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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抄 (No. 2450_ 杲寶撰 ) in Vol.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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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申爲因石堅固爲縁。無故顚倒。此可云
有起因。又可云無所因。法准而知之。次
墮還作衆生失者。是又不爾。九種住心淺
深雖殊。皆向圓理各作偏想。故釋九種住
心無自性轉深轉妙皆是因也。今祕密乘諸
佛。圓了差別平等不二即一理。此圓智一開
已。永無退失之期。差別平等無時暫忘。由
何再起凡夫偏見乎
  妄覆眞覺門
問。二教論釋衆生祕密云。以無明妄想覆
藏本性眞覺故云云爾者能覆無明與所覆本
覺。其體各別可云耶 答。釋論第五云。無明
藏中本覺佛性。爲染覆障。法界外本覺佛
性離染覆者。此倶攀縁慮知之心。現量境
界。非是自性中實理心云云而今以無明
覆本覺者。煩惱起時。菩提擧體成煩惱。
菩提隱煩惱顯。菩提起時。煩惱擧體成菩
提。煩惱隱菩提顯。當知覆藏者非如以他
物覆自體。自自覆自是云覆藏也
問。一乘已上宗意。皆談煩惱菩提體一義
故。能覆所覆非別體。爾者顯密不同如何 
答。先天台意者。指要抄下云。大乘因果皆是
實相。三千皆實相相宛然。實相在理爲染
爲因。縱具佛法以未顯故。同名無明。三
千離障八倒不生。一一法門皆成四徳。故
咸稱常樂。三千實相皆不變性。迷悟理一。
如演若達多失頭得頭未曾異故云無明
即明云云次花嚴宗意者。心要引云。一切衆
生從無始來迷妄。不知無盡法界是自身
心。於中本具帝網無盡色心功徳。即與毘
盧遮那身心齊等。却將自家無障無礙佛之
身心。顚倒執爲雜染衆生。譬如金輪聖王
統四天下。身智具足富樂無比。忽然昏睡。
夢爲蟻子。於夢位中但認己爲蟻子。不
覺本是輪王云云兩宗所出之喩意。全本
身見異身。誠於所見體者。雖離隱顯。約
能見心者。隱本身不見之。猶墮眞妄隔歴
之談。疏如佛常教。以無貪治貪云云四宗大
乘所談雖異。總而言之者。未越此域。今
宗意不動妄情所見。一一開顯其實相。即
事而眞密號名字。深可察之。於此中所論
隱顯者。眞妄二法擧體不二故。隨迷悟位隱
顯成異。謂迷位妄顯眞隱。悟位眞顯妄
是則表裏通徹隱顯全收。非如常教顯居表
隱在裏。顯密不同大概如斯矣
  貞和五年十月十四日抄之訖
  桑門陰士日玉記之

開心抄下

  即事而眞門 俗諦常住門
一塵法界門 即離分別門
事理建立門 理趣體性門
法性自徳門 二見同異門
法界一多門 相與無相門




開心抄下

  即事而眞門
問。即事而眞者其義如何 答。即事而眞者。
諸宗超絶之極理。自宗不共之所談也。法相
宗意者。眞如理凝然不作諸法。色心諸法
從藏識中自種子生。眞如理名圓成實性。
色心法名依他起性。如次正體後得二智所
縁也。性相別論事理異體。是此宗大意也
次三論宗意者。雖眞如變不作諸法。事法
即體全是眞如也。若如相宗。依他起性爲
理有法存其體用者。未能全法性。而此
宗意。色心諸法只是妄想之所見也。體用倶
空無有自性。無自性故。唯是法性也。喩
如翳眼見空花。雖虚空變不作花。虚空外
無花別體。若有自體者不能全空。花無
體故全是空。智論有爲法實相即是無爲。無
爲相者即非有爲者即此意也。此宗隨分雖
談性相即一義。而實空花翳眼所感。未開
虚空。是故約翳眼。但事奪理。約虚空。但理
奪事。事理二法互奪兩亡。即一之義終以
不成 次天台宗意者。止觀第五云。無明癡
惑本是法性。以癡迷故。法性反作無明起
諸顚倒善不善等。如寒來結水變作堅氷。
又如眼來變心有種種夢。今當體諸顚
是法性不一不異云云台家宗要。專明隨縁
眞如義故。眞如變作諸法。眞如變作諸法
故。諸法即眞如也。譬如水變作波故波即
水。於此中有不一不異二義。水體平等。波
相差別故不一也。水外無波。波外無水故不
異也。約不異邊。性相即一。雖似盡理。依
不一邊。事理二法猶有所不融 次花嚴宗
意者。事事諸法不假無明別縁。爲法性法
爾功徳。而成長短方圓差相。五教章云。法性
實徳法爾如是。非變化也云云行願記云。
非法界上別有因縁而起。若理若事。一切
皆同而縁起也云云即此義也。彼天台宗。眞
如變作位立事法差別。未明法性實徳諸
法。法性實徳諸法者。擧一塵即依即正。即
人即法。即三身即十身也。該羅法界圓裹
十方。全此全彼無障無礙也。一塵中若依若
正。亦是全法界也。重重擧之。重重是法界也。
花嚴經云。花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
法界云云帝網無盡圓融自在故。立一大圓
教名。以知稱可法性事法。花嚴宗獨似盡
美致矣。上來四宗大乘所談之宗旨。雖淺深
重重。總而言之。皆墮性相不融之失處。且
花嚴宗所談法爾實徳事法。其義未詳。一一
法該羅法界圓渉無礙者。何故一法方一法
圓哉。彼宗只云法爾未明所因。夫圓渉無
礙理。在方在圓彼此無異。當知方圓體包
法界雖無礙。方圓相未稱可法性理。猶於
事理中間有所不會。今眞言宗始明其實
義。即事而眞稱職而斯由也。謂方形者四方
均等。不動不壞形也。與a字不生理相應而
成其相。圓形者遍滿十方。無所不至之形
也。與va@m字法界理相應而成其體。如云
方圓。餘一一法。觸類各表顯一箇理趣。事理
稱可無少差違。是故三世諸佛覺本不生眞
理未曾出一方。十方賢聖自在神變果徳。
未曾越一圓。匪啻竪窮眞際。將又横遍法
界。且約方形云之者。方八方現形。上下
示相。是則包十方無所遺。圓泯八方相
絶上下形。是則轉十方無所不至。當知
方形顯相於十方。即是圓形也。又方形必
有堅固徳。堅固法必有利用能。是爲三角
形。堅固法必有大力功。是爲半月形。乃至
刹塵海滴諸法。更無出一種方形之物。如
云方形。諸法亦如是。互爲主伴各攝法
界。是故曼荼諸尊海會聖衆。或捧花爲内
證表示。或持菓爲法界印蠒。如此之類數
雖過河沙觸物求義。眞豈遠乎。凡藥種香
藥建壇修法軌則。皆點有爲事法。以爲證道
徑路。誠是希有之祕術也。疏第三云。左手是
三昧義。右手是般若義。十指是十波羅蜜滿
足義。亦是一切智五輪譬喩義○乃至一切
縁中。皆有第一實際義。豈如文生解耶云云
同第八云。若以此中意趣。反觀世諦香花
等。自然知彼色香性分所應用處。無量方便
觸物而生也云云然則眞言行者。纔結一
印供養十方諸佛。暫誦一言濟度無邊群
生。乃至結草刻木等之事。振用於法界。施
益於萬方。其故如何是即事而眞故也。良知
法佛法爾三密。性佛性然四曼。祕中之最
祕。妙中之最妙也。一道極無兩佛。猶非境
界。他縁覺心二聖。豈得見聞乎
問。即事而眞者。約事理相即義歟。又約當
體全是義歟如何 答。先達作兩訓。一云
&MT06279;&MT01319;云云一云即&MT06279;而眞ナリト云云
相即義。次當體義。如次智界理界兩部教相
也。若依智界者。開一塵遍法界。若依理
界者。攝法界成一塵。智光照不二。理攝持
無亂義故也。委細如別論矣
  俗諦常住門
問。色心諸法者。前滅後生代謝相推。是則正
教之眞説。現量之境界也。而即事是眞者。
隨事生滅理亦可生滅耶。理若生滅者。何
名無爲法。若隨理常住。事亦可常住耶。事
若常住者。忽違現量境。進退有疑。爲之如
何 答。所疑者皆是情謂常無常也。不異
無常常名不思議常。不異常無常名不思
議無常。是則超情境界難思妙門也。大師一
處釋云。四種曼荼羅。如帝網攝入攝持。是
諸尊即無爲。此諸尊作業應化等是有爲。剋
正云有爲者皆有爲。云無爲者皆無爲
云云可思之。今且論俗諦常住。總有三義
且假法相名目
顯眞言實義
一自性常。彼彼諸法深會法
性。塵塵當相直表眞理。假巧匠畫功之縁
雖造作。更無所造作。法性自然形故。當今
日始初之時雖出興。曾不墮今時。法爾自
性體故。起已無所起。滅豈有所滅耶。離爲
作體性凝然。超三時圓明無際故。云自性
常也。二不斷常。三世之中起滅之法。彼此輪
圓互相渉入。各遍三世。並具萬徳。約能具
體者。雖似有生滅。依所具徳者。湛然常
住也。自細之麁。自生轉滅。於其中間未
曾離絶故。云不斷常也。三相續常。因果染
淨諸法次第相續。前後隱顯悉會理趣曾
非誤誑。釋云。若據本有倶時圓滿。若約次
第有出現之文云云雖云本有非無前
後。次第出現。應彼本有施其功能故。前後
相續。亦是法性徳業自然大用故。云相續
常也。已上三義。初横後竪中通横竪。自宗
意雖云横不忘竪。雖云竪不忘横故。三
義終歸一致。兩門敢非相違
問。就第一義猶以難思。長短方圓等形。縁
興出現。縁謝壞滅。而不依縁興廢。云本有
常住之義。當情難思。如何 答。今疑者。只
拘法假相未見實相之所致也。其實
者。有無不二全此全彼也。謂本有理趣。始顯
形色名生。其形色擧體理趣故。此生即不生
也。出現形色。終歸理趣名滅。其理趣擧體
形色故。此滅即不滅也。於生滅與不生滅。
更不可存毫末異。當知有無出沒之間。隨
所向之處。形色終不失。始終貫通自然常住
也。義決云。如諸佛境界出世實相。百千三昧
出入自在。動不動等入有而不有。入無而
不無。有無常一。一即無量。無量即一云云
思深察矣
問。若爾者方圓等形色。三世不易而可自
然常有。何煩假縁有無。或起或滅耶 答。自
然常有者。其意如何。若唯有不渉無者。已
有所不遍。定可非常有。明知。常有者
在有不増。在無不減。有無不二起滅一際。
是眞實常有法也。凝然不變法性。點一處別
非有之。只巧畫功之所成即是也。若能
得此意。不墮外計。又不同權宗。祕教深
旨留意察之
  一塵法界門
問。事法有分限。眞理遍法界。其體大相違。
何得凾蓋相稱乎。即事而眞其義猶難思如
何 答。付法傳下答此問云。子所疑有道
理。夫蟭螟不見大鵬蝘蜒何言巨鯤。然粗
爲子説。宜莫驚怪。諸佛威神大士所爲。汝
不曾聞乎。維摩經説。住不思議解脱菩薩
威神力者。一毛端納四大海。小芥子藏大須
彌。又花嚴經説。一塵中有塵數刹。一一刹
有難思佛。如是難信之事。諸佛境界。非聲
聞縁覺之所能知。子未脱具縛。寧得能
入乎云云良以一塵法界者。諸佛境界也。
非深信人者。何能得入乎。今且論其義
有三意。一不二義。二輪圓義。三遍至義
也。初不二者。且約方形者。萬法擧體成一
方。謂方形堅固不動爲表相。不動法必有無
所不至能。故方形擧體是圓形也。堅固法必
有摧壞衆物徳。故方形擧體是三角也。乃
至堅固不動法。必有持物之功故。至瓶盆
車乘等類。未曾出一方。當知包羅法界成
一箇形。萬徳不二體。離此求何乎。如云方
形。一切皆如是。次輪圓者。方形一中爲體。
四方爲徳。一中即大日。四方是四佛。此是金
剛五智也。又四隅四菩薩。四方四如來。中位
即大日。此是胎藏九識也。兩部曼荼輪圓此
中。十界依正未出此處。法界宮會在於眼
前。密嚴花藏。棄此求何。一一諸法准之
之。後遍至者。由上不二輪圓二義故。一種
方形統攝法界。更無所遺。是故一方漸舒
遍至法界。若圓形若三角。皆是一種方形
隨縁出現之表相也。方形施遍至能。擧體
成圓形。方形示摧破徳。擧體現三角形。乃
至彼彼諸法雖成異類形。終無不方形。顯
教中所説眞如不變理。亦是方形一用也
已上不二爲故辨
遍至法界義
又一方之處具四方徳。東方
地大方形。南方火大三角。西方水大圓形。北
方風大半月也。分西方一徳成圓形。出南
方一徳成三角。乃至無盡色相。皆是方之處
輪圓具徳也已上輪圓爲故
論遍至法界義
上來三義。如次
體相用三大也。約體不二爲義。約相輪圓
爲徳。約用遍至爲能。由此三道理故。一塵
法界義。能成立者也
問。且依第一第二義者。唯於即體而論法
界。是攝自家萬徳。未攝他處諸法。猶非一
塵法界實義。若依第三義者。出方形之家。
至異類之處。是非方形遍法界如何 答。
先決初疑者。一種方形。約體攝萬徳不
二。約相具衆相輪圓。三世諸佛現無量
神力。求十方界中。離一箇方形。終不可得
其法。是則一方廣而非攝諸法。諸法狹而
非入一方。一方不轉諸法不動。而能一方
中攝諸法無遺餘。論其故者。方是萬徳不
二。衆相輪圓形故也。雖未至證位。乘道
理先信心閉目觀之。非無一分之解。次
會後疑者。疏第八云。此宗於本座受請。還
以不來相而來至此道場。不同麁方便中
有此彼相也云云一塵隨縁雖轉異處。不
轉之轉故。終不動一塵。全非出方處成他
法也
問。如初二義者。自體外不見餘法。第三
義。又一方外無別法者。其不同如何 答。
初二成萬法即方形之義。是攝用歸體之意
也。第三成方形即萬法之義。是開體出用
之意也。萬法即方形故。方形即萬法也。方形
即萬法故。萬法即方形*也。始終輪環兩門一
致也。雖然攝用歸體從體起用。不可亂其
不同而已
  即離分別門
問。一塵法界者。即離中何門意乎 答。依一
往分別者。是即義也。依再往實義者。可通
即離也。其故者於即離有四句分別。一即
之即。二即之離。三離之即。四離之離。初即
之即者。當體不二義也。上門一塵法
界門
明三義。
第一義當之。方圓即一。二法不別故云即。而
擧體全收不見能所故。又云即也。二即之
離者。輪圓具足義也。上門第二義當之。初即
字如第一句。次離者。於一法中。方能具總
體。圓所具別徳故云離也。三離之即者。隨縁
遍成義也。上門第三義當之。方圓各別而
在異所故云離。雖住各所。彼此往渉未曾
離分故云即也。四離之離者。各各本有義
也。上隨縁遍成者。一塵周遍成一切法。而此
能成所成雖似一法轉變。實是法爾莊嚴。
依因縁顯現故。方形只顯圓形増上縁也。
全非方形轉成圓形。一一諸法乘各各理
趣不假他力。自然本有也。初離字如第三
句。次離者方圓不相依。而各住法位故云
離也。上來四句。即二句當體論之。離二句
別體論之。又初二句一體親疎。又後三句別
體親疎也。約次第論之。即之即爲所因。辨
第二句。第三第四展轉爲因。又第一句於即
體論萬徳。隨擧一法不見餘法。故萬法
峙立還同第四句。一之極在多。多之極歸
一。一多不二是果海實談也。然則約實義
者。初後不二一多不異故。一塵法界雖通即
離。約一往門者。一塵法界義。於初三句論
之而已
問。即與離者其義相違如水火。即若實者。
離可不實。離若實者。即可假説。二義何能
得立乎 答。如先云。即之即離之離。始終
通徹兩義無違。即離共絶待上二義故。云離
皆離。云即皆即也。以情謂相待即離。不可
作疑者歟。所謂一法攝法界。更無有遺
餘。求十方處尋三世中。唯有此一法。
法少分無有可得。如云一法。一切法亦如
是。並離待對各各峙立。此*處可云即。又
可云離。攝法界無遺餘故即也。離待對
各峙立故云離也。然則即若無者離難成。
離若無者即難立。即故離也。離故即也。於
此中何可生假實相違難耶
  事理建立門
問。如體立名隨名成體。既有事理二名其
體何同*乎。而今立即事而眞性相即一義。頗
似難思如何 答。相状顯現而形聲炳著故
云事。一一相状即理趣體性故云理。是則外
浮相爲事。内含性名理。但今所云内外者。
非如常途内居裏外在表。理即事故立外
名。事即理故立内稱。云理全是理也。云事
全是事也。理趣釋云。即理即事即凡即聖云云
即此意也。然則理擧體事故。唯事非理。事
擧體理故。唯理非事是事理全
盡義也
是則應事理兩
稱其體各別也。又理擧體事故。事外無理。
事擧體理故。理外無事是事理全
收義也
如體性無二。
名字又同也。謂事擧體理故。事是詮理之名
也。理擧體事故。理是顯事之稱也。若同若
異。皆是絶待之上建立名體故。不同常途
淺略義。深可思之
問。於名與體雖成同異。猶於事理一體
中隨義作分別。今宗意。若成事理各別義
者其意如何 答。總言之。此宗中所建立
五大五色四曼三密等。皆是即事而眞法性
也。離理無事。即事是理也。若強分別事
理者。自麁之細有三重分別。一六大理。四
曼三密事也。體大平等。相用二大差別故
也。二體相用三大。通帶見聞念三種理趣。見
事。是外相故。可念理。是内性故也。三
通見聞念。皆理皆事也。委細如載次科矣
  理趣體性門
問。今宗所建立理趣體性有幾種乎 答。
大師釋云。理趣雖無量。略攝爲三。一可見。
二可聞。三可念云云可念&MT06279;理趣。内心所證道
理。究竟深遠義趣也。可聞理趣。内心證得
之道理。渉事法施勢力。一一言辭。裹可念
理趣。隨心念起發其聲也。可見理趣。言辭
所裹之理趣凝結正成形體。不假分別縁
念。體自理趣形貎也。且約a字云之者。形
音義三種。如次見聞念理趣*也。始自帝釋
眞言寂災不生。至如來眞言大空不生。攝本
不生義。是可念理趣也。a聲者。開口初發
表本初不生義。是可聞理趣也。a形者。四
方均等示常住不變理。是可見理趣也。疏第
七云。若聲可聞
理趣
若字可見
理趣
擧體不生。聲字之義
可念
理趣
即全擧體不生云云如云*a字。諸字亦
如是。如云諸字法法皆爾也。是則諸教未
明事法眞實義故。唯説寂滅之理趣。以爲
諸法之體性。今宗始示即事而眞義故。直
點形聲之當相。以爲極妙之理趣。是則直
約諸法令識其心。祕妙之術頓悟之門也。
不可不貴。不可不仰而已
問。三種中可念名理趣。尤有其謂。於見
聞立理趣名。其意如何。且約a字云之
者。可見方形。可聞a聲。可念不生也。然
者本不生稱獨在可念。而彼形聲表本不生
理故。立此稱者。是假可念成名理趣。本
不生故阿字現形云云豈非可念不生理趣
爲源。現見聞形聲事法耶。若爾者。理趣之
所歸。偏在可念。與常教賞一心本分有何
差異乎 答。以本不生偏屬可念故作此
疑歟。今謂不爾。本不生通三種。形本不生
也。音本不生也。義本不生也。是則形聲當
相擧體不生故。立理趣名。何必假可念立
其稱乎。但正教中於可念立本不生稱者。
於見聞二種者。麁顯易知故。立形聲之名。
至可念心法者。微細難示故。以通名顯其
稱。亦可&MT01303;ヘシ不生雖通三種。可念強勝故。且
立此名。疏本不生故。阿字現形者。顯教心
諸識所變故。或一心縁起故現其形談
之。此教心本不生故現其形。a字形即本不
生故云爾。形外有不生。自彼不生非現形
也。若三種中論本末者。可念理趣。隨凡聖
雖隱顯。見聞理趣通迷悟不改轉。是故見
聞爲本。可念爲末。又可念内心性分。見
隨縁外相故。可念爲本。見聞爲末。三種
各居本源。彼此相攝。多法界大宗。蓋此意

問。可念理趣。不假見聞帶形聲歟如何 
答。va@m上人云。事相作用等一如。無待理平
等。理性事業過刹塵不假事差別云云事相
者見聞諸法也。彼已不假可念。全是理趣
也。理性者可念理趣也。此又不假見聞。
全是形聲也。謂可念理趣者。本不生義也。本
不生故離動轉。本不生故居元初。離動轉
者即方形也。居元初者全a聲也。如本不
生。一切皆如是。准而可知之矣
問。三種理趣。其體爲同爲異如何 答。有
同異兩門。同者在見聞之處所帶本不生
理。即是可念理趣也。在可念之處所具色
聲。即是見聞形音也。只非不生理彼此貫
通。將又形聲相三種圓渉。是名爲同義。異者
三種理趣功能不等。成見聞知境。爲三識
眼耳
所縁。色法眼識所縁。非可識所知。聲境
耳識所縁。非眼識所了。可念意識所縁。非
餘識*之境。色心無量實相無邊者。即此意
也。總意云。三種雖體一。而在各處不雜亂。
不同而同。不異而異。是自家大綱也
  法性自徳門
問。事法差別者。爲無明所作。將又爲法性
自徳如何 答。聲字義云。顯形表等色内
依正具。法然隨縁有。能迷亦能悟云云
於顯形表色。有法爾隨縁二義。初法爾者。
一一事法各乘理趣而成其形故。法性自
爾功徳。更不假無明外縁。疏云。以本不生
故。阿字現形。以離作業故。迦字現形云云
本不生形故。見*a字得菩提。離作業形
故。見ka字證無爲。是名爲能悟。次隨縁
者。世間凡夫。唯見浮僞事相不知法性
趣。故色聲香味皆成妄境。或爲貪心所縛。
或爲嗔恚所繋。以妄想縁力住持種種色
相故。名云隨縁。又爲能迷也。然則事法差
別。内會法性故爲法爾。外隨迷相故爲隨
縁。處處解釋。以此兩門可得其意矣
問。且依法爾門者。顯形表等色不假因縁。
自然本有歟。若因縁所生者。*其因縁如何。
又因縁生法者。難稱法性自爾如何 答。一
切諸法。必假因縁而得成立。其因縁者五
大法性也。疏第六云。復次如世間綵畫不
過五色。然相渉。有種種深淺不同。巧惠
者善分布之。出生萬像無有窮盡。法界不
思議色亦復如是。統而言之不過五字門。
然亦更相發揮。成種種差別智印。如來以普
門善巧。圖作悲生漫荼羅。乃至出生世界微
塵隨類之形猶不窮盡云云法界不思議色者。
五大色也。同疏亦
名實相
*之色
意云。以五大之色。種種相渉生四曼
三密無量諸法也。而其所生法非徒然横起。
彼彼之差相帶各各理趣。如彼理趣成其
形故。雖云隨因縁生起。而實不生也。即身
義云。雖有能所二生。都絶能所。法爾道理
有何造作。能所等名皆是密號。執常途淺略
義。不可作種種戲論云云是故五大和合。雖
起作之。法性自爾非造作所成。何不稱法
爾諸法乎。疏不*可思議不生不滅因縁者即
是也
  二見同異門
問。即事而眞者。約凡夫所見法歟。又約聖
者所見法歟如何 答。於凡聖所見有同
異二義。法花統略下云。佛即知三界宛然常
絶四句。雖復四絶。於縁宛然三界故。凡見
聖不見不見聖所見。聖見凡不見。復見凡
所見 問。聖見凡不見聖可得異凡。聖
見凡所見聖與凡何異 答。聖雖見凡迷。
不如迷所見。以凡見三界名爲三故三。聖
見三界者此是不三三。中論云。語言雖同
其心即異。花嚴云。隨順衆生故。普入諸世
間。智慧常寂然。不同世所見云云今准此
釋案祕宗意。與彼三論宗。有所同有所
異。謂依自宗意者。可云聖見凡不見。復見
凡所見凡見聖不見已上三句與
彼宗大同也
復見聖所見
此一句彼宗不
許之故異也
也。先聖見凡不見。凡見聖不見
者。大師釋云。凡夫目雖見破。於聖見者常
住也云云且約方形云之者。聖者見常不
見無常。故云聖見凡不見。凡夫見無常不
見常故。云凡見聖不見也。次復見凡所見。
復見聖所見者。大師釋云。邊・邪・中・正・空・有・
偏・圓。皆是自心佛之名字焉捨焉取云云
圓不二邪正一如故。聖者即圓見偏故。云
復見凡所見。凡夫即偏見圓故。云復見聖
所見也。總意云。依凡見聖不見邊者。即事
而眞唯約聖所見。若依復見聖所見邊者。
又通凡見也
問。若凡聖二見實同者。凡見聖不見。聖見凡
不見義難成。若二見實異者。復見聖所見復
見凡所見義難立如何 答。若無凡見聖不
見。聖見凡不見義者。凡聖階級可亂其位。
若無復見聖所見復見凡所見義者。迷悟不
二可失其理。今會其相違。且約方形云之
者。凡夫以邊情而見方形。能見心偏故。所
見形亦邊也。*偏差別故。此方非圓形非三
角。乃至非一切法。偏是方一相也。墮邊之
法不自在。不自在故必有始終。有始終是
生滅法也。又墮邊之法。彼此相對。彼此相
對故。必生愛憎。乃至八萬四千煩惱。只
起從一箇方形。是故凡夫見此方形成失
已上成凡見
聖不見義
諸佛以中智而見方形。能見心
中故。所見形亦中也。中不二故。此方即圓形
即三角。乃至一切諸法也。居中之法能自在。
能自在故無有始終。無始終是不生滅法
也。又居中之法遠離相對。遠離相對故無
愛憎念。乃至八萬四千煩惱。悉變成寶聚門
功徳。是故諸佛見此方形成徳巳上成聖見
凡不見義
迷悟大分徳失。凡聖互隔所見故。云凡見
聖不見聖見凡不見也。又萬徳擧體成一
方故。此方隱萬徳又顯萬徳。隱萬徳故
爲偏。顯萬徳故爲圓。是則隱顯不二。徳失
即一也。隱即顯故。凡夫見偏即見圓也。顯
即隱故。聖者見圓即見偏也。是故云復見
聖所見復見凡所見也。然則凡聖所見實同
也實異也。不可假一實一而已
  法界一多門
問。一法界多法界中。以何爲一家宗旨乎
 答。大師處處釋。望他望自其意不同也。 
先望他者此中有二。一世間三種凡夫。於
彼彼法作差別想。對之作釋*之時。一法界
爲宗旨。一處釋云。衆生體性。諸佛法界本來
一味。都無差別。衆生不悟長夜受苦。諸佛
能覺常恒安樂。是故爲令衆生頓覺心佛
速歸本源。説此眞言法門爲迷方之指南
云云即此意也。二第四住心以上諸顯教。淺
深雖異。貴一理法性爲所歸極處。對之
作釋之時。多法界爲宗旨。一處釋云。本來
性相各各建立。各各守自性。不同水波相
云云即此意也。次望自者此中有二。一一
多相待。二一多絶待。初一多相待者。彼此
攝入互相輪圓是一法界能所差別。作業應
是多法界也。一處釋云。又自三平等互相
攝入。他三平等互相攝入。共三平等互相攝
入。平等平等是即宗。又自初發菩提心修
行至於佛果。以三密所作事業。是即因
之方便也。已成佛後。在自受用土。與自
眷屬自受法樂故説法。又作後智用爲他
説法。是並果之方便皆用也云云又云。四種
曼荼羅。如帝網攝入攝持。是諸尊即無爲。
此諸尊作業應化等是有爲云云無爲平等故一
法界也有爲差
別故多
法界也
初釋宗與次釋無爲是一法界也。初釋
用與次釋有爲。是多法界也。次一多絶待
者。一即多多即一故。云一皆一。云多皆多
也。皆一故不對多。皆多故不對一。是云絶
待也。一處釋云。曼荼羅本初不生理。是即
云云本不生故一也。本不生故多也。一者本不生一
實境界。即是中道故。多者現覺諸法本初不生
故也又云。剋正云有爲者皆有爲。云無爲者
皆無爲云云是其證也。若依此意者。一多倶
宗旨更不可有淺深也
問。望他兩釋且閣之。望自二釋猶未詳。於
一與多作相待絶待二釋。其意如何 答。
相待一多者。彼此差別故名多。互相渉入故
名一。是則約能具邊者。彼此各別也。約所
具徳者。彼此全一也。一與多能所表裏其義
對立故。云相待也。是蓮金二部位所論一
多也。釋經釋觀自在三昧云。成一法界自他
平等云云是蓮花
部也
説金剛薩埵三昧。明十七
清淨句法門是金剛
部也
次絶待一多者。即體不
二故名一。自體各立故名多。即體不二者。
白色擧體顯黒色。黒色擧體成白色。若白
非全黒者。黒更不可成。若黒非全白者。
白更不可成。當知所以彼彼諸法各成自
體。只是擧體全一故也。已一外無多。此一是
絶待一也。自體各立者。若擧黒法界不出
黒一法。若擧白法界不越白一法。各該攝
法界居諸法體性。當知所以彼此一體平
等無二。只是法法各別故也。已多外無一。此
多是絶待多也。是不二中之一多。佛部中之
兩部也。金剛界一法界。金剛界軌説一印
會云。衆會眷屬自圍繞。住於圓寂大鏡智
云云是則一即多故也。胎藏界多法界。大日
經疏釋經大意云。平等法門即此經大意也
云云是則多即一故也
問。一法界猶順顯教一理法性宗旨。多法界
獨合即事而眞深理歟如何 答。顯教以混
一爲一。自宗以無數爲一。宗意各別也。何
*可生此疑乎。吽字義云。一非一一。無數
爲一。如非如常。同同相似云云最勝王經
開題云。不二*之理甚深難解。一如之趣。祕
奧叵入。不二一如。豈只遮二詮一名乎。密
號名字不可不知云云提陀羅尼念誦法
金剛
智譯
云。若求不二法門者。應觀兩臂。若
求四無量。當觀四臂。若求六通者當觀
六臂○云云念誦結
護同之
高祖釋。儀軌説已以符
合。尤足仰信。若爾者今宗所立一法界。何
可順顯教一理法性乎
問。若云一法界一味平等。多法界彼此差
別者。尤有其不同。而以無數爲一者。似
無一多不同如何 答。如汝云。一一味平
等義。多彼此差別義也。不動其一全是多
也。不動其多全是一也。謂一者白即黒。黒
即白&MT06279;一味無別也。白即黒故。唯黒非白。黒
即白故。唯白非黒。是故一即是多也。多者白
非黒黒非白。彼此各別也。白非黒故。唯
顯黒一相。黒外更不見餘相。法界純黒也。
黒非白故。唯顯白一相。白外更不見餘
相。法界純白也。是故多即是一也。如先云。
云一皆一。云多皆多也。所以云皆一皆
多。一盡多而無所遺。多盡一而無所遺故
也。凡論法不同有相待絶待二門。今所立
不同者。絶待之意也。云一純一也。云多純
多也。純一純多故。可云有一多不同。又純
一純多故。可云無不同也
  相與無相門
問。今宗意。有相無相分別如何 答。有相無
相者。一家大綱也。今且述相傳一義。依大
日經意。眞言修行法則有四支不同。一觀本
尊。二本尊心上觀圓明。三圓明中觀眞言
字。四此眞言字次第而念誦。就此有有相
無相異。不思議疏云。心月圓明處者。有相
念誦者ノノ所見ナラハ本尊心處。若無相念誦人所
ナラハ即是自完心處云云此文別就第二圓明
釋有相無相不同也。總而言之。先有相四
支者。自身外觀本尊像。於其尊心上觀圓
明。圓明中觀眞言。移彼眞言於行者口處
念誦之也。而名有相者。疏釋云。有相者自
身外帶相觀故云云次無相四支者。經云。四
支禪門復殊異云云謂觀自身爲本尊。自完
心處。是心月圓明之處也。其中有眞言。隨
息風出入。是爲念誦相。是故四種同於自
身上行之。而名無相者。疏釋云。自身外
不觀本尊云云即身成佛妙門。即事而眞深
旨。只在此無相一門。經甚深無相者是此意

問。若爾者大日經一部中。何品説有相何品
説無相乎 答。當經意。説大悲祕密二壇。
明修行方軌。其大悲壇具縁品轉字輪品説
之。其祕密<#0766_1/>壇入祕密曼荼羅品。入祕密曼
荼羅法品。入祕密曼荼羅位品説之品品相配。
安然具支
灌頂并小野僧正
厚雙紙在之
具縁品所説七日作壇軌則。皆
是心外事業因縁造作故。立有爲有相名也。
依之當品初。金剛手問佛法離諸相不順法
然道。如來答爲度彼等故隨順方便説。疏第
四釋問意云。我親從佛。聞諸法實相遠離
一切諸相。何故天中之天大精進者。今乃
説此擇地造壇有爲事相。<#0766_2/>及眞言次第行
法。既是有爲有相。豈能正順無爲無相法爾
之道乎云云又釋答意云。佛意言。我以甚深
法相不可直宣説故。以方便力寄此曼荼
羅具縁支分。令初業者措心有地所作不
云云次祕密品所説曼荼羅者。四重聖衆顯
現己身之間。三部諸尊宛然自心之中。此處
法然自爾功徳故。名無爲。又不見生佛二
相故名無相。疏第十六釋祕密曼荼羅大
意云。謂於行者自心之中而具佛會大海。
十方通同爲一佛土。唯自明了他所不見。
故名祕密曼荼羅云云又云。以其身心而
作佛海之會。猶自明了餘所不見也云云
曲在師口不能具陳矣
問。若爾者。具縁品所説曼荼羅。偏有爲有
相之方便。非即事而眞之宗旨歟如何 
答。以具縁祕密兩品。分別有相無相者。是
一往淺略之謂也。若依再往深祕意者。具
縁品所説七日作壇。一一事業皆是密號名
字。自心本具功徳法門也。疏第四釋具縁曼
荼羅云。自見心明道時。<#0766_3/>乃知種種名言皆
是如來密號。亦非彼常情之所圖也云云
云東方寶幢佛。即是初發淨菩提心義也。豈
唯作四方解乎。如云三月持誦。即是性淨
圓明三轉方便也。豈只作九句解*平。疏第
十二云。事法作壇觀心相應云云即此意也。然
則包法界爲自心。籠十方爲己身。六塵十
界森羅諸法。皆悉含容阿闍梨心上。外相曼
荼内證心壇。全非別所。内外融會色心不二
也。是故疏第四觀自心爲八葉臺上觀阿字。首
中置百光遍照王。觀無垢眼文也
同第八安暗字於頂上以爲中台藏。從此字生三
重光焔。於自身成三重曼荼羅之文也
雖明具縁事業曼荼羅。至示觀心*之文
者。皆作祕密曼荼羅用心。事業作檀。全是内
心曼荼羅體性故也。又經第五祕密曼荼羅
品云。事業形悉地安置諸佛子云云是祕密壇
中用事業壇之證也。總意云。外即<#0766_4/>是内故。
具縁即祕密也。内即是外故。祕密即事業也。
只拘一門不可局執者歟。巨細料簡重重
義門如別鈔矣<#0766_5/>
<#0766_6/>貞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抄之訖
  桑門陰士日玉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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