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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匡眞鈔 (No. 2344_ 鳳潭撰 ) in Vol.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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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
卷八

  日域京西華嚴寺住持僧&MT04537;鳳潭撰
三約頓教明者。唯一眞如。離言絶相。名爲
種性。而亦不性習之異。以一切法無
故 義苑云。此教唯明絶待幽靈。衆生諸
佛。同一本際。本是離言。寧分性習之別也。
一切下出所以復古云。唯眞如者。以
滅等相。總鎔染淨。一一白白。皆悉眞故。唯
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離言説相。離名字
。離心縁相。畢竟平等。無變異。不
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眞如。亦不下。論云。此
眞如體。無遣。以一切法悉皆眞故。亦
立。以一切法皆同如評曰。一一白白
者。乃據僞釋論
引實際經説。嗟乎。法眞不眞僞。妄援證之
更擧金剛三昧經等。而語拙義鄙。徒亂聖説
玄云。若依頓教。衆生佛性。一味一相。不
有。不無。離言絶慮。如無行經等
故。孔目云。約頓教成佛者。唯有
。所謂無相。何以故。由成一行三昧故。乘
彼一味眞如成故。不諸異相門
成佛。亦如此一切倶離。是名佛也。種性准

是故諸法無行經云。云何是事名爲種姓。文
殊師利。一切衆生。皆是一相。畢竟不生。離
諸名字。一異不可得故。是名種性。以此準
之。上來約三乘説畢 文在上卷羅什
苑云。云何下徴。文殊下答。准前可復古又
大本
維摩經。亦據
。故不用矣
上來下通結。始&MT10755;頓教。並
三乘復古云。今明佛種性。中間三
教。首標三乘。今結三乘。則三乘至此其義
明矣此。如覺疏普賢
一乘頓教。鈔
云。唯頓教圓教。是如實了義者。若言三乘中
菩薩一乘者。此無違。然清涼圭峯。稱
極教者。驗失祖規
第三約一乘二説。一攝前諸教所明種
。並皆具足。主伴成宗。以同教故。攝方便
故 義苑云。前之四教。阿含施設雖異。若究
&MT10755;畢竟。融通性海。故云攝前等。言具主
者。謂。一乘同教也三乘參於一乘
法兼具徳
若是三
乘之同一乘垂於三乘
同趣一實
猶未主伴折薪
云。凡同教者。開方便門。示眞實相。故方便
伴。眞實爲主。故云爾也。正是法華同教
之大乘也復古云。攝前等而言主伴成
者。此有二義。一依鎭國玄談
曰。以別該
同。皆圓教攝。即此同中必有別義。如事理
無礙必有事事無礙。猶彼江水入海亦鹹
乃至全收諸教。作別教釋也。二依孔目
初卷横依方便進趣法門即有二義。通説一乘。一
究竟一乘教成。何以故。從
一乘流故。又爲一乘教所目故。二與彼究竟圓
一乘方便故。説一乘。非即圓通自在義
是圓通究竟法。從彼所流。無異事故云。雖
諸義差別不同。皆是同教一乘義也。何以
故。爲成普法故。普法所成故。是故攝成
。孔目第三又曰。若據同教説。即攝前四
乘所明道理。一切皆是一乘之義。文雖
。而義皆別者。在此一一主伴成宗也。搜
玄云。如法華經。三界之中。三車引諸子
宅。露地別授大牛之車。仍此二教同在
。作見聞境。又聲聞等爲窮子。是其所引。
故知。小乘之外。別有三乘。互得相引。主伴
成宗。此是一乘爲主。三乘爲伴耳。然是法
華同教攝也集成云。太一曰搜玄謂。此經
宗通有同別二教。主伴成宗。又曰要問
華嚴
是主。餘經是伴眷屬今詳。法華各賜等一大
。薄須塗熨。慧悟是同。是約同教一乘也。
七寶大車。其數無量。主伴具足。攝徳無盡。及
分身。一月本也萬影迹也互爲主伴。皆是
同中顯別義也。故義海塵是法界普遍一切
是爲主也。即彼一切各各別故。是伴也。然伴
主。必全主而成伴。主不伴。亦全
伴而成主。即主即伴。亦同亦異。當知。主
中亦主亦伴。伴中亦伴亦主也三要印破。賓主句
分。直須自己撃
節始
二據別教。種性甚深。因果無二通依及正
三世間。該收一切理事解行等諸法門。本
來滿足。已成就訖。故大經云。菩薩種姓。甚深
廣大。與法界虚空等。此之謂也 義苑云。
二據下略標&MT10769;。因果下廣示其相。言
果無二者。謂。因門攝法。與果門攝法。無
餘。具有四句。通依下明三種世間融通。該
收下彰縁起十對。此等法門。法爾圓具故。
本來等。大經下證成。種性與法界而融。
同指虚空。而顯相也折薪云。初牒甚深
因果下釋深義。前&MT10755;教唯辨因性。又唯在
有情。今果徳尚具。豈況因種有爲。尚通依報
無情之中。豈況正報中。有一分無性衆生
耶。盡三世間者。恐人疑云。因果無二。通
及正。唯約佛菩薩言。豈通一切耶。故今
盡三等也。理事解行。是因等於果也。本
來下釋成復古云。孔目云第二種性義者。
是其佛因。其義廣大。因果無二者。各攝法盡
義苑通依下孔目曰。非偏解行比證
因果等偏本有修生又曰第三卷云。地者位也。今十地
者。攝佛因位一乘三乘聲聞
人天等。並在其中
五乘人所觀
普賢證位。佛果攝用。無礙
自在。一切皆盡又云。十信&MT10755;心。乃至十解位。十行十
迴向十地佛地。一切皆成佛。乃至一
切身故。此據
別教
又説。從因感下即
初卷
一乘教
一切因縁。理事。教義。人法。因果等。又總
因縁。乃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盧舍
那佛普賢行因成就因果。與三乘等別。又問
云。普賢因果法門體性。不世間道理事
。因何從凡夫世間。得成普賢解行果。答。
普賢因果。不凡夫世間剋得。何以故。若
成則不普賢。若已成則舊來如此。道
理時事。皆悉不凡夫之法本來無物。無物
能成
普賢對凡。舊來非有。無
成。唯普賢望普賢成。説不成。可
故大經等者。晋經十住
云。菩薩種
姓。甚深廣大。與法界虚空等。一切菩薩。從
三世諸佛種性中生。探玄云。以此位十住
。約種爲名。十住十行。無大善決定者。是
最劣故。未此大用也。又以自利増故。又
種未現行
文中六句。初一句
搜玄方軌云。初總標種性
。即性習二種性體也
謂。五種姓中。簡
餘性故。云菩薩性謂。依一乘。該攝餘性。皆但
菩薩。若約餘乘。設爲菩薩

下五句別顯種性義而下明五決定。無
者。如下引孔目
一者甚深者觀相善
決定義
是幽邃義。眞如法性。離
相性故。出生勝徳。不可盡故。徹同佛果故。
二廣大者眞實善
決定義
是包含義。普遍義。無邊義
論非一切世間
境界。出世間故
三與法界等者。是勝善義此有
六義
故。地論云。大法界故。一切佛根本故。法相義故。眞
如觀勝諸凡夫二乘智故。説大乘法故。白法界故
謂。
大白法界等故論通三乘
文同義異
又具足人法。教義。
因果。理事等一切法故也別教一乘。然與地持。
瑜伽。及地論説。名數
同。體
義巨殊
四與虚空等者。是因善義。謂。成
常愛果因故。如虚空。以地前。略無常果
。或與上別甚深廣大。謂。三因性普遍義故。與
等。解脱自在。是修縁因。與虚空
等。般若清淨。是修了因。性修圓融。智行復
性徳。全體而發。徹照性故。思

不怯弱義。以佛種中故。亦是釋種姓
名義。又亦得諸佛從菩薩性中。又是釋
上諸句。謂。何以得深廣等法界等耶。釋
云。以是三世佛種性。能生一切菩薩
若隨門顯現。即五位之中位位内六決定義
等。名爲種性。亦即此法名爲果相。以因果
同體唯一性故。廣如經説。餘可准知
折薪科云。若隨下約行布。亦即下顯圓融。義苑科云。
圓融行布無礙。復古。集成。科云。別教二。初據別下
正顯。二若隨下別
示。如釋中
折薪云。若隨下五位不同。毎
位之内取六決定種性。此約行布。亦即
下顯圓融。即因是果故也。以行布教中如
地持説。決定有三。一種性地名爲決定。定
佛種。二解行地名爲決定。定能初發心。
三初地已上。名爲決定。定能證故。若唯行
布。則六決定在信地。唯屬性不名爲
。以相屬果證故也。今行布既圓融。位
位内六決定義。正名種性時。即稱果相
未穩義苑云。若隨等者。明大縁起因果。圓融
行布無礙。行布故五位不謂。住行有五。回向
唯三。地上具六。
位高下
増微
圓融故。位位内修六決定集成云。此
通義
故。云
位等
今解。五位是相。六義其體。故爲
。何以者。依孔目云。如地經説。六決定義。
是其地體。返將不滿數體。十地不同。是
其地相。翻用滿數相。以此驗求知。佛慈
悲欲解。是佛別意也。準此。若隨下
相待同教。亦即下絶待別教苑薪約布融
相性者。並非
復古
云。五位即住行向地及果位也。六決定者。一
觀相善決定。二眞實善決定。三勝善決定。四
因善決定。五大善決定。六不怯弱決定。此六
何以名決定。有六義故。得決定探玄九
云。謂。
聖智證眞。決擇楷定。順理離過。復名爲善。即
地持三決定中證決定也。通論有六義。餘文如
行體。決定堅固不退故。二望所證。決定
已證。三約煩惱。決定能斷。四約所信。決定
疑。五約所化。決定能度。六望佛果。決定
能成已上
探玄
六義決定。孔目第三云。
此六決定是十地體。通十地故。亦通十住
已來。經十住中有五決定。十行亦同。除
。十囘向有三決定。謂。觀相。及大善。不怯
弱。此之廢興。顯位高下増微故。通義可知。
此義通彼修生及本有。普賢性起在此位中
何以故。同是證故。非彼三乘及小乘所知。探
玄云。大海十相十地品説。一漸次深。二不屍。三
餘水入失本名。四同一味。五無量
寶。六無底。七廣大。八大身
居。九潮不限。十大雨無
別喩十地菩薩行亦
是。歡
喜地。大願漸深。乃至。法雲地。
能受諸佛大法明雨。無厭足
總一大海以喩
。又云。地有二分別。所盡大虚。以譬果分
能盡十相。以喩因分。是故通能所依
種姓至相云。作大經本。所顯義門。相即容融。理
事自在。所有教義。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如
帝網喩無盡。不若諸教網主
伴相顯。有定相者。即違大理
廣如經説等
者。折薪云。即地經云。諸佛子。菩薩願善決定
此是總名。下六別句。既分
別。故六句皆云善決定
無雜觀相善
決定
不可見眞實
善決
廣大如法界勝善
決定
究竟如虚空。盡未來
因善
決定
一切佛刹。護一切衆生大善
決定
切諸佛所入三世諸佛智地不怯弱
善決定
然此經在
證位故。以善字于地前。雖決定。而
順於理。不善。但由經宗對故。
地前亦即果相
問。云何種性約諸教差別不同。答。此亦
二義。一約法辨隱顯相收。二約機明
法分齊 折薪云。唯所依心識。與今文
之。然爲門不同。大意相似。由此二門是所
故。下八皆依此立。以今例之。下八應
問答。但文略爾。爲門不同。准此以知
義苑云。意謂。成佛須同。何故有玆別異。標
意總答。法隨機異也
初義者。由此種性縁起無礙。具五義門。是
故諸教各述一門。隨機攝化。義不相違 
義苑云。義依法現。機藉義成故。此五門稱
根差別。此中縁起。亦法界大縁起耳
何者。一是隨執非有門。如小乘説 義苑云。
徴而釋之。謂。隨小乘之部執。佛性皆無。如
小下指折薪云。以小乘執一切無
。雖佛一人有性。然非彼大菩提性故。
非有此依上文。楞伽玄云。一就執非有門。小
乘隨於法執。總不大菩提性
二隨事虧盈門。如始教説 義苑云。三無二
有故今謂。三乘始教。説多人有種性
小非有。對彼爲盈。若對&MT10755;。尚淺爲虧。
事而&T056123;理故。未全異小。故許一分無
。望後爲虧。以情也心玄義云。如
伽等中有爲無
漏。爲
提性
三從理遍情門。如&MT10755;教説 義苑云。齊成
故也今謂。眞如性中立種性故。有心
齊成。以彼法性通一切法。簡去非情。不
草木&T072811;故也涅槃。楞伽。佛性。
寶性論等自明
四絶相離言門。如頓教説。五性備衆徳門。
圓教説心玄義云。四相想倶絶門。如無行經解
佛種性。皆離名離相。離見離念。具
彼説。圓教
此經廣説
義雖五。然種性圓通。隨攝遍收。隱顯齊
致也 心玄義云。於一佛性。融通隱顯。有
其五義義苑云。義雖有五者。分相也。然種
性圓通者。該攝也。是以分相。則前四爲
便。後一爲眞實。該攝則法本融通。本末交徹

二明得法分齊者。或一切皆無。唯除一人
小乘説。或一切皆有。唯除草木等。如&MT10755;
教説。或亦有亦無。如始教説。以一分無
故。或非有非無。如頓教説。以離相
也。或具前四。如一乘攝方便處説。或即
果。通三世間。如圓教説。餘可準知 義
苑云。法雖平等。得之由人。故分分齊也。
五教皆上句明得法。下句指今謂。上句約
機明得法之
人等佛性
有無
一切皆有等者。謂。此教中明
性衆生悉皆成佛故。上云一切衆生有涅槃
。既論熏修種性故。揀去無情能詮教
而釋。今謂。
此約所被機。衆生
皆有。除非情
若云色性即智性故。説
情成佛者。斯乃以縁就性。融即之談。非
所要此據清涼。彼教圓釋。今既約&MT10755;教機。以縁就
性。一切皆有。將性從縁。局在有情。如俗所
謂四海皆兄弟
焉非此所要
學者須知。勿分齊
自醜
逼令
人陋
今解。言如一乘攝等者。如同教説。故
孔目云。一乘有二。一者正乘。二者方便乘。
眷屬經中。欲圓通無盡法藏一乘教
故。於方便之處。示一乘名。令進入者易
解。故若横依方便進趣法門。即有二義
通説一乘今既約機明得法分齊。乃依方便進趣
故云具前四。下指教者。如眷屬經中方
便處説。故云
一乘攝方便等
一由究竟一乘教成。何
以故。從一乘流故。又爲一乘教所目故。二
彼究竟圓一乘方便故。説一乘。又云。
若據同教説。即攝前四乘所明道理。一切
皆是一乘之義。文雖是同。而義皆別。攝
諸教。是也。言或即因具果等者。別教一乘
第三行位差別者。於諸教中。皆以三義
示。一明位相。二辨不退。三明行相 義苑
云。聖人之大寶曰位。若無此位。行無成。
故此次前種性修習之後也。言差別者。約
總則五教差別。約別則當教差別。以諸位
同故。於諸下開章總示今解。位之與
行。各卷舒差別。約卷則差即無差。約舒則
無差即差。雙融無礙。故次佛性遍通門
之。何者。心玄義立行位卷舒門。然有二義
先位後行。位中有五。一舒。謂。比證觀聖因
果位別。始從十信。淺深次第。乃至究竟。如
經論説。二卷。五位相收。十信滿心。具後四
。後攝諸位。如華嚴説。又説。十地差別。如
空中鳥跡。楞伽初地即八地。乃至何次。思益
一地於一地故。三倶。以前二説
相離故。即舒常卷。即卷恒舒。自在雙現。
四泯。謂。卷舒相奪。同眞一味。倶不存也。五
圓。謂。前四義不相離故。無礙倶現。或即
非位。非位即位。卷位即舒。舒位即卷。同一圓
明無礙法。二行者。亦有五義。一舒。謂。十度
次第修。二卷。謂。一念具萬行。三倶。謂。二義
雙現。四泯。謂。行契眞而倶盡。五圓。謂。一行
前四。無礙圓明倶現此。位相者。比等所觀
入證位之差別。行相者。即
位中能觀修證
行之不同耳
初者。依小乘四位。謂。方便。見。修。及究
竟 義苑云。言初者。牒位相也。有四下列
位。方便有七種。謂。總相念。別相念。五停心
列位
并煖。頂。忍。世第一。亦分遠近之異。見
則須陀洹道。修謂二果向已去。及究竟乃羅
漢功圓折薪云。言方便者。方者因義。
理起行曰方。作用權巧曰便。言因義
者。即修觀行。爲聖因故。言見者。即見道。
謂。見照燭推度爲復古云。小乘義者。見謂推
度爲義。謂。能推度見
理故。名見道。見即是道。屬主受稱。有云。
八忍名見。八智名道。即見之道。依土得
即苦法
忍等前十五心無漏聖智。名之爲見。言
者。通聖行故。遊履出生爲義。言修者。即修
道。謂。修行者數數修習生空。根本無分別
智。進入後位故。以爲名。言究竟者。究即
窮也。竟即盡也倶舍疏云。廣明加行方便
中四。一明身器清淨。二明五停心。三三
別總
念處
四明四善根煖頂忍
世第一
廣如彼明光寶暉
疏。不

今總爲方便位婆沙倶舍。亦有三賢名
解脱。四善根名順決擇。而
資加位。然爲始教
五位故。云四位
相違
又説小乘十二住。以爲究竟。及説三界九地
十一地等。廣如小論説 檢小乘論。未
玆説。今依孔目苑薪。
復古
云。從小乘位十二住
即合四果等。共成十二住初卷第十二住。則
是佛三卷本據瑜伽四十
及梁攝論十一
既非小論説。而大乘明小乘住。故言説小乘等。不
小乘説。然瑜伽中。聲聞地無是説。故知非迴心
。但菩薩地。説
法位。類同菩薩
一聲聞自種性住景師疏云。即
未發心
。本有
種性
二入正未越次取證方便住
方便
越次取證住見道乃
至初果
四得不壞淨味聖戒轉
上漏盡住戒學五依増上戒増上意學出生住
定學。此在進斷
界修惑方便道中
六七八得眞諦智増上慧學
第六在上三品惑。第七在中三品
。第八在下三品惑。此三是慧學
九觀察
生無相三昧住已得四根本定。與
彼無色。爲加行道
十究竟無相
是三無色。以眞無漏
一切相。名無相住
十一解脱學處住
非想九無礙
及得滅定
十二一切種阿羅漢住是即阿羅漢
果。眞諦師
疏亦
三界九地者。孔目云。就二乘中
地。謂。三界九地十地十一地等義苑折薪。
復古
云。一五趣雜居地欲界
乃至
九非非想地。即無色
問。依倶舍等。無漏九地。除欲界非想
未至中間。若有漏九地者。豈爲聖道行位
。答。如聲聞地。約所斷。則且見道中。法忍
法智。觀欲四諦。斷下見惑。類忍類智。斷
二界。若修道中。以向果道斷九地品故。從
所斷。立其地位。約所依。則四善見道。通依
六地或七地妙音師説。
更加欲界
修道。通依四根本。
下三無色。八近分。及中間禪故。總從所依
而論位地。亦不相違。言十一地者。倶舍
二十
云。欲。四靜慮。未至。中間。并四無色。名
十一地第二十八云。依十一地。除
近分。謂。欲。未至。八本。中間
然義苑除
中間而加滅受想地折薪。復古。集成。並同。及
台宗集解。集註等。皆亦然
耳。一盲引
之謂歟
何據。廣如下指説處。即
毘曇等論也
不退者。此中修行至忍位。得不退。故也
倶舍二十
云。若得忍時。雖命終捨。住異生
。而増無退不無間。不惡趣是位
不退
云。成實。煖頂已上。悉名正定。永不退
故。毘曇。忍心已上。方得不退。若依地論。見
道已上。方名正定佛性論曰。聲聞
不退。至苦忍
折薪云。言
忍位者。即第三善根也。忍者印也。謂。修行
者至此位。印四諦下所詮之理。亦名決定
謂。諸修善。來至此處。決定不退故。問前明
迴心。聲聞種性至忍位。今明愚法。不退亦
忍位。如何會釋。答。若如下佛性論聲聞
不退至苦忍。即種性與不退同位。此約
此解不然。忍善與
苦忍。何以同位耶
若種性是順解脱分。
不退是忍位。如愚法劣故。先成種性。後方
不退
其行相亦如彼諸論説 義苑云。謂。諦縁伏
斷。或定或慧。種種現相等復古云。即愚慧
勝劣行相。如毘曇等論前引心玄。行相
皆約能觀造修之別
問。何故小乘行位等相。不廣顯耶。答。此中
意者。以義差別。顯教不同。而小乘異大。理
疑故。不説也 義苑云。原其分教。蓋
混濫故。指陳聖意。且小乘異大。居然不
同。更何分判。故此略明折薪云。此問答雖
於此。實通前後諸科意復古云。文皆
見。故下斷惑分齊中。但標起而已有云。準
此。淨影
及嘉祥等。但約二藏判諸
。以爲恒式都可無用著矣
若依初教。亦以三義顯。初位相者。此中有
二。一爲愚法二乘迴心故。施設迴
心教 折薪云。迴心教亦名始教之初。直進
亦名始教之&MT10755;探玄云。此約教中説
聞法。盡理不盡理故。開爲二。非聲聞亦
差別義苑云。言施設等者。謂。轉彼小
。令大果。故明位相。多分影同。令其欣
。有不同者。貴圖勝進故也復古云。施
設下。謂。大乘經中。有大小二乘地位
合而説。如乾慧等地。是大小雜列作十地
台家通教。
三乘共位
又如大小二乘同説見修等。皆
引令二乘迴心。施設此法也。故云引愚
法等。此教通於三乘
亦但有見修等四位。及九地等。名同小乘 
孔目云。約初迴心教門。約三界九地十一地
等已外。即成其佛。約位。見修已外。即成
。約行。學位已外。同無學羅漢位。即成
復古云。又説。見謂見道。通大小乘
小乘義如
上引
大乘義者。眞見道一心無分別
。親證諦理。非比智知。相見道及三
心等
得智修道。修謂修習。道謂聖道。於此位中
修聖道故。名修道。等者名同小乘
今謂。等者等取十二住等。及
取十一地等。可例前
或立五位。謂。見道前七方便内。分前三種
資糧位。以遠方便故。後四善根。爲加行
。是近方便故。餘名同前 對法雜集第八
具明五位。折薪云。資糧者。謂。初發心欲
小果。須善法助己身也。此屬外凡
者。聖尚遠故。云遠方便也。謂。依理起行曰
方。作用權巧曰便。言後四善根者。起煖等
。以定資慧。修四諦觀。加功用行故。近
方便者。近見道故。謂。進道有則。曰方。起
行合眞曰便餘名者。見修究竟。以
加餘故。準前可
又亦爲乾慧等十地。第九名菩薩地。第
十名佛地者。欲二乘上不足。漸次修
行至佛果故。又彼佛果不十地外。亦同
地中者。以彼故。方便同彼。以二乘
人於現身上聖果故。不後也 孔目
云。迴心教門約地位。謂。乾慧地等十地第十
地中即成佛。所以同十地成佛者。爲佛下
因位故。作此説。乃至約生死最後分段
身上。即成其佛。此約化身。若約報。分段身
後。即成其佛義苑云。又亦説下勝進。又彼
下出勝進所以。乾慧等十地義。見古今立教
。言又彼佛果等者。釋其乾慧第十佛地
之意。所以其佛不地中。蓋爲小故。云
以引彼故方便同彼。何以故。以二乘人下釋。
是故二乘證聖。既即現身故。佛果不
。方爲引攝折薪云。第九下文有
。初引彼望上不足。顯二果證不同。令
捨小大。此與清涼意不同也。又彼下。直
進十地外別立妙覺。今方便引故。以二乘唯
分段身故。云現身證果若顯揚論等。説證果遲
。謂。極速三四生等。尚
亦分
段故
佛既同在十地中故。亦顯現身證果。
方便引彼也。此與清涼謂同是無學應供
二涅槃同也。又若以清涼謂名字異
。亦同賢首前義。由名異故。望上不足也
強會清涼。然
賢首意
復古云。欲引等者。此乃三乘雜
列。從初至十。示勝劣諒鈔九云。三乘初心。
通名乾慧。即是大乘
三賢之位。小乘即是五停心等。孔目云。諸乘優劣。雜類
同。並對引接。又迴心法。對彼五乘。亦有&MT10755;
等。接
前機
又彼下。既二乘在現身果故。
彼説地中佛。是方便善巧也
今解。前義謂。第七是聲聞果。第八當縁覺
。第九爲菩薩佛四階菩薩。
當教彼果
然彼三果屬
門因。第十即大乘果故。彼二乘望上佛地。皆
唯因而果不滿足。是故欲引漸次修因令
佛果也。又彼下即孔目義。如上已引。前
義於因位上。更立果位。後則下同因位。二
義炳如。然折薪。復古。知逾迂矣
又此位相及行相等。廣如瑜伽聲聞決擇。及
雜集論説 復古云。位相即上十地等。孔目
云。地者位也。行相者。謂。五乘人所觀行相也
十地章具云。生成佛智住持故名地。地者位也。今十
地者。攝佛因位一乘三乘聲聞人天等。並在其中。爲
五乘人所觀。普賢證位。佛果攝用。無礙自在。一
切皆盡。何以故。十地之法。攝衆生中最初門
今謂。
孔目意。謂。位相即所觀也。行相者能修
也。況此中文指迴心教。何云五乘等瑜伽
第二
十一至三十四。聲聞決擇。及對
法雜集論第八。廣明其相。是也
問。何故瑜伽等所明聲聞行位相。而不
彼毘曇等耶。答。不相者。有二義意。一爲
小乘愚於諸法。不了説故。二爲方便漸
漸引向大乘故。是故所明行位等法。皆悉
方便。順向大説故。不同也。此既非是愚法
小乘。又非菩薩。即知是彼三乘教中聲聞乘
也 義苑云。瑜伽等據三乘而説。毘曇約
愚法而明。未此理。故此而問。有二義意
下。示義正答。初一隨根。後一引攝故。此既
下進退揩定。且退非愚法聲聞。進非大心
之士。定屬權乘分位。故云即知等
薪云。答中初義揀。後義收。此揀收意。皆約
瑜伽等中。初欲其不了。故不彼。二欲
彼故。順向大乘故也。是故下釋成
復古云。吾祖探玄
聲聞藏中。准諸經論。曲
三種。一諍論聲聞藏。謂。契經四阿含。調
伏五部。對法二十部。互相違諍。所説不同。不
聖果。是故總名諍論藏孔目二云。若小乘
中。但有諍論。爲
小乘宗不法空故。不
法原故。教不滿故
二稱實聲聞藏。如
伽聲聞地。及聲聞決擇。詮示聲聞行位果等
皆悉稱實。與理相應。不婆沙及諸異論
外道補處所説。非諸異論所能諍故。是
故總名稱實聲聞藏孔目云。三乘即爲顯示。不
成祕密。小乘對大乘。則
祕密。何以故。因縁方便
覆相。不眞實理
問。此中所説。既與
乘諸部同。豈聲聞人有兩種耶。答。此約
教中説聲聞法。盡理不盡理故。開爲二。非
聲聞亦有差別。三假立聲聞藏。如大乘
經中。爲聲聞迴心故。所立法門。亦
聲聞名數而説孔目云。由聲聞機淺。方便成
信。漸入佛法故。不頓説
小機不勝。
祕密教
無作四諦及道品等孔目云。
道品有
三。一小乘道品。迴心亦同。二直進道品。謂。六波羅密。
三一乘道品。謂。無盡道品。小乘道品名。與迴心初教
同。何以故。二處見修不別故。名雖異。義即全別。
小乘唯在觀中。大乘通其觀外。理智復別。小爲人無
我智。迴心爲法無我智。問。何故直進菩薩道品。不
迴心。答。迴心爲愚法小乘故。名同小乘。直進
菩薩。若同小乘。分別更増。
理不便。故省之耳
諸大乘經中説。不
繁引。既非菩薩所學。是故名爲假立聲
聞藏。問。此中名雖小乘。義實是大。何得
總説爲聲聞藏。答。只爲此義。名爲假立。問。
諸聲聞人根熟。迴心所學。即是菩薩藏收。此
假立名。於彼何用。答。但聲聞迴心有二種
一勝。二劣。勝者。一往入大。不此藏。劣猶
大。是故方便。同彼名數。令信受。故
此門。今即稱實藏收今謂。準孔目探
。則此中問。以稱實諍論藏&MT10769;其不同
答中二義。如次稱實及假名藏。如何但云
稱實收有云。假立藏即
菩薩行位者非
二爲直進人位相者。彼説菩薩十地差
 義苑云。不小乘而來。故云直進
要問云。維摩。思益。仁王。勝天王。迦葉。佛藏等。爲
進菩薩説。仍直進有二種。一大乘中直進。二小乘中直
進菩薩。此二處教。亦有同異
准攝可知。今唯大乘初教收
復古引孔目
云。
又約初教直進位。一約位。從十信位等。乃至從
喜地等。滿足十地已外。即成其佛。此由佛境界分段
。非菩薩
地分段身
復約位。從歡喜地。盡第九地
第十地。即下諸本作
退成其佛次云。此亦爲
聲聞下
。於下身中。成
佛故。故非此説
問。與迴心教。於第十
。下同因位。有何別耶。答。前爲方便漸引
大。意在聲聞。此亦雖聲聞下位。意在
菩薩。爲小乘中直進菩薩。以根有利鈍
優劣
又以十地説爲見修。及通地前。以爲大乘
十二住義。何以故。爲似小乘故 折薪
涼疏
云。見屬初地。從二地去爲修道演義
云。
且約地分。見屬
初地故。從二説
今由小乘初果是見道。二果
已去是修道。今亦立此名同爾。故云影似
若涼疏三云。通達位即是見道。謂。初入地二種見道。修
習位。始從初地第二住心。乃至金剛無間心位。名爲
。具如
識疏等
復古云。又以十地者。約位見修等
小乘故。及通下下孔
目文
大乘十二住。於
第十二最上菩薩住後。即成其佛義苑引
三云。瑜
伽四十八云。言十二住者。一種性住。二勝解行住。
三極喜住。乃至。十無相無功用住。十一無礙解住。十二
最上菩薩住。十三最上如來住。言十二住。就菩薩説。
後如來。爲十三住。第二即是三賢。第三已去。如
十地
影似小乘十二住
又彼地前有四十心。以彼十信亦成位故。
此亦爲小乘道前四方便故。是故梁攝論
云。如須陀洹道前有四位。謂。煖。頂。忍。世第
一法。菩薩地前四位亦如是。謂。十信。十解。
十行。十迴向 義苑云。又彼下。總將資加二
。影同方便四位。是故梁攝下。證成前義
折薪云。所以信亦成位者。正欲影似四
善根故也探玄云。此十信法。於始教
。自是位。如梁論云梁論十一云。有
種人。於三阿僧祇劫。修行圓滿。釋曰。願樂
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
菩薩聖道有四種方便故。有四人。如
陀洹道前。有四種方便彼疏六云。煖頂忍及第一
法。名須陀洹四方便
此四人名願樂行人佛性論云。地前修四種
。及仁王經謂。四輪王。十信
成位等。皆
前辨
然義燈云。或如小乘五停心觀。總
相念處。別相念處三賢四善根。爲四方便
四十心者。並非今意
又亦爲迴心教故。以信等四位資糧
。十迴向後別立四善根。爲加行位。見等
前 義苑云。又亦下。通將大乘五位。影
彼小乘五位。何以故。欲彼心今謂。前迴心
教。欲
。今欲迴心二
。更入後教
故。作是説復古云。
地前立資糧加行。似小乘見道前開七方
便探玄云。此十向解行位&MT10755;。第一
僧祇滿。依佛性論。至此位滿。方名不退之
。依瑜伽論。此中猶自墮地獄中。有説此
猶屬資糧位。以迴向後。別説四善根
加行故。有説此通二位。以第十迴向之
加行故。有説此總加行。以住心已還。
前二善根位。滿心已還。屬後二善根
也。已上約初教説唯識基疏云。對法八説。所
資糧。皆加行道。有加行道。而
資糧。此四善根。非資糧道。加功萬行方行。初位
亦名加行。近見道説。獨此得加行名。又云。前順解
脱分。既初發心求究竟果故。遠從彼以得自名。此順
決擇分。隣近見道。欣遠之心。不始業故。從
以得
自名
問。何故此教所立名數。多分影似小乘等
耶。答。爲隨方便影似引彼。有勝方便故。若
全異彼。&MT10769;信受故。若全同彼。不引故 
義苑云。名數相影有同者。故云多分。謂
總同而別異也。爲隨下總答。若全下出同異
之相。引攝之意也復古云。全同全異。倶不
成引。同而且異。方成引義。故云勝方便
問。若引二乘。可彼。如直進。何假
小。答。有二意故。亦稍似小。一始教中
直進之人。機麁淺故。不盡受大乘深法
是故所示位等法相。亦似小乘。而義理仍
別。二凡以大乘小説者。皆通二義。一爲
小。二爲機淺。是故説此爲始教也 義
苑云。一以下義含與奪。與故機淺似彼。奪
故而義理仍別。所以別者。謂。造修伏斷顯
理皆殊也折薪云。初標二義。一以下釋。然
第二義中便云凡以等者。但是結通二義
是牒釋。然恐文脱。合二亦以此引
故似小乘。方可凡以大乘等集成
云。答中易簡云。初義正就菩薩答。次義通
大乘初門答。復古釋後義彼云。答義理
仍別者。小乘
即實。初教即空
等。次文如
既爲淺機。又復引小評曰。復
古義長今解。初標直教二意似
教多。分
似小乘故。
亦稍似小
一始下釋。一單約直教答。意
謂。直進菩薩始中既由機淺不大盡故。
示教亦似小淺。而名數雖稍似淺。義理
其深故。與迂教別。二凡下總約始教直迴
答。意在直教亦似迴教。凡之言。皆之言。顯
前釋殊。其通二義者。初迴教似小。一爲
愚法二乘。如瑜伽等説無餘依者。諸
識皆滅。倶不成就故。定種性趣寂不迴。欲
彼畏。未忍前。引向大故。二爲愚法
不愚法者不定種性
迴心二乘
皆亦機淺故。又順小乘。許
彼涅槃化城尚爲究竟。謂。定性不迴。不定
性者並迴向大。故下文云。一切二乘。亦迴亦
不迴。此約始教具如
下辨
然今直教。亦通二義
迴教。一爲小乘直進菩薩。二爲
大直進菩薩並皆機淺。如前所引孔目云
第十地。亦爲聲聞下位。於下身中。成
其佛故。又云。約行究竟無學。即成其佛等。
及次下引瑜伽説。於菩薩位。爲二乘。立
三種成就。皆具上意。是也。然直迴兩教。雖
二義。而今答意。正在直進二義。諸&T047368;
摸。徒泣岐之謂歟
即如何義等者。如瑜伽説。云何已成就補
特伽羅相。謂。諸聲聞先已串習諸善法故。
若時安住下品成就。爾時便有下品欲樂。下
品加行。猶往惡趣。非現法沙門果
現法般涅槃。若時安住中品成就
爾時便有中品欲樂。中品加行。不惡趣
現法中。證沙門果。非現法般涅
。若時安住上品成就。爾時便有上品欲
樂。上品加行。不惡趣。於現法中。證沙門
。即於現法。得般涅槃
義苑折薪
 下品 順解脱分 
    順決擇分 
 中品─見道     復古
 上品─修道      下品─煖頂
            中品─忍世一
            上品─見修
集成海東&T047368; 憬興
 下品─煖  下品─解脱分乃至煖頂
 中品─頂  中品─上忍已去獲有學果
 上品─忍  上品─忍等現能入聖得
果盡漏是現般人
慈恩西明
 下品─解脱分一生煖頂
二生及下中忍人
 中品─上忍已去乃至那含二生經生聖
故約七生人不論前人無惡趣業
 上品─増已四生乃至六十劫修成果者是波羅
蜜多聲聞利根一生證初果乃至入涅槃
義苑云。言云何已成就者。問其進修之人
也。謂諸下約三品成就以答。言下品。是七
方便人故。有猶往惡趣之説。未證入
等。中品者。初登見道。加行不退。即能證入。
猶未究竟故。不般涅槃。上品者。修道已上。
&MT10755;無學。非唯證果。亦般涅槃耳折薪
云。聲聞三品。下品義當四善根位。言
往惡趣者。即前二善根。忍世第一。方不退
惡趣。然未初果。名非沙門果等也。中
品義當見道。雖七返生死。然不惡趣
初果故。名沙門果。尚有七返生死故。
現法得涅槃。上品義當修道。至無學道
復古云。上言大似小者。經論中何等
法義是耶。故引此以示之。已成下瑜伽第三十
七。成就六
種。所成就補特伽羅。能成就
補特伽羅。已成就補特伽羅等
已於凡夫地。遇
教法。起行進修故。下品等應是頂位已還
也。以忍位不惡趣故。欲樂加行者。即
彼頂前諸位所修四諦觀行等。頂位人。縱造
業。入惡趣。必不大邪見。斷善根故。煖
位不久留諸趣。後必生人天。遇佛法
涅槃故。云非於現法等。中品者。應是忍
位世第一位人也。以忍位不惡趣。世第
一位雖是異生。必能爲等無間縁。引入
道正性離生位故。上品者。此應見修位人
也。然此有多種人。且如欲界現般那含人
謂。此那含。於現在身上。般涅槃故。此是最
利根人。只於現在欲界身上。得三果已。不
上界。便能進斷上八地七十二品倶生修
。證阿羅漢涅槃果今謂。中品爲忍位者。
三忍。太通漫矣。
上品爲見修。及苑薪中品爲見。上品爲修者。特失
之甚矣。既已成就補特伽羅。豈可喚作見修道無漏聖
耶然諸&T047368;私準
菩薩三品故。謬耳
集成云。諸&T047368;云云而海東
&T047368;對法論曰。下成就者謂煖法。中謂頂法。
上謂忍法。當知。此中三品成就。是煖頂忍三
善根也。世第一法唯一刹那。不相續故。不
三品成就也。未敢詳定今據瑜伽
&T047368;。景云憬興疏
第十五
聲聞人中。三品倶在見道
已前方便地中。望入聖道及以盡漏。有
遲速。一者。已修解脱分善。乃至煖等。仍於
惡趣。未不生。即於現身。未入聖得果
盡漏。第二人者。住方便中上忍
已去
已免惡趣
現得入聖。得沙門果。更受生死。未
。第三人者。住方便中。現能入聖得果盡
漏。是現般人。基云慈恩
略纂
此中下品。準猶墮
惡趣。即中下忍以前。中品即於現身
。不惡趣。即増上忍以去人。若以前人。
惡趣業。不惡趣。即於現身果者。
亦是此中收。此中且約七生人論故。
非於現法得般涅槃。若約已四生乃
至六十劫。爲有修習者。即於現身。亦入
。不此論。若異此者。第三人攝。第三人
皆爲有餘人。應准知。此初人。若准初下品
菩薩。即合見道已前皆是。今准文義。皆不
然。故別説。測云。舊人判云。下品人者。在
善根位。中品人者。在有學位。三藏云。下品
人者。於三生中。第一生中。種解脱分善。第
二生中。生在煖頂二位。即此位墮於惡趣
此身證沙門果。亦不涅槃。第二中
品人。在増上忍已去。乃至那含。即是第二
生也。此人現身雖沙門果。要須經生故。
涅槃。第三上品人者。是六十劫中修行
成果。此是波羅蜜多聲聞利根。於一生
預流果。乃至入涅槃。如舍利子等
如説聲聞。獨覺亦爾。何以故。道與聲聞
姓同故。乃至廣説 倫&T047368;云。言亦爾者。三
藏云。有三品。亦有四生。亦有百劫。得
者。亦如聲聞説。景云。初下品人已修
脱分等。未惡趣。於現身中。未能入聖得
果盡漏。復逕多時。修習入聖。在無佛世。得
阿羅漢。第二人住方便道。已得惡趣非擇
。即於現身入聖得果。未盡漏。入聖已
七生人等。復受生死。於最後身。在無佛
。得阿羅漢。此前二人。是其部行。與聲聞
同。如此文中推同聲聞。第三上品。是一類
百劫滿已。於最後身。出無佛世。依第四定
不淨觀。乃至盡漏。基云。其獨覺中。必取
那含果。或已百劫修習滿訖。起三十六心
獨覺果
菩薩位。爲二乘。亦立是三種成就
故彼論云。若諸菩薩。住勝解行地。名下品
成就。住淨勝意樂地。名中品成就。住墮決
定究竟地。名上品成就。若菩薩住下品成
。猶往惡趣。此盡第一無數大劫。乃至廣
説。餘二大劫。配二成就。如是等文。類別非
一。皆具上意耳。準知之 瑜伽論三十
曰。
云何能成就補特伽羅。謂。略有六種菩薩位
菩薩六地。能成就有情。一者勝解行地。二者
淨勝意樂地。三者行正行地。四者墮決定地。
五者決定行正行地。六者到究竟地&T047368;云。能
成就人中。
六地者。即是師位。攝十二住之爲六。下四十
九卷有文云。初一勝解行地。即是地前四十心位。若性
種性。在十信前是所成就。不師位習種姓者。僧祇
位。與解行住其體是一。是故地前但有一也。二者
淨勝意樂地。在初地初得無分別智勝意樂
者行正行地。謂。從二地&MT10755;於七地二地持戒。三地修
定。四五六地修慧。第七地中修於無相有功用行是故
皆名行正行地四者墮決定地。謂。第八地。五者決定行
正行地。謂。第九地。六者到究竟
地。即第十地。憬興疏亦同此耳
若諸菩薩。住
解行地。名下品成就。爾時便有下品欲樂。
下品加行。猶往惡趣。此盡第一無數劫邊
。熾然無動。極善清淨。覺品善法。當知一
切皆未相應。若時菩薩住中品成就。爾
時便有中品欲樂。中品加行。不惡趣。此
第二無數劫邊際。熾然無動。覺品善法。
已得相應。極善清淨。覺品善法。未相應
若時菩薩。住上品成就。爾時便有上品欲
樂。上品加行。不惡趣。此盡第三無數劫
邊際。熾然無動。極善清淨。覺品善法。當知。
一切皆悉成就&T047368;景云。住勝解行地名
下品者。四十心位。是習種姓。與解行住。體
一不殊。性種即在十信已前。非已成就故。
此不義苑云。即是三賢。此教所談賢位有退故。次
猶往惡趣者。何據不十信耶。故知
住淨勝意樂地名中品者。擧初括後。故
略不二地至七地。行正行地義苑直云
初見道
于遠行地
&MT10755;者。太疎
住墮決定到究竟地名上品者。此
初後。括其中間。故略不九地決定行
正行地義苑云。八地至畢竟位其行
不退故。云決定者。未
基云。菩薩
下品。其實已離惡趣業。不惡趣生。然爲
益有情時。故往彼生。因即起染。受
報趣。故初劫時。有惡趣。如金翅鳥入
龍。喰龍既訖。上飛空裏。因龍故。脚
下有泥。其實無。意本在龍。取龍之時。因
&MT10770;泥汚。菩薩亦然。因有情&MT10770;染繋。故
初劫時有惡趣上約位分三品。下約
八義三品差別
次約
八義。分別人相。相者。一欲。二加行。三惡趣。
四僧祇。五熾然。六無動。七極善清淨。八覺品
善法。此八人種要攝爲四。初欲及加行。品數
分別。惡趣一種。離未離分別。僧祇一種。多少
分別。熾然等四。成不成分別三無數大劫。如
具明此中諸&T047368;解釋
甚疎。未
故今縷述耳
義苑云。如是下例餘分品。故
上意今謂。上意即指直進似
二不退位者。依佛性論。聲聞至苦忍。縁覺
世第一法。菩薩至十迴向。方皆不退也。當
知。此中聲聞縁覺。非是愚法。是故皆此始
教中三乘人也 義苑云。聲聞。謂。見道位中。
苦諦之下忍智起時。即證生空。更不退轉
縁覺爲根稍利故。方便&MT10755;心。即便不退。菩
薩。謂。加行智起。勇猛趣求。即無退也。當
知下通妨。謂。有妨云。二乘菩薩。歴然不同。
何以皆就一處而論不退耶。故此通云
知等問。法相始教。立四不退。謂。信位
證念玄賛二
涼疏一
今章主無信不退探玄四
涼疏三
此中正
位不退。然聲聞不退。即是忍位瑜伽第二十
一。及景疏。
唯識。對法。
亦皆同爾
何爲苦忍。況佛性論當&MT10755;教説。豈
成此證耶。答。大乘聲聞。如瑜伽等。是隨轉
門。今約實義。如佛性論。可定量。方知。
愚法至忍位方不通。不愚法至苦法忍。其
理條然。然彼論破小乘品。爲薩婆多等
。乘便兼明權教不退之相。是始教義。故
彼論云。菩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得
佛性。若約&MT10755;。則初住是不退故。遲疾可
思。問。菩薩不退。爲迴向初。爲&MT10755;滿耶。答。
既言以上。不第十等。故探玄四云。至
迴向以上。方得不退。若爾何故探玄第七。
此當解行位&MT10755;第一阿僧祇滿。依佛性
。至此位滿。方名不退之位。豈不第十向
&MT10755;乎。曰。不然。三賢爲解行位。此解行&MT10755;。總
位滿。非第十迴向已滿。或初向住滿。
初入故。然或地前總屬退義。非此所
次下義苑有
會。可
折薪云。當知下。此中聲聞縁覺等
者。由彼叙破小乘所執。既是毘曇等諸部所
立。恐人認爲愚法。今以義取故。當始教三
乘人探玄四云。問。彼論中。是叙薩婆多師説
是大乘耶。答。雖是薩婆多説然彼宗説。有
十回向名位故小
乘無此位
義苑如上。此結大乘不退之

又亦可菩薩地前。總説爲退。以其猶墮
惡趣故。如瑜伽云。若諸菩薩。住勝解行地
猶往惡趣。此盡第一無數大劫。如是等
也 義苑云。前據佛性。上賢不退。此約
。三賢皆退。何以爾者。謂。前約勝行。此論
見眞故。各成不退之義梁攝論云
願樂行人。自有四種。比觀人。未清淨意
眞如。未無分別智故。又未
菩提不退位故。非清淨意行。如世第一
人。未無流心。説爲不清淨。無流心所縁
法相。無忘失故。得無流心。説爲正定
。有流心有忘失故。不正定名。菩薩
亦爾。未初地。不正定名。此不清淨意
行人彌勒問論云。菩薩未初地正位。雖無量劫修
習善根而未不退轉位畢竟無怖
畏處方便智故。墮聲聞辟支佛地此準知。以
退墮於二乘地不退相故下&MT10755;教文云。故十住
初。即不通墮
二乘地等。是也
明知。地前總説爲退。是賢首
意也。若約他家。憬興。慈恩。如上已引。海東
曉云。上説勝解行住菩薩。或時有那落
者。此約住前菩薩説也此當&MT10755;
。餘思可
三明位中行相差別者。如瑜伽云。勝解行
住菩薩轉時。何行何相。或時具足聰慧。於
諸法。能受能持。於其義理。堪能悟入。或於
一時。不是。或於一時。具足憶念。或
一時。成於忘類。於諸衆生。未
調伏方便。於自佛法。亦未知如實引發
善巧方便。爲他説法。教授教誡。勉勵而轉。
勉勵轉故。不實知。或時虚棄。如闇中
射。或中或不中。隨欲成故。或於一時。於
大菩提已發心。而復退捨。由意樂故。欲
自樂。由思擇故。欲他樂。或於一時。聞
甚深廣大法教。而生驚怖。猶豫疑惑。如
是等類。名勝解行住 倫&T047368;云。勝解行中
發心乃至名解行住。出其行位。測公
兩釋。一云。十信已上。皆名發心住憬興
云。
地前四十
心如
一云。十解已上。方名發心義苑云。正
三賢造
修之行相也。言轉者。從種性轉。入此中也。復古
云。言轉時者。轉入諸位起諸行之時也。何行
者。所行之行。云何何相
者。得位相状若何也
何行何状何相者。三藏
云。行則是状。状則是相。名異義一也。測述
兩釋。一云。住別有三時異故。問行状相。如
次配之。一云。見相名行。自證名状。證自證
分名相。今勘舊論。但問何行相。又下答
中無別解三。今依三藏本言。解中有二。初
別明勝修未成後明
徳未
文有九番今章略取
要證成。然
&T047368;多錯私解。義苑云。或時下示相。總名順決擇分
。具足聰慧於其諸法能受能持者。謂。四尋思觀。尋
名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也。於其義理堪能悟入者。謂。
如實遍知名等四離識。及識。非有。名如實智故也。
或於下順解脱分善也。故唯識云。所修勝行。其相云何。
略有二種謂。福及智。又云。且依六種波羅蜜多。通相
皆二。大乘法師解云。並名爲福。皆名爲智。與智倶
行。助成智業皆名爲智。與福倶行。助成福業。並名
福。此依助伴。通相出體。既以六度而爲其體
故。此中亦不六度之相也。或於一時不能如是非定
也。或於一時具足億念而定也。或於一時成於忘類下非
施也。如實引發下而施也。或時虚棄下非智而智也或於
一時於大下精進非精進也由内意樂下智慧也。或於一時
聞説下忍辱非忍辱也。亦是五怖畏故如是等類者。通結
菩薩六度之相。皆有進退之相者。唯識云。此位未
識眞如。依勝解力。修諸勝行。止觀力微故也。此皆臆
見。折薪具擧論文。更引三品忍之文
云。章中撮略引。恐要本末。故具引
初由
。方能修作。未任運成辨勝修。勝修是
定。因定所生神通等果。亦未得者。未
根本定故。第二信他已下。明他故作。
自了知。第三成就狹小聞下。明五根未
滿。成就狹小。聞所成智等者。明慧根未滿。
或時忘失者。念根未成。苦遲通行者。定或意
成於大菩提無猛利樂欲者。此顯欲無
。熾然精進者。明勤根。無有甚深牢固淨信
者。是信根劣。四於三處忘失念。五聰慧
下。念慧不定。言或於一時具足憶念或於
一時成忘念類者。基云。有憶得不得故。名
忘念類。非全忘故。言類也。第六於諸有情
下。不如實知自利利他種種方便。第七或於
一時於大菩提下。明二利行進退不定。由思
擇故欲令他樂者。自利則易。利他事&MT10769;。要由
思擇。第八於諸菩薩有違犯下。明數有犯猶
豫疑惑章引此段。文甚撮略。論具云。於諸菩薩所
有違犯。多分遍知。非數遍知無餘永斷
於毀犯。數現行故。或於一時。於菩薩藏法毘奈耶
他所引奪。或於一時。聞甚深廣大法教。而生
。其心搖
動。猶豫疑惑
第九於諸有情。遠離大悲
疏多同。覈此等文。今章但擧第五至八。餘
皆影略。故云如是等類。等言等取於餘。可
知。即以此住有漏種現及無漏種諸善
體。而猶未眞寂之理。但印持決定。而起
諸行。故名勝解行住
解云。此是十二住中第二住相。其第一種性
住行相更劣。及地上行相。皆如彼説 義苑
云。指中間而例初後也。如上行相。望
則勝。望後則劣。何以故。比證不同故孔目
云。直進菩薩一人即有十地。并説見修後方
成佛。及説大乘十二住。一種性住。二解
行住。乃至。十二最上菩薩住瑜伽
少異
瑜伽
四十
曰。謂。諸菩薩住種性住。性自仁賢。性
自成就菩薩功徳福分善法。於彼現行亦有
顯現。又云三十
種性。由四因縁。不
速證阿耨菩提。謂。先未遇佛等説無倒
。又雖善友。倒執修學。又雖無倒修。而
加行方便。慢緩懈怠。不成猛熾精進。又
猛精進。然諸善根。猶未成熟。菩提資糧。
圓滿。未長時習所有菩提分
。如是菩薩。雖種性。因縁闕故。不
無上菩提。若具因縁。即能速證集成云。
種性住
云。如種性品所説。種種性。種種相。於此菩薩種
性住中。亦應廣説。故今引此云云。及淨勝意樂住等。
文在第四十七以去
煩而不録耳
若依&MT10755;。亦説菩薩十地差別。亦不
修等名 此亦三。初明位相。二又仁王下
不退。三其行下明行相義苑云。此熟教
故。不似小乘。但直明菩薩十地之差故。
方便見修之異折薪云。亦説者。
前直進説十地故。致亦言。此是示同。亦
不下揀異。亦字應是而字。恐傳者筆誤爾
今謂。不然。此意謂。迴教亦但有見修等名同小乘。故
孔目云。就二乘及迴心並約見修。即至究竟。成
羅漢。其直進教。則無但以見等名故云直進
。彼説菩薩十地差別。今&MT10755;教中。亦説十地差別。所
以亦無但以見等名故。不迴教
也。噫。自不文意。輙以爲錯何耶
前始教
二乘等故。於十地亦分見修。今&MT10755;
以不分者。下文云。初地已上。斷於所知
一分麁故。於煩惱障。不復更留。是故不
見修。至初地時。正使倶盡。既不小故。
煩惱障。不分別倶生見修之惑。故此
中不見修瓔珞但説四十二賢聖。不
。彌勒問論説。聲聞先斷見惑
復斷修惑。而菩薩初地頓斷見修道中一切煩惱。如
信説。初發意菩薩。遠離執取計名者。皆斯意也。如
惑章今謂。此中非地見修分與不分
而揀於不十地差別。但有見修等名
説同小乘而已。驗知。苑薪並謬解矣。又復
古引孔目云。約大乘&MT10755;。有其十門。顯
今謂。彼十門中。更明一念成
佛等。何云十地
亦不下不
彼故
又於地前但有三賢。以信但是行非是位
故。未不退故。本業經云住前。有
此十心。不位也。又云。始從凡夫地。値
菩薩。正教法中。起一念信。發菩提心。是人
爾時名爲住前信相菩薩。亦名假名菩薩。名
字菩薩。其人略行十心。謂。信進等。廣如
 探玄云。又三賢總爲趣聖方便。不
資糧加行近遠此約&MT10755;。故云但有三
。義苑云。又於下分行位之別。三賢名位。
隣極亞聖故義苑依名號品涼疏謂。有義云。有
故。信不位。一進退不定故。二雜
修十心。無階降故。三未法界
行廣大行故。四未法身。顯佛種性
復古。集
成。並引探玄第四云。若約&MT10755;。此信但是
十住位之方便。自無別位故。本業經賢聖名
字品
云。未住前。有此十心名字。謂。一信心。二
念心。三精進心。四慧心。五定心。六不退心。
七迴向心。八護心。九戒心。十願心。増修是
。一劫二劫。乃至得初住中。心心有
。成百法明門。名習種性中。故知無位。
但是方便行也義苑云。未上下先定其非
位。何以故。但十心雜修故也
又准
種性六忍六慧等文故。亦是誠證。又仁王但
三賢十聖。不四也。又此經華嚴中後四
位。皆有入住出。已列十名。辨十義等。唯信
位中無此故得知也。又本業經但有四十二
賢聖。不五十二。是也若依天台。四教義云。瓔
珞經説五十二位。楞嚴
&MT01805;疏。亦同
。非今家意
問。若爾何故仁王經説十信
種性住。仍只立三賢位耶。答。此有相攝
故。如是。何者。義准有四句。一以本位攝
便故。唯有三賢。則沒信名。唯論住位。引文
知。二以方便攝本位故。即十住名十信
十住名也。故仁王經云十信十止十堅
。則不十住。但名十信也。三開方便
本位故。則如住前有此十心方便
。四於方便處。假設正位。如前始教説。問。
信既實無正位。何故始教尚劣説爲位耶&MT10755;
漸勝
翻名
行耶
答。爲始教機麁智淺。行位不分。影
似小乘教故。説四位故得
&MT10755;機細
智深。剋實分要分行位之殊
故。便稱行也
故也問。若非
位者。何
以十住疏云。七依仁王。五十二位。是&MT10755;教耶。答。此即上
三開方便。異本位義也。故鈔曰。此之十心是習種性
中。爲十住因。開因異果故。加此十。問。&MT10755;教信行非
位。始教爲位者。若法相宗。以西明等據梁攝論菩薩
道前有四方便。爲十信位。慈恩大雲。但以爲行。故破
彼了。會云。魏梁隋唐同本異譯餘本總無故。筆授謬矣。
瓔珞經説。十信一劫二劫。乃至十劫。既數不定。況彼六
種瓔珞。但三爲地前。故知未住前。是未僧祇
等。具如義燈中辨。已是始教。何故不位耶。
答。彼互立破。縱似&MT10755;。而實始教。名義雖同。宗
意各別。或彼復分通熟教。亦無違。今依孔目。彼
&MT10755;十門中。云一者約位。從十信行。乃至
歡喜等十地。則雖約位。望後位故。既言
十信行。正揀異乎位者。著矣。然長水失本家
義苑
云。又云下即釋義
品之文
正明信相。言始從凡夫地
者。悠悠中也。値佛菩薩發菩提心者。方名
信觀行菩薩台家名字。五品
觀行。六根相似十信
是人下示
行相。言信想者。謂。希欲觀想。言未其所
故。次云亦名假名等也。謂。信進等者。更
取念心乃至願心迴向心。是名菩薩能少
分化衆生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一切諸
佛菩薩。長養十心聖胎故云乃至廣

又仁王經云。習忍以前。行十善菩薩。有
退。猶如輕毛隨風東西等。在此修行。
十千劫。入十住位。方得不退故。十住初。
即不退墮下二乘地。況諸惡趣及凡地耶 
二明不退。義苑云。仁王云習忍者。彼經説。
習忍金剛頂。皆爲十三法師依持
立。經文牒釋繁廣。此忍之相。即發無上菩提
。常修三界一切念念皆不淨故。得不淨
忍觀門。住在佛家。修六和敬故。無退。
今此忍前行十善者。正當十信。未所證
故。有退。謂。値勝縁則進。値劣縁則通故。
風東西上就
經釋
在此下定其未
。入十住位下。克不退位。同初習忍。准知。
復古云。習忍即伏忍。當習種性鈔云。習種
性者。十住
經云善男子其法師者。是習種性菩薩。彼經
五十二位。亦即五忍。經云。善男子。初發相
心。信恒河沙衆生。修行伏忍。於三寶中。生
習種性。修信進等十心。此之十心。是習種性
中。爲十住因。開因異果故。説十心。今文
忍前行十善。即開也。在
位中。即有退墮。登住初心。即不退故云耳
經十千劫者。攝論云。十信菩薩。經
一阿僧祇。地持云。善趣菩薩。經無數劫。入
種性地。又云。中上根者。經億四千大劫。軟
根者不長水筆削云。利根精進不精進。劫數
不定。鈍根精進。極遲一萬劫。不
。此乃困而不學。何足以議其劫數耶。今取第三
故云一萬劫。今謂。修行十心。若經一劫二劫三劫。或
十千劫。或無數不劫。如是劫
。乃不定故。知是行而非位也
設本業經説十住第六心有退者。起信論中。
彼經文。爲示現退也。爲慢緩者。策勵其
故。而實菩薩入發心住。即得不退也 
義苑云。設本下縱&MT10769;釋通也。謂。有&MT10769;云。本業
經中。第六正心住。猶有退轉。何以上云
十住初即不退墮。此是據經縱&MT10769;。起信下約
論釋通云。爲慢緩者。策勵其心故。故示現
退也。若乃克實。則初住即便不退復古云。
縱本業契經賢聖學
觀品
是説。諸善男子。若
一劫二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十住
是人爾時。從初一住。至第六住中。若修
六般若波羅蜜。正觀現在前。復値諸佛菩薩
善知識。所護故出。到第七住。常住不退。自
此七住以前。名爲退分佛子。若不退者。入
六般若。修行於空。無
我人主者。畢竟無生。必入定位。佛子。若不善知
者。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我初會衆
中有八萬人退。如淨目天子。法才王。舍利弗等。欲
第七住。其中値惡因縁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
習種性人。退入外道。若一劫。乃至千劫。
大邪見及五逆。無惡不造。名爲退相
是故
起信論云。修多羅中。或説退墮惡趣者。
其實退。但爲初學菩薩。未正位。而懈
怠者。恐怖令彼勇猛。如淨目天子。法才王
子。舍利弗。各入第六住。其間値惡知識
縁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惡縁即乞眼等
智論十二云。如舍利弗。六十劫中行菩薩道。欲
施河時。有乞人。來乞其眼。舍利弗言。眼無所住。何
以索之。若須我身及財物者。當以相與。答言。不
汝身及以財物。而其來唯欲眼。若汝實行檀者。
眼見與。時舍利弗。出一眼之。乞者得眼嗅
之唾而棄地。又以脚蹹。舍利弗思惟言。如此弊人
等。難度也。不如自調早脱生死
惟是已。於菩薩道退回向小乘
今解。若依
相示。慈恩意。據法華論。以彼身子。因値
眼婆羅門時。退菩薩道。迴向小乘自調行
故。爲實行人。故立信不退。所謂住前十信第
六心也。及義燈中。大品經墮頂菩薩。墮聲聞
辟支佛地者。或本二乘。在於頂位。迴心向
大。亦名菩薩。故説此等退墮二乘地
知。
大品同梁攝論。將四善根四十心。故以十住
頂善根。前六住位。爲墮二乘地。如舍利弗等。是也。其
第七住。既得位不退。尚凡夫位。有墮故。順古解
耳。然西明及青丘學&T047368;。有兩釋中。一云。鶖子。十解
退之迹等。智周攝釋云。鶖子
權行。誘引實人。並從舊解之。
皆爲實退瑜伽論
説。下
品成就。猶往惡趣。中品成就。上忍已去。不
惡趣。故説地前。總爲退位。如前始教中辨
若依
台宗。戒疏明別教階位五十
二位
中云。舊云。法
才王子六心中退。即云十住第六心&MT10769;云。十
住云性地。性以不改義。云何退作二乘
其猶一善。性是不改。不一闡提。不退
大向小。&MT10755;&MT10769;通。止觀師説攝山止觀
寺崇詮師
是十
法信中六心退耳。比釋論師。及金剛般若論
師。皆作此解。是信習十心中六心耳。七心已
上永離二乘。爾時設爲利弘經。不輕漏
而度物心不失。恒有菩薩之名昔者叡嶽源
信聘問
法智曰。別教初住。已斷界内見惑盡。至第六住。豈
更退作逆罪人。四明云。若常途別教。皆云。初住斷
見。更不諸重過。況見惑名數雖多。乃一位斷。思
惑乃歴諸位方盡。此常所談別教分齊也。今&T047368;主既見
身子六住尚退。復起重罪&MT10770;義求。自有機縁見思
倶斷。至六住時。思既未盡。見亦餘殘。所以能牽
。此是&T047368;主約義斟酌之辭。故云恐是爾前見思同斷
見行別教也。若據起信論。示退乃克。
圓人之。澤山咸云。四明乃以別途位次之。
深合祖意。此是四明答日本難。或作權説者。或作
借位者。皆非文意。今文既以退大向小通。驗
知。止觀師及二論師。指六住。度物心不失者。正是
見思同斷之義。別途斷位。已無疑矣。今謂。推四明義
典據。若依法相新譯論等。莫實退。何者。漸
初地。創斷界内外見惑故。以三賢猶是凡位。雖
第七住得位不退。而説退墮二乘地。是故克論。名別
義通。亦不相違。蓋以台家通別二教。是入
今家始教攝故。此義逾通。請勿堅守株而已
今家正
起信&MT10755;教即爲權退。況圓教乎。上來經
論誠證昭然。明信但是行。而非位。登初住
。方得不退。理莫疑也
其行相者。起信論中説。三賢初位中。少分得
法身。能於十方世界。八相成道。利益衆
。又以願力身自在。亦非業繋。又依
。亦得少分見佛報身。其所修行。皆順
。謂。知法性體無慳貪。隨順修行檀波羅
等。廣如彼説 三明行相。義苑云。此是
解行發心之行相也。於初位中。破無明。分
法性。故云少分得等。能於十方等者。顯
其化用由體而興。又以願力受身者。謂。三心
大願。顯現勝身故。不凡愚隨業繋縛。
種種身。又依三昧等者。言其未自在
也。是故定善則覩勝相。散心祇見應躯。故
地上長居受用。毎覿報身折薪
集成云。三賢初位等者。即信成就發心中文。
又依下即眞如用大中文。正云初發意菩薩
等心所見者。以深信眞如法故。少分而見
知彼色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分齊。唯依
心現。不眞如。今云依三昧者。以心即
故。其所&MT10755;下解行發心中文。前約十住
此當十行已去復古云。即彼論信成就發
心菩薩行状。三賢初住者。信滿入住也。少分
下論云。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
。能於下以法身故。隨其願力。能現
。利益衆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等。乃
至。入於涅槃。又云。亦非業繋。以大願自
在力故等。又依下論云。謂。諸菩薩。從初發
。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爲報身。身
無量色等。又云。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
者。以深信眞如法故。少分而見。其所下論
云。於眞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以
法性體無慳貪。乃至。以法性體明。離
故。修行般若波羅蜜。然是解行發心中
文。位當行滿入向。深解現前。即十解中之解
也所修離相。即十行中之行也。知法性無慳
等。顯所修離相。總是地前初僧祇中行相故
問。四明判論。合於衍三教生滅門。
初發心住。能少分見於法身。八相成道
涅槃云。十住能少分見法身。見不了了。天台判爲
。妙樂云。唯華嚴。起信。明初住八相。最爲顯著
豈非圓位耶。藏師立義。望於天台。乃是別
教一途之説。未是通方別教。且如賢首。學
性相。位繼四依。菩薩弘教。各逗機宜。蓋
是一類之機。宜一途之説。所以作此申
。未必四依有不了也。此與今家同異如
何。答。由彼本宗於同教一乘。是故屬圓位
耳。其實是當&MT10755;教正位。圓則寄顯之故。教證
二道。源出十地論。大師判爲&MT10755;圓兩教
別教四門。若不論攝者。豈稱熟教。初住八
相。尚如教中。許十信位八相成道。況初住
乎。又況&MT10755;教乎。胡爲可於圓位歟。思之」
又梁攝論中。十信名凡夫菩薩。十解名聖人
菩薩等。其地上行相。倍前準知 論曰。
菩薩有二種。一在凡位。二在聖位。從初發
。訖十信以還。並是凡位。從十解以上。悉
聖位義苑云。十住以解爲體。聖者正
也。冥同天理故。又無漏正法。得之於心。故
聖也。由是證知。此位菩薩。分有所證。驗
彼十信名凡。定當觀行
是故當知。此中行位。與前始教。淺深之相。
差別顯矣 義苑云。將此教中之地前。挍
教之地前。擾劣天&T056123;
問。此教豈不通引二乘。何故行位。不
。答。此後諸教。並皆深勝。所引二乘。亦
是純熟高勝機故。不假似彼也 義苑云。答
中所引等者。謂。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皆成
佛。故不品位。各令證也。故不
教亦有二機。一直入者。二自前漸入。然行
相倶同。所以非小及機麁淺。似彼説
。以機熟勝。同一覺故。於初地中或十地
。一念證果。名成佛故。問。準孔目約&MT10755;
十門。於第十地。即成其佛
網説
聲聞。現凡身證。及依同性經。聲聞十
地。爲引小乘大乘等者。豈非
何耶。答。此雖小。而其所引既高勝等
故。不彼。非一向不二乘。安須
之也
若依頓教。一切行位。皆不説。以離相
故。一念不生。即至佛故。若見行位差別等
。即是倒故 准起信論。心眞如門是頓教
分齊。故彼疏云。擧如體離言。以明觀智境
者。即絶言理。正當頓教。依言眞如。依言辨
徳。以明生信境者。是&MT10755;教義有人云。頓教二
義。今章亦爾。初
離言。若寄言下。二約寄言。即依言門。故知。頓教亦
二義。今謂。不然。此迷義苑。復古。等科故。錯認
依言頓教義者。非矣。蓋夫泯絶無寄。無言説理。猶
水冷煖自知。則頓教之正意也。多分當三乘中遮
情之義。而其表徳多爲&MT10755;。不執混一乘遮表。然
下若寄言顯等者。既寄顯門。非此正意。例如圓教寄
&MT10755;。以無言説之教。顯無言説之義。即毘耶杜
口。默絶顯理。是斯正意。故孔目云。無名之教。顯無名
之義。義當頓教等。是也。有名之教。目無名之義。此
熟教。即今下章。寄此言顯。意在于此。諸&T047368;科釋。
玆旨
次下
義苑云。若依下約教遣拂
以離相故者。出所以。一念下示證入。若見
下斥情見。決不以立位也復古云。如
十地品中。十地如空中鳥跡。豈有差別。孔
第一云。若約頓教。即一切行位。皆不可説。
無相故。此據三乘方便説彼十地章云。約
頓教明者。唯有
一門。所謂無相。何以故。由成一行三昧故。乘彼一
味眞如成故。不諸異相門成佛。亦如
一切倶離。
是名佛也
古徳云此依演義。涼師謂
圓頓。今屬三乘教
一念妄
心不起。云何不故違磨碑云。心有也曠
劫而滯凡夫。心無也刹
那而登妙覺。嗟乎。涼密師資。讀此等文。都以禪宗
乎頓教。蓋此是後人之製造。而實非祖語。南宗豈
如許打葛藤耶。何況即陰而眞。則妄全
性起。豈但棄妄不起。得名爲佛。思
又心本
是佛。念起故爲衆生觀師唯將心法生佛
故。失三無差之義。反
執謂圓理。不經論且約近要
故也。若爲三乘教者。正今意也
故念不生。即
是佛也。法數章孔目
第二
維摩默然無言義。當
頓教默絶萬法陰入界等染淨諸法。並皆同此。若
維摩默不二理。即一切法不成。
所以
故對法論云。不名言及餘根境。是
實有。即顯名言根境是假有又云。
漸由依
教。是安立門。頓教不
名言根境。是非安立門等
是故見相差別。即名
顛倒下引思益云。妄想
生死涅槃二相是
大疏等皆言頓教無
者。即其義也。故佛境界章首卷言。若據
。擧心皆不今檢孔目。現無不字。故彼具
云。又佛境界有其因果。若小
乘得因非果。三乘初教。得果已捨因。亦即空故。
&MT10755;教時。即是眞如。無差別。若據頓教。擧心皆
理。若據一乘。一即一切等。今詳。熟教雖即眞如
差別相。尚是因果漸證之義。若據頓教。擧刹那心
皆當顯理。即頓顯義。豈云皆不而可也哉。
故知。復古就錯本解。其實今證不成。審
若寄言顯者。如楞伽云。初地即八地。乃至
云。無所有。有何次第。又思益經云。若人聞
是諸法正性。勤行精進。如説修行。不
一地。若不一地一地。是人不
生死涅槃。如是等也 義苑云。謂。寄
無次第之言。顯彼離相絶階差之教今謂。教
之言非。
正應義。如上引孔目。以無名之教。顯無名之
者。頓教正意也。今既寄顯。謂。寄漸教依言眞如有
言説門。詮顯頓教絶言離相不可説義。覿文可知。復
古亦依義苑云。寄彼不次之言。以顯無位者。倶未
盡也。失
所寄顯義
故楞伽云。初地即八地。此語略
而未周下皆依
義第五文
故彼經第四四卷經四。及
入楞伽第九
行云。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説無所
有妄想寂滅法。頌中有七偈。後二偈明
地位云。十地則爲初。初則爲八地。第九
則爲七。七亦復爲八。第二爲第三。第四爲
第五。第三爲第六。無所有何次。解云。初之
七句。約義配同。最後一句。據理都泯。十地
則爲初者。同證如矣。初則爲八地者。初地
煩惱動。同不動矣。第九爲第七者。
第九同第七。無生忍矣。七亦復爲八者。純無
相觀。與八同矣。第二爲第三者。同信忍矣。
第四爲第五者。同順忍矣。第三爲第六者。第
三地中。獲三慧光。第六地中。得勝般若。同
慧義矣。無所有何次者。頌上經文於第一義
無次第相續等已上
演義
今此文中。上句略擧
義同中一句之要。下句則據理都泯義已略
周。正意
於下句。又行願&T047368;云。如此超間意。顯圓融
之行不行布位次。今謂。涼密有頓圓濫失
言便認會解&T047368;
云云未
復古云演義又云。
地位者。以第八句中一切倶拂故。云
正意在下句。平等理中。佛亦不立。復何更
次第證耶。故云無所有有何次。即經長
行云於第一義等。若爾如何祖師復説頓教
無位之位。而指起信論翻妄四位。凡賢聖果
次第説此依圭山覺
而問。非矣
答。彼鈔註曰。傍斷。譬
鹿者不山。斬蛟者不水。志在
蛟鹿。忘於山水。傍觀之士。言其登山有
。入水有淺深。行者忘心唯知寂滅。世尊
彼斷惑有麁細。得位自高下。法爾必然。
無位之中。有此位故。論結四位云。而實無
始覺之異。本來平等。同一覺故。問。起信
豈亦頓教乎。答。以起信三重因地。凡賢聖果
四位。圭山釋義。總屬頓教臆斷圓覺
體。又云。今用論者。分齊一也。良以論中從
生滅門眞如門。生滅是能入之假。眞如是
所入之實。以假從實。故屬於頓。又此論雖
四法。正以一體。摩訶衍爲宗故。故當
已上皆承涼密之臆
。而非儼藏意
若爾何以復云&MT10755;
。當知。此約衆生心生起染法。如來藏隨
染故。云妄本。約凡以標心。義判
動末。先明靜體故。正&MT10755;而兼於頓
從義補註云。以今家意。觀夫他説。當知。彼但得
理性無位之義耳。不無位之位之説也。無位之位
既無。立教化物安在。今謂。賢首克家。嘗斥清涼宗密
而爲不肖之徒。今也特有頓圓相濫之失也。然汝山外
輩。尚昧己宗。墮于邪
。況他説乎。更何言焉
又思益等者。姚秦羅
什譯經於精進下
一名之字
集成云。問。不一地
一地者。何有位漸證。答。似反而符也。何
者。此於位中。取彼無位之位。非位外
彼到滅如是等者。彼經具云。所以
者何。諸佛不生死。不涅槃。乃至。以
是因縁。當知。佛不衆生出生死
。但爲妄想分別生死涅槃二相者耳。
此中實無生死涅槃。或等餘處説

若依圓教二義。一攝前諸教所明行位
是此方便故 義苑云。初依教開義。一
攝下列而釋之。謂。前之四教所明行位。或
大或小。或漸或頓。並是隨機阿含施設。皆爲
此教之前相故。此中同時該攝耳復古云。
攝前諸教者。即知。前四皆圓中四教。非圓中
別有四教也。諸門攝前。義皆同今解。
孔目云。若據同教説。即攝前四乘所明道
。一切皆是一乘之義。文雖是同。而義皆
別。是也。然舊不同教。而論該攝。下更依
別教何也
二據別教其三義。一約寄位顯。謂。始
十信。乃至佛果。六位不同。隨一位
一切位。何以故。由六相故。主伴
故。相入故。相即故。圓融故 此亦三節。一
寄位先明位相。二約報明位者。次辨
退。三約行明位者。後明行相。準前諸教中
三義可爾。就初約寄位。舊解紛紜。未
平穩。且折薪科分爲三。初總明一位即
一切位。二是故
經下
義引賢首品演義云。五位互攝。
賢首品中乃至則
灌頂而昇
。此即義引爲
及明初攝玄文云。初發
心時便成正
覺等。今謂。此章。探玄。皆謂。一位中即
前後諸位。不偏限唯初攝
又以諸
位下
成圓融因果平等今謂。此別擧相是門。等
餘門。驗知。釋成等者。非也
復古科初謂始
從下
總辨相攝玄文云。謂。圓融門。一
位即攝一切位故。鈔
云。謂。四十二位之中。隨擧一位。即攝一切。如初發
心住即攝餘九住及行向地等。今謂。此總擧相入相即
六相主伴圓融諸
。豈止相攝
引證可知。二又以
諸下
此別明
位互攝玄文云。信該果海。一一位滿。即至佛故。鈔
云。此別明五位互攝。如賢首品中得灌頂
。如初住攝於初行初迴向初地。第二住攝第二行乃
至第二地。第十住滿。則攝十行滿乃至十地滿。第十
住滿稱灌頂位。第十地滿亦灌頂成佛。十行智度圓。十
地智度滿。海幢比丘頂。出諸佛説法。灌頂住後。即明
佛者。即其事也。前唯約理行圓融。此兼明行證相似
復古至下全擧演義之文釋。今謂。此大謬矣。此別
相是門。非
攝門。如下當
此皆不取。今準旨歸中攝位
。略科之云。初總明一一位中。攝一切位
自在無礙。圓融諸門。二經云
別明諸位具攝
相資門。三又以
諸下
別明全位相是門具如
下解
必襲清涼。迷文起盡。失乎章旨旨歸
中相是相
。前後不次。
義理莫
初總明者。義苑云。初約教標
位。謂。始下正名行布圓融。行布故。六位不
若前開十信。後合等覺。若後
等覺。前合十信。皆六位也
圓融故。隨
一位。得一切位。何以故者。徴圓融之相。由
以下就義釋通。毎一故字。即爲一義。初六
相義。二主伴是十玄義。三相即約體。四相入
用。五圓融約法界。總以融通故。諸位歴
歴而相收也。復古云。寄彼三乘次第六位
此教中一得一切得折薪云。寄
以顯圓融
何以
下釋相收涼曰。六位不
亂。而以更收
今謂。孔目云。約
者。十信&MT10755;
位也
乃至十解位。十行。十
迴向。十地。佛地。一切皆成佛。此據別教言。
又依六相總別義。即是一乘。隨相別布義。即
是三乘。此約教分説。其實一乘之法。盡
三世。已通究竟。此據證説然圓覺鈔云。一信位
者。然約圓頓之宗
此位是萬徳根本。初心同佛。方名信故。不因心是
如來藏。非菩薩故。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先心難
故。故華嚴特開一會。六品説之。此經。起信。皆開爲
一位。權漸教中。多不開者。彼但信教。便名爲信。未
必悟解故。如輕毛隨風。不定故。十千劫方入初發心
。今謂。圭山不行攝位寄顯門故。正約
。謂開爲一位。華嚴寄&MT10755;故。但約行非
位。&MT10755;圓已爾。始教却開。何云權漸多不開等耶。
何況起信。何處明信未滿得不退位耶。更究圓覺
文彰説以信稱位也。嗟乎。違教乖祖之甚矣
經云。在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徳故。是
故經中十信滿心。勝進分上。得一切位及佛
者。是其事也 義苑云。據經示義。初據
經。是故下示復古云。即初地經文
初品
即淨眼
品之文
此與演義第三用意少異玄文云。初地
云。一地之中
具攝一切諸地功徳。演義云。此約當位
之中自一攝十。以一例諸。位位皆然
彼但當位
之中自一攝十。此證一得一切得。五十二位
正當彼中總攝諸位故。此云一切位及
佛地故。是故下義。引梵行品文云。若諸菩
薩。能與是觀行相應。於諸法
。一切佛法。疾得現前。初發心時。即得
耨菩提。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
他悟今解。準旨歸云。然有二門。一全
位相是門
次文
二諸位相資門。即一位中具
一切位。如十信中有十住乃至十地。如
首品説。十住等中。各攝諸位。皆具二門。如
海幢比丘處。及十住品等説。又云。在於一
。普攝一切諸地功徳。餘廣狹無礙。乃
至帝網等皆具。準思可涼疏演義。如
上引。復古非
是故下
義。引賢首品故。孔目云。但不退已後。即明
彼普賢之法。約熟教之。即十信滿心
已去。即是其位。其普賢位中。對彼解行法。
及彼得義。唯有自分勝進兩義不同。又探玄
云。若約圓教二義。若依賢首自法。一切
皆無位。若約寄法。則同&MT10755;。然信滿入位
之際。通攝一切後諸位。皆在此中。無
。此則約行攝位故也又云。若就始教。以
&T072699;淺信位。&MT10755;
機細智深。尅
實分
信爲道元功徳母。諸位行相。
皆信而成故。上總云。信能轉勝成衆行。究竟
必至如來地。斯之謂也。又云。在於一地。普
一切諸地功徳。是此一乘圓教法也。三乘
中則不此。下有二百頌半。明無方大
用分。以信滿成此賢首位故。同普賢等廣
大三業。該因及果。遍一切處。盡一切時。常
無邊法界大用。此爲恒式。當相而論。不
諸位。今約信門之中顯現。則屬信收。問。
此中既是十信菩薩。現成佛者。爲是暫時
化現。爲實成耶。答。若三乘初教中。總無
信位現成佛。以不退故。若&MT10755;教。十
信滿心。勝進分上。入十住初。則得不退故。
能暫時化現成佛。如起信論説。若一乘圓教
中。實則不位。寄&MT10755;教位相以辨之。於
信滿不退之際。則明彼普賢法界行徳。具
因果。圓融無礙。若以因門取。則常是菩
薩。若果門取。則恒是佛。&MT10755;教化現。但於
。依一世界。化現一佛。此中具十地等。攝
一切位也。如文無悕望之功用。能一念頃
十方。若斯之徳。自非因位窮滿。孰能具
此。故知定是實行滿也。不彼是劣位人

又以諸位及佛地等相即等故。即因果無二。
&MT10755;無礙。於一一位上。即是菩薩。即是佛
者。是此義也 言佛地等。等取一切功徳
謂。法界行徳也。義苑云。明因果交徹。於一
一位上者。彰其融通自在。是故以因取。則
皆因故。即是菩薩。以果取。則皆果故。即是
佛。純雜無礙。隱顯齊成耳復古云。言相即
。等於相收相入也。一一位者。此別明
位互攝次擧演義。如上已引
是大錯焉。故棄不
今解。如旨歸云
全位相是門。即一切位是一位故。十信滿處。
即便成佛。是故孔目云。若依一乘圓通之教
義自在。總別相成故。無前後始&MT10755;。淺深
近遠等別。故探玄云。於此信滿。入普賢位
具有二義。若約果。則下文賢首佛刹等。或
唯約人。賢首即是菩薩故。或唯是法。菩薩即
是賢首法門故或人法合目。
主釋
復云。於信滿不退
之際。則明彼普賢法界行徳。具攝因果
圓融無礙。若以因門取。則常是菩薩。若果
門取。則恒是佛。又旨歸云。發心益者。謂。信
位滿稱彼佛境。發此大心。此心即是普賢法
攝。是故融通。即遍前等無盡時處等法
。故經云。初發心菩薩即是佛。悉與三世諸
如來等。廣如發心功徳品偈頌中説。法界縁
起理數常爾。餘皆例知
二約報明位相者。但有三生 辨不退
者。義苑云。對昔因而顯現事故。云約報等
孔目云。依一乘教。具一切因縁。理事。教
義。人法。因果等。又總雖因縁。乃至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盧舍那佛普賢行因。成就因
。與三乘等別。普賢因果。不凡夫世間
剋得。何以故。若未成則不普賢。若已成
則舊來如此。道理時事。皆悉不同。又云。若
一乘義。十信地見聞。&MT10755;心成解行。十信&MT10755;
心。勝進向十解。得究竟證。又見聞供養章
云。若別教言。見聞已去。即是一乘。又一乘法
義。出出世證。餘時見聞。及比解行。探玄壽命
云。約別教。娑婆是見聞解行處。中間諸土。
唯解行處。末後佛土。通解行滿及證入故。
是故信滿位處。亦名賢首故也。復云入法
界品
圓教宗。有其三位。一見聞位。乃至。三證入
位等。故旨歸云。謂。依此普法。見聞如來及
此遺法。所種善根。成金剛種。不破壞。要
必成佛。如性起品云。乃至不信邪見衆生。
聞佛者。彼諸衆生。於見聞中。所種善根
果報不虚。乃至究竟涅槃具如
別處
一成見聞位。謂。見聞此無盡法門。成金剛
等。如性起品説 復古云。亦名見聞生
故曰三生。未解行前皆見聞生。性起品。
彼經説。親近如來。見聞所種善根。皆悉不
虚。出生無盡覺慧。乃至到無功用智地。即
喩云。佛子。譬如丈夫食少金剛&MT10755;竟不
消。要穿其身出在于外。何以故。金剛不
肉身雜穢同處晋經云。要從身過。至
金剛輪際。然後乃住
謂。金剛種等者。等餘二喩。彼經喩中有三。
初呑少金剛喩。探玄云。謂。微少善根。性不
可盡也。二少火能燒喩。謂。少善根性能滅
惑。三藥王多益喩。合中以佛合藥樹。見聞
等。明佛在世作六根境。示現微妙色等。故
知。擧初等取後二喩也。探玄又云。一見聞
位。即是善財次前生身。見聞如此普賢法
故。成彼解脱分善根。故旨歸云。又如善財
前生曾見聞普法。成金剛種&MT10770;今生頓
成解行。又云。纔從地獄出。聞此普法。即
十地者。明是此法之深益也。如性起品
者。今準旨歸云。依此普法。見聞如來及遺
。所種善根。成金剛種。如性起品云。若有
經卷地。如來塔廟禮拜供養。彼衆生等。
足善根。滅煩惱患。得賢聖樂。佛子。乃至
不信邪見衆生。見聞佛者。彼諸衆生。於
聞中種善根果報不虚。乃至。究竟涅槃。
一切惡諸不善根。具足善根。不言説
思議故。探玄云。明深饒益。祕密藏經。罵
藥服之得力等。罵沈燒已還香等。罵佛猶
外道等。同明如來法不思議集成
云。唐
經曰。佛子。我今告汝。設有衆生。見聞於佛。業障纒
覆。不信樂。亦種善根。無空過者。乃至。究竟入
於涅槃。演義曰。此明深益。乃至。罵佛。猶勝諸外
。若爾豈無罵罪。罵罪非無。今語遠益。故法華中。
跋陀婆羅等。罵常不輕。千劫處阿鼻地獄。受大苦惱
是罪已。還遇常不輕菩薩。復蒙教化。涅槃中喩
毒塗之鼓。欲聞不聞。無死者。故菩薩之名。起
聞謗之日。謗尚遠益。況深信耶。況解行耶。況證悟
耶。弘持之者。
勉思此文
二成解行位。謂。都率天子等。從惡道出已。
一生即至離垢三昧前。得十地無生法忍。及
十眼十耳等境界。廣如小相品説 義苑云。
昔因種勝故。今生造解成行也。謂。兜率
下指人以示相。從惡道出者。謂。此天子。當
時聞法。由戒緩故。墮阿鼻獄。因乘急故。
惡道出。生兜率天。天鼓發聲。即便懺悔。
頓超十地。故云即得離垢等晋經曰。又
菩薩摩訶薩唐經曰。我
菩薩
兜率天。放大光
。名曰幢王。普照十方世界微塵數刹。遍
彼處地獄衆生。滅除苦痛探玄云。以餘大
相業用難明故。
最下足下
相輪之用
彼衆生。十種眼耳鼻舌身意。
諸根行業。皆悉清淨彼衆生宿有聞普賢
。復遇舍那法界光觸
故。得十眼
普賢之益
彼諸衆生。見光明已。皆大歡喜。命
&MT10755;皆生兜率天上。生天上已。聞
。名可愛樂。此音聲語諸天子言。以不放
逸故。於諸佛所。種善根故。遇善知識故。
盧舍那佛威神力故。於地獄&MT10755;。生此天
天上益中。有四因縁。得天上。初不放逸者。厭
惡對治。二宿植勝善。三曾遇善友。四今佛加持
如來足下千輻輪中。有妙光明。名普照王
彼海王隨形好處。悉放四十廣大光明。一
清淨功徳。普照六十億那由他佛刹微塵
數世界。隨衆生境界。隨衆善根。隨衆生意
乃至普照阿鼻地獄。其中衆生命&MT10755;。皆生
率天上廣辨中。先廣前光救惡道。後
後廣前聲益天處。下皆略超
天上已。
天妙音。作是言。善哉諸天子。盧舍那
菩薩。今住離垢三昧。應當敬念天上饒
中。正
報恩。依
勸興
乃至。是故諸天子。應當速發
耨菩提心。令意清淨。住威儀戒。悔過一切
業障。煩惱障。報障。邪見障。以法界虚空界。
衆生界等善身口意業。以衆生界等身。衆生
界等頭。衆生界等舌。悔過四障正教發心悔
過法。後以
界等。教懺悔方便。此是普賢廣
大懺悔。甚深懺悔故。稱法界
諸天子。譬如
淨金玻瓈鏡。與十世界等。於彼鏡中。見
量刹。一切山川。一切衆生。地獄。餓鬼。若好
若醜。形類若干。悉於天現。彼諸影像。不
鏡。一切業報。亦復如是。若如是知。是
清淨眞實悔過經云。衆罪如霜露。端
坐觀實相。此之謂也
時。微塵數界兜率天子。皆得無生法忍
無邊阿僧祇欲界天子。皆發阿耨菩提心。六
欲天中一切天女。皆捨女身。悉爲男子。得
不退轉聞法獲益。餘得忍益。或當
地。或是八地。六欲此二地前益
爾時諸
天子。廣聞普賢迴向善根。悉得十地得位益。
當機天
子。以是普賢諸位相攝善巧法。是故創得地獄已。
此普法。即得十地。明三乘漸次教同也
諸力莊嚴。具足三昧行成
等。猶未
垢三昧之少分謂。雖十地因滿。簡
果故。云猶未能等
時諸天子。於一一毛孔。化作衆生界等妙香
華雲。供養盧舍那佛。時彼香雲普熏塵數世
。其蒙香者。身心快樂。諸罪除滅八萬
四千
此諸
煩惱。皆悉除滅展轉傳通。
成無盡行
菩薩摩訶薩。安
住白淨寶網轉輪王處。放曼陀羅自在光明
斯光者。皆得菩薩十地探玄云。遇光得
者。此中有三重
。初明佛光普照諸天子。令十地。二此天子毛孔
出香華蓋等。復益衆生。令輪王。亦是十地。三
輪王放光。照餘衆生。亦令十地
此三位之益。皆悉齊等。同時頓成。可
今言至離
垢三昧前者。探玄云。離垢三昧有二位。一
&MT10755;。如第十法雲地菩薩所得。離自二
障微細垢故。二約果初。如此文。是將現成
。在此天上。住此三昧。能利衆生。令
垢故。如是衆生。遇此光明。頓得十地。身猶
轉。令本身肉眼而得普眼。是法力故也。
是則三祇可念屆者。明一攝一切也。塵
劫不一位者。明一切攝一也。如
遲速。無礙自在。是此圓教。非餘宗也。孔目
云。若約解行法分齊剋。唯未離垢三昧
其離垢三昧。是未受職之前定因定義苑云。
此即地中之正受耳。復古云。離垢三昧前者。
地論説離垢三昧現在前。又此是果定。而
二分。今得十地故。言前也。集成云。文超
法師賢首
門人
此三昧有其兩重。一因滿所得。
即天子獲者是也。二果滿所得。約果滿三昧
。是故云少分也。問。因修得者。與
果滿得者。有何差別耶。答。因修得者。離
細礙微細著垢故。名離垢。得法正受故。名
三昧也。果滿得者。離因垢故。名離垢。所作
究竟故。名三昧也。解云。章含二意。現前在
前皆通
又如善財始從十信。乃至十地。於善友所
一生一身上。皆悉具足如是普賢諸行位
者。亦是此義也 義苑云。即寄位修行相也。
一生下。謂。因位窮&MT10755;。最後之善友故。清涼
云。入普賢之玄門。曾無別體今謂。因位窮
&MT10755;。即證入位。
善財來生。而非
此生。思
復古云。初見表十信。至釋種
童女。得法雲地。最後見普賢菩薩。與諸佛
等。普賢等。至覺位。清涼曰。非唯前後理觀
圓融。行布亦足今謂。尚兼一別
何夸行布具足
彌勒言。餘諸
菩薩。無量劫修。善財一生皆得。故言具足諸
行位探玄云。二是解行位。頓修
五位行法。如善財此生所成。至普賢位
是。問。此善財是何位菩薩。答。經無正斷。位
&MT10769;明。或有判爲地上菩薩。設後發心。即
是四種發心中後二位也。又是論中。三發心
内。證發心也。或有是實報凡夫。但有
。能求善友。今更準釋。應善趣位中行人
圓教宗。有其三生。若爾善財定是何位
是何位。以信是信位。在住是住位。一
身歴五位。隨在即彼位遍一切故。如普賢
。餘義準宗思釋
三證果海位。謂。如彌勒告善財。我當來
世成正覺時。汝當我。如是等。當知此
因果前後。分二位故。是故前位但是因
圓。果在後位故。説當見我 義苑云。證入
分齊
也。謂如下約人示相。即是善財攝徳
成因之友。既攝前差別之徳。以成一因。便
果居後位。故云我當來等。當知下約
以釋。准前可知。雖後位屬其果海。爲
因位以明故。並皆報位攝也探玄云。三證
入位。即因位窮&MT10755;。潜同果海。善財來生是也
復古云。彌勒等者。經入法
界品
此擧唐翻
章引晋經
善男
子。我願滿足。成一切智。得菩提晋經曰。我
彼中
&MT10755;。下生
成正覺
汝及文殊。倶來見我。今見彌勒
但是因圓。見成正覺。即是果滿也探玄
云。汝及文殊。倶見我者。釋有三義。一云。我
當來成佛時。亦説此華嚴。彼時亦有文殊善
財所説之法故云也。二云。我成佛時。汝與
文殊倶來助我。宣揚法化。三爲表法清涼
云。
善財表行。文殊信智。成正覺時。倶證此故。文殊古
佛。善財當佛。慈氏現佛。三世圓融。浩然平均。故云
謂。善財。何故上於佛會。倶求諸善知識
而不佛者。以善財此生是修因之身。未
成果故。不佛所。非求。但成&T056123;
因故。説當見佛。以是滿位故。無仰推等
今謂。此且約修因身速成行故。云成
&T056123;。所以約報明者。意在于此。其實則
普門該攝説者。一生皆具。故探玄云。此
普賢法。圓融相攝。一位即一切故。一生皆得
千年之鳥不
朝生之鳳
又云。圓中通成後諸位。若約
因。得普賢三業。遍周法界。約果。遍塵世
。成等正覺。如賢首説。若約寄法。則同&MT10755;
。然信滿入位之際。通攝一切後諸位。皆
此中。無具足。明普行位。體及相用。廣
大無邊。始&MT10755;倶括。應信門攝諸位。成
佛妙果。是此所明也。故至相云。如一生
見聞若熏習。二生成其解行。三生得
果海。同一縁起大樹。而此三生。只在一念
故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譬如衆流入
海。纔入一滴。即稱周大海。無始無&MT10755;。三乘
多劫。不一乘中一念故。自防遺忘集
文超
云。未地獄已前。名見聞生。自獄而
直生天上。空音滿耳。隨宿愆。得離垢三
。名解行生。不天處。見佛法身。名
入生。何以故。天子故。分段身故。經云。少作
方便。疾得菩提。斯之謂也。如孔目云。善財。
一生皆得者。依華嚴經疾得成佛。有其五種
一依勝身此亦有四。一依世界性等十世界身。輪
王之子。現身成佛。如普莊嚴童子等。二
者依天子勝身。從三惡道出。生兜率天。現身成佛。
三者依閻浮提勝功徳身。如善財等現身。究竟普賢之
。後生即見佛。四者依法華經龍女之身
南方成佛。義當留惑之身疾得成佛
一生即
得。從見聞位後一生。至離垢定。後身即成
佛。二依見聞。逕生疾剋。三依一時。疾得
。四依一念
賢法
疾得成佛。五依無念
疾得成佛。廣如彼辨
三約行明位。即唯有二。謂。自分勝進分。此
門通前諸位。解行。及以得法分齊處説 第
三明行相者。問。約行之言。與下行佛。爲
耶。答。舊有二解。一云。此總約普賢行徳
行佛但信行。故探玄十九云。普賢願行者。是
一乘無障礙。普遍五位之行願也。又云賢首
普賢法界行徳。但就信門。於中顯現故。説
盡。或唯約普賢當體。如此品所説。此約
一乘因分此章
約行
或總不可説。此約果分離
言之處。準此。隨得一位。名爲自分。得一切
。爲勝進分此亦有二。故章
此門通前等
故折薪云。自分
即約當位。勝進有二。一約後位。二約
佛果。此門下此有二義。初唯上因圓。謂。
一位自分。即勝進徹於解行位也。及
以下。二徹入果海位。以此爲分齊爾。如
上云勝進分得一切位及佛地探玄明
重二分中。
是當後二
下當
二云。約行之言。亦指十信。何以
知者。以信是行非位故。即至下揀云。是行
佛非位佛是。故孔目云。若一乘義。十信地
見聞&MT10755;心成解行自分十信&MT10755;心勝進向
勝進究竟證此章云及得
法分齊。是也
明知。今家但
信滿成佛。爲自極證。更無増進當章
專明
斷惑章。云行。謂。十信&MT10755;心斷。此亦應
自法。寄位。如
已引探玄二義
普賢當體。法界大用。遍一切
等。此爲恒式。信門中顯。即屬信收。具如
成佛妙義新羅見
登撰
今謂。此約自分及勝進行
以明二位。既通前諸位等處。則初義爲
矣。言即唯有二等者。探玄第二云。然此二分
通説有七重。一約一行。生熟分。二約二行
先施行已成自分後修戒等勝進三約
以分。四就行位。以得位勝進此章既
位。然復云此門通
諸位。則知亦通
五約比證以分。六約
二位。謂。前位已成爲自分。趣向後位
義苑云。謂。自分即據其當位。勝進即趣後高深
折薪云。自分同苑。勝進有二。一約後位。二
佛果。如上已引。此就勝進。通望因圓果滿
二。此是約六七重通釋。集成云。自分如初發心功
。勝進如明法。故鎭國曰。前明當位所成之徳。今辨
趣後勝進之行。又曰。自分已圓。將十行。説於明
。以爲勝進。自分如十行
進如十藏。此但約此重
此門通等者。
義苑云。此門下指人位此門者何。謂。約
自分
勝進
一位一
切位等
折薪云。此有二義。初唯
上因圓。謂。毎一位自分。即勝進徹於解
行位也。若指事鈔意謂。前諸位者。即十信。
乃至佛果始&MT10755;六位上寄
位顯
位位有二分故。
解行者。謂解行生上約報明
中解行生行
此乃通前諸
位解行行位説也復古云。行行之中。皆有
者。七重二分。如應可
以得法等者。折薪云。二徹入果海位。以
分齊齊。如上云勝進分得一切位及佛
地等。指事鈔意云。謂。互位滿勝進分攝
諸位成正覺
皆名爲得法分齊處此乃別通十信乃至十地滿
説。不住行等位
各有二分。總明相攝。今即
五位互攝之意。復古應此知
復古云。得法分
齊處者約機所得三昧也。如善財於彌勒處
解脱門。名入三世一切境界不忘念智莊
嚴藏。未三昧。是善財自分。得三昧已。
則是勝進。二位不普莊嚴童子。初逢須彌仙
雲佛。即得十種三昧。探玄以
自分。後逢眼王如來。得念佛等四定。更聽法界自
性離垢莊嚴經。得二種定。探玄云。初見佛得四定
勝進之初。聞經得定。爲
進之&MT10755;。準此可得法分齊處
有人云。謂。諸位
中解行。則是自分。及以得法處。即勝進分。此
攝益中云界内見聞。出世得法。出出世證
成。又探玄童子得法有三種等。豈限果海
普莊嚴童子等也 探玄三云。此童子得
法是何位者。義準上下經。有三種成佛。一
分眞
即佛位
六相方便。即十信&MT10755;心。勝進
分後。入十解初位。即成佛。以此是三乘&MT10755;
教不退之位故。以一乘六相融攝。即具
。至佛果也。故童子見初佛。爲信位自分
初經。爲信位勝進自分
&MT10755;
後佛。當解位
初自分勝進
之始
後經。爲解位初勝進&MT10755;
諸位皆具足故。二約觀行
即佛
總不
位。但自分勝進究竟。即至佛果。三約
理即
則一切衆生並已成竟。更不新成。以
相皆盡故性徳本滿。相皆盡故
復古全
引。折薪云。等取兜率天子善財童子
其身在於世界性等以上處住。當是白淨寶
網轉輪王位。得普見肉眼。見十佛刹塵數世
界海等 此中若折薪科。以上云
莊嚴童子。此下解世界性等。具引晋經第四
舍那
童子所居爲世界性等。等於香海等。當
是下會同小相品中兜率天子處説也
等解
今章以上處住
之言。太不便也
復古科指事集
成並同
行明
二。初行中二位二位内行相二。初解行
二信滿位。至下當解。其身等者。此是瞿夷所居十
世界海。即擧初世界性。等於第二世界海。乃至第
十世界相。便是第十法雲地。知識位内之行。此意能順
孔目探玄。如下所引。又準下攝化分齊。乃擧世界性
等十世界海竟。云此等當是萬子已上輪王境界。今亦
以上處住。當是白淨等。則前後符順。然折薪意。且
解行生位。以十世界。爲其所居。乘上文便。義用
普莊嚴。復古爲好矣。其瞿夷所居者。第五十七説。初
娑婆境。次知十方。故文云。我悉了知如此娑婆世
。知十方世界世界性。乃至世界相中事。亦復如是。
問。童子所居。有何別耶。答。四勝身中。以普莊嚴
世界外勝身。其界外者。後攝化處云。於三千界外
十重世界海等。及前迴心章云。解行身遍於五位法
此。十世界海。亦通諸位。然今此所擧。既是瞿夷所
居。當第十地所依境界。如都率天子至離垢三昧前
故。曰當是萬子已上白淨寶網輪王位等。而如普莊嚴童
者。彼指信滿已去。解行生
位始&MT10755;分齊位内諸行。寛狹且殊
義苑云。其身等
者。謂。依正並顯。言依報即世界性上。顯
彌多。論正報則位顯輪王福分不少。皆表
其勝也。得普見者。彰其智用。窮于無盡耳。
折薪云。世界性者。即唐經世界種也。晋經云
乃往
久遠
世界海。名淨光普眼。中有世界性
其形如須彌
山天宮莊嚴
勝妙音塵數世界以
眷屬
彼世界性
中。有香水海。名清淨光。彼香海中。有須彌
。名炎華莊嚴幢。彼山有林觀。名寶華枝
彼林東有城。名炎光彼林中有道場。名寶華莊
。前有大蓮華。塵數如
來。出興于世。其最初佛。名須彌山雲。處蓮華
。白毫放光。滅除衆生煩惱蓋障。發菩提心
彼城
王。名愛見善慧。有三萬七千
夫人婇女
二萬五千子
探玄云。問。涅槃中一切輪王。皆定千子。何故此中乃不
同耶。答。彼是王四天下之輪王。約三乘説。此是
世界性之輪王故。寛大深細於彼。如白淨寶網
。以恒沙金輪王福所感。此約一乘説。不同也
第一子名功徳勝。次名普莊嚴童子探玄云。
又王及長
子是福分。童子爲慧分。是故爲入道之器。徳周法界
普。普徳交飾爲嚴。普即嚴。普嚴之童子。普嚴即童子。
並通二釋。離染貞潔。表
道器。故云童子。如文殊等
寶華枝探玄云。
修成自分行中。初見佛得定。爲
分之始。後聞經得定。成自分之&MT10755;
一切功徳
本勝須彌山雲佛彼衆海中經名現三世一
切諸佛集會。世界塵數修多羅。以
眷屬。隨諸衆生所解故。童子聞已。宿世功徳
因縁故。得一切法具足三昧。乃至法眼清淨三昧
彼佛滅度後。有佛出世。號一切度離癡清淨眼王
童子見已。即得念佛三昧。乃至甚深法樂三昧。時佛
經。名一切法界自性離垢莊嚴。有微塵等修多羅
以爲眷屬。童子聞經。即得三昧。名一切法普門歡喜
藏。及入方便海。探玄云復更見佛成勝進行中。
初見佛得四定。爲勝進之始。聞經得定。爲勝進之
&MT10755;經獲得一切法具足三昧等上以
略引爾
曰。此言世界性上住者。等於香海須彌山
寶林王城復古云。世界章孔目云。一
世界性乃至十世界相。謂。積種成性等。此
萬子輪王已去所居。若晋經寄當十地
兜率天子。從惡道出。即得離垢三昧前
十地無生法忍位。一乘義章孔目曰。若證
得普賢位。在六相方便十地位中。何以故。
十地證義普法故。今章既云及以
得法分齊處説。則知。普莊嚴等位皆十地
按。探玄釋諸世界海十門云。依一乘
二。一約果分。十佛自體國土海若圓教中。通
三世間。以
那佛有國土身等。是故世界悉是佛身。又有衆生形世
界等。是故衆生即世界。此並依正混融無礙故。相即自在
故也此當不可説。寄縁説十。如第二會説
二約攝化處三類上下淺深。此據
孔目十世界章
須彌
山界孔目云。從三千
大千世界已去
及樹形等無量雜
類世界
己去。乃
至一切衆生形世界海。爲第一類。二
行位
千界外孔目云。如瞿夷
所居成化之處
別有十世界第五
十七卷
世界性謂。積世界成性。積性成海等。名性者。
二義。一望前諸界。攝諸流類。積結成
性。二望後海等。有
因義。故亦得
二世界海。乃至。十世
界相。此等十世
萬子輪王所居已去多箇
。爲第二類。三
果位
十蓮華藏莊嚴世界海
等已去。盡
佛境界
足主伴。如帝網等。是佛境界。
第三類。三處佛身。同是十佛也斯等
。復古爲好矣。言當是白淨等者。晋經小相
云。若見蓋雲者。即得白淨寶網轉輪王位
探玄云。初明此法界法門之蓋故。得
恒沙輪王善根。皆如白淨寶網等。此是世界
性中萬子已去輪王。如愛見善慧王等。非
金輪千子王四洲。謂。一恒沙箇白淨寶網
輪王善根。暫見此蓋。頓得成就若準
光明功
徳品
云。種一清淨金網轉輪王一恒河
沙善根。涼疏會云先通釋
淨金網
是則多箇輪王。
一輪王之多善則以舊經
於新經
梵本亦然成

而言清淨金網者。準瓔珞上卷鐵銅銀金。
地前四位
金輪在十迴向。初地已上。皆是瑠璃輪。而
寶數別。是知。舊譯爲寶網。勝金網
也。故彼經云。歡喜地。百寶瓔珞。七寶相輪。
四天王一萬子爲眷屬二地八寶。三地九寶。
乃至。六地十二寶
數一一増至第七地。十三寶相輪。八地但云
大應寶相輪
寶數
九地云白淨香幢
相輪。十地云百萬神通寶光瓔珞無畏珠寶
相輪。若順晋經。白淨之言。則當九地。即前
香幢雲自在光明若有香者。成就香幢雲自在
光明善根。晋有白字。此前有
。二經合成
瓔珞白雲寶
若然彼但是所等。則金網無
謂。晋經得十地。有九地已下白淨寶等諸輪王善。彼
白淨等。即等於金銀輪等。若是能等爲金網。則十
地非金。若以所等
金。金等何失
復古云。今章與孔目。皆
十地。但據晋經天子所得位判。清涼由
二經不同。以義會通。故有是説孔目云。小相
功徳。一時之
間。即令無量衆生。從三惡道出。生其天中。感空中
聲自然教授。於此一身。即斷八萬四千煩惱。自分勝
進。皆悉具足。兼及自他倶證十地離垢三昧。探玄云。地
獄衆生。皆得生天。成就十地十眼耳等。毛孔香華。亦
十地白淨轉輪王等。又孔目云。瓔珞十數。即是單
別。不一切圓故。入三乘攝。六決定義。知佛慈悲。
解。將不滿數體等。準此。瓔
珞偶雖名。不強會當第九地。思
普見下
一乘義。在普見肉眼位中。見十方界。經云。
菩薩住金網輪王位。放摩尼髻清淨光明。若
衆生。遇斯光者。皆得菩薩第十地位。成
就智慧光明。得十種清淨眼等。又菩薩業報
清淨肉眼。乃至。如頗梨鏡清淨光明。照
佛刹微塵數世界探玄云。如欲界
已得初禪。身雖轉。得彼天樂。如是衆生
此光明。頓得十地。身猶未轉。令本身肉
眼。而得普見。是法力故也。是則三祇可
念屆。明一攝一切也。塵劫不一位
者。明一切攝一也。如是遲速。無礙自在。是
此圓教。非餘宗也。今於十眼中。肉眼最麁。
其分齊。餘眼深妙。可以類知
若三乘肉眼。則不此故。智論云。肉眼唯
三千世界内事。若見三千世界外者。何
天眼爲。故知不同也 義苑云。擧劣顯
勝也。折薪云。大品經。而菩薩行般若時。肉
眼得三千大千國土。智論三十
問云。大
千國土。百億須彌山諸鐵圍等事障礙。云何
遍見。若能見者。何用天眼。答。不障礙
。若無障礙。得大千界。如掌中
異。問。佛爲世尊。力皆周遍。何以但見大千
國土。答。若肉眼能遍。何用天眼。以肉眼不
及故。修學天眼然凡夫肉眼。見百由旬。二乘
亦爾。菩薩肉眼。如大品説
極遠見
大千
今但義引示。此明佛肉眼尚只見
千内事。今輪王能見十佛刹等故。不
探玄解云。彼約三乘漸次教説故。
同也
又彼能於一念中。化不可説不可説衆生。一
時皆至離垢三昧前。餘念念中。皆亦如是 
義苑云。謂。示智用&MT10769;思。攝機成大益故。
皆至離垢定前耳。一念既然。餘念皆爾。故
念念。斯乃益物無窮。方見普賢之行
折薪云。又彼下。義引前輪王放光。衆生蒙
益得十地。是也蓋得益。輪王所化廣多之
文云。菩薩安住如是轉輪王
。於百千億那由佗佛刹微塵數諸世界中。教化衆生
乃至放曼陀羅自在光明等。然彼文中。無於一念中之
。故義引示耳。又至離垢前之言。在彼更前兜
率天子得益之中。以其三重頓同故。此亦義引
念念下。即次前肉眼所見經連次云。亦於
念中。見百千萬億那由他佛刹微塵等如來
譬如錠光頗黎珠。照十佛刹微塵等世界。此
珠白淨寶網轉輪聖王善根所成復古引
孔目云。若約解行法分齊剋。唯未離垢
三昧。其離垢三昧。是未受職之前定。又云。
知白淨輪王之位福分非少。若起利用
即令無量衆生發不退菩提心。及在十地
無生法忍地。唯未離垢三昧少分之力
故。云至前定
其福分感一錠光頗瓈鏡。照十佛刹塵數世
界中。當知。此是前三生中解行位内之行相
也。以因門故 義苑云。前智。此福。二
足齊彰。是以定爲福體故。衆徳咸成。言
一錠光等者。謂。此菩薩福智既備故。一即具
多。若彼玻瓈明鑑。遠近齊照。當知下克位。
以約因門示故者。揀彼果海位是不
折薪如上。復古。集成。引孔目一乘
義章云。白淨寶網轉輪王位時。有定光頗梨
經文前言譬如明淨發光金玻瓈鏡與十世界
後文乃云譬如錠光玻瓈珠照十佛刹微塵等世界
此珠白淨輪王善根所成故知
此鏡以玻瓈珠體也
光明照十佛刹微塵
數等世界之當白淨寶網轉
輪王之位
福分不
少也。如是身土化用福分是解行生行相。以
此照前。約行明位。是位内行相矣。以約下。
因果該徹。圓通之法。在因爲因。在果爲
下亦
孔目
總別相成。無前後始&MT10755;淺深近遠
等別。今云解行者。就因門示也
若約信滿得位已去。所起行用。皆遍法界
經能以一手大千界。手出供具
虚空法界等。一時供養無盡諸佛。作
佛事。饒益衆生等。不可説也。廣如信位經
文説。又云。不一世界。不一坐處。而能
一切無量身所行等。又於一念中。十方世
界。一時成佛。轉法輪等。乃至廣説 義苑
云。謂。行成滿位也。所起行用等者。謂。
一證一切證故。行用無方。如經下示
。又云下明體用。謂。不離是其體。能現等
是其用。又於下現微細八相等事是賢首品第
一。海印三
昧門文。即明
滿示現八相
復古云。言得位。即信滿不退
際上。以&MT10755;教三乘至此入住。名爲得位。今
一乘同彼而説。引彼三乘一乘
故。三一義章孔目云。但不退以後。即明
彼普賢之法。約熟教之。即十信滿心已
去。即是其位。其普賢位中。對彼解行法。及
彼得義。唯有自分勝進兩義不同。故下文問
答。備揀&MT10755;教三乘。皆遍法界。已得普賢法
故。經引晋經賢首品十種三昧中第四手出
廣供三昧門偈又云下第十寂用無涯三昧門意。
而文在第九迴向及僧祇品。又於
一念下。復是賢首品
初。圓明海印三昧門
折薪云。若約下通擧賢首
品中意也。彼有十三昧門。皆明所起之用
一圓明海印三昧門乃至四千出廣供三昧門
乃至十寂用無涯三昧門。此十三昧所起行
用。皆遍法界。故通擧之。如經下別擧第四
手出廣供三昧門。以顯相也。此一三昧。晋
經有十七偈初偈標。次十五偈
別顯。後偈通結
下通指上十
三昧門又云下。兜率讃品云。如來等正覺。不
一座悉。能遍十方一切諸世界。第九回向
文云。不一處。悉能示現一切佛刹。僧祇
品云。未曾離於一座處。而能遍遊十方界
一時
成佛等者。故得法分齊。直徹佛位即賢首
品海印
門偈云。菩薩希望一切斷。於一念頃。遊十方。示現十
。如滿月。無量方便化衆生。於彼十方世界中。念念
現成佛道。轉正法輪。入
涅槃。現分舍利。爲衆生
集成云。然信滿得
位有開有合。合者。晋經賢首品云。菩薩於
生死最初發心時。一向求菩提。堅固不
動。探玄曰。是起信三種發心中。當最初信成
就發心。故云初也探玄云。若&MT10755;教中。信滿入位。則
不退。如起信論信成就發心
不退故。及此下文。深心淨信不可壞等。以
圓同&MT10755;故。入位已後。方説爲不退信
下文
十住初發心住。及發心功徳品。此約&MT10755;
探玄又云。信滿心得不退故。依此信發心故。
知此心已入住。然約能入方便故。屬&MT10755;
住初故。無二也。開者。鎭國賢首品
清涼疏
曰。此
初心與下文十住初發心住。及發心功徳品
各何別耶。此中發心。該於初後。取其成徳
乃是信&MT10755;。取其爲本。乃在初發。雖
。功歸初簣故。十住初發。即是此&MT10755;。成
初發。此&MT10755;能發。彼是所發。此正是發起之
發。義兼開發。彼是開發之發。義兼發起。其
發心品。正顯十住初心之功徳耳。以斯甄
別。非今謂。開義總非儼藏祖宗
之旨。獨出清涼臆見。認&MT10755;圓。三一相濫。
奚足取乎。何以知者。探玄云。唯約信門當
相階降以辨。則此信但是善趣位。如輕毛
。如瓔珞本業及仁王等經説。此約三乘
今約普賢徳。謂。約三乘信門。顯一乘
賢徳。此約一乘因分説。是故圓教中所
信位。與彼三乘中十信義別不同也
是故當知。與彼三乘分齊全別。何以故。以
三乘行位。是約信解阿含門中。作是説也 
復古云。與彼下。建立一乘十義差別後結判
云。此上十證。足龜鏡。其別教一乘所
行位因果等相。與彼三乘教施設分齊。全別
同。廣如經文。略如下辨。行位因果。則此
復揀者。會成前義。此中正揀&MT10755;教三乘。豈
前後義異。文句全同。祖師不明辨而示
後學。聖言寧容失。何以下徴。三乘行位
者。種性章孔目
第二
云。三乘教種性差別。略有
。一約始教。二約&MT10755;。三約頓教。眞如章
第二云。眞如有二門。一者一乘眞如。二者三
乘眞如。次釋云。三乘眞如復有二門。一頓教
門。二漸教門。又次云。漸教門者。略有三門
&MT10755;教門。二始教門。三所知門。又此下問答。
正以三乘&MT10755;對揀。則所揀三乘。通諸教
甚明矣。良以長養彼根器故。施設行布十
地等行位。令信解。阿含此云淨教。乃至
佛果並是教佛。一乘義章孔目
首卷
諸教
竟。頓教末文結云。此據三乘方便説。章
今章
上卷
云。今依大乘云。昔日但有言教。無
實行果。故云三車空無。又云。臨門牛車。亦
羊鹿。但有其名。以一乘但是教故。
是故經云。以佛教門三界苦等。妙趣孔目
第四
云。又諸三乘經論所明位地及差別次第法
相門等。並約信解門中。作是説。故大論
云。隨一方化儀也。若據行法。則不是。
行解亦入。解門彼亦通。揀諸教也。問。頓實
二教。豈皆權耶。答。既皆一方化儀。非無盡
。是故前四皆方便權施也。行法分齊云。若
菩薩道。爲聲聞。初教許行。爲
&MT10755;教許行。爲漸教。頓教許行。爲
頓教。圓教許行。當知。頓實皆是所引。唯圓
教究竟。非所引也。又云。據佛別意。唯一乘
行。餘不行。何以故。非究竟依故。是
故前四皆是此經方便。枝末法輪。並非根本
究竟正乘
問。前&MT10755;教中。不退際上。亦得是八相等
。與此何別。答。彼於此位成佛時。於
後諸位皆不自在。以得故。但是當位暫
化故。此即不爾。於初位中此用時。
後諸位。並同時起。皆已得故。是實行故。
六位故 義苑云。用同一位而起故。躡
&MT10755;&MT10769;圓。請試陳之。答其位同而用別。是
&MT10755;教雖不退位中。以三昧定同眞際
證起用。八相示成。由分顯故。於後諸
。未自在。言以未得故者。謂。與之則
當位當教分用。奪之則阿含施設故。云未得
但是暫化耳。此則不爾下。明其圓教。一證
一切證故。同時起。皆以得故者。言其實證
初心正覺是實行歟。一含多徳。該六位
折薪云。於後諸位等者。彼論云。然是菩薩未
法身以去。過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
決斷。隨其所生。與微細苦相應。即當位
中用爾復古云。&MT10755;教三乘。信滿入住。亦得
八相等。與今一乘何別。此如起信等説。答。
&MT10755;教但於信滿入住。得位證如。能起
。示現成佛。於後諸位。並未得故。皆不
。不一乘一得一切得。一起一切起。並
皆自在。妙趣云。華嚴中信解行等諸位。以
一言成其信位。位中所含。即通成解行理
事一切法門等
問。義既不同。何故一種同是信滿勝進分上。
此用耶。答。爲方便顯此一乘信滿成
。令信受故。於彼教先作是説 義
苑云。躡&MT10755;圓之異。還疑信成就發心位中
同時用起。良以一乘之道。高不仰。深不
窺。故寄彼乘。同位發用。令其信伏。後
上乘。故作是説復古云。一三義異。權
實宗差。何故同此起用。良以信該果海。理
&MT10769;信故。佛菩薩於彼三乘&MT10755;。信滿之
處。説能作佛。巧令聞者易斯經
問。既一位中有一切位。及信滿心即得
者。何須更説後諸位耶。答。説後諸位。即是
初中之一切也。如初後亦爾 十玄門云。問。
若一地即攝一切諸地功徳。一即一切。初即
後者。一門即具。何用餘門耶。答。若無
。一門即不成故。初心即成佛。成外無
。其相如虚空。非諸功徳。衆流入
海。纔入一滴。即稱周大海。無始無&MT10755;。故
知。善財發心。得此縁起大海。一念豈不
成佛義苑云。牒上圓融。疑後行布。故
何須更説。行布是教相施設。圓融是理性
徳用。謂。行布不圓融故。上一位中有
切位。圓融不行布故。説後諸位。即是初
中之一切也。如初下以初例後也。意謂。初
既具後。後亦具初。前後相收。方顯融通位
復古云。後亦爾者。所説初一切。即
後中所具一切也折薪云。清涼約經明文
四説。一或始具&MT10755;。二或&MT10755;始。三諸位
齊致。四或諸位皆泯。釋曰。上四義中。一即初
中一切。二即後中一切。三即諸位各攝一切
是經明文。非初義要問答曰。若但
十信作佛。不十地終心作佛。則是三
乘教。何以故。由法義道理不具故。若具
位及九位作佛。則是一乘圓教攝也。何以故。
教義等。具足説故。小乘佛。三乘佛。並
是阿含佛。一乘佛是義佛也
問。若初即具後。得初即得後者。亦可後亦
初。既不後。應亦不初耶 義苑
云。若初下印初具後。亦可下&MT10769;後具初。既
不下例&MT10769;。初後得則初後皆得。不得則後初
皆不得。何以故。初後不相離折薪云。
初句牒前初中一切也。亦可後亦具初者。
此句案定初後互具。既不下正&MT10769;。意云。既初
後互具。初若得後者。方得其初。既不後。
亦不初耶復古云。以後例前可
今解。斯&MT10769;意謂。若初信滿具後功徳。得
初一位。即得後一切位者。如初後亦爾。則
亦可後位亦具初功徳。雖僅得初。即得
。既不究竟得後極際。其實應亦不
一切位耶。以初得後。得後亦得
故。例&MT10769;
答。實爾。但以初時無後故。是故無
後而不初也 義苑云。初印
問辭。故云實爾。但以下答初具後。是故下
後具初也折薪云。答云實爾。正如
。纔不後。亦不初此縱也。但以下
奪。但以今宗既初後圓融。得初時無
後故也。是故下結答。意云。若此宗。初不
後。前&MT10769;成。既得初時。即得於後。何有
&MT10769;。所以無後而不初義也。
此一重問答。方成上信滿成佛義究竟
復古云。實爾者。理實如是。若無十。一
成故。餘文可今解。但以等者。譬如
纔入一滴。無即稱周大海。即是一念
&MT10755;具足。故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乃至
足慧身。不他悟。是故不入即已。纔入
則無遍大海。而不一滴
問。若爾云何得諸位階降次第。答。以
經中安立諸位。有二善巧 義苑云。由
前後互具。則降次&MT10769;分故。有斯問答中初總
標。一約下別列。但以下雙融無礙。言安立諸
者。據其因門縁起説故。不諸教權設
安立折薪云。初後互具。義則雜亂。何
經中六位次第等復古云。若初後皆
一切。義實夷齊。云何經中復説階降
今解。安立寄顯之義。故斷惑章云。既云
。故知寄顯也
一約相就門。分位前後。寄同三乘。引彼便
故。是同教也
二約體就法前後相入。圓融自在。異彼三
。是別教也 義苑云。一約相就門者。謂。
其差別義相。就彼教門。不諸説故。
寄同三乘等。二約體就法者。謂。約其實
。就于本法。實徳圓彰故。云前後相入。是
別教也。此猶分相。但以下顯其該攝。融通准
折薪云。一約相就門者。初約行布門
相就義門故。有前後次第。二約體就
者。體即體相。亦是諸地體相爾。前相就門。
出入次第之義。今此諸位體相就法。法
次第淺深。但圓融自在爾復古云。約相
者。且人法行位。皆有體相用三。若就十住
法説者。十住之中。教義二分。吾祖乃言。
義中以平等法界體。十住行位爲相。應
教所詮爲用。教中以六決定體。十住不
同爲相。益機爲用。就門者。以住行向等
門。却以住向地等相。就於六位之門故。有
前後階降次第不同。寄同三乘。引彼之機
權三而入一實也。此中所同即&MT10755;
三乘。能同即別教一乘。寄同三乘今謂。不
然。既言
此經中安立諸位。則所同豈止&MT10755;頓。何者。大師釋十住
品已去十地中。皆約&MT10755;以釋。故探玄云。地前約
比位。寄顯普觀圓滿自在行徳。於其地上。約證位
顯三乘差別行徳教相不同故爾。但是寄顯
不同故也。又云。爲地前攝一乘別教普賢之法。地上寄
位。同於三乘。故隱彼自在之相。同餘經而説等。準
此明知。所同通於始&MT10755;三乘。以寄爲耳。況乃可堂更
涼疏圭峯并貞元疏。但同頓實。以後三教。合爲
實頓不融。並爲同教一乘。強爲和會云。但彼合
二教圓。此引三機一。但少異耳者。此救皆非
至相賢首之玄
也。思
故所揀三乘正揀&MT10755;。但異
。不別教二約體者。如十住
平等法界體。今以行位等體。以
圓融普法。是故前後圓融。異彼三乘。是
別教也今解。約相就門者。探玄云。以法就
機説。令行位有分齊。故通同別二教同中
同別
普賢位相。此有二分。一阿含位。如十住
品説。於中有二。初明攝體位。後辨隨相之
。此約比位。寄顯普賢圓滿自在之徳。謂。
若於地上普賢徳。則與三乘教便不別。
若是三乘行位。則於地前實不自在。顯
一乘即不是。故於地前。即便自在得
賢徳。二證地位。如十地品説。此約證位
顯三乘差別行徳。一乘地前。有普賢徳。一乘
地上。亦有普賢行。行相甚深。非地品説。此
普賢行品説。又以一乘十地甚深故。通
三乘等。總爲十地。仍以六相陀羅尼門
融顯無盡。成普賢十地。自在之義孔目
妙趣
云。又華嚴經文前之五會。及十明已後。
不思議品。即以一乘別教三乘説。十
地文中。即用一乘圓教。從三乘教。以顯
乘別教説。又十地已前四會中六決定文。何
故不十數而説。答。爲六決定是本分義
深。體略&MT10769;解故。寄三乘之教。却顯一乘玄
。令其聞者一往易解也。經文善巧二文
絡二義。顯宗分齊。極善妙也。又云。同教
者。經云。會三歸一。故知同也。所言同者。三
乘小乘同一乘故。又言同者。衆多別義。一言
通目。故言同。又會義不同多種法門。隨
一義。餘無別相。故言同耳。通之與別。義
別趣。若不通目。有情隨言取義。以定
。無近會其遠旨。所以佛教存通目
者。依其論道及施設道。以生智滅惑。顯
成果之便巧也。據斯聖巧。一言之下玄復玄
耳。又佛性論明其通觀一三通滅諸惑。通
諸理。通成諸行。通剋諸果。此約一乘同
言。同教之中亦有同別一乘三乘。同一善
巧。是其同也。各爲機別。即是別也。餘並準
之。次言約體就法者。探玄云。以機就法。
徳量無限。唯明別教。爲一乘玄妙。前顯
位相差別。即相。今會縁入實。即體故也。今
上下文。約一乘圓教。始&MT10755;相攝。圓融無
礙。得始即是&MT10755;。窮&MT10755;方原始。一由陀羅尼
門縁起相攝故。二由普賢菩提心遍該六
故。即因是果也。三由法性無&MT10755;故。發
心入始。即正是&MT10755;故也。是故文云。初發心
時。便成正覺。具足慧身。不由他悟。初發心菩
薩。即是佛故。悉與三世諸如來等。此明
滿入位時。即得普賢位故。一位即一切位。
乃至佛果。無圓備。理圓智備。内自開覺。
因果圓融。相即無礙故。致然也孔目云。別
教者。別於三乘。故經云。三界外別索大牛
之車故也。又別教一乘。佛及普賢願行等法。
&MT10755;皆齊。無前後。仍於諸法義。隨擧爲
首。餘即爲伴。宜可
但以門而恒相即。不相即而恒前
。是故二義融通。不相違也 復古云清涼
玄談
不移門等。行布不圓融。不壞相即。圓融
行布。行布是教相施設。圓融是理性徳
用。相是即性之相。性是即相之性。是故不
相違今謂。涼疏語渉融即。全無即義
前辨。思
問。若是信等初門。即一切者。何不信位初心
即得。而説滿心等耶。答。若自別教。即不
位成。今寄三乘&MT10755;教位説。以彼教中信滿
不退方得位。今即寄彼得位處。一時
此一切前後諸位行相。是故不信初
。以不退。不成位相。但是行故 
義苑云。躡前具後。&MT10769;初信心。意謂。若初具
後。應是初心。何故第十滿心方論後。約
本乘寄位以答。是以本乘則初心正覺。念念
皆成。寄位則十信道圓。行成入位。雖
。成乃頓成。故云一時得等。既同彼位。故
滿心方得位名折薪云。答意云。直論
別教。初信亦具。既位位皆具一切。不必須
滿心。故云不依位成。非是別教不
也。今且寄三乘&MT10755;故。約滿心
古云。答。若直自宗別教。則不位成。一乘
義章孔目云。若依一乘圓通之教。由義自在
總別相成故。無前後始&MT10755;。淺深近遠等別
又要問云。若須成佛。則數數成。新新斷結。亦
學地。若對不成機。則常不成。猶如
。於諸位中。無溢滿等。今寄下義皆可
探玄云。若約圓教。有二義。若依賢首
自法。一切皆無位。若約寄法。則同&MT10755;。然
信滿入位之際。通攝一切後諸位。皆在
。無具足。又云。以圓同&MT10755;故。入位已
後。方説爲不退信也。又云。若一乘圓教中。
實則不位。寄&MT10755;教位相以辨之。於信滿
不退之際。則明彼普賢法界行徳。具攝
因果。圓融無礙。若以因門取。則常是菩薩。
若果門取。則恒是佛。又云。以信滿成此賢
首位故。同普賢等廣大三業。該因及果。遍
一切處。盡一切時。常作無邊法界大用。此
恒式。當相而論。不諸位。今約信門之
中顯現。則屬信收。又云。十信行法。於始教
自是位。爲機麁智淺。行位不分。影似小
故。隨麁相信爲位。若約&MT10755;。但是
十住位之方便行。自無別位。機細智深。剋
實分異。設第六信有不退心。但是作此不
退之心。以是位故。未不退也。信滿
入位則爲不退。圓中通成後諸位。餘如

問。若爾應住位成佛。何名信滿。答。由
成故。是行佛非位佛也。餘義準也 義苑
云。躡前得入位處名佛之義。雖初位。功
行成故。約功能但名信滿折薪云。十
信滿心。即是初住入心故。起信云。成就發
心爲解位。今應住成。何云信滿也耶。此
賢首品所説者。是十住位故。唯行成也
古云。今但是信行成就故。非位佛更引要問
前引故
今解。信&MT10755;住初故。無二也。非十解以前
十信。今謂。由十住位之方便行成故。是行
佛。亦是寄行位。非位成故。非位佛
實則尚不位。何況行成乎。故普莊嚴。一
生見聞。二生成解行。三生得果海。而此
三生。只在一念。善財從文殊發心。經歴一
百十城。而一念得普賢。纔入一滴。即稱
周大海。無始無&MT10755;。準思
第四修行時分者。若依小乘。自有三人。下
根者。謂。諸聲聞極疾。三生得羅漢果。謂。於
一生解脱分。第二生修決擇分。第三生
漏盡得果。極遲逕六十劫 義苑云。上來功
成。歴位且位。必渉時故。此次之。若依下約
教。辨三根。中下有遲速。上根唯三祇。言
於一生等者。小乘資糧時也。解脱即涅槃分
即是其因。此時種因故也。隨順決擇分者。
加行之時也。決擇即見道之智分。亦因也。此
時加功用行。隨順趣入故也。漏盡得果者。謂。
無學究竟之時也。此是其疾。若有遲延者。
六十小劫倶舍論第二
十三
云。順決擇分。今
生起者。必亦前生起順解脱分。諸有創殖
解脱分。極速三生方得解脱。謂。初生起順解
脱分。第二生起順決擇分。第三生入聖。乃至
解脱。譬如種苗成結實。三位不同。身
法性。成就解脱。三位亦爾。又婆沙一百七
十八
云。聲聞菩提。加行狹少。謂。極疾者三生便
得。又云一百二狹少道。而得解脱分。第二生
中修決擇分。第三生中得解脱。餘不決定
若依流支入楞伽疏云。羅漢極利。一
生三生。極鈍六十劫。此據金剛仙論
毘曇亦同。若
正理第六
十一
云。初生殖順解脱分。次生成就。
第三起順決擇分。即入聖道大乘瑜伽聲聞
地説同
宗云。此言三生。據極速者説。據極遲者。即
六十劫。不倶舍者。正理據根本地
順決擇分。必此生中即能入聖道。倶舍
未至。以起聖道。此生未入聖。以
未至地劣故。折薪復古台四教儀
集注亦引
柝玄宋敬
雲述
云。一生種解脱分者。謂。第一生修聲聞資
。作五停心觀。別相念觀。總相念觀等。名
隨順解脱分善。第二生修聲聞加行。作四諦
一十六心減縁減行等。名順決擇分善。第三
生起智斷惑。入於見道未穩倶舍業品云。
順解脱分者。謂。定能感涅槃果所造功徳
迴求涅槃
此善生已。名爲身中有涅槃法。若人聞
生死有過。涅槃有徳。毛竪悲泣。當此人
己殖順解脱分善也。如雨場有
。當穴中先有種子。順決擇分善者。謂。
煖等四善根。此能感聖道聖道名決擇。感
聖道故。名爲
極遲逕六十劫者。婆沙第三十一
及一百二
云。依廣大
。而得解脱。名不時解脱。廣大道者。謂。若
極遲聲聞乘。經六十劫。而得解脱。如舍利
智論二十六曰。諸阿羅漢。如舍利弗等。極多六十
劫。不久習戒故。有失。薩婆多論曰。佛三阿僧祇
劫。修菩薩行。舍利弗
六十劫中。修劬苦行
柝玄云。聲聞利者三生。
鈍者六十劫。初二十劫修資糧。次二十劫修
加行。後二十劫入見道上引流支疏云。極利一
生三生。極鈍六十劫。南
山業疏。依舊倶舍云。一生種解脱分善根。乃
至。第三生證。斯利根也。若有鈍者。乃至六十劫
然毘
曇章道基
云。且依小乘。聲聞乘有二種根
一速成者。於三生中。得聲聞菩提倶舍
疾證聖果利。而實其間通利鈍也。二
遲緩者。經六十劫。此説刀兵等小劫倶舍暉
鈔云。
問。六十劫百劫。取何劫量。答。准菩薩三無數劫取
災劫二乘亦取火災劫數成六十劫等。若取増減劫
者。即如今有人種解脱分。向後至壞空劫中第九劫
即滿六十劫。三洲六天。未有情。何處得果。準
火災劫數
成六十劫等
此遲證聖果鈍。而實其中
利鈍也。又倶舍光&T047368;云。聲聞三生。獨覺
四生。非要利根。亦通利鈍。若極利者。要經
六十。故婆沙三十
云。非聲聞極利根者。
六十劫。非獨覺極利根者。唯經百劫
遁麟云。以麟角獨一出世。勝
於部行。要長時修。方乃證
佛時長故。其根最
慧暉鈔云。皆通利鈍。時多少不同者。由心勝
故。有時長短。若三生是利者。佛時最長。應
鈍根玄賛要集鏡水栖
復撰
云。利根疾則三生。鈍
根遲者六十劫此由證果邊
且爲利鈍耳
潞府開元
義忠
三釋。一
云。經三箇父母生。第一中發心。修聲聞解
脱分善。死已更受第二生盡。此一生身上。
修行入加行。加行死已。入第三生身。得
學果。二云。經於人天。三返大生。名三生也。
人中一度死。天中一度生。又天中死。人中生。
第一生。第二第三亦爾。受三箇大生了。
方得無學果。三云。經於三箇化佛。第一生
拘那含佛。修解脱分善。第二生逢迦葉
。修決擇分善。第三生逢釋迦聖。六十
劫者。増減劫也此解未穩。如上所引暉鈔辨了
謂。取火災劫量勝。或大乘與
彼不同者
恐未穩歟
又云六十劫。此是練根。乃非
根者。三生是鈍根。即非練根倶舍
正理
三乘聖果非率爾成折薪云。問。上文小乘
但有四位。不資加。迴向中方分五位。今
此既分解脱決擇二分。豈不相違。答。此正
前説。但恐前據一部。與此不同。亦未
指定今謂。前明位相。約修合爲一方
便位。今通創發殖種生。故分二善。何違
之有。知據一部者。非也
中根者。謂。獨覺人。極疾四生得果極遲逕
。上根者謂佛。定滿三僧祇劫 義苑云。
中根獨覺。根利時迪故。渉四生百劫。上根是
佛劫滿僧祇。方顯殊勝折薪。復古。竝
折玄云。中根中利者四生。第一生修
聞資糧。第二生修聲聞加行。第三生別修
覺資糧加行。第四生入見道。便證無學。鈍
根者經百劫。第一二十劫修聲聞資糧。第二
二十劫修聲聞加行今謂。入獨覺已。百劫
修行練根。如下具辨
三二十劫修縁覺資糧。第四二十劫修縁覺
加行。第五二十劫方入見道。證無學果
舊婆沙六十
倶舍二十
謂。獨覺極速四生。極遲
百劫&T047368;云。獨覺極疾。四生修加行。極遲百劫修
。聲聞三生。獨覺四生。非要利根。亦通利鈍
若極利者。要經六十。要經百劫。故婆沙三十一云。非
聲聞極利根者。經六十劫獨覺極利根者。
唯經百劫。慧暉鈔云。四生百劫。皆通利鈍厭心勝
故。有時長短。問。獨覺先斷無所有處下八地惑
盡。第二生依第四定見道。二生即得果。如何論説
四生。答。前世品説。獨覺一説是凡夫修。一説是前三果
人。準次前文。得上忍猶不轉。況前三果人許
轉。總説三生及四生。其得聲聞及獨覺果。亦不
定配也。玄賛要集云。問。縁覺之人。自觀因縁。而得
悟道。如何言四箇化佛。練根得果。答縁覺無別教
。初業還依縁起。約初練根時
事須佛。不得果
復頌曰。獨覺増
減時。麟角喩百劫。論曰。獨覺出現。通劫増
。然諸獨覺有二種殊。一者部行。謂。有
。二者麟角喩唯一出世如
麟一角
部行獨覺。先是聲
光云。先是得前三果人又
解。先是初果。前解爲
轉爲獨勝。有餘師
説。先是異生。曾修聲聞順決擇分。今自悟
道。得獨勝名。麟角喩者。要百大劫修菩提
資糧。然後方成麟角喩百劫數量。如前聲聞
六十劫處辨了。準知
云。麟角佛無轉。一座成覺故寶云。麟角如佛。
轉也。一座
便成自乘覺故。暉鈔云。部行通九地證。麟角及佛。
第四定證。麟角三十四心。部行一百六十心。暉疏云。麟
角與佛。於煗等位。性必無轉。謂。此二
聖依第四禪一座成覺故。無轉也
論曰。言
一座者。始從煗位&MT10755;菩提。不于座
第四靜慮。是不傾動。最極猛利三摩地故。堪
麟角及佛所依。有餘師説。從不淨觀
于座。乃至菩提。又瑜伽三十
説。云何獨
覺道。謂。由三相正了知。謂。有一類。安
住獨覺種姓。經於百劫。値佛出世。親近承
事。成就相續。專心求獨覺菩提。於蘊處
界縁起處非處諦善巧&MT10773;修學故。於當來世
速證得獨覺菩提。如是名爲初獨覺道遁倫
&T047368;
景云。此正明習入聖前方便道。初人百劫修蘊等善
。百劫滿已。於最後身。伏無所有以還修惑。依第四
靜慮。起不淨觀。乃至究竟。此人取後二果。基云。第一
初發心時。値佛。修百劫已成果麟角。今論別説
百劫已。値佛世。又解。百劫中雖行。未
等善巧。經百劫已。値佛出世。方修蘊等善巧。在
方成道麟角。今謂。後解恐違習中過百劫已。出
無佛世之文也。玄賛及慧日論。成立麟角不
。教理明證。要集云。百劫者。或増減。或成住壞空等
劫。亦不一二劫乃至九十劫已來。得獨覺果。修
懇求。極數者説。若懈怠者。更經無量劫。不二乘果
也。若依小乘。此説刀兵等小劫。或取火災劫。如
已引。行賀弘賛。及義苑等云。成住壞空。各二十劫。合八
十劫。以爲一劫。數此成百。修此百劫。方成麟角
有人會云。聲聞根劣。經六十劫。尚是小劫。縁覺利根。
要經大劫。亦不違也。了義燈云。問。先修聲聞順決
已。迴作獨覺。更得百劫修行練根。爲麟角不。
答。有二釋。一云。不得。此迴趣者。必不定性。是鈍根
故。又復瑜伽雜集倶云此類是部行故。一云。準彼論
文云或未順決擇分。或未果。亦得百劫修行
練根。説餘生故。然但説成部行類者。據此已
迴作獨覺。不練根。若爾何須順決擇。趣
獨覺者。方成部行。同順解脱。倶得百劫。二位齊故。
答。在資糧位。有定生百劫練根。理即無難。在
順決擇。已定生時。去諦觀近。據難偏説。今謂。前解
意謂。聲聞迴趣獨覺。必鈍根故。應定百劫練根。方成
麟角。然瑜伽等説。順決擇分。迴趣獨覺。成部行等。
玄賛云。入四善根。作獨覺者。乃成部行。時餘少故。
然對法論明四種。一者。未起順決擇分。從順解脱
趣獨覺二者已起順決擇分。從四善根入。三未得
果。四已得果。對法疏意。未得果者。即返顯未起順決擇
也。已得果者。入見道去。迴趣者也。又清素&T047368;云。或
未得果者。本性直進。先發獨覺心。但至自乘四善根
之類。而餘三類。皆從聲聞迴心入故。已定生時。不
百劫練根方成麟角。後釋意者。對法既明四類迴
。謂。從順決擇迴趣類中。多分成部行類。或有
分百劫練根。成麟角喩。故別謂之未得果。謂。煗等雖
諦觀。而特留修行。百劫練根。方成麟角。故對法
餘生順決擇分謂。爲大乘及獨覺乘更生。既
經生。故知也。況説四類云。若先未順決擇分
亦不果。如是方成
。所餘當成獨勝部行
復有一類。値佛出
。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於先所
起順決擇分善根。引發令起。謂。煖頂忍。
而無力能即於此生。證法現觀。復修蘊等
善巧故。於當來世。能證法現觀。得沙門果
是名第二獨覺道景云。亦是本性獨覺。遇佛發
心。多生修道。乃至能起自乘
前三善根。不入聖。但修蘊等善巧。即便命&MT10755;。於
後身上。或伏無所有以還修斷煩惱。於五地中。隨依
何地。入諦現觀。越證那含。方取羅漢。或時此人住
前三善根。命&MT10755;身。於後身上。更起忍等。入諦現
。得初果已。總斷九地修惑。超證羅漢。基云。第二
道先値佛。爲説法。不滿百劫修或九十劫。乃至一
劫。修習已。於煗等位中。修習蘊等善巧。於此身。不
極果。或證初果或家家七生一往來一間等。於
身上。得
獨覺果
復有一類。値佛出世。親近善
。聽聞正法。如理作意。證法現觀。得沙門
。而無力能於一切種。至極究竟。畢竟離
垢。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阿羅漢果。復修
等善巧故。依出世道。於當來世。至極究竟。
畢竟證得阿羅漢果。是名第三觸覺道景云。
亦是
本性獨覺。遇佛發心。修方便道。乃至入聖。證法現
。得初學果。或證第二。未盡漏。而便命&MT10755;。或
七聖。或作一來。當無佛世。依二果身。不
。越證羅漢。基云。第三道値佛修習已。於此身
初果或七生家家一間一往來等果。後修蘊等善巧。於
當來世。證獨覺無學果。景云。此後二人。竝是部行。極
少不四生。極多不滿百劫。以初人故。今
謂。四生者。瑜伽論中一説。初生殖順解脱分。次生成
就。次生修順決擇分。第四生得果。一説。三生修順解
脱分。第四一生修順決擇分。入聖得果。然倶舍云。部行
獨覺。先世聲聞故。義燈云。問。修習聲聞順決擇已。迴
獨覺。爲更修習獨覺乘中順解脱。爲即至彼順
決擇。答。有二釋。一云。雖聲聞或煖頂忍。何位迴
。即是獨覺煖頂忍位。以所斷證皆悉同故。不爾。得
果方作獨覺。豈更修彼資糧加行。一云。更修獨覺資
糧加行。證斷雖同。修行有別。三四生修有遠近故。
爾。二生修彼聲聞順決擇已。即於彼生。成獨覺
耶。不果始迴作者。已斷惑故。得現觀故。未
文斷。取捨任情。對法疏意。已同初釋。初爲
也。問。不還聖爲更迴趣耶。答。論不彰説故。略纂
一來一間等。不不還。然第三類云。證法現觀
沙門果。義燈云。隨前三果。準瑜伽説。則不還亦
迴。而非此生。然以不還果不欲果。證獨覺果。要
欲界。將證獨覺果。更來欲界故。瑜伽且據
説。問。阿羅漢聖。轉餘乘耶。答。捨劣進勝。若爾應
果必在佛世。支佛定無佛世證羅漢已。亦出無佛世
耶。答。斷證雖同。侵餘習氣故。義燈云。若阿羅漢出
無佛世。但修善巧。斷餘習氣。練根成勝。無惑可
惑。瑜伽雖顯説。對法
既言已得果。類通可
云何獨覺習。謂。有
。依初獨覺道。滿足百劫。修集資糧。過
已。出無佛世。無師自能修三十七菩提
分法。證法現觀。成阿羅漢。復有一類。或依
第二。或依第三獨覺道。由彼因縁。出無佛
。無師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證得最勝
阿羅漢果。當知。此中由初習故。成獨覺
者。名麟角喩。由第二第三習故。成獨勝
者。名部行喩義燈問。從凡超入獨覺見道。及起
修道。斷惑如何。答。隨彼練根及
練根。倶先世道伏無所有。入見頓斷。唯非想地九品
別斷。得成獨覺。大乘未正文。準有部説。必無
見八十一品斷修惑。以利根故。不果故。
有義。修惑見道滿已。八十一品各各別斷。然不出觀
止息故。故不果。二説前勝。以性利根
次斷。倶舍鈔云。麟角一座成覺三十四心。其部行一百
六十心。光&T047368;云。獨覺成道。不唯三十四心。得見諦
已。具起上八地七十品無間解脱一百四十四心。應言。
獨覺極速疾者。一百六十心取果。一百五十九是向。一
心是果。向中唯得不還。不更得餘果。又倫&T047368;
上根者等復古云。第一無數劫修大乘資
糧加行。第二無數劫入見道
乃至七地滿心。第三無數劫從八地初心。乃至十地滿
。生色究竟天上他受用土中。更百劫於頂寂定中
諸相好。千劫於金剛定中。學諸威儀。萬劫於大寂
定中。學諸化行。然昇大寶華王座上。放十道光明
成得正覺。此解非
矣。大小濫中甚矣
倶舍光&T047368;云。若據佛乘。極
疾三無數劫。及餘九十一劫。修加行。若極遲
者。三無數劫修加行。此據修者。餘即不定。
或有殖已經一劫。或無量劫。不入聖。佛
時長故。其根最利阿含。倶舍。智度論等。皆
説。於三阿僧祇劫。修六度行。百劫修相好
。及婆沙論四階菩薩。竝如下明
此中劫數。取水火等一劫一數。十箇一
第二數。如是展轉。至第六十。爲一阿僧
。依此以數三僧祇也 義苑云。示上劫
之數量。謂。轆轤小劫。八十増減。壞劫之中。
前十九劫壞有情。後一劫壞器界。此中本
數。則是八十増減今謂。唯住二十増減。
成壞空三。無増減
&MT10755;
水火災。然後十十倍増。至第六十。爲
僧祇。餘二例此。故云依此等復古云。水
火等一劫者。要問云。依小乘教。世界成壞大
劫。滿三僧祇定得
成佛
則將一成壞劫。爲
數劫。數此十劫。爲第二。如是數至第六十
一阿僧祇。所以説六十者。孔目第四時
劫章
阿僧祇時者。謂。大
乘小乘二乘不同
小乘以六十劫大劫阿
僧祇。小乘經此三僧祇作佛今解。倶
舍曰。成壞及空。雖増減二十差別。然由
時量與住劫同。準二十
増減
各成二十中劫
是各二十中劫。積成八十。總此八十成
大劫量凡劫多種。謂。一増減是刀病等。爲一小劫
二十増減。爲一中劫。即火災劫。八十中劫。
一大劫。即火水等一劫。是六十四番之隨一箇大劫
也。今章云水火等一劫。是也。要問云成壞大劫。亦爾。
若依大乘。六十四轉爲一大劫。是風災劫。今章下云
水火等大劫。是也。故慧暉云。此論八十中劫爲一。積
三無數。大乘即積風災劫六十
四箇八十劫一。至三無數
問。經説三劫阿
僧祇耶此云
無數
何劫成三劫無數。答。累
前大劫十百千。乃至積成三劫無數。解
脱經説。六十數中。阿僧祇耶。是第五十二一
婆沙一百七十七有七種説。此
論但擧一説。當彼第三説
彼經言。有
餘。數始爲一。一十爲十。十十爲百。十百
千。十千爲萬。十萬爲洛叉。十洛叉爲
洛叉。十度洛叉爲倶胝。乃至第五
十一
二跋邏欃
大跋邏欃第五
十二
十大跋邏欃爲阿僧祇耶
此數中。忘失餘八。若數大劫。至此數中
阿僧祇耶。名劫無數。此劫無數。復積至三。
經中説爲三劫無數然孔目。今章。云
第六十等者。此據舊翻婆沙倶舍云。有
十數處一阿僧祇。於餘經中説。何者爲
六十。有第一數處。名第一。乃至第五
十一
十婆洛
沙名摩訶婆洛沙第五十二至五十九
中間八處忘失等
十摩訶
洛沙第六
十處
阿僧祇。中間八處忘失。如此大
劫。次第數至第六十處。説名一阿僧祇然折
薪等
新倶
解。非
問。何故下根返逕時少。而上根等乃多時耶。
答。能於多時。修練根行等。以爲&MT10769;故。是故
多也 義苑云。下局三生。上經無量。此極
相違。故成此問。根勝時延。方顯&MT10769;行之行

又依婆沙等。菩薩成佛有二身。一法身。二
生身。法身者。謂。戒等五分。修此法身。具有
四時。一三僧祇劫。修有漏四波羅蜜時。二
百劫。修相好業時。三出家苦行。修禪定
時。四菩提樹下。成正覺時 淨影章云。或
分爲二。生身法身。分之爲二。父母王宮
生相好之形。名爲生身。方便修起戒定慧等
五分功徳。名爲法身。大智論中明。迦旃延子
所説修成。略有四階。第一先於三阿僧祇
。修習有漏六波羅蜜。不無漏。不
。以其不無漏道故。即無習種性種解
行。乃至法雲聖位差別。第二度於三祇。次
百劫。修相好業。是中亦未習無漏。斷
諸結縛。第三分中。於最後身。修世八禪。以
有漏道。擧上厭下。斷除欲界至無所有。一
切煩惱。第四分中。修習諦觀。斷非想地見
修兩惑。有十六心謂。見道中
八忍八智
除見惑。有
十八心謂。非想地九無
礙道。九解脱道
除修惑。通合具有
三十四心。毘曇如是。成實與前大同四分
所修
第三分中所修八禪。但能伏結。不永斷。第四分
中。所修聖道。總觀諦空。通斷三界見修兩惑。不
前宗別觀
。局斷非想
法礪律疏云。如薩婆多説。成
佛乃有四階。第一三僧祇劫。修有漏四波羅
。除禪定般若。爲種智因義苑云。四波羅蜜。
即六度前四也。折
薪。復古云。婆沙第十。并第十四云。一切諸佛。悉於
阿僧祇劫。修諸方便四波羅蜜。即前四度也。令檢婆沙
一百七十八云。四波羅蜜多。謂。施戒精進般若。如實義
者。得盡智時。此四方得圓滿。外國師説。有六波羅
蜜多。謂。於前加忍靜慮。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後二
即前四所攝。謂。忍攝在戒中。靜慮攝在般若。對
之。礪疏。今章。苑。薪。復古。竝皆直取初四度。不
評家及迦濕彌羅。而余更檢婆沙一百七十八。有
三説中。第二師説。并倶舍云。六度滿於四位。初施位。
一施度滿。第二無忿位。戒忍二度。第三精進位。一精進
度。此即三祇劫。修前四波羅蜜多。是也。第四無上位。
定慧二度。修習圓滿。然淨影。天台。清涼。通取六度
外國師。演義據之云。三僧祇耶。別修六度。各有
滿時。會解&T047368;等。引台疏云。尸毘王代鴿檀滿。普明王
國尸滿。羼提仙人爲歌利王割截無恨。忍滿。大施
太子抒海。并七日翹足。讃弗沙佛。進滿。尚闍梨鵲巣
頂上。禪滿。劬嬪大臣分閻浮提。七分息諍。智滿。此
智論。大乘之説。四教義等。準此例知。若依小乘薩
婆多宗。則倶舍及婆沙一百七十七説云。最初發心。逢
釋迦佛。爲陶師子等。第一劫滿。逢寶髻佛。第二劫
滿。逢然燈佛。第三劫滿。逢勝觀佛。又云。初無數劫。
養七萬五千佛。第二無數劫。供養七萬六千佛。第三
無數劫。供養七萬七千佛。若時菩薩普施一切乃至眼
。但由悲心。非勝生。齊此施度修習圓滿。被
身支。心無少忿。齊此戒忍圓滿。勇猛遇見底沙
如來讃等。便超九劫。齊此精進修滿。後至金剛喩定
隣次成佛。齊此定慧圓滿。此是婆沙有三説。中之第
二説也。一説云。即五停心。別總念住位。所修有漏四
波羅蜜。謂。施戒進智。倶舍二説。一從不淨觀。一座成
道。一云。三僧祇滿。即下忍位。三祇滿後。百劫修相業
菩提樹下。修四善根。自有漏觀。一座不起。修無漏
。入見道時。三十四心。斷結成道。復古云。未
故。尚在四加行位。入見道。發眞無漏。斷結成佛。
此未穩也。倶舍既言。經三無數。及經百劫已。起
煗等。明知。從天沒已。出家苦行。
煖等善。一座成覺。餘準思之
第二百劫中修
相好因義苑云。此教偏修福分也。若依倶舍。一増
一減。爲一中劫。積成百劫。婆沙云云。修
異熟業。九十一劫中逢六佛。初毘婆尸。即勝觀佛。最後
迦葉佛。問。此章精進修滿。在三秖内。然倶舍十八。
釋迦精進。能超九劫。九十一劫。妙相果成。則大小乗
説。是同異耶。答。其超九劫。雖百劫内。而逢弗沙佛
翹足讃等。在三祇中。何以知者。小乘既説。三僧祇耶。
四波羅密多修習圓滿。明逢底砂。精進逢滿。由此驗
知。於第三劫。逢弗沙佛。翹讃等故。以極精進。次後
百劫内。便超九劫。九十一劫。修相成道。大乘亦然。
下引於心地觀經等。皆翹足等。在僧祇内。如後始
。言相業者。探玄六云。涅槃經二十四説。下。中。上。
上中。上上。五心中。各修十善。即爲五十。始修五十&MT10755;
亦爾故。有百福。百福嚴一相也。第八又引涅槃。及
瑜伽五十三云。名百福行。復由百行所攝律儀
謂。少分離殺生乃至邪見一十。乃至十門各十。總
説爲百行所生福量亦爾。又大婆沙一百七十七有四師
。倶舍亦具。
煩不録耳
第三最後身出家已後。修有漏
四禪四無色定。斷下八地煩惱義苑云。六度復
一。亦智分偏
修。折薪云。即第五度。婆沙倶舍云。經百劫已。生
率天。從天沒已。出家苦行。從不淨觀。或從四加行
一座成有漏觀
煖等善根
第四菩提樹下。修三十四念
次第成佛折薪云。是第六度。於此四時。圓六度故。
成五分法身。演義鈔云。謂。三僧企耶別
六度。皆是有漏。未見道。直至菩提樹下。三十
四心。一時斷結。以見諦十六心。八忍八智。及非想
一地修惑。分爲九品。各有九無間九解脱。成其十八
故。有三十四耳。廣如倶舍等。會解&T047368;云。準倶舍婆
。意謂。下八地修惑。初修禪時。先已斷竟。唯非想一地
九品見思全在故。入無漏見諦時。與見惑一時頓斷
也。然決擇&T047368;。以大乘
解者。非此中意
生身者。但百劫修相好業。於最後身。伽耶
城淨飯王家。受生報身。於摩伽陀國。而登
覺道。餘如彼説 復古云。父母所生身折薪
三祇行滿。百劫修因。然後菩提樹下而登
指事鈔云。修此法身。
具有四時。生身亦爾
今解。孔目云。若依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屬其生身。人天中佛
亦同報身。但有我無我別。故此章云但百劫
。以前四階竝屬法身。但取百劫修因所
成三十二相等身。爲報生身。非唯父母所生
。故淨影云。或分爲三。小乘法中宣説。如
來事識爲體。於事識中。戒定慧等五品功
徳。説爲法身。王宮所生相好之形。名爲
。如來獼猴鹿馬化。説爲應身。要問答曰。若
小乘。二佛。一生身佛。二化身佛下佛身開
合義云。
生身。化身。此
小乘
竝修生慈悲愛行成也義苑云。王宮
降生修行成
道。不此身。故云生身。隨類變現故。曰化身。折
薪亦云。猿猴鹿馬等爲化身也。三寶章等。如下當
知。生身開爲報化。故礪疏云。無漏五分
法身。以爲法佛。父母生身。及報生四陰。以
報佛。化作佛身於餘方化。爲應佛。若
大乘。此之三種。皆是化佛。謂。行因所感
五蘊假者。爲報生身。乘此報體。於淨飯家
受生報身。酬修因法故。前法身約所證法
復古云丈六五分
者。未何憑
此生身者。即能證之假者。而
父母生身是止色蘊。及報生四陰。總名
報身也。然但如章云伽耶城摩竭
陀國
寫誤歟。正應迦毘羅城或舍婆提迦毘
羅與
羅筏悉提。舊名舍婆提故。智論云。佛多住王舍城舍
婆提。知恩故。迦毘羅婆城。近佛生處。以報生地恩
故。多住舍婆提。以法身地恩故。
多住王舍城。故知。總別二名之異
案。玄賛云後解
又言伽耶。是佛生處。是迦維羅國之都城。
摩掲國倶中天竺。相去極近故。言不遠
是也
若依始教。修行成佛。定逕三阿僧祇 義
苑云。明時定。雖三祇同小。而數理量乃延促
同。故示復古引孔目時劫
云。三乘
大乘佛。唯一方化儀。經此三大劫。修道得
成佛。彼則正約&MT10755;。以揀小乘。今章開
始教故。二處少異此解不然。彼亦約始教故。何
以知者。下章説言。就化身説。
是權
教故
今解。瑜伽四十
曰。但經於三無數大劫
便證無上正等菩提。不此量。如下引解
集成云。問。此教二乘。是何時分。答。顯揚第七云。聲聞
菩提。極少三生修行而得。獨覺菩提。由百大劫修
而得。無上正等菩提。由三大劫阿僧祇耶修行而得。又
瑜伽論第二十一説。此章以三生等。與愚法二乘
故。但就菩薩。以
經劫之時量
但此劫數不小乘。何者。此取水火等大
。數至百千劫。數此復至百千。爲一倶梨
第一數。數此倶梨。復至倶梨。爲第二數
是次第。以所數能數。至第一百。名
一阿僧祇。此即十大數中第一數也。依此數
滿三阿僧祇 義苑云。初揀。二徴。此取下
相。言水火等。更等於風。三災重覆而論。
故言大也折薪云。前小乘中。亦取
火等大劫今謂。不然。若小乘宗。自言大劫。然大乘
實爲八十中劫。故前云水火等一劫。今始
教去。取水火等六十四箇八十中劫一大劫。如
已引暉鈔辨了。此章前言一劫。今言大劫。不
顯然。
知矣
但直以一大劫一數爾。今此大
劫數至百千。從此復倍百千洛叉即爲
一億
倶胝。即是百千箇百千億億方是一數也。又
前小乘。十十數之。此即倍倍數也。然此倍倍
増至百數。名一僧祇今詳章段。非
正論始教劫數。爲行時限。雖劫名同
三祇別。汎爾擧數。辨大小殊。略但爲二。
一者小乘。二者大乘。此依孔目時劫章云。阿僧
祇時者。謂。大
乘小乘二乘不同。小乘以六十劫大劫阿僧祇。大
乘義從拘梨已去。成一百句。名一受。一受已去。名
一阿僧祇。此是大數
十數中第一數也
玆揀異之。故未復大乘開
四教。若細分別數法。具如探玄約小始&MT10755;

今章至次仍此教中之文。方就
。明行時劫。故孔目云。約時依大乘三僧
祇外。即成其佛是。不詮義起盡。何以可
章旨。噫。耆哲尚多差舛。而後學惑宜也。
今姑爲其易曉諭故。特將圖掲示。如
于左。冀莫繁。是爲幸矣
 ○阿僧祇圖華嚴有三譯異。智論二説。婆沙總
七師説。今出前三。餘略不列。
倶舍但當其第三説。然尋檢現本晋經。總計有一百二
十一重。而唯僧祇至第一百。其阿僧祇至一百三。然今
章云第一百阿僧祇。則恐有異本歟。或擧
大數也。或順智論強鑿焉。若依唐經。通有
百二十三重。亦阿僧祇即一百三。若貞元經具存一百四
十三轉智論一説。標一百一十五重其阿僧祇。當
一百。苑公音云。洛叉。此云萬也。倶胝。此云億也。又
按。此方黄帝算法。總有二十三數。謂一乃至萬億兆京
垓秭依溝澗正載。從萬已去有三等。今此阿僧祇品。
中上數法故云一百洛叉。爲一倶胝。倶胝當
也。阿庾多兆也。那由他京也。餘皆配知。今按此經
十百千萬十十變之。從萬至億。百倍變之。從億已
去。皆以能數復數。至
之。此依唐經
舊華嚴圓教上等
倍倍變
智論卷五&MT10755;
百百變
智論卷四始教中
等百百變
婆沙一百七十七小
始上等萬萬變之
婆沙第二説小始中
等千千變法
婆沙第三説倶舍雜集同
小始下等十十變法
一十百千一十百千一二四九百一十百千一十百千一十百千
鉢羅薜陀萬千 十百十千十千鉢羅薜陀十千即萬
洛叉百千即億千萬 百萬萬 十千洛叉洛叉洛叉十萬即億
一拘梨百千百千即億
唐一百洛叉
阿由陀億 千萬倶胝倶胝婆頞底洛叉倶舍度洛叉
舊阿底洛叉
二不變拘梨拘梨唐
云阿庾多
那由陀十億阿唽唽倶胝倶胝百億
三那由多不變不變
唐同
阿耶陀百億阿吒吒倶胝末陀舊未持胝
四鞞婆羅那由多那由
多唐作
頻婆羅千億阿庾多阿庾多萬億
五作唐矜羯羅歌歌羅萬億阿庾多分大阿庾多十阿庾多
六來唐阿伽羅阿歌羅十萬億那由多那由多不變
七勝唐最勝貞
微濕伐羅
百萬億那由多分大那由多十那由多
八復次唐摩婆羅
貞鉢囉伐羅
那由多 千萬億那庾多倶物陀鉢羅那由多
貞鉢囉麽簸婆羅十倶物陀分大鉢羅那由多
貞婆縛羅摩婆羅百鉢特摩矜羯羅 作
九阿婆羅唐同
貞同
波陀千鉢特摩分大矜羯羅
十得勝
多婆羅多婆萬迦末羅頻跋羅
貞優鉢彌耶十萬迦末羅分大頻跋羅
十一分界唐界分貞阿枲摩鞞婆呵百萬摖雅那阿芻婆
十二充滿
普摩怖摩頻婆 千萬那由多頻婆摖雅那分大阿芻婆
十三量 
禰摩念摩十都胝毘婆訶
十四解 
阿婆鈴阿婆迦百都胝分大毘婆訶
十五此解唐彌伽婆
貞微婆伽
千阿波波嗢蹭伽
十六離欲貞微婆奢萬阿波波分大嗢蹭伽
貞沒哩縛迦摩伽婆十萬吒吒波喝那
十七捨 貞那賀羅百萬吒吒分大波喝那

毘邏伽毘羅伽迦他 千萬頻婆建他鄔伽地致婆
貞彌嚩伽十鄔伽分大地致婆

毘伽婆百跋羅醯都
十八聚 
僧羯邏摩僧伽摩千跋羅分大醯都
十九通 
毘薩羅毘薩羅萬婆掲羅羯臘婆
二十頻申
毘瞻婆謂閻婆十萬婆掲羅分大羯臘婆
貞慈汦伽百萬印達羅
二一綱 
毘盛伽鞞闍迦阿僧祇過伽陀阿僧祇大印達羅
二二衆流唐毘素陀
貞毘嚕陀
三磨鉢耽
二三出 唐毘婆訶
貞毘皤訶
鞞盧呵大三磨鉢耽
二四分 唐毘薄底
貞微薄帝
鞞跋帝掲底
二五分別
毘佉擔鞞迦多大掲底十掲底
二六稱 唐稱量抬筏羅闍
二七持 唐一持
貞都羅那
兜羅
貞阿覩&MT05505;阿婆羅那
二八不顛倒唐異路
貞縛羅那
他婆羅
二九不旛唐顛倒
貞微皤蘭那
鞞婆那婆
三十正 
三末那藐寫
三一慧 唐毘
貞微
覩羅純那那寫
三二第一
奚婆羅醯婆羅
三三覺 唐同察
貞陀縛羅
鞞婆羅
三四毘遮妬唐周高
貞微度栗娜
薩遮多
三五極高唐高出
貞奢彌陀
阿跋伽陀
三六妙 唐最妙
貞儞㕧縛羅
鞞施陀
三七羅婆唐泥羅婆
貞微者羅
泥婆羅
三八訶梨婆唐訶理婆
貞微舍羅
醯梨浮陀
三九解脱唐一動
貞微儞薩多
四十黄 唐訶理蒲
貞阿飄&T008862;
四一訶理那唐訶理三
貞微悉歩多
貞泥縛羅
貞波理殺陀波摩陀夜
貞微目差比初婆
貞鉢哩哆阿梨浮陀
小乘大劫。成住壞空。各二十劫八十。中劫如上已叙六十四轉者。
婆沙一百三十三云。問。此災起先後云何。答。火水風三如次先後。然
三種隣次而生謂。七火災先次第起。然後方有一水災生是經
於七七火劫及七水劫。復七火災。從彼無間。一風災起故。風水劫皆次
火生。火劫從三以數起故。由此善釋遍淨天壽六十四劫。倶舍疏曰。
問。何縁七火災後。有一水災。答。謂。順極光淨天籌八大劫故。謂。火
水災壞第二禪。既極光天壽八大劫故。第八災方有水災。壞第二禪
也。問。何縁八七火災後。方有一風災答。謂。順遍淨天壽六十四大
故。謂。風災起壞第三禪既遍淨天壽六十四劫故。第六十四災方是
風災壞第三禪也。寶疏云。然此天若劫成時即生。容六十四
。若後生者。皆不具也。若有定業。應他界。暉鈔云。今據全説。
若定受業。不滿六十四劫。移就他界中受。若不定業。容順後受
不定受。具如彼明
















大抬筏羅闍
姥達羅
大姥達羅
跋藍
大跋藍
珊若
大珊若
毘歩多
大毘歩多
跋邏攙
大跋邏攙
阿僧祇耶 第五十二新譯
 後八忘失





中間八
阿僧祇耶 第六十舊譯
貞喝哩哆阿梨薩寫
貞阿嚕迦
貞印𡫸哩耶
四二因醯唐
都貞
奚魯伽醯云迦
四三賢覺唐達羅歩陀
貞奴縛那
度千多
四四明相唐訶
貞阿
魯那阿樓那
四五摩樓陀唐摩
貞婆
魯陀摩樓陀
唐懴慕陀
貞謎魯陀
四六忍 貞乞羼耶
四七枝 貞阿差目多叉夜
唐㙠羅陀
貞翳魯婆耶
四八摩樓摩唐同
貞微麽魯耶
烏羅多
四九等 唐調伏
貞曼弩婆耶
五十離疑唐離憍慢
貞微灑駄耶
末殊夜摩
五一種 唐不動
貞三麽陀
三摩陀
五二不放逸唐極量
貞鉢羅麽呾羅
毘摩陀
五三摩多羅
阿囉麽呾羅波摩陀
五四動 
勃麽呾羅
五五到 貞阿畔麽呾羅阿滿陀羅
五六説 
伽麽呾羅婆滿多羅
○探玄第十五阿
僧祇品疏
若具應
十大數品
阿僧祇。此云
無數。即數之極故。諸聖教中通有四説。一
倶舍論。數至六十重。名一阿僧祇。此約
小乘始教迴心
教中準知
二依智論第九現本
第四
數過
已後。名阿僧祇論云。一一名二。二二名四。
三三名九。十十名百。十百名
千。十千名萬。十萬名億。千億名那由他。千萬那由
他名頻婆。千萬頻婆名迦他。過迦他阿僧祇。如
是數
阿僧祇
解云。此既云迦他。亦即通過
諸數。故名阿僧祇。此約始教説。三依智論
第六現卷
第五
此品文。還有百數。至阿僧祇
。此約&MT10755;説。四依此品。百數僧祇。始是
初數。如是次第。以所數能數。至第十
不可説轉不可説轉等。方爲數極。是故前
教數極。乃是此中初數。故知此門極廣。約
辨也。所數之徳。通因陀羅網等。能數之
數。總有百二十轉涼疏云。此有百二十四。晋經
亦爾。更檢別本。演義云。若兼
一十百千萬等下數法。則通有百三十七數。由
故。略不之。倶胝以下並是上等數法。倍倍變故
初百千百千者。謂。百千箇百千。故云百千百
。皆以所數於能數。不智論皆以
量。名一倶梨者。新名倶胝。或翻名
晋經光明覺品曰一億世界。唐經曰十千世界。又
曰。照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閻浮提等。探玄四云。西
國數法。有三種億。一百萬。二千萬。三萬萬。下文百千
百千名一倶胝。倶胝者。此云億。是千萬爲億。此中
千萬一億。對法云云。涼疏云。百億者。此方黄帝算
法。數有三等。謂。上中下。下等數法。十十變之。中等
百百變之。上等倍倍變之。今此三千。若以小數計。
萬億。今約中數。從千已上。百百變之。則有
。故唐三藏譯爲百億倶胝。測公深密&T047368;第六云。倶胝
相傳釋有三種。一者十萬。二者百萬。三者千萬。由
三千以倶胝數。或至百數。或至千數。或至百千。唐
三藏譯是千萬也。故至百數。又依倶舍。譯洛叉
億。此譯倶胝億。總由倶胝之數不同故也。演義
云。故唐三藏下引證。既譯百億百倶胝。倶胝存
梵言。億是此語故。二義同也。次引測公三種倶胝。證
百億爲百倶胝。或至百數者。即三千有百億。是也。
千萬爲倶胝故。或至千數者。以百萬倶胝
謂。小數數之。中千有百萬箇小千。方是一億。今大千
千中千。故爲千億。或至百千者。即以十萬
一倶胝故。中千已有百倶胝。千箇中千方爲大千。大
千則有百千倶胝也。故云唐三藏譯。是千萬爲倶胝
故。三千有百倶胝。倶胝即億。又依倶舍下會釋倶胝不
。論釋水輪。洛叉爲億也。阿僧祇品云。一百洛叉爲
一倶胝。則倶胝義當於兆。良以倶胝有三等故。倶舍
洛叉云億。當十萬之億。下云一百洛叉爲一倶胝。則
千萬之億也。復古等所依用也。今謂。於虖。清涼
胡爲自勞和會。覈夫唐三藏譯。實以十萬億。將
何言是千萬爲倶胝耶。何者。瑜伽第二云。大千有
百倶胝四大洲等。雜集十一云。十百名千。百千名
。洛叉即億。百百千百億名倶胝。太賢梵網古迹云。
瑜伽且依十萬爲億。梵網千萬。準此。小千有百億閻
浮等。中千有十百億界。大千有百箇百億。故云百倶
胝等。明知。非但百億即百倶胝。唐梵兼擧。以雜集
既言百百千名倶胝故。亦非倶胝爲億。千萬之億
洛叉爲億。十億是度洛叉。百億是一倶胝。百箇百
億。是百倶胝故。更望倶舍。爲相違。強勞和會
也。然依相宗。則如纂并倫&T047368;。倶胝者。倶舍以十相
乘。洛叉當一億。度洛叉當十億。倶胝當百億。然西方
四種億。一十萬爲億。二百萬爲億。三千萬爲億。
四萬萬爲億。今瑜伽顯揚。數百萬爲億。十億爲倶胝
故言百倶胝爲一佛土。華嚴光明覺品千萬爲億。名
百萬億。智度論第四十萬爲億。名百億。又淄州
沼公。最勝王疏云。倶舍十萬爲億。大智度論第五以
千萬億。華嚴經阿僧祇品以萬萬億。此數有
三。謂。小中大。倶舍。智論。華嚴。如次小中大數。又倶
舍神泰疏云。以諸經論億數有四種。一以十萬
億。三千世界。即有萬億閻浮提。故攝論本云於萬億
閻浮提。同梁攝論於萬倶胝贍部洲。二若以百萬
億。即有千億四天下。三若以千萬億。即有百億
四天下。如華嚴光明覺品等金光明梵網等説。四若
萬萬億。即有十億四天下。故諸經論説大千
。依本行集十二中。百百變之。準此驗知。觀師未
奘譯依
何。迂矣
光明
覺品
恐不百千是十萬
十萬爲一億。此即億箇億。方名倶胝。亦倶
梨箇倶梨。方名一不變。餘皆準此。又云。初
一百二轉答初僧祇問品首心王菩薩。
十大數標問
後十
八轉。答後九問。其中或此土名。或存梵音
皆是數名。可知。於後十八中。初十七是因
數。後一不可説轉轉爲果數。以極即越
之表。同於果海越絶故也
五七白 
那麽呾羅摩多羅
五八了別
奚麽呾羅醯兜末多羅
五九究竟
鞞麽呾羅鞞摩多羅
六十清涼
鉢羅麽呾羅波羅多羅

尸婆麽呾羅尸婆多羅
六一阿羅
翳囉醯羅
六二潮 
薜羅爲羅
六三油 唐諦
貞帝
羅提羅
六四祇邏
偈羅枝羅
六五味 
窣歩囉
 貞制羅那翅羅
六六泥羅
同尼羅
六七戲 
計羅
六八斯羅
細羅斯羅
六九聚洙唐睥
&MT02058;
羅波羅
七十彌羅
謎羅彌羅
七一堅固
娑攞荼婆羅羅
七二風 
謎嚕陀迷樓
 貞冥嚕陀
七三滿 
契魯陀企盧
仍此教中就釋迦身。以分此義。如優婆塞
戒經云。我於往昔。寶頂佛所。滿足第一阿
僧祇劫。燃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劫。迦葉
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我於往昔。釋迦
佛所。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上總
泛爾約大劫數。簡異小乘。今別正就始教
而顯前劣後。章段可知。義苑云。約佛明
劫。以顯聖進修之時。不水火之數
折薪云。上約數増。顯前教。此約
劫。顯後教也。以&MT10755;教約實報
優婆塞戒經
者。曇無讖譯
寶頂佛即尸棄佛七佛中之
。名同而別
也。新云寶髻。言釋迦發心者。智論云。釋迦
先世曾作&T072811;。名大光明。爾時有佛。名
迦文。弟子亦名身子目連。佛及弟子。至&T072811;
師舍。爾時&T072811;師布施草座。燈。石蜜漿三事
供養便作願言。我於當來五惡之世作佛。
今釋迦異也。若准倶舍頌云。於三無
數劫。各供養七萬。又如次供養五六七千
婆沙一百七十八曰。初劫逢事七萬五千佛。最初
釋迦牟尼。最後名寶髻。第二劫逢事七萬六千
。最初即寶髻。最後名燃燈。第三劫逢事七萬七千
。最初即燃燈。最後名勝觀。於修相異熟業九十一劫
。最初即勝觀。最後名迦葉波佛。時四波
羅蜜多。先隨分滿。相異熟業。今委圓滿
三無數劫
滿。逆次逢勝觀燃燈寶髻佛。初釋迦牟尼。釋
曰。謂。於第三劫滿。逢勝觀佛此即毘婆
尸佛也
第二
劫滿。逢燃燈佛。第一劫滿。逢寶髻佛。此唯
第三佛。與今不同。法苑珠林中會云。若正滿
時爲言。在於勝觀。若已滿爲言。在於迦葉
則經論有致矣只就
小會
今詳。更有二義。倶舍
小乘教説故。滿在勝觀。則賢劫第一佛
也。戒經約始教化身説故。不同也。亦是施
設迴心教。引二乘故。不全同全異。所以
第三佛別也問。第三劫滿所逢迦葉波佛。
彼修相百劫最後迦葉佛。爲是別耶。答。
隨機異説。雖智論等説相好百劫第九十一
劫賢劫。而説三祇修六度竟。更住百劫。種
相好因。是小乘教。今大乘中。非三祇
百劫。第三祇中義分小劫故。説迦葉佛
所滿足第三祇劫。故要問云。依小乘教。從
發心初。次第修行。臨成佛。十地&MT10755;心。百
劫別修相好別業。是實非化。若依三乘始
。是化非實。若依&MT10755;教及直進菩薩。並從
發心以來。一切並修。十地&MT10755;後。無別百劫
相好業。現十地後修相好業者。爲
。由聲聞人偏修智分。不福分。今現
。顯彼信心無慢敬愛故也。孔目又云。三
乘大乘佛。唯一方化儀。經此三大劫。修道
成佛等。思
又依本業經。亦有百劫修相好業。但是變
化。非實修也 折薪云。然本業中兩處説
百劫。初第一卷中云。等覺性中有一人。名
金剛幢菩薩。住頂寂定。以本願力。住壽百
劫。修千三昧。以入金剛三昧乃至住壽千
劫。學佛威儀但言百劫。無修相好
及學威儀。不是化
卷末
云。聖位中二種業。一慧業。二功徳業。從
以上。而現受生。以變易故。不必造新。
願力故。住壽百劫千劫。變化即變易身。
是實修
一切彼説多分是&MT10755;教收。以
修相。即始教義
復古云。第三無
數劫。從八地初心。乃至十地滿心。生色究
竟天上他受用土中。更百劫於頂寂定中。學
七四不可稱量
摩覩羅摩屠羅
 貞珠嚕哆
七五根 
娑母羅二牟羅
七六微細
阿野娑阿婆夜
七七蓮華
迦麽羅劍摩羅
七八摩伽婆
同摩摩羅
七九不可度
怛 婆羅阿達多
八十醯樓唐醯
貞系
嚕婆醯樓
八一語 唐薜魯
貞吠嚧
婆鞞樓婆
八二劫 唐羯羅婆
貞迦澁縛囉
迦羅跋
阿婆跋
鞞婆跋
八三婆婆唐訶婆婆
貞阿婆羅
婆婆
阿羅婆
八四間 
毘婆羅娑婆婆羅
八五無間
那婆羅迷羅浮羅
 貞寧畔多
八六離垢
羅羅
婆羅
摩遮羅
八七實勝
婆羅
羅那
陀摩羅
八八彌攞覆唐謎攞普
貞勃邏摩
諸相業。千劫於金剛定中。學諸威儀。萬劫
大寂定中。學諸化行。昇大寶華王座上
十道光明。成得正覺此順始教。然可堂既就
前小乘上根佛解。未
今謂。縱於百千萬劫。學相好威儀等。唯是
一方化儀。豈爲實修。如起信云。一切菩薩。
皆經三祇。瑜伽四十
云。但經於三無數大劫
便證菩提。不此量&T047368;遠師云。以不思議經
中百二十數。作一僧祇量
又解。百二十數中。初有百三。爲初劫量。次有十四
第二劫。復有三數。爲第三劫。景師云。人引瓔珞
經云第十地滿。更經多劫。學𧰼王歩等。方得菩提
三祇外更經多劫。以小乘三祇滿後更經百劫
相好業。此事不然。此處論文言。但經三無數大劫。不
此量。瓔珞經就第十地中。義分無數小劫。於
習𧰼王歩等。猶是三祇數内。而無過。
神泰。文備。並云。瓔珞前譯。而今三藏不信等
而學
化相中。且望百劫修邊。是影似小
。指事
彼經佛母品云。一切賢聖。入是數量。修一切法
時節久。近得佛果。其數百劫。乃得等覺。蓋雖
修相。既云百劫
等覺。影似小乘著矣
今解。章家義引成證。是
化非實。是迴心教。如要問等上已引竟。請
更異求
又由一偈弗沙佛。即超九劫。但九十
一劫。即成佛也 折薪云。今章弗沙佛。合
智論中偈。餘處皆引倶舍婆沙中歎
沙佛。雖然弗沙底沙。梵音楚夏。而二偈
大同。亦須黒白義苑及台家觀音玄&T047368;。四教
集解。集註等。皆引倶舍婆
沙新舊並同。復古。集成。擧智論偈。倶舍。婆沙一百七
十七云。如契經説。過去有佛。號曰底砂。或曰補砂
彼佛有二菩薩弟子。一名釋迦牟尼。二曰梅怛儷藥
爾時彼佛觀二弟子誰先根熟。即如實知慈氏先熟。能
寂後熟。復觀。二土所化有情。誰根先熟。釋迦所化。應
先根熟。便告釋迦。吾欲遊山。汝可隨去。爾時彼佛。
尼師壇。隨路先往。既至山上。入吠瑠璃龕。結跏
趺坐。入火界定。經七晝夜。威光熾然。釋迦須臾亦往
山上。處處尋佛。如犢求母。展轉至彼龕室前。欻然
佛威儀端肅。光明照曜。專誠懇發。喜嘆不堪。於
無間忘一足。瞻仰尊顏。目不暫捨。經七畫夜
一伽陀彼曰。天地此界多聞室。逝宮天處十方
無。丈夫牛王大沙門。尋地山林遍無等。如是讃已。
便超九劫。於慈氏前。得無上覺。光&T047368;云。底沙此云
圓滿。是星名。從星爲名。應師音云。此云明也。圓滿
六度。婆沙三説。解此偈者。光師多解。恐煩不叙。智論
四云。過去久遠有佛。名弗沙。乃至弗舍佛。欲使釋迦
菩薩疾得成佛。上雪山。於寶窟中火定。是時釋
迦。作外道仙。上山採藥。見弗舍佛放光明已。心歡
喜信敬。翹一脚立。叉手向佛。一心而觀。目未曾眴
一偈佛。天上天下無佛。十方世界亦無比。
世界所有我盡見。一切無佛者。七日七夜。諦
世尊。超越九劫。於九十一劫中。得阿耨三菩提。涼疏
云。弗沙。亦云勃沙。此云増盛明。達勝義故也。又涅
槃經第十三云。如我往昔。爲半偈故。捨棄此身。以
是因縁。便得超越。足十二劫。在彌勒前成佛。章安
疏云。出曜佛藏等經。皆云九劫。或云。根縁不同。
佛爲増減説之。然天台妙經疏九。嘉祥玄論云。涅槃經
九劫。輔正&T047368;云。恐文誤也。淨影遠公涅槃疏云。
經言九劫。今何説十二。釋言。釋迦發心。在彌勒
。足十二劫。彼三祇中超三劫。値弗沙佛。復超
。餘經就彼但説九劫。今通論説十二。問。婆沙等
中。修相所逢六佛。謂。昆婆尸。尸棄。毘舍浮。拘留孫。
拘那含牟尼。迦葉佛。其弗沙佛。何劫所値耶。答。小乘
其超九劫。屬彼百劫。由前三祇逢底沙佛。極滿
。如前辨了。如&T047368;。眞諦云。成壞空劫。皆無
。唯於住劫。有佛出世。於二十劫中。前十劫中有
佛出世。前十劫中。前之五劫亦無佛出。如彼過去。莊
嚴劫中。末後三佛。即毘婆尸佛。即於九十劫中初劫
世。如尸棄佛。毘舍浮佛。即在三十二劫中出世。已後
佛。乃至第九十一劫。即是賢劫之初。第六劫中。始
拘留孫佛最初出世。第七劫那含牟尼佛出。第八劫
中。迦葉佛出。第九劫中。釋迦佛出。第十劫中。彌勒佛
出。從彌勒後。無量劫中。空無佛出。眞諦輙判。不
道理。大乘不然。謂。二十住劫皆有一増一減。方
成一小劫故。若諸衆生。機根成熟。有見佛縁。一一小
劫。有千佛出。不三僧祇後。別於百劫。修相好
。而言釋迦三僧祇已滿。更於九十一劫。値彼三佛
相業者。此是順小乘不了義説。小乘中明。三祇遇
佛。數量全少。大乘不爾。如涅槃説。初依菩薩供
恒佛。初地至六地。是第二依。値六恒佛。七八九地爲
第三依。値七恒佛。第十地爲第四依。値八恒佛。又三
祇後。無別百劫修相好業。然本業瓔珞等經。云更經
多劫等。但是第三僧祇數攝。西方現判。今時正當
二十小劫。於初劫減時。四佛出世。増時一佛出世。
即初劫已有五佛出世。自餘諸佛。於後十九劫。前彼分
布。出現於世。長阿含云拘留孫佛。於四萬歳時
者。從住劫初。人壽無量減。至四萬歳時。拘留孫佛
八九遮麽羅唐者麽羅
九十法 唐駄麽羅
九一波羅麽駄唐鉢攞摩陀
貞勃邏摩那
婆摩陀
九二決定唐毘
貞微
伽摩尼伽摩
九三流轉
鄔波跋多阿跋多
九四廣説唐演説
貞儞哩泥捨
泥提舍
九五無盡唐同
貞阿差耶
阿叉夜
九六等眞實唐出生
貞三姥駄
三浮陀
九七無我唐同
貞阿畔多
婆摩摩
九八阿槃陀唐阿畔多
貞阿縛摩娜
阿婆陀
九九青蓮華唐同
貞優鉢羅
漚波羅
 唐鉢
貞波
頭摩波頭摩

百數 
僧祇僧佉
百一趣 唐同
貞阿婆儉弭耶
伽提
百二受 唐至
&T008862;&MT02716;
漚波伽摩
大數之一阿僧祇唐貞同阿僧祇 無數
阿僧祇轉
同阿僧祇阿僧祇
二無量
同無量
無量轉
同無量無量
出。三萬歳時。拘那含佛出世。二萬歳時。迦葉佛出世。一
百歳時。釋迦出世。從此漸減。迄於十歳。至刀兵劫
彌勒下生云刀兵劫。過十歳已。夢命漸増。至
八萬歳。彌勒出世。既依西方判。今正當住劫初劫
心地觀經第一云。佛往昔在凡夫初僧
雪山仙道。折心勇猛勤精進。爲半偈
全身。以正法因縁故。十二劫超生死

槃經
昔爲摩納仙人第二
僧祇
髮供
燃燈佛。以是精進因縁故。八劫出生死海

分律
昔爲薩埵王子第三
僧祇
所愛身
餓虎。自利利他因縁故。十一劫超生死因

光明
流水長者亦第
三祇
大醫王。平等救護衆生
故。濟魚命天上。天雨瓔珞。來報
等。七日翹足讃如來第三
劫著
極精進。超
於九劫佛本行集第三云。昔有佛出世。號曰弗沙
彼佛在雜寶窟。我見彼佛。心生歡喜。合
十指掌。翹於一足。七日七夜。讃歎彼佛。佛言。是人
九十四劫。當作佛。見眞理佛言。是人過九十三
。當作佛。毘婆尸佛言。是人過九十一劫。當
作佛。元曉劫波章云。弗沙與見眞理佛。並取今所住
。故云九十三。毘婆尸佛。除所住劫。但取百大劫
故云九十一劫。今謂。隨轉小門。隨機異説。故云
九劫。九十一劫
。如上已叙
此。大乘實乃三祇超四十
。故賢劫經云。釋迦從&MT10773;前。超四十劫
成佛等。適化逗物。隨機出現。説教異
軫。請。學者勿強算海沙
問。三無數劫。修諸實行。應成報身。何故乃
化身説耶。答。由此始教就下機故。有
故。此身是彼所知見故。是權教故。作
也 折薪云。答中有四所以。初句即前機
麁淺義也。此約直進。次由二乘。次釋迦爲
實報故也。此約迴心。第三句復釋第二句
第四句釋第一句今解。言權教者。如
四十
。若正修行最上上品。勇猛精進。或
能轉衆多中劫九劫
或四十劫
或有乃至轉
多大劫金光明
超登十地
知。決定無能轉
數大劫起信
例知
若依&MT10755;。説有二義。一定三僧祇。約一方
化儀説故 折薪云。今此不阿僧祇之數
者。應始教之數今謂。不然。探玄即揀。智
論引此品文。還有百數
阿僧祇等。此約&MT10755;説。前
教數極。乃此初數。約圓教
但有二所以定三
祇中
故異前教。一約化儀。二約實報故也。若據
瓔珞經中。亦有其數。如彼經云。一切菩薩
道劫數久近者。譬如一里乃至十里石。方
廣亦然。以天衣重三銖。人中日月歳數。三年
一拂。此石乃盡。名一小劫。若一里乃至四十
里亦名小劫。又八十里石。方廣亦然。以
天依重三銖。梵天中百寶光明珠。爲日月歳
。三年一拂。此石乃盡。名爲中劫。又八百
里石。方廣亦然。以淨居天衣重三銖。即淨居
天子寶光明鏡。爲日月歳數。三年一拂。此石
乃盡。故名一大阿僧祇劫。今此教中應亦取
此以數三僧祇。章中不別明。且依前義
一方化儀者。此娑婆界一切菩薩。皆
三無數。約他方則不定故。云一方
古云。劫章中文。與此同孔目文云。三乘大乘佛。
唯一方化儀。經此三大
。修道得成佛。今謂。祖既云唯一方化儀。則正指
。分通&MT10755;。然會公前自判云正約&MT10755;。今復謂
此同者。未
章旨故也
上已引。念劫成佛中要問答
云。依
小乘教。世界成壞大劫。滿三阿僧祇。定得成
。依三乘教。若據一三千界等。如今所
又云。
若據一三千界探玄三云。若小乘中。但有此一娑
婆世界。若三乘有二。一化身化境
謂。此娑婆等。二他受用身
化境。謂。十八圓滿淨土等
定三僧祇成佛。此依
華嚴一百二十數説僧祇探玄十五云。依
智論。過十重
三無分齊
無邊無邊
無分齊轉
無邊轉無邊無邊
四無周遍
無等無等
無周遍轉
無等轉無等無等
五無數
不可數無數
無數轉
不可數轉無數無數
六不可稱
同不可計
不可稱轉
同不可計不可計
七不可思議
同不可思議
不可思議
同不可思議不可思議
八不可量
不可量轉
九不可説
同不可説
不可説轉
十 
不可説不可説不可説不可説
不可説轉轉
不可説不可説轉
後。名阿僧祇。此既云迦陀。亦即通過後諸數。故
阿僧祇。此約始教説。依智論六。引此品文。還
百數。至阿僧祇
等。此約&MT10755;
此一類世界要問次文
云。若通
餘世界。亦不定三僧祇。如
天王經説。此如今章次下所
今解。探玄第三云。
瑜伽論四十
八等
説。一切諸佛。要經三阿僧祇劫
修行成佛。無増無減。彼約三乘。據一方化
。唯就此須彌樓山世界説。是故寶雲經
云。我爲淺近衆生。説三阿僧祇劫修行
三乘始&MT10755;二教
權説
然我實於無量阿僧祇劫
修行也。此是約三乘一説是約一乘同
。即如
華壽量品説。若約佛徳無
。亦當&MT10755;。如章次引
此文華嚴一乘別教
通十方因陀羅網等。及樹形等諸類世界

又此教中修實行故。成實報身。不化説
法華經云。我實成佛以來。於無量無邊百千
萬億阿僧祇劫。又云我説於燃燈佛所得
&T047368;等。皆以方便分別故也 言修實行者。
復古云。從眞流故。如起信性無慳貪。隨
孔目云。若依&MT10755;。知法性
貪。修其度。即順眞如徳
今解。孔目又
云。義離三輪相。修其六度。復云。熟教已去。
竟法空。會事從理。要問答云。若依三乘
&MT10755;。一切成佛。顯本有佛性及行性故。又
云。若依&MT10755;教及直進菩薩。並從發心以來。
一切並修福智十地&MT10755;後。無別百劫修相好
。依一乘教。分與&MT10755;相同同教一乘。如
法華
云。依三乘教教道實行修道。皆悉成佛。若
異機。現不成佛。若約正理證道成不
成成實報身者。要問又云。依小乘教
他方佛。假使有者。是此方佛。往彼變化。
三乘教。十方淨土。並是實報。無變化
若權起不定。始&MT10755;機知化。即屬化攝。若
色究竟處。及菩提樹下。二佛相對。有其兩
。一以化顯報。則菩提樹下。顯蓮華藏世
界海中佛是報故也梵網
瓔珞
二以報顯化。擧
色究竟處成高大身。顯菩提樹下是化義
楞伽。寶性。
十地論等
又云。若三乘&MT10755;教。如三千等同類
世界現成佛者。並是化佛。摩醯首羅天身亦
是化作。由權顯閻浮菩提樹下是化故。蓮
華藏世界所有佛者。是實報也。通體相用。十
方淨土所現佛者。是報佛也折薪云。故法
下既爾許劫前。已成佛道。則知。今約釋迦
成。非實報又經云下。燃燈&T047368;
。今始成者。約化身。方便説爾。反顯實成
久遠世此依法華
章旨
復古云。然燈授&T047368;
即金剛經文。諸經大般若經九十九卷。
及本行經。大婆沙等
以異
法華與
剛經
方便分別。引彼器
成云。故法華者。觀此義判。始爲三乘報身
他宗盛傳。已是一宗至要。執石爲寶。如
奈何。況鎭國鈔曰。經云。我見釋迦成佛道
已。經不思議劫。所以疏中牒此言者。遮
台師之謬釋也。謂。彼學者多云。華嚴雖
玄妙。而有二事法華。一兼別義。是故
聲聞作佛。二説如來始成正覺。不
本師壽量久成。故今疏中指此經文。即是此
經説久成處。若以此後不前。則法華
壽量。不於我始坐道場於三七日思惟
等跡。然彼師皆以久成本。始成爲迹。今
經云。本則非古非今。若就迹門。則能今能
久。生公亦云。是以極説長壽伽耶。是之。
若伽耶是者。非復伽耶。伽耶既非。彼長安獨
是乎。長短斯非。則所以長短存焉。誠爲
。不聲聞得作佛者。約不共義。既無
厭捨。曾何棄之。況一成一切成。無一衆生
佛智。善須意。莫輕釋經。釋曰。久
名二意。如應思今謂。清涼未己宗。況他台
家。雖荊溪。却成自害
已。何況生公爲據。不之。皆由儼藏兩
祖之奧故。惹得如許謬會。徒爲他之笑柄者矣。寔可
悲哉。然折薪。集成。特昧久成三身。曷可于彼義
乎。而今正依賢首。會通二意。如上卷中屡已辨竟。不

又四分疏&T047368;蕭山了然
正源&T047368;
云。天台宗於法
。則判華嚴別教。以一麁純圓
故。賢首宗於華嚴。則判法華&MT10755;今謂。
此是
圭山盲判。而吾祖章疏。何處判爲&MT10755;
。若爾更何立爲同教耶。誣之甚矣
不可説法
界。性海圓融。未圓理此皆
問。上來大師
屡以法華全稱同教一乘。及攝化章云。常
在靈山。此約一乘同教。何故此中成教證
耶。答。今意非經是三乘&MT10755;教故引爲證。
能同名分同所同故。故孔目云。文雖
。而義皆別台家云
名別義圓
又云。露地別車。髻中
明珠及大王等。即是一乘
一實
寶珠繋汝衣
。及窮子等。即是三乘昔三權要問答云。依
一乘教。分與終教相同。是也然至圭峯。由
干此。認
昔日權。妄謂今法華中化城可廢。有
會。不唯有一乘但化菩薩。迂矣
今試具應
文解。經云。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
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
氏宮。去伽耶城遠。坐於道場。得阿耨菩
。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
萬億那由他劫乃至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
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台疏
解云。佛於三世。等有三身。於諸教中。祕
傳故。人天等謂今佛始於道樹。得此三
。故執近以疑遠。然我實下。明執遣
迷。以顯久遠之本。成佛已來甚大久遠。伽
耶近謂即破。破近顯遠。略有十意一破迹顯
本。二廢迹
顯本。三開迹顯本。四會迹。五住本。六住迹。七
住非迹非本。八覆迹。九住迹用本。十住本用迹
云云此文正用破近顯遠。破近謂情。廢近
顯遠。廢於近教也。又云。如是三身種種功
徳。悉是本時道場樹下先久成就。名之爲
本。中間今日寂滅道場所成就者。名之爲
迹。諸經所説本迹者。即寂滅道場所成法報
本。從本所起勝劣兩應爲迹。今經所明。
寂場及中間所成三身。皆名爲迹。取本昔
道場所得三身。名之爲本。故與諸經
相待如是。
絶待可
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
本。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肇師之言。意在
寂場之本耳。寂場本迹。諸師皆是迹中不思
議一耳。遠指本地不可思議。以爲其本。從
而乖迹。將箇迹而顯本。本迹雖殊。不
思議一。如此本迹。何得衆經。何得
諸師。準此等釋。彼宗圓教。其深獨妙。即
是吾家海印教義。一乘同教之絶妙門也。然
則至相。賢首。豈貶爲&MT10755;乎。自叱吾頭面
目可愛罵喚奴。則非狂何耶。今此中意。但
本修實行初住時。成實報身。壽命無量阿
僧祇劫。常住不滅。復過上數。分與&MT10755;
同義別。相同邊則是爲此證。其義別則非
引意。莫珉玉一概而執。然經又云。自
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本時
同居
説法教化。亦
餘處本時
三土
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MT10755;
數法
利衆生。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説然燈
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
分別方便分別。分與
&MT10755;相同。可
此明知。中間今日。雖
實説。方便分別。成實報身。既説定三無
數大劫。以迹推本。本報豈殊。報身説不滅
必約法身。報身了達無能生滅久成三身。雖
顯露開。未
灼説十身帝網六大四曼孔目云。爲聲聞。初教許
行。爲初教。終教許行。爲漸教。頓圓
行。今於&MT10755;。引圓證同。請深察焉
亦云。無百劫修相好業等。何以故 以小乘
中偏修智分。不福分。是故臨成佛時。更
百劫。別修彼業。始教引彼。亦同彼説。仍
是化也。此&MT10755;教中。論其實行。從初發意。即
福慧雙修故。成佛時無別修也 折薪云。小
乘三祇修行。望菩提智果。修成一切智。故
更有百劫修行福分也。始教引彼雖同。而
今此勝機。修實行故。全異彼也復古
云。小乘唯求出離。不肯化生。故有羅漢
羅賓
周
沙。是無福也。今此勝機。無別修
今解。要問答云。十信已來即成佛。則成
薩行。亦無別時修別相好業。何以故。現
地後修相好業者。爲聲聞。由聲聞人偏
智分。不福分。如前亦引始教相宗。立
別修。當
直進教。故要問云
&MT10755;教及直進等
二不定三僧祇。此有二義。一爲餘雜類
世界故。如勝天王經説 義苑云。初義謂。
界類不同。時劫亦別。故不止於三也
古依要問云。若通餘世界。亦不定三僧祇
亦指彼經勝天
王經
諸類世界時劫不同故
涼疏云。然瑜伽四十八云。略有二種無數大劫。一
者。日夜月半月等算數方便時無量
故。亦説名爲無數大劫。二者。大劫算數方便超過一切
算數之量。亦説名爲無數大劫。若就前説無數大劫。要
無量無數大劫。方證無上正等菩提。若就後説無數
大劫。但經於三無數大劫。便證菩提。不此量。當
知決定無能轉無數大劫。準此論文。後説則即
此章前定三祇。彼前説者。即今不定三祇之義也。
問。彼論當始教義。豈證&MT10755;。答。熟教及直進
教。文相且同。而義碩異。不一律而論。思
起信
而實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今
謂。文同義殊。然推涼意。恐雷同之
瓔珞
雜集
三乘教一方化宜一類世界。定説三祇。今約
一乘該通十方。及樹形等界。故云刹海塵
。是以實雲經言。我爲淺識衆生。説三僧
祇劫修行。然我實經無量阿僧祇劫修行
今謂。要問與此章。以餘界勝天王經。及寶雲
。總爲&MT10755;。然云一乘樹形等。則混&MT10755;
義云。且如娑婆一劫謂。三十日夜爲一月。以
十二月一年。自八萬
。減至十歳増等。亦然。八十
中劫。爲第一數。至第六重
方知。安養得
一日。則安養世界。乃經三無數日耳。更方
袈裟幢刹歳月。況於後後以劫爲
之刹耶。是則不此一方類。定於成佛
時劫之數折薪引竟云。故
不定
二異類刹者。即於
即具諸界。互不相見。時劫亦殊。安知
。故朝菌不晦朔。況識春秋。況於大椿
之歳乃至二者不定。復有二意。一爲
餘類世界故。如勝天王説。即前樹形等刹是
折薪云。彼經第一發起序中。面門放光。照十方無量世
。還入面門。東方過此十恒沙佛土國。名莊嚴
佛號普光。爲純菩薩。説一乘正法。乃至餘九方皆
爾。清涼指此等國。云即樹形等刹爾。世界既其不
同。其中劫數。皆不定故也。然指事鈔所引彼經第二卷
云。勝天王白佛言。我聞。如來三阿僧祇劫。修行成佛。
云何今説無量劫修。佛言。不也。大王。何以故。菩薩摩
訶薩修阿耨菩提。無量功力之所能辨。非爾許劫時。
法平等理。稱爲成佛。今謂。清涼折薪所指。
同類界。擧十方國。而不餘雜樹形等刹。非
今證意。此中引意。但由彼經既遮於定三祇劫之説
故。明章主只指云不定三祇如彼經説。何以知者。如
要問云亦不定三僧祇如勝天王經説而已。故攝化章
云。樹形等異類世界者。唯是圓經不共説。不三乘&MT10755;
。推此指事
是。思
二據佛實徳無限故。如寶雲
。若瑜伽説。有二種無數劫。若依初義日夜
月等
無量劫。若依後義。但三僧祇。然依此釋
寶雲今謂。始教雖亦有定不定二名。同&MT10755;
教説。尅而論。則但爲一義。倶約一方
化儀説故。言但經三祇。不此量。決定無
數大劫故。不實教有定不定。驗知。兩教名同義
別。請勿
寶雲不淺近衆生於大劫
於深勝日月劫。明知意殊。是則瑜伽
亦是一方所宜説耳涼鈔用捨任
情。可
二據佛徳無限量故。如寶雲經云。善男子。
菩薩不議如來境界。如來境界。不
思量。但爲淺近衆生。説三僧祇修集所
菩提。而實發心以來。不可計數也。解云。此中
不可計數者。是不可計數阿僧祇劫。非但三
也涼疏如上已引。彼約一乘。演義云。寶雲經
者。經第六卷文。梁
曼陀羅仙譯
云。善男子。菩薩不
如來境界。如來境界不可思議。但爲淺近衆
。説三僧祇修得菩提。而實發心以來。不
可計數復古云。先示意。次引經證。起信
亦云。爲懈慢衆生。説無量阿僧祇修&MT10755;
怯弱衆生故。説一念成佛。是知。普機之
外。皆淺近之器也問。如探玄第三。此是
會三歸一説。若爾涼疏所云約一乘者。
何爲相違。答。不爾。始教但定三祇。圓教時
皆不定。&MT10755;教有定不定。然觀師執分不定
全不定。其名雖同。而義雲泥。豈混爲一。
然所以約會三者。如次下文云。漸勸三乘
一乘故。不相妨也。問。與勝天説
耶。答。其不定等。二經是同。而前經約
薩所修。後經據佛徳量。所望稍異。然瑜伽説
此量。探玄云。據一方化儀此須彌樓
説。勝天王説爾許劫。爲通餘異類界
故。義準爲證。今寶雲經。發心以來。非但三
。而實不可計數阿僧祇劫。如來境界。不可
思議也。奢切轉用。如應可
問。何故前教定三僧祇。此中乃有定不定
耶。答。前教生故。此教熟故。方便漸漸勸
三乘。向一乘故。作是説也 義苑云。前教
機生故。限三祇而安心趣向。此教根熟故。
亦不定而勝進一乘。是知。聖人巧便也。如
折薪云。方便漸漸等者。以一乘亦説
樹形等刹。亦有不可數劫。今雖三乘。意在
彼三乘向一乘。故似一乘。然但似而未是。
故非同教屬&MT10755;也。若約彼三乘即一
者。即三一和合説。屬同教復古云。
機有生熟。是故説不同。麁細二教雖異。總
三機。向後一乘集成云。方便等者。
此約一乘同教。今謂。不然。以三乘頓教

若依頓教。一切時分。皆不可説。但一念不
生。即是佛故。一念者。即無念也。時者。即無
時也。餘可準思 義苑云。時無別體。依
而立。此教法既離相故。無別時分。初正明。
一念者下釋相復古云。皆不可説者。地章
孔目
云。頓教者。唯有一門。所謂無相。何以
故。由成一行三昧故。乘彼一味眞如成
故。不諸異相門成佛亦
一切倶離。
是名佛也孔目第四
時劫
云。若頓教義。即不可
説。若一乘義。即無盡劫
若依圓教。一切時分。皆悉不定。何以故。爲
諸劫相入故。該通一切因陀羅等諸世界
故。仍各隨處。或一念。或無量劫等。不
也。餘義準之 義苑云。初標。二徴。三釋。
謂。諸劫相入等者。即大劫與小劫相入。長
劫與短劫相即。體用無礙。念念圓融。重重
渉入。如帝網珠。以此之時遍彼之處故。云
該通耳。仍各下示其行布歴別之相
折薪云。悉皆不定者。對&MT10755;説。以彼具
不定故。此悉不定也。何以下徴釋。既通
陀羅網世界。又時無別體。約處以明。仍各
下。上約圓融。此明行布。故不時法也。
又十世&T056123;法異成門意復古云。謂。諸劫
既乃即入。不得而分其定量。又乃該
同異類刹。事非一準。要問云。依一乘義。成
佛時節。並皆不定。爲十方世界時節不同。
因陀羅世界等。並據當分報位。説有爲諸劫
相作及相入等。故無定時。仍不違時法者。所
謂或無量劫等也清涼云。又時無別體。依
法上此依旨歸。本在
沙一百三十五卷
法既無盡。時亦無
窮。況念劫圓融。不剋執演義云。別教一乘融
攝以説。如毘目仙
人執善財于。時經多劫。處歴無邊。故不
也。若顯超勝。一生頓圓。若約甚深。多劫莫
究。故云不可定
。貴在入玄
孔目云。若一乘義。即無盡劫。
何以故。爲一乘一切衆生已成佛竟。復
衆生新新成佛。亦不學地。而成正覺
此不時分。故無盡也探玄云。唯佛
所知。無極之數。所數之徳。謂。普賢因徳。及
佛果徳。並通因陀羅網等。又云。此中有
可説箇阿僧祇劫。約一乘該通十方因陀羅
網等。及樹形等諸類世界説。又旨歸云。常恒
之説。況念劫圓融。豈可其時分。今略擧
短修分齊。析爲十重。初唯一念謂。一刹那
無盡處
盡七日。三遍三際前後際。各無邊
劫。如不思議品説
四攝
同類一切無邊劫中一一劫内。
各攝無量同類劫海
五收異劫謂。一一
劫各攝
無量異類
劫海
六念攝劫一念中。即攝
量前後同異劫海
七復重
一念所攝劫内。復有諸念。復攝
諸劫。念念不盡。劫劫因陀羅網
八異界時
樹形
。無量無邊異類
世界時劫不同
九彼相攝彼異界所有時劫。亦
各別相收。或互相攝。念
劫無
十本收華藏界中。以非劫
劫。劫即非劫。念等亦爾等
廣如
彼辨。圓極可仰。此之謂也
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卷八



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
卷九

  日域京西華嚴寺住持僧&MT04537;鳳潭撰
第五修行所依身者 義苑云。標章也。然則
上文。雖行位履踐時。宜其所依。豈離
身器。故此次復古云。所依身有二種
一者分段。分謂分限。段者形段。即三界苦果
身之與命。有定齊限。無改易故。名
。唯識論第八云。身命短長。隨因縁力。有
定齊限故。名分段。即以惑業苦三體。
演義釋。二者變易。謂。改麁爲細。易短爲
長。改轉不定故。名變易。故論云。由悲願
。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諸乘修
行。不二身故。就此以明諸教不同。分段
即煩惱爲縁。變易以所知今謂。此解但
小始二教
所依之身。云何不&MT10755;。謂。前四住地。能與分段生
因。無明能與變易因。及自性無明同體所依
身等。廣如勝鬘。楞伽。無上依經。地
經。寶性。佛性等諸經論。至下當
若依小乘。但有分段身。至究竟位。佛亦同
然。是實非化 淨影章云。四住能與分段
因。小乘解劣。但斷四住。地持云。聲聞種
性。煩惱障淨。非智障淨。勝鬘云。聲聞縁覺。
除四住。不無明孔目地章云。小乘
生死最後分段身上。即成其佛。又生稠林
云。若在二乘。無別人。但有實生種類衆
同分等。其義即實復古云。但有下。以此教
唯斷煩惱。究竟位方盡故。是實下。佛徳章
孔目
云。若依小乘。實佛報身。生在王宮。臨
菩提樹成佛。攝生化用及徳。皆在其中
若始教中。爲聲聞。亦説分段至究竟。佛
身亦爾。此是化非實也 義苑云。此教聲聞。
希心廓落。留意大乘。但以煩惱未除故
且約
學迴心
受身麁顯故始教無學。未實斷。但折
伏故。如彌勒論。以&MT10755;教中

故也
亦説分段如來隨機影似。同
此身。而非實報今謂。此教聲聞。若迴
心後。要受變易。今爲愚法大。方
法執。而所被身尚分段故。見佛身相。亦
鹿苑。般若等經。是迴心教。此章且望
迴前身耳。佛身亦爾者。折薪云。似小乘故。
前也。如下引對法論。得菩提時。頓成
羅漢及如來故。倶非實報故。易前教
今謂。不然。下寄對門。大小優劣。
勝樂。此迴心教。似同彼
復古云。引
下而説。義與小乘同。但佛身是化耳
若依地章云。約初迴心教門
八義
一約
。謂。乾慧等十地。第十地中。即成佛。同
地成佛者。爲佛下同因位乃至八約
。最後分段身上。即成其佛。此約化身。若
報。分段身後。即成其佛彼。今章但
分段身上成佛邊故。言化非實。不
報邊故。要問曰。修道所有總別業者。依
乘教。從發心初。次第修行。臨成佛。十地
&MT10755;心。百劫別修相好業。是實非化。若依
乘始教。是化非實。是也。若爾約報邊。是何
義。餘考彼意。如相海章云。若小乘人。但立
二佛生身
化身
故知。此章與要問中。由迴心教
似於彼但立二佛故。云化非實。異
爾。然相海章更云。或立三佛謂。法身。報
身。化身
此之一義。當迴心教。何以故。由小乘人不
法身生報身外。
更開法身
此依攝論。據此。則地
章約報等者。約三佛分段身後。受變易身
即成其佛。三中報佛
相違
若直進中有二説。一爲寄顯十地之中有功
用無功用麁細二位差別相故。即説七地以
還有分段。八地以上有變易 復古云。然
諸教皆有直進迴心。凡夫直入菩薩乘。謂
之直進義苑云。不小聖。徑
大心。故云直進
先入二乘。或
無漏。然後發心。皆曰迴心。小乘中亦有
直進要問
於二身。顯二位差別。非實受
二身也。以七地已還。修隨相有功用行。八
地已去。修無相無功用行。欲二行麁細
故。故説二身義苑云。謂。七地已前。皆
有爲。功用修習。據
&T072699;。故言分段。八地已去。無爲法爾。功用
蹤。據此爲細。故言變易。此解未
折薪云。
此中二義。初一是相宗正義今作
寄顯
今約
説。二是吾祖自意。以相宗不分段至
金剛位故也。前七功用故麁。八地已上。無功
用故細。謂。初五地觀心猶劣。有相觀多。無相
觀少。第六地中。由染淨平等故。多住
。第七地中。斷微細生滅相故。無相恒然。
而有加行故。前七皆有功用故麁。第八不動
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
故。以任運故。功用不動。以相續故。相
動。此地所證。名相土自在眞如。現相
現土。皆自在故。言細也。欲此義故。約
分段變易而説義苑云。因移果易故。言變易。亦變
&T072699;細。易短爲長。故言變易
者。此依長水。恐是未穩。二死章云。改&T072699;細。
短壽長年。今依法相。唯識云。謂。諸無漏有分
別業。由所知障縁助勢力感。殊勝細異熟果。由
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變易生死。雖
分段前後異熟別盡別生。而數資助前後改轉。亦有
前盡餘復生義。述&T047368;云。變是改義。易是轉義。謂。由
悲救生大願得菩提故。改轉舊鄙惡身命。成今殊
勝身命。轉&T072699;劣身命。成今妙細身命。前有定齊限
今此齊限不定。如色界廣果天。身過五百由旬
命過五百劫。或減於彼。乃至欲界人天亦爾。云云
二就實報。即説分段。至金剛以還。以十地
中煩惱障種未永斷故。留至金剛故。既有
惑障。何得分段之身。十住經中。十地
已還。有中陰者。是此義也 義苑云。初據
惑正立。二既有下約惑質定。三故十下引
經證成復古云。實報即業惑等所感身。如
分段身。以惑業苦三體。唯識論云。分段
生死。謂。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縁助勢
。所感三界麁異熟果等。今説行者所依之
。故云實報。此教既留煩惱七地以前。既留
種。八地已
上。但留
種子
金剛位。受分段身。以煩惱發
分段折薪云。言金剛已還者。即等
覺位中。亦有分段。問。金剛位後。受變易否。
設爾何失。二倶有過。若言受者。下引論云。
惑至惑盡佛一切智。則煩惱種盡。便
成佛也。此後應別不變易。若言受者。
即分段身成佛。何易迴心教。答。此有二義
若據本業經。説等覺性中住頂寂定。以
住壽百劫。修千三昧已。入金剛三昧。同
一切法性。復住壽千劫。學佛威儀瑜伽倫
&T047368;云。泰
師云。瓔珞經者。前秦世竺佛念譯。而今三藏不信。
文備師云。瓔珞經不目録。不用證
知。金剛已後有千劫。應此時受變易身
今謂。不然。以前章云但是變化非實修故。若不
者。千劫受變易身者。爲煩惱而受耶。明知臆説
若直據今文。金剛已還。未障種故。便
成實報。故異迴心教中約化身
十住經異本作十地經然無文。依指事鈔
十住斷結經。正有文説。此本爲
斷結經第十三卷
竺佛念譯
云。爾時世尊。即入無形現
三昧。普見五道中陰衆生乃至亦復見彼中
陰形質。從一住地。至于十住地此應賢位十
。故説鶖子
第六住退。然既有補處。則是等覺地。明知十地。
故纂靈&T047368;云。古譯十地。亦云十住。或云十住地
彼有一生補處。坐樹王下。降伏無數百
千魔。身黄金色。衆相具足義苑。復古云。
既有中陰舊譯知是分段也。亦名中有新翻
問。基疏云。中陰經中上下二卷。竺佛念譯。
彌勒説。觀音説
佛處中陰二十年。亦化無色界衆生
者。大衆部經。非大乘義近代旭公註經。
判作大乘
此。
斷結。中陰。及與瓔珞。三經。竝佛念譯。既彼
相宗皆不肯信。何堪成鶖子六住
退等例爾
答。由
彼立故爾。然非彼一向不覽。何以知者。
既爲大衆部經。故法苑義林云。然中陰經説
者。非大乘宗。大乘宗者。此是化衆生。定非
眞身。無業果義燈亦云
是化現也
今家用爲自始教
故。縱有他不極成。更爲何所妨。況
次下。委會違乎。問。倘有中陰。必受
耶。答。如孔目云。中陰身是其報分。其陰
大分。受經七日。於中不定。或一日。乃至經
劫。佛亦於中出世。教化入般涅槃。如十住
經説。又如梁攝論。佛二十年中。處中陰身
變易生死。本教興意。爲佛法漸漸深遠
變易死。在分段後。顯&MT10755;教漸漸甚深
理論之。變易生死。只是分段細相。所
之。中陰本立爲分段身求生方便故。立
中陰。如十住經説。今意思
問。八地以上一切菩薩。於煩惱障。永伏不
行。以無漏智果恒相續故。如阿羅漢。既無
現惑。何得更受分段身耶 義苑云。前實
報論其分段通貫十地。故約八地以上菩
薩。永伏煩惱現行。與羅漢而無殊。應當變
。焉得更受分段之躯復古云。八地下
倶生中六七識惑。七地已來。寄
。八地已去。永伏不起。又如末那煩惱。寄
七地。八地已去。唯有所知等。故引爲
問。前説分段至金剛位故。須問釋
解。問意如唯識基疏云。八地已去菩薩。已永
煩惱障現行故。無復受當分段身。雖
諸菩薩。願力受生。伏煩惱種。分段之果。定
生。二乘生死。非悲願。若有惑種
生死後續。故斷種時。生死永盡。菩薩生死。
但由悲願。必假現惑。助願方生。故伏現時。
永斷生死。煩惱若伏。業勢便盡。故無
當分段果。觀知分段報&MT10755;。恐長時修
菩薩行&MT10770;無漏勝定。勝願之力。冥資
。今身轉變。如是數數定願資助。乃至證
無上菩提。經三大劫。又所知障障大菩提
永斷除。留身久住。今准彼釋。既受變易
惑種。豈容於分段身。至金剛心
耶。此知。依相宗意。作&MT10769;云爾
答。若是凡夫。即以現惑業受生。聖人不
爾。但留惑種。用以受生。故雜集論云。一切
聖人。皆以隨眠力故。結生相續。又梁攝論
云。異凡夫故。永伏上心。異二乘故。留
種子 義苑云。種子現行。揀異凡聖受身
故無伏惑耳。隨眠者。種子也。結生相續
者。分段生死也。又梁攝下。雙揀凡小
復古云。隨眠即是種子正應
惑種
故九煩惱
孔目煩惱行稠林章云。有
煩惱。出佛性論。次文如
一隨眠貪。二隨眠
瞋。三隨眠癡婆沙五十曰。微細隨増隨縛。是隨眠義。
倶舍疏曰。隨逐有情。眠伏六識。増
昏滯故。故名隨眠鈔云。有部。貪等即隨眠。大衆及經
部。現行名纒垢。種子名隨眠。大乘眠伏藏識現行
纒垢。種子名隨眠
是始教義&MT10755;義例知
四貪瞋癡等極重上心
惑。方是現行也。又云。有二煩惱。謂。隨眠煩
種子上心煩惱現行故指隨眠。爲種子
聖人不爾者。唯識基疏云。異生現行
潤。六行不伏。愛等現有。既得樞要曰。六
行所伏。
潤生貪等
唯伏散境貪等
聖者種子潤。瑜伽第一對法
第五説。初二果亦以現行潤生自地
及六行所
不還者。以種子潤。五十九説。見唯第三果
無漏道圓。
勢勝煩惱。無漏道缺。惑現便
強。故異生初二果。通種現
唯以隨眠潤生
自處遍沒等者。以此生地治道未滿。
初二果。亦以現潤。論略不
成唯識云。
然不還者。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煩惱
但由惑種。潤上地生
他地
又云。不還潤
生。愛雖
當生處
然如彼取。定有
種故雜集論五云。已離欲聖者。對治力強故。雖
。然此處不復現行。彼由隨眠勢力。令生相
。中有初相續刹那。唯無
覆無&T047368;。以是異熟
問。既初二果潤通
。故雜集云已離欲聖。何故今章言一切聖
皆但種潤耶。答。凡通現種。無唯種潤。聖雖
自地唯種潤他地今意據之。又如
樞要會。云。何故異生潤。現種倶潤。聖人但
種。種強彼耶。答。聖業決定。業強可唯藉種。
異生業不爾。故通現行。問。若爾者。初二果
業亦已決定。應唯種潤。答。凡生苦逼。善業
微。必藉現行。方可潤。聖生苦少。善業勝。由
此唯用種子潤。無漏亦可有漏。故不
凡夫。又凡夫不生多少。可煩惱現
皆助潤。聖人智業多少定。由此唯用
潤。此章同有人不解。妄謂章主爲
外計。且自問答者。非矣
梁攝論者。論十七曰。若不此隨眠欲。則
二乘涅槃。若不上心欲。則與凡夫
折薪云。論釋上心惑云。由見倒及想倒。見修所破
煩惱恒起。上心四惡業。感惡道報。據上心感即現
解云。聖非現潤。彼復留種。如何不分段
耶。若言八地以上。智障爲縁。受變易
者。所留惑種。即便無用。何不此第八地
。永害一切煩惱種耶。彼既不爾。此云何
然 義苑云。解云下約其雙揀凡小。定
受身。若言下牒&MT10769;返質。留惑爲何。彼既下
彼順此。却成正義復古云。聖人下釋
成當分段。若言下奪其惑種無用而不
斷也。彼既下反質。而結成本義折薪云。
彼宗既約八地已上一切菩薩。皆受
。又有三義。約所知障爲縁故。彼文云。一
發起縁。論唯識云。既未圓證無相大悲
菩提有情實有所知障。執
實可求可度故
起猛利悲願。二爲所斷縁。論云。又所知
障障大菩提。爲此障。留身久住。三爲
依縁。論云。又所知障。爲有漏依。此障若無
盡時有漏定非有。故於身住今既留身。此身
有漏故。必由

知障
大助力即此所知障
其身後
此義故。今
遮云若等問。據樞要中云。故留煩惱
本擬生。八地以去。無分段死。不煩惱
助潤。何故不斷耶八地不
種便無用
答。如初地怖
煩惱漸悟
菩薩
即伏而受變易。亦如二乘有學迴
心。即受變易。雖分段。不煩惱。煩惱
親助潤變易。如分段生。遠勢亦有。又
惑種在。變易時長。不數資。若無惑種。變
易時促。如二乘無學願數數資。又由菩薩意
菩提。十地練根。不煩惱。煩惱在不
地。故名留。准此。第八地初。不永害
種。何爲無用。答。既故留種。本爲潤生。菩
薩正由願資。傍由種助。故説之。若即斷
之。於生無力。惑因亡。果隨盡故。既不
之。亦不生。豈非無用。故唯識第十云。復
十地修道位中論已不
八地已上
唯修永滅所知
。留煩惱障。助願受生。非二乘速趣
圓寂。故修道位。不煩惱。將成佛時。方頓
斷故梁攝論曰。留惑至惑盡。證佛一切智。釋曰。諸菩
薩。留隨眠惑。爲助道分。不二乘速般涅槃
此事故。修道究竟。
習氣滅盡及證圓智
若約迴向菩提聲聞。已斷煩惱。彼即可
所知障。受變易身。通諸位也 義苑云。
若約下縱。其迴心受身變易。自屬所知。亦
煩惱種子復古云。已斷煩惱者。既
惑障。許變易
折薪云。
彼宗云。二乘有學位人。不變易。無學位
人。得變易定不定中。且當定性故。演義云。變
易入無餘竟。方始受之。何得
果便受變易。小乘三果。
七地已還。未變易
迴心聲聞得。定性不
法華攝釋云。漸悟之相。古徳兩釋。一云。得聖而有
學無學。顯二差別。並能迴趣。一云。無學迴心。亦
漸悟。有學迴心。要取無學。方學大行。受變易
等。評曰。後釋違教。佛地論云。迴向菩提。或於學位
即能棄捨求聲聞或無學位。方能棄捨。若雖
。要取無學。豈不此有學之位棄捨之言。又云。學
位迴心。即伏煩惱。起定願力。資現身因。令
生死相續。名不思議變易生死。言即伏惑。明非
無學。無學斷故。准此。
學人得變易
今則約無學位中迴心
説。又顯揚論。問曰。聲聞無學。永無後有
云何能證阿耨菩提。論自答云。依變化身
即變易
身也
能證菩提。非業報身即分
段身
則知。無
學斷煩惱者。迴向菩提問。有學迴心。
既受變易。何故此章但約無學。言已斷煩
惱者耶。答。此中非有學迴心變易
然如初地怖煩惱。即伏而受變易。亦如
學迴心。雖分段。不惑種。遠勢亦有。變
易時長。不數資。既惑種在。不八地已
上。智障爲縁。受變易。今則便縱唯所知
障爲縁受者故。約無學爾。即樞要中。四句
分別。唯定勝無惑助。如二乘無學迴心

惑種助即伏煩惱。起
願力。資現身因
勝定資
亦不長時。如二乘有學迴心既有學受
易身。有惑種助
故今不
惑助傍助及勝定資正資即變易長
時受。如十地菩薩。故願留之。不二乘斷
之不得。非故留此。今章上謂。八地以上。
惑種尚留。不分段。便爲
無用。今遮妨云。若約無學迴心。既無惑種。有勝定
。是即可智障爲縁。受於變易。若約有學迴
者。既有惑種助故。此不便也。然有人不
。妄會佛地之文云。章主且據古徳後釋。或伏惑之
言。兼含
者非
通諸位者。復古云。二乘中迴
心。即入十信故。通諸位折薪云。下明
迴心入十信位。故通諸位。謂。信住行向地
等也問。漸悟迂迴
二乘
廻心。必入十信。即受
變易。何待住行向地等。爲諸位耶。答。有
學迴心。即伏餘惑。而受變易。經二大劫。或
是悲増。有惑種助。非此可論。今則無學
迴心。受變易身。地前可知。亦通地上。故勝
鬘經約三乘人説。爲三種意成身樞要
解云。或通説不定性差別勝位。基疏云。雖
地前已得。且説勝者。應知。此章云諸位
是也。問。演義十住
云。言漸悟菩薩地前許
變易者。此法性宗今謂。相宗亦許漸悟迴入
十信。即受變易。若約&MT10755;
。地前留惑。受分段身。初地以上。受
變易身。若約迴心。二宗漸悟。皆説地前
若法相
宗。頓悟八地方受變易。漸悟初地許
今謂。不然。彼謂。頓悟菩薩。略有二類。一者智増。
初地方受變易。二者悲増。八地必受變易。若漸悟
者。地前地上。
通得變易
何憑據。作此判耶。答。涼鈔
穩。然集成會云。此謂。寄位順教意也又有
人妄
會云。鈔意。性宗。變易明別盡別生義故。定性二乘。無
餘還生。故云地前變易。相宗但立増壽變易故。無學
同雖地前受。而初二果。或初地受。故云漸悟
初地。亦不相違此等救彼。轉失宗義
玄云。若三乘中始教頓悟。智悲□
増。及&MT10755;教正意
地前必是分
段之身。地上方有變易身。除迴心二乘地前
亦有地前
地上
此。亦言所以通諸位
問。若爾何故有聖教。説八地以上。唯所知
障。爲依止故。受變易身。答。此等爲
對二乘。顯其優劣故。作是説 義苑云。躡
上八地已上。亦依煩惱種子。受分段身。此
仁王聖教即下第四仁
王中義也
八地已上義。極相違
故。玆問也。總答復古云。爲寄對顯
耳。非實受此身
然此寄對依諸聖教。約位不同。略辨十門
 折薪云。此十門。從果位。逆至初心位。就
中第四門。正答今問。欲十門逆次勝劣
故。不第一中
一説羅漢即同於佛。更不位。如律中説
佛度五人已。即云。通佛有六羅漢。出於世
。又同座等。當知。此約小乘教説 義苑
云。一説下明因果同成。位無差別。何以故。
此教所於佛現老比丘相故。如律下示
出處即四分律受戒犍度。及五分律第十五云。如來。二
月八日成道。安居已前。入定思惟。夏日已後。
鹿野苑。調五人根。八月八日。弗星出時。阿若憍
陳如。初入見道。證預流果。其餘四人。漸次見諦。其後
五人皆得羅漢。即
世間有六羅漢
度五人者。謂。始於鹿苑。先
陳如云云即云通佛有六者。皆比丘
故。又同座等者此如別譯雜阿含經第十三。及華育
經。付法藏經。摩訶迦葉。頭陀既久。
鬚髮長。衣服弊。來詣佛所。時諸比丘起慢。佛命令
佛半座。共坐。乃至。昔迦葉以生死座。命吾同坐。
吾今成佛。以正法座。報其往
。對佛坐時。天人咸謂佛師
同踞解脱床故。
當知下結
二亦於佛地。分出阿羅漢。如對法論説。得
菩提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羅漢及
如來。故此中雖煩惱。盡邊。名阿羅漢。而
亦爲諸聲聞心勝欲樂故。寄於佛果。以
大小 義苑云。初分大小。如對下引
雜集
十四
釋成。此中下約惑引攝。言得菩提等
者。謂。從初留惑。&MT10755;果滿。其所知障。最
菩提大智故。於地地中。分分而斷。直至
菩提。方究竟盡故。比云頓也。惑滅果成故。
頓成羅漢及如來故。或曰。二障雙斷。應
獨成佛。何言羅漢。此中下約惑示引攝之
折薪云。上佛亦是羅漢。今於佛地
一人二號故。云分出對法唯識。以三乘果。總倶
稱曰阿羅漢。是不生義。而
雙成羅漢如來。分望煩惱盡
。稱不生名。爲勝樂
此中下言含縱奪。縱
羅漢。奪引二乘。故云百亦生等
古云。寄二障。分大小也。而言雖者。
亦止言惑障成阿羅漢。而不彼亦斷
智障。是亦爲彼心中勝欲樂
三第十地名阿羅漢。佛地超過故。非彼也。
涅槃中説四依阿羅漢者。住第十地
此寄因異果。以分大小。此上二門。約始教
中迴二乘説 義苑云。初分大小
槃下指所説。即四依品也第六卷文云。佛復告
迦葉。是大涅槃微妙經
中。有四種人。能護正法。爲世間依。安樂人天。何等
四。有人出世。具煩惱性。是名第一須陀洹人。斯
陀含人。是名第二。阿那含人。是名第三。阿羅漢人。是
第四。阿羅漢者。斷諸煩惱。捨於重擔。逮得已利
所作已辨住
第十地
此寄下示其所以。令其因位生
不及之心。欣趣大果故也。兼取上門。皆屬
引攝折薪云。上於佛地而有二名。今約
因極之位。名爲羅漢也。因四依小乘。果
唯是大。故云寄因等集成云。初二三
地。寄須陀洹。爲第一依。四五六地。寄斯陀
。爲第二依。七地寄阿那含。爲第三依。八
九十地等覺。寄阿羅漢。爲第四依涅槃經云。
四依。謂。
歡喜地爲初依矣。六地爲第二依
八地爲第三依。法雲地爲第四依
上生經疏云。
涅槃經第六卷。行四依。初依在地前
五恒沙佛。第二依在前六地。逢六恒沙
。第三依在七八九地。逢七恒河沙佛。第
四依在第十地。逢八恒河沙佛二乘羅
漢。雖亦得果。而非究竟。更望佛爲因故。
第十地。顯阿羅漢。由惑盡邊同第十地
漸引向大。以因極必歸果故也。復古云。
此上等者。對二乘説故。知是迴心教也問。第
三門。
阿羅漢。寄第十地。則既是十地分段身義。是爲
顯門。然返將八地變易。屬於寄顯。而其十地分段之
義。爲實義耶。答。故留煩惱。潤生攝化。正當始教實
。則十地分段。豈可爾。而今以二乘。示二生
。非彼正意
故。云寄顯
四七地以還。寄同羅漢。八地以去。是菩薩
位。如仁王經云。遠達菩薩。伏三界習因。業
果滅住後身中。住第七地阿羅漢位。此寄
因中自在未自在位。以分大小。此約始教直
進中説。此中既寄聲聞。至第七地故。煩惱
障及分段身。倶至此位。八地以去。寄是菩
。行位勝前。是故唯有彼所知障及變易
 義苑云。初分大小。如仁王下引經示
相。初示小相。八地下示大相。言遠行菩薩
者。即第七地。從初地住心遠行。至此功用
邊際故。伏三界習者。謂。煩惱習漏。現行永
滅。因亡果喪。約此以同羅漢地。權教大乘。
悲増者留惑。祇至此地故。分段身但齊
。便亡因果耳。此寄下約位功用無功用
而斷大小也。此約下依教顯寄對。據二障
二身折薪云。上羅漢同十地。今同
七地未自在位。仁王經正云玄達菩薩。阿僧
祇劫中。修無生法樂忍。滅三界習因。住
身中吉疏云。六地斷正使。七地斷習也。住後身者。
三界繋業。分段之躬。名住後身也。測疏云。玄
謂玄遠。達即通達。遠至功用邊。名之爲玄。創入
生忍。名爲達也。滅三界等者。滅三界中業果細習。住
後身中者。住分段生死中最後一
。至第八地。即成變易報
無量功徳皆成
就。無生智。盡智。五分法身。皆滿足。住第十
地阿羅漢梵天位此第十地即第七地也。此是約
十三法師中文。故云第十地
此經是什師譯本。若不空譯本。與今稍異。彼
却云遠行菩薩。即今玄達也。而不明言
阿羅漢位。但云示入聲聞常隨佛智寄顯引攝。
文可
此中正示答前問復古云。遠行即七
地。伏三界習等。以此地已還。寄三界色
心煩惱。及彼果報。又七地已去。寄菩薩位
於二乘。寄色心習氣。又倶生第七識
惑。七地已來。寄現行。又末那煩惱。寄
七地。八地寄色心二習無明。又八地倶生
内六七識惑永伏不起。又以六識煩惱。寄
四地。末那煩惱。寄七地。八地已去。唯
所知障。二障二身。以顯二位不同。故在
直進中唯識法相。此謂正意。而所以不
者。蓋由教權機淺故爾。今家不然。
還爲寄顯。意在
始歸&MT10755;
五初二三地。寄同世間。以得世間四禪等
故。四地寄是須陀洹等。以道品故。是初
出世故。五地寄是聲聞羅漢。以四諦法
故。六地寄是辟支佛。以十二縁生法故。
七地以去。寄是菩薩。以無生法忍故。此
本業經説。上來唯約三乘教説。以
出一乘法故 義苑云。該羅衆行。顯位階
。初三地寄同人天。四五地寄同聲聞。六
地寄同縁覺。七地已去寄同三乘菩薩。既
已去。該後諸地。蓋就彼權乘通相。寄對
説故爾也。此如下指經料揀文云。歡喜地中。住
中道第一義諦慧。乃
至作五神通。第二地中。自行十善。教人行十善。第三
地中。修世間禪等。第四地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第
五地中。修四諦觀等。第六地中。達十二因縁等。問。檢
彼經中。不七地以上寄同菩薩。今依何説。答。既
前六地寄同世間二乘已意。明其後位。寄同菩薩。理
疑。故知。章家親獲經意。復是文外之巧旨也
復古云。前三地修四禪八定。寄同世間。即人
天也。四地寄須陀洹等三果。即出世間也。五
地已下。寄出出世間允。既云
三乘
五地修
四諦。六地修十二縁生觀。七地已去。寄
。以同得無生忍故。通以十地三乘
説。前六寄同凡小。後四通寄大乘。未分出
一乘者。融一同大故也
六世間二乘。同前至六地。第七地寄三乘
菩薩。以自在故。八地以去。寄一乘法。以
自在故。如梁攝論等説。此約一乘三乘
等分相而説 義苑云。此章寄對大前。
又但於八地已去。約無功用道。寄同一乘
前七地皆屬有爲功用。未自在。例皆
三乘也。如梁攝下指文示梁論十八云。二乘
善名出世。從
。乃至佛地。名出出世。出世法爲世法對
。出出世法爲出世法對治功能。具如前録
復古
云。於菩薩位中。爲自在及未自在二位

七於初地。八過之中。已過世間及二乘故。
地論等説。此約三乘中比證分齊説 
義苑云。約其證入超凡越小。謂。初地之人。
眞俗雙證故。不世間修禪伏惑。亦不
二乘三昧偏折故。如地論下指文揀顯。既
比證。定知。唯地上有證。二乘之徒皆比
觀也八過者。謂。地經説。初地勝徳。超
過地前。有八種勝。論爲八過。一入位過。經
凡夫地。入菩薩位論爲
總句
二者家過。
謂。入菩薩故。喩貴家。三種過。言種性
尊貴。無譏嫌貴家子
其姓
四者道過。言
一切世間。入出世道故。五法體過。言
菩薩法中大悲
六住處過。言在菩薩
正處世間。不
世間。善巧住故
七者業過。言
世眞如法中生命
住在
八畢竟過。經言如來種
中畢定究竟阿耨菩提故。是名初地菩薩八
。復古云。此約地前三賢比觀相似比知。未
眞無漏
登地現觀如理智
冥眞如
分齊不同故。初地過

八地前三賢位。已過二乘地。如上起信論説。
又如仁王經云。習種性中有十種心。已超
二乘一切善地。此約&MT10755;教退不退説 義苑
云。實教三賢。圓斷惑染。不二乘偏眞趣
。故云已過。如起信論者。指彼文明三賢
之相也。又仁王下却屬十信之人。故彼文
云。善男子。初發信想恒河沙衆生。修行伏忍。
三寶中。生習種性十心。謂。信心。精進心。
念心等。是爲菩薩能少分化衆生已。超
二乘一切善地。此約等者。謂。起信約不退
二乘。仁王據退超過也折薪云。清涼
云。十信未成位。但爲住因故。仁王詺
十信故。以能成信所成住又彼
第十
九演義云。仁王不十信。相在十住。信爲能成。住
所成。又二十演義云。若&MT10755;教。十信是信方便。自無
別位。仁王十
信。即十住故
但觀祖語。自見諸記臆説此斥
苑仁王
退復古云。起信論信成就發心。十解菩薩。
一發心後。遠離怯弱。竟不二乘地。故
知超過。仁王經行位中已引
九信滿心後。即過一切小乘三乘等。如賢首
品説。此約一乘説 義苑云。謂。圓教十信
功成。頓該佛地。逈異三乘故。云即過等。如
賢首品者。謂。談徳業該收。因果交徹。故結
此約等復古云。信滿發心。即得成

十初在凡地。創發心時。即過二乘。如智論
。羅漢比丘。知沙彌發心。推在前等。此通
一乘及三乘説 義苑云。初發大菩提心&MT10770;
即悲智雙運。已超小聖折薪云。論第七
十八
云。能一發心言。我當作佛滅一切衆生苦
煩惱。未&MT10769;。以心口業熏。勝
於一切衆生。一切衆生皆自求樂故。愛其所
。阿羅漢辟支佛。雖世樂。自爲
故。求涅槃。不衆生。菩薩心生口言。爲
一切。是故勝。譬如一六神通阿羅漢。將
一沙彌。令衣鉢。循路而行。沙彌思惟。我
何乘涅槃。即發心。佛爲世尊最上
最妙。我當佛乘涅槃。師知其念。即衣
鉢自擔。推沙彌前行。沙彌覆復思惟。佛
道甚&MT10769;。久住生死。受無量苦。且以小乘果
涅槃。師復以衣鉢嚢。還與沙彌擔。語
後行。如是至三。沙彌問師。師年老耄。状
小兒戲。方始令我在前。已後令我在後。
何其太速。答。如初念發心作佛。是心貴重。
則位我師道中。如是人。諸辟支佛。尚應供
。何況阿羅漢。以是故推汝在前。汝心還
悔。欲小乘。而未得。去我懸遠。是故
汝在後。沙彌聞已驚悟。我師能知我心
我一發心。已勝阿羅漢。何況成就。即自堅
固。住大乘法指事鈔云
何憑者。非
是寄對門故。諸説前後。準此而知
 義苑云。結上十門。例餘一切。故云諸説
也。此等寄對。雖受身之問。其間亦有
位超小聖。而依止身同。如本業七地受
段身等。准知
若依&MT10755;。地前留惑。受分段身。於初地中
永斷一切煩惱使種。亦不彼分別倶生
所知障中。亦斷一分麁品正使。是故地上受
變易身。至金剛位。餘義如下斷惑中説 
義苑云。謂。其賢位願智劣故。假惑受生。資
其智願。若至初地。大悲攝化。自在無方。不
更留惑種。即受變易。亦不分等者。謂。妄
惑無體。焉可陳麁細品類。故起信束
二礙等。若爾何故次云於所知障中
又斷一分等。斯乃以通規而格其無斷而斷
也。此之麁品正使。即是無明耳。故深密以
麁重&MT10755;教十地。斷所知障。舊有二説。一
云。初地頓斷一切現行智障故。云
&T072699;品正使。而未種。以細種。名一分&T072699;。二
云。謂。智障現種。十品不同。地地漸斷於彼現種。而未
習氣。今爲初地斷&T072699;。以後地細故。今謂。二
説並非今意。似始教直進教義。故知。義苑亦不
今詳。孔目惑稠
林章
云。但經論中。約見修及九地
十一地等。明斷惑不同及麁細者。皆初教
攝。依十地位。顯別無明。不麁細倶生所知
障品修所
斷中。不
&T072699;中細三品
者。如十一無明及二十二無明
。皆直進教攝。但諸教中。約十地
分齊者。即屬&MT10755;淨影章十三住義。
諸住斷
障分
齊中
云。如地持説。智障亦三。一者皮障
世人
皮中
之患
麁品無明。障彼菩薩麁品法身。二者
膚障。中品無明。障彼菩薩中品法身。三者骨
障。微細無明。障彼菩薩微細法身。初至
初地盡皮障。歡喜乃至無開發住八地
盡膚障。無開乃至如來住時。斷盡骨障
此。初地斷盡皮障麁品。故云一分
麁品正使。以後二膚骨細品故也
問。若於地上。不煩惱。云何大悲同事攝
生。答。若於地前及始教中。願智力劣。故留
煩惱。即助願受生。今此不爾。願智恒勝故。
在同生 義苑云。菩薩受生益物。蓋由
煩惱惑種資持。既言初地永斷故。今&MT10769;云。
云何大悲同事攝生。則全乖四攝也。答中。
菩薩修因。務於兼濟。若或教權位下。願智未
充。要資惑種。今此希奇無方設化。不復更
復古云。惑障潤生。地上既不惑。
云何度生。答中。此教地上。願智殊勝。自
同生。不地前竝初教中故須惑也
問。如説。八地以還菩薩。略有二類。一悲増
上。留惑受分段身。二智増上。伏惑受變易
。此義云何。答。如此所説。良恐未然。何者。
若悲増上。其慧必劣。劣慧導悲。悲應見。
滯見之悲。豈名増上。縱悲智齊均。尚不
悲増上。況以劣智導悲。而言増上。若智増
上。悲劣。劣悲導智。智應寂。滯寂之智。何
増上。以諸菩薩從初以來。異凡小故。悲
智相導。念念雙修。如車二輪。鳥之兩翼。何
彼有増減耶 言如説等者。如智度
第四十。及
四十三四
瑜伽唯識等具所説。義苑云。權
教菩薩。初地已去。悲智不同。悲者留惑潤
生。受分段身。智者伏斷進求。受變易身。若
八地。悲智無殊故。今但云如説八地已
也。彼既偏増。與今何異。故云此義云何
答中約實彈偏。故曰良恐未然。何者下徴
釋偏失。先釋悲増之失。失於愛見。縱悲下
先縱悲智雙運。次奪云尚不名増上。何況劣
慧所資乎。若智増下釋智増之失。失於沈
。合縱奪之破。文略例前故也。以諸下
無住大行。如車下約喩顯雙修。言從初
者。謂。始自發菩提心。即悲智雙運。由
悲故。異小乘之滯寂。有智故。異凡夫之
漂流。不此二故。行成無住復古云。
既滯見滯寂故。非増上。唯修智分。則墮
。修住相福。則墮凡夫。故菩薩發心已來。
修二行。豈互増減問。若準台宗。則智
増是入空。悲増即出假。且有三根出假。通
乎四教止觀六云。藏教菩薩。初僧祇位上根。第二僧
祇中根。第三僧祇下根。若通教人。上根初心。
中根二地。下根八地。或六七地。別教之人。十信上根。十
住中根。十行下根。圓教初心上根。五品中根。六根下根。
淨名疏七云。出假有三。菩薩化物心重。自行則輕故。慈
悲重者。不務斷結。從念處相似空。即便出假。見思未
斷。二從見諦&MT10755;退轉。即便出假。思惑未盡。三
見思盡。方乃出假。通教齊此乃無三界正使。猶
習氣無知。若別教入無量四諦塵沙之假。故名
。但別圓皆有入假之觀。今取通教斷分段盡。正是
別教出假之位。故借
通顯。非通也
三藏三根。通別上根。圓初
心等。未見思。應滯見等。其通別下中根
者。既斷伏見修。故留惑種。受分段身。豈應
見。滯寂亦爾。答。若據通教淺未純熟。及
別教道。則非其義。今則以實奪權。意在
始歸&MT10755;。故作斯會。既云念念雙修。渉
&MT10755;。思之。言如車等者。此之二喩。文出
第十三
聖行品
意而易
此始&MT10755;二教麁細異故。有二生死。非
悲智互増上也 義苑云。約教定二死。言
&MT10755;者。謂。但約煩惱之麁。受其分段。所
知之細。受其變易。非于悲智之互増矣。若
爾非唯實教雙修。抑亦權宗亦不偏上
復古云。始教麁故。地上受分段身&MT10755;
細故。地上受變易身。非互増上
若言彼智増者。有小乘習。怖諸煩惱故。永
者。若於地前未眞如。可本習。容
此類。以純熟故。初地以上。行解純
熟。同證同行。同修同斷。如何得是差
。故起信論云。地上菩薩。種性發心修行。皆
等無差別也。又此教中地上變易寄位。不
同有其四種。亦如下指 義苑云。牒救縱
奪。謂。此救云。向彈其悲智増上。且
智増菩薩。有小乘習。怖畏舊習。以智永伏
故。説増上。有何過耶。若於下約地前比觀
劣行以縱之。初地已上下。約證智勝行
之。與夫彈偏義成一揆。皆地上故。故起
信下。唯證實教。可知。言亦如下指者。寄
惑顯位。第八門中明也。故彼文云。以四障
。寄顯地上四位四定四徳四報等云云
薪云。雖智増菩薩。然從小乘中。然此
要是小乘有學
已還
斷惑時。迴心向大者。則
於諸位故。得地前約其舊習怖諸煩惱
説爲智増上。尚須地前容有此類無學永
斷故。
惑理。既云永伏。明知方便學位也。然無學亦有
智増者。今約本習。容此類。故集成云。若言下印
生奪熟。智論四十三云。菩薩有二種。一者慈悲心多
衆生。二者多集諸佛功徳。亦多集功徳者。至
乘清淨無量壽國土。好多爲衆生者。至無佛僧處。讃
歎三寶之音。四十五又云。菩薩有先自成就功徳。然
後度衆生。有先成就衆生
後自成就功徳。初地下可
起信論者。即
證發心中文也。彼正云。而實菩薩種性。根等。
發心則等。所證亦等。今章有修行之言。論
所證之言。能所互擧也復古云。若於下
彼地前機生未證。容此類。初地下奪
其機熟已證。斷無差別。起信論云。而實菩薩
種性根等因等
發心則等行等
所證亦等證等
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
祇劫時等
故。修行斷證。皆無差別。集成云。
又此下存略指廣。生稠林章曰。據理論之。
變易生死。是只分段細相等
若依頓教。一切行位。既不可説。所依身分。
亦準此知。廣如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説 
義苑云。位既不立。身又不存。意唯靈寂耳
折薪云。那伽室利分者。即第八會。當五百七
十六卷。那伽室利。此云龍吉祥。此經説。妙
吉祥菩薩。入室羅伐城分衞。遇龍吉祥菩
。始&MT10755;問答。皆説一切法。本性空寂。猶如
虚空。無壞無斷。如幻如夢等。菩薩萬行。乃至
乞食資身等事。亦皆空寂。一卷始末皆然。故
今指彼也彼文具云。龍吉祥言。頗有能證菩提
不。妙吉祥曰。亦有能證。龍吉祥言。誰爲
證者。妙吉祥曰。若無名姓。施設語言。彼爲能證。龍
吉祥言。彼既如是。云何能證。妙吉祥曰。彼心無生。不
菩提及菩提座。不念一切有情。以心。
心等。能證無上正等菩提。指事鈔云。以此經
能證菩提。即與
指證。行位身分。皆准此知
今解。孔目二云。三
乘眞如頓教門者。此如絶於教義。相想不
及。廣如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説。此中引意
準知復古云那伽室利即文殊所問經者。
然。彼第七會。此第八會故耳
若依圓教。不變易。但分段身。至於十地
離垢定前。以彼位普見肉眼故。知是
分段也。又如善財等。以分段身窮於因位
故也 義苑云。此教所談。不變易分段
身相者。謂。博地圓機。頓除障染。圓造&MT10769;思。
惑無漸破之殊。身無麁細之異故。善財一
生窮因究果也復古云。既云肉眼。知是
分段也。善財一生故。非變易別教一乘。不
段易。五相成身。
謂。衆生身。國土身等。然唯眞言中。即身成佛。於諸教
。闕而不書者。對三乘教。而揀別耳。倘執一乘闕
書者。切請拭目當斯文。奚夫愚哉。又有人云。
分段名同。而見聞生。果縛依身。業繋分段。其解行生。是
法門身。微妙分段。超過三乘天眼所見。即普見肉眼等。
證入果海既絶生死。無&T072699;細生死。十佛究竟微妙身
故。如此解者。三生分段。&T056123;分不融。噫。未
三小膠習。徒弄圓文。自巧勞者。宜矣
問。何故此中不變易。答。如世界性等以
上身分。甚極微細。出過諸天。應變易。但
此教不生死麁細之相。總就過患
一際。至信滿後。頓翻彼際故。不説也。
餘準思之 復古云。世界性等者。等取十
。如上引。普莊嚴童子父母生
知分段身
兜率天
子。瞿
夷。善
世界性等上住。已得十地。此教不
分者。但以無明邊域生死邊際。總屬
。故不分也義苑云。指世界性等微細身
。類同變易。何故唯論分段。但以下剋
迷悟。迷則一迷一切迷業繋分段。本具三道。
性九界。逆修流轉。
黒漆昆侖。
雲外走
故。總就過患。以爲一際計所執性。
依他。圓成。
上謂
三性一際
悟則一悟一切悟故。信滿頓翻
分段法門。諸法本融。三道當相。即是三徳。但翻
。而非體。如若不實。鐵床非苦。變
易非遷。石牛頻吼月。木馬乍嘶
風。嗟。夫圓頓融。翻與誰擧乎
第六斷惑分齊者 義苑云。所論斷惑分齊
者。謂。依覺故迷。依迷示悟。既惑分麁細
故。智有優微。隨教之異也斷謂能斷。惑
謂所斷之障。故淨影。慈恩。立斷障義。遠公
云。能惑所縁。故稱爲惑。能障聖道。説以爲
然其惑障有別有通。別則四住界内見
思。台家

通惑
但煩惱障。通則五住界内外惑。若但
界外。謂之別惑
惱及所知障。體有寛狹。約教可知。能斷亦
爾。漸頓有殊。異體同體。伏除離斷。泯滅融
翻。皆約教別。思
若依小乘。如餘別説宋麗本云。有云。若依
。若依三乘。有二種
折薪云。有云下如下問云。何前愚法小
乘中。十使不通迷四諦等。又下以迴心
揀愚法。即知。今文亦應八十八使等數。
竝斷惑得果之相。但傳寫脱爾此依錯本
錮未
本既言如餘別説。豈爲脱落乎。復古云。但
標而不釋者。諸&T047368;皆云。此中脱一段。今勘
高麗本。亦但有標。不皆脱桑本。故
徒劬勞。惜哉
今釋。有四所以故。非脱也。一前行位中已
問答。釋成小乘異大乘。理無疑故。不
説也。故但標小乘。顯五教不同。不必釋
耳。若更備釋。前文問答。即成無用。二師承
據。至相尊者。亦不小乘煩惱。今章録
彼文義。是故不孔目煩惱稠林云。一乘二義約
三乘顯。餘宗準可知。其餘宗
者。謂。小乘等。今云如餘別説。亦
此也。然依宋本故。作斯會釋
三大乘據用義
煩惱。中有二門。一異小乘孔目云。亦
二門無
。唯在直進教入位門攝。一十無
明。二有二十二無明。乃至廣論
二同小乘門。
第二門中煩惱惑品。名數與小乘孔目云。
同小乘
者。復分爲二。一者大惑。謂。具結縛使垢纒等五義
謂。九結。四縛。十使。九十八使。六垢。十纒等。廣明
。二者不上五義。名小煩惱也。乃至二十九門廣
論。與小乘名同而義異。若小乘法。如所謂實。將爲
有體。若大乘初教。自性即空。
但有名用。是名使及煩惱
今説三中。二乘惑
品。即同小乘。義雖異。名字是同。故不
。四作者任放辨才。如探玄但有五門
而不釋。或釋一二。如十住中諸門分別
文云。種性略作三門。一釋名。二出體。三諸門分別
五門。一約性習前後。乃至。五諸教竝如別説
行無念理觀梵行品&T047368;云。宗趣者。以無念正行
宗。所成十住位。及速成佛等爲趣。無
念理觀。略作
五門云云
皆標五門而不開釋
解。若依小乘者。要問答曰。若依小乘。諸使
纒垢等。是障名數。此障名通三乘始教直進
兼則通餘教三乘
&MT10755;
何以故。謂。惑名同義有
深淺今言如餘別説
宋本
十住
&T047368;諸門分別五門中。云五諸教竝如別説

若依三乘。有二種義。一約位滅惑。二寄
位 義苑云。若依下分章。初是約人實
。二即別位淺深復古云。若依三乘者。
中間三教爲一三乘教也。以二義中皆具
&MT10755;二教故。使行稠林云。煩惱行等者。略
二義。一約位顯煩惱。即今寄惑顯位相
也。此中寄惑品。顯位差別。彼約十地等斷
煩惱麁細。以顯諸教有異。但寄位顯惑。寄
惑顯位。少有左右耳。二據用義顯煩惱。即
諸教具明麁細惑品。即今約位滅惑相
也。此之二義。約三乘約位者。但諸教中。約
十地&T072699;分齊
者。即屬&MT10755;攝。二但經論中。約見修及九地十一地
。明斷惑不同。及&T072699;細分齊者。皆初教所攝。若經論
中。依十地位。顯別無明。不&T072699;者。如十一無
明。及二十二無明。皆初教中直進教攝。何以故。爲
十地&MT10755;心。頓
諸惑
彼文亦以&MT10755;二教三乘也」
初義者。若依始教。具足三乘斷惑差別。由
此是其三乘教故。障有二種。謂。煩惱所知 
義苑云。良由此教談其顯了三乘故。具
三乘惑相迴心直進之殊也。障下指惑體
品品斷除。要即唯二也折薪云。&MT10755;教雖
三乘。然無三乘別斷。以二乘一切煩惱但
能折伏而已。唯菩薩實有所斷故。今云
教具三乘等有云。&MT10755;教三乘。始&MT10755;
同竝成佛故。不別説
復古云。
若依下由迴心直進二種人故。迴心即是
小乘門。直進即是異小乘門。迴心直進
二種教也。是三乘教者。問。若據此文。豈非
以始教三乘耶。答。上云若依三乘有
二種義。牒釋處云若依始教若依&MT10755;。豈容
便相違耶。況釋&MT10755;。亦先説二乘。豈無
要問答曰。惑智二障。及煩惱所知障。八妄想。二
十二無明等。天在三乘始教。兼則通三乘&MT10755;
五住地惑。皮肉心三障。十一障等。此在直進二乘位。兼
&MT10755;教等。已上諸惑。一惑一切障。一斷一切斷。此屬
一乘教。準此。今章云始教具足三乘是三乘教等者。
是正顯門。至&MT10755;。説二乘等。是兼通門。使行稠
林云。又依&MT10755;。煩惱有十六門。一有二無明。謂。煩
惱障。所知障。二又有二無明。謂。惑智二障云云。後判
云。上十六門煩惱。義當熟教。分亦得初教中直進
教説。若在直進教。其體即空。若在終教。説其體即
等。問。要問中正始兼&MT10755;。何故孔目正當&MT10755;。分通
初教耶。答。約相顯微。以論正兼。據義判。辨正當
分通。竝不相違。此章
且依要問。準會可
但教漸深細。言其不
斷耳。豈彼伏惑。無觀智乎。問答云。&MT10755;教二
乘。心數亦不説。則有二乘明矣。以此教
亦有直進迴心。當知此前揀小乘。後異
。中間三教。爲一共教三乘。前後章文。皆
此説。非&MT10755;。理無疑也。下文云。前
三乘中聲聞。此約愚法。豈可二乘竝
成佛而無聲聞障有二種者。唯識九
曰。煩惱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
見。而爲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
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
煩惱障。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
薩迦耶見。而爲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
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具如基疏釋已下雖苑。薪。復古
等釋。而未穩。故不
先辨二乘斷煩惱障。於中有二。先障名數。
後斷得果。初中煩惱有二。謂。分別倶生。總
十種。一貪。二嗔。三無明。四慢。五疑。六身
見。七邊見。八邪見。九見取。十戒禁取 論
成唯
識一
曰。然諸我執略有二種。一者倶生。二者
分別。倶生我執。無始時來。虚妄熏習内因力
故。恒與身倶。不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
轉。故名倶生。此復二種。一常相續。在第七
。縁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爲實我。二有
。在第六識。縁識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
別。起自心相。執爲實我。此二我執。細故&MT10769;
斷。後修道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除
滅。分別我執。亦由現在外縁力故。非
。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
。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縁
教所説蘊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
。二縁邪教所説我相。起自心相。分別計
度。執爲實我。此二我執。麁故易斷。初見道
時。觀一切法生空眞如。即能除滅煩惱障。所
知障。各有
分別倶生。各有現行種
子習氣。廣如彼明
總有十種者。成唯識
六曰。此貪等六合一惡見故六。開
五見故十
性是根本煩
惱攝故論云。云何爲貪。於有有具。染著爲性。能障
無貪。生苦爲業。謂。由愛力。取蘊生故。云何
瞋。於苦苦具。憎恚爲性。能障無瞋。不安惡行所
依爲業。云何爲癡。於諸理事。迷闇爲性。能障
。一切雜染所依爲業。云何爲慢。恃已於他高擧
性。能障不慢苦爲業。云何爲疑。於諸諦
。猶豫爲性。能障不疑善品業。云何惡見。於
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爲性。能障善見。招苦爲
業。此見行相差別有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
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爲業。二邊執見。謂即於
彼隨執斷常。障處中行出離業。三邪見。謂。謗
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執。四見取。謂。於
諸見及所依蘊。執爲最勝能得涅槃。五戒禁取。謂。於
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爲最勝。能得清淨
利勤苦所依爲業。已
上論文。一一如基疏釋
中四種唯分別起謂。疑。邪見。見取。戒禁
取。餘六通二種 論曰。如是總別十煩惱
中。六通倶生及分別起。任運倶生思察分別
倶得生故。疑後三見。唯分別起。要由惡友
或邪教力。自審思察。方得生故基云。要由
友及邪教自分
別三縁生故
五識得初三。亦通分別及倶生。由
識中邪師等三因故。得分別起也 
識論六曰。五識唯三。謂。貪。嗔。癡。無分別故。
稱量等。起慢等基云。五識但三。以無分
故。無慢等。慢等必由
隨念計度分別生故。又由慢於稱量門起。方
故。疑猶豫簡擇門起。見推求門起。故非五識。故
五識無此等相行。故對法第七説
稱量等門。即等猶豫門等
亦通分別
者。問。准識論文第一卷説我執分別起。及
第二卷説法執分別
云。唯在第六意識中有。何故五識通分別
。答。如基疏云。顯執所在。強思計度。間斷
恒。唯第六有故。非餘識。下二障中。五識
所知障且約十地所斷。而五識
煩惱障分別起者。亦爾
亦初地斷。又云。
此中説執。不五識。若所知障五識。亦通
十地中護法正意謂。執與障。寛狹有異。且約
二執。唯第六有。若約二障。亦通五識
今亦應知。言由用意識等者。論第九曰。眼
等五識。無分別故計度
分別
法見疑等定不
。餘由意力皆容引起基云。見疑等者。等
隨中諸惑。與此五識
倶起故。即忿等十全。餘十少分。計度分別之所生
者。五識皆無。非見道所斷諸惑。名無分別。就
見道中。無邪友師。自分別諸惑。而實非意識
引見道諸惑。名無分別。對法等云。分別起者。見道
斷。既許五識中惑通見道斷。則有分別之惑。然非
力生。爲意所引生故。故論云餘由意力皆容引起
餘者。即見疑等餘。佛地論説。五識雖見等。由
意識引。有見所攝愛恚等起。二障所攝。今此意説。
彼自力分別惑餘。爲
計執五識中惑唯修道斷
義苑云。出分別之
所以。邪師等者。更等邪教邪思惟。既因三引
故屬分別已下復古依要問答。然彼通性相二宗
論。此章但約法相論以判耳。思
意識具十種。四分別。六通二 論曰。意識
十。又云。十煩惱中六。通倶生及分別起
任運。思察。倶得生故。疑。後三見謂。邪見。見
取。戒禁取
唯分別起。要由惡友。或邪教力。自審思察
方得生故。如上已引
末那唯四。但倶生。六中除嗔及邊見。以
唯不善。此識有覆無記故 唯識四曰。意以
思量自性故。即復用彼爲行相故。能審
思量名末那孔目云。西方名末那。此
染汚意。此從過立
未轉
依位初地已前
二乘有學
恒審思量所執我相。已轉依
登地
無學
亦審思量無我相無漏。出世
末那。無漏第七
此意相應有幾心所初解因相應即染倶
中。且約十根本惑
四種煩惱常倶。謂。從無始未轉依。此
意任運恒縁藏識。與四根本煩惱相應。其
四者何。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是名
。彼有十種。此何唯四。有我見故。餘見不
生。無一心中有二慧故。二取邪見但分別
生。唯見所斷。此倶煩惱。唯是倶生。修所斷
故。又云。愛著我故。瞋不基云。以此愛見
著我故。無
憎背
又云論六嗔唯不善。損自他故。又云。
末那心所有覆無記論五此意相應四煩惱等。
是染法故。障礙聖道。隱蔽自心。説名有覆
善不善。故名&T047368;基云。梵云昵佛栗多。此
有覆。舊言隱沒者。不
言故。今擧相應心所。以顯
心王亦有覆相。以心性非染等
又以一類相續。縁第八識。刹那刹那執
故。無邊見。又以後三見及疑。籍三因生。此
識無彼故。又由相續故。非第六所引。不
五識。是故唯四 識論曰。此識所縁。
謂。即縁彼。聖説此識縁藏識所縁四諍。
難陀解
第八心王心所。火辨但縁彼識見相二分。安慧但縁
識現行。種子。護法正義。但縁藏識見分。如下所
知。此意但縁藏識見分。非餘。彼無始來。
一類相續。似常一故。恒與諸法所依
故。此唯執彼爲自内我。乘語勢故。説我所
。又云。我所。邊見。依我見生。此相應見。
彼起。恒内執我故。要有我見基云。
我所
及邊見。依我見後生。此識相應。不彼起。任運縁
内相續而生。不他後起故。不我所及邊見
也。若爾何故不我所邊見二種互相續生。以恒内
執無間斷。不餘見互相續起。又前二見。通縁
内外。此唯恒内執我。故要有我見。而餘四見。非
此相應。已上依護法義。然復古引孔目。以
安慧義。第七人執。而無法執。即違護淺我法用別。
二見倶起。然要問答及密嚴疏。亦同孔目。其意可
又義苑云我所之邊見者。非也。其我
所者。謂。外等計分別起見。與邊或別
又云。二取邪
見。但分別生。此倶煩惱。唯是倶生。由見審
。疑無基云。此中三見。倶分別起。瑜伽五十
八。對法等。皆作是説。金剛喩定方
能斷故。任運起者。修道斷故。此中身
見能審決故。疑行猶豫故。不相應
又由相續
者。問。此識但倶生。前五識亦倶生。而六
引此。亦應分別起。答。論曰。第七倶有
所依。謂。第八識。藏識若無。定不轉故護法
開導依。有義安慧平等性智相應末那初起。
必由第六意識基云。由先念心世第一法二空觀有
漏心引生故。七應第六
依。唯於此時。要由第六引。方生
故。即準。餘時起平等智。義亦應
亦應彼爲
開導依。第七末那。用前自類。或第六識。爲
開導依。有義難陀五識自他前後不相續故。
必第六識所引生故。唯第六識。爲開導依
第七八識。自相續故。不他識引生故。
但以自類開導依。有義護法如何異類爲
開導依。是故八識各唯自類爲開導依。然諸
心所非開導依。無主義故。然聖教中基云。
解深
密等。五識由意引。瑜伽三。五識引意。佛地經。莊嚴論
説。平等智初起。第八初得淨時。攝論依染汚。對法依
悲願。皆云諸識互
相引生。豈非異類
前六識互相引起。或第
七八依六七。皆依殊勝増上縁説。非
無間。故不相違。故自類依深契教理。今準。
此章不安慧。而後二義不相違復古亦
。與安慧同。故
知。非此中意
此中且約十種根本煩惱障
故唯四。若約諸心所法。則論有二説。初及
遍行五數相應。總有九數孔目
後説。更
四師説一與十五倶。二與十九倶。三與二十
倶。四與十八倶。五遍。六遍。十遍。
八遍染倶。如
次應
各如論中具明。恐繁故。略
而不
其第八識總不起。唯是異熟無覆無記性故
 論曰。此十煩惱。何識相應。藏識全無。
又云第三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汚等亦
相應。此識唯是無覆無記異熟性故復古亦
&T039917;。並
此要
此分別倶生。皆通三界。嗔唯欲界。以上二
界煩惱皆是有覆無&T047368;故 論曰。此十
煩惱。何界繋耶。嗔唯在欲。餘通三界。又云。
嗔唯不善。損自他故。餘九通此總
言也
上二界
者。唯無&T047368;攝。定所伏故基云。除嗔餘九。在
二界。定唯無&T047368;。不
倶生分
。皆爾
若欲界繋。分別起者十種
見惑
唯不善攝。
惡行故。若是倶生。發惡業者。亦不善攝。
自他倶生者有二。發惡業。亦不善。餘無&T047368;
攝。其不善者。瞋性定然。貪癡慢三。少分

嗔身邊二見。及
餘貪癡慢三一分
&T047368;攝細一由
微細
二善位亦起故。
第七識倶者
極損惱自他處三非
極損
自他。四瑜伽五十八説。
數現行故。并此四因
折薪云。以上下釋
所以。若毘曇云。上界無相害故。有善欲故。
性寂靜故。心滋潤故。所以無嗔也毘曇是小
大乘少同
復古擧要問云。煩惱通不善及無&T047368;彼總
三界
及定
末那識及定地惑是無&T047368;復古略
此二句

隨煩惱二十不善及無&T047368;
若約
理不善。但是不善性隨惑非
此要用
其分別起者。欲界四諦各有十種。即爲
。上二界除嗔。諦別有九。即有七十二。并
欲界。合有一百一十二。其倶生者。欲界具
六。上二界除嗔。各唯五故。合有十六。通
分別。總有一百二十八也 論曰。此十煩
惱。何所斷耶。分別起者。唯見所斷。麁易
欲四諦下各有十惑。上二四諦除嗔各九。合七十
二。并前合有一百一十二。佛地論曰。有學離見所
斷一百一十二種
分別&T072699;重煩惱
若倶生者。唯修所斷。細&MT10769;
欲界具六。謂。身邊。貪。嗔。癡。慢。上二除嗔。各五
合十。并前十六。通前見惑。總有一百二十八。故
佛地曰。無學離見修斷一
百二十八種根本煩惱
見所斷十。實倶頓斷。
眞見道總縁諦故別解斷中。
總斷分別
然迷諦相。有
總有別。總謂十種。皆迷四諦。若集是彼因
是十因縁。
長此十
依處性能隨順
此十
故。滅道是彼怖畏
性不隨順増長十種。但起迷揆猶豫等事。縁此二
。起十惑故。又外道於此二諦。起種種分別
故。皆迷
滅道
其煩惱起。皆具此縁。基云。然於見道。迷
諦煩惱。有總有別。總者。謂。十界通迷
四諦。即一一煩惱。皆起之時。迷四諦理。此總行相。即
此總迷見疑等。名通迷四諦見疑。隨此見等起貪等。
皆名通迷四諦貪等。貪等行相如見等。總迷可爾。
又云。然立一百二十八煩惱。唯依數總別縁者説。今
解。此章亦據數總及行相總。謂。四諦各有十等。是行
相總。即見疑等。通親迷諦。貪等通疎迷諦故。雖
親疎。通迷四諦。是故毎諦。下十上九。總有一百二十
者。此是數總別縁者故。若依數別。則便數増成
百二十四。故今數總。然折薪云。苦下十使。七親三疎。集
下十使。五親五疎。滅道十使。三親七疎。乃至繁釋者。此
數總行相別。而非今章意。其行相別。分親疎數
唯識別。未何據。且如苦下二取爲親。不
無明。集下亦取爲親。疑與身邊疎。滅道二下。身
邊與嗔爲疎。大小乘教。未是説。諸論皆説。二唯
苦。八通迷四。大乘二取爲疎迷諦。疑滅道嗔。亦
能親迷。若謂行相總通諦十使者。此復不然。此總
迷。見疑隨此。貪等皆名通迷四諦見疑貪等。雖
親迷通疎迷四。與行相別。親疎數齊。何故配屬。異
諸論。行相總別。大小親疎。雜
濫之失。所以余不取者也
別謂別迷四諦相
起。二唯迷身邊二見。多計諸有漏果法。爲
故。唯迷苦。唯於苦諦。不了行相
増故。此同小乘唯果處起。若行相總者。於集滅道下
亦起二見。此二行相。深執取實我斷常。不三諦
此執三諦下煩惱
蘊等二見
八通迷集滅道三諦。有別行
。不共無明。親迷
。別迷三諦者。故得成八。小乘苦十。道八。集滅各
七。除戒禁取。今者。大乘執集滅下見眷屬戒等
故。如瑜伽五十八説。以上數別。
唯苦有十。集滅道三各有八爾
謂。疑三見身邊
親迷苦諦下行相別。且擧苦諦。此四行相。深
所縁。親從苦諦理
二取
彼三見戒禁及所依蘊。爲勝能淨小乘二
取爲
親。大乘爲疎。謂。執前三見及倶時蘊。爲勝能淨。是
見取。執彼倶戒及蘊。爲勝能淨。是戒取。此之二取。
復行解能深執取。是迷理
煩惱。然不親迷無我理等
自他見及彼眷
。如次隨應起貪恚慢自見貪。他見起
瞋。於自他二見
慢。恃已見他見
故。名隨應。皆亦疎迷
相應無智。與九同迷若此
九相
應無智。隨疑三見。是同親迷。
若隨二取貪等。是同疎迷
不共無明。親迷
苦理故。親迷
理。以上是迷苦諦
疑及邪見。親迷集等
二取貪等。准苦應集滅道唯有八中。除
身邊故。疑。及邪見。不共
無明。親迷三諦。然實有身邊。別迷三諦。以説八故。
略而不論。三取貪等。淮前苦説。以二見無故。不
親迷然嗔亦能親迷滅道。由畏彼
無漏縁故。迷理生故。無苦集理。但
無漏之諦理。由彼親迷二諦起故
親疎麁相如理故。委細説者。貪瞋慢三見
疑倶起。是親迷諦。若獨頭起。疎遠
前。以
上見道
倶生二見。及彼相應愛慢無明。雖
苦諦。細&MT10769;斷故。修道方斷身邊二見。及此倶
愛慢無明三。雖
親迷苦諦理。以行相細難斷故。修道
方斷。與苦諦下二見等別。彼&T072699;行相故
嗔餘愛等。
別事生。不諦觀故。修所斷嗔及除
二見相應
之外。餘獨行愛慢。及此相應無明。迷別有情。或境事
生。不於理。不四諦觀。故修所斷。簡見道獨行
貪等。雖於事。然
諦觀故。見所斷
  數種四諦各
數別苦諦但有
三諦各有
行相總通迷四諦。謂。迷
三。總迷四諦
行相別各各別迷
但迷一諦

問。何故前愚法小乘中。十使不通迷四諦
此中即通耶 義苑云。問中由小乘。倶舍頌
曰。苦下具一切。集滅除三見。道除於二見
上界不復古引顯宗論
本是倶舍頌也
故今&MT10769;云。十使
○總謂十種皆迷四諦別謂別迷四諦相起
數總行別一百二十八 見修煩惱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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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迷四諦知。大乘亦有總別
折薪有釋。廣如倶舍
   三界見修五部九十八使
       ○親縁六隨眠 ○重縁四隨眠
十一遍使盡 九上縁惑 六無漏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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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界三十六。色無色各三十一。合六十二。并前總計。
九十八使。更加十纒。名一百八煩惱。具如倶舍
隨眠品光寶二疏。及暉疏鈔
答。此有二義。一以三乘中煩惱功力漸寛
故。障一切也。二又由迷等義通一切境
故也。義苑云。答中二義。初約惑廣。二據
唯心境。由心變故。通迷也。意揀小乘心外
境也指事鈔云。初言寛廣者。謂。我見
功力。起一切煩惱。及由無明我見等。互
相資起。障一切境。望前小乘。是廣望&MT10755;
。未極廣。故云漸廣。言由迷等義者。謂。
諦相雖親疎。通迷四諦境上已
唯識
之文要問復古曰。若依小乘教。一惑一障一
世一忍一智一斷得一滅。依三乘教。初教名
前。義中深淺異。若據三乘&MT10755;。一惑一
障三世一忍一智。非初。非中後。斷得三世
滅也。據一乘教。一惑多障多世。一數多數
忍。多數一數忍。一數多數智。多數一數智等。
則知。惑品於諸乘中。力用有大小寛狹不
。迷境亦別也
第二斷得果者。先斷分別其三人 有
三類人。斷分別惑。然瑜伽三十四説。列次前
復古云。得與
少有
第二十八及雜集十三全同
今章。彼文云。問。誰於見道前後心位。得
耶。答。若於欲界未離欲者。後入正性決
。得預流果。謂。次第者。雖少分離欲。亦名
未離欲。彼後入正性決定。至第十六心位
預流果。若倍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得
一來果。謂。先用世間道。已斷欲界修道所
斷六品煩惱。名倍離欲。彼後正性決定。至
第十六心位。得一來果。若已離欲者。後入
正性決定。得不還果。謂。先用世俗道已斷。
決定至第十六心位。得不還果
一若從具縛眞見道。刹那頓斷三界四
諦分別煩惱。得預流果 義苑云。第一類
者。於初果向後一刹那間此將第十六心
眞見道。然大乘是相
見道放學觀故。非
實斷證。故知未
頓斷三界迷諦分別一百十
二品。即證初果折薪亦云。言眞見道者。揀異相
見道也。即第十六道類智一刹那
中。頓斷三界分別見惑
初果也。與苑倶非
復古云。凡言具縛者。
見修煩惱故。名具縛雜集既言。雖少分離欲
亦名未離欲。今意可
見道時。於刹那中。頓斷三界分別煩
。證預流果。此人入見道。斷迷理惑時。
初果向。出見道前十
五心
第十
六心
只得初果
若依小乘。次第證者。謂。眞現觀十五心間。斷見惑得
第十六心獲預流果。爲眞見道。而不相見道。今
大乘。第十六心是相見道。依眞假説。非實斷惑。然
小教中。實無彼眞見道縁非安立諦。今章但約
故。偏言眞見道
而略不相見道
是故倶舍云。具修惑。斷
一至五。向初果今謂。此頌説超越證。非
第者。今章次斷。何以成
中斷五品修惑。一人斷一品。則有五人。并
具縛一人。共六人六人皆是
超斷初向
皆入見道。名
果向。出見道雜集云。見道十六心。刹那
間斷。何云出後
只得
初果。今章不彼爾彼超越與此次斷
混爲是一。却謂不同
此中約分別倶生二惑麁細。以分見修二道
彼中正説果向謬之
甚矣
故少別也。下皆類
唯識曰。然此見道。略説有二。一眞
見道。謂。即所説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
眞理。實斷二障今章但約
煩惱
分別隨眠。雖多刹
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説一心。有義是不
正義
此中二空二障。漸證漸斷。以淺深麁細
故。有義正義今章
正所據者
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
斷。由意樂力有堪能故。又云第十餘六識倶
煩惱障種。見所斷者。三乘見位眞見道中一
切頓斷基云。見道斷名頓者。此是正義。又雖三心
九地總合。以爲二品&T072699;細不修道九品別
之爲頓。五十
九等。有此誠説
此。唯識雖次第超
。今章全同雜集上引故知初約次第

二若倍離欲人。入眞見道。兼斷倍離欲。得
一來果。言倍離欲者。謂。凡夫時。欲界修惑
九品之中。伏斷前六品故。云倍離欲。入
時。即永斷前所伏故。是以得彼果也 
雜集先引。
瑜伽在
義苑云。此從外道中異生二乘
利根超越
六行事觀。伏欲修惑前六品。然後迴心歸
佛。發生空慧。入眞見道。斷除分別。并斷
先伏六品修惑。即證二果。故云兼斷問。
前所伏惑。爲分別倶生耶。入見道時。
何智斷彼耶。答。以世間道但伏
修不見。修中伏麁。除身邊見及此相應
故論六曰。諸有漏道演祕云。問。下第九云。資糧加
行。能伏分別。二位豈非
漏道耶。答。彼約菩薩。今據二乘及外道等。有義二
釋。初義同前。二云。彼約理觀。今依事觀。有漏亦斷。
名爲事觀。觀無我等。名爲理觀。又斷障
義林云。此依六行。非加行智。彼能伏故
分別起惑論十云。煩惱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
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基
云。然此分別煩惱現行。瑜伽五十八等説。世間道唯伏
倶生若愛若恚隣近憍慢。而不分別煩惱及彼倶
生薩迦耶見領近憍慢。此據異生二乘性等説。若直往
菩薩。彼障現起。地前已伏。若資糧位。此&T072699;現行。亦能伏
滅。二細現行。即未伏。至加行位。分別細者。亦皆能
伏。由此菩薩正願勝解世間道力。邪見疑等伏而不行。
六行
欣厭
及細倶生基疏兩解。有義此身邊等既不
伏。後越入聖。得第三
。亦不斷。要至金剛方能頓斷。唯障無學故。
今解亦斷。不説以先不伏故。即言斷。見惑不
伏。入見斷故。但有漏道。既是事觀。不理惑。入
現觀時。理實亦斷。雖正文。任意取捨。於中復
二説。一云。見道起二無間。一斷見惑。起解脱道
已。復起無間。斷前所伏修道之惑等已。方起相見
。二云。由加行時先已伏故。一無間道。與分別
斷。此爲正義。今詳。前解元曉。西明。與見別斷。集成
之。後解合斷。慈恩正義。
今章既言兼斷。明知合斷也
而能伏除倶生麁
。漸次證得上根本定。彼但迷事。依外門
轉。散亂麁動。正障定故
一果
又次類

二果
準知
三若已離欲人。入眞見道。兼斷九品。得
還果雜集瑜伽。
前後引
義苑云。此類亦從人天
外道中來。但是於彼道中豈局
外道
曾以六行
事觀。齊伏欲界修惑九品。然後迴心歸佛。
我空觀眞見道。斷除分別。并斷所伏
九品修惑。即證三果。故曰不還超越證者。
初二果
復古云。從具縛凡夫。兼能進修。欲界九品修
惑倶盡。證阿那含果今謂。此中異生
二乘。與菩薩等。伏於見及修麁細。入
見道時。別斷合斷。皆如前辨
瑜伽説。入見道果者。有其三種。隨其所
。證三果故 論二十八云。復有三種補
特伽羅。依此二學増上戒
心慧學
諦現觀。一未離
欲。於一切欲全未離者。&MT10773;修加行。入諦現
。既於諸諦。得現觀已。證預流果能知
智與
知境和合無乖。現前
觀察故。名現觀
二倍離欲者。當於爾時
一來果。三已離欲者。當於爾時不還

事鈔
又第三十四曰。有無分別決定智
。由此生故。三界所繋。見道所斷附屬所
諸煩惱品。一切麁重。皆悉永斷。此永斷
故。若先已離欲界貪者。彼於今時。既入
是諦現觀已。得不還果。若先倍離欲界貪
者。彼於今時。既入是諦現觀已。得一來
。若先未欲界貪者。彼於今時。既入
是諦現觀已。麁重永息。得預流果折薪
云。倶舍亦有超斷者。似於今説。故彼頌云。
修惑。斷一至五。向初果。乃至亦由鈍利
。釋曰。此頌與瑜伽相似。則知。愚法迴心。
倶有此三人也。故下問答。唯説頓出離人
小乘無爾今依大乘。如義燈云。准聲聞
。得果有四。一次第得唯識二類初一類是。
彼雜集瑜伽未離
欲人。入見道預流果。及此章後漸出離者。皆次第
證。故唯識云。見所斷者。一切頓斷。修所斷者。一類二
乘。三界九地。一
一漸次九品別斷
二超初一第二。三超
第三雜集云。倍離欲。及全離欲。入見道。如
次超初一及第二果。瑜伽二十八説。及
此章後二類。
皆超斷者
四超中二初後果唯識第二類
云。一類二乘。
三界九地。合爲一聚九品。別斷。是也。及雜集第十三
説。此章次擧頓出離者是。然唯識但擧二類。略無
。何以故。辨頓漸斷故。如並次引。若更大超者。超
前三果。如處胎經説。或有衆生。不信地須陀洹斯
陀含阿那含。取阿羅漢。然相
宗不許。以菩薩問辭
       一 從具縛資糧加行未雜欲人頓斷三界見惑得預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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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生者。第六識倶生。九地各有九品。又
修道人。有其二種。一漸出離者。斷欲界
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斷九品盡。得
不還果。上二界盡。得羅漢果 義苑云。其
七識倶生。最後地方斷故非想處下
品惑同斷
今云
六識倶生。九地九品。謂。三界九地。毎地九
品。共有八十一品。又進修道人者。將此帖
前見道第一類人之。則前見此修。正當
漸出離者。餘如常説折薪云。其倶下此不
四諦者。前未諦故。四諦爲所迷。由
諦已證於初果。但倶生正障三界。所以
欲界惑潤。欲界七反生死。上二界惑潤。上二
界生死。斷此惑已。方證阿羅漢果。故約
以分生也此據先起見道。後進修道。約
解。其實少分見修各有事理二惑
唯識云。煩惱障中。彼障現起。地前漸伏。初
地以上。能頓伏盡。令永不行。斷二障種
頓云何。第七識倶煩惱種。三乘將無學果
時。一刹那中。三界頓斷。餘六識倶煩惱障種。
見所斷者。眞見道中。一切頓斷。修所斷者。
其所應。一類二乘。三界九地。一一漸次。
九品別斷雜集十三云。復次如説。預流補
特伽羅。此有二種。一漸出離。二頓出離。漸
出離者。如前廣説上説極七
反有
對法鈔具

二頓出離者。得初果已。即頓斷三界。漸除
九品。即得羅漢。更無餘果。何者。以彼欲界
九品修惑。及上二界。總三種九品。各初一品
一時頓斷故。云頓斷三界。竪論九品。一一
別斷故。云漸除也 義苑云。不備歴階漸
故云頓也。謂。此一類人。由根勝故。將三界
八十一品修惑。束成三九九地九品。束
成三界九品
纔斷
欲界一品。將色界一品。無色界一品。一時齊
斷故。云頓斷三界。然後却斷第二品第三品
故。云漸除九品。此之二三等。亦三界同
斷。但於初果身中。修此斷證。直造無學。不
更經二三。故云更無餘果折薪云。從
果身上。頓成第四阿羅漢界故也。今機勝
於漸出離人。故上二界不分爲八地七十二
。但約三界。有三九二十七品。若斷欲界
第一上上品時。上二界上上品。亦同時斷。
智勝故。能頓縁三界也。斷第二品。至
第九品。皆然。以三界同斷故。云頓斷三界
九品次第而斷故。云竪論九品。此
圓教一一位滿即至佛故爲例。何者。
彼云。如初住滿。第一行第一向第一地皆滿。
乃至第十住滿。十行十向等皆滿。頓滿四位
今頓斷三界。竪論十住。例今竪論九品
義居然可雜集十三云。頓出離者。
謂。入諦現觀已。依止未至定下治
上惑。由
樂力勝故。此以下道能斷上惑。説多分不
根本定等。非必一切皆悉不得。不唯依未至故。
表無表章。但擧此義。松室云。超中二果預流利根。以
一加行。既伏八十一品。初果無間。而不出觀。進修
無漏。依上根本定。超斷至第四果。是爲實義。又解。
今依雜集説。唯依未至。但立二果故。依四靜慮三
無色。不中二果。及次第得第二三果。既預流
聖。縱容根勝。未欲染。安依上根本定。故賢聖義
林。祇依對法。及對法鈔云唯依未至定。義燈又云。
初近分已。未根本故。北京靈泰。及如理公。並
是爲正。上來基疏二解。或依前解
或用後解。學者取舍。各不一準
出世間道
頓斷三界一切煩惱頓斷
三界
品品別斷漸除
九品
唯立
二果。謂。預流果。阿羅漢果。品品別斷者。謂。
先頓斷欲色無色界修道所斷上上品隨眠。
是乃至耎耎品。頓斷三界者。如見道所斷
世間道。界地漸次品品別斷。此義以
何爲證。如指端經乃至又依是頓出離
。如來於分別經中。預流果無間。即建
阿羅漢果超中二果亦
三類
是補特伽羅。多於
一預流無間。不出觀者。起一加行。直一入觀。
斷八十一品。勝進修九無間解脱。證無學果
故顯幽鈔云。超中二果。以見道智。一時伏九地八十一
品煩惱。又義燈云。問。既爲九品。斷欲六品修惑
時。何不第二果。斷欲九品。何不第三果。答。
欲六時。並上二界。各斷六品故。復不休息。未
出觀故。不第二。斷欲九品時。並有順惑。亦皆
斷盡。即得第四。不中二。準此明知。但一入觀
彼九品盡。問。超中三類。爲利爲鈍。答。依
槃經。經生爲鈍。現般是利。今三類中。初二是現般者。
後即經生。故通利鈍。廣賢聖章云。理而言之。倶通
。此人既超中間二果。出無佛世。成辟支佛。理應
二。互
望遲速
或臨&MT10755;時。善辨聖旨二者。數數出觀。
尚於一生。斷
盡八十一品
阿羅漢
設不辨。由願力故。即以
。遠生欲界。出無佛世。成獨勝果三者。此
世不辨。
他世方得
涅槃
設不辨者。未餘離諸欲故。
即以願力生欲界者。彼能速證般涅槃
成唯識云。一類二乘。三界九地。合爲一聚
九品別斷。基疏云。三界九地。合爲九品
集成釋曰。謂。有一類初果。將三界九地倶生煩惱
八十一品。都束爲一品。乃至。九地下下爲一品。即
此九品時而有二類。一者。容預斷。九遍入觀。斷
疑至第九品時。便超中二。而得第四。二者。忽遽
斷。即一入觀門。起九無間九解脱。斷證至
九品時。不中二。而名第四阿羅漢果
唯有
利根諸預流
勝故
餘果。餘果不勝作
。缺煩惱故。指端經及分別經中説集成云
慈恩云。
此即指端經。及分別經説者。不
然。本以雜集指此二經
初果由加行心
能以三界九品。同爲一品。合爲九品
問。於中二果。有隨超一耶。答。無此等
然賢聖章四十二章經。及
理趣分疏亦爾
一來者。人中
欲天中。却來人間此後不經生
故。此世必得
無學。非
耶含
究竟果正理。瑜伽。顯揚。並曰。
彼往天上。一來人間
而般涅槃。名一來
。亦非超
必超不還果。而得
。又下疏云若不出觀
數出
即斷九品
二果
之類
及十住斷結説。一來果或有超越
不還
謂超越之
一來類
第四果
極果
便留滯住
那含。雖留住。非那含也。問。頗有
前三果。得第四果耶。答。若法相宗。不
此有。如上圖示。他宗立大超等。可

若爾何故有漸斷者。以三界法
故。對法論云。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
已。依止未至定。發出世道。頓斷三界一切
煩惱。品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阿羅
漢果。乃至廣引指端經等。如彼説 義苑
云。言若爾者。牒前頓出離&MT10769;其漸除。以
於下正答所問。意顯根劣固守漸次。既不
頓縁。焉能頓斷。對法文顯
引竟
依止等
者。謂。欲界未色界根本故也復古云。依
止未至定
無漏智。能斷三界九地八十一品煩惱。餘八地。即
此未至定。外所起無漏道。名中間禪者。此何之

其末那煩惱。行相微細。前漸頓二人。皆與
想地惑。一時頓斷。故瑜伽云。未那相應任運
煩惱。唯非想處欲故。一時頓斷。非餘惑
漸次而斷也 義苑云。七識恒行。故煩惱細。
縱其頓出離人。智行殊勝。亦不頓縁故。
第九地中。與其修惑。一處齊斷折薪
云。漸出離人。即與第八十一品同斷。頓出
離人。即與三界第九品同斷若法相宗。謂。於
末那惑。菩薩起
治道。二乘但以第六
識治道。通治於彼
今詳。唯識五曰。然此染意
相應煩惱。是倶生故。非見所斷。極微細故。
所有種子。與有頂地下下煩惱。一時頓斷。勢
力等故。金剛喩定現在前時。頓斷此種。成
阿羅漢。故無學位永不復起。基云。此識染
法。三界相望。雖九品。於其地地。最下品
故。第九品攝。一切地者。與有頂地第九下
下品。倶時頓斷。以各自地極微細故。同障
無學。一時頓斷。名勢力等。欲界所繋。與
相似。不發業潤生等故。與彼惑同。金
剛喩定現在前時。斷成無學。但由此一類勝
。方能斷彼多品之惑地地下下一品九
地合有九品
然此
第七。自地無九品第十卷疏後解云。所障既同斷。
前後。名&T072699;。非九地
所攝總是一品。又唯縁内境。自地之境。境無&T072699;。無
多品類故。名一品。非三界中總無&T072699;。斷障義林初
解亦同。若斷障章後解。及下初解云。所障有異。斷亦
殊。此中障種無&T072699;者。八十一品。亦與非想第
。一類品攝。如斷善邪見。唯第九品。仍作九品。能
善根。此亦應爾。一品之中。分九品故。此應知。
細分八
十一品
自地六識中第九品我見相似。於
金剛心時。與非想第九品一時頓斷。由
知。實有九品正義又解。此言勢力等者。
品數故。與有頂地下下品惑。麁細同之故。
一時頓斷總唯
一品
此二説中。前解爲勝。又論
第十曰。第七識倶煩惱障種。三乘將無學
時。一刹那中。三界頓斷。任運内起。無
故。故瑜伽下證成。論六十三曰。末那恒
四種任運煩惱相應。於一切時。倶起不
絶。謂。我我所行薩迦耶見所知障法執
薩迦耶見
我慢。
我愛。不共無明。世間治道。尚不損伏
對治。已離欲者。猶現行故。隨所生處。是諸
煩惱即此地攝。當知。此地已離欲者。此地
煩惱。現行不絶。此諸煩惱。唯頼耶種所引。
一切時任運而生。若諸無學。此一切種。
皆不現行。是諸煩惱。當知。唯離非想處欲
故一時頓斷。非餘惑漸漸而斷&T047368;云。問。
文中但説
離非想欲一時頓斷。云何定判與非想第九品惑。一時
頓斷。解云。彼設與彼初一品惑。一時頓斷。不
九品者。餘之八品。則無染汚根生之過。此人便出
聖道。爾時末那即不現行。何故但言無學不行。由
種。出聖道時。此惑還起。無學不
行。已斷種故。準此。與第九品頓斷
問。何故前愚法二乘。無頓出離。此中有耶。
答。爲前劣故。此超過。愚法二乘。無此勝
。顯彼教劣。方便漸引。起彼勝欲。令
大。故作是説。其説末那惑滅。小乘無者。
亦準此知。是謂二乘斷煩惱障 義苑云。
愚法聲聞。但分界別斷。無此頓超故。躡而
&MT10769;之。答中。初勝智引攝。轉彼小心。二例
末那。顯後陿劣。此謂下結分齊今解。頓
出離者。超中二果。大乘如前。愚法小乘無
者。淨影章十七云。成實賢聖悉無超越。彼宗
凡夫無斷結故。毘曇四向無超。須陀。羅漢。
亦無超越。唯斯陀果。及那含果。有超越。謂。
或先斷欲結六品盡。入見道時。超證第二

一果
先斷初禪。至無所有。盡復入
。亦超越那含果
二果
凡夫不非想
見惑修惑。所以無證初果羅漢
此尚無中二而證第四果。何有大超
前三果。乎復古引折玄問。初果超二證三。二果超
三證四否。答。依大乘。亦許此義。今
小乘。不爾。今謂。此是隨超中一果。法相大乘亦
許。如前已辨。然折玄等。未何據。今章只
中二果。小乘
之。以作問耳
其説末那等者。要問答
曰。其末那識。依三乘教。有其識起四惑。不
法執孔目順安慧義。破
護法。及密嚴疏亦爾
愚法聲聞不斷。
但暫伏上心。由觀智淺故。退菩提心聲聞。
及迴心聲聞等。並斷末那。爲觀智勝
謂下。上明聲聞斷障。獨覺亦爾。故總含而結

其所知障。諸趣寂者。入無餘時。一切皆斷。
唯是非擇滅也 義苑云。此所知障。但能障
定故。入無餘時。須斷。又滅其智。獨顯無
餘故。唯非擇滅也折薪具擧清涼引唯識釋及倶舍
云。初本性清淨故。無所知
。以縁闕處顯此無爲。既永不起。正趣寂義。既已
縁故。永無。所知障礙也。復古云。斷所知障故。
無餘者。揀異前三果有餘涅槃擇滅。無餘諸趣寂
者。一時倶斷所知障故。不倶解脱入分有所斷
今謂。此等不然。既永不起。豈正趣寂義。又前三果。
何時有所知障之耶。今入無餘既是趣寂
定性無學。揀不定性有餘無餘。彼永入無餘故。以
縁已闕。伏彼種子。令現不生。是故彼永得非擇滅
若漏無漏不漏爲子者。定非擇滅。今章據唯是
諸現行所知障品故。言一切皆斷。而非永斷
。若約無學有餘依。則彼斷
少分。如次別擧。亦伏斷義耳
趣寂者。唯識
十曰。一類入無餘依。謂。有二乘。深樂圓寂
生空觀。親證眞如。永滅生煩惱障
眞理
有餘涅槃
後有異熟。無更生。現苦所
依。任運滅位。餘有爲法。既無所依。與彼苦
同時頓捨。顯眞理無餘涅槃。爾時雖
二乘身智。此位唯有清淨眞如。離相。湛
然寂滅安樂。又云。然聲聞等。身智在時。有
所知障
爾時未無餘圓寂。非彼後
時滅身智已。無苦依盡無餘涅槃又云。諸
所知障。
生死故。斷彼時。不擇滅。瑜伽五十三云。
非擇滅法。非一向決定。有定不定。以種子。名
擇滅。種若遇縁。便能生現故。更生也。
然相宗趣寂。不永迴心。應是永滅攝
斷障義林
云。二乘者。斷煩惱障現種盡。習氣不
唯識論曰。二乘但能斷
煩惱障。菩薩倶斷
亦能永斷所知障少分
演祕云。而能伏彼。畢竟得非擇
者。名爲永斷。非彼種
唯識又云。無住
處涅槃。謂。即眞如出所知障基云。所知障者。
唯菩薩得。非
二乘。二乘不
知障故。無法空智
諸所知障。即不生。彼
能隱覆法空眞如。令生大悲般若。故
彼時。顯法空理。此理即是無住涅槃。謂。
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
故。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種起
菩提。準此應知。二乘非永斷彼種

其餘一切有斷不斷。慧解脱不斷。倶解脱人
分有所斷。謂。八解脱障不染無知。修八勝
對治故。如瑜伽説又諸解脱由所知
障解脱顯。由此聲聞及獨覺等。於所知
。心得解脱 義苑云。先雙標列。此乘所
知。既獨障定。不智慧今謂。雖障彼不
斷。但斷
慧煩
慧解脱人不斷也。倶解脱者。謂。定慧
雙修。定既被障。不解脱。故須分斷。謂。
八下示所斷障與能斷智也。又諸下。初句
八定。次句離障顯。由聲下。約人體障。明
其深入瑜伽二十
云。慧解脱。謂。有
特伽羅。已能證得諸漏永盡。未身證具
足安住。已解脱煩惱障。未脱定障。倶解
脱。謂。有補特伽羅。已能證得諸漏永盡。於
八解脱。身已作證。具足安住。謂。已解脱煩
惱障。及己解脱定障。是故説名倶分解脱
顯揚。雜集。竝作斯説。又六十四説十二障中云。十
煩惱障。謂。由彼故。説慧解脱。心得解脱。十一定
障。謂。由彼故。説倶分解脱。心得解脱。十二所知
障。謂。由彼故。説諸如來心得解脱。倫&T047368;云。若分
三障各別。此八解脱障。即是定障所收。謂。障禪定
自在。即是事中無知。異熟生心之類。若攝三爲
二。但立煩惱及所知障。此之定障。但是所知障攝。以
染汚故。依此文。即説聲聞獨覺等。於所知障
心得解脱。問。若爾何故説云所知障唯菩薩斷。解云。
二乘分斷。不斷名。菩薩究竟故得斷名。又云。定
下劣性者。泰云。第二定體。爲不巧便慧&T072699;
故。體性下劣。障第三定。基云。定下劣性。爲此喜
不巧便慧。第二禪有。今無故言定下劣性。初二禪
中有此喜故。不下劣。然分分亦得下劣
云云。唯識云。二乘但能斷煩惱障。基云。彼中定
障。二乘亦斷。少故不説。又云。六識執外五識等中
法愛恚等。異熟性攝定。下劣性能障定者。法執等縁所
知障攝。問。定障是何。答。據實通取染汚心心所能障
定者。隨勝但取異熟生受。以何爲證。雜集論説。
受盡故。得二無爲。即其證也。此約煩惱外異
熟受。説其無爲。若煩惱倶者。與彼同斷。此受倶
品。雖亦定障。受爲本故。但説於受。修禪定
受爲勝障。領受下劣生愛味故。更不進修。義燈云。
問。定障是所知障收。許二乘人生空觀斷。可
是。答。爾。別起定障。是下劣受。二乘伏而不斷。所知
障攝故。故二乘人。伏此定障。得二定時。得非擇
。不擇滅。然對法云受盡故得二無爲者。
彼約永斷。唯在大乘。非二乘者。以斷故。對法
鈔中有二師解。初雋師云。定障種子。二乘不斷。諸
論二乘得不動無爲者。約伏斷説。又解。此理不
然。二乘必斷。然説所知障者。但障智者。彼
斷。不定障種亦能斷。初解爲正。準此。
今者。大乘定障。以下劣受體。小乘不染無知劣慧
體。大小不同。然推不章。先擧小乘不染無知。而
知瑜伽説已下。引論例同大乘。是故言如。故孔目
云。通大小乘。是三乘義。亦通愚法小乘。通小乘
者。但通初教。然
諸箋者。妄紛紜耳
倶舍婆沙五
十四等
曰。依滅定
身證名身證不還
及阿羅漢
謂。由慧力煩惱障
慧解脱。兼得滅定。離解脱障&T047368;云。滅
盡定名
。八解脱中第八解脱。據不染無知是障體性障他解
故。名離解脱障。正理云。何等爲解脱障體。謂。有
劣無知。無覆無&T047368;性。能障解脱故。由彼力故。能爲
障礙。令彼定自在轉故。劣慧爲體。即於
味勢熟等。不勤求解。慧與異相法倶爲因。引
後同類慧。此慧於解又不勤求因。引生不
求解。如是展轉。無始來。因果相仍。習以成性故。
即於彼味等境中數習。於解無堪能知。此所引劣
慧。名不染無知。即此倶
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
倶解脱定慧障
之爲
婆沙八十四。及
一百五十二等
解脱有八種者。一内有色
想觀外色解脱又云。謂。於内身色想貪。爲
此貪。觀外不淨青瘀等色。令
貪不起。故名解脱。寶解。以身想名爲身想。謂。勝
解作意。觀自己身被蟲噉。見内身想。及見
故。言
内等
二内無色想觀外色解脱謂。於内身
色想貪
已除貪。爲堅牢故。觀外不淨等色。令
起。寶謂。勝解作意。見内自身被蟲噉
三淨
解脱身作證具足住謂。觀淨色。令貪不起。名
淨解脱。觀淨色。顯觀轉勝
此淨解脱身中證得。名身作證。具
足圓滿。得此定。名具足住
四無色定爲
解脱空處解脱。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解脱。
此四解脱。各能棄捨下地貪故。名爲解脱
八滅受想定解脱身作證具足住背受等
名爲解脱
婆沙論第八
十四
解脱謂棄背義初二解脱。棄
色貪。第三棄
不淨觀心。次四背捨下地貪心。第八背
捨一切有所縁心。由此共名八背捨
初三解脱。
無貪爲體。初二解脱。依初二靜慮起。第三
唯依第四禪起。離八災患。心澄淨故。有
解脱。四無色解脱。以善定&T047368;
解脱故。
亦非散善。性微劣故。
無色散心。如&MT10755;
滅定解脱婆沙有釋。厭
受想或一切有所縁心。或解脱定障。故名
。微微心後。此定現前問。何故經中第三第八
身證名。答。以
此二勝故。二界邊故。得身證名。第三唯取淨相
惑不起。名爲殊勝。第八以無心故。名爲殊勝
第三在色界邊。第
八在無色界邊
次辨八勝處亦名八制入。亦
八除入。謂。内
有色觀外色少多。内無色觀外色少多青黄赤白。麟云。
勝處唯於前三解脱。分出辨差別。寶云。解脱是因勝
處爲果。因解脱。入勝處故。前三於諸色中。但
能總取不淨淨相。今八於諸色中。分別多少青等相
次辨十遍處謂。周遍觀地水火風青黄
赤白及空與識二無邊處
折薪云。
八解脱即所障境。不染無知即能障惑。約
。目障故。云八解脱障。言修八勝解等者。
此能治之智也。在境名解脱。在智名勝解
有言。八勝解即八勝處者。不然。以
八制入異八解脱故。如次後辨
即修八解脱
大乘者。瑜伽十五亦説八解脱&T047368;
云。若
薩婆多。八解脱一向是因。十遍處一向是果。八勝處亦
因果。是故從解脱勝處。勝處入遍處。若依成
。遍處一向是因。勝處亦因果。解脱是果。故攝論十四
云。解脱一切障。釋曰。八解脱除二種障。一修習障。
是無漏故。除修習障。即是諦等惑。二勝類勝。是究竟
故。除勝類障。即下劣心。是無漏非究竟。是究竟。非
無漏。屬八制入。故異八解脱等。義當成實宗。謂。
因非究竟。果爲究竟。以空觀無漏。有觀爲
。十遍處一向是因。一向有觀。八勝處。初有觀是前
遍處所生之果。以作空觀。是後八解脱因。八解脱者。
一向空觀。一向是果。神泰云。若約勝解。四空及微
微。五種勝解。心微微故。能引滅定。若約解脱。微
微即是有頂解脱所攝。總而言之。前七亦得名爲
。第八唯解脱。不勝解。勝解是心所有法故。略
纂云。薩婆多約初時。謂。初習修時。以解脱
故。對法言。依解脱故造修。依解脱障故。成實
論約後。謂。究竟時。要成勝處遍處故。
解脱方滿。對法亦言。若遍處成滿。解脱即究竟
孔目
薩遮尼乾子經及法集經
古引
今章先
小義。攝同初教。故次結云始教引愚法
向大。思之。言如瑜伽説又諸解脱等者。慈
恩略纂云。此是變易不變易異熟生受。即是
白淨無&T047368;法。障所知故。是所知障類復古云
根本無
者。
非矣
又通染受。但障所知故。得所知障
。二乘斷此。名所知障折薪云。釋
解脱人。要斷所知所以今謂。此是引證準
同。非所以
既不染汚無知
八解脱故。斷此所
知障。心方解脱
故當知。此始教爲愚法漸向大故。安
此教。深勝於彼。故所知障。亦許分斷。然上
所斷。不愚法。以彼唯斷煩惱得故。此則
爾。斷種子故 義苑云。此中結意。料揀
其二義。一以所知料揀。謂。小乘但斷
。此則兼斷所知今謂。彼同雖定障。但説
不染無知。而不所知
耳。此始教説
乘分斷所知障
然上
已下
小乘唯斷煩惱。此
則兼斷種子。何以故。謂。彼小乘既不
識含藏故。無種子。設爾。經部所談。即屬
故也毘曇薩婆多宗。説三世得。得是實有。成實經
部。得是假立。然雖種子差別功能。以
得。斷義不成。彼豈
大乘頼耶實有種子
倶舍頌曰。應知。從
諸惑斷
云。
知。諸惑得永斷時。不其離相應法
但可彼遠離所縁。令所縁復生
論主
難云
未來惑。理且可然。容増不
故。過生諸惑。云何説雖既訖。乃爲
有部。立斷所從
無漏道力令自相續煩惱得斷。由得斷故。
過去未來。於其所縁。無隨増力。不
於所縁境。由斯他相續中煩惱。及一切色不
染汚。亦名爲斷。不自相續中煩惱
密嚴疏云。薩婆多立有餘時。煩惱業
等體性猶在。治道力故。不後同類法
故。名除之。非體成無。如種已焦。體雖
在。不後也。燈滅等喩。喩無餘
涅槃之時。能治所治一切皆盡。如燈油盡燈
亦隨滅今大乘者。義林云。一切見惑。及修
道斷迷理隨眠。唯根本智生空無
漏觀
斷。親證
故。餘修所斷迷事隨眠。通二智亦通生空
後得智故
斷。
此在二乘。非菩薩位。菩薩因中不煩惱
迷事惑故。金剛心中。與所知障一時斷故
復古云。但揀大小乘異。小乘則觀上下八諦苦法智
忍等十六心。八忍能斷八諦下迷理惑得。謂。惑體已
現行。雖惑得。而無力用。不障礙。八智能
八諦下無爲理故。大乘即斷一障種子也。今謂。
但擧見惑。而雖惑得者。何之
謂歟。設大中二乘。豈斷所知障種
直進菩薩斷惑者。二障倶斷 義苑云。此教
菩薩。雖五位伏斷之殊。皆二障故。不
聞更分界地。也復古引孔目云。若經論
中。依十地位。顯別無明。不麁細者。
皮肉
心等
皆初教中直進教攝。何以故。爲順十地
終心頓斷諸惑要問復曰。惑智二障。及煩惱所
知障二十二無明等。正在三乘
始教。十一障等。
直進位
唯識九曰。如是二障。二乘但
能斷煩惱障基云。求解脱故。所知之障。不
故。後中定障。二乘亦斷。少故不
菩薩倶斷菩薩倶障二果別故。由
作意故。斷有先後
又煩惱中不二乘約界分品 義苑云。菩
薩之人觀智勝前。不委細分其品數。唯
一伏斷也復古云。不愚法小乘。約
界九地。別斷見修無明等今謂。愚法豈別斷無
明等。章中但對揀於
初教大乘中
二乘
但於二障分別起者。地前伏現行。初地眞見
道時。一刹那中。頓斷彼種 義苑云。謂。資
糧位中。伏二障現行。加行位中。伏二障隨
皆用加行智能伏。纔登初地。見
道入心。二障分別種子。刹那頓斷復古
大同
唯識
云。二障分別起者。見所斷攝。永斷二種
聖道。能伏二現行。通有漏道基云。伏煩惱
時。此倶法執亦
起故。名法執。非別起伏道。或見道前加行智
伏。靈泰云。異生用六行有漏道伏時。與煩惱倶時
所知障名能伏。令其執。以同體故。非
但此六行伏惑有漏道。能伏煩惱及法執。即見道以前
賢聖行位中。順出世有漏加行智。亦能伏
惱及法執。演祕。義蘊。義演。具釋。恐煩不
菩薩
此資糧位中。二麁現行。雖伏者。而
細者及二隨眠種子止觀力微。未
基云。即伏多分分別之&T072699;。因邪教思惟者皆
伏。自思惟者未盡。下四善根等。能伏二細分別現
。其倶生現種。
皆少亦能伏
又云第十煩惱障中。見所斷種。
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
基云。先煩惱障。以體性&T072699;。三乘其斷。易見故。
分別種子。不二乘。説菩道者。見道位寛。今簡
。唯眞見道。唯取無間惑滅智生。故説初斷。然此
分別煩惱現行。瑜伽五十八等。説世間道唯伏倶生若
愛等。不能伏分別煩惱。此據異生二乘性等説。
若直往菩薩。彼障現起。地前已伏。此在加行位。若資
糧位。此&T072699;現行。亦能伏滅。至加行位。分別細者。亦
皆能伏。由此菩薩正願勝解世間道力。邪見疑等。伏而
行。非六行欣厭
菩薩不爲。非此能
所知障中見所斷
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
基云。菩薩加行唯欣於智。見道已前。唯伏法執。其
煩惱障。隨此而伏。然由所知加行伏故。説煩惱
。非前加行故伏煩惱。具
下寄惑第十四門中明
其倶生中煩惱障。初地以去。自在能斷。留
故不斷。何以故。潤生攝化故。不二乘地
故。爲所知障故。爲大菩提故 識論
煩惱
障中
修所斷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一
切頓斷。彼障現起。地前漸伏。初地以上。能頓
伏盡。令永不行。如阿羅漢。由故意力。前七
地中。雖暫現起。而不失。八地以上。畢竟
基云。修所斷種。後皆頓斷。此約種子。不&T072699;
&T072699;重者。十地中亦斷故。伏倶生現起。地前亦
能。理無疑故。瓔珞經説。三賢菩薩。唯伏不斷。正與
此同。言暫起者。謂。十地中前四猶起我見等故。
七地已前。尚起貪瞋等故。其在地前。其己伏者。道
力猶微。不伏盡。爲煩惱制。少分自行。即我貪
等有失念起。入地已去。能頓伏盡。有怖者。故起
煩惱。怖者不然。此中所説。見所斷者。唯頓悟人。修
所斷者。通漸有學。漸無學者。二種倶無。八地已去。
亦不故起。任運不行。道力勝故。論説四地故能永
二身見等。基云。正斷所知障身見等。竝永不
煩惱障中身見等。故説二身見永害。非煩惱身見
亦起對治。又最勝疏云。據能伏。初地即能。猶故意
起。今依亦伏。故意不起。此由彼所依所
知者故。
染別
留故不斷者。唯識九引集論云。
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滅所知障
煩惱障。助願受生。非二乘速趣圓寂
故。修道位不煩惱。將成佛時。方頓斷故
基云。謂。諸菩薩由大悲力。意趣一切智故。意趣
知障對治道。不煩惱對治道。擬於生死。悲願受生
故。名留煩惱也。又云。十地菩薩。不少斷倶生
煩惱。金剛定時。方頓斷盡。一者。故留。二不地。其
所知障。分分除之。故
煩惱障。即言頓斷
問。此教漸悟。受變易身
諸位。既斷惑種。如何同事攝生。答。彼
但變易身作益。以頓悟中留惑受生。是悲増
。其漸悟者。類同智増
是故攝論云。由惑至惑盡。證佛一切智。解
云。惑盡者。是所知障盡。即由煩惱障。起
勝行故。得此位。證佛果 文在梁論
第十七卷。釋論
無著論之文
彼偈文云。諸惑已滅伏。如
呪所害。由惑至惑盡。證佛一切智。論釋
下半云。諸菩薩留隨眠惑。爲助道分。不
二乘速般涅槃。由此事故。修道究竟。得
氣滅盡。乃證圓智復古引孔目
本是彼長行文
又梁攝論既云留種。是故當知。煩惱障種。
金剛位 折薪云。又梁下成上留惑義
也。前修行依身中已引故前引又梁攝論云。異
故。留彼種子
今云梁攝論云等
其所知障。行相細故。正障菩薩道。是故地地
別斷。要至佛地。方得總盡。由是即説二障
修惑倶至佛地 唯識云。謂。十地中修
勝行十度十重障。證十眞如。又云。所知
障中修所斷種。於十地中。漸次斷滅。金剛喩
定現在前時。方永斷盡。彼障現起。乃至十地。
方永伏盡。又云。所知障種修所斷者。後於
地修道位中。漸次而斷乃至正起金剛
喩定。一刹那中。方皆斷盡通縁内外麁
細境生。品類差別。有衆多基云。所以六識
倶所知障。諸地漸
斷不同者。以通縁内外境。内身外身。皆能起故。又
彼境中。各通&T072699;。非第七識唯縁内。故前之六
識。通&T072699;細境。第七唯細境。三界行相唯一類等。所以
金剛心斷。六識中者。行相有九品故。品類差別。有
衆多故。所以
諸地分分別斷
又云。此地第十
法雖自在
而有餘障。未最極。謂。有倶生微所知障
瑜伽云。於一切所
知境。極微細著愚
及有任運煩惱障種極微細
礙愚
金剛喩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由
斯佛地説二愚及彼麁重。故集論説
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
成如來。證大涅槃大菩提廣如瑜伽
七十八等
問。要
佛地。得總盡者。如深密説於如來地
二愚。及起信説如來地。能離故。爲
地智皆斷盡耶。何故非十重障皆自地智斷
答。相宗意謂。無間道智。斷佛地障已。至
脱道證大菩提故。唯識云。彼皆頓斷。入
來地。大般若三十
云。從此無間。用一刹那金
剛喩定相應般若。永斷一切煩惱所知二障麁
重習氣相續。證得無上菩提又四百七十七云。
若無間道中行。
一切法。未闇障。未彼岸。未自在。未
時。名爲菩薩。若解脱道中行。於一切法。已
闇障。已到彼岸。已
果時。乃名爲
故義燈云。十地各分
住出位。勝劣不同。故入地斷。佛位不然者。
十地斷。若許佛地同十地。即佛有勝劣。既
勝劣。稱等正覺。故皆斷已。方入佛地
義苑解次文。云成二障
倶至佛地者。恐不然歟
故對法論云。又諸菩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
所知障對治道。非煩惱障。得菩提時。頓
煩惱及所知障。頓成阿羅漢及如來故 
文在雜集第十四末唯識第九兩處別引。竝如
。基云。謂。諸菩薩。由
大悲力。意趣一切智故。意趣所知障對治道。不
煩惱對治道等。亦如上録。頓斷等言。唯識亦引。而頓
成語。彼二論
無。今義加耳
義苑云。以所知障障其菩提。修
法空智。而對治之。其煩惱障。不菩提。仍
大願故。不之。但至盡得果。一時倶
十重障外微所知障。及第七識倶二障。與
故留倶生煩惱障種。皆佛地障。金剛頓斷
謂。約
煩惱盡邊。成羅漢。所知障無邊。成如來。斯
乃寄對引攝之義也
其末那倶生。行相細故。亦同前。至佛地
也 義苑云。七識倶生。偏障佛地。故至
復古云。然末那即與我見。我慢。我愛。無明四使
應。同至佛地方盡也。今謂。末那倶生煩惱障者。行
相微細。與非想地惑。一時頓斷。向已辨竟。今於
。但約末那倶生所知障盡。若依安慧。雖末那
法執。今且擧彼護法義爾。然孔目。要問。及
密嚴疏。與安慧同。非此所據。何以知者。既言
佛盡故。若不爾者。何故孔目破之。故云。若説
。初見道位。即滅末那。障無我理故。故無性論
云。轉染汚末那故。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已證
得。於修道位。轉復清淨。轉清淨者。即滅習氣人。
修道中倶生我。末那倶生。竝無明心煩惱。
修道斷者。此義不然。末那一起相續。縁我不廢。因
何得境起其法執。若起法執。何名
類我蘊。準此。明今是護法義。故知。復古等非也
唯識
十云。所知障中。彼障現起。乃至十地。方永伏
盡。八地以上。六識倶者。不復現行。第七倶
者。猶可現行。法空智果。起位方伏。又云。修
所斷種。金剛喩定。方永斷盡基云。第七識者。八
地猶行。以法空智
及果方違法執。第七生空智及果。行相
&T072699;。不相違故。第七識倶。金剛方斷
第七識倶所
知障種。將成佛時。一刹那中。一切頓斷。任
運内起。無麁細
已辨
問。其二障修惑諸識相應。地上現行。有何同
。答。其煩惱障内第六識惑。既故留彼。是
故現種皆以智御。用成勝行。不過患。猶
毒蛇以呪力御不死。無過而成
餘用。菩薩善巧。留惑亦爾。故攝論云。如
呪所害等。是故當知。於彼煩惱。或現或種。
皆得自在 義苑云。二障修惑。既通諸地
六七二識之中。或起現行時。還同耶異
耶。答中合盡而故留。焉成患害。加以智控。
用成大悲。猶如下擧喩也。毒蛇喩惑。呪力
智御。餘喩成願行。合法引證。結意可
梁攝論第十七牒
本論
云。諸惑已滅。伏如
呪所釋論諸惑謂見修煩惱。於菩薩地中
先已滅盡。餘心煩惱。雖復未滅。由智念所
伏。廢其功用。譬如衆毒呪力所害。無復本
。心惑亦爾。智念所守。不復生二惑染
復古
亦引
問。現種既得自在。六識煩惱。於
起耶。答。若依相宗。如唯識説。八地以上。
純無漏道。任運起故。三界煩惱。永不現行
又云。八地以上。六識倶者。不復現行。無漏
觀心。及果相續。能違彼故基疏云。入地已去。能
頓伏盡。如阿羅漢
怖者。故起煩惱。怖者不然。八地已去。亦不
故起。任運不行。道力勝故。此是對法第四文。又唯識章
云。倶生煩惱障現行。初地以上。能頓伏盡。然故意力有
時。猶起而不失。八地以上。永不現行。習地地除。
種金剛斷。又義燈云。貪等煩惱。七地已前。猶故意起。
故意起者。約別相等。準此。總通習説者。如唯識
。於十地修道位中。留煩惱障。助願受生。不
。及義燈云。煩惱障品。於十地中。故意方起。尅
言。七地
已還
若就今家。如前已成。直進教中有
二。一約寄顯。二就實報。説分段至金剛以
。依十住經等。若言八地後。智障爲縁。
變易者。所留惑種。即便無用。何不
地初。永害一切煩惱種耶。以此推之。應通
諸地。故下文云此二通十地者。亦斯謂也
若法相意。由故意力。七地暫起。於已伏惑。猶故意起。
無性論云。或已伏除。爲彼力故。心暫起。最勝疏
云。若據能伏。初地即能。猶故意起。準彼。既位
彼種功能。闕無生果潤生二能。若七地來有故起。則只
生果能。令現行。以其現行有潤生能。既藉
現潤。不種潤。然約今家。是寄對説。非實斷
其第七煩惱。性非潤生。故非所留。行相細
故。七地已還。有時暫現。以觀智有間故 
唯識云。有義安慧末那唯有煩惱障倶孔目。要
問。竝密
嚴疏謂。一起相續。縁我不廢。人執末那。不法執
初見道位。即滅末那。障無我理故正與此同
有義護法出世末那。經説有故。故知。此意通
染不染。我見相應一切異生。二乘有學不迴心
聖有漏
心位七地以前頓漸悟菩薩
有漏心位
一類無學聖
迴心菩薩
菩薩。
有漏心位。法我見相應。一切異生。聲聞。獨覺
一切菩薩。法空智果不現前位。我見起位。
彼法我見。亦必現前。我執必依法執而起。
要迷杭等方謂人等故。我法二見。用雖
別。而不相違。同依一慧。又云。第七識倶
我見等。與無漏道性相違故。八地以去。
方永不行。七地已來。猶得現起。與餘煩惱
依持末那四惑。縁内計我。不著當生
故。性非生。既不潤生攝化。故

此。今章既言七地暫現。且擧護法
耳。若安慧義。許見道斷。暫現之言。非
習氣。然復古引孔目文。初見道位。滅末那
等者。非此中意。問。爲第七地觀智有間耶。
答。第七地純無相觀。即是無漏相續。於無相
。作加行障諸加行
皆有漏
相續起多。間斷時少故。
理實間斷。起有漏心故。有加行。探玄十四
釋云。依護法宗。於無相中。有加行智。體非
是障。以善性故。由所斷障令加行故。
説名加行障。由此第七有加行故。雖
等諸相及土。非任運現故。以爲障故。折薪
云。此識煩惱既細故。雖第七地無相恒然
無漏觀智
續不間斷
而有加行。若加行智。有間則暫
起。故云觀同凡夫然次文云。於七地
無不定。以有時暫起
有漏心故者。此亦準知。斷障章云。倶生煩惱。第七識
中。若説九品。若説一品。皆一品斷。要三乘金剛心一
刹那頓斷。障無學故。
習氣亦然。現唯七地
其所知障皆後地起。或於前地起。或現或
種。以地地別斷宋本作皆後地
惑於前地
義苑云。二
識所知。最障菩提。欲後地入心。須
地出心而斷折薪復古圭山云。
十地所斷之障。在第九地斷。乃至初地
障。在地前非也今解。前問二障倶生
諸識倶惑。地上現行同異故。就答中先明
六倶倶生煩惱。既故留種。以成勝行。現起
潤生。現種自在。次明七倶倶生煩惱。七地已
還。有時暫現。今於此中。通明六或七具倶
生所知障品。通十地。就中。六倶。或於
前七地起。并第七倶。皆後地起。或於前地
起。如應可起。此護法義。若安慧義。但第六
倶。非第七倶。或五八識唯有法執。竝非
。解深密經瑜伽七
十八
十地中
所有障
三隨眠。一害
伴隨眠謂。於前五地。二羸劣隨眠。謂。於
六第七地中。微細現行景云。即前害伴修惑。若在
六七二地中起。但是微細
現行。及種通名羸劣隨眠
若修所伏。不現行
三微細隨眠。謂。於
八地已上。從此已去。一切煩惱。不復現行
唯有所知障。爲依止景云。謂。即前二種隨眠。
流至八地已上。雖
斷。爲聖道察伏。功能微細。八地已上。意識或時唯
法空。或雙證二空所顯眞如。末那識中平等智起。意
識或唯入人空觀。末那即起法執故。泰云。八地已上。
即有第七法執所知障。爲所依止。六識法執現行。唯
法執微細隨眠所起。然即經云唯有所知障者。
末那法執而説。西方諸師。多作此解。亦如基師
唯識章
故唯識云。所知障中。修所斷種。於
地中。漸次斷滅。金剛喩定現在前時。方能斷
盡。彼障現起。地前漸伏。乃至十地方永伏盡。
八地以上。六識倶者。不復現行。無漏觀心
根本
及果後得
相續。能違彼故。第七倶者。猶
現行。法空智果本後起位方伏。法苑斷障
章云。其所知障其六識中倶生所知障并習
氣。亦有九地八十一品。皆非六行所伏。障
理故。其加行智即能伏之。爲十品斷。十地
現習故。不麁細前後。説斷不廢。初地
細。二地斷麁。初地斷有頂二地斷欲界
但隨障此地智。即便斷之。故無前後。其第
七識中所知障并習氣。雖九品。或説
品。仍一品斷。金剛心中方永斷故。此説
隨眠故。不彼現行等斷。又唯識章云。
所知障中倶生現行。乃至十地方永伏盡。前
之六識。八地伏盡唯現種習皆地地斷。七識
現行。金剛喩定加行道伏。金剛喩定起時。種
習倶斷。準此應知。今章。或現或種。以地地
別斷故者。知更無他。亦即此也。學者庶幸
鑒焉
問。若爾何故。而有處説七地已還。起有漏
耶 義苑云。若爾者。躡上地地分斷
以問也復古
亦同
意謂。若分分斷。應無漏失。何以
下正&MT10769;相違此中諸解。似於麻。莫
適從。今解。此躡上三段。巧設問勢。謂。若以
六倶煩惱既故留彼。現種自在。應十地
何故有處説七地已還起有漏心耶。若謂
六倶故留。不過患。其第七煩惱。非潤非
留故。七地來有暫現者。若爾其所知障皆
後地起。何故但説七地已還起有漏心
而不八地以後地耶。知等之言。等
取餘&MT10769;耳。良以章主巧辯。鉤鎖徴起。猶如
補處四伏&MT10769;。含勢實爾。迄答映思。言
處説者。唯識九云。第七識倶執我見等。七地
已來。猶得現起。與餘煩惱依持故。又佛
地論云。以七地來猶有微細煩惱現行。若
第七。應染依。第七細惑四地若已遠
離。五六七地。六識麁惑。應現行。即違
伽解深密説彼説。害伴隨眠。於前五地。羸劣隨眠。
六七地。微細隨眠。於八地以上。一
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爲依止故。景云。問。
攝論説。七地長入眞觀。不煩惱。云何今説
羸劣細惑耶。解云。七地有三。謂。入住出。出心地滿。
眞觀相續。不煩惱。故攝論云惑。入住心中。
有時起惑故。故此中説微細現行爾。佛地論云。即違
此中所説六七二地有羸劣隨眠微細現行者。是也
今引作&MT10769;。可之歟
答。若約第六識中煩惱障爲有漏者。彼既
留故。即似有漏。若約所知障爲有漏。即實有
漏。此二通十地。若末那煩惱。即實有漏。至
於七地。有無不定。以時暫起有漏心故。
餘義可知 義苑云。六識煩惱。留故起似。
所斷。二識六七所知貫其十地此解通
漫。第六
所知。豈
後地
若起有漏。正當所斷。復何同哉復古
云。
六識煩惱。及所知障。此二通十地。但有似實之異。倶
十地盡也。今謂。若依相宗。六識煩惱。八地以上。
永不故起。如先已辨。若通習氣。總不起邊。
或約今家。亦通十地。故意方起。亦不相違
七識
煩惱。既非所留。即實有漏。於七地有無。七
識煩惱。恒行無明。從初入二智雙縁。決
定別照。照眞則寂然不動。照俗乃識妄差
殊。蓋不定者。但在觀智之斷續亦未盡理
復古云。七
地容暫起。觀智劣故。八地無功用道。
任運不起。此竝未穩。如景疏
今解。答中
亦三。初二揀示。後正縱答。初約六倶煩惱
現起唯前七地。或總十地。修道位中。既所留
惑。猶故意起。即似有漏。次約所知障。末那
法執。於後地起。即實有漏。此上二種。既通
十地。則知。有處所説。非此二有漏
爾。後正縱答。謂。第七識煩惱。亦實有漏。
無漏道。性相違故。八地以去。方永不行。
七地已來。猶得現起。與餘煩惱。爲依持

已引
第七地純無相觀。無漏相續。作
行障相續起多間斷時少理實間斷。起有漏心故。有
加行此究之。有處文説。正當
。所望異耳。餘義可準知
又此教中惑滅智起分齊者。惑種在滅相時。
智即生相。同時相返。如築即押。押即築等
廣如對法論説 唯識九云。菩薩見道現在
前時。具斷二種。名聖性二眞見道
障種
二眞無漏能治道智。演義云
大小二眞見道者。恐非
理在前時。彼二障種。
必不成就。猶明與闇定不倶生。如秤兩頭
低昂時等。諸相違法。理必應然。是故二性
凡聖倶成失基疏云。問。無間道起。惑種不倶。
過去已滅。未來未生。如何名斷。
此對法第七等問。從何而得斷耶。答。不過去
已滅故。不未來生故。不現在道不倶故。
然從諸煩惱&T072699;。而得斷。爲是如是品&T072699;
是如是品對治。若此品對治生。此品&T072699;重滅。猶
世間明生闇滅。由此品離繋。令未來煩惱住不生
法中。是名爲斷。故非道惑可説爲倶。餘如彼解
如築等宋本云昂即低。低即昂等故。義苑
云。喩如秤兩頭低昂時等。引對法
云。有本云築即押。押即築等。恐傳寫之訛也。以
論故。復古亦云。誤也。折薪擧對法畢云。然上論正
斷義。但有其低昂喩。却在第六卷中。然喩
陰身&MT10755;沒結生時分亦爾。若唯識論却雙有二喩。今引
對法者。但證智起惑滅之相爾。余識。諸&T047368;詳。瑜
伽倫&T047368;云。明斷惑時。舊有兩解。一遠師云。先斷
。後入初地。如開門已方得室。二融法師云。斷
時即入。非是斷已後得地。如杖打地時即凸。凸
時即打時。是斷時即入。入時即斷。今解。斷煩惱無間
道。在生相時。即是惑在滅相。與彼二解並不
也。覆此等釋。今章亦與彼倫師自義同。則方知。
且約始教中。明其分齊爾。更約&MT10755;。如即當
&T047368;異本解。未委悉。今詳。楞伽玄云。障治
相對。無漏智起。諸惑種滅。如秤兩頭低昂時
。亦如築即押。押即築
麁説雖始教
若依十地論。非初非中後&MT10755;是斷惑。
又不惑性眞。是迷不成斷。若見惑性眞
惑無成斷。若不爾者。見惑可斷。是
惑而非智。若見惑性空。是智而非惑。是則
惑之智。此智亦須斷。諸惑之性空。此
惑不復古云。此但擧法相一邊
亦不餘縁集斷義
此。今章
此教中等者。即初教始門孔目云。始教始門
者。人法二空。方
空攝。此初教始&MT10755;。並通分別無分別教義。無分別義
者。謂。證眞如。無分別教者。謂。比觀意言無分別境
大乘言教故。分別教
義者。謂。教義即空故
又此障法下初教&MT10755;
又此障法以識無性故即空。無分別是其
障義如維摩經云。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
是苦義。今此障義。亦準彼知之 義苑云。
且法相大乘。見實惑可斷。惑滅智起故。
秤兩頭低昂時齊。今以點示意順性宗
故。説障既依識。本自無性。無性即空。妄説
障義此解不然。不
是始教&MT10755;門分別教義
若更深而究之。
所依之識。亦無性。故圭山云。識如幻夢
此中依識無性之言。亦含斯義。思
苦之無苦故。曰洞達等。則彼而曉此。
惑障之本空折薪云。上約縁集斷義
故。有所斷。今約依識無性。其障即空。況
上立識祕密善巧。所依之識。本自不見。能
依之惑。豈得有耶。故知。即空是障義也此亦
復古云。以始教空宗。顯識等空故。楞伽云。
心如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如伴侶。妄
想觀伎衆。據此經文。雖是識。由不
。引迦旃延章。證今障義。苦性即空。是眞
苦義。始教之&MT10755;門也今詳。孔目三云。若大
乘初教。自性即空。但有名用。是名使及煩
。若在直進教。其體即空。名爲煩惱若在
&MT10755;
其體
即如
始教&MT10755;者。如維摩經弟子品内。爲
迦旃延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等取五受陰
洞達等之文
乃至。初教門中眞如。但是空義。不&MT10755;
此中可肇公註云。有漏五陰。愛染生死。名受陰
也。小乘以受陰起。則衆苦生。爲苦義。大
乘通達受陰内外常空。本自無起。誰生苦者。此眞苦
義也。今謂。此當通教即空義耳。演義引生公釋。皆準
若依&MT10755;。諸聲聞。於煩惱障。尚不斷。但
能折伏。何況能斷彼所知障 義苑云。此教
所斷。須惑體之本空即如眞性之本
。方諸二乘。唯存忻厭。三昧屈懷。未
。故但能折伏。斯乃以實奪權。作是説
復古云。大乘&MT10755;教。深細而説。不
。但伏煩惱現行。未種子。況斷所知
始教尚爾。末那煩惱。以聲聞等不斷故。豈爲&MT10755;
耶。今謂。此中。初明此教三乘斷惑中。先就聲聞
故。此揀示。即如上卷言彼愚法約&MT10755;
教以去。不究竟出三界故。下具問答
故彌勒所問經論云。聲聞辟支佛。不
實修四無量。不究竟斷諸煩惱。但能折
伏一切煩惱等。楞伽文亦如上説 彌勒問
論。如上卷中。明三乘處。引文廣解。言
伽文者。折薪云。彼經第二云。大慧。煩惱障
業習氣不斷故。不一切聲聞縁覺一乘
偈云。譬如海浮木。常隨波浪。聲聞愚亦
然。相風所漂蕩。彼起煩惱滅。餘習煩惱愚。
味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乃至得説三昧
。乃至劫不覺。釋曰。此亦説折伏煩惱
意此如上彌勒
問論説折伏等
復古亦引楞伽文云。言諸二
乘得涅槃者。非究竟指鈔云。亦如上説者。檢
上無文。恐上脱歟。或
恐上字寫訛。正應下説。以
二乘迴心章引楞伽文。應下説
問。此説何故與前教同耶。答。彼爲
故。未深説故。是故以上就下。説煩惱
障同彼二乘。佛地方盡。又以下同上。亦許
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今此就實。以
法二乘無廣大心故。不究竟伏煩惱障
又亦可前約三乘中聲聞。此中約愚法故。
同也 義苑云。初問中。初教二乘有斷。
此教但伏。伏斷不同故。須成復古云。以
始教有宗説
彼愚法出界。總斷煩惱。分斷所知。今實教尚未
煩惱。況斷所知耶。二教不同。故興問也
二答
權中。言以上就下者。謂。寄對引攝故。説
惱障。與二乘同。佛地而斷也。又以下同上
者。謂。令勝進。許大途故。説所知分
所斷也。今此就實等者。二實中究彼造
。未實。既不心。焉能盡妄。故但
折伏。又亦下從容之説。亦自不折薪云。
上即菩薩。下即二乘。爲二乘故。菩薩煩
惱至佛地方盡。又二乘參上。尚許分斷
皆是方便引愚法故。作是説。其實不
也。今此下&MT10755;教約實不二乘。所以云
也。又亦可下別是一義。答。於前問也。以
前義約始教。雖二乘斷道。乃是方便。實
曾斷。此中意云。雖前約始教。以是三乘
中聲聞故。許斷惑。以三乘義寛則通至&MT10755;
故。全不揀。此中唯揀愚法故。上云但能
折伏復古云。始教菩薩。亦説煩惱須
&MT10755;心頓斷。又許聲聞全斷惑障。今此
實深細而説。竝不究竟出三界。斷
。有謂。&MT10755;教不二乘斷惑行相。然教
麁細。則前機麁故。須小。此教深勝。不
彼。法華火宅喩。三車引諸子。豈非
教三乘行相又亦
前二教倶約愚法
今此二教。以始教約三中二乘。此&MT10755;教約
愚法二乘。若&MT10755;教約三乘聲聞者。亦如
諸論。若始教約愚法者。義同法華。則二教
互出也
其菩薩人。於二障中。不倶生及分別。但
正使及習氣。地前伏使現。初地斷使種
地上除習氣。佛地究竟淨 義苑云。此教行
人。知眞達妄。無斷而斷。無斷故。惑性即智
性。而斷故。不眞。體惑既然故。不
倶生及與分別之麁細即次下文。及行位章云。
見修。孔目三云。
但經論中。約見修及九地十一地等。明斷惑不同及&T072699;
者。皆初教所攝。故折薪云。此教不見修故。不
分別倶生也。彌勒問論曰見修道中一切煩惱者。
揀聲聞故耳。又十地經云諸見縛者先已斷者。但
權小所立名數。又下文云如實義者。
見位斷&T072699;。修位斷細者。始教寄顯門
何以故。不
法相見實惑可分割故。但有下克
惑相唯有此二。正使者。二障現行。兼所依無
起信疏云。&T072699;細染心。名煩惱礙。所依無明。名
。又行願鈔云。由前獨頭無明故。起種種煩惱
故佛名經云。獨頭無明。爲煩惱種。若依折薪云。言
使者。約喩爲言。故演義六云。如世公使隨逐衆生
使繋縛。故云使也。此通二障。復古同據
此耳。然清涼本據淨影義章。竝如前引
習氣者。
唯無明故又云。謂。無明熏習氣分也。楞伽心玄云。謂。
無始無明。與如來藏合。爲習氣海。通爲
一切染淨法因。梁攝論云。此定能破一闡提習氣無明
。故探玄云。若依&MT10755;。如梁攝論等。其煩惱種。初
地永盡。唯有彼習。準此。無明名爲習氣。若折薪意。
演義云。習氣通二義。二者殘習。二者種子。熏習
今云習氣。即是初義故。次云種斷無間方有習氣故。
種子名習氣也。謂。二障氣分熏習所成。亦名
&T072699;&T072699;重則似煩惱而非煩惱也。今詳。章文初標
但有天使及習氣。而釋中言地前伏使現。初地斷
使種者。即釋正使也。次言地上除習氣
等者。別釋習氣。則知。折薪能符章旨
地前伏
使現者。伏即是斷。謂。留伏煩惱。除斷所知
若但有伏。何名爲此明地前斷無明義。又
梁攝論修時章。説七阿僧
中。當三賢位已得無漏。則應地前斷所知&T072699;
然今章既云在能斷。留故不斷。明是但伏煩惱現
。而不種。又既言地前伏使現故。倶伏
二障現行。所知&T072699;分。亦未斷。何妨
初地
斷使種者。自在攝化。不復更留。是故地上
但除微細無明習氣。至於佛地。遠離微細
故。得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如此除
斷。亦同他宗歴破四十二品之殊
然彼地前三賢位中。初即不二乘地故。
煩惱障在能斷。留故不斷。爲
障等故。是故梁攝論云。十解以去。得出世
淨心。又云。十解以上名聖人。不二乘地
仁王經云。地前得人空。而不取證等。又起
信論得少分見法身。作八相等。皆此義也
 義苑云。此三賢菩薩。一者超權。二者越小
例如台家以通初地當
別初住。別地圓住等
若乃三觀澄明。眞俗不
二。即是超權。故留惑種。偏斷所知。即越
。故曰不墮等。文中但有越小。義含超權
何以故。達法之異故此解
鑿矣
自在能斷者。
問。三賢位。留惑潤生。有何典據耶。答。梁論。
仁王。如今所證。又本業云。地前三賢伏
界無明。而用麁業。何以故。當受生時。善爲
縁子。愛爲業。受未來果。故名恩用。而
愛用有引涅槃云。地前三賢。留煩惱障。潤
業受生者。此文分明也。又基疏云。倶生
現起。地前亦能伏。理無疑故。瓔珞經
説。三賢菩薩。唯伏不斷。正與此同
是故下引
一經仁王二論梁論第三。第
四。及起信論
皆證地前亦
増勝。且攝論證小。仁王證留惑。起信
證入増勝。經論雖爾。其實擧一兼餘也
折薪云。是故下引三文。證四義前始教
一不
乘地故。二爲智障故。然章等言。
取潤生攝化。及與得菩提故四
皆同始教初
地已上問。現撿梁論第三出世淨章云。菩
薩有三種。一在
。二在聖位。從初發心。迄十信以還。竝是凡夫。
十解以上。悉屬聖位。第四云。菩薩有二種。謂。
凡夫聖人。十信以還。是
凡夫。十解以上。是聖人
文全同。爲意引
耶。答。初既出世淨章故。義言出世淨心
次則釋上論文。意謂。能斷煩惱。雖是聖人
留故不斷。自在能斷。故不二乘地也。後
仁王經彼文祇云。入生空位。聖人性故。而義言而不
取證。如大品云。菩薩從初乾慧地。至菩薩
。皆行皆學。而
取證。是也
人空之語。乍似
。然既獲大士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
豈如小聖。故唯識云。二乘唯斷一種。名
聖性。菩薩具斷二種。名聖性。何況&MT10755;
位乎
此菩薩唯怖智障故。修唯識眞如等觀
斷彼障。然於煩惱障。非直不怖。不
對治。亦乃故留助成勝行。初地以上。斷
智障一分麁故。於煩惱障。不復更留。是故
二障不見修。至初地時。正使倶盡 義
苑云。此障障其菩提。是彼菩薩所求之果。
是故畏之。修唯識等者。能治之智也。所
唯識者。謂。觀名義自性差別等相。眞如觀
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復古云。唯識觀
事。眞如觀
斯二觀彼所知。則惑散空明。唯一眞際。
然於下故留資行。初地下雙除二障。不分
見修者。地上已去。但除習氣故。無分也
折薪云。修唯識等者。此依占察經説。彼經
二觀。一唯心識觀。二眞如實觀。學唯識
者。謂。於一切時一切處。隨身口意有所作
。當觀察知唯是心識。學眞如者。思
心性無生無滅。不見聞覺知。無一切分
別之相。即唯識觀事。眞如觀理。此二不二。
止觀同時也今謂。若圓教觀。如輔行云。觀有二種
一者唯識。謂。一切唯心。二者實相。謂。
眞如。唯識歴事。眞如觀理。指要鈔云。又實相
觀。雖理具。非清淨理。乃即事之理也。以
故。實相觀者。即於識心。體其本寂。三十宛
然。即空假中。唯識觀者。照於起心。變造十界。即空假
中。十義書云。須知。事理不二之語。得心之者。隨
一觀。必含二義。如理觀。雖但觀
。須修在性。則善修實相觀也。修事觀
者。雖能造十界之心。須性成修。則善修
唯識觀也。然今就此中。既約&MT10755;教地前三賢。則不
苟以圓觀而作是釋。今依本業經。十住修
識百法觀門。十行即修無相空觀。十向學相似平等中
。今章等言。等取中觀。次第三觀。漸伏無明所知
故。是&MT10755;教義。故要問答引梁攝論云。菩薩尋
此名義假立自性及差別。如此度疑。決了等。説名
。因此尋思。觀名義等定無所有。名如實智。尋思
位地。在煗頂兩位。若準修時章。在於十信及十解
。如實智位。在於忍心及世第一法。若準修時章。則
十行十迴向位。乃至此教在三乘。亦得一乘用
此觀法一切處用。應法界故。準此應思。熟教地
前。謂。比觀意言無分別境。證眞如等。是也。若依
始教。唯識九云。煗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
後位立。四尋思者。尋思名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如
實遍知此四離識及識非有。名如實智。基云。此
中唯觀妄情所執能詮所詮唯意言性。既先加行起四尋
。必有智果故。次辨智果。前四尋思。觀計所執四
境離識非有。唯觀所取無。未能取。此如實智。
可前境離識非有。所取空已。復能遍知能取彼
識。離識内境。決定非有。能取亦空。了知内識及所
變相。互不相離。如幻事等。唯識之相。知如幻已。
此依他上。無計所執。便謂二空。依此爲門。觀
空理。入圓成實。此在四善根。唯似三性觀。未
故。入地已去。不尋思觀。唯作如實觀。已除
。不唯觀所取假有。七地已前。猶未清淨。此體
即是無生忍體。然今&MT10755;教三賢菩薩。怖所知障故。修
此二觀。伏斷彼障故。如彼始教於十地修道位中
唯修永滅所知障道。留煩惱障。助願受生故。修道位
煩惱。不對治
助成勝行。約教可
初地以上等者。折
薪云。初教既云二障正使初地倶盡。却言
所知一分麁者。應習氣分作麁細二
。以習氣一分細故也。非始教。所
知障有多分。地地別斷。此初地與始教金
剛位齊。既二障正使倶盡。不分別倶生
故。見修二位。只由此故。初地正使倶盡也
此據初地頓斷之義。若義苑
意。是漸斷義。如前已引
今依探玄第十云。
若約&MT10755;。初地亦捨三界分段。及惑業苦
地上唯斷彼所知障。及變易報。其煩惱障。地
前漸伏。初地斷盡。所知障。地前亦學伏。初
地斷一分。餘在諸地。各斷一分。佛地方盡。
此如梁論及寶性論等説第十一云。若依&MT10755;
梁論等。其煩惱種。
初地永盡。唯有彼習。其所知障。一分&T072699;者。亦初地盡。
餘分及習。於諸地中。各別正斷。言梁論者。彼第九
云。先於地前漸除惑障。後登初地漸除智障。又
第十一云。菩薩初入眞如觀。障見道無明即滅。所餘
無明。餘在未滅。故十無明。覆十功徳。障十正行。今
詳。論本始教。纔渉梁譯。義當&MT10755;。何以知者。如
目云。若在直進教。其體即空。名爲煩惱。若在&MT10755;
説。其體即如。名爲煩惱。又云。但諸教中。約十地
&T072699;分齊者。即屬&MT10755;教攝。若經論中。依
地位。顯無明。不&T072699;者。皆初教中直進教
攝。又依&MT10755;。有十門煩惱。義當熟教
分亦得初教中直進教説。此中思
故彌勒問經論云。問曰。若聲聞人。先斷見道
所斷煩惱。然後漸斷修道煩惱。何故菩薩不
聲聞。答曰。菩薩之人。無量世來。爲諸衆
。作利益事。後見眞如甘露法界。觀彼一
切諸衆生身。而實不我所求處。是故菩
薩見修道中一切煩惱。能障利益衆生行故。
即見道中一切倶斷。此文爲證 義苑云。初
小例大。問以不同。二答以證眞。觀
物由是煩惱障眞。有同體大悲利
衆生故。見道中一切倶斷折薪云。問。既
見修道中等者。此文亦許登地是見道。
後地是修道。然以此證一切障可也。何
此證見修耶。答。言見修者。由
分別倶生以顯。既一切倶爲。即無見修別
惑。但不見惑於見道中斷等故。言
見修。非此位未穩復古云。問。&MT10755;
自言正使習氣。何以引見修等惑證耶。
答。但二教惑障。名字雖異。而惑體是同。故
今謂。不然。兩教惑障。名義雖同。而惑體
是異。謂。即空即如。是故爲證。意別。審焉
孔目使行稠林云。如是等文。竝屬初教攝
今釋&MT10755;。何以引此。下文云。義當熟教。分
亦得初教中直進教説
其末那煩惱。亦初地斷麁。後除殘習故。無
性攝論云。轉染末那。得平等性智。初現觀
時。先已證得。修道位中。轉復清淨。解云。轉
淨者。除習氣也。以正使先斷故。後但云
。更不斷也 義苑云。初地斷麁者。使
種也。後除殘習者。地上已去。但斷餘殘習
故無
性下
意顯初現觀時。已斷七識使種
自後但除殘習。故有轉言今詳。前法
相始教中。若約護法。末那通我法執。煩惱
七地來起。所知八地後起。種金剛斷。皆修道
斷。若安慧義。四惑恒相應故。唯有人執。無
法執佛地無性二
論爲
初地既滅。即見道斷。是
倶生我。非修道斷孔目云。倶生修道斷者。
是寄位語非實斷
竝如
前辨。然今明&MT10755;。全順安慧。斷位齊邊。名
義雖同。其體即空
即如
是異安慧説第七識體。孔
目云。攝論教興。在其熟
。所以知者。如下論智差別文。擧十二甚深。顯
甚深義不聲聞。當知。教高非是初教。約對治
。辨斷之位分者。末那識。於無漏道。即説
識。何以故。於無我理。成其妨故。若説滅時。初
見道位。即滅末那。何以故。障無我理故。故無
性攝論云。轉染汚末那故。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
先已證得。於修道位。轉復清淨。轉清淨者。即滅
人。言修道中倶生我。末那倶生。竝無明心
煩惱修道斷者。此義不
然。今章據此。是熟教義
攝論實爾。倘如使行
稠林。引無性論竟。云是等文。屬初教
者。以原彼論正是始教。有初現觀及修道位
之言。實乃寄位之語。今依共許論。姑望
地實斷之位。與爲熟教皆轉用也
若言此是入眞見道時。暫伏不起。非正斷
者。即不轉復清淨。以總未斷。何名
轉淨 義苑云。牒&MT10769;返質。斷義極成也
&MT10755;。返質成立。若約初教。未極成故。護
法立末那通法執諍中。總別十&MT10769;。徴斥安
。教理證成。如唯識明。是故今章次文。約
教會違。其理照然
若依始教。容彼説。是故當知。此教地上
但除習氣故。寶性論云。不淨者。一切凡夫
煩惱障故。有垢者。以諸聲聞辟支佛等
智障故。有點者。以諸菩薩摩訶薩等。依
彼二種習氣障故。解云。論釋地上名摩訶
。故知。但有習氣障也 義苑云。約權縱
&MT10769;。何以故。權教七識。佛地方斷故此約種習
若現行者。
七地已來。猶得現起
八地以去。方永不
實奪破。不初地更
暫伏。決知。是斷後除殘習耳。論明三類
皆先標過。次約人指惑。第三一類證成上
文地上習氣也。位彌高。惑彌薄。故云地上
名摩訶薩。故知。但有習氣障復古云。
實性論彼第二卷。牒如來莊嚴智慧光明
入一切佛境界經而釋之文也
不淨者。
諸凡夫有惑障故。有垢者。以諸聲聞辟
支佛等有智障問。論上文云。邪見疑所攝。煩惱
見道遠離。又云。此得滅諦。如
來法身。因於見道修道及無分別。若爾彼論應是始教
答。且順權小。隨轉門義。其實不然。何以知者。彼下文
云。阿羅漢雖有漏。而不一切煩惱習氣。及與
今所證菩薩二障習氣。豈不種斷無間生習氣耶。繇
是方知。
&MT10755;教義
有點者。以諸菩薩依二障習氣故。
點者汚也。今章云點者。恐刀筆之誤也
薪云。言論釋者。此非寶性自釋。有云。即智
論中説也智度論。第四十五正
文。而非
此中以無間
道是正斷惑時。從此正使種子斷已。方有
有云。寶性論無此釋。恐應
照相傳。或有異本歟。或云。文在瓔珞本業
經云。
其正觀者。初地已上有三觀心。從假入空。乃至得
中道第一義諦觀。雙照二諦。心滅。進入初地法流
水中。名
摩訶薩
論字應經好。此等諸解。未
。今解。意謂。寶性論釋彼經文。即以地上
摩訶薩。何以知者。據智論等皆指地上
則寶性例然。驗知。論釋云諸菩薩者。即謂
地上摩訶薩。乃假藉法。皆義准量也
此中習氣。從正使種子。無間方有
。何以故。未斷以前。無微薄故。種斷無
間。方有微薄。故論説名無間生習氣 
復古云。地前斷彼使種麁重此解不然。初地斷
&T072699;。何云地前
地上方除習氣更引孔目習氣稠林云。習氣有
三種。一名言熏習等。乃至。三煩惱
業果報
熏習等
此等熏習。皆通染淨及無&T047368;今謂。孔目
但擧種現
習氣故。彼次文云。大分有二。一種子熏習。二上心
熏習。然此中既約種斷無間生習氣解。故知不
詳。瑜伽五十八説折薪云。故論下未
何論者。逸於𥡴
略有
種麁重。一漏。二有漏倫云。擧&T072699;。明三無
學人有斷不斷。景云。一漏
&T072699;重。即見修惑種。二
有漏&T072699;重。即是習氣
漏者。阿羅漢等。修道所斷
煩惱斷時。皆悉永離此通現種。述&T047368;云。習氣者。
是現氣分。熏習所成。故名
習氣。又云。習
氣者。種子也
此謂有隨眠者有識身中不安
穩性無堪能性倫云。凡夫學人。名有隨眠者有識
身中。所有見修惑種。羅漢已斷。演
祕云。漏如毒藥令身不安。
堪任。從喩爲
有漏者。隨眠斷時。
漏所生。漏所熏發。本所得性。不安穩
性。若依附性。與彼相似無堪能性。皆得
倫云。由隨眠故。習氣増長。由隨眠。習氣微
薄。今章正與此同。然孔目云。小乘即實。初教即
空。&MT10755;教即
如。思
又此有漏麁重。名煩惱習。阿羅漢
獨覺。所斷。唯有如來能究竟斷。是
故説彼名永斷習氣不共佛法文殊問經上卷。
習氣品二十
四種。彼經頌云。阿羅漢習氣。以過患故。唯佛獨
能度。爲衆生歸依。倫云。明此習氣二乘不斷。唯如來
。泰云。從漏所生者。新起。漏所熏發者。無始法爾。
謂。此若有煩惱者。身中善無&T047368;等法。爲漏和雜。不調
故。名習氣。羅漢有此善等在。雖微薄。法體
仍存。諸漏永斷。名習氣。此漏&T072699;重氣分。在身與
善法。和雜不一異。如毒在身中氣分。此不
一異。隨眠斷時。此得漸薄。佛圓鏡智生故。言永斷習
。更如
基疏
又瑜伽第二云。自識中所有有漏種
子。若煩惱品所攝。名麁重。亦名隨眠。若
異熟品。及餘無&T047368;品所攝。唯名麁重。不
隨眠。若信等善法所攝種子。不麁重
隨眠倫云。&T072699;重有三義。一損惱義。唯染汚
法。二無堪任義。亦通&T047368;。三性有漏
義。通有漏善。善法種子。無前二義故。不&T072699;
第三義。亦名&T072699;。又義燈云。諸文不同。略有
。一二障子名&T072699;。二二障所引生所餘習氣無
堪任性。名爲&T072699;。三二障現行。名爲&T072699;。四諸有漏
種。總名&T072699;。五一切有漏種。及現行名
&T072699;。各引典據。此章乃約餘殘
又論四十
云。
謂。於極喜住中。惡趣煩惱麁重永斷。上中
煩惱。皆不現行。於無功用住中。障無生
。煩惱麁重永斷。一切不現行。於上滿
住中。習氣隨眠障礙永斷。入如來住倫云。初
地滅
者。多是分別。從多爲論。又伏修惑上中二品。全
現行。於第八地中。斷修惑上中二品。伏其下品
總不現行。金剛頓斷修惑種子。第八地斷者。但斷
種體上有不調柔性。亦名&T072699;。非種體。其初
地中。斷見惑&T072699;。竝斷&T072699;重所依見惑種子。總名&T072699;
。第八地唯斷&T072699;。未修惑種。以修惑種。於
十地中。所受報身。分段變易所有功能。助業牽生故。
留不斷。泰云。舊來諸師。殘氣名爲習氣。今則不爾。
煩惱種子。亦名
習氣。亦名隨眠
所知障品麁重。亦有三種。一
者在皮。二者在膚。三者在實。在皮極喜
住斷。在膚無功用斷。在實如來住盡。如上
皆爲始教。今約熟教。可知之
問。云何地上煩惱使盡。而得二乘地
耶。答。智力勝故。智障正使。亦已除故。如
教小乘頓出離人。斷欲界惑六品盡時。上
界六品同盡故。猶尚不彼一來果。況此
菩薩道力殊勝。又説已斷智障使故。若地
前及始教。容彼失。此中無也 義苑云。
初問。二答。問約惑盡類復古云。始教留
故不墮。今&MT10755;教。
煩惱種盡。
何不墮耶
答據二障雙除復古云。今實教出
二所以故不墮也
始下擧小聖之頓超超中
二果
薩埵之殊勝
云。今擧三中小乘例。折玄云。
大乘中二乘有頓出離。小乘則無
猶尚不得彼
一來果者。謂。直登無學故。不一來
復古云。見道斷分別八十八使。進斷倶生六品修惑。猶
二果。此中菩薩。雙斷二障故。不二乘地
折薪云。正答有二義。一智勝故不墮。二智
障亦斷故。不墮如始下。例顯上二義。先
能例。況此下況出所例二義
又此教中正斷惑時。智起惑滅。非初非
。前中後取故。云何滅。如虚空本來清淨
是滅。廣如十地論説 折薪云。言
初非中後者。此句正是經文十地論經之偈文
也。晋經云
亦無後。唐經
論經
此約無性義故。得三時倶非
前中後取故者。此句是論文也論云。此智
漏。爲
初智斷。爲中。爲後。非初智斷。亦非中後。偈言
初非中後故。云何斷。如&MT03286;唯初中後。前中後
故。如
是解脱
縁起義故。得三時總取。此約
論反覆相成探玄第十曰。謂。於三時
斷義。方爲斷也。釋此文二門。一約
相翻門。二約相續門。初中謂。無間道智。正
惑時。爲智先起。惑後滅耶。爲惑先滅。
智後生耶。爲同時耶。此三時惑智各有
。故不成謂。智有自成無漏過。不
。煩惱有自滅過。不聖道
燈破闇三時不破。此亦如是。故云
初非中後也。問。唯識中聖道現前。惑種必
滅。如秤兩頭低昂時等。即是同時。如何倶
非。答。麁説可爾。細剋實難。何者。智自生
時。惑自滅時。不相由故。何成對治。如
東家男生。西家女死。雖亦同時。然無
。不成對治。問。若爾云何斷。答。即此三
時求斷不得。方成斷義。此即不斷斷也
楞伽玄云。不惑性眞。是迷不成斷。若見惑性
。惑無成斷。是故由智照非照。由惑斷非斷
方乃爲智斷。若不爾者。見惑可斷。是惑而非
智。若見惑性空。是智而非惑。是則見惑之智。
此智亦須斷。諸惑之性空。此惑不斷。經云。若人
成佛。勿於貪欲。又云。煩惱即菩提等。此竝就
智見惑性相盡無
斷。方爲實斷
前中後取故者。謂。於前中
後三時之中。取彼非初中後。非三時
彼非三也。如色等處。取彼眞空。非
色等別取斷空。此亦如是。故不斷義
二約相續門者。論云。如燈焔非唯初中
。前中後取故。此則唯初唯中等不可。前
中後相續取。可斷義。問。既三時單取。各
成斷。縱此和合。豈成斷耶。今釋。此言
前中後取者。是簡濫之言。此於初上
。中上取非中。後亦爾。不無智故。非
惡取空。乃至初教初念亦斷。中後亦然。若
&MT10755;。如縁起性三時倶不斷。即由
不作縁起方成。故不斷也義苑云。云
何下徴。喩惑空。如太虚之本淨也。折薪
云。云何滅者。釋意云。既云三時倶非。又
三時倶取。畢竟如何滅耶。如虚空下但
諸惑本淨。猶如虚空。即寂滅矣寶性論云。
此見自性
清淨法身。略説有二種法。何等爲二。一者。見
性本來自性清淨。二者見諸煩惱本來寂滅
復古
云。云何斷。約罪性空故。本淨故。謂。此實教
斷惑。必性相雙明也
又此教中煩惱等法。皆是眞如隨縁所作。是
故不眞如。是煩惱義。如起信論説。又經
云。一切法即如也等。煩惱準此。是故當知。
前諸教施設不同。宜可準知 義苑云。
眞妄念生。則眞隨妄轉。是故煩惱等法。
皆是眞如隨縁。如起信説者。彼文盛談
習隨縁之義折薪云。前教但顯即空。今顯
。故云不異眞如是煩惱義也。起
信論云。無明之相。不
。非壞。非
又經云等者晋經十四
云。一切法
皆如。諸佛境亦然。乃至無一法如中有生滅。唐經
云。一切法即如如等。仁王經云。一切法亦如也
光明淨名等經。故光明云。唯如如獨存。淨
中云。凡夫如。草木如。至於彌勒亦如也。法
既皆如彼菩薩品彌勒章云。一切衆皆如也。一
切法亦如也。亦如孔目業稠林引
煩惱
亦爾。故煩惱即菩提。結業即解脱。是故下
揀權實。以語學者
第二明惑顯位者。謂。諸聖教説。略有
八門 義苑云。此章大意。但是寄惑之麁
細。顯位之淺深。偏收經論差別之談。與
人實斷之全異也。學者須知。不
執翻成矛盾。此義他宗未之有折薪云。此
中不
科當教。實有
。故云寄
復古云。寄惑顯位。即孔目
位顯煩惱。以諸教具明麁細惑品。略
十八。廣如使行稠林説
已辨
一寄二障。以顯二位。謂。分惑智二障
比證二位。故梁攝論云。地前漸除煩惱
。地上漸除智障。又云。十解以上。得
世淨心。又云。地前雖人無我。以法無
我未淨故。人無我亦不清淨。又云。其人我
執。前十解中已除。今唯滅法我執。又仁王
經云。習種以上。入生空位。得聖人性故。本
業經。起信論。亦同此説 義苑云。初標
章。謂。分下顯義。故梁下據文。此門之意。
但寄煩惱障。顯地前爲比觀。斷智障
地上證觀折薪云。或二障雙伏雙斷。即
是實爲。既以煩惱地前除。所知地上斷故。
寄也。所引經論證誠。皆可意得初梁
攝論
第十云。清淨位者。先於地前。漸餘惑障。後登初地
漸除智障。次第十六云。法無我是本。人無我是末。若
法無我。必先得人無我。雖復先得。猶未清淨。以
根本未除故。證法無我。方得清淨。又第三卷云。十解
以上。得出世淨心。又第十六云。雖人無我等。
向已引。又第八卷云。此人我執。前十解中已滅除
故。唯法我未除。故顯唯識方便。又仁王云。其法
師者。是習種性菩薩。是定人者。入生空位聖人性故。
本業經云。時諸大衆中。有百千天子。聞是法門。發
初住心。捨凡夫法。修行伏忍。得初住明觀法
。又云。入初住位。住是住中。發大願已。過外一
切凡夫。行十信者。令復修行無量功徳。三空觀成
就。即除我人主者衆生。漸捨諸見。三界繋縛無明漸
破。伏斷一切業習。引意可知。起信論中。亦可思準
復古云。若實教中斷惑。必性相雙明。今以
地前比智除惑障。地上證智除智障。則知。
寄顯非實斷也。所引經論。證成信位前
世間心。三賢得出世間心。地上得出出
世心。仁王習種性。三賢位得人無我。性種
性。地上得法無我
二寄皮等三惑。顯三僧祇。故梁攝論云。初
僧祇斷皮煩惱。第二僧祇斷肉。第三僧祇
心 義苑云。謂。初僧祇。從三賢初地
麁故如皮。二僧祇。從二地八地。細故
肉。三僧祇。從八地地盡。至細故如
心。皆言煩惱者。約通相喧動故也此解隨
位淺深
斷有&T072699;。如皮肉等
惑體寄顯
折薪云。論第十三具云。
約除皮肉心三煩惱故。立三阿僧祇劫。第
一劫阿僧祇。菩薩心未明利。方便未成。正
&MT10773;猶劣。是故實經一大劫阿僧祇時。方度
願行地。此位功行。與時相符即十信
三賢也
第二大
劫阿僧祇。若以功行時。應九阿僧祇
菩薩心用明利。方便已成。正&MT10773;又勝。經
時雖少。得功行多。功超八劫。止經第二
一大阿僧祇劫。第三大劫阿僧祇。若以
約時。應二十一大劫阿僧祇。由菩薩
智慧方便正&MT10773;最勝。經時雖少。功行彌多。
劫超二十大劫。止經第三大劫阿僧祇。釋
曰。此今三十三僧祇爲三大劫。謂。地前一
劫。初地至三地。一劫。四地至佛地。一劫。
此三劫皮等煩惱集成指鈔。並
引。◆第十一
卷修時章。今檢。
文在第四
曰。謂。名言熏習種子。先以
音聲一切法言。後不言。直以
先音聲名。此名以分別性。若以
此名別内法。或増或減。壞正理。立
。名肉煩惱。若以此名別外塵。起
瞋等。名皮煩惱。若以此名別一切世出
世法差別。離前二分別。名心煩惱孔目使行
稠林云。
又依&MT10755;三障。謂。皮肉心三障。亦名皮膚骨。又
云。有五住地惑。謂。見一處是肉煩惱。欲愛等三是皮
煩惱。無明住
地是心煩惱
集成云。彼論云。分別外器世煩惱
皮。分別内有情煩惱爲肉。分別世出世
煩惱爲心。儼師要問云。於末那識。無
煩惱。上依海東&T047368;引。此中第二僧祇當
二三地。第三僧祇當四地至十地。此前更
一義。如常所配。並在第十一卷今現
第四
時章
  第一大劫十信三賢斷皮。超
第二至九八劫
第二第十
大劫
三地肉。超第十
一至三十二二十一劫
第三第三
十三
大劫四地至
。斷

三以此三惑。寄顯地地三心不同。如梁攝
論三十三僧祇中説。地地之中入心除皮。
住心除肉。出心斷心等 義苑云。毎地三
心。&MT10769;優劣。故寄此三煩惱以顯之。如
梁攝下據文。言三十三僧祇者。後開
。共十一地毎地三心故。成三十三
也。復古云。地前方便。自有三僧祇。十地
三十僧祇本業經云。是三十心入一乘。乃
至三阿僧祇劫行伏道忍方始滿足。又
最勝王經云。菩薩苾芻。更發大心。勝進迴向。佛爲
&T047368;。過三十阿僧祇劫。當作佛。即是地前三祇。
地上三十僧祇。明知。三賢
十地。有三十三僧祇
今詳。梁論十三云。云
何三十三阿僧祇。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一
信行阿僧祇。二精進行阿僧祇。三趣向阿僧
祇。於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謂。入住出
天親釋曰。爲皮煩惱障。入初地。爲
肉煩惱障。住初地。爲心煩惱障。出
。何以故。地地菩薩煩惱有三品。上品
皮。中品名肉。下品名心。上品者。下品
道所破。中品者。中品道所破。下品者。上品
道所破。乃至第十地其義亦然。約此三品
故。各立阿僧祇。是故異部執有三十三阿
僧祇又云。有諸大乘師。欲行有下中上。欲
未得方便。欲已得不失方便。欲
已得不失増上方便。爲入住出三
自在故。分阿僧祇三十三
此。始教及
&MT10755;教定三僧祇。是當教義。然彼七僧祇三
十三僧祇。應知。是寄顯也然隋唐攝論。無
此説。故相宗斥云。譯
家應私添之。今恐梵筴具
闕。不偏嫌。故亦不
問。皮肉心三。二障屬
何耶瑜伽三十八。及七十二。説
所知障品亦有&T072699;
答。可二障
故義燈會云。又三十八。於所知障。立皮膚
肉三麁重名。於煩惱障。但標總名。理實。皮
肉心等三名倶通二障。故瑜伽七十三。總別
互顯。第一麁重。總含二障。不別説是煩惱
所知。第二局煩惱。第三局所知。思
四以二障麁細。寄顯三位。如地持云。二障
三處過。謂。地前地上及佛地 折薪云。煩
惱所知。各有麁細。二障麁惑地前起。正障
地上故。入地時斷。二障細惑。復有二。一
唯細惑。七地已還起。正障八地已上故。
八地時斷。二障極細惑。佛地已還起。正
佛地故。入佛地時斷。今正寄此以顯
三位成唯識十云。雖諸位中皆斷&T072699;。而三位
顯。是故偏説。基疏云。三劫分齊。成滿位故。
無漏觀心。初起無間圓滿別故。現起二障。多分少分全
分無故。一切煩惱。分別倶生永害不行畢竟離故。無
生法忍。少淨多淨極淨別故。初捨異生分段變易
差別故。無漏心未得有相無相滿故。準此。瑜伽四
十八。及七十三。解深密經第四。皆説三住斷。地持
二障三處過。正是始教三住實斷。今約&MT10755;而言。
是故屬
寄顯
地持論者。準開元録僧智
昇録
云。菩
薩地持經十或
八卷
亦名菩薩戒經。又名菩薩地
持經。亦名菩薩地持論。今此録中編之爲
律。存其經名。除其論録。目録中。此本經
既有多名。前後差互。凡六處重上。錯之甚
大乘經中一處上。大乘律中二處上。
大乘論中一處上。門本録中二處上
評曰。今言
地持論。即舊所上。存之名也。自開元昇
師録。後藏本但名經。然在大乘律中。即地
持經也。彼第七末云。如是十二住菩薩。三
阿僧祇大劫。煩惱障分染汚。及智障分染汚
斷。彼三住。煩惱障分染汚斷。歡喜住。惡趣
煩惱分斷。上中煩惱。一切不出過無開
發住。無生法忍。清淨相續。煩惱染汚下品
出過
一切不行。最上菩薩住。煩惱習氣便斷一切
出過
如來住。智障分染汚有三種。一者皮。二者
膚。三者骨。歡喜住斷皮障淨影章云。&T072699;品無
明。障彼菩薩&T072699;品法
。如似世人皮中
之患。故曰皮障
無開發住斷膚障中品無明。
彼菩薩中
品法身。如似世人膚
中之患。故名膚障
如來住斷骨障微細無明障
彼菩薩微細
法身。如似世人骨中
之病。故曰骨障
一切障清淨。於此三住。智
障斷。餘住隨其次第。眞實衆具。然清涼又
云。地持即瑜伽同本異譯。故瑜伽四十八
中。全有此文。以此證成。經即是論。亦以
伽名師地論故也瑜伽倫&T047368;云。三藏云。勘善戒經
竝是地持。更無差別。翻譯之
人。不方音。翻爲經也。應知。地持
善戒。及與瑜伽菩薩地。倶同本別譯
五以染心麁細。寄於三位。以顯三身。如
光明經説。依諸伏道。起事心盡。得
。依法斷道。依根本心盡。得應身。依
拔道。根本心盡。得法身。有人解云。伏道
是地前。起事心是第六識。法斷是地上。依
根本心是末那。以縁頼耶本心故。勝拔
是金剛位。根本心是頼耶 折薪云。如金光
明經説者。此即合部金光明經三身分別品
又云。準開元釋教録。金光明經。四卷。十八品。曇
無䜟譯。又七卷。眞諦譯。四品。又更廣壽量大辯才
陀羅尼經。五卷。耶舍崛多譯此二品。隋興善寺寶貴。
前三本及闍那崛多譯。録至屬累二品。總二十四
品。合成八卷。前之三譯。竝合入中。一無増減。其
八卷成者。留入藏。上之三本。既重故。略釋曰。今藏
中唯有合本竝最勝二經。餘讖法本等。皆不
藏。以略者也。今謂。淨影慈恩。竝依七卷本
經具
言。諸凡夫人。未除於三心故。遠
三身。不至故。何者爲二。一者起事心。
二者依根本心。三者根本心。依諸伏道。起事
心盡淨影義章云。謂。四住所起煩惱。此惑&T072699;強。能起
業事。名起事心。障佛化身。菩薩修習伏結之
。伏除此心故。得化身。慈恩法苑云。此説見修一
切煩惱諸相應心。名起事心。發生諸業及諸果故。
起事心。生死本故。障隨類身。修道伏除煩惱。折
伏故。説諸伏道起事心盡起。事心滅故。得
類化
法斷道依根本心盡遠云。謂。四住依
起。名依根本心
佛應身。菩薩修習斷結之道。斷除此心故。得
。基云。善不善業相應心。名依根本心。業是趣生所
依本故。若修聖道。便斷諸業故。説諸斷
。依根本盡。依根本心滅故。得現佛應身
拔道。根本心盡遠云。謂。無明地與彼四住煩惱
本故。名本心。障佛眞身。菩薩
習勝拔之道。滅此本心故。得佛眞身。基云。三有
苦果相應心。名根本心。生死根本自體性故。無漏道
圓。二空智滿。有漏根本苦果方滅故。説勝拔道。根
本心盡。根本心滅故。得如如如如智法身。彼經意
説。煩惱熾盛。不悔滅者。不五趣隨類化身。若悔
滅者。得化身。雖煩惱。業熾盛者。不
。息惡業者。見佛應身。二死苦果。未分全於滅
者。不法身。若分全隨應得佛之法身。由
分或全能成
二理
起事心盡故。得化身。依根
本心滅故。得應身義苑云。今言應者。即是報
故。應字平呼。故眞諦名
應身。與法身相應故。或但去呼。以十地
故。今謂。不爾。案。義章十八云。又如七卷金光明
。亦分三種。化身應身及與眞身。法報兩佛。名爲
。爲衆生。示現佛形。名爲應身。示現種種六
道之形。説
化身
根本心滅故。得法身遠云。此是治
障不同故。立

是故一切如來。具足三身有人
解等者。最勝王疏慧沼眞諦三藏釋云。
一起事心。是六識皮。二依根本心。是第七
顯識論云。依縁此識。有第二
執識。又唯識云。依彼轉縁
三根本心。是阿
梨耶識起信義&T047368;云。此言諸伏道者。謂。三賢位。起
事心滅者。即此論捨&T072699;分別執著相。是異相
滅也。法斷道者。在法身位。依根本心滅者。猶此論中
&T072699;念相。即是住相滅也。勝拔道者。金剛喩定。根本
心盡者。猶此論中離
微細念。是生相盡
諸伏道。謂。在地前三
十心位。仁王名伏忍故。在四善根。分別
二障。能伏不行。名伏道。依法斷道。謂。
聖道。次便斷諸業。所以初地離惡趣雜
染愚。二地離誤犯愚。或通在十地所知
。名法斷道。依法空觀。方能斷故。依
勝道者。正捨名斷。在解脱道。若將捨名
斷。在金剛定苦果。一切習
氣永捨。能顯法身
六寄於三障。直顯三身。故彼經云。煩惱障
清淨。能現應身。業障清淨。能現化身。智障
清淨。能現法身 義苑云。煩惱障菩提故。
清淨而顯應身此約
報解
結業障解脱故。清淨
而顯化身。智障隱法身故。清淨而能顯現
復古云。彼經即前金光明經云。是法身
者。煩惱清淨故能現。應身者。業障清淨故能
現。化身者。智障清淨故。譬如空出電。
電出今謂。未法苑。故
合引文。失於章旨
。與章不
問。準常途説。應煩惱障
涅槃
清淨。
於法身章曰應身
而與經別
智障能礙
菩提
清淨。現
應身經説化身
章言法身
今者。何故經與斯章。互有
耶。答。聖教施設。不必一概。故唯識第十
云。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但説是菩提
。説煩惱障但障涅槃外問豈彼不能爲
菩提障。應知。聖教依勝用説。理實倶能通
二果。此中準知。各據一偏。然覆章主
。全同法苑。故彼章具擧金光明説云。即
彼經中有七復次。説三所由乃至其三者。
一切凡夫。爲三相故。有縛障今章却同
次後擧
四者。凡夫未除三心。遠離三身
還如此章
次前已明
六者。煩惱障淨故。能現應身。業
障淨故。能現化身。智障淨故。能現法身
此章正與彼説
全同。可
七者。譬如空出電。依
光。如是依於法身故。出應身。依
應身故。出化身。是故性極清淨。攝受法
。智慧清淨。攝受應身。三昧清淨。攝
化身復古以彼六七連合雙引。折薪。集成。並引
。皆是誤也。有人妄作會釋。大失章旨
七以三無性起煩惱。寄顯三身。故彼
經云。一切凡夫。爲三相故。有縛有障。遠
離三身。不三身。何者爲三。一者思惟分
別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成就相。如是三
相。不解故。不滅故。不淨故。是
故不三身。如是三相。能解。能滅。能
淨。是故諸佛至三身。解云。能解者。是所
執性。但應知解故。能滅者。染分依他性。
斷滅故。能淨者。在纒眞如。修令淨故
三無性字。唐印本作
三性。宋本同
唯識頌曰。即依此三性。立
彼三無性。法苑章云。一思惟分別相最勝王
經。作
遍計所
執相
謂。遍計所執二法二我相。當情現故。
離化身。二依他起相。能取所取雜相
現。遠離應身。三成就相圓成
實相
眞理智。未
相故。遠離法身等。勝莊疏第四云。第
二顯徳。謂。於遍計所執自性。通達無相
入空性。除遣所執。至於化身。又復由
達空性。即能永斷雜染依他。至於應身
折薪云。若淨分依他。亦圓成實。即是報身功徳。以
斷常故。此不滅。若染分依他。一切染法。爲
故。須
滅也
無上覺。由此永斷客塵煩惱。圓
成實性。乃顯性清淨。得法身。是故諸
佛具足三身大雲沼公最勝王
疏。亦與此同
以上相宗。當
始教義又淨影云。一分別相。謂。煩惱妄分別心。障
佛眞身。斷除彼故。得佛眞身。二依他起
相。謂。諸業依煩惱起。以此罪業障佛如來相好之
。斷除彼故。得佛應身。三成就相。謂。依前業
成就苦報。以此苦報定礙之形。障佛如來無
障礙化。斷除彼故。得佛化身。治障有
今章主
解云等者。約性宗解。可
八寄四障以顯四位。此有二義。一約
使。寄顯地前四位四行四因四報。何者。謂。
闡提不信障使滅已。翻顯十信之位。成
樂大乘行。爲淨徳因。及鐵輪王報。二以
道我執障。寄以翻。顯十解位成般若行。爲
我徳因。銅輪王報。三聲聞畏苦障。寄顯
行位成破虚空器三昧行。爲樂徳因。銀輪
王報。四獨覺捨大悲障。寄顯十迴向位成
悲行。爲常徳因。金輪王報。復古云。此有
二義者。謂。正使習氣地前地上二義不同
故。義苑云。此約使種四障。寄顯十信三賢
四位四行四因四報之異。皆滅障顯位。依
位成行。依行爲因。依因感報。謂。障之與
位。敵體相翻。行之與因。因之與徳。至順
善成。唯四報輪王。寄顯攝化之優劣
佛性論云。復次如來四徳波羅蜜。是應
第漸深。應知。逆説翻後爲前。謂。淨我樂
常。由一闡提憎背大乘。爲彼樂住
死不淨故。修習菩薩信樂大乘法。得淨波
羅蜜。是其果應知。諸外道等。於五取陰
。執見我。爲其我執虚妄故。修
般若波羅蜜。至最勝無我。即我波羅蜜
是其果應知。由諸聲聞人。怖畏生死苦。樂
生死苦滅靜中。爲此樂意故。修習破
虚空三昧。一切相世出世法樂波羅蜜。是其
果應知。由獨覺聖人者。不衆生利益等
。但樂獨處靜住。爲此意故。修習菩
薩大悲利益衆生事。窮於生死。常波羅蜜是
其果應折薪云。若四障四位四行四因
文。出無上依經。若四報文。出仁王經。無上
依經云。不有無。修行平等。唯除此人
餘有四人。一者闡提。二者外道。三者聲聞。
四者縁覺。有四惑障。不得如來法身
無上菩提。何者爲四。棄捨大乘。是闡提障。
此障。我説菩薩修行信樂大乘眞法
即除闡提不信障
成信樂大乘行
一切處。謬執我見。是外
道障。爲此障。我説菩薩修行般若波羅
蜜法即除外道我執障
成般若行
生死中。厭畏疲極
是聲聞障。爲此障。我説菩薩修行破虚
空器三昧此定名者。以二執故。立此稱。一
者。聲聞。謂。堅執實有生死妄苦。深計
涅槃常寂樂處。猶如虚空作物所依。頑空爲器。此定
能破彼執故。實性論云。樂有之人。執斷無處有
淨等故。菩薩破虚空三昧。能除彼執。二者。始渉大
乘人。聞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虚空。以
破著故。謂虚空是如來性。如寶性論云
前三種空亂意菩薩者。是也。亦以此定能破彼執。是
故爲名。今乃十行菩薩。入斯三昧。不有無。不
有無。行相可知。然佛性論云破空三昧者。從
初地以上。能得此三昧。則破虚空
等執。雖能得。何妨地前數修
聲聞畏苦
。成破虚
空三昧
利益他事。是縁覺障。爲此障
我説行菩薩大悲即除縁覺捨大悲
。成大悲行
是四種
人。有四種惑。爲此惑。説四聖道即是翻
四位
謂。信住
行向也
此勝道。治四顛倒。能證如來無
上最妙法身四徳波羅蜜果佛性論説。有
種因。能除四障
如來性義。應知。四因者。一信樂大乘。二無分別
般若。三破虚空三昧。四菩薩大悲。四障者。一憎背大
乘。二身見計執。三怖畏生死。四不樂觀利益他事。初
闡提。二障外道。三障聲聞。四障獨覺。由此四
。能令四人不自性清淨法身。又云。爲
此四障故。以信樂等四種因。令諸菩薩修
習此因無上法身清淨波羅蜜。是名佛性清淨
。又淨影章云。如寶性論説。一闡提謗法。障佛眞
。對治彼故。説佛眞淨。二外道著我。障佛眞我
除彼故。説佛眞我。三聲聞畏苦。障佛眞樂。四
辟支捨心。捨諸衆生。疾求寂滅。障佛眞常。對
故。説佛眞常。法苑唯識章云。寶性論中。或説
四障。一闡提不信障。二外道著我障。三聲聞畏苦障。
四縁覺捨心障。十信第六心伏初障。信不退故。十住第
四住。伏第二障分別我見&T072699;生故。此二種子。入
斷。第三所知障。五地斷。樂於下乘涅槃之障。五
地斷故。縁覺捨心所知障。七地方斷。六地猶觀十二
故。或初二煩惱種。見道斷。後二煩惱種。金剛方
斷。今問。無上依經。既除四惑。能證四徳。則皆應
地上行相。如何此章言地前四位耶。答。彼文所謂
此惑。説四聖道。機高教深故。因此勝道。治
四倒等。豈不地前方便因道。但梁攝論第十一説
上四位。具明四習四定四徳四報。及佛性論通辨地前
聖凡二位。不四徳。十地諸位。雖果相。由
故。未極果四徳。金剛後心。方乃得之。由
彼説地上四位。然佛性論皆明地前修四種行。彼文
云。地前有是信樂等四徳。爲清淨佛性因。爲
治四倒。無上依經。準論亦爾。亦梁攝論三説。信樂大
乘。是大淨種子。般若是大我種子。虚空器是大樂種子。
大悲是大常種子。常樂我淨。是法身四徳。驗此。既
種子。應知地前性
習種姓。無違也
仁王經云。十善菩薩發
。長別三界苦輪海中。下品善粟散王。上
品善鐵輪王十信習種銅輪二天下十解銀輪
三天性種性十行道種堅徳轉輪王七寶金輪
四天下十向二經文。於義可
古云。別釋四障等。清涼問明
品鈔
云。梁攝論彼云然
賢首意
始教別開信位梁論云須陀洹見道前四位
煗頂忍世第一菩薩道前四位亦爾謂十信十住十行十迴
佛性論。皆云地前修四種行。謂。十信修
信樂大乘行。十解修般若行。十行修三昧
。十迴向修大悲行。如其次第。即是四位
故。又爲四類障正使故。即此四位。謂。初
闡提不信障乃至四除獨覺捨大悲障。又
信成淨徳因種。解成我徳因種。行成樂徳
因種。迴向成常徳因種。又仁王經寄四輪
。謂。鐵銅銀金。以上教義故知。十信亦成
位也。若&MT10755;教。十信但是十住方便。自無
已上
演義
前九門約&MT10755;。者。就多分
謂。此恐不然。今由正約&MT10755;故。以信亦
成位。爲寄顯耳。念
又翻前四障。所得四行。即爲佛子四義。翻
初障。成信樂大乘種子因。即如父也。二
般若爲縁。即如母也。三破虚空定。離小乘
。令法身堅固胎也。四大悲益生。如
乳母。具此四縁故。得地前在初地
以上諸佛家故。名佛子也 折薪云。佛子
四義。文出寶性論第三卷
佛性論同
論云。佛子有
於四義。一因。二縁。三依止。四成就。初言
因有二。一佛性。二信樂。此兩法。佛性是
無爲。信樂是有爲。信樂約性得。佛性爲
。能顯了正因性故。信樂約加行。爲
能生起衆生故。二縁者。謂。般若波羅
蜜。能生菩薩身。是無爲功徳家縁故。三依
止者。破虚空定等。樂有之人。執斷無處有
樂淨等故。菩薩修破虚空三昧。能除彼執
此定力。是故菩薩法身堅固。則不羸弱
四成就者。菩薩大悲利益他事無盡故。由
如不盡。衆生無數故。利益事亦復無盡。是
佛性爲應得家因故。一因如父。身分。二縁
母。三依止如胞胎。四成就如乳母。故
諸菩薩。由此四義。名爲佛子義苑云。言
子如父者。傳
體相續故。般若如母者。交搆資成故。初地已上諸佛
家故者。紹隆佛種。是其眞子。非小外之子
又此四種和合。如輪能運能轉。至解脱處
聖王輪備有四事。謂。轂輞輻軸。如其次
。四義應知 折薪云。寶性論佛性
論同
云。未
親事善知識等。乃至四種聖輪。亦未
相應。言四輪者。一住如法國土。二依善知
。三調伏自身。四宿植善根文太略。論
云。總此四義
之爲輪。四若少一。輪則不成。解脱之名。無
立。由此四法和合故。能得解脱道者。如輪能
運能轉。至解脱
時。無復此能
聖王輪備有四物。所謂轂
輞輻軸。若無此四。輪則不成。以是義故。
若未四輪相應者。是時厭離生死觀。及
涅槃功徳觀。並不成。釋曰。此文四義。
住如法國土等四義。恐以義配信樂大
乘行等。亦恐別有出處。未敢指定義苑
云。又此四種和合者。謂。四行相應故。悲智
雙運。能轉生死。而至菩提。故云如車輪
能運等。如聖王輪下。將車之四事。以配
。可以意會。亦共成運動之義也。思之」
第二以四障習。寄顯地上四位四定 徳四
一初二三地。滅闡提不信習。即顯此一
位相同世間。又得大乘光明三昧。成於淨
。除因縁生死變易報。二四五六地。滅
道我執習。顯此一位相同二乘。得集福徳
王三昧。成於我徳。除方便生死。三七八
九地。滅聲聞畏苦習。顯此一位相同大乘
賢護三昧。成於樂徳。除有有生死。四十
地至佛地已還。滅獨覺捨大悲習。顯此一
位因圓果滿。得首楞嚴三昧。成於常徳。除
無有生死。四徳圓故。生死永盡故。云無有
也 折薪云。此中所四習四位四定四徳
四報。全依攝論。言二三地等者。梁論第十
現本
十四
正明四定四報等。都不是何地等
相宗義燈斥云。念念有四。不古人方便生死。在
初三地。因縁生死。四五六地。有有生死。七八九地。無
有生死。在第十地。隨唐攝論。並悉無文。無上依經。及
寶性論。亦不地。今謂。案彼本傳云。眞諦來
。雖廣出衆經。偏宗攝論。詞理圓備。吾無恨矣。
何爲謬乎。隋唐所無。恐應脱略。亦無上依經。雖
諦譯。所以不配者。經論具闕。亦可映影
之。無文有義。智者所取。請勿卒忽
而論中約
十地。滅二十二無明處。説四種生死。都約
初二三地此三地地云。此二無明所
感方便生死。名&T072699;重報
方便生死
復古云。章先擧因縁者。恐刀筆誤。折薪云。章云因縁
生死者。然諸經論皆云方便生死。即是傳寫之謬爾。集
成亦依佛性論。章爲寫誤。今詳。探玄十一釋第二地
之文云。變易方便生死報。並是所離。準此。大師亦先
方便。則此章應錯。然今考密嚴疏云。彼華嚴中。
四生死。分爲三重。謂。初二地爲因縁生死。三四五
方便生死。以此究之。探玄
既云&MT10755;。故未必爲誤也
四五六地。除因縁
生死。七八九地。除有有生死。十地至佛地
無有生死。以此得知。四報等分四位
也。又四習四定四徳四報。其義自見。唯約
。文不顯。本業經。梁論等。別地行相等。皆
此義。故今義説耳若唯識章云。初二障種。入
斷。第三障種。五地方斷。
第四障種。七地斷等。如前已引。非此中意。又無性論
神廓疏九云。判位者。依梁攝論。二十二無明。或十一
&T072699;重報中初八無明。或四&T072699;重。是方便生死。故知。方便
前四地。次六無明。或三&T072699;重。是因縁生死。故知。
因縁在五六七地。次六無明。或三&T072699;重。是有有生死。故
知。有有是金剛位。若是方便及因縁。并有有生死。因地
智在自地斷。若無有生死。障佛地。金剛斷。此與今章
稍異。而配地上以分四位。大要是同。況今
&MT10755;
今詳。無上依經第一説。阿&MT10769;。一切阿羅
漢。辟支佛。大地菩薩。爲四種障。不
來法身四徳佛性論云。復次十地。由四障故。未
極果四徳。金剛後心。方乃得之。
三界外。有三種聖人。謂。聲聞縁
覺大力菩薩。住無漏界。有四種怨障
一者生縁
惑。即是無明住地。生一切行。如無明生
佛性論云。一方便生死者。是無明住地。能生新無漏
。譬如界内。無明生行。或因煩惱方便。生同類果
名爲因縁無明生不善行。若生不同類果。但名
方便。如無明生善行不動行。或生同類或不同類
福行。名爲同類。以同類俗故。生智慧行。名
同類。以智是眞慧故。是名方便生死。樞要云。彼經
下文又云。阿難於三界中。有四種難。一者煩惱難。二
者業難。三者生報難。四者過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
便生死。如三界内煩惱難。義燈云。如分段生死有
種難。以變易四。如次譬彼。即所知障爲方便。一
煩惱難。無
明愛取
二者生因惑。是無明住地所生諸
行。譬如無明所生諸業下文又云。無明住地所起
因縁生死。如三界内業
。佛性論云。二因縁生死者。是無明住地所生無漏
業。是業名爲因縁生死。譬如無明所生行。是業但
同類。不不同類果。善行但生樂果。不善但
苦報故。名因縁生死。方便生死。譬凡夫位
因縁生死。譬須陀洹以上。但用故業。不新業。義
燈云。有分別業爲因縁。不無漏無分別業。非
過失故。非苦集故。又云。有分別業。即後得縁
事智倶之思。思即願故。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又論
云。由悲願力。改轉身命。又
云。其業難。謂。行全及有少分
三者有有。縁
明住地。因無明住地所起無漏行。起三種意
生身。譬如四取爲縁。三有漏業爲因。起
種身下文云。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内生報
。佛性論云。三有有生死者。是無明住地爲
便。無漏業爲因。三種聖人是意所生身。譬如四取爲
縁。有漏業爲因。三界内生身。有有者。未來生有。更
一生。名爲有有。如上流阿那含人。於第二生中
般涅槃者。餘有一生故。故名有有。樞要云。有有者。
三界有異熟體。燈云。所得變易。
有有。報難即識等五果。杵生老死
四者無有。縁
三種意生身。不可覺知微細生滅。譬如
有中生。念念老死下文云。無明所起無有生死。如
三界内過失難。佛性論云。四無
有生死者。是三聖意生最後身。爲縁。是不可思惟退墮。
譬如生爲縁。老死等爲過失。樞云。無有者。無
苦等。唯有行苦相。燈云。以其五蘊有生異滅等。爲
無有生死。既喩彼過失。即變易上生異滅等行苦攝故。
更無餘果。云無有生死。過
失難。謂生異滅憂悲苦惱
無明住地。一切煩惱
是其依處佛性論云。是故無明住地。爲一切煩惱所依
止處。而一切煩惱。通名無明者。以無明
衆惑根本。根本未滅盡。由一切煩惱垢。臭穢熏
故。阿羅漢辟支佛。及自在菩薩。不無所
染汚大淨
波羅蜜
斷除故。諸阿羅漢。及辟支佛。自
在菩薩。不煩惱垢濁習氣臭穢究
竟滅盡大淨波羅蜜。因無明住地。起輕相惑
虚妄行。未滅除佛性論云。依此縁此無明
住地。微細妄想相。遊行未

無作無行極寂大我波羅蜜
無明住地。因微細虚妄起無漏業意生諸
陰。未除盡論云。因此無明住地爲縁。及微細
妄想所起無漏業爲因。得三種
意生
極滅遠離論云。極離
因果苦
大樂波
羅蜜。若未一切煩惱。諸業生&MT10769;。永盡
餘。是諸如來。爲甘露界論云。及未得不
可思惟退墮界。未

則變易生死。斷續流滅無量。不
極無變易大常波羅蜜寶性論三亦如
佛性。經論對見
梁攝論曰。
大乘光明三摩提。釋曰。又此一定能破一闡
提習氣無明闇。是闇對治故名光明。此定縁
眞如實有易得。有無量功徳故。能破一闡
提習氣。即是方便生死。障於大淨。由
故。得大淨果探玄九云。謂。此地上諸菩薩等所
得三昧。雖復多門。統論四種。一
大乘光明三昧。乃至四首楞嚴三昧。初二三地得初定
四五六地得第二。七八九地得第三。十地及佛得
。廣釋此定。如諸本攝論。又云。正證名智慧。後智
光明。又十地論經。名大乘光明者。謂。此二無我
慧。過二乘故。名大乘。破無明故。名光明。此則
地前也。又此慧能運轉諸行。令佛果。故名爲
乘。約功能名。唯識九云。大乘光明定。謂。此能
了大乘理行果智光明故。若法相宗。西明云。此
之四定。若辨位地。未誠文。舊諸師説。初之四地
大乘光明。五六七地名集福王。八九十地名爲
。金剛菩薩。及諸如來。名健行定。今案舊説。與
章中。所配稍殊。即與上引攝論廓疏。以四生死
地四位。收攝全齊。然義燈破云。雖古釋。更無
。今謂。不然。何者。若定有四。即別配地。戒慧亦
多。何不地。故知。隨分地地皆修。賓公飾宗。亦擧
斥云。如唯識論。於十地中。漸修十度。復修三學。以
十度。此之四定。即是定學。靜慮度攝。既在第五地
修。若隨用門。即通十地。論甚分明。何因不見。良由
五地名極難勝。眞俗二諦。行相相違。一智雙證。極難
故。故此四定爲此智依。今謂。若約初教。可
。今依&MT10755;。地經并論。及梁攝論。
義理即足。亦寄顯意。不偏斥
能破外道我見
習氣。即是因縁生死。障於大我。由此障
大我果。復次一切善法。依止眞如。集
切善法。名眞如集福徳。此定於眞如中
自在唯識云。集福徳王定。謂。此自在
無邊福。如王勢力無等雙
聲聞怖畏習氣。即是有有生死。障於大
。由此障。得大樂果。此定縁眞如
菩提體。故不慧。能引諸定及通慧故。以
定爲唯識云。三賢守定。謂。此能
世出世間。賢善法故
此定是十地
菩薩及佛。有四種勝徳故。名首楞嚴定。一
無怖畏。由一切智故。二無疑。於清淨衆
自身無等故。三堅實功徳。恒在觀無
散亂故。四有勝能。能破無明住地障故。具
四徳人。於此定能得行。名伽摩本論云
首楞嚴伽摩
三摩
此定多行他利益事。能破獨覺自愛習
。即是無有生死。障於大常。由此障。得
大常果唯識云。四健行定。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
行故。佛地論五云。能勝一切世出世間諸三
摩地。餘不勝故。名健行。又佛菩薩健士所行故。
健行。唯第十地菩薩及佛。得此定故。準此唯識及
佛地論。亦同首楞嚴三昧經。約第十地修滿位説。若
楞伽第十卷説。依首楞嚴定及餘三昧。得初地
是故義燈即爲前地
分修。亦不相違
折薪。復古。所引皆爾。餘文

此上義廣如無上依經。本業經。佛性論。寶
性論。梁攝論等説。又此四中初二通二障。後
二唯智障。正使地前除。習氣地上淨。此文亦
成證也 折薪云。問。演義鈔指賢首意。始
教別開信位。全引此四位等文。結云。以
教義故知。十信亦成位也。若&MT10755;教。十信但
是十住方便。自別無位。今章既約&MT10755;
對説。清涼何特作此指耶。答。若約正使
地前除。習氣地上淨。二義雙明故。云&MT10755;
若單取地前四位。亦即始教。故今章約
説也今謂。涼鈔未穩。以彼始教開位。即
&MT10755;教爲寄位故也
九於十地中。爲別相故。三地&MT10755;心已來。斷
二障修惑正使皆盡。四地以去。但有微習。何
以故。前三地相同世間。四地以去。是出世故
 折薪云。此約世出世間二位。以分二障
使習氣復古云。以十地寄地相。初三地已還。
見修&T072699;故。四地已去。除修道微細習
。前三地寄三界。相同世間。四地已去。寄聲聞。義
出世間。今謂。章云三地&MT10755;心已來。但言修惑。然此
&T047368;何故云見修。修即可爾。見惑豈三地未之。以
論既説見縛先已斷故。縱相同世出世。章約三障
&MT10755;教正義。正使初地盡。地上竝除習氣。今
寄顯故。四地已去。方除殘習故。云三地
&MT10755;心等義苑云。此且約凡夫之一分者。不今謂。
然。凡夫豈容二障之理
是故十地經三地末文云。一切欲縛。轉復微
薄。一切色縛。轉復微薄。一切有縛。轉復微
薄。一切無明縛。轉復微薄。諸見縛者。先已除
斷。地論釋云。一切欲縛轉復微薄等者。斷
切修道欲色無色所有煩惱及彼因。同無明
習氣。皆悉微薄遠離故。諸見縛者。於初地
見道已斷故 義苑云。三界正使。此地齊除。
成初義前三
皆言微薄者。更有微習。證
成次義四地已去。此意以種煩惱強重。今既
種。唯有殘習故。轉微簿。故探玄云。以
盡故。
但云薄也
折薪云。四縛皆云轉復微薄者。對
見惑麁重言也。由見縛先在見道已斷
故。今修二障皆不斷。但云轉復微薄爾。
此不前引無性攝論。云修道位中轉復
清淨。以彼約初地斷正使故。地上轉淨。即
是習氣。此中三地末。方除正使。四地已去。
方除餘殘。故不同也。又言皆悉微薄遠離
者。此釋經中微薄之言。此中微薄非是彼縛
習氣
義苑
但説遠離除斷故。云微薄爾。而
直云斷惑者。對前見惑麁故。所以次云
諸見縛者。初地見道已斷故意謂。經中寄對見修
&T072699;。對&T072699;。以
修種。説爲微薄。是除斷義。前無性論。寄對使習
故。對正使。以殘習。爲轉清淨。故不同也
今解。孔目使行
稠林
云。約位者。但諸教中。約
麁細分齊者。即屬&MT10755;教攝。如
論三地文乃至見道已斷故今章
全同
淨影章云。
縛衆生故。名爲縛。故雜心云。欲界地中。
一切煩惱。除無明見。説爲欲縛。色無色一切
煩惱。除無明見。説爲有縛又五住章云。色界
煩惱。除無明見
外五欲。著已色身。名爲色愛。無色煩惱。除無明
。捨離色貪。愛著己心。説爲有愛。欲界非
己色身。著欲情多故。言欲愛。又爲上故。色界非
亦愛己心。著色情多故。言色愛。又爲上故。
然其有愛。若從所愛。應心愛。若就背下。名無色
。今就患故。名有愛。外道多取四無色定。以爲
涅槃。滅離心愛。對破彼見。故説有愛
住地。準此。五住開上二界。四縛合
諸外道人謂
色無色畢竟無愛。爲彼見故。説爲有。三
界無明。名無明縛。三界諸見。説爲見縛。餘
章主解
解云。及因者。煩惱障種子也。無明習氣者。所
知障種子也。以二障種子同時遠離故。云
也。是故當知。二障修惑。正使種子。此地皆
盡。上來多分約&MT10755;説 言二障種子同時
者。即第三地同斷二種故。是寄顯門。&MT10755;
教正意。地前雙伏二障分別
倶生
初地合見修
二障
現種。地上但除習氣。若始教者。煩惱障種金
剛方斷。然此地。經論中。既説初地見道
見惑。地上修道欲縛等二障
種子
故屬寄位
耳。今詳淨影二障章云。明體別二障中有
三。一四住煩惱。爲煩惱障。無明住地三界迷
理染癡
及事不
染無知
以爲智障勝鬘地持。
對準驗知
二五住性結貪瞋癡
等染汚

煩惱障。事中無知不染汚
無知
以爲智障涅槃
雜心
此中辨斷處別三。一世出世相對分別。
二以功用無功用。相對分別此與今章第十
一門同耳。如
下具
三因果分別。三五住性結。及事無知。同
煩惱。分別縁智謂。爾炎慧分別之智。能礙
證無分別慧故。此除闇惑。分
能顯眞。如藥治病。
若藥不去。藥復成
以爲智障。亦辨斷處別
中有二。一地前地上相對分別。二直就
。世間出世間相對分別。初二三地名爲
。四地以上名爲出世。三地以還世間之行。
煩惱障。四地已上出世眞慧。斷除智障
云何斷煩惱障。如地論説。初地斷除凡夫
我障。凡夫我是見一處住地。第二地中斷
能起犯戒煩惱。即是欲色有愛三種住地。第
三明地斷除闇相聞思修等諸法妄障。闇相
即是無明住地三界無明同
煩惱
云何出世間能斷
智障有三。一智障。謂。分別空有之心。二體障。謂。
立神智之體。見已能觀之心。三治想。實心合
如。猶是七識生滅之法。
於眞證無生滅慧
始從四地。乃至七地。斷
除智障。入第八地。斷除體障。八地已上。至
如來地。斷除治想。初二三地。對治微劣。唯
煩惱。四地已上。對治深廣。二障雙除。就
實通論。始從四地。乃至佛地。當知念念二
障竝斷。縁智漸明。斷煩惱障。眞徳漸顯。滅
除智障。乃至廣明。然今章此中亦準彼知
&T047368;
妄臆
解矣
又探玄十二論文云。此是貪等煩惱障
現行并種故。云及彼因。與當地所斷所知障
同此位滅。故云無明習氣皆微薄。以
盡故。但云薄也問。準彼解意。既言當地所斷
。則便應地地別斷二障修
&MT10755;金剛。方斷盡故。當始教義。何故今章却言
二障修惑使種三地皆盡耶。答。折薪意會云。彼約始教
寄位説。今約&MT10755;教寄位説。經意多含。二文互釋。方是
全妙。今謂。探玄亦與今同。非始教。何者。彼文彰
言。煩惱障現并種。與三地當斷所知障種同此位滅皆
盡。始教豈煩惱種同三地滅。四地已去。但有微習。縱
寄位。與初教
疎。故同引耳
上來等者。義苑云。近結
此門。遠結前九。言多分者。有始教
集成云。如闡提四障有二義。若約方便
本位。則&MT10755;教。故探玄云十住。若三乘熟
教。斷外道我執等。若約方便處設正
。則始教。探玄云十信法。於始教中。自是
位故今解。第四門中。如地持説二障三
處過等。少分亦通初教審焉
十又於十地別地相。寄顯世間二乘菩
薩三位別故。仁王經説。前之三地。斷三界
中色煩惱。四五六地。斷三界中心煩惱。七八
九地。斷三界中色習煩惱。十地及佛地。斷
三界中心習煩惱 義苑云。又於等者。牒
地。於出世間。分其大七地無生菩
薩斷
四地順忍
二乘斷
使之二位也。所寄惑相本文。次釋云云
云。信忍菩薩。所謂善達明集成云。善初地
達二地。明三地
中行
者。斷三界色煩惱縛新譯經云。謂。歡喜地。離垢
地。發光地。能斷三障色煩

又順忍菩薩。所謂見勝現法集成云。見四。
勝五。現六
三界心等煩惱縛新經云。謂。&MT03286;慧地。難勝地。現
前地。能斷三障心煩惱縛
又無生忍菩薩。遠不動觀慧集成云。遠七地。不
動八地。觀慧九地。
亦斷三界心色等習煩惱新云。謂。遠行地。不動
地。善慧地。能斷
障心色
習氣
復次寂滅忍。佛與菩薩。同用此忍。入
金剛三昧。下忍中行。名爲菩薩。上忍中行。
名爲薩婆若。共觀第一義諦。斷三界心習
無明相。爲金剛。盡相無相。爲薩婆若
新云。佛與菩薩。同依此忍。金剛喩定。住下忍位。名
菩薩。至於上忍。名一切智。觀勝義諦。斷無明
。是爲等覺。一相無相平等
無二。爲第十一一切智地
三界中色心煩惱
者。淨影五住地章云。見者。所謂五利煩惱。推求
見。入見道時。一處并斷。名見一處。言
者。欲界煩惱。除無明見。著外五欲。名爲
欲愛。欲界非己色身此。仁王合爲
色煩惱。然今章約
斷。故云
下地色
色愛者。色界煩惱。除無明見
外五欲。著己色身。名爲色愛。言有愛
者。無色界中所有煩惱。除無明見。捨離色
。愛著己心。説爲有愛。然此有愛。若當
彼所愛名。應心愛仁王因
心煩惱
者。癡闇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住地
問。仁王經説。寂滅忍。謂。佛與菩薩。斷三界心習無
。章主牒經。何故但言十地及佛地斷三界中心習煩
。而不無明耶。答。
此亦無乖。須斯文
上此五皆能勞亂行
故。曰煩惱有人不解妄會云。乘上文便。隱
無明。且約使習。寄三位別。不
佛第十地斷無明盡之文者。此大不然。何以知者。
孔目云。但約見修及九地十一地等斷惑不同及
&T072699;者。皆初教所攝。是也。又集成云。晋水曰。色煩惱
縛者。昔以貪瞋癡於色境。造身口業業。所
繋名之爲縛。心煩惱縛者。此之三障。唯
意識倶故。名心縛。更有多解。竝皆非矣
其體唯三
初一見惑。中三
是愛。後一無明
煩惱無量。此三重故。雖此三
諸結皆隨。無明是本。理別爲一。餘皆是末。
復就末中見是利使。宜別爲一。是以愛分
三。癡見各一。故有五住又云。見通三界。何
故爲一。見是迷心。
斷除。入見道時。一處頓盡。故從治處。攝
一。論説。斷見惑猶如石。見迷理生。理通不
別。故從所迷。合之爲一。分愛兩義。一愛性纒綿
斷除。治處非一。故別爲三。論説。斷愛結
藕絲。二愛縁事生。事別内外色心之殊故。隨
之三矣。三界無明。治非一處。微細難斷。品所
無量故。不界別説三耳。然復無明迷理闇惑。不
本生。所迷一味。從彼爲一。若隨餘門。癡見亦分爲
此應知。此中色心煩惱。即上二界修
惑煩惱。其無明者。界内外癡。通所知障。總
煩惱。然仁王但説三界無明。言色習心
者。依十地論。六地離微煩惱習障探玄
解云。
此位中修無相觀。障與此違故。説微習。又形
前地障。説此爲微。實是所知障中倶生一分。執細染
。違於六地無染淨法界故。以爲障。淨影章云。前五
地中解法慢類。倶是煩惱。然此微是其&T072699;家殊氣故。名爲
七地離細相習障探玄云。謂。所知障中倶生
一分。執生滅細相。彼
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淨影云。以
六地中得法平等。於空樂住。不空發起勝行
所以爲障。取有爲&T072699;。著空爲細。細状名相。&T072699;
三氣。目之爲習。然其所取雖別。空有執性同故。猶
説爲&T072699;家習
也。餘如別處辨
然仁王説。謂。無生忍。七地已
去。斷三界心色習氣。寄顯細前位。如章主
。知
解云。以三地&MT10755;心位。得上界定。極至四定
下地色故。云色惑也。以四地以去。
二乘無漏出世間位。世間色心。倶盡故也。
七地已去。是菩薩位。漸細於前故。寄
色心習氣。以顯彼位也 義苑云。七地已
還。猶同煩惱正使。八地已上。方論習氣無
經及章。六七別忍。分
大位。云何七八論同異
復古云。仁王經
四位。今章寄顯三位世間二
乘菩薩
色心合説此解
穩。合
菩薩佛
今謂。章主解中。如向引淨影章知」
十一於此菩薩位中。爲自在及未自在二
位別故。七地已還。寄三界色心煩惱及
彼果報。八地以去。寄色心二習無明。故本
業經云。七地以還。滅三界色心二習果報。滅
遺餘。八地色習無明盡。九地心習已滅。無
明亦除。十地二習無明滅盡 義苑云。於此
等者。牒前。出世間中小大第二菩薩位也。於
此位中。又分二位。七地已還。寄色心正
使。顯有功用未自在位。八地已上。寄
細習氣。顯無功用於色自在也。七地已還
等者。謂。與無漏相應。超出世間。故無
。八地等者。無現相也。九地等者。無轉相
也。十地等者。無業相折薪云。七地已
還。未自在故。寄三界色心煩惱。此中合
惑業。總名煩惱。如四諦中集諦。通惑業二
。對苦諦三道故。今此亦爾。對下果報
故。通惑通業。所以仁王經即云。遠行菩薩。
三界習因習果。業滅等。八地自在位故。寄
色心二習無明也。言二習者。即色心煩
惱種子也。言無明者。即所知障也。以此寄
七地。唯斷煩惱。八地已去。雙斷二障也。前
示義即云三界色心煩惱。今引證却云三界
色心二習者。是熏習義。當種子。即知。二習是
色心煩惱種子也。祖意恐人不經中二習
之言故。前特云煩惱也。又云無明亦盡。所
以得知。從八地已來。方通二障
珞經云。佛子。七盡果報無障無礙智。所謂以
三空智觀。三界二習。色心果報。滅無遺餘
佛子。八不思議無功用觀。所謂無相大慧。方
便大用。無色習。無明亦習。佛子。九入法
際智觀。所謂四十辨才一切功徳行皆成就。
心習已滅。無明亦除集成釋曰。二習色心者。種
子現行。故章云色心煩惱
子。十無礙智觀。所謂無量法雲雨澍。及
切衆生。二習無明。今已盡滅。受大職位
二障
義章
五住性結爲煩惱障
事中無知以爲智微
斷處中。二以
用望無功用。相對分別。七地已前。唯除
煩惱謂。五住性結。能起分段變易生死。勞亂行人
煩惱障。即是染汚無知。今章云三界色心煩
惱及彼果報。本業經云三界色心二習果報
皆斯義也。然折薪云等。不祖意。私會釋爾
八地已上。
除智障。如八地中。淨佛國土。斷除一切
色中無知經云色習無明盡。章云八地以去。滅
心二習無明。皆是事中不染無知。今家所
謂約始教説。意在于玆。然義苑約業轉現解。折
薪云。八地自在位。雙斷二障。煩惱種子。及所知障。經
七地文既言滅無遺餘
何云雙通等耶。思
九地之中。了物心行。滅
除一切心行無知經云。心習已
滅。無明亦除
第十地中。於
諸法中。得勝自在。斷除一切法中無知經云。
二習
無明
滅盡
此等皆是除事無知經文與
此可
十二依三無性論。寄二性以顯見修二
位差別。故彼論云。由見道故。分別性即無。
故言不得。由修道故。依他性即滅。故言
 折薪云。本論眞諦譯。天親造。上卷明
。下卷明理量二智境界
云。若人不此二性。從此二惑。即
解脱。言不得者。謂。不分別性。此性
永無體。故無得。言不見者。謂。不
依他性。依他性離有體。以心不相故。此
亦不有故。云不見此性。所謂不得不見。由
二種道。一見道。二除道修道見道故。分別
性即無。故言不得。由除道故。依他性即滅。
故言不見。釋論云。昔由理故。起
分別。非有無呼曰邪見。由此邪見。能障
。今既是理。即達昔所見非有。故云分別
性即無。由此正道。能除昔邪見。故云依他
性即滅。昔分別依他。更無無兩體。今見除二
道。亦一而無兩也。釋曰。但對上文。其義自

十三依雜集等論。以分別倶生二種煩惱
顯見修二位差別。何以得但是寄位。
實斷者。如分別我見。藉三縁生。謂。邪
師邪教及邪思惟。妄計即蘊離蘊等我。如
弟子。雖凡位。然位正師正教正思惟故。
直不即蘊等執。亦乃願樂於無我性
此人豈斷已。入見道耶。若言現行。然
種故。非見者。既無現行。則應
糧加行。義既不爾。是故當知。爲見道無
我理故。寄彼横計顛倒麁惑。返以顯之 
依雜集等者。在第七卷。等於廣百論。無性
攝論等。故孔目云。但經論中。約見修及九地
十一地等。明斷惑不同及麁細者。皆初教所
攝。如十卷百論護法造
廣百論
分別我見見道斷。
倶生我見修道斷。如無性攝論。轉染汚末那
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已證得。於修道
。轉復清淨。如是等文。並屬初教攝。百論
倶生惑修道斷者。此將煩惱顯見修
若經論中。依十地位。顯無明。不
者。如十一無明及二十二無明等。皆初教
中直進教攝。何以故。爲十地&MT10755;心頓斷
諸惑折薪云。然是法相宗正義。今以
義覈定故。爲寄爾。如十一無明等亦然。何
以下由位滅惑中。以此爲始教實斷。今
既入在寄位中故。須徴釋妄計等者。外道數
論勝論。計即蘊
。獸主遍出。計離蘊我。及
犢子部計非即非離蘊我
如佛下正辨此分別
實是見惑。既佛弟子但依正師等梁攝論二
曰。復次
正法内人。雖復願樂無我。違逆身見。於阿黎耶識
。亦有自我愛。釋曰。約佛法内人三品。一在
。二在正修。三在有學。此三品人。二伏我見。一滅
我見。何以故。前二人比知無我。一人證知無我。故言

身見
即翻破三縁。能生三縁既無。所生分別
安有。既無分別。應見道。今既是依正師
之凡夫。是知。非見道實斷分別。乃是寄
顯見位爾。既無下縱奪破。縱彼無現行。奪
彼不資加。以資加位伏現行問。縱無
現行。未
伏盡。尚居退位。應外道。何爲難耶。故法相
宗。第六信住。未信住不退。地前總退。而質云。皆應
資糧
等位
又以任運所起煩惱細&MT10769;斷故。翻顯修位漸
増差別。如實義者。但一煩惱有麁有細。見
位斷麁。修位斷細。如末那煩惱通二位
無相論云。第二執識及相應法。至羅漢
。究竟滅盡。若見諦肉煩惱識。及心法。得
出世道十六心時。畢竟斷滅。餘殘未盡。但
思惟。是名第二識。無性攝論亦同此説
上所引。故得知也。言又以任運等者。上
分別寄位。非實斷竟。今又明倶生寄
修位。此上並約始教迴心教意。以彰寄位
故孔目云。倶生修道斷者。是寄位語。今將
別倶生麁細之相。寄顯見修。非實斷。如
初僧祇斷皮。第二僧祇斷肉。此可爾也。準
此。今章全同彼爾。故知。寄對立其名也。如
實義下。更約&MT10755;教義。及通初教直進教説
然諸&T047368;多是未章旨。唯約&MT10755;辨矣
始教。迷理迷事。見修惑別。及末那惑唯局倶生。不
二位。一時頓斷。若&MT10755;教者。不見修&T072699;。初地頓斷
二障種子。地上但除習氣。故有人約&MT10755;解云。見位
&T072699;。即斷種子。修位斷細。斷習氣。集成云。准
使行章。如實
義通初教
使行稠林云。如無性攝論。轉
汚末那。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已證得。
修道位。轉復清淨。如是等文。並屬初教
然今章云。無性亦同此説。如上所引。其上依&MT10755;教中
文云。其末那煩惱。亦初地斷&T072699;。後除殘習。故無性攝
論云。轉染末那。乃至轉復清淨。若依始教。容
。詳上下文。彼論正當始教。且取初地實彼之邊。與
熟教。以斷處齊爲如實義。實則如彼無性安慧
其體即空。不&MT10755;教體即如故。餘義如前已辨
此乃知。亦通始教。故下結云。多分約
説。是也。言如末那等者。復古云。末那煩
四惑見修二道之。孔目立唯
識章
云。若説
滅時。初見道位。即滅末那。何以故。障
我理故。故無性攝論云。轉染汚末那
等。轉清淨者。即滅習氣。無相下集成云。無相
論。檢目録
見。第二執識及相應法者。梁攝論第一曰。染汚意。
四煩惱恒相應。一身見。二我慢。三我愛。四無明。今
𥡴諸目云。顯識論。一卷。内題下云。顯識品。從無相
出眞諦譯。論曰。次明報縁三種。一果報識。即
是阿黎耶識。二執識。即阿陀那識。三塵識。即是六識。果
報識者。亦名本識。依縁此識。有第二執識。此識以
執著體。與四惑相應。此識名有覆無&T047368;。亦有
種心法。名字同前。而前細。此&T072699;。此識及相應法。至
漢位。究竟滅盡。及入無心定。亦皆滅盡。若見諦肉煩
惱識。及心法。得出世道十六行。究竟滅盡。餘殘未盡。
但屬思惟。是名第二識。折薪云。修惑亦名思惑。餘殘
即思惑爾者。此恐不然。前章既云。轉清淨者。即滅
。孔目云。初地斷&T072699;
後除殘習。故知非也
第二執識者義苑云。謂。末那
第八故。亦
六識倶生。對其分別故者不然以
無相論六識第二塵識。何爲第二識攝
即末那識
第一識者。即阿頼耶。相應法者。孔目第一云。
末那一起。相續不我不廢。因何得
境起其法執。若起法執
何名一類我蘊。修道斷者。此義不然。是寄位語。非
實斷。要問答曰。有其識起四惑。不法執。密
嚴疏云。今第七識名人執末那。攀縁知識等。似常一
妄執爲我。不法執。若相宗中。安慧所立。亦同
。若護法義者。瑜伽六十三云。末那恒與四種任運煩
相應。是諸煩惱離非想非非想處欲。一時頓斷。非
餘惑漸漸而斷。唯識十云。第七識倶煩惱障種。三乘
無學果時。一刹那中三界頓斷。所知障種。將成
時。一刹那中。一切頓斷。任運内起。無&T072699;故。又
云。補特伽羅我見起位。彼法我見。亦必現前。我執必依
法執而起。如要迷杌等方謂人等故。我法二見。用
別。而不相違。同依一慧。如眼識等體。雖
。而有別青等多用。不相違故。此亦應然。又
云。通一切異生。聲聞。獨覺。一切菩薩法空智果不
。彼縁異熟識。起法我見。慈恩斷障章云。雖
相論説第二執識。通皮肉煩惱。見修所斷。然彼文錯。
依用。如此所立。機淺教權。是初教義。今家不
爾。我法二用。雖相違。既用各別。豈名一類。故孔
目云。皆初教中直進教攝。何以故。爲十地&MT10755;心頓
諸惑故。百論云倶生惑修道斷者。此將煩惱
顯見修。如皮肉心三煩惱三祇斷等。其義例同。是寄位
語。非實斷。由此究之。執初教説。以爲文錯
無相論是熟教
。教高可
我見。我慢。我愛。無明四使
相應孔目次文云。及與遍行五數相應。總有九數。問。
攝論何故不心所有法。但與四使相應。答。
攝論教興。在其熟教。當知。教高非是初教。若立
。即有所妨。於道無益。故不之。準此驗知。彼
無相論云亦有五種心法。名
字同前者。兼通始教
八忍八智前十五心。
唯斷煩惱惑得若小乘宗。説諸得斷等。大乘豈
得等。然無相論説末那煩惱
見諦肉煩惱。得出世道。究竟滅盡者。見思
倶斷。是順&MT10755;。餘通初教。亦屬寄顯
十六
心。斷煩惱微細種子倶盡。引無性攝論。例
同無相論説義苑云。言若見諦肉煩惱等
問。諸經論中説。初僧祇斷皮。二僧祇斷肉等。皮肉
心三煩惱。如梁攝論地持論等。亦名皮膚骨。何故
初見道斷言肉煩惱。不皮耶。答。孔目依&MT10755;。煩
惱中云。五住地惑見一處。是肉煩惱。欲愛等三。是皮煩
惱。又梁論四及十一。有八妄想。念不念等初三。是皮煩
惱。我及彼所次二。是肉煩惱。佛性論有九煩惱。初四及
第七修習所滅。皮煩惱爲體。第六見諦所滅。肉煩惱爲
體。餘用心煩惱體。又説。由三性。達三解
。能除三障故。知分別性。通達空門。除肉煩惱
依他性。通達無願。除皮煩惱。此等乃以修惑
皮。見惑爲肉。若依淨影三障義云。地前如皮。初地
乃至七地如膚。是肉煩惱。準此方知。無相論義。是應
亦爾。既以末那倶生煩惱
見道究盡。肉煩惱攝著矣
謂。見道縁眞。得出世
。十六心時者。八忍八智。此時斷盡。但是分
別正使此恐
餘殘未盡。但是思惟者。即是倶
生末那誤之
甚矣
故云是第二識謬解
今詳。佛性
論云安。立諦觀。能破諸煩惱。無明住地。非
安立諦觀所能破故。見諦所滅惑者。初出世
聖道所破。始自苦法忍初念之道。能破
。名爲見諦。自此後去。並屬思惟。平等觀
者。有利有鈍。若利根人見思
倶斷
一念中。則等
四諦十六
行相
八十八惑。一時倶斷。皆名見諦
若鈍根人。於次第觀者。則初
念觀苦。不餘三諦
餘未斷者。皆屬
。准此。今無相論。及無性論。約利根人見
修合斷。明知。末那不法執。唯起我執。雖
是倶生煩惱。而見道斷。非初教分別是
見所斷。倶生是修所斷故。孔目云。問。末
那何故唯是倶生。答。末那不於外。縁
名故。不分別我見。問。諸論云
倶生我修道斷。因何末那是倶生我。非修道
。答。倶生修道斷者。是寄位語。非實斷
如實義者。以可知
十四於分別惑所藉三縁。寄顯地前三賢位
。謂。十解等。除邪師等。如次應知。此約
直進
何據
謂。十住除邪師起煩
。十行除邪教起煩惱。十迴向位。即
邪思惟自審思察分別煩惱。復古云。
地前不十信成位。以信但是行非位故。
四加行者。異小乘故。約直進
又以邪師邪教所起。寄資糧位伏。以行相
故。邪思惟所起。寄加行位伏。以行相細
故。此約迴心二乘説 唯識九曰初資
糧位
此位
菩薩。依攝論六云。大乘
多聞熏習相續
善友攝論云。已得
無量諸佛出現於
作意彼云。已得一向決定勝解
諸惡友所能動壞
資糧已善積
諸善根
四勝力故。於唯識義。雖深信解。而未
能所取空。多住外門。修菩薩行基疏云。
問。華嚴
經解十住菩薩中云。除滅諸煩惱。永盡無餘。云何
此言二取。答。彼依邪教邪師起不
共無明。伴煩惱類。説盡。非
自邪分別生煩惱等。更有多釋
菩薩住此資糧位
。二麁現行雖伏者。而於細者及二隨
。止觀力微。未伏滅基云。二&T072699;現行。雖
伏者。即伏多分。分別
&T072699;惑。因邪教思惟者皆伏。自思惟者未
盡。下四善根等。方盡。而細者。未伏滅
此加行位
相縛。於麁重縛亦未斷。唯能伏
除分別二取具如
基疏
復古云。地前開資糧加行
七方便者。同小乘
十五説倶生内六七識惑。七地已來。寄
現行。八地以去。永伏不起。此爲顯入
觀有間無間位異故。作是説 言於倶生
者。唯識十云。煩惱障中修所斷種。金剛喩
定現在前時。一時頓斷。彼障現起。地前漸伏。
初地以上。能頓伏盡。令永不行。如阿羅漢
故意力。前七地中。雖暫現起。而不失。
八地已上。畢竟不彼論説。今章但約倶生
煩惱障説。若約知障者。
彼論又云。所知障中。彼障現起。地前漸伏。乃至十地方
永伏盡。八地以上。六識倶者。不復現行第七倶者。猶
現行。具
前引
今章文云六七識惑。八地以去永
伏不起者。非於所知障故。識論云。前
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乃至第七地中。
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有加行。未任運
八地以上。純無漏道。任運起故。三界煩惱。永
現行。第七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現起
觀有間等者十一
大同
十地論等。七地已前。無
相有間。未無間。八地以上。純無功用。無
相無間。故云。報行純熟。無相無間故。名
不動地。攝論法華論等。亦復皆然探玄云。第
七地中。行
動相不動。此中
行相倶不動
故云無相有行障唯識云。無
相中作

障。
瑜伽七十
云。能遠證入無缺無間。無相作
意。與清淨地共相隣接。名遠行地。由
無功用。於諸相中。不現行煩惱
動。名不動地。佛地論二云。謂。一向趣入
不退轉位。即得一切智&T047368;別地時。一向不
退。前七地中猶有加行。功用運轉。未
退無功用道。其餘諸地。得加行功用運
轉乃至更説深密亦同。探玄云。前位雖無相觀
要特加行。作意方證。今此純熟。不
加行。任
運現前故也
問。若爾皆是初教實義。何屬
。答。約彼當教。雖是實義。就後教論。則
即爲權機。寄顯於權位之説。如淨影云。功
用無功用對中。義亦有三。一隱顯互論。二優
劣相形寄顯
三就實通論。七地已還。雙除
。八地已上。類亦同然。今意準知義苑云。此
上二門。從
十三中
十六又以六識煩惱。寄四地。末耶煩惱。
七地。八地以去。唯有所知障。此亦爲
世間二乘菩薩故。作是説 折薪云。六
識煩惱等。至四地初。雖是須陀涅。然七反
生死。尚爲世間不穩此寄顯也。末那煩惱。細
七地。如仁王所依
身章
遠行菩薩。唯後
身位。住第七阿羅漢地。當二乘位前云。此寄
因中自在未
自在。以分大小。此
始教直進中
八地寄所知。是菩薩位。第
七阿羅漢地。當二乘位前云。既寄聲聞。至
七地故。煩惱障及分段
身。倶至
此位
八地寄所知。是菩薩位所行故前云。八
地以去。
是菩薩行位。勝前故。
唯有所知障及變易身
此亦等者。由前第
十約惑習。寄此三位故。致亦言集成云。十六
識顯地。
&T047368;
。未
指事鈔云。此即瑜伽第七十八引深密
云。此諸地中。
略有三種。一者害伴隨眠。謂。於前五地。何以故。諸不
倶生現行煩惱。是倶生煩惱現行助伴。彼於爾時。永無
復有。是故説名害伴隨眠。二者羸劣隨眠。謂。於第六
第七地中。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三者微細
隨眠。謂。於第八地已上。從此已去。一切煩
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爲依止
唯識第九
云。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第六識倶
身見等攝。最下品故。不作意縁故。違隨現行故。説名

之文也。今解。諸&T047368;皆失乎𥡴。案。佛地論
第二云。有義。四地。第七識中倶生煩惱。一切
遠離。有義。四地。第六識中倶生我見。一切遠
離。非第七識章云。以六識煩惱。寄四地。是。
然如仁王説。須陀洹位。及瑜伽等害
伴隨眠。猶至五地者。
皆非此中所指。可
七地來猶有微細煩惱
現行。若無第七。應染依。應五。第
七細惑。若已遠離。五六七地。六謂煩惱。應
現行。即違瑜伽解深密説六七二地有羸劣
隨眠微細現行
問。依瑜伽等。於四五地中。雖六識倶生
我見害伴第六七地。有羸劣隨眠微細現行
猶是六識倶生修惑。故佛地論&MT10769;云。第七細
惑。若已遠離。五六七地。六識煩惱。應
現行。今章何云六識煩惱。寄四地。末
那煩惱。寄七地。答。此中但約六七我
見。寄至四地。至七地。非一切。何以
知者。探玄釋云。地論梁論。以法執分別種
體。唯識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第
六識倶身見等攝。世親攝論謂。障四地菩
提分法。彼昔多與第六識中。任運而生。執
我見等。同體起故。説煩惱名。今四地中。既
無漏菩提分法。彼便永滅。此我見等。亦
永不行。第七識倶執我見等。與無漏道。性
相違故。八地以去。方永不行。七地以來。猶
現起。準此等意。深密瑜伽五地害伴。約
六識細。至六七地。亦不相違。問。唯識第十
説。所知障中。八地以上。六識倶者。不復現
。第七倶者。猶可現行。若爾。深密瑜伽。説
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爲依止
。則今章應亦同耶。答。若安慧説。五八識
唯有法執。七唯有
&T047368;
故元曉二障
云。有
説。法執分別。遍通八識。未法空故。取
相分別故。如深密言。微細隨眠者。八地已
去。唯有所知障等。當知。此是説阿頼耶
識微細所知障。現行不若護法意。景
師云。八地已上。雖復未倫云。言八地斷者。
八地永伏不
行。説伏爲斷。
金剛方盡
聖道察伏。功能微細。名
細隨眠。八地已上。意識或時唯觀法空。或
雙證二空所顯眞如神泰云。八地已上。意識唯
是無漏。其法空觀時。唯
無漏
末那
末那識中。平等智起。意識或入
空觀。末那即起法執。故言。一切煩惱。不
現行。唯有所知障。爲所依止泰云。據末那
法執而説。西
方諸師。多
此解
今章通二義
十七爲十地及佛地各差別故。以十一
無明。返寄顯之。十八爲地地眞俗二智
故。以二十二無明。寄以顯之。如深密經
。由此二十二種愚癡品。及十一麁重。安
立諸地故。既云安立。故知。寄顯也。此諸
義。廣如瑜伽。對法。唯識。攝論等説。上來
多分約始教説 孔目云。若經論中。依
地位。顯無明。不麁細者。如十一無
明及二十二無明等。皆初教中直進教攝。何
以故。爲十地&MT10755;心頓斷諸惑世親
攝論云。爲治十無明故。立十地別。又所
治障有其十種故。立十地基疏云。離十障
外説十無明故。
十無明非
即十障
何等十障。一異生性。乃至。十於
諸法中。未自在。唯識九云。十重障者
基疏云。初牒十障。後別釋中。有十一障者。乘
對釋二十二愚義。乘文便故。因釋佛地障
一異生性障。謂。二障中分別起者。由斯初地
二愚及彼麁重深密瑜伽七十八云。此諸地
中有二十二種愚癡。十一
&T072699;。爲
所對治
一執著我法愚倫云。即是
人法二執
即是異生
性障。二惡趣雜染愚倫云。即感惡趣
惱業生三種雜染
彼麁重
言。顯彼二種。或二所起無堪任性後例
二邪
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及彼所起誤犯
三業。由斯二地説二愚及彼麁重。一微
細誤犯愚。即是此中倶生一分。二種種業趣
愚。即彼所起誤犯三業。三闇鈍障。謂。所知
障中倶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失。由
三地説二愚及彼麁重。一欲貪愚此中障
勝定及

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此中障
持聞思慧
四微細煩
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第六識倶
身見等攝。由斯四地説二愚及彼麁重
一等至愛愚此中定
愛倶者
二法愛愚。五於下乘
涅槃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令生死樂趣
涅槃。由斯五地説二愚及彼麁重。一純
作意背生死愚此中厭
生死
二純作意向涅槃愚。
六麁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執
染淨麁相現行。由斯説二愚及彼麁
。一現觀察行流轉此中執
染者
二相多現
行愚此中
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
一分。執生滅細相現行。由斯説
愚及彼麁重。一細相現行愚
生者
二純作意
無相
滅者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謂。所
知障中倶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由
斯説二愚及彼麁重。一於無相
愚。二於相自在愚。令相中自在
故。此亦攝土。相一分故。九利他中不
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令利樂有情
事中。不&MT10773;。樂己利。由斯説
愚及彼麁重。一於無量所説法義無
礙解
無量名
句字法無
礙解
後後慧辯詞無
礙解
陀羅尼自在愚。二
辯才自在愚辯無
礙解
十於諸法中。未自在
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令諸法
自在。由斯十地説二愚及彼麁重。一
大神通愚所起
事業
二悟入微細祕密
法智
雲。及所
含藏
此地於法雖自在。而有餘障。未
最極。謂。有倶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
煩惱障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
如來地。由斯佛地説二愚及彼麁重
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此中微
所知障
二極
微細礙愚此中任運
煩惱障種
義苑云。毎地斷一障&MT10755;
佛地。故成十一障。正當深密十一種麁
爾。十一無明。本在地論。深密瑜伽。開成
十二愚癡。十一&T072699;重。但彼無明種。或無堪任性習

&T047368;云。所對除法。即二十二愚癡。十一
麁重。麁重即二十二愚癡隨眠種子麁重不
調柔性折薪云。如初地。一斷執著我法
。此是惑。以根本眞智斷。二惡趣雜染愚。
此是業。以後得俗智但開前十一
無明。毎地各有二爾義苑云。前門顯
地之差別。寄麁重此門顯眞俗之異
故。寄諸愚。如深密下引經雙證二門。或曰。
法相大乘。以此麁重。正爲斷證。何以此中
却爲寄顯。答。據彼云斷。今此帶實指權。
但是安立。何以故。有教無人故阿含施
説故地地眞俗二智者。探玄云。論
云。智者。是地智。即根本智也。起者。以
觀者。以加行觀智。起本智故。以何同行
者。檀等餘行。亦資起故。言如空迹復古
云。此諸下總指前九門。廣如諸論。上來下
後九門
上諸門並是阿含門。寄惑返顯位相差
。何以故。爲十地故。爲衆生於
地中慢執故。位相甚深。極&MT10769;了知。寄
位。生淨信故。餘義準思可見 復古
孔目云。如此等法差別相者。爲
故。隨方便門。作種種説。令諸衆生於
地中。離増上慢。寄惑顯位。令此十地
敬信義苑云。初約教門正結。何以
下徴釋所以。意顯入證之甚深。識情&MT10769;造。
若不之。將爲絶分。故茲寄顯。意有
焉。一護十地。二離慢心。三令折薪
云。有三所以。展轉釋成
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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