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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戒指掌 (No. 2384_ 敬光撰 ) in Vol.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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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384

圓戒指掌
一乘妙戒之弘通乎本朝也。勃興于傳教大
張于慈覺智證二大師。宗式既立戒壇
乃起。膺大乘根熟之法運而闡揚舍那直説
之毘尼。圓頓之戒學滔滔瀰漫乎海内者。豈
列祖願力之所致乎哉。然而歴歳月
淹世乏明匠。妙戒亦不與時汚隆。異
議紛紜聚訴不一。遂至&T021952;而不
其本。可慨矣。三井顯道大和上有于此
狂瀾明燈辨駁詳論累編成帙。其最
要者爲七筌。圓戒指掌亦其一也。權實二教
大小兩戒一目瞭然無餘蘊。所以名爲
也。蓋方今閻浮提中崇奉一向大乘戒
者幾何耶。僅僅存于台宗我家之際
耳。學者可研究哉。法裔實幢和上將
諸梨棗以問于世。徴序於余。余曾游
智遠大和上而浴戒流。以舊因縁
固辭。竟表荷法之微衷數語于卷

 安政七歳次庚申春二月
         増上寺大僧正冠譽慧嚴
           獅谷沙門純惠謹書



圓戒指掌卷上并序

        園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
  盛哉昭代諸徳迭興區唱大戒。或答或決。
 其餘家家述作多端。而未一人崇論谹
 議以得其宗。復惟無其宗乎。尚
 未貞元教録定依律其餘有
 通依意。復惟未依律乎。尚未
 舊來稱諸梵網律宗別有一家祖
 承也。是以圓頓妙戒翻隱於時。一實
 律制罔於物。近者更有綱要之作
 未理。欲罷不能。便就彼撰其策
 問。刪答正妄竊著斯文。廼令圓戒大旨
 近如掌。疑章有限。凡二十七。若
 本書既抉暯詳。廣明事義自餘部存。庶
 覽者善忖當宗嘗盛于世人併棄
 言也。天明丙午六月四日叙
其一 問。他云一家所立十善沙彌戒經論無
據非但其沙彌戒然亦不梵網指其二
比丘戒。如何
答。他未曾熟察當宗深義。輒看山家式云
圓十善戒菩薩沙彌。解此十善。錯爲
世善。而亦謂是即沙彌戒也。是故妄
據。復謂。既已世戒則冠一圓字。標
華絶待意沙彌戒。而又更錯謂。此戒既
爾。則亦盍會彼五篇律直爲圓人具戒。是
皆中古講法南北律肆之徒。未曾諮聽台
律深旨漫所瞽説焉也。而上古此宗之興
也。南京六統嘗爲我列祖之所破斥。中至
北京律主。則爲吾葉上闍梨之所彈諭。無
復間議者矣。然膺悲正二師之出。無
嶺戒統者時與彼抗對。是故下及今世
台學者而反非習當宗漫講他教
竊議山家。全是由律有權實也。
中所謂圓十善者。非世戒之義。直是
本律所制菩薩沙彌戒之異稱也。是猶
具戒別名佛子戒。然中古諸徳寶地眞師并
廬山仁等
性戒十善者全違祖誥六祖及以
阿覺大師
末學孰
信。宗徒尚然。況他家人師乎。疇昔建元之
間。特禀傳當宗者。但慈鎭葉上永平吉水
等諸師而已。又以戒經二篇用爲僧戒者。
是亦非於我本邦高祖。是即出于臺上舍
那之律制。山家脈譜正示斯旨也。誠彼教
主普接千百億與大機賢聖而爲廣宣皆有
佛性之旨。又授圓頓三聚十無盡藏八萬法
門四梵住法。於玆應化釋迦傳付之於實乘
大士及以癡闇凡夫。令其覆誦初後二篇戒
。故其律刑永異通教共乘戒檢。矧於
聞縁起小法乎。而一家尚簡別機相。況與
藏通大士所持寧其可一齊也。然膚受學者
全未承半滿權實戒家分判。妄議今宗
實可憐也。蓋夫圓乘佛祖用此二篇
僧別脱者。直往菩薩三戒便即以是爲攝律
也。是故六祖斷通別二授羯磨相曰。若
別受求受一切出家菩薩別解脱
。若爲通受。但依常唱又請師詞。令
受者云求受一切出家菩薩別解脱戒。乞戒
亦然。戒經之中既指二篇波羅提木叉
則非攝律儀戒。何也。高祖制式並列大小
別脱。曰一者大乘大僧戒制十重四十八輕
大僧戒即此意也。是以大師復對
京諸徳曰今言二篇以爲大乘大僧戒者何
經所説。直言梵網經所論中卷
十二
而又開
其禀傳在新宗所傳梵網圓戒同卷三
十二
脈譜昭顯乎。又智者釋戒經説比丘比丘尼
。云即時座大衆也義記下
五十九
鹿苑之前蚤既
此二衆。則下衆可準知。若其上衆茍具
別解脱。餘二戒亦具之。若華嚴經舊經
第六
具足戒者即是也。如來所制大僧之戒寧局
小律。所以四祖製授三聚戒爲僧篇。玆知今
戒二篇定爲大乘苾芻別解脱戒。佛自口宣
波羅提木叉。又特宣説菩薩比丘地立等。爲
一乘佛子者。誰欲舍那之勅乎。但除
乘眞實宗徒。又善戒所制重輕二篇亦佛尚
明宣是出家法。況今二篇乎。既是比丘戒。則
亦復應了。四依正成其性。玆故常乞食法
是成體。初後二篇是其齋支者也。故輕
戒中亦別無齋戒。義記云。出家盡壽持
齋。不時節。既其義也。既誓四依而更
得二篇三聚恒沙戒品。尚不不過中
者無是處也。挾帶權宗之見
台山祖意也。其猶五分十戒既以齋法
其數。又剡川疏明當宗八戒。其中不
不非時食。而注云不過中食爲本。述記者
云。若依經部宗離非時食是齋體餘有
八種説名齋支此二戒既如是。今之具
戒可以例知。旭師亦云。正以不非時食
齋體。餘支助成。若下根出家及在家者
別制此戒。即如小宗篇聚在家菩薩年四齋
。實乘僧戒其制大矣。餘如下詳中古以來不
當宗實
者遂不疑霧。妄致
。蓋南北原殊宗途。他何知
既有ニ論三書
其義赫如金烏。而言見。豈不盲哉。又
今十善是名菩薩沙彌十戒。則全非世戒
也。然至其甚則未曾嗣本宗戒統者。或有
深執小儀祖意筆削中台律
失統之語。可謂是尚不家譜貴賤者也。
遠下千歳戒系綿綿。台律之統胡爲其失。蓋
亦不思之過乎。若夫小戒高祖曾得菩薩僧
既過於十夏。終譍開宗立式之運。依
之。何其所論失不也。可精察哉。可
審照
其二 問。式云圓十善者全非世戒之義尚
明曉。冀更聽
答。衆經中説十善凡有八種。各隨其類
體雖異。其名全同。故華嚴經第三十
五・三紙
及十地
第二・
十二紙
五種十善是世戒及四乘十善也。舊經
十地品合説爲四種。既依律
部載。披
彼可
大日經中亦説此戒。是豈匪人天及
五教機之所持也。第七祕密十重亦名十善
是依一家傳
密戒儀
是也。第八本律文殊問上卷
世間戒品
十戒亦名
十善。而是正別圓密菩薩沙彌戒也。藏通
十戒如常途説。大小二律倶明十戒。其異
玆。是以其中特今簡去狹劣共小隔歴十
。標言圓十善戒。猶前三教三戒
三聚于進論并
脈譜表等
夫圓三聚者稱當宗具戒
也。又今十善者名本律沙彌戒也。然有
襲古迹記上卷誤指其夷以爲十善更轉轉
今十善。不論。青丘之解如
記斥
其三 問。圓十善者非是世戒。其説聞之。然
菩薩沙彌戒名爲十善。其證未顯。如何
答。其名正出于淨行經。其戒正列在大律
。而其戒相懸與小律説異。初不殺戒至
第十捉寶一一制之。而皆説曰離想。是豈
菩薩沙彌與聲聞沙彌殊三業不善齊
乎。阿覺大師曰。文殊問經偏爲沙彌
沙彌尼十善戒蓋是防十種惡法
也。其旨亦見于廣釋。沙彌不應寧非十種
而何也。故知藏通但名十戒。別圓密或名
亦名十戒也。古徳元應
興圓
檢曰。淨行經諦信
中既明菩薩沙彌相説言十善戒此經今
逸後賢

今依圓公所引。其文明云持十善戒著
衣持鉢處座説法等。是何心三口四等戒。持
沙彌戒稱曰十善必矣。應知高祖據此金
菩薩信男僧若聽許。則雖説法儀
而著衣等不是居家常式。其旨可
是今誠證
惑者。按彼法華十六王子菩薩沙彌亦
是持此戒也。以驗諸師異説。或解爲開會
世戒。或斷爲十夷。或述爲總戒十善者。是
皆爲僻解。然今沙彌禁戒偏稱十善者。蓋
是顯小律。更簡教意特稱言圓也。祖
心幽玄愼勿卒爾
其四 問。十戒十善其名縱異。若倶是沙彌戒。
則其比丘亦應持二百五十戒法。若其爾
者。何由立今單菩薩僧
答。當宗十戒本出大律既如向言。胡關
。是以又本律究竟實
義經
受沙彌戒下説所有別
者即是也。然南京中古律匠曾解當律別
以爲小律十戒。是由經旨也。不
教理分齊有違。其過如斯。今宗若不
獨大乘律。則何由成一家大戒論序特稱
網宗。又曉示鈔
云。大乘律宗或
梵網宗是也
知十戒名通而義體全殊。沙
彌既然。其比丘戒亦那用小篇聚爲。單菩薩
僧之稱所以成立
其五 問。今總相十善與世十善同異如何 
答。總相十善亦是出世間戒。果徳萬善因
成辨。體元無漏而與七衆別戒同是菩薩別
解脱戒。近如旭師等釋。世十善則不然。是
惟有漏法耳。又總相戒通兼遮性。世十善者
惟是性戒。而非亦爲別解脱也。又所言總
別十善雖其名同。其相大異。無混爲一。獨
不共二乘律藏此總別二戒其九
衆雙受。是則所以與共乘制同也。其餘
差異本自歴然
其六 問。本律受比丘戒下既云推求聲聞律
藏及菩薩所習摩得勒伽藏受持讀誦觀察修
。應知上云受三聚戒名爲比丘比丘尼
者。其三聚中如其攝律恐同善戒等令
小律七衆戒。何依此説當宗七衆
答。若引文。四祖據此證成直往法中自
別授五衆。兼證一家通授七衆也。然他
看讀疎漏不本律文旨。亦不精讀善戒
瑜伽等文。秖迷三聚名同彼此説相
素有共獨差違。遂致此誤。自謬謬他罪莫
大焉。今審其文。初若彼衆生至此亦得戒
是明通授結縁七衆也。次復次未來至
名比丘尼。是明別授當位五衆也。欲
律正意。莫誤爲共門看。四依憑據寧混
一分齊。不思。略示其義。雖瑜伽
第四十卷并
第七十五卷
此律上卷同説三聚之名。而其
戒相廣狹永殊。瑜伽所説本共小律。即用
五篇及下衆戒各各爲其初聚。是故或説
依律儀戒按依者何義。慈恩述記云。世親無性皆言。
律儀戒是依持戒。爲立其餘二戒
是故安住律儀戒者能建立善法戒。集諸佛法後得
有情無罪利益相。七衆戒是初體。一切佛法是第二
戒。濟諸有情是第三
戒等已上義自可
或惟説律儀或略説
耳。未曾見之攝律儀戒。豈止瑜伽。其餘
善戒第四菩薩
地戒品
并新舊戒本地持第四方便
處戒品
唯識
第九攝論無性世
親二論
等其餘權乘説皆無一攝
但梁攝論譯攝正護戒。然是約但攝聲聞七種
律儀。非是指全攝八萬四千無量律儀。故義記
中亦出二途。標云攝律儀戒。而言名出方等者。是
獨菩薩乘律儀。則不彼全同。又言名出
地持者。蓋是雖彼論中非正云攝律儀。而例同梁
。且約七衆初戒各各攝其律儀與而作此語爾。
後二知也。又至次下明不共三聚。引瓔珞經
而却惟言律儀戒者。是示梵網説用爲別解脱
也。祖意甚深。叵一字。是故文中別擧共不共門兩
種三聚以示其異。然諸師注釋未分文。謬智者本
者多宜彼文。又如下文中故
六種方法。意豈一&T019657;。簡之擇
是共乘律藏。則
彼戒本正説四夷四十三輕大戒論四。
又圓測等師分爲
十五輕。與今開合異耳。如舊論者有四十二輕
。旭師又科舊譯戒本分爲四十二輕。今併言
律儀戒。若受此戒竟方在第四級。則於
具中與諸聲聞等學。以其應
共爲菩薩律儀決擇六心觀察及以本
地十法行。以爲攝善法戒。又彼六處攝行及
十一事以爲饒益有情戒。是由二乘故。
別無菩薩具足篇聚。其具戒名全讓
小律。所以號其二篇攝。其偏狹
相可自覩也。故義記云。二乘自通至小果
狹而且短文因果如此。是由其發
軫戒元狹劣以爲
通教菩薩縱是
廣長。但當分然而已。是由權乘故。奈律儀
尚與二乘何。所以終歸偏狹。若今三
聚。則與此不類。若其木叉別有一乘戒經
即是別圓密教實戒僧尼所誦。是故五十八
戒以爲攝律儀戒。八萬法門以爲攝善法戒
四無量化以爲攝衆生戒。是乃斯文及以瓔
珞心地觀等所説。而三戒各言攝者也。則可
謂只一攝字以顯今宗矣。須曉三部本律
結與一經二論所示各有權實廣狹之不
也。是此木叉亦不惟名攝律儀戒。亦名
二篇別解脱戒。亦名大乘戒。亦名智讃戒
亦名六波羅密戒已上異稱皆名事戒。此與止觀
中説波羅蜜同。彼
聲聞毘尼此名菩薩律儀故也。又此中初二名兼
通教。後三名者獨局本律。而正在後三教。傍渉
通教。共不共
別如是應
然其戒題雖且似止十夷四十八
。而準義記及藏疏意一一開之。則所兼
之支戒開成四百五十一戒。皆是第二篇所
蘊在者也。若支本相合則成四百九十九戒
儻準聲聞戒本而離開之。則
殆向一千條。具如網宗圖示
更加十夷則終成
五百餘戒。據祖承説。龍樹所謂菩薩五百
戒者即此義也。既戒經中示毀戒者相
千大鬼常遮其前。是爲其證。若披在慘疏
人自信之。若言非者。本律所制雖梵網
分受諸戒。而在家所受凡有十類之戒。重疊
之終成一百五十五戒近如策修
要法載
並知梵
網僧戒。那可惟局五十八戒。然如其初
。戒惟十夷。遍防三業則攝無盡威儀故。
但言殺生。自該殺畜生等及隨類威儀
悉在無餘。餘九夷亦然。本律瓔珞受
學品
中説
菩薩十重此間蘗本有
今從麗本
八萬四千四千二字麗本
無今從蘗本
威儀戒。職斯由也。故亦説名十無盡戒。不
小律止制身口其戒僅限二百五十。蓋
是以事理圓滿戒故也。又若其判罪兼關
意業。莫偏認記第二解擧輕況重之文
聲聞持相。彼明下品境。其中亦存兩解。意
是非也。矧文中云大士之重重於聲
是雖上品境。中下例然。又如
戒然。次三戒亦然。制止深大不愼。六
夷亦準知焉。今名攝律特因此也。故攝論
云。菩薩戒以身口心三業體。聲聞戒以
身口善業義記意亦同。是以大乘律
儀或有殺畜生反結夷罪。或有殺人
反生功徳違犯。利他無方。犯與
倶在深省意業何如。備如諸部律説。然
義記中若其判罪且從身口者。是即癡闇
凡夫不爾故耳。故當宗意。若其制
懺亦具懺三業罪。與聲聞戒但制身口懺
同也。如觀普賢及實義經等中。凡彼之
説豈惟悔性罪乎。又兼悔一切遮罪法爾。
近讀荊溪補助儀等知。三密行法諸尊禮
懺亦然。悉皆與小法波利婆沙及摩那埵等
相類。寔是菩薩所持心地大戒。比之藏教
狹劣律檢。霄壞相隔。雖相隔。若其事儀
多有類似。須要鈔。所以興唐大師以
聞四根本判屬偸蘭。是據菩薩藏説。攤
檢焉。而瑜伽後四重亦攝屬今戒。獨得
攝名良有所由也。是故高祖戒儀簡判因
此戒以顯得本來本有常住法身。今既不
小乘人所見佛果。不通教三乘佛果
別教獨菩薩佛果。唯欲專求圓教所
詮無上正等菩提。須六法方可得戒
因感各果。寧可擇也。又應了知。共乘三
聚惟初聚稱律儀。今之戒聚三皆律儀。即是
今典中説菩薩律儀三種戒聚者是也
伽中亦
三倶名爲毘奈耶。而義與
一。樂學戒者所知焉
加旃今三聚者與
共乘三聚之必存次第其或不同。故本
律中是指瓔珞及
心地觀
攝律儀反安第三。但實
義經爲然也。蓋如來本意在其直往
菩薩餘二亦爲律儀歟。若非此三倶律儀
者。則何契實相心以爲其戒體哉。是此戒
體所謂性無作假色者也。一心三戒於玆可
了。荊溪釋云。以實相心十惱亂斯意
熟思爾。又當宗授戒儀中云圓戒圓觀
具足正圓觀圓戒合修圓頓十乘超逾十境
若用五篇直爲圓人具戒。縱許開會
即是。而其行初始落在二乘境。那得
乎。若台山者有止義趣。則雖尚兼
小戒。非今戒不是僧戒。超逾旨在于玆
蓋請十師以受彼。而助此僧戒也。三部
本末之文義記及以剡川疏等人焉廋哉。然
而納今具戒。則其體行圓滿頓足。雖然滿
。有時未偏小心。故我台荊諸祖
其觀之超逾此境。其心尚觀破之。矧執
小具乎。須深察也。然近代律者迂直不分。
漸頓莫辨。抑沒大律具戒。曲合己意。又
大小二具體相。未十六種別。如其體
法行亦爾。何因得持相去取適時。既
荊溪垂示。況順于本邦諸祖乎。又荊溪
既不言乎。應須廣辨三聚廣狹偏圓之相
以作行者期心之本是由四教菩薩各有
三聚。然則斯文云推求聲聞乃至觀察修行
者。祇是爲行者辨別大小學處相違
此説耳。豈同權乘瑜伽已納聲聞具戒
權乘戒者漸次受之。若不然則説得戒
善戒經。以彼禁戒&T019657;直往律者誤矣
今文既
攝律儀戒。是即明據也。又本律中説
律儀所謂十夷。未曾宣説所謂八夷。況其
餘皆不共二乘之相。何況若指小戒者。其根
本戒惟是四夷而其末戒亦局身口而已。何
攝律之有。既説應當剃髮初服法衣。須
今斯律制由是雖具足三聚以成大律
比丘。而初始出家者。尚未習本宗。矧乎
大小學處相違胡能識別。故欲其周渉
大小廣推求事義專達菩薩毘尼
遮持犯傍諳小律以辨明其所奉優降
故也。佛意既是約直往機。勿聲聞制
越毘尼。故知受謂大小受法。持亦謂
小持相。續誦以下亦復然也。仍曉其推求二
字遠貫下修行之句。然他中古來雖是爲
。誤文義甚故略辯之。何謂具足三聚。剡
川曰。恒沙戒品圓三聚而統收即其義
也。又復應知受秉當律獨乘三戒隨還共
小毘尼則體行忽乖也。宋明先匠未
。不惟是本邦中古諸徳也。高祖嘗曰。此
十重戒雖先傳授。然但有其名其義
何以得其義乎。未圓義故。猶
小儀古今雖異。余亦言之。昔我大
師自一傳此於唐國。斯宗獨存于我山家
亦法門之光榮哉。六祖普賢經記下卷四
十一紙
具戒有二者一小律具戒。藏通二機所受也。
二大律具戒。別圓密機所受也
特由此。豈惟六祖述之。吉水空師亦顯釋
觀經釋。彼云。天台
宗意有二具足戒
寧是非實乘三學與
權乘迥異故乎。亦復應知於今三戒
圓立之受隨名爲圓頓大僧也。蓋夫本
律三戒純被單菩薩機。攝善即八萬四千法
門戒。攝生即慈悲喜捨此中自攝四弘六度等法
是故一家諸文或有
攝法
普及一切戒。攝律即初後二篇別解
脱戒。文説曰攝律儀戒故也。戒儀勸持門
今戒云。四弘之願攝善六度是特通
三戒
四等攝生刹那是似惟勸攝生之持
而亦勸三戒也。而今此別脱歴其二篇
三品判罪。源蘊在大律説是如瑜伽戒本并
新舊二論善戒及以
受十善經等中。然而梵網古蹟記亦云。此諸輕戒隨其意
犯無犯是染非染輭中上品文。斯説與當宗意
全同。持犯要記且順新論現文。重説三品。輕中獨説
是染非染。而已於義特疎。不依憑。律有重垢輕
垢語。無乃闕中品乎。
義須覃思。怱此也
其猶小制六聚。是故菩
薩律制重中存輕輕中含重。令其持者自
察輕重分。是即由三業齊制也。凝然斷
曰。菩薩機強不廣開。但立波羅夷與
垢罪光謂。若地持戒本。全存梵語直言突吉羅法
旭師箋要云。突吉羅此云惡作。即不淨有作罪也
文是故諸律或翻云失意罪。或翻云重垢及輕垢等
大律之中小之殘罪以下皆名吉羅。是由對首法之所
。以其名同罪體輕重也。若如小律。準
瓶沙王國制以判其罪。則五篇差別稍似世刑
小乘根劣。不細何知。故委細開之也此説
且可取而未痛快。是由曾知當宗
制懺在焉。又有人斷十夷相。祇約方便根
本後起而曰三時不悔爲上品。是亦未
當宗祖承也。若夫一家前四後六別有判罪
深旨。制懺密儀寧易顯示。是此三戒大異
。而亦隔歴不融。則爲別戒。此三互融方
圓戒。若具明之。此三即一。惟一金剛寶
戒即是所謂虚空不動戒也。亦名佛戒假令
五篇
亦名佛戒。但是小乘當分之言。
前三教用配三乘
亦名一乘戒。亦名
佛子戒。亦名無爲戒。亦名心地戒。亦名
淨妙戒。亦名得正法戒。亦名一心戒。亦名
菩提心戒。亦名一實相戒。亦名中道具足
。亦名具足諸波羅蜜戒。亦名具足無上道
等也。也以上皆名理戒。亦判屬乘。別
戒雖同。初心未達。是爲異耳
此一即三。
則攝律儀戒十重四十八輕心藏地藏戒藏。
攝善法戒八萬四千法門因果佛性常住藏。
饒益有情戒四等及以六度四攝無量行願藏
是廣釋及脈譜訣所列一家師承三
戒也。是名事戒亦倶名律儀
三雖差別。差而
無差。三雖無差。無差而差。三一一三。無
寄托。三戒名異。其體全同。是故剡川疏
云。既如因陀羅網同而不同。似薩波若
異而不是且約觀解而辨持相。匪
行事然也。又大論明菩薩戒云。略説則
八萬。廣説則無量。六祖引論自釋曰。以
略。以無作是以三聚各三。無
作妙理無窮盡。故脈膳訣中稱一家戒壇
名爲三三九聚戒場。旨趣淵哉。須
也。若彼九聚三諦印契。即是得示自
解佛乘三學内證乎。宣深敬重。又此三
受門者十種三法乃至一切顯密三法攝而無
餘。是故今此三戒獨皆得指言攝。是以四
祖稱曰圓滿大戒。阿覺釋曰梵網具戒。是
豈非眞具足耶。六祖歎曰。今文具足即
正具足。其小具足有名無實。又曰。偏小之
具爲實戒者。違吾今教是所以當宗之
拆百家也。玆識正依法華一乘戒者。的是
宗骨依經依律互論
。如永徳記
若非得如是圓
具大戒。則何因戒經云即入諸佛位。是若非
圓佛。寧舍那本懷乎。仍曉法華十離梵網
二篇部味雖異。圓體是一而其所制秪是詳
略之不同耳。疏記明可證焉。而彼此文通別
其制。以法華是兼四安三七之禁梵網
是宣萬邦僧坊之式也。須尋之。式問
答云三學倶傳名曰妙法按是高祖入唐
傳戒之祕訣者也。何況別誦譯出一卷戒經
五時始終佛所常誦。鷲峯會上同然。深矣
斯之宗也。賢首尚闇。況慈恩南山乎。他縱各
圓宗以辨受隨。寧能階此。終南所謂圓
者今藏教中之圓而已。尚非通別所詮圓具
何與今圓戒相似慈恩應理圓宗。今通教共乘之
圓。賢首梵網分齊。今別教獨乘
之戒其旨。
本律説言一切戒根本。固其有
也。世學律者看讀南山亦立圓教靈芝隨
圓宗。總惑其義曾辨察彼此圓戒雲
泥有別。而漫議我山家。幾何誤矣。又近
教觀者至律儀。徒講他宗
。豈惟不習。反朋他師自毀乃祖。其何
意哉。其何意哉。又此三受門名爲一心是爲
乘爲
理。若別人者此理果
後方顯。是其異爾
三聚是爲戒爲事。
次下諸名皆同
亦名
足三聚。亦名事具三聚。亦名圓具三聚
已上三名通前三教。若有部戒經等云清淨者圓具。亦
其篇聚且立三聚之義。即是五部小律當分圓具
蓋藏教相也。若以後四重四十三輕別律儀。以
心觀察攝善法。以六處攝行攝衆生。即是瑜伽
共乘當分圓具蓋通教相也。若以五十八別解脱
律儀。以八萬四千法門攝善法。以四等心及
攝衆生。即是獨菩薩乘圓具蓋別教相也。皆與
乘圓具同。次上二名例然擇勿混淆。具如下辯
亦名梵網三聚。亦名不共三聚。亦名正具
三聚此三名通別教
別從圓也
亦名一實三聚。亦名
乘三聚亦名圓頓三聚。亦名圓廣三聚
圓名圓妙圓滿。由是三各圓故。頓名頓極頓足
頓受法故。廣名廣大廣多。由法不
荊溪云。應須廣辨三聚廣狹偏圓等即斯
義也。他云。攝律儀戒者斷一切惡。攝善法
戒者修一切善。饒益有情者度一切衆生
義無過。一那泛爾。是比今宗三戒。豈
結縁分齊哉。夫惡有三惡九界。善有
天佛乘。生有六道四聖。一切之言亦非
分滿別。胡爲不擇焉。若權乘三聚異稱如
律共門説善戒第四
四紙等
又聲聞毘尼則與此殊。惟
身口心地是約小乘諸部當分
南山約七毒論爲大乘圓教

 等與今不同。實其居多。高祖不
乎。居己心實相地眞壇。又彈權乘
曰。設大小無盡受戒盡生躡麁壇。出離
要術無一分徳上文同倶
一乘戒記
玆知登今家眞
。則不啻南山三行失光。慈恩二持亦至
神氣殆盡。故宗斯戒者則正同太陽之不
螢焔。愈信金口所譬實而不虚。是以南
嶽大師授戒儀中明十重功徳云。持不殺
金剛身不可壞。壽命無量劫不
。持不盜戒足檀波羅蜜。分身滿十方
釋梵四天王沙門等身。財施度脱衆
。持不婬戒陰馬藏相金色之身。見者
怖畏即除捨欲煩惱盡名稱普聞聞者歡
喜。持不妄語戒四無礙辨乃至一音演説
衆生聞者皆得解脱小乘具足雖是出家
大戒。而惟感得小解脱三明六通無餘永寂
今比之。優劣可知。又云。持不酤酒戒
大聰明。於一念中十方諸佛語及一
切衆生語。亦知佛心及一切衆生心。得
禪三昧。持不説在家出家菩薩罪過戒。得
盡通五眼六通。備三明等法此二重戒共
門菩薩戒。本尚所制。藏通佛果亦具
辨五眼六通。惟不妄徳之所感爾。宜矣果佛
化用但限果内。玆知今宗具足是出家中出
身心倶出家具事理二戒故。心出家者何。所謂菩
薩戒無我我所。離諸戲論者。又説菩提心
是眞出家
是也
大戒中大戒也。他不之。輒與
伽共門禁戒齊。傷哉又示後四夷戒徳云。
不慳貪戒一切種智足無礙。衆生
見者無發心。持不嗔恚戒三十二相
八十種好。衆生見者發菩提心。持不自讃毀
他戒斯戒爲第九者。
本律兩處説
生生之處得十方凡聖
歡喜讃歎聞汝名者皆住不退轉地
毀謗三寶戒。得足三乘聖道見後後
必具前前
音説法聲滿十方。令一切衆生一時悟
皆得成佛蓋眞正持斯十無盡。終至
得如玆圓極眞實大果。無上妙戒誠可珍敬
然菩薩大僧獨祕之己而不以分他乎。下衆
結縁旨趣可知。豈止下衆。若其羯磨普及
道群類。齊是本有薩埵故也。又應了知。若
戒壇斯具戒。必用白四。別授作法以
戒體。是故普賢記云。大小二乘皆用白四
羯磨辨戒事。時澤亦曰。白四羯磨受
聚戒知大小白四雖其名同。事儀倶
異。其小律法者近如諸部羯磨。又大律法者
南嶽及山家授戒儀。有人記今白四
乞戒詞其白者誤矣。是未二律相
爾。又戒儀注明一家通別二授授古或作受。然
亦有他家
而以手須出家大網等。蓋阿覺
大師題曰通授廣釋。其則在于此
傍正曰。梵
網經別正通。傍如華嚴圓正別傍文之與
理其有玆。然不本宗者反媚他家
乃謂五篇則不名爲大僧。差升既多
妙旨安在。以驗欲今義。先分小共及一
乘際。復善辨別別圓密教融不融相。始可
與言今圓戒而已。故此文云推求聲聞律藏
者。翻顯不共之所以爲不共。庸不
此爲直往之證哉。四分宗主曾入此於疑
僞日中。是應其律制全與執見合故也。
是猶大乘定慧小機若聽之則以爲魔説。不
怪焉。又復應知若彼瑜伽戒本既在
第三級小律儀竟者。是以習學聲聞戒
。必不旨待菩薩戒。故在彼中
聽聞菩薩素呾纜藏及以菩薩摩咀理迦
推求聲聞藏語。是即先既推求受持竟
故爾。今則與彼碩異。直納菩薩律藏五戒十
竟。正受今此實乘三聚具戒。其爲此故。
其遍學大小諸律。制意如玆。可
乎。然近倡大戒者。或有權宗意自以
擘三聚更謬不求小律等事。又
或有小宗及賢首説專於十夷戒具
。雖祖釋中非其義。凡如是者皆。不
律正意。冀學當宗者不一家傍義而兼
異説惑亂
其七 問。沙彌十戒之中第十不捉金寶於
持相大小二律不同
答。半滿十戒雖其名同。受隨倶異。故智者
云。菩薩律儀通止三業豈是止言僧戒
已哉。下衆諸戒亦然。是以其制皆離念想。故
本律中明十戒云。我某甲乃至菩提不殺衆
生離殺生想乃至菩提不盜亦離盜想乃至
捉金銀想中間諸戒皆説離想。又其授戒
羯磨同期菩提本律
文殊問經
則制結廣狹要期
長短如此其殊。又小戒者沙彌捉寶。縱無
開文。例諸小具既言僧坊内若住處内
四分戒本云僧伽藍中寄宿處。文異事同。然而其戒
準依律部列置第五十八。若彼四分次在第八十二。其
餘不同叵
于玆
若本律沙彌戒於其捉寶永無
。起想尚制。矧自手捉哉。若有違犯。隨
懺爾。又須領會。若小律所制身口細戒除
小知小樂小希望其戒凡六條。如
。他師或云。不
十一事。彼亦
一義。今所
其餘一切悉攝持之沙彌總
相戒。雖彼二百五十戒數似多。而全不
十善戒外。龍樹所名旨趣可知。若其大僧
之能攝餘二十善。總相戒名誠不唐捐
略如餘部圖示。當知今宗九衆雖其十善
異。其隨行者從位各別事出祖承。宜
也 問。自安金粟於三寶前其淨法
聲聞金粟淨法不施之三寶。則以自手不捉爲美。
今與彼異。縱有此戒。惟制自利。是以若呪毘奈耶説。
其供養金銀寶鉢尚令之。況珠杵及五寶等。故
其淨法亦自捉之捧秉羯磨。全不犯。與他一往
行事持眞言行者以常途律制判不同。又
其生華飮食類等。供三寶時。無水火淨不。凡聖
位別自受獻供。其縁亦異。以他不梵土一向大乘
寺是持眞言闍梨所住僧坊而其律制亦與聲聞共則
行事亦隨殊。故
強致和會
亦爲違犯歟 答。是不犯也。若
其犯罪沙彌用懺亦與僧同若今大僧別解脱中
別無此戒。但由
諸總相戒之中以充善法
律儀一分。故大僧懺還與今同
但除自手捧
施諸佛菩薩并與乞者二事。其餘皆是
自事及惡縁利養販賣是爲
。莫下混
既無開縁。是所
以立制懺具如
要鈔
又復應知今二篇中
二事故無此戒。沙彌戒中爲惡縁
尚離其念也。先輩見本律文殊問菩
薩戒品
八戒
四祖論引震旦解釋今十戒及八戒齋倶云
體遍通佛果者是也。勿復謂八戒必是一日夜戒
更有分受亦當宗意。故剡川疏云。此八戒隨受長短。
若全若分並皆得也文 況他家亦有此説。非
宗説本宗疏。宿習不同。從古而然。若禪
若淨分流當宗者。須快一洗其小執而可
三寶等罪過。輒解爲開縁。然如
者。菩薩出家但受持八戒者。其奉持久
來際。是獨當宗所傳。所
以永與小毘尼異。略如上注
外儀頗似同沙
彌及僧。故或疑怖捉寶亦爲罪。因
之。示惡縁供養三寶等不
是惡縁
總非罪。
而顯在家菩薩輒爾捉之元不制止。豈其
此爲今開縁
其八 問。十戒具戒其説聞之。若式叉尼
相如何
答。本律説云。若沙彌尼年已十八者若曾嫁女
十二歳則
得。與小無異。今約童女。天水羯磨注云。十八童女以
勞苦志節未成。與二歳法文 按二歳法由
助律。又與戒羯磨其縁出
分等。倶見準依羯磨部
自誓受毘尼藏之
毘尼之言準義記釋毘尼經律。此亦當注云是大
乘毘尼經律非三藏中毘尼也。所明律檢咸不共相
 式叉摩那六戒之法及遍學比丘比丘尼
一切戒聚是指本律具足三聚也。若指聲聞藏。則
惟云一切尼戒。今並擧僧尼而言
一切。則此亦與小異。若依比丘戒下令其推求大小
二藏受持等相。則又此一切之言應通亘大小一切僧
尼戒聚。故
説言遍學
其年滿二十時此亦曾嫁女加二歳學戒
而期滿十四歳。今約
。然二歳者
十二月也
乃可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
然後得比丘尼諸本作比丘比丘尼非也。今
麗本。凡比丘尼根轉成男。
比丘根轉成女。倶不再受。戒沙彌根轉
成。女則爲與六戒等。準小律而可知也
然六戒是
練心二歳是練身準小倶同。言六法者。一
殺生。二偸奪。三欲想若聲聞者初與第三
次第別。宜覺知
妄語五摩抱按搯。六八事示相男子捉手。捉
衣。共立。共語。
共期。入屏覆處。待男子來。自身往就如白衣女人
是謂八事。今此六戒若四分宗謂染心相觸。盜減五
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飮酒。又缺學法者更
二歳羯磨。若五分者如第二戒減五錢。但
五錢。準新譯有部者。當五磨灑也。而彼中
六法之外有六隨法。而其六法亦與餘部全異。若依
僧祇隨順行十八事也。今準十誦
祖承然之故。諸部不同思之擇
之餘戒
通制意地彼差異其授法者既
于別鈔
其縁者如常説也。誰言小縁不大律。但
今依大論其不同耳。論第十三。
三十四紙
云。佛在
世時。有一長者婦。不懷妊出家受具足
。若後身大轉現諸長者譏嫌比丘。因
二歳學戒六法若聲聞尼。八夷。十七
僧殘。三十捨墮。一百
七十八單墮等今宗悉屬善法
律儀之中。例比丘戒
是爲當宗式叉也。
何闕之有。荊溪曰。一開之後無所間然可
曉乎
其九 問。文云毘尼藏中又云六戒之法及遍
學比丘尼戒聚。則恐是小乘式叉。此義若何
答。今典全是獨大乘律藏。或説其制懺之
。或宜其立衆之制。如來自名究竟實義
者。豈得究竟滅罪得戒實義之故也。
故旭師云。菩薩律藏雜在方等中。一家祖意
亦若斯已。蓋所言毘尼義翻云滅。是能滅
諸惡也。又翻爲律。廼大小二藏同共所稱。
何局小乘。六戒之法如上記焉。又偏學戒
聚者。是指實乘二篇三聚也。今納此具戒
名爲比丘尼故云遍等矣。又今實乘法僧
尼戒經其制無異。故云比丘比丘尼一切戒
。又復可渉小律比丘比丘尼戒。以
能含小故。汝今不比丘二字。於文於
佛意甚。但今由小法以成僧尼威儀
亦如前示。若就其戒體。則縱小律當分亦
僧尼二別。男女根轉竟不再受者。蓋
此之謂也。是以文云年滿二十時乃可如上
總受菩薩三種戒聚然後得名比丘尼又上
既明十善及別戒名爲沙彌沙彌尼。今
受三種具戒方名比丘尼。豈是得
當宗具戒耶。既並非小律相。那獨式叉
小爲。況復四祖六。祖同引此文成單
菩薩僧律檢。應知本律瓔珞釋
義品
具列總別諸
十善法五戒八戒十戒六波羅蜜戒
一戒即今二篇異稱。其義讀勝莊記而可知焉。但以
今正依智者剡川兩疏輕垢屬餘二
耳。又且勿義記等中以六度攝善而致
難也。具足三聚以三種各爲六渡故。更如下記
是皆悉在本律諸部而所散説。不是關
聞藏。驗知今亦定非聲聞六法等而是大乘
式叉戒也
其十 問。高祖云圓十善戒解爲
菩薩
沙彌。華芳大師依占察文大乘五衆
混爲共乘
通受法
又園城大師云沙彌十戒解爲
小乘
師資立法稍似相違
答。實義制檢既示大律沙彌必雙受總別二
種十善律儀。是故高祖特指別戒
十善戒。六祖直云十戒舊鈔云威儀經十戒。不
憑。如其準依
者。但準
復迷也。四祖正引本律者。
蓋是示受二戒也。誠是總相十善以
切善法住處總於諸別相戒故。五教性戒
略示出處。如前今簡前三而取圓密二教
耳。律文明令先各自誓願受此總相十
善及其別戒。是此別戒。即今所指圓十善戒
者也。亦如前記。然斯別戒十善大小兩乘依
律雖異。三宗倶受一一向小乘四分律宗。二大小
兼行慈恩傳律。三一向大乘梵
網律宗。然此三宗不印土三寺。而
其行相稍相似。故且以此擬彼而已
若其總戒十
善今宗獨用。慈恩及本邦中古他家律匠設
十善百行律儀。既不雙受並持。是故
義終歸不用。是由全不細解實義經意
知列祖垂範似異途元是同轍。師資
傳律寧有齟齬
其十一問。有云。四祖引證占察。是顯小乘七
衆律儀即是菩薩之戒也。此説願聞可不
答。惡是何言也。四祖論中初有大小差別篇
而特示其勝劣。胡得小即大。諒以四
祖引此律者固匪是示共乘三聚相。又
但爲攝律儀聚也。然如所言。則祖師
論不揚直往七衆而翻成共乘
之戒。寧其然乎。是以論云。大僧之名雖
小同。而天地殊。由是義故。聲聞教中藏通
二百五十及三千威儀名爲僧戒。大乘
此名關渉五教
讀者須其違
教中別圓
三聚淨戒是亦同通
五教菩薩
宜須簡擇
具如下論
十重四十八輕是簡通教菩薩四夷四十
三輕與小篇聚合以爲
律儀
及八萬威儀是亦通別教
擇從圓實
名爲僧戒。若
其出家於内五衆五衆戒體皆依別授別
而成。具如別圖
而分
是有別授法故。非
通授戒體成辨階位
若其在家於外二衆
印本在家下亦有
二衆二字者衍
而爲次第文此亦準
上可
然至次下
其證信特引當律。何若或説。況所引律
文中元有示通別二授兩段。其相亦明
著乎今宗所明二授之相律文雖顯。
識者尚闇略解其文別部注
然他未
悉檀被機則其律制本有三種而其體行等
亦三寺頗別小乘寺律被小宗諸部機。兼行寺律被
權大乘機。大乘寺律被實大乘機。而今
此權實者異于四祖所判顯密也。玆知一家以華嚴維
摩等圓教亦爲理密眞言乘者。遠合彼大寺施設
彼相宗徒云若於梵土大分權實者。賢執
而不深領如來設教網格故耳。蓋不駮者也。
別教者。於顯密判
則定屬顯。其旨可
大紊法王律檢。可
哉。又世既知法華十如華嚴十法界大論三
世間以立三千法華實相瓔珞三觀共成
稱爲冲微法門。然未全曉普賢觀三師諸
證以立受法。法華一乘梵網瓔珞二篇三聚文
殊問經十戒八戒善生五戒等已上
戒相
及以究竟
實義五衆單菩薩
階位
共成當宗。顧見未指要
之人故歟。彼既無怪。此何有疑。非四依
則安立此妙宗。宜深尊信也。然或有
於涅槃開會之宗三寺差別但是滅後弊
。或有於齊制五篇之文其異倶
定慧不同。或有於假受小戒之言
強曲本宗。僉是由全未如上文義。若
今説。情執融消。論其行事。具在別記
凡七卷九
十六條
識者閲焉
圓戒指掌卷上


圓戒指掌卷中

        園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
其十二問。有云。四祖依憑占察而證一家之
。然當代人師全不之則叵證。斯説
如何
答。他之不信。闇當宗義旨也。今家祖述此
獨大乘律制章直往五衆。豈惟四祖。蓋六
祖注亦援此律而證成焉。今且示其一處。彼
曰。汝年滿二十不。究竟賓義經上云復次未
來世諸衆生等乃至其年若滿二十時乃可
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文今但略
牒之
依用如
之。若黨他不信。何不自入彼而翻辱
祖教。教理二證茍既彰灼。則於我無復傷
熟省察。他中古律匠輒於當律共乘
。可錯矣。是不索大律玄淵故。
己分而領爾。例猶慈恩之賛於法華。誰
彼解爲實義
其十三問。一家依占察大乘五衆。上來聞
之。梵網瓔珞求其的證。何文然耶
答。審察脈譜口訣。是此二律蓋二篇三聚具
戒之所據也。非下衆諸戒亦出於玆。就
中初依戒經具足義。憑義記意。上衆
持之。下衆不之。是以所其分
。下衆出家有五戒闕。在家二衆有十戒
。若合其兼制支戒者。實闕許多律儀
祖承意。其沙彌者闕四十
。優婆塞者闕六十八戒
其器未具持
也。二篇既然。則餘二亦隨闕。況傍生已下
何其論持乎。六祖決通授爲傍。良有以也。
驗今戒經正指大乘白四是通自誓從他二
正被上衆上
六趣故。有下衆白四納具白四
全同也。偏執小制廣釋等
 已得
足三戒説名比丘比丘尼。判別授爲
亦此之謂也。剡川大師曰。設不曾受聲聞
律儀。若受菩薩戒。亦特辨三衣加法受持
乃至受法同聲聞。但云菩薩一心念我假名
菩薩比丘某甲云云 一家釋文蓋有
玆。是不信者熟可信哉。高祖亦曾引擧此
以結開顯大乘大僧戒篇。既無小具
比丘。台剡兩疏究宗意在。若乖違者全
一家之脈孫也。自今以降勿本宗
通誓三聚以成菩薩二百五十以成比丘
顰於他家也。世皆識大乘之爲貴而獨
戒律却祝小宗。何無他。咎由
於斯耳。我者吾和尚存本律明三品得戒。其上
品者是單從他。中品自誓
而從他。下品惟自誓。今約中品
矣。蓋高祖入唐傳戒之本旨也
 庸闕依止一家
原律部具。胡不之。不則違本律佛藏
。背宗之罪亦莫於此者也。吉水空師
諸宗相初學
當宗及其依律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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