其力能拔衆
生業根。與無畏樂令安住同法。是其常恒
安住處。自他同以忍衣空座知應行乃行。
其行者不得諸法不知不見不行不分別。住
忍辱地柔和善順而不卒暴。心亦不驚。於
世毀譽榮辱盡同雲雨難追。諸法有無是非
不應所行。又常所親近當必求同見同道
而同止同行。莫以異道異見及勢位豪富之
人。皆所不應。當端心正念自度度他人。
是則佛口生法化生之人。於末法時世以足
護法城立法幢爲法將。凡法中人莫憂縁
生紛紜。唯己迷自取焉。一心不生。萬法無
咎。宜自醒覺。何物成咎何法生心。萬法無
根因心是非競生。一心無本。因法而相交
織。是則古今所言遂以爲然。其以爲然隨
爲萬法唯心實解。解復成結。所謂聞中生
解意下丹青。心與法若定謂心法。亦唯未
免根塵心境之對。可謂逐物。又謂。萬法捏
目華相。一心本淨青空。以爲。情有理無本無
今有。若知華無所有。空無生滅。以是解
爲空華虚實之途。自他相將不免聲色滯
礙。解似超脱在于途路。一心萬法猶爲畫
空之名状。亦是分別影事自相推測而已。宜
當就法王親誨身心蕩滌忍衣空座慈室内
外一味光境倶忘以爲常在人。常在之人作
何事乎。谿深杓柄長
  三乘
菩提之道載之諸茲。其至興化投機而言
宣標幟。罔弗救乎迷情廣乎通慧。皆益于
物。其分部約有十有二。齊出乎悲願妙能。
而爲法王御物之大寶。化益之術莫盛於
之。而論其體者曰。以色聲等成。或以心識
及絶理成。或以中道如如而成。是不異端。
祖述其各所見之一端而已。蓋皆是。如或
執其相當各迷己也。蓋彼色及心理等初莫
不通會混一。遍計不已。情唯成保。解情
本無。則理自見。理與情不可間。有於情
無於理。有無情理之相關閉。則復果終於遍
計矣。情有則定理無之本然。理無之無主
必爲情有。情無理有不唯圓性。情有元無。
理無本有。有無情理將何確定。無以確定。則
情理全圓實。故究色聲無非心識絶理。問
之圓實中亦又爲色聲。然歸之佛。都無上
聖教而不可以諸數比況連類。超群有脱
諸縁剋絶本名。如四河入海猶爲一味。彼
香飯當以諭惑品入妙乘。豈得偏言是心
是色。實曉其一。餘者皆是。而是。雖爲出乎
聖。即吾人之本具。其實非有自他分相授
受。至感應道交心心相印。其印之法非從
外從内而物移其處。海印之教現吾心海。
現之理不相知。如華雨空。非天作。非人
作。令誰説其爾哉。然諭之破一塵出大
經卷。其諭之言辭雖可解。至其破塵也何
若。亦將不可爲指授也。亦猶以譬乎。彼
有大雲行大雨施。則華卉樹木扶疏不杌。普
得滋潤發蒙昧以亨萠。又何待如手手相
近授&T015201;。是不以謀慮動作之所至。故印之
格不可度。十虚永銷殞。但其教自在。數目
不數目。顯現遇物唯是已。隱而成物既爾。
隱顯倶成。不離言説而言説自離。傳此祕
要之言曰。如是我聞。又曰。信受奉行。是所
以其部帙之成物類之視聽。而題曰黄卷朱
軸。於是乎佛教之詮或徒思書篇。不然。此
如來三輪不測之化親蹤跡。豈徒以世間簡
册而視焉哉。其言辭告示之名有大小半滿
偏圓權實三一頓漸顯密空有性相假實眞俗
邊中染淨身土色心依正自他因果三科四大
内外修證理事解惑世相界種根欲習性正勤
念處神足根力覺道因縁波羅蜜慈悲喜捨眼
智三昧四攝十力及無上覺等法。各具名義
其説無窮。以其無窮一而收其餘。千萬而
又但一。以其數分而數分無極。似摩尼無
定色。外物來則見于茲。或謂。妙體本具。又
謂。無中妙有。其具有體豈如世相拘礙。言
其體則無。以不拘礙。又言其體則有。以
相相本然全體全相。機之與教初無異同可
格。咸妙契眞應耳。見其小大半滿固謂爲
小大半滿者未也。蓋法相無過。以言思者愆
也。若知其爾者。皆絶量之教矣。是教能教
聖子擐功徳鎧幹法王事。於是魔外倒増
慢幢。順伏爲法王冑子。沙界無敵。同入此
宗紹繼其道。是謂之得髻珠。而荷負此法
轉授之蠢蠢之徒成佛種姓證佛境界。其
轉授之輪本支一如。盡是法王法法王心。故
世間無有二乘。在世滅後宜稱心傳。皆
佛腎腸赤腑敷在于茲。是所以其教授令世
爲混一。宜知法王不虚忘二種解。唯盡其
道莫貴所見。彼標月之指截海之筏豈夫
舍諸。指實指。指已指。則豈非月。知指
則月茲見。既不見指。莫取指外。觸目會
道。騎牛得牛。若爾其見月忘指何謂。諸
曰。忘指則忘其月。若不忘月。繋駒伏鼠。
故令見者兩忘入無何。夫指與月見道之
諭。若認指無見月。逐影忘形。舍指認
月。離物迷己。皆不免自他共等性。若
實見道者。猶忘知見而不墮境。何有見
性悟道明心等爲吾所對向明鏡喜閑影
之虚名。哉。眞見月者不語月。是月爲月又
非月矣。是非一蕩。胡論見忘。子母共忘妙
玄獨脚。嗚呼此亦分別影跡。如彼筏諭非
曰唐捨。爲有渉海猶執者曰捐其封。筏
有何咎。然因情徒論捨。却重於初執。筏也
元非筏。尚於其未渉之日不可封之。況
於渉己何有可封。實知爲筏自不封也。
不可封也。則可言捨。其言也亦可捨。善
知此意。兩元寛曠。不可議焉。若何於中有
是非立。是故大出小小收大。皆權皆實。倶
體倶用。時乃説之隨應合道。而群機禀之
隨解秉則。如摸象四體。非不象體。唯夫
弗全。若執其所遇承言。滯語者喪全理
迷化意。蓋教善契機而大庭逕於機。若實
知全理無偏化意巧妙。希免頗偏而自得
之時。山窮海枯不用以有語無語而戻契。
總己入於不能語。既爾則淑通而不犯。可
謂吹毛靈光。魔外兇黨拱手。固知提婆宗
語語本心心也。四馬著鞭無非影影。止啼
葉果是黄金耳。又何獨得。唯貴視鞭影知
眞金。若知鞭影黄葉本爾。可言天地一鞭
萬象一金。又何換乎。或曰。取影舍葉豈非
金口之宣耶。子焉得議曰。然金口之宣在
宜知言眞。非言取捨。若以取捨。則佛亦
被著鞭誘葉。今言禪教者共病矣。而禪
者獨如疲無根火者。謹白學佛人。其所見
若眞也。渾淪劈而不開
不能語荒田隨筆上卷之上


不能語荒田隨筆上卷之下
  戒定慧
佛子之所必要者三。謂戒定慧。是佛道所
由始終。諸賢聖學之而開務辨業濟物立
道也。莫至乎是。而戒有大小性相之分其
體義判作法受得定道共得開遮持犯輕重破
汚等義。定有寂止觀照等持等別。慧有空
有具中二三四五十智義。是皆世之所比論。
不叙此也。但直言三學之大綱。戒謂依制
要律儀防非止惡。玉成其器金錬其業對
治醜愧。恐懼深至不犯毫釐防微細境。心
意識畢竟不染汚。通方律儀。隨物之所遇
順和良溫。見事致忍。於好勸奘讃揚。一介
善欲必盡。大途善行。澤及行葦。如二儀覆
載。居上臨其下。在下安其依。畢竟以仁
慈爲身心。於物爲不請友。普天饒益。如
離過之誓。必先防漸杜微。三業所發戰兢
不放肆。當如牧牛人鞭撻調伏不令犯人
苗稼。此止惡之旨。其行善者住不卒暴之
地。謙讓忍和空己歎他美。動止柔克徳音
景行。志與言共以道寧。接假事善善。是奉
善之義。其饒益者拔苦與樂之事。對物居父
母懷。不見他違順。仁愛是常。而以自得之
道化人進乎止惡作善之徳。凡無獨善偏
行。慈愍不倦。是利物之懷。此三者戒度之大
約。然毘尼種品多少名義。總大小律無出
是三。若至大小戒相篇聚義分。經論所頒
宣皆以投其所宜。故無定一種。唯所定者
在是防止諸惡奉行諸善資濟群品之類。
是所以一戒光明徹諸佛本源衆生邊際爲
三爲五八爲五衆戒爲菩薩道本分而以
總少而不缺多而不餘異于是同于是。蓋
有物有戒。隨機成數。故無其幾許戒以
定數矣。而言其數比。則諭之刹界微塵。不
可得盡。其不可盡之數具之一塵。如彼微
塵衆生不自知矣。法王破之見其具有。雖
是一心地。解惑有輕重。種熟脱致遲速。況
又心地功徳無窮。共事多少律儀種類何但
今如所議而已哉。猶如四時五運節侯期
日條分而其情唯二儀二儀本一年始終平分
者。是故隨其所立數其餘互收盡矣。希善
知本支所係若何隨分而總之耳。既而是
衆生本具心地而諸佛所傳。然心地雖今十
二時不見其始何起。佛之所傳未見其始
誰造。唯是一戒光明藏有其傳。不可言其
創起。其有今時受得。唯能解法師語者。即
開心地入諸佛位。此時超諸劫長短。佛不
先吾不後。解若眞。一切法不出開入時。
此心地者非色非心。非有無非因果。諸佛
所因立。菩薩所因行。今衆生得之。齊入
戒度不見差品。依正平等永超諸有。故佛
子初得戒要期之心堅實。則諸法皆成吾寶
器。唯爲無始習惑厚重。不能克終與初發
同。一進一退不得爲九仭進一簣。多反
慢惰。是以佛之付戒。必先令悔往罪。是欲
拂其舊染而入吾道一得惟新。而悔法不
容易。須投三世歸依處憑其加護併我信
力以拔業根。或坐念實相。或起向聖相。禮
讃敬肅皆以至情。至情未也。則中道而廢
矣。學奕卑事猶言專志。況是基乎大道立
乎萬行之創心乎。夫或爲之而不底至。但
事慢易。則唯非其不成。又招爲妖事誚。
固可誡矣。凡佛子之績莫先乎是。敗之放
言恣行焉。於世亂賊之徒而已。定。謂隨
空有邊中徳用義相雖分多種名。而剋歸
那伽定王三昧。一切三昧皆入此中。所謂諸
佛定法直身跏趺坐耳。諸法畢竟寂爾湛然。
蕩纖塵無内住守心。包大虚無外馳驟境。
於蘊界入不動不覺。然而令諸法畢竟無
去來起住言語等之累無生死涅槃迷解之
知一味眞實。故非心意識可分別凡聖路
可格。離垢淨増減之途而是虚空住健相堅
固。如龍蟠屈。不勤而物現。其現也不疑。
如日月處空。一多言思大小威儀常在于
是。而不似煩擾。能鎭伏物大定。即知此無
上定爲一切所歸。定非唯爲有情之修證。
世間相所安住。夫諸法無盡無際。畢竟有定
止處。若不定止無所起滅。四相之移終自
定矣。其所以定者。從本已來常寂滅焉。寂
滅於諸法不輕動。如來能之二乘以寂滅
謂爲空故。四相爲煩修空定見之執也。空
亦煩。又以無相辭空。辭則免者立也。又以
無作忘懷。忘而空洞。於是爲解脱。夫三脱
定眞相。而二乘三出一定。唯如來一爲三皆
出。其出也初不動。不動則不去初。不封後
故初後不分。諸法寂相不轉而安住。其近所
見。天地之根萬物之體。皆以定止之理住
其位也。故定本平均生佛刹土權衡。其謂
法界實相心識及常住。又何得離之法界實
相心識及常住。念佛持誦以至水就濕火就
乾山止澤潤雷動風撓。而不得此理以造
設。則雖天地行。如車無輗軌亦可已矣。
是故佛之化物不曰發心畢竟。一據于是。
其自出沒之跡。雖千變萬化唯住于是。三
世十方之佛誰不由之。乃知諸佛衆生染淨
雖異。罔弗待是道而貫通。故菩提道路終
始皆一乎此。孰有行也而不由道者。必可
由而不可忘。或如忘焉者不佛徒也。其
慧者。謂二智三智四智五智及無量智。是亦
因徳義用相眞俗等名體分。或隨證盡未
盡有其深淺。今不論其義。直就智所剋
而言。慧之極般若也矣。初從色心蘊處界
以至三昧陀羅尼慈悲不共法及無上覺。盡
歸般若。不是唯所歸。又能生諸法故稱佛
母賢聖母一切法母。其能令一切法實相以
爲境。無爲無相無起滅無増減不顛倒不垢
淨乃至無所住。觀照以爲智了了見佛性。
見諸法差無差分辨無錯謬。文字以爲詮。
廣略合機眞俗投宜。見聞以會是中。而是
境智文字無有本末深淺之差。能知爾者不
爲窒塞。而般若非有三。其甚深之道不可
一言盡。故三言欲明其意。若隨所遇而分。
豈止三哉。然就簡歸要。不出乎是三。夫
萬類之歸處咸唯實相。相何以言實。其非
虚妄分別之所至。從本無相而已。無相即
於所見。世間相常住。世相常住者人情所
不肯。然是萬品之實。而情所疑復但實耳。
人畏水火不能須臾離之。湛漸欝烝在左
右也。實相所難甚乎是。而近則近乎是。般
若無異體。但其色心實相矣。次究實相之
爲本末。唯本諸法。一一性相體力等依正帝
網炳然無盡。無盡在盡。盡盡無盡。與彼靈
照無間焉。靈照者實相本淨本穢。能通融能
差品。自在光灼者。其光灼會境。因成邊中
名名以邊中。而智照常絶待。絶待之照與
實相不二。故雖智與境爲之分別。皆入不
分別宗。彼不分別宗投縁無固。喚之以文
字。善順文字。文字亦不虚名賊道之謂。得
其實。則彼本解脱道。般若唯是之已。或謂。
絶言離相之理是眞諦而爲眞。名言字句唯
俗諦而施設權道。以之爲軌對揚非有非無
之兩楹。遂至眞俗之名固分而義亦條然各
據一方。夫如是而言二理盡矣耶。凡佛之
所言焉。則猶言而非言。若聞言離謂以爲
離。則離亦俗而已。蓋所以言離者。愍彼攀
附起見執我遂入邪網也。而復泥乎其言。
彌不可救。夫眞俗者。字之而以示諦有義。
苟知義兩爲諦。其見亡矣。隨其所之皆
眞皆俗爲吾馴徳。或固乎其義。猶執一亦
兆偏邪。無乃以其道不能克。猶以一杯
水救巨火。弗不道。力之未足。大聖之諭
之曰。鏡像幻事類也。是言亦影幻耳。克至
諦實。則文字可以復宗。誰爭眞僞。是故文
字非可色見聲求之相摹畫。若善達于是。
色聲摹畫之歸宗。以爲師子吼。是諸法是
空相。無知無得。無所住。諸字門皆非相。皆有
相。爲如來相。如來相故衆生相。是相故般若
相。火聚相。與吾木杓盥桶終無相異。諸法
爲實相眞誠無移。是眞不昧。照觀自在。本
末無遺。本末之條然以入名言字句。名句宣
辨畢竟誠實而分別著明。即爲實相觀照。觀
照之平章庶物。咸無虚僞。而通解者即爲
實相文字。實相無他。開明昭析以教道衆
庶者即爲觀照名字。然而總名以般若也。
般若者窮極無上無外之名。是故一切智智
無二無二分而歸于是。遂亡諸名字矣。良
以一菩提之道本存三學徳用。其存也。非
如器物有處分三就。皆互兼相成也。謹愼
守奉之道入物軌律。不淫佚根境。毫釐無
差。背觸共亡光華吾道者。戒徳之寧馨。割
斷流變廓清淵源不墮心意識去住共絶
分平定吾道者。定徳之寂請。不偏邪正
照徹萬差不屬知不知凡聖路廓然賛亮
吾道者。慧徳之通和。而戒有種品。一是不
犯之律度。定慧皆在焉。定有幾許。一是心
身絶待無住一行。戒慧皆在焉。慧有差殊。一
是眞寂至鑑。照而不動。戒定皆在焉。豈有
定不律不明無状渾沌戒不寂不覺煩囂昏昧
慧不愼不寂懈惰嚚訟之理哉。有一于是。
則二自適譬之萬有罔不具矣。如彼水本
然無己無私一味湛寂。至其往隨曲直。大
洋溢江河。小分處行葦。激揚而疾。平準而
靜。舒縮散凝肅肅無亂條理。能印群象照
鑒不誤。以靜淵以正貞以明皓。其餘庶類以
可推而知。大聖之統世。因其所有以立教
至乎極。若有至乎極。乃可見固有也。而
學之道唯在人。則情欲之過習而成性反其
本故。就今情欲而設此學以欲令反其
反者。彼情欲之成也去本遠矣。苟向遠者
必自邇也。故教入以其邇學而習之道。有
戒而過惡可去。有定而煩嚚可免。有慧
而道環可照。是所以學有始終而其所據
之道則凡聖一揆也。苟不貫統。三皆無成
焉耳。久矣哉吾徒有用不于是。其習講定
戒慧者。各美自所據而怠棄其他。責一
遺二。豈不誤哉。一身有耳目腹心。謂之
三關。是何庸。何不庸。一身御是猶一家事。
家事本有定止之常律度之制思察之明以
相濟用。或無是。則何以安定匡補賛道關
主之有乎。而學於物。自近可遠。故一身之
用一家之事以及萬方。萬方之用復如一家。
譬之造屋。定其基依準繩憑匠師工而
制度茲出以完功。若無造屋則止矣。苟造
則棄此一而不可。人常所知者。鼎足不可
缺一。而鼎足猶可補學之缺不堪用也。大
聖眞智自曉不可缺理説三兼之。後人私
去取新其言教壞愚戇。是乃慢大聖言。咎
歸誰邪設今有順大聖之言兼圓事之。則
所以總一乎三學整齊佛子。豈非洋洋美
徳哉。寧順聖而愚無自僣而狂。是諸學之
本。是立道縁皆固道品皆圓。其稱講慧傳
律習定徒。劈裂一菩提道悦區區計畫者。
不可言以身徇道。惑而無改。則將何時
復乎。但一而可。或問。三學之不可缺一則
既聞焉。然今至各作家門稱教律或教外。
於其門門亦有幾許。唱者是非從者惑矣。
若今實學佛者則何取。吾恐無大定日。曰。
兪今事不堪議。設少有定亦隨喧豗。只宜
據佛子根本而弗比後之師承。本師在世
施設最多。而無人以其所承而結黨。凡
有比黨。罔弗諍矣。諍則法難從。或希有
眞正發菩提心者。學夫可立乎。若者知不
可諍而復本之誠意。則今之所遇何修不
吾道。其力足者以可求備。如不者。縱得一
二而日求所得月不忘往事。必應復本。
胡患今之混濁。啻爲學之成家家風其言
得者。如世伎術然矣。若眞解學馬鳴龍樹
勤精似脇尊者。以可兼通。固謂學佛。而
若事與世相議辨。議爲虚誕。嗟乎。律也禪
也教也隨其所遇當勤歸本。皆成法王法。
是法也則無所諍。諍止吾道寧。於是乎菩
提本志成焉。今有望其成不克所以成
之者悖矣。苟志乎是。則不用後紛紜。吁佛
子住此地即得佛受用。今經行坐臥玄路展
手云。是何時節。直道古鏡前轉側。密爾思

  諦縁度
悠悠迷淪乎。是謂群萠。究竟覺之。是謂大
覺。至其自覺而令覺他。開諭曉示引以至
道。是謂乘也。蓋取車輿及遠之義。而乘分
其三者。欲隨物機利鈍令其易覺。是譬父
子。大覺爲父。其年高知大宅朽故歘然火
起。迷者爲子。稚少無知火宅患難。東西馳
走不以爲苦。所以父之悲哀以其所好好引
出門外乃有三乘。迷之爲理。謂苦爲樂。
由業惑相續有爲界趣不能免離。本乎貪
欲成是形質。形質本末所遇皆苦。情類之
習也。好生惡死。而生不能久。老耄迅疾。
病痾尋至。或又夭殤常歴所惡。又彼憎愛
時會時離。毎有求多難得。五蘊相藉荏苒
遷變。約是諸苦唯爲三苦。謂是苦質復更
逢苦爲苦苦。會樂樂壞爲壞苦。陰聚於世
流遷無常爲行苦。苦者由何成邪。是自彼
集而成。集者往時惑業。一切有漏之事招
後有令相續名爲集也。集因苦果。是唯一
物以時異義別而分此二名。然其中義勝。
故獨説愛爲集體。夫迷淪途不出是二。馳
走無安。先覺示其爲苦説涅槃樂。迷徒
聞之爭出火宅。而舊染深固難卒捨也。是
故審細其所履而説之道。道也所依之義。
凡有追求必由乎道。由而求涅槃。亦是名
乘。運動以往涅槃。道又名覺分。覺謂滅度。
以譬迷睡永覺。又是覺知寂滅。今此道順
覺之分。斷苦證理之人渉此夷途達無爲
安穩地。無爲寂滅。若是至無爲。所作已辨。
所得已滿。所望皆足。是所以殺累生賊無
生界趣成世應供徳稱阿羅漢。若如四道
通行覺分及賢聖學無學等義分。論家常説。
如上苦集爲世因果。道滅爲出世因果。而
出世道遠矣。大闊世之衆理情縁。然聞其道
必實内厚思焉。思焉而修及其外。則又不
遠。猶寐憂寤忘。蓋。世之所常在不寤。若
不爲呼。則醒也未矣。故大覺教之始以聞
思修。以聞思修而撿不以戒。所往逸而
易敗。應先住戒勤事聞思修。是三何所次
第。聞慧唯縁名字。思慧兼識其義。修慧已
能明義。忘名文句。三慧習之宜治形骸。其
有三由。先當身遠惡友凡無雜慢惰之徒
心離惡覺觀晝夜思察善法存念三寶。次
修少欲喜足。少欲於未得物不多希求。知
馳求過患本。知足於已得物情止淡泊。今
之所有猶爲其憂。況復更求乎。物無飽多。
止足則安。求不合道。向道則忘。次四聖
種。一衣服。二飮食。三臥具。四應斷應修。前
三皆專喜足。後一煩惱應斷聖道可修。此
中三喜足助道生具。最後聖種助道事業。教
諸佛子捨俗生具及俗事業。世尊哀愍立此
助道法也。嗟於人所貪染莫大乎衣食服
御之物。而入法之始莫先於學無貪。故必
之據焉。是非止之以其所必不可已彊之
以其所必不可爲也開其心所合而後説
之當之。所以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三轉
法輪示名字勸修治證已得成吾佛子。
然四皆曰諦。諦者眞實不虚之義。我事我所
事之苦。凡庸虚僞謂樂。唯聖知實苦也。觀
餘諦亦聖眞。故正言四聖諦。覺是諦理自
至涅槃。是名聲聞亦名小乘。夫苦集爲理。
種以成果。果亦成種。種種果果相因縁而生
生相續。其難出如棘園。窮其初後。不出十
二縁起。是約三際。若言通成因果。連環輪
回而無始終。以可皆互名。且依過現未之
詳略開示十二支名也。一無明。謂宿惑位。
往世所起煩惱至於今生已得果故。勢力
虧損其相不明。似無明品。故唯宿惑名無
明。二行。謂宿生諸業。造作義爲行。造作今
果。宿生諸業當感現在説名行支。不以
未熟。順後受業及不定受業至感果得行
名。三識。謂四生徒正結生時。一刹那説名
識。此一刹那識最勝故。此唯意識。於此位
中五識生縁猶未具故。四名色。謂結生後
六根滿前。總名名色。此支五位。最初托生
兩精之中。是謂和合凝滑雜穢。其名皆可
惡也。次謂皰。如皰起故。次謂軟肉。次謂
堅肉。後謂支節。至是髮毛等色根漸次而轉
増。五六入。謂從名色後三和已前生眼等
根。六根創圓根相顯。故但標六入。三和前
者。謂根境識未和合位。六觸。謂出胎後隨
性聰昧未了生苦樂捨受違順中庸三因
差別。觸火食毒等位能有對觸。總名爲觸。
七受。五六歳已去。未起婬貪而已了三受
因差別位。總名爲受。八愛。謂貪妙資具
婬愛現行。猶未廣追求位名愛。九取。謂由
三受四方追求。渉多危險不辭勞倦。然未
爲後有起善惡業。是爲取位。愛取別者。初
起名愛。相續轉盛轉堅猛位別立取名。十
有。謂取増長時種種馳求善不善境爲得
彼故積集衆多能招後有淨不淨業。此業
生位總名有支。由此依此能有當果。故立
有名。十一生。謂從此捨命正結生有。即如
今識。現未雖別。自餘義類皆同識説。識一
刹那唯染心等。十二老死。謂生後名色至受
四位名老死也。四位前滅後生。老死義顯。
是十二支就于前中後際開合立名。約之
爲三爲二。三者謂惑・事・業。無明・愛・取煩
惱爲性。行・有二支以業爲體。識・名色・六
入・觸・受・生・老死爲事。二者因果。謂無明・
行現生之因。識乃至受是前生果。生・老死・現
生之果。愛・取・有後際因。然是諸支轉三際
互異名。前際無明合中際
愛取二
行爲中際・愛・取・
有。中際識・及次四合爲
老死
爲後際二支。是前
略因後略果。各立二支。乃知無明非始。以
受生愛無明爲事果愛生取無明爲惑果。
而因更有因。生死無始。老死非終。以名
色生六入六入生觸觸生受老死爲事因
受生愛老死爲惑因。而果更有果。生死無
終。因縁相爲無有窮限。如是純大苦陰集。
有情牢獄。其爲果義爲苦。爲因義爲集。世
尊哀愍有情於三際起我即陰離陰有非有
常無常等愚惑者而説此有情縁起縁已生
法。令彼能以如實正慧觀見三際縁起唯
是因果前後相屬不得自在實無有我。是
十二支能生後義名爲因。此爲縁而能起
後果。故名縁起。從往生義名之爲果。此
果皆從縁所生故名縁已生。如是一切十
二支皆有因果義。現在身過去果及未來因。
如世言父子。父望其父爲子。子望其子
爲父。即知過去有因未來有果。過未亦相
因位。以除愚惑。而縁起支差別有四。曰刹
那。曰連縛。曰分位。曰遠續。刹那者。一刹那
頃依貪行殺具十二支等。連縛者。因果無
間相次而起。分位者。三世十二支五陰分位。
約順生受業及不定業。遠續者。即前分位約
順後受業及不定業隔越多生。無始遠續之
因果也。其刹那連縛遍一切有爲若情非情。
皆有念念生滅故也。或謂。刹那唯局有情。
或謂。通於非情。凡是中論説如論家述。於
是深知諸法因縁虚妄不實。三際執我畢竟
滅無證此無生。是謂中乘縁覺。而同小乘
保所得果不能化他。唯免自焚燒。恃一日
傭任得少爲足之過。蓋佛處世也事益物
利生。苟非仁化乖戻其道。欲遵其道也
不易矣。是大心之人而可以入其道。乃應
發廣大願於無數世無嫌苦集莫望證
滅爲物依怙不見報謝不煩覊絆不貴
寂間居一切時處而不可思議唯與迷者
爲好師父。是所以履大人迹成萬生母。但
以無極爲其懷矣。其所履之道六。曰施。
曰戒。曰忍。曰進。曰禪。曰智。此六即止道
品。而期心不同。所對亦別。今六度以慈仁
期成就衆生。救六弊至無上知覺。唯初發
意願言可以盡始終耳。衆生無邊。我願亦
無邊。而彼所在則我願誓隨作。此其大心
無限約者。餘三心如是矣。夫六弊之爲弊。
深害化道傷仁慈也。莫過于之。且衆生
迷悶亦止由于之。是以大士欲廣利物成
無上道。要以六度爲所由道。將復以四攝
法四無量四無所畏十力及不共等法資助
是大行。而此等法六度之所兼收。皆彼小目。
如四諦因縁。隨而明了過彼二乘。但不取
其證。乃知六度攝萬行也。其言次第。施居
初也何。曰。蓋觀有生累。本身乎欲惑以爲
我。於資身物獨有所惜所求而未能忘
焉捨焉。以本不知五衆無我一切我所無
主自飮食衣服及臣民州土皆無定止。居
常起虎狼貪心。内拽外拒如咀嚼踐踏爾。
物無洪纖忿諍怨望不可止矣。孝弟慈惠
於是乎壞。讐敵姦詐於是乎作。羞陋之所
聚毀謗之所來咸興乎此。故賢聖無徳乎
收斂。喜與民足。難於愛衆寛施。而吾道
之言施。將能常及其所難。況復至捨形
命哉也。然貴空言遺行事也。則吾道所
羞。凡捨身命者。佛曾自試經之道。菩薩經
塵劫捨無量身命。豈得以世千萬算計度
量其數分事義哉。大士應世雖與我我所
相俯仰。實谷響耳。然爲執者見推測而至
以己疑我也。蓋施之道所遇大所至深矣。
唯治貪之言則塞也。其至見施道。則能蕩
我法之執達三輪空諸法平等。諸施齊入無
差。若非得天地能蕃息庶物無倦至情。不
創心是。竊想。大士自修之則猶易焉。教昧
劣徒化於是道也則大難至艱。大士勇進
乎艱難。此與彼保證者霄壤有間。而施之
道具餘五度。檀心遠大雖無限礙。日夜望
事物弗無合規律。梵行清白。自奉與人。防
非止過屈彊不撓。如草繋鵞珠。能忍難忍。
不憚苦惱。及道可致。水火可蹈。汚辱不
避。於進取道。孜孜不止。如起于地上於
山梯於天必無荒隨。心散不定。萬境惱
吾。能所一境。元免嬈亂。法法萬差。照灼不
遺。邪正尊卑至不誤。如是檀度具餘五。
戒者賢聖威儀。無佛子不依是。法律嚴制
如衣冠有帶纓。衣冠之美不帶纓罔以成
其美。身口意作應據律歸其正若無之。惠
施雖寛。忍進雖多。禪智雖深。徒爲慢事。蒼
生遂生必由法律。佛子生化。豈無奉焉。戒
有餘五可取。持戒威儀能令人視聽間則
之。況於求法求財。隨前人所須一切給
與。如持浮嚢渡海逢蟲水空過乞而不與
死而不飮。皆能忍之。其持不退。念念増進
歴經諸位彌嚴淨。則一能至多。不怠於成
物軌範。心契實相。不見篇聚持犯之差。寂
靜空然諸縁皆滅。其有性相體力等。而淨穢
差品隨照。隨知如是戒度具餘度。忍者佛
之冑鎧。凡事有始能成其終。至終永持。補
破保盈。勵疲防逸。安湛盛明。莫至乎忍。
生之有諸苦。法之有變更。寂寞之難至。皆
忍得亡之泯之至是。世與出世有爲無爲
等事。不持是而至其所。耐其事者未之
有矣。忍有五度。忍所愛物不爲自有。忍
即成無貪性。見他逼惱自代忍苦。與之以
樂。於諸放逸能忍不馳。見過非忍不群。
念念不退。忍可増進。於境界相心不散亂。
忍空無諍猶亡忍相。而於諸境明照不誤。
了了照灼忍持不起諸見。如是忍具諸度。
佛子之發心。猶魚子初生偏多。至後漸減損。
其所以者何。彼初發雖勇猛。隨歴多時多
事。身心殆至倦怠。未得眞忍。猶在根境之
相使役。是故專心勇猛。日進於月。月進於
年。一年功倍於十百千萬年。乃至優婆尼薩
分諭分算分不能及。已曾有施戒忍。而勤
策之不以進。譬如有寶車不推行。無至
其所唯進能堪道引。是進自兼諸度。見勇
進功日倍年月者。彼亦効此一日可以當
年月勤修。頗於其事得未曾得。人有懈惰
多生過咎。以純進道不底瑕釁梵儀。以
進道不能忿恚生。進之純一無雜。猶蕩進
相不見諸法。雜亂寂止。而於諸法不動
差異。照著明了。如是進具諸度。萬行廣漠。
非以禪則不能鎭之。禪爲諸行之樞。施・
戒・忍・進能爲施・戒・忍・進。而不得禪。則缺
其實故。那伽者雖諸化儀中常在大定。唯
此一事。湛沖希微離一異斷常等擾悤。能保
定衆行也。其自攝五度者。彼迷流永失不
顛倒性。且如一人行禪。寂然淵默令彼倒
性者入眞際。而迷者則不識。雖不識而罔
不化是。猶如盲者之於日月雖不自視
必依此得生活。得其不倒不以視聽。是
不預得非得取果與果議論。無所得得眞
實。以不依世間去來也。是豈不眞檀那。
至其清肅深閟不入過非諸法白淨自脱
汚犯。無穿無漏無缺戒成。能忍耐不顛不動
性。與一切法永無違諍。忍徳常養。啻不勤
策。心心不退。以空増空。不見言思之迹。
其功大於餘時。於寂止中能觀萬差乎掌
果。如是禪包餘度大矣哉。諸法以至性
相體力等之無窮始終究竟染淨因果倒正萬
差。誰得悉於玄微。唯般若乎當出入是。共
照常寂不煩。何比思議昏勞。夫但智慧如
人明目。捨之餘何言哉。夫諸佛大覺無以
尚。賢聖亞之又亞。及至衆生屯蒙。保生安
同分。不無據是智。智之能檀。如彼日月
臨照下土。草木得是致其生。人畜得是致
其生。其與也大矣。豈如以一二物手手授
受。五根之賊過殃常在。唯智持之不至縱
逸。凡愚不耐瞋恨。唯智者安無咎無怨忍
容苦難。知善乃進。見可無退。於一切法
智智無二。不動安住無所有性。如是般若
圓餘度。般若爲諸法主。其委悉如佛自廣
説。是言者則六度各相備也。若單言一度
對一事。則慈惠性行檀施以治慳貪。清白之
性行戒律以救過非。悲愍性行忍辱以防
瞋恚。勇悍性修精進以策懈怠。無定之性
入禪之以鎭散亂。明了之性修般若以破
愚癡。大道心人歴多劫數行六度修諸道。
具滿至于樹下。三十四心一時計會。斷正習
惑生眼智明覺。於得始稱大覺。得謂上乘
菩薩道。菩薩專度生不速自度。與彼群生
生死往還同其苦報。得所以大道心本無窮
際有衆生來則有度心度心常隨逐乎衆
生。彼八相儀等皆隨縁化益。唯菩薩如物
化物。非實非虚。以立吾道。而三人道雖修
有淺深心有小大覺智斷惑有其分滿。齊
爲兒子出苦宅求珍玩。爲其父者。初以
藥病相治後至出苦保證。又治其藥。故蕩
三差等開示一。於諸子情則謂實有三車。
而及得之爲一大車。得謂開智見廢執
權會餘乘也。世傳説如得耳。良以其謂初
三後一後實初假會之則三本一投機分一
爲三。於兒子情得善説之。若於其父則
未也。如彼引稚子附家業。不無三一施
廢之義。至厥家普天無不蒙子萬有無
不與大地普生雲雨遍潤。初中後以其三。
初中後唯爲一。一無爲一。彌布無所對餘
數。三無所三。各有差別。所之一相一味成
也。一常三不分之。三常一不合之。三一之
道唯離相滅相而言辭本寂。而物三則似三。
本唯一。本一非一。汝三必三。是故言會歸。
無三又何一。會歸亦無所會。唯無謀而爾。
卉木叢林等受各成無礙而爾。雲雨。充洽各
潤齊長。乃知三一諸佛洪徳。不可謂唯一實
三非。然言唯此一實餘二非眞等。爲小
孩斥執情之謂。我本不有有一之有。豈
望無三之無。有無不競。三一自平。平實
之道以爲實相。實相之中豈容三一議論。是
故二乘之不能知。唯佛與佛之乃究竟智。彼
種種因縁譬諭言辭皆盡吾道。非爲其餘。
實知雲雨有小中大根莖枝葉卉木有遍覆
沙界大潤益。夫父少子老之會遇。父子解換
面換心。髻珠解與之賞賜。君臣作翻手覆手。
羊鹿觸倒白牛車。窮子盜劫大富家。今我
十二時寤馳苦集寐入道滅。開單展鉢常
了因縁。屙屎送尿行大施小施。沸湯苦茶
忍心深至。日日好日進不見功。好事不如
無。戒珠目媚淵。是不凡是不聖。祖佛何望。
禪那如此。擧一得二。天台僧行南嶽。是即
般若。今是三乘一切人一切時修。只修莫瞞。
莫瞞十方消殞。東西南北唯不不可。三世
諸佛同唱是道。歴代祖師共證是道。祖師
未曾異是道。今唯吾人委任此道。世人謂。
祖師禪異乎是。嗟於。不知是漆桶木杓。尋
常所用又何物。拈其三萬象魏魏。放是一
椀子落地。是故現三一之全機似鐵牛兒。
何勞分會議擬哉。道自道。修則修。道與修
何先後之有。蹈著自家天下無關
  傳教
承之佛傳之久。令燈燈無盡者賢聖也。賢
聖之業高廣深淵。不可得言。然而其法以
傳歴世數製言解義師承之支派遠至稍
出異。相黨執異。執異生惑。惑而弊成。根
荄漸盛。確乎不可拔。猶於其間會者鮮矣。
況歸法王大體也大難矣。此非一旦而爾。
其浸潤也遠。興佛滅後七日之時結集三藏
分上座大衆。而當時未有保宗分部。於
聖法則一味傳持。及百年時毱多弟子執見
師不能楷準之創立五宗。次百年外大天
以五事汚辱聖法。前上座門人擯斥之。其
大衆門人黨比大天而是其義。因是諍亂
茲興。國王士庶和之。而以僻用律文不能
滅諍。於是固執分上座大衆部。其上座者去
往罽賓。厥後二百年初至四百年。漸分至
上座出十一大衆出九部。委如論家。蓋是
因去聖漸遠法實漸醨保我執見漸増。而多
己義説頻出抵排異途之所致也。況亦至
性相宗。義深説高。知見廣遠。彼爲小者因
空有假實。如二宗者。兼中議駁。其言孟浪
難測涯涘。夫大小之人空有之道以好大
乎知見事立義言未至絶學修未足道
係言異端。雖宗大聖皆禍大聖。實夫大聖
至教者諸天魔梵異道衆類所不能壞。而至
其傳持人自蠧毒之。誰得扶竪。大聖臨滅
慇懃戒曉執教過失。皆其事矣。其中有深
證篤至者。不似執者。如馬鳴龍樹。爲間世
之法炬。所以其製論釋義者。唯爲護聖法
輝慧燈愍物解惑報佛恩。豈作左道。而
承之者不善其意。偏黨謂是吾祖偏取彼
義。殆乎自大。作家相將。遂喪佛全璧。縱謂
弘通。相非也者非佛故也。或謂。相破則相
成也。若無保伍之意而如佛世和敬者。於
其空有相共扶持。蓋爲祖者無間歟。唯以
學者之過。於是乎三藏之徒孜孜務譯經傳
論。東漸聖典月日而至。六朝之間及至唐盛。
中夏英彦往五天傳經本。聲明之學義門之
判典雅富矣律令整矣。然其譯語治文。依所
宗而間有異同。漢與六朝。文字章句質而簡
古。唐初已來。文而富盛。其如歴二三四譯
者。詞章卷帙次第増加。隨後出者。字句巧妙。
而義或不如先出者。復且修法儀軌誦呪等
事。其具投人嗜欲。譬如珍器異寶參互交羅
目眩心飫。又如疏注。共譯語極深細後豐
於前。從中道降專務分教開宗。凡釋經本。
先定綱目然後判義。是故雖文雖義。有通
局入部曲。是謂分相。是於情謂似義明。
而就其道不免偏倚。若以該攝如稍通
會。又隨必乎通會。其理非乖繆。學之者畫
界。其中或四教攝法儀五時互通別。乃教
焦芽敗種同成佛乘華果。其功在會歸小
權。其妙開介爾一念三千。諦觀的圓六即妙
位。世間之相住是法常位。或教分五融時
劫十玄縁起自在無窮。寄顯修門六位成佛。
語別一乘舊來覺滿。三性因縁開其祕藏。
六相圓融見之一舍。或六大周遍三業皆密
説十住心以顯三劫超三妄執成五智佛
身十諭剋明諸法如幻觀入阿字門證諸
法畢竟本不生當相印是即身成佛等談與
上二家抑揚也。如是唱教灝汗汎濫自他各
競。竊惟。諸家先覺欲光昭大師教法。而立
言筌辨唯事荷法。而禀之者不能克父祖
意。方言我家。令大化旨昧勝負域。固欲
一乘乎一乘圓頓乎圓頓。而頻分漸頓性
論起具成佛競身心之類。若實如言。則
牟尼法未足救世教人。徒賣言者。若言泯
滅離言頓。則應頓頓也。假爾言圓頓。則獨
高之可哉。況二經宗互法界實相哉。又起也
豈非具。彼如佛種從縁起。豈非性具三因
與修相全。不具何起。起即具爺爹而已。又
即心是即身。若知心爾者。身豈不即哉。唯
言心異言身。是心未實。若言身勝言心。
身亦未全。苟達其一。二必即通。是依法分
相而甄別。則一往可。若以情固優劣之。尚
未免比黨執取。幸聞分相本來該攝普法
而縁起實相共不可思議六大無礙愚童婆和
本有毘盧遮那字印形像。令今世路言依徹
證因分果分可説不可説宗。何三業不祕密。
何淺略不深祕。而儀軌口授之隱含。其中承
紹之人可相領取。若於一音教二種教三種
教及三時教。如諸家説。而至義之高下。落
上三家彀中。又何論焉。蓋夫大聖之法語
傳于茲也。路遙遠國俗異。文字音聲人物之
品。禮節事情好惡之差。及事物有無用不之
間。而言其貴賤勞逸亦或不同。以是譯場
之制。從朝庭監省至桑門有識耆徳。譯語
證譯筆受潤文之任大具。謹愼其事無以
尚矣。然而間有差舛者。以中邊語別風俗
難一事廣義深總依大較。説者以爲。新舊之
譯語。舊則間訛。夫然也。豈必然乎。新舊唯
無私情者可矣。新舊文質亦可預知。其語
難直當也。猶如此矣。況夫於法義焉知
不依文依人而違于大聖化意及法通量
乎哉。夫法也者元法界而絶邊涯。而有人
爲標目也。則名字法義隨焉而出。因其遂
成深淺。深淺者模乎解者斟扚。未言法是
之已。唯今所宗性相權實名義。其所創人
名題經論。不可言法是已。是隨類各解非
法之全。而無窮法無偏多少。隨其名義一
多莫不盡諸餘。得以諸家立義皆是皆非。
若情偏而是非。法界實相止亦名數。若據法
之全實。空有偏圓本爲縁起性具。心識幻身
皆無不即。今若無偏計執。我今是身果海
妙色滿徳自在。夫牟尼法不用辨優劣。唯
求協實之正修也。協實則群議自止矣。夫
或無止矣。不免爲十四難之人。何暇至克
己復本哉。請思焉
于時元文五年庚甲八月二十八日
不能語荒田隨筆上卷之下
  延亨元年甲子九月吉辰


不能語荒田隨筆下卷之上
  定祖
其道全而其教純者唯佛乎。蓋以至智無疆
至徳無煩至言無偏也。知之無疆則盡。徳
之無煩則溥。言之無偏則通。三者至而道教
以大。至言無當而言可以幾。至道無形而
不遠干物。至言者道形。至道者言情。形情
相得化行萬方。至聖之化也必道。是以發則
中。而不有功。若沖而大盈契物。以其所
契物資建己。然資之必以言貎思慮。言思
之於道。不言全非。唯非全而已。以彼有
限之己量無窮之微。胡得之全。且至承
之傳之者與時漸渝。只易情言難乎道全。
因循難其所難。遂習乎易。習則難徙。於得
乎道遠于人。承傳之蓋未眞。知而向背非
至知。布而煩累非至徳。言而偏黨非至言。
是所以後學佛者依文失義隨見立宗之
相黨錮也。夫誰嗣其全者哉。苟非直承至
智至言至徳而不間世習者。未以足當塗
矣。佛教之統道也。雖名義出數分作。而無
弗其源派究竟歸宗矣。宗者全道。唯全道
者絶機宜所謀。契物以説默。而兩眞忘兩
端。至哉法王之載。終世允克。渾朴未剖。偏
執未興。乃以是傳之摩訶迦葉。其傳也獨全。
非餘者之所及。佛曾稱。迦葉諸禪功徳等與
我不異。乃分座而坐之。及衆怪之。迦葉面
乎佛足。言佛師我弟子。親之至誰預于是。
又佛臨滅時告大衆言。大迦葉我長子。我滅
度後。汝等當依止之。又後出雙趺乎金棺
示迦葉。迦葉面拜。夫是三事附受之全矣。
分座高於餘座。長子優乎庶子。爲遺弟人
天之依止。道同世尊。誰預是眞屬。於是鍋
釜大小。杓柄長短。盡其家私皆領也。又何
尚。若至雙趺眼視迦葉迦葉面瞻雙趺。則
弓折箭盡實無尺鐵。子母共亡。啐啄機喪。佛
之附屬迦葉林禀承。非只兩鏡無影像鏡亦鎖
鎔。當是時而外何別傳。當知父子附受之
至不假多。而後世出傳受之源由架不立
文字以心傳心之數語。無寧得已矣哉。觚也
不觚。迦葉尊者護持聖法。篤眞精一未曾
換片言。於集聖教。則其預知也最多矣。頭
陀眞行能令聖法久住于世。永覆護今日。
若非彼聖誠之匡持。澆末爭聞正傳之至茲
哉。凡現在之聖法咸因尊者嗣承住持之荷
擔也。假使頂戴歴劫。豈易酬其徳乎。仰
想其行徳。不可比餘者。及尊者之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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