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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戒指掌 (No. 2384_ 敬光撰 ) in Vol.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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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但爲攝律儀聚已也。然如所言。則祖師
造論不能顯揚直往七衆而翻成顯共乘
之戒。寧其然乎。是以論云。大僧之名雖大
小同。而天地殊。由是義故。聲聞教中藏通
制二百五十及三千威儀名爲僧戒。大乘
此名關渉五教。
讀者須辨其違
教中別圓
制三聚淨戒是亦同通
五教菩薩。
宜須簡擇。
具如下論
十重四十八輕是簡通教菩薩四夷四十
三輕與小篇聚合以爲
律儀
及八萬威儀是亦通別教。
須擇從圓實
名爲僧戒。若
其出家於内五衆五衆戒體皆依別授別
持而成。具如別圖
而分前
是有別授法故。非言
通授戒體成辨階位
若其在家於外二衆。
印本在家下亦有
二衆二字者衍
而爲次第文此亦準
上可解
然至次下
示其證信特引當律。何若或説。況所引律
文中元有説示通別二授兩段。其相亦明
著乎今宗所明二授之相律文雖顯。
識者尚闇略解其文如別部注
然他未會
悉檀被機則其律制本有三種而其體行等
亦三寺頗別小乘寺律被小宗諸部機。兼行寺律被
權大乘機。大乘寺律被實大乘機。而今
此權實者異于四祖所判顯密也。玆知一家以華嚴維
摩等圓教亦爲理密眞言乘者。遠合彼大寺施設。
如彼相宗徒云若於梵土無大分權實者。賢執自
宗而不深領如來設教網格故耳。蓋不足駮者也。
若別教者。於顯密判
則定屬顯。其旨可審
大紊法王律檢。可不悲
哉。又世既知法華十如華嚴十法界大論三
世間以立三千法華實相瓔珞三觀共成圓
觀稱爲冲微法門。然未全曉普賢觀三師諸
證以立受法。法華一乘梵網瓔珞二篇三聚文
殊問經十戒八戒善生五戒等已上
戒相
及以究竟
實義五衆單菩薩
階位
共成當宗。顧見未逢指要
之人故歟。彼既無怪。此何有疑。非四依
師則安立此妙宗。宜深尊信也。然或有謬
於涅槃開會之宗謂三寺差別但是滅後弊
風者。或有漆於齊制五篇之文謂其異倶
關定慧不同者。或有黏於假受小戒之言
強曲本宗者。僉是由全未曉如上文義。若
聽今説。情執融消。論其行事。具在別記
凡七卷九
十六條
欲識者閲焉
圓戒指掌卷上


圓戒指掌卷中

        園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
其十二問。有云。四祖依憑占察而證一家之
義。然當代人師全不信之則叵爲證。斯説
如何
答。他之不信。闇當宗義旨也。今家祖述此
獨大乘律制憲章直往五衆。豈惟四祖。蓋六
祖注亦援此律而證成焉。今且示其一處。彼
曰。汝年滿二十不。究竟賓義經上云復次未
來世諸衆生等乃至其年若滿二十時乃可如
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等文今但略
引牒之
依用如
之。若黨他不信。何不自入彼而翻辱於
祖教。教理二證茍既彰灼。則於我無復傷。
須熟省察。他中古律匠輒於當律作共乘
解。可謂錯矣。是不得鉤索大律玄淵故。
局己分而領爾。例猶慈恩之賛於法華。誰
彼解爲實義乎
其十三問。一家依占察立大乘五衆。上來聞
之。梵網瓔珞求其的證。何文然耶
答。審察脈譜口訣。是此二律蓋二篇三聚具
戒之所據也。非謂下衆諸戒亦出於玆。就
中初依戒經示具足義。憑義記意。上衆
得具持之。下衆不能具之。是以所其分
持。下衆出家有五戒闕。在家二衆有十戒
闕。若合其兼制支戒者。實闕許多律儀
據祖承意。其沙彌者闕四十
戒。優婆塞者闕六十八戒
其器未任具持故
也。二篇既然。則餘二亦隨闕。況傍生已下
何其論持乎。六祖決通授爲傍。良有以也。
驗今戒經正指秉大乘白四是通自誓從他二
法正被上衆上傍
渉六趣故。有下衆白四有納具白四。
不全同也。偏執小制勿疑廣釋等矣
 已得具
足三戒人説名比丘比丘尼。判別授爲正
亦此之謂也。剡川大師曰。設不曾受聲聞
律儀。若受菩薩戒。亦特辨三衣加法受持
乃至受法同聲聞。但云菩薩一心念我假名
菩薩比丘某甲爲異云云 一家釋文蓋有如
玆。是不信者熟可信哉。高祖亦曾引擧此
疏以結開顯大乘大僧戒篇。既無小具而
稱比丘。台剡兩疏究宗意在。若乖違者全
非一家之脈孫也。自今以降勿學本宗者
言通誓三聚以成菩薩二百五十以成比丘
傚顰於他家也。世皆識大乘之爲貴而獨
於戒律却祝小宗。何無他。咎由不盡意
於斯耳。我者吾和尚存本律明三品得戒。其上
品者是單從他。中品自誓
而從他。下品惟自誓。今約中品
得矣。蓋高祖入唐傳戒之本旨也
 庸闕依止一家
原律部具。胡不繙之。不則違本律佛藏
制。背宗之罪亦莫甚於此者也。吉水空師
列諸宗相中初學
示當宗及其依律云大乘
律宗傳教大師所立也。地持經瓔珞經梵網
經等乃至具如目録可不覈乎。次依本律
瓔珞示三聚戒。受學品云。佛子吾吾子麗本無
今從蘗本
今爲諸菩薩結一切戒根本凡無有物根本
而非具足者。
當知小大權實顯密諸戒皆是從此三聚
而生。故又説言悉從大乘出。須善翫味
所謂三受
梵網二篇爲之攝律。則必並今餘二總受。大乘具戒
根據斯在。若授聚爲僧篇中惟引占察以證直往。
則證此三受門與占察三聚全一也。六祖
褒稱爲正具足者即是也。學者請審擇焉
攝善法戒
所謂八萬四千法門。攝衆生戒所謂慈悲喜
捨。化及一切衆生皆得安樂。攝律儀戒所謂
十波羅夷。佛子受戒有三種受等自下明大
毘三品得
戒相
往撿
然此典中三説十夷。其相與戒經同。
則知此二律中倶説名十波羅夷是大乘比
丘根本中根本戒。猶如小律苾芻四重是其
根本也。而後三教機雖同聽之。斯無盡戒
別機則便爲無量解。圓人則便爲無作解。密
者則爲不生解。然而此十重隨境分相自
成六八。復成五百。復成八萬四千。復成無
量恒沙戒品。或流作權。或出作小。玆知是
爲一切戒根本也此外更有根本總相者。本律中
説十善者衆善根本者。是所

覺知
又復當識其根本戒乃有總別也。三受
門總十夷等別。瓔珞總別雙擧。梵網從別略
總。賢首疏等以此十夷名爲初篇。四十八
輕祇是枝末雖是末戒。而亦一一一法中道
淨菩提心行相者也。而其支戒五百一一亦
然。古徳順彼呼第二篇。是此二篇出家菩
薩具足木叉。故荊溪云。若立圓戒。須指梵
網。無非具足文無者是禁止之辭。以誡南山慈恩宗
徒不信台戒者。若於小具持相
荊溪判筆去取適時。剡川斷記順於時
處。台山兼行其相可見。所宜明也
既是僧戒。則
非下衆所具本宗律徒今有存輕沙彌名
者。是即妄摸南京之甚也
故本師
説五十八戒竟曰。汝等大衆當一心學波羅
提本叉歡喜奉行豈不大乘比丘別解脱
乎。餘二之相略如前述。玆識瓔珞三戒本是
獨乘三聚而與實義律説無違。豈同善戒
地持及瑜伽等。應知占察比丘約具足三聚
也。若他中古説文理不盡則叵適從焉。如
善戒經中説菩薩戒者不同波羅提木叉戒。
此是與今戒經異正制共乘禁戒。故於彼
中其別脱名讓之聲聞藏中。是以然也。然
非以彼二篇不爲律儀戒也。又一家會言
無別菩薩戒者。總指若斯分齊而已。世
有辨今戒輒設祕密文言。狂斐特甚。又復
須知三聚淨戒他亦受之所詮義趣與今天
殊。是四祖之所製其篇。六祖之所消大
律。又戒經中約具木叉説諸比丘。是高祖
之所以立式式且約別脱立若依戒儀則高祖
亦就三聚爲具足戒。理在絶言
水之所以釋經。説雖有異。義終一揆。豈惟
是已。又戒經既列三受門義經末五藏文即是
也。其義見于廣
釋及永
徳記
本律亦擧別脱初篇。縱其文異義全
無違。是故一家諸文或總別此二倶在僧尼別
戒之中。以此望
彼總相十善。則成兩
重總別。所宜知焉
倶擧曰制三聚淨戒是別中
之總
十重四十八輕是別中之別
餘二亦然
等取八萬
四千威儀
爲大僧
戒。是則宗義從來非無異途乎。斯乃新傳
獨拔之妙宗叡壇之所從而興也。又華嚴中
既有徳雲海雲等諸比丘。全是初頓會座。則
無乃匪圓具三聚大僧耶。亦有優婆塞優婆
夷。見經説相尚非共乘四衆。況是小宗五
戒信男女等。其沙彌相廣釋等詳。即是不謂
實戒七衆二四七九者祇是開合
異。非有相違也
何也。然近古自
台律一弛本。世乏精當宗人。是以或有筆
其僧戒相而謂直往菩薩但持十六條戒
已者。雖其文是指佛祖正傳
菩薩戒作法也
正。其解則失。或
多謂唯持十夷六八而已。是偕未討其餘
二攝屬何等全然。至漫費言。或別有解戒
經一一如法謂若不兼小則諸事業叵奈
之何。蓋此等悉由未全領法華開顯妙律
兼未見聞眞絶待行事也。秉羯磨例正出
剡疏。或存師承。百一事業安所闕塞。是
爲圓頓秉業止作二持之相。人皆聽從一出
多。又識從多歸一。然於戒學未達于玆。悲

其十四問。華嚴徳雲海雲等者。其文既出入法
界品。是彼經後分則至方等般若。然則如經
中列文殊所化及舍利弗弟子六千比丘。皆
是回心向大者。是知徳雲海雲亦應兼小比
丘。豈敢以之爲單菩薩戒人
答。以舍利子所將而類徳雲等者非也。何
者經説。海雲入於大海三昧化出蓮華。華
上復化於佛而云我於彼佛所千二百歳
受持如是普眼法門以此測度。非是應
佛壽量所可能化也。胡將通後難焉。或縱
應有迴心者。須善曉其義旨。其迴心納受
大具竟。則無復小戒之可見也。故與善戒
瑜伽共乘兼行不同。剡川云。先小後大一切
倶開。祖判如玆。寧得謂諸兼小之人乎
其十五 問。中古以來他宗於瑜伽而新立通
受法。謂小乘七衆戒即是菩薩攝律義此外
無別菩薩七衆戒以占察瓔珞而同。今何
以其占察而爲當宗五衆之憑據耶
答。他正宗於瑜伽而以瓔珞同者。蓋想由
是迷靈芝鎖四分鈔云三聚戒者出瓔珞
經并有經中明自受等文而不曉了其制
廣狹不同。廣狹即權實殊別也。又以占察同
者。爲大律諸部文義幽玄輒難探其賾謬
致混焉也。今辨瑜伽與占察別。兼示一家
傳律網宗。夫瑜伽明三戒有下衆戒之與上
衆戒。就中上衆三戒者。即彼第四級戒。而其
授法是玄奘譯羯磨文是也。古徳稱諸通受
從他。豈是單自誓法。又占察者明獨菩薩具
足三戒及自受相。此與瓔珞下品得戒之法
同。以二律制與瑜伽制相比。三戒廣狹受
法自他非無其別。按瑜伽戒有共不共。以
十法行六心觀察爲攝善戒。十一種法六處
攝行爲攝生戒。四重四十三輕爲律儀戒。此
三聚戒於二乘人則雖不共。若於菩薩還
與小共。以第三級僧戒共爲律儀故也
第受如一
卷善戒經
蓋是興方等及共般若會爲漸受
菩薩大律説之名
漸悟行
所令總受三戒之相。豈非
迂迴道菩薩哉。然他律匠自會以此三戒
妄雷同之占察説相。其失延及本宗。是由
襲他不會四教判律之宏格也。況識今三
寺五教勝劣者乎。其謂無別菩薩七衆戒
者。幺&T060908;特甚。妙玄既斷菩薩戒相。云今明
三藏乘無別衆不得別有菩薩縁覺之戒
荊溪釋云藏通兩經不別列衆。但出家者
在出家二衆。在家者在在家二衆故還依小
乘二衆律儀次第。是故二教無別菩薩戒。故
大論三十八云現本第四十四(十四)
係大品。三十八
以釋迦無
別菩薩故是約藏通故云釋迦無別等。反知約別
圓機則舍那爲教主有別菩薩衆也
彌勒文殊在聲聞中次第而坐因知言聲
聞戒外無別菩薩七衆戒者是即界内二教
意也。亦復得知彌勒文殊依本教別圓密
不往而入聲聞衆中則但純依大具先後
次第而坐。是乃如來爲攝界外機縁而所
施設散説諸部大律。豈不一向大乘寺行
相。當識通教縱大乘法。其戒惟僅加後四重
四十三輕。若其僧戒還以小具爲別解脱
戒。則餘二聚亦隨偏狹。故山家曰。菩薩授法
權實不同。又戒儀云。受小乘戒如月下遊
然以今實戒望彼五篇。則小具月明怱成
螢火。相似權乘三戒正如月明。獨有別圓
密戒。可以喩日光也。智者亦云。他云梵網
是菩薩戒。今問是何等菩薩戒是徴四
教也
乃至
知於經論二藏分大小而於律藏則未了有大
小別也。善哉當宗曾分四別。四類既頒入。印五種亦
可自分。於玆始不惟究智者意。
終得盡如來立制之難思矣
若作別圓解者
可然。何者三乘共衆外別有菩薩是所謂大乘
比丘者也
故別有戒乃至此説猶是待麁之戒耳文是約
相待而
判。可見梵網戒法既如是能待妙戒也。莫嫌兼別。
咎在機縁。何關佛戒。若約絶待而釋者。來至法華
則以此能絶妙戒悉開小共二律諸戒應知今一乘三
聚具戒是絶待極者也。高祖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當
知不是直往菩薩之行。是則回小(具)入大(具)菩薩之
行也已上蓋當宗意者。以其已受大具竟則惟有圓頓
具戒而亦無二三也。故妙玄次文明絶待相云三歸
五戒二百五十皆是摩訶衍者。意在于玆應識回小向
大者。是回小具歸向大具之謂也。高祖亦不言乎。
迴小向大者一乘正義也。元如斯妙旨與南山意優降如
何。何不思之甚。更至對第二十五問點示回入相。
入若領此。則知將今圓戒往望鈔家圓談缺具麁妙
無譬之可取。豈非是絶待之
無過於此者乎。學士了之
須知實義律檢明
此別圓五衆之制大律説之爲
頓悟行
豈以斯法混
同瑜伽而可乎。若通教戒全如善戒等一經
二論耳。又若藉通開導人雖始終暦當教次
位亦籍如幻觀而開導之。既從乾惠等位
能了別理。則應自專於梵網具戒也。又被
接之戒如次引釋。是故瑜伽三戒尚非別教
戒。況可圓教三種律儀乎。若被接相剡川疏
明通教菩薩咸受梵網禁戒否云。且約當
教鈍根未禀佛性之戒。同依三藏律儀利
根被接入於別圓。還從能接名別圓人
義可自解。然須了知。縱別人入自通。若受
佛性戒竟。則唯是大乘具戒大僧而非是兼
行人。斯尚如玆。況其圓入通。何況別圓等
乎。荊溪云。先小後大轉成無盡戒體
祖釋分明。人一奚惑。凡圓頓禁戒其三受門
體皆無盡。眞如秋穀。實似蒼海。勿局攝律
而解雖彼正語圓人。匪言別機不爾。若別
戒不明。則圓戒安盡。融別則圓。投一家者
雛僧亦言。然人未詳其別教戒。宜矣多迷
圓戒方隅焉。竊按界内外機從本既殊則不
能無二種具戒。是故若受大具者。視其小
具猶牛跡水。戒相尚然況乎。於體淺深。故
今戒經斥小法云。是斷佛性障道因縁
山自指四分曰。執則障道。是世戒故荊溪
亦斷云。事相持戒是對梵網戒理事並全偏指小
具爲事戒耳。非謂具足三聚
不事
戒也
但能昇出三途人天受樂。不名三諦
三昧二死彼岸文兩祖倶約小律之當分而斷也。故
南山曰。發上品心爲菩提因。然其
出世果惟成
藏通佛耳
此等明文毋乃不別圓具戒與藏
通小具遙異券證哉。僧戒既然。則下衆戒亦
同然也。是以山家不屑本邦舊來三壇。遠
遊臨海傳斯妙戒用爲三宗定慧之基。於
是乎世人昉知別有圓頓三學。高祖自言。
圓教菩薩別有威儀是指實相威儀故。云別有
大小權實一切諸戒。皆歸今
三戒故。矧
於其別脱乎
不共聲聞障道威儀具如本
論。然而斯宗彌盛壓倒彼三壇終創立今
戒五壇。大矣哉。故戒儀云。若受大乘戒。如
在日中乃至遠離二死具足二嚴小乘大
戒亦得具足之名。能獲越二死不。四種教
判有誰不學。請深三省。高祖又云。夫三藏
教有三聚戒名。通教有三聚戒名。別教有
三聚戒名。圓教有三聚戒名。今正可授此
圓三聚戒等當識四教各有三聚。第五密
教合則屬圓。縱令開之。亦用狹劣共小隔
歴圓頓二種密教
倶圓頓故
之四以分其義。則毫不亂。
又須小共大一以別四種律儀。豈混此爲
一而可哉也。夫圓頓三學者何。注無量義經
上卷二
十一紙
云。戒即佛身中是指圓教究
竟果佛也
虚空不動戒
又金剛寶戒又三聚淨戒文此名通藏通。故人多
致惑。茍知今三聚者
名此三各攝其無量律儀倶無不具者一乘沙彌及
共門兼學大僧等曾所不發得其體。則蛇執頓斷。復
奚迷通名也。又復應知若夫開之則有五教大僧三
聚。然倶密僧戒與理密不全異是故諸祖但爲四種
而止又別自有三摩耶等通戒而已。別當大師曾云。大
日如來三聚之戒令受行者。毘盧遮那疏引普賢觀經
云遍一切處常樂我淨波羅蜜等之所攝成。皆是淨菩提
心第一義諦。乃至梵網經云我已百劫修行是心地號
我爲盧遮那等文 遮當作舍字。是故下文更約自
他受用倶是法身而釋。學本宗者可深覺知。勤愼莫
與他家不了三聚
淨戒雷同之也
定慧文今略之。然所言三聚
尚非別戒。何況藏通。須依義定其名。莫迷
名誤其義。又當了知聲聞三戒次第發得
菩薩三戒一時發得不可以因横果縱
而致難。略如下論
聲聞三
戒者所謂律儀戒定共戒道共戒也。故義記
列斯名竟云。此名源出三藏定慧二戒小
乘亦有。而是小定小慧。全未大定大慧。今之
三戒。則攝善法戒即定。攝衆生戒即慧。攝律
儀戒可解又非謂別無定共道共
發得。今從三學配釋
是故義記復
列斯名竟云。此三聚戒名出方等此指別
圓三聚
此指通
教三聚
不通三藏文若約當分。亦非無其
名義。今望後教奪之。故
云不
今乘圓三戒則速對破三道顯出三徳。
然斯三聚不縱不横不並不別非前三教之
所能及。是故列祖戒牒倶云。三種淨戒開三
因於初發廼知是三在性名理即。若得
登壇而秉白四一發無表全性起修。是
名名字三戒。未必開解而然。以與觀道異
故。若伏三惑則名觀行三戒此之二位倶名凡
夫眞善菩薩。亦
名初修
業善薩
若淨六根則名相似三戒是名内凡
出假菩薩
斷無明則名分證三戒聖位可知。此之二位倶
名久修業大土。然須識
知。初修業人却有假受小戒。漢土台山都是也。又久修
業純有單菩薩戒。三聖二師即是也。宜審詳之
究竟不待言也。須了名字已上發得雖同
横而不横。一君攝律
儀戒
二臣餘二
聚戒
以成喩故。六位
雖欠竪而不竪。六六妙位以同三故。蓋是
所以別人已還永絶分也。祖承説曰。圓頓
菩薩受戒之日。六即即身成佛寧其不然
乎。讀受法私記者自信其深旨。若其不爾。
則位同大覺已之言難可銷通。是名圓頓比
丘也。又復當知。圓人發得戒體亦同名無
表色。全與前三教異也。是故南嶽大師授戒
儀云。三羯磨竟納法居懷。作體謝往迄至未
來名無作戒即新譯
無表色
唯實相心以之爲體
文刪補戒疏全寫此文。人不
知之漫議彼文。愚教太甚
此與義記語別意
一。須深研味。會者方識。脈譜訣等多記此
意。何概嫌之。又此戒儀明八勝五法及以三
願。習圓戒者須披讀焉。體既實相。相豈不
然。然今本律占察中三聚皆名律儀。又三戒
皆安攝字。又令五衆各受十善性戒。如此
不共律制何得以此同共乘瑜伽説哉。開
會宗骨在開其可開。雖一切倶開。而除惟
在理。今正論事故。若不然者。安名圓頓具
戒亦稱圓頓妙律耶。故今引之證直往五
衆。一家學者誰不信順
其十六問。三聚淨戒有四教別。取證聖典。何
文其然
答。四教名者未全盡北嶺旨。雖漢土局四
舊宗本邦既立五教新宗若其高祖者順舊
爲言耳。今亦合五爲四。且順以示。以知
圓戒之實義者復自達密戒故。先證三藏
三聚者。南山四分鈔受戒篇云。此四分宗義
當大乘。戒本文云。若有爲自身欲求於佛
道。當尊重正戒高祖論云。於小乘當分雖名正
見。而望此佛戒時名邪見經律
也。可以
例知
及回施衆生共成佛道及回以下。正
依戒本合作
施生。成佛道餘之五
字是南山所加也
律中多有誠例。光師亦判
入大乘律限大師嘗引慈和記云。記云。
光師所以判是大乘律限者。不約教明
可見約教則尚是還小律也。凝然大徳云。慧光律師云。
四分一律宗是大乘云云 法礪玄惲等師並云。唯是小乘
云云 南山律師云。此四分宗義當大乘云云
 異説若斯。應知不如別立大乘律宗矣
但據師
承所學涅槃扶律豈不爲大人乎。大士奉此。即大
乘故。雖然如是。終是小乘三藏中菩薩戒不
可不
更具如四祖論辨。南山自云。次
令發戒。應語言。當發上品心得上品戒。
若下品心者。乃至羅漢戒是下品靈芝記云。
勸發中唯
言上品。故知中下非是正意。爲顯上品令知優
劣。又云。毘曇所明有一羅漢。戒是下品。年少比丘却
得上品。皆由最初發心有異已上 若今宗者。大約
四教有四發戒。若其細論則可更約五教各論三
品。荊溪既令其受者簡去偏狹發得圓廣。蓋爲此
爾。須知南山三聚於彼雖名上品。以今相望。還
爲下品藏教戒
也。末學宜明
毘跋律曰記曰。毘跋律藏録不出已
上 又據論中引慈和
記擧諸師説。則義宣折中云。有一卷疑僞目中出。
南齊永明年。沙門法度於楊州得已上 是故高祖斥云。
明知其律未分明。不足爲正
義文 曇一發正云。此云品類
 發心我今求道。
當救一切衆生。衆生惜壽命。以此事受是
下品軟心。雖得佛戒 須知是亦於彼雖名佛
戒。而是藏教劣應佛戒以
望舍那淨滿佛戒。則還名小乘聲聞戒也。事度菩薩
其戒全同聲聞之故。由正化二乘教之故。又六祖斷
梵網戒云。圓教所詮通僧俗。僧別俗
通文 勿謂舍那佛戒非是僧戒也
猶非上勝
眞佛戒者。縱下品心
尚爲上勝。況中上品
餘二中上就義明之折中云。
彼律具
三品。故文云。三種慈者有上中下。下者如鈔所引
也已上 按此師不云三品全如律也 識者認此
至云何上品。若言我今發心受戒爲三聚戒
故趣三解脱門正求泥洹果又以法引導
衆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如此發心尚是
邪想。況不發者。定無尊尚。智論云。凡夫始
學邪心中語。那含果人慢心中語。羅漢果者
名字語也。如此自知心之分齊得佛淨戒。
亦有分齊等靈芝記云。良以無作假作而生。既非
心色無由表示。必約能領顯戒優
劣前明上品。所期遠大。所納
之體定知増上。故云有分齊也
記云。三聚戒者出
瓔珞經若言名出瓔珞則暫可恕。瓔珞三聚其名縱
同其體大異。英雄欺人有如個者。末學著
聚即總攝爲義此與今宗總攝差違實
其幾許。不辯可知
小乘七
聚從教以論。菩薩三聚攝行斯盡是亦藏教當
分而已。尚
闕通教菩薩戒行。況乎別圓二
教三戒。一家學生勿惑此説
一攝律儀戒自注云。
律儀禁
惡結業煩惱究竟斷故即止行也已上 今謂攝字進退須
約界内外定分齊。莫待費辨。又究竟有二。一者界
内。二者界外。學山家者誰不知之。
然而宗徒獨於戒學致迷者何
二攝善法戒
注云。世出世間大小修證究竟修故即作行也
已上 大有權實。修有空中。不須復言
三攝衆生
注云。一切含識究竟度故。即四攝行布施愛語利行同
事亦名饒益有情戒。此三須配三脱四弘三身三
徳。如別所明已上 具別見業疏記。近在始終戒要。
宗徒亦所宜知。然大律菩薩。道俗二衆通以四攝用
爲四依。若其僧尼又兼別準行聲聞四依而已。然今菩
薩四依尚彼所不識。況倶密四攝等。又復須知一切
與究竟皆有
分滿不同也
是觀慧非定不發。即定慧二學
名通小教。今對三聚須局大乘。懺篇三觀
別配三位。此明大行須約圓修。泥洹果者
名亦通小取大。可知大行圓修其相云
何。讀者簡擇
又業疏
云。後約圓教明戒體者。若不勤察微縱
妄心。還熏本妄更増深重。是故行人常思
此行。即攝律儀可見與今宗明攝義。
胡越非類。餘二亦然
用爲法
佛清淨心。以妄覆眞不令明淨故須修顯。
名法身佛。以妄覆眞絶智用故勤而觀察。
大智由生。即攝善法名報身佛。以妄覆眞
妄縁愛憎故。有彼我生死轉轉今返妄源。
知生心起不妄違惱將護前生。是則名爲
攝衆生戒。生通無量。心護亦爾。能熏藏本。
爲化身佛靈芝既云三聚戒者出瓔珞經。
應知義立。況明云義當。何爲眞大乘。故依
彼戒本偈謂當尊重正戒是攝律儀欲求於
佛道是攝善法及回於衆生是攝衆生。若如
是則此三全非二乘所知。所以立之用置
小律。是故縱稱大乘。儻其戒者不出三藏
事度菩薩。又縱稱大菩薩。是但其慧解唯
識無境也。惠有通教分。戒全在藏教。其尚
未有重樓第四級戒。止是涅槃知常小菩薩
耳。假對二乘稱爲大乘強立三聚名爲圓
教。圓名雖同尚非通教三聚。何況別圓等。
蓋惟此律遠期成佛。則不是餘部律欲求羅
漢之類。又過彼有部。故云義當大乘而已。
縱歴七毒或逐萬境明義深大。奈其所詮
遂局大千。 荊溪所謂小乘亦有三聚戒名
即是義也。高祖亦有此言文如
前引
四祖簡
判別明本論。忝膺傳持義當糺正。又濟縁
記釋三聚戒竟云。然此三誓三戒三行三脱
三佛三徳隨擧一誓具足乃至三身三徳。一
一皆然。言有前後。理無各別。如是心受即
發圓體。如是心持即成圓行。華嚴云。戒爲
無上菩提本。淨名云。能如此者是名奉律。
涅槃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當須持戒等。
皆此意也於戲此師銷事將理。從一稱小
即大而遂至令斯梵網宗兒孫心醉四分羊
車誤攪三寺律刑。 彼設稱大亦號圓體及
圓行等。一家判之祇是藏教當分大乘而已。
何圓之有 問。非圓之責尚不足信。豈不
聞乎過海大師是天台宗裔南山嫡孫。學究
圓極行顯異跡。 故其造場之式亦非常途。
凝然師云。 和尚來朝之時隨來弟子法進曇
靜思託義靜等一十四人。 並是智解名哲皆
兼台宗。所立戒場有三重壇。表大乘菩薩
三聚淨戒故。於第三重安多寶塔。塔中安
釋迦多寶二佛像。表一乘深妙理智冥合之
乃至當知純圓頓妙極戒所結戒場一乘頓
極三聚圓壇。又示受體乃云。通受則頓發
三聚普遍之體。別受則成三聚周圓之義。傳
戒立壇高廣深妙意致如是。又明戒量乃云。
僧尼具戒無量無邊。若定數限且隨縁制。
故僧尼戒量各有三重。僧戒三者。廣則無量。
中則三千威儀六萬細行。略則二百五十乃至
大智律師云。托境而言。戒則無量。且列二
百五十爲持犯綱領已上尼戒亦爾。故僧尼
二衆受具戒時。並得如此無量無邊等戒。
量等虚空。境遍法界。莫不圓足。故名具足
按南山一家過海後葉諸徳所譚皆亦
若玆。其不惟此一師。凡如是尊妙戒誰謂
之非圓乘 答。固哉問也。縱彼言得具足
無願位。而本師所制奈更別有第四級之可
登。縱彼譚無量無邊。而其所托奈惟限局
娑婆百億大千。縱彼用虚空及法界名言。而
此目奈亦渉於大小兩乘。縱彼稱純極三
聚。豈及當宗九聚妙戒。縱彼言一乘。無相
圓戒一家獨檀美而已。縱彼明理智冥合深
旨。而寧可如表示受戒之日六位成佛。須
識他縱究明圓極。而其所詮終不全出四
分小律閫域也。故彼師明二乘與菩薩三業
共不共相云。聲聞所受唯此身語一分共門
之分齊也。四分律等所説戒相即此分齊乃至
今大乘宗此共門戒。入三聚中會歸大乘
故。小乘律所説戒行皆是圓頓大戒。更無別
相純一圓極。彼七衆軌則全同小律。律儀戒
中建立之故當知純圓頓妙頓極等語亦
通前三。故阿覺大師明四教戒竟云。然上
四菩薩戒或各名佛戒。當分各證佛果故。
或各名菩薩三聚戒。當分各具三聚故。或
各名直往菩薩戒。當分各對迴小入大者
故。或各名即身成佛戒。當分最後身現生成
佛故。或各名一受不捨戒。當分五分法身一
發永不滅故。或各名常作王身戒。當分常
作諸趣王故。今約跨節明淺深者。前三戒
果唯名菩薩菩提。圓乘戒果的名如來菩提。
前三戒法唯名三聚淨戒。圓乘戒法的名虚
空不動金剛寳戒。前三戒行唯名歴劫修行。
圓乘戒行的名大直道行。前三戒證歴無量
劫最後現身成佛。圓乘戒證受戒之日即身六
即成佛。前三戒身有犯不犯境。犯不犯境有
差別故。雖復犯而戒法不失。圓乘戒身一
切諸法皆是佛法。佛法之中都無犯戒。無犯
戒故戒法常住。前三戒報犯作三惡三善道
王。持作三教法王。若退大心。雖入上位還
作二乘外道。故心地觀經云。若人發起菩提
心。住昔曾持三淨戒。下下品持琰魔王。處
地獄中常自在。雖毀禁戒生惡道。由戒
勝故得爲王。以此義故。諸衆生應受菩
薩清淨戒。若有不受如來戒。終不能得野
干身。何況能感人天中最勝自在居王位。下
中品持禽獸王。一切飛走皆歸伏。於清淨戒
有缺犯。由戒勝故得爲王。下上品持大鬼
王。一切非人咸率伏。受持戒品雖缺犯由
戒勝故得爲王。中品受持菩薩戒福徳自
在轉輪王。隨心所作盡皆成。無量人天悉尊
奉。堅持上品清淨戒。起居自在爲法王
乘僧戒寧不尊重。前三麁戒不可不簡。又
云。今依天台略明四教菩薩戒。會三歸一
令入和合大海。一小教三乘中菩薩二百五
十戒三祇百劫迂迴成佛果同二乘。故四分
云。若起上品殊勝之心。感得佛果。及阿含
中。佛命迦葉令坐同座。解脱等故其義
可知。凡如上明。是即藏教狹劣菩薩具戒
也。次證通教三聚者。此自分二。一者前二級
共學相。謂瑜伽論中第四十卷本
地分戒品
以聲聞五戒
等兼爲菩薩律儀所謂兼者雖三戒大。其初聚
戒相全與小共。故名之兼。謂
是直用小律五戒乃至六戒。五衆如應爲之律
儀。身口後二合之爲三。是此三戒誓受者是也
 以十
法行與十一事此等戒相既載要
鈔。故不玆列
爲後二者是
也。彼文云。淨戒略説三種種類類別之義。是此
下衆三戒有限量
故。僧尼三戒方稱三聚。然是尚與名
爾。奪論則未究竟總攝之義也。
一律儀戒無一
攝字。
須刮目看。此亦雖與名攝律儀。但是約三種
初戒攝七衆各各如應五十及具。前如既釋
二攝
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律儀戒者。謂諸菩薩
所受七衆別解脱律儀。即是苾芻戒苾芻尼
戒正學女戒勤策戒勒策女戒近事男戒近事
女戒。如是七種依止在家出家二分。如應
當知。是名菩薩律儀戒自從此下次具
明餘二相是十法行及
十一事也
是則三乘共七衆相。然
於此中須善分別。其五戒等。若聲聞者惟
限盡形。若菩薩者咸皆必期來際。蓋由自
誓而從他也。二者第四級大戒相。謂彼戒本
明後四重四十三輕以是望聲聞六聚與實乘十
重四十八輕。此戒正當處中
是則下三級律儀戒外別説第四級中菩薩
淨戒律儀荊溪指前二教云別無戒者。是約彼二
教不別列衆故別無菩薩具足戒。非謂
別無此權教當
分菩薩戒也
故重樓閣喩外更善戒説云。菩
薩有二種。一者在家六重。二者出家八重法。
若犯一一重法。現在不能莊嚴無量無上
菩提等。明文如是。豈概爲道俗通戒而可
乎。須論傍正。矧今梵網戒者。是以彼論
第七十五卷攝決
擇分中菩薩地
又重明云。菩薩毘奈耶略有三
聚。初律儀戒。毘奈耶聚可見亦無攝字。然今正
明菩薩律儀。則是此制。
既用四重四十三輕。以加彼六聚。然雖此戒制心地。
而比之於實乘三戒。則三聚皆麁略。不待須辨。會者

如薄伽梵爲諸聲聞所化有情略説毘奈
耶相既是略説。則那爲諸眞實具
戒。故今加制四十七戒也
當知即此是指
菩薩
而言
毘奈耶聚文是共乘法。則菩薩自有其毘奈耶
聚。然今正指聲聞律藏直爲菩薩毘
尼。是以共門律故。兼
行之相顯于即此二字
自下復次明餘三相是六
心觀
察及六處
攝行也
而與前第四十卷
本地分
所明異略如今注
具如要鈔
此殊制心地。則不正通下位私案論意。若下
五衆各誓前説三
種戒耳。常途律者不擇此者。全非論主意也。
又若不共門。下衆諸戒特亦深制心地。其相可知
在小篇聚後所正受也非謂不傍通
下位。是亦可識
故又
善戒説重樓譬云。不由初級五戒而至二
級者。無有是處。不由二級十戒而至三級。
不由三級。五篇至四級者菩薩戒亦無是處。
其旨在玆兼行寺漸悟行相明著。南山亦即。斷此説
示受七衆戒趣菩薩道爲淨心方便。
略如
後引
然論記云。如是七種即七
衆也
戒即是菩薩
律儀戒。乃至其餘菩薩四波羅夷戒四十三
輕戒等皆是攝善法戒攝衆戒中有違犯
故。立此諸戒非是攝律儀戒噫此説一出
覆蔽共乘戒本并一經二論正制。而終至無
一人曉了本師及慈氏本意。寃哉。又彼決擇
分中云。如是且説菩薩所受三種律儀略毘
奈耶可見今亦雖三倶名律儀。而既云略亦云且
説。是以有限量故。須知以瓔珞占察梵網
等指爲廣律。龍樹云。廣説則無量
蓋此之謂也。共獨異相令然自顯
菩薩於中常應
作意思惟修學乃至此三種戒由律儀戒是 別
指初
聚。非謂後二
不是律儀也
之所攝持今誓戒本二篇四十七戒
爲能兼律儀。以先受聲
聞二百四十四戒爲所兼律儀。若誓後説三聚。則聲
聞自餘六戒不捨而去。以不行學故。其等學不等學
相具如別記引瑜
伽示。不復繁玆
令其和合。若能於此精勤守
護。亦能精勤守護餘二若莊嚴論説爲後二。其
名則局共乘。今名通
獨大
若有於此不能守護。亦於餘二不能
守護。是故若有毀律儀戒能所兼相如上。都合
二百九十一戒。是共
乘菩薩戒
之相也
名毀一切菩薩律儀文是指六心六處
十法行十一事等
諸戒。名爲一切。當識七衆別有三戒。於其當分。亦
倶名律儀也勿將四分義立與瑜伽各制混彼依
師承非法王説。然此後二十法十一事者正在下衆。復
其二篇淨戒律儀六心六處三戒正在上衆。所以致有
重樓閣説。縱通下衆是亦傍義者也。業疏亦云。如善
戒經。欲受菩薩戒者。先當淨心受七衆戒趣菩
薩道。欲知大戒。唯是漸受通於小乘已上。蓋善戒
是如來説兼行共乘禁戒。地持彌勒之所覆説。而此與
瑜伽者祇是新舊異耳。而此二論外倶有新舊戒本。玆
知當宗具足二聚戒外又有權乘三聚淨戒。雖其名同
體相倶別也。須善翫索焉。世雄制刑實不容易。三藏
傳譯亦無敢私。赴機三律其制如是。故靈芝亦釋云。菩
薩戒自有兩宗。若梵網經是華嚴部。道俗非畜皆得受
之則通漸頓。若善戒經是法華涅槃部。唯比丘得受
唯漸無頓。今此且據善戒明之已上 若依今家判
者。當言善戒是方等部也。以法華涅槃所歸同梵
網之故。然此師亦不許將梵網與彼善戒混者
則一也。又別判直與曲示頓制漸圓相違。非教眼朗
孰至于玆。我葉上闍梨亦云。善戒經文異梵網經也
已上 可見悉檀赴機則自有三寺之差別也。豈可
一同哉。三寺本別其衆彌和其益倍大。然慈恩一家不
分迂直。悲正二師隨不精察其別。二經尚是不分。
則共乘所制二種三戒遂至不知制意。況於當宗外
衆六重二十八輕沙彌受持四夷五殘等乎。又梵網後篇
屬之餘二安佛元意今部輕戒亦然。竊按如彼寂莊及
倫師。倶逞己見而得非輕慢改易如來律檢者
乎。夫律唯金口親宣大權影響。但知祇奉。然或分一
乘僧戒別脱。私對三戒或將共乘初聚淨戒黜作後
二。令人終陷此不了義。蔽源一開叵奈之何而已。
如是弘律是望各制受持律範。豈非結縁之分。若彼
台山秉梵網戒。荊溪巳令曉七衆同否大小共別於
小篇聚去取適時。近代兼學行事還爲合荊溪否。況
我北嶺別開斯宗。
勿事氷情
三戒持相於玆可知。又共乘
中下衆三戒是以五戒十戒六戒五衆如應爲其律
儀。以十法行及十一事各倶爲其後
二者
是也
 一經二論皆説三種。惟上衆戒先受五篇
後誓二篇
共爲律儀。先誓十法行十一事後
誓六心六處並爲餘二者是也
方爲三聚亦説
三種。聚者總攝及叢集之義。種者種類及種
別之義也。是尚名其當分耳。若望當宗三
戒。名同體異也。縱於權實律藏混三一際。若
其慈恩稍得共乘制意。逮寂莊兩疏。出蔑
裂不共二乘木叉降至悲正二師混同三律
赴機禁戒終至使人不曉法王制刑三部
戒經各有條理。欲全正宗。無傚蔽風。蓋如
上制皆是迂迴漸受菩薩戒相。渾與聲聞五
戒十戒六戒具戒此小戒者。若聲聞。是從他別受小
乘寺法是也。若菩薩。是自誓而從
他兼行寺法是也。與他所謂通受從他行相相似。是
爲前二級戒。若第三級獨局別受。第四級戒通自他
二。而通受之稱渉前二級。總受之稱別在第四級。蓋
是共乘所制。人闇如上精簡。搜律藏者希沈思焉
相共。是此決判。獨在山家。勿將他義紊此
正宗矣。他雖法相大乘應理圓實以名其
宗。其菩薩法既與聲聞共。則識非眞菩薩
律。故時澤云。二通教三乘中菩薩二百五十
戒七阿僧祇百萬劫中迂迴成佛。亦同二乘。
故智論云。釋迦文法中無別菩薩僧。故文殊
彌勒人聲聞中次第而坐其義可知。是即
通教共小菩薩具戒也。次證別教三聚者。本
瓔珞名
字品
所説三聚即是也。前明圓頓具引
其文故今略之。同律受學品又云。佛子。吾今
爲諸菩薩是指後三不共門機。即三神通乘人。尚
非共門象乘大士。何況鈔家羊乘菩薩。請
一一
結一切戒根本。所謂三受門可見今三戒
者顯密權實半
滿一切衆戒都所依止。不信此具而惟小具以爲具
戒。豈非執見之令然也。假令如此而大日尊三聚妙戒
密人初心圓教初住方能任之。非謂別機初發
受密戒也。一家末學驗之領之。餘如前注
第十
三對
既具擧文。是故略之。蓋有彼
約圓融今就隔歴之異而已
同品云。佛子是三
攝受即三
戒也
三種受戒即三品
得相也
過去佛已説未來佛
當説現在佛今説乃至是諸佛正法戒文 戒 經
斥聲 聞
戒爲邪見律。此中明十夷三聚爲正法戒。驗
知縱彼名正法戒。但是當分之言非眞實然也
又同
名字品説攝律十夷竟云。此戒是一切佛一
切菩薩行之根本。若一切佛一切菩薩此一切
言與小
宗五部及事鈔等所指其所詮境廣狹既異。則佛菩薩數
量多少因果高下叵同日譚。樂學戒者須善辨明教理
分齊破鈔家見網盡。
而後方信當宗也
不由此十戒法門得賢
三賢及以
十地等妙
果者。無有是處。按雖是臺上舍
那大戒之相。而別人行護之則便三聚隔歴
阿覺大師準權實論。瓔珞三聚判屬別門。蓋依此義
也。然是融即爲圓。是故高祖指稱曰圓三聚。或引證
圓。其旨
可知
未全融即。故剡川疏云。問。涅槃律儀
並是別教菩薩律儀。云何而言此菩薩戒別
圓同禀。答。別教菩薩行布而修。四教法門無
不行學故。涅槃次第五行軌範別教之人
乃至故先明篇聚此是且約當教次第。非謂別人
必先受小。義難容易。須別論
乃至十戒五支名戒聖行豈非漸具十重
四十八輕玆知五行既然則三聚亦不融
故成思議三受門戒。設使此三一一八萬乃
至無量奈隔別何。是以雖全不共二乘。而
尚不免偏教之律。故時澤云。三別教獨菩薩
三聚淨戒。遍攝一切世出世戒。次第修行二
十二種大阿僧祇百千萬劫迂迴成佛。從因
至果。不共二乘然而引本律三受門文。
是即別教隔歴菩薩具戒也
圓戒指掌卷中


圓戒指掌卷下

        園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
次證圓教三聚者。本律云。金剛寶戒是一切
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三聚淨戒即
三佛性種故
云。一切意識色心皆入三因佛性戒中又戒
經云。衆生受三聚佛戒即入諸佛位所謂
佛性戒者即是戒經二篇三聚者是也。故又
説二篇竟云。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此三即攝
律儀乃
如次第當戒
法戒行戒相
無量行願藏是即攝
衆生戒
 因果佛性常
住藏是即攝善法戒。蓋
是依阿覺大師意
如是正指上
三聚也
 一切佛説
無量一切法藏此句明體。正以
三戒爲今體故
 竟是唯總
説。若其別説則出瓔珞。亦如前引。但以三
互融在于一心。與別教三戒以辨其差耳。
是故高祖指彼戒直云圓三聚。例如彼文
三觀若在一心則名圓三觀。其如是則應
言圓戒無相以前三戒爲其相矣。所謂開
會五乘之妙戒者也。荊溪既云別圓二教專
於梵網。又云若立圓戒須指梵網等。玆知
他家受之祇是結縁之相也。又有似借別名
通而已。他以是專藏通具戒之故。彼三若
合則但一金剛寶戒。若離則三聚各八萬四
千恒沙戒品。即一而多即多而一。一多自在
三九無礙。相與無相妙在其中。豈與四分
小宗涅槃開會圓妙同日而語乎。若不然則
名別戒也。先輩尚未詳斯旨。偏稱一向大
乘戒。若夫如此。則別圓戒云何分焉。高祖會
撰四宗脈譜。總題佛法内證血脈。別題曾
教菩薩戒師師相承血脈。別戒亦爲佛内證
法我未聞之。是斯妙戒獨被圓密頓機。是
故亦立止觀遮那兩業。寧是前三教機之所
可及乎。別雖詮中顯在初地。以初心不
堪故。蓋一家登壇之式表使博地癡暗凡夫
直入眞因。故高祖曰。衆生悟佛心名眞受
戒。六祖云。灌頂與戒寧非登住約止觀
業之人
約眞言
業之人
之儀耶。本律中瓔珞名
字品
 説十夷竟
云。是初住相即圓十信略如前注。又復應知初心即
是則無次位而論次位。母言觀行名
字非其
分齊
習種性中第一人乃至九住十行十向
十下蘗本有迴
字今從麗本
 十地無垢亦漸増廣不思議行
戒經亦説即入諸佛位。不今宗授法則焉
能與斯説會。義記據大品經而明圓菩薩
云。有菩薩。發心即坐道場成正覺轉法
輪度衆生一家戒場特表此於事相。所
謂授佛子戒者是也。故戒儀中南嶽戒儀
等皆然
第三
羯磨竟告弟子語云。第二遍已語言即是菩
薩名眞佛子故大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
是二心先心難豈是非示入住之相。須
知一家所用戒儀原出自思大師之手。祖祖
授受至荊溪。荊溪訂此爲十二門。山家傳
之更復潤色別加菩薩受職灌頂法。後至慈
忍尊者遂著受法私記。是斯授式誰不尊
信。近他有人。註荊溪本而行。其志可貴。又
恨未知別有我山家本是眞一乘比丘師師
傳燈之戒儀也。何況又知別有忍師記良
助訣等者乎。故終未善究台荊之意矣。又
普賢經記云。佛口所生子大數有八萬。分眞
已上是眞佛子乃至若準梵網。受佛戒者皆
名佛子。義亦冠博。彼此相會文然佛子名通。須
善簡擇。澤山分別
五種。今者在其第四。又縱九衆通名佛子。當宗正意局
稱上衆。小共上衆尚猶簡去。一乘下衆何侵此稱。不
可不擇。授佛子戒爲
大僧者。蓋此之謂也
是則於凡位直示出
胎之相者也。由此觀之。若五八十等菩薩
諸戒者例諸事密。是胎藏養育之位爾。矧乎
別教以還三聚戒哉。別教雖非不是實戒。
未了即是。乃貶屬偏。獨大乘律非謂不實
法也藏通諸戒以被機故。依縁結戒。判此爲權。
別教大戒雖詮佛性。以隔歴故判此屬偏。
非如權實大小分判與
常途異。此義須審
 又勿見或釋出胎藏
或判托聖胎錯與今同。凡位出胎有其義
在故出聖胎者理密究竟。出胎藏者倶密初地。凡
位出胎局在于今。所謂具清淨妙戒者獨能關
是以受今戒者方名一乘比丘亦稱一
乘佛子。即是脈譜所記圓頓菩薩者也。竊
撿諸部依律。隨處異名。曰新學菩薩此新學
名與聲
聞之局五夏間異。菩薩律藏其新學位亦有通別不同。
今從通名。若菩薩人五夏依止制亦出本律中。須披
佛 藏
經也
曰。新行菩薩新猶初也。即與
下初修行同
曰出家菩薩。
曰末學菩薩。曰初修行菩薩行謂行業。即初修業
是也。正稱名字及内
外凡。玆知其久修業正指聖位也。然以彼久業假受
小律儀義今傍通内凡。便是依稱讃大乘經中有開
許誠文。將山家格定假受
與台山泛爾假受濫者非也
曰凡夫眞善菩薩僧
總即別名猶言比丘。與
諸羯磨訶簡其所對異
等。皆是大乘比丘異稱
耳也。若其別脱則今戒經所説也。時澤云。四
圓教頓菩薩三聚淨戒。佛性爲體佛果爲相。
圓融萬法開會五乘。直道修行即身成佛。
不共二乘超越三乘然而引本律一戒
光明文。是即二密圓頓菩薩具戒也。是以智
者曾徴他傳梵網戒曰。今問是何等菩薩戒。
荊溪亦斥云。他既不分於四菩薩別故我
本邦列祖盛論四教彈彼六統。學律於一
家者寧不分四種菩薩而可哉也。又高祖
權實論釋入印經五種云。倶舍所説三祇百
劫修練菩薩是上草乘。豈不羊乘行菩薩哉
光謂。
藏教
般若所説三乘共地修無言道體法菩
薩是小樹乘。豈不象乘行菩薩哉亦謂
通教
瓔珞
所説七階次第歴却修行獨菩薩等是大樹
乘。豈不日月神通乘行菩薩哉亦謂。別教已上
各有當教具
戒。皆同得稱菩薩
比丘。略記如上
華嚴所説行布門中説斯
融即。豈不聲聞神通乘行菩薩乎亦謂。帶麁
圓教。傍依
梵網瓔珞方等經等者。
其義正在于斯
 法華所説龍女獻珠即
身轉男南方成佛。是則圓教於最實事六即
之位。豈不如來神通乘行菩薩亦謂。絶待圓教
可見宗骨在
法華也。豈是不言正依法華一乘戒哉。若約五教則
判其第四中圓。以爲爾前理密圓教第五判爲第五
時中二密大圓。北嶺判教
妙會入印。詎不信遵
二論引入印證。其意全
同。又戒儀云。三教權菩薩光謂。別人秉實戒
機淺爲權。機權戒實
其 旨
可了
迂迴歴劫路。故須發誠誓求圓具
高判若玆則復奚疑。況時澤廣釋如上所引。
雖點示爾。一家列祖未縷筆之。是故人多
致惑。六祖嘗辨法華車體云。世人不會四
教。所以大迷菩薩與佛乘懸隔旨雖全
異。其事似類。宜細論辯。雖然如是。南山慈
恩偕倶漏出大士是六祖
梵釋意
 爲攝機類各專一
門。復庸概非。若夫正約五教論其大判。則
藏通二律倶是小乘。同以五篇七聚身口戒
品爲其僧戒故。同以小制五八十戒用成
下衆故。又別圓密教倶是大乘同。以二篇三
聚恒沙戒品爲其僧戒故。同以大律五八
十戒用成下衆故。初二後三半滿可解。如
分大小其權實亦然。然他中古大徳記佛
法傳通相略列諸家云此十三宗旨歸多途
或是大小二教轍異乃至律宗一藏教在小
乘行通大小者。是即一家判之。藏通二教
之中大行相爾。何眞大行之義。他宗華嚴其
尚如斯。況餘人師。又彼記過海大師傳律相
云和尚宗研天台律弘四分。四分當宗分
通大乘。況依内證天台教宗立壇弘律。一
乘法華開麁顯妙。又云和尚弘律猶非待
麁。豈渉藏通共門之義等者。皆是未聞當
宗判律深旨。又未曾識天台意立二種具
戒故耳。其那足與論者哉。若細分此。則所
謂小共大一及以倶密可以辨五教也。迂直
玆分漸頓亦明。應知教圓止觀圓戒律二宗
海抄雙稱止觀家
并戒家者即是也
不同。則判大小權實亦有
其進不也。然而藏通七衆犯重若約當分則
無復本。後三教犯懺復本位。故六祖曰。聲
聞七衆破戒欲還生者義合兩向。藏通七衆
思惟大乘深理隨應蒙爲各歸本階。不是
入大且得本法。此大乘功也須驗所言大
者是指別圓等。通亦雖大未明佛性中道
深理。縱明三聚教理倶權不待復釋。又須
覺知當宗十夷準例瑜伽四句判其三品
乃齊在後六夷。若前四夷介爾犯之。必於
其三業以定三品。非待論四句。一家禀承
宜審詳之。具如別録 問。四教戒相燦然
如上。然義記等未記之者何耶 答。斯未
解也。非不記之。記中既具明四教行位。行
位不同原由學處有異。四教菩薩各發軫於
其戒。依文依義。孰得不適從乎。高祖以
此記用駢戒經安之壇中心。教一家兒孫
永呼兩卷祕要。豈其無深旨也。故一乘戒
記云。爲令迷人生縁因功祕要兩經口決
更間
所在也乃至若不信敬。落我慢賤輕中自他
倶沈泥黎嚴誡如斯。誰不奉行戒壇三聖
印 契 各
表學祕事出于慈
忍尊者章。須者尋之
 又復應知圓人四弘與前
三異。是以戒儀明弘誓云。圓融十界諸衆
生我今發誓必濟度。圓融五住諸煩惱我今
發誓必斷除。圓融四門諸道品我今發誓必
盡知。圓融法性眞佛道我今發誓必顯得顯得
者。
此語正系倶密教相。蓋是東流三藏所傳説。阿覺大師
述即身義。始記三種成佛。謂理具加持及以顯得。須
準解焉。若長
講式作得成
發弘誓已復加四心以成弘
誓等四心相者。披文可檢。初發弘願若
不如此。則何能超偏小之境。是此四弘任
運攝得倶密五願。如上方被一大圓教六業
之機遮那經者興唐大師所釋。其業學生高祖所奏
請。又金頂蘇悉兩經四祖注疏所自奏請。一字頂
經六祖所釋。亦自奏請。瑜祇經記時澤所述。按諸祖意
蓋在令人各專所學。其止觀業可知。是爲北嶺六
又所以得當宗之別成其衆者也。自非
衡台傳持之與三聖大成。安見開若斯甘
露門哉。人不驗之。或以小具濫於大具。
或以瑜伽權戒猥均於梵網實戒。不啻誣
誷斯宗。遂至紊亂世雄立制。誠可&MT01953;憫。又
復應知。非唯僧戒爲有此別。在家菩薩二
衆禁戒亦從三寺化主所授終成三等之別。
沙彌等亦然。此則如來在世爲各有其機
制此諸戒也。高祖授戒儀開導門下云可
示四教菩薩戒及五斯者即戒義也。玆非
可盡。又更開此。於圓人中自有九品不
同。故時澤云。今圓乘中亦有九品。倶是持
戒作六即佛。上根三品皆住蘭若等
攤廣釋而可知焉。簡則雖如上明。若夫收
之。則倶密四重十善戒。大經五支戒。華嚴及
以大經大論十種戒此中大論十戒。和漢諸祖各據
一義。本邦列祖殊依剡川刪補
之擧。豈無所以。
具如別文
善戒地持九種戒。小乘諸部篇
聚等。咸即菩薩律儀。而歸今宗三種戒體。罄
無不盡。是以無量衆禁最極所歸一切諸
戒根本究竟能絶佛戒也。故戒經説一切戒
根本。疏釋毘尼經律筆是大乘經律。高祖
撰戒儀云。以此戒品具足三聚三聚遍收一
切法故又脈壤訣云。應知一代諸説大小
無盡戒皆是戒相光謂。言總意別宜須簡
擇。三戒攝屬亦祕訣存
眞實戒
體虚空無垢淨菩提心亦謂
倶密
本理無染心地亦謂
理密
也。行者住此心地奴力勿起邪念據六
普賢
經記
意。經説欲聞具足道者。蓋其斯之謂
也。同祖又釋戒儀中云菩薩律儀三千威儀
等曰。又寄純圓門釋之者。丈六佛本來是
大日法身。以此相望。三千麁八萬細故。今總
列之。又曰。三千威儀是聲聞行。八萬是大乘
儀。若彼惑事而未悟於理自注云。三十
四心成佛
或悟
偏而未進於圓又云。三乘
共十地
或漸證而未極於
又云。五
十二位
 今將迴事以向圓教所詮。故法
華別序丈六佛即遮那法身也。若用此義。三
千即菩薩儀又云。似窮子
即長者也
 高六兩祖依純圓
門成立當宗。其旨如此。故名曰圓頓戒。純
圓豈非絶待。近人未曾曉了斯宗。漫指南
戒以爲絶待。是迷南山疏鈔也。又稱台律
爲相待戒。是迷式論元意也。玆識圓戒無
相以前三爲相矣。前三教戒是隨機情。若
隨佛智。則全是眞善獨妙三受門即不可思
議三種無盡戒相也。今宗具戒蓋其如是。寧
入執小者之手也。彼倶密十戒中既禁於外
道小人前説我具妙戒雖是全指祕密諸戒。而
亦三軌四安 圓 三句
五轉 密 皆是妙戒。況達磨祖承一心十戒乎。是此禪
戒大師亦受爲北宗第四祖。傳弘妙戒豈限密戒也。是
故學生須知事理二戒持相。古徳云。理戒有持無犯。
事戒有持有犯已上 所指事戒者即當宗九衆戒者也。
理戒可知。又顯密兩經中指二乘戒。如來自斥外道邪
見律。是即二乘以心遊理外也。未聞佛指菩薩具
戒却曰外道法律。禀
本宗者希有意矣
是即其一也。可以例今
戒。 我葉上尊者談圓戒旨偏憚顯示又惟
云別有深義者。以或吐露則犯此禁故歟。
然又須知其三戒攝相。如今攝善者。誓其
八萬四千恒沙法門。則十善所攝身口細戒
統歸斯中但除四重屬攝律儀。是
約名同體異可識
以是眞性本
具法故。又以其法體無是無非故也聲聞乘諸
戒皆具
今十善中。然有三種總相十善。今特
指爲攝善成總相戒也。此義可也
又永明所謂
自性妙律其稱豈非乎也。妙律復何限今二
篇。大凡圓頓三聚其體各妙故。雖戒相準聲
聞。而非是誓五篇而然。止誓八萬恒沙善
法其相如是爾。若以彼戒爲別解脱。則以
背於今戒經元意也。或記山家授法云非
遮受篇聚者。於理不可。高祖既引戒經
竟云。當知不許一念二乘心。何況受小律
儀日夜誦念。明知梵網所説菩薩僧不共聲
聞小律儀也其與此説合否。況自餘析伏
不惟二三乎。莫言彼則別受小戒此則自
誓五篇。受法縱殊。終非祖意也。其又門輕戒
小分屬今攝衆生但除後四重及輕戒中其制
與梵網同。其旨可解。然他
釋後四重攝屬曾有二解。倫記云。景云。若輕若重皆
可悔除。皆名惡作。測云。即是菩薩四十五輕罪聚中第
五惡作攝也文 初義過甚。後義縱未全得。恐彼宗意
則且可許。若其後四夷佛明説爲波羅夷。等覺慈氏尚
欽奉行。未聽若斯極惡亦却判爲惡作。況菩薩吉羅其
中更有重輕差別不止局第五篇。執小妄斷致如箇
大。延及通受家之諸徒。一
家學侶請勿襲其誤也
 其一一戒無往非四
等故。又彼餘二攝屬如應。但聞實能攝權。
而非權能攝實。大率如玆。判屬專出於當
宗之意。非謂印度然也。是則類于南山慈
恩二宗與西竺小兼二寺律檢相似而不全
同。千古祖承誰能換焉。故葉上闍梨云。何況
別授菩薩戒特有由乃至口訣在別等即斯
義也。是猶如應理家以梵網瑜伽戒却屬
餘二也。而依闍梨所記。若其行事準擬小
儀令皆用淨法等欲知淨法。須披
助律。不暇玆示
以今三
戒悉律儀故。是以沙門法故。二律大僧非
因玆別故若火水二淨。聲聞則於不用此有一提
一吉別。若其今宗惟同得一失意罪。然今
凡位自行雖準用之故復判其罪。而若獻三寶不
作三淨而可也。是唯淨法則雖非謂令體惡味萎
物。而既奉獻諸本所尊。豈有壞味損萎棄而充供之謂
乎。故當宗中無善違犯。以不是別脱故。以勤勇爲
體餘二之攝故。然須了知。小乘二寺行事宜專小
法。則壞而獻之。符制最好。不則雖是善而不免
犯。是知從有其福不如無犯罪也。今約常住三
寶。是故然耳。凡三寺所歸其境大別。難輙論之。學則
自明。又其所用具若大乘寺三寶與彼供羅漢法遙
異。八種寶鉢尚充供具。其所盛物何任爲淨法。是
故準如來教共乘菩薩於小律制存等學不等學異
須別立今行事也。宜須精慮。莫輕忽焉。其餘衣
鉢等法如十八物
圖并新學律儀
 不熟察乎一家依小兼大三寺
分小共獨三律凡有
二意。一機情。二佛意。約機情故小共及。以別戒少分
其尚倶簡。約佛意故倶收無殘。是故若簡之則別戒
尚擇。況藏通所詮。若收之則小其尚攝。矧獨乘別戒。泯
而不泯。立而不立。亦泯亦立。非泯非立。獨是法華及
今戒經之所詮。其是稱之大
乘律宗圓頓妙旨。所可明也
蓋圓頓妙戒三聚各
三九戒宛然。三聚即一一亦無相。法華中説
若復持禁戒乃至諸佛之所歎。若非發得護
持今戒。胡爲十方三世恒沙佛之所讃乎。又
何成無上道之法也。若彼五篇惟感人天
之因。而若上智受持則成藏通佛耳。又戒儀
第九現相門中諸聖稱歎之文何由得消。祖
承戒儀不可不傳。一家授法不可不嫻。高
廣矣當宗具戒。微細矣實相威儀。舍衞輔相
及梵徳子初寂場而所誓焉。身子善吉諸大
聲聞終鷲峯而所受焉此義詳見海沙第
五。須檢彼文
審列
祖意。經説但教化菩薩無聲聞弟子者。是其
座上以悉泯有名無實小具受此眞正具足
僧戒竟也。雖法門無量。而未曾誓受菩薩
具戒而稱菩薩者無其處故。又言登住以
去自復本戒者。其本戒者亦今具戒也。經
説我等長夜持佛淨戒始於今日得其果報。
即得非斯義乎。況復等覺大士尚名汚戒
者。則當四十二階皆是位位灌頂與大乘戒
乎。以凡菩薩具戒不同聲聞具戒一受即
足也。然中古他家大徳雖頗探討諸家。未
傳當宗故。執四分小宗廼云震旦日城諸
師所興律是大乘直入一乘三聚圓戒以至
菩薩戒律未傳來故者凡如上説多是令
誤一家宗徒
 是全
未聞北嶺傳戒妙宗。故錯致此説。須知當
宗深旨上古諸徳堅祕不吐露之。是以凝然
博渉尚未聽此宗名。況於義旨。故玆委辯
 問。頗聞衡台一家傳律。似稍可信。然戒
經中既云出家在家菩薩等。則在家菩薩亦
宜具斯別脱。若其不具此者。縱稱別持既
是通授。則結縁所屬耳。何指名正菩薩。例
如被結縁密灌者指此不名爲阿闍梨。別
脱若闕便餘二亦隨闕。三聚戒中若有倶闕
三聚稱之菩薩。應識以今戒分三聚。則在
家亦具出家亦具。是故得有二種菩薩。設可
許別有菩薩具戒。其菩薩法中既有如斯
妨。當知寂莊諸師善得制意也。北嶺傳通
恐不契經旨矣。答。夫如經説在家菩薩
者。大律之中如來或制六重二十八輕。或説
三聚二十四戒。或與四十七戒。如是衆禁倶
居家者所正具受。是以其受之者正爲在家
菩薩。豈其局今奉持梵網者乎。此則所以
大乘律宗之不可不立也。他未博搜大乘
律部故。爲其菩薩戒惟在瑜伽梵網所説。
而未領會瑜伽戒本正是善戒所制第四級
戒梵網戒經正是獨菩薩藏上衆之所具戒。
又迷菩薩藏中有自誓受説輒局解爲道俗
通戒。又曾不知有如上菩薩信男女法。故
致有疑惑爾。是由不能貫照三律之差
異也。又須了知如其優婆塞五戒小共兩乘
所制人頗識之。若當宗中別有十種信男而
皆在家菩薩矣。具別部存非可盡于玆也」
其十
 問。靈芝云。於菩薩戒中摘取少分以
爲五八十具。若依此説。則如聲聞篇聚從
菩薩八萬中所摘出之少分。何爲別小戒

答。既知所摘出。則何因不以其本具足爲
眞實大僧戒也。若謂瑜伽梵網是菩薩戒而
其比丘具戒惟是限小律篇聚者。設使托言
絶待尚是菩薩戒外存別比丘戒者也。安
爲之眞菩薩比丘法乎。本律既説悉從大乘
衍教廣博元攝無盡法門。則恐照師亦
依此文理。雖有斯説。而其縁起五篇原是
爲小果也。故於實乘僧戒則佛喩之鴆毒。
尚不許共行來。何況同住乎。故彼師亦賛
梵網云。華嚴斥二乘爲邪見。學則有違
玆知若以大具別脱對諸聲聞律儀以斥
其戒。則縱指言八萬少分。彼亦可不許雙
受。豈惟山家列祖哉。若其二具並持。應必
如荊溪之立言。然其不者。則不用梵網二
篇以爲大僧別脱也。彼又云。善戒指小法
爲方便。不學成犯既若斯則方等部中
共乘二篇方無並持之失耳。後若歸于法華
圓具妙戒。則正與寂場心戒會。即有三世
常住僧戒。又何用爲實所施五篇以爲眞
實別解脱哉。驗知若專受寂場鷲峯二會具
戒。則斯三聚戒外絶無三乘藏通五篇七聚是二
乘戒并通教二篇三
聚是菩
薩戒
 之禁。故別無可作法受得共乘及小
具。稱之梵網具戒。一乘三聚豈不正具足
也。以曉用摘取之戒爲諸比丘戒者。未免
執權。是未知別有當宗究竟絶待圓滿僧
戒之故也。其不知此。所以終爲有別四
分戒也。人若善搜式論元意。廼方審知取
捨若究則與不取捨無異轍也
其十
 問。近人依瓔珞自誓羯磨而受四分具
戒以爲八萬威儀少分。以立比丘之號爲
無失不
答。予稱之新義。豈欲指其失。若其得失人
自省耳
其十
 問。三聚有四教異。則用瓔珞及實義
經以證獨菩薩相。其説聞之。如其授之云
何作法
答。九衆戒體四祖戒論分別七衆且順常途。若約
今宗實義。須據義記釋先者先坐等
而準十誦開爲九衆也。高祖戒論引
據古徳多稱九衆。台律宗承蓋如玆矣
各依別授
今定出家出家尼體。則雖正約期未來際誓八
戒者。下至單三歸不帶妻子形居出家者亦
皆所稱。今斯二衆該
攝極寛。不可限局
又有通授。如於戒儀注。
若別授戒相五八
十具
散説諸部大律。其授戒儀
並有卷軸存焉。惟夫一乘大僧之爲授法
也。略如上論。示外與智水灌頂内開諸佛
知見直階菩薩眞因。乃是納梵網具戒成
圓頓比丘者也。他謂。吁怪哉。受戒道場而
用灌頂法也。是其爲何而然乎。今謂。由入
初住斷一分無明。則八萬細行宛然發得。是
實爲具足菩薩威儀戒者。而方至此位。普
身三昧應用自在。則得形儀不定三處亦移
安居。若其凡位名字及以
内外二凡
應用未全。則祇是
比丘威儀者也縱是凡位。若入十信則發相似應
用。與下位異。然其尚全僧形。勿
謬託言不局形體
等語妄行放逸
縱惟是爾。即專習大定慧純
納菩薩具戒。豈不表示受職相哉。八萬威
儀位位漸顯。五品六淨尚異分證。況名字位。
古抄永徳
記等
之中屡述戒體頓爾具發戒行漸
次顯得之相。思察可知。大日經云。一切如來
從初發心乃至究竟。一切功徳此灌頂者皆
已得之。若欲見聞供養一切佛者。則當
見聞供養是人其蒙灌頂者。縱是善無
畏位倶密名字初心理密即納受若斯難思
功徳也。況更別有深祕表事更問類如密
灌示頓昇大果。若不爾者。位同大覺已之
言忽歸徒説。則如來誠語翻成欺誑。列祖受
授隨爲傳妄。安其然乎。是故號諸戒灌。理
趣邃哉。按小律十師之法一發戒體則齊隊
於藏通果佛。其受體一也。圓家殊此。一發
之後等伍於圓密覺王。亦受體一也。經説
我等今者眞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又
説眞阿羅漢應受供養等。格之祖意。由四
大聲聞偕既受今具竟方有此語者也。顧
今宗納具寧其容易乎。可謂匠者之公謹受
者之重愼獨在斯一擧也。是以一家戒儀問
遮次第其法問七遮十事。猶如小
法問十三難十六遮也
秉法羯磨別
有眞本。是即吉水空師初學鈔中所記授菩
薩戒儀一卷妙樂撰智證注者是指背書爲
注。蓋亦非全
無傍
注也
又高祖著一乘戒記示其結界法記 中
所示
但理結界。若事結法三種界等。其結解
法皆準聲聞藏故具載于羯磨章
等。即由此
式。豈不盡美又盡善者哉。然吉水師注妙
樂撰。私竊檢之。間有山家添文。是故阿覺
大師即定高祖撰吉水稱原。時澤從
後。非有兩本
是爲別
授戒儀一軸又雖與之灌頂。而非受與三
密行法。故縱未受三摩耶戒。亦無被越誓
罪。傳其私記而可知焉此亦
一軸
故葉上闍梨
云別授菩薩戒有傳教大師元意不可顯
即此之謂也。又諭北京律師云。但大
師元意全不可示之乃至 別授菩薩戒不正
者。授其戒行其戒人之苦乎。汝何苦哉。損
道墮惡道。汝代受苦乎法門之諍今古相
似。蓋亦君子之所作也。又通授法者。斯三聚
羯磨通及一乘沙彌等共乘并小七衆其餘
一切六道含識。故名通授。然非無別。若別
授具戒者。其羯磨詞殊秉求受一切出家菩
薩別解脱戒。若通授結縁者。其文惟秉求受
一切菩薩淨戒蓋欲求此分受者。其自一二人
至幾百千人於五十八戒中預
記所求戒若干及與其諱以進傳戒師前。師作法時自
安諸像前。是約下衆有識別者特願分持隨行。所
謂愚童薩埵中別有大心者也。其餘實結縁
中結縁。又下一等。然望之鬼畜類。寖爲勝也
是故六
祖斷求受一切菩薩淨戒句云。此有在謂下
二衆
也。然此中自
攝出家下衆
與出大僧
大尼
之別。今登壇在出家
上衆故羯磨中淨戒之句臨時進不之好。又
云。大論四十九卷在家出家差別。故羯磨合
異也是正一家所以成立二授不同也。
此式亦別有一軸一函所謂普通授菩薩戒
儀者是也。此亦依律所説。且傳戒師秉羯
磨別當其時。有所結誦印言。皆從烈祖
而出。悉是法華一大圓教祕密乘之式者也。
若其分持者内徳縱如均提及維摩。隨外迹
斷所持。則限二篇合五十三及四十八戒
耳。是全義記意也。於今圓具佛戒非結縁
何。又如正受戒者。若其沙彌憑本律説。不
止十戒。更有四夷文有五夷。今從阿覺大師合其
初二名云菩薩四重。荊溪云五
夷三蘭二提一吉戒種
雖少該攝極寛是也
五殘三蘭一提一吉等別
文殊問出世
間戒品出
在家二衆亦五戒外更有當位
若干戒法。如斯諸戒皆大律下衆所受者也
文多寄漸悟行戒相。而説雖然。全是
大乘信士所正受相也。非兼行寺戒
是此下衆所
應之戒皆是別授而所發得也。梵網二篇三
聚具戒善戒重樓第四級戒。何得用此爲下
位戒。故四祖斥云。自屈大乘獅子戒品抑
入野干孔穴是喩小乘沙彌。此與一乘沙彌相去
實遠。況與一乘僧戒對望。此校甚得
之律儀佛眼叵覆。四依豈漫發此言。亮
之察之。故大律中或有別授別持是約九衆
當位具持
或有通授分持依廣釋文具歴諸戒分
人法共別四句。詳如別章
其別
授別持者九衆隨受本自殊別。是謂各位戒
也。須知非惟僧等五衆受總相戒所謂十善
性戒也
其出家男出家女。亦若期佛身受持八戒
者。必誓總相戒。又受其別戒。本律十善
戒經
中説
若毀八戒十善倶滅即其文也。是此十善其
護持相稍與在家不同。又與在家二衆分
受五戒者不必與總相戒若在家二衆期未來
際全。受五戒者須
受與總戒又授別戒。出家男女縱受八戒。若
戒惟一日夜等者。亦不得與總戒。宜斟酌焉
全非
類也。又復應知若今具戒者其三並倶依總
相戒。蓋本律三戒者由爲各成六度所制
其配諸六波者如妙疏釋。須識實乘菩薩
始受總相十善以成六度門基。中誓六波
羅蜜戒以爲具足戒。後期六行滿以昇究
竟位。始終雖別。其行全同。六度制止六蔽。
無乃不大士律儀戒乎。是以菩薩律藏明
其受捨法外。多惟明六行相者。以執小見
輒讀其文。都似不律藏者。深察斯義。則
方至信所以爲其律部。是故以要言之。
則各以六度成其三戒。爾本律之中指其
具戒名六波羅蜜戒者即斯義也。若約所
誦。則五十八戒以爲別脱。處中開此。則凡
五百戒以爲別脱。仔細離此。則一千以爲
別脱。餘二可例。若從觀行已往。因其三
 三妄厚薄而雖顯否稍異。終至八
萬四千無盡要法亦制止之以成別脱。初
住以上方始彰著。若卷懷之。則如上篇聚
始終唯在一心已。故倶密中説名菩提心
戒。玆知理密大圓三軌是於金剛寶體
開衣座室三耳
四安
二篇戒相合説爲
身口意誓四也
等其何可不稱戒。勸發四
是體相倶合以説四種也。蓋此三軌等皆是轉説梵
網戒體相者爾。人不驗之致誹謗咎。若此三種各
配三戒。如常所説。全出祖承。則
他尚貴。然不信者非一家之徒也
亦然。例識倶
密三句五轉等古徳亦斷爲戒法者。要其所
歸祇是以菩提心戒轉成之相也。其雖如
是。修發從縁。是故待具二篇三聚方名
凡夫眞善菩薩。即是一乘比丘者即如前記。
須知今戒經雖舍那是教主。其所結戒但不
特爲戴冠被髮聖位大士。是千與千百億
釋迦各於本土中正爲求最上乘凡位菩
薩而所覆誦之出家戒也。而不惟六無畏
若就圓位。是當
名字内外二凡
出家木叉。實是四十二位
諸大聖衆所常誦也。蓋依六祖注。道俗既
異則特存通別傍正異。豈不難思之戒經
也。其通授分持者。於三受門其二篇中一多
隨意各別誓其所能。以故三聚受體似
同。所持具分大異。隨行寧同。譬之雖同是
人而壯羸有異。是就戒體而比也。又喩雖
同是人而少長有殊。是就戒行而挍也。是
謂結縁受持。斯乃非與菩薩進具同時行
之。故高祖論雖開示通受別持明據點有
大乘律宗之在。人絶法滅末學未達而已。彼
云。當知出家是指内
七衆
在家是指外
二衆
雖通受
是指三種
律儀也
而僧是指内
七衆
不僧是指外
二衆
有別。
亦具大僧
大尼
下七
不同既有通授別持
是指分
持而言
文中又自含蓄別授之意。可知有
別授具持。故六祖曰。圓教所詮通僧俗。俗
通僧別等圓教之語攝二
密所宜識焉
又云。羯磨文合通
僧俗二衆行此羯磨。但別受通受其詞須
別。若於別受合云求受一切菩薩別解脱
戒。若爲通受依常唱耳。依天宮戒疏及天
台曠疏須用二義。有僧俗形儀不同持犯
差別又注請師詞言求受菩薩金剛寶戒
云。令別受時須言求受菩薩別解脱戒。更
復注云。此但請傳教之師。次請衆聖爲授
戒師等慇勤消釋須銘心肝。故葉上闍
梨破北京律師謗山家云。何況如來設教區
區大士弘經品品。傳教大師別授菩薩戒有
何過失又云。予代大師救汝云。開三惡
之門戸。可哀可哀凡若斯者皆由有其
別授儀戒。然先輩認中古製造戒儀以爲山
家親撰。云順方土風初加神分等者。未
見正本故爾。據六祖雜記。神分法施別設
其位而行。非有高祖親撰加神分一科也」
其二十問。略聞宗意似可信者。通別二受自
他同異。請更示之
答。受既作授則名亦殊。況其義乎。南京中
古鈔者未曾諮禀其義妄議今宗者。良顓
蒙之甚也。今先明他家。其通受法。慈恩西
明據瑜伽及地持以示方法。惟是自誓無
有從他。亦是爲總受菩薩三聚。非爲誓
受聲聞大戒也。其別受法小律七衆別戒。所
謂苾芻非自受等也。近如南山疏鈔鈔 中
有受
戒録集
篇。往檢
又如諸部羯磨。次明今家者。其通授
法原據義記。廼以今具戒通及于下衆也。
此之大僧別授。則戒相不具。具如前明。其
別授法純依大乘律部而授菩薩九衆別戒
也。而其受法無論通別。皆是從他是與聲聞
法從他受
異。故傳曰自
誓而從他受
必用一傳戒師傳即傳持
又傳授義
其餘事
儀多準聲聞而秉。故或十師或五師等用不
適時。若就印度論其實者。聲聞權法皆從
實戒制起。故弗此準彼。彼準此耳。而如
今戒經所説。於支那國獨彼台山。是爲大
乘僧戒。他家判之止爲通戒此與今家通授
其旨永殊。準上

故戒儀注云。大唐多有通受他家皆
然故
少有
別受惟局台
宗故
故作羯磨不載年滿二十三衣
鉢具等言且準他
式故
今此壇上多分別受是局大
僧。下衆
各位當戒別授不須登壇故。
然大尼受戒亦用壇與僧同
少通受下衆通授不
必壇上故
已有著衣等事。此皆據教謂是七遮十事
皆據律制也
須始
終必載年滿衣鉢具。若不然者別受不成。
決定違教誤。又云。七遮外可發問年滿二十
三衣鉢具父母國王聽不。若不然者不得受
別律儀也。又云。大小二律用心各異。別受
儀式多無差異斯宗非曾六祖精簡。別授
永沈祖承如玆。然是不信。則實木頭之比。
若受小具者。唐朝諸家必依三師證。是故
上古和漢傳律未有用通受法誓聲聞別
解脱戒者也。但除他不了者。而台山正傳
別授大具傍行別受小戒。其尚且請十師
全順小律。況他家專小具則與習小助大
異乎。宋朝以來授法不正。那足議之。又義
記列六種授法此中有權實
異。其義可知
及荊溪戒儀等亦
是因之受大乘三戒通別不同。蓋依羯磨
進不等異。略如上述
誓小具法。又中古嘉禎年間。他據瑜伽誓
五篇。然是尚被窃議是指先哲評云但成
菩薩性不成比丘性
是既
違背中十邊五之律制也據瑜伽説。於小具
中既除不等學戒。故
又復須知兼行寺法必至第三級發小具體。次登第
四級遂立其不等學隨行。是故得稱比丘菩薩。顧我
本朝亦中古來小具受法既不全正。有識學士宜專秉
受圓頓具戒而可也。況他輓近受法那足依憑焉
故更有寛元一擧。是實受五篇法爾。既其
如上。則有小乘大戒。又有大乘大戒。故戒
論云。此戒爲大乘大戒有云。大戒大字
恐剩者未考也
又其受
戒有聲聞進具。有菩薩進具。是故又云。小
乘能授凡聖十師也。大乘能授但十方諸佛
雖大如是。細論則有小共獨之別。而
三寺戒四科法體
行相
各異。故論又云。菩薩授戒權
是指玄弉
羯磨文
是指瓔
珞受法
不同。又云。地持是惟總受法
故。又局漸

梵網是有通別二授法。又有漸頓二受別故。
雖有二受尼當漸受。須審祖承
法不同。又破斥南衆云。雖大乘布薩不
擇未受戒鳴呼自非新宗所傳安可得
潤舍那圓具之妙戒乎。高祖呵他失曰。今
振六統威勢遮千佛大戒大戒猶言
具戒也
不是舍
那子亦不是釋子高祖折伏其至于斯。又
攝受曰。三論及法相律僧及華嚴涅槃及法
華諸宗諸師僧。一人不遺漏。倶鑑一心鏡
同歸三徳藏。又云。六統群釋護法故。内住
慈悲現麁語大士二用大矣。方今禪云淨
云有唱大乘大戒。或自或他非無奉此佛
戒。然未有人悉斯宗。實不惜乎。希停意於
玆同檢今依律興既倒法幢以謝十方三
世之恩矣
其二
十一
問。山家傳圓三學以爲行者方軌。偏小
三學不許用之。然如圓人時用無常觀等
而爲助道。於其定慧或借用此。於其戒律
初業永制不許。何耶
答。定慧二學理在虚通。不同戒學事相差
別。是故不妨暫時借小資發。其猶皂莢
灰汁用助清水也。又假令圓人且用無常等
助。未曾聞借其析空觀。何不思甚。矧戒
是事儀必關持犯。寧與彼同。又一受得竟。
則常恒隨身。其猶金盤玉椀不可盛麁食
也。何況暫借竟樂不能發之。故六祖曰。若
無樂小之心。於聲聞戒不得也玆知非
定慧之例。又律儀發得者散心及以未斷惑
者尚所能之。與定慧殊不惟二三。南山
亦曰。律相指事。事雜叢聚識知持犯。二藏
論理。理在虚通而此之師宗於四分則
不敢依菩薩律藏。故概貶隨經之律。山家
宗於梵網。則不許混聲聞別脱。故斥稱障
道之戒。二家立宗深究律範。若謂此邦一
折中南山。諒不是井蛙之見乎。然他多宗
四分及應理。既不關我。我何責焉。近有托
跡本宗之徒不精台荊一相和會泯失舍
那制撿却不傳習佛祖禀承。過哉
其二
十二
問。山家弘傳圓戒以爲宗門永規。偏小
律儀不許納之。不審畢竟有何深旨
答。諸佛出世本爲一乘。小機不達且施三
權。其機已熟會三歸一。是以開權之後唯
有一實三學。而如其戒經。雖開顯終極席
亦常所誦是見于
古抄
衡台兩祖昔所受聽是正
高祖語。披
傳可勘
今佛既然。諸佛亦同。高祖傳此最
勝三學以惠宗徒。澤其深哉。佛祖之道布
在方策。人胡迷之。須知圓戒本宗梵網。
所用義旨以法華爲宗骨。瓔珞占察用爲
司南。諸部大律以爲扶疎。傍準十誦及諸羯
磨也。若指所誦則今戒經是也。四祖論中
論之已竟乃曰。貴在得意可以了察諸」
其二
十三
問。台荊諸祖皆悉受小助大。大師何故
但弘大戒不用小助
答。四依攝化各隨機宜。何其局定。然台山一
衆以小助大且有二意。一者陳隋之時大律
未定。則智者未能開宗故。故荊溪云但護
篇聚。於梵網八萬律儀未爲持相。但此
土器劣且此一字須著
眼莫輒看過
以小具律檢助成大
具律即是此義也。二者台荊之意支竺
俗別。則且和於他僧戒故。故荊溪云。理雖
如是方土不同。此土僧徒有賢首慈恩乃南山
等徒。指此云僧徒
不簡大小。西方不爾。一向永隔。然四依
是指諸
家祖也
出世必大小並弘雖言必並。南山唯小。
慈恩專小。賢首兩兼。台
山專大。且順其
多故云必並
但隨物機縁通局在彼文指其
並弘爲
通。指其唯小爲局。
彼者指其徒機縁也
二意中初云且以後云
理雖又或隨縁。應知是不獲止而然矣。披
藥王品記方知斯旨。若究其素意。則雖台
荊諸祖而在宜立當宗。故至剡川遂取義
記刪之補之始全本旨。是大律既備則令
別開其宗也。況復高祖西遊之時乎大師唐貞
元二十年
遠入彼國。然斯前六年西明照師始撰大律爲二十七
部。於玆菩薩律藏方定。是宜取爲依律。故歸朝後獨
得創立衡
台正旨也
故異初釋。又彼祕要之書荊溪不
解四明不釋者蓋有所以也。若令荊溪下
毫。則當如剡川。若教四明讀於補疏。即却
製鈔記也必矣。以宗彰故。以舍那制意既
暢故。又本邦縁異。則特取大乘寺以爲準
則。是便此土機縁既熟以宜習佛乘也。是
故高祖依憑集序云。圓機已熟圓教遂興。又
阿覺廣釋惠心要決並云。日本一州圓機淳熟。
故異後釋也。鑑眞護命内鑑冷然豈暗于
斯。各弘本宗淘汰圓極佛戒。顧如猪揩金
山風増求羅歟。自餘不足與論而已。大凡
一家諸部違文既別料簡。豈可求備於一書

其二
十四
間。輔行定判先大後小座云。入大大次
第坐。入小小次第坐。然北嶺則是純菩薩僧
故。令本宗但是大具次第。無有小具人。若
與他共座。云何次第
答。台山專和他。是故名字初心亦復假受。陳
隋已來闔衆然故。是以先大大具臘者於
他無用故
後小
小具臘者於
自無用故
釋此如玆。又一存開會。是故設
先小後大説先小臘則自他
倶有用故
若得此意。則無所
不通也。然大乘是隨自實説究竟永範。小乘
是隨他假説暫權方便。蓋是所以機縁既熟
則必迴小歸大具也。由是觀之。據實定
位則宜大前小後。而荊溪云入小蓋指入他
家小具衆
中時
小次第坐。是且由爲與他六和。玆以
其釋局在先大後小。古迹引師説云。據實
菩薩雖是在家。坐於聲聞大僧之上如阿
闍世王經文殊將二千在家在前而住迦葉
等五百聲聞在後而坐凡衆經中王子譬
於大士。庶民比於二乘。如彼王子種姓尊
貴非庶民類。然有王宮尊貴爲上閭里鄙賤
爲上理耶。今亦復然。然是約大小兩寺二
衆。其兼行寺一衆祇是善戒共
乘菩薩爾
須在聲聞衆中
而次第坐。又輔行意既專和他。則遂未免
閭里庶民爲上之類雖同兼行。竺土台山
其相稍異。理須細簡
爲不
得止姑設會釋。豈其弗知舍那本懷全不
然也
其二
十五
問。大師別傳載捨小具事。近代律者不
信者夥。謂荊溪既云轉成無盡或云堅持篇
聚。山家豈可違之。況是與彼惡律儀全異。
那爲捨此。何矧西遊之日亦懇請十師而
再受此乎。本傳所記決非忠師之筆。定知
是後人妄加也。又其信者及事於四條式而
解云。回小向大亦令其人捨其小具向大
乘也。二説孰是
答。倶皆不充當也。蓋大師是宗主。是故實
捨小具純立梵網具戒特具所謂圓之五
徳方成一家開宗鼻祖。而示直往菩薩律儀
以垂塵劫大人行軌。其益實大。奚堪以轉
成臘爲一家主也。和漢兩受小律具戒一時
捨此也必矣於台山淨土院受菩薩具戒來至
捨小具。既歴十有二年。圓臘亦滿
十夏。
可知
既捨鐵鉢加法木鉢。事合小制捨法
亦會大律行事。至驗二律相違人自信之。
野山大師寄書我叡山述靈山同遊之往。藥
王降誕智者懸讖誠不虚妄。貧所樂法胡爲
珍存。是特眞久修大士得業薩埵。嚮示兩回
假受而假住兼行寺。後顯内證亦示捨小
也。座主記并別傳實録如何加妄哉。四宗血
脈之内戒系其一。傳及于今則向九十世
若從智者大師則六十三代。是稱之靈山相承。與臺
上相承並行不戻。若嗣此者方得稱山家眞子也
既題曰天台圓教菩薩戒血脈。須知此圓菩
薩戒即大乘比丘戒也。是以令其後葉不依
聲聞比丘而永殊嗣其菩薩比丘戒統。故無
小具戒系。然言不捨。弗破顏乎。又回小向
大式屬宗徒爲去彼歸此者。何爲令其捨
哉。然若回入竟則義當捨。以先臘皆轉故。
故其行事亦惟依大。猶如熠熠日出無光。
小共既歸實戒。則以無二亦無三惟有圓乘
具足妙戒故也。然有未曾夢解當宗絶待
圓戒而眩終南一家之説謂法華明開會
所謂汝等所行是菩薩道等是約迂迴
入大之人
而安樂
行云不親近貪著小乘三藏學者是約迂直
兩受之人
經之中而其不同如二佛説。暗顯實妙戒
如是其甚何。豈惟此人。凡百口於開會者
滔滔皆然。其愆由兼講他。有會之云。汝等
所行等者。回象乘入神通乘。故云是菩薩
道。二處雖不同。各有所約何如二佛説
此説雖且得。而未全快。以是未了既回入
受今大具竟全其本所行而亦依四安制
故得實言是菩薩道也。其荊剡之判如皇
璽有。曉善之跡憑據存焉。然領會者殆稀。此
義尚然。安識戒鼎之全味乎。又海抄中約
開廢二義及以按位昇進二開以辨三周聲
聞受不受相。雖頗可取未全盡理。斯餘式
所言初久兩業及假受并得業相。近代異説
大紛式論之宗。既別章詳。故不悉于玆也」
其二
十六
問。百夏比丘未受菩薩戒。前一夏菩薩
下坐。既受之後在上而坐。此説可用乎
答。此説雖出他家。與我荊剡意同。小戒轉
大功由受大乘戒。是以未受大戒。倶是聲
聞非是菩薩。由此言之。則與聲聞僧坐。
以菩薩僧應爲之上座也。故古迹云。後受
菩薩授。聲聞夏雖多依菩薩戒次第而坐。
設先所受戒是指
小具
後轉乘時方變成是謂成
大戒也
文他尊重梵網戒雖既若斯。而未了知是爲大
具。唯識菩薩尊重。而未全領此亦比丘。縱令如
玆。約一向小與一向大
分其上下義自爲充
蓋是大小對判一往而
已。寧及當宗之盡制旨耶
其二
十七
問。一心戒文載。勅制以南北兩寺受戒
前後定其座次。此旨如何
答。古迹釋第三十八戒引諸説中曰。一云。
不問聲聞菩薩差別。但先受戒即在前坐。
如智論説文殊彌勒入聲聞衆次第坐
文所載宛與此合。雖爲和諍曷爲違制。乖
教背理。王公何順。矧是上古護法人君。又
五天三寺行相遙自符契入印等文。授決集
中故擧西國三藏親説。水火如彼。奚會一
寺。佛世既不同居。其相華手經出。三寺芳
躅最足規矣。烏乎北嶺傳律三歎有餘。傳
密兼禪。妙會台教。郢中白雪調韻尚下。新
宗之稱不亦宜。斯三學玆備。清範倍高。四家
金石引商刻羽。倘不精揀陷墜流俗。欽奉
絶唱勉旃和旃
圓戒指掌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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