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圓戒指掌 (No. 2384_ 敬光撰 ) in Vol. 74

[First] [Prev] 815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822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密人初心圓教初住方能任之。非謂別機初發
受密戒也。一家末學驗之領之。餘如前注
第十
三對
既具擧文。是故略之。蓋有彼
約圓融今就隔歴之異而已
同品云。佛子是三
攝受即三
戒也
三種受戒即三品
得相也
過去佛已説未來佛
當説現在佛今説乃至是諸佛正法戒文 戒 經
斥聲 聞
戒爲邪見律。此中明十夷三聚爲正法戒。驗
知縱彼名正法戒。但是當分之言非眞實然也
又同
名字品説攝律十夷竟云。此戒是一切佛一
切菩薩行之根本。若一切佛一切菩薩此一切
言與小
宗五部及事鈔等所指其所詮境廣狹既異。則佛菩薩數
量多少因果高下叵同日譚。樂學戒者須善辨明教理
分齊破鈔家見網盡。
而後方信當宗也
不由此十戒法門得賢
三賢及以
十地等妙
果者。無有是處。按雖是臺上舍
那大戒之相。而別人行護之則便三聚隔歴
阿覺大師準權實論。瓔珞三聚判屬別門。蓋依此義
也。然是融即爲圓。是故高祖指稱曰圓三聚。或引證
圓。其旨
可知
未全融即。故剡川疏云。問。涅槃律儀
並是別教菩薩律儀。云何而言此菩薩戒別
圓同禀。答。別教菩薩行布而修。四教法門無
不行學故。涅槃次第五行軌範別教之人
乃至故先明篇聚此是且約當教次第。非謂別人
必先受小。義難容易。須別論
乃至十戒五支名戒聖行豈非漸具十重
四十八輕玆知五行既然則三聚亦不融
故成思議三受門戒。設使此三一一八萬乃
至無量奈隔別何。是以雖全不共二乘。而
尚不免偏教之律。故時澤云。三別教獨菩薩
三聚淨戒。遍攝一切世出世戒。次第修行二
十二種大阿僧祇百千萬劫迂迴成佛。從因
至果。不共二乘然而引本律三受門文。
是即別教隔歴菩薩具戒也
圓戒指掌卷中


圓戒指掌卷下

        園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
次證圓教三聚者。本律云。金剛寶戒是一切
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三聚淨戒即
三佛性種故
云。一切意識色心皆入三因佛性戒中又戒
經云。衆生受三聚佛戒即入諸佛位所謂
佛性戒者即是戒經二篇三聚者是也。故又
説二篇竟云。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此三即攝
律儀乃
如次第當戒
法戒行戒相
無量行願藏是即攝
衆生戒
 因果佛性常
住藏是即攝善法戒。蓋
是依阿覺大師意
如是正指上
三聚也
 一切佛説
無量一切法藏此句明體。正以
三戒爲今體故
 竟是唯總
説。若其別説則出瓔珞。亦如前引。但以三
互融在于一心。與別教三戒以辨其差耳。
是故高祖指彼戒直云圓三聚。例如彼文
三觀若在一心則名圓三觀。其如是則應
言圓戒無相以前三戒爲其相矣。所謂開
會五乘之妙戒者也。荊溪既云別圓二教專
於梵網。又云若立圓戒須指梵網等。玆知
他家受之祇是結縁之相也。又有似借別名
通而已。他以是專藏通具戒之故。彼三若
合則但一金剛寶戒。若離則三聚各八萬四
千恒沙戒品。即一而多即多而一。一多自在
三九無礙。相與無相妙在其中。豈與四分
小宗涅槃開會圓妙同日而語乎。若不然則
名別戒也。先輩尚未詳斯旨。偏稱一向大
乘戒。若夫如此。則別圓戒云何分焉。高祖會
撰四宗脈譜。總題佛法内證血脈。別題曾
教菩薩戒師師相承血脈。別戒亦爲佛内證
法我未聞之。是斯妙戒獨被圓密頓機。是
故亦立止觀遮那兩業。寧是前三教機之所
可及乎。別雖詮中顯在初地。以初心不
堪故。蓋一家登壇之式表使博地癡暗凡夫
直入眞因。故高祖曰。衆生悟佛心名眞受
戒。六祖云。灌頂與戒寧非登住約止觀
業之人
約眞言
業之人
之儀耶。本律中瓔珞名
字品
 説十夷竟
云。是初住相即圓十信略如前注。又復應知初心即
是則無次位而論次位。母言觀行名
字非其
分齊
習種性中第一人乃至九住十行十向
十下蘗本有迴
字今從麗本
 十地無垢亦漸増廣不思議行
戒經亦説即入諸佛位。不今宗授法則焉
能與斯説會。義記據大品經而明圓菩薩
云。有菩薩。發心即坐道場成正覺轉法
輪度衆生一家戒場特表此於事相。所
謂授佛子戒者是也。故戒儀中南嶽戒儀
等皆然
第三
羯磨竟告弟子語云。第二遍已語言即是菩
薩名眞佛子故大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
是二心先心難豈是非示入住之相。須
知一家所用戒儀原出自思大師之手。祖祖
授受至荊溪。荊溪訂此爲十二門。山家傳
之更復潤色別加菩薩受職灌頂法。後至慈
忍尊者遂著受法私記。是斯授式誰不尊
信。近他有人。註荊溪本而行。其志可貴。又
恨未知別有我山家本是眞一乘比丘師師
傳燈之戒儀也。何況又知別有忍師記良
助訣等者乎。故終未善究台荊之意矣。又
普賢經記云。佛口所生子大數有八萬。分眞
已上是眞佛子乃至若準梵網。受佛戒者皆
名佛子。義亦冠博。彼此相會文然佛子名通。須
善簡擇。澤山分別
五種。今者在其第四。又縱九衆通名佛子。當宗正意局
稱上衆。小共上衆尚猶簡去。一乘下衆何侵此稱。不
可不擇。授佛子戒爲
大僧者。蓋此之謂也
是則於凡位直示出
胎之相者也。由此觀之。若五八十等菩薩
諸戒者例諸事密。是胎藏養育之位爾。矧乎
別教以還三聚戒哉。別教雖非不是實戒。
未了即是。乃貶屬偏。獨大乘律非謂不實
法也藏通諸戒以被機故。依縁結戒。判此爲權。
別教大戒雖詮佛性。以隔歴故判此屬偏。
非如權實大小分判與
常途異。此義須審
 又勿見或釋出胎藏
或判托聖胎錯與今同。凡位出胎有其義
在故出聖胎者理密究竟。出胎藏者倶密初地。凡
位出胎局在于今。所謂具清淨妙戒者獨能關
是以受今戒者方名一乘比丘亦稱一
乘佛子。即是脈譜所記圓頓菩薩者也。竊
撿諸部依律。隨處異名。曰新學菩薩此新學
名與聲
聞之局五夏間異。菩薩律藏其新學位亦有通別不同。
今從通名。若菩薩人五夏依止制亦出本律中。須披
佛 藏
經也
曰。新行菩薩新猶初也。即與
下初修行同
曰出家菩薩。
曰末學菩薩。曰初修行菩薩行謂行業。即初修業
是也。正稱名字及内
外凡。玆知其久修業正指聖位也。然以彼久業假受
小律儀義今傍通内凡。便是依稱讃大乘經中有開
許誠文。將山家格定假受
與台山泛爾假受濫者非也
曰凡夫眞善菩薩僧
總即別名猶言比丘。與
諸羯磨訶簡其所對異
等。皆是大乘比丘異稱
耳也。若其別脱則今戒經所説也。時澤云。四
圓教頓菩薩三聚淨戒。佛性爲體佛果爲相。
圓融萬法開會五乘。直道修行即身成佛。
不共二乘超越三乘然而引本律一戒
光明文。是即二密圓頓菩薩具戒也。是以智
者曾徴他傳梵網戒曰。今問是何等菩薩戒。
荊溪亦斥云。他既不分於四菩薩別故我
本邦列祖盛論四教彈彼六統。學律於一
家者寧不分四種菩薩而可哉也。又高祖
權實論釋入印經五種云。倶舍所説三祇百
劫修練菩薩是上草乘。豈不羊乘行菩薩哉
光謂。
藏教
般若所説三乘共地修無言道體法菩
薩是小樹乘。豈不象乘行菩薩哉亦謂
通教
瓔珞
所説七階次第歴却修行獨菩薩等是大樹
乘。豈不日月神通乘行菩薩哉亦謂。別教已上
各有當教具
戒。皆同得稱菩薩
比丘。略記如上
華嚴所説行布門中説斯
融即。豈不聲聞神通乘行菩薩乎亦謂。帶麁
圓教。傍依
梵網瓔珞方等經等者。
其義正在于斯
 法華所説龍女獻珠即
身轉男南方成佛。是則圓教於最實事六即
之位。豈不如來神通乘行菩薩亦謂。絶待圓教
可見宗骨在
法華也。豈是不言正依法華一乘戒哉。若約五教則
判其第四中圓。以爲爾前理密圓教第五判爲第五
時中二密大圓。北嶺判教
妙會入印。詎不信遵
二論引入印證。其意全
同。又戒儀云。三教權菩薩光謂。別人秉實戒
機淺爲權。機權戒實
其 旨
可了
迂迴歴劫路。故須發誠誓求圓具
高判若玆則復奚疑。況時澤廣釋如上所引。
雖點示爾。一家列祖未縷筆之。是故人多
致惑。六祖嘗辨法華車體云。世人不會四
教。所以大迷菩薩與佛乘懸隔旨雖全
異。其事似類。宜細論辯。雖然如是。南山慈
恩偕倶漏出大士是六祖
梵釋意
 爲攝機類各專一
門。復庸概非。若夫正約五教論其大判。則
藏通二律倶是小乘。同以五篇七聚身口戒
品爲其僧戒故。同以小制五八十戒用成
下衆故。又別圓密教倶是大乘同。以二篇三
聚恒沙戒品爲其僧戒故。同以大律五八
十戒用成下衆故。初二後三半滿可解。如
分大小其權實亦然。然他中古大徳記佛
法傳通相略列諸家云此十三宗旨歸多途
或是大小二教轍異乃至律宗一藏教在小
乘行通大小者。是即一家判之。藏通二教
之中大行相爾。何眞大行之義。他宗華嚴其
尚如斯。況餘人師。又彼記過海大師傳律相
云和尚宗研天台律弘四分。四分當宗分
通大乘。況依内證天台教宗立壇弘律。一
乘法華開麁顯妙。又云和尚弘律猶非待
麁。豈渉藏通共門之義等者。皆是未聞當
宗判律深旨。又未曾識天台意立二種具
戒故耳。其那足與論者哉。若細分此。則所
謂小共大一及以倶密可以辨五教也。迂直
玆分漸頓亦明。應知教圓止觀圓戒律二宗
海抄雙稱止觀家
并戒家者即是也
不同。則判大小權實亦有
其進不也。然而藏通七衆犯重若約當分則
無復本。後三教犯懺復本位。故六祖曰。聲
聞七衆破戒欲還生者義合兩向。藏通七衆
思惟大乘深理隨應蒙爲各歸本階。不是
入大且得本法。此大乘功也須驗所言大
者是指別圓等。通亦雖大未明佛性中道
深理。縱明三聚教理倶權不待復釋。又須
覺知當宗十夷準例瑜伽四句判其三品
乃齊在後六夷。若前四夷介爾犯之。必於
其三業以定三品。非待論四句。一家禀承
宜審詳之。具如別録 問。四教戒相燦然
如上。然義記等未記之者何耶 答。斯未
解也。非不記之。記中既具明四教行位。行
位不同原由學處有異。四教菩薩各發軫於
其戒。依文依義。孰得不適從乎。高祖以
此記用駢戒經安之壇中心。教一家兒孫
永呼兩卷祕要。豈其無深旨也。故一乘戒
記云。爲令迷人生縁因功祕要兩經口決
更間
所在也乃至若不信敬。落我慢賤輕中自他
倶沈泥黎嚴誡如斯。誰不奉行戒壇三聖
印 契 各
表學祕事出于慈
忍尊者章。須者尋之
 又復應知圓人四弘與前
三異。是以戒儀明弘誓云。圓融十界諸衆
生我今發誓必濟度。圓融五住諸煩惱我今
發誓必斷除。圓融四門諸道品我今發誓必
盡知。圓融法性眞佛道我今發誓必顯得顯得
者。
此語正系倶密教相。蓋是東流三藏所傳説。阿覺大師
述即身義。始記三種成佛。謂理具加持及以顯得。須
準解焉。若長
講式作得成
發弘誓已復加四心以成弘
誓等四心相者。披文可檢。初發弘願若
不如此。則何能超偏小之境。是此四弘任
運攝得倶密五願。如上方被一大圓教六業
之機遮那經者興唐大師所釋。其業學生高祖所奏
請。又金頂蘇悉兩經四祖注疏所自奏請。一字頂
經六祖所釋。亦自奏請。瑜祇經記時澤所述。按諸祖意
蓋在令人各專所學。其止觀業可知。是爲北嶺六
又所以得當宗之別成其衆者也。自非
衡台傳持之與三聖大成。安見開若斯甘
露門哉。人不驗之。或以小具濫於大具。
或以瑜伽權戒猥均於梵網實戒。不啻誣
誷斯宗。遂至紊亂世雄立制。誠可&MT01953;憫。又
復應知。非唯僧戒爲有此別。在家菩薩二
衆禁戒亦從三寺化主所授終成三等之別。
沙彌等亦然。此則如來在世爲各有其機
制此諸戒也。高祖授戒儀開導門下云可
示四教菩薩戒及五斯者即戒義也。玆非
可盡。又更開此。於圓人中自有九品不
同。故時澤云。今圓乘中亦有九品。倶是持
戒作六即佛。上根三品皆住蘭若等
攤廣釋而可知焉。簡則雖如上明。若夫收
之。則倶密四重十善戒。大經五支戒。華嚴及
以大經大論十種戒此中大論十戒。和漢諸祖各據
一義。本邦列祖殊依剡川刪補
之擧。豈無所以。
具如別文
善戒地持九種戒。小乘諸部篇
聚等。咸即菩薩律儀。而歸今宗三種戒體。罄
無不盡。是以無量衆禁最極所歸一切諸
戒根本究竟能絶佛戒也。故戒經説一切戒
根本。疏釋毘尼經律筆是大乘經律。高祖
撰戒儀云。以此戒品具足三聚三聚遍收一
切法故又脈壤訣云。應知一代諸説大小
無盡戒皆是戒相光謂。言總意別宜須簡
擇。三戒攝屬亦祕訣存
眞實戒
體虚空無垢淨菩提心亦謂
倶密
本理無染心地亦謂
理密
也。行者住此心地奴力勿起邪念據六
普賢
經記
意。經説欲聞具足道者。蓋其斯之謂
也。同祖又釋戒儀中云菩薩律儀三千威儀
等曰。又寄純圓門釋之者。丈六佛本來是
大日法身。以此相望。三千麁八萬細故。今總
列之。又曰。三千威儀是聲聞行。八萬是大乘
儀。若彼惑事而未悟於理自注云。三十
四心成佛
或悟
偏而未進於圓又云。三乘
共十地
或漸證而未極於
又云。五
十二位
 今將迴事以向圓教所詮。故法
華別序丈六佛即遮那法身也。若用此義。三
千即菩薩儀又云。似窮子
即長者也
 高六兩祖依純圓
門成立當宗。其旨如此。故名曰圓頓戒。純
圓豈非絶待。近人未曾曉了斯宗。漫指南
戒以爲絶待。是迷南山疏鈔也。又稱台律
爲相待戒。是迷式論元意也。玆識圓戒無
相以前三爲相矣。前三教戒是隨機情。若
隨佛智。則全是眞善獨妙三受門即不可思
議三種無盡戒相也。今宗具戒蓋其如是。寧
入執小者之手也。彼倶密十戒中既禁於外
道小人前説我具妙戒雖是全指祕密諸戒。而
亦三軌四安 圓 三句
五轉 密 皆是妙戒。況達磨祖承一心十戒乎。是此禪
戒大師亦受爲北宗第四祖。傳弘妙戒豈限密戒也。是
故學生須知事理二戒持相。古徳云。理戒有持無犯。
事戒有持有犯已上 所指事戒者即當宗九衆戒者也。
理戒可知。又顯密兩經中指二乘戒。如來自斥外道邪
見律。是即二乘以心遊理外也。未聞佛指菩薩具
戒却曰外道法律。禀
本宗者希有意矣
是即其一也。可以例今
戒。 我葉上尊者談圓戒旨偏憚顯示又惟
云別有深義者。以或吐露則犯此禁故歟。
然又須知其三戒攝相。如今攝善者。誓其
八萬四千恒沙法門。則十善所攝身口細戒
統歸斯中但除四重屬攝律儀。是
約名同體異可識
以是眞性本
具法故。又以其法體無是無非故也聲聞乘諸
戒皆具
今十善中。然有三種總相十善。今特
指爲攝善成總相戒也。此義可也
又永明所謂
自性妙律其稱豈非乎也。妙律復何限今二
篇。大凡圓頓三聚其體各妙故。雖戒相準聲
聞。而非是誓五篇而然。止誓八萬恒沙善
法其相如是爾。若以彼戒爲別解脱。則以
背於今戒經元意也。或記山家授法云非
遮受篇聚者。於理不可。高祖既引戒經
竟云。當知不許一念二乘心。何況受小律
儀日夜誦念。明知梵網所説菩薩僧不共聲
聞小律儀也其與此説合否。況自餘析伏
不惟二三乎。莫言彼則別受小戒此則自
誓五篇。受法縱殊。終非祖意也。其又門輕戒
小分屬今攝衆生但除後四重及輕戒中其制
與梵網同。其旨可解。然他
釋後四重攝屬曾有二解。倫記云。景云。若輕若重皆
可悔除。皆名惡作。測云。即是菩薩四十五輕罪聚中第
五惡作攝也文 初義過甚。後義縱未全得。恐彼宗意
則且可許。若其後四夷佛明説爲波羅夷。等覺慈氏尚
欽奉行。未聽若斯極惡亦却判爲惡作。況菩薩吉羅其
中更有重輕差別不止局第五篇。執小妄斷致如箇
大。延及通受家之諸徒。一
家學侶請勿襲其誤也
 其一一戒無往非四
等故。又彼餘二攝屬如應。但聞實能攝權。
而非權能攝實。大率如玆。判屬專出於當
宗之意。非謂印度然也。是則類于南山慈
恩二宗與西竺小兼二寺律檢相似而不全
同。千古祖承誰能換焉。故葉上闍梨云。何況
別授菩薩戒特有由乃至口訣在別等即斯
義也。是猶如應理家以梵網瑜伽戒却屬
餘二也。而依闍梨所記。若其行事準擬小
儀令皆用淨法等欲知淨法。須披
助律。不暇玆示
以今三
戒悉律儀故。是以沙門法故。二律大僧非
因玆別故若火水二淨。聲聞則於不用此有一提
一吉別。若其今宗惟同得一失意罪。然今
凡位自行雖準用之故復判其罪。而若獻三寶不
作三淨而可也。是唯淨法則雖非謂令體惡味萎
物。而既奉獻諸本所尊。豈有壞味損萎棄而充供之謂
乎。故當宗中無善違犯。以不是別脱故。以勤勇爲
體餘二之攝故。然須了知。小乘二寺行事宜專小
法。則壞而獻之。符制最好。不則雖是善而不免
犯。是知從有其福不如無犯罪也。今約常住三
寶。是故然耳。凡三寺所歸其境大別。難輙論之。學則
自明。又其所用具若大乘寺三寶與彼供羅漢法遙
異。八種寶鉢尚充供具。其所盛物何任爲淨法。是
故準如來教共乘菩薩於小律制存等學不等學異
須別立今行事也。宜須精慮。莫輕忽焉。其餘衣
鉢等法如十八物
圖并新學律儀
 不熟察乎一家依小兼大三寺
分小共獨三律凡有
二意。一機情。二佛意。約機情故小共及。以別戒少分
其尚倶簡。約佛意故倶收無殘。是故若簡之則別戒
尚擇。況藏通所詮。若收之則小其尚攝。矧獨乘別戒。泯
而不泯。立而不立。亦泯亦立。非泯非立。獨是法華及
今戒經之所詮。其是稱之大
乘律宗圓頓妙旨。所可明也
蓋圓頓妙戒三聚各
三九戒宛然。三聚即一一亦無相。法華中説
若復持禁戒乃至諸佛之所歎。若非發得護
持今戒。胡爲十方三世恒沙佛之所讃乎。又
何成無上道之法也。若彼五篇惟感人天
之因。而若上智受持則成藏通佛耳。又戒儀
第九現相門中諸聖稱歎之文何由得消。祖
承戒儀不可不傳。一家授法不可不嫻。高
廣矣當宗具戒。微細矣實相威儀。舍衞輔相
及梵徳子初寂場而所誓焉。身子善吉諸大
聲聞終鷲峯而所受焉此義詳見海沙第
五。須檢彼文
審列
祖意。經説但教化菩薩無聲聞弟子者。是其
座上以悉泯有名無實小具受此眞正具足
僧戒竟也。雖法門無量。而未曾誓受菩薩
具戒而稱菩薩者無其處故。又言登住以
去自復本戒者。其本戒者亦今具戒也。經
説我等長夜持佛淨戒始於今日得其果報。
即得非斯義乎。況復等覺大士尚名汚戒
者。則當四十二階皆是位位灌頂與大乘戒
乎。以凡菩薩具戒不同聲聞具戒一受即
足也。然中古他家大徳雖頗探討諸家。未
傳當宗故。執四分小宗廼云震旦日城諸
師所興律是大乘直入一乘三聚圓戒以至
菩薩戒律未傳來故者凡如上説多是令
誤一家宗徒
 是全
未聞北嶺傳戒妙宗。故錯致此説。須知當
宗深旨上古諸徳堅祕不吐露之。是以凝然
博渉尚未聽此宗名。況於義旨。故玆委辯
 問。頗聞衡台一家傳律。似稍可信。然戒
經中既云出家在家菩薩等。則在家菩薩亦
宜具斯別脱。若其不具此者。縱稱別持既
是通授。則結縁所屬耳。何指名正菩薩。例
如被結縁密灌者指此不名爲阿闍梨。別
脱若闕便餘二亦隨闕。三聚戒中若有倶闕
三聚稱之菩薩。應識以今戒分三聚。則在
家亦具出家亦具。是故得有二種菩薩。設可
許別有菩薩具戒。其菩薩法中既有如斯
妨。當知寂莊諸師善得制意也。北嶺傳通
恐不契經旨矣。答。夫如經説在家菩薩
者。大律之中如來或制六重二十八輕。或説
三聚二十四戒。或與四十七戒。如是衆禁倶
居家者所正具受。是以其受之者正爲在家
菩薩。豈其局今奉持梵網者乎。此則所以
大乘律宗之不可不立也。他未博搜大乘
律部故。爲其菩薩戒惟在瑜伽梵網所説。
而未領會瑜伽戒本正是善戒所制第四級
戒梵網戒經正是獨菩薩藏上衆之所具戒。
又迷菩薩藏中有自誓受説輒局解爲道俗
通戒。又曾不知有如上菩薩信男女法。故
致有疑惑爾。是由不能貫照三律之差
異也。又須了知如其優婆塞五戒小共兩乘
所制人頗識之。若當宗中別有十種信男而
皆在家菩薩矣。具別部存非可盡于玆也」
其十
 問。靈芝云。於菩薩戒中摘取少分以
爲五八十具。若依此説。則如聲聞篇聚從
菩薩八萬中所摘出之少分。何爲別小戒

答。既知所摘出。則何因不以其本具足爲
眞實大僧戒也。若謂瑜伽梵網是菩薩戒而
其比丘具戒惟是限小律篇聚者。設使托言
絶待尚是菩薩戒外存別比丘戒者也。安
爲之眞菩薩比丘法乎。本律既説悉從大乘
衍教廣博元攝無盡法門。則恐照師亦
依此文理。雖有斯説。而其縁起五篇原是
爲小果也。故於實乘僧戒則佛喩之鴆毒。
尚不許共行來。何況同住乎。故彼師亦賛
梵網云。華嚴斥二乘爲邪見。學則有違
玆知若以大具別脱對諸聲聞律儀以斥
其戒。則縱指言八萬少分。彼亦可不許雙
受。豈惟山家列祖哉。若其二具並持。應必
如荊溪之立言。然其不者。則不用梵網二
篇以爲大僧別脱也。彼又云。善戒指小法
爲方便。不學成犯既若斯則方等部中
共乘二篇方無並持之失耳。後若歸于法華
圓具妙戒。則正與寂場心戒會。即有三世
常住僧戒。又何用爲實所施五篇以爲眞
實別解脱哉。驗知若專受寂場鷲峯二會具
戒。則斯三聚戒外絶無三乘藏通五篇七聚是二
乘戒并通教二篇三
聚是菩
薩戒
 之禁。故別無可作法受得共乘及小
具。稱之梵網具戒。一乘三聚豈不正具足
也。以曉用摘取之戒爲諸比丘戒者。未免
執權。是未知別有當宗究竟絶待圓滿僧
戒之故也。其不知此。所以終爲有別四
分戒也。人若善搜式論元意。廼方審知取
捨若究則與不取捨無異轍也
其十
 問。近人依瓔珞自誓羯磨而受四分具
戒以爲八萬威儀少分。以立比丘之號爲
無失不
答。予稱之新義。豈欲指其失。若其得失人
自省耳
其十
 問。三聚有四教異。則用瓔珞及實義
經以證獨菩薩相。其説聞之。如其授之云
何作法
答。九衆戒體四祖戒論分別七衆且順常途。若約
今宗實義。須據義記釋先者先坐等
而準十誦開爲九衆也。高祖戒論引
據古徳多稱九衆。台律宗承蓋如玆矣
各依別授
今定出家出家尼體。則雖正約期未來際誓八
戒者。下至單三歸不帶妻子形居出家者亦
皆所稱。今斯二衆該
攝極寛。不可限局
又有通授。如於戒儀注。
若別授戒相五八
十具
散説諸部大律。其授戒儀
並有卷軸存焉。惟夫一乘大僧之爲授法
也。略如上論。示外與智水灌頂内開諸佛
知見直階菩薩眞因。乃是納梵網具戒成
圓頓比丘者也。他謂。吁怪哉。受戒道場而
用灌頂法也。是其爲何而然乎。今謂。由入
初住斷一分無明。則八萬細行宛然發得。是
實爲具足菩薩威儀戒者。而方至此位。普
身三昧應用自在。則得形儀不定三處亦移
安居。若其凡位名字及以
内外二凡
應用未全。則祇是
比丘威儀者也縱是凡位。若入十信則發相似應
用。與下位異。然其尚全僧形。勿
謬託言不局形體
等語妄行放逸
縱惟是爾。即專習大定慧純
納菩薩具戒。豈不表示受職相哉。八萬威
儀位位漸顯。五品六淨尚異分證。況名字位。
古抄永徳
記等
之中屡述戒體頓爾具發戒行漸
次顯得之相。思察可知。大日經云。一切如來
從初發心乃至究竟。一切功徳此灌頂者皆
已得之。若欲見聞供養一切佛者。則當
見聞供養是人其蒙灌頂者。縱是善無
畏位倶密名字初心理密即納受若斯難思
功徳也。況更別有深祕表事更問類如密
灌示頓昇大果。若不爾者。位同大覺已之
言忽歸徒説。則如來誠語翻成欺誑。列祖受
授隨爲傳妄。安其然乎。是故號諸戒灌。理
趣邃哉。按小律十師之法一發戒體則齊隊
於藏通果佛。其受體一也。圓家殊此。一發
之後等伍於圓密覺王。亦受體一也。經説
我等今者眞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又
説眞阿羅漢應受供養等。格之祖意。由四
大聲聞偕既受今具竟方有此語者也。顧
今宗納具寧其容易乎。可謂匠者之公謹受
者之重愼獨在斯一擧也。是以一家戒儀問
遮次第其法問七遮十事。猶如小
法問十三難十六遮也
秉法羯磨別
有眞本。是即吉水空師初學鈔中所記授菩
薩戒儀一卷妙樂撰智證注者是指背書爲
注。蓋亦非全
無傍
注也
又高祖著一乘戒記示其結界法記 中
所示
但理結界。若事結法三種界等。其結解
法皆準聲聞藏故具載于羯磨章
等。即由此
式。豈不盡美又盡善者哉。然吉水師注妙
樂撰。私竊檢之。間有山家添文。是故阿覺
大師即定高祖撰吉水稱原。時澤從
後。非有兩本
是爲別
授戒儀一軸又雖與之灌頂。而非受與三
密行法。故縱未受三摩耶戒。亦無被越誓
罪。傳其私記而可知焉此亦
一軸
故葉上闍梨
云別授菩薩戒有傳教大師元意不可顯
即此之謂也。又諭北京律師云。但大
師元意全不可示之乃至 別授菩薩戒不正
者。授其戒行其戒人之苦乎。汝何苦哉。損
道墮惡道。汝代受苦乎法門之諍今古相
似。蓋亦君子之所作也。又通授法者。斯三聚
羯磨通及一乘沙彌等共乘并小七衆其餘
一切六道含識。故名通授。然非無別。若別
授具戒者。其羯磨詞殊秉求受一切出家菩
薩別解脱戒。若通授結縁者。其文惟秉求受
一切菩薩淨戒蓋欲求此分受者。其自一二人
至幾百千人於五十八戒中預
記所求戒若干及與其諱以進傳戒師前。師作法時自
安諸像前。是約下衆有識別者特願分持隨行。所
謂愚童薩埵中別有大心者也。其餘實結縁
中結縁。又下一等。然望之鬼畜類。寖爲勝也
是故六
祖斷求受一切菩薩淨戒句云。此有在謂下
二衆
也。然此中自
攝出家下衆
與出大僧
大尼
之別。今登壇在出家
上衆故羯磨中淨戒之句臨時進不之好。又
云。大論四十九卷在家出家差別。故羯磨合
異也是正一家所以成立二授不同也。
此式亦別有一軸一函所謂普通授菩薩戒
儀者是也。此亦依律所説。且傳戒師秉羯
磨別當其時。有所結誦印言。皆從烈祖
而出。悉是法華一大圓教祕密乘之式者也。
若其分持者内徳縱如均提及維摩。隨外迹
斷所持。則限二篇合五十三及四十八戒
耳。是全義記意也。於今圓具佛戒非結縁
何。又如正受戒者。若其沙彌憑本律説。不
止十戒。更有四夷文有五夷。今從阿覺大師合其
初二名云菩薩四重。荊溪云五
夷三蘭二提一吉戒種
雖少該攝極寛是也
五殘三蘭一提一吉等別
文殊問出世
間戒品出
在家二衆亦五戒外更有當位
若干戒法。如斯諸戒皆大律下衆所受者也
文多寄漸悟行戒相。而説雖然。全是
大乘信士所正受相也。非兼行寺戒
是此下衆所
應之戒皆是別授而所發得也。梵網二篇三
聚具戒善戒重樓第四級戒。何得用此爲下
位戒。故四祖斥云。自屈大乘獅子戒品抑
入野干孔穴是喩小乘沙彌。此與一乘沙彌相去
實遠。況與一乘僧戒對望。此校甚得
之律儀佛眼叵覆。四依豈漫發此言。亮
之察之。故大律中或有別授別持是約九衆
當位具持
或有通授分持依廣釋文具歴諸戒分
人法共別四句。詳如別章
其別
授別持者九衆隨受本自殊別。是謂各位戒
也。須知非惟僧等五衆受總相戒所謂十善
性戒也
其出家男出家女。亦若期佛身受持八戒
者。必誓總相戒。又受其別戒。本律十善
戒經
中説
若毀八戒十善倶滅即其文也。是此十善其
護持相稍與在家不同。又與在家二衆分
受五戒者不必與總相戒若在家二衆期未來
際全。受五戒者須
受與總戒又授別戒。出家男女縱受八戒。若
戒惟一日夜等者。亦不得與總戒。宜斟酌焉
全非
類也。又復應知若今具戒者其三並倶依總
相戒。蓋本律三戒者由爲各成六度所制
其配諸六波者如妙疏釋。須識實乘菩薩
始受總相十善以成六度門基。中誓六波
羅蜜戒以爲具足戒。後期六行滿以昇究
竟位。始終雖別。其行全同。六度制止六蔽。
無乃不大士律儀戒乎。是以菩薩律藏明
其受捨法外。多惟明六行相者。以執小見
輒讀其文。都似不律藏者。深察斯義。則
方至信所以爲其律部。是故以要言之。
則各以六度成其三戒。爾本律之中指其
具戒名六波羅蜜戒者即斯義也。若約所
誦。則五十八戒以爲別脱。處中開此。則凡
五百戒以爲別脱。仔細離此。則一千以爲
別脱。餘二可例。若從觀行已往。因其三
 三妄厚薄而雖顯否稍異。終至八
萬四千無盡要法亦制止之以成別脱。初
住以上方始彰著。若卷懷之。則如上篇聚
始終唯在一心已。故倶密中説名菩提心
戒。玆知理密大圓三軌是於金剛寶體
開衣座室三耳
四安
二篇戒相合説爲
身口意誓四也
等其何可不稱戒。勸發四
是體相倶合以説四種也。蓋此三軌等皆是轉説梵
網戒體相者爾。人不驗之致誹謗咎。若此三種各
配三戒。如常所説。全出祖承。則
他尚貴。然不信者非一家之徒也
亦然。例識倶
密三句五轉等古徳亦斷爲戒法者。要其所
歸祇是以菩提心戒轉成之相也。其雖如
是。修發從縁。是故待具二篇三聚方名
凡夫眞善菩薩。即是一乘比丘者即如前記。
須知今戒經雖舍那是教主。其所結戒但不
特爲戴冠被髮聖位大士。是千與千百億
釋迦各於本土中正爲求最上乘凡位菩
薩而所覆誦之出家戒也。而不惟六無畏
若就圓位。是當
名字内外二凡
出家木叉。實是四十二位
諸大聖衆所常誦也。蓋依六祖注。道俗既
異則特存通別傍正異。豈不難思之戒經
也。其通授分持者。於三受門其二篇中一多
隨意各別誓其所能。以故三聚受體似
同。所持具分大異。隨行寧同。譬之雖同是
人而壯羸有異。是就戒體而比也。又喩雖
同是人而少長有殊。是就戒行而挍也。是
謂結縁受持。斯乃非與菩薩進具同時行
之。故高祖論雖開示通受別持明據點有
大乘律宗之在。人絶法滅末學未達而已。彼
云。當知出家是指内
七衆
在家是指外
二衆
雖通受
是指三種
律儀也
而僧是指内
七衆
不僧是指外
二衆
有別。
亦具大僧
大尼
下七
不同既有通授別持
是指分
持而言
文中又自含蓄別授之意。可知有
別授具持。故六祖曰。圓教所詮通僧俗。俗
通僧別等圓教之語攝二
密所宜識焉
又云。羯磨文合通
僧俗二衆行此羯磨。但別受通受其詞須
別。若於別受合云求受一切菩薩別解脱
戒。若爲通受依常唱耳。依天宮戒疏及天
台曠疏須用二義。有僧俗形儀不同持犯
差別又注請師詞言求受菩薩金剛寶戒
云。令別受時須言求受菩薩別解脱戒。更
復注云。此但請傳教之師。次請衆聖爲授
戒師等慇勤消釋須銘心肝。故葉上闍
梨破北京律師謗山家云。何況如來設教區
區大士弘經品品。傳教大師別授菩薩戒有
何過失又云。予代大師救汝云。開三惡
之門戸。可哀可哀凡若斯者皆由有其
別授儀戒。然先輩認中古製造戒儀以爲山
家親撰。云順方土風初加神分等者。未
見正本故爾。據六祖雜記。神分法施別設
其位而行。非有高祖親撰加神分一科也」
其二十問。略聞宗意似可信者。通別二受自
他同異。請更示之
答。受既作授則名亦殊。況其義乎。南京中
古鈔者未曾諮禀其義妄議今宗者。良顓
蒙之甚也。今先明他家。其通受法。慈恩西
明據瑜伽及地持以示方法。惟是自誓無
有從他。亦是爲總受菩薩三聚。非爲誓
受聲聞大戒也。其別受法小律七衆別戒。所
謂苾芻非自受等也。近如南山疏鈔鈔 中
有受
戒録集
篇。往檢
又如諸部羯磨。次明今家者。其通授
法原據義記。廼以今具戒通及于下衆也。
此之大僧別授。則戒相不具。具如前明。其
別授法純依大乘律部而授菩薩九衆別戒
也。而其受法無論通別。皆是從他是與聲聞
法從他受
異。故傳曰自
誓而從他受
必用一傳戒師傳即傳持
又傳授義
其餘事
儀多準聲聞而秉。故或十師或五師等用不
適時。若就印度論其實者。聲聞權法皆從
實戒制起。故弗此準彼。彼準此耳。而如
今戒經所説。於支那國獨彼台山。是爲大
乘僧戒。他家判之止爲通戒此與今家通授
其旨永殊。準上

故戒儀注云。大唐多有通受他家皆
然故
少有
別受惟局台
宗故
故作羯磨不載年滿二十三衣
鉢具等言且準他
式故
今此壇上多分別受是局大
僧。下衆
各位當戒別授不須登壇故。
然大尼受戒亦用壇與僧同
少通受下衆通授不
必壇上故
已有著衣等事。此皆據教謂是七遮十事
皆據律制也
須始
終必載年滿衣鉢具。若不然者別受不成。
決定違教誤。又云。七遮外可發問年滿二十
三衣鉢具父母國王聽不。若不然者不得受
別律儀也。又云。大小二律用心各異。別受
儀式多無差異斯宗非曾六祖精簡。別授
永沈祖承如玆。然是不信。則實木頭之比。
若受小具者。唐朝諸家必依三師證。是故
上古和漢傳律未有用通受法誓聲聞別
解脱戒者也。但除他不了者。而台山正傳
別授大具傍行別受小戒。其尚且請十師
全順小律。況他家專小具則與習小助大
異乎。宋朝以來授法不正。那足議之。又義
記列六種授法此中有權實
異。其義可知
及荊溪戒儀等亦
是因之受大乘三戒通別不同。蓋依羯磨
進不等異。略如上述
誓小具法。又中古嘉禎年間。他據瑜伽誓
五篇。然是尚被窃議是指先哲評云但成
菩薩性不成比丘性
是既
違背中十邊五之律制也據瑜伽説。於小具
中既除不等學戒。故
又復須知兼行寺法必至第三級發小具體。次登第
四級遂立其不等學隨行。是故得稱比丘菩薩。顧我
本朝亦中古來小具受法既不全正。有識學士宜專秉
受圓頓具戒而可也。況他輓近受法那足依憑焉
故更有寛元一擧。是實受五篇法爾。既其
如上。則有小乘大戒。又有大乘大戒。故戒
論云。此戒爲大乘大戒有云。大戒大字
恐剩者未考也
又其受
戒有聲聞進具。有菩薩進具。是故又云。小
乘能授凡聖十師也。大乘能授但十方諸佛
雖大如是。細論則有小共獨之別。而
三寺戒四科法體
行相
各異。故論又云。菩薩授戒權
是指玄弉
羯磨文
是指瓔
珞受法
不同。又云。地持是惟總受法
故。又局漸

梵網是有通別二授法。又有漸頓二受別故。
雖有二受尼當漸受。須審祖承
法不同。又破斥南衆云。雖大乘布薩不
擇未受戒鳴呼自非新宗所傳安可得
潤舍那圓具之妙戒乎。高祖呵他失曰。今
振六統威勢遮千佛大戒大戒猶言
具戒也
不是舍
那子亦不是釋子高祖折伏其至于斯。又
攝受曰。三論及法相律僧及華嚴涅槃及法
華諸宗諸師僧。一人不遺漏。倶鑑一心鏡
同歸三徳藏。又云。六統群釋護法故。内住
慈悲現麁語大士二用大矣。方今禪云淨
云有唱大乘大戒。或自或他非無奉此佛
戒。然未有人悉斯宗。實不惜乎。希停意於
玆同檢今依律興既倒法幢以謝十方三
世之恩矣
其二
十一
問。山家傳圓三學以爲行者方軌。偏小
三學不許用之。然如圓人時用無常觀等
而爲助道。於其定慧或借用此。於其戒律
初業永制不許。何耶
答。定慧二學理在虚通。不同戒學事相差
別。是故不妨暫時借小資發。其猶皂莢
灰汁用助清水也。又假令圓人且用無常等
助。未曾聞借其析空觀。何不思甚。矧戒
是事儀必關持犯。寧與彼同。又一受得竟。
則常恒隨身。其猶金盤玉椀不可盛麁食
也。何況暫借竟樂不能發之。故六祖曰。若
無樂小之心。於聲聞戒不得也玆知非
定慧之例。又律儀發得者散心及以未斷惑
者尚所能之。與定慧殊不惟二三。南山
亦曰。律相指事。事雜叢聚識知持犯。二藏
論理。理在虚通而此之師宗於四分則
不敢依菩薩律藏。故概貶隨經之律。山家
宗於梵網。則不許混聲聞別脱。故斥稱障
道之戒。二家立宗深究律範。若謂此邦一
折中南山。諒不是井蛙之見乎。然他多宗
四分及應理。既不關我。我何責焉。近有托
跡本宗之徒不精台荊一相和會泯失舍
那制撿却不傳習佛祖禀承。過哉
其二
十二
問。山家弘傳圓戒以爲宗門永規。偏小
律儀不許納之。不審畢竟有何深旨
答。諸佛出世本爲一乘。小機不達且施三
權。其機已熟會三歸一。是以開權之後唯
有一實三學。而如其戒經。雖開顯終極席
亦常所誦是見于
古抄
衡台兩祖昔所受聽是正
高祖語。披
傳可勘
今佛既然。諸佛亦同。高祖傳此最
勝三學以惠宗徒。澤其深哉。佛祖之道布
在方策。人胡迷之。須知圓戒本宗梵網。
所用義旨以法華爲宗骨。瓔珞占察用爲
司南。諸部大律以爲扶疎。傍準十誦及諸羯
磨也。若指所誦則今戒經是也。四祖論中
論之已竟乃曰。貴在得意可以了察諸」
其二
十三
問。台荊諸祖皆悉受小助大。大師何故
但弘大戒不用小助
答。四依攝化各隨機宜。何其局定。然台山一
衆以小助大且有二意。一者陳隋之時大律
未定。則智者未能開宗故。故荊溪云但護
篇聚。於梵網八萬律儀未爲持相。但此
土器劣且此一字須著
眼莫輒看過
以小具律檢助成大
具律即是此義也。二者台荊之意支竺
俗別。則且和於他僧戒故。故荊溪云。理雖
如是方土不同。此土僧徒有賢首慈恩乃南山
等徒。指此云僧徒
不簡大小。西方不爾。一向永隔。然四依
是指諸
家祖也
出世必大小並弘雖言必並。南山唯小。
慈恩專小。賢首兩兼。台
山專大。且順其
多故云必並
但隨物機縁通局在彼文指其
並弘爲
通。指其唯小爲局。
彼者指其徒機縁也
二意中初云且以後云
理雖又或隨縁。應知是不獲止而然矣。披
藥王品記方知斯旨。若究其素意。則雖台
荊諸祖而在宜立當宗。故至剡川遂取義
記刪之補之始全本旨。是大律既備則令
別開其宗也。況復高祖西遊之時乎大師唐貞
元二十年
遠入彼國。然斯前六年西明照師始撰大律爲二十七
部。於玆菩薩律藏方定。是宜取爲依律。故歸朝後獨
得創立衡
台正旨也
故異初釋。又彼祕要之書荊溪不
解四明不釋者蓋有所以也。若令荊溪下
毫。則當如剡川。若教四明讀於補疏。即却
製鈔記也必矣。以宗彰故。以舍那制意既
暢故。又本邦縁異。則特取大乘寺以爲準
則。是便此土機縁既熟以宜習佛乘也。是
故高祖依憑集序云。圓機已熟圓教遂興。又
阿覺廣釋惠心要決並云。日本一州圓機淳熟。
故異後釋也。鑑眞護命内鑑冷然豈暗于
斯。各弘本宗淘汰圓極佛戒。顧如猪揩金
山風増求羅歟。自餘不足與論而已。大凡
一家諸部違文既別料簡。豈可求備於一書

其二
十四
間。輔行定判先大後小座云。入大大次
第坐。入小小次第坐。然北嶺則是純菩薩僧
故。令本宗但是大具次第。無有小具人。若
與他共座。云何次第
答。台山專和他。是故名字初心亦復假受。陳
隋已來闔衆然故。是以先大大具臘者於
他無用故
後小
小具臘者於
自無用故
釋此如玆。又一存開會。是故設
先小後大説先小臘則自他
倶有用故
若得此意。則無所
不通也。然大乘是隨自實説究竟永範。小乘
是隨他假説暫權方便。蓋是所以機縁既熟
則必迴小歸大具也。由是觀之。據實定
位則宜大前小後。而荊溪云入小蓋指入他
家小具衆
中時
小次第坐。是且由爲與他六和。玆以
其釋局在先大後小。古迹引師説云。據實
菩薩雖是在家。坐於聲聞大僧之上如阿
闍世王經文殊將二千在家在前而住迦葉
等五百聲聞在後而坐凡衆經中王子譬
於大士。庶民比於二乘。如彼王子種姓尊
貴非庶民類。然有王宮尊貴爲上閭里鄙賤
爲上理耶。今亦復然。然是約大小兩寺二
衆。其兼行寺一衆祇是善戒共
乘菩薩爾
須在聲聞衆中
而次第坐。又輔行意既專和他。則遂未免
閭里庶民爲上之類雖同兼行。竺土台山
其相稍異。理須細簡
爲不
得止姑設會釋。豈其弗知舍那本懷全不
然也
其二
十五
問。大師別傳載捨小具事。近代律者不
信者夥。謂荊溪既云轉成無盡或云堅持篇
聚。山家豈可違之。況是與彼惡律儀全異。
那爲捨此。何矧西遊之日亦懇請十師而
再受此乎。本傳所記決非忠師之筆。定知
是後人妄加也。又其信者及事於四條式而
解云。回小向大亦令其人捨其小具向大
乘也。二説孰是
答。倶皆不充當也。蓋大師是宗主。是故實
捨小具純立梵網具戒特具所謂圓之五
徳方成一家開宗鼻祖。而示直往菩薩律儀
以垂塵劫大人行軌。其益實大。奚堪以轉
成臘爲一家主也。和漢兩受小律具戒一時
捨此也必矣於台山淨土院受菩薩具戒來至
捨小具。既歴十有二年。圓臘亦滿
十夏。
可知
既捨鐵鉢加法木鉢。事合小制捨法
亦會大律行事。至驗二律相違人自信之。
野山大師寄書我叡山述靈山同遊之往。藥
王降誕智者懸讖誠不虚妄。貧所樂法胡爲
珍存。是特眞久修大士得業薩埵。嚮示兩回
假受而假住兼行寺。後顯内證亦示捨小
也。座主記并別傳實録如何加妄哉。四宗血
脈之内戒系其一。傳及于今則向九十世
若從智者大師則六十三代。是稱之靈山相承。與臺
上相承並行不戻。若嗣此者方得稱山家眞子也
既題曰天台圓教菩薩戒血脈。須知此圓菩
薩戒即大乘比丘戒也。是以令其後葉不依
聲聞比丘而永殊嗣其菩薩比丘戒統。故無
小具戒系。然言不捨。弗破顏乎。又回小向
大式屬宗徒爲去彼歸此者。何爲令其捨
哉。然若回入竟則義當捨。以先臘皆轉故。
故其行事亦惟依大。猶如熠熠日出無光。
小共既歸實戒。則以無二亦無三惟有圓乘
具足妙戒故也。然有未曾夢解當宗絶待
圓戒而眩終南一家之説謂法華明開會
所謂汝等所行是菩薩道等是約迂迴
入大之人
而安樂
行云不親近貪著小乘三藏學者是約迂直
兩受之人
經之中而其不同如二佛説。暗顯實妙戒
如是其甚何。豈惟此人。凡百口於開會者
滔滔皆然。其愆由兼講他。有會之云。汝等
所行等者。回象乘入神通乘。故云是菩薩
道。二處雖不同。各有所約何如二佛説
此説雖且得。而未全快。以是未了既回入
受今大具竟全其本所行而亦依四安制
故得實言是菩薩道也。其荊剡之判如皇
璽有。曉善之跡憑據存焉。然領會者殆稀。此
義尚然。安識戒鼎之全味乎。又海抄中約
開廢二義及以按位昇進二開以辨三周聲
聞受不受相。雖頗可取未全盡理。斯餘式
所言初久兩業及假受并得業相。近代異説
大紛式論之宗。既別章詳。故不悉于玆也」
其二
十六
問。百夏比丘未受菩薩戒。前一夏菩薩
下坐。既受之後在上而坐。此説可用乎
答。此説雖出他家。與我荊剡意同。小戒轉
大功由受大乘戒。是以未受大戒。倶是聲
聞非是菩薩。由此言之。則與聲聞僧坐。
以菩薩僧應爲之上座也。故古迹云。後受
菩薩授。聲聞夏雖多依菩薩戒次第而坐。
設先所受戒是指
小具
後轉乘時方變成是謂成
大戒也
文他尊重梵網戒雖既若斯。而未了知是爲大
具。唯識菩薩尊重。而未全領此亦比丘。縱令如
玆。約一向小與一向大
分其上下義自爲充
蓋是大小對判一往而
已。寧及當宗之盡制旨耶
其二
十七
問。一心戒文載。勅制以南北兩寺受戒
前後定其座次。此旨如何
答。古迹釋第三十八戒引諸説中曰。一云。
不問聲聞菩薩差別。但先受戒即在前坐。
如智論説文殊彌勒入聲聞衆次第坐
文所載宛與此合。雖爲和諍曷爲違制。乖
教背理。王公何順。矧是上古護法人君。又
五天三寺行相遙自符契入印等文。授決集
中故擧西國三藏親説。水火如彼。奚會一
寺。佛世既不同居。其相華手經出。三寺芳
躅最足規矣。烏乎北嶺傳律三歎有餘。傳
密兼禪。妙會台教。郢中白雪調韻尚下。新
宗之稱不亦宜。斯三學玆備。清範倍高。四家
金石引商刻羽。倘不精揀陷墜流俗。欽奉
絶唱勉旃和旃
圓戒指掌卷下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815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822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