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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要決 (No. 2370_ 源信撰 ) in Vol.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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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370
一乘要決卷上盡第三門

  沙門源信撰
諸乘權實古來諍也。倶據經論。互執是非。
余。寛弘丙午歳冬十月。病中歎曰。雖遇佛
法。不了佛意。若終空手。後悔何追。爰經
論文義。賢哲章疏。或令人尋。或自思擇。全
捨自宗他宗之偏黨。專探權智實智之深奧。
遂得一乘眞實之理。五乘方便之説者也。既
開今生蒙。何遺夕死之恨。略分八門。以記
其要。一依法華立一乘。二引餘教二乘作
佛文。三辨無餘界迴心。四引一切衆生有性
成佛文。五斥定性二乘永滅計。六遮無性有
情實有執。七辨佛性差別。八明諸教權實。
不爲深智。只叙爲淺識而已
大文第一。依法華立一乘者。有二。初正
立。次料簡。初正立者。彼經諸品。廣説一乘。
今採十文。略詳其旨 一方便品云。諸佛
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縁故。出現於世。舍利
弗諸佛世尊。欲令衆生。開佛知見故。出現
於世。欲示衆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
令衆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衆
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舍利弗是爲
諸佛。唯以一大事因縁故。出現於世。偈
言。説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實。
餘二則非眞已上若五乘種性。究竟有別者。
定性二乘欣求涅槃。無性有情。厭患惡趣。
豈不爲彼出現於世耶。如來大悲。不捨昆
蟲。何言唯爲一事出世。是故當知。三乘
五性。悉歸佛乘。其外無衆生。故言唯一
事。若不爾者。便有大悲不遍之過 約佛意
明一乘
二同品云。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爲
衆生説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舍利弗
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舍利弗過去諸
佛。以無量無數方便慈恩玄賛云。本論云。方便者
少乘中。觀陰界入厭苦。離
苦得解脱。大乘中。諸波羅蜜。四攝
法。攝取自身他身。利益對治法故
種種因縁譬喩
言辭。而爲衆生演説諸法。是法。皆爲一佛
乘故。是諸衆生。從諸佛聞法。究竟皆得一
切種智。偈云。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
即墮慳貪。此事爲不可已上未來。現在。及
釋迦文亦爾。若定性。無性。終不會一者。佛
豈不爲彼説四諦。十二因縁。五戒十善。何
言但以一佛乘故爲衆生説法。故知。佛乘之
外不説一法。若説一法。皆爲佛乘。然則
木牛木馬之語。半字滿字之教。初雖示諸
異。後終到一切智。若不爾者。便有説
法捨縁之過約佛語
明一乘
 三同品云。諸有所
作。常爲一事。唯以佛之智見。示語衆生。偈
曰。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已上爲定性。
無性。所現之化儀。若唯爲化人天二乘。何
言諸有所作常爲一事。故知從王宮誕生之
始。至雙林寂滅之終。所有三業。共爲一
乘。非唯四華立動之靈瑞。非唯四辯八音之
尊教。金鏘馬麥。皆是一乘之弄胤。愛語呵
嘖。悉爲種智之因縁。乃至行住坐臥語默作
作。皆爲以佛知見。示悟衆生。若不爾者。便
有文理乖角之過約佛三業
明一乘
 四同品云。是
諸衆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偈
曰。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説法。乃至於一
偈。皆成佛無疑。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
已上苦定性。無性。終不成佛者。此文何
消。當知。或於有餘。或於無餘。雖生滅度
想。非是實滅度。不令有一人。獨得滅度。
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若不爾者。非唯
一偈。非唯一人。縱聞八萬藏。何不疑成
佛。縱有百千衆。猶難出化城。便有皆成難
信之過約所化
明一乘
 五同品云。十方世界中。尚
無二乘。何況有三。偈曰。十方佛土中。唯
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説已上
若究竟有三乘果別。此文難消。然則若望
權教。有諸乘人法。若望實教。唯是一佛
乘。盆器米麺。本爲長者之寶。低頭擧手。遂
歸圓極之道。終不以小乘。濟度於衆生。雖
示種種道。其實爲一乘。若執實有三乘。權
説一乘。此是令正直捨方便之教。成帶權
非實之語。便有權實倒亂之過約能化所化
明一乘
六譬喩品云。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
諸子。然後。但與大車寶物莊嚴。安穩第一。
然彼長者。無虚妄之咎。如來亦復如是。初
説三乘。引導衆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脱
云云若定性人。出三界已。唯證小果。
終不成佛。應言隨意與大小車。何言但
與大白牛車。若不與小車。亦不預大車。
慈父約束。那忽相違。便有前約虚妄之過
約譬説周
明一乘
 七化城喩品云。我滅度後。復有
弟子。不聞是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
於所得功徳。生滅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
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
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是經。唯
以佛乘。而得滅度。更無餘乘。除諸如來方
便説法。智度論九十三云。問曰。阿羅漢。先
世因縁所受身。亦應當滅住在何處。而具
足佛道。答曰。得阿羅漢時。三界諸漏因縁
盡。更不復生。出三界有淨佛土。出於三
界。乃無煩惱之名。於是國土。從佛所聞法
華經。具足佛道。如法華經説。有阿羅漢。若
不聞法華經。自謂得滅度。我於餘國。爲
説是事。汝皆當作佛已上入無餘界。尚既
成佛。況有餘者。何執永滅。便有永滅還生
之過約因縁周
明一乘
 八法師品云。是大衆中。無
量天龍八部。及四部衆。求聲聞者。求辟
支佛者。求佛道者。聞妙法華經一偈一
句。一念隨喜者。我皆與授記。當得阿耨菩
提。如來滅後。亦復如是取意他師。許有定
性二乘。在此會中。聞法華經見玄賛
第一
若不
信受者。理應退座。既在聞經。理應授記。況
滅度後。在在處處。一念隨喜。何擇其人。
當知佛意。有性。無性。定。不定性。聞此經
者。皆當作佛。若不爾者。便有不擇妄記之
過。勸持品云。我先總説一切聲聞皆已授記
云云其意同一約流通分明一乘。他許有信解
一乘定性不愚法者。又云無性人雖
發心修行。不得成佛。既許信
解發心。豈無一念隨喜之者
 九寶塔品云。於
寶塔中。出大音聲。作如是言。善哉善哉。釋
迦牟尼如來。能以平等大慧。教菩薩法。佛
所護念妙法華經。爲大衆説。如是如是。釋
迦牟尼世尊。如所説者。皆是眞實已上如前
所説。唯爲一事。出世。但以一乘。爲衆
生説法。諸有所作。常爲一事。十方佛土
中。唯有一乘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
一切諸子。等賜大車。二乘入滅。餘國作佛。
一念隨喜。皆悉授記。此中若有方便一言。
多寶何證皆是眞實耶。非唯此會。他土亦
爾。非唯今日。塵劫亦爾。何令十方三世眞
實證明。悉成隨宜逗縁假設言詞乎。又若
五乘實。一乘權者。多寶何故唯證此經。若
言由有本誓願者。本願何因貴權賤實。乃
至成佛臨滅度時。爲證此經。令起一塔。是
故當知。一乘眞實。勝出諸經。若不爾者。便
有證明非實之過上約教主化儀明一乘。
此約多寶證明明一乘
 十
不輕品云。凡有所見。若比丘。比丘尼。優婆
寒。優婆夷。皆悉禮拜讃歎。而作是言。我深
敬汝等。不敢輕慢。所以者何。汝等皆行菩
薩道。當得作佛。論云。我不輕汝等皆當作
佛者。示諸衆生皆有佛性。故文句記云。論
許此菩薩。知一切衆生。悉有佛性。故凡見
者。皆往禮之。此四衆中。豈無滅種。而妄
記之。若其有者。論文不説。則過在天親。若
唯識説正。乃過在不輕。及在於佛。而不先
責不輕之過。則却以爲弘經之人。豈有誤
宣誤記之失。令現生後淨六根耶已上當知。
行因無謬。得果清淨。是故經論倶讃不輕。
爲弘經人。若不爾者。便有因果不齊之過。
又有妄讃不輕之過上約果位明一乘。
此約因行明一乘
寶公
引多文。證一乘義。一唯有一乘法。二唯此
一事實。三説最實事。四無有二乘而得滅
度。五分別説三乘。六常不輕。七同論無二乘
涅槃。八同論爲斷此疑。九方便令發心等文。
此等義。見前後文。故不別載大唐佛授記寺沙
門法寶造六卷章
名一乘佛性究竟論。破三
乘五性義立一乘佛性義
第二料簡者 問。法華論云。彼聲聞等。爲實
成佛故與授記。爲不成佛與授記耶。若實
成佛者。菩薩何故。於無量劫。修集無量種
種功徳。若不成佛者。云何虚妄與之授記。
彼聲聞等。得授記者。得決定心。非謂聲
聞。成就法性。故如來。依彼三種平等。説一
乘法。以如來法身。與彼聲聞法身。平等
無異故。與授記。非即是具足修行功徳故。
是故菩薩功徳具足。諸聲聞人。功徳未具
已上此義云何 答。山家云。論主答文。得
決定心者。謂成佛決定心。功徳未具足者。謂
必當具足。不久故。平等故。授記。法身流轉
故。定當得成佛。佛無虚妄記。今麁食者。
未了此密意。佛雖記不成。同體故説一。總
合説一乘。故法華名密。是則怨嫉詞耳云云
十法經云。五記諸聲聞得無上正眞道者。
以有性故。淨無垢妙淨寶月王光菩薩。白
佛言。云何諸無漏聲聞。斷諸有習煩惱。設
有性而成阿耨菩提。佛言。先除諸煩惱障。
後成阿耨菩提。云何可説不成正覺云云
時授記。名爲密教。雖記不成。非名密意
已上。叡山傳教大師製三卷章名守護國界章。其
中廣破一師三乘五性義助成寶公一乘佛性義
 十
法經祕密文。至下第五門當知。問。得一亦云
徳溢
云。法華論云。何故如來説三乘爲一乘。彼
二乘法身。與如來法身平等無別。故説一
乘。此即會經唯一佛乘。無二無三文。故法
華亦説定性二乘無性有情不作佛。故法華
一乘是密意。有餘不了義大唐淄洲大雲寺沙門慧
沼造四卷章名能顯
中邊慧日論。破寶公一乘佛性立三乘五性。當朝奧州
沙門徳溢造三卷章名慧日羽足。破寶義助沼義
此義云何。答。法華亦説定性無性不作佛
者。是義不然。如寶公云。法華論云。如來先
説法。異今説法。異云何如來不成妄語。爲
斷此疑。如經。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
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虚妄。無有餘
乘。唯一佛乘。唯依此文。不同前經。説不
定性二乘成佛。若前經若後經。倶説不定。何
得言先説法異。故定性聲聞亦成佛。問。玄
賛第四。釋無二無三云。三乘因果。觀行不
同。可有差別。非此所遮。今所遮者。遮無
二種法身之體。三乘眞如。法身同故。又一
師云。深密。法華。教時不殊。深密。云不定
二乘作佛者。即法華之唯一佛乘。無有餘乘
云云此義云何。答。唯一佛乘故。言無二無
三。由此亦云皆成佛無疑。言無一不成佛。
此義可然。若唯法身一故。言無二無三。此
義不然。衆生法身。本來是佛。豈假聞法。始
得成佛。故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若
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等文。故約事成。合
經文義。此若事成無ニ無三。亦應是事非眞
如理。況復次句。云除佛方便説。此即指前
方便教。説三乘行果。各別不同。未曾説
言法身各別。指何教云方便説耶。亦不可
言無二三者約法身一。方便説者。約事乘
別。今此文意。於一法上。顯示有無異説不
同。若事理法別。不足稱異説。如設有言
無優曇華。而方便説有優曇樹。又彼宗意。
三乘是實。何稱方便。即是自違。況復法華
論文。云無二乘者。唯有如來證大菩提一
切智慧具如
次引
既言菩提智慧。明非是法身
一。或慈恩及一師。約不定性。釋無二無
三。此亦不然。具如前引十文解釋。不可
重成。又寶師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眞。
法華論釋云。無二乘者。謂無二乘所得涅
槃。唯佛如來。證大菩提。究竟滿足一切智
慧。名大涅槃。非諸聲聞。辟支佛等。有涅槃
法。唯一佛乘故論文准依此文。唯遮二乘
表佛。既遮中不留定性二乘。表中不取定
性二乘。故知定性亦無眞滅。若不爾者。何爲
言唯已上又山家云。唯一佛乘言。不遮定
性二乘者。唯識之言。亦應不遮心外之
境。彼既不然。此何可爾已上 問。一師云。深
密云。定性二乘。不坐道場者。即法華云三
草二木生長不同是也。故法華論云。爲對
治執離大乘。無別乘増上慢。説雲雨喩
已上所引
論取意文
此義云何 答。山家云。當知。生長
不同。非今不同。案無量義經云。知諸衆
生性欲不同。種種説法。以方便力。四十餘
年。未顯眞實。是故衆生得道差別已上
經文
解曰。
性欲不同。乃至言得道差別。豈不法華前
生長不同哉已上又三草二木。若永異者。中
草應無不定種性迴心向大。上草小樹。不
應増進後後階位。故知。五乘非永有別
山家意同之
不能煩引
故經説言。其所説法。皆悉到於
一切智地。今爲汝等。説最實事。諸聲聞衆。
皆非滅度。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修學。
悉當成佛。問。玄賛第七。釋化城喩品。是人
雖生滅度之想等云。菩薩處胎經説。從此
滅度。於十方面各三十二姟諸佛國土。而復
成佛。教化衆生。不醫師喩中。具顯此義。是
人雖生滅度之想。求入無餘涅槃。於我
有縁。我以神通。攝引於彼。遇我得聞是
經。或是凡夫。若是有學。求有餘無餘涅槃。
將此涅槃。謂實滅度之想。求入證此二種
涅槃。修二乘行。種姓所排。慈悲所引。生彼
遇我。求佛智慧。或我從此餘國作佛。是人
於我。生滅度想。謂我入無餘。我引至彼。
令求佛智已上此義云何。答。此釋違經并
大論。彼二文。同云得阿羅漢。何言或是凡
夫。若是有學耶。又論云更不復生三界。何
言生十方國土。又有經云。自於所得功徳。
生滅度想。入於涅槃。何言於我生滅度想。謂
我入無餘耶。經論二文。相望不違。不應於
中更生異覺五百問論
難意亦同
 問。一師釋前化城
喩品文云。彼法華經。約不定性聲聞。住有
餘涅槃。求入無餘而説云云此義云何 
答。此義不然。大論意。許捨此身已生彼
國故 問。一師又云。瑜伽七十九云。清淨
世界無三惡趣。亦無三界。亦無苦受。純菩
薩僧。於中止住。已入第三發光地。菩薩由
願自在力故。於彼受生。無有異生。及非異
生聲聞獨覺并異生菩薩得生於彼乃至
瑜伽文。應會法華及智論。據應化聲聞語。
非實聲聞。又應云。法華及智論。約密意説。
非實聲聞。往生淨土云云此義云何 答。山
家破云。所立都不應理。何者。會實經文。令
順權義云云今加破云。經意汎説未來之
事。非説別類應化所作。何因恣作非應化之
解。不爾何故論釋不云應化 問。設彼難
云。汝言瑜伽釋方等故不言作佛云云
論亦應順般若。故應非實者。或是密意
答。二論意別。瑜伽一向順所依經。不引諸
餘法華等經。大論雖釋大品般若。引法華
等。兼示實義。若不爾者。般若何文。説阿羅
漢迴心作佛。故知大論。傍顯法華眞實義也
已上破
初義
次義亦不然。何者。法華處處云顯示
宣説云云何言密意。不爾何故論主不言
方便密意 問。若爾。瑜伽文。何得消耶
答。瑜伽但約上品土説。中下淨土。應有凡
小。不爾。賢劫諸佛淨土。豈無凡小除釋 迦
餘佛皆出
淨土見
悲華經
勿執一文撥其餘矣。況復山家。既
以權實遮彼難耶 問。若智論意。證果聲
聞。實作佛者。云何彼論第二十八云。先已
説。菩薩入法位。住阿鞞跋致地。末後肉身
盡。得法性生身。雖斷諸煩惱。有煩惱習
因縁。故受法性生身。非三界也 問曰。阿
羅漢煩惱已盡。習亦未盡。何以不生 答
曰。阿羅漢無大慈悲。無本誓願。度一切衆
生。又以實際作證。已離生死故已上 答。
彼論意。存成不成義。若據般若覆相教故。
小聖畢竟無發趣理。若據法華眞實教故。
而於彼土。得聞是經。故二十八依般若説。
彼九十三依法華意。如彼論第一百云 問
曰。更有何法甚深。勝般若者。而以般若。
屬累阿難。而餘經屬累菩薩 答曰。般若
波羅蜜。非祕密法。而法華等諸經。説阿羅
漢受決作佛。大菩薩能受持用。譬如大藥
師能以毒爲藥已上明知論意。般若。法華勝
劣顯然也。或可依惛醉位。名爲不生。非酒
消後猶是不生。其惛醉。雖非全不生。事用
息故。且爲不生 問。論文既以二經相對
而言。般若非祕密法。豈非法華是祕密耶
答。密言雖同。其義各別。汝指方便非理盡
説。名爲祕密。論指深妙非二乘境。名爲祕
密。故不相違。若不爾者。論指法華。云甚深
勝般若。能以毒爲藥等文。何消耶 問。一
師云。大通智勝佛。日月燈明佛。皆説三乘。
明知。法華亦説三乘云云 此義云何 答。二
佛所説三乘教者。指法華前。非是當教。迷
文起盡。甚爲可咲 問。嚴王品末。云八萬
四千衆生。遠塵離垢。得法眼淨。玄賛意云。是
則定性聲聞。得須陀洹果也云云此義云何 
答。法華眼淨。非必小乘益。如沼法師。最勝
王經疏第一云。遠塵離垢等者。准大莊嚴
論。得入初地。亦云得法眼淨。不准聲
聞故。准瑜伽論得預流果。又云。淨地陀
羅尼品。無量無邊苾芻。苾芻尼。得法眼淨。
此得初果。若據大乘得法眼淨。是初地位
略抄天台記亦
爲大乘益
 問。法華論云。二種聲聞。如來
與授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者。決
定。増上慢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與
授記。菩薩與授記。菩薩與授記者。方便令
發菩提心故。玄賛一云。正義應言趣寂根
未熟。佛不與記。菩薩與記。令發信解大
乘。故増上慢者。根未熟故。佛不與記。菩
薩與記。令發起大乘心。故沼法師云。發信
大心。成不遇法云云此義云何 答。未言多
兼當。即顯當熟也。況復論文。決定。上慢二
人。合説發菩提心。何言一人信解大乘。一
人發起大心。又一既當熟。一何不熟。種種
劬勞。此文難消。然天台言。論據在座得
記。今據通途被開云云 又彼所言。令趣寂
人。信解大乘者。其意未了。若實作佛令信
可然。若實不作。妄信何益。不遇法名徴詰
亦爾 問。玄賛第十云。我深敬汝等。不敢
輕慢者。有佛本性住種性故。此敬報身如
來藏也。皆行菩薩道。當得作佛者。有種
性者。若起習性。發心修行。必得佛故。又
依法身如來藏。故一切皆有我深敬汝。若
行菩薩道。發起修習報身如來藏者。當得
作佛已上此義云何 答。此之二釋。文義不
安。既言凡有所見。何唯取有性者。此是別
義。應非今意。又汝等皆行者。述禮拜意。何
言上禮一切。下唯有性。若爾。應削所以者
何。亦不可言汝等若行道當得作佛。既言
皆行。何恣言若。設展轉救。終不順經。朽木
糞土。不可彫&MT02722;。鳳兮鳳兮。何徳之衰 
問。無性攝論第十云。諸佛法身不與聲聞獨
覺乘共。以何意趣。佛説一乘。此中有二
頌。爲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
性。諸佛説一乘。法。無我。解脱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樂。化究竟説一乘。釋曰。依此密
意。佛説一乘。二頌顯示。爲引攝一類者。了
知不定種性聲聞。趣彼解脱。方便引接。令
依大乘而般涅槃故。説一乘。及任持所餘
者。爲欲任持其餘不定種性菩薩。恣於大
乘。精進退壞故。説一乘任持令住。勿彼
菩薩。依聲聞乘。而般涅槃法等故者。法謂
眞如。諸聲聞等乘。雖差別同趣眞如。所趣
眞如。無有差別。故説一乘。無我等故。補特
伽羅。無我同故。若實有異補特伽羅。可有
乘別。此是聲聞。此是菩薩。既無實異補特伽
羅。故説一乘。解脱等故者。謂彼三乘。於煩
惱障解脱無異。如世尊言。解脱解脱。無有
差別。由此意趣故説一乘。性不同故者。謂
諸聲聞。不定種性。有差別故謂迴向。菩提
聲聞。身中具。有聲聞種性。及佛種性。由此
道理。故説一乘。得二意樂故者。謂得二種
意樂。一者諸佛。於一切有情得同自體意
樂。言彼即是我。我即是彼。由是因縁。此即
成佛。彼亦成佛。是故名得第一意樂。二者
世尊。法華會上與諸聲聞舍利子等授佛記
別。爲令接得如是意樂。我等與佛平等無
二。又此會上有諸菩薩。與彼名同。得授記
別。故佛一言會二種益。謂諸聲聞。接得同
佛自體意樂。及諸菩薩得授記別。由此道
理故説一乘世親名攝取平等意
樂法性平等意樂
言化故者。如
世尊言。汝等苾芻。我憶往昔。無量百返。依
聲聞乘而般涅槃。云何已成佛。復依聲聞
而般涅槃。是故此中有別意趣。謂爲調伏
聲聞種性。所化有情。自化其身。同彼乘
類。現般涅槃。由此義故。若聲聞乘。若獨覺
乘。即是大乘。故成一乘。究竟故者。依究竟
理。故説一乘。非無歸別。由過此外無別勝
乘。唯此一乘最爲勝。故佛説一乘 已上論文
玄奘所譯
世親論第十
大意亦同
此論既不許一切二乘。實當作
佛耶 答。或可攝論依深密等。會法華經。
一乘圓宗。何必依憑。天竺論師。亦不許彼
爲理盡釋故。菩提資糧論第三。明法華聲
聞記云。有論師説。爲令未入決定聲聞乘
者。發菩提心故。又已發菩提心初業菩薩
等。畏流轉苦。欲於聲聞涅槃取滅度者。
爲令牢固菩提心故。又有異佛土菩薩於
此聚集。授記時到。以相似名爲彼授記
故。諸師如是分別語授記。於中實義。唯佛
世尊乃能知之已上。隨宜弘教義。一乘難解
義。至第五門當廣分別
或論
據在座得記。經據通途被開。或論有十因。
應隨宜會諸經一乘。非要皆會法華一乘
問。菩提資糧論第四云。問。若燒煩惱。不生
菩提心種子者。何故法華經中。與燒煩惱
諸聲聞等授記。答。記彼諸衆生。此記有因
縁。唯是佛善巧方便到彼岸。不知成就何
等衆生。此中因縁。唯佛所知。以到調伏
彼岸。不共餘衆生相似故。而彼不生菩提
心種子者。以入無爲正定位故。如經説
乃至迦柘珠諸天世間。雖善修理。彼迦柘珠。
終不能爲鞞琉璃。如是等聲聞。雖得復
具諸戒頭陀功徳。三摩提等。終不能坐覺
場。證無上正覺已上。此論亦有廣原不生蓮華。
燒種不生等八喩。同論第三卷。
亦説二乘於正
覺。畢竟爲障
此義云何 答。山家釋云。方等
維摩敗種之喩。其意可同。以入正位。喩敗
種故已上 問。沼公云。資糧論據決定性。云
如無糠米種必不生云云此義云何 答。慈
恩。沼公。共許法華記不定性。而所引資糧
論第三。第四。同不許法華記不定性。故唯
應依山家例釋。維摩敗種是彈呵説。非永
不成彼論。無無糠米
喩。可檢諸本
 問。何知此論意非永
不成佛 答。此中但言唯佛所知。無明了
説。大論明説。阿羅漢人。於界外土。聞法華
經具足佛道。二論同是龍樹所造。故應將
此不明了文。令歸大論明了説也。不爾一
人所説桙楯
大文第二。引餘教二乘作佛文者 一。大
經第十云。一切菩薩。聲聞。縁覺。未來之世
皆當歸於大般涅槃。譬如衆流歸於大海
三十本
第九
定性二乘。若不成佛。即違此文。不可
會言少分一切。與菩薩合。一文説故。無有
一流不歸海故。亦不可言約法身説。未
來當歸大涅槃故。法身三世皆平等故。亦
不可言大悲闡提。不得成佛。初地已得三
身體故。許大智分當作佛故 二。同經第
二十三云。一切衆生。無常無樂無我無淨。顛
倒心故。言有常樂我淨。實無三乘。顛倒
心故。言有三乘。一實之道。眞實不虚。顛倒
心故。言無一實。是三惡覺。常爲諸佛及諸
菩薩之所呵責三十本
第二十
不可通云一實理一
故言無三。經云之道。道即有爲。非眞理
故。又若約理。何言衆生無常樂等。如同經
云。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云云衆生法
中。豈無安樂。故知。此文不是約理 三。第
二十五曰。云何菩薩知於僧相。僧者。常樂
我淨。是弟子相。可見之相。善眞不實。何以
故。一切聲聞得佛道故。何故名眞。悟法
性故。是名菩薩知於僧相三十本第
二十三
 問。沼
法師云。若涅槃明有佛性五乘根性。皆趣佛
果。故第五時者。何故須跋陀羅。聞一切衆
生。皆有佛性。齊得作佛。何不發大心而
取羅漢果已上此義云何 答。天台意云。涅
槃四教。倶知常住云云 小機熟故。先取羅漢
知常住故。終期佛果。例如身子退大心
時。願成佛時説三乘教 四。第三十四。迦
葉菩薩白佛言。或説四果皆得佛道。或言
不得。或言一闡提等。皆有佛性。或説言無。
何故今日不決定説。佛答云。若有智者。我
於是人終不作二。是亦謂我不作二説。
於無智者。作不定説。而是無智亦復謂我
作不定説略抄三十本
第三十一
須會無智二説。歸智
者一説。而言悉有佛性皆得佛道。莫會智
者一説。歸無智二説。而言或有或無或得
不得。如法華云。無智人中。莫説此經。聞佛
説一乘。迷惑不信受。則知。二經其意一致。
乘前所引。皆歸大涅槃一實道眞實一切聲
聞得佛道文勢而此説來。故知一説者。即是
一乘。以下所引文義皆同 五。第三十六。
説恒河常沒者云。所言沒者。有人聞是大
涅槃經。如來常住。無有變易。常樂我淨。終
不畢竟入於涅槃。一切衆生。悉有佛性。一
闡提人。謗方等經。作五逆罪。犯四重禁。必
當得成菩提之道。須陀洹人。斯陀含人。阿
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等。必當得成阿
耨菩提。聞是語已。生不信心三十本第
三十二
 
問。沼法師云。問若有定性二乘。不作佛
者。違涅槃經三十六。説須陀洹人。斯陀含
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人。悉當成
佛。聞是説已。不生信心。乃至云是名常
沒。法華經云。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説法。乃
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等。答。此説不定聲
聞四果。及辟支佛。悉當成佛。聞而不信心。
名爲常沒等。非説一切定不定性。皆當成
佛。不爾。云何涅槃自云皆當作佛不解我
已上此義云何 答。凡釋義者。不壞文
相。文言既總。云何但取不定一性。若爾彼
經一段文。云如來常住。無有變易。豈令佛
有常。無常別。又諍論文。若成不成。倶不解
意。今文定説。不可屬彼。若屬彼者。亦應
説言。若聞二乘不得成佛。生不信心。亦名
常沒。云何但言不信成佛 六。入楞伽第
二云。復次大慧。我説五種乘性證法。何等
爲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
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
法。五者無性證法云云説三乘法已云。大
慧。何者不定乘性證法。大慧。若人聞説此
三種法。於一一中。有所樂者。隨順爲説。大
慧説三乘者。爲發起修行地故。説諸性差
別。非究竟地。爲欲建立畢竟能取寂靜之
地故。大慧。彼三種人。離煩惱障熏習。得清
淨故。見法無我。得三昧樂行故。聲聞縁
覺。畢竟證得如來法身故。爾時世尊重説
偈言。逆流修無漏。往來及不還。應供阿羅
漢。是等心惑亂。我説於三乘。一乘及非乘。諸
聖如實解。凡夫不能知以上十卷本也。四
卷本第一同之
寶公意
云。准此經文。三種人者。則是定性二乘。及
不定性。皆當作佛云云沼公言。彼三種人
者。即不定乘中。有三種人。非是指前初之
三乘。若爾即前何須別説爲第四乘。或可
前三。定不定性。皆悉合説。第四人。唯取不
定性者。言彼三種。即前三中不定性者已上
沼公餘處用第二釋。知此爲勝耳。此義云
何 答。沼公二釋。其義未可。不定性者。於
一身中有多種性。非是三人。次釋亦非。前
來但説二乘種性。未顯其中有不定性。至
此那言彼三種不定人耶。又如自難。
若前之中。有不定者。何須別説爲第四
乘。雖彼救云前三種性。定不定合。第四唯
取不定性者。然猶不避前之所難。謂初標
列五乘名目。次那忽合説。後那忽別立。重
重雜亂。令佛不了。彼遮難云。如無性中大
悲菩薩。雖大乘性。由悲願異。更別説之。此
亦不齊。觀無量壽經云。言佛心者。即大
悲心云云由此理故。大悲闡提。攝佛可然。
定不定性。其義返違。何合爲一。又第五性。
別有凡夫。其大悲人。類攝其中。故大悲
人。設攝佛乘。第五不亡。以不定性。若攝前
三。第四全亡。雖接佛乘。應以凡夫爲第
五性。若不定性與定合説。以何等人。爲第
五耶。例既不成。合説非也。況大悲闡提。
不可爲第五。彼許無行性。爲名無性乘。
若無行性者。發無漏十地。究竟利有情耶。
若有行性。何爲無性。故彼解釋以理
不可然。又彼第四不定性中。不説究竟成
不成佛。既名不定。若不説彼究竟。至處
猶豫難決。何故唯指前三人耶。又今經言。
大慧説三乘者。爲發起修行地故。説諸
性差別。非究竟地等云云此文何消。所言
説三乘者。爲何人誰乎。不可爲彼前三性中
所合不定性。違文起盡故。謂前未顯。那忽
指彼。亦不可言第四種性以爲三也。文重
顯云。諸性差別。非究竟地。經不以第四爲
諸性別故。由此故知。總擧所説諸三乘教。
此義意云。一切所説三乘教者。暫爲發起
修行地故。不可究竟三乘各別。其究竟處。
悉到佛地 問。若爾。三人爲是誰耶 答。
寶公所釋。望經文相。雖不可明了。於理
無違。此釋意云。佛種性外。三種之人。畢竟
皆得如來法身。今加解云。一切受學三乘
教者。名三種人。彼不定性。類接其中。不
同第四獨名三人 問。經云。彼三種人。離
煩惱障熏習得清淨云云若三乘性。名三
種人。豈佛種性。先離煩惱 答。經文總擧。
非言先離煩惱障也。況復天台。云三乘
先離界内惑耶。或復既云煩惱障熏習。故
知。是所知障。如山家云。舊經論呼所知
障。皆名習氣。或可彼經設雖不許定性
二乘成佛。望天台意。亦無有失。謂本不許
法華以前。顯露授記二乘聖故。故法華記
第三云。雖楞伽方等。有記小之言。楞伽乃
密對菩薩。方等爲斥奪聲聞。又弘決第六
云。今之法華。是顯露記。不同方等顯密與
記。若據斯理。淨名大品。皆應有之。何獨楞
已上。准此應知。餘經所説二乘作
佛是祕密説。然引助成法華無失
 問。因論生
論。一師釋楞伽經諸乘已云。此三乘中。二
乘所捨。非所求乘。其如來乘。此所求乘。非
所捨乘。豈稱方便耶。古師不知此意。妄執
云三乘方便。一乘眞實。以立四車故。名癡
人也義鏡要略
第七卷
又云。若破前牛。後別與牛。二
牛何別佛性
略抄
此義云何 答。以立四車。故
名癡人者。猶如外道。指佛爲癡人。謂幼
童所好。但是小車。不玩大車。故有四車。汝
若明敏。聞之應信。如見鞭影。則得正路。
若猶不了。當廣顯示。宅中所樂。門外所
與。二種牛車。其體不同。此并羊鹿。豈非四
耶。且以兩三義。明牛車差別。一樂不樂異。
謂諸子幼稚。未有所識。尚未覺知。何者
是火。何者爲舍。以衣裓几案救之應墮
落。其玩好具。理應小車。輪不盈尺。牛不過
掌。迴轉容易。進止自由。宅中所樂。唯在此
車。門外所與。大白牛車。其車高廣。非幼童
玩好。其牛多力。非幼童進退。然經偈云。大
牛之車者。望彼幼童情。謂假名大牛。非實
大也。汝不見。世間嬰兒。能牽小車。遊戲
玩好。何處稚子。玩好大車。二能所持異。謂
本所樂者。子能持車。故云玩好之具。後所
與者。車能持子。故云乘是寶車。三情非情
異。謂本所樂車。駕以木牛。後所與車。駕以
實牛。如瑜伽四十六云。譬如王子或長者
子。生育已來。未出王宮長者内室。王及長
者。各爲幼童。假作種種諸戲樂具。鹿車牛
車馬車象車。而賜與之。爾時王子及長者
子。用爲嬉戲。歡娯遊供。即於如是假所造
作。鹿牛馬象。發起眞實鹿想牛想馬想象想
乃至復於後時。王及長者。知子轉大。從内
宮室。引出外遊。示其眞實鹿牛馬象。時彼
見已。内自發生如實慧解。此爲實義鹿車牛
車馬車象車已上以此准知。稚子玩好。是木
牛車。門外大車。是實牛車瑜伽非釋法華經。
今但取木牛實牛喩。
不取
餘義
譬説有四。法亦應爾。故華嚴等明四
乘法。教理既明。豈不信受。若猶不信。是不
可治人。既失本心。不能現益矣 問。若於
牛車立假實者。羊鹿亦爾。合有六車
答。大有權實。故言二牛。二乘唯權故。各
一車。況復・此難佛語。非難我義。經文既
説。樂三與一。不應於中生此異覺 問。
經云。餘二則非眞。息處故説二。故知。唯
有方便二乘。不應別立方便大乘。故二牛
車。理不應然 答。我今所立二種大機。同
求佛果。不同小乘求偏小果。然有偏圓權
實差別。由此義故。或時爲一總有三乘。或
時別立總有四乘。今探幽致而立四乘。非
一向遮總立三乘。況復二種牛車。是本所
諍。彼義既成立二大乘。亦成木牛之車。豈
非方便。非所捨乘。大白牛車。豈非眞實。
非所求體。權實大乘。其義雅合。設雖久
習。勿憚改焉 問。所立圓機。在宅中時。
爲樂何車。若樂大車。違幼童所玩。若樂
小車。應非實大機 答。佛説譬喩。所望
非一。法華之意。去佛道名爲幼稚。圓機
近佛。應名長大。今説權機幼稚之喩。不
論圓頓法華當機。若論所樂。即實大車。故
圓初行名如來行 七大法鼓經云。迦葉白
佛言。世尊。衆生般涅槃者。爲有盡耶。爲
無盡耶。佛告迦葉。衆生無有盡也。白佛。
云何不盡。佛言。若衆生盡者。應有減損。
此修多羅則爲無義。是故迦葉。諸佛世尊
般涅槃者。悉皆常住。以是義故。諸佛世尊
般涅槃者。終不磨滅已上 問。沼公通云。不
説二乘般涅槃者。亦常不壞。或説生界眞
如無盡云云此義云何 答。此經。爲立衆
生不盡故。説諸佛終不磨滅。若許二乘終
磨滅者。衆生有盡。便違經旨。若約眞如。
釋無盡者。佛設磨滅。眞如無盡。既以諸
佛常住不滅成無盡。故知。事無盡。況復經
明衆生盡不盡。不論眞如耶 八密嚴經
上卷偈云。涅槃若滅壞。有情有終盡。有情
若有終。是亦有初際。應有非生法而始
作有情。無有非有情而生有情界。有情界
既盡。佛無所知法。是則無能覺。亦無有涅
不空譯。地婆訶羅
譯。大途同之
 問。沼公釋云。雖許煩
惱斷。而説或無初。雖復身終。何妨無始。故
彼經意。約理性論云云此義云何 答。
有多過。經云。是則無能覺。亦無有涅槃云云
理性非能覺。故非約理。又其理性非情非
情。今文有情非情對論。故非約理。又以煩
惱例有情難言。雖復身終。何妨無始。故彼
經意。約理性論云云於理性上。亦有此難。
設理性有終。何妨無始耶。既爾。何故唯
取理性。捨有情耶同經下卷。其意亦爾。次
下門。教證中第八引。
 九
同經中卷云。十梵之處。無煩。無熱。善見。善
現。阿伽尼吒。空處。識處。無所有所。非想。
非非想處。住於彼已。漸除貪欲。從此而
生清淨佛土。常遊妙定。至眞解脱已上。地婆
訶羅譯。不
空。大途
同之
他許淨居唯有定性。准此經意。皆
當作佛 十尼乾子經第二云。如來勝功徳。
無量劫所修。薄福怯衆生。聞生驚怖心。爲
此衆生故。分別差別説。究竟皆成佛。更無
有餘乘。我爲化衆生。分別説餘道。漸化
令入一。故無三差別 十一善生優婆塞
戒經第一云。一切衆生。無菩提性。如諸衆
生無人天性。師子虎狼狗犬等性。現在世中。
和合衆善業因縁故。得人天身。和合不善
業因縁故。得師子等畜生之身。菩薩亦爾。
和合衆善業因縁故。菩提心故。名爲菩
乃至善男子。三種菩提。無有定性。若有
定性。已發聲聞縁覺心者即不能發菩提
之心乃至若有説言定有性者。是名外道。
何以故。諸外道等無因果故。又云。譬如衆
生先無菩提。後乃方有。性亦如是。先無後
有。是故不可説言定有已上 問。沼公會
云。彼善生經。遮執因中有果性。或如言執
云同外道。不遮有因。不爾則違楞伽經
説五乘性相。言三菩提無有定性者。據不
定性説。及遮執常云無因果。故不爾。楞
伽經説云。大慧。乘説五種乘性證法已上
義云何 答。雖作此解。不能成立定性二
乘。永不轉義。何者。五趣既無不展轉受諸
趣身者。所例三乘。亦無定性永不成佛。然
彼釋云。三種菩提。無定性者。據不定性
已上此亦不然。經意總擧三種菩提。以
顯其中無有定性。例如樞要所立量云。二
乘之果。應有定性。彼既非據定性立定
性。今亦非據不定説不定。然楞伽經。爲
證不或。若望我意。皆成佛故。若望汝意。
非共許故 問。若一向不定者。十地菩薩
應成二乘 答。汝亦許有小聖成大。不
許十地轉成二乘。我義亦然。不足爲難
十二大佛頂經第四云。爾時世尊。告富樓
那。及諸會中漏盡無學。諸阿羅漢。如來今日
普爲此會。宣勝義中眞勝義性。今汝會中
定性聲聞及諸一切。未得二空。迥向上乘阿
羅漢等。皆獲一乘 十三僧伽吒經二云。
六萬億淨居天子。三萬億惡魔。萬二千阿
修羅。五百大王等。皆來集會。聽我説法。
皆發阿耨菩提心。唯除増長王略抄 十四
不空羂索經。觀自在天菩薩云。時我受
持威神力故。常爲無量淨居天衆。自在
天衆。大自在天衆。大梵天王。及餘天衆。
無量百千。恭敬供養尊重讃歎。我皆化
彼。令趣無上正等菩提説持呪功能 問。唯識
論云。然五淨居。無迴趣者。經不説彼發大
心故記云大般若經一
百二十九云云
一師云。然有經説五淨
居天發菩提心者。是非實淨居天。此是示現
淨居天。彼第十地自在宮衆。爲引下天示
現發心。何以得知。菩薩瓔珞第十一云。佛
告淨居天子。此賢劫中。七百佛過當作佛。
名曰智積如來云云舍利弗。尚過無量無
邊不可思議劫作佛。況阿那含淨居天授記。
有劫限量耶。明此示現也。又有説。彼淨
居天。多分定性。少分有不定性云云 
略抄
此義
云何 答。般若意云。餘天唯有發心者。來
安置經處。淨居一切皆來供養。非無發心。
或・以理推之。小執久故。大心難發。故不言
發。況復般若經説。若入聲聞獨覺正性離
生者。畢竟無有發趣大乘云云是故彼經。
理應不説淨居發心。若説發心。聞者驚怪。
若有時至。便發無難。故餘經中。亦有發心。
何執一文。計皆非實寶師
釋同
又引經證非實
淨居。此有多過。一不可以小果上下。例成
佛前後。如初果阿難。供養六十二億佛。第
四果羅云。供養十世界塵數佛。明知。不依
小位上下。若言二聖是權化者。身子亦權。
不可定量。況復他許下位發心。爲利根人。
上位發心爲鈍根耶。二誰知。彼天非羅漢
果。初雖那含。後位難知。三設彼一人權。餘
何必皆權。何況。自許爲引下天。示現發
心。爲下同類。應發心耶。爲當下天皆權者
耶。進退難避。次釋與唯識相違。不可依
憑 問。一師云。彼經七十七云。是中設有
能於無上正等菩提。發心趣者。我亦隨喜
者。是説不定性小果者。迴心向大云云
言彼經意。二乘入正性離生者。一切皆不
迴心 答。此釋尤非。何者上既總云不能發
心。明知。下文言設有者。是假設言。非實
有人。如同經言。設有過涅槃法。亦説爲
空。非是實有過涅槃法。故彼所執不順文
理 十五智度論九十三云。漏盡阿羅漢還
作佛。唯佛能知。論義者不可論其事。不能
測知。是故不應戲論。若求得佛時。乃能了
知。餘人可信。而未可知 十六入大乘論
堅意菩薩造。北
涼沙門道泰等譯
下卷云。如法華經中。舍利弗
等五百弟子。悉是菩薩。皆當作佛。一切聲
聞。皆是阿鞞跋致菩薩。如不退轉法輪經中
廣説。以是故當知。菩薩皆現爲聲聞 問
曰。一切聲聞皆成佛不 答曰。聲聞成佛。此
亦無過 問曰。云何無過 答曰。先斷結
障。後斷智障。淨治諸地。向一切智。是以
無過 問曰。燒滅結使。如焦穀牙。云何
得佛 答曰。若如汝言。斷滅結使。不得成
佛者。汝及一切衆生。皆具諸煩惱。即應是
佛。汝意若謂具煩惱人非是佛者。離煩
惱者。應當得佛。汝言燒煩惱結。如焦穀
牙。而不成佛。亦無是處。我不欲令具煩
惱種。生佛法牙。汝癡。無智顛倒解故。謂煩
惱爲佛法種。阿羅漢初斷煩惱後除智障。
修菩提道。得成正覺已上下説化城喩。顯
無二乘唯有一乘。如第五門中第三。私所
引。由此等文。知諸聲聞皆當作佛。是論主
意也。此文中。初説應化聲聞。次説一切聲
聞。若言皆是説應化者。不順文義。應化
聲聞。既是大菩薩。不應更論成佛不成佛。
況復便違彼下文中。料簡一乘多乘之旨
基師云。法華得記舍利弗等。
非應化者。違此論文
 十七寶性論第四
云。以入寂靜道諸聲聞人等。有是虚妄相。
是我得涅槃。法華等諸經。皆説如實法般若
方便。接迴先虚妄心。令熟淳上乘。授妙
菩提記或云堅意菩薩。或云堅惠
菩薩造。菩提流支譯四卷
 十八佛性論
第四云。出現五濁世中事有十四。一現本
生事。二現生兜率天。三從天下處中陰。四
入胎。五出胎六學伎能。七童子遊戲。八出家。
九苦行。十詣菩提樹。十一破魔軍。十二成
佛。十三轉法輪。十四般涅槃。此十四事。現
五濁世。至衆生盡。此十四事爲五因縁。一
爲説無常苦無我空涅槃寂靜。由此正説音
聲。能令衆生。於三有中。而生怖畏。二生怖
畏已。令入ニ乘聖道。三入聖道已。生究竟
涅槃心。爲破如此増上慢心故。説大乘法
華等眞實法。教令諸衆生。捨本所執。攝取
慈悲般若方便。四接已。於無上乘而成熟
之。五成熟已。授其無上菩提道記。是名化
身事 十九山家云。天親菩薩云。如此聲
聞。無有改小爲大義。云何得一乘。今依
大乘解。未專修菩薩道。悉名未定根性。故
一切聲聞。皆有可轉爲大義已上引證訖。寶
公引善戒經第
三卷。六種調伏中初性調伏。證一切成
佛義。而撿彼經文不明了。故略之
廣章云。不
定種性。凡有二種。一就本性。謂從無始。一
相續中。具三乘性。不可定屬一性。故云不
定。二就習性。謂若未得入正定位。易可
轉故。名不定性。若已得入正定位者。難
可轉故。名爲定性。如經中云。若已入聲聞
正性離生者。終不能發大菩提心。於生死
流。已法界故無性。偏就本性不定。舊釋唯
約習性不定與前文意
同。故引。
 問。唐朝翻經沙門
神昉云。三藏解云。決定聲聞義亦有二。一
者本姓決定。本來唯有二乘種性。無菩
性。二者方便決定。亦有菩*提性。而於此
會。根未熟故。定無發心之義。如來不與授
記。亦令發心。由此道理。決定聲聞。亦通不
定。義林章第三云。然決定聲聞。凡有二種。
一畢竟決定。瑜伽所説四聲聞中趣寂聲聞。
據此説也。二暫時決定。法華論説。四聲聞
中決定聲聞。據此説也已上。二
文意同
此義云何 
答。二種決定性。出何典據耶。又彼宗依證
成道理。決斷是非。今試立云。瑜伽所説趣
寂聲聞。應非畢竟決定聲聞。論決定言。無
差別故。如法華論決定聲聞 問。一師云。
寶云。復引説一乘佛性經義決定者。彼自
引八教。論義決定。一大雲經。二涅槃經。三
法華經。四密嚴經。五入楞伽經。六勝鬘經。七
寶性論。八佛性論。依此八教。證一乘佛
性。是決定説。定性二乘。無性有情。皆悉作
佛。汝執非理。彼所引文。非爲定證。何以
故。非義決定故。彼所引文。非唯定性二乘。
亦通不定性二乘。非唯畢竟無性闡提。亦
通有性斷善闡提。非唯理佛性。亦通説行
佛性故。汝所言此八教證義不決定。定性
二乘。無性有情。皆悉作佛者。唯有虚言。都
無實義已上此義云何 答。此文并會釋。散
在前後。學者當悉。大文第三。辯無餘界迴
心者。法相宗云。二乘迴心。依界内身。迴心
已後。増壽變易。暦劫修行。乃至成佛。天台
意云。二乘迴心。通界内外。言界外者。捨分
段身。入無餘界變易土中。過八萬等劫。迴
心向大云云今明無餘迴心有二。初引教
理證。次問答料簡
初引教證者 一楞伽經第二云。大慧白佛
言。世尊。何故説三乘。而不説一乘。佛告
大慧。不自般涅槃法故。不説一切聲聞縁
覺一乘。以一切聲聞縁覺。如來調伏授寂靜
方便。而得解脱。非自己力。是故不説一乘
山家云。既無自力。與佛不齊。一乘不攝故。不説
一云云。十卷本第四云。是故我。説唯一乘道。云云。學
者更
復次大慧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不説
一切聲聞縁覺一乘十卷本四云。一切聲聞辟支
佛。不離智障不離業煩
惱習氣障故。是故
我説唯一乘道
不覺法無我。不離分段死。
故説三乘山家云。依三義不説一。但説三。一
不斷所知障。舊經論呼所知障。皆名
習氣。二不斷法執。三不離分段。云云。十卷
本四云。是故我爲諸聲聞故。説一乘道云云
大慧。
彼諸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及覺法無我
山家云。彼諸以下説頓悟人。彼經上下呼煩惱障。名
起煩惱也。唯識深密。説所知障是煩惱之所依故。故
所知障是起煩惱過失之所
依。習氣謂此習氣斷也
彼一切起煩惱過習氣
斷。三昧樂味著。非性無漏界山家云。彼一切以
下説定性。於無
餘界離分段。得説一乘。云云。此科
文可思。非性無漏界者。生空無漏界也
謂彼
寂覺
已。復入出世間上上無漏界。滿足衆具衆具
者福

當得如來不思議自在法身。爾時世尊。
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諸天及梵乘 聲
聞縁覺乘 諸佛如來乘 我説此諸乘
乃至有心轉 諸乘非究竟山家云。明有
餘建立諸乘
 
若彼心滅盡 無乘及乘者 無有乘建
立 我説爲一乘明無餘不
立乘異
 引導衆生故
 分別説諸乘十卷本四同之。第九云。爲
攝取衆生。是故説一乘
 解脱
有三種 及與法無我明説有
餘之益
 煩惱智慧
等 解脱則遠離十卷本四云。不離二
種障遠離眞解脱
 譬如
海浮木 常隨波浪轉 聲聞愚亦然 想
風所漂蕩 波起煩惱滅 餘習煩惱愚
十卷本四云。離諸隨
煩惱。熏習煩惱縛
 味著三昧樂 安住無
漏界 無有究竟趣 亦復不退還 得
諸三昧身 乃至劫不覺 譬如惛醉人 
酒消然後覺 彼覺法亦然 得佛無上身
已上四卷本也。十巻本第四。文議
多同。第九意亦同。不能煩引
此文是説二乘。
入於無餘涅槃。經功之後。得無上道。故山
家云。當智度論有淨佛國出於三界。於是
佛國。聞法華經具足佛道云云 問。何知
是經説無餘界變易生死 答。長行云不離
分段生死。故説三乘。偈云若彼心滅盡。我
説爲一乘。得諸三昧身。乃至劫不覺云云
云心滅。故是無餘。非増壽行。既翻分段。知
是變易。非眞無餘。故此文中。具足顯示於
無餘界。立變易名。況復變易名。非正所諍。
唯無餘迴心。是正所立。法相師亦許此經
説無餘涅槃事耶 問。法華玄賛第四等指
此文。云佛菩薩之所作。而會攝論十因中第
九化因。此義云何 答。凡釋義者。要順文
相。經約一切聲聞縁覺説。其始終無應化
文。云何自恣判爲應化 問。同經第八云。佛
告大慧。我爲曾行菩薩行。諸聲聞等。依無
餘涅槃。而與授記。大慧。我與聲聞授記者。
爲怯弱衆生。生勇猛心。大慧。此世界及餘
佛國。有諸衆生。行菩薩行。而復樂於聲聞
法行。爲轉彼取大菩提。應化佛爲應化聲
聞授記。非報佛法身佛而授記&T040879;已上此文
既云。依無餘涅槃而與授記。爲應化聲聞
授記云云玄賛釋合此文耶 答。第八卷。因
別意趣。説爲應化聲聞授記。然亦不言諸
無餘人。永不迴心。第二卷意。總依理説無
餘界中。酒消後覺。故不可言一切應化。若
以一文。例成一切。如法華云。知衆樂小
法。而畏於大智。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縁覺。
豈知一切二乘是權。彼此異因不可得故 
問。沼公云。然據實義。決定性人。滅諸根等
者。身智倶滅。唯有眞如。故楞伽唯心想滅。
得寂滅法。寂滅法者。非三昧樂者。三昧樂
者。是第一卷文。説不定性。迴心向大。得入
諸地已上此義云何 答。經偈云。得諸三昧
身。乃至劫不覺云云此中初句。當三昧樂。次
句當心想滅。不應於中妄分別。言心想
滅。是決定性人。三昧樂是不定性也。何況
慈恩。但言化作。不分二文 問。玄賛云。
入無餘涅槃。身智都盡後。從彼起法從何
生。故知是化。又一師云。入無餘界。八識倶
滅。何法爲因。迴心向大。無因生者。非釋
種故云云此義云何 答。佛既説言。味著三
昧樂。乃至劫不覺。譬如惛醉人。酒消然後
云云明知。非是無心。如木石等。亦非覺
了如有心位。故無諸難。善思念之。二入
楞伽經第二云。諸聲聞辟支佛。畏生死妄想
苦。而求涅槃。不如世間涅槃無差別。故分
別一切法與非法。而滅諸根。不取未來境
界。妄取以爲涅槃。不知内身證修行法
故。不知阿梨耶識轉故十卷
明知。雖名無
餘涅槃。不如虚空無證修法。三同卷説五
種性中聲聞種性云。彼聲聞人。邪見證智
離起麁煩惱。不離無明薫習諸煩惱。見己
身證相。謂初地乃至五地六地。同己所證。
墮不可思議變易死。故而作是言。我生已
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受後有。如是等
得入人無我。乃至生心以爲得涅槃故已上
四卷本第一云起煩惱斷。習氣煩惱不斷。不
度不思議變易死。度分段死。師子吼。我生
已盡。梵行已立。不受後有云云 此是決定聲聞。如
是第二門決擇
四同經第七云。大慧。聲聞辟支佛。墮三昧
樂門法。是故聲聞辟支佛。生涅槃想已上
相師意云。定性二乘。不經變易。唯不定性
受變易死云云當知。彼義違此經處處文。
謂定性人。入於無餘變易生死。生涅槃想
若不定性人。増壽變易不言妄生涅槃之
想。五大經十一云。有五種人。於是大乘大
涅槃典。有病行處。非如來也。何等爲五。一
斷三經。得須陀洹果。不墮地獄畜生餓
鬼。人天七反。永斷諸苦。入於涅槃。迦葉。是
名第一人。有病行處。是人。未來過八萬劫。
便當得成阿耨菩提三十本在第十。菩提留支
解云。仍以非想八萬劫。
爲一日夜。積此歳爲大劫。彼壽
無量大劫。過此已後。方始發心
迦葉第二人者。
斷下三結。薄貪恚癡。得斯陀含果。一往來。
永斷諸苦。入於涅槃。迦葉。是名第二人有
病行處。是人。未來過六萬劫。便當得成阿
耨菩提。迦葉。第三人者。斷五下分結。得阿
那含果。更不來此。永斷諸苦。入於涅槃。是
名第三人。有病行處。是人。未來過四萬劫。
便當成阿耨菩提。迦葉。第四人者。永斷貪
欲瞋恚愚癡。得阿羅漢果。煩惱無餘。入於
涅槃。亦非麒麟獨一之行。是名第四人有病
行處。是人。未來過二萬劫。便當得成阿耨
菩提。迦葉。第五人者。永斷貪欲瞋恚愚癡。
得辟支佛道。煩惱無餘。入於涅槃。眞是
麒麟獨一之行。是名第五人有病行處。是人。
未來過十千劫。便得成阿耨菩提第二十一
云。八六四
二萬十千劫到。第二十二云。八六
四二萬十千劫。得阿耨菩提心
此文意顯。入無
餘界。經若干劫。當得作佛。然仍本名須
陀洹等。此例非一。具如天台三論所釋。若
入無餘涅槃二乘。不成佛者。即違此文 
問。慈恩意云。須陀洹人。七反生已。永斷諸
苦。入涅槃者。是説彼果常所有事。非迴心
後入於無餘。亦非無餘界中迴心。餘果准
知 答。此釋雖巧妙。猶不順經意。所
以然者。若此等人。實不入滅。入涅槃
言。於此無用。迴心向大。増壽變易。如是等
義。於此至要。豈略要義存非要耶。然經
既言。入於涅槃。經若干劫。當得菩提。於
此文中。何處有彼未滅之前。迴心向大。増
壽變易。經多劫義。文外加詞。難可信受。
亦不可言例餘處知。始於此中。説此義
故。況復經文八六等劫。所住之處名爲涅槃。
不名増壽。如次所引。六同經二十三云。若
凡夫人。及以聲聞。或因世俗。或因聖道。斷
欲界結。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不
得名爲大涅槃也。能斷初禪。乃至能斷非
想非非想處結。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
涅槃。不得名爲大涅槃也。何以故。還生煩
惱。有習氣故。云何名爲煩惱習氣。聲聞縁
覺有煩惱習氣。所謂我身。我衣。我去。我
來。我説。我聽。諸佛如來。入於涅槃。涅槃之
性。無我。無樂。唯有常淨。是則名爲煩惱
習氣乃至善男子。隨有小王之所住處。名
曰小城。轉輪聖王所住之所。乃名大城。聲
聞。縁覺。八萬。六萬。四萬。二萬。一萬住處
名爲小涅槃。無上法王。聖王住處。乃得名
爲大般涅槃三十本第
二十一
准此文知。多劫入滅。
不可執彼増壽經劫 問。玄賛第七末。引
此文云。古人解云。二乘諸果。經爾所時。入
彼無餘涅槃後起迴心。便引楞伽菩薩佛等
化作文。經爾所時。耽三昧酒。醉然從彼起
迴心大乘。今解不然。彼二乘位。經爾所
時。修行向大乘者。彼於先時。未迴心前。
所應證得有餘涅槃者。名爲涅槃。法王所
得。名大涅槃云云此義云何 答。彼釋髣
髴。意趣難了。大途案之。不順經意。經意
云。八萬等劫。正所住處名爲涅槃。彼法相
意。初三果人。迴心己後。増壽變易。經八六
四。不至無學。彼所住何名有餘涅槃耶。何
未至處。以爲住處。經多劫耶。又經云。乃
至能斷非想處結。如是安樂名爲涅槃。此
文即當有餘涅槃。經本意顯示大小涅槃別。
何再説有餘。全不説無餘。是故今文理當
無餘 問一師云。迴心二乘同法者。前示
現入於無餘涅槃。然其實身。於瞻部州。遠
離而住。一切諸天。不能尚見。彼經依此所
現涅槃。言八萬等劫住處。名涅槃取意此義
云何 答。寶公難云。實身住處。不名涅
槃。示現涅槃。不經多劫。如何經説八萬劫
等住處。名爲涅槃。今加難云。一者如前所
難。此中何故不説實無餘與大涅槃異。二
者同梵行者。設不了知彼所化現。妄謂涅
槃。如來何説爲涅槃耶。三者瑜伽但説無
學方便化現入滅。不言有學。故八六等劫義
猶未了 問。廣章云。楞伽所説醉三昧者。
同法華論所説決定。以佛一化不能迴故。
起滅度想。住寂滅定。雖未能得變易生
死。而由定力所資持故。彼所依身。經多
劫住涅槃。所説須陀洹八萬劫到等。應亦
同此。八萬六萬乃至十千。皆説證得無學
果後。經劫數量。非即學位經八萬等。謂若
極鈍。得聖道身。唯得初果。不能進取後三
果者名須陀洹。此人若得無學果時。經八
萬劫。乃得發心。以極鈍故。若得聖身。進
取二果。不能取後。名斯陀含。此人若
得無學果時。經六萬劫。乃得發心。非極
鈍故。如應例釋。若不如是。在學位時。即
發心者。學位迴心利。無學方迴鈍。如何利
者反經多劫已上。寂法
師義耳
此義云何 答。八萬
等劫。爲無學後之所經者。雖同天台。不
言無餘。故亦有異。經言永斷諸苦。入於
涅槃。是人未來。經若干劫。得阿耨菩提云云
既云斷苦入滅。豈非無餘涅槃耶 問。一
師又證。八六等劫得菩提心。是不定性。非
定性人。引涅槃經第二十二云。須陀洹果。
亦復不定。不決定故。逕八萬劫得阿耨菩
提。乃至辟支佛道。亦復不決定故。逕十千
劫得阿耨菩提已上此義云何 答。大經意。
説一切諸法。皆無定相。非説定性不定性
別。故彼經云。譬如幻師在大衆中。化作四
丘乃至泉池河井。小兒見之。悉以爲實。智
人知其虚誑。一切凡夫。乃至聲聞辟支佛
等。於一切法。見有定相。諸佛菩薩。於一切
法。不見定相。譬如於熱炎。小兒見水智
人不生水想。凡夫二乘。見一切法。悉謂是
實。諸佛菩薩。不見定相。譬如有響。小兒
謂實聲。有智解無定實。凡夫二乘。於一切
法。見有定相。諸佛菩薩等。了無定相。善
男子。亦有定相。云何爲定。常樂我淨。在何
處耶。所謂涅槃。善男子。須陀洹果。亦復不
定。不決定故。逕八萬劫得阿耨菩提等
云云 取意
略抄
明知。此文除大涅槃常樂我淨。餘一
切法。皆悉不定。是故此文還能成立一切二
乘。無決定性。皆成佛義。不爾何故唯大涅
槃常樂我淨。以爲定相。不言二乘有定性
耶。優婆塞戒經云。若有説。言有定性者。是
名外道。以無因果。大經云。若有説定相。
是生死相。是魔王相。非佛法相云云其意
同也。七中陰經上卷。妙覺如來入中陰分品
云。爾時世尊。説此頌已。八十億中陰衆生。
於無餘泥洹界發金剛心。一一成佛。與妙
覺如來。皆同一號此上説十六行半。五言頌也。妙覺
如來者。是釋迦如來。入中陰時
名號
八密嚴經下卷云。若解脱者。衆生界滅。
即壞如來一切智性。去來今佛所知之法。不
得平等。又若涅槃衆生滅者。誰離於苦。有
餘無餘降魔等事。皆是妄説。是故當知。諸觀
行者。證於解脱。其身常住。離衆有蘊。滅諸
習氣。譬如熱鐵投之冷水。熱勢雖除。而鐵
不壞。又上卷偈云。涅槃若滅壞。衆生有終
此偈并法鼓經文。
如前第二門引
九不増不減經云。若見衆
生界。有増減者。是大邪見靈潤師依此文云。
二乘之人入無餘。非
衆生攝者。衆生
界有増減過
上二經意同。明知。雖入無餘。
猶有其人。不同虚空。豈妨迴心耶。十無
上依經上卷云。阿難。一切羅漢。辟支佛。大
地菩薩。爲四種障。不得如來法身。四徳波
羅蜜。何者爲四。一者生縁惑。二者生因惑。
三者有有。四者無有佛性論云。一方便生死。二因
縁生死。三有有生死。四無有
生死。寶性論云。一縁相。二因相。三生相。
四壞相。云云。名目雖異。義意倶同經
 何者生縁
惑即是無明住地生一切行。如無明生業。何
者是生因惑。是無明住地所生諸行。譬如無
明所生諸業。何者有有。縁無明住地。因無
明住地所起無漏行。三種意生身。譬如四取
爲縁。三有漏業爲因。起三種有。何者無
有。縁三種意生身。不可覺知微細墮減。譬
如縁三有中生。念念老死。無明住地。一切
煩惱。是其依處。未斷除故。諸阿羅漢。及辟
支佛。自在菩薩。不得至見煩惱垢濁。習氣
臭穢。究竟滅盡。大淨波羅蜜。因無明住地。
起輕相惑。有虚妄行。未滅除佛性論云。無明
住地。微細妄想
遊行未
故。不得至見無作無行極寂大我波
羅蜜。縁無明住地。因微細虚妄。起無漏
業。意生諸陰。未除盡故。不得至見極滅
遠離佛性論云。
極離因果苦
大樂波羅蜜。若未能得一切
煩惱。諸業。生難。永盡無餘。是諸如來。爲甘
露界。則變易死斷。流滅無量寶性論云。以諸煩
惱染業染生染。未
得永滅。是故未證究竟甘露如來法身。以
未遠離不可思議變易生死。常未究竟
 不得
至見極無變異。大常波羅蜜。阿難於三界
中。有四種難。一者煩惱難。二者業難。三者
生報難了義燈第六云。生報
難。識等五果并生老死
四者過失難燈 云。
過失難。
謂生異滅
憂悲苦惱
無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内
煩惱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縁生死如三界内
業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内生
難。無明住地所起無有生死。如三界内過失
燈云。更無餘果云無有生死。准此而言。念念
有四不同。古人方便生死。在初三地。因縁生死。
四五六地。有有生死。七八九地。無有生死。在第十地。
隋唐攝論。并悉無文。無上依經。及寶性論。亦不配地
應如是知。阿難。四種生死未除滅故。三種
意生身。無有常樂我淨波羅蜜果。唯佛法
身。是常是樂是我是淨波羅蜜已上佛性論第
二。寶性論第二。廣釋。不能煩引。私謂。此
中所説變易生死。是三界外。唯有羅漢辟
支佛等也。増壽變易。既有有學。知非界
外。其有學人。有三界惑及三界身。不可名
爲界外生死。故二變易見有差別耳。十一勝
鬘經云。有二種死。何等爲二。謂分段死。不
思議變易死。分段死者。謂虚僞衆生。不思議
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
身。乃至究竟無上菩提。二種死中。以分段
死故。説阿羅漢辟支佛智我生已盡。得有
餘果證故。説梵行已立。凡夫人天所不能
辨。七種學人。先所未作虚偽煩惱斷故。説
所作已辨。阿羅漢辟支佛所斷煩惱。更不能
受後有故。説不受後有。非盡一切煩惱。
亦非盡一切受生。故説不受後有。何以故
有煩惱。是阿羅漢辟支佛。所不能斷。煩惱
有二種。何等爲二。謂住地煩惱。及起煩惱
住地有四種。何等爲四。謂見一處住地。欲
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此四種住地。
生一切起煩惱。起者刹那心。刹那相應。世尊
心不相應。無垢無明住地乃至阿羅漢辟支
佛智所不能斷。唯如來菩提智之所能斷。
如是世尊無明住地。最爲大力乃至若無明
住地斷者。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
法。皆亦隨斷乃至是故世尊以師子吼。依於
了義。一向記。説世尊不受後有已上既言二
乘所斷煩惱不受後有。故説不受後有。非
盡一切煩惱及生。明知。入無餘界。即受變
易生死。不可言是不定性人。經意總説諸
二乘故。況復定性豈無餘惑。若無違文理。
若有應受生。又同經云。世尊。有有爲生
死。無爲生死。涅槃亦如是。有餘及無餘已上
無爲生死。理當無餘變易生死。義相順故。増
壽變易。非無爲義。十二法華化城喩品云。是
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
求佛智慧如第一
門引
十三正法華第四云。志在
無爲之想。謂當滅度。往至他佛世界。又云。
生異佛國。當求道慧已上此上二經意同。謂
阿羅漢雖生滅度想。然受無餘界變易生
耳。十四菩提心論云。二乘之人。雖破人執。
猶有法執。但淨意識。不知其他。久久成
果位已。以灰身滅智。趣其涅槃。如大虚空
湛然常寂。有定性者。難可發生。要待劫限
等滿。方乃發生。若不定性者。無論劫限。遇
縁即便迴心向大有云。此論龍
樹造。不空譯
此論文入無餘
涅槃。後迴心顯然 問。彼論是眞言密教。云
何爲證耶 答。今者不論顯密。但取大乘
理盡之教。證成佛義。何況有云。論有三門。
第三三摩地門。是密教。前二門非唯密云云
今所引文。在彼第二勝義門中。故無有過。
十五寶性論第三云。又阿羅漢身中所攝煩
惱。能作無漏諸業行縁。能生無垢意生身
果報。唯如來菩提智能斷。名爲無明住地
佛性論第四同。
已上教證訖
寶公。立有界外變易生死云。斷見惑時。不
可令修惑亦斷。盡下界因。不可令上果
亦盡。二乘唯斷人執。不可令法執亦斷。唯
盡分段之因。不可令變易果盡已上靈潤
師義同得一法相了義燈云。
靈潤。是三論宗人
 今乘他意立量云。
無餘二乘有法無所知障。自然永滅許法
空智不現前故如餘凡聖亦應立云。
果之果。應無唯度分段生者宗或云。無
永唯度分
段生
得無漏故如大乘者或可立云。
變易生死。必爲諸聖究竟所度。二死攝故。猶
如分段經云。又依此六波羅蜜多佛及二
乘。能度五種所知海岸。已上理證
第二料簡者 問。無餘變易。増壽變易。有何
差別。答。寶公云。略有十三不同。一無上依
等。由無明住地等。有變易生死。瑜伽等
由定願留。二楞伽滅諸根。方取變易。瑜
伽留有根力。三勝鬘無上依等。無明住
地。資無漏業。別受變易。瑜伽等。定願資有
漏業。留分段身。四依法華等。往他佛世
界。又云。生異佛國。瑜伽等云。於此界瞻部
洲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五涅槃經。是人。
未來過八萬劫住等。依瑜伽論等。即留此
身。或餘一劫。六依勝鬘等經。二乘大力菩
薩。同受意生身。依瑜伽等。二乘不同大
力菩薩。大力菩薩。如意而生。常化生故。二
乗遠離而住。一切衆生皆不見故。七法華經
智論等。非三界攝因縁。非是三有業故。三
界煩惱不能繋故。瑜伽等。説三界攝。資三
界業。引令住故。八楞伽等。二乘自謂爲滅。
實入三昧。瑜伽等。自知留身。傍人謂滅。九
瑜伽留身唯不定性。楞伽經等。通於定性。
十瑜伽等。留身通於有學。勝鬘等。唯阿羅
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不言有學。十一楞伽
等。住三昧樂變易生中。經無量劫。不自覺
知。瑜伽等。自知留身。遠離而住。十二無上
依經。佛性論。妄無漏業。以爲因縁生死。與
大菩提。爲其怨障。瑜伽等。由無漏定願。資
有漏業。身長時住以取菩提。十三涅槃等。
先入寂滅。後發大心。瑜伽。先發大心。後
留身已上 問。瑜伽。既是慈尊所説。云何全
捨増壽變易 答。此義難了。亦未得聞先
哲解釋。今試解云。應有一類界内迴心。増
壽行住。經劫聖者。瑜伽且約此一途耳。理
亦不應遮無餘界迴心。向大乘究竟之教
其一 問。沼公釋變易生死云。瑜伽唯識等
資故業。爲其正説。若是無漏親能感者。即
集諦攝。唯安立諦非安立殊。不離四諦。無
處説集是非所斷已上此義云何 答。感分
段生。應是集諦。感無漏界生。何必是集耶。
又設許此爲集爲斷。亦無有過。二乘道品。
於如來身。復是顛倒云云既云顛倒。應名
集斷。然言無漏非所斷者。約小乘分。故勝
鬘云。阿羅漢辟支佛。斷四種性地。無漏不
盡。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證。無漏不盡者。
即是無明住地云云山家云。無漏非生死因
者。是小乘宗。無漏爲因。無明爲縁者。方
等經言也云云意同其二 問。沼公云。若捨身
更別受生。爲變易死。即達四記。無煩惱人
死者不生已上此義云何 答。案四記意。應
除別事。何者。増壽行住。乃至佛果。亦違第
一生者必死。若以別事。強名死者。亦應別
事立不生義。謂不生三界故。名不生也。
故勝鬘經。説阿羅漢辟支佛云。非盡一切
煩惱。亦非盡一切受生云云又頂生王。勝
諸天衆。如修羅軍。迫善現城。天衆退還。不
堪相戰。頂生出門。牽弓發聲。修羅聞之。
悉以退散。忉利既爾。何況下天。即違第三
天勝人劣。故知。四記除別事耳其三 問。沼
公言。捨分段身。別受變易者。出何聖教。勝
鬘經等竝無捨分段言。瑜伽佛地論等。皆
言無漏定願。以資故業。令所感身。漸勝長。
顯揚十六云。依變化身。得至佛位。亦不言
捨分段。入大乘論亦云。住壽不依經論。自
意之定。又云。所知障爲縁。新發妄無漏
業。別感界外變易生死者。此不應爾。若
造新業。爲新感因。何故佛性論云因縁生
死。譬如須陀洹以上。但用故業。不生新
業。若以無漏新招生死。此喩不成。又縁
起經等。聖者不造感後有業已上 此義云
何 答。前引楞伽第二。已立無餘界中變易
生死。又經説言。二乘自謂爲般涅槃。實入
三昧等云云是即捨分段身。受無餘變易。
又豈前不言變易之名。非正所諍。無餘迴
心。是正所立耶。餘如前釋。又佛性論第二。
説界外四種生死中。初方便生死云。無明
住地。能生新無漏業云云諸文同之。何法
爲輕。喩爲重耶。然且會云。以初方便生死
之中新無漏業。而爲第二因縁生死。故以第
一。望於第二。譬須陀洹。但用故業。故彼
論云。方便生死譬凡夫位。因縁生死譬須陀
云云若全執文。方便生死。豈全同凡夫
起三界惑業。受三界生死耶。然縁起經。聖
者不造感後有業者。約界内分段生死耳
其四 問。沼公云。無分明文。作決定説。定
性之人。得受變易。然第二中。説墮不思議
變易死故者。此説不定迴心已後。墮不思
議變易生死。無決定性得變易文。又若許
受變易生身。如何得言如是等。得入人
無我。乃至生心以爲涅槃。凡夫受分段。自
知生死身。聖人受變易。豈執爲涅槃。又
云。瑜伽。佛地。顯揚。入大乘論等。皆唯説
不定性。迴心已去。方受變易故云云 此義云
何 答。十卷楞伽第二卷説。三乘種性。及不
定種性之中。初聲聞種性。既云墮不思議
變易生死。豈非定性受變易生。若言此是
不定性者。別説不定。爲第四乘。便爲無
用。如第二門已廣決擇。況復彼中。廣事分
別不定性義。起盡不便也。聖人受變易。豈
執爲涅槃者。楞伽既云二乘自謂滅實入三
云云非是胸説。未足爲難。又瑜伽。佛
地等。但説不定性迴心後。受變易者。亦
不定説定性二乘。不受界外變易生死。不
可偏執。何況此等論。弘權教故。多説界
内事。不説界外其五 問。沼公又云。楞伽
滅諸根。方取變易。瑜伽留有根力者。此
亦不爾。滅諸根者。定入無餘。非受變易。
不爾變易豈無諸根。論留根身。是楞伽不
定故留身。而爲變易不知所以。妄云不
已上此義云何 答。前已成立無餘界中
變易死。不可重成。況復變易名。非要所
諍耶其六 問。了義燈第六云。變易生體是有
漏。説是無漏界外生者。依勝縁説。或無漏
人。所受生死。或無煩惱漏。所受生死名爲
無漏。非體無漏界外別生。非離三界有別
有情。仁王般若云。三界外有別衆生。是外
道義非諸佛教已上此義云何 答。天台仁
王般若疏云。初略説中。前誡能化所化皆不
出三界。釋此文意自復不同。一云。此經
未説三界外事。猶是覆相之説。故云界外
無衆生也。又云。此説是理。論云。三界外有
變易生死者。此論不繋三有故名爲外。若
論處所。不出三界之域也。故知界外無別
衆生。而言出者。以煩惱無定繋處故云出
已上 問。二釋意云何 答。如大般若經
云。聲聞人入正性離生者。畢竟無有發心
作佛云云 仁王經云。諸佛應化法身。亦不
出三界。三界外無衆生等云云亦復如是。
是覆相意。或約不出三界之域。故云不出。
非是界内有漏攝也。若不爾者諸佛三身。
豈是有漏界内法耶其七 問。瑜伽八十云。
問。迴向菩提聲聞。爲住無餘依涅槃界中。
能發起阿耨菩提耶。爲住有餘依涅槃界
耶。答。唯住有餘依涅槃界中。可有此事。所
以者何。以無餘依涅槃界中。遠離一切發起
事業。一切功用皆悉止息已上故不可言入
無餘界。經若干劫。發起此事 答。如來隨
機説經。菩薩隨經造論。慈氏菩薩。依深密
等造瑜伽論。不依法華。涅槃等經。凡説三
乘。隨機利物。則諸佛菩薩常事。一佛乘
教。是即最後祕密之藏。信受難故佛説亦難。
今依法華涅槃。不可以瑜伽難。教教意
別。何得混同。唯有衆流會海一味。未見巨
海迴流分源。權須歸實。實勿歸權。實公
亦同。不能煩引 問。何以知爾 答。大經
二十六云。諸佛菩薩。説於三乘。而是經中。
能説一乘。謂大涅槃三十本第
三十四
又法華云。佛
説是難。聽法者難云云故知三權是常説。一
實希有説 問。論既云無餘界中。一切用
息。何得彼界有此事耶 答。是亦順本經。
不可爲難。凡以權難實。當用二釋。一不
須和會。二且須和會。准法華經二喩。按云。
小車有名無體。唯誘稚子。化城有體無實。
暫休疲極。權教法門。多以如是。准波小
車。但假名故。不須和會。准彼化城。有假
體故。且須和會。然瑜伽文。難可了知。是
故亦應或不和會。或復和會。謂佛説無餘
界發心作佛云。譬如惛醉人。酒消然後覺。
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當依此文准知
彼事。謂沈三昧樂。醉無相酒。彼時一切事
業悉息。似人惛醉時。如木無思覺。宿
内開發。諸佛外覺悟。發心修行。遂得佛果。
如人醒了隨意作作。瑜伽論意。且齊惛醉。
楞伽經説。遂顯究竟前後權教諸難。
准此用二釋
況復大論
九十三云。阿羅漢成佛。非論議者知。唯佛
能了云云慈氏造論。應爲論者。且作是説。
非必自意 問。若爾云何名無餘耶 答。
凡無之言。有分有全。如無上尊。是全分無。
天上天下無如佛故。如無心定。是一分無。
第七第八不全滅故。今無餘者。亦是少分。
無分段餘。故名無餘。楞伽云。不度變易。
度分段故。云我生已盡。乃至不受後有云云
即其意也。或約小乘。名爲無餘。迴心已後。
大乘攝。故試作二解。見者取捨其八。莊嚴論第
一云。餘善根
涅槃時盡等文。如
下第五門初引
一乘要決卷上


一乘要決卷中至第六門半

  沙門源信撰
大文第四。引一切衆生有性成佛文有二。
初寶師所引六經二論。次私引十二文
初寶所引者 一大雲經第四云。一切衆生
悉有佛性。得菩提心。又云。如是經典。諸佛
封印。所印者。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如來常
住無有變易乃至未來之人。不修身。不修
戒。不修心。不修慧。輕咲賤慢。爲求過
失及以利養。少多讀誦書寫聽受。亦得遠
離無量惡業。永斷貪欲嗔癡等病已上寶公
云。准此經文。一切衆生。悉有理行二性。又
聞説佛性利益最多。餘大乘中。少有此説
云云 一師會云。得菩提心者。即理名心。非
行佛性心。如最勝王經第四云。菩提及心。同
眞如故等云云今謂。若有佛性。得菩提心
文。即順佛性論。由此空故。應得菩提心。及
加行等文。如何曲釋。令隨自意。如熱病
者見青爲黄 二涅槃經二十七云。善男子。
一切衆生。定得阿耨菩提故。是故我説一
切衆生。悉有佛性。一切衆生。眞實未有三
十二相。八十種好。以是義故。我於此經。而
説偈言。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世有法。
無有是處。善男子。有者凡有三種。一未來
有。二現在有。三過去有乃至善男子。譬如有
人。家有乳酪。有人問言。汝有蘇耶。答言。我
本有酪。實非蘇耶。以巧方便。定當得故。故
言有蘇。衆生亦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定
當得成阿耨菩提。以是義故。我常宣説
一切衆生悉有佛性三十本第二十五。寶云。涅
槃經意。佛即名佛性云云
問。義榮章云。立無性者。會釋大經凡有心
者等文云。經云。衆生亦爾。悉皆有心者。此
語是總通。擧有性無性衆生。異於木石。皆
名有心。次言凡有心者。定當得成三菩
提者。此句則狹。即唯簡取有性有心當成
佛者。故云凡是有心。當得成佛。不擧無性
有心。及已成佛等乃至又若執彼凡是有心。
皆當作佛。佛及大悲闡提亦有心。亦應更
有當作佛義略抄 此義云何 答。此釋失
經意。經云。衆生悉皆有心。凡有心者。定
當得成阿耨菩提云云此中所言凡有等者。
是即全怙上文所擧有心衆生。以明成佛。
云何於中妄分別。言上擧一切。下唯有性。
非唯上下相違。亦有法譬不齊。譬喩云有
乳酪。故定當得蘇云云乳酪譬心。蘇譬菩
提。若如所釋。應云雖有乳酪得蘇不定。
譬既不然。知此解謬。況復同經三十六云。雖
信佛性。是衆生有不必一切皆悉有之。是
故名爲信不具足三十本
三十二
第三十一説。信一
切衆生及一闡提。悉有佛性。名菩薩十法中
第一信心具足三十本
第三十
明一切衆生悉有佛
性者。非是少分。若猶堅執少分一切。非唯
違經。亦信不具。何因樂作一闡提耶。由此
應許全分有性。理亦應許一切成佛。經言
定當得成阿耨菩提。以是義故。我常宣説
一切衆生悉有佛性云云是故當知。唯一分
衆生。有性成佛者。即失經意。前後所出諸師
所釋。但取一分。其過准之。又彼難云若
有心者。皆當作佛。佛亦有心。亦應更有
當作佛義。今謂此難失文迷理。上云衆生
悉皆有心。下*怙彼云凡有心者。那忽所*怙
外。取佛爲難耶。況復經意。本欲顯示成
佛不成佛。不欲分別已成當成。何依少文
言。錯亂大意。又以大悲闡提爲難。其過
同前。經意但擧生死有情。大悲闡提。是
所*怙外。又攝論許於初地中得三身體。得
三身體。即是成佛。況復慈恩心經玄賛云。約
大悲邊。常爲闡提約大智邊。亦當作佛
寶云。大悲闡提。是前經所説。不可以前
説。難後説也。諸師釋意。大途同
 問。沼
公通涅槃經雖信佛性是衆生有。不信一
切悉有佛性。名信不具足。云此亦不然。經
不明説。若不信一切衆生悉有行佛
者。名信不具足已上此義云何 答。經
別理性行性。但令衆生成佛之性名爲佛
性。故彼經云。凡有心者。定當得成阿耨菩
提。以是義故。我常宣説一切衆生悉有佛
云云約此佛性。説言不信一切悉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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