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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問答抄 (No. 2340_ 審乘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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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問答抄下

  心識章
當卷内顯與上中異事所詮差別。中卷下卷
異義事并如上卷抄
問。義差別故顯彼能詮等爾者上卷指當卷。
若約法義如下別辨云云義與法義可有差別
 答
折薪之上云。若約法義如下別辨。即此十門
也。今以總對能詮故直云義。若以十門各有
五義差別。即法義雙辨也。如心性行位等。是
法各有五別即爲義也
復古云。上文云。若約法義如下別辨。即指此
也。上是能詮之法。此是法。下之義持此義。以
彼之法簡而直矣此起心上卷云。若約法
義者。法之義也。法者能詮五教也。若依此義
者。心識種性等。豈非所詮之法歟。折薪義委
細也
指事云。上來多分。約理淺深明教類五種差
別訖。自下約所詮法義五種差別明能詮教
五種差別。是故次此門來
  既云所詮法義與折義同歟
問。章文餘別説 指心識等之十門外法門
歟。爲當章之外指別書籍云餘歟 答
指事云。言餘如別説者。此指嚴法師問答等
也。彼建五十要問答。以顯一乘文義故
古點餘如別説。依指事釋餘者。指問答等文
籍心得訖。若爾者。如餘別説可云。不可云餘
如別説。但指事心餘者心識等也。十門外法
門也。別説者指問答等也。故釋彼建五十要
問答。顯一乘義也。當章五十門。彼立五十門
故也
  十門生起次第事
折云。初二即理。次四即行。第七通行果。後三
即果可以意得 復古云。初二是理。後三是
果。中間是行 指事義別七因後三果也。
十門生起。指事委細也 問。下第二段表種
性差別。具明三乘種性。今何限云佛性乎 
答。一義云。付一乘實義。約本云佛種性也。一
義云。三乘同覺性故。總云佛性也
一。問。付心識差別。且始終二教心心識者通
八識歟。指第八識歟 答。可通八識也 付
之。見釋文起盡。始教中於阿頼耶。但得一分
生滅之義云云終教中於此頼耶。得理事通融
二分義云云不釋轉識差別。何況既標所依心
識。釋異熟報識爲諸法依。所依言尤可第八
識如何 答。今章專憑據至相大師。而彼問
答上卷中。明心識差別。約始教廣出三能變。
加之當章文引深密經。建立意識文知可通
八識也。但約本識一分具分之義。專分二教
之別計也。何況若心識之言限第八者。小乘
六識豈不攝標言歟。次所依言又可通八識
也。五教共以心識爲諸法之本也。是以折薪
記云。第一心識差別者。應云心意識云云
以小乘段義分心意識云云義分言尤簡始教。
云別體心意識但本識所依之義勝故。云爲
諸法依也
疏一上云。初小乘中。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
淨根本
抄三上云。疏但依六識三毒下明所依根本。
然小乘計。生死根本雖有多義。明擧其三一
計識心。如順正理諍第八説
  此小乘六識所依義也
唯識論第四云。諸心心所皆有所依○一因
縁依。謂内種子○二増上縁依。謂内六處○
三等無間縁依。謂前滅意 第一因縁依種
子故限第八識。第二倶有依體五根六七八
三識也。意處收七八
故。第三開導依通八識。
此三依者。具有境爲主。六義於心心所爲所
依故。不迴心所無爲主義也
問。抄八上引唯識釋三依。付釋第三等無間
縁依云。謂前滅識等。猶能開避導引後生名
開導依等之字心所見如何 答。唯識第
四。三依之時。遮心所唯限八識。五根全不通
心所。前滅識等之等字通八識。故云識等歟
  抄八上廣引釋唯識第四。又述記五本可
見心識得名通屬文
抄八上云。成唯識第五云○謂薄伽梵。處處
經中。説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
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釋曰。此上總解。謂
小乘謂未來名心。過去名意。現在是識等。種
種分別。然無別體。今顯經證論。如是三義雖
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
法故。第七名意。縁藏識等恒審思量爲我等
故。餘六名識。於亦別境麁動間斷了轉故。釋
曰。謂爲一切現行所熏。是集諸法種現法爲
依。種子爲因。能生一切法故云起諸法。言縁
藏識等者。因中有漏唯縁我境。因中無漏縁
於第八。及縁眞如。果上許縁一切法故。論云
等也。言麁動等者。易了名并。情易名動。不
續名間。各有此勝故得別名。論云。如入楞伽
伽陀中説。藏識説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諸
境相。是説名爲識。此從別義下顯通之義。瑜
伽六十三。亦但有別名大同。唯識已下更無
別釋。通得三名之相。説者云。若以集起以解
心。第八獨名心。若以縁意以解心。八識皆名
心。若以思量以解意。第七獨名意。若以等無
間以解意。八識皆名意。若以了別以解識。六
獨名識。謂了差別六種境故。若以了別以解
識。八識皆名識。即別識之義。上則下字入聲。
此即變字入聲。其義善成。唯識第一疏云。了
別別境及麁顯境。唯前六故。對此六塵説六
識故。即斯義也。通別之名居然易了
  若以了別以下識通別義未審
折薪引上全文云。若以了別別境以解識。前
六獨名識謂了差別
六塵境故
差別以了別以解識。八識
皆名識。即別識之義也。通別之名。居然易了。
許曰云云 此所引易了宗朝有異本歟。但所
抄抄高麗印本少也。悉不可誤書故。加愚案
之點。謂了別別境與八識了各別。雖同入聲
也。別之義變易故。變字入聲釋歟
問。終教已上心意識義如何 答。折云。此心
意識唯生滅即始教。通如來藏即終教。離相
即頓教。即一法界心即圓教。故云心識差別
二。問。小乘教心心意識體通六識歟。爲當限
第六識歟 答。可通六識也 付之。檢清涼
大師處處解釋。有出小乘七十五法之體抄三
二心法一即是意識有出大乘百法體抄三
心法加七小乘唯一意識故加之釋唯識論
云何應知。此第七識離等識有別自體之問
以小乘。謂此但是第六入過去故云爲此問
此等解釋。無諍回心意識體唯一意識見云何
答。婆沙雜心等論藏中貳約三世。或約三科
施設分心意識時。皆通六識事不及異論。但
至清涼大師解釋者。凡六識之體一異。雖小
乘論異義。七十五法法數。依薩婆多倶舍列
之。薩婆多六識體各別也。但七十五法之時。
六識心王合爲一數。心所既開四十六。心王
何不開六數歟。故知。第六識遍知之識故。前
五識收第六意識心王。爲一數心得。心法一
即是意識見給也 次問明品抄第六入過去
等者。對大乘心第六識之外。別有第七思量
之意。爲顯小乘不立第六識外意。見第六入
過去等給也。非遮餘識之中第六識勝故也。
一義云。小乘中六識體一異各別也。且約一
異相一意識見歟
探玄記第一云。小乘法相有七十五識唯有
倶舍論第一云。識謂名了別。此即名意處。及
七界應知。六識轉爲意。論曰○此復差別有
六識身。應知。如是所説識蘊。於處門中立爲
意處。於界門中立爲七界○此即六識轉爲
意界
  此則通六識蘊門名識。處門名意。界門名
七心界。皆通六識也
問第四云。頌曰。心意識體一。論云。集記名
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復有釋言。淨不淨界
種種差別故名爲心。即此爲他作所依止故
名爲意。作能依止故名爲識。故心意識三名
所詮義雖有異。而體是一
飾宗第一云律書若在未來名之爲心。集起三
業得自在故 此釋集起義有未來
燈第五云。薩婆多云。五門義別。一名門○二
義門○三業用門○四世門○五施設門。五
蘊名識處名意在界名心。皆通六識。非離六
外別有心意
指事云。遠云。若依毘曇。就一事識隨義分三
五義別之。所謂名義業世施設。名者名心名
意名識。義者集起。是其心義。思量是意義。了
別是識義。業者論云遠知。是心謂知未來。未
來之法未簡現起。與我身居故説爲遠。前知
是意。績知是識。世者論言未來説心。過去説
意。現在説識。言施設者。界施設。心入施設。
意陰施設識此五義雜心論第一出
  折引婆娑有多異義。釋心意識可見
折引婆娑了云。釋云。依上論故但有六識。於
此六識各分心意識也
抄八下云。小乘謂未來名心。過去名意。現世
是識等種種分別。然無別體 復古引此文
釋云體即第六
攝論章第三云。依薩婆多宗毘婆娑論及成
實論宗有諸論師。但説一識。謂説第六獨行
意識。如彼二論引。法是經偈遠行獨遊不依
於身能調是者。遠離魔怖。此言一識。攝九識
中第六意識。不攝餘識
  此章道基法師撰。舊譯古飾也。薩婆多六
識體別。成實六識體一也。雖然婆娑復次
之中。六識體一義有之歟
述記五末釋云何應知。此第七識等。文云。小
乘執此。即是六識入過去者故爲此問
章於阿頼耶識○經説
問。現流布増一阿含經中。不説阿頼耶如何
答。攝論。唯識論。皆増一經引釋四種之頼
耶。知梵本應有也
  四阿含事
述記第四本云。四阿含經。一名増一。二名中。
三名長。四名雜。明從一法増至百法名増一。
不略不廣。明義名中。若明事義文廣曰長。雜
雜明事名爲雜
三。問。増一經所説四種頼耶何爲體歟 答。
以大乘實義見之第八也。以小乘自義取之
時。異計不同也。或五蘊。或我見等也。如唯識
攝論等
問。有部心四種頼耶。以能執之貪爲體歟。爲
當以所執藏之法爲體歟 答。以蘊等之所
愛著之法體名頼耶也。如攝論唯識等 付
之述記釋云。四體是貪云云如何 答。述記
云。彼部計云執餘蘊等。但是貪所著處即名
阿頼耶故攝論三種唯識七種。皆是有部
貪所著處破也。四斷是貪者。且釋能愛著體

無性攝論第二云。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
已説阿頼耶識。如彼増一阿笈摩説。世間衆
生愛阿頼耶。樂阿頼耶。欣阿頼耶。喜阿頼耶。
爲斷如是阿頼耶故。釋曰。如彼増一阿笈摩
説者。是一切有部中説愛阿頼耶。此句總説
貪著阿頼耶識。樂阿頼耶者。樂現在阿頼耶
識。欣阿頼耶者。欣過去已生阿頼耶識。喜阿
頼耶者。喜未來世當生阿頼耶識。此性於彼
極常有願故。由樂欣喜。是故總説名愛阿頼
耶。爲斷如是阿頼耶故。云爲永斷害故
云。復有一類。謂薄伽梵所説衆生愛阿頼耶。
乃至廣説。此中五取蘊説名頼耶。有餘復謂
貪倶樂受名阿頼耶。有餘復謂薩伽耶見名
阿頼耶。此等諸師。由教及證愚於阿頼耶識
故作此説。如是安立阿頼耶名隨聲聞乘。安
立道理亦不相應。若不愚者取阿頼耶識。安
立彼説。阿頼耶名。如是安立則爲最勝
  愚法所執五蘊等。一一難破繁故不引
折引了云。釋曰。此論初説小乘執五取蘊。并
貪倶樂受。及薩伽耶見。詺爲阿頼耶識。從若
不愚者已下論文。破此諸見。建立大乘説阿
頼耶識以爲最勝。是知小乘雖有其名。然覈
定其義執藏之義不成。既無執藏之義故。云
但得其名梁攝論第一云。論曰。如増一阿
含經言。於世間喜樂阿頼耶。愛梨耶。習阿梨
耶。著阿梨耶。釋曰。初句略説根本。後以三句
約現在過去未來。更廣大釋之。著阿梨耶者。
約現在世。習阿梨耶者。約過去世。愛阿梨耶
者。約未來世也
  指事所引也
唯識論第三云。説一切有部増一經中亦密
意説。此名阿頼耶。謂愛阿頼耶。樂阿頼耶。欣
阿頼耶。喜阿頼耶。謂阿頼耶識。是貪總別三
世境故。立此四名。有情執爲眞自内我。乃至
未斷恒生愛著故。阿頼耶識是眞愛著處。不
應執餘五取蘊等○五欲亦非眞愛著處○樂
受○身見○轉識○色身○不相應○異生有
學起我愛時。雖於餘蘊有愛非愛。而於此識
我愛定生。故唯此是眞愛著處。由是彼説阿
頼耶識名。定唯顯此阿頼耶識
述記四本云。論説一切有部至喜阿頼耶。述
曰○自下釋義文有其三。一釋曰。名即第八
識。二謂生已下。徴餘非此。三異生有學下。顯
起愛所著之處必阿頼耶○四名如論。是貪
總別三世境故。無性云。愛是總句。餘三現在
過去未來。如其次第三世別説。此性恒時極
希願故。由樂欣喜。是名阿頼耶也。世親一解
同前。第二更解。謂於現愛。於過去樂。由先樂
故。復於今世欣。欣故於未來喜。今但總言是
貪總別三世境故。非但有前解亦無有後釋。
四體即貪○論有情執爲至是眞愛著處。述
曰○至金剛心恒行不息故。阿頼耶識。是眞
愛著處。彼部計云。執餘蘊等。但是貪所著處。
即名阿頼耶故。論不應執餘五取蘊等。述曰
○論謂生一向至受快樂故。述曰。自下第二
徴餘非此。文有其七。七種非是所愛著故
復古云。頼耶下但得第八之名。無別自體。謂
小乘但是第六入三世故。指増一阿含經也
四。問。小乘教心。於第七識名義倶得義可有
歟 答。章但有六識云云 付之。既於第八識
得其名。於第七識者。人我之根本故。小乘尤
可得其名義也。是以唯識論中。於第七識者。
名義共得之見。如何 答
唯識論第五云。又大乘經處處。別説有第七
識故。此別有。諸大乘經是聖教量。前已廣説。
故不重成。解脱經中亦別説有此第七識。如
彼頌言。染汚意恒時。諸惑倶生滅。若解脱諸
惑。非曾非當有。彼經自釋此頌義言。有染汚
意。從無始來。與四煩惱恒倶生滅。謂我見我
愛及我慢我癡。對治道生斷煩惱已。此意從
彼便得解脱。爾時此意相應煩惱。非唯現
量。亦無過未。過去未來無自性故。如是等教
諸部皆有。恐厭廣文故不繁述
述記五末云。論解脱經中至非曾非當有。述
曰。此大小乘遍計之經。然四阿含不攝零落
之經。諸部皆有。具此頌文長行自解○此經
大小共信。十八部共許諸部解別。上座部等
計。即染第六諸惑許並生。別有細心是第六
意。恒現行故○大衆部等解。如常絶食受樂。
非謂一切時有名恒。薩娑多等。非四惑同時
倶。此則前後有倶。常絶食等分大乘云。即
是我第七識
疏部薩婆多等之解。恒時時之相續之義
也。非常恒相續。如云。常絶食常受樂。又薩婆
多四惑不倶起故。會前後有倶也。此皆小乘
中不許第七識也。證第七委釋
問。第二時般若教中。但空六識不説七八云云
爾者小始二教中何攝歟 答。始教所攝也。
但不説七八事。且意處收七八故也。唯識論
第五云。然有經中説。六識者。應知彼是隨轉
理門。或依所依六根説六。而識類別實有八
述記五末云。此説八識。何故阿含經等中説
有六識。論然有經中至隨轉理門。述曰○此
有二義。一隨轉理門。依小乘根器未建立於
七八者説故。論或隨所依至實有八種。述曰。
第解。依不共根不共境故。有六種。非謂
盡理。而識類別實有八種。大乘之中。於處門
中不開識者。以此理通
  章從業種并體而生云云
唯識論第八云。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
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爲法各
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
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
二我執習氣。謂虚妄執我我所種○隨二我
執所熏成種。合有情等自他差別 三有支習
氣。謂招三界異就業種○應知我執有支習
氣。於差別果是増上縁
抄八下云名言種者。唯識第八云。復次生死
相續○各別因縁。釋曰。言各別親種者。三性
種異故。能詮義聲者。揀無詮聲。彼非名故。名
是聲上屈曲。唯無記性不能熏成色心等種。
然因名起種。名名言種。顯境名言。即七識見
分等心非相分心。相分心者。不能顯境故。此
見分等實非名言。如言説名顯所詮義。此心
心所能顯所了境。如似名能詮義故。親辨果
體即由名言。若無業種不招業樂。如種無曰
終不生芽故。此名言由業引起。方受當來異
就之果苦樂報
表義唯第六。顯境通七轉。我執通六七。有支
前六識也。述記八本釋表義名言云。唯第六
識。能縁其名。能發其名。餘皆不縁。亦不能發
又釋我執熏習云。因我執故。相分之中亦
熏五蘊種。即名言種由熏我執種。*合自他別
故立之也
又云。有謂三有支者。因義分義。即三有因生
善惡趣差別因也。通前六識皆有此熏
問。親辨自果因縁正名言種也。又論文三熏
習初名言熏習云道理云。又便尤擧名言可
等餘二熏習。何章文云從業等種辨體等歟 
一義云。次下答問答
問。唯識論中。釋前後異熟果相續之義。有曰。
復次一福等三業。二三熏習。三十二因縁。四
二種生死也。此四義。皆釋前異熟既盡。復生
餘異熟之頌。何故當章但擧三熏習歟 答。
唯識論中。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倶。前異熟
既盡等長行釋業習氣與二取習氣出四。復
次四義。共釋業習氣與二取習氣。謂福等三
業業習氣。色心心所等種子二取習氣。謂又
十二因縁者。惑業苦三道也。業業習氣。惑苦
之種。即二取習氣也。次二種生死者。漏無漏
二業爲因。即業習氣煩惱所知二障爲縁。即
二取習氣也。故四義共。以業種名言種子等。
爲生死相續之因縁也。爾者從業等種辨體
而生者。不可限三熏習了通論四義也 問。辨
體而生者通八識歟 答。唯識論意。諸業習
氣者。引滿二業。異熟者。眞異熟并異熟生總
別二報也。雖然當章心。且眞異熟頼耶付釋
之。章異熟報識爲諸法依
  異熟識得名事
論第二云○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
果異因故依名言種。八識相差別而生名
等流果。果似因故。酬善惡業種生無記果故。
云果異因也
述記二末云。言異熟者。或異時而熟。或變易
而熟。或異類而熟。或異熟因所招名異熟果
問。付第八識。有阿頼耶阿陀那等之諸名。何
故擧異熟爲諸法依歟 答。阿頼耶名不通
八地已上。二乘無學等位。異熟名通菩薩金
剛心二乘無餘。以前阿陀那名通具縛乃至
佛果故。取中擧異熟名也。又異熟者。第八識
果相故。對上辨體而生也
唯識論第二云。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
性故
述記二末云。不言初以狹故。不言後以寛故。
寛狹何事遮不説也。此中意説熏習位識。若
説寛時。佛無熏習説即無用。若説狹時。八地
以後猶有熏習便爲不足○故説異熟識。是
多異熟性。寛狹皆得
又唯識論第二。唯眞異熟體。具所熏之四義。
爲諸法種子依。故知。異熟報識爲諸法依云云
五。問。轉識頼耶相望。可有互爲因縁之義歟
 答。可有親因縁之義也 付之。親辨自果
種子因縁。必具性決定等六義。而本轉既異
體也。不可有引自果之義。加之轉識通三性。
第八限無記。爾者本轉二識相望。全性決定
之義闕如何 答。先章文。從業等種辨體。而
生之時。以七轉識爲頼耶因縁之義可有之。
異熟報識爲諸法依者。第八爲七轉識因縁
也。是以大疏三上云。以上八識爲能所熏展
轉爲因
抄八下云七熏八種。七是八因。八含七種。八
是七因 此等解釋。本轉二識。互爲因縁
義分明也。但於難勢者。法相宗深義口傳重
重也。且一往會之者。諸法種子頼耶相分也。
此相分種子。若望能熏轉識通三性。望能持
第八唯無記也。故唯識論云。諸有漏種。與異
熟識體無別故。無記性攝。因果倶有善等性
故。亦名善等故第八識相分。作七轉識之親
因。而不失引自果性決定義。次六七二識縁
第八之時。六七所變相分。被自體分力熏第
八識見相分種子。而此六七所變能熏相分。
或隨本質收第八識。或隨能縁收六七。已有
隨本質故。具引自果義。又六七縁第八所變
相分是帶質境。故從情從本判性不定也。若
隨六七通三性。若隨本質無覆後無記也。是
故六七所變相分。望第八識有性決定也。以
轉識○分望第八體。以第八相分望轉識之
體。作互爲因縁之義。若攝用歸體本轉自體
相望。可有因縁之義也 重重問答。有探册
論第二・述記二祕二・燈三。勘文有別紙」
六。問。當章文方便漸漸引向眞理云云爾者
眞理者。指終教眞理歟。爲當始教之空理歟
 答。終教眞理也 付之。案解釋之起盡。方
便漸漸引向眞理故。説熏等悉皆即空云云
皆即空之言。非指始教之空理歟 加之不
令如言而取故。會歸眞也。結釋無爭會八識
之事相。歸始教之眞理見。是以復古記中。此
約初教故。云漸漸引向眞理。乃至但云悉皆
即空云云如何 答。章文既方便漸漸引向眞
云云知八識法相説即空事。爲引入終教眞
理也。若只於始教内。直會事歸理。何可有漸
漸之義歟。但章文悉皆即空云會歸眞也等
者。此等解釋。自本於始教内八識之事相即
空之義釋也。如此即空釋事。爲引入終教之
眞理故。漸漸引向等釋給也。先徳又述此意
歟。全不及難勢也
要問上云。依三乘教初教文中。立有異熟頼
耶受熏成種子所以知之。故無性攝論云。今
立異熟頼耶。此亦無傷。既知無傷。故知權立。
爲迴心聲聞未達法空。權擧異熟相。漸引小
乘變易生死漸向細滅。實即不然。若據實理。
一切縁起不離法界○言熏果報者。據位而
説。此可思簡。故起信云。眞如熏無明。無明熏
眞如。此意向實也。義若如此。何故瑜伽論。異
熟受熏爲愚者説。於内於外無有熏習。即不
見藏住。能如是知者。是名菩薩摩訶薩。起信
既熏眞如。因何成辨熏習。今會此意。瑜伽爲
對聲聞先識異熟。後知無生順觀行故。今起
信論。爲悲進菩薩識縁起相即會無生故。作
別説
折云。方便下。此顯縁生無生故空也。所以明
斯義者。意顯相宗所立有八識。未爲究竟故
示斯。若彼自宗。則雖無自性。不礙縁生故立
識也
又云。解云下。正令彼捨執而言通之。此令相
宗趣。後不是朋於空宗○由八識無性歸眞。
是趣後教眞實義
指事云。言漸漸引向至悉皆即空者。上明縁
生假有俗諦。自下明漸引向縁生即空眞理。
是故云方便漸等
  章如解深密等云云
解深經第一玄奘
心意識相品第三云。爾時
廣惠菩薩○白佛言。世尊○於心意識祕密
善巧。菩薩者。齊何名爲於心意識祕密善巧
菩薩。如來齊何施設。彼爲於心意識祕密善
巧。菩薩○爾時世尊○吾當爲汝説心意識
祕密之義。廣惠當知。於六趣生○頼耶爲依趣
生建立。轉
識頼耶互爲因
縁等義説了
廣惠。如是菩薩。雖由法住智爲
依止爲建立故。於心意識祕密善巧。然諸如
來。不齊於此施設彼。爲於心意識一切祕密
善巧菩薩。廣惠。菩薩於内各別。如實不見
阿陀那○阿頼耶。不見積集不見心。不見眼
必及眼識。十八界不見意法及意識。是名勝
義善巧菩薩。解脱經是眞菩薩云云如來齊此
施設彼。爲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爾
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頌曰。阿陀那識甚
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
彼分別執爲我
  深密解脱經第一菩提流
支譯
 廣惠菩薩問品文
小異。義多同瑜伽七十六文義。多分同也」
問。深密經并異譯解脱經等。但云於内各別
不見阿陀那等。云藏住熏習之言無之。又解
深密經。只云於内各別。無於外句如何 答。
梁攝論第一。引釋解節經偈云。廣惠菩薩。由
如實不見本識及阿陀那識等。於内於外。不
見藏住。不見生及長。不見眼識眼色○此論
不見藏住不見生長者。相當經文不見積集不
見心之句。經論共初約第八三名。後約十八
界釋不見義。當章所引。雖前後不次第。不見
藏住等之一對。當不見積集之一對。依取義
略引不次第歟。高覽異本歟 次於外者。梁
論引釋既於内於外。又深密解脱經。若菩薩
不見内外阿陀那等云云依此等文。引於内於
外也。又唐本章。是名菩薩云云付之。宗朝末
師釋義可見
不見藏住内所
熏習外能
阿頼耶攝藏
阿頼耶
能攝
識體阿陀那執持種子
色根義
阿陀那識能執持
識體
阿頼耶執藏。在異生有學七地已前。阿陀那
翻執持。通凡聖因果等之諸位也已上折藏義
於内各別等云云眞如各別隨證
顯眞
阿陀那
阿陀那識阿頼耶等。可准之
  已上指事引圓測疏
曉法師云○於内密之心。各別所詮之門。通
達諸識。離言説法。不取隨言所詮之義故。於
一切皆言不見文指事所引也
七。問。所引解深密經文。建立一切心意識祕
密善巧云云爾者。祕密者不了密意之義歟。
爲當甚深祕密之義也可云歟 答。甚深祕
密之義也 付之。深密瑜伽等心。以八識三
性之建立。爲第三時了義之説。以畢竟皆空
之義。爲第二時。三無性門未了之教事。法相
一家定判也。是以唯識論中。述因果同時恒
轉如流之義了。嘆謂此正理深妙離言。解深
密經文。長行説不見等之義。重頌阿陀那識
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慕流。述以八識種現因
果相依之建立甚深正理。定何以業等熏習。
定不了皆空義。甚深祕密可嘆歟 答。正深
密瑜伽等中。以解不見之義。或名勝義善巧
菩薩。或云祕密善巧云眞菩薩。若所解之義
不了者。能覺菩薩。何勝義眞實菩薩歟。加之。
瑜伽論中。異熟生滅等義。爲愚癡無智説云云
愚癡無智之所解。豈甚深歟。但深密等中。建
立諸法有二義邊。一異熟生滅等義。俗諦門
建立也。引迴心二乘。爲令知八識互熏之因
果也。瑜伽論愚癡無智者。二乘等也。二攝相
歸性勝義眞實門。因果能所熏等。皆即空離
言也。此即菩薩證智境界也。故云勝識菩薩
等。以此即空無性眞俗相依之建立故。説建
立心意識祕密善巧也。又經論之中。深妙遠
深等者。嘆此眞俗相依之八識。全非異熟生
滅之分故。經文祕密善巧者。無淨甚深祕密
之義也。但章文結釋文生滅等相皆是深密
意者。指異熟因果。即不了密意也。不可混亂」
  略文義經文祕密善巧與結釋。皆是密意。
同不了祕密之義心得歟。未審
尋云。熏等即空者。第二時遍計空歟。第三時
中道空歟 答。第二時般若未顯説八識。今
空八識因果故。知第三時三無性門空也。但
同學抄三無性。通第三時顯了説歟。云論義
通不通二釋。雖然自宗心第三時。具説三性
三無性云事。宗家清涼大師等解釋分明也。
如探玄第一等
唯識論第三云。由此汝義因果定無。應信大
乘縁起正理。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
皆假施設○遠離二邊契會中道述記三末
云。中道者。無漏眞異名也。以理合智故名契
要問答上云。義若如此。何故瑜伽論。異熟受
熏爲愚者説。於内於外無有熏習。即不見藏
住。能如是知者。是名菩薩摩訶薩。起信既熏
眞如。辨成熏習。今會此此意。瑜伽爲對聲聞
先識異熟。後知無生順觀行故。今起信論。爲
達菩薩識縁起相即會無生故。儀別説
  上起信眞妄互熏義釋故。對瑜伽不見熏
習問決也
折云。如來齊此立識者。意在無性故空。不在
縁生故有。故云密意善巧。此是佛意故。引此
令法相學者知。而得意不可如言取也。言瑜
伽同者○上來所説。我爲愚癡無智者。説我
不齊。如是説阿頼耶可爲。若知頼耶及陀那
識等。於内於外不見藏住。能如是知者。是名
菩薩。釋曰。此論意。以執有識者。爲無智愚癡
之人故。吾祖引此翻彼所執也
有義云。此記心經不見等三無性門。不了密
意也云云若爾者。以何法相學者。八識建立
之執遮歟。故今記心云。深密經意。齊無性爲
深密之建立。不在縁生有相。引此佛意遮相
宗有執爲言
復古云。始教有二門相成熟。當於始門理成
熟。義當終門相成熟者。業等菩薩生。理成
熟者。悉皆即空。而依孔目判也
問。此記解釋。違空門爲始不空爲終之義。如
何 答。相對深密第二三時。以第二時空爲
始教初門。於第三時中。異熟生滅建立。前通
終教。眞俗相依之建立者。始教之終門。終門
之初門也。對之異熟生滅之建立者。猶以始
教初門攝也
疏三上云問明
問。若爾瑜伽等中。異熟頼耶。
從業惑種辨體而生。非如來藏隨縁所成。如
何會釋 答。瑜伽中。對於凡小。約就權教隨
假説。楞伽密嚴對大菩薩。依於實教盡理而
  章於此頼耶得理事等云云
八。問。起信論文。不生滅與生滅和合云云
者宗家心。此中生滅者。通三細六麁歟。限七
轉識歟 答。廣通三細六麁也 付之。宗家
起信論義記中。依楞伽經生滅者七轉識也。
釋不取三細見云何 答。以生不生和合名阿
梨耶。三細既頼耶三分也。爾者生滅者。專可
取三細也。故起信疏釋。先初約根本三細生
滅釋不一不異之義了。依楞伽經。以七識染
法爲生滅等。已下就生顯之七轉識。釋不一
異之義。是則七轉熏如來藏成三細梨耶故。
七轉亦不離阿頼耶云義釋也。此義問明品
抄見
起信論疏上云。不生滅者。是上如來藏清淨
心動作。生滅不相離故云和合。非謂別有生
滅來與眞合。謂生滅之心心文生滅無二相
故。心之生滅因無明成。生滅之心從本覺
起而無二體。不相捨離故云和合○非一非
異者。眞心全體動故。心而生滅非異而恒不
變眞性故。與生滅不一。依楞伽經。以七識染
法爲生滅。以如來藏淨法爲不生滅。以此二
與合爲阿梨耶識。以和合故非一非異○今
此論括彼楞伽經上下文意。作此安立故。云
非一異也
  付此疏文。自初不生滅至與生滅不一。約
三細無明釋非一非異。自依楞伽經以七
識等下。約七轉識釋不一異。今此論主下
總結二義
抄八下云。疏又起信論云下○所謂不生不
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梨耶識。釋曰
○此心所以生滅者。因此明生。此生滅心。原
從本覺而起故。有二義而無二體○言非一
非異者。如全體動故。心與生滅非異。而恒不
變眞性故。與生滅不一。此約三細以爲生滅。
則第八中已含動靜故。楞伽云。七識染法爲
生滅。以如來藏淨法爲不生滅○就生顯説
起信別記云。成梨耶義説有二門。一分相門。
二融攝門。前中二門。一不生滅。二生滅○生
滅中生者。是七識○故楞伽經中。名爲相生
滅也。二細者是無明風。楞伽經中。名爲流住
生滅
問。終教大乘心。可有眞如受熏之義歟 答。
章以許眞如隨熏和合云云付之。唯識論中。
能熏所熏各有四義。其所熏第三能熏第一。
正遮眞如熏習之義。縱雖終教能所熏云何
可成歟 答
抄八下云。然此能熏所熏通性相意。先依法
相宗説。唯識第二已下
取義
所熏四義。一堅住性
始終一類相續
義遮轉識等
二無記性無違逆義
此遮染善
三可熏性自在
不堅
義遮心
所無爲
四與能熏共和合性同時同處義
遮化身前後
能熏四
義。一有生滅遮無
二有勝用遮異熟心
心所等
三有増
遮佛
四與所熏和合已上
取義
第二法性宗者。
上法相宗所熏第三能熏第一。正揀眞如受
熏之義。今法性宗。亦七識等而爲能熏。以爲
所熏。其第八中。以如來藏隨縁成立。含有生
滅不生滅義故。熏第八即熏眞如故。起信論
云。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
斷絶。云何爲四。一者淨法名爲眞如。二者一
切染因名爲無明。三者妄心名爲業識。四者
妄境界。所謂六塵。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
無於香。若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
是。眞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與熏習故。
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眞如而
熏習故。則有淨用
孔目云。隨惠梨耶具四懷方堪受熏。一堅理實
二無記無分
別義
三可熏不守自
性義
四與能熏相應諸法
相應
能熏四義。一淨法。二染因。三妄心。四妄境
云云取義復古所引
  章故楞伽下三文連引事
第一文惡習者。抄八下云。此中正取無明爲
因。生於三細惡習者。根本無明也。復古云。
惡習能熏七轉識也云云 第二文與因倶若
生若滅者。清涼釋云。與七識倶名與因倶 
折薪所引 已上二文經第四。第三文經第
七 具上二文意也
抄八下云。前引楞伽與七識倶。次引楞伽爲
惡習熏。今則雙具故復引之。大意無異
疏中連引三文。前引者。眞識現識泥團微塵
等文也。次引者。章第一引文。今者則章第三
引文也
  章又云起信論云自性
論云。如是衆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
與無明倶無形相等相捨離等 章取義引

  勝鬘染而不染等事
經云。彼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心爲煩惱
所染。亦難可了知 指事所引
章智障極盲闇等 折云。智論攝論並有此
文。若攝論第一歸敬偈初文也。彼有十七偈
半。此即第一明歸正之意。意在顯無分別智
等也。下二句云。如理及如量無分別智光
章此眞如二義等 復古云。眞如隨縁不及
二義 折云。約二教門以辨云云 章十地
經云。三界虚妄等 第六地説十二因縁。
玄十三總科十門。一因縁次第。二一心所攝。
三自業助成。乃至十隨順無所盡觀也。今文
第二一心所攝門也。晋經第二十七文
章攝論等約始教釋等 玄十三云。此之一
門。諸論門引證成唯識云云十重唯識中。初
三門始教也。第一門云。如攝大乘及唯識等
諸論廣説云云第一相見倶存也。第二攝相歸
見云。如解深密經・二十唯識・觀所縁論云云
第三攝數歸王云。如莊嚴論説云云故等取此
等諸論也。攝大乘論中卷云。此中何者依他
起相。謂阿頼耶識爲種子虚妄分別所攝諸
識○其有未得眞智覺者。於唯識論中。云何
比知由教及理。應可比知。此中教者。如十地
性薄伽梵説。如三界皆唯有心等云云指事所
引。頼耶種子識教證。引十地經也
章十地論等 第八卷云。但是一心作者。
一切三界唯心轉故。云何世諦差別隨順觀
世諦。即入第一義諦指事所引
九。問。達磨經者。諸指一部經歟。爲當通指大
乘經歟 答。可指一部經也 付之。清涼大
師解釋中。通指諸大乘經見。如何 答。既攝
論等中引彼經一頌。豈所引頌諸大乘經。同
説一頌歟 但清涼大師解釋者。疏三上問
明品云。又如達磨經頌云。無時來界爲諸法
等。依攝論等。就初教釋云○寶性論翻此○
兩宗不同。淺深可見
抄八下云。疏又如達磨經頌下。雙引二論○
而云達磨經頌者。攝論第二釋所知依中云。
此中最初。且説所知依。即阿頼耶也。世尊。何
處説阿頼耶識名阿頼耶。謂薄伽梵。於阿毘
達磨大乘經中説。釋曰。此乃通指大乘經。爲
對法經耳○下半云。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
得。疏攝論等下。第二引二論釋。初即法相宗
論。言等者。等取瑜伽。雜集等。彼論釋云。無
始者初際無故。界者因義。即種子也○寶性
論翻下。即法性宗論○彼論具足云。無始時
來性作諸法依止。依性有諸道。及證涅槃果。
即第四論
章如是等法者。論次第牒釋故。指餘云也。梁
攝論第一。無性攝論第一玄奘
攝大乘論第一
多羅笈
多譯
皆引此頌。頌文少異。其義多同。疏所
引無性攝論第一文也。而抄攝論第二釋所
知依中云者。唯識三云。謂有大乘頌文。同無
性論也
述記四本云。此簡小乘阿毘達磨。是大乘故
述記第一本云。爰引六經。所謂花嚴・深密・如
來出現功徳莊嚴・阿毘達磨・楞伽・厚嚴
章三十二菩薩不二法門等
  三十二法門指事上文殊不二終頓事。並
如上卷攝
章離世間品十心事
晋經第四十一離世間品云。佛子。菩薩摩訶
薩有十種心。何等爲十。謂大地等心持一切
善根故
大海等心受無邊智慧
大法海攝故
須彌山等心安住無上
菩提故
摩尼
等心遠離涅
槃故
金剛等心決定了知
一切法故
堅固等心一切
外道
不能
壞故
蓮華等心世界不
染故
優曇等心難値
遇故
淨日等
滅闇
障故
虚空等心無能
量故
已上佛子○若安住此
心。即得一切諸佛無上清淨大心云云 指事
心識章私記。同引此文
折云。且離世間品所説十心。然有多種難以
指定故。晋經彼品前後次第。總有十四段。明
十種心。所謂十發普賢心。十於善知識起恭
敬心。十平等心。十發無畏心。十發無疑心。十
發不動心。十不捨深心。十須彌山王正直之
直云菩薩可爲
□有十種心
十發心。十十深心。又十心直云
十種
心但釋異
諸攝皆引十平等心。安知吾祖不通指耶。今
詳文中。但云故説十心以顯無盡。如離世間
品等。應通指此品所説十心等
第九地十心。晋經二十七云。知衆生諸心差
別相。莊飾世心相。速轉心相。壞不壞心相。無
形心相。無邊自在心相。清淨差別心相。垢無
垢心相縛解心相。諂曲質直心相。隨道心相。
皆如實知 指事所引玄十四云。先一句
總。次九句別○初言莊飾世心者。以八識心
能莊世也。論名心意識六種差別者。心謂頼
耶。意是末那。識即六識。以心意各一識中具
六故。六種八識不同故名差別 尋云。依
此釋但八識之開合也。何云顯無盡等歟 
答。三一雖有淺深。至釋義配當事在之。如三
身十身配釋。雖然淺深不可混亂也 折引
經文了云。然説十雖表無盡但是一心差別。
十相非是十種心。次明一心十徳。始是一心
十相之義。且如晋經十地品中。二地有十種
直心。三地有十種深心。五地有十種心平等
心。恐九字誤爾
  性起品十心事
晋經第三十六云。云何菩薩摩訶薩智見如
來應供等正覺心。此菩薩知心意識非即如
來。但知如來智無量故。心亦無量○具十徳
者。擧十大喩。一虚空無依爲依喩喩佛無依
成事智
法界湛然喩喩佛體無
増減智
三大海讃益喩喩佛均
益生智
大發出生喩喩佛用與
體密智
五珠消海水喩喩佛或
成徳智
虚空含受喩喩佛依住
無礙智
七藥王生長喩喩佛窮劫
利樂智
八劫火燒盡喩喩佛知無
不盡智
九劫風持壞喩喩佛含
留惑智
十塵含經卷喩喩佛性通
平等智
已上取義。離世間品
菩薩心第九地。衆生性起品佛心也。果位智
強識劣故云十智也
問。章文若約同教即攝前諸教云云爾者同教
中可攝別教歟 答
折云。今此同教。正是圓教中同教門。然亦約
攝前諸教。三一和合説爾
復古云。問。攝前諸教者未審。攝何等教。若言
即前所引諸教。別教亦列于前。豈亦攝歟。若
云但攝前四。何不如餘處列于別教之前歟。
答。無可無不可。言無可者。如餘處列之於前。
但攝前四。以是一乘之方便故。言無不可者。
前五總融爲同教故○探玄十門唯心中云○
總具十門。約同教説。則別教亦攝。是爲同教
故。亦前亦後也
問。章文不動本而常末等云云爾者指圓教性
海具徳門歟 答。上云
折云。不動甚深縁起一心常有五門差別○
不壞五門。恒是甚深縁起一心也。問。若爾性
海具徳門豈亦末歟。答。此以法義分本末故
作此釋。若五教論本末。即海門爲本也。本末
之言。隨文以明不可爲定 章如唯識章記
云云折復古指孔目第一唯識章 指事指玄
記十重唯識段。但十重唯識段。釋唯識一相。
孔目廣明心意識等故。孔目義可宜歟
  文安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書寫畢
 快舜居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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