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華嚴五教章衍祕鈔/附、華嚴五教章科 (No. 2345_ 普寂撰 ) in Vol. 73

[First] [Prev] 689 690 691 692 693 694 695 696 697 698 699 700 701 702 703 704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華嚴五教章衍祕鈔第四

  東都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十玄縁起無礙法門義第三 夫十玄縁起無
礙法門者。即普賢超情境界。廢智不説。
七地已前菩薩尚非其分。何況凡愚乎 問。
此法門出在於何典耶 答。近承至相十玄
。遠依於經論之玄旨。至相大師者。蓋積行
菩薩乎。夙學佛陀光統之教乘。既探今經之
幽賾。又嗣法於帝心尊者。究法界之祕奧
偶異僧來謂云。汝欲一乘義者。其十
地中六相之義愼勿輕也。可一兩月間攝靜
之。當自知耳。言訖忽然不現。儼驚惕良
久。因則陶硏不累朔。於焉大啓悟。遂立
教分宗。製此經疏。年二十七。又七霄行道
請是非。爰夢神童深蒙印可。而捿遑草
當代。及於暮齒方屈弘宣云云。帝
心既文殊應化。佛陀亦印度之神僧。所承豈
尋常耶。況且攝靜啓悟證入六相乎。鳴虖華
嚴三祖之宗猷高且妙。淵且曠至矣盡矣。無
間然。而此十玄門。及縁起之祕極宗教之
淵府也。其施設則雖於二祖之巧智。其理
趣則蘊在於八會之玄詮。自華嚴會中大
菩薩。焉能得於此幽扉乎哉。然此十玄
縁起。唯智境界故。非意識情解之所能入
意言分別唯入理之方便而已。於解執取。則
必成 見取。見取若成 則非止無益。却引
故。法界觀門玄義章金師子章義海百門
等。竝皆以眞空無相縁生無性等初。以
一切法如理事無礙等中。以圓融無礙相
在相是等後。是乃由二空所顯眞理眞如
究竟出障自在即是十玄圓融也。五教止觀
云。但法界縁起惑者&MT10769;階。若先不垢心
以登其正覺。故大智論云。如人鼻下有
眞臭。沈麝等香亦爲臭也。故維摩經云。無
生滅心行實相法故。須先打計執
後方入圓明。若有直見色等諸法從縁。即
是法界縁起也。不必更須前方便寂曰。是普
機最上上之

其不得直入此者。宜可從始至&MT10755;
一一徴問致惑盡迷除。法絶言見性生
解方爲得意耳寂曰。普機
第二等流
寂曰。此文學今宗
者之大寶鑑也。豈可等閑看過耶。纂釋之
中。以宗因辨釋此門。甚不理。匡眞亦
四明家理毒性惡等法門。附會今宗
云。寂曰。此辨謬之甚矣。理毒性惡法門之是
非。如餘處辨。此説於至相賢首之宗義。霄
壤夐別。日可冷。月可熱。華嚴三祖之
教義。不理毒性惡之旨。若有
之則決非華嚴三祖之説也。嗟乎匡眞深
乎四明所立圓譚。屡搆濫僞之辨。混
祖文。妄減妄加於探玄第十六之文。欺
後學。寄語來哲。莫彼詭辨向於佛祖
大黜之險途
夫法界縁起乃自在無窮 演義云。法界縁
起。揀於内外染淨一事縁起也。如外水土
人功時節爲縁即有芽起。内無明行爲
識等起。今則不然。總收法界一縁起
又一縁起全具多義門。全同法界。即大縁
起。不三乘因縁生法無性而已。纂釋云。
總收法界等者。總合法界。通爲一族。其中
諸法。互爲縁起。是故擧一全收無遺。且以
一塵能成。通以三世間所成。能成者
有力有體。所成者無力無體。有力有體。有
攝他之徳。無力無體有能歸他之義。是故
一塵能成之時。全收三世間故。總
法界一縁起 問。理性固可然。眞如
平等故。若約事相。則生佛不同。界地差別。
乃至何得通爲一族同一縁起 答。此是
&MT90041;教之奧旨。實&MT10769;思議者耳。還源觀云
云。起信論云云。經云。如是華嚴世界世界海
中無間。若山若河乃至樹林塵毛等處。一一
皆稱眞如法界無邊徳。依此義
故。當知。一塵即理即事。即人即法。即彼即
此。即依即正。即染即淨。即因即果。即同即
異。即一即多。即情即非情。即三身即十身。何
以故。理事無礙事事無礙法。如是故十身互
自在用故。是唯普賢境界也。經云。一切法
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如是法性佛所
説智眼。能明此方便義海百門云云。出現
品鈔云云。況塵無別體。全取眞如體性
此一塵能備眞如異故。是爲法界家實徳
之一塵。亦名全法界之一塵。如一塵既爾。生
佛三界四生六道。皆悉亦爾。亦無有一法不
眞如爲體爲相故。云總合法界通爲
云云。寂曰。纂主用心勤矣。而未法界
縁起之所以自在無礙故。釋義不明暢。今
試辨之。一切諸法唯一心而已。凡一切衆生。
無始無明虚妄遍計三種習氣因縁展轉
。諸法生起。所起色心。隨已心量大小麁
妙多少同異等。不融即無礙。縁修功成二
執麁分盡自性淨心。方始現前。是爲菩薩入
地。然初地乃至七地。由煩惱我執細分未
除智障亦厚。淨法界心尚不自在無礙
第八地。我執煩惱永不現行位。乃入大白
法界。過是已後。事事無礙色身自在法界融
通。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譬如水在地中
地所隔。井水池水河水江水等大小清濁。隨
處差別。如是諸水流入大海。則唯是一大
全潮。無復井池江河等差別。三乘所知縁起。
地中水。普賢所知法界縁起。如大海水
合喩可知。又纂釋云。凡一乘三乘雖法門無
。而論所歸唯是事理二法也。然若執
理體別。即是三乘始教。若明事理相即。即是
一乘。於中有三。一者雖事理相即。尚存
義之別。是&MT10755;教也。乃至二者二義倶泯。即體
即理。何存事相。差即無差。何云圓融。是頓
教也。三者存泯無礙。是圓教也云云。法界觀
門云云。探玄十三三十二紙縁起無礙門。因
縁相望各有二義。一全有力。二全無力。乃至
二力二無力各不倶故。無彼不相入一
力一無力相歸故。恒時相入。以相障礙
増上縁寛故。一切諸法無相入。十忍品
云。菩薩能觀縁起法。於一法中。解衆多法。
衆多法中解了一法。良由此門意云。
不障増上縁。廣通諸法者。大小一同之性相
也。爾者此一塵。既爲須彌山。是不障増上縁
也。豈無一塵能成。以須彌所成
之義乎。若許能所成者。能成是有力有體。
所成即無力無體。攝無力無體之須彌。即歸
有力有體之一塵。有何煩乎。十玄門云云。
盡空法界森羅同一縁起之義。人輒&MT10769;信故。
祖師擧權小共許之法相。顯圓教總收
一縁起之旨云 問。法界縁起門中。
亦可無明縁起諸法之義耶 答。一義
云。不有也。且於三性門五教次第。小
乘執三世實有。於所執法情有理無
&MT10755;二教。於所執理無。尚許情有
故。居無明邊際。是名漸教。頓教不法相
唯辨心性。亦無八識差別之相。呵教勸離。
相泯心。依他尚不存。況於遍計乎。圓教
中於此情盡理顯眞性獨露法上。更明繁興
大用起必全眞之旨。即此全體之大用。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力用交徹卷舒自在。是名
界縁起。由是思之。無明縁起。唯齊&MT10755;
頓教。何況於圓教乎。探玄第三云云。起
信疏云云。一義云。可無明爲縁之義也。
彼三乘&MT10755;教眞妄別論之宗。尚根本無明。熏
眞如以成 三細六麁縁起。況此一乘縁起。
煩惱當相即道。又此三毒之法成 人之
時。爲婆須密等三知識中。勝熱婆羅門之癡
迷邪見是無明也云云已上纂寂曰。纂主用
此章。則可賞矣。但今所言第二解者。大違
宗義。凡普賢十七門。雖順逆二門。非
無明縁起。婆須密等三善知識。即無明究竟
淨盡位不可思議三摩地。雖相似於三毒。是
最極清淨心品所起。豈是實三毒耶。那言
無明所起乎。其第一義者。雖理。未
成 善美。凡一切遍計衆生無明縁起十二輪
環。取自心量。不實照縁起相。縱登地
上有漏心位。由相縛麁重縛之所縛故。尚未
入法界縁起。第八地上純無漏位法界
圓彰眞俗雙融。探玄第十三。顯法界縁起
中。有染縁起淨縁起染淨合説縁起。所謂染
縁起乃普賢所斷所知所救。所謂淨縁起乃
普賢之因。所謂染淨合説縁起。乃隨染業幻
縁起。今此法界縁起。乃是染淨不二不可思
議之大縁起也。演義五十云。出現亦名性起
亦名縁起。若取相説。攬縁出現故名縁起
乃至淨縁順性。染縁違性故。瓔珞云。始生
一想於縁。順第一義諦善。違背爲
惡。又云。縁起有二。一染二淨。淨謂如來大
悲菩薩萬行。染謂衆生惑業等。若以染奪
淨。則屬於衆生故唯縁起。今以淨奪染。唯
諸佛故云性起知。有普賢智。如
實體證法界縁起。遍計衆生。即攬法界
成無明縁起。猶如四方換處謂東爲西。而
方處實不改。纂云。問。法界縁起者。同別二
教中何分齊耶。答。此別教不共之玄旨也云
云。引行願&T047368;解釋。寂曰。行願&T047368;文。恐不
。今此十玄縁起。若約相待。應別教不
共之玄旨也。若約絶待。別即該同。同別不
二之大縁起矣
今以要門賢境界也 略標因果二分。纂釋
之中擧縁起之義爲因果耶。爲因分
耶之問。答以二義。一義云。局因分。一義云。
因果。而以三義取局因。寂曰。甚哉勞
胸臆也。今文既言法界縁起略攝爲二。擧
因果分。縁起通於因果文分明。那言
因分也。今所謂法界縁起。是乃佛及普賢稱
性大縁起。而佛果縁起。即不可説。普賢縁起。
當可説義。然圓宗因果二而不二。不二而二。
孔目四云。性起者明一乘法界縁起之際。本
來究竟離於修造。何以故。以離相故。起在
大解大行離分別菩提心中名爲起也。由
縁起性故説爲起。起即不起。不起者是性
起。乃至若究竟即在佛果搜玄四云。性
不住故起。起時離相順法故有因果也。
探玄十六云云。法性縁起。通於因果。而以
果上究竟性起。但果海不可説而已
初義者圓即其義也 初明果分不可説
苑薪復古如匡眞出。苑所引大疏未穩可
知。寂曰。匡眞以地論所説分別因果。將謂
是圓極。蓋乃由羡密家言我宗説
也。其學無眞宰察。其説果分者。一
任於他。吾以説而爲宗致焉。説則形對
而已
問義若如形對耳 問答答中約縁等者。苑
薪以因果形對縁義。探玄十六云。此乃
縁起。何故唯云性起耶。釋云有四義。一以
果海自體當不可説不可説性。機感具縁。約
縁明起。起已違縁。而順自性。是廢縁但
性起。二性體不可説。若説即名起。今就
縁説起。起無餘起。還以性爲起故名
。不縁起。三起雖縁。縁必無性。無性
之理顯於縁處。是故就顯但名性起。如
無住本立一切法。四若此所起似彼縁相。則
縁起。今明所起。唯據淨用順於眞性
性起寂曰。法性縁起乃稱性縁起。縁
聚不生。縁散而不離。縁起即性起。性起即
縁起。普賢所知名法界縁起。如來所知曰
海性起。縁起則因果。皆在縁性起。則因果並
性。性則因果。倶不可説。縁則因果。悉是
可説。唯一法界縁起義爲二分。謂説感約
縁。是即因分。離相約性。稱之果分。是故普
賢之與果海。二而不二。不二而二。此大縁
起。即普賢即果海。而果海則不可説。普賢則
可説也。纂釋以三義縁義。第三義者。
苑薪意。大旨不違。初二義。以機縁縁慮
釋者甚不理。匡眞破集成云云。頗有
道理。與因位同會等者。如匡眞明。晋經
十地品已下十一品爲第六會。因果同會可

第二義者現無盡故 自下明普賢縁起分
科可知。如匡眞引復古而明
此中有二後即異體 探玄第一明諸法混
融無礙所由。提擧十類。一縁起相由故。二法
性融通故。三各唯心現故。四如幻不實故。五
大小無定故。六無限因生故。七果徳圓極故。
八勝通自在故。九三昧大用故。十&MT10769;思解脱
故。初縁起相由故者。謂大法界中縁起法海
義門無量。約就圓宗略擧十門。以釋前義
謂諸縁起法。要具此十義。方縁起故。闕即不
成。一諸縁各異義云云。二互遍相資義云云。
三倶存無礙義云云。四異門相入義云云。五
異體相即云云。六體用雙融義云云。七同體
相入義云云。八同體相即義云云。九倶融無
礙義云云。十同異圓備義云云
就異體中六義内准之 分科可知。如
眞引十玄門探玄等。體用相收者。謂如
金造師子。金即是體。師子諸相是用。況
法可知。此依因六義等者。匡眞擧義苑復
評斥云云。寂曰。義苑以宗因辨者非也。
復古所釋無過失
中先明準例可知 匡眞出圖。義苑造
語不穩。集成依驃河&T047368;辨。甚不允當。折薪
粗通。尚有少疵。二本數中可二中之一
十本數中。可十中一十中十。今考一
圖概依指鈔。此圖善矣。次出圓圖。其意則
通。圖相最拙。且向上向下之辨不穩。言
者。以一爲本數。乃至以十爲本數。對
餘九數成縁起數。言向下者。以十爲
。乃至以一爲本數。成縁起數。向上向下
理歸一致。但義門異而已。十數縁成。喩如
棟梁縁柱等縁成一舍。無一椽一柱便非
是舍。如其一數。由二乃至十一名義。若
二乃至十。闕一一數不成。如一數縁成
二乃至十亦復如是。縁生無性之妙喩。深思
知。一乃至十縁成同體故。一中攝餘而
相由。二乃至十亦然。縁成異體故一非
二乃至十。即藉二乃至十成一之義。是相
由義一乃至十空有有力無力等義。應

向下數亦餘例亦然 苑古云云。匡眞擧
有云纂釋彈斥云云。寂曰。纂釋善矣。今經以
因果爲宗。如探玄第一明。因即攝縁故。三
法能攝一切縁起。無遺缺。一多相即等。
若離三法復何言焉。應
如是本末相望説耳 義苑意。謂一乃本
門。是數之始。十乃末門。是數之&MT10755;。中間八錢
準例可知。集成意同。折薪以向上向下
本末。復古亦同。寂謂苑成應正。匡眞所
甚非。可
問既言縁起一耳 義苑云云。匡眞云
&MT10755;教一法界縁起理者。意指圓覺經
耳。寂曰。大圓覺即如來所證之大法界。而三
種陀羅尼中無字陀羅尼。是一切陀羅尼之
王也。今此普賢大縁起陀羅尼。與彼大圓覺
陀羅尼。全一體之義分也。豈敢論軒輕乎。
古祖判教隨順悉檀。互相抑揚。全無可。
匡眞所論率墮情窠。局滯於教判之迹。安
中正之道
問若去一門亦如是 折薪釋義穩暢可
見。華嚴云者。匡眞指十忍品。考十忍品
文。光明覺品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之中解
一。唐經十三云。了知差別法於言説
一與多。是名隨佛教。多中無一性。一
亦無多。如是二共捨普入佛功徳
曰。若人欲一多相即相入者。先須徹底
知無一無多之眞際。不則一多之與
總是情謂妄計。豈是普賢之一多耶。光覺
金文宜深尋思
問一門中第一門竟 匡眞引十玄門云云。
現本錯誤可知。折薪作四句善矣
初異體門準可知耳 義苑云云。如匡眞

言向下者是多錢耳 十玄門云云。苑云云」
問若一不準可知耳 苑云云。科又若下
以爲過。折薪以爲。又若下別義重牒
&MT10769;以答。匡眞以不即不相即解釋。寂曰。苑
薪各有一理。竝無義。匡眞鑿矣。宋本寫
誤可
問若一即十者是準知 義苑復古云云」
問上一多皆得如是 十玄門云云。義苑
相奪逆。以相即入順。折薪云。具
足順逆是前後不同也。同體不違即倶同也。
徳用下結同時前後無礙也。指鈔以
上去向下來順逆。寂曰。諸家各有一理
然準十玄門。以指鈔正。今且就一多
辨。而義則通一切法。同時前後相即無礙可

問如上所即其事也 苑薪云云。寂曰。恐
允當。應一多行布門。以即入
圓融門。自位不動是性起門。而恒往來乃
縁起門也。法界縁起猶如一夢。夢中諸法以
智取。則有一多前後前後無量差別。若就
心體。則無前後一異等之可説。法界縁
起亦復如是。廢智一切不可説
問若由舊來成故 所謂智者何耶。謂
楞伽宋譯第二唐譯第四云。取相名識。不
取名智。魏譯云。和合起作所作名爲識相
相無礙法相應名爲智相分別照名
智。取相遍計名識可知。今此問答意趣&MT10769;
解。提擧祖誥以備準繩。十玄門云。問。此之
一多既是縁成。不情謂者。爲是本來有
此一多。爲是始有耶。答。本有不有者。爲
智辨本有。爲自就一多體耶。若就
一多體辨。不智者。體即息諸論道。猶同
究竟圓果離説相故。今若辨一多者。約
説。乃至。問。若約智故其本有者。以智照故
本有耶。答。如室中空。開門見時即是本有
云云。孔目一云。普賢因果不凡夫世間
剋得。何以故。若未成則不普賢。若已成
則舊來如此。道理時事皆悉不同。凡夫之法
本來無物。無物能成。普賢對凡。舊來非有。
成 。唯普賢對普賢成説不成
探玄第十五説九世相入云云。寂曰。諸法一
多前後等。以智照則有。廢智則法體離言。
過未非有。何言舊來如是。謂圓宗法義。顯
示九世相入。過去雖現在現在。而有
去之現在。未來雖現在現在。而有未來
之現在。若法不成則已。成則法與智舊來成
故。舊來智能照法。猶如今之智照法故。云
舊來如此。雖現在現在智不過去法體
無中法可説。過去之現在法。與過去之現在
智倶成故。云舊來如此。欲實知此微妙
者。應須除遣遍計妄情。悟入六相因陀
羅微細法智
問爲由智異體門竟 十玄門云云。苑云。
初法智雙開問二法智雙融答。乃至諸縁起
法不此二也。復集云云。寂曰。問意謂以
智照時。法體如是。畢竟此法爲智照
耶。爲法體如此耶。答意謂非唯智照。非
法如是。智之與法本來具足。然本有如
中空本來自有。始有如門未開時不
空。開而始見。當知以智照時。通照不照。法
此者。亦該本有始有。始有即本有。本有
即始有。照與不照。相即亦然。匡眞引纂釋
耶字斥之。以喩述自意焉。其旨善

第二同體例可知耳 十玄門云云。苑薪
云云。寂曰。二家所釋恐未穩當
向上去─ 一本數二中一十中一
     二本數三中二十中二一中二
     中間三乃至九爲本數例知
     十本數一中十九中十
向下來─ 十本數九中十一中十
     九本數八中九十中九中間例
     知
     一本數二中一九中一
如此十數向上去向下來理歸一致。以況
於一切法縁起順逆去來。無二種義
。應
問此與前示準思之 一法望一切法
即相入。是異體門也。一中所具一切法相望
以論即入。是同體門也。又金師子喩應思。
十玄門云云
二者一即準例知之 十玄門及探玄云云」
問此同體初門中也十 玄門云云。苑云

問爲但攝不攝盡耳 十玄門云云。苑云云」
或但攝自不差失也 十玄門云云。苑云
云。匡眞引探玄第四明&MT10769;品記解釋。可見」
如此一門理思之 十玄門及探玄云

第二約法以顯無盡 分科可知。匡眞出
圖。上圖無甚相違。但可師弟法智。配
境智及人法二也。下圖最拙。十玄門旨歸綱
目金師子章對挍可知。中央安置同時具
。似第一門總。而至下文。破清涼
總別者何耶。又此圖作圓相。應是準
擬十錢互爲本數之趣。雖十錢之與十玄
而不相離。義門夐別。何得例釋也。匡眞
法界玄鏡云云。會玄云。全依賢首者。依
探玄中也。而教章尚從至相後方改易故
也。復古意同。匡眞彈斥云云。寂曰。匡眞所
評最善矣。匡眞叙有人指配四法界。而彈
駁之。有人者指通路也。寂曰。通路所辨甚
允當。何者四法界即華嚴法界。毘盧遮那
所證。而十地菩薩漸次證之。理法界即眞諦
也。事法界乃俗諦也。理事無礙法界。乃眞俗
融會也。菩薩入地方證理法界位。後所得
智觀一切法。如實知一切諸法唯是眞如之
流變。是名事法界。然初地乃至四地。尚
眞俗融即無礙。入第五地始得眞俗
雙融。而有相心轉時。未住於無礙處
第六地第七地究竟此道&MT10755;教原旨在此分
。過是已後。證入事事無礙法界。一乘圓
教即此分齊也。然則前前未於後後
後後必具前前。何言此章唯明二界也。
匡眞評玄鏡及十觀。恐不穩當。惟清涼意。
興帝心之道。會同至相賢首之所立。
二美於一家。其心善矣。其志大矣。但所
憾者。清涼見解未於三祖之玄境。往往
珷玞夜光之失。然依於三觀
四法界。理致周足。不聖旨。亦能符順於
法界觀門。何言修改。且言其十觀不
者特非也。十觀若不圓理者。五教止
觀亦應圓理。二書若不圓理者。至
相賢首何爲承嗣彼師。崇爲今宗鼻祖耶。
嗟乎。匡眞以其胸臆。建立圓教。苟有
己所立。輒言圓理。殊不知。不
自所立圓教者。翻是眞圓教也
何者爲十餘下準之 分科可知。教義理
事等。即攝一乘三乘乃至五乘等一切教義
理事等。一切偏小之教義入圓宗。則融爲
教一乘。本來非是三乘小乘等。下皆准此。
圓攝偏之意趣有異。如上已辨
二理事即成 無盡也 匡眞引至相及諸
云云
二言解釋顯無盡義 刊定&T047368;中。於義分
。分體事徳相業用。於徳相中此十門
清涼會釋云云。寂曰。於今宗義分齊。分
相用。却失倶體倶用之妙旨。大忤二祖之宗
。如此蘖説。急斬伐之可也。清涼勞設
。未知有何所益也。清涼以第一門
總。以餘九別。此依綱目。且章疏所叙。
咸以同時具足第一門。餘九列次無定。
是亦由總別之義乎。經中以第一總。以
餘爲別之例頗多。總別以判非理教。雖
然今此十門。乃一乘之宗極。隨擧一門
自攝屬。何以一途判總別。綱目所判是
一往義耳。匡眞所言非道理。應思。然匡
眞此處彈總別判。前出圖解。及六相結章。
總別釋者何也。計其依總別者。是一往
分別。而其彈總別者。遮涼疏局定
一者同時顯現成 矣 此第一門。十玄門旨
歸探玄如匡眞引。圓教證分一切諸法混融
無礙同時具足可知。唐經十七云。若諸菩薩。
能與是觀行相應。於諸法中。不二解
一切佛法疾得現前云云。匡眞評苑薪等依
涼疏意章旨。可見
二者一多思之可解 此第二門。十玄門
及旨歸云云。此經偈者。出遮那品。唐經四十
九云。於一微塵中。悉見諸世界。衆生若聞
者。迷亂心發狂
三者諸法即其事也 此第三門。十玄門旨
歸探玄如匡眞引。此經云者。發心功徳品之
文。晋經第九所説。探玄第五演義十七云云。
此經又云者同品之文。唐經云。何以故。以
發心當得佛故。鈔有會釋。匡眞引探玄五
云云。又云。在於等者淨眼品文
問如同體説其邊量 二番問答。如匡眞
引十玄門及諸註而明
故此經偈廣如經文 此經偈者。晋經第三
十阿僧祇品偈。又偈云者。發心功徳品偈。又
此經云者。是亦發心功徳品之文。又云者梵
行品之文
問此等歎故非因也 探玄第四云云。圓信
&MT90041;已上。十玄縁起得一。則一切相即同時前
後自在無礙十玄門云云。如匡眞引
問上言果應準思之 十玄門孔目探玄第
三。如匡眞引。探玄云第五云。今尋上下經文
一乘圓教。始&MT10755;相攝圓融無礙。得初即是
&MT10755;&MT10755;。方原始一由陀羅尼門縁起相攝
二由普賢菩提心遍該六位。即因即果也。
三由法性無&MT10755;。發心入始即正&MT10755;
寂曰。圓宗位次與常大異。以三乘三賢十
。爲圓解行位。以彼佛果圓證入位。或
八地上證入分。是即果中更立因。不
思議之位次。是最祕密之法門也。聞此生
信樂。勝進趣入者善矣。由此生増上慢者。
此教法却招殃禍而已。演義四。擧占察
經四位成佛解釋云云
問上言一自在門竟 十玄門云云。如
眞引。不思議法品云云。探玄十五云。一佛
即遍一切衆生。周十方微塵盡。三世念念
同時。前後倶成 正覺。此則實成 非化。但以
成則已成則舊來成故。云非不先覺等
三世故。無過去不成故。云不住
學地。同第四云。若一乘圓教中。實則不
位。寄&MT10755;教位相以辨之。於&MT90041;不退之際
則明彼法界行徳圓融無礙。若以因門
取。則常是菩薩。若果門取。則恒是佛。乃至能
一念頃。遊十方。如斯之徳。自因位窮&MT90041;
孰能具此。故知。定是行&MT90041;也。不彼是劣
位之人也。又一切諸佛。於諸世界。爲物成
道。皆是示現。以機約自無成不成等
位次甚深。如上略辨。當下卷而更辨矣。
義苑復古云云。然此一念等者。義苑云云
四者因陀去情思之 此第四門因陀羅網
者。十地品所説。探玄十一玄談六演義八云
云。十玄門云云。引證如匡眞釋
問上言一陀羅成也 問答二番。如匡眞辨」
五者微細頭顯現耳 此第五門。十玄門旨
歸云云。匡眞引玄談六云云。唐經三十一
云。第九囘向一分微細智起。而至菩薩第八
。以無功用智。入一切智智境界。知微塵
細相差別相。演義三十一。明第九囘向得
細智云。微細有二。一準無性攝論&MT10769;
故。二就經宗。於一法中一切法。炳然齊
現。十門爲十段。第一知世間法微細智。二
衆生趣微細智。三知菩薩行徳微細智。
乃至十總知一切盡無餘微細智云云。匡眞
清涼云云。寂曰。此破不允。阿僧祇品云。
一微細毛孔中。不可説刹次第入毛孔。能
彼諸刹。諸刹不毛孔清涼依
經意。諸刹不遍。還是妙神用。匡眞以爲。
能所不相融謬哉
故此經云理思之 賢首離世二品所
説。與今所引少異。可知。次文者舍那品説。
義苑云云
問此義與宜細思之 問答如匡眞釋
六祕密隱時成就也 此第六門。探玄云
隱密顯了倶成門。十玄門綱目等。竝同今名
十玄門云云。引月喩品明。寂曰。月喩甚妙。
此方見半見&MT90041;。而彼月體實無虧盈。虧盈
唯是隱顯之異耳。圓宗諸義亦復如是。諸法
自體全法界起。但由所感不同隱顯有異。
隱顯殊法體恒一。思而可知。匡眞引
談六評斥。寂曰。涼疏雖一理。況喩不正。
然匡眞三一對辨而作破者。非今所
也。匡眞引探玄一云云
故此經云密受&T047368;等 此賢首品之文。晋唐
二經可尋。探玄四明微細差別三世間自在
云云。又云。如幻巾作兎。此兎即生是死。何
以故。以有即無故。入出亦爾。又此菩薩。以
法界身故。是故縱東方百千界外見
。非是分限法。隨顯現處全現故。
菩薩身常在入定中現。恒在出定中現。無
礙圓融&MT10769;思議也。是故若向出定門中者。
唯見出不入。亦不出竟時
四種無礙及十事五對。如匡眞引。又唐
經十四。明菩薩示現八相於諸刹云云。舊
經二十二亦有此説。又如佛爲下法雲地
之經文。探玄第十四。演義三十九廣釋。匡眞
離世間品云云。探玄第十七。明六種相
佛授&T047368;。演義五十三。説十種授&T047368;。同五十
五。明十種得授&T047368;。同三十九廣明&T047368;。義
苑以七對辨。如匡眞出。以又如佛爲等。爲
第七顯授冥&T047368;對。折薪以爲。前顯隱顯倶成
又如佛爲下是別義。以現前授&T047368;顯。以
不現前受&T047368;密故。爲二義。寂曰。折薪
謬矣。義苑爲七對而釋者。頗得章旨
如上第一是準思之 結上義苑云云。指
鈔云。見第一錢中十錢時。不第二乃至
第十。何以故。離第一錢中十錢外。無第二
第三乃至第十故。如虚空故。是故一中十錢
名爲顯了。第二錢望第一中十。名爲祕密
又第一有力餘皆無力。是故云相知
云。復古云。古本云成此成彼。今云此成彼
成者誤也。寂曰。今此言顯此彼成。由
此成。彼此互成之義故。現本雅暢。優於古
。復古主胡不思也
七識藏純可思準之 此第七門。十玄門云
云。意謂就一施門。則一切萬法。悉入施門
是純。此施能具諸度。是雜。大品一念品明。
始至&MT10755;。不一念。是純。一念具萬行
是雜。然彼經約六度相攝。今約縁起妙用
又彼施能攝諸度。而非諸度即施。今則此施
攝諸門。無一不施。其異可知。義海百門約
理事明。如匡眞引。匡眞引玄談六。涼疏意
謂。諸藏純雜有其二途。一行爲純。萬行爲
雜等。即事事無礙義。若一理爲純。萬行等
雜。即事理無礙故。恐此門濫理事無礙
而失圓旨故。探玄改易此門。立廣狹自在
云云。如匡眞引。會玄加數百言潤色彼
。匡眞彈云。清涼所辨祖師意。十玄門
已於大品一念品諸度相攝。揀別與今有
異。更有何所濫致改易乎。但爲各無礙
便立耳。金師子百門綱目。竝立此門。何
改易云云。寂曰。匡眞所辨甚得道理。至
相十玄門理致圓備。無復所加。何敢改易。
但賢首大師禀性磊落。不文句。以理爲
主。立理則率遵承至相之宗義。綴文則不
必滯前修之範圍。章疏之中名義列次。順有
異同。但是種種施設義門。顯示圓旨。非
易十玄門也。清涼元意以爲。圓教唯譚
所依事法界。及事事無礙法界。不理法界
理事無礙法界。寂曰。斯解恐不理。圓教
中譚事事無礙法界。則理必具餘三。例如
具足戒中必具五十等戒。探玄第三明一乘
十無礙中。有理事無礙。又第四十九紙
覺品宗趣中。以理事倶融理事無礙等言
一乘圓教。同卷二十二紙事同理。次
下明理事融會。是圓教中。有理事無礙之明
據也。然則縱使諸藏純&MT10769;。通於理事無礙。何
是圓宗義門也。清涼雖大宗師。未
宗之奧旨也。可
八者十世宜可思之 此第八門。匡眞引
十玄門旨歸。及玄談第六。探玄十七同十五
云云。孔目四云。下經云。於一微塵中。建
三世一切佛轉法輪。當知今所成一乘教者。
即是其事。依九世入智。融九世法。成其十
。謂過去過去世。過去現在世。過去未來世。
現在過去世。現在現在世。現在未來世。未來
過去世。未來現在世。未來未來世。三世相即
及與相入。成其十世纂釋之中。以二義
三世義謬之甚矣。情謂三世乃遍計妄情。
中論時品所破。今所言十世是智境界。
情識之所圖度也。若人欲九世相入
者。先須妄情所現三世無所有龜毛
免角也。不則雖融即。總歸虚妄。何成
經云云。如匡眞明
九唯心回異三乘耳 此第九門。十玄門云
云。此門顯一切諸法當體如來藏心。非
事入理。與唯心現故因。相似而異可知。匡
眞引探玄第八。次又云者。探玄第五之文也。
寂曰。&MT10755;圓二教其旨雖異。善順眞入如則
廣。惡違性入如則滅。生死是逆轉。四十二
賢聖。及菩提涅槃。是順轉。惑業苦雖
眞。非是眞用。世間出世間。一切向於解脱
法竝皆眞用之大理。毫無異。如探玄第
十六明。然菩薩十信三賢道屬縁修。止惡修
善。息妄求眞。進趣證道而已。登地已上道
眞修。雖尚有餘惑故以眞治妄。由聖道
故。或時故意現行煩惱。以成淨用。是名
留惑。八地已上純無漏位。一切諸法泯然清
淨。是名一道清淨。過是已去。一切色心諸
法。總成一解脱味。返道逆行。從此大寂滅
示現。亦以此佛智照。則一切惑業苦是
所斷。所知所救能顯成三徳之義門。不可思
議。如是境界。尚非七地菩薩之所當。況於
地前凡夫乎。匡眞雖探玄之文。而不
其意。則與探玄旨異也。猶如氷炭。彼引
玄第五四十
四紙
特大僻矣。經發心功徳品云。爲
種種煩惱網。發菩提心云云。探玄云。欲
網者一&MT10769;脱義。如世羅網魚鳥&MT10769;脱。由
種欲網。生死&MT10769;出。此約染欲。二澇漉義。如
世網澇漉。謂起淨欲。漉諸有情。令生死
苦海。下文兜率天宮
讃佛品
云。智慧王所説欲爲清淨
。應清淨欲求無上道。此約淨欲。三
隱映義。如帝網差別。染淨等欲交渉無礙重
重相入故云網也。此約欲體探玄明文如
是。第三隱映。是圓極義。謂欲心自體即如來
藏心。然凡愚起染欲。迷倒自纒。沈淪有海
菩薩起淨欲求無上道。或故現染欲。以
淨用等。或染欲爲所調伏 成斷徳。窮
其體性。重重交渉不可思議可思。孔目二云。
十欲者有上欲乃至一切欲 問。此欲可
耶 答。欲有二種。一虚妄欲。此即可
寂曰。凡
夫妄欲
二非虚妄欲菩薩淨欲及極位
大菩薩反道逆行
此即不
云云。晋經十一。痛呵染欲於餘經。可尋。
匡眞混亂染淨欲。大作僻説。欺惑天下之
學人。豈可痛哉。又匡眞引止觀五之二
云云。止觀五之二之文。如初卷述。非獨匡
眞謬解止觀之文。後台學者。甚戻祖意。如
上已出。又匡眞結釋引眞言教云。若有
念想我是凡夫是三世佛之寃也云云。寂曰。
引意甚謬矣。眞言教意。欲使瑜伽者安
佛境界。一念不凡心。一事不凡行
觀心爾。若由此文住此觀想。而恣起凡心
肆行凡行。泰然坐在陰入之毒窠者。可
是三世諸佛之冤之大魁者也。豈可怖哉。
然如是。觀彼引祕密藏經而勸信。其所
言出於好心也可知矣
然一心亦宜思擇之 性起品文。如探玄
第十六明。演義五十一。廣明十心。又五十一
經文云。爾時以無礙清淨智眼。普觀法界一
切衆生。而作斯言。奇哉奇哉。此諸衆生 云
何具有如來智慧。愚癡迷惑不知不見。我
教以聖道其永離妄想執著。自於
如來廣大智慧與佛無異。即教
妄想。離妄想已證如來無量智慧
云云。要問答上云。心數等義。如下別明。此
文在三乘。義通一乘。用同法界故。又一乘
唯一心。顯性起具徳故。如性起品説
文上下。顯一切諸法當體即如來藏心。不
事歸理是乃圓旨也。此義甚深應思」
十託事顯經思之 此第十門。十玄門
云云。探玄三及第十六小相品&T047368;等。往往明
圓宗即事而法門非此事別有所表。餘
匡眞明
問三乘中理思之 此三一對辨。匡眞
玄談六彈斥云云。寂曰。此彈不允。清涼
唯於衣座室喩況三法之。非法華經
旨皆唯如此。應思。又次引摩訶止觀及無
行經淨名經云云。嗟乎。是蛇飮水爲毒之
謂乎。匡眞所言。與彼本説其異。豈啻天淵
也。諸法無行經首楞嚴等。顯示一切諸法即
空如如。如般若寶積部等所説。往往有之。
復奚怪焉。如淨名經。或説破相。或説一如
或説菩薩出假留惑淨用。可知。摩訶止觀二
之三。説隨自意三昧四運推檢三性心不可
。同二十
五紙
無行經。擧三毒即道。顯法性空
。同三十
二紙
大呵圓墮。引蛇喩云云。又同
四十
二紙
云。佛説貪欲即是道者。佛見機宜。知
一種衆生底下薄福。決不善中道。
若任其罪。流轉令貪欲習止觀。極不
已故作此觀。譬如父母見子得病不
餘藥。須黄龍湯鑿齒瀉之服已病除
云。同四十
七紙
大誡僻見云云。智者正説如是。匡
眞所述。粗似天台所呵之僻見。豈非
毒乎。予深懼後學㤹於彼僻説。聊加
爾。復古引靈雲桃開香嚴撃竹。爲異事
異理也。嗟乎。師會之不禪宗也。可

此上十門此可準 自下結釋十門同時
會融等者。苑薪指事釋義不同。其剖句逗
則折薪應正。其釋義趣。則諸家未允。今謂。
此十玄縁起具徳法門。乃圓信滿證入位如
實證知焉。能化佛則十身毘盧遮那。攝化處
則蓮華藏世界。信滿已前乃解行見聞之分
齊。若別屬則大解行者。在於世界性已上。大
見聞者。在於三千界等。若通論則三千界等。
亦有解行機。世界性已上。亦有大見聞。當
知。普賢境界諦觀察。是指證入位。餘時等
者。言解行見聞位。孔目探玄等判位明著。
知。義苑所釋義不允當。句逗失旨。折薪
辨句逗雖佳。其以別之總。即總之
。釋上下文。甚不理。指事以餘爲
者特非也。復古引孔目第四云云。寂曰。
此文與今文旨義不相親。可
上來所明境界準之 此明三一不同。苑
薪云云。孔目一分別正乘方便乘云云。同第
四明一乘三乘縁起差別云云。三乘一乘義
異同。如疏章明。今此十門。乃別教一乘
之宗極故。與彼三乘法相全異
問此上道無盡法也 問意可知。答中引
賢首品文。義苑復古有釋
三乘但隨爲實徳耳 義苑云云。匡眞彈斥
云云。寂曰。義苑不台家一念三千之玄
。妄作抑下。實不允當。匡眞所彈亦不
。引孔目四。意亦不
又此經云驚怪者矣 義苑云云。今此經
文。出於晋經第六十。唐經八十亦有此意
匡眞引演義八十經文。云或見釋迦成
已。經不可思議劫。彈斥荊溪。寂曰。荊溪
帶別覆本二義。貶抑華嚴。若是一時抑
揚。則或可恕矣。若是實義。則甚不允當。可
知。雖是傍論。台門一箇之持論故。今略評
量而已。總論曰。今此十玄門。乃舍那淨眼之
照。非普賢眼大機。則安得徹底見此境
乎。凡愚唯是見聞位。於得發得徹到信
之分耳。只矢於口而不於心者。
所謂狂慧也。所冀後來賢哲。勿是生

六相圓融義第四 十地經三云。一切菩薩
所行。廣大無量不雜諸波羅蜜所攝諸地所
淨生。諸助道法。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
相論云云。又地論一云。一切諸説十句中。皆
六種差別相門。此言説解釋除事。事者謂
陰界入等。六種相者。謂總相別相同相異相
成相壞相。總相者。根本入。別相者。餘九入。
別依止本&MT90041;彼本故。同相者入故。異相者
増相故。成相者略説故。壞相者廣説故。大乘
義章三本云。門別不同故有六種。所謂總別
同異成壞。此六乃是諸法體義。體義虚通旨
在。義雖遍在。事隔無之。是以論云。一
切十句皆有六相事。事謂陰界入等。陰
界入彼此相望事別隔礙。不斯六。所以除
之。若攝事相。以從體義。陰界入等。一一之
中皆具無量六相門。乃至六相之義通諸法
法成行。行亦齊有。此初地第四願中。宣
説一切菩薩所行。皆有總別同異等也。隨
行所説。廣如地論。此六乃是大乘之淵綱。
圓通之妙門也。若能會斯趣。一異等執逍然
迹。探玄第九云。釋此六相義。乃至非
主率意而作。乃至非是陰界入等事相中辨
故。除簡之。演義三十四上云云。匡眞云。清
涼實據淨影體事別論。却興定執。乃至。探
玄與清涼異。然考實而言之。論中除事之
言。乃當&MT10755;等云云。寂曰。六相除事之辨。
大乘義章探玄演義大旨大同。若從陰入等
體如而融之。則一切法皆具六相義。若約
遍計隔執妄陰。則無六相融通之義。初地
已上一分證得。八地已上全分證得。地前凡
夫唯信樂。觀察八地已上體事不二。諸法相
即之妙境。融蕩隔情而已。匡眞言探玄演
義不同。未知向那處異耶。今且問彼。
除事之言是約&MT10755;。則圓教六相出在於何
經論耶。吁匡眞妄説圓融。掃廢實修。令
上慢。於陰入之毒蛇惡龍全無怖畏。不
亦痛乎。今章&MT10755;六相云。唯智境界非
。以此方便一乘寂曰。此文要言也。
出事識。則事會歸理。事理融即。是登地
已上之道也。未此位。則雖何教人。理則
恒融。事則恒隔。聖教於實踐簡別焉。匡眞
知解混同焉。豈非圓鑿方枘耶。匡眞彈
有人纂釋同處不相離色云云。寂曰。纂
釋甚昧圓旨。不評量者已
六相縁起問答解釋 分科可
初列名者不移動故 初列名中。匡眞引
要問答云云。寂曰。現本未此文。可考。探
玄要九云云
第二教興華嚴經説 教興中義苑復古云

第三問答起成舍辨 義苑復古云云。匡眞
大乘義章。評彼釋不今同已。引天台
四明。辨陰即是云云。寂曰。天台四明説
陰即法性者。是乃要佛境界所觀境
三觀以照轉惑業苦。令成就三徳祕藏。匡
眞雖彼語。用意懸隔可
問何者是即得舍矣 義苑云云
問若椽全時名爲椽 義苑復古云云
問若椽等並全成故 義苑復古云云
問無一椽餘椽例然 義苑云云
是故一切切處準知 義苑云云。寂曰。苑
止而不論者。不文意
第二別相總爲別也 匡眞引台教云云

問若總即思之可解 匡眞引淨影評云
云。又引清涼評破云云。寂曰。兩評竝不
。此門有同別融會之旨。淨影所釋全無
違。清涼以法總釋。亦有道理知。匡
眞以四明所談。爲己懷。苟有己懷。便以
非。惑之極矣。匡眞出圖。寂曰。此圖恐不
探玄。探玄三廣明轉法輪五海十智

問若不別故是常也 二過可
第三同相故是常也 同相可
第四異相故是常也 異相可
第五成相亦是常也 成相可
第六壞相故是常也 壞相可
又總即一便會一乘 結釋六相。復故云
云。匡眞夾注彈斥云云。寂曰。以六相
便者。孔目探玄竝有明文。未十玄
方便之文。復古意望果海玄絶而言乎。
然十玄乃一乘證入分。稱爲今宗之祕
。何屬之方便。實復古失言耳。義苑云云。
匡眞彈斥云云。寂曰。義苑釋義善矣。但以
果海者不允。匡眞亦談陰即是。將謂
此信解。是大功徳少金剛也。此見謬矣。
以知者。華嚴涅槃等深經。雖妄即眞
是究竟一乘佛境界。爲使禀學者證入於佛
境界。或説破相空理。或説縁生無性。或説
惡勤善。或説息妄修眞。其文豈啻千百
數耶。無凡愚輩解陰即是已。更不
。自然昇於聖階之文故。印度諸菩薩。雖
論弘宣大乘。竝皆説二空唯識息妄修眞
等法門。未嘗彰究竟圓極。是乃由一乘圓
極之妙理。墮於事識情窠。則不止無利益
翻結見綱傷善根也。今章結釋遮事識
。良有由哉。然超出事識。是登地所證。豈
是容易耶。豈是容易耶
華嚴經中一乘五教分齊義卷下 匡眞局
執三卷二題有意趣在者不允。亦以總別
辨者特非也。匡眞設一問答答釋甚善矣。吾
今一問匡眞鈔主。一部經意會融法界圓通
自在。其説攝義無盡故。分齊通聲聞及凡夫
世間所知眞實法故。該貫三乘小乘文義
等。如子所言。實乃三乘小乘人天乘者。華
嚴腹心也。手足也。爪髮也。由諸佛悲智願
力。及與衆生業行所感。華嚴同教。爲三乘
小乘人天乘。應於未能普教之機。巧誘
群機華嚴法界。然則三乘小乘人天乘
當體。即華嚴同教一乘也但普眼未開者。不
是一乘而已。子何偏保執普賢眼所
圓一乘。蔑&MT10755;頓已還。猶如糞唾
第十諸教佛身開合 標章列名可
第一心識差別者 明心意識者。晋經第六
初明&MT10769;品。探玄四孔目一要問答上演義問明
品鈔廣明。義苑云云。折薪云。此心意識唯生
滅。即始教通如來藏。即&MT10755;教離相即頓教即
一法界心即圓教故。云心意識差別也。上列
中云所依者。小乘依六識三毒。爲染淨根
本及涅槃因。大乘若生滅。爲染淨依眞如爲
迷悟依。此二別則始教也。和合通眞。爲&MT10755;
教等。既一切染淨諸法。皆依心識故云
。復古云云。匡眞云。問。所依心識爲
。爲止本識耶。答。舊解紛紜不具斥。乃
自義。謂的論所依。唯是本識。引探玄四
孔目一證明。寂曰。若於深密瑜伽及&MT10755;教已
。論所依。則應唯是本識也。今通
五教以判所依。何局本識也。若言
本教而判所依者。理亦不然。下諸門竝以
五教判釋。豈翅此一門。依本教所依耶。
苑釋復集。竝無違。獨匡眞取纂釋所
之不正義。以爲自義。鑿説云云。頗失章旨

如小乘論増一經説 此明小乘。匡眞引
要問答上玄談五云云。苑云云未穩。心意識
者。出於婆沙七十二倶舍界品説。阿頼耶
者。攝論釋第二初云云
若依始教諸法依 此明始教。要問答
上云云。義苑引玄談第六。匡眞引頼耶三
相。及二種習氣三種習氣種子六義。明
所依可
方便漸漸亦同此説 孔目一云云。匡眞
能所熏各有四義。及頼耶有三位見。
藏住者。梁攝論十一云云。如匡眞引
瑜加攝決擇七十六云云。如匡眞引。今章合
引二論之文。不見藏住者。是不所藏。不
見熏習者。乃不能熏七轉識也。不見阿
頼耶者。不能執取第七識也。不見阿頼
耶識者。不所執藏第八識也。不見阿陀
那者。不能執持第八現行也。不見阿陀
那識者。不所執持第八種子也。三對如
次。配當善惡業果識。我愛執藏識。相續執
持識。以第一對能所藏。雖一理。義所
濫重。匡眞釋第三對。種現爲次。恐不允當
於内於外者。瑜伽唯云於内。攝論具言
於内於外。義苑以根塵内外。集成引
。以根識内。以六塵外。匡眞彈斥。
要問答上。叙起信四熏習云云。寂曰。苑
成不允。匡眞迀揀。今謂。於内於外者。顯
切處。例如心不可得等理。遮内外中
。非是指一事一法内爲外。其瑜伽唯
内者。蓋乃由本識唯内門轉故。揀
事識麁顯内耳。指鈔約理量二智
。是亦不允。匡眞云理量二智局如來境
者非也。地上菩薩。豈容理量二智耶。言
不見者。謂至所泯亡。菩薩根本智照眞如境
理智冥會。能所泯絶。後所得智。照一切法
離二縛。不復爲諸相之所轉。心無
而生其心。是名菩薩於心意識一切祕
密善巧也。匡眞辨阿陀那名義新舊有異。
此辨如餘處述。又次引攝論金土地。假
四明自僻説。金土地喩。出於梁攝論十
十紙唐世親論三十五八紙無性論第五七紙
法華玄義五之二。及金光明玄淨名玄擧
譬喩。天台所覽。蓋異本乎。不順現流攝
考。匡眞所言非是攝論意。亦非天台
。全自己胸臆之僻説也。雖是傍論。恐
惑。略辨斥之。匡眞破義苑辨阿陀那等
者甚非也。次彈復古云云。此彈當矣
解云既齊會歸眞也 折薪云。正令彼捨
執而玄通之。此令相宗趣後。不是朋於空
云云
若依&MT10755;業等生故 此明&MT10755;。如匡眞

是故楞伽是非一 經文如匡眞引。匡
眞引演義鈔十三中。破復古云云。寂曰。此
破不允。復古全順章釋。何強咎涼疏
乎。應
問眞如既&T047368;中説 此問答如上三性同
異義中明。此眞如下二教對辨。如起信疏辨
又如十地義眞心也 探玄十三。演義三十
七上。並開十科明云云。探玄十門中。初三
是始教。次四是&MT10755;頓教。後三是圓教。今唯明
&MT10755;教所依有異。如匡眞引十地經論及孔
目等而辨也。地論第八。攝論三十四
又如達磨二門別也 攝論第一。寶性論第
四。其異可知。匡眞引慧日論。次引無差別
云云
若依頓教爲不二也 此明頓教。孔目二
探玄第一第八云云。如匡眞辨
若依圓教別教言 此明圓教。匡眞彈
斥涼密。出二祖所言之性惡痛。折薪
離世品十四段十心釋。匡眞云通指
品所説十心。復古但擧十種心。寂曰。復古應
正。晋經三十七。探玄第十七。演義鈔五十六
二十紙十種心。即當今文。又五十七十五紙
云云。折薪以爲。第九地之文。非是十種心
第五地説十平等心。應今所出。恐九字誤
爾。匡眞彈云云。寂曰。第九地文。正今所取。
折薪失考。匡眞主性惡成癖。到處説性惡
黄疸者。隨其所見皆爲黄色乎。吁」
若約同教餘可準之 此明同教。會解&T047368;
云云。匡眞彈斥云云。寂曰。會解全依清涼
今家。匡眞爲教筌之所拘束。如擔板
。安得今宗之妙旨哉。復古意。謂如
處所列。但攝前四以爲同教。以是一乘方
便故。若如今所列。則總融前五以爲
。如建立乘中同教之内。亦列別教一乘
又探玄十三。明唯心十門中。總具十門。而
同教。則別教亦攝。同別二教亦前亦後也。
匡眞引孔目四云云。以集成云前四
正。寂曰。復古所言。頗得章旨。但其無
不可之言不穩耳。匡眞所言。甚不
文旨。且不同別各有同別之祖文。往往
此文來。牽合附會。安得成理乎。今此章
文。上擧五教。已牒同教。即言前諸教。何
唯攝前四却圓教也。當知。華嚴一乘大
教海。自具同別二門。其別教也者。盡十方三
世。唯是華嚴一乘。無若二若三。何以故。
若二若三。如虚空故。其同教也者。以或小
或三等。攝受群機。會三歸一。融同法界。則
所謂同教亦攝一切。無剩缺。今文乃唯
心十門中所判。乃存此旨。當知。同教攝
。與通攝五教。義門大異。其攝前四。乃由
一乘所流所目攝方便。其總攝五。是約同別
無礙圓融。是故約判教差別。則同別條然。
同融法界。同外無別。別外無同。同別無
礙。唯是華嚴法界也。所以今師三一相待。則
唯以別教諸教最。圓明具徳爲法門極
融無礙。則以同教門。攝一切法。置乎五
教之後。是即祖師。達悟華嚴大教海原旨
妙處也。集成匡眞。不此趣。臆斷自任昧
却祖意
問云何一約機分齊 匡眞引&MT10769;。探
玄第四云云。寂曰。縁起甚深。非今所用。教
化甚深。引釋今約法一門者可也。匡眞約機
即約教之辨迀矣。所問正徴教有差別。答
約法約機。約法則由心體具五義門。約
機則由機悟淺深有五差別。二種義門道理
明著。何勞言約機即約教耶。匡眞鑿哉
初義者由攝化衆生 苑薪復古云云。寂
曰。一如來藏心。具空不空二義故。自然有
五教之理數。能攝受群機。五教乃法爾之理
趣也
一攝義從圓教説 義苑依涼疏意。以
假説一心。釋今攝義從名。匡眞評斥云云。寂
曰。十地品第六地經。説三界虚妄唯一心作
探玄第十三。演義三十七上。竝以十門
釋。探玄十門。於初教已上判。涼疏十門。初
假説一心。配之小乘。除去探玄十門中
第六轉眞成事。可尋。苑以涼疏假説一心
攝義從名。固不穩當。匡眞引探玄十門
亦剩第一。復古得旨。攝義從名。如攝論第
二初。説小乘唯出阿頼耶等名
是則不動一心轉也 苑薪復集。各有
。並以心爲本。以教爲末。是非止順
章旨。抑亦方等經論之的旨也。匡眞局滯教
猶如室首摩羅所噬。雖死不放。嗟乎匡
眞。有何道理。藐視乎至玄至微至大妙之一
心却拘於瑣瑣名相教筌
二約機明唯識章&T047368; 義苑復古云云
第二明種性差別者 義苑云云。匡眞引
性論云云。次引探玄五。佛性義如大乘義
章第一・玄談第五・演義五十一明。匡眞設
問答。引孔目云云。孔目二云。佛性者。諸佛
師所謂法也。眞性平等。猶如虚空。於
凡聖限礙。名爲佛性。既無限礙。何故
偏云佛性。佛性者據覺時語。所以知者。
其流處成種種味。法身流轉五道
衆生。據此因縁。不佛性。今對聲聞淳
熟人。説其佛性云云。匡眞引此文已。
五乘種性即佛種性。寂曰。此謬解孔目之
也。雖限礙則一切眞如。今唯明
如來種性五教所判有異。若爲五種性
即佛種性。通別混淆義脈不分。鈔主所鑿可

若依小乘如小論説 如婆沙倶舍等説。匡
眞引義苑及要問答上云云
若依三乘無性有情 三乘中叙&MT10755;頓三
。今初明始教。然此章明始教中。隱然含
始向&MT10755;之旨。顯喩伽等建立五性。是教
限分齊義非固必。可知。探玄第五。引瑜伽
三十五云云。唯識論二十四紙云云
故顯揚論乃至廣説 此引論明種性差
別定有五類。顯揚第二十云云。楞伽第二及
莊嚴論佛地論。説五種性。相宗以判。楞伽
有性中。説五種性。莊嚴佛地。通有無性
五種性。瑜伽三十七及五十二。説四種
。謂三乘種性及無性有情。第六十七説
種性。謂聲聞菩薩及無性有情不定種性。第
八十唯説不定種性。一論宗致五性條然。如
唯識述&T047368;第一・樞要第一・瑜伽倫&T047368;十八下
。今文於五種道理中。擧初後二。乃至之
言。攝中間三。第一&MT10769;意。謂一切有情。皆當
作佛。何得畢竟無般涅槃法耶。答意。謂
一切界可得故。經説種種界性。若一性
平等。違經所説。理亦不然故。第二&MT10769;意。
謂若言有情有種種界故。應妙劣界有
差別者。亦應無根二十
二根
有情耶。答意。
謂説種種界者。約有情數。何擧無根是
非有情數&MT10769;也。反質云。應無根是有
耶。第三&MT10769;意。謂見有刹利轉生婆羅門
。乃至地獄有情轉生天中。何無有般
涅槃法轉爲無般涅槃法。無般涅槃法轉爲
有般涅槃法耶。答意。謂刹利爲婆羅門等。
一有情具諸類性。得互相轉。有性無性
唯是一性。更無他性。以一切&MT10769;獨有
一。比喩何成。第四&MT10769;意。謂刹帝利等。互具
諸類性者。有無涅槃法。何不互具耶。答意。
謂有界無界性既相違。不彼彼地方
所或有彼金銀銅鐵鹽等物類種性。後便無
有。或先無後有是般涅槃法性。亦應
有後無。先無後有。何以故。若其如是。先聲
聞性後爲縁覺。或是大乘種性轉爲聲聞。或
無性等耶。若云爾者。順解脱分應空無
果。是故異類譬喩亦不理。第五&MT10769;意。謂
説有不般涅槃法者。應是唯約現在世
畢竟時。答意。謂不唯現在世無般涅
槃法。餘生可轉爲般涅槃法。何以故。彼
般涅槃種性故。又於此生。先已積集順
解脱分善根。何故不般涅槃法。若於
。都無集順解脱分善根。云何後生可
成有性也。寂曰。匡眞所出本文。大抵顯揚
之文。其所夾注。五&MT10769;六答。是樞要第一。依
瑜伽六十七意。釋出之文也。然瑜伽顯揚大
旨相同。文段頗異。匡眞所出諸文混雜可知」
是故當知無有斷盡 佛地論二云云。玄談
第五廣釋。至下當
其有種性善根所得 瑜伽三十五・地持第
一云云
   倫&T047368;八下明六處殊勝
景説  舊解  如來藏  自性住佛性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瑜伽菩薩地説三持倫&T047368;出七説
種性持      一信前 十信 十解已去 一説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初持       無始法爾種 十信 十解已去  一説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本習西方三説
本性住種性  二障可斷義 聞法發心地前熏習福 慧漸増熏成無漏種 勝軍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測法師解有三義。一者本末爲論。性種性爲
前。習種性爲後。二者資成分別。更互相資
故。前後不定云云。三者剋體爲論無前後
十信已上齊有二性故云云。瑜伽三十七等。
立三位或六位。以勝解行地初。不
種性位。總束十信三賢。名勝解行地。四十
七四十八等。建立七住或十三住。初開種性
。或以十信種性住。或以十信前
性住。勝解行住。隨應可配。論文從容&MT10769;
的判。景泰測基異解紛紜。不此載。匡眞
圖。稍有紕繆。十信應未入僧祇。雖
&MT90041;初住。非始教義。可知。初住
二字可削。言十地住心
已去
。十字可初字
此中本性此爲因 苑薪復云云。匡眞
評云。苑薪不及。莫初教始&MT10755;二門。復集
大過以眞約&MT10755;云云。寂曰。此評有旨。
梁攝論。處處有始向&MT10755;之趣&MT10769;
。今此章文。正明始教。而引此攝論交
&MT10755;之文。是乃甄明瑜伽等説五性差別
唯是教限分齊非一定相。以蕩融相宗學者
之執情之微意耳。學者應思。匡眞引楞伽
云云。大過倍於復集
然瑜伽既隨闕不成 苑薪云云。集成指
事。引發心品文。匡眞評曰。苑以具種性
本性住。以能發心習種性者非也。瑜伽
三持。初品是種性持。次品發心持。餘十
六品是菩提分法持。今章約種性持。種性持
自具二種性。折薪集成引發心品文。未
彼文起盡云云。寂曰。今章所言。是取種性
品發心品之意。非是全文。然按地持第一・
瑜伽三十五。若約種性細相。則菩薩種性者。
發心修行。必具種性。若論麁相
則發心已。知種性故。種性發心不
。是故性先習後。性習同時。理兩可得。然
二種性縁起不二理。爲始入&MT10755;之糧
耳。諸家所釋。不此旨乎。折薪云似牒前
乃至脱落等者甚非矣。可
亦不性爲先習爲後 匡眞云。此斥
相宗偏執前後之過也。以彼未其流
成種種味。孔目第二種性章云云。寂曰。
孔目章文深且妙矣。宜細思繹。然瑜伽所説
深玄&MT10769;思。後相學者。執先性後習。不
性縁起不二故。轉失論旨。今文蓋匡彼弊

但可位至故得知也 義苑云。言堪任者。
賢位之前也云云。匡眞彈斥云云。此彈非也。
義苑依瑜伽意。釋堪任持。不已去。何以
已去而咎焉。折薪云云。匡眞彈駁云云。寂
曰。此彈亦非。瑜伽三十五説三持。第一堪任
性持。第二行加行持。第三所圓&MT90041;大菩提持。
折薪依瑜伽文釋。匡眞不於論文。以
非揉是。何其梟戻也。凡此一段。匡眞所言。
並皆不允。可知。三持及種性住勝解行住判
位異説紛紜。如上已明。大抵瑜伽意。似
十信種性持。亦爲堪任持。今章乃依
目要問答等。似十信&MT90041;堪任故。不
固以瑜伽今所判。亦不今家
量。斟酌瑜伽論家所判。今文雖始教
始向&MT10755;之意趣故。不全以瑜伽
準而已。復古以初住已去堪任者不

問此二種本爲性種 孔目二種性章云云。
大衆義章九云云。仁王等與瑜伽判位不
同。瑜伽以十信堪任。爲發心所依持
二種性。本有新熏。三家異説云云。仁王瓔
珞等意。則十信已前但名佛性。十信名善趣
。未種性。初住已去。有熏習義習種
。習方成性爲十行位。名性種性。於此二
。先後等義。具如大乘義章辨。義苑云
位性先習後者非也。匡眞引唯識疏等
云。章意與彼稍異。可
而此二種義方備足 復古云云。集成 云
云。匡眞彈斥集成。寂曰。此破的中。集成惑
於涼疏
又經説種義意融通 復古云云。寂曰。此
釋不允。今言種性二種性。何偏言性種
也。今言發心後者。此明二種性在於初發
心已去。可知。集成引決擇云云。匡眞評破
云云。寂曰。集成語意。似種性位無漏現行
若其爾者。當匡眞破。經説初住已上方名
。而其所依必應於住前故。論不
。論於十信位種性持。而其功能顯著。
必在發心已去。經不論説。可知。匡眞引
瑜伽。夾注云云。寂曰。不
問又以何第二住故 義苑云云。寂曰。雖
瑜伽論以十信堪任。今章則以&MT90041;
堪任故。義苑所言。不章意。匡眞錯謂
任持是發心持故。頻將己曲却正他直。不
亦倒乎。匡眞出圖。紕繆頗多。謂以愚夫中
於種性之失。以堪任持發心持
失。以勝解行地堪任持之失。學者思擇」
是故當以爲種性 匡眞引瑜伽三十
。略纂以三義解釋云云。今章依孔目
一道理。此雖瑜伽論家而符合。頗有
深趣。章主意。謂瑜伽實義。應已發心未發
有性無性矣。其建立五性者。蓋且隨
教限。已非是約畢竟時也。惟者論文變
於譯家。而所立五性爲畢竟性乎。故往往有
相宗諸師所言者矣。學者得意觀焉」
問若要待本有彼性 問意。謂上已言
習説性。若其爾者。愚位不修時有性耶無
耶。若無則後應不起。若有則由習説性不
理故。答意。全依孔目。彼第二云。亦有
。性種性者。是本有性。習種性者。修生性。
此非佛法所樂。何以故。夫論種性者。順
縁門説。豈容因縁而説種性故。性
種性不本有。又習種性不修生。何
以故。法性外有修生者。縁起可増云云。當
知。今家意。則有修則全修。而性故説有性。
縁有性有習。與相宗意其異可
問若爾則成聲聞性 此問答意。與上相
似。今則明三乘由習而説性。非本來有
。此亦含始嚮&MT10755;之旨。可知。匡眞引
云云
故智論云屬種性住 智論第五十云。性地
人是聖人性中生故。如少兒在貴家。乃
至從煗法乃至世第一法。善戒經八云云。
匡眞引。梁論第十三。聲聞菩薩位次配對
云云。瑜伽論四十八説十二住。擬配聲聞十
二住云云。孔目第三。初明聲聞亦有十二
。可見。上所引經論。少有同。可
若依倶舍獨覺準知 此引倶舍。明性習
可相離。義苑以初習修成。會上大乘
之異。匡眞云云。寂曰。苑眞不允。今但引
習性不離。何勞會釋所引大小經論也。

由此則立皆由習説 義苑云。三行者諦
縁度也。未至本位者堪任善根也。匡眞云云。
寂曰。匡眞鈔出纂釋。然以三業今三行
者甚非也。今正指三乘行。何關三業也。匡
眞次出問答。是亦依纂釋。唯識論莊嚴論
等。説五性本來各別云云。佛性論等。説
衆生麁妙。如涅槃經所説恒河七人。或有
人各具一。或有一人前後具七。唯是教限
差別有斯左右耳。涅槃經三十六云。佛性決
定本有離有離無。又云。若説等如匡眞引
又三十三云。我雖衆生有佛性。是隨自
意語。如是語者。後身菩薩尚不解。況二
乘餘菩薩玄談第五。廣明&MT10755;二教判
種性分齊。可
問若愚位位差別故 此問答與前所出問
相似。而前隨愚位性有無&MT10769;。今則&MT10769;
愚位無性。後有修習性何得有。答文雖
少異。大旨依種性章。意謂愚位無習時。
性。本性離有離無故。有習而後
堪任性。方應性。是即法性縁起。有
則有性。無習則無性。義苑復古解釋善矣。
匡眞評斥却非
如涅槃言斷善根故 匡眞引涅槃經云云」
一闡提輩乃至廣説 寂曰。現流經本。亦
章所引。此章異本。有不得正。苑本
亦下有不字。是亦不可。經意謂一闡提不
菩提。何以故。闡提發心。則非是闡提故。
匡眞引玄談第五云云。折薪云云
當知此中不相由也 結上苑古云云
二約&MT10755;自眞性故 自下明&MT10755;。義苑復
古云云。智論云等者。義苑引智論文云云。
匡眞夾注云云。寂曰。此評不允。雖論無
如之言。文旨是引金石等。證明衆生有
槃性。何言眞指法也。匡眞指智論三十六
然此文出於第三十二。大乘義章第一引之。
起信論義&T047368;上云。論云。在非情數中名爲
。在有情數中名爲佛性。演義七刊定&T047368;
起信注疏。稱爲智論。荊溪金錍評云。余親
論文。都無此説。恐謬引章疏之言。世共
之云云。清涼等以謂蓋斯日照三藏傳説。
或可。智論慧影疏云。智論梵本千餘卷。以
人好簡。略爲百卷。故知。梵本必應此文
匡眞以爲義&T047368;唯言論云。蓋智論寶性論二
論合引云云。寂曰。荊溪所&MT10769;。恐非穩當。義
&T047368;唯言論云。會云二論合引可也。言
論之意亦可也。況認注疏賢首説。而作
&MT10769;乎。涼密等直言智論云。會釋云云。雖
的證非強責也。四明云。藏師雖
圓名。而成別義。何者無情唯有法性。而無
佛性云云。匡眞云。禮公認圭峯所改註疏
謂爲藏師。誰名圓理云云。寂曰。其於有情
非情。分別佛性法性。是一往隨名分別。若
内外諸法皆心所變。則&MT10755;教之中。何無
情佛性之義。但與圓教旨異耳。且賢首
終教中論之。何關圓理。荊溪四明動喙
賢首。其喙全不相當。可知。匡眞歸咎注疏
是亦不允。注疏改易其咎大矣。雖然無
起信圓之義。何言圓過在圭峯乎。應

如經説言悉有佛性 此約&MT10755;。明一切
有情悉皆成佛。義苑云云。匡眞八十九
紙右
演義
十六上二十六紙次云疏結正義等。同卷三十紙
之文。匡眞問答評斥云云。次擧台山外評破
云云。寂曰。演義處處。辨釋此義。匡眞所引
文。及第三十二十五紙五十二十九紙等云云。第
三十疏云。如遍非情。則有少分非是覺悟
況經云佛性除於瓦礫。論云非衆生數
名爲法性。明知。非情非覺性。故
釋言。以性從縁。則情非情異爲性亦殊。
涅槃等。以縁從性。則非覺不覺。本絶
。言亡四句。若二性互融。則無覺悟。起
信云。以色性即智性故。説名智身。以智性
即色性故。説名法身。論云。菩提菩提斷倶
名爲菩提。説智及智處。倶名爲般若云云。
五十二釋經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
一切衆生成正覺。乃至入涅槃之文云。
此是華嚴大節圓宗之義。不諸宗&MT10769;
解。然諸衆生。若於人天位中之。具
人法二我。小乘唯是五蘊實法。大乘或説
所現。或説幻有即空。人法倶遣。或説唯如
來藏具恒沙徳故。衆生即在纒法身。法身衆
生名異義一。猶據理説。更有説云。相本自
盡性本自現。不説言即佛不成佛等。若
此宗。舊來成竟。亦涅槃竟。非同體此
成即是彼成。若爾何以現有衆生即佛
耶。若就衆生位看者。尚不唯心即空。安
圓教中事。如東謂西。正執西故。若諸
情類頓破。則法界圓現。無已成。猶彼人
悟西處全東。同十九紙鈔云。無情成佛。是約
性相相融。以情之性。融無情相。以無情相
性融同有情之性故。説無情有成佛義
若以無情不成佛義。融情之相。亦説諸衆
生不成佛也。以成與不成情與無情
故。法界無限故。佛體普周故。色空無二
故。法無定性故。十身圓融故。法性縁起故。
生界無盡故。因果周遍故。遠離斷常故。萬
法虚融故。説一成一切成也。非無情亦
覺性情成佛。若許成佛。此成則能修
因無情變情情變無情。便同邪見云云。匡
眞憑四明説。更加私臆。頻談無情成佛。而
此處釋義無甚相違。餘處所辨。間有
道計之説。逆流批中十分呈露。果然墮婆吒
霰尼之見。豈可懼乎。荊溪雖盛談無情
佛性。率約佛性普遍義。與演義所辨大旨
相似。至於四明。其説一變。摘奇競妙。以
頭之色具三千。將使無情全同有情成
佛義云云。寂評曰。清涼所言。雖少入情窠
成純美。大理粗備。探玄第十六。釋一切
衆生成佛竟之辨。道理究暢。可尋。若依&MT10755;
。則一切諸法。唯一如來藏心故。佛性普遍
非情何無。是會事歸理。説非情成佛。若依
圓教。則純淨法界。眞俗鎔融。塵念不二。唯
是無障礙法界故。不事歸理。然此圓
旨。乃唯智境界。是過大白法界已去。超上
不測之玄境。非玄機瞥轉者。安得其端
乎。此經云。皆同一性所謂無性。無何等
。所謂無相性。無盡性。無生性。無滅性
我性。無衆生性。無非衆生性。無菩提性
法界性。無虚空性。亦無成正覺性。知
一切法皆無性故。得一切智。大悲相續救
度衆生云云。義海百門云。明佛性者。謂覺
塵及一切法從縁無性。名爲佛性。不
而有。不無情而無。今獨云有情者。
意在人爲器。常於一毛一塵之處。明
一切理事。無如來性。是開發如來性起
功徳名爲佛性云云。此明無情佛性之明
範也。若以遍計情。取情非情相。欲圓宗
之無情佛性者。謬之極矣。四明所譚。雖
一理。是説恐爲後人生僻之根基乎。應思」
問如有&MT10769;不同佛也 問意如義苑辨。答
中衆生者。如法華文句四之二四之三倶舍
寶疏一等釋
問若並有清淨性故 義苑云云
又佛性論有離無故 義苑匡眞云云。寂
曰。二釋通。或可。前問云云。初引寶性答。今
復引佛性答。二文重複。令義倍明。而已離
有無者。是超情之謂矣。苑釋亦通。匡眞所

解云又此乃至廣説 佛性論一。以三失
無性。匡眞問答云云。寂曰。此問答應思。
此論破小乘執品中。擧小乘二家。以
切有佛性分別部。破有性無性本來差別之
。所破正擧顯揚所説五道理。是雖言則
分別部。義則依涅槃經等。豈可
哉。匡眞引要問答下。寂竊謂。此判恐不
論旨
問前始教不了説也 問答如義苑釋
云。下明教門有分齊。鳴呼。教限之旨妙哉」
問若依&MT10755;義云何 瑜伽倫&T047368;五上。出
此問意云云。匡眞出三家科。復古集成最
善。匡眞迀矣
答若謂衆是正見 圓覺經云云。起信
疏云云
故不増不乃至廣説 相宗會釋。出於瑜
&T047368;及慧日論等。然相宗所會。甚不
。可知。新華嚴第五十二。演義鈔二十云
云。次下當
設避此見衆生界減 義苑云云。匡眞評
斥。寂曰。今文唯縱破相宗所計。苑擧寶性
者迀矣。可
又文殊般不可得故 義苑分科。有
穩。復古爲善。新華嚴出現品云。如來成正
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衆生成正覺。乃
至無法界性。無虚空性。亦復無成正覺性
乃至佛子。譬如虚空。一切世界。若成若壞。
常無増減。何以故。虚空無性故。諸佛菩薩亦
復如是。若成 正覺。不成 正覺。亦無増減
何以故。菩提無相無非相。無一無種種故。
佛子。假令有人。能化作恒河沙等心。一一
心復化作恒河沙數佛。皆無色無形無相。如
是盡恒河沙劫。無休息。佛子。於汝意
云何。彼人化心化作。如來凡有幾何。如來性
起妙徳菩薩云。如我解仁所説。化與不化
等無別。云何問云幾何。普賢菩薩云。
善哉善哉。佛子。如汝所説。設一切衆生。於
一念中悉成正覺。與成正覺。等無
異。何以故。菩提無相故。若無相。則無

義意言説無不通也 義苑復古分文不
允。折薪集成爲正。如匡眞辨。起信疏云云。
匡眞問答。引倶舍十二云云。謂佛智縁所執
等者。探玄第十之文
又爲成諸體大慈也 義苑不允。折復云
云。又化用下。義苑云云。匡眞擧或云彈斥
云云。彈當矣
又若意謂得成佛耶 義苑迀矣。今直&MT10769;
相宗計。何言權立。復古云云。匡眞破二疏
寂曰。復古不全闕。何一串破耶
又本皆發理故 演義鈔擧或師計
評爲孟浪。次出三説。第一以&T019371;。第二
有云。成佛已後亦化衆生故。不本誓&MT10769;
云。化生之義雖有。度盡已成之義不成。第
三如實義者。悲門窮未來際。無成佛時。智
門念念速成了衆生如故云云。寂曰。此是佛
智所照。非妄識未破者之所得知也。應

是故雖欲避了義也 義苑云云。寂曰。功
字不雅。復古云云。寂曰。言彼過者。即指
&MT10755;盡過。復古云彼者性家者。恐不允當
匡眞解釋甚迀。可
問夫論種得爲種性 苑薪復云云
梁攝論説本覺是也 苑薪云云。梁論十三
所説。折薪以二義釋。是乃由彼論所謂梨
耶中解性。與起信所云本覺同異&MT10769;定也。
然章意。約會取故。將使二論同致而已。
梁論不新翻者。如上已辨
又彼論中爲淨法因 折薪云云
又寶性論爲性種性 苑薪云云
此與瑜伽此之謂也 地持第一。瑜伽論三
十五。倫&T047368;八下云。菩薩種性麁相者。泰云云。
基云。以菩薩細種性&MT10769;知。今以行比知種
。寂曰。泰解不
寶性論中説爲性種 義苑云云。玄談五
云云
其習種亦界所流等 梁論十三云云。苑云

又起信中一眞如也 復古云云。匡眞引
影章一云云
三約頓教無二相故 此明頓教。復古云。
唯眞如者。以生滅等相。總鎔染淨。一一
白白。皆悉眞故。匡眞評斥云云。寂曰。探玄五
大白法界。不復古必依於釋論。縱
釋論語。此語與大白旨同。不敢斥。云
白無際。云虚空生白。非眼皮未綻者之所
知也
是故諸法三乘説畢 經上卷出。苑復云云」
第三約一攝方便故 自下明一乘。於
二。今初明同教。苑薪復集各解義通。折
薪簡易可憑。復古引孔目第一及第三

二據別教餘可准知 此明別教。苑薪云
云。復古引孔目第二。次引第三。次引第一
此第一之文解非容易。宜細思繹。匡眞下
和訓甚非。可知。次引探玄第五云云。隨門
顯現下。折薪明三決定云云。六決定者。如
十地論第一・&T047368;第一・孔目第三・探玄第九・演
義三十四上・大乘義章第十二・瑜倫&T047368;十一
下等廣釋云云。匡眞引孔目第四已云。準此
若隨下同教亦即下別教云云。破苑薪約
融性相。寂曰。其約布融釋者甚善矣。其約
性相義亦可通。匡眞以同教釋者。大失
。可知。夫種性義。甚深祕妙。補處尚知
麁相。何況於凡夫二乘及小菩薩乎。佛性論
第一云。爲五過失五功徳。説一切衆
生有佛性。何等除五過失。一爲衆生離
下劣心故。二爲下品人故。三爲
虚妄執故。四爲眞實法故。五爲
我執故。何等生五功徳。一起正懃心。二
恭敬事。三生般若。四生闍那。五生大悲
取意又涅槃經中。廣明佛性義。或説此諸佛
所知。非聲聞縁覺所知。或説十地所知
妄説佛性。爲波羅夷。豈容輒爾
佛性義哉。惟至相賢首所判。圓教種性
高且深矣。是乃蕩却妄情。空慧深邃者。宜
禀學焉。不則高妙極處。定陷邪阬乎。何以
故。圓宗種性。唯智境界。内外自他。有無一
異。泯融無礙。一切法無性。無性即如來藏。如
來藏即佛種性。一法界大縁起。總是佛種性。
別情非情自他能所等。是名眞佛
。如今所述。乃華嚴第一義空之容光耳。
眞實義處者。須修入於六相因陀
羅微細法智矣。地經云。諸佛子菩薩。願善決
定無雜不見。廣大如如法界究竟如
。盡未來際。遍一切佛刹。護一切衆生。爲
一切諸佛所入三世諸佛智地云云。此六決
定。在於地上。然圓教種性五位融即故。信&MT90041;
已上論此種性。信&MT90041;即當三乘教中第八地
故。圓佛種性初説六決定。不怪矣
問云何種隱顯齊致也 分科可知。義苑
云云。寂曰。隱顯齊致之言。其旨深矣。若其圓
宗。則教理行果唯一法界故。一切法門全是
一法。但由機感不同。隱顯有異耳。譬如
輪隨時半&MT90041;觀。而唯是隱顯之異。而其質
虧盈。全是團圓一輪也。法亦如是。半
&MT90041;權實數過塵算。唯是隱顯有異而已。其體
即淨法界等流。一大教海也。種性義門。亦
準知
二明得法餘可準知 上明法隨機隱顯
今明機得法分齊。義苑明&MT10755;中。引涼疏
&MT10755;圓釋義有異。匡眞評量。言清涼所謂
圓教。與&MT10755;教判種性而理齊。寂曰。清涼所
判。雖全符順至相賢首之正宗。非&MT10755;
圓二教分齊無差別。苑所揀別敢譴
匡直嫌忌清涼所云圓教釋。與自己所立圓
教判種性。其異也水火不啻。作此貶量
已寄語同志。寧可清涼&MT10755;圓混淆。勿
匡眞作婆吒霰尼相似之圓教釋矣。上
來明種性
華嚴五教章衍祕鈔第四


華嚴五教章衍祕鈔第五

  東都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第三行位三明行相 分科可知。義苑云
云。寂曰。位相行相章文異科。何爲釋之。以
行由位成焉。匡眞引楞伽玄。以卷舒釋云
云。寂曰。此釋鑿矣
初者依小修及究竟 初明位相中。今初
小乘。義苑云云。寂曰。苑判見修謬矣。折
薪得
又説小乘小論説 瑜伽四十七・倫&T047368;
十二上景解云云次出泰解。謂初住乃五停
心總別念住解脱分善。此就習種性説。若
性種。無始乃至第二住煗等四位乃至第
三住是見道云云。寂曰。按前章判位。即當
於泰師解。匡眞以景解辨者。雖巨害。恐
章旨。九地十一地等。如匡眞辨
不退者不待説也 明不退云云。問答可

若依初教餘名同前 第二明初教分科

又亦爲説後也 孔目三云云。演義
五十八云云。折薪釋云。今章二意。初示聲聞
於第七。辟支窮於第八。望上不足。使
乘悕向於大乘。此與演義意不同也。又彼
下第二意。謂今此十地安立佛果。於十地
。順同二乘現身得證。方便誘引。此與
旨相同也。復古云云。大乘義章十四。明
三乘共十地云云
又此位相雜集論説 瑜伽第二十一至三
十四。及雜集之八云云。復古引孔目第三
云。寂曰。孔目擧歡喜等十地。明十地能攝
五乘因果之妙理。今則聲聞囘心教之分齊。
麁妙夐殊。何引彼證此焉。應
問何故瑜聲聞乘也 苑薪云云。寂曰。苑
薪無失。匡眞不肯者何也。復古引探玄第
。明三種聲聞中第二稱實聲聞藏。即當
伽等初教聲聞云云。匡眞評斥云。答中二
義。如次稱實及假立藏。寂曰。復古最善矣。
匡眞甚謬矣。假立藏乃&MT10755;教聲聞。如涅槃等
所説聲聞。非今所論。吁匡眞何鑿之甚哉」
二爲直進十地差別 義苑云云。匡眞引
要問答上云云。復古引孔目三云云。匡眞
問答云。直進教引小乘直進菩薩。寂曰。此辨
蓋乃胸斷耳。未典據
又以十地似小乘故 演義鈔五十八云云」
又彼地前有十回向 苑薪云云。探玄云四云

又亦爲似見等同前 義苑云云。探玄七云
云。唯識疏引對法八云云。彼中前順決擇分
等者。決擇二字。可解脱
問何故此不名引故 義苑復古云云
問若引二爲始教也 義苑云云。折薪意。
謂初義則爲淺機。第二義則爲小。凡以
大乘下。通結上二義。然則二凡之間。蓋脱
此引小之一句也。集成引易簡云云。匡
眞云云。寂評曰。義苑無失。集成易簡不允。
折薪所辨。雖是義推。頗得章旨。匡眞鑿説。
評義。其義不正。其尚可恕。謂他盲
。孰堪聞焉
即如何等得般涅槃 苑薪復集。如匡眞
。瑜伽倫&T047368;九下。叙出衆説。景基二師。粗
匡眞所圖。西明所判。不甚師。西明
二説。一舊人判。以四善根下品。以
中品。上品可知。二三藏判。下品則第
一生種解脱分。第二生住煗頂。中品者増上
忍已去。乃至那含經生云云。上品者六十劫
修成人。一生得果。入涅槃。熟按瑜伽論旨
此三品成熟。明補特迦羅成熟分齊三類不
同。下品成熟。則現身修道極至煗頂。不
不退位。中品成熟。則今身修道入不退
。極至阿那含。不無學果涅槃
上品成熟。則於現身中成阿羅漢。證得涅
。準此論意。三藏所判。憬興所辨。粗當
。足依憑。其餘不瑜伽所説。可知。
然瑜伽所説幽遠&MT10769;解。不輒爾評
是非
如説聲聞乃至廣説 文意可知。倫&T047368;
下云云
於菩薩位耳準知之 明菩薩三成熟。匡
眞引瑜伽三十七。擧能成熟補特迦羅六地
次若諸菩薩下。明成成熟補特迦羅三品。寂
曰。能成熟補特迦羅。乃是菩薩爲能化。能
成熟有情之六地。與已成熟三品。旨趣大
殊。何混一之。倫&T047368;十一下。明勝解行地。衆
説紛紜
倫記 種性地  性種  無始凡夫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瑜伽論文髣髴&MT10769;視故。諸解不同。論中有
十信成&MT90041;名爲十信。或有通指
而爲十信故。或處似十信已去三賢
勝解行地。以十信已前種性地。或處
三賢勝解行地。以十信及十信已
種性地。雜集論十三。唯識論第九等
意。以發心已去勝解行地。發心已前屬
於種性。孔目第二云。一種性地。即十解已前。
二解行地。十行十向云云
二不退位三乘人也 此明不退位。義苑
云云。匡眞問答云云。寂曰。答釋恐非。苦忍不
退。是約眞實。増上忍已去。是約上忍已去
出觀。直發苦忍眞明。可知。匡眞引探玄
第七。次引第四三十五寂曰。匡眞所見蓋
錯本乎。現本云。雖是薩婆多説。然非彼宗
十回向名位。小乘無此位也。然佛
性論第一。擧分別部薩婆多部二計。次出
退三位。雖是似始教所判。準一論意。應
&MT10755;教判位。何以故。一論旨趣既當&MT10755;。判位
何不然。諸經論所説位相。非皆可賢首
一家所判。定爲其分齊也。但今師準一家
教格。以爲始教中之三人。理亦無
又亦可是等也 出瑜伽意。義苑云

三明位中勝解行住 三明行相。倫&T047368;
一下云云義苑以順決擇分順解脱分釋者。
甚不
解云此是皆如彼説 十二住義。如上已

若依&MT10755;修等名説 此下明&MT10755;。義苑
云云。折薪云。亦説者。由前直進説十地故。
亦言。此是示同。亦不下揀異。亦字應
字寫誤。匡眞不肯。引孔目云云。寂曰。折薪
旨。匡眞甚非。以二箇但字。而遂其非
詧。孔目一云。就聲聞縁覺二乘回心。竝約
見修。即至究竟成佛。成羅漢。從小乘位
十二住即合四果等。共成十二住。十二住
者。一聲聞自種性住。乃至十二一切種阿羅
漢住。直進菩薩。一人即有十地。并説見修
後方得成佛。次叙大乘十二住云云。復古
孔目三云。約大乘&MT10755;。有其十門。顯
故。亦不彼。寂曰。復古意下亦字。
於上句説十地差別。是亦一理可考。匡
眞妄彈可辨。復古但云十門中顯十地。不
十門各顯十地。何咎之有
又於地前廣如彼説 探玄第七云云。復
集引探玄四云云。此判乃賢首宗之教格也。
相宗亦有十信行之説。豈可局執乎」
又仁王經及凡地耶 此明不退。義苑云
云。匡眞引攝論云云。寂曰。梁論四十三四
十八等。有三十三阿僧祇説。與今所引異。
且彼説頗異常途。引彼證今。引據失處。法
華玄論及玄賛二。出此説云云
設本業經得不退也 會釋六住退。今宗
判爲示現退。此據起信論。理亦無妨。若依
台宗。則彼宗判瓔珞經以爲別教。別教判
位。初住已上爲不退位。所以於六住退。乃
&MT10769;。在昔慧心問之四明。四明會以
&T047368;五之一別途別教見思倶斷。至第七住
之説。凡會此説。衆説紛紜。或解。是第六住
退。此據戒疏所出止觀師説。或説。六住有
漏智斷五部合斷。至七住眞。或説。別途
別教。如文句&T047368;。或釋。十住斷結經二。身
子説自六住退。又處胎經説。於六住十二
劫退轉。淪生死淵。又分別功徳論云。七住已
上施頭目等。堪任不退。六住已還於財施
仍退云云。仁王測疏云。説不退二。一依
龍樹宗種性菩薩不退。地持云。性地菩薩退
阿鼻。是怖地前。樂莊嚴經云。性地菩薩
決定不退。不増不減經。性地菩薩。不
。依慈氏宗。種性菩薩。有退入惡趣。如
業經等。證眞擧八證。以妙樂正。謂戒疏
及起信示現退等。是就初住盡見惑
之。妙樂約見惑至七住之。寂曰。其
判爲示現退者。有教有理。無間然。其
妙樂。以別途別教會釋之説。亦有理教
乃可依用焉。寂曰。瓔珞經文句逗&MT10769;辨解
者致謬。如餘處辨。凡經論之中異説&MT10769;
者。如葦如麻。豈容一一加會釋耶。一往以
義會釋者善矣。以情牽合局定者非矣。妙玄
四之二云。諸聖上位非凡所測。豈可妄説
粗知大意。爲行人増上慢心。又爲
物悕向。不偏執諍競是非 於
乎四依明斷可尚。匡眞斥四明所判。自解
名別義通等。竝皆不穩當。可知。義苑復
古云云
其行相者皆如彼説 義苑云。此是解行發
心相。寂曰。今斯文乃信成就發心之文。苑所
云蓋諳&T047368;之差耳。其所修下是解行發心之
文。匡眞引四明云云。寂曰。匡眞不台教
是同教門故。所立圓教以登地已上乃至佛
所依理。今宗乃別教門故。據八地上
立圓教。理原殊故。於起信論等。二宗
判屬不同。其所會釋全無條理。且其言
教尚許十信位八相作佛。次下五十紙三乘
初教中。總無信位化現成佛。不十紙。有
此相違者何耶。探玄四引大集經十四。明
灌頂正位成佛。與今少異可
又梁攝論倍前準知 梁論十三云云
是故當知差別顯矣 結釋義苑云云
問此教豈假似彼也 此教甚深所引二乘
純熟高勝。機是即假立聲聞故。不深教
故。不小教。如勝鬘涅槃等所説
若依頓教即是倒故 義苑復古云云。匡眞
偏執起信一文云云其義不穩。復古引
。是玄談第五之文。玄談正明頓教。次揀言
後圓融。匡眞云涼師謂是圓頓者何
耶。又引法數章云云次引佛境界章。以
不字正。寂曰。應不字正本。何
者頓教也者。以一念不生前後際斷。爲其宗
故。擧念即乖。如少林提唱。匡眞所言。雖
一理定非今意
若寄言顯如是等也 義苑復古云云。寂
曰。頓教絶離。雖位。其修入者。成無位
。妙玄四之二云。平等法界。尚不悟與
不悟。孰辨淺深。既論悟與不悟。何妨於淺
。究竟大乘。無華嚴大集大品法華涅
。雖法界平等無説無示。行位&MT10755;日炳
然。又云。實相平等雖位次。見實相者判
位次。何咎云云。擧海喩。是遮闇證禪者偏
無相平等。撥無位次階差之僻見。此乃
無修之修無位之位之明鑑也
若依圓教方便故 此明圓教。義苑復古
云云。匡眞引孔目云云。&MT10769;二家。寂曰。苑古
別教中該攝釋。此由初牒圓教也。匡眞
以爲。今明同教一乘云云。此釋允當。同教
一乘雖圓教。而圓義定有故。不
教有二。可圓教有二義。此旨甚深。人
多不解。不今家云圓教有二義。與演義
圓教有二。其語相似而其意則殊故。於
是乎生過不及之失。可
二據別教圓融故 此明別教。圓教六位。
横照法界故。初後不二圓融無礙。探玄第四
&MT10769;&T047368;同卷賢首品云云。廣解匡眞引
談第二之文&MT10769;其云初攝後。寂曰。此&MT10769;
當。涼疏釋&MT90041;一切位故。云初攝
後。非是偏局知。涼疏次叙五位互攝。意
謂初住攝初行初向初地。乃至第十住攝
十行第十向第十地云云。寂曰。此解恐非
祖正旨。探玄第四云。若依普賢自法。一切皆
位。若依寄法。則同&MT10755;。然信&MT90041;入位之
際。通攝一切諸位皆在此中。無具足。此
即約行攝位。同卷云。若一乘圓教中。實則
位。寄&MT10755;教位相以辨之。於&MT90041;不退
。則明彼普賢法界行徳。具攝因果
融無礙。若以因門取。則常是菩薩。若果門
取。則恒是佛。由此鎔融有其四句。或唯是
菩薩。或唯是佛。或倶不倶等。思準之 問。
此果中成佛。與&MT10755;教化現何別 答。彼但
一位。依一世界現一佛。此中具足十
地等。攝一切位云云。旨歸云云。準此等諸
。涼疏互攝。非宗正意。孔目三云云。如
眞引。匡眞破圭峯圓覺鈔云云。寂曰。此破
的當
經云在於是其事也 義苑復古云云
又以諸位是其義也 探玄二文。如上已引」
二約報明但有三生 孔目一探玄十五第
十八。如匡眞引
一成見聞性起品説 舊經三十四演義五
十二五十八紙云云。又五十二五十三紙如來
祕蜜藏經云云
二成解行小相品説 晋經三十三云云。離
垢三昧。如匡眞引探玄十六。孔目四云

又如善財是此義也 義苑云云。匡眞彈斥
云云。寂曰。此彈當矣。依探玄第十八四十九紙
之文旨。因位窮&MT10755;者。是證入位之分齊也
三證果海説當見我 探玄第十八。孔目第
四。明善財三生。探玄第二十三十九紙善財
。然善財詢求。乃華嚴經中最甚深祕密法
門。冀學者豁開一雙眼。辨其端的也。莫
童蒙之知見。而輒解輒説之哉
三約行明分齊處説 地論及探玄所釋。
多分約自分勝進明故。云通前諸位等。前
諸位者。通指諸位。解行下。別揀其位。得法
者將證入者。見聞位者。非自分勝進
故。約解行已後。諸文如匡眞引
如普莊嚴童子等是也 探玄第三云云。彼
云。又王及長子是福分童子慧分。是故成
道之器。徳周法界普。普徳交飾爲嚴。普
即嚴乃至離染貞潔。表道器故云童子
乃至見佛得定。爲自分始。聞經得定。爲
自分&MT10755;云云。同六十九紙勝進益
其身在於世界海等 普莊嚴童子。出
那品。探玄三&MT10755;云云。兜率天子出小相品。探
玄十六初云云
若三乘肉知不同也 義苑云云
又彼能於皆亦如是 苑薪云云
其福分感因門示故 小相品説。苑薪云云」
若約信&MT90041;乃至廣説 賢首品云云。探玄四
七十八紙十種三昧云云匡眞引探玄第四
卷之二文。次引演義十四評斥云云演義意。
謂初發心住。及發心功徳品所説是初住發
心。今賢首品乃十信發心。今發心是開發義
發起。後品發心。是發起義兼開發。寂曰。
判雖一理。恐非祖意。匡眞所辨。亦
穩當
是故當作是説也 復古云云。以此文
建立乘三一對辨中。所謂三乘定攝&MT10755;
&MT10755;教所説行位等。爲信解阿含門故。孔
目四三十一紙云云。寂曰。同別一乘義門不
故。所對三乘攝教有異。如上已辨。言信解
阿含者。即指教門方便。前三乘教。雖
各有智斷行位。而歸入説一乘大教海
則都爲一乘方便故。非實智斷行位。而其
功績倍勝妙故。似抑而却揚。似損而翻益。
譬如戰國時諸侯僣稱王。聖王興起四海一
統。則僞主降服去其僣稱。復其本位。而社
稷不絶封疆不削。唯其名分改而勢威不
也。三乘歸一。則三即爲一故。似奪而其
實者。使三乘一一成勝妙。何以故。一由
而顯。三由一而妙。三之與一竝是華嚴一乘
大教海故。此旨甚深宜細思籌
問前&MT10755;該六位故 探玄第四釋之。大
旨同今。又七十九紙云。此中十信菩薩現成佛
者。爲是暫時化現。爲是實成。答。三乘初教
中。總無化現成佛。以不退故。若&MT10755;
十信勝進分。上入十住位。則得不退位故。
暫時化現成佛。如起信論説。若一乘圓教云

問義既不先作此説 義苑云云
問既一位初後亦爾 要問答上云云。五位
成佛有二。一則住行向地及究竟。二則孔目
第四明五位成佛。一依勝身一生即得。從
見聞位。後一生至離垢定後身。即成佛。乃至
五依無念疾成佛云云。苑薪云云
問若初即初耶 苑薪云云
答實爾但不得初也 若夫圓教者。信&MT90041;
退際位。即會法界已。一切諸法同一縁
起大樹故。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得初則必得
後。得後則必得初。圓融具徳無礙自在 
問。初既得後。何須後位耶 答。圓教證
入已去。六相圓融初後不相離故。六位全智
照。非凡夫二乘及七地前菩薩之所
也。勿妄揣度
問若爾云相違也 苑薪云云。復古以
能同所同辨。是依涼疏。非宗正旨。探玄第
四孔目四云云
問若是信但是行故 苑薪云云。孔目一云
云。要問答上云。依三乘教實行修道。皆悉
成佛。若對異機不成佛。若約正理成
不成。依一乘教皆對前機。若須成佛。則數
數成新新斷結。亦不學地成佛。若對
成機。則常不成。由如大海於諸位中
&MT90041;。即楞伽經菩薩一闡提是也。若對異病
。則無成不成。若對普賢機。則亦成亦不
成此文奇矣
問若爾應餘義準也 苑薪云云。位位成
佛。即信行徳因中成佛。乃行佛非位佛。探玄
四云。問。何故此中信位菩薩。得如是廣
大功徳。答。此是普賢法界行位。但就信門
中顯現寂曰。圓宗證入分甚深&MT10769;思。以
三乘三賢十聖攝爲行徳。寄其行&MT90041;。顯
成佛故。約行成位佛。證入已去六位。
因陀羅行布即圓融。圓融即行布。唯智境界
不可思議
第四修行時分六十劫 分科可知。婆沙
七倶舍論十八。明三分善。謂順福分。順解脱
分。順決擇分。言聲聞三生者。倶舍二十三。
順解脱分第一生。以順決擇分
二生。以入聖第三生。正理論六十所判。
此不同。可知。婆沙第七及百一等。唯云
三生三生是何故。有此異説耳 問。
三生六十劫。誰利誰鈍耶 答。匡眞出二説
云云。寂曰。婆沙分明。以速爲鈍。以遲爲
利。婆沙三十八及百七十八。以三生
少道。以六十劫廣大道。名廣慧聲聞。以
麟角百劫最利根。倶舍亦同。今章雖
分明判之。準下問答。與婆沙同。如金剛仙
論入楞伽疏等。意趣不同。以苦至誠進
修不退速得果證利。以苦緩慢。修
倦怠。久不果爲鈍。雖此有理。恐非
。何者一利鈍言相翻指配。則文義混淆。使
人泣岐。豈非濫耶。宜婆沙定量
矣。折薪云云。匡眞彈斥。寂曰。彈當矣
中根者謂獨三僧祇劫 折復引折玄。辨
獨覺四生云云。寂曰。折玄所辨。是胸臆説。
是正理。獨覺四生是相宗所判。相宗許
聲聞證果後轉向獨覺故。作四生説。聲聞
三生入聖者逕時極少。經一生獨覺果
故。云極速四生。意趣顯然。婆沙之中。無
覺四生之説。倶舍光寶二疏。錯於婆沙倶舍
釋義中。擧獨覺四生。自爾已降。人多不察。
輒謂婆沙倶舍中。有獨覺四生之説。豈非
耶。匡眞引舊婆沙六十四倶舍二十三云云
二論。全無此文。蓋斯勦説耳。瑜伽倫&T047368;
八上。明獨覺四生。乃出二説。竝未穩當
獨覺辨。不于斯焉。上根者明
。匡眞彈復古。寂曰。此彈當矣
此中劫數三僧祇也 苑薪云云。婆沙百七
十七有七説。以火災劫八十増減如是
。今言水火等劫。亦取八十増減。非
十四轉等。孔目四云云
問何故下是故多也 利鈍辨。與婆沙

又依婆沙成正覺時 四階成佛。如大乘
義章第十辨。匡眞引婆沙百七十八及法礪
律疏云云。有當有不當。非今所要。略而不

生身者但餘如彼説 倶舍第十八・孔目
四・探玄第六第八云云。匡眞辨伽耶城
云。寂曰。迦毘羅與舍婆別。迦毘羅衞。此云
能仁住處。是佛生處也。舍婆提。正云室羅筏
悉底。舊云舍衞。此與迦毘羅相隣。或處云
佛生舍婆提。古人以相隣會釋。應思。今章
伽耶。是依古説耳。非是寫誤。匡眞出
。此辨甚非。可知。伽耶者山名。即靈鷲山
也。斯山有城。名曰伽耶。此非佛生處。舊來
佛生伽耶之説。蓋乃譯場之差。展轉相
傳乎。不強會
若依始教三阿僧祇 苑薪云云。言阿僧
者。此翻無數。晋經第三十。説阿僧祇品
探玄十五・演義鈔四十五初釋之。三阿僧祇。
瑜伽倫&T047368;十二上・演義第八等相。匡眞出
圖。智論第四八紙第五二紙所説。然第五所説。
是論僧祇劫。且以此二文&MT10755;二教
全是鈔主臆斷。何足依用。次出婆沙三説
初二説不論文。可知。第三説同雜集。亦
允當
仍此教中三菩提心 苑薪云云。此説與
婆沙少異。以百劫修相好。攝於第三劫中
等。如匡眞辨
又依本業實修也 折薪復古云云。匡
眞夾注。引&T047368;十二上云云
又由以一即成佛也 苑薪云云
問三無數作是説也 寂曰。此依優婆塞
戒經及智論等意。就化身成佛相。若依
瑜伽唯識等説。三無數大劫。積集六波羅蜜
福慧萬行。八地已上。定受變易身。第十地&MT90041;
摩醯首羅智處。永斷一切麁重。頓證
&MT90041;轉依。得四智四涅槃。成四身四土。非
化身而説成佛也。然是説當直進教。隣
&MT10755;故。今據智論等囘心教分齊。就
而明成佛相耳。今章明始教中。多引
伽等證明。而今此一章。全不彼説。是乃
始教有囘心直進二門故。教判不必一
。亦示教判據義分別如來悉檀不思議之
教迹。不執於一途之微旨。學者可察」
若依&MT10755;化儀説故 折薪云云。匡眞評
駁。寂曰。以數多少&MT10755;。恐非章意。前
始教中。引華嚴阿僧祇品明。何必以
多少。判&MT10755;分齊也。應
又此教中分別故也 言實修行者。復古
匡眞云云。寂曰。此釋不允。今唯對上示現
實修行耳。匡眞引要問答上云云。集成
演義八十之文。遮台家以帶別覆本。抑
華嚴之非。此辨如上已述。竺道生云。其色
身佛應現而有。無實形。既形不實。然則
萬形同致。古今爲一。古亦今也。今亦古也。
時不有。無處不在。若有時不有。有
在者。於衆生然耳。佛不爾也。是以極談
長壽。云伽耶是也。伽耶是者。非復伽耶。伽
耶既非彼長何獨是乎。長短斯亡。長短恒存
演義匡眞所引
寫誤剩缺可知
清涼所云雖於台家宗
。而於敵台末師貶抑華嚴。則頗有
道理。匡眞呵曰笑柄者何耶。四分疏&T047368;
云。亦有道理。天台已前地人等。尊尚華嚴
法華不了者多矣。天台宗於法華。對
前四時。以法華無上醍醐。其對辨於華
之文。多似敵前揚華嚴法華
。賢首宗於華嚴。製述章疏。以法華
&T047368;。由智回向同教一乘。是亦應
對於台判之意也。眞言法華&MT10755;

亦云無百無別修也 匡眞引要問答

二不定三天王經説 演義第八云云。其鈔
文釋華嚴世界品故。引勝天王寶雲二經
一乘義。今以勝天王。證&MT10755;教義。義門別
故耳。探玄第三引瑜伽三乘。次引寶雲
云。此是約會三歸一説云云。瑜伽四十
八説三無數劫云。若約日月劫。應無量
無數。若約大劫。則實唯三無數。此與寶雲
大別。可知。起信論中。亦以三僧祇定量
云云。其於&MT10755;義不一準。可知。如是道
理。乃諸佛如來之境界。非因智之所測。只
至教量別大旨矣。匡眞破復古
云。寂曰。復古引演義。而不別彼約一乘
今約&MT10755;之異者不允。樹形等言。於一家
則似妨。而直就經文。則非敢責
焉。匡眞拘拘教格。動咎他釋。偏局哉
二據佛徳非但三也 探玄第三演義第八。
前已述。探玄擧寶雲。云會三歸一。今引
寶雲以證&MT10755;。同教一乘。與&MT10755;教相無
別。可以此知。匡眞謂&MT10755;教與同教一乘
天淵。強設會釋
問。何故前作此説也 苑薪復集云云。寂
曰。折薪以&MT10755;三乘云云者。不及也。
集成直爲同教一乘者大過也。&MT10755;教與同教
一乘。會三歸一教全是一。但由智回向
別。&MT10755;教乃別機所感。同教一乘乃普賢所
知。智融法界其異可知。復古云二教同總
勸三機等者不允。始教非會三歸一教。何
一混
若依頓教餘可準思 義苑復古云云
若依圓教餘義準之 玄談第五演義第八
廣釋。旨歸云云。義苑復古云云
第五修行依身者 此明所依身。所依身不
分段變易二身。唯識論第八・疏八末・瑜
伽倫&T047368; 十九上・勝鬘寶窟中末・大乘義章第
八本等廣解云云
若依小乘是實非化 影章八本云云。孔目
三云。約生死。最後分段身上即成其佛
若始教中化非實也 般若及智論等。明
分段身成佛者是也。折薪擧下寄對門。引
對法云云匡眞評斥。寂曰。此評當矣。雜集
論旨。非分段成佛。雖煩惱障盡位成
。是約惑種子。八地已上煩惱永不現行
必受變易身故。復古引孔目三云云匡眞
要問答上。寂曰。此要問答未詳。小乘教
中。有十地言。未典據。可
若直進中上有變易 折薪云。此中二義。
初一是相宗正義。今約實位説。二是吾
祖自意。以相宗不分段金剛故云云。
寂曰。第二説。非是祖師自意。諸經論説
&MT10755;教分齊中。往往有分段至金剛之説。如
十住斷結經。雖是直進教不一準故。以
二義而辨之。何敢用私意。應思。匡眞彈
云云
二就實報是此義也 復古云云。折薪問答
意。謂是受變易耶。不變易耶。若不
則與回心教何別耶。若受則不知。何時
受耶。答。有二意。一説受變易。本業經云云。
金剛已後應變易。第二説不變易。而
以異回心教者。彼約化身。此約實報。寂
曰。前義則雖經。其實則義推耳。十住斷
結經第十三云云。中陰經出於景帙。匡眞問
答云云。次引孔目三
問。八地已留彼種子 問中匡眞引唯識
&T047368;八末云云。彼明四句分別。八地已上乃
唯變易。非分段之句所攝故引證。答中種現
潤生。苑薪復古云云。瑜伽五十九。略纂第十
五。倫&T047368;一上十七上。對法第五。唯識述&T047368;
本。樞要下末。了義燈五末等云云廣明
潤生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樞要有五番問答。匡眞出第三問答。寂曰。
瑜伽五十九。説見諦迹唯潤。智論第一云。諸
衆生將命&MT10755;時。我愛現行初二果。我愛現行
智力制故不著。對法第五。擧凡夫自體愛
故生已云。未離欲聖亦爾。乃至其中能起
愛現行。然能了別以對治力之所攝伏。已離
欲聖者。對治力強故。雖永斷。然此愛不
復現行。彼由隨眠勢力。令生相續異説
是。要集依瑜伽判。慈恩據對法及智論
等意。西明云。三藏解云。瑜伽約中有。對
法約生有。寂曰。此會不順對法文旨。景
云。潤生有二。一將命終是倶生有覆心。二中
有未心上三品。乃不善中下品乃有覆心 
問。潤生愛乃當生繋。何云種潤耶 答。依
唯識述記七本意。謂當生地繋惑。爲道力
制故。不起。而有生地惑氣分相潤。是
種潤。結生相續異説頗多。不縷述
解云聖非此云何然 相宗所立。則八地已
上。定捨分段身。受變易身。又有一類智増
上者。初地已上受變易身。今遮彼説故作
斯解。然此辨甚有深旨。若其二空教。乃謂
分段身至於金剛。是界内教故。若其如來藏
教。乃謂地上受變易。是界外教故。教限已殊
故。其所談亦異。如是而相宗所立。正當
始向終之際故。今抑之令于二空教之
當分。應
若約回向通諸位也 義苑云云。折薪云
云。寂曰。薪解不允。相宗乃許有學受變易
故。勝鬘楞伽第四無上依經上佛性論第二
等。竝言無學受變易。不有學。大乘義章。
亦不有學受變易。但瑜伽論佛地論。説
初果已上皆受變易。雖然無學回心。通
地前地上。受變易身。有學回心必入地位
方受變易。由是觀之。有學受變易者。似
於直進智増菩薩。然則諸經論説義不相違
述記八末樞要下末云云
二生死 散  十二縁生   三界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問。若爾何故作是説 此叙相宗意&MT10769;。答
意可知。匡眞云云
然此寄對小乘教説 苑薪云云
二亦於佛以分大小 雜集十四云云。苑云

三第十地二乘教説 四依品云云。匡眞云

四七地已還變易身 苑云云。今此一門。
正當相宗所立。今章判爲寄對旨趣。如
已辨
五初二三一乘法故 義苑云云。復古所
釋不允。如匡眞辨
六世間二分相而説 義苑云云
七於初地證分齊説 苑云云。匡眞引
論第二。出於八過云云
八地前三退不退説 苑薪解釋云云。苑意
以爲。起信約不退超過。仁王約退位説。
薪意以謂。準涼疏意。仁王十心即指住位
經論同於不退際二乘。寂曰。按章文
。折薪得
九信&MT90041;約一乘説 義苑云云
十初在凡及三乘説 此説出於智論七十
八及成實論第七&MT10755;。演義鈔十四下云云
由有如是準此而知 結寄對門。苑云云
若依&MT10755;斷惑中説 義苑云云。寂曰。苑
釋不允。&MT10755;教之中。雖分別倶生見修
等名而分麁細。於正使習氣。亦別麁細。豈
麁細乎。匡眞所出舊説二義。亦不
允當。下下章判。至下當辨。影章十五
云云
問。若於地自在同生 義苑云云
問如説八有増減耶 慈恩家談智増悲
。如唯識述&T047368;七本明。彼於始教分齊
之。不怪矣。今則約&MT10755;教菩薩根性熟利
悲智雙行。不相離而説之。彼此不相妨

若言彼智亦如下指 苑薪云云
若依頓教室利分説 苑薪云云
若依圓教因位故也 孔目第三云。變易生
死本教興意。爲佛法漸漸深遠。將變易
。在分段後。顯&MT10755;教漸漸深遠。據理論
之。變易只是分段細相。所以知之。中陰元
立爲分段身。求生方便故立中陰。如十住
經説。中陰之身。乃至菩提涅槃。亦有中陰
但微細漸深。唯佛境界云云。匡眞詰密徒。又
有人言評斥。寂曰。兩評不當。有人所云。
今宗所立而不全同。於大道理
成立。何言三小膠習乎。孔目第二三界章中
云云
問。何故此餘準思之 義苑復古云云。寂
曰。圓教取三乘教三賢十聖。爲解行分故。
解行位中。不變易身。但準教格。不
變易之名耳。匡眞極力。稱讃圓教者善
矣。輒引普莊嚴童子善財童子。擬同今時凡
愚學解圓教。則謬之甚矣。可
第六斷惑分齊者 匡眞引義苑云云
若依小乘如餘別説 宋本寫脱一句。折薪
以爲。寫脱一段。復古云云。寂曰。折薪知
寫脱者善矣。不唯脱一句故。勞多工
耳。復古甚非。匡眞擧四所以云云。可
鑿説矣
若依三乘煩惱所知 分科可知。明始教
中。苑薪云云。寂曰。折薪所云甚非。言&MT10755;
二乘斷惑者。不許愚法二乘斷惑也。
一切。下章明&MT10755;中。有亦可之釋。按
&MT10755;教自宗。雖淳熟高勝二乘。能斷諸惑
此教二乘聖智通宏内證與菩薩同故。不
二乘斷惑耳。復古所釋亦不允當。始教
回心二乘斷惑行位。與小乘別。何言
也。次問答中。其知&MT10755;教有自教二乘
善矣。其言教深細言其不斷等者非也」
先辨二乘分別六通二 分科可知。如
眞釋
末那唯四是故唯四 明末那煩惱唯倶生
。末那所縁。唯識諸論師解釋不同
縁   識體   爲我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今章云我。云非第六引等語意。依
法師知。藉三因者。唯識六云。疑後三
見唯分別起。要由惡友或邪教力自審思
云。非第六所引等者。匡眞擧開導依辨。蓋
乃證第六所引之意耳。是不允當。今言
第六所引者。是乃明五識有分別起惑
是由同時倶起意識分別起惑所引之義。非
開導依
其第八識&T047368; 性故 匡眞引唯識云云」
此分別倶&T047368;性故 唯識論第六云云
其分別起二十八也 唯識第六論及疏廣

問。何故前切境故也 匡眞出二圖。後圖
頗有紕繆。如四教儀集註考辨
第二斷得其三人 凡位於惑伏不伏。
三類有異故。入見道位。得果不同。可知」
一若從具預流果 義苑復古云云。入
見道義。唯識論第九廣説。今以圖辨
見道   一心師  頓悟頓證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寂曰。雜集十六所説見道乃隨順理門。瑜伽
五十八・五十九・顯揚十七初・對法第九初・唯
識第九等所説。是眞實理門。今章依眞實理
。而註家竝約十六心等釋者。恐不
章旨焉。可知。瑜伽倫&T047368;十六。明眞相見道
云云。具如唯識論疏明
二若倍離得彼果也 婆沙宗説六行世道
五部合斷。若依始教。世道唯伏惑耳。不
惑。唯伏修惑。不見。修惑之中。唯
麁惑細。倶生身邊見兩解。如
眞引 問。若爾者。倍離欲全離欲之人見惑
一向不伏。修惑亦不細。何以入見道時。
越證二果三果耶 答。界地繋縛。由迷事
麁惑。如欲界地繋婬食爲主。若見惑等迷
理諸惑。雖有時分別界地等。其實則混然
分。何以故。唯是不諦理之一法故。是
故前以世道迷事麁惑者。入見道則迷
理惑品任運除滅。不超得二果三果。此
義甚深。宜細思忖
三若己離得不還果 義苑云云。不穩。如
匡眞難焉。復古云云。倶盡之語不
如瑜伽説證三果故 引瑜伽二十八證。
折薪云云
斷倶生者阿羅漢果 苑薪云云。寂曰。今
乃明具縛者入見道初果已。漸次斷
界惑後三果。折薪約經生聖辨者甚
允。經生聖者。諸惑任運斷。不彼明
斷惑進修之義門也。雜集十三云云
二頓出離云漸除也 此是大超即超中二
果之人也。苑薪云云。寂曰。折薪例涼疏所
出圓位者。引例不佳。匡眞擧賢聖章。有
二果隨超一耶不之辨云云。次有前三
耶不之辨。答釋造語不穩。應他宗
則有大大超也。摩訶止觀六之一出四類
謂本斷超小超大超大大超大大超者。超
三果
若爾何故如彼説 義苑云云。寂曰。固守
漸次之言不允。彼根劣故。不頓斷而已。
守漸次也。復古釋中間禪云云。寂曰。
大非。如匡眞咎
其末那煩次而斷也 苑薪云云。瑜倫&T047368;
七下云云。匡眞引唯識五云云。述&T047368;及斷障
義林出二義。一義則末那惑。九地各有
。細分則八十一品。而其勢力。與第六識相
應非想第九品齊等故。與彼惑一時頓斷。
一義則此惑。唯一與非要第九品同。而自類
九品云云。基師以前義正。寂曰。準
瑜伽六十三及唯識第五等。依相宗意。前解
正。若據通方。則後義頗有道理。何以故。
末那細惑内縁微細不可知轉故。不
六識惑界地條然也。應
問。何故前斷煩惱障 苑云云。匡眞引
章十七云云。夾注擧復古彈斥。寂曰。此彈
當矣
其所知障非擇滅也 義苑云云。寂曰。不
穩。折薪復古云云。匡眞評斥。寂曰。二疏無
過。匡眞妄彈。趣寂二乘入無餘位心智滅故。
其所知障亦隨斷滅。是非擇滅也。不利根
聖分滅定障。復古所揀。全無過失。匡眞自
解甚不理。始教所談。趣寂二乘入無餘
。一眞圓寂歸無爲滅。有何所依於種
也。匡眞引唯識云云。一一不
其餘一切心得解脱 義苑云云。匡眞評
斥。寂曰。義苑云智慧者。甚通漫也。雖
自乘出離智慧。而非全不智慧
故。匡眞所評亦非純美。可知。解脱障出
婆沙百五十三。瑜伽二十六云云。六十四説
十二障云云。倫&T047368;十七下云云
故當知此種子故 義苑云云。寂曰。苑
釋不允。經部應分通大乘之義。何得
即屬大乘也。今以婆沙宗名爲小乘。定
教限異部。是由異部中間有分通大
乘之義分齊&MT10769;定。然言愚法一向不
知障者。是約教限而奪之耳。其實則彼
亦談利根聲聞。斷定障解脱障。雖不染
汚無知。體是所知障也。婆沙百四十一初。出
煩惱障所知障名。今但依教門施設。名義倶
奪。言彼全不所知障也。匡眞引倶舍及
密嚴疏。叙有部計。次引義林。明大乘斷
。雖其所引非今的證。於義無
直進菩薩界分品 苑云云。復古引
云云。匡眞引唯識九云云。次擧復古
之。寂曰。此彈當矣
但於二障頓斷彼種 義苑云。資糧位中。
二障現行。加行位中伏二種隨眠。寂曰。
此釋不允。伏乃伏種子力。不現行之義。
何分二伏。伏言多於現行之。斷障義林
云。若伏斷者。折種子力。令現。名
現行。又唯識資糧位偈云。於二取隨眠猶未
能伏滅。長行云。住此資糧位中。二麁現行。
伏者。而於細者及二隨眠。止觀力微。
伏滅伏乃伏現行
滅是滅種子
次又明加行位云。此
加行位未相縛。於麁重縛亦未斷。但
能伏分別二取。違見道故。於倶生者及二
取隨眠。有漏觀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未
伏除。全未苑釋胸斷。可察。匡眞引
唯識疏云云
其倶生中大菩提故 瑜伽論四十九初・唯
識論第十云云。探玄第七。廣明留惑助道

是故攝論至金剛位 梁攝論四十七云云」
其所知障倶至佛地 匡眞問答云云。等覺
智斷妙覺智斷。舊來諍論。莊嚴云等覺智斷
開善立妙覺智斷。佛性論四地持論及大乘
義章。天台淨名玄嘉祥等。竝以等覺斷
正。其立妙覺斷者。以勝鬘經云佛菩提智
能斷。智論九十四云佛以一念相應慧。斷
一切煩惱習等之文明之。唯識十云。金
剛喩定現在前時。永斷本來一切麁重。頓得
佛果圓滿轉依。又云。有義所餘有漏及劣無
漏金剛喩定現在前時。皆已棄捨。有義金剛
彼。與無間道相違故。乃至解脱
道時。方棄捨之探玄第十四釋第十地
唯識云。此地於法雖自在。而有
。未最極。謂有倶生微細所知障。及有
任運煩惱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
如來地。由是佛地説彼麁重云云。二
智所斷交際&MT10769;知。豈容言慮而定説耶。
若就智之善巧。則兩説各有道理。但偏
取則失而已
故對法論及如來故 雜集十四云云
其末那倶佛地盡也 復古云云。匡眞評斥
云云。寂曰。今文依護法意。密嚴疏中。依
慧意。護法所立順於始教。安慧所立隣&MT10755;
故耳。然匡眞此文。唯以所知障辨者不
允。今科是乃明直進菩薩中。上既明六識
分別倶生。倶生之中。辨煩惱所知已。今正
末那。此亦應煩惱所知。分科可
問。其二障智得自在 分科可知。今文乃
第六識相應惑。義苑云云。梁論四十七云

其第七煩有間故 匡眞云云。引探玄十四
云云。導本間出安慧義。不章旨知」
其所知障別斷故 苑薪依宋本釋云云。
今依義林章意
二障   現行   漸伏        資糧位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苑薪所釋。順總説及第六相應所知障。雖
釋未詳。大旨不違。匡眞設自解。甚不
知。熟按二本。宋本應正。第六識相應所
知障。地地別斷。前地出心。乃斷後地
知障故。應思。其不別説第七識相應金剛
心斷。其旨易知。故略而不擧乎。匡眞引
障義林。文義明暢。可細披尋
問若爾何漏心等耶 前來明所知障。其第
六識相應者。地地別斷。其第七識相應者。乃
金剛。八地已上。尚有所知障。何言八地
已上唯無漏。故起此問也。苑云云不穩。匡
眞爲三段問云云。甚鑿説矣
答若約第餘義可知 苑云云。匡眞評破。
寂曰此破當矣。今文正約現行。第六識相應
所知障。七地伏盡。以八地上恒入無漏觀
故。義林云八地伏盡。可知。匡眞云豈通後
。造語不佳。又次云。若依相宗。乃至或約
今家。亦通十地故。意方起。寂曰。此釋恐非
章旨。今此章文。雖現行。地上故留者。種
體也。八地已上尚有惑種故。雖之而可
起矣。而純無漏觀相續故。無煩惱可起之
。然則今言十地者。是約起種體
耳。所以知之。探玄第十四云。八地已上純
無漏道。任運起故。三界煩惱永不現行。第七
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現起。生空智果不
彼故此文明證也始教所談八地
已上第六識相應煩惱故意現行之文。若有
文證。則可之。若無文據。則理定不成」
又此教中對法論説 唯識九云云。探玄第
十分相翻門相續門而辨之。今文即當
相翻門。可見。築押者。匡眞引楞伽玄云云。
匡眞夾注。評演義鈔。演義鈔三十四上四十六
三十四中二十二紙廣明見道。三十四中六十
八紙二眞見道。以三釋明。以大小二
正云云。匡眞評云云
又此障法彼知之 苑云云。匡眞評斥。
寂曰。苑釋雖一理。非是穩當。匡眞爲正。
孔目三云云
若依&MT10755;所知障 義苑復古云云不允。
匡眞夾注亦非。始教何處言聲聞不
那煩惱耶。今辨&MT10755;中。言聲聞不惑。
全約愚法耳。是乃由愚法二乘不
故。人空智亦未淨之意趣故。非大乘
聲聞不惑也。次下當辨 問。&MT10755;教分
齊。諸經之中往往説二乘得果。如勝鬘密嚴
涅槃等。今何不&MT10755;教自宗二乘耶 答。
問二乘。是假名聲聞。其實菩薩證
者。而非實二乘也。所以知者。法華會三
歸一聲聞得法之後。言眞是聲聞眞是阿羅
。而内證皆成菩薩道故。又涅槃經陳如
品。十仙得道證須陀洹或阿羅漢。而是菩薩
大人故。又同品云。須陀洹者。亦名菩薩。何
以故。菩薩者盡無生智故。須陀洹人。亦復求
索如是二智故。乃至須陀洹人。亦得覺。
何以故。正覺見道斷煩惱故。乃至斯陀含阿
那含阿羅漢。亦復如 如是明證。不
縷出。當知。&MT10755;教自教聲聞與菩薩道。無
隔別。是故不別辨聲聞斷惑而已
故彌勒所亦如上説 此亦與上同致。匡
眞云云
問此説何故不同也 答。有二説。初則明
始教爲二乘。又教尚未深故。以大就
煩惱金剛斷。又以小同大。説二乘能斷
煩惱分斷所知。今&MT10755;教就實説愚法二乘
究竟斷惑之異。後又亦下謂始教説
二乘斷惑。約三乘教中二乘&MT10755;教之中言
聲聞不惑。是約愚法。二義少異。可知。苑
薪復古未
其菩薩人究竟淨 孔目三云。若約熟教
地前漸伏初地頓斷。二地已去斷其習氣。探
玄十云。若約&MT10755;。初地亦捨三界分段及惑
業苦。地上唯斷彼所知障及變易報。其煩惱
障地前漸伏。初地斷盡。所知障地前亦學伏。
初地斷一分。餘在諸地。各斷一分。佛地方
又十一三十七紙亦同探玄與今少異。可

然彼地前皆此義也 義苑云云。寂曰。此
解善矣。但斷所知應伏所知而可矣。又
攝論證小者不穩。應超權也。
折薪云云。問答云云。寂曰。此辨甚不穩當
梁論既有明文。何咎全同焉。且得人空
等之辨甚非。彼經云人空者。顯菩薩雖
人空。而不二乘證故。偏言人空耳。
法空
以此菩薩正使倶盡 苑薪云云
故彌勒問此文爲證 苑薪云云。雖&MT10755;
。非見修惑。但入見道位。於一切二
。正使斷盡故。地上唯淨治習氣而已故。
見修而判之。復古云云。寂曰。此問答
允。&MT10755;教雖正使習氣而判之。而正使
之中自有見修。始教則二惑別時斷。&MT10755;教則
一時倶斷。義趣炳焉。何勞問答。匡眞批評甚
理。此全不復古所揀辨之意趣
即空即如而評之。其非可
其末那煩不言斷也 苑云云。匡眞叙安慧
護法異義云云。夾注引孔目一云。攝論教
興等云云。言人言者。乃當護法計。今章前
始教中。依護法義。今明&MT10755;中。依
慧意。以安慧所立與&MT10755;相合故耳
若言此是習氣障也 苑薪云云。匡眞引
有云。次自義云云。寂曰。匡眞大抵善矣。餘註
穩。言論釋者。猶論。論家稱地上。名
菩薩摩訶薩。是通格也
此中習氣間生習氣 孔目三明三種習
。探玄十四出十種習氣。若相宗説。則如
瑜伽倫&T047368;十三上及十八上明。匡眞引瑜伽
云云。麁重義異説頗多。瑜伽五十八五十九。
十八麁重。對法第十説二十種麁重。唯識
&T047368;三末九末倫&T047368;一下十七十九上探玄第
十等廣明。了義燈三本明麁重有五。一二障
種子。二二障習氣。三二障現行。四諸有漏種。
五一切有漏種現。又燈五上七本有
問云何地此中無也 苑薪云云
又此教中十地論説 探玄十以相翻門相
續門明。若約一念惑體。則智與惑相翻斷
義不可得。若就相續斷義可得。而非初中
。取初中後
又此教中宜可準知 苑薪云云
第二明寄有十八門 苑云云。寄對旨深應

一寄滅二亦同此説 苑薪釋寄對由

二寄皮等僧祇斷心 皮肉心者。瑜伽四十
八七十三所説七十三説。正當今義。倫&T047368;
九下云云。匡眞引攝論。論第十云云云
三以此三心斷心等 梁論第十三九紙
云。復古釋三十三阿僧祇劫善矣。苑釋不
允。隋唐攝論無此文。相宗斥爲譯家添加
匡眞評駁。寂曰。此評善矣
四以二障上及佛地 薪云云。唯識第十述
&T047368;二末五末十末廣明。寂曰。章判不
。蓋文寫誤乎
五以染心心是頼耶 匡眞云云。大乘義章
十九云云。義林第七云云。初現行次四住地
後無明
六寄於三能現法身 金光明經二云。是法
身者。惑障清淨能現應身。業障清淨能現
。智障清淨能現法身。寂曰。若以初法身
者三字衍文。則當今章判基師所
引亦同
若以
能現法身四字衍文。則順復古所引經
註家所覽經本。與章所引相違故。各加
。匡眞漫謂之誤者何耶。眞饒法苑章與
今符合。安得偏以彼爲定量焉。今擧
以備撿尋
三障淨顯三身   應身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七以迷三修令淨故 經第二文。如匡眞
。迷三無性者。唐本作迷三性。唐本應正。
或可。三性無性是所迷故。現本亦通。大乘義
章十九所出。與今義異
八寄四障金輪王報 佛性論二梁攝論二
十探玄明&MT10769;&T047368;云云。匡眞叙諸註。引演義問
明品鈔云云
又翻前四佛子也 寶性論第三云云
梁攝論十九智論七十二。明佛子五義
又此四種四義應知 義苑所釋善矣。折
薪引寶性論四輪。不章旨
第二以四無有也 佛性論二云云。演
義鈔十二云云。匡眞擧了義燈評破云云。寂
曰。四種生死。乃變易生死之縁及因果。開以
四。其實則四不相離故。一切時中不
之。淄州以此旨古。然此破偏局。雖
四不相離恒時有之。義配諸地。甚有深旨
例如戒定慧三法。雖地上菩薩恒時修學。以
戒配第二地。以定配第三地。以慧配四五
六地。此例甚多。豈可皆非乎。匡眞所
評亦甚有理。淄州無過乎。章引梁論
四十二。而因縁方便二生死。與論前後不
同。折薪復古。以爲寫誤。匡眞云云。強會。寂
曰。章引梁論而與論不合。何會之有。若非
寫誤。則定暗&T047368;之差耳。無上依經梁攝論。如
匡眞引。唯識述&T047368;八末云云
此上義廣亦成證也 折薪云云
九於十地是出世故 匡眞評斥復古。破
當矣
是故十地&MT10755;説 苑薪云云。苑意。謂
第三地末斷修惑正使故。後地唯有習氣
是爲微薄。薪以爲。除斷欲色有縛故云
。非習氣而爲微薄云云。寂曰。義苑得
旨。欲知者宜討探玄十二三十二紙之文
十又於十彼位也 仁王菩薩行品。與
今所引少異。可知。匡眞引影章。配當五住
。寂曰。所配甚非。今明地上所斷。何云
一處住地。其餘亦不相當。應言。以欲愛色
色煩惱。以有愛心煩惱。以無明
色心習也。又匡眞解釋。前後相違。可知。
解云下。義苑所配不允。如匡眞匡之。復古
云云無失。匡眞破之者謬矣
十一於此無明滅盡 苑云云善矣。薪云
二習即色心煩惱種子者非也。可
十二依三故云不見 折薪擧論解釋云云」
十三依雜返以顯之 寂曰。此乃當相宗斷
惑分齊。而今章以爲寄顯。凡&MT10755;教斷惑。不
分別倶生見修等名。入見道位。一切惑品
正使都滅。如草木之截斷根莖。地上唯除
其習氣耳。所以今奪見修別時斷之説。屬
之寄對。然相宗所説亦甚有理。何者凡夫雖
受正法樂無我。尚未破一闡提
種子。五見疑等現行。或時不起。十信三賢。
各有分齊。種子全不斷。入見道位。如
實證眞如故。迷理惑一時頓斷。經云。須陀
洹所斷惑。如四十里水。其餘煩惱。如一毛
滴水。由是觀之。始教斷惑云云。&MT10755;教斷惑
云云。其判釋則雖頗有異。其旨趣則應
一致也。不偏認今章權實對辨之一理
定量。貶瑜伽對法等所説。言是寄顯而
實斷惑
又以任運故得知也 孔目第一。唯識章所
明。同安慧義。意謂末那煩惱雖是倶生。入
見道位。正使即滅修位唯治殘習。至於八
究竟滅盡。言分別起是見道斷。倶生則修
道斷者。是寄顯語云云。今文全依彼意
知。無相論等者。即轉識論所出文。如匡眞
。今以此文。證末那煩惱麁分則見位頓滅
細習。乃至羅漢滅盡。一切煩惱亦復可然。
分別倶生見修斷之旨也。慈恩淄
州等以爲。無相論文錯。翻譯不正。復古云
云。引孔目。八忍八智已下自釋。自釋云。斷
煩惱得者非矣。如匡眞辨。義苑云云。寂曰。
但是分別正使者非也。如匡眞評
十四於分心二乘説 此説未詳。本據匡
眞。引唯識第九。述&T047368;九末云云
十五説於故作是説 是説粗與相宗所
相同。今屬之寄對。此以實教意奪耳
十六又以故作是説 折薪云云。寂曰。不
穩。指事引三種隨眠云云。寂曰。三種隨眠
者。深密瑜伽所説。然三種隨眠斷位云云。如
唯識義林明。彼與今判少異。可知。佛地論
第二説。亦不全同。如匡眞引
十七爲顯約始教説 深密瑜伽攝大乘十
地唯識等所説。相宗實義。今約實教奪爲
寄顯耳。折薪於二愚。分根本後得。全無
典據。義苑云云。不允。孔目煩惱行使行稠林
章如匡眞引。探玄第十三十紙云云
以上諸門準思可見 復古引孔目三
云。寂曰。章文旨深可察。天台云。諸聖上位。
凡所測。豈可妄説。粗知大意。爲
人増上慢心。又爲經文物悕向。不
偏執諍競是非此言至矣。十地甚深非
凡所圖。寄斷惑等善巧施設。使人發起淨

若依頓教以此準之 苑云云。此教達
切法如故。不惑之可斷故。煩惱本來不
生故應
若依圓教是此義也 苑薪云云。匡眞以
性惡法門解釋云云。寂曰。性惡法門。與
宗意全不相符。如上已辨。謹按華嚴般若
法華涅槃等方等深經所説。一切衆生如來
藏心。本來清淨寂靜照了。但由無明倒想
體成殼。爲無量煩惱藏之所隱覆。自繩自
縛。受生死苦。如來憫此迷倒。開説一乘三
乘小乘乃至無量乘。欲使無量衆生除惑業
。開發證得本性如來藏心而已。然三道
中惑是本也。業苦是末也。惑本若斷。則餘二
隨盡。當知。煩惱斷伏。則無量過患皆悉消
除。無量勝徳由是生成。是故聞煩惱過
。一念生厭背之心。尚應無量功徳。何
況於滅之乎。近代教家。間有解圓
。將既透脱無明煩惱之妄窠。安住于
大寂滅海。顯現無謀神用。八地已上乃至佛
果大解脱之境界。來濫擬於凡愚之事。使
任運起層慢。陷煩惱無過之見阬焉。匡眞
其主魁&MT02777;
又此斷惑廣如經説 苑薪云云。薪引演義
鈔三十四中。今云。本來下者自釋也。匡眞評
斥云云。寂曰。演義鈔三十四中六十六紙已下
廣明斷惑。其所釋。與至相賢首所説稍有
異。而推其所歸宿。無復大違。予竊謂清
涼之異於二祖者。猶如銀換金乎。匡眞
之似於二祖者。恰若迦羅迦之似鎭頭迦
乎。學者勿
又前三乘斷惑門竟 義苑云云。意謂。又
前等九字。牒三乘經教。若一障下。以縁起即
性起。會歸圓意。若隨下釋成還不自教
施設。折薪意謂。三乘教中若有一斷一切斷
等義門。即攝入圓教之意趣耳。復古亦同
薪意。寂曰。兩義各有道理。以予言之。義苑
優。上來三乘斷惑。隨機施設。如空中鳥
。以普眼之。則一切煩惱。唯是蓋如來
藏性之一覆障也。障已一則斷亦無二。是故
一切三乘所斷。即不圓教一惑一斷。雖
一惑一斷。不三乘別障別斷也。然三乘
斷惑。乃隨情智法門。是三賢乃至第七地所
實踐之差別門一乘斷惑。即唯智法門。是八
地已上證入之圓融門。圓融斷惑。豈容輒解
輒説
第七二乘迴心者有六種説 二乘迴心。如
孔目四要問答下探玄第一玄談五大乘義章
十七末等明。匡眞引孔目云云。普敬認惡
者。信行禪師三階集録之邪説也。至相大師
解行超邁匪眞也人。其所製述旨趣玄深寂
深信嚮焉。但於其提擧普敬認惡法門。頗
疑怪。所謂千慮之一失乎。匡眞耳引
何也。豈可歎息
一或一切小乘中説 苑云云。匡眞擧
。寂曰。此釋應於前 問。聲聞煗頂已
前尚有轉根。何言皆無迴心耶 答。今且
性定者而判之耳
或一切皆&MT10755;説 此明經論説
三因故一切成佛。三因者何。謂佛性内熏。佛
力不捨。無明未盡。佛性内熏。如起信論四
熏習等廣明。佛力不捨者。如此經出現品及
正法華等説。無明未盡者。斯三種餘中之隨
一也。三種餘者。如無上依經佛性論等説
問如瑜伽心也 問中擧瑜伽五十
一顯揚十七云云。答中有二。初明始教門
二因故。説趣寂二乘不復起也。後明&MT10755;
教門由三因故。説一切皆當作佛也。初中
二因者。謂説頼耶麁相而未眞如隨縁
及與爲小乘。而影似小乘而説也。如
苑辨。匡眞評斥之。自義以爲三因。寂曰。匡
眞非也。其所言第三因者。今所立宗法。何
之因也。復古依孔目一云云。匡眞引
目一云云。評斥復古。寂曰。此評當矣。次引
瑜伽第八十倫&T047368;二十一下云云。&MT10755;教中義
苑云云。三因者。一謂根本無明動如來藏
縁故。二謂二乘於彼二斷證故。所得涅
槃未究竟故。三謂由上四因故。四因者如
上一切皆迴心句中説。言二法者。指根本
無明與如來藏。匡眞云無明與梨耶識
非也
問如生心但總相説 問中匡眞引孔目
云云。答中初總相説後別相説。今乃初也。
楞伽云者。宋譯第二&MT10755;。唐譯第三所説云云。
此以劫不覺言通漫。謂之總相。起信疏中爲
於十千劫。置諸第六位。應知。匡眞夾注
相宗説云云。瑜伽倫&T047368;十二上云云。匡眞
楞伽&MT10755;教意云云。總相説者。義苑云。
諸果之別時也。復古云云。寂曰。二疏
義通。但復古指四果支佛。名五乘者。語應
濫。匡眞彈二家。而自義未二疏之意
蓋斯不二疏之意故爾
若差別説耨菩提心 此下差別説影章云
云。意謂此五人出無餘界已。經八萬等。勝
於極凡。不十信最利。所到乃性地菩薩種
性已上云云。相宗以不定言不定性義
&MT10755;教意。以不定言。爲法無定性之義。如
眞叙。妙句四之一云云。如匡眞引
解云此明耨菩提心 義苑云云。此釋非
理。如匡眞匡之。復古以滅定八解脱中
滅定者謬矣。匡眞引影章云云。次引玄賛
古師説云云。此遮人謂須陀洹等得果
已後逕八萬等。而顯五人皆得無學。入
餘已經八萬等。次匡眞設問。引折薪云云。
寂曰。折薪以入滅定。爲通途滅盡定者甚
非也。如匡眞引法華論下。及寶法師一乘佛
性權實論而辨焉。次施問答。釋預流必經
八萬劫不之義云云。寂曰。柏庭所云甚善

又有義前得多別也 苑古云云。復古闡提
之言不穩。匡眞以有義。同於影章。寂曰。此
釋不允。影章十二及十七下云云。其意謂出
無餘。已逕八萬等。住無餘。不可計數劫。今
有義則從凡得小果。乃至回向菩提。入
心住。已來總爲八萬等。此與影章延促大
殊。何得相同
上來明遲&MT10755;説 匡眞引起信疏。明
&MT10755;教意。次引妙句四之一云云。夾注引
&T047368;二十一下。出相宗意。然相宗會此經
二義。一謂諸佛化作聲聞。數數涅槃。出
涅槃界。回心向大。以引不定性聲聞。二謂不
定性聲聞。受變易身。逕八萬等。以
無餘。又法華云餘國。乃受變易身。往
餘國。而非是生也。次引法華論。説四種聲
聞授&T047368;之文。瑜伽第八十。出四種聲聞。名數
相同。其義頗別。可知。法華玄賛五。會釋法
華論四種聲聞云云。淄州會云。決定聲聞定
作佛。不輕&T047368;&T040879;。經文奄含理佛性行佛
。決定聲聞雖行佛性。有理佛性故。云
汝等作佛。論云根未熟者。若約増上慢聲
。則是未成熟也。若約決定性。則未乃不也
云云。寂曰。相宗學者。會法華勝鬘涅槃等之
諸文。往往作鹿爲馬之辨。令已宗
于今也。如性宗諸師彈斥之。不
于斯
三一切二二乘説 瑜伽八十五紙云云。
匡眞破復古。此破當矣。二論旨殊。何引
證。匡眞云云
四或非迴約頓教説 折薪云云。匡眞云
云。未
五或合具攝方便説 復古云云。孔目云云」
六或倶絶乘別教説 匡眞約分該辨者
疎矣。今則應相即相是而解之。以普眼
照。則一外無三故。無迴也。三即一故。皆
已會竟。更不復迴
問如一乘義如別説 孔目四云云。匡眞
問答。釋法華不之義云云。寂曰。今此
章旨。辨別三乘教中迴心。一乘教中所説迴
心之異。三乘教中回心者。&MT10755;教等所説是也。
二乘。仍順一相孤門。一乘攝方便中
迴心。如入法界品所説迴心。其相高勝。順
無盡教。雖法華所説同教一乘。智融法界
迴心二乘不甚高尚。未十眼十耳等。故
猶順&MT10755;。是今宗以無盡教圓之教
格耳。非情謂判甲乙也。宜細讀

第八佛果相好差別 第八章分科可
前中若小修得故也 義苑復古云云
若三乘始倶常住等 苑薪云云。要問答上
八紙大旨同矣。莊嚴論三云云。匡眞引演義
云云。評量。寂曰。演義此釋頗異常途。義似
穩應
法身    常  凝然常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若依&MT10755;乃至廣説 此明&MT10755;中有二。
初別明後總説。今乃初也。折薪云云。此釋不
允。苑古云云。梁攝論云者。復四十六所出。
智論者出於第三十七。又攝論者第十七云
云。是故下章釋。復古云云。寂曰。此釋約
明者最佳矣。匡眞約三佛釋之理雖
。復古能順章文。可謂正釋也。起信中者。
&T047368;中末初廣説。智淨相乃法身也。不思議
業相。是報化二身也。今引論意。正顯報化
大用即法身全不相離
總説者由義應知 苑薪云云。義苑釋
或非四句允。折薪爲正。如匡眞辨
問若爾如之可見 此問諸註異解。苑
以爲。此問由或非四句而起。薪擧非一非
。爲問所由。復古意。謂於上鎔融無礙。而
此問。匡眞於別明總説釋。寂曰。復古
正。餘竝不允。答中初由始教門。辨非一
。苑薪復古並有道理。匡眞不允。後由&MT10755;
教門。辨非一異。義苑復古云云。雖純美
義趣粗通
若依頓教是準之 苑云云。孔目云云」
若依圓教無礙思之 三科可知。苑云云。
孔目第四云云。匡眞引要問答上云云。寂
曰。此文應于下約體而引之。約徳中。要
問答上孔目二六紙探玄十五如匡眞引。上二
四義者。指上約用約體二門。各有常無常
等四句。宋本作二四句特善矣。匡眞云
生本有二種四句者者不允。又引探玄十
。夾注云。寄&MT10755;者全臆斷也。約體中。匡
眞引探玄十孔目二要問答上云云
二明相好是實法也 分科可知。婆沙百
七十六。廣明相好。孔目云云
其三乘中引小説也 孔目四・要問答上・
瑜伽四十九・倫&T047368;十二下・涅槃經二十九・演
義第四及七十五云云。法華玄賛五引般若
云云
或約報身&MT10755;教等説 匡眞引觀無量壽
夾注云云。寂曰。不允。孔目四往生章。探
玄三云云
問何故智因也 匡眞引苑薪云云
問何故攝&MT10755;説 梁攝論四十六十紙
已下明三身。四十七五紙三十二相八十
小相等皆法身功徳云云。苑薪云云。匡眞引
演義鈔七二十六紙云云。演義七二十四紙已下
收法身。略辨十種。明法身土。今言三十
二相等法身。當彼第八門。復古云云。孔目四
云云
若依一乘相海品説 苑薪復古云云。匡眞
孔目四・探玄十五云云。探玄次上文云。
此三十二相。小乘倶以色形體。若初教
大乘。依瑜伽。於二十二根中。四根爲體。乃
至若依&MT10755;。依對法論。以定慧體。又攝
相歸本。唯是淨識爲體。又會縁歸實。唯是
眞如爲性。若圓教中相海。以無盡法界
次引觀佛三昧經。擧三種相云云。寂
曰。欲十蓮華藏微塵數相好者。先須
讀此探玄文。知眞如大白法界。而後有
圓佛。非是遍計名數之境
又觀佛三已廣分別 觀佛三昧經第九云
云。探玄十五演義四十八云云。匡眞叙台教
云云。評量。寂曰。佛三身者。最甚深祕密境
界。尚非二乘菩薩之所測。況於凡愚乎。然
近代學者。多以遍計妄情。計挍佛三身。其
言則似高。其旨則流俗。今應聖教量。假
途於台門諍其一端焉。台山外諸師以
謂。若就諦判焉則假諦。是有相空中乃無相。
若就佛判焉。法身自報是無相。他報及應化
身。是有相。此是於性相分別而判之。若據
相即門之。則倶有相倶無相。互不相妨
云云。四明盛談三諦有相法身寂光有相等
之義。自爾已降。法戰競鉾。情執分河。然四
明門下三支隆起兒孫如葦。推尚法智。爲
山家中興大宗師。以慈光奉先孤山等。名爲
山外。至於貶斥稱之邪計。如義例隨釋山
家緒餘集讀教&T047368;台宗二百題等載。寂曰。法
及自報身土。唯佛與佛自證智境。豈容
有無一異等名數而計挍耶。涅槃經頻説
色界色非色非凡愚之所知。無色界既爾。何
況界外變易身乎。何況於法及自報之境界
乎。然説之爲無相者。是遮遍計妄執之妄
故。有於機。可悉檀之善巧攝化
也。故聖教中。概以無爲無相法身等。今
且出台祖明文三五。妙樂九之一云。常寂光
土端醜斯亡。文句九之二云。法身無形亦無
起滅云云。止觀補行二之一。引般若論云。
非莊嚴莊嚴常寂光土清淨法身。無所莊嚴
能莊嚴。爲衆生故。而取三土。忘所觀
故。無形無相。法體云形。外表爲相云云。淨
名疏云。寂光無相故三皆泯。又云。以寂光中
色質永寂。又玄文七云。寂光理通如鏡如
器。諸土別異。如像如飯。業力所隔機感不
如此諸文。皆以無形無相。顯眞身眞
土。全非遍計情識之境。是悉檀之善巧攝化
耳。其實義。則四句永喪。百非洞遣。豈容
有相無相而定執乎 問。説是法住法位
。或説法性五陰。或説常住五陰。非是法
性法身有色相耶 答。不然。是法常法位
等之文。乃顯相即非相非非相。色心即非
色心非色心之妙理。法住法位。豈容
夫遍計之有相耶。法性常住五陰亦非是遍
計所取之陰。例如文句九之一。言壽者受
也。眞如不諸法故爲受。又境智相應故
受。乃至法如來以如理命。報如來以
智慧命。應如來同縁理爲命等。雖
。非是凡夫二乘菩薩意言分別所及之五
。豈容彼文來。以證寂光法身。有凡愚
所知之色等竊謂。山外諸師知見。雖
於台谿之淵奧。乏於高妙自在之旨。對
照諸本經及法華論。則是圓教始門之譚。不
之邪僻也。例如清涼見處。雖
藏兩祖合。而覓諸本經論及帝心
則亦非於雜華之宗範矣。山家所提唱
高妙奇特。而考諸經論及台衡所説
則頗有符順矣。安得遍是爲台衡正
乎。縱使四明具一知見。所説免過。而其
説轉爲僻邪之囮。使所學者似雨衆三徳之
乎。艸堂内省墮負乎。以其有相。爲一時
救弊之説。讀教及匡眞等。謂之實義。呵
艸堂。以予思之。其謂之實義者。甚&MT10769;
。其謂之救弊之説者。亦不理。如上異
義。不縷出。提其一端。辨其大旨而已。
孔目云。三十二相。通凡夫小乘三乘一乘。但
深淺異。凡夫有人。小乘無人。初教即空。&MT10755;
教即如。一乘無盡。具因陀羅及微細等。依
別教其相如十蓮華藏莊嚴世界海塵數等
。又次章云。八十種好人中不具。諸天分有
小乘實具。初教即空&MT10755;教即如。一乘無量具
因陀羅微細等。寂曰。今此二文理趣明白。台
華異義不此述。匡眞取台家有相之説
會諸今宗藏塵相好。將使十身盧遮那之
相好。全同凡夫遍計所知之有相焉。其可
之由水中月。不却掌中珠乎。
十蓮華藏微塵數相好者。普賢等大菩薩智
所照之境界。脱出我法之妄窠者。有相應
。非過乎無我人即空即如者之所
得而知焉。妙玄第八云。實相之相無相不相
不相無相。名爲實相。此從不可破壞眞實
名。又此實相。諸佛得法故稱妙有。妙有
見。諸佛能見故稱眞善妙色。實相
二邊之有故。名畢竟空。空理湛然。非
異故名如如。實相寂滅故名涅槃。覺了
不改故名虚空佛性。多含受故名如來
。寂照靈智故名中實理心。不於有。亦
無故名中道。最上無過故名第一義
此明文也。宜細披讀。近代學佛之徒。往
往以普賢眼唯智境界。混同於愚夫所行遍
計所起我法。令最極祕妙法門。彷彿乎數勝
所計。吁時弊極矣。孰得之哉
解云此中餘義可知 結上。匡眞引探玄
十五云云
第九攝化境分齊也 第九章中。初明
。匡眞引倶舍云云。今且依有部判之。智
論四云云
若三乘中今此不説 此明三乘。始教所
判。如法苑章明&MT10755;教所判。如大乘義章明
此中但明攝化分齊故。法及自報佛自境界。
置而不論可
其釋迦佛始教以説 此明始教。匡眞今
解已下造語甚拙。旨趣亦昧。若夫始教所談。
則法性身土無爲無相四句永喪。百非洞遣。
自受用身土。雖色等。亦叵思議。周遍法
。無方所。他受用身土。攝化十地。初地
所感。在於百千界頂。二地乃至十地所感。漸
次倍増。四善根所感。在於大千界頂。是勝應
身也。凡夫二乘所感。乃劣應身。一三千大千
界中。有萬億佛云云。匡眞引梵網疏五説
云云。孔目第四。廣明梵網經分齊云云。此
是今宗判教之洪格耳。梵網經説。諸宗異義。
別録辨。謹按梵網心地戒品。以第二地
戒波羅蜜圓&MT90041;。爲教理原。乃爲閻浮提凡夫
癡闇之人。誦出一戒光明。是即化十信三
之義故。化意奄含始&MT10755;二教。今家以
之者。由於是耳。雖然經意多含。況此
經諸品未渡。寧可今宗所判之定
乎。要問答上四紙蓮華所有佛爲報。摩
醯首羅天及閻浮提爲化云云
何以故爲二順彼説 探玄三云。若約
。十佛化境蓮華藏莊嚴世界海有三種。一
蓮華臺藏世界。雖法界。對地上菩薩機
現有増減。寄在色頂。唯説一界。二即此遍
法界之華藏。一一皆遍法界。三樹形等雜類
世界。一一皆遍蓮華藏。竝似彼界。悉遍
。各有十。無盡無盡。此三中初約同教一
。後二約別教一乘寂曰。三中初即梵
網等所説。是三乘始教所判。報佛攝化分齊。
而智融法界。則是同教一乘
或有説釋亦非實報 涅槃經二十四云云。
匡眞引探玄三云云。玄籤第七。判横竪四
。即以無勝同居淨土。與今有異。可

或説化境廣於前故 匡眞引智論第七第
八第五十及梵網疏云云。義苑復古解釋云

又唯約須非一乘也 探玄三云云。旨歸云
云。如匡眞引。此旨歸文。最爲要旨。宜細思

或説釋迦非別教也 法華壽量品云云。義
苑復古通釋云云
或有説此同教攝也 佛地經論云云。義苑
復古云云。探玄第二云云。二十一種功徳。如
梁攝論四十六。唐世親論三十五。無性論第
五。佛地第二初説
或有説此離念故 探玄第二云云。薪古云

若別教一顯無盡 探玄第二云云。苑釋不

然彼十佛二會初説 探玄第三云云。薪云

二世界海佛等境界 探玄第三。孔目第
一。如匡眞引。如次三位。如上已辨
二於三千輪王境界 探玄第三云云。經五
十七初云云。如匡眞引。探玄二十云云
三無量雜互不相礙 探玄第三云云
此上三位別不同也 匡眞引探玄第三
六十四紙云云。又云者同卷四十二紙之文。苑薪
復云云。寂曰。孔目第四要問答上云。蓮華藏
世界所有爲報。自在天宮及閻浮釋迦爲化。
此旨甚深蓮華藏莊嚴世界海。乃盧舍那及
普賢願行建立。因之與果。二而不二。不可思
議。唯是一眞法界性起因果。酬因之實報。其
自在天宮及閻浮提成佛者。唯是衆生業
行所感。猶如幻作。麁細雖殊。歸之於化焉。
他爲實報者。奪而爲化。是今宗不共一乘
之乘格也。當知。蓮華藏莊嚴世界海中所有
佛身。及同生異生衆。竝是毘盧遮那如來三
昧智身。融三世間不可思議。如入法界品中
摩耶夫人瞿夷夫人。其業所感摩耶瞿夷。
已過去。其蓮華藏莊嚴世界海中摩耶瞿
夷。古今儼在。欲蓮華藏世界海中摩耶瞿
夷善財等諸聖衆。應須務破我法二執。入
因陀羅微細法智。不則智如身子。辨似&MT90041;
。無相應分而已。匡眞絶筆述懷云云。寂
曰。鈔主一片。護法之赤心。宛見筆端。其志
賞。惜哉見處不正。胸臆自斷。違背祖説
深慨二祖之正道爲蘖説之所懷敗。弗
已而數加辨駁耳。寄語來賢。匡眞邪正。
辨。匡眞好心。不
第十佛身開合圓教説 第十章五教分齊
分科可知。佛身義甚深&MT10769;解。如法苑義林
章大乘義章等廣辨。今宗所判。如孔目要問
答探玄第三等明。所以略而不
華嚴五教章衍祕鈔第五&MT10755;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689 690 691 692 693 694 695 696 697 698 699 700 701 702 703 704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