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華嚴五教章衍祕鈔/附、華嚴五教章科 (No. 2345_ 普寂撰 ) in Vol. 73

[First] [Prev] 658 659 660 661 662 663 664 665 666 667 668 669 670 671 672 673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華嚴五教章衍祕鈔第三

  東都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分教開宗第四 第四分教開宗。匡眞云。今
家立五教者有何憑據。答。指事有云。且
教證。只由法義別類建立。或曰。
泛依深密三時楞伽漸頓法華四車。總爲
。有人云。專依起信。乃至。今詳曩祖源
意雖通依衆典以立教名。指的教義
此經故。孔目章云云。祖意明明昭如
日星。奈何昏此爲所據。又豈可專唯依
起信而所建立。寂曰。此依苑薪意。此辨
甚善矣。指事三義大失祖意。杜順大士。初
入於華嚴法界。領知華嚴本教有五義
。製五教止觀。示入理門。雲華承此製
目章。剖判五教釋華嚴。是亦由此經具
五教理。今師瀉瓶於雲華道。製述此章。題
華嚴五教。三祖相承全無異轍。何言
典據耶。然匡眞言五教義出於華嚴
善矣。惜乎未華嚴有五教義之實義故。
正判教大致謬釋。所謂實義者何謂。孔
目章第三云。今此十地者。攝佛因位一乘三
乘聲聞人天等。竝在其中。爲五乘人所觀
普賢證位佛果攝用無礙自在。一切皆盡。何
以故。十地之法攝衆生中最初門故。地法甚
&MT10769;了別。略以五乘分別分齊。言五乘者。
人天等爲一。謂人天乘。聲聞縁覺共爲一。謂
小乘漸教所爲一。謂漸悟乘寂曰。此中
回心教
直進教及
&MT10755;
頓教所爲爲一。謂頓悟乘一乘爲一。
謂究竟乘乃至廣説。結釋云。又依六相總別
。即是一乘。隨相別布義。即是三乘。此約
教分説。其實十地之法。盡其三世已通
。此據證説今章下卷云。由此甚深縁
起一心具五義門。是故聖者。以一門
衆生。一攝義從名門。如小乘説。二攝理從事
門。如始教説。三理事無礙門。如&MT10755;教説。四
事盡理顯門。如頓教説。五性海具徳門。如
圓教説。是則不本而常末。不末而恒
本故。五義相融。唯一心轉也寂曰。妙哉。三
祖教眼。照了華嚴大教即一心十地含攝因
果五乘。建立同別一乘五教。宣演如來祕
。祕藏乃如來藏心。此心即十地十波羅蜜。
空不空無二。猶如淨明鏡能現萬像。但由
衆生無明倒想。生能所取。起二重障。自體
成殼殼有麁細。謂分段變易。諸佛如來出
此二殼。亦能令一切衆生破二陰殼。顯成
三徳十地。初開人空智明。令煩惱
段殼。是名小乘。法空智明照破二障麁分
成就菩薩三賢道。是名始教。二空智&MT90041;
則二障麁分頓盡。如來藏心出現。是名十地
然從初地七地。猶有煩惱習氣及智障
細分。地光未明了無礙。於此分齊
&MT10755;。第七地無相行究竟。將八地。煩惱
心行。永不現前位。入大白法界。心猶如
。如大夢覺。相想倶絶言語道斷。由此分
立頓教。過是已後心性圓現。入佛境
。圓融無礙色心自在。據此分齊立圓
。佛眼所照。則十方三世身心世界。入
那際。如如平等能乘所乘及乘者。所調伏及
調伏方便界。因之與果不可思議。奇哉。一心
十地即是大方廣佛華嚴。普機所禀。是名
。亦名別教一乘。別機禀此。即名小始&MT10755;
。亦名小乘三乘一乘。此諸乘等。以普賢
照則全是華嚴一乘。是名同教一乘。是故
同別一乘雖義門別。其體唯一。如來藏心法
曼荼羅也
中有宗乃有十 分科可知。義苑
云。法者教法云云。復古云能詮教法。集成粗
同。折薪立二義。一通能所詮。謂教理行果
四皆名法。二唯所詮。此亦有二義。若望
詮之教。法亦是義。若望展轉解釋之義。總擧
法。別説爲義云云。寂曰。折薪應正。何者
章下結文云此約理以分教耳。探玄一擧
已。云義分非事時。是皆云所詮
然有所詮則必有能詮。有能詮則必有
所詮故。折薪初義最善。可知。匡眞擧會玄
&T047368;釋清涼改易云云。評破。寂曰。清涼改
易。雖是出於護法好心。且偶有陽乖陰合
。十凡七八。由會二祖宗致。作斯改
而已。以予思之。非實扶古徳之説。圭
山長水晋水蒼山。偏崇清涼。却背於三祖之
正宗。匡眞主發憤非所以。所憾匡眞只
清涼已後不於古祖。而於自之違
三祖。畢生而不覺悟也。三祖相承之正鵠
射焉。學者可
初門者聖教五圓教 初標列五教。初小乘
中。匡眞擧義苑破之。次自解云云。寂曰。纂
解釋愚法不愚法。二解如上已述。義苑所
云當彼初解。匡眞自解當彼後解。而義苑
辨。爲今家正義。今家所判。與婆沙百四
十三百七十一等愚法不愚法之辨而異
。以婆沙等聲聞不法空。總爲愚法。大
乘聲聞知法空故。不囘心趣寂。皆名
愚法。探玄第一其旨分明。匡眞以非攻是。
最所應也。匡眞又引玄談五云依六識
三毒等之文&MT10769;之。寂曰。此。&MT10769;穩。六識
是所熏。三毒是能熏。三毒染心則染法縁
起。三毒除滅則淨法縁起。爲染爲淨。全由
三毒有無。故言六識三毒爲染淨本。是文
法之巧略也。又何&MT10769;焉。其圭山長水等。以
所熏有部義者固非也。二明大乘始教
中。匡眞引會玄&T047368;云云。&MT10755;頓已上得一乘
之辨。如上已明。清涼於始教中始與
分云云。寂曰。此判恐不順於三祖之意。何者
帝心大士五教止觀。正以空理始教義
至相章疏皆亦如是。今師亦以空理有餘
始教。十宗之中。名以諸法皆空三祖同
轍。那存異義。如瑜伽唯識。雖唯識三性
。猶立三乘五性。未了如來藏一性平
等眞理故。攝之二空教同名始教。若以
&MT10755;判。應孔目等。以分教目正分
者。應允雅也。三明&MT10755;中。探言云
云。如匡眞引。匡眞出圖。頗有差謬。言詮辨
體門中。有大小別圖。唯出大乘四穩。以
縁起唯心門。配於小乘。甚不理。彼由
玄明唯心門四句中。有唯本無影是小
乘義此謬耳。不領唯本無影是小乘。不
於唯心門之義者何耶。又別教中。分
別分該以配五門。全無道理。以同別
之非。如上已明。四明頓教中。探玄云云。如
匡眞引。玄談云。即心本是佛體妄起故。爲
一念妄心不生。何爲不佛。達摩碑
云。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心無也。刹那登
正覺。下經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
空即是佛。不思量。刊定&MT10769;云。上所
經當知。此竝亡詮顯理。復何將此立爲
云云。清涼會云。頓顯此理故名頓教。鈔
云。所詮是理。今頓説理。豈非能詮。夫能詮
教。皆從所詮以立云云。廣破。寂曰。清涼反
破其旨炳焉。玄談云。天台所以不立者。以
四教中皆有一絶言故。寂曰。此辨不允。天
台之所以不之者。台教是同教門。其圓
教中攝華嚴所立&MT10755;故。不別立頓而已。
豈是四教中之一絶言耶。刊定又云。此五大
都影響天台。唯加頓教全別爾。寂曰。戻
哉苑也。寂以其相似而覺其妙。苑以其相
將謂效他。天台賢首之判教。全據悟心
意度。心性無二。教何不似。雖似不同。
異而相順。是判教之妙也。惟二家判教。乃窮
理盡性之明判。閻浮一化之偉寶。比肩於宇
宙之間者爾。非毀此者乃教中之姦人也。
知。玄談又云。頓教即順禪宗云云。匡眞
云。禪宗既爲教網。達磨西來。倘爲頓教
者。早被頓網羅了活底。祖意更何在。直饒
頓詮而能頓悟三級化龍去。癡人戽野塘。誰
是爲然云云。寂曰。雖禪宗意而評。頗有
道理。少林痛慨教生弊。以教顯教實
。豈亦以教判之耶。普安禪師印肅閲
。一曰大悟遍體汗流。喜曰。我今親契華嚴
境界。又杭州永明寺道潜禪師。謁臨川淨慧
禪師。一見異之。一日慧問曰。子於參請外
什麽經師云。華嚴經。慧云。總別同異成
壞是何門攝屬。師曰。文在十地品中。據
則世出世間一切法皆具六相。慧曰。空還
六相也無。師𢢺然無對。慧曰。子却問
師乃問曰。空還具六相也無。慧曰。空師於
是開悟踊躍禮謝。慧曰。子作麽生會。師曰。
空異日因四衆士女入院。淨慧問師云。律
中道。隔壁聞釵釧聲。即破戒見覩金銀合
雜朱紫駢闐。是破戒不破戒。師曰。好箇入
路。慧曰。子向後有五百毳徒。而爲王候
重在者。箇道理豈可五教而判之耶
是有五教攝不得者而不之也。非
禪勝於教不之。但彼乃教外不立
字家。不教而判之宗致也。不
而判之。則却爲杜撰第五圓教可知。匡眞
圖。第一圖全鈔主胸斷。何言至相賢首正
耶。以頓配頓。以&MT10755;別教道。圓分
等皆不理。第二刊定演義之圖。以&MT10755;
別。亦非允當。第三圭山圖其非可知。第
四出筆削&T047368;。此判甚近正理。今更試作
二圖以備 硏磨焉。而二家判教大旨雖
。華嚴則從本起末門。天台則攝末歸本門。
義門施設不異。唯取大途以辨條理
耳非強板合
今宗五教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初一即愚此名也 此明初後二教。義
苑云云。如匡眞引。演義云以天台立名
&MT10769;故。改名小乘。寂曰。此辨不允。所謂
&MT10769;三藏名。刊定之妄&MT10769;也。賢首未曾謂
三藏名有&MT10769;也。天台賢首之立名不同者。
乃由同別教門施設有異也。會玄以六度
菩薩屬小教者善矣。其引圓覺鈔
度菩薩始教中者。甚失祖意。匡眞所
辨最善矣。善伏太子者。晋經所説。如匡眞
。唐經七十三云云。折薪云。問。初一愚法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後一即別教中間是三乘教。獨不指配同教
何耶。答云云。寂曰。此答似一理其實
當。匡眞至此自解皆崩。雖内覺其墮負
肯樹降籏。泰然引孔目而作會釋。英
雄欺人而已
中間三者上所引説 此下明中間三教
三義開合。今初總爲一。義苑折薪如匡眞
。匡眞夾註。以&MT10755;教始終倶同穩者
何之謂乎。言&MT10755;教始終倶同者。此章乘教開
合之判也。匡眞次下亦引之。今云不
何也。寂謂。苑薪最善。復古匡眞所&MT10769;
非也。又匡眞云。法華既是遮三之一。豈只泯
二之教乎。寂曰。依探玄意。深破二即破三。
然則法華遮三與泯二破異。理歸一致。今
何咎焉。匡眞第四。云法華者爲一乘之泯
。者怪哉
二或分爲二所謂漸頓 此分爲二。折薪云
云。如匡眞引。寂曰。折薪以二義漸頓。始
乃今章所判。後乃依圭山意。後義不穩。今
中間三教漸頓。何以三時五時而明
之。況圭山判教。叵以爲範者乎。匡眞破云。
法華涅槃漸教者。古今無此盲
等者。此破非也。天台以法華漸圓。三
文如上已出。其餘諸師。以法華涅槃
者甚多。何云宗密一人
以始&MT10755;此之謂也。此明漸教。如匡眞引
苑薪而辨也。楞伽第一説四頓四漸云云」
頓教者言依此立名 此明頓教。如匡眞
諸疏而釋也。寶積經論者第一卷之文。
寶積經中間説頓教。啇主天子品所説分明

三或開爲三二是也 此分爲三中。今初
正明漸爲二。深密第三時爲始爲&MT10755;
辨。異解紛紜。折薪以爲。唯明三性二乘
不作佛等。是始教義。若明三性三無性中道
等。是當&MT10755;。復古意。謂深密第三時。攝
華涅槃等。開爲四時五時。合即爲三故。第
三時中收經甚寛。且深密亦説眞如妙有。奘
師宗不變湛然而已。今約通義略分義耳。
匡眞破二家自解云云。寂曰。三家所言雖
似各有一理。恐非的當。相宗宗義。非
於奘師。是護法戒賢之所宗承也。然如
瑜伽等教義&MT10769;定。何者安慧&MT10769;陀等竝宗
。而其所與護法而同。往往有
家所判&MT10755;。攝論中邊等之舊翻。頗異
。又妙玄及大乘義章所引唯識論文。亦大
於新論。糅論一起之後。十師各論舊翻之
論泯絶不傳。由是觀之。慈尊及無著世親
所造論之梵本。應説始&MT10755;二門。非必如
奘師所承之相宗。賢首大現深訝於此之意。
往往見于毫端。以深密第三時。或爲始教
或爲&MT10755;者。蓋由於斯耳。應
是義乃至廣説 此明空不空義當
&MT10755;。如匡眞引諸註及孔目而辨
解云此則名爲&MT10755;教 解釋上義。二空教
唯遮遍計妄執而已。未如來藏不空之
實義故。稱爲有餘有上。亦名始教&MT10755;教可
知。會解匡眞。猶未理耳
又如起信二眞如也 此引起信漸頓
三。折薪引注疏今章云云。匡眞破
之。其意謂應眞如理立三教。何以
之云云。寂曰。匡眞所彈甚善矣。凡一
切教法。即勝流眞如淨法界爲體故。聖教中
眞如教體。雖生滅門中有教法。即生
滅門中眞如也。何云生滅門教也。圭
山學識未佳境。往往以非改是。不亦謬
乎。然一切教法。皆依眞如立之義旨趣深玄。
此罄餘處辨
此約理以卷中別辨 此結上判教。苑薪
釋如匡眞引。次出義苑引下所依心識章
明之文。寂曰。此義苑所引文意趣甚深。如
上已明。結釋言時部。似暗杭於天
。是孔醜矣。只知自宗之傑出。而不
時部之妙且至
二以理標宗乃有十 此下第二以理標
宗。匡眞引玄賛云云。次引玄談第八
之。寂曰。匡眞不容言&MT10769;相當。通路云。
帝心雲華立十宗名。賢首大師承雲華
之意。始立十宗。是故應賢首十宗。匡眞
有人問答云云。寂曰。此問答大謬矣。流
俗知見不齒録者耳。匡眞呵可此見耶」
一我法倶無爲故 第一我法倶有宗。匡
眞擧折薪。不人天乘即小乘中開出。寂
曰。折薪應失。何者。人天善必從我執薄
而生。爲二乘之方便。是即從小乘中開出之
理也。可知。義苑云。四衆之中。前二乃人天乘。
寂曰。此解甚非。如匡眞彈。匡眞引法苑章
及孔目三文云。人天乘中。可外道異執
云云。寂曰。此大非也。法苑分教道理明著。如
科圖載。今於佛教別十宗。何攝外道。孔
目第一引梁攝論。明外道凡夫執著我見
頼耶教。内道凡夫信樂無我故雖
頼耶教法。尚於阿頼耶中我愛。全
於今十宗可外道之義。次孔目第
一之文。明佛似同人天人天善引劣
。此文可飜證人天乘是佛教中之人天乘。
而非外道等教。然彼引此將外道
宗中者何耶。後孔目第一之文。初明人法理
事文義解行因果十法。人者化主佛也及助化
菩薩淺深者。謂從三惡道。人天二乘菩薩。漸
教頓教圓教。感成佛菩薩。淺深不同云云。
從三惡道等。指能感機。非是能化。何關
。今所言之人天乘。即如大日經所説五乘
三昧道中之人天乘是也。是乃佛教中調
&MT10769;化衆生之人天乘也。非外道異執無
人天善。但彼由不如理作意立故。未
故。不入佛教十宗之中而已。此匡
眞所言。與刊定立迷眞異執教義趣全同。
宜乎往往與刊定而繋節也。問。今以人天
十宗攝。天台破古師立人天教者何
耶。答。人天教乃小乘之方便。未無漏。不
別立以爲一教故。天台作破。今家亦并
之犢子別立之。彼此旨同。可知。問。玄談
第八明十宗中。不人天者何耶。答。是不
理。會玄救云文略。寂謂。文略乃不可也。
人天乘即同教無量乘之隨一。所謂方便乘
也。豈省此而可耶。又玄談以犢子部
佛法外道。是依摩訶止觀第十等而言之。此
是傳有部學者之誣言者耳。犢子所立我者。
是非即非離蘊。而不染汚智之所建立也。
外道染汚邪智之建立夐別。犢子所立五
法藏者。與般若五種法海相似。所謂第五不
可説藏。彷彿乎大乘如來藏。正量部亦同
。又經部一師。立勝義補特迦羅。亦似
。五竺之間相似此宗者頗多。豈皆附佛法
外道耶。後代有部學人。爲自宗。動作
根之謗大誤於人。如謗大士大天。不
辨。三聚五法藏。如匡眞引倶舍等而明
也。此計之中。總攝五部全或一少分。如
眞述。西明以犢子所立我見。爲我執煩惱障
。即言犢子未無學時所計我相。要集
云。瑜伽所叙四計。是唯分別。犢子所計。通
分別倶生二。淄州曰。第五不可説藏。是分別
法執。寂曰。西明道證甚失道理。淄州得旨。
西域&T047368;云。提婆設摩阿羅漢。作識身論
我人。瞿波阿羅漢。作聖教要實論
我人。因此法執遂陳諍論云云。阿羅漢尚
此見。豈是我執煩惱耶。西明云三藏解
蓋乃三藏唯述西域學者解而已。非是三
藏自義。西域&T047368;説其證也。論中言生空智
之辨。如義燈釋
二法有我皆悉實有 第二法有我無宗。
匡眞引玄賛演義等而辨也。然二十部
異宗異説紛紜。文殊問經。舍利弗問經。部執
異論及眞諦疏等義。最穩當可取依用矣。近
代學者。偏依異部宗輪及疏以爲定量。餘
皆如辨謬之甚矣
三法無去來用無故 第三法無去來定。匡
云云
四現通假 亦即此類 第四現通假實宗。
此計現在實過未假現中亦有假實。然其判
現假實宗計不同。匡眞以倶舍論主
經部別師者非也。倶舍論宗致如講録明
決非經部宗。可知。三論玄云
倶舍論經部之義多同成實。乃指倶舍中所
出之經部。非倶舍論即經部。今言經部別
者。非局指一部。總言本經部餘一切
經部末計耳。餘如匡眞辨
五俗妄眞非虚妄故 第五俗妄眞實宗。
匡眞引宗輪疏而辨也。言等者。攝釋云。
自部末計。玄談云少似中論一半向前
折薪直云中論。寂曰。折薪甚非也。中論
正當第七宗。此中何等彼論也。匡眞云。方
廣道人。當今第五第六者是亦謬矣。今五六
二宗。乃分通大乘彷彿乎破相大乘。是十八
部中特深勝者。雖空理毫不業果等
。何同隊於方廣道人焉。方廣道人者。邪
解中百等。撥罪福報應者。那攝之正法
十宗
六諸法但之始準之 第六諸法但名宗。匡
眞引宗輪疏等云云。玄談云。前四唯小。次
二通小大。後四唯大。寂曰。第三第四。亦應
分通大乘之義。分通大乘之義意趣甚深。
此論。如餘處辨
七一切皆如般若等 第七一切皆空宗。探
玄所列亦同於今。玄談第八明於十宗。第
七名三性空有宗。第八名眞空絶相宗。第九
空有無礙宗。第十同今。然以教配宗乃
二解。一云。第七是相宗所立。第八中合
始教空宗及頓教絶離。第九即&MT10755;教。一云。以
第七第八。如次配始教有空二宗。第九之中
&MT10755;頓教。寂曰。清涼改易。恐非允當。若據
初解。則&MT10755;頓濫次義亦有妨。若據後解。則
巨害略有三疵。一者不相宗猶是
二空教之分齊之失。二者絶相之目濫於頓
之失。三者開始爲&MT10755;頓合一開合不
巧之失。五教十宗但是開合異而已。小乘中
當分過分及分通大乘故。開爲六宗。後
四如次配後四宗。是理當然。全非意度
而安排焉。何勞改易也。問。相宗是大乘有
教。何爲一切皆空宗攝耶。答。瑜伽唯識等。
法相。未如來藏縁起性相不二之
眞理故。依圓實義猶未顯了故。同爲二空
教分齊。攝入於一切皆空宗。是故帝心雲華。
即空教之始教。以如來藏縁起
&MT10755;。皆由此旨。此是今宗之王路也。於
是生旁岐者。可謂失宗途者矣
八眞徳不具性徳故 第八眞徳不空宗。此
宗明如來藏縁起大乘&MT10755;極之理。以地上證
其理本。而其理依未自在位故。能詮
言教亦未圓妙
九相想倶絶理等準之 第九相想倶絶宗。
是即如來藏性離言絶相。頓詮此理即爲

十圓明具所顯法門 第十圓明具徳宗。是
即別教一乘五教中圓教是也。匡眞欲此宗
中攝同教一乘。是甚非也。同教一乘有義無
教。何此中攝孔目云同別各有同別者。指
同別中各有一多同別等義門。全非同別互
攝義。匡眞往往引鼈證龜。可察義苑擧
。云五六宗通法相宗者非也。若言
者。尚其可恕。匡眞所評有
乘教開合第五 第五乘教開合。探玄第一。
亦辨開合今粗同 義苑云云。復古依
釋。不
於中有三其五義 此總標。寂曰。玄談
以爲。五重開合。配對古師判教。苑薪復古皆
彼意。云取諸説。會玄却以探玄
未了。此甚不當。今此開合。只判今宗五
已。明其五教者明非必局五。容
一爲二等義。全非取諸家意趣。諸注何
惑。匡眞所辨甚善
或總爲大善巧法 探玄云云。涼疏配
一音教。其非可
或開爲二爲方便故 開爲二門。探玄云云
或離爲三法二乘故 開爲三門。探玄云云
或分爲四在言等故 開爲四門。匡眞頻
清涼。欲同教一乘是圓教。比肩於別
教一乘之義於乎。匡眞憚改之吝。何至
哉。爲二爲三爲四之門。唯有別教一乘
三乘小乘。更無同教一乘。是由同教一
乘即三乘小乘。以智回向一乘名。祖文
彰彰如日麗天。於是文。欲其非
無漸乎。上破法華泯二。今自言
法華乃一乘之泯二。泯二有一乘三乘之別
何典據耶。今試作一圖。明同別義。學者
觀焉

清涼云頓實。註者中。直指&MT10755;同教
者。竝皆未會儼藏二祖同教一乘之建立
者爾
或散爲五謂如上説 如匡眞引探玄

      人天乘   方便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大圖  一眞法界果分不可説
小圖  普賢境界因分可説
二以教攝此約始教 二以教攝乘中二。
今初明一乘。如匡眞引探玄及諸註而辨

二明三乘倶羅漢故 二明三乘中。今初
小乘中三。匡眞引探玄義苑云云
二始教中有入寂故 此始教中三。探玄明
始教中有二。初始同&MT10755;別。謂同聞般若
無性。三乘之人各自得果。後始&MT10755;倶別。
是據諦縁度因修別。又如瑜伽等所説三乘
今與後説同。導本不允。可
&MT10755;教中竝成佛故 三&MT10755;教中三。匡眞
折薪破釋云云。寂曰。探玄以近異遠同
於法華。置&MT10755;教文段。同教一乘。與&MT10755;
教全相同。但以智回向異。然則折薪
言無過失。折薪云第五圓教。是依
。圓字同字形誤。匡眞又言雖云並成佛等
者非也。&MT10755;教雖並成佛。所説亦詮三乘
三乘得益故名三乘耳。復古云。&MT10755;教自
四句云云。寂曰。此辨繁費。且違祖範
匡眞彈
四頓教中想故云云 四頓教中三。如
眞明
五同教中道等云云 五同教中三。宋本
圓教。是錯本。諸註不是錯本。釋義不
穩。集成獨知正本而已。指事會&MT10755;
中之三與同教中三之異云云。寂曰。未允。
&MT10755;教中智未同法界故有異。&MT10755;教理
極則智必入法界故。故&MT10755;教與同教一乘
交際&MT10769;辨。非無盡。應思。匡眞辨
&MT10755;倶同近異遠同之別云。直據本結
。則開二乘行是菩薩道故。云&MT10755;倶同
若探玄意。約退大已後中間今日。且云
云云。寂曰。此解雖巧。恐非允當。今謂近
異遠同。約未開顯。始&MT10755;倶同。約已開顯耳。
何遠云大縁
三諸教相末歸本門 三諸教相收。匡眞問
答云云。寂曰。此甚非也。今與探玄本末義
一。同以別教一乘本。三乘小乘爲末。以
末歸本者同教一乘也。此理彰彰猶如
。匡眞謂華嚴法華二箇一乘角立有別。
内懷謬解。到處不正。非獨自謬。使海内
若干人。謬解同別一乘義。而不至相賢
首之正判。惜哉
初中於圓攝方便故 初以本收末中。匡眞
義苑復古取云云。寂曰。二疏義通。匡
眞却非
頓教中或攝方便故 頓教中上必具下。
下不上。是理之當然也。故學人進趣次第
亦然。入後後教者。此世或先世。修證前前
。故末教必與本教方便。何以故。小乘
乃人空理。始教乃法空理。&MT10755;頓圓乃如來藏
教。當知。如來藏教必攝二空。法空必攝
。未人空而能證法空。亦未
二空而能證如來藏。如來藏教
三位準此。本末之義深哉
熟教中或準上知之 匡眞引諸註。義苑

二以末歸爲方便故 二以末歸本門。如
匡眞引探玄復古等而明也。復古所辨善
矣。匡眞破云清涼義賢首者。甚不
之破也。況亦於泯二別一三。全胸臆之
妄判。孰可依用
是諸教下準此思攝 義苑云云未允。若
約詮則乘教分派。若窮理論則唯是一心回
轉故。三一交渉偏圓通融。譬如人身支體脈
胳交濟而不相離也。思攝者探玄十八云云。
匡眞攝字屬下者不可也
是則諸教此之謂也 此結釋經云者。上二
句乃入法界品之文。下二句是離世間品之
文。要問答上云云。今師處處引用此文。般若
燈論十一云。諸佛大悲。張大教網摝人
。置涅槃岸亘生死海者。亘字經作絙。
絚恐絙字形誤。絚居登切。索也。又急張也。盡
也。亘亦應亙。亙居鄧切。極也。通也。遍也。
説文竟也。度天人龍者。經文及要問答度字
漉爲
教起前後第六 第六章集成以化儀化法
釋。匡眞斥之。寂曰。集成無失。匡眞嫌化儀
圓極者偏局也。今雖化儀前後。不
稱法本教。前即無前後。但由法門施設
前云始而已
於中有二逐機末教 初標本末。匡眞引
荊溪之。寂曰。荊溪所言只一時抑揚之
辨。非極成義。匡眞所辨乃今宗正義。但結集
家且安之言不允。始即無始之始。三世常住
之始。何云且安。探玄第二可
初者謂別同時顯現 初稱法本教。探玄第
二明初成之文。如匡眞引。匡眞次引義苑
云云。此釋文義明暢可見。次引探玄第二
第二七日説。次叙演義一上略爲三説
云云。寂曰。華嚴説時異説頗多。若據今宗正
。如探玄所述清涼三義。初同金剛仙論
。第二第三開賢首説竊謂。菩提流
支不前後相等説。似一理。實不
。何者。初七日乃自受現法樂。思惟行因縁
行。表顯靜而後動所説不怱遽。非是年月
日時之謂。豈不云乎。如來成正覺。不
。海印定中稱法本教。寧落時分耶。且世
親纔見十地等之言。亦甚不遜也。何足依用
也。清涼開一爲二。亦恐不允。今經稱法界
之法門。以人法時處等。即圓融無礙不可思
奇爲妙。若事別理融。分爲二義。却墮
通途。何成善釋也。台家判華嚴説時。有
七日時長盡未來際等。異義紛紜。如餘處辨
何以故卷準以思之 卷舒自在。如匡眞
義苑及旨歸而辨也。經本云者。乃舍那
品不思議法品等之文。又云等者。賢首品離
世品之文。如匡眞引。依此普法等者。匡眞
探玄孔目云云。結釋云。請怯情信毫有
三乘習恐不允耳。乃至陰境爲廣博嚴淨
云云。寂曰。其文言者善矣。鈔主所自得者。
水變爲毒者也。陰即廣博嚴淨乃八地已上。
圓信&MT90041;已上之境界。是文殊普賢大人之所
得也。有三乘習者。假令有入焉有三毒妄
者。決不得也。他以三乘機狹劣於一
。比之蝸牛觝角凡情智境界。況
之鄙夫乘鳳輦。嗚呼積三乘小乘之功。登
昇進趣於一乘之寶位。是迦文一化之正道。
亦法華涅槃開顯之祕術也。匡眞以廢三小
阿世耶。引無數人成上慢。痛哉
第二末教時異處説 第二末教二科可
知。華嚴欲四天等説。匡眞會釋云云。應思。
梵網説時。匡眞叙二説云云。寂曰。二説倶
非。台云華嚴結經者。且就心地一品耳。若
全經。天台以爲華嚴梵網乃同時同部。而
説處説相不全相同是感赴異耳。匡眞所
叙。未天台之意。又匡眞夾注所出大賢
述云云。此辨大非。以如是見解。欲
者。恰如牛蹄涔而求鯤鯨乎。寂曾
梵網摘要。聊辨綱要。覽者擇焉。以要言
之。華嚴梵網等乃最甚深祕密之説。無名相
中。施設名相。無時處中。安立時處。時處人
事大抵表顯之説。非一回到得無時處無名
相之地。而不知之境界也。往古來今
教眼者。聊爾説著教中最祕密最微
細之玄境。妄意濫説無至。悲夫
初義者是二小乘 此明初後各有二類
匡眞云云
初者如密同時説也 明同時異處説中。
初叙三乘。此中初出密迹經。苑薪云云。如
眞引。探玄引密迹。是第五會所説。第二會中
亦説三乘得益。次擧大品中。如匡眞
論六十五。三轉法輪如餘處辨。解云。下釋
二經。復古云云。匡眞引探玄。寂曰。此文不
於今。今則明三一同時異處説。彼明
三小有別。於此世根定者辨。其異可知」
二小乘者同時説也 叙小乘中三文。初
彌沙塞五分律所説。如匡眞引。問。依五分
。應第八七日初轉法輪。何云七日後
耶。匡眞會釋云云。寂曰。此會釋依通路等
此恐不允。若據此會釋。則諸律説始。皆應
第二七日矣。探玄第二。云五分律八七
。今章所述。蓋乃諳&T047368;之差而已。普曜提謂
匡眞鈔。提謂眞僞之辨。如餘處評
問説時既顯非本也 問答探玄云云。寂
曰。此文意深應知。大乘深經之時處。托
法而已
第二時處法華經説 第二時處倶異中。
初出法華説。匡眞引文句説云云
或六七日多論説 如匡眞引律及章疏
而明
或七七日十誦律説 折薪云。興起行經
中無此説。出曜經第八所説。匡眞云。出曜無
文。演義一上指云興顯行經。今指十誦律
十誦亦無此説。演義一上指五分。匡眞云。
五分所説。與四分同者不
或五十七一年同也 折薪云云。以僧夏
年而和會之。寂曰。倶舍寶疏初有此等
竊謂聖教異説不強會。況寶等所
甚偏局乎
以此等教餘可準知 結釋。寂曰。以
同教與諸乘各異意趣甚深。年月時
處表顯法門差別。挍量淺深之祕密也。莫
單逐事跡而僕僕爾
決擇前後意第七 然諸教前後分別其意」
第七章分別十門諸教差別。探玄第一亦
此辨。如匡眞出。彼以釋&MT10769;。今則直辨
一或有衆大乘者是 第一門義苑云云。折
薪云云。如匡眞引。寂曰。折薪所言未詳。小
乘諸部中。無初轉法輪爲第二七日
。應思。通路云。佛在世時。始&MT10755;既小師資
相承流至滅後。乃至後代諍論分部。五百
大乘説畢竟空。如刀割胸云云。顯戒論
上云。謹按玄奘西域傳。有三學國。第一習
學大乘國一十五國。第二兼學大小國一十
五國。第三但學小乘國四十一國云云。又義
淨南海傳云。大乘小乘區分不定。北天南海
之郡絶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郷意存大教。自
餘諸處大小雜行云云。分河飮水者。涅槃經
集解第五僧宗釋云。外國法若有異執。不
一河水云云。有云譬者不允。匡眞
云。徳光無垢友五舌重出等者。未審。徳光何
典云五舌重出等耶。傳徳光是初果之聖。只
大乘而已。未惡報等之事。吁
匡眞信大乘者可尚矣。佞大乘者陋矣
二或有衆初説者是 第二門復古云云。中
論之文。指因縁所生法等。匡眞指卷初問
云云
三或有衆足多聞等 第三第四第五門。
匡眞引經及諸疏而釋
六或有衆經説者是 第六門匡眞引集釋
&T047368;。寂曰。此辨非也。今所云機根性熟利三乘
互聞互知。不相遮遣者而已。何言獨上根
之。折薪云云
七或有衆乘等是也 第七門匡眞引折薪
復古。寂曰。二疏率依清涼意。不二祖
所立同教一乘之正義。可知。集成云。同教一
乘爲普爲別。答。普之別也。普之別何異
。法眞曰。收之是海。具之江水不長江
然海中江乃收長江同味耳。寂曰。此辨雖
奇。未同教一乘之正旨
八或有衆三歸一等 第八門。宋本結云
法華同教説。苑・薪・復・集。皆以法華意
釋。折薪以爲。法華是同教會三入一。七寶大
車其數無量。即是別教。而同賜三乘。但有
歸是同。知三全一是別。華嚴是直體之
一無三可會。故今指法華復古云云。寂曰。
此辨有一理。今試作一解。宋本如法華等
言。恐後人之所加乎。會三入一之教。爲
同教一乘。説而雖智融法界。未
會於無盡教者。是即第七門也。若爲
入別教一乘。會三歸一已。即爲宣
圓明具徳無盡普法。是即今第八門也。學者
思擇
九或有衆解行處説 第九門是即別教一
乘之教分。對見聞及解行位衆生而説。如
復古引孔目而辨也。言不同法華破異等
者。全依今宗意。匡眞破之何耶。蓋嫌
於四明等所判耳
十或有衆餘可準知 第十門是別教一
乘之證分。對證入位。義苑復古云云。如
眞引。寂曰。華嚴大教海有同別二門。別教
三類世異化境。同教亦以報化二土
化境。今此十類。應法界衆生而作
矣。&T027083;&T027083;爾向閻浮五十年之。則遠之遠

施設異相第八 第八章明本末二教異相
然此異相何者十異 初標章擧數
一者時異切劫等也 一時異義苑云云。
匡眞引。思惟行因縁行者。匡眞引涼疏
云云。十地論第一云。何以不初七日説
思惟行因縁行故。本爲利他成道。何故七
日思惟。不説顯示自受大法樂故。何故顯
已法樂。爲衆生於如來所上受樂心
故。復捨是妙樂。悲愍衆生爲説法故。何
故唯行因縁行。是因縁行顯不共法故。謂
窮智究竟無遺。除如來一人。無能及者。名
不共法。又因縁亦即所證深理。唯佛窮故
淨影十地&T047368;云。何故不在初七日説者。是初
問也。乃至答思惟行因縁行故。籌量於法
名曰思惟。思心渉境故名爲行。所行境界
體非定性。諸法同體互相縁集故曰因縁。因
縁集起目之爲行。行此因縁故。初不説云
云。寂曰。二疏所釋雖異。體究則理歸
一致。應思時因陀羅網具有十時者。如
歸辨。然此十時其旨甚深。宜細思忖
二者處異一切處等 二明處異中。今初
正明。探第二云。問。説此經處爲是淨土。乃
匡眞
所引
此覺樹前三重所攝處故。第三
差別者。佛説經處有三種。一唯界内十
六大國化身説處。此通小乘教。二唯界外諸
妙淨土十八圓&MT90041;受用土中報佛説處。如
地經等。此妙淨土非三界攝。而亦不離以
一切處故。此通三乘及一乘説。三染淨
圓融帝網無盡蓮華藏世界十佛説處。依正
渾融具三世間。此唯別教一乘説處七處
八會者。如探玄辨義明。不起菩提樹下者。古
人三釋今解八義。如探玄第五明。演義十六
亦有辨釋。義苑引旨歸云云。匡眞彈斥云
云。寂曰。義苑甚有道理。文亦典雅。匡眞全
義苑意。漫加評破。自解粗同義苑所
言。可知。匡眞出華藏世界圖。引孔目及探
。明三類世界攝化處。次引唐經第八
云。刊定以如虚空言。爲譯者回文誤矣。清
涼云云。匡眞彈苑涼倶謬。自義據密教。以
空大團形釋。寂曰。凡諸經之中。以虚空
之佛果。或喩世界廣大周圓三三。豈爲
是回文誤耶。苑之鑿智&MT10769;&MT10769;。不亦兇
乎。清涼許&MT10769;者何耶。自解亦未允。匡
眞所辨亦恐不當。今言如虚空者。蓋乃形
容周圓無缺耳。應知。蓮華藏世界。乃圓證
入位之境界也。一切凡夫。以遍計情
地方處等世界。小乘者。以四塵四大
國土體。三乘始教。以頼耶體。二智所現。
唯識智體。&MT10755;教以眞如體。一乘圓
教以無盡法界體。雖然如是。苟取名取
相者。皆無明所起。謂地前以思惑土相
地上以惑習或所知障土相。八地已上。
極微細所知障土相。無明盡位。唯是
一眞法界常寂光眞淨土。法華玄義五之一
明。華嚴説。阿僧祇香雲華雲不可思議充
法界者。此是菩薩勝妙果報所感五塵。呼爲
欲界思惑。一切菩薩皆出入無量百千三昧
禪定心塵之法。呼之爲色無色界思惑。乃至
今明見思通至上地。至佛方盡故。云唯佛
一人居淨土唯佛一人能盡源。又七云。寂光
理通如鏡如器。諸土別異如像如飯。業力
隔感見不於乎當今衆生。只虚妄遍
計。執相名世界而已。未實知
刹界唯四大四塵。何況於其餘乎。應思」
問若爾何餘義準知 後問答上。言一乘
華藏説。三乘在娑婆故。今起問。&MT10769;
若然則受用土所説者何乘攝也。匡眞所
穩。可知。十八圓&MT90041;及佛地教主辨。如
眞引。探玄第二分別三種。如上已引。此三
種分別旨趣深玄。須細思惟
三者主異前知之 三明主異。宋本引
普賢行品。如匡眞引。晋經三十四。唐譯四十
九終云云。然此品所説甚深祕妙。經曰。於
微塵中。悉見諸世界衆生。若聞者迷亂心發
義苑所辨甚爲膚見。全非經旨。折薪
涼疏云云。匡眞破斥云云。寂曰。匡眞破
折薪者善矣。兼破清涼者非也。無情説法
義。應於下卷而辨矣。今經教主者。探玄
第二廣明。如匡眞出
四者衆異小二乘等 四明衆異中二。初
正明後問答。今乃初也。探玄第二。明同生衆
異生衆。旨歸明十衆。匡眞引探玄第二
云。炬樓王經。炬應惟。和體經者。體應
休。言隨類生。菩薩五生之隨一也。五生者。
瑜伽第四・攝論第六・孔目第四。探玄十
八・法苑珠林八十九等出。妙玄六之二。明
屬妙中。明五種眷屬。謂理性眷屬・業生眷
屬・願生眷屬・神通生眷屬・應生眷屬云云。其
説甚深。可
問若爾何丘等準之 後問答。匡眞引
玄十八八紙之文。脱一行許。應本文。演義
六十云云。匡眞次問只可聞等。乃至類諸大
聲聞。此是探玄云十八二十四紙之文也。其次云。
問若爾此聲聞等得此法不。答。竝得法。何
以故。如聾盲人縁起故。以此爲得思之可
解。問。若得應知見。答。若知見即不得。以
相違縁起攝。不得也。菩薩不此故
例。餘如匡眞引。寂曰。此釋甚深應細思
。匡眞次引探玄十八四十
二紙
之文。次擧宋本
。苑薪云云。寂曰。華嚴本經幽遠深玄。非
凡情之所圖度也。今擧二三文。以備研磨
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云。復有無量百千億菩
。現聲聞形。亦來會座。其名曰大智舍利
弗大目犍連云云。唐經十四云。一微塵中入
三昧。成就一切微塵定。而微塵不増。又六
十云。於一微塵中。普現一切世間境界故。
化成就一切衆生。未曾失時。於一毛孔
。出一切如來説法音聲已上六千比丘。表
顯六根清淨堪法界。淨惑入法界。即同
教一乘之教本也。宜哉。以此回心立同
也。舍利弗乃人空智。文殊是法空智。人空
是小乘教。法空即三乘道。二空智成方入
。亦是同教一乘之法門也。依事忘理。全
經意。依理廢事。亦非經意。理事兼備。
成正知見。苑薪等動構胸斷。豈非
乎。若欲上道理者。宜熟讀經本及孔
目探玄等。沈潜反復積年熏練
五所依異後得智出 五所依異。義苑云
云。復古引孔目法數章云云。匡眞不
教一乘之正義。妄分三乘同教一乘同教。獨
自困苦。悲夫。法住智者。瑜伽倫&T047368;一上云

六者説異該通等也 六明説異。一乘乃
稱性法門普賢所知。一具一切主伴該通。三
乘乃遍計衆生所感故。人法事處隨應差別
匡眞明
七者位異餘如下説 七明位異。匡眞引
孔目三云云。又引探玄第四云云。一乘則
&MT90041;已上。攝一切位。是據六相總別之義
五十要問答上云。若依一乘。於念念中成
佛皆盡。所化衆生。在諸位中。十住已去乃至
菩提。皆盡衆生界成位遍&MT90041;前後。爲
同一縁起大樹故也。寂曰。於無無明無煩惱
建立故。只是一眞法界位位融即不可思

八者行異如下説 八明行異。如匡眞引
探玄第四而辨
九者法門經説 九法門異。如匡眞引
孔目及要問答而釋
十者事異悉如是 十明事異。義苑云云。
匡眞引台教來横生蘖説。蠱毒今宗者可

三乘等即知之 明三乘。義苑復古
云云。匡眞夾註破清涼圭山。寂曰。此破不
當。以起信圓教者。長水所判。何咎
也。復古擧宋本卷尾夾註云云。匡眞評
云云。寂謂。匡眞所評頗善矣
華嚴五教章中卷 義理分齊第九有四門
三性同異義六義爲因縁起十玄縁起無
礙法六相圓融義苑薪復古各有所解
纂釋評云。義苑復古指事以爲。四門竝局
。折薪爲同別。薪釋能順於疏。匡眞云。
今定此四門。初且約&MT10755;前始教。次門
正融&MT10755;會同歸圓。第三門的指一乘別
教縁起。第四門同別一乘融會之相。寂曰。
苑古固非。折薪得其大體。匡眞所辨頗有
道理。初三性乃如來藏即空假中。是法義之
大體也。然此如來藏縁起乃有二種。謂三乘
縁起一乘縁起。第二門即融二乘&MT10755;縁起
於一乘縁起。是同教一乘之旨也。第三門
乃圓一乘之縁起。第四門乃同別無礙。四門
次第意趣甚深可知。復古云。有苑薪謂三性
同異因門六義。是法相所宗吾祖點化等誤
矣。如孔目云云。寂曰。此破恐非允當。苑薪
言。語雖美。理則非無。始&MT10755;二教。即二
空及與二空所顯眞理故。兩不相離。其不
之始&MT10755;。即前二門之所憑。法相所立。偏
始門故。義未周足。孔目要問答探玄今
章。皆有&MT10755;相離之三性及縁起。點
化相宗所立之三性及縁起之意也。應知。
匡眞引要問答及孔目辨。竝是要文宜仔細

三性同異義第一 三性義出於楞伽。魏譯
三初。唐譯第二。梁攝論第五。唐譯第四。瑜伽
三十六及七十三。顯揚第一第六第十六。雜
集五及十二。佛性論三。無性論等。今擧
以爲憑準。雜集第五云。復次蘊處界差
別略有三種。謂遍計所執相差別。所分別相
差別。法性相差別。遍計所執相差別者。謂
蘊界處中。遍計所執我有情命者生者養
者數取趣者意生者摩納婆等。於蘊等中。實
我等自性。但是遍計所執相故。所分別相
差別故。謂即蘊處界法。由此處我有情
等虚妄分別轉故。法性相差別者。於蘊界
。我等無性無我有性。由有無相眞如
用蘊等中我等無性無我有性爲相故。又十
二云。遍計所執自性者。諸愚夫於色等相
遍計度。起増益相。謂此是色乃至此是涅槃。
此所執義無實無體。唯有名言之所施設
依他起自性者。謂即此色等唯是虚妄分別
自體。又因果性。或異不異。圓成實自性者。謂
一切法眞如實性云云。顯揚六云。遍計所執
自性者。謂依名言假立自性。爲順世
間言説故。依他起自性者。謂從縁所生法
自性。圓成實自性者。謂諸法眞如聖智所行
聖智境界聖智所縁。攝論第四云。此中何者
依他起相。謂阿頼耶識爲種子。虚妄分別所
攝諸識。此復云何。謂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
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説識。自他
差別識。善越惡趣死生識。乃至由此諸識。一
切界趣雜染所攝。依他起相虚妄分別。皆得
顯現。如此諸識。皆是虚妄分別所攝。唯識爲
性。是無所有非眞實義顯現所依。是名依他
起相。此中何者遍計所執相。謂於無義唯有
識中。似義顯現。此中何者圓成實相。謂即
彼彼依他起相。由似義相永無云云
若依相宗。瑜伽倫&T047368;十三。上引諸説明。又
諸識二執配屬。三性分別諸説不同。可
見。演義十三中。及玄談第五廣明三性義
今依玄談

此約始教義。若約&MT10755;。即一如來藏心。依
縁成一切法。是依他起相。於此依他縁生
執爲我法。是名遍計所執。此依他即無
就頌四句明  由彼彼遍計 周遍計度虚妄分別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性寂滅。是名圓成實。至下當悉。匡眞引
嚴疏云云。遮佛性論通釋家。此疏所言。全
&MT10755;教義。即與起信説心生則種種法生。
心體離念無一切境界相。義趣相同。安
慧所立亦似此義。若心無妄執。則一切法不
生。因中無漏尚帶法執故。取種種相。佛果
則眞識湛然無諸相云云 問。瑜伽七十
四説。依他自性有二。謂遍計執所起無執所
起。如是文義。正當護法義。安慧所言無乃
謬乎 答。古聖教中文義。從容不必一准。顯
揚論攝論等中間。有於安慧之文。何依
一文以爲定量。且三藏翻譯。應其所
宗回文任運順於護法之笔乎。賢首往往
於玆。非所由。應思。匡眞引大乘
義章三末。是文要義。而所引甚約略。宜
本文。次引五十要問答。此文甚深。若依
頼耶識。建立三性法門。乃始教義。若依
來藏安立。乃&MT10755;頓二教義。此&MT10755;頓教。一性平
等法門。智融如來藏性出障無垢一眞法界。
則是同教一乘義。是今宗之洪格也。匡眞煩
台教。頗爲贅言。最失註者體。應
三性同異二理無義 分科可知。復古引
涼疏。匡眞評云云。寂曰。復古所引之文無
失。清涼或處以性惡辨者。大失今宗之意
。匡眞可呵而同焉。今可取而却斥焉。豈
戻耶
由眞不變無障無礙 如匡眞引苑薪復
而明也。章文易解。義最甚深。可
問依他似隨縁故 問答匡眞叙相性
二宗已出圓意。寂曰。其出圓意今文
。可
問如何三豈相違也 義苑釋問起意。頗
章旨。復古匡眞所言非也。答中如義苑
。初明圓成
依他中雖無二也 明依他二義。智論中
論及涅槃所説。至玄至妙。乃大乘之要關也」
所執性中眞明竟 明所執二義。如義苑

第二問答示其義 分科可知。義苑云
云。匡眞引五十要問答下。問答所擧燋炷之
喩。出於大品。演義鈔二十四中云云。纂釋
辨。似一理而非允當
初門護執二句可知 此一段有二箇四
。可知。言不變故隨縁等者。眞如若變。則
一法縁起時。眞如隨其法去。無復成
。則縁起義不成。眞如不變故。能得成
成淨。雖成染淨。如恒不變。譬如一金爲
種莊嚴具。雖其相種種其體唯金。若眞如
隨縁。則不變名亦無可知。言餘二句可
知者。義苑即準上四句中雙亦雙非。匡眞以
爲。與上單復有異故。下二句亦應複作
云云。有人云。匡眞爲優。然匡眞作下二句
語倒。第三句則應具徳故何以故具徳故
二性也。第四句則反之。寂曰。以予言
之。義苑爲正。何者上二句。有不變隨縁互
相成之義故。重複作句。下二句唯以無二
性及具徳。遮雙亦雙非而已。應
又問有耶三句例然 是第三之四句也。義
苑復古云云。匡眞準下出執等者。纂釋釋
無二性故之文也。不於今四句。可
又問有耶戲論故 此第四之四句。義
苑云云
又問有耶餘句準之 此第五之四句。義
苑云云。餘句準之者。義苑有謂以上二
。如次配於下二句。亦得準之二字應思」
依他性者多義門故 依他中義苑乃爲
。折薪復古竝爲六重。寂曰。薪古爲正。今
乃第一四句也
又問有耶二句可知 經第二四句也。餘
二句單複之辨。準上可
又以縁起竝可知矣 此第三第四之四句

又問依他論故可知 此第五四句。義苑
云云
又問有耶餘句準之 此第六四句也。此
四句中各有三箇因。開焉則總成八重。如
折薪云。匡眞夾註云云。總爲九之辨甚非。不
擧評者已
遍計所執所執性故 遍計所執中有五重
四句。今乃初四句也。復古明理無。云繩由
麻有者不允。應蛇由繩有。又作雙非
穩。章文已出所因。何勞設異因焉。所
執性者虚妄分別故。以遮倶非
又問有耶餘句準之 此第二四句也。義
苑辨上異。寂曰。異相未詳。今謂應
無之道理也。餘句準之者。苑薪義通。或以
無二性所執性二。亦得
又問有耶執成故 此第三四句也。義苑
執成圓成者非也。折薪有釋亦不
。復古得
又有耶觀境故 此第四四句也。苑薪云
云。宋本云餘四恐句字
寫誤
之。故知。應由無
相故無相觀境故二句。如次配第三第四之

又有耶餘句準之 此第五四句也。復古云
云善矣。苑薪不允。匡眞作圓教釋。亦不

第二出執常過 第二出執過中。初
常過後斷過。初中有二。今初正明常過。三
因展轉應
問諸聖教不失常也 次問答有三。今乃
初也。苑薪云云。匡眞引四明説云云。寂曰。
此辨頗違於天台所説。雖是傍論。不
辨。如來藏縁起者。&MT10755;頓圓教法門之樞柱。如
上已辨。台之圓教義。當於今宗&MT10755;頓圓故。文
句三之三。釋無住爲本。同四之三。釋佛種從
縁起等。凡説法華理趣。皆以如來藏縁起
解釋。即言如來藏爲法華正體。那謂之非
圓極乎。廣如別辨。瑜伽倫&T047368;八下。判云
信論據不思議熏變。瑜伽據可思議熏變。法
門各異不一准。寂曰。此辨善矣。演祕等。
起信論譯者謬。雖是扶宗。理大乖反。
知。性相二宗之辨。出於演義鈔三十四
。匡眞引演義三十六下。以相宗定執眞
如不變過歸後輩之文評破云云。寂曰。此
評固有道理。應考」
問教中既是非有也 第二問答義苑云云。
匡眞引影章一云云。次釋楞伽。宋譯第四。
唐譯第五二十
四紙
之文也。魏譯第八初文。頗有
異可檢。次經云者。宋本稱論故。註家竝以
起信之。指事所牒亦同宋本
問眞如是無常也 第三問答義苑復古云

又以諸縁頼眞立故 更料簡經云者般若。
又云者淨名經説。論云者攝論。卷首頌文此
文。人或僻解。今略論之。凡眞俗雙融有二。
謂解及證。若就解言。則纔知眞如隨縁爲
。諸法全眞如等。即是眞俗融即雖淺深殊
凡位所知也。若就證言。則菩薩五地漸方證
此。至於八地究竟融通。今言智障極盲闇
。是透過煩惱障淨智所行境界已。方始
入所知障淨智所行境界之初位。貶云
障盲闇耳。若未二諦者。説何別執不別
也。世有惑者。認意識知解底。輒謂眞俗
雙融。蔑視乎空智會三假之甘露。謂之權
。謂之眞俗別執。乘此謬解。轉成上慢。迦
文無上正法。由是損減焉。學佛教者。須

二斷過者故是常也 第二斷過四句可

第二依他即是斷也 第二依他中二。今初
正明斷過。義苑云云。匡眞夾註。甚不穩當
問若説依建立諸法 次問答如匡眞辨
若謂依他斷依他也 義苑云云。復古云
云。寂曰。不謂者。猶不圖。復古爲非謂義
者非矣
第二若執即是斷也 義苑云云。今明
中間多問答。至結遮常過。恐人謂今唯
斷。云偏拓
問若説縁寶相法也 問答如匡眞引

若謂縁生惡取空也 義苑云云。惡取空
名。出於地持二・瑜伽三十六及七十五等。探
玄云。惡取空者空亂意也。孔目二釋空亂意
云云。瑜伽倫&T047368;十九下。或指清辨菩薩。或指
清辨徒。同二十上備師初説。以中百論
惡取空。或指清辨。寂曰。以中百論惡取
。謬之極矣。中百十二門者。大乘之喉衾。入
理之要門也。豈是惡取空耶。是若惡取空。則
諸部般若亦惡取空耶。以清辨菩薩
取空。亦是相學者之妄誣也。掌珍論等。全契
二諦之正理。何謂之惡取空乎。所謂惡取空
者。彼方廣道人之儔耳。寶性論云云
問若由依即墮常也 寂曰。此一段會釋。
及楞伽玄所會。文義明暢道理極成。實乃顯
空有相成之明鑑也。凡學佛之流。若解若證。
空有之際。則悉成戯論。何以故。非
之空。空即惡空。非是眞空。非空之有。有即
妄有。非是妙有。故將成妙有。徹底除遣妄
。欲成眞空。究竟對治惡空。相破相成。良
由哉。又若下遮常過
第三亦有思之可知 雙亦雙非句。匡眞云

第三遍計執成過竟 遍計中遮斷常。準
上可
第三顯其義者 智論六云。般若如火聚。四
邊不觸。船若如清涼。四邊皆得入云云。
四句墮情。便成四謗。四句修智。斯成四門
上來除遣情謂四句已今當入理四門
四門得入者。如妙玄一之一及第八。及清涼
玄談第四・演義鈔三等明。清涼以婆沙・成
實・毘勒・車匿。爲小乘四門。以唯識・掌珍・辨
中邊・中論。爲大乘四門。寂曰。應瑜伽中
觀爲有空二門。詮如來藏依言門經論爲
空亦有門。詮如來藏離言門經論爲非有非
空門也。是乃聖者會眞四句。全袪百非斯
絶。悉檀因縁飜以四句受衆生。信解行
證由是爲門。四門之義妙哉
眞如是有上知之 義苑云云。寂曰。苑
對染允。無差別疏云。如來藏與妄染
倶不所染故。云名爲空云云。此對染
空之義也。匡眞引無行經及楞迦玄云云。寂
曰。楞伽玄明楞伽義分齊十門分別。第八障
治無礙門。第九違順自在門。是乃明頓教絶
離門。一切法眞如平等。不自他。不
。不染淨。不順違。只是大白法界。
是處乎。説障治無礙。説違順自在毫無
怪焉。無行經説。亦類於此。凡佛祖言教。
大有條理。有次第。如惑即道。或由破相
説。或由眞如離相説。或由留惑淨用説。
或由返道逆行説。是即條理也。以條理
究。則種種奇絶言句。皆有據。無
。匡眞往往無條理次第。妄意引無行
經等。豈不自誤誤他耶。雖是似傍論。弗
已而作斯辨
第二依他故準前 義苑云云
第三遍計明三性竟 匡眞云云。現本脱
有字。匡眞所牒是爲正本
第二總説性無障礙 二總説明三性一
。義苑云云。匡眞引起信疏云云。是&MT10755;
三性之正旨
如攝論婆門如此 匡眞出攝論所引經
同。又引要問答上及義苑云云。今謂等
者。纂釋意也。寂曰。言梁論全&MT10755;者非也。
梁論所言隣&MT10755;故。章主會釋爲&MT10755;
。是乃以&MT10755;始之旨趣耳
又云阿毘達故作是説 復古云阿毘達磨
經通指大乘經者。是依演義十三中之意
此非允當。如匡眞辨。義苑云云。復古引
論金土地喩。此喩出梁譯十七唐譯第五。地
界成土。則見土相而不地界。燒錬成
金。則見金相而地界不現。衆生心隨染縁
。則擧體成二種生死。隨淨縁起。則成
乘一乘因界。喩況可知。妙玄五之二云云。台
之末師所解不論旨焉。如餘處辨
此上論文之可見 結上論旨。如匡眞

縁起因門六義法第二 縁起義者。詳於攝
論第二・孔目第一立因果章唯識章五十要
問答下・探玄第十三等。縁起者何。謂因縁和
合方能生果。即所生果名爲縁起。蓋如來
以出興於世。乃爲衆生了悟正縁
起法脱生死耳。凡衆生不正縁起法
者。即由二種無知。謂倶生分別。所謂倶生
者。一切衆生。不一切諸法全是自心故。
心外取境。執我與法是也。所謂分別者。由
邪師邪思惟二種見。謂不平等因計無因
計。如來爲治二種無知故。説二種縁起
謂分別自性縁起・分別愛非愛縁起。此二縁
起據教分別。則成種種縁起。淺深不同。然
其淺深縁起。即一心囘轉故。義趣貫通。譬如
人一身有皮膚肌肉骨髓氣脈相通。其淺者
即阿含所説。如婆沙等明。其次則阿頼耶識
縁起。如瑜伽攝論等説。其次則如來藏縁起。
其最甚深縁起。則法界縁起。於眞如自體
立焉。初縁起則依生滅四諦無我眞理建立。
以破外道邪因無因。以三界無爲滅
而爲宗致。次縁起則宣説二空唯識。攝引菩
薩三賢。令地道。亦引二乘。令大乘
之教也。次縁起則登地已上之分齊。後大縁
起則普賢境界也。今章欲華嚴別教一乘
普賢縁起。先明六義爲因。即融&MT10755;二教縁
。令一乘縁起。是同教一乘之旨趣也。
是爲一乘大縁起。先設六義爲因之
飛梯。是由淺深縁起全一心回轉。而不
也。金師子章十門。先明縁起色空三性無
相無性已。而後説十玄六相。一家洪範。既
已如是。後譚華嚴之輩。只夸耀高妙妄癈
權小。豈是祖意耶。若二空智未徹底明了
者。踰學如來藏教。其所依如來藏。相
彼自性神我等。便成見取。宜乎上古不
也。是故欲甚深大縁起者。必須
空唯識等教理而明了了地
將釋此義有無力待縁 初標六義名。瑜
伽論第四。明十因四縁五果及種子七相。同
第九卷第十卷。辨八縁起及縁起縁生分別
又由十種相縁起甚深。同五十一卷宣
阿頼耶識縁起。攝論第二・唯識論第二・雜集
論第四。廣明縁起。此乃據始教門建立。孔
目探玄云等如上已出

孔目三云。縁起者大聖攝生欲理捨
事。凡夫見事即迷於理。聖人得理即無
故。今擧實理以會迷情。令諸有情知事
即無即事會理故。與此教故。地論云。自相
探玄十三   染法縁起  縁集一心門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者有三種。一者報相名色共阿梨耶識生。
乃至二者彼因相云云。三者彼果次第相。從
六入乃至有乃至有因縁故。有生老病死憂
悲苦惱。如是衆生生長苦聚。是中離我我
者。此二示現空無知無覺者自體無我
故。當知。十二因縁等即體自性空。依彼阿
梨耶識生。梨耶微細自體無我。生十二因
。十二因縁亦皆無我故。縁生等無
。佛擧縁起觀門以會諸法。一切無分別即
成實相故。地論云。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
義諦。是其事也。縁起觀門有是益。此義
三乘亦通一乘説。何以故。爲是所目故。
若據勝劣縁起。是勝觀亦即是一乘。小乘之
中雖名字。不其義。何以故。不
已上
孔目
匡眞引要問答下孔目第一。次引
梁攝論二夾註云云寂曰。論本無
來藏之言
又引集成
云。儼師攝論疏云。六因十因乃至二十因。皆
六義。是故此中名一切因 問。唯識論
云。本識名言種上必具六義。餘識間斷不
恒隨轉果倶有義等。何故此中一切因皆
六耶 答。彼約初教。今約大乘實教祕
密縁起云云。寂曰。此釋善矣。六義爲因。出
於瑜伽唯識等。今約空有有力無力義。入
乘實教祕密縁起。如來藏性。有空有及有力
無力義。縁起義成。此四缺一法不起。六
義因成。入於祕密縁起。入於祕密縁起。則
能轉入於一乘十玄大縁起。當知一切諸法
唯是眞如流變故。一切因皆具六義
二釋相者不待縁也 初明刹那滅。梁攝
論二云云義苑引楞伽及中論。此最要文可
見。次以凋林明云云。不爲青葉爲字。恐滅
字寫誤乎。小乘諸部異義紛紜。主因客因有
無不同。如倶舍疏明。復古引搜玄三云。一
念念滅。此滅空有力不外縁。所以有力不
縁爲因。不縁事自遷動故寂曰。
此文簡易可尚。匡眞引中道雙遮等。纂引
折薪云云。竝不允當
二者是倶是待縁也 二倶有義。梁攝論二
云云。匡眞夾註甚非也。梁論是處亦不
來藏檢。搜玄三云。二倶有是空有力待
縁。所以知者。爲恐待字
形誤
外縁。唯顯體空
倶成力用也。苑薪復古云云。義意無失。唯
識第二。於頼耶建立云云。今則於如來藏
建立。眞如隨縁爲諸法時。能生種與所生
倶有。若因果時異。如死雞鳴。不

三者是待是待縁也 三待衆縁。梁攝論云
云。觀因縁者。觀謂觀待。又觀望也。法待
起。由種空義縁生因不生故。是即無力也。
搜玄三下云。觀因縁是空無力待縁。所以知
者。爲外縁。唯顯親因非有無力能生
若諸法生時。種子唯有力。則安有
縁焉。匡眞引要問答。夾註至二果亦相由
成。即要問答之文也。次引十地論。是探玄十
三十二紙之文。非是論文。餘如諸註辨
四者決定不待縁義 四決定義。梁攝論云
云。義苑釋自類不改。云衆生諸佛之因不
移易。此釋甚非。是唯言三性有無漏
種子不移易耳。何云衆生諸佛也。搜玄
三下云。四決定是有有力不待縁。所以知
者。外縁未至性不改自成故。匡眞不
之評不穩。六義釋相始&MT10755;何異。但於
耶建立如來藏建立。分&MT10755;而已。匡眞
有云觀理次自解云云。寂曰。此辨大誤矣。
&MT10755;教已上明眞如縁起。以登地已上眞智
焉。則一切諸法鎔融無礙。唯是一眞法界善
惡不二。邪正不二。自他不二染淨不二。迷悟
不二等。若以如量智照焉。則一切諸法如幻
如化。雖幻化。因縁及果三性等差別。毫
相亂。況於世智境乎。若以眞如融通無
。雜亂因果報應等者。是乃方廣道人之僻
見也。嗟乎。匡眞以&MT10755;教無差。而謂衆生隨
自心量。自種自果毫不差之因果功能亦
決定性乎。可
五引自果是待縁義 五引自果。梁攝論云
云。搜玄云。得外縁時。唯顯自因引自果
復古依搜玄釋者善矣。義苑於三乘種
辨者非也。匡眞至於結釋亦作謬釋。與
性決定相似矣可
第六是恒是待縁也 六恒隨轉。梁攝論云
云。搜玄云。三隨逐至治際。是有有力待縁。
以知他故不無。不縁故
無力也。唯識論二云。恒隨轉。謂要長時一類
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此遮轉識云云。
是就頼耶識種。明恒隨轉。若約&MT10755;。無明
熏習眞如不自性。隨縁生滅不生滅和合
一非異。成阿梨耶識。此識持諸法種子
生果功能展轉相續。乃至金剛心道。是恒隨
轉。匡眞引楞伽玄。會釋不
是故攝論能引自果 結六義名。攝論唯
識論列次相同。今章據空有有力無力義。次
第非是有別意樂。匡眞所言全臆斷而已」
第二建立不増減也 第二建立。瑜伽第五
種子七相等問意可知。答中如義苑辨
瑜伽論種子七相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何故不立思之可見 苑古云云。匡眞叙
有云破。寂曰。此有云。纂所出觀理問辭。而
彼有答釋。匡眞於他問辭&MT10769;。何檢文之
疎也
問待縁者互相待耳 義苑云云。匡眞夾
註。彈凉疏云云。寂曰。此彈甚非。凉疏釋
二因縁之因縁。爲此揀別耳。非今因事
之義。可知。次下當
問因望望他亦爾 縁乃後三縁。今就
増上縁之。從來據因事待三縁之義。以
六因。今於縁望因而起問。答意謂縁望
縁果六義云云。雖此義。非是縁
起正體故。今則不明。義苑於三乘辨者失
旨。今言縁望縁果還是親因者。譬如水土
芽等上地水二味。還是親因。復古亦約
聞等辨者不允。匡眞引孔目一・要問答下
十玄門・探玄十三。次問答乃取纂釋意。次
十地論八。次引探玄二文。出於十三。夾
注引涼疏。是演義三十七下所出。寂曰。探玄
意。謂於十二支因縁名。乃有二義。一謂
無明生行。無明望行唯是縁。而行自有自種
子因。自種子因。藉無明縁生故。合名因縁
然縁力強故。隱自親種。於無明因縁名
二謂増上縁。望自増上果。還是親因故。説
明爲行因縁。無明不了。於行位還引無明
不了果。還是親因也。孔目第一。擧雜集二十
因是縁能作因。明小始&MT10755;因縁之別。亦
増上縁望増上果是親因攝。今師乃承
而已。然初解與通途相似。後解乃據
地明十二因縁有因縁義。清涼云。古徳此解
意。匡眞彈斥云云。寂曰。賢首禀之至相
至相據於論旨。何有意哉。且清涼不
二祖之釋義其有所據。偏執相宗意。作
評揀。何其局見也。凡因縁果義。有小乘
圓教。毫無別異之義門。有教淺深旨
夐殊之義門。如夫清涼。拘執通途釋義
教轉。蓋不可也。如彼匡眞。將&MT10755;圓融
。紊亂因果調然之大體。亦不可也。於乎因
縁果義甚深&MT10769;解。應細讀孔目第一及探玄
第十三其幽旨矣。匡眞擧所縁縁等無
間縁。亦具六義不之問。破折薪復古云云。
纂釋云。問。折薪釋上之言一切因之文。云
法界宗中一切諸法。若在因門六義
今何云所縁縁等無六義。答。前眞就法界
故云爾。今問答總含三教意。既帶始教
故兼權意也。&MT10755;教意尚許六因十因皆具
六義。何況圓教乎。寂曰。匡眞所評甚爲
。纂釋問答。粗得其旨。而未淳美。當
下言縁起祕密之文而思忖章旨
問果中有唯在因中 義苑云云。匡眞云
穩。寂曰。此實不穩。一法等者。是約互爲
因果之義。與他爲果之法。還有他爲
之義。爲因之時。必具六義。爲果之時。唯空
有義而已。折薪云云。如匡眞引
問若爾現思之可見 問。中苑薪復古云
云。答中義苑云。約隨他殊勝之縁必具
六。折薪云。前七轉識現行。皆隨強勝縁轉。
親因。雖熏種義。然不六義
云。指事云。隨勝説種得六。現行不爾。劣
故不具云云。匡眞引基疏。費數百言自解
粗似指鈔。寂曰。於註家中指事爲優。今更
一解焉。勝謂顯勝。乃對下祕密縁起。以
相宗所説種子六義而爲顯勝。顯了論之。
則現行有義所缺故云不具。若約&MT10755;教祕
密縁起。則一切法皆一眞如。所囘轉故不
種現。皆具六義。雖然如是。祕密縁起。
既入智境地前三賢及二乘智之所測。何
況凡愚乎。欲&MT10755;教已上縁起者。須務脱
出遍計情窠焉。不則決成似而非者
第三句數無二是也 分科可知。復古云
云。匡眞斥之。寂曰。復古所言雖大違。少
節之失乎。明四句中。義苑云云。義意
粗通 問。雙亦雙非各合二義者何耶 答。
引自果之時。即與果倶故。二義合會以成
。恒隨轉即隨衆縁轉。不縁。二句
相離。可知。匡眞以空有相即解釋其旨。

就用四句縁起勝徳 就用中苑薪云云。
復古引探玄云十三。地論云云。可見。非生因
生上生字。宋本作無爲正。匡眞所牒善矣」
故地論云非無因 地論者。第八十一紙
意之文。探玄十三云。言非二作者。或因爲
自。以縁爲他。或果爲自。以因縁他。此
二自他。倶不作故。若自他倶不作。何得
。爲此疑故。云但隨衆生。謂隨俗説
生。理實無生。言知者者。遠公釋。此
別釋非他。以我知者能造作故。作時不
住者。別釋非自。明彼無明作行之時無
自性。住彼作時還起後行故。云作時不住
也。今更釋因正有力時縁必無力。不
故。云無知者故也。此是因縁不共果起
之時。名曰作時。於因於縁。的無所住
不住。此是因果不共。正起果時。此作不
於因。不於縁。亦不果故云作時不
探玄第四。説五對不相知。宜對照焉」
問此六義斯左右耳 通路云。言八不者。
於本業瓔珞經不増不減經。依此所説。中
論初擧此八不。眞顯諸法本源旨歸。指事
大般若經三百八十四云。不生亦不滅。不
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已上心
地觀經及智論五摩訶止觀六之三云云
第四開合餘門思準之 開合義苑云云
第五融攝是壞相 融攝苑古云云。要問答
下云云
問六義六遂成差別 搜玄三下云。六義六
相共成者。六相有二義。一順理二順事。此二
義中。順理義顯。順事義微。其四縁事二義同
上。但順事義増。順理義微。所以知者。因縁
果法迷義顯。爲此論主。別以六相
理。故知。四縁順事増也。所以知總別
順理増者。爲六辨相令見心入理。問。何故
知。但總別六義得順理増於事。答。
論主簡事不六相。唯約義辨苑古云云」
如以六義法方便也 苑薪復古云云。三種
方便。彼或不種子。設雖種。未
無我故。或雖法空。未阿頼耶持種
故。不六義。是故云名義倶無
若三乘頼主伴不具 明三乘中。苑薪云
云。復古引要問答下孔目一云云。始&MT10755;二教
施設雖異。同是三乘教。未自在位故合

若一乘普賢究竟也 明一乘中。復古引
孔目一云云。又要問答下云云
又由空有之可知耳 是乃融三乘。歸
於一乘之趣可知。復古引探玄十三明
起無礙門云云。又第五云。相即相入。此二各
二。謂同體異體。此二復有二義。得成
。一約縁起門。二約眞性門。初中亦二義。
一約體。有空有義故得相即。二約用。有
有力無力義故得相入。約縁有待不待義
同異二門也。約性亦二義。一不縁故
相入。二縁無盡故相即。圓融無礙自在義。準
上思相即相入同體異體等。如下章廣

華嚴五教章衍祕鈔第三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658 659 660 661 662 663 664 665 666 667 668 669 670 671 672 673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