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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國界章 (No. 2362_ 最澄撰 ) in Vol.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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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車得名出宅坐不章九行文。麁食者。全
闕此章。義次間斷。又古解段。文句多略 其
決云。問三車門外。出此車體。有多不同。古
解即是涅槃。今説即取後得正智。取涅槃
爲車體。經論明文。經合欲速出三界。自求
涅槃。如彼諸子爲求羊車。出於火宅。論云。
後令入涅槃故。後得智。而作三車。復何文
據。答亦經論明文。羊鹿。説爲後得。論云。第
一人者。以此世間。種種善根。三昧功徳。方便
令戲。後令入涅槃故。既云種種善根三昧功
徳。明非涅槃。合牛車云。求一切智。佛智。自
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愍念安樂等。明非
涅槃。若爾。前文如何會釋。答涅槃相故。名
爲涅槃。又求羊鹿爲涅槃。故不以涅槃
合於羊鹿。若爾。他亦釋云。知見性故。三昧
性故。名知見等。理實涅槃。此復何爽。答曰。
違多文故。合鹿車云。樂獨善寂。深知諸法
因縁。合牛車云。愍念安樂。度脱天人。又云。
我以無漏根力等。而自娯樂。又云。我有如是
七寶大車。其數無量。應當等心。各各與之。不
宜差別。若是涅槃。豈云無數各各與之。若
云眞如雖一。然説七種或十如等。據能證
説云有無量及各各等。此即何過者。不然。
説智爲車。理爲寶所。此有何違。總説爲
理。若唯取理。即闕菩提。今者取智。智斷具
足。況復前第一。云究竟令得。一切種智。又
論。令入不退地。示與無量智業故。又經云。如
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又云。佛種從縁起。又
云。乘是寶乘。直至道場。又云。乘是寶乘。遊
於四方。又説。根力等諸功徳法故。又云我今
爲汝。造此車故已上決
文具出
今麁食者。義推改文。
永迷後學。若欲立私義。可置私謂字。若欲
依義決。可標其名。輒影略沼公義。立偸
麁食之名。所以義亂文濫。夫理與涅槃。其
義不同。理通凡聖。涅槃唯聖。其本體性。雖
稍同等。隱顯已別。麁食者。改沼法師若唯取
理。以爲若取涅槃。已却唯字。何以簡持。若
以當果涅槃爲體者約證乘。若以理爲乘
體。約教乘行乘體性。若以智爲車體者。約
導行之智。擧智得行。智牛行車。以爲正義。
何宗違此。但權實有別。淺深不同耳 麁
食者又云。理喩寶所。先有非今作。有爲智
修生。又從種生。始造作等。問若以造作
證智爲車體者。説化城言造作。化城應
智。答彼化城。但造名無實體。故非例之。
若化城。但造名無體者。不應稱入。答暫息
苦故稱入。問若爾。何故化城。羊鹿車。但名
無實。城稱入。不云登車。答城車倶雖無
實。然而化城息苦。故稱入。有漏後智。不
知諸法。故不云登車。此説非理。多妄説
故。義決文云。理喩寶所。先有非今作。有爲
修生説造作等。不可説言化城雖理。亦説
造作。彼但造名無實體故。牛車同彼。了應
捨之。若取實理。不説造作。廣有多證。繁
不具引。故以寶所喩理。車喩智勝已上決
文具出
 
麁食者。加種生始造等。證自問自答。其息
苦之義。車城同等。夫城對有餘稱入。車對
證乘不登。今麁食者。約車無息苦義。又有
漏後智。不知諸法。故不云登車。此有漏後
智。全妄語也
守護國界章*卷中之下



守護國界章卷下之
                  釋氏最澄撰 
  彈麁食者謬破一切有情皆悉成佛章第一
 彈麁食者謬破定性二乘入無餘後回心章
 第二
 彈麁食者謬破報佛智常章第三
 彈麁食者謬破眞如所縁種子章第四
 彈麁食者偏破有漏生無漏章第五
 彈麁食者偏破定教前後章第六
 彈麁食者謬破教權實章第七
 彈謗法者僞示五種性差別章第八
 彈謗法者僞建立畢竟無性有情章第九
 彈謗法者僞示無種心生有情相章第十
 彈麁食者謬破立別教一乘章第十一
 彈謗法者僞示法華權實章第十二

    彈麁食者謬破一切有情皆悉成佛章
  第一
麁食者曰。有執一切有情。皆悉成佛。無一
不成。何以故。一切有情。以皆有眞如理性
及阿頼耶識故。又涅槃。云一切衆生。悉有
佛性。凡有心者。悉皆當得阿耨菩提故。又
云非佛性者。所謂牆壁瓦礫。非情之物故。
依此教理。一切悉皆。有佛種性皆當成佛。
已上似寶公詞。今破云。汝執不然。所以者
何。違教理故。教者。善戒經云。住無種性補
特伽羅。無種性故。雖設有發心。及行加
行。終不能得阿耨菩提。此證有無性有情。
不成佛文也 彈曰。此説非理。何者。未得
善戒經上下文意故。其善戒經文意者。謂假
名菩薩摩訶薩。雖設有發心。及行加行。無
圓實菩薩。縁因佛性。終不能得阿耨菩提。
又未開權故。不説顯了圓實縁因故。若
法華已開文云。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其
善戒經文無菩薩性。地持論非種性。瑜伽論
住無種性者。是指客性。其本性者。即善戒經
中本性。地持論性種性。瑜伽論本性住種性。
此本性者。在諸衆生陰入界中。是故。善戒經
云。言本性者。陰界六入。次第相續。無始無
終。法性自爾。是名本性已上
經文
解曰。陰界六入。
次第相續者。縁起有爲也。無始無終。法性自
爾者。不變法性。法性隨縁。名爲有爲。是故。
衆生之本。即是法身。故經云。即是法身流轉
五道。名爲衆生。問麁食者。此經本性。取何
句義。爲法爾種。若取陰界六入。次第相續
句。爲法爾種者。畢竟無性。具有三科。何立
無性。若取無始無終。法性自爾句義。爲法
爾種子。即違勝天王經。大般若經。無上依經
等。其法性者。非所作故。勝天王經云。勝天
王白佛言。世尊。云何法性不可思議。佛言。
天王。在諸衆生陰入界中。無始相續。所不
能染。法性體淨。一切心識。不能縁起。諸餘
覺觀。不能分別。邪念思惟。亦不能縁。法
離邪念。無明不起。是故。不從十二縁生。
名爲無相。則非作法。無生無滅。無邊無
盡。自相常住已上
經文
 解云。在諸衆生陰入界
中者。明能持三科。即善戒經文。云陰界六
入。次第相續。文義全同也。又則非作法。無生
無滅。無邊無盡。自相常住者。明所持本性。
即善戒經文。云無始無終。法性自爾。文義無
異。又大般若經云。最勝復言。云何法性甚
深。微妙不可思議。佛言。天王。如來法性。在
有情類蘊界處中。從無始來。展轉相續。煩
惱不染。本性清淨。諸心意識。不能縁起。餘
尋伺等。不能分別。邪念思惟。不能縁慮。
遠離邪念。無明不生。是故。不從十二縁
起。説名無相。非所作法。無生無滅。無邊
無盡。自相常住已上
經文
解曰。如來法性者。明所
持本性。其在有情煩蘊界處中者。明能持
三科。善戒經文。與此經文。符契無違。豈執
本性文。爲有爲無漏種子耶。又麁食者。所
引善戒經文。云住無種性。補特伽羅。無種
性故者。善戒經中。都無此文。麁食者。不尋
經文。習古章僞。誑後學徒。何非悲痛哉。今
引經文。悟彼後學。其善戒經。一部九卷。宋
劉氏都建業。沙門求那跋。宋言功徳鎧。譯
之。爾時無補特伽羅梵音文。今麁食者。引
經云。住無種性。補特伽羅。固爲大妄語。其
善戒經第一卷善行性品云。菩薩摩訶薩。若
無菩薩性者。雖復發心。勤修精進。終不能
得阿耨菩提。是故當知。非因發心。勤修精
進。有菩薩性。以是義故。菩薩性者。名之爲
已上
經文
解曰。此經正意。假名菩薩。雖復假名
發心。勤修精進。終不能得圓滿阿耨菩提。
非因假名發心。勤修精進。有圓菩薩性。是
故當知。菩薩摩訶薩。若無菩薩性者。三乘
之中。菩薩乘也。非是人天無菩薩性。問何
以得知圓阿耨菩提耶。答瑜伽論云。爲所
依止。定不堪任圓滿。無上正等菩提。圓滿
者。即圓教菩提。若不爾。經文菩薩摩訶薩句。
名爲何人。若言其經菩薩摩訶薩者。對揚菩
薩者。此亦不爾。其經對揚。即始終優婆離
爲對揚。非假名菩薩。更是何色菩薩。有心智
者。用心閲經耳 麁食者又云。涅槃經云。
我於一時。經中説一乘一道。一行一縁。乃
至一切有情。同到一有。我諸弟子。聞此説
已。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説須陀洹。乃至阿
羅漢。皆得佛道。此證有決定趣寂聲聞。不
成佛文也。此即會法華經。説一乘意。何者。
我。昔法華會中。説唯一乘。無有二乘。此據
不定種性二乘。決可成佛。密意説言十方佛
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説。
非謂彼定性二乘亦成佛。而唯説一乘無
二乘。若彼定性二乘。皆同成佛者。何故言不
解我意。又如何言除佛方便説已上麁
食者語
彈曰。
此説不理。何者。彼涅槃經意。文説佛滅度
後。二十一諍論之中。第十八一乘三乘諍論。
不會法華經文。又其諍論對曰。若善男子。
我於經中。説須陀洹人。人間天上。七返往
來。便般涅槃。乃至云。我諸弟子。聞是説已。
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説須陀洹。至阿羅漢。
不得佛道已上
經文
 初諍不解我意。皆得佛道。
後諍不解我意。不得佛道。夫得意倶是。失
意倶非。問其得意何。答佛説諍論所由故。
即其經云。爲國土故。爲時節故。爲他語
故。爲度人故。爲衆根故。於一法中。作二
種説。於一名法。説無量名。於一義中。説無
量名。於無量義。説無量名已上
經文
今麁食者。
引此諍論文。判法華一乘。背法華義。違涅
槃意。當知。初諍論執實失權。故不解我
意。後諍論執權失實。故不解我意。今天台
正義。云方便之故。説三乘教。暫成不成。故
法華云。除佛方便説。又眞實之故。説唯一
乘。五性皆成。故法華云。若有聞法者。無一不
成佛。又云。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説法。乃至於
一偈。皆成佛無疑。莫言不定聲聞。不定性
菩薩。本經。釋論。無不定別判故。廣破如
第十二章 麁食者又曰。或有愚夫。不解
佛此密意。偏執經文。唱言。以如來説唯一
乘無二乘。明知。定性二乘。不定性二乘。皆
悉成佛 彈曰。麁食者所指愚夫者誰人耶。
若言定不定性。皆悉成佛者。是愚夫者。釋
迦。毘盧遮那佛。多寶佛。天親菩薩。堅意菩
薩。眞諦三藏。日照三藏。實叉難陀三藏。衆賢
三藏。智儼三藏。流志三藏。金剛智三藏。無畏
三藏。不空三藏。般若三藏。竺道生。南嶽。天
台。杜順。法寶。靈潤。灌頂。利渉。智威。慧威。法
藏。元曉。慧苑。通玄。澄觀等。皆倶同云定不
定性。皆悉成佛。豈可愚夫 麁食者又云。
然勘經梵本。言無第二。無第三。謂列三乘
中。菩薩第一。獨覺第二。聲聞第三。故應經
言無第二獨覺。亦無第三聲聞乘。唯翻譯家。
略闕第字耳 彈曰。麁食者。勘經梵本。深
足可怪。昔聞專住。凌羅什於維摩。押玄
奘於深密。今見溢公。加梵本於護什。勘存
略於提支 麁食者曰。言除佛方便説者。
我昔説有聲聞獨覺。是方便説。非眞實理。
此復如何。我昔在麁野苑中。轉四諦法輪。
言有聲聞獨覺乘。是眞無漏。不繋三界。是
以。方便隱不定性二乘。而顯定性二乘。今
法華會中。説無二亦無三者。是隱決定種
性。而顯不定性。故云除佛方便説。故方便
品偈言。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未曾説汝
等。當得成佛道。所以未曾説。説時未至故。今
正是其時。決定説大乘。解云。四諦教時。所
以不説不定性二乘成佛者。由彼根機。猶
未熟故。我今法華會時。其根已熟。授記時
至。是故。決定説無二唯一 彈曰。此説不
爾。僞立定不故。天親攝論。佛性論。約小乘
義。立定不定。若望大乘。一切聲聞。皆爲不
定。具破此執。如後章 麁食者又云。又華嚴
八十卷經如來出現品云。如雪山頂大藥王
樹。即於二處。不得生。長然亦於彼。曾無
厭捨。所謂地獄深坑。及水輪中。如來智慧大
藥王樹。亦復如是。即於二處。不得生長。所
謂二乘。墮於無爲廣大深坑。及壞善根。非
器衆生。溺大邪見。貪愛之水也。此是説趣
寂二乘及畢竟無性。終不成佛 彈曰。此取
意證文。都不應理。何者。不經本意故。今
抄正經文。令改迷方心。八十華嚴經第五
十一卷。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之二云。復次
佛子。如從水際上至非想非非想天。其中
所有。大千國土。欲色無色衆生之處。莫不
皆依虚空而起。虚空而住。何以故。虚空普
遍故。雖彼虚空。普容三界。而無分別。佛子。
如來智慧。亦復如是。若聲聞智。若獨覺智。
若菩薩智。若有爲行智。若無爲行智。一切皆
依如來智起。依如來智住。何以故。如來智
慧。遍一切故。雖復普容無量智慧。而無分
別。佛子。是爲如來心第六相。諸菩薩摩訶
薩。應如是知。復次佛子。如雪山頂有藥王
樹。名無盡根。彼藥樹根。從十六萬八千由
旬。下盡金剛地水輪際生。彼藥王樹。若生
根時。令閻浮提一切樹根生。若生莖時。令
閻浮提一切樹莖生。枝葉華果。悉皆如是。
此藥王樹根能生莖。莖能生根。根無有盡。
名無盡根。佛子。彼藥王樹。於一切處。皆令
生長。唯於二處。不能爲作生長利益。所謂
地獄深坑。及水輪中。然亦於彼。初無厭捨。
佛子。如來智慧大藥王樹。亦復如是。以過
去所發成就一切智慧善法。普覆一切諸衆
生界。除滅一切諸惡道苦。廣大悲願。而爲
其根。於一切如來。眞實智慧種性中生。堅
固不動善巧方便。以爲其莖。遍法界智。諸波
羅蜜。以爲其枝。禪定解脱。諸大三昧。以爲
其葉。總持辯才。菩提分法。以爲其華。究竟
無變諸佛解脱。以爲其果。佛子。如來智慧大
藥王樹。何故。得名爲無盡根。以究竟無休
息故。不斷菩薩行故。菩薩行即如來性。如
來性即菩薩行。是故。得名爲無盡根。佛子。
如來智慧大藥王樹。其根生時。令一切菩薩。
生不捨衆生。大慈悲根。其莖生時。令一切
菩薩。増長堅固精進。深心莖。其枝生時。令
一切菩薩。増長一切諸波羅蜜枝。其葉生時。
令一切菩薩。生長淨戒頭陀功徳。少欲知足
葉。其華生時。令一切菩薩。具諸善根。相好
莊嚴華。其果生時。令一切菩薩。得無生忍。
乃至一切佛灌頂忍果。佛子。如來智慧大藥
王樹。唯於二處。不能爲作生長利益。所謂
二乘。墮於無爲廣大深坑。及壞善根非器衆
生。溺大邪見。貪愛之水。然亦於彼曾無無厭
捨。佛子。如來智慧。無有増減。以根善安住。
生無休息故。佛子。是爲如來心第七相。諸
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已上
經文
解曰。廣大深坑。
與貪愛之水。此二之處。如來智慧。不自在
處。若出離此位。定得自在。故天親攝論中
云。具障因不見如來不自在。此則約位
不自在。二乘住三昧。八萬劫未滿。未得醒
悟。時如來智無用。非謂永世不得醒悟。當
知。八萬劫之後。定得醒悟時。聞妙法華經。
必得佛法身。可見入楞伽。莫作應化會。應
化引實故。又結文云然亦於彼曾無厭捨。明
知。約位之故。不能作利。續善之故。曾無厭
捨。經文分明。有智豈迷哉。或經論中。説趣
寂二乘。及畢竟無性。終不成佛者。機根未
熟故。説時未至故。約位各一故。終不成佛。
非謂永永畢竟不成。麁食當知。無厭捨
故。趣寂二乘。彼土聞經。壞善根故。畢竟無
性。續善成佛。諸有智人。莫執不成也 麁
食者曰。華嚴經云。後身菩薩。從覩史多天。
將下生時。右手掌中。放大光明。名淨
界。諸大獨覺。遇此光明。即入無餘涅槃。若
不覺者。以光威力。即移他方無佛世界。此
是證有決定趣寂獨覺。不成佛文也。彈曰。
此證非理。所以者何。不得經意故。其經本
意。説後身菩薩。八相成道事。不説大獨覺。
永不成佛道。高山之時。未定成不。唯入涅
槃。金河之日。定當成佛。故涅槃經云。迦葉。
第五人者。永斷貪欲瞋恚愚癡。得辟支佛
道。煩惱無餘。入於涅槃。眞是麒麟獨一之
行。是名第五人。有病行處。是人。未來過十
千劫。便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
知。入滅之後。經劫得作佛。又莫言此約
不定性。經文分明。云麒麟獨一之行。又莫
言有餘涅槃。經文分明。云煩惱無餘。入於
涅槃。故經論文。無有指不定性。名爲麒麟
故。又莫言麒麟與麟角。其莪亦不同。涅槃
經文云麒麟。瑜伽論云麟角故。麟類數多。
角但獨一故。此亦不爾。若言麒麟約類。其
數不少。麟角約角。但獨一者。法喩不合。
其涅槃經意。取獨一邊。豈不同角一義哉。
 麁食者云。理者一切有情。本來法爾。有五
種性差別不同故。汝所執。違此法爾差別
道理者。此亦不爾。法爾差別道理。不妨相
遷故。性得之性。一人皆具。修得之性。或有
或無。已發未發。皆不同故。彌勒約障立差
別故。無著約位立無種性故。麁食者。上背
五佛。下違論師。執五性別。不考之甚 麁
食者云。又汝所引理。一切有情。同有眞如
及阿頼耶識者。此亦非理。所以者何。眞如
非因。阿頼耶識是有漏故。倶非佛因。然涅
槃經。云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者。此擧理佛
性。以遍一切。有性無性。同共有故。次言凡
有心者。悉皆當得阿耨菩提者。簡取有行
佛性有情成佛者 彈曰。此亦非理。何者。
未了眞如故。又未解本識故。若言眞如
非因者。違天親論。其論文。云二空所顯眞
如。爲應得因故。又麁食者云。阿頼耶識。是
有漏故。非佛因者。麁食者所執。阿頼耶識。
與如來藏。爲同爲異。若言同者。佛性法身。
定性無性。皆悉共有。皆當作佛。如來藏即法
身體故。若言異者。違新古密嚴經。其經偈
云。佛説如來藏。以爲阿頼耶。惡慧不能知。
藏即頼耶識。如來清淨藏。世間阿頼耶。如金
與指環。展轉無差別。麁食者。又固執異者。
即墮邪計阿頼耶。或外道計。阿頼耶者。是執
持含藏義。亦是空義。此外道宗説。有阿頼
耶。能持此身。有所造作。含藏萬像。攝之
則無所有。舒之則滿世界。不同佛法中第
八識義也。然世尊。密意説如來藏阿頼耶。
若佛法中人。不觀自心實相。分別執著。亦
同我見也。麁食者。所立頼耶識。不即如來
藏。同第十八計。明知。麁食者立義。進退有
大失。如三十邪計之中説 麁食者曰。又
彼所引。非佛性者。所謂牆壁瓦礫。非情之
物者。此非誠證。理性遍故。通有無情。一切
有情。同名佛性。此有情邊眞如。同有覺智
性。故皆名佛性。非情邊眞如。無覺智性。故
非名佛性 彈曰。此亦非爾。未解三非
故。非如來。非涅槃。非佛性。此三非者。非
永非故。約位非故。若言牆壁瓦礫。非情之
物。永非佛性者。即爲心外有色等法。深違
唯心大乘理教。若言有情邊眞如。同有覺智
性。故皆名佛性者。眞如遍故。覺智之性。無
性可遍。其畢竟無性。豈非有情。又皆名佛
性言。不簡無種性有情邊眞如。對非情邊
故。麁食者會釋。自害尤深。若矯指如理。吾
亦成佛。心口異故。則成戲論。若言有情邊。
分無覺借性者。不免自言相違難。汝簡非
情邊。立有情義故。又或云。有情眞如名佛
性。非情眞如名法性者。論議者妄語。非經
論正義。或云。出寶積。大般若。瑜伽。智度者。
即座避過詞耳。廣如金錍破也 麁食者曰。
又涅槃經云。若説一切有情。皆有佛性。此
人名謗佛法僧。若説一切有情。皆無佛性。
此人亦名謗佛法僧。此經意。説約行佛性。
簡別有無。或有情。是有行佛性。或有情。是
無行佛性。如此説者。此人名不謗佛法僧。
不如是簡。總略之。説一切皆有。一切皆無。
此人名謗佛法僧 彈曰。此亦非爾。違涅
槃正義故。今示正文。令悟正義。涅槃經云。
善男子。若有心口異。想異説言。一闡提得
阿耨菩提。當知。是人謗佛法僧若人心口
異。想異説言。一闡提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是人亦名謗佛法僧善男子。若有
説言。一切衆生。定有佛性。定無佛性。是人
亦名謗佛法僧善男子。若有説言。一闡
提等。未生善法。便得阿耨菩提。是人亦名
謗佛法僧若復有言。一闡提人。捨一闡
提。於異身中。得阿耨菩提。是人亦名謗佛
法僧若復説言。一闡提人。能生善根。生
善根已。相續不斷。得阿耨菩提。故言一闡
提。得阿耨菩提。當知。是人不謗三寶成佛
不謗
善男子。若有人言。一切衆生。定有佛性。
常樂我淨。不作不生。煩惱因縁故。不可見。
當知。是人謗佛法僧若有説言。一切衆
生。都無佛性。猶如兎角。從方便生。本無今
有。已有還無。當知。是人謗佛法僧若有
説言。衆生佛性。非有如虚空。非無如兎角。
何以故。虚空常故。兎角無故。是故。得言亦
有亦無。有故破兎角。無故破虚空。如是説
者。不謗三寶佛性不
謗文
 今問麁食者。汝所引
涅槃經文云。若説一切有佛性。此人名謗
佛法僧者。其經之文。四謗之中。爲何謗文。
若言第三謗文者。何故除定之一字。其定
一字。其句中主。定有定無。佛教所破。悉有
皆有。涅槃所宗。麁食者。除定一字。誑惑後
學。罪過無盡。若言後二謗中第一謗者。亦
有定字。其失同上。更不道也。麁食者亦
云。若説一切有情。皆無佛性。此人亦名謗
佛法僧者。前五謗中。爲何謗也。後二謗中。
爲何謗。若言前五謗中。第三謗者。定有佛
性。定無佛性。同爲一謗。何麁食者。改定一
字。以爲皆字。麁食任意。揩定經文。其定有
定無。一切衆生。各各論二。悉有皆有。一切
衆生。各各論四。麁食引文。深違經文。又
云。或有情。是有行佛性。或有情。是無行佛
性。如此説者。此人名不謗佛法僧。麁食此
意。都無經文。麁食所執行佛性者。有性定
有。無性定無。故五謗之中。墮第三謗。二謗
之中。沈第一謗。何名不謗哉 麁食者曰。
又瑜伽第三十五云。若無種性補特伽羅。雖
有一切一切一切種。當知。決定不證涅槃。
解云。初一切者。是佛也。次一切者。學行也。
後一切者。三世也。無性有情。是雖遇一切
十方三世諸佛世尊。學行一切菩薩學處。而
一切種三世中。終不能證無上菩提 彈
曰。麁食者。都不達論旨。障一切菩提。此則
善知識魔哉。若求正道者。不可依學也。今
集衆文。令悟正義。諦聽諦聽。善思念之。今
當爲汝。分別解説。宋代三藏沙門。求那跋。
宋言功徳鎧。第三果聖人。所譯菩薩善戒經
第一善行性品末云。復有四事。雖有菩薩
摩訶薩性。亦不能得疾成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何等爲四。一者不値善友。佛及菩
薩。不謬説義者。二者雖値善友。佛及菩薩。
錯謬解義。不學菩薩所有禁戒。三者雖値
善友。佛及菩薩。隨順解義。不能學持菩薩
禁戒。四者雖値善友。佛及菩薩。隨順解義。
學菩薩戒。善根未熟。未得具足莊嚴菩提。
故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菩薩雖有
菩薩之性。若有如是四事障者。終不能
得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雖復具足
如是四事。無菩薩性。而能得成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者。無有是處已上
經文
夫雖字。未
定詞。亦具四事。豈非假設言哉。涼代之三
藏。曇無讖。焞煌稱伊婆勒菩薩。所譯地持
論第一卷云。種性菩薩復有四法。不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云何爲四。一者本無
善友諸佛菩薩。善説法者。二者雖値善友。
佛及菩薩。善説法者。而謬受學。三者雖値
善友。佛及菩薩。善説法者。不謬受學。而
不勤方便。不熾然精進四者雖値善友。佛
及菩薩。善説法者。勤修方便。而善根未熟。
莊嚴未備。久遠已來。心不調伏。菩薩雖有
種性。因縁不具。不能得成無上菩提。離
是四法。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無菩
薩種性。雖有一切諸方便行。終不得成
無上菩提已上地
持論文
此論依善戒。義勢全同。唐
代玄奘三藏所譯瑜伽論第三十五卷云。又
諸菩薩。雖具種性。由四因縁。不能速證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等爲四。謂諸菩薩。
先未値遇諸佛菩薩。眞善知識。爲説菩提
無顛倒道。如是名爲第一因縁。又諸菩薩。雖
遇善友。爲説正道。而顛倒執。於諸菩薩。正
所學中。顛倒修學。如是名爲第二因縁。又
諸菩薩。雖遇善友。爲説正道。於諸菩薩。正
所學中。無倒修學。而於加行方便。慢緩懈怠
嬾惰。不成勇猛熾然精進。如是名爲第三
因縁。又諸菩薩。雖遇善友。爲説正道。於諸
菩薩。正所學中。無倒修學。亦於加行。勇猛
精進。然諸善根。猶未成就。菩提資糧。未
得圓滿。未於長時。積習所有菩提分法。如
是名爲第四因縁。如是菩薩。雖有種性。因
縁闕故。不能速證無上菩提。若具因縁。便
能速證。若無種性補特伽羅。雖有一切一切
一切種。當知。決定不證菩提已上瑜
伽論文
 此論
與前論。同本異譯故。義勢不異。文詞小異
耳。今解曰。宋代善戒經。涼代地持論。唐代瑜
伽論。同指菩薩人。論有無性。不指聲聞縁
覺。及未發心者。一經二論。四縁具擧。麁食
者。隱第四縁。存初三縁。誰有智人不檢勘
也。瑜伽論文。一切一切一切彌勒。
順經四縁倶擧。麁食者。偏執初三。隱第四
縁。亦不盡疏意。今具鈔異解。示四縁文。道
倫瑜伽記云。二明無種性人。決定不證。前中
由四因縁。不能速證。一未値佛説無倒
道。此未發心。二雖聞説發心。顛倒修學。三
説無倒。而方便慢緩。此三竝在十信已
前。第四已入地前。四位善根未熟。初地資
糧。未得圓滿。因縁闕故。不能速證初地菩
提。如小乘中。下種成就。若成就者。必入見
道。此中亦爾。既言善根未熟。將知。此人
未入初地。若無種性。雖有一切一切一切
種。當知。決定不證菩提者。景云。謂定性二
乘。及無三乘種性之人。假設雖有縁。初
値一切佛。二雖聞法修習。一切無顛倒行。
三一切勤修方便而無慢緩。以無種性。必
定不證初地菩提。若翻此四。應云第一値
一切佛。聞法發心。二由發心。無倒修學。三
勇猛精進。四善根成就。資糧圓滿。必入初
地。今謂。經擧四縁。明知。假設之言。基云。一
切有三種者。初一切謂佛。第二一切。謂學
行。第三一切。謂三世。言無性人。雖有佛及
所學行。三世中。決定不證菩提。又釋。初一
切者諸佛。第二一切者。於所學法。無顛倒
執。第三一切。謂方便急速。翻前三因縁。但
除根未熟。無種性者。亦得値佛學行。急發
願等。無第四根熟。當知。決定不證菩提。泰
云。無始已來。雖有種性。由闕四縁。不能
速證。四縁若具。唯經三劫。便能速證。資糧
圓滿。即在初劫。定得成佛。故無性人。必
闕第四。麁食者。偏執兩師闕第四縁。泯善
戒經分明之文。豈可釋迦子乎 又麁食者。
引寶積經三十八云。若諸有情。住聲聞根。
違修獨覺方便者。如來。修聲聞智方
便者。以種種根智力。爲説中下乘。住大乘
根。而修二乘方便者。以種種根智力。爲説
大乘。住下劣根。修大乘行。以種種根智
力。爲説二乘。若諸有情。無堪任根。無堪任
相。如來。如實知無堪任。非法器已。而便
捨置。若諸有情。有堪任相。如來。如實知已。
即便慇懃鄭重説法。令其悟入。此意説言。五
乘種性。有情各的其根。修方便時。當得自
果。若不的當其根性。而修行方便者。徒盡
劬勞。都不得果。如來十力智中之種種根智
力。正能之。若謂一切有情。悉皆有佛性。當
成佛者。應不簡種性。唯爲説大乘之方便
行。何故。簡別種性。説彼乘行。既以種種根
智力。知五乘根性已。應其根性。方爲説自
乘相應之行。明知。本有五種性差別。若謂
本無定性二乘。皆同成佛者。應經言住
下劣根。修大乘行。以種種根智力。爲説大
乘何故。云爲説二乘。何因佛。可成佛有情。
強作二乘。經文既云住下劣根。修大乘行。
爲説二乘。明知。有定性二乘。終不成佛。又
若謂本無無性有情。皆悉當成佛者。*應
經云若諸有情。無堪任根。如來如實。知
無堪任根。非法器已。猶爲説大乘。何故。經
云知非法器已。而便捨置。經文既言知無堪
任根。非法器已。而便捨置。明知。本有無佛
種性有情。終不成佛 彈曰。麁食者。引寶
積經。立五乘性。都不應理。何者。其寶積經。
約隨根門。説五乘教。若約隨機教。立五乘
性。有立已成失。我約法華之前。法華之後
教隨機門故。方便之故。立五乘種性故。若
約隨法教。立五乘性。有違至教失。妙法華
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
除佛方便説。故五濁出世佛。定先三後一義。
五佛皆同説。究竟爲一乘。麁食者。對妙法
一乘。猶執五乘性。豈非執車長者子哉。今
爲釋執氷。放大日光。麁食者。初釋證文。
情住聲聞。乃至而便捨置已上
經文
今釋云。住
聲聞者。住字即位義也。約位約障。立五乘
性。非謂始終永定差別。若言始終永定。立
有性無性。有即定有。無即定無之義。自今以
後。諸宗學生。分明當知。是經根性差別。亦
約障約位。方便所説。是故。一乘皆成。約性
約心。眞實所説。麁食者云。若謂一切有情。
悉皆有佛性。當成佛者。應不簡種性等
者。此亦不爾。麁食未了隨機隨法故。故云
應不簡。麁食者又云。若謂本無定性二乘。
皆同成佛者。應經言住下劣根。修大乘行
等。此亦不理。失經意故。何者。約隨機教。
説本性定性。二乘人。二乘行。二乘位故。誰
一向説本無定性也。但住定位。名定性。
住無性位。名無性故。麁食者云。又若謂本
無無性有情。皆悉當成佛者。乃至而便捨
置。及終不成佛者。此亦不爾。麁食未解流
轉位故。非法器者。約闡提位而便捨置。非
是永捨。何以得知不永捨者。善星比丘。
不可治者。如來不永捨。爲作後因縁。明知。
捨置之言。必死之句。約流轉位。方便所説。
不説本無無性故。麁食者又云。又同卷
云。若諸業受。當得聲聞性因。當得獨覺性
因。當得佛性因者。如是等相。如來業報
智力。於此如實知之。準此經文。明知。有
定性二乘。終不成佛 彈曰。此釋非理。不
免二失故。麁食所引經文。未開權故。若
約方便。定性不成。則犯立已成。此山家。復
説三時立定性故。若約眞實。定性不成。有
違至教。故法華云。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
王。又云。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其定性二
乘。豈不聞法者乎 麁食者又云。迦葉。譬
如諸天及人。一切世間。善治僞珠。不能令
成瑠璃寶珠。求聲聞人。亦復如是。一切
持戒。成就禪定。終不能得坐於道場。成
無上道。譬如治瑠璃珠。能出百千無量珍
寶。如是教化。成就菩薩。能出百千無量。聲
聞辟支佛 彈曰。此經譬意。爲顯優劣故。
約其各位。立此譬喩。法華之前。諸説譬喩。
不足爲證。由何引用哉
  彈麁食者謬破定性二乘入無餘後回
 心章第二
趣寂聲聞。盡三昧樂於八萬。敗根小乘。聞
八相記於唯一。有麁食者。迷無餘名。溺解
脱義。會楞伽文。釋密嚴偈。引攝論不定。會
法華化城。如是妄釋妄會等。汝胸充塞。未
得洗除。自損損他。莫甚過斯。今爲守護
無爲必死。定性還生。示麁食者。云爾
今立一乘故入無餘界已定性成佛義
麁食者云。有古法師。云執實決定二乘。入
無餘涅槃後。更回心向大成佛。何以得知。
法華第三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
經。不知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力徳。生滅度
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
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
求佛智慧。得聞此經。唯以佛乘。而得滅
度。更無餘乘。又智度論九十三云。問曰。阿
羅漢。先世因縁。所受身。必應當滅。住在何
處。而具足佛道。答曰。得阿羅漢。有淨佛
土。出於三界。乃無煩惱之名。於是國土佛
所。聞法華經。具足佛道。如法華經説。有阿
羅漢。若不聞法華經。自謂得滅度。我於餘
國。爲説是事。汝皆當成佛。又涅槃經高貴
徳王品云。云何涅槃。云何大涅槃。聲聞縁
覺。八萬劫。六萬劫。四萬劫。二萬劫。一萬劫
所住。名爲涅槃。無上法王。聖主住處。名大
涅槃。二乘諸果。經爾所時。入彼無餘涅槃
後。回心向大。便引楞伽菩薩。佛等化作。經
爾所時。躭三昧酒。然從彼起。回向大乘。
麁食云。今謂不爾。彼法華經。約不定性聲
聞。住有餘涅槃。求入無餘而説。不説已
入無餘涅槃後。從彼起而回心向大。此復
云何。如是不定性人。佛滅度後。於自所得
有餘涅槃。生實滅度想。求入無餘涅槃。是
時我於餘國。示現成佛。而有異名。彼人雖
求入無餘涅槃。然引導令求佛智慧。而令
得聞此經。而唯以一乘。令得滅度也。問
以何得知住有餘涅槃。臨入無餘時。被
如來方便力。發心回心耶。答文既云當入涅
槃。明知。未入無餘涅槃。又正法華第四云。
臨滅度。佛在前立。勸發無上道意。又第五。
化作城者。謂阿羅漢涅槃。沒城不現。謂臨
滅度。佛在前立。勸發無上道意。釋云。沒城
者化城。即是有餘涅槃也。臨滅度者。是欲求
入無餘涅槃。既云臨滅度。明知。未入無
餘。若已入無餘。都無身智。何佛在前立誨。
汝以化城。爲二乘無餘滅。故爲大過失。同
瑜伽七十九。云清淨世界中。無三惡趣。亦
無三界。亦無苦受。純菩薩僧。於中止住。已
入第三發光地菩薩。由願自在力故。於彼
受生。無有異生及非異生。聲聞獨覺。竝異
生菩薩。得生於彼。問若無異生菩薩。及非
異生聲聞獨覺。得生彼者。何故。菩薩教中
作如是説。若菩薩等意。願於生彼。如是一
切。皆當往生。答爲化懈怠種類。未集善
根。所化衆生故。密意作如是説。又準智論
云。羅漢往他方淨土。如何相違。答準瑜伽
文。應會法華及智論。據應化聲聞語。非實
聲聞。謂將引懈怠不修善者。而佛菩薩。化
作聲聞。又或應云。法華及智論。約密意説。
非實聲聞。往生淨土已上麁食者
古義所立
彈曰。麁
食者所立。都不應理。何者。會實經文。令
順權義故。麁食者云。法華經。約不定性聲
聞。住有餘涅槃。求入無餘而説。不説已
入無餘涅槃後。從彼起而回心向大者。此
亦非理。違一乘理教故。違一乘理者。靈
潤師云。一切煩惱。由道治滅。二乘之人。猶
有智障。未修治道。云何永滅。若二乘人。未
斷智障。無明住地。便得永滅。同於法數
者。凡夫之人。未斷惑障。應有永滅同於法
數。一切凡夫。由有惑障。三界輪轉。生續無
窮。不得永滅同於法數。二乘之人。亦應如
是。未斷智障。無明住地。受變易生死。不
得永滅同法數。此是一失。又二乘之人。
入無餘涅槃。非衆生攝者。即衆生界。有増
有減過。依不増不減經。若見衆生界有増
減者。是大邪見。若衆生不増減者。二乘入
無餘涅槃。不得一向非衆生界攝。此是二
失。是二種失。不可得離。餘一乘宗三藏。并
疏師等。所指過失。已過數卷。若更麁食者。
發謗法病。爾時令服。所以且示一師嘖。違
一乘教者。謂相違法華。楞伽。智度等經論。
麁食者。僞會法華文云。約不定性云云潤師
云。依法華文。小乘之人。雖生滅度之想。入
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汝今乃言二
乘之人。入無餘滅。永不向大。豈非邪執不
了義也。又下經言。若有衆生。但聞一佛乘
者。則不欲見佛。不欲親近。便作是念。佛
道長遠。久受勤苦。乃可得成。佛知是心怯
弱下劣。以方便力。而於中道。爲止息故。
説二涅槃。若衆生住於二地。如來爾時即便
爲説。汝等所作未辨。汝所住地。近於佛慧。
當觀察籌量。所得涅槃。非眞實也。但是如
來方便之力。於一佛乘。分別説三。如彼導
師。爲止息故。化作大城。既知息已。而告
之言。寶處在近。此城非實。我化作耳。依
經文。二乘涅槃。是止息處。無有眞實。喩如
化城滅無所有。云何永住 又麁食者云。當
入涅槃。得知不定。此亦非爾。唯見喩文。未
了法文故。化城喩者。擧過去事。當入涅槃。
明滅後之事。過去之事。有導師故明臨滅
度。滅後之事。無導師故必應入滅。豈得一
例耶。又瑜伽。約三乘教。説異生聲聞。不
生淨界。智論。約法華。説必滅聲聞。生
妙土。麁食者。會法華及智論。據應化聲聞
語。非實聲聞者。自語相違失。忽然及麁食。
何者。初約不定性。後約應化。其不定及應
化。雖同聲聞。然法華論四種聲聞。別立二
種。非應化即不定。故嘖證。龍樹引此文。必
應當滅。乃至受法性身。具足佛道。當知
實聲聞。必應當滅之言。豈不灰身入滅趣寂。
若有天竺論師。引此經文。其餘國聞經。應
化聲聞耶。若引法華論四種聲聞之中應
化。攝論應化不是。引此文。龍樹所引當。
引此文分明。汝應化會。不足爲證。又麁食
者會云。法華及智論。約密意説。非實聲聞。
往生淨土者。此亦不爾。妙法華經神力品。
云此經顯説故。智論即引法華文故。龍樹
論師。豈迷法華文耶。諸有智者。孰勘必
應當滅文與義。可尋思之。又受法性身文
與義。可思量之。此法華經。滅後入滅者。豈
可不定性。豈可不定性哉。大薦賓云。準化
城喩。有法喩合。於法文局定性。非曾退大。
極分明相。辨入無餘寂覺成佛。使得意訖。
方説喩文。乃後正據退大定性之人。以兼
法中非退定性。今且應叙法説之中。據極
定性。分明之相。即是涅槃第十。所照之文。
如下文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
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徳。生
滅度想。在有餘時。於無
爲徳。生得滅想
當入涅槃乘前滅度
想。必當
入於無餘中也。即涅槃經云。世若無佛。非無二乘
得二涅槃。又當無量阿僧祇。乃一佛出。故不聞知
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生滅
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
聞是經。唯以佛乘。而得滅度 即當諸阿羅
漢。無有善
有。何以故。諸阿羅漢。
皆當是大涅槃故
 其法華文。正當與涅槃
第十卷中。義味一同。亦與楞伽兩節經文。
甚相符會。一者爲超入無所有處。二者自覺
滅等。而今經文云。生滅度想。當入涅槃者。西
明法師會云。準正法華。當欲入滅。非是已
入。故文云。一切志。在無爲之想。謂當滅
度。甫當往至他佛世界。今釋不然。如正法
華第四卷中云。當來末世。或有發意學弟子
乘。不肯聽受菩薩之教。不解佛慧。不行
菩薩。一切志在無爲之想生滅度
想是也
謂當滅度
乘前想謂。自後必當入無餘滅也。即當
法華經。生滅度想。當入涅槃。已上文也
 甫當
往至他佛世界。順殊異行。生異佛國。當求
道慧者。視聽啓受。爾乃解知如來之法。
有一滅度。無有二乘也。三蒼云。甫我也。爾
雅釋詁云。甫余。言我也。佛自稱我。我當往
至他佛世界。順殊異行。正法華文上上綴文
毎用訓字。此即正用妙法華文。我於餘國作
佛。更有異名。異名即是無餘之中。成妙覺
佛。順彼二乘無餘之中。殊異之行。以佛順
故。顯二乘生。是故。經文生異佛國已下。即
當是人雖正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
求佛智慧。雖生滅想。不免意生。而於彼
土。更求佛慧。即正法華。生異佛國等也。又
云。入於涅槃。而於彼土。竝置於字。表在
無餘。何得浪用當字謬會。故知。兩經文相
無異也。又正法華。云化城者。謂羅漢泥洹。
沒城不現。謂臨滅度。佛在前立。勸發無上
正眞道意者。前法説中。非曾退大。不聞法
華。已度脱訖。今喩合中。曾退定性。臨欲滅
時。遇法華會。勸發大心。正是令達法如平
等同體意樂。如妙法華喩説文。云白導師
言。今欲退還。故須此合。但知。妙法華中。略
闕此合也。又復此義。正是前門。智度論云。
諸漏因盡。更不復生三界。有淨佛國土。出
於三界。於是國土。聞法華經。論中。即引此
法華文第三卷證。此乃龍樹。親自釋經。餘
人豈得縱其猛浪也。楞伽經中。大慧以偈
問佛云。善逝般涅槃。誰當持正法。十卷本
中。有此問。至第九卷。重以偈問。佛以偈
答。如彼文云。如來滅世後。誰持爲我説
此大慧問
佛内證法
如來滅度後。未來當有人。大慧。汝
善聽。有人持我法此總
標合
於南大國中。有大
徳比丘。名龍樹菩薩。能破有無見。爲人説
我乘大乘無上法一乘一性
最上故也
證得歡喜地。往
生安樂國。豈得更作自餘釋也 麁食者。
不依玄賛五會釋。私立僞會釋。夫疏師會
釋之興者。多分必對違文時。爲免極難。即
座之間。暫用會釋避辨鋒。如來會釋兼前
後。其聖教量。正邪義。若偏用會釋。聖教量
無用。若不用聖教量。一切義門。都無憑據。
豈可爾哉。麁食者。偸玄賛義。如己義釋云。
次釋涅槃經云。彼二乘位。經爾所時。修行
向大者。彼於先時未回心前。所應證得。
有餘涅槃者。名爲涅槃。法王所得。名大涅
槃。非二乘者。諸有學位。已經八萬劫乃至
四萬劫。已入涅槃。亦非無學入無餘依。身
智竝無。入涅槃已。更起身智。經二萬劫等。
修行大行。信解品云。我等長夜。修習空法。
乃至住最後身。有餘涅槃。則爲已得報佛
之恩。莊嚴論云。餘人善根。涅槃時盡。菩薩不
爾。其二乘者。入無餘涅槃。善根若盡。同莊
嚴論。云何經一萬劫等。修行始入十信。後
經三無數劫。方得菩提。本識既無。無識
持種。其身都盡。將何修行。誰得菩提。入無
餘已。若有善根。非但違教。亦違正理。身
智既在。云何名爲無餘涅槃。不同如來無
漏依在。名有餘依。有漏依盡。名無餘依。勝
鬘亦言。二乘得涅槃者。是佛方便。成唯識
云。不得無住故名方便。或住有餘。回心向
大。不得無餘。名得方便。涅槃經病行品云。
須陀洹。人天七返。斷結入於涅槃。是人未
來。過八萬劫。當得成阿耨菩提。斯陀含人。
一往來。斷結入於涅槃。未來過六萬劫。得
阿耨菩提。阿那含人不還。未來過四萬劫。當
得菩提。阿羅漢人。過二萬劫。當得菩提。
辟支佛。過十千劫。當得菩提。彼經又云。過
八萬劫。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非成
正覺。名得菩提。古師解云。阿羅漢。曾經七
生者。以須陀洹名説。曾經二生者。以斯
陀含名説。曾上界生者。以阿那含名説。不
經生而藉教者。以阿羅漢名説。不經生
獨覺。以辟支佛名説。此前三人。凡身得
果。聖身得涅槃。後之二身。凡身得果。凡
身涅槃。經多生者鈍。所以經寂時多。經生
少者利。所以經寂時少。所經八萬劫。引
菩提留支解。仍以非想八萬劫。爲一日夜。
積此歳爲大劫。彼壽無量大劫。過此已
後。方始發心。驗之釋之。未爲典據。經釋。
須陀洹者。七生斷結。得入涅槃。是須陀洹。
經八萬劫。始得大菩提心。十信初位。誰言
八萬劫住於涅槃。此阿羅漢。名須陀洹。經
八萬劫。始得發心。甚成可咲。又若人無餘。
身依永盡。云何無因而後起耶。不爾無餘
説是何義耶。若如佛入無餘涅槃。有漏永
盡。更得無漏。無漏既圓。何不名佛。若斷縛
盡。名無餘。身智不亡。無餘何在。有依身
故。無餘有餘二種何別。種種推徴。義難
信。然涅槃經。須陀洹人。八萬劫等。義如前
説。實是彼果。非阿羅漢。以彼名説。亦非阿
羅漢。有經生者。若彼經意。但總説阿羅漢
人。實有學人。發心向大。復經幾時。應涅槃
經。無有學中而回心者。由此應以涅槃等
經。同瑜伽等。最爲善説 彈曰。麁食者。五
徴三會。二非一不。皆悉不理。何者。僞會涅
槃文。令迷後學者故。所以先示唐破。大唐
大薦賓云。涅槃第二十三云。聲聞縁覺。八萬
六萬。四萬二萬。一萬住處。名爲涅槃。非大
涅槃。無上法王。聖王住處。乃得名爲大涅
槃。此言住者。住寂時也。又如彼經第二十
一。釋不到到中文云。言不到者。即是大般
涅槃。所言到者。須陀洹者。八萬劫到。斯陀
含者。六萬劫到。阿那含者。四萬劫到。阿羅漢
者。二萬劫到。辟支佛者。十千劫到。此言到
者。到覺時也。彼經第十一卷。現病品中云。
有五種人有病行處。一者斷三結。得須陀
洹果。人天七返。永斷諸苦。入於涅槃。是名
第一人有病行處。是人未來。過八萬劫。便
當得成阿耨菩提。第二人者。斷三結薄貪
瞋癡。一往來已。永斷諸苦入於涅槃。是名
第二人有病行處。未來六萬。第三人者。斷五
下結。更不來此。永斷諸苦入於涅槃。是
名第三人有病行處。未來四萬。餘之二人。永
斷貪欲瞋恚愚癡。煩惱無餘。入於涅槃。一
是羅漢。未來二萬。一是麒麟。未來十千。此文
通於入時住及出寂滅行行之時也。且應問
答。問此等經文。爲是定性。不定性耶。答略
且叙正文。然後破彼餘師謬説。今叙正文。
後破餘師謬説者。由破謬故。正義轉明也。
且如西明法師。叙三釋云。預流等位。回心
向大。受變易生。行菩薩行。至十信位。經八
萬六萬劫等。名爲住處。法師即自問答。若爾
何説。爲涅槃非大涅槃。答回向菩提聲聞。
回心之後。化火燒身。同法者前。示現涅槃。
如瑜伽論第八十説。法華玄賛。釋化城中。
亦同其意。如彼師云。今釋須陀洹者。七生
斷結。得入涅槃。是須陀洹 謂七生後方得斷
結。故於今生是
須陀
經八萬劫。始得大菩提心。十信初位。誰
言八萬住於涅槃不許是
住寂中
即知。兩師意同
也。今詳彼釋。浪推三藏。有三不可。一者經
中所説預流之人。至第七返。進證後果。而
成無上覺。是以。名爲永斷諸若入於涅槃。
一來不還。竝進後果之中。竝説永斷等言。
若説此等進後果人。是定性者。即無妨難。
若説此是不定性人。回心入大。即違瑜伽及
佛地論。説不定性不進後果。瑜伽第八十
云。復次回向菩提聲聞。或於學位。即能棄捨
求聲聞願。或無學位。方能棄捨。彼論意。説
要棄小願。方名回心。故有學位。回心已去。
決定不願更進無學。親光菩薩。依瑜伽意。
故佛地論第二卷云。若有學位。回向菩提。或
隨煩惱感生勢力。感彼生已。於最後生。
伏諸煩惱。起定願力。資後身因。乃至成佛。
或回心已。即伏煩惱。起定願力。資現身因。
乃至成佛。準此論意。且預流人。自有兩類。
一者回心入大。以大乘力故。縱煩惱受分
段身。至第七生之中。次分段身。行大乘行。
至七生滿。不以無漏。永斷煩惱。以其永
斷。是進果故。今爲棄捨求聲聞願。故不進
果。明於煩惱伏而不斷。故論文。或隨煩惱。
感生勢力。乃至於最後生。伏諸煩惱等也。此
謂。昔證預流之時。生空道力。法爾於第
七生中。必斷煩惱。故第七生。伏即免斷。此
義即顯至最後生。方變易也。一來不還。回
心必定。非是無色淨居。由彼唯是趣寂處
故。第二類者。如論文云。或回心已。即伏煩
惱起定願力者。且預流中。回入大已。有
樂定者。即能伏惑。譬如樂定大菩提等。初
地已上。即能伏惑。受變易生。一來不還。亦
準此説。竝伏惑者。顯不進果。問何要伏
惑。答惑若不盡。預流一來。無根本定。縱
使不還。有根本定。惑未盡故。其定不勝。要
須勝定。起無漏心。大願資助。方延壽。爲
變易生。故伏惑便得勝定也。此即破彼執
進果人是不定性。違論及理。謂求大厭進
小故。三藏自譯瑜伽佛地。豈容謬譯。明知。
浪推妄託三藏。即一不可也。若彼執云。如
瑜伽論第八十説。回向已後。増壽行已。別
作化身。同法者前。化火燒身。現涅槃。何
不有學。回向已後伏惑。變易示進後果。及
示燒身而人涅槃。今爲釋云。瑜伽八十云。
別作化身。同法者前。示入無餘。彼以所留
有根實身。即於此界瞻部州中。隨其所樂。
遠離而住。唯識復許色界回心。即住色界。
今涅槃云。須陀洹乃至辟支佛。當得阿耨
菩提。亦無煩惱住處。即與瑜伽唯識等論。
不定性人。示滅之者説有住處。全自不
同。故中陰經説。實滅者名爲空界衆生。於
無餘泥洹界。發金剛心。楞伽經説。超入無
所有處。智度論説。無煩惱名。密嚴經云。意
生之身。猶如虚空。竝是據於實進果。故實
入滅中明無住處也。亦不可言八萬四萬。
乃至一萬住處者。即是有住處也。以八萬
等是寂住處。約時名住。若望約方。即説以
爲亦無煩惱。亦無住處。豈同在於瞻部州
中。隨其樂處。住色界約方名住。即説以
爲瞻部州等。又約時住。是無相住。而約方
住。是有相住。又約時住。三界不繋。如涅槃
説。亦無煩惱。亦無住處。智度論説。出於
三界。乃無煩惱之名。而約方住。是欲界身
故瞻部。是色界身故住色界。唯識論第七卷
説。欲色二界阿陀那識。引生無漏。即二界
繋。多義差別。豈容謬執。故二不可也。第五
麒麟。新舊經論。何處説是不定性人。於有
餘位。能回心也。第五病行。既説定性寂中。
十千後成菩提。前四病行。類此可知。亦是
定性寂中。八萬乃至二萬後亦成佛。何得違
倒。三不可也。因此應知。前四病行。或是
四聲聞中決定聲聞。不與記。不能回心。故
從有學。展轉在於正像末法。歴進四果。以
憑教故。是聲聞攝。或有轉至無佛法時。
而不憑教。進成無學。部行獨覺。此等二乘。
竝是前四病行所攝。其第五人。經文分明。云
是麒麟。故知。五人皆是定性。佛必不記。故
在無餘。經八萬等。是故。西明及玄賛等。必
是謬傳也。又復涅槃意。説極顯定性二乘。
是故。五竝是不曾行大而退。當法華經。我
滅度後不聞經人也。既不蒙記。故説此人
在無餘中。八萬劫等。若其定性。過去退心。
必蒙佛記。雖亦入寂。未必要滿八萬劫
等。或可雖滿覺後稍利。若不爾者。記應無
益。今此且明涅槃意。説八萬劫等。竝不遇
佛。必不得記。或雖遇佛。不遇法華故亦
不記。竝入寂中。經八萬等。此中所論八萬
劫等。是何劫。待至下文化城品中。一時都
計。今且記知 麁食者又云。問若不許定性
二乘。入無餘後。更回心者。此即説二乘
有實涅槃。何勝鬘經。説阿羅漢辟支佛。得
涅槃者。是如來方便。有餘不了義説。答唯
識論會有三義。一云。彼聲聞等。身智在時。
有所知障。苦所依身未盡。故圓寂義隱。説
無涅槃。非彼實煩惱障盡。所顯眞理。有
餘依涅槃。爾時未證無餘圓寂。故亦説彼
無無餘依。非彼後時滅身智已。無若依盡
無餘涅槃。一云。説二乘無餘涅槃者。依
無住處涅槃説。不依前三。一云。説彼
乘無餘依者。依不定性二乘而説。彼纔
證得有餘涅槃。決定回心求無上菩提。由
定願力。留身久住。非如定性二乘。入無餘
依 彈曰。唯識論三會。不足爲證。所以者
何。唐朝基公楷定故。相違楞伽正義故。何
者。大唐大薦福寺賓座主云。如十卷檡伽第
二卷末。説無餘中有意生身。寂覺更修。方
得成佛故。彼文云。大慧。白佛言。何故説三
乘而不説一乘。佛答之中。有兩復次。初復
次意。以二乘人。因佛化故。而得解脱。既
無自力。與佛不齊。一乘不攝。故不説一。
經如彼。不能具録。第二復次云。復次大
慧。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不説一切聲
聞。縁覺一乘。不覺法無我。不離分段死。故
説三乘已上
經文
 此約三義。答不説一而但説
三也。一者不斷所知障故。經意云。煩惱
障。并所發業。由此爲因。感分段身。名爲
集諦。集諦所依之習氣。即是所知障也。故
云煩惱障業習氣也。舊經論中。呼所知障。
皆名習氣。新譯亦名無明習地者。所知障
是也。其所知障。與煩惱。而爲所依。故擧煩
惱障中集諦爲標。而取所依知障不斷。此
中意説。異熟識中。彼所知障。永不可斷。明
彼身中唯有二乘決定種性。故不得説以
爲一乘。此義正同瑜伽第五十二卷。云於
眞如境。若有畢竟所知障種。非煩惱者。一
分立爲聲聞種性。一分立爲獨覺種性也。
二者不斷法執故。如經云不覺法無我者。
謂由體是二乘性故。不能創覺法無我理。
即是畢竟不能得入菩薩見道也。既是小
性。故説三乘。三者雖復彼是定性二乘。要
在化城已前。有異熟識。有餘位中。建立三
乘。故經云。不離分段死。故説三乘。分段謂
是異熟識爲正體也。此人要在有餘之時。
建立性異。若無餘即不可立三乘性異。故
瑜伽論第八十云。無餘界中。不可建立此
是如來。此是聲聞等。由此理趣。在有餘時。
但得説三。不得説一也。此三節文。初一
文中。釋不説一。後二文中。釋但説三。是
互擧也。續次復有三節經文。翻前三義。故
説一乘。故彼經云。大慧。彼諸一切起煩惱
過習氣斷。及覺法無我。彼一切起煩惱過習
氣斷。三昧樂味著。非性無漏界覺。覺已復入
出世間上上無漏界。滿足衆具。當得如來
不思議自在法身已上
經文
 一者所知障斷故。經
云彼諸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者。彼經上下。
呼煩惱障名起煩惱也。唯識深密。説所知
障。是煩惱之所依故。故所知障。是起煩惱
過失之所依習氣也。謂此習氣斷也。此第一
文。説頓悟性。翻前第一定性二乘。由是頓
悟。故異熟識有大乘種。遂有多力。能斷所
知障。是故。得説一乘之義。能斷煩惱。不復
待言。此即正當瑜伽第五十二卷。云於眞
如境。若無畢竟。二障種者。即立彼爲。如來種
性也。得法無我智故。經云及覺法無我也。
此第二文。翻前第二。謂頓悟人。能修法無
我智故。能覺悟大乘見道。得説一乘也。
三者定性二乘。翻前先在有餘涅槃分段位
故。故於無餘。離分段位。得説一乘。故經
云彼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三昧樂味著。非
性無漏等也。前頓悟人言習氣斷。義即
易解。彼二乘人習氣斷者。待至何時。故即
釋云。待至三昧樂味著。非性無漏界覺。覺
後能斷彼習氣也。言三昧樂者。謂於三種
意生身中。且説一名。名爲三昧樂意生身。即
當密嚴經云意生之身。轉於所依也。三種
意生身。至下六重問答中。當具釋之。非性
無漏界者。非我人性。即生空無漏界也。次文
云覺。謂從寂覺。其次復言覺已復入出世
間上上無漏界者。謂生空界。出分段世。今
寂已後。更漸出意生身世。是故。唯説佛果
之中。名爲上上無漏界也。滿足衆具者。二
乘先時。福慧未具。無悲智故。今即具足。故
云滿足衆具。餘文易解。續次經文。復説偈
云。諸天及梵乘。聲聞縁覺乘。諸佛如來乘。我
説此諸乘。乃至有心轉。諸乘非究竟此上
一行
半偈。頌分段位。建立四乘。天即欲天也。梵即色無色。
總合爲一天乘也。人乘亦得攝入欲天。善同故也。
此依異熟心。
已成立之也
若彼心滅盡。無乘及乘者。無
有乘建立。我説爲一乘無餘之中。已離分段
異熟識。不可建立
諸乘差別。故總合在一乘門。
四衢道後後。得一牛車也
引導衆生故。分別
説諸乘。解脱有三種及與法無我有餘位時
分別諸乘。
無餘位時。且偏望於斷煩惱障。解脱有三。據
大乘人。於解脱上。復加法無我。是權導也
煩惱
智慧等。解脱則遠離此之兩句。有餘中。可有所
治煩惱。及能治智慧等也。若
入無餘。名解脱身。則遠離此所治能
治也。謂此重明有餘無餘兩位之異也
 譬如海浮
木。常隨波浪轉。聲聞愚亦然。相風所漂
謂有餘中寂相法執爲風。漂之
合入寂中。故謂漂蕩
彼起煩惱滅。餘
習煩惱愚。味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此一行。
頌入
無餘之
相也
無有究竟趣。亦復不退還未至寶
所。故無
究竟。已出分段。故不退還。十卷楞伽第九云
無有究竟處。亦復不還生。即是無分段生也
得諸
三昧身。乃至劫不覺。譬如昏醉人。酒消然
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述曰。此八
行頌文。分爲八。初一頌半。別明有餘建立
諸乘。第二若彼一頌。別明無餘不立乘異。
第三引導一頌。明説有餘之益。第四煩惱半
頌。明餘二位別相。第五譬如一頌。明入寂
所由。第六彼起一頌。明寂中之相。第七無
有半頌。明彼寂中永離分段。第八得諸一頌
半。明從寂覺。就中大約寂與寂覺。須記
在心。如長行中。既翻分段。説三昧樂味
著。非性無漏界。故知。是無餘位。今於頌中。
若彼心滅盡。無乘及乘者。我説爲一乘。
又云得諸三昧身。乃至劫不覺。由分段盡。
名心滅盡。即是楞伽第一。不度不思護變
易死。但度分段死。世若無佛。非二乘得
二涅槃。意生之身。轉於所依。識界常住等
義也。酒消然後覺。乃至得佛無上身者。即當
諸阿羅漢。皆當得是大涅槃。故自覺藏者。
煩惱習淨等。酒消義者。寂勢歇也。又當智度
論有淨佛國。出於三界。於是佛國。聞法華經。
具足佛道。竝相符會也。十卷本第四文相同
此。又彼第九卷中。後更重録此寂覺頌。應
尋之。而諸法師。見此經文味著三昧樂。安
住無漏界。即言其文與瑜伽論第八十説相
同。如彼文云。回向菩提聲聞。留壽行已。彼
於涅槃。多樂住故。於所修行諸聖道中。
若放逸時。諸佛菩薩。數數覺悟。令不放逸。
故知。是不定人。有餘事也。今詳回向之人。
尚於有餘樂於涅槃。今趣寂人。入於寂中。
樂寂更深。故無餘中。乃至劫不覺。豈以見
有輕樂之文。即不許有重樂者也。又瑜
伽説。樂涅槃故。諸佛菩薩。數數覺悟。明
有心識。頻頻覺知。若無餘中。不可頻覺。即
是覺與不覺。其義懸別也。又後楞伽長行之
中。翻有分段。於無餘中。説味著義。明無
分段而有意生。至於頌中。云心滅盡無乘
及乘者。又云亦復不還生。即不同瑜伽増
壽行人。心不滅盡。有乘及乘者也。以其不
定性人。増壽行者。雖名變易。猶有持種異
熟識在。唯識論第八云。所感殊勝細異熟果。
名變易身。建立以爲不定種性。即有乘及
乘者。與彼無乘及乘者。復全不同也。況復
楞伽第一。定性不度不思議變易。密嚴所
説意生轉依。中陰經説無餘泥洹。發金剛心。
涅槃所説世若無佛。二乘入滅。後至大果。
多文相符。何得妄會也。靈潤師。義榮師。元
曉師。七寶臺。大原府等。亦略同此義。自今
以後。學生不可執諍。楞伽化現二乘者。他
家會釋。都不經意 麁食者又云。問何
以得知定性二乘。入無餘更不回心向大。
答瑜伽論轉識與第八識。相對成不成四句
中。第四句云。倶轉識與第八識不成者。謂
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界也。又第八云。
無餘依涅槃界中。唯有清淨眞如法界等故。
既入無餘時。身智根識永滅。何處更起身
智而受變易耶。又無上依經云。如來唯獨
入涅槃後起心。非彼二乘。又莊嚴論云。
餘人善根。涅槃時盡。菩薩不爾也 彈曰。麁
食所引證文。望於分段。故不相違。若望於
變易。盡非無餘。有三種餘故。一者煩惱餘
謂無明住
地惑也
二者業餘謂無漏
業等也
三者果報餘謂意生身
等果也
 
望分段時。雖稱無餘。若望變易時。有三
種餘。何執永無哉。此義分明。更不濫述
守護國界章卷下之上



守護國界章卷下之中
              釋氏最澄撰 
    彈麁食者謬破報佛智常章第三
有爲報佛。夢裏權果。無作三身。覺前實佛。夫
眞如妙理有兩種義。不變眞如凝然常住。隨
縁眞如縁起常住。報佛如來有兩種身。夢裏
權身有爲無常。覺前實身縁起常住。相續常
義亦有兩種。隨縁眞如相續常義。依他縁生
相續常義。今眞實報佛。攝隨縁眞如相續常
義。麁食所執凝然眞如。定爲偏眞。以三獸
同渉故。不具隨縁故。縁起不即故。教有
權實故。權教三身。未免無常。實教三身。倶
體倶用。四記之答幻智所用。三支之量。何
顯法性。今爲佛機。開方便教。廢偏眞理。
除如幻智。破三乘執。即傳眞實教。顯中眞
理。用寂照智。示一乘觀。云爾
彈執未開權教報佛無常義
麁食者曰。有執。成唯識論。限己見聞貶量
大聖。妄以從因證佛無常。一向記故。從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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