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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問答抄 (No. 2340_ 審乘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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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問答抄下

  所依身章
  一。直進菩薩變易立不
二。漸悟菩薩變易位分
三。智増悲増有無
四。圓教變易有無

分段變易云云分段者
唯識論第八云。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
業。由煩惱障縁助勢力。所感三界麁異熟果。
身令短長。隨因縁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
元曉大師勝鬘疏云。言分段者。謂三界内
六道岐分。九地位段。莫不歸死。分名段生
分段之義。始終二教大旨同歟
變易者
唯識第八云。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
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縁助勢力。所感殊勝細
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
變易。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測。名不思
 此始教當中増壽變易義也。若終教
者。起信論云。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
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報 同疏云。以此
業識能資熏住地無明。迷於無相。能起轉相
現相等。相續令彼三乘人雖出三界事識分
段麁苦猶受梨耶變易行苦
問。終教心。變易之體限阿梨耶歟 答。二乘
無餘之間。與八地已上。限梨耶。七地已還。事
識細分智相相續之二相未盡故。猶容有六
識細分。爾者決定可有所依微細五色根也。
故疏梨耶變易行苦者。且約總報之體。或兼
無餘變易八地以上。故云梨耶歟
問。終教變易者増壽歟。別盡別生歟 答。終
教心。三乘共事識分段之麁相因果共斷滅
已後。別受梨耶變易。全無故業資助之義。故
三乘共別盡別生也
起信疏下如次上
元曉大師起信疏云。業識根本熏習者○彼
三乘人出三界時。雖離事識分段麁苦。猶受
變易梨耶行苦。故言受三乘生滅苦也 宗
家海東解釋一同也。既雖離分段云云 知分
段之外別受變易之義也
問。迴心教心可立報身佛耶 答。章是他非
云云 付之孔目第三云。約初迴心教門。有
其八義○八約生死最後分段身上即成其
佛。此約化身。若約報。分段身後即成其佛
此釋迴心教行報身 如何
問。八地已上無功用者。二利共無功用歟。又
自入心無功用歟 答。唯識論第九云。八地
純無漏道任運起故 鈔十七上所引論無
簡。知自入心可無功用也 付之第八地入心
有諸佛七觀。即觀二利行。若無功用者。何可
待七觀耶 答。攝第二釋有二釋。初釋云。七
觀有障。皆據利他。不能任運。非依自利。自利
實能任運進故云云 第二釋云。又八地中有
住出。勸爲創入。任運據後云云 此第二釋又
於利他行分入住等心得也。於自利者勿論
無功用也。又智論第十七地有七勸。偘疏對
十地論在第八地會云。十地付終云在八地。
智論度剋實説七地終心 淨影疏聞之。菩
提院贈僧正。勘此文自入心。任運義成。自宗
釋可勘之。疏七下七勸通二利與三心見
問。始教心約實報可立變易身耶 答。以分段
身至金剛已還云云不立變易也。付之瑜伽
唯識等諸論之中往往立増壽變易。已是増
壽也。全非終教之義。即是始教當中也。何背
本論。可立十地分段之義哉。是次清涼大師
鈔十上。若法相宗。頓悟八地。方受變易云云
爾者十地分段之解釋非。非背本論。似師資
之相違。抑強立十地分段義事。有何所論耶 
答。且一義云。始終二教共。地上有教無人故。
分段變易皆寄説一門也。雖然終教就三乘教
之實義。爲顯佛法漸漸深極。分段麁相之因
果滅盡之後。立變易微細之生死。故許彼教
所立。始教未盡法源之教。初地已上爲潤生
攝化等故。留煩惱種子。至金剛無間之位。既
乍留潤生感種。盍潤分段之生哉。縱雖立増
壽變易所資故業所感異熟。全欲色二界之
所繋也。何可名界外變易耶。故知聖智之中。
七地以還分段八地。以上變易者。爲寄顯功
用無功用二位差別也。若依留感潤生之義
者。只微細分段生死也。但清涼大師八地方
受變易之解釋。依寄在門義。不可相違。漸悟
變易體欲界繋。頓悟色界繋也
難云。清涼大師依唯識論立八地以上變易。
以二義會所留惑種不斷之義云。而與聖道
不相違故○變易生死遠相假藉云云雖有惑
種。立變易事分明也。次智増菩薩。初地以上
受變易身事。相宗所定也。故清涼大師云。若
法相宗○漸悟初地許受變易云云 若爾者。
何故唯會八地已上變易。不會初地等耶。次
折薪記中。依本業經於等覺位之中立變易
既有聖教。先徳義難捨哉
次始教心漸悟菩薩變易者。若云増壽者。是
亦應分段之所攝。若云別盡別生者。始教之
心不可立別生變易 答。自本清涼大師八地
變易寄在一門故。八地已上於所留惑種。依
相宗諸師出二釋。故鈔標云。諸法師答之
次智増悲増事。次下宗家所破也。准彼破心。
初地已上變易者終教之義也。故不會之。又
當章十地分段者付直進菩薩論之。不亂漸悟
歟。次折薪是二釋隨一不正義容有釋歟。故
第二釋。若直據今文標。一向分段之義釋成」
次始教心漸悟變易者。章文若約迴向菩提。
聲聞已斷煩惱者受變易等云云既不留惑種
故。不可有分段之義。故許變易。但始教談増
壽。終教立別盡別生事。二教差別也。雖依何
教心。分段果報已盡故。許變易云事。不可有
異義 孔目第三生稠
林章
云。問。變易生死是無
漏。何故入生稠林攝。答。變易生死本數興。意
爲顯佛法漸漸深遠。將變易生死在分段後。
顯其終教漸漸甚深。據理論之。變易生死只
是分段細相。所以知中陰本立爲分段身。求
生方便故立中陰。如十住經説中陰之身。乃
至涅槃菩提亦有中陰。但微細漸深。唯佛境
界。據此文證。當知變易生死只是分段細相
生分分段變易二想。以二十八門分段。第二
十四科方方便等之四種生死三昧樂等三種
意生身釋畢。起此問答。爾者四種變易三種
意生身多分終教義也。知終教變易亦麁細
寄顯之心也。依實者即分段細相也
問。何故涅槃菩提有中有耶。既有中有者。即
應分段身。如何 答。約化身釋歟 孔目第二
云。三界者衆生果報分段依處分齊。有三○
於此三界凡聖麁細出改不同。有四種。一者
繋業分段三界。二者不繋業分段三界。三者
餘習變易三界。四者不捨世間變易三界。問。
變易及不捨世間同無漏法。因何在三界。答
變易等身爲慈悲故在於世間。如涅槃經説。
常樂我淨能以大悲起還入世間故在三界
 第一一向凡夫。第二終教三賢始教十地。
第三終教地上。第四佛果化身也。而云佛果
變易者。變易異名各意生身。隨意受生故名
變易。故十佛中有意生身也
二種生死義淨影
大師
云。大品經中説。前七地猶
是肉身。天分段者至佛果乃盡。自前未斷。至
佛盡故。唯佛一人斷有頂種 唯識論第八
云。若所留身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二
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者。變易
身攝。非彼境故。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是有
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増上果。有聖教中
説爲無漏出三界者。隨助因説 故第七卷。
頓悟菩薩色界之第八引生圓鏡智。漸悟菩
薩欲界第八引鏡智云云知變易體即欲色二
界所繋也
大疏五下第六廻
向斷
釋經意生身之文。引楞伽
經釋三昧樂等三種意生身名義地位等了云。
若成唯識第八名爲意成身。隨意願成故。意
明但轉變成非新生故。故論又云。亦名變他
身。無漏定力轉。令異本如變他故
抄十二云。疏若成唯識下○若體於者總有
三説。一云悲願爲體。二云定願爲性。三云無
明住地或無漏有分別業爲體○問。若依悲
願而感此身故留煩惱。此復何用。諸法師答
云。七地已來自有菩薩受分段者。爲受分段
故留不斷八地已上。雖受變易而與聖道不
相違故。所以不斷。又解。八地已上變易生死
遠相假藉故留不斷。由此惑身資。致熏力得
受用身。非如無學迴心向大者。唯依一業
樞要下云八地以上無間分段死。不籍煩惱
助潤。何故不斷哉。答。如初地怖煩惱即伏而
受變易。亦如二乘有學迴心即受變易。雖無
分段。不斷煩惱。所以者何。煩惱雖非親助潤
變易如分段生。遠勢亦有。又惑種在變易時
長。不假數資。若無感種變易時促。如二乘無
學願數數資
唐經第十六十住
云。疏三云。第八童眞住自
分中○初一能化身頓悟菩薩隨願受生貴在
利。不揀淨穢。漸悟地前受變易意生身故
法相宗頓悟八地方受變易。漸悟初地許受
變易。言意生身者。如迴向説 頓悟八地變
易者。一云。寄在川心也。一云。師相違也。付
漸悟菩薩。縱雖法性宗心初二果迴心。何必
地前變易耶。又法相宗無學迴心從十信應
變易。何定地前分段耶。又終教心直性菩薩
地前分段也。何於第八住可受變易耶 答。
一義云。性宗心。雖有地前分段之人。入寂之
迴心必地前變易故。約定有法性意云云次相
宗心。漸悟地前變易事如下抄。學無學共不
許地前變易之義可有歟。次終教直往菩薩。
初住已上非業繋隨願受生故。釋不揀淨穢
非受變易也。譬如始教七地已還分段身。菩
薩時時以定力往他受用土
折云。問。金剛位後受變易否○答。此有二義。
若據本業經説。等覺性中住順寂定。以大願
力。住壽百劫修十三昧。復住壽千劫學佛威
儀等。別知金剛位後復有千劫。應於此時受
變易身。若直據今文。金剛已還斷障種故。便
成實報故。異迴心教中約化身爲説也此記
心。以大願力之言。爲増壽變易義歟。但當章
約留種。成分段義。種斷正受金剛一念之位
也。知不可立變易哉 集云。十住抄云。若法
相宗。頓悟八地方受變易漸悟初地許受變
易者。此謂寄位順教意也十地以還有中
云云
指事云。十住斷結經第九云。爾時世尊即入
無形觀三昧。普見五道中陰衆生。乃至亦復
見彼中陰形質。從一住地至十住地。案云 蓋
疑此經文。都驗十住經無此文故無漏智
云云鈔十七上云。生空所引後得智及滅
盡定
隨眠力潤生事
雜集第五云。相續力者有九種。命終心與自
體愛相應○諸異生輩令無間中有相續。未
離欲聖者亦爾。臨命終時乃至未至不明了相
位。其中有能起此愛現行。然能了別以對治
力之所攝伏。已離欲聖者對治力強故。雖未
永斷。然此愛不復現行。彼由隨眠勢力令生
相續 指事云。第五卷云。已離欲聖者對治
力強故○乃至廣説。案云。蓋略取此文耶云云
章一切聖者。指第三果一切聖人也。第三果
聖者。既唯種潤生也。八地已上菩薩豈無唯
種潤生之義耶六卷私記第六云。問。悲増菩
薩悲願菩薩悲願勝。八地以上猶有分段。何受
變易。答。八地以上第六識無漏相續。無有漏
心起。故不能故起煩惱受分段身。故受變易
身也。問。十地中不斷煩惱種子。何以其種子
不受生。答。并唯心煩惱現行潤生不用種子
故也樞要有心
句。可見之
問。何故不用種子。答。燈云。已
伏惑種。潤生無能云云 菩薩入初地時。伏煩
惱現行故。雖有種子。潤生無力也。問。若爾。
何不還聖者。以已伏惑種潤生。答。不還聖者。
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故。以所伏惑
種潤生也。十地菩薩。不用煩惱對治道故。起
現行潤生也。然云已伏惑種潤生無能者。多
分約異生説也。若釋十地唯現潤生。亦可用
此義也云云唯識第八云。不還潤生愛雖不
起。然如彼取。定有種故同第七云。然不還
者。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但由惑種
潤上地生
問。章文一切聖人隨眠潤生云云爾者初地
已上。悉種子潤生可云耶答。准斷惑章。故
留煩惱地上惑。現惑惑種皆得自在云云
七地已還。第六識煩惱似有漏之故。當處八
地已上永伏不行云云知七地已還可有故。
起現行也 問。七地已還唯現因生歟。通種
子潤生之義歟 答。第十卷同學抄。七地已還
唯現潤生之義也。其故煩惱種子有生果與
潤生之二功能。初地伏倶生時。皆損伏之而
爲利生。故起貪等之時。雖起生果功能。不起
潤生之功能。既故起現行云云即潤生能勝。種
子潤生能劣故。無種子潤生之義也。六卷私
記如上引。但惑現惑種皆得自在之釋。潤生
之義可通現種歟。退可堪定堪
二。問。始教大乘心。迴向菩提二乘於何位受
變易身耶 答。章通諸位云云付之清涼大師
解釋中。漸悟菩薩地前許受變易者。此法性
宗。若法相宗。漸悟初地許受變易云云如解釋
者。始教心漸悟菩薩不許地前變易見云何 
答。一義云。無學迴心者。分段已盡故。初從十
信受變易身。修長時行事。性相一同之義也
但漸悟菩薩地前變易。性宗意者。且約定有
極成之處。謂性宗無餘迴心許故。漸悟地前
變易必定也。無學迴心雖受地前變易。若初
二果等迴心。至初地受變易故。依終極釋。漸
悟初地等歟。頓悟菩薩又智増者。從初地雖
受變易。悲増七地已還分段也。八地已上一
切菩薩必變易故。釋頓悟八地等歟。一義云。
如次下
尋云。依初義。漸悟悲増有無如何 答。唯識
章釋初二果迴心菩薩修唯識觀云。不經生
者。七地已前亦通色界依身而起 子島私
記云。此中許漸悟悲増云云又佛地論第二
云。若有學位迴向菩提。或隨煩惱感生勢力
感彼生已。於最後生伏諸煩惱。起定願力。資
後身國。如前通理。乃至成佛 子島私記云。
此文中可有悲増菩薩也云云但當念心可勘
定。折云。言通諸位者下。明迴心入十信位故
通諸位。謂信住行向地等也疏三鈔十
上如次上引。抄第十二下第六迴
向處
上引四卷七
卷楞伽。釋三昧樂等三種意生身名義地位
等了云。若無上依經。第一不配地位。但約三
人得。謂聲聞縁覺大地菩薩爲三意生身。若
勝鬘云。無明習爲縁。無漏業爲因。有阿羅漢
縁覺自在第三種生身。西域自有二解勝鬘。
一依楞伽。復有兩説。羅漢縁覺迴心至十信。
仍本名故爲爲。二乘至十迴向終。名自在菩
薩。即初地以上對前二位故名自在。初地
已上即有三種。如前楞伽。一云。羅漢縁覺倶
迴向心倶至十迴向終。方名羅漢縁覺直往
菩薩。初地已上名自在。亦有三種意生身。一
云。聲聞縁覺同第二釋。從二乘有學迴心至
迴向終。名自在菩薩。對未發心名自在菩薩。
三身得同前二解。二據無上依。隨三身前二
迴心至等覺。名聲聞縁覺意生身。後一初地
至等覺名菩薩意生身。釋曰。後意之一釋似
非得意。經意但明三乘人皆得三意生身
依楞伽。三盡中。第一唯漸悟菩薩。第二通漸
頓。第三又唯漸悟。以有學漸悟名自在菩薩。
爾者學無學之漸悟菩薩都不許地前變易見。
既是西域相傳之義也。知依楞伽經文者。一
切漸悟菩薩不許地前變易歟。楞伽三種意
生身者。雖有配當之異義。限十地不通地前。
次無上依經。疏一云。又無上依寶性佛性
二論皆從入滅二乘。於三界外更受變易
鈔三上委細引經文。於界外受三種意生身
事釋成。爾者勝鬘經羅漢縁覺自在菩薩受
三種意生身云文。西域相傳。依楞伽者。三種
意生身初地已上之義成。依無上依經者。已
入寂之後意生身故。迴心已去至等覺歟。但
似非得意之能破。三種意生身三乘各別配
釋義破也。若依此義。無上依經入寂迴心故
經宗義。即許地前變易。楞伽經三種意生身
既不通地前。知不許無餘迴心。故相宗義也。
依如此之義門。漸悟地前許受變易。此法性
宗釋歟。但期明匠之糺明
鈔十二下第六迴
向處
云。若依四卷。即當第三○
最初列意即云修行者。了知初地以上増進
相得三種身 疏五云。若依地位。初即五
地前。次即八地前。後即八地後 三種意成
身配地異説
  一。第一前五地第二六七八地第三九十地述記
玄賛攝釋等之義
二。第一前五地第二六七地第三八九十慈恩勝
鬘疏義
三。第一前六地第二七八九地第三第十地補闕
章第二釋
四。第一前七地第二。第三不足地位攝釋有
皆不通
地前也
問。始教心前三果迴心菩薩十地分段歟。爲
當受變易歟 答。依上鈔釋。有學迴心初地已
上變易云云
章。有聖教○八地已上唯變易等云云
指事折薪指下所引仁王本業等
章。佛度五人等云云五分律第十九云。説是
法時。五比丘一切漏盡得阿羅漢道。爾時世
間有六羅漢五比丘者。憍陳如・○摩訶那・
摩跋波・阿闍婆捨・跋陀羅闍也 章。又同聖
云云
涅槃四依事
指事云。第六卷云。有人出世具煩惱性。是名
第一須陀洹人。斯陀含人是名第二。阿那含
人是名第三。阿羅漢人是名第四。乃至阿羅
漢者。斷諸煩惱。捨於重擔。建得已利。所作已
辨。住第十地
依者。經云。爲世間依。安樂人天云云
集云。涅槃中四依者。初二三地寄須陀洹爲
第一依○如五六地寄斯陀含爲第二依。七
地寄阿那含爲第三依。八九十地等覺寄阿
羅漢爲第四依○上依海東記○發心品鈔與
此小異
上生疏云。依涅槃經第六卷。行如依中。初
依在地前。逢五洹沙佛。第二依在前六地。逢
六恒沙佛。第三依在七八九地。逢七恒河沙
佛。第四依在第十地。逢八恒河沙佛 涅槃
論云。歡喜地爲初依。六地爲二依。八地爲三
依。法雲地爲四依 聲聞菩薩四依位次。配
釋有異義歟。後可勘定。發心品抄引涅槃第
六。初依地前見。可見
問。仁王遠達菩薩者指何地耶 答。第七遠行
地也 付之仁王經第十地云云如何 答。以三
賢十地爲十三法師之位。故第七地當第十
地也
指事云。下卷復次玄達菩薩○住後身中。無
量功徳皆成熟○住第十地阿羅漢梵天位。
疏云玄達菩薩即遠菩薩即達行地也○滅三
界習因業果者。此就分段。非永盡也○住後
身者。三界繋業分段之窮。名住後身也。言十
地者。加前三賢故。名十地○測云○住後身
中者。住分段生死中最後一身。至第八地。即
成變易報也。梵天位者。梵者淨也。已住清淨
行位故
初二三地同世間事等
鈔十三云。九約寄乘者。謂初地明施。復顯
人王。即是人乘。二地十善生天。是欲天乘。三
地八定。是色天乘。故以初三爲人天乘
華嚴問答下云。一切人天世間因果皆有初
三地。一切二乘所修因果行法皆在。如五六
三地
問。三乘菩薩於何位得無生法忍耶 答。七地
已去得無生法忍云云付之餘處解釋。初地
得無生云云如何 問。本業經心。十地寄人天
三乘等歟 答。章七地已前寄人天三乘等了。
此如本業經説云云 付之指事云。言五初二
三地至如本業經説者。今此引文非如本文。
但得意引文故。今具引本業經涅槃聖學觀
品云。勸喜地中住中道第一義諦慧。乃至作
五神通。第二地中。自行十善。教人行十善。
第三地中。修十二門禪等。第四地中修三十
七菩提分法。第五地中。修如諦觀等。第六地
中達十二因縁等 問。驗本文。不言七地以上
寄同菩薩。云何今言七地以上寄同菩薩 答。
既以初地乃至六地寄同世間二乘。明知七
地以上寄同菩薩。章家本意如是了知
唯識論第九云。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
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 八地已上寄一乘
事。如一乘義抄
章。初地八過云云指事云。第二卷云。過凡小
下○此過有八種。一者入住過。如經入菩薩
位故。二者家過。如經生在家故。三者種姓過。
如經種性尊貴故。四者道過。如經過一切世
間入出世道故。五者法體過。如經住菩薩法
中故。六者住處過。如經在菩薩正處故。七者
業過。如經入三世眞如法中故。八者畢竟過。
如經如來種中畢定究竟阿耨菩提故
章。三賢位已過二乘云云折云。起信信成就
發心中云。又是菩薩一發心後。遠離性弱。畢
竟不畏墮二乘地
章。習種性中十種心云云 指事云。上卷教化
品云。於三寶中生習種十心。信心精進心念
心慧心定心施心戒心護心願心迴向心。是
而菩薩能少分化衆生。已超過二乘一切善
章。信滿心即過小乘等 指事云。第八卷賢首
品云。一切世界群生歎尠有欲求聲聞道○
能信是法甚爲難賢首品文如一乘義引」
章。九地過二乘等云云 折云。論智論具云。能
一發心○雖未斷煩惱○勝於一切衆生○譬
如一六神通阿羅漢將一沙彌令負衣鉢修路
而行。沙彌思惟○佛爲世尊。最上最妙。我當
以佛乘入涅槃。師知其念。即取衣鉢自擔推
沙彌住前行。沙彌覆後思惟。佛道甚難。久住
生死受無量苦。且以小乘早入涅槃。師復以
衣鉢嚢還與沙彌。令擔推有行。後集引鈔釋
而云。見諸細雖思衆生。多難可化度。便退大
心等云云
問。此中第三門者。十地寄羅漢。爾者十地分
段之義又當此寄在門。何以十地分段爲實
義。以八地以上變易爲寄在歟 答。煩惱故留
壬生攝化義始教之當中故。以十地分段爲
實義也。寄對二乘立。二種生死非始教之本
旨故。寄對二乘之義皆寄在門也
問。終教心地前菩薩壬生攝化之時。故起現
行歟。爲當種子壬生歟 答。准始教地上可思
之。現種皆得自在歟 問。終教心有何所心不
分分別倶生歟 問。終教心所知障種子初地
頓斷歟。地地別斷歟 已上二條可抄斷惑章」
章。問如説八地以還菩薩等云云
問。智増悲増之義者。指經論釋如説歟。又人
師釋指如説歟 答
三。問。於地上菩薩。悲智互増之義可有歟 
答。當章心不許之也。付之依文釋思道理。釋
迦忍土出世。彌陀西方引攝。是皆本誓悲願
異故。化義分淨穢。況文珠主智普賢主理者。
自他宗共許之。已成如來因滿大士。化義分
於本誓。修行滿於二利事。常途性相也。爾者
從雖地上菩薩。悲智互増事不可相違。故撿
智論文。可有悲智互増義釋。云何 答。佛菩
薩本誓悲願差別。非悲智増減之義。佛果等
覺等位。豈可有増減之義歟。即是悲智平等
之上差別之化儀也。智論文又必未見地上
菩薩。不可相違
集云。百法抄三云。從初地至八地已來分別。
漸悟者。一切時中常受變易。若頓悟菩薩。而
有三類。若智増者。初地後永伏煩惱。便入變
易。若悲智平等者。三四地中而入變易。若悲
増菩薩。七地滿心方入變易。若八地以上一
切菩薩皆入變易。由始教麁故分段。至金剛
位終教細故。地上受變易。若言下○智論
三十八歟
四十三云
菩薩有二種。一者慈悲心多爲衆生
故。二者多集諸佛功徳。樂多集功徳者。至一
乘清淨無量壽國土。始多爲衆生者。至佛法
増處。讃歎三最之音四十歟
四十五
又云。菩薩有先自
成就功徳然後度者。有先成就衆生後自成
就功徳者。初地下可見 此記心。智論地前
菩薩説心得引合章文歟見。智論前後可撿
之 一義云。智論相對大悲闡提與餘菩薩説
歟 難云。大悲闡提豈非悲増也
答。悲智互増付八地已還論之。大悲闡提總
通因位。故別也 問。終教心。初地已上受變
易者。十住經十地有中陰文。如何可會歟 
答。復古引孔目第三生稠林文上引云。問○
答。當知中陰之身位通麁細。爲分段求生方
便故屬分段。若微細漸深唯佛境界別是變
易。是故變易是分段細相也
章若依頓教等云云指事云。第五百七十六
第八會那伽室利。此云龍吉祥。頗有能證菩
提者不。妙吉祥曰。亦有能證。龍吉祥言。誰爲
證者。妙吉祥曰。若無名姓。施設證言。彼爲能
證。龍吉祥言。彼既如是。云何能證。妙吉祥
曰。彼心無生不念菩提及菩提座。亦不愍念
一切有情。以無表心無見心等能證無上正
等菩提
四。問。圓教心可立變易生死歟 答。不説變
云云付之二種生死之建立經論常説也。
圓教獨何不立之歟。就中別教行布之門收
始終二教之義。終教既地上唯變易也。圓教
何可廢之哉。是以震旦人師依圓教立變易
生死。如何 答。善財都率天子等。皆以界内
分段身至普賢位。知不可立變易。但行布門。
即同教義也。同教者攝前諸教故。又可攝變
易之義也。次人師釋者。決疑論之釋歟。是又
依不壞相之門歟。或世界性等已上身同變
易故。釋得變易歟 尋云。世界性等身分既
出過諸天。何非變易歟 答。世界性等已上身
分者。即普莊嚴童子也。而普莊嚴童子是愛
見善慧王之太子也。既有父母。知分段身也。
但見聞生分段大都如三乘教。解行生分段
者。法門所成故。出過諸天也。晋經三十四
小相品云。若有生遇斯光者。得菩薩十地○如
是成就清淨肉眼 玄第十六。遇此光明頓
得十地。身猶未轉。令本身肉眼而得普眼。是
法力也 疏第八云。頓得十地。未轉凡身。
見十地境。以法力故○謂上諸徳十眼皆依
凡身肉眼而成 決疑論第二云。今此現生
一生發心相應時得。以正智。於分段身作觀
行心成。兼修善兼修衆藝觀行心成。來生入
變易身。以今生分段之身是過去作業。今身
以智修觀行業。來生得神用變化生也 華
嚴問答下云。約實共皆同。但以一身中成佛
言一身者。法性身無別分段等身。若隨縁現
成佛。即同三乘教所説也法性身者解行生
法門分段也。無分段等身者。遮三乘分段也」
尋云。無分段等身者。三乘變易歟 答。集云。
第四探玄六。若一乘中有二説。若攝方便言。
地前地上倶有變易。以一一位終至佛地故。
若就圓教言。但是分段。以白淨寶網轉輪聖
王得普見肉眼等是十地菩薩故。知下文説
又如善財童子以分段身至普賢位。然並是
即法門之分段故。非過患也探玄第六。全
如所引。十行品第九善法行之勝進分之處
釋也 復古云。此教不分者。但以無明邊域爲
生死邊際總屬過患故不分也。然生稠林○
問。變易生死是無漏○唯佛境界已上引
本文
據此
文證。當知變易生死只是分段細相。爲其變
 此記心世界性等已上之身。分段之細
相心得。引生相林歟
  文安三年十二月晦日。於東大寺書寫畢。
沙界恒沙界平等利益而已 快舜祐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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