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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匡眞鈔 (No. 2344_ 鳳潭撰 ) in Vol.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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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行發起根本。即七方便等。二無住方便。
謂。由悲智巧相導引。不住生死及涅槃故。
如方便度等。三集成方便。謂。諸縁起巧相
集成。如六相方便等孔目云。與彼究竟圓
一乘爲方便故説一乘。非即圓通自在義
集成云。探玄第九云二種
類者
不自不他生
等四句。及不有不無等四句。并不生等八不
十不等。皆悉會事入理。是此流類。但彼
等入理。以順一寂。今此入理。圓融彼事。
便相即相入。成普賢法。有斯左右耳
第六約教辨者。若小乘中法執因。於此六
義。名義倶無 義苑云。小乘由法執所障。
不能達法唯心。尚無熏種。豈有縁起之六
義乎。是故名義倶無也復古擧孔目云。
依小乘教。六因四縁。相攝不與三乘義同。
何以故。不原因縁理故。今六義。小乘名義
倶無孔目又云。小乘因果數少。未達
法空。不盡大理。故不具説
若三乘。頼耶識。如來藏法無我因中有六義
名義而主伴未具 義苑云。若三乘下通始
&MT10755;二教。若單説頼耶種子六義。是始教。若頼
耶具如來藏性縁起六義。是&MT10755;教。而主伴未
具者結權折薪云。若唯頼耶法無我因種
有六義。即&MT10755;教。通如來藏之頼耶。法無我
因中種現。互爲因果。就因義邊。通一切因。
皆有六義。即&MT10755;復古云。要問云。此文
在三乘。一乘方究竟。何以故。稱法界故。孔
目云。三乘初教。分達法空。知法次細故。約
事委説。熟教已去。究竟法空。會事從理。故
不多説彼次文云。唯論四縁及互爲因果
等。又總唯有因縁。此約&MT10755;
又楞
伽玄云。本識種子門者。有二義。一辨種子
新熏&MT10769;本有護月唯本有種。
護法新舊合用。
二辨種子與識
現行同異此亦難解。以不離過
故。具如彼辨。上當始教
今總通釋。
謂。無始無明。與如來藏合。爲習氣海。通爲
一切染淨法因。是故凡一種子皆有四義。一
就所依。用本非新。二據能依。用新非舊。三
由前二義。合爲一種。四二義同體。形奪倶
離。是則於一種子。或熏非熏倶不倶等。隨
説皆得。無所障礙。又由習氣海中有帶妄
之眞。名本覺。爲無漏因。多聞熏習爲増上
縁。或亦聞熏與習海合。爲一無漏因。梁論
云。多聞熏習。與本識中解性淨影義章云。
於六識中所
修行。熏於本識。於本識中。佛性眞心。名爲解性。
解性受彼淨法熏。成淨種子。淨種成已。熏於無明。
乃至究竟。又云。無分別眞心。雖是神知之性。而非攀
縁取捨之法。又云。本識是心神知之性。海東元曉。亦執
爲圓。荷澤所立知之一字。皆不過此義。今大師意。
正約&MT10755;教。然清涼圭山。堅執靈知眞心。台家山外。皆
陷于此。
悲哉
和合。一切聖人。以此爲因。又習氣
海中。有帶眞之妄。爲染法因。餘準同前。乃
至廣辨
若一乘普賢圓因中。具足主伴。無盡縁起。方
究竟也 復古引孔目云。依一乘教具一
切因縁。理事。教義。人法。因果等。又總唯有
因縁。乃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即盧舍那
佛普賢行因成就因果。與三乘等別更如
問答
又由空有義故。有相即門也。由有力無力
義故。有相入門也。由有待縁不待縁義故。
有同體異體門也。由有此等義門故。得
有毛孔容刹海事也。思之可知耳 義苑
云。此門明因。次十玄論宗故。將此空有等
三義。對下相即之體。相入之用等説之。請
對次文。思之。方見一道竪窮之旨。故圓宗
義理。豈徒然哉復古依探玄云。由此義
故。諸法相即。無所障礙。又云。知一即多。多
即一等。皆此義也。是故無盡大縁起法無礙
自在。皆從此門而開現矣
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卷五


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
卷六

  日域京西華嚴寺住持僧叡鳳潭撰
十玄縁起無礙法門義第三 義苑云。此之
一門。有因有宗。十玄明宗。縁起該因。
故下文先明縁起相由。異體同體等。爲徳用
所因。次方説十玄之旨。顯無盡之宗。則與
夫大疏明宗説因。左右之別。亦廣略之殊
今謂。清涼雖説宗因。具明法界縁起。但得
其名。不得其義。何以知者。如演義云。總
收法界。爲一縁起。又云。相雖萬差。無不即
性。性徳無盡。全在相中。以性融相。相如
於性。令上諸門皆無障礙。因果交徹。純雜
無礙。事事相參。重重無盡。又云。通約法性。
爲徳相因。法爾如是。又云。全法界之縁。
非法界上。別有因縁而起故。若理事一切。
皆同一體而縁起也。又行願&T047368;云。一法界心。
成諸法者。總有二門。一性起門。二縁起門。
其性起者。謂。法界性全體起。爲一切諸法
也。法相宗説。眞如凝然。不變故。無性起義。
此宗所説此乃但簡相宗。不能更就性起。分於&MT10755;
圓。三一相濫。而失宗綱。清涼圭山。其過可
眞性靈明。全體即用故。法爾常爲萬法。
法爾常自寂然。是全萬法之寂然故。不同
虚空斷空頑凝而已。萬法是全寂然之萬法
故。不同遍計例見。定相之物。擁&T056123;質礙。
況世出世間一切諸法。全是性起。則性外更
無別法。所以諸佛與衆生交徹。淨土與穢
土融通。法法皆彼此互收。塵塵悉包含世
界。相即相入。無礙鎔融。具十玄門。重重無
盡。良由全是性起也。推此等意。既云眞性
靈明。則驗知。棄妄指眞即眞。相雖即性。性
在妄外。故台宗破云。諸家不明性惡。&MT10770;
翻惡爲善。斷惡證善。故極頓者。仍云本無
惡。元是善。既不能全惡是惡。復不明性
具十界故。皆有即名。即義不成也。應知。
台家明即。永異諸師。以非二物相合。及非
背面相翻。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爲即。何者。
煩惱生死乃九界法。既十界互具。方名圓
佛。既是修惡全體即是性惡法門。故不須斷
除及翻轉也問。既言全法界之縁總收。
同體法爾如是等。何爲破之耶。答。但得其
名。而無即義也。縱有説云圓家以性具爲
宗者。只知性具善也。不知性具惡。偏屬
性善淨識佛界。不出別教但中之義。如
妙樂云。別教從無住本立一切法。乃云無
明覆理。能覆所覆。倶名無住。又云。眞如在
迷。生一切法。又云。無明爲因。能生九界。
四明云。然即理之談。&MT10769;得其意。須以具不
具簡方見殊。何者。所迷法界。不具三障。染
故有於三障。縱説一性隨縁。亦乃惑染自
住。修惡有作。以反本時三障須破。即義不
成。屬前別教。若所迷法界。本具三障。染故
現於三障。此則惑依他。修惡無作。以復
本時染惡宛然。方成即義。的屬圓教也。故
荆溪釋無明依他義云。此同體依依而復即。
故知。體具三障。起三障用。用還依體。與體
不二。此依方即。斯是圓乘。若不談具。乃名
別教。廣如他辨。繇是鞠之。噫。清涼圭峰。縱
倩辯於滿慈。援智於鶖子。何以凌他。可得
遁乎。今幸至依儼藏兩祖。則其理幽玄。條
然可甄故。不關于斯。奚可一概而混哉。祇
由自疇無有人而甄質之者。源流一溷。
似稍被撓而已。今詳。探玄顯義理分齊。略
擧十門。然此十門。同一縁起。無礙圓融。
隨有一門。即具一切。又提十類。釋此無
礙。一縁起相由故如密教中
胎藏法門
二法性融通故
剛界。其
義玄同
乃至。十&MT10769;思解脱故。初縁起相由者。
謂。大法界中縁起法界。義門無量。約就圓
宗。略擧十門。謂。諸縁起法。要具此十義。方
縁起故。闕即不成。一諸縁各異義。二互遍相
資義。三倶存無礙義。四異門相入義。五異體
相即義。六體用雙融義。七同體相入義。八同
體相即義。九倶融無礙義。十同異圓備義
十義一一如彼廣解。
今略如下當處引也
又准旨歸中。先明所標之
法。撮爲十對。一教義。二理事。三境智。四行
位。五因果。六依正。七體用。八人法。九逆順。
十應感。然此十對。同時相應。成一縁起。無
礙鎔融。隨有一處。即具一切。是此經中所
具之法。次明所顯理趣。亦擧十例即十
玄門
前所説十對法中。一一皆有此十無礙。是故。
即有百門千門等。準思之。又法相圓融。寔
有所因。因縁無量。略辨十種。一爲明諸法
無定相故。乃至。九縁起相由故如上
探玄
十法
性融通故。謂。若唯約事相。互相礙不可即
獨妄不成。
那相即入
若約理性。則唯一味意謂。若約
淳一眞如。
則唯一味。理無差別。單眞不生。豈論即入。若約無
定一之同一味。則相相宛然。即指實相之理。如
下所
不可即入。今則理事融通。具斯無礙。
謂。不異理之事。具攝理性時。令彼不
異理之多事。隨彼所依理。皆於一中現
此意如他宗云。心性二字。不異而異。既言不變隨縁
名心。即理之事也。隨縁不變名性即事之理也。今
欲於事顯理。故變擧之。例此合云不變隨縁名
佛。隨縁不變名性。生性亦然。應知。三法倶事倶理。
今家准知。問。事是能依。理乃所依。既體二物。那成即
義。答。賢首大師嘗云。然無二體。但約二義。以説相
依。非謂擧所依。而取能依。即斯意也。是知。更互
相依。更互相即。以體同故。依而復即。用還依體。
名同體依。況乃同體
異體。即入無礙。思之
若一中攝理。而不盡。即眞
理有分限失若單事造。不即理具。則性具三千。
偏在變造之外。故有理事際限之

若一中攝理盡。多事不隨理現。即事在
理外失若存理具。不是變造。即有
事造在理具外之失也
今既一事之
中全攝理。多事豈不於中現問。如他宗
云。今家以即離分於別圓。不易硏詳。應
知。不談理具。單説眞如隨縁。仍是離義。
以別教中無性徳九故。自他倶斷九也。若
三千世間是性徳者。九界無所破。即佛法
故。即義方成。圓理始顯。故知。他宗極圓。
祇云性起。不云性具。深可思量。又不談
性具百界。但論變造諸法。何名無作耶。此
云何通。答。於虖。四明祇見圭山私所改易
起信疏等。錯認藏疏。是故妄致此破。然清
涼。宗密。實不遁&MT10769;。的望儼藏兩祖。則皆成
虚破。何者。以彼但約三乘&MT10755;教。非據一乘。
何以直指單説眞如隨縁。而作他宗極圓
耶。都未得曉賢首之意。誣之甚矣天台豈
不亦云起是法性起乎。若不具者。何法爾
起。茍不談理具者。既論理事兩重因陀羅
網。主伴無盡。即理帝網。推爲何耶。故控玄
云。既行依理起。則行虚性實以性
奪修
虚盡實現
修全
即性
起唯性起。又云。以理性即行性。是故唯
理性起前。以理奪行説。今約理本具行説。
起無餘起。還以性爲起名性起。不名縁
起。性不可説。若説即名起。理顯於縁處。是
故就顯。但名性起。若此所起。似彼縁相。則
屬縁起。今明所起。唯據淨用即全性善
起修善用
順於
眞性故。屬性起。一切諸法。皆依性立。染淨
等法。雖同依眞。但違順逆修
順修
異故。染屬無
明。淨歸性起如荊溪云。三千在理。同名無明。
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三千無改。無
明即明等。指要鈔云。實相在理。爲染作因。縱具佛
法。以未顯故。同名無明。三千離障。皆成四徳。因
中三千。起於染用。
果上三千。起於淨用
問。衆生及煩惱。皆是性起
不。答。皆是。一切無非性起故。又云。帝網差
別。染淨等欲。交渉無礙。重重相入。故云網
也。又孔目云。性起者。明一乘法界縁起之
際。本來究竟。離於修造。由是縁起性故。説
爲起。起即不起。不起者。是性起。又云。八萬
四千塵勞煩惱。若在初教直進教説。其體即
空。名爲煩惱。若在&MT10755;教説。其體即如。名爲
煩惱。若一乘教所目。即屬一乘。若據別教
説。即一一煩惱。皆無量故。便獲除障蓋三昧
等。八萬四千塵勞等相。即應因陀羅及微細
義。此即煩惱
十玄門義
又云。若約滅惑分齊論者。依普
賢品。説一障一切障。依小相品。説一斷一
切斷。由彼華嚴經文。云内外各有五百煩
惱。及八萬四千煩惱普滅非別故得知也。
何以故。對彼生死際説故。又經説五海
一世界海。二衆生海。三性界業海。四
欲樂根海。五諸佛海。即訶黎陀心
探玄云。謂。於
無盡圓明性海藏中。分茲五義既云性海藏中。
何云不談性
具百界。但論
變造等耶
一所依義即世界海。亦阿字。
地大。本不生義
二萠發
義。亦積聚義即衆生海。縛字。
水大。離言説義
三軌用義即法界海。
囉字。火大
清淨無
垢染義
四行別義。亦性別義即根欲海。訶字。
風大。離因縁義
五覺
圓義即諸佛海。佉字。空
大。等虚空無礙義
此五皆一即具餘四。並
深廣無盡具徳&MT10769;思故云海也。約融攝者。
謂。世界即衆生。如下衆生形世界。世界即法
界。如法界不可壞蓮華世界海。世界海即根
欲。如心作世界。世界即佛。如國土身。約衆
生即世界。如前説。亦即法界。如經即此法
身。流轉五道。名爲衆生。亦即根欲。如心心
所作故。亦即佛。是十身中衆生身。又衆生即
眞故。後三海一一即餘。皆思可見。一智有
五海。一海有十智即悉多心。毘若底。識
大。謂。有空中三諦觀智
鎔融
互攝。境智不殊。麁

恒別。此約一乘。
若約三乘者。如深密云。如來所行。如來境界。此何
差別。佛言。如來所行。謂。一切種。如來境界。所謂一切
種五界差別。所謂有情界。世界。法界。調伏界。調伏
方便界。地持。瑜伽。亦説此五。名五無量。此約三乘
海是證境天然
性徳
在定觀海。此在心中。最細
也。十智觀海。雖在定中。然寄在言故。次細
也。説分最麁。就機故。出定表示也。是則説
以智爲本。智以海爲本。以説依智成。智
依理起故今詳。究孔目探玄之文。深暢
圓旨。皎若掲日。而人無知。妄輒加誣。豈不
悲哉。問。毘盧遮那經。説三劫六無畏。明十
住心。分齊云何。答。今讀彼經并疏。意謂。寄
凡外出世三乘出出世後三住心
顯密一乘
以顯三劫
斷三妄執位齊。然地論。梁攝論等中。約十
地位。明寄位差別。彼約住前初住。寄顯差
別。即與法華高原須水譬。意全同耳。而彼宗
無知者。而矜己見耳。今試對辨。依彼文相。
且標其名。一愚童執我心。二持齋順理心。三
無畏嬰童心即世
間心
四唯蘊無我心即是羊車。
聲聞乘心
五拔
縁業種心鹿車。縁覺乘心。
即超初劫
六他無縁乘心。七覺
心不生心牛車。菩薩乘心。已上四位。出
世三乘。合前超第二劫
八空性常
寂心。九極無自性心。十祕密莊嚴心已上三心
大白牛車。
出出世間。顯密一乘。
圓教信滿初住位
今詳無畏疏。即初二三寄
凡夫位。四五兩住寄二乘位。初劫如疏。六
七二住疏甚&MT10769;見。彼宗舊解。六但齊相宗。
七當三論宗。今依疏文。梵音莽鉢羅是無
義。亦是他義。其他縁者。約無縁法界
平等
大悲
有情。令
入是乘
名他縁乘化他又無縁者。約觀唯
識。心外無法。法無我性。名無縁乘自行
生中道。含有二宗。若立眞有爲空。如幻。縁
生故等。則心境倶空。平等一味。是清辯義。
台家通教有空二門。俗有眞
空。是也。賢首始教初門亦爾
偏執二諦。名惡取
空。濫方廣計。若不可得空相。亦不可得。亦
於諸法無所空。非有非空中道三性三無性
等。是護法義。唯依頼耶生滅一分縁起。
楞伽彼宗
所證
深密。皆此意也台家通教後二門意。少分
兼別教攝。亦是賢首始
&MT10755;門。及兼一分&MT10755;教。莊嚴
論意。亦隨應知。不可異求
次覺心不生者。謂。
心王本淨。如海波浪以從縁起。覺此心本
不生。漸入阿字門。既至此中。始云入阿字
門。而曰漸入。豈非&MT10755;教已上。推與何耶。謂。
如來藏與無明七識。倶生滅等。便是馬鳴。堅
慧義。曰如來藏縁起宗。故疏云如勝鬘。寶
性。佛性論明所宗不出眞如受熏。一理隨縁之
際。密嚴。楞伽。無上依經。起信。梁攝
論等。皆
準此知
然上來原始要&MT10755;。自發一毫之善。
以至於超度人法有無二障。雖宗極炳著。
轉妙轉深。猶是對治心外之垢。尚未開此
心中祕密種種不思議事。從此以後。方乃説
之。不可異解。硏文知之。此中依智光師
三論宗師。然此土嘉祥所立。後
歸天台故。多濫彼義。取捨
引妙智經如探
玄中
一分此攝也台家別教。亦明一理隨縁。縱具性善。
不言性惡本有。九界無性徳故。縁理
斷九。皆別教義。亦賢首家三乘&MT10755;教。然台徒山外。今家
清涼宗密。並皆執之。爲圓極教。自古本宗諸徳。尚
多所謬。況他宗者。故密宗末流。亦執此計。還以
八九兩住一乘。爲如來藏眞如受熏極唱。濫之尚矣
又明八九住心。經曰。所謂空性。離於根境。
無相無境界。越諸戲論。等虚空。無邊一切
佛法。依此相續生第八住心。善無畏疏云。即是自
心等虚空性。今觀此心即是如
來自然智。亦是毘盧遮那遍一切身。以心如是故。諸
法亦如是。根塵皆入阿字門。故曰離於根境。影像不
出常寂滅光。故曰無相。以心實相智。覺心之實
相。境智皆是般若波羅蜜故。曰無境界。以此十喩。
離前戲論。第三重微細百六十心煩惱業
壽種除。復有佛樹芽生。故曰等虚空等
離有爲無
爲界。離諸造作。離眼耳鼻舌身意。極無自
性心生解第九住。疏云。既不壞因縁。即入法界。
亦不動法界。即是縁起。當知。因縁生滅。
即是法界生滅。法界生滅。即是因縁不生滅。故曰離有
爲等。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諸法法爾如是住。故曰
離諸造作。如般若中。一切法趣眼。是趣不過。猶如
百川赴海。更無去處。是故當知。眼即是第一實際。
第一實際中。眼尚不可得。何況趣不趣耶。耳鼻舌身
意。亦如是。故曰離眼耳等。行者得如是微細慧
時。觀一切染淨諸法。乃至。少分猶如隣虚。無不從
縁生者。若從縁生。即無自性。若無自性。即是本
不生。本不生即是心實際。心實際亦
復不可得。故曰極無自性心生也
如是初心。佛
説成佛因。故於業煩惱解脱。而業煩惱具依
疏云。此心望前二劫。猶如蓮華盛敷。若望後二心。
即是果復成種。故曰如是初心等。佛説爲證。行者
解脱一切業煩惱時。即知一切業煩惱無非佛事。本
自無有縛。令誰解脱耶。如良醫變毒爲藥。用
除衆病。又如虚空出
過衆相。而萬像具依
舊解紛紏。特失疏旨。于
茲久矣。今先略辨舊解。後陳自義。或云。
空性若蘊處界求不可得無相無境界。此明
一法界一道法身眞理。名初法明道。智論即
名入佛道指金剛界
曼荼羅佛
初門淨菩提心門
初法明道
諸顯教中
指前二劫三乘諸教。
舊兼取一乘非矣
顯是究竟理智法身。依眞
言門。唯是初門兩一乘中。亦圓初住。全同眞言。故
無畏疏云。住此心時。即知釋迦牟
尼淨土不毀。本迹不二。不思議一。由是四明特立法
身寂光有相。圓教四門。無有相違。爾前別教等覺已
還。及圓初心。尚懷疑怪。然天台荊溪。以理上如來。
爲迷解本。爲別教理。中興主立別理隨縁。但山外
計。空中無相。但假三千。不離理性故。名理具三
千。不知性具性惡。尚別教義。然學眞言者。膠執確
固。憚之難改。惑之甚者云。天台所立。謂。眞如當體。
即是諸法。名之性徳三千。由此諸法依煩惱縁。發
於業用。名爲修徳。變造三乘。性徳一乘。全修在性
故。有爲即無爲。全性起修故。無爲即有爲也。雖云
邪正不二。性具之外。尚有修起。於修起外。而存性具。
空中二諦。二而無二。無相眞如。爲至極義。是則遮情
一理。與而言之。如實知自心。故一分許同。非彼當
分。若依眞言。遮表不二。奪之以彼極果爲初方
便。華嚴因分可説一分。八九兩住。猶有淺
深。況第十住耶。如是種種謬解。不暇具擧
無自性
心。謂。眞如受熏。不守自性。隨縁之極唱等。
此據清涼。故出現品疏云。不變隨縁之義。乃爲諸佛
之本。性相無礙圓融。爲不思議。過此更無究竟。即
體之用名知。即用之體爲寂。如即燈之時即是
光。即光之時即是燈。燈爲體。光爲用。無二而二也。
知之一字。衆妙之門。水南知識之言。驗知。清涼靈知
眞心。學得荷澤知解來底。決非雲華賢首宗之實義。
蓋夫華嚴所明法界縁起。與如來藏縁起。霄壤夐絶。
十玄帝網。主伴無盡。法爾常恒之説。法性融通。煩惱
性具。當相即是。豈唯云眞如哉。故荊溪云。若觀理
具。則識眞如常熏内具。諸論教道。不見此實。雖内
外熏以立種義。不了新熏本有之意。故是教道。非
眞實説。又賢首云。三乘位中。隨其機欲。方便少説。由
不窮法界源。故權顯二身三身等佛。今爲顯佛十
身境界。説無窮盡佛法。然此一乘。以無窮爲實徳
故。思之。若謂對清涼者。
何云杜順智儼法藏義章等耶
警覺一道無爲。等
虚空心始起。寂滅之果。翻成於因。約前顯
二劫
三乘
稱是極果。就後祕心。還初心位。初
發時便成正覺。宜其然矣。故經曰極無自
性心生。無畏云。此一句攝華嚴盡今謂。眞如
法界。不守
自性。即當&MT10755;教。寶性起信論中廣明之。豈以三乘不
了權教。悉攝一乘稱性圓滿修多羅盡。設約寄顯門。
或所流所目者。即應華嚴該攝一切諸乘。猶如百川
歸于大海。若謂以當台別教。賢首&MT10755;教。寄八九
住。與是心齊者。眞言變爲權教。不止未知顯
教之道玄同。而實昧乎祕藏之奧者。豈其可乎
是初心佛説成佛因故。於業煩惱解脱。而
業煩惱具依疏文如上已引。然如曰本自無有縛
等。舊多謬解云。如言本無煩惱。元是
菩提。甚哉惑矣。此是四明對揀達磨門下可師之語。圭
峯所傳集文。的議之曰。今家明即。當體全是。修惡
全體。即是性惡法門故。不須斷除及翻轉也。既煩惱
等全是性惡。豈可一向云本無耶。今云如虚空出
過衆相。而萬像具依者。此復舊迷其旨。然疏且約修
惑染縛。故雖以譬解。言偏意圓。令人易謬。何者。
若約如空本具萬像。全空起像。空即是像。像即是
空。像像宛然。以同體依。依復即故。當處絶待。是屬
圓義。其實得意。與不得意。別圓成異。具與不具。
即離皆然。故荊溪云。鏡明性十界。像生修十界。思之。
既而言空出過衆相。與萬像別。能具所依。體非
不二。寶礦亦爾。若有滯言泥句。則恐失圓旨。爲
妨甚
又疏云。行者初觀空性時。覺一切法
皆入心之實際。下不見衆生可度。上不見
諸佛可求。爾時萬行休息。謂爲究竟。若住
此者。即退不墮二乘地。不進得上菩薩
地。名爲法愛生。亦名無&T047368;心。然以菩提心
勢力。及如來加持力。復能發起悲通。爾時十
方諸佛。同時現前。而勸喩之。以蒙佛教授
故。轉生極無自性心華嚴第八地文云。一切法如
虚空性。是名菩薩得無生
法忍。入第八地。入不動地。名爲深行菩薩。從初已
來廣修道行。至不動地。一切皆捨。不行二心。諸。
所憶想不復現前。住不動地。一切心意識。不現在
前。乃至。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現前。何況當
生諸世間心。佛子。是菩薩隨順是地。以本願力
故。又諸佛爲現其身。住在諸地。法流水中。與如來
智慧爲作因縁。諸佛皆作是言。善哉善哉。汝得是
第一忍。順一切佛法。善男子。我有十力。四無所畏。
十八不共法。汝今未得爲得。是故勤加精進。亦莫
捨此忍門。又汝雖得此第一甚深滅解脱。一切凡
夫。離寂滅法。常爲煩惱覺觀所害。汝當愍此一
切衆生。又汝應念本所願。欲利益衆生。欲得不
可思議智慧門。又一切法性。一切法相。有佛無佛。常住
不異。一切如來。不以得此法故。説名爲佛。聲
聞。辟支佛。亦得此寂滅無分別法。又汝觀我等無量
身相。智慧。國土。方便圓光淨音。汝今應起如是等事。
又汝今適得此一法明。一切法寂滅。無有分別。我等
所得。無量無邊。汝應精勤起此諸法。又十方無量國
土。無量衆生。無量諸法差別。汝應如實通達是事
等。探玄&T047368;云。第八地初。約二僧祇滿。此就功用無功
用分際故也。明勸發中。謂。從前地來。求趣無
生。以未得故。是以不住。今此地中始得無生。樂
寂故住。後以佛勸發起勝行。所以不住。亦有四
義。一爲漸悟菩薩有樂寂習故。二爲引定性二乘。
明菩薩此地。大寂滅處。猶有勸起。況彼所得。豈爲
究竟。三爲顯此地甚深玄奧難捨故住。四但有此深
奧法流之處。心有諸佛。作七勸橋。是故無有一人
墜墮。第一勸中。彰其未得。正勸修習。第二以勸中。明
自所得。明他未出。第三勸中。憶念本所弘願。是廣心
願下化衆生。是大心願上求佛智。第四勸中。初擧
所得。法性自爾。不令生著。上未同佛。下齊二
乘。此是抑挫之辭。依此勸轉。第五勸中。擧佛六種化
業。結勸起修。第六勸中。明所得未廣。擧所未
得。勸之令起。第七勸中。明少作在。増其去心。
勸盡通達。又約寄位。如彼廣釋。又賢首品云。若能
安住無上道。則一切魔不能壞。則至堅固不動地。
則得無生深法忍。則爲諸佛所授&T047368;。則常普現諸
佛前。則解諸佛微密教。則爲諸佛常護念。以佛功
徳自莊嚴。探玄解云。明第八地。超四魔。得位及
忍。及授&T047368;位。如善慧仙人。於第八地得授&T047368;等。
明第九地。作大法師故。解佛密教。佛徳自嚴。明
第十地。殊勝三業。乃至十地&MT10755;心受位。此甘露水灌頂
等。明此信滿中受職。準此故知。寄於三乘始&MT10755;
教。以顯一乘。所流所目。皆應法界故。莫不該攝。
此中應思。若依台家。如四教義。明別教十地云。
從此初地。見佛性。發中道觀。心心寂滅。自然流入
薩婆若海。一實平等。法界圓融。乃至。八不動地。得無
生忍。寂而常用。用而無相。無功用心。自然斷法界
無明惑。色習盡也。準此。別之當教八地。而不必論
被接之位。若逗一類者。如妙玄云。問。從七地八
地。觀常住。破無明者。是何地位。答。此則非通。
亦復非別。何者。通教始&MT10755;不明觀常。何得中間而
破無明。別教初心即知常住。初地已能破無明。云
何八地始破無明。此乃別接通意耳。釋籤云。然被接義
散出諸經。大品八地聞中等。別圓接通。接聖而不
接賢。所接三根。輔行云。以四地爲上。六七爲
中。八九爲下。能接眞似不同。別十囘向。初地。圓
十信位。初住。如次可知。若圓接別。接賢不接聖。
證道同圓故。若帶教道。即名別義圓耳。然四明云。八
地得無功用道。豈非通教被接之位耶。若爾華嚴但
兼於別。何得接通。故拾遺&T047368;云。彼部雖無小機禀
教。何妨説於三乘&T072699;淺。顯佛圓乘。今詳。四教義
中。別教當分。亦從初地。心心寂滅。流入薩婆若海。
而至第八地。方云寂而常用。用而無相無功用心等。
不言被接。則瓔珞既爾。地論唯識。並應皆然。若至
八地。始斷無明者。如妙玄辨。然華嚴地論等。即從
初地。分斷無明。七地已前。無相有間。未得無間。
至第八地。純無功用。無相無間故。故十地云。報行純
熟。無相無間故。名不動地。攝論法華論等。亦復皆然。
不可必言通教被接之位。故妙樂云。言八地者。雖
不同瓔珞。諸經非無。復是別中教道異義。去取倶
得。又諸佛與八地菩薩。度七勸橋。爲逗一類行者。
非謂一切皆然。看
疏前後。意符於文
舊引金剛頂經云。薄伽梵。
大菩提心。普賢菩薩理趣釋云。一切義成就菩薩
者。即普賢菩薩異名也。西域
&T047368;云。薩婆曷刺佗悉達。唐云一切義
成。舊云悉達。訛也。此乃世尊小字耳
住一切如來
心時如華嚴云。住不動地。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
不現前。若約圓人。如涅槃云。復有一行。是
如來行。大論云。菩薩從初發心。即觀涅槃行道。若
觀涅槃行道。生相似解。即是如來行也。故知。行
道亦在住前。亦
是如來之行也
如來滿此佛世界。猶如胡麻。
爾時一切如來雲集。於一切義成就菩薩坐
菩提場通教地滿。別家當位。或別教道。
或別圓十信。似位八相成道是也
往住詣。示
現受用身如華嚴云。諸佛爲現其身。住
在諸地法流水中等。具如上引
咸作
是言。善男子。云何證無上正等覺菩提。不
知一切如來眞實。忍諸苦行。時一切義成就
菩薩。由一切如來警覺。即從阿娑婆那伽
此云無
識身
三摩地如華嚴云一切心
意識。不現在前
起。禮一切如
來。白言。世尊如來教示我。云何修行。云何
是眞實。如是説已。一切如來。異口同音。告
彼菩薩言。善男子。當住觀察自心三摩地。
以自性成就眞言。自恣而誦。又守護國經云。
爾時釋迦牟尼佛言。祕密主。我於無量無數
劫中。修集如是波羅蜜多。至最後身。六年
苦行藏通所見。修事六度。三祇劫滿。最後身佛。三十
四心斷結證道。共歸灰斷。若三藏佛位。斷見
思盡。望圓教六根位。此處爲齊。若伏無明。三藏則
劣。若通教菩薩。七地修方便。至佛斷習盡。望圓教
似解。有齊有劣。例前可解。以佛位格者。爲順
教道故也。通教被接。準此可解。若約別教。謂。十
信菩薩。尚現八相。以漸伏除惑障。大菩提心。爲利
生故。依有漏定。示相似相故。最勝經云。伏起事心
盡。得變化身。通家佛斷習盡。例而可爾。況復別圓
已伏無明。信成滿位。那不能現。以此故知。我是凡
夫之言。尚非初住。何況圓妙覺乎。茲邦台宗耆
徳。錯謂法華尚不及等。況彼宗乎。宜也。悲夫
不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大毘盧遮那。坐道
場時。無量化佛。猶如油麻。遍滿虚空。諸佛
同聲而告我言。善男子。云何而求成等正覺。
我白佛言。我是凡夫。未知求處若約機見。
藏通未斷感
佛故。小乘説後身菩薩。娶妻納𡚱。唯是無常。大乘始
教。應化無常。如薪盡滅。是屬灰斷。故云我是凡夫。
又天台云。菩薩在凡離三百。若通教菩薩。初亦同凡
夫。思之。若約佛邊。實即圓佛。故止觀曰。權設三教
之果。不可更成妙覺之佛。輔行云。前三權果。本是
圓果。垂爲三迹。豈可更開令成圓佛。然習眞言
者。不曉此意。多錯解云。圓教妙覺。更被警覺。始
入眞言門。故顯極果。是密初位。極盲闇者。謂圓妙覺
如水泡等。爲半字乘。噫。惑之甚矣。近代有轉計
云。此是圓家因滿菩薩。而非妙覺。八九住心。即第十
心。從因從果。名位成異。直是眞言進修菩薩。任運
流入淨菩提心。評曰。今且救人遮圓極果。理似可
然。而尚云一乘因滿菩薩者。此乃由不了其實是
入圓初住之時者。則可謂眞膠柱之談矣。汝倘
救云通別因滿菩薩者。應有此理。故妙玄云。若別
教十地。十品破無明。圓家十住。若奪而爲論。別家佛
地。與圓家初行齊。與而爲論。別家佛地。與圓家初
地齊。故知。別教權説。判佛則高。望實爲言。其佛
猶下。譬如邊方未靜。授官。則高定爵論勳。置官
則下。然推彼所計稱圓教者。不過台家別教。賢
&MT10755;教而已。若謂以其同於眞言者。祕密一乘。可
變屬權。豈非蹙靈鳳於鳩巣。廻神龍於兎窟耶。然
疏家約喩明經劫直進云。譬如有人。以舟車跋
涉。經險難惡道。得達五百由旬。更有一人。直乘
神通。飛空而度。其所經過。及至到之處。雖則無
異。所乘法有殊。又云。若行者直從眞言門。得見
心寶。如仙人善呪術。以神力取之。雖巧拙難易
不同。而獲寶&MT10755;無異路。今準此等。其經劫者。即
如法華二乘初住作佛。華嚴舍利弗等六千比丘。與之
齊矣。其直入者。即如龍女地獄天子善財三生。一念過
百城等。一生一身上。皆悉具足。亦此同也。故孔目曰。
若一乘義。十信地見聞。&MT10755;心成解行。十信&MT10755;心。勝進
向十解。得究竟證。予察。救人迷五百由旬之言故。
致斯錯耳。妙句云。寶報國處爲五百。無明爲五百。
入中觀能過五百。即雙知因果二種五百。義相扶也。
圓人初發心。即名至寶所。妙樂云。大經極位。此亦何
必以極果爲寶所。良由寶所其名既通故。得兩
釋。故從圓義。從初發心。三義具足。故知。寶所者。
喩分證寂光也。從此自然流入薩婆若海。以此應
知。八九住心。尚爲無明之域。圓家尚破四十一品無
明。華嚴經云。初發心住。便成正覺。舊謂。良由知此
究竟實義。悉攝顯教一乘。祕密一乘之因行等。明知。
圓教妙覺。或因滿菩薩。實被警覺者。並謬甚矣。如
儀軌説想身證十地之文。應依疏會。一生補處。
及八地三昧。是約教道法門。作如此説耳。此亦約
權。若依圓教。教證倶實。淺略深祕。行布圓融。皆準

唯願慈悲爲我解説。是時佛同告我
言。汝今宜應當於鼻端想月輪。於月輪中
作唵字觀。作是觀已。於後夜分。得成阿
耨菩提唵字即是毘盧遮那之眞身也。一切陀羅尼之
母。能生一切如來等。鼻端想月輪等。即
觀察自心三摩地也。謂。示五相成身。即觀菩提心。能
達菩提心也。如華嚴云。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
淨妙法身。湛然應
一切。宜如理思
今明自義者。準斷惑章。約
位滅惑。寄惑顯位。如下卷中。詳彼經疏。
寄超三劫。度三妄執。顯瑜祇行。十住心位。
如探玄解。約寄乘法。謂。初二三地。寄世
間。是人天乘。四五六七地寄出世間。是三
乘。八九十地寄出出世。是一乘法。如十地
論及梁攝論。又寄皮等三惑。顯三僧祇。亦
如梁論。初乃至五。超初僧祇。斷皮煩惱。
見惑爲一百。五下分爲
二百。五上分爲三百
六七超第二劫。斷肉。
塵沙爲
四百
八九十心。超第三劫。斷心煩惱。
無明爲
五百
然彼論等寄地上。今寄初住已還。何
以知者。寶所大車開顯皆然。佛乘約教。大
車約行。窮子約人。寶所約理。即譬正説法
華。示實相理。若分入者。以初發心住爲寶
所故。文云。無上寶聚。不求自得。又云。得佛
法分。佛子所應得者。皆已得之。各賜等一
大車。及但説無上道亦意同也。然正約瑜祇
觀行。隨文便者。應依高原須水之譬以解。
經云。譬如有人。渇乏須水。於彼高原。穿
鑿求之。猶見乾土。知水尚遠。施功不已。
轉見濕土。&MT10770;漸至泥。其心決定。知水必
近。天台解云。觀門者。衆生之心。具諸煩惱。
名高原羝羊嬰童三
心。準知
修習觀智。名穿掘四五
六七。
隨應
可配
方證理味。如得清水。依通觀譬中必
須教
觀二重。教觀相循。共顯其妙。歴教明觀。
折體理同故。略三藏。言雖通諸。意且在圓
乾慧地
如乾土。性地爲濕土泥。見諦爲得清水。別
觀。從假入空。但見空不見不空。斷四住如
鑿乾土藏通及別初心。即與四
五六齊。隨應宜解
去水尚遠。從
空出假。先知非假。今知非空。因是二觀。
得入中道。能伏無明。轉見濕土別教後心。
復寄六七。
亦可
隨應
去水則近也。圓觀中道。非空非假。而
照空照。如漸至濕泥圓教初心
名字觀行
四住已盡。
無明已伏。已得中道相似圓解。故言如泥。
十信六根。四教義滅。圓教十信斷界内見思。圓伏界
外見思無明。發趣初心。圓斷界外見思無明。&MT10755;至等
覺。方盡。若約一類被接。及蒙佛勸喩者。皆
入此位及初住淨菩提心門。名初法明道
若入初
住。發眞中解。即破無明。如泥澄清。得見
中道。如見清水。故妙玄云。初發心住發時。
三種心發縁因善心。了因
慧心。正因理心
住三徳涅槃也。擧要
言之。即是住三徳一切佛法也。又住一念
中。成就一切萬行諸波羅蜜。又住一切種
智。文句云。入祕密藏
故。言善入佛慧
圓斷法界見思無明。又
住得佛眼圓見十法界三諦之法。又成就
菩薩圓滿業五相成身。
何不成就
能顯一切神通。又能
成就開權顯實。入一乘道。又能嚴淨一切佛
土。能起三業三密
可見
供養一切十方佛。得圓
滿陀羅尼祕密
莊嚴
受持一切佛法。如雲持雨。
若依華嚴。初住菩薩功徳。三世諸佛歎不
能盡。若具足説。凡人聞迷亂。心發狂。謂。信
滿成佛。寄於&MT10755;教。故賢首品云。則爲一切
佛所護。則能得生諸佛家。又初發心時。便
成正覺。具足慧身。不由他悟。清淨妙法身。
湛然應一切。又娑伽羅龍。澍車軸雨。唯大
海能受。餘地不堪。又一地普攝諸地功徳。
初阿後荼。是二不別。何況六位位位。皆成
正覺。灌頂受職。廣如經説。當知如此誠證。
溢乎目矣。請。幸拭膜應迷速轍。自今以
往。勿錯執謂圓佛妙覺。更被警覺。入密初
門。徒成語見。不入眞道。凡多唅蘇。尚損
慧命。況復毀正法輪。咎莫過此。可不愼
歟。可不愼歟
夫法界縁起。乃自在無窮。今以要門。略攝爲
二。一者明究竟果證義。即十佛自境界也。二
者隨縁約因辨教義。即普賢境界也 演義
云。法界縁起者。揀於内外染淨一切事縁
也。如外水土人功時節爲縁。即有芽起。内
無明行等爲縁。有識等起。今則不然。總收
法界。爲一縁起故。又即一縁起。全具多義
門。全同法界。即大縁起。不同三乘但明因
縁生法無性而已義苑全引。須知。
清涼言通義非
清涼大錯。
不足評斥。嗟予慨念。在曩天台師。不幸不
逢正法傳流之時。雖建止觀。所言宗義。一
時頽然而崩墜矣。何者。於菩提心。大妄解
云。天竺稱汗栗駄。此方稱是草木之心也。
又稱矣栗駄。此方是積聚精要者爲心也。今
簡非者。簡積聚草木等心。專在慮知心也。
須知。其菩提心不眞正。則餘皆亡滅。自昔
台侶芒昧。不知其僻。北嶺安然。致妄解云。
汗栗駄等。元出四卷楞伽一今考無文。
妄肯爲據
西竺
以樹木中堅實之處。謂之樹心今謂。無量門
經八陀羅尼
中第二句。曰緻
栗駄。夾注堅固
如塔柱心。以餘財物所積聚
此大僻釋。無
有明據
近又有人加臆解云。或如盤
心。亦爲衆塵所揜弊故。鳴乎。諸解紛紏。鉅
迷甚矣。今質正之曰。賢首心玄義曰。小本
頌名楞伽紇利代耶心。舊云乾栗太心者。
訛也。又云。此爲中心要妙之説。非是縁慮
等心。更考。梁僧伽婆羅譯。孔雀經呪曰那伽
喜里陀耶莎訶伽樓陀喜里陀耶莎訶。唐不
空譯曰曩誐紇哩及夜野誐嚕拏紇哩跢野。
由是密家貶云。台宗如已酩酊而不知其
醉。是謂宜矣。不可逃焉。然台人皆仰眞
言。飽屈伏故。圓仁曾云。理似同彼。事彼全
勝。園城珍云。法華尚不及。況餘教乎。良知。
天台專用請觀音説心脈觀法。而不知即是
紇哩娜耶心。以爲汗栗駄心不發菩提心
乎矣。鳴呼迂哉愚矣。今重詳之。無畏禪要
曰。直是衆生自性清淨心。名爲大圓鏡智。上
自諸佛。下至蠢動。悉皆同等。不空心要云。
初發信心。以表菩提心。即大圓鏡智。紇哩
娜野心。義釋十云。此菩提寶王。十方三世
證者。無不道同。又此紇哩乃野。是樞極之
心。非喞多心也。大隨求呪曰。薩嚩怛他誐
多紇哩乃夜地瑟恥多紇哩乃曳。尊勝咒曰。
多怛誐多紇哩哪野。千手尊咒。大佛頂呪。亦
皆同等。阿闍梨別云。凡人汗栗駄心。状猶如
蓮華合未開之像。有筋脈約之。以成八分
醫家只知心包絡状如仰盂。
而不知内心脈何状相
男子上向。女人下向。
先觀此蓮。令其開敷。請觀音説心脈肉團心
等。準此應思。然天台師總不知解。誠以哀
哉。何況探玄所論九重教證。尚不知一。
其餘奧乎行布圓融。淺略深祕。
皆準教證。奧義可解
初義者。圓融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
可説其状相耳。如華嚴經中究竟果分國
土海。及十佛自體融義等者。即其事也。不
論因陀羅及微細等。此當不可説義。何以
故。不與教相應故。地論云。因分可説。果分
不可説者。即其事也 太一玄門云。今且就
此華嚴一部經宗。通明法界縁起。不過自
體因之與果。所言果者。謂。自體究竟。寂滅
圓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謂。十佛世界
集成評曰。准攝化境界并淨
土章。世界海言。傳寫之誤
及離世間品明。十
佛義是也彼品雖有十佛名等。
不可説其状相也
義苑云。初義者。
究竟果證義也。是以法融即故。無礙&MT10769;思。
沒同果海。唯亡言遣照故。不可説其状相。
大疏云。果海離念而心傳。法界宗中。有法
有義。法屬果分。義當因分。此既明法。縱因
陀羅之玄義。此亦不論復古亦用此解。
並未穩也
何以故
者。徴其所以。不與教相應者。答出果門也
折薪云。既云一即一切等。但由融故。定相
不可。故云離言。不同三乘唯如如智存爾
復古云。以性海果分是不可説義。謂。圓融
理智。普別行等。相即相入。無礙自在。是也。
然彼十佛所依有二。一國土海如第二
會初説
圓融
自在。當不可説。二世界海有三類。一蓮華藏
世界海。具足主伴。通因陀羅等。縱因陀羅。
及微細等義。今亦不辨。以圓融極果。絶於
説相。所以不可以言説今謂。然究竟
果分。融不可説者。不待更辨。豈可將此爲
法界宗之盛事哉。今約因果別分。且明不
可説。其實説即不説。雙融無二。可爲圓極。
思之
問。義若如是。何故經中乃説佛不思議品等
果耶 義苑云。躡果離言。以&MT10769;經家談果
義。極相違故。云何故。不思議等品者。五品
經文廣明妙覺。豈非言乎今謂。此依縁修
因果。以&MT10769;性徳因果。如答可知。如十玄

答。此果義是約縁形對爲成因故。説此果。
非據究竟自在果。所以然者。爲不思議法
品等。與因位同會而説故。知形對耳 太
一云。答。此等雖是果徳對縁以辨果。非是
究竟圓寂之果。是故與因同一會説。探玄中。
總判經云。前五會不共。謂。普賢徳。爲地前
攝一乘別教普賢之法。第六會中有十一品。
初九品明縁修因先六品顯
因位徳滿
後三品明果位徳
現。今不思議等
者。等取如來相
海。及小相品
後二品普賢行品
及性起品
辨性徳因果。
餘皆準知。義苑云。約縁形對等者。謂。縁起門
中。因果相形。由因引果。以果酬因故。妙嚴
品云。往修勝行無有邊。今獲神通亦無量。
既未亡對待。縱果亦因。蓋爲成因故説此
果。非彼下揀異十佛果海。所以然者。仍上
之辭。則仍前對因之果。果屬於因。故云爲
與因位同會而説。言因位者。解之&MT10755;也。同
會者。皆第七會也舊第
六會
折薪云。言約縁形對
者。即因果形對。同爲一縁。故説果以成其
因。此果則可説也。言與因位同會者。此約
晋經爲言。以晋經無十定品故。得與十
地十通等十一品同。第六會説。故知形對也。
若約唐經。即有十定品。即當第七會中。自
有十一品。謂。分十地品爲第六會。加十
定品爲重會普光明殿會。兼十通。十忍。阿
僧祇。如來壽量。菩薩住處。佛不思議。十身相
海。隨好光明。普賢。出現品等也。其十定等。是
等覺亦因同會。若普賢行品是因。出現品是
果。此屬正等覺。若更取前五會。即同是是
差別因果愈顯形對也集成云。法界縁起。
此由佩詮故。不及性起今謂不然。夫圓
乘者。教詮倶實。倶不思議。何論優劣不及之
理。故天台云。若競説默。不解教意。去理逾
遠。離理無説。即説無説。無説即説。無二
無別。即事而眞。況賢首云。全體遍收。猶如
波水。如上已融會。又旨歸云。一會一品一文
一句。皆具攝一切。同一性起。修多羅海。主
伴無盡圓滿教法。理應爾故。如因陀羅網。
無分齊故。然大師由隨文便。言在縁中。意
居縁外。此之謂也
第二義者有二。一以喩略示。二約法廣辨。
初喩示者。如數十錢法。所以説十者。欲
應圓數顯現無盡故 復古云。至相云。今
約教。就自體相。辨縁起者。於中有二。一
者擧喩釋成於法。二者辨法會通於理。所
言擧譬辨者。如夜摩天會菩薩雲集品説
云。譬如數法十。増一至無量。皆悉是本數。
智慧故差別也探玄云。謂以十數爲本。増至多
十。智慧於上作百千等解。故云
差別。然於彼數皆是
諸十故。云皆是本數
所以下孔目云第四卷末釋
瓔珞梵網。顯
華嚴一乘分
齊義章
十數之義。含於二門。一成圓教
門。華嚴
一乘
二不成圓教門瓔珞等十數。即是單別。
不具一切圓故。入
三乘
又孔目云。所以説十者。欲顯無量故
探玄云。一周圓數。依則説十此下結文
云。此且約現事錢中。況彼一乘縁起無盡陀
羅尼法。非謂法只如此也
此中有二。一者異體。二者同體。所以有此
二門者。以諸縁起門内有二義故 至相
云。今擧此十數爲譬者。復有二門。一異體
門。二同體門旨歸云。因縁無量。略辨十
種。一爲明諸法無定相故。乃至。九縁起相
由故探玄於此一門略擧十門。餘之九
門。但標其名。指如旨歸中説
十法性融
通故如上
已引
縁起相由力故者。謂。一與多互爲
縁起。相由成立故。有如此相即入等。此有
二種。一約用有有力無力。相持相依。故有
相入。二約體全體有空。能作所作。全體相
是。故有相即。及探玄云。謂。大法界中縁
起法界義門無量。約就圓宗。略擧十門
初三門總明縁起本法。次三門明異體門義。
次三門明同體門義。後一門總合圓備義
以釋前
義。謂。諸縁起法。要具此十義。方縁起故。闕
即不成
一不相由義。謂。自具徳故。如因中不待縁
等是也。二相由義。如待縁等是也。初即同
體。後即異體 探玄云。一諸縁各異義。謂。大
縁起中。諸縁相望。要須體用各別。不相和
雜。方成縁起。若不爾者。諸縁雜亂。失本縁
法。縁起不成。此即諸縁各各守自一也。二
互遍相資義。謂。此諸縁要互相遍應。方成縁
起。且如一縁遍應多縁。各與彼多全爲一
故。此一即具多箇一也。若此一縁。不具多
一。即資應不遍。不成縁起。此即一一各具
一切一也。三倶存無礙義。謂。凡是一縁要
具前二。方成縁起。以要住自一。方能遍應。
遍應多縁。方是一故。是故唯一。多一。自在
無礙。由此鎔融有六句。或擧體全住。是唯
一也。或擧體遍應。是多一。或倶存。或雙泯。
或總合。或全離。皆思之可見。此上三門。總
明縁起本法竟
就異體中有二門。一相即。二相入。所以有
此二門者。以諸縁起皆有二義故。一空有
義。此望自體。二力無力義。此望力用。由初
義故得相即。由後義故得相入 至相云。
異體門中。復有二門。一者。一中多。多中一。
如經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展轉生
非實。智者無所畏。此約相説也。二者。一即
多。多即一。如第七住經云。一即是多。多即
一。義味寂滅悉平等。遠離一異顛倒相。是
名菩薩不退住。此即約理説也義苑。復
古。據演義并行願&T047368;。約宗因解。並未允

初中由自若有時。他必無故。他即自。何以
故。由他無性。以自作故。二由自若空時。他
必是有故。自即他。何以故。由自無性。以他
作故。以二有二空各不倶故。無彼不相即。
有無。無有。無二故。是故常相即。若不爾者。
縁起不成。有自性等過。思之可見 探玄
云。五異體相即義。謂。諸縁相望。全體形奪。
有有體無體義。縁起方成。以若闕一縁。餘
不成起。起不成故。縁義即壞。得此一縁。
令一切成起。所起成故。縁義方立。是故一
縁是能起。多縁及果倶是所起。是即多爲一
成。多是無體。一能作多。一是有體。由一有
體。必不得與多有體倶。多無體。必不得
與一無體倶。是故無有不多之一。無有
不一之多。一多既爾。多一亦然。反上思之。
如一望多。有有體無體故。能攝他同己。
廢己同他。同時無礙。多望於一。當知亦爾。
准前思之。倶存雙泯二句無礙。亦思之可
折薪云。自性等者。等取斷滅等過。謂。
若有自性有無則定。即是常過。又縁起不
成。即是斷過數論外道。造金七十論。立
二十五諦。一自性。古曰冥性冥諦。如因明
疏。等取餘過。可知
二力用中。自有全力。所以能攝他。他全無
力故。所以能入自。他有力。自無力。反上
可知。不據自體故。非相即。力用交徹故。
成相入。又由二有力。二無力。各不倶故。
無彼不相入。有力無力。無力有力。無二
故。是故常相入 探玄云。四異門相入義。謂。
諸縁力用。互相依持。互形奪故。各有全力
無全力義。縁起方成。若各唯有力無無力。
即有多果過。一一各生故。若各唯無力無有
力。即有無果過。以同非縁。倶不生故。是故
縁起要互相依。具力無力。如闕一縁。一切
不成。餘亦如是。是故一能持多。一是有力
能攝他。多依於一。多是無力潜入一。由一
有力不得與多有力倶。是故無有一而不
攝多也。由多無力必不得與一無力倶。是
故無有多而不入一也。如一持多依既爾。
多持一依亦然。反上思之。是即亦無多不
攝一。無一不入多者也。如一望多有依
有持。全力無力。常全多在己中。潜入己
在多中。同時無礙。多望於一。當知亦爾。倶
存雙泯二句無礙。準思之
又以用收體。更無別體故。唯相入。以體收
用。無別用故。唯是相即。此依因六義内准
之 探玄云。六體用雙融義。謂。諸縁起法。
要力用交渉。全體融合。方成縁起。是故圓通
亦有六句今用
二句
一以體無不用故。擧體全
用。則唯有相入。無相即義。二以用無不體
故。擧用全體。則唯有相即。無相入也。三歸
體之用不礙用。全用之體不失體。是即無
礙雙存。亦入亦即。自在倶現。四全用之體體
泯。全體之用用亡。非即非入。圓融一味。五
合前四句。同一縁起。無礙倶存。六泯前五
句。絶待離言。冥同性海。此上三門。於初異體
門。顯義理竟清涼亦用此等。然言同意別。與此
&T056123;。彼據靈知眞心。以論體用。皆
不可
取也
言此依因六義等者。義苑云。對因而
明宗。義現斯文。故云準之復古云。此依
因六義中待縁等准之。皆是入十玄無礙
之方便也或云。指彼第三門約
體約用兩四句也
今謂。准旨歸中。
明圓融所因。辨十種中。縁起相由故下解
云。出所因也。然則此即出因。何得對前因
門。及爲入方便乎。思之
 ○向上數十門十句向下數十門逆
數。反此亦爾
   一者一
二者二中一三者三中一
 義 十者十中一
   一者二
二者二中二三者三中二
 苑 十者十中二中間餘門
皆例之作
   一者十
二者二中十三者三中十
   十者十中十

   一者一
二者一中二
十者一中十
 集 一者二
二者二中一三者二中三
 成 十者二中十
 依 一者三
二者三中二三者三中一四
 驃 者三中四向上向下皆雜亂中
間餘門亦皆例作
 訶 一者九
二者九中八三者九中七
 記 九者九中一
   一者十
二者十中九三者十中八
   十者十中一
   一者一
二者一中二
十者一中十
 折 一者二
二者二中二
十者二中十
 薪 中間餘門
皆例此知
   一者十
二者十中二
十者十中十

   一者一
二者一中二
十者一中十
 今 初門
十句
 考 一者二
二者二中一
十者二中十
 如 第二門第三門至
第九門。準例可知
 圖 一者十
二者十中一
十者十中九
   第十門
十句


第一門十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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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上數
 一者一本數二者一中二乃至十者一中十
  向下數
 一者一本數二者一中十乃至十者一中二

第二門十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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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上數
 一者二本數二者二中一三者二中三乃至十者一中
 
  向下數
 一者二本數二者二中十乃至十者二中一

第十門十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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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上數
 一者十本數二者十中一乃至十者十中九
  向下數
 一者十本數二者十中九乃至十者十中一
 此乃約十數明異體相入門。有順數向上去逆數
 向下來兩種十門。異體相即門亦然。并前有四種
 十門。同體門中指入相即復爾。并前總有八種十
 門。一一有十。十界十如十乘十妙十海十智十處十
 會。一一圓融入十玄門。庶觀斯圖之士。粗識其
 致焉
於中先明相入。初向上數十門。一者。一是
本數。何以故。縁成故。乃至。十者。一中十。何
以故。若無一。即十不成故。即一有全力
故攝於十也。仍十非一矣。餘九門亦如是。
一一皆有十。準例可知 至相云。今約十
數明一中多。多中一者今明
初句
若順數從
一至十。向上去。若逆數從十至一。向下來。
如一者一縁成故。一中即有十。所以一成。若
無十。一即不成。無性縁生故。一中即有十。
所以一成故。二三四等。一切皆成也。若一住
自性。即不成十。十若不成。一亦不成也
復古
引之
義苑云。向上數者。從一至十也。一是
本數者。如十錢爲縁。一錢當體。自是本一
應二之時。乃名初一以爲二一。應三爲三
一。乃至。應十爲十一。故有多一。故云乃至
十者一中十不穩何以故者。徴云何故十
須藉一耶。故答云。若無一十即不成等。仍
十非一矣者。謂。要須體用各別不相雜亂。
方成縁起。此則諸縁各各守自一位也。餘
九門亦如是者。例餘也。謂。一既有十。二三
四等亦各有十。如十錢爲喩既爾。其法界
差別。無盡法中。各各遍應故。隨一一各具
法界差別法也折薪云。一者一是本數者。
從一至十。皆是本數。於此十中説即入等
也。今明初門。何以下徴釋。乃至十者。應云
二者是本數。何以故。縁成故。今則皆超過。但
云乃至十者也。一中十者。釋初門也。一持
於十。十是能入。一是所入也。乃至。餘九下例
餘可知恐未
允當
集成云。順數中第十錢。有來
義。無去義。逆數中第一錢。有去義無來義。
驃訶&T047368;曰。向上數中有十門。一者一。何以故。
縁成。由此一住自一。各不雜亂故。縁起方
成乃至二者一中二。乃至十。一者二。何以故。
縁成。二者二中一。三者二中三。乃至十。一者
三。何以故。縁成。二者三中二。三者三中一。
四者三中四。乃至十乃至一者九。何以故。縁
成。二者九中八。三者九中七。四者九中六。五
者九中五。六者九中四。七者九中三。八者
九中二。九者九中一。一者十。何以故。縁成。
二者十中九。乃至第十若依此解者。向上數第十
門。與向下數初門。有何
別耶。況第三門已下。向上
向下。皆相雜亂。故知非也
指事鈔云。此中語略故
&MT10769;得意。具足應云。一者。一是本數。何以故。
縁成故。二者一中二。何以故。縁成故。若
無一。即二不成故。即一有全力。攝於二
故。仍二非一矣。乃至。十者一中十。何以故。
縁成故。若無一。即十不成故。例上可知。此
初標釋第一門竟。言餘九門等者。如上初
門標釋有十。後之九門。亦復如是。一一皆
有十。準初一門。例而可知此解無妨。然後九
門有十。不能明
指。今即示圖。恰如指掌。不勞
苦註也。諸解未得章意。可見
向下數亦十門。一者十即攝一。何以故。縁成
故。謂。若無十。即一不成故。即一無全力
歸於十故。仍一非十矣。餘例亦然 復古
云。明次句。多中一。逆數。十至一。向下來。
但十玄章。影在前門。彼略不出耳。今章別
開也義苑云。向下數者。謂。十之已還也。十
即攝一者。能攝有力。所攝無力也。縁成故者。
是縁起一多。非定性一多也。仍一非十矣
者。不壞相故。餘例然者。例餘九也。謂。十
既有十。九八七等。亦各有十耳此中所
云一有全力等者。有云。一多縁起。雖是法
界家本具實徳。要約因縁生果三法。故搜玄
云。謂。計單因有力生果。如執自性因能生
二十五諦。今謂。若偏執者。縁起不成。有自
性等過耳。今既一多即入。無礙圓融。於一
法中。解衆多法等。那言定約三法。一乘圓
極。應可去情如理思之。是也
如是本末二門中。各具足十門。餘一一錢
中。準以思之。此約異門。相望説耳 義苑
云。如是本末者。一是本門。數之始也。十是
末門數之&MT10755;也。餘一一錢中者。本末中間之
八錢。是上之所例也。此約異門相望者。諸縁
各異義結也集成云。如是下結例。法界詩圖曰。如是
往返。當知。一一錢中。具足十門。如
本末兩錢中。具足十門。
餘八錢中。准例可解
折薪云。如是本門。即向
上數十門。末門即向下十門。故云各具足十
門。餘一一下。即本末二門中所具之一切。皆
如是相入也復古云。本末即向上向下。各具
十門。餘一一門。准上思之
今謂。
即指立義解釋二門。何以知者。下文云。此上
十門等解釋。及上本文十義等。皆悉同時會
融等。知之
問。既言一者。何得一中有十耶。答。大縁起
陀羅尼法。若無一。即一切不成故。定知如
是。此義云何。所言一者。非自性一。縁成故
一。是故一中有十者。是縁成一。若不爾者。
自性無縁。不得名一也。乃至十者。皆非
自性。由縁成故。爲此十中有一者。是縁成
無性十。若不爾者。自性無縁。不名十也。是
故一切縁起。皆非自性。何以故。隨去一縁。
即一切不成。是故一中即具多者。方名縁
起一耳 義苑云。問。單稱一法。次不容他。
多法既參。一義寧在。答。初約法總答。二此
義下徴釋。三若不下反釋一。四乃至下順釋
多。五若不下反釋多。六是故下總結。言大
縁起者。一法界縁起。總持實徳故。曰陀羅
尼法若具足開。如眞言教四種曼荼羅法。圓融主伴。
無盡大縁起法也。勿濫&MT10755;教一法界縁起理焉
言非自性一縁成故者。謂。於無盡大縁起
中。諸縁相望。力用交徹。參而不雜故。言隨
去一縁等者。約事則如無一即無二無三
等。亦如無柱即無梁無椽等。以闕一事。
餘皆不成舍等縁故。今法界中隨去一事。
一切法界。不成縁起也
問。若去一縁。即不成者。此即無性。無自
性者。云何得成一多縁起 至相云。問。既
其各各無性。何得成其一多耶復古云。
既一縁無性。多縁亦無性。那得成一多縁
折薪云。由三乘諸法無性但即如。而
今由無性爲因。便顯一多縁起之宗。故
致疑也未允
答。只由無性得成一多縁起。何以故。由此
縁起是法界家實徳故。普賢境界。具徳自
在。無障礙故。華嚴云。菩薩若善觀縁起法。
於一法中解衆多法。衆多法中解了一法。
是故當知。一中十。十中一。相容無礙。仍
不相是。一門中既具足十義故。明知。一門
中皆有無盡義。餘門亦如是 至相云。答。
此由法界之徳。縁起力用。普賢境界相應。
所以一多常成。不増不減也。如維摩經云。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四明所立兩重立
法。亦斯意也
又論中觀
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即空即
假即中
也。義苑
云。初正答。何以故下徴釋所以。言祇由無
性者。顯法無定性問辭但依
此之一義
是故一非定
一故。能是一切。多非定多故。能是一。故
云得成一多縁起。是法界家實徳者。法性
融通故。普賢境界等者。因無限故故經
云。無量諸佛土。知種種是一。知一是種種。
普賢眞佛子。是也折薪云。若執諸法定
性。是無智故。不見本法。若了無性。方見
本性。是實本具也言華嚴云等者。即十
忍品説如幻忍之文。探玄云。此依相入門。
以合如幻縁起。可知旨歸云。縁起無性
故。得有性相無礙義。此一縁起門。即具前
十義。下文云。菩薩善觀縁起法。於一法
中解衆多法等。又云光明
覺品
一中解無量。無
量中解一。展轉生。非實。智者無所畏。解
云。展轉生。是互爲縁起出因也探玄
云。通論此有同體異體。各有相容相即應
知。此文且明相容故。云一中無量等。然
通同異體也。略擧二因以釋。一由展轉
生故。二由非實故。初門者。諸縁相望。各
有二義。一約體。具空有義故。有相即云云
二約用。有有力無力義故。有相入。謂。諸
縁起非各少力而共生故。即一一縁各有
全作義。全不作義。何以故。若無一縁。餘全
不作。則一有力。餘皆無力。餘縁亦爾。是即
一有力故。能容多。多無力故。潜入一。多
力等亦爾。由縁起門中有此相作等義。成
一多。故云展轉生也。此則一多更互展轉
相生故。得一中無量。無量中一也。二非實
故者。亦有二義。一相即義云云二相容門
者。謂。一事是不實。以無性故。無性眞理。既
無分限。是故一事無性。即攝眞盡。餘一切
法。既不礙存。而即眞故。同理倶在一事
中現。多中亦爾。又由倶不壞本事故。不
是相即門也。由不實之事攝眞理故。得相
入也如但由理具
故有事用。
又可前約異體即入。此
約同體即入。又但此經中相即相入義。釋皆
有二門。一約縁起相由門。二約法性融通
門故。是此二文也。又由展轉生故不實。即
二門不別。然義恒不雜。思之。達此正理。
於縁不懼。故云無所畏。以境法無礙故。
令智無畏也言是故當知等者。義苑云。
據義結示也。一中十十中一者。状其縁起
無礙之相。參而不雜故云相容仍不相是。
一門中下。例顯無盡。可知集成云。一
中十者。即向上。去中十者。一中十。十中一
者。即向下來十者。十中一。餘門當二三等
折薪云准此&T047368;意。章文有異。
云一一門中故
是故下結答。
仍不下揀。一門下以一例餘。言餘門亦如
是者。此句應指所具亦如是也。以上云一
一門中。皆無盡其法已盡故也未穩
問。一門中攝十盡不。答。盡不盡何以故。一
中十故盡。十中一故不盡。四句護過。去非
顯徳等。準之可解耳。別別諸門中準例如
是。縁起妙義。應如是知。第一門竟 至相
云。問。此門攝法界。爲盡爲不盡耶。答。亦
有盡義。亦無盡義。何者。十中一即是盡。一
中十。具説即無盡也檢現本。同折薪。復古。並
引十玄門云。一中十十即是
盡。十中一。
具説即無盡
又復知一中等。皆具盡不盡義也
言十中一具説等者。渉二三等。
具別説。則唯是一故。不盡餘數
義苑云。一中十
故盡者。謂。一爲能含。十爲所含。故盡也。
十中一故不盡者。謂。十爲能含。一爲所
含。故所含之一。但攝所含之九。不能攝得
能含之十故。不盡也。四句護過等者。空有
等四句。離四謗除百非。情亡理現。故玆
顯徳耳。上雖如是縁起彰明。猶據一法
爲頭望多法耳。未明多法。故玆準例
薪云。四句等者。一盡。二無盡。三兩亦。即
至相謂。一中等皆具盡不盡。四雙非。即非
盡非不盡也復古
同之
別執四句成過。四句同
時無礙。即護過顯徳也。別云中間八門皆
四句等也
初異體門中第二即義者。此中有二門。一
者向上去。二者向下來。初門中有十門。一
者一。何以故。縁成故。一即十。何以故。若
無一即無十故。由一有體餘皆空故。是故
此一即是十矣。如是向上。乃至第十。皆各
如前。準可知耳 義苑云。異體即義者。謂。
諸縁相望。全體形奪。多縁無性。爲一所成。
是故多即一。由一有體。能攝多。由多無
性潜同一。又一無性。爲多所成。是故一
即多。由多有體。能攝一。由一無性。廢己
同他。一者向上者。從一増至於十。二者向
下者。十之已還也。初明一縁。二如是下
例餘。言一者一。是本數。欲應於多。須憑
本一故。次釋云縁成故。由一有體餘皆空
故者。謂。一有體。不得與多有體倶。多無
體。必不得與一無體倶。是故無有不多
之一。無有不一之多。方成縁起探玄之文。
如上已引
言向下者。亦有十門。一者十。何以故。縁
成故。十即一。何以故。若無十。即無一故。
由一無體。是餘有故。此十即是一矣。如是
向下。乃至第一皆各如前。準可知耳。以此
義故。當知。一一錢即是多錢耳
至相云。次明一即多。多即一十住
品文
者。還同
前門中向上去。向下來也。如以一即十。縁
成故。若一非十。十不成也。從上向下來
亦如是。十即一。縁成故。若十非一。一不
成也。問。何但一不成。十亦不成。答。如柱
若非舍。爾時則無舍。若有舍。亦有柱。即
以柱即舍故。有舍復有柱。一即十。十即
一故成一。復成十也義苑云。此中向下
但反上。一有體却爲一無體。多無體却爲
多有體。更無別義。約喩結成一多。故云一
一錢即是多錢。能即無體。所即有體。亦不
可二有同時矣
問。若一不即十者。有何過失。答。若不即
者有二失。一不成十錢過。何以故。若一
不即十者。多一亦不成十。何以故。一一
皆非十故。今既得成十。明知。一即是十
也。二一不成過。何以故。若一不即十。十
即不得成。由十不成故。一義亦不成。何
以故。若無十。是誰一。故今既得一。明知
一即十。又若不相即。縁起門中空有二義。即
不現前。便成大過。謂。自性等。思之可知。
下内體門同。準此知之。餘門準可知耳
宋本云。二者一不成十錢過。折薪。復古。集成。並云。
傳寫之誤。演義鈔三云。一不成多過。二多不成一過
復古云。由前謂一即多。多即一故。興此
問也義苑云。初問。二答。答中初定過。
何以故下徴非。今既下顯是。二者下亦有
徴非顯是。又若下結過。謂。自性等者。若二
有倶時。成自性常過。二空倶時。成斷滅
過。下文同體不即義結過。略而不明。故言
準此折薪云。又若下別是一義。以答前
&MT10769;。故云又若不即。重牒前&MT10769;以答也
謂。苑薪並失章意。謂。前但約不即以成二
過。後就不相即便成大過。單複獨互。硏文
可解。當知。由有後答而興次問也
問。若一即十者。應當非是一。若十即一者。
應當非是十。答。只爲一即是十故。是故
名爲一。何以故。所言一者。非是所謂一。
縁成無性一。爲此一即多者。是名一。若不
爾者。不名一。何以故。由自性故。無縁
不成一也。十即一者。準例取。勿妄執矣。
應如是準知 至相云。問。若一即十。此乃
無有十耶。得言一之與十。乃言以即故
得成耶。答。一即十即非一者。非是情謂
之一。所謂縁成一。縁成一者。非是情謂之
一故。故經云。一亦不爲一。爲欲破諸
數。淺智者著諸法。見一以爲一也。問。前
明一中十。此明一即十。有何別耶。答。前
明一中十者。離一無有十而十非是一。若
此明一即十者。離一無有十而十即是一。
縁成故復古云。若一與十。二互相即。安
有一十之存乎義苑云。初相即雙非問。
二相即縁起答。三準例斥情。但改一字作
十字。十字爲一字。讀之可見
問。上一多義門。爲一時倶同耶。爲前後不
同耶。答。即同即前後。何以故。由此法性縁
起。具足逆順。同體不違。徳用自在。無障
礙故。皆得如是 至相云。問。若一多要待
縁成者。爲是同時。爲是先後耶。答。縁成
故。常同時而先後。所以然者。一即十。十
即一故。常同時而向上去。向下來故。有前
後也義苑云。具足逆順等者。謂。相奪故
逆。相即入故順。倶同故同體。不礙前後故
不違。徳相。業用耳折薪云。具足逆順。是
前後不同也。同體不違。即倶同也。言徳用
下結同時前後無礙也指事鈔云。謂向上去是順。
向下來是逆。順數逆數。例
上可
問。如上所説。去來義其相云何。答。自位不
動。而恒去來。何以故。去來不動。即一物
故。但爲生智顯理故。説去來等義耳。若
廢智。一切不可説。如上果分者。即其事也
 至相云。問。既有明先後去來。即是有増
減。何名不動本相舍那品云。以一國土滿
十方。十方入一。亦無餘。世界
本相。亦不壞。無
比功徳故。能爾
答。雖先後去來。而常不動
故。經淨名云。不來相而來也大乘尚爾
況一乘乎
如一
即多。而不動一相。如此一相。亦非情謂
一。多亦如是。雖多即一。而不壞多相。亦
非情謂多。問。此之一多。既是縁成。不同情
謂者。爲是本來有此一多。爲是始有耶。
答。今本有不有者。爲欲就智辨本有。爲
自就一多體辨耶。若自就一多體辨。不論
智者。體即息諸論道。猶同究竟圓果離説
相故。今若辨一多者。約智説也。如經
夜摩天宮
説偈品
云。智慧差別故。又云光明
覺品
智者無所
畏。故約智説一多也義苑云。初問。二答
中。約智順明。廢智反顯。言去來義者。即
前向上向下等義。自位不動而恒去來者。謂。
一多之法。各守一一自位。而不礙縁起故。
去來也。何以故下。徴釋不動去來之旨
折薪云。自位不動行布門。而恒去來圓融
門。即一物者。義雖有去來。法體唯一。但爲
下。意云。法體無去來。爲生智等故。説爲
去來爾
問。若由智者。即非先有。云何説言舊來
如此。答。若廢智即不論縁起。由約智
故。即説舊來如此。何以故。不成即已。成
則離始&MT10755;。故智及與法。舊來成故 至相
云。問。若約智故。其本有者。以智照故本
有。答。如室中空開門見時。此空即是本
有。如涅槃經見佛性已。即非三世攝
源觀云。古今常然。名爲法爾經云。心性
是一。能生種種。智不知法。法不知智。二
倶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云。一切諸佛。唯
以一乘。得出生死。今見佛刹事事不同。文
殊法常爾。法王唯一法。一切無礙人。一道
出生死。一切諸佛身。唯是一法身。隨衆生
本行。説法悉不同。又云。法應如是舊來
如此
苑云。初智乖本法&MT10769;復古云。謂。智乖本法。即
非先有。何云舊來如此
二法智相成答。何以故下徴。不成下釋。謂。
不成故。舊來如此。即以成故。約智顯。即
離始&MT10755;故者。法智無二故。智及與法舊來成
故者。因果不二。法智融通也折薪云。廢
智既同果海。則知。約智。縁起中舊來如此
爾。但成智。方見本法也圓覺鈔中云。華嚴宗
説。新成舊佛。舊佛新
成等者。但得其語。
而不得意也
問。爲由智耶。爲法如是耶。答。爲由智
耶。爲法如此耶。何以故。同時具足故。餘義
準以思之。大段第一異體門訖 至相云。問。
亦得是始有以不。答。見時始言有。不見
不言有故。亦名始有。問。答一多之時。由智
照故。通本有及本不有者。此智照時。得通
有照不照以不。答。本有故。智即非照。本
不有故。由智照故。明知智亦通照不照。一
切諸法。例如此也義苑云。初法智雙開
問。二法智雙融答。何以故徴。同時下雙融
之相。餘義準之者。諸縁起法。不過斯二也
復古云。法本有故。智即能顯。由智照故。
方明本有。二義同時。皆盡無礙故。一切諸
法。例如此知集成云。爲由智者。非照。
法如此者。本始有故。云同時。章云餘義即
二三等章答中有二箇耶字者。有引莊
在宥
云。人大喜耶毘於陽。大怒耶毘於
陰。今謂。不爾。爲字耶字。與問中同。故
知皆疑之詞也。然今全取問辭。却刄以答。
猶騎賊馬趁賊之勢爾故也
第二同體門者。亦有二義。一者一中多。多
中一。二者一即多。多即一。初門中二。一者
一中多。二者多中一。初一中多者。有十門
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縁成故。是本數。一
中即具十。何以故。由此一錢自體是一。亦
復與二作一故。即爲二一。乃至與十作一
故。即爲十一。是故此一之中即自具。有十
箇一耳。仍一非十也。以未是即門故。初
一錢既爾。餘二三四已上九門中。皆各如是。
準例可知耳。二者多中一。亦有十門。一者
十。何以故。縁成故。十中一。何以故。由此
一與十作一故。即彼初一在十一之中。以
離十一即無初一故。是故此一即十中一
也。仍十非一矣。餘下九八七。乃至於一。皆
各如是。準例思之 至相云。二明同體門
者。還如前相似。還明一中多。多中一。一即
多。多即一。今就一中門説者。還明向上
去。向下來。其中逆順。各具十門。今略擧其
&MT10755;。約十一而説者。如似一中十。縁成
故。若無十一不成。二三亦如是。十中一亦
如是探玄云。七同體相入義。謂。前一縁
所具多。一與彼一縁。體無別故。名爲同
體又由此一縁應多縁故。有此多一。所應
多縁。既相即相入。令此多一亦有即入也。
先明相入。謂。一縁有力。能持多一。多一無
力。依彼一縁。是故一能攝多。多便入一。
一入多攝。反上應知。餘義餘句。準前思之
義苑云。初雙標即入也。一者下標同體
相入義。二者下標同體相即義。初一中下諸
縁互應也。謂。衆縁之中。以於一縁應多
縁故。各與彼多全爲一。是故此一具多箇
一。然此多一。唯由本一應多縁故。有此
多一。然與本一。體無差別。是故名爲同
體門也。若依持容入者。謂。此本一有力。能
持彼多箇一故。本一中容彼多一。多一無
力。依本一故。多一入本一中。仍一非十等
者。揀體用之別也。初一錢既爾下。例多一
有力。本一無力也。以由我多一方詺本一
爲本一故。多一有力。便攝本一。本一便入
多一也。二者多一望本一。亦全有力故。能
常含本一。在多一中。故云十中一。何以故
下徴釋可知。仍十非一者。例前可解。如要
顯者。將九字替十字。讀之即見未穩折薪
云。第二同體門。初總別標門。初一下初總
標順數十門。一者下別釋初門。於中復有
二。初釋一字。言一中下正釋一中十此將
是本
數三字。屬上句解。復古屬
下。故云。初一中多是本數
初徴。二釋。釋中如清
涼云演義
一本自是一。則爲本一。應二爲
二一。應三爲三一等。祇是一一對他成多。
如一人望父名子。望子名父。望兄爲弟。
望弟爲兄等。同一人體而有多名復古
全同
本一如一人。多一如諸名也。仍一下揀即
門。初一下例餘。二者諸段如前科。但逆數
以十爲首異爾復古云。攝他一同多己。
望於一攝之亦然。皆是多也指事鈔
未允
問。此與前異體何別。答。前異體者。初一
望後九。異門相入耳。今此同體。一中自具
十。非望前後異門説也。即義亦準思之
至相云。問。此同體門中。與前異體門中。有
何別耶。答。前異門言一中十者。以望後
九故。名一中十。此門言一中十者。即一中
有九故。言一中十也。問。若一中即有九。此
與前異體門一即十。有何別耶。答。此中言
一有九者。有於自體九。而一不是九。若前
別體門説者。一即是彼異體十等。而十不離
一。問。一中既自有九者。應非縁成義。答。
若非縁成。豈得有九耶。問。一體云何得有
九。答。若無九。即無一義苑云。初一望後
九者。諸縁各異故。今此同體一中自具十者。
互遍相資故
二者。一即十。十即一。亦有二門。一者一
即十。亦有十門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縁成
故。一即十。何以故。由此十一即是初一故。
無別自體故。是故此十即是一也。餘九門
皆亦如是。準之可知。二十即一者。亦十門
不同。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十即一。何
以故。以彼初一即是十故。更無自一故。是
故初一即是十也。餘九門。準例知之 至相
云。次明同體門中一即十。還言。一者一。縁
成故。一即十。何以故。若十非一。一不成
故。一即十既爾。一即二三亦然。逆順各十
門亦然。問。此中言自體一即十者。與前同
體一中十。有何別耶。答。前明同體中有十。
而一非是十。此明一即十。而一即是十。以
爲異也探玄云。八同體相即義。謂。前一
縁所具多一。亦有有體無體義故。亦相即。
以多一無體。由本一成。多即一也。由本一
有體。能作多。令一攝多。如一有多空既爾。
多有一空亦然。餘義餘句。並準前思之義苑
引之
九倶融無礙義。謂。亦同前體用雙融即入自
在。亦有六句。準前應知。此上三門。於前第
二同體門中辨義理竟
問。此同體中一即十等者。爲只攝此十耶。
爲攝無盡耶。答。此並隨智而成。須十即
十。須無盡即無盡。如是増減隨智取矣。即
十如前釋。言無盡者。一門中既有十。然是
十復自迭相即入。重重成無盡也。然此無
盡重重。皆悉攝在初門中也 至相云。問。
此明一體即十。爲攝法盡以不。答。隨智差
別故。亦盡亦不盡。何者。如一若攝十。即各
爲盡。若具説。即無盡義苑云。數圓無盡
問也。法智融通故。欲圓即圓。欲無盡即
無盡。心境重重。即斯意也。但明展轉相攝。
成無盡之相也復古云。此明一體。爲祇
攝一中十。亦攝他處十耶答中引
十玄門
但展轉相
迭相互。即重重無盡也
問。爲但攝自一門中無盡重重耶。爲亦
攝餘異門無盡耶。答。或倶攝。或攝自無
盡。何以故。若無自一門中無盡。餘一切門中
無盡。皆悉不成故。是故初門同體。即攝同
異二門中無盡無盡無盡無盡無盡無盡無盡
無盡無盡無盡。窮其圓極法界。無不攝
盡耳 至相云。問。爲自門無盡。爲攝餘門
亦無盡耶。答。一無盡。餘亦無盡。若餘不
盡。一亦不盡。若成一。一切即成。若不成一。
一切不成。是故此攝法。即無盡復無盡
苑云。純雜相關問也。同異倶融故。重重攝
入。何以故下。徴釋同異交參之相。十無盡
者。圓數之極耳。思之折薪云。言自一門
中無盡者。即上云皆攝在初門中。二十門
無盡也。爲亦下意於同體門中。更順有九
門。逆有十門無盡。并異體中二十門無盡。還
並攝此否。而言餘異門者。門字貫上。應
云餘門即同體中
十九門
異門即異體門
中二十也
今準薪意。答
中有二。初或倶攝。後或但攝自。初中亦二。
初若無自一門中餘一切門中下。釋攝餘門。
二是故初門同體下。釋攝異門。後或但攝自
同體一門下。答釋但攝自無盡。故云由餘
異門如虚空故。問。餘之與異。二門何別。答。
詳上下文。大例實爾。凡於十門中。對初一
門。以二三四等爲餘九門。若於同體異體
相即相入向上向下。總有八種十門中。自他
相望。爲別異門。何以知者。上向上數擧初
一門。云餘九門亦如是。向下數亦云餘例
亦然。又本末二門中。各具足十門。餘一一
錢中本末十中
各餘九門
準思。此約異門順逆相望
向上向下
相望説
耳。又云。一門中皆有無盡義。餘門亦如是
此但約餘。
不望異門
別別諸門中。準例如是此即
異門
又同
體門云。初一錢既爾。餘二三四已上九門
中。皆各如是。又云。餘下九八七六。乃至
於一。皆各如是已上唯是
自餘相望
又云。前異體者。初
一望後九自餘
相望
異門自他相望
順逆別門
相入耳。今此同
體中。非望前後異門自他別別
八種十門
今至此中。餘
門異門。雙問雙答。下皆傚之。準例可知。然
至相玄門。但對自門問餘門故。餘之言寛。
意含異門。故次作問答。攝他處等。是明異
門也
或但攝自同體一門中無盡。何以故。由餘異
門如虚空故。不相知故。自具足故。更無
可攝也。此但隨智而取。一不差失也 至
相云。成一之義。於三四義。由若虚空。即
是盡。更不攝餘故。名無盡故。亦攝盡不
盡也復古云祇攝自門中無盡。於
三四義。猶若虚空。餘如玄門
義苑云。約形
奪相逆義故。餘如虚空。隱顯故。不相知。雜
不礙純故。自具足。更無可攝也。亦同時具
足故。此但下指屬因門。以智印法也
不相知等者。此準前異體門末可解。謂。但
爲生智顯理故。説去來等義。若廢智不
論縁起。由約智故。説舊來如此。爲由智
耶。爲法如此耶不相
知故
何以故。同時具足故。
故明&MT10769;品曰。是故一切法。二倶不相知
探玄云。約能所依二不相知。或約境智不相知。智不
知法。法不知智。有此無性縁起故。此二不二。是
一無礙。甚深縁起。以二有二無。各不倶故。不得相
知。以一有一無。一無一有。各無二故。無可相知。正
由如是不知故。得有一切法。故云一切不相知
也。此顯非直平等一味。不壞諸法。亦乃只由平
等有諸
法也
又須彌偈云。一切無自性。皆悉等虚
空無盡。智所説。説者無所説。了知有悉
無故。得&MT10769;思議無盡説無盡新經云。其性
如虚空。故説
無有盡。智者説無盡。此亦無所
説。自性無盡故。得有難思盡
思之
如此一門既具足無窮。令無盡。及相即相入
等。成無盡者。餘一一門中。皆亦如是。各
無盡無盡成也。宜如是準知。此且約現事
錢中。況彼一乘縁起。無盡陀羅尼法。非謂
其法只如此也。應可去情如理思之 至
相云。問。既言一既攝盡者。爲只攝一中
十。亦攝他處十。答。攝他十。亦有盡不盡
義。何以故。離他無自故。一攝他處即無盡。
而成一之義。他處十義。如虚空故有盡。上
明擧十數。爲譬説竟至相云。法門具滿。無喩
可況。今説喩者。但分喩
耳。若不去情。
難造妙旨
探玄云。十同異圓備義。謂。以
前九門。總合爲一大縁起故。致令多種義
門同時具足也。由住一遍應故。有廣狹自
在也。由就體就用故。有相即相入也。由
一攝多時爲顯。令一入多爲隱。多攝一入
亦爾。又就用相入爲顯。令就體相即爲
隱。即顯入隱亦然。又異門即入爲顯。令
同體爲隱。同顯異隱亦爾。又由以異門攝
同體中相入義故。現微細門也。由異體相
入帶同體相入故。有重重無盡帝網門也。
由此大縁起法。即無礙法界法門故。有託
事顯法門也。由此融通自在。今依此法上
所辨時法。亦隨此無礙自在故。有十世
門也。由此法門同一縁起相帶起故。隨一
門必具一切故。有主伴門也。上來十義。總
是縁起相由門竟義苑雖依演義。
本探玄文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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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約法廣辨者。略有二種。一者立義門。
二者解釋門。初立義門者。略立十義門。以
顯無盡 至相云。此下明約法會理者。凡
十門。就此十門。亦一一之門。皆復具十。會
成一百旨歸云探玄
全同
夫以義海宏深。眞
源渺漫。略開二類。各辨十門。先明所標之
法。浩汗無涯。撮爲十對。用以統收。然此十
對同時相應。成一縁起。無礙鎔融。隨有一
處。即具一切。是此經中所具之法。次明所
顯理趣者。巧辯自在。勢變多端。亦擧十例。
以現無礙言約法廣釋者。問。上明譬
説。今約法説者。法譬合三。何不齊耶。答。
此是非約所喩之法。所言法者。謂。一乘縁
起。無盡陀羅尼法。然上來且約現事。但分
喩耳。今即廣約此經所具之法。先明所標
十對法義。次明法義所顯理趣十門。以顯
無盡如旨
歸知
然清涼意。私顯四門初一是法。
後三是義
一明所依體事謂。教義。理事等十對義。故法界
玄鏡云。總爲三觀所依體事
二總攝歸眞實謂。眞空絶相觀。亦
有十義。即理法界
三彰其無
謂。理事圓融無礙觀。亦有
十門。乃是理事無礙法界
四周遍含容。且
依古徳顯十玄門即事事無礙法界。亦立十觀。
一理如事門。二事如理門。三
事含理事門。四通局無礙門。五廣狹無礙門。六遍容
無礙門。七攝入無礙門。八交渉無礙門。九相在無礙
門。十普融無礙門。然玄鏡中。以十門指配十玄
云。第十觀總融前九。即同時具足相應門。九即因陀羅
網境界門。由第八交參互爲能所。有隱顯門。第七即
相入門。六具相即廣狹二門。五即廣狹門。四不離一
處。而遍有相容門。即一多相容不同門中。一入多。
多攝一義。三事含理故。有微細門。前二總成。謂。理
事相如故。有純雜門。隨一爲首故。有主伴門。現於
事中。有十世門。以諸法皆爾故。有託事門。是故
十玄亦自於此出。以十觀門文隱義深。後學難解。
故且依賢首十玄也。故演義云。然法界觀立十觀名。
與十玄不同故。今疏即依藏和尚也。至相已有。而
少有不同。會玄云。全依賢首者。依探玄中也。而教
章等中。尚從至相。後方改易故也。復古云。然此章全
依至相十玄。賢首承用。探玄修改。清涼全依賢首新
文。以所立有次第故。今謂。可堂雖據清涼。而失
祖意。何以知者。探玄。旨歸並與此章。既先修造。那
云後改易。新文有次第等乎。十對十玄既大無礙。
有何次第與不次第。然祖意爲顯圓融自在故。種
種善巧成立。庶勿執同異以情偏局。又有人云。別
教一乘總相法義。立四法界。至相此章。唯明二界
謂。所依體事。即事法界。十玄縁起。即事事無礙法界。
以理法界。理事無礙。亦通&MT10755;頓故。但明不共無礙。
及所依事而已。今謂。不爾。原其所言所依體事之
言。實自刊定清涼而出。未見祖文。更加帝心三
觀。立四法界。亦在于清涼修改。然其十觀皆約一理
隨縁。以釋觀智。不契圓旨者也。固知。探玄。旨
歸。皆所無。則至相不有。賢首莫改。於焉著矣。
又如圭山云。事如前陳有法。三重如後説宗法者。
此蓋不曉因明四相違因於有法法。各有自相差別
故。致此誤耳。況復法界縁起無盡。復無盡無窮。無
礙自在法門。可如前陳後説耶。起信所謂。法義立
義解釋。皆約三乘&MT10755;教。今寄彼目顯一乘義。故云
以顯無盡。
請深察焉
何者爲十。一教義。即攝一乘三乘。乃至五
乘等。一切教義。餘下準之 至相云。所言十
者。一者教義。乃至。九逆順體用。十隨生根
欲性。所言教義者。教即是通相別相。三乘
五乘之教。即以別教以論別義。所以得理
而亡教若入此通宗。而教即義。以同時相
應故也旨歸云。謂。無盡言教。及所詮義
復古
依之
探玄云。表令生解爲教。即是所詮
爲義然清涼釋改易之云。教即能詮。即
前五教。乃至光香等謂。諸法顯義。但能
詮理。並爲教體
義即所
詮。即五教等一切義理所詮教別。七十
五法。八識等義
義苑
云。文中但備釋初對之相。他皆指而不明
故。云餘下準之
二理事。即攝一切理事 至相云。若三乘
教。辨即異事顯異理。如諸經擧異事喩
異理。若此宗即事是理。如入法界等經文
是。體實即是理。相彰即是事折薪。
復古
旨歸云。
謂。縁起事相。及所依眞理探玄云。華相
爲事。華體是理。下云。法界不可壞蓮華世界
海。清涼云。理即生空所顯。二空所顯。無性
眞如等理具五教理。生空所顯。是小乘教理。二空所
顯。是始教理。無性眞如。是&MT10755;教理。而言
等者。等餘二教之理。謂。頓教理亦即無性眞如。體絶
安立。如性變遣。亦不離如。圓教之理。總融諸法。無
有障
礙耳
事即色心身方等事等取其餘事類。如身
廣有多身。謂。六道四
聖等。四方三世可知。
義苑但依清涼。未允
三解行。即攝一切解行 至相云。如三乘
説。解而非行。如説人名字。而不識其
人。若通宗説者。即行即解。如看其面。不
説其名而自識也。相顯爲行。契窮後際
爲解折薪。
復古
旨歸云。四行位一對。謂。普賢行
海。及辨能觀普賢大智義苑探玄云。行事
之華結成位故演義云。五教修行不同。
得位差別。位通因果未穩
四因果。即攝一切因果 至相云。修相爲
因。契窮爲果復古旨歸云。謂。辨菩薩生了
等因。及現如來智斷等果。亦是普賢圓因。
舍那滿果義苑探玄云。因事之華。攬成果
演義云。自互不通。如七方便等爲因。
須陀洹等爲果。等覺已下皆因。妙覺爲果
未穩
五人法。即攝一切人法 至相云。文殊顯
其妙慧。普賢彰其稱周。明人即法也復古
旨歸云。謂。佛菩薩師弟等人。顯説法界諸法
門海義苑探玄云。全攬爲人。恒是法故
義云。人則覺者等。法則菩提等未悉
六分齊境位。即攝一切分齊境位 至相云。
參而不雜。各住分位。即分齊境位義苑
復古
歸云。謂。所觀眞俗妙境。及辨能觀普賢大
義苑探玄云。是所觀亦即能觀。以此經中
可以内行爲外事故演義云。即五教所
觀之境。能觀之智義苑總收不出二諦二智。
別即初小乘。四諦涅槃爲境。無漏淨慧爲
智。及他心等十智。始教亦通四諦二諦等
爲境。加行根本後得等智。&MT10755;教則是三諦
等境。權實無礙等智。頓教則無境爲境。絶
智爲智圓教則無盡之境。無盡之智
七師弟法智。即攝一切師弟法智 至相云。
開發爲師相。相承即弟子也義苑
復古
義苑云。即
是上人法中別義
八主伴依正。即攝一切主伴依正 至相云。
擧一爲主。餘即爲伴。主以爲正。伴即是依
折薪。
復古
旨歸云。謂。蓮華藏界。并樹形等無邊
異類。諸世界海。及現諸佛菩薩法界身雲。
無礙依持義苑探玄云。所依亦入正故。如國
土身演義云。依即國土。正即佛身等未允
九隨生根欲示現。即攝一切隨生根欲示
現 至相云。隨縁常應也。如涅槃經月喩
云。此方見滿。餘方見半。而月實無虚盈。若
此宗明者。常増減。而常無増減。以同時相
應故復古旨歸云。應感一對。謂。衆生根欲。
器感多端。聖應示現。亦復無邊義苑舍那品
云。一切衆生所樂示現雲等探玄云。應
赴群機。亦能感故演義云。應即赴感佛。
及菩薩等。感即當機菩薩衆生等
十逆順體用自在等。即攝一切逆順體用自
在等 至相云。即是成壞義也復古旨歸
云。謂。文中現五熱入法界品進求國
方便命婆羅門
衆鞞婆須密
女説阿

一王形虐滿幢城
滿足王
及現施戒順理正修。此
經中。凡擧一法。必内同眞性。外應群機。
無有一法體用不具探玄云。逆同五熱。
順十度故。體同眞。用應機故演義云。逆
則婆須無厭等。順則觀音正趣等。體則法報
等。用則應化等義苑
此等十門爲首。能各總攝一切法。成無盡
也 至相云。然此十門。體無前後。同時相
應。既其具此十門。餘因陀羅等九門。亦皆
具此十門。何但此十門。其中一一皆稱周法
界。所以擧十門者。成其無盡義也復古
具引
歸云。然此十對。同時相應。成一縁起。無礙
鎔融。隨有一處。即具一切。是此經中所
具之法演義云。此十對。初一爲總。後後
漸略。若辨次第者。乃至如是相望。展轉
成多此等
極非
不必全爾。故不爲此釋耳。又此
十對。就正意。總相該收。以爲十玄所依體
清涼妄解。不
可取也
若以義取。隨一事上。即有十
義苑依之。
未穩當耳
如下勝音蓮華處説故。下但
約一塵即具十對義苑云。皆各總攝等
者。謂。如初一門中具十。十中取一。此一亦
須具十具百具千。以不相離故。如一既
爾。十門各十亦然。遞互成無盡也。又無盡
者。一事之中有多事故。一境之中亦有多
境。一智之中復有多智等。更相渉入。亦無
盡也
二言解釋者。亦以十門釋前十義。以現無
盡。問。何以得知十數顯無盡者。答。依華
嚴經中。立十數爲首。以顯無盡義 義
苑云。上之立義。既是大縁起法。該攝無窮。
今此玄門。但於本法之上洞明玄妙。展轉
&MT10769;思故。言解釋。準經立數十十無窮故法無
窮。而知無盡也演義云。十玄全依賢首。
而列名次第。亦異於彼至相今不依至相
者。以賢首所立有次第故。廣如彼明取捨
之意。然刊定&T047368;。則分徳相業用。各有十玄。
今明徳用雖異。不妨同一十玄。無不該
攝。並如彼會。今謂。嗟乎。觀師偶雖有入
圓融之門。猶如盲龜遇乎浮木。而於總別
次第。取捨之情。未能消鎔。輒作貶剥於
他古徳。惑之甚矣。原夫儼尊者。嘗有陶硏
一乘六相之義。&MT10770;立教宗。於中得存何次
不次。於是感於神童深崇印可。而賢首親禀
用之。是故此章全用至相。至造旨歸與探
玄等。此特爲欲顯於隨用轉變自在。以袪
定執。種種異設。何改之有。若謂初一是總
故。冠於九門。尚有次第者。唯限初門。而
餘九門。及逆數門。何爲本數。得以十數
爲本。増至多十。乃此諸十皆是本數。如
下章云。然此十門。隨一門中。即攝餘門。
無不皆盡。應以六相而會通之。既是
違喩違法。非經疏義。豈是祖意乎。然今
不暇一一擧之對揀。恐煩略耳義苑。折薪。復
古。並依清
涼。云以是總
故。如下當辨
一者同時具足相應門。此上十義同時相應。
成一縁起。無有前後始&MT10755;等別。具足一切。
自在逆順。參而不雜。成縁起際。此依海
印三昧。炳然同時顯現成矣 至相云。即約
具明。教義理事等十門同時也。何以得如
此耶。良由縁起實徳法性海印三昧力用故。
得然也。非是方便縁修所成故。得同時
旨歸云。一性相無礙。即同眞性。不礙事
相。宛然顯現。經云。法界不可壞蓮華世界
海等。此是理事一味無礙之門探玄云。就
初門中有十義具足。然此十對。同時相應。
爲一縁起。隨一各具餘一切義。如初門
既爾。餘等九皆各具前十對。但隨門異耳
縁起相由擧十門中。十同異圓備義。謂。以前九門
總合。爲一大縁起故。致令多種義門同時具足也。
所謂萬紫千紅總
是春。此之門也
清涼云。亦具後之九門。及彼
門中所具教等。以是總故演義云。明具餘門。
亦釋成總義。若唯
具當門。不
成總故。非
義苑云。則具教等十對。同時相
應。具足圓滿故。曰無有前後。此約當門中
具也。具足一切下。明具餘門。此亦釋成總
義。若唯具當門。不成總故此依
演義
然九門具
教等雖同。於義各別。謂。相容門即十皆相
容。謂。教相容。義相容。理相容。事相容等。若
相即門。即十皆相即。下七例然亦據
演義
故曰
參而不雜。此依海印等者。彰縁起實徳之
本也折薪云。探玄大疏。於此一門並有
二義。一具前十對。并具餘九門。以是總
故。今唯初義復古云。以是總故。冠於
九門之初。即具教義理事理等十門同時也
次引
玄門
今謂。義苑即約具當門及餘九門。折
薪。復古。唯具當門。並皆依於清涼。以初
一門。總冠于餘。爲有次第。豈契至相賢
首之意。故玄門云。今但擧十門者。欲成其
無盡。若論三種世間圓融。可但一事具此
十門。亦具無盡。無量法界。虚空法門。成其
無盡復無盡。若但就別事説。不成無盡
者。只同大乘義也故此章云。十門爲首。
能各總攝一切法。故性起品云。奇哉衆生。
具足如來智慧徳相。又云。三世一切劫佛刹。
及諸法。諸根。心心法。一切虚妄法。於一佛
身中。此法皆悉現應知法性實徳。全性
起修。性惡融通。同時炳然矣。然此十門。隨
一一門。即攝餘門。無不皆盡。豈可以初
門唯爲總門哉。思之
二者一多相容不同門。此上諸義。隨一門中。
即具攝前因果理事一切法門。如彼初錢中
即攝無盡義者。此亦如是。然此一中雖具
有多。仍一非即是其多耳。多中一等。準上
思之。餘一一門中。能悉如是重重無盡也
 至相云。此約理説。以一入多。多入一
故。名相容。即體無前後。而不失一多之
相。故曰不同。以即縁起實徳。非天人所
作故復古旨歸云。其必舒己。遍入一切差別
法中。復能攝取彼一切法。令入己内。是故
即舒恒攝。同時無礙。是謂相入門也探玄。清
涼。全同

義苑云。謂。此門中。約用明相入義綱目
亦爾。
縁起相由故。然十玄搜去。約理
相入。法性融通故。所望別耳
驀指云。太湖三
萬六千頃。月落波心夜夜
片片
圓。切須看取焉。
折薪云。皆悉如是重重無盡者。下十門中皆
有此言。然與探玄并大疏不同。彼中列釋
十門。但隨當門別義以釋。唯因陀羅網境
界門中。互現。以顯重重無盡。若約十門不
相離義。一一門皆具重重無盡故。彼云同
時門等。亦有十門。若重重取之。亦重無盡。
釋曰。今章但總約前十對上合釋故。門門能
有重重無盡。而探玄等中。先約一事華上
説已。後例餘對方各説重耳
此經偈云。以一佛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
無餘。世界本相亦不壞。無比功徳故能爾。
然此一多。雖復相含。容受。自在無礙。仍體
不同也。所由如上錢義中釋。此有同體異
體。準上思之可解 即舍那品明雜類世
界性之文探玄。旨歸。
但引此偈
至相亦爾。更引普賢品
云。一切衆生身。入一衆生身。一衆生身。入
一切衆生身。又云。一切諸世界。令入一
塵中。世界不積聚。亦復不雜亂。須彌入芥
子。此即不説也義苑云。然此下結顯也。
初結相容。仍體下結不同。所由下出因故。
同體則互遍相資。異體則諸縁各異。攬此之
因故。得一多相容不同也折薪云。然此
下釋上偈文。兼示其名。初釋二句。仍體下
釋第三句。所由下釋第四句。無比功徳。即
云法性家實徳等也。此有下示通復古
云。仍體不同。若不爾者。諸縁雜亂。失本縁
法。縁起不成。此則諸縁各各守自一也
三者諸法相即自在門。此上諸義。一即一切。
一切即一。圓融自在無礙成耳 至相云。此
約用説。還就約教義理事等十門。取其三
種世間。圓融無礙自在故。一即攝一切。成
其無習復無盡。以其無盡故。相即復相入。
此約用以説搜玄亦同。
復古引之
旨歸云。具無邊徳。不
可言一。融無二相。不可言多。此一即
多。多復即一。一多無二。是謂一多門也。又
云。廢己同他。擧體全是彼一切法。而恒攝
他同己。全彼一切即是己體。是故己即是
他。他即是己。己即是他。己不立。他即是
己。他不存。他己存亡。同時顯現。是謂相
是門也探玄。大疏。同相是門。
獨坐大雄峯亦斯意也
探玄又云。一多
相即。混無障礙。解行境別演義云。以上
相入則此彼互存。如兩鏡相照。但約力用交
徹明耳。今此約有體無體故言廢己。廢己
即己無體也。同他他有體也。或具。以是解
境並明照故。或絶。以是行境言忘慮絶故。
云解行境別義苑
依之
折薪云。然此一門。約即
體之用故。標以相即。釋通相入。亦由此門
明重重無盡。即不攬相入不見重重。復探
玄等中。方純約體相即釋也次引至相文
約用以説也
若約同體門中。即自具足攝一切法也。然
此自一切。復自相即入。重重無盡無盡故
也。然此無盡。皆悉在初門中也 至相云。
問。此明其無盡復無盡。相即復相入。與前
因陀羅網。及微細相容門。有何差別耶。答。
如譬説同體門中説者。若就隱映相應。互
相顯發。重重復重重。成其無盡者。即是因
陀羅網門攝。若諸門一時具顯。不相妨礙
者。是相容門攝。若三世圓融。無礙自在。相
即復相入。成其無盡復無盡者。即是此門攝
復古義苑云。克因顯示也。即自具足攝一切
者。謂。前一縁所具多一。亦有有體無體之
義故。亦相即。以多一無體。由本一成多
即一也。本一有體。能作多一。令一攝多。如
一有多空既爾。多有一空亦然。此自下明
同體入義。謂。一縁有力。能持多一。多一無
力。依彼一縁。是故一能攝多。多便入一。一
入多攝。反上故。相入重重也。在初門者。總
中也準復古科。正釋此門有二。初約十
對。通示相即。若約下。二約向上向下等諸
門。別釋自門餘門。今初自門示相次引經
釋義
可見
故此經云。初發心菩薩一念功徳。深廣無邊
際。如來分別説。窮劫不能盡。何況於無
量無數無邊劫。具足修諸度。諸地功徳行
 至相云。故此經歎初發心功徳云。彼一念
功徳。深廣無邊際。如來分別説。窮劫不可
盡。此即明其一即一切。成其一切無盡。又
云。何況於無量無數無邊劫。具足修諸度。
諸地功徳行。此即是從二三至九十。皆成
無盡。以是故。從十信&MT10755;心。至十住十行。及
十迴向地等。皆悉明成佛者。即由始&MT10755;
即復相入。成無盡故復古義苑云。解前發
心。稱性徳而無涯。一證一切證故。云一即
一切問。賢首品中明十信徳。何故言初
發心菩薩耶。答。探玄解云。此是如起信中
三種發心中。當最初信成就發心。故云初
也。同下文十住初發心住。及發心功徳品此
約信&MT10755;。彼就住初故。無二也。既以信滿
入住方爲信者。何不住滿入行爲住耶。釋
云。信不成位故。不例也。問。何故此中信位
菩薩。得有如此廣大功徳。答。此是普賢法
界行徳。但就信門。於中顯現故。説不盡。若
分別論。總有其四句。一或唯約信門當相
階際以辨。則此信是善趣位。如輕毛等。如
瓔珞及仁王等説。此約三乘。二或唯約普
賢當體徳辨。如普賢行品説。三或倶。謂。約
彼信門。顯此普賢徳。如此品所説。此約一
乘因分説。四或倶非。總不可説。此約果分
離言之處。是故圓教中所明信位。與彼三
乘中十信。義別不同也。又云。明普賢行位。
體及相用。廣大無邊。始&MT10755;倶括。應在信門
該攝諸位成佛妙果。是此所明也
義言。一念即深廣無邊者。良由縁起法界
一即一切故耳。如彼同體門中一錢。即得
重重無盡義者。即其事也 至相云。問。若
如是相即。到復相入。成其無盡復無盡者。
此乃渾無壃界。何始何&MT10755;。何因何果耶。答。
此據法界縁起體性。成其無盡復無盡故
復古
所引
先後因果不失。雖不失先後。而先後
相即。復相入。故成其無盡。以先後相即復
相入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如前章門一
即一切。無盡亦復無盡。二三亦復爾故
何況無邊劫者。即餘一一門中。各顯無盡
義者。是也。所以爾者。此經又云。初發心菩
薩。即是佛故也。由此縁起妙理。始&MT10755;皆齊。
得始即得&MT10755;。窮&MT10755;方原始。如上同時具
足故。得然也 義苑云。何況下以多法例
多喩意。顯法無邊。而略如其喩也。所以爾
下。此顯位上下相即也。由是下以法顯人。
故皆始&MT10755;一齊耳。如上下初例總顯別
古云。良由始&MT10755;相即。復相入。成無盡故
下引
玄門
先後因果。不失。雖不失先後。以先後
相即。復相入故。成其無盡言初發心
等者。即發心品之文。探玄云。即是佛者。有
人釋。或云因中説果。或解。同佛境。或云。
約理平等。若約三乘教。亦得如上説。今尋
上下文。約一乘圓教。始&MT10755;相攝。圓融無礙。
始即是&MT10755;。窮&MT10755;方原始。一由陀羅尼門縁
起相攝故。二由普賢菩薩遍該六位故。即
因是果故。三由法性無始&MT10755;故。發心入始。
即正是&MT10755;故也。是故上文云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具足慧身不由他悟。此之謂也
又云。在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徳也。是
故得一。即得一切。又云。知一即多。多即
一故也。十信&MT10755;心。即作佛者。即其事也
至相云。問。如前明。果徳絶於説相。云何十
&MT10755;心。即具佛果徳用耶。若十信同果徳
者。即果徳是可説之相。何不可説耶。答。因
位菩薩有果徳者。欲彰果徳是不可説。是
故歎徳文淨眼
品也
云。菩薩在此一地。普攝一切
諸地功徳義苑云。又云下引地經歎徳之
文。故是

與十住偈此亦非也。
今引長行
文。皆明相即。十信下
以人顯法。是以賢首品歎徳業該收故。十
信道圓。一念該於佛地。斯之謂歟復古
云。信滿成佛約位佛。非行佛故依行
位章
決擇
&T047368;云。十信攝於諸位。圓融也。諸位十信歴
然。行布也。六位互攝。如六面鏡互現其影。
一磨一切磨等。思之
問。如同體一門中。即攝一切無盡者。爲一
時倶現耶。爲前後耶。答。於一門中。一時炳
然現一切者。屬微細攝。隱映互現。重重
者。屬因陀羅攝。餘義即同即異。即多即少。
即有即無。即始即&MT10755;。如是自在。具足一切
無盡法門。仍隨擧一爲首。餘即爲伴。道理
一不差失。舊來如此。此辨同體一門中具
足自在無窮徳耳。餘異體等門中。亦准思之
 至相所柬三門不同。如上已引。孔目云。
普賢因果。不從凡夫世間剋得。何以故。若
未成則不説。普賢若已成。則舊來如此道
理。可准知之義苑云。矧玆同體法既交
參。義非一準。是故炳然齊現。猶比芥瓶。交
映重重。若帝珠之互入。此是具別門之義
也。餘義下辨本門相即之義。仍隨下亦具餘
門。法本如。然非同應化故。云舊來如此
折薪云。初揀三義不同。仍隨下釋成
上即入中。同異。多少。有無。始&MT10755;等中。擧一
爲主。餘即是伴也。以主伴義散在諸門
中説。也古徳不別立主
伴門者。思之
復古云。有三義不同。
餘義下即此門攝問。微細帝網。由相入
成。何故於相即中揀不同耶。答。探玄云。由
以異門攝同體中相入義故。現微細門
也。由異體相入帶同體相入故。有帝網門
然今但揀濫。而非同體相既中有二
門別也揀三門不同者。本據至相。彼問云相即復
相入。與前因陀羅。及微細門。有何差別耶
今亦
準知
問。若一門中即具足一切。無盡自在者。餘
門何用爲。答。餘門如虚空。何以故。同體一
門。並攝一切。無不盡故。問。此同體門中所
攝一切者。但應攝自門中一切。豈可攝餘
門中一切耶。答。既攝自一切。復攝餘一一
門中無盡一切。如是重重窮其法界也。何
以故。圓融法界。無盡縁起。無一一切並不
成故。此倶論法性家實徳故。不可説其邊
量 至相云。問。若一地即攝一切諸地功
徳。一即一切。初即攝後者。一門即具。何
用餘門耶。答。若無餘門。一門即不成故。
如一升即攝一斗。若無一升。此三斗即不
成。問。若無升即無斗者。今擧一升。即得一
斗以不。若一升不得一斗。一行不須具
一切行。答。十升合成一斗。既其升時。將何
作斗。故知無升即無斗。有升即有斗。今
擧升即斗。斗升之外無別升斗。如龜毛兎
角不可得。初心即成佛。成外無別修。其相
如虚空。是故言初心成佛者。非謂不具
諸功徳復古云。若一門自具足。何用餘
門。答。餘門如龜毛兎角不可得。但應攝
自。豈容攝他耶。自他倶攝。方能窮盡縁起
無礙法界之義。若無一。一切不成。如一斗
即攝一升。若無升斗即不成也義苑云。此
問躡前答辭而起。答約隱顯相奪而酬。自
他之義。顯然有異。豈有攝自復容於他耶。
自他皆攝者。窮其縁起方&MT10769;思耳。何以下。
初句徴。餘皆釋。釋中並用所因。圓融法界
者。法性融通故。無盡縁起者。縁起相由故。此
但論法界等者。唯心迴轉故未允未句結答
問宗言問此同體門中等者。問。上喩示
中已有問答。何重作耶。答。如折薪云。前喩
中亦明意。今欲要初心成佛等義。於人益
深故。重示也
故此經偈云。不可言説諸劫中。演説一切不
可説。不可説劫猶可盡。説不可説不可
盡。又偈云。一切衆生心。悉可分別知。一切
刹微塵。尚可算其數。十方虚空界一毛。猶
可量。菩薩初發心。究竟不可測。良由此
一乘圓融。自在無礙法門。得一即得一切
故耳。因果倶齊。無前後別故。地論云。以信
地菩薩。乃至與不思議佛法。爲一縁起。以
六相總別等義。而用括之。明知因果倶時相
容。相即。各攝一切。互爲主伴。深須思之。
此事不疑 義苑云。初偈阿僧
祇品
約時顯法。前
三句言時劫不可盡乍可盡。第四句正況縁
起之法決不可盡也。次二偈發心功
徳品偈
約依正
顯法。謂。正報。衆生心行差別。是最&MT10769;知。今
亦可知。碎刹爲塵。塵不可數。此亦可數。
虚空無邊一毛。無間乍以無間之毛端。度量
無邊之虚空。若是菩薩發心功徳。不可測
量。良由下出其所以。即一證一切證。因果
該徹故也。故地下因果不二爲大縁起。仍以
六相融通故。自他相即。明知下亦因果圓
融。歴歴齊現。故云互爲主伴。深須下勸誡

又此經云。何以故。此初發心菩薩。即是佛
故。悉與三世諸如來等。亦與三世佛境界
等。悉與三世佛正法等。得如來一身。無
量身。三世諸佛平等智慧。所化衆生皆悉同
等。又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具足慧身。
不由他悟。如是云云無量。廣如經文 至
相云。問。既言久修始得者。云何言一念得
耶。答。言久修行善根者。即在三乘教攝。從
三乘入一乘。即是一念始&MT10755;具足。故經梵行
云。初發心時。乃至具足慧身不由他悟。譬
衆流入海。纔入一滴。即稱周大海。無始
&MT10755;。若餘江河水之深。不及入大海。一
滴故。即用三乘中修。三乘多劫。不及在一
乘中一念故復古義苑云。初發心菩薩。與
諸如來。依正等。説法等。身量等。智慧等。衆
生等文在發
心品
探玄云。此五句約佛内徳盈滿
等。於中一總。四別。別中初二所依法等。一
俗諦境。二眞諦。後二能依徳等。一身。二智。
所化等一句。屬下釋文
問。此等歎因中徳耳。豈可即果徳耶。答。此
一乘義。因果同體。成一縁起。得此即得彼。
由彼此相即故。若不得者。因即不成因。何
以故。不得果故。非因也 至相云。以後
望初。初念即是成。何故。以因果相即。同
時相應故探玄云。問。此中賢首
既言示
現。亦應暫現。同上&MT10755;教。答。如文無悕望
之功用。能一念頃遊十方。若斯之徳。自非
因位窮滿。孰能具此。故知。定是實行滿也
問。至相既言。即與佛同時位。未見究竟
故。復有淺深之殊。何爲因位窮滿耶。答。六
位各各言成佛。則辨其淺深。雖有淺深。而
非實行未滿。於因位窮滿。何妨。於中有淺
有深。故云因果同體。思之。何以知者。如
孔目云。若一乘義。十信地見聞。&MT10755;心成解
行。十信&MT10755;心。勝進向十解。得究竟證。準此。
望得究竟證已還。而論淺深耳。餘位例然
義苑云。此之問意。由前廣歎初發心之
功徳故。以果徳例而&MT10769;之。答中以一乘縁
起。因果同源故。因是果家之因。得初即得
其後也。若不得者。非果之因。非縁起之
因也
問。上言。果分離縁。不可説相。但論因分
者。何故十信&MT10755;心。即辨作佛得果法也。答。
今言作佛者。但初從見聞已去。乃至第二
生。即成解行。解行&MT10755;心。因位窮滿者。於
第三生。即得彼究竟自在圓融果矣。由此
因體依果成故。但因位滿者。勝進即沒於
果海中也。爲是證境界故。不可説耳。此如
龍女。及普莊嚴童子。善財童子。兜率天子
等。於三生中。即剋彼果義等。廣如經辨。
應準思之 至相云。如經説。普莊嚴童子。
一生具見佛聞法。即得三昧。即至後際。見
佛滅度。後復得三昧。如經一生得見聞
若熏習。二生成其解行。三生得入果海。同
一縁起大樹。而此三生只在一念。又下明善
財從文殊所發心。求善知識。經歴一百一
十城已。而不如一念得見普賢菩薩。故知
得入此縁起大海。一念豈不成佛耶。又孔
目云。依彌勒文。諸佛菩薩。無量劫修。善財
一生皆得者。依華嚴經。疾得成佛。有其五
種。一依勝身。一生即得。從見聞位後。一生
至離垢定後身即成佛。二依見聞。逕生疾
剋。三依一時。疾得成佛。四依一念。疾得成
佛。五依無念。疾得成佛。初義有四。一依
世界性等十世界身。輪王之子。現身成佛。
如普莊嚴童子等。二者依天子勝身。從三
惡道出。生兜率天。現身成佛。三者依閻浮
提勝功徳身。如善財等。現身究竟普賢之
行。後生見佛。四者依法華經同教一乘
變身八相
龍女
之身。南方成佛。義當留惑之身。疾得成佛。
乃至具明復古略引。又破折薪云。有謂。龍女於南
方成佛者。&MT10755;教示現八相成道豈同善
財等。於三生中。尅證彼果耶。答。今同列者。約彼
所證是同。非以教分漸頓之異。演義云。法華佛慧。
即華嚴佛慧者。
是也。未穩
孔目又云。若一乘義。十信地見
聞。&MT10755;心成解行。十信&MT10755;心。勝進向十解。
得究竟證探玄云。義準上下經意。有三
種成佛。一約位。以六相方便。即十信&MT10755;
心。勝進分後。入十解初位。即成佛寄顯初住
分眞即位
以此是三乘&MT10755;教不退之位故。以一乘六相
攝融。即具諸位。至佛果也。是故此中童子
普莊
見初佛。爲信位自分。聞初經。爲信位
勝進。見後佛。當解位初自分。聞後經。爲
解初勝進。以攝諸位皆具足故。二約行。總
不依位自分勝進。究竟即至佛果寄顯觀行
相似即位
三約理。即一切衆生。並已成竟。更不新成。
以餘相盡故。性徳本滿。相皆盡故寄顯理
即佛位
云。問。未知。此舍那佛。是何位中佛。答。若
説信法。即信中佛。餘位亦爾。思之。又云。問。
此善財是何位菩薩。答。經無正斷。位相&MT10769;
明。依圓教宗。有其三位。一見聞位。即是善
財。次前生身。見聞如此普賢法故。成彼解
脱分善根故。如歎徳中辨者是。二是解行
位。頓修如此五位行法。如善財此生所成。
至普賢位者是。三證入位。即因位窮&MT10755;。潜
同果海。善財來生是也。若爾善財定是何
位。謂。是何位以在信。是信位。在住位。一身
歴五位。隨在即彼位。遍一切故。如普賢

問。上言一念即作佛者。三乘中已有此義。
與此何別。答。三乘望理。爲一念即作佛。今
此一乘。一念即得具足一切。教義理事因果
等。如上一切法門。及與一切衆生皆悉同時。
同時作佛。後後能辨。新斷惑。亦不住學地。
而成正覺。具足十佛。以現無盡逆順徳故。
及因陀羅微細。九世十世等。遍通諸位。謂。
十信&MT10755;心已去。十解。十行。十迴向。十地。及
佛地等。同時遍成。無有前後。具足一切
耳 至相云。此中通辨一念成佛佛義者。若小
乘説。要三大阿僧祇劫滿。百劫修行相好業。
始得成佛。行若未滿。意欲成佛亦不得故。
無一念成佛義。若大乘明一念成佛義者。凡
有二種。一者會縁以入實。性無多少故。
明一念成佛義。如大品經一念品義。是也。
二者行行既滿。取最後念。名爲成佛。如人
遠行。以後歩爲到。此亦分用縁起不唯
約理
明三僧祇劫修道。然亦不定始教必定經三祇
劫。&MT10755;教不定。或必
歴劫。或不論劫。如
下修行時分中明
由有一念成佛故。明知
不定。若一乘明一念成佛。如大乘取最後一
念成佛。即入一乘。以後望初。初念即是成。
何故。以因果相即。同時相應故復古欲論
其成者。成復成。成復成。衆生欲在後成佛
者。在後復在後。在後復在後。故不思議
品云。諸佛如來。非不先覺。爲衆生故。於
念念中。新新斷結。亦不住學地。而成正
不思議
品之文
故今擧一念成者。即與佛同時
位。未見究竟故。復有淺深之殊。如人始
出門。及與久遊他土。雖同在空中。而遠近
有別。是故信住等位。各各言成佛者。而復
辨其淺深。此須善思之義苑云。介爾成
佛權實皆宗。故成斯問。望理一念者。謂。理
則頓悟。乘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今
此一乘等者。謂。縁起一念。一多混融。是故
此成即是彼成。故與衆生同時作佛。言十
同時者。無盡之時。同趣一念故也。後皆新
新斷惑者。舊佛新成。促不礙延也。亦不住
學地等者。因該果海。逆順等者。以玄門而
状證相。十信&MT10755;心等者。果徹因源也。應用
六相通之
然此一念。與百千劫。無有異也。宜須思
之。此即第三諸法相即自在門訖 義苑云。
一念同劫者。延促無礙。由法融通故。時無
盡也。宜須思之者。示觀修。忌落其情識
未盡
理解
四者因陀羅微細境界門。此但從喩異前耳。
此上諸義。體相自在。隱映互現。重重無盡
至相云。此約譬以明。亦復具有教義等十
門。如梵網經。即取梵宮羅網爲喩。今言因
陀羅網者。即以帝釋殿網爲喩。須先識此
帝網之相。猶如衆鏡相照。衆鏡之影。現一
鏡中。如是影中。復現衆影。一一影中。復
現衆影。即重重現影。成其無盡復無盡也
義苑云。十門唯
此從喩受名
旨歸云。一一塵中。各有無邊諸
世界海。世界海中。復有微塵。此微塵内。復
有世界。如是重重。不可窮盡。非是心識思
量境界。如帝釋殿天珠網覆。珠既明徹。互
相影現。所現之影。還能現影。如是重重
不可窮盡。經云第二
十四
如因陀羅網世界。十
地論云。帝網差別者。唯智能知。非眼所見
探玄
大同
探玄云。眞實義相者。如帝釋妙殿上。
有寶珠爲網。天珠明淨。於一珠中。現一切
珠。一切珠亦爾。互無障礙。世界亦爾。世界
實爾。故名眞實。此是如理智中如量境界故。
云唯智能知也清涼引十定品。
並如前叙
故此經云。於一微塵中。各示那由他無數
億諸佛。於中而説法。於一微塵中。現無量
佛國須彌金剛圍。世間不迫迮。於一微塵
中。現有三惡道。天人。阿修羅。各各受業
報。此三偈即三世間也 至相云。如第七地
讃請經云文在八地。而
讃七地偈
引初偈竟云。此即智
正覺世間。引次偈云。此即據器世間。引後
偈云。此即據衆生世間新經華藏
云。一切
諸刹際周布。蓮華網。或有刹土中。隨惡不
平垣。由衆生煩惱。於彼如是見。雜染及清
淨。無量諸刹種。隨衆生心起。菩薩力所持。
一一刹種中。劫燒不思議。所現雖敗惡。其
處常堅固。有刹泥土成。其體甚堅硬。黒暗
無光照惡業者所居。有刹金剛成。雜染大
憂怖。苦多而樂少。薄福之所處。或有用鐵
成。或以赤銅作。石山險。可畏罪惡者充滿。
刹中有地獄。衆生苦無救。或有畜生種種
醜陋形等。廣如彼明
又云。一切佛刹微塵等爾所佛。坐一毛孔。
皆有無量菩薩衆。各爲具説普賢行。無量刹
海處一毛。悉坐菩提蓮華座。遍滿一切諸
法界。一切毛孔自在現 義苑云。初偈主伴
同會。普法圓彰。次偈依正容持。分圓無礙
文在第三卷。勝
音菩薩偈也
又云。如一微塵所示現。一切微塵亦如是。
餘者云云無量。廣如經辨 至相引此偈
云。故於微塵現國土。國土微塵復示現。所
以成其無盡復無盡義苑云。末後擧一例
文在第
七卷
此等並是實義。非變化成。此是如理智中如
量境也。其餘變化等者。不入此例。何以故。
此並是法性實徳。法爾如是也。非諸分別情
謂境界。但此可去情思之 至相云。此即
是其法界縁起。如智如理實徳如此。非即
變化對縁方便故説。若是大乘宗所明。即
言神力變化故。大小得相入。或云菩薩力
故入。又言不二故。不同一乘説復古義苑
云。結示本法。由法智圓明。皆悉無盡也
如禪家云。珊瑚
枝枝撑著月
其餘變化等者。揀三乘應現
也。何以故下徴釋本法離。本法離見超情
折薪云。言此如理等者。即實智中如
量境。皆實智所現。無非稱實故。非變化
搜玄云。如量智中如理。即顯所知法。
如量智中如量。即對所化生。又探玄云。因
陀羅境界。是理中量。及量中之一分耳。義
海百門云。顯如量者。謂。塵體空無是如理。
不礙事相宛然是如量。今塵性順性則無
分齊。一切事法全依性顯當體
依義
是故一塵中
見一切事。此事是如理智中如量之境界也
今謂。如台家云。一性無性。三千宛然。全
性起修。修在性中。豈外之哉。竹影掃堦
塵不動。月穿潭底水無痕。宜須返照矣
問。上言一塵中現無量刹等者。此但是一
重現而已。何故乃云重重現耶。答。此方説
華嚴經時。云一切微塵中亦如是説。如彼
微塵中説華嚴經時。亦云一切微塵中亦
如是説。如是展轉。即重重無盡。重重無盡
也。宜準思之 義苑云。問中約一塵一刹
平遍而&MT10769;。答中據塵刹相含。重重互遍而
説也折薪云。問上下如上所引。皆平漫一
重故。此問也。答中約諸塵互望。以説重重
若約徳相。若約業
用。如刊定及大疏
問。若據此文。重重無盡。有何分齊。云何
辨其始&MT10755;等耶。答。隨其智取。擧一爲首。
餘亦爲伴。據其首者。即名當中。餘即眷屬
圍繞。上諸教義等。並悉如是。自在成耳。及
前相即相入自在等。皆悉如是。攝一切法。
盡窮法界。並悉因陀羅成也 至相云。問。若
此宗明相入。不論神力。乃言自體常如此
者。斯則渾無壃界。無始無&MT10755;。何縁得辨因
果教義等耶。答。以隨智差別故。擧一爲
主。餘則爲伴。猶如帝網擧一珠爲首。衆珠
現中。如一珠即爾。一切珠現亦如是。是故
前經擧一菩薩爲主。一切菩薩圍繞。一一
菩薩皆悉如是。又如諸方皆來證誠。同其
號。一切十方證誠。皆亦如是。所以成其無
盡復無盡。而不失因果先後次第。而體無
増減義苑云。問責瀚漫。焉辨始&MT10755;。答。藉
智成。雖重重交渉。不礙歴歴齊彰。故論主
伴耳。如上教義等者。示法法皆有主伴也。
及前等者。指前二三。若乃隱映互現。展轉
無窮。皆此門攝。故云皆悉如是等
五者微細相容安立門。此上諸義。於一念
中。具足始&MT10755;同時前後逆順等。一切法門。
於一念中。炳然同時齊頭顯現。無不明了。
猶如束箭齊頭顯現耳 至相云。此就相
説。如一微塵。此即是其小相。無量佛國須彌
金剛山等。即其大相。眞以縁起實徳。無礙自
在。致使相容。非是天人所作故安立復古
如似一微塵中有穢國土。而即於此微塵
中。具有不可説淨國在此微塵中。而於彼
穢國。不相妨礙。而此淨國之相。仍亦不失。
乃至。有諸國土尸羅盆幢形。三方及四維等
國。在此一微塵中。常不相妨礙第十地經
云。諸佛
所有入微細智。乃至皆如實知。
探玄云。謂。知佛化用微細自在
旨歸云。悉能顯
現微細刹土。炳然齊現。無不具足探玄全爾。
如經所
云常在靈山。我土安穩。毛呑巨海等。乘槎星萬點。
掛須彌於藕絲。鐵壁迸開。雲片片。黒山輥出。月團團。
皆可會
取也
演義云。炳然齊現者。炳者明也。如瑠
璃瓶盛多芥子。&T056123;瓶頓見。然微細言。總有
三義。一所含微細。猶如芥瓶。以毛孔能受
彼諸刹。諸刹不能遍毛孔故。以毛據稱性。
却如瑠璃之瓶。刹約存相故。如芥子在内。
二約能含微細。以一毛一塵即能含故。三
&MT10769;知微細。微塵不大。而刹不少。而能廣
容。即&MT10769;知義復古復古云。今取束箭倶同時
齊頭顯現。&MT10769;見微細相容也今謂。清涼立
三義中。其初二義不可必然。豈可微細有
能與所互不相融。相容安立哉。驗知畫蛇
足耳
故此經云。菩薩於一念中。從兜率天降神
母胎。乃至流通舍利法住久近。及所被益諸
衆生等。於一念中。皆悉顯現。廣如經文。又
云。一毛孔中。無量佛刹。莊嚴清淨。曠然安
住。又云。於一塵内。微細國土。一切塵等。悉
於中住。宜可如理思之 至相云。故普賢
品云。一切諸世界。入於一微塵中。世界不
積聚。亦復不離散。故知。若與普相應。能於
一微塵中。見不可説國土。而不雜亂。不増
不減。豈可須彌納芥子時爲&MT10769;事哉。理
事等十門安立。相容。亦如是義苑云。菩
薩於一念中等者。即如十微細中離世間品。明
十種微細趣
八相之中。一一各具餘之七相之義。又云
即舍那品二偈。探玄
及旨歸。但擧初偈
依正相含。炳然之相。故
皆言安住也
問。此義與上因陀羅云何別耶。答。重重隱
映互現。因陀羅攝。齊頭炳然現者。微細攝。
此等諸義。並別不同。宜細思之 至相問
答。全同今章。問。前既揀三門不同竟。何重
出耶。答。上第三門中。但就同體相即中相入
義以分門別。今乃直據相容。更辨二玄義
別不同故。義苑云。此之答意。但以諸法同
時相容顯現。與展轉攝入生重重故。分二玄
之別。更無別義也
六祕密隱顯倶成門。此上諸義。隱覆顯了。倶
時成就也 至相云。此約縁起説也綱目云。
縁起有
無。各不並故。
有隱顯門也
還具前教義十門。所言隱顯者。
如涅槃經半字及滿字。昔説半字故。半字
即顯。滿字即隱。今日説滿字者。滿字即
顯。半字即隱。此即約縁而説隱顯。又如月
喩品云。此方見半見滿。而彼月性。實無虧
盈。隨縁所見故有増減。此即是大乘宗中
如台家云
化儀祕密
若通宗辨者。不待説與不説。常
半常滿。隱顯無別時。如彼月性常滿。而常
半半滿無異時清涼云。如八日月隱顯同時。即取
明處爲顯。暗處爲隱。而必同時
故。云倶成。不同十五日唯顯月。晦日唯隱。今謂。不
然。此意乃由上弦定顯。下半定隱。而互半成半不成
故。不得同時倶成。是大乘意。何得圓融相即相入。
又演義云。故彼喩云。如月輪閻浮提人。見其形小。而
亦不減。月中住者。見其形大。而亦不増。釋曰。見
大則大顯小隱。見小則小顯大隱。而不増減。則是祕
密倶成。今謂。此亦唯是三乘隨縁所見故。有隱顯。
何者。瞻部見者。但得小顯。不得大顯。月宮天子。
只存大顯。而闕小顯。大隱小隱。亦復互爾。豈可此
門圓融隱顯倶成哉。嗟乎。觀師以三一濫故。混&T030855;
玉。寔可
悲夫
旨歸云。此能遍彼。則此顯彼隱。彼
能遍此。則彼顯此隱。此能攝彼。亦此顯彼
隱。彼能攝此。亦彼顯此隱。如是此彼各
有即顯即隱。無有障礙探玄云。此能攝
彼即一顯多隱。一切攝此即一隱多顯。顯顯
不倶。隱隱不並。隱顯顯隱。同時無礙。全攝
倶泯。存亡倶成。又云。由一攝多時爲顯。
令一入多爲隱。多攝一入亦爾。又就用
相入爲顯。令就體相即爲隱。即顯入隱亦
然。又異門即入爲顯。令同體爲隱。同顯異
隱亦爾
故此經云。於此方入正受。他方三昧起。眼
根入正受。聲塵三昧起等。云云。又云。男子
身入正受。女人身三昧起等。云云。於一微
塵入正受。一切微塵三昧起。一切微塵入
正受。一毛端頭三昧起。如是自在。此隱彼
顯。正受及起定。同時祕密成矣。又此經云。
十方世界有縁故。往返出入度衆生。或見
菩薩入正受。或見菩薩從定起。又於彼十
方世界中。念念示現成正覺。轉正法輪。入
涅槃。現分舍利。度衆生。如是無量。廣如經
辨。又如佛爲諸菩薩受&T047368;之時。或現前受
&T047368;。或不現前祕密受&T047368;等 至相云。是故如
來。於一念中。八相成道。生時即是。滅時同
時倶成故。所以稱祕密。又眼根入正受。即
是顯。於色法中。三昧起。即名隱帝心尊者曰。
懷州馬喫禾。
益州牛肚脹。志公偈云。空手把鋤頭。歩行騎水牛。人
從橋上過。橋流水不流宗門所擧。新羅入室。太唐
上堂。南山打鼓。北山作舞。若個
必竟是什麽消息。夜深同見千嚴雪
義苑云。然玆隱
顯。皆就二法。形對言之。應成多對。一此
彼方隅對。二根塵能所對。三男女左右對。四
塵毛依正對。五往返度生對。六現滅流通
對。七顯授冥&T047368;對。此上多對。皆顯密同時。
無有前後耳此七對中。初六即是賢首品説。後
一即離世間品。或首楞嚴三昧經等
詳。探玄云。以信滿成。此賢首位故。同普賢
等。廣大三業。該因及果。遍一切處。盡一
切時。常作無邊法界大用。此爲恒式。今約
信門之中顯現。則屬信收。然大業無涯。依
例辨十。以顯無盡。第十寂用無涯三昧云。
或東方下經云。或東方見入正受。或西方見三昧
起乃至。或異方見入正受。或異方見三
昧起
正顯業用。約位總明自在。初明器世
間自在。凡論菩薩三世間自在有二義。一
菩薩身作三世間故。得無礙。二菩薩於三
世間處。示現自在。得成東入西出等者。有
四重無礙。一處無礙。謂。以東方即西故。是
故不移東而常在西也。乃至。四入出無礙。
謂。以入定即是出故。是故不壞入定。常
見出也。又此菩薩以法界爲身故。是故縱
東方百千界外見法界。非是分限法故。隨
顯現處。無不全現。故菩薩身。常在入定中
現。恒在出定中現。無礙圓融。&MT10769;思議也。是
故若向出定門中者。唯見出不見入。亦
不見出竟時也。又若約境論。理具法爾
如此圓融。若約智説。由菩薩智了達此法。
迴動自在也。於眼根下經云。於眼根中。入正
受。於色法中。三昧起。乃
至。於耳根中。入正受。於聲法中。三昧起。然此章聲
塵二字。宋本作色塵。能順經文。或略中間八句。但
擧初
就衆生世間自在中。初約自身。自中
約十二處。辨縁起無礙。定等圓融。一一皆
有十事五對無礙之相。第一對。根境無礙。既
觀根入定。還應從根出。爲顯此根即是
境故。從境出也。以一心縁起。無二而二故。
恒相即。而根境兩分。乃至。五體用無礙對。
謂。自他也。童子身下經云。現童子身。入正受。
説壯年身。三昧起。乃至。
現善女人。入正受。
於善男子。三昧起
於他身無礙。此有二義。
一菩薩化現彼身。轉變速疾。二菩薩既具三
世間身。即以一切衆生實報之身。作自身
故。是故現彼身入。此身出也。而彼遍計衆
生。不覺不知箴剳
徹髓
除應度者。第二微細差
別。自在中經云。一切毛孔入正受。一毛端頭。三昧
起。乃至。一微塵中。入正受。一切微塵。
三昧起。一切微塵。入正
受。於金剛地。三昧起
亦三世間皆分折顯示。
於中毛孔毛端。是衆生世間之差別。微塵等
餘。並器世間之差別。悉是菩薩身。現於彼等
中出入定也。非是觀彼入定等。以文中
皆言現故。現身於彼中也。十方世界下
此之一偈。
初標意文
於中往返約方。出入約定餘文
可知
彼十方下經云。菩薩悕望一切斷。於一念頃。遊十
方。於彼十方世界中。念念示現成佛道。
轉正法輪入涅槃。
現分舍利爲衆生
初海印三昧文中。次一偈
顯無功用成事。謂。不作功用故。云希望
斷也。又釋。因位滿故。更無希望故。云斷。
次一偈明現八相。十方世界者。一切處也。
念念中者。一切時也。又如佛爲下。法雲地經
云。又諸佛密處。所謂身密。口密。意密。知時
現前非時不現
密。與菩薩受&T047368;密等。皆如實
知。探玄云。明密處智。謂。知佛所現祕密義
等。於中初三業可知。次籌量衆生應受化
時及非時也。次或有久已成佛示與受&T047368;
或見白鴿&T047368;當得佛。如是等類。名受&T047368;
密。餘如彼明。又離世間品。説十種授&T047368;中。
所謂專求解脱。菩薩受&T047368;。乃至。現前菩薩
&T047368;。祕密菩薩受&T047368;等。探玄云。既内懷堅
信。外蒙&T047368;別故。有受&T047368;。前明自知受&T047368;
今明諸佛與&T047368;。故爲別也。於中。一種解脱
分善根。聞法毛竪等。乃至。四對現衆前。五
對衆不現前有人引首楞嚴四種授&T047368;。然彼
三乘攝。今約一乘。隱顯倶成
折薪
云。又如下例顯也未穩
如上第一錢中十錢。名爲顯了。第二錢望
第一錢中十。即爲祕密。何以故。見此不見
彼故。不相知故。雖不相知見。然此成彼成
故。名倶成也。應如是準思之 至相云。
如似十數一即十。一即是顯。二三四至十
即爲隱。而此隱顯體。無前後故。言祕密也
義苑云。一中多顯故。一錢中十錢爲顯
了。多中十隱故。第二錢望第一錢中十。即
爲祕密。何以故下徴釋。隱顯則見此不
見彼。彼名隱。此名顯。亦如一人身上。六
親所望。雖各不同。然各全得。亦不雜亂。由
此隱顯體無前後。不相妨礙。名祕密倶成
此解未穩。又云。問。此隱顯門。與前相入相即何別
耶。若攝他他現。是相入門。若攝他他不現。即相即
門。若攝他他不盡不現。即隱顯門故。如八夜月晦
明相。並隱顯同時矣。今謂。此亦不然。祇據清涼。而
非今意。不
可雷同矣
折薪云。然觀此段。即以祕密爲
隱義。故現前&T047368;爲顯。不現前&T047368;爲祕密。又
云。第二錢望第一錢中十。即爲祕密乃至
亦取隱者爲祕。又金師子章云。隱則祕密。
顯則顯著。名爲祕密隱顯倶成門。若據前段
云此隱彼顯。正受及起定同時祕密倶成矣。
即以此二同時隱顯無礙爲祕密。至相。探
玄。大疏。唯作此説。今章即存二義乃至
探玄并大疏。同於至相。應以隱顯同時無
先後爲祕密義優也。故唯存一義爾。何以
下例釋。釋中有二所以。釋成顯了祕密倶
成也若明祕密爲隱。對顯了二字爲言。則
言同意別也。然亦別與總相濫。思之
今詳。
何以故下。謂。法界恒出入定。圓融&MT10769;可思
議。若向出門。唯見出定。不見入等。故云
見此不見彼。此是約機以論隱顯。故經云。
宿世同行有縁者。彼乃能見不見等。若約遍
計衆生。不覺不知。故經云。諸天世人。莫能
知故。云不相知故。復古云。古本云成此成
彼。演義亦同。今云此成彼成者誤也
七諸藏純雜具徳門。此上諸義。或純或雜。如
前人法等。若以人門取者。即一切皆人故。
名爲純。又即此人門。具含理事等一切差
別法故。名雜。又如菩薩入一三昧。唯行
布施。無量無邊。更無餘行故。名純。或入一
三昧。即施戒度生等無量邊諸餘雜行。倶
時成就也。如是繁興法界。純雜自在。無不
具足者矣。宜可思準之 至相云。此約諸
度門説。何者。如似就一施門説者。一切
萬法。皆悉名施。所以名純。而此施門即具
諸度等行。故名爲雜。如是純之與雜。不相
妨礙。故名具徳自携瓶去酟村酒。却着衫
來作主人。切須看取
目云。約縁起諸門所收諸法。名爲純雜。故
有純雜門也義海百門云。理不礙事。純
恒雜也。事恒全理。雜恒純也。探玄云。普周
法界。而不壞本位。以分即無分。無分即
分。廣狹自在。無障無礙。下云。此大蓮華。其
葉遍覆一切法界旨歸
大同
是故或唯廣無際初句
或分限歴然二句或即廣即狹三句。如第十地文
云。或以狹國爲
廣。廣國
爲狹
或廣狹倶泯四句或具前四五句
是解境故。或絶前四句六句以是行境故。
又云。由住一遍應故。有廣狹自在也
義云。廣狹自在門。同法界觀中廣容普遍之
義。而名少異會玄云。全依賢首。依探玄中也。而
教章等中。尚從至相。後方改易故也。
同法界觀等者。即當觀中第六遍容無礙義。然觀中第
五。雖云廣狹無礙門。正明不壞一塵。而廣容法
界。唯廣容義耳。今以不壞一塵。廣容法界。爲即
廣之狹。即此一塵。普遍法界。爲即狹之廣故。
云自在。此但義同故。云而名少異也。上會解義。若
寂照云。同法界觀廣容普遍總義中一分之義。問。普遍
如廣可爾。廣容同狹不然。以玄鏡釋廣容義云
一一包含無外。無有一法出纎塵故。下釋狹義。
云華葉不壞本位故狹。豈得同耶。答。既由廣容
普遍二義。乃有十門故。是總義。今者狹義。但取廣
容中不壞本位義。不取容他義。但少分同也。其
普遍義。亦但分同。以普遍義中有多義故。評曰。寂
照分同其總義。會解則別同
第六門。各有所以。二釋隨取
此門賢首新立。以
替至相十玄諸藏純雜具徳門會玄云。問。法
界觀。以立第
五廣狹無礙門。何言新立答以至相不立廣狹唯
立純雜今改純雜。別立廣狹。故云新立。又今廣
狹。與法界觀。詮義不同。觀中唯就廣容。約
不壞相。立廣狹義。今具遍容二義。亦新立也
意云。
一行爲純。萬行爲雜等。即事事無礙義若一
理爲純。萬行等爲雜。即事理無礙。恐濫事
理無礙。所以改之會玄云。出賢首以廣狹替
純雜之意也。實不濫。但恐
有濫。所
以改之
又大疏云。然此廣狹亦名純雜義。
普周法界故。純一無二。不壞本位。則不
妨於雜。萬行例然。演義云。賢首意云。萬行
純雜。有通事理無礙。及單約事説故。廢之
耳。謂。同一法界故純。不壞事相故雜。此即
事理無礙也。一行長行故純。不妨餘行雜。
此但約事也。故昔廢之。而立廣狹。今欲會
取。即事同理而遍故純。不壞一多故雜。則
亦有事事無礙義耳。如以人門取之。則一
切皆人故。名爲純。人中有多法門故。名爲
會玄云。清涼會取。如即此事華。同理而遍故。不
唯廣義。亦可名純。不壞相故。不唯狹義。亦此
一法。與餘多法
異故。故得名雜
如妙嚴品説諸衆海餘同生
異生衆
各唯得一解脱門純也。普賢菩薩。得不思
議解脱門雜也。六十五。慈行童女云。我於
三十六恒河沙佛所。求得此法。彼諸如來。
各以異門。令我入此般若波羅蜜普莊嚴
門。即純雜無礙也。又善財童子所求諸善知
識。各言我唯知此法門。又云多劫唯修此
法門者。即純門也。諸善知識皆推進。云如
諸菩薩種種知見。種種修行。種種證得者。
此雜門也。自言知一。推他有多。自他雖
異。然屬一身。此亦純雜無礙門也會玄云。疏
云。諸衆各
一解脱。猶如百川入海。今普賢以總入總。如海入
海。同趣如來智海。融無礙故。慈行女下。謂。六度之中。
一一具六故。爲三十六。皆恒沙性徳。本覺中來故。云
佛所求得。般若普莊嚴者。謂。由般若照一切法。依中
有正。一中有多故。所得依報。無所不現。般若中
云。了色是般若。一切趣色。即其義矣。此總攝三十
六恒沙之別。歸於普門。則一嚴一切嚴故。名普嚴。即
純雜無礙義。我唯知此下。各前友自謙知一。謙徳之
柄。故無不行者也。推他後友知多。令善財勝進
求學故。能推所推。云自他雖異。但示軌後徒。實則
諸友一多並曉故。
云然屬一身
然上所引數處經文。多皆約
行。一行多行爲純雜故。並通單約事明
會玄云。若約行如上純雜無礙而説。即事事無
礙。若約純雜各異而説。便是單事故。云通也
然通
徳相。若準第九迴向云。以無著無縛解脱
心。成就普賢佛自在力。於一門中。示現經
不可説不可説劫。無有窮盡。令一切衆生。
皆得悟入。於種種門中亦爾。令一切衆生。
皆得悟入。其身普現一切佛前者。即約用
純雜也回向一行既
爾。萬行例然
萬行例然者。即約行説純
雜。通於事理。事事無礙。及單約事行也。約
事事無礙者。如一施行一切皆施名純。施
中具於諸行名雜會玄云。由疏中會於純雜
約事華上説故。此句例於
萬行也。以至相所立此門。唯約行説故。次前鈔。
引數段經。皆約行明純雜也。今雖會取然亦義
通三意。故正
立廣狹門也
今謂。清涼私作會取云。賢首
意。以約行説純雜。通於事理及單約事説
故。廢之而別新立者。皆非祖師之意。蓋是
兩祖。何處言通耶。故至相特揀別云。如大
品經一念品明。從始至&MT10755;。不出一念。即名
爲純。而此一念之中。具於萬行。即名爲雜。
雖爾。而與此中純雜義別。何者。如彼經
一念者。同是無徳相應。不明縁起徳用。若
此明純者。若約施門。一切皆施。若説忍門。
一切皆忍。説忍門者。諸行如虚空。即名
爲純。而此忍門。具足諸門。即名爲雜。純
雜不相亂。故名具徳。故不同彼念品。又此
與六度相攝義。及相資義。並皆不同。以施
攝諸度。諸度非是施。及彼中資。闕一即不
成。而能非是所等。如彼廣辨。更有何恐
濫通於餘。而昔廢之致改易乎。但爲各無
礙故。乘便自在立耳。故探玄復云。異無異
者。是純雜無礙。及義海百門云。謂。塵無生。
即一切法皆無生。是純。即塵無生義中。具
含理事。亦空亦色。亦菩提亦涅槃等。是雜。
綱目金師皆立此門。奈何云廢之改易。然
折薪云。至相爲約行説。今文有二。初通
約前十對事法説。次唯就行説。漸異至相
此解
非也
然探玄中。既改作廣狹自在無礙門。清
涼出意云。然有二意故。賢首改之如向
已斥
者。若以契理爲純。萬行唯雜。即是事理無
礙。非事事無礙故。以菩薩大悲爲純盡未
來際唯見行悲。餘行如虚空。若約雜門。即
梵行倶修者。此二門異。亦不成事事無礙。
二者。如一施門。一切萬法。皆悉名施。所以
名純。而此施門。即具諸度之行故。名爲雜。
如是純之與雜。不相障礙故。名具徳。即事
事無礙義成。而復一中具諸度。諸度若存。即
名相入門。若一即諸度。復似相即門。故
不存之。改爲廣狹門。如前下此約諸法不
同。至相唯約行也。又如下唯約行釋。如是
下結成具徳義苑復古皆
依清涼
評曰。一人唱虚。萬
人傳實。失祖本意之最矣。深可嘆哉
八者十世&T056123;法異成門。此上諸義。遍十世
中。同時別異。具足顯現。以時與法不相
離故。言十世者。是去未來現在三世。各有
過未及現在。即爲九世也。然此九世。迭相
即入故。成一總句。總別合成十世也。此十
世具足別異。同時顯現。成縁起故。得即入
也 至相云。約三世説。如離世間品説。十
世者。過去説過去。説未來。説現在。現在
説現在。説未來。説過去。未來説未來。説
過去。説現在。三世爲一念。合前九剩十世
也。如是十世。以縁起力故。相即復相入。而
不失三世。如以五指爲拳。不失指。十世
雖同時。而不失十世驀過柯爛山。百尺高樓
驤駿馬。一拳拳倒黄鶴
樓。皆
此也
旨歸探玄
大同
云。横遍十方。竪該九世。謂。
過去過去乃至現在未來。當知亦爾。總此九
世。攝爲一念。總別合擧。名爲十世。又以時
無別體。依法上立。法既融通。時亦隨爾
演義云。三世區分。名爲&T056123;法。而互相在。即
是異成義苑云。同時者。一念之總。別異
者。九世之別。演義云。以時下出十世融通
所以。如見華開。知是芳春。茂盛結果。知
是朱夏。凋落爲秋。收藏爲冬。皆因於物知
四時也。今時相入。知法之融通。故不相離
折薪云。此上下以法就時異成。以時下
釋以法就時之所以也。言十下唯約時釋。
初明十世義。故此下證唯約時即入。又此
下證以法就時。此普下結法就時。若探玄
并大疏。皆以法例時。故得此門。唯就時説。
今章以十玄門。釋前諸義故。以上諸義
門。於時中現也。若爾探玄等中。豈不釋前
十對二十事耶。以法就時無別。以法爲體
故。唯約時即同法體也言各有過去等
者。演義云。取意以立。即離世間品意。文
云。菩薩有十種説三世。何等爲十。所謂過
去説過去。乃至。未來説無盡。又三世説一
念。上言無盡。即未來未來。欲彰無窮故云
無盡。不言一念。亦名九世。攝歸一念。故云
十世。今但用三世互爲縁起。便成九世。不
離一念故。爲十世。謂。如因過未而在現
在。則現在中已有過未。法從因出。不異因
故。餘二因二。例此可知。即中論時品。破於
執時立無窮過。今無所執故。以其過成稱
性縁起今謂。如上清涼消釋。往往有所臆解。請。
後學擇於水乳。取是捨非。不可滯意
探玄十七云。有十種説三世者。前九別説。
後一總顯。別中未來説未來。既是無盡。過去
説過去。何不亦同耶。釋。以未來續起故。
云無盡。過去不起故。不云也。又現在説現
在。即與現在不殊故。云平等。過未説過
未。何不亦同耶。釋。以過未之過未是無故。
現在是有故。不同也。又云十五問。大乘宗
意。未來世法。體用倶無。今云。何知耶。答。若
依方便教釋。此但見彼。現在因種。知彼當
來果相差別。非謂見彼未來法體。若一乘
宗。於九世中。未來現在。體用倶有故。今稱
彼如實而知。問。未來未有。何名現在。答。
非是現在現在。故現在中無也。但是未來之
現在故。未來中有也。問。此有爲是縁有。爲
是性有。若有縁有。縁今未會。若是性有。則
同小乘。答。今時看縁性倶無。以是現在之
未來。必定不有故。若逐未來時處看。是未
來之現在。還如今現在。決定是縁有。是故
得見也十世章賢首云。相攝有二門。一相
即。二相入。此二得成。由二義故。一縁起相
由義。二法性融通義。初縁起相由者。且如過
去現在。法未謝之時。自是現在。以現在望
之。乃是現在之過去。是故彼法亦現在亦過
去。所望異故。不相違。又現在現在。法自是
現在。以未謝故。以過去現在望之。乃是過
去之未來。又未來現在望之。復是未來之過
去。是故彼法亦現在亦過去。又未來現在法
亦現在亦未來。准之可見。又此九中三世
現在。必不倶起。六世過未亦不倶。一現。二
過未。此三定得倶。是故九中隨其所應。有
隱有顯。以倶不倶故。且就倶中。由過去
過去無故。令過去現在法得有也。何以故。
若彼不謝。此不有故。又由過去現在有故。
令過去過去無也。以若不此有。彼不謝故。
又由過去現在有。令過去未來無也。此由
彼未謝。令此未有故。又由此過去未來無
故。令彼過去現在成有。以然此有彼已謝
故。是故由此未有。彼得未謝故也。又由過
去過去無故。令過去未來無也。謂。若彼不
無。過在不成有。此過去不成有。此未來
不成無。是故此無展轉由彼無也。又由過
去未來無故。令過去過去無也。反上思之。
如過去三世有此六義相由。現在未來各有
六可知。二就不倶中。有二。初現現相由亦
有六義。謂。由過去現在有。方令現在成有。
何者。以若彼不有。無法可謝至此現有。又
由現在現在有故。方知。過去現在是有。以
若此不有。彼有不成故。何者。若無此有。即
令彼有不得謝無。不謝之有。非縁起有
故。不成有也。現在現在。望未來現在。亦二
義。準上思之。過去現在。望未來現在。亦二
義。謂。若過去現在不有。則未來現在有不
成故。反此亦準知。問。倶者可相由。不倶者。
云何得相由。答。倶者顯相由。不倶者密相
由。亦是展轉相由。以若無此不倶。倶不成
法性融通。更應深思。又人天四洲地獄鬼畜。乃
至蟪蛄蜉蝣。互融九世。横竪無礙。皆可準知
故此經云。或以長劫入短劫。短劫入長劫。
或百千大劫爲一念。或一念即爲百千大劫。
或過去劫入未來劫。未來劫入過去劫。如
是自在。時劫無礙。相即入。渾融成矣。又此
經云。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一切佛刹。又
云。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一切諸佛佛事。
又云。於一微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轉法
輪。如是云云無量。廣如經文。此普攝上諸
義門。悉於十世中。自在現耳。宜可思之。至
相云。故經云。過去劫入未來。現在劫入過
去。未來劫入現在第二十八卷法雲地文云。過去
未來劫攝現在劫。現在劫攝
過去未來劫。未來過去劫攝現在劫。現在劫
攝未來過去劫。經名入劫智故。今攝作入
又云。長
劫入短劫。短劫入長劫。有劫入無劫。無
劫入有劫經云。有佛劫攝無佛劫。無佛劫攝有
佛劫。長劫攝短劫。短劫攝長劫
又云第三十五
普賢行品
過去是未來。未來是過去。現在
是過去。菩薩悉了知。又云第十二卷十行品偈。
旨歸。探玄。亦引此
無盡無數劫能作一念頃。非長亦非短。
解脱人所行。如是十世相入。復相即。而不
失先後短長之相。故云&T056123;法異成。教義理
事等十門。相即相入。而不失先後差別之
相故。名異成探玄旨歸云。是故經云
離世
間品
過去一切劫。安置未來今。未來一切劫。
迴置過去世。又云。由此融通自在。今依此
法上所辨時法。亦隨此無礙自在故。有十
世門也言或以長劫等者至相所引。如向
所列。然晋經作
攝。唐經
作入
或百千大劫等者。第十地文云。所有
入劫智。所謂一劫攝阿僧祇劫。阿僧祇劫
攝一劫。乃至。一念攝劫。劫攝一念。劫攝非
劫。非劫攝劫舊經作攝。新經
作入。餘全同耳
或過去劫入未
來等者晋經至相所擧。如上
已引。唐經並攝作入
探玄云。明入劫智。
論云。此中入者。平等解脱一切劫迭相入故。
謂。不思議解脱之法。平等齊均。遍諸劫海
故。令諸劫迭互相入義苑云。此亦以時而
顯智也言又此經云等者第三
十二
不思議品
曰。佛子。一切諸佛。有十種無礙解脱。何等
爲十。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悉能普現不
可説不可説諸佛出世。一切諸佛。於一微塵
中。悉能普現不可説不可説佛轉淨法輪。
乃至。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一
切佛刹。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
一切衆生。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
一切諸佛佛事。探玄云。此十門無盡。是一乘
解脱。初二現佛説法。乃至。後五現三世佛
依正神力。能化所化。此等約法。是法性融通
力。約智。是如來自在力。良以此智金剛
法界
彼法胎界故。無礙圓融故。能如是折薪云。
有三世間。可以意得義苑云。引此諸經
意顯時處無礙。初塵現時刹。二塵現時衆。
三塵現時化事。四塵中轉無盡法輪。此普下
結前十對之法與十世。而融通者矣
九唯心迴轉善成門。此上諸義。唯是一如來
藏。自性清淨心轉也。但性起具徳故。異三
乘耳 至相云。此約心説。所言唯心迴轉
者。前諸義教門等。並是如來藏性。清淨眞心
之所建立。若善若惡。隨心所轉。故云迴轉
善成。心外無別境。故言唯心。若順轉即名
涅槃。故經云。心造諸如來。或逆轉即是生
死。故云三界虚妄唯一心作。生死涅槃。皆不
出心。是故不得定説性是淨及與不淨。故
涅槃云。佛性非淨。亦非不淨。皆唯心故。離
心更無別法問。此門即約如來藏。自性
清淨眞心者。與前&MT10755;教明如來藏眞如隨
縁。及台家所謂別教隨縁。縁理斷九。九闕
性徳等清涼圭山所執圓理。及
山外宗。如前辨了
有何別耶。答。
眞心隨縁。凡有二種台宗隨縁。
亦通別圓
故探玄
云。
罪違於眞。入如即滅。善順於眞。入如則廣。
此約&MT10755;教説。若今隨縁。通一切法。總是眞
用。具帝網微細重重無盡。自在圓融。即相不
待會。即性不待隨理造
義也
此約圓教顯耳。
又云。帝網差別。染淨等欲。交渉無礙。重重相
入。故云網也。又云。故三毒相並有正法。當
相即是孔目云。諸煩惱法。若小乘及初教。
則不能迴轉。若&MT10755;教。始&MT10755;雖理。是正用理
自在。仍於教事不得自在。由教事不具
故。依圓教宗中。即得互轉。由得理事自在
具足故。餘可準知。兩祖之文。甚昭著矣。是
故今章云迴轉善成性起具徳。是則如台家
云。迷則逆修。三道流轉。故云逆轉即是生
死。悟則順修。果中勝用故。云順轉即名涅
槃。故天台釋王舍云。五陰即法性畢竟空
寂舍。如是涅槃。即是眞如實體云云摩訶止
觀云。無明法法性。生一切法。心與縁合。則
三種世間。三十相性。皆從心起。又云。無明癡
惑。本是法性。以癡迷故。法性變作無明。起
諸顛倒善不善等。如寒來結水。變作堅氷。
又如眠來變心。有種種夢。今當體諸顛倒。
即是法性不一不異。雖顛倒起滅如旋火
輪。不信顛倒起滅。唯信此心但是法性。起
是法性起。滅是法性滅。體其實不起滅。妄
謂起滅。秖指妄想悉是法性。以法性繋法
性。以法性念法性。常是法性。無不法性
時。乃至還源反本。法界倶寂。觀察無明心。
上等於法性。本來皆空。下等一切妄想。善
惡皆如虚空。無二無別。介爾念起。所起念者。
無不即空。空亦不可得。法界洞朗。咸皆大
石壓筍斜出。崖懸花倒生。若向此個
薦取去。猶當一斑。落英無數點蒼苔
故荆溪云。
眞則同居一念由諸法同
一眞性故
一切諸法。無非
心性。一性無性。三千宛然四明云。性雖是一。
而無定一之性。故
使三千色心
相相宛然
然經論説唯心之言。從近要明。
生佛無差。諸法皆爾。是故經云。一切諸世間。
皆從妄想生。是諸妄想法。其性未曾有。探
玄釋云。如是眞實者。是前妄想也。由迷人
謂妄爲實定執不見妄實法性
體融
悟人見妄無
無定
一性
即見妄實同一
眞性
故。孔目五濁章云。
此濁在小乘。初教即空。&MT10755;教即如。一乘即法
界。又智者云。如眠夢見百千萬事。豁寤無
一。況復百千。未眠不夢。不多不一。眠力故
謂多。覺力故謂少。莊周夢爲蝴蝶翾翔百
年。寤知非蝶亦非積歳。無明法法性。一心
一切心。如彼昏眠。達無明即法性。一切心
一心。如彼醒寤輔行云。夢事如三千。豁寤如一
念。無明眠故。謂之爲多。觀一
念故。謂之爲少。無明與一
念。不出法性。故非多非少
故荆溪云。若識無
始即法性爲無明故。可了今即無明爲
法性指要云。明染淨體。三千寂體。即寂而照。既無
能照。亦無所照。名爲法性。以本愚故。妄
謂自他。三千靜明。全體暗動。即翻作無明。本來不覺
故。名無始。若識此者。即照無明。體本明淨。即翻爲

法性之與無明。遍造諸法。名之爲染。無
明之與法性。遍應衆縁。號之爲淨明染淨用。
體既全轉。
用亦敵翻。法性既作無明。全起無明之用。用既縛著。
名之爲染。無明若爲法性。全起法性之用。用既自
在。名之爲淨。法性無明。既互翻轉。成於兩用。互有
借力助成之義。而劣者借力。助於疆者。若法性内熏
無力。無明染用疆者。則法性與無明力。造諸染法。若
無明執情無力。法性内熏有力。則無明與法性力。起
諸淨應。以由無明雖有成事之用。以體空故。自
不能變造。須假法性借力助之。方成染法。法性
雖具三千淨用。顯發由修眞修。縱不籍無明。縁修
寧無欣厭。無明與力。助於法性。方成淨用。荊溪既
許隨縁之義。必許法性無明。互爲因
縁。但約體具。明隨縁。自異權教
具如彼明。
然今所以多擧他宗所立者。蓋乃爲由本
宗學者。積歳膠執涼圭二水深溺靈知者。
嗇于革。轍因之借道經過而已。是故理長
則就。宗豈&T056123;自他。何況賢首指彼妙教。爲
自同教一乘乎。然今旨歸中。出法相圓融。
寔有所因云。初爲明諸法無定相故
謂。以小非定小故。能容
大。大非定大故。能入小
二唯心現故明一切法
皆唯心現。
無別自體。是故大小隨
心迴轉。即入無礙
三如幻事故明一切法如幻
故。謂。如幻法。
小處現大。
皆無障礙
四如夢現故明一切法。皆如夢故。謂。
彼夢法長短無礙。莊周夢喩

乃至。縁起相由故。法性融通故如前
已引
此唯心迴轉門。爲玄門所以。故探玄等旨歸
不立之。而有主伴圓明具徳門。謂。此圓教
法。理無孤起。必眷屬隨生。下云。此華有世
界海塵數蓮華。以爲眷屬。又如一方爲主。
十方爲伴。餘方亦爾。是故主主伴伴。各不
相見。主伴伴主。圓明具徳賓主歴然。照用同時。
八角磨盤空裏走
如一事華帶自十義。具此十門。即爲一百
門。餘教義等。亦各準之。然清涼疏云。唯心
現者。一切諸法。眞心所現。如大海水。擧體
成波。以一切法無非一心故演義云。心能變
境。境須似
心。心既無礙。境亦無礙。況眞心所現。揀異妄心。眞
法具徳。故能即入。言擧體者。全眞成妄也。義苑取
之。皆是謬也。清涼曾執靈知眞心故。秖知眞法具
徳。全眞成妄。而不曉即妄而眞。性惡本具。是故揀
異妄心。豈非深
失於祖意乎
今謂。此皆不然。何者。觀師唯
認眞心。單爲能造。生佛屬事。此則只得一
人心法。生佛少分。殊不識法界有情。十方
諸佛。生佛之全分。猶棄大海而取一漚。所
得者如爪上土。所失者如大地土。他宗所
斥。如前已辨。今也不爾。謂。諸法圓融。三法
隨擧一。而互攝自在。主伴無盡。由此應知。
唯心既爾。唯生唯佛。亦例皆然。故經云。如
來成菩提時。得一切衆生等身。如來身中。
悉具一切衆生。發菩提心。修菩薩行。成等
正覺。乃至。見一切衆生寂滅涅槃。亦復如
是。皆悉一切以無性故。乃至。皆同一性。所
謂無性。探玄釋云。以菩提身等衆生故。是
故衆生於中現。以彼所現同能現故。是故
衆生無不成佛。此文是大節。幸不輕之。問。
此中所見衆生成佛。爲是約事。爲是約理。
若是約事。何故下釋皆悉一性故等。若是約
理。何故標中乃云有發心修行等。答。此是
別教中義。若不約諸宗分別。無由得解。
然諸衆生。若於人天位。看具足人法二我
實物理即
佛位
若小乘教中。看此衆生唯是一聚
五蘊實法。本來無人。若大乘初教。唯識所
現。如幻似有。當相即空。無人無法。若約&MT10755;
教。並是如來藏縁起。擧體即如。具恒沙徳。
乃衆生故台家別教。
清涼圓教
經云。衆生即法身。法身即
衆生。衆生法身。義一名異。此宗約理。衆生
即佛。若約頓教。衆生相本來盡。理性本來
顯。延然自露。更無所待。故不可説即佛不
即佛等也。如淨名杜默之意等。若圓教。則
一切衆生。並悉舊來發心亦竟阿字。嚩字。大
曼荼羅。自性
身等。
可知
修行亦竟囉字。羯磨。
變化身等
成佛亦竟佉字。乃至。
法曼荼羅。等
流身等。及涅槃亦竟者。訶字。三昧耶
等。尅實六大無礙。不可偏配
更無新成。具
足理事。如此經文。問。若爾何故現有衆生。
不即佛耶。答。汝今就初人天位中。觀彼衆
生。當相即空。猶亦不得。況復得見圓教中
事。是故汝見現有衆生。我不約彼説此成
佛。但今情見若破。法界圓現。一切衆生。無
不成佛此約別教一乘。如眞言教。若有一念想
我是凡夫。是三世佛之冤。亦此意也。問。若
爾初心永應無分。答。若圓人者。那可非分。爲令
衆生開示悟入。忽都聞性惡之名。如呑金剛。成堅
固種。同教一乘。專功于此。祕密藏經。罵藥
服之得力。詈沉燒已還馥等。況宜信乎
永異三
乘。宜深思準矣
然一心亦具足十種徳。如性起品中説十心
義等者。即其事也。所以説十者。欲顯無
盡故。如是自在。具足無窮種種徳耳。此上
諸義門。悉是此心自在作用。更無餘物。故
名唯心迴轉等。宜思擇之 言十種徳等
者。下心識章云。若依始教。於阿頼耶。立異
熟報識名。若依&MT10755;教。於阿頼耶。立如來藏
名。若依頓教。唯一眞心。差別相盡。若依圓
教。唯一法界性起心。亦具十徳等。然性起
品中。廣明十種大喩。如虚空譬。乃至破微
塵出經卷。等正覺心。文相甚繁。探玄具釋。
希見者。請可檢矣
十託事顯法生解門。此上諸義。隨託別事
以顯別法。謂。諸理事等一切法門。如此經
中説十種寶王雲等事相者。此即諸法門也。
顯上諸義可貴故。立寶以標之。顯上諸義
自在故。標王以顯之。表上諸義潤益故。資
澤故。斷齶故。以雲標之矣。如是等事。云云
無量。如經思之 至相云。此約智説。言託
事者。如經擧金色世界之事。即顯始起於
實際之法門。一切幢。一切蓋等事。是行體也
不同約心立托事附法二觀。及四華瑞先表
其相。託事當相。即約行觀。是別教一乘眞言教義
又如
法界品云。開樓觀門相。見彌勒菩薩所行
因事。至菩提場。以樓觀則菩提相。所以言
顯法生解也吹毛劍。破沙盆。胡餅。麻三
斤。破草鞋。是什麽乾屎橛也
綱目云。
約縁起相用。理現如事故。有託事顯法門
也。旨歸云。非是託此別有所表探玄云。
見此華葉。即是見於無盡法界。下云。此華
蓋等。從無生法忍所起等。又云。由此大縁
起法。即無礙法界法門故。有託事顯法門
刊定。大疏。
並不可取
言隨託別事等者。折薪云。於
前十對事法。隨托一別事。即顯是別別一切
法門也言如此經中説十種寶王雲等者。
出舍那品。彼文面光集衆分中。説十方菩
薩。來致供養相彼有十段。即在
第二南方來文
謂。十種一切
妙莊嚴藏衆寶王雲。乃至十種普莊嚴。及
妙音讃歎
菩提
樹莊嚴道場寶王雲。又起定成益分中。普賢
菩薩。從如來藏身三昧起時。一切世界。六
種震動。雨十種寶王雲。所謂勝金色幢寶王
雲佛光明照寶王雲等言齗齶故者。義苑
云。齗齶者。謂。雲之騰貎。爲霑潤之根
古云。齗齶者。乃雲之相。探玄第二云。重平聲
雲是齗齶義。又第五上聲雲是靉靆義。第五
又云菩薩是體。雲是相。以諸菩薩含法雨
故。相齗齶故經相海品云。有大人齗齶相。衆經音
云。牛斤反。説文齒肉也。&MT90110;又作腭。二
形同五各切。齒内上下肉也。準此。今
以雲相喩齒肉貎。重聚含潤之義
問。三乘中以有此義。與此何別。答。三乘託
異事相。表顯異理。今此一乘。所託之事相。
即是彼所顯之道理。更無異也。具足一切理
事教義。及上諸法門。無不攝盡者也。宜可
如理思之 至相云。若大乘宗中所明。亦
託事以顯法。即以異事顯於異理法。此中
以事即法故。隨擧一事攝法無盡故。前
擧旛幢等。皆言一一切。所以不同大乘説
演義云。餘教以事表義。但是一事。以
表一法。如衣表忍。定表慈悲等。今明一
事即法即人。即依即正。具無盡徳義苑。復古。
並依此鈔
今謂。不然。但可得言不同他宗謂。心爲
能托。依正事爲所托。借事爲觀。以導執情。
及心爲能附。諸法門爲所附。即事法兩觀之
義。若從行觀者。凡天台解經。皆用四釋。以
經既明十如百界。事理三千。如何指彼爲
單表一法耶。抑謗經之最矣。況彼是同教一
乘。豈可混爲三乘宗乎行願&T047368;等。
特謬矣
摩訶止觀云。
煩惱即法界。如無行經云。貪欲即是道。淨名
云。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又云。病患是法界。
業相爲法界者。深達罪福相。魔事爲法界
者。首楞嚴云。魔界如。佛如。一如無二如等。
又如。即事而眞大日經中亦
有此説
探玄十八云。勝熱同
邪見。滿足王同瞋恚。婆須密同貪愛。約當
相即是。不同前三。此極&MT10769;解。如此文是
也。此乃性惡法門。碩異權乘。又云。三乘眞
如。一乘眞如。別教謂圓通諸事。統含無盡。
如因陀羅網及微細等復古云。靈雲見桃花。香
嚴撃竹等。皆以異事表
異理也。今此隨擧一事。攝無盡法故。今謂。玄沙
謂。敢保師兄未徹在。百煉精金再入爐。只恐用不盡
也。寶八布
衫穿。咄
此上十門等解釋。及上本文十義等。皆悉同
時會融。成一法界縁起具徳門。普眼境界諦
觀察。餘時但在大解大行大見聞心中。然此
十門。隨一門中。即攝餘門。無不皆盡。應
以六相方便。而會通之。此可準 義苑云。
融成一致。成大縁起也。言十門與本文等
者。謂毎一門既帶同時等十門。具此十門。
皆各具教義等十義。一門既爾。門門皆然。重
重取之。乃至無盡故。成縁起普眼境界。言
諦觀察等者。約智修入。則無心體極。無間
常行。一生不克。三生必圓。斯之謂矣。然此
十門等者。初諸門相攝。二六相圓融。三結歸
一乘。言隨一門等者。此雖相攝不倶。次
結。乃依至相也折薪云。此上下初結成
即別之總觀。餘時下結成即總之別觀。但
在之言。揀三乘等觀也復古云前分科云。
約法廣辨
中。大分爲二。初具明法義。後上來所明。並是略顯
下。是大段第二。結略指廣。初中亦二。初別釋二門。
謂。立義解釋也。今言此
上十門下結明大法
同時具足等十門。人法
十義。皆悉同時成大法界縁起法門。起在大
解等普眼境界等者。約證入位。故孔目云。
佛教多用一言。通目諸義者。以信一言
成其信位。位中所含。即通成解行理事等
解行生位。
及見聞位
一切法門。及會普眼境界證入
生位
一乘
無礙陀羅尼門探玄云。此普賢機。即聞一切所
聞。皆盡盧舍那能化分齊故。云
普賢境
據斯聖巧。一言之下玄復玄耳。又云。
若依一乘圓通之教。由義自在。總別相成
故。無前後始&MT10755;。淺深近遠等別。但不退已
後。即明得彼普賢之法。約&MT10755;教比之。即十
信滿心已去。即是其位。其普賢位中或得彼
普賢解行
法位。如次所明。或十地。得離垢三
昧。證入果義。受職位之境界。諦觀察等
對彼解行
法。及彼得義。唯有自分勝進。兩義不同
餘時等者解行
見聞
孔目云。一乘法義。出出世證。
餘時見聞及比解行白淨寶網位。世界性等已上。
普見肉眼。照十佛刹塵數世
界。未得離垢
三昧之少分也
又分。性起者。明一乘法界縁起
之際。本來究竟。離於修造。何以故。以離相
故。起在大解大行離分別菩提心中復古云。
問。此與
性起何別。答。由佩詮故。不及性起者。非
也。既是性起。全性起修。何不及義之有耶
名爲
起也。由是縁起性故。説爲起。起即不起。不
起者是性起昔大隋竪拂云。文殊普賢。總在這裏。
僧畫一圓相。抛向背後。一撥便轉。不
妨奇特。頼免被
抛向於鐵圍間
言然此十門等者。乃通約
上所成法門。明相攝也。言應六相等者。孔
目云。若證得普賢位。在六相方便十地位
中。何以故。依十地證義會普法故
上來所明。並是略顯別教一乘縁起義耳。
又於其中。諸餘法相。及問答除疑等。與彼
三乘。或同或異。所目所流爲方便等。廣如
經論疏鈔。孔目。及問答中。於彼釋矣。與彼
三乘全別不同。宜可思。廣依華嚴經。普眼
境界。準之 義苑云。揀濫指文。護一乘故
也。言與彼三乘或同等者。謂。法相有通一
乘。有局三乘。略如一乘中辨。所設等者。且
三乘名教。但爲一乘之先容。廣如經論等者。
以大師凡著義疏數本。皆明權實。不能備
不穩孔目及問答。通至相述作。亦三一甄
分故。次云全別不同。宜可廣依等者。勸示
修學。令不混通規耳折薪云。言所因所
設者。三乘爲一乘所因。爲一乘所設。以爲
方便故也。經論疏鈔。未詳指何文。恐指搜
玄并光統等疏。恐指遠師十地經論疏此不
允當
然未聞前有何義鈔今檢孔目融會三
乘。決顯一乘之妙趣章末云。上來所擧。略
開一乘宗。序之状相也。其間三乘法相。次
第明義。取解法式。列名出體釋。得名所以。
辨寛狹。明位地。障治相擬。通局隨義分別。
具縁多少。問答釋疑等。具如諸章及諸論也
今章依
之。
言或同或異等者。據孔目云。一乘有
二。一者正乘。如華嚴經説。二者方便乘。分
別有十。乃至。上來所辨。於眷屬經中。欲
顯圓通無盡法藏一乘教義故。於方便之
處。示一乘名。令進入者易得解。故作如
是説。若横依方便進趣法門。即有二義。通
説一乘。一由依究竟一乘教成。何以故。從
一乘流故。又爲一乘教所目故。二與彼究
竟圓一乘爲方便故。説一乘。非即圓通自
在義也。餘義準可知復古云。上來下二結
略指廣四。初正宗結旨。別教一乘縁起義
者。孔目云。三乘縁起。縁聚即有。縁散即
上即維摩肇注之
文。三乘全別
一乘縁起。縁聚不有。縁散
未離孔目次文云。此約所對不同故。成綺互明
耳。又如同體依持。以明因果。理性體融。在
因爲因。在果爲是。其性平等。據縁以説。在一
乘。即圓明具徳。處三乘。則一相孤門。在小乘。廢深
論淺。居凡有。則唯事
空文。此即理之妙趣也
廣如下。孔目用教分齊
中。依七種教。證華嚴文義分齊。一經。謂。法
孔目云。對譬。謂。
白車髻珠衣珠
勝鬘明三種人成三種智。
前之一人。是一乘智等
瓔珞。梵網。入
境界經。可知
二論。謂。十地一三
分別
攝論謂。百千經。
出出世等
瑜伽。雜集。如實論等。諸
餘地位。法相或同或異
三疏此經搜玄。或
餘經論疏等
四章
十玄門章。或
餘家&T047368;章等
五鈔肇師鈔撰。或亡是非論
順性起故。録附之等
六問答
要問
答等
七雜孔目言廣依等者。旨歸云。普眼
經者。如海雲比丘所受持經。以須彌聚筆。
四大海水墨書一品。而不可盡等餘準知
問。此上道理。與彼三乘。義別不同。此可信
矣。又以何文證。知三乘外別有一乘耶。答。
此經有誠文。故偈云。一切世界群生類。尠有
欲求聲聞道。求縁覺者。轉復少。求大乘
者。甚希有。求大乘者。猶爲易。能信是法。甚
&MT10769;。良由此法出情&MT10769;信。是故聖者。將彼
三乘對比決之 義苑云。初引經正答。良
由下。出聖意也復古云。二重示二宗三。
初申問。二引答。三判釋。偈云下賢首品文。
前建立一乘中已引。以對彼三乘決之
問。此中問答。上已明竟。何重示耶。答。前通
同別。今約別教。以不共乘故亦斬新也
又偈言。若衆生下劣。其心厭沒者。示以聲聞
道令出於衆苦。苦復有衆生。諸根少明利。
樂於因縁法。爲説辟支佛。若人根明利。有
大慈悲心。饒益於衆生。爲説菩薩道。若有
無上心。決定樂大事。爲示於佛身。説無盡
佛法。由此一乘非下機堪受。是故大聖善
巧。於彼三乘位中。隨其機欲。方便少説。由
不窮法界源故。權顯二身三身等佛。今爲
如是無上心機樂大事。欲方始顯佛十身
境界。説無窮盡佛法。可名現佛身。説無盡
法也 義苑云。據經定義。參以四乘權實
顯矣。次下原佛本意云。良以法門高妙。權
&MT10769;窺故。隱實施權。未稱本懷。權現身
相。此明偈中三乘之義也。圓根叩撃。利見
大人。故現無盡身雲。演&MT10769;思之法義。此明
偈中一乘之義。故結云名現佛身無盡也
復古云。此經爲普賢等機。説無盡佛法。
現佛十身自證境界。與彼三乘不同
三乘但隨機而已。未顯諸佛十身自境界
故。非現佛身。又隨機少説。一相一寂。一味
理等故。非窮盡説也。何以故。三乘以此無
窮爲過失故。然此一乘。以無窮爲實徳
故耳 義苑云。三乘但隨機者。逐機末教也。
未顯諸佛十身等者。非稱性本教也。然此三
乘既不稱性。縱爾&MT10755;談亦是設化隨機。未
亡形對。故云非窮盡説也。微云。焉知三乘
不談無盡耶。故釋云。三乘以此無窮爲過
失故。返顯一乘宗無盡徳也。故知。他宗介
爾三千。猶存限量。亦屬三乘評曰。甚哉惑
矣。不曉三千
即是具徳無盡之異名也。總在一念現前妄心。三千
宛然。豈存限量。彼宗圓極。直爲今家同教一乘。既是
同教。奚云屬三乘
乎。可笑可哀
今解。如孔目云。問。三乘亦
十數。與一乘何別。答。三乘十數。隨方化儀。
無別準法。依一乘教。有別準法以顯
無盡
知。分齊全別。宜知之。又云。處三乘則一
相孤門。又云。三乘道理。但是一寂。不説別
相。一乘道理。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具因陀羅
及微細等。又云。三乘之義。初教即空。若&MT10755;
時。即是眞如。無有差別。若據頓教。擧心皆
當理。若據一乘。一即一切等。又云。三乘&MT10755;
教。寂照照寂。一相眞如。并初教門。染淨即
空。愚法小乘。苦諦之教。所詮實法。有爲小始
無爲&MT10755;等宗。並不同。義理各別也
又此經云。於一世界中。聞説一乘音。或二
三四五。乃至無量乘。此據本末分齊説耳。聖
教文義顯然。不可以執情而驚怪者矣
義苑云。此通疑&MT10769;也。惑者云。既言一乘以
無窮爲實徳。何以經中有談二三等諸乘
耶。故此釋云。此據本末分齊説耳。何故如
斯。且非本。無以垂末。非末。無以顯本。本
末齊彰。方窮無盡。是故海印炳現。斯之謂歟。
題稱一乘教義分齊。却備談一代教跡三藏
微言者。正是斯意。學者知輒莫驚怪。應以
虚心體玆宗極耳復古云。今爲上機説
無盡佛法。或説二三等者。以本末差別相
對。決顯二宗不同也。當知。三一各別。理無
疑也今詳。上引賢首品。以説無盡佛法
十身境界。對三乘説。決顯分齊全別不同。
今擧法界品者。準彼中文。此是別歎釋迦
化身功徳語業作用之文。故探玄云。語業中。
初明轉三乘法輪并業用。次釋前三乘唯一
圓音也。次明五乘總別。乃至多乘是也。準
此應知。十佛自境界説。釋迦化説。此據本
末分齊。思之可知。若依唐經曰。或見釋迦
成佛道已。經不可思議劫。然清涼云。已經
多劫。則不定始成。演義云。遮天台師之謬
釋也。謂。彼學者多云。華嚴雖則玄妙。而有
二事。不如法華。一兼別義。是故不説聲聞
作佛。二説如來始成正覺。不説本師壽量
久成故。指此經文。即是此經説久成處。今
謂。觀師防侮護宗。甚雖實切。其奈。&MT10770;興矢
石。而拙折衝。不能解分者。何也。蓋夫推
台荆意。有彼密&T047368;聲聞方等
後時
少顯迹本梵網
等經
爾前非無。約顯露邊。不見在前。所以云
爾。今將儼藏祖意會之。謂。法華彰灼。即是
華嚴同教。海印炳現。是故菩提樹下。恒説法
華。前後無礙。故大師云。一代諸教。皆是此經
流通分等。意在于斯。坐觀成敗。豈不痛快
哉。思之
六相圓融義第四 按。華嚴傳曰。釋智儼
法師遇異僧。來謂云。汝欲得一乘義者。其
十地中六相之義。愼勿輕也。可一兩月間。攝
靜思之。當自知耳。言訖忽然不現。儼驚惕
良久。因即陶硏。不盈累朔。於焉大啓。&MT10770;
教開宗。又七霄行道。祈請是非。爰夢神童。
深崇印可賢首自云。具録和尚微言。勒成
&T075577;。是也折薪云。第四六相圓融義。以
此義門。釋前十玄縁起法也。十玄所以自
在者。前明縁起因門六義。已辨同體相入之
由。有同體異體相即相入故。有十玄之旨。
今又明六相圓融。令前縁起本法。愈顯無
盡無盡。故今明之此恐未穩至
次下辨
六相縁起。三門分別。初列名略釋。二明教興
意。三問答解釋 探玄九十
九丁
云。釋此六相義
作六門。一明教興意。謂。破定執見遮斷常
過。今章

以顯縁起圓融之法。此理現前。一切惑障。
一滅一切滅。行位一成一切成等。二種類者。
不自生不他生等四句。及不有不無等四句。
并不生等八不十不等。皆悉會事入理。是此
流類。但彼等入理。以順一寂。今此入理。圓
融彼事。便相即入。成普賢法。有斯左右耳。
三明所出者。此文出在下經第四大願中。
經家自説。非論主率意而作謂。初地十大願中。
四知衆生心行願
文云。又一切菩薩所行。廣大無量。不可壞。無分別。諸波
羅蜜所攝諸地所淨生諸助道法。總相別相。有相異相。有
成有壞。一切菩薩。所行諸地道。及諸波羅蜜本行。教化
一切。令其受行心得増長。探玄釋云。方便者。行相集
成。一攝一切。要由六相。方得顯示。論中同相異相。此
名有相無相者。以於別類各帶於總。名有是同。
然各互無名無。是異。故不相違。義苑云。六相之
義。本出地經。世親菩薩。造論開闢。復古亦同
明建立者。何故唯六不多不少者。謂。泛論
縁起法。要有三門。一總別末依於本。有起不
起。二同異彼所起末。既帶於本。是故相望
有同有異。三成壞彼帶本之末。既爲本收。
是故當體有存有壞。若不具此三。不成縁
起。三中各二故。但唯六。五問答決擇者有
二。初逆。謂。非總非別等。各各互相形奪。諸
相皆盡故也。二順。謂。亦總亦別等。各各相順
成就等。思準作之。六釋文者。論云一切所
説十句中謂。佛所詮義理。即十地經文有十句。初
總相文云。一切菩薩不思議諸佛法。明説令
入智慧地。故論釋云。是出世間道品。賢首云。約因則
十地法體。約果是佛果所得之法。是爲根本入。亦名
總相。就此根本。開別九入。謂。一攝入是聞慧。二思議
入是思慧。三法相入。四教化入。上即地前願樂位。五證
入。是見道位。六不放逸入。七地地轉入。八菩薩盡入。即
修道位。九佛盡入。即究竟位。以此九入名爲別相。同
異成壞。可準此知。位
位相望。各有六相
皆有六種差別相門。初
約法擧數。清涼云。此標擧顯通。故云一切皆有。演
義云。謂。法體状。目之爲相。義別爲
門。又由此通入證智中故。案。是觀師據論義&T047368;
故。淨影云。六種相者。出十地品。諸法體状。謂之爲
相。門別名門。此門所辨。異於餘門。故曰門別。若
對行心。能通趣入故。曰門也。門別不同。故有六種
論此言説解釋。應知除事。事者。謂。陰界入
等。次辨定教義。此言説解釋者。是定教。謂。
於此中安此六相之言説。爲欲解釋經文。
應知此意。除事謂陰界入等者。此辨定其
義。謂約道理説融通。非是陰等事相中辨。
故除簡之涼疏云。此顯立意。謂。此六相爲顯縁
起圓融之法。勿以陰界入等事相執取。
演義云。即賢首意。此言説者。約教道解釋故。勿以下
釋除事之言。論中但云謂陰界入等。今加執取之言。
意不令人隨事執取。非陰界體不具六相。故遠公
云。如陰等色非受想。乃至非識。如是一切以其別
相無總相故。不得將別對總説成之與壞。故曰
不具。若就體性。一一陰等。悉具六相。如向泛就諸法
中辨。今謂。清涼實據淨影。體事別論。却興定執見。豈
成圓融不二事事無礙之義。何以稱賢首意耶。須知。
探玄與清涼別。然考實而言之。論中除事之言。乃當
&MT10755;教義。遠公隨釋。故彼章云。此六乃是諸法體義。體義
虚通。旨無不在。義雖遍在。事&T056123;無之。是以論言。一
切十句。皆有六相。除事。事謂陰界入等。陰界入等。彼
此相望。事別&T056123;礙。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攝事相。
以從體義。陰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無量六相門也。
準此。遠公雖隨論釋。豈今家意。故大師因門云。六相
據縁起義門。四句與六相。倶爲入法方便。下偈云。
以此方便會一乘。要問答曰。此文在三乘。一乘方究
竟。何以故。稱法界故。意在于此。故知觀師只認他
立。保守以爲圓極。豈不謬哉。不止自誤。復方人誤。
如宗鏡曰。略則六相。廣乃十玄。義苑。折薪。指事。皆此
類也。有人更擧瑜伽同處不知離
色。勞廣問答。誠可悲傷也哉
今用三門如下
略可知
初列名者。謂。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
相。總相者。一含多徳故。別相者。多徳非一
故。別依止總。滿彼總故。同相者。多義不相
違。同成一總故。異相者。多義相望。各各異
故。成相者。由此諸義。縁起成故。壞相者。諸
義各住自法。不移動故 初列名是論文。釋
義中。論云。總者是根本入。別者餘九入。別依
止本。滿彼本故。同相者入故。異相者増相
故。成相者略説故。壞相者廣説故。如世界成
壞。餘一切十句。隨義類知要問答云。所
謂總。總成因果也。二別。義別成總故。三同。
自同成總故。四異。諸義自異顯同故。五成。
因果理事成故。六壞。諸義各住自法故。不
移本性故探玄云。釋相中別依本者。明
依總開別清涼云。總者。是根本。入者。以初一人
無不攝故。別者。餘九入別依止本。等
者。謂。依一開九。無總別不立故。云依
止。今謂。清涼疏間有不穩。取捨任情
滿彼本
者。還能成總。謂。要依本之別。方能滿本故
涼云。由別方成
總。故云滿彼。
増相者。是前九入漸増之相。
以顯異也涼云。同相者。入故者。同名入故。増相故
者。九相漸増。不相似故。演義云。如攝入
是聞慧思議入是思慧後勝
前。故以漸増爲不相似
縁成和合。略言標顯。
縁散無作。廣辨因縁涼云。攬九縁以成一。略
言標顯故。分一作九。九外
無一。此九因縁。各住自相。不相成也。演義云。然準
遠公。成壞一門。因上異相。而有故。成是略者。以彼異
中聞思修等體不相應。是故隨彼九入。復攝成一故。
名爲略。壞是廣者。以彼異中聞等九種義不同故。總
入隨之分以爲九。故云廣也。今檢遠章云。就彼異
中。義門雖殊。其體不別。體不別故。諸義雖衆。不
得相離不相離故。得攝爲一。是故名成。成猶
略也。體雖不別。義門恒異。義門異故。目之爲壞。
壞猶廣也。考實論之。説前四門。辨義應足。爲約
同異成前二門。故有六也。今謂。此是他立。清涼混用。

如世界成壞。擧喩以顯。謂。如百億四天
下合成一娑婆界。略言標顯爲成。若分別廣
説。百億差別。令一娑婆無所依住。故爲壞
涼云。猶如世界多縁共成。其中事物。一一推徴。何者是
界名壞。演義云。三輸四大等。即成刹之縁起。攬爲娑
婆。故名爲成。就一分爲百億四天下。無別娑
婆。稱之爲壞。非如世界二十劫成。二十劫壞
餘一
切等者。勸於一切處。準類知之
第二教興意者。此教爲顯一乘圓教法界縁
起。無盡圓融。自在相即。無礙容持。乃至。因陀
羅無窮理事等。此義現前。一切惑障。一斷一切
斷。得九世十世滅。行徳即一成一切成。理性
即一顯一切顯。並普別具足。始&MT10755;皆齊。初發
心時。便成正覺。良由如此法界縁起。六相容
融。因果同時。相即自在。具足逆順。因即普
賢解行。及以證入。果即十佛境界。所顯無窮。
廣如華嚴經説 探玄如前。義苑云。此教下
彰其徳用。由六相之圓融耳。此義現前者。
謂。六相縁起法。智融通則不見一法當情。故
一斷一切斷。法混時融故。得九世十世惑滅
且約修惑
融滅則可
惑亡智顯如何不云
即惑智顯
智與現理而
齊彰故。初心正覺。攝多劫於刹那。十信道
圓。一念該於佛地。良由者。出前道成之相。
束爲因果二門。故曰因即普賢等清涼偏約解
行地前。證入
地上。而分二
生。此非今意。
復古云。彰其立意。欲顯普賢圓
因。證入遮那果海。此義下。謂。以此六相縁
起方便。會入一乘。法界圓融自在。一斷一切
斷。一證一切證。一行一切行。一得一切得。故
得斷障行徳理性等法。前後圓融。皆悉無礙。
良由下。法界無礙。皆由六相融通故。得然
也。因即下。孔目云。依一乘教。具一切因縁
理事教義人法因果等。盧舍那佛。普賢行因。
成就因相。與三乘等別。廣如本經
第三問答解釋者。然縁起法。一切處通。今且
略據縁起成舍辨 義苑云。以喩總釋也。
一切處通者。但有形量。法皆具六相。或曰。
既言一切法皆具六相。此據成舍。豈非法
耶。何以喩釋。答。據舍是法。亦縁起故。今言
喩者。仗此曉餘。故屬其喩耳。下多不釋。
準此知之。厥或義&MT10769;見。所由請撿前因縁
復古云。六相者。宗鏡四十六云古徳約
喩説六相。一切處通者。賢首金師子章括
六相。師子是總相。五根差別爲別相。共一縁
起。是同相。眼耳各不相知。是異相。諸縁共
會。是成相。諸縁各住自位。壞相。義海百門。
以塵顯六相。演義以論六決定義。以顯六
相等。今以舍顯至相玄門。以舍柱説。
要問答中。以因果顯
今詳。淨
影義章。以一色陰及色上無常而顯六相。
乃至結云。如是色中無量諸義。及餘一切陰
界入等。准此可知。六相之義。既通諸法。依
成成行。行亦齊有。隨行所説。廣如地論。此
六乃是大乘之淵綱。圓通之妙門。若能善會
斯趣。一異等執。逍然無迹今謂。此章以舍
喩示。遠公附五陰法。法喩雖爾。用意懸&T056123;
清涼
多混
準天台釋解王
舍城
王即心王。舍即五陰。心
王造此舍藏通析體
三觀。可知
若觀五陰舍。因滅是
色。護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之四
徳。常爲諸佛之所遊處即別教觀。然淨影
釋。不過此旨。
若觀
五陰即法性。法性即受想行識。一切衆生。即
是涅槃。不可復滅。畢竟空寂舍。如是涅槃
即是眞如實體。故思益云。愚於陰界入。而
欲求菩提。陰界入即是。離是無菩提。此之
謂也此謂。圓觀。四明立陰妄觀。與山外別。即是今
家同教一乘。亦須分別同別不同。勿卒忽焉
問。何者是總相。答。舍是。問。此但椽等諸縁。
何者是舍耶。答。椽即是舍。何以故。爲椽全
獨能作舍故。若離椽。舍即全不成故。爲此
若得椽時。即得舍矣 義苑云。即互遍相資
義。謂。此椽等諸縁。要互相遍應。方成縁起。
如一椽遍應多縁。各與彼多縁全爲椽故。
此則一椽具多縁也。若此一椽。不具多縁。
則資應不遍。不成縁起復古亦同。此乃以六
相爲縁起相由之所
由。故作
是解耳
今謂。六相圓融。遍於諸法。若色若
心。依之與正。十界五陰。無不具足。一法爲
總。諸法爲別。一攝一切。一切即一。心與
生佛。三無差別。實舍權舍。總在一念。彼彼
圓具。今且輒取現前刹那妄陰之舍。依之點
顯。下皆傚之
問。若椽全自獨作舍者。未有&T072811;等。亦應作
舍。答。未有&T072811;等時。不是椽故不作。非謂
是椽而不能作。今言作者。但論椽能作。不
説非椽作。何以故。椽是因縁。由未成舍
時。無因縁故。非是椽也。若是椽者。其畢全
成。若不全作。不名爲椽 義苑云。躡前爲
&MT10769;&MT10769;以孤單。答以因縁。何乖椽舍復古
云。答無&T072811;等。不成椽。若闕一縁。餘不成
起。起不成故。椽義即壞。而不能作舍。若
是下得此一縁。令一切成起。所起成故。縁
義方立
問。若椽等諸縁。各出少力共作。不全作者。
有何過失。答。有斷常過。若不全成。但少力
者。諸縁各少力。此但多箇少力。不成一全
舍故。是斷也。諸縁並少力。皆無全成。執有
全舍者。無因有故。是其常也。又若不全成
者。去却一椽時。舍應猶成在。舍既全不成。
故知。非少力。並全成故 義苑云。此重問答。
據力用義以顯之。謂。須一全有力。餘縁無
力。若餘有力。一縁定無力。方成舍耳。故不
可各出少力。是故少力成過也。故知下結
少力之非。顯一椽全有力之是也復古云。
少力不全作。有斷常二過。去却一椽時。舍
應猶在。既無椽。安得有舍耶。舍不全成。
故知。諸縁並非少力。要須一一全力成也
今謂。十界陰舍。若去一界。九界不成。界界
互具。一念具成。思之
問。無一椽時。豈非舍耶。答。但是破舍。無好
舍也。故知。如舍全屬一椽。既屬一椽。故知。
椽即是舍也。問。既舍即是椽者。餘材瓦等應
即是椽耶。答。總並是椽。何以故。却椽即無
故。所以然者。若無椽即舍壞。舍壞故不名
&T072811;等。是故材&T072811;等。即是椽也。若不即者。
舍即不成。椽&T072811;等並皆不成。今既並成。故
知。相即耳。一椽既爾。餘椽例然 義苑云。謂。
攬別成總。擧一椽之總故。力貫諸縁也。
若去於椽。則舍便壞。&T072811;等亦壞。故此諸縁皆
即是椽。舍方善成復古
亦同
一縁既爾。餘亦然
相云。問。何但一不成。十亦不成。答。如柱若
非舍。爾時則無舍。若有舍亦有柱。即以柱
即舍故。有舍復有柱。一即十。十即一故。成
一。復成十也
是故一切縁起法不成即已。成即相即。容融
無礙。自在圓極。&MT10769;思出過情量。法性縁起。
通一切處。準知 義苑云。結成縁起。謂。此
大縁不起。則止而不論。若起則圓融離識耳
且約染礙。
云離情識
復古云。結歎大法界縁起法。一成
一切成。無成無不成今謂。法爾縁起。以
一即十。非是情謂一。故天台云。不起而已。
起即性無作等。又至相云。若大乘説。如假
舍縁以成舍。而不成餘物。若通宗明。如
舍成時一切諸法皆一時成。若有一法不成
者。此舍亦不成。經云。深入縁起。斷諸邪見。
淨名斯之謂也
第二別相者。椽等諸縁。別於總故。若不別
者。總義不成。由無別時即無總故。此義云
何。本以別成總。由無別故。總不成也。是
故別者。即以總爲別也 今謂。台家云。總
在一念。別分色心。謂。現前一念介爾之心。能
具諸法。名爲理總。能造詣法名事總。所具
諸法。名爲理別。所造諸法名事別。兩重總
別。自然不濫。今家謂。十若不成。一亦不成。
十即是一。多中一等。以顯無盡。要依本之
別。方能滿本故也
問。若總即別者。應不成總耶。答。由總即
別故。得成總。如椽即是舍故。名總相。舍即
是椽故。名別相。若不即舍。不是椽。若不即
椽。不是舍。總別相即。此可思之。問。若相即
者。云何説別。答。只由相即。是故成別。若
不相即者。總在別外故。非總也。別在總
外故。非別也。思之可解 淨影云。如一色
陰。同體具有恒沙佛法。謂。苦無常不淨虚假
空無我等一切佛法。是等諸法義別。同互相
縁。集攝彼同體一切佛法。以成一色。色名
爲總。就此總中。開出無量恒沙佛法。色隨
彼法則有無量。所謂苦色。無常色。不淨色。
名用色。空無我色。乃至眞實縁起之色。如是
無量差別之色。是名爲別。更就彼色無常
中。總攝諸義。以爲無常。是名爲總。就此總
中。開出無量恒沙佛法。無常隨彼即有無
量。如是無量差別。是名爲別同異成壞。準
此可知
謂。遠公且約諸法相望。展轉爲自共相。以
論總別。不出&MT10755;教。非今家意。準探玄中。
釋十無盡句云。總別分別。謂。初句是總。以
爲化衆生故。衆生爲總。攝餘九事。在衆
生中。意亦甚玄。應依一乘縁起無礙心與
生佛。
擧一即具。故
云一乘甚玄
然清涼云。今總別略有三義。一
者語總。如十地十度等。二者法總。諸法同體。
互相集成。即六相中總此依遠
公。未穩
三者意總。如
此中説。意爲衆生故。今謂。清涼但以一心
爲總。爲本。生佛爲別。是故非矣。若約一
乘。五海融攝。總別自在。爲易見故。以圖點

 衆生海 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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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若不別者。有何過耶。答。有斷常過。若無
別者。即無別椽&T072811;。無別椽&T072811;故。即不成
總舍。故是斷也。若無別椽&T072811;等。以而有總
舍者。無因有舍故。是常也 二過可思
第三同相者。椽等諸縁。和合作舍。不相違
故。能名舍縁。非作餘物故。名同相也
淨影云。就彼別中。苦無常等諸法之上。皆
有色義。名之爲同。色苦等上皆有無常。是
名爲同。今意。至相云。自同成總故。故今云
多義不相違。同成一總故
問。此與總相何別耶。答。總相唯望一舍説。
今此同相約椽等諸縁。雖體各別。成力義齊
故。名同相也。問。若不同者。有何過耶。答。
若不同者。有斷常過也。何者。若不同者。椽
等諸縁。互相違背。不同作舍。舍不得有故。
是斷也。若相違不作舍。而執有舍者。無因
有舍故。是常也 文易。可解
第四異相者。椽等諸縁。隨自形類。相差別故
 淨影云。色義雖同。然彼色苦異。色無常
異。如是一切各各不同。是名爲異。無常雖
同。而色苦等。各各不同。亦名爲異。今則至
相云諸義自異。顯同故。故云多義相望。各
各異故。論云増相。如前已辨
問。若異者。應不同耶。答只由異故。所以同
耳。若不異者。椽既丈二。&T072811;應亦爾。壞本縁
法故。失前齊同成舍義也 今既舍成。同名
縁者。當知異也 言縁丈二者。衆經音云。縁
桷榱梁皆一物。而異名也説文云。秦名爲屋椽。
周謂之榱。齊魯謂
之桷。椽方曰桷。法
華云。棟梁椽柱等
今謂。椽桷凡長一丈二尺。
以各相支成立屋舍。椽與&T072811;等。若不異者。
&T072811;應丈二。若爾即壞&T072811;質方圓所以片片。
故失成好舍之義也。當知。椽&T072811;雖齊成
舍。支持蓋覆。其迭異也
問。此與別相。有何異耶。答。前別相者。但椽
等諸縁。別於一舍故。説別相。今異相者。椽
等諸縁。迭互相望。各各異故也。問若不異。
者。有何過耶。答。有斷常過也。何者。若不
異者。&T072811;即同椽丈二。壞本縁法。不成舍
故。是斷。若壞縁不成舍。而執有舍者。舍
無因故。是常也 此意如言萬法是眞如。
修在
性中
若望眞如。萬法是別。若互相望。法法是
異。眞如是萬法全性
起修
總相同相。準而知之
第五成相者。由此諸縁。舍義成故。由成舍
故。椽等名縁。若不爾者。二倶不成。今現得
成。故知成相耳 淨影云。就彼異中。義門
雖殊。其體不別。諸門雖衆。不得相離。色
攝爲一。是故名成。體性不別。義不相離。
隨諸義門。所辨無常。得攝爲一。是名爲
成。今家意謂。一成一切成等。故云由此諸
義。縁起成故。至相云。理事成故。探玄云。縁
成和合。略言標顯。如上具引
問。現見椽等諸縁。各住自法。本不作舍。何
因得有舍義成耶。答。只由椽等諸縁不作
故。舍義得成。所以然者。若椽作舍。去即
失本椽法。故舍義不得成。今由不作故。椽
等諸縁現前。由此現前故。舍義得成矣。又
若不作舍椽等。不名縁。今既得縁名。明知
定作舍 復古云。即失本椽法。古本與演
義。皆縁字。今椽字誤集成
亦同
今謂。不然。準壞
相中。云失椽法故。舍即無綠。今應亦爾。
故知。本椽法。謂支持義。法謂之椽本縁自
法。豈爲椽字誤乎
問。若不成者。有何失。答。有斷常過。何者。
舍本依椽等諸縁成。今既並不作。不得有
舍。故是斷也。本以成舍。名爲椽。今既不
作舍故。即無椽亦是斷。若不成者。舍無因
有故。是常也。又椽不作舍。得椽名者。亦是
常也 二義成斷。與前不同。餘如上知」
第六壞相者。椽等諸縁。各住自法。本不作
故 淨影云。體雖不別。義門恒異故。一色
隨之得爲名色。目之爲壞。體雖不別。義
門恒異故。無常隨之。得爲衆多。是名爲壞。
今家所謂諸義。各住自法。不移動故。至相
云。諸義各住自法故。不移本性故。探玄
云。縁散無作。廣辨因縁。並如向引
問。現見椽等諸縁。作舍成就。何故乃説本
不作耶。答。只由不作舍。法得成。若作舍
去。不住自法者。舍義即不成。何以故。作去
失法舍不成故。今既舍成。明知不作也
復古云。古本云不住自法者。今去者字。又
作去失本法今脱本字
問。若作去有何失。答。有斷常二失。若言椽
作去。即失椽法。失椽法故。舍即無縁。不
得有故。是斷也。若失椽法。而有舍者。無
縁有故。是常也 復古云。此上文顯。但曉
縁起相由。諸縁各異。互遍相資倶存無礙等。
自然造入
又總即一舍。別即諸縁。同即互不相違。異即
諸縁各別成即諸縁辨果。壞即各住自法。乃
爲頌曰。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是別
相。多類自同成於總。各體別異顯於同。一多
縁起理妙成。壞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
非事識。以此方便會一乘 復古云。文類
圓宗文類第二十一卷云。此
頌出自至相六相章也
華嚴六相頌。&MT10755;南山
儼尊者述。義分齊中承用。賢首自云。具録和
尚微言。勒成義&T075577;。清涼云演義亦可總則攬
別而成。別則分總爲別。同則別別帶總。異
則別別互乖。成則雙攬同異方成。若無異
相。總不成故。如舍椽梁總皆相似。&MT10755;不成
舍壞則唯別。各住自性。故此三對歴然不
同。孔目云第三卷中
十地章末
依六相總別義。即是一乘。
隨相別布義。即是三乘。此約教分説次文云。
其實一
乘十地之法。盡其三世。
已通究竟。此據證説
又云在第四卷入法界
品初辨迴心章
若欲
識華嚴經無盡教義者。當依六相因陀羅
微細智。及陀羅尼自在法智知又性起品章云。
若據智相即

六相
以此方便會一乘者。欲識別教一乘。
當以六相十玄作入法方便也今謂。六相爲
入方便。十玄
豈可方便哉。
如前辨了
義苑云。同異雙資義理。出於思
議。方成總舍。故云一多縁起理妙成也。雖
成一總。且不失諸縁故。各住自法。然此
六相。爲顯縁起圓融之法大智造之無涯
故。云唯智境界。勿以陰界入等事相執取。
故曰非事識。依此縁起因修。證于果海。故
云以此方便會一乘今謂。霅溪亭老。濫
用清涼。猶如山外不立陰境。直觀妙境。故
集成破云。一乘有唯約果海似成太局。是
也。蓋由不曉大師約五陰舍以顯六相。意
在于斯故。滋其弊。多使後昆昧乎深旨。不
知啓發之所矣。良可憫哉
   ○六相入法方便 ○別教一乘究竟
    總相     同時具足相應門
           一多相容不同門
 五  別相     諸法相即自在門
           因陀羅網微細門
 陰  同相
           微細相容安立門
 舍  異相     祕密隱顯倶成門
           諸藏純雜具徳門
 等  成相     十世&T056123;法異成門
           唯心廻轉善成門
    壞相     托事顯法生解門
  經論所説文在三乘。一乘究竟。兩祖指陳意謂。三乘
&MT10755;頓已還。背玄成滯。皆屬妄陰所攝。故以舍椽
等當相。而顯六門。吾祖婆心。於焉見矣
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卷六


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卷


  日域京西華嚴寺住持僧&MT04537;鳳潭撰
華嚴經中一乘五教分齊義卷下 總題釋
在上中兩卷。今存別題。但在下卷。所以爾
者。上來通總明大綱竟。下卷別就經品之
内。以立十章。故曰華嚴經中。謂。所依心識。
在明&MT10769;品。離世品。性起品等。明佛種性。在
十住品如説種性
甚深大等
行位差別。始從十信。乃至
佛果。六位成佛。如品品明。修行時分。如阿
僧祇品等。修行依身。如小相品兜率
天子
法界品
善財等。斷惑如普賢品。及小相品。迴心如入
法界品。餘之義相。化境。佛身。且在經文。可
皆准知。孔目立章。其揆一也。問。若就經中。
何故稱五教分齊義耶。答。一部經意。會融
法界。圓通自在説。爲攝義無盡故。分齊通
聲聞及凡夫世間所知眞實法。故該貫三乘
小乘文義。由義自在。總別相成故。正乘方便
乘。皆應法界性無邊用故。由依究竟一乘
成故。何以故。從一乘流故。爲被一乘所
目故。爲方便故。故於一乘經中。對辨於眷
屬經中五教所詮差別分齊。如孔目辨。餘義
準可知
第十諸教所詮差別者。略擧十門義差別故。
顯彼能詮差別非一。餘如別説 宋本作
第九者。以下爲中故。後人所改也。今言第
十者。章首既言將開釋迦佛海印一乘教義
略作十門。上來已明九門竟故。今當第十。
言諸教等者。義苑云。謂。上章雖廣陳教跡
大小偏圓。猶未出教下的示造修等事。故
此明之乃至示來意。明起盡。
恐未穩當。故。略耳
十門。於中前三
正修未允四是修中之時。五是修中依身。六
是修之所治。修中別義。皆不離修也。七即利
他引攝。並屬因門。後三明果相。又此十門皆
通五教。竪中之横也。一代所詮。不出于此
未穩折薪云。上雖化法化儀之異未穩然皆
能詮。今方示所詮義也。今以十門所詮。顯
前五種能詮差別故也未可
允當。
十門但展所詮
理行果三法。分爲十義故。列中亦順三法
次第也。初二即理。次四即行。第七通行果。
後三即果。可以意得復古
大同
復古云。言諸教
者。即五類能詮教也。所詮者。即理行果三。是
所詮所目義也。差別者。所詮義中各有五門
不一。如甚深縁起一心。具五義門。由此得
知。彼能詮法。五類不同。故云顯彼非一。吾
祖曰。此就義分。非約時事。十門初二是理。
後三是果。中間是行。上文云。若約法義。如
下別辨。即指此也。上是能詮之法。此是法下
之義。持此之義。分彼之法。簡而眞矣
詳。孔目云。義深淺者。三乘一乘理行
果法
差別不
同。致令所詮之義。淺深非一。闊狹亦爾。文
淺深者。能詮之文言無言等不同故。淺深非
一。闊狹亦爾。依教有五位差別不同。一依
小乘。有名之教。詮有名之義。此在分別遍
計位中。二有名之教。詮有名無名之義。此
當迴心初教位中。義當即名義即空教也。
三有名之教。目有名無目之義。無名之教。
目無名之義。此當熟教位中即性實成有之
義。四無名之教。顯無名之義。義當在頓教
位中一實三昧説也。五有名無名之教。説
有名義。顯無名之義。當在圓教位中見聞
處説。有名之教。顯有名無名之義。無名之
教。顯無名之義。此約圓教處説準此。今
意謂。略擧心識等理行
果法
十門五教所詮之義。
差別不同。淺深非一故。顯彼能詮五教言無
言等。闊狹不同。淺深非一。具如孔目。故云
餘如別説
一所依心識。二明佛種性。三行位分齊。四修
行時分。五修行之身。六斷惑分齊。七二乘迴
心。八佛果義相。九攝化境界。十佛身開合。第
一心識差別者 義苑云。心識差別者。五教
不同折薪云。應云心意識。此標下五教
所依也。乃至。據問明品演義鈔文竟通則八識
皆得心
意識名。別則三以變體。謂。心意
識各別。王所不同。各有所依
評曰。此心意識唯
生滅即始教。通如來藏即&MT10755;教。離相即頓
教。即一法界心。即圓教。故云心意識差別
也。上列中云所依者。小乘依六識三毒。爲
染淨根本及涅槃因。大乘若生滅爲染淨依。
眞如爲迷悟依。此二別則始教。和合通眞。
&MT10755;教等。既一切染淨諸法。皆依心識。故
云所依復古云。心意識爲諸法依。
諸教詮此。分齊差別也
今詳。問。所
依心識。爲通八識。爲止本識耶。答。舊解紛
紜。不暇具斥。自述正義。謂。的論所依。唯
是本識。故探玄釋心性是一云。謂。心之性
故。是如來藏平等一味故。云一也。又心即
性故。是第八識無二類故。云一也。初約能
依所依。業是能依。心是所依。準此。今章釋
中全依要問。初小乘但有六識。義分心意
識。不知第八故。但有得名。而不得義
約機實即本識約法故孔目云。愚法聲聞。對
凡夫外道妄執自性。即是眞。法執未除。即
是妄。梁攝論云。由此心識微細境界所攝
故。不爲聲聞二乘説。斯之謂也。若初教。則
以諸轉識定爲能熏。唯第八識現行自
體分
以爲
所熏。故能所依。其種各別約法探玄云。熏習
既亡。一心云何能生種種。故瑜伽云。不見
藏住。不見熏習。是名菩薩。此章釋中。全據
孔目。引深密等云。於内於外。不見藏住
等。齊此建立於心意識。祕密善巧。是故所
立頼耶。生滅等相。皆是密意約教或有得名。
得一分義約機若依&MT10755;教。唯如來藏。不守
自性。隨諸法縁。故是可熏。亦是能熏。如孔
目辨。此章釋中。論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
合等。楞伽云。如來藏名阿頼耶識。而與無
明七識倶等。心玄義云。今非謂第八變起
七轉。但彼七轉。皆攬第八而起。如攬水成
波。波無異水之體。故經云。於藏識海。境
界風動。轉識浪起。故知。皆以第八爲體。不
爾。豈浪異水。別有自體。波浪同喩。深思可
見。孔目云。究竟用如來藏爲體。勝鬘經云。
由有如來藏法。種衆苦乃至樂求涅槃等。
又經文。六識及心法智是其生滅。非是可依。
唯如來藏不起不滅。成究竟依。須通如來
藏。始可得成堅實依止。若取生滅相識。則
同七法不住。非究竟依也。又探玄乃擧起
信云。所言法者。衆生心。是心即攝一切世
間法出世間法。是故&MT10769;問。心性既一。果報應
一。乖於業果。無有能熏。今明。所依心性雖
一。隨善惡業等能熏轉故。生果報異。此有
何失。準此應知。相性二宗。雖有八識體異
與一不同。別論所依心識者。正是本識。兼
通能依。論心意識差別者。謂。一心即第一義
清淨心。二有三法。謂心意識。三成八識。眼
等五識。意識。末那識。阿頼耶識。四成九識。
加阿摩羅識。五成十心。謂。十稠林。六成十
一識。乃至。無量百千。種種心差別相。此唯識
門。攝一切法。皆是唯識。是三乘唯識。此據
同教言。或唯十識。是一乘唯識。是據別教
言。具如孔目明難
品初
立唯識章。及要問答廣
辨諸識。然今章剋明五教所依心識。而略
七轉。故云其餘義門如唯識章&T047368;。是也
折薪。復古。集成等。通心意
識。爲諸法依。其非可知
請更精焉
如小乘論。但有六識。義分心意識。如小論
説。於阿頼耶識。但得其名。如増一經説
要問答曰。問。於諸教内。建立心意識差別
云何。答。若依小乘。但有六識。義分心意識。
餘如小乘論釋。上引孔目。微細境界。不
爲聲聞説。如梁攝論
孔目
云 意識是無邊分別。一切處分別。與其五
識。或一或異。如問答中義苑云。但有六識
者。謂。此教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
此依
演義
是故三毒爲能熏。現在色心。爲所熏。
即染根本此但經部小乘少分。
以薩婆多不許故非
無三毒爲能熏。
心爲所熏。即淨根本未穩義分心意識者。過
去爲意。意即是根。現在名識。了別前境。未
來名心。生起法故。雖三世之殊。唯一意識。
故云義分此據演義。復古云。種種分別。然無別
體。彼爲約此三世不同。義説心意識
名。體即第六。今謂。義苑。復古。非此中意。但取第
六。有何所憑。若約大乘。馬鳴菩薩立一意識。如攝
論指。此章既云如
小乘論。故知非也
不同大乘心意識三各有
體性耳此但得知相宗有三體別。
不曉性宗更無別體也
今詳。倶舍頌
云。識謂各了別此有六種。眼
識乃至意識
由即六識身無間
滅爲意。又云。心意識體一。論釋云。集起名
心。集起三
業事也
思量名意。了別名識。復有釋言。
淨不淨界。種種差別。故名爲心。即此爲他
作所依止故。名爲意。作能依止故。名爲
識。三名所詮義雖有異。而體是一謂。六種
識。雖各
集起思量了別所詮義異。而體是一。非
謂合諸六識。其體唯一。即第六識
光法師云。梵
云質多。此云心。是集起義。謂。理由心力
集起心所及事業等。故能集起説名爲心。梵
云末那。此云意。是思量義。梵云毘若南。此
云識。是了別義也婆沙第七
十二
解心意識
云。或有説者。無有差別。復有説者。謂。名
即差別。復次世亦有差別。謂。過去名意。未
來名心。現在名識故光師云。意界雖無別體。
與六識。異轉。位得名。據
顯説在過去。論體實通三世。從他生邊名識。能
生他邊名意。未來無前後。故集起在未來。各據顯
説耳。
思之
故云小論説。言於阿頼耶等者。義苑
云。爲此教不談唯心。但假説故。故無其義
未穩復古云。但得第八之名。無別自體。
謂。小乘但是第六。入三世故。指増一經也。
不允今詳。梁攝論曰。復次此識於聲聞乘。
此由別名。處處顯説。如増一阿含經言。於
世間喜樂阿梨耶。愛阿梨耶。習阿梨耶。著阿
梨耶。爲滅阿梨耶。如來説正法。又云。由此
名。小乘中。是阿梨耶識。已成王路。釋曰。由
此衆名。廣顯本識。是故易見。猶如王路
直無枝故。廣平
熟故。光明無障
無性論云。於聲聞乘中。亦以
異門密意。已説阿頼耶識。如彼増一阿笈
摩。説世間衆生。愛阿頼耶。樂阿頼耶。欣阿
頼耶。喜阿頼耶。又成唯識云。一切有部増一
經中柬流現本。即大衆部結
集阿含。故無此文
亦密意説此。名阿
頼耶。謂。阿頼耶識。是貪總別三世境故。立此
四名。述&T047368;云。無性云世親一解
同之
愛是總句。餘
三現在過去未來。如其次第三世別説。此性
恒時極希願故。由樂欣喜。是故總名阿頼
耶也。今章依此故。云但得名等。又無第七
者。攝論爲對小乘。擧六過失。證有末那。
如孔目辨。然非的所依故今略耳
若依始教。於阿頼耶但得一分生滅之義。
以於眞理未能融通。但説凝然不作諸
法故。就縁起生滅事中。建立頼耶。從業等
種。辨體而生。異熟報識。爲諸法依 孔目
有二義。此初約相中辨成就義也要問
答曰。依三乘教。初教文中立有異熟頼耶。
受熏成種。所以知之。故無性攝論云。今立
異熟頼耶。此亦無傷。既知無傷。故知權立。
爲迴心聲聞未達法空。權擧異熟相。漸引
小乘。變易生死。漸向細滅。實則不然。又成
唯識論説。能變識類別唯三異熟。思量。了別境
識。能變有二。謂因
能變。
果能變
此中且説我愛執藏。持雜染種能變
果識。名爲異熟。非謂一切言得一分生
滅等者。義苑云。示半頭唯識此依
宗鏡
未明
具分唯識也孔目云。依成唯識論。但於生
死之中。辨因果相生道理。並是轉理門。無
眞實理。當知。離識以外。更無有法。識者。
即是不染而染門。如來藏之一義也此依&MT10755;
判彼始教。
非彼自
謂一分
復古云。起信疏云此據圭山私所改添。
以就錯耳。非義&T047368;
以始教相宗不知佛説如來藏。以爲阿頼
耶故。云但得一分今謂。此是楞伽之文。相宗
亦成教證。何妄云不知
等。然今則由不許
隨縁故。得一分也
彼以業相爲頼耶自證分。
轉相爲見分。現相爲相分今依義&T047368;云。業者。
一動作義。二爲因
義。此雖動念。而極微細。縁起一相。能所不分。即當
梨耶自體分也。轉現二相。約本識見相二分説。此三
並由根本無明動本靜心。成此三細。大師既約
&MT10755;教作此配釋。那忽但言彼等。彼宗不許故
即唯
識宗。齊此業相。爲諸法生起之本。此但生
滅之業今謂。性宗亦唯齊此。於業相先。不更立
相。相宗亦立在纒眞如。爲唯識圓成實性。
然以不立眞如不守自性之
義故。但得一分生滅之義
以於下。論疏圭峰
云。以彼宗未明識等與眞如同以一心
爲源故。説眞如無知無覺。凝然不變。不許
隨縁。但與八識爲諸法本故。眞理不作諸
本也雖依涼圭。
未平穩也
言但説凝然等者。如中卷
初已具辨了。言就縁起生滅事中者。孔目
云。問。如前論文。瑜伽
雜集
心者。謂。蘊界處習氣
此是現行習氣。
簡種子習氣
所熏一切種子阿頼耶識。亦名
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
故。習氣者。謂。由現行蘊等。令彼種子皆得
増益。一切種子識者。謂。能生蘊等諸法種
子所積集故。阿頼耶識者。能攝藏諸法種
子故能藏。
所藏
又諸有情取爲我故我愛
執藏
異熟識
者。先業所生故因是善惡。果是無&T047368;
異性異時異類而熟
阿陀那識
者。謂。能數數令生相續。持諸根等。令不壞
故。又言心者。能積集一切法習氣故。據此
文相。阿頼耶識即在事中。云何得知是如
來藏。答。由如來藏不染而染一分是其事相。
無別有事故。是如來藏。故論云。離識以外。
更無有法明知。但是一分事相。而非具
分也。言建立頼耶者。孔目云。二依攝論
建立頼耶。初約三相。一是因相。攝一切因。
仍用互爲因爲始。以因微細與諸相當故。
二果相。攝一切果。仍用互爲果爲始。三自
相。即是成唯識中異熟相也。今梁攝論中顯
阿頼耶三相之義。意明本識是因果體
燈云。自相是體。餘二是義。準此。今云建立
頼耶者。是自相體。業等種等。是因相義。異
熟報識。是果相也。成唯識云。名阿頼耶。具
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爲縁
故。有情執爲自内我故。此即顯示初能變
識所有自相。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
異熟果故。説名異熟。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
有果相。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
一切種。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相。具
如彼明。言從業等種者。唯識第八云。由諸
業習氣二取習氣倶。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
熟。諸業謂福非福不動。即有漏善不善思業。
同引引滿異熟果故。而熏本識起自功能。
説爲習氣。是業氣分熏習所成。如是習氣。
展轉至成熟時。招異熟果。此顯當果勝増上
&T047368;云。此善不善業。能感當來若別若總異熟之
果勝増上縁。非同性故。非親能辨果體生故
彼所熏發親能生彼。本識上功能。名二取
習氣。此顯來世異熟果心。及彼相應諸因縁
七轉識中善惡無&T047368;三性名言種子。
前業種子除七六中有漏善惡
倶謂業種二
取種。倶是疎増上因縁縁。互相助義。業招生
顯故先説今章亦爾。擧業等
種。等取因縁種
又云。然諸習氣。總
有三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爲法各別親種名
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
述曰。唯第六識。能縁其名。能發其名。
餘不縁發。簡非詮表聲。彼非名故
二顯境名言。
即能了境心心所法述曰。即是一切七識見分等
心。非相分心。不能顯境
故。此見分等。實非名言。如言説名顯所詮法。此心
心所。能顯所了境。如彼故。名之爲名。體非名也
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爲法各別因縁
述曰。隨二爲縁。相分等
中熏五蘊種。親辨體故
二我執習氣。謂。虚妄
執我我所種。我執有二。一倶生我執。即修
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斷我我
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
差別述曰。因我執故。相分之中亦熏五蘊種。即名言
熏習。由熏我執種。令自他別。故別立之也。
初通六七。
後唯第六
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
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
二諸不善。即有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
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述曰。有謂
三有。支者
因義。分義。即三有因生善惡趣
差別因也。通六識。皆有此熏
廣如論疏。然此
章且擧業種對異熟報。而等言等取名言
種子。故次言辨體而生。即因縁親種。例如
理門言宗等多言。等取因喩。實取能立因等
多言。此中應知。言辨體而生者。唯識云。此
中何法名爲種子。謂。本識中親生自果
簡異
熟因
功能差別簡異現行
七轉識
然種子義。略有六
種。具斯六義。成種非餘其六
義中
四性決定。謂。
隨因力。生善惡等。功能決定。方成種子
&T047368;云。謂。隨前熏時現行因力故。生善惡等功能
決定。非雜亂生。夫因縁者。辨自體生。性相隨順。世
親攝論曰。謂。此種子各別決定。不從一切一切得
生。從此物種還生此物。又三所依中。瑜伽云種子
依。唯識名因縁依。離自因縁。必不生故。
基疏云。種子所依。辨體生故。言必不生
言異熟
報識者。如孔目云。異熟之識。攝一切法。所
以得知。依一切法種子。異熟得生。不局煩
惱業報。名言習等。隨一切相應故。得知也。
問。若如是者。異熟及種子識。皆合受熏。因
何獨説異熟果報受熏。答。今熏習欲明其
種子。種子識已是其種故。不對釋。異熟之
識。無&T047368;相顯。與熏相順故。在無&T047368;位中辨
其熏義。唯識又云。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
言爲諸法依者。唯識云。諸心心所。皆有所
依。然彼所依總有三種。一因縁依。謂。自種
子。諸有爲法。皆託此依。離自因縁。必不生
故。二増上縁依。謂。内六處。諸心心所。皆託
此依。離倶有根。必不轉故。三等無間縁依。
謂。前滅意。諸心心所。皆託此依。離開導根。
必不起故。唯心心所。具三所依。非所餘法
彼有四師廣釋。
今依護法正義
依謂一切有生滅法。杖因託
縁。而得生住。諸所杖託。皆説爲依。如王
與臣相依等。若法決定有境爲主。令心心
所取自所縁。乃是所依具此四義。乃名所依。
隨闕一義。非所依義
心所所依。隨識應説
 護  前五識身   五根  同境依
 法  第六意識   意識  分別依
 正  第七末那   末那  染淨依
 義  第八頼耶   頼耶  根本依

   五相應心所   五 根
           意 識
   六相應心所   自心王
   七相應心品   末 那
   八相應心品   頼 耶
如上論等。通諸八識心王心所明所依義。
今章既是唯以第八爲諸法依。所謂根本依
也。成唯識云。謂。染淨法。以心爲本。因心
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熏。持彼種故
&T047368;云。本識諸法之本。
爲他爲依。所依義顯
頌曰。依止根本識述曰。因
縁依者。
別論所依體。約識而論。唯種子識。今言。汎説諸有爲
法。皆託此依。據通依故。一切有爲法。無無因縁

瑜伽第五
十一
顯揚第十
等云。由有阿頼耶識
故。有末那。末那爲依。意識得轉。亦説。由
有阿頼耶識故。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
而轉。又顯揚第一解阿頼耶識云。與轉識等
作所依因。唯識又云。阿頼耶識因縁力故。自
體生時。内變爲種及有根身。外變爲器。即
以所變爲自所縁。行相杖之而得起故。此
等誠證。非一而止。然復古等。據問明鈔。
用唯識文。而以茫不曉義起盡故。不足
爲援耳。思之
方便漸漸引向眞理。故説熏等悉皆即空。
如解深密經云。若菩薩。於内於外。不見藏
住。不見熏習。不見阿頼耶。不見阿頼耶
識。不見阿陀那。不見阿陀那識。若能如是
知者。是名善巧菩薩。如來齊此建立一切
心意識。祕密善巧。瑜伽中亦同此説 要問
答云。爲迴心聲聞未達法空。權擧異熟相。
漸引小乘。變易生死。漸向細滅初教
始門
實則
不然。若據實理。一切縁起。不離法界。所成
理事。是法界能。由如金器離金無器。是金
之能初教
&MT10755;
言熏果報者。據位而説。此可思
簡。故起信云。眞如熏無明。無明熏眞如。此
意向實也以後&MT10755;
會前始教
義若如此。何故瑜伽論
異熟受熏。爲愚者説。於内於外。無有熏
習。則不見藏住。能如是知者。是名菩薩菩
薩。起信既熏眞如。因何辨成熏習。今會此
意。瑜伽爲對聲聞。先識異熟。後知無生。
順觀行故。今起信論。爲直進菩薩識縁起
相。則會無生。故作別説折薪云。方便下
此顯縁生無生故空也。所以明此義者。意
顯相宗所立八識。未爲究竟故。示斯義。若
彼自宗。則雖無自性。不礙縁生故。立識
彼相宗説依圓
二性是實有故
復古引孔目曰。理體辨成
就文云彼唯識章云。若約成就有二義。一相中辨
成就義。二約理體辨成就。初相成就。如
上已明。今方便下。
約理成就引示
當知阿頼耶識欲成就者。會
須通如來藏。始可得堅實依止。若但取其
生滅相識。即同七法不住。非究竟依也。彼
就究竟歸如來藏彼孔目意。
會始歸&MT10755;
此約初教故。
云漸漸引向眞理。乃至。但云悉皆即空
評曰。復古向眞理空以爲始教。歸如來藏以爲&MT10755;
教。故向始教眞空之義也。若義苑意。云密符眞性。
折薪亦云。由八識無性歸眞。是趣後教眞實義。此二
&T047368;意。漸引小始。向&MT10755;教空也。今詳。此章云眞理
者。亦同孔目。歸如來藏。故言不令如言而取。故
會歸眞。何以知者。準要問答。爲對迴心及與直進
故。二教殊。所對雖異。同會無生。始&MT10755;一揆。深密眞
空。已屬&MT10755;教。然方便權立。漸漸引向。是初教門。故
云熏等即空者。即明漸引之由。蓋以方便漸引之言
太寛。引小入空。會空歸眞。是三時漸。更會初教。
趣後眞實。亦是漸向。故以二教倶屬
漸教。方知。可堂偏約初教者。未穩
言故説熏
等者。義苑云。能熏前七識。所熏第八識。能所
八義。無定實故。皆空。&MT10770;密符眞性耳
薪云。言熏等者。等取所熏第八。意明能所
熏故。有異熟果識。離此等義。則不得有。是
顯無自性故悉皆空也唯識第二云。所熏
能熏。各具四義。令種熏習。故名熏習。所熏
四義。一堅住性云云二無&T047368;云云三可熏
性。四與能熏共和合性第一性遮常無爲。瑜伽
第五云。唯無常法爲因。
非常法也。述&T047368;云。舊人云眞如是諸法種子者。非
也。第二可熏性。世親無性二攝論釋云。非不受熏
如金石等。述&T047368;云。無明
熏眞如。由此知非也
能熏四義。一有生滅。此
遮無爲等亦此不許
眞如能熏
二有勝用。三有増減。
四與所熏和合而轉。問。依唯識第九云。依
次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託衆縁生。無
如妄執。假説無性。非性全無依他似有
亦眞實有
此方知。但空所執。不空依他。謂之遣虚存
實識觀。何故今言熏等即空耶。答。彼但遣
虚不遣依他者。此約生滅相識。此中不
然。此約理體。故探玄云。即諸轉識以爲能
熏。即第八識以爲所熏。互無自性。熏習既
亡。故瑜伽云。不見藏住。不見熏習。是名
菩薩復古云。始教有二門。相成就
當於始門。理成就義當&MT10755;
孔目又云。阿
頼耶識有眞妄不同。謂。知此識無有生性
爲通達眞。知此識假有爲通達俗。俗者即
是妄。眞者正是其眞。又依二乘道理。如瑜
伽論説。廣辨頼耶熏習成種。判定異熟生
滅報分後。論後決
擇分
判言。上來所説。我爲愚
癡無智者説義。言愚癡無智。即是聲聞。於
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義苑云。引玆
經論。證上漸引歸眞之義故。皆云不見
復古云。若菩薩者孔目教興中
所引文
梁攝論云。由此
心識微細境界所攝故。不爲聲聞二乘説。
爲諸菩薩説。應有勝位爲得一切智故佛
爲説。何以故。若離此智。得無上菩提者。無
有是處。言於内於外者義苑云。根塵之中
也。集成&T047368;中亦云。
於内於外者。圭山曰。内身根識。外境
六塵者。今謂。圭山。義苑。集成。非也
今詳。此章正
引解深密經瑜伽決擇
第七十六
彼文但言於内各別。
不云於外孔目約理成就中。引瑜伽決擇文。亦
只云於内各別。辨眞妄不同文中。又
論云。我不齊如是説阿頼耶。若知頼耶等。於内
於外。不見藏住。此依梁攝論擧解節經之文也。
明知。今章亦據彼文。
義用於外二字。加之
然今兼用梁論。亦不相
違。故要問答云。於内於外。無有熏習。則不
見藏住等。依起信論四熏習義謂。淨法
眞如染因無明妄心業識妄境界六塵此中内
外。欲兼會此故。彼疏云。明一切法離此心
外。無別體性。不出者。明心待熏故。變現諸
法。非不待熏而内出也。不入者。離心無
能熏故。不從外入也。常住一心者。會相同
體。以一切法即眞實性故。以於心中顯現。
無出入等故。即無體性。無體性故。本來平
等。不異眞如故。據梁攝論云此證從解
節經出
慧。如此菩薩。依法如智但法住智。爲依止
故。即後得如量智
聰慧能通達意心識祕密義。諸佛如來如理
如量。由如此義。不&T047368;説諸菩薩能通達意
識心祕密義。廣慧。諸菩薩。由如實不見本
識及阿陀那識等。於内於外。不見藏住。不
見生及長等魏流支譯深密解脱經云。不見内外
阿陀那。不見内外阿陀那識。乃至
廣慧。我説如是諸菩
薩等。善知第一義
深密云。若諸菩薩。於内各
別如實不見阿陀那。不見阿陀那識。不見
阿頼耶。不見阿頼耶識。不見積集。不見
心。不見眼色及眼識。乃至不見意法乃至
意識指事鈔中。依此論文解云。於内者。謂。於如理
智所觀内眞如境。不見藏住等也。於外者。於
如量智。觀外事境。不見等故。今謂。理量
二智。既如來境。今則約諸菩薩故。非也
又論云。我
不齊如是説阿頼耶。若知頼耶及阿陀那
等。於内於外。不見藏住。能如是知者。是
名菩薩菩薩復古云。揀非聲聞
菩薩。縁覺菩薩
當知。爲無
智説者。即是其妄。爲菩薩説。即是其眞
此亦以&MT10755;
定始教
問。若爾他相宗。則應不許耶。
答。準彼甚師立五重唯識。第五遣相證性
識言所表具有理事事爲相用
遣而不取理爲性體應求作證
此意即顯所
遣二覺遍計蛇覺。
依他繩覺
皆依他起。斷此染故。所執
實蛇實繩但喩一分染汚依他。
簡非一分淨分依他
我法。不復當情。
蛇由妄起。體用倶無。繩藉麻生。非無假用。
麻譬眞理圓成
實性
繩喩依他。知繩麻之體用。
依圓
實有
蛇情自滅故。不當情。名遣所執遣虚
存實
如依他。須聖道斷故。漸入眞。達蛇空而
悟繩分淨分
依他
證眞觀位照眞理。而俗事彰。
理事既彰。我法便息遣相
證性
是空不空始&MT10755;二門。
各具二教。然唯彼眞空不許隨縁。與後教
別。可熟思之。言如解深密等者。孔目云。
約理體成就者。如瑜伽決擇中後論云。菩薩
雖由法住智爲依止爲建立。於心意識祕
密善巧。然諸如來。不齊於此施設爲於心
意識。一
切祕密善
巧菩薩
廣慧若諸
菩薩
於内各別如實不見阿陀那。不
見阿陀那識。不見阿頼
耶。不見阿頼耶
識。不見積集
乃至是名勝義善巧。齊此名
爲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齊此施設。言
不見藏住等者。此非深密瑜伽之文。彼云。
不見積集。不見心也唯識云。謂。契經説。雜染清
淨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
名爲心。又契經説。有異熟心。善惡業感。是果相。孔
目云。攝論自相。即是成唯識中異離相也。異熟及種子
識。皆受熏等。如上已引。然此中用異熟果相之義。
謂。藏住者。當所藏義。所積集故。即取不見所
熏之義也。不見熏習者。不見能熏也。所藏第八。
能藏七轉。謂。總不見善惡業果位識也。此相宗義。
如次
下委
今則所以參用梁攝論云於内於外
不見藏住藏謂攝藏。所積集義。住謂所依。爲依
止故。無相論云。宅識是種子之宅舍故
不見生及長等者。意在引彼相權會歸&MT10755;
實。思之。言不見阿頼耶等者。唯識云。此識
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爲
縁故所攝藏義。上果相收。
今取自相能藏之義
有情執爲自内我故。
顯示
自相
又云。彼經中説阿毘達磨
攝大乘經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故。名阿頼耶。由此本識具諸
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依斯建立阿頼
耶名。亦爲有情執藏爲我故。説此識名阿
頼耶述記云。自相者。自體相也。但言藏識。即持業
釋。藏即識故。説爲能藏。即是因義。言爲所
藏。即是果義。自體是總。因果是別。離二無總。攝二
義爲體。諸法於識藏。能攝藏也。識於法亦爾。所攝
藏也。有情執等。解執藏義。唯煩惱障義。非所知障義。
此即正解阿頼耶義。阿頼耶者。此翻爲藏。雖具三
義。正取唯以執藏
爲名。過失重故
此中正約我愛執藏現行位
識。言阿頼耶者。是能執藏。謂。唯第七見
分。執藏第八見分故。唯識云。應知。此意
染汚
末那
但縁藏識見分非餘。彼無始來一類相
續。似常一故。恒與諸法爲所依故。此唯
執彼。爲自内我&T047368;云。此申正義。但縁見分。
非餘相分。種子。心所。唯識見分。
無始時來。&T072699;細一類。似常似一。不斷故。似常簡
彼境界。彼色等法。皆間斷故。種子亦然。由此遮計
餘識爲我。似一簡心所。多法故。我是自在義。
故唯心王是所依故。此第七識恒執爲内我
此且
望能執邊。以所從能。彼染汚意。爲阿頼耶。
唯識疏云。此准能縁以分三位。一補特伽
羅我見相應位。名染汚末那。縁阿頼耶識。
二法我見相應。名不染末那。縁異熟識。三
但名末那。縁阿陀那識。前後
准知
次言阿頼耶
識者。正擧藏識。所執藏體也約能攝藏。亦通
種子。約所執藏。
現行
見分
能所既亡。倶云不見言不見阿陀那等
者。唯識云。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
故。名一切種。離此餘法能遍執持諸法種
子。不可得故。此即顯示所有因相。又云。或
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
&T047368;云。梵云阿陀那。此云執持。執持諸種有色根
故。此通凡聖。攝論云爲取所依。唯在凡夫一染義
説。非通諸聖。雜集論等。第七十六。解
深密同此。亦能持根依。然據勝説
或名種子
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故。此等諸
名。通一切位述曰。即與諸法爲種子義。前心
是積集種在其中義。今此取能
生諸法義。
故二差別
解深密經亦作是説。阿陀那識甚
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以能執持諸法種
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
續故。説此識名阿陀那。是一切法眞實種
子。縁撃便生轉識波浪。恒無間斷。猶如瀑
流。準此。今則正取相續執持位識。然以能
執持從所執持。一切種子名阿陀那。對所
持種。第八現行。名爲阿陀那識。能所兩亡。
各云不見。然慈恩疏。總有三位。一我愛執
藏現行位。即唯七地以前菩薩。二乘有學。一
切異生。從無始來。謂名阿頼耶。至無人
執位。此名執藏。二善惡業果位。謂。從無始
乃至菩薩金剛心。或解脱道時。乃至二乘無
餘依位。謂名毘播迦。此云異熟識。至無所
知障位。三相續執持位。謂。從無始乃至如
來盡未來際。利樂有情位。謂名阿陀那。此
云執持。長短分限。不過三位。上來論疏。就
法相宗作如是釋。若依眞諦所翻論等。即
以第七爲阿陀那。故梁攝論云。不見本識
及阿陀那識。又佛性論釋無上依經中心意
及識云。心者即六識心。意者阿陀那識。識者
阿梨耶識嘉祥寶崛云。攝論以第七識名阿陀那。
此云無解識。及天台金光明疏云。識名
爲覺了。是智慧之異名爾。菴摩羅識是第九不動識。若
分別之。即是佛識。阿黎耶識。即第八無沒識。猶有隨
眠煩惱。與無明合。別而分之。是菩薩識。阿陀那識。
是第七分別識。訶惡生死。欣羨涅槃。別而分之。是
二乘識。若分別説者。則屬三人。此乃別教意。非今所
用。若依攝論。如土染金之文。即是圓意。土即阿陀
那。染即阿黎耶。金即菴摩羅。此即圓説也。四明解云。
問。三識之名。在本有位。又阿黎耶。體是無明。阿陀那
性染惑。何得云識是智異名。答。大聖悉檀示諸衆
生。顯理名教。或存或廢。義有多途。如大經令依
智不依識。及諸教中勸修觀智。斷諸煩惱。此以廢
惡之名詮斷煩惱。而成理觀也。若楞伽經殺無明
父。害貪愛母。此以惡逆之名。詮斷煩惱。而彰理
觀也。若無行經。貪欲即是道。恚癡亦復爾。如是三法
中。具一切佛法。今家釋云。是大貪大嗔大癡三毒法門。
即與三觀無二無別。此以惡毒之名詮不斷惑。而
明理觀也。良由圓教指惡當體即是法界。諸法趣
惡。十二因縁非由造作。即是佛性故。陀那惑性。頼
耶無明。相相圓融。故云識是覺了智慧異名。然若不
以不斷煩惱。即惑成智。消此文者。圓意永沈
釋別名中。言第九等者。出梁攝論。故輔行云。眞
諦云。阿陀那七識。此云執我識。此即惑性。阿頼耶八
識。此名藏識。以能盛持智種不失。體是無沒無
明。菴摩羅九識。名清淨識。若分別者。爲易解故。
以一念中所具之法。教道權説。分對諸位。且立遠
近。第七名阿陀那者。據眞諦譯。若新經論。皆云。第
七名爲末那。今依古譯。言訶惡等者。以二乘人。
人執既忘。見思所熏第六事識。轉成無漏。即塵沙未
破。正住第七法執之中。不了生死法空。故有訶
惡。不了涅槃法空。故有欣羨。上明三識。分三位
者。乃屬教道。若稱實論。此三種識。即是三徳。何人不
具。何物暫虧。若識若色。唯是一識。若識若色。唯是一
色。豈可有無増減而説。且約有情。一念心具一切染
淨。佛究竟具。寧容獨一。若欲圓論。須依攝論。金
土及染三。不相離。則三人心中。皆具三識。然若不
知性具染惡。安令七八土之與染。至果不滅。今
謂。台家以依古譯。黎耶陀那名義反轉。似有釋相
稍所不穩。然今家會黎耶云。梁朝眞諦三藏。訓名
翻爲無沒識。今時奘法師。就義爲藏識。但藏是攝藏
義。無沒是不失義。義一名異也。如起信&T047368;。只於陀那
者。孔目探玄皆爲本識之別名也。明知。不依舊譯
爲第七識之義。則臧否可思。新翻爲正淨影義章
云。阿陀那者。正翻爲無解。體是無明。癡暗心故。阿黎
耶者。正翻無沒。雖在生死。不失沒故。故論説言。
如來之藏。不生滅法。與生滅合。名阿黎耶。此阿黎
耶。爲彼無始我見所熏。成我種子。此種力故。起
阿陀那執我之心。依此我相。起於我見我慢我愛執。
第七妄識。執我之心。熏於本識成種子。此種汚眞。
不見法實。生於無明。乃至諸門有廣分別。皆依古
譯。若準此等攝論説意。應言陀那無明意識惑性。然
荊溪四明云黎耶無明陀那惑性
者。就舊望新。倶不順也
舊翻若是。良由
執取執藏義相近故。翻名有異。能所相從。
則亦不違。況法性宗。七轉皆攬第八爲體。
不同前七轉識。雖依第八。然各自種生。非
即第八。如前屡辨。然義苑云。阿頼耶即愛
執藏位。但至八地何不云七。
故知誤也
阿陀那持諸
根等等取扶根。
何不擧種
此之二位。各有二句。皆上句
談現行。下句明種子此大
錯焉
亦上句明用。下
句明體此似近理。
並權宗義
意明種現體用悉皆兼
亡。方順空寂。密意善巧也。復古云。此皆藏
識之別名。重言阿頼耶阿頼耶識。約能所藏
何故不云執藏。三
相雜濫。故知非也
阿陀那阿陀那識。謂。能
數數令生相續持諸根等。令不壞故。又能
積集一切法習氣故此文雖據孔目。彼約單
解。此約重説。有何理趣
更引清涼。解釋云云。皆妄解也。後學並勿
用之也。言瑜伽中等者。孔目云。如彼論先
廣辨頼耶熏習成種。乃至後論決擇判等。如
上引了折薪全依
孔目。故略
解云。既齊此不見等處。爲立心意之善巧
故。是故所立頼耶生滅等相。皆是密意。不
令如言而取故。會歸眞也 義苑云。指其
聖意。用遣執情。折薪云。正令彼捨執而
玄通之。此令相宗趣後。不是朋於空宗。
問。上引深密等第三時。多云&MT10755;教。今所詮
中。多分云始者。何耶。答。如今由八識無性
歸眞。是趣後教眞實義。前正取經論究竟
意故。云&MT10755;也。今約彼所執故。云始也。又
如來齊此立識者。意在無性故空。不在
縁生故有。故云密意善巧。此是佛意故。引
此令法相學者知而得意。不可如言取
復古云。是故下。即前相成就從業等生
滅相也。皆是下。孔目曰。但於生死之中。辨
因果相生道理。並是隨轉理門。無眞實理。故
云會歸眞理。明即空也。今謂。攝論不見
三識。若不分別。天台依之尚爲圓説。今家
以依新譯。則爲始&MT10755;教。何以偏執爲理成
就義。當初教&MT10755;門。餘如前辨
若依&MT10755;教。於此頼耶得理事通融二分義
故。論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
名阿梨耶識。以許眞如隨熏和合。成此本
識。不同前教業等生故 孔目云。究竟用
如來藏爲體。勝鬘經云。如來藏不染而染。
據此即是生死體。染而不染。據此生死即是
涅槃。唯如來藏不起不滅。成究竟依起信
&T047368;云。本來平等明不異者。經云。甚深如來
藏。而與七識倶。又經云。阿梨耶識。名如來
藏。又論云。唯眞不生。單妄不成。眞妄和合。
方有所爲。此則本末鎔融。際限不分。故云
不異也淨影云。染淨諸法。眞妄共起。單眞
不生。唯妄不成。何故如是。唯眞無妄。眞性
常湛。無爲不變故。無起作。唯妄無眞。妄體
不立故。亦無作。故勝鬘云。若無藏識。七法
不住。不得種苦。不得厭苦樂求涅槃。眞
妄相依。方能造作一切諸法。以共作故。
攝法從情。皆是妄爲。攝法從本。皆眞心作。
如人夢中所爲諸事。攝事從末。昏睡所爲。
攝事從本。報心所作。眞無由情名妄熏眞。
妄作由眞。名眞熏妄。眞妄相熏。旨要在斯。
無宜不&T047368;言故論云等者。義&T047368;云。如來
藏清淨心。動作生滅。不相離故。云和合。
非謂別有生滅。來與眞合。謂。生滅之心。心
之生滅。無二相故。心之生滅。因無明成。生
滅之心。從本覺起。而無二體。不相捨離。故
云和合此不可依
圭山所改
非一非異者。眞心全體
動故。心與生滅非異。而恒不變眞性。故與
生滅不一。然此生滅不生滅。即之義不一。
辨之心不異。目此二義不二之心。名阿梨
耶識。又阿梨耶及阿頼耶者。但梵言訛也。故
孔目云。若將頼耶名目梨耶義者。則爲最
勝。今約此義。梨耶之名唯在本識。其義即
勝。若目人法二我見處。則非勝也。頼耶之
義應準此知言以許等者。孔目云。梨耶
具四徳。方堪受熏。一堅。謂。理實故堅。二無
&T047368;義。方得受熏。無&T047368;者。即是無分別義。如
來藏中方有此法。究竟實無&T047368;義。三可熏者。
唯如來藏。不守自性。隨諸法縁。成似
義故。是可熏。四與能熏相應者。唯如來藏。
有應諸法義。餘法則無。以不守自性故
問明鈔云。然此能熏所熏。通性相宗相宗
八義。
如上
已引
上法相宗所熏第三。能熏第一。正揀眞
如受熏之義。及眞如能熏義。無
明能所熏義。如前
今法性宗。亦七
識等而爲能熏。八爲所熏。其第八中。以如
來藏隨縁。成立含有生滅不生滅義故。熏
第八即熏眞如。故起信云。復次有四種法
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絶復古云能熏亦
有四義。擧起
信論有四種法者。誤也。既以四法通能所熏。
唯是四法。而非四義。何爲能熏四義耶。思之
云何
爲四。一者淨法。名爲眞如。二者一切染因。
名爲無明。三者妄心。名爲業識。四者妄境
界。所謂六塵。廣如論明略如
上引
言不同前教
等者。問。準經。本識如田。業等如種子。受
熏四義。通性相宗。此與初教有何別耶。
答。探玄云。唯識中生滅&T056123;念。楞伽中生滅同
念。經約&MT10755;教。是不生滅與生滅和合等故。
論約始教。唯生滅是識。細剋亦不成生滅。
以生時無滅。應非有爲。以相不具故。是
故。&MT10755;教中同念。以各虚假故。不相礙也。又
依眞心故得同。隨相故有異。生中具有滅
故。令生不住。滅中含於生故。令滅不住。
生滅交到。前後同時。不相障礙。流注不斷。
如此無所有。影像歴然。業如像。性如鏡。不
失不壞常住一心。又云。一切衆生。皆依眞
縁起。本識之心。隨名言有支我見等熏。有
六道身現。縁起虚假。不礙無。不壞有。是故
會攝有其二門。若會縁從實。即差別相盡。
唯一眞如。若攝末歸本。即六道異形。唯
心而轉。約初縁起不存。是眞如門故。約
後縁起不壞。是生滅門故。存壞無二。唯一
縁起。二門無礙。唯是一心。二教不同。準此
可知折薪依清涼解云。此&MT10755;教意。但熏頼耶。即熏
眞如故。理事通融之頼耶。就始教。唯齊頼耶。
爲諸法生起之本源。故七轉業等。不能熏眞
如。但得一分生滅之義。今云不同等。此意也
是故楞伽云。如來藏爲無始惡習所熏。名
爲識藏。又云。如來藏受苦樂。與因倶若生
若滅。又云。如來藏名阿頼耶識。而與無明
七識倶。又起信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
風。動成染心等。如是非一 四卷楞伽
宋譯
第四
云。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
遍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
我我所不覺彼故。三縁和合。方便而生。外
道不覺。計著作者。爲無始虚僞惡習所熏。
名爲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倶。如海
浪。身常生不斷。乃至畢竟清淨魏譯入楞伽云。
大慧。阿梨耶識
者。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共倶。如大海浪常不
斷絶。身倶生故。離無常過。本性清淨。孔目亦引
又云。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爲八。謂。
如來藏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道
所説孔目
復引
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倶。若
生若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魏譯云。依四
種熏習醉故
凡愚不覺。刹那見妄想熏心魏譯云。而諸凡夫。
不覺不知。邪見
熏習。言一切
法刹那不住
又云。刹那者。名識藏魏譯云。言
刹尼迦者。
名之爲空。阿黎
耶識。名如來藏
意倶生識習氣刹那。無漏習
氣非刹那。非凡夫所覺等言無始惡習
者。義苑云。根本無明也。爲被也。謂。眞如既
被無始無明所熏故。隨熏動轉。名阿梨耶
折薪
亦同
復古云。惡習能熏七轉識也。密嚴經
云。佛説如來藏。以爲阿頼耶。惡慧不能知。
藏識海常住問明疏
所引
此明守權拒實。訶爲
惡慧依演
義鈔
今詳。兩&T047368;並依演義。然可堂不
止違經。亦失清涼釋意。何者。彼疏鈔中。先
擧楞伽眞識現識。如泥團與微塵非異等
之文。引賢首解云。此中眞相是如來藏。轉
識是七識。藏識是頼耶。此解甚當。但喩有
二。而合有三。意少&MT10769;見。轉識即唯識中名
七轉識。眞相及轉識爲因。既以轉識熏故。
眞識隨縁而成藏識。則知不異。次擧如來藏
爲惡習所熏文云。上辨與七和合爲藏識。
今明無始無明爲因。故論下文中。無明爲
因生三細等。此中正取無明爲因。生於三
細。三細已屬頼耶。已成識藏復古所謬。
準此可知
擧三文。準清涼意。初引楞伽爲惡習熏。
無始無明
爲因
次引楞伽與因倶七轉能熏
爲因
後引入
楞伽無明七識倶。雙具故復引之。大意無
異。今依賢首。分別四句。一攝本從末門。心
玄義云。唯是有爲生滅等法。起信&T047368;云。以本
從末明不異。經云。如來藏是善不善因。能
遍興造一切趣生。乃至。下云。若生若滅等。
又經云。佛性隨縁成別味等。謂。即末之本。
本無別本故。唯有生滅。更無別法可相異
也。又探玄十五云。以本就末明不異。經云。
法身流轉五道。名爲衆生等。楞伽云。如
來藏受苦樂。與因倶。若生若滅如中卷
初委解
此等證。此章所引初之二文。並此門攝。二攝
末歸本門。心玄義云。唯是如來藏。平等一
味。起信&T047368;云。經曰衆生即如故。涅槃云十
二因縁即佛性故。謂。即本之末。末無別末
故。唯有不生滅。亦無別法可相異也。三本
末無礙門。心玄義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
合。非一非異。名阿梨耶識。下經云。如來藏
受苦樂。與因倶。若生若滅。本末合擧。用以
爲體問。若爾探玄既以此文爲從末門。與此別耶。
答。此通二門。若受苦樂。若生滅等。爲前門
證。探玄依之。若與因倶。生滅
邊。則可此門攝。各據一義
起信&T047368;云。本末平
等明不異者。經云。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
倶。又經云。阿梨耶識。名如來藏。而與無明
七識共倶等。又論云。唯眞不生。單妄不成
等。此則本末鎔融。際限不分。故云不異也。
準此。今章引後二文。亦此門收。四本末倶
泯門。心玄義云。謂。形奪兩亡。理事無寄。下
經云。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等。解云。然
此四句合爲一心。是故經論。各隨説一。
於理遍通。若虚心融會。隨説皆得。若隨言
執著。觸事成礙。又起信&T047368;云。即以前攝末
之本與彼攝本之末。而不一也。經云。如來
藏者。不在阿梨耶中。是故七識有生有滅。
如來藏者。不生不滅。此約不一義説。亦乃
由不異故。成於不一。具如彼明。今初文中
言無始惡習者。心玄義云。謂。無始無明。與
如來藏合。爲習氣海。通爲一切染淨法因。
又由習氣海中。有帶妄之眞。名本覺。爲無
漏因。或亦聞熏合爲一無漏因。又習氣海中。
有帶眞之妄。爲染法因。今文是也。故楞伽
云。大慧。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是現識因。
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
外道惡見共。謂。自境界妄想見。不覺識自
心所現。分齊不通。淨影章云。惡習分別有
三。一本識中無明住地。前後相起。以前無
明。熏於眞心。生後無明。如人睡習時至則
睡。二阿陀那識執我之心。熏於本識成種
子。此種汚眞。不見法實。生於無明。三六識
中所起煩惱。熏於本識。成染種子。此種汚
眞。不見法實。生於無明。又云。據如來之
藏。妄攝眞。眞隨妄轉。共成衆生。於此共
中。眞識之心。爲彼無始惡習所熏。生無明
地。所生無明。不離眞心。與之和合。共爲本
識。此亦名爲阿梨耶識。此中準知。次文言
與因倶等者。如探玄云。以巾上成兎義。及
兎上相別義。此二合爲一際。經云。如來藏
受苦樂。與因倶。其生滅等。如中卷初。折薪
引清涼釋十忍
演義
云。其如來藏。眞常普遍。而
在六道。迷此能令隨縁成事。受苦樂果。
與七識倶。名與因倶。不守自性。而成此
七識。依此而得生滅。云若生若滅。此明如
來藏。即眞如隨縁故受苦樂等。後文者。經
如上引。云阿梨耶識名如來藏。孔目及起信
&T047368;。如經
今與舊經云如來藏名識藏。顯互相映。謂。
如來藏名阿梨耶識。是眞如熏義也。與無明
七識倶者。是則無明業識境界三熏習義。隨
應準知。引起信中言無明風者。楞伽云境
界風所轉。淨影會云。論就本説。經據末説。
皆得。無傷。餘文可解
問。眞如既言常法。云何得説隨熏起滅。既
許起滅。如何復説爲凝然常。答。既云眞如
常。固非如言所謂事常也。何者。聖説眞
如爲凝然者。此是隨縁作諸法時。不失
自體。故説爲常。是則不異無常之常。名不
思議常。非謂不作諸法。如情所謂之凝然
也。故勝鬘經中。不染而染者。明隨縁作諸
法也。染而不染者。明隨縁時不失自性。由
初義故。俗諦得成。由後義故。眞諦復立。如
是眞俗。但有二義。無有二體。相融無礙。
離諸情執。是故論云。智障極盲闇。謂。眞俗
別執。此之謂也 上來問答。具如中卷三性
章中逐文解。釋然今乘義便。重作問答。前
約三性義理。示執之失。故作決擇。今約所
詮所依心識。以辨能詮二教差別。文義同
前。故不重釋也
此眞如二義内。前始教中約法相差別門故。
但説一分凝然義也。此&MT10755;教中約體相鎔融
門故。説二分不二之義。此義廣如起信義
&T047368;中説 義苑云。義&T047368;中説者。謂。彼據展
轉開合。廣明其本末故也此據圭山執清涼
義。私所改易注疏
玄談。蓋非大師意。且非今所
指。不知論有義&T047368;故也
復古云。義&T047368;即古
疏也集成云。有云。
至相作。並非
今詳。義&T047368;云。言一心者。
謂。一如來藏心。含於二義。一約體絶相義。
即眞如門也。二隨縁起滅義。即生滅門也。乃
至。然此二門。擧體通融。際限不分。體相
莫二。&MT10769;以名目。故曰一心有二門等也
廣如
彼辨
今所的指是也
又如十地經云三界虚妄唯一心者。攝論等
約始教釋。爲頼耶識等也。十地論約&MT10755;
釋。爲第一義眞心也 十地論第八卷中
第六地文
云。
云何第一義諦差別。如是證第一義諦。則
得解脱彼觀故。經曰。是菩薩作是念。三界
虚妄但是一心作。論曰。但是一心作者。一
切三界唯心轉故。云何世諦差別。隨順觀世
諦。即入第一義諦。經曰。如來所説十二因縁
分。皆依一心。論曰。此是二諦差別。一心雜
染和合因縁集觀。孔目云。此阿頼耶識。有眞
妄不同。如地論説十二縁生是第一義諦。即
是眞義。如攝論説如幻事鹿渇夢想醫闇
等。譬第一識。似如此事。即是其妄言攝
論等者。無著本論曰。此中何者依他起相。
謂。阿頼耶爲種子虚妄分別所攝諸識。乃至
云何以和。由教及理。應可以知。此中教者。
如十地經薄伽梵説三界者唯有心言十
地論等者。論主意謂。若約眞諦。一切三界
唯心轉故。爲眞心作。若約俗諦。染淨和合
不二爲體。但一心作。然此章且擧初門。孔
目據後門説。二觀似殊。倶攬眞心爲能造
源。互影顯矣
又如達摩經頌。攝論等釋云。此界等者。界謂
因義。即種子識如是等。寶性論約&MT10755;教釋
云。此性者。謂。如來藏性。依此有諸趣等者。
如聖者勝鬘經説。依如來藏有生死。依如
來藏有涅槃等。乃至廣説。是故當知。二門
別也 言如達摩經等者清涼云。此乃通指大
乘經。爲對法經者
非也。唯識援引六經之一經也。世親攝論別爲一經
故。樞要云。世親聽誦攝大乘品。義燈云。瑜伽十支論
中攝論。別釋一經。明知。攝論別釋
阿毘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故耳
無性攝論曰。
謂。薄伽梵。於阿毘達摩大乘經伽陀中説。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
涅槃證得。釋曰。此引阿笈摩證阿頼耶識
名所知依。無始時者。初際無故。界者因也。
世親攝論亦云。
界者謂因
即種子也。是誰因種謂。一切法。
又成唯識云謂。有大乘阿毘
達磨契經中説
界是因義。即種子
識。無始時來。展轉相續。親生諸法。故名爲
&T047368;云。解爲因用。種現識中是種子識。雖復現
行亦名因相。能生諸法。種子親故。展轉相續。刹
那不斷。親生之言。顯爲因義。非爲助縁。親能生
故。此識無始時來。與一切法爲因。故經言界。是爲

言寶性論等者一乘究竟寶性論。堅慧
菩薩造。勒那摩提譯
翻此
頌云。無始時來性。作諸法依止。依性有諸
道。及證涅槃果。彼論釋云。無始時來性者。
如經説言。諸佛如來。依如來藏。説諸衆生
無始本際不可得知故。所言性者。如聖者
勝鬘經言。世尊説。如來藏者是法界藏。乃至
自性清淨如來藏故。作諸法依止者。如勝
鬘言。是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任持。是建立
等。次論云。依性有諸道者。如勝鬘言。生死
者依如來藏。有如來藏故説生死。是名善
説。及證涅槃果者。如勝鬘言。依如來藏故
有生死。依如來藏故證涅槃。若無如來藏
者。不得厭苦果求涅槃。無差別疏云。彼論
引勝鬘經釋此頌。總是如來藏爲所依止。
唯識攝論約頼耶釋。故知二宗不同也
問。依法相宗。謂。論主誤。或譯家謬。然最勝
經疏及慧日論並是淄州
沼公述
會云。寶性論説據迷
悟依。攝大乘等約流轉依。各依一義。若爾
何以爲二教別。答。彼宗眞如。但所迷依。而
非能作。徒設斯通。護法等云。此識微細。故
以作用而顯其體。既流轉依。尚不顯示。況
眞如性乎。今則不然。故無差論疏密嚴
疏同
云。依
馬鳴堅慧等宗。一切衆生皆是如來藏。自性
清淨心。爲煩惱所纒。説爲衆生。名有爲
法。此是不異無爲之有爲也。又正作衆生
時。以相空性實故。自性清淨。名無爲法。此
是不異有爲之無爲也。楞伽云。如來藏者。
受苦樂等。起信釋云。如大海水因風波動。
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
滅。動相即滅。濕性不壞。如是衆生自性清
淨心。因無明風動等。准此等文。二門約詮
差別炳焉
若依頓教。即一切法唯一眞心。差別相盡。離
言絶慮。不可説也 義苑云。此教唯顯絶待
靈明故。不明縁起識相故。眞如門云。一切
法。從本已來。離言説相。離心縁相。畢竟
平等。無有變易。故名眞如探玄云。頓教
中總不説法相。唯辨眞性。亦無八識差別
之相。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實。唯是絶
言。呵教勸離。毀相泯心孔目云。據唯識
門。無識外一切別法。明知。達識即非是眞
揀始楞伽云。心如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
識爲伴侶。妄想觀伎衆。據此經文。雖知是
識。由不免戲論&MT10755;又佛性論云。一切虚
妄。如石女兒用炎水浴。被龜毛衣。著
兎角履。戴空華冠。入揵闥婆城 。共幻化女
戲。義言但起心見法。並皆非有。如上所喩。
當知。聖教所顯道理諸法非有。唯一眞如無
我實性。以爲究竟頓教此是三乘義圭山唯
以頓教
爲一乘者。
背祖。可思
如是等法。爲無盡教攝。即是一
乘究竟盡理也
如維摩經中三十二菩薩所説不二法門者。
即是前&MT10755;教中染淨鎔融無二之義。淨名所
顯離言不二。是此門也。以其一切染淨相
盡無有二法可以融會故。不可説爲不二
也 孔目云。三乘眞如。復有二門。一頓教門
者。如維摩經不二法門品。維摩直默。以顯
玄意者。此如絶於教義。相想不及。廣如
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説二漸教門
略之
探玄云。
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無佛無不佛。無生
無不生闇證禪人。多認極際。
尚覊三乘。豈登圓域
如淨名默住。
顯不二等。是其意也義苑云。三十二等者。
謂。菩薩談不二者。以無二形對相馳故。屬
染淨融通&MT10755;教之旨。淨名等者。謂。儼然默住。
獨顯幽靈。頓之謂歟析半裂三。針筒鼻孔。在
甚麽處。透網金鱗猶滯水
驀須拳倒
祝融峰
以其下出淨名離言之旨。既不見
一法。何假言詮強會此但遮始。
不能遮&MT10755;
是故朗然
若照而無念此當&MT10755;教眞不二義始教猶立廢詮談
旨。非安立諦。非此頓教今則如孔目
等。可知
其別
是眞不二也
若依圓教。即約性海圓明法界縁起。無礙自
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主伴圓融。故説十
心以顯無盡。如離世間品及第九地説。又
唯一法界性起心亦具十徳。如性起品説。此
等據別教言 清涼圭山盛謂。總統萬有。
即是一心。理隨事變。一多縁起之無邊。事得
理融。千差渉入而無礙。嗚呼二師未曾信
知無明性惡法門。故心爲能造。生佛屬事。
永失無差之義。縱言似圓。義意實偏。不可
相濫如前
已辨
義苑云。即約下總明法體。法界下
彰義用。一即下略明二玄相即自在
主伴圓融
顯其相
復古云。即二祖後之三門八九
所顯唯心
之義。十心用顯無盡折薪云。初縁性二門。
以標無礙之由。由此二所以故。得無礙自
在等。故説下結無盡言如離世等者。折
薪云。離世間品所説十心。然有多種。&MT10769;
指定。故晋經彼品。前後次第。總有十四段。
明十種心。所謂十發普賢心。十於善知識
起恭敬心。十平等心。義苑祇引此文竟云。具足
皆如初。後有平等心言。
既言一切平等。
故顯無盡也
十發無畏心。諸鈔皆引十平等
心。安知吾祖不通指耶。今詳。文中但云。説
十心以顯無盡。如離世間品等。應通指此
品所説諸十心爾。既此品凡説諸心。必有
十種。足知顯無盡故也。孔目云。如離世間
品。所以説十者。欲
顯無量故。又云。十數之義。含有二門。一成圓教
門。二不成圓教門。即是單別不具一切圓故。入
三乘攝。依大經本。所顯義門。相即容融。理事自在。所
有教義。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如帝網喩無盡。不
同若諸教網主伴相顯。有定相
者。即違大理故等。餘可準知
然復古但擧十
種心離世間品曰。有十種心。所謂大地等心。持一切
衆生諸善根故。大海等心。受持無量無邊諸佛
智慧大法海故。須彌山王等心。令一切衆生安住無
上善根故。摩尼寶心。速離煩惱淨直心故。金剛心。
決定了知一切法故。堅固金剛圍山心。一切諸魔外道
不能壞故。蓮華等心。一切世法。不能染故。優曇鉢
華等心。於一切劫難値遇故。淨日等心。除滅一切
衆生愚癡曀障閡故。虚空等心一切衆生無能量故。
若菩薩薩摩訶薩安住此心。則
得一切諸佛無上清淨大心
探玄解此十種心云。
顯意業用。就前中。一廣心。二深心。三勝心。
四淨心。五利心。六堅心。七無染心。八希有
心。九智慧心。十無邊心。此並是意樂之心也
可堂據此。但
列十心之名
今可通指。言及第九地説者。義
苑擧十平等心竟云。及第九地者。與此相
不能
彰指
復古亦莫以辨何也。諸鈔或失祖
意。鑰口而唖耳。但折薪云。晋經第九地云。
知衆生諸心差別相。莊飾世心相。速轉心
相。壞不壞心相。無形心相。無邊自在心相。清
淨差別心相。垢無垢心相。縛解心相。諂曲質
直心相。隨道心相。皆如實知。若據唐經。非
是十種心。乃衆生心十種相。故十皆云相。然
説十。雖表無盡。但是一心差別十相。非是
十種心。次明一心十徳。始是一心十相之惑。
且如晋經十地品中。二地有十種直心。三地
有十種深心。五地有十種心平等。恐九字誤
今詳。笑菴大昧奧義。蓋此第九地之文。
的指大經明性惡法門。是故兩祖特云。此等
據別教言。意在于玆。今具引證。要問答曰。
又説十心欲顯無量故。如第九地説。此
據一乘別教言晋經第九地文云。菩薩住
此地。如實知善不善無&T047368;法行。知有漏無漏
法行。世間出世間法行。思議不可思議法行。
定不定法行。聲聞辟支佛行。菩薩道法行。如
來地法行十界有爲無爲法門。隨順如是智
慧。知菩提心所行&MT10769;。知煩惱難。業&MT10769;。諸根
&MT10769;。欲&MT10769;。性&MT10769;。直心&MT10769;。使心&MT10769;。生&MT10769;。習氣&MT10769;
三聚差別&MT10769;。知衆生諸心差別相探玄云。心
難中。初一

莊飾世心相妄心中。初約事。以八識心能莊
世也。論名心意識六種差別
速轉心相心上行相
四相遷流
壞不壞心相是生
滅相
無形心相
是心體性。心相泯故。論名爲離心。問。第一義既非是
心。何故此説。答。以眞性隨縁起此心故。如云不
染而
無邊自在心相攀縁之用。是心自相。隨
境非一。故云無邊
清淨
差別心相下明眞
心。可知
垢無垢心相同煩惱不同煩
惱。明在纒不染
縛解心相同使縁縛。
性離名解
諂曲質直心相謂。願力業
力。引受報
心。菩薩願力受生。幻起不實。似
同諂曲。然實成益。故云質直
隨道心相餘衆生等。
隨業受
生。故云
隨道
皆如實知折薪但認此十種心相。
餘總不知。故迷耳
是菩薩
知煩惱深相淺相。知心伴相。乃至知八萬
四千煩惱行差別相第二煩惱行稠林。孔目云。
若據別教説。即一一煩惱。
皆無量。是
稠林義等
是菩薩知諸業善不善無&T047368;相。乃
至八萬四千諸業差別相第三業稠林。章云。若
約一乘別教即八萬
四千等無
盡業也
是菩薩知諸根軟中上差別相。乃至
八萬四千諸根諸欲諸性差別相第四根行稠
林。第五信
行稠林。第六性行稠林。孔目云。廣
即八萬四千性等。若別教即無量
是菩薩知直心
軟中上差別相。乃至知八萬四千直心差別
眞性理心。相相宛然。故云直心差別
相。請勿偏膠執眞如無相一法界心
是菩薩知
諸使共心生。不共心生。心相應。心不相應。
無始來惱衆生相。皆如實知第八使行稠林。使
者隨順逐縛義。即
惑種子。準
現行知
是菩薩知諸生差別相。所謂地獄
畜生。乃至無色界差別相第九生行稠林。章云。若
約別教。即八萬四千塵
勞等相。即應因
陀羅及微細義
是菩薩知諸習氣有起現行
習氣
種子
習氣
隨所生處有習氣。隨衆生行。隨業
煩惱有習氣。善不善無&T047368;有習氣。乃至皆
如實知第十習氣稠林。章云。名言熏習。識色熏習。此
等熏習。皆通染淨及無&T047368;。乃至八萬四千等。
若依小乘。其義即實。初教即空。&MT10755;教即如。
一乘所目。即是一乘。若約別教。即無有量
是菩薩
知衆生定不定相。正定邪定不定相。皆如實
第十一三聚
差別行稠林
孔目云。十一稠林者。一衆生心行
稠林。二煩惱行稠林。乃至十一三聚行稠林。
初一句總。餘十句別。所以初句爲心行者。
心是種種義。餘十即是心種種之義。相更無
差別。何以故。由具六相義故。此義是一乘
故知。折薪不知心總別義。故云一心十相。非十種
心。探玄云。初中論經但云心。此中菩提心者。此約出
離法器爲言。衆多釋
林。難知釋稠。可知
要問。此章。並指此等。其
理彰灼。故唯識章云。五成十心。謂。十稠林。
如地論云。是菩薩如實知衆生諸心種種相。
心雜相。心輕生不生相。心無形相。心無邊一
切處衆多相。心清淨相。心不染相。心縛解相。
心幻起相。心隨道生相。乃至無量百千種種
心差別相。皆如實知。勿爲字誤。思之。言又
唯一法界等者。如十玄縁起處辨。言如性起
等者。如唯心迴轉門處引。不勞重援耳」
若約同教。即攝前諸教所明心識。何以故。
是此方便故。從此而流故。餘可準之 然
別教名義。諸説義同。同教名義。會解&T047368;云。總
有四説。一若教章中謂。同教一乘者。要一乘
唯一乘
即別教
三乘若唯三名
三乘教
和合不異。具三一名同
教也。二若前總相會通分四教中。第三名
同教一乘者。要&MT10755;頓二教。同泯二故。名同
教一乘也此但清涼新加。而至相賢首所無也。蓋由
執三乘同。謂一乘同故。致此誤
三此中同教。要圓教。與&MT10755;頓二教義類相
似故。云同也此復以濫三一同教。故知非也。決
擇集玄。所同二教。亦得稱同教一
乘。會玄破云。是則江水應同海水。現是江水不鹹。
豈有同義。故知海有江水。可得稱同。江無海水。
不得同也。法中可知。此中圓教同彼&MT10755;頓故。云
同教。不約&MT10755;頓亦名同教。若云&MT10755;頓二教名同教
者。彼有其所病不能同此圓教。以此同中必有
別義故。若約&MT10755;頓二教自相同者。漸頓有異。安得
是同。若約泯二是同。自非今義。亦不是合&MT10755;
爲同。但約同泯二故同也。今謂。會玄亦未盡善
矣。若約自相。但得稱爲三乘同教。不能得稱
同教一乘。若約所同。何限&MT10755;頓。小始亦然。以此一
乘所流所目攝方便故。若約能同。望始是同。望圓
不同。以後攝前。前不攝後故。然清涼&MT10755;頓倶名
一乘。圭山唯頓爲一乘等。
皆出臆斷。如上卷斥
四此中全揀。前四不
攝於圓。約別教説。若此中全收。圓必攝
四。約同教義説。故行願鈔作此指也
此約圓教收前四教。同成一教。故云同也。演義鈔
云。若同諸乘。約融通説。乃至以圓教如海。包含
無不具故。若依注同教問答。總攝前四及別五教。
名爲同教。要具三一。名同教故。故易簡&T047368;立三種
同教中。是名法界本來融會同也。如會解云全收
諸教同者。亦此同也。然攝前四教。此義勝矣。至
次下
復古云。問。攝前諸教者。未審攝何等
教。若言即前所列諸教。別教亦列乎前。豈
亦攝耶。若云但攝前四。何不如餘處。列乎
別教之前。答。無可無不可。言無可者。如
餘處列之於前。但攝前四。以是一乘之方
便故。無不可者。前五總融爲同教故。如
建立中同教之内。亦列別教一乘。三一和合
中。以大白牛車望三乘爲義。故探玄十門
唯心中。云初三門約初教説。次四門約&MT10755;
教頓教説。後三門約圓教中別教説。總具
十門。約同教説。則別教亦攝。是爲同教。
故亦前亦後也評曰。可堂不然。判云別
教亦攝爲同教者。若約餘處。非無此義。
故孔目云。言同者。衆多別義。一言通目。
故言同。乃至一言之下。玄復玄耳。通證
諸理。通剋諸果。此約一乘同教言。又別教
之中亦有同別。由多即一。是其同也。爲一
中多。是其別也。同教之中亦有同別。一三同
一。是其同也。各爲據機別。即是別也。故彼
三一和合具十門等文。可準此知。然今此
中云前五總融爲同教等者。此大不可也。
文既云是此方便故。從此流故。則別教一
乘。亦是同教之方便耶。從此同教而所流
耶。明知非矣。然種性章云攝前諸教所明
種性。及行位中皆亦唯攝前四。豈以列乎
後攝於別教。以一圓教體是能攝。如何將
能攝能。若約義門。同亦攝別。例如&MT10755;教二
門。齊攝不二。謂。泯相顯實門但示於體。不
壞相而泯故。得總該攝。攬理成事門具示
三大。不壞理而成事故。諸法既無異體。還
攝眞如門。當知同別相攝準之。故云總具
十門。三一和合。爲同教等。因之集成云。問。
賢首總收十門唯心之同。又如何通。答。此
則先以三乘引導。後乃方便。令得一乘。故
云總具。豈得將第五圓教。混爲同教耶。
集成但攝前
四。此解爲是
以此等義。不可消釋此中同教。
由只泥於列之前後。噫爲妨甚矣
問。云何一心約就諸教。得有如是差別義
耶。答。此有二義。一約法通收。二約機分齊
 義苑云。既言其一。不當有差。若許有
差。一義焉在。故成斯問復古云。問。心性
是一。云何教有種種差別此據明難
品問以解
答。法具
五門。約機得別今詳。明&MT10769;品中。文殊問
覺首言。心性是一。云何能生種種果報探玄
云。
初一是縁起甚深。縁起者。諸法依頼耶識自性縁生
得集起故。最初辨此義者。凡諸菩薩。起信解行
等。皆依如此唯心道理。而成正行故。論云。有法。
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説。所言法者。衆生心。是
心即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故起難問。意云。心性
是一。果報種種。云何一心而生多報。報既不同。其一
心之義。何在。云心性一者。謂。心之性故。是如來藏
平等一味故云一也。又心即性故。是第八識。無二類
故。云一也。重難中有五對。
初一約能依所依不相知等
次文殊問徳首言。
如來唯覺一法。云何乃説無量諸法第二教化
甚深。前
明攝心入理。此辨後智救生。如來既十隨教化。如
此隨機屈曲教化。而説衆生非衆生。其理安在等
準此。今問亦跨兩關。故云一心約就諸教。
是故答中約法約機。約法謂所詮一心法體。
由其體上具五義門。是則本末五義相融。唯
一心轉也。約機即約教。謂。籍所被機得法分
齊之別。能詮諸教差別非一。何以知者。如
心玄義云。一約法。二就教。法中此識本末
融鎔。通有四句。然此四句。合爲一心。是故
經論各隨説一。於理遍通。二就教會者。或
得名。不得義。如小乘中等。全與此章約
機之文無殊。明知約機即約教也。然諸解多
濫法義與機教故。未穩當歟
初義者。由此甚深縁起一心。具五義門。是
故聖者。隨以一門攝化衆生 義苑云。言
甚深等者。謂。稱性大縁起心。融萬有故。五
義以齊彰。逐機宜而別化。&MT10770;分彼教相之
異也。約義判教。根蔕乎此此解於約法中
談教相異。與下
約機相
濫故耳
復古云。初義下即縁起理實一法界
心也。隨應攝化故有多種。折薪云。此五義
門。同一縁起故。曰縁起一心。具五義門。以
一心要具五義。攝機方足。既闕一義。則攝
機不足。故同一縁起也
一攝義從名門。如小乘説。二攝理從事門。
如始教説。三理事無礙門。如&MT10755;教説。四事
盡理顯門。如頓教説。五性海具徳門。如圓
教説 義苑云。攝義從名者。謂。隱攝二義
之體。從假説一心之名此據涼疏圭疏。而非賢
首意。今依梁攝論。彼
曰。別義有三種。一別意。如來欲説自出世功徳故。
欲顯阿黎耶識故。説此識。二別名。如來但説名不
説義。三別義。微細境所攝。於二乘不
宜説。但由義義相應故。説名不釋義
二攝理從
事者。亦隱攝實理。從識縁起事。判于始教
有門。若遣蕩此事。即是空門。故茲一教。但
明攝理從事。三理事無礙者。謂。不變性而縁
起。不捨縁而即眞。是故染淨森然。性恒不
二。依此之義判于&MT10755;教。四事盡理顯者。相
本自盡。性本自顯。據此之旨判于頓教。五
性海具徳者。謂。大縁起宗。徳用斯備。故海印
圓詮。憑茲以判。是以五門爲能判。一代時
教爲所判故。一經容有多教。一教容有多
經。但是義象相應。便爲的判。上不同諸師
多從時部也今謂。不然。此中爲顯所詮心法體
上義門故。且指能詮教。云如小
乘説。乃至如圓教説。孔目云如意識唯識。是也。然
義苑意。雖依涼圭。憑五義門。判下諸教者。此是
於約法中。作約教釋。與
下約機。相雜濫故。非也
復古云。一者得名而
不得義。依小乘但有六識。義分心意識。
餘如小乘此亦約教濫
下約機
二者如雜集論。以八
義建立阿頼耶識。孔目云。據此文相。阿頼
耶識即在事中。但得一分生滅之義今謂。此
但解於
從事。不解攝理。言攝理者。孔目云。云何得知是
如來藏。答。由如來藏不染而染。是其事相。無別有
事故。是如來藏。又云。此依成唯識論。但於生滅之
中。辨因果相生道理。並隨轉理門。無眞實理。當知離
識以外。更無有法。識者即是
不染。而染門如來藏之一義也
三者眞理隨熏。遍
在縁中。成頼耶故孔目云。當知。阿頼耶識
欲成就者。會須通如來
藏。始可得成堅實依止。又云。復依論文。知
塵無所有。是通達眞。知唯有識。是通達俗
四者
楞伽云。心如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爲
伴侶。妄想觀伎衆。據此經文。雖知是識。由
不免戲論。孔目次文。引佛性
論中喩。如前已擧
如上所喩。當知
聖教所顯道理。諸法非有。唯一眞如。無我實
性。以爲究竟。此是三乘義。五者如是等法。
爲無盡教攝孔目云。即是一
乘究竟盡理也
性海圓融。具徳
無盡故有人依行願&T047368;等。云總統萬有即是一心但
是一眞心等者。涼密圓教。墮山外計也
詳。探玄云。言三界虚妄但一心作者論云。
但是
一心者。一切
三界唯心轉也
此之一文。諸論同引。證成唯識。
今釋此義。依諸聖教。説有多門。一相過所立
五重唯識。
此當遣虚存實。
捨濫留純唯識。
相見倶存故。説唯識謂。通八識
及諸心所。
并所變相分。本影具足。由有支等熏習力故。變
現三界依正等報。如攝大乘及唯識等諸論廣説

歸本識。謂。此相見分倶依識有。離識自體本。末法必
無故。然與下以末歸本唯識義異。性宗歸本。與相

攝相歸見故。説唯識唯立二分故。曰歸
見。開三四分。歸自
體本。謂。亦通八識王數。差別所變相分。無別種生。能
見識生帶彼影起。如解深密經。二十唯識。觀所縁
論。具説
斯義
隱劣顯
勝識
攝數歸王故。説唯識謂。
亦通
具八識心王。以彼心所依於心王無自
體故。許彼亦是心所變故。如莊嚴論説
四以末
歸本故。説唯識謂。七轉識皆是本識差別功能。無
別體故。楞伽云。藏識海常住。乃
至諸識浪轉生。即離水無別有浪。
明離本識無別六七。廣如彼説
五攝相歸性
故。説唯識已上二門。與彼相宗攝末歸本。遣相證
性。二門名同。體義各別。謂。此八識皆
無自體。唯是如來藏平等顯現。餘相皆盡。經云。一切
衆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等。楞伽云。不壞相有八。
無相亦
無相等
六轉眞成事故。説唯識謂。如來藏不
守自性。隨
縁顯現八識王數相見種現。楞伽。密
嚴。勝鬘。寶性論。起信論。皆説此義
七理事倶融故。
説唯識謂。如來藏擧體隨縁。成辨諸事。而其自性
本不生滅。即此理事混融無礙。是故一心二
諦皆無障礙。起信論云。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一心眞
如門。二心生滅門。然此二門。皆各總攝一切法。勝鬘
經云。自性清淨心。不染而染。染而不
染。經云。於諦常自二。於解常自一
八融事相入
故。説唯識謂。由理性圓融無礙。以理成事。事亦
鎔融。互不相礙。或一入一切。一切入
一等。經云。一一微塵中。見一切法界。又云。於
一微塵中。現有三惡道天人阿修羅。各各受業報
全事相即故。説唯識謂。依理之事。事無別事。
理既無此彼之異。令事亦
一即一切。知一即多。
多即一等。廣如經文
十帝網無礙故。説唯識
謂。一中有一切。彼一切中一。復有一切。如是重重
不可窮盡。如因陀羅重重影現。皆是心識。初教如來
藏。&MT10755;頓法性。圓教圓融故。
令彼事相如是無礙
上來十門唯識道理。於
中初三門約初教説。次四門。約&MT10755;教頓教
説。後三門約圓中別教説。總具十門。約
同教説此中小乘但有
其名故無
此章約法。可以準

是則不動本而常末。不壞末而恒本故。五
義相融。唯一心轉也 義苑云。法義相收。本
末交映。使其言教不離自心。體解成觀。即
趣菩提。方見大聖設教不徒然也此復約
教。未隱
復古云。不動本際而成諸法。即本而常末
也。不壞有情而入涅槃。即末而恒本也
今謂。此解心爲本際。有情爲末。而作相即。但有即
名。不成即義。並由清涼之遺涎耳。非大師意。
由心迴轉善立門矣未允折薪云。是即下三
雙融。於中言不壞末而恒本者。不壞五門。
恒是甚深縁起一心也。故五義相融。唯一心
轉也。問。若爾性海具徳門豈亦末耶。答。此
以法義分本末義苑。復古。
大同此耳
故作此釋。若五
教論本末。即性海門爲本也。本末之言。隨
文以明。不可&T025632;集成云。本謂性海具
徳門。末即前四門矣此解五義門分本
末。未盡理也
楞伽玄義
云。此識本末融鎔。通有四句攝本從末門。攝末
歸本門。本末無礙
門。本末
倶泯門
皆約體義。故探玄云。一不起義。二者
起義。此二不二。是一無礙甚深縁起。此中由
不起故成起。有種種法生。由起故不起。唯
一心性。又前即不礙一心。即是種種。後即
不礙種種。即是一心。縁起正理。無礙鎔融。
是其意也
二約機明得法分齊者。或有得名而不得
義。如小乘。或有得名得一分義。如始教。
或有得名得具分義。如&MT10755;教。或有得義而
不存名。如頓教。或有名義倶無盡。如圓
教 義苑云。教因機顯。離機無言。故此示
之。令知分齊復古云。機有普別。智有大
小。隨宜得證。聞有淺深。分量齊限。故有不
楞伽玄義云。二就教會者。或得名不
得義。如小乘中但聞阿頼耶名。或得名得
一分生滅義。如瑜伽等。三或得名得全分
義。如楞伽。密嚴。起信等。四或得義不存
名。亦如楞伽。同性經等。亦如維摩默住。以
顯不二等義苑云。得一分義如始者。謂。
此教機但知眞如不變。不許隨縁故。未解
倶善。或曰。上云攝理從事。何以此中得一
分理耶。答曰。雖知一分。但是不變。亦不異。
前文隱攝理性。從事縁起也今謂。不然。以
大師既云得一
分生滅義。因何云但知眞如不變等。更有何等與
上異義。若勞問答耶。故知非矣。今問。法相亦立
遣相證性識。謂。識言所表。具有理事。事爲相用。遣
而不取。理爲性體。應求作證。即證理性。何故但
云得一分義耶。答。遣事證理。小尚分證。眞如離
言。雖不離識。識實性故。亦名唯識。而不許隨縁
受熏。是故云攝理從事。那得具分無礙。但於心識
得一分事。非藏識海常住如來藏。而非謂不談法
性眞
或有得義而不存名者。良以此教談眞。
非安立故。或有名義倶無盡者。性起融通。重
重渉入故復古云。言名義無盡者。如隨一
世界。名字差別。有四十億百千那由他名
孔目所引晋經四諦品云。此娑婆世界中。如是等四
諦名字。有四十億百千那由他。乃至十方虚空法界等
世界中。説四諦名。各有四十億百千那由他。探玄云。
文中初明此土諦名。二辨娑婆外十世界中諦名。三
顯十界外盡空世界諦名。何故唯顯四諦差別。謂。是
權教差別易知故。又爲寄顯法故。謂。此小乘局處
之法。尚有如此遍空世界差別不同。則知一乘通方
之法差別無邊。理不疑故也。又爲破計引機故。謂。
演彼小乘局法。令遍故。便失本執。便顯一乘無邊
法界。令其趣入故。又此約一乘共教。爲則故。通
收下
位故
又娑婆四諦。有四百億十千名等此即
唐經
四諦品
之文也
名即無盡也。義無盡如海雲比丘聞此
法門。假使有人。以大海量墨。須彌聚筆。書
寫於此普眼法門一品中一門。一門中一法。
一法中一義。一義中一句。不得少分。何況
能盡入法
界品
又如一塵具十玄門等。非華嚴
圓宗。餘宗安能談此探玄云。佛説法甚
深。所覺既一。設教種種。謂。覺一法是體
機現多是用諸教並實如此無礙。名爲甚深
微妙義也。餘準知之
其餘義門。如唯識章&T047368; 復古云。廣如孔目
唯識章也指事鈔云。指探玄中十門唯識。今謂。不
然。復古爲得。然須知指如彼章之
有所以
方可也
是知。此章全録孔目問答。不妄矣
今詳。孔目彼章。廣明本識。具辨末那及意
識等。今正但明五教所依心識。故略六七
而不論耳。是以餘門指如彼矣
第二明種性差別者 義苑云。言種性者。
標總章也。謂。諸菩薩等等取
二乘
任持一切
佛性種子。各成性故佛性論破小乘執品中云。小
乘諸部解執不同。若依分
別部説。一切凡聖衆生。並是佛性。佛性者。即大涅槃。
則不信有無性衆生。若依毘曇薩婆多等諸部説者。
則一切衆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分別
衆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永不得涅槃。是一
闡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無。若修時即得。不修不
得。是賢善共位以上人故。三定有佛性。即三乘人。一
聲聞。從苦忍以上。即得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
上。即得佛性。三者菩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得
於佛
性等
今詳。探玄第五云。種性義略作三門。一
釋名。種是因義。性是體義。又姓是族義。謂。
種族也。又姓是類義。謂。種類也。二出體。三
諸門分別。
並如別説。按。婆沙論七十一及倶舍論曰。謂。種族義
是界義。又倶舍云。有説。界聲表種類義。光師云。族
義。持義。性義。名界。梵云駄都。唐言界。有譯爲
持。偏據一義。非盡理也。謂。種族等者。此即初解。
約因以釋。能生諸法。諸法生因。如人於某姓等
生。以彼姓人名爲種族。第二師約差別釋。謂。族
類如世種類刹帝利等不同。或可此師別爲一解。種
類釋界。不同頌文。遁麟云。一族義者。各有種族。
如崔盧等姓。二持義者。各自任持。不相雜亂。猶如
城邑任持所有有情非情也。三性義者。各有自體性
故。以此三義名之爲界。大乘准解。淨影義章云。所
言性者。釋有四義。一者種子因本之義。衆生自實如
來藏性。出生大覺。擧佛爲本。稱之爲種。種猶因
也。故經説云。性者所謂阿耨菩提中道種子。智論亦云。
性者名本分種。如黄石中金性。白石銀性。一切衆生
有涅槃性。斯文顯矣。二體義名性。説體有四。一佛
因自體。名爲佛性。謂。眞識心。二佛果自體。所謂法
身。三通因果。同一覺性因果恒別。性體不殊。此前三
義。是能知性。局就衆生。不通非情。四通諸法自體。
唯是諸佛所窮。就佛以明諸法體性。故云佛性。是
所知性。通其内外。斯等皆是體義名性。三不改名
性。有四。一因體不改。非謂是因常不爲果。此
就因時不可隨縁返爲非因。故稱不敗。又得果
時。因名雖改。因體不亡。因體即是如來藏性。顯爲法
身。體無變易。非如有爲得果因謝。二果體不改。一
得常然不可壞故。三通因果體。四通諸法體實雖
復縁別内外染淨。性實平等。湛然一味故。曰不改。四
性別名性。因性異果。果性異因。通因果體性別。
諸法理實。別於情想虚妄之法。名爲性別。佛性名義。
庶判如是。評曰。上來遠公所判。不過今家&MT10755;教分齊。
演義鈔云。佛種從縁起者。然有二義。一約因性。因性
即正因佛性。故涅槃云。佛性者。即是無上菩提中道種
子。此種即前常無性理故。涅槃云。佛性者即是第一義
空。無性空義也。縁即六度萬行。是縁因佛性。起彼正
因令得成佛。是故説一乘者。唯以佛性起於佛
性。更無餘性故。説一乘。稱理説也。體同曰性。
相似名種。故關中云。如稻自生稻。不生餘穀。此
屬性也。萠幹花粒。其類無差。此屬種也。二果種姓。
關中云。佛報唯佛。其理不差。即性義也。説法度人。類
皆相似。此種義也。果之種性。縁眞理生故。云從縁
起。釋此偈云。佛縁理生。理既無二。是故説一乘
耳。意云。證理成佛。稱理説一。此中知法常無性偈。
全同出現。出現品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
見一切衆生成正覺。乃至皆同一性。所謂無性。乃至
云。知一切法皆無性故。文今謂。此亦不過&MT10755;教及台
別教。蓋夫清涼雖言果種性義全同出現。既判法華
雖請佛智。及下廣説。但示因門。故台家斥云。不
曉一性無性三千宛然。所以迷乎因心本具。宜矣。經
云。菩薩種性。甚深廣大。探玄云。甚深者。是幽邃義。一
約有爲性。徹窮後際故。二約無爲性。徹同佛果
故。廣大普遍。與法界等。具足人法教義因
果理事等故。與虚空等。如彼廣明思之
問。此章
明種性別者。爲通五乘明種性別。爲別佛
乘明諸教差別耶。若通諸乘。何故章初總
列云明佛種性。後約佛性。小佛一人隨執
非有。始教隨事虧盈等。若局佛乘者。何故
小教廣明六種性。始教具成五性不同耶。
衆生悉具佛性。但應限在&MT10755;教已去。豈論
五教耶。答。五乘種性。即佛種性。隨執約教。
局通名殊。故孔目云。佛性者。諸佛所師。所
謂法也。其性平等。猶如虚空。於諸凡聖。無
所限礙。偏云佛性者。據覺時語。所以知
者。爲隨流處成種種味。今對聲聞淳熟人。
説有其佛性。爲聲聞人先向無餘。不求作
佛。今迴聲聞。並堪作佛。故説佛性。教興如
此。佛性之義。爲根熟聲聞説。聲聞見増。今
順彼見故。説差別。佛性義者。當三乘義。若
爲一乘所目。即入一乘圓教所攝。又云。夫
論種性者。順因縁門説。豈容不對因縁
而説種性。若法性外有修生者。縁起可増。
故今種性義。是其佛因。其義廣大。非偏
在解在行在位。非偏比證因果。非偏本有
修生。明知。種性即謂佛性之異目也。思之」
若依小乘。種性有六。謂。退。思。護。住。昇進。
不動此依
毘曇
倶舍二十五
論及疏
曰。契經説有六阿羅
有學。與異生。種性皆有六。故婆沙第七云。順解
脱分亦有六種。謂。退種性。乃至不動種性。轉退
法解脱分。起思法等。轉聲聞。起獨覺及佛等。又
説。順決擇分且有六性以應果六種因有學異生種
性有六故。又如
淨影義章具辨
一者退法。謂。遇少縁。便退
所得婆沙説。有羅漢。名喬底迦。由鈍根故。六返
退果。第七返證得。恐更退。以刀自害。纔至
咽半。已得漏盡。及至斷頸。已取涅
槃。不同凡夫捨命而已。故知退也
二者思法成論
死法。古婆沙曰憶法。舊倶
舍云自害法。集論言念法
謂。懼退失恒思自
害。正理云。恒作是思。勿遇病等。便於正
念有所忘失由斯籌慮。起自害思
三者護
舊論云
守護法
謂。於前所得法自防護正理云。我且
未能修習
練根。堪達安住法。但於自愛心
解脱中。能不放逸。精勤防護
四者安住法眞諦名
住不動
法。顯揚云
不動法
無勝退縁。雖不自防。亦能不退。
無勝加行。亦不増進。五堪達法舊曰進法。毘
曇云必昇進
謂。性堪能。好修練根。速達不動。六不動法
舊名不壤法。顯揚曰不
退法。集論云無礙法
不爲煩惱所退動故。
前五種性。從先學位信解性生。此五總名
愛心解脱。以要待時時有六種。一得好衣。
二得好食。三得好臥具。
四得好處。五得好
説法。六得好同學
方能入定。及心解脱。後不
動種性。從先學位見至性生。爲不時解脱。
謂。是利根。以不待時便能入定。及心解脱
故。退法種性。必是先有。思等亦有後得
有先來是思法性。或有從退練根。成思乃至不動法。
此中退法。非必定退。乃至堪達非必能達。但約容有
建立
此名
不動種性必無退理。前五性退。及退果
義。若大衆部初果有退
後果無退
經部初後無退
中二容退
等義。廣
如彼明
不動性中有三品。上者佛種性。中者獨覺性。
下者聲聞性。如舍利弗等 此約三乘不動
性中。分爲三品。如倶舍云。麟角觸覺部行
可轉
與佛世尊。於煖等位性必無轉謂。此二聖。
依第四禪。
一座成覺。故無容轉也。忍位或
從不淨觀。不起座。乃至菩提
聲聞種性。煖頂
二位。容轉成佛。若得忍位。無成佛理。菩薩
利物必往惡趣。忍超惡趣故不成佛。聲聞
種性。煖頂忍三。容可轉成獨覺乘。慧暉云。
聲聞下。
獨覺中。
佛上
淨影章云。菩薩願心望果。求大菩
提。解心望理。契會中道。就行最上聲聞軟根
縁覺次勝
以能成就自利利他倶利之道故稱菩薩。
前五皆鈍菩薩無之菩
薩極利根故獨覺亦爾
縁覺有二。一縁覺縁覺。
是人本來求縁覺道常樂觀察十二縁法。成縁覺性。
於最後身。不値佛世。籍現事縁。而得悟道。本縁
覺性。今籍事
縁。而得覺故
二者聲聞縁覺是人本來求縁覺道。
成縁覺性。於最後
身。値佛。爲説十二縁法。而得悟解。從
佛聲聞。而得覺故。摩訶迦葉。即其人也
縁覺見理
斷惑。雖同聲聞。明淨精進速疾。又不退轉
故。亦名利。聲聞依師依於教法。縁覺不依。
藉於事相。聲聞鈍根。四向四果不能一觀相續
究竟。數出功息
故。判
多果
縁覺利根。一向相續
未滿
一果一觀
滿足
無多向
果。不動羅漢。一本來不動。二至果中進爲
不動獨覺菩薩。但是種性。
本來不動。無有練根
此二雖利。尚望二
覺是下根故。如舍利弗。聲聞性中雖最利
修聲聞行。經六十劫。如薩婆多律
毘婆沙第一説。及法華初周受&T047368;
望前猶劣。
等言等取迦葉等縁覺聲聞。
如前已陳
故唯證一果。
一座成覺。至無學果。菩薩可知
雖於此中説佛一人有佛種性。然非是彼
大菩提性。以於佛功徳。不説盡未來際
起大用等故。是故當知。於此教中。除佛
一人。餘一切衆生。皆不説有大菩提性。餘
義如小論説 義苑云。此教狹劣故。獨許
一人有佛種性。此性非大菩提者。謂。不能
發悲智願三心故。知於進修但經四時。而
成覺道也。五性一成。太不及故。良由熏種
不明。致茲陋劣耳要問答曰。小乘教。於
一時中。但菩薩一人。慈悲愛行。依三十三
心。次第作佛。若餘人成佛。前後不同時。若
教化有情。後時作佛。由無十方佛故。餘現
行者。並不成佛。但得二種涅槃。住無餘也。
若依三乘始教。則半成佛住堪任地
已上等
半不成
未至堪任。
與一闡底
若依&MT10755;教。則一切有情衆生。皆
悉成佛。除其草木。依一乘義。一切衆生。通
依及正。並皆成佛。四句分別可準。復古云。
以小乘中説佛身皆是無常。三根雖異。位皆
羅漢。並證滅果故。於佛徳不説未來等
也。大乘即不然。依三乘等。雖有常無常。皆
盡未來際故要問答曰。小乘佛有二。一生身佛。
二化身佛。並修生慈悲愛行成也。故
佛無
當知。此教狹劣故。但説修生大菩提性
佛一人有不説
性徳
不許一切衆生皆有。餘義
准思
若依三乘教。種性差別。略有三説 義苑
云。漸頓雖分優劣。若對圓融具徳之宗。並
屬三乘。故作此判
一約始教。即就有爲無常法中。立種姓故。
則不能遍一切有情故。五種姓中。即有一
分無性衆生 探玄云。性種有二門。一就
有爲無常門。如瑜伽云六處殊勝無始展轉
法爾所得二約無爲常住門。如
寶性論。眞如性等
習性有無者。
一約護月。唯本性。二勝軍唯習性。三護法倶
成唯識第二有義護月如契經説。一切有
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法爾而有。界即種
子差別名故。瑜伽亦説。諸種子體。無始時來。
性雖本有。而由染淨。新所熏發。若般涅槃
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
闕三種菩提種子即第二卷。般涅槃者。有四種
性。第三十七。及五十二。説三
定性。畢竟無性。第六十七。即説聲聞。菩薩。不定。無
性。第八十卷。明迴心聲聞。是不定性。准上下文。具
明五種性別。又佛地論。由法爾種。立五種姓。故樞要
曰。楞伽但説有性闡提。莊嚴通説有性無性。攝論據
有性利鈍根。以明。但分上下。善戒依有無類別。又涅
槃依有性利鈍。以分二。法華化不定。般若説有性。
非無性。勝鬘隱不定性等。委如彼辨。梵有三種。一
一闡底迦。是樂欲義。樂生死故。二阿闡底迦。是不樂
欲義。不樂涅槃故。此二通斷善不信大悲。久久當
會成佛。三阿顚底迦。名爲畢竟。畢竟無涅槃性故。
此無性人。後
必不成佛也
有義難陀種子皆熏故生。如瑜伽
説。於眞如境。若有畢竟二障種者。立爲不
般涅槃法性。若有畢竟所知障種。非煩惱
者。立爲聲聞種姓等。有義護法種子各有二
類。一者本有。此即名爲本性住種。二者始
起。此即名爲習所成種。若唯始起。有爲無漏
無因縁故。若説空理。空非心因。常法定非
諸法種子。准此等文。相宗所立。雖本有種。
尚屬有爲。不許常法空理隨縁。是故佛地
論説。雖諸經中宣説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
性。皆當作佛。然就眞如法身佛性。或就少
分一切有情。據此樞要云。涅槃經云。一切衆生
悉有佛性。如
來常住。無
有變易
據理性。又經云。衆生亦爾。悉皆有心。
凡有心者。悉皆當得阿耨菩
提。以是義故。我常宣
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者
及行性中少分一切。然
慧日論有二義解。無性眞理。名爲佛性。或
非佛性以無性人雖具理性。永不成佛。自無見
理。只望他有性顯理義邊。名爲佛性。或
雖彼眞理亦爲佛性。既以現前無
涅槃法。闕行佛性。故不名佛性也
宗義如是
所引孔目云云。以後
教奪。非此中意
故顯揚論云。云何種性差別。五種道理。一切
界差別可得故。乃至云。唯現在世非般涅槃
法。不應理故。乃至廣説文在第二十卷。又瑜
伽六十七決擇分。有
五難六答。如樞要辨。若依佛性論中。分別部説。凡聖
衆生皆有佛性。若薩婆多等説。一切衆生無有性徳
佛性。但有修得佛性。於中一分定無佛性。亦有五
問三答。與瑜伽等文多相似。然佛性論。本有清淨佛
性。爲正道理。當&MT10755;
義。瑜伽無性。是始教義
按。顯揚論成立種性差
有性四種
及無性人
乃有五種道理。徴問。可知。答
謂。一切界差別可得故一説無疑起難。一教理
並違答。謂。有難言。云何
而有畢竟無般涅槃法耶。應詰彼言。諸有情類。種種
界性。無量界性。下劣界性。勝妙界性。若言有者。無有
畢竟無涅槃法者。不應道理。經言有種
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無性即是下劣界攝
無根有情
不應理故二有情無根難。二假設非例答。復有難
言。有情雖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
而言無有無根有情。如是無涅槃法。何故不爾。
應詰彼言。諸無根者。若是有情。外無根物。應是有
情。假設爲難。非他所許。
若非有情。何得例難
同類譬喩不應理故
三諸界互轉難。三非喩乖理答。復有難言。如作刹
帝利已。後作婆羅門等。乃至作那落迦已。或作天
等。如是何故不作無涅槃法已。或時復作有般涅
槃法耶。應詰彼言。諸類相轉。若有一切。喩不相
似。彼無一切。故爲非喩。若獨有一。先刹
帝等轉爲餘類。不應道理。乖正理故
異類譬
喩不應理故四應具諸界難。四互喩無別答。
復有難言。如刹帝利等。具一切界。
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耶。應詰彼言。
有界無界爲互相違。而言無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
不應道理。若不相違。則此有情是無。
亦有般涅槃法。不應正理。無別體故
唯現在世
非般涅槃法。不應理故五無應轉有難。五
背法不齊答六縱轉
不成答。復有難言。現見一地。於一時間無金種性。
或時則有。乃至。一時無鹽種性。或時則有。或於一時
有諸界性。或時則無。如是先無般涅槃法種姓。何故
不於一時成有般涅槃法種姓耶。應詰彼言。如
地方所先無此性。後有此性。或先有此性。後無此
性。如是先有聲聞種姓。後無是性。乃至先有大乘
或不定性。後無是姓耶。若言爾者。順解脱善。應空
無果。立種姓定。不應道理。又應責彼。無涅槃法
下劣界者。若此生轉成有性者。彼遇縁已。於現法
中。能起順解脱分善者。現起善根。而言無性。不
應道理。若不能起。彼遇良縁。現不起善。而言
轉成般涅槃法。不應道理。若言後生方成有性。彼
若先生積集善根。後生遇縁。方起彼善。而言後生
方成有性。不應道理。若先不集。是則此人前後相
似。倶未集善。而言後生方成有性
非此生者。不應道理。義苑非矣
是故定有非
般涅槃種姓有情。教偏乘權宗
義如是
是故當知。由法爾故。無始時來。一切有情。
有五種姓。第五種姓。無有出世功徳因故。
永不滅度。由是道理。諸佛利樂有情功徳。
無有斷盡 此據佛地論。彼云。一切如來。
本發弘願。爲有情故。求大菩提。諸有情界。
無有一切盡滅度時故。佛功徳無有斷滅。
所以者何。由法爾故。無始時來。一切有情。
有五種姓。一聲聞種生二獨覺。三如
來。四不定
乃至五
無有出世功徳種姓。第五種姓無有出世功
徳因故。畢竟無有得滅度期。諸佛但可爲
彼方便。示現神通。説離惡趣生善趣法。
彼雖依教勤修善因得生。人趣乃至非非
想處。必還退下。墮諸惡趣。彼復修善得
生善趣。如是展轉。窮未來際。不能令其
畢竟滅度。由此道理。諸佛利樂有情功徳。無
有斷盡。是故如來有爲功徳。從因生故。雖
念念滅。而無斷盡。文意可知
其有種性者。如瑜伽論云。種姓略有二種。
一本性住。二習所成。本性住者。謂。諸菩薩六
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
爾所得。習所成者。謂。先串習善根所得
文在第三十五即本地分菩薩
地種性品初
此依菩薩二種
性。聲聞種性亦有二種。如聲聞地第二
十一
成唯
識九若依一切有漏無漏種子體者。如論第二。護月
唯本有種。難陀唯新熏種。護法各有二類。一者
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生蘊處界功
能差別。二者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
曰。何謂大乘二種種姓。一本性住種姓。謂。
無始來依附本識。六處有漏
能持意處
法爾所得無漏
法因有如是相。因位殊勝唯無漏種。非謂果位
現行六處。以聲聞地亦説六處殊勝故也
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
熏習所成地前有漏聞熏
増位無漏本種
基疏云。此即依前種
子三義中第三正義護法但無漏種。無始自
成。不曾熏習令其増長。名本種姓。性者體
也。姓者類也。謂。本性來住此菩薩種子姓類
差別。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種姓。菩薩地云。
無始法爾六處殊勝。正與此同性宗詰云。所
言六處等者。
即應所遍理性。何以知者。如善戒云。陰界六入次第
相續。無始無&MT10755;。法性自爾。地持亦同。又般若勝天會云。
如來法性。在有情類蘊處界中。從無始來。展轉相續。
煩惱不染。本性清淨。諸心意識。不能縁起。無生無
滅。無邊無盡。自相常住。無上依經亦應如是。准此。瑜
伽那爲不然相宗通云。以此唯識解瑜伽論。界者
種義。本性謂法爾無漏種子。依附本識故。瑜伽地持
名種姓品。善戒經等。名行性品。不云理性品。既言
次第相續。即明自類種子前滅後生。無始無&MT10755;。顯無
始來。法性自爾。是法爾義。又勝天文。云如來性等。即
説行性言本性淨自相常住者。此説眞如。況瑜伽
既説無始傳來。有如是相。皆約行性。豈是眞理故。
義燈云。正取無漏法爾種子。簡異無性故。云殊勝。
不可擧果位等。名爲六處。善戒經云。謂。陰界六
處。故知。六處是内六處。内六處中。意根處攝無漏種
子。是六處故。非遍六處皆能持種。亦不得云具
顯果位内外六處。外六處中。不持種故。説因性故。
然有難言。若在内六處。名爲殊勝者。二乘法爾。及
聞熏習。無性人種。亦在六處。豈名殊勝。故取六位
資糧。加行。見。修。等覺。及妙覺位。名爲六處。此亦不
然。瑜伽二十一雖解聲聞。與此意同。豈許小乘亦
有六位。若爾菩薩與二乘同。何名殊勝。答。且望
無姓。總名殊勝。非唯簡小得殊勝名。今準燈意。
瑜伽明種姓持。堪任名持。有種性者。有堪任故。
論曰。以諸菩薩自乘種性爲依止故。爲建立故。有
所堪任。有大勢力。住無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
故。雖有發心及行加行。爲所依止。定不堪任無上
菩提。唯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然會解&T047368;引集玄
云。即内六處中意處内。第八識中。所含無漏之種。諸
有爲中。此爲其最故。曰殊勝者。未揀無姓。又義
苑云。第六意處。能攝頼耶名言熏習之種。故
曰殊勝。無始傳習。復古用關中釋。並謬甚矣
此聞正
法以去。令無漏舊種増長。名習種姓燈云。
顯成
佛因。及悟入唯識。有漏非正。非能正悟。非正習性。
兼者亦是。唯識第二云。聞熏習中。有漏性者。感勝異
熟。非生見道等。雖本有種。因聞習故。亦名聞熏。
如攝大乘及瑜伽論。皆云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耶性
所攝習氣。若取有漏。頼耶所攝。何云非攝。又無性
攝論云。爲長能觸法身種子者。爲欲増長一切大
乘多聞熏習。由此
爲先。得法身故
菩薩地説。聞十二分教法界
等流平等而流故。謂。大定縁如起。倶時正
智後生後得。後得復生大悲。大悲起化身。
化身方説此法。此法故名平等流也。又法
界性。若能悟時。便能斷生死。趣大涅槃。此
亦如是。又法界性。善順惡違。具諸功徳。此
亦如是。故名等流。等者相似義。流者出義。
從彼所出。與彼相似。故名等流若約性宗。
擧體隨縁。
故名等流。然相宗不
許故。致種種解
聞所成等。即是三慧所成。
非必新生方名爲成。令種増長。亦名成故。
若由三慧。無漏種増。何故乃言聞所成等。
意顯能成非唯有慧。慧倶品法。亦能成故。
能成既爾。所成亦然。故論説言聞所成等。此
非唯一乘性。三乘種姓不定性者。亦是此人。
具大乘者。方能入故。但言大乘。簡彼定性
及無種姓。此是未種解脱分善。名本種姓。
未聞無漏法。令無漏種増。種解脱分善根
以去。名習種姓。聞無漏教爲縁。令無漏種
増故。菩薩地説。正與此同燈云。問。從何位
去。名爲習性。答。
從勝解地已去。皆名習種姓菩薩。性種姓者。據未
發心本無漏種。習種姓者。據發心已所熏成種。地
持論云。若從先來。修善所得。名習種姓。瑜伽云。
謂。先串習善根所得者。就顯相説。簡未熏習。非
謂初修不名習姓故。雜集説。有四順解脱。一依
憑順解脱。謂。從善法欲。乃至爲求解脱。皆名順
解脱分。既名順解脱故。是習種姓。又菩薩地明性種
已。次明發心。發心即是習種姓位。不可説彼據不
退位已後方名發心。下文復云。退與不退倶名發
心。法華經中。舍利弗等。曾發大退。佛云汝等所行是
菩薩道。又云。令發智心。猶在不失。故知總名發菩
提心。不唯不退。又善法欲已去。得名爲學。有爲
善法。名爲學法。何非習種性。據起現行。發菩提
心行熏成種已。即名習種。不爾。二乘迴心經八
萬等。是何菩薩。不可得云得性種性。何以故。所
修諸善。非不思譯。於大菩提。非不趣求。雖未
得入資糧勝位。可名習種。或創發心。及二乘迴心。
八萬劫等。非勝解行。行未勝故。未在僧祇。故雖
然不得在僧祇數及資糧等。可名習種。
無文定十住已前不得名爲習種菩薩
勝解行
瑜伽四十九立七地。及四十
七立十三住。第二地住是也
發心已去。未入
初地。名習所成。有人更據演義解唯識其聞熏習
非唯有漏。亦熏無漏種。令漸
増長。展轉乃至生出世心之文。云生出世心者。即是
見道明知。習種亦通地上者。非彼宗意。以新熏習
無漏種子現行所成故耳。論曰。一資糧位。謂。修大
乘順解脱分。從發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順決擇
識。齊此皆
是資糧位攝
此在四十心十信
已去
及已前位初發心去
善法欲等
從初發心。乃至十迴向&MT10755;。皆名順解脱分。
對法等説。煖等已前。名解脱分已上相宗解
釋。如此
  未入僧紙  未開發心唯無漏種          本性種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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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本性即内六處中意處爲殊勝。即攝頼
耶識中本覺解性。爲性種姓。故梁攝論云。聞
熏習。與阿黎耶識中解性和合。一切聖人。
以此爲因 若據相宗。如上已解。此約
今家。意欲始教
&MT10755;
引前攝歸乎後故。引梁
論證意在干此。諸解徒紛紜耳。義苑云。本覺
解性。謂。本來佛種表義名言。以此爲成佛
種性故也。新熏本有具足爲佛性故。曰一
切聖人以此爲因。本有佛種佛是覺義。聞無漏
名。可解。覺性故。曰本覺解
性。非謂的指眞
如本覺神解之性
折薪云。此菩薩意處。所以殊
勝者。由耳識聞聲教。即意同時聞。而思修
之。成三慧種。在本識中。以爲解性。故此意
處。即攝解性。爲性種也下云。諸乘性種。皆就習
説。聞熏新種。攝用歸
體。説爲法因。是名解性。多聞熏
習。從三無性眞如流出。本覺解性
彼論説。聞熏習
與本識倶。如水與乳。雖復和合。其性不
同。而得倶生。但聞熏習。是能對治。聞熏轉
増。本識漸損。然共熏成解性於本識中展轉
増勝。轉識成智。即是轉依。故爲一切聖人
因也彼論三云。由本識功能漸滅。聞熏習等。次第漸
増。捨凡夫依。作聖人依。聖人依者。聞熏習解
性和合。以此爲依。一切聖道。皆依此
生。復古云。聞熏即習所成。解性即性種
又復古引
孔目第二約總説之。性種性。約本性説。位在種
子。習種性者。約修生説。義即廣大。此依地持
文。若依瓔珞經。有六種
性。此約位説。義即是通
曰。若欲出體。則用本
有修生縁起福慧定慧等門爲體此順
三乘
故此
約本覺解性也。集成云。即攝等者。約實教
出體。故下云。起信論中説阿黎耶二義。本
覺是等今詳。義苑。折薪。太不及焉。莫出初教始&MT10755;
二門。謂表義名言。成三慧種。唯新熏家。難陀
義也。無明事用。能知名義。皆是六識。在生滅門。眞
如内熏。所縁縁種。秖約&T072699;相。密意説耳。復古。集成。
又太過矣。以約終教當
體而解。亦未允穩歟
楞伽玄義云。種子與識
辨同異者。有説難陀種子皆是新熏。要是所
生方能生故。或説護月皆是本有。以從無始
無初際故。或説護法諸種子熏非熏。如無漏
種子。無始來而有熏習故。若非本有。初生
無漏。後無因故。此亦&MT10769;解。以不離過故。
過有三種。一此種應常。以非所作故猶如
虚空。二定不能生果。以不從因生故。猶
如眞如立比
量知
三應同外道從冥生初覺。
冥非因生故。如是等過。皆不能離。若爾初
無漏法。從何因生。今總通釋。謂。無始無明。
與如來藏合。爲習氣海。通爲一切染淨法
因。又由習氣海中。有帶妄之眞。名本覺。爲
無漏因。多聞熏習。爲増上縁。或聞熏與習
海合。爲一無漏因。梁論云。多聞熏習。與本
識中解性和合。一切聖人以此爲因復古云。
一切聖人。
乃三乘聖人也。孔目
云此順三乘故
準此應知。今章亦應同矣
然瑜伽既云具種姓者。方能發心。即知。具
性習二法。成一種性。是故此二縁起不二。隨
闕不成 義苑云。既云下克彼瑜伽。性習相
資方爲種性。言具種姓者。指上本性住。方
能發心者。指習所成。即知下攬二成一種
姓。是故下言其相折薪云。然瑜伽既云等
者。此文似牒前。而前來既無文。似于孤起。
恐前脱略。未敢指定。若直釋者。如上瑜伽
三十
云。此中義意。二種皆取。即是種姓者。必
具性習二法。成一種姓也。言方能發心者。
具此性習。爲一種姓已。方能發心。故下云。
論中種姓。發心前也集成。指事。亦引發心品文。
今檢。彼云。當知。菩薩最初
發心。由四種縁。四因四力。云何四因。謂。諸菩薩種姓
具足。是名第一初發心因。乃至若諸菩薩六處殊勝。
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當知。是名種姓具
足。略纂云。初持。瑜伽中別有三持。謂。種姓。發心。菩
提分法。初之一品。唯種姓持。次發心品。即發心持。餘
十六品。菩提分法持。此三種持。西方有二説。一説。種
姓持如護月。取無始法爾種。即十信前。發心持。即十
信已去。所有發心。菩提分法持。即十信已去所行之法。
護法菩薩義勢同之。勝軍義中少別。謂。種姓持。即無
始來。有所知障性可斷邊義。説爲種姓。即義可斷
處。有無漏種也。發心持。取十信時有漏聞思慧等。
菩提分法。義同於前。準此。今章約種姓持。然義苑
云具種姓者。指上本性住。方能發心者。指習所成
者。非也。折薪。集成。亦依發心品文。並未曾曉彼文
起盡故。皆失
章旨。哀哉
今解。問。准發心品。六處殊勝。
法爾所得。名種姓具足。是本性住。何言具
性習二法耶。却云方能發心。而爲初發心
因。則不是習所成種。答。誰許彼品。若爾爲
何所憑。解云。論種姓
持品
曰。以諸菩薩自乘種姓
爲依止故。爲建立故。有所堪任。有大勢
力等略纂云。今解此文。且爲二説。一者依止種姓
故。有堪任勢力。得成菩提。即以種性有堪
任勢力。能建立大菩提。二者以自乘姓爲依止故。
有所堪任。成正等覺。自乘種姓。爲能建立故。有
大勢力。證大菩提。種姓爲此二釋。下解發心菩提分
法中。亦爲此二説。論曰。如説種姓。最初發心。所
行加行。應
知亦爾
故曰具種姓者方能發也。論解種
子麁細中云。又此種姓。未習成果。説名爲
細。未有果故。已習成果。説名爲麁。與果
倶故纂云。此取十信初熏無漏種増倍故。説&T072699;細。
非是餘位。云何名倶。如護法義。更別成種。新
生之種。與舊種倶。可如此釋。如護月義。但令舊
増。即當念中。新増之種。義説爲果。舊本之種。義説爲
因。故言倶也。又前念望後念。雖異刹那。因滅果生。
由因有故。能生其果。故説爲倶。如勝軍義。無始
有漏善法種名因。十信初時因縁。無漏教熏成新種。
此種是果。無始種爲因。因果同時故。説爲倶也
應知。是名能比菩薩種姓麁相等纂云。以菩
薩細種姓相
難知故。今以行比知種姓。故言能
比等。善戒經云。種姓&T072699;相。我已略説
准此既云
以習成果爲麁。下章文云。諸乘性種。皆就
習説。明知。具性習二法。成一種姓麁相。其
細種姓。雖相&MT10769;知。已將能比推實義。則麁
細體一。是故此二縁起無二。闕一不成。故
下文云。有二義而無二事。會前歸後。意
在於此。思之
亦不可説性爲先習爲後 此斥相宗偏
執前後之過也。以彼未達隨其流處。成
種種味故。孔目云。性種性者。約本性説。習
種姓者。約修習説成唯識云。本性住種姓。謂。無
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
法因。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
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
又有解者。性種性
者是本有性。習種姓者是修生性。此非佛法
所樂。何以故。夫論種性者。順因縁門説。
豈容不對因縁。而説種姓。故今性種姓不
得爲本有。又習種姓不得修生。何以故。若
法性外有修生者。縁起可増。是故不得説
修生。非偏本有修生故。今立性習二種者。
約總説之。性種姓約本性説。位在種子。習
種姓者約修生説。義即廣大。此依地持文。
乃至此順三乘。故此云亦不等也
但可位至堪任以去。方可約本説有性種。
約修説爲習種。然有二義。而無二事。如上
攝論。二義和合。爲一因故。得知也 義苑
云。約位分性習之二相。言堪任者。賢位之
前也。謂。成就菩薩功徳。任持一切佛法種
子故今謂。不然。若但言堪任者。即十信位。既云
以去。如何局爲賢位之前。然如探玄三。約退
不退謂。不退位。三賢已去。乃至堪任已還。輕毛退位。
此約&MT10755;教分凡聖位。故梁攝論云。十信以還。並是凡
位。十解以上。悉屬聖位。亦是此也。今據瑜伽説三
種持。如護月義。法爾種即十信前。發心持即十信已去
所有發心。護法同之。勝軍謂。發心持取十信時有漏
聞思慧等。如上已引略纂具解。今章正言堪任以去
明知十信
已去也
折薪云。瑜伽三種持義。第一名堪任
持。正是菩薩自乘種性今謂。誤也。第一名種姓
持。第二名發心持。堪任名
持。爲堪任持。而
爲第一。濫之甚矣
次方説加行持。乃最初發心。
詳曰。第二發心持。名行加行。第三菩提分法持。名所
行加行。纂云。所行能行。兩種名異。所行之行。謂。菩提
分法。能行之行。謂。彼發心。兩種別也。又云。發心持即
十信已去所有發心。菩提分法持即十信已去所行之法。
今亦
準思
正與今云具種姓者即堪任持。今謂。是
種姓持。而濫初二
能發心。即加行持。此亦謬矣。
今章約位。何不思邪
亦相應也。故知
堪任正是種性全然下以第二勝解行住爲堪任
住。亦文驗。性習具於第一種性
位也。今謂。
大失章旨
故得亦約本名性種。約修名習
種也今謂。非也。薪&T047368;下文亦云。
種性住十信位也。並皆未穩
集成云。問。堪任
爲是何位。答。圭山大鈔曰。種姓住合當十
信。又瑜伽開十信。爲種姓地。華嚴鈔曰。即
善行人。自非賢位。下文曰。既已有習。必已
修行。若已修行。必至堪任等。又種姓品曰。
以諸菩薩自乘種姓爲依止故。爲建立故。
有所堪任。有大勢力。必非未修。義當十信
行滿堪能發心。名堪任位。故曉聖曰。子細
而論。十信之内亦有決定之者。所以然者。
就此十信。有十分法。前六分中。雜修十法。
後四分中。次第造修十法。圓滿至第十心。
已入定性位中。指此不退位中。指此不退
位内一心。以爲法身佛性之性。齊此名爲
種性初位。又馬鳴曰。得信成就。堪能發心。
龍樹曰。初自分位。問得成就故。後向上意。
問勝進相故今謂。種性住即十信前。然圭山配十
信。是一重錯。又以種姓品文。濫發
心品。爲當信滿。名堪任位。是第二錯。又曉聖義。及
馬鳴龍樹。意當熟教也。故知。始&MT10755;兩教。混而一律論
之。第三重錯。更無可取。
不如莫注。恐誑後學耳
復古云。但可位至堪
任者。是發心住也。已去者。向第二住以往
也。是從凡夫修信心行。滿至此位也。瑜伽
十二住。一種姓住。二勝解行住。乃至十二最
上菩薩住要問云三乘
始教
若直進及迴心二人修
行。滿十千劫。住堪任地者。並皆成佛。若未
至此位。則與一闡底迦位同。如此人等。並
皆不成佛。此據位語。論既云和合爲一因。
故無二事矣今謂。此亦不然。今章謂。位至十
信已去。何故云初住以往耶。過
猶不及。此之謂歟。何況孔目所謂。滿十千劫。住
堪任地者。謂。鈍直進。利根迴心。逕十千劫。便能發
心之時。即入十信位。名發阿耨菩提心。故仁王經。
十千劫中。行菩薩道。始入十信。西明釋云。信有二
種。一位地十信。即在十住前。本業經云。未上十住
前。有名字菩薩。常行信等十心。二行解十信。通十住
已上。義燈破云。無聖教説。若云位地十信在十住
前。於此位中。經幾時修。又十千劫中。行菩薩道。
始入十信。豈位地信前。更十千劫。爲十善位。此既
不立。位地十信亦不應開。即據十信是十住所收。
有別説者。以初住難。離出十信。定是十住所攝。
又設縱別開。何廢得是習種姓位。從勝解地已去。
皆名習種姓。性種性者。據未發心本無漏種。習種
姓者。據發心已。所熏成種。又菩薩地明性種已。次
明發心。發心即是習種姓位。不可説彼據不退位
已後。方名發心。下文復云。退與不退。倶名發心。故
知總名發菩提心。不唯不退。又四十七明十三住云。
從初發心乃至未得清淨意樂。名勝解行住。又善
法欲已去。爲習種姓。據起現行。發菩提心行熏成
種已。即名習種。不爾。二乘迴心向大。經八萬劫乃
至十千。是何菩薩。不可得云是性種姓。何以故。所
修諸善。非不思擇。於大菩提。非不趣求。雖未
得入資糧勝位。可名習種。或創發心。及二乘迴
向。八萬劫等。非勝解行。行未勝故。未在僧祇故。
雖然不得在僧祇數及資糧等。可名習種。究此
二釋。初謂十千劫等。名勝解行地。是名習種。而非
資糧位。未發深固大心故。後釋可名習種。不得
名資糧位。及非勝解行地。十三住中。種姓住攝。未
入僧祇。行未殊勝。多行放逸故。攝釋云。或初發心。
亦種姓地。經二萬劫。別十信故。又本疏云。聞正
法已。令無漏増。名習種姓。顯成佛因。有漏非正。
非能正悟。非正習性。兼者亦是。如玄賛云。聲聞小
行。成佛遠因。昔發大心。善種不亡。退與不退。倶名
發心。問。准此等意。兼雖亦是。正習僧祇。復古云。堪
任是發心住。此解應勝。答。不爾。雖是十信定十住
收。而堪任持即十信已去。豈揀十信。爲發心住。何以
知者。云從凡夫修信行滿。至此位故。然瑜伽中堪
任持義。如上已叙。又探玄云。堪任已還。輕毛退位。明
知。十信名堪任位。
曷可異求。用捨勿忽
 ┌十信住前──義苑 ┌第十信滿──集成
 └十信住上──折薪 └初住以往──復古
問。此二種姓。與仁王及本業經中六種性内。
習種性種。有何別耶 義苑云。由前二性
相資。同成縁起。不分前後之殊故。成斯
問也准下答中。問亦二意。一者性習先
後。論中先明性種。後明習種。經中習種在
前。性種在後。二者約説先後。經説種性在
三賢位。論説明在位前十信。此二既殊故。
問二性有何別也。然仁王經説三種性。一
習種姓。二性種姓。三道種姓。本業瓔珞。有
六種姓。四聖種姓。五等覺姓。六妙覺姓
今始教中。若依相宗。唯識疏云。未種解脱分善。名
本種姓。未聞無漏法。令無漏種増。種解脱分善根
以去。名習種姓。聞無漏教爲縁。令無漏種増故。
菩薩地説。正與此同。然仁王經。及瓔珞等經所説不
同者。如別鈔會。今檢瑜伽。略纂云。如仁王經。説
有差別。地前有三心。一信心。二住心。三堅心。信位
中名習種姓。住者。即十解十行二十心。合爲住心。堅
心即十迴向。今且會之。如彼經意。總説習種姓。爲
衆多姓。即彼經云習種姓者。謂。在信心。即十信位
也。性種姓者。謂。在住心。住心彼經即十解十行。十
解十行名性習姓。問曰。何故彼合二十心爲十住。
華嚴等開爲二十心耶。釋曰。簡前後故。前初發生。
増上信故。故簡異前。既不隣近初見道故。故合
二十心。但名一住。故十迴向。彼經説爲道種姓。隣
近見道無漏道故。見道已去。名行種姓。是彼經意。今
此論意。理必不然。性各別故。若約性宗。義當&MT10755;教。
故元曉釋云。習種姓者。前十千劫。修習信心。信心成
就。得佛種姓。從因立名。名習種姓。是在十解。性
種姓者。得法空觀。法性現心。現心之姓。爲行所依。
從本立目。名性種姓。正在十行。道種姓者。觀平
等空。成平等道。道所依。性名道種姓。此從能依。以
立名也。在十迴向。此三通名爲種姓者。如來種姓
故。名種姓。所以然者。是佛種類。如來體性。以之
故。名如來種姓。此三位中。已得如來種姓法身。故立
種姓。不同瑜伽地持所説二種種子。名二種姓。彼與
果徳爲本性。義位在未得發心之已前。又云。六
種種姓。即是一心。是心隱時。名如來藏。是心顯時。
説名法身。如是法身。爲種性體。即是三世諸佛種姓。
五位菩薩。隨分得顯。是六通名。爲種姓者。種是種
類義。性是體性義。是佛種類。是佛體性故。名種性。
通名如是。次釋別名。於十千劫修習信心。信心成
就。方得種性。故於十住名習種性。十行位中。久習
成性。成性之行。轉順種性。從行自性。名性種性。此
二種性。不同瑜伽地持所説二種種姓。不可相濫。
十迴向中。得平等空。成平等道。故名道種姓。十地位
中。證見種性。斷凡夫性故。名聖種性。無垢地中。
行過十地。解與佛同故。名等覺性。如來地中。始離
一切&T072699;重。照窮一切境界故。名妙覺性。此六皆是從
行立名。具如淨影義章中辨。又梵網經有五種性。
如天台疏及義寂太賢各有消釋。非今所須。恐煩

答。彼經大都約位而説。以初習爲習種。久
習積成爲性種故。説習種在十住。性種在
十行。三賢之前。但名善趣。不名種姓。瑜伽
中。久習爲習種。約本爲性種 略纂云。問。
何故彼經先明習種。後明本性。釋曰。即初
修習時。名爲習姓。後習已成性。名性種姓。
故此先後。非如此論義淨影義章第九云。
此二種姓行位相對。
定其先後
若據位分。習種在前。
性種在後。若就行論。性習同時。以同時故。
前後不定。依體起用。先明性種。後明習種。
尋用取體。先明習種。後明性種準此。經據
位分。論中
就行。同時
依體起用
又云第十
七卷
善趣位中。名爲外凡。種性
已上。名爲内凡。地上名聖。善趣之人。向外
求理。未能息相内縁眞性。故名爲外。六
道分段凡身未捨。故名爲凡。種姓已上。漸
息縁故。内求眞性。故名爲内。雖分斷離。凡
身未盡。故亦名凡。如地持説。善趣菩薩。數
退數進。名爲不定。種性已上。堅固勝進。名
爲決定言種性者。
亦名十住
依瓔珞經。善趣位中修
十種心。名爲十信。又於大乘中。初發心後。
未至種性。悉名善趣。二乘入大。在此位
中。非善趣前復古云。信未成位。但名善
趣中修信行人。不名種性人也。瑜伽論中久
習名習。位在修生。約本名性。位在種子
義苑云。觀其論意。則依種起修。修以成性。竝
皆無始。若據位。則性先習後也。今謂。此解非矣
上總出經論之意義燈云。習種姓者。據發
心已。所熏成種。地持論云。若從先來。修善
所得。名習種姓。瑜伽三十
云。謂。先串習善
根所得。是名習所成者。就顯相説簡未
熏習
非謂初修不名習姓久習
名習
性種姓者。據
未發心本無漏種。&T047368;云。未聞正法。但
無漏種。無始自成。不曾熏習令其増長。名
本種姓。性者體也。姓者類也。謂。本性來住
此菩薩種子姓類差別。不由今有。名本性
住種姓。此聞正法以去。令無漏舊種増長。
名習種性上引
而此二種非初。非中後。是故經説習故成
性。論中説爲依性起習。良以此二互成縁
起。無二相故。經論互説。義方備足 復古
云。下章家會成縁起義。非初中後。地論斷
惑義也。下云。前中後取故。是則三時不斷。而
不離三時。縁起無定性故。會性習義。縁起
亦然。由是之故。經説先習而後成性。論説
依性而能起習今謂。章言起習者。論中性習倶
約種子。而隨増種共成縁起。
故曰起耳。非起
無漏現行也
蓋由性習共成縁起。經論各
説也集成云。經論互説者。問。此釋豈不違
鎭國。猶通實教耶。答。仁王等六種姓。豈唯
始教。是中約經論之意會通。不應局執
今解。縱違清涼。何妨大師攝前歸後。是章
正意。在俾融通
又經説種性。在發心後。論中種性在發心
前。何以爾者。以其至得位時。功能方顯。是
故經説在三賢位中。然彼功能。必有所依。
是故論中説在位前。要由功能顯。方可説
有故。經不違論。要由有性方起功能故。
論不違經。亦是互擧。義意融通 復古云。
經説發心後者。性種姓當十行故。初住發心
故。言在後此但據性種姓故。住行相對。今應信
住相對。謂。經説習性種姓。此二竝在發
心後三賢位中。故發心者。十信以還也。集成云。種性之
言。亦具性習。決擇第五曰。護法菩薩。新本合用。本種
遇縁。本種生現。新種遇縁。新種生現。二齊遇縁。
二合生現。今謂。不然。既云所熏成種増名習種
姓。地前十信。據起有漏現行。發菩提心行熏成種
已。生無漏種。隨増説生。豈可得生無漏現行。故
非護法
義也
論説在前者。良以。從外凡修信滿
時。成種性發心初住故。故言在前此亦非論
中意。若性
種者。本來自成。若習種者。何待信滿。故
性習倶在十信前。豈止初住發心之前乎
以其下顯
得位則功成故。在三賢位中。經説在後。若
起現行。必依種子。是故説言依性起習故。
論説在前集成亦云。互擧者。經擧現行。論擧種子。
今謂。不然。此以功能。謂爲現行。以種
子體。爲所依性。若爾地前十信。應起無漏現行。則
豈不内凡濫聖種姓。然章言依性起習。復起功
能者。非新必生方名爲成。令種増長。亦名成故。
論意乃約性習倶種。祇由熏増與不熏成。分二種
姓故。今方據種子功能&T072699;相顯成。
曰起習等。如何爲起現行耶
功能未顯。不説
有性。經何違論。有性則能起習。論何違
經。故云互擧融通也集成云。義意融通。
非偏在解。非偏在行也問。上來答中總
有二解。並會經論。此與前義。有何別耶。
答。前即位行相對。謂。經據位分。先習後性。
故孔目云。依瓔珞經。有六種姓。此約位説。
義即是通。是也。論就行立。依體起用。先性
後習。如上已解。今則但行體用相對。謂。經
尋用取體。先習後性。在發心後。至三賢位。
要由功能麁相顯成。方説種姓。故經不違
論也。論中依體起用。先性後習。在發心前。
故論曰。以諸菩薩自乘種姓爲依止故。有
所堪任。有大勢力等種姓有二。一本
種姓。二習種姓
依止
種姓即十信前
自乘種姓
有發心持堪任名持。
十信已去
又此種
姓。未習成果。説名爲細。未有果故。已習
成果。説名爲麁。與果倶故纂云。此取十信
初。熏無漏種増
倍。故説&T072699;細。
非是餘位
準此。倶在發心十信位前。説
麁細故。然彼功能麁相顯成。必有所依細
&MT10769;知。由有細性決定實義。以行比知。方
起麁相。故論不違經。故知與前別也。融意
可知
問。又以何義知。種性至堪任位説 義苑
云。此問因前瑜伽明其種姓具二。後至堪
任位中。却分性習之二。未見所以。故此徴
未穩今解。前引種姓品文云。自乘種
姓。爲依止故。爲建立故。有所堪任等。今
以何義。知如是説耶。故致此問也
答。以論説種姓必具性習。既已有習。必已
修行。若已修行。必至堪任。若不從愚夫至
堪任以來。中間修此串習行者。更何位修
也。以於愚位未修習故。得位以去。是第二
住故。義苑云。明種性雙含。然後展轉。必至
登賢前言堪任觀位之前。今謂。不然。必至堪任。
十信已去。何云之前。復更得云必至登賢
故。至
堪任耶
何者。謂。依性起習。習久成修此解倒
也。以
論既云從先修善
所得名習種故
修成渉位。故至堪任。復古引
慈恩云
熏習所起者。非也。基疏但言令無漏舊種増長。又云。
若修信心不退。必至堪任者。此亦不爾。堪任即十信
位。其不退者。必至初住。是第二住。故退與不退。倶
名發心。發心即是習種姓位。故知非矣。折薪又云。堪
任位即十住已去。中間即十信位也。其第二住是堪任位。
却成種姓。在第一種姓住。十信位也。瑜伽種姓爲堪
任持。至堪任位。方能任持前自乘種姓。亦不相違。
此皆謬矣。堪任即十信也。論堪任持。非種姓持。即十
信已去。非齊十住。進退失旨。不可取也。又集成
云。愚夫即具縛凡夫。堪任即十信滿。中間指信進等九
心。得位者。是進分善根人。第二位者。即十二住中勝解
住。今謂。此等輿解。不暇一一枚擧逐斥。今如下云
今解。論既説言。已習成果。説名爲麁。故云
以論説種姓必具性習。又瑜伽三十
云。謂。
先串習善根初修中間
種姓住攝
所得地持云。若從先
來。修善所得
名習所成顯相。故云既已有習必已修行
慈恩云。十三住者。一種姓住。是本性住。種姓未入僧
祇。四十七説。謂。諸菩薩性自仁賢。性自成就菩薩功徳。
菩薩所應衆多善法。容得現行。由性賢仁。逼遣方便。
令於善轉。非由思擇。有所制約。有所防護。
住此住中。任持一切佛法種子於自體中已。性不能
起上煩惱纒。造無間業。或斷善根。雖修諸善。
性仁賢故爲之。非爲菩提故作也。未名發趣。故
不入僧祇。非勝解行。行未勝故。此謂中間修串
習行。
是也
前習未勝。未得銅輪下品人王。中品栗
散。上品十善鐵輪

若勝習時位至堪任。得銅輪位。從此得
位以去。乃是第二勝解行住故也
未發心 唯無漏種未熏習位 愚夫 本性種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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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當知。從愚位來。修串習行。至彼堪
任。串習方成。故得性習通融以爲種姓
義苑云。結成種姓定至堪任。以酬前問也
復古云。結成聞法起修。位當善趣。信行
位人也。故得性習融成種性也今解。從
愚位者。瑜伽論曰。住無種性補特伽羅。無種
姓故。雖有發心及行加行。爲所依止。定不
堪任無上菩提略纂釋云。無種姓人。實未有時
能發菩提心義。假説爲論。故
爲此言。雖發心等。是第一説。決定二乘種姓。亦名無
大乘種姓。雖復値縁發菩提心。亦不堪任故。故説
雖發心等。是第二釋。即法爾無種姓人。實雖發心。究
竟畢退。不能得彼無上菩提。此第三説。問。發菩
提心。非求世間果。此現行心。從何種生。釋曰。從
福分善種生。非無漏種。無方便無漏慧故。故論云。唯
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等。已上相宗固執如是。由
是章主會云。據先未修習位至堪任。暫説愚位無
種姓人。若修串習行。至
彼堪任。定成種姓也
又云。以諸菩薩自乘
種姓爲依止故。爲建立故。有所堪任。有
大勢力等。故章上文云。具種姓者。方能發
心。即知。具性習二法。成一種姓。縁起不二
等。故今結云性習通融以爲種姓也
問。若要待習方説性者。愚位未習。豈無性
種。如其無者。後不應有。先無後有。非性種
故。如其有者。無習有性。不應理故。論不
説故 義苑云。躡前堪任串習方成故。有
斯問。故就愚位。開有無兩關而&MT10769;復古云。
説無何
失。先本自無。何時方有。如其下既云待習説有。今
愚夫無習。汝言其有。與所立義理不相應。瑜伽論
中。要具性習。不
説無習而有性故
今解。問意謂。若要待習方
説性者。先無麥種。後待種有。非因性不改。
豈爲性種。愚位未習。如性有者。種麥得麥。
不得餘物。先無種麥。有得麥性。不應道
理。瑜伽無説。豈無性種。立&MT10769;如是
答。此二既爲縁起故。無習時亦無彼性。由
此亦立無性有情。先無後有。非性種者。此
亦不然。以習成處定先有性。愚位未習。故
不説性。後起習已。不名無習。是故習成。
則説有性。隨於諸乘串習何行。爾時則説
本有彼性 義苑云。約縁起相須。雙拂前
復古云。以縁起法闕一則一
切不成故。無習亦無性也
故無習下拂前
有關復古云。由無習
故。立彼無性也
先無下拂前無關復古
云。
擧難
以答釋
故云此亦不然復古云。
總非也
依性起習。已
性成故。云習成處等復古云。無性則無習。今既
習成。定知。先來決有性種。
愚位下釋。愚者無習。即無性故。後起下明
有習即有性故不成愚復古云。會
難釋成
便顯諸
乘之性。若爾前就愚位之問。於斯墮也
復古云。即聲聞等。習彼聲聞行。
至忍位時。爾時即説聲聞性等
今解。良以。諸法
無不性故。廢縁論性。常湛一味。隨縁辨
性。性習通融。故云此二既爲縁起。由此論
云。自乘種姓。爲依止故。有所堪任。住無種
姓補特伽羅。無種姓故。定不堪任。雖有
一切一切一切種。當知。決定不證菩提。
略纂云。相傳。一切有三種。初一切謂佛。第二謂學行。
第三謂三世。言無姓人雖有佛及學行三世中。決定
不證菩提。又釋。初謂佛。第二於所學行。無顛倒執。
第三謂方便急速。翻前三因縁。但除根未熟。無種姓
者。亦得値佛學行。急發願等。無第四根熟。當知。
決定不證菩提。相宗解釋。如是而已。然今章約縁
辨性。不
同彼也
凡夫二乘可準知之。先無下釋成。
易解。隨於下如瑜伽説。有種子法。由現有
纂云。種子法即涅槃證之種子。由現有故。簡當有
義。現簡於當。有簡於無。今謂。相家不許隨縁。
今章既約縁起通融。
蓋是引攝意。在於此
便有堪任。便有勢力纂云。
性種
姓。本有。何勞言遇縁。故堪任
謂有種姓習種姓。勢力道種姓也
又云。邪性定聚復
有二種。一本性邪性定。無種
姓人
二方便邪性定
斷善
根人
正性定有二種。一本性正性定即三乘本
有各別決
定性
二方便正性定即此人已入
見道以去
不定亦有二
種。一本性不定本三乘種姓人。一人
身中有三乘種姓故
二方便不定
前解己聖道已。然始
迴心向大等。入方便故
故云隨等。餘如前釋
問。若爾此則唯是一不定性。如何得有五性
差別 義苑云。因前隨於諸乘串習成性
故。茲問也
答。則由此義安立五性。何者。謂。修六度串
習行已。位到堪任。成菩薩種姓。若習小行。
到於忍位。成聲聞性 義苑云。即他成己。
諸性極成。故次辨云。權乘六度修至堪任。其
性方成。故性離麁垢。不能現起上煩惱纒。
就此成性也。若習下行著功成。位登種姓
地也淨影章云。約行謂六度。外凡位中。
修行有相六度。雖少觀空。微故不説。内凡
位中。修學破相六度。觀空破慳。以起檀行。
乃至觀空破離癡見。而起慧行。如地持説。
善趣菩薩。數退數進。名爲不定。種姓已上。
堅固勝進。名爲決定。又種姓聲聞。於佛一
化。決定住小。不能入大。涅槃之後。心相生
時。方能聞大。倶舍云。聲聞種姓。煖頂二位。
容轉成佛。若得忍位。無成佛理。菩薩利物。
必往惡趣。忍超惡趣故。不成佛前二雖通
性義。而不
定故。唯
約忍説
此依小論。下引大乘。證成性位
故智論云。煗頂忍等。名爲性地。善戒經云。
若得世第一法。是名第二行。故知。前三善
根。屬種姓住 義苑云。引證種姓位。
第七
十五
云。性地者。聲聞人。從煗法。乃至
復古云。以至此
位必不退故
世間第一法通取四法。
已成名性
善戒經
出第八卷。即與地持
并菩薩地。同本別譯
云。聲聞亦有十二種行。
梁攝論第十一。瑜伽四十
八。孔目等。亦有此住
有聲聞性。是名初行。若
得世間第一法。名第二行。乃至阿羅漢果
名第十二行瑜伽云。當知。菩薩十二種住。隨其
次第。類聲聞住。如諸聲聞自種姓
住。當知。菩薩初住亦爾。如諸聲聞趣入正性離生
加行住。當知。菩薩第二住亦爾。乃至如諸聲聞具一
切相阿羅漢住。當知。菩薩第十二住亦爾。若依景疏
云。初是在未發心時本有種性。二在七方便。三在
見道乃至初果。攝論眞諦師疏。亦
有此釋。然與章主。用意自殊
章意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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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倶舍論。得順解脱分善根位。方説有
性。故彼論云。順解脱分者。謂。定能感涅槃
果善。此善生已。令彼有情名爲身中有涅
槃法。獨覺準知 義苑云。唯倶舍説。位不同
彼。順解脱分者。却在資糧位中。謂。隨涅槃
解脱故也。與夫智論善戒之殊者。但約初
習修成之別。亦不相違今謂。善戒實約初
習。而今章所擧。智
 未發心本有種 初行 資糧位 善戒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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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善戒。約種姓成。
倶舍約初修也
折薪云。上是三中聲聞。此是
愚法今解。言感涅槃果善者。所造功徳。
迴求涅槃者。是也。此善生已等者。論次文
云。若人聞説生死有過。涅槃有得。毛豎悲
泣。當知。此人已殖順解脱分善也寶師云。
準世親
意。種解脱分善。名有涅槃
法。未種者。名無涅槃法
順決擇分善者。謂。煗
等四善根。此能感聖道聖道名決擇。感聖
道故。名爲順也
瑜伽等。名習所成者。據發心已。所熏成種。
就顯相説。非謂初修不名習姓。故雜集
第十
説。有四順解脱。一依憑順解脱。謂。從善
法欲。乃至爲求解脱。皆名順解脱分。是習
種姓。前後勝劣。準例可知。獨覺種姓。麟角
部行義苑云。今既例聲聞。即是
部行。禀教之類者。未穩
有無定性不定性
中性習二性。廣如瑜伽獨覺地説。如應可思」
由此則立三乘種姓。若於三行。隨一修行。
未至本位。爾時立爲不定種姓。若於三行。
全未修行。爾時立爲無有種姓。由此當
知。諸乘性種。皆就習説 義苑云。三行者。
諦縁度也。未至本位者。堪任善根。復古云。及
忍位等也
既未臻行位。則進退未定。故屬不定性耳。
既無行解。乃悠悠之徒。斷善根之類也。由此
下。以上無性之無習。驗彼有性之有習也。
今解。三行隨一等者。如倶舍云。順解脱分
唯聞思所成。通三業爲體。雖然最勝唯是意
業。而此且願攝。起身語亦得名爲順解
脱分。有施一食持一戒等。深樂解脱。願
力所持。便名種殖順解脱分。遇佛出世。
植此善根。獨覺菩薩。隨應可知。問。約修未
修。立爲無性定性不定性者。爲一人具三。
爲三類各一。答。經論異説。唯識等瑜伽説。
五姓法爾三種人別。是不了義。般若等淨名
經。説見道前有迴心者。不許道後。又佛
性論叙薩婆多
等諸部説
云。衆生有三。一定無佛性。
永不得涅槃。是一闡提。犯重禁者謗大乘
因。依無
量時。且如
一期石女等
二不定有無。若修時即得。不修
不得。是賢善共位以上人故如地或時轉
爲金寶等物
定有佛性。即三乘人猶如一河三獸渡水。得
淺深異。義亦不然。如人
先爲刹底利。後作婆羅門。
或人或天。無決定相故
一聲聞從苦忍以
上。即得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上。即得
佛性。三者菩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得
於佛性。即不信皆有佛性故。準此等説。
約一衆生。亦論麁妙等界不同。故涅槃
迦葉
云。是七種人恒河
邊喩
若不修身等身戒心
慧四法。
之時。名爲常沒。若修之時。到彼岸等。又云。
恒河七人。不離佛性水。又如楞伽明五姓
中。無種姓人。亦當得佛。定性二乘。趣寂之
後。要當發心等。思之。問。莊嚴論説五種
姓。三乘定及不定
四。同瑜伽
第五姓中説有二種。一時邊。
應云暫時。梵云涅迦羅波利暱縛喃
若時邊等者。應云迦羅案多阿波利等故
二畢竟。涅槃師子
吼品
云。若不修時名常沒。等

又云迦葉
其心不能生善法故。雖有無
量諸佛出世。不聞不見。是故名沒。畢竟
無性
又云。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或有七
人各一等慧日論云。第一人中。無性畢竟沒。有性
暫時常名常沒。雖倶言常。有永暫別。
如三種常。或七衆生。
總言常沒者。言總意別
既言或七各一。應當別
有畢竟沒者。答。於同時論。各一也。前後
談。一具七也。横竪綺互。義説二類人也。
故台家云。若一向權。如恒河七。以別
破通
佛性論
云。佛説衆生不住於性。永無般涅槃者。
爲令衆生捨此法憎背
大乘
故。若隨一闡提因。
於長時中輪轉不滅。故作是説。若依道理。
一切衆生。皆有佛性。若永不得者。無有
是處。是故佛性決定本有。離有離無故
涅槃三十六云。善男子。若説一切衆生定有佛性。是
人名爲謗佛法僧。若説一切定無佛性。此人亦名
謗佛
法僧
豈但據理及行少分
問。若愚位無習。則無性者。後縱起習。何得
爲有 義苑云。性習相從。決不可以一有
而一無也。未穩折薪云。此&MT10769;先無後有
不允復古云。無固爲無。習何爲有
解。問。上既&MT10769;言。愚位未習。亦無彼性等。與
此有何別耶。答。前問性定有無。今問習定
有無。謂。愚位無習。後縱起習。習何爲有。故
知別也。答中準知
答。有習非是無習位故。是故有習常恒有。
無習自恒無。既不以無習而作習。亦不以
無性則爲性。以分位差別故 義苑云。明
性習有無。今謂。唯習有
無而語性非
謂。有則齊有。無則雙無。
以分位等者。出其有無之相也未穩復古
云。有習無習二位不同。是故有性無性自恒
差別
如涅槃言。三種人中畢竟死者。喩一闡提
無佛性也。善男子。一闡提輩。若遇善友諸
佛菩薩。聞説深法。及以不遇。倶不得離
一闡提心。何以故。斷善根故 撿涅槃經
現病品第十一卷。及第二十四徳王品。
第三十一迦葉品。竝有此意
云。迦葉。
世有三人。其病&MT10769;治。一謗大乘。二五逆罪。
演義云。一謗方等經。二犯四重禁。三作五逆
罪。此三未必撥無因果。撥無因果。即一闡提
一闡提但是約於長時未來果善。探言無耳。謂。抑
令恐怖便發大心。未作闡提。令其莫作。
故皆誘物。
何定言無
如是三病。世中極重。悉非聲聞
縁覺之所能治。譬如有病必&MT10769;治。若有瞻
病隨意醫藥。若無瞻病隨意醫藥。如是之
病。定不可治。當知是人必死不疑。又云。
譬如病人。有其三種。一者若遇良醫妙藥。
及以不遇。必當得差。書寫供養此經。
即定性大乘者
二者
若遇即差。不遇不差不定
二乘
三者遇與不
遇。要不可差謗大乘人。五逆。一闡提者。
即是定性二乘。及與無性
善男
子下第二十六高貴徳
王品
文也。義苑云。斷善根者。
爲無行性。既無行性。縱逢善友。亦不發
復古云。三種下至斷善根故。無習則無
性也。一闡提至不復名一闡提性也下。有
習名有性也
一闡提輩。亦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所以
者何。若能發於菩提之心。則不復名一闡
提也。善男子。以何縁故。説一闡提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一闡提輩。實不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如命盡者等。乃至廣説 此
亦徳王品文第二
十六
與上連次之説也。義苑云。
三心既發。即非闡提。驗知。闡提定無發心
也。善男下雙徴上二。皆由行性有無。使
之然矣復古云。發心即是習故。不名闡
提。是有性也。善男下復成無性也清涼
玄談云。是知。闡提不作佛者。會玄云。若祇作
闡提。實不作佛。
以作佛非闡提故。演義云。今言闡提作佛者。
以發心之後方能作佛。從其
未發心前。名闡提耳。亦如女身不得成佛。今
言龍女作佛者。龍女能作當佛。正作佛時。忽然之
間。變成男子。豈是女身。作耶。闡提成佛。亦復如
是。此約成佛。若約佛性。理本有之。會玄云。以
發心之後。實非闡提故。仍從舊名。云闡提作佛。
故涅槃云。一闡提輩。亦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所
以者何。若能發菩提之
心。則不名一闡提也
乃抑揚當時耳演義云。
言闡提
無者。抑挫令其發心。未作闡提。令其莫作。若
言闡提有者。顯揚理性。令不自欺。若已作闡
提。令速回心。若速發心。得佛無異。是故言有。
未必總有果行。言無未必總無理性。故生公云。
抑揚當時。抑揚當時。誘
物之妙。豈可守文哉。
又云涅槃第三十六。南
經三十二迦葉品
或有佛性。不善
修惡
一闡提有。善根人無。或有
佛性。修善
佛性
善根人有。一闡提無。或有佛性。
理性善。
惡無&T047368;
二人倶有。或有佛性果性二人倶無。
演義云。然有人執此經文謂。一分善根人。及一分
闡提。無有佛性。善根人無者。是無性不斷善人。闡
提人無者。是斷善無佛。二人倶有者。倶是有性。此
釋違經。故涅槃上文云。如來佛性。則有二種。一有。
二無。乃至一闡提佛性亦爾。是則上從乎佛。
下至闡提。皆有有無二性。無全無性
即知。
無有無種性人折薪云。問。此當&MT10755;教中
義。何得引此耶。答。推本唯一眞如。即是&MT10755;
教。今但證由習故有性爾今謂。會始歸
&MT10755;。蓋乃章之定格也
當知。此中就位前後。有無恒定。不相由也。
 義苑云。據位結三乘有無兼之五性。言
不相由者。斥前愚位前後相由之&MT10769;也。
古云。位之前後。性之有無。理常自定。各不
相由也
二約&MT10755;教。即就眞如性中立種姓故。則遍
一切衆生。皆悉有性 義苑云。此教就眞
如立種姓者。良以。眞如不守自性隨縁
動轉之處。便爲物性。故經云。眞如一法
界。一泯未甞存。能隨染淨縁。&MT10770;分十法界。
義含通圓。
今在&MT10755;
復古云。良以。眞如隨縁成種種味。
故言。法身流轉五道。名曰衆生。論曰。眞
如内熏力故。能令衆生厭生死苦。樂求涅
槃。眞如熏無明。成淨用等。要問曰。若
依三乘&MT10755;教。則一切有情衆生。皆悉成佛。
由他聖智顯本有佛性及行性故。除其草
木。故曰遍有情皆悉有性也。孔目曰。佛性
者。諸佛所師。所謂法也。眞如平等。猶如虚
空。於諸凡聖。無有限礙。名爲佛性
故智論云。白石有銀性。黄石有金性。水是
濕性。火是熱性。一切衆生。有涅槃性。以一
切妄識無不可歸自眞性故 義苑云。引證
也。於中白石下是能喩物之別性。一切衆生
下是所喩法。衆生之本性也今謂。約能所喩
非矣。諭直指法。
言黄白石者。金銀之鑛也。一切妄識者。本
識之。生滅也未穩淨影遠云。起信
義疏
言法性
者。此之眞有自體名法。恒沙佛法滿足義
故。非改名性。理體常故。大智論云。白石銀
性。黄石金性集成&T047368;云。智論三十六云。法性名爲
本分種。如黄石中有金性。白石中
有銀性。如是一切世間法中。皆有涅槃性。諸佛賢
聖。以智慧方便持戒禪定。教化引導。令得是涅槃。
法性事理可知。今撿。現
本第三十二正有此文
水是濕性。火是熱性。
第三十一云。復次一切諸法性有二種。一者總性。二
者別性。總性者。無常苦空無我。無生滅。無來無去。
無入無出等。別性者。如火
熱性。水濕性。心爲識性
一切衆生有涅槃性。
論言一切世間法中。既通三世間而作語。今意別
在衆生世間。故改易耳。又第三十二云。譬如一切色
法皆有空分。諸法中皆有涅槃性。是名法性。
若得證時。如法性則是實際。實際者即是涅槃
故言
法性。大乘義章云。若言般若不説佛性者。經説
佛性。亦名般若波羅蜜。亦名第一義空。又
大品中宣説眞如實際法性龍樹釋言。法名涅槃。不
戲論法。性名本分。猶如黄石金性。白石銀性。一切
衆生有涅槃性此與佛性有何差別。而言不説。此
意所謂。設隨性相。佛性法性。分二別而體無差別
今詳。大師引證有明憑據。故依智論云。
存非情數中。名爲法性。依寶性論云。在
有情數中。名爲佛性。倶約
&MT10755;
是故賢首和尚
起信義&T047368;。祇曰論云。後迨宗密注疏。私改
易稱智論。亦圓覺疏云。法界性與如來藏。體同義
別。在有情數中。名如來藏。在非情
數中。名法界性。如智論明佛性法性之異。攝其二
義之別。歸於一體之同。方顯究竟圓實。準此。圭
山克約圓教。尚存此義。謬之甚矣。然折薪云。吾宗
若眞如法性等名。通一切法。遍於染淨。通情非情。
若一心如來藏佛性等名。唯在有情。諸祖皆云智論云
等。天台謂智論本無此文。然智論實無此文。今云
何通。清涼圭山皆云。纂靈&T047368;説。賢首於文明年中。
親問日照三藏。凡所引文。多云智度論説。而金錍中
亦云如有人引智度論云等。如是則知。然師亦知賢
首聞日照所説。理無疑也。又願菴熹評。金錍云。此
副妙樂云文義四句。無文有義。智者用之。妙樂
若是。金錍必非也。清涼疏鈔云。皆問日照三藏。乃西
域相傳耳。而纂靈&T047368;及刊定&T047368;。皆言智度論説。又智
論慧影疏云。龍樹&MT10770;造千餘卷論。以釋。此論但什
法師。以秦人好簡。裁而略之。十分取一。得此百
卷。故知。梵本恐應有此文耳。竹菴朋之。今謂。
以藏和尚所據的出淨影章疏。隋朝遠師既在千三藏
之前。明知清涼誤矣。又長水云。智論下引證。今則一
往隨名定義。故有斯文。若知三名一體。情與非
情。倶佛性也。只是眞如一法。隨相異名。既名隨
相異。則法性語通。佛性語局也。以佛亦即是法。以
法未即是佛。由此佛性法性。同而不同。應知。名
雖有異。其體元同。更有會通。恐繁不録。然復
古云。此在無情數中。即諸法自性也。在有情數中。
名涅槃性。涅槃即所證佛性也。論文甚明。或謂。今
學者遍執論文。竝無此義者。誤矣。四明斥云。藏師
雖用圓名。而成別義。何者。彼云。眞如隨縁。作
一切法。而眞如體性。常不變。郤謬引釋論云。無情
唯有法性。而無佛性。此則名雖在圓。而義成別。
又云。&MT10755;教雖立隨縁不變。而云在有情得名佛
性。在無情但名法性。不名佛性。既分二派。徒
云不變。正是變也。既違金錍。那名圓理。乃至廣
破如教行録。今謂。禮公錯認圭峯所改注疏。謂爲
藏師。誰名圓理。既約&MT10755;教。雖成別義。何妨之有。
況釋論等。已有所憑。且言無情不名佛性。但約
名而分異。尅就體論。同而無差。謂。法性即佛性
也。故孔目云。其性平等。猶如虚空。於諸凡聖。無
所限礙。名爲佛性。既無限礙。偏云佛性者。據
覺時語。今對聲聞淳熟人。説有其佛性。爲彼先
向無餘。不求作佛。今迴聲聞。竝堪作佛。故説
佛性。教興如此。佛性義者。當
三乘義。定知。此破徒致勞耳
清涼疏云。問。法
性身土爲別不別。答。經論異説。略有十種。
一依佛地論。唯以清淨法界而爲法身。亦
以法性而爲其土。依論
正立
性雖一味。隨身土
相而分二別。論自。解妨。謂。與身爲性名
法性身。與土爲性名法性土。
智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爲佛性。在非情數
中名爲法性。假説能所。而實無差。爲論
引證
佛者是覺人。有靈知之覺。今第一義空。與之爲性。
故名佛性。非情無覺。但持自體。得稱爲法。今眞
性與之爲性。
故名法性
唯識云。雖此身土體無差別。
而屬佛法。性相異故基疏云。以佛義是相。謂。
有爲功徳法所依故。衆徳聚
義故。二身自體故。法是性義。功徳自性故。能持自
性故。諸法自性故。體爲土義爲身。及義林章云。以
義相爲身。以體性爲土。以覺相爲
身。以法性爲土。但依一如差別義説
謂。法性
屬佛。爲法性身。法性屬法。爲法性土。性
隨相異故。云爾也。基公意云。屬佛是相。屬法
是性。直語所依名土故。云
體爲土。義以能依名所依。爲法性身。故云相
義爲身。今疏意少異。謂。佛有覺義故。名屬佛。
土無覺義。但持自性故。名屬法。性隨相異者。
身土約相則有二差。隨所依性。則無差別。今以
無差之性。隨有差之相
故。云性隨相異也
二或唯大智而爲法身。
所證眞如爲法性土。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
礙智爲法身故。三亦智亦如而爲法身。梁攝
論及金光明皆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
法身故。此則身含如智。土則唯如。四境智雙
泯而爲法身。乃至。八通收報化色相功徳。
無不皆是法身收。此上猶通諸大乘教。
演義云。上之八門。不出事理無礙實教之宗。故通
諸大乘。即同教一乘義也。故此下二方是事事無礙法
界。別教
一乘宗也
九通攝三種世間。皆爲一大法身。
具十佛故。土亦如之。此唯華嚴。十總前九
義。爲一總句。是謂如來無礙身土準此。賢首
總依智度
寶性二論故。但云論。而刊定清涼圭山。直稱智論。
因是荊溪破無此説。然清涼既云大乘&MT10755;教之宗。金
錍云。何以非圓理。逼切責之耶。若由彼云通同
教一乘。以爲徴逐者。能同可爾。今據所同。故佛
地唯識隨相分身土別。是素權説。雖不契圓。豈
爲難哉。倘斥觀師執一佛界靈知眞性。以心爲總。
生佛屬事。九界尚闕性徳。木石不具佛性。以
論三因倶遍之義。則明。非關此文約&MT10755;教立
剛錍云。僕曾聞。人引大智度論云。眞如在
無情中。但名法性。在有情内。方名佛性。
仁何故立佛性之名釋文云。然其所宗眞如。分
爲兩派。不能無疑。此
正據賢首清涼妄引大論等。柏庭義解云。以其師
承之説故。不能無惑。而再咨之也。此豈非正斥
清涼承之於師。云爾。其文本出起信疏釋歸敬三
寶之文云云。然則文出於其師。又言本於今家所
承之智論。其固執也宜矣。若以佛性法性爲一。則
不應分情無情異。若以爲異。則無情果不可名
佛性耶。今謂。荊溪但斥清涼者。其破可然。若依
賢首。則文在寶性智論。而義約&MT10755;教。如何一律而混。
強云師
承耶
余曰。親曾委讀。細檢論文。都無此
説。或恐謬引章疏之言。世共傳之善月解云。
乃分二意。
先折其無文。則曰親曾委讀等。然大論百卷之文。
既無此説。或謬引他家章疏之言。世共以論文傳
之耳。若直謂無文。亦未足折其異論。苟有其
義。何必求文。今謂。噫。由清涼圭山師承獨稱智論。
&MT10770;令荊溪勞之。委細讀誦尋檢百卷之論。
何也。今依寶性智論其説彰灼。請勿誣焉
汎爲通
之。此乃迷名而不知義。法名不覺。佛
名爲覺。衆生雖本有不覺之理。而未曾
有覺不覺智。故且分之。令覺不覺。豈
覺不覺。不覺猶不覺耶。反謂所覺離能
覺耶。義解云。次汎通其名義。以示無方之説。
則曰汎爲通之。然彼以有情名佛性等者。蓋
見有大經之文佛名爲覺。法名不覺。&MT10770;謂覺即有
情。不覺即無情。因託大論以行其説。所謂迷名
而不知義也。殊不知。彼文乃一往暫分之義。所
以法名不覺者。以三義故。一者從性。則理非能
所。體絶覺知。故名不覺二者從迷。即文所謂衆
生雖本有不覺之理。是也。三者形奪。蓋法即眞如
之性。佛是覺智之修。以修奪性故。一往得不覺
之名。不可二皆名覺故。佛名爲覺。反上可知。
故曰故且分之。意令衆生以能覺之智覺不覺之
理。既覺不覺。則不覺全覺。豈此不覺。猶守迷而不
覺。抑謂所覺離能覺邪。苟不離者。不覺即覺矣。
一往乍分。&MT10755;歸一致。非謂以覺不覺分情無
情也。釋文云。佛性法性眞如等名。竝是圓詮。名異
體一也。可謂其迷名不知義歟。法名不覺。即本
覺之理。佛名爲覺。即始覺之智。智爲能覺。理爲
所覺。而此本覺誰人不具。何法不然。但由迷情流
轉。無眞不俗。失於圓聞。一向不覺。條然相乖。
由佛説故。此性可修。佛若不説衆生不知故。
一往分之。令其以能覺之智覺所覺之理。既能
覺所覺。能所相即。修性一如。不覺即覺。覺即不覺。
佛性法性。不可&T056123;異也。今謂。此乃專就圓理會
通名義。然清涼尚言。假説能所。而實無差。佛地唯識。
所謂體性是一。義相分異。又云。大乘實教宗。謂。&MT10755;
教是也。況藏和尚乎。嗚呼。不自曉彼所建之旨。妄
誣罔他之咎。
歸乎誰歟
乃至廣攻。嗟乎怪哉。千百年間。莫
或正之。命乎運矣乎。
將乏人
也歟
余察。錍主錯認謂起信疏據圓證釋
耳。特不知彼約&MT10755;教談三乘權教
台宗別理
若將圓理
反拒&MT10755;別。猶奏金石以破蟋蟀之鳴。無乃
可哉。餘不俟辨。可知也
如經説言。衆生亦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
定當得成阿耨菩提。以是義故。我常宣説。
一切衆生。悉有佛性 文在第二十七
師子
吼品
云。譬如有人。家有乳酪。有人問言。汝
有酥耶。答言我有酥。實非酥。以巧方便。
定當得故。故言有酥。衆生亦爾如章義苑
云。良以。衆生包性徳而爲體。攬智海以爲
源。是以凡有心者。必當作佛&MT10755;圓莫辨
太通漫矣
解。此文若約圓教。一切唯心。心外無法。全
色是心。是以洞見法界。生佛依正。一塵一
念。無非法界。果上融通。竝由衆生因中本
具。因果不二。融三世間。故經説云。衆生佛
性。猶如虚空。今既此中義約&MT10755;教。即是權
教。縁了不遍。局在有情。由經帶權。色心不
即。於情無情。分爲兩派。如淨影云。能知性
者。謂。眞識心。以此眞心覺知性故。與無明
合。便起妄知。遠離無明。便爲正智。若無
眞心覺知性者。&MT10755;無妄知。亦無正知。如草
木等。無智性故。無有夢知。亦無悟知。此
能知性。局在衆生。不通非情。故經説言。爲
非佛性。説於佛性。非佛性者。所謂一切牆
&T072811;石。又經説言。凡有心者。悉是佛性。此
等皆是能知性也。所知性者。謂。如法性實
際實相法界等。如經中説。第一義空名爲
佛性。或言中道名爲佛性。如是等言。是所
知性也。此所知性。該通内外。故經説言。佛
性如空。遍一切處今謂。此等正當今家&MT10755;教之
義。然清涼執謂圓義。故彼疏
云。若以第一義空爲佛性者。唯是正因。而非了
因。但爲了因所了。若以智慧爲佛性者。即是了
因。鈔云。然涅槃云。佛性者。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
爲智慧。此二不二。以爲佛性。然第一義空。是佛性
性。名爲智慧。即佛性相。第一義空。不在智慧。但
名法性。由在智慧故。名佛性。以性從相。則
唯衆生得有佛性。有智慧故。牆壁瓦礫。無有智
慧。有無佛性。若以相從性。第一義空。無所不在。
則牆壁等。皆是第一義空。云何非性。故論云。故色
性即智性故等。明體本均。今分性相故。分二義。
疏結正義云。今此經宗。宗於法性故。以法性
而爲佛性。則非内非外。隨物迷悟。強説升沈。
以無障礙法界爲宗。則法性即佛性。知一切法即心
自性。若以心性爲佛性者。無法非心性。則不
&T056123;内外。然迷一性而變成外。外既唯心。何有非
佛。所變無實故。説牆壁言無佛性。以性該相。
無非性矣。如烟因火。烟即是火。而烟鬱火。依
性起相。相翳於性。而相即性。如水成波。波即
是水。境因心變。境不異心。心若有性。境寧非有。
況心與境。皆即眞性。眞性不二。心境豈乖。若以性
從相。不妨内外。若以外境而例於心。令有覺
知。修行作佛。即是邪見外道之法。故須常照不即不
離不一不異。無所惑矣。問無障礙宗。法性即佛性。
眞性不二。心境相即者。應是圓解。豈屬&MT10755;教。答。
清涼釋中。雖言性相相從不二。但有即名即義不
成。何以知者。彼云。知即心體。靈知眞心。異乎木
石者。通能所證也。了別即非眞知。瞥起亦非眞
知心體離念。知之一字。衆妙之門。亦是水南之言。
以此明知。棄妄心外。別立靈知眞心。爲究竟談。
果是九界永闕性徳。纔知正因遍。而不知縁了周
遍。將以何可爲圓歟。蓋是學
得荷澤知解。來底之大患也。哀哉
又云。問。法佛之
性。本有法體本有法體。與彼法佛。體無増減。唯
有隱顯淨穢爲異。如礦中金與出
鑛時。體無多少。亦如凍
水與消融時。體無増減
有相云何。如妄想心。
雖未對縁現起煩惱。體是一切過恒沙等
諸煩惱性。眞心如是。雖未從縁現成諸
徳。體是一切三昧智慧等一切徳性。是
諸徳性。同體縁集。不離不即。不異不脱
問。本有法體。即論性惡性善。與圓性具。有何別
耶。答。詳此釋意。謂。性有生死。名爲染性。性在
涅槃。名爲淨性。此二約縁。就實論性。性外無縁
可隨變動。以不變故。古今一味。名爲非染淨性。
體謂眞如性。相謂眞如中具過恒沙功徳法。以此准知。
雖言性徳。然妄心只云煩惱性。而獨於眞心云
諸徳性同體等。故只知性具善也。不知性具惡。
性惡融通故。有言無旨。即義不成。豈稱圓理。清
涼又云。然心是總相。悟之名佛。成淨縁起。迷作
衆生。成染縁起。縁起雖有染淨。心體不殊。心佛
與衆生。體性皆無盡。以妄體本眞故。亦無盡。是以
如來不斷性惡亦猶闡提不斷性善者。皆亦此
也。圭山長水亦作此
計。執爲圓談。宜矣
此等釋義。皆當&MT10755;教。台家
山外孤山顯性録。及從
義纂要。寓言&T047368;
亦據金錍云只是一一
有情。心遍性遍。心具性具。凡聖因果。依正
攝盡之文。不許獨頭之色依報具三千義。
若就圓理。生佛依正。一念具足。一塵不虧。
直下現成。本來同體。只縁衆生惑於知見。
妄自分別。所以色心派分。依正角立。分情
非情。此乃衆生情想。誠非佛性有殊。佛祖
正要就迷點示衆生。所以多約有情之心。
示佛性遍。又欲從於近要。成内觀義故。
且約惟心而説。山外不達此義。但見一文
一義約心論遍。便謂。不應言獨頭依報自
三千性也。思之
問。如有&MT10769;云。若諸有心。悉當得菩提者。佛
亦有心。亦應當得。若言佛雖有心。更非
當得。是則無性衆生。雖是有心。亦非當得
 義苑云。有心相渉&MT10769;也。若諸下。將衆
生有心當得。&MT10769;佛有心亦然。若言下。將佛
有心非得。&MT10769;衆生有心亦然今謂。前始
教中。會涅槃文凡有心者。悉皆當得菩
提。一切衆生。悉有佛性
云。據
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樞要依佛地論云。
就眞如法身佛性。或
就少分一
切有情
無性有情。現無涅槃法故。不名
佛性。由之就位前後。有無恒定。如前段通。
今乘彼便故。設此問。一切當得。例已得佛。
更應當得。反言已得更非當得。例已無性。
應非當有。鉤鎖例&MT10769;意可知也
答。經中已自爲簡濫故。但云衆生有心。不
云佛也。以處處受生名衆生故。不同佛
也 義苑云。此之料揀。意謂。佛心成道。更
不再成。但論衆生有心。使其修成。焉得
混佛而伸&MT10769;此解只得答例佛難。而
不能通例無性難也
今解。
涅槃經中。凡有可濫。皆已自簡。但云衆生。
不簡無性。以不云佛故。除佛一人。何以
知者。有性無性。總名衆生。以處處受生
故。佛雖有心。無有生死。故不同也。故
天台曰。中阿含第三
十四
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
間。無男女尊卑。衆共生世。故言衆生。
此據最初也。若攬衆陰而有。假名衆生
大品經云。無有法可名衆生。但假名故。法鼓經
云。一切法和合施設。名爲衆生。十二門疏云。六大五
蘊。積成衆生故。云衆生。起信&T047368;云。諸識生滅相
集而生故名衆生。智論云。薩埵名成衆生。或名大
心。唯識基疏云。梵云薩埵。此言有情。有情識故。
今談衆生有此情識故名有情。無別能有。或假者
能有此情識故。亦名有情。又情者性也。有此性
故。又情者。愛也。能有愛生故。下文云。若無本
識。復依何法。建立有情。有情之體。即是本識。言
衆生者。不善理也。卉木衆生。亦應爾故。是初教義
此據一期受報也。若言處處受生故名
衆生者舊華嚴云。不轉愛天。於轉一切衆生處處
受生法門。而得自在。探玄云。第四禪果
實天有八。五不轉愛者。自留惑故。轉他衆生之
愛。令他滅惑不於三界處生。般若燈論曰。謂。
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爲衆生。
此上是通大乘實教之義也
此據業力五道
流轉也妙樂云。新譯恐濫。稱爲
有情。雖簡無情。三義都失
折薪云。處
處受生者。即胎卵濕化集成引地論云。依止
差別。即胎卵濕化也。
曉法師曰。變易
生者。衆皆化生
是受生之處故。云處處。雖二
種生死不同。界内界外之別。然不離四生
中攝。雖等覺聖人。尚有補處一生在。亦
是無有生死攝。唯佛一人。生相皆釋。今云
衆生。義該九界。唯除一人也。若龍樹釋論
云。衆爲四衍衆。生爲四種生。此單解二
字。通攝十界。又梵云僕逋善那。此云衆生。
即五蘊和合衆中故。云衆生。此通凡聖。但
假實爲異。或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衆生。
唯局於凡。今實唯揀佛一人。自等覺已
還。皆此衆生攝也今謂。此依&MT10755;教。故起信云。一
切衆生不名爲覺。&T047368;云。即金
剛已還一切衆生。未離無始無明之念。故不得覺名。
又不増不減經云。衆生界不異法身。法身不異衆生
界。即此法身過於恒沙。無邊煩惱藏所纒。從無始
來。生死趣中。往來生死。名爲衆生。乃至即此法身。
離一切使纒。名爲如來等。亦此也。若約融攝。則亦
通於佛。故無差別論疏云。以佛菩薩是衆生數故。
不異法身者。會末歸本故。法身不異衆生者。
攝本從末故。如探玄云。佛是大心衆生。又瑜伽宗所
謂愚童有識菩提薩埵。即凡夫二乘。及無上
純白淨妙衆生本性不思議心。皆准思之
問。若並有性。如何建立五種姓中無性者耶
 義苑云。躡前一切衆生皆有佛性。而&MT10769;
性之殊也復古云。性若並有。經論云何建
立無性今解。前始教中。就一不定性而
&MT10769;五性之殊。今因五性並有性。而&MT10769;一無
性。故與前別也義苑未穩。
准答中知
答。論自有釋故。寶性論云。向説闡提無涅
槃性。不入涅槃者。此義云何。爲欲示現謗
大乘因故。此明何義。爲欲迴轉誹謗大乘
心。依無量時故。作是説。以彼實有清淨
性故 文在第三卷一切衆生有如來藏品。
全如章引。次文云。不得説言彼當畢竟
無清淨性義苑云。向説下論中
自問
&MT10769;無性。
爲欲下答無性。此明下徴所以。爲欲下釋
成正意。以彼等者。結答上文。未乖有性也
復古云。毀謗大乘。是地獄因。爲轉此心
令不生謗故。約長時不得成佛。非謂永
無清淨佛性
又佛性論云。問曰。若爾云何佛説衆生不
住於性。永無般涅槃耶。答曰。若憎背大
乘者。此法是一闡提因。爲令衆生捨此法
故。若隨一闡提因。於長夜時。輪轉不滅。
以是義故。經作此説。若依道理。一切衆生。
皆悉本有。清淨佛性。若不得般涅槃者。
無有是處。是故佛性決定本有。離有離無
故 義苑云。此問但是躡前實有清淨佛性
而起今謂。不然。章主既解云。此論前文。廣破無
性。乃至末云。三者失同外道。此過由汝邪執
無性義生。故
起此問也
若爾者牒前。云何下&MT10769;前。可
前論云。破小乘執者。佛爲小乘人。説有衆
生不住於性。永不般涅槃。故於此生疑。起
不信心。所以生疑者。由佛説故。若依毘曇薩婆
多等諸部説者。則一切衆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
得佛性。所以然者。如經説有衆生不住於性。永
無般涅槃故。又阿含説佛十力中。性力所照衆生境
界。有種種性。乃至&T072699;妙等界不同故。稱性力。一切衆
生有性無性異故。有佛性者。則修種種妙行。無佛性
者。則起種種&T072699;惡。是故學小乘人。
見此二説皆有道理。故起疑心
若憎下示謗
法之過。乃貶斥之談也。御物之意。若依下
顯了之説。稱實同歸。言離有離無者。謂。佛
性中道。體離過非。相非生滅耳彼論云。小乘
諸部。解執不
同。若依分別部説。一切凡聖衆生。並以空爲其本。
皆從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者即大涅槃。若薩婆多等
説。則不信皆有佛性。各偏一執。
故不相信。今則本有。離有空也
折薪云。此寶
性佛性二論。同據如來藏經故。所説多同

解云又此論前文廣破無性。乃至末云。三者
失同外道有本定有。無本定無。有不可滅。
無不可生。此等過失。由汝邪執無性義生。
乃至廣説 言前文廣破無性者。檢彼論
文。初明有佛性者問分別部及
大乘性宗
執無性者
薩婆多及
法相大乘
次有問空性
二宗
有相二宗。瑜伽顯
揚。並有問答
三四五。各但有問空性
兩宗
略無有答瑜伽顯揚。
具有問
第六有問有相二宗返問難答。
瑜伽顯揚亦有六答
皆如前引。今
指彼文。故云前文廣破等也。次言乃至末
者。即論次文云彼分別部。及兼性宗。更難無性。出
三過失。然今章略初二失。故云乃
至末等又若汝謂無佛性是定無者。如火定熱
性。不可轉爲水冷性。佛性亦爾。有無應定。
皆不可轉。若不可轉者。汝立此定。爲由
因故定。不由因故定。若由因故定。此定不
成失。何以故。本時未是定。由因方定故。若
説不由因而定者。則無窮過失。是故我説
此性亦復不定。不由因故。是義應成。如
汝説定等。共無因初失二者不平等過失。如
人謂石女生兩兒。一白。一黒。亦如兎有兩
角。一利。一鈍。若人不由因説。此不平等義。
亦應得成。如汝所説。此若不成。汝亦不立。
三者如章言乃至廣説者。引前文了。却指
先所引論後段文。恐重沓故。云乃至廣説。
折薪云。夫實教所説佛性者。順因縁門。非
偏在有。非偏在應復古
亦同
故知。二部所執
有無諍論。共不應道理故。破小乘品最末
後總結云。是故佛性決定本有。離有離無
故。今章欲寶性論一道明義故。先引後段。
解云下却是前文故也問。鞠彼論文。小
宗兩部。生疑不信。互執諍論。何以爲實教
義。故權實論唐開善寺
法寶造
云。或信世親菩薩破無
性之説。謂瑜伽爲邪執。或信慈氏菩薩破
有性之論。謂佛性非眞譯。不知佛性論
破有部等無。瑜伽論破分別部有。非是世
親菩薩指瑜伽爲邪執。慈氏菩薩斥涅槃
之佛性。豈是實乘耶。答。良以有部小多
大少共立無性。空部小假性宗大眞許皆有
性。隨其所應小大兼含。何以知者。既有論
云得大乘性竟。後應更失。憎背大乘。是闡
提因。本有清淨性等故。豈唯小乘立破。故
要問曰。佛性論初約小乘及迴心初教説。若
後破執成正義。則是&MT10755;
問。前始教中。決定説有無性衆生。此&MT10755;
中並皆有性。云何會通 義苑云。權實有無。
極相違故。成斯問也。復古云。始&MT10755;二教。
各有所依之經。二義差別。如何和會
答。亦論自有釋故。佛性論第二卷云。何故
復有經説闡提衆生決定無般涅槃性。若爾
二經便自相違。會此二説。一了。一不了故。
不相違 義苑云。何故下論何故
二字無
尚同前問。
一了下方是答辭。言復有經説者。深密等
今謂。如涅槃經説畢竟死者。及前所引
佛説。衆生不住於性。永無般涅槃
備分五
性。第五決無佛性也。有乖涅槃皆有
今謂。論依如來藏經。彼云。故經中説。一闡提人。墮
邪定聚。有二種身。一本性法身。二隨意身。佛日慧
光。照此二身。法身者。即眞如理。隨意身者。即從
如理起佛光明。爲憐愍闡提。闡提二身者。一爲令
法身得生。二爲令加行得長。修菩提行。又寶性
論云。華嚴性起中言。次有乃至邪定聚等。衆生身中
皆有如來日輪光照故。作彼衆生利益。作未來因。
善根増長諸白法故。無差別疏解云。此亦論中自引
華嚴。成立眞如爲佛性起行之
因。是故一切衆生悉有佛性也
故云二經自相
違。究其答意。了則稱性故。皆有心。不了則
熏成種姓故。或有或無論次文云。言有性
者。是名了説。言無
性者。是不了説。故佛説。若不信樂大乘。名一闡
提。欲令捨離一闡提心故。住闡提時。決無解
脱。若有衆生有自性清淨永不得解脱者。無有
是處。故佛觀一切衆生。有自性故。後時決得清淨

復古云。此論主宗一性。故作此問。意在
釋通。了者。&MT10755;教所依之經。説一切皆有
清淨佛性者。了義説也。不了者。始教所依
之典。言有無性者。是權施不了説也。是故
如來所説不相違也
解云。若小乘中。但佛一人有佛性。餘一切
人皆不説有。若三乘始教中。以漸異小乘
故。説多人有性。猶未全異彼。故許一分無
性。是故論中判爲權施不了説也 義苑云。
解論中不了之所以。故形對小乘。明其益
物漸次。言一人有性。則屬於小。許多人有
性。則當於權。權故不了。了則齊成。豈有二
經之相違耶
問若依&MT10755;教。一切衆生。皆當作佛。即衆生
雖多。必有&MT10755;盡。若如是者。最後成佛。即無
所化。所化無故。利他行闕。行闕成佛。不應
道理。又諸佛利他功徳。有斷盡故

 義苑 分科爲二
  初問七
   初問若依下生界盡期&MT10769;
   二若如下後佛無機&MT10769;
   三所化無下利他行闕&MT10769;
   四又諸佛下利他徳斷盡&MT10769;
   五如其下自語相違&MT10769;
   六又如下損不損非理&MT10769;
    初總標度生
    二若有下有損非理
    三若無下無損非理
   七依如下總結上來&MT10769;
  二答七如下分

 折薪 文科分二
  初問二
   初總案定過失原由
   二若如下別由疑&MT10769;
    初闕行成佛&MT10769;
    二又諸下佛徳有盡&MT10769;
    三如其下自語相違&MT10769;
    四又如下損不損違理&MT10769;
  二答至下可科

 復古集成 大科據權進退&MT10769;
  初生界有盡問三
   初問若下生界&MT10755;&MT10769;
   二若如下立理進&MT10769;
   三又諸下利他徳斷盡&MT10769;
  二如其下生界無盡問
  三依如下無性善成問
義苑云問若
依下
躡前皆成佛道。以疑生界盡期
若如
躡前問中&MT10755;盡之辭。便疑後佛無機。故
云即無所化也所化
無下
躡無所化。疑乏悲
門。既乏大悲。豈成佛道。縱爾言成。亦非其
理也宋本章文。有何以故
佛心者大慈悲故十字
佛心者大慈何以故。
悲故今謂。義苑開作別科。恐不可穩。
以起信疏云三難故。折薪亦非
又諸下大
聖因於衆生。而起大悲。因於大悲。而成
菩提。今既無生。利他之徳。有其斷盡
成云。問 若下七據權進退&MT10769;三。初生界有
盡問。於中自有三問。故起信疏曰。如是
&MT10769;。若爲得通。如其下。二生界無盡問。
依如下。無性善成問復古云。生界雖多。
而皆有性。&MT10755;竟有盡。若如下。立理進&MT10769;
若許倶成。二利行中利他爲上。生總成佛。
則無他可利。無他可利。則無妙行。無行
而成。理不應故。又諸佛如來利他功徳。無
有斷盡。生界若盡。則斷盡矣今解。此三
&MT10769;。竝依佛地論而起。其初&MT10769;者。彼言。
諸有情界。無有一切盡滅度時。由法爾故。
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性。如餘經
論廣説其相分別建立。前四種姓。雖無時
限。然有畢竟得滅度期。諸佛慈悲。巧方
便故。第五種姓。無有出世功徳因故。畢
竟無有得滅度期。諸佛但可爲彼方便。
示現神通。説離惡趣生善趣法。彼雖依
教得生善趣。必還退下。如是展轉。窮未
來際。不能令其畢竟滅度。雖餘經中。宣
説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
就眞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
便而説。爲令不定種性有情。決定速趣
無上菩提果故。明知。初&MT10769;因之得起也。
第二&MT10769;者。彼文亦云。於一切行。成就大覺
者。顯示世尊入種種行殊勝功徳。謂。隨所
化有情所宜。現同類身。令彼入故。窮生
死際。常現起作一切有情利益。窮未來際。
無有盡期等故。成次&MT10769;也。第三&MT10769;者。彼
文又云。受用變化二身功徳。雖性無常。無
斷盡故。無盡究竟。一切如來。本發弘願。
爲有情故。求大菩提。若諸有情盡得滅
度。爾時諸佛有爲功徳。何不斷滅。諸有情
界。無有一切盡滅度時故。諸佛利樂有
情功徳。無有斷盡。躡之架前。作第三&MT10769;
驗文可見
如其一切盡當作佛。而言衆生無&MT10755;盡者。
即爲自語相違過失。以無&MT10755;盡者。永不
成佛故。又如一佛度無量人。於衆生界
有損以不。若有漸損。必有&MT10755;盡。有損無
盡。不應理故。若無損者。則無滅度。有
滅無損。不應理故 義苑云。牒前盡成。
結屬相違。是故若言衆生畢竟無盡者。則
違一切衆生盡成之語如説我母即是
石女。自語相違
若但
衆生界無&MT10755;盡者。又永不成佛故。又如下。
諸佛度生。損與不損。非理&MT10769;也。總標度
生。若有下。開有無兩關而&MT10769;。初&MT10769;有損
非理。若無下&MT10769;無損滅度非理復古云。
衆生總許作佛。而云無盡。則自相違也。又
如下問生界損不損否。若有損。云何有損。
而云無盡。不成理故今解。又如下。此
據文殊般若而成斯問。準下答中。其義可

依如是等道理。佛地論等。由此建立無性
有情。離上諸過。此義云何 義苑云。指
上六重&MT10769;端。是以論主欲遣斯過故。立
一無性有情。長守生界。未知此義還契教
宗否。故云此義云何復古云。依上諸義。
佛地瑜伽等莊嚴
論等
論。立無性者。其義善成
廣鈔第二云。三分半衆生。決不成佛。名不
減。始末而言。具佛性者。久近之間。皆得成
佛。名佛界。無姓之人。畢竟不出生死。名生
界。趣寂種姓。久近之間。皆入寂故。非生界。
非佛界。是故生界佛界。不増不減。故離上
過。善成立矣。此亦若爲可得通耶

 義苑 二答爲七
  初答生界有盡&MT10769;
   初責情計非正&MT10769;
   二是故下證成非正見
  二設避下三科答損不損非理&MT10769;
   初縱立無性遣非理&MT10769;
   二彼從下奪破返答三
    初奪
    二何以下徴
    三釋成過失
   三是故下引證返答
  三文殊下答後佛無化&MT10769;
   初擧一佛經時
   二復有下例餘佛
   三説法下諸佛度生
   四乃至下例一切界
  四何以下三科答自語相違&MT10769;
   初法説
   二猶如下約喩明
   三當知下法合
  五又爲下答佛徳有盡&MT10769;
   初縱立無性離過
   二是則下奪返答三
    初未圓實徳二
     初但變化徳
     二亦即下出無實徳義
    二又化下化徳不成
    三又今下同體悲廢
  六又若下答利他行闕六
   初按定權立無性
   二然彼下彈權立無功
   三但佛下雙行悲爲最故非
   四又本下約本願總標
   五是故下約度生不盡順釋
   六若不下返質非理
  七是故下總結過非通&MT10769;覆答
 折薪 二答文大科分二
  初總通諸&MT10769;
  二又爲成下別破前二&MT10769;
 復古集成 依實縱奪答二
  初總通諸妨二
   初牒&MT10769;奪破二
   初牒生起増減二
    初答若下牒&MT10769;總非
    二是故下引經
   二避失墮損減二
    初設避下牒&MT10769;總非徴釋
    二是故下引經
  二引教申宗二
   初申正理二
    初文殊下示無増減
    二何以下徴釋所由
   二喩結成二
    初義意下引喩
    二當知下合結
  二委破餘&MT10769;
   初指失二
    初牒&MT10769;正破二
     初又爲下牒&MT10769;
     二正破二
      初是則下徳無報細破
      二又今下悲無教網破
    二詳破封執二
     初又若下牒封執
     二然彼下指紕謬
   二又本下示理
   三是故下結過
答。若謂衆生由有性故。竝全成佛。説有盡
者。是則便於衆生界中。起於減見。衆生
既減。佛界必増。故於佛界。便起増見。如是
増減。非是正見 義苑云。答前初&MT10769;生界
有盡也。良以。衆生成佛。性離有無。若乃情
生増減。非爲正&MT10769;。故結云非正見。故圓覺
云。以輪迴心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輪
迴。故非正見復古云。若謂下牒&MT10769;。是即
下總非。既云増減。是外道説。故非正見
起信疏云。此所設&MT10769;。並由妄見衆生界
故。妄起此&MT10769;。若爾汝於有性。既起減見。
即於佛界。必起増見。此増減見。不離汝執。
故非正見也
故不増不減經云。舍利弗。大邪見者。所謂
見衆生界増。見衆生界減。乃至廣説 魏
留支譯。義苑云。證成非是正見。何以増減
却屬大邪見耶。良由此解不異斷常故。
云大邪見也問。依法相宗。於衆生界
有一分減。而無増義。謂。無性無有畢竟
入涅槃者。若有定性入無餘依。第八識盡。
不墮衆數護法釋云。彼能感生煩惱盡故。後有異
熟無由更生。現苦所依。任運滅位。餘
有爲法。既無所依。與彼苦依同
時頓捨。顯依眞理無餘涅槃
慧日論等會云。
彼經約衆生界理性而言。眞如之理無増
減故。又解。彼云衆生界不増減。而不説云
衆生不増減。界言總説衆生界際。非約衆
生而説。故不相違。豈非衆生性無而相有
耶。答。權情未亡。&T056123;執莫息。十行品説。於
衆生數。心無所著。不離多衆生。著一衆
生。不増衆生界。不損衆生界。不盡衆生
界。不長衆生界。不虚衆生界。不二衆生
界。何以故。菩薩深解。衆生界如法界。衆
生界法界無有二。無二法中。無増無減。無
所依倚。不作二相。探玄具作二釋。一約
相釋。寄始教顯。二就實釋。正約&MT10755;教。謂。
衆生界者。是如來藏也。以性通相融故。
得事隨理而無礙。謂。事已同理。同眞理
不失事。現事相而即眞。是故無二。故不
増不減經云。衆生界無二無別。即此法身。
以惑汚故。流轉五道。名爲衆生。又云。法
身即衆生。衆生即法身。法身衆生。義一名
異。又云。若有言衆生界法界有二有別者。
我説彼人名一闡提也。今章云乃至廣説。
意而防之。審焉
設避此見。故立一分無性有情。爲不減者。
&MT10755;不能離増減見。何以故。彼見於諸
有性者竝成佛故。則便起於斷見減見。諸
無性者。不成佛故。即便起於常見増見。以
彼不了衆生界故 義苑云。此下三科。皆
答損與不損非理&MT10769;。設避下縱寶性論立
無性有情。以離増減之見今謂
不穩
既無増減。
即遣有損無損非理之&MT10769;。彼&MT10755;下奪破寶性。
據實返答。何以故者徴。其實性權立之因。
以彼下釋成過失。以彼下正出稱實返答之
義。乃了則離見也今謂。縱奪寶性
等者。此皆謬矣
今解。初
牒彼救。故起信疏云。問。我所説義。扶此經
文。何者。若諸衆生。悉皆有性。竝當解脱。
則衆生有減。今立有此無性衆生。常在世
間故無増減。今牒彼救之計。故云設避等
也。復古云。設避下是牒&MT10769;。彼&MT10755;下總非。何
以下徴釋。有情倶成。則後不復有成佛者。
則斷見減見。無性不成。常在生界。是常見
増見折薪云。以不減爲
増。非加添爲増也。
有如是見者。由不
了生界也
是故經云。一切愚癡凡夫。不如實知一法
界。不如實見一法界故。起邪見心。謂衆
生界増。衆生界減 義苑云。引證返答準
經云者。即不増減經連次之文也。上言
乃至廣説。在文可覩
又文殊般若經。云假使一佛住世。若一劫。
若過一劫。如一佛世界。復有無量無邊恒
河沙諸佛。如是一一佛。若一劫。若過一劫。
晝夜説法。心無暫息。各各度於無量恒河
沙衆生。皆入涅槃。而衆生界。亦不増減。乃
至十方諸佛世界。亦復如是。一一諸佛。説
法教化。各度無量恒河沙衆生。皆入涅槃。
於衆生界。亦不増不減。何以故。衆生定相。
不可得故 折薪云。此經二譯。一云。文殊
師利所説般若波羅蜜經。唯有一卷。是僧
伽波羅譯。一本二卷。題中加摩訶字。曼陀
羅仙譯亦名無相法印經。
亦名大乘法印經
今引此初卷中文也。
衆生定相不可得故連次經。云是故衆生界
不増不減義苑云。答前後佛無化&MT10769;也。
初擧一佛經時。復有下例餘佛經時。説法
下明諸佛以法度生。然雖動經時劫。説
法度生。令諸衆生皆入涅槃。而衆生界未
嘗増減。何以故。了衆生相即寂滅相故
也。乃至下。上是擧一佛例多佛。此是擧
多佛例一切。義不異前也復古云。上約一
方説。乃至下。例
明十
方也
何以故下。三科答自語相違&MT10769;
今謂。不然。此是經文自徴釋耳。
豈得彼佛可通相違難耶
既言衆生無有
定實之相。則盡與無盡。體無有二。何相違
之有乎義苑分科。有
所不穩
復古云。何故爾所時界。
多佛度生。而不増減。衆生既無定相。將何
以増減。法身被染。故曰衆生。從縁成立。性
本自空。譬如虚空一切世界。若成若壞。常
無増減出現
品文
以義從名。假名衆生耳。故
亦出
現品
云。若成正覺。與不成正覺。亦無増
減。何以故。菩提無相。無非相。無一。無種
種。能成所成。皆無有相。復何増減晋經云。
若成未成。
皆悉平等。菩提無性故。
無増無減。一性無性
義意言。説衆生界猶如虚空。假使無量勝
神通者。各無量劫飛行虚空。求空邊際。&MT10755;
不可盡。非以不盡不名遊行。非以遊行
令其得際。當知。此中道理亦爾。非以當
得令其有&MT10755;。非以無&MT10755;説有無得。是故
&MT10769;無不通也 詳曰。義苑以義言説衆
生界之六字。皆屬上句尾。故猶如下方云
約喩以明也。復古更以猶如虚空四字。亦
屬上故。據出現品釋之。如次上引。今謂。二
&T047368;未穩。
違信
疏故
折薪云。義言下喩況。此義吾祖擧喩
非經文也。集成云。義言下二喩結成今謂。此
之兩&T047368;
是。宋本但云義言。而無意字。例如孔目引楞伽
云。七識境界。聲聞等者。不能覺知。不如實知人
無我故。以見陰界入法等故。義言若達人無我。
則達法無我。七識則與如來藏同。今亦可準
起信疏云。當知。經意明一切衆生一時成
佛。佛界不増。衆生界不減。故彼經云。衆生
即法身。法身即衆生。衆生法身。義一名異。
解云。況衆生界。如虚空界折薪。集成。
能得是義
如一鳥飛於虚空。從西向東。逕百千年。&MT10755;
不得説東近而西遠。何以故。以虚空無分
齊故。亦不得云總不飛行。以功不虚故。
晋經性起品云。譬如鳥飛虚空。經百千年。所遊行
處。不可度量。未遊行處。亦不可量。何以故。虚
空無分
齊故
當知。此中道理亦爾。非有滅度令
&MT10755;。上下無&MT10755;盡。有不滅度故。衆生界
甚深廣大。唯是如來智所知境。不可輒以
狂心限量斟酌。起増減見。既其無盡。是
故三&MT10769;無不能離今言義意言者。如佛
地論第四云。此義意言。如來鏡智等。此亦例
知。然有人引梁攝論云。意識覺觀思惟。名
意言分別者。此解不然。以彼約加行意
言觀故。此乃所詮義。所以之意。探玄第十
鳥跡喩云。顯義意者。如鳥行空。身過後
跡處不可説。相状亦不可見。然有鳥行。
不可言無。非以有鳥行故。令有跡相
可取。非以無跡相故。總無鳥行。尋鳥求
跡。跡不可得。問。如空中鳥。已行未行。及正
行處。倶無有跡。豈可言下無所詮義。答。
有所行空處故。有所詮義。小乘言教。顯如
言義。大乘言教。顯離言義。若無鳥行。何以
得知虚空無跡。故知鳥行能顯無跡。非
無能詮。所況可知。又佛意正在離言之義。
就鳥得説。所説常離也此中應思。義苑
云。虚空喩衆生。勝神通者喩諸佛。飛空
空不可盡。喩度盡衆生而衆生界莫減。
復古云。飛行求空。
喩説法度生也
非以下遠離二相也
古云。非以當得成佛。令生界有盡。非以
生界無盡。説有無性不成佛故。是故結
成義宗。生界離盡不盡。諸&MT10769;皆遣也問。前
&MT10769;意。約相而起。何約性通耶。答。倘只就
相。小教尚明。寧有斯疑。故倶舍婆沙
等説
云。三界
無邊如虚空。無量無邊佛出於世。一一化
度無數有情。令證無餘般涅槃界。而不窮
盡猶若虚空。蓋如言之義。都無所有。而謂
實有故。不能勵心捨相求實。而謂佛智
縁所執相故。謗佛也。如探玄云。小乘看此
衆生。唯是一聚五蘊實法三界衆相實
無増減
初教唯識
所現俗有増減。
眞無増減
若約&MT10755;教。竝是如來藏縁起。
擧體即如。乃是衆生故。衆生即法身等。義
一名異。不可一概而混矣。上來第一總答
&MT10769;。別通初&MT10769;。次下超通第三&MT10769;。後還通
第二&MT10769;。隨義便耳
又爲成諸佛利他功徳無斷盡故。立有一
分無性衆生者。是則令彼諸佛但有變化利
他功徳。亦即斷彼隨他受用諸功徳也。以
無菩薩證諸地故 義苑云。此下答前佛
徳有盡&MT10769;。先縱寶性離過不穩後奪返
答。云是則者。指上寶性立無性有情不允
承受佛化。資成佛徳。雖權化之徳。未圓
眞實之徳耳。故次顯云亦即斷等。言以無
下。出其無實徳之義也折薪云。既前總
通諸&MT10769;。今但別責前所立以破之。然前四
&MT10769;。今別破前二&MT10769;者。以後二&MT10769;中。自語相
違但遮救而已。損否違理。但立理以斥。皆
總答中已通。唯前二&MT10769;是所立義故。今反質
破也今謂。不然。此下別超通第三難。牒難返質。
逐斥。義苑爲第四難是也。又若意謂下。返
通第二
難。審焉
復古云。登地即見報身。今無登地之
機故。斷報身利他功徳。以彼無性。但以人
天。而成就之今解佛地論云。諸有情界。
無有一切盡滅度時故。諸佛利樂有情功
徳。無有斷盡。由法爾故。有五種性。又云。
受用變化二功徳。雖性無常。無斷盡故。皆
如前引。是則且縱化身之徳。亦即返質云。
謂他受用徳應斷盡故。何以故。佛地又云。
如實義者。他受用。謂。諸如來。爲令地上諸
菩薩衆。受大法樂。進修勝行。隨宜而現。既
是無性。無地上機。故未圓利他徳也
又化用中。亦但有麁斷滅彼細。以無人得
二乘無漏故。又今已後諸佛。無有一佛得
説三乘等教。以無得聖機故。即斷諸佛
同體大慈也 義苑云。非謂獨無實徳。抑
亦據彼變化利他之徳。尚不極成未穩
云斷滅彼細。何以故。以無一人得小乘
果故復古云。且凡夫二乘。見彼化佛。以彼無性。但
是凡夫。即無二乘。變化利他。有&T072699;無細
又今下。若立無性有情。要離増減者。即無
證聖之機。無機叩聖。聖即無譚。同體大悲。
自玆而廢復古云。應但天乘梵乘。諸佛不
説聲聞等法。以無所化機故
或曰。
上但問無生界則佛徳有盡。今既答斯&MT10769;
何以但廣破佛性權立無性有情耶今謂。問
既不穩。
答亦可
答。若無性有情纔破。實義方彰。便見
生界之無盡。成彼佛徳之無窮也。思之
今解。佛地論曰。成所作智増上縁力。撃發
鏡智相應淨識
現三業化用。當知。四智能起作用。就強
多分説平等智起受用身。成所作智起變
化身。又云。地前大衆。見變化身居此穢土。
爲其説法。地上大衆。見受用身居佛淨土。
又云。若爲地上所現一分細相。攝受用身。
若爲地前所現一分麁相化用。攝變化身。
此約地前地上。説爲&T072699;細。今章只就地前。
亦約凡聖。以分&T072699;細。故云化用中等
又云。前
四種性雖無時限。然有畢竟得滅度期。
第五種姓。畢竟無有得滅度期。諸佛但
可爲彼説離惡趣生善趣法。故今云但
有麁斷彼細等。又云。佛善了知三乘有情。
隨彼堪能。調化方便。如實爲説。令彼趣
證無相法涅槃故。又云。謂。無種性無涅槃
法。不樂涅槃。無有出世聖道種子。於證
眞如。有畢竟障。聞出世法。都不信受。畢
竟不得三乘涅槃。非聖法器。暫時畢竟不
生出世功徳智影。如濁穢水不能發生
月等影像。準此。有性&MT10755;有滅度。但有無性。
既非聖機。後佛與誰得説三乘聖道。又云。
如來地中。平等性智相應無縁大慈。普於一
切有情諸法無我眞如平等性。轉恒常現行。
救度一切。故名大慈。既無得説三乘等
教。豈不斷彼同體之慈乎上通第三難竟
下却答第二難
又若意謂悉有性故。必皆有盡。恐最後佛
闕利他行故。立一分定無性者。然彼後佛。
&MT10755;於利他。行不圓滿。以其所化無一有情
得聖果故。但佛菩薩二利之中。利他爲最。
何有不令一人得聖。而於自身得成佛
耶 義苑云。又若下且按定權立無性未穩
後奪破云然彼下。彈權立無功。何者。原
其利他之爲他也。令其造詣&MT10755;趣菩提。以
此功勳莊嚴化主。今既生無勝進故。利他
之行。全虧也。雖雙修二行。既悲行爲先。
豈有無益物究竟之心。而成已之道果。是
爲不可也復古云。不能度一衆生。令
得聖果故。利他行闕。闕利他行。而自
成佛耶今謂。義苑。復古。竝云利他行全
虧者。非此中意。何者。上第二&MT10769;。乃言所化
無故。利他全闕。今意不然。既立一分無性。
諸佛方便成熟彼故。雖利他行而未全虧。
但爲不令生得聖果。是故&MT10755;於最勝。行
不圓滿。而自取大覺。不應理也
又本皆發弘誓願云。令諸衆生悉得菩提。
是故令得故。本願不虚。而衆生界。不可盡
故。本願不斷。若不爾者。違本願故。行願
虚故。盡行成佛。不應理故 義苑云。又本
下約本願總標。是故下約度生不盡而順
釋。若不下返質非理。言弘願者。四願之一
復古云。諸佛菩薩初始發心。即有此
願。由有此故。得成菩提。今皆無性。不能
令得故。本願虚也。有性倶成。生界盡故。
本願斷也。若不下虚發度生之願。無生證
性。行願虚矣。不能如實修行。而自成
佛。理不應故今解。佛地云。如來功徳。常
無斷盡。不應無益常住世間。本期度生
求佛果故。由先所修大願力故。能起一切
智所變化利衆生事。由先願力所任持故。
相好莊嚴。窮生死際。一切能作。明知。生界不
盡故。願行亦不斷盡也。若不爾者。願虚行
盡。而自成佛。豈應理耶。皆順論斥。蓋據共
許極成之義。所以離過也演義云。或師計云。
一切如來。因地發願。
度盡衆生。生界不盡。不取正覺。現見衆生沈淪
九有。故知。諸佛未合有成。成則違誓。難云。若爾
今十方世界。諸佛出現。何得言無。答云。皆是菩薩
應成佛耳。此師之計。最爲孟浪。謗無諸佛。理實
難容。若爾云何通於違誓之義。古有多釋。一云。
本擬度生。未期成佛。積行淳著。行催自成。如
撥火杖本欲燒草。不欲燒杖。撥草既多。任運
燒盡。故三論師説。爲不自在佛。不欲成佛。而自
成故。有云。成佛若不化生。可違本誓。成竟亦化。
豈違本誓。難云。化生之義。雖許得存。盡竟方
成。其義何在。豈得不違。如實義者。諸佛皆有悲智
二門。以大悲故。窮未來際。無成佛時故。菩薩闡
提。不成佛也。以大智故。念念速成。又欲化盡
諸衆生界。自須速成。方能廣化。不懼違誓盡竟
成言。又了衆生之本如故。化而無化。是則常成。亦
常不成。亦常化生。而常無化。悲智自在。何局執耶
是故雖欲避上諸失。建立無性。不謂彼過
還墮此宗。是故無性。非爲究竟了義也 
義苑云。避失成非也。謂。雖防六失未允
無性功翻落權乘却爲不了。故云還墮此
宗。然此問既返覆。答亦盤迴。有不次者。蓋
隨義便故也復古云。此上諸過。是法相
宗。立此以&MT10769;性宗。故云不謂彼過。彼即性
家也。還墮此宗。即相宗也。以能立過。設
&MT10769;之家爲此。受&MT10769;之家爲彼也未穩集成
云。結過如復古。即不覺自毀之謂也
謂。此責前指上問。云佛地論等。由此建立
無性有情。離上諸過。故云雖欲避等。其上
諸過者。即上所謂佛性論等。廣破無性。乃
至失同外道。此等過失。由汝邪執無性義
生。故始教中欲避上過。設三&MT10769;等。以謂佛
地由此建立無性。離上諸過。今云彼過者。
即彼性論所破。有宗邪執無性義之失耳。非
謂受&MT10769;家也。還墮此宗者。謂。彼諸過不
翅歸於薩婆多等。抑汝相宗欲避諸失。還
墮此有宗。非指設&MT10769;之家。明法相教。立
無性有樞要立二量云。所説無性。決定應有。有
無二性。隨一攝故。如有性者。或聖所説
故。如説有性。今違彼量云。所説無性。應非無
性。離有離無隨一攝故。如中道者。或了不了教隨一
攝故。如阿含
等。且止傍論
決定非爲究竟大乘了義之説

問。夫論種姓。必是有爲。如何此教約眞如
爲性種姓耶 義苑云。若云種姓必藉熏
修。克彼眞如。畢竟離相。焉得此宗以離相
之眞爲種姓之有不穩折薪云。以始教中
就有爲中立於種姓。在第八識。含藏種子。
名持種依。方是種義分。既約眞如以立。彼
宗但爲迷悟所依。無内熏力故。以此問也。
清涼夜摩偈讃
疏。并演義
云。彼雖説眞如爲迷悟依。
非即心境持種。以眞如不變。不隨於心
變萬境故。但是所迷耳。後還淨時。非是攝
相即眞如故。但是所悟耳復古云。此亦
有宗以事&MT10769;理也。不達有爲皆從眞起故。
有是問未允今解。問意謂。前始教中。本
性種者。瑜伽云。六處殊勝相。梁攝論云。梨
耶中解性和合等。必是有爲。如何今約&MT10755;教。
即就眞如性中。立種性耶。然上來遍衆生
中。獨就無性明佛性竟。而未辨性種之
體故問也
答。以眞如隨縁。與染和合成本識時。即彼
眞中有本覺無漏内。熏衆生爲返流因。得
爲種性 義苑云。良以。眞如具有隨縁不
變二義。不變故體離起滅。隨縁故内熏衆
生。爲還源之本。故爲佛種復古云。即起
信云。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
所謂不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爲
阿梨耶識也。即彼下論云。此識有二種義。
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乃至即是如來平等
法身。依此法身説名本覺。又曰。依法力
熏習。如實修行。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故
爲返流因。爲性種性也
梁攝論説爲梨耶中解性。起信論説梨耶二
義中。本覺是也 義苑云。或曰。攝論解性。
前始教中。亦攬此爲成聖之因。豈不權實
相混耶。答。前據無始種子。此論本覺眞熏。
文同而義異也未穩。前約
會取莫殊
折薪云。問。前始教
中。引此文立種性必具性習。約有爲無常
法中説。今何引此。立本識通不生滅之本
覺耶。答。今文有二義。若今文特云攝論説
爲梨耶中解性者。意云。此即起信梨耶中
之本覺。但梁論説爲解性。約生滅識中以
明爾。此約會取也。所以得知梁論唯生滅
者。彼論云。此聞熏習。爲與阿梨耶識同性。
爲不同性。乃至此聞熏習。即非本識。已成
此識對治種子故。釋曰。此聞熏功能。是本
識對治。與本識不同。雖不同性。以不
相離故。恒與倶起。若起信所明即非可
壞。非不可壞。不唯生滅識也。二者如下
引攝論。云多聞熏習。從最清淨法界所流
等。此本覺解性。即多聞熏成種性。在本識
中。既從清淨法界所流。即知。亦是眞如内
熏義也。自有縱奪。此是縱義不允復古
云。梁論稱解性。即是起信梨耶中本覺。二
論共證也楞伽心玄云。無始無明。與如來藏合。
爲習氣海。亦聞熏與習海合。爲一無漏
因。梁論云。多聞熏習。與本識
中解性和合。聖此爲因是
又彼論中。如來藏具足無漏。常熏衆生。爲
淨法因 折薪云。此是義引。若四鏡中云。二
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乃至具足無漏。常
熏衆生。又眞如熏習二義中云。自體相熏習
者。從無始世來。具足無漏法。用熏習者。備
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此二義。恒常
熏習。以有熏習力故。能令衆生厭生死
苦。樂求涅槃等
又寶性論云。及彼眞如性者。如六根聚經
説。六根如是。從無始來。畢竟諸法體故。
解云。以眞如通一切法。今簡去非情故。約
六處衆生數中。取彼畢竟眞如理。以爲性
種性 文在第四卷如來
藏品
論自擧偈中第二
句。引彼經也。義苑云。攝論解性。起信本覺。
與如來藏。寶性眞如。六根聚經畢竟法者。
皆是眞熏佛性之義。故此教中就眞如譚于
種姓也。解云下復古云。章家示經義也。經取
諸法中唯眞如是不可破壞故。
云究竟
爲體
處通十二。情與非情經云六根。
何須揀耶
今論
種性故。局有情。揀退色境之處也。其内六
處。以眞理爲體。故云約六處衆生數中取
彼畢竟耳未穩。折薪云。吾宗若眞如。法性
等名。通一切法。若一心。如來藏。佛性等名。
唯在有情今謂。錯認圭山謬
解。而濫&MT10755;圓。傷哉
今謂性約内六
處。即在衆生中也更擧智論。據纂靈&T047368;親問日
照之説。以會金錍之破。而清
涼約三藏釋之
等。皆如前辨了
今文約以性從縁故。揀去
無情也。如下圓教通依及正。通三世間。收
一切等。約二性互融説之。若謂無情實
有開覺性者。無情變情。此大邪見未穩。
解。前始教中。顯揚。瑜伽。以内六處中意處
爲殊勝故。頼耶解性。是屬有爲。梵云薩埵。
是有故。有妄分別。亦云有情。若阿薩埵。是
非有故。名義倶別。故中邊論云。本識變似
情者。謂。自他身五根性現。基疏云。即是五
根衆生數法。情即根是。名薩埵故。今&MT10755;
中依寶性論。既以經云六根如是。又經云。
即此法身。流轉五道。名爲衆生。衆生法身。
義一名異性雖一味
隨相有別
無差別疏云。寶性論中。
自引華嚴。成立眞如爲佛性。起行之因。又
起信中。眞如内熏衆生。令厭求等。涅槃云。
第一義空名爲智慧。密嚴經。如來清淨藏。
亦名無垢智。性起品。一切衆生心中。有無
師智無相智等。皆約眞如本覺性徳之智。
爲出世法作正因義淨影疏云。覺者解也。
非是修習生用爲解故
名解也。斯乃異於木石等。神知之靈爲
解。又復對於無明闇故。名之爲解是
又經示法
身徳。別分九喩。第八世界未成喩。喩法身
種性徳。在六處空聚未生芽故。如六根聚
經説。無上依經亦有此文。竝以眞如爲體。
若瑜伽説。六處殊勝等。約有爲性。不同
此教。此約眞如一分徳
故。尚當&MT10755;
新華嚴唐經第八
回向品文
云。譬如
眞如遍一切身。又云。譬如眞如性常覺悟。
又云。譬如眞如無有少分而能壞亂。令其
少分非是覺悟。善根回向亦復如是。普令
開悟一切諸法。其心無量。遍周法界。清涼
疏云。如遍非情。則有少分非是覺悟。況
經云佛性除於&T072811;石。以性從縁。則情非情
異。爲性亦殊今謂。縱約&MT10755;教。
&MT10755;教却爲始教
如涅槃等乃至
若二性互融。則無非覺悟。既二性相即。縁
復即性故。無少分非覺悟者。況心爲總相。
又融攝重重哉。今謂。觀師雖既約圓云
二性融等。而縁了不遍。靈知眞心。不具
九界性徳。況心爲總相。永失無差之旨。皆
如前來已辨斥了。今依大師。正約實教。則
金錍徴破。功爲唐捐。弗勞作氣。而將自
潰。於虖。後之襲虚者。請。勿怒臂拒轍。蛙
見輕海。可不愼歟
此與瑜伽所説名同。但彼約始教。以理從
事麁相而説故。約事中明性種故。地持云。
種性麁相。我已略説。此之謂也 持地。瑜伽
竝次文云。諸餘實義。唯佛世尊。能決定知
瑜伽云究
竟現見
既説麁相。不明實義。實性論中。
畢竟諸法體。爲眞如故。義苑云。指濫。爲彼
瑜伽亦明六處殊勝等。但彼下據教義揀。
可準知也
寶性論中。約此&MT10755;教。以事從理。深細而説
故。就眞如明性種性。是故佛性論云。自性
清淨心。名爲道諦。又涅槃經云。佛性者。名
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爲智慧。此等竝就本
覺性智。説爲性種 義苑云。寶性下定教。
以事下顯義。佛性下證成。言自性等者。正
是以眞如爲佛種姓也。何以故。道是出世
因故。此是無作四諦之道也復古云。道諦即所
修之道。皆從眞流
涅槃亦然。爲第一義空。是中道理。名爲
智慧。是成佛種性。何以故。智慧有修發
之相故。即同佛境界智也。此等下總結上
義故。理爲性種。其義極成矣清涼云。師
子吼品北經二
十七
云。何爲佛性有六問中。
一問體相
佛性
者。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爲智慧。所言
空者。不見空一切
生死
與不空
智者見空
及與不空等。見一切空。不見不空。不名中
道。中道者名爲佛性。以是義故。佛性常恒。
無有變易。無明覆故。令諸衆生不能得見
薦福釋云。然佛性有二。一性得。二修得。名第一義
空。名爲智慧者。即性得中道智慧覺性。如密嚴云。
如來清淨藏。亦名無垢智。華嚴無相智等。在於衆生
身中等。非是從縁智慧。名智慧也。從所言空
下。明修得性。修得覺性。觀第一義空。不見空與
不空。離有無相。故從智者見空下。明見中道人。
智者即佛菩薩也。下文云。一切諸法。皆是虚假。隨其
滅處。即是第一義空等。故知。第一義空。是不空如來
藏。非空如來藏。諸佛菩薩。眞俗雙觀。有無齊照故。
名中道。又準下文云。佛性云何爲空非空。第一義空
故。以其常故。云何非空。非非空。能爲善法。作
種子故。準此不是空如來藏。上即薦福意。亦有深
理。會玄云。薦福寺
法寶大師疏釋也
今正釋者與上
少異
初即雙標空
智。以第一義空該通心境故。明即是智慧
揀異&T072811;礫非情。從所言空者下。經自雙釋
二義。所言空者。牒上第一義空。以空有雙
絶方名第一義空故。云不見空與不空。智
者見空及與不空下。釋上智慧經文稍略。
若具應云
所言智慧者。能見
於空及與不空故
此中者字。非是人也。祇是
牒詞。此中言見。非約修見。但明性見。本有
智性。能了空不空故。若無本智。誰知空不
空耶。今以即智明空故。名第一義空。即
空之智。方是常恒不生不滅古徳引下經二文。
今觀所引。正證是
空如來藏義。云何非空已下。方證名爲智慧義。
空智相成。方爲眞佛性義。則知。二藏亦不相離
以佛性妄法不染故。名爲空。具恒沙徳故。
名不空。要空諸妄。方顯不空之徳。故不相
離。思之今謂。清涼只曉性具於善。而不
達於理惡本具九界性得圓融故。修性&T056123;
縁了狹矣。若約實教。猶自可也。吾恐彼爲
圓教。釋之必矣涼疏又云。若以第一義空。爲佛
性者。唯是正因。而非了因。但
爲了因所了。而非生因所生。演義云。此二不二。以
爲佛性。然第一義空。是佛性性。名爲智慧。即佛性
相。第一義空不在智慧。但名法性。由在智慧故。
名佛性。以性從相。則唯衆生得有佛性。有智慧
故。牆壁瓦礫。無有智慧故。無佛性。若以相從性。
第一義空。無處不在。則牆壁等。皆是第一義空。今
謂。性相別論。雖云不二。但有即名。即義不成。
故孔目云。若法性外。有修生者。縁起可増。非偏本
有修生。如
先屡辨
其習種亦從眞如所成故。攝論云。多聞熏
習。從最清淨法界所流等 文在梁論第
三。曰。出世最清淨法界流出故。釋曰。出七
種苦諦。滅三種集諦故。名出世。謂。三無性
眞如。本無染汚。後離三障垢故。名最清淨。
三乘道。從此法生故。名爲界。是聞熏習從
最清淨法界流出故。不入本識性攝。此顯
法身爲聞熏習因。折薪。集成。竝引十二部經。
從最清淨法界流出之文者。
非今證
成耳
義苑云。明習種亦眞也。良以。非眞
流之行。無以證眞。無有證眞行不從眞
起故。此習種攬彼眞成。多聞熏習者。具足
三慧。謂。聞思修也。此三慧由眞熏有力。方
發慧行故。云清淨法界所流等。首楞嚴云。
從聞思修入三摩地。依而證入也。未穩
如上已引心玄義
又起信中以眞如體相二大爲内熏因。眞
如用大爲外熏縁。以與無明染法合故。是
故三大内外説熏。以熏力故。無明盡時。冥
合不二。唯一眞如也 集成復古科云。上來
廣明性種三。初示相。二引教&MT10755;教引
寶性涅槃
三結。次略辨習種引攝
後通明性習今引
起信
今文斯也。義苑云但約
習種
謂。如來藏無漏性徳。
衆生本具故。得内熏。諸佛菩薩善知識等師
教之縁。亦不離眞故。得外熏也。此之三大。
既熏染識心。與無明合故。覺心初起。心
無初相。已遠離微細念。故心即常住名究
竟覺。故冥合不二。亦始覺合本覺。無復
始本之異。唯一究竟覺也。以習種性義寛通
故。作此釋。無謂初心即成究竟復古
云。論眞如熏習義有二。一者。自體相熏習
者。從無始來。具無漏法二者。用熏習。備有
不思議業。作境界之
性。依此
二義
常恒熏習。以有熏習力故。能令衆
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眞
如法。發心修行
故爲
内熏也。用大者。即是衆生外縁之力如是外
縁有無
量義。略説二種。一者
差別縁。二者平等縁
乃至見報應之身。熏習眞
如。滅無明等故。云外熏縁也。隨事業二
識。見報應等故。與合也問。三大義中。體相二大。
是内熏性種。其用大是習
種。亦從眞流故。若爾用大報化之用。與他衆生成
増長縁。何爲習種耶。答。如論中云。用大謂能生
一切世出世間善因果故。彼疏解云。謂。隨染業幻。
然此用大是報化二身&T072699;細之用。令諸衆生始成世善。
&MT10755;成出世善。
故爲習種
無明下論云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
種。一者未相應。謂。凡夫
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二者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
無分別心。與諸佛自體相應。得自在業。與諸佛智
用相應。唯依
法力。自然修行
熏習眞如滅無明故復次染法。
從無始已
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
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於未來
以眞如法
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
無有斷。復次
眞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乃至諸佛。無有増減。畢
竟常恒。自性滿足一切功徳。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
義故。遍照法界義故。乃
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
名爲如來藏。亦名如來
法身雖實有此諸功徳
義。而無差別之相
等同一味。唯一眞如
淨影章云。謂。一佛性體用分二。廢縁論性。性常一
味。是其體也。隨縁辨性。性有淨穢。是其用也。對
果分二。一法佛性者。本有法體。與彼法佛體無
増減。唯有隱顯。淨穢爲異。如礦中金與出礦時。
體無多少。亦如凍水與消融時。體無増減。如勝
鬘説。如來藏中。具過恒沙一切佛法。如來藏經衆生
中。具足如來一切種徳。馬鳴論説。從本已來。具足
性功徳法。華嚴經説。一切衆生心微塵中。具無師智等。
當知皆是法佛之性。二報佛性者。本無法體。唯於第
八眞識心中。有其方便可生之義。如礦中金有可
造作器具之義。非有器具已在現中。如樹子中
未有樹體。唯有方便可生之義。若無生性。雖用
方便。佛不可生。如焦種等。如涅槃説。衆生身中。
未有徳體。如樹子中未有樹體。如是等言。皆是
報佛之性。向言。法佛之性。本有法體。如妄想心雖
未對縁現起煩惱。體是一切過恒沙等諸煩惱性。眞
心如是。雖未從縁現成諸徳。體是一切三昧智慧
神通解脱陀羅尼等。一切徳性。是諸徳性。同體縁集。
不離不即。無有一法別守自性。用不離體。體用虚
融。名爲不二。問。依淨影釋。既論性善性惡體用虚
融。則此應似圓而非&MT10755;教。答。克遠公意。雖但明
性備具正因。而性闕縁了。故云報性本無法體。況
彼性染。唯與染性同體。性徳永與善性虚融。明非
圓融。非熟教而將屬誰乎。若約圓者。天台言。無
明法法性。生一切法。三種世間。三千性相。皆從心
起。如丹藥法法於銅等。因縁和合。有成金用。無明
爲縁。法性爲因。明闇和合。能生諸法。唯見理具。
則識眞如常熏内具。諸論教道。不見此實。雖内
外熏以立種義。不了新熏本有之意。是故種子但同
冥初。故是教道非眞實説。今觀此等。染淨雖殊。即
理無別。和合尚無。離二焉有。不有而有。三諦宛
然。當知。此是同教一乘。又義海門云。明佛性者。
謂。覺塵及一切法。從縁無性。名爲佛性。經云。三
世佛種。以無性爲性。此但一切處。隨了無性。即
爲佛性。不以有情故有。不以無情故無。今獨
言有情者。意在勸人爲器也。常於一塵一毛之
處。明見一切理事。無非如來性。是開發如來性起
功徳。名爲佛性也。此蓋爲恐有人濫乎&MT10755;圓。是故
特玆縷
述之耳
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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